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一袋子海》 第1章 严浩翔「南洋、玻璃与冰沙」 *主页金融家副业冰沙店老板严X冰沙店兼职经理金融系研究生你 *勿上升/微Sex/HE *此篇献给早已过完生日的犇仔码头老师 00. 吃你胸口融化的冰。 01. 暑假,我导师看不惯我天天在群里发疯吵到组内其他成员的样子,帮我找了一份兼职。听说是他之前带过的得意门生,我想了想,也算是我的师兄吧。 本科和研究生都逃不开金融,带我的老师也是金融界的大拿,我自然而然的以为,这位在导师嘴巴里快说成传奇的严浩翔师兄会给我一个专业领域相关的工作,可我到了工作地点,才发现这是一家很出名的全国连锁的烤肉冰沙店。 原来我这位师兄是冰沙店的老板,其实也算是专业对口吧,因为公司缺一个财务管理,就向他的老师打听了一下,便推荐了我。 这也只是严浩翔的副业,而他真正意义上的主业则是一家会计事务所的负责人。那所会计事务所我当然了解过,也希望顺利毕业后能入职这一家梦中情司。 “师兄,事务所还缺人吗?”我坐在冰沙店总部里他单独一间的办公室,前面坐着的正是严浩翔,听到我的问话,他停下了原本写东西的笔。 他的眉眼是真的很漂亮,我很少用“漂亮”来形容一个男人,严浩翔比我大了四岁,已经27岁的他有一种介于男人和男生之间微妙感觉,看起来很舒适的白衣黑裤很正经,可谁能想到精英人士的衣着下配套着一头的银发。 是他自己漂过然后染成的,甚至还有几簇有不怎么明显的挑染雾蓝。不得不说他太会选发色了,他的五官很精致,其实更偏向于混血感,尤其是他标志性的大双眼皮和看起来很好亲的薄唇,清晰的骨感更明显。 “你可以先在店里帮忙,可以给你开实习证明,对你毕业之后来我们事务所里面试方便一些。” 相处下来,严浩翔并不像他西装那样的正经,也不似他那头狂野的头发那样放肆,反而是没什么架子,真的很像我自己组里的直系师兄。 当然,也可能是还没深入了解。 严浩翔和我之间有些意外,并不是存在矛盾,而是和他莫名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至少在我这方面看来是这样的,可严浩翔并不这么觉得,他说他其实算得上是“见色起意”,这自然是他开玩笑的。 可我真的很好奇,带着问题去找严浩翔,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疑问,而是反问了我一句:“你为什么讨厌一个人?” 我觉得我能说出一个所以然来,结果想了半天还是没能说出口,只能摇摇头。 “那喜欢不也是一样吗?喜欢你也不需要什么理由吧。”不得不说,严浩翔是擅长诡辩的,至少这个逻辑完美无缺,我哑口无言。 02. 后来我们很快像普通情侣那般开始了同居生活,并不意味着严浩翔他没有住的地方,相反,租房子的是我,而手里有房产证的则是他。 可严浩翔却要搬来和我一起住,我曾经奋力反抗过,观点是小居室容不下第二尊佛了,但是他说这是为了方便。但是方便什么呢?这就不言而喻了吧。 忘了说了,第一尊佛是我养的一只小猫咪。 可严浩翔很会拿捏我,知道我的软肋在哪。 他说他可以帮我解决一半的房租,我想了想,作为一个为老板打工的人,还是需要为金钱和老板折腰的,于是我同意了。 家里渐渐添加了许多男性生活物件,我也经常能看到严浩翔不是工作必备西装的休闲家居模样,严浩翔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很自由,自己当老板就是这样的。 他大多时候可以在家办公,比如他时不时就在家开跨国的视频会议,不像我则需要经常出差跟项目,并且同时为我的导师和我的老板效力。 03. 有一次严浩翔真的非常过分。 他作为冰沙店的老板,我作为冰沙店的员工,我们俩很早就已经到店里了,他利用了职位的便利,突然临时起意给这家分店的所有员工带薪休假一天,店铺关门了,暂停营业一天。 严浩翔的每一家冰沙店的装修风格都是不一样的,这一家刚好是我特别喜欢的南洋风。 店铺有三层,按照南洋风的建筑风格,并没有设计有阳台,而是窗户底下有人小小的一个栅栏,上面种满了应季的鲜花与绿植,房子上种满了爬墙花,绵绵柔柔缠上了法式木窗。 我曾经不止一次和严浩翔说过我特别满意。 靠近木质侧门摆放了一张奶油白的懒人摇摇椅,堪堪能躺下一个人。严浩翔先躺了上去,我原本还想再找一块空地坐下来,没想到严浩翔蔫儿坏,拉着我的手搂着我的腰就把我扯了过去。 被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我赶紧找了个支点。我双手撑在摇椅的扶手上,左膝很不妙的卡在严浩翔的两腿之间,我对上他的眼神,我与他之间何等的默契,他的生理反应也很不妙。 我警铃大作,第六感警告我快跑。 可惜来不及了,我不小心扑在他身上,严浩翔开始低头亲我,是和窗台同个系列的,同样也是法式的热吻。严浩翔的手也没停着,左手覆着我的左胸,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右手则绕到我连衣裙的后方。 我今天穿了一条款式很复杂的白色丝带连衣裙,系上蝴蝶结的地方有些多,严浩翔观察了一会儿,嫌麻烦,解了一半就不愿解开了。 “幸好你穿的是连衣裙,而不是牛仔短裙。”严浩翔说完这话,我瞪着他,他话里有话,我门儿清。 严浩翔今天刚好穿着一身纯黑的西装,进店后把外套脱了。我颤颤巍巍想要直起身,却看到让我再次腿软的画面:白色的沙发、纯黑的衬衫,再加上我主色调为白的连衣裙——白黑白的极致色差让我感到了一种强烈的视觉刺激,让我形成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 第2章 严浩翔「Checkmate」 *梦境缠身阴阳眼少女X人间游荡鬼王严 *前世今生/微恐 *HE/4kkk+ *姊妹篇:祺我Jump Scare 00. 过桥的第三只眼。 01. 我从小就一直在反复做着一个梦,其实不算是什么很可怕的东西,只是对我来说有些莫名其妙。 毕竟我已经记不清第一次做梦的年纪了,我只记得我当时很年幼,关于婚嫁之类的场合非常陌生,对什么现代古代之类的概念非常的模糊,更别说是古代婚嫁了。 我就记得自己站在一座不知名的桥上,对周围的环境感知十分不清晰,不确定周围是海还是江,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是一座很长很长的、望不到头的大桥。 但最令人显眼的,则是骑在马上的少年郎,马头前系着红布做成的大红花,迎亲队伍声势浩大,好不热闹。我一眼就注意到了那位春风得意、鲜衣怒马的新郎官。 这似乎是一个古时人们的婚礼仪式。 这算不算十里红妆?懂事后再回顾自己做的这些梦,我才开始思考这些细枝末节。 从我的第一视角可以知道新郎在注视着我。他没下马,弯下腰,朝我伸手。不知为何,在梦里的我却没有任何动作,新郎就这么一直维持着似乎是邀请我的姿势。 “夫人,上轿吧。”新郎对我说。 每一次做这个梦的我都会第一时间去看后面跟着的大花轿,想看看这位少年新郎的新过门的小新娘,可我再怎么努力踮脚伸长脖子,却怎么都瞧不见花轿里有人。 难不成新娘真的是我? 而清醒之后的我,更是怎么都想不起来新郎的样子了,是故意的吗?还是因为睡醒之后记性变差了?我百思不得其解。 新郎的五官一直是模糊不清的,脸上似乎有一层烟笼纱覆在他脸上,走哪儿跟哪儿。 我知道新郎姓“严”,因为每当梦境快结束时,新郎旁边的男子就会重复一句:“严大人,吉时快到了,快快迎接新娘子吧!” 02. 这个梦境我做了有十几年之久,随着年龄的增长做此梦的次数却是越来越少,等到我真正成年后,我就再也没有梦到“严”新郎了。 但是没关系,我都快背下来了。 小时候我把此事告知父母后,父母也是有一阵子天天为我找大师,各式各路的神仙老爷们都试过了,依旧没什么用。 后来才想起来本家也是有很多人干这行的,这才带我回到湘西祖籍,有一位本家的老奶奶则是这么和我父母说的:“前世的缘未了,今生还呐!”还说不用担心。 后来没见我出什么事,也就放任不管了。 我对非自然科学能解释的事物的感知能力比正常人会强得不止一点,比如我知道,我从小时候开始,那位“严”姓新郎一直在我周围。 他也不是常来,次数不频繁,但出现的那一瞬间我能清晰得感知到。刚开始我还有些警惕,但后来发现新郎没恶意之后就随他去了。 在我十五岁那年生日,在生日派对上,在我许愿前,我知道他来了。我在众人奇怪的眼光中打开了家门,家门口蹲着一只幼年萨摩耶,看见我之后就雀跃不已,尾巴摇个不停。 萨摩耶把一个中国古典风的礼盒叼给我,我拿起来一看,才知道这是类似于古时最高规格的贺卡,底下还是一只水色上乘的玉簪。 贺卡红底纸烫金纹瘦金体,还有未干透的墨水,墨汁醇黑油润细腻,红底上面用毛笔写了几个字: 生辰吉乐——严浩翔。 严浩翔站在很远的地方,脸上带着鎏金面具,我知道亲友们都没有察觉到他,我奖励般摸了摸萨摩耶的头,夸赞了一句:“谢谢你送来的礼物。” 他会听见的,他也知道我在谢哪位的,他在远处对我笑了笑,而后消失了。 原来新郎官叫严浩翔啊。 我把萨摩耶带回了家,我知道这是严浩翔送给我的及笄礼物——毕竟对于他来说,女子成年在及笄之年而不在桃李年华。 看来这还是一位争取活了很久的“少年”呀。 但是接下来的七年里,他再也没有出现过。 03.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我再也没见过严浩翔。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自己原来的城市工作生活,如果不是重度恋家的人是不会懂的,比如一些待在父母身边的安全感。 双休日,我和几位朋友,三三两两,一起约好在本地一所新开张的酒吧,酒吧老板是我们多年的好朋友马嘉祺,打算帮他捧个场。 酒过三巡,我的好兄弟马嘉祺勾搭住我的肩膀,我有些嫌弃得斜着眼瞟他,如果不是从小认识,他现在醉酒的样子和街溜子没什么两样。 “你怎么还在单身啊,实在不行兄弟给你介绍几个?”我呵呵冷笑一声,很大力地拍开他的手。 我没有回应马嘉祺,因为我很清楚自己这些年来从来没对人动过心,也并不打算谈个快餐恋爱。不知道是不是严浩翔的原因,本人都觉得奇妙,从来没见过他到底长什么样,多次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我就记得他好多年。 实际上,多年没梦见过他了,这场梦境被我的记忆深处渐渐遗忘了。 酒局散场了,我们的住处离酒吧不算远,只有几公里,于是我和朋友们决定散步回家。 这座城市的凌晨三点半还是有一定的人流量,毕竟是南方城市,夜生活必不可少的。 我和朋友们慢慢散步着上了一座跨江大桥,江景的霓虹灯还是如此闪耀,不知为什么本应该车来车往的这座大桥却如此空旷,它是这座城市很重要的交通要道。 我突然有些害怕,可就在下一秒,我仿佛切换了一个场景,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桥上的路灯更加明亮了,如果不是夜幕的黑我都要以为快要到清晨了。 桥头不知何时走上来一个极长的迎亲队伍,十里红妆,锣鼓声天,有好 第3章 马嘉祺「Jump Scare」 *微恐乙女/前世今生 *活了百年的地狱使者X转世失忆的鬼新娘 *HE 00. 听说,死亡对你的健康不太好。 01. 天气总是不可预测的,尤其是南方的天,明明正出着大太阳,回来却被突如其来的太阳雨淋了一身,视线飘到左下角,才发现连带着淋湿了我朋友挂在我托特包上的娃娃。 雨势不算很大,但身上的雨水还是迅速被三十几度的高温蒸发,黏腻腻的,我只想赶紧回家。 回到家赶紧洗了个热水澡,进到浴室才想起来忘记把托特包放下了,只好尽可能的放到浴室的高处。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娃娃的表情是不是变了?嘴角从平行变成了微微上扬。 这只娃娃有些奇怪,朋友送给我的时候我也没仔细看,听说现在有一个小众圈子流行什么“娃圈”,听说过,但没入坑。 我一直以为朋友只是随意送的,但现在想来也觉得有些奇怪,这位朋友长相是谁看谁都问一句你是不是少数民族?她说:是呀,我来自湘西。 这只娃娃穿着不像现代也不是纯古风,反而有些交织得不伦不类。 看得出来是男孩子,但确是留着很漂亮的高马尾,衣服是黑色系的西装的,但领口的样式还点缀着些许中式元素,保留了东方韵味。 绑马尾的是一根编织手法很复杂的红绳,有一个很小的带着字母“M”的刺绣,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娃娃的品质极佳,就算我不了解娃圈但也猜得到价格不菲,抚摸上去的那一瞬间能感受到极好的触感,柔软且细腻,就好比真人。 “就好比真人。” 我被自己灵感乍现的想法惊到了,激起一身鸡皮疙瘩,不由自主的,我想到了刚刚被我忽略的一闪而过的想法:娃娃的嘴角是不是上扬了? 我直接把娃娃扔到了沙发上,动作算不上温和,我似乎看到了娃娃的嘴角又往下压了一些,但是我有些近视,说实话并没有特别看得清。 我刚刚才鼓起勇气,打算想走向前再看一看。 现在已经是晚上了,除了我发尾还未擦干的水一直在有规律的往下滴,水珠掉落在木地板的声音是闷沉的,并不清脆悦耳,同时配合着空调运转的声音,手机微信突然弹出来消息让我的心狠狠地砸了一下。 我解锁手机,显示是送我娃娃的那位朋友发来的,我粗鲁扫了一眼,语气很俏皮可爱,是她平日里的状态,消息内容却让我想直接夺门而出。 手机上的时间跳转到23时23分。 她说:忘了告诉你了,这只娃娃叫马嘉祺,我手里的每一只娃娃都是有灵性的哦,你要好好对待他,不然可是会生气的! 娃娃从沙发上滚落下来,内里是棉质的娃娃掉落地板时却发出了沉闷的响声,我却不敢回头,因为我透过阳台上的推拉玻璃门看到了一位男人。 站在我身后的,比我高出将近30厘米的,用红绳绑着高马尾的,穿着款式特别的黑西装的,和朋友送我的那只一模一样的,长相近乎妖异的,名为马嘉祺的男人。 玻璃的反光让我不用回头就看清了他的长相,眼尾上挑的丹凤眼,比我画浓妆之后还更加嫣红的嘴唇,堪比厚涂了好几层的正红色系口红,皮肤却有些异样的苍白,衬托着额头眉心那一个复杂图案的花纹更加鲜红。 我之前都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这身打扮我满脑子不可避免想到了什么叫做活见鬼,二十多年以来的信仰彻底崩塌了。 他从身后环抱住我,他手很凉,我感受了不同于正常人的体温,比普通人还要低个几度,我却是全身僵硬,内心的恐惧使我浑身一点儿都使不上力,甚至连发抖的力气都没有。 他说。 不,应该是马嘉祺。 他说:“你好,鬼新娘。” 02. 这时我的耳边传来急促的闹钟,最原始的手机自带的闹钟就响卡西莫多敲响的钟声,一下又一下,在我心上重重砸了过来,我打开手机把闹钟点了“停止”,惊觉现在才是凌晨三点半。 我突然惊醒,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调的这个三更半夜的闹钟,整个人就像深度睡眠做了梦却被迫醒来那样疲劳不堪。 我想起刚刚做的那个诡异的事情。 房间里的空调明明才是最适宜的26度,我却感受到了来自冬季的冷,仿佛来到了阴间地府。 我冲出房间门,奔到沙发上,打开手机自带的手电筒,拿起昨天使用了一整天的托特包。 我仔细检查,里里外外都翻了个遍,包里零零碎碎的小物件散落一地,却不见那只娃娃的踪影。 我放下心来,原来那个只是一个极其逼真的梦,我长舒一口气,把地上的东西捡起来收拾好,离早晨八点钟还有不到四个小时,我决定再回去睡一觉。 突然想起来,那时候准备下大雨了,那位湘西的朋友送给我娃娃之后,我并没有认认真真地感谢她,明天下班之后再去商场给她买回礼。 虽然已经是将近凌晨四点,但我还是给她的微信留了言:“很感谢你的娃娃!有机会我也要找个空余的时间去湘西玩儿,记得当我的导游哦!” 我一转身,却看见马嘉祺出现在我的卧室门口。 我用尽全力才克制住自己想要尖叫的冲动,恐惧像虱子一样爬满了我的全身,看不见也摸不着,我跌落到沙发上,瞪大了充满了惧怕的双眼。 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梦中梦吗?还是真实世界?求求了,请快点醒来! “你为什么怕我?”马嘉祺问我,神情却有些疑惑,他朝我走过来,半蹲在我的身前,我这才发现他的指甲是暗沉的黑,但并没有涂上指甲油,这是他指甲原本的颜色。 “你不是活人,你是鬼。”我听见我的声音止不住地颤抖,话音刚落,我看见茶几上的手机屏幕亮起,看到是微信的对话框。 大 第4章 马嘉祺 「百事皆可乐」 *漫画家X外交官 *字数预警1w+ *前期校园后期社会 *不正经文学/勿考究 “相遇太晚没关系,我在夏天遇见你。” “所以,我喜欢你。” 1. 你确实没想到会和马嘉祺发展成这样。 你一直以为自己的人生轨迹会沿着你成绩一落千丈之后发展。你仗着老天给你赏脸,让你对美术方面有那么一点点天赋。 美术生哪里只能单单靠美术成绩呢,文化分和初中相反的那惨不忍睹的成绩,让你高二那年信奉娱乐至死及时行乐,堪称没心没肺的典范。 你的高中恨不得让所有人知道自己是个名校,特地在你们校园活动范围内的必经之路做了一个什么玩意儿的“荣耀墙”,让来来往往的师生和教师家属甚至校外人员每次路过都不由感慨一句“多厉害啊学校啊。” 当然,你清楚的知道有位刚毕业不久的学长叫马嘉祺,这个名字总能在校园的各个角落听到不管男的女的在念叨,甚至在厕所。 而且你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谈起马嘉祺,都会以“诶你知道吗?”这样的固定语句开头。让你一致怀疑这个是什么前往快乐星球的神秘暗号。 念叨得多了,你也被迫在脑海里将马嘉祺学长传奇的事迹渐渐补充完整。 曾经就读于你校马嘉祺同学,以保送的身份考入清华大学,虽然大学还没毕业,却已经在外交部实习。他性格多么温柔,人没有架子,次次考第一等等事迹在学校里口口相传,一届传一届。 而且最重要的重点是,马嘉祺长得非常帅。 你吹了声口哨,并不以为然。 但是之后路过荣耀墙时你的视线也开始有意无意的寻找马嘉祺的照片。 这么受欢迎不是没有道理的,真的很帅。 2. 高三开学,你的心态依旧和往常一样,反正家境还可以的你之后肯定有书读,也不至于落榜。高中,不就是混吃等死三年,高三努力努力一下下就过去了吗,没想到现实这才教你做人。让你知道出来混迟早要还。 还没等你开始做好如何混吃等死的策略呢,开学第二天你和好友在饭堂吃午餐,饭堂二楼螺蛳粉的香味让你住在二楼的万恶之源。 看午间新闻是文科生的必备素养,外交部的发言甚至可以说是午间新闻的常驻嘉宾。听着外交部的发言,电视上一闪而过的镜头引起饭堂小范围的轰动。你正吃着螺蛳粉呢,你好友的突然激动让你差点成为第一个吃螺蛳粉被呛死的人。 那是马嘉祺。 虽然镜头仅仅扫过了台下那个用笔记本打字的男人,甚至他还带着口罩。但那挂在荣耀墙的你不得不记住他的脸,让你一下子认出镜头扫过的那个是马嘉祺。 虽然只有短短几秒钟,但马嘉祺的身影也刻进了你的DNA里。休闲略宽松黑色西装,内搭的白色衬衫随性的解开几颗扣子,镜头扫过的侧脸微微低头,专注的听着发言做着笔记。