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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神州新纪元(8)

    休息结束,各归席位。只见左腾飞拿着一个问册,说:“现在开会,接下来宣布朝廷中央一系列重大决定,请各位同仁聚精会神。”

    “各位同仁,我受皇帝陛下委托,宣布神州三青国如下决定:经过本次大会讨论商议,爱新觉罗福临皇帝陛下恩准,特作如下决议:

    第一项:三青国号改为神州共和国,成立神州共和国中央政府,神州共和国中央政府最高领导者为皇帝,由爱新觉罗福临担任,普众生任皇帝特别顾问。

    昌治四年改为神州共和国元年,纪年以汉文大写为公元四千六百四十七年,以阿拉伯数字书写为4647年,干支纪年续用于后标注。”

    惊了!震惊了!真惊了!主席台上下一片目瞪口呆,瞠目结舌。这是改国号啊,还是篡权?!还是造反?或者鼎革?疑问中,大脑迟滞中……。

    这些表现没有出乎皇帝他们几个核心王公大臣的意料,左腾飞运功轻咳一声,声音虽轻,听在众人耳中,不亚于炸雷在耳边炸响,一下子回过神来。

    “神州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央由下列机构组成:神州共和国中央最高权力委员会,神州共和国国事院,神州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神州共和国民众代表委员会,都察院,吏部,户部,工部,礼部,内安部,三农部,贸易部。

    神州共和国中央政府行政区如下:西域直辖省,蒙古省,东北省,高丽自治省,扶桑自治省,南海省,榜葛剌省,燕赵省,齐鲁省,三晋省,三秦省,青甘省,四川省,云贵省,鄂豫皖直辖省,江苏省,湘赣省,浙闽省,两广省。其全称为神州共和国某某省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名称以此格式。

    省级行政区领导机构为省政府,领导者为省长,副省长,组成机构参照中央政府设置。省下辖州县名单,就不在这里公布了。总督更名省长,巡抚更名副省长,提督更名军长,总兵更名旅长,知府更名市长,知县更名县长,……。

    西域直辖市省长爱新觉罗豪格,蒙古省长瓜尔佳图赖,东北省长爱新觉罗·叶布舒,高丽自治省长李在天,扶桑自治省长继续亮人,南海省长爱新觉罗阿济格,榜葛剌省长爱琴觉罗多铎,燕赵省长吴公服,齐鲁省长张存仁,……。”

    “第二项:决定成立神州共和国中央最高权力委员会,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组成。

    爱新觉罗福临任委员长,副委员长由以下人担任:爱新觉罗金大略,左腾飞任,范文程,洪承畴,普众生,爱新觉罗豪哥。

    委员会委员由下列人士担任:爱新觉罗代善,爱新觉罗阿济格,爱新觉罗多铎,爱新罗觉满达海,吴三桂,孔有德,耿仲明,宁完我,巩阿岱,陈明夏,谢光启,李若琳,金之俊,徐起元,宋应星,付鼎臣,杨展,何腾蛟,朱大典,佟养甲,武三略,爱新觉罗岳乐。以上委员,可兼职,可专职。”

    吴三桂百战之将,听到自己名列其中,依然心潮起伏,心中不停地坚定,陛下没有忘记自己,摄政王没有忘记自己,朝廷也没有忘记自己,庆幸自己的坚持,纵然背负着终生无法取消的骂名。孔有德的心情与吴三桂类似,皇上和朝廷知道自己廉颇老矣,让他进京养老。

    “第三项:神州共和国最高权力委员会决定,共和国皇帝恩准,设立神州共和国政府国事院,最高领导为总理,爱新觉罗金大略担任;副总理五名,范文程,洪承畴,爱新觉罗豪格,钮钴禄遏必隆,党崇雅。”

    “第四项:经神州共和国最高权力委员会批准,决定成立神州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神州共和国军队定名共和国军。组成机构设置:作战部,保障部,情报局,国防动员部。设共和国军陆军司令部,天军司令部,水军司令部。

    神州共和国军事委员会设统帅,由爱新觉罗福临担任;副统帅三名,由爱新觉罗金大略,洪承畴,左腾飞担任。陆军司令爱新觉罗金大略,副司令洪承畴,爱新觉罗勒克德浑,爱新觉罗岳乐;水军司令南征,副司令博洛。陆军暂时代管天军,不设司令副司令。”

    “第五项:经神州共和国最高权力委员会批准,决定成立神州共和国民众代表委员会,领导成员为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

    委员长爱新觉罗福临,副委员长:汤若望,宋应星,傅鼎臣,党崇雅,普众生。委员:朱大典,张存仁,魏裔介,魏裔鲁,傅以渐,吴伟业,龚鼎孳,侯方域,冒起宗,冒襄,张明弼,王大学,王二学,梁九,濮仲谦,徐庆,陈于阶,蔡信。”

    左腾飞师兄普众生心中暗笑,给我弄了个皇帝特别顾问,又任职民众代表委员,还真是知人善任。知道我功力高强,具有神通,既可以参议又可以护卫;好云游四方,就让我四处体察民情。我这个师弟,真的厉害。

    左腾飞继续宣布决定:“第六项:启用神州共和国”国旗,国徽;启用共和国军军旗,军徽。中央政府各机构,各省府、市府、县府及其所辖和派出机构,必须悬挂国徽,树立国旗。中央军事委员会各部,各部队必须悬挂军徽,树立军旗,……。”

    “领导决策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实行集体领导负责制,本级最高长官可一票否决,不可滥用。”

    “第七项: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人具有共和国公民身份,实行出生登记,死亡销户,生命存续期身份证制度。

    共和国公民享有法定的生命权,居住权,住宅权,受教育权,劳动权,婚姻权,生育权,继承权,自由择业权,迁移权。

    履行法定税赋义务,兵役义务,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履行扶养义务,赡养义务,不分男女性别。直系亲属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凡共和国公民户籍,不分良贱,不分姓氏,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