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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觉得,罗杰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啊,是个伟大的混蛋。”没想到小姑娘是问这个问题!雷利怔了怔,略带怀念的开口。

    罗杰说过,要带他一起去颠覆世界,他们确实做到了。那个人,总是带着一股子任性,就连死,也那么任性。

    “他的孩子应该存在吗?”

    “罗杰的孩子吗?当然,父辈的恩怨不该牵扯到孩子身上,他可能背负了很多吧!如果罗杰还活着,一定非常骄傲他的存在,也一定、非常爱他。”

    当年,在神之谷,他们收养了巴基和香克斯,罗杰带着他们玩闹、教他们用剑,做了所有父亲应该做的。

    他就在想,如果罗杰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定也会非常爱他吧?

    只是,作为罗杰真正的孩子,出生前没了父亲,不知道从小在什么环境长大,现在竟然在纠结这种问题。

    罗杰,你还真是个混蛋啊!

    “如果有一天他被海军抓住,公开处刑,您、您会去救他吗?”

    “哈哈哈哈,不会,我已经金盆洗手了,而且那孩子也有自己的选择、传承着不一样的意志,他有他自己的冒险。”

    “他过得快乐吗?”

    “有两个兄弟陪伴,还是挺快乐的”

    “那就好”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艾尔米莎告别雷利,逛了一圈,回到酒吧。

    而雷利,看着艾尔米莎离去的背影,手支着下巴坐在船栏上。

    艾斯,王牌,必胜吗?

    老伙计,你对你儿子期待真高啊!

    第二天一早,又被过度担心的副船长赶出去,嘱咐她一定不能让艾斯惹事。

    唔,丢斯让他们别惹出大动静,那就慢慢找吧,不过艾斯应该在树林餐馆吧?

    艾尔米莎拿着边拍照边往24号红树走去,这里的房子各色各样,但上方都有一个个秋状突起。

    不知道这些建筑上的泡泡是不是和酒店那边一样,是在巨大的泡泡球上涂上合金?

    突然,艾尔米莎看到了什么,那是!

    泡行车!

    “小姐,可以看一看泡行车吧!租一台一天500贝利,买下来的话一万贝利,便宜吧!”一接近,老板就急忙上来推销。

    “不用了,租一台就好。”

    虽然喜欢,但艾尔米莎知道这种车超过一定范围,泡泡就无法发挥作用了,所以租是最好也是最划算的选择。

    艾尔米莎骑着一辆底部附着泡泡、类似自行车的泡行车先去了30号红树,听说那里的购物商城十分不错,要是先找艾斯,她可不一定还能来。

    想到之后会去冬岛,艾尔米莎给船上成员都买了些冬衣,尤其是自己和邦西的,都买了一大堆,又将东西一一塞进购物泡,拴在手上挂着。

    虽然她习惯简装出行,但女生爱美,看到那么多便宜好看的衣服怎么忍得住不买呢?

    “!!!那一套!”路过一家店铺,艾尔米莎瞥了一眼橱窗,便立即被那套衣服吸引住。

    这是一家的风格和前世的国潮风格十分相似,那一套衣服,衬衫是红色、裤子是黑色,袖子处、衣摆处、裤腿处绣着黄色似火焰的花纹,艾尔米莎一眼就喜欢上。

    “老板,这个花纹的衣服还有其他款式吗?”

    这种花纹,做团服又好看、又十分具有代表性,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哪个海贼团。

    “还有的,在这边。”

    “这个、这个、这个……都要了。”

    ……………………

    购物的时光总是飞快流逝,艾尔米莎才继续去往树林餐厅。

    23号红树属于无法地带,城镇里混杂着各类人群,在这里,很少看到女性。

    艾尔米莎一进到这里,就被许多人盯上,但她腰间挂着的两把剑彰显了女人的不好惹,吓退了许多人。

    “里面发生了什么”

    树林餐厅外围满了人,大家看热闹似的使劲伸长脖子往里看。

    “…………”这动静,肯定是艾斯!

    艾尔米莎挤进人群,看到的就是,一个带着橘色牛仔帽的男人头埋进碗里,老板站在他身旁手足无措。

    “我不知道啊!他吃着吃着就倒进去了,我这餐馆那么出名,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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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认为雷利是知道艾斯的身世的,只是首先艾斯背负的是波特卡斯之名;其次,艾斯自己选择的路,只能自己走完。他没有理由,也没有身份来救艾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