虽然只有眉眼,但也可以想象五官有多么惊艳——更何况你见过他的正脸。 如此动人心弦,一眼万年。 你惊讶于马嘉祺虽然还是在校生,却已经有了资格坐在外交部的大厅里,几乎成年的你第一次感受到心悸是什么滋味的,也让你感受到世界的差距,你从来都是一个随性的人,从不畏畏缩缩拖泥带水。 那一眼之后,你开始有了目标。 3. 那一眼让你念念不忘好几天。 大家口中的重点高中都是靠牺牲学生的休息时间换来的,除非你有什么大病而且必须医院开证明,不然就算你家就在校门口你都必须住校。 你身体健康,吃嘛嘛香。理所当然成为众多住校的那个倒霉蛋,只有在星期天才能放你出去野。 你回家之后王者峡谷的兄弟召唤不到你了,第一件事下载央视影音,翻到那天的午间新闻回放,二倍速播放找到了那短短的几秒钟,果断截图下来晒照片。 在返校路上,拿着照片的路边的精品店让老板帮你做成精美的相框,你将相框摆在课桌前。你同学笑你如此执着痴情,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你微红了脸,就像所有青春期的女生那样被人调侃心事的害羞与慌张,虽然你的青春期心动来得有些晚,甚至可以称之为后青春的诗,可普通人普通的反应你当然还是有。 你欲盖弥彰舔了舔嘴唇:“瞎说,我那是拿来辟邪。”你猜你同学信不信,反正你就当他是信了。 你深知你无法考上他所在的那所知名大学,所以你的目标是希望考上帝都的大学,去他大学的所在地,能离他近一点。 “校友”这个身份无法令你满足,你只想再更近一点。 “彼方尚有荣光在。”他成为你高三一整年的耀眼光芒,就算你仅仅只是微光。 4. 你高三期间,马嘉校作为优秀校友回校演讲,也不知道学校脑抽还是怎样,你猜测大概是想彰显本校学生不仅仅只会学习,还可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找了美术生为马嘉祺作画。 你因为自己的绘画天赋,成功成为那个幸运的倒霉蛋子。你顶着全校美术生恨不得本格跳为变格魂穿你身体的友善目光,自信收拾好东西去见马嘉祺。 马嘉祺不愧是温柔本身,作为模特非常配合画手的态度让他本就光辉的伟大形象从温凉月光直接变成火山喷发火焰山。对,那句老话你不得不表示赞同:爱情使人盲目。 到了画室,其实说是画室,实际上是临时改为方便你作画的会议室。马嘉祺坐在会议室的沙发上,神态认真点击着手机屏幕,大概率在回复什么重要的工作。 你厚着脸皮上前:“……学长好!”马嘉祺听到声音抬头看向你,笑唇让马嘉祺的嘴角天生带着一些微笑弧度。至少让人看上去没有那么仙人在云端。 “你好,我是马嘉祺。”马嘉祺站了起来,伸出右手想与你握手。你吓一大跳,没想到竟有这等好事。连忙伸出右手握上了传说中马 第5章 严浩翔「不可或缺的后日谈」 *八年制博士医学生严X四年制作天作地本科生你 *HE 大学和严浩翔谈了四年,我四年制本科他八年制医学,所以我毕业时他还没毕业,要继续留校直博,而我天性烂漫受不了被封在几堵围墙里,直接和严浩翔拍拍屁股直接散伙。很奇怪是不是,明明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就结束了四年的感情。 管他呢,拽姐我向来潇洒。 我执行力向来很强,俗称想一出是一出,想去祖国的西南角感受一下少数民族的异族风情,主要是不想留在北京了,北京的好友圈免不了要遇见和严浩翔有关的人或事物。 结果收拾行李的时候,发现我想要的东西这也找不见那也找不见——全都在严浩翔那里。谈了四年,严医生都不知道被我翻来覆去睡了多少次了。做就做了,明明已经气息不稳了还硬要死撑,做时他虚空推了推他的眼镜,摸空时才意识到他已经把他眼镜摘掉了,怕接吻时硌到我:“从科学角度来说,适当发泄/欲/望是合理的。” 有了第一次晚上留宿他的单人间宿舍之后就会有第二次,渐渐的他的宿舍里挤满了我的东西,他就和学校申请出来租房子住。搬家的时候顺便把我的东西一箱子打包带走,这些我一无所知,当他再一次带我去他那过夜,轻飘飘地把我推进他家里的时候我才知道。 想到这我啧了一声,机票都买好了,酒店也预约成功了,总不能为了他一个严浩翔就放弃我的西南之旅吧。然后我理直气壮厚着脸皮给严浩翔发微信:“严医生,我的东西还在你家里,我明天去拿。”这男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到了晚上出了实验室才看到消息,回得也很简洁:“好的。” 笑死,后来我就被封在他家里了。 他租的小区突发疫情,进来我都没多说一个字——好吧我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句:“猫呢?”我视力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食指颤抖了一下,然后缓慢的指了指我的脚边,我低头一看一只胖乎乎的蓝猫懒洋洋地躺在我脚边。 这猫是见过世面的,之前我和严浩翔一个没忍住在客厅沙发上做的时候,他没声息的跳到旁边的单人沙发上,轻飘飘喵了一声,我被吓一大跳,一个紧张弄疼了严浩翔,我小声说了一句有猫,严浩翔顿住后越过我圆滑的肩看了一眼他的猫,然后拿他黑色的领导绑住了我的眼睛:“这样就看不见了。”我说严医生,你玩现代版一叶障目呢? 我就一个翻衣柜的功夫严浩翔就接了个电话,然后进卧室告诉我小区封了,只进不出。他养的胖猫也推着他那肥嘟嘟的身子扭进来,自动找了我怀里最舒服的位置尾巴一卷就睡过去了,我瞪了一眼肥猫,又瞪了一眼严浩翔,看着他那云淡风轻的样子我出离愤怒,指着他的鼻子骂:“我说严浩翔你和你的猫都别太过分了!” 他笑了,先是拍拍我的头发帮我顺毛,然后一把抓住蓝猫抱在怀里:“你睡主卧吧,你的东西都在主卧,我去睡次卧。”总感觉好像有什么不对劲:“这不是两居室吗?你把原来的书房改成次卧了?你不怕房东骂你?” 严浩翔被我一连串的问话问得有点懵,撸猫的手都顿住了,他有些犹豫,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我骂了他一句有话快说。妈的烦死了,早知道不问了,他说的话我又能感受到我和他之间的差距了,因为他说这房子是他买的,不是租的。 “你哪来的钱?”我大受震撼,他又摸了摸猫头:“我大学四年努力搞科研赚钱不就是为了赚老婆本?我原本打算之后再买一个大一点的。”我蹲着,他站着,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像个高深莫测的神一样的审判我:“谁知道我碰上一个小没良心的。” 别说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在给我定罪,我的良心大大滴不安! “你就在我家住下吧。”严浩翔抱着猫出去了,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我记得你也挺喜欢小孩子的,一男一女刚好组成一个好字,所以打算买个复式吧。”说完也不等我反应就走了,我留在原地脸红得滴血,这个严浩翔蔫坏蔫坏!和我说这些干什么! 晚上我躺在主卧的大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隔壁有一个貌美小娘子等着我,我是怎么睡得着的?然后穿着薄薄一层的白色睡裙就偷偷打开了隔壁的房门。 还没等我开口,黑暗中传来严浩翔平静的声音:“半夜披散着头发来找我,你是想报复我学历比你高,然后采取吓死我的对策?”我忍住了想neng死他的念头,脑中疯狂默念我是来勾引他的,然后我一开口:“你还没拿到学位证,说明你现在和我一样还是本科生。” 我到底在说什么,空气中静默了,然后我就听到严浩翔啧了一声,慢悠悠地半靠着从床上坐起来:“你什么心思我都懂,要做就做,别找那么多废话。”我哦了一声,走向前环住他的脖子,在他敏感的耳边说了一句:“严医生,其实我是来勾引你的。” 第6章 丁程鑫「是心脏先动的手」 *先天性心脏病患者X主治医师 *早期作品/内容不专业/虚构勿考究 *HE/4k+ 00. “过了七年,我还是一眼认出你。” 01. 余思桃20岁生日那天,她对着面前精致可爱的蛋糕,许下一个生日愿望:希望上天能让她早日匹配到一个合适的心脏。 余思桃她胎中带病,出生开始就被确诊先天性心脏病,不过好在余思桃是个幸运的女孩儿,虽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并非柔柔弱弱一碰就倒的林妹妹,只要不需要太过刺激,基本上与常人无异,虽然能控制,但是再拖下去也有很大的风险。 虽说余思桃本人并不太在意她自己的心脏病,她家庭美满,身边人朋友们对她都关爱有加,但这病一直是梗在她亲朋好友心中的一根刺。 余思桃是个父母疼爱好友怜惜老师喜欢的这么一个傻愣愣的姑娘,好运得不得了,小时候随手指点江山,买的福利彩票就中了一千块。 这不,好运不就一直围绕在她身边嘛。 余思桃小姑娘刚刚许下整整20年不变的心愿,她的独特的新闻联播手机铃声下一秒无缝连接响了起来。她接过电话:“您好,是余思桃小姐吗,心脏供体经匹配后……” 剩下的余思桃已经听不到了,赶紧和家里人商量然后安排住院。第二天,余思桃和辅导员说明了情况之后就赶紧请了个假,干净利索收拾好行李就愉快的住院去了。 办好住院手续后,余思桃见到了她的主治医师,她在病床上玩手机,一个身型修长的男子敲了三声门,推门进来。 男子虽然穿着白大褂,但是白大褂并没有让他看起来很漠然,而是仿佛春夏补给河流的冰雪融水,虽然看上去冰凉,但确是初春的温暖。 ——或许冥冥之中必有天意。 余思桃看到她的主治医师,大学学了哲学的她应该是唯唯物主义是也,可不知怎么的,这一次余思桃决定违背一下自己的专业。 “您好,余小姐,我将是您的主治医师和主刀医生,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找我。”医生笑了笑,“我叫丁程鑫。” 02. 丁程鑫近来发觉,每次去四号床查房的时候,一直有一道很强烈的视线盯着他。可四号床只有那位怎么看都很乖顺的小女孩儿,怎么看都不会是那位叫余思桃的小女孩吧。 又是一天查房,丁程鑫在照例询问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盯着那双眨巴眨巴的杏眼,无奈地开口:“请问是余小姐吗?难道您以前和我见过?” 余思桃没料到今天丁程鑫会回头,吓一大跳,来不及躲开视线,直愣愣盯着丁程鑫平光眼镜后的眼睛。接触到余思桃的眼神,平时说话挺利索的丁程鑫突然有些语塞,面对这姑娘不加掩饰的目光,平时委婉拒绝的话却说不出来。 丁程鑫觉得,他心上似乎有一块地方突然柔软了下去,就像唇齿抿化了的夹心,那一触动的甜味不可抑止的从他二十七年从未考虑过情爱的心上一丝一丝的漏了出来。 后来丁程鑫才知道,那叫一见钟情。可当时的丁程鑫并不明白这些感情道理,当下,他只好有些慌乱的移开视线。 “说不定见过呢!”余思桃半开玩笑的说,丁程鑫不知道为什么,莫名有些郁闷。丁程鑫有些不开心:“如果没别的事,请你就好好休息吧,心脏移植对患者和我们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过几天就要手术了,这几天一定要放松心情,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及时找我。” “医生,我有个问题。”余思桃有点懵,怎么感觉丁医生突然就生气了呢,丁程鑫用眼神示意余思桃。 “丁医生,如果你们已经下班了怎么办?”余思桃满怀期待。“随时都会有值班的医生和护士。”丁程鑫有些不理解余思桃为什么这么问。 “医生,你有微信吗?”余思桃换了一种问法,她决定打直球,她想了想,再加了一句:“私人的那种。” 刚想拿出工作微信号的丁程鑫:“......”丁程鑫有些为难,婉拒道:“不好意思,其实我不太用微信。”其实丁程鑫说的也不是假话,虽然他作为一个21世纪有着光明前途的大好青年,但真的不太会用社交软件。 余思桃自然听出了他的委婉,也不太好追着人家要联系方式,只是假意点了点头,又说:“那可以给我你的手机号码嘛?” 丁程鑫犹豫了一下,“我想了解一下有关心脏移植排异的事情。”下一句话,硬生生将丁程鑫拒绝的话咽了回去。丁程鑫原本只想给工作号码,可看着余思桃鬼马的样子,鬼使神差给了私人号码。 而且,丁程鑫心里是暗喻的甜味儿呢。 03. 手术前一天,饶是心再大的余思桃,也免不了十分紧张,排异的事情已经有无数人和她说过,包括术后的注意事项,她想好好活着,毕竟这世上还有很多人在爱她。 于是,她就穿着比她码数还大一码的病号服,绕了两层,脚下蹬着拖鞋就直往丁程鑫办公室,丁程鑫带着细框眼镜,坐在办公桌上对着电脑敲敲打打着什么。 余思桃探出一个怎么看这么委屈的小脸:“丁医生......”丁程鑫顺手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猜测道:“小姑娘是术前紧张?” “丁医生,我已经成年了!”别的先不说,余思桃总感觉丁程鑫在把她当小孩子。丁程鑫笑了一下:“比起我来你还是很小,我比你大七岁呢。”听到这话,余思桃眼前一亮:“我已经过了二十岁生日,已经到法定年龄了!” 丁程鑫还是没忍住,无奈的笑了。虽是无奈,可连丁程鑫自己都没发现,无奈就是放纵的开始。 移植是大事,丁程鑫还是千叮咛万嘱咐这些事项,聊到一半,办公室突然有人敲门,丁程鑫提高了一些音量:“进来。 第7章 严浩翔「蝴蝶骨」 *烂俗梗/不算成功的救赎/医生X教师 *披着甜文 *HE “他的屏幕上清晰地映出你的蝴蝶骨。” 01. 在我任劳任怨给市重点中学教书的第二年,我和一个医生谈起了恋爱。他叫严浩翔,是我那神出鬼没的邻居,我从陪着学生上完晚自习,到晚上十点多才从学校回来。 我回家的时候他才出门,经常能在家门口遇见他穿戴整洁的进电梯,我一直以为他夜生活丰富,后来我才知道他并不是出去鬼混,严浩翔是个医生,经常需要值夜班。 作为邻居当然打过几次照面,有一天我有早课,七点钟就要从家里出发,没想到居然碰上了严浩翔,看得出他的神色也有点惊讶。我快速地眨巴了两下眼睛然后想了想:“邻居嘛,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要和善一点。” 于是我采取的行动是主动对他笑了笑,明显看到他迟疑了一下,然后也对我点头示意。 我和严浩翔互道了早上好后就一起进了电梯,我习惯站在严浩翔偏右后方的位置,之前是为了可以方便悄悄欣赏小严医生近乎完美的侧颜,而今天这样子我是为了能靠在电梯的扶手旁,中学怎么会起得这么早,完全没来得及吃早餐,要省点力气。 我在大学期间养成了不吃早餐的“好”习惯,今早第一节课实在是太早,我只是多睡了一会儿,我知道我的目光一直在严浩翔手里的豆浆油条上晃,因为我实在是太饿了。 可能是我饥饿感太强,视线太热烈,严浩翔注意到了,便主动开口问我:“小易老师没吃早餐吗,如果没吃的话,这是我自己做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眼前这人是个医生,职业压迫感好强,也不敢撒谎,只能如实告诉:“也不敢瞒着小严医生,事实上自从我大学开始到现在就很少吃过早餐了。” 听完我的话,严浩翔作为医生的职业病又开始犯了,下意识皱了皱眉,小严医生那谴责的目光让我有些回到了学生时代的感觉,仿佛站在我面前的是我那高中班主任。 “不吃早餐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小易老师。” 那天,小易老师终于吃上了热乎乎的早餐,并且自从小严医生问小易老师要了课表后,早一节有课的都能吃上小严医生亲手做的早餐,小易老师不会怀疑一位医生做的东西是否健康。 02. 真正让我和严浩翔再次拉近距离的,是他家里那只名叫十万的蓝猫。周六是没有课的一天,我睡到了九点钟才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托严浩翔的福,在24岁这一年终于重拾了吃早餐这一习惯。 我在厨房准备早餐时,听到了敲门声。 敲门声一听就知道是严浩翔。他的敲门声很有特点,不紧不慢叩三下,停一会儿,再重复叩三下,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力度也是不重不轻,能听得出来是有礼貌、有礼节的,还有对主人的尊重的。 每当小严医生顺手准备好我那一份早餐后,都会敲一次门告知我,怕我没听到,微信上也会提醒一次:早餐放在门口了,小易老师记得趁热吃。 刚开始我有些过意不去,毕竟是白吃白喝人家的,给小严医生转了一笔账,就想当作是早餐费,意料之中的,他退了回来,小严医生说:“如果实在是想帮我做点什么,那就帮我喂猫吧。” 猫咪的主人不要我报答,所以我对小严医生的猫咪加倍疼爱,于是我自觉的承担起帮忙投喂他家那只猫咪,顺便帮它添了粮加了水铲了屎,多留了个心眼,偷偷记下他家猫咪常吃的零食,然后又买了好多悄悄放进去。 今天严浩翔的敲门声似乎有些急了,怕是有什么要紧事,我连忙过去开门。 一开门,一只胖乎乎的蓝猫被塞进我的怀里,相信我和他怀里的蓝猫一样发懵,同样不知所措的还有十万的猫窝猫粮猫砂猫罐罐。 严浩翔略带着些歉意和我说:“不好意思小易老师,事出突然,邻省突发洪灾,我被抽调去邻省支援了,只能麻烦你照顾十万一段时间。” 我“啊”了一声,花了五秒钟消化了一下他的话,然后连忙答应下来。严浩翔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笑了一下,又说:“以后不用帮十万买零食了,按照你偷偷加上去的量,你可能会破产。” 我被哽得说不出话,因为事实确实是如此,养一只小猫咪好贵,我那微薄的工资确实养不起我怀里这只煤气罐罐。 “小易老师,”我抬头看着站在我门外的小严医生,怀里抱着胖嘟嘟的小猫,这只小猫咪被我撸得的舒服地在我怀里踩奶,严浩翔摸了摸十万的头。 “十万很喜欢你,所以等我出差回来,我们就在一起吧,好吗?”小严医生如是说。 3. 和严浩翔在一起的这一年,我很少听他提起他的父母,只是一句:“不在国内,工作忙。”便匆匆带过,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严浩翔的出生也算是一个意外。不是说他父母不爱他,只是严浩翔来的太不凑巧,爱的方式也出了错。 严浩翔一直很缺乏安全感,我一直不明白是为什么,后来才知道真正原因。因为忙于事业,在严浩翔记事前就交给保姆管理,偌大的别墅里陪伴小严医生长大的只有保姆阿姨和一位接送他上学的司机。 为什么我能感受出来呢,在我出差之前他哭了,像个知道自己犯错的小狼,带着讨好意味得碰了碰我的脸。 一线医生是很忙的,空出一点点得以喘息的时间都还要给我发了好几条消息,比平时粘人太多了。 我出差学习听课时手机基本上都是调至静音,等我下课打开手机后,置顶的小严医生发来一大长串的消息,最后停留在两个小时前的最后一条:“小易老师,我上手术台了,很想很想你。” 严浩翔的症状有时候和幽闭恐惧症类似,他害怕自己单独在家,幽静的环境 第8章 马嘉祺「甜味满分十分」 *短句叙述/灵感来源于知乎 *恋爱日常HE 1. 