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奸商》 第1章 神奇的小村 清水河畔,清水县。 清水县下,清水村。 “大王,根据户部资料,这清水县人口两万余,乃葵级贫困县,辖地方圆一百八十里。而眼下这个清水河村,原属户籍...十八户,三年前改制,融合了前后三个村落的人口,仍属名清水河村。不设村长,改五里正制,上设里正一名,副里正三名。” 一处隆起的高地上,燕羽墨双手负于身后,一脸威严,正俯视着身下的清水河村,目光远眺,听取着手下侍卫的汇报。 作为大奉朝唯一一名女性藩王,三月前她离京就藩,一路微服私访,今日正好路过清水县。 她属地幽都,下辖三郡五十县,一品亲王爵,其中便有这清水县。 清水县穷乡僻壤,本不能引起她的重视,但若要前往州府,却不得不经过眼前这个清水河村。 而仅仅是路过,便让她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哦?那清水河村改制后,人口几何,百姓靠何营生?当今里正又是谁?” 她眼里浮起一抹霜色,口中却轻描淡写道。 侍卫手里拿着一本文书,察觉到燕羽墨有些不悦的神色,额头上满是冷汗,此时紧张的翻阅着,回道:“额...改制后,清水河村人口亦不足二百,以耕种为生,当今里正名叫唐小志。” “哼!人口不足两百?以耕种为生?那眼下这如潮水般涌入村中的人,都是什么东西?那三里长街又是什么玩意儿?” 燕羽墨的语气变冷,微微侧头盯向侍卫。 侍卫汗颜,将腰弯得更低,赶忙回道:“大王息怒,户部的文书资料记载与实际有些出入,属下这就派人去查正。” 说完,便要转身离开。 燕羽墨却抬手将之叫住:“不必了。既然本王已经到此,便亲自进去看看吧!你们若能查到真实情况,也不用等到现在。传令,后方部队隐于山林中,不可暴露行踪。逐,以渎职瞒报之名,革去清水县令顶戴花翎,交由吏部查办。而这清水河村里正...刚才你说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唐小志。” “好!此人先留着,待本王亲自去瞧瞧。不过罪名可先定下了,就以...谎报民情,企图贪赃枉法之名,本王一离开这村子,就判他流放西北。” 燕羽墨说完,转头看向身旁一名同样女扮男装的侍女,接道:“紫莺,准备一下,我们进村。” 侍女与侍卫同声应是。 片刻后,一行七人便策马下了山坡。 刚来到山脚下,首先映入眼帘的竟是一个样式古怪的凉亭。 凉亭之前,竖着一块牌子: “本站,清水河村站。下一站,郭家村站。” “如需前往县城,请您在此换乘“甲二”号公交马车。” “本站停靠车次有:甲一号,甲二号,丁五号,丙九号。(注:快字头班次,不设半路停靠,请知悉!)” “清水河村公交总社,竭诚为你服务,祝您旅途愉快!” “...” 令几人面面相觑。 公交总社?什么鬼? 同一时间,在清水河村最大最豪华的那间别院里。 前厅院子之中。 唐小志正在给自己的烤鸡翅刷酱料,身前的炭火炉正旺,身后三名副里正手里拿着文书,正逐一汇报工作。 所谓“里正”,乃是大奉朝的乡制官员。 上设“五里正”,“十里正”,“三十里正”,级别比村长高一级。 顾名思义,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都是这位“里正”说了算。 五里正,辖区便是方圆五里,以此类推。 辖区内所有的村子,皆由里正执掌。 所有里正皆是平级,区别在于管辖的区域大小不同而已。 “禀告大里正,今年是我们村级蹴鞠超级联赛,举办的第三届。可谓盛况空前,前后吸引游客上千人。村中所设的客栈、酒肆都已被预定一空。除了大人要我们私下保留的那些位置,一房一桌难求。而球场原设观众席八百位,也按照您的意思平价售出五百张票,余下的三百张,价高者得。” “大量的游客涌入,带动了我们村集体合作社各项产业的发展。村部三里长街,各大店铺的生意异常火爆。其中,以餐饮店,书局,花店,曲艺馆和说书馆的业绩增长,最为显着。有人问,大人你编着的话本《许仙与蛇》何时会出下册,何时改编成皮影戏,何时会进驻说书馆。而印刷坊的刊印计划,已经排到了明年春天。” “实体经济方面,今年我们新开了两家水泥厂,五座青砖窑,组建了十三支建筑施工队伍。目前,附近村屯的房屋改造工程都在我们手中,百姓再也不用住木制、夯土的房屋了。只要肯花钱,坚固的砖混房子将由我们一条龙服务。” “基础道路建设也在稳步推进中,争取明年实现村村通公路,出门即公交。越来越多的村子加入我们清水河村合作总社,谋求共同富裕。而大人年初提出的房地产开发理念,也已经在紧张筹备中。对了,合作社的第一家私有钱庄可以开业了,只等大里正有空闲的时候前去剪彩揭幕,即可...” “...” 三大副里正认真地汇报着工作,一丝不苟的模样。 而唐小志由始至终都只是轻笑,自顾自摆弄着面前的烧烤,未曾插嘴半句,似乎对这一切心中早有预见。 谁能想到,在眼前这个刚及弱冠的年轻小乡官脑子里,居然藏着一个来自异界的灵魂? 三年前,唐小志还是蓝星一所野鸡大学里的大三学生,因为一场意外,灵魂穿越到了现在这副身体上。 说来也是尤为神奇。 前身在这个清水河村中,是个出了名的傻子孤儿,天生智障的那种。 而清水县地处偏僻,穷乡僻壤,加上 第2章 七条大水鱼 几人不由一愣,望着眼前这个奇特的“公交马车”,不免目瞪口呆。 所谓的公交马车,居然是六匹上等的骏马拉着一辆巨大的车厢,车内设有诸多座位和扶手,供乘客坐稳扶好。 而车厢的样式,被唐小志设计成与前世的公交车厢一致。 简单来说,此时燕羽墨看到的公交车,除了动力引擎部分被换成了马匹,司机换成马夫,鸣笛声换成竹哨声,车身材质换成了木制,其他的倒也不无两样。 长约七八米的车厢底下,被装上了六个木制的轮子,前后都有车门,也有透气的窗口。 车身上还用各种土制颜料描上彩绘,做成了车身广告:清水河村蹴鞠超级联赛,三日后盛大开幕,敬请您的光临。购票请咨询各大公交车售票员,或亲临现场购票。 燕羽墨等人退到一边路旁,不动声色,静静地看着这辆公交车的运作。 只见几人让开后,公交车稳稳地停在候车亭处,马夫又吹了一声竹哨,车内的售票员开始口头播报: “亲爱的乘客您好,清水河村站到了,请需要下车的乘客带好行李物品,从后门下车。车辆偶有颠簸,请您注意下车安全,期待您的再次乘坐。” 售票员用极为标准的大奉官话喊了一遍后,立马又用方言复述了一遍,务求让本地和外地的乘客都能听懂。 随后,后车厢门便被打开,几名拎着大包小包的村民有说有笑地下车,神情自然,似乎已然习惯了这样的出行方式。 却是让一旁观看的燕羽墨满腹疑惑。 等到需要下车的乘客都走完之后,此时清水河村候车厅并没有要上车的人,马夫便一扬马鞭,再次驱使公交车前进。 燕羽墨大皱眉头,还未表态。 身侧的侍女紫莺,却已经抢先纳闷道:“好奇怪,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出行方式。那辆什么公交车,好像有很多个目的地,而且什么人都能上去,不分贵贱。这都是那个小里正弄出来的?大王,这个清水河村深有猫腻啊。” 燕羽墨眉头更深,却是冷冷道:“所以,本王更加要去看看。走!” 言尽,当先策马朝前奔去。 候车亭处距离村口尚有几百米远,几人骑马前行,越走近越发觉得惊奇。 只见这条通往清水河村的路极为平整,像是铺了石板,却又找不到缝隙的那种。 路面上还用某种有色树脂画上了标线,分成不同的“通道”。 有“车行线”、“人行线”、“马行线”,而这一切都是他们所未曾见过的。 道路的两旁,被种植了许多景观草木,还被人为修整得很对称,相得益彰。 景观花带前,相隔十几米远,便立有一块牌子,左右两边各放着一个垃圾桶,上面写着:美丽乡村,从垃圾分类开始。 燕羽墨狐疑四起,当来到一座高起六七米的牌坊前时,更是不由一震。 牌坊的样式倒是司空见惯,但材质却大为不同,竖起两边的柱子上刻着一副对联: 左边:萍水相逢如亲友。 右边:停车暂住似归家。 横批:客请来兮。 