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含笑水含香》 第一章 尘香引(一) 我一直记得挚友南漠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因为短暂而弃暗投明,因为永恒而弃明投暗。” 对于我而言,喜欢暗处其实是我的天性,比如当阳光从窗户直射到我的室内时,我习惯性的会把窗帘合拢;再比如我喜欢一切比较暗淡的色彩(除了血红色和雪白色)。 我知道自己心灵生病了,所以我成了一名香疗师,至今,我也没弄清楚,到底是香愈疗了我,还是他愈疗了我,还是我自己愈疗了自己。其实,我并不害怕抑郁症,就如我不害怕黑暗一样。 清晨,一阵雁鸣声划破长空. 我推开窗户,又下了一夜的雪,往远处望去,君山岛上已覆盖成了一片白色的世界,这时的洞庭湖,应该也结冰了吧。 晨星一如既往的早起了,整理好捕鱼的装备,对我说: “梦寒,我去捕鱼了。” “外面下雪了。”我说。 “没关系,快年底了,很多村民都干塘了,我也去凑凑热闹,捡几条大鱼回来。”他说。 “哦,那好吧。”我说。 晨星冒着风雪出发了,按理说,冬季,是捕鱼的淡季,湖里的水都干枯了,即使有水的地方也已经结冰,鱼儿也躲在石头里面冬眠了。也不知为何,这个冬天,晨生依然没有放弃每天的捕鱼生活。 提到晨星,我与他相识,也是在二年前的大雪纷飞的冬季里。 那时,我还是润达电器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他冬天闲来无事,也来上点班赚点生活费,就这样我认识了他。 也许是我读了点文学书籍,第一次见到晨星时,我就联想到了《老人与海》里面的那个老人。他的眼睛像海一样深,有那老人般古朴的气质:“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打倒的精神”。看到他,我还联想到了一句诗:“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春风秋月。”怎么都与老人有关? 与他熟悉后,才知道他果然是一句江湖捕鱼者,他身上真存有似海洋般的气质,每天壮阔的流动起伏,而又蕴含着某种危险的形态,当你觉得他是温柔的时候,他远不是能驯服的,当你觉得隔得很远时,不染风尘时,他却又世俗的可怕。 与他相处越久,越喜欢他的性格。当时他告诉我,他有过女朋友,她是南宁人,从小随她父母来我们这边做生意,转学到他们班就读完小学,初高中又和她是同一个学校,有种莫名的缘份,对方家庭条件优越,觉得不太适合便选择分开了。 即便这样,我也没有掩饰对他的好感。直到有一天,我在公司门口见到了他的女朋友,她的真名叫野姗,她是那种第一眼看上去很普通,但越看越好看的那种女人。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其实是在女生宿舍里,不得不说她也是一个为爱而生的女人,晨星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和平的分手了。 后来,我与晨星也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在一天天的相处中,我了解到了晨星一直有个愿望:是在几年后,能买一条大一点的船,可以驶向大海,成为一名海上渔民,去感受海的辽阔。现在二年过去了,我们攒得钱连半条船都买不起。 我在想,如果他当时如果没有选择和野姗分手,也许他的愿望早就实现了,越想我内心越是不安。现在我逐渐发现,晨星的内心世界像是上了一把锁,我已经无法打开了,我的悲欢也不在一个频道上了,我知道,这场情感的博弈,从一开始,我就输了。 第二章 尘香引(二) 天晴了二天,今天就又下雪了。 我已经有半个冬天没有去万物生香疗馆了,不知为什么,今天特别想去那儿坐坐。于是,顶着风雪闯入了这个空间里。 万物生香疗馆的创建人正是万生。我喜欢这个空间,在木与花中古远飘香,静守纤尘,清幽自然,像一股清泉般静静的流淌着,润物无声,富有禅意的空间。 每当我心有不安或恐惧时,这个空间是我必来的地方之一。 我喜欢坐在飘窗上的蔳团上,观窗外雨雪纷飞。听着低吟的乐声,不说一句话,就挺好。 “梦寒,你想喝点什么?我帮你拿来。”万生问。 “有酒吗?给我一杯酒,可以吗?”我说。 “有,我去给你倒一杯桂花酒吧,天冷,我把它温热一下。”说着转身离去了。 接过他双手递来的那杯微热的桂花酒,我轻轻轻的饮了一口,问他:“最近店里生意好吗?” “这冰天雪天的,太冷了,人都不愿意出门了,我们都比较闲。”万生说。 “哦,难得清闲。”我说。 我第一次见到万生时,也是在两年前了,那时我是个抑郁失眠症患者,万生成了我的香疗师,后来成了我工作上的导师。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那种见过大风大浪,混迹于世俗却又不屑于被世俗束缚的男人。 其实他人还不错,热心肠,就是情感上有点不着地气,我想能把他的心稳住的女人,应该很少,尽管他身边不乏女同志,有工作上认识的,游戏上认识的,其它各种场所认识的。他喜欢玩狼人杀,一开始我都不知道狼人杀是个什么玩意儿,后来才了解到,那是一款多人玩的推理“杀人”游戏。 我这人头脑很简单,别说推理了,很多东西你直白的说给我听,我都听不太懂,还推理?所以我下意识的觉得,喜欢玩狼人杀的人头脑肯定不简单,内心复杂。远不是我这样的人能看得懂的,他在我内心中,就像一个黑洞,有时候好奇洞里面有什么东西,又不敢太靠近。 所以一开始,我们都能保持着很简单的关系,医生与病人的关系,还有导师与学生的关系。 但终于有一天,这个黑洞还是把我给吞没了,把我推向了黑暗。 我知道,一个人去面对无边的黑暗,或许这是我早晚要学会的功课。 按理说来,像我这样头脑简单的人是不会得抑郁症的。 这还得从我的工作上说起,二年前,我还是个车间里的维修工人,维修工,这可是凭本事和技术吃饭的。可是放到我这儿,就不是那回事了,同事们都知道,我不是凭本事吃饭的,我是靠脸吃饭的,因为我这份工作太闲了,几天都修不了几个产品,根本就没有需要维修的产品,好不容易出来一个次品,男同事随手就帮我修好了,哪还有我的份?可能在他们心目中,维修工,应该是男人干的活。 就这样,我一天天就如一只花瓶一样摆在岗位上,眼睁睁的看着其它男同事,女同事挥洒着汗水和泪水。 就连车间老大每天开晨会时也会强调:“我们秋梦寒,可是车间里的拉拉队,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明显就是把我当花瓶嘛。 这花瓶真不好当,每天都要承受别人异样的眼光,特别是女同事们的轻视,鄙视,忽视与恨意。我几乎每天都会自我怀疑,需要一颗特别强大的内心来应付这些异样的眼光,才能当一个内外都“没毛病”的花瓶。不然早晚都会出问题的,我就是内心没有修炼好,所以心灵生病了,患上了抑郁症了。 让我支撑下去的,是因为车间里还有一群看似简单,善良的男生。当他们身边出现了一个强势,一个弱势的女人时,他们永远会站在弱势的一方,而在他们眼中,我就是一个弱势的存在,被一群女生排斥着,忽视着。 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号,站在了我这一边,来帮我找回自尊,找回存在感。尽管他们的方式有点拙略。上班时,抢我的活,食堂排队打饭时抢我的碗,还有每天夜幕降临时,就鬼喊鬼嚎的,“秋梦寒”的名字划破夜空,扰乱了所有人内心的宁静,传遍了整栋女生宿舍楼。 孰不知,我变成了女生中的“过街老鼠”,同宿舍的女生对我表示抗议,其它宿舍的女生对我指指点点的: “快看呀,她就是秋梦寒?” “就是她呀,长得一般般嘛。” “丑死了,黑不溜秋的。” 这几乎是我每天都会听到的女生们对我的评价。 我只能默默的承受着,花瓶难当,真的难当,这些男生行完他们的正义后,也不管我的死活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牵着自己女朋友的手,逛逛街,扯扯蛋,幸福又简单。他们其实贼理智,贼聪明,把“花瓶”和老婆分得清清楚楚。即护着“花瓶,又爱着老婆,两全其美,人间乐事。 唯留下我一脸的茫然,我太不善长处理与女人的关系了,当内心的矛盾越来越多时,它们就像几千斤石头压在我的胸口,形成了抑郁症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直到遇到了万生,直到遇到了晨星。 是的,我不害怕抑郁症,就如我不害怕黑暗一样,一边承受着心灵的折磨,一边享受着男生对我的让步与怜爱。我其实很明白,当我抑郁症好了之后,也就是我要单独的直面自己的灵魂之时。 回来的路上,我看到晨星了,他的对面还站了一个女人,我仔细回忆着,她是谁?忽然醒悟,对,她就是野姗,他的前女友,野姗。 第三章 尘香引(三) 我总觉得自己心里面像是住着一只魔鬼,闹得我不得安宁,它一直在寻找出口。 是时候说再见了,我今天预约了要去见一个人:野姗。 听晨星说,野姗的故乡是南宁的,从小跟随父母来这边做生意,也就定居在这边了。 我随她家乡的饮食风俗,找到了一家桂林米粉店,与她相对而坐。 气氛仿佛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尴尬和硝烟味。 “秋梦寒,你也常吃我们家乡的桂林米粉吗?”野姗面带微笑的问。 “偶尔也会吃的,我喜欢这味道。”我说。 “有空,一起去我们家乡桂林那边走走,那边也是山好水好的。”她说。 “嗯,是想去那边走走。”我说:“昨天我看到你和晨星了。” “是的,是我去找他的。”野姗毫无掩饰的说。 “你对他还是有感情的。”我说。 “那是,我们认识很多年了,其它情感没了,就像亲人一样的。”她说。 “我现在和晨星没有什么话说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累了。”我说。 “那你当初为什么要和他走到一起?”她问。 “也说不清为什么,曾读过一篇故事:我就叫它《狗的故事》,大概可以解释这一切:传说狗在很久以前本是野生动物,狼的一种,有一天,两只狼夫妻在一起找食物,不幸落入了人类的陷阱,公狼被人类残害了,当时母狼正怀着孩子,活下来了。那只母狼生下了狼孩子后,不久就去世了,留下了一群狼孩子,在人类的不断的驯化下,一只一只的小狼变成了狗,个别的还保持狼的野性,都被人类杀掉了,经过一代一代的驯化,狼就逐渐丧失自己的本性,便有了后来的狗这种物种。” “你是想告诉我什么?”她问。 “其实在水边,山边长大的孩子,骨子里是都具有野性的,我有,晨星也有,只是我是女孩子,从小就把自己的野性抹掉了,他依然保存着,我是在他身上看到了丢失了那一部分自己。”我说。 “可能是这么回事,难怪我们喜欢“坏男孩”。”她说。 “怎么说呢,晨星也不算是坏吧,他其实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一直都在坚持着,我就喜欢他身上的那股蛮劲,就凭这一点,他还是不错的。”我说。 “是的,我也时常在想,我这样一个头脑还算清醒,也不缺什么的女人,怎么就迷恋晨星这样一个男人,不知道哪根神经错乱了?”她说。 “我想有些人有些事之所以迷人,大概是因为未知,和他在一起,你觉得有希望,有奔头,有时候野性,野心其实就是一种迷人的东西,你永远猜不到,他明天是什么样子,明年是什么样子,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这样就有一种新奇感,男人我不太了解,但我知道大部分女人是被潘多拉盒子给咀咒了的。”我说。 第四章 尘香引(四) “是的,有些女人喜欢确定的东西,有些女人喜欢不确定的东西,我觉得自己是后者。”她说。 “那“坏男人”正好合了我们的口味了,他们似一匹野马,有些女人的天性可能喜欢驾驭男人,让男人带着自己奔跑的那种感觉吧。”我说。 “也不是所有女人能驾驭得了“坏男人”的,就像不是所有好男人能驾驭得了“坏女人”一个道理,驾驭不了就会很倒霉了。”她说。 “那能怪谁,自己选择的总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吧。”我说。 “是的,没有等得起,爱得起的心态就不能去碰。”她说。 “的确,不过这种不走寻常路的男人也好,女人也好,一旦有一天他们真的想稳定下来了,想变好了,往往更懂得珍惜,幸福感比一般人强,这倒是真的。按程序走的人生,有时候会让人麻木的,觉得一切不过如此。” “是啊,好像机器人一样,程序一出生就被人设置好的,第一步怎么走,第二步怎么走,而且又拥挤不堪,要么多设计几个程序还好,问题就出在了就那么一个程序,所有人都挤在那个程序里面,你说挤不挤?”她说。 “我觉得这样特没意思,小时候是身不由已,他们要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结果把自己搞得像神经病似的,现在我再也不想被设置了。每个人都套在一个模式里面,我也觉得太拥挤了,也挤不过人家。可是不走他们设计好的程序,也很难,先得活下去呀。” “没事的,坏的,差得,苦的,累的,咱都要能受,我觉得一个人只有见过了最坏的,才会珍惜最好的,经历过最差的,才懂得什么才是最贵的,父母为我们好就怕我们吃亏,所以给我们设置了一个模式,在模式里面的确很安全,可是好像在一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根本没活过。反正一出生就好像已经死了,还不如死马当活马医,按自己的程序来走,蹦跶几下,说不定还能活过来呢。”她说。 “嗯。” 野姗的一句话:在一出生那一刻好像就已经死了,根本就没活过。让我心莫名的震惊了一下,陷入了沉默。 “还有一种男人,我也是拿他没办法的,他们外在条件其实还蛮不错的,也不晓得他是什么心理,他一边对你各种不满意,反正你这也不好,那也不好,但又喜欢缠着你,好像一定要把你说的一无是处,他心里才舒服似的。”她笑着说。 “这种男人适合找神经大条一点的妹子,我们这种就算了吧,神经纤细,又太有自己的主见了,没法相处的。”我说。 “女人脑袋里没东西,没什么想法,过日子省心。”她说。 “是的,脑袋里没东西其实挺好的,活得没那么累。这年代,学东西方便,最主要的是找到自己的道道。不过要混社会又需要读点书比较好,书,在我的心目中它就像一面镜子,照到我身上所有的优点和缺点,优点可以发挥它,缺点可以提前修整它,这样可以少碰很多“钉子”,我现在后悔上学时课外书还是读得太少了。有时候社会与生活其实是两种不同的维度,就看自己当下看重的是什么了。” “所以呢,我还是比较喜欢有自己精神世界的男人。以前觉得人要现实点好,现在觉得如果是过日子,还是不要找过于现实的男人。” “我也觉得,就是有心灵世界吧。生活在一起处处跟我讲适用主义,我会觉得很压抑。像我们家里人,做生意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我看见他们有十八个小时都在干活,你要他们停下喝杯茶,他们都觉得是浪费时间。记得有一次,真的特别气,我从学校里借了几本课外书,放在客厅里,正好收废品的来了,居然把我的书当废品一起卖掉了,真的很无语。 在他们面前我不敢敞开的活着。人太现实了,一起过日子真的是太累了。”我说。 “他们是没有安全感,人没有安全感时就不敢停下来的。”她说。 “可能吧,这个我倒没有研究过。”我说。 “我们家也是这样的,我现在觉得,没有安全感有时候是因为贪心,万物相生相克,有时候拥有越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就越多,所以不能停下来。”她说。 “嗯,可能是的。”我说。“我也老觉得自己不安心,好像心里面有只魔鬼,难道是因为我太贪心了?总感觉不对劲。” “一步一步来,知道自己的根在哪儿就好,没事的。”她说。 “我当时看上晨星,我就觉得他很飘,不过是有根的,他其实也很稳。人呀,太稳了,无趣,太飘了,就怕飘到最后面目全非了。所以要把握好自己着实挺难的。”我说。 “呵呵,我们好像喜欢同一类型的, 一是:get到了情绪。 二是:在他面前能很敞开的活着。”她说。 “晨星其实是比较现实的,只是他平衡的比较好。”我说。 “所以这才是他可爱的地方。”她说。 “晨星遇到你,真是他前世修来的福。”我说。 “其实这样不好,可又不知道如何是好,大男人不适合,好男人又没感觉,我想来想去,只能去当尼姑了。”她笑着说。 “你说对了,像我们这种女人真要去当一下尼姑才好。”我也笑了。 “我还真有这么一个想法,想找个地方一个人呆上一年半载的,安顿好自己的像魔鬼一样乱窜的灵魂。”我说。“我的意思是我想和晨星分开了。” “你另有其人了?”她问。 “没有。”我摇摇头说。 “会有的。”她说。 “谢谢你。”我的眼眶突然变得湿润了。 “那今天我们就聊到这儿,改天遇见了我再请你吃饭。”她说。 第五章 尘香引(五) 雪花,如杨花般,漫天飞舞。 我的心再次变得空荡荡的,也像是飘在空中的一片片雪花,轻飘飘的。 每当感觉到自已的心无处依时,我也时常去一个地方,漠兰茶书馆。只要坐在这个空间里,心就安静多了,似乎有了着落。我并不是来看书,喝茶的。同样,我只是喜欢这种氛围,人在水云间,家居水墨中的氛围感,飘渺若仙的意境,在画与虚实中相生,活跃着生命神秘的韵味无穷的诗意空间。 这家茶书馆的主人是南漠和他的女友葛兰歆共同创建的。他们曾是我的同事,也是我人生路上的“定海神针”。 南漠是个文艺青年男,阴错阳差的成了一名调机员,务虚不务实的他在一次员工工伤事故中,部门见机把他给炒掉了,这才有了后来的漠兰茶书馆。 别看他一天天不着调的,他的路子广得很. 他的女友葛兰歆一直如空谷里的一株幽兰般存在着,总是无声无息的,让人看着就很舒服,每次我心里面住的那只“魔鬼”又在捣蛋时,只要来看看她干活的样子,就好过多了。 在我眼中,这两个人还真是天生一对,明明两个不着地的人,却把这家茶书馆经营得有声有色的。这也难怪,听南漠说他们不靠卖茶水,也不靠卖书来维生,要不,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间里,这两样不染红尘味的东西也就不会存在在这个空间里了。 就如我一样,每次来到这个空间里,我只是想在这儿静静的坐一会儿,整理一下自己纷乱的思绪,不过来到次数多了,也会喝喝茶,买些书,或者办个借书卡借几本书回家读读。 “梦寒,喝一杯热茶,君山银针。”南漠把茶壶茶杯一一的摆在了茶几上。 “谢谢,兰歆呢,怎么没看见她了?”我问。 “在楼上,我去喊她下来坐坐。”他问。 “别去扰她了,我一个人坐一会儿就好。”我说。 “怎么了,好像有心事?”他问。 文艺男女有个共同的特点:大脑很简单,心思却不简单。 “我和他分手了。”我说。 “你说的是晨星。”他问。 “除了他,还有谁?”我说。 “挺好。”他说。 “你是幸灾乐祸吗?”我问。 “没有,来,敬你一杯,祝你花开不败。”他说。 “是花开不败,幸好,不是东方不败。”我说。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是谁还不是一样。”他说。 “我不喜欢东方不败,我依然相信,人活着最好的状态,最幸福的一瞬间,是撕开自己的软肋,卸下所有的装备,血淋淋的,赤裸裸的站在阳光下的那一刻。”我说。 “做只是没有壳的软体动物,我向往之。”他说。 “是呀,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我豁然开朗。 “我要回去了,这是你的茶钱。”我把钱放到桌子上。起身迎着风雪往自己的住处奔去。 我平住呼吸让自己情绪归于平静之中,打开房门,晨星拉着行礼箱已经等在那里了。 “你搬出去了?”我问。 “梦寒,房租已经帮你付了三个月了,这是收据,你自己收着。”晨星说。 “哦,谢谢,你的渔具,也都搬好了吗?”我问。 “都搬了,我就是在这里等着你回来的。”晨星说。 “那好,外面还在下雪。”我提醒他说。 “没事,又不是远行?”他说。 “嗯。”我点点头。 “对了,梦寒,我以后不打算常捕鱼了,现在搞环保,国家也下了《禁渔令》,一年有好几个月是不能捕鱼的。我和野姗商量好了,去种绵花,反正我们家有地,他们家搞纺织的,可以纺织纯棉布料,正好可以配合。”他说。 “挺好的,种绵花好,一年四季有活干,冬天还可以弹弹绵花,想起来就好好玩。”我说。 “棉花也要打理的,不是种到地里就完事了,你只想起弹绵花好玩了。”他笑着责备着我说。 “嗯,野姗比我能干多了,她会帮你的,别担心。”我说。 “我让你失望了,我是不是很没出息?”他问。 “我从没有这样觉得,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努力,希望被人信任,虽然还没有得到某些人的认可,你有你的过人之处,只需要一个发挥的空间,这下子这个空间就在眼前了,为什么不抓住呢?很多时候一个人放下自尊比守住自尊要难多了。不过,这一辈子最不值得去做的事情就是去向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人去求尊重,因为每个人看重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但我依然相信我们的心灵都是相通的,之前我们所有的悲欢不相通,都是为了有一天我们能真正的做到悲欢都相通。”我说。 “嗯,我知道了,你要好好的。”他拍拍我的肩膀说着,顺手拉起了箱子。 晨星离开了,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我站到窗前,望着他的背影逐渐地逐渐的模湖在雪花之中。 脑海里似乎又回荡了晨星的歌声,他常在我身边的哼唱的一首歌:《月下吹箫待何人》 “跋涉千里,只言片语, 想像过千百万种遇见你, 惊鸿一瞥,不期而遇, 冥冥之中的注定也要勇气。” 我转身背向窗台,泪水不知不觉中打湿了面颊。 第六章 秋梦寒(一) 我出生在深秋已过,冬至未至的时节里,所以爸妈为我起名为梦寒。 正好姓秋,秋梦寒,其实我挺喜欢这个名字的。 我不知道名字会不会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反正我的性格也如名字一样,没有暖系色调,清冷,阴郁,我对冷色系色彩情有独钟,特喜欢的色彩里有蓝色,白色,还有黑色。所以我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也应该是寒冷的,不阳光的。 正因为这样,爸妈为了让我变得开朗一点也是费劲了心思。最终他们做了一个决定,就是在我幼年已过,青春未至的年华里,那年我13岁,他们把我转学到了一所子弟兵附属学校(接受军式化管理)。这是一座私立学校,一般情况下只对内招生,招的应该都是军人的后代,我不知道他们想了多少办法,才把我弄进去的。 当我迈进子弟兵学校的那一刻,爸妈是欣慰的,但他们不会想到后来,后来那所学校对于我来说其实就是一场“恶梦”。 我一直记得我第一天去上学的情境,那天天空下着绵绵小雨,从我家门口走出去,马路像铺了一层柏油,闪闪发光的。子弟兵学校一般很少建在城市的中心,都是建在城郊的。 通往学校的路上要走一段泞泥的小路,当到达学校时,我全身都沾满了泥和水。 学校与单位是联体的,保安为我打开了大门,这时的路四通八达了,我能看到许许多多背着书包的孩子们,他们无悠无虑的在散步在草丛边上,从头发到鞋子,都显得干干净净的。 我的班主任是一位长得高高的,气质超俗的女生,第一次见到我时,她对我特别关照的,不尽带我找到了教室,帮我搬来了桌椅,还把我介绍给了其它女同学,告诉她们,我叫秋梦寒。 我满脸羞涩的打量着向我围过来的每一位女同学,她们每个人身上都散发着淡淡的芳香味,她们的发质是那样的柔软,皮肤是那样的白净,衣服上没有一点污渍,仿佛从头发到服饰,从内到外,都散发种一种香味,似乎那种香是纯天然的,是她们身体内本来就拥有的。 就在那一瞬间,我仿佛是一只“土鸡”不小心掉进了“天鹅群”里。 我低着头望了一下自己鞋子上的黄泥,连裤子也溅满了泥水。那是13岁我每一次认识到的女孩之间高贵与卑微的模样。 尽管后来知道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但在那一刻特别真实。 “秋梦寒,你知道洗手间在哪儿吗?我带你去洗手间吧。”一位短发女孩,好像了察觉到了我的尴尬,她拉着我的手奔向了洗手间。 我有种受宠若惊之感,因为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芳香味与我身上散发出来的泥水味,还有汗水味,让我从内心深处里相信,她比我高贵。 那时我还不会明白,如果我真的有了足够的深度,也就不会在此刻面对耸人的高度时,而自惭形秽了,我不会懂得生活中不乏可以面对的高度,但常常顾不及去追寻更加迷人的深度,就自己就把自己打败了。 的确,我根本来不及去追寻迷人的深度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一味的想到的是用一种更快的更捷径的方式去拉近自己与同学们的距离。 但我没想到是他们其实从来就没有嫌弃过我身上的泥水味, 是我自导自演一步一步把自己推到了更尴尬的境遇。 第七章 秋梦寒(二)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管天晴还是下雨,从我们家通往子弟兵校园的那条泥泞的小路似乎从来都没有干过。无论我走得多么小心翼翼,每天都是带着满身的泥水走近教室的。 于是,班里面有几个最调皮的男生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土地蛙”。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土地蛙我是见过的,不仅长得丑还不能当美食,叫“青蛙”我还能接受,叫我“土地蛙”,这不是嘲笑我又丑又不实用吗? 当“土地蛙”落入“天鹅群”里,那种心灵的落差。让我感觉自己一会儿在人间一会儿在地狱,我总是窝在自己的位置上,深怕一走动就弄脏了“天鹅们”那雪白的羽毛。 我说服了爸妈,我要寄宿,因为只有寄宿,我才有可能穿着干净的衣服走近教室,才可能有更多的零花钱,买些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然,我寄宿愿望实现了。 原来大部分“白天鹅”们都是寄宿的,她们无论在哪儿都昂起自己的头颅,风姿飒飒。 军式化管理,对于散慢习惯了的我,是怎么也飒不起来的。 早晨六点一刻,天还没有亮,第八号广播体操的进行曲就响起来了,女生们迅速的从床上爬起来,往操场上奔去,这哪是上学,这是赶死队般。每天我都被这节奏整得灰头土脸的。 不过有快节奏,就有慢节奏,这慢节奏也是让我恼火,六点半后从操场回到宿舍,开始搞宿舍卫生。 被子要叠成豆腐块的模样,桶子,鞋子要摆在统一的一条线上,牙刷,杯子要朝统一的方向摆放,地板要拖得发光发亮。8点上课之前宿管老师会准时来检查,打分。 一位女同学悄悄的告诉我,每个月底全体宿舍会来一次总评分,评分最高的寝室可以获得500元奖金,评分最低的宿舍要挨批。 怎么会这么麻烦?我又开始怀念在家里在的日子了,每天早晨六点半被妈妈叫醒,三请四请的我才会慢悠悠的爬起来。起床时,被子往墙角边一翻,哪还会叠它。放学回家,更是自由万岁了,泥鞋子往门边一踢,便钻进了个人空间逍遥自在了。 哪像这里,被子要叠成豆腐块,自从我来这宿舍后,舍友们说,每天都会扣分,我明明很认真在搞卫生了,哪有那么多的问题?我的认错态度非常的不好。 终于,在一天早晨,宿管老师逮住了我:“你过来,把被子再叠一次?” 我只能乖乖的回到自己的床边,打开自己好不容易才叠成的豆腐块,重新来叠。 “我来教你?要叠成有棱有角的,这才像豆腐块,你叠得被子角都没有了?”她说。 我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对于我来说,还是太麻烦了,叠个被子都还要讲棱讲角的,又不是做数学几何题? 我非常恼火,可是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把它走好,这也是我的性子。 为了洗掉“土地蛙”这个外号,我还付出了很多的行动,把每月的零花钱省下一部分,放在自己的穿衣打扮上,有时候每个月回家一次,还会从爸妈的钱箱子里偷一些钱,买些零食分享给同学们。 就这样,我的“土地蛙”外号洗掉了,那几位调皮的男生们又给了我另外一个外号,叫“孔雀妹”,那年我刚好15岁。 我的确就如一只孔雀般,开屏时很壮观,收尾时很暗淡。 我逐渐明白,有些圈子,无论我怎么用力,也无法真正的融入他们,既然我暂时达不到他们那种高度,那我可以试着去探索自己的深度,于是,我选择了独自走,上课,入寝,去图书馆看书,那年我16岁。 后来一些事,又让我明白了,呆在“天鹅群”里,无论怎么努力,也不可能一下子达到他们的那种宽度,既然一下子达不到他们一样的宽度,那我不如去追求自己人生的密度,那年我20岁。 我从不染红尘,芳香四溢,军姿飒飒的“白天鹅”群里回到了俗世间。 莫名其妙的,这时我变成了其它人眼中的“白天鹅”了,只是我的性格一点儿也没有改变,还是像从前那样,是寒冷的,阴郁的。无论多么华丽的外表,都没法掩盖我那颗住空虚的内心。 我忽然找不着方向了,原来我什么也不会做,什么本领也没有,我要怎么样去追求自己人生的密度?内外的矛盾,“抑郁症”找上我了。 我在想,如果我一直做一只“土鸡”,从没有去过子弟兵学校,那么现在我会不会是一只幸福的“土鸡”。 如果?只是生活从来就没有如果,人生的路就像在玩抓牌,你永远猜不到下一只是什么牌,但一生的命运并不是由某一刻抓了一只好牌或者烂牌而决定的。 我还是很感激命运的每一个相逢。 在我退出子弟兵学校后,同学们得知我的状态不好,都来看过我,那些当年给我起外号的男生,还给我弄来了好多春蚕,带我去户外采桑叶,告诉我,养蚕可以调整身心。他们也许根本就不知道当年给我起的外号,深深的刺伤了我的心灵,都说童言无忌。 不过在往后的岁月里,我对男生们无意的“伤害”便有了强大的免疫力了。 后来的有一天突然听到一首歌:《继续给15岁自己》。呵呵,15岁。 我也想告诉他们: “知道吗,我总是惦记15岁不快乐的你, 不确定自己的形状,动不动就与世界碰撞。 这些年,我还算可以,至少都对得起自己。 谢谢你,是你的单纯,给了我指引。 遇见过很多人很多人,完成了一些些事。” 第八章 野姗情(一) “湖光秋月两相知,潭面无风镜未磨, 遥望洞庭山水翠,白银盘里一青螺。” 以往翠绿的山水,盘里的青螺,被白雪覆盖了,像一只沉睡的白鹤,安静的躺在了湖中央。 湖面的水位低了,野姗把目光望向江天外,只见白雪纷飞,江面一片模糊,江上一条渔船也见不着了,她沿着湖边的芦苇地带一直前行着,踏进了君山岛上,远远的听见了洞庭庙的方向传来了阵阵琴声。 她跟随着琴声到达了庙的旁边,这里暖和多了,还有些摆摊的商贩,有卖旅游纪念品的,有卖药枕的,有卖斑竹的,还有抽签算命的等等。 她把目光转向了那一对弹胡琴的青年男女,旁边摆了一个广告牌:“漠兰闲琴。”她想:这应该是一对小情侣,这年代里,小青年还有能拉胡琴的真是少见了,她又仔细的打量了下他们的容貌,女孩身着一身白色羽绒服,蓝色牛仔裤,立在风中,就像一朵红尘之外的白玉兰,是那样清丽脱俗。男孩忘我的拉着琴弦,眼神里透着光茫,琴音里透着深情。 她安静的站在他们跟前,听完了一曲闲音,低下头用双手在他们的钱箱里投放了五十元人民币。 默然离去。 转身把目光锁在了“麻姑算命”的摊位上,不如去抽一签吧,尽管她不信命。 “先生,请帮我摇一支签吧。”野姗向算命先生请求说。 “姑娘,您是求姻缘,还是求事业。”先生问。 “姻缘吧。”她回答。 “请从筒里任意抽一支,不要犹豫,看准就拿。”先生说。 “这一支。”野姗果断的选了一支签。 签上写着: “纵身江湖枯寒草,一心分作两边倒, 若道人间有正缘,请到南方业中求。” “先生,请帮我解签。”野姗把手中的签递给了算命先生。 “姑娘,这是一支上上签,无须解签,时间会验证一切,请回吧。”算命先生说。 野姗疑惑的再一次读了一遍手中的签:“若道人间有正缘,请到南方业中求。”这是什么意思?还是上上签?难道晨星回家了吗?他已经两个月没有音信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她把目光转向了柳林寨,晨星从小就成长在那儿。 野姗的故乡在南宁,读小学三年级时,她随着她的父母来这了这片不属于她的一切都陌生的土地上,晨星是她第一个认识的人,那时班里没有一个人搭理她,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关心她的生活,只有晨星这孩子一点儿也不排外,他真如天上的一颗星星,照亮了她整个暗淡的童年时光,不知不觉中,他们从幼年时光走到了少年时光这又快到了而立之年了。 柳林寨,在春夏的季节里,杨柳如烟,花木繁荫,干地里有棉花,湿地里有水稻。 到了冬季,就一切变了模样,柳叶没了,花没了,稻谷入仓了,棉花也收了,整个柳林寨被白雪覆盖了,安安静静的躺在了君山岛旁边,凝望着洞庭湖水还有岳阳楼。 她转身走到了卖枕的摊位边,买了一个菊花枕,直奔晨星家址。 第九章 野姗情(二) “伯母,晨星有消息了吗?他已经回来了,是吗?”野姗急切的问站在堂屋里正在弹棉花的女人。 她就是晨星的母亲了。 “姗儿,这大雪天,外面天寒地冻的,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快坐到炉子边把身子烤暖先。” 晨星的母亲说。 从她的表情里,野姗明白了,晨星根本就没有回家,也没有任何消息。 “哎,晨星这孩子,这大冬天的,外面那么冷,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他能跑哪儿去呢?” 伯母说。 “伯母,您不用担心,晨星应该去了其它地方了,我今天去抽签了,抽了一支上上签,晨星他应该好好的。”野姗说。 “但愿吧,姗儿,把身子烤暖后,赶紧回家去吧,听爸爸妈妈的话,别让他们担心你了。”伯母说。 “伯母,您是看着我与晨星长大的,我们是同学,是好朋友,他现在人都不见踪影了,我心里急,都怪我爸妈,说话太伤人心了。”野姗说。 “晨星这孩子,自尊心强,等他想明白了,就会回来的。”伯母说。 “是姗儿来了吗?”晨星的父亲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哦,伯伯,我刚刚在君山岛上,买了个菊花枕,送给你枕吧,听说菊花枕有安眠,活血的效果。”野姗说。 “是嘛,还有香味呢。”他接过枕头闻了闻。 “就这香气,有药性,枕着他可以减少落枕,不会睡到腰酸背痛了,枕着试试看吧。” “还是生女儿好,懂得体凉人,哪像我们家那“兔崽子”。”他说。 “先别忙着责怪他了,他有他的苦衷。”野姗说。 “是啊,这孩子,平时也懂事,从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这次也不知中了什么邪了,不声不响的就出走了。”伯母说。 “好了,我的身子烤暖和了,这就回去,不然我爸妈也以为我离家出走了。”野姗说。 “好,好,晨星有消息了,我会告诉你的,不管怎么样,天气好了,也来伯母这里转转,虽没有好菜好饭,红烧鱼肉还是有得吃的。”伯母说。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野姗说。 “对了,你说刚抽了一支上上签,签上说什么来着?”晨星的父亲忽然对签好奇起来了。 “我还抄下来了,算命先生不给我解签,说时间会告诉我一切,签上写着:“纵身江湖枯寒草,一心分作两边倒,若道人间有正缘,请到南方业中求”。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先生只告诉我说这是一支上上签。” 他默默的念了一遍签,摇摇头说:“解不了这签。” 野姗再次把目光望向了洞庭湖上,雪已经停了,湖面很平静,远远的望见湖面上驶来了一只小船,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船上渔民的模样,船就从另一个方向驶去了,逐渐的消失了在她的视线中。 第十章 幽兰魂(一) “一枝幽兰山水间,惊鸿一瞥明月中。” “葛兰歆,葛兰歆”。 不知从何时起,这个名字轰动了整个润达员工男女生宿舍区。 “葛兰歆。”对面男生宿舍一齐疯狂的起哄着,呼喊着,声音一次又一次打破了夜的寂静。 “还让不让人睡觉了,烦死人了。”我宿舍的女生们厌烦的对抗着,其它宿舍的女生大骂着。 这声音并没有随着女生的抗议而停止,反而越来越激烈了,直到午夜十二点,夜才逐渐变得宁静。 “葛兰歆?她的何许人也。”我思量着,深深的叹了口气,仿佛看到了一曙光,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这是我来到润达电器公司的第五个月了,我是以维修工人的职位应聘进来的,这是我琢磨了很久才选择这门行当的。因为做别的我想想都没有优势,手工活?我手不巧,心不灵。做销售,我不喜欢。做文职,文秘工作,总感觉如果入了这行,说不定哪天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因为我脑子太简单了。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当一名维修工,这是一门技术活,学好了,不但可以给自家修电器,说不定以后还可以开一个维修站什么的。还挺顺利的,很快就被招进公司了。 进了公司后才发现,这维修并不是我想像的那种维修,这都是半成品维修,我都没有看见一个完整的家电,就连半成品一天也修不了几个,这个职位真是太闲了,每天我就如一个花瓶似的摆在那儿,中看不中用。来了没到几个月,我的活没干什么,名字也像这位葛兰歆一样,轰动了公司里每个部门。 不管我上班时多么“风光”无限,一回到宿舍我的心是很虚的,因为:一,我没有为部门创造什么价值,二,论长像在女生的眼中不算漂亮。其实每个女人都觉得自己才是最美的。 刚开始,为了好好相处,很多事我能忍则忍,视而不见,比如她们总喜欢在坐在我的床边磕瓜子,磕得满地壳也不会打扫的,都堆在了我的床边,说过一两次我想是她们是无意的,但次数多了我就知道她们是故意在为难我的。 再比如,她们总喜欢抢洗浴间,我随从不参与。 我总用一种以和为贵的态度,面对着宿舍的每个女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情绪变得很不好了,心莫名的恐慌。 我便使用了一个下马威,有一次,我又看到两个女生坐在我床边磕瓜子了,弄得我的床边,床单上都是瓜子壳,我静静的看着,等他们离去后。 把它们扫成一堆,倒进垃圾桶内,伴随着桶内的各种 垃圾,全部倒在了这两个女生的床单上,枕头上。 然后等着暴风雨的来临。 “妈呀,这是哪个疯婆子干的。”她们辱骂着。 “我干的,有问题吗?这是对你们不搞卫生的小小的惩罚。”这随口承认了,等着好戏上演。 “她奶奶的。”哼了几句,也归于平静了,打止以后,她们再也没有在我床边堆弄瓜子壳了。 我的日子算是归于平静了,但好不容易的平静,随着葛兰歆的名字,又打破了,这葛兰歆又是长得什么模样,哪个部门的?我对她泛起了好奇心,很想见见她,或许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日复一日的过去了,依然只听其名,不见其人,这个女生,很少出没在人群中,或许她是故意避开人群,难道她真的如空谷里的一枝幽兰,这些轰动惊不起她内心一点波澜? 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女子?我更加好奇了。 第十一章 幽兰魂(二) “淡尽繁华碾尘世,绝尘一骑天地间。” 这天,我宿舍里的女生们又开始议论那名叫葛兰歆的女孩了。 “我今天看到葛兰歆了。”一个女生兴奋的对其它女生说。 “真的,她长得怎么样,很好看吗?”另一位女生凑了过去问。 “一般般吧,也不是很惊艳。”女生说。 “哦,她是哪个车间的?等一下带我们去看看?”其它女生问。 “冲压车间,我看到她是往冲压车间走的,应该是那个车间的人。”女生说。 “好,好,中午早点下去,去堵冲压车间,看看她到底长啥样。”女生一一 起哄着。 我这才知道原来女生对自己的同类也会有这么大的好奇心,只因为她的容貌。 中午不到一点半,我眼看着那几位女生兴奋的冲出了宿舍,直奔冲压车间。 其实我也想一睹她的芳容,但不想用这种方式,我想看到的是她平时的样子,不上班的样子。 不久后的某一天,也就是在我宿舍的女生去围堵冲压车间的第三个中午。 我也与那个让男生女生都为之疯狂的葛兰歆相遇了。 快到下午二点时,我像平时那样换上工服,缓悠悠的涌进了上班的人流之中。 刚走到女生宿舍楼一楼区门口,我忽然听到走在前面的几位女生指着远远缓步而来的一位女生。“快看,快看咯,那个向我们正面走来的女生就是葛兰歆。” “在哪儿呀,在哪儿呀?”女生们打起了精神四周扫视着。 “那里,对面走来的那个。” 我远远的望着逐渐向我走近的身着白色羽绒服的女生。 直到与我擦身而过,我放慢了步伐。 一边听到前面女生对她的评论着: “哦,一点也不好看。”一个女生说。 “不知道男人们什么眼光?”另一个女生说。 就在我与她擦肩的一瞬间,我仿佛闻到了一阵来自大自然的芳香,她让我的心突然变得好平静,好平静。 “天啦,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女生?”我心默默的回味着,回味着。 她穿着一条蓝色牛仔裤,上身套着一件白色羽绒服,手臂上斜跨着一张素琴。 她长了一张不属于人世间的脸,那气质就如来自山谷里的一枝幽兰,那样淡,却又那样深。 的确,她不惊艳,但她的美依然直刺我的心灵深处。站在她的面前,我觉得自己是肤浅的,庸俗的。 我甚至想,她是不是听不懂人世间的语言,因为在这样一片赞声与骂声中,似乎一切与她无关。她脸上依然似笑非笑神情,始终淡淡的,柔柔的。 世俗的人,对花都有一种误解,以为花都是奇争斗艳的,其实不是的。 至少我从来就没有这样一种心态,都说英雄惜英雄,其实女人也惜女人,也许是因为我们在对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也许是因为在绵绵不断的赞与毁中同病相怜。 没有人喜欢做别人的影子,其实一个女人她享受了美,也就要同样承受相应的孤独。 世俗的人对美人还有一种误解,以为只要是美人就是肤浅的,虚荣的。很多时候并不是这样,炼就与自己相处的能力,独处的能力,这是每个美人的必修课,而这种能力恰恰又会给她带来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最终美丽的女人在自己的华年里,如果不在浮华的世间里迷失了自己,她只会越来越美,越变越好。 我一直认为,红颜不会薄命,真正的红颜,都会惊艳时光,温柔岁月。 第十二章 南生漠(一) 午夜十二点,借着窗外路灯的光线,能看见大地白茫茫的一片,刚刚又下雪了。 站在女生宿舍楼的走廊间,依然能听得见润达厂区冲压车间发出来轰隆隆的声响。 冲压车间,这是一个对于我来说望而生畏的车间,那若大的车床,在操作员一次又一次冲与压间隔中,机器张开“血盆大嘴”把一块无比坚硬的钢板碾断了。 操作车床的员工需要打起十二份的精神,不然这“血盆大嘴”碾断的不只是钢板,还有工人的双手。所以这个车间的员工都很年轻,年龄大约在18到26岁之间,手脚灵活,反应机敏,精力旺盛,才可以避免很多工伤事故的发生。 仅管这个车间让我望而生畏,但我上班时还是喜欢选择走这条路线,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或许我骨子里也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最主要的这个车间还有两个我想看见的人。 一个是南漠,他是这个车间的调机员,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那双含情脉脉的双眼,长了一副与世俗很不相容的面容,感性远远大过理性的一位男孩,他怎么就做调机员了,我觉得这个岗位不太适合他,总感觉他会弄出什么事故来。 还有一个人,就是葛兰歆了,就是那枝如空谷幽兰的葛兰歆了,这样一个超越三界,不与凡尘为伍的女孩,怎么就跑到冲压车间来了,车床那么凶猛,而她那么柔美,想想都不协调。 我每天路过冲压车间时,最喜欢偷看她操作机器时的样子。 我被她的状态迷住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男孩子为之疯,为之狂了,她根本就不处于五行之中,人世间的一切物质好像都不会成为她的障碍,无论是什么,她都能轻轻松松的穿越。那淡然的神情,若大的车床,坚硬的钢板,拿在她手中时,她的姿势依然是优雅的,从容的,娴静的,她仿佛与车床,钢板是一体的,她完全能驾驭这恐怖的机器。 她的动作是那样的柔美,像在弹钢琴一样。 让我由衷的感叹,人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子,每天只要来看看她上班的样子,心里很多杂念都会随着清除了,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不过,就这样一个不染红尘的女子,还是被他的车间里的另一个男人降服了,他就是我刚刚说的南漠。其实,他们真的很般配,我喜欢他们,喜欢他们在一样的样子。 或许我们是同一类人,身上有某些相似的东西,我们都与这个世间有点格格不入,仿佛无论安放在哪儿都有点不协调。 南漠只有拿起吉他奏弦他的那一刻,才最像他了,而葛兰歆,还有我,可能在大部分眼中,只有什么也不做时,安静的呆在那里,才是最真实的,最像本人的。似乎外人早就给我们定格了,我们来到世间的任务,就是一个摆设品,再多的挣扎都是无用的。 的确,一次在润达厂区的棕树里的偶遇,让我见过葛兰歆与南漠最本然的样子。南漠手握吉他,弹的却是一首古典歌曲,《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昔,雨雪菲菲。” 在他旁边安安静静的坐着倾听的那位女孩,就是葛兰歆,我想,这首歌,他是为她而弹的,那幅画面真是太美了,美到我不忍心去打扰他们,我只能静默而听,无声而去。 内心里祈祷着,希望他们两个能一直一直就这样,安然无样的走着,唱着,爱着。 第十三章 南生漠(二) 凌晨二点,今晚的夜空格外明净,天空挂起了一轮明月,映在雪地上,虽显出一丝丝寒意,但洗去了人身体上的困意。 南漠,他做为一名冲压车间的调机员,夜班其实是最清闲的,大部时间是窝在工作间内发发呆,写写字,就过去了。 车间里轰隆隆的声响,显得格外嘈杂,突然就在这嘈杂声中,一位操作员工一声尖叫:“我的手,我的手。”一位男同事一边握着自己血淋淋的手,往车间外跑去,一边喊着。 不一会儿,120的报警铃声响起来。 南漠很快意识到好像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了,他连忙从工作间里跑了出来。 只见许多员工围在了12号机旁,议论纷纷的。 “怎么回事?”他问。 “手还留不留得住是个未知。”同事们说。 他凝视着被染着血迹的车床,沿着血滴的痕迹,跟随到车间外,血迹像是一朵朵红花似的浸染在雪地上,一直延伸到了保安室门口,追到路口时,救护车已经远去了。 他返回到车间,再次走到12机旁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重新调了一下机器程序,脸上露出了某种惊慌的表情。 一个星期后,南漠做为一名调机员的身份被公司解聘了。 在我眼中,这次解聘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一个如此感性的文艺青年男,的确不太适合面对这些如此理性冰冷的符号。他应该属于一个更广阔的空间。 只是没过多久,葛兰歆也在冲压车间消失了,她可能随南漠而去了。 他们的离开,仿佛把我的心抽空了一般,我突然意识到,我之所以留在这里,是因为他们俩个人的存在。 在我内心的最深处,其实对自己的工作环境是厌倦的,他们每天好像都有忙不完的活,说不完的话,骂不完人,争分夺秒的活着。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活着,就像他们不能理解我为什么每天像活在梦里,永远也打不醒似的,他们在为我着急。 但我不知道我应该去哪儿,哪儿才适合我逗留,我只是听长辈们说过,如果在一个地方呆不好,去任何一个地方都一样,所以我不会因为厌倦而去换环境的。 以前还有南漠和葛兰歆,我觉得我的存在并不孤单,现在他们俩个都离开了,我像是只剩下了一个轻飘飘的肉体。每天清晨闹钟响了,我知道要去上班了,每天看到车间里的人都往外涌时,我知道已经下班了。 我时常会问自己,为什么我要存在这个世间上?为什么我每到一个环境,都是我要彻底改变着自己去融入别人,为什么他们就不需要改变,难道我的存在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 不久后,我又患上了失眠症了。 我要等待一个人来救赎我,亦或许我要主动走出去去寻找一个能救赎我的人? 第十四章 万物生(一) “南国有嘉树,山南有木兰。” 万物生芳香疗馆,坐落在洞庭山南的对面,相隔着洞庭湖,有一种初日照高林,曲径通幽处之感。 我正犹豫着,这是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只见有两位穿着较时尚的中年女人有说有笑的跨进了二楼芳香会所。 我鼓起勇气也跟着迈向了二楼,推开香疗馆的木门,一阵阵芳香扑鼻而来,门边上摆着一个大大的花瓶,花瓶里插着几束风干了熏衣草,这应该是熏衣草的香味。 抬头见墙壁上挂着一幅3D效果的壁画,是一片桔林,几个字格外显眼“南国有嘉树,山南有木兰。”我被这片桔林吸引了,一切仿佛并不是我想像的那样雍容华贵,反而让我的心放松了些许。 “您是要咨询什么吗?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一位男士好像刚刚从户外运动回来,他问我。 “我,我想咨询一下芳香疗法?” “好的,您跟我来。”他说。 我随着他踏入了大厅内,室内虽是自然风格布局,色系却偏暗,蔳草编织成的垫子,竹子编成的椅子,在木与花之间,清香四溢。站在层楼的飘窗前,可以俯瞰大半江湖,山川景观。 音乐低沉,一首《木兰道》循环播放着:“月上的南天门映出了谁的轮廓,我越过青涩回忆往事斑驳,研梳的老巷陌。” 我随着他来到最边上的一间咨询室,室内真暖和,一阵莫名的香味泌人心脾,他的办公桌上除了众多的文件夹,还摆了些香盒。香炉里正冒着袅袅青烟,这室内的香味,大概是从这香炉里飘出来的,旁边还有一个用竹笺制成的香瓶,刻有两行诗文:“夜深偷展香罗荐,浮华浪蕊都相识。” 这个男人看来是有点文化底蕴的,我转身时碰到了一把椅子。 “您坐吧,您想喝点什么,我去给您拿来。”他问。 “我不渴,我是随意来这儿看看的。”我连忙回绝着说,我深怕他为我做得太多了了,结果我什么也没消费,会让他失望的。 “没关系,那我去倒杯水给您。”他转身离去了。 这个男人我怎么感觉他不太像专业的工作人员,像是经历过很多世事,见过大风大浪,能把一切容于心中的那样的一个男人。 我接过他的杯子说:“我,我是来这儿咨询一下芳香疗法的。” “没事,你先喝水。”他搬了一个椅子坐到了我办公桌旁。 他的神情一直很温和,我渐渐的也把心情放松了下来。 “您是身体哪儿不舒服吗?”他问。 “我,我有抑郁症,我失眠,整宿都不能入睡。”我回答。 “失眠多久了?”他问。 “快一个月了,不对,我上学时就有过失眠,后来不治自愈了,现在又犯了,每天晚上都睡不着,数了几千只绵羊了,还是睡不着。不过,一到白天,我又很亢奋,很精神,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我说。 “那您是最近遇到一些情感的问题吗?比如失恋,或者其它与情感有关的。”他严肃的问。 “失恋?我没有失恋,我都没有谈恋爱。”我连忙反驳说。 “哦,那您有参加的工作了吗,工作还顺心 吗?是不是遇见到什么麻烦了。”他问。 我开始有点防备了,我是来咨询香疗法的,他怎么全是在像打探我个人隐私。 “我,我有工作的,工作也没有麻烦,很清闲,大部分同事对我也特别关照,按理来说,我是最没有理由患抑郁症的,因为我比大多数人好过多了。”我说。 哦,他表情显得更沉重些了,像是在思索着什么,显然他意识到了,我并没有向他打开心扉。 第十五章 万物生(二) “那你觉得你的工作怎么样?”他紧接着问,并没有因为我的防备心理而知止。 “我现在只能工作挑我,我还没有条件去挑工作的。”我故作谦卑的说。 “我的意思是你喜欢你的工作吗?喜欢或者不喜欢?”他语气温和的问。 “我不喜欢,但我要吃饭,要生活。”我说。 “你有没有想过换一种工作环境,或许对你身心有好处。”他问。 “想过的,但我觉得无论去哪儿其实都是一样的,没有哪一种工作是为个人量身定作的,只能去适应,如果不能适应,我想是我自己的问题,不是环境的问题。”我说。 “那你尝试过吗,其它工作环境?”他问。 我摇摇头说:“暂时还没有,我的工作还过得去。” “要不,如果想换工作了,来我们这里工作,你看怎么样?”他问。 “这儿,我来这儿能做什么?”我连忙摇头说。 “我培训你做调香师,或者香疗师,都行。”他说。 “香疗师?我自己都心理不健康,怎么去治疗别人?”我否决说。 “没关系的,因为经历过,可能会更懂得,只要你肯学习。”他说。 我明明来看病的,他怎么把我当应聘生了,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 我再次变得警觉起来了。 “我先把自己弄好了,再说,可以吗?”我说。 “可以的,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他非常爽快的说。 “你之前有想过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吗?”他问。 “这我倒没有想过,我只想好好的做现在的这份工作,存点钱,到时自己开个小店,自己支配自己的时间,或许会好些。”我说。 “哦,你想开什么店?”他问。 “先保密,我不能说,我怕你笑话我。”我说。 “好吧,我问你这么多,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提醒你,你要把自己的抑郁失眠症完全愈疗,一半在于你自己,香疗可能只占一半的效果的。”他说。 “我知道的,我想来试试,但费用不能太贵了。”我说。 “我可以先免费让你试一个疗程。”他说。 “那总共要几个疗程,要多少钱?”我问:“如果太贵了,我怕我支付不起的。像有些保健休闲场所那样,开始说免费,到后来都要收费四五千,上万元的。我可消费不起,如果要那么多钱,我还是医院里开些药吃,也会好的。”我说。 “别,别,先别吃药。”他连忙否决我说:“那你先付五百元放我这儿吧。” “五百元,这个我能支付得起,以后还会加吗?”我问。 “不用加了,我说了,你的病关键要靠你自己愈疗的。”他诚肯的说。 “那好,我付。”我说:“这五百元给你。” “好,往后你随时可以过来找我,我就是你的愈疗师了。”他说。 “嗯,我每天五点半下班后才能过来。”我说。 “可以的,让住,下班不能吃饭,要空腹过来。”他提醒我说。 “空腹?是要体检吗?”我问。 “到时,你就明白了,记住,空腹过来就行。”他说。 “好吧。”我想了想接着说:“今天是星期四,不如我星期六,星期天过来,你在这儿吗?” “好,我在的,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叫秋梦寒。”我说。 “真好听的名字,这是我的名片,若是来了找不到我,可以直接打我的电话,我叫万生。” 我收好了他的名片,退出了这个如梦如幻般的空间,这时,大厅内已经有几位练习生了,由一位体态丰盈的女生带领着。 讲真,我对这个世间的一切都觉得很陌生,这个万生,也让我心生不安。我心存疑惑的迈出了这个充满着芳香的空间,再次抬起头望了一眼他们的广告招牌:“万物生芳香疗馆。” 下面一行绿色字体:南国有嘉木,山南有木兰。 第十六章 晨星缘(一) 第十六章 晨星缘(一) “继续卖力的生长吧, 离参天还很远呢? 继续飞快的发芽吧, 要遮天蔽日还要许久呢。 《藤》 车间门外货车的马达声又响起来了,特别熟悉的口令:“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 每当这时,我就知道,车间又来物料了。 而这个时间段,车间里的男同事,包括抛光的,焊接的,折弯的同事们,都会放下手中活,开始去搬运物料。 女子们总是靠边站,因为每一箱铁线至少也有百来斤,几个女孩加在一起也不好使力。 与其这样,还不如安静的呆在一旁观望,默默的为男同事们打气加油就好。 这一刻,也是我比较喜欢的,终于其它的女同事,也像我一样了,可以闲下来偷偷懒,似乎找到了某种平衡感。 我这才可以理直气壮的站到货车旁边,去欣赏男生们搬运时身体内散发出来的那种阳光美。 都说男人好色,其实女人好色的程度完全不亚于男性。我喜欢看男生把几百斤重的箱子从货车搬运到地面上,身体跳动的那种力量美。 也许他们自己没有察觉,他们这一刻迈力的干活,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雄性气质特别迷人,那是任何一个女人也做不到的,女汉子身上的力量,我觉得并不怎么美。从男人的视角会欣赏一个女人的力度美吗,这个我倒没问过男生。 我突然发现,今天在货车上的物料堆里,多了一位穿便服的男生,他应该是新来的吧,前几天都不见有这样一个人的。 他站在了货车物料堆里的最高处,把箱子一箱一箱的往外挪到下面的同事的手中。 他的身材特别好,应该不到一米八零的个子,不胖不瘦的,皮肤晒成了小麦色,更透出了一种健康与活力。 “这男生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的?”我内心里默默的问。 我一直把目光锁在了他的身上。 当货车上的箱子全部挪到地面以后,他很轻松的从车上跳了下来,随手抱起一个箱子,那几百斤重的大箱,到他手上,像是搬一团棉花似的,感觉好轻,他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气? “这男子干活好厉害,长得也好帅气。”我心里滴咕着。瞬间变成了花痴,从货车旁边走到了物料区旁,这样可以更清楚的看见他了。 他也停留在了物料区,接过其它男同事的手里的货物,把它举起来往最高处堆放。 我也试着挪了挪堆在我脚边的一个箱铁线。 真的很重,我费了全身的力气,一毫米都没有挪到。 “秋梦寒,你还想挪动那箱子呢,你们三个女孩子加起来都没箱子重。”一个男同事打趣说。 “有那么夸张吗?”我不屑的回答。 “你还不信了,信不信我一只手可以把你挪到那最高处,你就知道这箱子有多重了。” 他说。 这时,很多男同事把目光都转向了我,包括那个新来的男生,我不经意间捕捉到了他含笑的目光,他的眼睛是那样的炯炯有神,充满了光与热。 “我一定要去认识他。”我心里又默默的思索着。 货车上的货物逐渐回到了物料区内,其它男同事也一一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只剩下了那个新来的男生。 “晨星,你帮我把这些物料核对一上数量,点一下数。”老大拍拍他的肩膀说。 “点完数后呢,我去做什么?”他问。 “去5号机,学焊接,先把最基本的学会吧,一步一步来。”老大再次拍拍他的肩膀说。 然后把目光转向了站在饮水机旁的我,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我连忙乖乖的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像花瓶一样,摆在那儿。 只是这一刻我好像不只是花瓶了,我还多了一重身份,花痴。 第十七章 晨星缘(二) 我不自觉的把目光投向了5号机,那位新来的男同事。 望着他忙碌的身影,一会儿调试着电焊机,一会儿站到4号机器旁边,大概是学习他们的工作程序。 二十分来分钟后,他自个儿推着叉车,从物料区拉了一箱铁线与铁架,开始了他的焊接工作。 这时,老大走到了他的机器旁,像是在指导着他什么?随后,转身走向我这边。 笑咪咪的问我:“秋梦寒,你今天反修品都修好了吗?” “都没有什么反修品。”我如实的说。 “要不,你先去帮5号机那位新来的同事摆一下线。你摆好,让他直接练习焊接,等他学会了,我再去安排两个女同事给他。”老大说。 “可以的。”我用力的点点头。 其实我很怕老大看懂我的心思,但很多时候,他仿佛真能读懂我的小心思,他似乎知道我喜欢什么?厌恶什么?都是那样的恰到好处,如沐春风般满足着我内心的欲望。 这样下去,我真的会变得越来越傲娇的。 或许他,就喜欢我这份不吵不闹,让他省心,至于我为车间做了些什么,好像是无关紧要。 我只是一天到晚闲得慌,失眠症可能就是闲出来的,怎么很少听到干体力活的人有失眠症的? 我巴不得有点事做,这样时间过得快些,所以平时只要老大有吩咐任务,我都会很乐意的去把事情完成好。也许因为这样,更赢得了他一份信任,平时,他都不怎么管我,我很感激他给我的这份自由。 所以,在8小时内工作中,我完全收起了自己的个性,8小时候之外,再把它拾起来,不损失什么。我与车间老大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我觉得自己真狡猾,居然让大多数相信我就是绵羊般的存在。 我缓悠悠的走到了5号机旁,晨星正在摆线。 “怎么抹不开,这也太难摆了。”他难为的对我说。 看见他笨笨的摆线的样子,我噗嗤的笑了起来。 “还是你来摆吧,我的手太大了,摆不开。”他说。 我从箱子里随手捧了一扎线放到桌上,凭感觉捏了一小扎,放在铁架上,轻轻一抹,正好十二根,摆得又平整,又均匀。 “你怎么摆得这么好,都不用数线的。”他问。 “女孩子,手小,力气小,直觉也比较好,适合干这个。”我说。 我把摆好的框架轻轻的推到他的手边:“你焊吧。” 看得出,这男孩悟性也挺好,一开始焊接力度就把握的非常均衡,居然没有焊出次品。 “这焊得可以吗,能过关吗?”他问。 “嗯,没问题的。”我是从内心里对他发出了认可。 他从一个小时焊二十个,到三十个,逐渐上涨着,时间就这样飞一般的过去了,下班铃声响起。 车间的同事们也逐渐散去。晨星不知从哪儿弄来个电插座和手动电焊机,钳子。 “我把这些焊接坏了的剪掉,再补线上去。”他说。 “你以前是学过电焊吗?”我问他。 “没有,这玩意这不难学的。”他说。 我本想告诉他,这些焊坏了产品可以留给我明天来修的,但又想看看他干活时认真的劲儿,还是选择陪着他,把焊坏了的架子挑了出来,让他重新补好。 来公司这么久,这是我第一回与男同事真正的共事。真应了老大那句话:“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工作效率也惊人的好。 第十八章 浴水沉香(一) “你来了。” “嗯。” 星期六的下午4点我准时来到了万生工作室。坐在他的对面,几乎一夜无眠的我,面容神情是呆滞的,好像不听我使唤一样。 “昨晚睡得好吗?”万生问。 “不好,我的精神越来越亢奋了。”我说。 “我首先要给你布置一个家庭作业了。”他说。 “家庭作业?我又要做家庭作业了?”我问。 “ 是的,你必须先换个工作环境。”他说。 “我明白您的意思,您的意思是环境会影响一个人的心境,是吗?不过这在我这儿可能行不通的,因为我在高素质人群里呆了好些年的,上学的时候,但我并不快乐。现在这份工作对我很重要,我身上还没有太多的余钱,还要吃饭,要生活,我这么大个人了不可能还问家里要钱吧,不是他们不给我,是要了我就更身不由已了。”我说。 “你现在住在哪儿,我是说你不上班的时候住在哪儿?”他问。 “集体宿舍里。”我说。 “宿舍环境好吗?”他问。 他似乎一问就问中我的要害了。我犹豫了一下,无奈的摇摇头说:“不好。” “那咱先搬出宿舍,先尝试着自己一个人生活,你看怎么样?”他问。 “你是要我搬出宿舍,为什么?”我问。 “这是我给你的家庭作业,你把它做好就是了,如果你不去完成,那我也没有多少把握能治愈你,之前我就说了香疗有一半是要靠你自己来完成的。”他说。 “可是我公司附近没有房子出租,而且租房子也很贵,暂时我也不想换工作,我平时也不太喜欢回家,自己在外面,处处都需要花钱,我只有自己多存点我,才有可能自己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我说。 “不过,我明天可以去找找看,我答应你。”我停了一会儿说。 “好,能说说你工作环境与宿舍的同伴们吗?”他问。 “我工作环境男生比女生要多一些,我的工作很轻松的,是产品维修工,但每天几乎没有什么需要维修的产品,我每天呆在那儿就是熬时间,至于宿舍,都是来自不同部门的,我和她们也没有什么交流,大家都很忙的。”我说。 “嗯,我知道了。”他点点头。“那我开始我的工作了。” 他说着,从抽递里拿出了几盒香,一一的打开,摆在桌上。 “我们先来识香。”他说。 我望着那些漂亮的盒子说:“我怕我记不住。“我也需要认识香吗?” “有必要的,这一盒?沉香,你闻一闻,有香味吗?”他问。 我轻轻拿出一盘,闻了闻:“没有香味?一点儿也不香。”我说。 “是的,没有香味,其实每一种香都有它不同的特性和用途的,就比如这盘沉香,在常温状态下几乎是无香味的,要遇热或遇潮时,才会散发出香味,它的作用有降气除燥,舒缓神经,帮助睡眠等功效。” “哦,那适合我的。”我说。 “先不急,咱再看看其它的。”他又拿起了另一盒香。 “这一盒,则是檀香了,它来自檀香树,这种树,生长极其缓慢,一棵树要数十年才能成材,所以这种香也显得“高贵”了。檀香木也是生在适合它的地方,如印度,泰国,我国海南等地,不是什么地方都长得出来的,它的作用和沉香也是不一样的,它可以治疗皮肤病。” “哦。”我点点头,好奇的望着下面那两盒香。不知道又是什么来历? “那这一盒,就是麝香了,它的出处跟上面两种又不一样了,来自雄麝肚脐下方的腺囊分泌物,但它也是一种高级香料,香味持久,古代人用它来制墨,防蛀虫。它的作用与沉香就相反了,开窍醒神,散血等功效。”他解说着,看了看我的神情,接着拿起了桌上最后一盒香。 “那,这一盒,就是龙脑香了,也叫羯布罗香,它来自龙脑香属树种的树脂凝结形成的一种白色晶体。而龙脑树的生存环境多在热带,亚热带地区。它的作用,可以做佛灯灯油,可以防腐等功效。” 讲完后,他又一一把香盒合上了。 我不明白他跟我讲解这么多香与我又有何干?我一脸无奈的望着他。 “我一下子记不住。”我说。 “没关系,我不需要你记住它们.”他说。 第十九章 浴水沉香(二) “这才四种,说起香材,多着呢,成千上万,它们都有自己适合的生存环境,形成条件,及独特的功效。”说着,他又转身从柜子里拿出新的香材。 “这是什么,你认识吗?”他问。 “我不认识它,好漂亮呀,闪闪发光的。”我说。 “是琥珀呀,你别看它现在这么好看,还散发出香味,刚开始它可是臭的。” “是嘛,那它是从哪儿来的,怎么变成这样了?”我问。 “海里面来的,香鲸的消化系统里面取出来的,当然,有真的琥珀,就有假的琥珀,只要是真的都是来自海里面的,要经过好多年日晒和海水多年冲洗,才能形成的一种香材,很难得的,所以市场上一般都是假的,我这个也是假的,含有一点点原香料。它的香味很持久,是高档定香剂。” “哦,但是假的真的很难分辨。”我说。 “嗯,是的,知道就好,你有没有觉得人和香是一样的,有很多共性。”我问。 “只是人比香材更多一点,都来自天南地北。”我说。 “是的,所以要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环境,才能发挥出他的价值与功效。”他说。 “可是我们出生的地方是由不得自己选择的呀?”我说。 “那现在可以选择了吗?”他说。 “好像到处都是一样的,我觉得。”我说。 “继续寻找吧,好吗?会找到的。”他说。 “如果把你喻为一种香,我觉得你就像沉香,有一种“沉”味,你明明是一个灵魂里都有香气的女孩子,却害怕自己散发出香味,你压抑了很多情绪,这是你抑郁失眠的主要原因。”他说。 “我低头无语。”好像触到我内心里的某根弦。 “既然你像沉香,就先用沉香来愈疗你吧。”他说。 “嗯。”我点头。 “就用这盒海南沉吧,铜炉袅袅海南沉,洗尘襟,希望对你有帮助。”他转身招来一位服务人员。 “帮我去浴室把水温调好,这五味香包沉浸到水里面。还有,这盘香要点燃它。”他说。 “是沐浴吗?”我问。 “等会儿那五味包浸出药性后,你就去沐浴,这五剂药可以帮助你睡眠,我们先试试吧,时间是半个小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了,也不能太短的时间。”他说。 “可以了,你跟我来。”我被服务员带进了浴室。 这里面粉红色的空间,粉红色地墙壁,粉红色的浴巾,浴袍,与我喜好的色彩是相反的。整个空间蒸气腾腾,泌人的香味,扑鼻而来,瞬间遗忘了外面的寒冷。 香炉里的沉香青烟袅袅,再凑近闻了闻,难道这空间的香味是沉香散发出来的,如果是,这的确是我喜欢的味道。 “您自用,半个小时可出浴。”服务员嘱咐我说。 当她关上门后,我的神经逐渐舒缓了下来,接下来,这个空间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了。 我缓缓的把自己的肌肤沉浸到浴缸内,闭上眼睛,用鼻子轻轻的吸附着整个空间的香味,药水把我绷紧的神经舒缓开了,晕晕欲睡,我太久,太久没有这样放松过了。 闹钟的声音响起,我才清醒过来,半个小时,这样快就过去了。 “梦寒小姐,这是你的点心和牛奶,补充内量。”服务员把我领到飘窗边的餐桌旁。 “哦,谢谢。”还有吃的,我心里由衷的满意。 “不客气,慢用。”她面带微笑的走出了我的空间。 “感觉怎么样?”万生坐到了我的对面问。 “挺好的,差点儿睡着了,我从来没有这样放松过。”我说。 “嗯。” “对了,你说的那沉香,能不能卖给我一盒,我付钱给你。”我问。 “我这儿的香不单卖的,因为长期使用药性单一的香,对身体不好,阴阳失调。所以我不建议你自己使用香。”他说。 “哦,不能使用,你是说至少要买两种香吗?”我问。 “这个,以后再说,先试试沐浴吧,等时间到了我会帮你配香的,让你带回家的,不过我建议你不要住在宿舍了,自己找个地方安住,可以更好的利用香材。”他说。 “嗯,我会去找房子的。”我说。 第二十章 落雪逢林(一) 清晨,我第一时间打开了宿舍的门,来到走廊边,空中又飘起了零零碎碎的雪花。 “哇,又下雪了。”我自言自语的说。 脑海里又回想起了前些天那个新来的男同事,晨星的样子。我总觉得他像一个人,是小说里面的一个人,他有《老人与海》里面那个老人的那股不服输,打不倒的劲儿。 最近,我似乎变得特别喜欢上班,喜欢呆在车间里。 “快点呀,磨磨撑撑的。”我转身回头,以为室友在喊我,原来她是站在我身旁喊另一位女生。 我望着她们急匆匆的冲出了寝室,奔出了宿舍大楼。 其实我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无回应状态,小时候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并不会觉得有什么失落感。 必境生活节奏不在同一频道上的人,是很难做到彼此都舒服的回应的,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回应,这是可以理解的。 比如:像我父母那样在生意场上驰骋的人,他们每天最关心的当然是亏钱还是赚钱的事情,哪有时间去感雪悲秋的,所以拼其一生,我也不可能等到他们对我满意的回应。 而这些同事们,每天关心的当然是产量的问题,这样一天可以多挣点钱,哪怕一天多挣十五元钱,十天就就多了一百五十元,一个月下来就多了四百五十元。这个帐只要不是傻子,都会算的。 他们每天必须加快自己的节奏,只要节奏更快一点,再快一点,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而我的工作,维修工人. 听起来,看起来这份工作与我不太搭调似的。 其实女人做维修工更有耐心,更细心的,也挺合适的。 只是,我的工作台总是空空的,一个产品也没有,来到车间里,发发呆,看看匆忙的人群,几乎成了我每天的工作内容。 刚开始我不明白,明明这个岗位无事可做,为什么不把它取消掉,直到有一天晨会,车间老大点着我的名字审明: “别看我们车间里的秋梦寒一天无所事事的,她可是我们车间的不可缺的拉拉队,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听到这里,我的眼泪立马在眼眶里打转了,原来我的存在也是有价值的。 老大的这个审明,男同事们表示很服,没有什么反对意见.而女同事们则不以为然的,一脸不屑的表情。 我知道她们一点儿也不羡慕我此时的悠闲状态,因为大部分女生都明白一个道理:女人靠一副皮囊吃饭,必境是不长久的。 她们懂得,既然不能像一部分女人那样,坐在办公楼里,商业楼里,吹吹空调,整整文件靠脑子吃饭,那就勤劳一点,凭能耐用自己的双手吃饭才是最实在的。 至于靠男人吃饭,我想:她们与我共勉,人这短短一辈子,一个靠字,真不好写,连成长那二十年靠父母都快活成神经病了,还靠男人,一靠,灵魂丢了,自由丢了,自我丢了,想想都不划算。 对于她们而言,每天最骄傲的事情,是麻利的干活方式又多挣了十五元,二十元,甚至更多薪水。我其实很敬佩她们,只是我成不了她们。 而我,也是在较劲的,我是想用时间去证明自己,即使此时我是一只花瓶,但终有一天会让她们对我心服口服的。 我不羡慕坐在办公楼里的女人,不羡慕这车间里干活风风火火的女人,不羡慕像我的母亲那样,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女人,也不羡慕女明星那样风光无限的女人。 我只想用最适合自己的状态活着,有事情做,并且是自己喜欢的,我在寻找,我相信很快就会找到的。 第二十一章 落雪逢林(二) “秋梦寒,今天不用帮晨星摆线了,我已经帮他找来两位女同事了。”老大吩咐我说。 “我知道的,看见了。”我往晨星机旁望去说。 老大脸上露出了一副神秘的微笑,他好像真的读懂了我的小心思。 我还是悄悄的走到了晨星的机旁,他抬起头含笑而又清澈的双眼看了我一眼。 “你呆会儿焊坏了产品,给我反修就可以了。”我嘱咐他说。 “你的工位在哪儿呀。”他问。 “在那儿。”我指着挨窗户边的木桌子说。 “哦,好,刚开始可能会有点多哦。”他说。 “没事,慢慢的会好的。” 我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开启了一天的发呆模式。 内心里莫名的兴奋,自从南漠和葛兰歆离职后,这车间对于我来说就如炼铁场,十分难熬。 这下看到了晨星,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我又复活了。 “这些被我焊坏了,你的工具在哪儿。”我猛得回过神来。 “这些我来修,你先去练习焊接,焊习惯了次品就会少的。”我说。 “哦,那交给你了。”他说。 “你填一份表格,你的名字,机号,次品个数。”我把一张表格递到他面前。 我仔细读了一遍他的名字,晨星,早晨的晨,星星的星。抬起头与他相视一笑。 下班铃声响起的那一刻,我等着拥挤成群的男男女女们都拥出走车间,才慢慢的起身。 回头,发现晨星还在车间。 他把工作台上整理的干干净净的,焊接成品摆得整整齐齐的放到一边,然后检查着机器和电源。 这样一个看起来粗野的男人,原来干起活来还蛮细心的呢。 对他再次多出了一份好感。 “下班了。”我走到了他面前喊着。 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对一个男人这样主动和热心,这样的自己有点陌生,但这一刻的我是真实的。 我才不在乎自己是清高的“白天鹅。”还是平凡接地气的“土鸡”。 我已经很久没有去食堂吃饭了,这下也随着他去了食堂,排队在他的后面。 “你站我前面吧,女士优先。”他说。 “我随身挤到他的前面,他比我高出一个头还多一点点,仿佛找到了一个保护神。 又是一个无眠夜,内心亢奋到了极点,前些日子的香疗浴好像并没有带来什么效果。 “万生。”,突然脑海里又浮现出了这个男人的形象,我翻出了他的名片。 明天我又该去万物生香疗馆了,只是他交待我的家庭作业,我还没有去完成好,我像在等待着什么,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第二十二章 落雪逢林(三) “秋梦寒,她不在。”我刚刚踏入宿舍门口就听见舍友拿着电话筒大声回应着。 “是找我的吗?”我问。 “是啊,你都快成明星了。”她半开玩笑半讽刺的语气说。 “他有说他是谁吗?”我问。 “没问,你自己查一下号码不就知道了。”她有点不耐烦的说。 我低下了头,没作任何反驳。 因为我之前吩咐过舍友们,凡是我的电话,一律说我不在说好了,就这样,宿舍电话铃声沉寂了好一段时间。 直到这几天,“秋梦寒”的名字又在每天夜幕降临时,从男生宿舍那边传来,划破夜空。打破了以往的宁静。 宿舍里的电话铃声又多了起来。 万生的芳香疗法,不但没有让我内心变得平静,反而更激活了我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热血沸腾着,我的睡眠,一点也没变好。 香,虽没有改变我的内心世界,倒是让我的皮肤变好了,就连我自己都感觉得到,似乎我身上的每个细胞都散发着芳香。 因为这种香,才招引来了好多“小蜜蜂”。 让我懊恼的是,这里面并没有我倾慕的“蜜蜂”,我不喜欢这些沾人的“蜜蜂”。 我时常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在屋檐上守候了千年的蛛蛛,老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永远是得不到的和已经失去了的。 我就像那只千年蛛蛛,会无视那棵守望了它千年的尘草,却总想着去追逐被风带来了又带走了的雨露。 我一直在思索,这种得不到才是最好的心理是怎么形成的。 我想应该是原于我的母亲吧,要得到她的爱真是太难了,而母亲的爱也许在每一个幼小的心灵里,都会觉得它是世上最好的最珍贵的爱,因为珍贵,才那么难以得到。这样在往后的人生路上,我当然会过略到轻而易举获得的东西。 但这却是一个陷阱,一个母亲为我设下最大的陷阱。让我错过了太多太多的人间的那棵珍贵的“尘草。” 母亲不但“杀死”了我的爱,还“杀死”我的一只会发光的灵魂。 她其实并不喜欢我的光茫,我时常需要在她面前做个隐形人,收敛着自己,把自己藏在阴暗的角落里。哪怕自己身上是香的,我会主动把自己弄成臭的,唯有不断的抹黑自己,她才会高兴,才不会打压我,才会更加的爱我。 我用一切行动告诉她:“你才是最好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这样我终于得到了母亲的爱,但同时也“杀死”了自己的一只有光茫的灵魂。 难怪我喜欢黑暗,原来我那只会发光的灵魂早已经死了。 不过,这只会发光的灵魂在遇到某些场所,某些人,它是会复活的。 我隐隐约约有了点头绪。 我知道,在母亲面前的我,并不是真实的我。 香疗馆的万生,对我的心理分析是对的。 这下,当我真的光茫万丈时,招引来了这么多“小蜜蜂”时,我会相信他们是爱我的吗,我是怀疑的,不是怀疑他们,是怀疑自己。 我依然像往日一样,不急不缓的走近车间里,享受着众多男生对我投来的目光,而只有晨星,似乎总在忙着自己的事情,这些天,他连反修品也没有了,还是他自己修好了?反正他很少来到我的工作台了。 这更让我确定,于千万人中,我要寻找的人,就是他了,我要让他喜欢上我。 第二十三章 幽居未招魂(一) “晨星。”星期五下午的下班铃声一响起,我拔开人群挤到了他的面前。 这个比我高出一高脑袋还有多的男生,他依然用含笑的双眼,略弯下腰保持与我同样的高度, 问:“咋了?” “你,你明天上午有空吗?”我压制着紧张的神情,装着无比轻松的模样问。 “有空啊,怎么,要请我吃饭吗?”他爽快的问。 “多大的人了,还只想着吃的。”我说。 “哦,那你找我有什么好事。”他又问。 “我找你,不是什么好事情哦。”我说。 “哦,要我干嘛。”他问。 “你明天可以帮我搬一下东西吗?我要搬家了。”我说。 “没问题呀,你是要从哪儿搬哪儿呀。”他问。 “从宿舍搬到外面去住。”我说。 “你是哪个宿舍,电话号码是多少,我明天上午过来帮你搬。”他说。 “505室。电话,我把手机号码告诉你吧。”我说。 这下我终于清楚了,晨星并没有像其它男生那样,打听我的宿舍和电话号码,这么久了,他并没有真正的关注过我的存在。 “好。”他答应的很爽快。 “那好,明天见。”我说。 说起我的新居,那是一个离润达厂区有好几个站的旧园子,名叫木兰园,虽然旧了点,但环境还不错,租金也不贵,有两层楼,一楼是厨房,客厅,二楼是卧室。站在二楼卧室的后窗里,可以观览到小半个君山岛。园子里还栽了很多棵木兰树。冬天没有花,到春天里,应该花就会全开了。 “这个院子,房子有点旧了。”晨星自言自语的说。 “没事的,我住旧房子住习惯了的。”我说。 “没看出来,看你像个千金小姐,没吃过苦的孩子,不像是从贫民区里走出来的。”他说。 “是真的,我没有骗你,因为我们家是做花圈加工的,花圈?你知道吗?是送给逝世的人,祭亡灵的那种花圈,做花圈需要很多竹子,也需要很大的空间,所以我爸妈总是找偏远陈旧的老房子,一租就是整栋楼,这样算下来,一年可以节省很多房租,做生意人嘛,最喜欢精打细算了,于是,我从小就跟着他们住在荒山野岭外了,也习惯了。”我说。 “哦,花圈加工?你怎么不给自己家做工呢,怎么跑出来了?”他问。 “长大了,总要独立出来的,不能老呆在他们身边,那样我会永远长不大的。”我说。 “应该是的,必境花圈加工也不适合女孩子当成事业来做。”他说。 “不过,我的胆子都蛮大的呢,我们家总共有四层楼,第一层楼,用来堆放竹子,第二层楼,放成品纸箱,你知道吗?那纸箱全是白色的,堆了一屋子,晚上从外面望进去,冷清清的。” “你真不害怕吗?还在荒山野岭外。”他问。 “不怎么害怕,第三层楼就是花圈加工的地方了,白天还好,有工人在干活的,不过,下午五点半后,工人下班了,三楼只剩下了一些展开的花圈,摆满了整个空间。我们就住在四楼,有时候爸妈出去送货了,很晚还没有回来,刚开始,的确感觉屋子里凉飕飕的,习惯了就好了。” 第二十四章 幽居未招魂(二) “不过,有时候他们赶货,成品出不来时,我晚上有空也会跑到三楼去,把灯打开,帮他们贴几个花圈,习惯了就觉得没什么了?”我说。 “嗯,好勤快的孩子。”他微笑着用手摸摸我的脑袋。 “都是心理作用,是没什么的,我才不怕鬼的。”我说。 “好勇敢的孩子。”他接着夸我。 “其实做花圈也是一种创意呢,可以拼花,任凭自己的想像力去拼成自己想要的模样。不过这玩意儿看似简单其实很锁碎,太麻烦了,从竹子,到小花,大花,布花,纸花,竹子由剖竹师傅剖成一小根一小根的,花要裁剪成一朵一朵的,不能浪费材料,所以每天要一点一点的去算计,日子久了,我感觉他们满脑子除了花圈,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觉得自己不适合做。”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钱够用就好,我也时常这样想的。”他说。 “嗯,是的。你看这院子还可以吧,还有好多树,这是木兰树吗?”我问他。 “是木兰树,春天里开花,先开花后长叶子。”他说。 “我以前都没见过这种树,等待它们开花。”我说。 “花很香的,这种树可以做船,漂浮性很好的。”他说。 “是嘛,那你家住在哪儿?”我问。 “柳林寨,去过吗?洞庭湖边。”他说。 “没有,不过我知道那边的人很多是打渔为生的,当然知道造船啦。”我说。 “是的,我也常打渔,现在洞庭湖的鱼越来越少了,我是想积攒点钱,到时买一艘大一点的船,到海上去打渔。”他说。 “难怪,你皮肤晒得那么黑,原来你总是在水上漂的呀。”我说。 “呵呵。”他笑着。 “有机会你带我去看看木兰舟,是啥样子的,好吗?”我说。 “嗯,好,开春了我们就可以去打渔了,冬天是捕鱼的淡季。”他说。 “柳林寨那边好像也种棉花,是吗?”我问。 “对,种棉花,水稻,捕渔,都干,不过我们家很久没有种棉花了,捕渔比耕种操心要少一些。”他说。 “打渔很自由。”我说。 “是啊,没有什么烦恼,唐朝诗人李商隐不也说:“几度木兰舟上望,不知元是此花身。”吗?” “呵呵,你想像力很丰富嘛。”我说。 “你住哪一间屋子,我帮你把东西搬进去,饿了,搬完后我们去找点吃的。”他说。 我打开门,他抬头望了望屋顶。 “这屋子应该很久没有人住了吧,都有蛛蜘网了。”他说。 “没关系,我搞一下卫生就好了,这是一楼,客厅,还有厨房,二楼还有一间卧室呢。”我说。 他从梯子爬到了二楼。 “还可以吧,站到后窗可以看到君山岛,湖里的水。”我说。 “空气不错,感觉还行。”他说。 “是的,反正前面就有个家具街,到时买几样摆到屋子里,屋子不就变新了嘛。”我说。 他依然笑嘻嘻的看着我,从他的眼睛里没有读到一点恶意。 我想我遇到高手了。 第二十五章 尘香雾离(一) “晨星,要不,我们中午就随变找点吃的,粉啊,面啊,都好,到下午再去吃些好的,成吗?”我问。 “我由你,下午我请你吃饭吧。”他说。 “那中午我请你吃粉丝,咦,那里有家桂林米粉店。”我指着对面的红色招牌说。 “你也经常吃桂林米粉?”他问。 “也不算是喜欢,只是正好看见了,那就是它了,怎么?你喜欢吃这个?”我问。 “我随变问问。”他像是还有话没有说完。 “哦。”我没有再追问。 他坐到餐馆内,才开始慢悠悠的接着说:“我以前的女朋友的老家是南宁的,我以为这么巧合,你也是那边的。” “哦,那她现在人在哪儿?”我问。 “应该在家里,当千金小姐呢,我们很久没有联系了,分开了。”他说。 “怎么了,看到千金小姐,你认怂了?”我问。 “算是吧,我认怂了。”他说。 “没诚意的家伙,两个人在一起我觉得最主要的是情投意合,其次才是门当户对,生活靠自己创造,更有趣些。”我说。 “你怎么和她一样思想的,把生活想像的过于简单美好,真要过起日子来怕没有那么简单咯。”他说。 “也许吧,可是你说有什么是真靠得住的,就连靠爸爸妈妈,他们也会对你这不满意,那不满意的,呆在他们身边,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你说靠另一半,真的可靠吗?我是怀疑的。还不如自己过自己的,然后找到一个与自己可以配合过日子的人,一起来创造未来的生活。你说是不是也挺好的?”我说。 “也是。可是说起来容易现实里做起来就不易了。”他说。 “拿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受人家管制,好不容易从爸妈编织的那个笼子里飞出来了,才不想又进入另一个笼子里,一辈子这么长,何时是个头呀。现在我想通了,用一份事情来安住自己的心比起用一个男人来安住自己的心,我觉得更可靠些。其它的,就由命吧。” “是的,先把心安住,很多时候我们以为可以让自己安心的东西,结果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干好自己的事情,其它的听天由命。可能我们这类人是悲观主义者呢,你和我一样,骨子里悲观。” “是的,听天由命,很悲观,最怕由命到最后,遇到一个白眼狼,那样即使是千金小金也奈何不了命了?” “那你看我像白眼狼吗?”他笑着问。 “我看不出来。”我说 “呵呵。这才是重点。”他说。 “可是我真的觉得,一个男人身上最珍贵的东西,除了经济方面,还有很多呀,比如长相干净,比如能逗人开心,比如有上进心,最主要的精神世界丰富,外在简单的男人特别容易走进我的内心。” “那你不怕挨饿,受苦受累呀?” “怎么会挨饿呢?我说了要有上进心呀,我可不喜欢守着井底的蛙,再说了,人活着本来就要发挥自己的长处呀,不然你总是呆在一个地方等死呀,什么也不做,多难等呀,又不知道能活多久的。” “说不过你了,没想到你的嘴巴还这么厉害的。” “我从小就不怕没钱,就怕吵,太吵了我受不了。其实每个女人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像我妈,就喜欢热闹,喜欢朋友,交朋友是需要钱的,热闹更需要烧钱的,还好他遇到我爸,会挣钱,又不管钱,他们也算是天生一对了。” “嗯,那你除了怕吵,你还怕什么?” “还怕,怕心苦,但我不怕辛苦。” “什么意思,心苦?” “生活在不同的维度上的人是很难彼此理解,彼此相容的。这样心就会很苦。” “我懂了,我知道 你在说什么。”他说 “呵呵,我知道你能听懂我的话的。” 我们若有所思,陷入了沉默。 饭后,我再次回到公司宿舍里,打算把宿舍的东西通通都搬完它。 这才发现,我的那张床很快就搬来一个新人了。 “你的东西我帮你放在这个柜子里了。”一个陌生女孩子突然出现了在我的面前说。 “哦,谢谢,你是刚刚进来的吗?”我问她。 “是的,你是离职了,还是搬出去住啊。”她问。 “我搬到外面去住,没有离职的。”我说。 “哦,你是哪个车间的?是装配车间的吗?”她问。 “不是,我在装配车间的对面,网架车间,你被分到装配车间了?”我问。 “你是在网架车间?“她追问着。 “是的,你是有认识的人在网架车间?”我反问。 “嗯,那你认识晨星吗?”她问。 “认识的,我们是同事。”我问:“你是他?” “哦,我是她的朋友,很要好的朋友。”她连忙说。 “那挺好的,两个车间正好挨着,相互有个照应了。”我说。 “嗯,那你叫什么名字呀。”她问。 “秋梦寒。”我突然心生暖意,这么久了,从来没有一个女同事像她这样关心着我的一切。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我叫野姗。”她拿出工作牌递给给我看。 “挺好听名字,人如其名,我们有空再聊。”我说。 这个野姗,她是晨星什么人,她为什么那么关心晨星的去向?难道是? 第二十六章 尘香雾离(二) 第二天中午,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 我看见了晨星早早的就在站在了润达公司门口的草地上,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 下班人流逐渐散去,一位身着便服的女孩,面带笑容的出现了在他的面前。 她,就是昨天与我打招呼的那个女孩,野姗。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是我爸告诉你的?”晨星问。 “我去过你家,找你了?”她说。 “哦,那你是来这儿上班?”晨星问。 “是的,就在你车间的对面,装配车间。”野姗说。 “那么多车间你不选,怎么选到装配车间去了,那个车间是个人计件的,你一天能做几个?恐怕连一顿饭钱都挣不到。”晨星打趣她说。 “不是我选的,是人事部分过来的,分在哪儿就在哪儿?”她说。 “你受得了那苦吗?还是回去吧。”晨星肯求她说。 “我来这儿也不是为了上什么班的,我是来劝你回去的,想跟你商量件事儿。”野姗说。 “我至少要等到开春了才会回去的。”晨星说。 “随便你,反正你什么时候回去,我就什么时候回去。”她说。 “先去吃点东西吧,边吃边聊。”晨星说。 他们依然肩并肩的一起走进了一家桂林米粉店,各自点了一碗桂林米粉。 “对了,你刚要跟我商量什么事儿,说吧,我听着。”晨星说。 “你以后不要捕鱼了,我们一起去干点别的事。”野姗说。 “不捕鱼?还有什么工作比捕鱼更自由,更有趣了?”晨星说。 “我们一起去种棉花,反正你们家有那么多地,拿些地来种棉花,你们柳林寨不是也有几家在种棉花吗?”她说。 “种棉花,也是靠天气吃饭的,碰到雨水多,棉花都不结棉了,那我们喝西北风呀。”晨星说。 “你都没种过,你怎么知道,也要去试一下才知道怎么回事嘛,再说种棉花比捕鱼有意义多了,不是有句老古话也说:“谁知姹紫嫣红外,衣被苍生别有花”吗?棉花可以打棉被,可以织布,好多作用,你种了不用担心没人收,我们家本来就是纺织业加工的,你种多少,我们就能收多少。”野姗说。 “主意是挺好的,我觉得有压力,你这是把我赶着鸭子上架,我只想一步一步来。”晨星说。 “我没有给你压力,我只是跟你商量,种棉花本来就是一步一步来的嘛,并不是你今天种了,明天就有棉花了。“四月种棉花,五月棉花香,八月棉花干,花开天下暖,花落天下寒。” 不像捕鱼,忙时就忙死了,闲时就没事做了,种了棉花一年十二个月都可以有事做,不忙也不闲的,不是吗?”。野姗说。 “野姗,你给我点时间,好吗?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晨星说。 “好吧,我只是跟你商量,决定由你自己。”她说。 第二十七章 尘香雾离(三) 晨星沉默了好一会儿. 说:“野姗,我们都冷静一年半载,好吗?” “好吧,那如果你遇到一个让你没有压力的女孩了,我也祝福你。”她说。 “别想太多,你也是一样。”他说。 “我只知道一段感情开始不容易,所以我才不想轻易结束。”野姗一边说一边流着眼泪。 “对不起,野姗,分开对我们两个人都好,我是为你着想。”他说。 “行了,我想说的都跟你说了,这样我觉得对得起自己,不留遗憾,挺好的。”她提起包包直接走向了前台。 中午我早早的就回到了车间,自从把宿舍退了后,午休时分我都没有去处,而车间的机器也都停了,空调也都关了,显得空荡荡的,冷飕飕的,我脑海里不断的回想起刚才晨星与一个女孩肩并肩走向公司门外的身影。他们好像很亲密的样子,根本就不如他以前所说,分手了,只是普通的朋友。 他们明明还没有分开,想着想着,有种莫名的失落感从内心深处涌了上来。 “梦寒,把你的钳子给 我用用。”我转过身发现晨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车间了,问我要钳子来了。 “你那反修品让我自己反修就好了,那是我的工作,不用你操劳。“我板着脸说。 “你不给我是吧,我自己去找?”他说着转身从抛光车间的到了一把钳子,娴熟的把反修铁钱一根一根的夹断了,再用手动电焊非常熟练的补了几根新的上去。 男人就是男人,剪铁线就像剪纸一样,轻轻松松就搞定了。 按理说,我这个岗位的确应该让一个男孩子来担任的。任何一个男孩都可以取代我的。 越想越觉得,万生说的对,我的价值不在这儿,在别处,我应该继续寻找的。 “好了,搞定。”晨星依然含笑的温柔的双眼看着我说。 “以后,反修品给我自己来修就好了,你没事,少往我这儿跑。”我说。 “你咋了,谁惹你生气了。”他问。 “我现在不想跟你说话,你走开,离我远点。” 他不知所措的立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我起身走向了洗手间。 我不明白这男人是怎么回事,怜香惜玉?的确如此,可是我自己应该晓得分寸。 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要去碰,不要去争,从小我就是不喜欢和别人争东西,更何况感情。 如果需要去与人争抢,我宁愿不要了,让出去就对了。 这样活着就不用那么费力了,就没有那么多麻烦了。 第二十八章 曲水渡(一) 这又是一个无眠的夜晚,数了几千颗星星,几千只绵羊,数着,数着,天已经朦朦亮了。 还好,今天是星期六。 我有好些天没有去万物生香疗馆了,什么芳香疗法?还是不见效果。 “愈疗一半靠自己,一半靠香疗。”突然脑海里又回想起了万生对我嘱咐。 可我已经搬出宿舍了?不还是个老样子。 清晨一缕阳光折射到了我的床前,睡意全无了。 屋外的白雪终于全化完了,君山岛?在我脑海里浮现着它的模样,是的,我要去踏踏青山绿水。双脚踩着尘土,吸收一下大地的养料,一定会让我好些的。 风,吹着干枯的芦苇洲,洞庭湖的水位仿佛比以往更低了。君山岛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葱葱郁郁,正巧,一船夫从湖畔中心将船向岸边驶来。 “载我去君山岛,可以吗?”我问船夫。 “上船吧。” 船夫的船,不知道是不是晨星所说的木兰船。 “几度木兰舟上望,不知原是此花身。” 只是这个时节花未开,柳未绿。不知君山岛上的风景又是如何? 我直奔洞庭庙,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也喜欢抽签算命了,其实我是比较信命的。 “麻姑算命。”摆在了很显眼的位置。 “先生,搬我抽一签,可以吗?”我问。 “姑娘,你抽哪方面的签。是事业,还是姻缘?”他问。 “姻缘。”我说。 “抽吧,看准就拿。” 我随意拿了一支,把签打开读了一遍: “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 若将显得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先生,这是什么签?还行吗?”我递给他解签。 “姑娘,你的情路有点坎啊,但不碍事,属于中上签。”他说。 我放下签,转身踏上另外一条小道,正在迷茫着应该往哪个方向走时,一阵渺渺的琴声,从一个亭子边传来。 我站在桥边上一望,是秋月亭。亭子上坐了两个人,一男一女。我一边沉浸到琴音中,一边慢慢的向他们走近。好熟悉的面容,这两个人,原来是他们俩。 这不是南漠和葛兰歆吗? 他们仿佛不是红尘中人,一音中止。 南漠放下胡琴,像认出我来了:“秋梦寒。” “南漠。”没想到他能叫出我的名字来。我把目光转向了他身边的葛兰歆,她依然穿着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好向我淡淡的微笑着,像是风中的一朵白玉兰花。她真的好纯净,好干净。 “听了你们的琴声,我的心情突然开朗多了。”我说。 “怎么说,难道你有心事,独自出来散心了?”南漠问。 葛兰歆把手伸进南漠的口袋里,像是摸出了一串钥匙,然后冲我俩淡淡一笑,离去了。好真如幽灵般存在着。 “她这个要去哪儿了?”我问。 “十二点了,要去店里营业了。”南漠说。 第二十九章 曲水渡(二) “你们开店了?是卖什么的,开在哪儿,有空我好去光顾呀?”他俩因祸得福,我由衷的为他们俩感到高兴。 “漠兰茶书馆,给你张名片,这上面有地址。”他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张名片递给我。 我拿起来,认真的读了读问“是喝茶读书的地方吗?” “算是吧,不卖书,品书喝茶的地方?”文艺青年就是这样,连挣钱也要摆出清高的模样。 “哦,那挺好呀,有空了我一定会去的。”我说。 “你也喜欢看书?”他问。 “偶尔吧。如果家里有书,我也会读的,可是我不是生活在书香门弟,上学时书包里除了教科书,就没有其它的了。”我说。 “你不像出身在穷人家的孩子呀。”他说。 “还行吧,饿不死的那种,家里面东西挺多的,屋子里有很多竹子,有很多箱子,很多花圈,只是没有书这玩意儿。我爸妈是做生意人,他们可能觉得读书就是读教科书呢。”我无奈的说。 “哦,花圈?是红白喜事用的吗?”他问。 “我们只做送给逝世的人的花圈,祭坟的那种。”我说。 “那也难怪,这挺好的行当。”他说。 “是挺好的,不过呆久了好像会影响心情的,材料有毒的。这几年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睡不好觉,老失眠。”我说。 “你是太闲了,又想得多。”他说。 “是的,我发现干体力活的很少有失眠的人。”我说。 “治疗失眠有个好方法,找个男朋友陪着你,就好了。”他打趣着说。 “你这是想把我往火炕里推吗,我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像,好像只要我在意什么,老天爷就会把它给拿走了。”我说。 “你遇到中意的男孩子了?是这意思吗?”他问。 “是的。”我说。 “那他知道吗?你告诉他了吗?”他问。 “没,想断掉自己的念想,有些人,有些事还是装在心里面比较好。”我说。 “装得越多,你消化不了,堆压起来,够你受的。”他说。 “那我应该去跟别的女人争抢男朋友吗,这可从来不是我的处事风格。”我说。 “还是争取一下吧,我挺你。你听过一篇叫《狗的故事》吗?”他问。 “是说狗以前是狼,后来被驯化成狗了那个故事,是吧。我有读过,印象挺深的。”我问。 “是的,我就是读了这篇故事性情大变,咋样就咋样,都没所谓了。上学时,我也常睡眠不好,看谁都烦的那种。”他说。 “哦,哦,我知道怎么做了。”我说。 他摊开双手笑了笑。 “你赶紧回去守你的店吧,我一个人逛逛。”我说。 “别忘了,有空来我们那儿坐坐。”他说。 “一定会去的。” “秋梦寒,送你一句话,为了短暂而弃暗投明,为了永恒而弃明投暗,加油。” 他抱着他的胡琴,跳到了小船上。 我很欣慰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最好的状态了,是的,为了短暂而弃暗投明,为了永恒而弃明投暗。 “长与岳阳翻鼓角,不离云梦转鱼龙。 吸回日月过千倾,铺尽星河剩一重。” 到底是环境造就了人,还是人塑造了环境,我想前者诸多吧,在八重天的洞庭湖边长大的孩子,身上那鼓蛮劲又如何去压制它呢?我突然明白了点什么。 第三十章 香草渡(一) “你来了。” 我一走近万物生香疗馆大厅 ,看见万生正在和一个女子聊得投入。因为他是正对着门坐着,一见着我就打招呼了。 “嗯。我今天不是来芳香沐浴的,我有点感冒了。”我说。 “哦,没关系,咱不沐浴。”他说。 “来,坐会儿,休息一下。” “你们聊吧,我站着看看风景就好。”我说。 我听见他们好像在聊一款游戏,叫什么狼人杀,这玩意儿我又不懂,干嘛要参和他们。 “梦寒,你平时玩游戏吗?”万生问。 “我很少玩,只玩过植物大战僵尸,一口气就过关了。其它的都不太会玩。”我说。 “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玩一次狼人杀,放松一下心情。”他问。 “狼人杀,是什么玩意儿?”我问。 “去了就知道了,推理游戏。”他说。 “推理?你就别为了我了,我脑子不好使,失眠都还没好呢。”我说。 “那好吧,呵呵。玩好像也要你命似的,活着不要太较真了,知道吗?”他说。 “我是想来跟你买点香,用来熏屋子,可以吗?”我说。 “你搬出宿舍了?那好,那好。”他说。 那女子起身站起来了,见万生有事忙,就此告别了。 “那你帮我挑一种香吧,我那屋子里有点异味,用香熏熏就应该没了。”我说。 “香到时我会给你的,你感冒了,咱先不熏香。对呼吸道不好,等感冒好了再说。”他说。 “你又不卖香给我了。”我又点抱怨的说。 “不是不卖给你,既然我是你的香疗师,我就得对你的身体健康负责啊,要不,我们先去跑跑步,把感冒跑好些。”他说。 我有点不高兴的神情,沉默不语。 “走吧,我陪你一起去跑。”他笑嘻嘻的说。 “跑步?跑步能治感冒吗,我不想跑。”我说。 “跑步能治睡眠的,走吧,我经常户外跑步,睡眠超好。”他问。 “我每天晚上都要数绵羊,还是不怎么睡得好。”我说。 “这就对了,睡不好,当然更容易感冒,跑步可以让睡眠变好,不如试试吧。”他说。 我望了下户外的天空,阳光明媚。 “那好吧。” “沿着洞庭湖边跑一小段,就停下来,不会太累的。”他说。 “嗯。” 我随在他后面,从万物生香疗馆,小跑到洞庭湖柳林洲渡口的田涧边,大地被阳光晒得暖暖的。田涧边枯草也长出了些绿芽,田里的泥都干成缝了。 “秋梦寒,帮我拾些枯草,堆起来。”万生对跑在后面的我喊着。 “拾这草用来干嘛。”我问。 “有用的,一起帮我拾吧。” 我顺手把田涧边被风雪风干了芦苇折断,堆成了一堆,万生用打火机把干草点然了,从口袋里掏出了几片香扔进了点然的干草中中。 “梦寒,过来烤火。”他说。 “你刚刚扔进火堆里面的是香片吗?”我问。 “是香片,你坐在火堆旁熏半个小时,对睡眠感冒都有愈疗效果的。”他说。 我安安静静的坐在了火堆旁边,像个生病的孩子,他说什么,我就跟着做什么? 但我知道,他没有恶意,我相信自己选择的。 “好暖和,这香味真好闻。”我说。 “咱熏半个小时,就够了,时间不用太长了。”他看了看手上的表说。 “嗯,这种香是什么香,你可以卖给我一些吗?我喜欢这种香味。”我说。 “呆会儿,回去后我会有安排,好好烤火,把身体里的病邪熏跑它。”他说。 我只能乖乖的坐在火堆旁,再也不去提买香的事了。 第三十一章 香草渡(二) “万生老师,你陪我在这儿烤火,你说,如果被你的女朋友看见了,她会生气吗?”沉默了许久,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话题。 “不会,我交往过的女孩都是神经粗条的,我喜欢神经大条,脸皮厚一点的女孩子。”他坚定的说。 “哦。如果是我,我可能做不到的。”我说。 “时间会让你做得到的,别急。”他特别认真的语气跟我说。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面颊,无一点异样的神情。我算是放心了。 不过,还是觉得万生这个人挺奇怪的,他的状态一点儿也不像个做生意的人。 我宁愿相信他是一个有底线的男人。 他身上的确也有一种很迷人的东西,让人不知不觉的跟随着他的节奏走了,记得第一次遇到他时,我明明心有不安,还是莫名的选择了他当自己的香疗师,把五百元钱轻轻松松的就掏出来给他了,像是吃了什么迷魂药似的。 现在我知道了,他并不是专业的香疗师,。其实,专不专业对于我来说没那么重要了。 我就欣赏他这份带有底线的玩世不恭。 在他面前我不用担心自己说错话,或者做错事,这让我的心灵很放松。 我看着他把拾来的枯草一根一根的扔时火堆里,直到剩下最后一根,他才站了起来。 “好了,梦寒,咱回家去,吃点东西,补充能量。” 依昔像往日一样,服务员端来了点心,牛奶,还有水果。 “好饿了,这是给我吃的吗?”我问。 “吃吧,是你的。”万生一边说,一边从香品展示柜里拿出了什么东西。 “秋梦寒,你先把这沉香串戴在手上,比熏香更好。”他说。 “沉香串,我想要熏香就好,不喜欢戴手串,这像是佛珠一样,戴在手上难看死了。”我说。 “你是要好看,还是要身体健康?”他问。 “那这沉香串贵吗?要多少钱,如果太贵了,我才不要它。”我说。 “说贵也挺贵的,说便宜也很便宜的,看是谁在使用它了,不是有一个段子是这样衡量沉檀的价值的:“沉檀香植在天涯,贱等荆衡水面槎,未必为槽饷鸡犬,不发煨烬向豪家。” “什么意思?”我问。 “说的是沉香,檀香种植在天边很远的地方,价值是很低贱的,就如湖广水面的木笺,人们用它来做喂养鸡犬的食槽,但如果用在我们手中,他就是价值连成的了。”他说。 “哦,原来是这样。”我默默的回味着他那首沉檀的段子。 “不过,你先戴着它,它的香气可以浸入人的体内,这是真沉香,越戴香味越浓, 对你的睡眠质量有很大的帮助的。钱的事,就从你那五百元里扣了,先把你的睡眠治好。”他说。 “那好吧,谢谢你,我这就戴起来了。”我说。 “嗯,希望你快些好起来,还有,我刚刚给你背的那首沉檀段子,回去后细细品味一下,看你能领悟出什么东西来,对你有好处的。”他说。 “呵呵,我这责任也太重大了,治病也就算了,还要去背诗。” “不是背诗,哎,你脑子什么时候才能开窍呢?算了,不要求你这么多了。”他无可奈何的说。 我一脸不解的望着他,不知道自己又说错什么话了。 我只是觉得,也许我还要经历很多很多的事情,才能听懂他所说的每一句话。 第三十二章 香草渡(三) 刚走出万生香疗馆不远处,转了过弯,无意间的抬头,斜对面的“漠兰茶书馆”几个字映入了我的眼帘,真好,原来就在这里。 会馆里好安静,里面与外面两个不同的世间,再一次把我从现实的推向了幻境的世间,若隐若现的山水画与书架,仿佛又踏入了水云间,素淡的格调尽显山清水秀之境,四幅画: 春,春山淡冶而如笑。 夏,夏山苍翠而如滴。 秋,秋山明净而如妆。 冬,冬山惨淡而如睡。 会馆后院的竹子映在玻璃窗上,匡成了一幅画,挨着窗边,设有茶座。 “秋梦寒,你来了。”主人南漠出现了在我的面前。 “哦,我想找一本诗词的书籍。”我说。 “怎么想起诗词了,有的,呆会儿我找给你,先坐会儿喝一杯茶。”他说。 “这儿装饰的挺好的,适合读书喝茶。”我一边坐下来,一边说着。 葛兰歆端着一壶茶,她一身布衣,如明月照松涧般显现在我的面前,依然如月光般静雅,柔和,她的确很美,我总觉得她不是来自人间的犹物,一直不染红尘,她能看轻一般人看重的,也能看重一般人看轻的,所以她总是安静的,温暖的,即使不说一句话。 她把杯子一只一只的摆在了茶几上,无声而退。 南漠从书架上终于找到了一本书递给了我:“这本诗集,不错的。” “我要拿回去读的,也不知什么时候会还。”我说。 “好,往后,多来喝茶。”他说。 “来,喝茶,知音不在千杯酒,一茶也醉人。”他接着说。 “你这客厅里有一种淡淡的香味,是这茶叶的香吗,我进门的那一刻就闻到了,闻着让人很舒心。”我问。 “是灵香草,用来书籍防腐的。” “灵香草,洞庭湖湖边有这种草吗。”我问 “也叫七里香啊,君山上有采的,采回来把它风干,香气经久不散的。”他说。 “哦,它长什么样子的。”我问。 “哪天,去君山岛上采些回来给你瞧瞧。”他说。 “你这会馆开多久了,生意还好吗?”我问。 “勉强吧,图个自在,不过有时也挺忙的,一到春天,兰歆也上山采茶,制茶,这段时间有点忙,不过她也喜欢这行。”他说。 “嗯,很符合她的气质,真羡慕你俩,情投意合的,真好。”我说。 “你处在黑暗中,才看到了我俩的好。”他说。 “其实我比较喜欢暗淡的颜色,黑暗才是生命的本色,很多时候我喜欢呆在黑暗中,不要被那么多人看见,反而更欢喜些。” “嗯,看好你,毕竟是洞庭湖边的孩子。”他说。 “嗯,你们也是,加油哦,不对,应该是:减油。会不会更好些。”我说。 “哈哈,同理,减油。” “对了,你怎么想起读诗了,要不要还挑些别的书拿回去读读。” “一本一本啃,太多了我消化不了。”我说。 “呵呵,也不错了,还能啃诗。”他说。 “我又不是书香门弟,书对于我来说的确需要啃的,而不是读的。况且挑书也需要眼光的。”我说。 “是的,我听说过,有些人只要拿书翻几页,再闻一闻应当知道一本书的好坏了,适不适他来读了。”他说。 “何止挑书?一切东西如此,挑衣服,挑化妆品,挑人等,挑对了,过得很轻松,挑错了,活得很累。还得慢慢磨才行。”我说。 “是你这句话。”他说。 “谢谢你的茶,我今天的任务完成了。” 我结了帐,欢喜而别。 第三十三章 尘心乱(一) 我左手握着一杯豆浆,右手拿了两个包子,悄悄的从车间后门溜了进去,祈祷着不要被老大发现了。 已经上午十点半了,我整整迟到二个半小时。 若不是窗外,木兰树上的叽叽喳喳的鸟鸣声,恐怕我还在睡梦之中。 这样想来,看来万生的香疗法起到一定效果了,还有南漠借给我的那本诗籍,也有催眠作用。与好的睡眠比起来,这迟到也就不算什么了,越想越是心安理得。 同事们都各就各位,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忙碌着,并没有发现我踪影。 晨星正在物料区拉料,把一箱箱叠在最高处位置的铁线,搬到了叉车上,这孩子还挺会替别人着想的嘛,还知道自己力气大,把叠在低处的物料留给其它同事,自己出傻力,搬最高处的。不过仔细一看,晨星的身材的确长得不错,长得挺结实的。 “秋梦寒,你迟到了,怎么才来。”他到底是发现我了。 “嗯,都迟到二个多小时了,我睡过头了。”我说。 “没事,我帮你请过假了。”他说。 “谢谢。”我感激的望着他,其实能有这么一个人关心着自己来与去,心挺暖的,难怪我们一生中要把婚姻当成生命的主题曲。因为如果是一个人,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独自去面对这个世界的一切,或生,或死,或来,或去。 我低着头回到自己的工位上,桌子上还是空空的,没有一个需要反修的产品。 心想,我来或不来都是一样嘛。 放在之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我能熬,而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很想有点事情做,不然,我拿什么去争取自己的喜欢的东西。就靠一张脸嘛,这也太不靠谱了。我此刻才真正相信了,女人内心的底气,真的不是来自一张脸,是其它的。一切会变的东西都不会让人安然。 “这是给你反修的吗?”我抬起头,一看一张陌生的阴沉的面孔,向我嚷嚷着。 “嗯,是的,是的。”瞬间,他那脸的凶相让我心更加虚了,这是什么时候,招来了这样一个凶巴巴的男生。 他不知道我是这个车间的“宠物”吗?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对我说话的,一时半会儿,心里还不能适应,却只能低眉顺眼的附合着他。 “快点,帮我反修一下,我还要用的。”他表情很不耐烦的说。 “哦,你稍等。“我手忙脚步乱的找出钳子,把焊错位的铁线夹断。 “走开,走开,我自己来,你没吃饭吗,看得我发毛。”我抢过我手中的钳子,自己三下五除二的把产品修好了。 完后,把钳子往桌上一扔,说:“你一个好好的人,都还不如我这个手上有伤的人。” “你手受伤了?”我问。 “是啊,他把衣袖卷了起来,伸出手来给我看。 我定神一瞧,一只手臂都包扎着纱布。“啊,你的手,在哪儿弄伤的呀,是骑车摔了吗?” “不是的,是工伤,在冲压车间,还好,捡回来一只手。” “你说的是冲压车间,那天晚上有一个工伤事故,就是你吗?” “是呀。听说把车间里的调机员都炒鱿鱼了。” “嗯咯,那你的手现在能干活吗?” “有什么能不能的,混口饭吃。” “呵呵,你好厉害。” 他白了我一眼,没有再说话。转过身自言自语的说:“有没有搞错,搞个女的来这里搞维修。” 摇头唤脑的走开了。 瞬间,我内心百味杂成。 第三十四章 尘心乱(二) 最后他白我一眼的那一眼神,显然是对我的蔑视。也是他对女生来从事维修工作表示怀疑的一种偏见。 我真不喜欢这种什么事都从自己的视角去看女人的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可我为什么还有对他低眉顺眼的,特别讨厌刚才那个软绵绵的自己,一点风骨也没有。 居然还有男人用这样的态度对我?一下子我不知如何是好。 原来我这样不堪一击,别人的一个眼神就把我杀得措手无策了。 我把目光转向那些手脚麻利的女同事们身上,为什么同样吃大米长大的,她们干起活来怎么就那样风风火火的,而我就不行呢? 为什么她们每天被老大各种挨训,依然像个没事人似的,而我却被一个男生的鄙视的眼神都能杀得措手无策呢? 你太弱不禁风了,你是没有经历过风雨的花朵,你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我的心里面各种声音告诉了我的答案。 这个凶巴巴的男同事应该是上帝派来的故意来整我的,他用另一种面孔来考验我,这样等下一次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时,我就能知道如何应对了。 我正陷入沉思之中,突然很多同事放下手中的活,往5号机旁围了过去。咦,那不是晨星的机号,他们往那儿涌去做什么,发生什么事了? 紧接着看见晨星用左手握着右手,飞奔的跑出了车间外。 我很快意识到,晨星手指受伤了。 连忙也围了过去。 “这干嘛了?晨星呢?”我问。 “手受伤了,手指被压了。”旁边的一个女生说。 “啊?不严重吧,不会有很大的事吧?”我急着问。 “不严重?你来压压试试,看严重不?”旁边一个男同事说。 “啊。可这是电焊机,他是怎么被压的呀。” “应该这次不是很严重,只是大拇指受了点伤,可能是分心,操作太急了”。帮他摆线的女同事说。 “哦”。我转身向车间外奔去,寻找晨星的影子,想问一下的他的情况。 “秋梦寒,不好好呆在车间里,你跑哪儿去呀。”我被老大逮了个正着。 “我,我想去看看晨星,他的手被电焊机压了。” “我知道,先回车间去,等下班了再去寻问。一个个像你一样,都往车间外跑,像什么话。” “那好吧,下班了再去,他伤得不严重吧,只是被压了一下,没什么事吧。” “没什么事的,放心,电焊,又不是高危岗位。” 老大的话,像是一颗定心丸,很快安住了我的心。 但我低下头时,发现沿路的鲜红的血迹,一滴一滴在延伸到了车间,直到5号机旁,才终止. “晨星的手,没么子事吧。” 那个凶脸男又撞在了我的面前。 “还不晓得呢,我没看见他人。”我说。“应该没什么事,这又不是冲压车间。看到那机器我都觉得恐怖。” “嗯咯。哎,哪一行饭碗都不好当。还搞几个月,我也要转行了。” 我再次打量了下他,不知道他跟我说这些做什么,刚刚还一副瞧不起人的模样。 “你认得晨星啊。”我问。 “怎么不认得,老相识,他捕鱼的,我老婆经常在他那里买鱼呢。”他说。 “哦。难怪。那你的老婆现在在做什么呀?”我很好奇,他会找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做老婆的。 “她呀,没你好命呀,一天坐在这里轻轻松松就把钱挣了。” “哦,别拿我对比,好嘛。就像你所说的,没有哪个饭碗是好当的。” “是的咯,像我老婆,搞一个笔记本电脑店,我看她有三头六臂,她行,她厉害,我看她能撑多久。” “你老婆挺能干的嘛。”我说。 “哼哼。”他再一次还原了最初看我的表情,白了我一眼。 第三十五章 尘心乱(三) 我刚踏时晨星的住院房号门口,与一个身着呢绒大衣的女生撞了个满怀。 “哦,对不起。”我连忙道歉。 仔细一看,这个人似曾相识,忽然想起来了,她就是野姗。这是我第三次与她相遇了。 第一次,是在宿舍里,她穿着随意,人看起来比较随和。第二次是在公司门口。也是随意的穿搭,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一次,她随意披在身上的这件呢绒大衣,脚踏高跟鞋,人显得高了许多,手提了一个粉色包包,终于把她身上的那份贵气衬托出来了,这时,我完全相信,晨星没有骗我,她是个富家女孩。 她向我淡淡的一笑,欲言又止,继续迈出了门外,在走廊间,我依然能听到她高跟鞋发出“咚咚咚”的声响。一步一步,声音没有一点零乱,我能想像得到,此时此刻,她的心依然是从容的,我的到来好像并没有惊起她内心的波澜。 我往病房里一望,一眼就发现了晨星的床位。 “喂,你还抽烟,你的手不要了呀,再说,这是病房不允许吸烟的,小心把你赶出去。”我跑到他的床边,抢过他手里的烟,扔进了垃圾桶里。 “真是的,你女朋友也不管管你的。”我接着说。 “我这不是好好的嘛,我的手又没有什么事。”他笑咪咪的说。 “伤的不严重吧,还疼吗?”我握着他那只包扎着白纱布的手问。 “没什么事,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出院了。”他说。 “正好的,一个星期后都过年了,公司也不用上班了。”我说。 “嗯,开春了,还是去捕我的鱼,我也不想上班了,钱没赚到几块,差点把手指头都有弄没了。”他说。 “嗯,嗯,捕鱼也挺好的。” “捕鱼还可以享受无限风光呢,等到梨花开了,我带你去看梨花。”他说。 “看什么花不好,干嘛只想起梨花,梨花代表着分离,连情圣陆游都说: 春情只到梨花薄,片片催零落, 夕阳何事迎黄昏,不迫人间犹有未招魂。” “呵呵,没想那么多,我们那儿到处都是梨花呢,呆在那儿心情倍好的,如梦如幻,你不是经常失眠吗,说不定可以治好你的失眠症呢。”他说。 “你还如梦如幻呢,小心你的女朋友一脚把你踹到洞庭湖里面去喂鱼。” “你说的野姗吗,我都告诉你了,我们是朋友,没有其它的关系。” “那她是这样想吗?”我说。 “我知道自己要什么,那如果我掉到湖里去了你会来救我吗?”他问。 “我才不想来救你,随你的意,让你去见潇湘妃子。”我说。 “最毒妇人心。”他转过头。 “谁让你花心的。”我说。 “是你先动心的,先诱惑我的。”他说。 “我才没有动心,我心如止水,我们是同事,你受伤了,我来看看你,有错吗?” “好吧,你们都走,不要管我,给我烟抽,在抽屉里,帮我拿一下。”他说。 “不可以抽烟,这是病室。” “那我出去抽。” 我从抽屉里找出一包烟,偷偷的藏进了自己的口袋里说:“哪有烟嘛。” “明明有的,是谁拿走了。” “好了,好了,等伤口好了,再抽,好吗? “我心里烦。”他说。 “你是见我烦,是吧,那我走好了,”我说。 “跟你说不清楚,你无理取闹,你们女人就是小家子气。” 第三十六章 尘心乱(四) “我堂堂男子汉,流血不下跪,流汗不流泪,这世上少了谁还不是一样的过。况且我也挺喜欢现在的生活的,自由自在的,开春了,就可以去捕鱼了,现在虽然手受了点伤,不还有只“白蝴蝶”在陪着我吗?”晨星不缓不急的语气说着。 “你说谁是“白蝴蝶”呢,真是不进棺材不落泪的你。”我举起手来想去打他。 “我可没点名道姓,是你自己承认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还挺喜欢你的性子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和你呆在一块儿,感觉很轻松,不用想那么多事了。”我说。 “所以,我和你是天生一对嘛。” “谁跟你是天生一对,你脸皮有多厚的。” “比八尺还厚,不信你摸摸我的脸。” “臭流氓你。” “对了,你放假了,去哪儿,是回家吗?”他问。 “回家呀,去浏阳,我很久没有回家了,干嘛?” “浏阳?浏阳不是在长沙吗?你不是洞庭湖边长大的吗,怎么又跑到浏阳去了。” “我爸妈那去那边了呀,我们家不是花圈加工的吗?做这玩意需要很多竹子,那边竹林比较多,房租也比较便宜,运竹子很方便。”我说。 “哦,也是,浏阳河边,也是山清水秀的。浏阳河,弯过了几道湾,几十里水路到湘江,江边有个什么县。”他说着说着,哼唱起来《浏阳河》了。 “呵呵呵,你还有心情唱歌呢。” “难道你喜欢看见我哭呀。要不,你唱歌给我听?”他说。 “我的五音不全,唱得很难听的。你的嗓音蛮好的,唱歌好听。”我说。 “嗯,你喜欢听,我以后经常唱歌给你听。” “那你呢,打算怎么渡过春节?”我问。 “我也回家,好好养伤,关掉手机,闭门思过。”他说。 “你还闭门思过呢,是不是以前干过很多坏事的。”我说。 “没有,除了捕鱼杀生,还真没有干过什么坏事。”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相信鱼儿不会怨恨你的。” “反正我打鱼时看到母鱼都放生了,小鱼也都放了,不过,我想,打鱼也不是一辈子事,我得想想以后的路了。趁闲着,正好可以思索一下以后应该往哪方面发展了。” “嗯,这伤没白受。” 病房里飘来了一阵菜香。 “吃饭的时间到了,你有饭票吗,我去打饭来吃吧。”我问。 “我的外套的口袋里有钱包,钱包里有钱,你自己去换饭票,帮我打多一点饭。” “行了,我的包里也有钱,你想吃什么?说吧。” “除了鱼,什么都可以。” “还挺乖的,这下知道不能吃鱼了吧。” 就这样,每在下午,我都会来探望一次晨星,陪他一起吃饭,而她的前女友野姗,像是人间消失了似的,再也没有来过了,同为女人,我能感觉到野姗一定有她的苦衷。 她或许是用另一种方式,去面对她与晨星的情感。 直到两年后,我不得不佩服,野姗这个女孩,是配得上人间所有的真情的。 第三十七章 春风乱(一) 汽车一阵颠波,我忽然从座位上惊醒了,望了下车窗外,天已经黑了。 看了下表:“啊,9点了,这是到哪儿了?”我问相邻座位的乘客。 “刚过岳阳。”她回。 “什么?岳阳已经过了?” 我连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边走一边喊着:“停车,停车。” “早干什么去了,刚喊下车没听见吗?”司机脾气特别大。 “我睡着了。不好意思。” “下去吧,往回走约二十来分钟,应该可以找到出口。”司机缓和了语气,按住了刹车。 在我跳下车的那一刻,又有些后悔了,我忘了这是高速公路上,路两旁的松林,见不到一个人,连车辆也很少,也难怪,这才大年初三,人家还在家里团圆呢。 我转过身想继续上车,才了发现汽车已经开得很远了。 白天刚下过雪,公路上的雪还未融化,虽是春天了,寒风刺骨。 我感觉不到一丝丝暖意,好冷,好安静,公路上空荡荡的。 我不知道这是哪儿?往回走,方向肯定是没有错的。 刚好走了二十来分钟的样子,果然有一个路口。这应该就是通往岳阳城的中心的路了。 我寻思着,钻进了小道。 踏在小道上又感觉有些不对劲,怎么阴森森的,松树林路旁的松树的积雪,风一吹,刷刷的往下落,偶尔还会砸在我的脑袋上,衣服上。 越往前,发现道路变得越窄了,这不像是出口,前方又有了动静,隐隐约约好像还有个黑影。 我下意识的转身拔腿就跑,又回到了高速公路上。 我猜想着,这条小道不会是出口,只好继续在高速公路上前行着。 前面已经到了环线,有四条线路,还有一个洞子。我应该往哪条线?这公路上应该设个保安停的,为什么没有?连个问路处都没有。 抬头看到了路标,岳阳方向,左箭头,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一条公路,这时看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司机说了二十来分钟就能找到出口,这一个小时都过去了,这站台口在哪儿? 这条路好像没有尽头似的,我越走越茫然,这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岳阳城? 难道是要从洞子里穿过?对了,不如打电话问问晨星,看他能不能来接我? 我匆忙拿出手机,用冻僵了的手指翻出了他的号码拔过出了,那边传来的声音是:“对不起,您拔打的电话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也是,这都快11点了,他可能关机睡觉了。 我收好手机,眼泪刷的往外流:这晨星,心里面根本就没有我,从放假到现在,都没有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连一条祝福短信都没有,男人果然是这德性,你越心里有他,他越不把你当回事。我越想越觉得委屈。 抹掉眼泪再次横过马路又往回走,停留在洞口边。这儿暖和多了,没有那么大的风吹着。 我从包包里拿出些饼干,还有半瓶矿泉水,先补充能量。 远处终于出现了一辆小汽车,灯光直射洞口方向,我连忙跳到坑里藏了起来。 直到小车从洞口驶远。我才站了起来。 跟着小汽车的方向,刚走了一小段,终于看到了三个字,岳阳站。我缓了一口气。 岳阳城凌晨12点依然霓虹灯闪烁着,的士车司机,从四面八方向我涌过来。 还好是城市中心,灯光赶走了我内心的恐慌。 第三十八章 春风乱(二) 黑夜里的寒风,冷雪,直逼我的体内,耗尽了我全身的能量。 只有回到自己的“窝”里这一刻,才如神仙般自在舒适了。真如那句话:金窝,银窝,不如自已的狗窝。 我突然想起来了,母亲为我捎的剁椒拌姜丝,还有用碎竹屑熏得黄灿灿的鱼干,再煮一些白米饭,炒一份鱼干拌姜丝,去去体内的寒气,又可以补充能量。真是不错的注意。 凌晨2点,这顿夜宵吃的我汗畅淋淋,剁辣椒真够劲,开味了,鱼干也不错。瞬间感觉体内的寒气都随着汗水排出来了,接下来就冲个热水澡,必能酣然入睡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了,明明刚刚还好好的,吃饱了,浑身是劲,冲完澡不到半小时,忽然觉得反胃,身体发冷,难道这是食物中毒了?不可能的,胃里翻江倒海的,逐渐身体由发冷变成了发热。 只祈祷快点天亮,快点儿天亮,天亮了再去看医生。 我自己也记不起来了,是怎么熬到了早晨7点的,正打算着收拾行礼,向医院出发,这时,电话铃声响起了。 这就如的一根救命稻草,他来救我了。 “梦寒,你昨晚给我打电话了?” “晨星,我胃里难受,没有力气,你快帮我买药来好吗?”我恳求着他。 “你回来了吗,要我买什么药?食物中毒?” “我也不知道,我身体发热,反胃,呕吐。” “你等着,我马上过来,带你去看医生。” 不到半小时,他气喘喘的出现了在我的身边。 “你咋病成这样了?快把头发梳梳,我们赶紧去医院。”他从梳妆台上找到了一把梳子。 “橡皮筋给我,你没有力气,我来帮你扎头发。” “给,随变扎一下就好了,不用那么讲究的。”我说。 “我帮你扎个马尾,好了,这下看起来精神多了。”他说。 “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的,我们这就出发,去医院。”他一边安慰我说一边背着我就往医院里跑。 当时我怀疑是食物中毒了,做了胃镜检查,虚惊了一场,只是普通的风寒感冒。 “医生说你没什么事,掉完这瓶盐水休息一会儿就会好的。”晨星拍拍我的肩膀说。 “我还以为我食物中毒,快被毒死了呢。” “你吃了什么了,怎么会中毒呢?” “就吃了我妈给我捎来的剁辣椒姜丝还有鱼干,刚吃完还挺好的,就冲了一个热水澡,就感觉不对劲了。” “难怪,你是刚吃完饭,身体还在出汗就去冲热水澡了,是吗?” “嗯,因为太晚了,身上有汗,睡着也不舒服。” “这不感冒才怪,出汗时毛孔都是张开的,就如正在烧着一盆火,你一盆水浇上去,不出问题才怪。” “我不知道嘛,刚吃完饭不能冲凉吗?” “最好等上一个小时后再冲,就好些。” “是嘛,我都没想那么多的,本来刚吃完饭浑身是劲的。” “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才初三就跑到这儿来生病了?” “我昨天出发的,晚上还坐过车站了,在高速公路上迷路了,给你打电话,哪知道你的电话关机了。” “迷路了?我以为你至少初七八,才回来,我不是跟你说过吗,过年闭门思过,我在家里养手伤,电话一般都是关机的,早上看时间才开一下机。” “哦。” “那后来怎么找回来了?” “瞎撞,撞回来的,当时又冷又饿又怕的,真折磨人。” 护士传来了一份药单,递给了晨星。 “我去帮你抓药,你在这儿呆着。” “嗯,我回去再给你钱。” “没事。”他拍拍我的脑袋,迅速的奔向了一楼大厅。 第三十九章 春风乱(三) 我仿佛闯过了一场生死劫,又因祸得福,把晨星拾到了我的身边。 “你好好呆在家里,这几天别出去乱跑了,你们什么时候需要上班了?”晨星问。 “初九,我哪儿也不想去了,你不知道生病时有多难受,生不如死,只有生病时,才知道能吃能喝能走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我说。 “那我去帮你买点菜回来,堆在冰箱里面?”他问。 我没想到晨星愣头愣脑的样子,有一颗如此细腻的心灵,比我还想得周到。 “菜市场不远的,就在后面,我自己可以去买的, 要不,你帮我走两个地方?”我一边说一边从包包里拿出两张名片递给他。“帮我去漠兰茶书馆借几本书,去万物生香疗馆买一盒沉香,好吗?” “哦,这里面人认识你吗?”他问。 “认识的,一个是我的香疗师,他叫万生。另一个是我以前的同事,她就葛兰歆。” “哦,那好说,我这就去。”他说:“要借什么类型的书籍?” “书,让店主推荐吧,他们平时推荐给我的书都还不错的。”我说。 “嗯,知道了。”他迈出房门,顺便把门也关的严严实实的。 我自个儿关在屋子里,安安静静的扒在椅子上,等待着他的归来。 同时天马行空的幻想着,与晨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就算一起吃苦,也是一种幸福,难怪野姗可以为了他放下大小姐的架子,来到与他相邻车间当一名普通的工人。 约二个小时后,一阵推门声,我转过头,是他回来了,手里捧着好几本书籍。 “梦寒,你同事给你推荐了这几本书,女孩更懂女孩,应该适合你的品味的。”晨星说。 “是的,他们是一对情侣,女的叫兰歆,男的,叫南漠,是那个女孩给我选的书籍,是吧。” “哦,他俩真有夫妻相,我还以为是两兄妹呢。” “不是兄妹,是情侣,那沉香呢?”我问。 “他说没有,他人来了,在外面停车,一会儿到了。” 晨星的话刚落音,万生从门外踏进我了的室内。 “万生老师。”我从坐椅上站了起来。 “坐着就好,不用管我,我自己随意就好。”这时的他显得近人情多了。 我望了望他手中,两手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你没有给我拿香来,我只是想拿香熏熏屋子,去去邪气。” “我跟你说了很多遍了,香不能乱用,用得好去邪,用得不好,招邪的,让身体阴阳失调,特别现在你身体不好的情况下。过几天吧,过几天我捎一盒合香来给你。”他说。 我心里开始滴沽着,又不是不给你钱,真是假正经,假清高。信任你才在你这里买东西,不然才懒得理你。 “我身体好着呢,只是感冒而已。”我说。 “那你睡眠变好了吗?”他问。 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说:“有时候很好的,有时候又不怎么好了?” 原来他是跑这里来责备我的,知道我病了,连一点水果都舍不得买,我心里默默的期盼着,真想让他快点离开我的地盘。 “万生,你就别去惹她了,这孩子还没长大的。她要天上的星星你也得去摘给她,不然她会生气的。”晨星打趣说。 “呵呵,你俩不是认真的吧。”万生问。 “原来你们认识的呀。”我好奇的问。 “晨星的前女友野姗,也是我们店里的顾客,多好的一个女孩子。”万生半开玩笑似的说。“梦寒,我告诉你,你可要防着他一点,这颗天上的星星不好摘的哦。” “好吧,我就让你就接我的短吧。”晨星一副凌然的样子。 第四十章 春风乱(四)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会为自己的行为,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用你担心的。”我说。 “我看你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做事没头没脑的,就拿香疗来说事吧,没人管你,你就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了,来一两次,半个多月,人影都不见了,这样下去一直都好不起来的。”万生说。 “可是,我去做愈疗的时候,也不见有什么效果,让我都没有信心了。”我说。 “你以为是灵丹妙药呀,往你身上一涂就好了,是嘛。”万生说。 “好了嘛,别说了,我最讨厌别人管我了,我想去就会去的啦。” “身体是你自己的,我才懒得管你那么多,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知道了,是要坚持做愈疗,才会好起来的。” “是的,好好休息,我还有事,下次路过这儿再来看你。”他拍拍我的脑袋说。 他与晨星握了握手,或许我这个空间相比而言有点小了,来到这儿,他不得不放下他以往比较深沉的脸谱,才显得平易近人多了。 晨星目送他到门外,等他走远后我问晨星: “咦,晨星,野姗也去他们那儿做香疗啊。” “她不是去做香疗,那前面有个上林园,你去过没有,也是他们家的,有时候开香水展,很热闹的,一有香水展,她就会去他们那里买香水。”晨星说。 “哦,原来是这样,上林园,那不是桔子园吗?”我问。 “是桔子园,里面有香料香材加工访的。”晨星说。 我这才知道,原来晨星对他们家那么了解的,缘份真是好奇妙的东西,把原本不相干的人都扯到一起来了。 “你是什么时候去他们那里做香疗的。”晨星又问。 “去年冬天,万生,是我的香疗师来的,我的睡眠不好,正好找到他们家的香疗馆,想去体验体验,就遇上他了。怎么了?” “没怎么?一直觉得这人挺奇怪的,都说商人,商人,无商不奸,无利不贪,他好像不是那样子的,有钱也不赚?” “你想多了,他对每位顾客,都是这样子的,对症下药,不乱卖任何东西的,往好里想,他是有责任心,往坏里想,他是怕生事。”我说。 “呵呵,应该不是怕生事吧,只是几盒香而已,熏一下也死不了人吧。”他说。 “咱不熟悉那一行,也不好评论的?”我说。 “是的。他以前对野姗也挺好的。”晨星说。 “好了,不聊他了,他对野姗好,管我什么事嘛,她未嫁,他未娶,对一个女孩子有好感是人之常情嘛。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你的手上的伤怎么样了,还疼吗?”我问。 “不疼了,有点痒,正在长肉呢,等我的手好了,还是去捕鱼吧,别想得太远,路是走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那你呢?” “我?先去上班呀。” “好,星期六,星期天,我带你去户外捕鱼,你不是睡眠不好吗,去看看桃花流水,闻闻大地的清香,说不定比你香疗法效果更好呢。” “好啊,不过你要陪着我。”我说。 “我当然陪你啦,不陪你,万一你被狼叼走了怎么办?”晨星说。 “呵呵呵,你手上的伤口,要快点好起来。” “嗯,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抓几条鱼来,烤鱼给你吃,好吧。” “今天吗?” “对,你怎么说风就是雨啊,我又没说今天,真是的。你的手不要了呀。” “我这,不是怕你饿坏了吗?”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自己会弄吃的。” “那,你自己照顾自己先。” “嗯,你回去吧,回去好好养伤,我自己呆在这儿看看书,度日。” “那等待春暖了,花开了。我陪你出去透透气。”晨星说。 第四十一章 木兰花道 木兰园里的木兰树终于开花了,它果真如此: “鲜枝无叶只开花,白玉兰娇一树愁,不向春风效弱柳,空飞乱絮寄尘洼。” 一阵风吹过,芳香扑鼻而来,我莫名的精神抖擞,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树枝的缝隙里穿越到地面上,顿时,感觉到了春天的暖意。 我搬了一张椅子,靠在兰树旁,开始翻阅前些天晨星为我借来的几本书籍。 阳光,兰逸芳香,书的字迹,我终于明白 了,万生为何要我从宿舍里搬出来了。 这一刻的自己真的最像自己了,安然,自在,慵懒,仿佛身体内的细胞与细胞之间不再打架了,他们也如我所是,变得安逸起来了。 脑袋里也没有了乱七八糟的声音了,这些声音总是扰得我不得安宁,现在它们终于休眠了。 我害怕世界抛弃我,害怕自己喜欢的人离我而去,害怕很多很多东西,害怕自己容颜不再美丽,害怕心爱的人发现了我的丑陋与无趣,无用等等。 而这一刻,我是不再害怕了,真的好神奇。 我很庆幸,生命中又做对了一个选择。 同时,我更加信任万生了,原来他比自己还更懂自己。 “梦寒,秋梦寒。”我仿佛听见背后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缓缓的回过头:“咦,万生老师,你怎么来了。” “路过这儿,我说过有空会来看看你的,怎么样?身体好了吗?”他问。 “好多了,我是说一个人呆在这儿感觉特别好。” 我起身,从屋里搬了个凳子放到他的身边。 “你真会享受的,像只小猫似的,窝在树底下。当时,怎么找到这木兰园里来了?”他问。 “你看,这树都开花了,你闻到花香了吗?”当时我都不知道这是木兰树,只觉得这是个空院子,挺安静的,就搬进来了。” “嗯,我今天 也给你带来了一盒香,这个对你身体有益处的。” 他递给了我一个盒子,“艾蒳香.”盒子上有一行文字:“凭仗幽人收艾蒳,国香和雨入青苔。”“哈哈,一盒香也这样有诗意的。” “不只是诗意,还有用意哦。这是合香,不是单香。” “香材与雨水还有青苔,合起来制成的吗?”我问。 “有很多种香材合成的,青苔这种植物,很难提取的,量少得很,熏熏它可以祛腹内的寒气。”他说 “你把手伸给我”他握住我的手说:“你的手冰凉的。” “哦,真的?” “嗯,是的?” “那,谢谢了,我要给你钱,多少钱一盒?” “钱,就从你那五百元里扣了。” “你的敬业精神好佳呢,我就交了五百元,你一直都没有舍弃我。” “看见你变好了,我就有成就感,有时候并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成就感这种东西,你懂吗?况且,我也不靠赚你这点钱,店里有很多舍得花钱的会员,他们有钱,比你有钱多了?” “你是在嘲笑我,没钱?” “没有,我哪里嘲笑你没钱了,我是在说事实。” “哼,你明明就在嘲笑我没有别人有钱,你等着,等有一天我也会有很多的钱的。”我不服气的对万生说。 “是,是,我相信你,有一天你会变成富婆的。不过,成为富婆也很累的,你看你现在这样子,多好,像只小猫咪似的,窝在树下,晒晒太阳,读着书。”他说。 “一点儿也不好,好就不会失眠了。”我说。 “失眠,会好的,我会把它治好的。” “那谢谢你的艾蒳香。” “不用谢我,等身体好些了,来香疗馆。” “我会来的。” 一阵风,把玉兰花吹得四处飘扬,万生伸手接住了一些花朵。 “梦寒,帮我找个塑料袋子来,我拾些玉兰花回去,有用的。” “行的,我还以为你也要学黛玉葬花呢。” “呵呵,我哪有那雅兴?”他说。 我转身走向屋内,心里还是挺开心的,没想到行在“万花丛”里的万生,会来走访我这寒舍一两次了。 “梦寒,找到袋子了吗?” “来了,来了。”我帮他扯着塑料袋口,让他拾花。 “万生老师,你说这些残花有什么用呢,都不香了。” “有用,可以制成干花,还可以提取精油。” “你们有装备提取的吗?”我问。 “当然有的,你如果有兴趣,我可以带你去参观工作室,教你调香,到时你也可以成为一名调香师,或者香疗师了。” “你又想拉人入你的围墙内了。”我说。 “是要你自己喜欢,你不喜欢我才懒得教你呢。先要去了解,才能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你说是不是?”他说。 “是的,我知道你是在为我着想。只是,我有调香的天赋吗?我听说调香就好比音乐谱曲,是一门艺术呢。” “只要你喜欢那种工作氛围,很多人会帮你的。我会把自己的懂得都授给你。天赋,我相信你有。” “真的,我也可以做调香师?那你要给我时间学习,我的脑袋好像不开窍,有时候很没有悟性的?” “不着急,现在你的任务就把自己的睡眠调好,知道吗?” “知道啦。” “今天满满的收获,拾了一大袋子花,回去又有活干了。要不要去看我们如何提取精油的,花变成精油的过程。” “在哪儿呀。” “上林园,有没有去过。” “上林园?我有路过那儿,不过没进去园子里,那不是桔园吗?” “对,那园子里除了桔子树,还有很多你想不到的风景呢,我们调香,制香工作室都在里面。” “说的我有点心动了,好想去看看。” “那现在随我去,看你喜不喜欢那里工作环境,这样也好给自己做判断呀,是不是。” “嗯,以前路过那儿,正好是秋天,桔子黄了,我好想去里面摘几个桔子吃,可又不敢进去,没想到那是你们的地盘呀。” 第四十二章 桔宛生香(一) “上林园,桔子园到了。”对于这条路我是挺熟悉的,曾多少次路过这儿,可就是不敢走进去。我还想像着园主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定是一个超然脱俗的世外高人,这样想着,我就更不敢踏入园内半步了。 “对,就在这园里面了。”万生淡淡语气说。 整个园子是被围墙围住的,四季不落的桔叶到春天了,显得更加茂盛,伸展到了围墙之外。 “我闻到了清草香味,是桔子树开花了。”我说。 门外的墙壁上多了一段篆刻: “洞庭橘树笼烟碧,洞庭波月连沙白。 待取天公放恩赦,侬家定作湖中客。” “侬家定作湖中客?”我自言自语着。 “我们进去吧。”万生说。 我像是踏入了一个秘密花园,果然是一片好大的桔林,桔林的那头若隐若现能看见几栋原本建筑物。 进门一抬头便见一座亭子。匾牌上的字迹格外显眼:“南国有嘉木。”好熟悉的牌名,哦,我想起来了,是在万物生香疗馆里有这段文字。“南国有嘉木,山南有木兰。” “原来还有原形的呢,是来自真正的桔园里。那山南有木兰是指的哪边的木兰园?”我思索着。 “空气真好,原来有一片这么大的桔园,我怎么从来不知道呢?”我抬起头望着万生说。 “是吧,我们先去把这花送给师傅。” 我随着万生,穿过一段由鹅卵石铺成的小径,进入了桔园的深处,一排原本建筑物完全程现在我了的眼前。 “梦寒,我们这就去把这一袋木兰花送给师傅加工。” “哦。”我像是在梦游般,点点头。 突然由刚刚的桔园的花木叶清新的空间里,进入了一个全是管道,铁炉,瓶瓶罐罐的空间里。 几位中年男人身着十分宽松的大褂子,让我瞬间联想到了武侠里的“炼丹道士”。 万生直接把这一袋木兰花递给了站在锅炉旁的一位师傅,他拿着一个好大的锅铲,在铁锅里翻炒着一种我不知名的药材。 师傅接过木兰花,把它直接倒进了蒸馏炉里。 这个空间好复杂,到处都是瓶瓶罐罐的,看得我头昏目眩的。 “梦寒,好了,我们出去吧。” “芳香精油,都是在这儿提取出来的,加工出来的吗?”我问。 “对的,感觉怎么样?” “我不喜欢这儿 ,看得我头晕,那么多瓶子,炉子,罐子,感觉呼吸都好困难。”我说。 “我知道你不会喜欢这里的,这是男人干的活,需要体力的,你以后如果想来这儿工作,还有两个空间供你选择,你应该会喜欢的。” 我随着他绕过一个小径,来到了另一间装有透明玻璃的木屋,匾牌的标记:“ 一生之水香访。” “我们进去参观一下。”万生说。 这是一个好空旷的空间,前厅是香展架,后厅的正中间摆有一套大大的红木桌椅,玻璃墙映射着窗外的桔林,空间除了这套红木桌椅,还有随风飘荡的帘子,再无他物,空荡荡的,真有一种:鹊绕庭花,红帘影动的意境之美。 细细品味,又有一种莫名的庄严感。 香展架上也显得比较空,几个字倒是格外显眼:以物观心,香木展。 我仔细一看,第一歀香水系列:岩兰草木本香料。香水,精油系列。 “岩兰草?” “是的。”万生并不做太多的解释,任我自己去疑惑。 “这瓶子好漂亮。” “还行。” 我把目光扫视到另一端香展架上。 “这是香药?” “是的。” “兜纳香?” “这香盒设计的好有感觉。” “袖手舞山河,尽头菩蒂树。”我默默的读着。“骠国之兰玛珊蒂。” “骠国在哪儿啊?”我问。 “在缅甸,是一个佛教古国。” 一听佛教古国,我就格外的来神了。 仿佛思绪飘到了一个遥远的国度,古国里有一位神女兰玛珊蒂。 “那兰玛珊蒂就是这个佛教古国里的神女,对吧。”我问。 “是的,她是骠国传辩中的一位部落神女,长期在丛林中长大的女人。”他说。 “原来如此,这儿也是兜纳香原产地,对吗?” “是的。” “好有韵味感的传说。” “这个空间,你喜欢吗?感觉怎么样。” “简单,大气,空灵,我喜欢这儿。” 我把目光转向了另一面。 是沉香物件展:沉香木手串,沉香笔筒,沉香木挂件等,样件很少,显得简单明了,原本很不起眼的破木头,摆到这儿,我咋感觉样样都是精品,样样都显得珍贵无比呢? “咦,这是你那天让我带的那种沉香串,原来是从这里出来的呀。”我兴奋的把它拿了起来。 “嗯,是的。”万生好像不太想向我解释太多。 。 第四十三章 桔宛生香(二) 我恋恋不舍的踏出了“一生之水香访”,再次回头凝望着这个红帘影动的空间。 “感觉怎么样?这儿。”万生问。 “挺好的,怎么里面没有工作人员呢?”我问。 “这又不是门面,一年才搞一次两次香展会,不需要工作人员呀。”万生说。 “哦,那一般在一年哪个季节开香展会?这里面的香水,香木工艺是你们自己制作的吗?”我问。 “一般在秋天,天气不冷不热,秋高气爽的,桔子熟了的时候。香展会里的物件不全是我们自己制作的,一般是挑选人合作的。”他说。 “我知道了,是其它人创作出来的东西,放到你们这里开展,做宣传是吗?” “是这意思,除了刚刚你看到的兜纳香药是我们自己的,其它的都不是。不过来这儿参展,是要经过很严格的考核的。”他说。 “哦,那当然是,万一产品不合格了,你们就有责任。” “是这道理,我们现在去参观另一个空间。” “雾窗春晓翠如葱。” 我随着万生,穿越一条木质走廊,廊外依然是葱葱郁郁的桔树林,散发着淡淡的青草香味。 “到了,就这儿。” 我抬头一看,门前的匾额:桔宛香。 桔宛香,这真是一个天时,地利,人合的牌名。 万生轻轻的推开木门,绿色森林系的格调,雪香浓,檀晕力,整个空间无比的宽敞明亮。 一踏入门口的那一刻,像是进入了一片密秘森林。整个空站飘逸着紫檀的香味,像是在寻找历史的脉络。 五颜六色的玻璃杯,玻璃罐,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像是很长时间没有人触碰过了。 “这儿工作人员,去哪儿了?”我问。 调香师工作的时间是自由调配的,他像是谱曲作画一样,需要到外界去寻找灵感的,所以不需要时时刻刻呆在工作室里。 “哦。” “工作时间是自由的?”我又问。 “是的,工作时间自由的,主要的是看你的工作效率,成果,不需要天天安排人员在这儿的。”他说。 “哦,原来是这样的。” “这个空间,你感觉怎么样?” “有一种想去探索的冲动,比较喜欢这种悠远的味道。” “嗯,随时欢迎你加入我们。” “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 “没关系,什么时候准备好了,什么时候考虑清楚了,才来找我,最好是能一直从事这一行了,才来找我要工作。” “好的。” 此刻站在他的身边,我感觉自己就在瞬间升高了一个层级,从一位普通的维修工人变成了被人赏识的鉴赏家般那种自豪感。 或许环境和人真的能影响一个人的心境的,在一个狭小而人多拥挤,嘈杂的空间里,我会心烦意乱。 而呆在父母的身边,那个堆了竹子与花圈的空间里,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很压抑。 反而不如自己那个小窝,虽不宽敞,但园内有木兰树,清晨能听到鸟语声,这让我的心变得格外清静。 在公司里,那个堆满了钢铁,充满着机器声的车间里,虽然很宽敞,我却没有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每天从刚上班那一刻起就在等下班了,工作没有带给我一点点愉悦感和成就感。 若生活分成三部分,三分之一用来睡眠,三分之一用来工作,三分之一用在人情往来上,我现在突然觉得,工作这三分之一的部分决定了情感与睡眠的质量。是这样的吗?我叩问着自己的内心。 “好了,我们参观完了吗?”我问。 “嗯,完了,先去歇会儿。”他两手一摊说。 “咦,那儿有个亭子,我去那儿坐会儿,你去忙吧,我自便,你放心,我不会搞破坏的。” 他淡淡的笑了笑,一脸无奈的表情望着我。 我转身跑到了亭台边,亭子上也有牌名:桔宛逸水云。 坐在这儿,能望见对面的洞庭山,葱葱郁郁,湖水荡漾,小舟坐水眠空。 莫名的轻松感,仿佛找到了一点人生方向感。 “秋梦寒,来,吃一瓶桔子罐头,我一瓶,你一瓶,陪你一起吃。” “这是你们家自己酿的吗,用这园子里的桔子酿的,对吗?”我问。 “你猜对了。” “这片桔园好大,到秋天了,满树都是桔子了。” “是的,它们可有用了,桔叶,桔皮,桔肉,样样都有用处的,大部分用来榨取精油,留下一点点做了这桔子罐头,不外卖的,自己吃的。”他说。 “特别好吃,比原味的桔子要好吃些呢。”我说。 “嗯,在这里好,有很多东西吃的。”他说。 “万生老师,以后如果我想学调香师,学制精油,会有人来教我吗?要多少钱学费?”我琢磨着问。 “会有导师教你的,前提是你要肯学习,并且热爱,天份,我相信你有,这点我不怀疑。” “真的吗,我真有这天份?” “有天份,还得热爱,持久才行滴。”他说。 “哦,那我还是要慎重考虑,可能会考虑很久的。” “没关系,考虑清楚了,再来,我们不需要三分钟热情,然后就不了了之的人。” “嗯。” 后来,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万物生香疗馆,是的,我需要很长的时间去考虑,自己到底应该何去何从。 第四十四章 寒食梨花弄(一) “寂寞雨声寒食夜,一枝香泪泣东风。” 对于我来说,可能是因为爸妈从事为“鬼”服务的行当,所以对“鬼节”我格外的敏感。 寒食过后清明,寒食节。 再加上中元节,为亡灵烧“钱”,寒衣节,为亡灵烧衣(纸做的寿衣)。我都能闻到浓浓的“鬼节“的味道。 越长大越感觉到,我从小生活环境里的一些东西似乎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我莫名的喜欢过“鬼节”。在我的记忆中,好像每年寒食节,从寒食节到清明节这个时间段,天气总是阴雨绵绵的,难怪有人说:可怜寒食潇潇雨。 另外就是中元节,寒衣节了,爸妈的生意也都格外的好。挣钱了,自然心情也倍儿好。我们孩子们获得的好处也多,有更多的零花钱了。这好像有点不地道,必境“鬼节”对活在人世间的来说应该是一个充满着悲伤的日子,我们倒好,还期盼着它的到来。难怪我感觉自己身上充满了阴气,就喜欢阴暗的地方,我的性格与爸妈的行当不知道有没有关系,或许是有点关系的。 今天又到寒食节了,天气依旧如往些年,阴雨绵绵的。我想想应该去做点什么,去踏青,祭坟,都可以的。 “梦寒,吃包子。”晨星随手递给了我两个包子。 “是糖包子吗?上面还点了颗朱砂痣。”我问。 “忘了,今天是鬼节,包子都是点了朱砂痣的,防鬼来偷吃。” “哦,哦,我差点忘记了,还有这习俗的,好凉,好冷的。” “将就吃吧,今天是吃冷食的日子,我们也过一下鬼节呀,冷食都不吃,太对不起鬼了。” “我们吃点冷食倒没什么的,今天那包子店的老板真是太难了,每个包子都要点一颗朱砂痣,不点的话恐怕别人都不敢买了,怕是被鬼偷吃了,哈哈。我对“鬼节”还是不陌生的,不过,我倒从没有去追寻过,这寒食节到底是谁发明的?” “晋文公。”晨星说。晨星好像比较喜欢历史。 “管晋文公什么事?” “他害死了他的恩人介子推。” “介子推这人我听说过,他的逃亡人肉汤,割自己腿上的肉煲汤给重耳吃,怎么扯上晋文公了?” “是晋文公忘恩负义啊,封赏功臣把他给遗忘了,介子推辞职不干了,后来带着她娘隐居山林去了。” “隐居山林不挺好吗?那后来怎么又搞过寒食节了。” “不是晋文公请他出山吗,他不出山,后来放火烧山,把他们母子活活烧死了,后来为纪念他弄出个寒食节。” “哦,还有这一说的,介子推这人还是挺有骨气的。” “呵呵,晋文公是要我们向介子推学习,光干活,不要钱,你给我,我也不要,宁死也不要。” “也是,他宁愿被烧死也不出山挣钱了,怎么还有这样的人,真是太难得了。” “不过,介子推也算是值了,死后年年都有人记住他了。”他说。 “也不值得,人最怕的生前我对你掏心掏肺,你却对我忘恩负义,人都死了,再记得对当事人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说。 “晋文公也不是故意要烧死他们的嘛,是请他们出山,才烧山的,谁知道他们会丧命的。” “我还是比较相信那句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人都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那是两个活人呢,又不是烧山里的两只老鼠,拿火去烧,把它烧出来,晋文公没点人性。”我说。 “嗯,嗯,你最有人性的,呆会儿要我陪你去干嘛,是不是给鬼送吃的。”他拉住我的手问。 “我们去爬山吧,爬洞庭山。”我想了想回答。 “还爬洞庭山,洞庭山有很多饿鬼哦,你不怕把你的魂给勾走了,把你给吃了。”他说。 “不怕,这不是还有你吗?你不怕,我就不怕的。” “我当然不怕,我还期待遇到一两个美丽的女鬼呢,遇到了,我左边抱一个,右边抱一个。”他笑嘻嘻的说。 “你还想左拥右抱呢,做你的美梦吧,花心大萝卜。”我说。 “你才知道呀,你不就喜欢这样的吗?” “谁说的,我喜欢为情专一的,才不喜欢花心大萝卜。” “你不知道,是个男人都有点毛病的,好色的男人一般心地比较善良,比较多情,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最多做做美梦,想多几个美女罢了。” “歪理也被你说的倒投投是道的,我也是认命了,谁叫我自己也好色呢?”我说。 “所以我说嘛,咱俩是天生一对。”他说。 “臭味相投,我认了。” “是滴,要不,我们改天再去爬洞庭山,今天我带你去看梨花,梨花比青山色更美。” “哈哈,你怕鬼了?”我说。 “不是我怕鬼,是你身上的阳气太弱了,阴气太重了,洞庭山的阴气也很重,我怕鬼找上你,把你的魂给勾走了,我怎么办。”他说。 “那听你的啦,你早就跟我说过,要带我去看梨花的,那我们要往哪边走呀,我跟随你。” “柳林寨,花飞柳绿的地方。” 第四十五章 寒食梨花弄(二) 柳林寨?柳林寨在哪儿?我真没有去过,这才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时代,少年时代除了在洞庭湖边转悠着,就很少去过其它的地方了。 这可能与自己的性格有关,需要有人带着自己奔跑,才会跑,要不然,一直窝在一个地方,一动也不动的。 印象中,我的父亲母亲他们对生意场上的事真的格外着迷,一天到晚到在做生意,聊生意, 他们每天的话题永远只有一样东西,花圈,吃饭时在聊花圈,走路时在聊花圈,睡觉前还在聊花圈。 有时候我都会产生一种幻觉,好像我的空间里全是五颜六色的花圈,漫天飞舞。 偶尔,在餐桌前,我会慎重的审明:“妈,你以后吃饭能不能不要再聊你的花圈了。”她愣了一下,没有发言,但往后的日子依旧如初,“花圈”二字就像唐僧的紧箍咒一样,只要呆在他们身边,这个咒语永不停止。 后来,我开始思考,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子呢?有一天突然领悟到,那是因为他们的世间里除了花圈就没有别的东西了,我们找不到其它共同的话题,花圈是他们与我沟通的桥梁,把他们的世界打开给我看。刚开始我是愿意倾听的,也愿意去了解的。可问题又来了,我能去倾听他们,了解他们,他们为什么从来不倾听我,不去了解我的世界呢?我是学生,我的世界不应该是花圈,应该是教科书,是家庭作业,是吃喝玩乐。这样一想,凭什么? 我与爸爸妈妈的世界就如两个孤岛,他们岛上全是花圈,而我的岛上是书籍,家庭作业,还有吃喝玩乐。 我想,或许每个人就像天上的一颗星星,都只能在自己的轨迹上运行着,只能相望,很难交融,如果一直交融,除非有一颗星星愿意将自己毁灭。 可是我还是希望爸爸妈妈能走近我的星球,来看看我这里有什么,但那好像是很难实现的梦想了。 于是我又思索着,有没有一种办法,我能走进别人星球,同时又不会把自己毁灭。 我想出了唯一的一个办法,就是让自己变得无比坚硬强大。另外,还有出路吗?我一直没有找到答案。我看到的,就是自己还无比的弱小,弱小到别人一名话就能把我吞没了,一个难看的脸色就能把我弄慌了。 所以,我要离开他们,去磨练自己的心志。这便有了做维修工的我。 如果每个人真是一颗星球,我一定是一颗寒星,星球上格外寒冷,所以我也没有什么同性别的好朋友,女孩子嘛,都喜欢接近些充满阳光,温暖的事物。 像我这种寒气逼人的,看着都会不自觉的敬而远之了。 不过,我也习惯了没有朋友的日子。但依然还是向往着有一个人能带着自己奔跑。 这下晨星闯进了我的生命里,无疑,我对他的依赖是让人窒息的。我很害怕这种收不住的感觉。 “梦寒,你看到了吗,那片白色梨花园。”晨星指着不远处的说。 “哇,这儿原来还有这么一大片梨花园,我在这儿长这么大怎么从来都不知道。” “以后,天气好,我会带你多出来转转的,晒晒太阳。”他说。 “好像梦境一般。”我兴奋的抱着一棵梨树,摇动着,花纷纷而落。 “梦寒,站好,我帮你拍几张照片。”晨星拿出照相机说。 “好耶。” “挺好,挺好,真的好有感觉。”他说。 我继续往前奔跑着,在一棵长满了小草的梨树边坐了下来。 “这儿空气真好,我感觉神清气爽的。”我说。 “梦寒,你看,你自己的样子。”晨星坐在我的旁边,翻阅着刚刚拍的照片。 “这是我吗?我有长得这样好看?”我简直不感相信照片里的人就是自己。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多美。 “是你呀,这里除了你,没有别人了。”晨星说。 “是梨花衬出来的美。”我说:“我也帮你拍几张。” 梨花随风飘落在他的头发上,这时,我捕捉到了晨星特别柔美的一面。 都说男人喜欢弄枪弄刀,他却也喜欢花。 “你看,你自己,还行吧。”我说。 “嗯,不错,总得有一样迷人的。” 我叹了口气说:“梨花一落,男才女貌,举世无双,真希望时光就定在这一刻不走就好了。” “傻瓜,怎么这样悲观了,前面还有很多风景呀,还有梨花二落呢。” “梨花二落,遥遥塞外起纷乱,挥长剑。梨花是一种充满忧伤的花,它代表着分离。” “有分离,就有重逢,分离后的重逢,可能会更懂得珍惜彼此呢,是吗?”晨星握住我的手说。 “是的,梨花三落,萧萧秋叶,瑟瑟风,琴声声,情愿为你独守空城。” “好了,梨花不落了,落光了,没梨子吃了。” “呵呵,呆在你身边就好。” “梦寒,你的手怎么一直都是冰凉的,我握了这么久了都没热呼的。“ “一直都这样,我的手脚不管春夏秋冬,都是凉的。” “怎么会这样,一年四季都是冰凉的?” “是的,我是冷血动物来的,你怕吗?”我说。 “你看我像怕的样子吗?以后跟我多出来晒晒太阳,有空跟我一起捕鱼,可能会变成热血动物的。” “你真能改变我的体质吗,好,你要带着我,不许丢下我。” “我带着你,不丢下你。”他坚定的语气说着。 “我看看你的手指头上的伤好了没?”我举起他的手仔细端详着。 “好的差不多了,不疼也不痒了。”他说。 “你还算是幸运的了,你知道我们车间,哦,是以前冲压车间有一个男孩子差点儿整只手都弄没了。” “你说的那个人是林小锋,锋哥是吗?”他问。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他调到我们车间来了,老是喜欢找我麻烦,我又没得罪过他,以前压根就不认识他。” “你说的是林小锋,我们一起捕过鱼的,他老婆很厉害的,我们都认识的。” “哦,他跟我说过,说他老婆在电脑城开 第四十六章 漠兰心语 中午时分,漠兰图书馆内显得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没有,茶几上还摆有茶水,窗户都打开着,能听到风吹动竹叶的声音,这人都去哪儿了? “哈哈,秋梦寒,你终于来了。”南漠一见我兴奋的像是要分享什么惊天的喜事似的。 “哎呀,吓我一跳,神出鬼没的,这么兴奋,难不成有喜事与我分享,书还给你们,读完了,谢了。”我说。 “是你有喜事,快说,那天来我这儿帮你借书的男孩是谁?”南漠逼着我回答。 “借书的,是我朋友,同事。”我说。 “普通朋友,还是?”他穷追不舍的问。 “你觉得他怎么样,人还行吗?”我问他。 “你先说他是你什么类型的朋友,我才告诉你?”他说。 “好吧,我就如实告诉你吧,我是认真和他相处的。”我说。 “我就知道你喜欢这类型的,你喜欢就好。” “等于没说,废话。”我说。 “这个嘛,也得相处一下,我才能判断吧,要不,哪天,我们四个一起搞个郊游,我帮你了解一下他。”南漠说。 “郊游?我们四个,好啊,最好带上锅碗,到外面去弄吃的,这个他应该比较善长,户外谋生。”我说。 “那就这么定了,哪天去,你定吧。”南漠问。 “我问一下他,看下周双休日他有没有空,到时我回你信息。”我说。 这时,葛兰歆双手抱着一个盒子从屋内走了出来,朝我走近。 “秋梦寒,这个送给你的,是灵香草。“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着实让我受宠若惊了一把,原来她的声音如此甜美。 我接过盒子,从内到外的打量着:洞庭灵香草,背面有一行字:寄将秦镜,偷换韩香。 “我怎么感觉像是定情之物啊,是你们有喜事了吗?”我问。 “是你有喜事,你上次不是说要灵香草吗,兰歆闲着时,一直在搞这个,都卖了好些盒了,善男信女们比较喜欢,留了一盒给你。”南漠说。 “哦,谢谢,谢谢。”我轻轻的打开盒子,一阵芳草香味扑鼻而来,数了一下有十个小锦囊,五种色彩,月白色,黛蓝色,紫檀色,竹青色,墨灰色。 “嘿,这个好可爱,包包上还沾了小熊熊。” 锦囊上面挂了个牌子,云语:“看花南陌,待月西厢。横批:冰雨梨花。\t” “包包内装有灵香草沫,还有干花梨花。”她说。 “哦,难怪,这香味好特别,我挺喜欢的。我屋子里有虫子,这下不怕了。”我说。 我再次打量着眼前的葛兰歆,这个惜语如金的女孩子。 她真像凡间的仙子,生活在她自己的仙境里,默默的做着她的事情,人世间的好与坏,善与恶,好像都影响不了她,但她却又懂得人之常情,恰到好处,我真的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的。 “谢谢你,兰歆。” 她什么也没说,好像只是在等我一句谢谢,就满意的离开了。 又回到了她自己的世界里去了。 “你要好好待她,她真好。”我对南漠说。 “必须的。”他说。 “你是怎么遇到兰歆的。”我问。 “在洞庭庙,拉琴,我拉了一下午,她在那里听了一下午。” “红尘知遇,琴箫传音啊,这年代能像你们这样子的,一见着就相信彼此,太难得了。” “后来,我的南漠闲琴,改成了漠兰闲琴,有空就会去外场拉几曲。”他说。 “哦,哦,难怪,我很羡慕。每次见到你们俩都是在拉琴,我都不敢前去打扰。” “呵呵,红尘无趣呀,自娱自乐而已。” “自娱自乐?幸好你遇到了兰歆,兰歆也看懂了你,这年代我常觉得有两类型的女人是会在情感上失意的,一种是像兰歆这样,追求极至精神生活,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女孩,还有一种是追求极至物质生活的女孩。” “为什么这么说?”他问。 “你看吧,这原本是一个向外发展的世界,红尘男男女女都忙着往外追寻了,这个时候矛盾就出来了,往内追寻精神生活的这一类女孩子,会归为心理不正常这一类,很多时候会被亲朋友好友乱点鸳鸯普。有种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的感觉。” “你怎么知道,难道你身边有例子?”他问。 “我一天闲得慌,就喜欢胡思乱想的,东看西看的,我看到我有个表姐姐就是这种女孩子,人长得可美了,总是被身边人乱点鸳鸯普,不过介绍给他的男人外在条件其实都是挺好的,但她偏不喜欢,看不上人家,说人家太俗。在外人眼里这是不识好歹了,其实我能理解她为什么不选择这些男人了。” “这是为什么 ?你们女孩子是不是有很多喜欢像我这样子的,不怎么靠谱的。”他打趣说。 “你臭美吧,我还没夸你了,就飘起来了。你也只是比他们好一点点而已啦,不像他们根本就没把女人当个人来看的,眼光还是停留在女人的五观,年龄,屁股大不大,能不能生这些事情上的。问题女人的青春美貌能有几年?就算你驻颜有方,年龄也摆在那里了。” “可是大部分男人找女人不就是为了这点事吗,他们只是说了内心真实的想法而已。”他说。 “我不是说女人不需要传宗接代,可是什么事扯到你应该,你必须要怎么样,这就变味了,就好像女人要求男人一样,她一上场,对你说你必须要怎么样怎么样,你会开心吗,这样相处起来很有压力,会有恐惧感,因为不可能一直达到对方的要求,人与人相处不就是求个舒服自在吗,谁离开谁还不能活了?”我说。 “你有种,你牛逼,看来你也是这种类型的了?”南漠说。 “我在向兰歆看齐,希望像她这样,每天无悠无虑,无牵无挂的,不慌不忙的做着自己的事情。我喜欢她这样子的女孩。” “可是,人都会变的,外貌会变,心理也会变的。” “或许吧,但还是比较欣赏往内追寻的人,进可攻,退可守。一直往外追寻,太累了, 第四十七章 游春(一) “山河风月本无常,能闲者也是强者,出发。”南漠喊道。 “锅碗瓢盆都带了,还缺什么吗?要不要去菜市场买点菜?”晨星一边检查着装备,一边问。 “要不,去买点猪肉,我们白天去山上,山上竹笋蕨菜应该长出来了,对,带点猪肉去配着炒,好吃些,梦寒,你说是不是?”南漠问我。 “嗯,没关系呀,竹笋蕨菜如果单炒不好吃,从你俩男的身上割点肉,也行,反正你们身上肉那么多,割一块还会长出来新的。”我笑嘻嘻的说。 “最毒女人心,我投降,还是乖乖的去买猪肉吧,免得被妖女给吃了。”晨星说。 “我和你一块儿,这里我闻到一股妖气。”南漠说。 “你们家兰歆也在这儿,反正又不是说我一个人。”我说。 葛兰歆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微笑,不言不语的,她身着一套简单的休闲运动服,这套着装好像是为她量身定作的,穿在她身上,刚刚好,更加显现出了她那种恬淡的气质,自然又不失韵味。 每次看见她,她总是很少发声,但你怎么也不会忽视她的存在。 我会自觉的与她保持一段距离,并不是不喜欢挨着她,我是怕扰乱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这种淡淡的宁静的气质,她不说话的时候才是最像她的样子,最本然的样子。她的性格比我更清冷。 而我,时常觉得自己体内有两个灵魂在打架,一个灵魂是喜静的,喜冷的,我也时常觉得这就是真实的自己,但总又觉得哪儿不对劲,浑身不自在,好像身体内还有一股很可怕的能量从未释放出来过。 我敢确定,我还有另外一只灵魂,她是狂野的,热烈的,两种不同的模样,完全可以在同一个人身上显现出来。 比如在晨星面前,我像是个野丫头,有时候,这个野丫头就是内心里的那只魔鬼,因为环境不允许把她放出来,只要闻到了臭味相投的物体,她自然的会跑出来,这时,我才感觉自己被释放了,从未有过的幸福感,轻松感,晨星就如一剂火药,那个野丫头是导火线,轻轻一触碰,就点燃了火花。 人间千像万像,最难得的就是一个懂字。弄懂自己都挺难的,更别说其他人了。 像葛兰歆这样,表里如一的,着实难得了。对她,除了欣赏,还有一份敬畏之情。 因为在兰歆身上我找到了自己内心里那么一点点笃定,不得不说,很多时候,一个人生命中大部分的悲剧,错误的选择,是选错了参照物,把原本不适合自己气质的人当成了自己标榜,把别人的道理当成自己的道理,把别人的价值观当成自己的价值观。 我隐约的知道了自己应该如何发展了,只是那个被压在黑暗之中的灵魂,它又是什么东西?它为什么会在我的身体内?总害怕它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跑出来了,猖狂的,颠覆着自己的日常,这种颠覆或许是重生,或许能毁灭。 我们上午的目的地是南湖两岸,寻一山径而入,山间林木荫荫,鸟鸣声婉转清脆。 “哇,晨星,你看,是野草莓,一串串的。”我垂涎欲滴的兴奋的抓起晨星的手臂跳了起来。 “别动,有刺,我来摘。”晨星拉开我的手。 他轻轻的翻开刺,折了一串红通通的野草莓放到我的手中。 “秋梦寒,你有出息点好不好,看你那一脸兴奋的模样,晨星一串野草莓就把你的心给收买了,以后他再拿点什么把你给卖了你还自知呢。”南漠缓缓走到我们身边打趣着我说。 “我心甘情愿,咋的了?你还不是一样的,一曲闲音,就被兰歆搞定了。咱们谁也别笑话谁,在情感上都只有那点出息。”我说。 “懒得跟你理论,不跟你说话了,我和兰歆采蕨去了,你慢慢享用你的野草莓吧。”他说。 我微笑着目送他牵着葛兰歆的手走往山的另一边。转过头: “晨星,你也吃一颗,好甜,不酸的,我摘了几粒送到他的嘴边。” 他脸上露出了无比柔和的笑容,将手上的刺清理掉,拍了拍我的面颊。 “吃完后,我们去采竹笋。”他说。 “好,他俩负责采蕨,我俩负责找竹笋。” “喂,南漠,我和梦寒去找竹笋了,你们俩只采蕨,十二点我们在灵山寺旁集合。”晨星向山脚边的南漠喊道。 “听到了,灵山寺旁集合,中午十二点,不见不散。” 第四十八章 游春(二) 云间东岭,树里南湖,阳光明媚,春风徐徐。 这山里跟我的车间里仿佛是两个不同的世间,一个是孩童的世间,没有了人和物的绑架,身体变得无比轻盈。 一个是成人的世间,有自己的社会角色,我每天清晨一睁开眼睛,就会想起自己的工作。 在那个地方,虽然没想过要升官发财,可也不能任性乱为,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添堵。形形色色的人织成一张网,我只是网上的一根线,除非自己有力量挣脱那张网了,那就自由自在了。 人,只有相对自由,没有绝对自由,在还没出生时,活在母亲的胎盘里,生与死就在母亲的一念间。在出生以后,就被装在了一个无形的“茧”里,要想破“茧”而出,就得不断的努力奋发向上,大概这就是活着的原动力吧。 我忘了是哪位师长说过的一句话说:“每个人是带着不同任务来到世上的,有的人是来赎前世的罪,有的人是来还前世的债,有的人则是来讨前世的债的,有的人则是带着使命来的。 所以人的命运注定是不一样的,赎罪的病多一点,还债的事多一点,讨债的福多一点,有使命的位高一点,不同的人在世间逗留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有些人,灿烂一下子,就没了,也许是他的任务完成了呢?便回家了。” 于是我时常会问自己,那我是来干什么的?是来赎罪的?还债的?还是来讨债的?我有使命吗?我一直都还没有搞清楚。 我只感觉到只要一回到现实生活里就好像有很多很多无形的刀枪对着你,这无形的刀枪可厉害了,谁看起来软绵绵的,懒洋洋的,太与众不同的,就向谁砍去,向谁发射。吓得我不得不努力的往前爬。 晨星把目光转向我:“梦寒,又在发呆了?别动,你头发上有条毛毛虫。” “啊,毛毛虫,快帮我拔掉它。”我吓得跳了起来。 “骗你的,看把你吓得。” “你个没心没肺的东西,拿什么吓我不好,要拿毛毛虫来吓我,山里面除了蛇,我最怕的就是松树上掉下来的毛毛虫了。”我说。 “呵呵,等着,那里有好多野草莓,看见没,我去摘几串来,装起来,给你在路上吃。压压惊。” “嗯,别把毛毛虫引来了就好。” “你用什么感谢我。” “谢谢你,您老人家辛苦了。” “我不要谢谢。” 我伸出手轻轻的拍了拍他一下面颊:“去吧,我们还有任务呢,要去挖竹笋。” “嗯。在这儿等我。”他转身,拨开一束束刺丛,把野草莓一粒粒的摘了下来,装到了盒子里。 “梦寒,我又摘了一大盒子,足够你吃了。” “我拿回家吃,我觉得这种野草莓比市场上买的那种草莓要好吃些。 “呵呵,上午我们在山上,下午我们就在水上了。” “在水上?” “是的,下午我带你们去捕鱼,晚上到南湖边烤鱼吃。” “好呢,好呢,我要跟你去捕鱼。” “我们先去找竹笋,吃饱喝足,才有力气捕鱼。” “这块山地连竹子都没见着,好像没有竹笋,我们要转移阵地了。” “有的,我们继续往前寻。” “晨星,我们都走到别人家菜园子里来了。” “那更好,我去菜园子拔一兜大白菜。” “你偷菜,小心有人抓小偷的。”我说。 “没事,一兜大白菜,放十元钱,总可以了吧。” “嘿嘿。” “白菜有了,又是一顿美餐。” 我四处搜寻着,方圆十里都没见着有竹子的影迹。 “我走不动了,都没看到有竹子。” “难道又要我背着你走?” “不要,我怕你把我扔到湖里面去。”我遥望着山下南湖中的船来船往\t,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休息一会儿吧。” 湖边上的来来往往的红船,又让我陷入了沉思中。 南湖红船,烟雨楼。活了二十几年,我原来从未有好好看过这山湖的风景,都说风景在别处,可此时此刻,我是真正的看见了红船,烟雨楼了。它走进了我心灵深处,停在了某个角落里,让我感到安然,静好。 “云间东里千重出,树里南湖一片明,果真如此呢?”我握住晨星的手说。 “下午我带你们去南湖北港湾捕鱼。” “南湖北港湾,离这儿远吗?”我问。 “不是很远,你都是这里长大的,咋对这里的地型这么陌生呢?”他拍拍我的脑袋说。 “我很少来这边的,都是关在学校里,我十四岁开始就关在校园里了,很少出来的。” “你念的什么奇怪的学校,是封闭式管理吗?我们没有啊,小学,初中就不用说了,自由的很,到高中,人也开始懂事了,老师也不太管人了,一副对你爱理不理的表情,喜欢读书的不用老师管,不想读书的你管也没有用,所以老师的心思都放在了那几个爱读书的人身上了,其它的人比较自在。” “那你一定是不想读书的那一类人了?” “你看我像是想读书的人吗?我只是不喜欢读教科书,除了教科书外其它的杂儿杂八的书都喜欢读。所以也被老师划进了不长进,没有前途的那一类学生里面去了。” “哦,真可惜。” “没觉得,挺好的。如果长进了,就遇不上你了。你在学校里关了那么多年,应该学习成绩不错呀。” “也不怎么好,我虽然喜欢读书,但我不太会考试,可能没有读书的天份吧。”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咱不要丧气。”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我要飞起来啦。” “以后,休息时,跟我出来捕鱼,放松心情,笼子里的小鸟儿,要练习飞翔了。” “就想看你捕鱼,那我们抓紧时间,找竹笋去。” 我拍拍衣服的灰尘,伸出双后,把他从草地上拉了起来。 第四十九章 游春(三) 才没走几步,晨星转身拍拍我的脑袋:“梦寒,你看,那边是什么?” “那是不是桃花?都开花了。” “走,我们过去看看。” “我要去拾些桃花,你等着我。”说着奔向了园林。 走近一看,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座庵,“桃花庵。”望着这三个字,我止住了脚步。 “这里好像是静修之地,不可以随意踏入的。” “没事,随着我进,我们进去瞧瞧,什么玩意儿,这庵好像以前没见过,啥时候建的。”晨星说。 晨星拉着我的手踏门而入。 眼前立了一块大青石,石碑上刻有一段诗文: “桃花仙人种桃花,对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开花谢年复年. “嘿嘿,现代的唐伯虎。”晨星说。 “隐士缘,这里是提供来静修的地方吗?真好,我也喜欢这里。”我说。 “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这里的主人应该是个男的。”晨星说。 “不管了,我先拾些花瓣,再去付钱,看里面有没有人。”我说。 晨星伸出手,随手折了一枝桃花:“梦寒,送给你。” “送我一枝桃花,你什么意思嘛?” “希望你永远像桃花一样明艳动人。” “怎么可能永远,你知道桃花是寿命最短的花。” “但它很美啊,和你一样,很美。” “是的,很美,只可惜花期太短了,我记得《桃花扇》里写桃花,说什么来的?一朵朵伤情,春风懒笑,一片片销魂,流水愁漂。” “那好吧,我们把落了的花瓣拾起来,储藏,OK?” 他从背包里找出了腾出了一个塑料袋:“拾吧,袋子准备好了。” 我看着他那副傻笑的面容,像是一个做错事,说错话了的孩子。 我只好弯下了腰,默默的把花瓣拾到他准备好的袋子里。 “够了,够了,桃花换酒钱,我们要去找主人付款了。”我说。 “我先进堂内去瞧瞧,你在门口等着。” 没一会儿,晨星在二楼向我招着手:“梦寒,到楼上来。” 果然有人,是一位身着灰色褂子的女人。我把一袋桃花瓣放到桌台上。 “你好,你们是要租房还是住宿。”女人问。 “我们不住宿的,我们来付款的,这一袋桃花瓣,要多少钱。”我问。 她拿起花瓣称了称:“总共十元钱,赠送二份素餐,供你们食用,随我来。” 我这才明白,他们的目的不是卖花瓣,是卖餐饮的。 我们随着她到了另一间大堂内。 “随变坐。”女人说。 一会儿,两盘素餐送到了我们桌前。青一色的素菜,不过菜色看起来还不错,让人很有食欲。 我拿起筷子,挟了一片青菜,送到晨星的嘴里:“你先尝尝,看好不好吃。” “好吃吗?”我满脸期待的望着他的表情。 “还不错,虽全是素的,味道还行。”他说。 我这才放心的吃了起来。 “嗯,真挺好吃的呢,这主人不错,能把素餐也做的这么好吃,记得我刚出学校时,同学来我们家玩,捉了些蚕给我养,我跟他们去采桑叶,结果也采到寺院边去了,正好中午,我们入寺院点了份餐,好像是六元一份,不过那真是不怎么好吃,因为菜里没有一点油。可是佛门静地,取了的餐饮是不可以随变倒掉的,我们是强迫自己把那饭吃光了的。” “一听你们就是没有吃过苦的孩子,被娇生惯养大的,有吃的就不错了,还挑三捡四的,寺庙应该是戒油的。这里应该是静修的地方,就是在都市里呆烦了,想来这里静修一段时间,随时可以离开的那种。所以这里菜里有油,五味俱全的。”他说。 “那怎么才叫吃苦嘛,那本来就很难吃的呀。这里好些,就是不知道来这儿静修费用贵不贵。”我好奇的望了望四周的环境。 “嘘。轻声点,修行静地。” 我放下碗筷,直接跑到了咨询处。 询问了一下租金与住宿的费用。结果出我所料,原来费用并不是特别多,甚至还有用劳工相抵的。 “这地方真不错,是一片精神家园呢。”我回过头对晨星说。 “干嘛,你不是想来这里住吧。”他将手划过我的面颊说。 “不是的,我只是问问而已嘛。”我说。 “是挺不错的地方,吃的也不贵,两份饭才十元钱,环境也不错,适合静修。”他说。 “是的,好清静,适合我这种睡眠不好的人来住。”我说。 “不是吧,这是在红尘中活够了,看遍了繁华的人才来的地方,你什么都没经历过,来这儿干嘛?” “谁说我什么都没经历过,我可是在白天鹅群里呆过好些年的。” “白天鹅?什么白天鹅?”他问。 “就是每个女孩子都长得很美的地方,在那里面,随变挑过女孩子出来,都比我长得美,有修养,有教养的。” “哦,我明白了,你是在白天鹅群里上学的,对吧。” “是的,那算不算是经历?只是我不喜欢那种经历,水土不服。” “当然算,可是你在白天鹅群里水土不服,现在不出来吗?怎么?又水土不服了?所以想躲到这里来了?” “才没有,谁说我想躲,我只是随变问问的。” “别想东想西了,我们还有任务没完成呢,找竹笋去,他们俩肯定在等着我们了。” 第五十章 游春(四) 翻山越岭,竹子没见着一根,石头倒多了起来,踩踏上面,隔着鞋子都觉得脚疼。 “这竹子都藏到哪儿去了嘛,走得我脚疼死了。”我又开始抱怨起来了。 “梦寒,你看这块石头,长得多俊。” 我定神一看,造型还真不错,石头上缠满了青藤,已经开花了。 “石头与花儿的缠绵。”我随口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晨星就在一瞬间跳到了石头上,向我招着手,“梦寒,过来,我是石头你是花儿,你也缠一下我,好不?” “我一脚把你踹到湖底里去,你这块坏石头,想打我的歪注意了。” “坏女人,心肠咋这么歹毒。” “石头虽长得俊,但它扎我的脚,疼死我了。” 我缓缓的走到他的面前,把他从石头上拉了下来。 “不知岐途苦,哪知此路甘。”就在抬头间看到了不远处的一个标牌。 好好的路边立了一块这样的标牌? “哈哈,还真道出了我的心声,岐途太苦,太累,收获又少。” “梦寒,你看,我们已经走到正路上来了,目标出现了,你看那是什么?”晨星指着远远的方向说。 “好像是一片竹林,是吧,看看这周边有没有竹笋,终于找到你了。” “梦寒,你看这里?” “好大一棵竹笋。”我兴奋的把它抱到了手里。 “这下不觉得辛苦了吧,咱俩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南西北风。”晨星说。 我轻轻一拔,竹笋就离开了土地。“好有成就感,这么大一棵竹笋。” “这一根就能把你喂饱了。”晨星说。 “那当然,我们两脚兽怎能跟大熊猫比食量。” “这儿好多呢,全是竹笋。” “我找到了小时候去山上采菌子感觉,看到满山的五颜六色的蘑菇那种兴奋感。我全都想要,不如多扯点回家吧。”我说。 “别贪心,留着它长成竹子,我们拔两根,就够吃了。”他说。 “好吧,不贪心。”我突然领悟到了什么。 “你想拔就拔吧,多弄点回家吃也好,我只是随变说说的。” “不要了,大功告成了,我们的任务完成了。”我说。 “两根竹笋,都能让你这么兴奋,真是个傻瓜。”晨星摸摸我的脑袋说。 “晨星,你看,那边还有个竹房子呢。” 我把竹笋扔给了晨星,直接往竹房子里奔去。 “春宛,这是干嘛用的?”我望了里晨星一眼。 “要不我们进去看看。” “哦,原来是卖乐器的,笛,箫,二胡。”我一路观去。 “梦寒,要不要买一个笛子,你会吹笛吗?”晨星问。 “你会吹,对吗?我不会。”我摇摇头。 “以前吹过,打渔没事的时候都会来一首,我老爸吹得特别好,我还跟他学会了做笛子,哪天带你去君山岛上去弄一根湘妃竹,来做笛子,吹给你听。”他说。 “湘妃竹,就是那种有花纹的竹子吗?”我问。 “是的,这个你应该比我熟悉,你家里竹子成堆的。” “我不熟悉,他们运来的竹子都是很大一根的,也没有花纹。”我说。 “有花纹的竹子做成笛子,椅子都挺好看的,自己画也画不出那种自然美的。” “好,一言为定,四马难追,我要听你吹笛子。”我满脸的期待的说。 晨星又拿起了另一个乐器:“这个是胡琴,胡琴我不会拉,我爸拉得很好。” “胡琴一般长辈们很多会拉的,你还别说,那俩个家伙,刚刚和我们一起来的南漠,他对琴特别在行,好像会好几种乐器。” “是嘛,那好啊,到时我跟他商量一下,改天我们搞个潇湘夜琴艺会,在他们书馆开,带点人气给他们,你觉得怎么样?”他说。 “嗯,问问他,我觉得挺好的。这个与他们茶书馆也搭调的,有更多人知道他们的茶书馆不更好吗?”我说。 “嗯,到时我们商量一下。” “那我们下个星期六休息,我们去君山岛坎竹子,做笛子先。”我说。 “好,你当我的裁判,看我吹的怎么样?” “我不通五音五律的。”我摸摸自己的脑袋说。 “用心听,就能感觉到好不好的。” “好吧,下个星期六,定了。” “要不,我们打电话叫他们俩来这儿,开始弄吃的了,这儿凉快些。” “咦,那不是他们俩吗,说曹操曹操就到了。”一看到他们俩,我心里乐开了花似的。 南漠依然悠闲的神情,这难走的山路好像没有给他们俩带来一点点倦意,葛兰歆脸上红扑扑的,像是打了一层胭脂,整个人显得更水灵了。 “秋梦寒,你不盯着你的星星看,你盯着我的兰兰看的那么痴神做什么?”南漠打趣的说。 “我喜欢她,还不行吗,哪有你这么小气的,不让男人看她,也就罢了,连女人也不让看她了。” “好了,就让她俩相互看个够吧,我们俩开始弄吃的了。”晨星说。 晨星开始把干木枝拾捡到一堆。 南漠搬来了几块石头,搭了个土灶。 这两个大男孩,干起活来还有板有眼的,默契的很。 “梦寒,你看我的土灶搭得怎么样。”南漠问。 “当然挺好啊,灶神爷爷,山神爷爷都会被你的土灶吸引来的。” “这梦寒就是偏心,跟南漠说话咋这么好听,对我就不一样,不是要把我踢湖里面去,就骂我是一块坏石头。这下好了,这几块石头,要面对真火烤了。”说着,晨星把干木柴点然送进了灶里。 “真金不怕火炼的,梦寒,你说是不是?”南漠居然把话题抛给了我。 第五十一章 游春(五) 午时二点,天空依然阳光明媚,南湖上来来往往的红船,渔船,在我眼前幻来幻去的,心里莫名的激动。常听身边很多人说晕船的滋味很难受,比晕车还难受。晕船,那是什么滋味?我从未体验过。 “没有船可租了,要不,我带你们去放排?”晨星一脸遗憾的转过身对着我们几位问。 “放什么排?”我连忙凑到他的身边问。 “排,就是毛板船,秋梦寒,亏你也是在水边长大的孩子,连放排你都听不懂,真是?我不知道怎么说你好呢?”南漠又开始损我了。 “什么毛板船,木板船的,我家又不是打渔为生的,我就是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嘛?”我不服气的回了过去。 晨星与南漠非常有默契的看了下彼此,看着我笑了。 啥时候这两个大男人也心灵相通了,都在笑话我了,我疑惑的望着他俩: “看什么看,笑什么笑。” “没有,没有,我发誓,没有笑话你。”南漠连忙转身,向毛板船方向走去。 驾船要驾毛板船,乘风破浪走江天。 排,原来是几十根大树拼在一起,浮在水上的船,其实我早就听说过了,只是不敢确认而已。 站在上面,我倒觉得比坐在船里可能更舒服。四周畅通的,当然晕船是不可能的事了。 “站在排上比坐在船里肯定舒服多了。”我转过身对他们说。 “梦寒,坐好啊,别只想着舒服,搞不好掉到水里面去了。”晨星把我拉到了船的中间。 迎风飘扬,顺湖而下。 南漠与晨星坐在排尾,我和兰歆站在排中间。起到了平衡作用,我觉得安全系数为十分。 云间东岭千层出,树里南湖一片明。 排逐渐漂移到了山谷处,山林寂寂,空荡的山谷里伟来了鸟鸣声。 “梦寒,帮我拿桶子过来,好吗?我要收网了?”晨星回过头向我招着手。 “哦,桶子来了。” 船从南湖北港漂到浮到了山谷下,我很好奇的望着晨星收的鱼网,不知道有多少条鱼呢? “哇,好多小虾。”南漠与兰歆连忙也凑了过来。 “还有两条小鱼?”南漠说。 “小鱼放生了,小虾有点小,让它们继续长吧。”晨星把沾在网上的鱼儿虾儿都拔了出来放走了。 我一脸遗憾的望着空空的鱼网:“咋了?等着,我们网大点的鱼。”晨星拍拍我的肩膀说。 “嗯。”我兴奋的望着晨星把网撒到了湖底,期待着下一网的收获。 排继续往前漂移着,我安静的站在了晨星的身边。 “梦寒,看着,我收网了,这下应该有鱼了。” 我连忙把装有水的桶子摆到了他的身边。目不转睛的望着鱼网:“有鱼,有鱼。” “有两条鱼,还可以,有这么大,收下了。”晨星说。 “嘿嘿,两条好大的鱼。”我兴奋把手伸进桶里,抚摸着它们滑溜溜的鱼鳞。 这网鱼就如在田里挖泥鳅一样,把手伸进泥鳅洞里,摸到了滑溜溜的泥鳅时,然后翻开泥巴, 捉到了一条泥鳅,这种快乐感,真的不是拿几百元钱从菜市场买到多少条黄金鱼能相比的。 “晨星,再网两条鱼就可以收网了吧,晚上烧烤,一人一条,够吃了,再去扯点野菜。”南漠说。 “好,再撒两网,应该差不多了,南湖那边有一片藜蒿地,我呆会带你们去采摘。 “藜蒿?是不是筒蒿,还是香菜?”我问。 “不是香菜?怎么?你想吃香菜了?”晨星问。 “我才不想吃香菜,香菜的味儿,就好像一个人十年没有洗澡的味道,太难闻了。”我说。 “梦寒,藜蒿可不是香菜哦,它是洞庭人参呢,放心吧,它身上没有味?”南漠说。 “亏你还是在洞庭湖边长大的孩子,藜蒿也不认识,我怀疑你是从石头里面生出来的。”还没等我回话他又继续损着我。 “梦寒是圈养大的,不怪她。“晨星笑着安慰着我说。 “我肯定有见过的,只是叫不名字而已嘛,又没有人告诉我,我怎么知道嘛。”我反驳着。 然后把目光转向站在南漠身边的兰歆,无论我们这几个人怎么言语,唯有她,始终淡淡的笑着,从不发声,看着就让人心生怜爱。 从她身上,我完全确信了,语言的力量根本不是最强大的,在有些人有些事面前,它是苍白的,无力的。我想我和兰歆其实是有相似的灵魂的,我也只是在少数人面前,才换了副模样,变得话格外多,因为我觉得安全。南漠就是文艺青年腔调,喜欢从否定的角度去看人看事物,然而相处久了,你会明白,他这种否定是带着无限的悲悯与宽容的。不然兰歆不可能一直保持这种自信与淡然, 始终如一的模样,属于她自己的样子。 “梦寒,桶子,桶子。”晨星喊着。 “又有两条好大的鱼呢。” “是三条,够了够了,够我们吃了。”晨星说。 “收排了,梦寒,你看那边,藜蒿地,那一片都是的。”晨星指着不远处的一片绿地说。 “走了,去扯人参去了。”南漠跳下了木排。 “什么人参,哪有人参长成绿色的嘛。”我说。 “是洞庭人参。”他说。 “肯定不好吃,长得有点像香菜,桐蒿。”我随手拔了一棵说。 “等一下,用来烀鱼,保证你吃了还想吃。”晨星说。 南漠与晨星两个人一下子扯了一大把,捏在了手里。 “喂,南漠,你喂猪啊,扯那么一大堆的。“我说。 “多扯一些,叶子又不能吃,摘掉叶子就很少了,大笨妞,你懂不懂?”他说。 “看着就不好吃。”我说。 “你有读过苏东坡吗?连美食家苏大先生也写到: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东水暖鸭先知,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蒌蒿是藜蒿吗?”我问。 “藜蒿就是蒌蒿。”晨星帮着他辩解说。 “你们两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小女子,不跟你们说了。”我见兰歆脸上笑开了花,直接躲到她的身后。 第五十二章 游春(六) 南湖畔的夜,逐渐灯火通明,月光印在水面上,一阵风吹过,能见着湖面上泛起的重重波光。 “且将洞庭赠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来,干杯,喝酒。”南漠举起杯子,欢快的嚷嚷着。 “梦寒,你先尝尝我的藜蒿烀鱼,来,这藜蒿让给你吃了。”晨星说。 我闻了闻说:“看着就不好吃,有香菜的气味。” “洞庭人参,你就应该多吃,你体寒。”他说。 “哪有人参长得这样子的嘛,不吃,我自己烤鱼吃。” “秋梦寒,你生在福中不知福,你看咱们这四位,玩的梁园月,喝得是东京酒,赏得是洛阳花,攀得是章台柳,吃得是洞庭人参。你还不吃,就应该挨饿一阵子。”南漠对我说。 “你们男人就应该多吃洞庭人参,听说人参壮阳,我都让给你们啦,你看我对你们多好。”我毫不犹豫的回了过去。 “哎。”晨星叹了口气。 将剩下的几条鱼签到竹签上,一人分了一条,添加了些柴火。 “你看你的星星还是蛮体贴的嘛。”南漠说。 说着,他接过兰歆手中的鱼:“我来烤吧。” 我望了一眼脸上挂着淡淡笑容的兰歆,继续回到了上一个话题说: “那当然,我确认过的眼神,应该不会有错的。” 晨星却是一脸的茫然。 “你干嘛这副表情,你就不能顺着我演一下吗,让我一点面子都没有。”我说。 兰歆拔弄着柴火,依然兼默不语,但从她的神情里我能目的地出来,她是为我们感到高兴的, 是带着祝福的。 女孩子致命的缺点,就是很难抵挡住自己喜欢的男人的那份柔情,即使知道他是有目的的,我们也会欺骗着自己,将他的目的美化,合理化,只能乞求菩萨的保佑,自己撞见的是一个表里如一的男人。 同为女人,兰歆应该和我是一样的,知道对方在追寻什么? 风吹乱我的头发,散落在烤鱼肉上面了。 晨星连忙将我的头发抚到一起。相视一笑,至少这一刻,我能清楚的感觉到,他是在意我的,那就足够了。 “晨星,等我们把这些食物都吃完后,每个人来作一首诗吧。诗里面都要含有春风二字,每人一首,然后才许回家,怎么样?” 我突如其来的提议着。 “春风?你是说诗里面含有春风就可以了,是吗?”南漠问。 “是的。”我回答。 “你这么积极,那就从你自己开始吧。”南漠说。 我望了一眼晨星与兰歆。 “你先吧。”晨星对我说。 “只要含有春风就算过关了,不要讲格律了,因为我不是诗人。”我说。 “好,只要有春风,其它都不是事儿。”晨星说。 我望了一眼湖边的柳絮,突然来了灵感,有了。 “我是一朵柳絮, 成长在美丽的春天里, 大地是我的母亲, 天空是我的父亲, 春风是我的知已。 吹走了我内心里的乌云, 散落到湖边,到云间。” “我的诗作完了,你们谁先。” “嗯,好,好,一朵柳絮,不错,不错。”他们一齐呼着拍着手。 一直沉默着的兰歆这下终于开口说话了:“梦寒作好了,就轮到我了。” 她低头沉思了片刻: “我是一枝幽兰, 成长在空幽的山谷里, 山是我的依靠, 水是我养料, 春风是我的运输工, 吹落了我的种子, 飘洒到天涯,到海角。” “好,好,兰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连连拍着手叫好。 “那还用你夸吗,我确认过的眼神,会有错吗?”南漠用我的话来抵我。 “干嘛学我的口气说话,罚你作诗。”我说。 “还是晨星先来吧,我最后。”他说。 “好吧,那就我吧。 晨星望了一眼天空。 “我是一颗星星, 成长在无垠的天空里, 蓝天是我的母亲, 云朵是我的对手, 春风是我的恩人, 它吹散了云雾, 让我看见了大地的多姿。” “真好,就像在说你自己。”我连忙拍手叫好。 “嗯,挺好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南漠拍着手。 “这下轮到你了,还唱什么小星星?”我对着南漠说。 他低头看了一下地面,仿佛找到什么。 “我是一粒沙尘, 成长在无垠大的大地间, 树是我的哥哥, 草是我的弟弟, 我喜欢随着春风飞扬, 却刺伤了他人的双眼。” 兰歆第一个拍手,一直微微笑着望着南漠,随后轻轻将脑袋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第五十三章 游春(七) 一阵晚风袭来,散发着淡淡的青草的香味,我们都沉浸到了刚刚用诗意表达的春风里。 隐隐约约听到了南湖那边传来的阵阵的手拍船板的声音,节拍格外好,仿佛夜更安静了。 “晨星,那渔民为什么要用手拍船板,是不是可以引来鱼吗?”我望着湖那边问他。 “也不一定的,霜中渔父扣船歌,明月芦花不知处,算是一种愉悦的心情表达吧。”他说。 “哦,那捕鱼的人还可当诗人呢。”我说。 “别小看捕鱼的人,有些人琴棋书画笙箫笛,样样都会的。”他说。 “南漠,要不,哪天我们一起在你那儿办个才艺晚会,有才的都可以去秀一把,你觉得怎么样。”他说着转过头看着不知道因为什么在发呆的他。 “我好像听到笛声了,谁在南湖岸边吹笛子。”南漠轻声说。 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晨星,你刚才跟我说什么来的?” “又梦游了你,晨星刚刚说哪天一起在你们茶书馆边办个才艺晚会,有才的都可以报名参与,去展示自己的作品。” “可以呀,最好放在冬天,冬天有雪景,如果你们决定了的话,我和兰歆可以利用一些时间来做策划,去招人,你们可以一起帮着招。” “我这儿有些人,个个都挺沉得下心的才人,应该能出些不错的节目。”晨星说。 “这就有一个,谁在吹笛子,把他找出来。”我也听到了笛声。 “每晚都有的,这是理工学院的学生,没事来这里练声。”晨星说。 “哦,学生就不用了吧,还是找已经走入了社会上的人。特别是有才艺的中老年人,像你爸爸那个年纪的人,他不是会拉二胡,把他也找来,会写字,画画的中老年人都可以找来,咱不要在校学生,把展示舞台让给中老年人才对,如果他们愿意参加的话,南漠兰歆你们觉得怎么样?”我问。 “行, 中老年人的舞台,可以试试,效果不好也没关系,当作给生活添点色彩。”南漠说。 “是的,找人不急,我可以找到些的,别担心没人,中老年人很多的。”晨星摸摸我脑袋说。 “那等你笛子做好了,我要听你吹笛,就那一根竹管,咋就能吹出这么好听的声音来呢?” “好,没问题。”晨星说。 “那你会什么?”南漠像是在故意为难我。 “我什么也不会呀,我竖起耳朵听,睁着眼睛看就好了,全是才人,总需要观众吧,花不是也要绿叶来配吗?”我说。 “就你牛逼,什么也不会,还这么理直气壮的。”南漠说。 “谁说我什么都不会,我只是对音律琴弦没有天份而已,小时候我就试过了,一位表姐姐送我一把口琴,教我吹,我怎么都学不会,吹出来的声音把家里的老鼠都吓跑了。我不服气,初中时,我又嚷嚷着要爸爸给我买电子琴,当时听到卖电子琴的师傅弹奏的那个动人呀。买回后,我自己来弹,声音怎么就不好听了,也就没有耐心学了,我的琴音生涯就这样中止了。” “梦寒,还是个很用心的孩子,至少也尝试过了。”晨星安慰我说。 “就是呀,也不能怪我呀。” “嗯,好姑娘,诚实的姑娘,晨星有福了。”南漠回。 “还是兰歆最好了,你才是最有福的。”我望着兰歆说。 “梦寒,你们看,那边。”兰歆突然兴奋的指着远方。 “好多红灯,这是从哪儿飘过来的,是谁在放灯。”我连忙站了起来,望着天空。 “应该是三眼桥那边放过来的,这叫天灯,每逢春都会有人出来放。”晨星对南湖这边格外了解。 “许个愿吧。”我说。 “对了,你说我们的文艺展叫什么名字好呢。”南漠问。 “就叫潇湘夜语吧。”兰歆脱口而出。 晨星立刻把目光转向了她,也许他和我一样,着实为这个女孩震惊了一把,因为我们都以为她只是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并不在意我们在说些什么,没想到的是她是在用心听着呢。 “好啊,就听兰歆的,叫潇湘夜语吧。”我立马说。 “那我许愿了,许我们的潇湘夜语开展成功吧。”南漠说。 第五十四章 回头青 “你就陪我去一下嘛?就这一回,好不好嘛。”我不停的扯着晨星的衣袖,希望他陪我一起万物生香疗馆。 “你自己去吧,我就在这儿做饭先,等你回来时就有香喷喷的饭吃了,不好吗?”晨星拒绝了我。 “行啦,你先陪我去一下香疗馆。” “你就把桃花瓣让万生给你加工一下,多大的事呀,你自己去,快去快回,我等你回来吃饭。” “我还要看皮肤病的,我的皮肤痒。” “那,你让他们工作人员给你拿点皮肤药。”我从钱包里掏出二百元钱递给我。 “我不要钱,我就要陪我去。” “我去做饭去,你快点去快点回,听话,自己去。” 我到底没有犟过晨星,自己一个人乖乖的来到了万物生香疗馆,馆内很安静,依然是那首《木兰道》。 “万生,刚刚出去了,应该很快就要回来了,您稍等一下。”服务人员说。 我爬到了飘窗上,静静的坐了下来,望着窗外的小径,期待着万生的身影快点出现。比起第一次来这儿,越来越能放松自己了。原来这也是块休闲的好去处。 望望蓝天碧水,飞鸟绿林,心里乌云不知不觉的就散掉了。 “梦寒,你来了。”万生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 “咦,万生老师,你从哪儿上来的。我一直都望着小路上,都没见着你的身影啊。” “我有瘾形工夫的。” “鬼才相信。” “你气色看起来好多了,是不是想明白了,准备来我这儿工作了?” “不是的,我今天是让你帮我加工这桃花瓣,它可以提取精油吗?” “桃花提不出什么精油的,不过我可以帮你弄个桃花枕,交给我吧。” “那谢谢你啦。工作的事我想好了,等到秋天来这儿,好吗?” “为什么 要等到秋天,你放心,不需要交什么费用的,我有其它事情安排给你, 算作带薪学习。”万生说。 “我知道了,不过还是要等到秋天来比较好,秋天桔子黄了,我就可以躲在园子里一边干活,一边摸几个桔子吃呀。” “这不像你呀,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精明了?” “呵呵,那你桃花枕做好了,通知我,对了,有没有止痒的皮肤药,我们昨天去山上郊游,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虫子爬到我皮肤上了,痒死了,全是红的,你看。” 我把裤脚卷起来给他看症状。 他蹲下来仔细的瞧了瞧说:“这个好办,有一种草可以见效,你一定见过,田里面有很多这种草?” “什么草?” “回头青。” “回头青?我没听说过。” “长在水田里的,叶子油光光的,他的根就是香附子。” “我可能见过,但不确定哪一种才是回头青,现在长出来了吗?”我问。 “长出来了,你等我一会儿,我去安排点事情,带你去扯草。” “哦,你是说要去田里面去扯这种回头青吗?” “是的,只有田里面才有,其它的地方不长啊。” “哦,那行吧。” 我无比信任的望着他的眼睛,又坐到了飘窗的蒲团上,默默的望着远处的湖那岸的洞庭山,忽然想起了晨星说要带我去君山岛,坎斑竹,做湘妃笛的事。 “梦寒,走吧,我现在带你去寻回头青。” “不是很远吧。”我问。 “不远,应该有水田的地方就有这种草,回头青生命里很强,扯了没几天又生出来了,所以才就回头青,越是生命强的东西,它的药效功能就越好的。”他说。 这是我第二次随着万生来到了洞庭湖边了。我小心翼翼的踏着田埂,紧跟在他的身后。 “梦寒,你看,就是这种草。” “哦,这叫回头青呀,小时候我们家有种田,我熟悉的很。” “是吧,这家伙全身都是宝呢,我们今天只扯叶子,不扯根了。”他说。 “哦,那要怎么用,熬汤喝吗?”我问。 “不喝,把叶子捣成碎泥,涂在皮肤痒的地方,保证过一夜后,就不会痒了。” “真的,有效果吗?”我问。 “嗯,你试试吧,不好,再来找我。”他说。 “好,捣成碎泥,涂上去就好了。” 他微笑着说:“对的,如果不见好,再来找我。” “万生老师,你这人真好,我总是来这儿麻烦你,你都不嫌烦的。” “我不好的,先收买你的心,好以后让你为我卖力干活,我是有目的。” “干活,只要不少我的工钱,又能学到东西,我不怕累的。我都闲出病来了。” “是的,好好干活,学点本领,然后再找个好人把自己嫁了,那样你想闲都没得闲了。” “可我也不要太忙了,我才没想过要嫁人的。你真烦人,我最讨厌别人管我的私事了。” “呵呵,好了,我闭嘴。” “很满意你的回答,我想等到秋天,桔子黄了的时候,你安排我到桔子园里上班,可以吗?我不太适合在香疗馆里工作,那儿人太多,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我知道的,保证安排一份满意的工作给你。教你闻香识药,天天和中草药打交道,这个你喜欢吗?” “这个喜欢,不过我不懂药,也不懂香。我连回头青都不认识的。” “没关系。慢慢来。这可能是个好的开始呢,你认识的第一枚草药,就是回头青,生命力最强的草。” “回头青,野蛮生长的草,是在预示着我以后也要野蛮生长吗?” “说不定就是老天爷给你的暗示呢?” 我陷入了沉思中,我一直觉得命运是一种很玄幻的东西。都说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现在越来越怀疑了,所有人为的精心策划与安排的结果都不如我意,比如爸妈费了那么多心思把我弄进子弟兵学校,想把我培养成一名“贵族千金”。现在觉得像是一个笑话,想起那时候的一些所作所为,真想打个地洞钻进去。 比如,我精心选择的行业,想做好一名维修工人,可是天不逐我愿。 阴错阳差的遇见了万生,他又会给我人生路上带来的是什么 第五十五 月下风林(一) “九嶷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 一到达君山岛,晨星像是长了只飞猫腿,跑得飞快的。 “晨星,你等等我呀,你还真要乘风到白云山上去了吗\t?”我上气不接下气的跟在他后面喊着。 “谁叫你平时不锻炼的,懒虫一只,这没走几步,又走不动了。” “我也有锻炼的,我的腿没有你的腿长,这能怪我吗?”我为自己辩解着说。 要说起锻炼,我怀疑自己身上的细胞总是处在睡眠状态,活跃不起来,上学时不得不上的体育课,也让我心生恐惧,无论哪一项运动项目,都能让我害怕,沉睡的细胞总是要把它叫醒来之后,身体才能跟上别人的节奏,所以总是会比他人慢半拍,项目考试也是一次次不过关,想起体育课,那简直是自己的一段黑暗史。 往后,除了那次万生带着我跑了一圈。平时能坐着就不想站着,能躺着就不想坐着的我,哪会去受跑步那苦。 这也是男人与女人的差别之一吧。比起关心自己身体,其实大多数女人更关心自己的心情与状态,女人天生就自带很多情绪负债,幸好她们是天生的幻想家。 她们行动力或许比不上男人。因为她很多时候是需要通过天马行空的幻想,男人眼中不切实际的东西,来化解自己在生活中堆积如山的情绪压力,然后才能更好的面对生活的真相。 如果她的情绪不消解掉,她是没有办法像男人一样有板有眼有节奏的去面对生活的,她们就是在混乱之中,靠着一些男人眼中无用的,不切实际的,不着边际东西,才能让自己活得好好的。 于是乎,一个又一个不良的标签都往女人身上贴上去了,什么拜金女,**,白莲花,绿茶等等。但不管是哪一个标签,仔细看,都是从心出发的。女人比男人需要更多的东西是安抚自己的心灵。不同的是,有些女人用看得见的东西来安抚自己的内心,有些女人用看不见的东西来安抚自己的内心。 对于我来说,其实我最怕是要与一个男人一辈子就呆在一个熟悉的空间里,与几个熟悉的人纠缠着。没有花前月下,没有以梦为马,男人告诉我,生活的真相就是这样子的,柴米油盐,生老病死,你要放下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你要收住自己的心,好好做人。 不,我可以柴米油盐,也知道生老病死。但你不能告诉我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明明上有日月星辰,下有黄泉碧螺。 请别整天跟我说生活的真相。 女人的任务就是把生活的真相染上色彩的人。 “马上就到了,你看,斑竹林。”晨得回过头来拉着我的手,我才缓过神来。 “好幽静啊,像武侠电影里面的情境。” “这是二妃墓。”\t他转过身念着石碑上的两行诗文。 “碧玉森森绿水弯,风鸣环佩满满山, 游人自洒离愁泪,不是当年旧泪斑。” “我这么多年白长了,不瞒你说,以前听说过斑竹林,但从来没有来过这儿。”我说。 “这斑竹,比一般竹子好看,有花纹,风干,抛光后,做成笛,家具,都特别耐看的。”晨星说。 “确实,比普通竹子有意思,有花纹。” “我们找一条不粗不细的竹子,坎下来,做笛子。” “这些都不粗不细啊。” “不合我的意,我们到竹丛里面继续找吧。”他说。 我一眼从那头望去,都是一连密密麻麻的竹林,这竹子长得不疏不密,人可以往里面钻。 “这儿空气真好,你听,风吹竹子的声音,也像是奏乐曲。”我说。 “懒虫,我俩先来玩一下猫抓老鼠的游戏吧。让你动一动,别一天到晚懒洋洋的。”晨星说。 “那你做老鼠,还是我做老鼠?” “随你选,我随变。”他说。 “那我做老鼠,你做猫吧,我就吃一次亏了。” “那我抓到你要吃你的哦,除非你不让我抓到。”他说。 “嘿,这林子里老鼠好钻缝,你猫体积太粗了,未必能抓得到我这只“老鼠。” “那开始吧,看我的。” “来抓我呀,我轻轻松松的一钻,就钻到了更密一点的竹丛里去了。” 晨星,一边用手挪开竹子,一边用力的往缝隙里钻,很明显他跑起来比我吃力多了,处处都是障碍。 “喵,老鼠在这儿呢。”我继续往前跑,钻到了远远的竹丛里像他招着手。 “你别得意的太早了,今天我一定要逮着你,把你吃了。” 他好不容易,挪开一片丛林,我很快又钻到了另外一片林子里去了。 这时,晨星,反其道而行,从我后面开扑。 “梦寒,你看天上的月亮爬上山了。” 我停了下脚步,抬起头遥望着天空,就在不经意间,晨星以迅雷耳之速,从我的身后把我逮着了。 “哈哈,抓到了一只好大的老鼠,今晚可以美美的一顿了。” “喂,喂,有你这样奸诈 的吗,我上当了,这次不算。” “天上本来就有月亮呀,月亮本来就爬上山了,是我骗你吗,是你自己经不起诱惑。” “你讨厌。” “你输了,我要开始吃老鼠肉了。” “老鼠投降,老鼠甘愿与猫做好朋友。”我举起了双手说。 第五十六 月下风林(二) “老鼠和猫怎么可能是好朋友?你不知道它接近老鼠就是为了要吃它的吗?”晨星说。 我努力的挣扎着:“猫最喜欢吃鱼的,不是吗?” “你休想逃脱了,我要开始吃老鼠肉了。” “不可以吃的,等老鼠再长大一点,肉再长多一点,好吗?” “不行,我现在就想吃。 为什么不想被我吃,嗯?”他问。 我望了一眼斑竹林端头的二妃墓说: “湘妃和帝子都看着呢,你敢干坏事吗? 我才不敢的。”我说。 “看你可怜兮兮的,一只“小老鼠”,等你长大一点吧,今天不吃你了。”他说。 “谢谢小猫不吃之恩,小老鼠往后都愿意随从小猫去钓鱼。” “真乖的小老鼠,那先陪我去找竹子吧。”他说。 “嗯,得赶紧了,天都快黑了,月亮出来了。” “有了,梦寒,我看中了一根竹子。” “你说的是这一根吗?” “是的,你怎么知道我看中的是这一根?” “因为它有我想像中笛子的模样。”我说。 晨星一举刀,一刀下去,竹子就被坎倒了,紧接着把它截成了几截,整齐后收藏了起来。 “你干嘛,干嘛这样看着我?” “你下手好狠啊,一根好好的斑竹就这样被你坎成几断了。”我说。 “嘻嘻,吓着你了,像你一样软绵绵的,懒洋洋的,我饿都饿死了,还怎么抓鱼。” “也是,忘了你还要抓鱼的。斑竹一行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果然比一般竹子好看多了。”我说。 “这还是湿的,等风干了,打光后更好看了。” “ 哦,你什么时候可以把它做成笛子了。” “你等着,到时做好了吹笛给你听,吹一首你喜欢听的曲子。” 竹林一阵阵风扫过,不断传来沙沙的声音。我环顾着四周,除了晨星,空无一人。 “天快黑了,怕不怕,二妃墓就在这儿呢。”他问。 “不怕,你呆在我身边,我就什么也不怕了。” “你看今晚月亮好明亮啊。” 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沉默不语,静静的望着天空。 “想什么呢?又梦游了。” “要不,你唱一首歌给我听,好不?我觉得你的声音蛮好听的。”我说。 “你想听什么歌?老歌,还是新歌?” “唱你最擅长的。你唱吧,我坚起两只耳朵听着呢。” “你又不是小白兔,竖起耳朵干嘛。” “那你唱吧。” “就唱一首以月亮为名的歌吧《月下吹箫待何人》。”他清了清爽子。 “拔涉千里,只言片语, 想像过千百万种遇见你, 惊鸿一瞥,不期而遇, 明明中注定也需要勇气, 我说我很高兴遇见你, 你说我看起来像个骗子, 只是有风,只是下雨,只是想你, 只是不能自已。” 我一边听着,一边紧紧的握住他的双手,晨星的确生了一副好嗓子,这没有人为他伴奏,没有任何音乐设备的情况下,他的歌声也能在不觉中侵入了你的灵魂深处,让人忘记了时间,空间,万物的存在。他的歌声里是赋有感情的,又在不知不觉中他把你带入了他丰富的情感世界里畅游。让我深信,他就是一个多情且又深情的男人。 不知道因为什么,我的眼泪不断的往外涌,侵湿了整张面颊。 歌声停止,晨星才回到了现实的世间中,摸了摸我的脸颊。惊吓了一跳。 “你咋地了,想起什么事了,哭起来了。”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唱的太好听了。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像你这样陪伴过我,他们都都不是真正的喜欢我,有些人,还故意避开着我,更别说有人为我唱歌了。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从别人眼中看自己,我觉得自己除了长得好看点,好像一个优点也没有,全身都是缺点。” “怎么会呢,那是你的错觉,你不要跟自己较劲啊,不喜欢你的人你也躲着他们不就好了吗?我从小就是这样子的,如果有人不喜欢我,我在心里就跟他说,哼,你不喜欢我,我还不喜欢你呢。他有他的道,我有我的道,大地这么宽广,我就不信少了谁,我晨星会饿死不成。事实也说明了,我的想法是可取的。你看,我不但会捕鱼,还抓到了你这只“小老鼠”了。” “嘻嘻嘻,就你会说,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是不希望你一辈子就会捕鱼的,因为小老鼠是要吃大米的,不是吃鱼的。” “我知道,我知道,以后我会想办法挣大米的。” “这就对了。还有,以后,你每天都要唱歌给我听,谁让你现在没有大米呢?” “好,如果你爱听。” “谢谢你。” 他用双手捧着我的面颊,帮我擦干了眼泪,笑得像个孩子。 “我明天要跟你去捕鱼,好吗?” “天气预报说,好像明天有雨。” “哪有雨,天上都有月亮,又没有云,怎么会下雨呢?” “那你会游泳吗?” “不会。” “那万一掉到水里面去了,你怕不怕?” “不怕,你会救我的。” “你相信我会救你?” “相信,十分相信。” “你这叫轻信,我想测测你的智商,能打多少分。” “不用你测了,我自己知道,不恋爱时智商还行,恋爱时智商为零分。” “呵呵,我倒要看看这个零智商的姑娘若是掉到水里面是怎么样的反应。” “你咀咒我呢,那天我们去春游,坐在排上,风平浪静的,不是很安全吗?” “那是你没有经历过,遇到风雨天,会翻船的,还是有危险的,可能把人都吹到湖里去喂鱼了。” “你就带我去一次嘛。” “就带你一次,体验一次。以后如果下班后闲得没事,就在柳林洲渡口等我,好吗?” “好,我以后都来渡口边等你。” 第五十七章 风雨同舟 月有阴晴圆缺,天有不测风云。 一个上午,晴空万里的,湖面上如此平静,下午突然暴雨倾盆,打在水面上像是入了孙悟空的水帘洞。云里雾里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我撑着雨伞站在船延边,凝望着茫茫的混沌一片的江面,仿佛消失在了时光机里,驰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混沌一片的世界里。 “梦寒,别站在船延上,小心滑到水里去了。”晨星站在船的另一头呼喊着。 我一回头,正想往船中间迈,谁知木板太滑了,才一眨眼的功夫,摔了个四脚朝天,雨伞也被风吹到湖面上去了,幸好我用两只手紧紧的抓住船身,才没有落入水中,只是衣服已经湿透了。 晨星站在船那边哈哈大笑了起来:“梦寒,你洗了个露天浴。” “有你这样子幸灾乐祸的吗?”伴着雨声,水声,风声,我的声音也变得微弱了。 他飞奔的跑到了我的面前,把我扶了起来。“说了要你不要站在船延边,你就是不听,这下好了,摔倒了吧,衣服都湿透了,咋办?” “这不是没事吗?” “这一身湿淋淋的,又没有衣服换,感冒了你就好受了。”晨星一边说,一边把船往岸边划去。 “我魂都快吓跑了,你就别说我了嘛。”我想不明白,明明长像酷酷的晨星,怎么会像是个妇人似的,老喜欢说我。 “我们上岸吧,那边好像有个石洞,可以先去躲躲雨,找点柴火,先把你的衣服烘干。” “嗯。”我帮他擦干了脸上的汗渍。 “我也被你吓坏了,汗都被你吓出来了,你又不会泳游,万一掉水里去了,就去见潇湘妃子了。” “好了嘛,别说了。” “我们快点上岸。” 在狂风暴雨中,我不知道这是哪儿,这儿果然有个石洞。 石洞里很干燥,可以避风雨。 晨星从石洞周边拾来了一些枯草,干木头,升起了火。 我安安静静的坐到了柴火边,拧干了衣服上的水。 “你冷吗,一身湿淋淋的。” “不冷,挺凉快的。”我笑哈哈的说。 “你还笑呢。”他拧着我的脸颊说。 “ 是不冷的,不过衣服太湿了,就怕穿久了会得风湿病。” “你还知道怕呢,明天还想跟我出船吗?” “不跟了,往后我下班了,如果不太累的话,就来柳林洲渡口等你。” “你来到在我的世间里,就是来给我捣乱的,添麻烦的,走路都走不好。” “我是不小心嘛,我本来回过头是想看你在干嘛的。” “要是掉到水里去了,你说怎么办,大笨鸟。” “你会救我的。” 我摸了摸衣服,干的很快,低下头,拔弄头柴火。 晨星移到了我的身边,紧紧的挨着我。 “你的手臂长得好结实,还有肌肉呢,比我的手臂都粗那么多。”我伸出手臂与他比试着。 “要不怎么说小女人,大男人呢。” “所以,你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让着我。”我说。 “那也得看是什么事,什么事都让着你,惯坏了你,像只野猫似的,到处撒野?” “野猫撒野不好吗,你就希望我变成一个呆呆的白痴女人啊。” “不瞒你说,的确是这样,并且所有男人都这样,他们的梦想就是找一个年轻漂亮“白痴”一样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更懂生活,省心省力。” “去你们的男人的梦想,你们还不如去制造一个年轻漂亮的洋娃娃,什么都听你们摆弄,不更好。” “但事实就是如此,像我这么帅气的男人,像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标准都一样。”他当作开玩笑的语气说着。 “你们休想得逞,至少我是不会把自己最好的年华出售给你们这臭男人的,我要活出自己的价值。” “你要价值?还是要男人的爱,只能二选一的。” “我两样都要,我要活出自已的价值,也要男人的爱,年轻漂亮才多少年,到三十岁就差不多完蛋了,到时我一定会庆幸没有把自己最好的年华出售。” “你庆幸个屁,到时孤独终老,你就知道厉害了。” “我不会后悔,反正我不想做一个白痴一样的女人。我又没比你们男人少什么东西,凭什么要做白痴听从你们的摆弄。我会活出自己的价值,再找一个懂得欣赏我的价值的男人在一起的,如果今生找不到来生接着找。” “你还没有弄懂什么是人生真相,到时你就会明白了。” “什么狗屁人生真相,别给我扯什么大道理。” “好了,好了,我服输,服输,不跟你争论了,我只想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 “惹火了我,我先咬掉你一只耳朵。”我说。 “你来咬呀,我看怎么咬掉我的耳朵。” 我无意间抬起头,从石洞里往外望去。 “晨星,你看外面。”我跑出了洞口。 “雨停了,雨停了。” 天边升起了一片红霞印在波光粼粼的江面上,我感觉自己已经站在天边了。 以前我怎么从来没有发现洞庭湖原来这儿有这样的景观呢? 晨星缓悠悠从石洞里走了出来,拉住我的手,静静的站着。 “晨星,你看,我们船上停了好多只鸟,那是什么鸟来的?”我问。 “是大雁,候鸟。” “哦,秋天来了,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原来小学课本里写的大雁就是这个样子的呀。” “是的,大小姐。” 我把目光移向了沙滩。 “晨星,你看,那沙滩边是什么,白白的,是鱼吗?” “你等着,我去抓一条来,我们今天的晚餐,你知道这是什么鱼吗?” “认不得是什么鱼来的,鱼有好多种,草鱼,鲤鱼,太多了,我分不清。有鱼吃就是了,管它什么鱼呢。” “有些鱼肉比较好吃的,这是鲈鱼,断云一片洞庭帆,玉破鲈鱼金破柑。这种鱼肉特别好吃的,白如玉,我一定要去抓一条来。” 我连忙从船上提来了桶子,晨星随手一抓就是两条。 “哈哈,鱼儿,鱼儿,你落在我们手中了。” 第五十八章 上林之约 一到夏天,木兰园内似乎更安静了,连木兰树上的鸟儿也都不吱声了,可能是躲到树洞里乘凉去了。白日里,连地上的蚂蚁在也见不着一只了,唯有到傍晚时分,才些许热闹了一些。 我很长时间没有跟随晨星去打渔了,一是怕太阳晒,二是怕暴风暴雨的随在他身边反而给他添麻烦。 还有,我几乎每到夏天,不管上班还是下班,浑身都软绵绵的,浑浑欲睡的。只有到了傍晚时分,见着成群接队的蚂蚁出来觅食时,才精神了起来,也随着它们的步伐在园子里散散步,勉得晨星老说我像一只懒虫。 “秋梦寒。”突然好像一个身影挡在了我的面前,我抬起头一看,有点惊讶。 “万生老师,你怎么又跑到我的木兰园里来了,是不是又想打我园里木兰树的主意了。” 我面带笑容的望着站在木兰树下像是在研究木兰树的万生。 “我们秋梦寒就是不一样,随意穿一套工服,都看起来这样有韵味。” 他像是欣赏一个在刚学走路的孩子似的,把目光从木兰树全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 “有嘛?因为我最喜欢穿工服了,穿的次数多了就自然变成了自己的韵味,这也被你发现了。”我说。 “这话你讲对了。” “你等着,我去搬个凳子给你坐。” “有水喝吗,给我一杯水就好了。”他说。 “谁家没有水啊,再清贫水还是有得喝的,等着,我去给你倒。” “就是贫嘴。” 万生每次来这儿,就喜欢站在园子里,望望天空,望望木兰树,就是他常有的习惯。 “你坐吧,喝水。”我把凳子放到他的身前。 “你怎么不问我来这儿有什么事吗?”他说。 “没事,就不能来这儿坐坐吗,还是嫌我这儿太贫。再说你是医生,我是病人,医生来探访病人是应该的。” “你真想拜我为师了?”他问。 “嗯,是的。” “你真考虑好了?” “都考虑了快半年了。”我说。 “那好吧,下个月,有一场香展活动,你开始到上林园打卡上班吧,怎么样?” “下个月什么时候?”我问。 “到时通知你,那时正合你意,桔子已经黄了。” “桔子黄了?” “对,你上次不是说等桔子黄了,来我这儿工作吗?” “可是,香展活动,我去那儿干什么工作?” “你的事多着呢,不过你先得去熟悉一下环境啊,正好趁香展会,可以让你看的东西更多。” “可是我是外行,看不出什么门道啊?” “用心看,仔细看,到时你来了就自然会感受到很多东西的,先别想那么多。” “那工作地点在哪儿啊?”我说。 “工作地点就是在那天我带你参观的一生之水香展馆。”他说。 我努力的回忆着一生之水香展馆的环境,我记起来了,是那个红帘影动的玻璃空间。 “想起来了吗?我还有东西要给你。”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盒子说:“这是精油,是上次在这儿拾的木兰花提取的来的,就给你试用吧。还有,这个桃花枕,帮你做好了。” “可是,这个木兰花精油我不会使用呀,还是留给你们吧,我不要,我也不喜欢用精油。” “那好吧,桃花枕你拿着。” “谢谢,我给你工钱,是多少?” “怎么老是跟我提钱的事,你好像很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这习惯得改。” “无功不受禄,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我说。 “这话也对,也不对,别人有多余的,正好也是你需要的,为什么不受,这样不很没人情味。” “是的,我越来越害怕受别人的东西了,包括自己爸爸妈妈的,因为拿了别人的东西,就要受别人管控的。我再也不想委曲自己去满足别人期望的人。” “就喜欢你这种直白的性格,在一起工作会很省心。” “不过,我觉得你也还是不错的,心里想什么就直接告诉我了,并且是我能满足的,所以也算是一拍即合了,我最怕的是,强制性塞给我一些东西,然后要求我满足我所不能给予的他的期望,这样反而伤害关系了。最好的关系是我愿意索取,你正好也愿意给予,不是吗?” “我其实也和你性格差不多。乐意时,是无需要回报的,不乐意时,是再多的东西也收买不到的。所以外界的评价是两极化,一极是老好人一个,一极是无情无义之辈。” 他说话时语气显得十分平静,也算是心理话了。 让我一点点打开了自己的防备之心与他站到一个阵地。 “我本来不是这样子的,是后来改变的,因为外界的人际关系真让人累的,老是给我些不要的,然后向我索取他想要的,我都怕了。所以我每天都要提醒自己,尽量做到不向身边人要东西,自己要什么就用自己劳动去换取,这样可能会自由很多。不过还是有很多心里压力的,害怕自己颠倒了被人笑话。” “人与人之间所有单纯的关系都是值得珍惜的,包括老板与员工,同事与同事之间。”他说。 “你讲的单纯是什么?我的理解的单纯是比如我与老板,上司之间,他提供我工作,给我发薪水,才让我不挨饿受冻,所以八小时之内我可以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但八小时之外,我是自由的。我特喜欢这种单纯的关系。” “是的,就是这意思,没有牵牵绊绊的。” “对的,我最讨厌牵牵绊绊的关系了,就好像七姑八婆似的,十八岁之前我属于很多人。真希望十八岁之后,我能属于自己,可以自由自在的去经历,去遇见,去探索生命的无限可能性,不要有太多人管我就好了?” “看来你们的家教很严?是吧?” “是的,可能是我不适合活在世俗的标准里吧,一到人群中我就听不到自己内心的声音,看不见自己的情绪了,很多时候我明明想哭的,想骂人的,可是我表现出来的却在笑,依然心平气和的。” 我并不害怕把自己的内 第五十九章 红尘劫遇(一) 西风渡头,斜阳岸口,雁阵惊寒,风满沧洲。 天微微变寒,柳林洲也变了颜色,一片金灿灿的稻穗,在秋风里摇曳着,风簇着湖面层层的浪花,船来船往,过尽千帆。 “晨星,我在这儿。”我努力的向离渡口不远处的船只摇着双手。 晨星脸挂着淡淡的笑容把船靠在岸:“梦寒,这下不怕太阳晒了,晓得来这儿等着我了。” “今天收获好吗?”我伸出双手往他的鱼缕里一摸。 “还行吧,随我去市场,卖鱼?”他问。 “这条鱼好长啊,白花花的,这是什么鱼来的。”我问。 “金刀鱼,好鱼,都说白沙是白银,丝丝白银是佳肴,能卖个好价钱。” “嗯,走,我随你去渔市。只是我不会帮上你什么忙,我不会剖鱼的。” “不用你剖鱼,你给我呆在一旁,看着别人别乱拿鱼就好。” 晨星在渔市有固定的位置,他都是每天傍晚收鱼网,入市场开始卖鱼,他告诉我,他的老顾客很多,鱼很好卖的,每天都卖的一条不剩的。 我其实并不喜欢这充满血腥味的地方。每次自己去菜市场,我都不太喜欢在卖鱼的滩位边多逗留一会儿,这下好了,还要陪伴晨星往渔市里钻,要不是他,我才不会来这儿。 晨星没有说谎,他刚把鱼放到水池里,就有好几位客人围了过来。 “我要这条。” “晨星,帮我捞下这一条鱼。” “伢子,帮我剖一下鱼咯。”这么多人向他嚷嚷着。 晨星有序的忙碌着,我想帮他做点什么,可又不知如何下手。 “捞鱼,我捞不着。剖鱼,我不会。称鱼,我不太认识称。收钱,晨星算帐超级快,他自己算帐,顺便收钱这样更不容易出错。 来到这儿,我果然只能安静的呆在一旁,眼睁睁的看着他忙的汗流浃背的。 正凝视着他,转过目光,我发现人群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不是野姗吗?她牵着一个中年女人的手,应该是她的母亲,长得十分相像,她们也向晨星的滩位围了过来。 “晨星,也帮我捞两条鱼呗。” 看得出,她是这里的熟客了。 由于顾客太多,晨星还顾不上回应她。 “你要哪条,我来帮你捞吧。”我从柜子里找出了一个小网抖。对野姗说。 “这一条,还有这一条。”我好不容易把两条鱼捞了上来,满满的成就感。 “帮我用袋子装起来就好,不用剖的。”野姗提醒我。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不要我剖鱼,要不然真要出丑了。 我目送着他母女俩走出市场口,她们神情淡然,步态悠然,的确,生活过的很滋润的。 我还在发着呆时,突然有来了一个女孩,像是在喊我:“美女,帮我捞一条鱼。” “哦,哦,马上,马上。” “晨星今天终于把你带出来了。”看得出来这位女人也与晨星是老相识了。 “你要哪一条鱼?”我手忙脚步乱的问。抬起头与她双眼对视着,她长了一对很美的眼睛,双凤眼,看起来好妩媚的一个女人。 “这一条,顺便帮我剖一下,好不?”她十分信任的对我说。 卖鱼,剖鱼,也是于情于理,她好像十分相信我的刀工,我心里十分紧张的把鱼安放到板子上,找出了一把看起来最锋利的菜刀,犹豫着,这剖鱼,是要从哪儿下手,是从鱼的背部开刀?还是从鱼的肚子开刀?正犹豫着,还没来得及动刀,鱼的尾巴往刀上一弹,就在一瞬间,刀口落在我的手背上,鱼没剖成,我的手背却多出了一条伤口, “我一声尖叫。”眼看着鲜血一下子沾满了整只手。 那女孩连忙从她的包包里拿出了纸巾。 “快把伤口按住。”她对我说。 “晨星,你老婆剖到手了。”她喊着。 “啊。”晨星连忙放下手里的鱼。 “袁明凤,你帮我看一下滩子,我送她去处理一下伤口。” “去吧,快去吧。”那女人,身材看起来壮硕得很,丰满圆润,说起话来干起活来也麻利得很的样子。 “麻烦你了。”我对她说。 我随着晨星来到了离渔市最近的一家诊所里,一边包扎伤口,晨星一边唠叨着:“不是不要你去碰刀的吗,你咋又去拿刀了?” “我看你忙不过来,是想帮你一下嘛。谁知道那鱼身太滑了,我没弄好嘛。” “哎,怎么说你好呢,这下好了,鱼没剖开,把你的手剖开了,流了这么多血。” “没啥事,包扎好了,就不疼了。” “以后还是在家里好好呆着。” “嗯,我也不想来渔市了,血腥味太浓。我明晚去电脑城买台笔记本电脑,自己在家里玩电脑,不随你出来了。” “也好,也好的,明晚我陪你一起去,刚刚那个女的,就是现在帮我们看滩位的那女的,袁明凤,就是林小锋的老婆,她在电脑城开了家笔记本电脑店,到时去他们家买,让她优惠点给你。” “不是吧,她?是林小锋的老婆,我没听错吧。” “是啊,林小锋。” “看起来一点也不配。” “你的是男的配不上女的,还是女的配不上男的。”、 “还用说吗,肯定是男的配不上女的,那林小锋婆婆妈妈的,这女的,看起来好能干,又长得好看。” “林小锋在你眼中怎么变成婆婆妈妈的了,他上学时可是学校里的才子呢?很会读书的,只是命运弄人,他家里好像出了点什么事,才没有升学了。” “不会吧,他还是才子?比女人还尖酸刻薄,我一看到他就来气。”我说。 “呵呵呵,所以说感情这事说不清楚,你看不顺眼的人,可能在别人眼中是宝呢。”他说。 “那谁?袁明凤,看起来蛮能干的呢,长了一对凤眼,你不是也喜欢她吧。” “没有的事,不来电,没办法。” “别说,你俩还挺相像的呢,两个人干起活来风风火火的。”我开玩笑的说。 “哪有你这样子的,把自己男人往外推的。” “我只是实话实说嘛。” “好了,搞 第六十章 红尘劫遇(二) 因缘,因缘,有因才有缘,可能是前生我没有为自己种好缘,所以今生与很多人很多事绝缘了,我与鱼儿也是无缘的,与晨星一块去打渔,差点落到水里去了,与他一起去卖鱼,这又把手给伤了。 下午六点,这电脑城外就已经灯火通明的,晨星,他应该还在渔市里忙活,想来,也不能啥事都给他添麻烦了,不能随他去卖鱼了,我应该开垦自己的天地。 电脑城内,屏光闪闪,站在店内的销售员个个西装革履的,长得倒很英俊,不走出来还真不知道,原来这人世间生出了这么多美男子。我低下头,不太敢往里张望。 最终选择了最边缘的一家店铺,店内只站了一男一女,排场少了些,这样我觉得可以放松的挑选自己想要的笔记本电脑了。 “咦,是你哦。”突然店内的男店员向我打招呼了。 我仔细端详着店内的那个男店员,这不是那个老找我碴的人,叫什么来的,对了,林小锋。昨天才提起他来的,今天咋又遇上了。 “是你,你改行卖电脑了?” “是啊,你还认得我呢。” “哦,记得的,记得的,帮我挑一台笔记本电脑吧。”我说。 “是你用,还是别人用?”他问。 “我自己用啊。” “你还会用电脑啊。”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总是对我一脸的不屑。 “嗯,不会用可以学啊。” 他脸上露出了莫名的一种讽刺的笑容,又接着说:“车间里的花姑娘,还想起学电脑了?你知道在车间,有些男生怎么说你的吗?” “怎么说我了。”我心里略显不安,必境在车间里我的的确确就是个花瓶似的女人。 “算了,不说了,不打击你了。” 和这人说话怎么总是感觉心堵的慌,我也是奇了个怪了,这人我跟他无怨无仇的,我不知道我的存在刺痛了他哪根神经。 或许他发现了我有一颗不安份的灵魂。晨星说他曾是个才子,奈何造物弄人,命运不但没有把他抬到高峰,反而打到了尘谷,这种男人很聪明的,也很自负的。 像他这种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可能最恨的就如我这种女人,没什么本事心还不安份,在男人堆里混日子,失去了女人本来的应该有的模样,这是他争对我的原因吗?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真相是什么?我也不清楚。 “这台电脑多少钱?我转换了话题。”把一目光转移到一台白色笔记本电脑上。 “这台很笔记本有点贵哦,这台价格少一些。” “你什么意思,我就看重了这一台,你是怕我买不起呀。”我把声音放得很高的说。 这时,突然从屋内又走出了一位女人。这女人?她不是昨天那个在市场买我们鱼的女人吗? 叫袁明凤,她长了一对凤眼,我一眼就认出她来了。 “你怎么跟人家大美女说话的,人家就看重这一台,你还怕她买不起啊。”她一上来就把林小锋赶到一边去了。生意人就是生意人,一句话就说到我心坎上了。 望了一眼我,面带着笑容:“美女,这是熟人生意,我就按进货价给你,你要的话5700元,算是帮你带货回来的。” 这女人说话听起来舒服多了,我都不好意思再还价了。 “你确定是要这一台吗?”她接着问我。 “对,就这一台吧。”我点点头。 她随手打出一个单子,递给了林小锋:“老公,去楼上拿货,这里没货了。” 老公?他们果然是两夫妻,我实在弄不明白,这样一个要能力有能力,要样子有样子的女人,怎么就找了林小锋这样一个男人,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觉得不般配。 在等候的时间中,旁边另外一个女孩子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吩咐我坐下。 “美女,拿你身份证给我一下。”袁明凤说。 “秋梦寒。”她接过身份证念了我的一遍名字。“你的手伤,现在没什么事了吧。” “哦,没什么事,皮伤,不碍事。”我说。 “这是你自己开的笔记本电脑店啊?”我接着问。 “我和我老公一起开的,合资开的,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能一个人开起来。”她说。 话刚落音,林小锋从楼上抱着一个箱子踏进了店内。 “老公,我去帮她试一下机,你收一下钱吧,5700元。”袁明凤说着,接过箱子,走到了角落边的插座边去了。 “你现金还是刷卡?”林小锋问。 “哦,刷卡。”我连忙从包包里找出了一张银行卡递给他。 “余额不足哦。” “不够,还差多少呀。” “差500元。” “哦,刷完它,我找出钱包来,数了数现金,只有二百元,还是差了三百元。” “还不够吧。”他问。 “我打电话给他,你等一会儿。” 不到十五分钟,晨星浑身汗淋淋的出现了在我的面前。 “晨星,你们?”林小锋同样露出了一脸惊讶的表情。 “他是我男朋友。”我连忙向他介绍。 “你找个卖鱼郎咯。” “我;”我心里莫名的升起来一股火。 晨星连忙扯了下我的手,终止了我的话语。从钱包里掏出了500元钱,放在了台子上。 “秋梦寒,你过来看看,还需要下载哪些软件,我帮你下载。”听到袁明凤的声音,这才缓和了一下气氛。 “哦,我看看,就给我下载一下PS就好,其它不用太多了。” 我看着她熟练的操动键盘,意识到了这个女人的确不一般,可是她怎么跟林小锋这样的男人能够相处的呢?我心里突然充满了疑团。 最后她把一个完整的精美的包装程现了在我的面前,这个过程我被这个女人暖化了。 踏出店门后,我一直在回想着袁明凤与林小锋的身影,他们怎么?难道?为什么 ?不过想着想着,内心还是挺平衡的。 “梦寒,怎么不说话了,生气了?” “不是的,我就是看到那林小锋就心堵,他说话句句都真是想气死人的。”我说。 “别跟他一样,他是个心灵有残缺的 第六十一章 橘生缘(一) “云阁催诗雨,正好橙黄橘绿时,天未寒。” 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感觉到了丝丝凉意,带着汹涌澎湃的心境,我很快就要到达了上林园门口,远远的就听到一首让我记忆犹深的曲调,《潇湘子》这是一首追悼曲,怎么是从上林园里传出来的? 不过,又莫名的给了我某种亲切感,熟悉感。香展会,在我想像中无非就是一场充满喧嚣的商业活动。大多数人,神经像钢铁一般粗,而我的神经却如铁丝一般细,这样的绵羊小曲,对于我来说,则是刚刚好。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能行吗?他们需要的是金戈铁马,罗鼓喧天的氛围,应该是怎么闹怎么来。 在路上,我就在寻思着,呆会儿入场时,我要如何与人打招呼,怎么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我应该怎么走路,怎么站立,越想越觉得麻烦,人活着真是麻烦,就为了混口饭吃,也得使出十八般武艺。 曾经,一般人多的聚会场所,我是不太喜欢参与的,就是觉得太麻烦了。说来也奇怪,唯有追悼会,我却喜欢去参与,即使身边全是人群,也感觉自在,或许人在面对死亡时,每个人终于彻底的放下了自己,都显得那样和蔼可亲,曾经总是跟着爸爸妈妈去为驾鹤西去的乡邻们送花圈,必境我们家是做花圈的,所以凡是追悼的活动我都没少去。 只要一入场,我内心的所有的恐惧,不安,不满等等负面情绪通通都消失了,追悼会仿佛能洗去我心灵的尘埃。就如潇湘子所写:“我一生零露尽,只留湖面半点迹,叶随河水飘,我心惘然了,桥下柔调依然绕,微微挥挥手。” 他们真是好样的,用自己的方式终于平静的走完了自己的一生,驾鹤西去了,而留在人间的人,还要去历经九九八一难,谁也不知道下一站,下一秒,会遇见什么,会经历什么?会不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可能是因为随着爸爸妈妈参加了太多太多的追悼会了,逐渐的逐渐的我一点儿也不羡慕每一位在俗世间所谓的成功人士,什么年轻有为?什么数风流人物?最最让我由心底儿佩服是那些走到人生夕阳时,依然浑身充满着安详的阿婆阿公们。 真是灾星,扫把星,我立刻把思绪从追悼会上拉回了现实里,人家这是香展会,我怎么把它跟追悼会联想到一起了呢? 上林园入口也正好挂了三个白色灯笼,我仔细阅读着灯笼上黑色繁写体字迹。是“步香尘”三个字。步香尘,我轻轻的踏入园内,残红芳径步香尘,我放眼望去,一条铺有暗红色花瓣路径通向了一座用枯木搭成的小屋,更远处还有些白蓬屋,可能是用来香展的。 园内充满着淡淡的香草味,来来往往的人在烟雨伴曲声中有序入场,他们手里提的都是一些药材,我叫不出名字,大概这也是香展的一部分吧,而让我好奇的那座枯木屋和那些白蓬屋里面是在展些什么东西。 不管怎么样,一切与我想像中的不太一样,商场,商场,都说商场如战场,这儿还好,我没有闻到战场的味道。因为每个人的步调看起来很缓慢。,但此情此境,仿佛把我带入了一个更深幽的意境之中,这是物哀,侘寂,幽玄之境,像是一个道场。 我把目光从远处收回来时,我才发现了眼前浮现的一块标牌:“桔中之乐,不减商山。” 桔品区,桔香区,桔画区,桔赛区。 我这是要往哪儿走,园内的游人仿佛越来越多了,把我都弄糊涂了。 “哦,是的,我先要去找万生老师,可是我应该去哪儿找他呢?” 我犹豫着走到了一生之水香访旁,怯生生的往馆内一张望,的确像是一个未见过世面的孩子。 里面好多人,我发现那张若大的红木桌上坐着的全是男人,居然还在玩牌,再不像我第一次所见那样,空灵清静了。 “梦寒,进来。”还好万生也在这儿。 这琉璃屋的香展区也变了模样,一个个身着西装的男孩向我微笑着点点头。 这厅内厅外全是男人,我像是一只受了惊吓的小老鼠,不知道应该往哪儿钻。 我总是这样子的,内心世界一点儿也没改变。 每个人要想在世间好好行走,有人把自己修炼的外刚内柔,有人把自己修炼的外柔内刚。而我,就是没有长进的,一直是软绵绵的一团,外也是柔的,内也是柔的,所以与世间保持距离,是我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不得已要与世间交融时,我想到的是寻找到能保护自己的外壳,这个外壳,是那些看起来刚硬的男人,或者女人,都好,我只要躲在他们身边,就安然无事了。我很幸运,至今,我一直都能找到这样的保护壳,所以我长了二十多年了,我也没长出自己的壳来。 “万生老师,我可以做些什么?”我首先能抓住的人就是他了。 “没关系,咱先花大半个月时间熟悉环境,你可以到外面到处转转,熟悉流程,你进门时看见了吗,都有标的,桔香区,桔品区,桔赛区等,都可以去看看的。参加一下活动,没事的,随意,没人管你,别怕。” 听到这儿,我的情绪才稍微缓和了一些,我以为万生也是把我当成花瓶了,是让我呆在这男人堆里的。还好,不是。他让我去外面。 “哦,我可以在园内到处走动的,对吗?”我问。 “是的,可以去活动区看看,去桔园内走走?”他说。 “谢谢,我知道了,那你自己忙,我不打扰你们了。” “嘿嘿。去吧。” 踏出一生之水香访,心里像是落下了一块石头,轻飘飘的。绵羊般的曲调,弥漫着整个园内,这真是一首化解内心结的曲子:“若是心澄明了,有些事何必太计较,回眸一笑,逍遥一生。” 绵绵细雨,把桔子叶打湿了,显得油光发亮的。 云阁诗雨,阁亭掩在桔林内,湖面的水蒸气,升向远山,更是增添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朦胧之美。 第六十二章 橘生缘(二) 琴音婉转,烟林朦胧,我寻找着琴音的方向,是从亭子那边传来的。 “南国有嘉木。”几个字再次映入了我的眼帘。伴着琴声,我迈进了白棚内,小屋内是用截枯木围成的,木架上摆有线香,这里是线香展,瞬间明白了一二。 我一眼就望见了石木台上弹古筝的女孩,五指轻轻的划动着琴弦,目光专注,音浸心弦。 “细叶煎香细雨声,行荫行处药花明。”可以形容此情此境。 我收起雨伞,脚步轻轻的踏入了香展棚内。 “琴声婉转, 云筝谁人弹,一纸黄符消, 微微笑,有你就不孤独, 我一生零落尽,只留下湖面半点迹, 请你回过头,也请你挥挥手, 这一条人生路,并不是太好走, 不要皱眉头,也别借酒消愁, 下一世我等着回眸, 这道袍依旧,这拂尘不休。” 展香人:万生 我细细的读着这张琴台前的香祝语,读着,读着,眼泪婆娑。我一直觉得从商的人应该也是铁石心肠,没想到也能表达出如此感性的文字,他总能用些莫名的东西来触动你的某根心弦。不同的是,此情此境,让我浮躁的心变得安静,让我紧张的神经开始放松,我不是买香人,我只是路过。 “云筝谁人弹,一纸黄符消。” 人活着,就是一个从举轻若重到举重若轻的过程,最终如一张黄纸般归回大地,其实感觉挺好的。 小时候,总觉得东西越多越好,别人有的我都想要,长大了才发现,有的太多原来也是一件麻烦事,比如屋子里堆的东西多了,还要搞卫生,堆的久了,地上堆出虫子来了,吓得我赶紧把不那么重要的东西全都扔掉了。 小时候,吃饭喜欢坐在环境高雅的餐厅里,就喜欢高人一等的感觉。现在喜欢从高雅的餐厅打饭出来,到公园里的石桌上去吃,吹吹风,望望蓝天,没有人发现的存在,感觉超自在。 小时候,妈妈教育我,女孩子要坐在坐相,站有站相,要讲卫生,现在每当想放空自己时,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坐在干净的沙发上,就喜欢坐在黄土堆上,坐在大树底下,看落叶飘零。 万生用这种香展的方式,描述着生命的历程,这种方式一点也不商业,甚至有点文艺。这时我突然觉得,商业与文艺有时候是不矛盾的。 是的,商业也好,文艺也罢,人生这一条路并不太好走,但别借酒消愁,只等下一世,道袍依旧,拂尘不休。 我将自己沉浸到整个香展氛围内,想去触摸着生命的脉络。 这时,几位中年妇女走进了白屋内,显然,她们并没有注意到古筝前的这段香祝语,而是一一的浏览着展架上的香品,在香烟袅袅中,他们走到灵台前上了一柱香,而后每人拿了一盒香,奔向了雨中。 我脑海里,却再次浮现了万生的影子,从他走进我的视线时,开始,回忆着。 我对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你这人真好。” 我从未踩过低谷,也从未站立高峰。我想我是没有能力去评论他的。所以他对我的回答:“我不好的。”或许这是他的真心话。 我不了解他,他却很了解我。他有一双很敏锐的眼睛,能看到你灵魂深处的需求,然后再恰到好处的给予你,这样的人,很难让人讨厌他。所以我觉得他是一位值得我去为他倾力的上司。尽管很可能有那么一天,他发现了我的不完美,不能为他所用时,就会赶走我的。 回到生活中来,还是觉得晨星最好,无论我表现的多么无用,多么平凡,他都能谅解我的,在他面前我无需活得太用力,他在我内心深处就像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对,就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联想到的《老人与海》的里面的那个老人,他只对他自己捕鱼有要求,对我倒没什么要求。偶尔会唠叨我一两句,还觉得他蛮可爱的,我一直在苦苦寻找的,我的父母没有给到我的安全感,他给予了我。 所以人不那么富有时,也是有好处的,明明身上有好多弱点,好多缺点,也能获得谅解,也影响不了他的生活,比如我。 而富人,却不能。 对于我来说,不管站在穷人堆里,还是富人堆里,我要做的是不要让他们的无意间的“恶”伤害到自己,这就是我在人世间最想修的行。 绵绵细雨,斜烟雾横,橘园也上空也升起了一缕缕白烟。 我随着箭头的导向标,走进了橘画区,区内依然是奏着同样的曲子。园子里的人越来越来越多了。 不管怎样,我依然没有感觉到一点点商业的氛围,仿佛这真的就是一场祭奠仪式,略显肃穆。 “后皇有嘉树橘来服兮 受命不迁生南国兮。” 关于橘园,我不知道万生,他要表达一个关于什么样的故事,但从这片斜烟雾横的世界里,我知道这个故事应该有点沉重的,有关于他自己的故事。 雨渐渐停了。双桥落彩虹,从园寒橘柚。 园内大部分人直接奔向了橘赛区,我转了个弯,还是走进了这一片最安静的区域,橘画区。 零零落落的几个观画人,立在一幅画前,许久许久也不离去。 这是一片金黄色的世界,画里都以橘为题作的画,作画人是谁,我并不认识。 但无疑,这片金黄色的世界是很吸引我的。 我从第一幅画开始观赏,“袖手看飞雪,好是橘封千户。 第二幅:“洞庭新橘,月堕酒杯中。” 第三幅:“九天云霞,橘林良月。” 我一幅幅的看过去,完全沉浸到了橘的世界里,迷朦的到处都是橘园金黄色的世界里。 “梦寒,你对着画入迷了呀。”一个好熟悉的声音。我这才抬起头来,旁边站了两个人,万生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前几天在渔市里我们就见过面的,她就是晨星的前女友,野姗。 此刻,我应该如何去应对?很多时候,人活着就是一场悲情面具,时时刻刻要想着自己此时此刻扮演角色的是什么? 带上面具不是虚伪, 第六十三章 橘生缘(三) 我转身走到了“橘赛区”区内,一屁股坐到了草丛里,看见他们参赛的人,赢了一框框黄金桔,搬运着桔子兴奋而归的状态,立刻化解了我刚才内心的不悦。 我突然发现了万生的一个心理秘密,与万生相处的好的女孩子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有些小叛逆。 她们坚守着自己内心里的“道”,却不喜欢运用世间的“术”,所以总是撞南墙。还好,她们并不贪心,想要的东西并不多,虽然看起来有点霸道,但不总裁,其实是一些随遇而安的女孩子。 她们可以站在尘埃而毫无怨言,但也有冲向高峰的勇气。她们简单明了,遇到喜欢的人直接就去追,看种的东西无需要还价果断就买。 以我对野姗的观察,很明显这些特点她都有。 “梦寒,又遇到你了,你这家伙,一点儿也没有上班的样子,还是优哉游哉的,懒洋洋的样子。”万生和野姗再次出现了在我的眼前。 “呵呵,这橘子赛真搞笑,你看他们把一框框的桔子往车上装,都是比赛赢的吗?”我问万生。 “你说过,我可以随意逛的,我身子虽然没有动,但我脑子都有想问题的。”我接着说。 “可以的,正找你呢,要不要也参加一次比赛?赢几框桔子搬回家去。”他问。 “这接力赛呢,至少也要凑齐三个人,才能与别组比吧。” “正好,就我们三个。”万生说。 “行。”我望了一眼野姗。 她点点头。 我们选择了6人赛场,我们三个人一组,去赶超另外组的三个人。 桔子接力赛,哪一组最先在归定的时间内把起始点的桔子接力搬运到终点,就能获得这一堆桔子。 “那我去报名了?”万生说。 他直奔报名处,留下了我和野姗站在原地。 万生刚刚说我没有一点上班的样子,他还不是一样,没有一点做上司的样子?我心想着。 野姗再也不像我们第一次在员工宿舍见面时,有那种亲切感了,她身上多了一份高冷气质。 始终一言不发,\t也看不出她在想什么? “梦寒,你站哪个点,你先选吧。”万生边走边说着。 “我随意,要不,我站到终点去。”说着,奔跑着立在了最末端的那个点上。 野姗选择站到了起始点,万生站到了中间,我立在最终点。枪声一响,我还才刚刚反应过来,万生就把一个桔子传递到我的手上了:“快去起始点拿桔子,传给野姗。”他提醒着我。 万生好像也看出来了,我的身体细胞反应比较慢,转不过弯来的。 这么简单的事情,还提醒着我。 不过,今天我们三个还算争气的,抢声再次响起,十分钟很快就到了,我们桔子也搬运完了。 “我们赢了吗?” “是啊,他们那组还没搬完呢,我们搬完了。”万生说。 “真是不敢相信呢,我记得以前在学校里的接力赛,每一组只要有我参与,定是完蛋的。” 我说。 “今非昔比,把你身上的懒细胞,叫醒它,你有超人的能量。” “哦,哦。” 野姗微笑着,听着万生在夸我时,她表现的很淡然。原来她也是一个心气很高的女孩子。他喜欢万生吗?我心想着,万生这样的男人,每天在万花丛中行走,要等到他想安定下来的一天,想过世俗的标准生活时,说不定也是个好男人呢?她可能和我一样,也看到了这一点的。 “这些桔子,你们两人各分一半,搬回家去吧,我去帮你们找个箱子来。”说着,他又离开了。 “都给梦寒吧,我拿不了呢。”野姗说。 “那我找一个箱子来,就好了。“ 野姗,跨过赛区,独自走到了湖边上,风吹着她的秀发。我默默的望着她的背影,她的确是那种越看越觉得她身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的女孩,且是个好女人,若不是因为晨星,我们定能成为很好的朋友的。可是? 回家时,我看见野姗提了几大袋子,她还真在这次香展会中,买了很多东西,是万生的忠实粉丝呢。 “秋梦寒,他们送了我好多张万物生香疗馆的代金券,你要不要拿几张,有空去体验一下。”野姗问我。 我本想拒绝的,但又觉得不妥:“哦,有很多吗?” “是啊,你看,我两年都用不完,哪有空,老是往那里去的,也没有必要常去啊。”她说。 “那行啊。” “你自己抽吧,项目不一样的,就看你手气了。”她说。 我抽了三张,果然三张都不相同,有一张是足疗的,有一张是洗面的,还有一张是背部护理的。 “谢谢,哪天有空我请你吃饭。”我说。 “行,往后我可能还有事要去找你们家晨星呢,我要找到合作,让他帮我种绵花。” “种绵花?”我有点好奇,好好的种什么绵花。“种绵花用来做什么?” “是的,先保密,他们家有地,我要他给我种点绵花,我到时拿来有用的。” “那挺好啊,他不又多了一份活,又多了一份收入了?”我说。 “嗯,先提醒你,到时别开吃他的醋呢。”她露出淡淡的笑容说。 “不会的。” 我突然想起了第一次看见野姗与晨星走在一起的时候,那会儿,我心眼真小,醋意满天飞。 人呀,多长一天,也是与过往不一样的,所以永远不要小瞧岁月带给自己的力量。 第六十四章 橘生缘(四) 雨洗秋街不动尘,青山红树满城新。 与野姗道别后,我自个儿抱着这箱桔子飞快的往木兰园处走,特别想见到晨星,把今天上班的事儿与他分享。 “哎哟。”突然听见啪的一声,只见一条金黄色的鱼从我眼前幻过,落在了地上,跳腾着,紧接着一个玻璃瓶“砰”的一声,落到了地上,打得粉碎。 “梦寒,你在想什么呢,走路也不看路的。” 我抬起头一看,原来是晨星。 “晨星,你什么时候站在这里的,故意挡我的道,是不是?” “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啊,是你自己走路不看路,好好的鱼缸被你撞碎了,你赔我鱼缸。” 我哭笑不得,连忙放下手里的那箱桔子,把正在地上跳腾着的金黄色的鱼拾了起来。 “这不,我上午捕到了这条金色的鱼,正好今天又是你第一天上班,这是好兆头,有金有鱼的,买了鱼缸来到这儿等你,想让你高兴一下,这下好了,鱼缸被你撞碎了。” “呵呵呵,鱼儿,鱼儿,对不起了,我把你的屋子撞坏了,改天再给你买个新房子咯。”我抚摸着滑溜溜的鱼身向它道着歉。 “鱼儿听不懂你的鸟语。”他哈哈的笑了起来。 一阵风吹得路边的树叶发出飒飒的声响,枯叶随风飘落。 “你冷吗?快回家吧。”晨星弯下腰抱起地上的那一箱桔子。 “我饿了,走吧。”我说。 推开木兰园的门,一阵香味扑鼻而来,木兰树下摆好了桌子,两张椅子,桌上摆有一瓶麦麦啤酒,四份菜,二浑二素,两双筷子,两个碗。 “晨星,有你在就是好。”我顺手拿起筷有子,挟了一个鸡爪送进了嘴里。 “就像一只馋猫,把手里的金鱼给我,感觉它在你手上很不安全,我就怕你一不小心,把它也给吃了。” “给,帮我安顿好它,谢了。”我说。 “晨星,你的厨艺还真不错呢,看着我就流口水了。” “我是想:今天是你到新环境里第一天上班,给你做点好吃的,我们喝点酒庆祝一下,希望你财源广进,实现你自己的人生价值吧,你那天还跟我争吵着说要做一个有价值的女人,然后再找一个欣赏你价值的男人吗,我等着呢。” “你记心真好,我随变说说,别当真。” 晨星把两个杯子一一倒满了酒。 “谢谢,你也一样,每天都要平平安安的,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慢慢的实现自己的愿望。” “你不希望我发财吗?” “我不要你一心只向钱看,平安健康排第一,眼里有光排第二,这些都有了还怕发不了财吗?再说现在这样子就很好了。”我说。 “我想发财,有里子,也要有面子,才不算白活,来,再喝一杯,我们愿望一定会实现的。”他说。 “再来一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男人嘛,是要有面子才好。”我说。 “是让你有面子,不是为了在水那方的伊人。“ 我抬起头,再次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位自己主动追寻来的男孩,他眼神含笑,眉目生辉的。 不知道他这份纯真能保持多久呢?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是彼此的唯一了,会觉得遗憾吗?我和他都是一个性子,半斤八两,未来充满着不确定性。 不,我喜欢的是他的性格,而不是别的,我希望他也是。 “梦寒,等吃完饭后,我们出去再买个鱼缸,把金鱼好好养着。”他说。 “嗯,我也有鱼了, 看以后谁还敢笑我穷,笑我,我就把鱼缸搬出来给他瞧瞧,我也是有余(鱼)的人。” “你这一招不错,是谁敢笑我们秋梦寒大小姐穷啊。”他问。 “那个人,万生,我现在的老板,就笑话我穷。”我不服气的说。 “他那是激将法,你也认真了,我们刚刚搬回来的那一箱子里装得是什么东西?”他突然想起了那个箱子。 “哦,我差点忘了,是桔子,我们今天比赛赢的,三个人一组,野姗,万生,还有我,同一组,接力赛,我们比赢了,桔子都归我了。” “黄金桔,纤手剖新橙。”晨生从箱子里随手拿出了几个桔子,剥开皮就吃了起来。 “你真是个好吃鬼,只知道吃,饭还没吃完,又吃桔子了。” “有的吃,当然要吃啦。立在黄昏,与你一起看斜阳,立在风中,与你一起剖新桔。”说着把一瓣桔子送到我的嘴边。 “月交杯中酒,我千杯不醉,立在斜阳,与你干了这杯浪酒闲茶。”我接起来了他的顺口溜。 “还有一点酒,我来喝。”他说。 笑斟酒中杯,人生几见此佳景,唯愿年年此夜,人月双清。 我内心默默的祈祷着。许久。 “对了,晨星,今天野姗跟我商量来着,说到时要与你合作,让你给她种绵花呢。”我说。 “这野姗,怎么又想起种绵花来了,那你答应他了吗?”他问。 “对呀,你不想种绵花吗?我觉得不防种种试试看,反正你有时间。” “你就这么大方,把我送到她身边去了?”他说。 “你说什么跟什么,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我只想到种绵花,哪有那么多事的。” “可我不能想简单了,我怕我?” “我只是觉得在现在这年代,很难找到一个知已知彼的合作伙伴,野姗人品不错。” “够了,别说了,我又不是东西,让你丢来丢去的,你觉得自己很伟大吗,我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以后别再跟我提种绵花的事了,可以吗?”我不知道晨星为什么突然发火了。 我低下了头,空气突然凝结了。真不应该提这事的,他把我当圣母娘娘了。 圣母娘娘?好熟悉的经历,我突然发现其实我从小就有当圣母娘娘的习性,我从刚学会说话的那会儿起,就开始与母亲争夺爸爸的关注与爱了,只是我们用的方式不同,母亲用的是进攻,诱惑的方式,我则是时常保持谦卑,退让的姿态,这样我虽不能获得爸爸的关注了,但至少我在他内心里是个懂事惹 第六十五章 橘生缘(五) 在上林橘园,东游西荡了大半个月,我终于安顿了下来,呆到了这个我向往的空间里,一生之水香访。 香访里已退却前些日子喧嚣,人已散去,展物架上,也只剩下了些沉香木器,装饰品器具,还有就是他们的桔乐园精油系列的产品:桔叶精油,桔花精油,桔皮精油。有套装的,有散装的,零零散散的,也就十来盒了,所以万生安排我一个人守在这儿。 整个空间显得空荡荡的,静悄悄的,我惬意的坐到了红木桌前,享受着这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时光。打来一盒饭,慢慢的吃着。 我从内心深处觉得,一个人只要你发自内心的想要什么?老天爷那边资源很丰富,他都会给予你的,怕就怕,自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它就没有办法给予自己了。 “你好,打扰一下你,可以吗?”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了几个年轻男孩,西装笔直的,精神气十足,一看就像职场上那些打拼的比较成功的销售人员。 “哦,没关系,你们有事吗?”我连忙站了起来。 “您先吃饭,没事,没事。” 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有人这么恭敬的语气与姿态与我说话,我想这是这个空间赋予我的权威感吧,被人尊重的感觉真好。终于明白古人所说不食揭来之食之意,这种对男人来说,比较好选择,他们从小就知道君子以自强不息。可对于女人来说,其实是不那么好选择的,是选择被人宠爱,被人保护?还是被人尊重?这是一道二选一的题。 宠爱,保护,是上对下,强对弱的关系,一般的人很难做到既被宠爱,又格外被尊重。即使在父母那儿也得不到,他人会给予我吗? 我感受到的父母的宠爱,他们是用自己的主观意断把他们觉得最好的给你,却没有耐心来倾听你内心的声音,或者觉得根本就没必要,这种被物化的关系,所以感觉特别压抑,明明享受着对方的好,对方的付出,可是内心里却养活了一只魔鬼,生不出很多感恩之心的魔鬼,时刻想着冲出去发泄一番。 而尊重是彼此之间平权的关系,甚至是高于对方一等构建成的关系。这个时候感受到的是心灵的自由与舒畅。这种快乐感与被宠爱的幸福感是完全不一样的。少了一点恐惧,多了一份安宁。 一直以来,我还是享受着前者的。被人尊重的感觉,今儿个还是第一次体会到?没想到,感觉如此之美,如此之妙。 我见他们毕恭毕敬的站在一旁,等待着我把饭吃完。他们是做什么的?好奇心让我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把饭盒放到收银台上。 “你们坐啊。”我说。 一位男子终于坐了下来,拿起了几份文件。 “美女,我们是---银行刷卡机专销的,你们这里还没有装,是吗?” 原来是银行跑业务的人员,我松了一口气。 “刷卡机?我不是这里主人,做不了主的。”我实话实说着。 “你稍等一下,先看看样品,再说。” 几分钟后,门外走进来一个十分熟悉的面孔。我没看错吧,这不是林小锋吗? “怎么又是你?你前些日子不是在卖电脑,不卖了,又来销售刷卡机了?”我问。 “你在这儿上班了?他问。 “是,你不也说女孩子不应该当维修工吗,我只能改行了。” “哦,呵呵,是啊,我也是,混口饭吃不容易,我都换了好多工作了,总没找到个如心意的,卖电脑时,认识了这哥们,让他带我跑跑业务,试试。” 他指着翻阅文件的男孩子说,一看他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人,林小锋像是跑腿的,而他则还真像是银行工作人员。我就是一个外貌协会,也不知道自己判断正不正确,不过,反正我又不会买刷卡机的,判断错误也无防。 林小锋把样品盒递给了其中一个男孩子。 “现在安装费是800元,手续扣费,银行返还一年。”罢啦罢啦的,他说了很多,有些专业术语,我也听不太懂。“没事,有机会跟你们老板商量商量。我们不打扰你了。再见。” 他介绍完刷卡机后迅速的收起了文件。 我对刷卡机倒没有多大的兴趣,倒是对林小锋有点好奇,这个处处看我不顺眼的男人,今天好像对我客气多了,说话也显得实诚了些,不像之前,不是放大炮,就是翻白眼的。 生活,现实,还真把一个大才子,压去了傲气,收服了他? “你跟你老婆一起卖电脑,不挺好的吗?干嘛跑出来受这苦,跑业务,风吹日晒的,多累啊。”我的语气也缓和了很多。 “哎,不好说,男人嘛,真应该找到自己的天地,好过些。”他的语气里充满着无奈,像是受了很多委屈似的。 说着,他转身看了看展物架的产品。“你现在好咯,这里不比车间里,我就说嘛,一个女孩子的,搞什么维修工,一看就不适合你。”他的目光停留在桔乐园精油上。 “嗯,也是,要不要带盒桔乐园精油回家去给嫂子,就剩下这么几盒了,再买就要等到明年了。” “效果好吗?” “试试不就知道了?”我说。 “明天吧,我这上班状态呢,身上没带现金。” “也行。” “走啊。”旁边一个男孩叫唤着。 林小锋匆忙与我道了别,跟在那些业务人员后面,望着他的背影,有种莫名的心伤感,这个男人,他就像只无线的风筝,无根的浮萍,总是没有找到可以让他停留的那个港,他的灵魂一直在飘荡着,不过,我相信,终有一天,他会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的。不再活在他老婆的阴影里。 不想成为别人的影子,连我这么个无壳的“软体动物”都如此,想办法脱离父母的“魔掌”之中。何况一个大男人,曾经还是一个才子,品学兼优的男人。 林小锋身上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他虽然没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但他一直在探索自己,一直都没有停下脚步,他 第六十六章 橘生缘(六) 香展会到最末几天,橘园里的人数着数着越数越少了,当然香展馆的东西也卖的差不多了,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样了,终于一切彻底的归为了平静。我可以毫无顾及的站在玻璃镜前顾影自怜了。 “美女,买东西哦。”念头刚一转,一个熟悉的声音又打破了沉静。 “林小锋,你还够爷们的嘛,说话算数,说来买我们的东西还真来了。” “要不,你以为呢?” “说实话,我一直都对你没好感的,觉得你这人真烦人。” “你的直觉可能是对的,帮我拿一盒桔乐园精油吧。” 他爽快的付了钱,一边走一边说:赶紧拿回去给他老婆试试。 难道我误解林小锋了?他不是大男子主义?如果是,也不会找袁明凤呀?袁明凤,那气势,那长相,一看就是个不好对付的大女人。 这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越往深里想,人心就像个无底黑洞,我越想去弄明白点什么,头脑越是混乱不堪。不过话又说回来,连自己的心都还没搞明白,别人就不用说了? 果不其然,刚还对他心生好感的,没想到,没等几分钟,林小锋又返回来了,神情不悦。 “咋了,有什么问题吗?” “是有点哦,我刚刚拆了一瓶试抹了一下,这一下子皮肤好痒,你看,全都红了。” 这精油我自己也没有试用过,我还真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引起来的,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要怎么去平抚他。 “你先拿回去再给你老婆试试,人的肤质和人的性格一样,都不相同的,说不定她用就没事了呢,如果她用过之后,还是有问题,再来找我,可以吗?“ “算了吧,我退货,暂时不买了吧。” “你都拆封了,我怎么给你退啊。” “我说不要就不要了,你快点,把单清掉,我不买了。” “你这男人,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女人买东西,也不像你这样子计较的。” “要不,给我换一款,产品没问题我会来找麻烦吗?” “都是一样的,没得换。” “你不退,是不是?那给你老板打电话问问看?” 这个男人从他出现在我眼前开始,就没给过我好果子吃,今天更是跟我犟上了。 “是我在站店,我有权处理产品问题,一点鸡毛的小事,用不着去打扰他的。请走吧,你见过在药店买药,吃了一粒,说药过敏,去退货的吗?” 他立在原地不动。 “你快拿回去给你老婆试试先。”我举起手里的一个空瓶子,假装发火了,长这么大,记忆中还没有一个男人点爆了我的脾气,他是个例外。 他退到了门边:“秋梦寒,算你狠。”他面带笑容的指着我说。 “你是在故意整我,是不是?快点回去,让你老婆用了再给我回复。”我顺手交空瓶子往外扔过去。原本是想吓吓林小锋的。 结果一不小心扔到了过路人身上了。我一看,糟了,是万生和另外一个中年女人。 瓶子正好砸中了那个中年女人。 “秋梦寒,你干嘛,练飞镖吗?”万生问。 “不是的,我,刚刚那个客人,找麻烦来的。” “这就是你招聘来的金牌员工?”旁边的女人一脸讽刺的笑容望了一眼我。 他们一起走进店内。 万生望了望展架台:“还不错哦,产品卖的差不多了嘛。” “是不错,你就好好培养她,今儿敢用瓶子砸客人,改天就敢用瓶子砸你了。”女人好像很开心的样子,与万生打趣着。 “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低下头轻轻的说。 万生正想说什么来着,电话铃声突然响了,接了个电话,然后匆匆离去了。 展香馆内只剩下了我和那个中年女人,她四肢放松的坐到了红木桌边的椅子上,轻轻的靠着。 “你过来。”她向我招着手。 我一脸傲慢的站在了她的面前,摆出了一种要杀要刮随你便的架势。 她从头到脚的打量了一下我,紧接着点燃一支烟,一边驾云吐雾的,一边缓悠悠的放下打火机,好不容易才吐出了几个字。 “以前有做过这行吗?” “没有。” “想过长期从事这行工作吗?” “应该是的,不过不是做销售。” “有男朋友了吗?”她紧接着问。 “有。” “哦,他是做什么的?现在在哪儿?” “他,在湖里,捕鱼。” “你?什么学历?”她转换了话题。 “高中,他和我一样。” 她居高临下的样子,我只能有一答一,这像是一场事故审问场。 “问你这些,没别的意思,是想了解一下你的经济状况,因为如果接下来你想从事这一行,可能有好几个月时间,是没有工资的。不过我可以亲自带你,让你尽快上手。” 不是吧,她来带我?我这不是刚脱虎口,又入狼口吗? “你有什么问题要问吗?” “哦,之前万生老师有跟我提起过,说是让我在上林橘园这边上班的,他教我识药材,调香药,我才答应他过来上班的。”我在想她一定会觉得我很天真。 如果还有梦的天空,我愿意用天真去赌一个又一个明天。 “这我知道,我的意思你先跟我到万物生香疗馆那边,呆一段时间,然后再来上林橘园,可能更好些。如果不行,还有一套方案,到时,我回去跟万生商量一下,明天下午,我们再定夺。” “行,谢谢,我怎么称呼您?” “就叫我万姐。” “万姐?” “那就这样,你下班吧。”她话刚落音,紧接着又从烟盒里抽出了一根烟,叼在了嘴里。 “你抽烟吗?”她问。 “不抽。”我淡淡的回答。 我再次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她一头干脆利落的偏分短发,笑容里带着淡淡的苦涩味,她给我第一印象,是个外表冷酷,把温度隐藏在内心里的女人,她和万生一样,像是在藐视着世间的一切规则,用一副玩世不恭的姿态示人。我猜他俩是有血缘关系的。 我只是好奇,是什么把原因把他们俩变成了这样一副模 第六十七章 橘生缘(七) 橘林含烟,远山蒙蒙,就如我的心境一样,陷入了进退两难的模式,路是那么模糊。 我刚走到一生之水香访门口,只见馆内红木桌上又坐了一堆打牌的男人们。 万生双手抱在胸前,站在他们中间,面带微笑,观牌不语。 “梦寒,你身上的懒筋又发作了,现在都几点了,才来上班?”他把目光转向了立在前展厅的我。 “是的,好像也没有什么事儿了?今天是最后一天,明天我去做什么?” 我对这种变动的不确定性,心里坠坠不安的。 万生沉默了半会儿,点点头:“你先上班,下午再告诉你,对了,忘了提醒你,这种桔乐园精油,会光过敏,提醒一下客人,不要在阳光下使用。” “是嘛。” “这些打牌的人,我不赶他们走了,遇到找麻烦的客人,找他们帮忙。” 万生走了,这个原本宁静的空间又变得热闹起来,多出了一堆玩牌的男人。 我倒也能自如,必境之前我的车间里也大部分是男人的。一直以来,我不怎么怕男人,但我很怕女人,想起接下来日子,如果要跟那位万姐共事,我的心就七上八下的。 这里全是男人,我却觉得安心,任他们叽叽喳喳的,我照样可以坐在收银台前打盹,这收尾工作,一天也等不来一个进店的客人。我南苛一梦,抬起头来,这些男人牌瘾够重的,都快一整天了,还没有收牌的意像。 我得把他们请出这个空间才好。 “你们应该回家了吧,不要吃饭了,当神仙了啊。”我走到他们跟前叫唤着。 “好,好,很快,很快。”他们点头到很快,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 “有这样漂亮的妹子相伴,可以当饭吃了?”另一个男人接着话。 十分钟过去了,十五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时间如流水般,他们像是玩得更起兴了。 “喂,收牌吧,我要下班了。”我抢过了他们桌上正在待洗的牌,撒到了收银台上。 “妹子,行行好,打完这一牌,就走。”其中一个男人把牌从收银台上拿了回去。 瘾,是什么玩意儿?好像,我还没发现自己对什么东西上瘾的。 我只好拾起耐心,再等等。 眼看着一牌打完了,几牌完玩了,这些男人,还没有起身的意图。他们这真是把我当成小姑娘了,根本就没把我的请求放在眼里嘛。心里一股火升了起来。 再次走到桌前,抢过他们手中的牌,随手扔到了外面:“要玩牌,到园子里去打去。” 一阵风刮过,纸牌四处飞散。 “不好意思了,妹子,打扰了,打扰了。” 他们见此状况,这才散了去,园子里的牌像天女散花似的,东吹一只,西吹一只的。 我连忙又弯下腰,想把它们一只一只的捡回来。 心想:要别人听自己的话,怎么就这么难,还说做销售呢,就连这玩牌的男人都不把我的话当回事的。 “梦寒,你干嘛,没事做了,来捡垃圾了啊?” “不是的,都是你那些牌友,他们都玩了一天牌了,还不走,我这不是要下班了嘛,他们一动不动的,我把他们手里牌扔了,这才散了去。” 万生还是很准时的,刚到下班点就过来了,看来他还是把我的事放在心上的。 他也弯下了腰,与我一块儿,把风吹散的牌的拾了回来。 “你这一天过的,还真不容易的。”他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我没有作声,眼睛望了一下他手里拿着的一本书《万物生香草集》。 这正是个好机会,可以向他说出自己内心的愿望了。 “对了,万生老师,昨天那位万姐让我先跟着她做业务,做业务要跟不同的人打交道,这可能是我的弱项,我怕我什么都学不到,还把人给得罪了,你知道的,我连自己的心都没安抚好,怎么有能力去安抚别人的心嘛。” 我相信自己欠缺的不是能力,我是一个还需要别人为自己点心灯的人,我给不了他人的温暖。 “你可以试试看的?” “可是,我不想做销售,我对人没有耐心,我觉得人真是一种特麻烦的动物。” “你不是说要独立吗?这是个好机会,跟着我干,我怕你又会依赖我,不长进的。还是你心口不一,根本就不想独立起来。” “我?” “你那位男朋友,晨星,他对你好吗?” “他挺好的,至少比你还有我父母要好些,不会让我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也不会嫌我这嫌我那的。” “等两年再看看?我看你根本就不想独立,只不过从一个壳里逃到了另一个壳里,躲起来不想长进了。” “天啦,你这人管得真宽,亏我那么相信你,难不成我为了工作,恋爱都不可以谈了吗?” “咱先把自己能力发挥出来,再谈恋爱不好吗?我知道你的小心思,在生活里你想依赖着晨星,在工作中你想依赖着其它男人。你说,这是不是你内心真实想法?” “我没有,我想好好工作,但我不想抛头露面,不想太出众。” “生活中,有些人要先接受自己的平凡,才能出众。而有些人,要先接受自己出众,才有资格平凡,你是后面一种人。” 我沉默了片刻,觉得他说的还是有点道理的,记得在以前那个公司,女同事不明原因的就是不喜欢我,这才从宿舍里搬出来独自生活,也就是说我在平凡人堆里是混不下去的,除非,我把自己扮丑,除非,我变得比她们还平庸。他们才有可能接受我。但我愿意吗?我不想自甘堕落的。 “也就是说,你是无路可退的,如果你一直不想长进,那往后,平凡的人群里不接收你,不平凡的人群里你又够不到。” “我只是不想做销售,难道一定要做销售才算是长进吗?如果这样,我只能继续去寻找下份工作了?” 我再次望着他手里拿着的那些资料。不知道,是不是给我用的。 “别看了,这本书是拿来给你读的,香展会就到今天为止了,可以收工了。以后几 第六十八章 兰园忆(一) 任他在红尘中万丈光茫,我且花间醉眠饮百觥。 抱着这套《万物生香草集》资料,迎着风,我飞快的往木兰园内跑去。只希望快点能把这个消息告诉晨星,告诉他接下来的有一段日子我可以自由自在了,不再需要用闹钟把自己叫醒,可以睡到自然醒了。 脚步刚踏入木兰园门口,一段悠扬的笛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我停下了脚步,静默倾听,晨星,他是一个喜欢在音乐里表达自己的人。当然我也喜欢在无意之间,从音乐声中去感受他的内心世界。 好熟悉的曲子,我随着曲调哼唱了起来: “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的美,酒再来一杯。” 原来他也喜欢这首歌。 我迈开脚步,往园内跨去,一不小心,绊着一根木头,摔倒了地上。 “这谁啊,截几根本头放到园子里做什么,来挡路的吗。”我骂骂冽冽的,把它们踢到一旁。 突然又想起来了,这些木材可能是晨星弄来的,是想用来造船的吗?问问他去。 笛声一直未断,我悄悄的迈到了二楼的后窗边,从身后搂住了他的腰。 “回来了。” “别说话,你接着吹,我给你伴音啊。” “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仓皇的脚步我不醉不归。” 我随着笛声,轻轻的哼唱着。 “怎么样,笛子的声音也不错吧?”他放下了笛子,转过身用手拍了拍我的脸颊。 “这就是我们那天在君山岛上坎下的湘妃竹,做成的笛子吧?果然有花纹,还挺好看的呢,磨的光亮光亮的。” “对滴,湘妃笛。” “这从孔里发出来的音,还挺有感觉的,怎么就吹出了这么好听的声音呢?” “十年磨一剑,就能吹成了。”说着,他把曲调高音的部分直接用声音唱了出来:“我怎么哭的如此狼狈,是否我对你还有些依恋。” “我也会唱啊,‘爱上你我从来就不曾后悔,离开你是不是宿命的罪,无法再相信,相信我自己,肤浅而荒唐的我。’”合着他的声音哼了起来。 声音止后,沉默了许久许久,我脑海里突然回想起万生对我的劝戒。 可是这日子明明很好,为什么万生要否认我与晨星的情感? “你在那里上班感觉怎么样,没人欺负你吧。” “没有啊,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从明天开始到正月十五,不用去打卡上班了,可以天天呆在家里,任务是搞懂这些《万物生香草集》资料。” “哦,《万物生香草集》。”他拿着翻了翻。“那好啊,不正是你这条“懒虫”喜欢的吗?” “我才不是懒虫,我是一条勤劳的虫子,你为我感到高兴吗?” “当然,我很高兴,不信你摸摸我的心。“ “你说是不是大男人,都喜欢小女人?” “不是的,大男人心里面都住着个自卑的小男人,像我这样帅气的,人见人爱的,又有才华的男子,就算你飞到天去我也不怕,你飞到哪儿,我都奉陪到底。” “切,你嗅美吧,把自己形容的那么好的。反正,那我不想飞了呢?你要带我飞。” “飞吧,又没有人绑架我们,想飞往东山,还是西山,哪儿都可以啊。你不想飞了,我就带你飞。” “我是凤凰,你是麒麟,麒麟与凤凰要齐头并肩起飞的,谁也不会太累的,你说是吗?” “对滴,只要凤凰不犯懒。我也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一听好消息,我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我今天从我们柳林寨那边山上坎了几棵树回来,到冬天了,旱季,捕不了鱼了,我就在你这园子里,做木工,研究做家具,行吗?” “木工,是家具师,好啊。你先帮我做个枯藤老木茶桌吧。你真喜欢这行吗?如果你真喜欢这行,我会举起十个手指头,还有十个脚趾头,支持的。” “做这个心要比较静,我其实性格和你差不多的,就喜欢独自做点事情,这行,应该比较适合我。不过还得练几年手,可能才能做出来令人满意的现代式的比较潮的家具。” “也是,你捕鱼都是一个人的,其实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总有些事,需要像我们这样的人来干的,我就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坏人”总想着改造我们,要我们去做些不符合自己性格的事情,永远都不会认可我们的存在价值的。” “哪个“坏人”又想改造你了?” “不想回忆了,一回忆我脑袋里的细胞就会打架。反正我的经历告诉我,人若做了违背自己灵魂的事情,就会内分泌失调的,不是得抑郁症,就是脸上长痘痘。最主要的做些不符合性格的事情,要去伪装自己,感觉自己好假,整个人是飘起来的。还是做符合自己性格事情,觉得踏实些,有时候,真实的自己,就有一种最强大的力量。” “是嘛,还好我没有长痘痘,我卖鱼也是靠这张脸呢,不是靠嘴的。” “幸好,你这张脸,我才发现了你。老天爷封掉了我们某些能力,给了我们一张脸。” “所以嘛,俺们不怨天不怨地,利用好这张脸,好好干活。” “那我们可以常相伴了,这个冬天,我做家具,你读资料,你要做什么家具来着?”他接着说。 “枯藤老木茶桌?”我沉思了一会儿:“对,就是枯藤老木茶桌嘛,一套,桌子,加凳子。” “茶几是原木的就好,在桌面上弄个槽,再在槽里作一幅木脂画:‘古道西风瘦马,小桥流水人家。’再截几个木头,当成板凳,这样,一套枯藤老木茶桌就成了,你快帮我做嘛。” “你怎么听风就是雨的?枯藤老木茶桌?木脂画?你都把我弄糊涂了,什么弄意儿?” “哎呀,你先把桌子弄成,到时在桌上画一棵树,一匹马,一座桥,一条河,这不就叫枯藤老木茶桌了,喝茶嘛,讲的就是感觉,所以茶几一定要特别一点。” “好,我明天就开工,先帮你做一套枯藤老木茶桌。” “你不用拜师了吗,无师自通吗 第六十九章 兰园忆(二) 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 生暖炉,静闻风吹落叶声。 “晨星,歇会儿,暖暖手。” 我顺手将地上的木屑,木花拾成一堆,寒冷的天气,这刨子下的木花真是好东西,堆在屋子里,像是一朵朵圣洁的花,看见它心里就暖暖的。 这一幕很熟悉,似曾相识,突然想起来了,我们家篾匠师傅剖竹子时,也会堆满了一屋子的竹子碎屑,每到冬天,我是唯一没有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的季节,父母请的那位篾匠师傅他可是一位心灵手巧的手艺人,年龄四十来岁,人看起来清心寡欲的,竹子剖的倍儿的好,那些竹子的碎屑,就成了我冬天取暖的材料,把竹屑扔进炉子里点燃,一边烤火,一边听篾匠师傅聊天南地北,同时我也会向他诉说与小伙伴们的事情,他听得很认真,我的心灵的那一扇紧闭的小窗,向他打开了。为了答谢篾匠师傅,我还送了一只小白兔给他养。在我决定离开父母,选择独立生活的那一天,我还去看了他与那只小白兔,白兔养得格外的肥了。 命运这玩意儿,还是蛮可怕的,曾经的美好的,温馨的,可怕的,阴暗的等等,长大了会重新去经历。那不是说,若要改变命运,就要斩断过去所有的记忆吗?可是记忆怎么去斩断它?这真不是我现在的水平能找到的答案。 我将刨成的木花点燃,扔到小炉里,升起了小火。 “怎么天气突然变得这么冷了,这是要下雪的节奏。”晨星放下手中的刨子,围到了火炉边。 “握了一两月的刨子,斧子,手都磨粗了,你。”我抓住他冰冷的手指道。 “粗点好,小伤自愈,不怕伤着。” 晨星其实很有木匠的天份,这可能与他成长的环境有关,他村里就有好几位木工师傅,村里人需要做什么家具,就找他们,衣柜,碗柜,书柜等等,成品完全不输给市场上买的。晨星,这孩子,好学,当然除了不喜欢教科书的考试,身体荷尔蒙太多,坐不住的。其它的什么手艺活都喜欢去参和一下,他十来岁的时候,就知道造木船了,只是样样都会一点,样样都不精。 曾经懂得的东西,再把它捡起来继续运用,其实不是难事,他自己看书,识图,除了帮我做成了一套枯木茶几,还做出来了一个书柜。这个书柜把二楼的房间隔成了二半,靠后窗的给晨星刨木板,靠前窗的空间我拿来忙自己的事情。透过后窗可以看到君山岛,这或许可以为他的木艺带来些灵感。 前窗看到是木兰园,还有园外延伸到前方的小路,这正是我喜欢的风景。 “你还把窗户打开,这么大的风,你这皮厚啊,不怕冻的,是吗?” “你怕风啊,我才不怕冻呢,开着窗空气好些,这屋子地段风水好,开窗就能望见君山岛。”说着,他起身走到窗户边,把窗子关了起来。 “当时选择这旧房子居住,我就是看种这一点,每天起床,打开窗户就能望见南湖的水,和君山岛。感觉神清气爽的。” “再努力几年,你若喜欢这园子,到时跟房东谈谈,把这块地皮买下来,反正这老房子也不值几个钱,先把这块地皮买下来,再把它翻新一下,就好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你怎么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们对视着,哈哈的笑了起来。 “继续干活了咯。” “好,忙你的,我下去烤两条鱼来给你吃,奖励一下努力干活的小猫。” “烤鱼?你拿什么烤?” “别问那么多,我自有办法。” 说着,把地上的短木头拾了起来,搬到了一楼,空院子里。 搭了个铁架,升起了火,开始烤鱼。 与晨星在一起的这么些日子,我学到了很多户外生存的本领。心想着,就算以后自己一个人浪迹天涯,也饿不死了。 风把火星吹的四处飞散。天空像飘起了雪花。 我仔细一看,果真下雪了,伸出手接着,很快又融化在手心里,我住在木兰园里的第一场雪,莫名的欢喜。 突然闻到一股烧焦味,我还在烤鱼。 回过头来,发现我的鱼烤焦了,这怎么这么不经烤了,才一眨眼工夫,怎么就烧黑了呢。 我恼怒成羞的。 不行,我得去菜市场,再买几条鱼来,重新烤起。 我一愣一愣的跑到二楼上。 “晨星,我去菜市场买点菜回来。” “家里不是还有菜吗?你昨天买了那么多菜,都还没吃完,这天都飘雪了,又刮风的,去买什么菜,你刚刚不是说烤鱼给我吃吗?鱼呢,烤好了吗?” “鱼?那两条鱼都被烤糊了,没得吃了,我再去买两条回来。” “你扔了吗,在哪儿,糊了,你不吃,给我吃啊。” 他随着我跑到了园子里。 “那,都糊成这样子了。” “没事,能吃,锅粑吃了治百病。” 他拿起就往嘴里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你也来一条,那一条黑鱼,是你的了。” “我不要,全都让给你吃了。”我撇着嘴。 晨星,这一点性子还是蛮好的,你用心办坏了事,他从来不说你。能体会到你的用心,而不是一个只看结果的人。所以,在他面前,我特别的放松,和这种人生活,不累。 “你没口福,你不吃,我都吃了。”他笑哈哈的。 雪花越飘越密了,落在了他的头发上,瞬间又化掉了,像是害怕他身体的温度。 “进屋去,你都成白毛女了。” “奇怪了,雪花飘在你的身上就化了,飘到我的身上为什么就不化呢?” “你和雪花是好姐妹啊。” 就你嘴甜的,只知道嘲笑我。粗看晨星是个大老粗,越了解他后,才发现他还真是挺暖人心的。他能融化白雪,当然也能把我从清冷的空气中拉出来了。 以前,我的静,是如冰一样,从里到外透出一股寒气,让人不自觉的敬而远之。 现在,我的安静,像是大地回暖,万物初生的那种静。 一整个冬天,晨星都很少出门,他总是向 第七十章 浪蕊浮生(一) 红尘黄阁昔年休,换上青衫作远游。 年末将至,晨星的柳林寨又干塘了,分了好些鱼,想来,送些给兰歆,南漠。冒着风雪,冲向了漠兰茶书馆。 脚步刚踏入大门口,望见一位五十来岁的夫人,正在门前扫雪。她一头青丝黑发,盘成一个鬓儿,人显得精神而又知性。 “姑娘,你找谁?”我正犹豫着要怎么打招呼时,她先叫上了我。 “哦,请问兰歆,南漠,在吗?”才十来天不见,难道这儿换主人了? 夫人放下了扫把,若有心事的把我请到靠窗的茶桌边,只是未见南漠,兰歆。 “哦,他们是出远门了吗?” “你是?” “我是南漠,兰歆以前的同事,秋梦寒。”我爽快的回答。 “你来得正好,哎,南漠这孩子,就在前几天,留下几行字,又去远游了,也不知去了哪儿?电话也关机了,这大风雪的,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这性子怎么还是这么不着调的,都怪我,没教好他。”夫人好像很信任我,一下子像是有一肚子话全都倒了出来。 这南漠,怎么跟晨星一个性子的,玩一个把系,难道我是对这类型的男人情有独钟吗? 南漠不见了,我倒一点儿也不意外。 “还有兰歆这孩子,也怪怪的,这一天天不喜不悲的,也说不上一句话,南漠这人都不知去哪儿了,她也不着急,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你说这两个人,怎么就跟别家的孩子不一样呢。和南漠一起毕业的那些孩子,人家哪个不是混得有模有样的,哪像这孩子,什么事情都不上心。像只蚱蜢似的,跳来跳去的。“ 这位夫人这段话,我听起来咋感觉这么刺耳,对她刚刚生起的知书达理的印象一下子就没了。她也只是个像我母亲一样的女人,根本就不懂得欣赏他孩子身上的可贵之处。 因为我的母亲也跟我说过类似的话,是说我舅舅的,就在我转学到子弟兵学校的那一年,她就拿舅舅的处境教育我说:“梦寒啊,你的性格可不能像你舅舅那样,没出息,妈妈希望你改变,你看你舅舅,年过半百了,一栋房子也买不起,住在一个破院子里,还尽是个味,时不时还会搞个家庭游的,没出息,还穷逗瑟。”她说舅舅那无比的无比的讽刺的语气。让我记忆犹深。 可是,她不会知道,舅舅在我内心里的位置,是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取代的。 舅舅一家人的确住在一个旧院子里,他们门前也种了些树,还整了一块菜园子,小时候,一放学,我就喜欢往舅舅家里跑,因为他们家从来不锁门的,我溜进他们屋内,就开始翻箱倒柜的,找吃的,吃饱了后,就在他们家写家庭作业,等我作业写完了,舅妈的饭菜也做好了。 “寒寒,吃饭了。”舅舅家因为我的存在,总是要多准备一些饭菜,一份碗筷。 而我倒好,一吃完饭,把碗筷往桌上一扔,嘴一抹,背起书包就跑了。现在想起来,小时候真不懂事。但舅舅从没有在他人面前说过我的不好。 舅舅还是个护妻魔,舅妈生了两个孩子后,身材长胖了,也不爱打扮了,他只要听到有人说舅妈的不是,就会跟谁急。 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呆在舅舅家里,而不喜欢回自己的家,我只是依着自己的感觉走。 长大后,母亲的话更不能动摇舅舅在我心中的位置了。 为此,我还把人分了很多类型,比如:有一类如我母亲那类型的物质导向的,觉得占有的东西,钱财越多,就越成功。有一类是我舅舅那类型的心灵的导向的,他们觉得万事万物是用来欣赏的,他们追求生活的自在,图个身心的自在。 舅舅还是个美男子,虽年过半百了,真的看起来好年轻,依然有一张没被岁月打磨过的脸。喜欢家庭游,这就好理解了,既然万事万物用来欣赏的,那当然会在有生之年,要用自己的双眼去看遍繁华似锦,用自己的双脚去踏遍千山万水啦。 回过头来看岁月,似乎我能记得的美好瞬间,留在我记忆深处的东西,都是舅舅那一家人,而我与我父母的,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一片空白。能让我记起母亲的画面,那就是她每天数钱的样子。 我没想到的是,舅舅影响了我找另一半的标准,能打动我的心的男人,晨星也好,南漠也好,万生也好,其实都有舅舅的影子。 还好的是,万生改变了我对金钱的看法,可能因为他,我重新去认识了金钱,也会适当的去追逐它了。 兰歆从屋里窜了出来,手里端着一壶茶,像平时,南漠一样,把杯子一只一只的摆在桌面上,倒上茶水。我每次来这儿,她俩都一个调子,把我当成客人招待,所以吃了茶后,不好意思,又会顺便借些书回去读。也会付上茶钱。 我想朋友归朋友,进店就是客人。 “梦寒,我俩来读信猜迷语。”兰歆突然心血来潮了,猜什么迷语。 “哦,信在哪儿?” “猜南漠,去了哪儿?” 我打开一张折成心型的信纸,仔细的阅读了起来。 “宽得一寸心,人行欲千里, 且作来年秋欲事。 紫薇花下,绿槐树下, 无语颁新宴。” 从信里我无法猜出他去了哪儿,但我知道,他肯定没什么事,他只是想做一次一个人的红尘浪游。 “我猜不出来,这是他与你的约定,都写在信里面了,可能只有要问你自己了?” 我从兰歆的神情里读不出一点慌乱,仿佛他们在玩一个躲猫猫游戏。我就欣赏她身上这点,不害怕得到,也不害怕失去。在纷扰的世间里,能修炼到这份上,也真心不错了。 “他是在我们举办的那个《潇湘夜语》活动后,第二天就不见人了,还留了两张银行卡给我们,所以?”她说。 潇湘夜语?我的记忆突然回到了那几天晚会中,这个活动内容是南漠与兰歆两个人策划的,我沉浸在花花草草里,想不出什么点子来,晨星 第七十一章 浪蕊浮生(二) “ 特为梅花来渭水,行到青山道玉肌, 记风雪,关山道, 待飘花结子,和熏煮酒, 浪蕊浮生,幽馆深沉。” “浪蕊浮生,幽馆深沉?” 我回忆着潇湘夜语活动那晚,南漠,自编自弹的一首歌:‘记风雪,关山道,浪蕊浮生,幽馆深沉。’没错,他一定是去那里了。 “兰歆,我知道南漠去哪儿了?” 兰歆转过身说:“我也知道他去哪儿了,浪蕊浮生,随他去吧。” 窗外的雪花,越飘越密,她立到了窗户边,凝视着这片玉海琼天,紧接着说: “我也喜欢下雪天,感觉一点儿也不冷,南漠那晚唱了一首《浪蕊浮生》‘特为梅花来渭水,行到青山遇玉肌。’玉肌不是别的什么,就是雪山和渭水。” “那我们要不要去探望一下他,如果你想去,我陪你。”其实就算兰歆不去,我一个人也想去看看南漠。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生命中有一种孤独感,是要将自己融入千山暮雪中,才能化解掉的。南漠如此,兰歆如此,晨星如此,我如此,或许还有很多人也如此,我们有时候渴望有一个人与自己双宿双飞,可更多的时候却想只影单飞。 “不探望了,不找了,这样也挺好的,挺好的。趁他不在的日子,我也好找找自己了。”她说。 ‘雨雪纷纷,江上峰青,闲时百封书,就为一片石。’我这下才发现门边上堆的那块石头。 “这块石头你们是从哪儿弄来的?” “是上个月我和南漠一起从山上搬回来的,这字是他写的。” 这让我更加深信了,南漠与兰歆的情感,是经得起分离的。 爱河漂一世,既溺不能止。 兰歆一套白色的羽绒服映在雪花上,她依然是这样,就如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那个样子,一素闲琴,如空谷里一支幽兰,生活的波澜好像并没有惊起她内心的波澜。 记得那次春游,南漠做的那首《春风》的诗,他说他是一粒沙尘,随春风轻舞飞扬,却刺伤了他人的双眼。 兰歆 是明白人,她早就知道他选择南漠将面临些什么,像南漠这样的文艺男孩。 他能与你吟诗北窗里,能与你浪迹天涯,能与你百转柔情绕指柔。但他的时光不会定格在某一刻,甚至不属于某个人,他还属于万千山河,日月星辰等等。 妇随夫唱,男耕女织,这些相爱模式根本就不适合每一个文艺男,文艺女。爱上文艺的那一刻,便同时爱上了孤独,爱上了等待。 且他还不像物质类型的男人,你放手让他去拼搏,给他自由,他或许能为女人挣得一片“江山”。 文艺男是不屑“江山”的,他身在江湖,却不属于江湖, 一个女人需要多大的勇气,才敢去挑战这片虚无飘缈美好。 ‘我也应该去找找自己了。’兰歆是对的,是明智的,她没有活在爱情的梦里,她一直都是醒着的。 宁可做一个真实的乞丐,也不做富足的空壳,挑战文艺男的美好与自由,需要一份真实,一份洒脱,一份自然。 因为他不会把你变成孩子,给你种种你想要的好处,然后牢牢的把你操控在他手掌心里,他希望你成为你自己,想你所想,爱你所爱,真实的做自己,要成长,一直成长。 是啊,有些人无须寻找,我们终究要找的那个人是自己。 与文艺男交锋的那一刻起,就要想到,走到最后,可能什么也得不到,但一定会得到自己,会越来越喜欢自己的。 待他归来时,你还是那个你,我还是那个我,因为我们始终没有丢失自己。始终知道自己是谁。 怕就怕,历经千山万山后,早已物是人非,但好像这才是俗世间生活的真实演驿。 第七十二章 一生之水(一) “1009,春宛家园。”我仔细阅读着万生发给我的地址,春节上来我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万姐家里,索要一样物件,它叫蛇皮袋。 万生不是说今年我们的任务是制作一款香水吗,我不知道他要拿蛇皮袋来做什么?是把香水瓶子装到蛇皮袋里面吗?这两样东西好像一点儿也不搭。 这个物件,我倒很熟悉,小时候,每次随爷爷去镇上赶集,爷爷总是会随身带两样东西,一样是扁担,一样就是蛇皮袋,这袋子用来装任何东西都很结实,每次挑着空蛇皮袋去,再一担满满的归,装的全是好吃的。所以它在我心里可是个吉祥物件。 只是蛇皮袋跟香水联系不到一块儿,就感觉怪怪的了。还要我来取,他自己不知道去吗?这才刚过完年,我两手空空的,去别人家里面,这适合吗,想起要见万姐,我感觉自己就像去要见“容嬷嬷”似的。 春宛家园,十楼,长楼寂寂,空无一人,每家每户都装有若大的一扇铁门,大门紧闭着,门与门相对着。铁门与铁门间隔的墙面都装有一面镜子,我站在镜子面前一照,原来是哈哈镜,人影都变形了,那镜里面的影子奇丑无比。 我鼓起勇气按响了1009的门铃,许久,才听到了门边上有了动静,看到铁门打开的那一刻,有一种胜利的感觉从内心升起。开门的人正是那个让我生畏的女人,万姐。 见到我时她并不意外:“万生要你来拿袋子,是吧。“ “嗯。”我本来想对她说声‘新年快乐’的,可是这话堵在嘴边发不出声音来,显得太刻意了。 虽是新年,在她的家里,我没有闻到一丝丝的年味,他们家真的好大,好空,大厅有一种教堂似的空灵感。墙上挂了些画,充满了书香的味道,总感觉少了些什么氛围,可能就是少了些家的感觉吧。我没想到的是万姐原来也挺文艺的,喜欢简约派。屋子里东西很少,但看起来样样都很贵,所以带给人一种距离感,少了点温馨感。 “你随变坐,我去帮你找袋子。”今天她看起来比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随和多了。 “我不知道万生老师要蛇皮袋做什么,还要我送到南浦亭去。”我说。 她打开靠门边上的储物柜,翻出了一堆的袋子,有塑胶袋,油纸袋,蛇皮袋等等。 “拿五个去给他,应该够了。” 我蹲在地上,把它们一一的折好,捆成一团,正起身告别时。 她喊住了我:“梦寒,你等一下,南浦亭那边有点远,等我老公上来,他呆会儿上班也要往那边,顺便捎你一段路。” “那也好吧。”她还挺通人情的嘛。 “你随变坐,要喝水自己倒,喝茶自己泡,茶叶在那个柜子里,看见没?”说完转身走向阳台,她坐在了阳台边的一个角落里,目光眺望着远方,紧接着又点燃一支烟,吸了起来。 我才不要自己泡茶,还真把这儿当自己家了?我也转身,与她一起立在了阳台边。 “你抽烟吗?” 我微笑着摇摇头,她的记心真有点不好,这是第二次问我了。 从她的房间布置来看,我隐隐感觉到了,万姐想当个真文艺女,只是现实不充许,所以她爱上了香烟。烟,酒,这玩意儿,本来就是用来慰籍精神世界的。 因为铁门是打开的,远远的听到了楼道传来了男人说话的声音。 “他回来了。”万姐一脸不屑的表情说。 我转过身,目不转睛的望着铁门边走进来的那位男人。 他衣冠楚楚的,发际线很高,不知道是不是脱发了,还是本来就那么高。 他一直在接电话,好像并没有发现他们家里面多出了一个人,在电话里说着笑着走向了阁楼里。 “他就是那样的,目中无人的,一天仿佛二十四小时有接不完的电话,你想跟他说两句话都很难的。”万姐脸上又露出了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种神情,那种微笑中带着淡淡的苦涩味。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那男人才从阁楼里走了出来,换了一套衣服,电话依然未断。 “喂,你等一下去上班顺便把她送到南浦亭去,万生等着蛇皮袋装石灰呢。”万姐是用命令的口气在说话的。 他一手拿着电话贴在耳朵边,一边向我招招手。 “去吧,要他把你送到南浦亭。”万姐吩咐着我。 走在长楼道里,我时而望着墙面上,那哈哈镜里的自己,已经变形了的自己。时而望着那男人的背影。 他至始至终都没有放下电话,也没有看过我一眼。昂首挺胸的,在电话这头说着笑着,走向了车库。 车驶向了大街上,时而能听到鞭炮声响,到处都张灯结彩的,还是能闻到浓浓的年味的。 “妹子,这边路你熟吧,是本地人吧。”他终于放下了电话,转过头望了一眼坐在后排最角落里的我。 “哦,还行,这边我来过的。” “那好。”他踩下了刹车。“看见没,从这条小路转过弯,就是南浦亭了。我车不好绕,就不进去了。” 我下车立在了路边,望见他把车调了个方向,瞬间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我看不出来他是在哪儿工作的,为什么业务那么忙,忙得连与身边的人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了?哪怕是看一眼身边的人的时间也抽不出来吗? 第七十三章 一生之水(二) 离南浦亭还远远的,我能望见亭子边站了一个人。 “秋梦寒。”他先喊着我的名字了。 “万生老师。”我奔跑着到达了他的身边,虽几个月未见面,也无音无信的,但似乎并没有增加什么陌生感,反而觉得他更加亲切了。 我仔细打量着他,他像是个土地神,穿一套灰麻麻的工作服,衣服头发上沾满了白灰,不知道他这是从哪儿钻出来的。 “白头翁先生。”我笑嘻嘻的取笑着他。 “没大没小的,欠揍啊你。”他笑着挥起了拳头。 “你的头发,衣服都白了,本来就像白头翁嘛,蛇皮袋给你,我的下一个任务要做什么?” “这还用问吗?随我去土窑边装石灰啊,能不能有点联想力?” “哦,我知道啦。不是早跟你说过,我脑子不是很好使的嘛,你用上我这种笨笨的员工,当然要多指点指点我才对的。” “这还用指点嘛,你以为,钱这么好赚啊,跑一下腿,又想回家春眠了,是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家伙,跟着我,要准备吃苦的。” “我才不怕体力上和脑力上吃苦呢,就怕心里面苦,一天八个小时的工作累不死人的,你别小看我。” 这句话我好像跟晨星也说过,这是我发自内心里的声音,我不怕身体吃苦,吃身体的苦,吃苦就是了苦,还能强身健体。最主要的努力工作的人一般都是被人喜欢的。 可是心里委屈的苦,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特别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还一天叫苦连天的,动不动就来个抑郁症什么的,会被人笑话的,会被人骂的,骂你矫情,骂你生在福中不知福。也只有当他拿起尖刀割自己手脉时,别人才可能停止鄙视的眼光。 比如:我从小就被父母看成是问题孩子,可我不觉得自己有问题,我为什么会得失眠症,大概是我太想证明自己没有问题,不是问题孩子,可是我又拿不证据来。 我心里委屈,又无处可说,七大姑八大姨也都不会帮我说话的,因为他们看得到,父母那么辛苦,还不是为了我这只“小狗崽子”。 我也试过跟大姑大姨们说心,灵,这玩意儿,想让他们知道,我的心灵生病了,结果他们更加确定了我父母对我的看法,这孩子性格不好,需要改变性格。大概他们觉得心灵就是性格吧。 当周围人都不站在我这一边时,曾感觉世间一片黑暗。但内心深处还是有束光的,有一种力量支撑着我往前走的,因为我相信人是有心,灵的,我要独立,要离开她们,拿出证据来,向父母证明我的心里没有问题,我的性格也没有问题。 我还记得,我与我的母亲刀锋相对的,第一件事,是因为衣服,我们家有一间屋子,那间屋子里挂了一屋子的衣服,全是我母亲的,而且大部分没有穿过的,那些衣服之所以摆在那里,可能一是为了面子,二是能带给她一定的安全感吧。我的青春期,也跟母亲一样,特别喜欢打扮自己,很在意自己的外表。 自从在子弟学校被男同学把我叫为“孔雀妹”后,内心里有一种耻辱感,我再也不追逐穿着了。就这样我与母亲唯一的共同点也变成了矛盾点。 从此改过自新,突然觉得,外在的一切现像只是心,灵的幻境,我们可以把这种幻境变成有形的东西,来服务于我们身体。 也就是说我只要把自己的心,灵充满了,外在丰盛是早晚的事了。就算外在不那么富有,只要不缺衣少食的。一个可以过得很快乐,且也有安全感。 安全感这玩意儿,很奇怪的,说白了就是身边人带给我们的一种能量,它与外在的富足有一定的关系,但也不是绝对的,从我的童年时代和青春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我呆在父母身边一点安全感也没有,老觉得自己不如人,全身都是缺点。明明要什么他们都会买给我,我什么也不缺的。 参加工作后,在电器公司,那位男上司却给了我十足的安全感,我只要看到他每天优哉游哉的神情,还有他从来不批评我。从那会儿起,我就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的未来了。 现在又随着万生,看着他这“灰头土脸”的样子,我就想笑。 我知道,很多人生道理意识到,到能够做到,还差十万八千里。不过从容了很多,也变“懒”了很多。只有我自己明白,我不是真的懒。 “不小看你,就怕你渡过了冬眠,接着又要春眠了,到夏天天热又要夏眠了,成天懒洋洋的,那我会揍你的。” 停顿了一会儿,他立马转了话题。 “怎么样?我姐那只‘母老虎’没有咬你吧?” “没有啊,他还吩咐他的夫君开车把我送到这儿的呢。” “这样说,你不怕她了?到时我们这个项目完成了,就把你安排到她那边去,磨炼磨炼。” “我感觉我又中了你的计了,就这样像一颗棋子一样任你摆布,为了生活,真不易啊。” “知道不易就好。想让身体不受苦,就得先让灵魂吃苦,懂吗?想不被人摆布,就得先磨炼自己的本事。像你这样不是想着冬眠就是想着夏眠的,你摆弄不了别人,就只能被人摆弄了。” “我的梦想是,不需要摆弄别人,也不想被摆弄,人又不是东西,干嘛要摆弄来摆来去的。再说,我自愿选择你的,不是谁都可以摆弄我的。”我说。 峰回路转,这地段好熟悉。 狼籍冷梅初着地,玲珑幽间已通泉。 “咦,这里我来过。这山上有很多石头,那边还有个桃花庵,竹林馆。” “你看你,你看你,我们今天是来工作的,不是来跟我游山玩水的。” “我只是说说嘛,说也不可以说了?” “不可以,工作要有工作的样子。” “好吧,不说就是了嘛。” 也不知为何,在万生面前,我严肃不起来,大概他原本就长了一副不严肃的脸,还有,今天他这身装扮,一身麻布衣,还沾满了灰,哪像个领导嘛,明明就像个逃 第七十四章 一生之水(三) 三月末枝,大地回暖,微风和煦。 放眼望去,悠悠小草生芳径,层层绿木霭苍烟。 踏草过春溪,田野间,像是铺了一层绿色的被子,映照在阳光底下,有别样的韵味。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芽,让我来将你摘下,送给别人家’。 就在这茉莉花的畅想中,我,俩位炼药师傅,万生,还有一个特别的客人,就是野姗。一起驶向了野姗的故乡南宁横县,茉莉花城。 曾经听晨星说,野姗是南宁人,没想到她还是来自茉莉花的故乡。 “小女子生在横县,山水秀美,风光奇异的茉莉花城,家有茉莉花田几亩地,都由亲戚家在打理。” 这自然被商业嗅觉敏锐的万生抓住了。 听野姗说,茉莉花盛放在五月间,那时景色最迷人。 不过,万生这采花大盗,他不止要采花,还要折叶。他告诉我,茉莉叶子提炼精华,可以做一款名叫万物生一生之水的漱口水。而花,就是茉莉花香型的香水。一生之水,双生,还想得挺周全的。 我们带着这一生之水的臆想,终于踏进了东方茉莉花城。 真是‘香从清梦回时觉,花向美人头上开’。万亩茉莉花田,一望无际。 斗草蜂声闹,蝶花满园飞。我兴义盎然的钻进了花田里。 “万生老师,不陪你俩啦,我要采蜜去了。” “不要急,先摘叶子。” 万生随手摘了一朵茉莉花,插在了站在田涧边的,野姗的头发上。 轻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送给美人啦。’ 这一瞬间画面,我全都收入了眼帘,心里面咯噔一下,莫名的泛出一种苦苦的味道。 我连忙知趣的转身,随着两位炼药师傅,开始摘茉莉叶子,装进我们之前就准备好的蛇皮袋里,没错,我应该和这两师傅是一队的。 “姑娘,这茉莉花像你一样,很美。我们是粗人,干粗活,你帮我们扯袋子就好,我们来摘。”师傅的话刚落音,刚刚心里面泛起的淡淡的苦涩味,又瞬间转变成了一股甜甜的味道。还是有很多人在意我的。 “粗人?那我是细人吗?哈哈,细人的任务就是扯袋子吗?好啊,你们只管摘,我来扯袋子。” 只是脑海里还是会时不时回想起,万生为野姗头发插花的画面。她那一脸幸福的模样。 我在想,我们前世有什么不解之缘,为什么今生,我无论在哪儿,都会遇见她。 可这一切又与我有什么关系?我想要得到的都如我所愿了。我还要什么?我知道自己内心里住着的那只魔鬼是不会让我安宁的。它需要不停的要,不停的要。 我需要得到很多很多的爱,才能向父母交出证明,证明出我不是一个问题孩子,我是值得爱的。可不可以不去证明?我找不到更好的答案,至少我现在的心依然如一片浮萍,稍有风吹草动,我感觉自己就魂风烟灭了,根本就是存在了。 我不知道这一道证明题要做多久,才能自己为自己交卷,或许是几年,或许是几十年,或许是一生。 最让我担心的,还有女人堆里那池水,我都还不敢去趟。 “哟,我们的懒虫秋梦寒,今天怎么这么勤快了,奖励你一朵小红花。” “你走开,别挡着我们干活啊,谈你的情说你的爱去,你又不是跟我们是一个阵地的。” “家住江滨近白沙,今年雨足好桑麻,这叶子片片好肥,等我们把它制成漱口水时,你就会笑了,一干活就变的这么凶的,你。” “我们跟你不是一伙的,我们是对头,我们是劳工,你是地主,还不走开,我要开始斗地主了。” “我什么时候又变成地主了,就算是,放在心里就好了嘛,干嘛说出来,好伤人心,你看,茉莉花都掉眼泪了。” 我瞬间又被万生逗得哈哈大笑了起来:“你长了双什么眼睛?茉莉花掉眼泪了,还不是因为你们这没良心的地主公,来摧残它们了,再说那明明是雨滴,又不是眼泪。” “雨滴对茉莉花说,吾愿入住君怀。” “被你这一吼,它都被吓得落入了尘埃里去了。” 我不知道万生一路走来,都历经了些什么,才变成了现在这模样,他看似对什么都云淡风清的,但其实又在默默的想掌控着一切,说好听一点,是想照顾着一切。 他不想要一份稳定的情感吗?我感觉不是的。 原来他还是个开心果,无论我心里堆起来多少乌云,总是能被他慢慢的化解掉了。我就是这样,不管对一样物件还是一个人,只要产生了依恋,就会觉得他只属于自己的。 万生是不是很享受很多女孩对他产生依恋的这种感觉呢?也许是吧。 但我必须叫醒自己,这只是他的自恋幻觉,也是我的自恋幻觉。人这一辈子精力是有限的,博爱,并不属于我们这凡夫俗子。 金钱到底还是个好东西,可以帮助人走出自己的界线,去关心更多的人,去看更大的世界。 怕就怕天高不为高,人心最为高。 怕就怕人能拿金钱打造出很多个俱有诱惑力的笼子,把你引进笼子里,然后开始摧毁着你的一切,它就像一个恶魔般,钻进你的灵魂里,侵占了你的心灵的城池,最后你都忘记了自己是个人还是条狗了,一没弄好,狗急跳墙,摔得个头破血流。 这年代里,缺衣短食的人应该没有了吧? 饭吃饱了,衣穿了暖的人呀,就喜欢张望着外面的一个个美丽的笼子,一不小心,就掉到笼子里去了。 有那闲工夫,还不如赤手空拳,去仗剑天涯。 苍天有好生之德,不拒笼子诱惑,量力而行,人人应该能踏出自己最美的舞步。 最真的爱,终究是正在舞步的你遇到了正在舞步的我。选择在一起,是为了彼此舞出更高的境界,不是吗? 可是人啦,有自由不要,偏要把自己装进笼子里。 但愿,万生不是我的笼子。 他向我走来,是为了帮助我打造出一双更完美的翅膀,自己可以高空飞翔的翅膀 第七十五章 一生之水(四) “应是仙娥晏归去,醉来掉下玉搔天。” 傍晚时分,双脚立在茉莉花田处,像是踏上了一条林上月光之道。这片白色的世界,散发着阵阵清香,这就是茉莉花的香味,它缓缓的浸入到人体的每个细胞内,真的感觉人清爽多了,同时,它仿佛也带走了心灵的尘垢。 花农们逐渐的收工,稀稀疏疏的散步在乡间的土路上。 我们选择了白天摘叶,傍晚时分采花,只为闻花香。 “梦寒,接住。”我抬起头,眨眼间,万生一把茉莉花散在了我的头发上。 “哎呀,你就知道捣乱,活又没干一点的。” “你就不能休息一会儿吗?脚站了一天了,不累吗?” 我摇摇头,我是真心不感觉累的,这手里面有活干,我的心是安的。不像在电器公司做维修工那些日子,每天都恍恍惚惚,云里雾里的。 “你不知道的,我也劳碌命呢。只要呆在人群中,若太闲了,我心里就慌得很,手里面有事做,拿着一样东西,我就心安些,但若一个人呆着时,我就很能闲,可以什么也不做,心里面也感觉很自在,你说这是不是心里有问题呢?”我把心里的感受如实的表达给万生说。 他微微笑着,摸了摸的头说:“因为你想用做事来引起别人注意你,称赞你,是吗?” “可能是的,因为我的嘴笨,也不擅长聊天,所以只能靠干活来引起别人注意到自己了。一个人呆在人群里,总要做点什么吧,不说话也不做事,看起来会不会有点奇怪?” “奇怪吗?哪儿奇怪了?我怎么看不出来?你自己心里自在,就不奇怪了。” “我就 是问题出在这里啊,在人群里什么也不做,我自在不起来呀。” 我曾经听过某位法师讲安身立命的话题,大意是:人可以通过很多种方法把心安住,不过也有层次之分,第一层次的人能安于道,次之能安于事,再次之能安于名利,次次之无处可安。 我有好长一段时间,心是无处可安的,没有一样人事物能让我快乐的,能把我心安住的。 很庆幸,我终于熬过了,对自己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我是一个能安于事的人,只要手上有活干,我的心就是安稳的。 可安于事也有不好之处的,一心钻到事里面去了,往往会忽视了身边的人与环境,到头来事是做好了,可因为对人的忽视,他人会对你产生不满,不理解等,这样一来,要么埋怨你,要么离你而去了。 哪怕你很纯粹的在做一件事,不图什么,只图安心。 在某些人看来,安于事的人与安于名利的人也没有什么区别的。但其实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安于事的人做起事来慢悠悠的,是很享受做事的那个过程的,不太擅长运用技巧。 而安于名利的人做事是很懂得方法与技巧的,既然目的是名与利,当然要讲究效率了。 还有他们的动机是不一样的,安于事的人,用做事来让自己心安,他在乎做事过程中能否让自己感到快乐与满足。 而安于名利的人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别人艳羡自己,站在他人之上的感觉。 每个人追求不一样,这当然也没有什么对错之分的,必境都是靠自己争取到的。 我的母亲就是一个安于名利的人,她总能在不经意间赢得很多人向她投去崇拜的目光。于是乎,她的赚钱能力比起一般的人都强的。 不太好的是,她也总能吸引些不怀好意的人,她拥有一个招劫,招骗的体质。在她行走江湖半生里,被劫,被抢,被骗,我只能在电视里才看到惊心动魄的场面,都让她一个人遇到过。 所以,在她的内心深处,也只有那一屋子的衣服,和银行卡的数字这些没有生命的东西,些许能带给它某些安全感,能让她觉得心安吧。 在某些时候,我又觉得她其实蛮可怜的。 安于事的人很容易为了他内心里一份“情”,去为安于名利的人卖命的,但得到的结果往往不是彼此想要的。 所以,如果安身立命于事,切忌到错误的地方寻找到“爱”,切忌把“情”用错了地方,会两败俱伤的。我默默的告诉自己。 而万生这一天无所事事的,也没看见他干什么活,可他也挺乐活的,他应该就是能安于道的人吧。可是我做不到,只要站在人群中,若两手闲着,又没有什么依靠的东西,哪怕桌子,椅子也好,我的心就会变得慌乱,恍惚。 我与他只是心灵境界不同而已,所以也没有什么好悲观的了。 往后的日子,还是要好好修行,只要达到万生这种心灵境界,我就乐了。 “好吧,慢慢来,不急,呆会儿收工吃饭,奖励一个大鸡腿给你吃,原来我们梦寒不是个懒姑娘。”万生说。 “在人群中,我也想偷懒,但还没有偷懒的本事呀,其实,我真的很羡慕像你这要无所事事,还乐活自在的人的。” “咋样都好,懒虫子,勤快的虫子,我都喜欢。” 听到万生这句话,我羞怯的低了头,人海茫茫中,难得有个人,可以宽容全部的自己, 且他还是立在万人之上的。 人这一生中,能遇到很多很多的人,有些人遇上他是福,他让你越来越喜欢自己,有些人遇上了是难,他让你越来越怀疑自己,直到迷失了自己。 我管不了别人,但求别人遇上我时,不要变成他的难,就好。 晚饭,万生把我们安排在了一个山庄的农家餐馆内,点了一只土鸡,首先端上了桌台。 野姗,我,两位师傅,加上万生。刚好围满一小桌。 这会儿,万生没有向着野姗了,把更多少心思放在了我们这几位干活人身上了。 “这个大鸡腿奖励梦寒,这个小鸡腿让给两位师傅。你们要多吃点,站了一天,累坏了。” 万生这波人情帐,不管是不是出乎于真心,着实让人心挺暖的,感觉累了这么一天,是值得的。 “万生老师,我们晚上住哪儿呀。”我一边啃着鸡腿,一边 第七十六章 一生之水(五) 去时,阳光明媚,飞花似梦。 回时,无边丝雨,润浸万家。 稻田里,水光连天,山野间,陆陆续续传来了飞鸟的啼叫声。真所谓:“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 我回过头,发现坐在了车的后排座的两位师傅正在疲惫的打着瞌睡,万生专注着方向盘。 我凝视着雨滴拍打着车窗,把我的视线变得模糊,雨刷不停的向左向右的刷着,视线从模糊到清晰又人清晰到模糊,就这样来来回回着。 脑海里还是把记忆拉回,转向了晨星,不知道他此时在干什么?我都出门这么多天了,为什么对我一句问候也没有?他就这样放心的让我去飞吗? 我期待着他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翻看着手机的来电显示,但悄无声息的。 途中着实无聊,我的心神再次变得不安定起来。翻出 QQ动态,终于找到了晨星的动静。 这几天我不在日子里,他去酒吧了,发了一条动态说:“我一人饮酒醉,剩下的我不会。” 我的心里一下子软化了,泛起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滋味,收起手机紧接着又拿出来,打了一行字:“我今天回来了,五点半下班回来吃饭。” “知道,下雨了,我来接你。”我一遍又遍的读着这行字。 心情从刚刚的躁动又变得安静起来。 还好,两位师傅都还在车上打着盹,而万生依然专注着方向盘。 到达上林橘园时,刚好下午四点,我听到了不知从哪儿传来的鸣钟声。雨,一直一直下着,身体里透出了一丝丝的寒意。 我冒着雨水,直接冲到了一生之水香展馆的门边,双手抱在胸前,瑟瑟发抖的靠在门边着上,等待着万生把门打开。 过了好一会儿,他脸上带着有点疲倦的笑容从雨中走来,看了看手机说“梦寒,离下班还有一个半小时,要不要,陪我喝一杯,暖暖身子。” “你是说,我们要出去喝酒吗?我不了,我不了?”我连忙拒绝着。 “就在这儿,让师傅炒点花生米,用来进酒,怎么样?” “那也好吧,喝到下班点,我就要下班走人的。” 万生望着我有点勉强的表情,只好点点头。 拿出钥匙打开了香展馆的大门,拉开了窗帘,窗外雨潺潺,春意澜珊。 屋子里虽洒了些石灰,还是显得有些潮湿,红木桌上还浸着水渍。 我从柜子里找出了一块干净的抹布,低下头,在桌上来回的抹着。 待我抬起头时,万生已经从炼药房里端来一盘花生米了,另一只手还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有一瓶白酒,两个杯子。 这个时而随和,时而专注,时而好动,时而热情,时而又冷漠的男人,他真像一块磁铁般,让我心涌澎湃想去接近他,但内心深处其实挺害怕他的,因为我根本就看不清楚这个男人。 可是人应该都是如此,越是感觉琢磨不透的,深不可测的人事物,越想去探个究竟,我也不例外。 酒?是迷人心神的东西,我应该陪他喝酒吗?晨星会怎么看我?内心有太多牵牵挂挂的人是不洒脱的,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来,梦寒,我听晨星说过你很会喝酒,早就想请你喝一杯了,看看你的酒量。” 我有点诧异:“你什么时候又遇上晨星了,你俩好像没碰过面吧。” “偶遇,两个大男人碰面,又不是跟女人约会,还要向你通告啊。” “我就知道你这人心眼坏的很,就想从别人那里打探我的缺点,好知道怎么对付我。” “这样不好吗?做起事来更加愉快些,我好清楚安排什么事儿给你们做,省掉了试用期,这就事倍工半,是不是?” “你们男人心里都坏得很。” “你不坏啊?”万生反问着我。 我沉默了,我不坏吗?我能算是个好人吗?我不知道,只知道从小就虚荣心作怪,偷过父母的钱,还有满满的傲慢之心,不把很多老师放在眼里。 还好的是,读了点文学书籍,一直在慢慢的改变着自己的心性。 我读书并不是为了得到什么?是为了自己的内心不再那么混乱,这样才能够在混乱的红尘安然的前行。小时候是因为看不清世间的真相,又被我的母亲影响着,的确不是一个好孩子。我想做个好人,也不是为了获得什么。因为越长大我越发现了,这个世间年看似坏人拥有更多,光彩更多。但一个有智慧的好人,纯净的人,其实爱更多,幸福更多。早就想好了,我的人生终极目标,不是想做个光彩夺人眼目的人,只想做一个在混乱的红尘中安安静静行走,内心幸福的女人。 “来,往后,有什么事,不要放在心里,说出来,我们一起解决。” “好,我喝了。”我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花生米被炒得香喷喷的,不过我的心思倒不在这酒上,也不在这花生米上。 我突然变得不喜欢和万生单独呆在一个空间里,他这样的男人,离他远时,想靠他近一点,真离他很近时,心里又害怕,他的心如一潭不见底的井水,让我有点不安。 还是晨星简单一些,晨星?说要来接我的,不知道他来了吗? 这女人的心啊,弯弯绕绕的,还是绕不过儿女情长。 “下班时间到了,酒就喝到这儿了,谢谢你,万生老师。”我看了看时间,匆忙的放下酒杯。 “也谢谢你,陪着我喝了这一小瓶子酒。” 此时,我的心是混乱了。“哦,我得回家了,再见。” 说着,头也不回的冲向了雨中。 “梦寒,等一下,我帮去你找一把雨伞先?” “不需要了,这点小雨,淋不死我。” 刚到上林园大门口,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晨星果然立在了门外。难怪刚才我的心七上八下的,女人直觉原来这么准的。 “晨星,你怎么不进去啊,在这儿淋雨的。” “我也刚到啊,再说我若进去了,怕扫你们的兴?”晨星阴阳怪气的语气说。 “你说什么呀,你想哪儿去了,你还说起我来了,我都 第七十七章 一生之水(六) 斜风细雨,一个人实在难以行走,我只好返回到晨星的身边。 雨滴沿着雨伞的铁轨滴落到我的头发上,打湿了我的面颊。 “喂,你的伞滴水,把我的头发都打湿了。”我气呼呼的推着晨星的手臂。 “干嘛,不走了啊,脚长地上了呀。”我不依不挠的。 “有人在喊你。”晨星立在原地提醒我说。 我转过头,是万生站在香展门口:“秋梦寒,我找到一把雨伞了。” “不用了,这儿有个来送伞的人呢,谢谢你啦。” 这时,我才拉着晨星的手,躲在了他的雨伞底下。 一路上,晨星的话语很少,这才几天不见,咋就变成个闷葫芦了? 一路前往,一路花开,沿途落了一地红,晨星只是低着头,望着地板,匆忙的往前走着。 “喂,你哑巴了,不和我说话了,你这么多天都没见我,就没有什么话与我说吗?” “这不是在走路吗?还下着雨呢,我们这是专心雨中漫步。” “漫你的头。” 这不是我想听到的话,不知不觉中,心里面又压了一股气。 “那你要我说什么嘛,无理取闹你。” “你是觉得我烦了,是不?我在外面这么多天,你都不管我的死活的,宁愿在酒吧里看女人跳舞,也不愿意给我打一个电话。”我终于把自己心里的不满倒了出来。 “我这不是给你自由空间吗?再说,野姗不是跟你们一起的吗,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他还是在为他自己狡辩,我只想一句道歉,一个拥抱,一句我也想你呀,可他都有在为自己的行为狡辩。 “你就是觉得我烦了,给你的自由空间,你自己慢慢的雨不漫步吧。” 我一把推开他,从他的雨伞底下钻了出来,冒着风雨,奔跑着回到了木兰园内。 “梦寒,梦寒。”我隐隐约约能听到晨星的叫喊着,懒得理。 在我推开家门那一刻,慌乱的心马上平静了下来,眼前的一切让我有点惊讶,家里的家居都换了一种摆法,不过看起来整洁多了,让人舒服多了。 二楼依然堆满了白色的,那圣洁的木花,看得出来,他还是沉下心来在做自己事的。 难道是我小心眼了,他的心一直在我们的空间里啊,他只是出去喝点小酒而已。 我忘记了,我选择的是一个文艺型男孩,这就注定了我要学会独立自主,要学会享受自由,享受属于自己的时间与空间。 因为这类型的男人,是追求均势力敌的情感的,所以我的任务就是要活出自己,越有自己的个性,自己的特点,他们越是欣赏的。 他不像奉献型的男人,或者大男子主义男人。他们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类型男人,是从为他人付出奉献中寻找存在感,价值感。 奉献型男人,你越依赖他,越懒,越不自主,他们就越爱你。 大男子主义,你弱了他欺负你,你强了他远离你。 他们其实骨子里是自卑的。一生都在寻找外在的认可,面子带来的的谓的价值感。 我是不喜欢这类型的男人的,因为我不喜欢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奉献型的男人,是女方操控着男方。大男子主义男人,是男方操控着女方。至少从我身边的家庭,我仔细观察了,这样的感情,就如一个活人,在操控着一个没有灵魂,没有自我,没有活力的“机器人”似的,活人发一个命令,机器人就会干活的那种。 我才不想变成“机器人”,我也不想把对方变成“机器人”,一辈子这么长,要和一个“机器人”过一辈子,那滋味肯定不好受的。 这样想着,我心里面的气也就消了一半了,他没有打电话给我,我不也可以打电话给他嘛,干嘛要责怪他呢? “你又要把自己淋病了,才好过,是吧。” 晨星气喘喘的,收起了雨伞,放到了门边的木桶内。 我低下了头,不知道能说些什么好了。 “行了,把湿衣服换了吧,我去给你烧水,先洗个热水澡。” 我打开洗浴间里的灯,雨继续下着,拍打着窗户,刚刚的寒气,身体的寒气,加上心里的寒气,随着这雾气,散去了,蒸发了。 我的心境果然如天气,时而因为一个人阴雨绵绵的,时而又因为一句话闪电雷鸣的,时而又阳光明媚的。 不过,好过的事,我可以在晨星面前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情绪,这他都能消融掉,必境是个文艺型男孩,他们喜欢你真实的表达自己,而不是永远只有一个样子,开心的样子,那样反而他们会觉得你假。 几天的疲惫随着这一盆热水而淋走了,我一身轻盈的走出了浴室,只见晨星傻傻的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 “这才几天不见,你头摔坏了,都是呆呆的,帮我吹头发吧。”我说。 他这才缓缓的站在起来,接过吹风机,将手轻轻的整理着我这一头湿淋淋的长发。 “你呀,头发又长长了,人还是没见长大的。”他轻轻的说。 “你就开始挑我的毛病了,我都从没挑过你的毛病。” “是你自已说什么来着,要做一个有价值的女人,你这只长头发,人不长大,怎么活出价值呢?” “我想通了,不是活出价值,是活出意义,活出层次。价值是物质的东西,我这人又不贪吃,又不贪穿,就是脾气不好,再多的东西,也没法治好我的坏脾气。” “又不要活出价值了?还知道自己脾气不好?”他终于笑了。 “是的,若是比价值我肯定比不过很多女人,价值:解释过来,就是价格值多少,一样东西,价格越高,价值就越高,但高价值的东西不一定适合我呀,我并不一定需要它,所以意义,层次比价值重要。” “可你也没活出层次呀,你这动不动就翻脸了,就生气了。” “我这不是还在努力吗?再说了,你本来就让我生气啊,宁愿呆在酒吧里看美女跳舞,宁愿自己一个人喝酒,也不想给我打一个电话,不想听到我的声音。” “不是你想的那样。”他放下 第七十八章 一生之水(七) 初夏时光转觉长,如雾如烟迷远岫,微微的风带着落叶,在空中起舞着,有些落在了地上,有些贴在了玻璃窗上,窗外的石榴花已经开了,映在了纱窗上,甚是好看。 这有些闷热的日子里,我一直呆在了万物生桔宛逸香的空间里,探索着香的韵味,如行走在光线幽暗的森林般。空间里摆满了各种棕色的玻璃瓶,瓶子里装有各种精油,如檀香精油,葡萄籽精油,天竺葵精油,等等,这些精油怕光,所以整个空间显得暗沉,这才充满了某种神秘感。 我并不懂这些五花八门的器具是用来做什么的,来到这个空间,多数时候,我是一个学习者,导师是万生。一直是他在摆弄着这些器具,也不给我解说。我偶尔能看见一两位其它调香师踏入这空间里,也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了。 我每天准时上班,准时下班,不会早一分钟,也不会晚几分钟,清晨,门总是打开的,万生坐在各在器具堆里,捣弄着我各种我叫不出名字的液体。 我每天只有一个任务,就是“观看”,静静的观看,他什么也没教给我,一直都是沉默不语的。讲真,这日子一天天的流逝着,我左看右看,左观右观,也没观出什么门路来。 若不是这个空间暗淡,我的心早就如热锅上的蚂蚁了。唯有在浑暗中,别人看不见我的神情,我才有点安全感,些许能安静一会儿。 其实我很理解万生,他为什么什么也不教我,只是让我观看,我虽没有进修过大学,但有些做事的道理还是明白的,无论从事哪个行业,都有它的道,茶有茶道,香有香道,等等,观物观心,首先要把飘浮的心安顿下来,才能把事做好,谁也没有捷径可走的。 真正调香是不难的,最难的是调香前炼心的过程。 很明显,不管我的外表看起来多么平静,但我的内心始终是飘浮在空中的。有时候很躁动,有时候又像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了,这也不敢碰,那儿不敢碰,深怕弄坏了什么东西。 我想,心如明镜的万生肯定看出了我内心的状态的。他依然很少说话,只是专注着他自己的事儿,当我不存在似的,就如一个玻璃瓶摆在那儿。 仅管如此,我的心依然没有找到着落点,完全进入不了工作的状态,我读过的那本《万物生香草集》也不知如何去用上它。 我早就跟万生说过,我是一个能安于事的人,只要手里面拿着一样东西,有活干,我的心就能沉下来。 而这一天天无所事事的,又像是回到在电器公司做维修工的那种状态了,站在这个空间里,就如一只孤魂野鬼似的,魂在空间里飘荡着,无处安放。 心境一天不如一天,这样下去,万生对我这样的状态,肯定失望的,然后就把我从他的身边支走了,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还是早点做好最坏的打算吧。 当下,还是看不出什么变化,他始终是那种专注而又冷漠的状态。 一点儿也不像在户外时,还能逗我开心。 我突然发现了一个现像,一个优秀的人与一个无能的人分界点在哪儿了? 一个优秀的人无论在怎样的环境中,他关注的是自己手中的事,面对物时,能沉迷于物中,面对人时,他能将自己抽出,从而能准确的读懂对方。 而一个无能者,比如我此刻的状态,我明明身处在一个如此安静的环境中,可我没办法观物,更没有办法去观人,我在意的是身边的人怎么看我,怎么想我,为什么不关注我?这样子,又如何做好一件事呢? 可我拿自己无可奈何,这个任务,对于我来说,真是有点难度了。 滚滚红尘中,我们都带着各自的缺失,去完成自己,所以我选择暂时谅解这样平凡的自己。 一个人真正的底气,恰恰是自己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时,依然可以在红尘中从容淡定的行走,这才是我想努力的方向。我说了,我活着不是为了追求价值,是为了体会活着的意义,为了体验到爱的真谛。 何谓体验爱的真谛?对于我来说体验爱的真谛就是学会与此时此刻不完美的有缺陷的自己和平共处的同时,去逐渐的改变自己,让自己越变越好。当人生走到晚年时,再学会与自己的过去,现在,将来握手言和,直到生命的最终点,不管这一生是成与败,好与坏能与自己彻底和解的过程。 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会喜欢这个人,而不喜欢那个人,除了志趣相投以外,我们肉眼看得见得优点之外,肯定还有其它原因的。就拿晨星来说,是因为他长得帅吗?根本不是的,比他长得帅的人多的是。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爱他身上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因为一个人只有喜欢自己,才会想着让自己越变越好,当一个人不喜欢自己时,一看到自己身上那么多的缺陷与不如人的地方,他要么选择放弃自己,根本就不想努力了,要么选择在人前故作完美,要么变得急功近利去追逐一些自己根本抓不住的东西。 而我们爱的,恰恰是一个人身上的那种无所畏惧的精神与坦然的品质。 我老觉得,要喜欢别人,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我总是能发现别人身上可贵之处。可是要喜欢自己,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一入红尘中,总是这样,那样的问题,像一座座石山挡在自己的面前,推也推不走。 所以优秀,根本就不是我想追求的目标,要让我变得优秀,就如要推掉自己面前的一座座石山,那是一个多么大的工程。 还不如反其道而行,我真正要做的事,是随时随刻能把自己自以为好的东西,通通都可以放下它。比如美貌,比如能力,比如金钱上的富足等等,如果这样一个什么也不是的自己,在混乱的红尘依然能安然自处,那么往后余生,就没有什么好恐惧的了。 内心无恐惧时,便可以随意创造了,美丽的图画,都是在白纸上涂起来的,不 第七十九章 一生之水(八) 半梦半醒间,一股淡淡的青草味悄无生息的浸入了我的室内,眼开双眼,四处寻找着晨星的身影,也不知他这一大清早的,人跑哪儿去了?推开窗户,阳光普照着木兰园。 走到书桌前,我再次翻阅着这本《万物生香草集》。道可道,非常道,这么久了,于工作而言,我始终没有找到自己理想的状态,所以,万生让我休息两天。我深知,人生太多的东西,不是努力就能得来的,有时候,越努力,反而与自己要达到的方向越远了,深谢万生懂我,放过我。 我悄悄的走到一楼,原来是含笑花的芳香,飘进了室内,这花儿又开了,低着头,还真像个害羞的姑娘,晨星正在给它们喷水。 “晨星,这花儿见着你都害羞了呢。”我打趣他说。 “花如美人,美人如花,你看它们长得多润。” “那与我比呢?”我不服气的挡在他的面前。 “你走开,你走开,别挡着我浇花。” “哼,你移情别恋了,我不理你了,我去电脑城买个鼠标,这鼠标坏了。” “去吧,去吧,早点回,别走丢了。” “就知道你不会陪我逛街的。” “我还有很多事要做呢,我的大小姐。” “知道啦,小气鬼,一天时间也不舍得给我。” 听到这句话,他突然放下手里的喷壶,这才把目光转了我: “对不起,梦寒,以后等我的事情做稳定了,一定陪你逛街,好吗?” “呵呵,以后?我才不要你的诺言,不需要诺言,就没有谎言。” “行了,我自己一个人逛街,天马行空。”我接着说。 我不知道晨星是不喜欢陪我逛街,还是人长大了成熟了,脑子里装事了。我带着微微失落的心情,再次来到了电脑城,找到了袁明凤开的这家电脑店。 突然想起了去年秋天,林小锋在上林园买的那一盒桔乐圆精油。后来,也没来找我的麻烦了。我很想知道,他现在的工作进行的怎么样了?推销出去了多少台刷卡机了? 他们的店还是按以前的摆设,店里面多出了几个人。我一眼就认出了袁明凤,她身着一套格子连衣裙,身材圆润,略显风情,越看越是个美人胚子。 “秋梦寒,你来了。” “这是你爸妈啊,他们都来帮你看店了,看来你们的生意很好啊。” “是我公公婆婆来的。”袁明凤说。 “哦,哦,长得有点相像呢。”我还真看不出来,因为这一家子人看起来挺和谐的,气氛不错的。 婆婆手里拿着一块抹布,笑咪咪的这里擦擦,那里擦擦,玻璃柜都擦得一尘不染的,饮水机擦的雪白雪白的。 公公显得悠闲一点儿,坐在一张桌旁的藤椅上,听着从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戏曲,手里捧着一杯茶,一看就是很好打交道的那种人。 唯一一个不和谐的调子,就是坐在墙角边抽烟的林小锋了,一看就是个失意中人。 林小锋啊,林小锋啊,你这又是遭遇何种境遇了,又在香烟中麻醉自己了? 看来,他这次寻找自己又失败了,他依然没有找到自己的归途。 不过,他又打破了我曾经的一个思维,我以为一个人的心态与安全感,是与周边人散发出来的能量有关的,但放在林小锋这儿,显然不管用了。在他这里,身边的人越是自在,开心,仿佛越是衬托出他的失落和茫然。 若是从前,有颗圣母心的我,是很喜欢靠近这种失意中的男人的。让这种男人重新振作起来,找到自己的方向,我会有一种有成就感,曾经我也是喜欢从别人的失意中,寻找成就感的女孩子。 而现在不了,现在的我一看到他这样的男人,多看一眼,与他多说一句话的欲望都没有了,原谅我的无能为力,我知道了自己的平凡,没有点石成金的一阳指。 人只有自己才能改变自己,他自己立不起来,不知道如何立起来,别人的爱与关怀,就如在铁树上浇花,都滋养了土地上的花花草草,他却吸收不了任何营养,一切都是途劳。 老天爷,对他还是很眷顾了,给了他一位这么美丽又能干的媳妇,而这些却没有让他兴奋起来。 我终于相信晨星说的,林小锋是个才子,且是一个失意中的才子,他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普通的男人老婆孩子热头坑,就知天乐命了。但他不是,他要与自己抗争,他的生穴是他的才华,他的死穴也是他的才华,好与不好,与别人没有太多的关系。 所以,命里告诉我,千万别喜欢上一个还没有找到人生方向的才子,离他们越远越好,我可当不了袁明凤。 我扫了一眼林小锋,连忙把目光停留在柜子里面的鼠标上。 “麻烦帮我挑选一个鼠标,耐用一点的,贵点没关系。”我目光对视着袁明凤说。 “这个吧。”她推开玻璃柜,马上帮我挑了一个。 我一看,很是满意。 在袁明凤这样的女人面前,其实我的内心一点儿也不平静的,我总感觉她把我当做需要保护起来的“小宠物”般对待,我是处于下锋对决的,她太理性了,脚步始终踩在大地上,一个如此接地气的女人,不管周围怎么风雨飘摇,她都能如如不动,这境界,我望尘莫及。她就是人间的烟火,看着就让人心生暖意。 这与感性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的人的状态,是由周围的环境来决定的。幸好我是“绝欲”系女孩子,要不然这万花筒般的世界,会把我迷得团团转了。 尽管如此,我把自己的世间化繁为简了,但在情感的道路上,我总感觉,一个感性的女人永远也赢不过一个理性的女人,从前如此,现代更是如此。 理性的人更无情,人一旦无情就不会受周围环境影响,也就没有太多的情绪了,男人与这样的女人过日子轻松又省事。 因为大部分男人是理性的,在这多变年代,选择一个脚踩实地,识人间烟火的女孩子过日子,的确是好样的。 而感性的女人就不一样 第八十章 一生之水(九) “风吹云飘兮,月在水中移。 魂梦化蝶去,心随蝶儿去, 空山无人兮,声闻有踪迹。” 多年以后,回过头来读过去的岁月,似乎每一段时光都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它停留在内心深处某个角落里,又随着一段风景,或一首歌曲,再次浮现起来。 这年夏天,万生的万物生之一生之水如期的进展着,它留在我记忆深处的味道不是茉莉花型的,而是柠檬酸型的,有点酸,有点甜,挥之不去。 这一年,是很特别的一年,特别对于商业界的人来说,的确是非常特别的一年。 QQ使用者盛行后,某宝网络购物平台随之也接着旦生了。那时我才刚刚学会使用一两个电脑软件,不过也是很骄傲的事了,因为许多的人根本还不知道软件为何物。 那些年,实体店风云涌起,就连我父母做逝者花圈行当的,也做得风生水起,更不用说别的行业了,比如五金业,建材业,美容业,房地产业等等,大部分翻身为主了。 网络购物?注册某宝平台开展线上业务?万生很快的捕捉了这一信息,但我是持怀疑态度的,必境那时问卷调查,你去问路过的一百个人中,就有九十九个人不知道网络购物为何物,谁会去网上买东西? 万生敢想敢试敢干,我就欣赏他这一点,这一年,我们的一生之水网店旦生了,就由我每天守着这个呼闪呼闪的可爱的蓝色旺旺头像。 这蓝色旺旺,真能旺吗,真能卖东西吗?我半信半疑开展起来自己的业务,当然,那时我只是个网络小白。我负责线上,万生带上两个业务员负责线下,我们的一生之水,从研发,外包生产包装,渠道分销,到最后展销会,我们已经走到第三步了,他没有食言,每一步都带着我去走完它。 尽管我至始至终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每天像是活在梦里似的,云里雾里的,似乎做了一个梦,醒来时又发现是真的。我只要望着万生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及略显疲惫的神态,我不好意思不努力了,每天守着这个蓝色旺旺,心想着也必须弄出点动静来。 初生牛窦不畏虎,就这样,我把工作地点从暗沉的桔宛逸香空间搬到了一生之水香展访,这里光线好一些,空间宽敞些,可以扫去些沉闷而又紧张的气氛。 我要开始去探索一个新的未知的世界,网络世界。那时,音频还很少,唯一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方式,就是用文字发贴。那时,我真正体会到了,书到用时方恨少,我每天都会词穷,像挤牙膏似的把文字从自己的脑海里挤出来,再把自己的贴子发到各大贴吧里去。 特别在某宝上,看着别人一篇又一篇的精贴,说不羡慕那肯定是假的。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感谢蓝色旺旺的相伴,“你有新的短消息,请注意查收。”一听到这声音,我的精神就倍儿起,支撑我一步一步往下走。 从那时起,我再也不相信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就应该有才,不过才拿来用的,不是拿来整人的。没人体会到,当一篇贴子发出去后,别人知道了自己一生之水的网店,并关注了自己,那是一件多么让人兴奋的事情。 因为脑袋里词穷,短路,我每天都处于紧张状态,这个原本空灵的空间,也因为我染上了沉闷的气氛。“风吹云飘兮,月在水中移。”千万别以为喜欢听阳春白雪般的音乐的人,内心也是阳春白雪的,真不是那么一回事,正因为内心高度紧张,才需要这些云淡风清的音乐来做平衡。 我每天都有写工作日记的习惯,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待,也为了给自己的上司一个交待。 万生这一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表面说带两个业条员在跑市场,实则他不知道藏到哪儿去了?你倒来指导我一下呀?可他总是要等到我下班时,才优哉游哉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来这儿的目的,也只有一个,读我的工作日记。 我知道他一是为了监督我,二是分析工作进展状况。可恶的商人,可恶的资本主义者,看似不管你,实则把你抓得死死的,那瞬间,我又对他产生了反感。 但好多年以后,再来读自己这一年那密密麻麻的工作日记,突然热泪盈眶。就是因为在那样一个金钱为上,每个人都急功近利的年代里,万生用一股无形的力量按住了我飘忽的心,让我学会去思考,去用心的做一件事,识一个人。他告诉我,他与我一样,随身带一本书签,把每天看到的,想到的,怀疑的等等都记录下来,留给空闲的时候去消化,去整理它们。 那时我怀疑的是:那看不见摸不着的网络世界,鬼才知道会不会有人来购物?这虚拟的世界里,两个在不同空间里甚至不同时空的陌生人,双方都不知道自己的样子的情况下,真的会产生交易吗?若不是万生每天都会那么用心的读我的工作日记。我真的没有理由去坚持它。 他给了我一颗定心丸。 在满是心机的人的眼中,每个人都是吸血的魔鬼,但在我的岁月长河中,我宁愿相信我所遇见的都是善意与良知。 “万生老师,你们线下的业务跑得怎么样了?”我望着他那专心致志的读我的文字的样子,又触动了我某一根心弦。 “还行,我让他们两个男孩子在跑市场。”他一边翻阅着我的工作日记,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着。 “你这儿,有没有人问的?”他走到我电脑旁边问。 “有,有人寻问香水和漱口水的批发价格的?只是我不懂得怎么谈判,她是批发商来的。”我回答。 一听批发商,他突然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来,连忙让我打开她的旺旺店铺头像。 “那,就是这个女的,是东北人来的。” “你帮我跟进她,她上线了,打电话给我。”万生十分镇定的语气向我交待着。仿佛接下来就可以成交一笔大单了,真有这么容易吗?我依然半信半疑的点点头。 第八十一章 一生之水(十) 这几个月以来,我随着万生的工作进行时,像是行走在一个又一个游乐场里,这个游乐场里,有旋转木马,有过山车,有魔天轮等,我忘记了自己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 “万生老师,她上线了,你来跟她谈吗?”中午时分,空气里都夹着让人感觉闷热的气体,万生接到我的电话后,依然赶回了上林园。开启了他的网络聊天世界。 我安静的坐在他的身边,只是想看看他有什么魔法,能让这个远方的未曾谋面的陌生女人信任他,并且愿意下单。 奈何我分析能力有限,依然看不懂任何话术。就在我坐立不安的短短半个小时内,万生拿下了我们第一个线上订单,人民币二万元的订单。 我简直不敢相信。 “这?这?也太神奇了,她?她?她不怕你骗她吗?再说,这钱又不是钱,是币,万一这网店平台把币扣走了呢?”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胆小的兔子般,她在下单那一刻,肯定也下了赌注的,赌能不能收到货,赌二万元钱,会不会打水漂了。” “哦,哦,这女人胆子真大,真豪气。” “ 是的,做生意,很多时候也需要赌徒的心态,怕输的话一开始就不要创业了。” 我把目光扫过万生的面颊,的确,他长得还真像个赌徒,目前看来,他的行为没一样正常的。 后来,订二万元单的这个东北女人,又下了第二次单,再后来,在万生的协助下,我们网上订单越来越多了,因为是时限抢购状态,货快没有了,是真的快没有货了。 我们即将进入下一个环节了,展销会,是为了来年的销量准备的。 这么久了,我才刚刚开始弄懂了,万生的玩法,懒人玩法,我倒很喜欢,每一步都是新鲜的。 “万生老师,我们接下来,是要开展销会了吗,就像去年那样子的吗?好多好多人的。” “差不多吧,也不太清楚,因为是新的产品了。” “我也要来参加吗?我不想来参加了?可以吗?” “不行,你也要来的。” “哦。” “对了,梦寒,这儿有份合同,来,签了就有钱拿了的哦。” “合同?”我拿起来仔细阅读了一遍。 “我有百分之二十的提成,也就是一百元的业绩,我有二十元?是这样的理解吗?” “是的,不只是你有,那两个跑业务员小男孩,也有百分之十,你是整个流程都参与了,所以多一些,我搞这个项目,说白了,就是想让你们这些小“兔子”,多挣一点儿,有了生存资本了,以后的路才越走越宽了。” “十年制,什么意思?” “就是以后十年里,只要做一生之水这个项目,销售出去的产品你都能拿到百分之二十的提成,不过不是每年都会做这个项目的。” “啊,那我要是不在职呢?” “一样的。” “为什么?万生老师,你是为了什么呢?” “不为什么?为了开心啊。” “为了开心?” “我是自由主义者,又没成家,不要养老婆孩子,钱放在我的口袋里就像是养了只魔鬼,他会助我去干坏事,会扰乱我的思绪,还不如分给你们,真的,就是为了开心,身上无钱一身轻。不过,我要是成家了,可能就会换了副嘴脸了。” “才不是呢,有钱了就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才是真正的自由了,没有钱了怎么自由,万一自己生病了,家人生病了,治病的钱都没有,还自由?” “你理解的自由和我理解的自由不一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那是享乐主义者,不是自由主义者,我对自由的理解,是能屈能伸,能低能高,能小能大,能坏能好,敢死才敢活,敢拼才能赢。你觉得呢?” “反正我做不到,我怕生病,怕死,也怕没有钱想干什么都干不了。” “那现在你有钱了,你想干什么?” “我?我想多走几个城市,看看外面的世界。” “梦寒,我希望你去上个大学,学一门专业,好不好?靠自己能力读个大学,是不是多份保障?” “上大学?我才不想上大学了,我好不容易才从学校里跑出来了,又要我去上大学?” “你不是跟我说,词穷吗,书到用时方恨少。” “可是,我不想大学,我想去仗剑天涯,混社会也等于是在上大学,社会大学,你看,我在你这里,是修植物学,以后,我还要去很多城市的,修城市学?” “城市学?有这门学科吗?” “不对,是建筑学,然后我以后还要到书店里去打工,去学文学,对了,我还要到餐厅里去打工,美食学,社会上好多学科,学无止尽,我才不要上大学,跟坐牢似的,又不好玩。反正学校生活一点儿也不适合我,当然我不能代表所有人,别人要上大学那是别人的事,与我无关,我只知道自己适合走什么路子,并且会坚持走下去的。” “嘻嘻嘻,原来我们的梦寒,一点儿也不懒的,还挺有想法的嘛。” “不对,就是因为我比较懒,才选择走这条路的,我不愿意受上学的苦,所以就要吃混社会的苦,我知道打工很苦的,还要被社会上那些势利眼的人欺负,瞧不起,不过,我不怕的。我才不怕被人看不起,因为我是把它当成修学分,一门一门修。正如你所说的,能屈能伸,能低能高,能坏能好,别人混社会是为了金钱,我混社会是为了学习,为了自由,顺便把钱也赚了。” “那好吧,我们梦寒,十年归来后,说不定就变成一个女侠了,女中侠客。” “我还真想变成那样呢,我就喜欢天马行空的,女侠。可是,我知道我当不了女侠,但愿多去经历点,数年以后,我能安心的当个家庭主妇也好。” “可是数年以后,虽然想经历的都经历了,可我也不年轻了,想当家庭主妇可能也当不了,哎,只愿来生,能投胎做个男人,不要生孩子,年龄多大都有爱人的资本。今 第八十二章 佞客行(一) 尘中见月,亦是中秋,南湖岸畔,灯影迷离,凝光寒露,广场笙歌。 “兰歆,你看那边,好多人,他们在干什么?”我拉着葛兰歆的手,挤进了人群之中。 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排排自制灯箱的原材料,各种图案,各种花样。好些人已经拿着已经制好的灯箱,奔向了南湖桥岸边,放灯去了。 “是十五元一个吗?”我问售卖材料的师傅。 “兰歆,你选一个,我选一个。”说着,马上付了款。 我与葛兰歆相识这么久了,这是难得一次单独与她散步闲径中。 恒随芳径步闲吟,牵手相伴红尘中。 与这样一位安静的灵魂呆在一起,真的是格外放松的,仿佛自己的心灵也得到了洗涤。 兰歆心灵手巧,我的手法笨拙,她拿着材料随意倒弄着,一个灯型就显现了。 我拿着这材料左拼右凑的,急出一身汗,却乱成了一团。 “梦寒,你看,成了。”她微笑着提起了整个灯箱在我眼前炫动着。 “真的咦,真好看,我的怎么弄不好?” 兰歆刚想接过我的灯箱材料。突然一个小女孩凑到了我俩身前,她的手上也抱着一个小八角灯,水汪汪的眼睛,一言不发的打量着我俩,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兰歆。 好一会儿,她把她手里的灯,塞到了葛兰歆的手中说:“姐姐,这是那位哥哥,让我传递给你的。” 原来如此,这自制灯箱原来还是传达情意的暗号啊。 哥哥?难道是哪位神秘的男子暗地里相中了兰歆吗?难道是他? 葛兰歆像是预感到了什么?她放下了手中的灯,缓缓的站了起来,接过了小女孩的灯箱。 “是哪位哥哥?他在哪儿?” “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他?”小女孩说。 我留在了原地,兰歆迅速的拔开人群,随着小女孩的脚步,来到了一棵槐树底下,槐花似雪,在风中飘洒着,落了一地白。 她再次听了那熟悉的旋律:“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小妹妹,你把这灯箱拿去刚刚与我一块儿的姐姐,去放灯,好吗?” 小女孩水汪汪的眼睛望了一眼槐树底下的那位男孩,抱着灯箱,乖 乖的离开了。 兰歆绕道而行,悄悄的走到男生的身后。 “你回来了?” “我没有食言吧?” “你真的是南漠?” 男生转过身,皮肤晒黑了些,变得粗糙了些,还好人显得精神,没错,他就是南漠。 “呵呵,‘人行欲千里,待到来年秋欲事,紫薇花下,绿槐阴外,无语颁新宴’。若等到冬天了,你还不回来,我也将离开了。” “我预料之中。” “无语颁新宴,接下来,你要请我吃饭吗?” “嗯。” “你等着,我去跟梦寒说声。” 我低着头正在摆弄着用了一个多小时候也没组建成的八角灯,一手冷汗。突然熟悉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微微的抬起头。 “南漠。” 只见他一头卷发,皮肤晒成了古铜色,原来的书声气也没有了,唯一不变的是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若不是他紧紧的牵着兰歆的手,立在风中,我还真以为,这么多天不见,他对我的思念之情呢。 我站了起来,举起拳头,一拳捶在了他的手臂上说:“这一拳,我是为兰歆捶的,你别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为所有女孩子都迷恋你,都会为你驻足,兰歆今天能为你留下,哪一天他也可以随时离开的。我最讨厌照影自恋的男人了,你自己倒在外逍遥快活了,让一个女孩子为你守江山,你不觉得你很自私吗?你若还有点良心,下次如果出远门,一定要带上兰歆的,别低估了我们女人吃苦的能力。” “懂,懂。”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今夜没有雪,有月,我们来赏月吧,晨星去哪儿了?”南漠接着问。 “我还在这儿等他。”我把目光放远到南湖岸边说着。 兰歆弯下腰拾起了散了一地的灯箱材料,把那个已组建好的递给了我。 “梦寒,这个给你,散架的给我,你一个人在这儿等晨星吧,我们得回家了。” 我接过她手中的八角灯箱,凝望着他们在人群中消失的背影,内心深处五味杂成。 有情人终成眷属?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里还是最好的祝福吗? 我找不到答案,反正,在我认知范围认里,我最怕的是婚姻把一个原本自自然然,热爱生命的女孩变得神经兮兮的,父母给咱的一张脸,今天跑医院里去把眼睛割一刀,明天跑医院里去把鼻子割一刀,再不久跑医院里去往脸上打一针,还标榜着女人啊,就要对自己狠,这是为哪一门子呢;把原本一个坦率无邪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谋略家”,“表演高手”天天开秀场大会;把一个文艺的男人变成了一个只讲究白天吃吃,晚上戳戳,偶尔晒晒,再无其它追求的俗不可耐的人了。情怀,理想,都压到了箱底,变成了他们心中的一个笑话,笑着年少不经事的自己,同时也在笑着那些还在谈什么情怀理想的年轻人。 但愿他们是个例外,用时光煮酒,越陈越有味儿。 第八十三章 佞客行(二) 第八十三章 佞客行(二) 南湖岸边的人群逐渐散去,男男女女,三五成群,二人成对的,少有一个人行走的身影,一个人游观,倒也是不无好处,更能融入风景中,看见别人看不到的美景。 遥望南湖对岸,万重碧水浪涓涓,苍茫鸟雁排空过。 今儿个湖面船只很少,大概渔民们都回家团聚了,这晨星咋就是个例外呢?忘记了今天是中秋了吗? 一路散步到桥边,这是多好的日子,一对对手拉手的情侣们,微微笑着与我擦身而过。 西风吹拂着水岸边的青萍,吹散着我的长发,把它卷进了衣领里。我花了半个小时的装容,早已面目全非了。 晨星,他又在与我玩猫捉老鼠了,不知道藏哪儿去了。转身望向南湖广场,刚才拥挤的人群逐渐只剩下了迷离的灯光。 还是回家吧,他手机没电了,说不定他已经回家了。 起立间,突然一只湿润的冰冷的双手从我身后捂住了我的眼睛。 “谁啊,你是谁?”我略显惊慌的喊着。 “你猜?”他拉长了声音喊着。 “你着死啊,晨星。” “吓死人了,你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嘛,你不是让我在这儿等你的船吗?船呢?” “从地里面钻出来的。” “土地公公啊,你的船呢,停哪儿去了,我都望眼欲穿了,我找了你这样一个男朋友,真是一点用都没有,一不陪我逛街,连过节也要让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等在这儿?”我假装生气的样子说。 “我不是给你惊喜吗?嗒嗒嗒,你看,梦寒,我在汴河街,买了好多吃的,我们去船上品味,月光,美食,还有个美人,我晨星何德何能,这样的人间美事让我占尽了。” “你这只大黑猫,老是喜欢捉弄我,让我在这里苦苦的等,船又没停在这里,我打死你,我打死你。” “别打,别打,我投降,我投降。” 江清映月,白树栖鸦,露冷无声,月白,船波荡漾。 每当我一个人陷入沉思时,便更容易看清了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渴望,其实我是一个害怕改变的女孩子,我害怕富人区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你拥我护的,我怕它们消失的太快了,我怕我刚刚体验到幸福的滋味,它们就消失不见了。而这自然的风景,江清月,树上鸦,我想见到它们时,它们都会在。大自然给了我最深的安全感,所以我选择了一个游走在大自然间的男孩,这是情理之中的。 “晨星。”我躺在船只上,把头枕在他的腿上,仰望着星空。 “咋了?” “你是凌晨出生的吗?所以叫晨星?这名字起得好,在神话故事里,晨星是人类灵魂的导师。不过,后来,晨星变成了撒旦了呢。” “这个嘛,要问我妈了,是她把我起名叫晨星的。神话故事里和现实生活里是一样的,晨星就是撒旦,撒旦也是晨星,我才没有那么伟大,可以永远当晨星,说不定我哪天就变成了撒旦了。” “我不要啊,不要你变成恶魔撒旦?” “谁知道呢,人真要变由不得你我?那你说,你现在是天使还是魔鬼?你敢说你现在是人间天使吗?” “那我现在是魔鬼吗?我自己的都不知道?” “是,反正现在的你不是天使,不过我发现了你内心里住着一个小天使呢。” “啊,好像是的呢。” “那你为什么叫梦寒,是不是出生在一个有寒月的晚上?” “是出生在深秋季节,说冷又不冷,说热又不热的有月亮的夜晚。我人也是这样子呢,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很不好。” “呵呵,星星,月亮,果然我们是一家的呢。” “是呢,缘份好奇怪哦。” “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一件事情了,今天南漠回来了。” “他和她女朋友相聚了,好事啊。这不,你又多了个蓝颜知已了。” “你咋这样呢,宁愿我去找蓝颜知已,也不想陪我逛街的。” “如果我陪你逛街,不让你找蓝颜知已,恐怕也要被你说了,我里外不是人,我难啊。” 与晨星相处了这么久,发现他是一个很能自处,自娱自乐的男孩,除了不喜欢陪我逛街,倒也没什么太大的毛病。关键的是他真的给了我足够多的自由了,我灵魂深处的声音告诉我,这样的男人是适合过日子的。 “弯弯的月亮,小小的船,我在小小的船里坐,只看见闪闪的星星,蓝蓝的天。对了,晨星,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过要买一艘大一点的船去海里捕鱼吗?什么时候去啊?” “我现在不是在研究做家具吗,不急,来日方长,况且那也只能当业余爱好的,先多积攒一些经费吧。” “要多少钱才能买一艘船?我这儿也有一点点钱,在电器公司里存下来一点,还有我与万生合作一生之水这个项目,他分了我一些钱。” “就你那一点点工资,买一条船尾巴都买不到,还是你自己留着吧。”他居然很不屑我的帮助,让我心里有了一点点受挫感。 “哼,我不管,如果你呆在这儿不动了,我自己就一个人单飞了。” “你要飞哪儿去啊,我也想陪你飞,可是两个人都飞了,万一遇到难处了,到时一个落脚点都没有。” “我就是想趁年轻多出去走走,这样往后才能安心的过日子。” “好,那你先去飞吧,你在天上飞,我在地上跑,好不好?飞累了,就落地休息。” 我思索了会儿,点点头。我是认真的,在我挣脱父母手掌心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踏了一条不归路,自求多福吧,就如万生所说,敢死才敢活,我就应该向万生学习,学会独自生活,去找回那个遗失的自己,丢失了灵魂的自己。 这条路注定会很孤独,没有人会伴陪我,也不会有多少人会祝福我。我不要糊里糊涂的嫁,糊里的糊涂的生,糊里糊涂的养,糊里糊里的死。女人在这个世间,嫁人会得到祝福,生孩子会得到祝福,做事业也会得到一些人的祝福。 但一个去 第八十四章 佞客行(三) 天,阴沉沉的,风,吹扫着街边的黄叶,那干枯的树枝直刺云端,为深秋的清晨增添了一种肃瑟之美。 我一边看着时间表,一边匆忙的向万物生培训室跑去。 “秋梦寒。”突然一个穿着蓝色大褂的扫街边落叶的男人挡在了我的面前。 我定神一看,咦,这不是林小锋吗?真是见鬼了,我怎么每到一个地方去工作,都能遇到他的身影。 “你?林小锋,你怎么在这里扫街了?” “没呢,你这是匆匆忙忙跑哪里去咯?我现在在这里学电脑维修呢。”他指着街边的一家电脑维修铺说。 “哦,挺好,挺好的,好好学,到时我电脑坏了,找你来修。”我算是为他松了口气,这个如我一样,颠颠撞撞的男人。我从刚开始对他的讨厌,到同情,到理解,而此时此刻他像是给我带来了某种精神力量了,让我多了一点信心去面对自己的人生的下一站,那个让我内心充满恐惧与焦虑的未知的世界。 “哦,迟到了,去公司培训,再见。”我头也不回的,一口气冲到了培训地点。 这是一个二面墙都是透明玻璃的的空间,从外一眼就能望见里面的境况。 培训里已经坐满了学员,讲师还未到场。 我寻找到入口,误把玻璃当成了空气,一头撞在了玻璃门上,发出“砰”的一声,惊动了室内人。 我只是听到一阵轰堂大笑声,脑袋一阵晕炫,赶走了我内心里的恐慌。 这时,一个穿黄色制服的看起来比较年轻的女人,走到了我跟前,忍住没笑出声:“没撞坏脑袋吧。”她说着,连忙把玻璃门拉敞开着。 我摇摇头,心想,这里人看起来还是蛮和善的嘛,不像是我想像中的群魔乱舞的样子。 “到里面找个位置坐下来。”好提醒着我说。 放眼望去,后面的坐位都是满满的,只剩下了最前排还有几个空位。 这里人都不喜欢坐前排吗?我心里嘀咕着,坠坠不安的落了坐。用目光扫了一眼邻座的那位男士,一位看起来沉稳内敛的中年男人,的确很有大牌营销人士的模范样。不远处的另一位男士也很快入了我的眼帘,他歪着头,手里转动着圆珠笔,也说不上为什么,一看到这个男人,我心里感觉很不舒服。 好一会儿,教室里说话的声音突然停止了,我回过头往后一望。 果然,从办公室内走出来了一个丰姿卓越的女人,一米六七八的个子,身着一件荷花边领的白衬衣,衬衣套在了黑色西裙里面,身材不胖不瘦的,脚踏着高跟鞋,气势逼人,走路带风的那种,却依然稳健的步伐迈向讲台。 她的确,就是现代典型的都市女“高人”的形象,唯我独尊的样子,用傲人的姿态,附视着众生,附视着那些想模仿她,想靠近她,甚至想成为她的未经世事的小女孩们。 还好,我早就不吃这一套了,管你是什么女高人?还是妖魔鬼怪的?在她身上,我一下子就想起了我母亲年轻时候的模样,简直就是一处翻版。我讨厌死这类型的人了,她压制我了二十几年,让我活在了痛苦压抑的不见天日的世间里,忍气吞声着,自怨自怜着,她否定着我的一切,夺走了我灵魂,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一直像一只孤魂野鬼似的活着。 在我内心深处里,这类女人就像个妖怪,她的气势,她的风姿,她的体态,迷惑着那些没有人生阅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们,对她们的模拜,艳羡,跪舔,助增了她们的目空一切,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的心态。 今儿个,我坐在这儿,就等待她们向我开炮,我会坚决迎战的。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万生让我来这儿。人世间有两面镜子,一面是天使用的宝镜,它能让我们看见自己身上所有的优点与良善,从而越来越喜欢自己。还有一面是魔镜,它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是为了让看见自己的内心的伤口,及照见自己的缺陷。 妖怪只喜欢照宝镜,照着照着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好的,天下无双了。谁要是递一块魔镜给他,他不是把镜子摔碎,就是去伤害那个递给他魔镜的人。 我提醒着自己不要成为妖怪,但我应该也要有与妖怪作战的勇气,那二十年,我活得就像个孬种,我永远都在魔镜里照自己,照见的全是自己缺点,而我以为那就是自己,真的信以为真了。 她把磁带插入了录音机里,音乐响了起来。 《兔子舞》LEFT,LEFT,GO,GO. 果然是群魔乱舞,音乐停止,教室里一片肃静,我又感觉到了一阵阴风。 抬头一看,是万姐。 只见她手里拿着一堆文件走到我这桌来了,目带凶光。“啪”的一声,把她手中的一堆的文件甩到了我邻座的那位男士身上。 “我都给了你大半个月的时间了,你给我弄出来一堆什么东西,全是一堆废纸。” 那男士想反驳什么,又把肚子里话吞了回去,低着头,勾着腰,硬是把那散落一地的文件一张一张的捡了起来。 重新递给万姐:“我说行,能用。” 万姐,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怒目圆争的怒吼着。“我说不行,就不行,重设,你做得了做,做不了换人,你给我滚蛋。” 此时,培训室里的气氛凝结到了冰点。我见此状,连忙将自己往旁边挪了了一下。 没想到很快就被她逮着了。“还有你,这节培训课后来我办公室里一趟。” 万姐走了,女讲师上场。 整整四十五分钟,培训室里争吵声,骂战声,拍桌子声,这是什么培训课,明明就是一场女讲师与员工的骂战。 吵得我头晕目炫的,把纸团堵住了耳朵。 不过在整场课程中,我大概也听出了一个所以然,好像是万姐想扩张地盘,要吞拼临街的一家美容院。有人持否定态度,有人持支持态度,两方就这样吵起来了。 如果要我站队,我肯定会持否定态度的,咱自己口饭吃了,连一碗汤都不能留给别人 第八十五章 佞客行(四) 四十五分钟后,万物生培训室里终于归于了平静,我把目光从室内望向了玻璃外的风景中。 风,吹散了云层,太阳露出了半边笑脸,树枝在风中发出唰唰的声响。 我迫不及待的等待着下课,这室内的氛围让我神经时时处在应战状态,仿佛接下来就要上战场,我要去面对千军万马,让我坠坠不安。我不喜欢这种状态,一只懒洋洋的绵羊怎么可能一下子变成斗公鸡。 “你起来。”女讲师突然走到我的桌旁,敲敲我的桌子。 “做什么?”我不解的望着她。 “你回答一下黑板上那个问题?看你这节课听得怎么样?” 我缓缓的从包包里掏出眼镜,戴起来望向黑板,仔细的读了一遍填目。 义正言辞的回答:“我不知道。” 我是真的答不出来,这一堂课闹轰轰的,我的耳朵都用纸团堵起来了。 “再说了,我不喜欢她这趾高气扬的样子对着我,就算我知道,我也会回答不知道的,气死你。”我心里想着。 “哼,姑娘我早就不吃这一套了,别以为我会像其它小姑娘似的,看到你像看到神一样模以跪拜。我被母亲大人压制了二十年,好不容易从魔掌中逃出来了,重见了天日,今儿个来到这儿,管你是妖是魔,姑娘我已经不怕了。”我默默的想着。等待她的狂风暴雨。 我知道这样去看待她也许是不公平的,但我也拿自己没办法,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女讲师的脸从阴沉,不屑,轻视,挤出来一点笑容,好像在告诉我:“我大人不跟你这小朋友计较。” “下课。”她转过身,发号施令。 这些人一拥而起,我被挤在了熙熙攘攘的人群的最后面,发现了万姐这边大多数女人是高管,大多数男人是下属,员工。这些男人,神情冷漠,目光呆滞,个个像是为了某种不得已的目标负于奔命,这里的女人倒是个个斗志昂扬的。 当然,没有一个人注意过我这位无名小卒,他们面无表情的把我挤在了墙角边,根本就没把我当成女人。 我明白了,在万姐这个“战场”里,是没有性别意识的。女人要把自己当成男人,就会赢,男人要把自己当成女人,沉默一点,听话一点,可能会更好混。 我带着一点落寞的心境,走到了人群中最后,最后一个离开培训室。 我在想,我是应该逃离此地,还是选择去经历。 此后,还是敲响了万姐的办公室大门。 她微微抬起头,目光斜视着我向她走近。这些如此聪明的女人,都知道了我的来者不善。 她继续敲打着自己的键盘,许久没有作声,仿佛在用言行教育我:“出来混,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别人才能尊重你,就你这模样,要我好声好气对你,门都没有,一边晾着去。” “万姐。”我缓了口气。 “怎么样啊?”她依然一边敲着键盘一边漫不经心的问着。仿佛在告诉我,我这地盘,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你爱来不来。 “还行。”我说谎了,其实感觉一点儿不好,接下来我只是想挑战一下自己,只要不被她们赶走,我就赖着不走,气死她们。 “你觉得这里适合你来吗?你会什么?能做什么?你什么也不懂?” “万姐,你别用这种语气说话好不好,我一直觉得你这人还挺真诚的,我才来的。” 我说的是实话,万姐是喜怒形于色的女人,她其实比万生简单多了,我从来不敢对抗万生,因为我摸不透他,但我敢对抗万姐,对万姐可以直来直去的,我想应该没关系的,不过万姐的那些手下,可能个个都狡猾得很,是留还是去?我自己都没想清楚。 “那你想来这里做什么?你懂什么?来了我们这里就要上战场的,现在已经没有人亲自带你了。” “我若什么都懂了,也就不会来这里了,就是因为不懂什么?才来您这里的,况且哪个公司不是这样,都是有很多不懂什么的人,在努力干活,干实事的。而那些自觉得自己什么都懂的人,都是两手插腰的,幸好,有了我们这些不懂什么的人存在,才有了他们的位置,不是吗?” 我突然想明白了,来到此地,我就是想来看群魔如何乱舞的,不能看到魔鬼很凶,就吓跑了,我不能看到魔鬼高高在上的样子,我就驱从了。 她停止了敲打健盘说:“行吧,我就给你一个月时间,试试看吧,看你表现,表现好就留下来,表现不好,就不用我说了,自己走人就是了。我可不像万生,能什么着依着你。” 说着,她向门外那个身着黄色职业服的女人招了招手。 我仔细一看,正是刚才给我推开玻璃门的那个女人。人看起来还挺和善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但我依然觉得这种笑容背后,有一股阴风,让我瑟瑟发抖。 她与人没有什么距离感,倒与万姐,女讲师这类型,走路带风的女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一批员工培训结束后,把她带到你那边店里去,培训香疗师,怎么教,你自己看着办吧。”万姐话语干脆利落,仿佛不想再与我多说一句话似的。 那女人的拍拍我的肩膀. 我默默无语,仿佛要上刑场般,压抑,难受。这种感受是多么熟悉,那就是母亲压制我的二十年,我战战兢兢躲在阴暗的角里,忍气吞声的那二十年,把我的灵魂从天堂落入地狱的二十年。 难道我要重新去经历一次吗?对,我要学会如何去穿越这种黑暗的力量。 而万姐这里只是黑暗中的第一站,以后,再以后,或许我可能还会面对更多的黑暗,但我必须去穿越它们,仔细的看清楚它们,那黑暗里面到底是什么? “你,跟着王姐好好学,她可是中医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呢。”万姐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些。 万姐不会知道我的小心思,学香疗师对于我来说是次要的,在万生那里呆了差不多一年,我知道自己对香疗师其实也没有多 第八十六章 佞客行(五) 万姐的万物生香疗馆驻落在一个湖山相接,古道漫漫的山脚下,这里云集了休闲山庄,大型美容养生会所,及酒店,客栈等等。 我这像是孙悟空随着王母娘娘踏入了天宫,高楼大厦皆云树,亭台楼馆好寻芳,一处处,红桥接波光,几层层,楼阁微遮树。培训室似在人界,香疗馆似在天界,听了好些日子的咒语,今儿个成仙了。随处一望,女人如云,各有特色,有些看起来时尚摩登,有的看起来温婉娴静 ,有的看起来知性成熟,有的看起来俏皮古怪等等。我混进这女人堆里,云水之中,虽自我感觉良好了些,但还是失去了风采,很快淹没在人潮人涌中。 万姐这家香疗会所装饰风格与万生的完全不一样,她这儿是皇家风派,金黄色的地毯,金黄色的墙壁,黄玉石的收银台横在大厅的最后面。一楼还有等候室,休息室,资料室,更衣室等等,整体给人感觉至尊无上,带给人一种尊贵感。站在这个空间里,我会不自觉的觉得自己很渺小,很渺小,微微自卑感从内心深处升起来了,内心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提醒着我,需要消费点什么,来改变自己,这样才能对抗这种自卑感,才不会消失在人潮中。 我是很警觉的,很清醒的,这就是装饰风格的视觉冲击下产生的错觉,无声言语带来的商业效果。 现在想起来,万生的那家香疗馆更适合我,因为在那儿我完全可以放松下来,读一本书,喝一杯茶,坐在飘窗上看看湖山的风景,怡然自乐。哪怕什么也不消费,那儿没有这种压迫感,那才是真正的休闲。 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里,我想逃离。 “秋梦寒啊,你先熟悉环境,我到二楼去看看。”王姐提醒着我。 “哦。” 走近休息室,我一眼就看见了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他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发出猪一样的鼾声,口水都流出来了,这个人就是在培训课上那个总喜欢歪着脑袋,跷着二郎腿,转着圆珠笔的男士,他怎么在这儿,他是做什么的?我对他的感觉一点儿也不好。 “这是刘主管。”王姐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向我介绍着。 “喂,起来了。”她拍着他的大腿,像一对情侣般,看起来很要好。 “哦。”我并没有向他打招呼。 “你以前在万生那边他待员工怎么样?还可以吧。”王姐看了刘主管一眼,转过头问我。 “哦,他挺好的,对谁都一个视同仁的。” “那是,他确实,万生这人我了解,我总觉得他不适合经商,他对街上乞丐都挺好的。” 我没有作声,但内心隐隐感觉不舒服,她可能是在提醒着我,别把男人的好,太当真。 但我有自己的判断及分寸。 我转过身,门边走进来了好几位女人。 “哎呦,青姐,文姐,你们来了呀。”王姐瞬间来了精神,迎了上去,嗲声嗲气的打着招呼。 我身上的鸡皮疙瘩都出来了,幸好走进来的是女人,若是男人,我还真有种错觉,好像穿越到古代的青楼里面了,我变成了一名艺妓,随着妈母在接客呢。 王姐与客人拉拉扯扯的把她们拉到了二楼,那些香疗师面前。 这里的主管是男的,香疗师大半也是男士,可能是工作性质的原因,他们大都显得很沉稳安静,不像王姐,整个会所就听见到嗲里嗲气的声音。这里面或许还真需要这样一个角色。 “哎呦,青姐,你来了?”这样嗲嗲的声音,打死我,我也作不起来。 我回过头,又走向一楼,走进了资料室,随意翻阅着,我很清楚自己,以我目前的心理状态,我根本静不下来做好一名香疗师,这份工作需要十足的理性,要去学习理论知识,还要实践,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才能上道。我这对外面的一切还处于好奇状态,只想着奔走红尘,哪会静下心来从事这样一份理性的工作。 做一名优秀的员工,优秀的女孩,我不喜欢为了优秀二字给自己带上一个重重的枷锁。来到红尘之中,我想先观光一翻,没有目的,随遇而安,走走停停,咋样都行,咋样都好,繁华处去呆呆,落寞处去瞧瞧,在行走中去解读自己,认识自己,最终找到一种自己最喜欢的活着的姿态,或者生活方式,或者人群中,去过完自己这一生,这样才能做到随处生也无憾,随时死也无憾。 不经意间,又望向了休息室,这儿的刘主管又发出了猪一样的鼾声,他又睡着了。 “谁?”这会儿睡得没那么沉,被我的脚步声惊醒了。 惊吓的表情连忙从沙发上爬了起来,点燃一支烟。 问我:“你来这儿是做什么岗位的?” “哦,香疗师。” “香疗师,你不去二楼,你鬼鬼祟祟的在这儿走来走去的做什么?” 我鬼鬼祟祟?明明是他自己心里有鬼吧? “赶紧走,赶紧走。”他一点儿不耐烦的,向我招着手,好像是我在这儿打扰他休息了。 “我在这儿先看资料,我现在还不会?” “不会,去学啊。”他怒吼着。“好好干,混好了,就可以像我这样,上班可以打打瞌睡。” 我才不,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少拿这一套来骗我了,我像牛一样干活,也混不到您这位置,必境您那位置只有一个,还有那么多人盯着,五十年后,只怕也轮不到我,还不如呆在自己的位置上,轻轻松松的去干。 我没有再理他,继续读自己的资料 第八十七章 佞客行(六) 就这样,我依就我行我素的,把自己当成了香疗馆里观光的游客似的,在大厅里来回夺步着,每个角落里都看了一遍,就连卫生间也去瞧了一瞧,现代元素美与古元素美的重叠,拼接的天衣无缝,毫无违和感,还真有有模有样的呢。 再回过头来,发现那刘主管又发出了猪一样的鼾声。这真是猪八戒,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吆喝人的。 我这才不急不缓的走向了二楼,开始一间一间理疗操室里去走动着,香疗师们都在忙自己的活,也没有谁有空理会我,我只能自个儿如去年秋天刚进上林园一个模样,先熟悉环境,这儿每一样事物对于我来说都是陌生的,与万生打造的橘园太不一样了,从每一样器械到每一个人,都四平八稳的,冰冷的,沉静的,这的确是一个理性思维的空间,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束缚着自己的一言一行,把我装进了无数个框框架架里面,我再也没有什么联想力了,脑袋像是中了邪般,死死的,等待着他们来指导我。 “对滴,梦寒,你自己先看看,跟他们学学,等我有空了再来好好教你啊。”王姐突然不知道从哪儿钻了出来,妖里妖气的声音向我打着招呼。王姐真的修炼成精了,这样四平八稳的环境中,她居然还能妖得起来。 “嗯,好的。”我带着略迷茫的表情点点头。 往后好些日子,我就以这种状态,像个巡房员似的,来来去去。 直到一天中午,一楼大厅里传来了吵闹声,打破了我昔日的平静。 我闻风一溜烟似的的跑向了一楼。训骂声是从休息室里传来的,原来是那刘主管又在发威了,在训人了。在训谁呢?我很好奇见到对方的芳容。 “咦,这位男士不是我在培训时的同桌吗?咋被挨训了?你这气势不应该被训啊?”我百思不得其解。静静的,连呼吸声都控制着,停留在墙外边。 主管的声音越来越刺耳,我去?还真把自己当人物了。都是爷们,像训孩子似的训着对方,如果是我,肯定开打了。 同桌啊,同桌,你明明看起来比那头“猪”有本事多了,为什么这么怂呢,为什么一句话也不敢回呢? 主管振振有词的训斥着:“我谅你不敢作声,就你这样,连点屁事都做不好,计划计划写不好,业绩业绩上不来,考核考核达不了标,我家里养了只狗饿了还晓得到处找屎吃,不是我看轻你,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我屏住呼吸声,静静的听着,不自觉的紧握住了拳头,这时,王姐闻声也赶来了过来。一边笑嘻嘻的凑到了刘主管的身边,一边帮他捶着背,“莫气,莫气,消消气,得了,得了。”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 “这些个狗一只比一只难带,都不省心。”刘主管气呼呼的嚷着。 万生说的没错,这儿是由魔鬼主宰的空间,不过我倒觉得刘主管这只鬼还不是最可怕的,至少我一眼就能识别出来了。最可怕的那只鬼可能是王姐,她那脸上一脸邪魅的笑容,那无比势利的表情,如果我跟着他们,也许有一天就是这位同桌的下场了。 无论感性思维还是理性思维,用过了头就成魔。纯感性思维过了,就会让世间动荡不安,一句话不对头群涌而起,如一群乌鸦般制造混乱与噪音。 在这个理性的空间里,一切按业绩按标准说话,有业绩就是人,无业绩就成了狗。人活在自己制造的条条框框里,动弹不得。 那位男士,我的同桌,却依然一言不发的,摸出了打火机,点燃一支烟,抽了起来。 他的烟刚点燃才吸了一口就被刘主管抢走了。 “你抽,你抽烟,我就让你好好闻一下烟味。”说着,抢过他手中的香烟,往那中年男人的雪白的衬衣上烫去,好好的一件衣服就这样被他烫了好几个洞。 我身体里面的气一下子从肚子处往上涌。转过身跑到资料室里,拿起来一瓶黑墨,往洗手间跑去。 今儿个我要来为这个空间制造一点混乱了,也来整整你这头“猪”,反正我是赤手空拳,在这儿无名无位的,大不了被开除了,也没啥损失的,我就跟你拼一拼,不如把你的白衬衣当宣纸,来一幅水墨丹青。 我把一大瓶黑墨水,全倒进了盆子里,加了一点水。以迅雷耳之速,捧着盆子,走进了休息室里,端着这一盆黑呼呼的墨水,一大半倒在了刘主管的白衬衣上,一小半倒在了王姐的衣服上。 整人很好玩吗?很好笑吗?我就让你们笑个够,尝尝被人整的滋味吧。哦,我忘记了,他们根本就没把自己下属当成人来看。 这下知道厉害了吧,只见他们手忙脚乱的往更衣室里跑去换衣服去了。 我想刘主管的白衬衣也没办法洗白了,这才是我想要的效果。我拿着空盆,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吓跑了正在门边张望的两位女顾客。 