我养了只煤气罐罐,是个女孩子,黑白相间的美短,刚和马嘉祺谈恋爱的时候,我毛孩子领地意识极强,我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我家猫不是哑巴。 我第一次把马嘉祺带回家时,猫猫看见马嘉祺直接炸毛,后来马嘉祺花了好多耐心才把猫猫哄好,甚至还破费了马嘉祺的好几根猫条。 我有些吃味,马嘉祺对我好像都没这么好声好气。我瘫在沙发上玩游戏,马嘉祺抱着我在他怀里呼呼大睡的女儿走到我身边。 马嘉祺看了我一会儿,没见我给他让座位,只好委委屈屈和我的猫一起缩在沙发的一个小角落,动作轻手轻脚的,生怕煤气罐罐被吵醒。 马嘉祺摸了几把猫猫软乎乎的毛,轻声和我告状:“终于搞定咱家女儿了,和你一样好哄,给点吃的就乖乖跟着我了。” 我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没拿正眼看他,顺势踹了他一脚,没想到踹错物种了,一脚踢到马嘉祺怀里的猫,然后我家猫狠狠咬了我一口,溜了。 后来猫猫重新认主,整天粘着马嘉祺,不理我了。 啊,天气真好,好想揍他。 2. 我和马嘉祺还在读书的时候,大学所在的那个城市常年连绵细雨,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体质,每一把伞在我手里活不过几天,马嘉祺的那把伞还是我大一的时候斥巨资给他购置的,到现在还依旧完好如初。 可是我呢,上个月月底买的伞,下个月月初用不到五次,新伞的橡胶味还没散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伞骨就折断了,而且特别巧的是,在我的伞断了之后就进入了雨季,明明上课时一片明朗,一到我下课的点立马狂风暴雨。 我看着这天气,心里啧了一声,打算暗暗催眠自己这一点小雨不足为惧,下一秒马嘉祺的消息来得及时:“你在哪,我刚刚下课,现在过去接你。”我依稀想起来我和马嘉祺提过一嘴我的伞又牺牲了。 我给他扣了个1,告诉他我已知情并同意,然后又给他发了一条微信让他注意安全不着急,过了一分钟,他好像又想起来什么:奥对了,我帮你买了新的伞,你别再惦记你那华而不实的伞了。 他居然敢说我的伞华而不实,好想揍他。 3. 我一直知道我自己的情感反应有些迟钝,马嘉祺追我那一阵子,我也是在舍友的提醒下才后知后觉,后来马嘉祺才和我说,他都快急死了,就差把喜欢贴在脑门上了,如果我再傻愣愣的把他当兄弟他就直接打直球,幸好有我舍友推了一把。 我做事和感情比较温吞,比如现在我才慢吞吞拿出手机,点开置顶对话框,和马嘉祺共享了位置,他倒是点进来很快,然后我就盯着他的位置小人,平稳、均速地向我的位置移动。 他是数学系的,马嘉祺所在的数学与统计学院不在我这边文科类的教学区,两个区域的教学区间隔了有一公里,雨挺大的,但我只等了他十分钟而已。 他在台阶下,我在平台上,他向我招手示意,我冲到他伞下,马嘉祺非得今天手贱,右手给我和他一起撑伞,然后从我背后揽住了我,左手蹭了蹭我的衣服,蹭就算了,还一定要说句:“我的手湿了,擦擦。” 啊,天气真差,好想揍他。 4. 我舍友都以为我不喜欢吃水果,平时就是偶尔想起来就吃一口,其实不是的,我很喜欢吃水果,我只是太懒了。水果好多都是带皮的,就算有可以吃皮的口感也没有去皮的好。 那天我和马嘉祺一起去学校的西大门买炸串,炸串旁边的小摊是卖水果的,我有些馋西瓜,等炸串的间隙我拉着马嘉祺去水果摊那里。 我问水果阿姨:“阿姨,这个西瓜可以买三块钱的吗?”阿姨说可以,我想了想又问:“可以帮忙切好吗?”阿姨又再次点头。 我悄悄和马嘉祺咬耳朵:“看吧!我们南方的水果摊都是可以帮忙切好的!”语气带着一点小自豪。马嘉祺牵住我的手,然后看了一眼水果阿姨利落的下刀,问我还要不要别的水果回去放着。 我偷偷告诉马嘉祺其实我不会挑选水果,马嘉祺似笑非笑,然后捏了一把我今天精心扎了好久的丸子头:“你男人万能的,我帮你选。” 其实我是想吃的,但是看着那些需要去皮的水果,犹豫了好久,有些不好意思,又和马嘉祺咬耳朵:“我有点懒得削皮,放假回去在家里的时候,都是我爸闲着无聊没事干然后切好之后放冰箱的。” 然后马嘉祺拉着我向前,挑了几种我爱吃的水果,装好袋递给了阿姨帮忙称,见我恶狠狠盯着他,他笑了,然后说今后如果你想吃水果了我帮你去皮。我还没来得及感动,他又补了一句:“所以快点叫爸爸。” 马嘉祺我说你别太过分,好想揍他。 第9章 丁程鑫「如何饲养一只狐仙」 *让他降落丁程鑫生日贺文 *人拟狐狸/伺候狐狸狐仙 *半狐形态微Sex *简洁分段式文体 *HE 01 提问,和一只狐仙同居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说实话,我有些不知所措。 02 饲养狐仙并非我本愿,我的本职工作是生科院的研究员,遇见他其实是个意外,当天刚好需要进森林里收集数据,然后我碰巧遇上了受伤的丁程鑫。 我在记录数据,只听到身边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刚开始我以为是蛇之类的生物,有些警惕。 一抬眼,没想到是一只很漂亮的狐狸,纯白色的,我松了口气,也很诧异这片地区有白狐的存在,当时的他也是普通白狐的样子,我也没多想。 03 他端坐在地上,毛茸茸的大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扫着空气,更多时候还是盘在爪子上。 “小狐狸,你想吃玉米吗?”我问。 其实我也没指望他能回答我。 我犹豫了一会儿,见他没什么恶意,想起来自己随身携带了好几棒的玉米,就分给了他一棒,反正书上说狐狸可以吃,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 他叼着玉米,然后走过来蹭了蹭我,我好奇的摸了摸他的头,他也很乖顺。 04 “野生狐狸我还是第一次见呢,你真好看,我之前只在我们单位标本室里见过,那里面有一只狐狸的馆藏。”我好像也没意识到和一只活生生的狐狸聊标本有什么不对。 白狐在我身边一直啃着玉米,有些无聊,我知道他听不懂,也是没话找话。 但我总感觉他僵硬了一瞬,我都以为他能听懂了,不过马上被我否定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荒谬的事? 我注意到,这只狐狸虽然身在野外,但却意外的很干净,身上一丁点儿泥土都没有沾染到,在这个多雨的季节是很难得的。 05 世界上还真有这么荒谬的事,周末休息,一大早的我只想睡懒觉,外面门铃响了好几次,不知道谁找我,只好从被窝里钻出来去开门。 一打开门,见到是一位极漂亮的年轻男人,我很少用“漂亮”一词形容男性,但我见到他的第一眼满脑子都是这个词。 06 “你好,很冒昧打扰你,我叫丁程鑫,我是前几天在森林里的那只白狐,也是狐仙。”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的几句话让我的大脑超负荷了。 我想转身就走,把自称是狐仙的男人拉进家里后,就关上了门,嘴里默念着一定是我还没睡醒,然后爬回床上想再回去睡个回笼觉。 07 等我睡到中午十二点多,再次醒来后,发现梦里的狐仙居然还在我家里,甚至还帮我做好了早餐,虽然现在已经变成午餐了。 不得不说,我三观炸裂了。 “丁程鑫?”我迟疑道。 “是我,主人。”他乖巧的回答。 08 我这才第一次仔仔细细地看着他,无论是第几次,都会惊艳于他的长相,他很温柔,整个人的慵懒是藏不住的。 丁程鑫看着你时的目光是温和的,像喝起来微微煮沸的、淡淡的青茶底,没有其他复杂的添加料。 眼睛是很典型的狐眼,眼型偏长,上下眼间距高,眼部线条弯弯,下眼睑细看的话微红,卧蚕饱满流畅。其实最独特的是他的瞳孔,淡淡的蓝灰色,像夜晚漂游的海浪。 09 “请问,你怎么能证明你是狐狸呢?如果你撒谎,我会把你送进精神病院。”我默了一瞬,心里有点唾弃看脸的自己,强迫自己勉强回归了理智。 话音刚落,丁程鑫在我面前表演了一个魔法,不过按照他自己的说法,这个是法术。 毛茸茸的狐狸耳朵出现在丁程鑫的头顶上,他的头发偏棕色,我视力挺不错的,阳光透过公寓巨大的落地窗,我甚至还能看清狐耳上微微飘动的绒毛,白色的耳朵在光线下接近透明。 还有他的大尾巴,这次的尾巴形态比他狐身时要大得多,蓬松的毛发肯定很柔软。 可恶,被一只狐狸拿捏了。 10 我问过丁程鑫,为什么会选择我成为他的主人,他和我解释说是因为我的那一棒玉米,我有些不相信,一脸质疑的看着他。 他笑了,和我说了实话,他说是因为很喜欢我。丁程鑫说喜欢我时,虽然表面上很云淡风轻,但我看到他头顶上耳朵害羞地动了动。 11 我很喜欢他的半狐形态,我下班回家后,都需要借助他那毛茸茸的尾巴帮我充电。 这可是他自己说的,丁程鑫告诉我,我是他的主人,我完全可以把他当做宠物,想怎么玩都行。 我可是听进去了,我抵抗不了软乎乎的大尾巴,每当我很累的时候,我都会从身后去拥抱丁程鑫,用手挠挠他的腹肌,撒娇说我累了。 12 丁程鑫真的很宠我,听到这话就牵着我来到了沙发,主动变出狐狸耳朵和尾巴,让我充电。 13 我充满电了,摸摸丁程鑫还在颤抖的耳朵表示安慰,就起身去厨房煮点东西。 留丁程鑫一个人在沙发上,让他缓缓,他需要时间缓缓,他的呼吸频率久久没法儿调整回正常,只是满脸通红,目光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 14 有一次玩得实在是太过,他平复不下来,厨房那个小小的阵地,他在我身上留下了许多他自己的气息。 到关键时刻,丁程鑫那双漂亮的眼睛变得尤其湿润,眼泪挂在他长长的睫毛上,就是不肯落下一滴。 他满眼都是我,我也是。 15 最开始和丁程鑫时他是人类形态,好几次到最后时,他嘴里无意识地叫的都是我的名字,可怜巴巴的,支离破碎的,好不惹人怜爱。 后来有一次我把他逼出了半狐形态,我坏心眼的揉捏他的尾巴根部,他被刺激地红了眼——物理意义上的,原本不怎么明显的夜晚海浪的眼睛变成了酒渍杨梅。 好像玩脱了,玩大发了。 第10章 贺峻霖「薛定谔的猫」 *5K+/人鬼变格/轻松文学/HE *贺峻霖十八岁生日快乐 “只有你看到了我的欢喜。” 01. “你家住哪儿?”实在不好意思,我真的不太知道。 我希望上天有人在管这些鬼魂的话,能来个人——不管是上帝耶稣还是玉皇大帝,反正就是个神仙,改一下这些所谓的天命。人死已经很悲惨了,感觉自己的智商都跟着世间的存在感消失了。 然后我就经常会问我自己:“我脑子去哪儿了?” 直白点,其实就是我失忆了。 我一觉醒来就在这儿了,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睡着了,有意识的时候我就在这儿了,我甚至只知道这是我自己的公寓,却讲不清楚这是哪座城市。 我可着急了,万一哪天我突然活了,我辛辛苦苦朝九晚五当社畜存款的那一点小钱放哪儿了都不知道。 我越想越气,急得在公寓里满屋乱飘。 然后从我的房间里走出来一个男人,准确来说,是一个第一眼就觉得十分惊艳,但同时又给我一种很易碎的男人。我拼命地回想我智商最高的时候——高三,我该怎么去形容他。 泡泡手艺人的拿手好戏,贺峻霖可能就是那个手艺人的得意之作。不管是春光正好的白天还是星光熠熠的夜晚,娃娃总能折射出令人满意的完美漂亮的光泽。 但是他身子太单薄了,感觉轻轻一碰就倒了。 我看着他内心摇了摇头,有点失望。这个男人真的很好看,只不过太瘦了有点,再结实一点那一定会是一个完美的恋爱对象。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有一秒钟似乎和我对视了一眼。他若无旁人的走过了我,我下意识让出了位置,他走路的时候带起了他的衣角,然后直接穿过了我。 贺峻霖径直走到沙发坐下,刚刚洗完澡的他头发还湿答着水,就这样半湿不干地就开始玩手机,任由他凌乱的湿漉漉的头发。沙发还是我生前买的那个,小型的,我一个人住刚刚好。 但是贺峻霖一米八的个子在沙发上就显得有些委屈,他也不在意,等他觉得头发差不多干了就直接侧躺在沙发上,腿也伸不直,无法搭在沙发的另一侧上。实际上他的头发压根没干,没过多久牛油果绿的沙发上就有一块被染成深绿色的水迹。 还是和以前一样不让人省心。 这个念头出来的时候我吓一大跳,差点忘了我是个鬼。我明明有关于身边的人或事都忘得一干二净,我怎么会记得他叫贺峻霖?还有那个以前。 以前。 我和他有什么以前。 我还是个鬼呢,被一个大活人吓得不轻,之后还怎么在鬼界混下去。我大惊失色,急需找个地方冷静冷静。然后我光速飘向了阳台,我也不懂阳台风大不大,但我内心觉得风大就行,适合冷静思考。 没想到贺峻霖出来抽烟了,不得不说他抽烟之后的样子,我觉得他更加脆弱了,他的身子,真的还好吗? 不过很奇怪,按理说这个公寓其实在我死后居住权早就不属于我了,不管他是租的还是买的,他怎么不在客厅抽烟,非要跑来阳台呢? 好多数不清的谜团,在我,也在他身上。 我真的很想问他一句: “师父,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02. 接下来的一天我经常飘在他身边,因为我出不去这个公寓,所以只能在家里无聊地等待他回来。我也挺乐得清闲,贺峻霖经常忘记出门关电视,然后我就在他出门后佯装躺在沙发上,但是我感受不到沙发的柔软。 他总喜欢看一些肝肠寸断的宫斗剧,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喜欢看这些呢!奥,没有说男孩子不能看的意思,因为他经常会看一些财经杂志——还是全英文版的! 他习惯在晚上洗完澡后在客厅阅读一些杂志,因为头发短,他就懒得用吹风筒。只能说他看得好入迷,我曾经很好奇地也凑过去看看,不知道又是不是我的错觉,贺峻霖侧了侧身,把杂志偏了一些,刚好是两个人可以一起看的角度。 我扫了两眼开始头晕眼花,我开始唾弃自己,大学四级也是低分擦线过,什么时候能改掉看英文就犯困的毛病。所以他这么一个金融从业者,贺峻霖怎么会喜欢看宫廷剧呢! 好,又回想起一点自己的以往的小知识。 所以我决定帮他看那部宫廷剧,智能电视就是好,不需要遥控器就可以自动播放下一集,然后我没日没夜地看了好多集。 等贺峻霖下班回来,假设他能看到的话,那一定是我痛哭流涕的样子,好悲伤啊,莞莞类卿真的是BE美学!这这这,是个人都会体会到心脏被捶得稀巴烂的感觉。 “呜呜呜好悲伤。”我痛哭得不能自已,然后忘了自己是只鬼,下意识地想找贺峻霖哭诉。这时候我才发现,我自己居然是可以说话的。当鬼太久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无法发声。原来不是我不能发声,而是我太蠢。 我泪眼婆娑又清晰地看到贺峻霖在我说话后顿了一下,其实我压根就流不出一滴眼泪。我心里大喜,连忙飘到他身边:“贺峻霖你是不是看得见我啊?” 他熟视无睹,家里仿佛只有他一个人一样,仿佛顿住的那一下只是我的错觉。我才不甘心呢,我耍流氓一样把手放到他腹肌的位置,还不过瘾,再假装戳了戳,我当然没什么触感,只是想逗一逗这个假正经。 果不其然,贺峻霖表面风平浪静还是那一副性冷淡的样子,但是耳朵却红得不行,在他冷白皮的衬托下尤其明显。“你长得真好看。”我出言调戏他,很满意地看到贺峻霖的脸彻底红了,突出他更漂亮了。 他做饭真的很色香味俱全,死了似乎很久了,真的很想再来一口人类的饭菜,我不饿,但是我真的很想来上一口,可恶啊!但是我实在没办法。 万恶的资本家怎么吃得这么好,贺峻霖把衬 第11章 马嘉祺「阿司匹林」 “The Drug is Aspirin.” *急诊科医生X刑警队队长 *非医学专业知识 *HE/微Sex/3.8k+ 01. 陆柯从临时休息室的透明单向玻璃看过去,医院在帝都的海淀区,已经是深夜了还是灯火通明,在帝都漂泊的人太多,努力到凌晨三点也可能只是为了支付得起那高昂的房租。 医生最怕值夜班,陆柯也不例外,急诊科医生每天都会遇见不同形形色色的人,你永远想象不到下一个病人会以什么姿态送到你面前来,或是面色苍白发虚寒,又或者满脸血肉模糊缺胳膊少腿。 今天的夜晚比较平静,夜班也比较幸运,目前送过来的病人都不算太复杂太难搞。 “陆医生,这边有个紧急病人需要您过来看一下。”实习生小宋敲了敲临时休息室的门。 陆柯突然从窗外的夜色惊醒,正值生理期期间,熬了几个大夜的陆柯强迫自己缓过神来,抓起桌上的特浓柠檬茶灌了一大口,困意顿时消散不少,立马起身跟着小宋前去查看病人。 陆柯不爱喝咖啡,马嘉祺也是。陆柯工作忙,所以渐渐喜欢上了也能让她快速保持清醒的特浓柠檬茶,而马嘉祺让自己清醒的方式就是吸烟,很不健康,陆柯很不喜欢,他们俩没在一起时马嘉祺吸得猛,呛得慌。 陆柯不喜欢马嘉祺抽烟,但也没有过多说什么,毕竟她知道马嘉祺工作压力大,这个行为是衡量之下比较上好的缓解方式。其实马嘉祺也知道,他对陆柯变换的情绪异常敏感,尤其是她不佳的情绪,他也没和陆柯说什么,但后来马嘉祺也很少抽了,只是偶尔来一支。 陆柯快步走到病人面前,一路听着小宋的基本情况汇报,一边预想着处理的办法。新送来的大概率是骨折,不过最好还是拍个片,陆柯心里想。 还有五米就走到病人面前了,陆柯脚步一顿,病人还没发现他,陆柯却已经认出来了。 他整个人懒散得靠在医院旁边的凳子上无聊的摆弄着手机,受伤的那一只腿伸直着,另一只腿随意的曲起来,据说好像是骨折了,但是从他脸上却看不出一丝的疼痛感。 他旁边还陪着一个人,陆柯认识,好像是严浩翔,感觉边儿上的男生比他还着急,一直在东张西望的看医生有没有来。 02. “有哪里不舒服。”马嘉祺听到这个声音,手机打字的速度顿了顿,不到一分钟赶过来的医生站定在他面前,医院的白光虽很亮,却异常的柔和,在地面映出她一片小小的阴影。 马嘉祺其实已经听出她是谁了,他知道这是陆柯任职的医院,不过倒也没想到这么巧。明明本该是个疑问句,却被她硬生生问成了陈述句,他认为陆柯旁边站着的实习生应该告诉过陆柯的。 他立刻察觉到陆柯有些别扭的情绪。 马嘉祺心里弯弯绕绕了一圈,笑了,盯着陆柯的眼睛说道:“腿受伤了医生,可疼了。”马嘉祺是真笑了,笑意漫上他的眼睛里,还多了几分不正经。 他的小女友想和他装不熟,他才可委屈了呢,下了床套上白大褂就翻脸不认人,一张甜妹脸却硬生生被她板着脸,马嘉祺还是喜欢陆柯被他搞得情/动时的表情,比工作时的她要鲜活多了。 “先去拍个片吧,看看伤到什么程度。”被马嘉祺一直盯着,陆柯有点维持不住表情,一直以来她在科室是以稳如泰山面不改色着称的,今天差点在小宋实习生面前破功。 和马嘉祺厮混这么多年,他一个表情眼神她都能知道意思,他刚刚这个戏谑又不怀好意的表情,大概已经把她全部在他心里过了一遍了。 不正经,陆柯在心里暗骂道。 “陆医生,搭把手呗。”马嘉祺试图站起来,但是好像有些艰难,陆柯吓了一大跳,连忙去扶,在陆柯上前的同时,一直安静地待在马嘉祺身边的严浩翔也上前,马嘉祺左手撑着座位的把手,严浩翔连忙架着马嘉祺。 他右手也不闲着,在陆柯过去扶他的同时趁机搂住她的腰,手还不老实地隔着衣料摸了几把。