而右边的石柱上,还留下了落款,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唐小志,字寅。 一名侍卫走过去,翻身下马摸了摸那块牌坊石柱,没多久便折返回来,向燕羽墨说道:“大王,确定了。这牌坊居然是用上好的顶级花岗岩雕刻而成,且工艺上乘,石块连接处用一种不知名的材料粘合,竟严丝合缝...” 一旁的紫莺震惊:“大王,花岗岩乃是皇家专属的御用石材,亲王以下无权使用。这清水河村,已犯了僭越擅权之罪。其里正,论罪当诛九族!但是,他们如何有能力开采出如此巨大的花岗岩,还能雕刻得如此精美...” 燕羽墨脸色阴沉,沉声道:“那胆大包天的小里正,罪名可以改一下了。改成目无法纪,企图祸乱朝纲,忤逆僭越。事后,处车裂之刑,九族连坐。” “是!” 侍卫立马掏出一本小册子,记录了起来。 这时候,远处跑来了一名身穿某种怪异“制服”的小青年,对着几人作揖道:“几位留步,请问可是第一次来村里?是要骑马进村?” 排头的侍卫当即冷冷道:“不行吗?” 小青年微笑着,展示了一下自己挂在胸前的竹片胸牌,回道:“可以,可以!诸位远来辛苦了,我是清水河村服务队的,这是我的工作证。几位想骑马进村自然是可以的,但请先出示一下马牌和驾牌,谢谢!” 他彬彬有礼地说道,再次展示了自己的工作证。 “工作证?马牌?驾牌?” 侍卫疑惑万分。 小青年看出了几人的不解,说道:“几位第一次来,有所不解,也是无可厚非。根据我们大里正定下的村规,所有进入村部的马匹和骑士,都需要办理马牌和驾牌。而马牌,就相当于你这匹马的身份。证明,此马来历正常,不涉及偷盗;驾牌,则表示你的骑术过关,被允许骑马入内。具备此两证,方可骑马入村。几位若是没有,可以到前方的考试场,交钱办理。” 侍卫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我大奉的天下,什么时候连进个村子都要这么麻烦了?哼,我看你们...” 侍卫的话没有说完,后边的燕羽墨已经打断了他的话,接道:“哦?既然是你们大里正定下的规矩,那我们外乡客自然是理应遵守的。只是,不知办理这双证,手续是否繁琐,需要交多少钱?” 小青年笑嘻嘻道:“手续简单,只需简单考试即可。至于费用,也不多。办完双证,每人每马一两银子就够了。” “一两银子?” 紫莺直接傻了眼,可见这个所谓的双证费用并不低。 要知道,紫莺身为燕羽墨的贴 第3章 人尽可诗! 别院中。 小童抄近路给唐小志送来消息后,得知正有两个大美女带着五个随从进村时,这位大里正终于抬起了头。 仿佛,相比于身后三名副里正向他汇报的累累战果,“美女”更能引起他的注意力。 “美女?身材怎么样?” 唐小志嘴角划起了一丝黠笑。 那小童还未满十岁的年纪,童稚懵懂,似乎还不能贴切地形容出女子的身材特征,便用双手比画了某种前凸后翘的手势,并说道:“回大里正,那两名扮男装的姐姐很好看,身材也很好,反正我表哥是差点垂涎了。还说,他们衣着光鲜,一看就是有钱的主儿,乃是难得一遇的大水鱼。咱们可以在她们身上挖呀挖呀挖...” 唐小志却站起身,笑着摇头道:“不!是不是大水鱼,那得看他们从街头走到街尾时,手里还有没有余钱。若有,那顶多只能算是韭菜。若没有,那才是真正的大水鱼。明白吗?” 小童深深皱眉,勾着脑袋,似乎极为费解唐小志有关于“韭菜”和“水鱼”的定义。 不过,唐小志倒也不需要眼前这个小童真的能懂,顿了顿后,便摆手道:“去吧!盯着他们,我要知道他们在村中的所有活动轨迹。” 小童愉快点头,哒哒哒地跑开了。 村口处。 交了十四两银子,办完“双证”的燕羽墨等人刚走出百来米,还未真正踏进村道大街,便又被另一名“制服”青年给拦住。 原以为开头那小青年口中所说,每人每马一两银子,指的是他们七人七马,顶多也就用交七两。 没想到,到了那个所谓的办理处那里,却成了人证一两,马证也是一两,那么七人七马也就是十四两。 使得付钱的紫莺满头黑线,腹诽不已。 这一路走来,还只是在村口,他们就被迫上缴了一大笔钱银。 十四两,算起来,那可是紫莺差不多三个月的俸禄了... 换句话说,这群村民仅仅依靠一套不成文的规矩,就榨取了寻常人几个月辛苦得来的钱财。 而所谓的双证办理过程,尤为离谱。 马证,居然只是被村中的工作人员粗略一看,便认定为马匹来历正常,并无涉及偷盗拐骗。 而后,在马脖子上挂上一块竹牌,便成了马证。 人证,则更显随意。 几人被指示骑着马,来到一处草地上绕着几个大木桩来回跑几圈后,折返之时,就被认定为:骑术超绝,乃人马合一。 并同样被颁发了一块小竹牌,上面刻着几个字:丙级驾牌。 直令燕羽墨几人有种被明着坑骗的感觉。 拦路的制服男,带着极负亲和力的笑容,拱手道:“几位要骑马进村,还请出示一下双证。” 此时,几人刚刚被坑走了十几两银子,脸色都不大好看。 紫莺直接冷冷道:“还出示什么?刚才我们就在那边办理,你要是没瞎,就不会看不见。” 制服男却不骄不躁道:“是的。但循例还是要看看,规矩嘛!” 紫莺回头看了燕羽墨一眼,见燕羽墨并未有拒绝的意思,便没好气地将手中的竹牌给制服男丢了过去。 制服男接过,佯装仔细查看。 谁知,片刻后竟开口道:“几位请下马吧!按照我村的规矩,持有丙级驾牌者,算是新手。实习期间,是不能骑马进村的。不如,将马停到我们的马场,步行进入?” 七人闻言,瞳孔爆缩,还以为是听错了,同时又不无微怒。 新手实习期不能骑马进村? 那为何不早说?等人掏钱办好双证后,你才说等级低了进不了村? 这不是赤果果的蒙骗吗? 紫莺怒了,冷斥道:“既是如此,为何不事先提醒?我们公子花了十几两银子来买这双证,完全按照你们的规矩去办。如今又说,骑马进不了。是当我们傻子一般坑骗吗?” 就连平时一向脾性沉稳的燕羽墨,也不由冷声道:“哼!你们如此行事,等同于诓骗宰客!不知此等行为,朝廷可曾知晓?让你们里正出来见我!” 在这一刻,燕羽墨竟有了一丝直接表明身份,吓尿清水河村众人的想法。 但最终还是忍住,先斥令让那个胆大包天的小里正出来见人再说。 制服男却一脸无辜的样子:“几位...问了吗?若是没问,我们招待事忙,不可能事事提醒,那也无可厚非啊。再者,我们也已经在村口立了告示牌,详解进村的注意事项,也是相当于先表了规矩呀。” 他说着,指向了牌坊之下的一块告示牌子。 告示牌很小,很矮,且根本就不是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但制服男说的好像又很有道理! 你没问,所以我就没说。 燕羽墨七人顿然语塞,脸色变干。 合着是自己这边的错,没问清楚,花了冤枉钱,最终还是得步行进村? 而且没有意外的话,此时这个制服男建议他们将马匹停入场地,恐怕也是得收费的,费用也必然不会便宜。 燕羽墨不笨,想了想后,心中倒也明白了什么。 但下一刻,反而余怒全消,变得冷静了下来,道:“好吧!是我们问询不周,不怪你们。正所谓入乡随俗,客守主规。紫莺,那你就按照他们的意思,将马匹停入他们指定的场地吧!” 说完,便带着浅笑,当先走向了村中。 等到紫莺交完停马的费用后,来到燕羽墨身边腹诽道:“大...公子,这个村子的人,铁定都是心黑的。你知道他们收了我多少停马费吗?” 燕羽墨浅浅笑道:“多少都无所谓,你还怕收不回来?” 紫莺听此,顿时皱眉,似乎很不解燕羽墨这句话的隐晦。 细思片刻后,这才恍然大悟,小声道:“我明白公子的意思 第4章 两个...得加钱! 什么? 这个小山村里,人尽可诗? 每个人都上晓诗文,出口成章? 就连一个半大孩童,都能随口背诵出一首赶超当朝大学士的名作? 而这一切,你说都是那位年仅弱冠的小小里正弄出来的? 他不仅三年作诗百首,还能以一己之力编册幼儿教材? 要知道,大奉朝现有的私塾教材,可都是太学院那群老秃顶们集天下大家之智慧,呕心沥血,编撰了好些年才成书的。 这小里正却能一力完成? 换言之,他一人就堪比整个朝廷的太学院? 那此人,该是何等神人? 燕羽墨如遭雷击,震惊当场,像是遇到了平生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 乃至于,身边的老向导此时开口兜售唐小志的诗集,燕羽墨都未能及时回应。 