那位中年男人倒是很冷静的看着这一切。我不知道他是心如死灰了,还是看淡了生死了。 我其实并不全是为他出气,我是在为自己出气。 “这两个男人女人,真可恶,今天烫你的衣服,说不定哪天就烫我的衣服了,人家衣服不是钱买来的吗?好好的一件白衬衣,就被他烫了几个洞。” “没事,没事,妹子,我这事见多了,出来混,就是这样子,不是你整我,就是我整你,没完没了,你还年轻,血气方刚,不像我们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有些事忍忍就过了,还能怎么样?” “真可恶,哪天我也拿着烟把他衣服烫几个洞试试看。真是吃了饭没事干了,闲得慌,就以整人骂人为乐子。” 那中年男人,可能是经历了太多的风霜,这样的事,在他眼中就是小事,可在我眼中就是大事了。他望着我,带着一副慈祥的笑容,却不知道说些什么。 “这儿,我也没办法呆了,我不干了,辞职。”说着,拿起纸和笔,写了辞职书,交到了前台,溜 第八十八章 佞客行(七) 湖水随风荡漾,湖岸边树木的落叶纷纷的坠入了水面上,泛起一层层涟漪,此情此境,就如我的心境。 我没想到就以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平生的第二份工作,还是有些不舍得的,我是觉得工作是可以用来丰富自己的内心的,每离开一份工作就像是从自己身上割舍掉了什么东西,是自己的心与血吧,必境那是自己挣扎过,努力过,迷茫过,欢笑过等等让自己思绪万千的一块地方。或许一个人想要修炼成自己真正喜欢的模样,是需要很多很多元素的,而这些元素就是在自己工作中,生活中与其它人事物化合而成的,可是我不喜欢这升级打怪的地方,我不需要向怪物们证明自己是什么? 离开有鬼怪的地方吧,去找一个把自己当人的地方,好好的呆着,这才是平生我愿。 “妹子,妹子。”突然听见有人在喊我了。我缓缓的回过头,哦,原来是刚刚那位被训的中年男人呢。 “妹子,你就这样离开了吗?刚刚的事还是要谢谢你啊。”他追上了我气喘吁吁的说着。 “不用谢啊,我又不是为你,我是为自己出气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感觉自己内心里压着有一股莫名的火,一遇到导火线就燃的。” “你心真大啊,将来肯定了不得,会很有出息的。”他此时的笑容就像一个慈祥的父亲般。让人看着就暖暖的。 “是吗?讲真,我的父母也从没有这样夸过我呢。”这种被理解,被看见 的感觉,正是我理想中父爱的感觉。 “是的,将来肯定会有出息的。” “没想那么远,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有个性的家庭主妇呢,一想到升官发财我就头疼,我脑子不好使,很笨的。可是我想不明白,这里的人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呢?” “这话讲到我心坎里了,是个好女孩。” 一听到他夸自己,我的心门就打开了,巴啦巴啦开始侃侃而谈了:“我记得在13岁时,就被父母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真不是我看低自己,人与人之间真的是有差距的,那种差距真不是靠几俩银子就能堆起来的,那时我就理解了什么叫圈子,我的父母脑袋真够简单的,以为是个人只要往某个圈子一站,很快就能变了样,反正,我不喜欢复制沾贴的人生,我觉得啊,人还是在自己的起跑线上,自己的节奏上去行走比较好些,想跨步,弄不好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小丑。外人看着光鲜,自己内心便扭,这又何苦呢?我的意思是,这个环境也不适合我啊,有妖怪,所以走了。” “难怪胆子这么呢。”他说。 “胆大?不?我胆子很小的。”第一次听见有人夸我胆子大,我心像是开了花似的,好兴奋。接着说过没完没了了。 “我说话只争对自己,没有争对你啊,小女子平生无大志,最大的愿望,是能修炼一颗面毒不浸的内心,遇魔遇妖都能挡过,这样我就可以把世间当成游乐场了,可以任我游,而男人,总是想问题要想得远些,想得多些。” “是啊,只愿来生我也能做个女人,此生不行了,有老婆孩子等着吃饭呢,不能跟你们这些小朋友相比了。” “哈哈,我还想来生能做个男人呢,不过我一定不会做像刘“猪馆”那样的男人,上班像一头猪一样睡觉,醒来了就整人。也不想做像你这样的男人,把自己整得鸭梨山大的。” “说话畅快,你在骂我们男人,男人不是我这一种,就是他那一种的。“ “你说是就是吧。我也在骂自己,骂13岁到20岁那个年龄段的自己,原本可以追逐个性的年龄,我却活得如小狗般。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什么穷人圈,富人圈,最主要的是打造适合自己的圈,这一生才没算白活。” “也不错啊,花了六七年,整明白了一个道理。” “各自安好吧,人生下来是不平等的,各自有各自的事情要做,有各自的天赋要去发挥,去追求平等,真是太为难自己了;不过人又是平等的,不管出生在达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家庭,都需要吃些苦才好的,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孩子我觉得是一种不幸,因为大部分的幸福,真的是构建在苦的基础上的,不然那内心无尽的空虚,也如在地狱中煎熬,这是我自己亲身体验,不是平空说的,可能也有例外吧。”我直白的说着。 “是的,不过还是要把控好自己的人生,不要混成我这样子了,到我们这个年龄段,往前走有老虎,往后走是悬崖,也只能被人当猴子耍的命了,不多说了,我得去干活了。” “嗯,是的,你们认真赚米才是硬道理,我理解,我理解。” “那你?还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处理的?” “没有?”我摇摇头。 “那后会有期。”说着他递给了我一张名片。:“以后遇到了什么困难也可以给我打电话的。” “哦,谢谢。”我还是接过了名片,尽管我知道往后不会打电话的。 长街漫漫,一边漫步着,一边思考着。往后的路我应该怎么走?往哪儿走?晨星与我不一样,他好像不太迷茫,每天干劲十足的,而我总是在迷茫,我依然没有找到自己可以扎根的地方。所以我对自己与晨星的情感,也是迷茫的,充满了不确定感。 男人喜欢安家后立业,我觉得女人是立业后才安家比较好。这个立业,并不是要做什么大事业,而是找一件自己可以长期深索的事情来做,我在学校里的那么多年真是白活了,都没有去想过这些事情。 在告别这位中年男子时,我转向了家具了街,原本想分析一下晨星做的家具与市场上的有哪些不同,销路在哪儿? 没料到,我在这儿看见了晨星,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与另外一个女人,是我认识的一个女人,就是袁明凤,他俩正好肩并肩走进了一家家具店里。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确定了我之前的直觉,晨星果然是喜欢与袁明凤 第八十九章 佞客行(八) 天气渐渐转寒了,木兰园子里的蚂蚁已藏入洞穴里,往日的鸟鸣声也消无声息了,水桶里面的水变得冰凉冰凉的。 我终于又清闲了,不用去上班了,很少掌厨的我,优哉游哉的煮了些面条,冬天吃吃长寿面,路远情长。 “晨星,吃面了。”想来,一工作起来,好些日子没有与晨星好好谈谈心了。 悄无声息,无人回应,奇怪了,刚刚还在这儿的,怎么招呼不打一声又出门了,难道? 我突然浮想联翩起来,难道晨星知道我要独自飞翔了,他也开始行动起来了,去找回一个属于男人的自尊? 若真是这样,也只能随他去吧,离开父母经过了两年历练,我到底是长大了一点了,不再那么害怕失去了。 反而有个大胆的想法,觉得男人年轻的时候,在不影响自己事业的情况下,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是可以多去经历些女人的,去接触不同类型的女人后,才知道哪种女人最适合他自己,这样进入婚姻后才不会被女人的外表所迷惑。 而女人在结婚之前,也应该多走出去历练自己的内心,多去见识些花花世界,靠自己的头脑去野蛮生长一些年,安抚好那颗或蠢蠢欲动,或脆弱的灵魂,这样踏入婚姻后会不会更好些? 我一直觉得婚姻是神圣的,人是万物之灵,只有人这种动物才谈爱情,才需要结婚,其它动物交配只是为了繁衍,所以每个称之为人的应该很慎重的去对待只有人才有之的行为,它就是婚姻。 可是婚姻是两个人阴暗面的较量,而距离产生美,红尘就如一团团迷雾,男人婚前如果不多经历些女人,他永远会觉得外面的女人比眼前的女人要好,熟不知谁还不是差不多,真有那么一个完美无缺的人出现,若是生活在一起了会不会很累? 况且我从自己的父母身上早就发现了,他们若把阳光的一面,给了外面的人,必然会把阴暗的一面留给身边的人。他们做生意的,顾客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自然的把笑容留给了顾客。 而我需要向他们不断的索取才能活下去,他们会不自觉得把阴冷的一面留给了我。 从他们对我不耐烦的一言一行中,我总感觉自己欠他们的太多太多了,所以,在他们面前我总是表现得小心翼翼的,不然就会挨骂,就会饿死的那种恐惧感一直都缠绕着我。现在我才明白,这样的关系其实是不正常的。 特别从母亲的身上,我深知了女人的秘密,她真的是把美好的一面全都展现给了外面的人,只有身边人才知道她内心的千疮面孔,一个完整的人都是阴暗面与光明面的组合体,要么外阴内阳,要么内阳外阴,一般的人很难平衡好外与内的关系。 我从身边的人看婚姻,比如我爷爷奶奶的婚姻,我爸爸妈妈的婚姻等等,开始我真的想不明白,婚姻到底带给人什么?明明两个打得不可开交的人,天天像仇敌一样撕杀的人,为什么还要生活在一起?如果只是为了繁衍,那不一定要结婚啊? 现在我算是知道了,他们除了害怕世俗的眼光,最主要的他们还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和谁结婚最终都是差不多的。关键的是需要两个人都愿意静下心来好好过日子。 可是就没有其它办法了吗?能让婚姻体验起来,多一些美好,少一些撕杀与背叛?我一直在追问这个问题。 我回忆起来了爷爷与奶奶的一辈子,爷爷是在我上初二的时候去世的,在爷爷归西时的那一刻,奶奶一点儿也不悲伤,反而说了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这个坏老头子,终于走了。” 爷爷和奶奶两个人,的确是打了一辈子,骂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我们家住得离爷爷奶奶比较远,我一年也就去三四次,但我几乎每次去到,都发现他俩在开战,我的奶奶比较好吃,喜欢藏各种美食,爷爷奶奶住的是那种老式的有木阁楼的房子,就在他们的卧室里,有一个通往阁楼的木梯子,奶奶就在那阁楼里,安放了好几个装有石灰的陶瓷坛子,那里面装的全是各种零食。 我每次去爷爷奶奶家,如果他俩没有吵架时,奶奶就会勾勒着腰,把双手背在后面,一步一步的从那张木梯子里爬到阁楼里,用麻布袋装上一大袋子零食,再背着零食一步一步的小心翼翼的下往楼梯。 若是冬天,一边烤火,一边吃着奶奶的零食,那种安然,绝对是一种来自灵魂的放松。 我的爷爷喜欢看书,也喜欢藏书。就在我们烤火的那间房子里,安放了好几个木柜子,那里面是爷爷用了差不多一生的时间收藏起来的书籍。 这原本也算得上是天生一对,可为什么就打得不可开交呢?俩个人一吵起架来,我爷爷喜欢骂我奶奶有胸无脑,吃吃吃,身上吃出一堆肉,就不见长脑子。我奶奶骂我爷爷是书呆子,识了那么多字,也不见干出点屁事。 我爷爷一听就十分恼火,气得蹬蹬往阁楼上爬去,把我奶奶藏得零食找出来,通通扔到地上,完了还不忘踩踏几脚。我奶奶也不服输,把我爷爷藏得书籍,通通扔到了屋前的井里面。 就这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在吵吵闹闹中度过了。 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我想起来,如果当时我爷爷能够心宽一点,接受奶奶的美食,看见奶奶又在品美食,吃零食时,能放下手里书籍,与奶奶共品人间美味,这将是多么美好的画面;如果我奶奶能不把识字为耻,无事也来读几本书,体验人世间没有的那种美好。或者抽出一点时间,与爷爷共品一本好书,然后聊聊彼此的读后感,世界观,那又将是多么美好的画面。 自己把日子过好了,还给儿女们当了榜样,可是他们却就是不愿意走进彼此的世界。 可能就是因为爷爷的书和奶奶的美食,没有给生活增添太多的美好,所以我的父亲母亲才把全部心思投入了赚钱的道路上,父母也希望我 第九十章 佞客行(九) 这样说来,人,既然是光明面与阴暗面的组合体,那与其老想着如何去攻克别人,想着如何把别人的“战利品”纳为已有。还不如去发扬自己的光明面,攻克自己的阴暗面。 先让自己去向外拓展,去“立功”;此立功是只管去发扬自己的光明面就好,就是要走出去,让别人看到自己闪光点,且能用自己的闪光点干点实事;同时要向内扎根,去看见自己的阴暗面,并与它们和平共处。 有一个成语叫什么来着,“功过相抵”,可以用来解释“坏”人的命运吧。 而像我奶奶,爷爷这类好人,他们一辈子都没干什么坏事,可也没立过什么功,我爷爷读了那么多书,都没有去用,所以他最怕别人说他无用。只要一听到有人骂他无用,“战争”就打响了。很显然,读了很多书是我爷爷的优点,可他的优点都用来对付身边的人了。 我奶奶肚子里吃了那么多东西,长了一身肉,积了很多能量,也没有去用,所以他最怕别人说她身胖还无脑。只要有人说她没有脑子,她就向谁开炮了。 我的父母倒是把自己用起来了,他们有用的。可他们没有向内扎根,没有去面对自己的阴暗面,他们一辈子在标榜自己是善良的人,有用的人,所以我父母最怕的是别人说他们是坏人,同时也轻视那些看似无用,不干实事的人。 一个总是强调自己有多好,强调自己光明面的人,一定是还没有与自己阴暗面和解的人,反正可以得知,他身上肯定有见不得光的东西,而这个见不光的东西会让他活得很累,很恐惧。从而需要不断的往外抓取,停不下来。贪婪,是因为内心的恐惧。 另外,一个从未去面对过自己阴暗面的人,还很容易识错人,不会选朋友。这个问题我也是从我母亲身上发现的,虽然父母的事,孩子们无权过问,不过我在家里闲得慌,就喜欢看我们家里来来去去的那些人。 我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的人,她待朋友大方友好,别人愿意亲近她。可她几乎没有什么固定的朋友,都是走走停停,来来去去的,在她身边穿梭着。来过我家的,给我留下印象的也就那么三两个。之所以能让我记住,是有原因的,我且叫她们A小姐,B小姐,C 小姐吧。我印象中A小姐喜欢刺绣,B小姐写得一手好字,C小姐能说会道。从我的眼光看,A小姐,B小姐对我母亲是有真感情的,A小姐送过一幅自己亲手刺的刺绣给我的母亲,挂在客厅的镜牌,一个很大的福字。都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没有一点感情,若是我,我才懒得花那么多的时间一针一线为别人刺画。B小姐在我看来也不差,每当我们有事,小事大事都倾力相助的。唯有C小姐,那个能说会道的C小姐,倒是我母亲为她付出比较多,她也不求回报。 可人啊,人性,怎么说好呢?反正我母亲在我面前评论过A,B,C三位小姐,说起C小姐,赞口不绝。说起A,B小姐,是一脸的不屑,说人家没什么出息,做事不出的。 可结局怎么样呢?C小姐借了我母亲一笔钱,可能是暂时还不上了,杳无音信了,电话也不接了。而A,B,小姐,大概也看透了我的母亲,往后再也没来过我家了。 此类事情应该还有很多,我看见的就这些,我的母亲只欣赏与她性格相似的人,从这三位小姐姐中,我知道了母亲为什么总是要让我改变性格了,因为我与她的性格太不像了。 之后,我也有了自己的交友之道:我不太相信一个一直一直在追逐名利权位的人,会多么懂得爱,他们根本不相信爱,他们要的是刺激,和谄媚。 我不太相信一个画地为牢,从未见识过花花世界,从未在红尘中摸爬打滚的人,会多么懂得爱,一旦混入红尘中,他们经得起诱惑吗? 我不太相信一个不想离开父母的宝宝男,宝宝女们,会多么懂得爱,真要遇到一点事了,他们能担当吗? 我不太相信凌强欺弱,趋炎附势的人,会多么懂得爱,他们是一类内心还没长大的孩子。 人生没有捷径,特别是通往幸福这条路更是没有捷径,这些道理听起来很简单,或许人人都明白,都懂,可是靠自己一步一步去走出来的却不那么容易了。不管怎么样,我应该逼自己去走一走。 这样想来,晨星不在我身边,未必不是好事呢?想着,想着,豁然开朗了。 相比他在我身边牵牵绊绊的,一个人可以无牵无挂的去探索自己,去磨练自己。女人不是养在笼子里的宠物,应该先像人一样活着,然后才是女人。 古时候,女人都在被男人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那是因为女人从小长到大就没走出去过。大多数女人是一种不太喜欢思考的动物,男人们才给她们制定了很多条条框框,她们只要照着去做,便一生无难无忧了。于是,女人在男人眼中成了一种与小人并列存在的一种生物了。 直到现代,大部分女人包括我自己在内还是不想去吃磨练的苦,老想着一步登天,只希望早点被人收藏着,虽然人各有志,大概是众观古今,是女人发现了那些活出自己的才女们,强女人们结局都不大好吗? 我觉得我们看到只是表相,她们才是把自己生命活得淋漓尽致,精彩至极的一类人,不管对于爱情,还是对于生活,还是对于生死。大部分才女们应该是参透了世间表相的东西,参透了生死的。 至少我是做不到的,如果我有一天也能参透生死病死了,我宁愿要这种飞起来的感觉,天大地大,任我去游,如果老了走不动了,就找个森林躲起来,与万木一起长青,想起来都爽快。我参不透生死,这才老在思考婚姻这事情。 可我又不想一直往外追逐,成为了物质的奴隶,那样对于我来说真是太累了。那余生我的任务是:除 第九十一章 佞客行(十) 当有些事情想通以后,食欲也大增了,我狼吞虎咽的吃起了面,心想,把晨星的这一份也来搞定它。 “梦寒,你吃面呢,有我一份吗?”我背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好像是他? 我缓缓的回过头。“咦,万生老师,你来了呀。”我放下碗,站了起来,搬了个凳子,放在餐桌的正对面。 “刚刚我还在想,等我吃完面后,去你那边瞧瞧呢。”我接着说。 经历了那“牛魔王”刘主管,再来看万生,像是自己的亲人般,可以无话不谈了。 “呵呵。”他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 “你吃面吗?我下多了面条,要不,你也来一碗吧?” “没问题。”万生还是以往一样,像是个混迹于江湖,不据小节,跑到哪儿,吃到哪儿的闲游浪子。 “吃吧。”而我可能是因为辞职了,终于感觉能与他平等交流了,从今儿起,我们不是上下级利益关系了, 是道友的关系了。 “梦寒,我听说你闯祸了?”他一边夹着面,一边不经意的问着我的工作情况。 “是啊,你不知道那个“牛魔王”太可恶了,我没法呆下去的,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 “牛魔王”?你给人起外号?那我呢?我是什么?” “你?我还没想好?”我本来要说“江湖散客”的。但还是住口了,毕竟我内心深处是对他充满敬意的,与他相处,可以在不经意间明白很多事情。 “我听万姐说,你说的那“牛魔王”已经被辞退了。”他说。 “辞退好,活该。”我气呼呼的说着。 “那你也不去我那边了?”他问。 “嗯,我有新的打算了。” “你呀,你呀,要做好心里准备,哪儿都有“牛魔王”的,还有“玉面狐狸”的,准备受苦吧,你。” “没关系,我不怕。” “你行,这下好了,一个“牛魔王”激起了你的斗志,也不冬眠了,挺好。”他偷偷的笑着。 “还冬什么眠?不走出去不觉得人活着有那么多问题要去解决,一走出去,才知道,还有好多问题想不明白,得靠自己去探索了,特别谢谢你,万生老师。”我很严肃的说着。 “不用谢,你没把我当成“牛魔王”,我已经很满意了。” 我终于缓了一口气,万生不是我的笼子,他来到我身边不是想把我关到笼子里的。他真的是一位好老师,虽然没跟我说太多 的人生大道理,但他是在用心的推着我往前行的。对于我他是用了“心机”的,但这“心机”我心甘情愿被骗,至少他让我心灵的世界获得了一次飞跃。 在万生面前,我就像一只浑身充满力量的小鸟,随时都可以展翅翱翔。 “你的晨星回来了。”万生正对着门坐着,他\t一抬起头就看见了晨星的身影,站了起来。 我回过头,原来晨星这又是去哪儿运回来了一些木板。 “晨星,你这又是要准备造大船吗?还是要为梦寒做嫁装了?”他一边打趣着晨星,一边帮着他把那几块木板从三轮摩托车上卸载了下来。 “才不是帮我做嫁装的,他是在为自己做家具的。”我说。 “万生,你不知道,梦寒,现在翅膀长硬了,人家往后要练习高空飞翔了,哪还看得上我这水曲柳木材的嫁装。” “你说什么呢,晨星。”我一拳捶在了他的胸口上。“明明是他自己牛气冲天的,开始飘了,还说我翅膀硬了。” “没说什么,娘娘饶命,我心脏不好,你这再来一拳,我小命都没了。” 这会儿,我又看不出晨星,有什么别样,他其实心里还是有我的,人家只想着努力干活呢, 可能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万生老师,讲真,我现在都还没有弄明白,找个男朋友有什么用处,我终于理解你喜欢自由的心理了。”我说。 “万生,都怪你,把她带坏了。”晨星说。 “我本来就是这样子的,没人带坏我。”我说。 万生立在原地,微笑着不作辩解。 “人家万生是男人,家里还存了很多米,梦寒,你不能学他,知道吗?他随时可以退出江湖,你能吗?你学他,你往后就只剩下穷自由了,除了自由什么都没有。”晨星说。 “我审明,我没有学他,你们谁也别想用你们那一套绑架我,我有自己的人生规划,我的事情,后果我自己承担,又不要你承担,你着什么急。”我很不服气的说。 看来,晨星是并不想让我独自飞翔的,但我决定的事情,就会去做的,谁也阻止不了我想前行的脚步。 “晨星,这只小鸟长大了,你就让他出去飞一下,不就是了,人家想高空翱翔呢,不想关在笼子里。”万生说。 “还是万生老师最懂 我了。”我无比感激的神情望了他一眼说。 “这是一只愤怒的小鸟,我就怕她飞到半空中摔下来。”晨星说。 “对,我就是一只愤怒的小鸟,休想绑住我的爪子。”我说。 “你会后悔的,等你越飞越远,越飞越高时,前无来者,后无行人,没有人与你为伴了。” “人生两难全,反正我要先飞一会儿,又不是飞一辈子,不停下来了,放心,我飞不高的,飞低一点,累了,可以伴着枝木而歇;饿了,可以停靠在草丛里觅食;低头可以看清楚绿水青山,都市层楼;抬头可以看见蓝天白云。” “我无语了。”晨星无可奈何表情。 “好好干,兄弟,人家梦寒,自己也说过了,她的理想是当一个家庭主妇,以后就看你的表现了。”万生拍了拍晨星的肩膀,像是在为他打气。 两个男人相视一笑,晨星好像释然了,看来还是需要高人指点的。 第九十二章 佞客行(十一) 这些日子,晨星完全沉浸在了他的水曲柳木板上了,他的心就如装了一个箱子,箱子外面扣了一把锁,里面有很多秘密,不再向我打开了。 难道真是这样?女人会迷恋像野马一样的男人,可是男人却格外不信任像野马一样野性十足的女人吗?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真相是什么?我并不清楚。 “晨星,是有人需要这种水曲柳家具吗?”,我靠在他的身边,一边抚摸着这光滑的水曲柳木板,一边握住了他冻得发青的冰冷的手。 “还不知道,先做做样品试试看。”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毫无情感,我像是打断了他的思路,让他惊吓了一跳。 “哦。”我不知道还能再聊些什么,知趣的,默默的转身走向了另外一个房间里。 推开前窗,园子里的木兰树在寒风中摇摆着,从木兰园往远方遥望着,三径迢遥蔓草寒,寒草无边的接着城楼,只是连个人影也见不着了,风仿佛把我的心都吹凉了。 晨星,他也许只是回归到他的理性世界里去了,沉迷于事物,总比沉迷于外面的花花世界要好吧。可是为什么?我内心堵得慌,女人就是一种过于感性的动物,情感的动物,这情感如洪水猛兽,宜泄不宜堵,堵久了总感觉会有更大的灾难,这不也难怪,女人喜欢购物,喜欢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并不是喜欢物体的本身,这是一种情感的宣泄啊。 我也喜欢逛街,只要看到那些花花绿绿的,千奇百怪的东西,哪怕什么也不买,心情也会好多了。当然我还有一种更好的宣泄情感的方法,就是寄情于大自然,这里的万物,在它们的世界中生机勃勃的,程现出了另外一种生命的活力,人只要呆在中间,仿佛自己吸释了什么灵丹妙药,很快就神情气爽的,头脑也变得清醒了,什么生活中乱七八糟不开心的事情,都会烟消云散。 是的,与其老想着把男人拉到自己感性的世界里来,不断的向他们索取情感交流, 不如自己去寻找更好宣泄情感的方式。可是大多数男人不理解女人,不明白她们为什么喜欢旅行?为什么喜欢逛街?为什么喜欢买一些无用的东西?她们只是在用自己方式平衡生活啊。 真正好的伴侣或许真是这样,让男人做回男人,理性世界多于感性世界;让女人做回女人,感性世界多于理性世界,过多的勉强只是让彼此难受。 前提是女人要理解男人,男人要理解女人,这样会有多么好啊。 正在我想关上窗户时,园子里传来了呼喊声,是谁在这儿大喊大叫的? 我无比好奇的往园子里望去。 “晨星,你出来,你给我滚出来。” 这不是林小锋吗?我很快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难道?晨星是真的?我的心突然变得混乱极了。 “晨星,晨星。”叫喊声继续着。 晨星披了一件外衣,缓悠悠的走到了林小锋了跟前,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被林小锋狠狠的一拳打倒了在地上。 而我站在二楼的窗前,脚像是长了钉子,一动也不能动的,冷冷的望着眼前一切发生着。 晨星又缓缓从地上站了起来,一拳把林小锋打退了好几步。 “请你搞清楚先,不要总是乱咬人。”晨星的语气很平静很平静。 “晨星,我警告你,以后再看见你与我老婆袁明凤走到一起,我跟你没完。”他再次回击了一拳说:“这一拳,我是为你女朋友,秋梦寒,打的,你不要对不起她。” 晨星,没有再作声,而我,头脑由混乱也变得了冷静。我本来想下楼去与晨星站在一队去对付林小锋的,还好,我立在原地,没有移出脚步。这样也好,也好,人就应该偶尔挨一下打,才长记心,才不会飘飘然,才懂得珍惜。 直到我望着林小锋雄纠纠,气昂昂消失在木兰园里消失的背影。这才,走到晨星的面前。 他低着头沉默不语的,又开始倒弄着他的木板。 “晨星,你的脸出血了。” “不碍事。”他缓缓抬起头,望了我一眼,很快又低下了头蹲在了那些水曲柳木板里面,继续他的工作。 我跑到屋里,从药箱里找出了酒精,一些药棉。 “怎么不碍事,皮都掉了一块了。”我蹲在他的身前,将沾好酒精的药棉,将他脸上的血渍清洗净。“还是要消消毒的,怕破伤风。” “梦寒。”他这下终于露出了笑脸,将那双冷冰冰的手捧着我的脸。 “哎呀,你的手冷得跟冰块似的。” “那你帮我捂热。”他向我撒娇着说。 “你别动,先把伤口清理干净些,要不然毁容了,以后,看哪个女人还要你。”我说。 “好的,听你的。”他乖乖的坐在了板凳上。 “梦寒,你知道林小锋为什么找我闹事吗?”他摆出了一副调皮的表情问我。 “我不知道,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前些天,我与袁明凤去家居城了,她有个亲戚是做水曲柳家具的,让她陪我去了解一下,这下,才有了今天的事。” “切,就你嗅美,被打一下也好。”我拍着他的脑袋说。 我不想再去追究了,也许事情就如晨星说的这样简单,也许事情没这么简单。我已经很清楚下一步要怎么走了,春暖花开时,我也要离开晨星了,出远门了。世事无常,变幻莫测,不如彼此多留一些美好的记忆吧。 “你喜欢看见我被人打,小坏家伙,也不出来帮我打架?”他追问着我。 “酒精刺得疼不疼?”我转换了话题,收起好了酒精与药棉。 “现在不疼了,心里暖暖的。”望着他这调皮的笑容就算真犯了错,我都不忍心与他堵气。 “嘿嘿。” “梦寒,你明年春天,要离开木兰园,去别的城市了吗?” “是的,坚持在路上。”我望了一眼他清澈的眼神说。 “那你身上的钱够了吗,你这上班都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 “是啊,我也不想这样啊,也想一辈子坚持一件 第九十三章 佞客行(十二) 寒风四起,扑面而来,大地一片苍茫,白雪覆盖了洞庭山的苍松与翠竹,南湖的水位变得很低很低,露出了肥沃的黑泥,芦苇在朔风中摇拽着,渔民的船只都已靠了岸,仿佛沉睡了般,田野里的泥土,也被风吹出了道道裂缝。 我喜欢这样的季节,喜欢这种寂静感,脚踏着田涧边的白雪,发出咯擦咯擦的声响,像是一首来自田野的交响曲。 晨星,回柳林寨好些日子了,他告诉我他回村里收棉花去了,市里有人要买。曾经他好像也跟我说过这事儿,他爸妈放弃打渔生活后,就拿家里十几亩地种起了棉花,去年收成还不错,收了很多棉花。 这大冬天的,棉花也收了这么些天,咋还不回来?一个信息也不发给我。好吧,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 可我并不是不理他就心中无事了,内心像是悬着什么东西,堵在胸口,感觉沉沉的。 我好生羡慕像袁明凤那样的女人,不会为感情的事困扰,不像我,虽然能想出那么多放下情感的理论,可真要实践起来,好像比登天还难,很想切断这份情感了。 我有种预感,如果我没有找到自己可以安身立命的工作,能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的自己喜欢的事情之前,我的生活里只剩下了晨星,根本就没有办法把情感看淡的,这情感对于我来说,就如一副沉重的锁链,会牢牢的,死死的把我勒住,控制着我的每一天的生活,别谈什么自由了,可能连身心健康都会成了问题。哪怕谈十场恋爱,我也无法看淡它的,都是白忙活,那好吧,还不如一场也不谈了,先去把自己内心世界搞定吧。 随着湖边漫步着,我越来越坚定了自己的决定,此刻头脑是很清醒很清醒 的。 突然又想起了南漠和兰歆,好些日子没有去他俩那儿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他俩为什么看起来没有我这种沉重感,仿佛他们的世界只有风月,没有风云,还是我只看到了表相? 我特意绕道而行,行向漠兰茶书馆,朔风扑打着沿途店面的大门,发出嘎查嘎查的声响,远远的,我就听到了欢快的音乐声。 原来是兰歆,南漠这两个活宝,他们在门前堆起两个守门卫士,白雪人,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头小身子特别大,挺立在大门两边。 “白雪人呀,白雪人呀,你的头怎么这么小,身子怎么这么大呢?” 南漠随着音乐,在雪地里摇动着身姿。哈哈《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我光着膀子,我迎着风雪,So beat it So beat it.” 而兰歆安静的蹲在雪地上,这一静一动的,两个活宝,让我一见就会心一笑,刚才堵心的事,瞬间抛到了九宵云外。 “秋梦寒,接招。” 我身子灵动一闪,南漠来了一个“雪箭穿心”。 “远来是客,有你这样招待客人的吗?”我说着,脱掉了运动鞋,打着赤脚,踩在了雪地上,准备与他绝战雪城。 正好可以发泄一下这些日子堆积起来的情绪,我拾起地上的雪往他身上砸去。瞬间眼前白雪纷飞,一片模湖。 不到十分钟,我俩也变成了雪人,但浑身火热,火热的,一身大汗淋淋,痛快。 “南漠,我头顶的乌云被你砸跑了。”穿上了鞋子,好好的呆在了兰歆的身边。 “秋梦寒,你知道你犯了什么病吗?” “我不知道啊,人看清别人难,看清自己更难。” “你和我一样,犯了飘飘病,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需要时刻用重物砸自己一下,才能保持清醒。” “飘飘病,头一次听了,还有这种病吗?不过好像被你言中了,可那又如何?”我说。 “东西南北风,飘来飘去一场空。”他说。 “可我还是想选择飘一飘,飘起来感觉很轻,沉下来,感觉很重,轻有轻的好,重有重的好,空有空的好,实有实的好,反正最终就如你说的,都是一样,一人一堆白骨,轻飘飘的,你一堆,我一堆,被风一吹,没了。”我带有一种绝望的表情说出了这一段话。 “好吧,服你。” 我不自觉的凝视着南漠那如一弯湖水般的眼睛,他的头发是自然卷的,听说这样的男人很重感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他落到我的手里,恐怕一样,日子久了,就只剩下风云,没有风月了。 他们能相处的如此和谐,还有兰歆的功劳,这样一位安静的女子,身上没有一点烟火气,却能在充满烟火气世俗味的世间里保持着她的淡漠与安然。 她很少发表自己的观点,就如刚醒来的睡美人般,寒风,雪战,都没能激起她心灵的波浪。 在我的生命里,有这么两位损友来过,没事损损自己,真好。萍水相逢,若干年以后,不知道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可能再也不会如今天这般了,我已不再是我,他们已不再是他们了。 这场“雪战”就像是我们的一场告别仪式,一场生命中关于友情的告别仪式。 往后,我身处异地,人在江湖,为了让自己好好的活着,我可能会把自己的心,筑起一道道很高很高的墙,那样,谁还能走入我的内心?我又能走入谁的内心? 我不想成为天空中的一只孤雁,何况我还只是湖里的一只小鱼,想要让自己真正长大,我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让自己沉入湖底,混入黑暗。 第九十四章 佞客行(十三) 走出漠兰书馆,我又在不经意间把脚步迈向了家居城。远远听到了“呯,呯,呯大炮声,鞭炮声接连不断的,我闻声找着了目的地。 “哦,这又是哪家业主店面开张了,店铺门前的红地毯,铺了十几米远,棚灯闪烁,五彩的气球在风中飘荡着,鞭炮的碎屑染红了一大片白雪地,显得格外喜庆。看着看着,身上的寒气似乎也消失了。 店门前人来人往,门店两边堆满了鲜花。我这才抬起头读了 一遍店铺的名字:“野姗纯绵家居店”。 野姗?是野姗开的店吗? 我拔开人群,挤进了门店内。这是一家约60平方米的铺子,卖的是纯绵被蕊,被罩,床单,纯绵毛巾之类的家居用品。店内站了一男一女店员,没有见着野姗。 正想着向店员寻问店主的大名时,我回头一望,雪地里来了一群正在你追我打的小姐妹们。她们还在喊着:“小星星,过来啊,小星星,来啊。” 小星星是谁啊?我定神一看,那不是晨星吗?今天他咋穿成这样了,一改往日的休闲风格,穿了一套黑色西装,里面套了件深蓝色的衬衣,头发也梳得很整洁的,的确,比往日看起来更精神,更加的有男人味儿了,难怪被这一群花痴追着呢。 小星星?还起了个这么亲切的名字。他不是回柳林寨了吗?怎么混到这女人堆里面来了?正在我不解之时,野姗从远远走来了,她身着一件白色羽绒大衣,脚上踩着一双高跟靴子,显得素雅又不失大气。 显然,我确定了这家纯棉家居店正是野姗开的。 野姗其实是一个比较外倾型的人,她很喜欢消费,选择经商对于她来说应该是一条不错的路吧,再说了,听晨星说过,他们家本来就是做纺织的,有的是资源,她只需要费点心搭过台就行了。 真好,她找到属于自己的路子了,而我,还不知道何去何从?这人与人之间,真是没法比,一比真是想打个地洞钻进去,才好。 不过,回过头来想,我的父母也不差啊,我要的他们都能给我的,但我为什么总是觉得自己是孤军奋战,孤立无援的? 离开父母这两年来,我总是在做一个相同意境的恶梦,梦见我一个人走在一片荒无人烟的黄土高原上,有一群身着一套黑色衣服的男人女人们,他们长着很长很长的鼻子,很长很长的舌头,有点像阴界里的黑白无常,手里还拿着一条很长很长的铁勾,我在荒原上不停的跑呀,跑呀,他们不停的追呀,追呀,就在那勾子差一点儿勾住我的心脏时,就醒来了。 我很清楚这个梦代表着什么?贫瘠的荒原:代表我刚出社会的状态;长鼻子长舌头的人,铁勾:代表我的父母,亲人的双手,他们想“挖”走我的心,掌控我的人生,一切听从他们的安排。 我不能被他们勾回去,我想自己靠自己走出一条路来,这样才能逃离他们的“魔掌心”,如果不能,那样我就如一个泥娃娃,永远也长不大,无心无脑无能,任他们拿捏,捏到最后,面目全非,我会恨自己的。 “荒原”很危险,但自己至少还可以蹦跶几下,是个活人,不是个长不大的且没有心的“泥人”。 野姗也加入了花痴姐妹群里,与晨星面对面站着,聊着什么。 我内心里又泛起了一鼓酸酸的味儿,若不是野姗,我肯定会大方的前往打招呼了,可是此刻,我想到的却是逃离此地,不希望他们看见我的身影,我这是咋了? 想着,连忙把目光收了回了店铺内,再次回望了整个店面,准备从人群中偷偷的溜走时,突然一个身影站在我了身边,我抬头一看,是万生,他也来庆祝野姗店面开张了? “梦寒,你也来凑热闹了啊,为野姗店面充人气来了吧。” “没有,没有,我不是来加人气的,我是路过这里,听到这儿放鞭炮,就赶来了。” “咋还跟小孩子似的,哪儿有热闹就往哪儿钻去了。” “哪有?万生老师,你是来送鲜花的吗?” “是呢,你知道的,野姗也常常去我们那边充人气的,我得知恩图报啊。” “是的,也是。”我不知道还说些什么好,直觉告诉我,我不喜欢聊生意场上的事,我对经商没兴趣,我得快点离开这儿。 “梦寒,你什么时候来了啊?”野姗与晨星终于发现了我的身影。双双肩并肩的走进了店面,晨星靠在我的身边,紧紧的抓住我了手问。 “刚到,刚到的?”我有点不安的回答着,我不明白这是怎么了,本来是我应该质问晨星的,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回柳林寨了吗,反倒是他先问起我来了? “晨星?给你们家梦寒,买一套喜鹊被子,冲一下她的名字,盖上喜鹊被子就不会梦寒了。”野姗打趣着晨星说。 “要不要?嗯,我们买一套喜鹊被子搬回家去?”晨星温柔的眼神看着我问。 “喜鹊被?好啊。野姗,你帮我招待好我的万生老师吧,我与晨星去店面逛逛,挑一套喜鹊被子,我还要买一些生活用品的,为你的店面打打气。”我突然又变得开朗了起来。 如愿以偿,喜鹊被子抱在了我的身上,好温暖,好温暖,我多想,往后的日子,往后我与晨星的情感,也如这喜鹊被子般,一如暖暖的,没有冷战,那会是多么美好啊。可是,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心与心之间,像是隔了一层薄薄的冰,让我感觉有点冷,我不知道他每天在做什么,脑袋里又在想些什么?他好像不那么信任我了? 他可能与我一样,也猜不透我到底要什么?为什么要独自飞翔?他不会白我的初衷的,明明解释了,他还是不会明白的。 这年代,情感难道都是如此的脆弱吗?经不起一点点猜疑,经不起一点点风吹雨打? 处着,处着,就产生隔阂了。 “梦寒,我也是今天早上野姗打电话给我,说她店面开张,有事情和我商量,所以匆匆 第九十五 佞客行(十四) “梦寒,我今天穿上这套西装,看起来跟以往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更英俊了,是不是?”晨星拉着我的双手,在我面前炫动着。 我仔细打量立在我眼前的这位男人,虽然他也有些缺点,惹得我不开心的,还有点小气,不太舍得为我花钱,因为不喜欢陪我逛街的,他不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但算得上一个真男人,于女人,混进“万花丛”里,应该是可以在“万花丛”里坐怀不乱的真男人;于事业,他吃得了苦,霸得了蛮,关键时刻也懂得灵活改变自己,懂得运用自己天赋与优势的真男人。另外,他追求事业,不是为了女人,或其它什么,最主要的是为了他自己内心的那份热爱,至少目前是这样的,所以他做起事来,总是慢吞吞的,琢磨来琢磨去的,真是急死人了,可这一点才是我最值得去欣赏的啊。 他这依然炯炯有神而又充满着善意的双眼,结实的身材,懂浪漫但又不会头脑发热还算冷静的气质,让我如何舍得下他,如何提出分手二字来?我的头脑里细胞总是在打架。 “嗯,英俊如潘安,不过我还是喜欢你穿休闲装的样子,给人一种安全感,穿西装,招蜂引蝶的,刚在野姗那儿,我看着一大堆女孩子追着你呢,看把你乐的。哼,我生气了。” “就喜欢看你不高兴的样子?” “我才没有不高兴,我高兴着呢,如果你喜欢,我管不着,也没心情管。” “这么大度,圣母娘娘的心又犯了?”他说。 “确实,反正以后我们都要分开了,你也自由了,多去交些女朋友才好呢,高的,胖的,矮的,瘦的,都交一个遍,才不会浪费了你这英俊的容颜啊,你说是不是?”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什么高的,胖的,矮的,瘦的,真是的,你以为买白菜啊,等你飞走了,我自有打算,要大干一场,心想着,你不在我身边也好,至少不会有个人老嚷嚷着我,要我陪她去逛街了,少了很多麻烦,我自个儿清静的很。” “哼,还没开始,就嫌我麻烦了,那以后怎么过嘛?我是认真的,不是跟你开玩笑的,我就希望你都去交些女朋友,交往不同性格的女孩子,讲真,反正我现在是不敢收你的,那么多蝴蝶围着,天天要去扑蝶,我烦着呢。等你事业,女人双丰收了,我也变“丑”了,若还能相聚,那才是真爱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不过,我知道这是自己异想天开了。” “我开玩笑的,我知道你没有给我添过麻烦,真的,我看在心里的,常记着呢。” “说的好听,你,反正你去多找些女人,以后我不会麻烦你了。” “脑子发烧了你?”他伸出手摸着我额头。“没发烧啊,你这位圣母娘娘,硬是要把我这样一个纯洁无暇的男孩变成一个花花公子?你才满意的?” “我管你什么公子,我又看不到,我自己都一团乱麻的,所以想自己一个人过了,一个人过,就没有人惹我生气了,我的脑子本来就不好,不太正常,生病了,再被你气一气,神经错乱了,咋整?刚开始,我还以为找个男人就能把我一切心理问题治愈,现在想想,哪有那么简单?” “谁惹你生气了?我可从没有惹过你哦,我每天都在忙自己的事,你哪有什么病,就是脑子里喜欢想东想西,浮想联翩的,一只蚯蚓被你想像成一条蛇了,一只蟑螂被你想成蝙蝠侠了。那好吧,你去帮我找,胖的,瘦的,高的,矮的女人,你让我去哪儿找?我是找不到的。”他说。 “明明是你惹我生气的,你还不承认的,我帮不了你,我的女生缘本来就不好,不像你,走到哪儿都围了一堆女人,让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那怪我吧,是我不好,以后我注意就是了,你出去后,等你找到自己的喜欢的行业了,就回来干,我答应过你的,以后还要陪你逛街呢。你知道我现在,时间精力有限,除了捕鱼,还要研究做家具,不能太分心了,都没有好好陪过你,我知道是我不好。” 我听着听着眼泪涮的掉了下来。“你真讨厌,就会甜言蜜语的。” “不哭,不哭,不就是陪你逛你嘛,多大的事啊,我会陪你去的,好了,呆会儿做一顿鱼给你吃,冬天了,没有藜蒿了,我们就用筒蒿烀鱼,好不好,我这就去菜市场买鱼。” 说着,他匆忙转身了,跑向了菜市场。 这年代,男人们女人们还有坚定不移的情感吗?我是半信半疑的,至少我自己是不敢保证的,感性的人在还没有学会理性思维前大多数是多情又不长情的。我希望自己,还有晨星趁年轻,多去经历些风云,也要多去经历些风月,他是我的,我是他的,距离也隔不开的,不是的,就各自散了去。 我跑到二楼,拆开那套喜鹊被,也懒得洗了,直接将它铺在了床上,钻起了被窝里,真是如此,暖烘烘的。我又开始漫无边际的思考开来,晨星他的确是我的安神剂,只要呆在我身边,几句话就能让我心神安宁,我若把他赶跑了?哎。人生要做出抉择就如要割掉自己身上的一块肉,好难受,好难受。 不一会儿,我听到了楼下传来了锅铲的声音。 “梦寒,梦寒。”晨星的呼唤着。 我依依不舍的从被窝里钻了出来,走到他的身边,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儿了。 “帮我系一下围裙。” 我哭笑不得:“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了呢。” 这?也许他是在用行动告诉我,我们的情感没有问题吗?不需要言分手吗?还是? “菠菜,我来扯菠菜,你烀鱼。”我说。 “梦寒,以后你出去了,也要记得多给自己做鱼吃,红烧,蒸煮,烀鱼,都行,多吃点水果蔬菜。在吃方面不能偷懒了,知道吗?身体吃好了,脑子也就好了,脑子好了,心境就好了,心境好了,其它不好都难,你说是不是?” “知道了 第九十六章 佞客行(十五) 天空,逐渐的变得明亮透澈起来了,又飘起了点点雪花,万物生香疗馆方圆十里外都清寂了许多,人们比起护理身体,更留恋家里的面的那团火了。 我悄悄的踏进了万生的香疗馆,店里的背景音乐,正好是我第一次来这儿的那首《木兰道》,低沉的吟着,好亲切,好飘逸。“踏着暮色归来,你总习惯在杯中堪满快乐。” “梦寒,你来了。”万生一副懒洋洋的姿态,从工作室里走来。 “嗯。”我一边若无其事的回应着,一边爬到了飘窗上,紧紧的抱着毛毯上的毛绒小熊。把目光转向了窗外,干枯的树枝映在玻璃窗前,雪纷飞似梨花般,不断的亲吻着那被风干了的树枝。 “梦寒,你想喝点什么?我帮你拿来。”万生问。 “有酒吗?给我一杯酒,可以吗?”我说。 “有,我去给你倒一杯桂花酒吧,天冷,我把它温热一下。”说着转身离去了 十几分钟后,一壶热呼呼的桂花载酒,捧在了我的手上。 “平步山岗渡风霜,漫山桂花酒中赏,干杯。”万生举起酒杯。 “干杯。” 这人间极致的静雅,真好。我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梦寒,这个冬天好像不见你冬眠了,你喜欢下雪天?也难怪,你的名字就是梦寒,寒,雪,是双胞胎姐妹。” “你们就知道欺负我的名字。” 说着,我张望了店面的四周。 “那些理疗师去哪儿了,放假回家了吗?” “嗯,我让他们提前回家过年了,工作重要,生活更重要,咋了?” “没什么?随变问问。去年野姗送给我一些你们这儿的代金券,平时见你们这儿挺忙的,我没来使用它,现在过期了。” “你现在睡眠,还行吧?睡得好吗?” “好多了,没怎么失眠了,这两年的时间,没有白费。”我说。 “对了,万生老师,我今天来是还你一样东西的,这串沉香手串物归原主吧。” 说着,把那串被我捂得温热的还散发着淡淡的芳香的串子递给了万生。 “嗯,我们的梦寒,长大了,是可以独自飞翔了。”他意味深长的说。 “我记得当时你还让我背一首诗。”我沉思了一下,熟练的将它背了出来:“沉檀香植在天涯,贱等荆衡水面槎,未必为槽饷鸡犬,不发煨烬向豪家。” “你是怎么理解的?”他问。 “我现在对它的理解:觉得女人也如沉檀香木,他们都有自己本能的价值和独特的价值,沉檀香木本能的价值可以做小船,做猪槽,独特的价值可以做香料,来愈疗人们的身心,还可以做高档家具等等,从而变得可昂贵了。就如女人本能的价值是结婚生子,但每个女人也都有自己的独特价值的。” “呵呵。”万生微笑着,并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真正有意义的人生就把自己本能价值与独特价值都能发挥出来的。如果不能做到兼顾,那我会选择后者,去发挥自己独特价值,这一条路会比较孤单,所以大部分女人会选择前者,发挥自己的本能价值吧。” “嗯,梦寒的两只翅膀果然长硬了。” “那当然,我有两只翅膀,一只翅膀用来应对好人,一只翅膀用来应对坏人。” “还好人,坏人呢?你认得出好人,坏人吗?” “怎么不认得?”我不服气的说。 “那你看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我看不出来,反正对我好的,但又不会总是压制我,否定我的,不会绑我爪子的,可以让我大胆的自由飞翔的人,都是好人,其它的都是坏人。” “哪有你这样分辨人的?” “我向来就是这样分辨人的呀,万生老师,你看外面,下好大的雪了,你载我去岳阳楼看雪,好不好?”说着,说着,我的心思又被外面的风景转移了注意力。 “现在吗?” “是的,现在。” “好,没问题,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 与万生相处的这么一段日子,都是他在主导着关系,我被动的被他引导着,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学会了反客为主,这种有求必应的感觉真好。 在被父母,亲人压制的环境中长大的我,我一直在给他们制造出一种能呼风唤雨的感觉,他们让我做什么,我一般都是顺从的。时间久了,我也发现了一些懊秘,当他们真觉得自己可以随时呼风唤雨时,以为所有人都能被他玩弄得团团转时,其实也就离倒霉的日子不远了。不过放心,霉运一过,他们照旧可以张牙舞爪的,这些人生命力格外的强。他们真心瞧不起这世间的某些人的,给一点点恩惠,就感恩戴德,能为他当牛做马的人,在他们眼中,这些人就如蝼蚁般的存在。 所以,我也学会了一招,出门在外,对待那些真以为自己可以把别人玩弄于鼓掌的大人,如果一时半会儿战胜不了他,那就当一只他们眼中的蝼蚁便是了,直接就给他制造呼风唤雨感觉就行了,根本就不需要伤自己一根毫毛。顺从,也是一把双刃剑,换个角度去看问题,无所谓好坏。世间蝼蚁千千万,即使做一只蝼蚁,也要做一只有骨气的蝼蚁,关键时刻,要记得抽生而出,要记得转身,永远别在错误的地方寻找爱,向前迈一步,便见光明。 但是万生,他在我心中是一个值得用真心去对待的人,所以,我不应该给他制造那种呼风唤雨的感觉,偶尔自己也唤一下风雨,何乐而不为? 春堤急雪横朴面,洞庭浪花忽不见。 “万生老师,这户外的感觉好好啊,一点儿也不冷,我原来还是挺喜欢冬天的,大地好安静啊。” “梦寒,看见没,我们到了,琼瑶隔红楼,很美。”万生踩上了车的油门。 “嗯,那,谢谢你,你回去吧,我自个儿去那儿,爬到楼顶去,爱上层楼,爱上层楼,去那儿静一静,整理一下思绪,思考一下未来。” “还是我陪你去吧,我怕楼里有千年前的文人骚客,重现阁楼,来勾你的魂 第九十七 佞客行(十六) “梦寒,你把东西都清理好了,这是准备出发了吗?”晨星刚踏入门口,见屋里堆了好几堆行礼,表情有点震惊的问。 我瞟了一眼他,只见他浑身冒着冷汗,衣服上也沾满了灰尘,像是干了很重的体力活,刚收工的模样,也不知道他这是去了哪儿,从哪儿回来的。 “这不是我的东西,全是你的东西,你得搬出去了,我不想和你住在一块儿了,想一个人清静清静,把头脑冷静下来。”我冷冷的说。 “我的东西?你要把我赶走了?”他好像一下子没缓过神来。 “对,你住别的地方去,我们分开还好些。” “分开,我们住在一起,不是好好的吗?我又做错什么了?惹你生气了,要赶我走了,嗯。” “没有的事,我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这很快就要开春了,我都好久没有工作了,心里乱得好,我想一个呆着,把头脑冷静下来,整理一下思绪。我觉得我们还是分开好些,这样,彼此就不会牵牵挂挂的,烦人的很。” “我不走,我在这儿也没打扰你,我这不是每天都不在家里吗?” “你出去好,出去了就别回来烦我了。”我突然情绪又变得激动了起来。 “又咋了你? 那你让我搬哪儿去嘛。” “我管你搬哪儿,前几天我看见你跟野姗在一块儿,要不,让她给你问问,哪儿有房子租?” “你又来了,又来了,我租房子跟野姗有什么关系,不是跟你说了我们在谈种绵花的事吗?你又想到哪儿去了?你自己不也老往万生,南漠那里跑吗?我有像你这样小心眼吗?” “好吧,是我小心眼,你远离我不就是了吗?请你搬出去,我不想再看到你。” “不走,你让我来就来,让我走就走,我都成你什么人了?”他的双脚立在原地,一动不动的。 我把语气放低了,平缓了些。 “晨星,我是真的想一个人静一下,我的脑袋很乱,不知道以后的路要怎么走?我知道你最善解人意了,你理解我这一回好吗?”说着,我的泪水又不自觉的夺眶而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别急,别急,对不起,那我搬就是了嘛,你别哭,好吗?”晨星是一个典型的吃软不吃硬的男孩,我一哭,他就没了折,这是他的软肋。 “嗯。”我连忙擦干了眼泪,很快平静了下来。 “我现在陪你去找房子,前几天,我在外面瞎逛时,特意留意了下周边的房子,我看见旧书城后面,有一个平楼小院子,没有人住,主人应该买了新房子搬出去了,那儿很适合你放木料,做木工,要不,我们去看看。”我说。 “行,听你的,带我去看看。”显然,晨星的性格没有我倔强,不像我决定做什么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他比我更懂得转弯。 万里无云,天明气清,很快驱散了刚刚我们身体内长出来的不和谐分子,又开始有说有笑着。 晨星与我的眼光差不多,他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小院子,整个院子都是空的,租金也不贵。 “挺好的,就是这里了。”晨星果断的点点头。 “那以后这就是你的小窝了,再努力几年,你也可以买块地皮,打造一个自己喜欢的小院子,用来做木工,那就更好了。”我抓住他的手说。 “嗯,可是我不要和你分开。” “别说的那么肯定的,说不定我一转身,就把我抛到九霄云外了,连我自己,都说不准会变成啥样。” “那我们打赌,看谁先抛弃谁,先的就是小狗。” “我不赌,我怕输。”我说。 “胆小鬼,走吧,陪你逛街去。” 这是我认识晨星两年来,他第一次心甘情愿的陪我来逛街,算是满足了我埋在内心深处里的一个小小的心愿,不然我怕这个愿望就像聊斋里面的那个水鬼一样,会不断的不断的去找下一个男人来为自己还愿,没完没了的。 新年将至,空气里虽然寒气逼人的,街上倒是人山人海的,像是往日的赶集市,小摊,小贩们,从街头,摆到了街尾,卖对联的辐条的,占了一大半,整条街程现了一片喜庆色。 晨星,紧紧的拽着我的手,走进了一家店铺里。 “梦寒,挑一对戒指,你戴一个,我戴一个。” “干什么你,都要分开了,还带什么戒指的。”我立刻后退了几步,这不像晨星的行事风格,他在我心中可没有这么大方的,小气的很。 “要的,别人结婚,戴结婚戒指,我们分手,为什么不能戴分手戒指?” “乌鸦嘴,你,小心别人听见了,打你。” “这一对好不好?” 我还没来得及观赏,注意力突然被外边的锣鼓声吸引走了,前面一辆宣传车喇叭声格外的响亮,我定神一看。 “年庆歌舞会。” “歌舞会?” 连忙推了晨星的手臂,转身便跑出了店面,排开人群中的嘈杂声,坚起耳朵听着宣传车的喇叭里的女播音声,终于听清楚了年庆歌舞会的地址。 “梦寒,梦寒。”晨星在人群中呼唤着。 “晨星,我在这儿呢。”我高高的举起双手。 “你干嘛你,拽着拽着,人就不见了,看管你,跟看三岁小女孩子似的,不然,一不小心人就丢了。” “晨星,歌舞会呢,你陪我去看,好不好?” “好,当然好,你先把手伸出来给我。” 说着,他把一个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这戒指就是唐僧的紧箍咒,你永远也逃不出五指山了。” “你还真以为你是唐僧啊,干嘛要把自己箍住,也把别人箍住的,生命中有不确定性,有无数中可能才好玩呢。” “希望,我们有一天能做到像你说的这样洒脱吧,只是现在还做不到啊,是不是?明明不洒脱,何必要装得洒脱呢?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带着紧箍咒吧。走,看歌舞会去。” 踏入会场之门,红灯引道,灯火交辉,舞台烟雾弥漫,就在一瞬间,我被舞台上的性感,妖绕的舞姿,给定格了。她们那优美的身姿 第九十八章 红尘惮(一) “芳草未生村外绿,和风已解户边寒,春深庭院桃花飞,日暮楼台风筝舞”。 风一程,雨一程,山一程,水一程,兜兜转转,时光一晃,五年有余。 此时此刻,我的双脚立在了一个熟悉而又特别的地方:“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如转入此中来。”此处便是“桃花庵”。 数年前,我与晨星来过此地,就对此地颇有好感,或许那时,我就与这里有了不解之缘,只是尘缘未了。晨星说:“这儿是阅过风尘,谢绝繁华之人的静修之地。”而那时的我未经风尘,未见繁华。今天我终于可以心安理得的呆在此处了。 风尘,繁华是灵魂的一面镜子。我,奔走于红尘,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去追求世俗人眼中的所谓的那种成功,虽然我也想去玩转世俗规则中的一个个“金笼子”,比如家庭婚姻,比如事业功成名就,比如财银满罐等等,请原谅我暂时没有空去钻研这些,没有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我不是一个成功论者,不太喜欢用“成功”二字来绑架自己。为了一个个“金笼子”,要把自己套进各种规则里面去,结果不能动弹了。思前想后,比起世俗的成功,我更喜欢一人千变,一人千面,无须用太多心机的人生。 于肉体,我需要的并不多,一天几碗水,三顿饭,一个环境优美的有花有草有树的栖身之处,便足以。于灵魂,我需要的很多,很多。如果在肉体上花的功夫多了,占有的东西太多了,心灵便复杂了。 人与人还真不一样,有些人喜欢的复杂的心灵,复杂的世间,越复杂他觉得越好玩。而我,心灵一复杂,脑袋就短路,身体系统就死机了。所以,只能愿赌服输了。 我出走在红尘中,是为了把红尘当成一面镜子,来照见那个被父母涂抹的面目全非的自己,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要借助红尘这面镜子,让它告诉我,我是谁?我应该去哪儿?我真实的模样?哪怕这个真实的自己与别人不一样,很不一样,只要它存在着,就是有价值的,而不是父母说的那样,我必须变得怎么样,才是有价值的。 可是谁又知道,那个被父母涂抹的面目全非的人,只是看起来不错,但她就如一个美丽的木偶人,风一吹就倒了,一点力量感都没有。 我要用红尘这面镜子,照见那一条条影响自己人生的,让自己时刻颠倒,时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让自己身为由已的“锁链”。 当红尘中这块魔镜照出来那一条条拌住自己,让自己浑身无力的“锁链”后,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往内走,山寺和风,无车无尘。我觉得只有往内走一段时光,才能真正把那些让自己失去力量感的“锁链”一条条,一条条的精准的清理出来,然后狠狠的斩断它们。 从而坚定的确认好自己的存在价值,这样才能更好的回归正常的生活,做一个身心健康的俗人。 四月阳春,坐看红树不知远,行尽青溪不见人。桃花庵不是红尘决绝之地,它只是心灵的静修之地。我来此地已有三个月有余了,半工半修,每周工作两天,掌厨的。 这儿一周五天吃素,有二天是开荤的,那两天开荤的菜谱是由我来制定的,由我来掌厨。工作是很清闲的,上二休五,有五天的内观时间,足够多了,这种状态很适合我的生命节奏。 我的厨艺的灵感,最开始是来自晨星,他最喜欢烹饪鱼了,我也一样,清蒸,红烧,烀鱼等,这儿的来客,格外喜欢点我的菜谱。 说起菜谱,这又得从万生给我的那本《万物生香草集》说起了,人生从来没有白走的路,冥冥之中,有一种无形的力量会把自己所有的经历串连在一起,逐渐的把自己推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地方,我把这只手叫宇宙之手。 男人常把女人分为三种类型,一类女人如风,风过不留痕。一类女人如云,飘来飘去,不成形状。一类女人如黄金,脚踩大地,始终如一,能掌控着一切,如如不动。如黄金般的女人,是男人可以娶回家里的供着的。而我?是一个如云一般的女子,脚不着地。 我的确不是一个喜欢刻意去掌控自己的命运的人,不是男人眼中黄金型的女孩子,她们能做到百年一面,如如不动,带给人十足的安全感。 我的人生就如玩摩天轮,一会儿天上,一会儿地上的,看着就让人胆战心惊的,所以那些追求稳定感的红尘中的男人们女人们总是躲得我远远的。 还好,在红尘摸爬打滚中,不介意这些了,我才发现,我已经逐渐的戒掉了情感。偶有春意动,也能做到远观即可。 对于我来说掌控人生是需要用力,需要用心机才能排除万难。还不如两双摊开,把自己彻底交出,随着那股神秘的命运之流,坦然前行。就如万生说的那样,敢死才敢活。 人在俗世里行走若不用心机,这样就注定了我要见很多的风尘,还时刻陷入“泥潭”之中,以至于每天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活着,就是一件格外幸福的事了。幸亏,我是一位如云般的女子,即使陷入了“泥潭”里,“粪坑”里,也是轻飘飘的,飘一飘,换了个形状,就走出来了。过后,发现这样也不错,丰富了自己心灵,还长出来了更多的“羽毛”。 回望过去五年,独自天涯,真如天空里的一朵云,飘来飘去的,去过了好几座城,做了好多份工作,跨了十几个行业,都是蜻蜓点水般,轻轻的我走了,就如我轻轻的来,什么也没留下,什么也没带走。在A城,我学了厨艺;在B城,我跨入了书香的世界里;在C城,说来话长。 人人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确如此,但又不是如此,喜忧参半吧,如果让我重新来过,我依然会选择这样走自己的人生路。真的,至少我体验到世界与父母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第九十九章 红尘惮 (二) 酒醒是在桃花前,酒醉还来桃花眠。今日里,无酒,有花,朝露淡淡阴,枕树听溪声,闲来无事忆往昔,也不乏是人间至极的丰盈。 “梦寒,来帮我把这些菜搬到厨房里去。”一大清早,庵主下山买了几蓝子菜回来了。 “好的。”我把记忆拉回了当下,连忙从桃树边了站了起来。 说起庵主,她是一位年龄大约在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待人和蔼可亲的,平时不怎么管事。 除了清晨,其它时间难以见到她的身影。 家有家规,庵有庵规,来这儿静修的人,不管是自费的,还是像我这样半工半修的,只要遵守了庵主立的几条规矩,不去越界它,一般还是比较自在的。若违规了,庵主直接将你请出此地。来这儿几个月,我就看见了有几个把这儿当娱乐场所的人,被庵主请下山了,交的费用也没得退还的。 不过,这儿,也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进来的那天算起,在限制的时间内,日期到了,才能下山,也不能延期,哪怕再加食宿费也要等二年后才能给予授理的,不允许在此地久留。 这儿不是避世的地方,是修心的地方,也是庵主一直遵守的原则。 从这点来看,庵主可不是一般的女人。 而我,骨子里虽有叛逆的种子,也是看人来的,像面对庵主这样的人,在她面前我乖巧得很,你给我自在,我当然不会让你难堪,这是我的做人的原则。 今天有个伙伴要下山了,得离开此地了,刚好是我掌厨的一天。 我倒挺喜欢呆在厨房里的,提起厨房,一般让人直接联想到的是油烟四处飘,残渣碗筷满堆堆的地方。这儿倒不是的,厨房设立在一个偏僻的后院里,屋后有野花绿树,屋前杨柳成荫,隔着窗户时而能听到欢快的鸟鸣声,还有风扫过丛林的声音,带给人无比安逸的心境。 且一般闲人很少来这儿,所以在这儿做一道菜,就像是作一幅画,谱一首曲的感觉,把不同的材料堆到一块儿,从选,洗,切,炒,都是自己一个人完成,不被人打扰,自由随性的发挥的感觉真心是不错的。 这儿菜谱还有个规定,一道菜系必须带七,七种材料,七种色彩,即使做一条鱼,也要找出其它六种色彩的材料来配制。不过,习惯了,其实挺玩的。 这又让我回想起在A城的“香草记忆民国风”里那家餐馆里一些事儿,脑海里还时不时会浮现出那秋千上晃荡的女玩偶模样,那阴森森的氛围,那幽暗的后厨。 我是一个喜欢回忆的人,回忆也是确立自己的一个过程。 那是一个樱花纷飞的季节,因为一碗陈皮老鸭汤,让我再次踏上进了“香草记忆明国风”。 这天,有淡淡的风,漂浮的云,店门口的女玩偶随着风在秋千上轻轻的摇晃着,老板娘坐在浑暗的收银台前打着盹,她淡雅的气质,千年冰山一样的面容,四十来岁的模样,依然很美,不是年轻女孩的那种美,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韵味,唯一遗憾的是她脸上没有笑容。 我一走入店内,直接向她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她阴沉的脸谱变得缓和了些,我这才松了口气。 “先来试试吧你。”说完一句话,转身走向了那个幽暗的通道里,很久也不见了人影。 我茫然无措的收搜着店面的四周,悄无一人,只有那些个闪闪发光的铜镜,和镜旁的女玩偶。我又打了个寒颤。 二天后,我见到了店里的男主人,他人高马大的,留有连腮胡子,挺有艺术家气质的,在我的思维里,有个名词叫心宽体胖,人的心胸的宽广度与体形的大小成正比的。只是,后来这个人高马大的男主人着实颠破了我的眼界。 这家夫妻店,加上我,才三个人。我的任务就是帮他们打理后厨,节假日,人多时,也需要端端盘子。 这种文艺风的店,平时的人是很少的,特别清闲。这样,我平时就有更的时间跟老板娘学习做汤了,一开始,我就是这样想的。 只是那千年冰山脸谱的老板娘惜语如金,偶尔冒出一句话,吓人一跳,可能这里摆得古装女玩偶太多了?还是什么原因?总感觉这儿阴气太重,或许自己本身就阴气过重,不然感觉不到这些,老板娘身上其实与我有很多相似的特点,算是遇到自己的同类了。 如果与同类也相处不好,那是不是证明我的性格真的有问题了?母亲对我评判也是有道理的了。 可是我为什么觉得浑身不自在,我非常害怕老板娘,内心深处想与她保持距离,可又总是不自觉得去靠近她,想与她聊点什么?好不容易开口了,见她那不冷不热的,略带鄙视的表情,我连忙又闭嘴了,手足无措的傻傻的呆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难道,我真的有问题吗?男人们只是被我的外貌迷惑了,我本是一个不正常的女孩子? 某天,老板娘突然问我:“你为什么来这儿?” “我,我喜欢这里的氛围,古典风,还有,我想学做陈皮老鸭汤。”我吞吞吞吐吐,战战兢兢的回答着。 我最怕这种突如其来的提问,像是遇到007了,时刻被人审视着,观察着。 最主要的是,我明明回答了,她却不表态的,脸上露出冷冷的笑容,很像秋千上的那个女玩偶,让我不自觉的后退了几步。 直接退到了后厨,看见碗池里堆积如山的碗筷与残渣,还有格物柜上各种杂七杂八的香料,食材等等,这儿着实有点凌乱,我不知道该从哪儿收拾起,只感觉脑袋一阵晕炫。 “你没什么事,先把池里碗洗了吧,其它的先不用你管。”突然从身后冒出来的声音,我全身吓得一弹。 总感觉有一双阴魂不散的眼睛在盯着我。 “哦。” 目送着她走出厨房后,才弯下腰,把碗一只一只的从洗碗池里搬了出来,放开水笼头,哗哗的流水声,赶走了我内心的焦虑。 “你连 第一百章 红尘惮(三) 暖山风烟处,柳絮纷飞,燕子舞。 一夜之间,整个后厨里染了一层白,这是怎么回事?哦,原来是柳絮,我随手拂去了锅盖上,灶台上的一层薄薄的白柳絮,突然思绪万千,心荡涟漪。 时光飞逝着,不知道晨星现在怎么样了?那个家住柳林寨的男孩,他还在做家具吗?还在柳林寨种绵花吗? 如我这般女子,身如柳絮,心如云,承受不起生命之重,承受不起情意缠绵,就干脆来一个恩断义绝。 奈何?“从来只有情难尽,何事名为情尽桥,自此改为名折柳,任他离恨一条条。” 这一别五年就过去了,也许此页就此翻过了,等下山后,一切还得重新来过。 “梦寒,让空间,让空间,让这位新来的女士来考试了?”庵主叫唤着。 如梦初醒,回到了现实。“啊,哦,好的。”我抬头一望,一位衣着非常得体的中年夫人,她淡淡的妆容,微卷的短发,还软了一点点颜色,但恰到好处。应该是一个比较有修养的夫人,大概是儿女大了,不用操劳了,这会儿可以好好的来这儿清静清静了。 我连忙退出了厨房,说起考试,这也是庵里的规矩,每一位新来的同事,包括我自己,进来的第一天,就是考核做厨房的卫生,由庵主打分,满分为100分,50分以下的,此处不给予接待,所以这厨房总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没有什么油烟味。 我刚入进时,那次考核成绩是刚好拿了个及格分,想想挺羞愧的。 45分钟后,我远远的听到了庵主的呼唤声。一定是那位夫人考试完毕了,看看去,她的杰作。 我屏住呼吸,轻轻的推开厨房的木门,瞬间,给我愣住了,整个空间亮闪闪的,柳絮没了,油渍没了,每一面墙壁如玉石般,被洗的洁白洁白的,这灶台?这锅盆?真是太神奇了。 她是怎么做到的?我才知道原来做清洁工也是需要天赋的。 “哇,好干净啊。”我发出了惊叫声。 “这下知道差距了吧?”庵主亲切的拍拍我的脑袋的说。 “呵呵。”我将手玩弄着自己的头发,低下了头。 “行,没事了。”她转过身向那位夫人介绍着我的名字。“这是秋梦寒,这姑娘也不错的,做得一手好菜,一个很有天份的孩子呢。” 庵主先抑后扬,给足了我的面子,让我倍受鼓舞。她居然夸我是一个有天份的孩子,这评价也太高了,孩子?我都这么大个人了,她居然还把我当成孩子?奇怪的是,我并没感觉到有什么违合感,且觉得这段与女长辈相处的历程它对我往后的人生可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这么多年来,我东走西窜的,原来一直在寻找有一个女长辈能把我当成孩子一样对待,能认可真实的我,不完美的我,我一直在寻找一种理想的“母爱”啊。寻寻觅觅,都没有遇到过,这下终于遇见了。 好在我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对金钱有天生的安全感,这也许是性格使然,也许是父母给予我的。可我的梦想并不是成为一位“富姐”,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有个性的家庭主妇,这愿望对于我这种身如柳絮,心如云,喜欢天马行空,脚不着地的女子来说可不是一简单的事儿。我的时间都花在了寻找最真实的自己,还有寻找“母爱”上去了。 只是一转身已是百年身,当一名有个性的家庭主妇果然成了我的梦想,因为不容易实现,所以才叫梦想,难怪我那么相信“命”这玩意儿,家庭的命运,还有自己的命运。唯有接受“命”,才能改变“命”。 这让我再次把记忆拉到了“香草记忆明朝风”那家文艺风餐馆。餐馆很文艺,可那里的人心一点也不文艺。 五一节假日,正好也是这个季节,明朝古街变得热闹起来,人来人往的,这家餐馆也开始忙碌了起来,一连几天,人满为患,进店来的有两类型人,一类是来吃饭的,一类是来买女玩偶的。 我一瞬间从一个一无所用的人,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人,从为客人推荐女玩偶,到端盘子,擦桌子,洗碗,拖地,送餐,等等,样样都干,虽然很忙碌,但我是快乐的,那时那刻,我终于感觉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了,不是父母眼中所认为的那样,连吃饭都吃不好的姑娘。 你看,我能做这么多的事情,不是吗?内心深处,士气满满的,忙到晚上十点,灯火阑珊,客人散去。 我像是一个打了胜仗的孩子,一脸得意的与店里的女主人,男主人开始一起用餐,也期待着他们对我工作表现给出一点评论。 这时男主人终于开口说话了:“秋梦寒,我看你做事不怎么行啊,连拖地都不会。”老板的言语像一盆冷水,浇灭了我内心里好不容易燃起的来的雄雄烈火,瞬间拔凉拔凉的。 这是多么的熟悉的声音,始终在我脑海里环绕,我千万次试图抹去他,可你为什么你又要将它唤醒。 它就如一个咒语,让我束手无策。 “这地?不是挺干净的吗?那要怎么拖啊?”我还是想为自己辩驳一下。 “这还干净啊?”男主人连忙放下碗筷,从一张凳子边找出了一点纸屑。“你看,这么大一块纸屑你都没看见,况且你拖地的方式也不对。” 我强忍着内心里的火气,我他妈的累了几天,像孙悟空一样七十二变,无所不能的,你就因为这一点点纸屑否定我的全部,跟我过不去?但想想还要学做汤,我不能前功尽弃了,还是咽了这股火气。 “想学东西,先从学徒做起吧,让老板娘一样一样教你,拖地,洗碗,摆桌子等等,一样一样开始学,这些学好了,再教你做汤,你现在什么都不会做。” 他这句话我想了想,又好像有点道理,古人拜师学艺都是从挑水砍柴做起的呢,可能老板想先磨练我的心性呢?如果这样,那我可能误会他了? “也行吧。”我淡淡的回答着。 “那去吧,把 第一百0一章 红尘惮(四) 天空,飘云一路,依山的小径上,夕阳已斜,小径上两旁的木兰花已经开了。 曾路长水远,只见天涯明月,回首间,在这儿又见着木兰花了,依昔留恋我曾用一颗慵懒之心呆过的地方,木兰园,但愿朱颜还在,哪怕不是当年。 “梦寒,秋梦寒。”庵里的一位小伙伴远远的向我招着手。 “想啥呢你,犯相思了,呆呆傻傻的。”她与我一起坐在了路边的石头上,凝望着山间小路。 “没呢,吹吹晚风,看斜阳。” “虫儿飞,冷风吹。”她轻轻的哼着小曲。 “虫儿飞,花儿睡,一双又一对才美。”我伴着音。 “对了,发工资了,庵主让你去领呢。”好十分心疼的表情拍着我的肩膀。 “哦,我忘记了,今天是月底了。” “快去吧,庵主马上要下班了,就等你呢。” “那你呢?” “我领了,来这儿听杜鹃鸟唱歌。” “那你记得早点回来,我先走了。” 外面的世间,用错综复杂,来迷倒众生。这儿,用明了简单,来归于平静。 我悄悄的走进了庵主的办公地。她闭目养神着,看到她,就让我想起万生,这是我一路走来,遇到两个在红尘中算是修炼到炉火纯青的人。红尘中的人,你想要复杂,他们能给你复杂,让你在复杂中欢欣却悦;你想要简单,他们给你简单,让你在简单中如鱼得水。 他们尊重复杂,也尊重简单。此是平生我愿,能遇到两位这样的高人,也算是三生有幸了。 突然想到了住在“木兰园”里那两年,每年夏天的傍晚,园子里就有很多蚂蚁出没,它们出来寻找食物了。 这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一个画面,蚂蚁寻找食物的画面与错综的世间其实还有几分相似之处呢。 每当看到蚂蚁们成群接队的出来寻找食物时,我就会从屋里找出一些糕点来,在东径上,西径上分别扔下两块糕点,结果很快就会发现有一只领头的蚂蚁闻到了食物的味道,于是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长长的一队,一只紧接着一只的,从东径出发了。终于达到了目的地,蚂蚁们收拢了队伍,围成一团,齐心协力的抬起那一块糕点,返回蚁群的洞穴。 这时,再回过头来看,发现了还有几只掉队的蚂蚁,也许它们是故意掉队的,也许它们是真的跟不上队伍了,也许它们有更敏锐的嗅觉,它们没有随着队伍去东径,而是转身往西径上爬去。于是乎,这几只掉队的蚂蚁吃到了那成群接队的蚂蚁同等大的糕点。 这中间,我还发现了一个秘密,其实蚂蚁们是一种很懂得分享食物的小动物呢,当这几只另辟捷径的小蚂蚁寻找到了这块糕点时,留几只等候在原地守着食物,有一只小蚂蚁悄悄的爬走了,它是要去哪儿呢? 我一直往下观察着,原来它是去通告其它蚂蚁群了,可能是告诉其它蚁群们它发现了一块更大的糕点吗? 可最终结果是,这些蚁群们只顾着在撕抢着这块现有的糕点,都没有注意到它的到来,也听不到它的呼声。 这只通风报信的小蚂蚁只好单独再次爬到西径上,与几只呆在原地守糕点的小蚂蚁们先饱食一顿,剩下的运回了另一个小洞穴里,然后可以很多天不为食物而发愁了。 我总觉得自己人生路上,就像是那只没跟上队伍,落单了的“小蚂蚁”,我靠着自己的嗅觉去寻找食物,总是能找到那么一丢丢。反正我又吃得不多,也很少有人来争抢我手里的食物,因为每个人都觉得他们自己才是最厉害的,至少比我厉害多了,才不屑于我手里的那一点点食物呢。不过,以我的敏感猜测,他们需要的是看起来更有用更有实力的队友,这样可以收获更多的食物。而我这种一看就像猪一样的队友,怕我抢不到食物,还给他们贴麻烦。 庵主和万生的行事风格还真差不多呢,他们享受做“美食”的乐趣,也享受分享“美食”的乐趣,每次做好了几份“美食”,他们会在每个“路径”上放一点。 至于你走东径,还是走西径,他们就不管了。 人世间若都是庵主与万生这样的业主,那我可就有福气了,可哪有那么多的好事呢? 在自己还没有当一个业主的能力时,当然也会有苦难重重的时候咯,我也认了。 还是想来说说“香草记忆明朝风”这段往事,往事不堪回首,也得回首。回首去看见自己是如何给自己留下的一道道“伤痕”的。 自从五一假日忙碌了几天过后,我从后厨助理,变成了学徒,跟老板娘学洗碗,学擦桌子,学摆盘子,学收拾屋子。学徒就学徒吧,没有工资就没有工资吧,可是这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我想学的一样都没学到,不想学的天天在重复着。 就拿这桌子来说,每天都擦了应该有百来遍了,桌子都快生花了;这地板吧,每天也拖几十来遍,都快成镜子了,能照出人的影子来,果然成了我心目中的“孽镜地狱”。在店里空无一人的时候,我总感觉格物架上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女玩偶都在向我露出了狰狞的笑脸。 疑惑归疑惑,依然每天干劲十足的,就是人年轻精力太多了呗,力气没地方使,每天拿桌子,地板来做功夫。我以为有朝一日,能感动天地,感动我的金主,她能言而有信,能说到做到,总有一天她会传给我通往幸福道路的真经。 如今看来,那时的自己脑袋怎么就不会转弯呢,像是被什么东西定格了似的,居然浪费了那么多精力,每天都在跟桌子,地板过不去。如果闲得慌,去买一本英语词典背单词,也行啊,在工作中还能用得上的,那儿本来就是景区,有天南地北的游客。 当时真的想不到这些的,在店主的否定的目光下讨生活,这时候的我是失去了思维能力的,像是一个被装了程序的机器人。一个“否定”的眼神就能将我击败,这才是自己的软肋,其实与店 第一百0二章 红尘惮(五) 临近十一之季,A城明朝古街,人又变得多了起来,印象中这个季节天干气燥,风清云淡的,今年雨水比较多,一大清早,整条街笼罩在蒙蒙细雨之中,五颜六色拥动着的雨伞成了古街里别样的风景。细雨拍打着街边即将凋零的花儿,细风吹落了伴在花儿身边的几片黄叶,依依不舍的坠落到泥土上。 这天,我如往常一样,在街边买了点早餐,一边吃着,一边走着,便到了上班的地点,刚踏入“香草记忆明朝风”的门口,秋千上摇晃着的女玩偶正好轻轻的撞到了我的腿上,我仔细一看,发现它今天换了一件衣裳,一袭白衣,披头散发,一如往常,脸上露出怪异的微笑,还有那如空洞般的眼睛,看着看着,又有一股凉意从内心深处里涌出。 “服务员。”一阵呼唤声让我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店里一个浑暗的角落里,这么早,那里就坐了一位客人了。 “在。” “多少钱,买单。” 我将脸上挤出一点点笑容,缓缓的走到客人身边,只见那满满一桌子碗啊,盆啊的,杯子啊,还有纸牌啊,烟灰缸啊,烟头啊等等散落了一桌,这应该有一大桌的人,其它的人先离开了。 又要算帐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脑袋细胞又开始打架了。 直线性思维的人最善长处理这些混乱的场景了,他们的脑细胞像几条直线,有理有序,整整齐齐的,根本不怕数术。 而我感觉自己的脑子像一棵树,长有很多树枝,枝叶,特别是面对新鲜的事物时,它还会生出新的树枝出来,甚至还能开出一朵朵花来,所以我的生活中不需要那么多的东西,我不喜欢复杂,东西越多,生出的树枝就越多,脑袋会受累的。 我还真不善长处理这混乱复杂的场境,不得已的拿起他的单子,找出计算器来,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输入着。 “收桌子,我来。”老板娘不知道是从哪儿窜了出来。 很明显,她特别不信任我的算术能力,也不敢放手让我去锻炼一下。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相处,其实信任比帮助更重要,显然老板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有可能意识到了,但她做不到,如果她能信任我一次,我会万分感激她的。 在这种充满着不信任的氛围里,我时时就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鸟,四处躲窜,心无着落。 唯有忙碌的时候,才能缓解,这可不是什么好状态。 比较幸运的是,这儿大都是来自天南地北的游客,这么些日子以来,感觉这些人还满好相处的,人都挺随和的,不摆架子。 不信,你看,这又是人满为患的一天天,在我们忙不过来的时候,客人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己收桌子,自己去取餐,需要添加什么,自己主动跑到厨房里去取了。不知不觉中,我也看到了,原来人性也还是有很多的可爱的一面的。 并不像电视里看到的那样,客人与服务人员永远是主朴的关系,至少我体验到的不是那样子的,当然我不是说别人的体验就是错误的,不真实的,我相信也是真实的,但那是他们的真实世界,而非我的真实世界。 这也是我一直没有走的原因,哪怕老板娘以收学徒的名义不给我发工资,我有自己的期限,在这个期限里我会做到仁之义尽,问心无愧,至少要对得起自己的选择。 这一天,终于有一位客人打破了往常的平静,也让我的生活就此翻篇了。 “服务员,过来。”看他的脸色,我就知道没有什么好事情。 “咋了?” “这鸭汤有异味,好像馊了。” “啊?”我正想帮他去换一碗。 店里的男主人闻风很快出现了在我们的面前。二话不说,直接训斥着我:“这碗汤,你是在哪儿端来的?” 我在哪儿端来的?不是从后厨里端来的吗,是老板娘让我端的啊,其实具体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事情太多了,哪还一件一件记得那么清楚。 “不好意思啊,这服务员不知道,她端错了,我这就去帮你换。”老板对待客人倒客气的很,一个大老爷们的,在一碗汤面前,那低头哈腰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就想笑。 我依然一动不动的立在原地,回想着事情的整个过程,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 几分钟后,一碗新的陈皮老鸭汤上到客人的桌前,这件事情虽然平息过去了,可我心里疑惑却越来越多了。 不对啊,刚刚那碗汤明明是老板娘让我端的,我没有端错,为什么偏偏是那一碗汤有问题,其它的客人的又没问题? 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静下气来,直到客人都散去后,我悄悄的躲到后厨的了洗手间里。 “秋梦寒,出来后要关灯啊。” “知道了。” 听到老板娘的脚步声逐渐远去了,他们开始用晚餐了,我连忙从洗手间里溜了出来。 找到了刚刚客人投诉的那碗鸭汤,尝了尝,的确有点馊味,一点点而已,不仔细品,还真品不出来。 我把目光又望向了锅里,这一天下来还剩下的几碗汤,也尝了尝,没有异味,味道挺鲜的,为什么偏偏那一碗就馊了呢? 我再次把目光在厨房里搜索着,定格在了那些香料,香草上。 原来如此,我终于知道发生什么了? 这鸭肉本来就有问题,我转过身,打开厨房里的冰箱,储物柜,翻出了一堆堆已结冰了的肉食。 我发现这些肉已经变了颜色了,可能是存放的太久了,说不定都已经过期了的。 这老板还真有一套的,明明他自己心里有鬼,还训斥我? 有理不怕声高,我也是个认理的人。本想把这些肉清理出来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的,转过念头,不对,得保留证据,不能扔了,后面会有好戏看的。 “干什么你,你在冰箱里找什么啊?” “老板,你这肉是不是放了太久了,都变颜色了啊。” “谁说的,我昨天才买回来的?” 不可能,昨天买回来的,怎么就结了那么厚的 第一百0三章 红尘惮(六) 香烟袅袅,白云悠悠,远远望去青山环绕着的“桃花庵”像是一位身着白衣绿裙的睡美人,宁静而柔和。连来这儿的游客,他们的步伐也变得轻轻的,柔柔的,深怕惊动了什么。 今天,这儿些许热闹了些,香炉祈福会,我依然如往日一样,坐在一块青石上,背靠着一棵松树,凝望着那些虔诚的香客。 “梦寒,快去祈福许愿啊。”庵里的小伙伴们提醒着我。 “不去,我无求,没有什么好求的。” “谁信你,只要活着,没有人能做到无求。“ “你不懂,无求的人更懒,更贪心的,我是真的相信若真心的去求一样东西,求什么就会来什么的,可是我现在还是不够了解自己到底适合什么,万一求到了的, 又不是自己想要的,许了愿就需要还愿,很麻烦的,我最怕麻烦了,拥有的东西越多,麻烦事越多。除非命中注定的来了,我就接受,没来,就做好手里的事,这样轻松多了,我越来越觉得这个世上最懂自己的人不是自己,是上帝。” “神神叨叨的你,不过,好像也有点道理。“ “你赶紧去祈福吧,我的道理,只对自己管用,又不是你的道理。”我说。 无求,每一位凡夫俗子,怎么可能做到无求,此心安处便是吾乡,此处若安好了,相信彼处会安好的,该有的都会有的;此处若没安好,即使求来了一切,敢保证有心力去经营好它吗?我最怕得到了不适合自己的东西,结果把自己弄得身心俱疲,得不偿失的。 说话那次在A城我被“香草记忆明朝风”店主辞退后,次日,我就拔通了当地食品监管局的电话。 几日后,我再次不经意间路过那条古街,发现那家店已经关门了,门上贴上了通告:店面整顿,暂停营业。 我立在店铺前,久久的没有移动脚步,脸上露出了冷冷的笑容。 “咦,小安,你看,这家店关门了耶,早就知道他们会有这么一天的。”我旁边突然站立了一对青年男女,在门前叽叽喳喳的议论着。 我扫视了一眼挨着我的那位女孩子,一个雪肤凝脂的女孩,娇滴滴的,面如二月桃花雨,长长的黑发,散落在肩上。 “咦,你不是那位服务员吗?”我刚转移目光,旁边的男孩像是认出了我。 “哦,哦,是你,是你,我认得你,你就是投诉的那位客人。” “是的,是的,你记得起来啊。” “你也在这儿上班的吗?”女孩子打量着我,羞涩的表情问。 “是的。”我点点头。 “你上了多久,你有拿到工资吗?”她娇滴滴的问。 “没拿,他们以不适合为由,把我辞退了。” “我也一样啊,我上了快一年的班了,实在呆不下去了,我是自己走的,在我离职时,他们给我发了一个红包,你知道红包里有多少钱吗?” “多少啊。”我摇摇头,表示不知。 “才10块钱,一个好大的红包,花了我一年的心血,才挣了10块钱。” “啊,你比我还好一点点,我上了半年班是被辞退的,一分钱也没有。” “真的好过份哦,难怪店被封了。” “是的,这店主手段太狠了。” “确实,在我之前,他们店也有个女孩子,人家还很会销售,还会厨艺的,也和我们一样,几个月,也没拿着一分钱工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好像是说店里丢了什么东西,给辞退的。” “我们都是自投罗网。“ “就是,你也是学旅游管理专业的吗?” “不是的,你是学旅游专业的啊?我本来是想来这里学厨艺的。” “学厨艺?学厨艺你可以去我们酒店啊,我男朋友是工程部的,认识几位大厨,到时让他给你推荐一个好的师傅,那里面学徒也是有工资的。”他推了推他的男朋友。 “在哪儿啊?离这边远吗?” “在市中心,薥香宫,你听说过没有,那里面有很多金枝玉叶呢,好多女孩子的。” “我又不是男孩子,对金枝玉叶没有兴趣,那你在里面哪个部门啊?”看她一脸诚意的相,我打趣说。 “我是客房部文员,我是想:里面多个熟人好有个照应的,你不知道那里面的女孩子,要不,来自同一个地方的;要不,来自同一所学校的,个个都好嚣张的。” 就这样,在不经意间的萍水相逢,我进入了A城薥香宫酒店。 刚开始,第一意图,我是为了去看明星的,听说有好几位我比较喜欢的明星入住了薥香宫酒店了,我虽然不是追星族,不崇拜明星,但也会因为某个电视剧角色而喜欢上某个演员。 上学的时候,我喜欢把他们的演得电视剧角色的大头贴画,贴在抄歌的本子上,那是我的一片精神家园,他们演出了一个至情至性的世界,贴画里的世界是我陷入黑暗之中的一束光,才得以让我在父母,亲人的打压否定中,使我内心始终保有一颗美好的种子,这颗种子在我的心灵深处不断的生根萌芽,只为等待它真正长大后,我就有力量逃离父母的身边了。如今看来,我做到了,没有被饿死,还认识了好多千奇百怪的人。 想想我很快就要见到明星真人了,就激动不已,我并不是为了去靠近他们,打扰他们,是为了去感受一个星光世界的那种氛围也好啊,哪怕买一张最后一排的演出票,默默的看完,而后默默的离开就好,以表我的感激之情,是他们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了一颗希望的种子,我这才能做到四处活蹦乱跳的。 第一次去,明星倒是没有见着,把自己的饭碗搞定了,往后,我的生活又有了一个新的着落了。 薥香宫酒店座落在A城的中心地段,规模比较大,我是在招聘启示上了解到的,招聘专栏有长长的好几页,好不容易才在字里行间找到了餐饮部。 小安说的没错,这是一个争奇斗艳,金枝如云的地方,我本来是无心随缘的被聘到这儿来的,女人多的地方,是非也多,后 第一百0四章 红半惮(七) 篱畔黄花,风吹草木,落叶肃肃响曲廊。 我与昨,仿佛隔世一场幻梦,孰真孰假?我不敢断定,入世就是真?出世就是假?亦或者出世就是真?入世就是假? 你看那些香客,双手握香,跪在香炉前,一拜又一拜,而后悠然漫步小径。有些在水池边投食喂鱼,有些在假山边静坐,有些手牵手仰望青山蓝天。一派山河无恙,人间皆安的意像。 这是真相吗?此处亦真,彼处亦假,我想一个行为,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就是真的,反之亦然。时时刻刻能认清自己的人生坐标点在哪儿,而后做出正确的行为,这需要一场恒久的修炼。 我希望自己不要做一个心灵流浪者,此处亦真,彼处亦真。 我在想,等下山后,我要用一种怎么样的姿态去活着?因为彼处非此处了。 此处,我只要做到温婉娴静就安然无事了,而彼处,可不是这样简单。 记忆如放电影似的,特别清晰,还是想来忆一段争奇斗艳的时光吧,因为每一段时光,每一个场境,似乎都有一条拌倒自己的“锁链”,我得把它找出来,斩断它。这样,当我再次到达彼处时,就不会又在同一根“锁链”上倒下了。 告别了A城“香朝明朝记忆风”后,很快进入下一个坐标点,我双脚踏入了A城薥香宫酒店,如入了迷宫,窗帘影动,灯光迷离,回廊七绕八绕的,灰色的地毯,并不刺眼,一切显得很安静,很安静,每一条长廊都未见一个人影,空气里飘散着一种淡淡的香味,很熟悉的气味,檀香味,闻着闻着,绷紧的神经逐渐的放松了。 终于到了更衣处,远远的就听见了女孩子们的欢笑声,打闹声,没错,这是个女人如云的世界,双脚还未跨入门口,浓浓的胭脂香味扑鼻而来,我的心灵又变得紧张起来了。 这是一间好特别的更衣室,每一个暗红色的更衣柜前,都摆设了一张化妆台,椭圆的化妆镜镶嵌在雪白色的墙壁上。每一张化妆台上,摆满了瓶瓶罐罐,我随意瞟了一眼她们使用的化妆品的牌子,都是大品牌的。也是,在这种场所里,连我也觉得,唯有用大品牌的化妆品牌才是得体的。 我把目光转移到这些坐在化妆镜前正在化妆的女孩子们的身上,她们目不斜视,专注着自己的脸部,描着妆容。也有几位是站着的,每个人都是身着一套与镜子边缘相同色系的暗红色西装西裙,脚踩一又黑色的高跟鞋。身材曲线凹凸有致,她们昂首挺胸的,脸上扬抑着满满的自信与朝气。 许久,我才走到自己更衣柜前,找出了自己的工作服,直接套在自己的外套上,我们后厨的工作服与她们的不一样,就是一套长长的,直桶的,肥肥的白大褂;我的工作鞋,也与她们的不一样,就是一双平底布鞋。肥肥的白大褂,套着一双黑黑的平底布鞋,整个人都变矮了似的,身材没了,连精气神都没了。 我站在镜子前打量下了自己,再次瞟了一眼这些身着红色西裙西服的女孩子们,多么熟悉的感觉,花非我是我,雾非雾来薄,也是香飘灵动处,如是烟雨皆如昨。我记起来了,那是我在13岁时,一身泥尘闯入子弟兵私立学校“白天鹅”女同学们群里的情境,男同学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土地蛙”。 素面朝天的我,厨房里工作是不需要化妆的,再配上肥肥的白大褂,平底的布鞋,站在好们面前都矮了一大截了,这不又像一只“土地蛙”掉入了“白天鹅”群里吗? 老天爷真讨厌,为什么又要我来重新经历这些?我不喜欢与这这些女孩子站在一块儿,像是一个故意把自己扮丑的“小丑”,丑化自己只为凸显别人吗?这根本不是我现在的行事风格。 “喂,胖妹,帮我拿一块毛巾,好不?”一个坐在化妆镜前的女孩子发声了。 胖妹?她居然叫我胖妹?我一点儿也不胖,好不?原来我是那么在意自己的形象的。 “哪一条啊?”另一个女孩子发声了,我一个看,一个胖胖的女孩子,与我身着相同工作服的女孩子出现了在我的面前,不是叫我,原来叫她啊,她果然是有一点胖,可是为什么 不能叫她名字呢?我还以为是在使唤我呢,松了一口气。 “给。”小胖很快从毛巾区取了一条白色毛由递给了化妆台前的女孩,对方瞥了她一眼,直接扯过毛巾,一声谢谢也没有。 “小胖妹,帮我接点水来,好不?”另一个坐在化妆台前的女孩子把化妆瓶递给了她。 “你自己不会去接啊。”她嘟着嘴,叨叨着,但还是接过了瓶子,从洗水间打了一瓶子水,涨红着脸,递给了她。 “老大,早啊。老大,早啊。”才一眨眼间,好几个穿着红西装的女孩子异口同声的向刚踏入门口身着黑色西装的女人打着招呼。 老大?这个女人应该是他们部门的领班,或者是经理?应该是有点来头的人物了。 我不经意的斜视了她一眼,继续在自己的更衣柜前假装整理柜子的模样,内心里却是翻江倒海的。 天啦,她们这嘴脸更换得也太快了,我们后厨的人代遇就如此之低吗,可以被她们呼来唤去的? 这还是金枝玉叶?不是吧,一群自以为是的“庸脂俗粉”,我对他们的印象从刚刚“白天鹅”的高度,很快跌落了下来。 望着这些张扬跋扈的女孩子,真奇怪,我居然想起来了我的外婆了,这是怎么回事? 是因为我的外祖母住的老屋里也装有这样类似的暗红色柜子与梳妆台吗?还是她们的性格与我的外祖母的性格很相像? 听我的母亲说,我的外曾祖母,也就是我外婆的母亲,是出生在一个地主之家,出嫁时也是一位大小姐的身份,正房太太。因此,她把我的外祖母也培养成了一名张扬跋扈的女人。 打倒地主阶级后,外祖母也随着家族变成了一位平民,但她一生依然在追求踩在 第一百0五章 红尘惮(八) 西风拂来,“桃花庵”的假山池里泛起一阵阵绿涛,池子里还剩稀稀疏疏的几朵红莲,伴着一片青绿色的莲叶在秋风中舞动着,甚是好看。假山池里的乌龟一只只爬到了石头上,它们是否也如我们一样,能感知到四季的无常? “秋梦寒,来吃桔子啊。”假山池的亭子边,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一个人,她正是那位能把厨房的墙壁刷的如玉石般白净的夫人,这位夫人姓黎,我们叫她黎姨。 这位黎夫人,不知是何方人也,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在室外撞见她,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是母性的光辉?有时候如一朵莲花:“淤泥深处有我身,难同心中圣洁花。” 她是在红尘打滚过,千帆过尽,尝尽人间烟火,心中依然还在种莲的女人。 她身上有一种静美,只要靠近她,听她说说话,仿佛人世间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就连死亡也是那么淡然的一种心境。 “黎姨。”我略带羞涩的神情坐在了她的对面。 “吃桔子,后山上摘的。”她说。 “哇,原来后山还有桔子树啊。” “有,有十几棵树,也没有人去打理。” “桔子是个好东西,浑身是宝,我以前认识一位老师,他能把桔叶,桔皮提炼出精油,把桔子肉做成罐头,用来调养身心的。”我说。 “是吧,梦寒,是哪里的姑娘?”黎夫人问。 “本地人来的,黎姨,你呢?” “黎姨不是本地人,来自很远的地方,嫁到本地,算是半个本地人吧。”她说。 “呵呵,我正好相反,从本地到了很远的地方,又回来了。” “好姑娘,年轻的时候出去闯闯,是对的。” “黎姨心态好开明的,难道不是说姑娘趁年轻早点嫁人吗?” “不一定,黎姨也是有一双儿女的过来人,女儿倒是大学一毕业就嫁人了,现在又是忙外头,又是忙里头的,这孩子要强的很,没一分钟能停下来的,看着都心疼,我倒希望她能放下一些东西。” “呵呵,黎姨生了一双能干的儿女。” “可不?儿子倒是个自由人,他又反过来,不结婚,与他姐姐一起打理着自己的事业,闲散的很,哎,我老了,也懒得管他们了,由他们自己去?” 一阵风,把石桌上的桔子吹到落了地,滚到了水池里。 “风太大,风太大,回屋去,回屋去。”黎姨起身站了起来。 没想到,我对黎夫人的判断是正确的,她果然是个儿女双全的女人,至少在世俗层面,她算得是一个成功的女人。 在这样的女人面前,我依然是不能彻底打开自己的心扉的,因为在别人外在的富足面前,我显得是那样的空洞,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溜溜的。我一直都在倾听别人的故事,然后把别人的故事写进自己的日记本里。 像黎姨这样的女人,我在红尘中行走的这几年,倒是遇到好几位,薥香宫里那位教我厨艺的云姐,与黎夫人的行事风还有几分相像呢。 云姐,她可不是像她的名字一样,一点也不云里雾里的,头脑清醒的很,做起事来,稳打稳扎的,非常踏实的一个女人。 这类女人,性格随和,但我感觉她们骨子里还是挺骄傲的,有点清高的,如莲花般。必境她们在世俗层面是获得成功的人,说起他们的儿女,那一脸满意的神情,就能看得出来。 云姐,也如黎姨一样,可以放得开手的女人,不太多事,心态也是挺开明的。我跟着她学厨的第一天,她就给我抛出一句话:“学厨艺,二分技巧,三分悟性,七分天份。” 第二天,就扔给我几页纸,纸上是密密麻麻的文字。说:“这是她花了七八年时间在实践中悟出来的技能,你自己拿着去慢慢琢磨吧。” 然后,就把我扔在一边,对我爱搭不理了,根本就不怎么管我的。 我拿着那几页秘诀一脸茫然,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成了厨房里最无所事事的一个人,因为打杂有厨师助理,切菜有刀工,选菜,洗菜有阿姨,每当看见别人忙前忙后的,我脚都不知道往哪儿站,仿佛站到哪儿都在挡别人的道。 有时候实在闲得不行的时候,看见阿姨选菜选不过来,就过去帮她们的忙。 结果被云姐发现了,不知为何,还把我骂了一顿:“秋梦寒,你是来学厨艺的,还是来折菜的,想做选菜的岗位,重新去应聘去。” “可是我,我都没什么事可做的?” “没什么事?我写给你的那几页秘方你背熟练了吗?还有,你要学会去看啊,去悟啊,来了这么多天,你只会吃饭,你看会了什么吗?”云姐的语气特别凶。 我连忙扔掉了手里的菜,讲真,让我看?让我悟?在这儿,我只看到穿梭忙碌的工作人员,还有无所事事的自己。又是看?我怎么做的工作都是要去看,在万生那里学调香,也是,看了几个月,什么门道也没看出来?来到这儿,依然如此,我的生命能量似乎卡在了某个地方了。 是的,我在面对功利性的事情时,没有办法静下心来去看清事物的本质,根本上不了道,每天都心猿意马的,我不是在看事物,而是在想别人怎么看我?我一直是卡在这个地方了。 唯有手里有事做的时候,我的心才能静下来,手动心就静,手不动,心就不静,也就是需要两只手不断的往外抓取来获得内心的平静,这种心灵层次,依然是很低的。 在工作场所学会闲,闲中取静,闹中取静,是我一直未闯过的一道关卡,可是我要怎么才能做到呢? 被云姐说了一顿后,我像是个犯了错的小孩子,躲在了一个墙角落里,希望有一个人来安慰我,将我拉出来。 这时小胖出现了。“梦寒,你躲在墙落里,面壁啊,被罚了吧,跟云姐做学徒,就是这样的,放开一点,你尽管闲着,她是不会说你的,她以前也是这样对我的。” 听了小胖一段话,心里突然开了 第一百0六章 红尘惮(九) 不知道是从哪天起的,薥香宫酒店一楼空地处,突然多出一排新建筑物,只有二层,红瓦阁楼的。建筑前堆满了各种装修材料:磁板砖,水泥,三合板,电线,木头等等。 木工,水泥工,电工等等工程部的人似乎都聚集在一块儿了,这些工程部的男人一下子吸引了我的眼球,他们身上有一种比较特别的气质,是沉稳感。这就是所谓的蓝领阶层,他们与坐在办公室里的白领阶层的男人的散发出来的气场是不太一样的。 这些做手艺的男人,他们虽然看起来很沉静,身体能量却是散发的,打开了的,远远的你就能感觉到他们骨子里透出一股子热情,说来也是,要做好一门手艺,没有十分的热爱和内心的热情,是很难坚持下去的,外面有那么多的诱惑,花花世界是多么迷人。我打心眼里对做手艺的男人是有一种敬畏感的,他们身上有一股精神力量,是我没有的,很多人都没有的。 奇怪的是:坐在办公室里的白领阶层男人,他们身上虽然同样有一种沉稳感,但给我感觉却是冷冰冰的,哪怕与他们隔得很近,也很难感受到他们内心的温度,反正有点便扭的,是我与他们天生就是合不来的绝缘体?还是他们本来是没有情感?还是情感是完全封闭状态的?是因为他们身份地位的原因压根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吗?还是他们无论在哪儿都是这样子的?我也没有不太清楚了。 突然想起晨星了,不知道他现在木工手艺做得怎么样了?如果他的手艺学到位了,一样可以跟着工程队走,也就不需要为他自己的未来担忧了。想着,想着,感到莫名的欣慰,紧接着又莫名的忧伤感,他怎么样,与现在的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走啊,吃饭去啊,再不走饭都没得吃了?”小胖扯着我的手往食堂冲去。 “这儿什么时候又建起新楼了啊。”我问。 “早就在建了的,你没有注意,听说是新的餐厅,还有后厨,与我们有关的。”小胖说。 “哦。”我再次回望着这些在材料堆里忙活的男人们,突然又看见了一个高高个子,肥头大耳,身着便服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条铁勾,这里敲敲,那里勾勾的,他可能是这里的工头吧,在检查物料的?还是检查工程的?我也不清楚,我只是知道工程部的人原来也是有头头管的,他们和我一样需要看人眼色吃饭的。 每天中午12:00时分,薥香宫的员工餐厅是人最多的时候。为了与人群少点交集,我与小胖约好了,每天最后一批才去用餐。这时,员工餐厅的人是最少的,最安静的。其实对于小胖而言,她管你喧嚣也好,清静也好,她是没有任何感觉的。 我不知道人与人之间,为何有如此大的区别,就拿我和小胖来说,小胖的神经系统仿佛是用麻绳做的,迟钝到“麻木”,人家一入红尘,就能做到任你毁我,轻我,贱我,我且忍他,让他,不理他了,而我还需要半世修行,依然不见春风。 因为小胖这种大条的性格,几乎每个部门的人都有认得她,她可是酒店里的风云人物呢,所以我与小胖呆在一起,是一点儿也不吃亏的。 今天,大家用餐都有点晚了,都这个点了,还是有不少的人,我一眼就望见了那些身着黑制服,还有红套装的与我们餐饮部共用一间更衣室的“金枝玉叶”们了,不知道他们是哪个部门的?真是冤家路窄,早晨在更衣室里能撞见她们,到食堂里还是逃不脱她们的身影。 “胖妹,小胖胖。”一个身着红西裙的女孩子,一把搂住了小胖的腰。 她们怎么可以做到这样的?一边把小胖当丫环使唤,一边又这样与人家亲热的。 不管我与小胖坐在哪一桌,这些人都像一群“苍蝇”似的凑上来,可能是她们工作太闲了,太无趣了还是怎么滴,他们就想拿小胖打打趣的。 这不,云姐,还有两个工程部的男人,也凑到我与小胖的这桌来了。 小胖的饭量还真是特别大,她比我们吃得都要多一点,狼吞虎咽的。 一位啤酒肚的男人发言了:“一个姑娘家,长得这么胖,还吃得跟一头猪一样多,吃相也这么难看。” 小胖淡然一笑,转身又打了一大盆子满满的饭来了,瞬间就干掉了一大半。 “少吃点,下楼去称一下看你有多重了?” 小胖依然不理不采的,对于她来说,人间至好不过美食也。 这时,我忍不住发言了:“你管好你自己先吧,你看你那啤酒肚,不也跟猪肚子差不多吗?” 面对男人时,我管你什么人,倒是不太害怕的。 “梦寒,小心点说话,当心你的饭碗不保了啊。”云姐说。 我瞥了一眼这位大个子啤酒肚的中年男人,他不是刚刚一楼拿着铁勾勾来勾去的工头吗?咋就不能说了? “本来就是啊,他自己都那么胖,还开口闭口说别人像猪,他自己就像一头胖猪。” 他没有回应我的话,从他表情看得出来,他对我没有什么兴趣,必境人家是见个大世面的人,什么红粉绿粉没见过,但像小胖这样的,就很少了,人家就是冲着小胖来的。就连这些身着红西服,肌肤白如雪,胭脂飘香的女孩子在此刻也没了颜色。 小胖的怒点太低了,反正你无论怎么说她,怎么要求她,你说你的,她弄她的。想激起她的情绪反应,还真不是件简单的事儿,可能正是因为这样,才唤起了这些闲人的挑战欲吗? 啤酒大肚男,电话铃声响起,接起电话,匆忙离去了。 “这男人干嘛的?”我问云姐。 “工程部的人,钟龙,管酒店装修工程的。”云姐说着,放下碗筷。 “吃好了,睡个午觉去。” “钟龙?”我自言自语着。对于这种天南地北跑事业的男人,我也是发自内心欣赏的。 讲实话,比起女上司,我更喜欢跟随男上司一起共事的,这不又是女人的依附心理作怪吗? 第一百0七章 红尘惮(十) “潲水事件”后,我向云姐打听到了,这些身着红西裙傅浓妆的女孩子们,原来是娱乐部的人。云姐提醒我:“这些娱乐部的人,就喜欢戏弄人,拿人当娱乐,也没有太多恶意。” 那我向她们汤里面参潲水,是不是有点过份了?戏弄人?我打从娘胎里爬出来,刚学会走路时,就被人当成玩具似的摆弄着,还不够吗?这种感觉并不好,长期在压抑状态中让我逐渐的会不自觉的对某些人怀有敌对心理,报复心理也比较重的,我讨厌被人戏弄,被人摆弄的感觉。 一大清早,我依然不早也不晚的走向更衣室里,远远的,双脚还立在长廊间,就闻到了浓浓的胭脂香味,我把眼光扫向梳窗下,她们还是如往常一样,专注的描着自己的妆容,好像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 也许她们心理有数,我这人是开不起玩笑的,她们给予冷处理。 薥香宫酒店更衣室分配的也挺有意思的,一个向内的部门加一个向外的部门。 也就是:餐饮部与娱乐部共处一个更衣室,客房部与前厅部共用一个更衣室,洗涤部与销售部共用一个更衣室,裁剪部与人事部共用一个更衣室等。 我注意了一下,我们更衣室旁边就是客房部与销售部的更衣室,偶尔还能遇见小安,每次偶遇她时,她身着一条连衣灰色的裙子,也没有妆容,这是他们客房部规定的统一着装吧,感觉还挺不错的。 我穿便服习惯了,刚开始特别反感这种统一着装的,都认不清谁跟谁了,每一个人都变成了单位里的一个符号,1号,2号,一直往下数,我自己也变成了一个符号,没有了个性,没有了存在感,这正是他们想要的,统一的,一致的才更好管理,所以,我非常佩服那些在工作中与管理层叫板的同事们,尽管他们就像一个鱼刺似的,被拔掉了。 不过,我没事是不会费那力气去与管理阶层的人唱什么反调的,符号就符号吧,把自己淹没在98号,99号,一号号人群之中,也是有好处的,失去了存在感,却找到了一种安全感,能更好的面对自己的内心了,我是把工作当修行,到哪里不是修,除非他们真的惹到我了。 我们餐饮部的这工作服,简直就是要故意丑化我们的,不但要把我们变符号,而且要变成一个很丑的符号。 用丑化我们向内部门的同事们,来显示出向外面需要面对客人的同事们的优越感,让他们有个好心情吗? 日子久了,也可能是心理效应,我感觉这些向外需要面对顾客的同事们,的确比我们幕后的工作人员更显得有能量,有精神,有势气了,他们只要往我们身边一站,我会不自觉的把自己放低了。 这种被强行压制当陪衬的状态真是不好受,我感觉这样下去自己的心能又闭塞了,被堵住了,全身充满了火药味,像一颗定时炸弹,一碰即炸。 这不?小胖刚走到更衣室的门口,就被这些“金枝玉叶”们相中了。这小胖啊,真不注意形象,怎么一天又一天永远就是那一件衣服,她是没衣服换了吗?还是? “胖妹,我这有几件衣服,过时了的,你要不要啊,给你穿吧。”一个化着浓妆的女孩子居然提来了一大袋旧衣服,来赠送给小胖了。 “旧衣服啊,是新的我就要,穿过的我不要。”小胖说。 “不要算了。”只见那女孩子气呼呼的把衣服连袋子扔进了垃圾桶内。 我在想,小胖还差这几件衣服吗?人家多少也是小康家庭吧,她们不知道这世上有种为人处事的风格叫低调吗? 这些女孩子,可能还真不明白,她们以为她们看到是什么样子,别人就是她所看到的那个样子的。我真为她们着急。 “小胖,我在化妆不好活动,帮我接一瓶水来,好不?”又来了,又来了,这些人真是不进棺材不掉泪的。 我一把扯住小胖轻声的说:“别去,让她自己去接。” “喂,你死婆娘我又没叫你,你又来管什么闲事啊。”她立刻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一边指着我怒骂,另一只手狠狠的一捶,捶在了化妆台上,台上的化妆品瓶瓶罐罐被震落了一地。 我也不服输,气势一下子被抬得老高了大声喝道:“这闲事,我今天就管定了,你怎么滴?” 我往前迈出几步,直接走到她的化妆台前,用她相同的姿势,举起双手,一巴掌把摆在桌上的化妆品全部扫到了地上,摔得个粉碎。 “我不知道你们是从哪里来的人,你还真以为你们穿几件时髦的衣服,提一款这样的包包,抹点高档的化妆品就显得很高级了吗?会闹出笑话的,好不?没事,把在脸上抹粉的时间,多去识几个字,就知道天高地厚了。” 更衣室里瞬间安静了,鸦雀无声。 其实我并不想制服谁,压倒谁,可是我实在看不惯一些人,一些事,我自己平时不工作的时候,在经济宽松的情况下,也喜欢用大牌化妆品,穿质量好一点的衣服,这是无可厚非的,又不是偷来的。况且质量好的东西,使用的时间也比较久一些,体验起来感觉更好一些,总体算起来,其实花费是值得的。 我不明白是,都说一代人比一代人强,我母亲那一代人,他们为了生存,为了发展,常常把自己弄得花枝招展的,摆摆龙门阵,吓吓人,也就算了,都跨越一代了,为什么还要走他们的老路?每天只知道在脸上抹啊抹的,还以为多抹点粉就比别人高级了的。 真是可笑又可悲,多么肤浅的认知。 第一百0八章 红尘惮(十一) “小胖,今天给你布置一个新任务?”这天,小胖刚跨进后厨的大门,就被云姐叫住了。 “啥任务?”小胖手里捧着两个大馒头,一边吃着,一边问。 “先吃,吃好了再告诉你。” “直接说嘛,不担误吃。” “你去一楼帮一下忙,钟龙师傅工程部那里,知道不?让他们快点完工,等新厨房装修完毕后,你们就可以搬下去了,有地方好自己练练厨艺,尽快上手。” “我不去,看到那人就讨厌。”小胖直接拒绝了。 这小胖还真有意思,对女人有求必应,对男人好像是有敌意的,她与我反过来了。 “那梦寒,你去?你反正在这儿也没什么事情?”云姐转过身问我。 “行啊,反正我在这里是闲人一个,正好想找点活干了。”一听说是钟龙师傅,我爽快的答应了。 我本来就喜欢跟随男上司一起共事,你说我依附也好,说我崇拜权威也罢。我一切是由着自己感觉来的,管你是“老鼠”还是“老虎”,是“一陀屎”还是一块“金子”,只要感觉好,对于我来说一切都好说,如果感觉不好,就算是一块金子摆在我面前,我也觉得他在挡我的路,会生起满满的不耐烦之心,不自觉的离得远远的,或者一脚把它踢到河里面去了。 年长的人早就教育过我了,凭感觉做判断是幼稚的表现,会犯常规型的错误,吃大亏的,我也觉得有理,很多时候,想改,但改不了,我只能做到在自己心境混乱,身体不舒服时不去做判断,这一大清早的,我脑袋清醒的很,心境也不错,我相信自己的感觉。 我倒也希望新的厨房早点装修完工,在这拥挤的空间里,大厨们这也不让我动,那也不让我碰,什么都神神秘秘的,还学厨?手脚都不让你自由伸展,在这儿,只有脑袋是自由的,你们想什么没人管得着。 希望一切如云姐所说,等新厨房完工后,我们就可以退出这个拥挤的空间了。 这些天我可不是真正闲着的,上班时认认真真的看,问,想,思;下班时,还是在读万生给我的那本《万物生香草集》,不只是读,是背,也就是放下书本,很多香草的功用与性质我都能一样一样的背出来的,这就像是一本武林秘籍,以后只要从事与香,香料,香材有关的行业,我应该都可以把它们灵活用上的。 还有云姐给我的资料,下班后,也会往集市里跑,去认识各种食材,香料等等,把它们图像印在自己的脑海里了,韵酿酝酿着,慢慢的转化成自己的东西,这样需要用时,可以直接拿出来了。 来到一楼,我似乎重新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了,环池边的细草在寒风中欢快的摇拽着,围墙外的花儿伸展到了围墙内,散发着淡淡的芳香,落了一地红雪,都这个季节了,草儿花儿们还未凋零,这是个好的开始,我心想着。 “钟龙师傅,云姐让我下一楼帮忙。”我说着,把工作牌递给了他,让他登记。 “秋梦寒。”他拿着我的工作牌瞄了一眼。“行,行,那有蓝色的工作服先换上,这儿灰尘多,厨房里的白衣服弄脏了不好洗。” 我从衣架上取下一件深蓝色的长大褂,直接脱掉了自己身上的雪白色工作服,换上了。 这深蓝色,好像是我的生命色彩,一穿上去,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似乎变得雅致起来了。不过,也带给人一种距离感,挺好的。 我的工作内容依旧很简单:就是给工作人员发发水,整整文件,下班时清理一下工程场地的卫生,其它空闲时间都可以用来天马行空想自己厨房里工作的事情,比如熟读云姐每天总结给我的那些资料,还有写工作日记,这样真正实操时,脑子里就会有东西,拿得出手。我这人啊,不恋爱的时候,真的可以成为工作狂,满脑子里都是工作的事儿,我发现了不管恋爱还是工作,只要真正投入进去了,内心就会升起一种幸福感。 这些工程队的男人们,他们的工作节奏倒是非常慢,我非常适应,不像在厨房里,争分夺秒,跟打仗似的,他们几乎是做一个小时的工,就会休息十来分钟,抽一支烟,盘地而坐,还有唱有笑的。 我时常会悄悄着凝望着他们干活时沉稳细致样子,休闲抽烟时那目空一切的样子,其实还挺吸引人的,至少我不反感这群男人。 我一个女孩子的,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又混进了这陌生的男人堆里了。内心里夹杂着兴奋,也夹杂些恐惧。 蓝色,是冷色系,它代表着距离感。 我不记得过去了多少天,我才与这些男人们渐渐的混熟了,一天能说上几句话了。 他们也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就是“好色”。不过他们不知道,我也好色,我刚下一楼来的那一刻就在悄悄的关注他们了。我只是有色心,没有色胆而已,每天都是故作端庄,清雅。 而他们就不同了,慢慢的试探着,试探着,看看我的底线在哪儿? 最后我与他们规定了,我们的距离保持在一米内之外,不可以越线。 “梦寒,给你一瓶饮料。”钟龙师傅也变得随意起来了。 “不喝,我不喝饮料的,只喝白开水。” “喝嘛,这么不给人面子。”他凑到了我的跟前。 “别过来,一米外的距离,我们说好的。”我终于变得活跃起来了。说真的,在这些男人面前,我的身体能量是特别放开的,并不是真的防范他们,一切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我从内心深处里觉得,他们不会伤害我的,人生很多时候,还真的是一场自我思想的预言。 可也正是这一米之外的距离,隔绝了我在红尘之中的所有男人的爱,注定了我是一个如云朵般的女子,要一直飘呀,飘呀,很难找到可以停靠的港湾。 我只知道自己的人生路还有好长好长,还有好多好多自己想做的事情还没有做,想去的地方还没有去,这是自己的人 第一百0九章 红尘惮(十二) 仲冬时节,门外千峰凛寒色,青山掩映下的“桃花庵”又换了一种颜色,笼罩在寒烟之中,屋顶烟雾又缓缓的飘向空中,整个人置于朦胧之中,心灵也像烟雾似的,变得轻灵起来了。 月光时儿被乌云遮挡着,云儿时而又被风吹散了,折射出石头小径上柏树的倒影,在清风中移动着。 我喜欢这样的夜晚,微微的寒冷,还伴着月光,漫步在植满松柏的石头小径间,头脑格外的清醒,神清气爽的。 从石头小径上往上遥望,是一长排石头阶梯,一步一步往上跨,直至一排排木质建筑物,被隔成一间一间的,这就是我们在“桃花庵”处宿舍楼,每人有一间,可以随意出入。 夜晚间,从松柏小径往上望去,间类灯光通明,散发着一种宁静而又神秘的气息。 天冷了,大家都躲在了屋子里,不愿意出门了,没有人像我一样,喜欢把自己置在寒风之中不断的吹。 “梦寒,梦寒。”宿舍楼里的一房间的窗帘拉开了,露出了一个人影。 我仔细一看,是那位黎夫人。 “黎姨,您还没有睡啊。”我隔着阶梯打着招呼。 “外面风冷,进屋来坐坐。” 在桃花庵内,可不是大杂院,大家少有相互串门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功课要做,唯有保持适当的距离,才能更好的完成。 我也是刚才知道黎夫人原来是住在这儿的,站在门外往屋内张望了一下,犹豫着走进了室内。 房间类的设置,与我的相似,一张木床,一张木桌,两张木椅,一个梳妆台,一个书柜,屋子格局虽然不大,摆设简单,整体感觉还是挺温馨的,挺雅致的,并不显寒酸。 书柜里摆有各种经书,我随意浏览了一下:《心经》《楞言经》等等都有,这些经书很难读,我也读不懂,可能真要到黎夫人这个年龄阶段,才能静下心来去研读。现在的我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经文身体就犯困。 我回过头了望了黎夫人一眼,怎么看,她都像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却降格自己,住在这样简单环境里,来读经,真是难为她了。 黎夫人,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些坚果。 “梦寒,吃果子,我女儿前几天来山上,帮我捎来的。” “嗯,谢谢。”我依然立在书柜前,随手翻阅着那本《心经》,漫不经心的回应着。 “黎姨,这经书您能读懂吗?” “不太能读懂,可以把书里问题先划出来,带着问题再去听经,收获不错。” “哦,我还没有听过经呢,在哪儿可以听经?” “会有安排的。” “哦。” 我把目光转向了黎姨的梳妆台,都是一些简单的护肤品,有一个瓶子的包装,我像是在哪儿见过,拿起来仔细一看,万物生“一生之水”漱口水。 “咦,黎姨,你也用“一生之水”的漱口水啊。” “啊,我都是简单护一下皮肤,反正也老了,再怎么弄也是那样了,牙齿可要保护好,平时用用漱口水。” “黎姨已经保养的挺好了。” “这万物生“一生之水”我也熟悉的,我知道这个牌子。”我接着说。 “真的啊,我女儿帮我捎来的,听她说是他们自己研发出来的呢。” “啊?自己研发出来的,那黎姨您的儿子名字是叫万生,对吗?” “儿子啊,他是叫万生,你们认识啊。“ “嗯,我刚出来工作那年,患了失眠症,整宿都睡不着觉,是在万物生香疗馆做香疗,认识他的,他是我的愈疗师,差不多花了两年时间,失眠症完全好了,后来,我去了别的城市,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他了,他现在还好吧。” “老样子,哦,他还会治失眠症啦。”黎姨表现的有点诧异。 “ 是啊,他开了一个万物生香疗馆,还有上林园香展馆,您不知道吗?” “我不太清楚,我整天看他游手好闲的,都没干过什么正经事,都是他姐姐在忙上忙下的。” “啊。”我有点惊讶。 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呢,黎姨眼中的万生,与我眼中的万生怎么完全不一样呢?哪个母亲不是以自己的儿子为荣,这黎姨好像不是那么回事了? “也是,黎姨您有自己的生活,儿女的事不知道也属正常,反正我的失眠症是在万生老师那儿治好的,我觉得他人挺不错的。” “是吧,我这儿子只怕也像他爸,挺折磨人的,看人啦,不能光看一面,你还年轻,把人都是往好的方面想,也能理解,来,坐一会儿,吃果子。” 黎姨说着转换了话题,抓了一把开心果放到我的手心里。 “呵呵,反正人隔着距离相处,又都把利益看得开的,好像每个人都挺好的。” “是啊,所以,我不太管他们爷俩的事儿,他们的事我不太清楚。”黎姨说。 “黎姨真是个心宽的人,挺好的。” “哎,也算是个苦命的人啦,不提了。” 我没有继续追问,我知道黎姨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天太晚了,黎姨早点休息,我得回自己屋里去了。” 说着,缓缓的站起来,再次张望了这整间简陋的屋子。 再回到了小径边的松柏月光底下时,心里完全失去了刚才的那份平静,原来这黎姨的儿子就是万生。 我说怎么一见着她时就有一种亲切感,可是她怎么那么不关心他的儿子事儿? 也许我不了解万生,但不得不说人世间的缘份真是一种好奇妙的东西。 黎姨是过来人,她刚刚还说了,看人不能光看一面,可我从刚出社会,这一路走来,不得不承认,因为遇见了万生,我在红尘中行走中少了很多风浪,多了些勇气,尽管这些年来从没有听到过他的声音了。 因为遇见了晨星,让我相信了爱情,尽管我们相忘于江湖了。 还有很多人,那些划定在一米距离之外的有缘人,仿佛自己的人生有点不真实,不得不说,也许人世间所有的美好,是因为失去了,或者从未拥有过。 我所有的关系都是那样不深不浅的,在 第一百一十章 红尘惮(十三) 一如往常,清扫好一楼新厨房工程场地后,染了一身灰,一身尘。 脱掉工作服,直奔薥香宫酒店的员工澡堂,我平时很少来这儿,一是离宿舍太远,二是来这儿的人太多,需要与其它人抢地盘。 窗外北风呼呼,黄叶飞飞,与室内暖气蒸气升腾,仿佛两个世间。一踏入澡堂,我依然感觉到了某种不和谐的气氛。 “喂,那人来了,她来了。” 风卷动着五彩窗帘,站在窗台边的几个女孩子窃窃私语着:“她来了?”回头瞟了我一眼。 我一看,她们正是前几天在更衣室里与我发生争执的娱乐部的那几个女孩子,怎么又重逢了?真是见鬼了,越不想遇见什么?偏遇见了。 澡堂里人满为患,都还在排队等候,我低着头,假装整理着自己手上的衣物,一言不发。 “最烦她那种格调的人了,越是看起来私私文文,干干净净的,越是一肚子坏水的?”她们继续窃窃私语着。 我知道她们在说我,都说不打不相识,看来她们是与我扛上了,事态并没有往我想像的发展了。 女人啊,没有格调当然是好的,与谁都和得来, 便能吃便天下无敌手。一旦有了格调,有人喜欢,就会有人讨厌,这很正常,无所谓。自己爽了,别人看着不爽,别人爽了,自己就难受了,你说咋办? 我还是选择有自己的格调,本来需要的又不多,又怕吵,喜欢安静,生活中根本不需要太多所谓的友谊,不标榜自己的格调,什么人都往我这儿钻,还活不活不了。 格调是必须的,一是用来标明自己,让不喜欢我这种格调的人主动远离我,二是可以在最快时间里找到自己同种格调的人类,尽此而已。 人生苦短,这样可以节省下来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保持好自己的格调,才不会迷失自己,格调,其实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这样无论在哪儿倒下了,都会有力量站起来。 就怕失去了格调,分不清自己葱还是蒜,天天与自己打架,打着打着,内心像一团混乱的毛线,那样别人轻轻一推,随变搅和一下,就没折了,然后就立不起来了。 “喂,那谁啊,帮我从外面取一条浴巾,可以不?” 突然就在我停留的淋浴间旁,冒出了一个脑袋,好像也是娱乐部的人。 “是在叫我吗?”我反问。 她点点头,我直接转过身,从绳子上取了一块浴巾递给了她说:“我叫秋梦寒,不叫那个谁?” 站在窗台边的女孩们突然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合着我的语调:“我叫秋梦寒,不叫那个谁?” 我突然内心里升起了一种无力感,我真是太天真了,刚到这儿,也算是新员工,无名无份无位无辈的,还想着去改变别人,玩什么下马威,这下好了,把自己玩成了一个笑话,她们没完没了的与我扛上了。 我强忍住内心的火气,好漫长的等待,终于空出了一个洗浴间了。见站在窗台的那几位女孩子没有占位的意思,我直接脱下了的外衣,把它们放在了洗浴间外边的墩子上,钻进了洗浴间内。 突然听到一阵喝声:“把她的衣服,从窗外扔下去,当放风筝。” 一眨眼间,我的衣服一件也不见了。 连忙围上浴巾,冲出了淋浴间,趴到了窗台边,只见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的像五彩风筝般,已经飘在了半空中。 我回过头,一声不吭,我很清楚这样一直吵闹下去,没完没了的,也不是办法,她们是铁定了能吃定我的。 随后,装着没事似的坐到浴室边的墩子上,打通了小安的电话,让她帮我从宿舍里找衣服送过来。 我就静静的看着,等待着,决定一声不响的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了,只见她们刚跨进浴室间,我以最快的速度,一一抓起她们脱下的外衣,一抓一大把的,搂在胸前,通通的从高楼窗台处扔了下去。 “你以为只有你们会放风筝,我也会放啊。” “啊,我的衣服。” “哈哈,衣服被那死婆娘放风筝了。” “是啊,今天外面风大,的确是个放风筝的好日子,我是跟你们学的。”我若无其事的回应着。 话刚落音,小安给我提了一袋衣服,已经赶到了澡堂内。 “怎么回事啊?”小安气喘喘的问。 “没什么,衣服被她们当风筝放飞了。” 不知怎么回事,这些女人们,见着小安,脸上的表情立刻变了许多,身上的嚣张气势也收敛了不少。 原来她们怕小安?的确小安身上有一种让人一见着就让人内心安静的气质。 “姐妹们,我去宿舍帮你拿衣服来,然后再下楼去捡“风筝”。” 呵呵,娱乐部,生活果然全是娱乐,与她们呆在一起是要有点娱乐精神吗? 说来也奇怪,打这次小安来洗浴间帮我送衣服后,往后,他们再也没有找过我与小胖的麻烦了,即使在更衣室里相逢,也相安无事了。 这小安,这么有威力?我只知道他的男朋友是工程部的人,还有她是客房部的文员,文员?也是,算得上是一个小小的白领阶级了,她们可能是怕这?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 我思索着,又无奈的叹息着,这里游戏规则一点儿也不好玩,我鄙视着,依然想改变点什么,可发现自己什么也改变不了,就如一粒尘埃,那么渺小,那么 轻微,我忘了一句话叫什么来着,人微言轻。 我多么希望,如果在这个世间行走,在所有关系维度里,同事间,亲友间,朋友间等等:“只是因为我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人而能被尊重,被爱护,被倾听,而不是因为身上的身份或者外在附加的条件附加的东西才能被尊重,这应该多么好啊,可现实世间根本就不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这简单的愿望再过一百年后能实现吗,我也不知道?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修自己的内功。”“ 第111章 红尘惮(14) 片片繁华,霭霭云风,滴滴清泉拍打着环池里的沙石,今天是个比较特别的日子。 薥香宫酒店新添的餐厅工程总算竣工了,三方投资商还挺有心的,也办起了一个小小的“竣工晏”。 地点就安放在酒店环池边娱乐部的酒吧大厅里,七彩灯光,旋转的照耀着整个大厅,人声鼎沸,有歌有舞,我依然身披一件天蓝色的风衣,随意系了一块雪白色的丝巾,添了一点淡淡的妆容,准时赴席了,讲真,生平还是第一次来参加这样的聚会。 很奇怪,这天我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见到人多的地方,就像一只老鼠见到主人似的,怯场,开溜。 我心无波澜,四处张望着搜寻着我们自己的人群,我想这就是辛勤劳作带给人的一份良好的心境吧,必境这项工程完工也是有我的一份功劳的,每天都随着工程队的人吃灰尘,风里来雨里去的,这样让我心不再虚了,有了参与的底气,我不是为谁而来,是为自己而来。 “梦寒,这边。”我总算在人堆里找到了熟悉的人影,云姐举起了一只手向我招着。 一场很简单的竣工晏,两桌而已。 一桌是酒店三方投资人,工程部的一些人;一桌是各部门的领头人,而我之所以来这儿,是随工程部来的。 还好,今晚来参加小聚的人都穿上便服了,显得平和了很多。我缓缓的走到云姐身边,向在坐的人点了点了头,然后平静的落坐到云姐的身边。 目光不经意间扫向了坐在我对面的人,一眼望见了娱乐部的女经理,还带了两个随从,正是前些日子把我的衣服从八楼扔下去当风筝放的那几个女孩子,真是一人得道,鸡犬起舞啊,姑娘我独闯江湖,单枪匹马的,很不屑这些喜欢多对一的“格斗”之人。 不管怎么样,还是收敛了自己目光的“杀气”,转向了其它的人,面容都比较陌生,在人际交往方面,我真是太弱项了,结了那么多“敌人”,要不就是陌生人。 还没等我开口,她们倒先呼叫起来了:“天啦,我们每天在同一个更衣室里换衣服,怎么从来没有发现她的美。”娱乐部的女总经理目不转睛的望着我,一脸惊讶的表情。 “老大,我们是狗眼看人低。”她们相互自嘲着。 这一句“狗眼看人低”,让我一瞬间把与她们之前所有的恩怨都释怀了,心境一下子开阔了许多,原来,我依然是小孩子脾气,时常随着别人的言行起舞的,内心还是未真正的壮大起来。 云姐起身,从包包里摸出了两个鸡蛋,一个塞到了我的手里说:“刚在厨房里了拿的,你帮我吃一个,人还没到齐,先填填肚子。“ “还有什么人没来吗?” “多着呢,你看旁边那一桌,只来了几个人。”云姐话刚落音,酒吧大厅的入口处突然涌进了一堆人,里面有一个我熟悉的人,他就是钟龙师傅,其它一些人,有老太太,夫人,男男女女的,个头都显得大块的,一看就是在商场中打拼,历经了风云的一些人,他们一入场,就有一股气吞山河的派头。 云姐一一向我介绍着这些人:“看见没,那个穿花裙子的是老板夫人,站在他旁边的就是这酒店的第一投资人我们的主子了,那位老太太就是他的母亲,后面的那几位是合作商,也是这酒店投资人来的,一个姓胡,一个姓涂,我们的主子姓陈。” “哦,姓陈,姓胡,姓涂,陈,胡,涂。”我抬起头,随意扫视了一遍。 ”喂,别念出来啊,当心点说话。“云姐连忙拉扯着我的衣服,申怕我又说错话了。 他们缓缓落坐,唯有钟龙师傅,还站着,把目光转向了我们这一桌,他一眼就望见了我:“梦寒,你躲在这里吃鸡蛋,看见我来了也不喊我?”他逗着我。 “我才没有躲着吃鸡蛋,我是光明正大的在吃鸡蛋。” 说着,才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他今儿头发梳得油光可亮的,一身笔直的西装,还系了领带,比平时在工程场地显得有风度多了。 “龙钟师傅,今天这么帅气,也不见你带上自己的太太来。”云姐插了一句话,似乎话里有话。 “他带上太太,还怎么寻花问柳的。”旁边的人打趣他说。 “我太太是个老实人,不是我不带她来,她不喜欢参加这样晏会,跟我们的梦寒一样,害羞。” 钟龙师傅一本正经的回应着。正在她们拿钟龙师傅开刷时,我发现了门口又走来了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小安,另一个是他的男友了。 我没想到小安今天也会来的,一见到他们心里像开了花似的。 小安今天穿了一套格子长裙,外面套了一件小西装,依旧带给人清新脱俗的味道,她的美,是这些站在幕前风姿招展的女人的美真的完全不一样,她的美,一见着,就让人心灵变得安静,可以脱下自己厚厚的“铠甲”,让人很轻松,很愉悦。 从我的审美角度,我更喜欢小安这一款的。他男友这小子,真有福气。 “小安,我们在这儿。”我连忙站起来招着手。 走近了时,小安显得有些羞涩,她没有落坐在我们这一桌,而是随着她的男友落坐了我们旁边一桌。 整场晏会,只有小吃,饮料,加上欢歌热舞的,气氛倒是不错。 我与合作商们,钟龙师傅一起,还高歌了一曲。 看似歌舞升平的,我心中依然有很多的不安,这是对未知世界,对他们商界中人,风云涌起的那份不安。我害怕此刻的还站在高光处,突然一阵狂浪大风向我扑来,瞬间打入了谷底,我却毫无准备,被打懵了,久久不能醒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还不如做一只“小蚂蚁”,行走在暗处,没人注意到,可以慢悠悠的往前爬,这样可能更安全些,存活得更久些,因为我好像向往的不只是此处的繁华似锦,还有别处的日出日落,躲在繁华的笼子里醉生梦死,那是暮年之梦。 第112章 红尘惮(15) 黄梁并非一梦,他乡也是故乡,这么些日子以来,见风见尘,终于又见到了自己新模样。 在薥香宫新厨房里,我也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云姐充许我可以自己“操盘”了。 每天上午做四道菜,一炒,一汤,一蒸,一拌,下午做四道菜,自由发挥。这下好了,我脑袋里堆起的素材,它们就像书柜里的书籍理论似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把脑子里的幻想转换成别的东西,这样才有真正活着的感觉。理论就是脑子里的幻想,转换理论就是生活,如果脑子里装满了概念却没法运用起来,就好像金库里堆了很多金子,却买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那种感觉,心理特堵。 在我想像中,那些高级知识份子,他们能博览群书,那么多概念图像装在脑子里却不会“打架”,不会“塞车”,应该他们已经把概念消化了,转化了的。我很好奇:他们的脑袋容量是不是比我的大一些?消化概念的能力是不是比我强一些?这是我的疑问。 刚好,我们家族也出了几个高知分子的,有一次回家,我带着疑问,还特意去拜访了其中一位。他们对我还挺客气的,为了找到共同话题,我只能聊一些自己的读书心得。当时他还鼓励我,加油。那天,我带着满满的感动离开了,心想,知识分子就不一样,好有同理心哦。 谁知没过几天,他传话给我的母亲了:“说我不干正经事,都入社会了,不好好工人工作,仅整些没用的东西,认不清自己。” 我一听就来气了,这高知分子怎么这样呢?明明他当面还鼓励我的,为什么一转身就变了一副嘴脸了呢?如果你对我不满意,完全可以当面批评我呀,这当面一套,背后又来一套,是什么用意嘛。都说知识分子是追求真理的,他这连当面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就这一次后,我终于明白了,不是所有的高知分子是值得我去敬仰的。 他根本不了解我,就乱说,我才没有整没用的东西呢,我都是学以致用的,这几年,我一直在反复的一遍又一遍的读相同的几本书,我知道自己脑容量不够,现在我明白了,并不是我笨,是因为它们会节外生枝,如果不把它们转化了运用起来,它们就会如一团乱麻似的在脑袋里打架。 这也是我为什么早早的就从学校退学的原因,因为学校里的十年寒窗苦读的那一种模式根本就不适合我,再呆下去,我读书只怕会读傻的。刚开始,我一直以为自己太笨,但入社会后,我知道不是的。 所以总得来说,自己脑袋“存贷”其实并不丰富,也不能让它丰富,都是学一点,用一点,实操能操出什么东西来,我很少想过,我感觉自己一路走来,就好像小孩子玩“过家家”似的,但至少是把学到的东西运用起来的呀。小孩子玩“过家家”,就是把脑海里幻想转化的过程,找一些树叶啊,石头啊,树枝啊,泥巴啊,等等,把它变成一个现实的模型,这是一种解压的方式。 小时候,爸爸妈妈不充许我有自己的坏情绪,不许哭,不许闹,不许生气,不许悲伤,胆子要大,等等,否则就要挨打,挨骂的,哭闹的话还要被挨饿的,用他们的话来说,这是培养我的高情商,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情商并没有变高,胆子还如老鼠一般小。 我只能通过玩“过家家”游戏,捏一个泥人,当作是爸爸,再捏一个泥人,当作是妈妈,再捏一个泥人,那是自己,生活中凡是喜欢骂我人,我都要把他们捏成一个泥人,然后,再找些树叶啊,绿草啊,小花啊,等等,把现实的世界完全可以搬进我的“过家家”的世界了,我在这个世界里要以无限的发泄自己的情绪,可以骂爸爸,骂妈妈,骂老师等等,一场“过家家”游戏玩完以后,再回到现实世间里来,就不会再哭闹了。 长大了,反而没有地方发泄情绪了,因为不能再玩“过家家”了,我只能通过读些没用的书,生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日子久了,发现这也是行不通的,脑子里像是堵了很多东西,像麻布袋似的,好沉重,很难受。 那不?我第一份工作就是当“花瓶”,在别人看来,那是个爽啊,什么也不用做,但事实根本不是别人看到的那样的,很多时候,人的身体够舒服了,心灵就会生病。 直到遇到万生老师,我终于理直气壮的当了一回病人,我有病,这没什么,总算有一个人接受我病态的样子了。也就在这一年里,我对自己认识又深了一点,所以才选择了舍弃自己的爱情,晨星;舍弃自己熟悉的环境的,去独自天涯的。居然说我不好好工作,整些没用的东西,认不清自己,这让我很不服。算了,岁月让我去认清自己,也认清了别人,也挺好的。 这会儿,终于感觉自己活过来了,像个正常人了。一上午只需要做四个菜,云姐也没空管我,我自己配菜,自己“操盘”,她已经吩咐好了,菜做好了,端去给人事部的人,还有工程部的人品尝,由他们来评分。 我觉得云姐还是挺公平公正的,不是让厨房里大厨给我评分,而是由其它部门的人来。 还有,我都没有做过厨师助理,大概云姐也看出来了,我不是那块料,不像其它人,比如小胖,她善于处理杂乱的事,别看她胖呼呼的,她做起事来,麻利的很呢。 我这,直接“操盘”,大概是行就“上位”,不行就要卷起铺盖走人了,我是没有第三条路可走的。 好吧,云姐出这一狠招,我能理解她,无半点怨言,无论哪一种结果,我都准备好了。 能让我把自己的幻想,拿到现实世间来溜一溜,并且让很多人见证,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并太相信“事在人为”这四个字;努力就一定有收获,这些个励志名言,所以我的菜做的很随意,任由自己的感觉发挥,那些评分的人 第113章 红尘惮(16) 我听云姐说:“A城薥香宫酒店老板的夫人,曾经也是地地道道的女强人来的,这几年才退居幕后的,不太管事了,整天打打牌,健健身得以度日,老太太眼睛有点不好使的,家里也有个保姆在照顾她的起居。” 难怪,我这大半个月都没见过她们的人影,饭菜也都是有专人配送的。也就是说:只要我做的菜味道还可以,他们才不会来管我这位小厨的闲事的。 真好,我就喜欢这种状态,不管我,信任我,这样来,我干起活来更是倍有劲儿的。当然我好好工作不是为了谁,纯属喜欢从工作中寻找价值感而已,顺便还能多挣点工资。 闲下来时,就研究菜谱,结合云姐传授给我的一些经验,及之前在“香草明朝记忆风”里一些所见所闻,还有《万物生香草集》,休息日,还会去图书馆读读营养学,再加上自己的一点点悟性,制作一套老板一家人都适合食用,味美又健康营养的“私房菜谱”,也不是太难的事儿。呵呵,如果相信因果的话,我觉得这也是自己的报应,在生我养我长大的父母面前伸手不提四俩的我,来到他乡来服侍另一类“父母”,能给我发工资的“衣食父母”,且乐在其中。 虽花了点心思,也感觉很值得,我很吃“信任”这一套,信任我者,我能为他赴汤蹈火,这有点像男孩子性格,还是想聊聊童年成长环境的问题,从自己周围熟悉的一些人来看,的确如有些心理学家所说的那样:成长中缺什么,长大了就会追求什么,从小贫困的,可以为金钱赴汤蹈火;从小缺爱的,可以因为爱要死要活的;而以我现在对自己的了解,我以上两样好像也不是很缺的,我最缺少的就是父母对我的信任,他们不相信我有能力做好任何一件事,不相信我所说的任何一句话,不管我长得多大了,都是如此。 这让我有一种深深的无价值感,无力感。 奇怪的是,我与自己上司能处得很好,特别是信任我的上司,我真的可以为他们做很多很多事情,只要不是违法的,哪怕没有很多的工资,他们布置的任务我一般都可以很认真的去做好它,因为是他们让我确认到了自己的价值感,这一种信任匮乏的“鬼门关”父母没有给予我,就得需要自己去闯过的。 我还是比较幸运的,这道信任匮乏的“鬼门关”,于我来说,还算比较好闯的,我在外闯了几个年头,算是过关了。 而金钱与爱的匮乏,这两道鬼门关才是最难闯的,它们就像一种“瘾”,让很多人穷其一身沉迷于其中,越陷越深,拥有越多越想要,永不满足。 我在红尘中行走,见到很多这样陷在泥潭中还不自知的人,我又开始对其他人产生了一种无力感,多想叫醒他们:告诉他们的感觉是不真实的,可是不能提醒,一提醒他们会就会像一群疯狗似的来咬我的。“你站着说话不腰疼。”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在深渊里沉沦着,沉沦着。也许他们如我一样,也是乐在其中呢? 我自己也如红尘中的一棵浮草,风雨飘摇的,别人的事管我什么事,每个人的人生都如走钢丝。 现在想起来,我的母亲之所以喜欢控制我,我知道她是害怕自己从钢丝上掉下来,所要死死的抓住她身边的每一个人。 按传统社会习俗,女人过了二十二岁,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我的父母早早的就在电话里催我了,但我不能从命了,我知道女人如果选择职场这条路,无论往后多么有成就,这也是一条离经叛道的路,不会有多少人祝福我,还好,我早就想好了,我并不追求功成名就,只想借助工作来拓展自己生命的宽度,磨练自己的心智,长辈们也常教育我,女人啊,不为人母为人妻是不可能成熟长大的,真的会这样吗? 我的母亲,她长大了吗?不,她根本没长大;我的奶奶,她长大了吗?不,根本没长大;还有我的外婆,我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她们长大了吗?不,根本没长大。我才不吃他们那一套了,我得去探索自己的人生路。当女强人,不一定能长大;为人母,为人妻,也不一定能长大?我只想去寻找属于自己答案。 当然教育我者还有很多的男长辈们,放眼开来,男人们的世界,的确有一小部分男人他们是真的成人了,心智与年龄同步成长的,成为了一个完整的人了,但还有一些男人,他们就如活在几千年前井底里面的那只“青蛙王子”,懒洋洋的盯着井底,偶尔看看蓝天,忽然发现一只麻雀从井的上空飞过了,他们就开始开谩骂了:“那一只麻雀还想变凤凰呢。”“心比天高,只怕命比纸薄。”这井里的青蛙们每天就以谩骂麻雀们来平衡他们的内心世界。 以我看,麻雀能不能变成凤凰我不知道,但至少麻雀们专注着自己的方向,安静的飞翔着,它们才没有空去议论青蛙们,蚊子们呢?它们飞越了一座又一座高山,一条又一条河流,知道了天大地大,知道了自己的渺小,不管最终有没有变成凤凰,它们对得起自己的雀生了。 这让我又想起了生活中的两个人,小胖与小安,小胖这家伙,她不想当厨,也不求上进,每天依然在云姐身边忙上忙下的,我能理解她,是因为她成家了,她不能像我一样,天马行空的,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 她算是一个活得纯粹,爱得纯粹的人,纯粹的守着自己的家,纯粹的守着那一份岗,这是她的取舍,她不贪心,生活每天都乐呵呵的,根本不会像那些井底里的青蛙们,蚊子们,每天以嘲笑天空的麻雀们为乐子。 我也一直在思考成长是什么?我并不反感生儿育女,用心的去面对自己真情实意选择的路,都是可以成长的。 我也不反感追逐权利金钱名誉的世界,反之我敬佩使用名利权位干大事的人儿,在做大决策之前,因 第114章 红尘惮(17) A城韶华,一道七彩晚霞横铺长空,雨过天晴,街头街尾,散发着浓浓草香味,风雨过后,街市两旁的绿木的叶子显得更丰润了,我也不知道这是些什么树,一年四季,从街头至街尾一眼望去,绿木遮掩着层楼,花丛围伴着绿木,不远处,有几位园林维护师佝偻着腰,又在修剪花丛了。城市中心的灯红酒绿,再增添些绿木丛荫,的确又多了一种味道。 挨着薥香宫酒店旁边的大广场内,今晚变得分外热闹,蓬台声歌,银屑纷飞,台下排排坐椅。 一幅好大的宣传演出表,展现在我的眼前,原来这是一个大型商演晚会,还有明星呢。 这下好了,我终于可以见到他们的真容了,我只想看看,现实生活中的他们,与屏幕里的他们到底有没有差别。好几次想去薥香宫酒店的文艺专场地去看他们演出的,可每次去买票时,发现购票厅里那人山人海的,他们都是八九成团,三五成群,要不,就是二从天地的,我一个人夹在那中间总感觉怪怪的,与当时那种喧嚣的氛围有点不搭,购张票跟打仗似的,彷徨着就放弃了,我想,他们并不差我这一张票。 这商演好,大街小巷所有的人的都可以凑上来,坐到台下,当一回嘉宾,还挺接地气的。 嗯,今晚就在这儿打发自己的时光了,晚会还在准备中。我转身走向街头的店面,这儿好不热闹,喇叭声,家家店面,高扬着。“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这声音震耳欲聋,商场就是没有血迹的战场,每一家店员都在用自己的声音“撕杀”着。 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店铺败下阵来了,每天从这里路过,以前那家男装运动服店,现在变成了一家童装店 ;以前那家小超市现在变成了职介公司;那家餐饮店又贴上了转让广告了;当然还有些店铺十年如一日,如东方不败般,挺立在街旁。 “梦寒,你也在这里啊。”我刚抬头望着童装店面的招牌时,小胖出现了在我的眼前,旁边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她的小手被她的爸爸紧紧的牵着。 “啊,你们一家三口出来逛街啦,给小朋友买花衣啦。” “喊姐姐,我们家大宝。” “大宝,您好。”我拉着她的软绵绵的小手。她水汪汪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眼睫毛望着我。 “好有灵气的孩子。”我直言道。 “呵呵,羡慕吧,赶紧谈个男朋友吧,就也有了。”小胖说。 “去你的。” “开玩笑的,那你自己逛街,我们不陪你了。” “那儿有演出呢。” “没空看了,明天要上早班,家里还有一堆衣服等着我去洗呢。”说着,她也牵着小女孩的小手,我凝望着他们一家三口在街头消失的背影,再回望自己身旁,空无一人,只剩那些匆忙赶路的行人,内心深处,不喜悦,也不悲伤,就是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感觉。一边是天涯海角的自由,一边是归来是故乡的安宁,把我的心瞬间撕成了两瓣。 回到商演晚会现场,我坐到了台下的第二排, 这下可以专注的看完这场晚会了。 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了,一位我曾在电视屏幕里常见的女歌手出场了。 我最好奇的是她现在的容貌,因为好些年没有在屏幕前看到她了。在她出场的那一刻,我们虽然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依然能看得出她化了浓浓的妆容,可能是因为被干燥的晚风吹着,她脸上的脂粉像是浮在皮肤表面上,显得整张面容干苍而无神。 当时我内心深处冒出的第一个声音就是:明星与我们常人看起来也差不多,也是满满的世俗味,风尘味,也有可能是我把他们在想像中完美化了,人家本来就想如此。 她演唱了一首别人的歌曲《你》。 我不得不感叹,表演的神奇,同样一首歌曲,不同的人唱,会有不同的韵味,带给人不同的情感体验。我屏住着自己的呼吸,安静的坐在台下,看她的狂热, 看她的奔放,听她的呐喊,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听着就眼泪就不自觉的往下落:“你站在那万人中央,感受万丈光茫,看不见的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 从她的歌声中,不管她在台上表现的多么狂热,多么奔放,我感受到的却是一个女人对青春华年的逝去的呐喊,即想抓住光茫万丈却又不得不放手的那种无奈,她唱得撕心裂肺,动人心魄。如招魂般,像是在招唤着什么? 从这种表演的欢庆,我仿佛看到了人生幕后无限的落寞感与虚无感。 放眼望去,站在自己周围的人群,他们也跟着台上人的节奏,狂热着,欢呼着,我知道这种光茫万丈的感觉,多少人为之向往,为了此刻,往后空虚一万年,落寞一万年又何妨。 在这些人眼中,我仿佛又看到了自己的外婆与母亲的影子,是的,她们一生也在追求这种万人之上的感觉,他们希望像婴儿一样,一直一直被万人捧在掌心中,为她们欢呼着,狂热着,赞美着。或许自己也有,只是从小求而不得,于是早早的就把这种幻觉灭掉了。 外婆晚年时,我们一家人与她生活过一段时光,她在我们家上演驿了一段又一段“恐怖片”,她是那么的害怕老去,害怕死亡,以至于身边的每一个人仿佛成了她救命的稻草,她苦苦的挣扎着,表演着,我知道她内心里在呐喊着:“看见我,看见我,我还在,我还在”。曾经那么强势,那么活力四射的她,那时那刻,她变成了一个无助的孩子,成天活在了恐慌之中,折腾累了,就将自己卷缩成一团,她的眼神就像一只受过惊吓的小白兔,她的身旁明明围满了人,却没有一个人有那种力量,能赶走她内心的恐惧。 从外婆的身上,我就隐隐感觉到了,人这一生,其实老与他人无关,死亦与他人无关,这是自己的功课。这让我联想起了一些传授知识的年长的学者们,他们如一壶陈年老酒,年轻 第115章 红尘惮(18) 东风送暖,红墙隐隐环着深院,院内桃花开了,又落了。 此处,“桃花庵”阅经堂,长廊处花瓣随风飘散着,堂内梵音撩绕。 拂去长木桌上的尘花,铺开笔墨纸硕,开始抄经,抄一遍,读两遍,如此,我感觉可以洗去心灵的风尘,忘却时光。 直到艳阳高照,钟声鸣响,已是午时,才小心翼翼的收拢经书,放回书架的原处。 刚放好它,一眨眼间,突然一只手伸过来,又把它取走了,滚滚红尘,茫茫人海,原来有人如我,亦喜欢读此本经书,顿时心生欢喜。 我很好奇他的模样,回头一望,只见他那藐视万物的微笑,轻轻的叫了我一声:“梦寒。” “万,万生老师。”我不自觉的往前走了一步,握住了他的双手,连忙又不好意思的松开了,后退了几步,保持了半米以外的距离。 “嘘,安静。” 我转身双脚踏到了走廊处,回眸向他微微一笑。 “梦寒,我来这儿探望我妈,帮她送点生活用品过来,听她说你也在这儿,我就想,看能不能撞见你,没想到,还真被我撞见了。” “呵呵,我知道的,你来探望黎姨的。”我仿佛有很多话,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是的,你呢?这些年跑哪儿去了?还好,还知道回来。” “我?”我居然找不到一个解释的理由,此时无言甚有言。 “万生老师,你还是老样子,跟黎姨说的一样。” “什么样?是鬼样?还是人样?”他反问。 “有时候是人样,有时候是鬼样。” “这就对了。” “不过,我没有想到的是,你的记心那么好,都过去那么久了,你居然还叫得出我的名字。” “喂,喂,你动点脑子,好不好?一个我亲自带了两年的人,突然没了踪影,我能不记得吗?” “呵呵呵。”我傻笑着。 “还笑,还笑,还口口声声喊我老师呢,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看你,你这都订婚了,也不通知我一声。” 他居然发现了我手指上的戒指。 “这,这是我的前男友晨星送我的戒指,我出门在外,一直戴在手指上,可以防魔防妖的。” “晨星?哟,看不出来,你还痴情呢。” “我没有痴情,早就放下他了,出门在外,要求生活,求发展,哪有心思情啊爱啊的,晨星,他?他现在还在做木工吗?他应该结婚了吧?”我试着打探着。 “我不太清楚,前几年还看见他,在旧书城的院子里做木工活的,后来那院子拆了,不知道他搬哪儿去了,这两年,都没看见过他了,应该是回家娶亲去了吧。” “嗯,我猜想也是的。” “那当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啊,脚长了钉子似的,不落地的。” 他指责的语气说着。 “有其师必有其生啊,我跟你学的。” “你还怪上我来了,我才不跟你一样,我的孩子都四五岁了。” “小孩都四五岁了?”我疑惑的望着他。 “嗯。”他一本正经的点着头,脸上露出了神秘的笑容。我不知道他是逗我的,还是真话。 “那也不奇怪啊,谁也逃脱不了世俗间这张网的,况且男人有时候比女人更怕孤独的。” “你不怕孤独?情感上的,生理上的,你都不需要?” “偶尔,只是偶尔,触景生情的那一会儿,不强烈。” “那好吧,我祝愿你早日成仙。” “成什么仙?我只想成人,人都还成呢,还想着成仙啊?”我反驳着。 “成人?”他问。 “嗯,你说你有时候是人,有时候是鬼,我也一样啊,不过,我只想要人的那部分,不想要鬼的那部分,所以就活成这样子了。” “好,好吧。” “好什么好,你不会理解我的,也是,我们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你是哪个世界,西天?还是北天的?” “成家了的,与没成家的,左脑思维的,与右脑思维的,关注的东西是不一样的,看到的东西也就不一样了,所以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没有,我和你是一个世界的人,看到的东西也是一样的,我是领养了我姐姐的孩子,万姐,你还记得她吗?“ “万姐?你帮你姐姐养孩子?你又不是没有结婚的条件,是怕女人贪恋你们家族的金子银子?还是迷恋万花丛?对不起哦,我说话比较直的。”他一提到万姐,我就回想起她第一次见到我时那高高在上的神情,还有,我第一次去她办公室面试,她那鄙视的神情,说我什么也不会做,好像我是硬是去攀着他们似的,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也许吧,那你呢?你不是一样吗?” “我?我赤手空拳,人一个,卵一条,一没大富大贵,二不国色天香,我没什么好怕的。” “真话?” 我犹豫了一下,好像又不是自己的真话,我怕什么? 我怕男人爱的是我的色相,而不是我的人,这年代,男人们挺没有耐心的,没有耐心穿越色相,去看见一个女人的底色;我还怕父母担心这两手空空的我,咋这么没出息?这一年四季在外头,咋啥都没捞着,让他们很没面子。 “我当然也有怕的,不过,不告诉你。” “你不说,我都知道。”他脸上又露出了神秘的笑容。“所以,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一样在追寻同一种东西。” “我不相信,我在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理性之爱,而非色相之爱,欲望之爱。” “你不好色?” “当然,当然好色的,刚出社会那会儿,面对花花世界,我好像什么都想要,特别面对男孩子,见一个喜欢一个,我是一个花心大萝卜来的。” “我就说嘛, 和我一样的。” “不过,人都是会变的,我越长大,越喜欢成熟理性的脑子里有东西,内心里有温度有阅历的男人了,对那些脑袋空空的花美男,挥金如土的酒色之徒着实无感了,不像你们男人,大多数一辈子都是自己身体的奴隶。” 我说这句话, 第116章 红尘惮 (19) “闲庭未扫留残花,飞絮落花几度香。”随着廊间漫步着,偶尔抬头望着万生他那似笑非笑的神情,心境变得格外开阔,脑子里还有了诗意。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开花谢年复年。”万生两手抱胸停留在了“桃花庵”门口处的石碑前,读着碑前这首桃花诗。 “梦寒。” “嗯,听着呢。“ “你咋想到跑到这里面来了?”他一边问着,一边伸手帮我拍落掉了头发上的花瓣。 “我在这儿有工作的呢,还有工资拿的,不无聊的。” “哦,那就好,你什么时候可以下山了?” “明年春暖花开时。” “下山后有什么打算吗?”他笑嘻嘻的问。 “还不知道呢,我喜欢走一步看一步,很少预期未来的,这样生活中所有的遇见都成了惊喜,就像一份礼物突然掉在了自己眼前似的,这不?我今天又多了一份惊喜。” “你这样很危险的。” “不,这样很放松的,没有期望,就不会有失望,当然,如果是自己真心喜欢的东西,我也会去争取一下的,如果下一步是悬崖,我随身备好降落伞的。”我说。 “呵呵,做事业,若像你这样,那没法干了?” “我不知道,没干过事业?我其实也有计划的,只是不带期望而已。” “我们做生意的人需要计划与谋略,需要去抓住别人内心的期望与渴望,甚至还要去制造恐惧,个个都像你这样,那我们要喝西北风了。” “这世上有很多种人的,不是吗?有一种人是来品位生活,体验生活的,品位也好,体验也罢,都是需要消费的呢;还有一类人,是来完成任务,消除恐惧的,这一类人也需要无尽的消费的。“ “接着说,还有呢?我看能不能搞定他们。” “你是在考我?明知故问的,是吧?你就想把我变成小聪明的人,我只说自己看到的,比如一些出生就贫穷的,又见过一点世面的人;还有刚出生下来,就带病在身,上帝判他活不过十年的,后来被医治好了的,等等这些人,大多数是相信物质决定意识的。” “嗯,我记着了,那你呢?你是属于以上哪一种类型的?” “真羡慕你们做生意的人,那么多人事物压过来,也能承受。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玩意儿?很容易体验到快乐,可也太容易感受到痛苦,干脆不要那么多的快感,痛苦也就少一点了。” “我能理解你的,梦寒,你也是我的心灵导师。“ 我转过身凝望着山间小路,内心深处的冰团,像是又融化掉了一大块。 万生离开后,我的思绪又飘向了B城的枫林岛,那座称之为灵魂救赎之岛。 想来思索一下刚刚万生质问我的那些话题。我怕孤独吗?心理上的,生理上的?是男人怕孤独?还是女人更怕孤独?等下山后,我要去干什么?在万生一个又一个质问面前,我的内心世界似地动山摇般,我还是有点高估了自己。这让我再次把记忆飘向了B城枫林岛,也许那里有我想要的答案,来稳固自己的内心世界。 那是三年前的秋天,我是从B城汽车站坐开往枫林岛的专车,车上的人并不多,前前后后大概十来个人,一路上风景如画,从车窗往外望去,有茫茫一片大海,蔚蓝的天空,海边上有高耸的椰汁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海不见了,就在不远处出现了一座石头城,是白色的,前方还有一座白石桥。 这是到哪儿了?我正在疑惑时,车的喇叭声,响起:“下一站,终点站枫林岛。” 我站起来,缓了一口气,终于到了。 突然听见“呯”的一声,好像有个黑影从我眼前幻过。 我才缓过神来,就见听有人喊了起来:“不好了,有人跳下去了。” 接下来,是一阵刺耳的急刹车声,我望向车外,只见白石桥下水流湍急。“啊,有人跳下去了吗?” “从车上跳下去的,是一个男孩子。” 车上人乱成了一锅粥似的,纷纷下了车,等在了桥边。 远远的,我看见了一条白船驶向白石桥下。“幸好,秋季水浅,船来了,能救起来的。”旁边的人议论纷纷的。 是的,人救上了,这个投水自杀的男孩,名叫白潞潞,他干净面颊,忧郁的眼神,那生无可恋的表情,真的如白露般,好纯净又是那么的脆弱,这样标致的一个男孩,怎么就走上这条末路呢?真的不解?我当天就加了他的网号,他的网名叫“醉生梦死”。 后来,他和我一样,都成了枫林岛的一员,是他让我见识到了一群男人往下堕落的世界,同时,让我隐隐约约觉得,那些往下堕落的人们,都曾有过很用力很用力的往上挣扎的人生。 我初次踏上枫林岛时,内心感觉是惶恐的,那座建在孤岛上的石头城,让我想起了一部电影的画面,《刺客信条》里面的一些情景。城前有一座很大的祭坛,我也不知道这是用来做什么的,它只是孤独的挺立在哪儿。 岛上隔不远处就有一个手握长枪身着迷彩服的巡警,这让我又联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东西,难道这岛上有很多坏人? 放远望去,有很多身着环卫服的男同志,他们在运石头砌墙,心理总算缓和了一些。 那边还有子弟兵训练营,身穿迷彩服的,男同志居多,正在苦习着。 我正想凑上去,想看看那些环卫工人是如何把一块块石头变成一座建筑物的,结果被巡警拦截了下来。 “不许往那边乱跑。” “为什么,我想去看看他们砌墙。” 巡警没有回答我,只是摇了摇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些穿环卫服的工人,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他们是派遣到岛上来”劳改“的人。 幸亏当天那位巡警没有告诉我真相,不然,我当天就吓跑了。 不去就不去嘛,他可能怕石头砸着我,我当时是这样想的,转身走向了另一个方向,眼见一座牌访“明月街”,这是一条文艺街,街上一边有卖鱼 第117章 红尘惮(20) 我蹑手蹑脚的往前行着,这水晶宫的地板打磨的如白冰般,反着白光,整个空间又如一座白雪城,凉飕飕的,不远处,立了两根石柱,直刺屋顶,石柱上白龙腾飞,用白龙的身躯缠绕成的字迹“异渡香魂图书城”,左右石柱相对应着。 这如雪城一般的书城,咋连书架都没有?隔不远处就有一根雪白雪白的石柱,石柱上面龙飞凤舞的,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雕刻艺术,每一根柱子上的雕刻图像,都像是在讲述一桩遥远时代的故事,引人入胜。 走着走着,一马平川了,如雪城里的滑冰场,石壁上有了风景,原来书籍都刊在了石壁上,每一架石壁书刊下都摆有一张长长的石椅,稀稀疏疏的有坐着阅读的来客。 这里工职人员统一着装,男女都一样,一套黑色西装,套在白衬衣外面,女职人统一脚踩黑色高跟鞋,这样显得身材自然挺拔,个个看起来气质不凡。 他们也挺忙碌的,都在引领着来客寻找他们想要找的书籍。这一马平川的,茫茫书海,想要在书刊里找到一本自己理想的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像是看画展似的,需要沿着石壁慢慢的浏览着。 我没有走到书城的尽头,这没完没了的,真如一座大宫殿般,前面的大都是科幻类,宗教类的书籍,往后走也不知是啥情况了?往斜对面望去,被水晶宫里的隔成一间一间的白色石头屋吸引住了。 这白石屋是用来做什么的?我走近瞄了一眼,这是修道屋,每间白屋里石壁上都有雕刻字迹:“除去巫山不是云,半缘修道半缘君。”有的人在里面打坐,有的人在里面阅读。屋里有石桌,石椅,有羊毛垫等等,除了感觉有点凉飕飕的,其它还是挺不错的。 转身,是下一个洞口,这洞口是通往哪儿?站在洞口处往前一望:“明月街”,“枫林客栈”,闪烁着的弥红灯字迹显现在我的眼前。 这真是天作之合,服务一条龙吗?刚刚还在想今晚何去何从? 走出洞口,绕道而行,到了烧烤街。 此时,前方停车场内已经停满了车辆,烧烤街内灯影昏沉,炉火焰焰,人来人往,烟雾升腾的,远远的就能听到男男女女的笑声,打情骂俏声,往街内深处走,家家人满为患,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家最清静的店面,名叫“上灯良夜”,金盏香浮玉宴浓,雕花梁上挂珠灯,这种古风式的店面反而人客稀少,偏偏我就喜欢这种格调。 店里面只坐了一位女人,她身着一套黑色西装,白皙的皮肤,面色略显疲倦,我想她应该是“异渡香魂”图书城里面的员工。 我点了几十串羊肉串,一些绿色蔬菜,一碗店里招牌粉条,缓悠悠坐在了那女人的斜对面,此时心境是平和的,仿佛找到了一个着落点,可以无问东西,自己一个个人好好的享受着这异乡的美食。 服务员刚把羊肉串端到了我的桌上,门外又走进来了两位身着黑色西装的男士,一位显得高大威猛,一位显得仙风道骨的。 “哟,杨宁,你也在这儿。”那位显得高大一点的男人打着招呼,格外随和,显然他们是熟人。 “嗯咯。”这女人显得有点清高,冷淡的回应着。 “杨宁,还要吃点什么,随变点,今晚通通我买单。” 说着,他们一块儿坐在了这位名叫杨宁的女人的对面。 “来来来,吃这个?怎么样?这一批新进的员工,还好带吧?”高大的男人问。 “好带个鬼,一个个要死不死,要活不活的,算盘子子,拔一下动一下。” “要不,这样吧,哪天抽空我来给他们集体培训一下。” “行啊,大绪,你行,你上吧,调教出来,下周我请你们吃大餐。” 真巧,我琢磨着,这两个人应该是上下级管理层的,他们就是“异渡香魂”图书城的,嗯,得好好听他俩唠唠,说不定? 那位名叫杨宁的女士话刚落音,紧接着电话响起来了,好像是有人找她。 “你来上灯良夜,烧烤街,上灯良夜,知道不?” 约十来分钟,一位身着白色长裙,长发披肩,眉目含情的女孩子走进了“上灯良夜”,瞬间空气里飘散着一阵芳香,那是浓浓的女人香。 “悦悦,这儿。” “这哪来的仙女妹妹?”那位大绪眼珠子一亮。 “我表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大绪,你看有没有适合她的岗位,安排一个呗。” “行,行,我看看。” “悦悦,你想吃什么?让大绪给你点。”杨宁提醒着。 “来几条烤鱿鱼,怎么样?”大绪问。 她点点头,整个等待食物上桌的过程中,我只听到大绪与杨宁的说话声,因为我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才把他们的名字牢牢的给记住了。 这位名叫悦悦的女孩,整个过程,没有说过一句话,偶尔点头微笑着。 “你笑什么?”大绪调笑着悦悦。 她依然没有声音,我隐隐的有种直觉,这里面的人,真正的“高手”不是大绪,不是杨宁,是悦悦,这个悦悦?她是偷心高手,偷男人心的高手。 还有那位仙风道骨的男士,不知他是做什么的?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他是这里面气质最干净,邪气最少的一个人。 大绪,悦悦,杨宁,我有总预感这三个人还会有故事发生的,希望与他们再续今日之缘了,改天再来,先去加入他们的工作团队。 我沉思着,走出“上良灯夜”的店外,此时明月街的上空,是明月当空,行人稀疏了不少,唯有烧烤街,还是人来人往,人声嘈杂的,整条街酒气熏天的,也许这些人正是借助着这儿的酒味,色香味来舒缓着自己一整天忙碌而又紧张的神经,次日,又是一条好汉。 我走进了枫林客栈,刚从收银台拿到房卡转身,再次遇见了刚刚在“上灯良夜”里的两位女人,杨宁和悦悦,不过,她们并不认识我。 杨宁拿身份证办完入住手续手转身就离去了,只剩下了我和悦悦 第118章 红尘惮(21) 清晨,岛上的第一缕阳光折射到枫林客栈,站在客栈的阳台上,可以阅览一大遍枫林,朝阳染遍红林,晨风拂过,真所谓:红粉依人枕岛眠,风掀红裙任缠绵。 在如此壮丽的景观中,我开启了自己斩新的一天,从柜子里掏出一个鞋合,无比兴奋的拆开了盒子,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买高跟鞋,一双牛皮高跟鞋,往双脚上一套,几步走起,还真别有一翻滋味。再换上一套西装,踩着高跟鞋,在镜子前走动了几下,果真不凡,这才像个职场女性的样子。 就这样,带着“咚咚咚”有节奏的步伐,踏进了水晶宫“异渡香魂”图书城里,开启了渡香魂的生活。 望着这如北极滑冰场一样的地板,踩着高跟鞋在上面行走,还真是一件苦差事儿,尽量将自己的双脚小碎步一步一步小心翼翼的往前挪着,还是滑倒了,摔了个四脚朝天,也不怪自己,这是第一次穿高跟鞋走路,我想走习惯了就好。很快从地板上爬了起来,尽量让自己的脚尖着地,鞋跟不着力,这才好多了,不至于摔倒。 水晶宫“异渡香魂”里都是“老兵”带“小兵”,跟着“师姐”不停歇的上求下索,上窜下跳的,来回走动着,半天下来,桃花浅淡两红残,一口长叹脚酸疼,浑身冒冷汗,脸上的妆也花了,脚被鞋尖磨出了血,脚趾上的皮也被磨掉几块了。 这是谁发明了高跟鞋?人家穿在脚上那叫风姿,我穿在脚上纯属受罪。 脚上的皮被磨掉了是次要的,关键是心也分裂了,今儿个我才知道卖书与读书是完全两码事。 卖书,不需要去品书中味,管他什么英雄侠客,南楼北梦,等等,这些通通都要屏弃掉,把书推销给顾客的那一刻,它就是一件商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当一件能带给我精神愉悦的东西,把它变成商品时,我难受得很,一时半会儿没法接受。 关键是一本书,或者一整套书卖出去了,也就几十元,几百元的,手里拿着那点钞票,根本就没有一点点愉悦感。特么一件衣服动折上千元,少折几百元的,一套化妆品动折几千元,少折也要几百元的,买回来,开心三天就没了。 而这书籍,我买回去读了能带给我长久愉悦的书籍,甚至终身受用的一本书,咋就值这么一点点银子?这让我一时半会儿没法想通?我的现实的世界与心灵的世界又开始开战了。 不自觉的会把它们与化妆品,服饰比较着,比较着,越想越想不明白了,内心里打起了无数个结,想不明白这个世界为什么会是这样运转的?我又将自己陷入了迷茫,困顿,纠结之中了。 再看看周围的同事们,他们都在开心的数着钞票,他们内心才不会打结,手里握着钞票,还有什么想不开的?都是人,为什么差别如此之大? 我望着那修道房里白屋里的灯光,好想到那里面去坐一会儿,这儿的空间不适合我,金钱味太浓了,还异渡香魂?书香味被铜钱味给取代了。 精神是很贵很贵的,是无价的,情感也是很贵很贵的,是无价的。追求精神世界与追求物质世界一样:“薥道难,薥道难,难于上青天。”哪能那么轻轻松松就获得的,我最怕遇到一些不明事理的人,以为买一两本书回去读了命运就从此改变了,或者买很多书,天天读,读成了‘书呆子’,这责任我可不想担。 关键是:如果把书推销给“魔道”中人,纯属浪费资源,他们把书买回去,是当装饰品来用的,在他们内心深处,精神,情感这玩意儿,是不值钱的,是嫌价的,是吃了饭闲得慌没事做才需要的玩意儿,他们不需要,他们的世界充满着斗争,撕杀,谈情感,讲精神那不是笑话吗? 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好人为什么没好报”?突然对这句话有了新的理解:或许上帝把最珍贵的东西安装的好人的身体里,他们是带有使命感而来的人,而好人倒好,拿起来就一通乱用,不去甄别,见谁都给,挣了个‘老好人’的名声,这就是偷懒不想去完成他们的使命,不想去干点正经事,这样下来,老天爷不惩罚好人,惩罚谁呢?就这样,脑子里天马行空的漫游着。 “咦,你还好吧,你脸上的妆都花掉了。”突然一位双手抱着一榻书籍的男同事站到了我的面前。 我浑身无力的抬起头,此时此刻,我谁都不想去理采,他们都是一群掉到钱堆里的人,看到银子眼睛就会发光的人,我不喜欢和他们呆在一起。 “我见过你,在“上灯良夜”烧烤店里面,和杨宁,大绪一块儿的,你不是做销售的?你是干嘛的呀。”我好奇的望着他。 “我管仓库的,你脸上妆花掉了,秋梦寒。”他读着我的工牌上的名字。 “难怪,我怎么在这儿没看见你,仓库里好,女孩子不用穿高跟鞋,不用化妆了。” “你等一下,我可以给你补一下妆。”他把手里书籍刊了起来,转身不见了人影。 几分钟后,他拿出了一个化妆箱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来给你补妆?” “你,还是化妆师?” “没错。”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我没弄懂他,为什么他越岗了,他的上级也不管他的。 “我特别喜欢帮女孩子化妆,像是打造一件艺术品,可以化解工作上的无聊感,这儿的女同事的妆都是我化的呢。”他一边整理着化妆箱一边说着。 “你好奇怪,那你为什么不去做化妆师?可以去婚纱影楼,照相馆里上班,那儿都需要化妆师的。” “这你就不明白了,化妆是我的业余爱好,当爱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就没有愉悦感了。” 当爱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就没有愉悦感了,这不是在说自己吗?原来如此。 “也确实,我在这里销售书籍也难受得很,我以为卖书与读书是一回事儿,没 第119章 红尘惮 (22) 第119章 红尘惮 (22) 太阳已下落到地平线,整座枫林岛除了明月街,其它地方都归回了平静。岛上训练营的同志们都已解散,参加劳改的工人们也回到了他们应该去的地方。 我打着赤脚,撸起了裤脚,双手一只手拿着自己的工作服外套,一只手提着高跟鞋,此时此刻,觉得这外套,这高跟鞋真是累赘,这是我至“异渡香魂”图书城打卡上班以来,买的第二双高跟鞋了,第一双是牛皮鞋,穿着磨脚,第二双是羊皮鞋,也磨脚,这真是生活没苦故意给自己加持苦。 穿过白石桥,往红叶林边行走,有一个叉路口,一条沿着枫树林直行的笔直的水泥马路,路两旁是枫林,可见飞鸟在两边林子里穿梭着;另一条转弯沿着小溪流行走,一旁是枫树林,一旁是小溪流,我选择了转弯,沿着小溪往前行走着,听听小溪流水声,听听林子里的鸟鸣声,逐渐的洗去了一身的疲惫,像浊水般混乱的心境也就此变得清澈了,整个人神清气爽了起来,这就是花草树木流水虫鱼传递给了自己的能量吧。 在小溪边择一块被流水冲刷得非常光滑的白石,直接坐了下来,今天这儿风景有点异样,小溪边多出了一些身着迷彩服,提着桶子,正在小溪边的乱石堆里抓螃蟹的男孩子,画面倒也很安祥,并没有干扰到我什么。 我抬起头往白石桥上望去,桥上突然多了一个身影,仔细一看,是他?白潞潞,那个在白石桥车站台投水自杀的男孩,他不会?我很快又打消了念头,人家好好的,双眼正在欣赏着红叶林的风景呢。 他终于转过身,望见了桥下的我,我先开口打起了招呼:“喂,白潞潞,你还好吗?” 他转过身定神一看,犹豫了一会儿,绕道缓缓的向我行了过来。 “你怎么在这儿?”说着找了一块石头,与我隔着一米多的距离坐了下来。 “我在这儿上班了,‘异渡香魂’图书城里面,你这是加入了子弟兵训练营了吗?” “嗯,也没地方去。”他若有所思的回应着。 “也好,吃点苦头,可以散散心。” “没意思,活着真他妈的没意思,干什么都没劲。”他有点苦恼的回应着。 “为什么啊?” “再努力又怎么样,也没人把你当回事儿?有些人还喜欢爬到你头上撒尿。” “如何说来?正是没有人把我们当回事,才更需要自己把自己当回事啊。” “道理也懂,做起来很难。” “别想那么多,往后好好找份活干就完了,干好了,就啥都有了,到时找个女人,成个家,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我说。 “别给我提女人,找毛线女人?”他的情绪突然变得异常激动了。我好像是触动了他哪根神经。 “咋了?被女人伤了?”我小心翼翼的展开着话题。 “我特么不想活了,没脸见人了。” “咋回事嘛?” “我他妈的什么都干了,就差没去毛坑里吃屎了,她为什么还要背叛我,我想不明白,我之前是画画的,那时多悠闲自在,虽穷点,也没什么烦恼,每天都过得无忧无虑的,可自从遇到了她,那坏女人,为了她,我放弃了画画,因为画画挣不了几个钱 ,为了我们将来过上好日子?我跟着工程队去建桥梁,工作虽然累点,但赚得多,我给她买衣服,买项链,她要什么?我都给她买?”他说着说着哽咽了。 “你是画画的,就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了?” “有什么错吗?你们女人都犯贱。”很快又转低了语气,“都怪我,建桥梁是开夜工的,上夜班多,没能好好陪她,所以才跟别的男人好上了,睡到一块儿去了,怪我,怪我。” 我用手狠狠的敲打着自己的脑袋。 “你这个大男人不也一样,犯贱吗?都这样了,还把过错往自己身上堆,如果换着我,我是不会放弃画画的,直接让她滚蛋,花过的钱有能力就还我,没能力就算了,从此江湖不再见。” “是,我贱,一条贱命,死一万次也不足惜,可老天爷不让我死。” “死什么死,你就交了一个女人就给其它女人全都判“死刑”了?不是我抬高自己,我之前也交往了一个男朋友,他就不怎么给我花钱的,但我依然很爱他,是我犯贱吗?NO,我只想说,这世上,不是所有女人都是一个性情的,人活着不就是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的嘛,讲真,恋爱是一种很幸福的事情,他给了我无条件的陪伴,给了我美好的X体验,X生活,还能做美食给我吃,没事还常唱歌给我听,我陪他去江湖中捕鱼,一起面对风风雨雨,等等,现在回忆起来,依然挺温馨的。 ” “那你们还不是也分开了,变成了前任?你还不是一样,不能跟他过一辈子?” “我出来的目的不是想和他分开,他呢?还年轻,还有追求其它女孩子的权利,一辈子,那么长,就陪着我一个女人,多无聊啊;我呢?也一样,想趁着自己年轻,身体力壮时尽快的体验人生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呆在他身边,我会偷懒,不想长大了,像个孩子似的,一不满意,就找他哭闹,自己一个人时,就会逼着自己成长起来的。一个内心没长大的人就算活在蜜罐子里也体验不到成熟之后那种幸福感,自由自在感,力量感的。” “我不信,你就自吹吧,不就是还想找个比他更好的吗?”显然他很不屑我的解释。 “你可以不信,我只是觉得,人这一辈子,向外界求,需要求一世,向自己求,只需要求一次,也就是早点经历人生的九九八十一难的苦,这苦就像是预防针,就像小时候医生背着药箱到教室里给我们打预防针,同学们一个一个的轮流打,迟迟轮不到自己时,眼睁睁的看着医生一次又一次的用剪刀剪破一支透明的药水玻璃瓶,用尖尖的针管吸进药水,再扎进同学雪白的手臂上,在等待过程中,内心 第120章 红尘惮(23) 我见白潞潞的神情又如这天色一般,变得暗淡了起来。 “白潞潞,这还剩一只烤蟹,是你的了,蟹性寒,女人不能多吃。”我把盘子托给了他。 他一声不吭的抓起盘子里的最后一只蟹,一边吃着,一边流着眼泪,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愁善感的男人,怎么像个孩子似的,动不动就哭的,一直以为自己很阴郁善感,这男人若感伤起来,真是比女人还林黛玉。 “兄弟,你这又是咋了,哭什么啊?”欧阳成成拍着他的肩膀,安慰着。 “没什么,我只是很感动,从小到大,我一路喊,一路叫,我好孤独啊,我好孤独啊,他们都装着没看见,还以为我精神有问题,见着我就躲,直到遇到她,我终于觉得自己不孤独了,她想要什么我都给她买,她不喜欢我画画,我就不画了,她却贱踏我的尊严。”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老被人伤了,因为他总是把他自己最柔软的一面坦露在外面,遇到好人还好,若遇到坏人,他们是具有“吸血性”的,肯定会不断的往他柔软的地方戳,最后吸到连骨头都不会剩的,这不要了他的命才怪。 “哎,我想当年,要是像潞潞这样懂珍惜,重感情,也就不会落到今天这地步了。”欧阳成成叹息着,也像是经历了什么大灾大难似的。 “我猜,你是不珍惜身边人,才落难了?”我看他的表情猜出了一二。 “何止身边人,我什么都没有去珍惜过,那时太顺了,总以为过了这个村,还有下家店。” “欧阳成成,你教我一两招吧,我想把她挽回来,我不甘心。”白潞潞突然眼睛一亮。 “你脑子进水了啊,还挽毛线,要我教你,我告诉你,我从前追求女人是不花一分钱的,不动一根手指头的,他们都往我身上扑的。”欧阳成成此时表情非常得意。 “那女孩子肯定不怎么样,好女孩子都是要追的。”白潞潞追问着。 “屁话,笑话。”欧阳成成一脸讽刺的笑容。 我叹了一口气问:“欧阳成成,那你为什么跑这里来了,太顺了,想吃苦。” “没错,我来吃苦的,以前太甜了,太顺了,我学的电子电信专业,大学一毕业,进了一家还不错的单位,加上我脑子还算灵光,两年多,我就从技术层混到管理层的位置,那真是一路开挂的人生,单位里面女人也多,一个一个往我身上扑,赶都赶不走,还用得着我追吗?” “人都是这样,特别是女人,都是喜欢往有光的地方钻。”我说。 “我第一个女朋友是公务员,还是你们“异渡香魂”图书城里面的经理大绪介绍给我的,你说这是多信任我才敢把自家的亲戚介绍给我,我与她都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那时我出轨了,遇到一个女神级的妹子,那真是长得美的没法形容,那皮肤,那眼睛,真的,看了不心动真不是男人了,我没抵住诱惑,哎。”他语气还算平稳的描述着。 难怪欧阳成成刚看到我时就知道我在“异渡香魂”图书城上班的,他怎么和大绪又相识的?根本不是同一领域的人啊? “哦,你和大绪怎么认识的?你们压根不是一路人啊?” “在酒吧里,烧烤店里认识的,谁说不是一路人,我心里住着风花雪月的。” “你还真会风花雪月,风月都被你沾尽了。” “可不,我没有吹牛,我到时来你们店里做图书销售,从最底层干起来,风花雪月我不但会玩,还会用的,你在里面做什么的?” “图书销售啊,做不出来业绩,正在懊恼着呢?”我说。 “那正好,我很快就要退营了,到时加入你们的团队,和你做队友。” “行啊,我希望你的牛不要吹早了,吹飞了。” “时间会证明一切。” “那女神级的妹子呢,对你不好,背叛你了?”白潞潞有点不服气,想找到与他同病相怜的地方。 “错,女神级的妹子,我一个高级打工仔也是养得起的,主动和她分开了,只是希望他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金主,能护她一生,我担不起,不如放过人家,不要担误人家找金主了。转过身,我又跟另一位妹子好上了,走到一起了,这个妹子倒是很会过生活的那种。” “哦。”白潞潞陷入了沉思。 “我现在都快三十岁了,到头来全是一场空,好像做了一场春秋大梦,潞潞,我现在和你一样,一无所有,两手空空,无牵无挂了。”欧阳成成露出洒脱的表情。 “你不是找了个好妹子吗?她人呢?”我问。 “跑了,我的心泡在风花雪月里,哪有什么心思好好过日子,没有珍惜她,可能是一切来得太容易了吧,也没想过去好好珍惜她。不过,就算来的不容易也不会珍惜的,还是情缘未到吧。”他谈谈的说着。 “你活该。”我讽刺的语气。 “是,用钱用势能解决的问题那都不叫问题,人生中很多大的问题是花钱也解决不了的,那才是我值得去探讨的,我现在就想做到,自己一无所有时,也能让妹子们喜欢我,欣赏我,愿意嫁给我,这才叫真正的活明白了,以前那些算什么呢,其实没啥意思。” “所以,你来吃苦了。” “好日子过多了,现在来过过苦日子,人生才算没白来,感觉也还不错。”他淡淡的表情说着。 “你也是一样,一路走来六六大顺啊。”我淡然的笑了笑。 “什么六六大顺,只是顺着他们的游戏规则在走呗,行尺走肉,我感觉自己像一只转圈圈的猴子。” “你这风凉话说的,目中无人,你叫人家潞潞怎么走出心坎。” 他一手搭在潞潞肩膀上:“潞潞是潞潞,他就是钻牛角尖,要是我会画画,我他妈的天天风花雪月,画山,画水,画人,画猫,帮妹子们画像?我就不信没有女人喜欢?真不知道他这脑子装得啥玩意儿。” “你就吹吧,你们一个样,都犯贱。” 我感觉欧阳成成的价值观与我有点相 第121章 红尘惮 (24) “异渡香魂”图书城,B店,月底业绩排行榜,终于出来了,有团队业绩,个人业绩,在个人业绩里,我垫了个底,这是预料之中的事,也没什么好难过的。 只是同事们开始躲着我了,从刚开始热情似火的,这会儿,我似“温疫”般的一种存在,生怕沾染到了我,可能个个都怕与我一组,这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既然都是出来谋生活的,谁不想都挣几两银子,必境我会拖他们的后腿,落后,就要挨批,就要被嘲笑,谁人不怕? 而我,是逐渐的习惯了自己这种起起伏伏的状态了,前几个月,还在薥香宫酒店里混得风生水起的,来这儿成了一粒“老鼠屎”了,也挺好,这是另一种踏实感,我始终相信美丽的图画是在空白的纸上画出来的,变成白纸重新来画,就得把前面的东西清空掉,这便可以轻装上阵了。 我默默站在在业绩榜前,找出了业绩高和业绩低的人的名字,回顾着他们的性格特征,最终我得出了一个让自己不再纠结的答案,我得申请换个岗位了,就我这性格做销售的确不是自己的长项,特别是做图书销售。往后的职业生涯,凡是做销售的岗位,这个坑我都可以避免去踩了,算是对自己更深一步的了解。我还是必较信奉这点:与其补自己的短项,来平衡自己的人生,不如去开发自己的长项。 “秋梦寒,你怎么还在这儿,快去培训啊,你看你的业绩,那么差劲,还不去努力学习方法。”原来杨宁店长还没有放弃我呢。 “杨宁店长,能不能给我调个岗位,我觉得自己不太适合做图书销售岗位,我想做幕后工作。” “幕后?你幕前的都没做好啊,都这么差劲。”她一听一口就拒绝了。 我默默无语,愣在了原地。 “让我先考虑考虑,看有没有适合你的,要不,先去培训吧,完了重新写份简历给我。”她接着说。 我突然发现,杨宁这清瘦的身材,雪白的面颊,在工作场所表现,冷血无情,条条框框的,平时都是和同事们刀锋相对的一个女人,没想到背地里还是有一点灵活度的。 这么些日子以来,我看得出来,她并怎么得下属们的心,大绪时常过来帮她整理团队,尽管他们是我的对立面,我们是不同的阵队里的人,用着相反的力量,同为女人,我其实还是对杨宁生出了一点怜悯之心,我终于没有像小蝌蚪找妈妈一样,时常在寻求安慰了,好像就在瞬间里,从这个‘情结’里走出来了,杨宁不可能给我爱, 她不是我的“妈”,不是我的亲人,我们之间是战友的关系,上下级的关系,价值互换的关系,是没有情感可言的,我居然接受了这种关系,我不再寻找爱了。 “那我先去培训。” “去吧,培训室在斜对面。” 我刚走到门口,就听见了点名声:“秋梦寒,秋梦寒来了来了没有?” “到,到。” 我抬头一望,点名的人是悦悦,那个长发飘飘,身着牛仔休闲装扮的女孩,她是杨宁的表妹,居然第一天上班就站在了百人之上了,真是了不得,这就是上大学的好处吧,肚子里有点墨水,内心的稳定感比台下的人应该强些,就不用当小兵了,人家一上阵就是总经理秘书了,昂首挺胸,神彩风扬的。 大绪,今天他“老人家”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我们上培训课了,我倒想好好听听,他到底要念哪门子的经? 果不其然,开口就不同凡响,还真有一代文人之风:“你们这些江湖沦落之人,是红尘中最低贱的草,所以,还不往上生长,就会被大风吹得连根拔起,灰飞烟灭了。”台下人居然轰堂大笑起来。 切,我一脸不屑,心里面在骂着:“我们是红尘最贱的草,你就是一堆牛屎,我们这堆绿草长在牛粪堆上。” “不过放心,好好干,转正后,公司里不会亏待你们的,某某险某某金,公司肯定是会帮你们购买的,杂七杂八的奖金也不会少的,保你们一生衣食无忧,无灾无难。” 我一听到‘转正’二词,还有某某险某某金,也不知道咋回事?心里就发麻,有种感觉自己四肢要被绳子捆起来了,然后丢进一个大笼子里,在笼子里一日复一日的卖命的干活,一年四季,春去秋来,三四十年以后,终于重见天日,已是白发苍苍,气力代消已尽,然后高喊着,我终于获得自由了。”想着想着心里就很不是滋味的。 我宁愿不要某某险某某金了,我要出去,人生何处不自由,何时不自由。非得把自己捆绑在一个笼子里三四十年?我望了一下周围的同事们,一听公司要帮他们买某某金,眼神突然变得光亮了起来,他们乐意,很多人乐意,求之不得呢,而我并不乐意。 接下来大绪开始传授他的“武林秘籍”了,我拿笔一条一条的记录了下来,仔细读来,真特么条条是让我去坑人嘛。再想想,也有道理,这红尘中可怜的众生啊,你给他好生好气来真的讲真话他们不会相信,骂你是骗子,你没心没肺的坑坑他,他把你当救世主,然后把兜里的米扑通扑通的都拿出来了,买卖是如此,情感好像也是如此,哎,凡人啊我们这些凡人。 我再次把目光转移到了悦悦的身上,很是羡慕她,可以穿便服来上班的状态,还是上了大学好,你看她?站在台子上就像一保高傲的孔雀,而自己,没得比,也不怨什么,这都是自己的选择,选择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最后,是大绪描述他自己的工资代遇和工作生活状态,看他那神情,显得十分得意,他说:“坐在台下的人一个月的工资只是他一个零头,他上班只需要吹吹牛,下班钓钓鱼,去明月街喝喝茶,泡泡妹子,溜溜狗,过着天上人间的日子。” 我知道他这话是在鼓励男同事们,向他看齐,要好好干,努力往上爬,爬到他那个位置,就可以拥有他 第122章 红尘惮(25) 午夜时分,海上渔船的捣鼓声一阵又一阵的传到了枫林客栈,此时,整条明月街已灯火暗淡,因为对自己工作去留的不确定性,这么些日子以来,我一直住在枫林客栈,成了这儿的常客,我是把自己当成了一名岛上游客,半工半行的状态。 枫林客栈的主人是一位看起来有点神秘的老太太,我每天下班回来,都能在客栈门口遇见她,她养了一只白色的猫,总喜欢把它紧紧的抱在怀里,安安静静的坐在门口,像是在回忆着什么往事,又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又好像什么也不在乎的神情,她不太关注外界的世界,我每次跟她打招呼,她也只是微微点头,不太多话。店里除了两名一男一女服务人员,平时很少看见有什么人来探望老太太,所以她在我的心目中成了一种神秘的存在。 枫林客栈并不大,三层楼,三十来间房,设备配置风格不一,收费方式不一,其实住宿价位定的还挺人性化的,既然枫林岛是休闲圣地,来岛上的行人下至平民百姓,上至达官贵人都有,老太太并没有设置固定人群的消费定位,简朴风格的房间价位少则几十元就可以入住,豪华套房多则一晚一千大米就没了。 她还设置了日租,短租,月租的收费方式,月租就是平时在外租房的价位,一般人完全可以消费得起,所以我是办了客栈月租卡的,有住,有吃,有工作,平时还可以在枫林岛到处逛一逛,小日子还算过得从容。 客栈平时还是很安静的,每一间房都是大门紧闭着,傍晚坐在后阳台上,吹吹从枫林边扫来的晚风,早早的就可以安然入睡了,这的确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这几天,我这层楼突然变得热闹了起来,就在我的隔壁套房,搬进来了一群少男少女们,每夜不吵到凌晨三点是不会罢休的。 实在是恼火,不得已,我才敲响了201的门。 