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的,碰的几个点总能碰到她的敏/感/点。他是病人,陆柯是医生,马嘉祺浑就浑在这点儿,他看准了陆柯不敢闹他。 妈的,腰真细。 这是马嘉祺得逞摸上了陆柯腰时的满脑子感觉。楚王好细腰,最近这段时间他和陆柯工作都有些忙,好久没能和小女友温//存的马楚王也有点心猿意马。他是知道陆柯是什么滋味儿的,他知道她有多美好,更何况他爱极了她,直挺挺的白大褂都掩饰不了她的好身材。 不能再想了,再想下去真出事儿了,马嘉祺在心里默默告诫自己陆柯这是在工作。 03. 拍片过程这混蛋终于老实了点,等结果的过程中马嘉祺的手一直揪着陆柯白大褂的衣角,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陆柯倒也没有心软,毫不拖泥带水地抽出被他扯住的衣角,头也不回地去处理工作了。 走之前还嘱咐了他朋友几句,看起来是一副拒绝和马嘉祺交流的样子,“拍片结果出来自助打印机上会显示,之后让他去值班室找我。” 陆柯对严浩翔公事公办的交代,之后又想起了什么,声音放缓:“谢谢你对马嘉祺的照顾。” 严浩翔也是个聪明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当着他们两个的面儿笑眯眯地调侃:“帮嫂子照顾老大是我应该做的。” 等陆柯拐进医院走廊的拐角,马嘉祺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最近两人都忙,说不想她,怎么可能? 医院效率也是快,陆柯才走了没几分钟拍片结果就出来,拿给陆柯看时她愣是看了很久没说话,硬是把一屋子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其他人的脸色变得越来越严肃,特别是严浩翔,冷汗都快冒出来了,心里直 第12章 马嘉祺「Witness or Taboo」 *HE/3k+ *耳骨洞上的耳钉 *删减了很多 原版请移步Lof “谎言之外是禁忌” 1. 我是知道马嘉祺回校任教的,他回国入职我学校的时候我刚满二十岁,在读大三,这个学校也是马嘉祺的本硕院校。 当初填报志愿的时候我就不是很明白,非要来什么外语系读英语翻译,虽然这是魔都的顶尖院校,翻译也并不差。 马嘉祺一口牛津腔说得流利,然后转头就飞到了美利坚,马嘉祺对他自身的口音一身反骨,又读了两年硕士后回国,不过显着的是效果很微弱,两年的硕士生活并没有拉他下加州口音的大水坑里。 我高考那年拼死拼活踩着线考上了他轻而易举考入的本科大学,然而在我还没开学时他就坐上了飞往大洋彼岸的国际航班。 马嘉祺兜兜转转,在不同名校内卷结束后,低调回到大学任教时,我还是一个为大学专业课折磨的女大学生,我也不知道当初怎么想的,我也学了那眼花缭乱的洋文,可惜马嘉祺所在的翻译专业分数太高,考不上,我被直接滑档到了商务英语。 也还行,好歹也能够一够他那学不起的高度,安慰自己反正都是学英语的,只是一个搞学术研究,一个搞经济谋营生。 我和马嘉祺的关系有点复杂,其实本来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但马嘉祺一些对我的见不得人的心思让我们不再是。 我看过很多描写男女间感情的小说,渐渐的我发现,马嘉祺看我的眼神不太像幼时那样干净的温柔,而是他的眼神里带着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如果按照小说的描写那就是“隐忍克制”。 2. 装乖乖女习惯了我都快忘了我原本的性子是什么样的,我那年突发奇想想打个耳洞,和马嘉祺提了一嘴后他直接带上我直奔纹身店,也不问为什么。 我第一对耳钉是马嘉祺送给我的,手穿真的很痛,不过也只是疼个五分钟的事儿,马嘉祺没有选店里原有的耳钉,而是单独给我准备了一对银质的蝴蝶耳钉,细看中间还镶嵌了一小粒儿碎钻,马嘉祺拿在手里转动,在纹身店较暗的灯光还能看清碎钻闪出的光。 “给这个小家伙用这个。”马嘉祺把耳钉抛给店里那个帮我打耳洞的帅哥哥。 帅哥哥姓严,看起来像个甩手当掌柜的,应该是马嘉祺的熟人,因为马嘉祺没有付钱,而是拍了拍严浩翔的肩膀就径直拉走了我。 严浩翔瞧了几眼这对耳钉,看了眼马嘉祺,莫名夸了一句:“挺舍得下血本的。”马嘉祺躺在贵妃椅上悠哉悠哉玩手机,不肯定也不否定。 “亲个屁。”我回怼了一句,穿个白裙子装个真的很限制我的发挥:“买一送一来的。” 耳垂部分真的很疼,刚开始嘶了一声后强迫自己慢慢适应这个痛感等级,马嘉祺见我刚开始轻声嘶了一次后看了我一眼,见我没再多喊一句也懒得再分给我一个眼神。 我养成这样的性子和马嘉祺不无关系,小时候有幸见过了一次马嘉祺人前人后的变脸,我也模仿马嘉祺为人处事的态度,没有人教,后来我自己慢慢学了起来,请问从表面看谁还不是乖乖女和矜贵公子? 换个戏目再演演,所以我们俩越来越大胆放肆,看到后我后知后觉的羞耻感才慢慢反上来,然后红了脸。 3. 我高考之后有三个月的假期,等我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马嘉祺才把他的Offer发给我看,我一瞧,虽然是电子版的,但上面镶着金边的花体英文可好看,我嘁了他一声,骂骂咧咧让他赶紧滚。 打耳洞的修复期很漫长,在还没有完全恢复之前每天都要用酒精棉片轻轻擦拭,耳洞的痛在那一下就过了,戴稳耳钉之后完全感受不到它的存在。 那三个月的假期我才知道马嘉祺要去美国读书,第二天我又拉着马嘉祺去三年前那个纹身店,想在我的耳骨上打个对称的耳洞,不过似乎看起来这次我选择的位置不太妙,至少从马嘉祺的脸色上看是这样的:“看来还是不够折腾,还有时间去弄你新的耳钉。” 耳钉依旧是马嘉祺准备的,和上次的一样巧思精致,但细看又知道并非看上去这么简单。 钉子穿过左边耳骨的那一瞬间,我承认我还是有些后悔了,耳骨的痛感可不是耳垂能比及的,我不受控地嗷了一声,严浩翔没有给我反悔的机会,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右边对称的耳钉。 马嘉祺听到我的声音就立马一步走过来,动作很自然撩开我左边散落的些许头发,仔细检查新打的耳洞是否有问题,严浩翔看着马嘉祺的举动翻了个大白眼:“查得出问题本小爷直接和您马哥姓。” 马嘉祺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的食指指背下意识轻抚了一下我的耳朵,我被突然这一下子搞得一激灵,严浩翔差点穿歪,我连忙赶马嘉祺去边儿上站着,碍事。 三年前耳垂的恢复得很顺利,然而这一次则是反反复复的发炎红肿,我自己对着镜子看不清该换擦拭酒精的位置,三年前看不清,三年后也还是没什么长进。 有一次马嘉祺无意中看到我的那滑稽的样子,两只眼睛恨不得从背后长出来,一个劲儿地往耳朵旁瞟,而擦拭完的酒精棉片上都是一些带血的结痂,甚至渗出丝丝血迹,马嘉祺就亲力亲为,三年后这次也不例外。 4. 有马嘉祺帮忙就容易多了,不管是涂抹酒精还是擦拭耳钉都是马嘉祺亲自帮我,红肿和发炎也慢慢消了下去,但是马嘉祺没能亲手帮我带上他给我准备的新的耳钉,耳洞还没完全长好,他就去往了美国。 反正我们俩谁都不开口,这段关系我也可以继续僵持,装作乖巧礼貌的接受别人对马嘉祺和我的夸奖。 要说有什么烦的,就是我的右边耳骨上的耳洞,其实原本已经可以换着带不同风格的耳 第13章 刘耀文「装一袋子海」 *流水账日记体 *在南方海岸线边城看不知名的海 *HE/4k+ *送给@维泽 01. 刘耀文说要送我一袋子海,他和我说时可认真,我也很认真,所以我认真地问他:你打算拿什么材质的袋子装海? 他说还没想好,但应该是环保材质的,他向我发誓绝不会滥用塑料袋。 我哦了一声,然后骂他别的材质的袋子可能会漏水,劝他小心一点,然后我说买奶茶时给的袋子就不错。 刘耀文想了想,他说他听得出我的言外之意了,决定等会儿就出门帮我买奶茶,顺便多讨要一个袋子。 02. 我真的挺期待的。 我一直问他何时把一袋子海送给我,我从小到大从没收到过这样有趣的礼物。 03. 我和刘耀文一起租的房子在城西,因为这边离我们所在的校区更近,为了方便。 但我很喜欢吃城东的一家糕点店,开了几十年,从我小时候记事起就一直开在城东的那个步行街的街角,客流量依旧很大。 如今很多家的甜品店起的名字五花八门,而那一家的名字几十年从未变过,一听就是老字号,叫“友缘糕点”。 我和刘耀文小时候放学时常常进去参观,然后和我争抢最后一块马蹄糕。 04. 刘耀文要随着导师去城东参加一个学术性非常强的会议,一般来说这种名额给不到我这种吊车尾的小人物。 于是“大人物”刘耀文就担负起了必须给我买到街角那家糕点店的重任。 我在微信对话框里“点菜”,备注为一只小狗表情的那边迅速给我回了一个“Yes Sir.” 刘耀文似乎用错了性别,但也懒得提醒他了。 05. 任务失败。 很不幸,刘耀文告诉我那家店不开门,甚至未来几天都不会开,我吓一大跳,问他为什么。 他发给我发了一张图,是那家店门口,卷帘门已经关上,上面贴了一张红底金字的手写毛笔告示:家有喜事,休息几天。 也不知道是谁先在卷帘门旁边的信箱上放了一个红包,目测应该是老顾客,后来红包越来越多,刘耀文和我说,他也放了一个。 他拍照给我看,上面写着“刘耀文夫妇赠”,然后里面塞了红灿灿的一百元。 我回了一个句号。 然后再次问他什么时候给我一袋子海。 06. 任务也没有完全失败。 刘耀文回家路上给我买了一束花,极漂亮,奥斯特花型,花的名字叫做“卡布奇诺”,一朵花上有单色的,也有渐变,主要以奶白色为主。 我很惊喜,问刘耀文怎么突然想起来给我买花了,我开始头脑风暴今天是不是我又不小心忘掉的我和他之间的纪念日。 发现并没有。 刘耀文说:“没有帮你买到老字号的糕点,不过难道你不觉得这种花,长得很像老式裱花蛋糕吗?我也算完成任务了吧?刘太太?” 07. 最近很喜欢喝Suntory的茉莉乌龙,500ML的却又喝不完,350ML的则刚刚好。小容量的瓶子的握感很舒服,矮短圆润的,很适合揣在出门的挎包里。 但校区里唯一有卖的350ML的那个超市并不在我的日常活动范围里,反而是刘耀文所在学院的院楼很靠近,我又不得不再次麻烦他。 刘耀文也知道我对Suntory的成瘾程度,所以后来干脆直接买了一整箱的茉莉乌龙,小容量的,总共有24瓶,他说随你怎么自制饮品。 我刚开始变成茉莉乌龙脑袋的时候,他自己也好奇尝了尝,就再也没抢过我喝的,他似乎更喜欢Suntory那个无糖的乌龙。 无糖乌龙好苦,而且也好涩口。 08. 我常年不打开我的12306,刘耀文就是摸准了我这一点,他偷偷帮我和他购买了高铁票。从省份的最北一路向南,到达海滨城市。 我看了看时间,居然也需要四个小时。 我不喜欢高铁和谐号的一等座,我总感觉总有一种很奇怪的皮质的气味,相比二等座的,我和刘耀文短距离出行总会选择二等座双人位置的D和F。当然,如果是复兴号的商务座那另当别论。 飞机坐走道,高铁坐靠窗。 刘耀文这种ENFP的快乐小狗,自然也知道我本能上并不喜欢和走道里来来去去的陌生人靠近。虽然我认为陌生人也不想,但来往相对时不可避免的需要礼让。 所以刘耀文每次都自告奋勇的抢占靠近走道的D位,把靠窗的F位让给了我。 09. 从窗边的景色看,这辆高铁渐渐驶出我熟悉的高楼,周围的房子高矮不一错落有致,像递减数列,最后都归于平原绿地。 人的视线范围是有限的,无论是青野还是蓝海我这辈子都无法看到边际,这些一块块平整的青田,就像被染了天青色的海。 刘耀文问我要不要吃青团,黏糊糊的东西,他一直很不能理解我居然拿青团当饭吃。 尤其是我很喜欢吃芋泥馅的,他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然后说我背叛了肉松馅组织。 我顺手拿过了刘耀文帮忙撕开那层塑料薄膜的青团,咬了一口,是肉松馅的。看看那一整盒,都是单一的肉松馅味道。 他以为我看不出他这小小的报复心理,没关系,我选择原谅幼稚的小狗。 我把忘记加冰加糖的热美式塞他嘴里,失策,很苦,像小时候我妈妈调理身子时我偷喝的中药。 “我有点像染青灰色的头发。” 刘耀文似乎脑补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随口说了一句:“染吧,我帮你染,感觉青灰色很适合你。” 10. 宇宙以一己之力把世界像分披萨一样分成好几个大洲大洋,分别在颜料盘上调制了千万种细微差别,然后绘上不同色彩。 宇宙的瞬息是地球的永恒,比如春不寒,比如青上野,再比如刘耀文带我去看的海上花。 奇情的他给我装了一袋子的海。 11. 我想到之前刘耀文帮我染过头发, 第14章 马嘉祺「法兰西多士」 *大学老师严X酒吧老板你 *两个原生家庭有难的高中同班同学抱团取暖后在一起的故事/非典型破镜重圆 *HE “听说你也是烂人?好巧,我也是。” 00. 我确实没想到还能再次见到我的初恋,在我刚开几年的酒吧里,初恋叫马嘉祺。 我属于是白天睡够了,然后晚上可精神,最简单的米白短款吊带和牛仔短裤 南方的夜晚有些凉意,我想了想,就又多加了一件洗旧的牛仔薄款外套。 酒吧位置有些偏,但也不至于荒郊野岭,远离喧闹的市中心,在这条人流量刚好的三街两巷子里。前几年要推翻建立仿古文化街,我家拿到了一笔可观的拆迁费。 这命运还挺造化弄人,生理上我可以称之为母亲的那个女人,骂了二十年的钱,给有钱人当情妇赚来的,却比不上在她意外死后的一笔拆迁费来的可观。 新街的派出所刚好在我老房子附近,我索性拿这笔钱开了个随性的酒吧,开业没多久,给派出所涨了许多业绩,后来再也没有人敢来闹事。 当时这一栋房子建了个几层,一层开个酒吧维持一下生计,给自己找一个心安理得玩乐的地方,顶层自己住,中间的还没想好,随意吧先别管就这么放着。 名字在有开酒吧想法时也取好了,叫做“留白”,那个女人姓刘,而且却随着我生理学上的父亲姓白。 小时候想改掉白姓,随她一起,可她却不让,她打我骂我,拿她的红得艳俗的高跟鞋砸我,说让我姓白是为了提醒她这辈子我是一个她爱情的失败品。 发疯过后,她又抱着我哭,说她不是故意的。我真的觉得很奇怪,成年人怎么都满嘴谎话。 01. 我见到了马嘉祺,当时我在调酒台坐阵,我那三脚猫功夫只能吓唬一下外行人,但来我酒吧的内行人又能有多少个? 没办法,我只能等那个调酒技术很好但是时间观念很弱的朋友上班。 再次见到马嘉祺时他还是很喜欢一身黑,高中时的我们都穿着一样的校服,我也只有课余时间去他兼职的店里才能看到他的日常服装,也是清一色的深色系。 当然不是校服,那不然客人就会知道他未成年,然后辜负了好意让他打工的老板。 他当时就坐在我前面,说来一杯马天尼,我心想这声音怎么听得这么耳熟呢,抬头一看,嚯,居然还真是熟人。 “毕业就没见到过了,嘉祺同学现在是在哪里高就了?”我手上动作不停。 马天尼我还是会调制的,虽然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动作非常不熟练。 但是没想到马嘉祺是个懂行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并非专业的调酒师。 我一阵心虚,然后打着哈哈说这杯酒算是我请你的,以后来我都请客。 02. “我在A大。”马嘉祺回答了我的第一个问题,“那你呢?”他紧接着问。 “这酒吧就是我的。”我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和老朋友叙叙旧——谁说前男友不是老朋友呢?“你也知道我成绩没有你好,勉勉强强才上了个本省的普通一本,然后浑浑噩噩过了四年…” 我内心自嘲地笑了笑,其实高中见到马嘉祺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他和我是同类人。 只是他外表掩饰得非常好,和我这个人在一起之后我得到了肯定,而我则是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烂。 所以当年考上一本,我那班主任简直傻了眼,我拿大学录取通知书有马嘉祺的一份功劳。 “你原来还在A大啊?你现在读什么?硕士以上是什么来着?博士?真厉害。”学生时代似乎离我太远了,一辈子都在羡慕和仰望像马嘉祺这样极其优秀的人。 “我直博了,读完了,现在留校任教,是一名教师。”他放下手中的酒杯,盯着我的眼睛,“这不是你曾经所希望的吗?你说我很适合当教师。” 这话太危险了,不是成年人该有的分寸感,我一下子从白天睡太多的昏昏沉沉里清醒过来。 借着吧台还算清晰的光,我仔细看了看马嘉祺如今的眉骨,其实还是这么流畅自然,只是比高中时又多了一些凌厉。 大学老师啊,他现在的条件肯定比高中时要好很多,他的家庭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可是为什么条件好了,马嘉祺似乎更加瘦了呢? 我不敢想原因,他可以通过自身向阳摆脱困境,而我不愿再成为他新一轮梦魇。 我没资格,也不配。 所以我对他笑了笑。 03. 我想到我和他的高中时代。和许多烂俗的青春疼痛文学一样,我这家庭,我妈没把我养歪,准确来说是我自己没走歪路已经很不错了。 踩着录取线进了一个所谓的高中,事实上鱼龙混杂,我是鱼,马嘉祺是龙。 和大多数小说里描写的那样,好学生都在高楼,坏学生都在底层。后来我问马嘉祺这是为什么,马嘉祺告诉我这是因为校领导认为差生会吵到优等生学习,更是迷信着登高望远。 马嘉祺嗤之以鼻,其实我也是。 我甚至觉得在一二三楼没什么不好的,至少我不需要累死累活爬楼梯。 我怎么认识马嘉祺的,说来也很巧,那是因为我回到那个,学校里唯一一个能让我放纵自己的地方时,我发现了他。 教学楼的顶楼平时不会有人爬上去,通往顶楼的唯一入口学校也只是草草地用破烂不堪的、生锈的铁门封着,锁链松松垮垮挂着,轻轻一扯,门就开了一大半。 突然很庆幸自己确实没多高,甚至因为经常懒得吃东西,饮食不规律导致有些营养不良,我很轻松就钻了过去。 就这么偶尔钻顶楼钻了几次,有一次我看到了马嘉祺抽烟。我其实还仔细看了眼,最廉价最便宜的那种,烟味很呛。 我吹了声口哨,像发现什么新奇大陆似的:“原来年级第一也会违反校规啊?我还以为是只会做题的傻子呢。” 马嘉祺被我发现了也不慌不忙,倒是很淡 第15章 马嘉祺「霍莉冬青」 “和出生在冬季的人没什么好说的。” 01. 大学生活并不像中学时向往中那么的美好自由,有一句老话是这么说的:“只要专业选得好,年年期末似高考。” 其实我也不是很了解自己的所学的专业算不算得上是轻松,但是至少不是最累最苦的,这个“至少”尤其特指马嘉祺的专业。 为了缓解压力和消磨空闲下来的时光,身边人总能想出一件又一件合理但有病,无聊又上瘾的东西,说白了其实就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 无所谓,我会出手,马嘉祺会出糗。 马嘉祺是我男朋友,有名有份的那种,我和他是高中同学,当时我们的班主任才不管你这些男女有别,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是高中你为什么还在想这些情情爱爱。 