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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子恭(1895一1967),又名延梓,字孟寅,湖北咸丰人,着名民主人士。

    冯子恭6岁人私塾读书,10岁入县立小学,13岁入施南府中学,15岁毕业。因家贫,无力继续升学,乃与双亲商议,将祖业薄田数亩卖去,改做小本生意,经营年余,稍有基础。民国二年(1913),他负笈武昌,考入湖北省立方言学堂,攻读英文。

    民国三年冬,冯子恭方言学堂毕业后因无人援引,只好在武昌打工修公路,以挣旅费回家。此时,恰逢中、英政府派员至武汉招考公费留英学生,冯子恭便报考,名列备取之中。但他觉得希望渺茫,仍旧回到工地修公路。不久,英国政府从香港大学抽调两名教授赴汉复试录取新生,6名备取生蒙召面试,全用英语对话、解答问题。面试结果,冯子恭被选取。后经复试,冯被录取,遂得以赴伦敦就学。民国五年春,因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事频繁,伦敦大学停办,刚刚入学三个多月的冯子恭被迫转入香港大学学习工科机械,次年改读文科,旋又攻读政治外交。4年毕业,获文学士、理学士学位。

    民国九年十二月,冯子恭在上海一英商行就职。其间,因公去广州,求见孙中山,两人畅谈之下极欢洽。孙中山认为,以中国造就之人才,为洋人作奴隶,实属耻辱!中国正在革命,迫切需要人才,还动员冯加入国民党,从事革命大业。冯子恭当即表示,誓愿敬谨追随,服从领导。随后,在中国国民党广州特设办事处,冯子恭填写誓约,经张继、田桐介绍,孙中山监督,冯举手宣誓,加入中国国民党并留广州任国民党党部宣传干事及负责孙中山讲演记录、出版等工作。不久,冯子恭就任非常总统府秘书。

    民国十年三月二十日,孙中山在广州省教育会系统演讲《五权宪法》,冯子恭陪同前往并作笔录。他将演讲记录精心整理并呈孙中山批改后交《广东群报》发表。《五权宪法》公之于世后,冯子恭更是将这篇孙中山亲改的《五权宪法》手稿拍成照片妥善保存。民国十一年六月十六日,陈炯明叛变,炮袭总统府,火烧粤秀楼,所有文稿化为灰烬。孙中山幸免罹难,出走上海。冯子恭身着睡衣,怀揣《五权宪法》真迹照片,冒着枪林弹雨,追随孙中山至上海,“于艰难危险中,独能保存遗迹,垂之八稔”。

    民国十二年,冯子恭被派到国共两党共同创办、领导的上海大学任教,先后担任中国文学系、英国文学系、社会学系教授。其间,冯与邓中夏、瞿秋白等中共党人建立了友谊。民国十三年一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改组国民党,成立大本营,创办黄埔军校。冯子恭奉命赴广州,任大本营外交秘书及驻沪办事员。冯到任不久,同乡学友李之龙前来告诉他:“有位苏联顾问想见你。”冯子恭遂随李之龙一同会见了苏联顾问鲍罗廷。鲍罗廷赞赏道:“你翻译的马克思《资本论》,很好!你信仰共产主义吗?”并劝其加入共产国际。冯子恭却说:“有所研究,但还未得出自己的结论。”并告诉鲍罗廷自己已经加入国民党。

    民国十四年初,冯子恭任国民党外交部特派广西交涉员公署外交科长,不久代理交涉员兼梧州市党部常务委员、组织部长,创办《农工日报》,任社长、总编辑。其间,冯子恭进一步加强同中共党人的沟通往来,特别是与毛泽东、林伯渠等交往甚密。三月二十五日,孙中山逝世,国民党内派性斗争骤然公开化。冯子恭加入“桂系”,积极参与反蒋斗争,先后追随李宗仁、胡汉民、李济深等,出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武汉分会秘书、广州国民党政府政务委员会专门委员、西南政务委员会审计处协审兼国立中山大学教授等职。

    民国二十六年,中日关系日趋恶化,时任湖北省政府主席的黄绍竑电邀冯子恭出任大冶县长,并助省府应付对日外交。黄、冯二人素有金兰之交,冯接到黄绍竑电报后,立即辞职北上就职。到任不久,中日战事爆发,他便卸职离开大冶,于民国二十七年携眷回咸丰。途经宜昌时,恰遇刘峙新任湘鄂川黔边区绥靖主任,正筹设公署于川东黔江。刘、冯二人早在广州相识,加之冯为咸丰人氏,熟知地方风土人情,遂被聘为湘鄂川黔边区绥署参议。次年春,刘峙调任重庆卫戍司令,冯子恭随同赴渝,后因故辞职返里。民国二十九年,张

    难先不期造访,盛情难却,冯子恭再度出山,先后任湖北省政府视察、第六战区党政分会宣传委员会常务委员、湖北省政府参议兼国立湖北师范学院总务长等职。

    民国三十二年五月“鄂西大捷”后,国民党中央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兼慰劳总会会长居正与湖北民众抗敌后援会执委会常委孔庚受蒋介石派遣赴鄂西慰劳守军,同时以“叙旧”为名,登门访冯,替蒋介石索要《五权宪法》影印件,并以省主席一职相许,冯子恭婉言拒绝。是年八月的一天,国民党行政院院长张群在第六战区长官兼湖北省主席陈诚的陪同下登门看望冯子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密谈,最后冯子恭高高兴兴地将自己亲手记录、亲手拍摄、视为珍宝密藏了20余年的惟一一份《五权宪法》(共8页)真迹影印件交给了张群。民国三十四年秋,抗日战争胜利后,省政府东迁武昌。冯子恭正遭丧妻之痛,加之老父年逾古稀,子女幼稚,本人厌倦政治生涯,不愿随省府东下,遂接受咸丰县教育界推举为县参议员。不久,因地方派系纷争,冯子恭愤然辞职,改任咸丰中学校长。

    新中国成立后,冯子恭因“拒不交枪”和“对土改不满”等罪名两次获刑。195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回鄂视察法制建设工作时,问及:“我们湖北那位保存《五权宪法》的有功之臣冯孟寅现在在做什么?”后在咸丰找到冯。冯被宽大处理,提前释放。1957年4月,62岁的冯子恭当选为咸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反右”期间,冯子恭被划为右派。1961年“摘帽”,后获高级知识分子待遇。1967年1月15日,冯子恭在咸丰县人民医院病逝。

    ①五权宪法:孙中山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弹劾)五权分立的国家体制的立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