老向导皱了皱眉,还以为她有所质疑,眼珠一转,便开始出口成章起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当半首诗词念完后,燕羽墨从愣神中恢复过来,脸上的震惊随之加剧,侧目道:“老人家,你刚才念了一首什么诗词...” 老向导嘿嘿一笑,满脸的崇拜之色,微微抬头望着天空,故作姿态道:“嘿嘿!此词乃我们大里正的代表作之一,就叫《明月几时有》,便是记录在老朽手中这本真迹之中。刚才我只是念了半部而已。” 燕羽墨赶忙追问道:“那后半部是怎样,你快念出来。” 老向导却不念了,捋了捋胡须,鸡贼道:“公子有兴趣?那不如从老朽手中将这本真迹买走?如此,你可回去慢慢研究。” “好,我买了。多少钱?” “看得出来,公子也是好学之人。这本大里正的真迹,市场价五十两一本。而老朽见与你有缘,便打个折扣吧,就卖你八十八两就行了。” 听此,原本正端着一杯名唤“奶茶”的饮料喝着的紫莺,差点没倒喷出来,惊道:“你说什么?市场价五十两,你卖我们八十八两,还说打了折扣?我没听错吧?” 燕羽墨脸色变得严肃,也是疑惑地望向那名老向导。 老向导却慢条斯理道:“几位还不知道吧?五十两只是建议零售价,而大里正的诗文,素来广受欢迎。如今市场上一书难求,暗地里已经炒到了百两一本,甚至更贵。老朽只卖你们八十八两,你们是不是赚了?” 紫莺不愿相信,质疑道:“不可能!一个小小里正的诗集,竟能卖到百两?老头,你是不是把我们当冤大头?” 老向导却道:“你们不信?那老朽不卖给你们了。” 说完,便扭头要走。 这时候,过往的路人中突然走来了两个书生模样的人,一把就拉住老向导的手臂,惊喜道:“老先生,我终于找到你了。你身上那本大里正的真迹,我要了。就按你昨天出的价格,就一百零八两。” 这书生边说着,边从身上掏出银票,正襟的样子。 身边另一人则道:“价高者得,我出一百一十两。” “...” 二人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在燕羽墨面前竞价起来,没一会儿,竟炒到一百五十两的高价,饶是看呆了燕羽墨。 老向导有句话说得没错,燕羽墨确实是个好学之人,且酷爱诗词。 此时,心中念叨着那首《明月几时有》的后半部分,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了,要不然这价格可能要被炒上天去。 便亲自去将老向导给拉了过来,道:“老先生莫要见怪,方才我这随从多有得罪,还请海涵。诗集我要了,就按你说的八十八两。给钱!” 她说着,便看向了紫莺。 紫莺还没来得及动作,老向导却不干了,摇摇头道:“这位公子,正所谓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方才老朽给你们折扣,你们不珍惜。如今有人出了高价,八十八两是买不到了,请见谅!但如果你现在肯出一百八十八两买走的话,那老朽或许可以考虑。” 他笑意吟吟,说得句句在理。 燕羽墨却又犹豫了,一百八十八两? 这也太贵了... 那可是一个五品知州一年的俸禄啊。 就在燕羽墨犹豫的间隙,身旁的众多才俊又开始出价了:“他不要,我们要啊。我出一百九十两!” 燕羽墨急了,赶紧抓住老向导,忍痛道:“好!一百八十八,就这么说定了。” 老向导眉目一展,却仍是状若勉为其难,“好吧!那我就便宜卖给你吧!”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燕羽墨还怕老向导反悔,赶忙带着人小跑离开。 殊不知,那位老向导转入一条小巷后,正与刚才竞价的“才俊们”分钱。 “还是老样子,上缴村里一百两,余下的我们平分!” ... 燕羽墨捧着诗集,如获至宝,边走边翻阅着,脸上惊讶也在逐步加重。 诗集里面的诗文,居然首首都是绝句佳作,在她看来,随意拿出其一,都足以令整个京城太学院的大学士们黯然失色。 而这些...都是那个小里正写出来的? 他还是人吗?应该号之诗仙! 还远不止如此,随着七人的深入,更震撼的见闻接踵而来。 “公子,你快看...那家烧烤摊老板手里抓的是细盐吗?细盐这种高档货,什么时候连街边小贩都买得起了?” “咦!公子,那家名叫八度空间的店铺里面,卖的是什么东西?我看见进去的顾客都是女子...” 一家说书馆门前,掉了门牙的老汉正在吸引听客:“嘿嘿,书接上回,话说那唐三藏与女儿国国王生了八个儿子之后,白骨精醋意大发...” 画廊门前,招揽生意的门童大喊:“钜惠,钜惠!高清图集版《肉蒲团》限量发售,今日只 第5章 见他...比见皇帝还麻烦? 加钱? 燕羽墨知道,这个小村处处诡异,没有钱几乎是寸步难行。 尤其是针对外乡客商,更有明坑暗骗的嫌疑。 但终究是难以想到,居然连叫个客房服务都得加钱? 而更让她不解的是,此时那位十八号技师口中的话。 说了一大堆像是内行话的词汇,燕羽墨却一个字都听不懂意思,满头雾水。 身为皇帝的女儿,她不封公主,改封藩王。 足以可见皇帝对之器重,而她也是第一次微服私访,借着就藩的机会,步入市井。 她原本的接触面就很高端,在京城之时能出现在她面前之人,非富即贵。 对于一些市井行话,草根隐晦之词,饶是一窍不通。 紫莺身为她的贴身侍女,同样见惯了高端人士,对这江湖之事也是略懂非懂。 十八号技师的一番解释,若是听在“常客”耳中,自然是一点就通。 放在这主仆二人身上,却是令人额头一连串问号。 快餐是...一点就能马上上桌的餐食? 但若是如此,“半套”该如此解释? 还有,什么叫“飞机”? 一条龙呢? 燕羽墨警惕地问道:“你说的都是什么意思?我听不懂!” 十八号技师扭动了一下优美的臀线,自我感觉能“惊”倒一片老色痞,左右看了看二人,微笑的同时也略显惊讶道:“两位该不会是个雏儿吧,听不懂行话?那奴家岂非是赚了?” 她翘起兰花指,轻轻掩笑,挺了挺胸,接着解释道:“这飞机嘛,自然就只能用手。” “快餐,就是更进一步...” 十八号技师走到房中的小桌案前,放下手中的托盘,两手“啪啪啪”示意,拍了几下。 同时眼神妩媚,电力十足。 “半套,则是前二者合一。一条龙的话,客官想怎样就怎样,奴家必会百依百顺。只是原则上,一次服务只对一人,两人一起的话,自然是要加钱的。奴家也累啊,不是?” 解释完毕。 十八号技师招数尽出,挥袖在二人面前一晃后,又很不小心地倒在床上,撩起裙衫,露出自己光洁的一米二长腿,姿势妖娆。 “怎样?客官可想好了选哪种服务,哪位先来?一起来的话,要多加两份钱...” 燕羽墨见状,脸色发紫,顿时怒气横生。 如果说,经过十八号技师口中的解释,她还不能完全理解的话,那么从对方倒在床上使劲魅惑之时,倒也猜出了其中猫腻。 敢情,眼前这位十八号技师并非单纯的“服务生”,而是类似于勾栏里面的姑娘。 清水河村,并非不设青楼,而是极其隐晦地将之与客栈酒楼融为了一体。 客房门口的两条绳索,左边那条是正常的呼唤侍者,右边红色那条则是表示需要这样的特殊服务。 紫莺好巧不巧,选中了右边那条,十八号技师也就来了。 看着燕羽墨阴沉的脸色,不禁握紧了拳头,即将忍不住怒火。 紫莺心中自知,大王生气了,不仅创办这家白天鹅客栈的唐小志要完了,就连那位县太爷恐怕也难逃凌迟。 大王最忌讳的,便是青楼勾栏这样的风月场所。 这一路而来,路过的州县,但凡发现奢靡享乐之风盛行的城池,其主官皆已被逐一查办,轻则贬官,重则杖责、流放。 虽说大奉朝例并未禁止风月场所,但这位大明王恶己所恶,在她的辖地之内,总会去找各种理由惩治关停这些门面。 可见,其内心是何等的愤恨这种勾当。 “赶紧让她走!” 燕羽墨咬着银牙,极力控制心中的怒火,对紫莺下令道。 紫莺一惊,看那样子,大王是动了真火,后果会很严重。 便侧身指着门口,对那名十八号技师道:“起来,没听到我家公子让你走吗?” 十八号技师一呆,极为不解,“客官的意思是...看不上奴家吗?” “少废话,让你走,你就走!” 