我们班是集训班,集训班顾名思义就是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学习方案培养出双一流学子,班级人数刚好是双数,班主任简洁明了,排名第一和倒数第一同桌,第二和倒数第二同桌…以此类推。 然后我很荣幸的和马嘉祺成为了同桌,我差点抱着马嘉祺痛哭,他的数学可是全班数一数二的。 看着我没几分的数学,我悲痛落泪,我数学老师也是一个喜欢戳人肺管子的,找我到她办公室喝茶时,她也没藏着掖着,直言道:“帮你们改卷子,马嘉祺同学的我帮他算扣几分,同样一份卷子,我帮你算的却是得几分,所以你赶紧和马嘉祺学一学。” 我发誓,我高中时为了分数可是用尽手段,别质疑,我可是绝对纯正的学习脑。可我没想到,我那数学大佬的同桌马嘉祺竟然是个纯纯恋爱脑! 我找马嘉祺问题目时,他竟然和我谈条件,说什么要想他帮忙辅导数学可以,但是首先成为他女朋友,看到这里的朋友们您说说,是不是太过分了!只不过我当时哪里想到这么多,高考重要数学重要分数重要,然后为了成绩我就卖掉了自己,连忙答应。 他还说因为题目难易不同,所以需要付不同的利息,简单题拉拉小手,中级题搂搂抱抱或者亲亲小脸,最难的那几道压轴题则是嘴对嘴亲亲。没想到吧,我居然全都同意了,毕竟舍不着自己套不着数学成绩。 我哪里能想到这是马嘉祺预谋许久,亏我和他还是门对门一起从小贴贴长大的小青梅。 当然,亲亲这种事,当然是我和马嘉祺回到家里才实践的了,班主任也愣是没想到,辅导作业能辅导出一对情侣来。 后来我和马嘉祺就上了同一所大学,不过我们俩不太一样,他是王牌专业,我是刚好压分进入了外国语学院,英语这种东西,我不热爱也不讨厌,勉强能学学。 02. 如今我已经是看起来尊重,实际上不如边牧的大学生,在大学水课的课堂上无聊的玩手机,不明白为什么水课还要安排两个半小时的课时。 正愁上水课不知道该干嘛,就看到我舍友给我转了一个二维码,标题很显眼,生怕我看不见——测测你的朋友到底有多了解你! 这些考验人友情的小测试,似乎只在小学那个阶段沉迷,微信上和舍友呛了一句:多大啊还玩这个? 舍友秒回:废话少说,速测。 我的狗腿比太监更上一层楼:得嘞! 测完舍友的,我十道题答对了九道题,高居舍友好友圈榜首,我沾沾自喜,并顺手道德绑架她后打劫了一杯古茗。 我抬眼看了一眼教室多媒体上的电子时钟,没有看到我预想的结果,失望地低头继续玩手机。 我那的微信置顶备注为“柴六斤亲爸”的人发来一条信息:你好像已经玩了一个小时的手机。 我心虚地回:我就不该选这个揭秘微观世界。 虽然我已经足足摸鱼摸了一个小时,可没想到距离下课居然还有一个半小时,大学的课程为什么这么大,叹了口气,发了一条发疯朋友圈:看不到食堂的日子里,饿意疯狂滋长。 然后我收获了一长串评论的6。 制作好我的十道问卷答题,立马转发给我的一众亲朋好友,当然包括我的亲亲男朋友马嘉祺。 亲朋好友们一呼百应,没想到他们速答完题目后立马谴责我,说我出的题很变态,我大喊冤枉! 我明明看到有人成功拿下九题,然后我一查,原来是马嘉祺。那也难怪了,我和马嘉祺同条裤子一起长大的,我们俩各种方面来看都熟得不能再熟。 其中有一道题是这样的:最喜欢的季节是? 我毫不犹豫选了冬季。 理由很简单啊,我出生在寒冷刺骨的冬季,虽然好像大家都对夏季情有独钟,可我更喜欢冬日的暖阳天,舒舒服服地搬个有些年代的小板凳,抱起外婆家那只胖乎乎的小猫咪,然后懒洋洋的在太阳底下晒太阳。 我是南方人,最低温度不会低于零度,所以我可以忍受南方的寒冷,没有暖气,只能是一定程度上的抗冻,但我真的真的很怕热。 我感觉马嘉祺天生就比我暖和好多,他家的柴六斤和我家的小猪咪成为了好朋友,我和马嘉祺也成为了好朋友。 划掉。 毕竟谁也没想到马嘉祺在我高中时,把我骗到了手,所以我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于是马嘉祺成为了我的暖炉,他的大衣口袋就是一个百宝箱,里面有源源不断的暖气溢出来,他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常年都是有温度的,干燥温暖。不像我,不管什么季节手脚都是冰冰凉凉,捂不暖。 这一题只有马嘉祺答对了,他见过我许多次在太阳底下和小猫咪呼呼大睡的样子,所以他知道我很喜欢冬天,其实我也知道他也很喜欢冬天。 03. 说到有关于冬天,就不得不提起那一件事儿,就是关于我的英文名是如何取出来的,其实还得感谢马嘉祺,不然我就是满大街的国外版“张伟”。 上大学之前我都没有考虑过英文名这些东 第16章 刘耀文「怪诞悖论」 *架空勿考究 *重塑世界观 “我是自私地贪一享欢愉,还是当个看客爱着你。” 蝴蝶轻盈落在发梢,扇动的翅膀却掀起惊涛骇浪,图书馆里的历史书快速地翻了一页又一页,女孩坐在图书馆窗边,还是刚入学时恬静乖巧的模样。 刘耀文抓不住那个虚无缥缈的念头,所以他备受煎熬。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 这是一个美丽的国度。 这里的国人们生活富裕、安居乐业。是世外桃源,也是乌托邦,也从不见世人,这个规定也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的。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从自然出生到自然死去一向如此。 国度被一大片不见出路的黑暗森林围绕着,从未有先人们出去探索过。这里的国度是自由的、天真的、烂漫的,人们也是。这里有着一批神秘优秀的管理者,维护着这个乌托邦国家的正常运作。 “国度从不见世人。”是这个国度的行为准则。这么多年来,大家都不约而同的遵守着这个规定。人们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这个秘密,只有少数管理层才明白。 这个国度的人们在创世之初就收到巫师的庇护,人杰地灵,所以不同这个世界的其他种族,这个国度的人们寿命格外的长,平均寿命是这个世界正常值的5倍,甚至不会失去年轻的容颜,魔法会将人们的容貌自动停留在最漂亮、最好看的年纪。 但是年幼时的易含她不明白。这个国度人们的时光拉得无限漫长,当时她刚刚50岁,是刚刚上小学的年纪,她的父母因为工作忙,没有能来按时接她。 她年纪小,只记得只需要穿过一小片公园城市森林都能回到她的家。所以年幼的易含决定自己回家,于是她背着书包往黑暗森林里走。 易含真的没什么概念,国度的天真烂漫感染了许多人,但是这个烂漫是不知危险为何物,这里的人们被养得很好,这或许不是一件全是优点的好事。 比如年久失修的小路、杂乱丛生的荆棘、不知生长了多少年、枝叶已经遮天蔽日。易含她毫无察觉自己已经走进了黑暗森林,她甚至只觉得今天回家的路有些过于漫长。 但是她是幸运的,在这个国度生活的人们,是幸运与天赐的代言体,所以她没有受到太多黑暗森林的为难,走吃了森林,遇到了一个依水而建的小山村。 这里的人们善良淳朴,平凡的过了一辈子,他们的下一代也会是如此。但是又有多少人能经受得住诱惑呢? 或许原本是真心想帮一个迷路的小女孩回家的,但是当他们得知在他们看来年纪尚小的孩子,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时间却比他们大多数人都要久时,仅存的善良真的还会在吗? 答案是没有。他们挂上他们曾经引以为傲的淳朴的面具,牵着小女孩送回了家,然后他们在暗地里标记,甚至为了美好的国度扔掉自己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质朴,梦想着自己终有一日住进本就不属于甜美的大房子。 所以他们给了易含一个精致漂亮的手链,是他们用心编织的,也费尽心思将微型定位系统编织了进去。 回到国度的易含只当成这是一个人们美好善良的礼物,存放在了房间里。 一切都相安无事,直到易含开始接受高等教育。 在象牙塔里,易含与刘耀文相识。 易含和刘耀文的故事或许没有惊心动魄,是平凡的细水长流,是四年同校相识相知相恋的美好,也是双向奔赴再度重逢。 芭蕉的新芽是嫩青的。在芭蕉新发芽的这一年,刘耀文和易含入学了。同个院系或许更容易碰到,比如易含在生物科学一班,刘耀文在生物技术一班。 缘分总是那么赶巧。 如果不是他们在大一时,在“环境资源保护协会报名表”里写下他们的名字,或许故事不会发生,或许他们只能是萍水相逢的过路人。 环资协会,是他们故事的开始。 芭蕉叶开始抽条。 乌托邦里的学校从来都是和平的,从方方面面都很有意思。没有严重的官腔,也没有勾心斗角。 和这个国度一样,是一个不虚假又真情实感的。 刘耀文和易含的心动源于有趣的灵魂终归是相似的,刘耀文最终成为了他那一届的会长,易含作为刘耀文最佳搭档,理所当然成为了副会长。 大一入学没过多久,十一月四日。 天气微凉,小雨。雨打芭蕉。芭蕉叶越过围墙,悄然潜入学校。易含在等刘耀文做完实验,于是她等啊等。 芭蕉叶上的雨水换了一批又一批。等到芭蕉树正正经经洗了个澡,刘耀文才穿着一身白大褂出现。 易含连忙叫住刘耀文:“别急啊,我有话和你说。” 刘耀文对易含是绝对信任,毫不怀疑,就这么乖乖的和学姐走了。易含把刘耀文带到了教学楼一区的角落。 易含从不喜欢拖拖拉拉,直奔主题:“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刘耀文面对易含的直白,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要他如何回答,他是喜欢易含的。 易含没有及时等到答案,她有些疑惑:“一点都不喜欢吗?”刘耀文调整好心情,他表现得十分镇静,却错过了刘耀文藏在碎发下羞红的耳尖。 外墙的芭蕉叶抖了抖身上的雨水,又静悄悄地收了回去。“——滴答——!”是雨滴落在石板路上的声音。 也是刘耀文回答“喜欢。”的声音。 大学的这些年里,易含和刘耀文都理所当然把对方看成自己的另一个灵魂。毕业了也是一样,他们从不会主动过问对方问题,优秀的人总归是有些自己的态度。 生活在乌托邦里的人们察觉不到危险的逼近。 但是刘耀文不一样,他虽然和正常年纪一样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人们都知道他优秀,但他的优秀不止于此。 他是这个国度的国家战略外交官,从小就被管理层的人培养。国度的人们高智,早就发觉了 第17章 马嘉祺「她去看了他的毕业展」 她去看了他的毕业展。 在展览馆前拥抱到她的时候,能抵对怀中的女孩的思念,横跨大陆的另一端的距离和时分。 上一次面对面遇见可是六年前,她没有回来见过他一次,他和她的时差难调,每日匆匆忙忙的两三句絮絮叨叨是他心安的来源。 “早上好!今天又在努力学习了吗?” 万幸是可以从她朋友圈里的碎碎念得知她的今日和一切,学业顺利是她临走时留下的一句客套的祝语,他放在心上,卑微地从这句话里汲取出可供思念她的氧气。 六年时间可抵吗?他问自己。 画法和流派是不一样的,放弃自己擅长的绝非易事,中学时和爷爷学了十几年国画,在最终学艺术时决定重新来过。 爷爷是国画大家,他挨了好几次棍子。 美院的展出总有他的作品,那位集大成者的老教授对他青睐有加,并破格收入门下。 她见过他的画,他分享自己的画作时像小孩子一样邀功。一眼过去怪诞荒谬,虽是西方水彩,却隐隐约约还感受到了曾经的技法,比如融合了中国古法的内敛含蓄。 他对她一直都是小心翼翼,暗恋的纠结,和他用尽全力藏住的、快要抑制不住的满腔爱意,全部融进了他的毕业画作里。 老教授指导那时,细细欣赏着这一幅未完的画作,拍了拍他得意门生的肩,有些耐人寻味:“你啊,感情都快要把自己烧掉咯!” 燃烧的玫瑰快要把自己吞噬。 凉意萧瑟的夜晚,突如其来的几场急雨剧烈的撞击着窗户。第二天早晨,城市内涝有些严重,位于市中心的校园也难逃被淹没的命运。 天气实在是太冻人,轻轻一呼吸,冷空气从鼻腔里毫无预兆的掠过身体,最后直击心脏。 他最后冷静下来,最后创作了另一幅。 是先前那幅刺眼的红黑配色的姊妹画,一个系列的。 听说水母没有心脏,一生都是这样漫无目的在海洋里游荡,没有方向。 它在沉寂的海洋发呆,没有神经痛觉,被吞噬时感受不到疼痛,正常死亡也只是流为一滩水,作为一点滴液体融入汪洋。 他怕自己是水母,于她,怕她知道,更怕连一个随处可见的称谓——弟弟,也做不了。 六年前,那一场少年的梦被她发现,他到现在都记不清这到底是真事还是梦境,只是忘不了被她发现时自己那尴尬又难堪的心情。 然后只能无措地喊了一句:“姐姐。” 他不敢看她,害怕从她的眼神里读出了厌恶和唾弃,其实他也在深深地鄙夷着自己。 可没想到,她问自己有没有舒服点,并告诉他这是正常的现象,不过希望他节制。 “你是不是喜欢我?”她说。 他支支吾吾,最后点了点头。 她说那你要考上大学哦,最好是能学到自己喜欢的专业,她马上要出国了,等她回来。 他等了六年,最后等到她从国外赶回来,只为看他一眼的毕业展。 为之,他努力了整整六年,终于能追上她的脚步,和她并肩。 第18章 严浩翔「苗疆少年善蛊」 *双科研 *神神秘秘玩蛊世家严 *题目来源知乎 内容借鉴《中国国家地理》 *请勿上升现实 非专业 *HE 00. 都说苗疆少年善蛊,但你用余光看了看坐在你旁边的严浩翔男朋友。你疑惑了,怎么没有人和你说过中科院动物所的科研人员也善蛊啊? 01. 你和严浩翔的认识其实还挺老套的,和很多青春同款影视剧一样,你和严浩翔是在大学认识的,你们俩都是动物医学的学生。 等你笑盈盈的捧着通知书,穿着蓝白校服,站在学校标志性地标前,和爸妈还有你向来慈祥的班主任拍下的那张合影。 这个时候你才意识到你要去的是那所知名高校的动物医学。你自己也没想到,其实到了这个专业纯属因为阴差阳错。 阴差阳错学了动物医学,其实你自己怕得很,上手解剖小动物时整一个是畏畏缩缩颤颤巍巍。 大家看你这样,都在劝你趁早转专业,其实也不是没有想过,你从小就怕事儿多麻烦,你爸妈一句来都来了让你硬着头皮学了下去。 大家也都知道,大学小组作业满天飞,就算是专业课也不会放过。严浩翔是你的组长,小组作业也给你摁着头完成。 02. 你的解剖刀不小心切断了小壁虎的尾巴,小壁虎还没来得及打麻醉,飞快窜出去好远,看来这小壁虎也是颜控,飞快的往严浩翔方向飞去。 严浩翔眼疾手快摁住了小壁虎,像手握一颗小白菜一样拿着小壁虎就过来了。 你看着断掉的小尾巴因为神经的缘故还在活泼的晃动,你吓得脸都白了。 严浩翔真的很会戳人伤口: “你这么怕为什么还要选动物学?” “…志愿报错了…”你低下头等骂。 严浩翔沉默了,这个理由可能连他价值连城的大脑都想不到。 毕竟小组作业关乎着自己,所以严浩翔只能尽心尽力的帮着你。 …… 日久生情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到了大一下他就理所当然成了你的男朋友。 03.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严浩翔会蛊的。 是大三那年暑假,他带你去他所在的城市玩,男女朋友,自然是住严少爷他家那个三层半带小花园的小洋房。 毕竟也是成年人了,带女朋友回家是什么意思大家都心知肚明。严浩翔那个长相,就算你是个女孩子都两眼放光两腿发软。 可能学医的就是不一样,在他身下眼泪汪汪的时候你在想:都是专业小黄书,为什么他学得这么好? “其实还有你太敏感的原因在。”严浩翔抽空回了你。 本来就害羞的你听了他的话又更加不自在,不自在的后果就是身体更加听话了。 你双手环住他,轻搭在他肩上,严浩翔顺势抱住你。 你的视线被遮住了一大半,余光勉勉强强看到了他的锁骨。你才发现他的锁骨上有一个很特殊的标记。 标记是红色的,很像是“之”形的闪电,很小,如果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你当时迷迷糊糊的,也没多想就下意识拿头蹭了蹭他的标记。你问他:“你锁骨上这个纹身好好看…” 你原本只是想夸一夸,没想到那一蹭给严浩翔蹭得心态崩了,硬是压着再来了一次。 事后,你缩在严浩翔怀里累得说不出话。 他摸了摸你的头发:“你听说过苗疆人吗?” “?”他凑到你耳边。 “我的祖上是养蛊的…我也是。” 你一激灵,把困意全部吓醒了。 “那你现在…” 他下意识推了推鼻梁前的眼睛,推到一半才想起来他没戴眼镜。 “是的,我会养蛊。” 04. 第二天你醒来,你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你发现严浩翔已经去做早饭了,你急急忙忙跑下床,也没有穿鞋,就穿了一件刚好到大腿根的睡衣。 他在煮着面条,你从身后挂住他。 “老实交代!是不是在我身上下蛊了!” 严浩翔腾出一只手搂住你的腰,怕你滑下去。 他轻斥你没有穿鞋就踩着地板,将你顺势往上提了提,让你踩在他的脚上。 “你终于发现我对你下蛊了?” 其实你也只是随口一说,他回答得这么正经,着实把你吓了一大跳。 “我是对你下了情蛊。” 你又开始心跳加速:“我身上…不会有什么虫子吧?” “没有,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有些安心:“没有虫子就好。” 严浩翔有些好笑:“你怎么一点都不担心下蛊的事情啊?” 你很得意:“从开学第一天我就对你心怀不轨,那个时候你还不认识我呢,怎么可能对我下蛊。” … 不过后来,我在严浩翔的书房里见到了一些可爱的小宠物。怎么说呢,如果称之为可爱的话,那这个审美对现在的我们来说还为时过早。 怎么会有人称小老鼠小花蛇可爱啊! 而且它们似乎还听得懂人话,不然小白鼠怎么这么听严浩翔的话把戒指咬过来了呢! 05. 后来我们就像开头讲的那样,研究生考去了中科院的动物所,专门研究动物标本的。 你愣是没想到爱情的力量这么伟大,能让你跟随严浩翔的脚步考进了中科院。 在国家动物标本资源库里,做什么事都要小心翼翼,那里存放着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一类虫子,还有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科考的标本…甚至是朱鹮标本。 在一堆密密麻麻的小虫子里,你这才真正意识到你自己真的是一个科研人员了。 然后你看着严浩翔,觉得实在有些不对劲。 于是你悄悄的问严浩翔:“你现在的工作不是和你祖上的工作相悖吗?” 他回答得也很干脆:“对,我比较叛逆,就是想用自己的所学知识推翻祖上的理论。” “但是你现在还是在养小动物啊。” 一想到他的小动物,你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子不语,怪力乱神。祖上的事情太过久远,谁都说不清楚,也无法真正的考证。既然进了中科院,那就努力为国家科研事业做好就可以。”严浩翔 第19章 严浩翔「阿美瑞卡」 *一个胡桃木长凳椅的故事 *0卡糖/枫叶/HE *BGM - Why Why Why 美利坚秋天的柏油路总有一股子很奇怪的味儿,心理作用下总感觉和国内的不大一样,跨了这个年我就是十九,和导师请了个长假,我叛逆期似的飞到大洋彼岸,暂时躲避我那该死的管理学。 