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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有样学样

    “既然如此,那接下来请原告被告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周全民点了点头,看向了秦昊。

    秦昊额头上浮现几条黑线,有些无语。

    但还是站了出来。

    又重复了一遍最后陈述。

    只不过把陈述词里的对象,换成了杨丽娜。

    而且。

    很大可能,他后续还需要进行五十六次最后陈述,重复五十六次陈述词。

    “那本案的审理到此为止。”

    “继续审理下一个。”

    在双方陈述结束后。

    周全民拿起了另一份资料,继续审理。

    这次要审理的案子实在是太多了。

    他若不加紧的话,恐怕半个月都审不完。

    不过好在其他人的案子,都比较简单。

    审完了韩遂岳和杨丽娜之后,直接套模板即可。

    针对不同的案例,张益达提出了不同的减刑情节,申请酌情考量。

    一旁的书记员则负责将这些辩护内容记录下来,以备后续的审理量刑。

    时间缓缓推移。

    又过去了两个小时。

    审理的效率越来越快,但相对而言也十分枯燥乏味。

    最直观的就是旁听席上,张元清等人又睡着了。

    原告席上。

    秦昊也逐渐沦为了工具人,每隔十几分钟,就站起来进行一次最终陈述。

    而在他的观察里。

    张益达这次的表现,同样十分出色。

    针对每个不同案例,都提出了适当的减刑情节。

    提醒合议庭酌情考量。

    在对杨丽娜的无罪掰护上,同样做的滴水不漏。

    目前来看,不出意外的话,张益达的这次辩护应该会很成功。

    而在案子审理到第十三个被告人的时候。

    秦昊刚做完第十三次最终陈述,轮到了被告人的陈述环节。

    却听到这个被告开口辩解道:“法官,我冤枉啊!”

    “其实有个事我没有说,和杨丽娜一样,当时我的手机也没在身边,评论不是我发的。”

    “我一个成年人,怎么可能发这种评论,这是我刚上小学的表叔发的……”

    闻言,秦昊愣了一下,诧异的看了眼被告,他没想到又遇到了杨丽娜类似的情况。

    这种情况审理起来非常麻烦,需要提交完整的证据,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耗时耗力。

    会拖缓法庭审判的进程。

    与此同时。

    被告席。

    完美掌握了辩护节奏的张益达,却是脸色大变。

    不敢置信的盯着旁边的被告。

    这个被告名为姜林。

    不仅没有按照他的陈述词念,居然还自我发挥城起了冤枉!

    关键是姜林所辩解的内容,事先都没跟他说过!

    且不说真假,就算是真的,在法庭上这样发言,也完全打乱了他的节奏,出乎了他的预料。

    这个案子和杨丽娜的不一样。

    他为杨丽娜准备了全套说辞和证据链,足以证明杨丽娜的清白。

    可现在他对案情完全不知情。

    若是姜林所说的是假的,在法庭上说谎,和其他地方截然不同,将构成伪证罪!

    这个罪,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可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法官,我真的是冤枉的,当时表织来我家玩,我就把手机给他了……”而另一边,姜林还在为自己辩解着。

    有杨丽翅的案例在前。

    情急之下,为了不坐牢,他想到了自己刚满六岁的表叔。

    他虽然不是很精通法律。

    但也知道,未成年人不是遇到特别残忍、情节恶劣的刑事大案……都可以免除惩罚。

    自己只要和才满六岁的表叔串通好,说不定可以像杨丽娜那样,利用侄子直接免罪!

    这是他看到了杨丽娜的案例,临时获得的启发。

    毕竟他的点赞也有好几千,就算辩护得当也要坐牢。

    而这样尝试一下,起码有免罪的希望!

    “被告人,这里是法庭,你需要为你所说过的每一句话负责任,你确定这条评论不是你发的?”

    周全民皱了皱眉,沉声责问了一遍。

    姜林咽了咽口水。

    但还是硬着头皮辩解道:“真的,我说的都是真的,这条评论真不是我发的。”

    周全民深深看了姜林一眼。

    姜林在最终陈述的时候,才交代出这么重要的线索,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以他多年担任审判长的经验来看,大概率是为了脱罪的情急之举。

    “被告方律师,关于此事,你有什么要说的?”

    随后。

    他转过头,看向了张益达。

    如实说道:“关于此事,我方当事人并未事先告知于我,恳请审判庭容许我方有足够的时间筹集证据,自证清白。”

    他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已方当事人。

    而是打算庭后再找已方当事人确认情况。

    周全民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此案遍押后再审,现在进行下一个案子的审理。”

    类似这种存疑的案子,的确需要反复斟酌。

    而这起案子,并非刑事公诉案,因此搜集证据的工作并非检察院负责。

    按照刑法,自诉案件,需要起诉人自己寻找证据,证明自己利益遭受侵犯、证明他人违法犯罪。

    秦昊已经提交了这方面的证据资料、检举材料。

    而作为被告,在对方提交了证据的情况下,想要反驳对方,摆脱自己的嫌疑,就只能自己搜索证据,自证清白。

    除非特别情况,可以申请检察院介入取证。

    下一个案子,被告人赵凯。

    周全民敲响法槌,继续当庭审理第十四起案子。

    然而,后面的被告们,在看到了杨丽娜和姜林的案例在前。

    都十分默契,不约而同的喊冤,表示自己不是评论的实际发起者。

    “法官,评论不是我发的,当时我的账号被盗了,我对此什么都不知道啊。”

    “这个账号我记得上个月就卖给别人了,我觉得很可能是买号的人发的。”

    “法官明察啊,那天我手机被一个小偷偷了,发生了什么我都不知情,当时我家的狗好像舔开了我的手机屏幕。”

    为了给自己脱罪。

    接下来的人,都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借口。

    坚决否认自己是评论的实际发布者。

    给案情的审理增加了极大的难度。

    导致在下午五点的时候。

    整个诽谤案,才审理完二十二个人!

    前十二个人证据明朗,较为清晰,可以结案,

    但自姜林开始,连续十人坚称评论不是自己发布的,借口理由千奇百怪。

    连家里舔拘都被抬出来当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