门打开时,出现在我眼前的又是一位身着一条迷彩裤的青年男士,怎么回事,这又是他们训练营里的人? 他上半身光着膀子,拥有非常结实的胸脯,头发湿漉漉,我在想:他的五官?如果长在女人的脸上,那真是太美了。他的表情显得非常和善,笑容如春风般扫走了我刚刚从心里面升起来的那一肚子的怨气。 “你怎么了?”他的声音是如此的温柔,可能以为我是来向他们求助的吗? “没,没怎么,你们可以说话声音小一点吗?太吵了,睡不着,我明天还要上早班呢。” 说着,我把目光扫向了屋内的那一群男男女女们,这是一间三室一厅的豪华套房,客厅里那真是个乱啊,衣服,裤子,毛巾,满天飞,满地都是,像是刚刚被打劫了一翻似的,实在与我眼前这位儒雅的男士无法联系到一块儿。 “吵到您了,好的,好的。”他非常礼貌的点点头。 “谢谢。”我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转过身回到了自己的屋里,脑海里怎么全是刚刚那位男士的音容相貌,我使劲的摇摇头禁告自己,不要幻想,不要幻想,只是萍水相逢,转眼就成路人了。 的确,没有什么异样,次日太阳照常升起,我像往常一样,起床,洗漱,吃早餐,然后踩着高跟鞋去上班。 脚步刚跨出明月街的转角处时,就在一眨眼间,一辆小车“呼”的一声,从我身边闪过,紧接着一只白色的小猫咪“喵”的一声窜到了我的身上,锋利的爪子从我手臂上滑过。 “哎呦,疼。”脚一拐,一头撞到了电线杆上。 瞬间,又是一肚子的火气:“喂,怎么开车的,赶着去投胎啊。”说着,立刻脱掉脚上的一只高跟鞋,往前面那台小车扔去,正好,砸中了车尾。 回过头,抱住了小猫咪,抚摸着它的白色的毛:“猫咪,猫咪,他们差点把你撞到西天去了。” 小车到底是倒回来了,从车内钻出了一男一女,男的一身迷彩服; 女的,头发染成了纯白色,一头白发披散着,化了浓浓的妆容,脖子,手腕,挂满了珍珠项链。 “喂,吃多了你,干嘛用鞋子砸我们的车啊,这是L虎牌车,砸坏了你赔得起吗?”女孩非常傲慢的神情教训着我。 “你们差点撞到小猫咪和我了。” “撞哪儿,少跟我们来这一套,什么碰瓷的我们见多了?”女孩子对抗着。 “你们?到底是谁碰瓷啊?明明是你们撞到小猫咪了。” “撞了又怎么样,不就是一只猫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真是没见过世面,我们这车你砸坏了,你一百只猫赔了还不够。” “我管你什么绿虎车,白虎车,你们差点撞死一只猫了。” “是L虎,不是绿虎,loser.”女孩子强调着。 “亲,别闹了,陪她两百块钱吧。”男孩子终于发声了。 “看你应该是在图书城里上班的,也不容易的,两百块钱,够了吗,不够再加一百。”说着,女孩从钱包里拿出三百块钱扔到了地上。 “你大爷的,谁要你们三百块钱啊,我只要你跟我和小猫咪道歉,还有帮我把鞋子捡回来。” 看着那女孩子扔钱给我时像打发叫花子般,我真是怒火中烧。 “不要算了。”女孩子拾起地上的三百元人民币。“她以为她是谁啊,不识相,没见过世面的傻逼。” 我直接脱掉了另一直鞋子,抱着小猫咪,挡在了他们车前:“今天,你们不帮我把鞋子捡回来,我就跟你们耗着。” “谁帮你捡那臭鞋啊,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对你们没兴趣,快点,我还要去上班呢。” 正在我们僵持着不分上下时,后面又开过来了一辆小车,停在我的身旁。 “小美女,我们又见面了。”我一看,似曾相识。 “原来是你们这些人,该死的,每天晚上都吵得不让人睡觉的,我走个路,也差点被你们撞飞了。” “她是谁啊,你们认识吗?”白发女孩问。 “认 第123章 红尘惮(26) “林海,帮我化妆啊。”一大清早,我最先一个来到“异渡香魂”水晶宫里,对面白石屋里是谁在昨夜点燃的一支沉香还未燃完,还冒着青烟,整个空间里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感觉好极了。 林海每天上班时间比我们早一个小时,他需要提前到来,做盘点,补书工作 “你今天可以不化妆了。”他一边整理着书刊里的书籍一边提醒我。 “我不用妆了。”我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难道我被开除了。 我就知道大绪经理不喜欢我的,看我不顺眼,肯定把我炒鱿鱼了。 原本想早早的来,化个美妆,好好的干一场,好好的把前些日子学到的销售“武林秘籍”运用起来的,这下好了,我不需要勉强自己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了,也许这就是天意吧。 “是的,你跟我来。” 我跟着林海走到最端头的一间房,推开透明的玻璃门。 “哇,原来书库在这儿啊。”突然见到那么多堆积如山的书籍,掉面而来的墨香味,好熟悉的味道,那是童年时代第一次上学堂,领到新书时,那书页纸张散发出来的正是这种味道,让人莫名的兴奋感,又带着对未知世界的微微的紧张感。 再拉开窗帘,阳光折射到地板上,整间屋子里感觉温馨极了。 透着玻璃窗外往前方望去,能望见奔腾的小溪流,大片红叶枫林一览无余,尽收眼底。 “窗外尘尘事,窗中梦梦身,即知身是梦,一任事红尘。”看到这一片景观,瞬间把工作中遇到的烦心事抛到九宵云外。 “林海,你在这儿工作真是惬意啊,赏着美景,闻着书香。” “那是,你往后就跟着我在这儿干活了,也挺辛苦的,别关想着美景。” “真的,我跟你一起工作了?”这让我有点出乎意料。 “是的,也不是跟着我,我们有分工的,以后我主管入库,出库,图书系统录入,你主管图书归类,配书,给书刊补书了,其它的我们一起完成。”他表情比较严肃的说。 听着,听着,我脑回路还没有反应过来,原来我的工作内容已经更换了。 难道是我误解大绪了? “加紧啊,动起来,还有很多书还没补呢。” “哦,我,这,这就去补书。” “嗯,看清楚归类,别补错地方了。” 拉着手推车,行走在光滑的地板上,隐隐约约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我。 我猛的回头,是大绪经理,一大清早的,他这阴沉着脸给谁看呢。 “经理,早。”我轻声的打了一声招呼。 他没有理会我,像是在沉思着什么。这让老不自在了,真不喜欢这双眼睛盯着我干活,像是在审视一个罪人似的,让我内心特别乱,把做事情的思绪都弄的七零八乱的。 好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秋梦寒,你做事之前,能不能先动一下脑子,就补这一点书,你都耗掉了一个清早了,照你这样补到晚上都补不完。” “好的。”我一慌张,一下子没弄好,把石架上的一排书往前一推,全都掉在了地上。 双手碰着冰冷的石块,不知如何是好了。 “哎。”大绪摇着头。 我总是这样,只要在他人否定的,不认可的目光下做事,我定会把事情干砸的,多么希望我相逢的每一个人,能多给我一点肯定与鼓励的目光,可是外界从来就不是随着我的意想而转的。 在否定,打压,漠视的目光下,坚定自己内心的秩序感,这是我必须要跨过去的心坎,若这一关跨不过,我到任何地方,都会陷在了这个坎上的。 我深吸一口气,把石头架子固定好,重新一本本拾回原处。 缓过神来,大绪经理已经不见人影了。 “秋梦寒,我来吧,你先去把图书归类大概位置记一遍,可以画个地图,就好记了。”林海提醒着我。 “嗯。”此时,他就像是我的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平抚了我混乱的内心,转身,从书库里拿了一页纸,一支笔,刚跨出门口,一头又与大绪撞了个正着。 “你这样手忙脚乱的做什么?”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了,明明是他先撞上我的,我心想着。 我努力的让自己心境平静下来,我很清楚,我此刻的慌慌张张,这是从小就堆积在内心深处的恐怖记忆。 还记得在“香草明朝记忆风”面对那一对夫妻,也是类似的心境,那一关我没有闯过,就被他们开除了。 而往更远更远的记忆,那是我的爸爸妈妈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往我内心深处里刻下的声音:“你不能犯错,不能做错事。”我只要一做错一件事,不是被他们嘲笑,讽刺,就是被挨骂,挨打,那是一种比死亡还恐怖的感觉,这种感觉可能一直印在我灵魂的最深处,记忆的最深处,我怕犯错,怕做错事,很怕,很怕,它就如一道道鬼门关般,如影随形,只要一做错事,我就羞愧难当,动弹不得。 我不知道如何从这种记忆里走出来,反正是不能逃跑的,此处有大绪,逃到别处可能还有一个小绪,大大绪,逃不脱的,除非他把我开除了,那我就需要一直一直在红尘中沉沦,遇到此道“鬼门关”,我就会沦陷,这太可怕了,就如一个咀咒般。 “哦,大绪经理,不好意思。”我低着头,连忙离去。 他依然如从前的那般的眼神,斜着眼睛望了我一眼,一言不发。走到了林海身边,像是在吩咐什么。 这林海?不知道是哪路人,是不是跟大绪是一路人?感觉又不是,我还是相信自己的直觉,这里面我唯一可以信任的人,就是林海了,如果连他,我也不信,那我真是没法呆下去了。 我花了半个小时,把“异渡香魂”水晶宫的地图画好了,此时,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心里突然放松了下来,终于不要勉强自己去面对人群,推销书籍了。 “图纸画好吗?”林海突然走到了我身边问。 “嗯,好了,明天我就可以单独上任了。”在林海面前,我内心有力量 第124章 红尘惮 (27) 红叶,一片,二片,三片,片片从树枝头上分离开来,轻轻坠落到白石路上,铺上了厚厚的一层,打着赤脚踩在上面,即使是在冷风中,也没感觉到一丝凉意。 路旁还有如白雪般的芦花,映在了这片红林晚霞之中,人在境中,境在心中,如果时光就停留在此刻该有多好啊。 恼人的是脑海里时不时浮现出大绪经理那青皮冷脸的模样,我真想不明白,都说大男儿志在四方,这人世间怎么还有这样鸡毛的男人,我一直以为身处高位的男人,他的胸怀应该也都是像大海一样宽广的,为什么偏偏要跟我这样手无寸铁的小女子过不去呢。 小女子?哦,我忘记了,大绪心目中的小女子,应该是像古代的那样的女子,在家从夫,老后从子,不需要出来谋生活,不需要有自己的想法,要跪在地上,把他当神一样模拜的才称得上小女子吧。 而我这种大女子不像大女子,没啥过硬的谋生本事,他当然是不会尊重我的,你真有点拿得出手的东西,他其实还是挺信服你的,比如他对杨宁和悦悦,那是百般的照顾,也许这才是真实的职场吧。 小女子又不像小女子,我没有小女人身上的那种踏实感,为人处事的灵活度也比不上小女人,真是长着一副欠揍的相。 如我这种没啥“本事”还有自己性格的女孩子,只要行走在职场里或生活中,无论走到哪儿,也许总会遇到一位大绪的,你在他面前表现如这芦花般柔软,服从他,他就想狠狠的把你踩在脚下,看你不顺眼,来欺负你;你表现的如雪松般,坚韧挺拔,他们可能会很快把你当成眼中的刺,想拔掉你。 我等凡辈,虽生如蝼蚁也不求立下鸿鹄之志,只是想遵从自己内心深处的愿望活着,我安安静静的做着自己的事情,走着自己的路,又没招谁惹谁的,不偷不抢的,可偏偏一切并非我所想的那样简单,一不小心就好像冒犯到了一些人。 “即知身是梦,一任事红尘。”身在红尘走一遭,我是不会屈服大绪们的脚下的,即使:身如纸薄,也当有不屈之心。当然,不是所有女子都如我,有些人就喜欢世俗的框框架架,把自己套在里面,他们说:那是活得高贵,活出了智慧。 而于我,我宁愿充当他人眼中的蠢货,SB,我才不想去追求他人口中什么“智慧”“高贵”的女人,此生只求活个“痛快”,心若不爽,活在金堆银堆里,活在儿孙满堂里,与我又有何干?我只觉得难受。日子苦一点没问题,身边的人离我而去也没关系,就怕因为几斗米几两碎银把自己如花儿一样的华年关进了一个“大笼子”里,还被很多双眼睛盯着,跟防贼似的,那才不值得的。 我打算往后的一段岁月里,就赖在“异渡香魂”水晶宫里,每天把工作任务好好的完成后,就静下心来在书库里读书,那么多好书,此时不读,还待何时?至于大绪,管他呢,就应该气气他,反正我不管是横着走还是坚着走在他眼里都是错的,那不如我就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除非他把我开除了。 就这样,从白石桥上走来,沿着这条笔直的枫树林,思着,走着,前方?不知道是不是大海了?来岛上这么久,我还从未穿越过这片枫树林。 正想打倒回府时,突然有几辆白色的小车,如闪电般从我眼前穿梭而过。哇,这速度, 我惊叹不已,还有一辆放缓了车速,慢慢的停在了路边。 “秋梦寒。” 我无比好奇的往车内一望:“是你啊,昊然。” “嗯,嗯,你还记得起我的名字,记心真好。” “你们干嘛呢,一个个又把车速开得那么快,怪吓人的。” “放心,这儿没什么人,也没有红绿灯的。”他说。 “我不是人啊,真是的。” “哦,对不起,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林子边来了,还打着赤脚,不怕着凉吗?” “不怕,这干枯的枫叶,可以暖脚的,一点儿也不凉。” “真的,那我也来试试,踩踩落叶。”说着,他从车上跳了下来,直接脱掉了运动鞋。 在落叶堆里蹦跳着,他的笑容像个孩子,好干净,无尘。 “是不是,挺暖和的。” “嘿嘿,感觉不错,挺好玩的。” “是的,这才叫接地气。” “接地气?”他问。 “嗯,接地气,每天光脚踩一下大地,可以缓解工作的疲惫感。” “哦,我陪你一起踩,也来接接地气。” “你去那边的路去踩,那边枯叶没有被人踩过的。” “不,我就要跟你一块儿踩。” 我抬起头仔细望了眼前这位男孩子,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跟他又不熟悉,我都不知道他们是一群什么人,他也一样,与我只是狭路相逢,他都不知道我从哪儿来,要往哪儿去?怎么就这样像是相识了很久很久似的。 “那你踩一条线,我踩一条线,你不许踩我这边的叶子。” “好,我不越界。” 好一会儿,我接着发问。 “昊然,你知道这条路的尽头是什么吗?” “大海啊,还有很远的,走路可能需要一个把小时。”他倒退着身子走着,笑着。 “小心,你后面有棵树?撞后脑勺。” “怎么,你想去海边吗?”他转过身子,与我站在同一平行线上。 “今天不去了,明天我还要上班呢。” “昊然,起程了。”后面又有辆车驶了过来,停在了我们的身旁,车内也是一位年轻的男孩子,身着迷彩服,我知道他们都是岛上训练营里的人。 只是有好些天,我没有看见白潞潞和欧阳成成了,也不知道他俩在忙些什么? “去吧,忙你的去,开车要看路的,不许压到路边的小鸟和小猫咪的。” “嗯,不压小猫咪,那改天你不上班了,就可以搭我们的车去海边的,不过,你也可以乘旅游观光车围着枫林转一圈的,它们是沿着海边开的,下午六点半之前都有,过了六点半就没 第125章 红尘惮(28) 白潞潞的突然来电,把我从“异渡香魂”书库里五彩缤纷的图相与文字的世界拉回了现实。 他要离开枫林岛了,缘聚终究有散时。 还是那家“上灯良夜“烧烤店,依如往昔,相比其它店面,这家店还是显得有点冷清,稀稀疏疏坐着三五人。 一进店门就看见了白潞潞与欧阳成成,这两个人倒是形影不离的,也许,他俩看似很不一样,其实彼此身上一定有某种极致相似的东西,这东西是什么?我也说不太清楚,反正不是积极的东西,是一种让人感到压抑的,往下沉的东西。 “秋梦寒,今天看起来状态还满不错的嘛,升职加薪了?”欧阳成成最先开启了话题。 “升个鬼,饭碗都快保不住了,我感觉自己也要快被滚蛋了。” “你这如花似玉的华年,是怎么混得咯?这年代,稍有点样子的女孩子混职场比男人容易多了,我不晓得你怎么搞的,饭碗都保不住了?”欧阳成成带有讽刺的语调说着。 “你说点人话好不好,有样子?也需要有点真本事才能混得下去的,没那么容易的,请不要带着有色眼睛看女人。” “你少说她两句,好不好?我懂看相的,秋梦寒往后会是一个富婆的。”白潞潞终于开口说话了。 “是正负的负吧。” “是贫富的富。” “多谢你老人家金玉良言,我也懂看相的,白潞潞往后会成为富翁的。” “哈哈哈。”我们三个放声大笑了起来。 “白潞潞要去当保安咯,只怕与富翁无缘了哦。”欧阳成成说。 “保安,做保安?”我一脸惊讶。 “怎么?你也职业歧视?”欧阳成成问。 “不是,我没有说做保安不好,只是,白潞潞不是画画的吗?去当什么保安?” “你梦还没醒呢?”欧阳成成说。 “不醒才好呢,那潞潞就可以一直画画了,我相信他以后会成为大画家的,我特别喜欢他的画,他画的画没有一点匠气。” “你们别吵了,别吵了,是我自己想去做保安的,画画又不能当饭吃,不现实的。”白潞潞说。 “哎,可是。”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心里充满了惋惜,可又不知如何帮他,因为我是相信天助自助者的,一个人只要有手有脚,身体正常就会有欲望,大起大落也属正常,有跌倒的勇气,就有爬起来的力量,只有这样,人才会真正的强大起来的,所以,还是活好自己比较好,才不想管别人那么多闲事。 只是他那“林黛玉”似的多愁善感,阴雨缠绵的。当保安至少要是一个表面看起来脸上洋溢着幸福,充满阳光的人,才好吧。 “兄弟,生存问题解决了,以后,还是拿起画笔吧。”欧阳成成总算说了一句人话。 我凝望着白潞潞的神情,他的眼神充满了无奈,可却又找不到更好的出路。 服务员刚好上完了最后一盘菜到桌面时,门口又进来了两个人,我熟悉的面貌,是大绪和悦悦。 他俩手拉着手,看见我们时连忙又松开了,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我第一次在这家里与他们相遇时,那时他们还不认识我,我就猜想他们会有故事。 今天上午林海还提醒我来的,说大绪最近心情不错,恋爱了。让我放开手脚干活,别怕, 但我内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对于我来说未必是好事,总感觉我往后的日子会更加的不好过了。 “哟,欧阳成成,你们怎么在这里。”大绪果然与欧阳成成是老相识了。 “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在这里,你又找“马子”了?”他像是话里有话。 “这次是认真谈的,悦悦,她是中文系的高材生呢。”大绪一脸得意的表情,看得出来,他对悦悦的外在条件是十分满意的。 “大绪,你看这些人,吃的比我们平常都好。”悦悦说。 “瘦死的骆驼比马肥,成成啊,哥还是想劝你两句,别再这样下去了,只顾着吃喝玩乐的,活得像个男人吧。” “你别说了,别说了,我清醒着呢,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你们这几个还是没吃过苦,没受过穷,我想起我们上学那年代,真是穷啊,一双解放鞋,穿出了几个破洞了,还是舍不得扔,每天坐到课桌上都不敢走动,深怕被人发现了。上初中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考上镇里的高中,我老母亲就可以奖励我一双波鞋,那种苦,你们是体会不到的。”大绪意味生长的说着。 “人啊,能上去的机会并不多,也就那么几年时光,上去了就上去了,没上去,就只能被人踩在脚下了,到时可不要怨天怨地的。”大绪把目光瞟向了我。 “难怪哦,大绪经理,原来您是苦大仇深啊,还好,您现在终于脱离苦海了,我祝愿您继续往上升着,位高权重,财多妹子多,把千万人狠狠的踩在您的脚下,您让他朝西他绝不敢朝东,您让他朝南他绝不会不敢朝北,否则,格杀勿论,来报你曾经苦仇之恨,最后您身边这些活生生的人为了保命会主动的将自己变成机器人,你手握遥控,指点江山,怕的是到时科技造的机器人与女人生的机器人大战了,满地都是机器人,我想那样世界肯定比电影的世界还有趣呢。”我举起酒杯,跟他祝着酒。 “秋梦寒,不是我说你,你太不懂事了,还一直活在梦里,没活在现实里,打不醒,骂不醒,行了,那是你自己的人生,不希望你好的人才懒得管你,居然还给我讲起什么机器人理论了。”他还是给了我的面子,倒了酒店杯,一饮而尽。 “大绪,人家追求的东西跟你不一样好不。”欧阳成成说。 我沉默了,没有再为自己辩解什么。 “还有欧阳成成你,好好的日子,你不过,你看你现在把自己弄成什么样子了,就这样吧,好自为之吧,你们的苦头的还在后面。” “大绪,你就少说两句吧,人家喜欢吃苦,让他们多吃点苦不就对了,我们坐那桌去,吃甜的。”悦悦有点不耐烦 第126章 红尘惮(29) “秋梦寒,快把书收起来,别看了,站起来干活,悦悦来察岗了。” 林海匆匆忙忙的从书库外跑了进来喊着,他的身上沾满了胭脂香味,刚才他可能又去给上中班的女孩子们化妆回来了,还是他好啊,来去自由,他的业余爱好是上司支持的,说是可以给公司女员工提升外在形象,顺便还可以挣点外快,一举两得,不像我,摸着读几页书跟做贼似的。 “我今天的任务完成了的,活干完了啊。” “你傻啊,干完了,也要假装忙活啊,不然他们会给你加其它工作的。” “假装?浪费时间,浪费生命,还不如把这些时间拿来读点书呢。”我不管不顾的一头埋进了书本里。 “哟,你俩位还挺悠闲的嘛。”悦悦一副慵懒的迷糊的神态走进了书库里。 “刚忙完,才歇一会儿。”林海回答。 “秋梦寒,这儿就你最闲了,还有时间用来阅读,得给你布置个新任务了。”悦悦翻开手里的文件夹,一边画着什么,一边吩咐着。 “什么任务?”我有点好奇,难道又要去做什么新的工作岗位了? “书城里的清洁工阿姨家里有点事,请了半个月的假,你反正平时也比较闲,早晚帮忙打扫一下大厅卫生,还有卫生间一起。” “打扫大厅,卫生间的卫生?” “对。”是杨宁安排的,我只是来帮她传达一下,“没问题吧。“ “没问题,可以的,我要怎么弄?“ “我也不知道,你自己看着办吧。”她给了我一个调皮的笑脸。 “哦,现在就去打扫吗?这个点外面大厅行人很多呢,会不会扫出很多灰尘的。” “没事的,去吧,先把大厅扫一下,客人看着整洁些,心情就好些。”她再次向我做了一个鬼脸。 “那,也行吧。”都怪自己曾经嘴欠,还说喜欢吃苦,这下好了吧,心想事成了。 “辛苦你一下了,可以慢慢扫,没事偷偷懒,没人管你的。”悦悦用安慰我的语气说着。 我脑袋都懵了,不知道她是在挖苦我,还是真心在为我着想。想想也不可能为我着想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如果机器人时代来临了,就有扫地机器人了,那样的话是不是有更多人成为劳心者了? 我在储物间里找到了一把看起来最有型的扫把,脱掉自己的高跟鞋,换上清浩阿姨的深绿色的长桶胶水鞋,走向了大厅,脑袋里又跟梦游似的,天马行空的想像着还没有到来的未来的场景。 从最边缘的角落里开始扫起,希望大厅的员工不要发现我了。 “哟,秋梦寒,你怎么扫起地来了,不是有清洁阿姨吗?”大厅里一位女同事一下子就发现了我,见鬼,平时,我在大厅补书时,没有人发现我,我这罚扫地了,刚拿起扫把就被他们看见了。 “她请假了,我来代替,请让开,别挡着我扫地。” 我的话刚落音。杨宁在不远处喊着:“秋梦寒,先去打扫卫生间,这大厅这么多行人,扫得灰尘满天飞的,你没脑子吗?” 天啦,我都成为夹心饼干了,这要听谁的好呢? “那要等下班后再打扫吗?” “还用问吗,你说呢?”杨宁大声的呵斥着,白了我一眼。让我再次羞愧难当,像是犯了一个天大的不可饶恕的错误似的。 “老大,这用得着动气吗?你不觉得秋梦寒每扫过的地方都散发着芳香味吗?”一位男同事帮我解了围。 “还香味,明明是臭味。”杨宁冷笑着说。 “你看她那样子,黑色西装套上绿色高桶水鞋,好有范儿呢,西部女郎来了。”旁边的男同事看着我笑得合不拢嘴。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没见过扫地吗?”我拿着扫把一扫把向他们扑了过去。 “不好了,母夜叉来了,快逃啊。” “快走啊,别再这里招蜂引蝶了。”杨宁的脸上的气色降到了冰点。 此刻,我感觉自己真像大厅里的一个小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上级呼来喝去的感觉真不好受。 的确是的,在别人的地盘里撒野,越想着自由,越不得自由,越是对抗,他们想收服你,是分分钟的事情。 头脑真不能太简单了,自己给自己挖的坑,只能好好的往下跳了。 “扫厕所,就扫厕所吧。” 女洗手间里,有几位正在镜子面前化妆的女职员,也有来去匆匆的行客,不也是很多人吗? “哟,秋梦寒,你干嘛呢,怎么扫起厕所来了。”正在脸上涂抹着脂粉的女同事,一见着我扫厕所,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似的。 “嗯,清洁阿姨请假了,他们见我闲着,就把这个任务分给我了。” “你就是太好说话了,太实诚了,他们欺负人的,你可以拒绝的。”这位同事装作一副很厉害的样子,提醒着我。 “没事,累不死人的,我不干,总得有人来干啊。” “你不知道,那么多人闲着,不叫,偏叫你来打扫厕所,因为他们叫不动的,个个牛逼得很呢,哎,闲得闲死,忙得忙死。”她嘴里念念叨叨的走出了洗手间。 听得我云里雾里的,仔细思索了一遍她的话,这儿有很多人闲着吗?好像每一个人都很忙吧,连坐在办公室里职员,他们也是在用脑力干活的,谁闲着了?我是没见有人闲着。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在我面前挑弄是非的? 我突然意识到了,她可能是在我身上寻找一种强者的感觉吧:“工作业务能力差的,就要被叫来打扫厕所,他们业绩好,业务能力强,可以偷偷懒,聊聊天,打打趣,没人会说,打扫卫生这事儿,根本就轮不到她们的。” 只要走在人群里,这种对比感,无处不在的,如果真要一样样的去比的话,那我真是要打个地洞钻进去了,还好,这招倒对我没什么用,必境,我曾经也是做过很多份工作的,每份工作虽不算是做的十全十美,但也是有始有终的,至少也不是他们看到的那样,以为我是一无是处,干啥啥不行,吃啥啥 第127章 红尘惮(30) 石头房檐下朱红的灯火,笼罩在月光底下,白石桥上已不见行人,只见一片片零落的红叶,被风吹进了溪水里,随着溪流奔腾而去了。这样的夜色,给整座遗世独立的石头城披上了一层难以言说的韵味。 枫林客栈的霓虹灯亦如往常,在茫茫的夜色中闪烁着,这样的夜景,真好,真美,若不是下班晚一点,我真还没有好好的留意过。 “秋梦寒,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去哪儿了?”我刚走到枫林客栈门口,昊然双手抱着店主的那只白色小猫咪,向我迎了过来。 “我没有去哪儿啊,刚下班呢,咦,你今天也在这儿撸猫了,没与你的伙伴们一起出去兜风了?” “你怎么衣服都弄湿了,外面下雨了吗?”昊然问。 他今天怎么有点怪怪的,我心想着。 “不是,上班时,不小心弄湿的。” “你们搞泼水节吗?” “没你想的那么浪漫,我上楼换一下衣服,呆会儿再跟你聊。” “你的鞋子也湿了,正好,今天我朋友她在买鞋时,我让她给你也带了一双,拿来给你试试,看能不能穿。” “给我带鞋?待会儿,我把衣服换了。”说着,头也不回的奔向了二楼。 等我打开房门时,昊然,默默的等在了门外。 “前些天,跟你一起在枫林边踩落叶时,看见你的脚趾头都被皮鞋磨伤了,这双鞋,你穿着,应该不会磨脚了。” “多少钱?”我寻问了一下价格。 昊然一说价格,我立刻拒收了:“谢谢,我不需要了,屋里还有几双呢。” 他的脸色从刚刚的如春风的温暖,突然凝结成冰。 “你不要,那,我就扔掉了。”说着,直接连鞋带盒子“砰”的一声扔进走廊间的垃圾桶内。 立刻我感觉到了气氛的异常,他生气了,他居然生气了。 “昊然,我很谢谢你的,不是你想的那样。”说着,把鞋子从垃圾箱内又捡了回来。 “你不懂爱,你是冷血动物。”他冷冷的表情,一字一字的说着。 我是冷血动物?我什么时候变成冷血动物了?我不是一直标榜自己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吗? “也许你说的是对的,昊然,你知道吗?这几天我被我们领导罚刷墙,图书城里的地板很滑,我在凳子上没站好,摔倒了在地上,拌倒了旁边的胶桶,一桶水全部浇在我的衣服了,当时,又累又饿又冷的,真的,说不出来的心酸,回来时,看到你站在客栈门口,跟我打招呼,我的心一下子变暖了,你居然还注意到我的脚趾头被磨伤了,还送我一双鞋,我都暖在心里的,只是没有表达出来而已。” “是真的吗?可是你刚才表现的真让人心好凉的,感觉自己是热脸贴在冷屁股上,自讨没趣。我早就看见你的脚磨伤了,偷偷的送你一双鞋,原本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没想到你是铁石心肠,都感受不到别人的用心。” “看见你这样子,我就想起了我妈。”我笑了起来。 “我才不像你的妈,你是不是嫌我烦?” “她也是这样的,总是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给我买很多穿得吃得用的东西,不管我喜欢不喜欢,就强迫我接收,如果是衣服,我都不喜欢那种颜色,她也要强迫我穿上,我不穿的话,她就生气,然后她全身都痛脚也抽筋了,我都怕了。长此以往,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了,也听不到自己内心的声音了,他们每天活得像战斗士一样,为物质拼搏着,停不下来的,看着他们忙得扭曲了的脸,说真的,我的心七上八下的,很不安,可能他们以为给我买了很东西就是在表达爱了吧,可是拿着东西,我的心感觉很堵,他们老说我不知足,爸爸妈妈什么都满足我了,我还没有一个好脸色,我也不知道哪里出错了?我只知道自己心里并不好受。“ “我没有想那么多,只是看到朋友买了一双女鞋,觉得这鞋也挺合适你的,就让她顺便也给你带一双,原本以为你会很开心的,没想到是这样的。” “不过,收到你的礼物,我是很开心的,我又不是傻子。”说着,脱掉了自己的鞋子,把盒子里的新鞋直接接穿在了脚上。 “怎么样,看磨不磨脚了?” “应该不会了,很柔软,很舒服,谢谢你,昊然。”我直接坐在了走廊的地毯上,伸直了双脚:“你帮我系上鞋带吧。” “这才好嘛。”他缓缓的蹲了下来,认认真真的把鞋带穿进鞋孔里,系了一个蝴蝶结。 “昊然,你这一天天的呀?都把心思放在女孩子身上了?” “才没有?我只是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喜欢事来做,反正,我只追求自己的喜欢的。我又不需要别人感谢我的,只要看见别人开心了,我也就很开心的。” “真的?那你也不需要我回报你任何东西?还是直说吧,要我怎么感谢你。只是我的钱包扁扁的,不能送你同等贵重的礼物。” “我不需要你给我买什么东西的,真的什么也不需要的。” “不需要我的任何东西,那你是要我的人?”我大刀阔虎的,直话直说着。 “是的,哦,不是的,不是现在。” “那我就放心了,我饿了,你吃饭了没?我们去明月街吃串串,自己买些食材去户外烧烤,好不好?” “好呢,我都还没有吃饭呢,一整天都没胃口,只要不让我去读书,做什么都好。” “你不喜欢读书?” “不喜欢,看到书页上的字,就像很多蚂蚁在眼皮底下爬似的,头晕。”他说。 “像蚂蚁在眼皮底下爬,文字有那么恐怖吗?” “有。” “那我以后有空了,给你读,念诗给你听?” “嗯,最好是你自己写的,我就愿意听。” “好。” 我原本以为,男孩子好动不好静,不喜欢读书也很正常的,但后来怎么也没想到,人与人之间有些差异,有时候看似很小,实则很大。 明月街,户外烧烤设置在一片芭蕉林里面,也 第128章 红尘惮(31) “昊然,纯天然无污染的绿叶蔬菜熟了,可以吃了,你一串,我一串。”我用剪子把菜叶剪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摆在了盘子里,端给了昊然。 “谢谢你,我们鸡翅膀也快熟了。”他小心翼翼的在上面洒上香料,不断翻着边。这男孩子,没想到安静起来,也有挺认真的一面。 “梦寒,好了,你一个鸡翅,我一个鸡翅,吃完了我们就能展翅同飞了。” “展翅同飞?” “嗯,展翅同飞。” “我们可能吗?但愿吧。” 他沉默了一会儿,哼着小曲:“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到如今都成烟云,情也成空,宛如挥手袖的风,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 微微晚风,我沉住呼吸声陶醉了在他的歌声里,想想其实老天爷待我还是不薄的,总让我遇到了些能歌善舞的男孩,我总觉得,每一个拥有一副好嗓子的红尘之子,应该都有一颗天使之心吧?他们的情感比一般人是不是来得更真来得纯?少了点世俗味,却多了一份飘渺感。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是多情之人,多了一份情,注定就会多了一份愁。 “尘缘如梦?” “梦寒,你喜欢看书?你说书里面的写得情缘都是真的吗?” “也许是真的,也许不是吧,不过我相信有情的人与有情的人总会相遇的。” “我也相信,就拿我和你来说,我觉得我们一点儿也不相同,你喜欢读书,我不喜欢,我大学四年都是混日子的,没有摸过一本书,什么也没有学到,不也与你相遇了吗?” “那是因为我没有念过大学,高中毕业后就不上了,考试成绩不太好,又患上了失眠症,退学了。” “啊?看来我比你还幸运一点点,我现在都还记得:我们高考完后的那一天,我与班里的一些同学们一起站在高架桥上,大喊:“自由万岁”,然后把书包里的一本本书籍掏了出来,从桥上抛向了高空中,白花花一片,一本本书从高空中落在了河流中,都随流水漂走了,心想:从此再也不会去碰他妈的烦人的书了,再也不用三天两头考试了,后来,就真的,再也碰过一本书。” “难怪,你说看到书页上的字就像蚂蚁在眼皮底下爬的?”我捂着嘴偷偷的笑了。 “本来就像蚂蚁爬嘛?” “好像形容的也挺对的呢,可能我是女孩子吧,还是把书捡起来了,我喜欢飘着读书。“ “飘着读书?” “对,就是走到哪儿,学到哪儿,心里有解不开的结时,就去图书馆里读书,工作中遇见难题时,就去书店里读书,边走边学的那种。这样就不会被人说了,在学校里我每次收到成绩通知单时,老师永远给我的评价是:‘你的学习方法不对’。我只是不擅长考试而已,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明白到底是怎样学习方法才是对的。” “你现在的状态也不错啊,我觉得挺好的,对了,你今天说什么被领导罚刷墙了?” “是的,工作场地,处处都是风云,习惯了就好。” “你们领导太过份了。” 我低下了头,沉默了好一会儿,也想起了昊然刚刚哼起的那首《尘缘》小曲: “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泊,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 “你也会唱这首歌?真巧,我突然有个好主意,改天我们组织一场蒙面面具舞会派对,就叫“尘缘蒙面派对舞会”,到时你也要去的,看我们蒙面之后能不能在人群中找到彼此?“ “好主意,和你住在一起的那几个伙伴们也会去吗?” “他们什么都玩的,有好玩的肯定会去的。” “那我就不去了,到时我们又要开战骂大街了。” “那就战呗,谁怕谁,他们拿刀,我们就拿剑,不还有我吗,我 和你一队,还有队友的。” “啊?有你这样对待自己的伙伴吗?见色忘义的。” “我们这些人,其实生活很无聊的,又不知道做些什么好,有时候就想打打架,给生活来点刺激,并没有什么恶意的,等你了解了就不会放在心上了。” “也许吧,可是他们的姿态还是挺气人的,招架不住。” “嗯,我支持你,有气的话就大胆的向他们开炮。” 此时此刻,我眼前的昊然,就像这林子里的一棵芭蕉树,把他混时诗里,刚刚好。 风流不把花为主,多情管定烟和雨,潇洒绿底长,满身无限凉。 “怎么?不说话了,你不想与我们一块儿吗?” “没有,人间有味是清香,此刻有你的陪伴,还有蓝天白云,芭蕉林,这清凉的夜色,混着这食物的色香味,对于我来说,就是极致的幸福了,若为此刻的人生打分,满分十分,我打九分。” “还有一分,改天,我再带上你一起,去填满它。” “不用填满,九分就够了,保持它就足够了,足够好了。” “嗯,保持它,满分十分,若为此刻分打,我也打九分。” 我默默的听着,但直觉告诉我,像昊然这样的男孩子,他也是一个如云一般的男孩子,看似很容易把握,其实把握不住,他的心还在流浪,身也在流浪,没有找到着落的点。而我虽身在漂泊,但心却是有方向的。 我们只是两朵不同形状的云相遇了而已。既然红尘中的一股大浪,把我们拍到一起来了,那就好好面对吧,前方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回到枫林客栈时,客栈的主人老太太正在收银台前翻阅着帐本,她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精神真好,可能是台子上燃起的一支支沉香是提神的,白色的小猫咪躺在香雾里团成了一个团子,睡得正香。 “嘘。”昊然放轻了自己的脚步声。 老太太突然抬起头,向我们做了一个微笑祝福的手势,就因为她的这一个手势,我仿佛内心得到了一种确定感,我与昊然的这份尘缘,已经得到了这位在红尘中驰骋了大半生,看尽世间百态的老太太的充许的。 第129章 红尘惮(32) 这些日子以来,“异渡香魂”图书城里发生了一点点小变化,当然不是我把水晶宫里的白玉石柱子刷白了的原故,是我在大厅里发现了一个人,她最近变化格外的大,就是那位每个月都犯一次生理期综合症的杨宁,这是我来此地几个月后才发现的规律,她每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逮着谁就开骂:“一个个要死不死,要活不活的。”这便使她也成了一个几乎人人见着就躲的人。现在她每天都喜笑颜开,林红挂腮的。 杨宁难道是情花开了?治愈了她的生理期综合症? 事情还是从上个月说起,这天可能是杨宁的生理期综合症又犯了,我随着清晨第一缕朝阳,安安静静的像平时一样把归类好的书籍摆到适当的位置,莫名其妙的又被杨宁逮着了。 让我去把水晶宫里的玻璃擦一遍,我本想拒绝的,懒得理她,你有吩咐的自由,我有不听命令的自由。想想还是算了,其实她有时候人还挺好的,只是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像是中了邪似的,见到谁都没好脸色,逮着谁就罚谁。 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把梯子,攀爬在梯子上,仰着头,双手捧着抹布,向着朝阳,嘴里哼着小曲,开始擦玻璃。 “喂,秋梦寒。”好像有人在移动我的梯子。 我低下头一看,这不是欧阳成成吗?这个时刻他不是应该在岛上训练营里面吗?怎么跑到水晶宫书城里来了? “秋梦寒,你怎么混到擦玻璃的份上来了。” “欧阳成成,这一大清早的,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你不是应该在训练营里面的吗?” “到期了,从今天起我正式加入你们的团队了。” “啊,你还真来这里啊?” “不欢迎吗?不欢迎我也来了。” “不是,那希望你把你曾经吹过的牛兑现。” “你等着瞧,我就从最基层的图书销售干起。” “希望你不会掉链子。” 挺奇怪的,和欧阳成成聊天,彼此总是忍不住的对扛,我不知道,这又叫什么心理综合症? “欧阳成成,总算找到你了,快去,帮我一下忙。”杨宁气喘喘的拍着欧阳成成的肩膀。 “杨宁,这儿还有您解决不了的事儿,用得着我帮忙?您不是有指点江山,通天入地的本领吗?” 我看着欧阳成成与杨宁说话时语调与姿态,终于感知到了,这才是真正的上下级的力量对决了,之前我那种下级与上级的交锋,像是兔子急了咬人,根本与他们不是一个级别的。 “多着呢,快点,人家这擦玻璃有什么好看的?”说着,把欧阳成成推走了。 这么久以来,我还从没见杨宁对一个下属这么亲切的,这么放松的。难道?以一个女人的直觉,也许她? 一个月以后,的确,欧阳成成向我吹的牛兑现了,看来,他还是真有两下子的,他所在的团队业绩,翻了几翻,直彪首榜,真是乐坏了杨宁。 我更加看明白了,不,是个女人都会明白的,楚雨自许遇巫山,情结情结情有千千结。 从我的审美角度去看他们,真是多般配的一对儿,多好的一对儿,我心里暗喜着,只要杨宁情花开了,我的日子应该会好过一点儿了,因为她的生理期综合症已经消失了。楚雨中意了巫山,巫山不会不知道吧? 这天,我忙完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后,悠闲的坐在红木高脚凳子上,眼睛望着窗外的红叶林,手里握着书本,心里想着杨宁“情窦初开”的事儿。 突然听到背后有敲桌子的声音,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我吓得一弹, 难道又是大绪来找我麻烦了?连忙把手里的书扔到了一边。 回头一望。 “你吓死人了,欧阳成成,你没事跑到书库里来干什么?”他打断了我的美梦,心里特别的不舒服。 “秋梦寒,你原来在这里就岗啊。” “你来这儿做什么?越岗了。” “我来陪你说话啊,这儿就你一个人,不无聊吗?” “谁说我一个人,还有林海呢,人家很忙的,哪像你,一天没一个正经的样子的?老是诈尸的。” “我就那么让你讨厌吗?” “走开,你想害死我啊,又想让我罚刷玻璃啊。” “看来,我来错地方了,打扰你了。” “别人我管不着,至少对于我来说,工作场地,是无情之地,男女之间,只有对手,没有朋友,有什么好聊的。” “无情之地,只对于你自己而言。” “对,走开,我干活呢。” “我有个工作上的事儿想跟你商量?”欧阳成成放低了语气问。 “什么事儿,别绕弯子,有话直说。” “你愿不愿意与我一起去C店?” “去C店,我和你?我为什么要和你一起去?我喜欢呆在枫林岛,你是调到那边去了吗?” “还是直说吧,我知道,你舍不离开这儿,你怎么跟那花花公子昊然走到一起了,他不适合你,我把你当朋友,才来提醒你的。” “我和谁在一起是我的权利,你怎么管起我的事来了。” “你不了解那一群人,他是玩你的,哪有什么真感情,你最好离他们远一点,到时别怪我没提醒你。” “谢谢你的提醒,我相信自己的感觉。” 林海正好搬着一榻书走进了书库里,我转身走向了他,林海才是把工作场地是无情之地演绎的最好的一个人,在这儿,他关闭了他的情感系统,与他在一起,就好像是自己的左手与右手在一起,其实这种感觉挺不错的,不会影响工作,双方都受益。 不一会儿,杨宁也进来了,我知道她又是来找欧阳成成的。 “欧阳成成,你怎么老喜欢往秋梦寒这里跑呢?” 我一直相信情感有一种很强大的力量,它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情,我发现杨宁的性子变得比以前好多了,说话的语气也比之前温和多了,好久没见她骂人了。 “干嘛,脚长在我的身上,我想往哪儿跑,这也得听你的命令?” “不需要,你喜欢,随你的便,聘用通知单给你,你现在 第130章 红尘惮(33) “梦寒,把这头盔带起来,带你去一个神秘的地方。”立在斜阳中的昊然,整张脸被阳光映得红灿灿的。 “耶。”我高兴的跳了起来。“你今天换旅行装备了?”说着毫不犹豫的跳上了他的摩托车的后座。 “看你兴奋的,拉你去神秘的地方,你不怕吗?” “我不怕,老天爷爷会保护我的,岛上的巡警也会保护我的。” “巡警才没空保护你,他们要看管劳改工人们劳作。” 我把眼睛望向不远处一栋用水泥混合水晶石粉刷而成的亮闪闪的高楼,不自觉的感叹着:“好快啊,记得我第一天踏入枫林岛时,那边还到处都是乱石,突然一座座高楼就拔地而起了。” “胆子真大你,一个人敢闯枫林岛?” “我当时还觉得这儿特别安全呢,那么多环卫工人在盖大楼,还有巡警,还有你们这些穿迷彩服的参加训练营的人,处处都是让人感到安全的元素。” “小样,你?果然是无知者无畏。”说着伸出双手帮我把头盔带正了。“坐稳了。” “嗯,我们是要去哪儿呢?” “邻枫镇。” 邻枫镇,一条笔直笔直的干净而平整的水泥马路通向了一个望不到尽头地的地方,沿途两边是一片片火红火红的枫树,昊然彪车的速度,着实让人有点心惊胆战的,让我产生了一种幻觉,时儿像是穿越了一团团火焰林,时而又像是穿越了一片血海湖泊。 “昊然,慢点,慢点,我的心脏都快被飞出来了。” 昊然没有理采我,继续保持着他的行驶速度。 “停,停。”我使劲的捶着他的后背。 “咋了?胆小鬼。” “以你这样的速度行驶,早晚会出事的,如果前面的悬崖峭壁,你能刹住车吗?只怕我们车毁人亡了,就算不车毁人亡,也会受伤的。” “乌鸦嘴。” “我的心脏都快被冲出来了。” “抱紧我,相信我。”他还是把我的心境稳住了。 女人的第六感从来不是凭空产生的,一路走来,我的确预言对了他人很多的事。后来的后来,昊然真的出事了,没有人撞他,他自己翻车了,腿摔成了重伤。 只是那时我已经因他开车的速度太快而离开他的身边了,激情与速度,可能男人更看重些,而我更想保全自己的生命,因为我热爱的是风花雪月。再拿出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哎,反而我讨厌自己这种预言感,像个不吉祥的巫婆似的。 “我们到了,从这扇门进去礼堂。”他把摩托车停在了一栋水晶石建筑面前。 门前的海棠花开了,芳菲对青石,烟草飞蝶的,礼堂外显得安静极了。 “结愿礼堂?”我对着这几个字,读了几遍。 “嗯,进去吧。” 礼堂?我刚踏入门口,被大堂的景像惊呆了。这是一座很宽敞的用水晶石打造的礼堂,沿着墙壁是一片片花海丛林,花香四溢的,礼堂屋顶七彩灯光闪烁着,既复古又现代。 熟悉的背景音乐:“缘随风过,自在花开花又落,不管世间沧桑如何,一阵风絮。” 我想起来了,原来? 我终于把目光描向了礼堂的人群,突然感觉自己闯入了一个野人部落,他们都带上了飞禽走兽的面具,看不到他们的真容,有的人身上披着羽毛大衣,有的人披着虎纹大衣,等等,我估摸着这里应该有一百人左右。 “我们去选面具?”昊然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面具工作室。 “两位请选面具,面具分四族:毛族,兽族,禽族,介族,选好了写在纸条上传给我。”舞会主持人向我们吩咐着。 “我一眼扫去,毛族是狗狗,小兔子等;禽族是飞鸟类;介族是乌龟,龙头等;兽族是老虎,狮子等。 我与昊然一起把纸条递给了主持人,她用一块黑色的布蒙住了我们的眼睛。 “请先出去等待,一会儿把面具和衣服送到你们手里。”主持人吩咐着。 我选了禽族飞鸟类的面具,披上了一件羽毛大衣,不知道昊然是选的哪个族? 我的眼前已经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能听见音乐在我耳边环绕着,仿佛进入了一个神秘而又未知的时空里。 “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幽幽一缕香。”我将自己沉浸在音乐声中,内心除了有点激动,没有一丝丝恐惧感,尽管这里除了昊然全是陌生的人,对于我来说是陌生的世界。 舞台中心的广播声音响起来了。“先生们,女士们,面具舞会即将开始了。” “下面由我介绍一下舞会规则:本场‘尘缘蒙面面具舞会’时间为45分钟,分三个步骤:魂梦寻缘,惊梦结缘,礼物派发。其间你们眼睛都是蒙起来的,若发现有作弊者,违规者,将逐出族群。” “敬爱的先生们,女士们,下面我宣布,关灯,关灯过后,不许大声宣哗,尽情的舞吧,愿你们在人群中找到彼此。” 魂梦寻缘?我伴随着音乐的节奏在礼堂中心慢慢的走动着,不时的会伸来一只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的。 问:“是倩儿吗?”我回:“不是。” 这么宽敞的空间,这么多人群,要在这片漆黑的世界里要找到昊然,谈何容易?这还才刚开始,我就灰心丧气了。 突然又有一只手伸过来扯住了我的头发。 问:“是吴漫玲吗?”吴漫玲是谁啊?我连忙回答:“不是?” 我都还没有找到头绪,这双手要到别人身上摸来摸去的,都不敢伸出手。 只是将自己沉浸《尘缘》小曲中:一城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只有桂花香飘过。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走,突然又来了一只手在我手上摸来摸去的,还拔掉了我羽毛大衣上的一根羽毛。 问:“是兰溪吗?”回:“不是。” 这会儿,我才鼓足了勇气,终于伸出了双手,扯住了一位感觉比我个儿高的人的衣服。 问:“是昊然吗?”回:“不是。” 《尘缘》小曲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我逐渐感觉放松了些。随着舞池里的音乐节奏也慢 第131章 红尘惮(34) 当‘结愿礼堂’里所有人摘下面具的那一刻,整个空间开始变得喧哗起来,瞬间我感觉到了有一些异样的眼光向我和昊然扫了过来。 “昊然,你这是演的哪一出啊,这女孩谁啊,哪儿来的啊,以前没见过啊?”一个打扮得十分摩登的女孩子挡在了我和昊然面前。 “漫玲,你也来了?”昊然显得有点诧异。 漫玲?吴漫玲?原来就是她啊?刚刚在舞池里不是有个男孩子不是在寻找她吗?看来是流水有情,玲儿无意啊。 “我在问你呢?她是谁?” “她是秋梦寒,我们在枫林岛相识的。”昊然说着,把手摸了摸我的脑袋。 “这女孩我见过?”突然另一位女孩子在人群中高喊着。 “白猫儿,她是谁啊?”一堆女孩子凑到了她的身边,议论纷纷的。 白猫儿?她果然在这儿,她头发染成了白色,原来名字也叫白猫儿。 她们窃窃私语着。 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在场的人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昊然,你以后有事干了,开始制造绿虎车,白虎车。” “梦寒,别理他们,我们去领奖品去。” 一路排开人堆,我感觉到一阵阵不友好的眼神,就如很多很多的石头挡在了自己的面前,我要一块一块的越过去那般用力。 走进礼品间的那一刻,喧哗退去,人际稀疏,这才放松了些。 “哦,孩子,祝福你们。”颁奖的是一位中年妇女,高贵而雍容的气质是从骨子里露出来的,让人不自觉的想多看她几眼,后来昊然告诉我,那是她的师娘,陪伴他成长的人,这场“尘缘舞会”也是师娘为她策划的。 “选礼物吧。”昊然提醒我。 我任意挑了一个盒子,当场拆开了礼物包装盒。 “是什么?”昊然问。 是一瓶香水?好熟悉的包装风格,几个熟悉的字眼闪耀在我的眼前:“万物生一生之水”。 就在一瞬间,眼框忽然变得湿润。 原来我和万生一起开创的“万物生一生之水”,已经销到B城邻枫镇来了。 万生的形象就在此刻,在我的心中再次升高了一个维度,虽然我没有把事业当成自己的生活主打曲,但我从底心里敬每一个在事业开创道路上默默前行的人,默默付出的人。 “怎么了,梦寒,不喜欢这礼物吗?” “不是的,不是的,挺喜欢的,挺喜欢的。” 我打开了瓶子,我转涕为笑:“给你喷一点一生之水,万物生。” “好特别的香味啊,梦幻般的感觉,好像进入了森林里,那儿有白鹿,飞鸟,绿木花草散发出来的味道,万物生?一生之水,你熟悉这个牌子?”昊然像是发觉了什么。 “嗯,这“一生之水”是一位叫万生的老师带着我一起开创的,我没有想到它已经销到B城来了。” “真的?这是茉莉花香型?” “是真的,等回家乡后,我希望自己可以亲自研配一款玫瑰花香型的“万物生一生之水”,然后请四方有能力之士,协助我打开市场,这是我此生唯一想做成的一件事了,算作报答我对老师的知遇之恩吧,我没有太高远的梦想。” “真好,我好羡慕你的。”昊然说。 “羡慕我?” “是的,有了,有了?”他突然眼睛发亮。 “有了什么了?” “我到时去你家乡承包十几亩田,帮你种玫瑰花?好不好?” “种玫瑰花?你想当花农?” “不可以吗?我不像花农吗?” “像,像,像极了。”我捂着嘴偷偷的笑着。 “哼,你笑我,我哪个地方长得不像花农嘛。” “你有见过在农田里种田的农民伯伯吗?” “见过,上小学时,我们班里还组织过一次义工活动,去帮助一位父亲生病住院的同学去插秧呢,我也去了的。” 我伸手从他脸颊滑过,沉默了好一会儿。 “好,把你列入“一生之水”的名单里。” “嗯,还有,我还会开车,不是吗?” “你开车太太太快了?我可不想变成祝英台,到时只怕双双变成蝶了。”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加入你们这款“一生之水”的团队的。” “嗯,我以后业余时间,又多了一件事情要做了,嗯,必须做。”我坚定的点点头。 “就这么定了,你今晚是住我们这儿,还是让我送你回枫林客栈?这儿房间很多的,你可以挑一间你喜欢的,没人打扰你的。”昊然问。 “还是回枫林客栈吧,我先去一下洗手间。” 此时,我感觉自己身后有千军万马,那是内心深处的对未来的一种坚定的方向感,让我不再畏惧这里面的任何一个人了。 刚踏入洗手间的门口,有二个女孩向我冲了过来,在途中就感觉有人随在我的身后,直觉告诉我,来者不是善茬。 她们的目光直勾勾的对着我,带着杀气,我连忙躲进了卫生间里。 见没了动静,才走了出来,见鬼,她们都还站在镜子旁边。 “你叫秋梦寒?”我回头一望,洗水间门口又站了一个女孩,她就是吴漫玲,看来她是找我挑战来了。 “对,有事吗?” “上,给我扇她两巴掌。”她的话刚刚落音,我还没来得及躲闪,另外两个长相壮硕的女孩子将我围堵到墙角边,两耳光如一阵大风似的向我扫了过来,只觉得脸颊一阵发烫。 “秋梦寒,知道你为什么挨打吗?” 我将手捂住脸,吸了一口气,握紧了拳头。 “我叫吴漫铃,不认识我的话可以去邻枫镇打听一下,今晚我是来警告你,给我离昊然远一点,他是我先喜欢先遇见的男人。” “这儿有镜子,请用镜子照照你自己,一个穷山村里走出来的女娃,你一个月拿到的工资,还不够我买一箱擦屁股的纸巾的,居然敢来跟我争男人,你别自不量力。”昊漫玲不依不绕的,炮语连珠,语言句句扎心,像针一样刺进了我的心灵深处。 我抬起了头,松开了拳头,把全身的一股劲都集中到了手心上,缓缓走到了吴漫玲 第132章 红尘惮(35)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异渡香魂”图书城对面的修道房里这一大清早的又飘起了一缕缕香雾,杨宁向我迎了过来。 “秋梦寒,你看看白屋里那个人?” “谁啊?”我好奇的往白屋里望去。 “欧阳成成?那不是欧阳成成吗?他干嘛了?” “躺尸了呗。”杨宁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往白屋里瞟了一眼。 “他这是看破红尘了吗,躺在那儿不动了?” “谁知道呢?”杨宁说着头也不回的走向了大厅。 我蹑手蹑脚的走到了欧阳成成的身边。 “欧阳成成,欧阳成成。”他闭着双眼,没有回应我。 “你这是咋回事嘛?”我问。 “走开,别打扰我静修。” “你修个屁,你这一天天的不是诈尸,就是躺尸的。” “我干什么是我的权利,你怎么管起我的事来了?” “你?你干嘛学我的语气,欧阳成成,你很让人看不起的。” “我不需要谁看得起,请走开?” “你口是心非,装模作样,你是逃避责任,没有一点男人的担当。” “人间无爱,担当?责任?有什么意义?要什么担当,要什么责任?” “是你无爱,不是人间无爱,是你自己感受不到别人对你的爱。”我说。 “我来这里就是因为爱,你怎么说我无爱?” “你都没有尊重你爱的人,她爱的是土豆,不是西红柿;你也没有尊重爱你的人。” “我原本可以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就是因为爱,为了爱,我将自己变成了西红柿,你还说我没有爱。”欧阳成成说。 “你明明可以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又为何要把自己变成西红柿?你就是一只驼鸟,明明长了一双翅膀,却要让自己匍匐着前行,你就是一个逃兵。”我说。 “我想开了,余生就当一只驼鸟。” “可你不是驼鸟,树有树的根,有树归宿,西红柿有西红柿的根,有西红柿的归宿,驼鸟有驼鸟的命,土豆有土豆的命,走错了道,修一万年也是徒劳。”我说。 “我不需要你来与我论道,很让我心烦。” “你这样,即使修一万年,也解脱不了。” “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我是没有你那种向外开拓的能力,所以我安心当了一个土豆,将自己埋在泥土里,可你明明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却把自己装成驼鸟的样子埋在这里。你就是一个逃兵,你根本就没有活明白。” “我再说一遍,我不想和你论道。” “我只是想把我想说的表达出来,你爱听不听。” “你走吧,我想安静一段时间。” “对于你们这些人,想静的话在哪儿都可以静,但是工作机会不是时时都有的,我希望你不要后悔。”我说。 “我不会后悔。” “那我也无话可说了,你好自为之。” “你也一样,好自为之。” 就这样,欧阳成成在图书城修道房里躺了十来日后,突然有一天不见了踪影,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未留下只言片语。 我只能默默的感叹,人这一生,在红尘中行走,会与外境缠绕起很多结很多结,这一个又一个的结啊,有的人很擅长解结,蹦一蹦,跳一跳,就走出来了;有的人就卡在了一个又一个的结点上了,将自己困在了黑暗之中,走绕右绕也没能绕出来。 欧阳成成,会是一个擅长解结的人吗?但愿吧。 也许?有些生命的结,需要用更大的苦的去化解,所以,他放弃了向外生长,向上生长的人生,是这样的吗? 人可以脆弱,只要不堕落就好。 果不其然,再见到欧阳成成是在他离开“异渡香魂”图书城,放弃升职加薪的一个月后。 这天我闲来无事,乘观光车来到了海边,捡小石子,昊然送给了我一只乌龟,我得捡些石子来给它作伴。 海畔城楼,路边的海雁偶尔从围栏边展翅飞往高空中,向着归帆,还有岸上的枫树林,周边还冒着轻雾,果然别有一番味道。 刚好,岸边停靠了一艘运石头的大船,船上装满了花岗石,有搬运工正在把这些石头搬运到货车上,应该是运往枫林岛的,就在这些人群中,我发现了欧阳成成的身影。 这人群中就他最卖力,总是挑最大一块的石头,往车上搬,见到这一幕,我并没有太多的意外,如果劳累与汗水能化解内心的郁结,又何尝不是一个好的出口? 细细想来,我们还真是同道之人,我也喜欢用吃苦的方式,来化解生命的结。 尽管很多人不认同这种方式 ,因为化解心结的方式的确有很多种,很多种,何必选择最苦的一种,来折磨自己呢? 有人选择找闺蜜倾诉,把心灵的垃圾倒给别人;有人选择去折磨别人;有人则是通过掠夺别人的时间和精力,财力,拼命的向外追逐,等等。比如像大绪那类型人,他们真的那么看重钱吗?爱钱如命吗?我看未必。 他们也是自己命运的囚徒,打着挣钱的花衣,将自己将他身边的人囚困在一个豪华的笼子里面,然后给自己添上一个个高大尚的标签:“高档人士”等等。 我在想,君不见,他们活得多么恐惧,从上层往下层一望,那么多红尘的贱草啊,黑压压的一片,在他看来,那就是如生活在地狱般,他能不惧吗?所以,每次开会,都不会忘了激励草儿们一句:“你们这些红尘中最贱的草,还不努力往上爬,就即将灰飞烟灭了。” 君不见,他们依然不停的争啊夺的啊,因为他们害怕啊,他们害怕一不小心就成为了红尘中的贱草了,那是他们引以为耻的。 就这样,日复一日,那一棵棵红尘的贱草啊,像恶魔般缠绕着他们,他们恨,恨为什么有那么多贱草存在,他们想在很快的时间里消灭掉贱草,可是无论怎么样,贱草们依旧无处不在,于是他们只能选择把自己笼子打造的更坚固了,更豪华了,偶尔睁开眼睛往他们豪华的笼子外望一望,妈啊, 第133章 红尘惮(36) 枫林客栈的老太太从柜子里摸出了她的黑边框眼镜,眯了眯眼睛,慢悠悠的把眼镜挂在了眼睛边,窸窸窣窣的众多房卡里找出了201的房卡,我随着她迟缓的脚步到了二楼。 “咚”的一声,201的门打开了。房间里空无一人,白猫儿他们应该都去训练营了,房间里依旧毛巾衣服满天飞的,这房间的氛围我并不太喜欢,也说不上为什么? 我找到昊然的房间,这家伙闯祸了,把别人家的车子刮伤了,要赔钱了,让我帮他送钱包过去。 看着他这衣服撒落的到处都是的,忍不住随手把它们从地上捡起折叠了起来,放进了衣柜里。 老太太一直站在门口,看着,叹了口气:“哎,这些孩子们。” 我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轻轻的关上了201的房门,飞快的往白石桥路跑去。 “梦寒。”远远的看见两台一白一黑的停在路边的小车,昊然站在路边向我招着手。 “咋地了?是把谁的车刮伤了啊。” 这时旁边的车门打开了,走出了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 “悦悦,是你啊。” “秋梦寒。”她看起来有点惊讶的表情。 “钱包给你。”我把钱包递给了昊然。 昊然像是个犯了错的孩子,也不知从钱包里掏出了多少张现金,数都没有数,直接递给了悦悦。 回过头交待着我:“梦寒,我得赶去训练营了,迟到了,下午在屋里等我回来,好吗?“ “嗯,别急,迟到就迟到吧,慢点开车。” “好的。”他用力的点点头。 由衷的感叹到:这是个心地多么好的男孩子啊,知道自己错了,赔钱时一点怨言都没有。 原地只剩下了我和悦悦,还有她的车。 “你买车了啊?” “不是我买的,是大绪送给我的。” “哦,哦。” “刚刚这男孩子谁啊?”悦悦问。 “我们在处感情,他叫昊然。” “是嘛,真看不出来啊,你?” “看不出来什么?” “我以为像你这样看起来比较清高的女孩子,不会喜欢这类型家庭的孩子。” “感觉对了,看对眼了,就处处看呗。没想那么多。” “哦,也是。” “我很容易被男孩子搞定的,只要长得不吓人,还过得去,能给我说些好听的话,我难过时能够抱抱我,安慰一下我,我就感觉自己恋爱了。” “不是吧?” “是的,我就是这样子的。” “走,我请你吃粉条去,去“上灯良夜”。” “行啊。”我爽快的答应了。 走着说着:“我好久没有在书城里看见你了,还以为你休假了呢。” “嗯,这些日子在学车,没有空去打卡上班。”悦悦说。 “也挺好的,交了个对你好还有出息的男人。” “也不是,他其实挺忙的,整天忙的人影都没有了,听大绪说,他把枫林客栈盘过来了,现在每天都在搞这事呢。 “啊,枫林客栈被大绪接手了?不是吧,那他书城的工作呢。” “照样上班啊,两不担误。” “厉害了哦。” “这不给我买了一辆车吗?我可不像你,一两句好听的话一个抱抱就能搞定的。爱了就来点实在点的。” “呵呵,我谈的是情和感,你谈的是爱和欲,这样说你别生气哦,情本来就是虚的,给点虚的给我,我就心满意足了,万一感觉彼此不适合了,好一走了之啊,谁也不欠谁的,给多了我怕还不起,到时身不由已的。” “我不会生气啊,所以呢,男人也不傻啊,如果认真谈的,还是要找谈爱与欲的女孩子,持久一些,不能找谈情与感的女孩子呢,来得快也去的快的。” “好像有点道理呢,不过也不全是的,情感是可以升级的啊,再说这些实在的东西,我在父母身边体验过了,也就不那么向往了,有也很好,没有也行,反而执着一些虚的东西,我没有吹牛,是真心话。” “你爸妈是做什么的?”她终于对我好奇起来了。 “普通的做生意的人,在我们家乡经营着一个有十来个工人的花圈加工小厂子。” “哇,怎么从没有听你说过啊。” “看见大绪,我就想起我爸妈,大绪和他们一样,都穷困过,都是很理性,很理性的人,做事业也是从一到二,一点一点做起来的。大绪如果要盘下枫林客栈的话,要考虑清楚才好的,入进一个新的行业真不是那么容易的,况且盘下一个客栈,投入的资金应该也不是小数目。” “管他呢,那是他的事,我管不着啊。” “如果你想和他好好处的话,是与你有关的,不是无关的,就说我爸妈吧,记得他们做花圈创业时,我在上小学三年级,也能记事了,真的刚开始有段日子是那个苦啊,那时农村里的家庭都还是比较穷的,他们几乎是零成本做事业的,还没有怎么投入本钱的,刚开始就在偏远的地方找了间别人家不要的破房子,从山里砍了几根竹子,从花烛店买了一个祭奠花圈,一些精纸用来自己叠花,剪花,从纸箱厂了订了几十个盒子,不到二百元的成本,就开干了,听起来是不是特别容易?风险特别小的?“ “挺好的啊?很难吗?” “你以为呢?他们一天几乎工作十七八个小时,我爸爸剖竹子,做花架子,我妈拼花,关键是做出来了还得有人要啊,那时我们家一台送货的车也没有,花圈做好了,我爸就拿扁担挑着,一头捆五个盒子,一次挑十个花圈拿到镇上的花烛街去推销,一家店一家店的去推,别人看着一个拿着扁担挑的,看都不会看你一眼,直接给你轰出去了。碰到下雨了,纸箱都打湿了,在路边等公交车,都不让上车的,那个难啊,连我不是当事人,看着都觉得真是太苦了。” “先难后易吧,做什么都是这样的。”悦悦好像依然没有体会到什么。 “关键是很久很久都没有推销出去一个花圈,那时家里的经济来源也断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钻在一件事情里面 第134章 红尘惮(37) 脚步刚踏入枫林岛的白石桥上,突然一阵白电如银般穿越过那片红叶林,天空乌云翻腾着,不一会儿,一阵强风,如斧头般扫来,劈断了林间的一些树枝,满地都是轻絮。 见此情境,我才匆忙转身拔腿往枫林客栈跑去。刚进入客栈二楼,拿出202的房卡,正想打开房门时,201的门开了,是昊然。 奇怪了,今天他脸上的表情,怎么也如天气般,显得阴沉沉的呢? 我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还没等我开口,昊然问:“梦寒,你是不是拿了我的水晶石脚链?” 我听得一头雾水:“水晶石脚链?什么水晶石脚链?” “昨天就你来我的房间了,白猫儿他们都回邻枫镇了,都没回来过。” “我不知道,我来你的房间时,老太太还在场的,不信你问她,我们没看见什么水晶石脚链啊。” “我只是问一下你,那它去哪儿了呢,真奇怪了?” “是长得什么样子的嘛,我们来找找看啊。” “就是一条红绳上,系了两颗水晶石的链子,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戴在脚上的,它是我妈从一位道士那儿求来的,说是戴上它可以辟邪避灾的。” “还有这说法啊。” “是的,你没拿,那就奇怪了,到哪儿去了呢?”昊然一边说着,一边把我帮他的折叠好的衣服全都翻了个遍,一件一件的散落地毯上,床上的被子,枕头,翻了个底朝天。 整间屋子,弄得跟狗窝似的。 “找到了吗?”我问。 “没看到,它去哪儿呢?” “它有那么重要吗?不就是一个脚链吗?咱有空再去求一个不就好吗?” “你不懂,只有那一个才灵的,我一般时候都戴着它的,就在昨天忘记戴了,就闯祸了,把别人的车刮伤了,很灵的。” “我不信,信者有,不信者无,我觉得是心理作用。” “我们身边人都信的,你是没有经历过,所以不信。”说着在房间里急得跑来跑去的:“糟了,糟了,它去哪儿了,如果被我妈知道了,会骂死我的。” 他似乎整个人陷入了恐惧不安的状态之中了,像是中了邪似的,在原地转来转去的。 我努力让自己镇定起来。 “昊然,别急,别急,我们再好好找找看。如果找不到了,大不了明天再去找到那个道士,再跟他求一个不就是了。” “道士早就不在了,那是十几年的事情了,它是我的护身符,它在我就在,我完了,完了。”他怎么突然像是个受到惊吓的孩子似的?我实在不明白怎么会这样的? “呸,什么神神叨叨的,不信也罢,那些玩意儿是骗有钱人家的,信就灵,不信就不灵的,咱还是要相信科学吧。” “你不懂,就你昨天动了我的衣服,它就不见了。” “你这人怎么这样,我看见你的衣服撒落的到处都是,好心帮你折叠起来,你还把我当小偷了不成?” “以后,我的东西,没经我允许不许动。” “不动就不动,我真是吃饱了撑的,我犯贱。” 真是让我气不打一头出,转身往自己的房间跑去。 “梦寒,对不起,我这不是着急嘛,你别生我的气,好吗?” “跟你们这些人相处,我跟玩踩地雷游戏似的,一不小心就踩到一个地雷,自己把自己给炸伤了,我玩不起了,姑娘我不奉陪了。” 说着,把自己的房门啪的一声,紧闭了起来。 天色逐渐暗淡了下来,狂风暴雨不停的拍打着花纹窗户,泪水不知不觉的打湿了我的面颊,这强风暴雨似乎惊醒了我华丽的梦,突然感觉自己真傻,好天真,原来我在他眼中,还不及两颗水晶石脚链来的重要。 “梦寒,梦寒。”昊然在门外轻轻的敲着房门。 “滚开,别再来烦我了,地雷游戏不好玩,搞不好哪天又踩到一个地雷,把自己给炸飞了不是?” “梦寒,我没有怪你,我只是害怕,心理很害怕 ,好像有什么事情 要发生似的,你向来都是那么善解人意的,你能理解我的心情的,是吗?”昊然的语气平静了许多。 我突然灵光一闪,也许他的水晶石脚链是丢在了大厅了呢。 想着,连忙把门打开了。 “昊然,要不,我们到大厅找找看?” “嗯。” 我撸起袖子,再次走进了201房间,把大厅里撒落的毛巾,衣服,一件一件的捡了起来,叠成一堆,突然在一条迷彩裤口边袋,露出了一根红色线条。 我直接把手伸进了裤袋里一摸,是两颗水晶石? “昊然,找到了,是这个吗?” “是,是。” 他飞快的跑到了我的身边,像是发现了一个奇珍异宝似的,把它捧到了手心里,贴在了胸前。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在这一刻,这一秒的时间里,昊然在我心中树立起的美好形象减掉了一大半,一个大老爷们的,这胆小起来真是让我无语了,那么贪生怕死的? 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若无其事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我应该走了。” “梦寒,你还在生我的气,是吗?” “没什么,我在想,往后要是和你们这些人相处,彼此一定都会心好累的。” “我知道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好,我没有英雄气概,不像个大爷们,我有时候很怕死,很胆小的,可是我会慢慢变好的,我只是想好好的活着,才怕的嘛。” “昊然,我觉得我们要冷静一下了。” “是要冷静一下,我这就去买一个冰棍给你吃,吃了就冷静了,是不是?” “冰你的头,你是故意听不懂我的话,是不是?” “是你说要冷静一下的。” 我心里气就在一瞬间又烟消云散了,望着他这干净的面颊,没有经过人世间打磨过的面颊,也许就是如此吧,如果真要去面对了刀光剑影,冷雪风霜的,成了个英雄人物,我若动不动就生气的,说不定直接给我的就是冷脸冷语的,想冷静,成全你,滚一边去,还会有空逗我开心 第135章 红尘惮(38) 狂风暴雨横扫了整座枫林岛屿好些天,终于归回了平静。 石头城比起往日,似乎少了些什么东西,站在明月街街道旁,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残枝乱石。 终于想起来了,是少了参加劳改的工人们,还些岛上的巡警们也都归队了。 随着这条用方正的白石头路铺成的路往前行,抬头就能望见那座亮闪闪的白玉石高楼,已朱红和窗,壁灯高挂,也不知道这座大楼将会是用来做什么的? 以往这片不能行走的禁地,终于开放了,可以自由穿行了。 茂树掩映,熏风解暑,这片新开发的石头城相比明月街又别有韵味,每隔不远处就有一座白玉石构建造的亭子,每走几步,就可以坐在亭子里歇一会儿,还挺人性化的。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风景,是个读书的好日子,正好,包包里放了一本书,是从“异渡香魂”图书城里借来的。 坐在亭子内,暖暖的阳光折射着一页页纸张,文字从心间划过,流进了心灵深处。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良辰美景奈何天,为你如花美眷,为你似水流年,此情正如此境。 正午时分,周边已多出了些行人,是来枫林岛修路的工人,他们身着灰色的衣服,满身都是灰,满身都是泥的修路工人。 “喂,妹子,小心,前面在修下水道,别摔下去了。”一个中年男人向我喊着。 “下水道?”我努力的把自己从书里面的世界拉回到了现实中。 果然不远处有个下水道,刚回过神,水道下面爬出来一个男人的身影,他的浑身沾满了泥水, 这个背影好像有点面熟,我立在原地等他转身。 “潞潞,白潞潞。” “秋梦寒。”他一脸疲惫的笑容。 “潞潞,我又遇见你了,你不做保安了,又来这里修路了?” “先混口饭吃,小区的保安也难当,人家都说,你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后生,身强体壮的,做什么不好,来做保安,那是年纪大了的人做的工作,是留给大爷们的工作岗位,我想想也是对的。” “看来你今生是与这桥与这路有一段缘,把这段缘了了,以后的日子就会好过了。”我打趣白潞潞说。 “也是的,可是好难,做别的又提不起劲头,只怕一辈子与这桥这路结缘了。” “怎么会呢,你还在画画吗?” “早就不画了,找不到灵感,环境也不允许,人人都谈着吃喝玩乐,升官发财的,你画画,身边人还会笑话你,明明一个土鳖装什么文雅,不画还好,无论在哪儿还能混到一口饭吃。”白潞潞说话的语气倒是很平静的,像是接受了命运给他的一切安排。 “难,有这修路难吗?” “这修路不难,工资还挺可观的,能让自己吃好玩好了,人生短暂,来日不方长,及时行乐。” “及时行乐?” 就他这一句话,让我内心深处泛起了涟漪,让我想起了,每次坐枫林岛到B市中心的公交车上,总会遇见一些年龄稍大的一些建筑队工人,他们那被太阳晒的黝黑而又干苍的皮肤,枯燥又打了结的头发,消瘦的身材,满身都是灰尘,一上车把干活的工具往车的过道里一扔,直接一屁股往过道里一躺,麻木无神的眼睛,整个人仿佛就只吊着一口气,如阴魂般在人间行走着。 每当见到这些人,我也有猜想过,他们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般模样?一定是有原因的。 是天灾人祸?还是他们家里人遇到了很大的不幸? 是被人骗了?或许是曾头脑犯浑误入过歧途? 是上有老下有小?他一个人背负着整个家族的命运负重前行? 还是他们年轻时?就像潞潞说的那样,及时行乐,或吃喝嫖赌,不学无术,灵魂空虚,把钱都花光了,不给自己留后路,到了一把年纪,身体力衰时还要来干这么重的体力活? 除了前面两种原因可以理解。 在我的思维里,其它的原因都是不值得同情的,在这样的年代,每个身体健康的成年的人都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年代里,谁也没有理由去背负别人的命运负重前行,你负重了,身边的人就“残废”了,这是双输的局。 及时行乐?此时乐了,是否还有余粮一直乐,人的前半生都应该为自己后半生负责,这是生命的常识,生而为人的常识,人必境不是生畜,人是有思考能力的。 活着,不就是活在希望里吗?为希望坚持着,可是这些在泥土里打滚里的工人们,我在他们眼神里看不到一点点希望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也许他们曾经也有努力过的,只是后来放弃了?因为不管你横着走还是坚着走,用力走还是不用力走都走不出那个叫命运的牢笼,一个人又有多大的力量为自己为家族的命运翻盘?力量太小了,就如一只蚂蚁般,别人把你踩伤了,不是他故意的,是因为他没看到你的存在啊,到年龄大了,滚不动了,就这样吊着一口气,在人世间行尸走肉的活着。 像潞潞这样的有绘画天赋的人,俗世的人总是告诉他要面对现实,我倒觉得只要把自己的幻想演绎到底,结局不管是输了还是赢了,至少过程是美好的。 如果屈服于现实,不另外劈一条路来,只怕都会是这种结局,就如我在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些年长的建筑工人一样,等到年长体衰时就如阴魂般,仅吊着一口气前行着。 何况,论赚钱的事儿,这年代只要是个人都能做商人了,是个人都知道股票了,但并不是是个人都会画画的,那还不如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一锤子定终身,一干到底。 当然,这一锤子不能锤到别人身上去了,把别人口袋里的钱骗到自己口袋里,来实现自己表面的风光与美好,他们说这叫本事,这叫敢作敢当,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可是过程都不安心,似玩火。你若伤了别人,还能心安,我只能说:你有种。 别的圈子的人我不太清楚,只说自己熟悉的人和事,我仔细观察 第136章 红尘惮 (39) 四海纵横是风浪,五湖终有一散场。 红尘漫漫雾蒙蒙,后会时常是无期。 “哟,寒姑娘,你下班了啊。”在枫林客栈二楼楼梯阶处偶遇到了大绪和悦悦,大绪居然还先跟我打起招呼了,好生意外的。 这个在我心中如鬼魅般存在的男人,他终于还是把枫林客栈拿下了。 “大绪经理,咱们真是有缘啊,我怎么走到哪儿都能碰到你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悟空逃不过如来佛掌。” “你是如来,我可当不了悟空,有那本事,我做梦都笑醒了。” “丫头,收着点,准备好了,房租要涨价了哦?” “知道的,悦悦早就跟我说过这事了,看来我得把自己的窝换个地方了?” “梦寒,你要搬家了吗?”昊然正等在二楼走廊间,怀里还抱了只猫,是老太太家的那只白色小猫咪。 “小白,你的主人呢,她去哪儿了?”我与它握了个爪。 “梦寒,我们以后又多了个小伙伴了,老太太把小白托付给我们俩照顾了。” “老太太人去哪儿了?”我问。 “我不太清楚?”昊然回。 想起这位太太,虽我与她只是偶然间一段缘份,入住在这儿,可却对她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素。 不得不说,她的存在,给我心灵世界带了一种莫名的稳定感和安全感。让我感觉自己即使处在红尘的风浪之中,还有一片温柔之乡,最主要的是,她还见证了我与昊然的情感故事,一个把我们当成孩子,且那么信任我们的一个人。此刻,她就要从我的世界中离去了,江湖一别,我们再无牵扯。 换来了这么个大绪,他一来,只怕又要把这儿闹得处处不得安宁了。 男人嘛,就喜欢世界多一点“打打杀杀”的,身上的荷尔蒙太多了。而我这女娘们,可能有点理想主义了,只希望世间多点安宁,少点坏人,一心做事,别成天想着要把别人踩在脚下,各就各位,不好吗? 或许不这样制造危机感,人是有惰性的,都不跑了,可能也不是一件好事? 我突然感觉自己这些年还是没有白混,出来了这么些日子,越来越懂得从两面性出发去看问题了。 是自己不太适应这种节奏,年轻就拼个气盛,这下,我更加确信了,我必须得去走一条与他们不同的路子了。 拉开走廊间的窗帘,往楼下望去,客栈前停了一辆粉红色小车。 一位带着墨镜的中年女人,一手提着简单的行礼,一手把老太太扶上了车的副驾驶坐位。 明月街不远处走来了一群人,一人手提一个花架,不一会儿,枫林客栈前,鞭炮声响起。 没过一会儿,又有十来个手捧鲜花的男男女女向枫林客栈行来。 这会儿,客栈门前可热闹了,这是属于我的上司大绪与悦悦喜庆的日子,我却喜庆不起来。 这是我人性深处的阴暗吗?如果大家说是,那就是吧。 我不喜欢他们身上那种以为自己可以把青天拽到地上,把众生踩在脚下的气势。 的确,每个人的一生是由一串串一串串我的,我的,我的东西组成的,当我的东西越来越多时,我们就越来越来大了,悦悦向我介绍了她的车子,这下她有了个我的客栈,再接下来我的,我的夫君,我的儿子,我的,我的,我的;大绪生命中那些我的我的就更多了,多的数不清了,往后的日子,也许还会更多更多的。 每次向别人介绍我的我的我的一切时,会有一种莫名的胜利感,兴奋感,我曾经也体验过这种感觉。每天向世界宣布,我很大的,我的东西很多的,你可别欺负我,这好像是一种不错的生存之道。 可是越走到后来,我越不喜欢向别人开场白用我的我的我的了,也不太喜欢刻意的去追求我的我的我的了,总感觉只要一得意把我的我的东西一拽出来,它就缚束住了我的手脚,我再也不能天马行空的自由行走了,仿佛瞬间被装在了一个叫我的我的我的盒子里,四面都是墙,抬头见大尾巴儿狼。 于是乎,出来这么久,我学会了一招特别好使的玩意儿,当谁谁谁嘴里又得意满志的左一个我的什么,右一个我的什么,来问我:你有什么啊? 我会立刻来一句:“你好牛逼,姑娘我还在泥土堆里打滚呢,还在为个裤档子发愁呢。” 死猪不怕开水烫,其实也是一种不错的生存之道,且心灵轻松多了。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村里一些妇人家,她们其实都是“炫耀版”祥林嫂,记得离我们家不远处有个妇女,他们家并不富裕的,不过她家养了一头母猪,然后她逢人就炫她们家的那头猪婆都能生,一胎能生十几只小猪仔,说她们家那头猪婆毛色有多好,长得有多肥多好等等,直到有一天,他们家那头母猪不知道是被人偷走了,还是母猪自己跳栏走了。 她很快由“炫耀版”的祥林嫂,变在了“怨妇式”的祥林嫂,逢人就骂,骂别人见不得她家有一头好猪,把猪给偷走了;说别人有多坏,就见不得他们家好,她的命运有多惨,每天哭天喊地的,要死要活的。 现在突然觉得,当时那家妇女,如果放过那头猪,说不定猪没了,别人家还会再送她两头小猪,或者一头小牛,小羊什么的,可她就是想不开,每天念叨着她们家的那头母猪,别人也只能看到她就躲了。 她的一生也就被“一头猪”给害惨了,哎,这人怎么会这样呢。 还真不能笑话她,其实很多时候自己也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她,不过不是为了一头猪,可能是为了比一头猪更价值的东西。 我用力的摇摇头,绝不要被一头头“猪”给绑架了。 这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应该也不是刻意在追求我的我的我的的人,要不然,离场时就不会显得这样的孤寂了,就一件简单的行礼,一个来接她的女人,让人欣慰的是老太太脸上依然露出了那淡淡的笑容,步态依旧很从容很从 第137章 红尘惮(40) “林海,你终于到了。” 一大清早,我直接从枫林客栈托着行礼箱来到了“异渡香魂”图书城书库大门边,等候在这儿。 “咦,秋梦寒,你今天怎么这早了,还托个行礼箱?这是要去旅行了吗?” “没,我昨天跟杨宁申请过了,以后我住书库里,守书库,她批准了的。” “住仓库里,守仓库?脑子没坏吧?” “没呢,清醒着呢。” “听说这边晚上有野兽出没的,从林子里出来寻觅食的野兽,你不怕?” “不管那么多了,快开门,我得赶紧去补书了,等下午有空了,我把书库里那间小屋收拾一下,不怕的,有书香为伴,有月光为伴,没什么好怕的。” “还书香为伴,月光为伴?那我把钥匙给你了,有你守在这里,我就可以不用每天最后一个下班了。“ “那是,不过我好像又多了一份责任了,万一东西丢了就是我的责任了。” “我看是的,你自己想清楚了。”林海两手一摊。“我去帮她们化妆了,回头再想想,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大厅里的行人色色,同事们异如往常,早会前,聚在一堆里谈笑着风声,有的谈着自己的销售业绩,有的谈论着自己的服饰,妆容,好像这些与我都无关的。 幸好,没有人发现我的异常,好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不太关注我的来去了。 我用最快的速度把书补完后,默默的回到书库里,打开书库里的那间布满了灰尘的小屋,推开那扇被风雨袭击的变了颜色的木质后窗。 依旧能看到奔腾的溪流,还有岸上的红叶林。 “窗外尘尘梦,窗中梦梦身。” 挺好的,就把这间小屋当作自己的驿站的栖身之处了。 我内心深处的声音告诉自己,我还不想离开这里,我还得在这儿去经历些人与事,总感觉还有一些故事还没有读完,没有写完,自己的故事,还有他们的故事。 我把书库外一张书柜,一张木椅,移进了小屋里,下班后再去买张折叠床,买点生活用品,便大功告成了。 这还得感谢杨宁,许我这间小屋,不然,此刻我只怕又飘泊到天涯他乡了。 我觉得能成全别人良好的兴趣爱好的人应该是心底有善的人,杨宁肯定知道我是喜欢阅读的,她并没有因此讽刺我,没有打击我,就凭这点还算是不错的了,虽平时有时候脾气来了,蛮喜欢使唤人的,人在屋檐下,没有那么多十全十美的事了。 这下还准许我住到书库里来了,天天以书为伴,看着这书籍的封面上的图像,闻着墨香,就足以减压了。 这真是,丢了一粒芝麻,捡了一个西瓜,想着想着,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不过,在悦悦,大绪他们看来,我这是多么糟糕的处境吧。 可惜,我必境不是他们,也成为不了他们。 回头,又想起了昊然那边,早晨,离开枫林客栈时,我没有向他打招呼,只是把他送我的那只小乌龟放在了他的门边,压了一张纸条: “昊然,我搬出枫林客栈了,不能照顾好这只小乌龟了,你替我代劳,养好它,还有小白猫咪,谢谢你,有缘再见。” 我们必境是生活在红尘俗世之中,俗世有俗世的规则,我与昊然,就此一别两宽吧,谁也不为难谁了,或许这样也不错的,原谅我的渺小,与不作为。 又到夕阳西下时,记得第一天踏入这座岛屿时,正是被这片落日映照着整片红叶林而吸引来的,就在那时那刻决定了留在这里一段时光,我没有想到的是,还能相识了这么多的人。 “秋梦寒,我把仓库钥匙已经给你了,你来去记得锁好门哦,要不然东西丢了,他们就会找你麻烦的,我下班了,万一有事,可以找值班的巡警。” 与林海同事这么久,我们好像除了工作中偶尔聊些正经话题,其它时间还真没有正儿八经的说过几句话的。 我只知道他喜欢帮女孩子化妆,做着双份工作,且能驾驭得很好的,这点和我前任男友晨星真的很相像的,一个理性与感性于一体的男孩子。 我知道他们比我懂世故的,如果有心让我出局,那是分分钟的事,所以,我宁愿选择相信他。 “我知道的,谢谢你。” “走了,我还得赶邻枫镇去,约会。” “邻枫镇?去约会?你什么时候又谈女朋友了,同事这么久,居然从没有听你提起过的,哼,你也太不讲义气了。” “这不才开始不久吗?还是生的,没煮熟。” “去吧,去吧,她的眼光还是不错的,找了你这样一只快乐的小蜜蜂。” “嘻嘻。” 林海吹着欢快的小曲,背影逐渐消失了“异渡香魂”图书城里。 不知为何,内心里又升起了淡淡的失落感,林海居然内心归依了一个女孩子了。 我失落什么?这是怎么回事?是想让身边所有男孩子只对自己好吗?我为自己这个可怕的念头打了个寒颤。 人影散尽,万籁俱寂,就这样坐在大厅的石头凳子上,久久的,久久的,真好,可以把自己内心深处一些可怕的念头一点点的清洗干净。 对于我个人来说,要想在人世间,好好的,自由的行走,这些个坏坏的贪婪的念头,它是会让我绊倒的,正好,以后可以好好的借着这夜月的光,借着这书香,给自己灵魂世界来一次大扫除了。 伴随着这一马平川的大厅里的暗淡的灯光,灯光把自己的影子拉的老长,一个人游走在这片若大的水晶宫殿里,感觉好神奇,好陌生却又如此亲切,没了白日里那种浮躁感,金钱味。 我再次走到那些白玉石柱子前,石柱上的雕刻,应该是在述说一桩桩故事,只是白日里根本无心欣赏这些。 柱子上有一张狰狞的面孔直视着我,我想起来了,这雕刻述说的玛丽圣亚天龙人的世界,这张面孔狰狞的人,是明哥,他从玛丽圣亚世界下凡,创立了唐吉可德海贼王家族。 我一个一个柱子的浏览过去 第138章 红尘惮(41) 飞鸟归林,一轮弯月高高的挂在白石城的上空,这是我在“异渡香魂”图书城书库里入住的第三个夜晚了。我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昨夜爬在书窗上的眼睛泛着蓝光的黑影,到底中什么东西?难道是从枫树林里跑出来的怪物,它闻到了这儿有人的血腥味,是被我吸引过来的? 以至于我迟迟不敢关灯,索性爬到窗户上,四处张望着,明明什么都没有,后窗还有一片草坪,草坪不远处能见楼枕林间溪水,可以听到哗啦啦的水流声,月光朦胧,风又起,林间浪浪。 再看看书库里面,我整个人被图书包围了,这儿有南国的梦,有北国的梦,有草原的梦,有海外的梦,都在这书里的文字间流淌着,此时,我可以在这片书香四逸的世界里“纵横四海”了,这种感觉好奇妙,好奇妙。 城南畔头千条路,条条通往城南头。 我总觉得做为一个人活着大致有三种方向: 第一种:一生匆忙,只是为了争夺更多的城南头边的肉,然后把这些挣得的肉留给自己,或者分享点给他人。 第二种:一生从容,主要是为了欣赏城南路边的花,然后把这份美好的心境与情感传达给世间人。 第三种:半生匆忙,挣得城南畔头边的肉,是为了半生从容,去欣赏城南路边的花。然后把挣得多余的肉分享给他人,把自己这份美好的心境传达给世间人。 我想:我是不会选择做第一种人的,用一生匆忙去争夺肉,这不是我的行事风格。 千条路?通往城南的头边的路并没有千条路,只有那么一两条路,且那人头啊如蚂蚁般多,都在往前拥挤着,匆忙的行走着,只为去抢到城头边更多的肉。其它的路都是荆棘丛生的,少有人往那儿去的。 站在城南畔,我就能想像出城南尽头子民那抢肉的场面,虽然历史的车轮总在向前滚动着,可我时常感觉自己还是活在古时代,大臣们在城头上挂一排排肉,大呼:“子民们,冲啊,加油啊,快跑啊,跑到最前面的便可以抢到最优质的最好的肉,过上最上等的生活,成为上等人,走得慢了,肉就被人抢光了,便成为了下等人。” 于是,我总是看见通往城南头上的那一条路,时常是那么拥挤,那么拥挤。 同时也望着那些布满了荆棘还没有开出来的路,我想握住手中的“剑”,为自己披出一条路来,尽管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家庭主妇,让男人冲锋前阵,我在路边种菜栽树,可是这梦必境是梦,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实现?还不如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因为自己是‘地主家族’的后代,虽然‘地主阶级’早就被打倒了,也隔了几代人了,可我依然体内流淌着一些不安份血液,如地主般,骨子里是喜欢自己开拓疆土的。 人间大道无数条,条条通向城南头,只是这路上长满了荆棘,少有人去走而已,与其如蚂蚁般往那一两条已开拓出来的大道上匆忙的往前挤着,人踩人的。还不如重新拿起手里长“剑”,开始披荆斩棘,为自己开拓出一条路来。 行在这条布满荆棘的路上,其实我不必担心自己饿着的,饿了,路边有野果子摘,可以挖野菜,可以上河里捞鱼,可以挖地瓜等等。当然也是有危险的,比如可能遇见猛兽,不过,我手中有剑。 除了莫名的被那些拥挤在大道上的人们说三道四的,老是跑过来劝导我,让我归回大队伍之中,说那才是人间正道,我不依从,他们就会向我吐口沫,骂我脑子有问题外,其它都还挺好的,若能遇到一两个志同道合的队友,说不定还能成为生死患难之交了。 在这条路上,我可以走慢点,也可以走快点,累了,可以欣赏路边的小花,听听小河流水声。 如果我手中的剑下手够快的话,我可以披最近的路,通往城南的头的路,有可能是最先到达城南门头的那个人了。 不过,我是不打算去城南门头抢肉的,都决定自己开路了,什么肉不肉的,路上的风景,比起城头上的肉绝对有意思多了。况且,这条人烟稀少的路,想吃肉,其实并不是难事儿。 想着,想着,真心觉得自己这一路走来,没有走错道,其实一直都在为自己开路,选了一条别人都不屑去走的弯曲的路,只是还没有披到尽头,但路上的风光已经够我赏了,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就不曾后悔过,不管结局是什么样子,我想我都不会后悔的。 为了这个美好的而又喜悦的过程,我早就把所有的所有的最坏最坏的结局已经想了个遍,一切我都能接受。 生如蝼蚁,当有勇敢的心,剑指明天,此生何求? 沉思着,终于有了睡意,还是选择把灯关掉了,胡乱用电是要罚款的。 灯火刚灭,脚步刚迈向那间小屋,它又来了,那个眼睛泛蓝光的黑影,它又爬到窗户上来了。 这“怪物”看起来好像也不是很大的,我能应付得了它。 我倒要出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怪物”?给它点颜色看看,让它再也不敢来偷窥我了。 寻思着,从屋里找到一根木棍,找到了一把剪子,披了一件厚实的大衣,把整张脸用毛巾蒙了起来,带上了安全帽。 脚步轻轻的,轻轻的,往书库的后窗边走去。在月光下,我隐隐约约的看见后窗的草丛边坐着一个黑影。 为了壮胆,我先瞄准黑影,然后把眼睛闭了起来,举起棍子: “砰”的一棍子往那黑影身上砸去。 紧接着,只听见“啊哟” 一声:“我的娘咦。” 不是怪物,是人?是个男人? 我睁开眼睛定神一看,这不是昨晚在水晶宫里巡逻的那个巡警吗?还带着一只黑色小猫咪,猫咪的眼睛在夜色中泛着蓝色的光。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只猫咪在偷窥书库里的一切。 “妹子,你这半夜三更是跑出来练双截棍吗?幸好,我反应快,不然,我背上的排骨 第139章 红尘惮(42) 傍晚时分,下班的钟声已敲响,我正围困在一堆堆图书中央,做图书盘点工作。 “秋梦寒,有人找。”是杨宁的呼唤声。 有人找我?会是昊然吗?还是? 我缓缓放下手中的记录本,用红色笔在本子上划了个记号。 回过头,往水晶宫大厅不远处望去。 不是昊然,是一个女生,她是谁?我立在原地,等着她的身影逐渐向我走近。 是她?我很快认出她来了,她是吴漫玲,我们那次在“尘缘面具舞会”上见过的,还因为争夺昊然在洗手间里打起来了。 对,正是她,是吴漫玲。 不好,来者不善,我很快警觉了起来。 “秋,秋梦寒。” 她居然还叫得出我的名字,如此骄傲的不可一世的女子,那么不把我放在眼里的一个天子骄女,仅一面之缘,居然就记住了我的名字。如此看得出来,她对昊然是真上心的了。 “是的,你是吴漫玲?” “好记心,你。” “你来这儿找我买书吗?需要找什么类型的书籍,我正好在做盘点工作,能找出一二。” “不是来买书的,我们家同样有一个很大的书库,书多着呢,还没读完。” “哦,原来你还是书香门第啊。” “我刚浏览了一下,你们这儿休闲类型书籍多,当作消遣还行,没什么营养价值。” “哦,那你平时读些什么类型书籍来的。” “我读书很杂的。” “看不出来,你也是读书人。” “难道我读过的书还能显在脸上吗?我跟你说,我从小就泡在琴棋书画世界里了。” “哦,原来你还是大才女啊。” “才女算不上,我又不要靠这些玩意儿吃饭,知道一二就可以了,我最讨厌被人当成才女了,大多数长着一副尖酸刻薄相,故作清高的样子很不讨喜的,不太喜欢这类型女人,我最佩服的是驰骋在商界的女精英们,她们个个看起来大气高贵,亲切可人的。” “呵呵。”我冷笑着。 “你下班了吗,我有事跟你商量来着。” “哦,很快了,那请你到后面的草坪上等候,我把这堆书盘点完后,马上出来。” “好,速度快点,我很忙的。” 说着,只见她昂首挺胸的,脚步振振有声走向了“异渡香魂”书库后面的草坪里。 我紧接着收起来手里的工作,从小屋里抱起了小黑猫咪,随手把书桌上那本读了一半的小说也捎上了,来到了书库后窗边的草坪上。 这个时间点,整片红叶林笼罩在夕阳下,徐徐的晚风吹着,有着小黑猫咪陪伴着,坐在草坪上阅读,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世俗间十级风光无限,我宁愿选择坐在这夕阳红林之中来文字世界里畅游。 我与吴漫玲正好相反,最不羡慕的女人就是在商界中风光无限的女精英们了,反而更羡慕全职家庭主妇们,和那些才情四溢,不会被俗世规则绑架的才子才女们。必境我的母亲一大半生不也是在商界驰骋吗?的确,如吴漫玲所说的,看起来大气高贵,亲切可人的。可是?可是?哎,我也不知道如何去形容了。 “你来了。” “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我洗耳恭听。” “我是来通告你,昊然现在已经和我在一起了,所以,你以后对他死心吧,不要去缠他了。” “请你弄清楚先,我从始至终都没有缠过昊然,爱恨随缘,我们只是正好在人群中相遇了,并且互生了好感,你又不是他的谁?有什么资格来威胁我?离不离开那是我的事,是昊然的事,不是你说了算的。” “因为我爱他,如果不是你的出现,他现在就和我在一起了,你死了心吧,他的爸妈根本就不会同意你们相好的,你看见没?那边新开发的石头城,那一座最高的亮闪闪的白玉石大楼?” “最高的白玉石大楼?” 我一直在好奇着,这座亮闪闪的高楼是拿来做什么的?没想到这下被吴漫玲提起来了,难道这座楼是他们家买下了? “是的,已经被我们家和昊然他家盘下来了,大约在一个月以后,邻枫酒楼就要开业了,昊然现在每天在忙这事儿,我们俩每天都在一起的。” “那好啊,昊然这下有事情忙了。” “是的,一个月后的就要开业了,餐饮,住宿,娱乐都有的。” “嗯,等开业那天,我可以去光顾吗?” “可以去啊,不过里面消费比较高的,定位在高端市场,能入住我们那边酒楼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去,等你们开业了我一定要去的,大人物?多大的人物?我只是好奇,大人物到底长得啥样子,与我到底有什么不同的?他们是不是能飞得起来啊,还是有九条胳膊,九条腿的,是不是长得像齐天大圣啊?放心吧,我不会捣乱的,若真是真材实料的大人物,我会从心底里敬畏他们的,应该不会有哪个人讨厌对自己有敬有畏的人吧。” “好,你不怕出丑,不怕被闹出笑话的,你尽管来吧,我与昊然很欢迎你的,我们不排外的。” 她这是故意来刺激我的。 “你与昊然?你们现在是一家人了?” “很快就会是了,所以,请你对昊然死心,不要再去找他了。” “你放心,我不会去找昊然的,不过,如果他要是来看我了,我也不会拒绝的,因为我喜欢他,我早就说过了,只要他未娶,我未嫁,我是不会拒绝他对我好的。” “不要做梦了,他才不是对你好,他只是对你一时新鲜感,看厌了就直接扔了,清醒点吧,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吴漫玲加重了语气。 “我就愿意,就喜欢做梦,你怎么滴?” “他不会来看你的,你还是早点死心吧。” “这个不是由你说了算,是由昊然说了算。” “只要你不去找他,他绝对不会来找你的。” “我向天发誓,我秋梦寒,往后的日子是绝对不会去找昊然的。” “好,记住你发过的誓,昊然本来就是我的。” 她的眼神带着杀怒,泛着凶光,我 第140章 红尘惮(43) “喂,喂,这有什么好笑的?你傻了啊?秋梦寒。”昊然一脸诧异。 “我笑?我笑,你的白猫咪与我的黑猫咪成为好朋友了,我笑自己可笑之处?” 说着,把手里书扔到了草坪上,一屁股坐在了草丛中,只见夹在书页的一页手抄纸条随风飞了出来,飘在了半空中。 “这是什么书?” 昊然好奇的捡起了草丛里的书,拾起了那张纸条读了一遍: “孤身天涯伴黄沙,独自千壶饮寂寞,的确冬雪覆白发,王者不做多情客。” “看什么?这又不是我做的诗,是我抄别人的,感觉写得挺好的。”我抢过了纸条。 “孤身天涯伴黄沙,独自千壶饮寂寞,秋梦寒,你不许太小气?以后你有酒了,都要喊上我一起来饮,好吗?” “嗯。”我坚定的点了点头,泪水刷的模湖了视线。 “咋了,是不是你们公司领导又来欺压你了?” “没有,没有谁欺压我,是刚才吴漫玲来找过我了?“ “她说什么了?” “说了很多,对了,你要告诉我的第二个好消息呢?说来听听?” “第二个是与你有关的了,你看见那座白玉楼没?叫邻枫酒楼,大约一个多月以后,就会开业了,是我们家和吴漫玲家合伙经营的。” “这个我知道,漫玲刚才来这时,跟我说过了。” “哦,那里面有美食,娱乐,很多好玩的,你不是喜欢做美食吗?对食材,香料很有感觉吗?到时到我们那儿去就有你的发挥之地了,包吃包住的,你就不用天涯伴黄沙了,也没人管制你的。” “谢谢,我就是从做美食的地方走出来的,暂时不想再入进这一行了,我对自己现在的工作还算满意,暂时不想改行的。” “你不想进入美食行业了?” “是的,暂时放下了,现在天天在阅读呢,在寻找“万物生一生之水”香水的元素及香草工艺元素。” “哦,不过,我还是想吃你做的美食呢。” “你个大馋猫。” “那你现在住在哪儿啊?” “秘密,不告诉你。” “哼,你不告诉我,我也知道的。” “你呢,是搬到邻枫镇去了吗?” “白猫儿他们还住在枫林客栈的,我这些天有事,回邻枫镇了。” “是在忙那酒楼的事吗? “是的,那里房间多,到时我随便腾出一间房来,出租给你,比你在外租房的价格要低一些的。” “聪明如你,想来打我的钱包的主意了。” “那当然,我特别小气的。” “好,到时去白玉石大楼体验一翻,也行,就把房租交给你。” “那走吧,咱们现在就搬家,邻枫酒楼那么大,总有一间是你的。” “我开玩笑的,谢谢你,现在我不想搬家,住在这儿挺好的,有书香为伴,有月光为伴,还有小黑猫咪相伴,再说了,我不想遇见你那合作伙伴吴漫玲,她恨死我了,我也不喜欢她。” “怕她做甚,我了解漫玲,是个不服输的种,人不坏的,她都对你说些什么了?” “说的和你差不多,关于邻枫酒楼的一些事,不过,我看得出来,她挺喜欢你的呢。” “那还用说,我人这么好,喜欢我的人多着呢。” “你就骄傲吧,那我就选择退出了,以后只做你的队友,当战友就好了,我生活中最烦的就是与别人抢东西了。” “你不会后悔。” “不会,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做过什么后悔的决定,一路走来,我最擅长的就是‘舍弃’二字了。” “你这么绝情的?” “除了自己有问题之外,如果他的存在总是让我麻烦大于顺当,痛苦大于快乐,管他是谁,我会果断的把他从我生活中请出去的,我活着是为了来这人世间生产幸福的,不是来生产痛苦的。” “我的存在让你不快乐了?早知道这样我就不来找你了?我总是热脸来贴冷屁股,一腔热心总是被你覆一层冰,冰冷冰冷的。” “对不起,昊然,这也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也想与你好好的相处来着,可是生活总有那么多的意外,不是你我能把握的。“ “没关系,反正到时我还要去你家乡种玫瑰花的,咱们还能做“万物生一生之水”的队友,其它的,就让老天爷做决定吧。” “那就这样说定了,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难的,你以后若不来我们家乡种玫瑰花,说话不算数的话,你就是小狗狗,不过,我这几年不打算回家的。” “我知道,你说过的,想到处去看一看,走一走。” “怎么,你想与我一块儿去闯码头,闯天涯吗?” 昊然沉默了一会儿,摇了摇头。 “我在这儿能吃好玩好睡好,没必要跑出去自找苦吃了。” “的确,是这么回事。其实我也和你一样的,在外面飘泊久了,还是希望能有一个自己的舒适的栖身之处的,不管是金笼子,木笼子,还是草笼子,是自己的就好。人和其它动物区别可能就在这儿了,人还是比较喜欢呆在自己的笼子里的,它是文明的像征吧。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可人必境不是鸟,不是鱼。” “你有点矛盾。” “不矛盾的,我就想有个属于自己的窝后,窝搭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然后才可以慢悠悠的去寻找一个合我味口的男人。我想:他最好是一个历经过红尘,能拥有一点点物质基础,然后又看淡了红尘,不再执迷于权势功名利禄的男人;有点野性,还要有人性的男人;他愿意携着我的手,带着我踏遍山川河流,看遍繁华似锦的男人;他能与我一起去体验一下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生活的男人。” “这种生活太寂寞了。” “也许吧,人各有好吧。” “我还是可以试试看的,看能不能合格。“ “还是你们参加过训练营的男孩子胆子大,还有点好奇心和闲情逸致的,能靠近我,来了解一下我,其它的大部分男同志看见我都躲得远远的呢。” “他们喜欢花花世界,花花世界更有趣啊。” “ 第141章 红尘惮(44) “山月不知心里事,是此阵风,掀开了我那被岁月尘封的心帘。” 石头城的农贸市场每当傍晚时分,人潮就开始涌动起来了,我不知道这些是来自哪儿的人们,他们对于我来说,每一张面孔都很陌生,很陌生,不过,我喜欢这种陌生的感觉,对于一个不喜欢寒喧的人来说,的确是如此的。 我也不清楚自己在怕什么?为什么不喜欢与人寒喧?难道我内心深处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怕被人掀开它吗?我实在记不起来了。 每做一件事总是那样直接了断的,哪有那么多的婆婆妈妈的,可是又感觉自己有哪儿不对劲,一定是在怕什么,我在怕什么? 我只知道自己很怕疼,特别怕疼,那种疼不只是用利器刺伤肉体的那种疼,我更怕的言语这种利器,它会刺伤到我的心灵深处某个地方,我不知道那里面有什么,反正少和长有长舌头的人说话,就没人能伤到我了,那样我就永远永远不会疼了。 “昊然,你喜欢吃什么菜?”每次与昊然来逛农贸市场时,我内心世界像是吃了爆米花似的,喜悦由然而生。 你能让我心生喜欢悦,我愿为你做几道美味佳肴,心里十分平衡。 “你拿手的就好,我不挑食的。” “好。”我神秘的微笑着。 拉着昊然的手,走向了卖鸭肉的档铺前。 “大绪,大绪,买点猪血回家吧,清清肺尘。” 大绪?是谁在叫大绪?我把目光转向旁边卖猪肉的档铺。 咦,这不是那晚睡在“异渡香魂”水晶宫修道房里的那位老太太吗?是大绪的母亲,大绪还算有点良心,总算把老母亲接回家了。 我往人群中搜寻着大绪的身影,很快,在不远处发现了悦悦和大绪,这两口子可恩爱了,手牵着手,悠然的闲逛着,显然,没听见老太太的呼唤声。 “大绪。”老太太加大了声音。 大绪和悦悦依然没有回头。 这位老太太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卷的发皱的白塑料袋,袋子里面装有零钱,她小心翼翼的抽出了一张五元的票子,递给了买肉的摊主说:“称五元钱的生猪血。” 摊主同样是把生猪血装进了一个白塑料袋里。 “阿婆,小心拿着,鲜嫩的猪血。” 老太太提着这一袋生猪血,兴奋的像个孩子的走到了大绪和悦悦的身边。 “大绪,你看,我买了一袋生猪血。”她双手提着这半袋子的生猪血在大绪和悦悦面前摇晃着。 哦,她原来是去向大绪邀功的。 谁知没拿好,手一松,那半袋子生猪血从半空中掉落了,全都落到了大绪的皮鞋上,血淋淋的洒了一地。 只见大绪恼怒成羞喊道:“妈。” “这什么啊,血。”悦悦皱着眉头。 “是猪血,是猪血。”她解释着,连忙弯下了腰,直接伸出那双布了皱纹的干苍的双手,帮她的儿子大绪擦着皮鞋上的猪血。 哎,老小,老小,原来并不是每一个老人都能坐振家权的,尽管,我是非常不喜欢人老了还想指点江山,老想占着毛坑又拉不出屎的老人,老想让所有人必须围着他转的老人,这类人就如我的外婆那样子的,年轻时在张牙舞爪,年老了还在制造“恐怖片”,一辈子把生活当成舞台剧了,不停的演,不停的演,不停的寻找观众,就消停不下来的,且她只想做主角,遇到这类型的老人,我宁愿背负着不尊老的名声,也想躲着他们的。 可我也不想看到他们变得如此卑微,如此卑微的,那天晚上我们在水晶宫修道房里相遇,她身上的那种风骨,咋如此之快就消失了呢?人心变幻为何如此之快的? 在某些事,某些人面前,之前立起来的所有的风骨都荡然无存了,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只是心里有点不舒服。 我为什么对大绪的母亲这样好奇?也许是在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个在红尘中风雨飘摇的自己,特别是小时候在父母身边讨生活的自己。 “行了,行了,妈,你先回去吧。”大绪很不耐烦的把他的母亲从身边推开了。 老太太缓缓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又换了一个摊位,她的眼睛又盯在了那一堆白菜上面了。 “大绪,我想吃白菜。” “白菜有什么好吃的,我是从小吃到大,行了,我知道了。” “那我先回去了,大绪,记得买点鸡蛋回家。”她又走到一个鸡蛋铺子前,提醒着大绪。 “知道了,知道了,回去吧,你。” “还是我来买,你们只怕又忘记了。” “妈,这鸡蛋一看就不好,都快臭了。” “哪里不好,我活了快一辈子,都还不知道什么是好鸡蛋什么是坏鸡蛋吗?” 说着,就立在摊位前不走了,倔强的昂着头,大绪不给他买鸡蛋,她就不离开了。 都说老小是一家,还真如此。 见到此情此境,我心里特别难受,的确是在这位老太太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那个幼小不经事的自己,那个在爸爸妈妈面前说话像放屁一样的自己,那个总是不被尊重被忽视掉的自己,那个人微言轻的自己,那委屈的一幕幕一幕幕,不断的不断的从自己尘封的记忆深处里涌了出来。 我突然想起了自己七岁那年,对,是七岁,别以为七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不记事,反正我六七岁的时候,是能明辨是非了的,对于人世间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也能辨别一二了。 我很清楚记得在我七岁那年的暑假里,那时我们家还没有做花圈加工行档,父亲在院子里养了二十几只水鸭子,养了几头猪,一头牛,用鸭子下蛋来谋生活。 暑假了,父亲总会安排我去湖边放鸭子,不管是炎炎烈日,还是风吹雨打的,我都要去面对,都是如此。 为什么要我去放鸭子?为什么不是妈妈去放鸭子?当时我的内心深处是愤愤不平的。当然不是我想偷懒,我想如果妈妈带着我一起去放鸭子,我会甘心情愿的。 我想起来了,那时,我的父亲 第142章 红尘惮(45) “消劲劫波生死梦,花开花落觉无生”。 听大绪说此摊位的鸡蛋不好,有很多臭鸡蛋,于是乎,他的老母亲倔强的立在原地好一会儿后,无助的望了大绪一眼,她再倔终究还是倔不过她的儿子大绪,人家根本不吃你这一套,不理她,她只好移动了脚步,换了个摊位,看来她今儿个是与这鸡蛋扛上了。 “大绪,买这家的鸡蛋吧。” “妈,你什么眼光,这鸡蛋不好,行了,你回去吧。” 说着,牵着悦悦的手,把老太太的扔在了一边,他们自己走向了另外的方向,留下老太太她如一根青石柱子般再次挺立在鸡蛋铺前。 小时候的自己,还真是如这位老太太一样倔强的,总是无声无息的在为自己争取选择权。但我想她这一生从幼年走到暮年,一定是有一段路选择错了,这才走到今天这般身不由已的地步,她到底是哪段路没有选择好?这个只有天知地知大绪的老母亲她自己知了? 如此说来,我的少年时光是用自己的“无用”保全了自己,这个举动或许是明智的吧。 再次回想起了自己七岁那年在山湖边放鸭子的一些事情,自从爸爸告诉我小孩子是没有心的,没有腰子的,所以不怕疼不怕累的,可以多干活,于是我听信了他的话,变得像一只乖巧的小兔子,十分听从爸爸的安排。 爸爸从山上坎了一条很长很长的竹子,做成了一根长长的竹竿,那便是我用来与鸭子决战于山湖之间的“武器”了。 我每天手举这根长长的竹竿游走在湖岸两边,随时准备着与鸭子们开战。 瞄着瞄着,就有几只鸭子蠢蠢欲动了,嘎嘎嘎的从湖水里钻到人家稻田里偷谷子去了,这时,我需要撸起裤脚,钻起那水稻与我差不多高的泥田里,挥起长长的竹竿,一声声吼,才能把它们吼出来。 瞄着瞄着,鸭子们从一个整齐的团队,突然又兵分六路了,湖东游了几只,湖西游了几只,北湖游了几只,为了好管理,我得想办法把它们集中到一起,这时,我需要跳进湖水里,用手中的竹竿测量着湖水的深度,以便不要踩到深水潭里去了,再挥起手中的竹竿,把它们赶到一块儿觅食。 当鸭子们觅食饱了后,就会停沙滩上打瞌睡了,这时,才是我最轻松的时刻。可以安安静静的坐在湖边的青石上,观看浮萍飘流,观看绿柳垂丝,观看山花烂漫,还有观看天空中变幻万千的云朵里的世界,实在太热时,就跳到湖水里,钻到水里面,让湖水冲走自己身体内的暑气,就这样,我便与山湖雾水之间结下了不解之缘。 原本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也算不错,山河而过,它渡我到了极乐,我与它们握手言欢,无怨,无嗔,情真意切,除了把皮肤晒黑点了外,我健步如飞,千万里山河,千万里有色,我成为了山湖之间的一个十足的“野味丫头”。 事情的转折点是发生在八岁那年暑假,记得有一回,有几只鸭子与我玩起了捉迷藏,明明去的时候有45只鸭子的,回时只剩下40只了,还有五只鸭子,我也不知道它们跑到哪儿去了? 母亲认定我偷懒,只知道贪玩,没有好好看鸭子,才把鸭子弄丢了五只,于是,拿起扫把,就往我腿上打了过去,说要打掉了我腿上的懒筋。 当时,我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流。只觉得这对我是不公平 的,为何每天面对着风吹日晒雨淋的自己也要挨打的? 爸爸在骗我,谁说小孩子是没有心的,是不怕疼的,妈妈这一扫帚扑过来,腿是一阵又一阵巨痛的。 “你还哭,你还哭,不许哭。”说着,母亲又是一耳光向我扫过来。 凭什么打我?春风也解不了我心中的雾团,爸爸妈妈可以当着我的面亲亲抱抱的,为何从来也没有好好抱过一次辛勤劳作的我?我做错了事还要挨打的? 他们躲过了风吹日晒雨淋,母亲的皮肤白嫩的像米豆腐,我的皮肤晒的像黑芝麻糊,爸爸总夸母亲像白天鹅生出来了我这只黑小鸭,为何是这样的? 我想不明白的并不是爸爸让我出门干活,想不明白的是为何在家偷懒的人可以理直气壮的教训在外努力干活的我? 打那次以后,他们再让我去放鸭子,我就故意闯祸了,同样是举着那根本长长的竹竿,把鸭子直接赶到别人家秧田里去了,然后让业主去找爸爸妈妈的麻烦,我就躲在背后偷偷的笑了。看到他们对业主那样苦口婆心道歉的样子,才解了我的内心不平之气。 就这样好多次,我总是故意把鸭子赶到别人家的稻田里去了。然后让业主去找爸爸妈妈的麻烦,因此我也挨了好几次饿,挨了好几次打,换得了我终于不用出湖边放鸭子了。 可也是打那以后,我犯了“惊恐症”,我连碗也不会洗了,每次帮妈妈洗碗时,只要有人盯着,我的手就发抖,手里一拿到碗,就不停的抖,这一抖,又把手里的碗给抖掉了,打碎了,为此,我又挨骂了。 这怕犯错的“惊恐症”就这样埋落在我的心灵深处,那种一做错事了仿佛天要塌下来的感觉,就会被饿死的感觉如影随形,时不时会跳出来折磨我。 后来发展到不只是洗碗时,做其它任何事情,仿佛总有一双眼睛在审视着我,那是一只魔鬼的眼睛,它像是在我身上了链条,让我不能动弹,让我浑身发抖,就这样抖掉了自己的半壁山河。 时光流逝,我也一天天长大着,我念人情淡漠,我念大千浑浊,爸爸妈妈的事我学会了不念不理不问,但我内心依旧迷雾成团,深感不适,却又找不到自己的出口? 直到读高中后,我开始迷恋上了读课外书籍,也不记得是在哪本书上读到了一个词语:叫实用主义。 我想,爸爸妈妈应该就是书里所说的纯粹的实用主义者吧,在他们眼中,这些小者,弱者,老者,是有罪的,的确,像爸爸说的那样,小孩子是没有 第143章 红尘惮(46) “悠悠尼罗河,轻轻的招唤”,刚刚与我一块儿搞破坏的昊然,兴奋的又蹦又跳的跳起了扭腰舞。 “秋梦寒,跟我一起跳扭腰舞”。昊然浑身都是节奏感。 “没你那么风骚,还尼罗河呢。” “你说你那个大绪上司如果认出了你用鸡蛋砸了他,会开除你吗?” “说不定会的,开除就开除呗,不求一世为良人,但求义真过三春。” “不求一世为良人,但求义真过三春。”昊然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举起了大拇指。 故道次游,晚风轻轻的拂着,这是我的脚步第三次踏上了这座新开发的石头城,眼看那座白玉石楼近在咫尺。这七横八纵的石头路,通向了四面八方,差不多已经铺成了。 修路的工人还没有收工,我不经意的在这些修路工程队里收寻着,我在寻找一个人,不知道这下能不能偶遇白潞潞了,他还在这儿修路了吗? “梦寒,看路啊,你找什么?你喜欢这些修路工人啊?”昊然在一旁摇着我的手臂。 “我在找白潞潞,之前也是你们岛上训练营的人,白潞潞,你还记得他吗?” “嗯,白潞潞,经常与欧阳成成呆在一块儿的那个白潞潞吗?我很久没有看见他们俩了。” “是的呢,那天我在这儿遇见白潞潞了,他加入这修路工程队里面了,今天好像又不见他人了?” “哦,这路都差不多修成了,可能离开了呗。” “是嘛。” 我不知道白潞潞又飘到哪儿去了,不知道他是臣服这路了?这是臣服于他的画了?还是两者兼顾着? 这修路一天工作时间这么漫长的,石头都那么沉重的,一天忙碌十来个小时下来,体内的气都只剩下半口了,只怕把他画画的灵感,把他身上的灵气全就抹掉了,人啊,拿这一身的肉与骨头与现实比拼,不被那些“神鬼魔仙”吃掉才怪呢。 有时候想来想去,做个五感无感,六觉不通的人也不错,像木头般怎么刺激都没反应的,反倒更适应这个凡尘俗世的。 那样他就可以去“明月街”旁摆个烤炉,面对人潮人涌,卖个烤羊肉串什么的,不比修路轻松多了?我深知这也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与他有一点点相似的,这对于一个触觉,味觉,视觉,听觉,嗅觉等等皆通的人,做小买卖这条路的确不太好走的,人家在人群中的噪音声中十八九个小时都不会觉得累,反倒越来越来兴奋,你呆上几个小时,在声光热各种刺激中就受不了,拿什么跟人家拼?白潞潞应该也是知道的。 可是仔细想来,五感无感,六觉不通的人,除了有一部分是天生的,有大部分人可能是被父母打骂教训而成的。 有句成语怎么说来着?叫“呆若木鸡”,天下无敌,任你风声,雨声,骂声,笑声等等对一切外在刺激都没有感觉的,难怪?这是强者训练哦。 还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的?叫“傻人有傻福”。这些“傻人”们也是一样的,任你作他,骂他,说他,他们也是对一切无感的,所以在不觉不知中获得了更多。 再往深里思考着,这“木鸡”们,“傻人”们,不正像是机器人吗?机器人也是你打它没反应,骂它没反应,任你风声,雨声,笑声等等,对外界一切刺激都没反应的,机器人工作能力就更牛逼了,它们一天工作二十小时都不觉得累,就算是“木鸡”也不是它们对手了。 至于傻人的福,他们都五感无感,六觉不通了,能感受到幸福吗?哦,懂了,所以外界的“大神”们这才给众生们定下了一个成功的标准,定下了一个幸福的标准,他告诉“众生”们,只要达到某种标准就是成功的,只要达到某种标准就是幸福的,于是乎,众生们拼其一生,起早贪黑,埋头苦行着,只为了听到别人对他说一声:“你成功了”,“你好幸福啊”。 连自己的幸福的标准都要别人来定的,因为自己是没有知觉的,我特么这种福不要也罢。 这样说来,还是觉得五感有感,六觉有通比较好些,只是对外界刺激太多感罢了,可这幸福感是实实在在自己感觉到的啊,总比当个”活死人“人要好。 要应对外界刺激也不是没有办法的,可以训练自己的理性思维,感性的人需要理性来平衡,把感性与理性平衡好了,这样就能更好的应对外界的刺激了,尽管这条感性与理性平衡之路也好难走,我都走了这么些年了,感觉就像是蜗牛在人间漫步,需要应对外界各种干扰,诱惑,还要应对“鬼怪”们的挡道。 用理性来平衡感性之路,这是一条是与自己的软弱作斗争,与妖魔鬼怪们斗智斗勇之路,果真是薥道难啊。 如果不想被训练成无知无觉“木鸡”,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行了。 真心的祈祷白潞潞不要向现实的无觉的“木头”们投降了,能活出个人的样子来。 我高昂着头颅,凝望着这座亮闪闪的大楼,后面还有一栋栋比较低矮大理石建筑物,它就像一只高傲的白鹤挺立在建筑群中的正中央,晚风振荡着大院里的白蒲苇,这是一个晶莹剔透的世界。 一阵车鸣声,一辆黑色小车从我们身边驶过。 “梦寒,我们快进去,我爸回来了。” 昊然连忙牵着我的手,往白玉石楼旁边的那座花岗大理石建筑走去。 “昊然,你臭小子,给我站住。” “爸。”昊然一边喊着一边躲在了我的身后。 我缓缓的回头一望,目光不自觉的停留了在了眼前这位气宇不凡中年男人身上了,他像是从遥远的时代走来,金戈铁马,戎马半生,炼就了一副金刚不坏之身,他是佛还是魔?我凡眼难辨,只是像是看到一阵光电,从我心间划过,让我有点惊慌失措。 他转身从一棵大树边折了一条树枝,往躲在我身后昊然扑了过去。 “你臭小子,你给我站出来,居然还躲在人家小姑娘身后,你想气死我,是不是?” “爸,爸, 第144章 红尘惮(47) 时间的河流,从踏上枫林岛那一刻起,我眼睁睁的看着这一片土地,从一堆堆乱石,变成了一栋栋石头建筑,又变成了一座布满了绿柳花荫新的石头城。我也从未想像过这闲来无事,也会走进这栋亮闪闪的白玉石大楼的。 鹤立松梢月,鱼行水底天。原来这是一栋圆型建筑,红栏玉柱,一楼大厅正中央有一个鱼池,鱼池旁边栽有几棵柏松,花白色的大头鱼儿在水底欢快的畅游着。 大厅旁边有一间“宜苑斋”,这便是享用美食的地方了。 “开饭咯,开饭咯。”昊然使劲的敲着碗筷。 “呵呵呵,你就是从寒荒地狱出来的。” “秋梦寒,我们说好了的,你孤身天涯伴黄沙,这下我们要两人千杯饮苑斋了。” “我才不想上你的当,咱们剪刀石头布,输了的就罚酒。” “好,剪刀石头布,输了的罚酒。”说着,他将高脚玻璃杯倒满了两杯白葡萄酒。 “先把肚子填些下酒菜,来,来一碗我熬的‘陈皮老鸭汤’。” “嘻嘻,这些菜我都偷吃过一遍了,好吃,都是一品的美食。” “果然是一只大馋猫的。” “来,剪刀石头布,谁输了就喝酒。” “好。”我撸起了衣绣。 “准备好没?”昊然问。 “剪刀,石头,布,哈哈,你输了,罚酒,罚酒。”我把一杯酒端到昊然的面前。 他一饮而尽。 “再来,再来,剪刀,石头,布。” “哈哈哈,你又输了,罚酒,罚酒。” “再来,这次要轮到你喝了。”昊然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剪刀,石头,布。” “哈哈哈。”我笑弯了腰。“你又又输了。” “见鬼了。” “罚酒,罚酒。”我倒了一小半杯白葡萄酒,递给了他。 几杯酒下肚,昊然的脸喝的红通通的。 “再来。” “剪刀,石头?” 昊然突然放下了手中的杯子:“爸。” 我一脸茫然的转过头,又是他?昊然他爸。 他眉眼如沫,含笑的面颊带着点委屈,像是被我们孤立出去的“大小孩。”这一瞬间,莫名扰动了我的心绪,像是有很多只飞蛾从我的指尖中飞过,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素,又像是从内心深处的寒冰地狱里升起了一团篝火。 “你这两个臭小子,居然有好吃的,好喝的也不喊上我的。” 说着,走到昊然跟前,拍着他的脑袋。 “爸,您还没有吃饭吗?我还以为你早就吃过饭了。” “你以为,你以为,你都没有问过我。” 昊然起身从消毒柜里拿出了一双碗筷,一只杯子。 “爸,您老请坐,我给您倒酒,舀一碗‘陈皮老鸭汤’。” “臭小子,这下这么好了,是不是心里有什么鬼,是有事求于我?快说。” “没,没事。” “秋梦寒?是哪个秋?”说着,他又把目光转向了我。 “是的,秋天的来,寒冷的寒,梦想的梦。” 他听着点点头,慢悠悠的举起筷子,随意夹了一道菜,品尝着。 “嗯,好吃,好吃,看不出来寒姑娘还能烧得一手好菜。” “爸,人家可是在五星级酒店单独掌过厨的,算得上地道的美食家的。” “是嘛,有这事?” “千真万确,就这一道‘陈皮老鸭汤’,她都是花了半年工夫学起来的。” “好,好,好。” “昊叔,没昊然说的那么厉害的,只是心血来潮,就做做美食。” 我的话刚落音。 只见吴漫玲,从门口气势汹汹的走来了。 “昊然。”她一声喝令。 昊然躲到桌子底下去了。 “漫玲,来,过来,一起吃点东西。”昊然他爸招着手。 “我是来叫昊然的,她做的美食,又不合我的味口,一看就难吃死了。” “漫玲,又有啥事了?”昊然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好像非常的怕吴漫玲的。 “师傅叫你过去啦,在三楼等你。” 他只好放下了酒杯,望了一眼我。 “好吃的会给你留着的。”我说。 走了一个开心果,这气氛马上凝结了起来。 我低着头,使劲的扒着碗里的饭。 “来,寒姑娘,咱俩干一杯,为我们第一天相识。”这位父爱如山般的大男人,居然先向我敬酒了。 “嗯,祝您万事皆安。” “哈哈哈。”他爽快的笑容,瞬间化解了这沉重的气氛。 “怎么?寒姑娘来这里乐了一手,是想加入我们酒楼的美食团?” “叔叔您看,我这做的美食,能上得了大台面吗?” “没问题,没问题,千金难买有心与热血。” “叔叔您猜对了,我做事,都把自己的心加了进去的,不求尽其人意,但求问心无愧,也就是说不到山穷水尽,弹尽粮绝时,我不会完全为了money去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的。” “好,好,叔叔敬佩这样的姑娘。” 约十来分钟,昊然沉着脸走进来了。 “爸,我有个好主意了。”昊然,气喘喘的坐在了我的身边。 “师傅叫你干啥?”他爸问。 “没啥重要的事。” “爸,我们在三楼腾出几间房来,暂时不装修,用来当做品美食的工作室,你看怎么样?” 他思索了一会儿说:“这事我不做决定,你自己看着办,我不管。” “可是?” “可是什么?担子担不起来就少点主意。” “我只是想跟着您锻炼几年,应该就可以了的。”昊然说话的气势一直往下降着。 “行,行,我考虑考虑,来,先吃饭,吃饱了再商量。” 我使了昊然一个眼色。 “寒姑娘,你现在在哪儿就职?” “就在那边老石头城的“异渡香魂”图书城,做图书管理的。” “哦,没从事美食业了?”他脸色一沉问。 “爸,图书与美食又不冲突的。”昊然插了一句。 “不冲突,不冲突,不错,不错的。” “是不冲突的,如果你们这里有需要能用得上我的话,我随时可以加入的,不过是闲暇时间当兼职来做。” “梦寒,真的。”昊然眼睛一亮。 “嗯,我可以研制一套自己 第145章 红尘惮(48) 红林复含宿雨,窗外的雨滴,哗啦啦,哗啦啦滴了一个晚上,还未终止。 这样的天气,使我的头脑里的思绪如行走在高速公路,漫无边际,行云万里,似一匹脱疆的野马,收也收不住。 愰愰惚惚的,齐整着书库里书架上的书籍,隐隐约约,好像听到了远处传来了脚步声,伴着人语声,正向书库这边走来了。 我的小黑猫咪可能也被这脚步声惊醒了,喵,喵,喵的从小屋里窜了出来。 没一会儿,脚步声好像已经到了书库里,我背着书架忙我的事情,也懒得管他是谁了。 突然又是听到“喵”的一声,小黑猫咪是被谁一脚,踢到了墙角落里去了。 这是谁来了?是发“羊癫疯”了吗?这一大清早的跑到书库里来踢我的猫咪。 我从书架边转过身想和他理论一翻。 一看,这是一位我之前从未见过的年龄约五十来岁的男人,头顶秃了一大块,戴着一副四方边的眼境,蓝色衬衫套在黑西库里面,神情十分焦虑的样子,在书库空地边脚步来回的踱来踱去的。 “喂,你谁啊,这一大清早跑来踢我的猫?” “是谁允许你在这里面养猫的?” “你是谁啊,是我自己养的啊。” 紧接着,他又往小屋里望了一眼:“这是谁还搬到这里面住起来了,把这书库当成宿舍楼了,是谁充许你的。“ “是我在这里住的,这儿不可以住人吗?你 是?”我突然明白了,他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我们的店主吧。 “胡来,都胡来,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这门前连个消防器都不安放的。” 说着,气冲冲的,拿起电话拔打了起来,不知道 是要找谁麻烦了? 没等二分钟,悦悦来到了书库里。 “杨宁呢?”秃头男人问。 “她调到C店去了,怎么回事?”悦悦问。 为什么杨宁好好的怎么就被调到C店去了呢?C店?不是原来要欧阳成成去接管店长的那家分店吗?看来他并没有去?所以把杨宁调过去了? 难怪,我好多天没看到她了,这些天似乎都是大绪在楼下走动着,对了,大厅里的同事,好像多出了很多新面孔,很多老同事不知道是调走了,还是又被开除了? 我这才意识到,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到我身上似的。 “是谁让她住在这里面的,还把这里当成宠物店了吗?一个个一点规矩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 “是杨宁批准的,我们也没有多管了。”悦悦说。 “真不像话,真是不像话。”他又来回的踱着步。 这有那么严重吗?不就养了只猫咪吗?还能抓老鼠的,真是大惊小怪的,我没有理他,转身继续我的工作。 “喂,那个谁,明天你赶紧给我从这儿搬出去。” 我无语以对。 “是,明天吗?” “对,必须明天,上面来检查,罚款金你给我们出吗?”他说 “这杨宁,怎么回事,脑子也轻里轻起的,哎。”他说着又拔通了谁的电话。 没等几分钟,大绪也来到了“异渡香魂”书库里。 “把杨宁给我撤下来,换个人吧。”他的语气坚决果断。 杨宁就这样被拽下来了,在职场上我没有站立过他人之上,不知道突然从高处掉下来是什么滋味?难道就因为她批准我住在书库里,就被干掉了?应该不是吧,应该是谁早就想把她清除出去了? 我望了一眼悦悦,她脸上的神情依如往常,挂着淡淡的微笑,温暖如春的模样。 哎,这里我唯一信得过的一位上级也被开掉了,老同事也都清理的差不多,这次我还还能幸勉吗? 还有,林海?对了,林海,林海这些天也怪怪的,好像也没有帮女职员们化妆了,平时,没事时,也不知道躲到哪儿去了,这下也没看到人影了。 当我回过神来时,秃头男人和大绪已经走出书库了,只剩下悦悦还立在原地。 “悦悦,这人是谁啊?” 我稳住了自己的情绪,问还立在书架边的悦悦。 “老板她夫君,你要小心一点。” “老板她夫君,也就是“异渡香魂”书城的店主是个女人?” “是的呢,不过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连大绪也很少见过她,她才是真正的当家作主的人,什么事都在电话里指令的,刚来的这位顶多就是一个行使命令的,所以这样的男士更不要得罪他了,小心点说话,被老婆压制的心里面委屈多着呢。”悦悦当做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着。 “啊,他也真不容易的呢,难怪?他一走进来,我的猫又没有惹他,他一脚把我的猫踢墙落里去了。” “呵呵,快把猫藏起来,我先走了,看他找大绪还说什么来着。”她放轻着脚步,往大厅里走去。 我感觉好像哪儿不对劲,一切都有点奇怪,可我有整不出个所以然来,管他呢,又不关我的事。 “异渡香魂”书城这儿的一切也是颠破了我的眼界,我一直以为从事文化产业的红尘之子,应该个个都是文雅的有侠义之风的人,可是看看刚刚那位男主人,整个人都显得贼精贼精的,侠义之气就更没有了,那焦虑不堪的神情,像是一只热锅上的蚂蚁。 本来自己心还算清静的,就因为刚刚在书库里多看了他几眼,突然感觉这前方的路风也萧萧,雨也萧萧,醒也无聊,梦也无聊,他把我心中的一片净土给捏碎了,我仿佛成了巫山浪潮涌来的雾,空向了南国寄着希望的豆,有种幻灭感。 还有那大绪,果然是连理同枝,一条绳索上的蚱蜢。 我来这儿,原本以为找到了一片尘世的净土,走近了才知道这儿更是“硝烟”不断。 我把小黑猫咪,抱进了小屋里,看来明天要把它物归原主了,明天,我又要搬家了,这会儿我又要往哪儿搬呢? “秋梦寒,你又有任务了,来了一批书了。”林海把一捆书籍堆到了书架边。 “哦,好的。”林海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唯有看见他的身影时,我这潮起潮涌的心湖才能平静片刻 第146章 红尘惮(48) “秋梦寒,你买来一辆自行车了啊。”林海手指夹着一根烟,刚走到书库后窗的草坪上,发现了正在给自行车轮胎加气的我。 “嗯,这就是我暂时的前行装备了,你帮我试试看它怎么样?” “行。”他坐上去围着草坪周边的石头路踩了一圈。 “踩起来挺轻巧的,适合你用。”说着把方向盘转过了我。“对了,你的这个月工资条,财务部刚刚没找到你的人让我转递给你。” “工资条?” 我接过来条单直接拆开了,读了读纸条上的数字,揉了揉眼睛,奇怪了,我这上个月的工资莫名其妙的都扣去一大半了?怎么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的。 直接把自行车往墙边一扔,奔向财物部,我倒要去问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总不能落到嘴边的食物飞走了,屁都不敢放一个的,是自己的我得一分一分的争取回来,不是我的多给我一分也不会要。 愤慨而去,失落而归。 会计告诉我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只管按照出勤表上算帐的。 “这么说,是杨宁给我扣的?” 我思索再三,要不要拔通杨宁的电话?问个究竟,到底我是哪些地方没做好?把我的工资给扣去了一大半了,好下次不再重犯了。 可是她才被炒下来了,连饭碗都没有了,我还只惦记着自己这二三毛工资?这样是不是有点过份的? 拿起电话,紧接着又放下了,再拿起,拔了一半又删除了。 思前想后,还是打打试试吧,我这位凡尘俗子,也要吃饭,也要生活啊,先要活下去后再来谈与老板们齐肩作战,不在乎利益得失的豪情壮志吧,这是不让人活路了吗? 电话一接通,只听见杨宁的语气十分生硬吼着:“什么事?说。” 我鼓足了全身的勇气才把自己的事情诉叙了一遍。 只见她满是指责:“你做了什么自己不知道吗,还有脸来问我?” “我做错了什么了?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啊。“ “自从你住在书库里后,一个月水电费都多出了好多倍,天天空调使劲的吹,你倒很会享受啊,还养只猫咪,你以为那是你家啊,无知的货色。”她语气带刀,刺得我胸口好疼,看在她刚失去工作的份上,强忍着没有反击,尽量放低自己的语调。 “店长,请你搞清楚先,我从来就没吹空调的,我这人怕冷不怕热,手脚一年四季都是凉的,根本就不习惯吹空调的。” 我说的话句句属实,我的确没有开过空调,连遥控器都没有摸过。 “行了,行了,别再叫我店长,我已经不是店长了,有事情找其它人,好吧,就这样了。”紧接着电话那头传来滴滴滴的声音,挂断了。 这杨宁变幻莫测的心,我这才意识到:原来在他人的屋檐下求生活,连愉悦美好的心境都是有罪的,处低处下时是没有资格享受自己的时间,享受自己的生活的,难道我每天要佝偻着背,哭丧着脸过日子吗?没有立在他人之上连幸福都是一种罪了?这是谁制定的强盗逻辑?大爷的。 带着失望的神情,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了书库。 “哦,来了,秋梦寒。”大绪正站在书库里的后窗边,双目望着远方。 “嗯。” “等一下忙完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哦,好。” 直觉告诉我肯定又不是什么好事,这浪潮一浪接着一浪的拍过来,把我都拍懵了。 三个小时过去了,“异渡香魂”书库里还算安然,我再次拿出工资条走向了大绪的办公室,不管怎么样,属于自己的劳作所得的,我得给自己争取回来。 “来了,坐,坐。”他今天表现的格外的客气的,还亲自给我倒了一杯温热的白开水。 “谢谢,经理,有什么事情,您尽管直接说吧。” “好,好,是这样的,你们书库里的林海下个月工期到了,他离职后,我们打算直接录用一个男同志就够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您的意思,书库只需要一个男同志的就够用了,也就是我需要自动离职了,是这样的吧。” “是这意思,是这意思,你放心,我们会补发给你去找到下份工作的补助金的。” “补助金?可是我上个月的工资都扣掉了一大半了,你们是拿这一半工资补给我,是吧。” “上个月工资,你问杨宁,那不关我们的事。” “你们这个推那个,那个推这个,我到底找谁去?” “行,我呆会儿去给你查一查?”大绪说着,点燃一支烟,坐在我的对面悠然了吸了起来。显然这些日子来,他是比较顺风顺水的,一副大人物的气势完全显现出来了。 “经理,到时林海离职了,您可以直接聘用我,给我一个月试用期,可以吗?如果我感觉担任不了,我自己走人,也不需要你们的补偿金了,既往不咎。” “你自己一个人?我的丫头片子啊,那一袋书就百来斤呢,这苦你完全可以不吃的。” “不是有小推车吗?又不需要我用蛮力,我还是想试试看,如果感觉太累,我会停止的,这好办,因为我还是挺喜欢这份工作的。” 大绪思索了一会儿,把手里的烟头的烟灰抖到烟灰缸里,脸上终于露出淡淡的笑容,我知道我已经通过了。 “行吧,给你一个月时间试试看。”他整个人姿态显得洒脱无比,连我都不自觉的多看了他了几眼。 难怪,难怪,人人都喜欢往上爬,这样把别人的命运与机会拽在手里的感觉,一定感觉十分好吧,真是酷毙了。 也的确,当他让我通过的那会儿,我突然感觉他真是太迷人了,太菩萨心肠了,简直就像如来佛啊。 我特么怎么就这么点骨气,口口声声,心心念念的,生如蝼蚁,当有不屈之心,这会还把他当做自己的恩人了,给自己衣食,让自己好好活下去的大恩人了,此刻我是感恩戴德的。 我在内心里冷冷的笑着自己,或许每一个凡尘之子,都是这样一步步沦陷的吧。 在别人编织 第147章 红尘惮(49) 这世间人庆有记忆,记住了万物的形状, 这世间人幸有记忆,记住了万物的色彩, 这世间人哀有记忆,记住了生命的灰暗。 在色彩与灰暗之间,在风与雨交加之中, 变幻,如是。 这又到了一个枫叶飘零的晚秋,风剪红笺片片纷飞,我的脚步已经落在了邻枫镇南风楼上,这宁静的夜晚,依然有明月为伴,有云水相伴。 “叮咚,叮咚,叮咚。”好生奇怪,每晚准时十点多时分,我总能听到这种奇怪的声音,它是从南风楼的石头长廊的那头,向我住所处传来,就在快到达我的门边时,又嘎然而止。 我猜想这是谁在用铁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是谁这半夜三更的用铁锤敲打石头?快到达的我的门边又停止了,再仔细听,又像是一个巨人的脚步声,他双脚踩了一双铁鞋?“叮咚,叮咚,叮咚。” 是的,是人的脚步声?他是谁?再仔细听,又不像是人的脚步声,到底是是什么东西? 管他呢,白日里总会相逢的。 前些日子,风一程,水一程的,汗流浃背的,好不容易在邻枫镇的最边处江楼池旁边,斜晖水悠悠处,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自己灵魂与身体都安然的小窝,我可不想怀疑它的一切。 林海猜想的没有错,从枫林岛到邻枫镇的南风楼骑自行车我花了约四十分钟。 邻枫镇中心处,还是挺热闹的,繁华四起,有喧嚣的音乐,有摩登的时尚的女郎,有银碧光辉的小楼,而非高楼,独成一体。 那天,我又路过了昊然带着我去过的“结愿礼堂”,礼堂门前那时花海丛丛,蝶影飞飞,这个季节已是落叶飘飘了。 这边小楼的外墙与枫林岛一样,都是用白色的小石子粉刷而成的,远远望去,银光闪闪的,小楼明月,却依然是车水马龙,闹闹嚷嚷的。 我并不是很喜欢邻枫小镇中心的氛围,奋战了一天,我只想为自己的灵魂找个安宁的故乡, 我总觉得人的肉体和灵魂其实是分裂开来的,它们需求是完全不一样,肉体喜欢安逸,喜欢喧嚣,喜欢依靠;而灵魂需要一点劳苦,需要一点清静,需要一点孤独。 这音乐声安放不了我的灵魂,我这碰一碰就潮起潮涌的心湖若是呆在这儿,只能将自己的遗梦变成空白了,我会抓狂的。 有没有一个地方,它可以通达出世与入世的两端,站在邻枫镇最繁华处,正在犹豫彷徨时,西枫榭后的一片落叶跌落下来,从我的面颊划过。 它指引着我从小镇边缘处行去,我抬头望着这小镇围墙上的一路壁画,不知道是谁的画笔?在这墙上涂满了三国时代的故事。 沿着这条小路一直往前走,音乐声没有了,嘈杂声没有了,心变得越来越安静。 就在前方不远处,我发现了一座银光闪闪的小楼,倚望池楼,斜晖水如绿,池子里的红莲在风中,在晚霞中翩翩起舞着,就在田田叶叶之间,就在香红千瓣之间,就在与现实与非现实之间,我仿佛又走进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池中如绿镜般的深水与天空两两相望着,在光与影的交织中,我停下了脚步,不再寻找了,望了一眼池塘旁边的小楼,它叫南风楼,对,就是它了。 我随着房东的脚步穿越了一条很长很长的用石头的堆砌成的长廊,长廊两侧都安放有长长的木椅,都染上了朱红色的漆。走累了,完全可以坐在长木椅上休息一会儿,望望池边的风景,风莲涌动,甚是迷人。 房东给我打开了长廊尽头最边缘处的一间同样的朱红色木门的房间,这是一套一室一厅带有厨卫的墙壁依然是粉刷着银光闪闪的白石子的房间。每一间房都装有窗户,隔着窗户望外望去,是一片枫树小院,院子里的枫树在长年风吹雨打中,树皮显得陈旧而又沧桑,仿佛是一个个立在风雨中的百年老人了,红叶堆满了院落,有两只橘猫在红叶堆里欢快的打着滚,我与猫咪真是有缘,这儿又有两只猫咪了。这让我想起在枫林岛,昊然身边的小白猫咪,还有我的小黑猫咪,不知道小白有没有怀孕起来小猫咪了,这些日子有点忙,还没有来得及去寻问。 推开前门,站在长廊处,能望见白云悠悠,池水悠悠,斜阳铺满了长廊,闲来无事时,可以从屋子里走出来,躺卧这长廊的长木椅上,读一本小书,听一首小曲,工作之余来到在这儿我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世外逍遥人。 对,就是它了。我毫不犹豫的定了下来,把房租交给了房东大人。 等房东走了之后,留下了我一个人立在风中,放眼望处,四方无人,只有莲影相伴,池水相伴,仿佛一个人被彻底的抛弃在了山野天地之间,这安静的有点可怕了。 房东大人告诉我,他们不住在这儿,住在邻枫镇中心去了,少有来这里,有事可电话联系。 回过神来,我不知道每晚十来点时,这“叮咚,叮咚,叮咚的声音,用铁棍敲打石板的声音,是来自何方神圣。 连续几天,我只是在房间里倾听着,并没有开门去探个究竟,反正它会消失的。 这又是一个明月夜,前些天安静的出奇的大门紧闭的隔壁房间突然传来了音乐声,是沉静的梵音《六字大明咒》,这是谁在播放《六字大明咒》,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又慢慢的进入了一片温柔之乡里,安逸柔和,一片温情从心间流出,从未有过的的感觉,TA一定是一个灵魂超凡脱俗之人。 我根本不用去叹究这“叮咚,叮咚的声音是什么东西了,也无须去探究,伴着这古老的的乐曲,我能安然的入睡,同时我也不想去惊扰对方的梦,还有自己的心湖。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在不经意间,就在长廊处相逢的。不知道这安静的灵魂,是哪方神圣?还有那有点奇怪的脚步声? 我每天在太阳还没有从地平线升起来时,就起床了,踩着自行车行往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上班,一路红叶纷飞 第148章 红尘惮(50) 这天,我依如往常,骑着我的“小毛驴”蹒跚在邻枫镇的小道上,行尽路端,像是踩在漫天黄沙的沙堆里似的,使劲了全身力气,它才前行一点点,难道我的“小毛驴”要罢工了?跳下来一看,原来是轮胎爆胎了。 只好推着它前行,幸好,已经到了南风路口了,南风路边围墙,把墙内与墙外隔成了两个世界,墙内路径幽,墙上壁画话三国,墙外漫天枫叶飘。正好借此机会,索性放缓脚步,好好的来读一读这围墙壁画上的三国里的故事。 行到南风小径的中端,终于发现了一个人影了,那是一个在墙上作画的人。 我正犹豫着,这人是谁呢? 他转身了,站在木梯上,喊着:“秋梦寒。” 他在喊我的名字,我仔细一看,是白潞潞。 “白潞潞,原来是你啊,我刚才还在想,这一路走来,这墙上的壁画是谁涂起来的呢?” 他从木梯上跳了下来。 我才仔细的打量了一下他的面容,多日不见,风刻苍桑,他的面容晒得像黑豆子似的,都掉了一层皮了,但身上也多了一些别样的气息,有一股莫负少年着稍头之劲。 “你咋变成了这样子呢?晒得跟黑豆子似的,记得之前你的皮肤比我还白的。” “我这不是天天面对烈日朝阳吗,秋日里的太阳是秋老虎,很厉害的。” “你这晒得倒不像老虎,像一头大黑熊了。” “大黑熊?” “嗯。” “那你呢,你怎么跑这边来了?” “我入山寻道,骑着小毛驴来这边看莲花。” “你也离开枫林岛了?” “没呢,还在那边工作的,在枫林岛没找到合适的休息处,所以来这边了。” “哦,隔得那么远。” “远是远了点,不过还好啦,你呢?这天天在这里面对风吹日晒的,在墙上作画吗?” “嗯,是的呢,这份工作来之不易的,是欧阳成成,干了八瓶酒,好不容易才帮我拿下的,这比起修路要好多了呢。” “那还用说,你终于回到自己的老本行了,欧阳成成?原来你俩一直都有联系啊!” “有,都是枫林岛上训练营的人,挺聊得来的,在外面,打着灯笼也难找到能说上几句话的人,最主要的连画笔都不敢摸,他们老会来教训你说:什么身份干什么事,别搞不清楚自己位置,个个看你跟看一只赖哈蟆似的,整天想着那只天鹅肉,连我自己都感觉自己在别人面前是人不人,鬼不鬼的,哪还有什么心境作画的。” “呵呵,人不人,鬼不鬼?将一生行尽,又有几个人不是半人半鬼的?有些人真是可笑,自己懒惰脑子被“钉子”钉住了,飞不起来了,还不让别人去飞的。” “不说这些人了,反正现在我也能接到一些活了,已经慢慢上道了的。” “就是嘛,嘿嘿,可这烈日朝阳之下,你也不往脸上抹点防晒霜,万一哪天遇上了一个你种意的“白天鹅”,人家一看你,像一头大黑熊,不吓跑了才怪。” “那我就给她唱《单身情歌》,‘为了爱我孤军奋战,爱要越挫越勇,爱要肯定执着’。” 听着他爽朗的歌声,我扑哧一声笑出声了,心里莫名的震动着,白潞潞已经不是我刚见到时的那个他了,也松了一口气,这每天面对朝阳烈日,身体是苦了点,我看见他的手臂上都晒脱皮了,但我感觉到是:现在的他是快乐的,是放松的,我的心境也跟着拔云见雾,有种天涯陌路逢知已之感。 “白潞潞,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脑袋空空的花美男儿呢,看来是我看走眼了。“ “经历了风雨了呗,人总是要长大的,那你是喜欢温柔如玉的花美男儿,还是喜欢有热血的钢铁男儿?“ “都喜欢啊,温柔如玉的花公子,阳光,有温度;热血果敢的钢铁男儿有安全感,有气度。如此贪爱,我知道不好,想改,一时不会儿恐怕改不了,也不知道哪天会栽倒在哪位男子的手里?” “哦,哦,这就好了,我就不担心你嫁不出去了。“ “嗯,收藏你这句美言了,贪爱是贪爱,不过也只是看看而已啦,其实我也挺务实的,我也挺怕落后于人的,被他人踩在脚下,赶来赶去的感觉挺不好受的。“ “懂,确实是这样的,都说一个人生来就有存在价值的,有首歌怎么唱来着:‘你见或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喜不悲;你念或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那是已经攀登到高峰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对于我们这些还没到达半山腰的豆蔻华年之人,也只是说说而已,好像不太管用的。” “的确是的,很难做得到,我只知道被人赶来赶去的感觉真心不好受。我就在那里,情就在那里,爱就在那里,“我”,“情”,“爱”,就是一个人本来的样子,可世间大多数人都不走你这套逻辑,就寸步难行了。人家逻辑是:你见或不见我,财就在那里,你念或不念我,权就在那里,你爱或不爱我,我的美貌就在那里,追求这些,都是要参与爬山的,这样也好,爬山的过程,锻炼了自己的体能与心能。” “哈哈,确实,确实,对了,秋梦寒,以后你们公司有需要作宣传海报的,作广告的,你可告诉我一声,好吗?” “好,说不定我自己以后还有事找你合作的呢。” “你有什么事?需要用得上我,说说看,只要我能。” “不是现在啦,是以后,是以后,只是以后,不知道你会飘到哪儿去了,我又会飘到了哪儿了?” “不会飘到哪儿去了,我就做城市美容师了,就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 “城市美容师?” 我的话刚落音,他的电话铃声响了。 那头传来的像是一个男生的声音。 “是欧阳成成,我要收工了,欧阳成成,请我吃烤鱼,你要不要一起去?“ “烤鱼?”一听到烤鱼二字,我的内心里又泛起了波浪,仿佛从故乡的 第149章 红尘惮(51) 镜水映影,水风凉,南风田园部落林间那头飘来的弦乐里的千古绝唱,就在不知不觉中,仿佛消散了我对大绪之前所有的恩怨情仇,这音符的力量还挺可怕的。 为了向欧阳成成证明我并不怕自己的上级大绪,我故意蹲到了大绪的身旁,安安静静的看他垂钓,以表示我与他是可以和平共处的。 “梦寒姑娘,看着啊,有鱼儿上钩了,有鱼儿上钩了。”大绪这说话的语气,与平日里在“异渡香魂”图书城里看到的他完全是判若两人。 难道这世上真有一类型人,能做到在世间的黑白角色里灵活的切换:‘世上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他一抬手间,果然是一条大鱼。 “呵呵,钓了这么多条鱼了。”一看到这一条条活溜溜的鱼儿,我心里就乐滋滋的。 “我厉害吧,那儿有个桶子,去帮我从池塘里再打点水上来,再钓一条鱼,咱就收线了,去那边烤鱼吃。”大绪果真比以前显得温和多了。 “嗯,好,还钓一条鱼,就有烤鱼吃了,我去打点水上来。” 我乖乖的拿着水桶,走到不远处的,石头堤边。 一阵风拂来,乱了我的秀发,站在石头堤上,凝望着泛着粼粼波光的水面,头突然有一阵晕眩感,仿佛自己化成了一缕轻烟,随着这一道道银光飘走了,那是个别样的世界,一样很大,很广。 缓过神来,拿起水桶,弯下腰,想往池塘里舀水,水桶还没来得及提到岸边,我的身体失去了平衡感了,仿佛水桶下去有只水怪,将我不断的往下扯,水桶怎么用力拉都拉不上来了。 我小心翼翼的移动一下了脚步,谁知岸上的石头太滑了,身子一倾斜,整个人“嗖”的一声,掉到水里面去了。 瞬间感觉脑袋一片混乱,两只手不停的往岸边抓着,扑着,好像什么也抓不着,总是扑了个空,整个人不停的往下沉,往下沉着,脚底已经踩到了一团团松软的滑溜溜的泥团了,双脚直接陷到泥团里去了,像是陷进了两只大萝卜,怎么拔也拔不出来。 脑海里由混乱变成空白,什么都来不及想,眼前只见一道又一道白光如闪电般向我涌来,仿佛进入了另一个时光隧道,有好多风妖在水上跳舞,那一道道白光的尽头有无数个洞穴,那里是否有千妖百怪? 突然间,有一只大手,那只手热呼呼的,抓住了我一只冰冷的手。 将我揽住了怀里,那个胸膛好宽广,好暖和,像是爸爸的胸膛。 紧接着,我才发现我已经脱离了水面,上了岸了,坐在我对面的人是光着膀子的大绪,我才想起来,刚刚自己掉到水里去了,是大绪将我捞上来的。 风呼呼的吹着,湿淋淋衣服贴在我身上,冰凉冰凉的,我冻的浑水发抖,上下牙齿不停的在打架,说不出一句话来。 “怎么回事,掉水里去了?”好像是欧阳成成在说话。 “我去帮她借一套干衣服来穿着。”大绪说。 “那我先去烤场把火升起来。”他们一言一语的。 我浑身轻飘飘的像游魂般的随在大绪身后。 我们在不远处一间由四面都是透明水晶玻璃屋顶由茅草盖成的的美食厅里驻下了脚步,大绪向业主借了一套女装,递给了我:“把湿衣服换了吧。” “谢,谢谢。”我依然惊魂未定的,浑身不停的抖着。 足足半个多小时后,我整个人才缓过神来,吓飞了魂魄终于回到了自己的身体内了。 发现我的眼前有暖暖的火炉,耳朵里能听到弦乐声,鼻子里闻到了一阵阵鱼香味,平生几度光阴,此情此境都关人。 我真真实实的体会到了一句话语:来与去就在一线之间,善与恶就在一念之间。 此时此刻,我内心的世界像一面平静的湖水,将自己完全沉浸了弦乐声中,收起了身上的所有的毛刺,不再想去刺眼前任何一个人了。 “来,这条鱼熟了,吃了它,压压惊。”大绪把一条烤得黄灿灿的冒着热腾腾的水蒸气的及淡淡的清香味的鱼儿递到我的手里。 “谢谢你。” “你怎么好好的掉到手里去了咯。”欧阳成成问。 “秋梦寒,你学谁不好,怎么学起我来了,想不开,跳水里去了。”白潞潞说。 “才没有想不开,我是拿水桶打水来着,水里面好像有只水怪似的,扯住了我的水桶,把我拉下去了。” “你聊斋看多了吧。”欧阳成成说。 “梦寒姑娘做什么都是玩命的,我让她去打点水,她也跑去和水怪们比武功去了。” “呵呵呵。”我被大绪这句话逗笑了。 他的语气里幽默带着对我的讽刺,我一听就懂。 我抬起头望了四周的环境,其它的烤架旁都是男女老少的家庭组合的,妇女们的衣服都穿得严严实实的,唯有我们这里是个例外,一个女人夹在了一堆男人堆里。 男人的内心世界,我如看山看水看雾,越看越迷糊,我猜不透他们在想什么,当然,也不想去猜。我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呆在他世界的感觉。 这仿佛是一种瘾,尝到了一次,就很难戒掉的瘾。 在我十九岁之前,还没有参加工作之前,我从没有体验到这种存在的感觉,在自己的母亲身边,我一直害怕自己的身上的光茫超越了她,所以整天缩着自己的脖子,必境母亲也还是一个宝宝,且还担任着家庭的重担开创事业的大宝宝,我怎胆敢跟她抢光。 难怪那时班里的男同学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土地蛙”,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的确像一只没有色彩,没有脖子的土地蛙儿。 但就在迈入社会的那一刻,我的第一份工作起始点,在那家电器公司里,我当了一回“花瓶”维修工,在他世界里,在男人的世界里,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存在感,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真好,真的特别好。 往后,也许就在无意识中,或有意识中,我都在寻找这种感觉。 生活中有的人在痛苦里成瘾,有的人在虚幻的愉 第150章 红尘惮(52) 弥天霜月空中色,寒夜远钟感后心。 当我从南风田园部落回到南风楼池畔时,天色刚好降幕,廊间风灯高照,树的影子在灯光中摇晃着,风灯下的莲池里的红莲是醒着的,我亦是。 定目一看,南风楼长廊处,好像有人的影子在往前移动着,当我逐渐靠近那人影时,又听到了一种铁棍敲打石头的声音:“叮咚,叮咚。”是那前面的人影处传来的,我加快了脚步,想追上那个影子,生怕她散了去。 就在我的双脚刚踏入南风楼走廊的第一块石头时,我终于明白了真相,那“叮咚,叮咚”的声音是为何因了。 那是一个只有一只腿的约五十来岁的女人柱着铁仗,在走廊处蹒跚的前行着,她的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和小男孩,分别约六七岁的样子。 那身影就在我隔壁的那间房门边停下来了,我紧随了上去,他们已经打开了朱红色的木门,我随意从门边上往屋里面瞟了一眼,只见她一手提着菜,一手柱着铁仗,一拐一拐的往屋内的厨房处走去。 我不好意思再往前了,再次凝望了一下她那一拐一拐的蹒跚的背影,若有所思的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风起时,门久久未关。 时光就这样一天又一天流逝着,我也逐渐的习惯了这种铁棍敲打石头的声音,因为我已经知道那声音是从一个独腿的女人那里传来的。 我们出门与归来的时间点总是不一样,所以我只见过她的身影,她可能从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依旧每晚在隔壁飘来的梵音中入睡,只要知道她存在着,仿佛就能安抚住我在白日里为工作奔忙中那四处乱窜的灵魂。 曾经,我是随着自己的父母在商战风云,商海沉浮的世界里颠波动荡中走过来的。我见到的总是人与人之间的种种算计,我见过很多豪情壮志光鲜的外表下的人们却里子是不堪一击的;我见过父亲时常与女员工的暧昧,母亲大闹天宫的场面;我见过母亲与外面的男人暧昧,父亲砸东西的场面,等等。我们的日子看似光鲜夺目,掀开后全是淋漓的“鲜血”。也许,这本来就是真实的人生吧。 我只是很少体验过,感受过这世间里原来还会有这样一个安祥柔和遗世独立的人,能创造出这样一个温馨安宁的空间,哪怕我们彼此沉默千年,千年无言,我也不会感觉压抑的这样的一个空间,且她是来自一个身体残缺的女人。 我不知道自己感觉到的是真实的存在的,还是我的心里的一厢情愿的镜像,所以,我一直没有去惊扰她,我怕一走近后,惊醒我那美好的幻境,安祥柔和遗世独立的背后,掀开后又是淋漓的“鲜血”。 我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一只腿没有了? 就这样,我们一直素未谋面,这个一只腿的女人的身影,却已经刻在我的心灵深处,又因为这个素未相识的的一只腿的女人,我仿佛对自己的认识又更深了一步,及对这个世间的认识又更宽了一步,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在向着某个地方扎根,扎向大地的更深处,那里有黑暗,那里更有光明。 同时,对自己的前行的道路又更加确定了一步,是的,我确定了,我不喜欢那商海沉浮的地方,那多么年了,我一直在想这人啊,到底是为的什么?不就是活一种心境吗?吃饱,一天不过几碗饭;吃好,一天不过几斤肉;住好,一人不过一间房,最多两间房,多了,空荡荡的,人不走的地方,阴气重,灰尘重,还要搞卫生真是没事找事。 那么多年了,在爸爸妈妈的身边我一直都是恐慌的,不明来由的恐慌,明明身边全是人,我却感觉自己是身在荒原上,说话没有人能听见,仿佛是来自两个星球的人,我一度认为是自己的问题,是自己脑子出了问题,所以爸爸妈妈才听不懂自己的话语,现在更确信了一点,那不全是自己的问题。 我一直都在盼望着自己长大,快快的长大,那样我就可以离开他们的身边了,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安适的天地,至少能可以让自己安然入眠的地方,那时的梦想真的很小,很小。小到只要能为自己找一个安然入睡的空间就行了,小到只要在这世间上找到一个人能听得见自己说话就行了。 有些地方,是别人眼中的天堂,但她却是我眼中的地狱,有些地方,是别人眼中的地狱,却是我眼中的天堂,真的,人与人之间,差别就是这么大。 爱,其实也是一种自私,是走向自己未知的世界,从而完成自己。 我始终觉得,在生活中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不能只追逐自己肉体的安适。 人世间,真是千人千面,有那么多四肢健全,身体康好的人却在天天算计着如何让身边人多干活,让自己不干活;如何从他人身上捞到更多的好处,等等。而隔壁的这位女人,自己只有一只腿了,却还在照顾着两个孩子。 当然也有的人喜欢让自己无尽的付出,来讨得身边人欢心,我觉得这样关系都是绑架,根本就不是爱。 那些健康的大懒人和喜欢讨好健康的大懒人的那些大“好”人我总感觉他们身上都缺少了点什么?究竟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是对我没有吸引力的,我不求一世享万福,但求此生活个无计也无系。 所以,我在自己的爸爸妈妈面前那么多年都没怎么干活了,我心中有愧,他们还没开始踢我走,我就主动选择滚蛋了,我会有多远就滚多远的。 来社会上参加劳作,我喜欢在独立思考中及劳作中获得的那份喜悦感,及在劳作中遇到的每一个困难解决后,那种内心世界越来越无畏,越来越自由的感觉,其实同样挺好的。 我觉得这人世间中有两种人是最了不起的: 有一种人:你明明看着他拥有的不多,但他会在你最难过最脆弱最无助的最失败时候出现,你在他的面前可以活得很绽放很自在,让你觉得哪怕自己什 第151章 红尘惮(53) 深秋,这是一个最让人头脑清醒的季节,也是一个可以把字字墨迹装进自己脑海里的季节。 岁寒齐隐齐上天,秋高以书为友,何似人间? 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修道房内每一间石头屋里,都坐有一位捧书人。“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他们做到了。 我栽树种花了好些天,今儿个终于可以静下来片刻也来修道屋里读上半天书了,今天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不属于老板,不属于上级。 刚捧起书应该不到半个小时,我听到了身旁有人呼喊我的名字,我眯着眼睛抬头一望,是昊然。 “昊然,你来了啊。” “嗯,好多天没见你了,你都在忙些什么了?”他淡淡的回着。 是啊,我有好些天没有见过昊然的身影了,他看起来好像瘦了些了,可能这些日子他也是比较忙碌的。 “我?不就是忙自己的一些工作的事吗?”我突然想不起来要说些什么好。 “你这个坏人,说话不算数,还说要跟我们合作的,对我们邻枫酒楼的事也不管不问了,只顾你自己潇洒的,还有心在这儿读书的。” “我?菜谱已经配制好了,今天不就是约你过来,把它交给你的吗?” “你约我来这儿,就是为了把菜谱交给我?就没有其它事了?” “没,没有了。”我摇了摇头。 “秋梦寒,你变了,你现在只想着你的工作,你把我当你什么人了?当成你完成人生目标的踏脚石吗?“ “随你怎么想,我想我们先把事情做好,可以吗?眉毛胡子一把抓,我都分不清南北了,到时啥都弄不好。” 就这样短短的一句话,可能对于习惯使用理性思维的人来说是轻而易举就能做出的一个决定,却是我内心世界里翻江倒海了好多天,心如有一团乱麻缠绕着,一个人来来去去的纠结了好多天,才能勉强做到事归事,情归情的。 把感情与工作搅混到一起,一石二鸟,对于一个纯理性的思维的人来说,他们应该能顺手捏来,我感觉他们生命中根本就不太需要叫情感的这种东西,即使看起来有感情,那也是他们的表演,演出来给别人看的,即使需要感情,也是简单粗暴的,不过是为了繁衍需求而已。 而对于一个感性的人来说,他们是为情而生,为情而死的,即使这种情感不是投射到异性身上,也会投射到其它的事情上,工作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爱,为了更好的去爱人,为了更好的去爱人世间的一切万事万物,而不是为了让自己爬得更高,把其它的一切踩在脚下。 昊然居然说我把他当成踏脚石,这实在让我很伤心,他原来根本就不了解我。 也正好,借此机会,到时找个地方把自己的心里话与昊然说清楚。 “可以,可是我们好多天,没有出去走走了,正好今天你有空,我们去狐狸湾找海龟去?好不好?” “狐狸湾?狐狸湾在哪儿啊?” “枫林岛沿海边啊,你以前不是说要去海边的吗?” 我看了看时间表说:“上午看一会儿书,下午去,可以吗?你这一天天的也在忙不停的,跑上跑下的,你不累吗?就不能静下来也来读一本书吗?” “书,书,书,你就知道书,你这种女人很没趣,一点也不好玩?一点也不懂生活?” 我不懂生活?一听昊然对我的评价是没趣,不好玩,不懂生活,心中一股无名火一瞬间就开炸了。 “是,我没趣,我不好玩,我不懂生活,那你去找有趣的女人,好玩的女人,懂生活的女人不就是了?我又没挡着你的路,你干嘛要跑过来烦我,请你先给我滚出去。”我把书往桌上一拍,将手指着门边。 “我就不走,气死你。” “我跟你玩不到一块儿去,我没趣,没有你们会玩,你去找好玩的女人啊,以后我们只谈合作的事,不谈其它,工作之余,就别再来打扰我了,我甚是感激,我也不会来打扰你的。” 昊然,没有再说话了,转过身走向了图书城大厅,我以为他走了,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也找了一本书,安安静静的坐在我的对面,心神不宁的翻来翻去的,我感觉他根本就一个字也读不进去的,只是装模作样而已。 果真,没到二十分钟,他把头趴在书本上,打起了呼噜,已经睡着了。 “哎。”我叹了口气。 只好收起自己的书本,把他摇了醒来。 “那,我们出发吧,去狐狸湾,找海龟去吧,另外,我还有话想跟你说清楚。” 他揉了揉眼睛,一听不需要坐在这儿读书了,一瞬间像是打了鸡血似的,精神抖擞的,整个人活络起来了。 “真是难为你了。”我白了他一眼。 “人家就是读不进书嘛,不过我发现了一招,以后睡不着觉时,可以手里捧一本书,当成催眠药。“ “你把书当成什么药,你读不读书不关我的事,只要我在读书时,不来烦我就好。” “嗯,嗯,好,那咱们先去买一些零食,买些好吃的东西,备在车上,到海湾边人迹稀少,没有店铺的,怕是没有吃的了。” “嗯。”我点点头。 这天,整座枫林岛无风也无雨,的确是个出外游玩的好日子。 昊然踩动了汽车的发动机,方向是枫林岛狐狸湾。 车,刚好路过明月街枫林客栈时,我不自觉的把目光往外张望着,好些天没来这边走走了,发现客栈大厅已经改变了模样,客栈门口站了好多人,大多数是男人,像是来自三教九流的人,他们是做什么的?是来这儿招开什么大会吗?正思索着,他们全都走进了枫林客栈。 看来大绪把这客栈还是经营的不错的,这客源都成堆成堆的招揽进来了。 刚转向枫林客栈路口时,昊然突然把车停下来了,怎么回事?我又往车外一望。 是悦悦?是她闲逛在路边,依然身着一套白色连衣秋裙,披散着长发,整个人看起来恬淡而又不失活力,而又略带一些高傲 第152章 红尘惮(54) 我还是选择在枫林岛狐狸湾站下车了,因为在车上远远的就望见了就在那水银弥漫的天边,就在那片相约的海底世界,立起来了枫林岛上的一座最高的石窟,那是“龙门”石窟吗?那像是立在天边处的一座神殿。 那里有好多奇怪的石头。 只见石山横断水面,浪花拍岸, 惯看西风拂石堤,渔船排浪向云归, 还有那弥漫到天边的沙滩。 让我想起了一首很美的弦律: “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爬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 脑海里又不断的回想起来,昊然说我的那些话语,居然说我没趣,不好玩啊,呆板,不懂生活,也许是吧,至少来枫林岛这么长时间了,居然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管怎么样,他的言语依然像一块块大石头,砸得我胸口好疼。 “梦寒,秋梦寒,你看,我又捉到两只海龟了,送一只给你养吧。”昊然,居然像是个没事人似的,又出现在我的眼前了,好像刚刚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的。 “你脸皮有多厚的,刚刚说好了,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互不干扰的。” “那你还来狐狸湾做什么,你不就是在这儿等我来吗?” “这又不是你们家的狐狸湾,是大家的狐狸湾,我想来就来。” “好啦,好啦,我错了,还不行吗?” “你没错,我也没错。” “你刚刚不是说要把你配制好的菜谱交给我的吗?你忘了给我了。” “算了吧,我啥也不要了,勉得某人又说我想利用他,想占他们家的便宜。” “利用也没事啊,我喜欢,再说了,你出的手艺,我们搭的台子,我的台子你的戏,咱们可以一起演生活。” “一起演生活?” “嗯。“ “我也觉得,要找一些聊得来的人,能一起做点事的人,还真不容易的,我那么信得过你们,可是你们却信不过我,一点也不信任我,让我好失望。” “我也是担心你嘛,你去哪儿了都不跟我说,我这一天天都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你觉得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 “信任和自由。”昊然语气非常肯定。 “对,我也觉得是信任和自由,可是你并没有给我。” “你多心了。” “我没有多心,是你们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太把自己拥有的东西当回事了,以为别人靠近你都是为了你们家的什么东西,哪儿来的优越感,与其这样,还是不处得好,我觉得自己是找罪受,我特么一天天的就吃那么一点点食物,就可以把自己喂得饱饱的,住在哪儿都开心的很,我看山看水看雾看花看他山之石,还做着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原本日子过得平静的很,又舒服又自由的,真是莫名其妙的认识了你,跑来跟你们这些人相处,来自取其辱的。” “可是我爸,那天你见过他的,他一直都挺看好你的,还时常问起你呢,希望能再吃到你做的美食。” 昊然他爸,那个如钢铁般的男人,我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他的影子,的确,这个大男人,一见到他,就给了我一种如父如兄般的感觉,一种莫名的情素,他会不会也像昊然一样,又是一张温柔的网?就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我给网进去了。 “居然把你爸也搬出来了,不过我感觉你爸他人还是挺不错的,比你们这些毛孩子们好多了,至少不会一见面就张牙舞爪的骂人打人的。” “那当然,他的经历比我们多出了很多,我们再历练一下,就会慢慢变好的。” “先把你爸那一代人放一边不说,只说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人才多多的,人与人之间,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分,当然,你们有你们骄傲的资本,不是一个高材能人又怎么能配得上你们呢?不是财力物力实力相当的人又怎么能与你们齐肩而行呢?我能理解。而我,在哪儿也都能混口饭吃,在哪儿也能找到跟自己实力财力物力相当的朋友,金乌龟找不到,两条腿的人满大街都是,我始终相信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块金山或银山,只要用心去挖掘,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磨,都可以变得金光灿灿的。所以,如果我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我相信能找到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那些以为他们赏我一口饭吃,就占了他们便宜的人,管它是谁,哪怕他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我都会选择远离,都是成年人了,有钱出钱,没钱出力,一切行为都是自己的选择。反正我觉得太把自己拥有的东西当回事的人不能与其合作,因为那样的话就算我做得再多,他也不会领情的,说不定还会觉得我是一个傻帽,给我一块骨头就去卖命了,根本就不会认可我的价值的,很不值得,谈情说爱,处对象,这样的人就更不适合我了,你可以说我敏感多心,没关系的。“ 昊然陷入沉默,久久的沉默,我凝视着海上的浪花一浪又一浪的拍打着岸上的石头,转过身,钻进了一个石窟里,坐了下来。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与你相识一场,陪我走过了一段时光。”我接着说。 “我也是。” “今天没有白来,这儿风景真好,浪花好美。”我说。 “还有比这儿更好的,若还有机会的话我会带你去发现。” “谢谢,昊然,你会唱《浪花一朵朵》吗?以前,我有一个弟弟,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是一个跟屁从,上哪儿都喜欢跟着我,我上初中时,一次同学聚会,他也跟着我去了KTV,那年他才十岁,就在我们大小孩堆里齐唱着那首歌《浪花一朵朵》,他唱得特别带劲,他的歌声也一样特别好听,可是我没有想到是,他的生命也如一朵浪花,随大海而去了,他在人世间只走了十一年,就消失不见了。” “对不起,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开快车了。” “是的,你理解就好,我感觉人活着就像是向老天爷下了一场赌注,未来如何 第153章 红尘惮(55) “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 耳朵旁又传来了这种车鸣声,这熟悉而又清晰的声调,在很多年前就成为了我脑海中的背景音了,每次只要听到它,我就知道是父亲又从哪儿运了一大车竹子回来了,或者父亲又启动了货车的发动机,要出门送货了,家有门路,生财有道,我想我的父母在他们那个年代人里面,已经算是一个比较合格的人了。 一直,我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富裕的人,打从刚记事那会儿起,那时我们家只养了几头猪,几十只鸭,在城市里孩子眼中,已经是穷的丁当响了,但我一样感觉自己家挺富有的。 生活在湖山绿水边的孩子,因为没见过大世面,就能安于那种观静流捧花,看幼兽眠草的富足,但我知道人都是往前走的,往上走的,于是那静流捧花的日子变成了我心灵深处一幅美丽的风景画,注入到我的生命的血液里,就在潜意默化中让我对自己往后人生的各种未知多了一份笃定。 果不其然,长大后,我选择了一条单枪匹马之路,一马东西,选择了一场水在水之上,风在风之畔的人生之路。 还真是一直如此,我是一个不太会为自己前程与金钱担忧的孩子,哪怕手里只剩下十元钱了,依旧可以把当下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的那种人生的态度。 而这种对未来的笃定感,我想是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给予了,那时他们还没有学会做商人,家里拥有的的确不多,我父母的感情生活却是非常的好,每天都有说有笑的,有唱有跳的,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的,在那样物质匮乏的日子里,我打心底里儿没觉得自己家穷过。 小时候在学校里我是个有点害羞有点胆怯的却依然很出众的小姑娘,好像听起来有点矛盾,我只能说其实害羞胆怯并不会防碍出众的。 只是我的胆怯,害羞,仿佛成了老师们,还有爸爸妈妈眼中的一颗朱砂痣,他们几乎千方百计,苦口婆心的想把我身上胆怯,害羞的这两颗“痣”灭掉,只有灭掉了,我想我才能成为了他们心中理想型的孩子了。 现在都还没有想明白,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对于小时代的我来说那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我几乎用尽了全身力气也没有改掉那两个毛病,有时候无知,还真是挺可怕的,长大后,我才知道,害羞其实是健康的,那是一类天性还保持良好的孩子,特别女孩子她害羞原本就属于正常的。 后来,父母做生意了,从此脸上没了笑容,爸爸的脸变得像一只黑黑的蝙蝠侠,妈妈的脸变得像冰川里千年雪妖,我周围的人是多了,可是家却变成了冰窟窿了,于是我心中的疑惑就越来越多了,有疑惑就习惯了不停的去寻找答案。 我从自己幼年到少年到青年,父母带给我几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中深深的感觉到: 一个人是贫或穷或富其实只是一种主观的感觉,是自己内心里一种背景声音,这个声音是可以调的,如果一个人内心里充满是恐惧的,哪怕他已经挣到很多钱了,依然会觉得自己穷;因为他会对未来的担忧无限的放大,于是不停的往外抓,然而外面的环境根本不是人的力量能控制的,没抓好,一场意外说不定一夜就回到解放前了。 而我,是习惯把生活中的一切意外当成平淡生活的调剂品的人,有钱,没钱,差不多是相同的生活节奏。 我对金钱是有自己的理解的,我觉得赚钱是需要一个目标感的。 这种目标设立一定要是人或事:它是分层级的。 初级第一层:可以是为自己,把自己活好,身心灵安顿好,生在这一层时,看似简单,其实也是任道重远的,抓好了一个人的时光,我觉得是可以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的。 一个人时光主要有三个重大任务:安身,修心,充实脑袋,从而为往后的人生铺路。 安一个人的身:衣食住行,其实花不了多少钱,若不是一个出生在豪门的孩子,我觉得年轻就是资本,真实就是力量,自然就是美好,也不需要太为面子而活,为所谓的高大尚生活去折腾,那是将自己背着一个重重的壳,与其这样,还不如反其道而行,把努力挣钱追求所谓的高大尚生活的时间腾出来,去修心,去审美,去感受艺术美,自然美,去经历一些不同人,事,物等等。 年轻时,活得感性的一点又何妨,我又不是生来就是觉悟了看透人事百态的高人,很多事情,只有去经历了,才能看清,看清了才能真正的放下。 我一直是有点怀疑那些年纪轻轻就活得那么理性的人,仿佛早早就看透了人事百态,能把所有的“花儿草儿”们操控于鼓掌之中的千年老妖的模样,难道这世上真有那么人多得道高人?一生下来就能看世间万物于无形无色的?难道我的智商就那么低?总是看世间万物是有形有色的,才总是被他们所困扰所拌倒? 我知道自己没有那些“高智商”的人能看万物于无形无色的超能量,唯一能做到的是:年轻时我不能为面子而去挣钱,这是一种小孩子能量,求认可求爱的能量,带着这种“小人”的能量去与“大人”们相处,是很难扛过许多逆境的,也吃不了太多的苦,这是我混迹红尘之中最好的护身法了。 当然这是从自己视角去看问题,可能也有与自己相反的人也活得很好的人,谁又说的清楚呢? 我对大牌的理解是:它有它特定的用场,如果是往外拓展业务,做销售的人员,则需要用大牌来为自己撑撑场面,这样可以发挥很大的功效,另外做企业,开公司的人,可能需要大牌对大牌。 当然也可以向某个能人“销售”自己,也用名牌为自己壮壮胆,前提,是对自己认识足够清楚了,能力撑得起大牌。 而我这种普通职员,是向内拓展的,物质层面的高大尚对我来说,就可有可无了。这样下去,其实也不需要 第154章 红尘惮(56) 我久久的愣在原地,回想着刚刚发生了什么,是风吹过草丛地方,流下了我劳作的痕迹, 一群大雁从高空中盘旋而过,有它们为我见证着。 “秋梦寒。” 是谁在喊我?我抬起头,放眼张望着,根本不见一个人影,难道我又产生幻觉了? “秋梦寒。” 好像是从楼上传来的,转过身望向二楼的一间窗户。 是大绪站在他的办公室窗户前,脸上露出了怪异的笑容,原来就在刚刚,他可能目睹了卸货的全过程。 我微笑着向他作了一个OK的手势,向他表示我有办法解决自己卸货的问题,我虽是我女儿身,没男人们有力气,但我是可以借力使力的。 一阵阵寒风不断的从枫林那边扫来,我这才发现,书库后窗边奔腾着向大海的那条小溪,水位已经浅了很多,那溪水间堆起的高高的青石垒筑起了一个初冬的意像,在忙碌中我居然忘记了寒冷,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我得去把外套披起来。 转身,一头好像又撞到了一根黑柱子上了,一抬头,不是柱子,是大绪。 “死性不改的你,做事还是像刚来那样毛毛躁躁的,走路不看路的。”他批评着我说。 似曾相识的画面感,只是心境完全不一样了,我知道在自己的江湖飘零的生涯里,又闯过了一道心灵的鬼门关了,我终于没有因为自己做错了事,而感到抱歉了,终于没有因为自己表现不好,而心生愧疚了,至少我努力过了,我只能做到如此,你能奈我何? “那是因为我刚刚完成了一个大任务,心里有点激动而已。”我用调皮的表情回答着。 说着,走进了书库里,把外套披在了身上。 开始我的下一道工作程序,图书入库。 “你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梦寒姑娘。”大绪原来一直都是不相信我的工作能力的。 “你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是吧?”我反问着他。 “没事,你有一个月试用期,其实,你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干活的。” “不干活,那我吃什么呢,喝西北风啊。” “你这样也挣不了几个子儿,拼了命也挣不了几个子儿?” “可我?需要的也不多啊。” “做女孩子,首先要诚实,说诚实的话。”他打趣着说。 “我有不诚实吗?不要以为你看重的东西,每个人都看重,你可以不尊重我,但请你不要用你的标准来衡量我。我只知道如果不是天上掉馅饼了,很多时候从别人那里不劳而获而得到的东西,哪怕他们是自己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白拿了别人的东西就得用别人的标准去活着,偏偏别人的那一套标准又不适合自己,就好像自己本来是圆形的人,硬是挤进了一个方形的框框里面去了,那种肉体与灵魂兼痛苦的感觉,那才是要命的,我现在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顺便去换取一点生存物资,自已挣钱自己花,这种愉悦感是千金万银也买不来的,你们不会懂的。” “你和悦悦哪个大?是同一年的吗?”他突然又提起悦悦来了,不知道有何用意? “好像是同一年的,我有问过她,怎么?” “她比你活得乐观多了,你有空和悦悦多相处相处,人家可不是你这种玩法的,现在也不上班了,该靠就靠,该吃吃该喝喝,你看她活得多滋润,有不开心吗?她一样可以放飞自己。” “大绪经理,你这是在表扬你自己吗?很酷是吧,是个三好男人?还是用此方式想让我自己主动走人?你这是大男子主义,我才不吃你这一套的哦。”我并没有生气,都是心平气和在述说的。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我,我本来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大男人,是把你当成自家姑娘来对待才来劝告你的。” “是嘛,可能吧,只要不是大男子主义,就已经超越成千上万的男人了,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和强势的女人,我觉得他们只活成了半个人,还有一半是没活出来的。” “怎么就变成半个人了?那是男人味,女孩子不是喜欢有男人味的男人吗?男人装大是好的,女人装大,是不好的。”大绪说。 “半个人,明确的说就是只用半边脑思考的人,有的人只会用左脑思维,右脑是僵化了的,这种人看似很强,很自信,实则内心里是很自卑的;有的人只会用右脑思维,左脑启动不了,我自己就是的,也是单边脑思维的人,只会使用右脑的,读高中时我学数理化如听天书,文科不用怎么听课复习都能考得不错,那时我就知道了,自己左右脑严重失去平衡了,只用半边脑的思维的人,可能在某一方面会擅长,但是偏执的,所以我早早的就不上学了,我想我得早点参加工作,到工作中来训练自己的左脑理性能力,这就是我选择自力更生的主要目的,大绪经理,你能理解我的,对吧。” “你这样说来,会得罪一大片男同志了,就是因为大家都是半个人,才会雌雄相吸,人类才会生生不息,我的姑娘啊,懂不懂?” “那么问题来了,我先不说古代的男女,必境我也没读过多少书,历史咱不评论,我只说自己身边的所见所闻的,这可是我一直在思考在观察的一个问题,我发现了大多数男同志是用左脑的理性思维;大多数女性是用右脑感性思维,当然也有例外的,是反过来的。而男人生来是阳刚的,再加上左脑的理性思维能力,整个大社会是偏爱左脑理性思维的人的,这种人稳定感强,而我们右脑感性思维的人,都被划分成了人群中的弱者了,所以男人比女人先天就占优势,哪哪都强过女人了,是吧。“ “这就对了,所以古人是有智慧的,让女人依附于男人,这是为了保护女性。” “我还没有说完呢,女性的右脑的思维,她生来就是柔软的,没有力量感的,再加上感性能力,容易被外界千奇百怪的有形有色的东西所吸引,她们习惯把危险放大,所以女人天生其实 第155章 红尘惮(57) “好,好,我不想跟你一个丫头辩论了,尽说些不着调的东东,还有,告诉你一个秘密,大多数男人不喜欢能言善辩自以为是的女孩子哦。”沉默了好一会儿,大绪发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想当初,就在几年前,我还是一个见到陌生人都会害羞的姑娘,哪还能说这么多不着调的东东,生活硬是把一个羞答答的姑娘变成了一个能说会道的不那么讨异性欢喜的雌雄难辨的人了。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先成为人,再成为女人,这其实更是一件值得去追求的事儿,被所有人喜欢,不如自己被自己满意。 不过,大绪比起我刚来时见到他那一会儿,还是显得有人情味多了。 “丫头怎么了?猫嘴里也能吐出象牙呢,何况我还是一位丫头,反正我是把工作当成修行的,你开除我了,我大不了换过地方,继续修,这是工作场所,我才多说了几句,其它的地方,若不是别人惹恼我了,我是闷葫芦一个,连说话都觉得费力,见着你只怕会绕道走的,才懒得理你。” “居然比我还任性的你,我看你是被人保护的太好了,挨打次数太少了,行,行,等苦吃够了,你就知道厉害了,还懒得理我?口气这么大的?”大绪说。 “那你是从小挨过很多打的,是不是?” “那还用说,谁不是挨打长大的呢?不是一般的打,记得我小时候常被父亲用绳子捆起来后吊在走廊的柱子上往死里打的,你以为呢?” “啊?还用绳子捆起来?吊在柱子上打啊,这也太狠了吧?那是你亲爹吗?” 大绪居然还跟我聊他的成长经历了,突然感觉与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看来他这会儿心情是放松的了,而我也是反过来了,在自己爸爸妈妈面前,嘴紧得很,也笨得很,大概是因为怕说错话就要挨揍吧,沉默是金,其实,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根本不需要谁来教的。 倒在工作环境中,跟自己的每一位男上司,却喜欢敞开自己心扉,像是找到了话匣子的开关了,叽叽喳喳的聊过没完没了的,或许自己内心深处的是不害怕失去工作的,依然是在寻找情感共鸣与慰籍吧,在父亲那里没有得到的情感,全把它转移到自己的男上司身上去了。 “不打不成材啊,你所看到的,稍微混出点样子的人,你去问,哪个不是挨打过来的?” “是嘛,完了,我以后还想找一个从小没有挨打过的男同志过日子呢,能为他立尽寒暑晨昏,烈日朝阳,过简单的生活就好。” “为什么要找一个没有挨过打的男人?“ “因为我不想再去打别人了啊,如果找个挨过打的男人,那我就要陪着他一起去上刀山下火海,一起与他去行尽人间“坏”事,我的人生可以有风,可以有雨,可以有虎,可以有狼,可以有半生的游离,只是不想有腥风血雨的,虎狼若没有惹我,希望能做到与狼共舞,而不是一刀把它们灭了,除非它危害到我们的生命,挡住我了前行的路了。” “如果你是男人,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男人的生涯都是靠打出来的拼出来的。” “可我的幸福感都是在平静之中产生的,我一个人江湖飘零,浪来浪去的,就是为了看淡浮华后有一天能真正安下心来,过上琴书生涯的日子,最烦你们这些算来算去,争来夺去的人了,不过,也不怪你们,都是被打大的都有一颗受伤的心灵。” “你歪理念还真多,不知道这是从哪儿学来的?这找个男人过日子,跟挨不挨打有什么关系?找一个打出来的男人,不是还可以保护人吗?吃喝都不用愁。”大绪说。 “得了吧,不管娇生惯养长大了的人,还是从小就在挨打中长大的人的,若没有在社会上参加过劳动改造过,悔改过,这种人根本就不适合过日子,不过,我知道,他们也根本看不上我的。” “人是慢慢变好的,不是一下子变好的,想得太多了,就什么也不用做了。”大绪说。 “只有先成为一个好人,才可能遇到一个好人, 我所说的好人,不是孔融让梨,孔融式的好人,是心灵没有伤口的或者心灵的伤口已经愈合了的人且身经百战的人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俩重的人才算得是真正的好人,其它的不算。” “那在你看来,我们都不是好人?” “不是,我不是好人,你们也不是,混职场还行,过日子是不合格的,我觉得凡是小时候挨打过次数越多的人,心灵多少有点扭曲了,内心里满是伤痕的人,他们所看到的世界也是敌多友少的,跟这样的人过日子,如生活在刀山上,每天都需要处在战斗状态,好累的。” “小姑娘啊,人性就是向恶的,所以才需要时时保持战斗状态的,你要找的好人,在地球上是不存在滴,那是你自己想像出来的。” “这只是我的希望而已,希望不是人争取来的吗?反正我不想与一个从小被打得伤痕累累的男人过日子,特别是像你这种的,小时候,还被吊起来打的,那得心中留下多少恨啊。我看自己亲人堆里的那些男人,从老的到少的,几个家族的男人,发现凡是从小挨打过来的心灵受过伤的男亲属,挑女人的口味都很特别的,有的专挑坏女人,他们就迷恋那些贪婪的虚荣的歹毒的蛇蝎似女人,不过我发现他们最后大部分会选择了那种看起来傻傻的,呆呆的,打不还口,骂不还嘴,只能埋头干活,一切听从他指挥的女人,你说,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呵呵,是嘛,你所见属实?” “是啊,我一直都在观察这些,我觉得大部分男人骨子里喜欢的女人,且能走进他们内心世界的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坏女人,能陪他一起去“使坏作恶”的女人,这样他才会放松,不需要接受道德制约;一种像木鸡一样的女人, 第156章 红尘惮(58) “雨后山云伴风楼,林中水月梦中禅”。 风掠过淡蓝色的床帘,床帘的影子在灯光下晃动着,月光下的枫林小院,晓来北雁南归,它们在林子里窜来窜去的,发出簌簌的声响,小院里的两只猫咪,不知是不是饿了?怎么喵喵喵的叫过不停? 夜已深,这些日子有点奇怪,住在我隔壁房间的那个女人,那两个孩子的奶奶,那个驻着铁杖的只有一只腿的女人,一改往常,这深更半夜的,房间里老是传来“叮咚,叮咚,叮咚”的声响,依旧是那铁杖敲打地板的声音。 莫不是她在深夜里来做健身运动?莫不是她有了梦游症?莫不是夜伴钟声起来把活儿干? 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一窖愁残,三更无梦,三思过后,转身,轻轻拉开自己的房门,走向长廊处,这个时辰,那如霜般的月光正好爬向山坡了,照得南风楼边的莲池就像一颗绿得发蓝的宝镜。 借着月光,我脚步轻轻的走到隔壁边的门前,举起双手,伸开手指,想敲响她的房门,而后又终止了,何必惊扰,三更夜。 