和我那生物学上的父亲的联系仅剩金钱交流,不过我好像不怎么需要他,需要他的是他一批接着一批的博士生,当我告诉他我飞来美国找他时,他一个字没问我国内的学业如何,而是给我打了一笔可观的赞助,再让他的一个得意门生来接我。 我落脚点的地理位置纬度略高,相比于国内的来说,美利坚的人口密度少多了,我随意找了个公园,把胡桃木的两米公园长凳当家,找到老头子给我推荐的名片,在发送好友请求时我的手机则提示我电量不足20%。 加上好友,他的昵称很简单,只有一个Y,不过让我更感兴趣的是对面的头像,是一只小狗,小狗很可爱,然后我反复看了几眼,对方发过来几个字:“地址?刚好在附近,老师让我来接你。”我甩了一个定位过去。 入秋了,这天气算是比较冷的,我坐上飞机时什么都没带,美国的公园人非常少,刚好遇上了公园里的自动洒水器,选的位置也很幸运,我被淋了一身。 我还在数我落座的公园长凳下有几片落叶,有一张叶子长得很标志,枫叶的形状,可惜不给力加拿大的枫叶红,没等我数清楚,一阵风吹过全都散了,白数了。 右上角的手机电量标红,我调成了低电量模式,苹果的电量如何想必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我点开备注为“Y”的对话框:“哥哥,可以麻烦带一下数据线吗?” 我看到WeChat上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回消息还挺快,也没有对我来说多余的数落,简洁明了地说已经帮你带好了,人在异国他乡,有求于人,我开始装乖巧回了一个好的。 我又重新开始数落叶,数到一半才意识到,我差点忘了,在我还没告诉老头子就独自飞来美国,先斩后奏,在老头子的得意门生里大概率就是一个不懂事又麻烦的小孩。 对面来得有点慢,不过也正常,肯听他导师的话来接我,已经脾气很好了,天气实在是太舒服,虽然我不小心被浇了一点头发,隔了半个小时发尾还是有点湿,导致我在公园长凳上昏昏欲睡。 不知道隔了多少,我总感觉是过了一天,但看手机上的时间也才继续等了一刻钟,我闭目养神,而后听到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是中文:“很喜欢枫叶?” 我睁开眼睛,坐直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严浩翔,站在我面前是个很漂亮的年轻男人,其实我很少会用“漂亮”这个词形容一个男人,但今天算是破例,不管是儿时还是现在的眼光,他都称得上是有着一副美人骨,眉眼极具风情。 他穿这一身休闲西装,我可以看得出他是接到老头子的消息后匆忙在外面套了一件大衣,里面则是实验室的标配白大褂,不愧是老头子的学生,不管是思维方式还是言行举止,和老头子简直是一模一样。 其实我自己也没注意,看到美人儿忍不住就要夸赞几句,喃喃自语,我也没想到我不小心说了出来:“你长得可真好看,枫叶很适合你。” 看他的表情,我敢肯定他听到了,我坐着,他在我面前站在,美国的阳光正好,我仰头对着他,可以清晰地看到了他的喉结动了一下,看着他那张惑众的脸我悄悄咽了下口水。 也可能是老头子的原因,虽然我叫他老头子,实际上我出生时他也才二十五岁,如今也四十出头的年纪,我对穿着一身白色实验服的人有着天生的好感,刚好眼前的男人长相气质,甚至工作专业在我看来都是老头子的翻版。 “你很适合枫叶,哥哥。”我又重复了一次。 面前的年轻男人刚刚和我自我介绍,原来他叫严浩翔,微信昵称一个“Y”也可以解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说不上来,美国的枫叶是偏向于黄棕的,而不是再高一点纬度的加拿大那样的红棕。 直觉告诉我,严浩翔对于美国的枫叶来说有些淡了,在他身上,理性和感性能得到完美的交织,也恰恰是他的理智吸引我的。他递给我一件薄外套,和我解释说走得太匆忙没能回到公寓拿上厚一点的,他的车上只备着这一件。 我摆摆手,不算冷。 “你刚刚在看什么?”严浩翔打着方向盘,看着路况,其实路上没什么人,都是偶尔一辆高速行驶的车子卷起公路旁的落叶,在美利坚,没有属于自己的一辆车子简直是寸步难行。 我发呆了两秒,意识到严浩翔在和我说话,我坐在副驾驶,眼看着街边的建筑从荒郊空旷变得逐渐繁华,我回答:“柏油路,我面前的柏油路有些裂开了,不过目前看来,风是一个很好的修复师。” 严浩翔笑了,其实我都不懂我自己在胡言乱语什么,可我没想到他居然听懂了我的天马行空:“风指导落叶遮住了柏油路的裂痕,下次去加拿大吧,我父亲那边的枫叶不会让你失望。” 我有些诧异:“我以为你是中国人?”严浩翔的中文很像是母语者,刚刚接电话时的那一口流利的加拿大口音初见端倪,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我是,只是我家里那两位不在国内。”严浩翔和我解释道,“如果愿意的话,可以一起去。” 第20章 刘耀文「芋泥小山」 01. 我认识了一个富二代。 打游戏时认识的。 想当年我也是一个纵横在王者荣耀里的大神。 俗称:网瘾少女。 那位富二代是真的富二代,打游戏是他的副业,主页是帮家里接管家族企业。 你要问我什么企业,我只能告诉你他家真的有矿。 奥对了,在熟识之后,他告诉我他叫刘耀文。 02. 众所周知,电子竞技没有爱情。 我和他是排位匹配到的大佬,在第一局我和他配合默契上了分之后,就相互加了好友。 我问他:“你当时是怎么看得出我技术能甩别人几条街的?” 刘耀文是这么说的:“你是唯一一个玩瑶妹不让我想把你从我头上甩下去的人。” 我:“……” 行吧,你金主爸爸你随意,就当你夸奖了。 后来我继续玩瑶妹骑他头上,刘耀文技术可好了,操作很漂亮,再加上我技术不差,辅助恰到好处,两个人蹭蹭蹭的上分。 然后我们俩就互加了微信,成了我自认为的好兄弟。 03. 他祖籍是重庆的,家里产业也在重庆,但是他如今在深圳读研究生顺便创业。 好巧不巧,我是深圳人,但是在重庆上大学。 刘耀文:“……” 这种巧合,言情小说都不敢这么演。 他就说,等他回重庆了就来找我。 我当时沉寂已久的少女心跳了一下:“文哥,找我干嘛?” 对方足足默了一分钟:“开黑。” 我:“……” 没毛病。 04. 我因为找房子的事儿忙得焦头烂额,已经三没上游戏了。 对方刘耀文发来问候:“你这是要退游了?” 我回他:没。 对方又发过来一个:?。 我老实回他:“忙着找房子呢,找了份实习,离学校太远,上班不方便。” 刘耀文秒回:“哪个区?” 我说:“沙坪坝。” 他语音过来:“沙坪坝我有一套房,买了就没用过,你需要我我可以义务租给你。” 我震惊:“这不太好吧?” “没什么,一个小房子,放着不住也是浪费。” 他十分轻描淡写。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方便你我,我觉得可行。 “月租多少?”我问他。 “一百。”刘耀文回。 “???”什么玩意儿。 还没等我表示疑问,他又回了一句。 “你就当我扶贫了。” “……” 但是当我顺着他给的地址找到他家时,我站在十八楼两百平的落地窗前,俯视下方的重庆夜市时。 我对金钱的世界观碎了重建了。 05. 大三时我想找份工作,虽然我读的专业很吃香,北京已有外企抢着要人,但是得到毕业我才能去早已预定好的公司工作。 我读什么,我读的小语种。 可我才大三,找到对口实习工作不简单。 我突然想到,刘耀文家里不就是有公司嘛,借着人情给一份工作不好吗? 于是我就问他:“你家运矿还缺开车吗?” 刘耀文秒回:“你有驾照吗?” 什么玩意儿?我迷茫。 “A牌啊。” “运矿车需要驾照才能开。” “虽然司机保底工资七千,但是你有驾照吗?” 我立马终止话题:“谢邀,告辞了。” 06. 我和刘耀文是知心好友,暑假时他回重庆我们见了一面,他带我去他家开的酒吧。 他家酒吧一晚最低消费两千,但是他是太子爷,所以我顺便不用钱。 我们两个在一晚最低两千的酒吧里,打了一晚上的排位。 有一说一,当晚重庆第一辅助(自称的)失误连连,俯冲上分。 废话,面对刘耀文绝世男神,谁还能集中精神打排位?! 一整晚光顾着盯住刘耀文的颜了。 就这样,保持微信联系一年,我也到了大四。 毕业和北京外企的实习搞得我恨不得一个人分两个人用。 刘耀文每天陪着我聊天,找他时基本上都在。 若有若无的暧昧,是我们两个的心照不宣。 07. 毕业那一年,刘耀文问我:“你要去首都了?” “是哇!” “那行,我也去。”他说。 “??阿巴阿巴??” “北京也有我爸的公司。”他咳了一声,点到为止。 “……”懂了,富二代体验生活完了直接回公司上位呗。 “我去找你。”他打电话过来。 “好啊,等你。”我笑得灿烂。 08. 外企的事儿累得不行。 在地铁上,我边哭边给他发微信。 “你家重庆的矿有什么职位招女生吗?” “工资多少无所谓,有工资拿就行。” 太累了,我情绪崩溃。 他说:“我们家矿地从来不招女生,除了一个职位。” 我哭到打嗝:“什么?” “老板娘。” “……”我不知道如何回他。 “你要来吗?” “来。” 第21章 严浩翔「暮鼓晨钟」 01. 我从小就知道严浩翔很优秀,他骨子里就是个绅士,他比我大六岁,大院里的人都知道严浩翔最宠我,对于我无论是多无理的要求,他几乎都是有求必应。 人人都说严家以后会有一个姓陆的儿媳妇,每当这时,严浩翔都会笑着却也不说话,极有涵养。 不反驳也不点头。 久而久之,人人都以为我们俩是天生一对,曾经的我,也以为我会像故事里那个女主角一样,和男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后来在我十二岁生日那天,同时也是他成人之时。 在他人生中最重要的生日里,在那次醉酒后,我才知道他这么多年为何对我如此之好。 在他像平日里一样抱着我的时候,他哑着声:“你为什么还不回来?”我只记得当时我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后面的事我一概不知。他口中的我不用猜,我周围的人只有一个人远离家乡,那是我的堂姐,陆灿。 那年陆灿十二岁,而我才刚刚成为光荣的少先队员。 我一直都知道我那位堂姐的淑女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 在我不愿意学茶艺偷偷跑出去玩的时候,我的母亲经常叹着气教育我:“你多和你堂姐学一学,别整天野来野去的。” 她和严浩翔是同岁,因为她在音乐上的天赋在我四岁的时候去了米国念书。 我也经常从父母和严父严母嘴里听说过还在我不知事之时,他们两个童年伙伴的乐事。 以前的我总是不以为然满不在乎。 可那天我才猛然发觉,原来严浩翔对我的宠只是爱屋及乌。 从那天的失魂落魄之后,我决定将这个秘密永远藏在心底。 这个秘密包括严浩翔喜欢陆灿 ……和陆燃喜欢严浩翔。 我从此以严浩翔妹妹的身份自居,把自己永远钉在“妹妹”的界限里,半步不敢过线。 就这样过了又过了十年。 这十年里,我和严浩翔对我的宠溺一分没变,还有越来越纵容的趋势。 我也深藏着自己的心思过了十年。 在大学四年里,我也陆陆续续交往过几个男朋友,可最长的也不过半年。 在他想给我知道的事情里,严浩翔这十年里,从未谈过恋爱。 二十二岁那年,离我十二岁生日已经过了整整十年,离 陆灿离开过去了十五年。 整整相安无事的十年。 在那年,那个大院里发生了很多事。 比如严浩翔成为金融系里最年轻的教授, 多年在异国的陆灿学成归国, 而我, 也坐上了远离家乡的航班。 或许哪天会回来,或许 再也不回来。 我没有告知任何人我要去国外, 自己考雅思, 自己找导师写推荐信, 自己申请。 说我任性也罢,说我自私也罢。 我都认了, 我是经不起,受不住。 我到了国外才告诉他们我在国外的消息。 至于严浩翔, 也不关我的事了, 我衷心的祝愿他前程似锦,功满名成。 —贰—/原3.15 我是严浩翔, 今年已是而立之年, 去年,我出席了我妹妹陆灿的婚礼。 她的丈夫,是一位英国的绅士。 他们很般配,阿燃如果能来看一定很开心。 从小到大,阿燃听到陆灿的消息总会多关心一些。 说来也好笑,明明很在意,却装作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真的很傻,以为没人看出来。 ……可是阿燃, 我真的好想你啊。 今年是你搭上那一趟航班的第三年。 如果我能再多在意一点,多问一些,或者你就不会任性了。 我永远记得你刚刚出生的样子。 当时的我也不过是总角之年,很多事模糊不清。 却也忘不了第一次抱你的感觉,软软糯糯的小团子。 手指轻触着你的脸,我吓到僵硬着不敢有任何举动。 刚刚出生的阿燃脸皱得像一个小老头。 可当你慢慢长大,出落得越发漂亮。 特别是那一双杏眼,黑白分明的眼睛真的很有灵气。 每当望向你的眼睛时, 总让我想起奶奶家那一只名叫团团的折耳猫。 可惜,团团在我十八那年,因为保姆阿姨的看管不当,走失了,如果哪一天团团能回来,你也能回来,我一定介绍你们两个认识。 阿燃,我记不清到底是何时对你动心。 或许是那年盛夏院子的老槐树下,嘴里叼着棒棒糖,扎着马尾辫,笑着扑向我的你。 又或许是那年晚秋,穿着简单白T配牛仔短裤,留着齐耳短发,坐在我副驾上提醒我要看路的你。 其实无论哪一个你,都让我心动不已。 你说长大要成为我的新娘,可你转身却忘了,你大学里谈了男朋友,都阳光帅气朝气蓬勃,青春的气息与我这一个对运动并不擅长的人一点儿都不像。 可我却把一个孩童的玩笑当真了,当真了整整二十年。 我得以以哥哥的身份自居,十分狼狈地占据了你人生的二十年。 我清楚的明白你在渐渐与我疏远,我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在你没挑明之前还是疯狂加倍的对你好。 阿燃,我真的很害怕。 我们一起听了二十年的蝉鸣,看了二十年的彩虹,数了二十年的星星。 可这一切的小心翼翼,都在你二十二岁的那一天戛然而止。 /BE/3.15 三年前,在伦敦上空。 你刚刚发消息给你的妈妈报平安。 我不知道当飞机下坠的那短短几十秒你有没有害怕。 现在回想起当我知道你飞机失事的那一瞬,我记不清安慰周围人的话语。 我只知道, 除了痛彻心扉,我感受不到其他。 怎么能啊,我的女孩? 从此,我开始跟着奶奶信佛。 佛有轮回之说,粗茶淡饭,总会与你相遇。 阿燃, I miss you,l wait you……and l love you. /HE/写6.6 飞机失事那一天,是不幸的。 但不幸之中又有着万幸,西风带随着北大西洋暖流北动,英国纬度虽高,却也没有结冰期。 虽已傲雪寒冬,英国的海依旧风平浪静, 第22章 马嘉祺「你本无意穿堂风」 「引子」 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据引山洪。 往日豆蔻枝头梦,惊醒朦胧满堂红。 摇晃怕得人来问,推托杯中酒意浓。 又抑得满腔上涌,又思得何处错弄。 马具不好,桂花匆匆。 青春年少怎愿信,细雪遮山也迷瞳。 错相逢。 「壹」 “意意,我又梦见你了。”牛皮本上的墨迹未干,还泛着细碎的墨蓝,这瓶墨是你最喜欢的墨。 马嘉祺看了一眼落地窗外,从心脏传来的熟悉感觉数次从心头传遍全身,这种感觉马嘉祺不愿有,却也不间停,痛彻心扉,不随时间的流逝而消弱。 从高楼远眺这座城市,窗外星光点点,霓虹灯火,虽是夜半时分,大城市却依旧喧嚣。 「贰」 马嘉祺与你是年少恋人,是大学时同班同学的关系,因为两人足够优秀,所以经常被教授分配在一起做实验,课题也是一起完成的。 马嘉祺的母亲是国际知名的音乐家,从小耳濡目染,钢琴是他童年玩伴。所以,马嘉祺身上的谦逊有礼可以看出来并不是一时的做做样子,气宇不凡,是理科生却常带着从艺术世家沉淀下来的浪漫色彩。 而你也足够优秀,从小就是一个典型的理科女孩,天生的笑唇,雾蒙的眼睛,虽不是一眼惊艳,却是舒服耐看的女孩。 「叁」 大一。 “你好,我叫马嘉祺。” “你好呀,我叫吾意,吾皇的吾,无意的意。” “嗯,我知道。” “同学,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教授安排我们一组一起实验,所以还请多指教。” 「肆」 大二。 “意意,你要不要休息一会儿,这组数据不是那么急,你该好好休息了。” “马嘉祺你怎么能这么说!敬业可是我的人设!” “好吧,那我去买些吃的。” “……”你转头看他。 马嘉祺笑:“你要吃什么?” “水饺!不要煎饺,谢谢。” 「伍」 大三。 “意意,教授给你的任务你完成了没有?” “早就啦!” “那我们去迪士尼吧?我票都买好了。” 你转头一直盯着他,似乎要把马嘉祺盯出一个洞。 马嘉祺首先败下阵来:“好啦,我们去约会吧。” “你什么意思哦?” 马嘉祺把自己的帽子扣在你的头上,把票塞给你,而后牵起你的手:“意思就是,我们在一起吧。” 你听到这句话,拉住马嘉祺的手不让走,你认真的看着马嘉祺:“你等等,给我几分钟思考一下。” “好。”马嘉祺也有耐心。 你就陷入了思考,马嘉祺就这么一直牵着你的手,陪你站着,你想了多久马嘉祺就陪着你站了多久。 早春,窗外凉风过堂,早樱齐盛。一生不知何为情的少女,凭着20岁那年的初心懵懂,勇敢冲向少年的怀抱。 少年抱住少女,碰巧过路的微风扬起,樱瓣飘落。 这一年,是马嘉祺和你的情,也是最终话的开始。 「陆」 大四。 “祺祺,听说你弹钢琴弹得很好呀?” “啊,还行吧。”钢琴大师很是谦虚。 “那我想听《Flower Dance》,你弹给我听好吗?” “好。” 「柒」 一起实验,一起相伴成长,春花灿烂,秋实硕果,院里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吾意,成为我的妻子,让我照顾你好吗?”少女笑。“那嫁给你有什么好处呀?” “这个。”少年假意思考,下一秒,在你带笑的注视下破功了,“你先嫁给我,然后用一辈子却体会好处,好不好?” 那年,少女已二十八,少女褪去懵懂,眼中染上铅华,却也留有清澈,少年依旧,温文尔雅,有傲气也谦卑。马嘉祺在最初与你相遇的那棵树下,向少女祈求,许她一生的承诺。 「捌」 竖月,典雅苏式园林。 红帐帷幕,红灯高挂;桂圆花生,交杯喜酒;一切都是迎喜模样。晨光微熹,新娘对镜梳妆。描细眉,染红唇,贴花钿;插金簪,戴凤冠,披霞帔。 撞击,天旋,地转,不可控的因素,新娘鲜红的血液缓缓流出,刺眼的赤色给婚礼蒙上一层灰色,枝上的红玫,因鲜血更加鲜嫩欲滴,正在弹奏的古筝仿佛在歌泣着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 「玖」 马嘉祺履行了自己的承诺,他用十里红妆迎娶最心爱的女孩,可他心爱的女孩却失约了,以最耀眼夺目的姿态逝去。墓碑上的女孩笑得灿烂,碑上的题字别的一番风骨。 ——吾妻之墓。 人人都以为马嘉祺会情绪崩溃,可亲手为墓碑题字的马嘉祺,却意外的冷静。 马嘉祺觉得,好像这世上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比女孩的去世更让他悲伤的了。 日子依旧日复一日的过,房间里的衣柜还有你生前留下的衣服,院子里还有你曾经亲手栽种的山茶花。 处处都是少女的影子。马嘉祺或许弹着少女最喜欢的钢琴,或许在院子里望着山茶花发呆一整天。不是没有悲痛,是太爱了,印入心脏,深入骨髓。 