紫莺直接冷斥道。 十八号技师吓了一跳,赶紧起身:“这...客官莫要生气,若是看不上奴家,奴家可以为您另找他人。” “不必!你只需马上滚!” 紫莺脸上也现出了怒色。 “可是...” 十八号技师还想说些什么,猛然被紫莺怒瞪了一眼后,忽而有些胆怯起来,便只能捧起托盘离开了房间。 前脚刚走。 燕羽墨怒不可遏,一掌拍在桌案,怒斥道:“哼!一个小小的里正,甚至没有正式的官阶,竟胆敢公然使用皇家御用石材竖立牌坊,还将青楼开到了村中?他是要反吗?不行,本王今日非得活剥了此贼。” 说完,便甩袖出门而去。 紫莺两眼一瞪,赶紧跟了上去。 这小里正犹有欺上瞒下的嫌疑不说,居然还犯了大王的逆鳞,大王岂有不治之理? 来到客栈前台。 主仆二人还未说话,前台那名掌柜已经走过来,抬手恭敬道:“两位客官,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那谦谦和善,宾至有礼的模样,与极为“现代”的服务用语,显然是经过唐小志的精心培训。 燕羽墨冷漠道:“这家客栈是你们里正所开?他现在在何处?让他来见本公子,就说我要与他谈一笔大生意。” 对,就是大生意。 杀头的大生意! 说完,燕羽墨又在心中暗道了一句。 年轻的小掌柜闻言,笑容可掬:“哦?两位公子原来也是生意人?那就算是找对人了,我们大里正的座右铭便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但不知两位是哪里人士,现在是作何营生?想见大里正,可有预约?” 预约? 燕羽墨不由一呆,见一个小小的乡野里正,居然还要预约? 要知道,即便是 第6章 各怀鬼胎,开门见钱的生意! 白天鹅客栈的大堂中。 燕羽墨等了差不多两刻钟,仍未见那小掌柜折返。 顿时有些坐立不住了,平日里都是别人等她的份儿,她何时等过别人? 即便是她那位皇帝老爹,也未曾如此怠慢过她。 这个小里正,恐怕真的是活腻了。 心中越想越气,大明王的眼眸里迸发出了火星。 “气死我了,不等了,紫莺...” 燕羽墨豁然起身,下一刻正要指示紫莺发射响箭召唤大军时。 偏偏那名小掌柜及时赶到了,还是一副殷勤待客,和眉善目的样子:“两位公子久等了,恭喜,大里正已经答应接见二位。请随我来吧,这边请。” 燕羽墨一呆,倒也生生压制住了怒火。 等都等了,也不在乎让他多活片刻。 心中如是想到,燕羽墨微微冷哼后,甩袖跟着那名小掌柜而去。 途中,意难平,她边走边小声对紫莺说道:“一会见到那厮,你若察觉我脸色不对,便立马找借口出门发射响箭,召来大军。本王断然不能让那厮见到明天的太阳。” 紫莺暗自点了点头,悄然接过了燕羽墨此时递过来的响箭。 来到一处恢宏气派的大宅,门前左右分立着两头镇宅石狮,座比人高,雕工精湛,栩栩如生。 朱漆大门上,古篆横额“雾雨听风”四个大字,字迹苍劲有力,不失典雅。 主仆二人难掩震惊,神色各异。 实难想象,在一个排名最末的贫困县,户部录事记载,总人口也不过二百的小山村中,竟隐藏着这么一栋华丽的大宅。 单说门口的那对石狮子,恐怕就得价值上千两。 然后,你说这只是一个穷乡僻壤的小村落... 紫莺侧目,忍不住低语了一句:“大王,这宅院看起来怎么比咱们王府还要气派些?而且,你看,那对狮子好像用的也是宫廷御贡石材。” 令燕羽墨脸色铁青,但似乎心中已然麻木,此时不动声色。 她已打算要砍了唐小志的脑袋,那么死罪一条还是两条,便显得无关紧要了。 领头的小掌柜见二人惊讶的神色,呵呵一笑道:“二位真是幸运,能让大里正在这所私人会馆亲自接见。要知道,在此之前,这雾雨阁可是只对县太爷和他的公子开放而已。” 燕羽墨冷冷一哼,“是吗?你们里正也很幸运...” 她并没有把话说全,自己在心中补了一句:他是很幸运,幸运到能死在本王的手下。 小掌柜笑了笑,倒也未在多言,侧身道:“那二位请吧!里正大人已在等候,雾雨阁中自有侍者带路,在下先告辞了。” 说完,便微微躬身离去。 不得不说的是,清水河村中虽然样样都贵,但服务着实做得很好。 小掌柜前脚刚走,后脚便从雾雨阁前走来了一名妙龄女侍者,接过了带路的职责,几乎是无缝衔接。 “二位贵客里面请,里正大人在湖心亭等候。” 女侍者欠了欠身,温婉悦耳地说道,并身前带路。 进入院中后,燕羽墨二人却再次震惊。 院中回廊纵横,池鱼假山遍布,鸟语花香,亭宇楼台错落有致,布局雅致大方。 置身其间,不免使人有种来到皇家园林的错觉感。 紫莺呆住了,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地四处张望,下意识地扯了扯燕羽墨的衣襟,轻声道:“大王,我们是回到宫中的御花园吗?如此匠心别致的园林设计,这个小里正是怎么做到的?” 燕羽墨阴沉着脸,索性不说话了。 而她俩不得而知的是,唐小志穿越之前,大学主修专业的便是土木工程,兼修园林设计。 这座雾雨阁,便是他的小试牛刀之作。 放在这个大奉朝,俨然不输宫廷园林。 七拐八弯之后,眼前出现了一个占地约五六亩的人工湖。 湖心小岛,便是一座凉亭,中间连接着一座栅栏浮桥。 燕羽墨二人还未走到近前,唐小志便带着微笑,来到凉亭外迎接,抬手作揖: “客从远来,有失远迎,还望海涵。” 一语落定,待那引路的女侍者离开后,三人六目相对,脸上却神色各异,目有微妙,似乎正在心中给对方作出第一印象的评价。 燕羽墨美目流转,暗道:嗯?这厮长得倒是有些貌正,犹比潘安?但在他治下的清水河村,虽看上去繁华景象,百姓安居,但也犹有坑蒙宰客的嫌疑。他外表冠冕堂皇,彬彬有礼,怕是内心刻薄势利,乃是一介衣冠禽兽? 不过,看过他笔下的诗集,却又犹见文采卓绝。当中不乏有忧国忧民,慷慨激昂的诗句。看起来又并非一个满身铜臭的迂腐腹黑商贾,反倒颇有才俊之色... 嗯,先试试他! 他若真有些真才实干,便暂且留他一命,先押入大牢,严刑伺候。待将他脑中的鬼点子挖干净了,再扔到东海去喂鱼。 大明王如是想到。 相比之下,侍女紫莺则明显要单纯许多,此时竟眼泛桃花:哇!这个郎君好生俊俏,大王以后要是也能将我许配给这样的俏哥儿,那该有多好。只是可惜了,眼前这个人犯了死罪,大王马上就要砍了他。不然,也许我还有机会... 唐小志笑意吟吟,心中却在想:草了,这个小妞真他娘的标致。那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瓜子脸,168的完美身高,尤其是那纤细的小腰...若非此时女扮男装,少了几分惊艳的既视感,纵然只是淡妆轻抹,也足以鹤立鸡群,艳冠群芳。 好吧!先跟她混个脸熟,看日后能不能骗她上床! 哦,旁边那个明显是侍女的小丫头也不错,一起骗了做二房?这样好吗? 嘿嘿!这两人一出手便送出金镶玉,想必家境殷实,是个富贵的官宦家族所出也 第7章 我们不是来砍他脑袋的吗? 打从心眼里说,当听到唐小志振振有词地说要介绍她做什么开门见钱的大生意时,燕羽墨心里多少是有些期待的。 毕竟,别人不知道她不封公主,改封藩王的原因,她自己却非常清楚。 幽都三郡辖地广袤,土地肥沃,素有天下粮仓之称。 自古以来,便肩负着喂饱半数国民的重责。 国战刚停,百业待兴。 皇帝在这个节骨眼上,将“天下粮仓”交予她手,对她委以重任的同时,也让她颇具压力,唯恐辜负了圣意。 她这才会一路微服私访,体察民情,务求将百姓困苦的症结收集,再逐一排解。 而这个小小的清水河村,三年前横空出世,原则上虽名不远扬,却处处诡异。 时至今日,村民非但生活富足,安居乐业,还办起了娱乐赛事,组建什么村超蹴鞠联赛,吸引了当地各乡镇的上千游客到此。 要知道,三年前可是一个微妙的时间段。 那时候国战刚起,燕羽墨还不能称“大王”,纵然是她那位如今坐在龙椅上的皇帝老爹,也只能称亲王... 却在当时如此兵荒马乱的状态下,清水河村拔地而起。 其中,除了清水县地处偏颇,并非兵家必争,得以免除战火的原因之外,自然也有这个小里正的潜在因素在。 可见,此人倒也颇具鬼才,若是能在他身上挖到什么兴邦的鬼点子,燕羽墨倒也乐于至此。 此时,见到对方饶有兴趣的样子,唐小志反倒慢条斯理起来,端起茶杯,轻抿一口后,这才故作神秘道:“开钱庄!” “钱庄?” 