月光映着那朱红色的木门,刺激着我那热烈而有点焦躁的心脏,还有这冷冷的晚风,吹得浑身发凉。 转头,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总想定格风中的清凉,总想捣碎生命的无常,总想一如往常。想着,想着,我笑了。 这时,那“叮咚,叮咚”铁杖敲打木板的声音,越来越巨烈了,我反侧难眠,灯儿又不明,梦儿又不成。 犹豫了好一会儿,再次起身,披上那件深紫色的长袍睡衣,又一次打开自己的房门。 这个点儿,月光已经落向山坡那边了,借助长廊处浑暗的灯光,隐隐约约看见就在长廊的不远处的朱红色的长木椅上,有一个影子,那是人的影子,还是树的影子? 我侧目一望,隔壁的房门是开着的,在晚风中发出吱吱吱的声响,哦,那个影子,是她? 正好,借助这寂静的夜晚,朦胧的灯光,我去与她打个招呼,来诉说一下自己的心声,来寻问一下她的的来去。 “姨。”那影子没有回应。 “姨。”影子还是没有回应。 我只能继续走近了,脚步轻轻的靠近了她的身旁。 “姨。” 只见她一脸惊吓的惨白,双目圆瞪。 “姨,这么晚了,您还没有睡,出来吹风了?” “姑娘,你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你把吓死我了?”她像一只惊弓之鸟,显然被我突然的出现吓坏了。 “我,我是住在你家隔壁的女孩。”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橡皮筋,把披散着的长发扎了一个马尾。 “哦,住在我隔壁的?你什么时候住进来的,我好像从来没有看见过你。” “住进来有好些日子了,我在枫林岛上班,一般早出晚归的,我有见到过您。” “哦,哦。”她依然显得有点惊魂未定的。 “姨,你的腿是怎么了?”我开门见山的问。 “是骨头里面长了一个东西,怕它扩散,就锯掉了。” “啊,骨头里面还会长东西啊,是哪一年的事啊?” “前年,就在前年。” “那叔叔呢?你的男人呢?” “死了。”她的语气里带着点绝决。 “死了?” “是的,他死了,就算他活着,我也当他死了。” 我深深的感觉到她的情绪有点激动了,内心里仿佛有数不尽的怨与恨,于是不再往下寻问了。 “那你现在腿是不是还很疼,对吗?” “就是有时候疼,晚上疼得睡不着觉,就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吵到你了吧?” “没,没。”我摇摇头。“就是这铁杖碰击地板的声音,有点大了。” “我以后轻点声。” “没关系,往常还挺好的,你看起来也好精神的。” “我也没什么事儿,就是偶尔带带两个孙子,来打发一下时间,儿子儿媳调到B市里去了,两个人都是公司***,没什么空管孩子,我腿爬楼不方便,就没跟着去了,找了这么个地方住下来,空气好,又在一楼平地上,平时没事儿可以出去走走也方便。” “哦,这样挺好的。” “可不?我以前也是挺能干活的,若不是因为腿的原因,我与我的男人还一起开着几家餐馆呢,哎。”说着,她长叹了一口气。 紧接着,她翻出她的手机里的相册,借助暗淡的灯光,与我一起浏览着她曾经的辉煌与荣誉, 几乎每一个瞬间,都记录的那那样详细,她的手机相册里装满了她的儿子的相片,从幼年,少年,壮年都有,还有她的孙子,当然也有她的男人,及她自己曾经的风光岁月。 果然,人生如戏,翻开读来,谁又不是一部部大戏?谁又不是在为自己扮演过的角色而确悦着。 我能感觉到她眼神里透着光茫,她的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热血涌动着,同时多少带着些不甘和无可奈何? 原来,她并没有真的放下,往日里,我看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恬静的,那种花香伴轻风的日子,只是她无奈之下的不得已的选择罢了,她并不热爱这当下的时光。 她依然在眷恋俗世中的那些事儿那些人儿那些风光的岁月,她依然被囚困在那个叫:我的我的我的笼子里,我的孙子,我的儿子,我的职位,我的荣誉等等中,根本没有走出来,没有挣断那条凡尘的链条,没能做到举重若轻,举轻若重。 她让我莫名想起来了一个人,是自己刚参加第一份工作时,遇到那个身跨一素闲琴,身着一套雪白色羽绒服的女孩,那个风过不留痕,雁过不留影的女孩:葛兰歆,那是一个还没有被红尘俗世污染的女孩,那是一个超越了三界不在五行之中的女子。 葛兰歆那时还是一个工作在社会最基层的女子,我们在电器公司的冲压车间相逢,那轰隆隆巨响的机器声,像一只猛兽张开的血盆大嘴,吞食掉那一块块大钢板,而她就是冲压车间的一名开机人,一名压钢板的女工,那时我看见她干活的模样,不像是 第157章 红尘惮 (59) 第157章 红尘惮 (59) “看得出来,看得出来,姨您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沉思了好一会儿,我把目光从南风楼旁的莲池里收了回来,转向眼前这位只有一只腿的女人。 “姑娘,我年轻时候,可不像你这样温温吞吞的,我们那时干起活来是风风火火的,稍微娇气一点,可活不下去咯。” “是嘛,看得出来,您和我的母亲一样的,都挺能干的,粗活细活脑力活都能干,你们那一代女人真能顶得半边天呢,都挺能折腾的,也比我们能吃苦。” “可不是?你是在做什么工作呢,怎么住到这儿来了?这不像一个年轻人应该有的样子啊。” “我?就是公司里的一名普通员工,住在这儿清静,还有莲池,我喜欢这儿的风景。” “是嘛,年轻人,还是要魄丈一点好,才有前途的,要多向你妈妈学习。” “就是要能干一点,要虎得住人,对吗?” “是要魄丈一点,也不能太实诚了,像你这样子喜欢清静的不好,容易被人欺负,会吃亏的。” “是嘛。” “是呢,姨像你这个年龄阶段时,都在公司里管人了呢,那胆子大得不了的。” 那一夜过后,我再也没有去继续寻问她的故事了。 红尘之中的故事,听得多了,看得多了后,让人有些心慌意乱的;听得多了,就知道一切故事都有规律可循,从故事的开始,就能猜到了结尾的一二了。 我宁愿将自己的脑袋重新去植入些红尘之外的故事,一个个空灵的故事;一个个只有开始,不知道结尾的故事。 那晚过后,我也一直在琢磨这个只有一句腿的女人对我说的一些话,看得出来,这位姨也和大多数人一样,也在质疑着我的行事风格了,这让我内心世界又一次产生了动摇感。 不过很快安住了自己的那块摇摇晃晃的心田:上一代人的路,如果再照着他们的样子去重走一遍,我还真没有信心会比自己的母亲,还有眼前这位姨走得更好,说不定还会把自己推向更不幸的边缘。 我还是相信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并没有拍死在沙滩上,他们是为我们铺好了一段最难走的路,我觉得自己的任务不是回头把他们的路重走一次,更不是把他们填好的路推翻掉,而是紧接着他们的为我们填好的那段路继续往前行,这样说来,我要走的路,肯定与父母那一代的人是不一样的。 我并不觉得自己喜欢清静有什么不好,清静之后,就会心静,心静之后,就能心生喜悦,心有喜乐感的人,他人就愿意与自己共事,做起事来,也能有节有奏的,就会少些bug,这样生活也会顺当一些。 我恼得是倒不是自己喜欢清静,我恼的是,自己心灵还不算静,好多时候遇是一点看不惯的事就炸毛了,像个定时炸弹,谁人一句话惹火我了,我恨不得一个石头扔过去,砸扁他才能解我心中火,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给自己又闯出什么祸当来了? 我也不觉得做个实诚的人有什么不好,我欣赏实诚的人,也希望自己做个实诚的人:喜欢就说喜欢,不喜欢就说不喜欢,想要就去争取,不要就果断拒绝,这样可以为自己节省很多时间,也为他人节省时间,节省下来的时间,可以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儿。 怕就怕自己还不够实诚,明明爱,却说不爱;明明厌恶,却要强装着喜欢;明明想要,却没有行动;明明内心深处想走东边的路,却因为惧怕众人的眼光选择了西边的路。等等。最终给自己心中留下很多遗憾。 凡尘中的许多人们,也难怪谈静色变,谈诚色变了,可能是他们的心已经结冰了,需要很多很多很多的外界刺激,他们才感觉自己还活着,不然一安静下来,就如死了般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可怕,很恐慌,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他们只剩下一堆肉了,每天活着就为了维护着身上那堆肉,每天最关心的是自己的肉是不是白了点,肉是不是多了点,肉是不是老了点等等,为了那堆肉,是可以去拼命的,为肉而战,此生何求? 当然,我也要为肉而战,必境肉没了,心也就消失了,但我也为心而战,前半生拼的是肉能,后半生拼的是心能,若心都没有了,那后半生身体机能弱了,肉能降低了,又拿什么对付人世间的妖魔鬼怪呢? 我想:俗世里的高贵,主要是拼肉能的,谁的个子高,谁的个子矮?谁的肉壮,谁的肉白,谁的肉嫩,谁的肉身上披金戴银多,谁的肉身又飞天上去了,谁的肉身又被踩在尘埃里去了,等等,我们每天就盯着彼此身上的那堆堆肉,为肉欢喜欢为肉忧。 为了肉体,我们忙忙碌碌,却在命运中交措,这是很多红尘之子的生活显照了。 而自由式的高贵,也关注肉体,不过更关注心,我比较失望的是,俗世间的大多数人们啊,包括自己的亲人在内,他们把所有的无形的东西都看得那么兼价,这些无形的东西包括:情感,时间,爱,感受力,学习力,想像力,审美能力,等等。 打个很常见的比方,比如:一个刚出大学校园的女孩嫁给了一个物质丰富的成功男士,用常人的眼光看,可能觉得是这少女占便宜了,成功男士吃亏了,少女是不劳而获。 咱换过角度看,从无形的价值来看,咱来算算这少女输出的价值: 一,时间价值,是女人黄金般的青春啊,一去不复返青春,她没有拿自己黄金时间段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而是给了一个男人,这个逝去的黄金时间段原本就价值连成了。 二,美好的情感,被世俗里成功男士看上的女人情感能力肯定是不弱的,那从妖魔鬼怪堆里打拼出来的男人,早就修炼出火眼金睛了,他选择的女人会一无是处吗? 我只知道修炼美好的情感不比赚钱容易,赚钱就如挖井,这儿没水,换过地方挖,一直挖下去,总 第158章 红尘惮 (60) 起雾了。 从邻枫镇通往枫林岛的路上,白蒙蒙的一片,不见几十米外的风景,远远的,听到枫林岛的入口处锣鼓喧天的,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再仔细倾听,好像是从祭坛那边传来的,祭坛?记得我第一次踏入枫林岛时,第一眼入进我的眼帘的建筑物就是那座祭坛,它座立于岛上入口不远处的旷野之下,一座圆形的用石头堆砌而成的建筑,一层层石头阶梯,堆砌到最上层时,是一个八卦阵图,若不是两旁有两座石头亭子,我还以为那是一座陵墓。 的确,平时,也少见有人去那儿,它就是那样安安静静的平躺在那片空旷之天地之间,静默着,像是在诉说着枫林岛上几千年以前的传说。 我推着自行车直往祭坛边行去,大约二十米以外,在飘散雾层中,我看清楚了,那儿围满了人群。 我拔开人群,挤到了祭坛八卦阵的最前面,原来是有几个身着白色长袍的道士手舞足蹈的在做法术呢,八卦阵里摆了一排长长的木桌,在木桌的正中间,摆有一个猪头,头朝着青天,还有一些祭祀的果盘,干果,等等。 我低头望向地面,溅了一地的红艳艳的鲜血,那是猪血,还是鸡血?还是?地面上插有一排排红烛,火焰在晨风中摇拽着。 “这是在干什么?”我寻问着身旁的陌生人。 “祈福啊,你没见过啊。” “哦,为谁祈福啊。” “不太清楚,好像是有家酒楼开业了,他们来请来道士来这儿祈福的。” “酒楼,是邻枫酒楼吗?” “对,对,就是那家邻枫酒楼。”陌生人手指着那座如一只昂首挺胸的白鹤立在群楼之间的水晶石大楼。 邻枫酒楼?那不就是昊然他们家的吗?哦,是的,听昊然说她的母亲是信奉道教的,他脚上的那串脚链不就是从山上的道士那里祈来的吗? 我努力在人群中搜寻着昊然的身影,因为雾蒙蒙的,根本看不太清谁跟谁的。 转身望向自己身后的人群,也不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只见身着长袍的道士手握着几根干枯的柳枝条,在人群中扫来扫去的,嘴里不停的念叨着: “千处有求千处应,苦海常作渡人舟,青柳枝,纯圣露,微拂拭,净人心。” “事业峰登,年年是丰年。”一阵锣鼓声中传来了天外之音。 我只感觉天摇地动的。 紧接着,锣鼓阵队,从祭坛处转向了通往邻枫酒楼的那条石头小径上,他们一边行走着,道士们在路两旁挥撒着碎银纸屑,这些银纸屑在晨风中纷纷扬扬的飘散着,像是天空中落银子了。 雾久久的未散去,我看了一下自己离上班的时间,还有三个多小时,不急,索性随着祈福的队伍,进入了邻枫酒楼的地盘中。 他们没有直入邻枫酒楼的大厅,而是入进了旁边的一座石头大殿,这是一座专门用来祈福的神殿吗?地面上的宝石闪闪发光,无数盏灯火在石壁边摇拽着,还有大殿顶头的好多颗行星,银光闪闪的。 长袍道士们依旧手握枯柳枝,在大殿里绕来绕去的,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事业峰登,年年是丰年,事业峰登,年年是丰年。” 我屏住呼吸,眼睛目不转睛的望着那几位在人群中跳来跳去的施法道士,难道真有某种神秘的力量,会带给祈祷的人福音吗? 难怪那次昊然他脚上的从道士祈来的白玉石脚链不见了,那般慌慌张张的,今儿个看这阵势,似乎还真感觉有某种神秘的未知的力量,它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让人心生敬畏,至少此刻我在这儿是不敢乱喊乱叫,乱走乱动了。 祈祷队伍闹腾了好一会儿,又转向了别处阵地。这时,我没有随着去了,而是久久的立在了这座宏伟的大殿正中央。 抬起头凝望着石头壁上的那一尊尊雕像,那是什么佛?还是什么神?我并不认识。 那一堆堆圣火熊熊燃烧着,烤得我浑身发热,周围如死寂般,也是,一切庄严的东西都是寂静的。 正在我魂飞他界时,旁边仿佛站了一个人影,我转身一望,吓得连忙后退了几步,天啦,她?她的面容太可怕了,那是一个半边脸发黑的女人,左边的脸上还留有一道深深的长长的刀疤。 “你是谁,谁让你来这里的?”她明明是个女人,发出来的声音却像个男人,好粗,声音好刺耳,最让人不想直视的,是她的脸上狰狞的神情。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罗刹下凡了?是我扰乱了这儿的寂静,闯入了一片禁地。 这人世间里我长这么大了,根本从没有见过面容如此恐怖的人,简直比武侠剧里的裘千尺还恐怖。 “我,我,我?”我浑身吓得直哆嗦,说话的声音像蚊子叫,连自己都听不见了。 “我问你话呢,你来这儿做什么,谁让你来的?” “我,我,自己随祈福队的来的,我这就出去。” 她一把抓住了我的衣领,对着我狂吼着:“想走?这里不是你想走就走,想来就来的,快说,你是谁?谁让你来这儿的。” “我,我,我认识邻枫酒楼的昊然,我们是好朋友,我叫秋梦寒。” “什么?秋,秋,秋梦寒,你,你就是抢我们漫玲的男人的那个野女人?好啊,我正想找你呢,今天总算被我逮着了。” “吴漫玲?我没有,我没有抢她的男人?” “你还跟我狡辩,野女人,我今天不毁掉你的脸,就别想我踏出这扇大门。“ “我没有抢她的男人,我与昊然是好朋友,再说了,我喜欢昊然,昊然也喜欢我的,不信,你可以去问他。” “呸,呸,什么阿猫阿狗阿花的,都跑了向我们家昊然示好了,也不掂量下自己几斤几两重,你娘没好好教你,人要自尊自重,抢别人的东西就是犯贱。” “我没有抢男人,是昊然先向我示好的,我们是好朋友。” “呵呵,呵呵,我们家昊然,捡了一只小白猫咪,他们也是好朋友,这世上就是有太多像你这样不知自 第159章 红尘惮(61) 有一种传说,是缱绻于业火重天,我戒色,色不戒我。 我正在犹豫着是进还是退时,只见那刀疤女人, 以迅雷耳之速,再次向我扑了过来,将我打倒在地:“你敢踩我,我踩死你这个野女人,我踩死你这个野女人。”她力大如虎,那是她身体内积累下的七世怨火与怨气,还有风吹不散的长恨,月圆不了的长梦,一股作气,全部将它们泄出,以我的身体作沙雕。 “别打了,别打了。”昊然茫然无措的喊着,减着喊着,没了人影了。 正在我力将枯竭时,突然听到了一声喝令:“干什么?”那个高大的影子,我不知道那是神还是魔,但我深信他能救我出业火重天。 “爸,你快,快把她们扯开,她们打了好久了。”昊然喊着。 “昊震成,我今天就要当着你爷俩的面收拾这些野女人,不要以为我好欺负。” “叔叔,救我。” 我隐隐约约看见那个影子出现了在我的眼前,把那刀疤女人一把扯开了。 “昊然,把你妈送到精神病医院去,疗养一段时间,好好看着她,别让她又跑出来,乱咬人了。” “我没病,我没有病,昊震成,是你有病,你才有病,你不得好死,想把我支出去,你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休想,门都没有。” 我缓缓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整了整衣服,向昊然,还有周围的人鞠了一躬,一言不发的头也不回的,颠颠撞撞的走出了那座祭祀神殿的大门。 “梦寒。”昊然从背后追上了我,挡住了我的去路。 “昊然,从此我与你情缘两赊,这儿容不下我的身与影了,再见。” “梦寒,改天我来“异渡香魂”图书城找你,我有事跟你商量。” “不需要了。” “寒姑娘,这就是你不对了,一个人出门在外,四海之内皆是朋友,不要跟一般人一般见识。”昊然他爸走到了我的跟前。 “朋友?哼。”我冷冷的一笑。 “一般人的见识?这些个野花野草的能有多大的见识,你看那大街上,那来来去去的身影,别鬼迷了心窍,我是来替你们除害的,你们这些没良心的,反倒把我当外人了,想把我支开了,我会跟你们没完。”那女人狂吼着。 “你给我闭嘴,别在这儿胡闹。”昊然他爸又是一声喝令。 转身,向站在门边的几位男士挥了挥手。“把夫人扶到休息室里去休息一会儿,有病治病,有伤疗伤。” “走吧,昊夫人。” “野女人,我再次警告你,离我们家的男人远一点,不然你给我等着,我要毁掉你的名声,让你永世抬不起头。”她用手指着我,一边走着,一边喊着。 我突然灵机一动,杀了一个回马枪,你不是要我毁我的名声吗?你不是骂我是野女人吗?那今儿个我就成全你?我就压上自己的一世名声,对,什么名声不名声的?脸面不脸面的?我打长到八岁时,就没有脸了,是爸爸妈妈眼中的小废材,没用的小东西,脑子不太正常的小家伙,打从小就没个好名声的,不也长大了吗?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生死看淡。 曾经我一倔到底,把爸爸妈妈眼中小废材扮演的非常好,今儿个大不了换个角色来演一演,好吧,野女人,说我是野女人,那我就演一回给你看看? 好,好,好,你不是很高贵吗?今儿个我也成全你,就来给你带个高高的贵贵的帽子。 我想好了, 菊花,古剑,酒,色身。 我要前面三样。 “叔叔,我饿了,你们这酒楼里有早餐吃吗?” “有,早餐很丰富,昊然,你带梦寒去宜宛斋吃点东西,是饿坏了。” 身在异乡为异客,不逢佳日倍思亲,我肉眼模糊,四海之内,看谁都像我自己的父亲兄弟。 “走吧,夫人。”那刀疤女人终于被几位男同志拽走了。 一路上,她喊着,骂着:“野女人,野女人,我不会放过你们这些野女人的。” 我抬起头凝望着这座如一只白鹤般立于群楼之间的大楼,在我第一次踏入这座枫林岛时,这儿还是一堆废墟,我从来就没有想过我会与它结下了这一段缘。 那些个自封良人浑身上下左右内外都零缺陷的至尊无上的人啊,也不知何时才能放过他们眼中我这类不三不四不五不六的野流之辈。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将自己变成了一个“活死人”或许这一切就会结束了吧,只要我还野着,浪着,就不会有结束的一天。 很多时候,我是凡尘也怕,凡事也惧,只想走好自己脚下的每一步路,原来这每前行一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梦寒,走,吃早餐去,我也饿了。”昊然提醒着我。 “你不去陪你妈了?” “你是客人。” “吴漫玲呢,今早儿怎么不见她人了?”我还是有点好奇,昊然是吴漫玲的关系。 我莫名其妙的当了第三者,变成了一个抢别人男人的野女人了,可我却没有责怪昊然的意思,爱不是自私的吗?我一时半会儿搞不懂自己怎么会这样?内心世界又仿佛缠起了一团乱麻。 我只知道与昊然在一起,是我自己的选择,与他人无关。 况且,欧阳成成,早就提醒过我了,昊然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是心中没数,只是,一股莫名的力量,还是想走进他的世界。 亦或许,我对昊然,还有他的父亲只是一种相见如故的江湖情缘。 既然是江湖情缘,那就会起于江湖,也会止于江湖,不管他们是佛还是魔,佛缘让自己上天堂,魔缘让自己下地狱,都只是一段缘,有缘起之时就有缘灭之时,只是那刀疤女人太较真了,若不那么较真,可能我会就此了断,走得个干干脆脆的。 一个较真的人遇上我这么一个倔强的人,那就有戏看了,她把她们当成高贵者,把我看成卑贱者,那我就于此地,不如把自己的“贱”当作“剑”来用一回,一“剑”到底,为自己杀出一条小路来。 “她在楼上忙活呢?” “ 第160章 红尘惮(62) “窗外层层梦,窗中梦梦身, 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 一事?一事?一事任红尘?我心里默默的念着,“异渡香魂”图书城书库里后窗边的墙壁上的这一首诗。 书库外,在冬日里的阳光和照下,后窗那边的一片红叶林,伴着已经干枯了的小溪流,还有瘦长的风吹着岸边的白蒲苇,比起往日里仿佛更多了一份苍凉感,林间的叶子依旧如往常红艳艳的,没了溪水的映射,还是少了点韵味,白石桥上人烟依如往常,来来往往的,干燥的空气,石碾轻飞瑟瑟尘,多了一份燥动感。 书库内,淡淡的阳光折射到的窗台边,即使无人问西东,依然有种温暖感。在这儿工作,就如在自己家般,要不要舍弃这儿的温馨与宁静?去挑战邻枫酒楼里的纷争与喧嚣?变或不变,又将我的心撕裂成了两半。 一事任红尘? 我与大绪约定好的一个月挑战试用期,也即将结束了。 大绪?对了,我好些日子没见着他的人了,他在忙些什么?他可能早就忘记了后面的书库里还有我这么一个人儿的存在了。 这些日子,我好像功也无人记,过也无人记,做幕后的唯一好处时,上班时是‘芒种看今日,螳螂应节生’,下班后是‘丹云高下影,安鸟往来生’,上班的状态与下班的状态完全可以割裂开来,两个世界两个人。 而做幕前,特别是做销售,一做销售深似海,人生无处不销售,无时不销售,吃饭时在想着销售,走路时在想着销售,睡觉前在想着销售,连做梦都在梦见销售,两只眼睛如老鹰般盯着每一位可销售的人,没完没了的,生即是活,活即是生,越想越觉得做销售的人们真不容易的,对于我来说那真是非人般的生活。 其实,这些日子我也做了点事儿,闲来无事,把书库角落的一堆堆本要拉到废品站的陈旧的书,我又把它们整理了出来,重新排列组合,摆到了前厅某个恰当的位置,重新销售,原本是无心之举,没想到效果还不错,书还卖得不错,只是功不是我的,业绩也不归于我,我仿佛被人遗忘在某个角落里了。 把事儿做好是本份,把事儿做坏了,就需要担责,但我还是喜欢这种状态。怕得是,我功无人记只有过,一个月结束后,我可能要卷铺盖走人了。 哎,都如此用心的在做事了,如果依然留不下自己的饭碗?想着,想着,内心里还是生起了一点忧伤来。我身处在这片空间中,安住了魂,安不住身,安住了身,又安不住魂,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不行,我要去找大绪说一说自己的状况,大绪?好像这些天他都不在办公室里,他人去哪儿了? 对,他一定在枫林客栈,自从他盘下了枫林客栈后,好像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客栈里了,图书城这边都是自动运行的,他就没怎么来过这边了。 枫林客栈?那天昊然的车路过他们的门前,我看见门前站了一堆堆三教九流的人儿,也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 突然间,我对枫林客栈好奇起来了,下午,我一定到那边去瞧一瞧。一事归一事,就算投到邻枫酒楼去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我也得先把自己当下的人和事搞清楚了,这一团乱麻整理清楚后,这一脚才能踏入下一个地盘中。 西风染尽三千倾红林,大雁盘旋而飞向高空,让我越来越留恋这座岛屿的一草一木了,一种坚定的信念,我要去找大绪。 下班第一次钟声敲响,我如一只兔子般飞奔向了枫林客栈。 远远的,我就见着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白猫儿他们,她那一头发如雪,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不一会儿,车里面又走下来了几个人影,有男孩,也有女孩,是之前我从未见过的一些人,中间又有一个我熟悉的身影,他是昊然。 奇怪了,这家伙,这个点不在打理他们家酒楼的事儿,咋还跑到别人家的客栈里来了? 为了不让他们发现我,我躲进了一家买鱼干的店里,大绪的枫林客栈客源还真不少,进进出出的人,都没有间断过,不到几分钟,门口边又站立了几位穿休闲装的男同志,一看样子,就是江湖中人,身上没有一点书香气的那种,隔着老远,仿佛我都能闻到他们身上的酒气与铜板味儿。 我要找个啥样的理由入进枫林客栈里去呢?去找人?还是去住宿? 想着,悄悄的溜到了客栈的门边,往前厅里瞄了一眼,一个前台女孩,嘴里叼着一根香烟,在收银台旁悠然的吸着。 我直接走到了她的面前。 “你开房吗?”那前台女孩子年龄看起来不大,整个人状态却流露出满满的风尘味,还带有一点苦情味,却又掩藏不住那灵魂深处里透出来的那一股子善良与深情。 “不,不,我找人。” “这里客人身份保密的,外人不可以随意闯入他们的房间。” 身份保密?这就奇怪了,难道都在这儿召开什么密秘大会?难道?我突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我来找你们的老板,大绪。” “他不在,和他的女人去外地了。” “哦,他们去哪儿了?” “我不太清楚,我们只是打工的,哪知道那么多的,你可以打他的电话问一下不就知道了?” “哦,对,打电话?” 说着,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直接拔通了大绪的电话号码,手机是关机状态的。 “关机了。” 紧接着又拔通了悦悦的电话,他们一定是在一起的,找着一个就能找着另一个。 悦悦的电话是通了,她那边的回音是:她也不知道大绪去哪儿了?她也在找他。 我心里再次生出了一种不太良好的预感,好像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似的。 大绪这大白天,干嘛把手机给关机了?怎么一个人好好的就人间蒸发了吗?我百思不得其解。 “那你住店吗,不住店请赶紧离开这儿。”她脸上带着忧郁的神情问我,那淡淡的忧郁可以让我放下防御之 第161章 红尘惮 (63) 又是一阵雁鸣长空,将我从睡梦中惊醒。 隐隐约约听到枫林客栈二楼走廊处的那头好像有人在说话的声音,紧接着又是一阵阵咚咚的敲门声,这半夜三更的,这些人搞什么鬼?还让不让人休息了?我心里捣鼓着。 几分钟过后,我的房门也被一阵阵咚咚咚的声敲响了,我十分警觉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并换好了便衣,裹的严严实实的,心里有点忐忑的走到门边:“谁?” “开门,开门,查房,查房。” “是服务员吗?” “开门,警察。” “警察?” 我将耳朵贴在门边,此时走廊处好像闹轰轰的,可能真的是警察来查房了? 我轻轻的打开了房门。 一位身着灰蓝色军装的民警亮出了工作牌,旁边还站了一位向我点了点头:“打扰了,查房,请出示您的身份证件。” 我很快意识到了什么,转过身走进屋内,从自己包包里摸出了身份证,他们一位站立在门口边,其中另一位拿着手电筒走进了我的房间,向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里照了一遍问:“室内还有人吗?” “没有其它人了,就我一个人,这是我的身份证件。” 他接过我的身份证瞄了一眼,再对照一下我的脸庞,把证件还给我后,紧接着脚步又跨向阳台处扫了一遍:“行了,行了,打扰了。” 转过身退出了我的房间,并且帮我轻轻的带关好了房间的门。 而我的心,久久也没有平静下来,一楼大厅处好像已经乱轰轰的一片了,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我感觉到了一阵肃杀之气向我卷来,卷走了时光机里的所有的诗情画意。 索性把房门敞开着,走出了房间,出去看个究竟。 此时,枫林客栈大厅门口处同样站有好多警察,他们是民警还是巡警还是?我也分辨不出来,只记得我刚来枫林岛的那天,也看见好多身着这样警服的人员,他们可能是这岛上的安全守卫士。 再定眼一望,不好,大厅处已经押了好几个人了,他们手上是戴着拷链的。 我一个一个的扫了一遍,都是陌生的面孔,还好,昊然没有在里面。 正松了一口气时,突然听见负一楼梯阶处又开始闹轰轰的。 “别动,别动。” 这又逮着谁了? 我全身像是冻僵了般,一动也不能动的立在原地。 目不转睛的望着楼梯间处被押出来的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男儿。 我双眼紧盯着后面的人群,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在我的眼前,被两位身着警服人员拽着往前走着。 “白猫儿。”我不自觉的喊了一遍她的名字,她缓缓的抬起头甩了甩了那一头金发,用冰冷冰冷的眼神望了我一眼,过后又是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模样,整个人显露出一副生无可恋的,玩世不悔的骄骄女的神态。 后面还紧跟着人,只听见民警的声音叫唤着:“快点,走快点。” 我缓缓的移动了自己的脚步,凑着人群里往前一望。 一个呆在最角落里戴上手拷的男孩。 “啊,昊然?” 我不管不顾的扑到了他的身边,很快就被民警用长枪挡开了。 “啊,梦寒,你怎么也跑这里面来了?” “我?我是来这里找大绪的,你们这是怎么了?啊?” “梦寒,你先别去告诉我爸妈了,好吗?你在枫林客栈等我们的消息,如果三天后还没有回来,请帮我从201房整理些衣服和生活用品送来。” “好,好,放心,不会有事的,应该没事的。”我是不相信这么干净的如一滴白露般的男孩会被关进去的,要在他的生命的长河中留下一段黑色记录的。 只是,我依然没有想明白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我的思绪一片混乱,紧接着,一阵阵警车鸣声响起,他们都被一一推上了警车。 “昊然,这几天我在“异渡香魂”图书城等你们消息,我答应你先不去告诉你的爸爸妈妈的。” 大约过了几十分钟,枫林客栈又重新归回了平静,那些前厅的守店人,也不知突然跑哪儿去了,整个大厅空无一人,只剩下白织灯光照出了我的影子,一晃一晃的。 没过一会儿,我听见了楼上又开始闹轰轰了起来,抬头一望,又是穿警服的人员。 一位拿着长枪的手柄指着我:“喂,你是什么人,还不赶快离开这儿。” “我,我,住宿的啊。” “快,快收拾好行礼,住别家酒楼去,这店铺要贴封条了。” “啊,要贴封条了?” 我连忙转身跑向了自己的房间,只见楼上的人一轰而下,我背起包包随着人群混进了夜空中,此时,凌晨三点的钟声已敲响。 枫林客栈路边的霓虹灯在月光下闪烁着,仿佛那是一盏盏照命之灯,希望之灯,在无始无终里,在有始有终里,我静默着,只为等待太阳从东方升起来。 踉踉跄跄的走到了“异渡香魂”图书城里,钻进了水晶宫白石屋的修道房里,以此来渡过漫漫长夜。 修道房墙壁上那两句诗篇,我已经读了成千上万遍了:“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可见,我这人生之道修的并不好,修来修去还是老黄牛一头,没能照顾好自己,也没能照顾好昊然,还有自己身边的每一位相识的人。 大绪啊,大绪,他此刻人又在哪儿,他这一趟浑水,都趟下去了那么多人,他此时此刻知道吗? 对了,再打一下悦悦的电话,看看她现在在哪儿?大绪出事了,她知道吗? 没想到这半夜三更的电话还被我打通了。 我把枫林客栈刚刚发生的事都跟悦悦述叙了一遍,我感觉不到她有什么惊讶的,好像早就知道这一天会到来似的。 此时,凌晨五点的钟声敲响,我已毫无睡意,卷缩在白石头屋一间修道房的角落里,只想重来读一遍内心的经卷,来读透这一夜的炎凉。 隐隐约约中我好像看见了有一个人影溜进了从“异渡香魂”图书城的大厅,紧接着上了二楼? 他 第162章 红尘惮(64) 风起陌上,细雨纷纷,蒲苇振荡枫林岸。 转眼七天过去了,昊然那边依然杳无音信的,他被警察带到哪儿去了?我并不知道。 或许他现在已经回邻枫酒楼了,也说不定的呢? 还有大绪?也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异渡香魂”水晶宫里的职员自从得知他的境况后,又乱成一锅粥了。 我感觉这儿又会来一次大换血了,一事压一事,现在我想的倒不是自己的工作的去与留,又被昊然与大绪的事故给牵引去了,这脑子就像一头拉磨的驴子,老是被前面的一粒豆子吸引去了,真是恼火的,我努力的把心拉回到现实中来,让自己忙碌起来。 “喂,那谁?” 是谁在喊我?我把目光从书架旁转向站在书库大门的身影,是他?又是那个秃驴,他怎么又是摆着一副阴沉的脸,好像我欠了他们家八百担米似的,他怎么又穿一件蓝色衬衫的,简直毁了我心中的蓝色印象。 我一直觉得喜欢蓝色的男人,心胸应该像大海一样的宽,像天空一样的空的,可这秃驴,怎么每次见着我,都黑着一张脸呢?我在这图书城水晶宫里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兵嘛,他的心都容不下我这么一颗小子儿的? 我最讨厌别人吆喝我了,一听见:“喂,那谁”,一肚子火往上冒的,不喊我的名字,就一句“那谁”的,“那谁”的,谁知道他喊谁呢? 我心里不停的嘀咕着。 “老板,我叫秋梦寒,不叫那谁?以后请你叫我的名字,天天那谁,这谁的,谁知道你叫谁的?”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脸色显得更阴沉了,在书库里转了一圈,踱着小步又向大厅里去了。 “喂,你刚叫我有什么事要吩咐吗?咋不吩咐了?” 他仰着头,思索了一会儿说: “我是想提醒你,来我们这儿干活,别整天苦着个脸皱着个眉的,跟苦瓜似的,学谁不好,学那林黛玉,愁黛似乌山的,家里死了人似的,谁也不欠你什么东西,想干就在这儿开开心心的干,不想干就给我走人,明天不要来了。” “你家才死了人呢,我的上司大绪,还有我的好朋友出事了,我心里难过,感伤一下,也不行吗?” 这秃驴,我跟他无怨无仇的,不知道为什么他老是喜欢跟我过不去的,第一天来这儿就踢走了我的小黑猫咪,捣掉了我的小窝,让我四处找房,居无定所的,今天,才是第二次见着我,又骂我家死人了,真是莫名其妙的。 “行了,行了,把这些书给我摆到大厅里面去,给我打起精神来,把笑脸挤出来,客人看见你那丧着的脸,晦气,人家是来这儿休闲的,来寻开心的,不是来看你悲秋悲月悲人的。” “知道了,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来我这儿干活就要有个员工的样子,你还有理了,一冲一冲的,冲给谁看呢?” “就冲给你看的,你才晦气呢,我一看到你就感觉你好晦气,晦气的连头上的毛都飞了。” “你?你?”说着从书堆里拿起一本情商提升的图书就砸到了我的身上。 “都说聪明绝顶,聪明才绝顶的,你真是丢了你们秃一族的脸了,提升情商的书还给你。” 我又把书扔给了他。 “我跟你无怨无仇的,你干嘛一见着我,就跟我过不去的。”我接着说。 “来我们这里上班,每天最基本的礼仪,就是要保持笑容,笑不出来,就学,看看情商提升的书籍,不然就给我滚蛋。” “那你为什么不笑,你带头笑一个啊,想要客人看笑脸还不容易,买一堆笑脸洋娃娃,布娃娃,一个一个的摆在水晶宫的大厅得了,就不需要请工人了,省钱又省力。” 转过身,走到电脑桌旁打开了电脑,开始自己一天工作的第一道程序。 “你的理倒是挺多的,买娃娃是我们的事情,你呆在这儿一天,就得听我们的,连这点基本要求都做不到,现在就给我滚。” “我还没有办离职手续呢,只要还呆在这五分钟,我就得干满五分钟的活,我可不是吃白饭的,请你走开,别打扰我的工作,扰乱了的思绪了。” 他瞥了我一眼,终于没有再说话了,踱着小步,走向了大厅处,总算走了,我叹了一口气。 没等一会儿,我又隐约的听到大厅处好像又鸡飞狗跳的了。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刚开始我还觉得大绪很让人烦的,没想到,这秃驴走过的地方,哪儿都是风烟四起的,这世上原来还有这样的一类型男人,总算又被我见识到了。 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的?思来想去,他对我指指点点的,我的内心世界为什么会起那么大的反应的?也不是没有来由的,连伤心落泪的权力都没有,每天要挤出一个笑脸来,仔细想想,这不是我老爸老妈对我的要求吗?还真是的呢,他们和这个秃驴简直就是一个腔调的。 原本以为远离老爸老妈了,就一切好了,没想到:我骑马向南,过了河,仍是南;风往北吹,翻过一座一座大山,仍是北。 这是不是老天爷给我的一个预兆?让我离开这儿,去昊然他们家的邻枫酒楼去发挥呢? 昊然?我时不时的会看一下手机信息,一直都是静悄悄的,如果明天,他还没消息,我还是去邻枫酒楼打探一下,也许,他已经回邻枫酒楼了? 中午时分,我又等到了明月街边,细雨蒙蒙的,天气并不太冷,枫林客栈?我不自觉的又把脚步踏到枫林客栈的门前,果然已经贴上了两条黄色封条,店已经被封了一个星期了。 门前路过的人,时不时朝门边望一眼,议论纷纷的,又远远的选择绕道而行了,深怕沾染到什么晦气似的。 我抬起头,从门边往楼上望去,枫林客栈的牌子,依然是明月街边最显眼的招牌,我想它还会重新启动的。 想着,背靠着了贴在了封条的大门边,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门前,终于有 第163章 红尘惮(65) 枫林岛,长木暖冬,大地始终开合如门,醒目的红叶,浅浅的红云,高高的青石堆,大雁从石头城楼上空划过的轨迹,还有从海边传来轮船的鸣笛声,仿佛是对岛上来自远方的人们一声声问候。 唯有风,还是有一点点寒凉,它就这样一天天的刮着,好像要在此地带走点什么?或者从别处带来的点什么? 这天的班,我已足足迟到了一个小时,于是选择了偷偷的从“异渡香魂”的图书城书库的后门溜了进来,瞄了一眼水晶宫大厅,他们好像又在招开什么武林大会了,站在最前面讲话的领头人身影我都很陌生,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人。 看来,大绪已经被替换了,从此这儿与他没有关系了,我没有太多意外,世事常是半是半非,人事本是半聚半散。 只是脑海里依旧会不断的回想起他被警察逮着的那天清晨,他还满脸信心的对着我喊道:“梦寒姑娘,在这儿好好的干,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回来”。 我长这么大,还从未看见过一个从高空坠落的人在如此落魄的场境里,还如此信任我的,连自己亲身父亲也没有过。 那会儿看见大绪被捉了,我像一只有点不知所措的小鸡仔追着他们后面跑,而那一刻我眼中他就像一只慈祥的老母鸡,尽管翅膀被铁链给捆绑住了,还在记挂着我工作的事儿,记挂着他翅膀之下的我这只毛还没有长厚实的双脚还不能立稳于“异渡香魂”这片空间的小鸡仔的。 原来他并没忘记“异渡香魂”书库后面还有一个沉浸在墨香世界里名叫秋梦寒的姑娘的,那一刻,我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小时代,终于真正的被一个类似爸爸的男人看见了,认可了,终于不再是个“小废材”了,我满心却悦着,转后又忧伤着。 因为他不是个好人?他是一个坏蛋?被警察捉走了,周边的人,都告诉我,要远离坏人的,从小爸爸妈妈教育我,要学会识别坏人的,要躲着坏人的。其实我识人的眼光也很准的,刚来“异渡香魂”就看出来了,我与他江天各色,根本不是同道的人,可是就在不知不觉中,我却与他站到一条线上去了。 好人?坏人?坏人?好人,我不停的思索着,思索着,脑袋又快爆炸了。 为此我专门还买了几本红色本本的法律书拿回家里去了读了起来。 总算又给自己找到了一个自圆其说的答案: 框框之内,红线之外 是良民,是大家心中的好人;框框之外,红线之内,是罪民,是大家心中的坏人,恶人。 这在红尘中乱飘乱撞的我,不太懂俗世里规则的我,也算不上是条条框框之内的好人了,不知道哪天也会踩到一根什么线的,或者一不小心就会撞到一个踩过红线,黑线,黄线的人儿的,也不是不可能的,我为自己捏了一把汗,继续翻着红色法律本本一条一条的读了下去。 可是,要让自己真正的成长起来,找着最真实的那个自己,又不得不冲破一些世俗间的一些条条框框的,不能让它们绑住了自己的手脚了,同时又要小心不能踩到黑线(自己的良心制约),黄线(道德制约),红线(法律制约)。 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大绪,一不小心就踩到红线了,受法律制约了,同时也失去了他好不容易打下来的一片江山。 难怪人们喜欢画地为牢,不信去看看那只井底之蛙,那绝对是一介良民,在三尺框框内一动不动的,还能指点着江山呢。安全又舒适,不会踩黑线,受到良心谴责的痛;不会踩到黄线,受到道德制约的痛;当然,更不会踩到红线了,承受法律的制约了,同时,还是一介良民,是大家心中的大好人。 良民,好人?井里面那只“蛙”是良人?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分类的? 我做为一个不好也不坏的一介草民,每当我从泥土堆里爬出来时却又要独俱一格且还有自信飞扬到高空中的头颅时,一不小心,从半空中坠落,又落入了天空底下的那片井底里时,被外力从高空中拽到尘土上,一见尘土,杂草丛生,处处都见冷面獠牙不知是人还是鬼的东西,嘲讽着我,谩骂着我,还有那笑面狐狸,那温馨问候,感动的我热泪盈眶,然后,又开始偷偷的吸走了我原本就不多的血。就此,我也明白了,处在框框之内的井底的蛙儿们,的确是个好人,只是他们不会对我好,因为我已经越出了井底之外了,只要跨出框框之内后,就已经没有归路了,也回不去了。 此时此刻,我有点理解了大绪,我并不是在为他开脱,坏人,自有法律会制裁他的。 难怪,坏人需要的更多更多,因为他们需要把笼子搭到天宫里去,为什么要搭到天宫里去?之前已经论过了。每当我头脑混乱的时候,就会不断的自圆其说,给自己找一个个答案,以此来得到片刻宁静, 不过,走着,走着,又会不断的把一些自己自圆其说的理论推翻掉的。 人之所以要不断的前行,就是为了不断的用后面的自己推翻掉前面的自己,直到越来越看清楚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 自己的心清了,看世间也就清了,这是一个充满着疼痛的过程,但我觉得是值得的。 我仿佛在大绪的身上也看到了自己的某些影子,也许真实的他并不是他向我们描述的那个样子的,也许他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喜欢在疼痛中成长,喜欢在无限未知的世界里摸索着前行的人儿,不然,在他被捉住的那一刻, 还像个没事人儿似的,也就是他并不怕失去那些外在的那些名名头头的东西。 当然,这只是我对他的猜想,想要真正了解一个人,真不件容易的事儿。 如果他真如我猜想的这样,那么他一切又重归零了,也未必不是件好事儿。 我还是先打理好自己吧,这四处乱碰乱撞的自己说不定哪天也会一不小心就踩上一条黑线或黄线了,我可做不 第164章 红尘惮(66) 我把黑白蓝灰文件夹壳整整齐齐的整在自己的小推车内,仿佛这是自己上司大绪用过的东西,我拿回去用着也会沾点特别的能量似的,以邪制邪,是可以降妖伏魔的,我现在都还没搞明白大绪为什么要去踩红线?是着魔了吗? 我只知道去枫林客栈玩的那些人,像昊然,白猫儿他们那些人,还有那些三教九流的人儿,都不是什么穷困人家的,都是一些闲得慌的吃了饭没事干的人儿。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难道大绪?他就是要弄一团浑水,把这些富贵人家的闲散人士都吸引到里面去,然后再弄一团浑水把他们搅了去?拉下水来,顺便捞点银子,养活些员工吗?呵呵,我是不是把他想得太高大尚了?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好在,大绪居然没有把他的女人悦悦拉下水,还提前把她从自己身边支开了,这人真有点不可思议的? 我听昊然说枫林客栈那天晚上被推上警车的人,除大绪外其它的人都放出来了,白猫儿也出来了,只能说他们玩心真大,这些人心灵世界仿佛有一个好大好空的黑洞,需要用一些乱七八糟的去填填补补,越来越觉得,这样长此下去若无力回归到正道上来,还是挺可怕的。 通过大绪踩红线此件事的发生,昊然在我心中已经划了一条长长的警界线了,我不怕坏人,比较怕心灵世界有空洞的人,他这类型的人,怎能是我一个区区小女子怎能填满他的?一百个一千个只怕都填满不了他,刚开始还奢望他能陪我一起立尽寒暑黄昏,静处巫山云雨的,现在总算确定了我们真的只是一场镜花缘了。 突然办公室里间屋里传来了一阵阵琴声,是谁在弹奏一首《凉州曲》? “寒沙茫茫风打边,劲草低头丘连绵, 月儿空照千里酒,抬头遥望北风雁。” 瞬间让我的心汹涌澎湃的,哎,这越挫越爱的人间啊,我悲欣交加着立在了门边。 抬起头往里面的屋里探了一眼,原来那新来的公子哥经理人正手握一把吉他,他还是个文艺青年啊?那不是我的同道中人了?比起嘴上老挂着优胜劣汰的大绪应该要好处多了,难道我的好运即将到来了? 屋里还有位清洁员在给他们铺床,她那消瘦的身影与旁边的电脑桌旁坐着一位模样约二十初头的女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似一只毛色稀疏已经苍老的灰乌鸦旁边立了一只骄阳似火的花孔雀。 我把目光停锁定在女孩的身上好一会儿: 只见她那丰腴无比的身材,看着如牛奶般白皙透亮的肌肤,让人忍不住想吸一口的冲动,她那一夕红唇,灵动光滑的长发自然垂落在肩边,她那纤细的涂有七彩指甲油的十指,真是枉然凄美了我的半世孤绝啊。 我收回目光看了看自己无半点色彩还露出月牙弯弯的手指头,再摸摸自己的一头长发,盘得都不露一根发丝了,突然感觉她那才是外表看起来女人味雌味十足的女孩啊。 男同志们就喜欢这一号的,瞬间感觉自己像是被狂风折翼了天使,在世俗人心中,我还怎么起飞? 不过,很快又打消了念头,警告着自己,如果我不混职场了,也可以把自己弄成这样子的,只是那就不会有后来的我了。拉回思绪,把目光放长远了来看,我一点也不后悔自己一切的一切选择的,不后悔自己用双脚踏出来的每一步路的。 她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电脑,正在打游戏,完全旁若无人的模样,这是因为无求,便能目空一切吗?不过又感觉不太对劲,总觉得怪怪的。 一个弹弄着吉他,一个沉迷在电脑游戏的世界里,真是一派佳人偎玉,玉偎青年的剑胆琴心,泣血饮天的景像,仔细体验后又感觉缺少了点什么。 可不?还有一个枯瘦如柴的老大姐在房间里卖力的干活呢,好像在照顾着自家儿女似的,氛围感还是有的。 瞬间让我想起是哪位大师说过的一句话:如果发现了人世间每有一些看起来十分丰腴丰满的滋润的人啊,一定要去观察一下TA们背后有没有被TA们不断去吸干了血的枯瘦如柴的鬼,那鬼本不是鬼,刚开始也是人来的,只是被人吸干了血了,就变得像鬼一样了。 眼前这一幕,还真有点这味道,难怪他俩让我感觉如此不舒服。 他俩让我又想起了那个同样玩吉他白衣胜雪的少年南漠,与他的女人葛兰歆在一起的画面,南漠弹唱的那首: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同样是美人佳玉,少年伴吉他,南漠与兰歆的画面,如一颗安魂药,注入了我的灵魂深处,让我沉浸在其中,久久不想离去?又怕惊扰他们的雅兴。 而这儿却让我的内心世界更加躁动起来了,有一种如此不安的感觉,只想把书摆好后尽快离开此地,深怕他俩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张着血盆大嘴的大魔头,一爪子向我扑来了,把我关进小黑屋里,然后吸干了我的精气神血,再像垃圾一样将我的骨头扔出了门外。 “哦,你来了。”那像猫儿一样的公子哥领导人,放下手中的琴,从里面的屋子内起身,与我打了一声招呼。 “你看,我选的这些书籍行吗?行的话,我就把它们摆在书架上了。” “行,行。”他瞄都没瞄一眼,就说行了。 原来他只是摆书来做样子的,根本不是拿来品读的。 我冷笑的点点头,还是照他的办,把书籍外面的胶纸撕了,弄得整整齐齐的,一一的摆在书架的每一间格子里。 格物致知,哪怕是做个样子也行。 而我时感无涯,心有慌,不知道接下来又会是些什么日子?千万道阳光之外,是否还有一片月。 我缓悠悠的等待着自己的命运的裁判归去来。 大约二十来分钟的时间,屋子里清洁员与那公子哥领导人也不知因为什么事吵起来了。 哼,新来的人,那么多事,要求这,要求那的,难怪别人不服你, 第165章 红尘惮(67) 夕阳亦是生命的图腾, 必境她已经经历过了朝阳晨霜露雪, 还剩下最后的气息可以在风沙中尽情的卷啸。 “叫保安,你去啊,你去啊,你去叫天王老子来,叫玉王大帝来,我也等着。”那位清洁员老大姐像狂风暴雨般咆哮着。 “算了,算了,叫什么保安?一个擦地板的朴人老女人用得着我们搞出那么大的动静来吗?真是的你。”那孔雀妹妹又发出了咩咩咩的声音来了,手指着那公子哥经理人说着。 “你怎么从你娘胎里出来的,口口声声老女人,老女人的,你以为你是什么货色,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啊,你再骂骂试试,信不信我一巴掌拍死你,替你爹娘教训教训你这没有教养的东西。” \"我就骂你怎么了?我就是狗娘养的,怎么了?不服你去告我啊,家里有几套房产就敢在这儿叫嚣了?那算根毛,你儿子是监管局的,我爸还是世界级富豪呢,信不信拿银子可以砸死你,我怕你个球。\"那花孔雀女骂得更起劲了。 哦,哦,这是真金与白银大战了吗? 我屏住呼吸再次悄悄的躲在门的一边,默默的打量了一下这位老大姐,她是一名忍者,也是一名行者,的确,那沧桑已经种进了她的额头,整张脸上已经刻满了风霜雨雪岁月的痕迹,我想她这一路走来,肯定受了很多苦,很多冤,很多委屈?却依旧在默默的奉献着,付出着,或者这是一种惯性,时光的惯性,性格的惯性,情感泛滥的惯性。 仿佛这人世间,无论你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总会成为某些人眼中的一粒沙子,TA若有愿你不从TA愿,不服从TA们,就恨不能踩碎你的躯体,搅碎你的灵魂,就如这位老大姐,这好好的做着手里的活突然来这么一个天降之灾,被一个小姑娘左一口老女人,右一口老太婆的。 那花孔雀女就如一只吸人血的虱子,只要见着人就开吸,你不从她,她就谩骂你,就污辱你, 哦,这也太恐怖了。 这是一个让我心滴血的黄昏。 我瞬间感觉黄沙弥漫的天边,正滚来搅天的风沙, 来吧,风沙;来吧,暴雨,我内心里默默的呐喊着。 难怪?刚出来那会儿我在“香草记忆明朝风”店里当小二时,每天像是孙悟空七十二变一天天忙里忙外忙上忙下的,忙了半年,一毛钱工资也没有,店里老板什么东西也未曾教给我。 原来在这些人眼中这些小事忙的再多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是不用发工资的。 现在想来,如果那会儿,我每天翘着个二郎腿,学会使唤人,说不定他们还会高看我一眼呢?那样可能我的半年的工资也不会少一分了,至少不会一毛不拔的,就直接把我赶出店门了。 若不是我还有一股傻劲儿,发现了他们后厨里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儿,去直接揭发了他们,可能他们还会一直吸我的血,我那如花儿一般的青春华年可能就一直耗在那里面了,直到花儿枯萎,才翻然醒悟的。 还有,在“香草记忆明朝风”店门口,那坐在秋千上的在风中飘荡着摇摆着的披头散发的似笑非笑的女玩偶,现在回想起来依旧让人毛然悚骨。 不知道他们现在又招进了哪位未经世事且热爱学习的青春少女了,把她们变成了“女木偶”人了? 那时当年明月,我没有选择走进大学的校园,没能成为别人心中的天子骄女,我还特别的兴奋,就如被强行装在鱼缸里的已经淹淹一息的小鱼儿,终于归回了大海,那片相约的人间之海,那片相约的社会之海,我终于可以自游畅行了。 难怪,自从我从鱼缸里归回人间之海之后,每次还老不害臊的跟老爸老妈叔伯们聊着我在人间之海中的所经历的点点滴滴,我以为,他们会同我一样兴奋着,确悦着。 没想到我时常感觉到一阵阵寒凉向我猛烈的袭来,那冰点越来越高,刚开始结冰到洞庭山的高度,后来延伸到太行山的高度,如果我还老不害臊的分享下去,不停的说着我的人间之海之事,恐怕他们的心会结冰到珠穆朗玛峰的高度了。 我真是后知后觉的一个人啊,后来才知道,可能一来: 老爸老妈怕这手无寸铁的我在外面乱碰乱撞的会被吸血虱子吸干了精气血神。 二来:老爸老妈是在以我的经历为耻的。 必境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念过大学的,还是没有念过大学的,人家聊得是天堂豪晏,天上人间的,我聊得是些泥土堆里踩泥巴之事儿,真是老不害臊没点自知之明的,现在回想起来,真想打过地洞钻进去。 还好,从此,我学会了闭嘴不言自己的风月雪花,山河大海。 我像是行走在大漠的一只狐儿,漫天黄沙,让我褪去了那一身洁白的绒毛,撕下了自己脸上的七彩云霞,不能太显眼了,以免被吸血虱子们发现了,一轰而上,吸走了我身上的精气血神,扔掉了我的骨头,还骂骂咧咧的,那傻逼,比一条狗还傻,然后竖起光鲜的羽毛,开始寻找下一个可吸的目标。 曾经我总以为每个人来到人间,是带着自己的独有的使命而来的,现在看来,吸血虱子不是,他们来到人世间就是为了吸走别人家的精气血神,而后又不干些人事儿,像这位花孔雀女孩,在现实世界里她把人家的血吸完了,然后就钻进网络游戏世界里去了,其实同样在寻找吸血的目标。 这样?这样?他们到底是哪门子的活法啊? 可又不能像这位老大姐一样,精气血神都被身边的人吸干了,都已经走到暮年了,才开始悔恨过往人生,才开始咆哮人间。 不管怎么样,得大胆的应战这些吸血的虱子了,唯有这样,才能留点力气去攀爬红尘中那一片属于自己心中而非他人心中的最高的最美的山坡的。 我把目光从老大姐身上转移到那孔雀妹妹的身上,不用怀疑了,眼前这位花孔雀女孩子,就是一只吸人血的虱子 第166章 红尘惮(68) 回过神后,我接着把小推车里剩余的几本书直接安放在书架的最中间的木格子内后,把脚步移到了书架旁的窗户前,从办公楼上往楼下的草坪里望去,有好多鸟儿在草地上蹦蹦跳跳的啄食着阳光,它们看起来是那么欢快,真好。 风把天空中晚霞吹向了更远的地方,有几朵七彩云被吹到了那一栋栋白玉石楼的上空,昊然他们家的“邻枫酒楼”四个大字,站在此处也能看得清清楚楚的。 此时,我身如站在画中,心却不是,眼前又程现了两条路,好像都布满了荆棘,我应该往哪儿走? “出去,出去,他都自己去了,你咋还不出去,你到底想怎么样啊。”是屋里那女孩的声音,她在赶人了。 于是我干脆转身也凑了上去,看看那孔雀姑娘想把我也怎么样滴? 只见那清洁员老大姐躺在床边,一动也不动的,稳如泰山。 花孔雀姑娘一脸厌恶的表情对峙着她,深怕老大姐那满身的灰尘沾染到他们被子上似的。 “你们还没有给我工钱呢,你以为谁都让你们白捞啊,我没有义务来帮你们干家务活的。” “老太婆,你是不是老糊涂了,你搞清楚,这是“异渡香魂”图书城的办公室,不是我们的家,哪来的家务活?要工钱,你去问老板要啊。” “我不管,我铺的床是给你们睡的,不是公用的,我打扫的这房间,是给你们住的,不是公用的,我只管打扫公共场所卫生,你们私人用的,就要给我另算工钱的,不给工钱,我今晚就睡到这里不出去了。” 说着,她起身把扫把,桶子,抹布,通通都搬到了他们的床前,往那儿一躺,又一动也不动了。 哇,看来这位老大姐,这真是跟他们扛上了。 的确,我想此时她也不是真在乎这点工钱的,她是在以身试法呢。 好,好,就应该这样,哪有让他们那么多白捞的。 “喂,老太婆,你给我出去,你弄脏我们的被子了。” 哎,看着,看着,又是让我一阵莫名的心伤,她这是连尊严也不要了。 是啊,在这种场境下,尊严又值几个钱,还不如捞点实在的东西,以此来为自己心灵世界获得一份平衡感吧。 也来给吸血虱子们的一点警示,这世上没有白嫖的东西,在时间面前,每个人都一样的. 的确是的,这位清洁员说的没有错,她的份内工作,是来做“异渡香魂”图书城的清洁工作的,为经理人铺床原本也不算她份内事儿,她也连带一起做了,也算不错了。 谁知他们还得寸进尺的,连买个自己私人场合用品,都要我们员工代劳的,都年轻力壮,四肢健全的,你还别说,这形象比喻的还不错的,真像是个残疾人,床头前的病人不就是这样活着的吗? 不过世俗中的人,还把这样子当成高贵了。 我没有贬低残疾人的意思,我住在南风楼畔隔壁的那位只有一只腿的姨,人家还能照顾两个小孩子呢,做起事来扛扛的,打从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就从没有把她当成残疾人,更没有用同情的眼光去看过她,因为人家看起来比正常人还正常啊。 而俗世里却不走这一套逻辑: 被人服务的,就是高贵的有福气的? 那么服务他人的,就是活该受罪的没福气的吗? 按照这逻辑,那以后谁还愿意照顾人的,谁还愿意为身边人服务的,出力还不讨好的事,谁干? 这让我再次去思考世俗中的他们常讨论的什么维度网? 一,\t体能维度。 二,\t技能维度。 三,局维度。 的确,局维度就似一张张天罗地网,把体能维度的人,技能维度的人网在里面。 这其实没什么,因为不同维度里的人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可以更换自己的所处维度的。 不过,如果每个维度里有太多的吸血虱子,那就另当别论了,他们一天恨不能24小时强迫你不停的干活,让人没有时间思考,没有时间去生活,甚至都没有时间去烦恼了。干活也就算了,他们最狡猾的是哪怕你干得百般的好,还是喜欢挑三捡四的,挑得你怀疑人生,让他人感觉自已猪狗不如的,在体能与精神双重折磨的情况下,于是乎,才失去了前行的动力与勇气。 体能维度的人有好多“木鸡”,他们神经比面条还粗,不知道是先天麻木的,还是后天麻木的,你给时间让他们思考,他们也懒得去思考,身上有几两银子就开始嘚瑟了,每天二两银子,啤酒炸鸡还觉得日子挺好,嘚瑟完了,日子不好过了,又骂爹骂娘的。 反正在外人看来,他们过不好这一生,的确是活该。 像清洁员老大姐这样的,她可能一辈子喜欢照顾他人,从照顾别人中获得快乐,如果她不能跳出这张网,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吧。 体能维度这张网里面的人是最多的,一块蛋糕平分起来,到达的每个人手里也就只有那么一小块了,自然也就是价值感比较低了,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一个人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当然不是在同一维度网里面去拼命,这是没有用的,改变不了什么? 若从体能维度跳到技能维度上来,日子还是要好过一点的,一块蛋糕平分的人也少一点了,自然同样的劳作时间内,收获也就多一点。 局维度的人,是制定游戏规则,画棋盘,搭台子,然后招兵买马一起来唱一出出戏的那一类人。这里面的人就更少了,他们抖抖腿,动动手指头都能产生价值。 俗世间,人与人处在不同维度的空间里,且每一张维度里陈放的蛋糕是差不多的,只是平分蛋糕的人数不一样而已。 那如蝼蚁般数量呆在体能维度的人们啊,要活得好,要么努力跳出属于自己的维度;要么祈祷,祈祷俗世间少点吸血虱子了。 如果机器人时代来临了,每个人都不用干体力活了,那样的话,吸血虱子们去操纵机器人去了,总算可以与他们相忘于江 第167章 红尘惮(69) 当我的脚步踏进南风楼畔时,月光已经撒满了边城了,石头长廊间的黄叶落羽纷纷,满眼皆是,仿佛是在寂静中歌唱着,舞蹈着,伴着挂在廊柱上在晚风中飘荡着的一盏盏风灯,夜不醉人,人自醉。 总感觉还是少了点什么,到底是什么,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只是想起来了,他人作的一句诗:“有你的红尘是天堂,无你的天堂是地狱。” 你?这个你应该可以代表很多很多的或人或物或事吧。 还是少年时的自己最简单,你只代表你。 突然间,从黄叶堆里,闯出了三只小猫咪,我仔细一瞧,咦,这不是枫林小院的那两只橘猫,这是从哪儿又冒出来了一只小白猫妈咪?带着两只小小猫咪:一只小小黑,一只小花猫。这又是谁家养的小猫咪?我这儿咋变成了猫窝窝了,一下子来了一堆堆各种颜色的猫咪了? 这只小白?咋有点面熟呢,这好像是昊然身边的那只小白?我抱起它来,仔细打量了一下,又不敢确定。 “你们这些小家伙,今天可真有口福了,刚好从菜市场买了几斤大虾。”说着,把菜栏子放到了地上,从大胶带里挑出了几只大大的龙虾,摆到了地上。 “吃吧,喵喵。” 起身,走到了那位一只腿的女人的门边,想问一下,这猫咪是不是她带来的? 她的门口边又堆了好些菜,风刚好把她半掩着的门吹开了? “回来了。” 坐在红帐边的女人向我打着招呼。 我顺手帮她把堆在门边的菜,捎到了屋内。 “哦,这是我儿媳刚送来的菜,还没有来得及收起。” “是嘛。” “可不?放这儿,放这儿。”她用手指挥着我。 “姨,那外面有三只小猫咪,是你们家的吗?” “那猫咪不是我们的,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野猫子。” 她回应着我。 我把那些菜堆到了她指定的墙角落里。 “哦,还是帮我入冰箱里来。” 我弯下腰又提起一个个袋子,走到冰箱前,把它们堆在了第二个箱子里。 “还是帮我放第三层里面,那青菜帮我拿出来,放到厨房里去?”她站在一旁,不停的指挥着我。 我瞬间心里咯噔一下,感觉非常的不舒服,自己这是在干嘛? “姨,这菜到底堆放到哪儿,你一次跟我说清楚好嘛?” 我突然回想起来了,眼前这位只有一只腿的女人,她以前也是搞管理的,且是管理人的,可能指挥人指挥习惯了,这不,见谁都想来指挥指挥一下的。 原来这人一生啊,还真的会有很多行为惯性,可能自己都意识不到的,它却如影随形着,就在不知不觉中会成为了自己生活中的囚徒,也给他人带来了困扰。 我沉住自己的性子,把菜放到了她规定的地点,连忙转身,退出了她的房间,并且帮她关上了那扇鲜红色的木门。 深怕她呆会儿又对我指手划脚的了,我这真是没罪找罪受,都是那小猫咪的惹的祸。 拿起钥匙打开的自己家的房门,晚风吹得人脑子格外的清醒,就让风进来吧。 我走进厨房里,开始忙活着,突然,好像有只毛绒绒的东西在我脚边撑来撑去的。 我低头一看:“咦,小白,你咋跑到我家里来了,又来跟我要大虾吃了?是吧?” 我将它抱出厨房外,只见那两只小小花,小小黑,都抬头挺胸的,等在了门边,这两只小家伙是在等待猫妈妈的觅食胜利归来吗? 都来我家打洋食了?啊。 “好啦,好啦,再给你们几只大虾,吃饱了后,去找你们主人去?” 不晓得这是谁家的猫咪? 跑到我这儿来了,我思寻着。 不一会儿,隐隐约约听天了南风楼停车场内有汽车的马达声响起。 是这小家伙的主人来了吗? 我站在石头长廊边,抬起头向停车场内望去,好熟悉的身影。 “梦寒,秋梦寒。” “昊,昊然,你怎么来了?” “ 我来收猫的啊。” “这真是小白啊,我刚还在想,这谁家的猫咪,这小家伙拖儿带女的都往我家里钻的。” “呵呵,呵呵。”昊然脸上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小白生了四只小喵,有两只送人了,这还有一只小花,一只小黑,留着,我把它们带来了给你瞧瞧。” “你真是个超级奶爸啊,还真有心的你。”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啊?”我接着问。 “这一点儿不难,白猫儿他们两口子经常往南风田园部落那边去打野,都看见过你好几次了,只是你目中无人的,没有注意到他们罢了。” “我目中无人?是你们这些人好恐怖哦?” “才不恐怖,我们好像从来都没有来打扰过你吧。”他无比委屈的说。 “是吗?” “是的。”说着,他蹲在地上,把那只小小花猫咪抱在了手上。“去吧,跟着小白妈咪去小院子里玩?” 我不知道昊然今天来南风楼除了让我看看小白的小崽崽?是不是还有其它的话要与说的?我打算洗耳恭听着。 转过身,带关好了自己房间的木门,行走到了走廊间的堆满了落叶的围栏边,凝望着那池莲花儿已经凋零了的还剩下一片片深绿色的莲叶在水上飘流的莲池。 月光清冷的照着边城,满廊枯叶寂寂,昊然与小白猫咪一家子的到来,仿佛瞬间给这儿增添了一点人间的温度。 “梦寒,你不欢迎我来这儿找你吗?你把房门都关起来了?要把我们都关出去。” 说着,他从我身后轻轻的挽起我的肩膀,吻了一下我的面颊。 理性告诉我,我已经与昊然划上了长长的分界线了,且在心间筑起来了一道道高高的石头城墙,足以把他挡在了我的生命之外,视线之外了了,可是感性却如一场突如其来的山洪,这水势太过汹猛,就在一瞬间冲破了一道又一道的城墙,又或者水滴穿石,无论我怎么不停的堆积着心中的石头,它们都能流进来,从石头里浸进来了,从石头缝里钻进来了,一点一点的占 第168章 红尘惮(70) 对酒廊歌舞的记忆是源自于我的母亲父亲的‘美酒加咖啡’的青年时代,也是我的幼年与童年时代。那时我们家里唯一的电器就是一台比较大型的录音机,放磁带的那种,插上磁带,按下录音机的第二个按钮键,音乐声响起,浪漫的情调便弥漫着每一间房。 我总觉得我的父母他们青年时代那种浪漫,有一种非常特别的韵味,是纯真的味道吗?我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那时还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没有人山人海,只是在山水之间,在田园之间,他们时常将自己沉浸在‘美酒加咖啡’与‘情网’的世界里拥抱着缠绵着。 现在回忆起来,我的父亲在山水田野之间打造的那个家就像一个青山之下的酒廊歌舞厅,每天都歌舞升平的,大概那就是八九十年代文艺青年独有的味道吧。 他们把那种浪漫的格调同样种进了我的心间,在那种氛围里,我的脑子里每晚都会浮现出好多好多迷人的故事,像播放电视剧似的,一集一集的演着,只可惜当时会写的字不是很多,没能够把它们用文字形式记载下来。 那时,我还会画小矮人,我们家的每一堵被父亲用石灰粉刷的雪白雪白的石灰墙,都被我画满了小矮人,五颜六色的小矮人,这点父母做得还算好,他们从没有因此而揍我,大概他们也懂得,我在小矮人世界里画着属于自己的浪漫故事吧。 那种浪漫的格调生活大约在我十岁时,他们走上了经商之路之后,直到他们的花圈生意走上正轨后就彻底的终止了,也不得不终止,长大后我才懂得,其实,真正的商业,是一种纯理性的玩意儿,来不得半点感情用事的,否则,很快就玩完了。 理性,是一种力量,在这样的年代,它真的代表着生存能力,实战能力;情感,太柔软了,不能当饭吃,好像没卵用。 这是为何我总是在批判那些像机械一样的纯理性的人了,因为它破坏了我童年时代纯真的梦啊。如果不是爸妈从商了,我可能会写出好多好多比现实世间里还美多了的故事,只可惜后来,我再也不能写故事了,家庭的氛围改变了,脑子里面生不出来故事来了。 在现实世间里,理性左脑逻辑分析能力才是高智商的表现,可我的数理化成绩不好,是某些理科老师眼中的“弱智”。 其实写作能力和数理化逻辑分析能力都是可以训理性思维的,装在校园大鱼缸里,那脑子似乎死机了似的,我既不能写故事了,又没有理科逻辑分析能力,理性能力也就无从训练起了。 踏入社会后,我不得不承认,那些冲在最前锋的男人的脑子的确比女生的脑子好使耐使。而很多还没来得及训练好理性能力的女生,只能靠原始本能在俗世间求生存。 用事实说话,不管是科技发明领域,还是文艺创作领域,反正我觉得男人弄出来的东西更有生活代入感。 还是我对女生有偏见?虽然我也是女人,在高智商男人面前我是愿赌服输的,我脑子用多了就犯糊,就如进入了迷魂阵,绕不出来了。 我只知道男生一般理科比女生学得好,他们从小就在训练理性思维能力了,女生除了少数数理化学得不错的,多数都不怎么样,都没有地方训练理性能力,只能靠文艺创作,可那是需要想像力的,天马行空的想像力是需要环境,氛围等各种因素才能灵感如涌泉的。 呆在学校里那么多条条框框的,我每天考试都考糊了,考试作答A就是A,可不能把A想像成H了,想像力早就吓得躲起来了,人也变得呆板了,那时我真觉得标准考试求真求证只适合学理科的。 我唯一的办法:就是乖乖的去想另外一种办法来训练自己的理性能力,早点出来参加工作,才能洗掉自己“弱智”的标签了。 后来,偶尔也会去寻找童年时代父母给我们打造的那种纯真浪漫的情感,只是找不遍了每一条大街小巷,好像再也找不到当年的纯真缠绵的味道了,到处充满着商业味儿,我的美好的故事生产发源地再也找不着了。 “昊然,我们今晚不去你常去的酒吧了,好不好?去找一家比较经典怀旧的酒廊,最好有八九十年代的那种感觉的,不知道有没有这种风格的酒吧啊。” “我想想看,八九十年代味道的。”昊然回忆了好一会儿:“有,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水上情缘酒吧。” 酒吧街的夜景诡异的让人眼神迷离,那种细细的,浅浅的滴落在五光十色的夜空下,慢慢的,沉下去的感觉。 我心里怦怦的跳,时不时望一下身边手握方向盘的的昊然,这熟悉又陌生的男孩。 “到了,就是这一家。”。 还在门口边,我就听到欢快的舞曲:‘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哦,粉红色的回忆,我感觉又回到了童年时代了。”我欢呼着。 抬头凝视着酒廊间如萤火虫般闪烁的灯牌:“水上情缘酒吧。” “我们进去吧。”昊然紧紧的拉着我的手。 “哇,好多鱼,好大的鱼,这是海底世界?” 刚喊着,门口处的墙壁上一条蓝色鲸鱼猛得向我扑了过来,吓的我一闪,紧紧的抓住昊然的衣服。 “没事,装在玻璃墙里面的。” 海底世界里的万紫千红,各种奇形怪状的鱼儿,红色的,蓝色的,紫色的等等各种颜色的鱼儿,还有珊瑚,珊瑚礁,伴着酒廊里五光十色的灯光,这比起山水田园的世界,仿佛多了更多的色彩,这才是真正的色界,人间色界,五彩缤纷,炫人眼目。 “昊然,好久好久没看见你了,今天怎么想起来怀旧了。”一个脚踩高跟鞋身着一套黑色紧身裙,化着浓妆的长相十分妖艳的女孩,一把揽住了昊然的腰。 这让我浑身起鸡婆疙瘩,连忙转移了视线,双目划过周围的人群,都很陌生。 只有一个女孩莫名 第169章 红尘惮(71) 我的目光一直锁定在了那酒吧边缘最角落的那一桌,暗淡灯光下,照着昊然有点羞涩的笑容,我在想: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子?能让昊然羞涩的像个孩子? 大地轮回如常,生命忧喜辗转,那定是一朵擅闯午夜的精灵,她像一束光,又照见了我心间的一处暗伤。 安得与君相诀绝,名教生死作相思,我真想又这样悄然的离场,去成全一双人间美事,我总是这样,已经无数次这样了,这还没开始,又想着结束了。 我的心就如两扇被落花灼伤了木门,坑坑点点的,在风中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太多杂音就会听不到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声音了,我努力的把自己拉回到原点,往内寻,往内走,往深里走? 我到底在追寻什么? 亦或许,我只是想体验一下道德上的优越感而已,体验一种成人之美的大气吗? 可这种大气不要也罢,我并不喜欢自己这样的行为。 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的勇气不足? 所以,只能给自己戴一顶成人之美大气的帽子,来让自己好受一点? 亦或许,工作的那团乱麻都还没有理清,还要去面对吸血虱子,要面对狡猾的狐狸们,贪多嚼不烂,是没有力气为爱而战了? 我这种时常好退让的行为,是懦夫与勇士?用凡人之眼,根本不用去识别,这明显的是懦夫心理嘛,但还得自己来质问自己的灵魂,有时候舍弃是为了到达更远的远方,轻装上阵,才是明智之举。 要的与不要的?能要的与不能要的?这需要不断的去与自己灵魂对话?我就怕在世俗中人的这叽叽喳喳嘈杂声中,已经听不到自己灵魂深处的声音了。 不过,这一切也不能全怪自己,我知道自己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在改变了,从一个在理科老师们眼中“弱智”的孩子,能变成现在这样,还能自给自足只身打马人间对于我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 一路走来,值得庆幸的是,我一直在直面自己的伤痕,去让它们一点一点的见光,而不是用看似光鲜无比的外在成就感,把它们遮盖起来,让它们永不见天日。 伤痕是遮不住的,见多了那些转身是一身华丽,登台能名振四海,却不能触碰的一碰就惊声尖叫的游魂。 人活着真不容易,要有火眼金睛识别妖魔鬼怪的能力,还要修复好自己的内外的伤痕,还要小心翼翼的不能去触碰别人的伤痕,不然,像是踩到一只老虎尾巴,老虎永远都觉得自己很厉害,你踩疼了它,它都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身上有伤,只觉得是别人踩疼了它,一切是他人的错,然后,吼叫一声,一口就吃掉了你,没商量。 话又说回来,也不能全怪老虎,必境这个世间弱鸡太多了,他们还需要老虎的存在。 人有两力量,一种是向外进攻的力量,他们永远只有阳面,只能身处阳光里,他们憎恨自己的影子,穷其一身,都在与自己的影子较劲,这世间才有了那么多的欺骗与谎言。 理想主义的我,有时候也会动不动就埋怨人间,人为什么要有那么多的欺诈?好好做人做事不好吗?很多没必要的心理压力的都是因为我们自己给自己制造的黑暗。 向外寻找,向外追求的路,亦是团团迷雾,能穿越出去的还能保持一身清白的,是真英雄。 一种是向内的力量,自己一点点的去疗愈自己的伤,去直面自己的黑暗,人世的黑暗,与影子同在,这样就无须拼命往外抓遮羞布了。 我就这样把自己的伤口撕开来给他人看,任他人怒吼晴天的,冷嘲热讽,与我又何干? 这两种力量时常会相互拉扯,但我始终相信,一个里面没有伤口的人是无敌的,那么,他的外面才能长出美丽的羽毛,往人群里一站,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儿去的。 也许,在这才是我一直在追寻 的东西吧。 可是人们为什么不走向内的这条路?偏偏喜欢在人间放烟花?我实在不解。 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迷失在了烟花里一不小心又掉到陷井里面去了,一定是有一处伤口,他人才有着力点。 懦夫还是勇士? 或许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定义。 《情网》的舞曲,还在继续着,我整了整衣服,排开人群,从舞台中心跳了下来,回到了当前的位置。 我以百感交集的心境,一杯白葡萄酒一饮而尽,瞬间暖意,覆盖了全身,转而又心无所住的伸开十指,放下酒杯。 真不值得,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词。 我披好了外套,正想离场,去外面透透风,把风的事交给风,把雨的事交给雨,这儿本来就与我无关的。 突然间,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他手握着一杯湛满酒的杯子。 “秋梦寒。”好熟悉的久违了的笑容,他身后还跟了个娇羞的姑娘,紧紧的贴在他的背后,深怕会跟丢了似的。 “欧阳成成,你一直在这酒吧大厅里吗?哟,你这江山如此多情,让无数须眉尽折腰啊。” “对,一直都在,要不,我俩陪你喝一杯。” “你也是这儿的常客?终于知道你们这些人啊,为什么这么喜欢来酒吧里了。” “此话怎讲?” 我将外套裹紧了自己的身子,又落座在了原位上。 “好,陪我喝一杯吧。” “这下服输了吧,早就跟你说了,不要去沾染昊然这花花公子,你不是他的对手。” “对手?我从没想要赢过哪位男子?阴阳原本就不是一类物种,没可战性,更何况人有时候需要一点疼痛的感觉,才会真正长大的,才会醒来的,你不觉得吗?” “不觉得,我只觉得旧得不去,新得不来,花开满城,风光无限,这样才没算没活一世。” “确实,你这也太快了,我就知道你不会真喜欢我这类型的,这小妹妹挺合适你的。”我再次打量了一眼紧紧贴在欧阳成成的身边的那位姑娘。 一边说着,一边把酒杯再次湛满了酒,一口下肚,烈火焚烧般的刺痛感。 我突然又 第170章 红尘惮(72) 曾听一个算五行八卦的风水师傅说,酒吧场所是属水的。 是不是因为这种地方是属水的,便能容下万物生?因此,这儿时常是人佛魔妖鬼的聚集地,人能遇见人,也可能遇到鬼,魔能遇见魔,也能撞到人,鬼能遇见鬼,等等,有无数种可能。 向来崇尚“南楼听风”“顾我蓬蒿居,焚香看道书”的我,呆在这人间之色界倒也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适感,大概自己也是属水的,在里面站着,或坐着,倒还能自处自如,同样的喧嚣,刺眼迷离的灯光,若换作其它地方,神经过于敏感的我,只怕分分钟都受不了了。 难道人与物,物与场,真的有什么风水在里面? 纵有千言万语,有酒,有歌舞代替我诉情,也就不怕吵闹了。 反而酒吧里面的这种喧嚣让我心灵升出了一种莫名的力量感,仿佛把身体里沉睡的细胞给唤醒了,人瞬间变得活络起来了,我一直没有弄懂自己为什么会是这样的? 只是觉得,在外面的世间,无论哪行哪业,不也一样错综复杂的吗?不也一样有魔妖鬼怪吗?虽然每一个个活生生的人都框住在一定的范围内了,都在属于自己的轨道上行走着,不也生出很多麻烦,很多问题吗?人就像一个陀螺似的在属于自己的单行道上不停的转动着,转动着。 且想要的越多,转动的速度就需要越快,争分夺秒的,这样遇到的麻烦也就越多,问题也就越多,当然,苦亦是越多,收获可能就会越多。 很多时候,闲来无事时,我喜欢一个人漫步在大街小巷,站在别人家的店门外,去静静的观看每一个自己不熟悉的行业,一条条街走下来,我都会头晕目眩的。 科技的时代,关去阅读那些个零件碎部,就足以消耗掉了大半的精气神了。 而酒吧,就是把人从那没有生命的冰冷的零件碎部里解放出来的,一个释放自己激情的地方吧。 我并不排斥酒吧这种场所,尽管在很多人眼中,这并不是一个好去处。 好多时候我感觉这个世界仿佛一分为二了,一个是左脑分子创造出来的世界,他们崇尚:理性,科技,算计,安全,稳打稳扎,但这些东西也是冰冷的,静默的,充满规则秩序的,缺少活力的,当然,也是没有爆发力的世界。 一个是右脑分子创造出来的世界,他们崇尚:情感,包容,与爱,一个充满人情味,人文关怀的的世界,但却是混乱的,无序的,不过也是充满着活力激情的世界。 走到现代,我明显感觉这个世界更适合左脑分子的生存了,人们能在这里面能找到更多的养料。 而于我,在具多的条条框框里行走,在具多的规则秩序面前,我是无所适从的,一不小心就犯规了,就踩黄线了,我每一步都走得那么的小心翼翼的,他们还都骂我胆小鬼,孰不知为了在左脑份子创造的世界里好好的走下去,为了不给他们闯祸,为了不给他们惹麻烦,我已经用尽了全身力气了。 只有进入了右脑份子创造出来的世界,比如,酒吧,歌舞厅,酒楼,客栈,咖啡厅,茶楼,书吧,博物馆等等,我才得以复活,元气大增。 不能否定的是:左脑份子创造的世界也是丰富多彩的,比如:他们创造出来那么多科技产品,且不停的更新换代的,关看着就足以让我眼花缭乱了,关欣赏着都让我感觉头好大的,每一样科技产品,刚买回去,还没有用几天,他们又更新换代了,管你换第几代,反正不坏我就不换,可是有时候不更换又行不通,人家都是功能配套的。 没有办法,生存在这个时代,又不得不被时代拖着往前行走。 有时候比起冰冷的没有生命力的科技产品,我的确更喜欢去欣赏一些有生命力的东西,比如欣赏一个人,欣赏一棵树,欣赏一只小猫咪,小狗狗等等。 那些个层出不穷的没有生命力的科技产品,它们是没有温度的,也不会自已生长的,所以需要人为的不断的不停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去把它们造出来。 当然,我并不是反高科技的公民,我也欣赏那些能创造出那么好的产品的天才,还有各行各业的发明家,他们的脑子真神奇。 只可惜左脑分子仿佛对右脑份子是很不友好的,他们在千方百计的想要吞拼掉这些人,只要是个活人,就得把他们关在“笼子”里,恨不能把我们身上的精气神榨取的一丁点不剩才好,以此,来实现他们世界大同的梦想吗? 即便如此,哪怕阅人间千百遍,我依然还是想去寻找,寻找适合自己的养料,依然还在等待,在等待另一种可能的到来。 这个世间应该是前进的,但同样应该是有温度的,而不是每个人生活在一个冰冷的格子间里,拿着一个个“大盒子”“小盒子”,做着只属于自己的春秋大梦。 那跟林子里树木有用什么区别呢?我只知道林子里面的大树每天只要做两件事就好了:它们往下扎根,往上生长;它们从不悲伤,从不依靠。 一曲终结,我望向酒吧的门口处,低头间看见了昊然的身影,看来,有时候等待也是有必要的。 他脸上的笑容未变,神情依旧。 “对不起,梦寒,把你一个人落在这儿了。” “没关系的。” “她是我的前女友,好几年不见了,今天突然在这儿遇上了。” “是嘛。”我表露出一股满不在乎的傲气。 我用表情在告诉他,你和谁在一起关我屁事,姑娘我拿得起就放得下。 可是这是真的吗?我再一次问自己? 昊然,我,还有那台上的那个花心大萝卜欧阳成成,甚至还有包括带我入世的老师-万生,我们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沉迷于人间色界,多情又不专情。 我们在害怕什么?内心的声音告诉我?我在害怕世俗的那些约定俗成的规则,都是一个流程一个流程来的,就如流水线似的,一个人问世了,然后,去经 第171章 红尘惮(73) 我把目光转向了酒廊间的玻璃墙上,那七彩缤纷的海底世界,酷似人间。 记忆中海底里面有一种大鱼,它们觅食的方式好奇怪的,整个身躯就像一把若大的撮箕,它们时常张开着大嘴,身躯迅速的往前移动着,然后前方的还在欢快戏水的小鱼儿们,直接就撮进了它们肚子里了,似一阵大风刮过,瞬间无影无踪了。 “梦寒,我是和你一样的,你不相信我?”昊然将双手在我眼前晃动着,帮我整理着贴在脸颊上的乱发。 “没有,我突然望见了那玻璃墙里的大鱼,感觉好恐怖的。” “你看见什么了?大鱼?” “对,大鱼,还好你不是。“ 我老觉得这人间里有一类型人也像海底世界里那身躯就像撮箕似的大鱼儿,他们来去一阵风,静如处子,动如猛虎,狂扫人间,又绝尘而去。 我在想,为什么会有大鱼儿的成在,大鱼的身躯为什么那么大?他们拖着那庞大的沉重的身躯不感觉累吗? 大鱼儿身躯之所以那么大,如此之大,是因为小鱼儿自己不想长大? 他们时常喜欢高唱着:‘世上只有大鱼儿好,唯有大鱼儿的怀抱忘不了,投进大鱼儿的怀抱,幸福知多少。’很多小鱼儿,宁愿被装进大鱼的肚子里,也不愿意自己向前多前行一步,这才让大鱼儿们越来越肥了吗? 亦或者大鱼儿根本就不让小鱼儿长大?让他们永远跟随于他,成为他们的战利品? 可是人间的大鱼儿们真的大吗?仔细想想,他们也只是身躯大而已啦,还不是同样是血肉之躯,还不是照样吃着五谷杂粮,他们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比如我们常说的霸道总裁,不分雌雄的,他们每天喊着:“我要,我要,听我的,你们必须听我的”的小土匪般的存在。我一看见他们的模样就忍不住想笑。 的确,他们看似很大,很了不起,实则很小,很小。仔细想来,他们的行为,不是跟二三岁小孩子一模一样吗? 还有一类就是迷恋霸道总裁们的小花们,小小花们,她们每天高喊着:“拿来,拿来,我要的你就必须给我拿来”的拿来主义者,最好啥也不用干,五指不沾阳春水,往哪儿一站,往哪儿一躺就啥都有了的拿来主义者。 这两种婴儿般的存在的物种,还真是人间绝配呢。 于是,小花们存在的意义,就成了大鱼儿们奋斗的动力,难道这就所谓的人间真爱? “小花,你在家好好呆着,大鱼为你去抢夺食物”。 听起来好感人哦,于是乎,很多人想当小花,很多人想当大鱼,为小花们去奋斗。 可是这与我有何干?我为什么要拿出来说? 当然与我有关系的,世上大鱼儿多了,理当所然的拿来主义多了,吵得人间不得安宁的。 谁又不想当大鱼儿了,难道等着让大鱼儿来把自己吃掉吗?若这样下去的话,只怕连个平民老百性也要去读懂《连城诀》,《孙子兵法》了,以前开战是真刀实枪的,明里来的,现在他妈的玩的是心术,更累了,还要不要生活了嘛。 大鱼儿小花们为了某种自私的情与欲,踩着多少小鱼儿们的血与汗,血与泪前行着,同时,失去了人间最真的情,彼此付出,彼此托付的那种最真的情感。 那么人永远就像海底世界那样,在低等动物的层面里循环着,人间永远是这几类人的游戏:掠夺者,受虐者,迎合者,隐者。 心智似三岁小孩子的人们最牛逼,是掠夺者,蛮不讲理,是拿来主义者。 身与心都弱的人,成了受虐者。 还有一点点良善之人,便成为了迎合者。 世间高人,成为了隐者,冷眼看世间。 那这不是一个黑白颠倒的世界了,老子要给小子下跪的人间,老子还要去讨好小子的人间,这不是太搞笑了吗? 唯一不同的人间多了一类人:就是创作者,发明者。 我不想做忍者,也不想做隐者,更不想当弱者,不想当老子,也不想当小子,反正大鱼儿与小花们若想来吸掉我全部的心血时,若想要来消灭掉我的灵魂时,我一定手握尖刀,与他们战斗到底的。 的确,我对男人的品位好像与很多其它女人不太一样,我不太欣赏大鱼儿,他们心智如三岁婴儿都不知道女人是啥玩意儿,太没意思了,当然,他们也不会欣赏像我这样的女人的,不识趣,又无趣,自讨苦吃,他们看着都会摇头。 若我做为一个职场跟随者,我更喜欢跟随像万生,欧阳成成这样的领导人,他们看起来不着调,但内心比较柔软的男人,他们已经超越了自我意识,自恋维度了,每天想的不只是自己或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那几个人的兜里的子儿是不是比昨天更满了,钞票是不是更大张了,钱袋子是不是更鼓了? 他们赚了一些钞票后,就会时不时去“游戏”一下人间,把剩下的赚钞票的机会让给其它还处在穷困匮乏中的人了。 那时,我跟随万生开创“万物生一生之水”时,我老想粘着他,他还把我赶到叼妇万姐身边去了,他希望我能学会自处人间。这样,我才终于学会了自己去长大,跨过一道又一道坎后,才发现长大后真好。 我觉得这些男人心胸其实比女人更宽广,虽然他们的理性作怪喜欢斗争,所谓为真理而战。 还有,我不欣赏霸道总裁的原因是他们只属于现实的世间,他们把自己拥有的一切外在的东西太当一回事了。 而我是那种只是对万事万物处于一种好奇的心理才去追求的,没有时,我又想去追求,追求到了,若拿着太多的实实在在的东西,背着它们,又感觉好重,好麻烦的。 还是前面所说的那样,我喜欢的并不全是实体的物质,我是喜欢追求实物的那个充满活力,充满激情的感觉。 有些大鱼儿显然他们是把自己拥有的一切特当一回事的,喜欢拿它们去换更多的实物,比如换更多的小鱼儿。 他们想同时占有 第172章 红尘惮(74) 何处,烟雨中? 何处,人间事? 枫林岛上又刮来了一场暴风雨,这个地方在我心中之所以感觉它神秘而又遥远,不过是它一半海天如梦,一半红林似火,一半浪击石窟,一半群峰岑寂下,我仿佛又听到了从山的那头传来的一阵又一阵轰隆隆的惊涛拍岸声。 烟雨蒙蒙中,岛上的那片红叶林,吸收了来自天赐的水份,即使在寒风中,也仿佛是一个化了艳妆的水灵灵的美少妇,沉睡在大地之上。 我如约所至,来到了水晶宫“异渡香魂”图书城二楼,原大绪的办公室门口,现在已经变成了那公子哥经理人和孔雀女孩的地盘了,占山头为王,他可真是江山美人两不误啊,哦,他姓啥名啥?我都忘记问了,亦不知这是不是大鱼和小花的地盘? 一路上,我只感觉自己的心间又像是顶着一座好大的山,山上安放了一个似山野间里鱼塘般大的锅炉,锅炉下面升起了柴火,锅里面正在煮粥,这锅粥不只是八宝粥,百宝粥还差不多,各种不同的材料,黄米,大米,红豆,红枣,薏米,赤豆等等,在锅里面不停的翻滚着,在柴火上焚烧着。 我在想,为什么会有这般感觉?或许一直向外扩张的人是没有时间去感知疼痛的,所以他们时常与自己身上的灵性擦身而过了;那么一直向内探索的人们本身就是在加工痛苦,于是痛苦就不再是痛苦了,反而成了一种成就他们的养料;人最难受的时候是一股向内的力量与一股向外的力量在抗挣的时候,那是一种被撕裂般的疼痛感。 我不知道接下来等待着我的又是什么?离开了那个窗外层层梦,窗中梦梦身的书库,又得踏入了一片自己完全陌生的领域及领地,这对于我来说:又是一种割舍,对“安适”和“熟悉”的割舍,原本向内拓展的自己,这会儿又得向外扩张了。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这一次又一次对命运馈赠于我顺畅平安的割舍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只感觉它如剥洋葱般,割掉一些自己熟悉的人,割掉一些自己的熟悉的事,这些东西看似是自己安全堡垒,看似让自己骄傲无比,但仿佛它们又会无声无息的让自己筑起了一堵堵自恋的高墙,把自己囚困在高墙之内了。 我突然又想起了“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这句话,我很清楚,真正牛逼的人比如各行各业大佬们,人家都是一事任红尘的,可我这如一只跳蚤似的,蹦东蹦西的,蹦内蹦外的,总是显得那样弱弱的,小小的,毛毛躁躁的,一点儿也不牛逼。 可话又说回来,大佬们每天高昂着头颅雄纠纠气昂昂的,那还不是因为他只在这山,没到那山,他在自己熟悉的山头占山为王,换过山头试试,可能也和我一样了,小小的,弱弱的了。 我这蹦一蹦,跳一跳,不就是为了把那座看似牛逼的让自己产生神一般的幻觉的围墙一堵一堵的推掉它们吗?我不需要那一堵堵所谓安全的高墙,年纪轻轻的呆在高墙之内,它会让我变得骄傲,变得自大,变得傲慢,会让我身在热闹中人群中心却无比孤独等等,会让我一不小心就颠倒了。 我并怕自己在他人眼中是坨狗屎,还是一坨猫屎,怕就怕对自己能力分界线的误判,判低了判高了都不是什么好事?力度使错了方向更不是什么好事。 这不?才要一个点一个点的去踩吗?要想知道自己是什么?首先得彻底推翻掉自己不是什么?我觉得这是拆掉那堵名叫“自恋高墙”的最好的法子了?我总感觉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成人就呆在高墙里面的人,他们很容易把自己当成神,这个“神”可不是什么好鸟,它以为它无所不能,他一手指天,就得一呼百应,它一有所求,就得一求百应。这什么鸟神,谁碰上谁就倒了八辈子霉。 我又突然变成了驴逼的感觉,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牛逼,直接把自己“裸露”于苍天之下。 这个‘生命的洋葱’我还得继续剥,要剥到最后几层,才能见到那个最纯粹最真实的自己,去见到那个身处在寂静中,心却欢喜无比丰盛无比的自己,也许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好像在梦游似的,我捏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很疼,我确定这不是在梦游,这是真实的生活。 趁年轻,再次就地为自己披一件五彩云霞,做一个追太阳的女孩吧,管他们是大鱼还是小花,都得去瞧一瞧?我给自己壮着胆。 不得不说,在“异渡香魂”图书城的书库里,我是找到了自己灵魂的寄托的,我并不想离开那块领地,可是又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推着我,让我不得不往前行走着。 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向往安稳的人,只是感觉情感无处寄托时,才想着去追寻,不断的去追寻,这样说来,情感对于一直向外拓展的人来说,是软肋,于是万物便成为了他们的可使用的工具,他们的终极目的地: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宝殿,他便成了无所不能的神,这就是向外拓展人所追寻的感觉吗? 但情感对于我来说,却是前行的动力,于是我与万物平起平坐,终极目的地:是成为一个能在天地万物之前自由奔跑却又无比放松的人,那就不能成为高座宝台不能动弹的神了? 我也知道,我要寻的情很可能也是虚无的,亦或许它就在自己身上,它就如车轮上抹的润滑油,给我奔跑的力量,至于自己之外的情,也许寻到了世界尽头,世界尽头依然是情无处寄托,无一人可依托,亦或许世界尽头原本就是空无一人,但只要遇到了那个最纯粹的自己就好,就挺好,就再也不会害怕孤独了。 谁又不是来时一人,还时一人,终究要去面对一个人,还不如更早更早的去适应它。 “你来了?”那公子哥经理人正在办公桌前处理着什么文件。 “对不起,我迟到了。” 我脸颊被雨水淋的湿淋淋的,大概妆容也花掉了,头 第173章 红尘惮(75) “行,就这样吧,明天你随我们到B市中心去做宣传活动。”这位名叫姜飞扬公子哥模样的领导人,说起话来每一句倒感觉挺爽快的,铿锵有力的。 相比大绪,姜飞扬又是另外一种领导风格了,他对下属仿佛有一种他确认过的眼神,决不会出错的迷之自信。 我却依然有一种恐怖的感觉,因为前方的路我已经没有地图导航了,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如果一转身就是悬崖万丈了,掉下去后全是财狼虎豹时,那又如何是好? 前些天,我带着十八分的喜悦之情,与老爸老妈分享着我的红尘之事,没想到又碰了两个冷铁球。 “寒寒,你快给我回来,不要相信外面那些男人,外面的男人都是氓流之辈,听爸爸妈妈的话,快回家。” “爸,妈,你们怎么老是这样,你们就不能表扬一下我吗?我在分享我的工作上的成就呢。” “行了,行了,妈知道了,你把你的地址发给我,妈给你寄点生活用品过来。” “妈,我不需要生活用品了,东西太多了,我一个人搬家太累呢。” 我深怕他们知道我的地址后,又跑过来,像两只老鹰似的来捉我回家,这年代还真不缺少生活日常所用的东西,那玩意儿,自己稍微做点兼职,都能满足自己的。 所以,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何现在人还喜欢在为物质去拼命的,然后不停的去满足他人对物欲的贪恋,美名其曰,这是因为爱。 哇靠,这种爱,会让我走向堕落,走向颓废的。 “就是说嘛,一个人太累了啊,你还是给我回来呢,妈前些日子给你相种了一个男家,你回来看看。” “妈,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啊,你不能让我做个坏女人,脚踏两只船吧。” “那你把他带回来,给我先把婚给结了。” 我无言以对,只是感觉俗世间的婚事与我的距离好像还有一个世纪那么遥远。 “这是我自己的私事,你们可不可以不管我了。” “怎么是你自己的私事?等到二十七八岁,你都变成白菜价了,你让我们脸往哪里放。” “我二十八岁以后咋就变成白菜价了?那行啊,你们有权给我二十八岁以后的人生定价,定成白菜价了,那我是不是也有权给自己二十八岁以前的人生定价呢?好吧,你们去给我找一个婆家,让他的儿子拿一千万来买断我二十八岁之前的青春?行不行?” “你这妹子怎么变得这么蛮不讲理了?” “是我不讲理,还是你们无理啊,我二十八岁以后怎么就变成白菜了?既然这样,那我听你们的话,不是物以稀为贵吗?与其等着自己变成了白菜价后遭人嫌弃,不如趁黄金年龄给自己卖个高价钱这有什么错吗?“ “那好吧,你厉害,等到二十八岁没有人要你了,你在外面死活我们也懒得管了。” “那我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结婚本来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自自然然的,若两人单着,遇见了,感觉对了,七老八十都可以来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恋,是你们把它搞得太复杂了,偏偏要按女人的年龄大小来定价,什么二十八岁以后就变成白菜价了,那我也不傻啊,你们会定价,我也会叫价啊,这下好了,原本几千元就可以搞定的事,现在拿一千万来还看我愿不愿意咯。” “真是养女儿还不如养条狗,狗听话,不会让我操心。” “听你们的话,我今天可能不会在这里跟你讲话了,可能躺到棺材里面去了早就进了坟墓了哦,你们同样让我好难受,我不想再跟你们说话了。” 一气之下把电话挂了。 我再次感叹着,人世间果然悲欢不相通。 感觉自己就像上案板上的一块猪肉,任屠夫们来定价来宰割,只有壮猪才来买个好价钱,若等到猪老了,比如猪婆肉,都无人敢买了的? 生为一个女人,咋这么难?我都这么努力,这么用心的在做人做事了,咋下场就是等到二十七八岁之后变成白菜价了呢? 那好吧,到时白菜价就白菜价吧,牛粪价也没有关系,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这就够了。 愿普天之下的男子们专心赚银子,都能娶上他们心目中的十八岁的花姑娘,别到时没能娶上十八的花姑娘了,又退而求其次来找大姑娘,当然,这原本也是不错的选择,可他们偏还要来一句:‘你都已经白菜价了,有人能要你就得感恩戴德了。‘然后他就想开启大爷似的人生了。那样的可能会被大姑娘一脚给踹到太空里去的,去他大爷的到那儿做他们的春秋大梦去吧。 ‘春来花开,秋去叶落,见物见心,空色无二’,我心里面不停的给自己念着心语,没关系,闭着眼睛往前走就是了。 这下,如果我还是要一往直前,一不小心摔倒的话,真的是身后空无一人了,怎让我不感觉到恐怖? 这姜飞扬,让我平生再一次体验到了被人无条件的信任的感觉是如此之好,必境我与他曾素不相识,能做到这份上,已经很了不起了。 我怎么总是说外人的好,却与血亲之缘来了个绝决,是鬼迷了心窍吗?还真奇怪,难道男领导人都比较善待女职员吗?还是我体验到的只是一个假像? 我暂时找不到答案。只知道从踏出校园门口那一刻起,老师们给我贴得“弱智”的标签,在我跟随男领导人混迹于江湖的这些年,他们已经帮我把“弱智”的标签彻底洗掉了。 尽管脑海里还是时不时的回响起一些天外之音: “哟,我们秋梦寒同学,居然也能大胆发言了。”“哦,我们秋梦寒同学,居然也把这道理做出来了。” 还好,我身体里面一股倔劲,深信老师眼中的自己,亲缘眼中的那个比一根鸡毛还轻的自己,是他们错误的判断,或者是他们故意为之,就想让我乖乖的就范,然后好把我关到笼子里去,为他们所用,最好变得像一只呆鸡了,他们用起来才顺手顺心顺利的。 哪知道 第174章 红尘惮(76) 不管她是京城牡丹还是林园野玫瑰?我不断的提醒自己,以事为中心,以事为中心。 我也知道,身处世俗中,与俗世中人交锋,若要让他们对自己有三分敬畏之心,其实很简单,只要表现功利一点,自恋一点,现实一点,最最主要的拜金一点,聊天开场模式最好实际一点,别搞些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什么情怀?什么理想?这些不能整,要整就整些实际点的东西。 比如:聊聊TA那包包,TA那衣饰,TA那鞋子,TA的荣誉等等,总之,以TA的一切为中心就好了,给TA一路高标同时可能还需要阉割一下自己的灵魂,这样会扫清很多阻碍自己前行的石头。 这一招,我不是不会,也不是不能,是不想,悲情面具,戴久了,我怕自己最后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你能告诉我吗?我以后怎么称呼你?”我依旧和言悦色的,像温开水般,再次问她。 “西咪。”她十分不耐烦的回答着。 “哦,西咪,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他没跟我说哦。”说着,转移了目光收回到自己的手稿上,表示不想再与她多说一句话。 这定是个在天堂里被宠坏了女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女孩,她们永远也不能感同身受,那些站在大风雪之夜的牧马人,在冰雪中痛饮狂风的苦。 但我并不厌恶她,比起活死人,这类女孩子也是有灵魂的人,只是装了一个恶灵,不管怎么样,总比没有灵魂的木偶人要好多了。 西咪?英文名字,还挺洋气的,我是不是也要给自己起一个英文名字,叫起来简单易记。 想着,这演讲稿子再酝酿一下,便一气呵成了。 “他不在你就偷懒啊,我们请你来是让你干活的,你咋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的,还翘着个二郎腿的,自己不知道找点事做吗?” 这被一个啥事都没干的人,又与自己年龄不相上下的女孩居高居高临下的教训着,我瞬间身体的一股子气往外涌着,真想一巴掌扫过去,她怎么知道我没有在做事? 我深呼一口气,努力告诉自己,她定有我所长,才能站在我之上,至少她能河东狮吼,若要让我一天天不停的这样吼叫着,只怕得叫救护车了。 “你能不能离我远一点,从哪儿往哪儿去。”我站起来,指着她的鼻子说着。 “哼,你就闲着吧,看你还能闲多久,我告诉老板去。” 说着,啪的把门一甩,钻进屋里去了。 没等一分钟时间,她提了个手提包又出现了在我的面前。 哦,考验我的时光又来了,闲中取静的能力,是用脑子在干活的。 哪怕天要塌下来了,我也得做到在原地安然自处,闲时取静,忙里偷闲,同时又要能灵活应变,不是说闯码头吗?这便是一道关口了。 但我依然不能完全做到,好像一定要去做些什么,自己才能安心似的。 这西咪一闹,我更加的坐不住了,我总习惯用双手去做些什么,不太习惯用脑子干活,仿佛只有用手忙碌着这样才叫工作,才对得起老板付给我的那份工资。 “我在写演讲稿了,请你不要来打扰我,OK?”我向她解释着。 “哼。”她哼了一声。“你等着。” 突然,她仿佛想起了什么,背着手提的包包又返回了屋里,没了动静,约五分钟时间,一股浓浓的胭脂的香味,弥漫了整个空间。 紧接着她随着这胭脂香又走到了我的眼前了。 “喂,你呆会儿演讲稿写完了,若没什么事,帮我整理一下房间吧,我给你算工钱的,你们出来工作,不就是为了多挣一点吗?” 我犹豫了一下,我得练习闲中取静,安然自处,不能再给自己增加体力活了,这样身体受不了的,细胞会造反的咯。 在我习惯用手力脚力脑力三力合一去忙碌去奔波的这场无尽的轮回里,我得学会去疼惜自己的身体了,疼惜仅有一次属于自己的短暂的一生,他人想把它当奴隶去使唤,我自己就不能再去过度使唤它了。 “可以吗?我把工资先付给你。” “你自己的房间卫生自己弄,我没有空的。” “哼,我是看得起你,才多给你一份挣钱的机会的,你这样子活该只配给人打工,有人不当要当鬼。” “好吧,我就是鬼,咋了?你有银子,去找别的鬼给你推磨去,不过,这年代鬼也是不好招待的,要对他们好一点,不然,以后,连鬼你也请不动了,更别说给你推磨了。” 我想起了在云姐身边学习做厨师时,云姐让我学会观察,我因为心静不下来,观察?观察?什么也发现不了,无所事事的,干脆去帮洗菜的员工帮忙去了,结果被云姐教训了一顿。 这儿,我想又是一个道理了,不行,我决不能去帮她整理房间,哪怕闲着,什么也不做。 再说脑子被杂七杂八的事情填满了后,可能脑力就没有那么好使了。 “我不管,你在这儿就得听我们的,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是姜飞扬把我招来的,所以我只听他的指挥。” “我也有权管你,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你拿了我们的工钱,不干活,那你就得走人。“ “我现在就在干活,小祖宗,请你不要打扰我的工作,行吗?” 我滴个娘啊,难道真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天灵灵,地灵灵,快让那小佛爷别来缠我了吧,一股无名火在心间漫延着。 “好吧,我找姜飞扬去。” “我不送,你快去吧。” “别以为我使不动人了,我可以让姜飞扬来帮我打扫房间卫生。” “那是你们的事,跟我没关系,不过,姜飞扬这一天也挺累的,一天忙里忙外的,连买个安全套都要自己出马的,我挺心疼自己的上司的,所以,你放心,我干活决不会偷懒的。” “男人就是拿来使唤的,你越是使唤他们,他们就越是看重你,就你这老实巴交,傻不拉几的人连这点都不懂,难怪只配给极优男人当女佣人 第175章 红尘惮(77)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与花孔雀女孩西咪在那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的水晶宫里搅混了好些天,我的心境就如这张若虚的《春江花夜月》。 有波涛,有潮声,有明月,终于还是能归回平静之中。 有些事情仿佛是怎么逃也逃不脱的魔咒,在自己的花样青春华年里,我的脑内多巴胺物质,并没有为自己换得在男生的世界里惊涛骇浪,却总是能在女生的世界里汹涌澎湃。 我与这位西咪又如初见白猫儿,吴漫铃那时,总是闹得不可开交,像两只斗公鸡似的,每天一见面就坚起了彼此的彩色羽毛,随时准备应战着。 斗过后,却又总能归于平静,她似浪涛,我似潮涌。 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魔咒,我要如何去解开这个咒?为何总是这样?总是遇到同一类的女人?没完没了的了。 还是男生好,他们特爱惜自己的羽毛,他们知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所以总是与我们保持一米阳光的距离,无纷也无扰。 我特别怀念与林海在一起共事的日子,识得本来心,无来亦无去,哪像这西咪又跟一只啄木鸟似的,把谁都当成了一条虫子了,一见着就忍不住想去啄一下。 不过,也许是自己脑内多巴胺在作怪,一遇到刺激物就开启了战斗模式,身体也好,脑海也好,若总处于平静之中我反而提不起劲了,所以,才像那只攀包谷的猴子,攀到一个玉米,扔掉了,再攀一个玉米,又扔掉了,其实在乎的并不是到最后攀了一个什么玉米,反正就是喜欢不停去攀的状态,哪怕让自己陷入了骇浪之中。 “明明可以海阔天空,为何要去画地为牢”,这是我平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我最害怕被一个人或者一个什么物限制住,缠绕住,那样我就不能往前冲了,若突然发现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定会举起自己手中的尖刀,一刀下去,拼劲全身力气也要把绳子割断的。 小时候呆在爸爸妈妈身边也是这样的,一路走来,都是我与他们斗智斗勇的过程,相比我的弟弟,我还是幸运一点点,必境存活下来了,而我的弟弟才活了十一年就没了,去向天国了,其实他也是一个很倔强的孩子,比我还倔强,只可惜,他那幼小的身躯终究还是抵挡不住太多的狂风暴雨。 难道我已经迷恋上了这种战斗中的感觉? 我特别能理解昊然,为什么为了他心中的所谓的爱情,不惜举刀与他母亲一战高下,永远游离于世俗之外,不干些正经之事,不好好去挣金山银山的。 因为金山也好,银山也好,都需要一本正经的守在那儿,所谓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就是此理了吧。 当然,世俗的男人有世俗的男人的好,他们会利用我身体内充分的多巴胺,去为他们效犬马之劳。 他们这点心思,我懂,我懂,这点骨气还是有的,知道自己是野路子来的女生,很适合充当世俗间男子的搭挡,哪怕是西咪所说的女佣人吧,也没关系,善待过自己的人,我能在有生之年为他们做点什么,也挺好的。 因无男女之情牵缠,做起事来,如射击打榜,十发九种。 更何况:在我心中,总觉得世俗间的爱也没什么好歌颂的,我并不是特别羡慕。 如果真要将爱化层次,暂且把它分三个层次吧: 欲望之爱,激情之爱,理性之爱。 欲望之爱:因彼此内在或外在的缺失匮乏,而捆绑在一起的情感。 那么西咪洋洋得意的爱也只是处在欲望之爱中罢了。 激情之爱:不计后果,不问东西的情感,似一把雄雄烈火,燃起来很快,要拿起来又怕麻烦。 我对前男友晨星,及昊然的情感就属于这个层次了吧。 理性之爱:能给予真正有利于对方生长的东西,哪怕它是一剂苦药。它不是为了占有,不是为了拥有。 我觉得万生,大绪等领导人,给予我的就是理性之爱。 在这种情感中,我感觉自己在茁壮的成长着,吸收到了很多营养物质,才得以让我有更多的力量去面对一个又一个未知。 我永远觉得最好的感情,那是彼此灵魂最深处的某种感应,根本不需要有太多的动作,就自自然然的连接了现在进行时,过去进行时。 那些国民好男子,还是别去惊扰人家的生活了,我这一路从南冲到北,从东冲到西,体内多巴胺不断彪升的年华,要过上成熟人的安稳生活,让自己能停下来,我知道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这种只问江湖之事,不问儿女情长的江湖情缘,我觉得也是可以滋养自己的心灵的。 来时海上潮声,回时江天一月;来时斗志昂扬,回时,了无牵挂,这是我时常拥有的状态,一个是入世的世间,一个是出世的世间,在出世与入世的两端,我总能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了。 可这原本回时无牵无挂的我,却是被西咪挡住了我的路,那会儿,真感觉她就像一块狗皮膏药,贴在我的腿上,想扯都扯不掉,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又不知如何是好。 我必须坚定自己的信念,决不会向她投降的,让我帮她打扫房间,门都没有。 还要让我帮她洗碗,陪她逛街,陪她做这儿,做那儿的,不干,通通不干,许给我金山银山也不干的。 我必须要让她明白,在有些人的词典里‘你许我金山银山,我许你海天明月’是行不通的。 人世间所有温馨的陪伴,不是用金山银山,就可以买到的,除非她学会放下藏在她心灵深处的那一座高山,好好的去对待每一个人。 而今,她自以为她站在了山之峰,自许高人一等,把我当成一只小狗狗似的,以为从山头扔几块骨头下来,我就会向她摇尾巴了,然后就可以用一根无形的绳子缠住我的脖子,牵着我走遍大街小巷了,真是太搞笑了,这也太小看我了吧。 连昊然那样好声待我,因为她 第176章 红尘惮(78) “我们今天行程,先去C店,再去A店,明天去画溪春天做“扫街”工作。”姜飞扬再次看了看行程表回过头吩咐我说。 “哦,知道了,画溪春天是在哪儿啊?” “妹子,你是外地人吧,画溪春天也没听说过啊?”司机突然发言了,他是一名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整个人看起来很严肃,冷酷,面无表情的,听说是姜飞扬请来的代驾司机。 “嗯咯,外地的,不是本地人。” “哪里的人啊。” “湘北。” “哦,那地方,我晓得,我晓得,那里有很多山吧,很穷的,有土匪打劫。” “现在已经没什么山了,山被推掉建层楼了,丘陵比较多,也没有土匪了呢,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是听我堂哥说的,他在你们那边当市长,听他说,你们那边人均一年的收入都没有我们这边人均一个月的收入多的,穷得很呢,有很多从你们那边跑出来的女孩子,在我们这边做小姐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人说话怎么难听啊,当着我的上司的面说这些有意思吗?真是的。 “只能说你们这边开发的比较早吧,我们那边还在发展中,现在已经发展的也不错了,我们那边的男女各顶半边天的,女人就算出来做小姐,也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家人,不是因为好吃懒做。”我压住内心的火气说着。 姜飞扬回过头,向我眨了眨眼睛。 我才收住了嘴。 真是的,这姜飞扬还够有耐心的,身边都是围绕些什么人啊,个个嘴里不吐莲花,只知道吐一嘴白毛的。 不过说来也是,来B城这一年多以来,我的确对B市的中年以上的不管处在那个资源阶层的男人都感觉他们怪怪的,说起话来咋阴阳怪气的,是不是被生活环境压得心理变了形了的? 在B市,就算是处在资源高阶层工作的中年男人,我所见到的也大都像木雕人,虽走路带风的,却是摆着一副僵尸脸,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只对外来人是这样子的?人家的温情只对自已家里的人?这我就不太清楚了。 亦或者是所谓的“智者不入爱河”? 我在想,他们是爱无能?还是真不入爱河哦。像我们“异渡香魂”图书城里的BOSS,那真是智者,智得头上的毛都飞光了,他见谁都要吼叫几下的,开骂几声的,指责几下的,以此来显示他是高明似的。 好几次,看见他远远的走来了,我原本想上前去好好的与他打声招呼的,一听到他吼叫声,我吓得连忙找个角落躲起来了。反正,只要他走过的地方,只怕连蚂蚁都会吓得搬家的。 我的妈呀,若智者不入爱河,高智者在生活中也都是这种模样的,那也太恐怖了。 处在中层工作的中年男人,还好一点点,不像木雕了,还是有点男人味的,不过又掉钱眼里去了。 处在低层工作的中年男人,张口闭口就来,他哥是哪里的市长,他大爷是哪里的厅长,他某某亲戚在哪里厂长。 我只是没说出口:“你们家谁谁谁是天王老长跟你跟我也没几毛钱关系的,自己是一坨烂泥起不来了,还老拿他人光环来吓唬人的,只会让人鄙视的。” 不过,也还是有很多温良的人,让人心生感动的,他们仿佛是一座城市里的一盏盏希望之灯,照亮着都市夜归人前行的路。 我胡思乱想着,车不知不觉中已驶到了白石桥公交站旁。 这条路我熟悉不过了,那时白潞潞为情所困就是从这桥上跳下去的,后被一艘白船救上来了,我还是比较好奇一些男生的心灵世界的,当走到穷途末路时,他们为何不知道转换到另一个赛道?还好,白潞潞算是历千劫而存一念:“好生好长,好草如茵。” 我微微叹了一口气,是啊,我也如是,如果我是两手空空,身前也空,身后也空,那至少要让自己的身影逐春风而生长,野生野长也要长到天涯那畔。 到时,我告别枫林岛了,走向人生下一站时,一定还要找白潞潞帮我作一幅画,画下枫林岛狐狸湾的浪花一朵朵,就如我们彼此似浪花一般的青春华年,来过,又退去。 “秋梦寒,现在是我在做行程安排,以后这些事是由你来做的了,你不能关应着知道了,就以为没事了。”沉默了好一会儿,姜飞扬又开口说话了。 “嗯,知道的,知道的。” “你尽管喊知道吧,到时不知道了,我拿锤子来锤你的。” “好的,知?”我又想说知道了,连忙收住了口,不能再说知道了,我脑袋都是空白的,咋只知道说知道了的。 还是老毛病,我只要看见一棵树,就忍不住想当一根藤,去缠着他,赖着他,这习性特别难改。 “画溪春天在哪儿啊?哦,C店的店长是男的还是女的?”我改了口问。 “画溪春天是B市中心的一个文化乐园,旁边有个小区也叫画溪春天,小区后面有一条繁华的步行街,还叫画溪春天。” “哦,是嘛。”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的确,来B城这么久了,我很少去市中心的闹市走走的,就更不知道B市还有个画溪春天的商业步行街了,哎,明明还是如花一年的年华,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那样,也能在闹市中嗨出青春的高度来?那么害怕声音光热的刺激? 这可能与自己小时候生长在湖山绿水边有关系吗?人还真是一个环境的产物?在闹市里呆习惯了,就害怕好山好水的寂寞。在湖山绿水边呆习惯了,就不太习惯闹市中的声光热的刺激。 所以,凡是在山水边呆久了的孩子,城市里人一看便知,一般在人群中会显得比较拘谨,每前行一步都怕踩死一只蚂蚁似的。 那是因为从湖山绿水边走出来的人们只是与山与树与水与草打交道,那儿一直很安静,从没见过那么多人,一时半会儿,不知道如何去应对他们罢了? 要给自己一点时间,慢慢的去适应,把周围的刺耳的声音,刺眼的光茫, 第177章 红尘惮(79) 嗯,又到了捉“鬼”的时间了。 请别误会了,是捉我自己内心里面的一只又一只的小黑鬼。 我仿佛又一次只身立在了风雪之夜,外面不知是鬼还是人的物种在不停的敲打着那扇被落花灼伤了的木门。 清凉池水抚残荷,萧瑟风中唱赞歌。 而我,时常会被那红尘中时儿有,又时儿无在我眼中不知是人还是鬼的物种吓得魂飞魄散。 大人之心啊,可能刚开始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才不断的往他们的心里面种小黑鬼,种的鬼越多,身体内的黑暗能量就越多,看外面的世界就越恐怖,仿佛到处都是手握尖刀的荔鬼。 我问自答:命运是什么?命运就是敢于打开家族系统赠于自己的那个百宝箱,看看里面到底装有什么东西?合理的戒律,可以让万物生生不息,欣欣向荣的法则,留着继续使用;不合理的法则,果断拿起自己的长刀,手起刀落,狠狠的把它们披得个稀巴烂。 不然,那百宝箱就像一间黑屋子,住在屋子里的人被黑暗的能量团团的围住了还不自知。 被黑暗能量包围了的人们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侵害通常有几种表现: 有一类人,把自己变成比黑鬼还凶残的人,像恶魔一样咆哮人间,狂扫人间,这种以恐惧驱使的人生,他们像永动机般能够不停的不间断的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往外抓取东西,需要很多很多的很多的外物把自己团团包裹起来,以此来确保自己是安全的,这是体内肾上腺素不断彪升过程。 长期下去,很有可能呆在他们身边的人也会被黑暗能量吞噬,以至于受到伤害甚至还会失去生命,这一点我没有说谎,有见证过的,也有可能他们自己会被黑暗能量反噬。 内心里的小黑鬼越多的人,越是贪生怕死,为了那一团团肉生的存在,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可以去坑门拐骗,可以去杀人放火,更可以出卖自己的肉体,灵魂等等等。 哦,那些被黑暗能量包围了的人们,已经没有灵魂了,真正的灵魂早已被小黑鬼摧毁掉了,留下一个虚假的灵魂那是小黑鬼的替代品,鬼的灵魂人的身体。 被小黑鬼附体了的人在俗世间飘飘荡荡着,他们需要不息一切代价去维护他们肉身的存在,若人的肉身失去了,它也就消失了,为了自己存活的好一点,久一点,那些人可以不折手段的去吞食别人的灵魂,精力,体力,时间,金钱,甚至其它人的生命那是不算什么的?所谓强者生,弱者灭,这是被小黑鬼黑暗能量包围了的人们的内心的声音。 另外,还有一些被黑暗能量包围了的人,虽然不会像恶魔一样,去吞食他人了,但已经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他们被长期囚禁在黑暗之中,靠着啃父母的精液而得以存活,这是一群可怜人。 比如,此时此刻的我,已经被黑暗能量包围住了,一想起要去面对那位我感觉特别恐怖的杨宁,我就联想到了下一个场境,她会羞辱我的画面,我脚都抬不起来了,浑身发抖。 不管怎样,我还算生有余幸,虽然从小被大人们往我身体内种了好多只小黑鬼,但这一路走来,我遇到了很多阳气高的男子,鬼一见到他们就吓跑了,他们是捉鬼人,第一个帮我捉鬼的人,就是晨星,后来又遇到万生等人。 这下我又遇上姜飞扬了,我的青春华年是处在一个多情胜无情的时代。 每当看到他人光茫四射的双眼,我身上的多巴胺自信物质撑撑的往上增,阴郁之气散去后,阳气大增,就像是大力水手吃了波菜后,力量倍增的感觉。 如果一个时代,有很多为了自己的肉身存活的好一些,然后去摧毁掉他人灵魂的人,那每个人内心里的小黑鬼只怕会开欢庆会了,鬼最喜欢黑暗的地方,世间越黑暗,越是充满着血腥味,它们就越兴奋。 那真不敢想像,那样的世间会成为什么样子? 人世间需要另外一种能量:爱的能量,为光明不惧生死的能量,只有打破了心灵恐惧,小黑鬼才会被团灭了。 也许?这也是我一路走来寻的情感?需要借助他人的的光,比如鼓励,信任,这时,我的体内阳气就会上升,才得以赶走了体内的阴郁之气,然后心里的小黑鬼见光后就会吓跑了,我借此机会彻底将它们消灭掉。 的确需要特定的场境,也就是小黑鬼只有遇到一股黑暗能量时,它们找到组织了,才会跑出来兴风作乱,就想借此机会联合外力把我的灵魂吞食掉,平时当我被爱的能量包围时,它们都是躲起来的,不敢出来造反的,也不知道现在我的身体内还存在多少只小黑鬼? 还有很多没有我幸运的人们,他们一定还是将自己囚禁在黑暗之中,哪怕身处光明,但内心里面的黑鬼依然让他们不得安宁。 如果人世间人人都一心只想着争占山头为王,人人都是智者不入爱河,人人都摆着谩骂吼叫式的姿态狂扫人间,那世间被小黑鬼吞食后变成僵尸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了。 立在山头的人,所谓的“强”者,不停的往上头滚石头下来,这样,要打倒一个个僵尸人真的太容易了。 不过真这样的话,那如果人都被僵尸化了,都被空心化了,都没有力量往山头爬了, 留在上头的人,也只能守着他们的金山银山当棺材用了。 这样,他们肉身即使像天仙一样的美,像玉皇大帝一样的雄壮,还有意义吗? 唯有多数人手中有鱼,心中有鱼,而非大鱼吞小鱼,那时,奢侈也可能是一种美德了,不是吗? 所以,我还是觉得智者要入爱河比较好些,不然,孩子们内心里种的那么小黑鬼,往后,谁来给他们阳气?谁来帮他们捉鬼呢? 难怪呆在学校里,呆在爸爸妈妈身边,我直接把自己整成了抑郁症患者。 原来他们也想占小山头为王,从山上滚石头下来,直接把我给砸伤了,还在我心中种了那么多只小黑鬼,又 第178章 红尘惮(80) 今夜,雨丝如线,三尺凉意。 我随“异渡香魂”的职员入住在了B城画溪春天文化园旁边的一家古仆的花园式酒楼里,用石头堆砌的围墙,围成了一座城中花园,三层楼的酒楼就立在花园的正中间,东南西北,绿意葱茏。 在酒楼北门边,有一颗已经干枯了的井,这井应该很久没有用过了,旁边的井盖上长满了绿苔,井边都开满了不知名的野花,它们能在寒雨中绽放着,还真有超强的生命力的,坐在酒楼里隔着贴花的木格子窗都能听到雨滴拍打着井盖的滴答滳答的声音。 木格子窗前摆有两盆青花瓷花盆,花盆里积满了雨水,可能店主还没来得及种花,或者还没有想好要种什么花,必境现在天气还有些寒凉,等变暖和些了,便是种花的好时节。 不过,留宿在这儿,依然有一种香尘隐映,花深柳暗的美感。 我回到衣柜边,打开自己的行礼袋,才发现忘记带睡衣出来了,我每次都这样,出远门几乎不带什么物件,就喜欢那种轻装上阵无牵无挂的感觉,可这样也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不便。 还是出去买一套睡衣吧,正好去逛逛B城的夜市,我撑开了雨伞,从酒楼北侧门的深井边绕过,冒着稠密的雨丝,直接到达了画溪春天商业步行街中心。 雨中的夜市,依然人潮人涌,一个个撑着雨伞的青春少女,七彩的雨伞在街边移动着,咋一眼望去,也像是一座雨中花园,百花盛放着,好不热闹。 雨声,车鸣声,街边的人语声,店铺里的叫卖声,歌楼里的琴弦声等等,再加上雨中朦胧的霓虹灯光,这可能就都市里味道吧,不管我喜不喜欢,它就在那里。 我直奔向商业大楼服饰城里,找到了一家专卖睡衣的店铺,店铺名叫:一千零一夜。 站立在店铺的门边处,往店铺内扫视着,我从来不知道连这睡衣原来也有千万种款式,每一套都像是一个艺术家精心打造的艺术品,那质地,那花纹,那款式,那色彩,没有一套是重样的,我将手触摸着那柔软的丝织品,哦,也是的,随意一件都是价格不菲。 身是城中客,遇见也是缘,当我手中有些余粮时,我觉得偶尔奢侈一下,也是美德,而非缺德,以此来为自己庆祝一下,今日里赶走了几只藏在心灵深处的小黑鬼,这样奔向前方的路又多了一份安然。 想想自己身上这件外套不记得是在哪家店打折买的,才三块币,对于服饰消费观,凡是穿在里面的贴近皮肤的我觉得要选择好一点材质,这样会比较心安,以免布料摩擦造成皮肤过敏,然后上医院里去挂皮肤外科,耗掉我几百大币,想想都不划算,至于穿在外面的只要有型就行啦,管它是几块币,还是几十块币。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拿下了一套我最喜欢的淡蓝色的触摸起来质地十分柔软的冰丝睡衣。 “喂,秋梦寒。”突然被什么人挽住了我的手臂,我回过头一望。 “西咪。” “咦,你买了一套睡衣哦,我也要买一套。” “嗯,感觉还挺不错的。” 没等我把话说完,她转身拿起了一套米白色的两件套睡袍问我:“你帮我看看,这一套撑不撑我的皮肤。” “挺好的。”我回应着。 我只想赶紧离开,特怕被她缠住买这买那的了,应该很少有处在花样年华的女孩不爱红装爱武装的,诱惑来了,我怕自己很难抵挡得住。 “好像不咋地哦?你手里的那一件是在哪儿拿的?”西咪问。 “好像没有相同的款式哦,你自己慢慢找吧,我先走啦。” “喂,秋梦寒,你等一下我嘛,我们一起去逛街。” 说着拿起电话:“喂,姜飞扬,你死哪儿去了,快来帮我买单啦。” 我回过头向她淡淡一笑,果决的踏出了店铺的大门。 “你也在这里啊。”姜飞扬匆忙的出现了在一千零一夜店门前。 “是。” “快,快,快帮我买单啦。”西咪喊叫着。 我把脚步稍微停留了片刻,而后,果断的撑开了雨伞,冲向了夜市中。 又奔向了另外一座商业大楼。 隐隐感觉到,这画溪春天,好像是都市人中的繁华一梦,这儿并不太适合我久留。 雨一直下着,越下越来劲了,好像连这雨声也在向我诉说着什么,它一定在说:“赶快回家,赶快回家。” 果不其然,就在商业大楼的转角处,我再次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就是吴漫玲,她正好收起雨伞,钻进了一辆白色的小车内,一位中年女人手握着方向盘,那应该是她的母亲。 我把目光向她们扫视了好几遍,女人的感应是如此灵敏,吴漫玲很快在人群中发现了我。 立刻从车内又跳了出来。 撑开了雨伞,与我一起站在了屋檐下,这气氛有点怪异。 “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你是来找昊然的?” 我听得云里雾里,我在这儿与昊然有什么关系? “昊然他不是在枫林岛邻枫酒楼忙活吗?”我一脸疑惑。 “你来这边做什么?”吴漫玲再次问。 “来体验生活啊。” “你一个人?” “不是,还有我们公司里的同事,你们是住在这附近?” “嗯,你不是来找昊然的,那我就放心了,我再次警告你,我是不会对昊然放手的,他是我的,你休想占有他。” “那是我的事,难道昊然他们家是住在画溪春天?他不是邻枫镇人?” “那当然,我们是邻居,他妈常住在画溪春天这边。” “哦。” 我若有所思,这昊然之前从没有跟我说过,原来我们之间还有那么多的秘密。 “你真不是来找昊然的?” “我可不能像你这么有闲心,没事成天跟着一个大男孩跑,我是来这边工作的,过两天就回枫林岛了。” 看来吴漫玲看重的还是儿女情长之事,我们的重心根本不是在这一个点上。 “这就对了,所以我劝你还是早点远离昊然,不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不然最后 第179章 红尘惮(81) “休息,休息,你们休息一会儿啊,秋梦寒,还有那谁?柳烟,休息一会儿。”坐在遮阳棚里的姜飞扬远远的向我们招着手喊着。 “妈的,口渴死了,累死人了,那只死乌龟姜飞扬自己坐在那里跟老太爷似的,就让我们两个干活的。”我的合作搭档柳烟骂骂咧咧的,满腹牢骚的把手中的宣传报全都撒到了草地上,头也不回的走了。 柳烟,她是B市“异渡香魂”图书城A店派出来做户外工作的一名女生,戴着一副紫色边框眼镜,浑身散发着书香气,说起话来嗲声嗲气的,还真给人如柳如烟之感,干起活来,倒是特别放得开手脚,且又带有一份稳重感,也就是说她的交际能力应该从小就有训练过的,我猜想她不是从一般家庭走出来的女生,没想到她也有性情中人的一面,骂起人来也是得理不饶人的,这倒让我挺意外的。 她在画溪春天文化园旁边的一家生活驿站停下了脚步。 我就地坐在了草丛里,一股浓浓的香草味,那应该是大地回暖像征,原来人的感受力也是千差万别的,我咋没有感觉有多累啊,在户外工作,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匹解掉疆绳的野马,可以自由奔跑,云在天上,微风抚面,那是谁家窗前的一帘杏花雨,又零落纷纷了。 突然一只断线的风筝落在了我的脚边,让我想起了那首《等一个晴天》, “阳光中,风中断了线,往事般落在我面前, 那是谁忘了把风筝握紧一点,捡起了那年的秋天。” 多好的时光啊,我懒洋洋的坐了下来,烤起了太阳。 隐隐听到后面的说话的声音,气氛仿佛不太和谐。 “姜哥,给,喝水吧。”柳烟说。 “放那里,放那里,那边还有一个人没看见吗?去给她一瓶。”他指着草丛里的我说。 “下午还要去吗?我不干了,累死人了。” “人家没见说累,你身子金贵些啊。” “她是她,我是我,好不?” “那你回自己家里躺着去,最好别出来搞事了,就没人要求你了,再不,自己创业去,谁还会来管你?” “你以为我躺不起啊,我是在家里被人伺候的烦了,才跑出来的,别以为你当这点芝麻官我就会怕你了。” “你少跟我来这一套,谁不知道你家老子是当大官的,在我手里干活,一视同仁,没有特殊待遇,想干就干,不想干你可以走人,少给我吓逼逼。”姜飞扬口气十分硬气。 这年代,果然女人变得娇贵了,不是她爸有金山银山;就是老子是当大官的;次之,也不过是呆在金笼子里,银笼子里,草笼子里;要不,也能像杨宁那样带领团队,开拓疆土,这是女人崛起的征兆? 时代的确进步了,女人翻生当家做主人了,古代坐在家里绣花的千金小姐,必境只有少许,现在,满目皆是了,只是不需要绣花了,只需要活得像花儿那般就好了;古代有武媚娘,现在武夫人随处可见了。 我原本也是秋家的一名千金,当彼千金遇上此千金,还真是五味杂成的,此千金追求肉肉的金生银生,彼千金追求灵魂的彼岸重生。 道不同不相为谋啊。 “行吧,我再坚持一下午,明天还继续的话,你得给我另加工资了。”柳烟提要求说。 说完,转身向我这边走来,把她原本给姜飞扬的一瓶冰红茶递给了我。 “谢谢。” “你不觉得累吗?这太阳晒死人了,又有风吹着,我感觉一下子都老了好几岁了,皮肤都晒得起皱了。” “还好吧,可能你不太习惯户外工作吧,我从小就在户外干活的,习惯了的。” 这位从“异渡香魂”A店派来的女生,我还没来得及与她多说几句话,可也不想说的太多了,也许合作结束后,往后也不会有什么联系了。 “好个屁,那姜飞扬自己坐在遮阳棚里,跟个老太爷似的,一动不动的,都要我们两个干活,又不是他们家的奴隶。” “谁让我们不是在他那个位置呢?要不,再努力一把,坐上他的位置,只用脑子干活,就不要用嘴巴也不用出力气了,脑力与体力一起用,很累的,身体受不了的,恐怕啥也干不好,这我有体验过的。” 我没有帮姜飞扬说话,是自己的真心体会,只有神灵和空心人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吧,凡是有灵魂的人,都是有瑕疵的,而我能做的事情,就是不让自己的瑕疵去害人,还有小心他人的瑕疵别把自己给伤害了。当时时刻刻知道自己的份在哪儿,他人的份在哪儿,不越界,不过份,这样,我前行的路就会少一点障碍了,此岸通向彼岸路,任我行,行不通啊。 “可能吧,你是什么大学毕业的?” 我摇了摇头:“社会大学还没毕业呢,那你呢?“ “不是吧,那你怎么进来的?” “我找工作从没有投过什么简历的,喜欢哪个行业,都是直接去跟准公司的领头人要饭碗的,只要是份工作就行,我又不挑岗位的,不过,也没得挑了啊,我喜欢边干边学。“ 从小我就听自己的父母,还有家里的亲戚在我耳边叨叨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考取功名)高,此读书非彼读书,他们的读书是指在校园内的经历过层层爬格子爬走出来的人们,那才叫他们眼中的读书人。 如果一个初中生小学生,或者像我这样的,中途离校的人,都走出校园的大门了,有时候前进的路上遇到障碍了,于是拿本书来读读,想从先人那里去寻找答案,这样都会被他们笑话的,平时因为工作需要,去参加一下学习班,他们都会嘲讽你不务正业,好高骛远的。 可能他们觉得:只要你没有进过高校的大门,就只能时时刻刻佝偻着背,见着高人就要低头哈腰的像只哈巴狗一样的活着,那才叫务正业,才是普通人应该有的样子。 在他们心中,只有从高校大门走出来的人,平时才有阅读的资格,特别是出来后还混上一官半职 第180章 红尘惮(82) “闲来楼阁渡黄昏,静去梵宫瞻明月。” 先人把人的情感分为自然情感,与道德情感。 当人处在自然情感中,善与恶似一对相处和谐的小情侣,不断的交织,有时候像温良的小绵羊,有时候像凶残的大灰狼,奔跑于红尘之中,在人与人之间的比较中,肉体似摆在焦阳之下,时不时被欲望之火炙烤着,当人的欲望之火雄雄燃烧起来的时候,能量是巨大的,身处俗世间的人很沉迷于这种能量,因为它极具感召力,极具破坏力,极具摧毁力。 这时,哪还需要归隐山林?哪还需要江海寄余生?尘世就是一片江海,携起自己身上的欲望之能就足以与各种大风大浪作斗争,直面潮起潮落,潮来潮去,生命不止,欲火不息。站在岸边的人看他们,就像疯子,他们笑岸边的人就像傻子,我也不知道谁是疯子,谁是傻子。 我只知道:如果自己看见有个人被欲望之火点燃了,我会吓得拔腿就跑,想想被欲火焚身之人,他们应该是疼痛难耐的,只怕见着一个人,就会猛扑上去,伸出他那老长老长的魔爪,开启吸血模式,把除他自己以外的人都当成烧饼了,拿起来就扔油锅里开榨的,不把你榨得金黄金黄的是不会罢休的。 谁说“闲来殿阁渡春秋,静去梵宫瞻明月。”是逃避现实,逃避痛苦?那是需要穿越惊涛骇浪的黑暗,对内要与自己各种心魔作斗争;对外要与各种来干扰自己,来诱惑自己的邪魔作斗争过程。 从此岸到达的彼岸的道德情感之路,一条路上直杀过来,也是浑身染满了鲜血的,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拔光了羽毛,放冷箭的,刺得遍体鳞伤;一不小心就被手举欲之火的人逮着了,扔进油锅里当成烧饼开榨的,好好的肉身被榨的干扁干扁的;又如在茫茫大海里逆水行舟,还没到达目的地,就已经九死一生了。仅管如此,我至始至终觉得这是值得去走的一种路,唯有在这条道上才能真正体会到殿阁春秋,梵宫日月之美,感细雨生寒之意,感庭前叶落之境,还有行走于天地万物之间那种自在祥和之态,才知天地万物间有大爱之美,才能真正的做到爱与恨随缘,生与死看淡,我觉得那才叫生活。被欲火牵着走的人,那不叫生活,那叫演绎生活,剧本一旦不能按TA自己计划中的演绎下去了,就开始把魔爪伸向于其它人。 当然,那种感受万物大美,祥和之境的能力,还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验证的。因为一有松懈,就会偏离自己的主道了,一不留神,就被妖魔鬼怪给抓走了。 还逃避,往哪儿逃?向内逃,不前进,定在原地不动,找个地方躲起来,恐怕会被自己的欲望之火活活的烧死的,或者抑郁而死的;向外逃,怎么逃?到处都是等着吸人血的妖怪,你不还击,不把他们从身边赶走,不与他们作斗争,那只能等着被他们吃掉了,逃避得了吗? 所以,我特别烦那些说你不以追逐世俗界的成就为目的人生,就是在逃避生活,他们根本都还没搞明白什么才叫真正的生活。 在我看来处在自然情感中人们,明明是随波逐流嘛,不敢去与外界邪魔作斗争,也不舍得是自己的心魔作斗争,所以,身处欲火之海的人们才那么多,多的如蚂蚁子,浩浩荡荡的,除了少数人能在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来,其它的人不过是这一天天的就为了多抢得一粒芝麻,多抢得一个西瓜打得头破血流的,我想多得一点芝麻,就得干掉你,你想多得一个西瓜,就得吃掉我,没完没了的争斗,耗尽了全身力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没有一天是安宁的,稍微战利品比其它人多一点了,还要跑出来演戏,哪还心境来体验‘闲来殿阁渡春秋?静去梵宫瞻明月’?不像猴子捞月掉到水里淹死了就算不错的了。 这不?事实证明“异渡香魂”A店的我的合作搭档柳烟判断是正确的,这年代,又有几个人不在争分夺秒的抢芝麻抢西瓜呢?谁还有那闲心闲去殿阁渡春秋?谁不是在善与恶中轮回? 我,他,她,都是一样,只是选择的道不同而已。 一个下午,我们处处碰壁,我脑海里不断的回想起他们刺耳的声音: “什么玩意儿,姑娘,我耗掉半天时间就损失掉一百万呢,你们陪得起吗?那有没有一本书可以教我一天赚二百万啊?啊?没有吧,没有请给让路,不要耽误我的时间了,我的时间很值钱的。” “读书节?看红叶?开什么玩笑,我只想看美眉,有没有教我泡妞的书啊,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美妞,有的话,推给我几本如何泡美妞的书呗。” “没空,没空,一天忙都忙死了,哪有那闲心读什么书,就你们这些读书人啊,不知道人间疾苦,就知道活在梦里,不切实际的。” 他们的言语就像一粒一粒碎石子,卡在我的脑海里,很不是滋味。 我像一片凋零的落叶,飘零在街边。 宣传报从桌子上被风吹落,散的满街都是。 这时柳烟又拍板了。“妈的,不干了,找姜飞扬去。” “走,秋梦寒,这工作难度太大了,我们找姜飞扬算帐去,让他给我们加工资。” “啊,可是我们都没找到几个去参加活动的人啊。” “你傻啊,这说明工作难度大啊,让他们给我们加工资,不然我们就不干了,罢工,罢工。” 哦,哦,真奇怪,为什么我和她是相反的思维呢?这还要加工资? 我倒想的不是加工资, 我都突然找不到来这儿干活的意义了?人们根本不需要我们的服务,他们说我们不知人间疾苦,他们需要的是很多很多的美妞,需要的是一天能赚一百万,我的意义对于他们来说毫无意义,是一个笑话。 这都无意义了,我是不敢去提工资的事的,我得再次来确定自己的工作的意义先。 “咦,姜飞扬来了,我们快去找他。”柳烟把宣传报 第181章 红尘惮(83) 冷香萦遍,哦,那是画溪春天街边的木兰树开花了呀。 叶生叶长,冬去春来,掐指一算,我离开南湖边的那座木兰园也已经有三个春秋了,三个春秋过去了,这下子又突然想起它来了,必境那是自己独立生长的起始点,还夹着一些值得回味的人与事,那像是一本涂满色彩的青春纪念册,我把他们一页一页的从自己的时光机里翻过去了,却不曾想过,四季的轮回又将我把它们从记忆中拉回。 我时常也会想,一个人是应该在自己的单行道上一直向前,永不回头,还是学会转身,青山不改,绿水常流。光有物还不行,还是要看那儿的人与事吧,看他们是否和我一样,从此岸出发一直一直在奔向着彼岸之路。 还有我安放在园子里那棵木兰树下的两盆含笑花,不知道它们是否借着阳光雨露在继续生长着,还是因为无人照料已经枯萎了。 唯有这边枫林岛的红叶林是别俱一格,一年四季常见有叶子凋零,一年四季又常见红叶满林的,也许它们就是为观客而生的吧,来这儿的人们都是匆匆看客,我想自己也不会例外。 我一张长桌立街头,一候暖风至,二候明月生,三候朝阳起, “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去枫林岛看红叶咯,去看红叶品书香咯。”柳烟这女子果真如此,只要工钱到位,干起事来后劲十足啊。只见她放开嗓子,闯街头,着实像一位行走在街边的传道士,逢人便挡在他的面前,开启她的地摊攻略模式。 我只觉得她空有一身书香气啊,淑女不淑,才女很财,往后说不定是个商业奇才呢,这才是看在钱的份子上,真的把脸装到后脑勺去了,可以去拼命的。 “喂,柳烟,你真是B市里的最佳的传道士啊。”我见她的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哎,都是一些酒肉之徒,花花公子,武大郎西门官人之流,文人不文,才女才子都不柴了,只爱财了,别看这些人看起来文文周周的,实则都是财迷了心窍,色迷了心窍,得加把劲,广散网啊。“ “那,我去那边街,把长桌搬到那棵木兰树底下去了。” “好, 我们分头行动,一起撒网。” 我把长桌安置到了街头一棵最大的木兰树下,灵机一动,去对面的的文具店商铺里买了一瓶墨汁,一张大宣纸,一支毛笔,一瓶浆糊。 挥手一撒,来一首借古言今吧,我的个人力量太渺小了,借晏大人一首木兰诗篇来协助我做宣传: “燕鸿过后莺归去,细算浮生千万绪, 长于春梦几多时?散似秋云无觅处。 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 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 君卿若有闲,来枫林岛殿阁渡一回春秋吧。 写完后,用浆糊往宣传匾牌上一贴,把它立在我的长桌边。 还真有点效果了,刚把长桌布置好,就有几个人凑上来了。 “咦,这干什么?卜卦算命的吗?很少见过这么年轻姑娘干这行的呢。” 不是吧,什么玩意儿?他们把我当成卜卦算命的了,我这样子像是卜卦先生吗?他们什么眼光? “不是,不是,枫林岛渡假,看红叶。”我不敢再宣传读书节了,干脆改成了看红叶了。 “细算浮生千万绪,长于春梦几多时?”他们一边读着诗篇一边言道: “枫林岛,好地方,好地方,片片枫叶情,老公,改天咱们去浪漫一次。” 我舒了一口气,终于找到节点骨了,一候暖风至,暖风已经吹来了。 没一会儿,人一窝蜂的涌上来了,这都是把我当成算命的女巫了吗?在街头摆个长桌,长桌上放的是纸张,还有一个笔筒,可能是有点像卜卦先生哦。 “秋梦寒,看来我们好运上来了,我再去拿些宣传报来。”柳烟是行走派,她满街跑的。 看着柳烟,真的,突然发现,挣钱也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嘛,亏我之前,挣别人口袋里的一个子儿,就跟作贼似的,鬼鬼祟祟的,良心十分不安,她似乎一下子改变了我的挣钱观了。 二候明月生,一轮弯弯的月亮敲敲的从天边爬出来了,此时,街边的人群逐渐增加着。 看来明天又是一个晴天。 “秋梦寒,秋梦寒。”我好像听到有一个男生在喊我,是姜飞扬来了吗? 我回头一望。 “秋梦寒。” “咦,昊然。”只见他活蹦乱跳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你真的住在这边啊,我前几天在这条街看到吴漫玲了,他说你们也住在这边,我还不信呢。” “她说的是真的,我听她说你来到画溪春天了,所以,就出来找你来了。” “哦,是嘛,她还说什么了?” “梦寒,我和漫玲没有什么的,只是我们两家关系比较熟,不信,你可以去问白猫儿。” “我干嘛要去问白猫儿,总之,你若敢乱来,我就咬断你的那个?” “你真歹毒,毒蝎子。” “那是,我好像就是蝎子座的,好了,现在我是工作时间,不想和你聊这些了。” “咦,你在这儿做什么?是卜卦算命吗?那给我们俩算一下姻缘吧,看我们到底有没有缘份走到最后。” “去你的,什么玩意儿,我在这儿宣传枫林岛读书节呢,怎么你们都把我当成算命先生了。” “君卿若有闲,来枫林岛渡一回春秋,哦,我明白了,你是在宣传枫林岛渡假的。” “是的呢。” “那好咦,看来我们邻枫酒楼的生意又要火一把了。“ “也许吧,我主要宣传的是枫林岛看红叶和读书节的。” “来枫林岛渡假吃吃喝喝到海边吹吹风,捉海龟,看看红叶龙门石窟,还差不多,宣传读书可能会比较难哦。” “你说对了,不过没关系。” “反正我身边的朋友,十年都没有摸过一本书了。” “是的呢,现在人都忙着做吃吃喝喝,走马观花的,要不,就忙着做生意。” “就是嘛,反正我是静不下心来,拿起书看到字就像 第182章 红尘惮(84) 最后一抹落照斜倚在街边,站在暮色的边缘细细的看穿梭的人群,有的沉静,有的剽悍,有的木讷,有的阳光,其实每一张面孔的神情并不相同,而后,大路朝天,月光铺地,明明应该是一个多么唯美多姿的夜晚,奈何良辰总是辜负了美景。 “好了,我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我要收工了回酒楼了。”说着,转过身,清理着长桌上的物件。 “梦寒,你住在哪家酒楼了?” “画溪春天文化园旁边的城中花园里,怎么?晚上有空吗?我想让你陪我去城中踏月,可好?”我顾意把嗓门的声音提高着,好让那罗刹般的女人听见。 “不行,不,还没有说完,今天就这儿,你必须跟我们家昊然来个了断,当着我的面。”那罗刹般的刀疤女人果然依旧不依不饶的。 “你凭什么?凭什么让我把自己爱的男人让给你们,老天爷都不会允许的。” “昊然是我的儿子,不是你的男人,只有经过我的允许才能成为你的男人。” “请你听话听清楚,我是说:他是我爱的男人,他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他只属于他自己。” “不,昊然是我的儿子,是我的,你无权抢走我的人,你是让我给你下跪吗?我给你跪下来了,好吗?” “妈,你别这样啊,这大街上的。” “我还是那句话,让昊然自己做决定吧,他若选择离开我,那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别看我表面上看起来像只花蝴蝶般飞来飞去的,实则我的心只能归于一处的,人的身体可以表演,但心是不会欺骗自己的,我只想从众多人群中能找到这么一个男子,不说永远,至少在当下时光能做到彼此欣赏且坚定不移的男子,哪怕他还有一点点犹豫,我都会让他走的,彼此若还没达到85%满意度,我也会放过彼此的,人这一辈子很短,我耗不起,我的热爱只能给对的一两件事,对的一两个人,不然,就谈不上什么热不热爱了,勉强凑活的生活我感觉是在浪费彼此的生命。” “儿子,现在,立刻,你给我做出选择。” “妈。” “快,不然以后就不要喊我妈了,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就当从来没有生过你。” 昊然又是沉默不语。 “你不说话,儿子,那你是答应跟妈走了。” “对不起,梦寒,我先回枫林岛了,我会再与你联系的。” “不用了。” 我转身面对着刀疤女人说:“也是啊,看在您是我的长辈的份上,我不多说了,还是把昊然还给你吧,跟我谈爱,你不配,人,如果把自己的灵魂消灭掉,只剩下了肉体这个空壳子,那完全可以像生畜一样活着,找个能够下蛋的人,然后再去下一堆蛋,那这一辈子就简单多了,难的是做一个有灵魂的人,再遇上一个有灵魂的人,再生下一个有灵魂的人,并培养出一个有灵魂的人,我敬佩的是昊震成叔叔,他是一个有灵魂的男人,并且也能给予昊然自由,可我看不起你,尽管我知道你也看不上我。” “梦寒。” “昊然,我的双脚随你走过了春夏秋冬,奈何造物弄人,我们并不能一起去解读四季,我越过了铜墙铁壁,跨过了刀枪火海,也没有办法走进你们的世界,而你又不愿意陪我去人间踏月,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就这样吧,我们走的路并不相同,我,只是枫林岛的一名匆匆看客,很快就要飘向下一站了,你要随我而去吗?还是留在你母亲的翅膀底下继续取暖?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再来答复我。” “梦寒,我们之前不是说的好好的嘛,就算不在一起,也要去你家乡种玫瑰花的,一起完成‘万物生一生之水’的。”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我现在真心觉得人活着并不需要委曲求全的去拥有什么,追求什么,只要遵从自己的内心深处的声音,为自己喜欢的人事物,努力过了,争取过了,即使最后什么也没有获得,这样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且感觉挺酣畅的。” “儿子,种什么花?种花哪儿不可以种?你真是鬼迷了心窍,改天我去跟你爸商量,在邻枫镇南风田园部落,买一大片地下来,给你种花,你想种什么花就种什么花,好不好?听妈妈的话。” “妈,我不要在邻枫镇种花。” “你这孩子?哎。” “昊然,你先回枫林岛吧,我在画溪春天可能还会呆一些日子的,等我回去后再联系你。” “走,儿子,跟妈回枫林岛吧。” “梦寒,你把小白猫咪单独放在家里了?” “有邻居在照看小白的。” “那你回邻枫镇了,告诉我一声,我来取猫。” “儿子,走啦,不就是一只猫吗?妈改天送你一只波斯猫。” “妈,你不懂,那只小白猫咪,是我和梦寒看着它长大的。” “你还真有一套,这一套连一套的,不是用花来套住我们家昊然,就是用猫咪来吸引我们家昊然,原来你早就算计好了的,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我没有,我真的是被你惹得失去耐心,只有自己心里有鬼的人才会以已度人看谁都像鬼。” 这时,姜飞扬可能看到了我这边的混乱场境了,缓悠悠的走过来了。 “怎么回事?喂,你们什么人?两个人欺负人家一个姑娘,这像话吗?” “你们认识吗?”姜飞扬问我。 “不认识的,那个疯婆子,她儿子不听她的话,她捆不住她家的儿子,把气全都撒到我的头上来了,飞扬哥,帮我把他们赶走。” “梦寒,这人是谁啊?” “管你什么事?” “怎么不管我的事?你总是喜欢跟别的男人混在一起,你都不了解他们的是什么样的人?”昊然突然抓起了我的左手。 他死死的凝视着我手指上的金戒指:“这是哪个男人送给你的戒指?” “我自己送给自己的,不可以吗?” 戒指?那是三年前晨星在搬出木兰园那晚送给我的戒指,之前,我是将它压在箱底的,就 第183章 红尘惮 (85) “哥们儿,我们这是劳作时间,这外面风吹日晒的,你们不体量人就罢了,咋还跑这儿来闹事呢?若没什么事的话,请马上离开。”姜飞扬仿佛看明白了什么,总算为我说了一句公道话。 “原来这是你的同事啊,你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清楚呢,总是让我猜的?”昊然摸了摸脑袋。 “是的啦,我懒得为自己开脱了,再说下去,不是鬼都成鬼了,真把我逼成鬼了,小心我一口吃掉你们。” “我这不是担心你嘛。”昊然说。 “你也是遇到了我们家昊然,你若遇到别的男人试试看,我们家昊然,是一颗有大爱之心,也是,有点正事干的男人压根儿也没空采你,所以,我们也算是相识一场,还是听我一句劝,咱做女人就要有女人的样子。”那刀巴女人又开口说话了。 我没有再反驳。 也许吧,这个女人说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那人间“正人君子”,也是我眼中的“木雕人”,“正人君子”眼中的我,曾听过他们的我的当面评价,他们对我的评价那真是不约而同的统一,都说我:很幼稚,太天真。连一个工作机会都舍不得给我,对我那是百分百不信任的,更别说与我谈一场雪月风花的恋爱了,除非火星撞地球了。也是哦,“稳如泰山”的男子眼中没有风与月,雪与花,只有真金白银,人来人往,每天忙的跟陀螺似的。 偏偏人世间所谓的“正人君子”其实蛮多的,也正好,欣赏“正人君子”的女人其实更多的,他们才是人间绝配。 若都像我这样,家庭主妇只怕也要绝迹了,也绝非什么好事。 不过,我一直都没有忘记,我的梦想,我的梦想不是在职场里呼唤山河,我的梦想是当一名能在人间取暖的有个性的家庭主妇。 这样的梦想对于其它的很多很多女人来说,可能是抛一个魅眼,扭一下屁股,扭一下腰就可以办成的事儿,但对于我来说,仿佛比登天还难,就如诗人的诗篇:“我在人间寻你的过程,真像去茫茫宇宙中投胎,我每一次来到世上,你都不在。” 而我却是:“我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你,可我每一次来,你都不信。”晨星是如此,昊然亦是,大多数男子亦是如此。 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一直在寻找答案,从古书里寻找答案,从历史里寻找答案,从医学里寻找答案,后来勉强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答案,以便为自己生命寻找另外一个出路。 这个答案便是:在远古时代人类就开始种下的基因,男人是守猎动物,由多巴胺分子驱使;女人是守成动物,由血清素和催产素驱使。 而我呢?从小父母把我投放到野外干活的,面对野外的各种危险因素,如果还由催产素当家作主,我只怕早就掉水里淹死了,早就被野兽给吃掉了,所以我应该在很小的时候就把自己体内的多巴胺守猎分子给激活了,一旦激活后,再想把它收回去好像不可能了。 还有,我的六觉灵敏,也可能是很小在户外干活时炼成的,在野外面对的危险不只是人,还有各种野兽和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必须眼光六路,耳听八方,身体脑子一起运用协作,才能保证自己生命的安全,我时常有一种感觉,我这条命,是老天爷给我的,若它老人家不保护我,也很难以存活下来了。 可能因为这样,才造就了一个比较随性的我,比较喜欢冥冥之中的一些安排,我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野性再加上感性的女人脑,这只要一放出去,就像一匹无人看管的野马,一不小心就踢到冷铁板了,幸亏,我喜静不好动,不然,那真是不得了了。 想清楚后,在寻情路上,我知道自己不能怪任何人,更不能怪昊然,男人是守猎动物,他们是喜欢分享自己的食物的,女人只要不那么贪婪,好好的享受他们的战利品,再投上一个崇拜的目光,他们也是乐在其中的。 这一点也说明了,让我去当家庭主妇真是太不容易了,男人的战利品?我对战利品好像没有太多兴趣,确切的说:拿了他人的战利品,就得关在“笼子”里,关在“笼子”也就罢了,连脑子里也不能胡思乱想的做白日梦了,嘴巴也不能胡乱说话的,这如果获得他们的一点东西,就得把自己的脑子也废掉了,嘴巴也给封掉了,那真是太难受了。 要不?做一个职场花木兰,也不会有太多人说我了,说不定还会来一个家业双丰收呢,那好像也不行,我体内还有足够多的催产素驱使着我,又让我不喜欢太拼了,看来我的生活日常是由多巴胺,血清素,催产素主宰的,由多巴胺驱使时,可以向外斗志昂扬,由血清素和催产素驱使时,让我喜欢闭门思过,静坐闲庭,听雨看花。 那么,我的出路,只剩下了在人世间漫游了。嗯,还是听从老天爷的安排吧,这样的路走起来毫不费劲的。 老一辈,看人还是很准的,一下子就看穿了我,于是,我心安然,对昊然的母亲,也完全释然了。 “等你和我们相处久了,你就会理解我们了,我也不想跟你解释太多了。”沉默了好一会儿,昊然开口说话了。 “无须解释,也许你妈说的是对的,担心的事儿也是对的。” “儿子,走啦,天都快黑了。” “飞扬哥,麻烦你帮我把这桌子搬到画溪春天文化驿站去吧,路程有点远,我拿不动它。” “行,没问题。”姜飞扬轻轻举起长桌,身影消失在了月光底下。 “走啦。”刀疤女人直接把昊然拽上了车。 看着昊然离去后,我反而松了一口气,这样的关系真的感觉它就像一根绳子,要么不闯进他们的天地,一旦闯进了他们的天地后就得与他们一起捆在一条绳子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仔细想想,我都觉得好可怕的。 对于一个向往天空的人来说,的确是这样的,若拥有了金山银山,手脚与灵魂却要 第184章 红尘惮(86) 转身,又是一个人在街边的徒步,一马一生涯,时光之马,在这青春有涯的岁月里,印在我心灵深处最深的印记,仿佛都成了时空里的空空的背影。 而我依旧是一名虔诚的行走着,就如那飘在湖面上的一片树叶,要从此岸的世界到达彼岸世界,依然还有很长的路程。 是谁人常在时空里呼唤着我:”回头吧,我的子民,勿再浪费光阴了?” 我回答:“我很珍惜自己的光阴。“ 我是在一步一步的从自己感性的世界走往理性世界,从自己的具像的世界走往抽像世界,再从抽像的世界走向灵性的世界,再从灵性的世界走向空性的世界,再从空性的世界又返回到具像的世界。 只为了见证那一句话:“春来花开,秋去叶落,见物见心,空色无二。”彼岸即此岸,此岸即彼岸。 浑浊与清澈,混乱与秩序,在有生的涯里我要找到那一个平衡的点,这不就是在人生吗? 故然,我也可以不行走的,用他们的话说:‘做女人嘛,就应该有女人的样子’。这样走走走啊走,走到九月九哟,他乡又没有甜酒,还被贴上了N个不好的标签,让那些“正人君子”们,都见着我就避之躲之的,我这又何苦呢?只是,我也成不了所谓的知性女人啊,这头脑一发热破口就来一句‘去他家大爷的’的女人哪还知性的了。 这样走下去,我好像离“好女人”的标准越来越远了呢。不过,这个时候也最能见证人心了,我总能遇上些个那些之前“稳如泰山”的又成家立业的人,然后开始出来寻找猎物了,来释放他们“兽性”了,我这种女人最容易成为他们的围猎的目标了,都以为我与他们是一丘之貉,切,我瞄都不用瞄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是什么货色了,直接一脚把他们踹得十万八千里,最讨厌那种即想立牌坊,又想人间好处占尽的人了。 那些人只看到我的“天真幼稚”,却没看到我的双眼时常在诡探黑暗,他们以为我只是在感性的世界里转圈圈,在具像世界里转圈圈,或者像很多人那样,是被关着的“笼中之鸟”。 孰不知,我早就感知到了,人这一生啊,如果只活在感性的世界,只活在具像的世界,是有缺憾的,是有点儿不对劲的,这种不对劲我在万姐的“万物生香疗室”里就感觉到了,那天,有一个男领导骂他的一个男属下,是一条狗,我眼睁睁的看着他用烟头把属下的衣服给烫了一个黑洞,若不是我亲眼所见,我还真不敢相信,原来这俗世间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如人与狗一般的差距。 后来,在“香草明朝记忆风”那家夫妻店里让我再次见证了人心叵测,是因为使劲了全身的力气,也没有能换来他们的一句“谢谢”,换来的是一句“滚蛋”。那样的日子叫什么人生?那明明是猴生嘛,就像一只被人耍的团团转的猴子。人很多时候,困在迷雾之中,不自知而已,就这样悄然的走完了一生,在别人设计的剧本里演完了自己的一生。 昊然?与我一样感性而又活在具像世界里的昊然啊,如果他也能走出他的世界,那就好了,大好青春,为何要执迷于自己的天地呢?老是在自己的天地里疑神疑鬼的。 不管外界怎么样?我也只能自求多福了,他人的事,老天的事,换谁也无能为力。 真实人生都是要经过淋漓的鲜血,穿越那无边的黑暗,在黑暗中学会与自己心中的魔鬼握手言和的,如果迈不出这一步,那永远也没办法到达‘爱的彼岸’了,那个平实而又安然的世界里,我把它就“爱的世界”。到达了这个世界以后,就不再惧怕拥有,也不惧怕失去,当然就不需要千方百计的拿一条无形的绳子去捆人了,也不会把好当当的一个人当成一只猴子耍了,更不会去杀人了,就不会再加入那怨男痴女的队伍之中了。 那些曾说我“幼稚天真”正人君子们啊,如果今生今世还能再次遇见他们,我一定不会再羞愧的沉默不语了,我会抬起自己的头昂首挺胸的告诉他们:“如果还有梦的天空,我想就这样一直天真。” 是啊,感性,天真就如大地的母亲,它们让我感觉双脚踩在大地上,再以“梦”当做翅膀,制造更多的五彩斑斓的梦,那便是一个从具像世界走向抽像的世界原素,再把造好的“梦的原素”落实到具像世界里来,这样,我的双脚可以踩在大地之上,也可以借着“梦的翅膀”飞向彼岸的世界。 而人世间某些男子啊,他们却不愿意走向女人的世界,不愿意走向那个“天真而又感性”的世界,他们嫌女人的世界太肤浅,他们把女人当成一种麻烦,也许,女人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可以随意摆弄的洋娃娃,一个能满足他们生理需求的工具人。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他们只不过是从理性走向理性,从抽像走向抽像,是一群双脚都没有着过大地的梦游人,一直飘在空中,直到有一天从高空中坠落下来时,就难以爬起来了,又开始怨天怨地的,怨他爹不是太上老君,怨他娘不是王母娘娘,怨他脚踩的那片大地过于贫瘠,地底下没有埋藏着矿产。 他们无法适应女人的世界,也从未了解过女人这个感性而又天真的具像世界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坚定的认为女人的世界是肤浅的,不值得浪费时间的。于是他们若倒下了,就真的倒下了,从这方面来说,我觉得男人比女人脆弱,不是真的脆弱,是他们把自己困在自己所设计的局里面了,走不出来了。 灯背水窗高楼,月照古桐木兰金井,我与一株木兰树并排着,却不依靠着。是啊,青春透明如醇酒,可饮,可尽,可别离,却很难成为彼此的依靠。 边走边思考着,我又拿自己与西咪,还有柳烟作对比着。 西咪?这个女子好像不惧怕人群中的那条无形的绳索,应该是 第185章 红尘惮(87) 此时,B市画溪春天城中花园酒楼里已人来人往了,花荫下的家宴,能听到老少幼小的欢笑声,月下清风,有人正在迎送着一位白面少年,好一派情意浓浓的场境。 迎面扑来的又是一阵阵木兰花香,我借着花香传来的方向,穿进了酒楼的西廊处,一路是栅栏映着碧兰,晚风轻轻的吹扶着满廊,枝头花开了满树,让我忘却了来时的路。 直接来到了酒楼最端头的一块僻静的地方,柴房里,那香喷喷的沙姜焗鸡原来就是从这里面出锅的? “师傅,我可以在这儿自己用柴火烤几只鸡腿吃吗?” “哟,你在哪儿采了一束黄花啊,我还以为你来送花给我呢。” “呵呵,我可以在这儿烤几只鸡腿吃吗?” “可以的,你自便。” 我从冰柜里挑选了几只鸡腿,无力的将一簇摇拽在风中的火把轻轻举起,灯与火,仿佛照出了我内心深处里的那一抹淡淡的忧伤。 “姑娘,这儿有调料,你自己随意。”说完身影消失了在柴房里。 初春,还是有些许寒冷,这火把,逐渐的熏跑了我一身的寒凉。 人间此境,还有何求? ?我直接伸出手指轻轻的撕下一块酥软的肉片,如同从风中掸落下层层花瓣,送进了嘴里,一边咀嚼着,品味着那醇醇的肉香,一边泪水模糊了视线。 此时,电话声再次响起来了。 “妈。” “寒寒,哎哟,你吓死妈妈了,怎么一直都不接听电话,妈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 “我能有什么事啊,这不才忙完呢。”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咋了?妈,家里是有什么事与我说吗?” “寒寒,这春天来了,我们这边天气也变得暖和了,我是想问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把你的那位小王子也带回来,给爸爸妈妈瞧瞧,啊。” “妈,我们已经分开了,他的妈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什么?分开了,不同意你们在一起?是不是他们欺负你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耍流氓,你把他妈的电话号码发给我,我要喊人来找他们家算帐去。” “行了,行了,那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们管,我自己会处理好的。” “你能处理好?说分开就分开,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把他妈的电话号码发给我,我要让他们赔偿我女儿的青春损失费。” “妈,什么青春损失费啊,他和我一样,谁没有青春啊,都是心甘情悦的,千金难买我欢喜啊,人家追求的不就是他陪我走过的那一段段美好的时光吗?干嘛弄得那么俗里俗气的,要把我生命长河里一段美境给破坏了,它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俗气?我们都是俗人,不俗气,还怎么活?他们这是欺负人?你懂什么,还美好的时光,哪有什么美好?他们都踩到你的头上来了,你还没有自知之明的。“ “我感受到是美好的,它就是美好的,你能代替我的感受吗?你能代替我疼痛吗?代替我忧伤吗?代替我欢喜吗?我自己的生活,谁都代替不了,你们以为好的,我未必感觉好,你们以为不好的,对于我自己来说未必它就真的不好。” “人家都不要你了,你不觉得丢脸吗?脸都没了,还有什么好不好的?“ “我没觉得,本来就是两相情愿的事儿,也是哦,你们那神经都麻木的了,连知觉都没有了,当然只要活一张皮,为那张皮奔劳一生,反正我是怎么感觉好就怎么来的,别人的眼光,关我啥事,我的事管他们鸟事?都是吃饱了撑的,自家的事都没管好,管别人的闲事。” “行,行,你翅膀硬了,你厉害,你放心,以后你穷困潦倒困死在外面,没人会来管你的闲事了。” “有些人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区别?老天爷若要我受穷,若要收走我,那我就痛痛快快受,痛痛快快的走,反正前面的日子,我没有留下任何遗憾的,我想做的,都已经尽力了,我也没有什么对不起你们的,从小就帮你们干活,也不欠你们什么了。” “你这死货,现在还知道跟爸妈算旧帐了。” “我只是在说事实,事实为大,我的事你们又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怎么管?再说,昊然他妈就是个神经病,以前可能经历了什么事,已经毁容了的,她的脸有一半边是发黑的,还有一道路很长的刀疤,看着好可怕的?” “你怕她,妈不怕她,把她的电话发给我,我找她说理去,我的女儿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他们想要就要,想不要就不要的,哪有那么好说话的?” “妈,我不是怕她,我是说她的脸已经毁容了,看着很可怕,咱们就不要跟一个精神病人计较了吧,行了,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好的,不用你担心。” “我怎么不担心?你这都老大不小了,连个恋爱都谈不好的,再过几年,哪个男人还敢要你咯。” “那也是我自己的事,刚才都说过了,我连上西天都不怕的,还怕男人不要我?” “哎,都是命,你们家三爷那女儿,比你还小一岁,人家也没上过几年学,这不嫁了个好人家,上个月生了个大胖小子,那婆婆对她好得不得了,人家什么都不用操心,天天只管去美容院美美容,去服装城里买买衣服,打发着日子,哪像你?把手里好好的一副牌打成什么样子了?都怪爸妈给了你一副天使的容貌,却给了你一个猪的脑子。” “三爷的女儿,她就是因为早早的不上学了,才能早早的就嫁人了啊,我进高中的时候,她都离校二年了,我上高二的时候,她就在相亲的路上了,我们能比吗?你怎么拿我跟她做比较呢?真是的,这不是拿一只鱼跟一只鸟相比吗?鱼儿喜欢的是水,鸟儿喜欢的是天空啊。” “咱女人这辈子,不就这点事吗?早完成,早享福啊。” “女人这辈子,可以做的事多着呢,我还有好多事要做,都感觉时间不够用呢,妈,我不跟你讲了,我在烤鸡 第186章 红尘惮(88) 那月光下湖面上的粼粼波光,一波退去,一波又涌来,像是在悄悄的窥探着岸边的或清闲或忙碌的人们啊命运的沉与浮。 “梦寒,你相信这世间还有爱情吗?” “你猜?“ “到底相不相信嘛,你只相信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是吗?” “天长地久,不正是因为曾经拥有吗?我是肯定相信爱情的,不相信干嘛还要苦苦的追寻它?” “可是,我们身边的人都说那叫爱情的玩意儿是生命最低层次的需求,就是一次多巴胺的旅行,等年龄大了就自然消失了。” “昊然,那你觉得呢?” “我觉得它是一个无比艰难的又无比伟大的旅程,要追寻它,就得从苍郁走向荒芜,再艰难的复活。” “嗯,我也觉得是这样的,世俗中大多数人对爱情的理解,就是一种阿Q精神,因为得不到,干脆就说没有,还会不停的去嘲笑那些正在追逐爱情的人们,总之,他们得不到的东西也不想任何人去拥有它,人心,坏得很呢。” “可是,要一直拥有它,也好难啊。” “是好难啊,外面的世界越浮华,追求起来就越艰难,不过,我打算把它当成自己一生的课题,就如湖中间的那艘小船,一下子往前移动一点点,总会到岸的。” “我知道啊,这就对了嘛,我们明明可以好好相处的,为什么总是要争吵呢?” “是啊,不应该争吵了,往后,可能一别就是两宽了,这年代人情如草,天空天天天蓝,可是人世间的面见一面就少一面,说不定说再见就再也不会再见了。” “‘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这首诗真好,如果我们能一直这样走下去,那多好啊,可是,好像不太现实。” “还是工作比较静心,与人踏月,踏一次心里就要落下一道伤痕,爱一次,就心痛一次,还是好好工作吧?我往后只想图个清静,好好修炼灵魂,把自己的心修得像天空那样宽,像大地那样厚。” “没有疼痛,灵魂又怎么会修炼得深刻,不是吗?” “还君千江水,慰我万江春。” “哪个少女不怀春?” “你还知道少女怀春,那你还跟我计较我的过往。” “我没有,我只想知道我在你心中是不是最厉害的人,有没有像一盏灯,像一团火,曾温暖过你的生命?” 我抬起头望向了那遥远的星空,用力的点了点头。 “梦寒,我知道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般好,我胆小怕事,看着我妈羞辱你,我却什么也帮不了你,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也做的很不好,我晓得爱是恒久的关注,可我从来没有好好的停下来陪伴过你,我总是在忙工作,忙着表现自己,我很害怕,害怕一停下来,就没有存在价值了,你就看不见我的存在了,你就忽略掉我的身影了。” “难怪,每次我好不容易来见你,你都是在聊你的工作,还有,你来找我时,也都是为了你的工作,让我有一种错觉,你根本就不爱我,你爱的只是你的工作。” “可能是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习惯吧,很难改,这是很多家庭中长子或长女的宿命,你是独生子,比较难体会到当长女或长子的处境的,很多家庭的老大需要比弟弟妹妹们承担更多的活儿,平时还要照顾好弟弟妹妹的身体与心情,好的东西都要让着小的们,其实也没有人强求自己去做,只是纯粹觉得他们比自己小,像一只只小猴子似的每天跟着自己屁股后面跑,我有义务照顾好他们,所以,我自己有什么需要只能通过努力干活去争取才能获得,以至于把它变成了一种习惯,长大后也成这样了,心灵地图一下子更改不了的, 要慢慢的才能把以前的心灵地图更换掉。” “还好,我们家里只有我一个,好的东西都是我的,没人跟我抢,我也不需要让着谁。” “所以嘛,我哪有那斗胆,跟你妈抢人呢?抢走了她的心肝宝贝,她不得与我拼命,才怪呢。“ “梦寒,就算我们以后不在一起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你说。” “答应我,以后一定要找一个比我更好的男人,比我更Man的男人,勿要随意就将自己许人了,好吗?” “那当然,能看上我秋梦寒的男人,再差又能差到哪儿去呢,别的不说,至少都有一颗七窍玲珑的良善的心啊,不会在我最难的时候抛下我,当然,你若有难,我也会陪你一起渡过的。” “你这是在表扬我,是吗?” “不然呢?你啥都好,就是你那脑子,这一天天的不想正经事,这点不好。” “嘿嘿。” 这时,月光高高的挂在了顶空,在湖面下留下了光亮的影子,远处似有似无的灯火如营火虫般闪烁着。 就在今夜,我想让自己在灯下留下一生中最消魂的段落,然后再与时光结伴,继续自己的旅程。 什么山无梭,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那只是小说里才有的故事,灵魂的高度决定了的爱情的长度,可是我们的灵魂却还都那么的支璃破碎,又瘦又小的,也许每一次相遇,我早就准备好了,从没有期盼过它能天长天久。 所以,我的生命里仿佛没有长久的离伤之痛,更谈不上什么离伤之恨了。 “昊然,送你一束小黄花,往后你也一样,记得路边的野花不要随意采摘。” “好,我收了这束小黄花,以后不再随意采花了。” “闻道郎君闭东阁,且容女子上南楼,相逢不用忙归去,明日黄花蝶也愁。” “闻道郎君闭东阁?什么意思?” “对了,昊然,我前些天在画溪春天商业城的“一千零一夜”买了一套冰丝睡衣,我想穿给你看,好不好?” “真的?” “嗯。” 我双手抱向枝头,夜空下,谁嫣红,谁寥落,谁人独在月下坐。 当我褪下青衣,散落青丝,刹那芳华,希望他从今往后别在问我,天下到底谁是英雄? 夜已深。 窗外的风呼 第187章 红尘惮(89) 天涯行迹无痕,梦在庆云刹那。 数隔多日,我终于又从画溪春天回到了枫林岛,双脚踏入了明月街,这窜街走巷着,来来回回,还是比较喜欢这条充满诗情画意的街头。 我细细的观模着大街的两旁,似乎有点不同于往常,好像少了些什么?又好像多了些什么?对了,是那枫林客栈的招牌不见了。 是谁把枫林客栈一分为三了?三店顶立,难道是大绪回来了?好像又不是,这三家店都已经不是原来的客栈了,我微微的叹了一口气,感叹着,这大绪也是够损的了,这风浪一波接着一波的,人还没有回来,店已经没了,时到今日,我还是不太清楚大绪他到底犯了什么事?只是听说他欠了“异渡香魂”图书城的某些人的钱,且数目还不小,到现在都没还上,哎,这人啊,有时候是不是被魔鬼上身了不是?你说,那大绪之前明明上班上的好好的?也不差钱的,怎么又要整那曲的?还倒欠别人的了。我还在等着他回来后重新整鼓布棋,再来一盘好棋的,没想到这好好的一家枫林客栈,也被他整没了。 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的意识也是矛盾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喜欢变化,还是害怕变化,但可以确定的是,我总是喜欢回头去寻找曾经拥有过的一些美好的体验,或一个人,或一件事,或一个地方,或一件物品,再回首时,我希望它们还一切如往常,可是,往往是事与愿违的,人生中每一次美好的遇见,只能体验一次,走过了,就真的走过了,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它们不会再重复出现了。 我立在一楼门旁瞄了一眼店内场境,店铺里面是一堆堆碎瓦砖头,灰烟四起的,这还在装修,也不知道是搞什么东东的。 二楼应该已经营业了,都挂起了招牌了,名叫:“子枫影楼”。 我顺着旁边的摆满鲜花的楼梯阶往上爬着。 脚步刚落入二楼门口,心微微一震,那走廊处铺的红色的地毯,是藏红花的那种红,红的刺人眼睛;两边墙壁上挂满了女人的写真集影像,画里的女人都是半裸着身体,一袭轻薄的红纱蔽体,那红纱的红是秋天里最红的枫叶那样的红,染成一片云烟,与天空相接,女人若隐若现的身体立于河源,天风吹荡着,像极了我对枫林岛最初的印象:红粉伊人枕岛眠,风掀红裙任缠绵。 室内飘来了淡淡的胭脂香,我仿佛是走进了一场胭脂梦里。 往门口偷偷的瞄了一眼,店里安静的出奇,古风檀木的墙面下摆着几张涂着红漆的梳妆台,那种红是夏季里红林的那种红,曾经我外婆家里也有这种样式的梳妆台,它带给了我一种遥远而又无比亲切的味道,又透露出一种浓浓的神秘感,让我的双脚不自觉的踏入了店内, 凝视着那红漆边框厨柜里的一个个身披洁白婚纱的胶具女模特们。 婚纱?对于我来说仿佛依然是一个比较遥远的梦儿,因为啊,我要寻找的那种情感生活,原本就是一个很难够着的梦,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我在想,再过几年,倘若没能因为爱情而去披一次婚纱,那我就要因为情爱而去披一次袈裟了。 “你照相吗?”一个女店员突然从我身后冒了出来,低沉的声音吓了我一跳。 我回过身,只见她那低频柳叶眉,半羞半喜的神态,文静里透出一股空灵的气质,又让我很快放松了心情,她仿佛像是从遥远的时空里走来,那定是一个往内走的很深的女人,与这浮华的尘世间好像有点不相符,不过与店面的氛围倒很相应。 “我是来化妆的。” “这儿有您熟悉的化妆师吗?” “没,没有。”我摇了摇头。 “那面墙上贴有化妆师的名单,您任意挑选一位,我帮您传呼他。” 我抬起头,望向她所指的那堵墙壁上的一串串名单册里,一一浏览下去,化妆师一号:莫非,化妆师二号,化妆师三号,化妆师四号:林海(领班兼化妆师)。 林海?这儿真的有他的名字啊。 我脑海里总是回想起,“异渡香魂”图书城里的书库后窗旁边的墙壁上挂着的那幅字画里的诗:“窗外层层梦,窗中梦梦身,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林海像是从那儿走出来的梦中窗,窗中梦,那个曾乞求着帮女同事化妆的林海,今天总算是找到了他的位置了。 “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但愿他做到了吧。 “这名单册里全部是你们店内的化妆师吗?”我问。 “是,也不是。” “怎么说来?” “我们只负责搭台的,唱戏的都是自由身,他们可以去其它台子上挂名单。” “哦,我明白了。” “您选哪位化妆师?” “就这位名叫林海的化妆师吧。” “行,那您稍等,我帮你呼他。” “嗯。” “稍等片刻,他大约二十分钟就到了。” 我走到了二楼的后窗前,窗的对面依旧是那片红叶林,徐徐的暖风吹着,让人心旷神怡。 “窗外层层梦,窗中梦梦身”。真的是仿佛做了一场梦,梦境是如此炫烂多变,人在变,事在变,物在变,唯有那山那树那水还没有变,难怪?我是那样的喜欢山水丛林,也许我的骨子里是比较怀旧的,是不喜欢有太多的变化的,我上寻下索,上跳下窜的,只不过想从千变万幻的红尘中能找到那一丝丝不变的东西,它是什么?我想在我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了,只是要实现起来比较艰难,而我正行走在这一条路上。 我回到了梳妆台旁,凝视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安安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林海的来到来。 在我刚踏入枫林岛时的那年夏天,还是林海追着我想当我的化妆师,没想到,二年时间不到,改成是我在这儿等着他的到来了。 突然镜子前多出了一个影相,似曾相识的面孔。 他留着短短的胡须,有点零乱的头发,比较酷闲的装扮,还是挺有型的,有艺术 第188章 红尘惮(90) “你回来了。” 脚步刚迈进南风楼外的小路边,我的邻居那一个独腿的女人,驻着拐杖立在了石头长廊边的一根红柱上,远远的向我打着招呼。 一碧斜阳春又春,南风楼畔草儿又绿了,石头长廊处,落花的余香扑鼻而来,屋前的莲池里的青波在微风中荡漾着。 夕阳的余辉铺照着走廊处零落的花瓣,还有那一个独腿女人,还有不远处的几只小猫咪,此楼处的黄昏的景象,用什么来表达我此时此刻的心境呢?找不到一个词语来形容它。 “姨,你在晒太阳啦,还是在这儿等人吗?” “我们要搬走了,就等你回来了,把猫咪还给你。” “啊?姨,您是要搬到哪儿去了?” “与我儿子他那一家子们一起住了,他们回邻枫镇了。” “哦,那挺好,那挺好的,相互有个照应。“ 说着,只见三只小猫咪从石头长廊那头,蹦了过来。 “小黑,小花,好些天不见,你们又长大了一点了。”我蹲下身子将小黑抱在了怀里。 “很乖的小猫咪,很好养的。”那一只腿的女人转过身坐在长廊边的长椅上,将双手捶着腿。 “是呢,这些天,我不在,你帮我把它们养得可好了,毛色亮亮的。” “我这一天天闲着也是闲着,有这几只毛孩子跟着,我心里充实,这不,往后去了儿子家里,可能还没这儿自在了,我老了,其实,就想图个清静,儿子他又不放心我一个人住在这儿,硬是要把我接回去。” “有个照应总是好的。” “谁家好,都不如自家里好,你这姨我啊,若不是那个没良心的死老头子抛下我娘俩,哎,不说了,都过去了,都过去了,姑娘啊,以后找男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啊。” “这些日子有姨你与我为邻,让我很安心。” “是啊,姨我前面一大半辈子,也都是风里来雨里去的,现在这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自己安心一点过吧,他人看着也安心,我就心满意足了。” “会安心的,那您的东西都搬好了吗?” “差不多都搬好了,还有一两件,等车来。” “哦,那好的,只是您搬走了,这儿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会有一个好人家来伴应你的。” “是的,会有的。” “哦,车来了,车来了,屋里还有一点东西没有搬好。” 我转身看着车内走出来一个大概不到四十岁的男子,那应该就是她照片里常说的,她的儿子了。其实外表看起来挺普通的,也许在每位母亲的眼中自己所生的儿女都是神灵一般的存在吧。 这也让我明白了那刀疤女人对昊然的爱了,昊然,那定是她心中的一颗夜明珠吧,谁也别想把他给偷走了。 生为女人,这一生注定是不易的,还没有出嫁,就要开始与另一个女人,去争夺一个男人,好不容易争夺来的男人,也不知道他是个人还是个鬼?这人啊,一旦从感性的世界走向理性的世界了,去问一个又一个未知的问题时,问到最后,只怕只有与夕阳相伴了。 还好,我是一个带着悲观底色的乐观主义者,相信总会有一个好去处的。 我知道,女人只是比男人多出了一个ZG嘛,不然,有啥好怕的,谁都可以就那样豁出去了。 有了这个ZG,就多出了一个沉重的使命,造娃的使命。造出了一两个娃后呢,反正我目眼所及的,女人的世界从造出娃之后就改变了,娃儿成了她们每天盯着追着捧着炼着的夜明珠了,于是几乎每个女人的本能使命,就是想把自己的娃儿精心打造成人世间最明亮的那颗夜明珠。 我的母亲不就是?把我当成钢铁来炼的,只是恨铁不成夜明珠,炼来炼去依然是她眼中的猪脑壳,可恼坏她老人家了。 真有必要这样吗?我对女人的世界,心存无数种疑惑。 雌性动物的世界是伟大的,但如果只把娃儿当一生的使命,那雌性动物的视野也注定是不宽广的。 视野决定了胸怀,胸怀决定了幸福程度的高低,你说,这女人,这一生都在为造人作计划,造出来一两个人后,眼里就没有其它人了,女人与女人之间那些事儿,从开始抢基因(男人)大战,到后来就是夜明珠(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大战。这一辈子,就这样渡过了,真的好吗?我再度为女人以儿女为意义的一生画了一个问号。 难怪,这让我总有一总感觉,无论走到哪儿,只要有女人扎堆的空间里,那空气里总是布满着隐隐的火药味,还有隐隐的怨气。 不管怎么样?这娃还是要造的,那是生为女人的标志,怎么能不造娃呢? 那么可不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造娃养娃呢?有没有一种可能,把雌性的世界还给雌性,把雄性的世界还给雄性,造人是女人的本能嘛,那就按照动物世界里那样子来? 看看动物世界里,雌性动物都是自个儿单独养娃的,压根儿就没看见雄爸爸的影子啊,那娃儿不也长得好好的吗? 当然,如果遇见了能相伴一生的真爱那就另当别论了,可那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感觉比中彩票还难呢。 反正,我是早就想好了的,如果我决定造娃了,就按照动物世界里雌妈妈那种思维模式来,首先自己得找到一个舒适的小窝,然后再把一切生活物资储备好了后,再看看这世间的氛围和空气是否适宜造娃,还有周边的环境适不适合养娃,若不适合,这一辈子就不造娃了,就让ZG闲着。 只有等空气洁净了,人心净化好了,,造出来的娃,无论怎么养都会成为好娃的。那些个老是在担心着女人不造娃的人真的是瞎操闲心,不信,咱等着瞧,等环境和人心净化好了后,雌妈妈们雄爸爸们一定会好好的呆在一起来造人的。 我想要当一只鹰妈妈,等小鹰,翅膀初长成时,就直接把TA们推开自己怀抱,推向雄爸爸的无比广阔的守猎的世界,我坚信没有雌妈妈照顾的小鹰 第189章 红尘惮(91) “秋梦寒,你着实把老姐我吓了一跳啊。“ 这是杨宁给我发来的一条信息,这位不可一世的气势逼人的女大人怎么会给我发信息了?也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啊。 这一天,介于明媚与灿烂之间,我来到了舞台上追光,开启了枫林岛记忆-古韵读书之旅。 这一刻,举世安妥,大地悄然,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如火焰般的温度顺着那一大片红艳艳的枫林一直升到了山的顶峰。 这一分,有天空的白云,大地的小草,树枝上的小鸟也来为我们助威了,我那生命中的原始力量啊,对,是生命原始的力量,如火山爆发般,一喷而出。 我从来不知道生灵的原始能量是如此来势汹涌,能把一粒粒散落的珍珠,串成一串又一串,然后把它们凝练成一束无比强烈的光,直刺人们的心间。 我听到了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音,差点忘记了,那是人们的掌声。 “老大,你人在哪儿?”我回复杨宁。 “我A店还有事,先回画溪春天了,刚在台下,看你主持节目,老姐我一直以为你是一只小白兔,没想到是一只白虎啊,吓得我的魂都差点儿飞了。” 我愣了一下,无言以对,不知道要如何回复她才好。 我到底是谁?我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是像小白兔还是像白虎?自己都搞懵了,我明明像一只小白兔嘛,凡尘都怕,凡人都怕,时常在人堆里吓得浑身发抖,都抖没了自己无数根羽毛了。 可是,当我站在台上,面对成千上万的人,我为什么不怕了?这一刻,我仿佛做到了,示万物于无形无色,见物见心,空色无二,我如一朵轻飘飘的洁白的云朵,飘泊在空气中,穿梭自如。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带着一个个疑问句,我会去寻找答案的。 “你平时隐藏得太深了,这点不讨人喜欢的,也不利于你的发展。”杨宁再次发信息来了,提醒着我。 “不,我没有隐藏,我只是一只在逆风中坚持着自己还是一只小羊的羊。” 此时,台上古琴声,歌唱声,朗诵声,声声入耳,哦,对了,姜飞扬,还请来了一位B市的知名作家,叫苗苗作家,来开启这场枫林岛读书节之旅。 当他出场时,我终于跳到了台下,只见人群如潮涌般,在枫林岛那片红叶林下穿梭着。 我把目光转向到人群里不停的搜寻着,也许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期盼,期盼着某个人的到来,他,就是昊然,会不会也躲在了人群之中,看到在台上追光的我,会有他吗?这绽放的青春之光,被千万人看见了,如果没有被他一人看见,这样心中难免会有一些遗憾的。 可是,我在人群里搜寻了千百遍,只见绿染天涯,四野苍茫。 对了,还有那位时常把我当猪脑壳的老娘,哼,我懒得向她分享自己内心的喜悦了,勉得自讨没趣,因为她已经认定了我的形像了,就是一个顽固不化的猪脑壳。 “其实在社会上混,表里如一的人,日子更好过的,不需要伪装。”杨宁又发来了一条信息。 “我没有伪装,我只是喜欢过平静的生活。” “那你为什么又要到台上表现自己?”杨宁语气点好像有点咄咄逼人了。 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心境由兴奋而转向了失落,这种独自精彩的人生,就像生命中有一个很大很大的窟窿,而后我把它打上了无数个补丁,在身体上打了几个补丁,在心灵打上了几个补丁,虽缝的严严实实的,却感觉还是很变扭,深感自己生而为人的一种遗憾,一种用千财万贯,光茫万丈也填补不起来的某种遗憾。 我不能向老娘分享我的内心的喜悦之情,因为她不信;不能向老爸分享我的喜悦之情,因为他几乎已经成了半个机器人了,生命处在了木头人的状态,无喜无悲了,也就难以感受到他人的欢喜与忧伤;也不能向同事们分享我的喜悦之情,我怕自己的光茫刺伤了对方的双眼。 也难怪,当身体的原始能量激活了时,的确是如火山爆发般,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是自己的模样。 我终于确信了,自己还有一个鲜活的灵魂,没有变成机器人的状态,庆幸自己还有忧伤,还有失落,还有欢喜,还有疼痛,还有恐惧,还有愤怒。 我为什么要到台上表现自己? 我为什么不可以到台上去表现自己?杨宁的问题真是问的莫名其妙。 “老大,是风来了,就顺风而行啦,我没有想太多的。”我回复杨宁。 “好吧,抓紧机会发展自己,把你身上那矫情气茶气收起来,趁年轻多挣一点钱也是好的。”杨宁回我。 “谢谢老大的提醒,可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要想在人群中出头,就得把自己当成草木,不能有情,不然你走不长远的。”杨宁回复我。 是啊,人只有把情感消灭了,把情绪消灭了,就再也没有疼痛了,才能成为一名手起刀落,毫无顾忌之社会人,那来生直接做一块木头不就得了? 今生呆若木鸡,那今生又为何生?哦,我懂了,是当一个挣钱的机器人,也难怪,有些人明明已经家财万罐了,还要分毫必争,寸土不让,争得个你死我活的。 