「拾」 古老的阁楼里,家里的猫不小心撞到了书墙,一册放在顶格的牛皮书掉落。 翻开内页:“Play the music of your favorite, you'll make your dream come true.” “奏你心爱人之曲,你将会如愿以偿。” 于是,天气微凉,院里的山茶花开得正艳,一曲动人心弦的《Flower Dance》从阁楼书房缓缓流出,只不过琴声悲凉。 陈旧的牛皮书上有一个传说:“奏你心爱人之曲,你将会如愿以偿。”所以牛皮书的传说是真的,所以吾意喜欢《Flower Dance》,所以马嘉祺见到了她。 “你好,我叫马嘉祺。” “你好,我是吾意,无意穿堂风的吾意。” 第23章 严浩翔「十五天限定情书」 亲爱的你: 展信佳。 和你相识的那一年是你大一,我大二的那一年。具体来说,是社团招新活动的那一天。那天的学校还赫然挂着:“欢送大四学长学姐,迎新大一学弟学妹。” 我是辩论社的社长,而你是新生的小学妹。 那天你径直走到办论社的位置前,都没有过问一下,毫不犹豫在报名表上写下你的名字。 说实话,把我给惊到了,更别说我的社员了。 后来大我一届的丁程鑫学长说,那个气势汹汹的场面让他以为你是来干架的。 后来我们在一起后你曾经和我说,你对我是一见钟情。我当时笑笑没说话,当时我对你的态度充其量就是一个冒冒失失的小学妹。 让我真正心动的那天,是社团面试。 你是第一个面试的,面试问题都很老套。 我问你,为什么想加入辩论社? 你眨巴着眼睛,想了一下:“社长好看。” 说实话,当时虽然我风轻云淡,但是心跳的速度是高速公路加码的跑车。于是我狼狈至极,先你一步方寸大乱,不敢再直视你。 丁程鑫学长代替我问了接下来的问题,还不忘扔了一张纸条给你:严浩翔,你真没出息。 是啊,我承认,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脸上的温度烧得我意识直接放空。哈哈,这些你应该都不知道吧。 再后来的迎新晚会上,我被推选为主持人。我拿到节目单,看到节目单上有你的名字。 2021级外国语学院:吉他弹唱 《LAST DANCE》 那天你也没有过多装饰,贝雷帽和碎花短裙。 清亮的歌声、恰到好处还颇有技巧的吉他弹奏,你拿下了第一名。不经意的笑容和毫不掩饰与我对视的视线,我无法招架,又一次慌乱地躲开。 颁奖时你的获奖感言,直接让你在学校里出名了,连夜登上学校表白墙。 我作为主持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同学,发表一下获奖感言吧” 我看到你对我眨了一下眼睛,我直觉不太妙,有时候人的直觉不应该太准。下一秒,我听见你说:“严浩翔学长,我喜欢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台下观众呼声高涨,直接疯狂起哄,气氛在颁奖时达到全场最高点。我不知如何是好,于是眼神示意负责颁奖的老师。本意是向他求助的,但老师也是笑眯眯的看着我。 我无奈,无意中撞进你干净的眼神,心跳漏了一拍。 我突然就明白了。 小姑娘,原来我喜欢你。 我忘不了我们在一起的甜蜜与点点滴滴。 我们大学一直在一起,整整四年,从未分离。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可都是我以为。 我入职上海的公司,你为我开心。但你的梦想归宿是你童年的外婆家,所以你去了。我原本的想法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决定辞职与你一起去。 我没想到你会因此和我大吵一架。 你说我不应该为你放弃你所认为我的大好前途,我当时的工作来之不易。可我认为我到哪都一样,我所想要的是和你在一起,我的大好前途是你。 就算到了广州我得重新来过,可是我的能力依旧在,我不怕,你也认为你不应该怕。 可我没想到后来。 我们大吵了一架,和好后,我们心照不宣再也没有提起这回事儿。就这样相安无事过了三年,这三年,我们是普普通通的恋人,依旧还是那样的开心。 可我似乎感觉到有什么不一样了。 我小心翼翼维持我们的关系,你也小心翼翼不再提起话题。后来有一天,你突然和我提出了分手。 我从未如此心慌和难过,其实我无数次想过你会和我提出分手,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时,我发现在我的预定计划里,从来没有分手这一程序的解决办法。 你坚持,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如此坚定。 我只能放你走,我只能分手。我按照你的想法,我回到我家乡上海,回到我的前公司当我的商界新贵。 没想到公司又派我前往重庆的分部。 我在上海和重庆金融圈风生水起,崭露头角。 后来我看到邮箱里已读的前公司的信件,我才明白你为何当时要和我分手,你认为你是对的,可我每天都在痛苦不堪,我只能用繁杂的工作麻痹自己不去想你。 分手那一天,我收到你最后一条的短信: “一辈子很长,不要活在回忆里。” 这句话我们都很熟悉,船长思念已故的母亲,不惜一切代价想回到那个母亲还没去世的过去。 人们都说从重庆到上海的距离只有信封送达的短短十五天。我花了四年时间研究透彻了重庆的轻轨,以为重庆会是我们未来的归属。 后来我们毕业后,你来到你心之向往的广州,回到了最初有你童年与外婆的地方。 于是我花了三年时间听懂粤语,融入粤地。只可惜,这个地方也没曾想融入我,于是我回头,回到我们最开始相遇的地方。 我又花了一年的时间,企图用做不完的工作麻痹自己,说服自己放下你,可一年后才恍然发现,原来时间真的过得这么快,对你的喜欢还是不曾湮灭。 分开的这一年,没想到我还是喜欢你。 或许你早已心有所属, 那么这封信仅代表我个人的思念。 顺颂时祺。 第24章 严浩翔「桃乐茜与太阳」 *英语系预入职外交部学长X中外合作预出国你 *HE/甜甜 “月亮是怎么工作的。” 「芝士作笔」联文出品 专业:中外英语 下一课:@赤道小蜗 01. 余乐一直觉得她能和严浩翔在一起是一个奇迹,每到夜深人静余乐开始睡不着的时候,她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倒也不是说她长得有多丑,而是白白净净的,还是有几分姿色在身上的。 但严浩翔实在太优秀了,外国语学院英语系的严浩翔,是外交部遴选时被要走的其中一个。要知道,在他们这种语言系的大学,入职外交部是多少人梦中情职,尤其还是大学时期就已经预入职的。 优秀本就人尽皆知,再加上严浩翔那张标准的精致渣男脸,上至研究生下至大一新生学妹,甚至都有数不清的男同学女同学前仆后继… “疼!”回忆到这里,余乐被严浩翔挨了一记响。 余乐被严浩翔偷袭得猝不及防,双手下意识抱住被严浩翔手指关节敲中的脑袋,生理性的泪水被疼得逼出,一秒钟的功夫余乐就红了眼,眨巴着她泪眼婆娑的大眼睛委屈的看着严浩翔。 “前仆后继?余乐同学,注意你夸张的用词。”严浩翔习惯性扶了扶眼镜,却摸了一片空,这才想起来今天忘了带他的眼镜。 “你已经大三了,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要出国了,你让我怎么放心?”严浩翔有些头疼,刚刚结束了一场几个小时的线上同声传译,大脑高速运转之后整个人略显疲态,下班后他的小女友还不是一个安分的,还是有小孩子家气,一天天的净知道闹他。 余乐才不管呢,她虽然是夸张了一点,但也没说错呀!严浩翔被表白的次数大家都有目共睹。 刚开始还以为严浩翔对她只是新鲜,对她好得不像话,后来渐渐的她才发现,严浩翔只是脸渣,但是人可不渣,生怕哪一天她就跑了。 傻子才跑呢,余乐想。 不过眼下余乐可不会想这么多,好久没看见严浩翔穿正装了,余乐有些馋了,鞋都懒得穿,干脆光着脚就跑去找严浩翔,不管不顾地就缩进严浩翔怀里。 严浩翔吓了一跳,生怕余乐从他身上摔下去,紧紧地搂住了余乐的腰,没想到却是自投罗网,余乐也不扭捏,干脆利落地把白衬衫从西装裤里抽/出来,然后一颗一颗地解/开。 余乐笑眯眯地,严浩翔看着余乐这一系列动作默不作声,像是默许了她的举动。今天余乐没出门,穿的是棉质的睡裙,严浩翔趁余乐不注意就把她的睡裙脱/了。 对于余乐和严浩翔而言,对方都是送到嘴边的美味,有肉不吃当然是傻子。 02. 如果不是严浩翔决定那一天去外交部的遴选,或许他和余乐这辈子都不会有交集,两人在一起后严浩翔不止一次庆幸那一天他走进了那家咖啡店。 那一年他即将升大三,他熬了几个通宵就是为了把那几天空出来,让他好准备即将到来的外交部遴选。严浩翔知道在去面试的路上有一家咖啡店,身体本能泛起的困意让他急需一杯冰美式。 他一进门就注意到坐在高凳上余乐,长得很秀气的小姑娘,年纪比他小,是天生的笑眼。凳子对她来说太高,余乐的脚够不到地上,只能随着主人的心意有一下没一下的摆着。 店里除了店员就只有她一个人,她大口满足的吃着炸鸡,看来炸鸡是真的很好吃,余乐愉悦地眯起了眼睛,感觉对她来说人间极乐不过如此。 余乐似乎察觉到有人在看她,她对严浩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接着消灭她的炸鸡,若无旁人。 严浩翔走去前台点单,店员问他需要喝点什么的时候,他心思一动,突然想到进门时看到她桌上放着喝了一半的抹茶拿铁,于是话到嘴边转了个弯,苦涩的冰美式变成了香甜的抹茶拿铁。 严浩翔走了之后也没再放在心上,很活泼的小姑娘,谁不喜欢?偌大的首都,可能很难再见到了吧。 严浩翔以为他对余乐的那一悸心动就此放下,后来他在学校的新生英语辩论赛里担任评委时,看着台上明艳灵动的余乐时,他不同于平时心脏跳得异常快,他就明白他早已对余乐一见钟情,命运给他开了个玩笑,幸好后来上天圆了回来。 他又怎么可能再放过她。 余乐家里是真有钱,她爸爸妈妈觉得给余乐满到溢出来的爱意之外,剩下的满腔爱意全部化成了一大笔又一大笔打入余乐银行卡的钱。 不知道是哪位神仙显的灵,余乐高考撞了大运才踩线上了严浩翔的学校,她爸妈一看这个3+1中外合作的专业,能去英国留学一年,就让余乐果断填了志愿,稀里糊涂的,余乐就被她爸妈推进了金融英语的深坑。 余乐她爸妈怕她高三学业压力太大,甚至怕她这个嘴馋的吃坏了身体,临近高考那段时间管得特别严。严浩翔遇见余乐的那一天,是录取通知出来的那一天,余乐偷偷溜出来吃上了她心心念念好久的炸鸡。 辩论赛那天余乐带上了眼镜,评委席那道身影直接让她红了脸,十八年来第一次体会到心动的感觉,余乐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但也还是时不时控制不住地偷偷看他一眼。 也不怪余乐没认出来,余乐近视有些严重,对她来说在咖啡店那天,她手里的炸鸡比眼前的人更有吸引力,毕竟她压根看不清前面的人长什么样子。 03. 余乐大四那年如愿去了和中国隔了八个时区的英国,严浩翔是外交部的人,无法轻而易举地踏出国门去找她,于是硬生生过了一年的异国恋生活。 这一年的时间严浩翔和余乐几乎每天都会视频,虽然余乐来过英国不少,但对她来说来旅游和来学习可是两种不同的体验。 有好几次严浩翔还想再多和余乐聊聊,余乐总是兴冲冲地和他说拜 第25章 严浩翔「北平戏」 *翔你/前世今生/民国 *变格/联文补档/HE *爱国少爷X戏园小姐 *鬼魂X考古学家 *洋桔梗:永恒的爱 “北平没有回南天,也没有苏州河。” “我想,再等你一世吧,虽然北平已经改名成北京。” “我在北平等你回来。” 1. 民国时期,战火纷飞。 严浩翔作为严家公子,京城的圈儿就这么大,说大也不大,说小呢很多人挤破头都想加入进来。 城北严家可是在京圈的尖儿,谁也不知道严家势力到底多大,只知道家族内部如同百年老树的根儿盘踞交错。 严家如今嫡出的公子严浩翔,靠着祖上荫庇,再加上自己将在英国留洋的所学。先天的优势条件再加上后天的努力,严浩翔的军火生意可是风生水起,国人的硬件设施跟不上,就出资买洋枪洋炮。 大家都知道严家公子一心为国家。 但京城总流传着这样的小道新闻,说京城的严少爷从小身体抱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实际上也是如此。 遇见陆家小姐还蛮凑巧的。 京圈的人们谁不知道城北那个梨园戏班子呢?管你官大官小的,能在梨园宴请一次客,听上戏班子那个叫小陆的旦角儿唱上一小曲儿,出去和仨仨俩俩的人们一吹嘘,那倍有面儿。 那天严浩翔出门应酬,刚好客人发给他的请柬就在梨园。据说那天小陆并不想唱曲儿,请客的哪敢怠慢了严家公子?花了大价钱才把小陆小姐请出来的。 其实哪儿能让严家公子出面啊,压根严浩翔就是爱听曲儿。 传说中梨园那位明眸皓齿的小陆小姐表面上是戏子,实际呢是热爱唱戏的大小姐。身世还不简单呢,上海陆家都听过吧?整个家族娇养着长大的。 但陆家小姐在京城经营梨园这事儿,京城知道的人十个指头都数得过来。 说起来,上海陆家和京城严家,还有着一桩婚约呢。 要说陆家小姐就是不一样,虽是唱曲儿吧,但唱的可不是俗套的情情爱爱风花雪月,唱的是国破家亡,唱的是盛世太平。 但是来应酬的真正有多少个是听戏呢,大多都在把戏子当成什么不入流的角色。 但严浩翔听出来了,他心思本就不在应酬上,一直盯着台上的小陆小姐看呢,自然也就听清了小陆小姐唱的曲儿的内容。 挺有意思的,严浩翔想。 2. 严浩翔对小陆小姐唱的戏还挺喜欢的,吩咐下人赏了小陆小姐很多珠宝银子。 宴请严浩翔的那位客人见到严浩翔对这位小陆小姐这么感兴趣,为了讨好严浩翔动了歪心思。 “严少,台上佳人...可好?”客人试探着。 也不知道严浩翔是听曲儿太过入迷还是压根不想搭理他。 “佳人虽好,但咱们严少可不兴这一套。” 虽然严浩翔对小陆小姐是重重有赏,但这也不代表严浩翔就对小陆小姐怎么了。 只是单纯的欣赏罢了。 严浩翔更是清楚的知道自己从小与上海的陆家小姐有婚约,是祖辈很早就定下的娃娃亲。虽说是娃娃亲,但双方都长大成年了至今并未见过一面。 对严浩翔来说,陆家的财力和人脉可以让他的势力在南方更好的发展罢了。 虽然上海洋人扎堆,但陆家的势力还是不能让人随随便便轻易忽视的。在太岁老爷上动土,还是得看一看你大爷的脸色的。 毕竟,陆家还是陆家。 上海还是陆家的地盘。 严浩翔世家公子,从小到大什么美人没见过,他倒也没想沾花惹草惹得一身风流债。严浩翔他本就怕麻烦,并且对这些腌臜事也不喜。说到底,严浩翔看人眼光还是很高的。世人都道陆家小姐长相是极好的,美人嘛,谁不爱呢?这些弯弯绕绕,他倒也能给陆家小姐一个完完整整干干净净的婚姻。 3. 严浩翔以为这小曲儿听完了也就完了,没想到他还能再见到这位唱曲儿的小陆小姐。 而且是在他的订婚仪式上。 严浩翔和陆尔才正式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相见了。 甚至是在订婚仪式当天,地点在大庭后院。 “初次见面,未婚夫。”陆尔落落大方的和严浩翔打招呼,其实梨园的人仔细观察也都能发现,这小陆小姐的作态不是从小的家教极好,做不到如此仪态。 如果是很亲近的人在旁边,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严浩翔温和有礼的态度有了些许改变。 “第二次见面,小陆小姐。” 陆尔:“……” 虽然陆尔平时唱戏时也会伪装声音,伪装的声音与平日里的很不一样,但确实没想到严浩翔刚好对声音有过人之处,对不同的声音很是敏感。 严浩翔直接听了出来,这就是梨园唱戏的小陆小姐。 没想到第一次私下相处,严浩翔直接就拆穿了陆尔的第二身份,自然也想到了陆尔在戏园唱戏的曲目,明白了陆尔在想什么心思打什么主意。 “想必陆小姐也对我严某人做的事略有耳闻,如今看来,我严某和陆小姐是一条路上的人啊。” 陆尔当然不是什么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心里弯弯绕绕可不少,当然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严浩翔和陆尔一拍即合,决定联手用手上的资源尽可能的帮助国家救亡图存。 “我这梨园也只是一个听曲儿的地儿,可上不了什么大台面。”陆尔顺势拿起一直放在手边的蜜饯咬了一口。 “陆小姐真是说笑。”严浩翔也坐了下来。“谁不知道梨园背后的经营者是京城百晓生呢。” 陆尔听了这调笑话也不恼,屋外的管家伯伯催他们去前厅敬酒了,不愿再多聊。 “合作愉快。”陆尔伸出手。 严浩翔自然欣然接受。 “合作愉快……阿尔。” 4. 经过商量后,严浩翔和陆尔决定一起出资合办的一家报社,专门刊印有关青年的读物,并且雇请接受过新思想的先生读书人在街头演讲。 第26章 严浩翔「诗人已死,缪斯往生」 *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 *非原创 部分重要词句会参考纪录片 *故事情节来自Maison Margiela 2021春夏系列 *血色婚礼 Sealed With A Kiss 他带我去到了一个小镇。 说是小镇,其实就是从几个破破烂烂的废弃建筑,再次搭建起来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 半夜的山间雾气灰蒙蒙的,一丝丝月光从天空漏了下来,努力地映在了坑坑洼洼的石头墙上,在我眼中竟然泛着微微的绿光。 他带我去跳探戈,他说这才是真正的探戈。什么才是真正的探戈?我也没见他跳过,我今天才第一次认识他。 他邀请我一起跳,我说我不会。 他说他先和他的大衣做个示范,于是他穿着合体的西装,分毫不差;进场是舞者的步姿,鞋子尖尖。 地板上一滩水他也熟视无睹,只是踩着石块搭成的凹凸不平的地板。 他像搂着情人一样搂着他的大衣,眼神一瞬间温柔下来,他跳起那支舞,我渐渐看不清他的神色,我只知道月亮在他背后,他跳进了月色里。 “他们都叫我往生者。”那个男人说。 我本来看得入迷,他突然跟我说话。 “什么是往生者?”我问他。 “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所以他们叫我往生者。因为我一直在这里,秋去春来,周而复始。”那个男人他没有停下脚步。 “为什么?” “曾经,我要跟一个女孩结婚,一切都顺理成章,不过在婚礼那天,她死了。”他说的很平静。 “可是您看起来很年轻。”我有些不解。 “因为婚礼那天,我也死了。”男人终于停下他的探戈,走近我,借着微弱的月光,我只能依稀辨认他模糊的五官,然后他说:“你也死了,我的新娘。” 啊,原来是严浩翔。 一百年前,我也是这个村子里的人。 这个镇子太穷了,穷得什么都没有,只剩Tango,探戈就是我们全部的生活。 那天,我遇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她们几乎一模一样,长相、身高、三围……甚至是笑声的频率、嘴角上扬的弧度都是只有一个标准。 我从没和她们说过话,她们掐痛了我的手臂,然后说我就是她们的舞伴。我很奇怪,我们是三个女孩。但是我没有办法,只能对她们言听计从。 这个镇子天天下雨,所以雨水浸湿了她们的红舞鞋,也弄湿了她们轻得和灵魂克数一样的红纱裙。 