燕羽墨默念了一句,同时一愣。 下一刻,脸上不无失望之色。 还以为唐小志能想出什么新奇的生意法子,没想到竟只是简单的开钱庄? 这生意倒是开门见钱,但实质上乏善可陈,并无任何新意可谈。 古往今来,钱庄生意大有人做,算不上什么新兴市场。 且,如今大奉各地的钱庄市场,都已饱和。 此时,再去新开一个新字号,跟那些浸淫商海多年的老字号竞争,明显是占据不了任何优势。 加上国战刚停,百废待兴,百姓手中并无余钱,何来储蓄? 即便是开了数十年的老商号此时都举步维艰,贸然开新商号就更加不必多说了。 燕羽墨要的是能实质改善民生,可持久恢复国力的长远策略,而并非寻常商贾的敛财手段。 不得不说的是,当听到“开钱庄”这三个字时,大明王大失所望,神色一变道:“里正大人是在说笑吗?恕我直言,我若想开钱庄,便无需来寻你。正值国战刚停,百废待兴。邦国两极分化严重,兵强民弱。急需振兴经济,改善民生。吾辈正值韶华,当以匡扶朝廷,解万民之所需为己任。而并非以简单的盈利而营商,即便是商,也当做一名仁商。” “而钱庄生意,素来以吸储和放贷为赢利点。如今,百姓手中无钱,农商皆疲,开钱庄何以为利?” 听此,唐小志眉头一皱。 怎么谈个生意,还能上升到到了邦国的层面? 敢情这漂亮小妞,居然还是个忧国忧民的大善人? 不都说无奸不商吗? 竟有为商者不以利益为先,反倒先考虑起百姓福祉? 嗯,此人定是家境显赫,初出茅庐,未经社会毒打,空有一腔热血而不谙世事的“愤青”。 那么,不坑你,我坑谁? 微微点头后,唐小志轻轻一笑道:“墨公子,原来竟有此为国为民的抱负,当真是我辈楷模。那么,就更加得做这个钱庄生意了。” “什么意思?” “墨公子是做玉石生意的,玉石昂贵,平时买卖都是经手大量的现银。手中窘迫时,免不了要向各大钱庄借钱,自然是对钱庄的运作不无了解。而大奉的钱庄,赢利点不出两个方面。其一,吸收百姓储蓄,收取户头管理费。其二,那便是放贷,收取利息。不知,唐某可有说错?” “没错!” “但我们要开的这个钱庄,却有所不同。” “直说!” “在寻常的钱庄存钱,需要支付管理费。也就是说,如果墨公子将一百两存入钱庄,取出时并不能得到完整的一百两,存钱会越存越少。而我们要开的钱庄,非但不收取这个管理费,还会向储户发放一定比例的利息,钱越存越多。如此惠民的条件之下,唐某胆敢保证,墨公子一旦把钱庄开起来,必然能吸收到大量的钱银。” 燕羽墨一听,顿时疑惑。 收取户头管理费,一直是钱庄行业的明文规定,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钱庄吸储,替储户保管钱银,随时兑付,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在燕羽墨看来,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而唐小志却反其道而行,管理费不收,还要给储户派息? 若吸收上来的储金,无法及时放贷出去产生效益,届时还要支付储蓄利息,那便是自讨苦吃。 如此,岂非是在做亏本生意? 燕羽墨察觉到了一丝不对,不过既然唐小志声称此法可盈利,此时她倒也不打算马上质疑,转而询问道:“然后呢?按照你所说,以派息的方式短时间吸收大量储蓄,倒也可行。但你如何盈利?又如何支付得起高昂的派息?” 唐小志笑道:“钱庄放贷一般是三分利,而我们只向储户派息五厘,中间有巨大的盈利空间,怎会支付不起派息?” “话虽如此,但你打算如何放贷?如何保证放贷出去的银两,能准时收回?当中,又如何惠民?” “这个嘛...” 唐小志黠笑了起来,从茶桌的抽屉里取出了一本书,封面写着:钱庄项目计划书。 而后笑道:“此计划书上,便详解了开设钱庄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墨公子一 第8章 非池鱼也! 回到客栈。 燕羽墨刚走到客房门口,便见到自己手下的几个侍卫,正守在她房门外窃窃私语: “哎!都说说看,你们点了什么套餐?我来了个全套一条龙,草了,那七号技师的声音当真是销魂,让人欲罢不能...” “你这不废话吗?军中不得近女色,咱这都快憋坏了。不选全套,难道还能选飞机?选飞机,还不如自己来,你看我这麒麟臂...” “是啊!不过你还别说,这白天鹅客栈的姑娘还真是够标致的,而且人精活好,显然是老手。可这清水河村地处山旮沓,哪来这么多高素质的货色?” “你没听那些跑堂的小厮说了吗?这客栈,清水县县令也有份,敢情是他将县城的一等货色都弄到这里来了。” “嘿嘿,我可是赚了!我住的那间房,好像叫什么情趣房,里边有几个新奇的物件,与那技师躺在上边共赴巫山时,特别得劲儿,回味无穷啊。” “啊?我可听小厮说了,平时那情趣房可是得加钱的,你算赚到了。不过,我吃了客房中摆放的一颗大力神丸之后,感觉气血翻腾,然后铁打了七次,勇猛不?但,事后才知道那颗大力丸是要额外收费的,还很贵...” “我双凤戏珠...还滴了蜡...” “...” 那五名侍卫显然是拉动了客房中的红色绳索,享受了一番特别服务。 完事后,趁着守在燕羽墨房前保护的间隙,自顾交头接耳,大谈兴致。 俨然忘了确认燕羽墨是否还在房中,倒是越聊越起劲。 “行了,行了。哥几个适可而止,咱大王可是最忌讳这些风月之事,可不能...” 这时,其中一名侍卫刚想转移话题。 抬头之际,却正好瞧见一脸阴郁的燕羽墨就站在几人身旁不远处,声音不由一颤,戛然而止。 看燕羽墨暗沉的神色,不无怒火,可见是悉数听到了几人的对话。 众侍卫当即色变,纷纷回头弯腰,“大...小姐...恕罪,属下不知小姐已经出门,未尽陪护之职,罪该万死...” 随着为首侍卫当头跪下,身后之人也纷纷把头埋低。 燕羽墨的脸变成了猪肝色,气鼓鼓地指向那五个侍卫,“你们...你们...竟敢白日宣淫,行此龌龊之事!紫莺,回营之后,让他们自己去领三十军棍,贬入伙房营,罚俸半年。” 说完,便气冲冲地冲进房间,狠狠甩上了门。 几名侍卫只能认栽,面面相觑。 大明王殿下素来痛恨风月之事,虽说大奉军中没有明令禁止兵卒入青楼,但在燕羽墨治下的兵团,却不能犯此逆鳞。 房间中。 燕羽墨气得直瞪眼,久久无法缓过神来。 她刚走出客栈与唐小志见了一面,前后也就不过半个多时辰的时间,而她手下的几个侍卫已然被那些技师给勾走了魂魄。 而且是在空天白日之下,干了那种在她看来极为龌龊的事情。 五个人,每人一个全套,那么就是二十五两银子。 以紫莺的薪资计算,这丫头得干五个月的工... 而以唐小志的抽佣比例来算,这货啥事没干,就可以从技师身上总共分走七八两银子,可谓坐着也能赚钱,且是高收入。 怪不得这家伙连建个接待宾客的庭院,都如此“豪无人性”,装潢布局堪比皇家园林。 敢情他弄出这么个村子来,整个清水县的银子,大部分都已落入了他的口袋。 穷,穷的是整个清水县衙门,他自己却富得流油。 令大明王心中不忿,贝齿紧咬。 这家伙顶着一个无品无阶的小乡官之职,实则竟是个无利不起的奸商? 一杯叫什么奶茶的甜甜饮品,卖到五十文一杯。 而五十文,在乡下可以买到一担大米了。 写了一本什么诗集,建议零售价居然要五十两,市场加价还要翻倍。 ... 这些商业行为背后,若说没有人为操控的因素,就是打死燕羽墨,她也不会相信。 当中始作俑者,自然就是那位小里正。 这时候,身旁的紫莺见到燕羽墨阴晴不定的脸色,皱着眉道:“大王息怒,那几个侍卫回营之后,奴婢将亲自监督他们领罚。而那个唐小志...大王既然想多留他几日,那么在大军出动之前,倒也无谓与之置气。对了,大王不是要看他给的那本策划书吗?” 听此,燕羽墨这才稍稍缓和,点了点头后,从紫莺的手中接过那本策划书,认真翻阅起来。 随着阅读的深入,这位大明王殿下的脸上竟开始飘忽不定起来,时而眉头深锁,时而恍然大悟,一副大为惊奇、意外之色。 片刻后,她缓缓合上书本,凝重深沉的样子,幽幽道:“此子思维独特,见解非凡,俨然非池鱼也!这策划书中的钱庄经营之法,颠覆过往,立意大胆明确,不失为良策。