生命原本是灵动的,郑重度日,有一颗朝拜的心,面对挚爱,有一颗如见如来的心。 也不知道何时起,周遭的人们啊,都把人类的情感,情绪当成了是一种幼稚了,当成一种麻烦了,见有情绪之人,躲之,见有情感之人,避之,我也曾因为自己的幼稚与天真而感到无地自容,的确,失去了很多,错过了很多。 奈何人啊,灭掉七情,却灭不掉六欲。于是乎,好多人便有了,面对钱财权势,有一颗朝拜之心,面对挚爱,有一颗谋财害命之心。 现在,我又用自己的真实的体验告诉自己,木头人的状态,才是无可救药的。 他们不知道情感与情绪是一个人的生命的原始力量,可是,人们却告诉我要把这些东西消 第190章 红尘惮(92) 枫林岛上那片红林之下,琴音激扬,似弦索寸断,多么熟悉的声音: “寒沙茫茫风打边,劲草低头丘连绵。” 在琴音里,我听出了一种壮志豪情,或者又是柔情万丈,在生活里,我欣赏能用看花赏月的心境去生活的红尘之子,但更欣赏这些用豪情赋上一腔热血而负重前行的男子。或许是因为我只是一个女人,再怎么壮志,再怎么豪情终究还是比不 上一些男子。 不得不说,我从内心深处是爱慕这些性情豪迈的至始至终有一腔热血藏于心间的男子的,但我又对他们充满了畏惧之心,我怕自己的柔弱灵魂跟不上他们那沸腾的脉动。 站在那片枫林的台下,我用人群消融掉自己的身影,默默的注视着那在台上用琴赋义的姜飞扬,他仿佛每弹起一根琴弦,都会让我那原本沉睡的灵魂又苏醒来一次,重新热血涌动着。 那便是活着的感觉,真好。 情人?恩人?爱人? 我有时候对情的感觉如此模糊,模糊的分不清每一次相逢到底是哪种情? “他一生载过我一程路,我一生中向他挥过一次手,然后下车,下一站,奔向属于自己的前程。”这种没有预见的遇见,没有告别的告别,是情?是恩,还是爱?我也分不太清楚了,对,我应该把他们叫恩人,知遇之恩。 我觉得每个人都是由很多个自己组成的,有时候之所以要奔赴天涯,因为只有在行走中才能一点点的解剖出自己最真实面目,与此同时,也能遇到更多的灵慧的眼睛,他们能协助自己去发现那个不曾发现的自己,能让自己打破过往的拷链,这才得以从泥土里面破土重生。 我坚定的相信,生命是需要往前移动的,时常注入新鲜的血液,不然的话,明明呆在臭水沟里还不会自知的。就算身体不能移动,也要让自己的心向前移动着。 每当我内在感觉不良好的时候,心灵深处就会生出来一把尖刀,恨不能一刀下去,革掉自己的命,革掉亲情的命,革掉生活的命,直到把自己的生命状态调整到‘平静与淡淡的喜乐’为止。 虽然在这样乱碰乱撞的过程中,那些所谓的行走在人间正道之人,时常会来恐吓我停下寻找的脚步。 他们时常会告诫我:“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子的,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哪有那么多生活本应该就是这样?人最痛苦的是:明明感觉生活是苦的,却还要跑出来表演,把所谓的“幸福”演给他人看,让别人告诉他:“你好幸福哦,好成功哦。”这才不枉一生?这明明是一层苦再叠加一层苦嘛,苦中苦,最后达到对痛苦的免疫吗?我早就确定好了,那肯定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想着想着,我又努力的把思绪从云端里投回到了舞台上投放到了姜飞扬的身上,也真是难得,如此人间,他居然还有一腔热血。 我的目光一定带着一股磁场,他居然感应到了,发现了立在台下人群堆里的我。 在台上,向我做了一个优美的手势。 “寒姑娘。”突然背后有人拍着我肩膀。 我猛得回头,是他?昊然他爸:昊震成,我的神情由惊转喜:“咦,叔叔,是你啊,原来你也在这里啊。” “我刚看到你在台上主持节目了,寒姑娘的台风很好,叔叔我,没有看错人啊。“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做主持,第一次面对这么多人讲话的,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还可以是这样子的呢。” “哈哈哈。” “你们男人怎么识人的眼光这么厉害,居然都比我还了解我自己呢?” 我环顾了一下他的身后,想继续寻找到昊然的身影,看来,他真的没有到来,真可惜,昊然,没有看到今天我的模样。 “叔叔,昊然,他今天不在枫林岛吗?” “这臭小子,前些天从画溪春天回枫林岛来了,在酒楼里才呆了半天,又突然不见人影了,我又好些天没有见到他的人了,电话也打不通了,这一天天的也知道他在干些什么?你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我,我与昊然已经分手了,当然也不会知道他去哪儿了。” “哦,分开了?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前些日子。” “哎,你们之间的事,叔叔我也没法参与的。”从他的神情里我看得出来,看来他还不知道我与昊然已经分开了,也就是说,他没有从中破坏我们之间的情感,还算是个比较明事理的雄爸爸了。 “是的,是他妈不同意我们处在一起,叔叔,您同意我与昊然在一起吗?” “嗯,寒姑娘是个大气的女子,怎么也执迷于儿女情长呢?不管你们是在一起,还是分开,叔叔无话可说。” “叔叔您也不同意我与昊然在一起的?是吗?” “昊然这臭小子,还没怎么经事,你是聪明的女子,应该懂得叔叔的话语。” “嗯,我明白了,看来我们分开,对于我来说是正确的选择。” 我仿佛一下子读懂了这位中年男人,你说他是用心良苦也好,还是老奸巨猾也好,可是我却一点儿也不怪他? “年轻人,还是把多点心思放在事业上,是不是?我记得,上次昊然把你配好的那份菜谱放到我的办公室里了,我一直收藏着呢,如果寒姑娘有心来我们邻枫酒楼,叔叔会给你一个自由自在的发挥空间的。” “多谢叔叔,还能记得起我的事儿。” “只可惜,我与昊然情深缘浅,我和他分开了,说好了,以后不再相见了,我已经决定好了,等这次枫林岛读书节结束后,我又要奔向下一座城市了。”我用非常低的声音描述着自己的内心世界。 “分开了,叔叔希望你们也可以示友人相待。” “我做不到。” 不知道是爱屋及乌?还是我对眼前这位大男人,有前世的因缘?还是我们磁场相吸?反正,从昊然带着我第一次遇见他的父亲时,就感觉有一束暖光注入我的心田里,给我前行的路上带来了一股莫名的力量 第191章 红尘惮(93) 诗人说: “天堂里有九朵云,要么辞花成果,要么零落一地。” 我不知道风若把云吹散了,吹落到了地上之前,云会不会有恐惧,会不会怕疼痛,落到地上之后,云不再是云时,它会不会惊慌失措。 自己也像天空中的一朵云,总是不能完全确定好自己的形状,红尘之中还有好多的模具,总想把一朵朵云打造固定成他们所期望的性质与模样,可云必境是云,难以固定,难以成形,它总是从缝隙里悄悄的飘走了。 是啊,若像一朵云,那就应该有云的精神,云的灵魂 。 其实,刚开始,我也多么想成为一朵乖巧的云,好好的呆在红尘的模具里,去固定成其它人喜欢的样子,后来,才发现,这条路根本走不通的,当我变得不再像一朵云时,也少有人满意我不是云的样子,最难受的是,我自己也记不起来自己是什么东西了,于是我,找啊,找啊,终于又找着了。本来就像一朵云,又为何要去做一阵风。 反正,无论像什么?在山的位置,有山的难度,有山的恐惧;在风的位置,有风的难度,有风的恐惧,只是任务不一样,标准不一样,所以,形状也不一样。而我最喜欢的形状,还是云的形状,至于在他人的眼中的自己是高贵的还是卑贱的?我只是像一朵云,人们要给我定贵贱,我也无可奈何?这不是我最怕的,我最怕得是自己确定不好自己的性质,就怕有一天突然又变得不像云了,没有了云的灵魂,云的精神,那我又要如何自处。 一想到这儿就会莫名的恐慌,万一有一天我又落到了邪恶之人的掌心里,他们用糖衣炮弹诱惑我,又把我装进一个钢铁般的模具里,无尽的摧残着我的灵魂,我还会不会像一朵云? 万一有一天我为了觅得一口口粮,落入了人间地狱里,他们无尽摧残我的躯体,把我当成煎饼果子来烤,我还会不会像一朵云? 万一有一天我病倒了,四肢无力,无依无靠时,我还会不会保持云的精神? 恒久的做一朵有灵魂的云,可不是件易事。我只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好不容易自己构建而成的云的精神了,生活定会一地鸡毛,心灵会慌乱不堪。 人想得太远了,难免会有很多恐慌,我能做的,就是每当在夜深人静时,一次又一次叩问自己的内心,我此趟来到人间最想完成的事是什么?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是什么?然后把它们一一排序,按先后秩序一件一件的刻不容缓的去经历它,在自己的秩序里行走时,内心当然是笃定的。 我记忆中,每当我变得慌乱,迷茫时,脆弱不堪时,那是因为又落入到了邪恶之人的天地里了,邪恶之人不一定是陌生人哦,他们也有可能是身边最熟悉的人。混熟人圈,拥有硬实力者往往更容易占据关系中的上风,如果TA们又生出了一颗邪恶之心,那关系里的软实力者就有得受了,软实力者大多数是脑袋里的软件都还没开发出来,就被硬实力者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了。 某些拥有硬件的实力者,他们会千方百计的来吞食掉摧毁掉身边人的灵魂,而后为TA们所用,吸干身边人的精气神,让身边人的肉体消瘦,最终精神世界走向崩溃,一个个好当当的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的意识,成为了一只战战兢兢的猴子了,逐渐成为别人的一个工具人。成为工具人也就罢了,关键是邪恶之人是永远不会满意自己的工具的,TA们会不断的从鸡蛋里挑骨头,强制你满足他的一个又一个欲求;TA有欲求也就算了,偏偏人的欲壑难填啊,TA的欲求是有没完没了的,生命不止,欲火不息啊,这还怎么搞啊。 如果逃不出邪恶之人的世界,那么拥有软实力者,也只能在别人的剧本里哭泣了,这样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 偏偏邪恶之人还不那么好识别的。索命的坏人,世人一看便知了,若落到他们手里,就算死,也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至少也死得个痛痛快快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邪恶之人是索要人的灵魂的,TA有一把无形的摧魂之刀,专门来伤害人的灵魂的,人的灵魂受伤后,是那种像是投放到蒸笼里蒸包子的感觉,窒息,郁闷,绝望,可又无处伸冤,无处喊冤,明明身处光明,却感觉自己被关进了小黑屋子里,你若喊疼,外面的人还会嘲笑你过于矫情。 所以,我时常告诉自己,还不如把人生当作一场自由的旅行,往前行走就是了,把所有遭遇的一切当成生命中一道独特的风景,少点期盼,少点索求,这并不是想来标榜自己有多么的高尚廉洁,我可不是虚无主义者,也不是什么犬儒主义者。这样做:一来,可以预防自己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摧人之魂的邪恶之人了,人啊,一旦要求自己一定要怎么样,一定要成为什么样时,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邪恶起来,不分你我他,都一样的。 二来,也不会被摧魂人的糖衣炮弹所迷惑了,落入他们的套中套中,那定是很惨的。 想着,走着,又走到了明月街最繁华的地方了,在街边的一棵枫树底下,围了很多人,那是发生什么事了? 我排开人群,挤到了最前面。 前面那是谁在买艺求生了?沿着路边,整整齐齐的摆满了一幅幅油画,还有素描。 “咦,是白潞潞。” 好久没有见着他了,白潞潞没有变,他又回来了,还是沉浸在他的画里了,他在画画,一边作画,一边在卖他的画,他也要生活啊,卖画又有什么不可呢? 我从他的第一幅作品观看到了最后一幅作品,每一幅画都有名字。 风景画:“楚烟湘月”“药王山下”“黄昏的火烧云”“老家的东窗”“望果节之夜” 人物画:“蕙风兰思”“陌上少年”“锦浦春女”等。 他的目光是那样的专注,若无旁人,根本不会抬头看一眼这拥挤上 第192章 红尘惮(94) 一阵凉风拂过明月街边,一滴滴银色的露珠从街边的那棵枫树上滚落了下来,有的滴在了地上,还有的打湿了白潞潞摆在街旁的色彩画。 此时,白潞潞并没有收摊的意思,当他卖出了一幅画后,抬起头只朝我淡淡的微笑了一下,并没有与我打招呼,而后很快又低下头,拿起画笔,目光完全投入到了他的色彩的世界里的去了,就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我一般。我能感觉得到,他的笑容里有一种沉重感,这种沉重感也许是因为是他在拿命运作一场赌注,押注时的那种沉重;也许是因为他把很多人已经拉进了命里的黑名单,无依无靠的那种沉重。 正好,又是一滴露珠打在了我的面颊上,真是一叶惊心,一露清凉。 我多想告诉他,其实我们是同道中人,人,有时候也要往“高处”走一走的,并不一定是为了“攀权附贵”,是为了此生不留遗憾的归向平地,最终无怨无悔无畏无惧的归向尘埃,归回尘土。我这里所指的“高处”并不全指是世俗里的站在千万人之上的高处,还有思维的高处,意识的高处等等,有时候想要看清楚生活的真相,命里的真相,是需要退出属于自己的生活舞台,放下自己手中的笔和纸,柴和米,人和事的。 还在路边观望着的人指着在那色彩世界里漫游的白潞潞问我:“你们是同学吗?” 我摇了摇头。 “那你也是画画的?” “不是。” “那你们认识吗?” 那人怎么那么多嘴的,我有点不耐烦了,此刻我多么希望白潞潞能从他的色彩世界里走出来,说一声:“是的,我们是朋友。” 可是他始终没有抬起头,就仿佛我从来没有来到过他的世界里,他从来不曾与我相遇过一样。 那一瞬间,我心里泛出了一丝丝失望与失落,有点不知所措了。 此时此刻,我感觉在他那如磐石般坚定不移的眼神面前,自己是轻飘飘的,就像是在飘浮中空气中一片羽毛,是啊,艺术?必境艺术的世界在我的印象中,它是无比厚重的,厚重的就像那山坡上堆积了千年的黄土,它又是无比轻盈的,需要在无数个孤灯夜照中去吟出属于自己的那份欢快的旋律。 旁人怎么可以把白潞潞和我摆在一起,他可是在画里的世界历经了艰难险阻,在生死轮回里走了一遭,又一路跋涉而来,依然不放弃,不抛弃,那画里面应该有只属于他自己的故事而熬成的一幅又一幅独特的色彩世界。 此时此刻,他的无声胜有声。的确,很多时候,我觉得无声世界里比有声的世界里拥有更多的涵义,它包罗万象,同时,也包含了很多很多没有办法向世间人诠释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全部把它们投放在无声的世界里,用另一种方式表现出来,这,便是艺术的意义。 我的心境很快又明朗起来了,不是说好了,心无所期吗?我又在期盼什么了?期盼白潞潞对我说一声“谢谢”吗? 或许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表达他的情感呢?只是我看不懂而已。 想来,自己还真是在做江湖剑客梦了,我又何尝不知,剑中有恩与情,剑中更多的是有仇与恨。 将心比心,人,很多时候都是如此的,我们越想着把一颗烧得滚烫的心捧出来交付于人时,往往是不能马上得到回应的,就像是往悬崖边扔了一块石头,没有声响,弄不好,还惊动了崖底的毒蛇,从岩避处爬上来咬人的。 若觉得委屈了,我只能更正自己的心。 对于一个老喜欢做白日梦的我来说,很多时候我总是去喜欢去编织出很多唯美的梦,然后希望一切能按照自己梦境中的一一程现,当外界的镜像与自己的梦境不相符时,我也会心生懊恼,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也是一种恶。 不管怎么样,我应该为白潞潞感到高兴才对的,他依然做回了他的白潞潞。 我见他再也没有抬起头来多看一眼周围的人群,只好将身影退到了人群后面,默默的一声不响的消失了在人群之中。 果真尘缘如梦,消失在了时光中,回头时无晴也无雨。 转过身,又路过了明月街边的那片做烧烤的场地:芭蕉林。 风吹的芭蕉叶远远的就听见唰唰的声响,伴随着虫鸣声,还有那小鸟就像是一只只黑色小精灵在林子里窜来窜出的,食物的清香扑面而来。 客依然是客,只是我不再是我,他也不再是他了。 我的心仿佛又没了依托,昊然,白潞潞,曾经我示他们为红尘知已的人,也终究都与我渐行渐远了。 真如昊然所说:我们真的就像一只小小的船,又飘泊到了茫茫的大海里,选择了各自的归途。 是啊,天阔地广,久对易悲。 凝望着那条通向远方的白石路上南来北往的车辆,我又想踩着白云去远方了。 再次坐在了那片芭蕉林边里的一棵芭蕉树边的石板凳上,这儿灶台锅冷的,来一份烤鸡翅吗?这会儿好像提不起那雅兴来了。 又想着,呆会儿开工,要坐在那沉闷的办公室里,还有,想起那西咪,我就一头大,这么久了,还是没有找到更好的与她相处的方式,能让自己心不生火,也能让她满意的相处方式 。 这时,芭蕉林间飘来了悠扬的乐曲声,吹走了堆在我心灵深处的一片乌云,也好,能好好的在这儿坐上一会儿,什么也不做,也是一份享受了。 你看,那芭蕉叶绿得那样自然,那芭蕉树底下的草儿经历了一个长冬,又从泥土里面长出来了,嫩绿嫩绿的,可爱极了。应该长草的地方都长草了,应该开花的地方花儿也都开了。 “秋梦寒。” 是谁在喊我?我向芭蕉林那头望去。 哦,那是姜飞扬和西咪,在这儿烧烤呢,真是见鬼了,想啥就来啥的。 “秋梦寒,给你一个鸡翅。”西咪,直接起身走到了我的身边。 瞬间,我内心的温度由零下10度,直接升到了90度。 “谢 第193章 红尘惮(95) “待月月未出,望江江自流。” 见西咪依旧我行我素,电脑游戏的声卡,不但没有调小,“砰砰砰”声音更响亮了,游戏里的她刚才还死了,这下又满血复活了,还在发号施令了,那架势? 仿佛在告诉我:“你算老几,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无奈只好退出她的房间,返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座位上,暂且只能念禅诗来浇灭自己的心火了,心里面反反复复的念叨着: “冰融残雪韶光浅,日暖风恬念佛陀。 但得心中无我相,于中幻迹亦消磨, 休于格外求奇特,求得无机也是魔。” 一边念着,一边心中的怒火还是往外喷着,根本安抚不住那无比躁狂的心魔,我那敏感又纤细的神经啊,闻声就热血沸腾的,身处红尘俗世之中,似我这样的五官灵敏之人跟‘呆若木鸡’款式的无情之人去硬碰硬,就如一个鸡蛋去碰一块石头,人家不费吹灰之力,便碰得我落花流水了。 我的身体里面五脏六腑都在不停的喷火,似熊熊烈火,烧得我浑身难受,这“砰砰砰”的声音,就像唐僧对孙悟空的紧箍咒,让我感觉整个脑袋四分开裂的。 又想着,这姜飞扬,是被色迷了心窍?还是特意安排一个如此放肆的女人在办公室一旁的公寓里来给我们下属念咒的? 我没有办法思考,没有办法工作,正应了刚才西咪的那句话:“难道真的是我的工作能力不行?如果这样,天大地之大,能有我容身的之处的地方真的太少了,哪儿不喧嚣?哪儿不吵闹?” 我突然又想起了三个字:摧魂人。 在摧魂人面前,人,就像坐在云霄飞车上,情绪体验一会儿在巅峰,一会儿到谷低,他们一边离不开你,需要你;一边又无尽的折磨你,摧毁你的存在感,价值感,TA们偶尔会对你视如已出,实则在TA们内心深处则别有一翻洞天,难道这些人可能在追求的就是一种耍猴咒猴的快感? 而我,最无法忍受是:是西咪欺骗了我的感情。 想着西咪平时偶尔对我的好,偶尔给我一颗糖吃,差点儿甜得我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了,这种甜味我一直默默的记在心里面,老是记挂着,想着等哪天有机会了,我一定会回报于她的。 没想到,人家只是在演双簧,我却还把它当真了? 我向西咪投去的信任与心存感动,原来人家只是个养猴专家,她迷恋的只是自己伎俩,我只是一个试验品而已。 不行,不能再让她得逞了,我得揭开她的真实面纱,不能再让她在把人当成猴子来耍中寻找生命的快感了。 若我对西咪的猜测是对的,她虽算不上是真正的坏蛋,不会索要我的小命,但可以肯定的是西咪这人是邪恶的,她懂得如何摧毁他人的灵魂,让对方对自我价值产生怀疑,而后受制于她,为她所用。 摧魂的方式有很多种:制造燥音,入侵人的耳朵,让人失去思考能力;糖衣炮弹,迷惑人的眼睛等等等。 总之:就是从人的听觉,视觉等多种感觉中入侵你,操控人的情绪,让人的情绪处在混乱中,而后失去自己内心的阵营地,失去了判断力,这时,就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被她打败了,败阵而归后,要么变成她的一粒棋子,任其摆布;要么,脑袋跟糊了浆糊似的,失去了本来拥有的升级打怪的能力,这样,她就是总是处在关系里的上风位置了,是一个恒定的得势者。 哦,我越想越觉得这西咪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么简单了,与她相交这么久,我一直以为她只是像个喜欢霸占更多玩具的孩子,是因为害怕我抢走了她的玩具,才对我各种为难,而我,也不是一个多么沉稳大度之人,的确又蛮喜欢与她抢玩具的,这便,彼此见面十回就有五回都竖起羽毛在开斗的。 倘若西咪就是一个喜欢在人前演双簧的双面人?在操弄人中获得一种胜利感价值感,那我与姜飞扬及与她相逢的每一位多情之人,不是都被她骗了吗? 看来,我这真是又碰到钉子了,这儿的班我是不再想上下去了。 好,我已经准备好了,这儿,不是西咪离开,就是我离开了。不过,就算离开,我感觉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就是要揭开西咪的真实面纱,要不然,她还真以为鸡毛能飞上天了,满天下都是抓鸡毛的猴子,猴子嘛,是看不出来她在演双簧的,只怕她每天都有在笑天下可笑之猴呢。 人生如棋,我要如何将她一军? 我得搞点动静出来了,不能再一如既往的念什么禅诗了?鸡蛋去碰石头,必败无疑。 有情热血之人对抗无情冷血之人?这西咪的缺口在哪儿?若对准了缺口,便一招就能取胜, 我思索了好一会儿,有了,就这么干。 “西咪。”我再次起身直接冲进了她的房间内,一伸手就拔掉了她的电脑的电源。 “这是工作场所,你要打游戏到游戏厅里打去。” “你干什么?发神经啊。” “你在这儿打游戏,打扰到我的工作了。” “这是我的地盘,是我的屋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又没在你的办公的地方打游戏,你管得着吗?你以为你是谁啊,死女人。” “你打扰我的工作了,这是“异渡香魂”图书城,不是你的地盘,不是打游戏的地方,请你搞清楚。”说着,直接抢走了她的鼠标。 “把鼠标还给我,把鼠标还给我,臭八婆,死女人。” 一边骂着,她突然一头猛扑上来,抓起我的手就开咬的,疼得我哇哇的叫。 “哎哟,你怎么还咬人啦。” 我反手把她摁倒了在地上,与她撕打了起来。 “死女人,你等着,我让姜飞扬开除你。” “开除就开除,你以为我怕吗?今天我就想收拾你这条不知天高地厚的吸血虫的。”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我听见那清洁员从洗手间里冲了出来,在一旁不停的喊着。 “大姐,你去帮我把门关起来,我要关门打虫。” 第194章 红尘惮(96) 一簇烟云染秀枫,一杯温酒话《聊斋》。 一望风楼灯伴月,亦真亦假亦平常。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飞扬哥。”脚步踏进了“上灯良夜”美食店里,我看了看时间,刚好傍晚六点整。 “没关系,我也刚忙完,就散着步到这儿了。” 姜飞扬脸上的笑容显得很柔和,神态还是如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如一位浑身无骨的一年四季闲坐在高台上思绪常在太空里漫游的走路能飘起来的公子哥儿模样。与他共事的这么些日子以来,感觉他的脑子里还是有点“货”的,还是能够做到‘看花不是花,看雾雾非雾’,的。也就是说:他的脑袋里面的软件已经开发出来很多了,且能应用自如,进退自如了,我一直相信万物是心的倒影,当脑袋里的软件开发到一定程度时,这时才能做到在有无的世界里穿梭着且毫不费劲,生命如行云流水般,举重若轻,随时随地能保持这般悠然自得的神态。真羡慕这些左右脑都发达的人。 我在想,就这样一位男子,他怎么会迷恋上西咪这样的女子?他知道西咪是能演双簧的双面人吗? 我要如何展开今晚的话题,其实我特别不喜欢做一名告状女,总感觉那样怨气太重了,像古代时含冤的民女,向大人诉冤的那种悲壮之情,那种氛围一点儿也不好,况且,我的处境也没到达那般不堪的地步。 我抬起头,望向那“上灯良夜”金黄色的在夜空闪烁的灯牌,上灯良夜? 回过头,发现酒架里摆满了千奇百怪酒瓶子,不如来一瓶酒?来增加一些氛围。 “你想吃点什么?自己点,今晚我请客,这么些日子以来,你跟着我东奔西跑,风里来雨里去的,也挺辛苦的。”姜飞扬把菜单推给了我。 “我是为了自己忙活的,所以,从不觉得辛苦,过几天就是寒食节了,您喝酒吗?要不,来一瓶寒食酒,行吗?” “行,咱边喝边聊。” “那好的,酒能壮胆,飞扬哥,你知道吗?我从小就是一个比较胆怯的女孩子,上学的时候,老师每次给我的期末的评语都少不了,‘胆子太小,需要加强锻炼’。” “是嘛,我咋看不出来呢?” “那是因为工作需要,我为了混口饭吃嘛,逼着自己硬上的,另外更主要的是你比较信任我,不会随意在鸡蛋里挑骨头的,很少责难我,所以,才显得胆大些了。” “你在生活里很胆小,在工作中很胆大,是吧。” “对,对,您说对了,我就是在生活中很胆小,不过,在工作中,就逼得比较胆大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的。” “那可能是在生活中的你,是假的,在工作中的你,才是真实的。” “哦,有这回事?在生活中的我,怎么会是假的呢?我倒很少往这方面思考?” “人时常会有两种状态的,我也一样,不必大惊小怪的。”姜飞扬脸上露着微微笑容,缓悠悠的把杯子里盏满了酒。 “来,干杯,以后希望你一直保持此时此刻的状态。” “嗯,飞扬哥,你是男人,你说女人是胆子大一点好,还是胆子小一点好呢?是拥有飘逸的气质好呢?还是拥有沉稳的气质好呢?” “都好啊,不是吗?” “但愿吧,正如你所说,人时常有两种状态的,我也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矛盾体,一没弄好,就成一团乱麻了,有时候也会胡言乱语的,变得像一只充满傲慢的铁公鸡了。” 人都是有两种状态的?姜飞扬开场白就申明了他的立场了,这么说,她是知道西咪的性子的,知道她是一个能演双簧的双面人,依然选择与她在一起的吗? 那今晚,我还有必要来做一个告状女吗?这不是来自讨没趣吗? 我放下酒杯,低下头,玩弄着自己的手指头。 “你喜欢飘逸一点的生活,是吧。” “我知道生活中大部人追求是安全或安逸的生活,少有人追求飘逸的生活的,所以,先要稳而后才能安,这样就要去给自己争取一个好的身份,我好像是不太喜欢给自己安装一个什么身份的那种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人就会自然而然的有了一个身份,且必须要有一个身份,他人才能以你的身份来决定用何种态度对待你,然而,我感觉那身份就像戴在身上的一块囚牌似的,像个假人,轻飘飘的,很没有安全感的,你会有这种感觉吗?” 姜飞扬面带微笑的凝视着我,仿佛欲言又止。 我突然明白了他刚才说的那句话:“生活里的我是假的?“ 的确,在熟人圈里,从我走出校园里那一刻,他们就给了我第一次定型了,我们那时女孩子能上个大学还是可以改命的,可是我却主动放弃了,然后,他们便随意的给我装了一个身份囚牌,什么阿三阿四的,阿猫阿狗的,给我一通乱叫的。当然,我还有第二把改命令箭,就是撑着自己的黄金年龄去嫁个好人家,身边的熟悉的人可能会因此再给我第二次定型,给换个身份囚牌。不过,到目前为止,这把鸡毛改命令箭只怕也会被我给扔了,我想,我是不会做那种悍鸭子赶着去上架的事儿的。 我还是比较喜欢去过修道的人生:“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从起始点修到终点,总不能修到一半,就把手里披荆剑给扔了,不修了,去改换赛道嫁人吧。那前面的路不是白修了吗?我自己的人生之道,现在已经修到第二个十字路口了,我坚信自己,一定是可以披出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路来的,如果有了一条自己的道,那我就不需要去跟别人抢道了嘛,我在自己的人生之道里可以种花,可以栽树,也可以摆地摊,可以唱,可以跳等等,这不是更自在了吗?只是前面披路的过程很辛苦,路上还有财狼,有虎豹。 我还是做一个如云般的女子比较好,最好今年能飘到东山,是阿花,明年能飘 第195章 红尘惮(97)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李熟, 我来桃李树下坐,又摘桃果换酒钱。 这又是一个桃李成熟的季节,“桃花庵”里后院里的李树桃树的枝头上都已缀满了青绿色的果实,把树枝压得低低的,四处都散发着一种迷迭香的香味,静坐在这一片桃李的天地之间,内心深处有一种莫名的感叹:人间是如此丰盛,那远处的山,那近处的水,那近处的花,那远处地的层楼,那肥沃的黑泥土,那正在松土的蚯蚓,那枝头上的硕果磊磊,如果时光就停止在这一刻,那应该有多好啊。回头又问自己:如果时光就停止在这一刻了,那我的此生是否还有遗憾?内心深处的答案告诉我: “还是有遗憾的。” “我本不是青灯客,早被浊酒染红尘,总是觉得再给我春去秋来一个轮回,我就会化茧成蝶飞得更美。” 我始终没有忘记,在这“桃花庵”以外还有另外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是一个每日新,月月新的科技世界。伸手数了数手指头,还有几个月的光阴,我就要下山了,再次骑上时代车轮,继续往前滚动着,继续去修自己的红尘之路了。 “桃花庵“的庵主的确是一个挺不错的女人,来这儿的人们都是这样认为的。她是一个每天生活在自己的节奏里的女人,你来或者去,她在或不在都不会带给人某种异样感。不过,在关键时刻她的手起刀落,还是有点魄力的。权力这玩意儿也真像一把刀,用得好的话给环境里带来了秩序,宁静,祥和;用得不好的话,带给人的是窒息感,被控制感,让人只想逃离。主要还是看拿刀的人吧,看他本来是丰盈的还是残缺的。 “上山是为了更好的下山”,这是庵主向来给我们的信条。 “秋梦寒,你在哪儿?出来一下,来帮我们一起把这箱装水搬到大堂里去。”哦,是庵主又从山下采购回来了。 “好,我马上过来。” 昨晚下了一场雨,路有点滑,我撸起裤脚,从一条石头小路绕到了“桃花庵”的莲池边,好些天没来这儿,原来这莲池旁啥时候又做了木质护栏了,那栏杆上隔一段距离就雕有一只小鸟,有飞着的,有正在低头啄食的,还有眯眼沉睡的,每一只都雕刻的那样栩栩如生,就像一只只活着的小鸟停留在护栏上似的。 我刚走到大堂门外,突然一个三四的小男孩一头向我冲了过来,拿着手里的水枪就朝着我发射,喷得我一身水珠。 “咦,这是哪儿的来的小朋友?”我问正在大堂内整理物件的黎姨。 “是做护栏木工的,他家的小孩子。” “虎子,虎子,到后院去玩去,那里有果果吃。”黎姨轻言细语的把他给支开了。 “哦,我刚走过前院,好些天没来这边了,那儿都大变样了,原来我们又请了木工来做工程了。” “过些日子有个‘结夏安居智慧灯会’,也让来者安心行走,有护栏了还是好些的,小心行得万年船。”庵主回答我。 “是啊,小心行得万年船。” 我比较好奇的是,是哪里的木工?把那小鸟都能雕的如此栩栩如生的?一边想着,一边心神不疑的把箱装水从车内卸了下来。 “我来,我来堆,你只管搬进来就好。”黎姨提醒着我。 “黎姨,你有没有看出来,我现在的力气好像比以前大了好多呢,是不是呆在这“桃花庵”里能养心,还能把身体的基因也变好了吗?” “这个?要问我们庵主了,我不太懂,我那儿子万生不就是,他小时候也是体弱多病,大了反倒变坚实了,一年四季在那里研究他的芳香疗法,说什么山有木兮木有香,搞得个神神道道的,哎,只要他自己觉得好,我也懒得管他了。” “山有木兮木有香。” 万生,自从年初开春时来过”桃花庵”一次探望黎姨,直到现在,我没有再见到他的身影了,听黎姨说,他又去国外进修了,要明年这个季节才会回来,我想是他的工作上遇到问题了,需要进一步学习,换作是我,也会这样做的,心里面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庆幸自己刚出道时没有跟错人。 “嘿嘿。”我低了头,赶紧去忙活去了,不敢唠嗑太多了,就怕黎姨又来问我的终身大事了,黎姨这人,啥都好,就这点不太好。 “梦寒妹子,你在这儿还有多长时间?才可以下山了?” “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呢,要等到明年春天了。” “也好,也好,在这儿养得白白胖胖的,下山后找个好人家,先把自己的终身大事解决了,不让爸爸妈妈担忧,才是个好姑娘,可不要像我们家万生学习,他还做什么导师呢,我看他真是误导了人家的子弟。” “黎姨,我都是过自己的生活,跟万生老师又没有什么交集,他哪儿误导我了,您别乱说哦,再说了,我有正儿八经的交往过异性朋友的,只是各种原因又分开了。” 这黎姨也真是的,她好像对男人时常怀有一种不满和敌意似的,仿佛在千方百计的要打破我对异性美好的幻想,要知道我是一个喜欢编白日梦的女人,我的梦里的遇到的男人大多数都是英雄,而且我在现实里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的确把英雄气节的一面展现给了我,可能是坏的一面我没有机会看见而已,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无法找到一个可以互靠的男子的主要原因吧,因为真实的世界里没有英雄啊。 只是故事还是要继续的,没有伴侣就没有伴侣吧。 最令我头疼的还是:时不时又想起了我的母亲的没完没了的问候,还夹杂着威胁,她对我已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明年我再不回家把自己的婚事给解决了,他们就要喊我们家二爷三爷及村里村长与妇联一起拿着绳子上山来,直接拿绳索把我给捆回去了,然后关到铁屋子里去,让我闭门悔过,不让我再到处飘了。 不想还好,一想我就吓得浑身冒冷汗的。 眼看,明明感觉自 第196章 红尘惮(98) “晨星,你的虎子都长这么大了。”我终于反应过来了,脸上挤出了十分勉强的笑容。 “秋梦寒,你不是去天空中自由飞翔了吗?这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咋飞到这“桃花庵”里面来了?“ “我是在这儿工作的,你不也是吗?” “工作?这“桃花庵”里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能有什么事可长期做的?” “你的虎子都这么大了?他几岁了?” “虎子都这么大了?是呀,我只是个俗人,看见别人拥有的我尽量努力的也让自己去拥有。” “也是,在这张红尘之网里,谁又不是呢?‘有’总比‘没有’得好。” “那你呢?这些年在外面飞的还好吗?应该‘有’的都‘有’了吗?” “还行,挺好的,还行。” “都飞了这么多年了,咋也没见你长出翅膀来嘛。”我感觉到晨星的语气里透露出一种讽刺的味道。 “我又不是鸟儿,又怎么能长出翅膀?” “哼哼。” “你哼什么?不记得是谁曾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我在天上飞,他在地上跑的’。” “我只是个俗人,况且你在天上飞时,我也从没有停止过奔跑。” “虎子,虎子今年有几岁了?” “虎子,告诉小姨,你今年几岁了?” “我三岁了,嗯,四岁了。”虎子伸出手指头数了数。 “虎子真聪明,都知道数数了。”我握住了他的小手说着。 “虎子今年初冬满四岁了,和你是同一个月出生的,是蝎子座的。” “四岁?蝎子座的?那是一个黄叶飘零枫叶红的季节,冰火两重天。” “是啊,你这出去一飞,就飞了快八年了,我已经有八年的时光没有见过你的影子了。” “是嘛,这时间过得还真快,怎么一眨眼就是下一个十年了。” “你?这些年都飞哪儿去了?” “东南西北中,都有去过。” “他呢?还是你一直都是一个人?”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一直都在人群之中。” “也是,也是,哼哼,你怎么会没有人陪伴呢?” “不是你的想像的那样。” “你怎么想起来这“桃花庵”里了?哦,我想起来了,之前我陪你来过这里,那时你就说过喜欢这个地方。” “是的,我来这儿有一年多了,主要是来做疗养的,顺便找点活做。” “你是生病了?” “没,只是想暂时离自己近一点,离世俗远一点。” “好,可以的。” “不是长期的,还有几个月就要下山了。” “下山后呢?又要去东南西北飞了?” “不,可能会和他一起种玫瑰花,还有万生,三个人一起,去推出一款香水‘万物生一生之水’,然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想从事芳香疗法这个行业。” “他?是你的男人,你们结婚了?” “不,不是,只是朋友。” “你,还是老样子,还是在情海世界里飘浮?所以才说一直在人群之中?“ “生活不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我只是一个顺风而行尽力而为的人,你也不是一样吗?没有我,然后才成为了今天的你,那木护栏上的小鸟是你雕出来的吗?雕得跟活得一样,跟你一样,生机勃勃的。” “嘿嘿,你过讲了,你知道我雕木雕雕了多少年了吗?” “哦,雕了多少年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从你那时让我做一个书桌,在书桌上雕一幅“古道西风瘦马”那会儿开始的。” “哦,那也有七八年了呀。” “是啊。” “还是你们男人有定力,能把一件那么枯燥的事坚持那么久的。” “你也可以的。” “我好像生来就是混沌一团的,心灵世界里也是乱草丛生着,要从一团乱麻里整理出一条路来,是需要时间的,我一直在飘着,在修自己的红尘之道,这个过程也是很艰辛的,你不是我,你没有走过我曾走过的路,可能体会不了的。“ “不管怎么样?我相信你是个好女人。” “谢谢。” 这时,我看见一只乌龟从莲池边爬到了岸边。 “爸爸,爸爸,这是什么?会动的石头咦?”虎子一边喊着,一屁股就坐在了乌龟壳上。 “虎子,快起来,快起来,那是乌龟,不是石头,你不能去坐它,这样它会受伤的,会疼的,知道吗?” 我捂着嘴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晨星,你的心够大的,把这么小的一个虎子,带上山来,也不好好看着他的,就自己去忙活了。” “也只能这样了,孩子他妈,孩子他妈……”晨星的话说了一半又吞了回去.表情显得有些沉重,好像有什么难言之隐。 不知道虎子她妈怎么了?我不想问,也不太想知道。 也就是说,在我之后,对于晨星找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他的情感私事,我并没有什么兴趣,一直都是这样的,凡是对已婚状态的男人,在我心中是划了一条红界线的,我不太可能去沾染一个已婚状态的男人的,实在是过不了心灵的那道坎,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情感洁癖? 我十分理解不了,在古时候,为什么男人能有三妻四妾?那么多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于心理,于生理,男人能同时满足得了每个女人吗?我觉得是古时的男人将自己的本能的欲求给放大了,而古时的女人则把自己的生而为人的本能的需求给缩小了,也可能我是个欲女吧。 总之,在婚姻之内,还是一对一比较好,如果实在是不满意了,可以选择暂时分居或者解除婚姻,再去面对下一位情人,这样也行。我个人觉得如果在婚姻之中,一个男人长期的同时去处多个女人,或者女人自己乱性,那样TA的身体的能量场会不会特别混乱的?性,对于男人是释放能量,他可以把坏的能量释放出去;性,对于女人来说是接收能量,当男人的能量场是混乱的时,那混浊的能量释放到女人的身体里了,这样女人的脑子会不会被一团浆糊给糊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我选择转换了话题 第197章 红尘惮(99) 青木园? 这地方我之前也是从未听昊然提起过它,不知道又是何种水月洞天世界? 原来它就座落在南风田园部落的一侧,远远望去,山随平野尽,青木绕水乡,雾与烟都很玲珑,确实,是个好地方。 我从B城火车站的拥挤的人群中,又投入到了山野之中,身体里的‘力比多’瞬间大增,整个人精神倍儿爽的。 仿佛再次听到自己的内心的呼唤:在人群中,只是自己的不得已,在山水之间,才是自己灵魂深处的向往处。 拿着手里的纸条仔细对照着,终于找到了“青木园”的入口处。 园子的大门口旁边,抬头见着一棵参天大树,树枝搭落在粉红色的屋檐上,已经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向阳生长着,枝头开起了白色的花,纷纷飘落着,将门口铺满了厚厚的一层花瓣,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树?正在猜想着,突然,一个青瓷碗向我直面飞来,刚好砸在了我的手臂上。 这只飞来碗,吓得我后退了好几步。 我抬起头往园子内一望,只见昊然像一只充满愤怒的小猫咪不停的挥着两只爪子,而后又神情十分无助的靠在了靠椅上,靠椅停靠在一棵桂花树底下,一直向前方望去,才发现这“青木园”里种满了桂花树,只可惜这不是一个桂花飘香季节,桂花树的叶子倒是葱葱郁郁的,暖阳徐风,绿叶素散发出来的清香弥漫着整座园子,空气清晰怡人,这的确是个疗伤的好地方,桂花树底下还有一个女人,是我曾经在邻枫镇“结愿礼堂”里见过的,也是昊然经常提起的人,是他的师娘。 我蹲下来捡起了地上的青瓷碗,脚步轻轻的踏进了园子内,向师娘点了点头,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昊然。 “梦寒,我知道你会来的。”昊然想站起来,努力的靠在了树边,又无助的坐了下去。 我拿着手中的瓷碗,缓悠悠的走到了昊然的跟前。 “你咋得了嘛,这是要送这么一件贵重的礼物于我啊,一只飞来碗,我承受不起呢。” “对不起嘛,我又不知道你来了,来了,也不吱一声的。” “那碗里是药,你不喝药,伤口就会自己好了吗?” “那药太苦了,我不喝,就不喝,打死我也不喝。” “你喝不喝药关我屁事,关别人屁事,你就算挂掉了挂在这棵桂花树下也不会有几个人真心为你掉一滴眼泪的,只怕还会有人拍手叫好呢。” 心里面还在骂着,“活该,谁让你飙车的,不听本姑言,吃亏了吧,自以为是的家伙。” “你就不能安慰我一下吗?我又不是请你来教训我的。” “没那心情,你以为我是你爹娘啊,想寻求安慰,你找错人了。” “你干嘛那么大的火气嘛,跟吃了火药似的。” “师娘,我有话想单独与梦寒说,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的了,你先忙自己的事去吧。”昊然转过身向吩咐着师娘。 “那炉子里还有汤药,呆会儿记得喝了。”师娘向我点了点了头,迈着轻快的步伐朝着后园里走去了。 “不会断掉吧,你这腿?” “你真毒,就希望我腿断了,你就开心了,是吧,没事,你去摔一次,去感受一下,那滋味,有多难受的。“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玩刺激,玩刺激,这下足够刺激了吧。” “行了,行了,你就别说我了嘛,事情都发生了,已经这样了,再说又有什么用呢?今生还有很长,你就确定自己不会有像我一样的遭遇?” “你在诅咒我?我要是腿不行了,你会来看我吗?会照顾我吗?” “会,肯定会的。” “说的那么好听,只怕到时见着我时溜的比老鼠还快呢。” “不会跑的,那样才好呢,就能天天和你守在一起了,可以天天看见你了,反而会让我感觉更安心些,现在的你,让我心里不得安宁。“ “你的内心好阴暗哦,原来想让我身体变残,来让自己安心的。”我心里十分不舒服的回应着。 “你自己玩得太疯狂了,还怪起我来了,自从在画溪春天分开后,我都没有来招惹过你了,你好意思怪我吗?”我接着说。 “是阴暗了点,但那是我真实的想法,不说了,不说了,梦寒,你扶我起来,我想到园子里走一走。” “能走吗?” “能的,医生吩咐过的,每天可以动一动的,还有一个多月就能愈合了,我现在才发现,能走路,原来也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了。” “你药都不喝,它能好的?” “那你喂我,我就喝。” 看见昊然这样子,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像是鸟妈妈看见了自己的鸟宝宝,特别想去照顾他,这可能是从小就形成的习性,必境我的弟弟妹妹都是我照顾大的,这原本是我想要学会断掉的习性,可却又陷入轮回了,还是尘缘未了,也不知何时才能了得断的? “你的娘老子呢?你不是她的心甘宝贝儿子吗?吴漫玲呢?她们怎么不来照顾你了?” “我让她们回枫林岛了,有师娘照顾我就够了,不想太多人知道我受伤了,以勉笑话我,以后就没有人跟我玩了。” “那你怎么让我知道?你不怕我笑话你,不在意你在我眼中的形象?” “不,不,不是你想的那样的,哎,你怎么是这样想的呢,真是的你。” “行了,先不说这事了,汤药在哪儿?我去给你舀来。” “在后面厨房里的药炉里,师娘已经帮我把药熬好了的。” “厨房在哪里?” “就从那扇大门进去,穿过大厅,一直沿着走廊边走,走到尽头便是了。” 我推开那扇金花梨木门,进入了大厅,这客厅面积可能是太大了,显得空荡荡的,厅的正中央摆了一套梨木餐桌,周围空空如也,没有再安置其它的家具了,这种简约式的风格,的确,带给人一种肃寂感。 风轻轻的拍打着窗户,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身体感觉有点冷,我捂紧了自己的衣服穿过了大厅,来到了外面的走廊内,走 第198章 红尘惮(100) “这样说来,你也不怕自己像我此刻这样的状态?烈马悲风的状态。”昊然问。 “怕,怎么不怕呢?所以,我喜欢在放手一搏之前,先把最坏的可能会发生的一切结果,全部想了一个遍,也常读《度亡经》,《西藏生死书》,来给自己打气的。” “我没想那么多的,想多了就放不开了,畏手畏脚的,玩的也不起兴了,一半用来体验狂野,可能就要拿一半来体验忧伤了。” 一半用来体验狂野,一半拿来体验忧伤?不得不说,昊然是纯体验型的人。 也许吧,全是一半一半,一半狂野,就有一半孤独,一半用于相聚,就要拿一半用来遗忘,一半完美了,就会有一半残缺,很多时候,佛也保不了我们,因为佛是抽出前面一半,那后面一半也没了呀,无喜无悲,佛不在人道,属于天道。 “是啊,真正的玩家,是想得少做得多的,这样起兴是起兴了,不过细细想来,也不太可取,好不容易来人世一趟,你说,就那么“嗨”几次就嗨没了,嗨残了,这并不值得,因为我还有很多想做事还没有做好,还有很多想去的地方还没有去啊。” “老想着万一的坏结果,就玩不起咯。”昊然说。 “也是,花儿享受了绽放的美丽,就要承受化为春泥埋在泥土里的孤寂,这些求神拜佛也没有用,佛渡不了众生。” “就是,我那娘老子不就是?每天担心这担心那的,还经常求佛拜神的,问神问道的,也没见神灵来保佑我,哼,以后才不信这一套了。” “这与拜不拜佛又有什么有关系呀?我也喜欢转佛塔,转山转水转佛塔,不是去许愿,只是喜欢寺院里那种神秘的氛围,可以感悟一些东西的呢,有一次去爬山,那是第一次去庙里礼佛,住持给了我一捆线香,两根红烛,我问他:“香火钱是多少?他说:“施主随变给。”我看有些人给的比较多,有些人给的比较少,也就跟着随意给了一点点钱,当时我注意过住持的表情,不管来客给多给少,表情都是一样的。在礼佛之前,他都会命令来客到清水盆里洗手。我在想,这代表什么意思?可能在告诉我们:洗去红尘的尘垢,然后接受生命的一切无定数吧。” 洗去红尘的尘垢,接受生命的一切无定数,也就是佛并不能保佑我什么的了,我当时是这样想的。 “可能是这样的吧,礼佛,收获的就是一种处世态度吧。”昊然回。 “嗯。” “真好,这样我就放心了。” “你放心什么了?” “放心了,其实,把一辈子拉长来看,还是公平的。” “我也觉得,就好比我,小时候累的跟一头驴似的,天天需要拉磨,后来,又变成一个啥也不会弄的“废物”了,出来工作后,记得,我的第一份工作就当了一年多的花瓶子,每天摆在桌子前,看来来往往的人群,听轰隆隆的机器声,想做点事儿,动动手指头,都没得活干,还闲出了失眠症,那会儿,我感觉自己仿佛患上了失忆症了,智商倒退,整个人变得又穷又笨又懒的,就连杀一条鱼也不会了。直到离开家乡后,才变得勤快了一点。” “又穷又笨又懒,这不是在说我吗?难怪我们俩挺和得来的呢。” “你哪儿穷了?你还要多富有?贪心如你。” “我是说除去靠山后的我,不就是一个又穷又笨又懒的人吗?” “还有点自知之明的你,我刚出来找工作那会儿,那真的是可穷了,身上只剩下几元钱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工作,又要压一个月的工资,幸好,在公司里管吃管住的,偏偏那时我脚上的鞋子也烂了,没有钱买鞋子了,又不敢问我爸妈要钱,怕他们嘲笑我在外面打狗脑壳(找不着工作),然后把我捉回家去,不再让我出来混了,那就惨了,所以,只能每天穿着烂底鞋子去上班,不过,让我没想到是:我的同事们并没有因此而笑话我,瞧不起我。” “后来鞋子买上了吗?” “终于熬到了发工资,才给自己买了一双新鞋,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用自己挣的钱,给自己买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双运动鞋,真的,可开心了。” “你怎么跟我爸有相似的经历的,他最喜欢跟我讲他年轻的时候事,那时他也可穷了,穷的买不起鞋,在垃圾箱里捡别人扔了的鞋子穿,不过他是男人嘛,脸皮厚,没所谓。” “是嘛,难怪,我感觉他有种别样的亲切感,并不了解他,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但我并不害怕他。” “人嘛,走近了看,其实都那样,有什么好怕的,接近他好的一面,避开他坏的一面,他心情不好,不要去摸他的老虎尾巴就好,我也是这样跟他处的。” “我俩又都不像你爸,他对挣钱很有兴趣,若要让我一天十八小时在想着如何把地盘做大做强,我会烦死去的,钱,只要够生活就好了,我经常在想着,如何用最少的钱,过出最有品味安适的生活?“ “那你想出来了吗?” “还没呢。”我略显迷茫的摇了摇头。 我感觉做地盘挣钱的思路和好好品位体验生活的思路是相反的,做地盘挣钱用的是抽象理性思维,品位体验生活用的是具像感性思维;挣钱需要用脑子,脑子要活络,身体心灵可以钝一点,品位体验生活用的是身体和心灵的感受能力,脑子可以笨一点,身体与心灵需要活一点。这两者要从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还真不是简单事儿,在抽像世界里呆久了,人不幸福,很痛苦,且爱无能;在具像世界里呆久了,人又会失去危机感,也会变傻的,失去了挑战生活的能力,那样的话若万一走到山穷水尽时,一点生存能力都没有了,会被其它人欺负践踏着尊严的。 我是轻前者,重后者的,虽不能做到视金钱如粪土,但我宁愿用少一点金钱去慢慢的感受体验生活。 也确实,人和动物的区别,人 第199章 红尘惮(101) 昊然还没来得及回答我的问题,大门口又响起了机动车的声音。 我往门边瞟去,是一位中年男人,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着卫衣,牛仔裤,一位显得挺精神的男子。 “三叔。”昊然远远的向他打着招呼。 “哟,昊然,你这日子过得舒服啊。” “三叔,今天中午要多做一点好吃的,这儿多了一个人了,我的好朋友,秋梦寒。” “好的呢。” 三叔? 我见他一边低着头把货物往车上卸下来,一边将目光扫向了我,这个人,看起来挺开朗的一个人,无一点阴郁之气,但是我感觉他的目光里透出一股寒气,看得出来他并不欢迎我这位冒然闯宅之客,我连忙躲过了他的眼神,低下头观赏着草丛里的花朵。 以此向昊然示威:我并不想认识你们家太多人,我只为你而来的。 “三叔是这“青木园”的管家,平时这园子里没什么人,就是三叔有时候来打扫一下卫生,修理一下园林的花花草草什么的。”昊然回过头向我解释着。 “那后面不是有一位太婆吗?她是你的奶奶吗?” “那不是我奶奶,是我外婆,我妈把她接到邻枫镇来的,才不到半个月,还没找到适合的人来照顾她。” “哦,是外婆。” “嗯,这园子是我爸买来休闲静养用的,也只是偶尔来住一下,平时也不让我们来打扰他的,我妈也很少来这儿,所以,才像你所说的那样,阴森森的感觉。” “是的呢?现在就你和师娘还有外婆住在这儿,又离镇里那么远的,若只有一个人呆在这儿,还真有点怕的。” “还有三叔,他这些天也在这儿,陪着我们,给我们弄好吃的,闹一闹就好起来的。” “也好,不然,好冷清的,外婆她一个人呆在后面,也没个人陪她说话,不孤单吗?” “外婆眼睛失明了,耳朵也听不见了,她不会觉得孤单的。” 原来她的耳朵是真的失聪了,我怎么还是感觉她并没有失聪呢?反正我也只是随意问问,我晓他们家的人多,也用不着我过多的关怀。 “哦。” 我连忙把话题转向了自己:“我也挺喜欢清静的环境的,不过,这里又太清静了。” “那把师娘叫下来,你和她呆一块儿,她的阳气挺高的,等天黑了,咱们来一次秉烛夜游?” “不用了,我的行礼还在邻枫镇的宾馆里,小黑猫咪也在那儿,呆会儿去市场里买点小鱼给它吃。” “你找到好伙伴了,上哪儿都带着它的。” “那当然,它是我的贴身保镖,小动物比人安全,人心难测。” “我都信得过你,你都还信不过我们,怕被我们给煮着吃了啊。” “对呀,万一又跳出一个怪物出来把我打倒在地上,使劲的踩我,你又不会帮我的。“ “你怎么又翻旧帐了?又扯到那话题上去了的?” 确实,向来,与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交往,我倒是十分放得开的,没有交流障碍,因为那只是擦身而过,不会有什么利害冲突,才无所顾及。 遇到一些半生不熟的人,我真不知道如何与之交往了,特别是同在一个小集体里面的人,你说熟悉吗?并不了解,你说不熟悉?又时常见面,正是这样,才不能疯言疯语的,没大没小的,这样搞得人很不自在的。 刚刚还在与昊然辩驳穷富观,让我再次陷入穷与富的思考中。按世俗的标准,其实我不算是个穷人家族的孩子,完全是可以与昊然他们家族平起平坐的。 毕竟,远的不说,就从我父亲这边大家族的人来说: 我父母的花圈加工厂还在经营着,也有十来号工人,每年三大鬼节:寒食,清明,中元,也都是生意最旺的时节,加上他们也是文艺分子,用文化包装一下产品,包装盒上来几句: “玉烛制炮液,金刀呵手裁,花寄冥界客。” “天长路远魂飞苦,黄钱卷风纸马碎。”这样,给每一件产品也赋予了一些文化气息,钱还是挣了一点的。 我二爷家,是开建材店的,那些年开建材店可挣钱了,用他们的话来说,每天数钱都数到手抽筋的那种,天上落钱的感觉。 我姑姑家,在沿海地区,也是有厂子的,是做胶袋的。 他们兄弟姐妹中最差的也是在家乡的小镇上自己买地经营着一家宾馆。 即使这样,我依然觉得我们家族是穷人,跟富与贵根本沾不上边儿,只能说他们站在时代的风口上,趁着时代的那股大风,一不小心就腾飞起来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咱用事实说话,的确是如此的。 反正他们,跟“贵气”沾不着一点边儿,我们大家族那些人,除我爸以外,还懂几句知乎者也,我那二爷三爷表哥堂哥等等,你去问他们苏东坡是谁? 他们定会反击你:“不要去管什么东坡,西坡,能挣到钱才是上坡,女孩子家,也要务实,踏踏实实的做人,别学那些之乎者也,不能当饭吃,挣不了钱?” 我知道他们是拒绝书本知识的人,这算是个人追求吧,其实,也没有错。 的确,之乎者也,不能挣钱,这话也是大实话,经商的人嘛,你不知道苏东坡是谁,倒也没关系;你不知道客户的名字,那就关系可大了。 思来想去,还是让人有点不舒服的,难道能挣到钱就是天王老子了?天大地大他最大的那股模样,上有青天,下有黄泉,全都不放在眼里了,他们管这叫魄力。这?有魄力的人就是这模样的吗?总觉得有点不对劲的。 我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有种预感,我们家族这些靠趁着时代之风飞起来的“土猪”,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我是不屑的,他们不屑苏东坡,我也不会屑他们的,哪怕他们是我的亲人。 后来,也证明了我的预感没有错,他们那么牛气,就一直牛上天了吗?挣了几个亿了吗? 我的回答非常坚定:NO,并没有。 都说风水轮流转,天道好轮回,穷与富也是如此的,我想 第120章 红尘惮(102) 次日,我抱着小黑猫咪从邻枫镇再次闯入了青木园。 夹岸山花静默,徐徐清风拂尘。 见昊然躲在园子里草坪的花丛边芦苇席上,安然的睡着了,他的小白猫咪,也正卷缩在他的手臂旁。 这是我认识昊然以来,看到他最安静的一面,让人心怜,心疼,不过,很快又打消了这念头,人家自高自大的很呢,哪需要我的心怜,我又开始冷笑着自己,自作多情。 脑海里依旧在不断的回想起他母亲的那副嘴脸,还有世俗里汲汲营生的人们,对于贫富标准的评判。 至情至性,对于这些人来说,又有多少意义呢?能值几俩银子呢?也许?一分不值吧。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世间的人,都能做到把“有”当成“无”,也能做到从“无”中生出“有”,那么人世间一定充满了温暖与爱意,我知道,这又是我的白日梦了,梦里总是美的,我只能一梦不醒,来渡余生? 的确,贫穷的人阻碍他的是贫穷,美丽的女人阻挡她的是美丽,聪明的人阻挡他的是聪明,拥有财富的人阻挡他们的恰恰是财富。这些东西不管坏与好,其实都是壁垒,围城,让我们无法真正看清楚他人的世界。 还是人这总东西太懒了?我们都不想改造自己,却老想着把他人当成泥娃娃,可以拿来揉捏,揉捏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小白猫咪闻到了同类的气味,缓缓的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蹦到我的小黑猫咪身旁,相互抓扰着。 连小动物们都这样善待自己的同类,而我们人类却总是为了自己的权与益,对自己同类无情的操纵着而沾沾自喜的又何其之多? “梦寒,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叫醒我?”昊然揉了揉眼睛,将双手挡住阳光。 “太阳烤得人很舒服,多难得的时光,从没有看见你这么安静过。” “现在是脚伤受伤了,动不了了,换作平时,这样的日子会让我发疯的。” “你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不喜欢,闷死了。” “那你为什么找我来,这不是添堵吗?” “你啥都好,就是太安静了。” “你刚才还说了,想体验一下我的生活方式,这不就是了。” “我是欣赏你的生活方式,但并不喜欢总是那么安静的,闷死了,欣赏归欣赏,不一定要和你过一模一样的生活啊,你是你,我是我。” “咱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你就喜欢外界的刺激,我对玩刺激没什么兴趣,我俩注定搞不到一块儿的。” “这不是好好的嘛,怎么就搞不到一块儿了?就好比你,你喜欢我,但不一定要像我一样啊,就好比我,我很羡慕我老爸的挣钱与开拓地盘的能力了,但我并不想成为他啊,可也不影响我们父子情深啊,我和我爸关系可好了,你说,是不是这理。” “我懒得跟你辩论了,我感觉你就是在挑剔我没事找事的,嫌我太安静了,那你不如直接去找一个吵闹一点的女子来陪你呗,干嘛要把我喊过来?” 我突然有点后悔,干嘛,本来回去了,可以一走了之了,为什么又要主动送上门来,真是自作贱的。 “好了,好了,我服输,刚刚说错话了,不说这事了,行吧?”昊然举起双手喊停。 “明明是你们家这园子太大了,又不见一个人影的,才显得安静的,反倒怪我太安静,真是的。” 每次都是如此,只要昊然一说我太安静,我心里面就有一股无名火升起,直接火冒三丈。 因为他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世俗界的某些个稳如泰山的正人君子们,别看他们一个个堂堂正正的大男子,那心胸啊,就跟针尖那么大的,每天都在鸡毛鸡蛋里挑出骨头来的,也有可能是我的性格还有外在气质太不符合他们的审美标准了。 我的飘泊,混乱,无序,还有在世俗标准面前自带一份不合作的气质,与那些稳如泰山的正人君子们所追求的安稳,条理,秩序,及对世俗标准无条件的遵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感觉他们的人生就像一张元素周期表,一个元素一个坑,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他们的生命从出生到结束的画面感,都在他们的掌控预料之中,所以,他们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捣乱份子了。 以至于那些个大老爷们,总是因为一点点小事,都恨不能将我踩到地上,时不时要揍我一顿的那种架式。 而我原本是挺欣赏他们的,欣赏他们的稳如泰山般的男性气质的,奈何,稳如泰山的君子们是横竖看我不顺眼的,每次见着我就恨不能把天下大众招集过来,给我开一场批斗大会,让大众们来教我如何做一个女人?如何做一个让男人满意的女人?如何做一个能讨男人欢欣的女人? 他们这样子一弄,可把我吓坏了,我那原本飘逸的姿态,突然飘不起来了,结冰了,似一座千年冰山,立在人间的某个角落,我只能选择安静,安静的停留在自己的世界里,况且,这些男人也激荡不起我的灵魂,在他们金山银山面前,我的眼睛也闪烁不出光茫。 于是,他们会骂我是一条“死金鱼”,连勾引男人都不会,呆板,没趣,没女人味,不识趣。 这也难怪,他们只需把自己白花花的银子摆出来燿一燿,各种花蝴蝶就向着他们飞去了,有妖艳的,清新的,御姐的,萝莉的等等。而我又不喜欢凑热闹,为什么要去勾引他们?我的五官敏感,怕吵闹,就自己安安静静的呆着,就自己自由自在的飘着,也不知道触犯他们何种利益了?要如此来损我的。 动物界里都是公的去吸引母的,唯有人类怎么就反过来了,怎么变成母的去吸引公的了? 我觉得是那些稳如泰山的正人君子们,是即想立牌访,又想人间好处都占尽的。 红颜祸水是怎么来的?红颜薄命是怎么来的?还不是这些所谓的正人君子干出来的,表面装的堂堂正正,让女人们去勾搭他们,一闹出事来了,就把责任全都推 第121章 红尘惮(103) 两只小猫咪谁也不服输,都蹦到了花丛里,打得越来越起劲了,它们这是要来一场“花丛论剑”了。 昊然他居然还坐在一旁煽风点火着: “小黑,亮出你的锋利的爪子,抓它,使劲的抓它。” “小白猫咪,也是猫族,你联合起来欺负人家吗?”我走过去将小黑猫咪抱在了一边。 “谁让它大的欺负小的,就应该收拾收拾它,让它们继续打吧。” “猫咪打架管你屁事啊,人间的事都还没管好,又管起猫族的事儿来了。“ “我这不是想帮你的小黑猫咪出口气嘛,小白它个儿大,它欺负弱小就是不对的。” 说着,又把小黑猫咪拉到小白猫咪的身旁,喊着:“抓它,抓它。” 看他那不知人间疾苦的模样,我无奈的摇了摇头。 此时此刻,他肯定不知道我的内心世界的翻江倒海。 昊然的这翻话让我又想起之前电器公司的那些人儿,他们眼中的大?小?强?弱?钢铁强人?弱鸡? 我知道,我也一直都是钢铁强人眼中的“弱鸡”了,那么,昊然也是咯,因为我们都相信爱情。 钢铁强人是红尘中的淘金者,他们的使命在于挖掘,就似那挖掘机,看起来庞大而凶猛,一座大山都给你铲平了去,一片海都给你填满了去,挖掘高于一切,尽管希望并不富裕,他们最终的目的是改造物质世界,丰富物质世界。 爱与情过于柔软,也看不见摸不着,它承受不起四处挥撒而来锄头镰刀的沉重,还有狂风暴雨的肆起。 站在淘金者的立场的确是如此,弃情求物,也没有错。 红尘俗世本来就是颠倒的世界,“凡是有相,皆为虚妄”,要追求到这些虚妄的东西,唯一的办法就是也将自己也变得虚妄起来。 一个真实的人,一个完整的人本来由:身体(本能区),脑区(理性区),情感区,灵性(灵魂)组成的,可是到世俗功利的世间里,情感区都被快节奏的生活与人间催命鬼给彻底的消灭掉了,灵魂被锁在一个地下洞里不见天日,而后,把脑区和本能区发挥到极致的人更有利于获得世俗意义的成功。至于情感,就靠演情,对方想要什么样儿的人儿,演一个出来,演出来的情,更让人信服,真情反而让人嗤之以鼻,用他们的原话:“求真的是傻逼,能演的才是牛逼,无情还不会演的是苦逼。” 说到钢铁强人,不知道为何,这让我想起千百年前苏轼的示儿诗: “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一个人的一生到底是要去追逐那红尘俗世中耀眼的红玫瑰?还是去追求床前那一束皎洁的明月光? 我倒觉得,人,越是身处山脚时,心中越要有一束明月光,越要把“爱”与“情”当成信仰, 因为“热爱”它是自己生命的发动机,是往山顶攀爬的动力,它们可以保住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不被僵尸化,不被机器化,不被大葱化。 “爱”与“情”的对象不一定是人,也可以是一份事业,等等,一切能让自已心生安宁的人事物,都可以用情用爱用心去经营它,且“爱”它能让人遗忘掉自己的苦痛与暂时外物的匮乏,将一个人彻底的至于当下,人唯有至于当下,才可以化解掉生命中因匮乏而带来的恐惧焦虑等等一切让我们失去中心的负面情绪,这样才能更加轻松愉悦往前行着。 身处山脚,时时刻刻要面临着那四面而来的八爪鱼的威胁,他们是恐惧的制造者,那八爪鱼们的爪子就如一张天罗地网,站在高处向着红尘撒网,他们活着的目的就是要把活生生的人变成一根根葱,一根根蒜,一台台挖掘机。 然后,让这些根葱们蒜们折劲俯首,成为一根扎根于尘土的挖金者,看见葱蒜们的金子挖掘出越来越多时,他们就开始挥撒镰刀了,让葱们蒜们把挖掘出来的金子全部掏出来,甚至还要倒欠他们的,许你一生去偿还,去购买他们的高科技:百宝盒。一根葱的力量太小了,这不?就以“家庭“的名义,把一根根葱捆绑在一起,一起开割,红尘之中,少有人能逃脱这张大八爪鱼之网。 话说,咱走的是人道,人道?先得是个人啊,怎么能将自己变成葱?变成蒜呢?变成挖土机呢? “你算哪根葱?”这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往后,若有人再问我:“你算哪个葱?” 我会回答:“我不是哪个葱,也不是哪根蒜,我是我自己。” 若把红尘比作大海,八爪鱼们向大海撒网,的确,那些相信爱与情的“弱者”们,很容易成为漏网之鱼,因为他们没啥用处,总能让人忽视他的存在,所以,一般情况下,他们都能从网缝里悄悄的游走了,游进了无比广阔的大海里,自由自在的,活蹦乱跳的,虽也会面临着被野兽吞掉的危险,但大海那么宽广,他们又那么渺小,当危险来临时,随意找个石缝就躲起来便是了。 到于停留在八爪鱼大网里鱼儿们他们是有着共同的梦想的,那就是买更多的宝盒,也都因为自己拥有了更多的宝盒而洋洋得意者,逢人便问,你买了几个宝盒了? 回:“二个。”“八个。”“十个。”总之,宝盒买的越多的他们的头就抬的越高,在人群中的声音也就越响亮。 我也不是说不要买宝盒,量力而为吧,适当的买一些,还是有必要的,为什么要把一生的时间与精力全部拿来为宝盒而奋斗呢?有一二个还不够?还要去买十个?买那么盒子的意义何在?就是为了逢人就去说,他买了一百个宝盒吗? 人间春秋大梦,你因梦而美,难道就是为了搞钱买更多的盒子吗?难道每个人的梦想必须都一样吗? 应该是人间因你有不同的梦而精彩,而非有相同的梦而美好的。 八爪鱼们的春秋大梦,是搞高科技,卖他们的百宝盒。身处山脚的人们,也有自己特色 第122章 红尘惮(104)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 唱经声不停的在园子后院里环绕着,那声音里像是在呼唤着什么?又像是在向神灵乞求着什么? “是外婆在祠堂里祷告,她是信神的,吃饭前都要祷告的。”昊然不以为然的回应着。 “哦。”我若有所思,只觉得心砰砰的跳着。 “怎么?是吵到你了吗?” “不是,外婆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我感觉她声音里透出一股凄美之境。” 原来又是外婆?这位阿婆,让我不自觉的也回想起了自己的外婆,晚年的外婆,自从外公去世后,他们家堂屋的大门,曾经的门庭若市,变成了一扇只有风偶尔才会吹开的门。 也许是她对死亡的恐惧,也许是她无法忍受漫漫长夜里青灯孤照时自己的影子,不知何时起,她也信神了,和这位唱经的阿婆一样,吃饭前也需要祷告,不同的是,外婆,总是喜欢往外跑,明里是去传道传神,暗里我觉得是她害怕一个人的房间。 风烛残年,还长年在外奔波着,怎抵挡过风霜雨雪的摧残,时间一天天过去,也不知道是外婆在外遇到了什么刺激了,还是信神走火入魔了,也就是说神并不能保佑她长命百岁,神并不能帮她赶走对孤独对未知的世界的那份恐怖。这信神,信着,信着,她变得就像一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灰老鼠,又像一只灵魂无处可寄的受到惊吓的灰兔子,四处乱窜着。 如果年轻时的外婆像一只母老虎,花孔雀,掌握着家里财政大权,威风凛凛的; 晚年的她的确像一只年色已老的灰老鼠,干瘪,柔弱,无力,她却不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如当年了,还是用年轻时那般架式,命令儿孙们也要跟着她信神,她一生中生了五个儿女,都各自在外有了家业,挺忙的,儿女们都不从,哪里有空跟着她去传道的,也只能躲着她了。 我的母亲听闻后,才把外婆接到了自己家里来。 人之将去,其言也善,其实晚年的外婆心地也如兔子般的善良,善良到我给她买几瓶桔子罐头,送进她的屋里,她都会热泪盈眶,伸出那双干瘪的只剩下一层滑溜溜的青皮包裹着的手,紧紧的握着我的双手含着泪叮咛着:“崽啊,你留着自己吃,你留着自己吃。“ 其实我能读懂她对自己门庭清冷的那份无奈,对死亡的那份恐慌,可是我没有能力帮她赶走孤独,赶走即将到来的阴间里的黑白无常。 她时常像一个可怜的小孩子一样向人间乞求着,乞求着,向苍天乞求着,乞求着,那时,我原以为,外婆之所以那么害怕死亡,是因为她曾经的生活太苦了,人间的福都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不得不去往另一个世间了,她的下一站即将去往圣树梵城?还是十八层地狱?谁也不知道,那种对黑暗的恐怖,及对人间的不舍与不甘,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才形成了那样一个可爱可怜又可恶的她。 但是,昊然他的外婆,应该在人间该享的福都享过了吧,她还在害怕什么?她又在求什么? 我突然觉得:一个人对功名利禄,荣华富贵的追逐,是不需要学习的,生来就会。 而对孤独和死亡及对生活中各种不确定性这几门功课,是需要练习的,越早练习,越好。 应对日常生活中各种不确定性,那才是最折磨人的,也有太多的人太喜欢追求所谓的确定性,不能忍受内心的煎熬,他们选择了反其道而行,千方百计想着的去改造他人,操控他人,恶,也就这样产生了。 还好,孤独,对于我来说,根本不就是一个陌生的词儿,从没有过门庭若市,也就谈不上喧华落幕。 我不是一个家族的崇拜的人,小时候有一些对家族的依恋,越长大,那里越是成为了我千方百计想出离的地方,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我只觉得家族,他就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我的心间,他又像一条扯也扯不断的麻绳,捆绑住了我的双脚,让我无法自在行走。 很多时候,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女人?她们会把一个男人当成归依,当成信仰? 那这样不是,又从自己家族掉入另一个家族吗?如果自己的家族是一个火坑,那不是从一个火坑里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里了吗? 家族,也是一个小社会,比社会还更复杂的小社会,那里也有高低贵贱之分,关键的是,那里是一个女人付出了,还没有工资的地方;那里是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我意识,也不需要过于独立的地方;那里是一个女人需要熬岁月的地方。 身处在大家族里,我总感觉自己头顶有一双双无比庞大的大手,他们是俗世里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是他们设置了女人的去处,也设置了其它处在弱势群体的去处。 我想出离,趁有生之年,摆脱那双无比庞大的大手,给我设定命运程序的大手,因为在这双大手之下,我一点儿也不好受,既然不好受,为什么还要呆在里面? 我觉得那双无比庞大的大手的并不可怕,他只是半个人,甚至是个机器人,操控着所有人的命运。 不管那无比庞大的手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知道人是需要意识拓展的,从自我意识,逐渐的走向他人意识,组织意识,宇宙意识。若一个活生生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时?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玩意儿时,就去谈什么家族搞什么拼团?那是弹绵花,弹毛线,只会越弹越乱,越弹越浑,最终成了一锅混沌一锅粥。 在狩猎时代和农耕时代里,人与人之间抱团取暖,男人狩猎,女人守成,夫唱妇随,的确不错,也没有更好生存法子了,必境那时男人战利品就那么一点点,狩猎时不过是几头野猪,几只野兔,到农耕时代,也不过是几个粮仓。现在是工业文明自主时代了,男人的战利品那就数不胜数了,男人狩猎,女人守成这一套逻辑还行得通吗?这样发展下去,恐怕会变成一场女人与女人 第123章 红尘惮 (105) 我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立在青木园大厅的餐桌旁,默默的等待着,等待着,偶尔抬起头遥望一下窗外的风吹散云朵,天地寂寂,游鱼吹浪,听闻,天空是另外一种空,而我就像一只原本能振翅高飞的鸟儿,因为陷入了红尘中的情网里,仿佛瞬间又跌落到了不知道是哪只八爪鱼挖出来的一个很深很深的地窖里,这个地窖里有点灰暗有点寒凉。 我这是在干什么? 不自觉的问着自己,那阿婆的唱经声还在继续着,一股香火味从祠堂处飘来,那是一柱来自印度的线香,点在了神台的香炉里了,正是这股香气,仿佛让我听见了自己内心里时间深处里的哭声,呢喃之声。 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我的这一寸寸光阴啊,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流走了,就像那一缕缕袅袅香烟,飘散的无影无踪,香炉的香烟,是飘去与神灵对接的,而我的时间呢?我这飘走的时间,对接了什么?我并不太清楚,我习惯的涌进人群之中,又习惯的被人群排挤着,人世间有一种业力,叫为“情”执迷不悟,我曾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都被挤成肉夹馍了,依然越挫越勇,只是觉得一定是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一定是自己哪根神经不太正常?我无数次风雨兼程,想用自己的一滴滴汗水点燃一盏盏心灯,去照亮自己的前程,心想着自己再变好一点点,再修正更多一点,人群一定会对我的多一份理解与接纳,那么,我这流走的一寸寸光阴也算是值得了,很遗憾的是:最后的无数个事实告诉我,此路不通。 也不知道等待了多久,那三叔终于从厨房里端着一个大餐盘出来了。 他冷笑着瞥了我一眼,我浑身僵直在原地,很想帮他做点什么,以此来化解掉这冰点的氛围。 师娘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明明刚才看见她走进来了的,怎么这会儿又不见人影了? “需要我帮忙吗?三叔。”我终于鼓起勇气问。 “你没什么事的话,去帮我到厨房里的拿一下碗筷,要记得放到消毒柜里消一下毒。” “好。” 内心里又升起一束火花,原来三叔还是比较信任我的,我缓悠悠的走进了厨房里,找到了碗柜,从一堆堆高高的碗碟里每种花样的碟子各选了几只,轻轻的把它们叠在一起,转身,得寻找消毒柜,我四处寻了遍,也没见着这高科技的影子,也不知它摆在哪个角落里了。 “哎哟呢,我让你去给碗筷消毒,你怎么端着盘子在这里转圈圈,妹子呀,你是脑子有问题吗?”三叔没好气的在我背后喊着。 我羞愧难当,低下了头,轻声细语的回应着: “我没见着消毒柜呀?” “那不是吗?你是眼睛是看不清东西吗?” “哦,这就是消毒柜啊,我把它看成冰箱了。” “行,行,不怪你,连消毒柜也不认识?你是从哪座大山夹里走出来的妹子呀?” “我们家只有冰箱,没买过消毒柜。” 一边回应着,一边试着用另一只手将消毒柜的门打开,谁知手的力度没有平衡好,“嗖”的一声,另一只手里的盘子滑落到了地上,我只听见“砰”的一声,瓷器碎落了一点。 见此境,我的一颗心就像那碎掉的碗筷,瞬间有种四分五裂天蹦地裂的感觉,脑袋又是一阵晕眩,发出翁翁的声响,不知如何是好?就仿佛要被打入大牢里那般恐怖,是死罪不是无期?还是老老实实的等待着法官将我拉到刑场审判吧,等待着法官来向我开炮,如果他能判我无罪释放,那就算此生为他当牛做马我也心甘情愿。 “你看你,你看你,怎么搞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知道这碗多少钱一只买来的吗?我看你拿什么赔?” “我不故意的。”说着,连忙弯下腰,试图把碎掉的瓷片拼凑起来。 “管你是不是故意的,我先去帐户里看一下帐本,看看这碗碟多少钱一个买来的,只怕加起来不说几十万,几万块钱是没得少的,你就慢慢赔吧。” “什么?就这几只破碗要几万块钱?” “你以为啊,我们这碗都是老古董的呢,每一个都是花很高价钱古市里收回来的。” 古董?我摇了摇头,不会的,不会的,没什么可怕的,突然感觉有束光照进了我的心灵,意识变得清醒了。 我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先拿起了扫把将地下的碎片扫进了垃圾桶内,在清扫的过程中,我的心慢慢的回归了平静之中。 是这“碗”?又是这可怕的“碗”?它就如魔咒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原以为这魔咒早就被我解封了,没想到它又重现我的时光里,来咀咒着我,将我浑身的能量彻底的掏空,将我变成一只木偶人任人摆布。 过来一会儿,三叔应该是去查了一下帐本返回来了。 “你打算拿什么赔?妹子?” “我能拿什么赔?我又不是故意打破你们家碗的,我也是一片好心想帮你干点活。” 说着,将扫帚往门前一扔,头也不回的回到了大厅里,似乎,在这瞬间,那可怕符咒被我解开了,我不再害怕了。 他们吓不到我了,碗破了就破了呗,不就几只碗吗?还把自己当八岁小女孩啊,打破了碗会被大人揍扁了去,会被停餐饿死了去?不会的呀。 还真是的,我的确脑子问题,好好一个自由身偏要跑到这里来找人受训找人受虐的。 “我见过很笨的女人,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女人。”远远的我听到了那三叔的叹息声。 行,行,我承认我笨,想当年,我的数学还考过26分,满分是150分,那我大不了往后不与这些“高智分子”来往便是了,我会有什么损失吗?并不会有什么损失呀,太阳照常升起,日子照常过,还得来一份轻松与清净,不像一些高智份子,每天鸡毛狗毛猪毛的每一根毛都要算计来算计去的,算得我头晕眼花的,搞不好还把我当一只哈巴狗,以为我是来 第124章 红尘惮(106) 还是来聊时间与岁月。 季节轮转无休,时间永流不居,不管这个世间多么一言难尽,既然一个人就是一个小星球,那么就应该让它转动起来,找到仅属于自己运行的节奏和秩序。 也许不为谁?不凭什么? 寂静,淡然,安好。 “梦寒,你说你在我身上是浪费时间?难道我们相处的这段日子,对你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吗?你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你这样说让我心里很难受?”昊然一边追问着,一边拿起筷子,伸到我的菜盘子里,将我碗里肥肉都挑着吃了个干劲。 我剥了一个大虾扔进他的碗里,算是表达谢意。 对于昊然,他应该属于生命的乐天派,如果他不是出生在这样的家族里,如果我能经得起他对我的挑剔,其实我俩还是可以继续走下去的,只是生命从来没有如果。 我深知在真情的世界里,是需要直面自己弱点的,是要经得起挑剔的,才有可能爱的坚定不移,不离不弃的。 问题是:这年代要向外拓展,向外谋生时,大多数人是把自恋玩到了极致,可能更让人信服,若是去将自己的多面的轮廓放到阳光下来晒,这样变来变去的,很可能会给那些安住在铜墙铁壁里的日常生活一层不变有条不紊的人们造成不适,也就是带给了他们一种不确定性,人们就没有安全感了,这样会让自己寸步难行,连自己的肉身都不能维护好的人,那还谈什么人道? 于是,人生又多了两个矛盾点了,一种是向外求,玩得是自恋,我只要保持简单,单调,重复,一世不变,给人们带来安全感,再加上能演绎自己的情感就可以了;一种是向自己求,讲的是坦诚,我需要去发现那个多面的自己,还有去突破自我意识的维度,不断的丰富的自己内心世界,因为真正的爱是内心丰盈时结的果子,向外与向内,肉身与心灵,如何从中间找到一个制衡点?我觉得这是需要长期磨炼才能找到那个点的。 我若留下来,路在何路?我若离开,那只能与昊然一别两宽了。 “若是没有意义,那我是跑这里来捉鬼吗?只是我这人不贪心的,你的一生,我只要一程已经足够了,多了,我承受不起。” “在这里有吃有喝有玩的,又不要你干活,也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有什么承受不起的?” “也不是干活不干活的问题,我怎么说呢?今儿个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会说:’不吃嗟来之食’了?因为‘嗟来之食’的确不好吃啊。” “再说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有自己的路要走?”我紧接着说。 “你有什么事?哦,是要去探索芳香疗法,还有开发“万物生一水之水”的香水,是吧?” “没错,我想做还没有做完的事,就想着快点完成它,不然搁在我心里感觉好沉重的。” 人这一生,真的不是多听几个道理,然后将自己僵尸化,教条化,或者将自己寄生于一个人,或者用尽全身力气,为自己打造一座铜墙铁壁,将自己蜷缩成一团,就能万事无忧了,反正我是不能的。 这不?一个三叔,就让我的心境从沸点降到零点了,从一个骄傲的花孔雀变成了一只掉毛的黑乌鸦似的。 如今时代,一定会有很多人认为,女人呀,能厚着脸皮吃‘嗟来之食’的那也是真本事,你不敢吃,只怪你本事欠缺,颜值不够。 真的如此吗?我并不同意很多人认为的认为。 这不?又要回到什么是“人”的话题上来了,如果一个人能把自己当成一只小宠物似的,谁给吃的给玩的就往哪儿跑,谁给金窝银窝就往哪儿钻,过好今生就足够了,管他娘的来世,那倒的确是本事。 问题是你只管今生,不管来世,就没事了吗? 一个人最大的幻觉就是以为在人间某个角落里打造出一个铜墙铁壁,从此就高枕无忧了;以为找到一棵大树,然后攀附着他,从此就无灾无难了;以为自己突然有了几个亿,就万事东风了。 想要过好这一生,真的就是以为的这样吗?若能这样,那倒还简单一些,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呀。 不信,你看看那些拥有了铜墙铁壁金银珠宝满堆堆的人们,他们不是照常去寻找新的刺激了吗?什么一枝红杏出墙来?水性扬花?什么家里红旗不倒,外面红旗飘飘?这没事了吗,明明是在无事生非嘛,从玩水升级到玩火了嘛,这有安全了吗? “风流今隔古,虚作瞿塘客 山月照山花,梦回灯影斜。” 说来说去,人都是一种情感动物,关有金银珠宝山珍海味还是不行的,关有物并不能立定成佛,还是要带着金银珠宝去找感觉的呀,我们都需要他人对自己的羡慕,敬仰,尊重等等。 这种玩火似的找感觉,又能玩多久呢?无尽的快乐的尽头是无尽的空虚呀。 若像昊然说的那样,有吃有喝有玩的,担心什么呢?可以尽情的去体验生活啊。 问题是我在自己父母的身边同样有吃的有喝的有玩的,都不能尽情体验生活啊,我感觉自己就像压在五行山下的那只石猴子,虽有七十二变,根本毫无用处,偶尔想露一招,都会被大人们抵了回去,警告,小孩子不要花里胡哨的,尽搞些小聪明的,要韬光养晦,我时常感叹着,明明我是花样年华,为何活得像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婆似的,每天只能佝偻着背,老气横秋的,就像那冬天的山峰,木叶都凋零了,这真他娘的,挺折磨人的。若还呆在那里不走的话,我真担心自己总有一天会“砰”的一声火山爆发了,那能量足以炸毁掉半个家族。 难怪先人说:“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年轻人嘛,身体的能量就是要释放的呀,要去绽放自己啊,要去使用自己呀,不然能量要么变成死能量了,向内反噬自己把自己给吃了;要么在沉默爆发,向外开炸的,那才可怕呢。 况且,人就是在绽放自己时候 第125章 红尘惮(107) 当我懂得了时间,也就懂得了半个自己。 再次来思索时间与生命的关系,只是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有关生死存亡,有关地狱天堂,我时常能听到自己心灵的呢喃之声,那是时间唤起了内心深处一处处古老的旧伤,曾经一度,我的头脑似一团浆糊,总是把自己的时间投错了地方,才让自己的生命几度荒凉,所以,关于时间,它不是一两句话一两副篇章就能说的清楚的。 我又想起了学英语时,英语都是有时态的,有过去进行时,现在进行时,将来进行时,现在完成时等等,我们的语言里没有时态,我也与我们的语言一样,是没有时间观念的,无论做什么都是跟着感觉走,感觉流到哪儿自己就流到哪儿?这样看似挺达观乐命的,实则经不起推敲,并不是说跟着感觉走完全不好,而是很多时间感觉是被心灵的伤痕给扭曲了,这时的感觉会把自己带到错误地方,做出错误的选择,而后陷入一个又一个的死循环里。 再看看现实里,大多数人都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重复,单调,机械的活着。 时光一晃,都几千年过去了,我们依然活得像那个磨针的老太太,信奉‘只要功夫深,铁棒能磨成针’,每天十八小时都在那里磨呀磨呀磨,一个好心的人,拿个针线盒给她,告之:“太太,针不用磨了,这针线盒里有软尺,有剪刀,有各种型号的针,还有各种颜色的线,拿着直接用就是了。”可是她不会相信的,还会嫌你好高骛远,老想着不劳而获。 但是当她们在低头用力的磨针时,若偶尔抬起头看见有人闲着无事正在看花赏月时,心里又会不平衡了,怨气冲天的喊道:“凭什么我要磨针,你却有时间看花赏月”? 恨不能拿起手里的铁棒,砸对方一棒才能解心头之气的,可能在这些人的意识里,只有挣他个几个亿,才能停下来不磨针了,才有时间看花赏月了,只可惜,大部人,穷其一生,无论怎么磨,都还磨出几百万,就见阎王了,阎王看看生死薄,询问来者: “你这一生都干了些啥了?” 来者:“磨呀磨呀磨,磨了一辈子铁针,大人啊,我这一辈子也没干过什么坏事,为何还是活得这么苦呀。” 结果阎王关上生死薄。大喊:“把他打入十八成地狱”。 人间即天堂,人间即地狱,天堂地狱在每个人的时间里。 要我说:看花赏月之事?有那么难吗?一定要挣他个几个亿才能赏月吗?是谁规定的呀? 之前的我真傻,居然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去向那些磨针的人们证明自己,只想证明自己不用那么努力的磨针,也是可以看花赏月的,结果差点儿被唾沫给淹死了,我的时间也白白的流走了。 难道我错了吗?花儿开在那儿本来就是给人看的呀,又不需要花钱,我为什么不看?月亮挂在高高的天空,就是给人赏的呀,海天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你只要把头抬起来,就可以赏呀,难不成这赏个月亮真要挣几个亿才有资格赏的? 确实,大多数人就像传说中的劳民国的人,他们一生中从未与自己相遇,却总是在与别人相逢,常常处于一种紧张忙碌的状态之中,无论走着,站着,坐着,或躺着,都极不安定,本来无事可做,但看上去他们好像总有忙不完的事情。 劳民国的人都有一颗无处安放的心灵,因为自己的心是空的,又不知道自己是谁?所以,很多人都活得像是溺水了似的,在河面上乱扑乱抓的,苦苦挣扎着,总是在寻找心灵的寄处,一生都在四处乱投乱寄的,若寄心于物还好说,若是寄心于人的,这就注定心如浮萍了,你说这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你每天都要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想把别人死死的拽在自己身边,用尽一切伎俩甚至机关算尽就是为了把一个个活蹦乱跳的人搞成一个死人似的,让他们与自己的生命牢牢的捆绑在一起,这是不是在痴人做梦呢?那是一个活人咦,又不是一根韭菜,说绑在一起就绑在一起的? 传说的劳民国的人表面看起来是很安定的,因为身体永远呆在一个地方不动的嘛,实则,只有你走近了与他们相处时,才知道他们每天都脚不停手不停心不停的,无论贫穷还是富有,他们都像一台永远机,不停的转动着,重复单调的转动着,无论走到哪儿,你都能听到最多一句话:“哎呀,忙死了,忙死了。” 到底为谁辛苦为谁忙?他们总能找到理由,还不是为了那一群“小兔崽子”啊,真的如此吗? 都忙碌了几千上万年了,老是这样子的?每一个家族都有那么一两个四肢发达的空心人,他们将自己的心寄生在一窝不劳而获的“小兔崽子”身上?这真的是“小兔崽子”的意愿吗? 多少个日夜我都问自己,我能不能换一种活法,在与别人相逢之前,先相逢自己,就这样简单的愿望,我发现实施起来还真的很不容易。 时间如流水,它总得有个去处? 但凡事物都有一个美好的缘起,我才能将时间投于给TA, 流给秧苗,它能长成水稻, 流给小树苗,它会长成参天大树, 流给花儿,它会给世间带来色彩, 流给没有生命力的石头,石头还是石头。 我拿时间来读诗赏画,它能带给我平静, 我拿时间来看山看水,它能洗涤我的心灵, 我把时间留给欣赏我的人,它能带给我力量, 我把时间留给轻视我的人,它会让对方变得目空一切, 我把时间流给骄傲的人,它会让对方变得自高自大, 我把时间流给谦卑的人,他让我懂得了时间的意义, 时间本没有意义,但流到对的地方它便产生意义, 流到错误地方便毫无意义, 于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是在与自己相逢之后,再给自己的时间找到方向。 然而,我最终发现,生活并不是我想把 第126章 红尘惮(108) 此时,天空的云朵,由绵绵的青峰变成了一条血红色的河流,我的小黑猫咪“喵”的一声从桂花树上跳到了刚才我们用餐的石桌上,又“喵”的一声窜到了地上,连带走了一只盘子,“砰”一声,碎成了几块。 “你这小家伙,闯祸了吧。”我还没来得及去抓它,只见它一溜烟的又窜到桂花树上去了。 “昊然,我把碗收进去先。” 他轻轻的将一边脸颊贴在小白猫咪的脑袋边,慢慢的摇着,眼睛直直的望着那一地的碎瓷片,不言不语的。 我快速的将碗筷叠加起来,又走向了他们家的弥漫着香火味的大厅,阿婆的唱经声已经停止了,神台的线香已经燃烧了一半,我不自觉的寻找起了她的身影。 脚步刚迈入厨房的门槛时,就听见了里面发出簌簌的声响。 是三叔吗?我可不想再看到这个人了,抬起头往门内一望,哦,还好,不是三叔,是那位唱经的阿婆,原来她在厨房内用餐,我见她左手熟练的抓起筷子,十分标准的动作把一块鸡肉夹进了自己的碗里。 “阿婆。”我呼唤了她一声。 毫无反应。 她的眼睛是真的看不见吗?耳朵真的听不见吗?我依然心生怀疑。但,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匆匆放下碗筷,加快着脚步走出了厨房。 “你把碗筷清洗干净了吗?”这三叔的影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窜到了我的身前。 “你们家的洗碗机我不会用.。”我不以为然的回答着。 也许对待三叔这种人,就不能用“平等”二字,我来这儿,原本没有把自己当成客人,而是把他们当成了朋友,有啥事大家一起分担,这便可以来去自如,结果他还带着有色眼睛看人了不是?那我就理直气壮的做个无赖吧。 果然如此,他放过了我,没有再找我的麻烦了。 返回时,发现昊然依然搂着小白猫咪,目光呆滞,像是中邪了似的,也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昊然,你还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弄的吗?你告诉我,好吗?” 他依然不作声,且将头扭到另外一个方向,看都不想看我一眼。 “那我去把师娘叫下来,陪你说说话,然后,我得回邻枫镇收拾行礼了,就不来跟你打招呼了。” 这会儿,他突然把头扭了过来说: “梦寒,我俩来玩躲猫猫,好不好?” “躲猫猫?” “是。” “好,那我去躲起来,你来找我?还是你去躲起来,我来找你?” “你去躲起来,我来找你,我若找到你了,你就得听我的,等我腿上的伤好了,才去C城白梅镇,若没找着,那就随你吧。” “好,我就躲在这园子外面,许你一刻钟找着我。” 说着,我把转椅推给了昊然。 “那我去躲了,你自己小心一点,别摔倒了。” “开始吧。” 此时,天空上的那条的红河又变成了许多许多的小动物,它们仿佛在欢快的追逐着,就如此时此刻的我们,天上,人间,何愁无藏身之处呢,我将身子轻轻的钻进了一个大坛子里,用木盖盖了起来。 拿起手机,设定了时间点,开始倒计时,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流走着,偶尔会翻开盖子,看看昊然的身影。 突然,我听到了园子里有很多人说话的声音,是昊然他爸从楼上下来了吗? “三弟,你帮我把这些木材搬到车上,呆会儿我要运到枫林岛去。” 我躲在坛子里竖起耳朵倾听着,是昊然他爸在吩咐那三叔干活呢。 “是,是,好的呢,马上去搬。”从这三叔说话的声音能听得出来,三叔平时应该是一个很随和的人,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甚至可能是一个习惯了委曲求全的人,那他对我的态度为什么会那么差呢?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不敢乱定义,这得需要时间去验证。反正,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会喜欢像三叔这样的男人,因为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少年时代自己,那时的自己就是个“窝囊废”,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最想倒流到的就是少年时代,想把那段时光的自己重新活一次,争取活出个人样来,可惜时光荏苒,迸流向前,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我一直比较欣赏那种敢于对不合理的事物叫板的男人,比如,曾经的晨星,万生,南漠,白露露,欧阳成成等,还有现在的昊然,他的身上还是有很多我喜欢的品质的。 “昊然,你这小子,就没有一刻消停的?不给我好好的呆着,还在这里走来走去的。”紧接着,又听见了男人的训斥声。 “爸,你走开,别管我,我和梦寒在玩躲猫猫。” 不好,昊然他干嘛要提起我的名字? “胡闹,胡闹,这姑娘怎么跟你一样不懂事的?” “不关你的事,这是我们俩的事,你去忙你自己的。” “好,好,你这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哦,不能再藏了,两人做事两人担,我连忙从坛子里跳了出来。 一愣一愣的走到他们的身边。 “叔叔。”我低了头,等着他的教训。 他气急败坏的瞥了我一眼,仿佛想说些什么?却又大笑了起来。 “没关系,没关系,你去藏起来,你去藏起来,我与昊然一起来找你。” 他这阴阳脸变得真快,也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最怕这种阴晴不定的表情了。 不过,他这一声大笑,还是让我心中的石头了落了地,心中堆起了的一座千年冰山仿佛就在瞬间化成了水,他?这个日里万机的大男人,居然会和我们一起玩躲猫猫?这一刻,觉得他是这世上我见过的最伟大的父亲。 “那我又去藏起来了?许你们一刻钟,找着我,昊然,别忘了你刚才的承诺。” 说着,又悄悄的藏进了另外一个大坛子里。 这会儿,我期盼着他俩能找着我,那我就可以给自己一个理由不离开了,反正不明白什么原因,其实还是想与昊然多相处几天的,但必须要一个靠得住的理由,我也终于找到了一个理由了, 第127章 红尘惮(109) 诗人又曰:“如果众生令你心疼,愿你通过疼我去疼众生。” 我深知,在众生里,不只是有周扒皮,八爪鱼,呆若木鸡的人们,值得去心疼的去敬重的人们还是有一些的,奈何那“海绵器”当久了,自己的生命也仿佛成了一场人间《咒怨》,浮生若梦,唯欢几何?在处处都设有铜墙铁壁的世间里,要从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一条路径,任意行走,而不会碰壁,还真要有“庖丁解牛”功力,不然,也只是印在墙壁的一面影子,怕见风,怕见尘,怕见风尘染愁人。 此时,我打开了坛子盖,望了望昊然的身影,哦,他们在那边,寻错方向了,方向错了,这场“躲猫猫”游戏看来他俩是找不着我了。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过去七分钟了,没关系,还有七分钟的时间,愿他们能看见我的存在,那么,在这片铜墙铁壁围起来的空间里,也算是没有白来一趟。 我还是想来思索关于那地主周扒皮的事儿,虽然我的父母不似地主周扒皮了,但我觉得他们骨子里依然残流着地主的本性。 那年冬天,我们家的生意并不景气,还有很多客户欠了我们家的钱,久久不还,又没有去讨债的黄世仁,我的母亲正懊恼着,怨气无处可出,这不,正好,还有我这个大沙包的存在,他们只要见着我,就忍不住朝向我“呸”的一声,就是一把口水吐在我的身上,反正这样做,又不会削掉我身上一块肉的,只要看起来是完好的就没事的,当时,我也觉得如此,就算自己心里面很不服气,紧握着拳头,很想一把口沫再吐回去,很想与他们来一场口水大战,可最终我什么也没有做,而是把这种委屈变成自己前行的动力,把父母的位置当成自己的人生标杆,奋力的朝着河的那岸游去。 最后事实告诉我,带着怨气前行的影子人,看到的人间就是一片地狱,到处都是妖魔鬼怪,那是一场地狱之行,用自己暂时的光芒去羞辱他人中寻找到的快感,哪怕TA拥有太阳般的光辉,内心依然是惶恐的,不安的,自卑的。 很多校园霸凌就是这样来的,我们崇拜大人们的强权,却从没有与那个幼小的天真的自己和解过,而真正的强大是先要与那个柔弱的无力的自己拥抱以后才出现的,弱小良善并不需要同情它,改造它,甚至消灭它,因为他是每个人生命中的一部分,就如白天与黑夜都存在我们生命的运行节律里,所以,只需要接受它,然后再选择往高处攀爬,这时,是可以去敬重高人的,把高人当成的自己学习标榜的,努力的向他们那头游去,敬畏强人并不需要把那个看似柔弱的自己踩在脚下,踩到泥土里,完全去臣服于强权,这种强大只是纸老虎,只是大炮筒筒,引线被火点燃那一分钟,“砰”一声巨响,看起来听起来好吓人的,响过以后,走近一看,不过是碎纸一堆,啥也不是了。 踩低走高的人生,这样的一生注定是不会拥有幸福的,幸福是一种主观感觉,恨承载的是恐惧感,怨承载的是无力感,唯有爱才能承载着幸福感。 俗世间的人们最讨厌的就是谈“道德”了,觉得太虚了,他们只是不知道人间所有的“道德”律令真的不是拿来律令别人的,也不是用来绑架自己的,更不是为了标榜自己有多么高尚的,是为了自己心灵的幸福,是为了找回自己失去那一份力量,真可惜很多人都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从未说出我是你的尘埃,但你却是我的楼兰,借着成长过程中方圆几里外我所听闻到的大人们对孩子们的拳声,喊骂声中,我当时并不明白,为什么大人们与孩子们建立起来的关系会是楼兰与尘埃的关系。 每一个初生的孩子他是先天能量具足的物种,他们会哭会笑会闹,这还真应了那句话,其实很多时候能量最强的人往往看起来是最柔弱的人,可是我们却藐视它,这也许正是因为我们从没有与柔弱的自己和解过,硬是要把他训成一具僵硬的干尸似的,他们觉得这就是训娃成功了,实则这是把娃儿先天就带来的能量给训没了;要么就走向另一个极端,变成了似那周扒皮黄世仁家的儿子,横行霸道,无法无天,自己不成干尸,就到处诈尸,老想着将自己以外的人整成干尸,我怀疑他们是不是“死亡崇拜”者? 同类对待的还有很多女人的命运,至今我都还能听到很多“恋尸癖”男人豪言:“还是回到旧时代好,最好把女人全都关起来,不要让她们再到处跑了。”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恶毒的言语,他们自己活得像一具躺在棺材里的尸体也就罢了,还要全部的女人跟他们“陪葬”,与他一起躺着,难道这是人说的话吗? 于是,我不得不又来思考婚姻对女人的意义?家庭对于一个人的意义? 纵使女人有千般不好,万般不好,的确,她们目光短浅,唯利是图,处处撒野,到处撒泼,红呆出墙,不是狐狸精就是白骨精,不是白骨精就是蜘蛛精,因为这样,就要将她们关起来吗?把她们打回到旧时代,再把她们的脚用布缠起来吗?难道就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了吗?试问,说这话的男性他自己成人了吗?是鬼还是魔,还得拿照妖镜照一照,搞不好就是一头大魔兽。 别看现代女性被一些人骂得狗血淋头的,且我这一路走来,一直都是被自己的同性踩踏着,甚至陷害着,几乎大多数的挫折与苦难都是同性带给我的,但我依然觉得在我们女性中间,有一部分女人比现代的男人活得更真实更完整,她们深知自己理性思维能力不如男性,便能埋头去学习,去读书,去补自己短处,这种完整是对于做为一个人的完整性,她们有敏捷敏感的身体,也有男性一样的思维能力,同时情感丰富,富有灵性,她们比男性活得更有广度,包罗万象。 而大多数男性 第128章 红尘惮(110) 忽闻叶落坛边桐,谁在哼唱《美人吟》? 恍惚之间,我再次看了看时间表,“躲猫猫”游戏倒计时,还有三分钟,闹钟的铃声就会响起来了,于是,我又打开了坛子盖,想看看昊然他们的去向,传枝偎叶语关关,好像他们的声音从那头传来了,我连忙将脑袋缩进了坛子内,把坛子盖盖的严严实实的。 如果这场游戏他们真的找不着我了,那么我便与自己的旅途再次确认,蝶来蝶去,任绕芳丛,勿等,看路。 我翻开了心灵世界的那张有点模糊不清的地图,心里面带着点期盼,也有些激动,更多的是不舍得,不是贪恋这儿的物,是贪恋他们的父子俩施予我的那份信任之情,我觉得对于一个年轻柔美的女孩来说,向男人索要举手之劳帮助并不难,向男人索要真情,那才是蜀道难。 这个世间并不缺物,不缺人,不缺力,最缺的是真情实意。 人啊,也不能太贪心了,枫林岛的这一程,我并没有输,在这片并不属于自己的地盘里,我收获了自己想要的那份情,收获了美食美景,趁这美好的梦境还没有消失之前,我得斩断它。 我始终不能确信这世间是否能证得两全法?可以不丢失自己,而收获了想要的一切,可以不丢掉他人?而又成为了自己。 难,难,至少对于我来说是很难。 我时常有种感觉:俗世里这一片片铜墙铁壁的世界,根本就不是为我这种人而设立的,这儿并没有适合我的位置和角色。我要想活下去,只能握住自己手中的长剑,在荆棘丛生的林间里继续着去披那条还未披完的路径,永往直前,让我停留下来的,只是一个能让自己休息一会儿的‘时光驿站’。 若不前行,我需要摧毁掉自己,变成一只洋娃娃般任人摆布,若前行,我必须放弃掉他人,路途太遥远,背着太多的东西,走不动,不背着他们,又背叛了自己的情感,我本是有情众生,却总是在干着无情之事,不得不活成一个无情之人,想着想着又潸然泪下。 我再次细细的回忆着那年冬天在父母身边的一些事儿,冬天,不只是有冰天雪地,也有烈火重天,可从那年的冬天开始,以后的每一个呆在父母身边的寒假,我都感觉格外的寒冷,放假时就盼着开学,真的开学了,我又盼着放假,回家后,又想去学校,去了学校后,又想着回家,仿佛哪儿都不适合我停留 。 真感觉13岁到19岁的自己就像一个球,圆滚滚的,滚来滚去的,无论滚到哪儿,都是被人踢的一种物种,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怎么活着活着,咋就活成一个球了? 仿佛今生投胎于人间,就是为了完成一段命里没完没了的纠缠,我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千难万劫,就是为了不再被身边人免费当球踢而已,我把一次又一次的执迷不悟当成了坚强不屈。 一个女孩子的花样华年,原本是应该向九陌去追风,向太阳去追光的年华,成为了“球”是对生命的不敬。 终于还是明白了,我不必做一粒尘埃,我可以自己活成自己的楼兰,将倩影靠在月亮上面,用万倾月光舞出自己优美的梦幻。 供养者与寄生虫?我那寄生生涯,但愿从20岁那年起就能画上了句号了。从此,我便与山河互为一天地,且行且安。 商业社会,有商业社会的好,至少女人不用躲在家里裹脚了。 它讲的是交换原则,我可以用自己的时间用自己的劳动,去与公司交换,某得自己的一方落脚之地,也可以自己去做买卖,只要出工,赚多赚少,多少还是有一点,比起封建农耕社会,还是有进步的。 可还是觉得有太多地方不对劲?我们为每一分钱,争分夺秒,出工越多,银子就越多,每天像战斗机一样的活着,也同样是身不由已的。 与旧时代相比,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折磨自己而已,农耕社会的人们每天都要挖地,挖来挖去的一年也只能挖出几担米,家家都穷的丁当响。 现代就不同了,现代人最喜欢算帐了,每天都能听到银子哗啦啦的响,没有人不喜欢听银子来了的叮咚声。 难怪他们都说富人是在挣钱中感觉到快乐,穷人是在花钱中才感觉到快乐。 那么我自己呢?我最快乐的时光是不纯粹为了挣钱为目的而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要我做个挣钱机器人,每一天都在那儿手不停脚不停脑不停的转动着算计着,那对于我来说是一件特别痛苦的事儿,也就是赚钱并不能带给我快乐,我喜欢一份工作,是工作场里的有某些人和事,是那里面的人和事让我感到快乐。 我着迷于这个世间一切拥有色彩的东西,因为它们能安抚我那颗焦躁的内心,但不一定要拿钱买回来占为已有,再昂贵的东西,占有它们,又能占有多少年呢?人的寿命摆在那儿,也就拥有那么几十年而已,再美好的东西,欣赏欣赏就好,它们不属于任何人的,它们真正的归属方是地球,思来想去,我也就不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去挣钱了。 这人世间,庆有有情众生的存在,才变得如此色彩斑斓,才充满着生机,他们是万事万物欣赏者,观赏者,这也让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不然,若所有人拿所有时间埋头挣钱去了,然后每个人都拿钱去把世间的珍奇宝物买回到自己家里去,藏到那一片片铜墙铁壁的空间里,只能供他们家的那一小丢丢人偷偷摸摸观赏,还申怕贼给抢了去的。那么,那铜墙铁壁外的世界,很可能就成为一片灰色,一片荒芜,一片冰寂了,而我站在秋风中,从铜墙铁壁外看铜墙铁壁内世界,感觉那儿就像一座太平街般里面堆满了珍奇异物,却依然肃肃飒飒,那是一种冷风扫落叶般的苍凉。 我的老爸老妈就和我的思维不一样的,他们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儿就是算帐了,每天鸡毛狗毛猪毛每一毛都算个半天,算来 第129章 红尘惮(111) 重重叠叠,关山歧路,似蛛蛛网般,一网结一网,也时常乱了人的心神,好多时候,想要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驻足的点,才发现天涯陌路,是气味相近才相投。明明希望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却时常被人当成了鬼,这也不能怪谁,世间繁华与繁花,往往迷人眼,凡事先相疑,再相信,由表至里,由浅至深,这倒也没有错。 唯愿前方的路是青水满塘生,云散碧天长。 “爸,你去看看梦寒她是不是躲在那坛子里面了?”我突然听到了昊然的声音,哦,他居然发现坛子了。 “我过去打开坛子盖看看。” 我屏住呼吸声,看了看时间表,还有一分多钟时间闹钟才会响起来。 “没有,不在,这小家伙也不知道藏到哪儿去了?满园子都翻了个底朝天了。” 说着,声音逐渐又离我这边远去了,心里面感觉到淡淡的失落,他们为什么就没有看见梧桐树边的这个坛子呢?既然打开了那边的一个坛子盖了,为什么不打开这边这一个也看看呢? 小家伙?昊然他父亲称呼我是小家伙?这是出于爱怜?还是? 其实,与这位大男人相识这么久了,我并看不出来他心灵深处到底是怎么看待像我这样的姑娘的,是如何定位似我这样一个踪影无定,把“自由浪荡”变成了习性的姑娘的,是不是也像之前我遇到的某些男人一样?将我看得跟一片鹅毛般轻飘飘的?用他们的厚度测量着我的单薄,用红尘游侠般的双眼眼睁睁的看着我一次又一次起飞,又一次又一次的坠落,眼睁睁的看我不断的爬起来又不断的摔倒的模样,而后拍手叫好? 凭他的智慧,不可能猜测不到我藏在哪儿?也许他是故意的,故意找不着我了?他就不希望我和昊然有太多的时间相处,他是怕我们产生真感情,然后就不能将我俩分开了? 不?不?我又觉得他不会是那样的人,不会是表里一套,心里一套的人,应该不会的。 心里面又莫名其妙的生出了一种忧伤感,天大地亦大,我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真相,那就是俗世间人并不会轻易的接纳一颗未经粉饰的自由浪荡的灵魂,他们喜欢的只是那个戴着面具的一本正经温良贤淑的我,可那对于我来说就是一张悲情面具啊,正是这张面具让我与真实的自己失去了连接,有情无力似泥人,有心无力似草人,我拿着红尘的剧本,演着不是自己的角色,越演越心慌神离,越演越情迷意乱,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情不知所终,一往而殆,那因戴着面具而生出来的“情”就如一张吸神器般,尘封住了我全部的能量。 那还不如退出人群,把天地当舞台,自己来撰写自己的剧本,这又有什么不可以? 我把“自由”与“浪荡”融进自己的骨子里了,哪怕它们的存在是我混红尘绊脚石,只要可以少戴几次面具就好,这便是我真实的心声。 “自由”“浪荡”?我不知道像昊然的父亲这样的大男人是怎么定义它们的,之前我从来没有问过他这个问题。既然又聊到它们了,那就叙叙我对这一对双胞胎兄弟看法吧,我只知道俗世间的人真的对它们有很深很深的误解,简直是谈“浪”色变。 我们家族的那些人不就是?他们可以原谅一个从监狱里放出来的混黑道的人,甚至礼以模拜,也不会放过一个因“浪荡”但又行走在正道上的女人。 可能他们认为“黑道中人”虽黑至少也黑的光明正大吧,至少他们因自己的过错也承受过应有的惩罚了。而“自由浪荡之人”并没有因不走俗世中的大道而遭受到天道中大神的制裁,那是他们隐藏的深罢了,实则是个坏透了的人,是个阴险份子,是个扰乱份子,也就是我所有表现出“善”的一面时常是被人质疑的,质疑就对了,因为俗世里呈现出我并不是全部的我,温良也好,贤淑也罢,那只是我生命运行节律的一小部分而已,还有另一部分的最真实的我,就是那颗浪荡自由的灵魂,但这一部分的我在进入人群中是显现不出来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可能我带给他人的第一感觉是不真诚的,不值得信任吧,所以,我时常能感觉他们想要拿一把剪子来解剖我,看看我的心是黑的还是红的还是白的? 哼,随他们怎么解剖我,横着解剖还是坚着解剖还是斜着解剖,我现在走夜路都不怕鬼了,哦,也不是不怕鬼了,是自己早就被某些人当成鬼了,既然是鬼,还怕被解剖? 我只是想把话晾出来,在这样一个处处都是铜墙铁壁的到处都装有天眼的世间里,一个阴险份子扰乱份子,TA真的能实现自由?能在“浪荡”中而不会关进天牢里去?若真能,那定是老天爷眼睛瞎了,是警察叔叔们视力有问题,那我就把头倒立起来走路,直到天荒地老。 我只能说:一个“浪荡”的人,若把自己给浪荡倒下了,浪到天牢里去了,浪到地狱里去了,那TA一定是没有理解“自由”的含义,只有理解了真正的自由是什么?才有可能更好的立在这片大地之上,才有可能走得更稳更远。 我不清楚其他人是如何实现自由主义的?我只知道自己追求自由以后,时常感觉到有很多双眼睛在监督着我似的,以至于我每走一步路,每说一句话都是小心翼翼的,不然的话一个动作失误,臭鸡蛋就向我砸我来了,大石头就像我抛来了,熟人们的口水就向我喷来了? 还有一双最大的眼睛,就是老天爷在上面看着呢,追求自由,就是将自己交给了一种更大的存在,那是一种对命运的放手,甚至对生命的放手,是把自己交给了老天爷来看管了,举头三尺有神明啊,我哪还敢去搞什么阴险之事? 一旦乱来的话,根本不需要等着众人来惩罚的,老天爷直接就给处罚了,那处罚可不是毛毛雨,不是上班少发了几块钱工资,或者被领导 第130章 红尘惮(112)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谈到俗世间的那种雌雄激素反应下所产生的“情爱”之事儿,让我突然想起了替父从征的花木兰雌雄同体的一面。她的雄性的一面:“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她的雌性的一面:“当窗理花鬓,对镜贴黄花。”这与唐诗宋词里“闺怨”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女性形象。“梦里说尽相思事,纤手匀双泪。”“东风寂寞,恨郎抛郑。”等等,一句又一句的情愫幽怨,这是旧时的女人更有情?还是她们的命运是由男性塑造而成的? 不得不说,女性的命运从古至今都是被更高的存在男性意识牵着鼻子走的,不管是过去凄凄惨惨凄凄的形象,还是现代的吃人不吐骨头的白骨精形象,都是‘被成为’的形象。无论在哪个时代,真正的“弄潮儿”都是男性,看似牛逼的不得了的白骨精,也只是一个半人半妖的物种,都还没成为一个人。 我这里并不是说做女人就要成为花木兰,只是她让我感受到了生为一个女人的强大的能量体。 在旧时代里,女性的生理特征都是由男性来定义的,从裹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绣花等等强制行为中,人为的驯化而成的一种女性形象,大多数女人都只有雌性的一面,变成了一个完全可以由男人操控的纯雌的弱女子,而花木兰的出现打破了男性对女性的定义。 由男性强制行为驯化出来的纯雌性女性,在旧时代的确是可行的,必境那是一个个靠体力求生存的朝代,女性的身体,骨相,注定了她们不能主世间沉浮。 像古时,有很多才女,艺妓,这些雌雄同体的女人,她们大多数在情路上是比较坎坷的,雨问花儿何去归,飘飘洒洒与风随,他们超出了男性对女性的定义,往往风儿无法带着雌雄同体的花儿走天涯。 但被强行成为的纯雌性的女性就真的幸福了吗?历史上没有记载,都没有她们的影子了,她们从生到死都是一个影子人,存在过跟没存在过区别并不太大,唯一的贡献,让人类生生不息,光阴占断曲江水,造出了很多人,把目光放远了来看,人类数量的多寡,对地球这个小星球影响并不大,换朝改代,战争没完没了的,人与人之间争来夺去的,还在不断的在破坏着生态环境。 男性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用体力,暴力,战争,他们还以此为荣,一个弱女子,你能上战场吗? 可战争又不是女性发起的,是男性喜欢战争,为了释放他们的荷尔蒙,女性是热爱和平的,她们解决问题的方式也与男性不一样。 那在现世中,女人一旦走出去,走进自然界,走进社会,参与竞争合作,就会分泌雄性激素,大多数女人变成了雌雄同体了。 很多女性生理特征已经改变了,婚姻观却还是旧时代的那一套的,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了。 只有少数女人是纯雌性的女人,她们是男人眼中的香贝贝,很受男性喜爱,但这种爱就是我上面所提到的,雄雌激素相吸引而产生的“情欲”,并不是真正的爱情,再细细思索,这只不过彼此欲求的相配罢了。 女人用雌激素换得自己的生存权力,消费欲等等,男人用雄激素换得对女人的操控欲,将自己摆在“神”的位置上获得的权力欲,还有女人听话,守妇道,能把家操持好,男人在外面有面子,获得的名誉等等,这样的一对夫妻若一直达成平衡,倒还能现世安好,一旦女方自我意识觉醒了,平衡就会打破,分崩离析是必然的事儿。 这种打着欲望的旗帜追求所谓的“爱情”,只会彼此消耗,让女人成为了任人宰割的小白兔,让男人变成了纸老虎,看起来很强,实则弱暴了,为外在的面子而活着的人注定是脆弱不堪一击。唯一的好处,让人类生生不息,如能行走的干尸般稳定,不动荡,还有,可以做一个挣钱机器人,再雇用更多的似机器般的人,来搞金山银山满山堆的挣钱游戏,我觉得这条路只会越来越难走的,现在信息发达,被操控的似机器般的人也有醒来的时候,哪天他们来一句:“老子不干了”,“哦哈”,那就没得完了。 就是因为雄雌激素相吸的爱情不是爱情,所以,在旧时代的女人年龄很小就要出嫁了,要不然等到“海棠零落,莺语残红”时,就失去了吸引男人的资本了,难以出嫁,因为身上的雌激素随着年龄的增加会减少的。当雌激素减少,雄性激素增多,女人的攻击性就变强,没有那么好被人操控了,这就意味着你吸引男人的资本就越少,在男性面前的价值就越低,这一点足以说明,女人用自己身上的雌激素换得自己一片生存之地,这是欲望,她们的存在是来消耗男人的,根本就没有爱男人的能力,而男性也乐在其中,愿意被其消耗,因为他能从操纵女性中获得快感与成就感,这正是他们想要的。 另外,像我的外婆和母亲那几代的女人又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了,他们那个时代的女人雄性激素分泌过旺,她们的婚姻生活同样有点畸形,把身边男人都成了病猫了。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那个时代搞大生产,都是吃大锅饭的,女人都是要走出门挣工分的,也要挑担子的,男人能干的活儿她们都能干,听我母亲说,她十五六岁时干活就风风火火的了,几百斤的担子压在身上,跑的比风还快,那比我魄丈多了,她们也许是太能干了,变成了所谓的女强人。 在我记忆中,我的外公那堂堂七尺大男儿,却在我外婆驯服下,年纪轻轻的背就驼了,成了别人眼中懦弱无能的人了,实则,我外公还是一个知识分子,在大队里当过书记的,可就这样一个好男人,在我外婆眼中就是个窝囊废的,以至于我外公只活了六十多一点就去世了。 我的母亲也是一个雄性激素过旺的 第131章 红尘惮(113) “躲猫猫”游戏我输了,输得心服口服,不得不承认,这昊然的“六觉”比我更灵敏,“五感”比我更有感,可也正是这”六觉五感“让我们在尘世中浮浮沉沉,心不由已,花开莲不现,花落莲不成。 我是在这“时光驿站”里继续停留,还是义无反顾的前行,仿佛这心啊,又被时光煮成了一锅粥,浑浊不堪。 这突如其来的获得感也砸得我不知了南北,心境又如那高山堆的黄土般沉重,想马上逃离此地,深知沉迷是苦,承诺是苦,失去是苦,分离是苦,还不如一开始全都不要,不要沉迷了,就不苦了,突然又想起了《心经》的咒语:“心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这?我又被什么东西给挂住了,我懂得了,又是被一个“情”字给挂住了。 有时候我无比眷恋那护花的春泥,雨露在灌溉着它,繁花在拥护着它,大树在守护着它,连小鸟儿都在为它驻留。 有时候我又向往那长满带血的荆棘,在它刺疼我的皮肉之处一点一点一点疼痛到心灵深处时,那醒来时的舒畅感,疼,让我挣脱枷锁;疼,让我向往真正的光明,在没有光的地方,更能看清楚光的方向,才知颂歌,赞歌,挽歌,不过人间。 俗世与远方的对峙,其实,好多时候,我害怕俗世里的幸福来临的太快了,这都还没有学会如何去拿起,又何谈真正的放下?想来,既然被挂住了,那又必须停留在此地,不得不转身住梦,画地突围。 “秋梦寒,你还傻傻的愣在那儿做什么,你就愿赌服输吧。” “你也是个小地主,就想着来占有我的时间。” “那当然,我爸是精明的商人,我也不会差到哪儿去的?” “留下来可以,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你得答应我。” “什么条件,你说。” 我回头望了望四周。 “咦,你爸呢,刚才还听到他说话的,这下怎么不见人影了?” “邻枫酒楼有事,他赶去枫林岛了。” “哦,那三叔呢?” “也跟着运木柴去了。” “那你的外婆和师娘呢?” “在屋里呢。” “刚才我好像听到楼上有人唱《美人吟》,那楼上是不是还住有人啊。” “有人在唱《美人吟》?我不知道,这儿就我们几个人,应该没有人了吧。” “哦。”我感觉有点奇怪,刚才我明明听到有个女人在楼上唱《美人吟》的,难道是师娘?听声音也不太像啊。 “你刚刚说,有什么条件,说来听听,看我能不能做到?“ “就是你得离开你的母亲了,得独自去生活了,等几年以后,我依然想和你一起完成“万物生一生之水”这个项目,和你共事应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儿,你愿意去体验远方的不同味道的生活吗?” 我觉得人生的价值体验感分外在价值体验和内在价值体验,唯有内在体验感舒适了,就是当我什么也不是时,当没有人需要我时,我依然觉得自己是埋在地下的一颗夜明珠,只因有一双慧眼,水远山长看不足,只因心如西子湖,照山是山,照水是水,在这种状态时,我相信外在的东西就会哗啦啦的流进来的,可惜,世俗中人,往往搞反方向了,都以为,只有外在的东西丰盛了,内在才会好过,从此白雪公主与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反正,我是不太相信这故事的。 城堡?是让我心生恐惧的地方,因内有伤痕,无或有都如关在笼子里的一只白老鼠,上蹦下跳的,迷途无归,又如落叶飘零,不是厚积薄发,而是零乱不堪,四处飘散,却又飘不出那四面高墙之外。 往外在价值体验:享受着物欲,权欲,名欲,等等带来的快感;内在价值体验,则需要将世俗中认为好的东西,能放得下它(不一定要扔掉,放弃,色不亦空,空不亦色,空色无二,这一点我还是明白的。),那是在自己不断的开创中,开僻中获得的一种内心的平静感,成就感。 有时候我在想,人世间真正的“爱”,也许是一个人的事儿,是在自己的心中住梦,脑中创梦,带着自己的梦坚定不移的永往直前,与对方没有太多的关系,我本如是,本是如我,才是生命中最舒服的状态。 机关算尽,故意造作,看似有了什么,但心灵扭曲的生命状态,这又何尝不是对自己残忍? 说起外在价值体验感?其实这些东西我从小就有体验过了,小时候的社会是小社会,长大了是大社会,在小社会中体验过的东西,进入大社会场面虽然不一样,但是对事物的体验感觉是大同小异的,模式也是差别不大的,就是把自己的成就感建立在他人的缺失感上的获得的一种快感,细细想来,这种价值感不管标榜着多么伟大,看起来多么美好,都会有一种患得患失感,十分害怕自己拥有的东西突然消失不见了,那我还能拿什么去处人世间? 拿“物欲”来说事儿:我从六岁开始就是一个“小富婆”了,因为我帮爸爸妈妈干家务活,他们是会给我开工资的,洗一次碗:能得五角,扫一次地:能得一元,做一次饭:能得更多的钱,我把自己挣来的钱,存进了小猪罐里,每天在校园里都有钱花,能购买同学们买不起的零食,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时候还会分享给同桌一点,那是满满的自豪感。 后来我转学了,突然掉入了一堆“小富婆”的群里,的确,班里的所有同学家庭都比我家富有,那是一眼就能识别出来的富足感,无须带装的,无须造作的,这让我曾经的自豪感彻底的消失了,变为了卑微感,为了还能体验到当“小富婆”感觉,我去偷爸爸的钱,在同学面前伪装成一副家里很有钱的样子,现在回首那段往事,真是我的一段耻辱史。 比如权欲:我是家里长女,在家族里面也算是长子,虽在大人面前我像楼兰下的一粒尘埃,但在小孩子们面前我是“孩子王”, 第132章 红尘惮(114) 山谷里那头已燃起了点点灯火,黄昏的风,从山冈那边袭来,扫过青木园,园子里林涛涌动着,书房的门终于被打开了,也不知道是被风吹开的,还是被人打开的,一束残阳印红了门边的一角,我被融入了光天化日之下。 连忙转过身,原来是昊然进来了,见他若无其事的仿佛刚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模样,根本没有向我道歉的意思,这让我再次勃然大怒。 “你给我滚出去,你让我觉得真恶心。”顺手拿起一本书猛得就向他砸了过去。 时至今日,我走过了很多田野山乡,穿越过很多远古村落,草木白云能点燃我的梦想,花鸟虫鱼能安抚我的灵魂,就这样走过了春去秋来一春又一春,唯独对人类这种动物的世界,甚感是那么的无能为力,旧梦前尘,前尘旧梦,它不断的不断的撕裂着我的心魂,的确,我不怕狂风暴雨,不怕柴狼虎豹,就怕我将自己的“心”向这种名叫人类的动物的捧出来无比虔诚的交付给他们,决定向阳而生时,这种名叫“人”的动物却露出狰狞的面孔,自以为他们能笑傲江湖,能轻轻松松的将我玩弄于鼓掌心里,且还默默的嘲讽着我那一直坚守着的信仰,然后偷偷的举起那把已涂满鲜血的屠龙刀,一刀向我捅来,叮嘱道:“傻逼,你向人间求什么不好?偏要去求“情”,你不受罪谁受呢?”而后抽出长刀,大笑一声,仰天而去。 “刚才对不起嘛,我妈已经回枫林岛了。” “那你怎么不随她去啊,我感觉你们是共生的,身体与心都是连起来的,我这是又掉进了一锅浑粥里,分不清谁跟谁了?这种感觉一点儿也不好。” 他弯下腰把落在地上的书拾了起来,递到我的手上。“你想砸我就砸吧,我知道是我做的不好。” “砸吧,使点劲来砸我呀。” “去你的,我现在不想砸了,浪费我的力气,你让我很失望,我知道你就想占有我的青春最好的时光,然后什么责任也不用担,就可以提起裤子走人了,这才是你最真实的想法,对吧?” 我接过他手里书,啪的一声,砸到了地上。 “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既来之,则安之,那我就利用我这块宝地,把这个大书房借我一个月,我想在这儿,好好的读一个月书,请你给我滚开,离我远一点。”说着,回过头,凝视着书桌上的那本《水木洞天》。 “那好吧,我就不打扰你了,你就在这儿阅读,我去把两只猫咪弄点好吃饭的,吃饭时我会来叫你的。”说着,他退出了书房,轻轻的关上了大门,室内光线再次变得暗得了些。 我只感觉自己内心世界汹涌澎湃的,提起昊然的母亲,我脑子里浮现出的却是我那个家族的人群的模样,那些人他们同样喜欢在别人的时光机里煮粥,我真的不喜欢这种大杂烩沌汤的感觉,他们时常搅乱着我的灵动的舞步,撕裂着我的心魂,他们用尽办法想摧毁掉我那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点的向着高空飞翔的力量感,让我与自己身心分离,从而变得束手无力,便能老老实实的回到他们的大框框内,像一条死鱼般,任人摆弄着,至使我一次又一次起飞,又一次又一次的掉落到原地,一次又一次从零开始,甚至坠落了万丈深渊里,那时,我就深感这人心,真是比深谷里的毒蛇还毒,为什么他们明明长有一双翅膀,自己却不去飞翔,还老想着折断的别人的翅膀,为什么明明是他们千方百计折断了身边人的翅膀,最后却还怪身边的人不能飞翔?这下更复杂了,昊然?与我前方的路,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停留在这儿?不停留在这儿,我最应该停留到哪儿去?让我再一次陷入了混乱之中。 心灵的混乱,同外在世界的混乱,一样难受,如吞尖刀,又像被强行装进了透明玻璃瓶子里的一只小鱼儿,这在红尘的大海里,游来游去的,却怎么也找不到出口。 我依然觉得世界本没有问题?是人的问题?是人类对“爱”的定义错了。 我对于我们的家族,我对于昊然?昊然对于我,昊然的母亲对于昊然?我们之间的到底要怎么样来各就各位,才能把这一根根情丝理清理顺它。 爱与情到底为何物?我再次质问着自己。 我知道做为一个凡尘俗子,总是把爱啊情啊的挂在嘴边,的确,这是天真的让人笑掉大牙的,那些情感教主们时常让我们这些“多情物种”要向人间“绿茶们”去学习,她们才是情场高手,人间尤物,她们从不问苍天,从不信鬼神,更不信什么爱与情,只信财宝金银,却能将铁血硬汉都迷得人五人六的,结果她们是人财双收,让凡尘中的善男信女们佩服的无体投地的。 还好,不管怎么样,我是不羡慕“绿茶”们的,我始终觉得“绿茶”们的“葵花宝典”是经不起推敲的,把“名利权势”当成日常生活体验感的并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皈依。即使她有‘弹破庄周梦,两翅驾东风,三百座名园,一采一个空’的本领;即使她有‘神鳌夯风涛’的本领,这种随着繁华浮世起伏的人生,终究是情短藕丝长,梦里繁华过,或许能得身闲,也会乱于心,劳于神的。 也许“爱”就是在自己的当下,谁又能真正占尽别人的当下?在“爱”来了的那一刻,一眼便是一万年,本无憾无缺;没了自己的当下总是在琢磨着别人的当下,这是哪儿跟哪儿哦?这样注定会心如浮萍,乱飘乱抓的,搞定自己的当下还是去搞定别人的当下,我觉得前者更值得自已琢磨与坚持。 若要我来解读:“绿茶”及被“绿茶”们迷住的男人,都只是半人半魔的物种,都是没有灵魂的人,都走的不是人道,咱们根本就不是一条道的人,这有什么好模仿的呢? 又有人说,她们只是把情感当成一场场闯关游戏的,她们才是活得最明白的人 第133章 红尘惮(115) 此时,山谷里凌乱的月色,映窗而入。 “一带青山送,乘风列子,列子乘风。” 不知为何,脑海里突然又感怀起了这首千古名诗了,我爱这透长门夜月娟娟,我也想像列子那样乘风于人间各大驿站,轻轻松松的跨跃人生百态,也想一世里就这样眠花卧柳,奈何总是咫尺的天南地北,霎时间月缺花飞,沧波明月,明月沧波,我奈它何?还不如用流水做琴弦,来演奏属于自己的并不那么引人注目的平生。 “台上太星,应变无停,三魂永久,魄无丧倾。”夜这么深了,是谁又在这午夜时分来唱经了,应该是阿婆吧? 我正在疑惑时,小黑猫咪,突然,一头撞开了我卧室的木门,一溜烟的藏到床底下去了。 也不知道它刚刚看见啥东西了,我脚步轻轻的走到卧室的门边,往青木园四周,望了望,只见月光沉在树稍之上,天空如一块蓝色的镜子般,纯静而悠远,除了这三更里唱经声,一切都是那样的安然,并没有什么异常。 昊然的房间的门是半掩着的,不知道他有没有被阿婆的唱经声给惊醒了,我不敢再去惊扰他了,转过身,把小黑猫咪从床底下抓了出来,安抚着它。“好了,出去吧,晚上轮到你值班了,你不许偷懒的。” 只听见它“喵”的一声,又消失在了夜空下,我再次轻轻的关上了房间的门。 瞬间,又睡意全无了,我的脚步不自觉的随着那唱经的声音,走出了卧室,穿越了大厅,来到了祠堂的门口。 果然又是阿婆在唱经了,她双手捧住一柱线香,在佛前叩拜着,也不知道她这是何意?这半夜三更的,就是为了与鬼神共鸣吗? 不过,阿婆的信仰仿佛只是看似挺虔诚的,充满了仪式感。 可是她这种仪式感,真的,从没有让我感觉到她身上的安祥,这就如某些被很多光环笼罩着的被无数人拥护着的“大神”啊,只有走近了看,才发现,他们的心也如一个四处觅食的仓鼠,明明粮仓里堆满了粮食,却还在向着青天捞月,他们还在寻找什么?我想应该是寻找灵魂的安放之处吧,总之,他们会带给我一种错觉,仿佛有无数个“索命鬼”,在追赶着他们似的。 那也是曾经的我,曾也被“索命鬼”追着跑,好像只要一停下来,一不向外抓取点什么,自己从此就会在天地间消失了似的,我时常在想,那“索命鬼”到底是什么东西,让我活得如此恐慌无助?如此劳累奔波?如此虚伪造作?如此狐假虎威? 后来,我终于知道了,那“索命鬼”就是:人言可畏。 我们终其一生,被限制在了那一个小小的地域群里了,捆绑在了那一个小小的族群里了,将心寄于那小小的熟悉的人群堆里了,无法自拔,也难以逃脱。 英雄拼搏一生,只为搏美人一笑,凡夫俗子们拼搏一生,只为家族的人点头微笑。 道是“有情”还“无情”?这里,我又想再次来讨论一下“有情”与“无情”这两对词语了,人在时光机里行走,总会生出新的感悟,那就是我又甚感俗世间的“有情”不是纯粹的有情,俗世里的“无情”也并不是纯粹的无情。 “有情”不怕,把“情”放大,对天地自然万物有情,对有生命的无生命的全都有情,这时人就不会被“情”捆绑了,拌倒我们每一个人的并非“有情”,而是“小情”。 “无情”亦不可怕,因为真正的无情之人,是活在符号界了,在大非大义面前,连那一堆烂肉身都可以舍弃的人,这才是纯粹的无情。而俗世间的“无情”之人,他们虽然对天地间自然万物没有太多的感觉了,但他们对名利权势还是有情感的,不惜一切代价去追逐他们,所以,这种无情并不纯粹,并非无情。 也就是做为一个凡夫俗子,修为可以从两个方向下手:做“有情”众生,就把“情”放大,无限放大,误要限制自己的情感流动,这样就不会被“情”所困;做“无情”众生,他的终极状态,是淡泊,而非显耀,见物见心,空色无二,拥得住广厦千万间,住处了风雨三重茅。 我突然有点明白了,不管“有情”还是“无情”,最终表现出来的都是一种状态的,就如一个圆,无线放大是“无”,无线缩小,也是“无”,有无相生。 而这阿婆与她的女儿(昊然的母亲)虽天天问神问道的,嘴里满是道,天天在传道,但依然与似我这种有情众生一样的,还是被“小情”限制的死死的,并没有在那在道里找到一方净土,我感觉他们亦是像一个登台演戏的演员,只要一天不弄出点动静来,仿佛生命就会在人群中消失了似的。 不是演员的身份,却把生活当成演戏的人,我觉得这样的人生并不值得一过。 更多时候,我宁愿借助晚霞,来为自己筑一个巢,在自己筑的巢里载歌载舞,却又不得不继续前行,去修两得全之法,争取做到不辜负自己也不损害他人的尘子,做一个比较纯粹的有情众生,才是最好的出路吧。 “你这么晚了,还不去睡觉,又跑到这里来做什么?”又是三叔,原来三叔也是个夜猫子,他不也没睡吗? “你不也不睡吗?”我反问着。 我感觉我这位不宿之客,一定是扰乱了他们的某种节奏感,要不然,我跟这三叔,也没有什么冤结,素昧平生,为何要如此关注我的来与去,仿佛给他带了某些阻碍似的,到底是什么?我依然没有弄清楚?反正,他不希望我留在这儿,这就对了,跟昊然的母亲是一个阵地的,且阵地意识特别强的人。 我能确定的是三叔的定是一个有情人,他对家族的是有情的,这种有情会千方百计把自己阵地的人控制在自己的身边不让他们跑出去了,同时又用尽计谋试图把异族阵地的人赶出去,甚至置于死地,占有他们的一切,以此来强大自己的阵营,当自己的营地的 第134章 红尘惮(116) 雄鸡第一声打鸣,叫开了黎明的门扉,天空星光闪烁,大地风掠树影。 阿婆终于收起了香火,手举拐杖一边敲打着墙壁,一边缓缓的向前挪动着脚步,挪向那属于她的房间。 我转过身,从祠堂里,又来到庭院的桂花树下,遥望着那片离我很远很远的地方,天边的那一边,养育着我初生的生命的故乡啊,那里四时的季节是否还有村民手握着锄头在守人间三尺甘霖,看一片白云起处? 而此时的我,在这样一片不属于自己的空间里,不是被梦困就是被情困,谁让我追求啥不好?却要来追求这无形的风与月,故乡的那汲汲营生的血脉相存的亲人啊,不知他们是否还在嘲讽着我这追风弄月将双脚踩在云朵里的我?可我只是想去雪山上寻找到那一朵最美的雪莲花,真不好意思,我所走的路,从没经过他们点头,就这样上路了,都说血亲是这世上最大的亲,其实也不全对,有时候那里也是一条阴沟,只要陷在里面,同样万劫不复,那里会有很多的泪水和不甘,坚强的人会把泪水化成秋霜与雾霭,在时光里结成冰,冰化为水,从而变得坚忍不拔,再把坚韧刻进自己的骨子里,去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归宿,我觉得这是很多大家族中每一个女孩必经之路。 唯有望向天空时,我才能回归大地,唯有追求风月时,我的内心才会少一些恐惧。 这使我想起了此处人间的开启模式,他们与我是相反的活法,我知道他们只有手脚不停的忙碌时,才会心安,只有手里握住很多很多的财宝时身边围着很多很多人时,才无有恐怖。 我感觉这里仿佛有很多空心的大树,周边长满了小草,小草依畏着大树,大树府视着小草,有很长很长一段岁月,这其间,大树一直是空心的树,看似强壮,实则弱不禁风,小草一直是小草,看似绿油油的,实则总在风雨里飘摇着,我知道我永远也不想成为那一棵空心的树,可我也不想当那一棵空心树边的一株小草啊。 白梅镇?万物生?我的时光又按了一下暂停键了,感觉这样也挺好的,不一直向前,用另外一种方式来丰富自己的人生,现在,在老天爷爷面前,我变得老实多了,学会了当一个接收者,等待者。 “秋梦寒,你还没有睡?怎么跑出来了?”是昊然的声音。 我微微的转过身,点点头,他的肤色被月光映得雪白雪白的,此时的他看起来就像一团无比柔软的棉花,实在不再忍心将他推向夜空的那一边了。 “被阿婆的唱经声吵醒了。”我淡淡的描述着。 “外婆总是这样的,喜欢深夜跑出来唱经。”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这儿是有点儿不宁静,吵着你了。”说着,他轻轻的靠在我的身旁,抬起头望向天边的那片星空。 “乌兰巴托?昊然,我们有时间也一起去一次乌兰巴托,好不好?” “好。” “你总是说好,就是实现不了。” “梦寒,我们不要去想未来,未来都还没来,等来了,再说吧,难道此时此刻不好吗?” “你就是一个没有将来感的人,我是一个有将来感的人,我没法跟你聊天了。” “将来?谁知道是将来是什么样子?” “真的吗?我觉得是先要想到将来,才会有将来啊,想都没想,又怎么会有将来的生活?你这样没有将来感的生活是醉生梦死,到时只怕不等白雪来讨债,自己已满头风霜了,只能囚困在别人设计的局里,无法动弹了。” “你不要那么悲观,好不好?” “我才没有悲观,人本来就要为自己设计将来的,因为只有自己才最了解自己。” “我早就能看到自己的将来是什么样子了?从出生那一刻,就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如果不发生什么天灾人祸的话,我的每一天是什么样子的?都是可以预见得到的,你还要我怎么折腾,再折腾出一个皇宫来?好像也没什么意义了,我们家那邻枫酒楼,不比宫殿差吧,所以,我的现在就是我的将来,我不需要有将来感啊。” “那是你父亲打下的江山,又不是你的江山?好不容易来世上走一遭,自己前世今生的招魂曲,唯有自己靠自己来调弦,自己来填词,自己来演奏,才是最有意思的,你觉得呢?” “再说了,你真能一眼望见自己的未来?我没法预见自己的未来啊,所以我不会拿自己的将来开玩笑的。” “你这是杞人忧天的,说来说去,你不就是想多挣点钱嘛?说白了就是不知足,心比天高,你现在生活的好好的,风没吹着,雨没淋着,为什么老是要想得那么远呢?何况,我们这样不就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活着吗?” “难道做一件事,除了挣钱,就没有别的意义了吗?我都与你处了这么久了,原来你还是一点儿不了解我这个人的?我跟你说也说不清楚了?” “不是为了挣钱,那还搞个毛线哦,我现在才觉得你的想法真的有点不切实际的。” “可是?那你的意思,我们什么也不用弄了,就呆在这儿混吃等死?可我觉得一个人不管是生在贫民窟里还是富贵区,最公平的是每个人都有一双手,都有脑袋有心脏,最终都会死,所以,我想只要还活着一天,只要还能走路,我就应该把自己的身体和头脑利用起来,不说为世间做什么大贡献,至少也要让自己活得越来越洒脱吧,不管它被不被世人认可,我都想去做点什么,为生活?为灵魂?都可以,唯有这样,我才觉得我这一生没有白活。” “你说有一定的道理,可有时候大人的话,也是有理的,守一方土地,春耕秋收冬藏。” “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可我不是,我们家族那些人,都恨不能打断的腿,乖乖的回到他们的掌控之中,我偏不?我需要的是情感,他们给我的全是情感暴力,甚至是对我尊严的污辱,你是男孩子,可能体 第135章 红尘惮(117) “故人曾唤我归去,却道不如休去 指门前万叠云山 ,是不费青蚨买处。” 传说中有一种虫,名叫青蚨,取其子,母即飞来,不以远近,潜取其子,母必知处。 午后的阳光,照得人浑浑欲睡,书页的章节,读到此处,我心莫名的震动着,似有一颗尖针刺到了的心灵深处,隐隐作痛,我这沉浸着的无形无色的世界啊,让我又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举目四望,万叠丛书,行走于人间百色,我这个不是读书人的读书人啊,也不知在世上是个什么角色?志多磨未尽,看花当作饮茶人,我这是因为“爱”而走进了纯精神的书香世界,此时此刻,一定有好多红尘之子,还有曾用读书在纯物质的世俗界谋得一方立足之地的人们,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依旧在嘲讽着我这种不合适宜的用功:“看花何作饮茶人?”这里面包括我的至亲至敬的人,我知道此生,他们永远也不会与我心连心了。 山色,水色,男女之色;书香,花香,五味之香;风声,名声,银子落盘声,色色声声的世界,意难平,心难静。 这只青蚨,又唤起来了我当年的那种纠心之痛:命里纠结无处解,又有幸,雁抚长空风有情。 我是一个喜欢回忆痛楚与苦难的人,回忆不是为了怨恨,不是为了指责,是为了和解,是为了让它见到阳光,所有心灵深处的伤痕唯有放到光亮之处,它才会消失,从而化为另一种无比强大的能量,它会让自己变得更有力量一点,这便是回忆伤痛的意义。我觉得从没有受过内伤的人生是肤浅的,是不完整的,同理,忘怀痛楚,故作大度的人生也是不值得一过的。 我的母亲也和许多芸芸众生一样,是一个纯粹的活在有形有色的物质世界里的女人,她没有自己的无形的灵魂世界,但她是一个很真实的人,心与形完全统一的一个女人,她不信书,不信道,不信佛,不信鬼神,她只信她自己,及信在物质世界获得一定成就的身居高位的人们,其它的一概不信。 我已经清醒的意识到了,这人世间有好多人是能量吞噬器,他们懒得向内修复自己的心灵伤痕,懒得向内去自己给自己制造能量,他们活得简单粗暴,想要什么,直接向外直取,想尽一切办法从外界去吸吞所有活人的能量以此来壮大自己,只要与他们交过手的人,他们总有办法,通过五观,声色意识等等偷走你的注意力逐渐的吸得你四肢无力,人间万物,不过一物降一物,没有足够向内探索过自己的人们啊,若脚步又支撑不起向外的节奏,很容易被这些一直向外追逐“周扒皮们”给吸干抹尽,变得似一块肋骨,食之无味,唯有内圣外王的人才足以够降得住妖魔。 我想起来了,我的母亲也似一个能量吞噬器,凡与她有过交集的人,都会被她吸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甚至连命都会丧失去,我一度怀疑,是不是决定来到此人间之前,投错胎了?为什么我与她是完全相反两类人? 相比有形有色世俗的世界,我更觉得那个无形无色的世界里有很东西是绝对不可亵渎的,比如真理,比如爱情,比如鬼神等等,这些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谁要是阻止我去探索它们,谁要是去践踏它们,我一定会与他们势不量力的。 越长大,确切的说是在二十岁以后的我,我就把更多注意力从有形有色的世界转移到无形无色的世界里去了,我不知道这是天生的,还是后天似装在高压锅里的环境中逐渐形成的习惯。 我只知道,世俗中的大多数的人们,他们从生到死都活在有形有色的世界里,每天马不停蹄的无论怎么用力的向外吸,也只能吸得那三瓜几枣,碎银几两,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却依然没能过好这一生。我的至亲,我那家族的人们当然也没有一个人是例外的,所以,我敢笃定,我的母亲,肯定不会像青蚨这样,会有母子连心的无形心灵感应的,因为她的心思意念都被“外物”给占满了,哪里还有感应能力。 且她一直对好关注无形无色的世界的我颇感无奈与懊恼,每当我嘴欠又跟她聊无形无色的世界里的故事时,才突然想起来她一直给予我的回应是无视,那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恨不能拿起苍蝇拍,“啪”的一声,就要拍死我的架势。我知道她始终相信:唯有追求抓得住摸得着的东西才是真理,才是走往幸福的唯一出路,其它都是歪理,这点和昊然倒很相似的,这也难怪,每当与昊然聊人生的话题时,他总能让我心灵的世界再次翻滚。 我时常觉得在这个世间里,与我有关联的人,在关键时刻,他们并不会与我站成一队,因为他们都不相信在有形有色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世界,就是无形无色的世界,是可以自己去创造的世界,并且,这个无形无色的世界,只要我愿意,它也可以变成有形有色的世界,正是应正的那句话,听风声雨声,声声自在;看山色水色,色色皆空。空色无二,有无相生,这是我用时间验证了过的,它是对的,可他们不相信我,他们都把我当成骗子,当成傻逼,当成白痴,直到现在,依然如从前。 我深知人与人之间情绪的牵缠,能量的纠缠,是痛苦主要来源,可总是会陷进去,在这样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泥浆里不停挣扎,若不是这样,咱有情众生,拓展地盘的能力一定不比那无情的周扒皮们差劲。 我也时常在寻找着你我他之间的地平分界线,谁也无须成为谁的救世主,我要做的就是将自己从别人的泥潭的拽出来,每个人有喜怒哀乐自由,有堕落的自由,有贫穷的自由,有落魄的自由,有生老病死的自由,有轻视我毁谤我谩骂我的自由,甚至有干坏事的自由,无须去干扰他人,一个人坏“帐”堆积多了,若没有有情人替他还债时,终有一天,他会 第136章 红尘惮(118) “梦寒姑娘写得一手好字,你也像叔叔一样,来研究水木金火土了?”他言语温和,面带着一股神秘的微笑,翻阅着我的笔记本说着。 “叔叔,您也喜欢读这类书吗?”我略显激动,心灵世界瞬间又一扫了往日的平静,兴奋的手舞足蹈着,前一秒的深沉静默,在这赞美之情面前全都现了原形,似乎显得如此的浮躁与稚嫩,我是多么敬佩那些在宠辱面前像冰冷的一条木鱼一般的人们啊,但我是无法做到的,唯有无情之人,才能做到对一切毫无反应,很多时候,那反而是一种世俗的高贵。 人间宠辱怎来参破?唯有远离红尘千丈波吗?怎么可能远离?即使行走的是道德情感软件开发之路,依然有躲也躲不过的因缘,这是前世欠下的债,因缘不竭,利名不竭,红尘的旋涡,如何与它共舞,向内与向外,两种力量不停的拉扯着,似乎要将自己撕扯成两半。 停留在世俗界的喧嚣里拼搏,可获得的是世俗人对自己的认可,这里有肉体的归宿;走向高山流水的宁静中,能获得的是自己对自己的认可,这里有灵魂的归宿,而我暂时还是个两头都未曾修到极致的女子,向外看,可以拿得出手的高大尚的东西,向世俗界的人证明自己是个玩意儿的玩意儿的东西不多,且我也懒得去证明,多此一举,真觉得没必要;向内看,我依然对万物有情,喜怒哀乐形于色,说好听点,是真性情,但在世俗物质世界里,真性情就是一种幼稚,最佳的状态,要么向外走到极高,高不可攀;要么向内走到极深,冷到极致。实则,这两种状态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只想像人一样活着,愉悦时可以大笑,悲伤时可以哭泣,可表爱慕之情,也可表厌恶之情,这才是真正的人道,有肉身的安栖处,有头脑的充电处,有情感的表达处,也有灵魂的寄托处,不过,于我来说,最看重的依然还是最后一项,灵魂的归处。 我回想起自己一个人时向内的世界,是那般纯静,是那般的祥和,灵魂与肉体沉浸在山水之间,把身体的污浊一洗而空,此时,我不知道外界人是如何看待我的,但我自己内心是无比舒适的,我最喜欢的时光是一个人坐在长亭外的亭子里,静静的看云澹风高,小庭微雨的景致,那是可以与灵魂对话的。 相比灯红酒绿,香车宝马,人仰马护,我更不愿意丢弃掉的是自己那片纯静的世界,去感受那山野田间的‘和露摘黄花,煮酒烧红叶’生活,那是多么惬意啊;去感受那‘风雨无须归,重门紧闭,雨花易落’的心境;去体会那‘满塘秋雨见浮生’的情境,那是多么的有韵味呀。这些只有有情众生才能感受得到的,一个无情众生怎么体会到‘满塘秋雨见浮生’的这种大美呢。 可这人啊,一旦肉身混入浊世,那‘满塘秋雨见浮生’的感觉就此消失了,红尘俗世之爱,仿佛这儿就是一个可怕旋涡,一旦卷进去了,就要不停的扑腾,才能保证自己不被卷得无影无踪了,长期下去,浑身就会染上污浊之气,五观也变得不那么灵敏了,对山水自然之美也感受不到了,对心灵的细节之美,也察觉不到了,对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也听不见了。剩下的就是不停的要,不停的要,不停的向外抓取,不停的向外索取,变成了一个不停的向外追寻的人,我不知道眼前这位大男人也是否全都是以一个人外在世俗界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人价值的高低,若是这样,我在昊然他的父亲面前,到底有多少价值?他真的因为昊然而发自内心的接纳我吗?很多时候,肉身为了获得世俗界的认可它是会出卖灵魂的,这才是可怕的。 出落尘泥心未垢,人间何处不禅堂。 管它呢,人间烟火,高山流水,走到哪儿是哪儿吧,我把它当成自己生活的对岸,这样一想,我对世俗界一切拥有,也就不那么害怕失去了,他们都如白驹过隙,永远又有多远了,最远也不过拥有一百年,肉体在灵魂的永恒面前,那是不值得一提的,物质世界的功名沉浮的刺激,在高山流水那种平静喜乐面前,它们虽能让我获得如过山车般兴奋不已,真正体验过后,对于我来说也不过如此,但凭流水作琴弦,一轮明月沧波里,半照前尘半照今的纯自然的世界,这个世界才是更值得去探索的世界,如果世俗人用外在的东西来划定我的价值的高低,而想将我的灵魂打入黑洞里,那么我完全可以将他清出我的世界,完全可以选择无视,因为他们对外不停的扩张的意义,那并不是我所追求的意义。 明月沧波的世界,高山流水的世界,相比浑浊的俗世,那是另一种意义,那是一种更大的存在。也许只有灵魂的世界高于肉身的世界,这样就不会在凡尘俗世里迷失了方向了。 闻心自问,昊然他的世界,这儿的人真的太多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我害怕这种状态,灵魂出窍的状态,想尽快逃离,逃离到自己的那片无比纯静的世界,可我又迷恋这种情境,每当我站在一位大男人面前时,就有一种特别虚幻的感觉:仿佛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也是可以被原谅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曾在至亲面前是无法体会到的,它能让我学会了真正的接纳自己,他们能帮助我解开自己给自己戴上的沉重的拷链,向外出走,是为了更好到向内回归,所以,我一直觉得,每一位少年至青年,还是做一位前行者,比较好,行万里路,去体会一下不同的人与事,会有意想不到收获。 我内心的世界不断的警告着自己,不能逃离此地,要学会面对。 我略带遗憾的是:为什么昊然就不能像他的父亲一样,也喜欢阅读呢?能在这无形无色抽象的世界里哪怕停留一点点时间,也好呀,可是他却似这文字如酷刑,无法走进他的内心世界,而且硬 第137章 红尘惮(119) 光阴似一梦蝶,锦堂风月,最终都会镜里贴白雪,这倒也没关系,似梦非梦,人间原本就是一场大梦,凡尘俗子的梦,天涯侠客的梦,周扒皮们的梦等等,如果全都是梦,既然来人间一趟,那就认认真真的来造梦吧,走进自己的梦工场,生而为人的任务,就是要让自己的灵魂飞出那金笼子银笼子鸟笼子鱼笼子,刺破那天笼里束缚住我们的条条框框,以天地日月万物为元素,梦里花落轻,天涯月正明,做一个自由自在的造梦人。 忍教魂梦两相依,是每一个人的魂,每一个人的梦。 千古至今,我发现人类有一种很不好的模式,就是一些“无梦无魂”的人喜欢用人造神,造出一个个只活在抽像世界里,无束手之力的神,这神什么也不需要做,他只需要用脑,无需用情,无需用心,连手脚也不用动的,给他一个位置像一尊菩萨摆在那里就能威震四方了,亦或者只需要他们把钞票亮出来就天下无敌了,而真正能干能打能闯有行动力的人反倒容易成为神台下的泡灰,因为这些人往往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又重情重义,脑子用的太少,体能过剩,又不会造梦,只能为“神”奉献自己的一点绵薄自力,燃烧了自己成就了一个又一个大神,这还算是不错了。 最不好的一点是:我们错误的理解了“弱者道之用”,便理直气壮的成为一个“弱”者,这些人不去为自己裁衣制梦的,都是以周扒皮们的大梦为标准的,汲汲营生着,当然,只要他们不伤人,不去折断身边人的羽翼,自己好好的去拓展他的疆土,也不失是一个有用的人,是值得推崇与赞扬的人,可现实里并不是这样的,正是这些人的存在,因为在现实界开拓疆土太难了,他们又不会自己去造梦,就天天闲得蛋疼的,饭吃多了能量又没处消耗,就专门去粉碎身边人的梦工场,专门的去折断身边人的羽翼,或者干脆就成为了一条地地道道的吸血虫,并把它当成自己的本事儿,于是,原本每一个人都可以在一个无限美好的梦工场翩翩起舞的,最终人间却变成了一个灵魂的搅杀场,物质的争夺场了。 曾听某位老师的敦敦言谈,他把凡尘俗子的需求分为三大类:生理需求,社会需求,精神需求,我觉得挺有道理的。 生理需求:食也,性也。以动物的本能活着,这些人感受的太多了,思考的太少了,只长身体,不长脑子,追求的是对物欲无尽的满足和对性欲的无尽的占有,所以他们最容易造就出一些思考的太多了,感受的太少了无情无义把人当做工具的“大神”,如果生而为人只有生理需求了,永远只活在动物的欲望里和动物似的情绪里,并以此为荣的话,那么这些人的存在只会把人世间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撕杀场,每个人的灵魂与肉体都将在这里被搅杀的一干二尽,人活着就是一场炼狱。 社会需求:就是一个个大笼子,在这里面它早已经规定了什么是好的,什么是高的,什么是贵的,什么是美的,每个人就像游在大海里一条条黑鸦鸦的一片鱼,在这个笼子里上跳下窜着,相互碾压着,去争抢他们所谓的好的,高的,贵的,美的,仿佛除了在这些八爪鱼设定的高低贵贱标准里争来斗去的,就找不到别的出路了。 孰不知,这个鱼笼子,只不过是八爪鱼们打了一个喷嚏,睡了一场觉,做了一个梦,然后将他的梦公布于人间,没想到的是人间有那么多的无头鱼,都懒得去为自己造梦,必境造梦也是很辛苦的呢,还不如照葫芦画瓢,直接拿起八爪鱼的美梦往自己身上套了。 可是,人与鱼是不同的,人是有精神世界的一种动物,人有造梦的能力,人可以把自己的视野无限延伸,人可以根据自己所造的美梦,然后自己来给自己定义高低贵贱美丑的。 唯有这样,才算真正的活过一次,否则,自己都没活过,再生生不息,繁衍后代,生的再多,也只不过是别人梦中的道具而已,现在还有幸能成为一个人的道具,往后,只能成为机器人的道具了,你说这一个活生生的人,都干不过机器人,还做么子人咯。 “咦,秋梦寒,你跑哪儿去呀,快来吃东西呀。” 我顺着听到的声音,往桂花树边的石桌上望去,只见那桌子上堆满了各种食物,地上还有成堆的包装袋,这昊然,原来又在这里开吃了。这家伙一天到晚除了吃,还是吃,我心里瞬间又莫名的生起了一股厌恶感。 “秋梦寒,快过来呀,我们一起来做一个快乐的吃货,好不好?” “昊然,你再这样吃下去,都快成为一头猪了。” “有得吃,就开心的吃呀。” “我也像你这样吃下去,只怕到时年岁不到半百,就成了一头任人宰割的肥猪了。” “怎么会呢?一吃起来心里舒畅,心里舒畅了包治百病。” “我才不信你的,吃多了,我脑子里浑浑沉沉的。” 看着昊然那吃相,我越想越是害怕与他一起过这样的日子,来日方长,这一辈子,若就这样过着,每天在吃吃喝喝中度过,再则,在追慕浮华中云里雾里的度过,眼前浮现的场景如一片镜花水月,最主要的这片镜花水月,都是需要砸钱才能拥有的,那往后,我需要不停的去挣钱或者想方设法的挖空心思的把别人的钱弄到自己口袋里来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那样会活得多么的累呀。 这还不如我在思维里创造中获得的快感呢,虽也似一场镜里风月,但它不需要砸钱就能获得的呀,我只需要将自己的脑袋利用起来,就行了。 感性的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追求快感需要花钱砸出来的,纯感性的世界其实是让人很痛苦的,比如二十初头之前的我,完全活在感性的世界里,似一台被人操控着的无知无觉的机器人,幸好我神经敏感,每天都疼得哇哇叫,于是 第138章 红尘惮(120) 一竿残照,水村外,青木园内,风声弄铁,蝉声噪。 “昊然,你还在吃,还在吃,太阳从山那边升起来时,都吃到月亮从山那头爬出来了。” “海上鸥,花底鸠,世间唯有美景美人美食不能辜负也。” “色迷了心窍的你。” “相间若余万变不惊,无舍无弃,亏你还修行呢,这点都看不开的。” “那你去找你的美人陪你一起品美食美景吧,我懒得理你了,你爸让你去书房里见他,我已经传达了,去不去随便你。” “美人是净化的更好的人,生出来的孩子应该更聪明,谁不喜欢?” “去,去,去,那你去找你的美人生一窝,生十窝,干我什么事?” “你不想吗?” “第一,我算不上美人,第二,还没来得及想,我现在只想让你带着我一起去飞翔,管它地久天长,我只在乎曾经拥有过。” “我不想飞翔了,之前就跟你说过了,生是枫林岛的人,死是枫林岛的鬼。” “那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你去找你的美人为你造娃去吧。” “要不,你先给我造一个。” “别碰我,你真吓人的,我胆儿小,你别吓我。” 我没有想到是:长相如此干净的昊然,在这二十几岁青春正好的华年,心里面却想着尽是这些世俗之事,吃,喝,声,色,生,一个都没有落下,唯独没有一颗奋斗向上之心,但是内心深处的声音却在告诉我,相比起那些在红尘中能长刀相见却对声色界无感无反应的木雕男,石头男,我宁愿选择与昊然这种男人相处一生一世,也不愿与对啥都没反应的只活在头脑世界里或打打杀杀的世界里石头男渡过一月一年,当然,我想多了,因为我这种女人在石头男人眼中就是一个神经病,是一个有性格缺陷的女人,肯定也是躲之避之的,我与这类男子是绝缘体,在人世间不可能相识相知的。 大千世界,看似每一个人都千差万别,其实大类分为两种:一种是感受力强,从而情绪强烈的人;一种是感受力弱,从而情绪少承受力强的人。这两类人感受事物的波长不一样,前者神经更敏感些,后者神经更大条些,在喧闹的环境中,前者容易成为神经病,一碰就炸,苦不堪言;后者则能在能世俗物质界里行走自如,如鱼得水。 这样说来,成为哪种人好,答案不辩自明了,在世俗的物质世界里,当然是成为后者好啦,这种人五雷轰顶都能稳如泰山而不倒,他们更容易在物质世界里闯出一片天地来。 很显然,我与昊然是同类人,同样是对万事万物感受力十分强烈的人,容易沉迷是声色的世界里不能自拔,看见是最真的慈悲,我们看见的东西,我们感受到的东西,很多是相似的,凡是有声响,处处有回应,我与他在一起如碗遇到了筷,如柴遇见了火,而不是像木雕男,石头男那样,我所见所知所感不能与他们分享,与他们分享那是自讨没趣,就如一堆燃得正旺的火苗突然被一盆冷水给浇灭了的感觉,心里堵得慌,他们会骂我脑子有病,会骂我心理有问题,需要找医生治疗,这样若呆在一起日子久了,只怕我没病也会整成病,搞不好早早的见阎王了,我为了多活几年,那木雕男,石头男就算千般好,万般好,见到他们我也绕道而行了,压根就不会有相遇的机会的。 更何况,最终哪一类人好,还没见分晓呢,在我心目中,我更看好曾经的自己爱慕过的男人,比如晨星,比如万生,比如昊然,这类男人,我觉得只要他们一旦从声色的世界里走出来了,把感受力转化为创造力,把无意识表达自己情绪转化为有意识表达自己情绪,这样自然就从感性的世界升级的到理性世界了,情绪本来就是一种强大的能量,只不过刚开始不会运用而已。把感受力,情绪力与脑力三力结合起来,他们的劲就能发出来了,人生很快就会发生一次从量到质的飞跃,把感性与理性结合起来后,他们既可刀马当歌,也可横槊吟情,亦可投壶歌兴,他们会在智慧中变得更有节制,且又不失温和与良善,还很懂女人,与他们在一起那是一种纯真的享受呢,像我的万生老师他就是在这条路上走成功的点例。 不像那些五雷轰顶也没反应的木雕人,石头人,他们前半生可能会跑得快一点,也因此,他们容易执迷于自己的成就感,目空一切,作茧自缚,加上对万事万物都没有感知能力,这样,他们容易把眼前的世界当成整片青天,又没有情绪的窗口,等于是一个身体内没装发动机的人,到后半生,那身上原始能量用完了,活着就像一台没有油的生锈了的机器,也难怪,他们把“安稳”当成必生最重要的追求了。 也刚好,对万物无感无情的人前半生的确可以轻而易举就能活得风光无限,杨柳借风,捉弄微风细雨,那是头头是道,人间小鬼多,这些人身上的光茫能让小鬼仿佛看到自己的前世今生,前程无量,寒来暑往不是幻,击掌踏歌,那是希望的火苗啊,于是激动的痛哭流涕,跪地一拜,就这样把木雕人,石头人捧上了神坛,他们站到神坛上到处吹妖风,那个个威风凛凛哦,迷得小鬼们不知了南北,不知了天上人间,孰不知,只要小鬼们从神台前一撤,那神台上的木雕就是一个木雕嘛,啥也不是了。 而感受力强的人,情绪化的人,表面看起来的确太弱了,弱爆了,还有点神经质,那些势利的小鬼们当然不会把这些人放在眼里了,甚至还会时不时去捉弄他们一下,更别说去跪拜他们了,我深知,我们这类人很容易成为食物链的最底端人的,成为一个被人唾弃的人,成为被小鬼们踩踏的人,但总是有出路的,一旦把头脑运转起来了,脑力与感受力,情绪力,身体,四大动能一起转动起来时,那也是能量无边的呀,那将会成 第139章 红尘惮(121) “花月酒楼上,可追欢,亦可悲秋,闭着眼睛过日子不就行了?想那么多做什么呢?”我发愣了好一会儿,突然被昊然的这句话惊醒了。 “切,你想得倒容易,你以为我像你呀,生活在温柔乡里,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做就有那么多人围着你转,能够天天做到人立秋江岸,把酒言欢唱阳光呀,蝶绕芳群,莺歌燕舞,无论你是什么样的,都会有很多人喜欢你,你那空虚的心灵都有人来给你填补的。” “也不全是的,不是还有一句,临岐无语空长叹,酒杯空,曲终人散吗?” “你也知道呀,所以说嘛,我一直觉得只用外面的人事物来填补自己空虚的心灵来体验自己的存在感这会让人活得很累很恐惧,非常害怕失去曾经拥有的一切,这并不是一条最佳的路。” “是的呀,可我们是人,又不是老鼠,躲到洞里面去,不见人了,连老鼠不也要从洞里爬出来去主人家里偷粮食过活啊。” “可也不能天天像你这样子呀,我就没见你消停过的。” “我会有消停的一天的,你别想多了,好吗?” “好了,不想了,你去一下书房吧,你爸在那里等你呢,我进屋去了,有点累了。”我很不屑的瞥了一眼昊然,眼神里再次露出了一道寒光。 “那好吧,你干嘛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我去还不行吗?”说着,他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食物。在残阳下,一拐一拐的走向了书房那角,我默默的凝望着他的身影,却又莫名的心疼,也许,也许,他也只是和我一样,一个在家族里,在世俗间身不由已的孩子呀;也许,也许,这俗世里我这避之躲之的东西,正是一个青春正壮的男孩需要去经历的东西吧。 怪只怪,我们遇见的时间不太对。 或许真正的爱,是双方都能从内心深处看见彼此生活的价值与情感灵魂的价值,珍惜为生活拼搏的TA,珍惜为情感付出有灵魂世界的TA,因为对方的物质世界的丰满才让生活变得如此精彩,因为对方灵魂世界的充实才能让生活变得如此轻盈,只看见生活价值的人,注定在世俗感性的世间里来来回回的挣扎,再怎么争取,再怎么扎营,争来争去,永远不会有消停的一天,那是一条不归路,会被世俗社会的标准裹挟着前进;只看重灵魂的人,那是飘在半空中,肉体将无法存活。所以,我也不能全部否认昊然的世界,也许终究男人的生命轨道与女人的生命轨道是不一样的,他必须这样走,必须在世俗世间里沉沦堕落一阵子,那样过后,若还能从泥潭里爬出来的人,都算是一条好汉了,我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世俗的世界,我也想尽自己的能力去读懂它。 只是,我时常听到内心里的声音:“你要去肯定自己的价值呀。” 是的,我一直在锚定自己的最看重的东西,生而为人的价值,不管怎么样,我依然是一个把灵魂世界看得比世俗社会生活更重的人,尽管很多时候在外人看来它没有价值,很多时候灵魂的世界反倒成为往外追寻的阻力。 把肉身看重了,就会把灵魂看轻一点,把灵魂看重了,就会把肉身看得轻一点,难以做到方方面面都能照顾好它们,就像用外在的东西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就需要不断的从外去寻找,缺了一块,再找一块补上它,往外寻找,是不断的用外在的东西来填补自己内心空洞的过程,然后,不断的去控制外在的人事物为我所用,暂时这条路还是可以走通的。 而用内在的东西来填补内心的空洞,基本就可以放下对外界人事物的控制了,这条路我觉得轻松多了,可是现实里,草木堆里纷繁的世间,往往难以发现的大地的浑厚,一直往内走,就如一只躲在黑洞里的灰老鼠,一旦从洞里爬出来觅食时,搞不好被人用扔石头往死里砸。 往外追寻的世界,是需要没事摆摆龙门阵的,是需要大牌对大牌的,是需要手中有酒也要有刀枪的,这样无论走到哪儿可能会顺利一些,阻碍少一些,往外寻与往内寻根本不是一种玩法。 确实,往外追寻的人们,他们的生活价值感会更高些,当他的生活价值越来越往上往上攀升时,内心的空洞就会撑得越大,这时他们就会抛弃掉灵魂的价值,他们需要向外抓取更多的东西,来填补自己被撑大了的空虚的心灵,那么,来到他们身边的人在这些人眼中已不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了,而是一个能否填补他内心的空洞的工具了,他完全看不见对方的存在,这里面没有情,没有爱,只有几根瘦骨头,这时候,与他们呆在一起的人其实是无比痛苦的。 再然后,当这些木雕人们八爪鱼们将填补他们心灵空洞的“工具人”彻底套牢后,他们会再一次向外制定游戏规则,不断的强调自己的实力,强调自己的生活价值,不断强调自己的功劳,并且会向外宣布:那些追求情爱追求情怀的人都是懦夫,都是穷逼,都是脑子不正常的人,都不配活着,然而,事实真的是他们所说的这样吗?并不是的。 我不往远里说,依然拿我家族的人开刀。 就像我们家族里那些血亲至亲里面,有一大堆“实力自恋”的人,困死在自己的实力之中了,当实力上不去,又拉不下面子下台时,那是一种非人的折磨,折磨的脸都变形了,却又把身边人付出的无形的情感价值看得比一块抹布还廉价,这种在自己“实力”中找存在感的人,你靠不近他,又帮不了他,他们会咬人的,特别当他觉得你不如他时,会咬死你的。 这让我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其中的两个舅舅,一个舅舅是文艺男,家里排行老大,他年少时早早的就辍学了,帮家里人卖豆腐贴补家用;另一个舅舅是木雕男,家里排行老小,很会读书,学习成绩不错,当然就勉去了干家务活了,他的唯一任务只要把书 第140章 红尘惮(122)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回头间,我听见了青木园内灯火阁楼那边又传来女人唱诗的声音。 那声音里透出一种山重海来深,夜雨百年心之凄苦。 真是见鬼了,这到底是谁?有时候在阁楼上唱《美人吟》,有时候在阁楼上念这凄苦的诗。 我起身,卷起衣袖,遥望了青木园的四周,发现空无一人,于是,放轻脚步,悄悄的的往阁楼那边走去,想去瞧个究竟。 “咦,秋梦寒,你还没有去休息?你爬到阁楼里去做什么?”昊然突然从花丛里钻了出来,吓得我差点儿从台阶上滚了下来。 “昊然,你们这阁楼上是不是还住着一个女人呀?我怎么总是听见阁楼里有人在唱歌?” “是住着一个女人呀,怎么了?” “你这坏人,怎么那次我问你是不是有人在阁楼上唱《美人吟》你说没人呢?我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了呢?那人是谁呀,她是你们家亲戚吗?怎么从来没见她下来用餐呀。” “哦,是我的一位姑姑,人长得可美了,哎,可惜,她为情所困了,我爸怕她做傻事,就暂时把她关在这儿了,不让她出去。” “啊?怎么可以这样做呢?是亲姑姑吗?为情的困?” “是的呢。” “哦,是因为他的爱人吗?还是?” “我也不太清楚哦,听我爸说那年她去过一次塔克拉玛干沙漠,回来后就变成这样子了。” “我听见她刚刚念的诗里有‘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哎,又是一个傻女人。” “是呀,真傻的她,为我们这些臭男人沉沦,不值得。” “美人遇上一个家大业大志向大的大男人,可能结局还会好一些,遇到一个平凡的又没事业心的男人,那男人若没有安全感,可能会因此做出伤害女人的事来。” “你指的是我吗?” “我可没说你,况且我又不是美人,不过,“情”这一字,不管谁沾上都是苦多于甜。” 这红尘男女啊,一入“情”字,至少向内修行的五百年功力全作废了,魂不归内,又怎么向内,我总觉得,女人这一生呀,如果一直向内走,不为情困,一定有很多女性能成为一个与大男人一样平起平坐的了不起的人物,比如艺术家,比如科学家,比如企业家,比如美食家,等等,奈何总为情困,最终没有成为艺术家,没有成为科学家,没有成为美食家,却成为疯婆子了。 这个“情”字,到底要如何解?到底要如何用“情”,才不会被“情”缚束,我至今还是没有上道,我只知道,我也有魂不守舍的时候,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却又酸酸楚楚意难料。 昊然从花丛里,摘了一束黄花放到我的手里:“谢谢,还是懂我的心的嘛,你。” “你去你爸书房见他了吗?” “嗯,过几天有几个叔叔来我们这儿打牌,我爸让我也去参与?” “啊?哦。”我若有所思,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情了,心理又有些隐隐不安。 我抬起头望向昊然那清澈的眼神,又无比坚定的相信,他们不会伤害我的,我要耐心的等待,等待他的脚上的伤愈合了,还是抱有一点幻想,看他能不能与我一起起程去白梅镇。 入情越深,越难以洒脱行事,牵绊太多,就怕事做不好,情守不好,一个“情”字了得,毁人半生,我暂时能做的就是:要么乱刀斩情,要么连理同枝。一定还有其它的办法?比如牛郎织女,他们情系银河两岸,各居两地,偶尔在鹊桥上会会面,平时都是各自在自己的轨迹上安然前行,他们自我的世界与灵魂的世界毫无损伤,我感觉那是情人最好的相处模式了,那便是我今生所追求的情爱境界。这也难怪,人们对无情之人总是高看一眼,有跟没有一个样,不会被“情”牵绊住,那真是一个字“酷”了得啊。 最麻烦的还是我们这些感受力强的多情之人,离人群近了不是,怕被人群吞没了去,因为我们的价值是在孤独中产生的,一切无形的价值都需要在独处中完成,比如创造,审美,思想,想像,感受,等等,而长期在人群中这些东西就全都消失了,被淹没了,都没法去体现自己的价值,渐渐的会变成一个无任何价值之人;离人群远了也不是,会在孤寂中成了荒漠,寸草不生了。 “怎么了,又怕来人啊?还是怕我学坏啊。”昊然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 “谁怕谁呢,我既然来到这儿就没有后悔过。”我故作洒脱着。 尽管我讨厌被“情”牵绊,无爱亦无忧,无爱亦无怖,若远离爱者,无忧也无虑,可以更好的向内寻找,可是每当它来了时,我又不舍得放下这份甜蜜且又让人疼痛的礼物,也许这就是人生吧。 我还是选择了去爱,我想起了一段诗人与佛的对话: 诗人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怎么办?” 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之人,做快乐的事,别问是劫还是缘。” 一边入情,一边寻找出路,我会不断的寻找,寻找“情感”的出口,如何能做到“有情”但不让“情”捆绊住自己,而是让“情”为自己所用?我相信,一定能找到一种办法的,也一定能做得到的。 因为,人间若无情,物质世界根本无法更好的运转起来的,他们制造了一股又一股潮流之风,这种风的力量可强大了,能推起千重浪,就是运用了“情”的力量。 潮流?感受力? 我突然又想起来了什么? “昊然,我回自己的房间了。” “那好吧,你就不喜欢陪我多说说话的。” “总不能一下子把一辈子要说的话话全都说完了呀,得留着以后慢慢聊呀。” 我踏进自己的屋里,整理了一下思绪,想来理清潮流与感受力的关系。 不得不说,长这么大,我不是一个弄潮儿,但也不是一个跟潮的人,更多的时候,我是一个站在岸边看潮起潮落 第141章 红尘惮(123) 夜,伴着青木园的馨灯,忽明忽暗的,还有那挂在头顶上空的一河星月,及远处的半倾波光,在水云相接之处,那连绵起伏的云山,我总感觉那里应该是一片很神奇的地方,与我身处的世界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那云里面的世界,那山外的世界不知道像不像我印象中神话里的模样,是否融得下我这颗有点异样的灵魂?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我又隐隐约约中听到灯火阁楼那边传来了女人大声诵诗的声音。 昊然的这姑姑,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我真想去一睹的她的芳容,不管怎么样,她肯定有一颗别样的灵魂,她是一个追求爱情的女子。 而我是一个追求梦想,追求自由的女子,我在她身上仿佛读到了某些与自己相似的影子,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命运的脉络,它并不良好,但这些没有让我感觉到不安,反而更想去坚定自己的前行步伐了。 我继续把目光投向远方,去猜想着山的那一边,云的那一边,水的那一边的世界,这样可以暂时遗忘掉眼前的纷纷扰扰,其实有时候喜欢幻想也是卸下一身疲惫的一种方式,它并不影响我的生活与前行的方向。 只可惜,大多数人坚定的选择了将双眼与天眼用两粒芝麻或者用两块铜板给遮住了,沉迷于自己实力之中,实力自恋,就仿佛给自己穿上了一身厚厚的盔甲,时时刻刻要表现出很厉害的样子,才能被人接纳似的,但人必境是血肉之躯,怎么可能做到永远立在万人之上? 而我总觉得:眼前的“柴米”是生活,远方的“水云”是境界,人需要拥有实力,用实力谋生活,但我并不想用外在的实力来体验自己的存在感与价值感,平时我喜欢隐藏自己,看起来很软弱可欺的样子,生活需要我时才偶尔出出招,他们却骂我胆小,怕死,或者辱骂我太有心机,认为越是看起来斯文柔弱的人内心里其实坏得很,我默默的倾听着,无从解释,因为我坚定的相信能让一个人内心的世界真正踏实的产生恒久幸福感的东西不只是外在的看得见的东西,比如名誉,权力,利益等等,更重要的是那些看不见的东西,比如思想,情感,审美及身处逆境时能保持良好的心境状态,还有自己对万事万物的赋义的能力等等。 放眼望去,人间一大批外强中干的“纸老虎”,实力自恋的人,把实力当成一切,当成命根子,用实力去谋爱,说直白一点,只靠着财富地位来征服一个人,我怎么感觉这似把其他人当成一条小猫小狗似的,扔几块骨头给你,就要被关进他们的笼子里,需要听主子的话,专心的为主子服务,别再谈什么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爱情?那是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他们就像一棵无根的大树,看似枝繁叶茂,内心世界实则一片荒芜,梦想,自由,爱情,真理,那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这样,当他们的自以为的实力消失了时,就力不从心了,这不,那些看起来似铜墙铁壁的男人,总是要找个样样都不如他的物质或者精神世界空白的“弱”女子,来完成连理同枝。 的确,多数男人在世上他们共同的专一的追求无不是“权力”二字,过往,上下五千年,这也许是大多数男子都能获得的东西,有的在社会大平台获得了权力,有的在家庭小平台上获得了权力,这一点很好的说明了为什么男性喜欢找物质与精神双重软榻的女性组织一个小家庭,因为在这里面他们能施展自己的权力。以至于,在婚恋竞争的市场中,一个精神或物质强大的女性往往会惨败收场,甚至谋些男子宁愿选择没有生活能力样样都需要他照顾的弱女子,而对那些能够“放飞自我”的女子嗤之以鼻的,我感觉这并不代表某些男子有多么怜爱弱女子,多么心疼弱势群体,多么的有良心,他们只是想从中更好的施展自己的权力罢了,寻找自己的存在价值罢了,在妻儿老小面前找存在感,这看似伟大,实则是可悲的,因为这些男子从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且从未走出过那八爪鱼设计的牢笼。 那对于我这样一个喜欢“自由飞翔”的女人来说,如果对方不能因为我的成就感而感到自豪,只会因为我弱小而给予保护或怜爱,我需要通过折断自己能够飞翔的羽翼或通过贬低自己压抑自己来获得的异性的青睐,这不是一种变相的自残吗?那是很痛苦的。 且不管人们多么痛恨那些通过自己一次又一次挣扎逐渐的学会了展翅高飞的女性们,将她们拒绝于婚恋的大门之外,只因为这些女人夺走了他们的本应该拥有的权力,触犯了他们的某种利益,特别当这些“放飞自我”去追求梦想或爱情的女人不小心从空中坠落时,他们能给予的当然不是谅解,而是一群同性与异性的结盟一哄而上似狂风暴雨般对她的踩踏,他们幸灾乐祸着,脸上那得意的笑容,恨不能将这些“放飞自我”的女人碎尸万断,若不是有上帝与法律在保护着她们,很可能她就此在这些猛烈的踩踏中倒在了自己的血泊里了。 他们对这些能“放飞自己”的女性群而攻之,我只能说这只不过是他们的权力欲虚妄的自大罢了,最终吞噬是他们自己,因为这些追逐向上生长的女人们在群体攻击中已经完成了一次从“一个女人”到“人”的蜕变了,也许在婚恋上她们无可奈何的失败了,但做为一个人,她们对自己的状态是知足的;哪怕最后结局不完美的,像昊然姑姑,她在追逐爱情中被男人抛弃了,人都疯掉了:“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我依然觉得她的生命也是壮烈的,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秋叶般静美,她是一个真正的活过一次的人。 而依然还执迷了权力欲望中不能自拔在权力追逐中求而不得时转向对这些能自由飞翔的女人愤愤不平的人们,他们在愤慨之中,却同样被八爪鱼们,吸血虫继续吸走了他们最后一滴鲜血。 也许他们至死都不会明白,能展翅高飞的女人并不会夺走他们的权力,她们的出现是为男性腾出了一个更大的空间,去实现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抱负,走去那八爪鱼设计好的牢笼,去找回一个生而为人的权力,做一回真正的男人,像“人”一样活着,而不是像“工具”一样活着。 这样的时代,把女人囚困在笼子里不停的造娃,造出很多的娃娃,并不是最佳选择,又不是封建农耕社会,需要大把的劳动力,人越多越好。当下,只要出一个高智商者,就抵过成千上万的普通人了;造出一台机器人,就抵过十几上百人了;而人造出的娃娃,还要将他们投入阉割大工程里,才能变得像机器人一样,在工业流水线上奉献出自己一点点绵薄之力,那还不如直接上机器人,何必造那么多人,浪费资源,在阉割的过程中弄不好把人整人神经病了,还得建造更多精神病医院将他们关起来,这又是一个大工程,还扰得天下不宁的。 可惜啊,哎,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静静的遥望着天空,心里依然生出一种淡淡的失落,问君何处是天涯?我只见淡淡遥山,萋萋芳草,隐隐残霞,却不见郎君的仗剑江湖的身影,他们依然活在权与利,势与位追逐中,活在了实力自恋里,少有人活在水云天境界里,我深知,幻想终究只是幻想,在有生之年,恐怕是要在遗憾中度过了。 恍惚间,突然听到了隔壁房间的发出了一种窸窸窣窣的声响,幻想与现实之间,我是很容易将它们各归各位,在恰当的时刻里回归到应有状态之中的。 “咦,我的隔壁房间好像又住进来人了,这下也不知又是昊然他们家什么亲戚了?”我脑子里忽然又堆满了一个又一个疑惑,扰得我脑袋轰隆隆的响着。 “昊然,昊然。”我叫唤了几声,许久没有回应。 这昊然跑哪儿去了?我直接穿上拖鞋,披散着长发,往门外瞧了瞧。 “昊然,你在房间吗?”没有回声。 这家伙跑哪儿去了? 我的脚步再迈出了一步,发现隔壁房间没有动静了,刚才明明听见里面有声音的呀? 难道是我听错了?转过身,轻轻往门边一靠,门居然打开了,“嗖”的一声,双脚打了一个滑,摔了一个四脚朝天,衣服也仿佛被什么东西给挂住了,我晕眩着缓缓的从门角落边爬了起来,整了整起皱的衣服,这门没锁的?正疑惑着,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直直的凝视着我。 “三,三叔?原来是你呀。” “你干什么呀,吓死人了呢,这么晚了,你又不睡觉,跑出来做什么?我还以为是鬼找上门了呢。”三叔瞪大的双眼大声的训斥着我。 “对,对不起,我,我?”我一边道歉着,一边低着头羞愧难当的退出了门外。 “你这一天天无所事事的,老是在这园子里走来走去的做什么?女孩子要学会自立自尊自爱,懂吗?” “我?” “三叔,这是你的账房吧,这么晚了你还没有下班呀?”我吸了一口气,转而强装镇定着从脸上挤出一点勉强的笑容,想用这一笑泯恩仇的方式,来化解三叔心中对我这十分不好的印象。 “三叔我可不像你这位大千金,三叔是个大男人,得加班多挣钱娶媳妇呢。” “娶媳妇?也是,这挺好的呀。” 他跨出门外,上下打量了我一翻,许久才开口说话: “来我们这青木园子里的人都是有身份有头有脸面的人,你平时也要注意一下形象,你看你衣服都起皱了,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三叔转换了话题,又扯到我到穿着上来了,来批判我的穿着了? “我的衣服?这?” “就像女人,花高价钱娶进门的女人,与不花钱就随便闯进门的女人能一个样吗?” “你?三叔,您这话怎么能这样说呢?”原来三叔是从我的衣服来暗指我的行为的。 “我们男人都明白,只有花高价钱娶到的女人才是好女人,差的女人不用出钱,花很少的钱就能得到,衣服也是如此。” 三叔的这句话,让我的心,瞬间感觉被针刺了一下似的,他为什么总是针对我?真是莫名其妙的,这下,我的意识变得格外清醒了,就像树枝上的花叶,被风褪去了似的,一下子思维有了脉络。 “谁说的,这不太对哦,我只听说过从前去红楼里的男人一掷千金只为买女人的一夜的,我没贬低任何女人意思,那按这样说来红楼里面的女人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咯,那往后你若要娶媳妇了就直接去红灯区里挑选女人不就得了?” “你?”他气急败坏的举起了双手。 “咦,梦寒,你们在这儿干什么了,怎么了?”昊然怀里搂着小白猫咪,突然出现了在我眼前。 “三叔,你怎么在这儿?还没有下班呀。” “哦,我找点东西,找点东西,这就回去休息了。” 说着,他“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很不耐烦的瞥了我一眼,慌慌张张的离去了, 好一会儿,我才缓过神来,似乎又想起了什么? “昊然,我的小黑猫咪,好像跑到这隔壁房间里去了,你有钥匙打开这扇门吗?” “没有,不过我可以去问三叔要,你等我一下。” “嗯。”我点点头。 其实此时小黑猫咪应该在哪棵树上休息,并没有跑到隔壁的这间房里,我只是觉得三叔这人有点奇怪,也不知道他刚刚在房间里干什么?为什么他那么害怕我的出现?为什么要如此的贬低我的存在。 刚刚发生了什么?刚刚我又做错了什么?要遭受三叔那样的冷眼相待的。 是的,我这个人一直以来都有一种很不好习惯性的情绪反应,那就是每当他人没有来由的指责我时,我就心生愧疚,老觉得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像是触犯了什么天条似的,恨不得从地底下钻进去的感觉。只是,这一次,我当场就清醒了,大概是因为昊然在我身边,他对我信任的眼神,我才确信我并没有做错什么,我若没有做错什么,那三叔为什么每次见到我,都恨不得要把我煮了吃似的,我每一次出现,他都一惊一乍的,如果我没有问题,那一定是三叔心里有鬼。 往后,我也要记住这个定理,谁先有情绪,就是谁有问题,我无须为他人的情绪而自责不已,羞愧难当。三叔为什么每次见到我都有那么大的情绪反应?我到底触动了他哪根神经?也许,答案就在那个房间里了。 第142章 红尘惮(124) “没见三叔的人了,他可能回枫林岛了。“ “哦,回枫林岛了?三叔也住在邻枫酒楼吗?” “不是,他和伯父他们家住在一块儿,住在狐狸湾,你还记得吗,上次我们去过的狐狸湾。” “你还有一个伯父呀?狐狸湾?那里没有房子呀,只有石山和海啊。” “就一个伯父,一个叔叔,还有关在阁楼上面的这个姑姑,狐狸湾很大的呢,我们那天看到只是一个点而已啦。” “啊,我还以狐狸湾就是一个湾呢,那你的爷爷奶奶还健在吗?” “在的,在的,也跟伯父家住在一块儿的。” “哦。”我将目光转向遥远的星空,内心深处又莫名的生出了一份沉重感,那几代同堂的人,似一根绳子般勒住了我的脖子。 “咋了?” “没什么?我随便问问的。” “三叔一直在为我们家里的事儿劳心劳力着,他,人还是不错的。” “我没有说过他人不好呀,但我感觉他有点奇奇怪怪的。” “那还有没有其它办法可以进去这间房吗?”我紧接着问。 “要不,你自己爬到二楼去,好像有个木梯子是通往一楼的,我不知道是做梦梦见的,还是真的有呢,我们家的事我不太管的。” “那我上楼去看看不就是了?” “你去吧,有什么事叫我。” “嗯。” 我转身冲向二楼,楼间的灯影暗淡,立在此处,更能看清楚了远处的峦峰如聚,月光如冷霜般铺设着大地,玉露泠冷,感觉这儿应该很久没有人行走过的了,只听见风拂过山林,从四面八方传来了跌宕的回声。 果不其然,是有一个露天的梯子,从最上层楼通到一楼的的木梯子。 “秋梦寒,有没有发现梯子啊。”我隐约听见了昊然的呼喊声。 “有,有梯子呢,我这就下楼去瞧一瞧。”我的声音在夜色中飘荡中,不知道会不会惊醒了哪个在睡梦中人。 说着,拖掉了鞋子,直接光着脚丫,从楼梯上一步一步的踩到了地平线,一股散发着发黄的书页纸张的气味,扑鼻而来。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这间房正是三叔用来做账的房间,三叔是管家,他来这儿,也应实属正常的了,既然是他自己的工作的地盘,应该正气浩然的,可是他刚刚看我的表情,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 他肯定心里有鬼,这到底是什么鬼? 