她们拉着我没日没夜的跳,我和姐姐、我和妹妹、姐姐和妹妹。我起初还很开心,我还和她们说我快结婚了,邀请她们去到我的婚礼。 探戈探戈,但是真的跳了太久太久。 这个镇子好暗,我累得不行,分不清白昼还是黑夜。期间陆陆续续来了好多人也一起跳,但是没有人跳的过那对双胞胎。他们都倒下了,只有双胞胎还在跳。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迷蒙的幻觉,她们的红舞鞋越来越鲜艳,像是用血慢慢滋养的,她们鞋底已经磨出了洞。 我累了,我说我好累,但是她们不允许我休息,然后拉着我继续起舞。我没有反抗的力气,然后只能像个没有破布娃娃一样任由她们摆布。 后来她们赢了,她们拿到了奖金,那是她们自由的门票。 我的新郎他终于从城市里回来,但那时的我已经残破不堪,终日歇息在家中,只等待着婚礼那一天的到来。 我整日昏昏欲睡,醒来的时间几乎少得可怜,那几天疯狂的跳舞耗尽了我几乎所有的生命。 后来,我好像不知道听谁说那对双胞胎死了,被人扔在了小镇的那条河里。不知道去哪里了,也不知道献祭了哪条鱼。 婚礼现场开始了,我、我的新郎、我的父母、他的父母、我的亲人、他的亲人、我的好友、他的好友。 几乎整个镇子都来了,然后在婚礼的最开始,大家不约而同跳起了探戈。 几乎复刻了我噩梦般的几天几夜,细节、人们、舞步,还有班多钮手风琴演奏的死亡音符。 拍合照,人们穿得很正式,手里提着不同时代的凳子,等着属于他们落座的女士。 新郎来了,他蒙着一层薄薄的的面纱,一身圣白,等待着,终于迎来了他的新娘。 男士们都来了,摄像师给男士们单独拍了一张合照。 “咔嚓”一声,定格。奇怪,怎么没有人笑。 随后,女士们来了。一块红布的的女士、神秘黑纱遮面的修女、还有携手而来的,双胞胎姐妹。她们改掉了一身红纱,除了她们标志性的红舞鞋。她们一直盯着最后来的我。 最后,新娘的我来了。 新郎说我很美丽,我右手挥着我婚纱后16英尺长的绣花丝质薄纱,头上盖着一层头纱,环绕的白花环上别有用心的是几簇微微闪的星。 别人看我摇曳生姿,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快撑不住了,拍完合照算是婚礼真正完成。我想和我的新郎结婚。 我眼前快要看不清东西了,昏昏沉沉的,我好像看到那对听说死去的双胞胎姐妹坐在我的旁边。 我的新郎轻轻搂着我,拍完了我人生中最漂亮、也是最后一张照片。 后来我死了,死在了婚礼那天。 这是我的婚礼,还是我的葬礼? …… 想到这里,我再看着小镇微弱的月光下热情的跳起探戈的严浩翔,我才恍然大悟。 原来我死了,后来你也死了。 所以我们才能在月下相见。 我的新郎,那我们一起探戈吧。 *文中加粗下有下横线的是纪录片中原台词 *故事情节来自于纪录片 略有改变 *本人欣赏海盗爷的艺术才华 但他的部分言论我并不认可 第1章 马嘉祺文段1+2 文段1: 马嘉祺抱着一盆草和你表白呢。 朋友拦住刚出厨房的我,一脸神秘地和我汇报消息,蛋糕制作失败的我本就心烦的要命,我从朋友手里抢过手机,看到了那张她光明正大偷拍的图片。 照片里的马嘉祺正坐在我们小区楼道里,简直毫无形象,穿着从他爸衣柜里偷来的米白西装,垂感十足,颜色里还带着点活泼的奶黄,内衬面料是上个世纪很时髦的缎面面料,活生生像个在大剧院的某个角落出演的歌手,仿佛这里不是楼道,而是迪斯科舞厅。 我抱着失败的蛋糕冲下楼,要命,我可丢不起这个脸!只见他左手抱着从一楼王奶奶家里薅来的一大盆吊兰,这个季节一朵花都没有,就是个观赏性极高的绿植。我觉得吊兰就像马嘉祺一样,表面好看,但实际上没什么用处还脑子不太好。 马嘉祺右手举着我们社区办公室的张阿姨专用的大喇叭,正对着楼梯间,但也不见他亲自开口,喇叭却一直反反复复循环着一句话:“二单元七楼701的小姑娘!七夕快乐!吃了吗!请做我女朋友!” 丢死人了!在社区混不下去了! 马嘉祺看见我下来了,还特别高兴的和我挥手,这缺心眼的玩意儿。 我拿烤糊又噎挺的失败蛋糕糊住他的嘴,让你小嘴再叭叭个不停,他吃得有些狼吞虎咽,果不其然被噎住了,连忙向王奶奶讨了杯温水顺顺嗓子。 也不知道这人从哪个理发店烫的狼尾,很适合他的脸型也很符合他的气质,该说不说怪好看的,至少是把我拿捏得很死。本来在学校里顶着张脸招摇过市,快要开学了,指不定又要有多少学妹前仆后继! 这是上个世纪的单位房,虽然有些老旧了但地理位置很好,最高七层且有且仅有步梯,我和马嘉祺从一出生就住在七楼最顶楼,邻居嘛,他就住在我家隔壁。 正值暑假,还顺便过了个七夕,脸皮厚也遭不住他这么一忽悠,尤其是张阿姨的喇叭威力很大,口罩时代就有所了解,我猜测这段话应该已经方圆几里都听得见了。 马嘉祺还很理直气壮:“反正大家都听到了,你不答应是不行咯!” 气得我要打他。 他翻出国产老牌子凤凰的自行车,自己自制了后座,拍了拍坐垫上的灰尘,示意我过去。 我表示怀疑:“这牢靠吗?” 马嘉祺就差把“靠谱“二字科脸上了,他把吊兰还给一楼的王奶奶,她笑眯眯,叫我们注意安全。 老街上,马嘉祺载着我逛了我们从小生活的这一片旧城区,顺便给我买了一捧特别漂亮、真正的洋桔梗。 文段2: 我狐疑地看着此刻正坐在轮椅上的他,开始回忆我与马嘉祺纠缠不清的这些年,我有些不太好意思开口。但好奇心害死猫,八卦的心战胜了我对马嘉祺本就不太多的礼貌: “您好,请问,您这腿是天生的?” 马嘉祺没有第一时间回我的话,而是从轮椅的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掏出一瓶药,我偏头看了一眼,全是洋文,看不懂。 他随意倒出几片胶囊,没有就水,直接吞了下去。居然能有吞胶囊不糊嗓子的人,我夸赞他。 马嘉祺坐在轮椅上白了我一眼: “没分手前我抱着你在浴室透明玻璃上做的时候你喊天喊地,你那个时候怎么不质疑我天生的?” 有些尴尬。 感谢前男友一番话让我想起了前两年我和他同居的日子,记忆有些模糊不清了,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马嘉祺体力有些过于好了,现在想起来还有些腿软。 年轻人,精力旺盛,无处安放。 马嘉祺妈妈甚至发微信给他提醒我们小年轻注意节制。 很尴尬的寒暄场面。 青梅竹马的意思是分手了还要完成上一辈交代的特殊情况KPI,比如老死不相往来的前男友出车祸摔断了腿,看情况是要久居于轮椅之上一段日子了。 “惨咯!你和轮椅坠入爱河咯!” “你再多嘴几句我不介意体验一下在轮椅上女上位,和你。” 我连忙封口,保证自己不会乱说话了,果然打败我的只有马嘉祺在某些时刻的狠话。 我美滋滋吃着马嘉祺帮我切好的苹果,据说是请求我不要再多嘴一句的封口费,苹果很新鲜也很甜,水分极多一口爆汁。 括弧,苹果我带来的。 我的那帮狐朋狗友们都以为我不太爱吃水果,实际上大错特错,也只有马嘉祺知道,我单纯是因为懒,我不明白为什么好吃的水果都要自带有一层特别难处理的外套。 之前我很喜欢看他削苹果,手指修长,本是学钢琴的手却在为我削果,对我来说这种程度不亚于万人仰慕的大明星在和我上床,莫名戳中我的恶趣味。 其实马嘉祺的好手艺是练出来的,苹果在他手上就像被调教过的,苹果削皮一圈一圈的很流畅,不会断开,而且只有一层很薄很薄的皮。 看着帮我削果的马嘉祺,一些愧疚忽然涌上头,明明是病人,却要像个老父亲一样照顾我,我泣不成声,十分感动地对着马嘉祺叫了声祖宗。 最后我还是没能逃过在轮椅上被马嘉祺办的命运,亲身体验过。 我生怕摔下去,只能紧紧环住马嘉祺的肩膀,有可能是空间太逼仄,能活动的范围极小,也有可能是隔着一堵墙的门外是交谈甚欢的双方父母。 我死死咬着嘴唇不能叫出声,但真的忍不住,在千钧一发之际马嘉祺吻住了我,在唇与唇之间,我尝到了苹果的甘甜。 完事后,我躺在他的床上大口喘气,其实很想来一支事后烟,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毕竟苹果也不错。 我整理好衣服后出房门,马嘉祺妈妈还在和我妈妈打趣呢: “两家孩子感情真好。” 马嘉祺也推着轮椅走出来,有些意味深长,悄悄勾住我的手: “是很好。” 第2章 马嘉祺文段3+4 文段3: 我朋友拉上我去附近新开的一家酒吧找乐子。哟,您猜怎么着,遇上了我家道中落的前男友。 看他一身酒吧调酒员的服装,蓝白竖条宽松的港式衬衫,烫过狼尾和不知道被哪个小婊子扯过的领带。 我喝的明明是酒,可就差恨不得咬碎了后牙槽。为什么这小子分手了还是最能拿捏我的那一款?! 早上起太早,晚上提不起什么精神来,可光鲜亮丽出现在和自己分手闹得极其不愉快的前任面前,对方还是低声下气的狼狈模样,这几年一直闷在胸口的那口气终于顺了。 “小姐,这边麻烦结下账。” 我故意到吧台前点了他最擅长的那款酒,侧身故意露出了完美的腰身曲线。哼,感谢我朋友吧,今天来酒吧穿得衣服没几块布料。 可马嘉祺居然无动于衷,并且对身边的有意凑近他的女人们来者不拒。我对他如今的现状有些震惊,不是吧,他家里已经困难到要出来当鸭了吗? 我有些于心不忍,回想起刚刚自己炫耀的举动个更是令我无比愧疚,我真该死啊!我决定帮扶一下。 我转头干完了一杯酒,度数并不低,一下子喝得太猛,站起身来有些晕乎。我从随身携带的小挎包里抽出一沓钞票,按照我以往的经验来说,这个厚度小几万应该是有了。 我站定到马嘉祺身前,把那一沓钞票塞进他衬衫的口袋,并且故意拍了拍他的肩膀,趁机搂上马嘉祺的腰,妈的,好细。 “你…一晚上这么多应该够了吧?” 马嘉祺对我的举动似乎有些不解,但从善如流的点了点头,带着我离开吧台,来到了一个装修得很精致并且很宽阔的洗手台——至少能坐得下一个人。 马嘉祺开始解裤子,我懒得动,摸了几把他的腹肌,想到他都要靠出卖色相来赚钱了,我悲从中来:“几万块钱买你一次,剩下的省着点花,给你们家萨摩耶买点好的,可以苦了你但是不能苦孩子啊!不够再来找我,我不介意多买你几次。” 马嘉祺碰了碰我的敏感点,我一下子软了身子:“回头我们再谈谈包年的事情,如何?” 我嗯嗯了几声:“我们速战速决,我还打算回家看电视剧,第二部播了还没来得及看呢。” 他没料到我这么说,笑了一下,笑得极其不屑,据我对他的了解来看并不是一个好的信号。确实是的,我的第六感没错,他好像那个几百年没开荤的牛,耕不死我了。 第二天我在他床上醒来的,我想抽死昨天说他出卖色相的自己,你见过哪个男的天天做还能这么厉害吗! 我被骗了。 我欲哭无泪。 这个男人还逼着我包他全年,他说这是他的辛苦费,我本来努力反抗了但是他当着我的面下了单,给他家萨摩耶买了好多东西。 我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改天去他家把狗狗偷出来,我家道没中落,足够养得起一只狗狗。 谁让我无法拒绝小狗呢,才不是因为这个狗男人,萨摩耶我来啦!给ee亲亲! 文段4: 我和他的感情是不被认可的。 他是我哥哥,也不是。小时候我不懂,曾经哭着问马嘉祺为什么我们的爸爸妈妈回不来了?他手上的动作没停,在帮我编辫子。 马嘉祺说爸爸妈妈会在天上守护着我们。 我看着他编辫子的手艺从一开始的磕磕绊绊变成娴熟,那时他刚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不久,边上学边打工,还要养活一个刚上初中的妹妹。 父母在世前的记忆我记不太清了,在我仅剩的模糊的记忆里是马嘉祺背着我放学回家,那时的夕阳余晖洒在小学操场的地板上,马嘉祺穿着校服匆匆忙忙赶来,然后拉着我的手离开。 傍晚的阳光很温和,不像中午那般刺眼,他的背很稳,在他背上我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他从不避讳爸爸妈妈的离开,很像言情小说里女主悲惨的身世,重组家庭而后父母去世。唯一和女主角有区别的是我的“白马王子”是我最亲爱的哥哥,马嘉祺。 在我越来越懂事之后看得出来他越来越疲惫,我们的父母死在了一个很普通的周末,我出身在一个暖阳里,正值六一儿童节。 可是我不明白没有童年的人为什么要出生在六一,后来我再也不过生日,也再也没有六一。 马嘉祺曾经和我说:我们家小姑娘生得可真好呀,和太阳一样温暖。我的心声是反对的,我宁可和马嘉祺一样出生在寒风刺骨的十二月。 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就算死在一起我们之间血液都不屑于交融,可在我心里他早就不是仅仅能用血缘两个字和很微妙的定义来衡量。 恨自己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又庆幸自己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家里欠了许多钱,负了一堆债。高强度的学习工作掏空了马嘉祺原本健康的身体,薄得像张纸,一有台风我都不愿让他出门,他像只脆弱易碎的蝴蝶,我害怕他随时走了。 他说我把小姑娘养得真漂亮,还承诺会送我出嫁,帮我准备一大笔嫁妆。我当时可生气了,气到哭得泣不成声,他不会知晓我的心意,我曾经发过毒誓永远不会和他说。 后来他真的走了,我的小蝴蝶消逝在他三十岁的一个普通的冬季,和我的爸爸妈妈一样。 一个回想起他之前的承诺,我还情愿违心嫁一个自己不爱但是哥哥满意的人,只要他还在我身边的话。 我开始怀疑自己为什么要出生,是他们上辈子欠了我什么吗?要我用一生中无尽的痛苦偿还他们,我是灾星、扫把星,我带走了他们。 我浑浑噩噩不知过了多久,自己把生活过得一团糟,明明是湿热黏腻的夏天,看着楼顶天台的腐烂生锈的栏杆我却生出一身冷汗。 我强迫自己想一想值得我留念的事,马嘉祺背着我回家的那段记忆里我再也感受不到温暖了。 好奇怪,我踮着脚看向地面,我发现自己居然不恐高了,我感受到的是蝴蝶的自由和久 第3章 严浩翔文段1+2 文段1 *黑月光与朱砂痣 *祺翔你/替身梗 我入梦,这些天以来对他的所思所想所念在这一刻终于得到了慰藉,我和严浩翔已经很久很久没见面了,在他死去之后。 我制了一壶味道极淡的桂花引,遵循他的喜好放了32.4克的糖,桂花引旁边放了他生前最喜欢的那只半透明的冰山杯,我相信他会寻着桂花味入梦来。 严浩翔确实来了,左手无名指上依旧戴着那枚我送给他的素戒,还从那边折了一支人间没有的烟花。 烟花长在不再跳动的冰封之心里,用尚且在世的人儿的念想浇灌,他把花摘了,送给我,作为桂花引的回礼。 “你好像很久没来了。” 严浩翔皱着眉头神态有些委屈,我也有些不忍。 但毕竟桂花引失传已久,能见到故人也需要精心的配比,克数上容不得半点侥幸,每一次能见到他也都是我误打误撞。 我处在极其矛盾的状态里,本能上很想再见到我从前那个已故的爱人,但私心上并不愿,每见一次,失去他的痛苦又再加剧一分,桂花引也只是我和他偷来的苟且。 “又梦到他了?” 最近心脏闷得发慌,不知道是不是桂花引的缘故,突破生死门见到严浩翔的代价或许是自身寿命。 但,只要能见到他,直至燃烧尽我的生命也全都可以,这世间也没什么可以留念的了。 隔着一层柔软的薄纱,天还未彻底透亮,我微微睁开眼睛的视野一片迷蒙,看不太清,但能清晰地感知到严浩翔依偎在我的床沿,恍惚中,我竟以为是另一个人。 他们实在是太像了,我不愿再看,又重新闭上了眼,周围变成一片走马灯似的黑。 严浩翔与我接吻,心理上的不适让我有些抗拒,有些胸闷心悸,逐渐开始喘不上气,可如今的我只能把他当成精神支柱了! 我急忙寻找着他戴素戒的那只手,假装与他十指相扣,实际上却紧紧摸索着那枚戒指,不适感一下便烟消云散。 严浩翔的素戒也是我送给的,他问我为什么送他莫比乌斯环,我当时的回答是很敷衍的好看,其实暗含着无限的回想和循环。 文段2 我和严浩翔的恋爱经历就是一部喜剧,再具体一点就是欧亨利式的结局。高一的时候和他在一起的,再具体一点就是被他特装的几个投篮动作骗到手的。 我是特别纯正的智性恋,原本他追我的时候我还有些犹豫,看到他那张漂亮的脸后我内心的天平也只是偏了一分,后来我再打听打听,才知道他竟然是理科班那个年级第一。 然后我就对严浩翔点了头,多犹豫两秒都是对本智性恋的不尊重。 高考填志愿时我和严浩翔都不想离开南方,都想往长三角的区域走,我高考成绩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所以安安分分地求稳,不敢冲一冲。 我当时也不知道自己多嘴了什么,看着严浩翔的成绩就让他往清华大学冲一冲,他也很听话,但我们俩都没想到就这样阴差阳错的,我去了上海,他去了北京。 严浩翔很怕冷,零度是他最后的底线,我一个从小到大都没离开过南方没见过下雪的人,知道北京下雪后就在微信上轰炸自家的男朋友,希望男朋友给我拍一拍我那未曾谋面的雪。 「男朋友拍了拍我并说替我玩雪。」 严浩翔放下他手中的活儿,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出了趟宿舍门,他的室友还奇怪呢,问他这个天气有什么急事还出门啊?据我前方情报,只见当时严浩翔叹了口气,并且心甘情愿穿戴好,然后说:“女朋友交代的任务,再怕冷也要完成。” 四年异地恋,严浩翔从未给过我不安全感,北京飞上海的航班很多,我的课比较少,所以一有机会就跑去他的城市见他,严浩翔当然也会来找我。 我才不要告诉他,其实我主要是想看雪。希望这个秘密永远烂在我的肚子里,嘻嘻。 研究生我终于考到北京了,严浩翔不用考,因为他太过优秀然后已经保研本校了,在他已经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却在我们学校的图书馆里痛苦学习。 研究生第一年,那个时候的我热衷于欧美妆,理所应当的去染了个醉白金发色,北京那几天的天气很好,暖阳下我的头发多了几分氛围感。 我看着严浩翔,突发奇想告诉他:“你知道吗,其实是每到北京下雪我就跑来找你玩,上海也有雪,但是我想见见你。” 严浩翔玩着我刚染的头发,笑着说声我知道,然后顿了顿再说:“所以我特别期待下雪,虽然很冷,但是能见到你的机会有很多。”我一下子说不出话。 看着严浩翔那乖巧顺毛的柔软黑发,我起了坏心思,同样的染发剂还剩了好多,我拉着严浩翔进浴室,帮他把黑发染成了我同款醉白金。 已经是晚上,我带着拍立得出门,打算帮严浩翔拍上一组大片,不得不说严浩翔的镜头感是天生的好,北京晚秋的夜风还是有些凉,吹散了他原本被我精心打扮的发型,我叫他看镜头,在他抬眼的那一瞬我有幸抓拍到了。 严浩翔刚刚深吻过我,唇色上沾染了我的些许口红,在拍立得略微曝光的镜头下淡淡的唇色和他自身的冷白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站在那里,好像我的神明。 我突然有些庆幸,他不是坠落人间的神,而是我实实在在的男朋友,想到这儿我打开手机定了个双人床的酒店,严浩翔凑过来看,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要定双人床?我们可以睡一张床的。” 我内心暗笑严浩翔此时的天真,启唇说的话就是罪恶的东西染上我的神明:“因为要干湿分离。”我已经迫不及待看到,我和我的那个他醉白金发的发丝纠缠不清的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