最关键的一点是,若真让他将这些策划付诸现实,某种程度上,还真能改善民生...” 紫莺听得一知半解,“这...他到底说了什么?” 燕羽墨浅笑,轻摆衣袖道:“书中说,现在的钱庄经营方式老套,好比一樽呆板的存钱罐,根本无法将财富利益最大化。他先以储蓄派息的颠覆性举措为噱头,大量的吸收公众存款,而后再以少资多放,惠农重商的方式放贷出去。精准定位客户,薄利,但以量取胜。” 听此,紫莺更加不解,“大王,什么叫少资多放,惠农重商?” “简单来说,就是将钱庄的钱分成多笔小额,分别贷给很多个目标对象,摊平风险率。现在的钱庄放贷的大客户目标群体,都是商户。但唐小志却反其道而行,将放贷的主要目标设定为农户。而所谓的惠农重商,就是给予借 第9章 加盟商! 笑了笑,马户刚要转身离开。 唐小志忽然想到了什么,又将他叫住,“等等,还有三天蹴鞠大赛就要开幕了。我那位老大哥怎么还没到?都通知好了吗?” 马户止步,回身,“前几天就通知了,周县令那边也已经回信,估摸着现在应该在来的路上。周公子倒是早就到了,如今正在会场中,准备三日后的事宜呢。” 唐小志微微点头,“好,那就行了。咱这位县令大人每年都嚷嚷着要主持开幕会,但一直未能如他所愿,今年倒是方便了。派一队人去迎接一下吧,别怠慢了他。” 马户应是,快步离去。 而清水县令周仓,确实已经在赶往清水河村的路上,只是情况有一点小小的特殊。 此时,在周仓的马车旁,围着一队悬挂着幽都王府旗帜的骁骑兵。 车厢中,在清水县境内,一向习惯了挺直腰板做人,不无颐指气使的县令大人,此时却安静得像一只鹌鹑,那卑躬屈膝的模样,与之前判若两人。 低着头,不时悄然用眼角偷瞄着身旁一位身穿锃亮铠甲,手持斩马大刀的领兵将军,愁容满布,酷似那做错了事情的“娃娃”。 “将军,明王殿下...是何时到的清水县境内啊...怎的也不跟下官知会一声...” 周仓搓了搓手心的冷汗,尝试着问道。 那位正安坐在车厢中闭目养神的骁骑将军,冷冷一笑:“怎么?殿下做事需要向你交代?” 周仓一怔,“不不不,下官随口问问,绝无此意。只是,殿下万金之躯,怎可风餐露宿?不如,等到了大营,请殿下转道县城,让下官尽尽地主之谊,如何?说起来,下官也正好有政务奏报要呈给殿下...” 事实上,周仓一早便从县城启程,慢条斯理地赶往清水河村,试图出席三日后的蹴鞠联赛开幕式。 出门前还特地看了一眼黄历,得知今日“诸事皆宜”后,这才满怀欣喜地出发。 殊不知,却在途中遇到了这群从京城来的骁骑兵。 眼前这位主将表明身份后,便告知于他,大明王就在附近,要他即刻前往相见。 若是在平常,周仓倒也不会紧张。 但这里附近,可是毗邻清水河村,大明王要是见到了村中那道三里长街,那么他这个一县主官,便得负上一个欺瞒不报的罪责。 在周仓的设想中,正常情况应该是,等三个月后,朝廷主考县官政绩的钦差大臣先到县城,在他的奏报之后,再由他引荐到清水河村。 清水河村一幕繁华之景,便可瞬间惊爆钦差的眼球,继而对他大肆赞赏,免去其欺瞒不报的责任不说,还会加官进爵。 如此,周大人的那点虚荣心就可得到充分的满足,达到他臆想中一鸣惊人的效果。 但若在未经他通报之前,有“大官”事先进入了清水河村,那情况便有所不同了。 一鸣惊人的效果非但没有,他可能还得因此被摘了乌纱帽,充军流放也说不定。 眼下,又怎能不令他紧张? 所幸的是,这位骁骑主将只是说大明王在此处附近扎营,只字未提到清水河村,间接说明可能他们还未发现那处诡异的清水河村。 周仓这才稍稍镇定,但同时也难免提心吊胆。 那位骁骑主将却道:“哦?殿下自然是不能风餐露宿,但周大人想尽地主之谊,恐怕也不用转道县城吧?这附近不是有个清水河村吗?据说,里面可是什么都有,酒肆客栈一应俱全。周大人在此尽职,也是一样。不是吗?” “而殿下知道周大人事务繁忙,已经早先一步进村,现在就等你亲自到前伺候了。嗯?周大人?周大人...” 这话刚说完。 当周仓得知燕羽墨已然发现了清水河村,并早先一步进村时,脸色瞬间煞白,两眼一瞪,竟歪扭扭地瘫软在座位上,晕了过去。 ... 到了夜幕彻底降临,华灯初上的时候。 清水河村街道两旁的鱼油路灯被逐一点亮,莹莹珠火,远远望去竟有一种璀璨的视觉感。 清风楼前。 燕羽墨主仆二人,被两辆人力黄包车送到了门前。 唐小志带着手下的三大副里正在门口迎接,一副盛情之至。 来到一处包厢中。 巨大的圆桌上已经摆满了刚上的各色酒菜,观其精致的摆盘和清风楼雅致轻奢的装修风,这顿饭定然价格不菲。 但燕羽墨并不在意,饭是唐小志请的,钱也应该由他来付。 只是,大明王殿下或许有些单纯,殊不知唐小志在来之前,已经打算要醉酒逃单... “来!墨公子初来我清水河村,一定要试试这清风楼的甲鱼乌鸡汤,乃是本店的招牌之一。你不可错过。” 坐下之后,唐小志殷勤说道,并着手亲自为燕羽墨打了一晚汤。 在他眼中,已将燕羽墨视作了大水鱼,自然是得殷勤招待,增加对方的好感度。 “不必客气!” 燕羽墨客套了一句,倒也随后动起筷子。 在村中逛了一天,大明王至今粒米未进,倒也有些饿了。 边吃,燕羽墨边说道:“唐里正,实话实说,我已看过你的钱庄项目策划,倒也颇为满意。只是,本公子出门一趟不容易,心中志向也远不止如此。而在你治下的清水河村一幕欣欣向荣,百般惊奇,单说村口处的那什么公交马车,以及平整宽阔的村道,便足以吸人眼球。不知,是否有想过要将之发扬光大?” 唐小志笑道:“有是有,但时机未到,契机未熟。” “哦?何解啊?国战已停,天下太平。接下来,朝廷必会大力鼓励农商,改善民生,振兴经济,出台一系列惠农惠商政策。你若能将清水河村的发展模式发扬光大,传遍整个大奉朝。必定政绩 第10章 腿软的县老爷... 唐小志听她这么一说,笑着点头道:“无妨!周大人要是记不住墨兄了,那唐某再次为他介绍便是了。我与他是忘年老友,他家的小姨太还是我介绍给他的...” 燕羽墨轻笑道:“哦?唐里正还会给人介绍对象?” “嘿嘿,世道艰难,什么不得会点?不会就学嘛,要不耻下学。但不瞒你说,替人说媒这档子事,也可以做成生意。墨兄应该没有仔细逛完我的三里长街,不然定会发现村中的婚姻介绍所!” “婚姻介绍所?专门替人说媒的?这也可以当成生意?” “怎么不能?大奉朝男多女少,兵强民弱,很多老光棍七老八十了都娶不到娘子。不做这个说媒的生意,太说不过去了。墨兄感兴趣否?嘿嘿,容后我与你细细说来。现在,你可愿与我一同前去迎接县令大人?” 唐小志呵呵笑道。 话声刚落,燕羽墨还未回话。 原本正自顾大快朵颐的紫莺却脸色一冷,蓦然来了一句:“嗯?你让我们公子去迎接县令?” 虽然是乔装打扮而来,不过在紫莺的潜意识里,一直没有完全代入此时的角色。 从心里,她仍是堂堂大明王的贴身侍女,“墨羽”乃是天子爱女,这幽都府的最高话事人。 让大王去迎接一个小小的九品县令? 即便唐小志不知,紫莺也觉得难以接受,眼下有些“僭越”的样子开口。 唐小志却皱眉道:“有问题吗?周大人是一县之主,朝廷没有大官前来,他便是这里的老大。我们迎接一下也是应该的。墨兄想在县城做好生意,肯定得和他交交朋友。” 燕羽墨眼珠一动,拍了拍紫莺的手,暗示她不要激动,而后道:“唐里正所言甚是,那我便跟你一起去迎接。” 心中却在黠笑:好呀!让我去迎接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县令也好,本王倒要看看,当他见到本王的脸时,会作何神态!哼! 另一边厢。 周仓自从得知燕羽墨已经进村,大惊之下昏厥,被骁骑主将弄醒后,便已是一副手脚发软的样子,走路都得人扶着。 周大人深知唐小志的手段,任何一个进村的外乡人,都必会被贴上“水鱼”的标签。 进村,就先坑你一把! 大明王微服私访至此,唐小志没见过什么大人物,自然认不得她,肯定已经将她坑了一遍。 换言之,大明王现在若是警醒过来,或许已经怒不可遏。 不仅是清水河村要遭殃了,他这个九品乌纱帽也肯定不保,可能还会被诛九族... 县太爷的腿,岂能不软? “哎哟哟...下官的脑袋嗡嗡的呀...将军,能不能稍后再去见殿下呀...” 