我翻了翻他的账本,是密密麻麻的数字,这些东西,我也不太看得懂。 因为是光着脚走路的,突然,感觉有一块地板刺痛我的脚底,我踩了踩,这地板上的瓷砖没有铺稳,摇摇晃晃的,我低下头,蹲在了地上,用手轻轻一扳,发现下面空了一块。哦,这下面还有一个地洞呢,里面藏了什么东西? 有一个袋子?我用双手解开了绳子, 是人民币?我突然明白了,原来,三叔,他是在这儿扣外块,这钱?可能是他平时扣出来的?干嘛藏到地底下呢?我终于明白了,他平时老喜欢训斥我在园子里走来走去的,原来是他在这儿干些见不得光的事儿,是他自己心里有鬼,并不是我做错了什么? 我连忙把钱袋子归回了原位,把瓷砖再按照原来的样子铺好了它,装着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打开了房间的门。 “昊然,我的小黑猫咪,好像又跑出去了,不在这房间里了。” “那小家伙喜欢爬树,可能又跳到哪棵树上去了,行了,别管它了。”昊然安慰着我。 我本想把三叔在地洞里藏钱的这事儿告诉昊然的,想了想,还是算了吧,哎,这三叔也是人间可怜人,他是个守财奴,是一个以外在的物质与财富来衡量高低贵贱的人,是一个纯粹的生活在具像世界里的人,奈何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管家,得靠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儿,满足他自己一些私欲,比如他想花高价钱娶一个他认为的好媳妇,虽然我不认同他的做法,但那是他的自由,我做为一个外来人,也不好管别人家的私事儿,就当作啥也没看见吧。 我并不是真想去与三叔较这个劲儿,只是想借我与三叔这段时间以来不愉快的相处模式来化解掉自己的心理情结,看看到底是我的问题?还是三叔的问题? 这种心理情结若不解开它,往后,在红尘的浪潮中,很容易被大风大浪拍得面目全非,这也是为什么?每个人从一出生,就要投进阉割工程里加以阉割的原因,人只有被阉割了以后,心才会坚硬无比,形体呆若木鸡,百毒不浸,大风大浪任它吹任它卷,心如死灰,伤不了心灵,亦伤不了形体,形体健在,毛发无损,便能更好的稳立于红尘之中,像我这样子,阉割的长刀轻轻的往我身上一划,就疼得哭天喊地的,这副模样,又如何混红尘俗世呢?搞不好,只有死路一条,唯有做到呆若木鸡样,任尔东风北风潮流之风如何吹,都无疼无痛无感的,这样子,不说谋个高位,至少也能求个温饱,这就是被阉割的意义。 而如果不接受工业生产线的阉割,或者阉割不了的人,比如我这类人,是难以被阉割掉的,这样以来,我更多的时间只能站在岸边,如果一直将自己置入一个又一个浪潮之中,恐怕早已灰风烟灭了。 也就是若要投入红尘中的每一个浪潮之中,阉割的越好的人,心灵世界就会变得越坚硬,就越能经得起一个又一个扑面而来的大浪,才能更好的存活下来。 反之,不接受阉割,心灵太柔软的人们,能量边界就容易被风浪入侵,说白了就是对情绪病毒的抵抗能力太差,以至于,那些无情的木雕人可以将原本他们的心灵病毒轻易的就植入到未经阉割的内心柔软的人的体内了。 我自己就是这方面的受害者,一直被无情的木雕人的心灵病毒的入侵着,这些心灵的病毒包括他们的自卑,羞愧,恐惧,焦虑,他们对我没完没了的期待等等都可以用无比隐晦的手段传染给我,当他们出现不想要的情绪了,就用贬低,压制,否定,无视我的成就感,忽略掉我的付出,把我当成影子人当成空气等等各种非人性的方式对待我,让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入了千年不化的冰山里,陷入了一个无比寒冷无比黑暗的世界之中,无论怎么爬也爬不出来的无助感,实则是被心灵病毒给包围了,我却浑然不知的,只是在冰山的迷宫里乱碰乱撞着,苦苦的挣扎着,幸好,内心里依然有一股雄雄燃起的火焰,它始终没有熄灭,它一直在叮嘱我:你不能死在这冰山的迷宫里面,你必须要从这里爬出去。 当被植入的心灵病毒越来越多时,多的我无法消化掉它们时,我内在自我感觉就会差到极至,青春期时的我就曾有过几次十分可怕的念头,觉得自己不配活在人间,觉得身边人赏我一口饭吃也是天大的恩赐,哪怕耗尽一生也无法偿还给他们了,我给身边人带来无尽的麻烦,欠他们的真的太多太多了,身上似乎背着一座无比沉重的大山负重前行着,这样子,当在生活中再遇到一点难题时,它们对于我来说全像一座座具大的大山,我心里面十分想去挑战,想去承担,却力不从心了。 还好,我又算是幸运的,身边还有很多心向阳光的人,他们会向我身体内播撒希望的种子,逐渐的杀死了那些心灵病毒,这才一步步走出了那个可怕的似冰山般怪圈。 回望来时的路,也看清楚了我是如何被外人的情绪病毒入浸的,也就是说:凡是靠近我的人,他们若有不想要的情绪,感觉不良好的情绪,是完全可以用一种巧妙的方式,就是像三叔这样不断的强调他自己的标准,他的价值感,再贬低我的人格等等手段,就可以将他们情绪病毒轻轻松松的植入我的身体内的,原本是他们自己心理有问题,情绪病毒植入到我的体内后,他们就可以释然了,变成了正常人,而我则变成了异常人了,因为我一旦吸收了别人情绪病毒,就再也分不清哪种是自己的情绪,哪种是别人的情绪了?而后,心灵世界陷入一片混乱中,我并不知道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时常以为是自己心理有病,深深的无价值感,如鬼影般日日夜夜缠绕着我,从而我只能乖乖的听从身边人的话,被他人牵着鼻子走,轻而易举就将我降服住了,随着他们情绪的浪潮翻滚,这看似是小事,其实细细想来,是很可怕的,如果一辈子这样下去,那就彻底完蛋了,灵魂的毒害比身体的毒害是一种更可怕的存在,毒害他人的身体的恶人,警察叔叔会把他们抓到监狱里去关起来,而毒害他人灵魂的恶人,他们是不好定罪的,甚至是供在神台上被小鬼们敬拜的似神灵一般的存在的人,这才是最恼火的。 每一个幼小的孩子的心灵世界都是无比柔软的,是最容易被情绪病毒入浸的,我再次静静的回忆着小时候的自己是如何被大人用心灵病毒腐蚀的,不得不说,他们和三叔的“投毒”方式一模一样的,我把他们叫灵魂屠手。 灵魂屠手无处不在,很难识辨,因为越喜欢屠杀他人灵魂的人往往越讨这些被阉割掉的人信任与爱戴,他们和走“道德情感”的人很相似,都是强调仁义道德的。 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我还是找出了一套识别灵魂屠手的方法,之前就提起过,走道德情感之路人的强调的是创造能力,讲的一个“放”字,他们的“道德”只针对自己的,他们一般:行而不言,只修自己;而灵魂屠手也强调道德,但他们是施压给身边人的,他们到处在宣扬道德,仿佛他就是道德的化身,变成了一个标榜,觉得自己完美无缺了,只要生活出现了问题,那都是别人的问题,于是忽视了他们自己的心灵伤口。 现在想来,曾经的我真的有错吗?我的言语?我的行为?明明是他们心灵有伤口,我的言语刺痛到了他们已经溃烂掉的还在流着脓的心灵伤口,他们太痛了,又没有能力治愈好自己的伤口,就只能将怨气洒到其他人身上来了。 可当时的我全都信了,相信是我惹他们的,相信是我不够好,相信是自己太笨了,相信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他们才如此愤怒的,以此后推,我走入自己的世界,一样会遇到很多很多像我血亲这类人,他们只要一见到我,只要我一出现,明明我什么也没做,只要他们心里不爽了,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怪罪我, 是我的出现,让他们心烦意乱的;是我的出现,才让他们陷入困境的等等,所以,我一直在反思自己,到底是哪里做错了嘛? 这不是跟红颜祸水的一个道理吗?红颜都是祸水,才让帝王亡国了,若没有红颜门,帝王们怎么会失去江山呢?可明明红颜啥都没有做啊,她们只是存在着,就那样存在着,又做错了什么呢? 同理,我也时常是被某些人示为祸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我这镰刀阉割不了的人,也不知道聚到哪儿去才好?仿佛无论聚到哪儿,我总能惹得人不爽的,一句言语,一个行为,只要惹他们不爽了,那么我整个人的存在,都是错的了。 这下终于可以确信了,原来我并没有做错什么,我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存在着,就像天空的月亮,眼前的花儿一样存在着,此时的我站在花前,站在月光下,站在夜色中,立在风中,风吹乱我的头发,如果我心境不好,境遇不好,头发乱了,难道我要去怪花,怪月光,怪夜色吗?怪风吗?无论怎么责怪,花始终存在着,月光始终存在着,夜色始终着存在着,风始终存在着,那我也一样始终存在着,别人的情绪起伏与我并没有关系,这是我往后要记住的铁一般的定律。 突然,青木园的那头传来了一阵歌唱声,声音里一种无比清凄感在山谷水村边回荡着。 花债萦牵酒病魔,谁唱相思断肠歌? “昊然,这深更半夜的,你们家谁又在唱歌了?” “是姑姑,哎,这姑姑,真是拿她没办法了?” 紧接着,灯火阁楼那边传来了女人的大笑声,还一边不停的喊着: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第143章 红尘惮(125) 雁阵惊鸣埋云岫,浮萍戏水,明月催诗,这样的夜夜夜漫长,原本可以诗伴美酒,安之若素,在风沙弥漫的人间里,暂且偷生,可仿佛总有一些插曲,激荡着我的心灵深处原本尘封了角落。 那女人的笑声仿佛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我转身从房间走廊处跑向了青木园的庭院中的一棵桂花树下,倾听着声音的来处,我的小黑猫咪仿佛也听到了什么?“喵”的一身,从树上窜了下来,将四只爪子紧紧的抱住我的双腿。 “哎,我家这姑姑啊,她真可怜,都怪那负心的汉子。” “你可以带我去阁楼里看看她吗?” “现在吗?” “对,就是现在。” 我还没来得及转身,突然感觉有一个红色的影子“嗖”的一声从我身边飘过,紧接着听到: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我往园子里的那棵最大的桂花树前望去,只见月光下跑来了一个身着白色婚纱的女人,她一边喊着,一边手舞足蹈着,那喊声笑声振荡着整片夜空。 “不好,姑姑从阁楼里跑出来了,我们快去抓住她,不能让她跑出去了。” 昊然牵着我的手往青木园门口跑去。 远远的,远远的,在暗暗的灯火照耀下,我看清楚了那个女人,她身着一套洁白的婚纱,头顶着红色的如鲜血一般的红纱盖,双腿跪在地上继续喊着: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昊然,姑姑她这是怎么了?” 我紧紧的抓住他的手,脚步缓缓的往前挪动着。 “不怕,她不会打人的,你快去帮我,把青木园的大门全都关起来,别让她跑出去了。” “哦,哦,我马上去关铁门。”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突然感觉一阵闪电般的大风似的,从我身边一闪而过。 我定眼一看,是姑姑。 “不好,她跑出去了,梦寒,快帮我抓住她。” “啊?我。”我使出了浑身最大的力气,猛得向她扑了过去,将她从门边扯了回来。 此时,她头上的血红色的头盖掉落到了地上,我终于看清了她的整张面容: 那双如星星般的眼睛,在夜空下闪着光茫,那仿佛是一个被月光洗过的女孩,我把她叫月光女孩。雨洗梨花泪带痕,道不出的风情是那般自自然然,是的,昊然他说的没错,她真的很美,只是我觉得她不像凡尘间的女子,那是来自天国的女子。 我的心砰砰的跳着,突然想起了一个词语:“虚空啊,虚空。” 人这种物种真傻,当我们只执着于用外在的东西来填补自己空虚的心灵时,就注定是一场虚空,就如去抓一个影子,看似抓到了一切,最后,终有一天需要面对更大的虚空,那里面有更深更大的无奈与无助。 这一点,我小时候就体会到了的,那时人们的亲情观念还很浓重,每当缝年过节,我们家总是来了很多很多的亲戚,高堂满坐,欢歌热舞,好不热闹,就像是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但当节气落幕,人气散去后,我内心里总会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空虚感,强烈的吞没着我。 于是,我千方百计的,用尽办法,比如用才艺,用学习成绩,用乖巧懂事,用擅做家务活等等种种方式或手段来吸引表哥表姐表妹表弟等等长幼亲人对我的爱护与羡慕及注目,且我真的做到了,万千众爱集体于一身,将他们的目光全都收集在了我的身上,用他们的存在填补好了自己那内心深处没完没了的虚空感。 时光就这样慢慢流过,待我们逐渐长到了后,都拥有了自我意识,他们也都在忙自己的学业或事业了,亲人也不来我们家了,无论怎么引诱都不来了,那仿佛是曾经欢庆观园就此落幕。而后,迎接的是血亲们对我的冷漠与灵魂屠杀,将我置入“冰山”之中,我想那是自己小时候欠下他们的债,情感之债,那是我曾经用他们来填补自己心灵空虚的罪恶的报应。 从此,我就就隐隐约约的觉得:人,是这个世界很不可靠的物种,想费尽心思去抓取人,将他们抓到自己的身边,那注定是一场虚空,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梦幻,于是,我才学会了把更多的精力转向了追求无形的东西上去了,且无形并非真的无形,既然“有”中可以生“无”,那么“无”中为什么不可以生“有”呢?这,其实,再次让我更深一步体会到了,什么叫“玩转有无”了。 只是世人,总想着千方百计将他人抓到自己身边,把别人家的财物掠夺到自己的身边,觉得这才是最实际的活法,最靠谱的活法,但这些都是我十岁之前就玩过的把戏,我深深的知道此路难走,是一条最累的道路。可人们却依然乐此不倦,习惯了用灭掉对方的灵魂来留下一个可以让自己任意摆布的肉团团来化解自己的内心的孤独感,以为只要一个活着的肉体停留在自己的身边就好过了,就安全了,要不,就生很多的娃娃,小娃娃是没有自我意识的人,可以任意自己摆布,想怎么摆布就怎么摆布,等娃娃长大了,再造一个娃娃,继续摆布,明明是灵魂屠手,却还要给自己标注一个无比高大尚的意义:这叫生生不息,自强不息。 人只有真正的心灵长大后,才发现与一个失去了灵魂的肉体呆在一起,并不能化解孤独,反而还会增加孤独,那是一种比孤独还孤独一百倍孤独。 不同的是:有些人早就学会了面对了这种孤独,而有些人依旧执着于将他人变成木偶人,去灵存肉,来填补自己的虚空感。 我一直觉得真正的爱,是意识的拓展,最好的爱,是拥有自己的世界,也愿意走进并且去了解认可对方的世界,婚姻是男性女性之间相互学习的好机会,男性向女性学习“守成”的精神,女性向男性学习“守猎”的精神。 而传统的婚姻,男权之爱,女权之爱,并不是拓展意识,相互学习,而是强化了彼此的自恋的高墙,男性不需要向女性学习,女性也无需向男性学习,只需要利用好各自的本能特点,男性利用自己的“守猎”精神,去无尽的满足女性一个一个无尽的贪得无厌的欲望,以此来获得成就感,价值感,但这其实是更加累增了他们的自恋的高墙,当他们的高墙越筑越高时,再来看女性,那就是关在高墙内的一只小猫一只鸟而已,女性直接被玩物化,宠物化了,哪还有能力向男性学习“守猎”的精神?能跳出男性为她筑起的高墙就不错了。 我觉得不管是男权之爱,还是女权之爱,都是男女彼此的一场场的灵魂的屠杀,把几个肉团团硬生生的绑架在一起的相互灵魂绞杀的利益集团。这让男性早早的累倒在物欲拼杀的途中,让女性成了一个失去了生存能力却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可以艳压群芳的肤浅之人,而实则是中了男性的圈套而已。 这个世界天罗地网本来就是由男性设计好的,所以,他们不需要心灵成长了,不需要拓展意识了,觉得这是天经天义的,世间本来就是他们所认为所看到的那样的,只需要屠杀的女性的情感与灵魂世界,消灭掉那个更大的无形的似有似无的世界,把女人变成一个纯肉体的东西,有肉感就可以了,不需要有情感,更不需要有灵魂,这样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也就是说,女性的情感世界与灵魂世界,对于男性来说是陌生的,他们不想了解,也不屑去了解,甚至他们觉得那是无事生非,是一种麻烦,至今都还有很多男性在崇尚女子无才便是德,当一个女人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精神生活时,比如爱情,比如旅行,比如形体的优美,读书,追求自由等等这些变成了某些男子们口中的享乐主义,虚无主义了,是遭人唾弃的。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女人做这些都是可以拓展自己的意识的,女性一旦意识拓展了,就超出了男人的掌控之中了。 先说爱情:爱,是意识的拓展;情,是生命的发动机。追求爱情的女人,当她的意识不断的拓展之后,在生命的发动机的推动下,她们肯定是不愿意呆在一个由男人组织而成的画地为牢的笼子里了,所以,这样的女人是不讨男人喜欢的,是可恶的女人。 再说旅行,化妆,读书,追求自由,无不是拓展意识的方式。为什么这样做会受到男性的反感及维护传统婚姻的人的反感,我觉得最大的原因,他们不想让女人意识获得拓展,那么他们就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去了解女人了,最好女性与男性在一个围城之内,按照男人打造的框架继续走,这样会省很多事儿。 然而,这样的结果,男性活成了石化了的木雕人,女性活成了一个有胸无脑的肉团团,一个木雕人,一个肉团团,组织一个家庭,在过去的时代,人们还有生存下去的机会,有很多发展的机遇,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个个石化了的木雕人,与一个个无脑的灵魂被屠杀了的肉团女人,若组织一个家庭,只怕是日子会越活越难过了。因为,谋生的本领本来就是从意识拓展中来的,男性木雕化,女性肉团化,这种男权的世界,说白了,就是机器人的世界嘛,将双方都囚禁起来了,人的意识无法拓展,等待的命运,全都可以被机器人取代了。 所以,生而为人,必须学会去爱,因为只有去爱,才能不断的拓展自己的意识,当意识与认知越来越全面时,对他人或有形或无形的世界了解的越来越多时,就自然会有了谋生的本领,这也是“爱”与“情”的意义,它并不是忽悠人的,又搞什么高大尚了。 意识拓展后的所带来的安全感那才是实打实的安全感,不是靠抓几个人放到自己身边,也不是堆积更多的财宝就可以比拟的,我个人觉得,意识拓展的越宽,人就会活得越来越轻松,不需要整天想着去抓这抓那的,玩了命的抓,最终搞不好把自己的命早早的就给抓没了。 最差的爱,井底蛙式的爱,也就是女权打造的爱,将男人变成了一只只工蜂,将所之爱囚禁在一个方寸之地,消灭掉对方的灵魂,不断的为母蜂卖命,采到的蜜全都交给母蜂,并让对方守着自己,不离不弃,再给它赋与许多美名,比如这叫忠贞,安稳,尽孝等等。 实则,那块方寸之地,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都试图消灭对方世界,消灭对方的灵魂,这全是是灵魂屠手的爱,就是让对方成为他的世界里一个小小的工具,任意摆布的工具,对方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意念,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兴趣,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想法,更别说走进对方的世界了解对方的世界了,双方都没了自己的世界,这种女权式的爱,随着时代发展,工蜂采蜜会更难了,母蜂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那么,这位姑姑她的爱又是怎么回事?我思考了一下,也许,是她放下了自己的世界,也有可能是没了自己的世界,而走向了对方的世界,都走到塔干拉玛沙漠里去了,去追逐她所谓的爱情,无疑,她是无比勇敢的,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成了对方的猎物了,她可能遇到了是一个变态的灵魂屠手,而不是爱人,屠杀了女人的灵魂之后,他获得了一种胜利感,就将她给抛弃了,或者姑姑是可敬的,但这样做并不值得,为一个将自己当成猎物的人去痴狂,真心不值得。 在情爱价值观上,我倒与姑姑不一样,我觉得自己更像是猪人,看到中意的人,我会主动出击,但当他影响到我前行的道路时,想把我囚禁在一颗井底之中时,我会用利刀斩情的。 当然,偶尔也会遇见将我当成猎物的异性,曾经的我,每当预知到有人要来围猎我时,我会躲得他们远远的,连他的诱饵我也不要的。 往后的我,也许会改变一下自己,如果有人再要来围猎我了,带着他的诱饵来引诱我,那我定会毫不客气的收下的诱饵,但我不会放弃自己的阵地,更不会丢失自己的世界,当猎人知道在我这里他获得不了什么时,自然就会知难而退了,这样,我既可以得到诱饵,也可以让猎人逐渐收起他那贪得无厌之心。我必须让他们知道,若想爱,请拿出他的真心,去守护自己的爱,让我走进他的世界去了解他,也愿意走进我的世界来理解我;如果不愿意,诱饵我收下了,人,我不要了。 这样,一路走来,我很少有长久的情欲之伤,哪怕是孤雁单飞,也是自己主动选择的,尽管我深知,若没飞好,一不小心从空中掉下来时,也会活成一个更大的笑话。 你看,更多的时候,呆在井底里相互挤捏的井底蛙们,其实并不羡慕能在高空中自由飞翔大雁们老鹰们的,它们偶尔望向天空,说不定还会从它们身上找到一点点成就感的呢,觉得比单飞雁们幸运多了,他们至少有个伴,而大雁们老鹰们却是单飞的,也许,他们永远不会知道真相是什么的? 他们更不可能体会到:“渺万里云层,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这种多么优美的心灵意境,及对自己心中最真挚的爱的一份坚守的情怀。 “梦寒,我找到了一根绳子了,快帮我把姑姑的手绑起来,不然等一下她自己开门,又跑出去了,这大半夜的,我们上哪儿找她去。” “啊,把她手绑起来吗?” “只能这样了。” 我凝视着她的双眼,只见她摊倒了在地上,洁白的婚纱,惹满了灰尘。 “姑姑,我们回家,好吗?”我扔掉了手中的绳索,缓缓的把手伸给了她。 第144章 红尘惮(126) “回家?回家?”她遥望着天边,仿佛在回忆着什么,目光里闪烁着无限的光茫。 “我的家在塔干拉玛沙漠,戈壁大漠,那儿树是稀罕的,水是稀罕的,人更是稀罕的,我明天就回家啦,我明天就要回家啦。”姑姑的神情突然变得兴奋了起来,瞬间从地上爬了起来,往前方冲去,被昊然一把给拽了回来。 “姑姑,那咱们现在就一起出发吧。” “你是谁?你从哪儿来的?” “姑姑,我是昊然啊,我小时候你还抱过我的啊。” “昊然?昊然?” “是的,我是昊然呀,你再想想,记得起我吗?” 她炯炯有神的目光从上至下打量了一翻昊然,然后,轻轻的摇了摇头。 “那我们先回屋里去,等天亮了,再出发,好吗?” “不,不,我不能回去了,我不能回去了,他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说着,她再次摊倒了在地上,抽泣了起来。 “姑姑,你先站起来。” “越是荒凉,越是渴望,越是渴望,越是荒凉。”姑姑嘴里念的语句总是那么的想让人去细细的品位,难怪有人说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线之隔。 “若是荒凉,那咱们就不回塔干垃沙漠了,好吗?” “我哪里不比她好,我哪里不比她好?我到底哪里做错了?我什么也没要,我什么也不求,就那样把自己在漫天黄沙的烈日之下全部交给他了,赤裸裸的交给他了,为什么?昊然,你是男人,你一定知道这是为什么?是吗?” “姑姑,姑姑,您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您没有做错什么?” 说着,昊然蹲在了地上,牵住了姑姑的手,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一拐一拐的往前挪着,我随在他们身后,爬向了灯光阁楼处。 夜驻古格,黑云追月,我看到了墙壁上照出了斑驳的树影,也照出了我那摇摇晃晃的身影,缺失了一块的黑影,也是缺失了一块的自己。 我在想:明明我跟姑姑是完全不一样的情爱观,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她身上仿佛再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看见了我们都似乘着一叶扁舟,飘泊在茫茫的红尘的大海之中,都像那努力在寻找停靠港湾渔民,不同的是:姑姑她以为她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以为那个负心的男人会带他上岸,奈何又是一场春梦,而我,几乎是在修炼“舍身抱命”了,这片红尘之海,看似一片欣欣向荣,我时常感觉自己像是身处海市蜃楼,又像是身处在燃不起火焰的会吞掉人的肉体或者灵魂的沙漠里,很多时候,我搞不清到底何真?何谓善?何谓美? 真善美?不?其实停留在红尘之海的尘子们,都说自己代表着“真善美”,少数服从多数,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次质问自己?到底什么才是真善美?为什么每一个人都说他们自己代表着真善美? 这让我又回想起了我们村庄里住在山头的那边的村花姜花,那个在村庄里莫名的消失了的女人,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在我心目中,她就是代表着真善美,代表着精神之美,可是,那时,我们村庄里,人人高扬着除恶扬善的旗帜,那村花姜花,无疑,被贴上了“荡妇”的标签,那是一个总是被村庄里其他女人向她身上喷口沫的女人,那是一个某些代表着权威的男士想除掉她,想让她永远消失的女人,果真,她的确消失了,至今,也不知道她在人间?还是去了天堂?亦或者是下了地狱?无人知晓,我只知道,她成了村里的人的饭好谈资,仿佛上帝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儿,恶有恶报。而那时只有十来岁的我,却是默默的站在村花姜花这一边的,为什么别人眼中的“恶”却是我心中的“善”?而别人心中的“善“却是我眼中的“恶”,所以,我时常觉得自己也是个坏人,每当见到村民们向我走来了,我都是鬼鬼祟祟的,因为我怕有一天他们知道了我内心的真实想法,也将我除之为快了。 红颜祸水?也许我们当时所处的那片土地找不着属于自己的归属,难以遇见与我们有共同目标共同追求的人们,我只看到了一条又一条大船,那是利益之船,熙熙攘攘,船来船往。每当我也想试着挤进这条大船之上时,却感觉自己怎么就像一个小丑,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笑声,那种感觉仿佛是在舞台表演了,只是台下没有掌声,接下来,就是一座如大山压在我胸间的那种沉重感,一种莫名的压抑感排山倒海而来,让我想继续寻找出路,直到找到为止。 如果这条往外追逐的利益之船上的尘子们代表着“真善美”,那其它追求就代表着“假丑恶”吗?好多时候,还真有这种感觉的,可我也想澄清自己,谁喜欢带着“恶”的标签入眠? 我日夜兼程,投奔此生,却越是寻找,越是迷失,于是,不得不抽离人群,这样,我更加感觉自己像个坏人了,若不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事儿,又为什么要离群居索? 笔头风月时时过,人海阔,无日不风波。 我只是感觉到红尘之海的人,有的人所表达的“真”,就像干苍树皮那般在寒风的摇拽着,又像罗刹转世了,时常能在街头巷尾翘着脚丫子互喷毒液,或蓬头垢面的,不知道他们是要忙着去转世,还是忙着去登天?把我都给弄迷糊了,若这代表着“真”?这样说来,我那斯斯文文缓缓悠悠小心翼翼的模样,当然就失真了,难怪,难怪;有的人所表达的“善”,是呕心沥血的将自己的糖给予他人,不过,只要吃了他们的糖就需要将自己变成哑巴,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若受不了压抑的氛围逃跑了,一不小心就被贴在恶人的标签,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了;有的人所表达的“美”,那是动的真刀真枪的,用的真材实料堆积出来,为了“美”上刀山下火海,那对美的执着连死的不怕,我怎么能说红尘之海的人没有一颗追求“真善美”的心呢?另外,那些身处金字塔顶端的女人,她们养尊处优,俯视众生,那似王母娘娘下凡,稳坐高台,那才叫众生所羡慕的美,所追求的美。那村花姜花,我眼中她那灵动之美,她那奔放之美,只因不合适宜,她的灵动,她的奔放变成了村民心中荡妇了,我突然意识到了,平凡众生,可能是没有追求美的资格的,唯有将自己弄成一个母夜叉的模样,或者身形弄得像发干了树皮般,这才叫真实?这才叫精神之美? 对了,我还时常标榜自己在追求精神生活的尘子,可我的精神生活,与他们所谓的“精神”也是不一样的,我才不像干苍的树皮呢。一提到精神?在利益之船之上的人们看来,仿佛只要你标榜自己的追求精神生活的,那你就应该浑身泛着穷酸相,最好家徒四壁,穷困潦倒,蓬头垢面,仿佛唯有这样才配得上“精神”二字,我可不吃这一套,因为我也追逐物质,追逐利益,也向往美好,一直都说好了要做到:“玩转有无”的,我是这样想的,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但我能确信自己的重心是在追求精神生活的,于是,我是行为再次被周边人质疑着,在他们眼中我这叫享乐主义,不叫精神生活。 我管它叫精神生活?还是叫享乐主义?我心目中的真正的精神之美,那是一种自由奔放的情感,是一种力量,是一股浩然之气,尽管我离这般心灵境界还差很远,但我一直是在往这方面努力的。 若像他们那般将自己身体弄得像干苍的树皮般才叫“真善美”?才叫精神之美?那我岂不是真的就变成了“假恶丑”了?享乐主义了?利已主义了?的确是的,呆在红尘之海里,我从别人的眼神中解读着自己,在这儿我老担心被人收拾,怕除恶扬善的人来收拾我,让我服服帖帖的,只有踏上他们的那条大船,他们才认为你是“善类”,否则,就是要被除掉的恶人。 可细细想来,我明明什么也没有做,刚开始的确有点混乱,在四处寻找,乱扑乱抓的,后来,我只是这样专心的走自己的路,安静的做着自己的事,欢快时笑一笑,难受时冷着个脸,别人给我糖吃,我就吃了,那是因为信任啊,我并没有想太多,更没有去想过吃过这颗糖后要付出的代价,后来我才意识到的,就连吃了父母亲给予的糖,都是要报恩的,并且还需要特定的报恩的方式,那就是在他们面前每天弯下腰,让他们骑在我的背上,就像唐僧骑着小白龙那样,我要在他们面前当个蓄生,每天让他们享受着:“驾,驾,驾”像风一样自由的感觉,飘飘欲仙的感觉,当然,我就不能有自己的风头了,你还去荡,你还去浪,这样,又还想要他们的糖吃,天底下没有这等好事的呢。 很遗憾,我那时并不是一个识相的人,时常拿了别人的糖,却依旧我行我素的,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我成为了索取无度的坏人了,这一切我都不知道是如何发生的? 现在,想想,真是一身冷汗,还好,我没有坐登高台,要不然,会不会成贪官了?不过,将心比心,当我手里有糖时,给予他人,他若能接受,我是十分感动的,这代表他信任我啊,代表他看得起我呀,必境,这样物质丰富的年代,谁家里还有差几颗糖吃呢。 这年代,稀缺的根本不是物质,是情感,是精神,那才是无价之宝。至于那些身处高位的大头鱼,他们为什么要在物质世界里上寻下索,玩圈钱圈地游戏?一没弄好将自己玩到大牢里去了?也许是他们将自己看得太大了吧,以不自己完全可以坐拥得住天下的财宝,坐拥得住天下的美人,奈何只是高估了自己而已。 幸好,我没有位置,也坐不了高台,这样更容易看清楚自己有几斤重,做到心中有数的,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喜欢呆在人群之中,尽管在人群之中有糖吃。 终于有一天,我醒悟了,我的内心的声音告诉我,唯有离开了人群之中,才是上上签,真正的“真善美”,它带给人的感觉应该是放松的,愉悦的,而不会像一把枷索卡在我的脖子上似的,我拿的糖似乎变成了一根绳子。 也许我需要放弃此岸里所谓的归属,我们的归属不是某个地方,某个族群,某座城市,是心柔如水,它是流动的,它是奔放的,却又坚如盘石。 “冬渐去,春会来,枯荣相继,万物替你应劫入世,四季轮回,我当天地完好如初。”姑姑一边走着,一边又开始喊着莫名其妙的言语,走进了阁楼间里,默默蜷缩在阁楼间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挨着靠着墙壁坐着,偎着抱着枕头高歌着:“冬渐去,春会来,枯荣相继,万物替你应劫入世。” 昊然静静的倾听着,摇了摇头,而后,拿出一把大锁,再次封锁了大门。 我依然能听到门里边传出来的声音:“枯荣相继,万物替你应劫入世,四季轮回,我当天地完好如初。” 又仿佛读到了,这是一个心怀着无限希望的女人,是一个心中有爱的女人啊。 是啊,越是荒凉,越是渴望,越是渴望,越是荒凉。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了,如果勇敢的去爱,去拓展自己的意识,会让人变成这般下场,会让一个女人变得如此凄惨?也难怪人们更乐意做一只画地为牢的“井底之蛙”了。我时常见扑天而来的情感大师们,教女人如何讨男人欢欣,然后向他们索物?教女人如何去除恋爱脑?去做一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他们无不在传达一种思想,身为女人,你是弱者,你不要思考,你不要发展,你只要讨好男人,做一只小宠物,只有这样你才能更好的活下去,才不会成为一个笑话?可是,我总觉得这不是究竟法,若要继续深究,我甚至觉得这是在纵容某些男性继续作恶,走向罪恶的深渊。 可就是见几个情感教主教导女人如何去发展自己,如何去充实自己的头脑,悲呼。 也许他们治得就是似姑姑这样的为爱不顾一切奔赴远程的女人,还有像我这类想刺破八爪鱼的牢笼,然后自力更生的女人。 而我,对姑姑的命运也同样只能默默的叹息着,根本是无能为力的,我时常心生希望却又不断的陷入绝望,只能默默的许愿,我愿天神重抖擞,不拘一格渡众生,给我们这类人所定义的“真善美”一条出路。 零晨的钟声已经敲响,我已毫无睡意,直接盘地而坐,在阁楼间的梯子下,停留了下来,再次凝望着远方的那片青峰。 “你又在想什么了,秋梦寒。” “没想什么,只是看到姑姑因为一个男人,都变成这样了,让我心里有点震惊的,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 第145章 红尘惮(127) “那就别想了,对了,刚刚三叔对你说啥了,好像你俩闹得很不愉快的?” “三叔说的话也很气人的呢。” “他对你说什么了?” “他说他之所以这么晚还没有下班,是因为要挣钱娶媳妇。” “这话没有问题啊,咋又刺激到你了?” “什么叫又刺激到我了?哼,你也不站在我这一边了,不帮我说话的,还质疑起我来了?” “没有,怎么会呢?我绝对没有。” “明明就有,我懒得跟你说了,浪费我的口水,回屋睡觉去,说也说不清楚的。” “哎,这哪儿跟哪儿嘛,你咋又生气了?” “跟你们说话我心里堵,反正觉得挺烦的。” “那你跟我说说看,三叔刚刚到底跟你说啥了,又惹得你心烦了?” “对了,昊然,我还是不等你腿上的伤好了,这一天天的,呆在这青木园里也不是个办法,我又不缺衣短食,能呆在这儿也是看在你的份上,想不到还要被某些人说三道四的。” “谁说你了?是三叔吗?他说你什么了?” “那你去问他不就是了?” “别听他瞎说,人嘛,总是为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心生怨恨,别跟他计较。” “别人家的金窝银窝不如自个儿的狗窝,我得去挣钱给自己买窝了。“ 鱼和熊掌是否可以兼得?我不敢确定,但我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内心,两样如果都从天而降了,不是不敢要,是暂时还不能要,会压扁我的,能把鱼和熊掌都举起来的人,那肯定是举重若轻,了若无痕心灵境界极高之高人,对于我这一般人而言,人世间所有珍贵的东西若都压在了自己的身上会挺累的,就如闹市里的繁华灯火的确很迷人,可它却遮蔽了那个更高更远更美的纯自然的星空,若要想看星空,就得走出繁华灯火处,这样反复周旋着,不累才怪呢。 就如金窝银窝金银珠宝的确夺人眼目让人显贵,但我更向往驿路风烟,马头风月,雁底关河,青青草原,那里有清新怡人的空气,走向那儿,每呼吸一次,仿佛都会被注入一些神奇的能量,这才让我有勇气再次来面对凡尘浊世,可身在驿路风烟处,若身上背着太多的东西,这不累才怪呢?还会有心思去欣赏马头风月吗? 如果因为我这样的追求,而给我贴上“廉价”标签的人们,我更鄙视他们,且从内心深处瞧不起他们,比如三叔这样的男人,真的与他的财富地位无关,我自觉得自己从来不是一个以外物论英雄的女子,在我刚满二十岁那年,就不是的,不然我不会跟着晨星去鱼市里卖鱼了,还有,遇到为梦打马人间,在大街上扫马路林小枫时,都感觉他与我是同路人,同时觉得他往后肯定不会是个很差的男子,就像自己,我觉得每一个追寻自己的梦想的人,都是了不起的。 真不是觉得自己不配住在金窝银窝里,是觉得自己的“梦想”比俗世里所认为的那个“金窝”要尊贵一百倍,一千倍,甚至一万倍。 也许,我的行为违背了世俗人的意愿,从小就喜欢看我村里的女人命运走向,发现女人若违背了世俗的伦理的往后的情路都会比较坎坷,这些都在我预料之中的,怪只怪世俗界的人们都高估了他们的金银珠宝,海市蜃楼,香车宝马,低估了我的驿路风烟,马头风月,关河星月。 他们定义的“幸福”的标准可能与我不一样的,我好像在姑姑的身上也看到了自己往后的命运走向,但也不能就这样任其发展呀,我这人危机意识是非常强的,这一点应该比姑姑来得好。 “我们的窝,也是你的窝呀,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昊然又向我许诺了。 “我可没对你们抱任何希望,我一直在为自己开拓前方道路,做任何选择是我自愿的,对别人有期望,就会有失望,有无限期望,就会有无限失望,只要不对人群抱有任何期望,我就没有失望了,没有失望了就没有痛苦了,我希望自己可以做到像开在路边的散发着芬芳的花儿那样,自己绽放自己的,不是为了让人欣赏才绽放的,是因为绽放可以让我真正的内心快乐呀,憋屈的活着是一生,痛快的活着也是一生,那我何不选择通痛痛快快的活一回呢?“ “反正我是不认同三叔的观点的,花高价买来女人一生,为他所用,这样能得到她的身体,但不一定能得她的心灵呀。”我依然很不服气的为自己辩解着。 “那男人要怎么样才能得到女人的心灵呢?” “要为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呀,要有拼搏的精神呀,要么多情,要么多金,要么有梦,不,关多金的,也是不行的,是得不到女人的心的,还是要多情,有梦想。” “其实,大多数男人不需要得到女人的心,有身体就够了,洗衣,做饭,生儿育女。”昊然说。 “看吧,看吧,我就知道你和三叔一个德行的,哼,你就是披着羊皮的狼,比三叔还可怕的。” “哎,我说的是事实呀,咋就变成披着羊皮的狼了,是狼的话,早就把你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还会让你在这儿无理取闹的。” “谁无理取闹了?你才无理取闹,讲真,我看不起像三叔那样的男人,尽管他也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三叔也不容易的,大多数男人都差不多,您大人有大量,就别跟我们计较啦。” “好吧,我只是觉得替你们男人不值得,每天忙忙碌碌的,为女人为功名而活,其实你们男人不懂女人,更不懂自己。” “对于男人来说挣钱比去研究女人要容易的多了,傻瓜,是你不懂男人。” “可是?人家有血性的男人是为自己的事业而奋斗的,没事业心的男人整天婆婆妈妈的烦死人了。” “这不正是你们女人想要的吗?只要把男人研究透了,既受宠,还能得到实际的东西,一举双得,何乐而不为呢?” “你又来这一套了,我可不是,好吧,我是女人中的败类,给她们丢脸了,因为我更在乎在人群中的体验感,我是感觉动物,在三叔身上,还有眼前的这位姑姑遭遇,真的是印证了三叔刚刚对我所说的话,让我对生活产生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是呀,你说对了,姑姑不就是的?被她心爱的男人空手套白狼了,这不明白着吃人的心嘛,她一定不甘心啊,才变成这样子了,所以,别傻了,别太跟自己较劲。“ 姑姑刚刚才说的话再我脑海里不断的回放着:“我哪儿比不如她,我什么也没要,我什么也没求,就那样把自己在漫天黄沙的烈日之下全部交给他了。” 爱得荡气回肠,摔得粉身碎骨。 “可是人心就如天气是易变的,于其去抓别人的心,还不如抓自己的心,于其老想着如何去挖别人家的宝矿,还不如就近原则,直接开发我自己这座宝矿,其它的听天由命,别人家的矿乐意分享给我,挺好,不分享,也无碍。” “好啦,我知道秋大小姐你是一座大宝矿,我没有不让你去挖呀。” “反正我就这样,你喜欢就来,不喜欢就滚,我是不会按照别人的标准活一辈子的,时时得宠?也是可能实现的,把自己变成宠物猫呗,可那样我感觉白活了,为人一世,为何要活成一只不发展的猫呢。” “那我滚啦,现在还不够圆,得修圆一点,才滚得动。” “我在跟你认真的沟通呢,你别给我嘻皮笑脸的啦。” 再一次,从我的角度里解读大多数的男性,也许,他们对女人不是没有情感的,的确是有感情的,只是这种情感是优越感似的情感,是居高临下式的情感,这种优越感让他们如沐春风里,也成为了他们奋斗的动力,他们需要一个如佛一样的妻子,如猫一样的情人,妻子是他们的面子,情人是他们的里子,千百年来,他们的春秋大梦,一直如春笋发芽,芝麻开花节节高,这里面谁是赢家?是如佛一样的妻子?是似猫一样的情人?还是面子与里子都拥有的男人? 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千百年来,男子为功名苦为功名累为功名悲春伤秋买醉到天明比比皆是: “酒醒灯昏夜,寒窗梦觉时, 谈笑十年事,风流两鬓丝。” 女子为闺思怨: “忆与君别年,种桃齐蛾眉, 桃今百余尺,花落成枯枝。 终然独不见,流泪空自知。” 这仿佛我们的活着的目的只是为了等待,几十年磨一剑,等待一个光彩夺目的那一刻钟,这一等,一转眼,十年过去了,一转身,二十年过去了,再转身,头发都白了,这一盼一生就终结了。 回望来时的路,身边人给我留下的背影,不是匆匆忙忙,就是赶死赶活,直到老了,才可以论论风花谈雪月了,原来我们共同的目标,就是老了后能过上谈风花雪月的日子,这前面要熬五六十年,这其间没有过程享受,只有对目标的追赶,我真的厌烦死了这样的人生。 我很早就开始琢磨着,做为一个女人,这一生,我到底可不可以不像他们那样活着?我不想做如佛一样的妻子,也不想做如猫一样情人,只想用自己的节奏活着,我晓得这种想法有点可怕的。因为,一直以来,夫唱妇随不好好的嘛,男子为功名,女子为财宝,各自目标非常明确,一唱一合,其乐融融,我这是要搞什么鬼,是来这里唱反调的吗? 女人务实,男人务虚,女人才是真正的幕后操控者,操控着男人的灵魂,掌控男人的口袋里的银子,再生娃娃任意摆弄着当一回人上人的感觉,这日子一直就这样过着。 我一直说男人是没有灵魂的人,因为他们的灵魂被女人掏空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想追求的是什么,只能以女人的需求为奋斗目标,女人才是除八爪鱼外的最高的权力的掌控者,男人为了女人,梦想也都变得超一致的,全都是:发财梦。正好,这也是他们所擅长的,男人为女人而务实,女人成全男人的务虚,真是你情我愿,天作之合。 尽管如此,那天作之合,也并没有看起来多么美好,大多数人像是困在笼里的猛兽,想出出不来,想死死不了,那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事事风风韵韵,也只属于少数公子哥少奶奶的事儿,大部分红尘中的看似幕后的操盘手的高高在上的女子们,只能随着自己的没啥本事的男人,夫唱妇随,日复一日的扭曲了脸颊喊着:“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那照在月光下的忙碌的身影,那照在太阳底下疲惫的身影,时常是折弯了腰,他们也都曾有过风花雪月,走到半途,他们却恨风花,恨雪月,更恨活在风花雪月中不误正业的人们。 到底是什么?让人们变得如此沉重,活得如此沉重?是生活吗?是那八爪鱼们布置好的天罗地网吗?都是,也都不是。 若每一个人去把自己的心中的“梦”实现起来,把自己这座宝矿挖出来,去除目的地,目的地都一样,就是死亡,这其间,喜欢风的用自己的节奏去追风,喜欢月的去追月,喜欢雪的去追雪,喜欢珠宝的那就光明正大的去追求他们的珠宝,然后把自己的战利品,胜利的果实,欢欢喜喜的分享给身边有需要的人们,给得心甘情愿,受得毫无愧意,这样不是更好吗?我明明看到有很多人一直在喊着与我同样的口号,为什么真正去落实起来时,不但没能获得助力,反而让人被地里措脊梁骨?反倒被众人踩踏羞辱呢?为何会这样? 我想,真正的原因还是大多数人是内心太“懦弱”了,却偏偏还要披着“强大”披着“伟大”的外衣,必境,去为别人的目标活着,若不成“功”,至少还能成“仁”。 他们至始至终从生到死都是光荣的,都是高高在上的,是不需要遭受任何非议的任何谴责的,谁敢非议一个为别人的需求日夜兼程的人呢?谁敢去谴责一个为别人的美好生活而折腰了弯的人呢? 不信你试试看,他们定会来一句:“我就都你付出那么多了,我把我的家底都掏空给你了,你还想要我怎么样?”然后,就像那梦姜女哭长城似的,仿佛全天下人都亏欠他们的。 那若为自己的目标而活着,就不一样了,若不成“功”,不但成不了“仁”,还会扣上自私,自利,傲慢,自大,像我这样的女人不就是,如果我敢在大街上标榜自己试试看,直接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所以,我们总是要找到那么一个可以让自己为之努力的人,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弱者,你不是弱者,就打断的翅膀,都要把你变成一个弱者,并且还要将这个弱者占为已有,锁定在自己的身边。于是,男性找到“弱”女子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感,弱女子造小娃娃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感,那小娃娃们去哪儿寻找自己的价值感呢?小娃娃是最可怜的人,没有地方实现价值感,只不过是大人们任意摆弄的玩偶娃娃,他们必须等,等成家立业后,往复轮回,而想斩断这个轮回的人们,又谈何容易? 风,吹黄了人间草色, 梦,依旧很凉。 你来时说为我, 去时真的无憾吗? 曾那么多日夜, 我也做过许多傻事儿, 说来时为你, 去为身边人做嫁衣裳, 看着他们披上我做的嫁衣裳, 我很自豪,为他们自豪,也为自己自豪, 可他们却将我的灵魂与肉体踩在脚底下揉碎践踏, 不断的摩擦, 我才知道自己变成了炮灰, 戾气曾释满了整片天空,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我不想做圣人,但也不想做宠物,只想做一回人, 不披你的嫁衣,也不为你做嫁衣, 今生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裁一件最美的嫁衣, 然后将自己嫁给山河,嫁给明月,嫁给星空, 或者嫁给一个不嘲笑“我的梦想”的男人。 第146章 红尘惮 (128) 说来就来的一场大雨,像吉普赛人豪放的舞姿,伴着无比欢快的奏乐,还有,风递残香,把熟悉的一切吹向了陌生,小径上的花儿与雨儿又开始缠绵了,我喜欢下雨天,每次看雨落,总会让人浮想联翩的,那来自空山深谷的雨声,那来自乡间小路的雨声,那来自楼宇池阁的雨声,那来自繁华灯火处的雨声,那来自江海湖泊的雨声,还有刚刚青木园里石径上那被人废弃的白色塑料袋,被风吹起,又被雨打湿了,紧紧的被大地拥抱了在了怀里,仿佛拥抱着一个将要被遗弃的孩子。 是啊,大地,它从不曾放下过什么?荣也寂寂,枯亦无声,总是举起来了一切,就连那被人绕道而行的臭水沟,就连那充满罪恶的人们,它通通都举起来了,这不就是传统社会里被人赞颂的女人的“坤道”吗?大美无言,大静若空。 坤纳万物而不言,人,在大地面前,又是何其的渺小,它只不过是土染里生发出来的一粒小微生物,让女人一出生就执行“坤道”?我至始至终都是质疑的,见了身边的太多的女人,她们的确举起来了一切,唯独没有举起自己的命运,三四十来岁就患了什么乳腺癌,宫颈癌这病那病的,早早的就撒手人还了,像一缕灰烟飘走了,是她们心甘情愿这样的吗?应该不是的吧。 这才让我深信,坤道是女人修行的终点,但并不是起点,让女人一出生就带上“坤道”的枷锁,那里面肯定有许多看不见的罪恶,如花殿脚三千女,争云雨,那是第一批容下罪恶的女人。容纳一切,就是纵容一切罪恶,最终罪恶的人更加猖狂,女人的生命却被“坤道”给捆死了。 这不?到现代,有些女子就反其道而行了,不走坤道,走乾道了,不顾一切的不折手段的去抓取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这虽不会得乳腺癌了,唯物论者,若追求到了一切有形的物质还好,那日子过得轻舞飞扬红光满面的,有一种可将众生踩在脚下,唯我最高的架式,但我觉得这些人内心世界是虚弱的,在真正的强者面前,她们就像一只见不得光的老鼠,连与之对话的勇气都没有,她们始终活在恐惧之中,害怕自己原本拥有突然不见了,为了不让自己拥有的东西消失,或者被其他人占有了,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他们心灵世界是有太多的阴暗的东西,生命根本就无法从内到外的绽放,这样的一生,即使获得了世俗中认为好的一切,我觉得也是过于狭隘的,至少我是不太羡慕的;若没追求到时,那日子过的真是鸡飞狗跳鸡毛飞天的,根本就没有几天安宁日,一屋子里的人全走乾道了,那氛围感,不是起火了,就是结冰了,每天不是在扑火的路上,就是在破冰的路上,这活着,也真是一种受罪。 走纯坤道的女人,是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走纯乾道的人,我觉得他们快感是建立在身边人痛苦之上的,甚至是建立在身边人的生命力早逝之基础上的,要么消灭掉身边人的灵魂,变得麻木不仁,手无缚鸡之力,他们就无往不利了,要么用他们烧得很旺的阳火,温水煮青蛙,逐渐的让身边人的肉体消失不见了,这是一把无形的刀,杀人不见血的刀,灭人于无形之中,可能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把刀的存在,就平步青云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思来想去,还是走“人道”得好,让身体,头脑,情感,灵魂一起来修,女人从“人道”再偏重坤道,男人从“人道”再偏重乾道,最终才能达到大美无言,大爱无疆,大静若空的状态。 动物界雌雄相交不也是乾坤融合之道吗?雌性在主动中求被动,先走乾道,再走坤道;雄性在被动中求主动,先表现的是坤性,然后才走上乾道的。 记得小时候,我们家里养了很多只鸡,发现公鸡的羽毛都是非常漂亮的,五颜六色的,它们时不时就雄鸡展翅,来一个似孔雀开屏的动作,亮出自己漂亮的羽毛,然后,等待着母鸡发现它们,这个时候,公鸡其实是被动的,母鸡才是地主,公鸡需要不断的开屏展翅,才可能吸引到几只母鸡上前去围观它。之后,雌雄转场了,公鸡由被动变成主动,它只会挑选一只它中意的母鸡与之交配,母鸡由主动变成被动状态,没有被选上的母鸡只能咯咯咯的退场了。 男女结合之道,其实也差不多,若让女性一出生就直接去走坤道,一直处于被动状态,那么它就失去了挑选自己满意的异性的机会了,也没有那种“非我莫属”的将自己中意的异性一主拿下的勇气与力量,这样的女人,又怎么能获得幸福?所以,我觉得女性在单身状态时中意的异性还没有出现时应该修乾道的,而不是修坤道。 乾道的修行内容包括:勇气,力量,理性,攻击性,经济与情感独立性,竞争性等,这些其实与女性的一生幸福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把乾道修好了,再去修坤道,那时女人表现出的温柔才是真正的温柔,对人不带期望不带控制感的柔情,才是真正的女人味,柔情似水,她们的温柔里是带有力量的。 坤道的修行内容包括:酝酿,等待,接受,守成,承载等。她从学会酝酿,到学会等待,到学会接受,到敢于承载,到能承载一切,这是一个无比漫长的过程啊,而不是一出生就悟道了,一出生就能举起万物了。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男性心目中可以娶回家中的妙龄纯雌女孩,表现出坤性的女孩子,她们是真的把坤道悟透了吗?我觉得大多数是装出来的,要么是脑袋里杏仁核不敏感,孰称傻人有傻福,但这样的有福之人对外界的刺激没有反应的傻人多了,未必是一件好事,没有对规则的挑战者,只怕人类现在还活在原始社会呢。 可男性往往容易被走纯坤道的女性迷惑,认为她们更有智慧,更适合做妻子,只要遇上了就不假思索的倾家断产的也要将她们娶回家里的,而不会选择一个一开始走乾道看上去比较独立的女人,认为这样的女人不适合做妻子,最终在最佳年龄选择独立自主女性反而容易落单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对女性的误读。 我没有选择走乾道,也没有选择走坤道,走的是“人道”,“人道”修行的内容包括:身体,头脑,情感,灵性。因为一开始我就感觉到了自己渺小与匮乏,身心还没有太多的力量,这样子无法走纯乾道;眼中也容不下太多的沙子,心里还容不下太多的杂质,灵魂还举不起太多的东西,这样子更无法走纯坤道。那我不会为难自己,能在人世间走一遭,我始终觉得自己的当下的状态,比一切来得重要,担不起来,就放下;容不下,就转身;看不惯,就挑战;接受不了当下,我就需要创造一个未来。 生命才刚开始,一切皆有可能。 一生在乾道里打滚,或一生在坤道打滚,我认为都不是最好的活法,前者太累;后者,并不值得,为什么女人就应该走坤道?要我去容纳下一切?接受一切?什么都不需要更改了?那人类又怎么可以进步? 女人过度执着于坤道,就是在践踏自己抬高他人。比如,住五星级酒店某些看似“高贵”的少奶奶们,却容不下卫生间里的一根头发,以至于让女服务人员,差点了丢了谋生的饭碗。不是女性全都要走坤道吗?坤道不是能容纳万物吗?那她们如此高贵,为何却容纳不了卫生间里的一根头发,容纳不了服务人员一次的工作失误?难道”坤道”是拿来双标的吗? 又比如妻子纵容自家男人去找三儿四儿五儿什么的?这坤道是不是走的太伟大了?包容了一切,对于男性来说,的确如此,应该举起十个赞美的手指头。 可细细的推敲,这明明是把好好的一个男人,往畜生道里推嘛,做为一个大男人,有区别于畜生的高贵性,比如理性,克制,美好的情感等等,一点儿也没有发挥出来,依然活得跟禽兽无异,看到一个中意的母的就占有她了,而女人,却要与一个与似畜生般的男子同床共枕一辈子,最终被三儿四儿踩在头上撒尿,自己气得个半死,这样的坤道,能有多伟大呢?不走也罢,说白了就是套在女人身上的一把枷锁,丧命的枷锁。 除非,真正的活明白了,把坤道悟透了,那就另当别论了。 再则,让女性的容纳一切的坤道,只会让某些男性一直就会停留在畜生道里,根本就失去了让生命升级的意识,我某次,在某论谈上听到某八爪鱼发言说:女人如果不走坤道,却去拼事业,没有在最好的年龄没有把自己嫁出去,就是跟从前的太监无异,为了生存把自己给阉割了。我听到这话,真想一把掌扇过去,这个半边脑的男人,那照他这样说:古代许多伟大的一生未婚的哲学家,艺术家们,那全是为了生存而把自己阉割掉的太监吗?说白了,这就是停留在畜生道里不说人话的脑袋还未发育全的八爪鱼,以为人活着就与禽兽无差别,无非就是生存,繁衍那两件事儿,人是动物,当然要生存,要繁衍,但人又是万物之灵,他们还有真挚的情感,高贵的灵魂呀。只关乎生存又有何难?不过一日三碗饭,一瓢水,出门捡一天易拉罐拾拾废铁或者坐在驿站门前收一天纸盒不都可以解决了吗?女人有必要为三碗饭将自己变成太监吗?所以,我给出的结论,说这话的大头鱼,自己停留在畜生道里不想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还想抓住女性,不要让她们的生命升级,要与他们一起在畜生道里堕落,仅此而已。 雨,逐渐的停了,一场大雨,总带给人一种酣畅淋漓之感,仿佛压抑在自己心间的污垢也被一场雨给洗净了。 远处,乡野之间一垄垄禾苗,铺开无垠的绿洲,连吹来的风,我都闻了绿意,门阶的残红伴着苔藓,花落烟薄,寂寂春深,心灵的世界,一下子回归到了平静。 这也许是就是大自然的力量,做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能有这种力量吗? 隐约我又听到了,青门园门口传来了嘈杂声,有机动车的声音,有男人说话的声音,我连忙起身,躲在窗户的一边角落里,望去。 哦,来了一群人了,他们来这儿干什么?我得去问问昊然。 “昊然,昊然。”我走到庭院桂花树旁喊着。 “你这大白天,大呼小叫的,叫什么叫?”三叔突然从大厅里走了出来挡在了我的面前。 “我,我找昊然,他去哪儿了?” “不知道。”说着,用冰冷的眼神瞥了我一眼,很快从我身边飘然而去了。 我突然觉得,这儿除了昊然,原来我一无所靠,我无时不刻都想抓住他,来化解掉我内心中一个又一个未知世界带给我莫名的恐惧感。 那一群人不知道是来这儿干什么的?我得找到昊然去问问他就知道了。 他的房门没有关,我听到淋浴间里有涮涮的流水声音,于是,悄悄的钻进了他的房间里。 “昊然,你在吗?” “你咋了?又慌慌张张的?”只见昊然一头湿露露的凌乱的头发,光着膀子,从淋浴间里走了出来,眼神透出了似曾相识的柔情,这?似曾相识的情境,哦,那是我第一次在枫林岛枫林客栈见到他时的模样,一捧烈焰仿佛瞬间从我的胸口喷了起来,脸被烧得发烫。 “没,没什么?”我摇了摇头,连忙转身,想退出房间。 我只想把身体里突然燃起来的烈焰化为雪岭云杉的丛林,慢慢向阳生长,与他齐头并肩,无须那样缠绵,几次燃烬。 “秋梦寒,你看我呆在青木园的这些日子有没有长胖一点了。”他拍了拍他光着膀子的胸膛。 那是来自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的胸膛,他散发着一股雄性的力量,那应该是一张可以让我去依靠的胸膛。 “是长结实了一点了咦。”我点点头。 “等我再长结实一点,那样的话,到时我们一起去白梅镇了,万一遇到土匪了,才打得过他们。” 白梅镇?也不知道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曾经一不小心向上天发了一个愿,要去完成“万物生一生之水”,这仿佛成了一种情素,那是我的灵魂事业,就是要去探索芳香生活,波罗波罗密的香疗世界,那到底是怎么样一个充满着神秘的世界?香疗师,这也许就是触及我灵魂的一项事业,为了它,也许,我可以放弃昊然。 理想与爱情,双翼飞扬?怕就怕,把自己弄得一身混浊,到时理想丢了,爱情没了。 还是二选一,来得可靠,我真想明天不出发了。 “怎么了?又不想我与你一起去了?”昊然慢慢的靠近到我的身边,轻轻的搂起了我的一束长发。 一团雄雄烈火再次从我身体里燃起。 “昊然,外面有人来了,我出去看看。”我努力的想从他的怀里挣脱开来。 紧接着,我听到有人的呼喊声:“昊然。” 是他爸来了? 我连忙用力的推开了昊然。 转过身:“叔叔,你来了。” 将双手整了整有点凌乱的长发,抬起了头,眼神里透出了一股无比信任之光凝望着突然闯进来的大男人。 第147章 红尘惮(129) 风,又是一阵好风,吹开了半窗幽梦,吹散了刚刚堆积在山川之上的密集的云层,太阳露出了半边娇羞的脸,一束束光茫将丛林里的一片片树叶折射的金黄金黄的,那像是向我走来一捆梦中的光茫,其实我偶尔也会在梦里祈祷,祈祷来生要做神山之上的一棵大树,在骄阳直射中,在长风浩荡中,立它一千年,照它一千年,朽它一千年,随着沟壑里的流沙石块在时光里尽情的风化,沧海变桑田,桑田变沧海,最终变成了矿。 奈何今生的我一点儿也不木,见一点雨下就入心,见一叶飘零就感怀,见一点动静就心乱,以至于,生活在我周边的人儿,只要与我站在一块儿,就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那种稳如泰山,五雷轰顶仍无动于衷的优越感,那是我修行半辈子都学不会的,特别到了二十岁以后,女孩子嘛,这个年龄阶段最重要的事儿当然是给自己找到下一家寄主啦,寄生?对于我来说那是一个多么恐怖的词语,为此,我吓得落慌而逃了,于是,我再次莫名其妙的被卷入了嘲讽的旋涡里,每次归回故里,总有人明里暗里的时不时的不是拿我开刷,就是拿我的父母亲开刷:“你家那女儿梦寒,嫁出去了吗?”,此时,我的父亲无言以对,低下了他那大半生以来无比骄傲的头颅,我做梦也没想到,这活着活着咋就活成了爹娘的耻辱了? 此时,我只能默默的为自己许愿,来生,要做一块木头,做一块有用的木头,埋藏它可变成煤,砍伐它可做栋梁,总之可以无比骄傲的立在人群之中,木木木一点可随涛起舞,可乍起风中,不入心才能随心,可我还是有些疑问,不入心又如何入命? 我觉得这回来到人世间纯属一场意外,一种突然,完全没有准备好,既然我不能成为木头,那我到底能成为什么?我还没得及搞清楚自己到底能成为什么?就硬生生的被拉起世俗中的战场了,我时常会偷偷的一个人坐在青山脚下,坐在高高的黄土堆上,一次又一次的来解剖自己的心灵世界,也只有这一刻我才感觉自己是平静的。 其它的时间里,总感觉 有什么东西驱策着自己的身影,回头一望,明明什么也没有,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行着。 时常也会问自己,这人群里,到底又有几个人值得我去入心,入命?我又能入谁的心,入谁的命?必境,木木们都高昂着自己头颅,摆着天大地大我最大阵式,谁能入他们的法眼?我想,要入木木们的心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但不是没办法的,只是就算我懂得也不会去运用的。 这办法嘛,第一种:就是将自己弄惨,弄弱,让木木们在我身上体验到人中龙凤的感觉。这我可不乐意的,脑子进水了还差不多,原本好好的为什么要把自己往惨里活? 第二种:就是能制造情绪,制造压力,使用手段,木木们本来就很木,百年如一日,生命需要一点风浪,需要一些大的动静,所以他们会感激生命波浪的制造者,也愿意亲近他们。 这?我自己就是风浪,有无限的波浪,从小长到现在,就没有消停过,我只想让波浪平息,怎么还可能去制造波浪的呢?罢了罢了。 第三种:就是我得有用,有被木木们利用的价值,比如像只木雕一样坐登神台,有半官半职什么的?这我可没有,也懒得去钻研。 如此说来,如果我活得滋润,又厌烦制造风浪,且又无半官半职。那么,今生我注定与木木们是无缘了,还是得坚持最初的追求,走入灵魂的深处,去探索生命是更神秘的东西。木木们的世界里的游戏,我觉得并不好玩,拥有时也被拥有了,在轮回里来来去去的,对于不再需要风浪的我,的确,不那么重要了。 这让我再次想来思索一下,红尘俗世中人们常提起的几对词语:爱与控制,爱与缺失爱,这里面的关联。 我相信:爱是意识的拓展,是放下自己的东西,走进其它的生命,感受其它万物的意识,尊重其他人的意识,如此,探索了一种生物,就等于探索了一个小星球,探索十种生活,就等于探索了十个小星球,也就是说,爱能让一个人变得宽广,可“爱”的前提,那必须不能太木呀,呆若木鸡,都失去感受能力了,又如何去感知到其它的生命体存在? 而控制则是唯我独大,唯我独尊,是消灭他人的意识,无视他人的感受,把所有的生命变成一个样子,求驱同性,或压制或消灭掉不同意识形态的生命体,可细细想来,这样的唯我独大唯我独尊的生命,无论他多么位高权重,无论他多么家财万罐,无论他多么淡定从容,这活来活去,他的生命场中不就等于只有他一个人了吗? 那么缺失爱的人就容易理解是怎么回事了?那是一个像仓鼠一样在风中吓得瑟瑟发抖的生灵,才给自己打造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囚笼,将他们的一生就关在这个囚笼里,然后,在囚笼里不断的囤积食物,囤积财宝,也会去囚笼之外去抓取一些人来,帮他们一起囤积食物,当食物实物囤积的越多,他们就觉得越安全了,又因为一个人太孤单了,他们就时常还会在囚笼里熬迷魂药,摆迷魂阵,目的是为了猎杀更多的与他们不同的意识形态的生灵,将他们变成木木人,与他们一起呆在囚笼里,同生共死,所以,他们接近人的目的就是一个,用光茫四射的外表迷惑你,用迷魂汤灌醉你,然后,下一步,开始用各种方式消灭掉你的意识,屠杀掉你的灵魂,最终,变成了一个又一个木木人,顺理成章的关进了他们那个大囚笼里,这样他们从原本一只在风中的冻得瑟瑟发抖仓鼠变成了仓鼠王。 我后来才意识的,如果“爱”是意识的拓展,那么,不管是仓鼠王,还是木木们,他们是不需要爱的,什么爱呀情呀,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他们只需要不停的在囚笼里囤积更多的更多的多了还想多的无限多的食物,财宝,和金笼子就足够了。 爱放错了地方,小心仓鼠王跑出来咬人的。 就此,想来,木木人也好,仓鼠王也好,也实属于无奈了。又庆幸,今生我不是木木人,且还下定了决心,我要与灵魂屠手们势不量力。 见我一时半会儿的不知所措,昊然他的父亲将目光转向了我。 “寒姑娘,你也在这儿啊?” “叔叔,我来这儿找昊然,是有事与他说。” 我想解释点什么,可仿佛这个时候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我是想为自己的行为洗白吗?我又想逃避什么? 但我深信,这眼前的俩父子,当然,不是灵魂屠手,因为我可以随时走进他们的笼子里,也可以随时走出他们的笼子,来去自如,且没有什么不适感,这时,我浑身是充满着力量的,感觉身体里面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快的跳着舞,它们全都复活了,还在源源不断的为我发光发能。 这好不容易,能遇到一两个能放下自己的东西,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的人了,我是可以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的,也想要走出去去完成自己想做的事儿了,因为,这生命发动机又起动了,这囤积了足够多的能量,不去使用它,让我浑身难受的,也许,这就是爱给予我的力量吧,比如之前的万生,一日为师,居然帮我识辨了自己的属性,而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将我纳进他们的囚笼里,变成与他们一个模样,这样,我当然愿意跟随他,与他一起完成入心入命的事业,这是值得的。 这也是我与木木人,仓鼠王们不一样的地方,木木人与仓鼠王把“爱”示为一个笑话,所以他们才不相信这东东,也不需要这东东,而我,他人的“爱”是能给予我生命力量的,他人“操控”会让我变得淹淹一息,直到生命枯萎。于是,我觉得自己生来就有识人的本领的,只要识辨自己身体的状态就可以了。 这下,眼前又多了这俩父子,每次看着他们相处的模式,我就想偷偷的笑,当然不是嘲笑,是会心的一笑,我深信这两父子彼此是爱着的。 “好,好,帮我管管这臭小子,也好,你今天还有别的事吗?是不是呆会儿又要去研究金木水火土了?” “今天?不想去研究金木水火土了,脑子里东西装的有点多了,这还没有整理好呢。” “也行,改天叔叔有空与你一起探讨它们。” “你要说话算数的哦,我还有一本《万物生香草集》也是讲金木水火土的。” “哦,是嘛,改天把你的《万物生香草集》借我读读,对了,今天我有点事,还要借你的昊然给我一下。” “昊然又不是我的,他是您生的。” “爸,我就知道你来这儿准没什么好事的。”昊然立刻警觉了起来,又躲到了我身后去了。 “你这臭小子,一吩咐你做点什么,就拉长个脸,是翅膀硬了,看到老子就烦了。” “是有点儿烦,有事才找我,没事,也没见你来找我,我的腿伤了这么久了,你也都不闻不问的。” “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伤算什么,别给我活得跟一个小姑娘似的娇滴滴的,走,现在就跟我上楼去。” “我不去。” “昊然,你去吧。”我轻轻的推了推他。 “你这小子,现在什么话也不听了。” “跟着你,准没什么好事的。” “走,走,你不去,也得去。”说着,拉着昊然,往门外拽。 “不去,说不去,就不去。” 这俩父子,又差点扭打起来了,我从没有见过昊然有这么倔强的时刻,难怪,我们能和好如初,也许我们灵魂深处有很多相似的东西,看似柔和可控可欺,骨子里却倔得要命。 “寒姑娘,呆会儿,你在楼下,帮我注意一下,若外面有人来了,上楼跟我们打一声招呼,可好?”说着,硬生生的将昊然拽在了背上,往二楼方向走去。 我捂着嘴,不自觉的又笑出了声来,多大的人了,还有这待遇的,被自己的父亲背在了背上。 “哦,我上哪儿去通知你呀。” “就在二楼,最边上的那间房。” “哦。”我勉强的点了点头,直觉告诉我,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爸,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我自己走。”只见昊然拳打脚踢的。 “小子,那你自己走上去。” “我一会儿就上去,你先走,我还有话与梦寒说。” “一定要来,今天这个机会你不能错过的。”打打闹闹又和和,这是我认识这俩父子以来常有的状态。 “知道啦,知道啦。” 他父亲拍了拍他的肩膀,露出一脸怪异的笑容,扬长而去了。 “你去吧,我在这儿帮你们守门。” “你怎么不问我去干什么事呢?你不怕我去做坏事吗?” “怕,当然怕,所以,我总是给自己下狠药,不对男人抱任何希望的药。” “不抱希望才好呢,你不是还有自己的梦想吗?” “其实,我的梦想终点是遇见一个男人,他能有自己的事做,不是木木人,不嘲笑我的梦想,当然能与我一起看日升月落,看花开草长那就更好了,不过,这样,好像不太现实的,这下看来,好像没有终点了,也许我变得越好,是自己心目中的那种好,变成一个灵魂世界纯净的女人,那么就离男人的世界越来越远了。” “木木人?啥叫木木人?” “木木人?就是对外界一切现像无动于衷,没有七情六欲的天道中人呀?哦,也不是,木木人,就是?就是?” 我怎么能说木木人是天道中人呢?木木人明明就是脑子与情感发育不全的人嘛。 “那我是不是木木人?”昊然问。 “你当然不是呀。” “那当木木人是好,还是不好呢?” “我也不知道好还是不好?” “我觉得不好,人间的事还没搞清楚,我才不要升天呢?” “呵呵呵.不升天,恐怕会有人将你整到地狱里去呀。” “别多想,管它呢,我先上楼打牌去了,赢钱了,就当作我们一起去白梅镇的经费。” “嗯。” 我知道昊然只是说说而已,感觉他根本就不会陪我一起去白梅镇,那么“万物生一生之水”,那也只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儿了,还是想把这件事做透它,一是为了在做事中修行,二是不想失去万生对我的信任之情,这是触及到我灵魂深处的一份事业,但这不一定是昊然的灵魂事业,他的灵魂事业是什么?他都不还没有去寻找,每天就这样在万花丛里沉迷着,吃吃喝喝,云里雾里的,哎,他这样子?虽不是木木人,比木木人要好一点,可越想越觉得这也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入心才能入命,感觉昊然的心就是凡尘里欲望,食也性也物也,这虽没有什么不好,可总感觉少了些什么? 人间这场迷魂阵,还真比较适合闻浪而喜的木木们,他们可以在无数个生与灭的轮回里千锤百炼,而不会感觉不到疼,而我,得不断的往前,往前,去寻找到那个好像少了点什么的什么。 第148章 红尘惮(130) 我依依不舍的将昊然推向了他父亲的那个二楼世界,对了,就是将他推向了刚刚从庭院门外前呼后拥的那一群人里面去了,那里不知道又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一念起,我抬起了脚步,悄悄的随在了昊然的身后,回过头,又往那扇梨木门的大厅里望去,因为,我又听到阿婆的唱经声了,那声音像是神山下的某位巫婆在施法了。还有三叔,他此时在做什么? 恍惚间,我收回了前行的脚步,转身,推开了大厅处的那扇梨木大门,不巧,与一位身着便服的五十来岁的跨着匆忙的步伐的中年女人撞了个正着,差点撞飞了她手中的托盘。 “哎呦呢。”听见她大叫一声。 “哦,对不起,还好,茶杯没有掉在地上。”我用充满着歉意表情闪躲到了一旁。 “喂,你怎么走路的?”她斜着眼睛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转过身,飞奔一般的往二楼方向跑去。 这女人,又是他们家什么人? 我怎么走路的?我缓缓悠悠的走自己的路,打开着门呀,明明是她自己匆匆忙忙的,咋又责怪起我来了? 一边琢磨着,一边脚步轻轻的走到了祠堂边,祠堂外的屋檐上的风铃声发出叮咚叮咚声响,一缕缕白烟与飞絮在半空中轻舞飞扬着,甚至好看; 祠堂内神像下那红烛随风飘荡的火焰似一副苍茫苍劲的图腾,外婆又手握一柱印度线香面对着神像前三叩九拜着,嘴里面不停的 念着谁也听不懂得咒语。 我内心又开始疑惑了,这到底是我的问题?还是他们家里人的问题?我怎么感觉这儿的每一个人都奇奇怪怪的? 我见香与烟冉冉升起,突然又意识到了点什么,觉得阿婆这种行为实在有点滑稽,因为她是害怕生命的消失,财产的消失才天天在这儿握香三叩九拜的,这样一天天拜下去,我发现她眼神里恐慌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就如世俗中的我们呀,因为对贫穷的恐惧,才没日没夜的赶路,就为那碎银几两,随着银俩的日渐增多,我并没有感觉到日夜劳作的人们因为银两增多后而自己的生命的状态或心灵的状态而有所改变了,反倒变得更忙了,拥有的人忙着摆迷魂阵,忙着熬迷魂汤,忙着摆鸿门晏,忙着摆龙门阵等等,迷惑那些不明真相还在寻寻觅觅的众生,梦里寻她千百度,只见他们那阵营里五光十色,万紫千山总是情,求他们来爱我行不行,“砰”的一声,纵身一跃,才知成了唐僧肉,那里面不只有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还有吸人血的蛛蛛精,还有吃人肉的牛魔王;没有拥有的那更在意难平呀,意难平,寻寻觅觅,忙忙碌碌,何时才能变成牛魔王? 我在想,也许,无形的心灵,只能用无形的东西去填补,我始终是相信无形的一切高于有形的一切的,柔软的一切高于坚硬的一切的,你看,那香与烟的高度,总是高于做香的材料的高度,而生死的高度又何尝不高于养生者求神拜佛者高度,那心灵境界高度定能高于财宝的高度,不是吗?俗世里有一个很熟悉的词语,叫自我实现,若因为内心的恐惧去忙忙碌碌的,去没日没夜的追赶,最后发现,生活中的问题与银行卡的数字是成正比的,忙碌对抗不了心灵的匮乏感。 那到底要如何是好?不做事了吗?就坐在那里等死吗?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我一直在寻找这两全法,不会就此罢休的。 我又想起来了“控制”与“爱”这两个词语了。 恐惧是因为远离了当下,为了驱走恐惧感,于是人们学会了“控制”,将自己控制在当下,于是,一类人学会了对别人身体的控制,这便有了八爪鱼,封建王朝,周扒皮,地主婆,奴隶与奴隶主等等,一类人学会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为了让自己回到当下,就画地为牢,一百年如一日重复的一个动作,这便有了井底之蛙,还有那些用忙碌麻木自己的木木人们,还有躺尸了的人们,一天天将自己关在屋子里,一辈子就研究一只昆虫,盯着一个物件,比如这个拜佛的阿婆,天天盯着神像念咒语的;有的人就天天去钓鱼,将屋子里堆满了鱼,还在不停的钓,等等,这些人的确活在了当下,当下让他们远离了恐惧,对生命有了一种操控感,找到了一种心安的感觉。 可是以控制为主题曲的人生,我总觉得少了很多东西,反正,不太对劲的,那是将自己与万物隔离了换来的平静,这种人生,是在方寸之地成佛了吗? 而我觉得真正化解恐惧的方法是将自己揉碎,将名欲揉碎,与万物融为一体,去看那大漠孤烟,去看那风吹云低,去看那荒凉之地的枸杞,红唇欲滴酷似高原处不老的情欲,去听那遥远的钟声,去把酒言欢,去策马奔腾,去天涯之遥山海之远读四季,去放手一搏的做一个事业,所以,我一直是很敬畏那些创业者的,或创造者的,方死方生,敢舍敢活。 的确,世间人都在做事,都需要做事,只要在做事,就能获得相应的报酬,有形的或无形报酬,定能获得的。当然,虽每个人都在做事,但每个人做事的动机是不一样的,结果往往也千差万别,有的做事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心灵,有的人做事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有的人做事是为了拓展自己的意识,丰富自己的阅历,有的人做事是为了结交朋友,有的人做事是为了证明自己,有的人做事是纯粹是为了金钱,想拥有更多的金钱来驱走自己内在匮乏感与恐惧感。做事的动机,如果是后面两种,往往会事与愿违的,但其实世俗间里大部人做事的动机是最后面两者,结果,处处哀嚎遍野的,之后,便以逃避为光荣,名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啥也不干了,就往家里一躺完事了(也许这是他们忽略掉了他们在做事过程中获得的无形的东西吧,觉得只有获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的东西才是有价值的,一切无形的全是无意义的,终究是价值观的问题。) 记得刚开始,我做事的动机也是不太好的,纯粹是为了证明自己,哼,那些嘲笑我嫁不出去的村民,我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让他们对我另眼相看,后来,才发现,这样行不通啊,我越证明,他们的笑的越厉害了,我终于灵机一转,假装自己很厉害了,就好比自己是一名医生,我无须天天身着华丽的服饰,手持名贵的手术刀,逢人就说:“我会开刀呢,我会开刀呢”。这样,别人肯定不会把他当成医生,只会把他当成神经病。那我也是如此,只要用自己的方式存在着,就是一个小星球,谁能判定火星厉害?还是土星牛逼呢?我只要用自己的节奏转动起来就可以了啊,有口饭吃,能让自己活下去后,便能动手做事了,我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自己的存在呀。 往后,我便换了一种做事的心态,一件事,要么不选择开始,选择开始了,就得像这阿婆拜神一样,虔诚的完成它,不说让所有人满意,至少要让自己心安,也许我做事的动机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心灵吧,顺便挣点银子,银子是个好东西,用挣来的银子,去消费,消费的过程也是一种认识自己的过程,知道了什么适合自己,什么不适合自己,什么是可以改变的,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对于适合自己的,可以改变的,就继续努力,对于不适合自己的,不可以改变的,便可以坦然无悔的放弃了。 也就是说,每个人,从幼年到青年这个年龄阶段,越懂得在消费中去认识自己,到了一定年龄,就越容易放下对金钱的执迷,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要消费,就需要金钱,需要金钱,就得去做事呀,人这一生,要搞明白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并不是件容易 的事儿。所以,我是不太相信那些控制者,画地为牢的人是悟道了。我这左折腾右折腾一根毛都没悟出来,难道,真是我太笨了吗?我信他们个鬼。 到如今,我倒觉得自己比控制狂们更胜一筹,回过头来再来看我那“悲惨”的童年,又突然感谢我的爹娘了,虽没给让我过上大富大贵的生活,但能让我在小小年纪中用自己的劳动成为了自己认为的那种“小富婆”,实现了“富婆梦。”以此破除了我对金钱的执迷。 我知道俗世间还有很多勤劳“小蜜蜂”们也是和我一样的,我对那些任劳任怨,毫无怨言,做事时从容不迫,默不作声的“小蜜蜂”们同样是充满着敬意的,因为他们做事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心灵。 不过,我与勤劳的“小蜜蜂”的不同是,“小蜜蜂”们每天每时每刻都有忙不完的事,忙得连与自己相处的时间都没有了,忙得体验生活的时间都没有了,这我可做不到,何况让我愿意用一天用十八小时去做的事其实并不多,在职时,一天十二小时我都觉得有点多了,其它时间里,我最喜欢一个人坐在一棵大树底下,或坐在开满着野花的乡间小路边,发发呆,看看来来往往的人群,我觉得这也是一种享受,不比花个几千,几万元到美容院里办个卡,往那儿一躺,让美容师在自己身上揉来揉去的那种体验感差呢,当然,前提是两种都体验过,再二选一。 有些东西,试一试是可以的,试,是为了了解,了解过后,才能放下执迷;试,若将自己试进去了,那就是一条不归路。 银行卡里的数字,衰老,生病,死亡,这些都在成坏败空轮回中,生命中所有的恐惧感无不是想要去抓住这些东西,不想让它们消失,想让他们一直存在着,保留着原样,结果这些东西就像一根绳子,捆住自己生命活力的绳子了。 那还不如斩断绳子,痛快的去活一场,为何要画地为牢? 如此说来,做事,挣钱,消费,的确是认知自己的过程,一旦认识到外在体验,就像一根捆住自己绳子时,无论你怎么用力拉住那根绳子,也阻止了它们的变化,无论家里的银子堆积的多高多厚,不想失去的终究还是会失去,只是或早或晚而已,这时才会真正的放下对有形物的执迷,此时,再来做事,便成为了一种生命的体验,一种享受了,而不是苦差了。 我最怕的就是成天无所事事的人,比如把那井底里囤积满了食物和财宝的“井底蛙”们,摆出一副小富即安的模样,仿佛早早的就看透人世百态了,滴水不进了,他们不做事了,就作秀了,天天与各种“蛙”们扎堆无事生非的,时不时抬起头嘲讽一下正飞在高空中的专心飞翔的老鹰们或麻雀们:“那些傻逼,还在瞎折腾个什么?就是活不明白,看不透生命的本质呗,”然后一副得道高僧的模样,往井底边一躺,觉得他们那才是人间正道,这些“蛙”们,就是吃得太饱了又没事做给撑的。 还有一类比“井底蛙”们更可恶的无所事事的人类,因为他们身体里面的能量无处释放,就专门去整人,去玩弄人,去操控人,去修理人,仿佛看到被整者难受,整人者就兴奋无比的,若我遇到如此变态的人,只能躲着他了,最好让他们置于无人区里,没人整了,还整什么?若在工作场所,遇到不干事专琢磨如何整人的整人专家们,我宁愿那份工作不要了,若在亲友堆里,有整人专家,我就斩情断欲。 人生几度春秋,必须来点决绝,我得关注好自己活着的每一天的状态,去完成好自己曾发下的每一个愿望,我觉得这才叫珍爱生命吧。 “小妹,你也信神啊。”谁在跟我打招呼了?我连忙回过头,哦,是刚刚那位去二楼去上茶的中年妇女,这下她的神情似乎缓和很多了,我也随之放下了戒备之心。 “哦,我没信神,不信神的,你是?” “帮他们家来照看这老太太的老妈子。” 我细细打量了眼前这位中年妇女,虽未着华服,来整体看起来清爽宜人,说自己是老妈子,着实有点过了。 “这照顾人事儿,的确适合我们女人干的。”我回答。 “你说的极是,你是哪儿来的姑娘,我怎么之前没见过你呢?” “哦,我是来这儿看望昊然的,他腿受伤了,我是他的朋友。” “是女朋友?” “是的。”我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这小子,找女朋友了,居然,也不告诉我这舅妈一声,真是白眼狼。” “原来你是他的舅妈呀。” 我的头一阵晕炫,他们家怎么有这么多的亲戚的,一个三叔就算了,这又来了一个舅妈了,真的不太喜欢卷进这样的人际场里面,我的内心世界仿佛又在提醒着我:“这儿不适合你久留”。 第149章 红尘惮(131) 在大厅处的那扇梨木大门与桌椅之间,空着一条路径,阳光从门缝里破门而入,映出我们俩的身影,我想匆忙离去,继续到别处漫游,奈何,又止步,停留,也许,此处还有风景,让我来持续翻阅,阿婆的唱经声终于停止了,我着实是不太喜欢这形式上的东西,尽管我知道形式让人学会恭敬,但我始终觉得:有的人,身在庙堂,却心如草木,滴水不进;有的人,身如浮萍,却心在庙堂,包罗万象,相比而言,前者更具有迷惑性,欺骗性。 “哼哼,是呢,我这是上辈子欠他们家的。”这位 中年妇女人从上至上打量了我一翻,或许甚觉我是一个可倾诉之人,就开始在我面前倒起苦水来了。 “呵呵?”我将嘴巴锁得严严实实的,好不容易才吐出了两个字。 他们家的事儿,与我何干?我可不想被搅进去了,你既然选择了做一个孝敬的好媳妇,干嘛还要跑出来倒苦水,难道这又是一个生活行为演绎家了?还是希望我以后也学她,做一个敬孝道的女人? 我淡淡的一笑,想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又被这位中年女人拉了回来。 “喂,小妹啊,那你是在哪儿工作呀。” “我这,还闲散着呢,这不,刚离职来的,本来想?”我欲言又止。 “哦,你什么学历?念过大学吧,到时我让我家那位给你推荐个好的工作?” “没,没有学历。”我难为情的摇了摇头。 “也是,也是,女孩子嘛,这一辈子咋样过都好,至于工作嘛,有工作就做着,没工作就闲着,哪样都好,都好。” 她的话锋一转,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人还算开明,我以为她又要拿我的出处与学历开刷了,这可是我半生的痛点。 我到底不是一个超越三界的姑娘,有些凡尘中的东西,的确让我只要见它一眼就心生畏惧,我回想起这一路跌跌撞撞的行程里,每当看到那从宏伟庄严的办公大楼里走出来的坐如松,行如风的手夹公文包的高职人员,再看看我这如浮萍般的身影,仿佛他们成了我用尽一生也够不着的梦。曾在我心中,他们是那么的高大伟岸,那种高大伟岸气势究竟从何而来?反正,听长辈们说,他们是文化人,文化人?那就是他们读了很多很多书?那些书是从千百年以来文人高人能人强人中的智慧中沉淀而来的,他们灵魂里,承载了无数个历史的轮回,承载了无数个春夏秋冬,难怪?会让我心生敬畏,我敬畏的不只是办公大楼的人们,还有他们脑海里装下的几千年以来历史的烙印,刻进了他们的血液里,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势能,是文化与社会规则赋予了他们的一种势能,在这种势能面前,我不自觉的会觉得自己渺小无力,就如一棵稻草,他们轻轻一吹,我便倒下了,不是说自己是个小星球吗?在这种势能面前,我却会乱了自己的方寸,直接跟着他们的节奏跑了,甚至浑身都僵化了,转都转不动了。 直到后来,我走了很远的路,遇到了很多人,各种各样的人,当然,不乏有办公大楼的人,比如万生,比如姜飞扬,还有后来的后来的人,终将还是破冰了,我默默的告诉自己必须得转动起来,用自己的方式转动起来,我确信了,一个人就是一个小星球,是这众多的小星球共同的力量推动着时代的车轮往前行。 办公大楼内的人没有错,办公大楼外的人也无错,错就错在,若办公大楼内的人若将自己当成了挂在高空中的太阳,火力太强,把其它的生物都烤没了,烤得淹淹一息了,这就不好玩了。 错还错在,办公大楼外的人把信仰投错了地方,不信仰自己这个小星球了,却要把一个不能行走的木头人供上神坛,以求得心安身安。千千万万有手有脚能动的原本一个好好的人,把自己的力量拱手相让,隐藏掉自己的光辉,这才使得一部分木木人,栋梁之材,木生火,变成了火力十足的太阳神,就有了那可怕的如神灵般的气势。所以,在这些被众生供奉起来的大神面前,我若不服从,那就是在与千千万万的众生对抗着,对大神不敬,就是对众生不敬,将会被群起而攻之,于是乎,我心中时不时的恐慌感犹然而生了,这种恐慌的确削弱我很多原本属于自己的势能与力量,不知不觉的变成了光辉下的一个随风摇摆的影子,细想,这又不何尝不是一种生而为人的悲哀。 “还行吧,没想到,您挺开明的呢。” “那是呢,都是苦过来的人,什么鬼啊神啊魔啊没见过?什么没经历过?总能磨出点东西来。” “不过,还是有点事做得好,不然,这心啊,空荡荡的,闲时,我想读读书打发时间,好像也不太妥,大家都忙着呢,手里拿着书还得躲起来读,跟见不得人似的,这读着读着,与其他人就显得生疏了,人家都在讲究吃讲究喝讲究穿讲究用的,谁还拿着一本破书来读,那不成书呆子了嘛,也是,既然来到了人堆里,就得体验人情的温度,可,不体验还好,越体验感觉这心啊越是慌慌的了,我也不知为何会这样的?”我如实的表达着自己感受。 “你这就不对了,咋在学校里不好好读书?都出来了还读啥子书呢?当初没好好上学后悔了吧。” “从不后悔,出来了才好读书呢,想读什么就读什么,实现读书自由了。” “哦,是嘛。”她用质疑的眼神又打量了我一翻,又接着说: “没事,没事,这也好,在这儿,你就随意着,我们家昊然,性子好,换着别家,处处都是隔应着,防犯着,你进不去他的世界,他也不会进入你的世界,哎,我们女人这一生,不容易呀。” “此话何说?” “你说的没错,有点事做好,这别人家的铜墙铁壁,你若没有两把刷子,就得弯着腰才进得去的,这不,我这腰一弯,就弯了大半辈子了。” “我懂,俗情俗世里,就那点事儿。” “昊然这孩子,心里不装事儿,我喜欢。” “是的呢,他成天都吃吃喝喝的,像个孩子似的,不想事儿的,好像食物从天上掉下来的似的。” “走出去又谈何容易,哪儿不是夹缝里求生存?他这样子,也好。” “好是好,可是?” 这女人仿佛帮我解开了心中的迷题,可是,又觉得哪儿不对劲。 “可是什么?等活到我这把年纪了,才知道高远的东西,并不一定要到外面的尘世里去寻找,特别是我们这些弱女子,能成什么事儿呢?哎呀,罢了,有得靠,就往上靠吧,适度弯下腰,忍一忍这一生很快就过去了。” “有些高远的东西是不需要在尘世里寻找,比如那长年积雪的珠穆朗玛峰,那是因为它本来就高远了,我倒觉得,就是因为我是弱女子,才需要寻找来着,更不能弯下这腰,不然,这腰一弯,就显得更矮小了不是?” “瞧这?多聪明的姑娘呀。” “不,人这活一辈子,要么在尘世里丰富,要么在心灵间丰富,总有一处要攀登的。” “是呀,我指的是尘世里的高远,这儿拥挤得很,你不弯腰,总有人弯腰抢夺走了原本属于你的一切。” “也是,反之,荒凉得很,人稀少得很,路也宽广得很,而人人都在往尘世里的高峰上挤,原本康张大道也变得老窄老窄了,许许多多人拥挤在半路之中,想往前,前进不了,想后退,更是死路一条,把力气都消耗光了,结果越走路越难走了。” “是这么回事儿,小妹,看你这一脸福气相,还挺懂道理的呢。” “谢谢。” 我也不知道这福气相从何而来,若往外投身时,仿佛内外间有一种无法调和的矛盾,明明身在吃苦,心亦是,继续往前,只怕都挤得不成人样儿了,哪儿来的福气?哪儿有归去?往尘世里寻找,在拥挤不堪的道路上,得似金钢菩萨那样一脸凶相反倒少些障碍?反之,一脸慈相,仿佛莫名其妙的有一个无比沉重的担子压在了我的身上,明明不是好人,只因为别人一看我就说我是个好人,于是我也不自觉的把“好人”的面具带起来了;明明心中没有多少爱?只有障碍,我却还是在谈它,爱,我向它狂热的扑去,终究被寒流迎头痛击,总会与一身冰冷不期而遇,一个动作失误,便打得个自己措手不及,于是,又缩回了自己的壳里,竖起了高墙大院,就这样亦进亦退着,亦真亦假着,只是我生了一脸福相,一脸慈相,这是一种天生带来的形式感,我最不喜欢形式感,它却长在我的身上了,不想带着它,却又拿不掉它,好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骗子。 往外走的世界,特别是女人,在尘世里大同的梦想就是“生儿育女”,还要为男人的外在的攀登贴砖加瓦,“慈”相里若不生出一把“金钢刀”来,又如何立身?我知道了,我活着是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得生出一把“金钢刀”来,可这把“金钢刀”一出,又会破坏了外在和谐感,会吓跑一些原本看好我的良人,这福相居然也成了我的一把枷锁了,还不如没有呢,也许活得更自在,而有,就必须修统一它,内外统一,外慈内也慈,唯有这时候,我才能真正的与自己和解掉,不得不说,凡是 上帝给了你一个好的东西,一定后面跟着一堆的麻烦,也许这便让活着有了一个更高的目的吧。 我这一路走来,看几度花开,看几度花残,早就铁了心,不再刻意去追求什么共同的梦想了,外在的丰富,不太适合似我这样子的人去追寻,去攀登,我这一脸慈相,等我修出一把“金钢刀”的时候,别人都领先我十万八千里了。 那么,我就必须学会在自己轨道上前行,当然,会有触痛的感觉,这种触痛,也许是老天爷爷的呼声吧,它让我转过身来,去面对自己,再说了,黄天之下,谁又不是一粒被梦疼醒的红尘? 他们告诉我,厚德才能载物,厚德载物?是承载万物,而不是在一框地里占有更多的东西,他们都偷换概念了,如果占有的东西越多,德就越厚,那就开抢呗,谁力气大,谁动作快,谁的相更凶,谁的心更狠,谁就抢得更多,谁就德最厚了?然后要将他抬到神坛去供起来?变成金钢菩萨了吗?是这意思吗? 想来想去,这开抢的人生,也没什么意思,对于一个曾是体验过购物狂的人来说,我是可以说这话的,一件价值再高的物品,初得很兴奋,二得,比较兴奋,三得,一点点兴奋,四得,无感了。 而像昊然,他这般的生活,我敢情说不足两年,我在这儿可能就会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傻子都知道,若不去攀登事业或心灵的高峰,在这短暂的在物欲中获得的多巴胺的兴奋,就如购物,购到最后,任何东西都不会有太多的感觉了。 “小妹,到底是年轻人,我们这代老妈子,算是认命了,一入红尘深似海,女子虽弱,为母则刚,也算是一种修炼吧,我这又要忙去了。” “嗯,你忙你的,不用管我的。”我脚步踱出了门外。 “过几天,又是端午节了,天气也开始热起来了,我得去帮老人家把被子给换一换。” 说着,这位中年女人又踩着跨度很长的步伐,走向了阿婆卧室。 我默默的站在她的身后望向她那匆忙的身影,很显然,这舅妈,像尘世里许多女人一样,是往外在攀登的女人,是用外物来丰富自己人生的女人,一旦踏入了这条路,就得时时保持着或忙碌或备战的或开抢的或弯腰的姿势,个个都是大忙人了,仿佛有干不完的活儿,都在追赶着,你不赶路,到后面恐怕只有挨饿的份吧,哦,应该是每一个只要有人的场所,几乎都是这样赶死队般的状态,这到底有必要吗?如果不追赶真的会被饿死?会被打死吗?最终,就是在孤独中无助的死去吗? 不待木叶空,不待山容瘦,在晚风与顾盼之间,在有与无之间,我实在不想就这样在拥挤中追赶一生。 光阴本来就似箭,为何还要在光阴里快马加鞭呢? 生活是一种感觉,有好的感觉,有不好的感觉,为何我们要将自己的大半生五六十年都要处在这不好的感觉里呢? 对不起,我临阵脱逃了,不是我不喜欢学习,也不是我不喜欢工作,是不喜欢那种快马加鞭勒紧脖子的感觉,这样,我都不能呼吸了,还怎么奔跑? “不接受当下,就得为自己创造一个未来。”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座右铭。 细细想来,其实这看得见物质的世界的价值观无不是他们用一个个概念定义而成的,是八爪鱼们定义起来的,告诉人们何是高贵的?何是卑贱的?何种是有意义的?何种是无意义的?那我,同样可以用自己的一个个概念解构掉他们价值观呀。 在能吃饱喝足的前提下,我余下的活着动力,一来,就是想用自己的新的概念解构掉木木人们以外物的囤积的高度为最高价值驱使的套在我身上的这把枷锁,用赶死队般模样是面对工作与生活的生命状态,无论怎么样,我是不可能满意这样的状态的;二来,修内外统一。 远方也是一种感觉,一种轻盈的感觉,绿皮火车,田野,远山,村落,寺院,黄土高原,蓝天等等构成一幅又一幅梦幻般的画卷,忍不住就会去翻阅。 茫茫的时空中,我一直在前行着,不限景色入眼入心,不限人事入缘入命。 第150章 红尘惮(132) 此时,黄昏已低矮,一羽鸟儿疾速的穿过花丛,抖落了树枝上的最后一批落花,归向了那片竹林,迎接来了我在人间的四季的又一个夏天,真好,我深深的呼吸着这雨后将尘洗净的空气,瞬间,仿佛又看清楚了自己思维的每一条脉络,它们是如此清晰,原来在人群中并不一定会迷失自己,有时候更能唤醒自己灵魂深处的记忆,我从哪儿来?我要往哪儿去? “喂,寒妹子”。 好像是三叔在喊我? “秋梦寒。” “啊,三叔,是你在喊我吗?” 我连忙回过头,向不远处望去。 “你是耳朵有问题吗?喊了你几遍,都没有反应的。” “我,我耳朵没有问题啊,刚刚在想事情来着,走神了。” “来,来,来,反正你也没什么事,来帮我一下忙。” “让我做什么啊?” 我在想,这三叔啊,真不愧是个大管家,这一天天的,不是在账房,就是在厨房,的确也挺累的,真是的,我咋一下子对这个男人生起了悲悯之心来了? 很快又意念一转,谁说我没什么事?我的脑子里面的事儿可多了,难道一定要两只手不停的活动着才叫做事吗?这三叔,与我过往认识的大多数人一个样儿,就看不习惯我一个人呆着闲着的,难怪我们总是水火不容恶语相向的。 “你跟我来。” “哦,哦,没问题,那我先去换一套衣服,马上就来。” 我的胸口又像是堵住了什么东西,一种说不出道明感的压抑感莫名而生,缓缓的将脚步移到自己的房间,合上那本《万物生香草集》,谁说的我没事做,我的事儿多着呢,通往前方的路,还需要一个人呆着慢慢的酝酿,那些人真是的,好像只有他们的事,是事儿,我的事,就不是事儿了,也难怪,我来青木园这么多天了,总是手脚闲着,晃荡来晃荡去的,分文未进,坐吃山空的,可是?我还是觉得停留是为了更好的前行,前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转过身,还是随手披了一件外套,又绷紧神经,亦步亦趋穿过大厅,祠堂,脚步刚迈进厨房的梨木门边,就被三叔喊住了。 “来,来,你过来。” “让我做什么啊?” “给我打包,这饭呆会儿要送到楼上去的。” “嗯。” “那还不速度点?” “怎么打包?” “打包,打包这也不会吗?还要我教吗?” “我不会,我又没打过包?” “哎,那你会什么?” “我,我。” 我望着他那凶狠狠的眼神,冰封了的表情,感觉自己全身的汗毛都吓得竖起来了,后退了几步,束手束脚的拿出一打包装袋,该死的,这袋子怎么都是一个一个粘在一起的?我将双手上下使劲的搓揉着也没有撕开一个,再定神一看,这胶袋都被我搓破好几个了,这?我慌得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真想蹦到一个角落里去,再也不出来了。 “你看你,你看你,怎么这么简单的事你做起来就那么难呢?” “哎呀,这不好撕开啦。”我的行动力再次在这样的否定的氛围能消失殆尽,身在红尘之中的这面魔镜里,真有魔性,它觉得我行,我就行,它觉得我不行,我就真的不行了。 对,是魔又入我心间了,是幻境,是幻境,我努力的提醒着自己,必须要消灭掉这块魔镜,不能让它吞噬掉我的能量,我不会让它将我打倒的。 “哎,你的手抽筋吗?”三叔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每当面对着这种冰封了表情,仿佛我的浑身包括神经系统也跟着冰冻了,脑子与运动神经失都失去了正常运行的功能,似一台瘫痪了机器,死死的僵在了原地,一回,两回,三回,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如果我在人间,相逢的都是三叔这样的人,那简直就是一场场恶梦,只怕早就被这魔儿磨得不成人样儿了。 幸亏,这一路摸索过来,我发明了一套自己的生存秘籍,用来对抗那向我时不时照来的吞噬着我能量的魔镜,凡是有相,皆为虚妄,那就以幻制幻,我会做又美又好的白日梦,在自己打造的“水晶宫”里,活得安然自得,正气十足,淡定从容,这时,那一个又一个魔头自然就拿我没折了。 而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内心里也逐渐的对这俗世里人们情感从喜欢到厌惓,只觉得他们真是事儿妈,活着原本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一张床,三餐饭,再来看看人间繁花似锦,人来人往,哪有那么多事?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凶神恶煞,日忙夜也忙的,直到进棺材了才会有消停的一天的?我不知道是他们先厌恶我的?还是我先厌恶他们的?不对,是他们先厌恶我的,在我记事那一刻起,我就在等待人间一阵温暖的风抚过我那稚嫩的面颊,奈何总是等待来的是阵阵冰冷的风,吹得我四肢发冷,从皮肤冷到灵魂最深处的那种冷,似珠穆朗玛峰上的冰雪,在朝阳下才能化为水,是我需要不停的不停的表演,才能获得那一点点温暖,只要一停止,冷风又吹来了。 “没,我的手,没有抽筋的。” “我看你这一天天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哦?” “我,没想什么啊。” “你是想来这里吃白饭,不干活,就有的吃,是吧。” “那这不是你们的工作吗?我的工作场所又不在这儿,我也是一片好心,想来帮你一下。” 他白了我一眼。 “那就快点啊,行动起来啊,你还愣着干什么?” “这,这怎么装嘛。” “你把菜陈到碗里面,这也不会吗,又要我教吗?” “不会,还是你来吧,我在儿只会给你添堵的。” 我突然灵机一转,把锅铲和包装袋一扔,转身离去了。 刚刚这种处境我太熟悉不过了,打小不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吗?他们仿佛总是在用上帝的视角在评判着我一言一行,在给我打着分,结果,我在人世间的得分,总是那么的不尽人意。当然,也有例外,而这些例外,也正是给我在世间继续前行勇气,也正是这种例外,让我也学会了用上帝的视角来审视着审视我的人,凭什么这样对我?当我一遍又一遍的审视完了之后,我便开始厌恶这些个没事搞事汲汲营生以占有物质的多寡爬得多高来评判一个人的优劣的人们,是他们想要的太多,那当然就要付出的更多一点,我需要的少,自然就休闲一点,这有问题吗?他们没有资格来为我的平生打分,是他们的恶语相向在先,是他们先凌驾于我之上的,是他们先厌恶着我的,我才厌恶着他们了,我只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而已,我知道,自己这种行为也不高尚,咱们彼此彼此嘛。 想着,想着,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又返回来拿起锅铲,我不能就此跑掉了,也许唯有跨过这些冰封的路,才能真正的解放掉自己,于是,我活着的任务根本不是日夜操心着去囤积多少东西,卡里累积多少位数字,这不是我这一次来到人间的目的,他们没有理由用这种态度对我,我必须学会无言的反抗,且在无言的反抗中坚定不移的前行,直到为自己解封。 “我来吧,你把碗筷拿出去,别给我又把碗给摔碎了啊。” “你一边嫌弃我碍事,干不好活,一边又要用着我,你这人真是矛盾。” “妹子,我也是好意,三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哪样活不会干,生活是干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我在我的世界里天马行空,又没挡着你的事,再说,我又不是吃你家饭,我是看在昊然的份上,才来这儿的,你以为我想在这儿吗?我一个人时,好好的,自由自在的,吃的又不多,我想要的又不多,我自己完全可以挣得到,不需要靠谁过活着,你凭什么用这样的态度对我?” “话也不能这么说,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你看看哪个像你一样,要不,这个你不会,算了,明天,我教你算账?” “没兴趣,我对数字,没兴趣,觉得很麻烦,脑子也不好使的。” “这才是生活,学着对你往后也有好处。” “我不需要学那么多,有人会就行了嘛,无论哪一行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何必去凑那个热闹的。” “那你会做什么?手脚也不能干,脑子也不好使,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脸?只会做白日梦?嗯。” “我做我的白日梦,你干你的活儿,咱井水不范河水,你管我那么多做什么?我一点儿也不羡慕你们这样的生活,好不?”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生活,喜欢不劳动,天上就掉馅饼的生活?” “谁说我没有劳动,我劳动的时候还跑来告诉你吗?碎银几两,需要时,我自然会去挣,会去劳动的,多余的囤积,我觉得没有必要,也没那好命,我觉得大财根本不是靠赚来的,是靠等来的,或者靠继承来的,像我这样一个女孩子,能把身上现有的东西守住好,就不错了。” “生活就是实实在在在的,你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你这样下去,三叔我事先提醒你,是不行的,趁年轻,要多干活,多挣点银子,不然你以后的日子,会不好过,人,要居安思危,三叔看你也不是坏姑娘,这才多管管你。” “我不需要你们管,从小被管到大,被说教的大,我烦都烦死了,你们不是我,可是,我又没法解释清楚。” 所有人都在提醒着我,活着,必须要去做事,不停的做事,且做事必须要劳而有所得,直白点,就是要挣到银子,劳而无所获,没挣到银子,就都等于没劳动,便给你好吃懒做的标签,我这真是有口难辩。而我坚信,大富大贵的生活根本不是靠日夜操劳而获得的,那是命也时也,也许我是个宿命论者吧。 我发现,无论走到哪儿,我总是在解释自己,有时候为了解释自己,都变得夸夸其谈的了,这样,原本就不太讨人欢喜的我,再这样夸夸其谈下去,就更让人厌恶了不是?其实,还是在较这个劲,想让尘世里的人理解我,如果?我不需要他们理解,那我就不会说这么多了,只管保持沉默就好了。低着头做自己的白日梦,自立自强,自得其乐,安然自处,这样,我的烦恼可能会更少一点。 都怪昊然,让我来到这儿,我的日子本来过的好好的,没事跑到这里来,被人数落来的。 也许,想要不被人数落,还是有几种方法的,要么埋头做事,忙碌一生;要么隐居于山林,相忘于江湖,闭嘴不言红尘之事;要么做个不倒翁,任尔东南西北风,我闲我的,他们忙他们的,谁让他们想爬得高呢?我又不选择往外攀登,是选择往内丰富,当然就没那么多事儿了嘛。 “行了,行了,不干活,就给我闭嘴,不要在这儿给我挡事。” 说着,又开始赶起来了。 “这年代,咱老百姓,都不容易,哪个挣得不是血汗钱,你倒好,在这里白吃白喝,这会儿你觉得爽,爽过了,有你哭的,少年不努力,老来图伤悲,到时,不要怪三叔没提醒过你。” 我知道三叔的话句句在理,可是就是让我心堵,眼泪刷得就往外流着,不知道为何会哭? “你咋还哭起来了?” “我没有白吃白喝,我是来这儿看望昊然的,陪伴昊然的,等他的腿上的伤好了,我就走了,我为昊然付出了时间,我的时间也是很值钱的,如果不是因为昊然,我拿这些时间可以与自己相处,可以去做我想做的事儿,也可以什么也不做只做白日梦,那也是无价的,凭什么说我白吃白喝?” “行吧,行吧,你没看见我很赶吗?一边歇着去,啊,我的姑奶奶。” 这下看来,这三叔同样是站在上帝的视角,给我的命运判了个无期徒刑了。我始终是不服气的,于是,我也学会了用上帝的视角去挑战他们,这样下去何时是个头? 我只是觉得:赶?会形成一种习惯,忙亦是,一直在追赶的人,他们一生都在赶,直到病倒,直到死亡,可能才会停止那种赶的状态,一开始选择忙碌的人,就总是需要在忙碌中才感觉到自己的价值,停不下来了。 当然,“追赶”能获得大家的认可,也能得到些利益,看得见的或看不见的,从而被人尊重,这种舒展感,更容易让自己获得身心健康,而后心安理得;而如果选择甘于人后,那么就会被人踩在脚底下的,多多少少身与心都被踩踏得变了形,扭曲得不成样儿了,还何谈健康?何谈安宁?所以,那种“赶”的名利场里一个个身影,给我的感觉就是奈何桥下那血河里的索命鬼,在血河里不停的扑腾着,为的就是想将岸上的人拖下水去,再吸干他们的精血,让自己成形,活得像个人样儿。 “赶”的生命场,同样是灵魂与肉体绞杀场,不止拼的是智力,还有体力,耐力,意志力等等,还有使坏的能力,那里横尸遍野,血流成河,最终胜利者无不是踩着他人粉碎的掉的灵魂或倒下的肉体到达的金字塔的最高处,才可成人成圣成神。因此,没有人想放弃这种“赶”的游戏,个个玩的不亦乐乎,死而不悔。 难道?只是因为人是群居动物,就必须每一个人都要玩这场“追赶者”的游戏吗? 每一个人都要学会去争夺,去撕杀吗?他们忘记了,人与其它动物的区别,除了争抢东西,不是还可以创造东西的吗?人与人之间聚集起来,可以相互踩踏,也可以相到成就,不是吗?我们是人类,为何要去学兽类? 我倒觉得这套“追赶者”的游戏规则只适合五感无感,六觉无觉的人们,他们需要更强的刺激源才能找到活着的快感,并不适合我这类高敏者,那我不玩了还不行吗?咱去自创一套游戏规则,应该不违法吧? 我回过头,望了一眼三叔,脱下了工作外套,用行动告诉他:“你自己忙吧,你这种人,姑娘我惹不起躲得起。” 转过身,缓悠悠的走到挨着厨房边的竹林里,其实我也可以像这竹子一样的,贞姿不受雪霜侵,直节亭亭清吟枕,春日临风舞,夏日傍雨眠,秋宵对月吟,冬来与雪共白头。 第151章 红尘惮(133) 这片风水宝地,不只有风的逍遥,还有人的狂欢与叹息,我总感觉自己身体里有两股相反的力量在不停的拉扯着,中间拉扯出了一条好大好大的缝隙,这条缝隙我把它叫命运的赌注,我在人间总是找不到自己真正想扮演的角色,那一条缝隙便是我留在世间唯一的希望,每每我站在高处向那条缝隙里凝视时,它,或许是我从地狱通向的天堂的路,在那儿我看见了月光给大地镀了一层厚厚的白银,我就在那个晶莹剔透的世界里安然的沉睡着,十倾的月光洒在我身上,显得安详静谧圆满,醒时一身是月,我还看到了路边的海棠花开了,它带着泪珠,那似我醒来时激动的泪水;亦或者是天堂坠入地狱的槽,在那儿,我听到了悲吟的古琴声,还有滴血的杜鹃声。 当然,我在人间还有一场最美的梦。 每当一股大风刮来时,我就想这样随风而去,让它将我带到了血骨柔情的高原之上;时而我又舍不下这片故土,这儿的一草一物一人一木,那竹林之上充满诗意的晚霞,那湍湍的小河流,这亦是我在人间的一场好梦,我害怕有人惊醒它,我害怕有人嘲笑我这如此单调的梦,显得太没出息了,太乏味了,太没品位了,太寒酸了,然后将我拉向繁华中的喧嚣,而那时我还没有学会如何与喧华共处,就进入了八爪鱼们设计好的金笼子里,难以脱身,只能在一个又一个欲望中沦丧直到消亡。 “寒妹子。” 我正想从竹林里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又去好好的检视自己的心灵导图,这三叔仿佛又要找我麻烦了,还真是的,有些人,想躲都躲不了,可能,这些人就是自己命中的一道道坎,唯有跨过了,他们便不再来纠缠我了吧。 “听着呢。”此时我的语气变得缓和了许多。 总得来说,三叔还算是一个比较“一”的人,他这个人不二不三,第一次见着我事,就没给我好脸色看,更没给过我好果子吃,都这么天了,还是始终如一,因此,我当然不会在他身上投下半片情感的,其实我最怕的还是阴阳脸,用他那片刻的柔情,片刻的投我所好,其目的是为了偷走我的心,这种以爱的名义来走进我生命的人,其实是为了摧毁我,然后改造我来满足他们那无尽私欲,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如此说来,三叔,至我而言,不算是坏人,突然,为这个明事理的自己感到了那么一丝丝骄傲。 “给你一个任务,这下应该可以完成了。” “啥任务?在我能力范围之类,都可以。” “帮我,把这些餐盒送到二楼去,最里面的最边上的那间房。” 二楼最里面的最边上的那间房?那不是刚刚昊然进去的那间房吗?还有刚触拥而来的那一群人?那一群人到底是什么人?我仿佛闻到一股血腥的味道,让我去面对那么多陌生的人?且在那样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一时半会儿,我不知道要如何去应对那么多的人了?毕竟,这一路走来,我所行走的路上,人总是那么的稀少,且还都是擦肩而过。 我的眼神再次露出了一丝恐惧,就这眼神出卖了我包裹在灵魂深处的千层秘密,你不是想玩转有无吗?你不是飘逸自如吗?你不是无挂无碍吗?怎么?就这样一个小小的园子里,就锁住我的整个生命脉动,目眼所见,全是障碍。 “咋了,又不会了?” “除了我,就没有人可以去送餐了吗?”我退缩了,浑身的能量凝结缩成了一团。 “怎么,你又在怕什么,怕里面人吃了你吗?” “不?我,我只是?” “哎,你这么小的胆子,不知道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面对很多人时,我不知道要怎么办?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话?因为我们不是同类人。” “心中没有鬼,怕什么?快去,就算不是同类人,你是去帮他们送吃的,又不是去迫害他们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我只知道有的人心中的天堂,却是我的地狱,瞬间,原本轻盈的身子突然变得好沉重,好沉重,手脚开始发凉,还冒出了冷汗,怕只怕他们听不懂我的语言,明明在人群之中,我的心头却立起了一堆孤坟,怕只怕我变成了谈笑的僵尸,怕只怕我千万次解释,又千万次惆怅。 犹豫了片段之后,我还是准备应战。 “好吧,餐盒在哪儿,我这就送上去。” 我接过三叔推给我的一大箱餐盒,抬起头望向祠堂屋檐处的一片余晖,倾听着风铃叮咚声,这会儿,浑身跳动的脉络,开始归抚于平静。 “哟,小妹,这搬哪儿去呀。”中年妇女从阿婆的卧室里窜了出来,挡在了我的身前。 “二楼,送餐盒。” “这些人,真是的,喝个水吃个饭都要人送到他们嘴前的,下楼来多走一步会死了去嘛。”中年女人嘴里不停的唠叨着,仿佛在我们这些妇女们打抱不平了,她这一吆喝,又给我卸下了一份沉重感,曾经我最怕是女人,这下,看来,女人也不是那么可怕了,似乎又从心间延伸出了另一种说不清道不明让我莫名的恐慌的东西,那东西是什么,一时半会儿,我也说不清楚。 “没事儿。” 回应着,一口气抱住箱子,直奔到了二楼最边上的那扇铁门边。 举起无力的双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按响了门铃,我双脚笔直的立在门前,整了整衣服,心想不知道给我开门的人会是谁? “什么事?”好一会儿,那铁门裂开了一条缝,是一位身穿黑色正装的女孩从门缝里探出头来。 她的皮肤白嫩的似两块水豆腐,让人想捏一把的感觉,那是一个单眼皮的女孩子,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一脸喜庆相,显得和善极了。对了,一直以来,对于这些能在风月场所,灵动自如的女人,我是高看一眼的,因为她们身上有我没有的品质,或者怎么学也学不会的品质,人总是这样,自己的没有的东西,就觉得它无比珍贵,这样一对比,我突然忘记了自己身上有什么优点了,至少这一刻,我觉得在她面前有一种矮了一截的感觉,我很清楚,这是一种错觉,可我此时表现出来的样子却出卖了自己。 我低着头用余光,望向了室内的人群,想寻找昊然的身影,可又怕他看见此时我这怯生生的懦弱的模样,一股香烟混杂着茶水复杂的味道扑鼻而来,我被室内暗淡昏沉的氛围感给转移了注意力,那墙壁上阴森的古画,还有用兽血涂满的墙壁上,走来了几头神兽,最边上又有几朵盛开的莲花仿佛开到了我的灵魂的深处,还有那琼轮羽驾,银灯飘香,这是一个神与兽联盟的组织吗? “梦寒,你怎么跑上来了?”是昊然,他轻轻的推开了一个将手撑在他肩膀上的妙龄少女,放下手中的字牌。 我没有回应他,连忙把目光收了回来,装着没听见没看见。 此时,我感觉这里面的所有女孩看起来都比我勇猛精进,我没有任何力量与这些女人争夺我的挚爱了,不知道为什么会生出这种心理的? “哦,是寒妹,这是餐盒,对吧。”站在门边的正装女孩热情的跟我打着招呼。 “嗯,对的,你们的晚餐。” “没事儿,放在这儿,我来发给他们就行了。”单眼皮的女孩欢快的接过我的箱子,为我扫除了些许尴尬。 望着室内一张张陌生面孔,还有昊然那一向在花事里沉沦的模样,我羞涩的有点不知所措,应该是完全还没有想好要如何去容入这样的人群之中,再一次乱了阵脚。 “那麻烦你了,我先下去了。”这儿,我一秒钟也不想多停留。 “寒妹,你在哪儿,我呆会儿下楼来找你玩啊。”这个女孩子左一个寒妹右一个寒妹的,仿佛我们认识了很久似的,真奇怪,我抬起头,终于静下心来仔细打量了她一翻,的确像是一个见过些世面好人家的女孩子的。 找我玩?玩什么?我一脸疑惑的望着她,随便应付的一答: “就在下面,就在下面。” “秋梦寒。”我又听到了昊然的呼喊声,但没有再一回头,一口气跑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推开了窗户,往远方望去,细细的读完了一幅黄昏的画卷,转身,坐到了自己书桌前,拿出来了《万物生香草集》与一本《心经》,打开《心经》的其中的一页,读了一小段,又放回了原处,依旧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我是那么害怕封闭空间里的陌生的声音,异样的人群,他们的出现仿佛让我浑身血液开始乱了运行的秩序,还有一种挫败感从我心间缓缓升起来了,我知道自己的暂时心力依旧不够,非常害怕刚刚那二楼室内里“强人”吸走了我的魂魄,我得离他们远一点儿,包括昊然,这全都是往外攀登的人们,他们在人世间设定的最高点与我设定的最高点是不一样的,他们要到达的那个虚幻的最高点,就是那个神台,要坐到高台上,就得在奈何桥下血河里去扑腾几下,从岸上抓人去垫背,而我正好是站在岸上的人,这非常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要坐到那个高台,还得有特定的标记的,你要背上几万元几十万元的包包,你要拥有多个名贵的百宝盒,还要去追赶层出不穷的高科技,一代二代三代四代五代没完没了的,一直追下去,只要稍微懈怠一下,就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就要被人踩在脚底下了,若在他们的世界里,我既能保存住自己的魂魄,又能立住自己脚跟,像个不倒翁般,无论他们的大风怎么吹,我都不会倒,这还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历练的,对了,刚刚那个黑制服的女孩子,好像能在那里面运行自如了,而我,还做不到,我不是想去改变他们,我是怕丢失了自己魂魄,才远离他们的。 我已经很清楚的知道了要到达的人生的最高点,那是自己设定的,我试着从自己的行程里,或从一本本书里去解读属于自己的那个奇妙旅程,去探索另一种生而为人的命运轨迹。 我是踩着自己的生命的节奏在前行的,不能浪费时间了,我不能用太多的时间与这些人周旋,才有可能到达属于自己的彼岸,平时,只是看起来是很“闲”的,可正是这种“闲”的状态,总有人觉得我在逃避着什么?给我贴了许多不好的标签,比如懒惰,懦弱,胆小,退缩等标签。坏标签贴得多了,我自己也信以为真了,好多时候,要将自己翻个底朝天,才能翻出自己那一个又一个前行的底牌。 万物因为相似才能相吸,他们不会去认可一个看起来奇奇怪怪的退缩逃避的人,他们会指责你,故意为难你,而后远离你,让你置入一片无人区里,这样你才会知难而退了,借此收服你,主动投降,目的就是将你收入到他们的道场里,为他们的攀登途程贡献能量,我突然明白了,这才是我心中莫名感到恐慌的原因,我害怕一个还未“成形”的自我,撑不起一股股从东西南北刮来的大风,他们会将我连根拔起,然后再一次在泥潭里挣扎,飘流,混乱不堪,郁郁而终。 我总觉得自己的处境是危险的,一没弄好,就会被人吸走了魂魄,迷失了前行的方向,因为,我的前行的路线,还是有些模湖不清的,一旦左右摇摆,就会被魔入侵,乱了自己阵脚,便进退两难,无路可走了。 反倒一些无事生非的人,没事也要搞出很多事儿的人们,比如我前面说的那些整人专家,倒是没有人会去招惹他们,总有人会往他们靠拢,向他们投好,给予他们我这儿一生求之不得的情与爱,也是,生命如此乏味,享受一次次被修理的感觉,似乎还乐在其中。对了,这不就是受虐狂嘛,还好,我已经脱离了受虐狂的范畴了。 只有我自己很清楚,我并没有逃避,也没有退缩,而是我设计的人生的路线与他们不同而已,我在很用心很用心的走着属于自己的人生路。 其实多数时候是挺好的,毕竟,这木木人的世界里用“价格”定义的高贵,肯定是限制不了我的,对“价格”我倒是很迟钝的,他们眼中的贵的好的,是激不起我心中的太多的波浪的,有,也不错,没有,也没觉得少了什么?而能激起我心中的涟漪东西,却是那些在疲于奔命,向往神台的人们眼中最不屑的最兼价的东西。 如此说来,我的路上没有竞争对手,走自己的路的确是轻松多了,哪怕走进人群,有人虎视眈眈的望着我这头“怪物”,或鄙视,或无视,或仰视,或平视,那不都是他们内心倒影吗? 想着,想着,我又释然了,隐约听到了对面昊然的房间手机铃声响起来了。 第152章 红尘惮(134) 我正想起身,发现了门边多了一个人影,他身体笔直的立在我的门口,是三叔。 这三叔?难道他又要来找我的麻烦了吗? “三,三叔。” “寒妹子,那餐盒你给我送去二楼了么?” “送去了,送去了的。” 一边回应着, 对面房间那刺耳的铃声,一遍遍的回响着。 “昊然这家伙门也不关,手机也不带在身上。”三叔嘴里念着。 “是啊,响了好久了。” “你去帮他接听一下,看看有什么事?”我突然感觉三叔开始向我投来了信任的目光了,犹豫着后退了几步。 “快去啊,你怎么做什么事都磨磨蹭蹭的?” “那你帮我看着,万一丢了东西,误要奈在我的头上。” “不会,不会。” 我以最快的速度,踱进了昊然的房间,往手机屏幕边望去。 “吴漫玲?”是她? 也许是我的好胜心在作怪,迅速的按下了接听键: “昊然不在,你找他有什么事?” “你是谁?” “秋梦寒。” “秋梦寒,我真服了你,你怎么又跑到青木园去了?” “因为昊然在这儿,我来这儿看他,有什么不妥吗?” “你少在我面前趾高气昂的,等你哭的日子还在后面,昊然呢?把电话给他,我有事跟他说。” “他不在,上二楼去了。” “秋梦寒,你最好给我识趣一点,帮我告诉昊然,过几天我们会去看他,我们现在还在海外。” 我就说嘛,这些天,难怪一直没有看见吴漫玲的身影,以她那总想把青天都拽下来的性格,应该是不会就此罢休,就这样停止对昊然的纠缠的,原来她不在枫林岛。 “请问我什么时候不识趣了?明明是你不知趣,昊然爱的是我,不是你。” “你回去照照镜子,最好还用秤称一称,有几斤几两重,在我们的地盘上撒野,哪天你怎么死的恐怕都不知道?” 情爱之道上,也是风烟四起的,有的女人走雌竞,有的女人走雄竞,走雌竞的女人,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我不在那条道上,也深知自己上不了那条道;那么走雄竞吗?我根本也不入雄竞之道,这一天天晃荡来晃荡去的,这不?总是被在雄竞之道中走的风声水起的女人步步逼近,这日子真是不得安宁的,她们总是喜欢用她们那一抹抹光鲜夺目的东西来一百八十度的碾压我,有一种想把我碾压的尘埃里再无出头之出的架式,那么,我扭转自己局势的筹码又是什么?有形的筹码?或无形的筹码?是不是去追逐有形的东西,只能用有形的筹码?我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来与之一较高低,只觉脑袋又是一阵晕眩,烦透了这种人间的争抢模式,你要,你要,全都拿去好了,没有了这些纷扰,我可以独自走向那开满鲜花的夏日,也可以乘一朵白云去看五代烟雨,人似雨中花,虽有些清凉但她丰润。 不,不,我相信滚滚红尘总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的,哪怕是一粒沙尘,我也想涌起千层浪,我不会就此罢休的,只是眼前,眼前我的处境,依然只能硬扛了,对,我就是在硬扛,反正光脚进来的,大不了也光着脚走出去就是了。我不想走雌竞之道,也不想走雄竞之道,我只想走适合自己的道,真正这样做了,我才发现,这就像一块夹心饼干,往后退,有雌竞的女人拿女人本色来碾压我;往前进,有雄竞的女人拿车马猪炮来轰炸我。难道走自己的道,就不配拥有爱人了吗? “你们的地盘?不好意思,我这人有点分不清东西南北,今儿个撞到他的地盘,明儿个撞到你的地盘,晕头转向的,哪里还记得是谁跟谁的地盘?” “那撞到别人的地盘了,你就要好声点说话,看清自己的位置与份量,不属于你的东西就不要去争不要去抢,也就不会有什么事的了。” “是你没有好声说话在先,第一次在枫林客栈前用你们那“绿虎”撞着我时,你就狗眼看人低的,不管怎么说,我远来是客吧。” “远来是客?你少在这里丢人现眼了,我们家的客,都开的是几百万的豪车,住的是几千万的豪宅,你能不能识趣一点?下三货?” “我是下三货?那你是几百吨货?有二百五十吨货吗?我再强调一遍,我是看在昊然份上,才来这儿的,不然,我怎么转也不会转到这里来,自讨没趣的。” “知道就好,我告诉你,少做梦,多做事,有本事,等你开几百万豪车来我们这地盘上,我吴漫玲照样会敬你三尺的。” “我不需要你敬,也不会为了让你敬,去买一个价值几百万几千万的铁盒子金笼子,当然,对你们来说,肯定是价值连成,但对于我来这个不懂行的人来说,它就是一个铁盒子金笼子。” “行了吧,少说风凉话,你这样下去,只会更加让人看不起,只会活得更加的失败的。” “我不想跟你辩论成与败,呆会昊然下来了,我传话给他,告诉他,你会回来看他了。” 说着,直接按断了电话。 我轻轻的放下手机,跨出了昊然的房间,四周搜寻了一遍,发现,已没见了三叔的踪影,也就是,他,我刚刚接听电话的时候,他并没有站在门边,还好,不然,听到吴漫玲这羞辱我的语言,三叔他恐怕会火上浇油了。 返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又抱起了《万物生香草集》和《心经》,走到了青木园大门前的那棵桂花树下,细细的回味着刚刚与吴漫玲的那翻对话。哼,管他这红尘之道是啥样子的?我做的事是有价是无价还是兼价的?是真还是不真的?我必须得按照自己的节奏去慢慢的向前移动着,绝不能让他们羞辱之声动乱了自己的步伐。 难道女人这一生只能走两个道?就别无它路了吗?坤道厚德载物?乾道自强不息?可是,我目眼所见,总感觉哪哪都不太对劲?厚德载物?我不太清楚,应该是需要拥有很多很多的实物,才能证明你是厚德,才有人愿意接近你,不然狗都不理你;自强不息?拼的不是自强的这个过程,也需要把战利品一一的摆出来,才能证明你在“自强不息”。 是的,世俗之道,都是以实物的多寡论成败论英雄的?不然,滚一边去,都没入道,直接被边缘化了,连呼吸都是错的。而那些无形的东西,比如:情,灵,心,爱,思等等价值在乾坤之道上都完完全全被忽略掉了。世俗中人给我的感觉,生为女人,若走坤道,就是守着一亩三分地,对着一个个具像的东西,不停的劳作,或者不劳作,反正,不需要用脑子就是了,用的是直觉,还需要身体上的健壮与优美,性格的柔和与温顺,就能在坤道上胜出,把男人的战利品纳为已有,此道为厚得载物;若走乾道,则无需守着一亩三分地,需要往前冲的能力,还需要勇敢与健壮,及策划的能力,是需要用脑子的,最终,以猎取的猎物的多寡来论胜负,此道为君子以自强不息。 我只是觉得走坤道太压抑了,困在一个囚笼里,以囚笼为天,这对于我来说生不如死;走乾道一直不停的往前冲,又太累了,也没有必要,还是雌雄同体,结合着交换着去走自己的路,这样比较好,为此,那么在情爱之路上,我拿什么去与其它女人来争得我的爱人?无论哪一头,我都出不了头,坤道之上,比我温柔柔美惹人怜爱直觉优美的女人比比皆是,乾道之上,可以用一个又一个拿得出手的战利品来碾压我的女人,亦是比比皆是。那我要怎么办?只能破败而归,放弃自己的所爱吗?还是,也去走雌竞,或再踏上雄竞之路,撕杀一把,不,不,不,那样就不是我了。 管它呢?爱谁谁谁去,这人世间到处是清风旷野,我又何必在夹缝里伪装今生? “来,寒妹子,给你两个紫薯吃。”三叔突然的出现,吓得我身子一弹,如从大梦中惊醒。 “哟,你这又被吓着了,这一天天咋总是魂不守舍的?” “谢谢,我最喜欢吃这个了,小时候还拿它当饭吃来着。” “趁热呼,快吃,快吃。” 我止住了自己脑海里的念头,把书籍放到了一旁,搓了搓双手,拿起紫薯,从中间撕出一块,轻轻的送进了嘴里,一边咬着这香甜的“山参”,一边又忍不住的抽泣了起来,我倔强的抬起头,把泪水抹在身后的风中。 “哎,这姑娘。”三叔叹了口气,我用模湖的视线看见他默默的又走向了他的账房了。 我的心化作了一滩水,四处流溢,看吧,这似水的心又怎么去面对红尘中的金戈铁马? 我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上也不是,下也不是,突然,发现了,这三叔,与我其实是同道中人,难怪,难怪?我突然豁然开朗了。 从三叔刚才的背影里,我也读到了一种在红尘间里的不服气,及不服输,这下,三叔,难道是因为他看见了我这在风中流泪的模样,他已经理解了我,也原谅了他自己了? 的确,我们这样安适的存在着,一路走来,承受了太多的莫名其妙的羞辱,久了,不变态已经不错了,就在这一刻,在三叔身上,我又看到了自己心灵深处的一些东西。 是的,我和他一样,是不服气的,是不服输的,凭什么? 那些个像吴漫玲白猫儿等等红尘之中往外追逐者,以物欲横流来定夺胜负者,以位高权重来碾压众生的红尘骄子。 他们越是以人中龙凤自居,我越是想挑战一下他们,这人间的等级模式,明明是人为设定的,我为什么要把它当成天理?为什么他们吃过的苦,就可以高高在上,而拼体力的,拼技能的,同样是吃过了半边青天的苦,却要被人踩在脚底下,拿来无视与羞辱?甚至好些人把命都快搭上了,也永无翻身之地? 我不怪王候将相,只觉得是这世间盲夫懦夫太多了,以为命里的格式,是不可以改写的,他们以丑为美,以压抑的方式,以为从狗洞爬出去就赢了,能赢得金笼子,银笼子,然后在笼子里作茧自缚;他们以恶为美,像螃蟹那样,横着走,有很多只爪子,见人就钳。我只是感叹,当人间的每一个角落里都爬满了螃蟹时,那谁都别想有一条好路走了。 而我隐隐约约的相信着每个人的命理,都是可以自己创造的,都是自己可以改写的,他玩他们的高高在上,我玩我的风花雪月,他们用世俗的规则来给我划分等级,管他把我划到一百等级?还是负一百等级?是下三货?还是二百五十吨货?还是九百吨货?我不认就是了,那等级游戏谁爱玩谁玩去,玩得无怨无悔就行了,反正我是不会去玩的。 我轻轻的吐出胸口的那抹疼痛,正是因为这一阵阵的疼痛,在唤醒着我,她是可以把命运的车轮给逆转的。我心中有剑,螃蟹来钳我挡我的路了,我就拿出剑来斩断它几只脚。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单行道,你上也好,下也好,在神台上也好,在狗洞里也好,在金笼子里也好,在草笼子里也好,没有谁能代替谁走路,都得在自己的单行道上勇往直前,当生死命悬那一刻,能救自己的人到底是谁?天算人算还不如不算?谁算得准? 当然,我也知道,人间需要立多个神台,神台上多摆些“活菩萨”约束一下那些个不三不四,不五不六的街溜子混子还差不多,而对于一个走自我救赎之路的人来说,我相信天助自助者,可很多时候,连老天都救不了他们的,何况一个平凡的人? 自我救赎的人多一点,那么神台上的神就少一点了,而这一曲风中的禅,并不好弹,有点难,要弹出自己满意的曲调更是难上加难,我每相逢十个人,九个人会不屑于嘲讽着我这个玩风花雪月的女子,却看到神台上用“人”造的“活菩萨”,会像一条哈巴狗似的,纠着我这种对“活菩萨”不理不采的人汪汪汪的叫个不停。以为这样做,“活菩萨”就会帮他们开路,从此无灾无难,一路开挂了,他们不知道,有求于“活菩萨”的人如空中飘浮的灰尘那么多,一粒一粒的还刺人眼睛?“活菩萨”再大的本领,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于是,管你像狗一样还是像人一样对他千拜万谢,能一路开挂的也就那么一小丢丢人,倒是那神台上的“活菩萨”越来越牛气冲天了。 想着,想着,我又回想起刚刚吴漫玲对我对的那句话:“知道就好,我告诉你,少做梦,多做事,有本事,等你开几百万豪车来我们这地盘上,我也会敬你三尺的。” 这?我深感,天堂有路,地狱无门。当然,我会试做去努力,但决不是为了成为一块木头摆到神台上去,是为了实现自己曾许下的那个愿望:“在人世间玩转有无”。 第153章 红尘惮(135) 几颗寒星悬挂在灰色的幕布之上,它在告诉我,夜幕已降临,书页上的字幕逐渐变得模湖不清,一片片桂花树的叶子被风吹落在了那白纸黑字之上,我轻轻的合上书本,决定将这叶子做成书签,让它来见证时光的齿轮。 我得找个明亮点的空间来读书,举目探之,又彷徨在青木园的路径之中,星星是醒着的,我在半梦半醒之间,像是从哪儿飘来的一缕花魂,悠荡在歧路上,这路上也有桅子花香,也有牧草之香,也有灯火筑薜萝,如是烟雨皆如昨,此刻,我仿佛听见了从遥远的地方有一片好大好大的巨浪正向我涌来,它即将卷走属于我的一切,卷走我的身躯,卷走我的灵魂,卷走我那一直苦苦坚持着的残梦,将我卷入一片泞泥的沼泽地里,再也无法脱身,浮生难过,尘事难托,真想,不需要再起程了,先去寻找一叶蒲苇,让它渡我出那泞泥的河泽,或变成一根青藤,紧紧的缠绕一棵参天大树,这样?或许?也能过好今生,同时,便也勉去红尘中的一切污浊与战火硝烟。 不,不,我怎么可以这样?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很快打消了自己的念头,找回了自己的一身正气。 对了,我可以去后院里书房读书啊,那本《水木洞天》值得再去读一遍,把它读透了再说,我有十万种猜想,猜想自己的命运剧本临终的结局,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最真,那就是用自己的心用自己的双脚用自己的双眼去一点一点的丈量这红尘万丈,那么,我前方的路,一定有繁星满天,有月上梢头,有半坡残雪,有梨花暮雨,有片时春梦,有硝烟四起,有一点诗愁,有迷魂阵阵等等,这有与无之间,都是我可以起程的理由。 想着,便迅速起身,脚步轻轻的往后院的书房里溜去。 “寒妹子,你上哪儿去呀,开饭啦。”三叔站在大厅梨木门边喊着。 是哦,我的晚餐还没有吃。 “我还不饿,你们先吃吧。” “不吃就没得吃了哦,今晚吃饭的人多。” 我犹豫着把脚步转换了方向,又望了望二楼,这昊然?天都黑了,怎么还不下楼来?他们到底在楼上搞什么鬼?这昊然他爸真是的,不让自己的小子学好,偏偏还让他学那些歪门邪道,不三不四的东西,泡妞,打牌,抽烟,喝酒,聚众,这哪一样是好的?私毫不顾及我的感受,那我又算什么?在这样一片天地里,我在他心目中又能摆在什么位置呢?有什么作用呢?还真是的,可能只是一根葱或一根蒜或一片姜的作用吧。不过,也没关系的,反正,我对他们又从没有抱过任何期望。 “没有期望,就不会有失望。”这句话向来就是我的座右铭。 “哦,那好吧。” 转身,将脚步继续往前移动着,移到了大厅梨木门边,偷偷的往餐桌边瞄了一眼,我只是想看看餐桌前坐了哪些用餐的人员? “寒姑娘,快进来吃饭呀,你躲在门边做什么?“ 啊,是?是昊然他的父亲,他怎么会在这儿?他不是?此时此刻,他似莲上含笑捏花的无尽婆娑,他似坐登高台的一尊金钢佛,我立在台下,瞬间惊慌失措,意识让我马上退出去,可直觉又让我上前。 “啊,叔叔,原来你也在这儿?” “快进来,吃饭,吃饭。” “我?” 就在这一瞬间,我的六觉五感,混沌一片,我仿佛是踩着一片莲叶而来,站在他的面前,我甚觉自己是凡尘中一朵最美的莲花,山河而过,情深千万朵,他?他或许是能渡我出淤泥的那棵菩蒂树? 我整了整衣领,安静的落坐在他的对面。 “叔叔,若没有记错的话,这是我第二次和您一起用餐呢,第一次是在枫林岛,有昊然一起,今晚,其他人都去哪儿了?” “他们都吃过了,来,来,饭已经盛好了,快吃。”说着,他夹了一只大青蛙放到了我的碗里。 “谢谢,这青蛙,可好吃了。” “喜欢吃,就多吃点,我们自己家养的。” “啊,在哪儿养呀,我们小时候,也经常吃青蛙,不过,是在田边上抓的呢。” “也可以去抓的,南风田园部落,那多着呢。” “嗯。” 我低下了头,陷入了沉默,窗外东风徐徐,落月纱灯,只觉一股无名的热火点燃起了我浑身的血液,开始不停的沸腾着。 “在这儿生活的还习惯吗?”他的声音打破了空气的沉静。 “挺好的,就是有时候看着大家挺忙的,我这一天天在园子里晃荡着,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感觉自己挺没用的。” “那后院书房里有很多书,你喜欢读书,可以去那儿打发时间。” “也是的,不过,在这儿,也不是长久之计的,工作久了,就想休息一段时间,休息久了,又想去工作。” “知道,叔叔知道的,来,再吃一块鱼。” “正好昊然在这儿,给我腾出了一个空间,所以,我也没想太多,就来了,等休息好了,我还要去忙自己的事情的。”我接着说。 “寒姑娘,你能读有字的书,也能读无字的书,这是好习惯,我很欣赏。” 此时此刻,这青蛙,这一块鱼,抵得过所有山珍海味,他似给我下了两碗良药,这两碗药的名字,名叫尊重与理解,这药可以治愈一切心灵的疑难杂症,喝下了它,我却成了遍染情欲的因果,他渡不了我,我陷入了欲火重天,我感觉自己会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我信人世轮回,所以,不怕坠入地狱。 “哟,这是你说的那本《万物生香草集》?你也读《心经》?”他突然看到我餐桌旁边的那两本书了。 “是的呢,对了,叔叔,你可不可以把那本《水木洞天》送给我,不,我掏钱买下它,可以不?” “《水木洞天》?行,行,叔叔倒要看看你往后能搞出什么名堂出来?” “叔叔,你是不相信我有创造事业的能力吗?不相信我有化“无”为“有”的能力吗?不相信我能搞出点名堂出来吗?” “寒姑娘,这不?又在较劲了不是?这点不好。” 是啊,我又在较劲了,我是魔是人是佛是金子还是草包?又何须到凡尘来证明?念头一转,我舒了一口气,低下了头。 “叔叔说的极是,我这人太喜欢较劲了,这样消耗了自己很多能量。” “知道就好,知道就好。” “我也知道的,可要做到好难的。” “来,这是香芋,我们枫林岛的沙土种出来的香芋,尝一尝,看好不好吃。”他转换了话题。 “三弟,倒一壶茶过来。” 我抬起头,若无其事的望了他一眼。 眼前的这个大男人,他?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我这个在昊母及吴漫玲口中“三等货色”,而此时此刻带给我的感觉似弥勒两袖彻冷,金身,情真,那么,他需要我做什么?我又陷入了一团迷雾里。 “来,喝点茶,我们这儿的上等茶叶。” 我轻轻的闵了一口,放下茶杯,整了整衣袖,伸手将桌上的残渣扫落到了碗里。 “我吃好了,这,就去把那本《水木洞天》拿出来了,我又有新的任务了。” “我们一起去,叔叔还有几本好书要推荐给你,可能你以后会用得着。” 说着,他放下了碗筷,而我的脚步飞快的跑到青木园的树林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刚刚仿佛做了一场梦,是美梦,不是恶梦,如果这梦一梦不醒应该有多好啊,在风花雪月面前,我成了贪心的女人,我贪恋一位男子风雪过境后留下的那份伟岸,我贪恋一位男子刀枪不入后留下的那份风姿,我不应该,我有罪,肯定会坠入深海或被埋入尘沙的,但我都不怕,也许,我来到世上就是为了经历一场场风花雪月的痛。 我转身,跑向了书房内,这会儿,闻着那空间的书香,墨香,却没有让我的心灵世界回归的平静之中,这香,仿佛成了情欲之香。 “寒姑娘。” “寒姑娘。” “啊,叔叔。” “哦,就是这几本书,是叔叔要送给你的,希望它能带你起程,也能带给你好运程。” 我伸出手,缓缓的接过书本,文字没有将我带向极静的世界,也未将我带进极乐的世界,心灵间惊涛骇浪着,曾经有那么一刻,我就老在想着,他若是佛,我愿与他一起成佛,他若是魔,我愿意与他一起成魔,他若是人,我愿意为他化为一滩巫山上的忘情水,但我不能这样做,我,我不能一边与人争抢着昊然,身体里却对眼前这个大男人动了春心,我怎么会是这样一个贪得无厌的女人? 罪过,罪过,我努力的将头脑里面的坏念头往正事上引。 红尘之中,我还有自己未实现的梦,我得插上梦想的翅膀,继续慢慢飞翔,飞到自己想要到达的地方,还想遇见更多的良缘,来渡我的前世的累累伤痕,及今生的百年光阴,而此刻,我怎么可以生出这样淫荡的念头? 因为心里有鬼,拿起书,便想离开香气离人的空间,回过头,我却又鼓起十八般勇气吐出了自己的心声: “叔叔,我,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他正义凌然的站在书架旁边。 “如果,如果人真的有来生,来生您会喜欢像我这样的女孩吗?你愿意与像我这样女孩青丝双结吗?” 我见他的脸色明显变得严肃了起来,表现出了一点点震惊,而后又含笑于眉宇之间,也许,他没有想到这句话会出自一个如此羞涩内敛的女孩之口。 他上前了一步,就在离我还有咫尺间,停止了脚步,坚定的回答着:“不会。” 他的回答超出我的意料,仿佛我的最后一丝尊严被扫落了在地,唯一的办法,尽快逃离此地,但我佩服自己“装”的能力,很快回归了理性之中。 “我知道了,谢谢你,熄灭了我心中的幻想。” 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做一个不执着于“有无”的红尘女子,不执着于肉身的女子,唯有这样,才能挣脱那八爪鱼给我打造的天罗地网,撕掉那被其良民贴在我身上的所有标签,去创造属于自己想要的一切,创造美,创造爱,创造幸福,创造事业等等,将“无形”变成“有形”,将“梦”变成“现实”。我的昊然他是一个沉迷于花事的男子,他只沉迷于有形,不相信无形,而他的父亲,就是我的未达到的梦想的终点,他已经玩转了红尘的“有”与“无”,这?正是我所追寻的一切,原本以为,只要抓住他,我的梦想就实现了,我不想再经历千难万险了,只要抓住他,便能上岸了。 哪知道这老狐狸的眼睛是何其的犀利,一眼就望穿了我心底的欲望,这让我打了一个寒颤。 我原本以为自己可以抓住这棵能渡我出淤泥的菩蒂树,没想到他却变成了骷髅头,今生无望,谁让我早早发了毒誓,要做一名自渡上岸的女子? “先把书拿好,要好好的读透它,然后,才能拥有慧眼,在茫茫人海之中,搜寻到真正属于你的白衣清凌。” “怕就怕一入红尘,候在路旁,千等万等,白衣清凌却被繁花迷了双眼。” 他上前了一步,含笑着用慈爱的表情望着我那茫然若失的样子。 突然,他的电话铃声响起,将我抛在了身后。 “我先去办点事儿,改天,叔叔,还有事有拖于你,是关于昊然的事儿。” 他还会有事拖于我?真奇怪?在我的印象中,他上天通地,无所有能才对呀?居然还有事拖于我这个弱女子?原来他也不过如此嘛,我突然明白了,或许,他走近我,只是因为我还有一根葱一片姜的作用,不然,只怕早将我赶大门之外了,他也只不过是一个被世俗欲望染遍了浑身的男子,切,真是辜负了我的一片纯情。 “好好努力,朝着自己的方向,嗯。” 此时,他的笑容变得了严肃了起来,一动不动,立在了原地,再次打破了我最后一丝丝幻想,我抬起头,脸上努力的挤出一点微笑,这个大男人和万生,姜飞扬一样,把我的英雄梦,打得七零八落,碎了一地,心如死灰,我终于开始相信了,凡尘世间没有英雄。 紧接着说:“我知道了,谢谢你。” 说着,抱起自己的书籍,飞快的往书房外跑去,中间又停止了脚步,回头望向那还站在灯火处的身影,大声喊着: “叔叔,您是我这一路走来见过的最好的男人之一。” 喊完后,一口气跑到自己的房间里,把门紧紧的关闭了起来。 东风驿站,落月书灯,许久,我的脑袋终于回归了清醒,就在今夜,他,他是昊然的父亲,我记得他的名字,全名叫昊震成,他的有情或无情,他将我抬高又将我坠落在地上的反反复复,熄灭了我所有对母亲怀抱的幻想,就这一点点希望,想回归到母亲怀抱里的希望,从此,这里有良田宫殿,香车宝马通通属于我的希望,已经彻底的幻灭了,同时,又从血液里流淌出了一股无名的力量,那是一种无比强大的力量,仿佛让我看见了自己的前世今生命运的脉络。 我必须老老实实的起程,老老实实的去读书,读人间有字的书,更要去读人间无字的书,这,或许就是我今生最好的归宿。 我没有忘记,我们走的是“人道”,这里没有“活菩萨”,也没有英雄。 第154章 红尘惮(136) 我曰:“去拎一桶洁白如水的月光,来洗净我那尘封在记忆深处里的灰尘,及过往所有的罪,便能轻舞飞扬,力量无穷助我跋山涉水了吧。” 佛曰:“幻人心识本来无,罪福皆空无所住。” 罪福皆空?罪福皆空?我合上昊然他爸赠予我的这本《指月录》,若有所感,又似懂非懂,心始终在关注对面昊然房间的动静,却一直没有动静,魂再次飘向了二楼,我也知道,心往下走,是轮回,在“有”的世界里轮回;心往上走,是逍遥,在“无”的世界逍遥。 这是一个歌颂“有”的时代,嘲讽“无”的时代,可是我深感,好多时候,正是那个“有”的东西,它会像一片落叶似的,停留在我眼前,遮住我的双眼,让我看不清前方的路。 那就往上走吧?追求“无”,却人世间逍遥的好像都是单影只飞,江湖路长,长得就像那瑟瑟琴弦,用半生弹好的一首曲子,若无人偕行,总感觉会少了些什么?长得像那大漠孤烟,若无人偕行,又如何做到倚马笑西风?所以,在“有”与“无”,“无”与“有”之间交替的人生,比较好,只是这块夹心饼干也是真难啃,不但会被追求“有”的世界里的人驱赶,同时,还会被追求“无”的世界里的人驱赶,不得不说,一旦,选择了一条“有”“无”交替的人生路,你“有”是有罪的,你“无”更是有罪的,时不时有一种罪恶感从我心头生出,不知如何是好? “罪福皆空无所住。”这一下才让我释怀了一点点了。 恍惚间,一阵淡淡的酒香扑鼻而来,这?是谁在这青木园里酿酒吗?我打开房间的门,又漫步到青木园的小径上,望向二楼灯火迷离,隐约听到了那边传来《雪落醉红颜》曲调,是那神兽世界的人在嘎 酒吗? 也不对,这酒香好像是从那湖边飘来的,我追寻着这一抹清香,沿着湖边寻找着,哦,应该是从那座用红砖砌成的瓦房子里传来的,借着路边暗淡的灯光,踱步到了门外,果然是的,房子周边摆了很多稻草,还有酒坛子,各种形状的酒瓶子。 纱灯下的几个字比较显眼,一副对联:松花酿酒,春水煎茶,横披:闲卧东山一片云。 松花酿酒,春水煎茶? “姑娘,你要买酒吗?”不知什么时候,一位花白胡子的老爷爷站在了我的身后。 “哦,不买酒,不买酒的,我是,我是闻到这里有酒香味,就来了?” “爷爷,您是刚来这的吗?之前我怎么没闻到这园子里有酒香味?” “是呢,之有在湖那边,现在搬到湖这边,之前在山上,现在搬到了山下。” “是嘛,您是昊然的爷爷吗?” “昊然这臭小子,应该喊我祖爷爷了。” “祖爷爷,那是爷爷的父亲?” “非也,祖字辈,按辈份来算。” “哦,我明白了,你比昊然先三个辈份。” “是此理。”说着,他走进屋子,从柜子旁边拿出一个族谱,给我清点着他们那祖字辈还活在世间的人员。 我对族谱没有兴趣,早就说了,我不是一个家族崇拜者,家族对于我来说那儿就是一个画符为咒将女人咒成妖怪的地方,在那儿的女人世界,就像唐僧世界里的女儿国,就像那盘丝洞里蛛蛛精,处处阴霾蔽日,阴风四起,她们组成一道艳丽的风景,只为等待白净的唐僧牵着白马路过,而后露出她们那纷飞的獠牙;在那儿的女人世界,就像画皮里的女鬼,白天是人,晚上是鬼,初看像人,处久了全都变成了鬼。一想起那个地方,我就心惊胆战的。 在那儿,即使天天吃着海鱼鲍翅,住着豪华无比的金笼子,每天躺在金床上,也像那唐僧被妖怪捉住了扔进了那冒着蒸气的锅炉里被蒸煮的感觉,于是,我终于懂了唐僧,为什么要历经千难万阻去西天取经了?毕竟,那通向的西天的路上除了有妖魔鬼怪,也有山海水阔,也有血色黄昏,也有春花漫烂等等无限的风光呀。 呆在堆满金银珠宝的笼子里的,无论怎么上跳下窜,无论那个笼子有多么在阔气,那也是有许多无形的线牵着的,呆久了,就会被安逸给吞噬,变得是非颠倒,善恶不分,即使有一天突然觉悟,想走出去,却发现再怎么走,一直走,一直走,也走不出那片图腾了,仿佛被无数双手给拽着,前进两步又倒退三步,简直就是一场恶梦,也不知道?那些制造恶梦的人,现在有没有在创造美梦了?但,不管他们变成什么样了?我都不向往了,因为,我可以自己为自己造梦了。 之前也说过了:“情,只能流向有情人;爱,只能给予自爱的人。”似乎只能这样了,我暂时没有能力去改变这句话性质。 情若流向了专业的盘物者掠财者,那会把自己害惨了去。难道盘物还有专业和非专业之分吗?当然是有的,专业盘物者,就像那女儿国里的女王,就像那摩云洞里的牛魔王,就像那盘丝洞里的蛛蛛精,天天守在他们洞口旁边,只为等待千万个唐僧路过,然后将唐僧们圈养到他们的地盘里,一旦被网入了他们的地盘,不但需要帮他们干活,还要被蒸成唐僧肉,他们把你堆在阴暗的墙角落里,你想跑出来见见光,晒晒太阳,喘口气都会被他们打压了回去,他们还会制造迷魂术,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你的灵魂给换掉了,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一个失去了灵魂空了心的唐僧,这看似没什么,细细想来其实好可怕的;而非专业盘物者,是用自己的灵魂与脑子附一腔热血坚持不懈的心平气和的在做每一件事的人,把事做好了,顺便盘到了一些物,或盘到了很多的物,这样的人,是有情人,有心人,也是有脑子的人,我认为这样的人不管住在草笼子里还是住在金笼子里都是值得交往的人,比如一些为事业为梦想勇往直前甚至献身的人。 这老爷爷又是什么来路?这一路清风拂面,湖边的灯火忽明忽暗,俗世的灯,彼暗的灯,眼前的灯,心灵的灯,相互照耀着,没感觉到有什么污浊之气,阴风怪气,于是,我放下了警惕之心。 “爷爷,我不是来看您的族谱的,我是想来看你酿酒的。” “酒,酒,酿酒在后面,你随我来。” 我跟随着他的脚步,往后面的柴火房内走去,如果我的方向感没有弄错的话,湖的对面就是南风田园部落了,那天,大绪和欧阳成成就在那湖边钓鱼的,害我差点儿掉到湖里去被水淹死了,是大绪救了我一命,大绪?大绪?他,现在不知道去了哪儿了?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儿了?他也曾是一个盘物者,只是第一次盘物失败了,扯得有点远了,不想也罢。 此时,湖面的水如沧桑的皱纹,山上的残云随风飘荡,让我又开始憧憬起了远方,湖那边依然传来了琴音声,让我灵魂深处感到了一丝惬意。 就这湖水,拿来酿酒,的确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呀。 一个好大的锅炉,和土灶,下面烧得正旺的火,一堆堆木柴,围满了灶台,灶边蹲着一个正在往土灶内贴柴的妇女,由于是低着头的,又加上灯光暗淡,我没能看清她的形象,只听见她一边加柴一边骂骂咧咧的:“一个个都腿抽筋似的,猪吃三餐,还有肉吃,这懒死的人,死了,就死了,来到人世占有地方,有什么用处。” 我一听这话,吓得往后退了一步,还以为是在骂我呢。 “哟,小妹啊,是你呀。” 啊,这不是刚刚在祠堂里照顾阿婆的舅妈吗,她怎么又跑到这儿来烧火了? “昊然他舅妈?” “你不是在照顾阿婆吗,怎么又跑到这里来忙活了?” “可不是吗?这没人干活,我不干,谁干?事,总有一个人来干嘛。” “那这里干活有工资拿吗?”我寻问着。 “当然有呀,没工资拿谁给他们干的。” “哦,那也不亏呀。”我回答。 “说的也是,你没事的话,也可以来这儿干活的,趁年轻,多干活,到老了,想干,都干不动了。” “也是的。” “可不是,这年代,只要稍微脑子活一点勤快一点,几套大家产就到手了,我们家那男人就是不争气,眼睁睁看着身边人地盘一个又一个的往上增,他倒好,大半辈子才挣得两套破笼子,你赶他也赶不动了,我不管他了,我自己能干就多干点,可能的话,能多买几套就多买几套,有,人家才看得起你,走路都能挺着胸膛。” 这又是一个从盘丝洞里跑出来的盘物者,都有两个大笼子了,还在怨天怨地怨人的?难怪,越到后来,当我了解的人越多后,越是少了很多怜悯之心,除了天灾人祸,我深感很多人的苦,很多人的难,很多人的累,很多人的忙,明明是他们自找的嘛,我怜悯他们?说不定,人家还在怜悯我呢,我身背一个几十元的麻布袋?就算一个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天天在人前诉苦说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小妇女,说不定随意拿出一个包包出来都比我的名贵的多呢。 俗世间,喜欢怜悯他人的人,很可能会成为被怜悯者,此话是有道理的。 也许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因果轮回,而我,既不要去追求木木人用的“价格”与“家产”所堆出来的高贵,又不要去怜悯木木人们的苦与难了,我的日子自然就悠闲了许多,刚刚听到舅妈的骂声,意思是说闲着不干活的懒人还不如一头猪,猪一年养到头,还有肉吃,闲人不死还占有土地的人,她的话应该是这意思吧。 听着实在很不舒服,当然,我知道她不是在骂我,她是在骂她的命运,一生充满着辛劳的命运?充满着苦难的命运?可这又能怪谁呢? 管他呢,我装着没听见,没看见。 我只要埋头去走自己路做自己想做的事就足够了,用做事挣得佣金,时不时会身背着我那用几十元钱买来的麻布袋跑到遥远的传说中的贫困落后的小山村里去住上一段时间,为的是把银行卡里的数字花出去,那可是我一两个月的工资呢,尽管这样做还会被许多木木人们开骂,骂我是享乐主义,骂我不误正业,自私自利,一看就不是个正经女人不是一个好女人等等,但我问心无愧,我只是在为自己的欲望买单而已,他们给予我山河意境,我拿银卡里的数字去交换,仅此而已。 我不想做一个住在盘丝洞里的女人,专业盘物者?生存繁衍之内的盘物,那是本份,或争或夺为生命而战那叫勇气,当然是有必要的;生存繁衍之外的盘物,我觉得那就是过份了,那是贪婪,他苦,他难,那是他们自己造的,那样一天天高喊着:这是我的,那是我的,你盘,你盘,盘丝洞里盘满了金子银子,为自己,为身边的人,一天二十四小时盘物,盘到再多,你一病,恐怕只有那一张几尺宽的床是你的了,你一挂,就啥都不属于你的了。 也许吧,为身边人而盘物,为子孙后代而盘物,这叫无私奉献,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成为一个为别人而活的人,这就是所谓家族精神吧。所有的人,哪怕是躺在病床上快要落气的人,心里还要想着别人的事儿,这也是家族精神。咋一听,仿佛只要进入家族里,人人都成为了一个高尚的人了,无私奉献的人了,了不起的人了,站起来可以对所有人指手画脚的人了。可是,为什么很多时候给我感觉,正是这些住在盘丝洞里的人,将人间变成了一场场炼狱,吸血鬼就是从这里面跑出来的,他们不但会吃你的肉,还会吸掉人的精血与情感,他们在的地方,老是戾气冲天?晕天地暗的呢?要我说,家族能存在下去,还多亏他们从盘丝洞外捉进了一些一辈子打不出一个屁,只会闷声干活的还未幻化成人形的小妖小鬼小怪们,要不然,早就散伙了。可正是这些一辈子都打不出个屁的只会干活的小鬼们,明明是家族里贡献最大的人,却又是像狗一样被人踢来踢去,时不时拿着缰绳往他身上抽几下,这是专业盘物者的骄傲,往细里扒,我家族的确是一个可怕的地方。 那还不如放开了活,从家族里走出去,自私也罢,自利也罢,为自己的美好愿望活一场,以天地为家,以大家为家,试着把你的我的界线给去掉,那不是整片天空和大地都是我的了吗?虽然还做不到这境地,是想得有一点美,大话一游,南柯一梦,梦一梦又有何不可呢?也许有一天我真的做到了呢?这样的一生虽会有些遗憾,可生命的真相本来就是充满着遗憾的,再回想起那些或忙忙碌碌,或醉生梦死的,或趾高气昂的盘丝洞盘物者的身影 ,我心无半点波澜,一切随他去,不关我的事。 还是那一句话,只拥有,少占有,只体验,不执迷,这样的人生,或许更适合我。 为此,当求而不得时,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我把目光投向铁锅上罩着木桶,一根竹管插在木桶之上,如小泉流水般,从管子里流出来了透明的液体,散发着淡淡的酒香,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烧酒(白酒)了。 “来,喝一碗,爷爷我烤的白酒。” 一个如手指般的小碗,一杯白酒,一叠花生米,我坐在柴火边慢悠悠的品起了酒来,屋外,山月梧桐滴露,春风杨柳含烟,月临湖光山色,好像梦境般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叫闲卧东山一轮月啊。 “是好酒,是好酒。”我赞叹着。 “昊然他舅妈,你也来一碗酒吗?”我把目光转向了正在往水缸里打水的舅妈。 “你没看见我在忙吗?”她的一声大吼,那眼神似乎要把我给煮了吃了似的,真像盘丝洞里走出来的的女妖怪,吓得我差点儿把手中的酒杯掉落在了地上,连忙闭上了嘴。 第155章 红尘惮(137) 那中年妇女将水瓢狠狠的往水缸里一扔,缸里的水溅起了几尺高,然后,吃力的将桶里的水倒进了土灶之上的大锅炉里,我见她脚底下踩着一根披好的木柴,深怕她没踩稳,就此滑倒在地,这念头刚落,只见听“砰”的一声,那木桶飞出了几米远,她的身体倾斜在灶边,还好,人没有摔倒,她大叫一声:“哎哟,这该死的。”紧接着一个飞猫腿,将那根木柴也踢向了几米远,眼看着土灶里面的柴火即将燃烧完了,我本想跑过去往灶里贴几根柴,很快又打消了念头,转过头装着没看见,将目光凝视着杯中的酒,就怕自己柴没贴好,把灶里的火苗给弄灭了,那她不把我扔锅里给煮了去,想像着那恐怖的氛围仿佛是进了阎王殿。 换作平时,面对这阴沉沉的表情,定会载入我的灵魂深处,变成灰色的记忆,伴随着沉积在我体内的阴郁之气,那阴郁之气也是从小长到大,从身边的人那儿传染而来的,还一直未把它清理干净,清理一点,又累积一点,或者在某年某月某日,它就会重现,成为我前行路上的绊脚石,成为我宿命里的诅咒,成为了我无论怎么挥刀也斩不断的痛苦的纠缠,但在今夜,那湖边的蛙儿,那草丛里的蟋蟀在晓风残月下,在荒原野草边齐鸣声,似是朔风中回响的曲子,那远山湖畔,烟水悠悠,抹去了我内心里所有的惊慌,净化了这浑浊的空气。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开口说话了: “爷爷,你酿酒酿了多少年了呀?” “爷爷我啊,后半生都泡在酒里,每年只酿两回酒,一回酿在五月,五月啊,大雨如盆,那雨里应该夹有汨罗江的水,西湖的水,黄河的水;一回酿在九月,九月啊,那野菊花开满山坡的季节里,姑娘好口福,正好碰上了。” “爷爷,也是性情中人啦,那你的前半生在干嘛呀?” “前半生啊,前半生在看云啊。” “啊,看云?”我哈哈大笑了起来。“爷爷,你也不敬业不专业嘛” “哈哈哈哈,不敬业不专业。”他接着念了一首我不太听得懂的诗:“起诸善法本是幻,造诸恶业亦是幻,身如聚沫心如风,幻出无根无实性,姑娘,一切别太当真。” 突然大风起兮,似一只只箭破空而来,振起湖边满天尘,今夜我没有设防,不怕万箭穿心,献出了自己心灵的城池,总觉得相似的灵魂总会相通的,不相似的灵魂就像两团黑云相撞,遮住了彼此心灵的阳光,我无意间将目光又投向了那位正在忙碌着的妇女,她的头上仿佛停留着一堆黑云,我想将之扫去,却感觉越扫越多,力不从心,而此时我的笑,也许变成了她心头的刺。 这不,果然,很快就向我刺来了不是?她一边低着头往土灶里面加柴,一边对着我说道: “小妹啊,看在你和我们家昊然相好的份上,也别怪我说你两句,别仗着年轻就为所欲为,你这不着地的日子也过不了几天的,女孩子嘛,还是要早点学会过日子,才好。” “学会过日子?我这不就是在过日子吗?”我反问之。 她居然说我不会过日子?一股无名火瞬间从心头生起。 过日子?难道是我对过日子理解错了吗?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最会享受日子的女人啊,她怎么还说我不会过日子?我只能说面对灵魂不相似的人,生活是一道的无解的题,情绪是一种传染病,我没有对它免疫的能力,这下又感染了一份压抑感,让我喘不过气来。 哦,也有自己的错,我那心头沾沾自喜的东西,我还以为她会以我为榜样呢,没想到却是某些人心中想抹去的灰尘,我知道,她很不屑以我为伍。 “你这像是在过日子吗?品酒?你以为你是大诗人李白啊,不三不四的,不伦不类的,女人不像女人,男人不像男人的,像什么样儿。”她马上回驳了过来。 爷爷似笑非笑的表情望着我,夹在两个女人中间,莫不作声。 我想起了爷爷刚刚念的诗:‘起诸善法本是幻,造诸恶业亦是幻,身如聚沫心如风,幻出无根无实性’,别太当真,别太当真。 我止住了想骂人的言语,没有再理会她,又和爷爷打趣了起来: “爷爷,您这酒,做出来,是有固定的人来买的,是吗?” “姑娘,你说对了。” 果真如此,我想起了门边的那幅对联的横批:闲卧东山一片云。 爷爷和我一样,是生活在诗里的人。 “爷爷你一年只酿两回酒,其它的时间就闲卧东山看云吗?” “爷爷酿了半辈子酒,在东山上也看了一辈子云,这不,就快要去西去了,也算如愿了,圆满啊,圆满。” 他的话刚落音,我听到门外又传来了女人的声音,在大门外喊着:“爷爷,爷爷。” “看吧,我的生意来了?我的乖孙女来拿酒了。” “孙女?” 我回头,从门边灯光下一望,是她?就是下午在二楼和我交接的单眼皮女孩。 “咦,寒妹,我又碰到你了。” “黎儿,你要的酒,爷爷都帮你装在箱子里了。” 我望向那角落里的一大纸箱,这酒,要运往哪儿去的?我正想寻问着。 “寒妹,走,一起去二楼玩去?” “玩?去二楼?玩什么?”一想起二楼那神与兽会聚的世界,我就惊恐万分,再说,我也不喜欢聚众,我怕过激反应造成自己身体的不适。 “走啊,你去了,不就知道了,爷爷,你说是不是?” “去吧,去吧,都去吧,让爷爷我清静清静。” “那打扰您了,我应该回自己的房间了。” 我和单眼皮女孩子一起漫步在湖边,她的步伐显得轻盈灵动,爽朗的笑声,帮我抚去了刚才感染的情绪病毒,万事如梦,真想就这样虚度光阴。 可有些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会让红尘中的我们的心灵乌云密布,变得那般沉重?我听佛说:“心无所住,便能来去自如。”而我,仿佛心灵间又住了一个人,昊然,我已经沦陷在他们编织的梦里,显得缚手缚脚了。走到青木园大门边的那棵桂花树下时,我便止步不前了。 “走啊,一起去二楼。”单眼皮女孩子如春风般的笑容又在提醒着我什么。 这不?正好,我又可以在那儿看见昊然了,看看他此时在做什么?再决定我在枫林岛的去与留? “那也好吧。” 一边走,一边寻问着。 “你是和爷爷一起的,他负责酿酒,你负责销酒,对吗?” “寒妹,你说对了。” 我一看她就是老江湖了,俗称江湖儿女,她与我应该江湖两极的存在体,她能在各种喧哗的环境中应对自如,神经系统是粗线条的,才能在各种声音刺激源中,如鱼得水,而我,则不行了,她能的,正是我怕的,这叫两极相吸吧。 脚步刚踏入二楼,远远的,我又闻到一股烟草味,夹杂着莫名其妙的味道,对了,就是雄性散发出的味道,男人味吧。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身体的皮肤开始发烫,立在门边,又一次带着羞怯的眼神往屋里望去,里面拍桌子声音,吵闹声,我不敢想像,那么温柔敦厚的昊然,怎么能在这个空间自处。没想到,他居然,泰然自若,毕竟有花蝶纷飞。 昊然?他在我生命中的角色是什么?我已入了情魔,这一潭清水是我把它搅浑的,我得等待它变清澈,才可以不念不记,情我两赊。 男女若是半个圆,当我越执着自己那半边圆时,的确,我就与男性的以利益为目的让女人处在从属地位中获得优越感权力感安全感的世界就越远了,当我越执着于自己的“无形”世界,那么与追逐“有形”的世界的人距离就越远了。 我才知道,曾向佛许下的愿望:“在人世间玩转有无”。是不能退回去的,只要许愿了,就得背上它,这变成了无法逃脱的宿命。所以,我时常会强迫自己从“无形”的世界走出来,去做点实事儿,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成为了一个自我救赎者,有些路程注定形影单只,就是那一段追求“无”的路程,没有人与我同程,且还被无数人漫骂,骂我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女人,不切实际的女人,不三不四不伦不类的女人,逃避现实的女人等等,这是我必须学会自己去跨过的;有些路程又充满了喧哗,比如此时此刻的自己。 我自己设计的人生路,在有与无,无与有的世界里穿梭着,愿能慢慢的做到来去自如吧。 “秋梦寒。”回过神来,我听见了昊然在喊我的名字,抬起头,与他四目对接。 “昊然。”我刚想向他走去。 “寒妹,帮我一起把它抬到里面那间房里去可以吗?”单眼皮女孩子呼唤着我,连忙收回了自己热切的眼神,跟随着她穿过了人群。 这里面没有我想像中的喧嚣,但看得出来,每个人都仿佛在计算着什么,他们拍桌子,是在为自己打气,志在必得的阵式,摆去一副要干倒对方阵式,这里面并不好玩,这不是一个好玩的世界,我来错地方了。 我低下了头,尽量做到不去与任何人对视,正好,那墙壁的神兽世界的壁画吸引了我。 “居光相城?”这是哪座城? 诗曰:“起诸善法本是幻,造诸恶业亦是幻,身如聚沫心如风,幻出无根无实性。”这不是那位酒爷爷念的那首诗吗? 壁画里有一棵树,好像从墙壁上长出来似的,名叫分陀利树,树下坐着一位佛,名叫尸弃佛,旁边有一个侍子,名叫忍行子无量。 壁画的世界,让我很快的遗忘了眼前的世界,仿佛穿越了时空,但我觉得一切皆是幻觉。 “寒妹,再帮我一下,把这箱酒抬到里面的房间里去。” 啊,里面还有房间? “万古长空,一朝风月。”另一间房的墙上这字眼更加的显眼,这亦是一间充满着禅味的房间,壁画里有一座城叫般头婆提城,有一个树叫波波罗树,树下一位佛叫毗婆尸佛,佛的旁边有一个侍者,名叫无忧子。 “寒妹,寒妹?” “啊,你在喊我吗?”我仿佛进入了画里,忘记周围有好多人存在了。 “还需要我忙什么?” “忙不过来了,帮我把一壶酒送到外面靠门边的那座去,等我忙完后,就可以去玩了哈。” 想来,来青木园白吃白喝了这么多天,能干点活就干点活吧,累不死人。 “没问题。”我爽快的点点头。 只是感觉身体的血流加速,让我浑身难受,我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对,躲到厕所里面去,或许马上离开这儿,不,这是难得的一次红尘中炼金的机会,让自己那纤细的神经系统对喧哗不再过敏,我得将自己泡在这里面一阵子,或者一下子。 带着自己许多的许多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与情感,又走进了昊然的注视的目光里。 “哟,妹妹,你又来了啊。”其实我并不怕这样的调戏的声音,我怕的是坐在那儿面无表情,冷如冰雕的“冰雕人”。 . “是你们这桌要酒吗?”这一桌的人眼神专注着自己的字牌,就像四座冰雕面对面坐着,没有人回应我的声音。 我涨红着脸愣在了一旁再问:“是你们这一桌要酒吗?”依然无动于衷。 “请问是你们这一桌要酒吗?”我加高了声音喊着。 还是没有人答理我,个个眼睛死盯着手里的牌,且连眼皮都没人抬一下,个个想要将对手弄死的感觉,我闻到一股浓浓的杀气。 连忙将一瓶酒放到一旁,转身便想离去。 “把酒给我们倒好。”一个男人突然出声了,命令式的语气,居高临下的姿态,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瞄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寒气逼人,他是像冰石一般,是冷酷的,冷血的,让我又想到了,人世间有一种人,就像被植入了特定的程序,那是一种超能机器人,这种超能机器人,是没有人性的,在他们身体里,闻到不一点点人味儿。 此时,我满脸已经涨得通红通红的,那复杂的情感无法流动,被凝结成团,瞬间六神没了主,拿起酒杯,笨拙的将它们一一的摆在桌上,刚拿起酒瓶子想往里倒酒。 “喂,喂,等会儿。” “怎么了?” “杯子太脏了,拿去洗干净。” 我左看右看,也没看出哪儿脏了。“这不挺干净的吗?” “我让你洗,就去洗,哪有那么多事儿。”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心想,好女不跟恶男斗,把杯子一一收了起来,找到了消毒柜,换了一叠杯子。 返回时,他们用一种胜利的表情望了我一眼,哼,你们这些男人,不就是想从我这“弱女子”身上找点存在感嘛,我冷冷的笑了。 开始倒酒。“喂,等一会儿,你这杯子洗干净了吗?都没洗吧。”一个“冰雕男人”又开始挑剔起来了。 “这哪儿不干净了?”我问。 “你自己看,还有问我吗?” 我没有理会他,继续往杯里倒酒。“我让你去把杯子洗干净,怎么还往里倒酒?” “我看是你的心不干净。”说着,举起满满的一杯酒,直接泼到他的胸口前。“先把你的心洗干净了,就看啥都干净了。” 整个房间的人将目光聚集在了我身上,我知道自己这下又闯祸了,终于知道了单眼皮女孩子为什么要让我来这一桌了,这一趟,仿佛在人间呆了一年,太久了,太久了,我更加肯定了,情绪是会传染的,这会儿,我又感觉自己被传染了一种似坚冰般的情绪,被冰冻成了一只木鱼似的,木鱼敲一下还有声音,我成了一只实心木鱼,没有声音的木鱼,这让我失去之前所有的灵动,也失去了行动能力,由木鱼变成了一个结了冰的雪人,一动不动的堆在了冰山脚下。 第156章 红尘惮(138) 恍惚间,我似乎听到了有一只黑怪在暗中冷笑,有一个女巫在念着千年不变的咒语,仿佛看见了一群瘦妖在灯光下跳舞,凝视着墙面的壁画,我又仿佛穿越到了唐朝,那里霓虹闪烁歌舞升平,她们在唱《梦回唐朝》: “菊花古剑和酒, 被咖啡泡入喧嚣的亭院, 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的月亮, 开元盛世令人神往, 风,吹不散长恨, 花,染不透乡愁, 雪,映不出山河, 月,圆不了古梦,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酒醒无梦。” 梦?又是梦?我总觉得梦里藏着每个人宿命里无言的秘密,凡尘俗世本是一场梦,由众生构成的一场大梦,全都是造梦人,只是有的人在造恶梦,有的人在造美梦。 造恶梦者,他们的生命蜷缩成一团,似千年老井里的那一只只水鬼,魂魄永生永世不愿意爬出那一颗深井,还会朝井外伸出他那锋利鬼爪,把井边人拉下那巴掌大的水井,陪他们一起蜷缩在井底里,永世不得超生,他们总是把人间变成了十八层地狱,那里有无间地狱,八寒地狱,刀山地狱,血池地狱等等,每天都鬼哭狼嚎的,他们把天涯游子们吓得魂飞魄散,东逃西窜,前路总是风雨萧瑟,无处可落脚,无处可扎根。 我只是想来人间造一场美梦,梦里有锦绣前程,梦里有人杰地灵,梦里有诗歌美酒,梦里有真人真言,这又触犯了何种戒律?读多了唐诗宋词,那里面总弥漫着诗人淡淡的哀愁:“剑空弹月下高歌,说到知音,自古无多,白发萧疏,青灯寂寞,老子婆娑。”每当读古往今来,读文人的落魄与心碎,在我的印象中,仿佛总是造恶梦者战胜了造美梦者,我上寻下索,想弄清楚这究竟原因何在? 回想曾经几时,我亦是无比兴奋的捧着自己美梦的百宝箱,小心翼翼的往里面播撒了些种子,每天辛劳的日复一日的往里浇水,施肥,心想着,上帝啊,天神啊,你看在我如此用心如此辛劳之下,一定会让我的梦的种子长成参天大树吧?就这样等呀等呀,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打开了那个叫美梦的百宝箱,想看看梦的种子有没有发芽成长,谁知,打开盒子那一刻,我傻了,摊倒了在地上,因为我的种子不但没有发芽成长,且已经变成了一个个骷髅头,吓得我浑飞魄散,扔掉了百宝箱,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努力,我的汗水,浇出来的是一个个骷髅头? 那会儿,我还听到好多鬼魅在风中大笑,在辉煌无比的空中阁楼上大笑,他们在嘲讽我,他们在谩骂我,他们骂我笨得像一头黑猪,我只知道那美丽的阁楼是很多很多像我这样相信美梦创造美梦的笨得像黑猪一样的尘子为他们建造而成的,用自己的光阴一砖一瓦构建而成的,而我们获得的报酬是刚刚够温饱的几根瘦骨头,然后直接被鬼魅把我们像垃圾一样扫地出门了,那胜利的果实那无比丰盛的果实都被鬼魅们摘走了。为什么会是这般结局?且这样的剧幕还在不断的重演着,后来,我也终于找到了答案,就是因为这些创造美梦者们,总以为这个世间还有一个能包容他认可他接纳他的像母亲怀抱里一样东西存在,为了能回到母亲温暖的怀抱里,我们历经千辛万苦,千刀万刮也在所不辞,结果总是错把看似无比美艳的强大的鬼魅们当成了梦的归宿。 然而,真相是,在我们从母亲的ZG里钻出来的那一刻,就再也回不去了,这个世间并没有像母亲ZG一样的充满温暖的能包容我们的丑恶与美好的能接纳我们的一切的东西存在,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人世间的众生,都是迷途的羔羊,都在拼尽全力的划船,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彼岸,只是有的人懂得装神弄鬼而已,他们会吹泡泡,把泡泡吹得老大老大的,吹得就像极了母亲的ZG,好人没好报,就是因为好人总喜欢把这些大泡泡,把那个用泡泡吹起来的宠然大物当成了母亲的ZG,这像极了自己日复一日精心打造的美梦,纵身一跃,结果,可想而知,只能被鬼魅给一口吞掉了,所以,好人啊,很多时候柔情似水换来的却是万箭穿心,这一点儿也不奇怪的。于是,我终于学会了使用自己手中的利剑,当大泡泡向我滚来时,想乱我心者,刺之;想夺我命者,刺之,想无限的占我光阴者,刺之。我觉得凡是相信好梦创造好梦的人不应该是“落魄”的代名词,好人也应该享受人世间荣华富贵。 “妈的,这臭女人。”我听到了桌边有人说话的声音,哦,不对,他是在骂我,他站起了抹了抹自己衣服上的酒水,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又坐回到原位,齐好手中的字牌。 我舒了一口气,连忙扔下了手中的杯子,放下盘子,惊慌失措的逃跑了,躲进了厕所里,似乎被一个黑衣人在追赶着,对了,就是那个曾在在梦里看见的拿着铁勾的想勾走我魂魄的黑衣人,我偷偷的从门缝里望去,并没有人跟着我。 山山水水,诗诗酒酒,古古今今,无无有有,突然内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这是一个鬼魅聚集的地方,这里的“有”是不属于我的,玩转“有”“无”,我并不需要去拓展无限的“有”,只需要去面对适合自己的“有”,就足够了,一生不过百年光阴,是追求有限的“有”,无限的“无”, 再“无中生有”,我得赶紧去寻找真正的适合自己的“有”。“有”了后,再回到“无”里去,再从“无”中创造出新的“有”。对,红尘世界应该这样的玩的?而这里不是我能呆的地方,凭我单薄的力量,根本不是鬼魅们的对手,我得马上离开这个鬼地方。 整了整衣服,发现屋外没了动静,从厕所的后窗望去,看到有一条通向一楼又从一楼延伸到了很远很远的远到南无的一条羊肠古道,我仿佛又看见在这条古道边上,有一座种满鲜花的磨坊,那里是爱的伊甸园,青木园,只是这古道边的一站,在我的命运里,千万次轮回中,还有笑在生命中最深处的那一抹爱意,正在向我招手。 对,我可以从这条道上溜走了,还得回到一楼去,带上我的小黑猫咪。 回过头,突然又发现旁边还有一间房,那里面没有动静,我好奇的推开了朱红色的铁门,又见一幅壁画一行字: “假借四大以为身,心本无生因境有。” 壁画里有一座城,名叫无喻城,城里出了一位佛,叫毗舍浮佛,壁画里有一棵树,叫婆罗树,树下有一个侍子,叫寂灭子。 无喻城?婆罗树? 我喜欢这种画里的悠远的意境,舒适的步调,将背靠在了墙壁上,无力的盘地而坐,细细的思索着怎么样从这后面的消防通道里溜走,然后去找到我的小黑猫咪,并且不会被人发现的情况下,偷偷的从青木园里离去。 时间才过去几分钟,一个嘴里叼着烟的中年女人,破门而入,出现了在我的面前,她应该是这里的女管家吧。 “哟,妹子,你怎么跑到这里面来了?”女人问。 “哦,我是来帮忙干活的。”说着,连忙从地板上站了起来。 “干活,你会干什么活?” “我会,我会干很多活的?” 她从上至下打量了我一翻说:“出去,快出去,我们这里人手已经够了,不需要人了。” 她驱赶着我,就这一秒,我那内心深处深深的无力感无价值感再次被唤起来了,真是没用,这连端茶倒酒这么简单的事儿都会被自己给玩砸了,都被人如此般嫌弃着,还说玩转有无,又如何玩得转,真是见笑了。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想转换自己的思维,这时,我身体里面的能量发动机又在为我摇旗呐喊了,它仿佛在告诉着我:“秋梦寒,你今生来到这个世上不是为了给人倒酒贴茶的,做不好也没有关系的,你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没有完成。” “听见没,那里面还有人在休息呢,别影响我们的客人了。”女管家继续喊着。 “知道的,我看一会儿就会出去的。” “马上给我出去,刚刚是你把我一位大客户给得罪了,看你也是一个老实的妹子,我就不找你麻烦了,以后做事小心一点就是了。”她不耐烦的挥动着双手。 “我?”我依依不舍的再次回望了眼前的这幅壁画。 “真是的,谁让她进来的?” 刚才那单眼皮的女孩子,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低着头,跨到了门边。 难道我真的不应该跑到这儿来?她让我出去我就得出去?“爱”的对立面是“恐惧”,此刻我的心灵深处没有了爱,只有恐惧和不安,此时,我也真想变成深井里那个女鬼,向进来每个人露出鬼魅般微笑,然后一点一点的把他们的里银子他们的肉他们的精气通通吸干,吸得一点不剩,再把他们的骨头扔出门外,不,不,我不能这样做,这次意识拓展失败了,没有关系的。 可还是有点不甘心,凭什么用这样的态度对待我?凭什么她要我出去我就得出去,我止住了脚步,抬起头反驳了一句:“这儿又没有贴上“闲人免进”的标签,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用不着你提醒。” “行,行,你可以进来,我的姑奶奶,要不是你刚刚吓倒了我们的财神爷了,我也不会多事来管你。” “那桌人本来就很可恶,我向他身上泼酒水,还算是客气的了,再说,就算是财神爷,就可以居高临下挑三捡四的吗?就可以无中生事吗?” “你还年轻,在财神爷面前,就得装孙子,这点委屈都受不了,你以后还能做什么事?” “对,我不想装孙子?也不想装爷?那些人,说不定,在这里是爷,换作别处就是孙子了,也只适合在一个小窝窝里横,上不了什么大台面的,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嘛。” “他们能来这儿就是我们的财神爷,就是我们的“爷”,至少比我们了得起,懂吗?” “反正,我是不会装孙子的,这钱我宁愿不挣了。” “好,好,我知道了,你赶紧给我出去,我们这儿不需要你这种上得了台面的姑娘,啊。” “我本来就是来这里好玩的,又不是来干活的。” “你不是来干活的?” “是的呢,我是来找昊然的?” “昊然,你是昊然什么人?” “老相好。” “哦,是女朋友?你们在一起多久了?”她的神情很快变得和善了起来了,仿佛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这是我的私事,不关你的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就说嘛,第一眼看到你这气质,你这长相,就不像来我这儿干活的人嘛,还以为我看走眼了呢,你看我这识人的眼光,看一个一个准的。”她的态度突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看来昊然这块挡风牌,对付这种势利眼财神爷至上的女人还是挺有效的。 我很不屑的瞥了她一眼,冷笑着,走出了门外,此时,把话敞开了说后,内心深处的恐惧感彻底的消失了,也许是因为昊然的存在,也许是我将自己豁出去的向死而生的姿态。 这下,不需要选择从后门逃跑了,我抬头挺胸的再次穿过人群,气氛依旧有点怪异,这会儿,其实没人注意到我来过,他们都在低着头研究自己手中的牌。 “秋梦寒,等一下我。” 我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我,是昊然的声音。我没有回头,加速了逃离的脚步。 女管家笑脸相迎的帮我打开了第一扇大门,我抬起头再次冷冷的打量了一翻这位财神爷至上的气势昂扬的女人,得,这儿是她的天下,我不想当孙子,也不想当爷,我很清楚,今儿个若不是昊然做了我的挡剑牌,我肯定是得不到这份尊重的。 我终于明白了,红尘中的凡夫俗子是如何在人群中一点一点的迷失掉自己的,最后全都变成那一颗颗深井里的鬼魅的,要想不变成水鬼,太难了,要么有强大的后盾,要么有坚硬的内核,不然的话,这真如一块面团似的,被人趋来赶去的,扔来扔去的,揉来揉去的,捏来捏去的,最终的归宿都是那一颗深井,这一切,只是因为无依无靠,或是因为面团里没有自己的核心内容,或者内核还不够坚硬。 第157章 红尘惮(139) 转过身,一口气跑到了顶楼的天台上,面山入夏,柳絮纷飞,一群黑鸟拥风而至,惊醒了我那刚刚差点儿被狂风带走了的美梦,望风月无边,水远天长,抚去了刚才堆积在心头的一片乌云,再次拾起旧梦前程。 隐约听到那灯火阁楼处又传来了歌声,是那位疯姑姑又在屋里唱歌了,我绕道踱步到了她的被一把大锁锁上的门前,站在窗户外从屋内望去,蜷缩在墙角落她在浑暗的灯光下露出浅浅的笑容,她那如泣如诉的吟唱:“所以鲜花满天幸福在流传,流传往日悲欢眷恋,所以倾国倾城不变的容颜,容颜瞬间已成永远,身边两侧万水千山,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 “傻姑姑,你怎么不知道当红尘俗子们都把有形有色的物质世界做为最高的价值,最真实的向往时,那么那无形的深不可测的看不见摸不着的”爱“又值几俩银子,它或许就像那天边的彩云,很快就会被乌云遮蔽了去,被风吹散了去,尽管在天的尽头,它曾移向过你,曾移向过我,曾移向过芸芸众生,但它还有另一个名字,叫时光,叫死神,一切都会死去,不死的是你我曾为这个世上造过的一场场美好的梦,我觉得正是这一个个美梦,它才会让你我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不会感觉到那么恐惧,才多一点安详,因为我相信它会带我上天堂。“ 到底是什么将人世间的“爱”给消灭了?我的内心的声音在告诉我,是“魔”,是那有形的或无形“魔”。 “魔”将人世间的所有的“爱”给消灭了,最近我也总在思考一个问题,到底“魔”是什么? 我只知道“魔”很“磨”人,当我面对“魔”时,我要学会“磨”,磨自己,将自己磨平了去,但又不能给磨没了,这疯姑姑不就是?我想她定是遇到魔了,这魔可厉害了,他们是活在自恋围墙内的人,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他们的脚步或思维也不会踏出飞出那片方寸之地围墙之外,固着在一个小点点上,种太阳,以井为天,可能那里面的光茫刺人眼睛,他们以为那就是整个世界的模样了,对墙外人散发出的光茫他们选择无视它们鄙视它们打压它们甚至用尽手段消毁它们,最可怕的是他们还会通过巧妙的方式来吃掉墙外人的灵魂,吃掉墙外人的精气,吃的多了,就变成魔了,魔心里有很多小黑鬼,他们有无数种方式,把他的小黑鬼投射或转移到别人的身体里,转移走了小黑鬼的魔,于是初看他们就如散发着无限正义拥有天使般光辉照耀着人间,诸多众生们错吧魔头当天使,结果很快就被他们吞掉,吃掉了,接近“魔”的结果,不是穷了,就是弱了,不是傻了,就是呆了,不是疯了,就是没了,总之,下场都不会太好。平凡众生们,还总在高唱着你我皆凡人,本来平凡,何来荣耀?就是不知道自己的精气 早就被那魔投来的小黑鬼给吃光了。 可是,偏偏这个世间走火入魔的人太多了,魔是什么?我隐隐约约有了答案,魔的另一个名词叫恐惧,因为恐惧,他们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蜷缩成一团,只执迷自己的武功,并且千方百计的想废除掉消灭掉别人的武功,他希望自己的身后拥有千军万马,一呼百应,那就是台下如僵尸般的人群,衬出他们的光环,即使不能拥有千军万马,也要将身边几号人变成驴马,他在跑马场里,享受着“驴马们”在哼唧哼唧声中跟随着他在方寸之地内跑圈圈的乐趣,一跑就是一百年的光阴。我想大多数人有成“魔”梦想,还别说,我曾经也拥有过这样的梦想,只是我不知道,原来这是成魔了,在魔界里,若不想被吞掉,很多人也将自己变成了魔,与之对抗,弱小一点的,没有能力变成魔,战败了,就变成了一堆堆的被吸干了精气的僵尸,当僵尸排成排时,魔当然就光茫万丈了。 我在想,有没有一种东西,可以让自己在群魔乱舞中也能来去自如,从容如昨,当然是有的,那就是修炼自己的核心内容,人世间有一本书叫《无字天书》,当自己的核心坚硬无比,当《无字天书》的内容填充的越来越多时,就能似铜墙铁壁般百毒不侵了,便能在“魔”的世界完好无缺了。 这姑姑是我的一面镜子,让我更加的看清楚了自己的未知前程的内容。 我没惊扰她的歌声,在这样的“魔界”里,疯了,对于姑姑来说也许也是一种幸福吧,就让她尽情的歌唱吧,我选择了默默的走开了,不急不缓的漫步到了一楼大厅的梨木门边,只见昊然双手抱着小黑猫咪与小白猫咪等在那棵桂花树下朝我微笑着。 小黑猫咪,“喵”的一声,窜到了我的腿边不停的抓扰着,我蹲在了地上,抚摸着它的圆圆的脑袋,抬起头将目光转向昊然问: “你不在上面玩了?” “嗯,明天再继续。” “今天赢了吗?” “输了。” “那明天再扳回来吧。” “必须的。” “哼哼。” “姑姑又在楼上唱歌了?”昊然把目光转向了阁楼灯火处。 “是啊。” “雨过白鹭洲,留恋铜雀楼?《倾国倾城》,姑姑唱的真好。”昊然跟着哼唱着。 “是啊,姑姑是个有情人。” “嗯,是的,不像某些人,冷血动物来的,太目中无人了,喊半天都不理人的。” “你在说谁呢?是在说我吗?我劫场,我这人在人群里本来就胆子很小的,你没发现吗?” “胆小,没觉得啊,反正,我觉得你今天就是有点不懂事的。” “我不懂事?你是说刚刚我往那男的身上泼酒水的事?” “是。” “讲真,我在这儿除了你,无依无靠的,对什么都不熟悉,你不保护我,就算了,还怪我不懂事?还帮那坏人说话的?” “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只是觉得这里又不是我们小子们的地盘,还是不要那么任性得好。” “得了,我就是不明事理,也学不会,他们对我无理,还要我明事理,凭什么?” “不凭什么?反正,在别人的地盘里撒野就是不对的。” “他的地盘,他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就可以对我蛮横无礼吗?这种人就不能惯着他,在自己的地盘里当爷,到别处只怕比孙子还孙子呢,有句话,怎么说来的?出来混的,迟早都是要还的,说的就是这些人,太把自己当人,却把别人不当人的人,早晚会被人收拾掉的。” 说着,将小黑猫咪搂紧在怀里,准备进屋里去。 “哦,对了,吴漫玲下午给你来电了,说过几天要来看你的,你要不要给她回个电话?” “哦。” 回首天涯,一片花阴,两行柳影,这儿金钱至上的空间里也许真的是生不出来真情来的,一切只不过如此?爱真的似易逝的云彩,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的变化,往后退了一步,用失望的眼神望了一眼昊然。 “干嘛用那样的眼神看我,对不起嘛,我也是希望你好的,你看今晚的月亮好圆,还过些天我们就可以出发去白梅镇了,想起来都好兴奋的呢。” “月圆过后很快就月缺了,没什么好兴奋的?” 只觉得前方还有老长老长的路要走,可能又有黄沙刺眼,我的梦想蓝图:“玩转有无”。连第一个“有”都没有确定下来,何况还要面对无限的“无”,再从“无“中生“有”,也不知要到何年马月了,更不知道有没有归期,能不能靠岸,一切都是未知数,“爱情”这个伟大的词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很可能,真的只是一个梦幻的泡泡,一刺就破了。 我把小黑猫咪装进了猫窝里,心想:小黑猫咪是这路途中唯一不会嘲笑我的梦想不会训斥我的一只动物了。“小黑,咱回屋休息去。” “梦寒,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已经都不重要了,反正,我还有自己的行程,再说了,现在你也伤不到我了。” “是的呢,你的翅膀又长硬一些了,现在谁都不放在眼里了,肯定也不会把我放在心里了。” “并不是的,旧的我已经死了,死了很多个了,死在一次次信任里,死在一次次相遇里,我对大多数人已经不抱希望了。” “我知道,你就喜欢“飘”嘛,喜欢“自由”嘛,都没有根的。” “根?