周仓哭丧着脸道。 来到村外的牌坊处,骁骑主将霍兵和一众将士已经回营换上了便服,此时看起来就像个寻常百姓。 见到周仓自知大难临头,有些想要装病耍赖的样子,霍兵冷冷一笑:“周大人的脑袋别的时候不疼,偏偏这个时候疼?殿下可是急着见你呢,不然,让本将帮你医治?平时我手下军卒脑袋疼的时候,我都是一刀砍了。砍了,就不疼了,也不嗡嗡作响了...” 听此,周仓吓了一身冷汗,欲哭无泪。 走过那一座花岗岩牌坊后,因为守在村口的服务队人员认得周仓,便也没有多加阻拦。 只是见到县令老爷此时被两个大汉架着,腿抖的样子,都不免大为惊讶。 而平时跟在县老爷身边颐指气使的几名衙役,也都安静得像个鹌鹑。 正好,遇到了出门迎接的唐小志和燕羽墨几人。 清水河村灯火通明,霍兵远远就看见了燕羽墨,赶紧加快脚步走了过去。 还隔着一段距离,就要伸出手,状若行大礼的样子。 燕羽墨赶紧抢先叫道:“霍护院不必多礼,现在不是在家里,你不必行礼。” 一边说着,一边暗中用眼神向霍兵示意。 霍兵久居沙场,但也是个八面玲珑之辈。 听燕羽墨如此说话,倒也知道对方不想表露身份,便应了一句:“是...公子。” 走在前方的唐小志闻言,回头一望:“护院?这些人是你家的护院?” 燕羽墨轻笑:“是的呀!唐里正觉得奇怪?” 富贵人家大多都有自己的护院,一些大家族甚至被允许招募私兵,这属于司空见惯之事。 唐小志望向了身材魁梧的霍兵一眼,倒也没有怀疑,回道:“哦,不奇怪!墨公子身出大家族,有护院随从也是当然的。只是,你这几个护院为何跟周大人走到一起了?嗯?周大人,你怎么了?腿软?” 看到周仓此时一脸的愁苦,口中不停地“哎哟”,有些像要耍赖的样子,唐小志不由又多问了一句。 而这时候的周仓哪里顾得上理会唐小志? 他的目光早已聚焦在燕羽墨身上,继而,眼眸里开始散发出恐惧之色。 虽然周仓只是一个小小的九品知县,但好歹算朝廷命官,肯定是对朝廷的信息极为敏锐的。 即便是没有当面见过燕羽墨,也在公文书上看过她的画像。 加上霍兵这位骁骑兵主将,对燕羽墨毕恭毕敬的模样,周仓便认定了眼前这个俊俏的“郎君”,就是新任的幽都大明王。 怎么办? 大王驾到啊... 原本大王驾到也没什么大不了,小心陪着就是了。 但大王如果被坑,还在他来不及通报的情况下,发现了这个诡异的小村,那事情就很大了。 不得不说,周大县令的心中已然万念俱灰,觉得自己可以早些投胎了。 俨然失去方寸,愣在当场。 霍兵见状,脸色一冷,回头看了周仓一眼,沉声道:“周大人,方才我在村外遇见你,你说头疼。然后,我便好心将你 第12章 解放思想,大王顿悟! “嘿嘿!” 唐小志笑了笑,唰的一声收起手中折扇,状若正襟道:“那便是蹴鞠生意。” 燕羽墨皱起了眉头,“蹴鞠?” “对,就是蹴鞠!墨兄胸怀远志,想做一仁商,普惠万民,那么就非得做这个蹴鞠生意不可。” “哦?何以见得?蹴鞠不过是一种娱乐消遣的游戏罢了?如何能做成生意?又如何能惠及于民?” 唐小志笑道:“外行人眼里自然只是消遣游戏,但在内行人眼中,那可是一门遍地黄金的生意。墨兄以为,我这清水河村因何能在短短三年内发展至如今景象?” 燕羽墨眯着眼,“你不会想说就是因为这蹴鞠生意吧?” “正是!所谓生意,有买有卖,循环往复,建立稳定的供需关系,这才叫生意。而不论是何种生意,都逃不脱以人为本。蹴鞠,虽只是一种消遣娱乐的竞技游戏而已,但胜在万民皆兴,老少皆宜。墨兄自称是生意人,应该不会不懂人多了生意好做的道理吧?” “你的意思是,以蹴鞠运动为噱头,举办赛事,聚拢人流,从而带动生意的兴旺?” “对!就好像现在的清水河村一样,只要大赛一开,村中便随时有上千游客常驻,灯火昼夜不熄。如此,何愁生意不好做?单单只说衣食住行方面,便可赚他个盆满钵满!” 燕羽墨闻此,眉头皱起,“但,你不是说过清水河村这个模式,并不容易复制吗?” 唐小志点头道:“是的,所以墨兄若要做,就必须得因地制宜。” “怎么个因地制宜法?” “这要看墨兄选择在何处落脚做生意,当地的百姓都擅长做些什么了。比如说,选择在一个盛产水果的城镇,那么后续的配套生意,就得以当地水果为特色主题。” “你说得有些笼统,我不是很明白。本公子要做的,是真正能使百姓受益的平民生意,而非贵族生意,你可知?” 燕羽墨说着,眼神泛光起来,暗指清水河村的高消费。 唐小志却不紧不慢道:“此言差矣,这本就是人人受益的平民生意,何来贵族之说啊?” “还说没有?你一杯什么奶茶卖到了几十文,一本诗集底价就是五十两,连住个客栈都得五两银子一晚,寻常人能消费得起?” “墨兄误会了,方才我不是说了吗?要因地制宜!清水河村如今的定价,只适用于本地,不代表其他地方,不可生搬硬套!而做这个生意的第一步,就必须得修桥铺路,建设场馆,做广告铺设,吸引人流。” 唐小志站起身,轻摇着手中折扇,来回踱了两步,那样子像极了人生导师模样,接道:“墨兄认为,百姓何以穷苦?” 燕羽墨深思起来,这个问题无疑也是困扰了朝廷多年。 顿了顿后,反问道:“唐大人以为呢?” “其一,各州府之间交通闭塞,信息匮乏。其二,百姓思维食古不化,朝廷对农政策背离,无法落到实处、准处。” 唐小志正色道。 而此言一出,仍愣在墙角处的周仓顿时瞳孔一缩,赶忙小跑了过去,扯了扯唐小志的衣襟,不停地私下眨眼暗示。 这小子不知燕羽墨的真实身份,此时竟在她面前,大谈朝廷的对农政策背离百姓,犹有妄议朝廷之嫌。 在周仓看来,无异于在玩火自焚,要是触怒了大明王,明年今日可就是二人的忌日了。 而这一微妙的举动,却被唐小志同样认定为是周仓一种“催促”。 于是,便小声轻语了一句:“老哥哥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且看我来。” 燕羽墨这边。 听了唐小志的话,脸色不由肃然起来,“哦?唐大人能不能说得具体些,何为百姓思维食古不化,朝廷政策背离?” 唐小志摆脱周仓的“拉扯”,嘿嘿一笑道:“大奉朝亿万臣民,其中七成为农,两成为商,剩下一成则为权贵。而基数最大的“农”,其实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农户,顶多就是个佃户!” 紫莺眨了眨眼睛,疑惑着插嘴道:“这两者之间有区别?佃户不就是农户吗?” 唐小志却指正道:“错!真正的农户有自己的田地,只需每年向朝廷缴纳贡粮即可。佃户却没有自己的田地,而是去租种地主家的田地,不仅要正常纳粮,还要支付高昂的地租。一年辛苦下来,即便是田产丰收,交完地租和纳税之后,剩下的也只能勉强维持温饱。” “而在接近七成的农籍人口中,又有九成的人以佃租的形式耕种。大奉虽地大物博,土地肥沃,但田地大部分都掌握在少数的权贵手中。底层百姓辛苦劳作,却都生活在温饱边缘,又何以谈富庶?” “天下大定,朝廷试图以减免赋税的方式,让百姓手中有余粮,改善民生。殊不知,这些政策实行下来,真正受益的是掌握大量田地的地主和权贵,与底层的佃户根本毫不相关。他们该交的佃租,一样要交。轻微的减免人丁税,不足以缓和民生。如此,不是背离实际,又是什么?” 燕羽墨幡然沉默。 不得不说的是,唐小志此言不无道理。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的土地政策皆是私有制,明面上天下之大,皆为皇土。 实则,土地也是被允许当成商品买卖,私人持有的。 这就造成了富者权贵大量购入土地,雇佣底层百姓耕种收租的情况出现。 而在这种租种的形势下,佃户没有对土地的最终支配权力,朝廷的惠农政策以田产为基调,便导致了最终利益落入权贵手中,而非普通百姓。 好比一亩田地,以往要上缴两百斤大米作为纳粮。 现在朝廷的优惠政策下来,改成了亩缴百斤,试图让农户手有余粮。 殊不知,百姓手中根本没有田地,只是租种 第13章 条条是死罪! “不敢,不敢!” 唐小志故作谦虚道:“墨兄胸怀天下,为惠及百姓而来。若此事能成,大功非墨兄莫属。唐某又怎敢与你贪功?” 燕羽墨轻笑,“能成,也是本公子按照你的点子办成的,你如何不能居功?除非...