根是什么,我只知道这人世间能带给我恒久幸福感的只有三样东西?” “哦,是哪三样东西?” “与大自然里的花草树木相处,与自己的心灵对话,还有追梦的过程。” “没有爱情?没有男人?没有亲情?” “爱情放在追梦的过程里了,那是个高不可攀的梦,我够不着它,可能我没有那么幸运吧,放眼望去,又有几人没有在贪求金钱,名声,及想从他人身上获得权力的快感呢?连看起来那么干净的你也是一样的,人们都似一群群黑乌鸦,被一阵阵大风卷在一个个旋涡里,都是身不由已的,灵魂都被卷走了,一个个空壳又怎么会爱一个有自己思想的有灵魂有血有肉的人呢,我已经死心了,如果想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不能奢望有人来爱我的了。” “这本来就是生活啊,你听姑姑唱的:所以倾国倾城不变的容颜,容颜瞬间已成永远,就如这首歌,你到底要飘到哪儿去?要飘多久?你以为你永远不会老去吗?” “正是因为我知道容颜瞬间会成永远,我就从没对它抱任何希望。” “好吧,不管你飘到哪儿,只要记得回来就好。” “我一直在处处开樽,步步寻春,只希望人间有我一处“花下归来,带月敲门”的落脚之处,只可惜哪儿都“战火纷飞”的,如果我离开了,就并不想回来了,我懂了,我要的安宁窝与其奢望他人给,还不如自己去造。“ “哎,我跟不上你的理想主义步伐了。” “我没有理想主义,我只是在走自己能走的路,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我就是那一分流水吧,往前流去,生命就似一趟河流,看看风景,再做点事儿,这样更适合我吧。” 潮生潮落,无计可留,也不值得我逗留。 说着,关上了自己的房间的门,开始整理行礼。 “小黑,还是你最好,明天就带上你去白梅镇了?”望着窗外灯火通明,连我唯一信任的人昊然也在责怪我不懂事后,深感这青木园不属于我,它现在不属于我,以后也不会属于我的。 这是一个用财物来衡量人的高度厚度的空间,物寡地窄的人就得出局了,也对吧,物质的世界,也是被这些有实力的大爷们推动着,尽管一切都会化为乌有,风箫歇,镜尘生,但有些实力还是很值得推崇的,他们就是在往外追寻中找到活着乐趣,他们有的是在做事中找到乐趣,有的是在做事时从操纵他人中获得快感,这样的人我不是没有见过,如果真的有实力的,这些人的存在,亦是越多越好。 我们村里有个名词叫:“地头蛇”,就是没有真正的实力,却喜欢在一个个小圈圈里作威作福的人,出了那个小圈圈,屁都不敢放一个的人,这种人多了我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比如刚刚二楼的狐假上威的女管家,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这样的小圈圈里我会是第一个出局的人。 我猜想,现世,这个世间无非就是几类人:觉醒后的“老大”会成为一个真正有实力的人,而不只是一个狐假虎威的“纸老虎”;醒来后放下了自己的实力的后生们会成为一个真正能挑起重担的人;还有不醒悟却还想充当“老大”的人们,会活的苦不堪言,物质精神双重匮乏;不醒悟的又生无可恋的往“笼子”里一躺的后生们,会把人世间变成一潭死水;另外,当然,还有灵魂被吞掉的木木人像一头头驴一样在一块块土堆上在一个个磨访里从生忙到死,世俗界对他们的定义是好人,是有用的人,是高贵的人;而我若像一朵白云一样在天空中从有形飘到无形,便会被打入人间冷库里,贴上自私自利标签,让你永无翻身之地,成为一个狗不理。 自私?就算是吧,我认了,确实是自私的,尽管如此,我还是想继续来解构掉木木人以“无私奉献”来定义自己的这套逻辑,这套逻辑是有问题的。 古人有言:“十年树人,百年树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个有血有肉有灵的人怎么可以守着一种思维一套逻辑一万年不变呢?他不变就不变吧,问题是他们还会死死的拽住能变化的人,像一根固着的木头似的,固着在一个小土堆上,从生到死,暗无天日。 仔细观察一下便知,木木人一生都在做的每一件事,就是不停的盘物,想着在若大的囚笼堆积更多的我的财物我们的财物,然后想法设法把你的你们的变我的我们的,这怎么能叫无私?当然,这不是我要批判的,因为我没有资格批判木木人,毕竟,都是半斤八两,彼此彼此,我只是想从大道里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出路而已。 次日凌晨,月亮刚落到山坡的那一头,我带着小黑猫咪,踏出了青木园大门,开启了自己的下一段旅程,奔向了那个波罗波罗密的芳香世界。 第158章 红尘惮(140) “桃花坞北桃花树,桃花已逐流水去, 桃花坞南桃花庵,桃花庵北梧桐树, 就摘桐叶换酒钱,来了红粉桃花缘。” 中秋重阳登高之日,湖岸芦花,一川枫叶,桃花庵内紫烟升起,松柏与梧桐树叶,叶叶交措。 我同往日,一大早推开宿舍的大门,来到庵内松栢小道,坐在一棵松树下开始读经,然后,再步入有形有色的世界里,开启一天的流程。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 我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读经书的?只知道一读经就能让躁动的心平静下来,它似永恒的波,修整心灵的废墟,那里面有一个叫“空性”的词语,是值得我用一生去钻研的。很遗憾世俗间的人们,要么执着有形有色的世界,要么执着于无形无色的世界,觉得那才是真实的活着,其它的一切活法都是不可取的,行不通的,可是?试问?又有哪一样有形的或无形的东西是自己的肉体可以一直占有的呢?再精美的建筑,总有一天会变成废墟;再美丽的容颜,终有一天会爬满了皱纹;再健壮的身躯,终有一天会形如枯槁;再多的宝物,终有一天会落入别家;再好的规则,总有一天会被人替换掉;再好的思想,终有一天发现它变成了捆绑住自己的绳子。 不管是无形还是有形,有些玩意儿只要沾染上一样,执着上一样,它就像一条条绳子,拴住了一头头发疯的驴子。一直以来,我都没想明白一个问题,自己为什么怕人?怕接近人,曾经我老觉得是自己有问题,心理有鬼或有病魔,现在,我才发现了这种怕也不是无来由的。唯物主义利益至上的世界,那无形的世界,就似一条绳子,那八爪鱼只用这一条绳子,就拴住了千千万万的驴子,那驴子们一天天跟发了疯似的,拼尽全力要去抓一些注定会消失的东西,一不小心就走火入魔了,一入魔了,他还管你是谁,最先开吃的就是最亲最近的人了。 我时常会在暗地里远远的看他们是如何“吃人”的,凡是物质利益至上的人,他们都会有一种惯性,只要一看见银子财宝眼睛就冒绿光,一般会从看起来最“肥”的人那里下手,或者从最亲看起来最弱的人那里下手,他们时不时会把有的没的东西强加给你,那是迷人眼球的诱饵,一旦你内心有缝隙,内心有恐惧,那东西就像邪灵一般,会钻进你的意识里,然后乖乖的把口袋里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银子花去了,吃掉你的银子后,让你陷入经济穷困之中这是他们目的之一,接下来就吃你的灵魂,再接下来就要你的半条命,直到当你的灵魂与身体完全受控于TA后,他的能量又升了一级,就这样一点点的“吃人”游戏中,看谁“吃”的人多,谁就是物质世界的大王,于是,我总算是理解了什么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了,毕竟,谁又真心乐意为寇呢?于是乎,俗世界什么情啊爱啊美啊真啊善啊,都得往后靠了,或者是一种道德说教,目的是让他吃起来更上手而已,那真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存在。 我只知道“吃”的人再多,也不会长生不老啊,与其一天天活在恐惧担忧中,担心这注定会消失的二两命消失了去,然后才不得已选择不停的去“吃人”,以为“吃“的人越多,就活得越久,就活得越好,好像不会死似的?那还不如来试着当TA一开始就不存在了,把注意力放在无形的东西上去,再去追求有形的东西,而不执着于无形,亦不执着于有形,玩转有无,就是有与无的世界里能穿梭自如,这样,就不容易上魔的道,若魔要“吃”你,本来就没有,让他吃空气去。 我是怕自己修为还不够,被魔给吃了,才不随意接近人的,哪怕只有二两命,也是命啊,它有它的时年,天年及使命,来或去是老天爷来定的,而不能白白的送给魔头给“吃”了呀。 人来世上走一遭,真正比拼的是什么呢?我觉得比拼的是一种心灵优雅充实的状态,不需要有里没里无时无刻需要通过“吃人”一辈子都在到处抓人“吃”才有活着的感觉,而是能够自予自足自己给自己造能的状态。 “秋梦寒。”远远的我听到了庵内的小伙伴在呼唤我的名字了。 抬起头,见她的手提莲花灯,我突然想起来了,哦,对了,今日庵内有传灯祈福法会。 “快去传灯啊,人可多了,可热闹了。”说着,她把手里莲花灯传到了我的手中。 “是哦,我差点儿忘了。” “想啥呢,这么重要的有趣的日子都可以被你遗忘的?” “也许吧,还有几个月时间,我俩就可以下山了,心里有点复杂,哎,咱们做女人也是真麻烦,特别是我俩这年龄阶段,仿佛有一堆堆的人生大事等着必须赶紧去完成,就像是旱鸭子赶着上架,如果上架吧,感觉自己的神经系统承受不住,会崩了去,到时肯定会成为“魔头”盘子里的盘中餐了,虽就二两命,但也不能死得不明不白呀,如果不想被“吃”掉,那就要学着去“吃”人,很可能自己也会变成大魔头了;如果不上架吧,又不知道如何去面对父老乡亲,如何在世俗界里从容的活着?“ “是呀,还有几个月,我俩都要下山了,还真有点舍不得,如果一直就这样下去多好呀,可这也不是个办法,又不能一直呆在这儿,还真像旱鸭子赶着上架,上架后,看似被举得高高的,实则,更是要弯下腰匍匐着前行,一没搞好,就被“吃”了,那下山后你有什么打算?” “前些天庵主下山采购时,特意经过了南湖岸头,她帮我留意了一下,五年前我居住的木兰园现在还空着呢,都成荒园了。” “哦,然后呢?” “我下山后,打算先把木兰园盘过来,反正是一个荒园,荒着可惜了,我盘来做点自己的事情,万生,你知道吗?就是黎姨的儿子,五年前,我有跟他学过心灵理疗,还跟他一起合作过,推出过一款香水名叫:“万物生一生之水”茉莉花香型的香水,后来,我们就各奔东西了,我去了南北东西闯荡,他后来也去了海外学习,明年春天他就会回来了,我也要下山了,到时,我打算跟他再次一起合作推出“一生之水”另一款香型系列,玫瑰花型的,然后,想继续深钻心灵理疗还有深研芳香疗法。” “你的路好清晰啊,这么说来,你在白梅镇受过的苦,都没有白受了.” “白梅镇?是啊。”我微微叹了一口气。 我的思绪回到了两年前,白梅镇,那儿精美的建筑充满了远古时代的色彩,那里房子真的很美,充满了时代的珍奇,白梅镇上的有两座城,一座城叫月光城,那儿种满了白梅树,他们那里的白梅是在冬季开花,繁花似雪,雪花又似花;另一座城,名叫sunny城,那儿种满了红梅树,开春时节,红梅怒放,站在城里,像是落入了人间仙境,我成了梅花仙子;两座城前还有一条河,名叫枣花河,河两岸种满了枣树,那枣树是春夏开花,秋季结果,全城四季都是暗香浮动,月光城门前有一首诗曰:“浩浩怨,茫茫然,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竭,一缕香魂无断绝。”比起枫林岛,那更是一个神,灵,人,兽,鬼,魔,林花草木共处的世界,身处那样一片原始又现代,梦幻又现实的世界里,此时,回望来时路,那点苦真不算什么。 “是啊,还好啦,那点苦不算什么,你呢,年前就要下山了,有什么打算?”我问。 她用略带迷茫的的眼神望着前方延下山脚的一条小路,沉默了许久言:“肯定是不能回村里去了,继续往前走吧。” “听我们村里人说,现在村里对于凡满十八周岁的女孩子进行封闭式管理了,不许进城务工,若想进城务工,也得提前完成婚姻大事,完成生育的任务后才能出村,我若回去了,那也是死路一条了,肯定是封死在村里面,出不来了。” “啊,还有这事?”我心理略感愤慨,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可以这样对待女人?像牲畜一样关闭起来,必须繁衍后,才能放出去的? “是啊,我感觉我们村里的人还活在动物世界呢,以为女人就像你说的那样,就只是一堆肉团团,跟母猪,母猫没啥区别,他们怎么知道,人之所以比牲畜高级,是因为人有心和灵的世界呢?有自主的意识呢?跟他们讲这些,他们定把你当疯子,那更惨呢。” “哎,只能说村庄太小了,只能盛下一些人的肉体,却盛不下一些人的灵魂,灵魂这东西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却天大地大,无处不在,若人类没有情感和心灵世界,似其它兽类般,那就好办了,直接关起来,就像公猪跟母猪那般,让他们强行交配,也是生生不息呢。” “可他们觉得这还是为我们女人好呢,是保护我们呢,与其走出被别人“吃”,那还不如留给自己村庄的人“吃”,是不是也有道理呢?” “根本没道理,好不?这是大魔头才能做出来的事,把女人关起来,强行繁衍,一个正常的人他是会尊重女人的选择的,愿意留在村里的,就在村里,愿意出去的,就出去呗,这强行关起来,就是没把女人当人看的,其实,我的处境跟你差不多,也好不到哪儿去,算了,不说这些扫兴的事儿了。” “好吧,不提了,不提了,你记得过去传灯祈福啊,我这就去传一下黎姨。” “嗯。” 我起身,顺手将莲花灯挂在了一棵栢树上,这条松栢道上,之前有一棵最大的栢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给坎伐了,记得前些天还在的?也不知道被谁坎去了,又用去做什么了?少了一棵大栢树,仿佛心头里丢失了些什么似的,有点怪怪的,路过莲花池时,发现莲池里睡莲一夜之间都开花了,那耀眼的白耀眼的红点坠在青波绿裙之上,像是被哪位神灵点在水面上的一盏盏神灯,映着护栏的木雕飞鸟,仿佛从天上来,带给人一种莫名的神秘感:“风起光痕碎,波中我自高眠,寸心虽有结千千,梦依然。” 一阵风拂来,桃花庵前后左右程现一片灯海,那像是飘向彼岸的灯,像一只只莲花船,飘呀,飘呀,我顺手也去提了一盏灯,或者它能在佛像前照见出我最真实的模样吧。 我挤向人群之中,看见有的人将灯挂在了栢树的最高枝,有的人左顾右盼着,也许是像我一样在寻找,寻找在这一灯之外,众灯之内,有没有熟悉的身影,从山下到山上来的熟悉的身影。 灯远远的飘去,我在,他不在。 我忘了,这是飘向彼岸的灯,不是繁华俗世里的灯,怎么会有他?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挑选了一个浩白浩白的莲花灯,我想将这盏灯艰难的举向下一段旅程,举向明年春暖之时,举向命运的已知与未知。 提起灯,我走进了大堂的佛前,这里,又多了一樽佛像,是用栢树木材雕出来的佛,迦叶佛。 我放下莲灯,在佛前深深的鞠了一躬。 默读了一遍偈子:“一切众生性清静,从本无生无可灭,即此身心是幻身,幻化之中无罪福。” “喵,喵。”佛堂外的黑子猫咪,今天的叫声有点异样。 “黑子,咋了?”我回过头仔细的打量了它一翻,是血?它的毛上沾了很多血迹,哪来的血? 我的心一惊,内心深处又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哦,对了,这只名叫黑子的猫咪,是昊然前些日子从B城枫林岛寄过来给我的。 我之前的那只小黑猫咪,在两年前去往白梅镇的路上在一次事故中就去往天国了,它去时,躲藏了好些天,不让我发现它,等我好不容易找到它时,也是浑身沾满了血迹,但身体已经僵硬了,我将它埋在了白梅镇月光城的枣花河河边的一棵枣树下了,我一直觉得猫咪是比人类更有灵性的小动物,当然,也愿它的灵魂能让我带入那个充满灵性的波罗波罗密的芳香世界。后来,我的每一次逢凶化吉,总感觉是有性灵在护持着我,当然,世俗的人肯定不会相信,说了,定会把我当成疯子,将我像枫林岛疯姑姑那样给关起来了。 我连忙起身,想去抓住黑子,只见它喵的一声,身子一闪,影子都不见了,跑哪儿去了? “黑子,黑子。” 我四处搜寻着,在桃花庵北门的一个墙角边,发现了一座还未雕刻完的佛像前找到了它,雕像旁边有一堆血迹,这儿怎么会有一堆血迹?记得小时候就听老人家说,屋子院子周围若突然出现血迹,是不吉利的预兆,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还好,不是我的黑子受伤了,我松了一口气。 只是望着眼前这一堆血迹,脑子里不断的浮现两年前去往白梅镇路上及在白梅镇里发生的一幕幕,及我的小黑猫咪受伤时的情境,仿佛就在昨天。 第159章 红尘惮 (141) 我凝视着这一樽未雕完的佛像,及旁边的这一堆暗红的血迹,还有扔在血迹上的一把刻刀和锯子,发呆了许久,我不知道这堆血迹是谁留下的?是什么时候留下的?这里曾发生过什么?只觉得它仿佛在诉说着一个故事,一个悲伤的故事,是他的故事?或者是她的故事?故事里没有我,没有你?不过也无须高兴的太早了,因为你我也会成为其它故事的本身。 我时常觉得,每一个悲伤的故事的背后,都因有一颗破碎不堪的心灵而引起的,我相信每个婴儿刚问世时,心灵世界本来都是完好无缺的,后来,都在成长过程中不知不觉中破碎了,然后,带着那颗破碎的心就像地狱跑出来的饿死鬼般开始向世间人行乞,乞求关注,乞求赞美等等无形的东西,更多人向世间人乞求财物:“给点吧,给点吧。”甚至还有人将黑手伸向世间:抢夺,偷盗,坑蒙拐骗等等。因为心有破洞,吃得再多,也觉得不够,求得再多,也觉得太少,它总是充满了饥渴,充满了焦虑,充满了仇恨,充满了暴力。 只是少有人发现:心若是有破洞,求的再多,不也都漏出去了吗?反正,心有缺口,它不是漏财,就是漏气,那为什么不先把破碎的心补好呢?可是,都没有几个人相信,心灵是啥玩意儿,又看不见摸不着,然后它们一如既往的像黑山老妖般向人间开启互害模式。 如此说来,俗世间的人们不管用何种方式向外界行乞,向外争夺,抢夺,掠夺,都是永不满足的,每个行乞者,掠夺者,我相信他们的生活里都曾经历过很多个很多个充满着悲伤的故事,在故事里破碎了心,再带着一颗破碎的心要让每一个人都举步维艰的行走在这个复杂的世间里,有的人选择了将仇恨的充满着暴力的心挥洒向这个复杂的世间,有的人将委曲求全的充满着愤怒的心挥洒向这个复杂的世间,怨风怨雨,怨天怨地。 我的记忆又回到了两年前的点点滴滴,那里也有一个个充满着悲伤的故事,偷盗者,行乞者差点儿用他们破碎的心刺破了我的心,不对,我的心也原本是破碎的,缝缝补补好些年,都还没有完全补好,这下一把把“尖刀”又向我挥来了,只是,在后来,我学会了如何的更好的去躲开这些一把又一把向我挥来的“利器”。 “红尘世间“,能少挨一“刀”就当一挨一“刀”吧。”这句话,是白梅镇月光城里有个叫江宇威的人提醒我的。 “先把心灵修补好,宝藏就在自家里。”这是月光城里波罗波密香疗师加纳导师提醒我的一句话。 “人的心就像一个熔化炉,能净化掉一切散发恶臭的“垃圾”。”这是月光城城主曾说过的一句话。 然而,臣妾做不到呀。 这一切还得从枫林岛青木园的那天凌晨说起,那天凌晨3:00,月亮刚落下山冈的那一边,为了逃离掉“黑山老妖”,我悄悄的匆匆的从青木园起程到了B城火车站,乘上了早晨6:15开往C城的一趟绿皮火车,但在踏上那趟列车之前,其实,我并不知道C城是什么样子的?大概与其它的都市差不多吧,那儿有街市,有大商城,有游乐场,有健身房,有写字楼,有公园等等现代化设备,总之,是一个楼高车快,人多物盛的那样的地方,我也不知道白梅镇里有月光城和Sunny城,还有枣花河。 我只记得当我的脚步刚踏入月光城时,仿佛穿越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那就是我意象中的天堂的世界,我望向那来自遥远时代的建筑,到底是哪个朝代的建筑?我也说不清楚,只感觉那种建筑真的很美很美,美得让我以为自己入进了童话里,或者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里,反正已经不在人世间,不在俗世间,就对了。 那天到达白梅镇时,已经有点晚了,白月光如镜子般印照着城里的每一个角落里,应是天宫常作美,一轮明镜照婆娑,整座城都静悄悄的,街头街尾没有行人,没有车辆,门市紧闭,那像是一座空城,我仿佛走进了一个镜子的世界里,让我想起一首曾经女同桌唱过的一首歌曲《城里的月光》,“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守护它身旁。” 我真的体验到了什么叫“空山无人,水流花开”的意境了,城里的山头上飘着彩旗,五颜六色的,在晚风中发出哗哗的响声;我又听到了从城的那一边传来了绕梁的余音,还有鼓鸣钟声,又闻到了一种浴水沉香的香味,月光城里种满了梅树,因为是夏季,梅花还没有盛开,在月光下,风来影动,映衬着那精美的建筑物,还是显得挺美的。 我双手紧紧的抱着我那在战斗中受伤的毛上沾满了血迹的小黑猫咪,在街边四处寻找着,寻找宠物医院,请求他们救救我的小黑猫咪。 穿梭了好几条街,我已经精疲力竭,狼狈不堪了,才意识到,这里可能没有宠物医院?没有客栈?也没有饭店? 天啦,难道我真是穿越到了另外一个世间了吗?这儿真的不是人间吗?这又如何是好? 一阵冷风吹来,只见街头的落叶四处飘零,我浑身发冷,这会儿,像是进入了恐怖片里的,自己就像那一片落叶般,失去方向感。 正在我感到惊慌失措时,突然听到有人说话了:“游客请让路,游客请让路。” 我回头一看,是一个机器女娃娃?她正拿着扫把,在扫街头的落叶呢。 “你好,机器娃娃?”我用无比惊喜表情向她打了一声招呼。 “您好,我是机器人张无忌,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张无忌?”这明明是一个机器女娃娃,怎么叫张无忌?我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无忌,无忌,您知道这附近哪儿有宠物医院吗?” “您直接往前走,看见一条河,那条河叫枣花河,河的旁边就有一家宠物医院。” “多谢无忌。”我匆忙转身,想抱着小黑猫咪就往前冲去。 被无忌机器女娃娃拦住了:“请您稍等,我让小昭来接您。” 小昭? 我很好奇的望着不远处,是一台很小的刚好能容下两个人的小汽车,很快停在了我的身旁。 “这就是小昭?” 我的念头刚落下,突然,小汽车“嗖”的一声,变成了一个模样十分可爱的女娃娃。“您好,我叫小昭,现在就由我载您去宠物医院。” 说着,似变形金钢似的由女娃娃又变成了小汽车。 刚到达河边,一阵暗香扑鼻而来,那河两旁种满了枣树,是枣花开了。我回过头,还真的发现了一家宠物医院,宠物医院旁边是一家贡香店,店内梵音四起,灯影晃动,刚才在城门口听到绕梁的余音可能就是从这儿传来的吧,里面货架上摆满了香材,但就是不见人影。 “您已到达终点,请下车。”哦,这比人性还人性化的服务,体验感真是太好了,我由心的感叹着。 然后,非快的跳下车,抱着小猫咪往宠物医院门口冲去,不经意间往身旁一望,发现刚才那小汽车再次变成了机器娃娃小昭了,原来她一直随在我的身后,宠物医院里接待我的亦不是人类,依旧是这名叫小昭的机器女娃娃,这是后话了。 所幸,宠物医生是人类,这是我来到月光城里遇到的第二个人类了,他是一个看起来神情十分严肃,富有专业精神的青年男子,他帮我的小黑猫咪处理了伤口后,给了我一个并不好的预判: “猫咪伤口太深,能不能愈合,还不能确定”。 “哦,我知道了,谢谢你。”道谢后,起身,抱着小黑猫咪心无着落的向店门外走去。 “您好,现在由我护送到您的住处。”机器女娃娃小昭突然又出现了在我的面前了。 “多谢小昭,我需要再逛逛,再自寻住处。” “好的,这条街是护城街,枣花河的对面有美食街…您自便。”她瞬间把月光城的角角落落给我介绍了一个遍,让我终于放下了心中的沉重的石头,相信了自己还在人间,并没有穿越到另外一个世间。 我双脚轻快的踏出了宠物医院,旁边贡香店内的梵音,将我的思绪带了回来,回归到平静之中。 “猫咪,别怕,咱现在就去找一个住的地方,先安顿下来。”我自言自语着。 此时,贡香店门前壁灯已经亮起来了,照见了灯下的一个人影,他正弯着腰低着头在将散落在地上的七零八落的工具整理到他的工具箱内,看他那娴熟的动作,应该不是机器人了吧,哦,终于又看到了一个人类了,莫名的兴奋,于是站在灯光下端详了他好一会儿。 “咦,是你呀。”他缓缓的抬起头,还向我打起了招呼。 他?有见过我吗? 我再往灯光下仔细一瞧:“啊,原来是你。” “你的猫咪伤的不严重吧。” “医生说了,不太乐观。” “人没事,就好。” “嗯,还好遇到了你,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举手之劳,一个人出门在外,多问路,少管事;红尘世间,能少挨一“刀”,就当一挨一“刀”吧。” “嗯,知道了。” “好了,我还要去装灯。”说着,他从口袋城摸出一张名片递给了我。 “以后,如果有装灯的业务,可以联系我。” 我连忙伸出双手,接过名片阅读了一遍:“灯光师,江宇威。” 江宇威,又是姓江的,也许是我命里带水,与这江呀河呀注定要结下一段良缘?他是我在刚踏入白梅镇这座“空城”里遇到的第一个人类,与他狭路相逢,就欠下了可能用我一生也无法偿还的人情债,这又是后话了。 不过,这一切的相遇还得从那趟早晨从B城出发开始C城的6:15的列车说起,正是因为坐上了那趟列车,遇到了一些不该遇到的人,向我不断的挥动着“尖刀”“利器”的人,才让我又遇到了一些应该遇见的人,他们藏好了自己身上的“利器”,对我温柔以待的人,便下定决心留在了月光城,直到二年后的城的山头的钟声敲响,我才选择了离开。 如今我还清晰的记得那天我所在的车箱的一些乘客的面孔,那一天,我坐在了一个靠窗的座位,旁边是一个身材胖胖的看起来挺开朗的一个女孩子,她的话比较多,对面是一对信佛的夫妻,沉默少语,总在不停的念经,与夫妻俩挨着坐的是一位看起来约四十来岁的进城务工的妇女,听她与坐在我旁边的胖女孩聊天的内容得知,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妈了,现在在城里务工,五年没有回家了,我当时还刻意的打量了她一翻,那毛躁的发丝,及毫无修饰的脸庞,身着一件显得有一点陈旧的棉袄,及座位底下还用绳子捆着的一床崭新的绵被。五年没有回家了?但她给我感觉并不像一个不念家,扔下娃娃不管没有母爱精神的女子,而是一个极具有家庭或家族奉献精神的传统女人,也就是没有被现代化了女人。 那天很不巧,去往C城的人还真多,我那节车箱里,连过道上也站满了人,到处都是行礼,整个车箱里充满了一种奇怪的味道,还有泡面的气味,扑面而来。 我无意间抬起头,望了一下不远处站在过道里的人群,有两位一高一瘦的青年男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瞬间将他们的形象映入了我的脑海里,也许是他们的长相有点特别,也许是我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一股邪气,反正,让我内心产生了一丝丝的恐惧感,不太舒服,我想,可能是我太多疑了,老是喜欢自己吓自己的?还好,因为是白天,外面风景如画,那是一个绿意葱茏的落花无数满汀洲的初夏季节,心有郁结,只要看看窗外的风景,就消散了,至于人群中人们,如果不是意外,我一般很少会去参与他们的话题。 但那天,的确意外真的发生了,就发生在我的眼前,我正对车窗外的红瓦村落入迷之时,突然,我对面的那个身着棉妖的中年妇女,在地上打起了滚,一边哭,一边喊着:“我的钱啦,我的钱不见了,我的钱全都不见了。” 我只看见地上落了一堆白棉花,钱不见了?我一下子明白了,白棉被?白棉花?我的目光无意间又扫向过道里每一个站着的乘客,这时不远的那两个一高一矮的男子?再次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明显的发现了,有一个男子衣绣口上沾有白棉花。 “是他们?”我坚定的将手指着离我不远处的两个男子,我的话刚落音,就听见一个男子大吼:“你干什么?你想找死吗?” 旁边多语的胖女孩子装着睡着了,轻轻的用脚踢了我一下,也许在告诉我不要管闲事。 第160章 红尘惮(142) 金不博金,水不洗水,也许生活里需要一些“毒蘑菇”汤,喝下它,才能唤醒那沉睡着的灵魂,就当它是生命里永恒的道具吧。 “寒妹子,你呀你,这一天天的老是喜欢躲这废虚堆里做什么,这里面有宝吗?啊?你今天的功课做好了吗?”庵主似一阵无声无息的云烟,不知道是啥时候飘到了我的面前的,突然一声吼令,似乎将我的游魂从那遥远的地方拉了回来。 “没,还没呢,这就去?”我跌起脚尖轻轻的将黑子猫咪从那樽未雕刻完的佛像上抓了下来,把它抱在了怀里,回过头,再次望了望那一堆血迹忍不住又问:“庵主,这儿怎么有一堆血?是有人受伤了吗?“ “做你的功课去,有些事,不应该问的就不要问,不应该管的就要不管。”真奇怪,平日里和颜悦色的庵主今儿个像是吃了火药似的,凶神恶煞的。 “可是?我只是想知道这儿曾发生过什么?” “天下之事多如牛毛,有可是,有但是,你管得过来吗?先将你自己身上的的毛理清先?你在这儿都快呆了两年了,别给我下山后,还是个老样子,像一块朽木一样,不可雕也。” 被庵主这一顿训斥,我内心里很不是滋味,又像是在煮一锅混沌,哪还能心思做功课?真是那般寂寞梧桐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 是呀,我的年轮时光机已经转动了27年了,在有些时候,似乎还是没有坚定的确定好自己心灵的主轴,我总觉得人在这世上一辈子,除了生老病死是确定的,是有答案的,其它的一切都是无法确定的,是没有标准答案的,美与丑?好与坏?贱与贵,对与错,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确定的答案,没有恒久的标准。正是这样一个个不确定的东西,没有标准答案的东西,我没法像大多数人那样活得底气十足,自信飞扬的,因为他们的生活中是由一个又一个无比正确的答案组成的,是由一个又一个无比确定的标准组成的,简直能把活的说成死的,能把死的说活过来,有迷倒众生般魅力,我也不知道是自己错了?还是他们的错了?还是都没有错? 说来说去,我还是希望自己能一直一直做一个如云一般的女子,有云的风骨,变化万千,没有标准,没有答案。云若化为雨,可盛在不同形状器皿里,安之若素;云若化成风,可一日之内翻山越岭,飘洋过海,好不自在;云若化成雪,飘飘洒洒,还人世间一片纯静与晶莹剔透;若有一天,一阵狂风将云吹没了,它亦无悔无怨,那就化为一缕清风待明月吧。 或者?正是因为这如云一般的生存状态,没有标准,没有确定的答案,变来变去的,所以,有人说我像一块顽固的山石?有人说我像一朵?今儿个庵主又说我像一块朽木不可雕也?而我有时候感觉自己也像那风中之烛,时亮时暗,就怕一阵狂风“呼”的一声吹来,带走了我的火苗,再次将自己置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那我又需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从尘埃里无比艰难爬起来,虽说人生是一场修炼,可就怕在黑暗中爬行的太久,再站起来时,我已经是身与心都堆满了赘肉,再也没有那“如云”的风骨了,终究还成了那八爪鱼绳子下的一头驴子,被固定在了一个确定的答案里,被绑架在了一个确定的标准里,那就是每天在哼唧哼唧声中围着石磨打圈圈,标准的方寸之地中拉磨到浑天地暗;又像极了今时那常坐在门前的老妪们,用自己自以为无比正确的标准嘲笑着那在清风明月下漫步的少女们,露出那像要“吃人”的眼神,等待着她们长大后终究成了我,这是我最不想看到结局。 炼就一身变化莫测的风骨,就是为了任狂风如何将我吹向黑暗,我都能如云一般乘一阵清风游戈而出,带一份尘土,带几片黄叶,带一串飞鸟的鸣叫,带一份不能言说的孤独,再一次玩转于红尘有无之间,这才是我一直在追求的东西。 其实,我是有心灵的主轴的,但人间满是“黄沙”飞舞,有些时候我依然会被他们无比确定的凶猛的神姿而差点儿而扔掉了自己的时光主轴,丢掉了自己的主轴的我,便就成了主轴上的那一块了,虽柔软香甜,但它是用来被人咬的,我知道这样是不好的,可却又总是抱着一丝丝侥幸的心态去喝下那一碗“毒蘑菇”汤,变成了,来迷惑着众生,也迷惑着自己,以为只要像那样,沾在一根无比坚定的坚硬的别人的家的主轴上,我就能做到永不畏惧,威力十足,能像千年老松那样十级狂风吹来能立于天地而不倒,可是就是这样一次次尝试,我一直没有变得像千年老松那般在狂风面前威武不屈,就像此时此刻的自己,被庵主一训,我又六神无主了,它说我像一块朽木?不,我明明像,也不是,我到底像什么?于是乎,又陷入一团混乱之中。 记忆又回到了两年前的那趟早晨6:15由B城开往C城白梅镇的列车上了,有人说过与庵主一样的话。 我想起《指月录》里颂云:“金不博金,水不洗水。”自己的道德情感是不能来制约别人的道德情感的?那他们的道德的情感为什么又可以来制约我?这到底是哪儿出错了? “喂,你踢我做什么?”我愤怒的推了胖女孩子一把。 “嘘,别管事?” “那死人了也不管吗?” 这下好了,那两位一高一矮的男子已经不见人影了,不知道是下车了?还是去往了其它车箱了?那妇女依旧在地上打着滚,哭着喊着,直到乘务员过来后,她才消停了下来。 而这全部过程,整个车箱的人陷入了一片死寂之中,直到妇女被带走后,又开始沸腾起来了。 此时,我感觉整个车间的人心灵境界都比我高多了,车窗外的一闪而过的群峰拥起,云朵如棉,这些人真可谓语:“坐拥群峰覆白云,莺啼深谷不知春,岩前花雨纷纷落,午梦初回识故人。” “你傻啊,你太年轻了,这样的事你也敢管?”对面的一直沉默不语的信佛的夫妻带着讽刺的笑容发言了。 “可是,不能管吗?那么年纪轻轻,有手有脚的,也不学好的。” “管不得,管不得,惹火了他们,小心他们不要你半条命,也会让你断手断脚的。” “啊,不会吧。”我心一紧,这般无法无天了吗? “不会,你太天真了,你等着就知道了?”旁边的胖女孩子再次提醒着我。 我没有再作声,白天化日的,他们能拿我怎么样呢?想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继续将目光投向了窗外,一路奇峰异景,心却始终静不下来了,刚才难道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连古人都有云:救急不救穷。这一对年轻的男子?也许是因为家里穷?又正急需要一笔钱,救父母的命呢?如果我阻止了他的行为,那不等于间接害死了一条人命吗?可是?我的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 他们算什么男子汉?要行盗,去盗取富贵人家的钱财啊,这这里偷偷摸摸的,算是什么? 再次将目光扫过这些冷漠的如机器般的人群,内心深处还是生出了淡淡的失望之感,都说女人为何要为难女人,其实还可以说穷人又何苦要为难穷人呢? 当我的义正言辞,被众人泼了冷水后,眼前的人,还有刚刚发生的事儿,对面的妇女的棉被还在那儿,人,一直还没有回到坐位上,这车箱内压抑的气氛,与车窗外的奇丽的风景,似乎将我分成了两半,一半在天,一半在地,中间似堵住了一块无比庞大的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感觉整个世界的人都在与自己作对,都在暗暗的嘲讽着我的幼稚与天真。 这是为哪般? 我努力的将自己的时光机倒带,不断往回倒带,倒了童年时代,突然出现了一个片段,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坏?哪种看不见的坏,我也做过小偷,却没有人惩罚过我,他们觉得我只是个小孩子,一切坏的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 可后来的我一直无法原谅之前的自己,因为我行盗的那户人家可不是一般人家,是一对双目失明的盲人夫妻,年龄也很大了,我喊他们爷爷奶奶,他们的房子坐落在我们村里的一座山脚下,每次我去山里打柴时,总是喜欢路过他们家门前,只要看见那盲人奶奶一个人坐在家门口,我就会上前去陪她聊聊天,再帮她家的水桶里打满水,做很多力所能及的活儿,但我也会见此机会,在他们家里行盗,我偷了他们家很多的东西,偷过小猪罐里的银币,偷过工具,偷过吃的,偷得最多的糖果子,红薯干,那是盲人奶奶自己摸东摸西的好不容易才制作出来的,我每次去到她家里借着帮他们干活的名义,都会偷一些装满自己的口袋里,我做的这一切,其实村里的村民们是看见了的,却从没有说过我的不好,只夸我是我一个很有爱心的小姑娘,一有空就来帮盲人奶奶干活,陪盲人奶奶聊天,而我偷东西的事儿,他们却视而不见,只口不提了?后来我在想,如果他们早点提醒我,我也就不会继续行偷了呀,他们的视而不见却把我变成了一个心口不一的,浮华虚荣的流于表面的小姑娘了呀。 那行偷的毛病,直到读高中后才改了,且改得非常的彻底,就算别人家的财宝摆在我的眼皮子底下,也不要了,连买东西也不喜欢讨价还价了,一点小便宜也不喜欢占了,只要是不劳而获的或者违背自己良心得到的东西,我拿着就十分的不安心,浑身冒冷汗,心跳加快,难受至极,总之,我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然后将“自立更生”“自强不息”“高风亮节”当成了自己的最高人生价值观了,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与自己的父亲母亲的关系也变得水火不容了,几乎每天都刀戈相见的,每次与母亲一起逛街时,我最看不习惯她那为几分几毛几块钱讨价还价大半天的模样,并且会当场与母亲摆臭脸: “妈,走呀,不就几块钱吗?多大的事啊,都浪费了大半天的时间了。” “几块钱,几块钱不是钱吗?你这妹子,怎么越长大越不懂事了。” “好吧,我不懂事,以后我不陪你一起逛街就是了。” “不陪就不陪,你以为几块钱好挣啊,你有本事你去给我挣挣看。”母亲大怒。 然后,我总是带着一肚子气,一个人气冲冲的,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了街头,留下了仍在原地讨价还价的母亲,且这种场境不止一次,是无数次。 迈出校园单干后,我也十分讨厌那些明明不是一条虫却要当寄生虫的“寄生者”,更别说行骗行盗者了,这不,当今儿个看见行偷的人时,我内心世界就翻江倒海的,那是我绝对不能容忍的,我要与他们一战到底,最好让警察叔叔发现,把他们抓起来,让他们牢底坐穿,才能解我心头之气。 这下我才突然明白了,我到底是不原谅这些喜欢占小便宜的或行偷行骗的人,还是不原谅曾经的自己?还是想在他们身上体验我改新革面的道德优越感?我觉得是后者。 “你也去往F城?”旁边的胖女孩子突然问我。 “不,去C城。 话刚落音,只见过道里那两个熟悉的身影又从我眼前飘过,一个男子回过头来,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胖女孩子,再次摇了摇了我的手臂,我连忙停止了话语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对面的妇女终于回到了座位上,提起她那已经被尖刀刺破了的棉被,她已经到站了,不知道的她的钱有没有找回来,来不及寻问,身影就被车箱的人群拥挤着向前流去了。 我默默的期盼着列车快点到站,只想尽快离开这堆人群,当时的我是非常恨他们那种为虎作伥的行为,可“恨”又能怎么样?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还给自己惹祸上身了,这是后话了。 也许庵主刚才对我的训斥是对的,别想了吧,还是来做我的功课抄我的经书吧,笔墨纸砚,页页生辉。 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多管闲事了,不想再在人群中体验做“好人”的感觉了,可不做“好人”,做“冷面”的人,就真好吗?我脑袋似一团浆糊,抄经吧,也许从经文中能理出一点思绪来: “天不能盖地不载,无去无来无障碍, 无长无短不青黄,不在中间及内外, 超群出众太虚玄,指物传心人不会。” 我一边抄一边读着。 “寒妹子,你怎么又跑到这里来抄经了,抄经,抄经,抄得再多有什么用?你一天天除了做一些照葫芦画瓢的事,还会做什么?那外面的传灯会,你不知道吗?看你长了那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只是给好看的吗?也不见你管一点事的?”庵主像一个恶魔附体般双目冒金光的又出现了在我的面前,对着我大吼一声,吓得我双手一抖,直接将手中的毛笔抖落在了地上。 “庵主,这不是您,您刚刚让我来完成功课的吗?不是每天抄经二十页吗?还要我少管闲事的?”我左右不是,不知如何是好了。 她明明刚刚还怎么说来着,天下之事多如牛毛,有可是,有但是,不让我多管闲事的吗?这人应不是有人格分裂症吧,刚说的话就忘记了? “我让你来抄经,你就来抄经,我让你去吃屎你去还是不去?” “我,我,这就去参与灯会?”说着,连忙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毛笔,收好纸墨。 “你给我回来。”只见庵主随手拿起一根柳条,往我手臂上狠狠的一抽。 “别抽了,别抽了,我去参与灯会,还不行吗?”此时,我完全失去思考判断能力,吓得如一块木偶般不知所措。 “我现在让你去吃屎,你去还是不去?快去吃屎,你去还是不去?”她像怒目金钢般一边拿着柳条在我眼前挥动着,一边大吼着。 “不去。”我用同分贝的声音回应着。 恍然大悟。 继续回到长桌前,拿出笔墨,坚定的站在原地,开始慢悠悠的磨墨。 这下,庵主终于神情变得缓和,扔掉了手中的柳条,会心一笑,如一阵风般在我眼前飘走了。 第161章 红尘惮(143) “无来无去无障碍?呵呵。”我冷笑了一下。 “可是只要往前行走,就有障碍,来去自如?谈何容易?除非那人脑子有病,对了,就是五觉无觉,六感无感的“木鸡”“木头人”,对啥都无知觉的人,才能做到在红尘中穿行自如,毫无障碍吧;还有一类人,就是冷血无情,踩死一个把人,就像踩死一只蚂蚁子的那一类人,才能时时做到无来无去无障碍了,做为一个有情有感有血有肉的正常人,在尘世行走,随处都有磕磕碰碰的,一碰就会痛,一痛就会产生恐惧感,一产生了恐惧感就会选择了驱从,正因如此,所行之路,才全是障碍啊。”我自言自语着。 “你我都是水中之月,都会在那无尽的池塘里,幻化成无量的影子。”先用诗人的言语安慰着自己。 “不管怎么样,人世百年光阴,还是想用一种坚定如一的最充实的最舒适的方式渡过。”我想。 闻心自问,在那“怒目金钢”面前,在那“厉鬼恶魔”面前,那颗心早已被恐惧吞噬,灵魂如镜子般碎了一地,我忙着将它拾起,再次拼凑,哪还有时间去倾听自己内心真实的声音了,又怎么做到无来无去?或者在自己的时间轴里始终如一? 是啊,二年了?我在桃花庵也快呆了两年了,人生又有几个两年?的确,不能如做梦一场,梦来梦去的。我总感觉世俗间有两股风,一股是妖风,妖风是想要卷走所有人的灵魂的,想把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僵尸,让整片大地死气沉沉,寸草不生;一股是清风,它轻轻的吹拂着大地,让万物按照它自行的规律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不管世间如何妖风四起,不管它是如何的吹散了我一个又一个纯美的梦,也不能绝尘而去,我必须醒来,去找到打开自己命运之锁的钥匙,那样即使妖风是如何的向我狂扫而来,我也可以无比坚定的立在大地之上了。 我似乎明白了,世间有很多的“怒目金钢”,还有很多“心灵病毒”的植入者与投射者,也许是上帝派来对我们内心坚定程度的一种考验吧,这个过程,有人过关了,就从此获得了自由,幸福,美丽;有人没有过关,就入了魔道,将人世间变成了群魔乱舞。 两年?两年的光阴啊,我在白梅镇月光城里也同样呆了两年,那座城市的座右铭正是倡导:自由,幸福,美丽的一种城市。 但在那儿,我并没有真正的获得自由,也没有体验到何谓幸福?更谈不上什么美丽了,一个又一个无形炸弹,烟尘四起的,都把我弄一身狼狈,哪还有什么美好? 当我从白梅镇月光城走出来时,我猜想那里纯属一个骗局,骗我们入局,这会儿,我才突然觉得:是我在“巫婆”巫师”们面前没能经得住考验,在他们的设计的局里迷失了自己,那一个个迷魂阵里有他们的想法,期望,需求,因为我太害怕出局了,太想赢到最后了,结果,在他们的一个又一个对我的期望里丢掉了自己的心灵的城池,将自己弄得疲惫不堪,最后,他们没有逐我出局,我自己主动退出了,也许,月光城城主像桃花庵庵主一样,是一个好人,他只是在等待我醒来,而我却选择自动出局了,出来的时候,还不忘大骂他们一通: “全是骗子,唱什么高调,什么狗屁自由幸福的城市,明明天天都在折磨人的,又是一群吸血鬼。” 我虽不是一个极端的集体主义者,不崇拜家族系统,但我也不是一个极端的个人主义者,像那周扒皮们,盘丝洞里跑出来的蛛蛛精们,为了个人的利益见人就开吸,把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吸成了窟颅头,吸成了僵尸。之所以远离人群,是因为做为一个神经系统高敏感者,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像一个能移动的鼠标,而别人的脑袋及身体就像一台台电脑,我的鼠标无时无刻都在不自觉的进行复制沾贴存入动作,把别人心灵里面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不知不觉中就“下载”到我的身体里了,同时,也会自动的把具象界的所见所闻“下载”到自己脑海里,时间久了,我感觉自己脑袋及身体就像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毫无用处的文件的电脑,里面的文件想删删不掉,想用没法用,一没弄好,就会爆炸的感觉,可能文件存的太多了,我的脑袋很多时候都是“死机”状态,如此这般,虽然有些时候我很渴望融入群体中,但多数时候,人群中的人们,会觉得我就像一个愣头愣脑的二傻愣子,无用无能无处可安放。 这种“死机”状态,既想要在群体中一直好好的发展,又想要不迷失自己,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要做到无来无去无障碍更不是一两句话说说而已了。所以,我一直在寻找,寻找那把打开自己命运之锁的钥匙,现在才发现,那白梅镇月光城其实是适合我停留的,虽然那里也有很多重重考验,但那是做为一个“人”生必经之路,若是“猫生”“狗生”就不需要经历那些考验了,而做为一个“人”,一人活生生的“人”,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唾手可得的幸福与自由?只能说我在考验中败阵而归了。 曾经我非常羡慕那些大脑中的杏仁核常处于松懈状态的感官神经不灵敏的人们,对外界各种刺激无动于衷,简直太酷了,可是,细想,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神经“木”了的人们,只能从外界不断的追求刺激,才能有活着的感觉,才不觉得无聊,更甚者,如僵尸般的人,虽能很好的与人群共处,但他们是在某个年龄阶段选择做人群中的受虐者及心灵病毒的接收者,又会在某个年龄阶段选择做人群中的施虐者及心灵病毒的投射者,做为一个共同的利益联盟双生体,倒也相安无事。 那岂不是这些人最容易经得起“怒目金钢”“ 厉鬼恶魔”们的重重考验了?很容易就能获得自由与幸福了?答案是:也不一定,这些人只能在人群中生存,不能单独自个儿存活,他们必须人占有人,占有彼此,把人当成一个没有灵魂的物件,牢牢的占有彼此,才能存活下去,一旦一年半载的若身边没有人了,那就生不如死了,他们没有一个人在孤岛上的求生的能力,一旦落单了,马上就失去了做为“人”生的意义了,于是便有了生生不息,再造一个娃娃来,相依相畏,这是群体的生存法则吧。 可是,我记得在白梅镇最终留在月光城里的真正获得自由幸福的人们都是经历过双重考验的,一是:一个人在孤岛上黑暗中求生的能力;二是:在群体中“恶魔厉鬼”面前,及“慈面兽心”的人面前能保住自己的心灵的城池,依然拥有坚定如一的步伐,也就是前后行为的统一性的人。 我是前面的在现实界里的闯关游戏都通过了,后面的就缕缕败下阵来了,神经高敏感人群的致命弱点就是在“高压迫”面前,会很快陷入崩溃状态。 可见,不管是神经不敏感者的木木人们,还是神经系统高敏者的变色龙,要获得自由幸福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当然,对于神经系统不敏感者他们有一套在世俗人群中的生存法则,那是以失去“自由”为代价的,我不想多提了,反正这一套法则是不适合一个神经系统高敏感者的,因为在那样的人群中相互之间对彼此的精神或身体的施虐和受虐面前,面对过强的外界刺激下,彼此心灵之间相互“投毒”,上面都说了,高敏感中人群他们的神经系统有“下载”的功能,一旦把别人心灵的病毒“下载”到自己脑袋里面去了,轻则会心灵患病,重则会让自己陷入不幸之中,甚至丧命,我绝不是危言耸听,这是我是用自己的身体一步一步一点一点在尘世间验证过了的。 唯一的办法,只能择人群而交了,我心理很清楚,只有当我选择对了人群而交之后,这样,就再也不羡慕那些五雷轰顶而无动于衷的人们了。 心无旁骛,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虽能在人群中无来无去,但也失去了很多生命共情的乐趣呀。他们不能感受到自己的内心,也不能感受到别人的内心,且需要随时随地通过人群的眼睛,来看见彼此,相互照见,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双生体,如果身边空无一人,他们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若一个人时,可能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不管是神经系统高敏感者,还是神经系统不敏感者,活着都有属于自己难题。 相对而言,当一个人变成了神经完全失去感受能力的木木人时,因为没有对万事万物感知能力,也就失去了创造生活,创造美的能力了,若想要让自己活下去,必须不断的去争抢夺取及各种人“吃”人的计谋来占有他人的物资,才能延续自己的生命体系,何况,世俗间呀,木木人太多太多了,就像地狱里等待着投胎转世的恶鬼般,都在争夺着盘子里那一点点“肉”,都在争抢着天道里那仅有的几个位置,最后拼的看谁更狠了,谁更冷血无情了,到时,那才真是人间地狱了。这些人,仔细想想,我反倒有些同情他们了。 同情归同情,见着这类人,我当然是要绕道而行了,若还去凑热闹,与他们一起去抢盘子里的“肉”,与他们去争几个位置?只怕到最后肉一块也没有抢到,位置没有争到,还有可能被他们当成肉给撕着吃掉了呢,想想都厚怕。 而在白梅镇月光城里,所经受的那些考验,其实是刚刚好的,可是当时我不明白其中之道呀。 这么说来,我需要继续修炼的内容,是如何有一双慧眼很快的找到适合自己的群体?又如何在适合自己的群体中回归自己的内心世界,如何关掉自己的神经网里的“下载”功能?这样就不会一有风次草动就没了方向?随风起舞了。 曾经的自己,一切都是靠乱打乱撞的,一会儿撞对了,就感觉也成为了一条“八爪鱼”,有很多条腿,天地任我行,无所不能了;一会儿又撞错了,就变得垂头丧气的,觉得活着是一场煎熬,不如何是才能熬到头。总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的,这么多年了,就这样云里雾里的走过来了。 我的脑海里再次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就是那个在列车上钱财被人偷走了的中年妇女。我感觉自己的身上也有她的影子,做为同是高敏感人群,很遗憾,她已经真真切切成为了人群中的牺牲品了,被人群吃掉了,而我,还在摸索着前行,心怀无限希望。 那天,我为了躲开车箱内压抑的气氛,习惯了抹月批风的我,选择了提前下车了。不得不说,比起直奔目的地,其实,我还是蛮喜欢那种漫无目的的感觉的,漫无目的前行,寻山问道,去感受古人的诗境:“风起时,花如雪,长门柳丝千万结。”有一种与宇宙万物融为一体身体和灵魂彻底的放空的感觉,那是千金难买的。 但若回到世俗中,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是一枕槐安,梦境一场,肯定是行不通的,因为世俗中人他们做一件事所追求的意义,并不是用轻松愉悦的享受过程的标准来衡量的,而是时刻为考量着算计着做了这件事,走过这段路,我是否能获得实际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或者名誉,或者如何获得更大的权力(拥有生活中的话语权,或者对他人生命操控的权力等等),这是世俗中人活着的终极目的,视为最高价值标准,其它都是乱来,不切实际。 刚开始,我亦觉得,世俗人所定的最高价值观的确是人活一辈子,最值得追求的东西,从小就读过很多励志故事,都是说主人公是如何的被人陷害,折磨,历经重重苦难,然后被一个个盖世英雄,救出来了,然后用自己聪明才智,达到了人生颠峰,诸如此类的故事,读得人热血沸腾的。只是后来,我越来越相信,故事里主人公这样的人生并不适合我,且不说我拼尽全力,用尽大半生甚至一生的时间,能不能到达世俗人类所判定的人生颠峰?让我怀疑的世上哪有那么多的盖世英雄?能时时刻刻,盯着我的行踪?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然后,给予我想要的一切?反正,走走停停这么些年,无所不能的盖世英雄我是一个也没见着,吃人不吐骨头老鼠精我倒见了好多个了。 即使打败了老鼠精,打败了盘丝洞里的蛛蛛精,打败了魔云洞里的牛魔王等等,最终拥有了一切,也是有福拥有,无福享用,这又何苦呢? 与其这样,那还不如一开始就来享受咱自己的每一天每一年吧,这样做,我知道会失去很多很多,但能得到的也是自己力所能及的,再说,我也有只属于自己的梦想,就是脱离了于红尘世间,再创造出一个与红尘不一样的世间,若走通了,说不定还能给红尘世间带来一些新东西,新的位置,而不是老是去盯着那盘子里几块现有的“肥肉”,他们喜欢抢夺,就由他们抢去,我就这样静悄悄的活着,如同不存在一般,这种生命状态,不是可以更自在的去庄周梦蝶了吗? 第162章 红尘惮(144) “南轩一枕梨云梦,离魂千里同。” T城。 某年某月某日,晴天,有风; 气温,些许闷热。 我如往日那般,坐在长满了萱草的湖畔边看落日的余辉,等待晚霞彻底的在天边消失了以后,才返回到街头的那一个古老的巷子里,我很喜欢这种铺有石板路的陈年老街,里面散发着一种旧旧的味道,远古是一种美,一种穿越时空的美,我总感觉这种美能治愈人内心很多的伤痕,这让我想起了《芙蓉镇》里的一句话:“时间,像一位生活的医生,它能使心灵的伤口愈合,使绝望的痛楚消减,使某些不可抵御的情感沉寂,默然。”于是,我仿佛也成了电影里的主角,时常走进一家古老的小店,来一碗米豆腐,慢慢的享用着。若是雨天,就去感受那百年老屋在风雨中瑟缩;若是晴天,就去感受那月落乌啼的涛声依旧;若是阴天,就去感受那从小巷这头走向那头的一道道倩丽的身影。 古巷与新街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古巷子里仿佛能闻到一代又一代人情感的累积,那是一代又一代人的悲欢离合与曾经拥有,散发着,与新街不一样的韵味,对,是韵味,是用时间刻下来的一种韵味,里面也有现代化设备,新与旧的组合,舒适与审美,两不误,甚感真好。 其实,我只是喜欢的古城里的建筑及风物,但我并不喜欢古城里的人们,特别是古巷子里的一些男人,在那儿,我总是看到有很多无所事事的男男女女,他们要么坐在麻将桌前,除了麻将,心无外物;要么坐在一扇被风雨浸得改变了颜色的木门边,目光呆滞,神情木纳,就像一块冰冷的石头,你给他们一个笑脸,说不定他往你身上吐一把口水;你给他们分享你心中的喜乐,分享在路上的所见所闻,说不定他们还给你的是一个重重的拳头;你给他们悲闵,说不定他们还会踩你一脚,反过来咬你一口。 他们身上似乎累积着无限的怨气,怒气,正等待着一个目标物向他们走来,随时向他们喷射。 这古巷子里的某些人们的思想,和那陈旧的建筑一样,还停留在几千年前,陈旧的建筑可以用来审美,因为它们是从远古时代走来,上面刻有时代的痕迹,但这些像石头一样的男人却不能,他们身上除了散发出一种腐朽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想敬而远之。他们只留下古人腐朽的思想, 而那吟唱“为你花开满城,为你明灯三千”的浪漫主义者,在他们那儿,简直就是一个傻雕,一个白痴。 可他们偏偏又住在这样一座花开满城,明灯三千的古城里,不得不说,他们只继承了先人的骨架,而先人的内涵,先人的情怀,都一一的随着时光消失在时光机里了,一样的没有继承下来,这对于我来说,不得不说是一种审美的遗憾。 甚感时光这把“刀”真够狠的,将曾经的白衣少年化成了一块块“黑石头”,只剩下了一点点微弱的气息在风中喘息着,那怀有浪漫情怀的女孩带着善意向他们走近,只要做出任何一点让他们不解的行为,对于他们来说都成为了一种残忍的挑战,刺伤了他们那还残留的一点点自尊,于是,也别怪,他们会向心怀浪漫主义思想的女孩子们吐口水,挥拳头。他们的能量都给了那把岁月的尖刀,及在这一路走来的射雕斩狼过程中消耗光了,也许他们曾是优秀的猎人,但绝对不是浪漫的诗人,当然,他们也不屑当诗人。 但我至始至终觉得:人这一生不能全是浪漫,但也不能没有浪漫,没有浪漫,何谈宽广?没有宽广,是否有真正的强大? 我差点忘记了,在这样一个唯利是图的时代,“浪漫”“情怀”“侠义”绝对是一个个贬义词,但我不会因为时代给它们赋予了贬义,就会将它们舍弃,不会的,这又让我想起了另外一词语,叫“能量边界”。浪漫主义者是没有能量边界的人,他们的心远至能穿越到千万年前,与帝王将相,文人墨客的能量对接;下至能穿越到黄泉路,阎罗殿,与幽冥界的亡魂对接,以此来参破对死亡的恐惧;上至能穿越到宇宙岛,与天河星汉的能量对接,那里有火星,木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等天体星系,几千亿颗恒星组成了宇宙岛,它们散发着无穷无尽的能量;中至能穿越四方之地,与天地万物的能量对接。四方之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人在这个宇宙岛中,能量太微弱了,若是将自己的能量边界打破,那不是与宇宙万物的能量融为一体了吗?所以,我还是觉得做一个浪漫主义者比较好。 尽管,一个人若没有“能量边界”来保护自已,在世俗间,就像一个光着身子裸奔的人,容易把其他生物的“负性能量”吸收到自己的身体里,会把幽冥界的“阴气”吸收到自己的身体里,然后将自己陷入混沌之中,陷入泥流之中,没有能量边界的浪漫主义者,更容易感受到疼痛,更容易变成疯子,更喜欢做白日梦,就是不喜欢干点实事儿,这样下去,可能还会变成一个穷鬼,可他们明明没啥“本事”,因为没有能量边界,还喜欢越界,好管他人的闲事,也难怪不讨人喜的。不过,那也没有关系的,生命若没有一点点冒险精神,那也失去了很多味道,就像那坐在古城区的木门边的冰冷如石头的人们,他们死死的守着自己的“能量边界”,没有任何东西能入浸他们,便能很好的活在现实的世界里,做点儿实事儿,向前挥箭,射大雕;向后挥箭,射白鹿,一生硕果累累,他们也许是时代的功勋,他们以为自己很大很大,他们瞧不上浪漫主义者,觉得他们成天无所事事,异想天开,说话前言搭后语,毫无逻辑,不切实际,于是,嘲之讽之。 其实,浪漫主义者也可以做点实事的,不信,咱等着瞧。 反之,这古巷子里的人们都活在自己的用三维空间封锁起来的“能量边界”里,他们固守着自己心灵的城池,不让一点点微生物不明物入浸,滴水不进,除了真金白银是真的,位高权重是真的,肉身拳头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这就真的安全了吗?我看,也不见得。 这不,我隐约听到古巷子那头又有人在骂街了。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了?我加速步伐,只听见“砰”的一声,几个锅碗瓢盆滚落到巷子正中央。 “死女人,这次算我客气的了,下次再看见你来这儿摆摊,我就打断你的腿。”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站在巷子的木门边指着另外一个女人骂着。 我四处搜寻着被骂者的身影,仔细一瞧,愣住了,奇怪了,怎么会是她?那不是前些天在6:15的那趟从B城开往C城的列车上钱被偷了的女人吗? 没等她抬起头,我悄悄的挤进了人群之中,装作没有看见她。 只见她佝偻着腰,伸出那一双与年龄不太相符的布满了皱子双手,涨红着脸,一言不发的,将散落在石板路上的器皿重新拾起。 “你还捡,我看你还捡。”高个子女人不依不饶的,直接冲上去,气势无比凶猛的,又将她手中的碗瓢打落在地。 那女人用“呜呜呜”无比低沉的声音,说着什么,像是吓坏了的样子,高个子女人更是得劲,手之蹈之的,一挥手,就将那女人推倒了在地,随之,还不忘踩上几脚。 果然,我想的没错,世俗界的人就是这样,上面的人在争,争位置,下面的人在争,争地盘,争一粒芝麻,一个西瓜。这样的日子,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暗无天日,想想都头疼。 我总感觉世俗界的生活,若不能自己创造美梦,那么等来的就是一场又一场恶梦。 这样想来,我又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我自身就有能量发动机,可以源源不断的为自己造能,为自己造梦,世俗界到处都是黑山老妖,到处都见倩女幽魂,他们之间都打得不可开交的,每天都在争夺能量大战中度过,“争”“夺”“抢”“骗”是他们的日常,走近他们,我同样会像眼前这个矮个子女人一样,在恶灵面前会吓得毫无还手之力。 时光冲走了我的侠义之心,那似星星散落在红尘中的人们,他们都是比我优秀得多的猎人,利箭一出,破云穿石,个个觉得自己是武林高手,个个觉得自己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小女子我甘拜下风,能保住自己的小命,就不错了。 你我皆人间过客,我把一切行人当成了自己生命中的过客,看红尘一切,就像是在看一场场戏剧演出一样,终有剧终人散的时刻,管那么干嘛呢?而我又何偿不是别人的过客,被人示为过客还算是不错的了,怕就怕,成了某些恶灵的发泄包,比如眼前这位被打的女人,越看,越觉得我身上也有她的影子,没有自己的能量边界,一旦被恶灵的“能量边界”入浸时,就手足无措,自带一副被人欺负的相。这样一想,我连忙后退了一步,就像一位风中吓得瑟瑟发抖的麻雀躲在人群之中,脑海里却不断的回想起某诗人的言词: “你撕碎了贪,你撕碎了嗔,你撕碎了痴,最后撕碎了你自己。” 而我觉得:“你撕碎了贪,你撕碎了嗔,你撕碎了痴,最后让那些贪嗔痴的人撕碎了自己。”这样更说的过去。 但我决不会就此罢休的,恶灵不应该成为人间最高的高度,不应该成为世俗界的大多数人认同的标准,我与他们势不量力,只是不是此时此刻。 其实我觉得修理恶灵的方法:是隔离法,就是这些灵魂柔软的人一定要学会从他们生活中退场,越到后来,我越是觉得,人生很多时候,是要学会服输的,是要学会妥协的,作为一个灵魂柔软的人,的确,是斗不过千千万万的恶灵的,世俗界的剧本,原本就是他们写的,他们才是主角,他们的剧本里全是整人游戏,吃人游戏,从不研究如何把事做好?更不会研究如何做个“好人”?此好人非彼好人,是指做一个心灵没有伤痕的好人。 恶灵的心灵世界应该是有成千上万个破洞的,都是曾经被伤过的人,却伤口又无法愈合的一群可怜人,这心灵的破洞,才让他们怎么吃也不吃不够,一边吃一边漏,于是,只能每天马不停蹄的争,争地盘,争位置,争一粒芝麻,争一个西瓜。心机用尽,手段使尽,心操尽。 唯一的办法就是,敬而远之,并不是怕了他们,是没有必要,自有人会收拾他们的,总会有另一个恶灵出现的,当一个地盘里全是恶灵时,一堆恶灵的聚焦,那简直是华山论剑,更是人间一场场大剧,肯定无比精彩。 “还不快把车推走?”那高个子女人还在用手指着对方,大喊着。 那女人没有反抗,拾起手中的盆子,推着小吃摊,背影默默的向前移去,移到巷子边最端头一个人流量最稀少的空地里,重整旗鼓。 我紧跟在她的一身后,见她一切摆弄好后,才装着若无其事的,上前去与她打了一声招呼:“咦,是你啊。” 她没有认出来我,用稍带惊恐的眼神望了我一眼,后退了一步,她这一动作,我在某些时候受到惊吓时,应该像极了她。 “前几天在火车上,我坐在你对面的那个女孩呀,你的钱找回来了吗?” “哦,你是在火车上的坐在窗户边的那位。” “嗯,是的。” “你是哪里人,来我们这儿做什么?”她问。 “我是路过,路过的。” “哦,你是来这儿玩的?” “你的钱找回来了吗?”我又问。 “没有,哪还找得回来。”她有点不耐烦的回应着,似乎并不想再提起它。 “你来我们这边做什么?是有朋友在这儿吗?”她继续问着。 “哦,不是的,路过这儿,在这儿转站的,打算明天就坐汽车去白梅镇,应该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到达了吧。” “白梅镇?你去白梅镇做什么?那里面可不是一般人进不去的,每年只应召50人。”说着,伸出她那双干枯的双手,整理着案板上的面条。 原来她也了解过白梅镇?我立刻变得精神了起来,真的遇到同类了。 “啊?还有这事?” “可不是?” “不过,你还年轻,可以去试试看,我年轻的时候,也向往过那座城市,哎,现在不敢想了。”她低下了头,眼眶变得湿润了。 “你也喜欢白梅镇?” 我只是好奇,一个也曾向往美好,也一心向善的女人,为什么会变成了这般模样? 第163章 红尘惮(145) “你以前也去过白梅镇吗?”见她没有作声,我又问。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接着整理着小推车的物件,过了好一会儿,她突然问: “你应该也是家里姊妹中的老大吧?” “老大?是的,你怎么看出来的?”我吃惊的望了她一眼。 “感觉吧。” “啊,感觉?”我还来不及将话说完。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一个身材壮硕的男人来到了她身旁,那脸色阴沉着就像阴曹地府里飘出来的黑白无常,拿着铁勾子要来勾人魂魄来了。 “陆雨初,你怎么搞的?”他怒吼着。 陆雨初?她叫陆雨初,雨初?感觉名字如其人。 她低着头,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般,脸上露出了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纯真感,她想解释什么,又把话咽了回去,我想她那无声之声里,一定有无击之音。 “你回去吧,你回去吧,这儿我来,我倒是要看看那臭女人臭男人拿我怎么滴,我这就把车推到他们家门口去,不把他们那摊位上的破罐子掀个底朝天,就从此改名换姓。”男人说着,就一把拽过推车,雄纠气昂昂的往前冲去。 这时,她抬起头望了我一眼,双脚一动不动的立在了原地,就像那屋檐下结了冰的雨水,不能流动了,失去了行动的能力。哦,对了,我平时“死机”的状态,正是这样子的。 这时,我也不知道应该要说些什么了?或者什么也不说才是最好的选择吧。 老大? 刚刚眼前这个女人为什么问我是不是家中的老大? 难道她也是家里的子妹中的老大吗?也像我一样,是从那千年冰窖里爬出来的?只是她还是一个没有“解冻“的人,而我已经将自己“解冻”了。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哦,想想也是的,小时候若曾既当过“爹”的角色又当过“妈”的角色的老大?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角色,别看小时候他们在小的们面前耀武扬威的,就像那花果山里的猴子王,表面看起来有几分权力,可以指挥小的们,欺负小的们,长大后,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有很多“老大”都成了别人眼中的“懦夫”;或者一直不想撕掉“美猴王”的标签,还活在过去的那个虚假的光环里,却又拿不出一点像样的让世俗界认可的东西,结果,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被人呼来唤去的“小丑”一般的人物。 雨初,没有了雨水当初般的那样灵动,当然,一个心灵结冰了的人,不像木雕人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无情的岁月将她刻画成了今天这般样子,一定也是在哪个环节出错了? “你也是家里的老大吗?”见她还愣在原地,我随意的问了一句。 “是的。”说着,她蹲下身子将鞋带系上,起身,与我招了招了手,紧跟随着刚才那男人身后。 我转过身,望着她那略显臃肿的背影,走起路来似一副怕踩死一只蚂蚁,无力的样子,同为女人,这实在不是我想要的形象。不管怎么样,整个童年青春时代,或多或少也曾在家里呼风唤雨的浑身散发着灵气的大女孩,怎么长着长着,就变成这般模样了呢? 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我不停的问着自己? 的确,从表面上看,家族中的大小孩曾拥有指挥小的们的权力,可仔细推敲,或许,大小孩才是被指挥者,并不是指挥人的那一方,打从记事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一直都在被小的们“情绪”操控着,小的们一哭,你就要上前去哄着他们;小的们一闹,你就要把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让给他们,就像母亲对待婴儿那般,需要围着小的们的喜怒哀乐团团转,否则,大人们为你是问,责怪你太不懂事,你是大的,你就必须无条件的让着小的们,照顾好小的们,不然就有可能拖出来挨大板。(注:我这里所指的小的们,指的是家庭里偏弱的那一方,这个小的们也可能是老大,是大人。)“弱者道之用。”偏弱的那一方永远是被保护被照顾的一方。 不过,此时此刻我的意识里,家庭中的弱小当然应该得到应有的保护和照顾,这是人之常情,是“人道”应所为,但若把弱小的一方捧到神坛上去,供养起来,甚至要将神坛下的某些人当成祭品献给他们,那就有点过份了。 我越想越觉得,老大原本就是家庭里弱小者的祭品,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我努力的整理着自己思绪,思索着这家族系统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忆中,做为子妹中老大的我,的的确确,是在小的们情绪“要挟”中及长辈们的“恐吓”中长大的,在如此般的成长的环境中,我习惯了把自己的情感付出,时间付出,体能付出,当作自己的生命中的最高价值,以此来让小的们欢喜,让大人们满意,还有为了让自己少挨些大板。 然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做的事越多越是方方面照顾周全家里的小的们,反而感觉自己亏欠家庭人员的越多似的,仿佛多到用自己一辈子去偿还也还不尽似的,多到我拿自己一条命去偿还也还不尽似的,我的母亲常常对我说:“我们寒寒脑子可能有点问题,被摔坏了的,太笨了,做事不行,还没有小的们懂事。” 我经常带着被责骂被鄙视中留下的那一份深深的耻辱感,不停的改变着自己,我当过勤劳的“小蜜蜂”,当过无用的“小废材”,当过贴心的“小棉袱”,当过时不时给妈妈写信的知心友人,其实只是想向母亲表明:“我脑子是正常的,没有问题。” 最终结果告诉我,没卵用,不管我用何种形象程现在母亲的面前,母亲声音就像那山魈鬼魅似的,时不时在我耳边盘旋着:“我们的寒寒脑子有问题,太笨了,小时候可能被他爸摔坏了。” 于是,我更加小心翼翼的照顾着小的们,更加小心翼翼的说着每一句话,深怕一个动作没弄好,一句话说错了,她又来一句:“我们寒寒脑子有问题,太笨了,脑子被他爸摔坏了”。我再也不想听到这句话了。 却时常感觉自己的四肢仿佛被屠刀斩断了,那鲜血流向了四方,猩红刺目;又时常感觉自己的灵魂在黑暗中哭泣,心在隐隐作痛,也许是它在告诉我: “小梦寒,你被污辱了,你不要再做了。” 然而,我没有听它的,依旧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影子,当成家人们中的影子般的人物,一个没有自己“心灵”的人,也许,童年与少年时代的我,同样是一个十分倔强的小女子,不信邪的小女子,我相信,终有一天,我的形为,会感动天地,会感动爹娘,做一千道一万,只是想听到那句话: “寒寒,你真棒,你是一个聪明的小姑娘,你是一个很好的小姑娘。” 很可惜,我一直都没有听到这句话。 记得在我决定离开家乡去远方的那一天,听到是依旧是那一句: “我们寒寒脑子可能有点问题,是小时候被他爸摔坏了。” 还好,我终于可以离开他们身边了,带着深深的耻辱感离开了,跨出了家族的大门那一刻,我回过头,大喊了一声: “再见,再也不想见了。” 很感谢上苍,在我小小的年纪就给人间有一个秋梦寒的小姑娘上了那么深刻的一课,让我懂得了什么叫: “天高不为高,人心最为高。” 让我懂得了: “他若是一朵牡丹花,我可以做一朵含笑花,并不需要做一束牡丹花的影子,一直背向阳光。“ 我这才发现,家庭中孩子们的老大其实一直活在一场骗局里,由家族系统设计的模式里,明明就是一个骗局,老大如果一直走不出那个模式,那么那个模式就像压在他们心间的一块无比巨大的石头,直接将他们的一生推向不幸的边缘,成为了家族的一个祭品。 呆在这个家族系统里,家庭中的大小孩曾也自以为获得了高高在上的权力,然而,那一切只不过是他们的幻觉,从小就被驯化“让”习惯了“让”的老大们,到后来都不知道如何去“争”了,哪怕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利益,也拱手相让,贪婪的人只要瞄准了他们,那么灾难就降临了。 可以说,大小孩的曾经的“让”,是“让”的毫无价值可言的,且还助长了小的们的隋性和贪欲,最后将自己的能量通通的被其他人给吞食掉了,这好像应证了前面的那一句话: “你撕碎了贪,你撕碎了嗔,你撕碎了痴,最后让那些贪嗔痴的人撕碎了自己。”撕碎了自己不说,也在间接的毁掉了小的们的向上成长的机会。 老大们的成长经历,可能会在他们的身上留下痕迹的吧,让人一眼就能识别出来? 家族系统就像一把锋利的刀,把每一个人的灵魂都砍成了一半一半的,刀上还系了一根绳子,牵住了每一个人的一生,你稍微飞高一点,他们总有办法将你扯回到原地,让谁也没法完完全全的成长成一个“人”,一个真正的有力量有温度的人。 这种家族的游戏规则,小的们一直不用断奶的,从妈妈的身体里爬出来的那一刻起,他们用“情绪”操控着母亲的一举一动,随后,再继续用“情绪”操控家庭里老大的一举一动,也就是说:小的们从小就学会了一种特别的本领,就是把自己的“负性情绪”植入母亲或老大的身体里,若忍受不了“坏情绪”,就会自觉的去满足小的们一切需求,学着去迎合他们的每一个期待。 大小孩过早的承担了一些不属于他的责任,他明明不是母亲,不是父亲,还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却要像母亲父亲一样去满足小的们的心理需求,长此以往,身体里背负着太多“情绪包裹”的老大,就这样负重前行着,直到长大后,也依照着过去的行为模式行事,只要身边人一发出“情绪”信号,就开启自动模式围着别人的内心需求起舞,这种人很容易遇到专门“吃人”的花月妖,他们看似做了不少事,实则都在诅咒为虐。 而小的们(注:我这里所指的小的们不一定是家庭中排行老小,也可能是排行老大的。)就不一样了,他们小小年纪就发现了操纵人的秘密,体验到了用“情绪”操纵人的快感,从用自己的“负性情绪”操纵母亲,操纵老大,转而去操纵世俗界更多的人,他们非常擅长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自己的影子,吞食掉他们的光茫,从而让自己占据C位,发出太阳般的光辉,不明真相的人们一见那儿光茫万丈,就往里头靠,还以为是如来佛光士音下凡了,却不知道那是某些人的生存之道。 真可惜,当我明白这个道理后,也已经老大不小了,而之前的我,一直都还沉迷在自己情感付出,时间付出,体力付出当中,把这些当成自己生命中的最高价值,直到小的们突然翻身当家作主,瞬间将我拿下,踩在地上践踏我的尊严时,我才幡然醒悟。 小的们一直在不断的成长,此成长非彼成长,并非心灵的成长,是懂得了更多的在世俗界谋利的手段,他们在悄悄的撰写自己生命的剧本,重新确立属于他们心中的最高价值观,置换掉老大的所有曾为他们付出过的情感,精力,体力中获得的价值感,然后重新立规则,把“名利权位财物”当成生命中的最高价值,这恰恰也是世俗界的主流最高价值。 事实本来就是如此:在家族系统里,一旦成人后,你只有给家庭或家族的人带来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你才能拥有一点尊严,才可以谈尊严。 而家庭中老大们曾经无形的付出:比如情感付出,体力付出等等,这些付出,在家族系统里,就像一块块抹布一样,用完了就直接被人扔进了垃圾桶里。 这不是老天爷爷给家庭里的老大们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吗?曾经的不断的付出,献出的时间,献出的情感,献出自己精力,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到最后,却一文不值? 其实,对于本人而言,做为家族系统里的一长之子,若曾经的付出,真的让小的飞黄腾达了,建功立业了,或成为了一个真正好人了,我当然是为他们喝彩的,哪怕自己变成了一个影子人,哪怕变成了神坛下的炮灰,也死而无憾,这代表自己曾经流过的汗水,是值得的。 可是,现实里,至少我所目眼所及的现实里,往往是令人失望的,习惯了用“情绪”操纵他人的小的们,往往迈出社会更大的系统里后,依旧在玩“情绪”操纵的巴戏,毫不费力的就将自己内心的恐惧,自卑,羞愧等等“负性情绪”不断的植入别人的身体里,让那些还未走出迷宫里的人们围着他们的需求团团转,把除他自己以外的人都当成了猴子一样耍,始终活在自作聪明的迷雾里,并为此沾沾自喜,这才让我悲之,叹之。 “猴子们”终有一天都会醒来的。 我也深信芸芸众生,最终都会意识到自己的时间价值,情感价值,体能价值等等都是无价之宝,不是随便什么人可以拿走的。 虽然我曾经的这些无形的付出就像一块抹布一样,被家族的人用完后就扔进了大海里,没了泡影,这才让我懂得了将自己余下的能量好好储存起来,坚定不移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走自己想走的路,再次夺回属于自己生命的剧本。 还是那句话,人生是由一个点一个点连接起来后才变成了一条直线的,少一点都不行。 后来的我,不再会轻易的去接受他人对我的情绪操控了,就算接受操纵,那也是有意识的,而不是无意识的,管他是大力魔王,还是黑山老妖,我走进他们的地盘,听从他们的安排,是为了把事做好,然后获得自己应有的报酬,这就足够了。 另外,若再有人像我母亲那样嘲讽我说: “秋梦寒,你脑子有问题,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我也敢大胆的回应了: “对滴,因为我是笨笨熊转世的呀。” 肯定不会再去拼尽全力去傻傻的证明自己脑子没有问题了啊。 第164章 红尘惮(146) 那古巷子里两旁的门店的红尘“织布机”又在吱呀吱呀的响起来了, 我也应该离去了,去织自己的布了, 不然,那黑山老妖又会来抢夺我的时间和灵魂了, 我知道,黑山老妖,来人间的目的 就是为了占领更多的黑森林,抢夺更多的人们的时间和灵魂, 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变成一个个对天地万物无感无情的僵尸,这是他们的最高目标。 守护好自己的时间与灵魂,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我拿萍水相逢的人做织机, 拿往日的经历做经线, 拿前人的智慧做纬线, 我也不知道所织的这块布叫什么名字, 只知道来红尘一趟, 应该用这无量的线,织一块五彩斑斓的布, 这样才不枉人间一行。 可是,总有一种感觉,我无论怎么织呀织呀, 那布的正中间总是出现一条合不拢的裂缝。 我把这条缝,叫无常道。 那是一条不知道会通向哪儿的道? 很多时候,我闭一只眼睁一只眼往那块布里裂缝里望去, 有时候看到前方是朝霞满天, 有时候看到前方是万丈深渊, 有时候看到前方是毒蛇缠树, 有时候看到前方是花开四季, 哦,那也许是我的幻觉。 最近我总是在做一个重复的梦, 梦里总是出现一座城, 城边有奇峰异石,有音乐池, 城中绿叶阴浓,满城烟水,遍池亭水阁, 城的上空残阳如血。 城里有一条街, 百行千业,琴店,书店,五金店,包子铺,蛋糕店等等, 门市前并不喧哗,但井然有序。 那街上的人们把大地山河木石作琴声,翩翩起舞着, 有和光同尘景云祥风之境, 但通往那座城里有一条没有车辆没有行人的柏油马路, 马路两旁是黑森林,那里也许住着黑山老妖,还有森林之神。 那条路总是漆黑漆黑的,没有光,也没有灯,要拿手电筒才能前行。 我在那座城那条街有一间小屋, 那屋里只有几样东西:鞋子,手机,和一个被锁锁住的柜子。 我总是把手机落在了那间小屋里, 而我的人总是行走在那条漆黑的柏油马路上, 梦里我总是焦急万分,在黑森林里不停的走啊,走啊, 目的地是返回到那间小屋里, 我要到那间小屋里去拿我落下的手机,鞋子, 还要去织布。 突然,一阵女人的撕叫声,抽泣声,男人的辱骂声,接带着砰砰砰的瓷碗碎了一地的声音,将我从纷繁的思绪里拉回到了当下。 哦,前面又有人打闹起来了。 一相有无二,无相无所生,他们打架打们哭闹管我什么事儿?古人有云:“何须更问浮生事,只此浮生是梦中。” 念是此念,可又不自觉的转过身紧随那个陆雨初的女人身后,感觉自己好像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完成,又想不起来是什么事儿了,还没待我反应过来。只见那男人三下五除二,几脚带踢的就把那高个子的女人的摊位,踢出了几米远,摊位上的东西也随风摇摆中一一的掉落在了地上,滚落到古巷子里的角角落落。 隐约看见一个黑色的不明物迅速的向我这边飞了过了,我来不及闪躲,就砸到我的身上,只觉头一阵晕眩,蹲在了地上。 哦,这真是祸从天降,我感叹着。 还好,是一个不锈钢碗,有惊无险,我缓缓的从地上又站了起来。 紧接着,城管过来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已经不太记得起来了,脑袋一片空白。 等我反应过来后,一切都平息了,雨过青山如黛泼,桃归桃,李归李,那高个子女人,被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再也不敢吱一声了,果然,恶灵还是需要恶灵来制。 “还站在那儿干什么,快干活啊。”又是那个男人怒吼声。 这声音,像一瓶清醒剂,让我立刻变得精神起来了。 而那个叫陆雨初的女人,仿佛脚上绑有一块千斤的石头抬不起来了似的,亦步亦趋的移到男人身旁,毫无章序的忙活起来。 这一点儿也不像刚刚她一个人在古巷子边头重整旗鼓的样子,那会儿她还有条不紊的。 她是害怕她的男人吗? “动作快点啊,要死不活的样子,你一天天的除了会吃饭,还能做什么,我这是倒了八辈子霉,娶了你这么一个女人,干什么都干不好。”男人不停的指责着女人。 见此情景,我的内心世界又开始翻江倒海起来,感觉胃里有一股气,不停的往上涌,让我恶心想吐,这个叫陆雨初的女人,让我回想起自己曾经的一些片段,这男人刚刚对她说的这句话的大意,也曾有很多个人对我也说过,其中包括我的母亲,父亲,兄弟姐妹,还有同事,上级,也有一些几面之缘的人等等,他们的神情都像这个脸色如黑白无常的男人一样,让人一走近他,就心生恐怖。 回首往事,好多时候,我也像这个陆雨初一样,在他人的情绪语言风暴中不断的诅咒着自己,折磨着自己。 有句话说:“面山你要虔诚,临水你要明澈。”这我知道,但是面对人,虔诚明澈,很多时候是行不通的,这道理我虽懂,但是躲过了自然风暴,却总是在人为的“风暴”中倒下了,这就是我。 来俗世里走一遭,不管选择是不走只停,还是选择走走停停,还是选择与浪共舞,都不是那么容易渡过一生的。 不走只停,有黑山老妖来吞食你的时间和灵魂;走走停停,有黑白无常各种恶灵来索你的命与魂;与浪共舞,那更是要剥掉一身的皮,需要修炼出百毒不浸神经系统。 人世间,就是一场场能量争夺大战,明明每个人都有:“自从舞得三台后,拍拍元来总是歌”的能力,可就是喜欢偷懒,不想去自己给自己造能,大概是因为灵魂被黑山老妖给吃掉了,结果都变成了饿死鬼,需要吸食别人的能量,才得以续命。 平时里,在没有重棒之下,没到山穷水尽,弹尽粮绝时,我不会去思考那么多的,但当有人重击我时,或者把自己逼到无路可退时,我的脑细胞才开始活跃起来了,才会开始去思考那无量“果”后面的无量“因”。 人与人之间到底是如何能量大战的? 哦,也许,世俗里,人们比拼的就是抵御“风暴”的能力,这风暴,包括自然风暴与人为的风暴。 自然风暴,我就不多说了,诗人都有告诉过我了,这里有洪水猛兽,有狂风烈火,有种种不确定的危险,在无数个有惊无险的时刻里,能平平安安的走过来了,我觉得那是天意;若命悬一刻或命丧黄泉,那也是天意,那就坦然的遵从天意吧。 在大自然的面前,我并没有人定胜天的意志。 此刻,我想聊聊红尘俗世里,人为的“情绪风暴”“语言风暴”,因为那也是一种如枪淋炮弹般十分可怕的玩意儿,很多时候,正是这无形的强大的能量,因为是无形的看不见的东西,才让人防不胜防,这风暴一刮,总是打得人措手不及,甚至毫无回旋余地,而人们抵御它们的方式我锊了一下大概有这么有几种方式: 一,以暴制暴。 二,压抑,无条件的服从。 三,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 四,逃离。 我确信,情绪语言是一种能量,是一股无比强大的能量,情绪的风暴一刮,能让自个儿浑身力量倍增,风暴一出,就能让很多人吓得手脚发软,然后在恐惧中身不由已的选择无条件的顺从。 在生存场竞技场中,偶尔用一用这种能量,也无可厚非,我觉得使用情绪的力量,其实是权力欲望的释放,以暴制暴,我也用过,当感觉到自己的尊严被人践踏时,让我忍无可忍时,逼急了兔子也会咬人的那种。 有一类高人,虽对天地万物有知有觉有情有感,但面对像龙卷风一般的“情绪暴力”和像尖刀一样的“语言暴力”时,却能做到坦然自若,心灵惊不起半点波浪,我想这类人在世俗里不同的竞技场中必能立于不败之地。 相对而言,我呢,虽对天地万物有感有觉,但在他人情绪的黑暗能量与语言的黑暗能量面前,也像这陆雨初一样,往往被亲近的人吃得死死的,要么选择无条件的服从;要么选择绝地反击,以暴制暴;要么,吓得腿脚发软,一溜烟的跑掉了。 因为我相信他们所说的是正确的: “的确,自己不咋地,我时常感觉自己来错星球了,自己不属于这个星球上的子民,是外星人。” 人们津津乐道的升官发财,光宗耀祖,我无从谈起;更别说更宏大的志向:“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选择了自己开道,还在云雾中摸索着前行,自感路漫漫而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亦不能陪家族的人去抢几粒芝麻抢几个西瓜,我心中有愧,为了趋走这种愧疚之感,也曾像牛一样干更多的活儿,以此来做补偿,弥补自己的无能感,无价值感,可是,往往,越是补偿,越是感觉自己力不从心,最后,实在受不了了,身心俱疲了,就逃之夭夭了,这是我一惯的行为模式。 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才知道,当他人“情绪风暴”“语言风暴”来袭时,那并不全是我的错,也不需要像牛一样干活去补偿他们,他们只是在一惯的行使自己的权力欲望罢了,我一旦在恐惧中投降了,那便成了他们的傀儡了,这可不是什么高尚的行为,是懦夫的行为,且顺从压抑久了,身心疾病也就找上门来了,得不偿失。 那我要怎么办呢? 以暴制暴,除了在生存场竞技场可以用用,也挺管用的;而生活场境,朝夕相处的人,天天暴力相向:你说我一句,我说你十句;你给我摆臭脸,我向你喷怒火;你骂我父亲母亲,我骂你祖宗十八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两败俱伤。 说来说去,还是第四种办法最好使,我试着去学会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 若对方吃这一套,还好说,那若对方不吃这一套呢?一惯的使用情绪暴力,语言暴力,或者玩投射游戏,觉得那是本事,那又如何是好? 暂时,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与世俗界喜欢玩权力游戏的人群朝夕相处了?说白了,这些人都是半面人,只活出了阳光的一面的人,他们生命里需要另一个人,阴具,充当他们的影子,活出他们隐藏起来的不能见光的阴影面,这样,他们才觉得自己是一个完整的人,而不是半个人了。 半面人,最喜欢用情绪暴力,语言暴力,甚至身体暴力,最喜欢玩投射游戏,猫捉老鼠的游戏,打压,控制,指责,挑剔等等是他们一惯用的手段。 面对半面人时,以上四种相处模式,我都有试过了。 若选择拒绝他们远离他们吧,他们一哭二闹三上吊,用生病,手脚抽筋疼得在地上打滚,然后,控诉你,说是你害他的,目的是要你活在他人的指责中,变成了他人眼中的害人精;若选择接纳他们吧,你就得付出代价,要能忍受得住他们的打压,挑剔,控制,责备等等,哪怕你是一朵花,也不能绽放自己,否则,他们就会攻击你,你不能与他分享自己的独有的成就感,哪怕他是牡丹花,你也不能做一朵含笑花,更不能像他一样做一朵牡丹花,你只能做牡丹花的阴影,好好的呆在他身旁,就对了,否则,他们会用行动来警告你,你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永远有人比你好,你是只是我的一个影子,跟着我,丰衣足食,锦衣还乡,还不够吗?你若觉得不满意,他们总有办法折磨你。 想来想去,这不是自己欠揍吗?那就选择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吧,表达自己内心的脆弱吧,把心掏出来给他们看,以为这行得通,那真是太天真了,确切的说真行不通滴,这些喜欢玩权力游戏的人他们可能会猫哭耗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由主动攻击变成被动攻击,保定会来一句: “哎呀,你真可怜啊,你活得真悲惨啊,就是因为看你过得不好啊,不然,我才不会管你那么多呢。” 一听,我简直晕死,我这有吃有喝有乐,能学习,能思考,哪儿过得不好了? 难道一定要位高权重,金银绑身,呼朋唤友,可又忙忙碌碌,只有这样才叫过得好了?真是百口难辩,索性懒得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确实,在我心目中,过于执着于身外之物的人,是心灵漏洞太多又不愿意修补的人,那只能用隔离法了,不然,无论用什么填也填不满的。 心灵世界有空洞的人,他们的无力感,会蔓延给身边的人,还有,他们心中有很多自己无力实现的期待,愿望,也悄无声息的植入到身边人的身体里,内化了他们的价值观后,他们是鬼,我也紧接着变成了鬼;他们是恶灵,我也逐渐的变成了恶灵,在不知不觉中,从一个清正廉洁的人,变成了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最终把自己变成替死鬼,去实现别人的目的;结果,有的人活得生不如死,而有的人却在权力攀登的高峰中越爬越高,越玩越嗨,这简直是人间最大的诅咒。 不得不说,是我们中了他人情绪的毒,被他人心中的恶灵给控制住了,掏空了自己的灵魂与时间,又把自己的肉体冻结了,能量被卡住了,才失去了与恶魔抗衡的力量的,并非天生愚笨。 后来,我也逐渐的从他们的语言情绪暴力中走出来了,与自己无能感和解了。 面对这些半面人,第一,我要有直面自己的阴暗面勇气,第二,我要活出自己的阳光面,那些半面人就是人间的“鬼”,“鬼”最怕光,一旦你敢于将自己阴暗面直面阳光时,他们就会吓跑了,也不会那么为难你了。 我多想把这个秘密告诉这个叫陆雨初的女人。 “这不是你的错,你很好,这不是你的错,你很好。“ 可我什么也没有说,人世间,又有几个人不是半面人?包括你我在内,闻心自问,也许有一天同样会沉迷于权力游戏,我不能确定自己未来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儿?此时此刻,只管当下,当下我要从T城转站,前往的C城白梅镇,去探索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 第165章 红尘惮(147) “喵,喵,黑子,黑子。”黎姨的呼唤猫咪的声音把我的记忆从T城的那个名叫陆雨初的女人身上拉回到了桃花庵里。 是黎姨在喊我的黑子猫咪了,她肯定又给它带好吃的来了。 “梦寒啊,你看你,把这猫咪饿成什么样子了?也不知道给它喂点吃的?”黎姨果真是来给黑子投食的。 “呵呵,这不有你们照管它嘛。” 确实,我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养猫人,不然,也不会把之前的那只陪着我涉山跋水的小黑猫咪给养没了。 望着黎姨喂猫咪时那么有耐心的模样。 我的脑海里突然回放着一种声音: “不许养宠物,不许养宠物,否则,见一只打一只。”那是两年前,在白梅镇月光城外的一位房主的声音。 当时,我的房主若不是那般僵化的只知道按《租房合同》里条条框框一板一眼办事的人,能像这庵里的伙伴们一样,哪怕带上一点点温情路过人间,那我的小黑猫咪,也不会消失了。 可世道人间,孰是孰非,谁又能说得清楚呢?只能说千人千面,人心不同,不同,是因为我们追求的东西不一样,看重的东西不一样罢了。 那我们来人世间走一遭,为什么每个人看重的东西是如此的不一样呢?岁月虽然已经翻篇了,不能说过往不揪,我是一个喜欢把过往的点点滴滴揪出来明察秋毫的人,看能不能从中找出点有意义的东西,化为自己前路种花的养料,这样才可能真正的实现了: “半生来折柳攀花,半世里眠花卧柳。”在人世间“玩转有无”。 两年前,我刚踏入白梅镇月光城的那晚在护城街宠物医院旁的贡香店前枣花河旁与江宇威道别后,就独自沉醉在了枣花河两岸,只见月光倾河,河岸枣花开得正好,江河源头,落花深静。 听江宇威说:“那儿的花都是无果之花,有香无果,胜在夏渐浅而花尚深,它们只负责带给这座城一段醉人的香魂与一份纯洁的冷艳。” 因为一种花,因为一缕香,因为一条河,因为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何况,这里还有那么多贴心的机器人娃娃,更是让我下定决心要留在月光城了,转身,我让机器人小昭将我载到了枣花河的对岸,美食街。 而后,接下来的日子,便四处去寻找安家之处,当时我才意识到了,那个名叫陆雨初的女人,没有说谎,白梅镇上不论是月光城还是Sunny城,根本没有外来人员居住的空间,我只能带着小黑猫咪先去月光城外挨家挨户的探寻租房广告。 城外风光也道甚好,那儿建筑绮窗相近,翠户相连,雕栊相映,绣幕相牵,林院里风吹柳絮毛球走,雨打梨花蝶蛱飞,不过,深感,那儿的风光与人无关,它们只是自个儿美丽,无人欣赏。 那儿的人们也都像是从“劳民国”里跑出来的一样,个个看起来忙得不得了的样子,忙得连上洗手间的时间也没有,忙得连吃饭的时间也没有,那当然就不会像我这般有时间东逛西荡了,他们与来客说话时,那眼皮抬都不抬一下的,深怕手脚停止一秒钟,那手里的几十万元就被人抢走了似的。 我看他们手不停脚不停的忙得不得了的样子,也不敢多停留一会儿,亦不敢多说几句话,多问几句C城的状况,就怕打扰了他们的干活,一下子几十万元被我多说几句话的原因给整没了,那我可赔偿不起的。 对我印象格外深刻的是:大多数房主,见我手里抱一只小猫咪,背着一个文艺风的跨包,一套休闲装,虽不算潮女,但可能看起来不太像一个扎扎实实干活的踏踏实实生活的女孩子,那种“飘”的气质应该是刻在骨子里的了,让人一眼就能分辩出来: “这个女孩,非我族类。” 他们只需要斜着眼睛瞄我一眼,就直接将我赶走了,根本就不允许我踏进他们家门半步的。 我带着一份无比沉重的心境,抱着小猫咪只能去别处打探,有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羞愧感,那是打小儿就留在身体里的一股能量,它仿佛时时刻刻在提醒着我: “你不是一个受欢迎的女孩子,你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你不要再去强人所难了,你被动的等待命运安排吧。” 这种声音不是无来由的,平日里,我只要表现出自己的文艺风,说话时来点与当下生活无关的东西,与挣米米无关的事情,与吃饭拉屎无关的事情等等,比如聊聊星座,比如聊聊心灵世界,比如剖析一部电影的人物,没有几个人会喜欢听,定会避之躲之,或者很不耐烦的打断我的话语,觉得我是一个不务实,不会生活,不懂事的,只知道做白日梦永远也长不大的女孩子。 所以,大多数时候,他们围堆在一起谈些什么重要的事情时,都会将我撇开 ,偶尔让我参与,也只是做做样子,其实,他们很少尊重我的声音,可当需要干活时,又少不我的份了,我想,这也许是他们能接纳我的唯一的理由吧。 奈何我并不是一头老黄牛转世的,体力不行,手艺也不行,并不是一个能干的女子,这不?就更讨人嫌了。 不管怎么样,我总得活下去吧。 其实,聊实际的东西,比如聊聊冬瓜,聊聊西瓜,再聊聊芝麻,拉屎什么的等等,我也会的,只是觉得这些东西太过平常了,所以才想着来聊点抽象点的东西,来调调生活的乏味感,没想到,这恰恰是不讨人喜欢的标志。 那我也认了,因为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我都很认真很认真剖析过,觉得只能按照自己的样子去过完这一生了,我深信,红尘之路,并不是非此即彼,当一个人被人群绝了路时,彻底的排挤出去的时候,这时,只要闭上自己的眼睛,仿佛自己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间似的,仿佛自己从来没认识过一个人似的,突然,会看见一道光,那道光照亮着前程万里,才发现天下之大,处处是路。 “外绝一纤尘,梦里繁华过”,而外面的世界才是一场白日梦,根本就不是真的。 “劳民国”的人们应该也相信:“凡是有相,皆为虚妄。”所以,他们选择凡事对与挣米米无关的事情,一切不看不听不想不念,什么猫猫狗狗,什么阿花阿娇的,通通都是假的,只是一百年如一日的,重复那么几个动作,只为挣得更多的金银财宝,才是真的,活得像一樽活菩萨似的,或许在大多数眼中,此类人才是人世间值得歌颂的人吧。 是啊,凡是有“相”的东西变化太快了,什么雨打梨花,什么风吹柳絮,什么十河月光,用有限的精力去抓取无限的现象,就是不切实际,把假当真了,也许这正是“劳民国”的人们对似我这样的女孩子的一种解读吧。 他们只是不知道,我同样相信:“凡是有相,皆为虚妄。”那既然都是假的,又何必执着于用哪一种状态去活着呢?在我的思维里,所谓一生,只不过是把不同情境与事情分成二十几个纸箱,有的箱子用来装柴米油盐,有的箱子用来装清风明月,有的箱子用来装人间苦难,有的箱子用来装人间清欢,有的箱子用来装勇往直前,有的箱子用来装懦弱退缩,有的箱子用来装以往的过错,有的箱子用来装过往的成功,有的箱子用来装眼前的人,有的箱子用来装远方的景,有的箱子用来装权力名誉,有的箱子用来隐忍奋发等等。 二十几个箱子,二十几种状态,二十几种境遇。只是此时此刻,看你在调用哪个箱子罢了,相同的时间里,有人驻马天下,听取风声一片;有人花前月下,闻取花香一片;有人还在东家磨坊,为五斗米折弯了腰等等。 人生百态,只活成了一态或者几态,那还叫人生吗?一态不是石头生吗,二态不是木头生吗?连蛇猫狗狗都有好几态呢?何况一个活生生的人呢?这才是我一直疑惑的,当他们觉得我错了的时候,也正是我心里不服气的时候。 可是,当百个人,有九十九个人,觉得我的为人处世的方式是错的时候,于是,我也觉得是自己错了,可我又没有办法去过他们的所谓的“对”的人生,只能延着自己这一条错的道路走到尽头了,一直错一直错,负负对正,说不定最后就变成对的了呢?我一直是这么安慰着自己的。 我也不是完全随着性子去走自己的人生路,弃河上岸,只想搞懂自己的今生,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我是“错”的,如果真的错了,我到底错在哪儿了?我并不相信别人告诉我的答案,我需要自己去寻找答案。 于是我东奔西跑,上求下索,发现人们都要忙着挣银子,忙着拉关系,忙着找路子,忙着交有用的朋友,刚开始,我真傻,不知道有用论,却拿自己的无用拼命的往人堆里挤,结果遭人白眼了不是?我这才脑筋急转弯,既然不能与人做朋友,那我就与百花交个朋友吧,与洁月交个朋友吧等等,难道这种做法错了吗?如果是错的,那就让她一错再错吧。 其实,从我刚出社会做的第一份工作时,在那家电器公司里,男同事们与女同事们对我截然相反的态度,我就隐约的感觉到了,俗世间的“喜欢”是怎么回事?俗世里“受欢迎”是怎么回事?红尘里的“爱”是怎么回事? 男同事说:“女神是用来拜的,不是用来爱的。” 女同事说:“光靠一副皮囊有什么用?” 从男同事话语里可以解读出来,他们只是欣赏我,但并不爱我;而女同事,一不喜欢我,二不欢迎我,更不会爱我,那时,难道是我做错了什么吗?我明明什么也没有做呀,每天只是像一具雕塑一样坐在那儿。 再联想到我从童年到少年的成长过程,我才觉得俗世间的“受欢迎”“讨人喜欢”“被人爱”,其实,都是以“我”为中心的,而不是以“你“为中心的,不管平时如何有唧唧我我的音,如何有花花绿绿的物,如何有你来我去的俗情俗礼,那都是以“我”的需求为中心的。 一:“被需要。”你的存在能表现“我”的价值感,存在感,这是“强者”对“弱者”的需要,只要你够弱,弱到如刚出生的婴儿那般,不要有自己的声音,不要有自己的意志,甚至不要有自己的形状,柔软的像一团白棉花,必定会被人喜欢的,实则,如婴儿般的人未必弱,我这里强者与弱者是打引号的,是不是真强真弱还不知道? 二:“需要。”你的存在能体现我的价值感和存在感,对我有用处,这能满足“弱者”救世主的心理,很多时候,我们一生都在寻找这么一个救世主,只要遇到他便能从此一马平川,衣食无忧,风光无限,一生一世如初生的婴儿那般,存在着,就好,就挺好。 于是,救世主来了,那些一直一直闪燿着无限光茫的半面人,不就是人世间的救世主吗? 就凭这两点,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很难在俗世间与他人建立起良好的关系的,也很难让人喜欢的。 第一, 我的倔强,自给自足,寻山问道,披荆斩棘的过程,不能满足他人被需要的心理,他人在我身上体验不到价值感,也找不到存在感。 第二, 我那刻在骨子里的柔弱多情,愣头愣脑,老实吧唧的模样,实在是做不了谁的救世主,虽有时候闪耀着少女的光茫,但更多的时候我主动选择了暗淡,一个如此暗淡无光的尘子,又如何让他人相信能给他们带来价值感? 我既当不了宠物,也做不了女王,也难怪不讨人喜了。 但当我猜透了“爱”的真义后,对于,在世俗里能不能获得爱,也就不那么执着了。 因为我相信真正的爱:是以“你”为中心的,你遇见了我,或者我遇见了你,彼此都能变得更无畏了,更坦然了,内心更自由了,更有力量了,有一天,你离开了我,或者我离开了你,也同样能去攀登人生高峰了,能更好的去爱人了。 而不是拿你来满足我的“被需要”感,或者把你来当成我的“救世主”。 前者,若想满足他人“被需要”的心理需求,那一直要像婴儿般活着,人生百态,心理一直像婴儿般,一直坐在摇篮里,这样不管外在有多少态,反正心灵世界只有一态的人生,真的值得一过吗?更何况,摇啊摇的拿来主义,我要,我要,我要,那如果别人不给呢?或者他人没有能力给呢?或者他人是有条件的“给”呢?需要你当一条哈巴狗一样的爬着走,才能给你想要的东西呢?对于一个追求内心自由的人来说,这实属不算是一种好的活法。 而后者,若想满足他人“救世主”的心理,那就要刻意的去制造弱者,这种灵魂屠杀的事儿,我觉得是很残忍的一种行为,一点儿也不伟大。 “救世主”是什么样的人?是一个一直要闪耀着人性的光辉的这么一个人,这是怎么做到的?连神仙都有犯错的时候,都有暗淡无光的时候,一个区区的“人”又怎么做到一直一直一闪一闪亮晶晶的,至少,我是做不到滴,且,越想做到,越做不到,就怕自己那遮遮掩掩的狐狸尾巴露出来了,这样的生活状态,更不是我想要的。 第166章 红尘惮 (148) “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 “见见之时,见非是见?”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 我一边抄着经书,一边念着,随之,放下了毛笔问:“咦,黎姨,你是怎么理解这句话的?见见之时,见非是见?” “小姑娘家,不需要想的太多,来,先把你的猫咪照看好。” 我收好了纸墨,转过身,蹲在了黑子猫咪旁边,静静的看着它啃鱼骨头,的确,此时此刻,心生欢喜。 “黎姨,你知道吗?我以前有过一只与黑子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猫咪。” “哦,它去哪儿了,是不是被你扔掉了?” “才不是呢,我走到哪儿都带上它的。” 我紧接着说:“我只是在想刚刚那句话:‘见见之时,见非是见。’如果见非是见,那我的小猫咪被人伤害时,难道是假的吗?” 黎姨好像对我的话题没有太多的兴趣,打了一个哈欠,我只好打住了。 “你看好它,我出去转转。”她伸了个懒腰,起身,便跨向了门坎之外了。 “嗯。”一种淡淡的失落感又从心头涌起。 这黎姨,毕竟,是比我长一辈的人了,难道她将生死看淡了吗?她已经参透了这句话:‘三界之相,无有生死,非虚非实,非如非异’了吗? 可我心里头还是有些不舒服,堵得慌,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与外界的人分享点什么,我原本心如平镜,见他们的没有回应时,这让我的心仿佛瞬间坠入了谷底,那谷底里有一片湖泊,转而心如潮涌,波光潋滟。 也挺好,这证明我还有自己的感觉,心没有死去,心湖还在流动着。嗯,又聊到“感觉”二字了,与之相对的是“思维”,而我是一个比较喜欢按照自己感觉去行事的人,尽管很多人告诉我用感觉去行动是错误的,会想的太多,会对他人做出恶意的揣测。不管是不是恶意,我感觉不舒服就是不舒服啊,难道不舒服的感觉也是错的吗? 感觉与思维?我认为“感觉”才是将人与人区别开来的标志,不管它是对的,还是错的,但对于本人来说就是真实的。痛是真实的,恨是真实的等等,感觉存在着是真真切切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也因为每一个人的感觉不同,所以,我们追求的东西不一样,看重的东西不一样,这才组成了一个万花筒的多姿多彩无比精彩的世界,究竟何谓对?何谓错?很多时候,当有人试图来吞噬我的自我认同时,我也会用愤怒来扞卫自己的边界的,会给自己作辩解的,可是,无论我怎么辩,也分不出对错。大多数时候,是用“感觉”行事的人会驱服于用“思维”行事的人,因为,“感觉”只能意会不能言传,而“思维”则是头头是道的,是用一个个概念名词组成的。 当然,若把感觉消灭掉后,用“思维”行事的好处就是思维可以让很多事情按照自己想象的发生;思维还可以实现大统一,那是一股无比强大的团队力量,只需要造出几个完美无缺的“大师”来就可以了。这个“大师”与居多道德条令和人格面具合二为一,然后,开始在人群中伸张声势,还别说,造师运动管用很,很少有人会去抨击一个从上至下从内到外看上去零缺点身上闪闪发光的人的,且又无限慷慨大度忠义孝道等等所有所有优点集于一身的人的,成为如此完美的人,那也是众生的希望呀。 我也曾经被某大师的光茫给折服了,只是靠近了才知道,与“大师”生活在一起时,那日子真不好过呀,在大师面前我简直变成了一头蠢驴,因为他是用“思维”来掌控着一切的,你也成了他思维的一部分,你的一言一行要符合他思维中想象的发生,不能遵从自己的感觉行事,我行我素的,这样就会扰乱了他的思维了,会没完没了的指责你,责怪你是一个自私且又自我,只顾及自己感受,不顾他人死活的人,然后,他会想尽办法,来消灭你的感知觉,让你将他的道德条令成为自己的行动的标准,只要与“大师”呆上一段时间,我的感知意识就没有了,逐渐的就变成了一个鬼不鬼,人不人,我不我的这么一种物种了,莫名其妙的会去代替“大师”干一些自己曾经根本就不想干的事情,还会学着说谎话。逐渐地,大师还是大师,我却变成了人群中的“鬼”了。 我这才真的意识到,做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不能没有自己的感觉呀。 很多时候人世间的“恶”并不是干了一件伤天害理的坏事,当所有人用思维替代感受时,这群感知觉被消灭掉的木木人,可能会跟着某个自以为完美无缺的“大师”去做一件好事,也可能跟着这个“大师”去干一件坏事,于是邪恶大恶便产生了。 只有每个人相信自己的“感受”时,同时拥有自己的“思维”能力时,这时才可能做到不被人造的“大师”给带跑了,才有可能真正过好属于自己的生而为人的一生。哪怕被人群供奉到神坛上的那个“大师”说你的感觉是不对的,是错误的,是低级的,是伤人的,但它是真实存在的。 真实比什么都来得重要,因为真实能对抗恐惧。 当每个人敢于面对自己真实的感受时,并为自己的感受负责时,那世间的“大师”就不复存在了,“大师”并不是多么的坏,只是当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消灭其它人的感觉,不允许他人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感受能力时,这时恶就产生了,凡是失去了感觉的人,便没有了自己独特的判断的能力了,就会不自觉的按照“大师”的指令去行事,那么必然追求的东西也是相同的了,人间之路,本来有千万条,当所有人追求一个相同的东西时,个个往同一条大道上挤时,这就是一个人踩人人吃人的场境了。 世界最大的恶不是那些看得见的恶,恰恰是那些用思维打着”唯一正确”的旗帜来警示你:你的感觉是错误的那种看不见的恶,那是一股散发着腐臭的能量。 后来,我总算明白了,也许,我的故事,只属于我自己,与外人无关;又也许,每个人的故事,只与他自己有关,与外人无关。 若‘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情恋落花’,那就不要说,不要问,不要求了。 见见之时,见非是见?是啊,世间人与人相撞,无非是一个面具与遇到了另一个面具,这不就是见见之时,见非是见吗? 每个人将彼此互为镜子,且还是哈哈镜,你哈哈我,我哈哈你,就这样哈哈哈的哈完了一生,到死那一刻,或许谁也没见过谁真实的模样。 最近,我又在想同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害怕死亡?这“怕”的后面是什么?是不是因为面具戴得太久了?都没有人知道我们真实的样子是什么样儿的? 若活着注定无法让他人来看见并接纳这个真实的自己,那至少有一个人可以做到看见并接纳真实的自己吧,那个人,就是自己,是自己身体与自己的感觉。到那时,我还不会害怕死亡? ‘死生生死元无际,月上青山玉一团。’我想更早一点来参破生死,我觉得生死是自己个人的事儿,与别人无关。 不得不说,凡尘的我们大多数人是以“恐惧”驱使的一生,活着每一天都在为最后死的那一刻做着准备,不敢乱动一步,唯一目标就是努力攒钱,存米,买更多的百宝箱,让身边围绕着更多的守护者什么的,就怕死的难看,死时孤单,总之,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在为老后做谋划了,就在想怎么求得好死了。 他们会告诉你:如果不那样做,晚年会很凄惨;如果不这样做,你就会对不起很多人;那恐惧就像一场无形的瘟疫般,让人几乎大半辈子都无片刻安宁之日。 我也希望在有生之年能买更多的百宝箱啊,我也希望自己活得更久活得更好啊,只能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追求吧,多数时候人的一生很难做到你既要硬币的正面又要硬币的反面啊。你若选择了像河流一样往前奔腾向前的一生,这注定就与不稳定,不安全相伴了,又要向前流动又要安稳?这不是很矛盾吗?;你若选择了稳定的一生,就一直想拥有更多,也就会去购买更多的百宝箱,我觉得当一个人拥有越多,就越怕死,越留恋人间。 那还不如早点参破生死,然后追随自己的感觉往前方流去。 我想撕开这面具人生,于是,学会了封口无言,这样做,会有人说我是一个闷葫芦,太封闭,太自我等等。 不管怎么样,到底是与面具合二为一的人生是封闭的自我的,还是只是偶尔不得已才戴上面具的人生是封闭的自我的呢?这留给时间去回答吧。 我只知道面具戴得太多太久了,就把面具当真了,这样会与自己的感觉失去连接,没有了自己感觉后,人就会与真实的自己失去联结,与真实的自己失去联结后,人就会失去安全感,没了安全感后,便会被恐惧填满,一旦被恐惧填满的以后,就会把活着,活下去,活得久,当成了一生最大的目标,唯一的目标,其它的都不管不顾了。在这样的生存场中,轻利重情之人很容易成为被欺负的对象,也许在这里“情感”就是懦弱无能的代名词吧。 比如,两年前,我失去了我的小黑猫咪,也是因为遇见了以恐惧驱使着前行的人类呀。也许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猫咪的一生结束时,它的过往活出了一只真实的猫咪了吗?我们一些人为了自家人为了自己过得好一些,真的就可以去消灭掉其他生物的知觉吗? 我把记记忆锁定到了两年前的T城汽车站。 “去哪儿?”售票员青着脸高喊着。 思绪游离在了半空之中,我久久没反应过来,因为我发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就是在B城开往C城那趟列车上的疑是小偷的男子,他俩就站在我的斜对面,其中一个男子,看起来非常和善的蹲在前面一位约三四岁的小男孩子面前,与他聊着天,亲如父子似的,小男孩是被一位老人牵着的,应该是爷孙俩出远门探亲戚,也就是说他们与爷孙俩彼此并不熟悉,我揉了揉眼睛,再次确认了一下,是不是我看错了?没有错,的确是火车上的那两位男子。 “去哪儿,听不见吗?”售票员,那脸色青到了青藏高原,都快向我开火了,我才反应了过来。 “哦,去白梅镇,白梅镇。” “几位?” “我回过头望了那两位男人,轻轻的说:“一,一位。” “票拿好,下一位。” 我拿着票,找了一个最不显眼的位置,将小黑猫咪,从铁笼子里放了出来,投了一点食物。 与此同时,我的目光,又锁定了刚刚那两个男子身上,他们正在与旁座的人聊着天,谈笑风生,好不自在的模样。 难道我真的误会他们了?见见之时,见非是见? 当候车厅开往白梅镇的喇叭响起时,我手忙脚乱的,将小黑猫咪抓了起来,往人群里涌去。 让我亦想不到的是,这才刚落好座,猛得抬起头,发现那两个男子,居然和我坐的是同一趟汽车,就落坐在我的斜对面,难道他们也是去白梅镇吗? 我从包包里摸出了遮阳帽子,将帽子戴了起来,遮住了整张脸庞。 没关系,很快就到站了,我心想着。 只是,这时间并不好过,当汽车起动了约至一小时之内,午饭时间到了,有半个小时休息时间,乘客纷纷的下车了,那两个男子,其中一个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但他没有下车,而是在行道中走动着,我时刻警觉着,将帽子捂着自己的脸,并留意着周围的每一个动静。 隐约,我看见一个男子走到了坐在我前面位置的一个沉睡着的老人身旁,老人将双手紧紧的护着他的包包,人已经睡着了,且睡得很沉。 我一看,情况不妙,将双腿使劲的踢着老人的椅子,见他没有动静,我站了起来问了一句: “你站在这过道里干什么哦?” “怎么又是你?”其中一个男子一下子就认出我来了,双腿跳了起来,目光里怒火四射。 他举起双手,想向我捶来,很快又收了回去,欲言又止,仿佛在说:“呆会儿再收拾你。” 随后,回到了自己的坐位上。 此时,乘客纷纷上车,这一趟车,倒是个个相安无事。 白梅镇,我心心念念的白梅镇终于到站了。 这个季节,梅花未开,远远的我看见了一个高高的牌坊,那应该就是白梅镇了吧?从站点走到牌坊还有很长一段距离,眼前是一片枣树林,要穿过这片枣树林才能到达那个牌坊处,枣花已经开了,暗香浮动,久久游离在外的魂魄,终于回到了当下,归于了平静之中。 “小妹妹。” “小妹妹?”是谁在喊我? 我紧接着听到男人的口哨声。 回过头望了望身后的行人,该死的,那两个男子怎么阴魂不散的,果真他们也是在此站下车了,一直随在我的后面。 其中一个男人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喊着:“小妹妹,你过来,今天哥给你上一课求生课。” 我没有理采他们,来不及将猫咪装进了笼子里,直接扔掉了笼子,抱着小黑猫咪窜进了枣树林里,快速的往牌坊处跑去。 “喂,你跑什么,走慢一点,哥又不会打劫你?”另一个男子很快跑到了我的前面,挡住了我的去路。 “没,没有,我赶时间,我赶时间。” “你怕什么,我们又不会吃了你,看把你吓的?别怕,你感觉我们像是坏人吗?哥今儿个警告你,你的感觉是不对的,这是文明社会,别老是用你的恶意乱揣测他人,行吗?” 第167章 红尘惮(149) 这位名叫时光里的天才画师,总是在人间画出了无数恐怖的场景,真可谓刹刹尘尘,人在半途。 “我的感觉是不对的?他们说我的感觉是不对的?这么说来,我目眼所见的所有的恐怖场景是幻想出来的吗?” 我仿佛跨进了一个遥远的国度,这儿白雪纷飞,狂风呼啸,我的泪水已经被冻结成冰,我的身体再次被层层冰封。 脑海里突然冒出一句话来:“愚时以空为色,悟时以色为空。”此时此刻,我能把自己的肉体当成空的吗?我能把外界的所感觉到的让我心生恐惧的画面当成假的吗?不能,我还想好好的活下去,尽管挪一步都是那么的艰难,往前走是冰雪风霜,往后退是暴雨翻腾,往左走是巨浪涛天,往右走闪电雷鸣,我只想去寻找一束暖光,因为这束光能看见我本来的样子。 此时,我做不到色即是空,我必须要相信自己的感觉,感觉告诉我,我有危险了。 我依旧是个愚者,相信人世间有两种屠杀都是十分吓人的:一种是肉体屠杀,直接一刀见血,送你上西天,让你立刻实现了色即是空;一种是灵魂屠杀,那鬼魅山妖时时想着摧毁掉你的意志,吞食的你的能量,让你失去自己的感觉,把你成为锁在他们身边的一具干尸,再慢慢的折磨你的肉体。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常常读经的我,这经也不是白读的,我心里默默的告诉着自己:所见之相,也许是心灵的分裂与执着,若惧怕狼,是太把自己当人了;若惧怕死亡,是太向往长生了。与万物融合为一体,就没有惧怕了,我且把自己化为一匹狼吧。 狭路相逢,有时候并非勇者胜。 这样想着,心灵一下子平静了许多,我拉起行礼箱,将小猫咪紧紧的搂在怀里,向他们鞠了一躬。 “我要去白梅镇,你们也是吗?” “哟,这小妞长得还挺美的呢,就是好管闲事,应该是心不太美。”其中一个男子说道。 “哼,我看她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另一个男子,说着,一把抢走了我的小黑猫咪,只听见猫咪,“喵”的一声,就被甩到了一棵枣树上。 “放心,哥不会伤害你的,今天,只是想给你上一堂求生课,教你怎么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人。” “对,对不起。”我后退到了一棵枣树边。 “你知道你错在哪儿吗?”其中一个男子问道。 “不,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做为一个社会人,就不要太把自己当人了,懂吗?” “不然,哼哼,就等着排排座,吃果果吧。” 他们步步逼进,看来,这两个男子,不吃我这一套,我这是一不小心就结下了一段恶缘,要如何来了脱它? 他们需要金刚佛来渡吗?我要将自己变得凶狠起来,化成一条凶残狼,化成一只狡猾的狐狸,这样,他们才会散了去吗? 这一路走来,一直相信男人从来不是女人的克星,我让自己保持着冷静,再去用心体会,仿佛看见两个被吓坏了的在风中瑟瑟瑟发抖的灵魂,在我面前张牙舞爪着,无有恐怖,更多的是有丝丝悲闵之心从心湖里涌出。 突然,又听见“喵”的一身,是小黑猫咪从树上玩高空袭击了,只见它露出了那锋利的爪子,眼睛里冒着绿光,“嗖”的一声,往其中一个男子脸上猛得扑了过去,瞬间几道爪痕,见了血。 “哎呦了,你这只死猫。”男子一手拽了小黑猫咪的脑袋,狠狠的往前一甩,正好将它砸在了一块尖尖的石头上。 我随手将行礼箱扔到了枣树林里,扑到了猫咪旁边,抓起它就飞速的往前跑去。 隐约见着,前面有一个人影,是一个身着灰色工装的男子,停在路边剪电线,我纵身一跃,跳进了他身后的一个泥坑里。 紧接着,我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 “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女孩子,刚从这里路过。” “往那边去了。” “兄弟,前面是月光城,城里面没有什么人的。” 我呼了一口气,总算过去了。 “上来吧,他们走了。” “哦,谢谢,我是?他们?”我语无伦次的问着。 “他们从那头走了。” 我跳出了坑内,回过头打量了眼前这个身着灰色工装的男子,似曾相识的感觉。 “前面是月光城,难道这儿不是白梅镇吗?”我问。 “是白梅镇呀,你来这儿做什么?” “我?” 见他又低头沉迷于电线灯泡时,我不好意思再打扰他了,迅速返回枣树林捡回了行礼箱,绕着另一个小道,加速脚步终于到达了牌坊处。 抬头一看: “月光城?”牌坊上的三个大字,翰动若飞,纸落云烟般显在了我的眼前。 此时,天色已经变得暗淡了,我往城内望去,里面没见一个人的影子,空留半边明月。 牌坊前立着一块好大好大的石碑,在月光下也是格外的显眼,上面刻着: “浩浩怨,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竭,一缕香魂无断绝。” 郁郁佳城,中有碧血?血?血?我这才感觉自己手上湿湿的,啊,是小黑猫咪,它受伤了,毛上沾满了血迹。 不行,先得给小猫咪止血,我非奔着跑进了月光城内,才发现这儿真的似一座空城,月冷珠帘挂玉勾,空无一人,这才有了最开始踏进城里的那一幕。 转而,我才转向月光城外。 这里,又要说到租房子事上来了。 又回到那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了。从月光城外所遇到房主对我的解读中,这句话又有点道理了,不过,得表明,我遇到的这些房主都是女人,是的,都是女人,一直以来,也不知道自己身上哪根弦出错了,她们为何总是成为我前行路上拦路石。 我从她们的表情和语言里读到了无限的强硬,强势,这强硬后面到底装着什么?我不知道,总之,她们面对我时那气势汹汹的模样,能激起我很多的负性情绪,它包括恐惧,羞愧,自责,愤怒等等。 也许,正是这些负性情绪消减掉了我的内在力量,于是,我不断的将自己缩小,缩得如一粒尘埃那么小,然后用这个缩小版的自己与她们对话:“请问,你们这儿还有房子租吗?” 可能是因为她们见我那低低的姿态,怯生生的犯儿,如小矮人仰视高山般,便会不自觉的趾高气昂起来了吗? “你租房用来做什么?你不是本地的吧?”总之,又是咄咄逼人的阵势。 我这是中邪了吗?同为女人,我们也曾素未谋面,不管用放大版的自己,缩小版的自己,还是原型,都不中。她们为何一见着我都恨不能把我吞下去的架式。 我只知道这都是一群守着自己内心秩序而活着的人们,他们当然不是坏人,是好人中的好人,那为何要给我设障?这?也许,中间还有其它的原因,只是,此时,还来不及去思索那么多了。 “用来住的。” “没有,没有房间了。” “你们这明明贴有租房广告的呀。” “我说没有就没有了。” “走吧,走吧,去别家问问。”他们一边低头干活,一边摇摆着手,示意我快走开,别打扰他们干活了。 还真是,这儿方圆十里的人们用自己兢兢业业,没日没夜的劳作着,让家人们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也许,这正是他们骄傲之处,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彰显着的自己的踏实,稳定,朴素,勤劳,低调,良善等等诸多优良的品质,虽表面看起来是劳民,实则啥都不差,啥都不缺,更不差房租这二两银。 而我的内心深处又是怎么议论他们来的:“劳民国的人,几个动作重复一百年,一辈子像是守着一个墓穴一样的过一生,这种活法,就算那金银财宝堆到天上去了,就算活了一千年,活着跟死去又有什么区别?我才不要像他们这样子去过一辈子呢。” 这不?也许他们感应到了我的内心面那喋喋不休的恶毒的语言了,于是,不由分说,直接将我排除在外了。 我这才明白,一颗分裂的心,闯不了江湖,不然,江湖里的石头,会把我碰得头破血流,同样,寸步难行了。 我可以不成为劳民国的人,但我不能在心里辱骂他们呀,千错万错,是我错在先呀。 这不是要来这儿探索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的吗?劳民国的状态与我又有什么有关系呢?我是我,他们是他们呀,我这真是的,这刚踏进这片土地,就自己就给自己设下了这么多的障碍,接下来如何前行?四面八方全是石头挡住了我的前行的大道,要在这儿立足,也许比登天还难?难道我只能败阵而归吗?不是说好了要在红尘间玩转有无吗? 因果之风,将我吹到这儿了,都怪我曾经一不小心就向老天爷爷发了一个愿,说什么要来白梅镇探索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这愿发出去了就发出了了,是不能反悔的,它就像诅咒般天天在我脑海里盘旋着,若不去实现它,往后的日子,无论呆在那儿,我总感觉自己的身体与心灵是分离的,魂不守舍的,时时会想到它。 哦,对了,物质世界?人格面具? 我瞬间有一种山穷水尽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物质世界是如何玩的?不都是要戴上人格面具的吗? 在这儿 ,你要么是一片海,是一湾湖,是一条河,是一个池塘,或者是一颗井也行,那么你可以自己打造框架,自己制定规则,然后能让小鱼虾米泥鳅乌龟们等等来投奔你,你得拥有容纳承载控制小鱼小虾泥鳅黄鳝等等万物生的本事;这会儿,我是什么?哦,我是一个如云一般的女子,只是这下子云又化成水了,此时,流到河里来了,这河里的水已经满了,不需要水了,那我是否要将自己变成一条小鱼,或者变成一只小虾呢?才有可能在这儿留下来的机会吗?我想是这样的。 白梅镇果然不是什么人都能在这儿驻足的,租房缕缕受挫后,为了能驻进月光城,为了能在这“劳民国”里活下去,我只能戴上人格面具了,带个什么面具比较好呢?对了,我看,戴一个缩头乌龟的面具,最是好。 乌龟背上有一个厚厚壳,我可以将头缩进壳里面,那个厚厚的壳还可以保护我那柔软的心灵世界。 于是,我褪掉了自己的衣装,特意从旧衣回收箱里找了几件旧衣服,穿在身上,不再背文艺风的跨包了,当然也不带宠物了,发型这里的妇女怎么扎,我就学着她们的样子。 更重要的一点,我为了把自己身上“飘逸”的气质收敛于内,便故意佝偻着背,低着头,将脑袋缩到脖子里面,咋一看,真的像一只活了几百年的黑色的缩头乌龟一样,走起路来显得有气无力的,老气横秋的样子。哎,明明是一个青春正好,活力四射的女孩,被我这么一弄,感觉不止是一只缩头乌龟,简直就像从一颗千年老井里面爬出的面无血色的女干尸,不过,这面具的效果还是不错的呢。 当我将自己化成了一只缩头乌龟时,再次去原处探房,果然,这儿的妇女们对刮目相看了,强势强硬的姿态也都不见了,这才好不容易在月光城外一家民宅内找到了一处落脚点,且房主把《租房合同》一出,反复强调: “不许养宠物,不许养宠物,否则,见一只打一只。” 若违反了合同规则:“罚款,扣除压金。” 我只得依从了,此时,我听到心灵里面的那个小女孩在哭泣着喊道: “秋梦寒,你是懦种,你这只缩头乌龟,你萎缩自己,掩盖自己的光茫,并不会点亮这个世界,再这样下去,你会疯了去的。” 我安慰着她:“消停一会儿,消停一会儿,这只是人格面具,别当真,别当真。” 内心的那个小女孩又接着骂道:“你是弱鸡,你应该穿越雨雪风霜,再让自己起飞一次。” 我安抚着她:“不是的,先得活下去,再来谈起飞吧,这只是戴了一个缩头乌龟的面具而已嘛,又不是真实的,相信我,一切会好起来的。” 为了生存下去,为了实现自己的心中的目标,为了完成自己曾向老天爷爷发下的那个愿望,往后,可能还需要带各种不同的面具,不管你是什么,是打造框架制定规则的大海也好,江湖也罢,还是落入框架被框架框住了的弱鸡也好,乌龟也好,干尸也好,都只是红尘俗世里的一个人格面具而已,不想戴也必须戴,不然,寸步难移,只要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的就好。 不同的是,有的人把面具戴一阵子就卸掉了,而大多数人把面具人当真了,这一个个面具一戴就戴了一辈子,直到睡到坟墓的那一刻都没有摘下来过,与面具合二为一了。 第168章 红尘惮(150) C城。 自从入驻C城以后。 我不得不又重新去理解“希望”和“梦想”这二个词语了,我依旧还在寻找,从未停止过寻找的脚步,每当遥望汴水东流,洪波万丈,流进岁月的长河中,深感天上路远魂飞苦,梦回不到关山难,我才发现,其实,芸芸众生,每个人对“希望”“梦想”的解读是完全不一样的,直饶雪天缥缈,湖光澹荡,且莫说梦,且莫言梦,凡尘俗世,且莫言爱,且莫言爱。 在这样夏至未至的季节里,我不可否认的是,那白梅镇月光城外的繁花如许,柳枝微扬,能嫁与山河千乘万骑,能与云梦相许如初,只是琴箫已歇,被风偶尔吹动的琴弦,还在风在发出飕飕的声响,那仿佛在向孤独的人吟唱,而我却时不时想起了自己的孩提时代,瞬间泪洒风中,我那曾经的最美,都随着记忆中儿时的老屋,都随着这唯物论的硝烟,一起埋葬了,四处寻找,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那不远处有一棵棵大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应是传说中的檀香树,在树下,坐着一堆肥胖的妇女,和几个肥胖的男子,胖就胖吧,不是说大肚能容能容天下难容之事,开口便笑笑世间可笑之人,我这人最擅长的本领之一,就是把人间原本“丑陋”的东西,渡一层金光,然后让自己在那一层自镀的光茫中沉迷,直到被现实之锤锤得我毫无招架之力时,才会幡然醒悟。 多怪我的嗅觉如此灵敏,在这儿,我又闻到了一股股腐尸的味道,那胖胖的男男女女,他们身体已经躺下了,我知道他们躺下的不只是身躯,还有灵魂都一齐躺下了,那不仅仅是肥胖,还有精神世界坍塌,还有无法终结的负性情绪,还有无尽的绝望,那肥胖就像一座座监狱,不但囚禁了他们自己,还会囚禁每一个靠近他们的人们,那消极情绪,也似瘟疫般会在不知不觉中点燃了我那敏感的神经,让我同他们一起爆炸了,炸得我面目全非,生命留下一片死灰,我太高估了自己,终于相信,俗世间有的东西丑陋的就真的是丑陋的,那是从内至外的一种腐烂,他们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摧毁所有的美好,与他们一起腐烂,一起沉沦,已经腐烂了的灵魂世界里没有美,没有善,没有爱,没有真,只信奉白哗哗的银子,那是他们的命根子,活着的唯一目的,可能就是多造几个坟墓,陪同他们肥胖的身躯,一同厮杀于红尘之中,四处散发着战火硝烟,还好我一无所有,赤手空拳,不然,我如被一群饿虎扑食,只怕被吃得连骨头也不会剩下一块。 不信,你去听听那些肥胖者们话题,他们都如此之胖了,所有的话题却依然没有离开吃的,要吃各种珍禽异兽,要吃人胎,猫胎,各种动物的胎盘等等,要吃猪眼珠子,牛眼珠子,狗眼珠子,我的联想力丰富,会不会哪天新鲜来潮,还要挖人眼珠子来吃吃吃呀。为此,我又为自已捏了一把冷汗。 当然,这里不只是天天在聊吃的肥胖者,还有埋头一个动作重复一百年专心致志开口闭口不离金银财宝的劳民者,人的需求如此不同,梦因也就五彩缤纷,劳民国里或忙忙碌碌,或悠悠然然的人们而言,他们的“梦想”便是,每日能进财千斗,天天能吃上珍奇补品,活他个长生不老,除此之外,能把与自己有关的人变成小鱼小虾什么的,以便能牢牢的控制对方的生命,最终能将这片繁花如许的充满着生机的仙境,变成一片片堆满了珠宝的毫无生气的墓林,尸林,这也许是他们的活着的最高目标吧。 此情此景的繁花如许,在我心中却是一种另类的荒芜?我想在人间寻找一抹翠绿,奈何,越往前走,我越感觉到前方全是一片片黄沙漫天。心灵没了绿地,海市城楼,它的意义究竟何在? 我也不知道,我的梦与他们的梦是如此的不同,我的梦,依旧属于天空,而他们的梦,只属于现世,没有来世,没有往世,做一千道一万,都是为了现世里能囤积更多的人财物,不信,你无论走到哪个角落里,仿佛都在谈论这些东西,也就是买更的“坟墓”,吃更多的人胎,猫胎,珍奇补品等等。 我把唯一的希望又寄托在了月光城里,不知道那里有没有给尘民的心灵世界留下一片绿地?还是亦是一片心灵的荒漠?我不知道,我在拿今生赌来生,来今天赌明天。 那不,我的小黑猫咪,也随之被掘进了坟墓里了。 我当时还在想:“它也许和我一样,习惯了山海水阔,不受拘束的生活,不喜欢被关在这狭小的屋子里吧,跑了就跑了吧,猫咪也要猫咪的自由呢。” 直到有一天,无意之中,我又听到劳民国的人们在聊山珍海味,珍奇异宝了,都在探究着吃了什么,能大补,吃什么?能小补,吃什么,能中补,靠吃来养,要吃各种动物胚胎,吃的那真叫个奇怪,这人活得太好了,就想着长生不老了,吃人胎,猪胎,猫胎等等,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应有尽有,听得我浑身冒冷汗。总之,为了那自己的肉团团,各种怪的吃法,我闻所未闻。 就在那段时间,我的小黑猫咪也消失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被它们捉去,制成猫肉给吃掉了,那猫眼睛不知道能补那个啥,补阳吗?是不是被他们挖走了,我不得而知,又或是需要猫胎?把它弄到配种去了?反正,自从无意之中听到他们聊各种怪吃,我的小黑猫咪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我有一种预感,它早已经不在人间了。 为此,我更是心生恐怖,就怕这时,他们吃各种动物胎盘,那保不定,又来一个什么新奇的吃法,吃几个人,来试试看能不能长生不老,青春永驻,也不是不可能的? 只是明明吃得如此之好,明明那房子座座如皇宫大院,可是,我感觉到这儿四处都弥漫着绝望的气息,我仿佛看见了一片片尸林,通向了地狱门口,那林间路旁,横尸遍野,风雨凄凄,尸林里也有活着的男人,那男人的脸色僵硬的似雷公公,地藏菩萨,看着就让人害怕,这里应有尽有,唯独没有生机勃勃,现在没有,以后更不会有,因为他们将自己的唯物论变成了绝对真理,唯一的真理,要何温情?要何生机?他们只喜欢尸林,他们只喜欢腐尸的味道,也特别喜欢吃动物的尸体,是不是尸体吃的太多了,身上便会散发着腐尸的味道?他们活着的任务就是把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变成腐尸,然后一步一步的打造更多的坟墓,再将这些尸林的腐尸一起埋藏。 我这样一个外来女子,只能戴上一个缩头乌龟的面具,才有可能勉强存活下去,也只是为了存活下去,仅此而已。 可是,这肯定不是我来C城的最终的目的,我上求下索,手持长剑,一路披荆而来,怎么可能就此罢休,我绝不会对自己的命运低头的。他们的真理,绝不是我的真理,我必须要为自己的真理奋战到底。 我的梦,不是为了吃各种怪类怪兽,不是为了让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走向那片尸林,更不是为了有生之年多造几个坟墓,都造了这么多年了,够用了,真的够用了,再继续造,也没啥意义了,死后本就是尸,为何活着还要时不时诈尸吓人的?就不能给这个冰冷的人间,注射一点点不一样的东西吗? 也许是因为小黑猫咪因为我牺牲的原因,也许是我对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的那份执迷,也许?是我对自己心中的真理的坚守?也许是一份执迷不悟?我必须要去月光城里面去瞧一瞧,我感觉那里应是梦发芽的地方。 我当时只知道,那个陆雨初的女人对我说的话句句属实,白梅镇不是一般人想进就进想走就走的一座城市,若要留在月光城里或者Sunny城里,需要经过层层考核,过五关斩六将。 当然,最后考核过关了的,是不用担心生活不下去的,月光城里和Sunny城里有很多工种,你可以任由的选择自己的喜欢行业来做,并且每一个工种都有专业的指导员的,指导你直到能独自上岗为止,前提,需要为行业提供至少两年以上的服务才能离开,不然,需要赔偿一定的合同违约金。 比如,我来到白梅镇是为了探索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的,首先要跟随一名叫加纳的导师学习。 不管怎么样?这里总算从一堆肉团团中扯到心灵层面的东西了,已经超越了有形的肉体了,肉体这玩意儿,都折腾了几千上万年了,就不能将目光稍微转移一点点吗? 也许我是个地地道的偏执狂,偏执就偏执吧,我只想存活在自己的价值系统里,并为之较真到底。 反正,我是下定决心入进月光城内的,等待白梅花开,等待看能不能拥有一次从肉体到心灵世界的飞跃?能不能参破死亡?能不能真正的做到在有无世界里穿梭自如,我拿自己身体做试验,打算用一生的时间去验证。 不得不说,对待自己的前程,我依旧有那么一份执着心,相信所见之见,正是所见。 那天,我在月光城大门口等待过五关斩六将考核时,见到城门前密密麻麻的,全是人头,至少有上万余人,且月光城和Sunny城各每年只招进50余人,没过关的,需要来年再试。 刚入C城,站在月光城外的尸林堆里,我的心一直往下沉,不断的往下沉,我在想,我已经走遍了这么多城市了,我唯一的希望放在C城,没想到,呈现在我面前的一片片尸林,我绝望了,彻底绝望了,心如死灰。 也许正是我身上的那份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中生无可恋心如死灰般的绝望的气质打动了月光城城主和加纳香疗导师,是的,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儿如此丰盛,金银珠宝,应有尽有,谈什么死不死,活不活的。但对于我来说,如此人间,这一身的肉团团,吃的太多,是苦;往肉团团里堆积金银珠宝,也苦;不停的追求权势名位,更苦;一百年重复一个动作,不思量,且忘我,也苦。我实在搞不明白这意义究竟何在? 我若受恩于人,占有了人家的东西,又不愿交出自己的灵魂,他们会折磨你,觉得你不配拥有,这是苦中苦。仿佛,活着,就是为了一些原本自己不完全需要的东西,来这儿受苦,这又是为那般? 正是这诸多苦,将我拽入了绝望之中,我的梦,我的希望的出口在哪里,四处寻找,都没有入口,心如游魂,亦如死灰。 最后,经过长达一个月时间的左考右证,恨不得把自己翻了个底朝天了,还有一回合又一回合的奇怪的闯关游戏,我正式的成为了月光城里的一员了,我当时并不懂什么大道理,根本就是七窍不开的心如死灰的戴着乌龟壳的一位姑娘。 缩头乌龟版的我,打败了那个如云一般的玲珑剔透的女子,两个都是我,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 缩头乌龟版的我却从千万人中“杀”出来了,留在了月光城,我想让我能留下来的正是那份绝望感,以及身止散发出腐尸的味道,才让这儿的人们接纳了我。 同时,与我一起入进月光城的50余人中,就有10人是和我一样想来了解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的,这10人来自不同年龄阶段的女人,她们来自各行各界,有模特界的,有演员,有家庭主妇,有白领阶层等等,其中,只有一个女人是我认识的,她就是在那天6;15从B城开往C城的那趟列车上遇到的那个名叫陆雨初的女人,我当时猜想的没有错,她真的不是表面看见来那样一般般的女人,这是后话了。 第169章 红尘惮(151) “你们的灵魂还在吗?” 加纳导师身着一套宽松的深黑色的太极服,坐在烛光星空下的一片悠悠草地里,抚琴一曲,这琴声似苍波万倾,又弹尽了江山绿浓,缓缓站起来问道。 夜幕当道场,此时,大地无声,暗香四溢。 “你们的灵魂还在吗?请你们随我来。”她喊了两次。 四周一片鸦雀无声,我拖动着沉重的脚步,随着人流缓缓的往前移动着。 远远望着前面有一座古楼,弥红灯光在夜空中闪烁着,这座古楼名叫:“愿池楼”。这又似一座海市蜃楼,那似荒芜之地,沙漠里的一道曙光。 我举目四望,看看立在自己周围的从千百万中“杀”出来的这10位女人,我们来自天南地北,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来月光城内学习波罗皮罗密芳香疗法的。 “你们的灵魂还在吗?”加纳导师将脚步停止在愿池楼下,再次问道。 “灵魂?啥是灵魂?肉体存在,灵魂就在,肉体都不在了,还谈什么灵魂?导师,你也别给我们卖什么关子了,我们来这儿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到真正的波罗波罗密芳香密法的,希望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毫无保留。”一个高个子女人喊道,听说她是来自模特界的一个女孩,她抬起头,一边无比骄傲的照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漫不经心回应着。 “密法?你们学了密法?最终想获得什么?”加纳导师问。 “那还有问吗?获得自由,幸福,美丽,青春永驻,容颜不老,身心永健啊。”另一个女子回应着,她长着一张似某大牌名星般的鹅蛋脸,听说,她从小就没有做过家务,十指不沾阳春水,长这么大只有一个任务,就是负责考试学习,后来,她也如愿以偿的成为了某个富庶的大城市里一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听说她人生最大目标就是通过自己年轻的盛世容颜再加上比较高的学历,希望借着这些筹码能嫁到她上大学的那座富庶的大城市里,成为一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太太。 “你们喜欢这样的夜空吗?世事悠悠,不如山丘,青松蔽日,碧涧长流,山云当幕,夜月为勾。”加纳导师念了一段我似懂非懂的话语。 “这什么跟什么啊,听不懂,我们只想学秘方?别老说些这些有用没用的东西。”又一个披着波浪卷发的女人喊道。听说,她是来自沿海城市某个小镇上的一名全职家庭主妇,也许是女人一旦上了一定年纪,从少女变成了少妇又很快就会变成老妪了,那额头上已经悄悄的爬起了沟豁,无论怎么打扮,脸色都有一种暗淡感,她来这儿目的应该是为了抓住那即将消逝的青春的尾巴。 “水月无形,我常只宁,万法皆尔,本自无生。”加纳导师接着念道。 “导师,水月虽无形,但人生不是无形的,生活如战场,怎么可能无形?请您快点进入正式的课程里吧。”一个看起来彬彬彬有礼的女孩子回应道,听说,这个女孩子,从小就是学识才艺全面发展的全能手,她的声音如黄鹂鸟般,悦耳动人;她那柔软轻盈的如流水般的体态,应该从小就参加过舞蹈训练出来的;她的皮肤,如凝脂般,吹弹可破,让人忍不住想去抚摸她一下,但那是可望不可及的,因为她的智商也超越了大多数人,小升初升高数理化成绩,没下过班里前三名,且这些都不是吹的,之前层层考核时,都是用事实证明过了的,我惊为感叹,人间,原来真有这么完美无缺的女孩。 至于我,那就不用说了,八岁以后就被父母当成“废物”来处理的,之前都有谈过的,这里就不再提了。加纳导师在夜空下说的这些话我似懂非懂的,因为这与波罗波罗芳香疗法一半毛钱关系也没有语句,芳香,不见芳,也不见香,但我隐约感觉到这个加纳导师,一定在告诉我们什么,这个什么波罗波罗秘方,可能要经过两年以后,才能学到一点皮毛,并不是三两天,三两个月的事儿。 于是,我努力让自己的心境平静下来,静待花开,来拔开层层云雾。 我回过头望了望站在我身边的那位女孩,她双手抱着一只毛色洁白如雪的小白兔,轻轻的抚摸着,一言不发,思绪似乎游离在红尘之外,她是做什么的?从未听她介绍过;她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也没有听她提起过,我把这个女孩叫:玉兔女。这个女孩子,浑身散发着一种宁静感,但这种宁静并不是那种麻木了的僵化了的如一潭死水般的宁静,她似一湾深不见底的湖水,上面是平静的,下面是流动的,那是一个浑身散发着灵气的女孩子,或许她身上的这种平静,正是我想通过千锤百炼来获得的一种东西。 我历经千辛万苦,艰难险阻,“杀”进了白梅镇月光城内,是想来学一点真东西的,在过往驻留过的商业化的散发着腐尸般的味道的城市里,虽满街都是这班那班,这艺那艺的,但在我的意识里,都是空心菜,空心萝卜,挂羊肉卖狗肉,速成的东西,没有我想学的真知,这才下定决心跑到这儿来了,但愿如我所愿吧,能学到我真正想要的东西。 让我不曾想到的是:与我一起入驻月光城的这10位中的一些女人,她们想要的与我想要的是完全不一样了,我不知道她们是从哪里听说的,传言道: “只要学会了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便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最短三个月的时间,这种芳香密法能打通女人身上的某个神经脉络,便能从此获得自由,幸福,美丽,财富,从此便能过上平淡从容的日子,这种“从容”能让女人的青春与美颜永驻。” 原来,她们出现在我的面前,她们来这儿, 并不是为了探索心灵世界的奥秘,又是为了一堆堆肉团团,想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长生不老,就能青春永驻,就能敛财高攀的。 当然,不可否认,人来世上走一遭,追求“吃”没有错,追求“美”没有错,追求“财”更没有错,我还是之前的那句话,关键看你以什么驱使的,是以“恐惧”驱使的?还是以“热爱“驱使的?如果是因为恐惧驱使的,恐惧里没有创造,也无法创造,每个人似地狱里跑出来的饿死鬼般,老觉得没有机会了,只能死死盯着盘子里那几块现有的肉,比拼的是谁下手狠,谁下手快,心狠手辣者才能得到肉,为了多得那几块现有的肉,不惜一切代价,与自己的同胞相互残杀,将对方踩到泥土里,将自己高高扬起,这种场面,这种活法实在不是我想要的,让我望而生畏。 而若以“热爱”驱使的,这就是一个创造的过程,“无”中生“有”的过程,当然,这是一个无比缓慢的过程,是修心的过程,是修灵的过程,绝对不是二三个月的时间就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的,别说三个月,哪怕三年,三十年,三百年也不一定能达到,但正是因为这种缓慢,才能在过程感受到平静和愉悦还有从容,我相信一切有形有色的东西,都是由心而造,只要心是好的,心是有力的,就能创造出更多的“肉”,更多的“蛋糕”,供家人们一起享用,心若坏了,心若麻木了,心若僵化了,人就会变处恐惧不安,惶惶不得终日,整个人生,唯一的目标,只剩下了敛财恋物控制他人,以此来确保自己是安全的。 再说了,人这一生哪有什么绝对的安全,你为自己打造再多的金笼子,堆积再多的财宝,不还有微生物,病毒入侵你的肠肝肚肺吗? 就算拥有了一切,没得到时心急如焚,得到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无聊透顶,于是,也不会太珍惜它们,并且还会为自己的不珍惜找各种合理的理由,世俗界的游戏,最喜欢用“价格”来膨胀人的欲望,他们无时不刻都在告诉你,你获得的那些东西后,之所以依然感觉自己还不够好,之所以没有获得满足感,是因为你得到的东西还不是最好的,还不是最贵的,你值得拥有更多的更好的一切,于是,又搞出很多所谓的“名贵”之物,“名流”之辈,什么豪门,什么大家?让那些贪慕虚名者们,不停的追逐,不停的奔跑,这种奔跑,可不是修心,纯粹是为了逐物,逐八爪鱼们所定义的名贵之物,名流之人,这简直就是把众生当猴子耍嘛。 要不,无力追逐者,就驻在原地不动了,死死的守着那份好不容易抢来的“蛋糕”不敢往前多挪一步,久了就成了一潭死水,不能流动的水,让整个生命散发着一种腐朽的味道,有一种叫啥体质内的东西,还有啥借家文化,家族文化,会把这些人组织起来,组成一团,抱团取暖,我觉得这样的组织,并不是一个好的组织。 就如白梅镇白光城的外的那片坟场,坟场的月亮很亮,只是小路太阴,坟场外的人们都还活着,却如在坟场内里呆了一生一世,那里有吸血鬼,有夜叉,有僵尸,他们活着的目的,就是将人的血吸干,将你的精气吸干,然后转变成那些什么东西,对了,人们将它叫“财”,“财”就是命,每个人都在想着夺别人的命,转化自己的财,因为财可以买百宝盒,买尸林,买墓地,买很多金笼子,还可以买蝼蚁人的命,总之,有了“财”就有很多很多,反正,我并不向往这样的组织。 我觉得真正的好的组织,应该是让每个人都可以向前流动的,每个人都可以创造的,每个人最好将外物看淡一点的,因为一切本身俱足,人生来就是可爱的,就是有面子的,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自己是可爱的,是有脸的,是好的,不需要,真的不需要,我们来到的人间的目的,就是为了把自己的心程现出来的,给世间带来一些新的好玩的或者好用的东西,能从“无”中生“有”,也就不怕从“有”中变“无”,这样生命就没有恐惧,恐惧少了,热爱就多了,这样的组织,才是我向往的组织。 创造,是把自己的心打开,让自己的心流动起来,活络起来,走向更宽广的空间,这个空间里有更大的情,包括亲情,友情,爱情,家,家族,公司等,我终于相信了,最大的情看似无情,绝情,实则深情。 而小情小爱,就是为了一个小家,或与自己有关系的那一小丢丢的人过上好日子,为了让身边那一丢丢的人看得起自己,把自己当人,便不惜一切代价去损害别家的利益,争夺别家的资源,你家是这样,他家是这样,家家是这样,打得不可开交,这样下去,每个人都是以恐惧驱使的人生,被恐惧包裹的人生,哪还有什么心思去创造,为了安全与生存已经耗尽了全部的力气了。 这是自作孽,不可活,明明吃饱了喝足了,人人可以生活在一片艳阳天里,可以自由自在的创造了,现在却好了,每个人都怕自家的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世世代代积累的财富被人劫走了,每个人只能活在冰窖里,那财那金笼子,成了一座座坟墓般,要从生守到死吗?这里面有幸福吗,有自由吗,有美丽吗?我觉得是没有的,于是,男人们,他们又出来寻找了,他们开战了,四处征战;而女人们,像中了魔一样,天涯海角,来寻找青春永驻,美丽幸福的秘方,为之付出再多也愿意。 学了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三个月就能获得自由幸福美丽?幸福美丽自由真的是可以通过这个罗波罗波密芳香疗法就能获得的吗?打死我也不相信这些鬼话的。 凡人的这一生,无论走的是黑道还是白道,不管选择走什么道,没有十来年二十年的功夫,连道上的门都摸不着,他们居然相信三个月的时间就能从老师那里学到青春永驻,长生不老的秘方?这是来搞笑的吗? 对于这些人,我从内心深处确定了,虽然我们为了同一个目标驻进了月光城内,但并非同类,同时,我想与他们保持距离,我的乌龟壳面具戴得难受至极,只想透一透气了,然而,我不能不戴,不然,没有人与我合作,没有人愿意与我配合,那一场一场的闯关游戏,必须与人同行,我再次感叹,这活着,无论想做点什么事儿,都要将自己心灵扭曲变形,才有可能存活下去。 但有一种办法,也许可以让自己扭曲的心灵又伸展开来,只要在有口白米饭吃,有个落脚点的情况下,那就可以做到凡事慢慢来,缓悠悠的前行,人间路,我从来不相信有什么捷径可走,所以,平时,我非常不适应那些要我加速度的人,要我拼命往人群堆里挤的人,要我快些去挣大币的人,波罗波罗密加纳导师不会是邪师吧?我带着怀疑忐忑的心境往前进着。 第170章 红尘惮(152) “愿池楼?加纳,你带我们来这样的荒芜之地里做什么?” 眼前这个女人一出声,全场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了在她的身上,这个女人?似一道发光体,浑身散发着一道热光,的确让人忍不住想向她靠拢,并从她的身上取经。 我是在入进月光城第六轮考核100人进50人这一轮进选中认识她的,她的名字叫廖若南,那一轮考核的内容是:集体100人,分为10组,前行去月光城内有一个叫乳香岗的地方,割菖蒲草。 乳香岗,座落在月光城的尽头,枣花河的一畔,那里种满了乳香树,乳香长啥样,我之前从未见过,但我们那次的任务不是去了解乳香的,是去割菖蒲草的。 月光城城主告知:“初夏之季,月光城每年五月初五初六这两天,都会焚烧菖蒲,它能让整座城内散发着一种淡淡的草香味,这种香味能驱蚊虫,灭八毒。” 当时,我正好分在了廖若南的这一组,她是我们的队长,因为是论团队总业绩来决定每一个人的去留的,所以,单个人做活的能力也决定了这一组人是能留下来,还是被涮出去了。 当时,我们这队里有个女孩子,一听要上山去干活,就吓得哭了起来,因为她从小没有下过河上过山,她怕蛇,怕昆虫,怕不明的生物伤害她,她也怕拖小组的后退,怕因为她一个人让整个组10人都被涮了下来,那会儿,我看见了这个叫若南的女人好心安慰着她,拍着她肩膀,叫她不要怕,真的显示出了菩萨心肠,大姐大的风范。 可是,她对我的态度就并不是那么友好了,做为队长的她,我感觉她最不看好的人就是我了,居然当着很多人的面明指着我说:“你,给我提起劲来,别给我们这队的人拖后腿啊。”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心里面却在想:“她也太表里识人了吧,割菖蒲草?本姑,又不是没割过,打六岁开始就开始上山下河了,什么农活没干过的?” 那会儿,一股无名火又从心底里生起了,想为自己辩论,但无奈又将话咽了回去,咱还是凭实力说话,关说也无用。 结果,还好,我没有让我们这组人失望,100进50,我们都留下来了,但无论我表现如何?这个叫若南的女人一见着我,似乎像卡在她喉咙的一根刺似的,不是拿我穿着说事,就是拿我行为说事,简直没完没了的,这是后话了。 后来,听说,廖若南是一位职业经理人,曾辅助过上百家知名企业,是一个在世俗层面上很了不起的女人,一个如此成功的女人,为何要跟我这样一个黄毛丫头过不去,当时,我挺是纳闷的。 我在夜空中回过头,瞄了她一眼,也许吧,的的确确有一种大家风范,说起话来收放自如的。 不知怎的?一看见她,我又想起了我的母亲年轻的时候的模样,她们是一种自动发光体,一站在她们的面前,我就忍不住佝偻着背,然后,给予她们赞美之情,投去欣赏的目光,也许是我在母亲面前时,自己那背佝偻的太久了,以至于,到后来,只要一见着这种浑身散发着光茫的女人,我就忍不住将自己放得低一点,或者保持距离。难道,正是因为这样?她在我身上嗅到了一种可欺负的味道? 不过,我又深刻的意识到,她们虽然会发光,可我在这道光面前,感觉自己是不存在的,呆得久了,我会浑身乏力,头晕目眩的,这是我真实的感受,并不是瞎说的,他们的这种光,并没有给予我温暖,也并没有照亮我的前程,反而抽走了我全身的能量似的,让我感觉自己停留在了一个无比黑暗的阴冷的世界里,苦苦挣扎。 于其说某些人能发光,不如说他们又像一株能吸光的植物,只要他们一出现,就能不知不觉中将身边人的光吸得干干净净的,我相信世间的能量是平衡的,有人明亮了,必然有人暗淡了,明亮的人把这些光储存起来,放到有用的地方,说白了,就是把光留着能带给他们产生利益的地方。人世间,应该很多人喜欢这样的浑身散发着光茫的人吧,喜欢这种明艳亮丽似太阳般的女人,但我有些时候是例外的。 “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就一座破楼,加纳,你带我们来这儿到底想干什么?”另一个冲在最前面的女人,突然停止了脚步,大声喊道。 这个女人说起话来铿锵有力,她的全身挂满了金银珠宝,她手里的那个包包,也应该价格不菲吧,平时,我不太研究这个,所以,看不出它们的价位。我对这个女人印象也是蛮深刻的,在月光城一年一次的进选居民第五轮考核500人进200人中我就遇到过她的。 那天,我们同时到白梅镇月光城城外居民食堂里用餐,她就坐在我的对面,当时,她把食堂里的每一道菜都挑剔了一个遍,没有一道菜是中她意的,那会儿,我就目光锁定在她身上了,我见她用餐完毕后,还不停的使唤着随在她身边的一个女孩,让女孩帮她提包包,帮她提衣服,提鞋子,做这做那的,后来,我听别人说了她的来路,原来,她是某内衣品牌的创始人,在沿海各地开了很多家连锁店,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女老板。 “别多问了,加纳导师带我们来到这儿,一定有她的理由的。”又一个女孩子发声了,这个女孩的语气倒很中道,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就感觉她有名媛风范。的确是的,听说,她是由他爹爹的一句话,就进来了,无用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她想要的一切的一切,是一个要风来风,要雨来雨的女孩子。 只能说,地球是圆的,存在着各种生物,对于,这一出生,就能预知到自己的未来每分每秒的场景走向的人生,可能真是的,一旦轻易获得了,也不会太珍惜,果不其然,好不容易从千百万中“杀”到这里来,她呆了两天就选择离去了,说月光城不好玩,她想去玩别的了。 也正是因为她的退出,才让那个名叫陆雨初的女人入进了月光城,那个浑身散发着朴实感,让人一见着,就能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心感的女人,对于我来说,她是一个很重要的人,这又是后话了。 我也是两手空空来到这儿的,只能说走到哪儿算哪儿,刚开始,真的没有太多输赢之心的,因为我没有任何可押注的筹码,可能是不怕输的原故,连走路时,都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所以,与我同行的这10个女人,无论她们是何种身份?何种出处?都不会给我带来太多的压力感,或者想着做一根青藤去攀附她们,或从从他们身上借点光,得到某种实际的好处,相反,我还不自觉的想与某些人拉远着距离,因为我感觉她们会吸走了我身上的精气神似的,我的神经系统有“下载”功能,会不知不觉中把他人的负性能量“下载”到自己的身体内,为什么会这样?这“下载”功能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如今还是没有找到解决之道,要如何关掉这“下载”功能? 我只知道,与某些发光体呆在一起,我很累,特别累,感觉自己能量在一点一点的被抽走了似的; 而与另一些发光体呆在一起,我又感觉很轻松,似乎他们能给我注入能量似的,这又是怎么回事? 可也正是那些能给我注入能量的发光体,他们将我高高的举起,让我生起了想赢到最后的追名逐利之心,同时也让我在人群中看不清自己,找错了自己的定位,结果从高空中坠落了。 到底哪一种发光体是好人?我也分不清南与北了?不好说。 我这种物种,无论走到哪儿,注意力总是莫名其妙的就会被发光的物种给带走了,将目光投注到他们身上,却忘却了自身。 而有些发光体的人,是很享受旁人对他们投注的目光的,却对投光着,没有任何兴趣,似乎他们觉得自己天生就有被人注目的本领,就是用来被人欣赏的。我总感觉这些人身上有些不对劲的?还是我生为女人天生嫉妒心在作怪?我也不太清楚。 哦,对了,我觉得他们是把身边人当成一个充电器,能够助他们发光发热的充电器而已。因为,从我母亲身上,还有刚跨出校园在那个电器公司当“花瓶”的自己,还有这一路走来,遇到许多的发光体,我感觉就是这样的,这些发光体的存在,就是为了吸走了他人的目光,他人的精力的,他人的时间的。 难怪,我在电器公司,那些女同事是多么的讨厌我,都希望快快消失,现在回想起来,是因为我原有的能量之光可能被母亲或身边的人给吸尽了,然后患上了失眠症,在能量极低极度匮乏的情况下,我进入了电器公司当维修工人,为了聚集能量,我将自己变成了一株能吸光的看起来美丽动人植物,十分惹人注目的似花儿一样的女孩,就在同事们向我投注目光的过程中,我尽情的吸着他们的精力,他们的时间,那时候的我,就是妖精,还未 幻化成人的妖女。而大部分男同事,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被我的外表给迷住了,他们把我当女神来拜,并贡到了神坛上,为我鞍前马后。 回望那段充满着光辉的岁月,我并不希望回到过去,且为那一段“花瓶岁月”深感歉意。 好在,我一直一直记得他们的好,没有将这些当成自己本领,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反哺?算不算一种反馈? 行走在人间路上,每个人都有能量匮乏的时候,然后,需要补给能量,才能继续上路的时候。 只是,每个人补充能量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人,选择了,做一种吸光的植物,做一个戴着天使面具的妖精,去尽情的吸走他人身上的一切,来为自己补给能量,当能量提升以后,他们不懂得反哺那个为他们默默的供光者,供能者,反而会觉得是自己与生俱生来的本领,将自己高高的扬起,成为人群中一颗耀眼的星星,将供光者,供能者踩在地上,或者踢出局去,或者让他们佝偻着背,站在阴暗角落里,不停的为他们鼓掌叫好,一直为他们服务,甚至献出一生,我这才发现了,这些发光体,就是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难怪和他们呆在一起,我感觉好累好累,我感觉窒息,我只想逃离。 而有些人在自身能量处在匮乏的时候,选择了出离人群,走向山水草木之间吸取能量,或启动自己的心灵世界里的发电机,自己给自己发电,自己给自己造能,这种人,当他们能量聚焦时,也会成为一道发光体,只是,这种光,会让人感觉很舒服,会给身边人注入能量,这大概就是人群中两种发光体的区别吧。 可是,我时常会在让自己的舒服的光里膨胀自己,借着别人的光,来逞自己的威,完全忘记了自己真正的份量,这才走着走着,注定从高中坠落了。 不得不说,我是有点小聪明的,在月光城两年的时光里,我会把每个人的形象在自己脑海里过了一遍,然后,判定哪些人是可以靠近的?哪些人需要保持距离的? 我判断人的标准很简单:凡是活在纯感性世界里把名利权势当成一生终极目标的追求纯外在体验的人,而又没有构建起内在价值体系的人,只是在“有”的世界漂流,不相信“无”的世界的人,我是选择敬而远之的。我觉得执着“有”的世界里的人是很可怕的,不管你如何执着,终有一天你的肉体会消失,“有”的世界,没有一样是可确定性的,这样就注定了一生几乎大部分时间会恐惧之中渡过,在算计之中渡过,他们还会把无尽的恐惧传染到我的脑海里,让我也变成一个恐惧体,然后,做出一些不明智的事儿,让自己陷入不幸之中。唯有远离了,就没那么多事儿了。 我觉得有些人还是可以交往的,比如,五光灵敏的又保持真实的人,这些人一般还是比较聪慧的;又比如,在理性中又有一点点感性的人,这样的人一般还是比较有节制的人。 而一味的往外追逐的人,一味的寻求外在刺激的人,却从不关注自己心灵世界的人,无论他们表现出多么有情有义,我对他们都是心存畏惧的,脑海里警告着自己,对这些人要学会无情,不能多情,才有可能对得起自己的这一程,因为,我没必要将自己的能量供给原本在外在体验世界里闪烁着光茫,多姿多彩的人,却对我的一切毫无兴趣的不屑一顾的浑身充满着贪嗔痴慢的人们。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我的不争,我主动选择的默默无闻,只对于有节制的人拥有自己内在价值的人而言的。 如果是为了成全某个集体的和谐的氛围,而去凡事选择息事宁人,这样的集体,一些人一辈子都被压得影与形兼无,存在与不存在无异,而有些人则在失控的欲望里贪嗔痴慢疑中走向虚无。这就必须开战了。 “下面,我给你们布置一个任务,前往这座愿池楼内,找到玉女池,先去洗尽你们身上的三毒吧。”加纳导师大声喊道。 第171章 红尘惮(153) “玉女池?它是在这座愿池楼内吗?为什么要我们自己去寻找,你们就没有人带队吗?”女模特终于放下了手里的镜子,质问道。 “玉女池,用的是梅里雪山上的十年积雪化成的水,池内有七十二种名贵香草药,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它能洗尽人身体里的三毒,唤醒肌肤的每一个细胞,打通全身神经网络,必须提醒的是,这个玉女池一次只能入进三个人,后去者,需要再等十年。”加纳站在愿池楼前大声说道。 “什么?只能入进三个人?那没有获得者,需要再等十年吗?你带我们来这儿,目的不就是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洗尽身体内的三毒吗?为什么又说只能入进三个人?这是什么用意?”一个留着超短卷发的中年女人喊道,这个女人,我在月光城进选居民第五轮考核200人进一100人的筛选游戏中遇见过她的,听说,她在35岁那年,就患上了乳腺癌,她来这儿的目的,应该就是为了获得化解掉体内癌细胞的秘方的。 “三毒?施主,您知道我说的三毒是哪三毒吗?并不是每一个人身体里有三毒五毒的,你们自求多福,自己看着办吧。”加纳回复着她说。 “加纳,请您行行好,往开一面,我虽不知道是哪三毒?但我的身体里肯定有毒,这毒,是会夺走我的生命之毒,我不想就这样离去,我还有一个儿子,才刚上小学二年级,他可懂事了,体育成绩很好,年年在体育竞赛里拿奖,若好好培养,可能也是个运动健将呢,我若去了,谁来照顾他?谁会去培育他?”她一边哭泣着一边乞求着加纳导师。 我能深切的感觉到:这个患有乳腺癌的女人,对人间对生命的那份眷恋,她在锤死挣扎,探索能让她活下去的一切办法,这是一个入世很深很深的女人,我对她这种感觉并不是无来由的,因为在入驻月光城第五轮居民考核那场《镜影奇缘》游戏中我们一起同行过,一起闯过镜子迷宫。 我的视力不太好,一走进镜子迷宫里,总是把镜子当成了空气,没走几步,脑袋就撞在镜子上了,撞得我鼻青脸肿的,那?需要找到迷宫的出口,并把出口处牌访上的一首关于生死篇的诗句,记录下来,才算是过关了,并且那场游戏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这对于我,真的是比较难以完成的任务了,本以为在月光城这一轮居民进选中,我必被淘汰出去了。幸好,遇到了一个留着超短卷发女人,她的视觉很好,并且,她手里还拿了两根长长的竹筷,时不时措一措镜子,方向感非常的好。 我怎么没想到呢?也去找一根棍子什么的,做导向盘,游戏规则中没说过手里不能拿东西呀?当时,我立刻对这个女人另眼相看了,这应该是一个脑瓜子比较灵活的女人,于是,我紧紧的跟随在她的后面。 “你空手进来的吗?”她问我。 “是的,我还以为不能带任何东西入进的。” “我跟着你走,没意见吧。”我接着说。 “你不知道把手抬起来摸着走吗?像你这样走,走到明年也走不出去的。” “那行吧,你走你的,我走我的。”见她不太看得习惯我的行为,于是,我只好选择转换了方向,与她分道而行。 “没事,我给你一根筷子,你跟着我走就是了。” 我爽快的点点头,直觉告诉我,跟着这个女人闯镜影迷宫,准是没错的。 伴随着镜子迷宫里恐怖的音乐,幽暗的灯光,《镜影奇缘》?那镜影中真的有奇缘的,我们俩齐心协力,每闯过一关,就有一道让人眼前一亮的特景。 比如第一关:“棋花对灯影。”有一间古层,古屋里的书童睡着了,桌上的棋子散落两三,有个美男子卧于古屋外的松树下,听松花落,那绢与宣纸吹向了远方,远方又程现了若隐若现的丽影,一个女孩,她似在江边听雪,总之,那是一道道可以让人产生无限联想的视觉享受,在这种视觉冲击下,我那紧绷的神经才慢慢的放松了下来。 接着,第二关,第三关,筠香侵古道,东山月满荫等等。 前面四关都还异常的平静,到了第五关:“流萤白草地”时,那是风醉月舞萤,一片白草地,以往,我只见过绿草,黄草,青草,从未见过白草,白茫茫的一片草地,且白草上一片流萤乱飞,我的心又开始砰砰的加速的跳动了起来。 紧接着,我们听见了一片哭天喊地的声音,那是十八层地狱里的,各种受刑现场的尖叫声,哭喊声,如影如现的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这个女人一边紧紧的抓住我的手,一边对我说着: “我们必须要找到出口,我们必须要找到出口。” 终于,在见到光明的那一刻,我高兴的跳了起来,而她却抽泣了起来,当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哭?这不是找到出口了吗?还哭什么?出口处果然有一块画有地藏菩萨的牌子,我立即把牌子上的诗抄了下来: “妄身临镜照影,影与妄身不殊, 但欲去影留形,不知身同本虚, 身本与影不异,不得一有一无, 若欲存一舍一,永与直理相疏。” 《镜影奇缘》 抄完后,我把头转向了她,见她一边抄一边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着。 “喂,您咋了呀?” “没咋的,快点,我们快点去交作业了。” “嗯。” 走到镜影迷宫的裁判台交了作业以后,本以为我们会分道而行了,刚转身时,无意间看见了那女人胸前挂了的一个旅行留念卡,是一张全家福,上面还刻有徐丽二字,那应该是她的名字吧? “哦,你看,这是我们的一家人,这是我的女儿,她漂亮吗?已经上大二了,这是我儿子,他的体育可好了,将来肯定能成为一个运动健将,你看我们这一家人多幸福啊。” “哇,你三个儿女都这么大了呀。” “哎,是呀,大的都上大二了,小的还在上二年级,哎,我也老了呀。”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哭了起来。 在我再三寻问下,我才知道,原来她是因为患上了乳腺癌,虽一直在治疗中,但对病情恢复程度心里也没个底,才想到来寻找一点别的偏方,听说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是一种古老的疗法,她也想来碰碰运气,所以,这才来到了月光城。 我本想与她聊聊刚才《镜影奇缘》出口处的那首诗,想知道她对那首诗有如何感想: “妄身临镜照影,影与妄身不殊, 但欲去影留形,不知身同本虚, 身本与影不异,不得一有一无, 若欲存一舍一,永与直理相疏。” 我的话还没说出口,又见她开始抽泣了起来说: “如果我就这样去了,那爷俩怎么办?” 我那时,依旧挺实在的,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徐丽,你放心啦,这年代谁离开谁都能过得好好的啦,最主要的是先把自己照顾好,为自己心中的愿望而好好的活着。” “为自己的愿望而活?你说的倒容易,那孩子们怎么办?我可没有分身术,人不可以这么自私的?”她可能见我这人看起来也不像是坏女孩,咋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很是吃惊。 我知道她一定会这样回怼我的。 “这年代,人个个变得越来越自私了,还意识不到自己自私的。”她接着说。 “也许吧,我只是觉得:人这一辈子啊,不能把身边人愿望当成自己的愿望,把身边人的梦想当成自己的梦想,那样久了,会觉得很委屈的,牢骚满腹的,那牢骚就会污染环境污染空气的可能还会污染身体里的细胞的。” “这辈子,不为身边人而活,那这样活着如行尸走肉,生活还有什么盼头?活着没有盼头了,那还不如早点死了去。”她说。 我没有再作声,绕来绕去,仿佛又绕到了原点了,又是老话题从提,提多了也没啥意思,可我依然有一种无力感,为何我遇见的每一个人都与我的思想不一样? 不管怎么样?我只知道我再也不想再轮回我的的父母的那一种活法了,他们都没有自己活着的目的,却对身边人的愿望,梦想,十分的感兴趣,他们活着的盼头,唯一的目的,就是发狠的挣钞票,且不是为了自己而挣的,是因为身边还有几个需要他们付出的人,以此来证明自己还是有点存在价值的,否则,整个生命就无意义了,无盼头了,说白了,就是把自己的心寄托在身边人身上,并为之拼搏一生,死而无撼。要我来说,这样的人是不是空心人呢? 这一个个空了心的人,父母为儿女,男人为女人,看着,听起来,确实蛮了不起的,蛮高尚的,为了不是自己的他人,死而无悔嘛,这完完全全可以高举正义的旗帜,一心向善的旗帜,然后也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对他们为了的人为所欲为了。 以至于我每天都在呐喊着:“得了吧,我不要他们再为我而活了,好吧。” 甚至我有一种感觉,仿佛女人的这一生啊,从一出生的那一刻,就在欠债了,在父母身边欠父母的,嫁人之后欠男人的,天天都在欠债,越欠越多,多到无力偿还时,那种浑之不去的罪恶感,羞耻感,真的会让人发疯的。 我知道黄河黄,青海青,长江长,却不知道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上,明明也没干过什么坏事?咋莫名其妙的就成为了一个债鬼?成为了一个罪人了? 那些为我而活的人,也许是因为我欠他们的太多太多了,才觉得我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于他们,必须逆来顺受。我没有反抗的权力,这是报恩,反抗就是忘恩负义,一个忘恩负义的人是不配被爱的人,这恩重如山,那一座又一座大山,压在心间,无论怎么移,都移不开,只能被死死的困在山脚下,耗尽自己的一生。 我不想当罪人,也不想他人成为我的罪人,于是,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挣脱了父母套在我身上的那一把枷锁,并告诉自己,往后,我自己的人生路:“一生只为两为,一是为了自己的身体需要而去做一些事情;二是为了自己心灵的需要而去做一两件事情。” 见我沉默不说话了,她又转换话题问起我的年龄与婚否情况了。 我如实的告诉了她。 那一刻,我深深的感觉到她把内心那无尽的恐惧又植入到我的脑海里了: “时间不等人的,女人这一生,你以为很长,可世事难料呀,别看年轻时候身体这发动机转得快,年龄稍大一点,那发动机就开始慢慢生锈了哦,到老了才是最难熬的,啥病都找上门来了,趁早赶紧找个人,把自己嫁出了,这样万一有个意外什么的,也好有一个人帮衬,你看我这张乌鸦嘴,不过,姐是过来人,别怪我多嘴,哈。” 我勉强的微笑着点点头。 细细回想着她对我所说的话语,也不无道理: ‘人年轻的时候,不可怕,老了才是最难熬的,啥病都找上门来了。’ 这会儿,我感觉自己脑袋嗡嗡的响,思维又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开始怀疑自己路是不是走错了?若我总是这样两手空空的往前冲,像那只猴子,摘到一个玉米,又扔掉了,这样下去,老了,冲不了了,走不动了?那我要拿什么来维护自己尊严? “妄身临镜照影,影与妄身不殊。”我也知道,身与影子没啥区别,所以,很多时候,我不怕累,不怕苦,不怕死,就怕活得生不如死;还怕痛,是心灵世界被捆绑住了如绞刀般割着的那种痛。 于是,我选择了自己开道,这开得正起劲呢,就这该死的遇见,让我思绪再次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不过,我相信自己是可以在一片混沌中找到“切口”的,且,我是向自己“开刀”的。 “你笑什么,别那么任性,好吧,我就是年轻的时候太任性了,这才落下这下场的。”她继续劝导着我,想驳回我刚才的观点。 “你也任性过吗?” “可不?我年轻的时候,简直跟你一模一样。” 眼前这个女人?也许曾经真的是任性过,也为自己开过路,但很显然,她自己的路才开了一小段就放弃了,转而又行走到了那条现有的康张大道上去了,那康张大道上的道,也不是不对,在这条大道上,追求的是囤积;而我的单行道,是需要一直往前开路的,讲的是放开,亦是“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这正是我想要去实践的道。 所以,她的道,并不一定适 合我。 第172章 红尘惮(154) “这世上,该来的人来过了就好,何必过于操心TA停留的时间的长与短。”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来。 其实,这句话,更多的是说给自己来听的。 在草木光阴里,当我走向那片尸林时,看到了好多灵魂已被吞噬掉的人们,这日子原本过的好好的,在康庄大道上丰衣足食着,不知道他们又为了争夺啥东西?在那里搞僵尸大战了,望着他们一个个都在“枪林弹雨”中倒下了,我居然已经生不出悲悯之心了。 是不是,我骨子里是冷的,血是冷的,心是冷的? 就如少年时代的自己,那时,时常跟随着父亲去村里村外吊孝,我站在逝者的灵柩面前,眼睛死死的凝视着灵柩里摆放着的尸体,却挤不出一滴眼泪来。 可有些时候却会因为一个陌生人的遭遇而悲伤;因一个影视里的人物而落泪;为一个一起长大的小伙伴患病了而哭泣;为一件旧物,因为它掀开了我埋在记忆深处的往事而失声痛哭。 如果有人问我,难道你真的不怕死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尽管先人的笔记告诉我,人去世了只是一种形态的转换成另外一种形态,由固体转换成气体,由三维空间转移到了四维空间,由一个星体迁移到了另外一个星体,不管它飘到哪儿去了,我依然是恋世的,俯瞰阆苑神洲,仰望缥缈楼台,人间,不只有人,还有无数生灵,还有那无间道,这道里道外,有些啥玩意儿,都还没弄明白呢,不舍得这样走了,只要在没有疼痛,身处在舒服的自在的环境里,谁又不怕死呢? 既然怕,那我为什么不能做到面对其它生命病痛时生出悲悯之心呢? 我只能说,那可能是我的分别心在作祟吧。 我觉得地球上的人类有两种: 一种是从“有”到“无”的生命,也就是我常提的玩转“有”“无”,“有”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肉体等物质的世界,“无”是心灵的世界。有些人来人间的目的,就是借助肉身等这个有形的物质世界,来修心灵这个“无形”的世界的,或扶一段水声,泅渡自身;或拈朵微笑的花,想一番人世变换;或谋一桩事业,借此来消除心灵世界的五毒(贪嗔痴慢疑)。 此生任道重远,肉身若早早的就消失不见了,那么代表这个人来到人间的目的还没有完成,在终极目的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肉身就转化成影子了,只能说这样的生命是带着遗憾而离世的,是值得惋惜的,我时常会因这样的生命在我眼前消失了,而心疼,而悄悄的落泪,不管他是熟悉的人,还是陌生的人。 而另一种是从“有”到“有”的生命,他们只相信看得见摸得着的“有”的肉身的世界,不相信看不见摸不着“无”的心灵世界,灵魂是个什么玩意儿,他们不需要去思考,他们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用自己的肉身,去占有地球上更多的财物,及追求到更多的世俗上定义的美好的东西,并尽情的享受一切,这些生命他们不需要修心修灵,在这儿,你身上的毒越多越好,那大力魔王们黑山老妖们最喜欢了,一见着“贪”毒,就心生欢喜;一见闻着“痴”毒,就欢声确悦,一见到“嗔”毒,就火上浇油。 那么问题来了,地球上的物资那么丰富,这世上美好的东西值得去追求的东西那么多那么多,你区区一个小小的肉球能追求的完吗?对于这样的生命体,如果他的肉体哪一天消失不见了,我是不会觉得心痛的,这应该是值得庆祝的一件事儿,因为他们躺到棺材里面去了,不是可以早点休息了,早点升天了吗?留点机会给那些真正有需要的生灵吧,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这大概就是我有些时候在面对尸体,或走向那片尸林时不会悲伤的原因吧,因为这些生命都是没有灵魂的人,它们的灵魂有的是被魔王给吃掉了,有的是被鬼王吃掉了,有的是被他们自己给吞掉了,一天天轻飘飘的苟活着,活着就是受罪,去了或者也是一种解脱吧;当然,那些大力魔王们,黑山老妖们,根本就不相信灵魂这玩意儿,他们将自己的灵魂还有被他们吃掉的众生的灵魂通通都锁到地下室里去了,失去了灵魂的人是没有痛觉的,便能更好的一直一直马不停蹄的向外追逐了,有了还想有,多了还想更多,他们就不觉得累吗?可能连老天爷爷都心疼他们了,希望他们早点休息吧,便时不时搞一场僵尸大战的游戏,借机把他们收走了。 我冷冷的望向这个都已经病入骨髓了都快到鬼门关报到了却还在牵挂他人来去的还在管旁人的闲事的也不嫌累的女人,真的,再也不想与她多说一句话了,只想与她划清界线,我这样想,也这样做了。 后来,只要在人群里,看见她来了,我就绕道而行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我这是在故意躲着一个患病者,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让人不耻的,仿佛听见有人在谩骂我: “秋梦寒,你的心肠真坏,看见别人生病了,身体不行了,就刻意躲着人家。” “你以为你能永远健美吗,你以为你没有生病的哪一天吗?天道好轮回,看你生病的时候,连狗都不理你时,你就知道错了。” 舍一朝风月,得万古长空。 我心里在祈求她放过相逢的路人吧,放过她的家人吧,这样,身上的细胞才有休息的时间,细胞休息好了,自然会生起了自动排毒的功能,说不定,哪天,癌就不治自愈了。这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管它对与错。 也许,是我的心在作怪,走着,走着,变成了一只飘在空中的风筝,就怕自己那无尽的没完没了的欲望之线,一不小心就被人拽进了欲望的黑洞里再也爬不出来了。 我来人间的目的,还没有完成,那长满荆棘的单行道还没有披完,那心灵世界的五毒还依然存在,我是如此向往光明,可却成不了一道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边人一步一步的走向黑暗,倒下,直到肉体的消亡,却无能为力。我亦知道,那道光似一块朗然的水晶,水晶里折射出无穷无尽的色彩,它会让我远离是非和概念,到那时,我的灵魂就算被绞刀千刀万刮,也没有疼痛了。 世间大多数人在一波又一波的超强度刺激面前感觉不到疼痛,是因为没有了灵魂,唯有在拥有灵魂的情况下,还不怕疼痛者,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人”吧。 感觉自己的时间真的不够用,毕竟,身体与灵魂停留在这样一个充满着无数个不确定的世间里。我的肉体,那刚好重量为一百斤的碳水化合物,搞不好,说消失了就消失了;我的灵魂,一不小心,就会被大力魔王给吞噬掉了,可在它们消失之前,我向老天爷爷的发下的愿还没有完成,就这样化为乌有了,肯定是心有不甘的。 那行走在大道上的人们,我与他们的活着的目标如此的不一样,他们需要争分夺秒的在有生之年囤积更多的财物,名声,权势,他们把心灵世界的五毒当成前行的养料,拿自己的毒攻外界的毒,比拼的是谁更毒,谁就赢的概率会更大;他们也不需要为自己修道,走现成的道,又因为这条大道的人太多了,太拥挤了,物资不够分,必须要囤积更多的东西,必须要与他人争夺物资,才能确保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生安危,这情有可缘。 追求的东西不一样,每天任务当然也是不一样的。我每天的任务,要往前开道,要在自己开好的道里“种树种花种草”,闲时要来清扫自己心灵世界的五毒,还要为了自己的这一堆肉团团到“有”的世界里去寻找物资;而他们每天的任务,是在现有已经开好的大道里,不停的计算着,计数着那大花园里的落叶,还有伴随鹧鸪和乌鸦唱出的曲调,以确保自己可以活到长命百岁,无后顾之忧,成为人上人,一生荣耀,这样在世走一遭才无有遗憾。 索求不同,是难以彼此理解的。 现在,我倒不是怕被人骂冷血无情了,只要做到彻底对外界放弃念想就行。 那么,我需要的是自己给自己安全感,自己去面对自己的生老病死的问题了,这样做值得吗?一次又一次叩问过自己的内心,内心深处的声音始终在告诉我,是值得的。 想想那行走在大道上的多数人都以“毒”为养料,才能做到对外界的百“毒”的免疫,可我在做的事,是想着在有生之年能清除掉心灵世界的五毒的,这也难怪,难怪我一走到大道上,就痛苦不堪。 这才选择了另行其道的呀,用自己的心灵地图,来为自己开路,这地图,它也只是一张纸,代表了修证之旅,只有不停的向前走呀,走呀,才有可能到达目的地,用几十年的光阴痛痛快快的干一场,痛痛快快的活一场,至于等到我老了,就算活得生不如死,那也是短头的,这就是代价吧。 何况,我这不是还在用心的为自己开路吗?路上也有“种树”了,我相信它们是能开花结果的。 另外,安全感?这个世上真的有安全吗?事实告诉我,根本就没有。 安全是一种感觉,我在人群中,呆在那个人为的“大笼子”里时,虽有很多好心人都会向我投食,他们都说是为了我好,可我从来就没有过安全感,时时如受惊的兔子,如一头被绳子缠住鼻子的老黄牛,在大海里扑腾着,时常有一种溺水的感觉,那是一种无边际的在生死边缘挣扎的感觉,那种不安全的感觉可能是从出生到老到闭上眼睛那一刻才能终止。 他们却说我想的太多了,太敏感了,要我怎么解释呢?无法解释,如果他们是我,才知道我有多痛,却还不能吱声的那种痛,那是一种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的滋味。 为了摆脱那种无边无际的垂死挣扎的滋味,我选择了使用自己绘制的心灵地图,去走这人生路,这才好不容易找到了一点点安全感,至少,这一段段披路的过程中,我是安心的。尽管没有一个人看好这一个区区小女子?他们可能觉得这女孩像一个赌徒,既然是赌徒,必定十赌九输,最终结局肯定是惨不忍睹的。 赌徒?这行走在世间的每一个人,又有多少人不是赌徒?只是我们赌的东西不一样而已。 我从中总结出一条混世经验:人这一生到底要如何判断自己的决策是对的还是错的呢? 我觉得就是从“安全感”下手。 把安全感的源头在哪里?先找出来。 安全感的源头,就是在决定去走一条路之前可能遇到的最坏的一切结果,都想好了,都一一摆出来,包括:背叛,嘲讽,疾病,孤独,劳累,意外,受伤,死亡等等一切不好的遭遇,如果我做了一个决策,在行使决策的过程中,以上所有的一切的最坏的结果我都能接受,并且死而无悔,那么,我相信,这个决策就是可以去执行的,就是正确的。 反之,如果我正在做一件事时,只因为其他的人说它是正确的,它是好的,可这途中,我却苦多于乐,还时不时害怕坏的结果出现,总是患得患失的,总是需要身边人来确保我的生命安全,这样的决策,不管看起来那么好,我也无法在做事的本身中找到心安的感觉,而需要旁人不停的为我叫好,为我鼓掌,说白了,正是为了那么一点点存在感荣耀感而去做一件事的,因此,走到最后都是会后悔的。 芸芸众生,有人在等雨停,有人在等雨落,有人在等伞,有人在深渊里挣扎,有人在低谷里攀爬,都自身难保,谁能一直给谁安全感?谁又能一直给谁存在感? 何况,世俗界现有的这条大道,你无论走到哪个角落里,无论是睁开眼睛,还是闭目养神,都有人在撒播着恐惧的种子,哪无形的惊恐之声无孔不入,让我们全身时时开启战斗状态,并总是想往外抓取点什么,来为自己寻找退路,然而,我知道,这是没有答案的。 我越是拼命的想去向外人索求,心越是惶恐不安,而自己以外的人都在红尘的海浪里拼命挣扎着,又有几个人能像范蠡那样,见好就收,碧波乘舟而去,带酒沾花,乐以忘忧,荡荡悠悠,点秋江白鹭沙鸥。 他们能带我一程,却带不了我一世,这样,越是想抓点什么,越是难以活出自己想要的感觉。 总之,行走在世俗间的那一条现有的大道上,我一点儿也不勇敢,为了获得更多的好处,为了让自己更安全,我会去学着说谎,这样下去,越是一个糟糕的自己,就越怕死,越不得自由了。 若在自己的单行道里行走,至少这一步一步向前走的过程中一天天组成的一年年的当下时光,是获得了我想要的那种感觉的,心安之处即是归处吧。至于老了怎么样?到老了,再说吧。 人生,的确就像一场镜影迷宫,不让自己走入迷途,撞得鼻青脸肿,就已经很不了起了,我算不到自己的生死,更管不了他人的生死,那是阎王爷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