你觉得这生意实行起来,仍有变数?或者说,你根本不看好本公子能办好?” 听此,唐小志脸上一滞。 废话! 你自己办,肯定是不可能办好。 你若能办好,我还让你去办干嘛? 这不是得等你入坑,水深火热之时,我再出手救你,将你身上的羊毛薅光吗? 但嘴上却说道:“那倒不是,墨兄可别误会!唐某只是一介乡野之人,胸无大志,只想偏安一隅。即便空有一身鬼点子,也奈何无力施展壮大。墨兄就不同了,你一看便知是人中龙凤,正所谓好马配好鞍,好生意要留给有实力的人来做。墨兄无疑就是这样的人,而唐某只是提供一点小小的帮助,主要还是看墨兄自己运筹帷幄,因何敢居功?” 他说得云淡风轻,视功名利禄如粪土一般,大义凛然,着实令外人看了都不免有些敬仰。 就好像那种只在幕后默默耕耘,不图功利的“英雄”,高风亮节之至。 一旁的周仓,冷汗却已经流了一地,奈何无法插得上话。 因为唐小志上一次这么恭维人时,过后不到三个月,就把那位“冤主”的所有家产都给坑到了自己的口袋。 若对象是其他人,周大县令此时或许已经笑逐颜开,但此人却偏偏是燕羽墨这个女阎罗... 周仓心中叫苦不迭,当下也不管适不适合,就强行插嘴道:“行了。唐小志,你也别老谈生意,墨公子说仍需斟酌,便是心中有数,你无需多言。这不是要请人吃饭吗?还不赶紧多上这几道菜?你亲自去厨房吩咐,马上去…” 燕羽墨一听,便知是周仓在有意支走唐小志,微微一笑道:“哎,周大人,唐里正之前说了,今日他做东,你怎可让东家劳烦?上菜这种事,不是有下人做吗?” 言下之意,却是不肯放唐小志离开。 唐小志浅浅一笑,看了周仓一眼,也道:“那倒是!你看我与墨兄聊得起劲,差点就失了礼数。马户,即刻去吩咐厨房,多上几道好菜,不仅要上好菜,还要上美酒。” 马户应是离去。 而后,又转头看向燕羽墨,黠笑道:“墨公子远来,相见恨晚,今晚别跟我客气,尽情吃喝。从现在开始,只谈风月美酒,花前月下,如何?生意之事,来日方长。墨兄既来,怎么说也得多待两日吧?” 说完便坐下,挪动椅子,往燕羽墨身边靠近了一些,满是殷勤之色。 直令一旁的紫莺和霍兵不禁冷眼,稍稍警惕。 这只井底之蛙在干嘛? 他竟然在靠近大王? 是有何居心? 大明王身份尊贵,若非心腹,平时无人敢贸然近身。 虽说此时他们是乔装而来,但唐小志“自来熟”的举动,也未免让侍卫和侍女有些警惕起来。 周仓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嘴唇发抖。 还是那句老话,别人不知唐小志的秉性,他周仓可是心知肚明。 这小子色心色胆俱全,此番殷勤,怕是已经瞧上了大明王? 周仓又怎能冷静? 但见燕羽墨脸色泰然,暂时并未有排斥之举,倒也先视而不见。 片刻后。 餐桌上的酒菜被换了一遍,犹比之前要更加丰盛,摆盘也更加精致。 唐小志亲自给几人倒了酒,举杯道:“来!墨兄远来是客,唐某敬你一杯。” 燕羽墨也是稍稍举杯回应:“不胜酒力,可否随意?” “可以,可以!墨兄随意,我干了。” 唐小志说着,一饮而尽。 而后,在接下来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唐小志不断地找各种借口与燕羽墨推杯换盏,就连紫莺和霍兵也没有放过,一视同仁,都全数敬了过去。 且极为豪爽,一碰就干,干了就再倒。 没多久,便把自己给喝趴下了,被马户搀扶着走出了包厢。 当然,酒醉是假,马户早就将他壶中的酒给兑了水。 提前离开,不过是为了迫使燕羽墨这条水鱼买单,毕竟清风楼唐大里正可是大股东,能宰则宰,能坑就绝不放过。 唐小志一离开,周仓便摒退了包厢内所有侍者,继而跪倒在地,颤声道:“罪臣周仓,叩见大明王...大明王千岁...” 燕羽墨冷笑了一声,转动着手中的酒杯,“周大人何罪之有啊?你将这清水县治理得井井有条,蒸蒸日上,本王想夸赞你都来不及呢,因何请罪?” 周仓汗颜:“臣...臣惶恐...” 燕羽墨脸色蓦然一冷,啪的一声将酒杯重重敲在桌上,斥责道:“哼!你惶恐?若有半点惶恐,为何不见你将清水河村之事上报朝廷?本王若不是恰巧路过,你是不是打算瞒一辈子?” 周仓吓了一跳,赶紧解释道:“大王息怒,罪臣只是一时鬼迷心窍,想着来年县官大考,再将清水河村公之于众,以满足罪臣心中的小小虚荣,绝无他意啊...” “哦?那周大人的意思是,你此举无可厚非了?依照朝例,未免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为官者不可营商。而本王一路走过这清水河村,路过之店铺皆有你的影子,唐小志更是直言,你给了他很多额外的包容政策。想必村中诸多产业,你也有一份利益吧?” “这...这...” 听此,周仓顿然语塞,连狡辩的心思都没有了。 “臣,罪该万死。愿将这三年来所得,尽数上交朝廷。日后清水河村中的分红,也交由大王处置。还请大王饶下官一命...” “哦?” 闻言,燕羽墨 第14章 土地公有制,大奸商(二合一章) 身后的周仓一怔,顿时冷汗连连。 唐小志认不得这块腰牌,他周仓可是认得真切。 而那小子居然想改了上面的名字,据为己有? 真是哪条死路,你选哪条。 此举虽是唐小志的个人授意,但周仓并不认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 他是一县主官,辖区内出现了逆乱纲常,有违律法之事,他本就责无旁贷,更何况他还事事参与其中? 燕羽墨逛完这条北街,已令周仓身负数条死罪。 原本,周仓试图上缴这几年的分红所得和全数家产,并很不讲情义的扬言,要配合燕羽墨对唐小志进行抄家,以此换取免去死刑的责罚。 而燕羽墨似乎也有接受、同意的意思,态度有所缓和。 谁知在这个节骨眼上,竟又出了这么个档子事儿... 周仓欲哭无泪,心中暗叹一句:真乃成也小志,败也小志矣。 不过这厮狡猾多端,求生欲极强,小有临危应变的能力,想让他就此接受“死亡”的命运,倒也不尽然。 此时,周仓眼珠子微微一转,计上心头,先是对燕羽墨安抚了一句:“大王息怒,待下官去问问清楚。” 说着,便迈步走向了那工头。 工头见到县太爷走来,脸上堆着笑意,刚要行礼。 却被周仓一把揪住衣领,拉到一边,恶狠狠道:“听着!你若还想活着,就立马将那枚令牌恢复原状,一丝一毫也不能有差错,然后将之交给本官处理。否则,明年今日就是你全家的忌日。可明白?” 工头震惊:“啊?这...可是上面的玉石已经改刻了字,再怎么恢复,也不可能如初啊。” 周仓怒道:“那是你的事,本官不管这么多。总之,要是恢复不了,你便死!赶紧的,别啰嗦。” 说完,便转身从小厮的手上抢过腰牌,交还给了工头。 工头不明所以,显然疑惑于周仓为何发怒,但也没敢多问,接过后便匆匆返回了工坊内。 周仓这才返回燕羽墨身边,恭敬的信口雌黄道:“禀大王,唐小志见识狭隘,不识大王腰牌,竟还想篡改上面的文字,当真是罪大恶极。不过,那些工匠倒也深知腰牌名贵,一旦操作失误就会毁了至宝,所以便造出了一块赝品,先交由唐小志过目。” 言下之意,却是在谎称腰牌并非真品,真品另在他处。 燕羽墨听此,脸色稍稍缓和,“当真?那真的腰牌在哪?” 周仓回道:“下官已经让人去取,还请大王稍待。” “哼,你们两个果真的胆大包天,还有什么事瞒着本王,还不从实招来?” “是,大王。但街上人多口杂,还请大王移步舍下。” “舍下?” 听此一说,燕羽墨突然若有深意的朝周仓望过去一眼。 周仓顿然会意,颇为尴尬,赶忙道:“不,下官说错了,现在应该是大王的舍下了...” 燕羽墨这才稍稍满意,抬手示意周仓前方引路。 周仓已说过愿将全数家产充公,以换取免罪,自然不能只是说说而已。 而对于燕羽墨来讲,乐于至此,饶过周仓一命便可换取源源不断的分红和几处大宅,这生意谁都愿做。 当然,大明王殿下也可以直接以武力接管这个清水河村,占为己有。 但同时燕羽墨也深知,清水河村之所以能有如今欣欣向荣的盛景,其中少不了唐小志和周仓这两个灵魂人物。 唐小志负责策划、运筹,周仓这个“土皇帝”便是负责政策拥护与照顾,两者缺一不可。 贸然将此二人除去,恐怕清水河村这只“金鸡”,就会失去下金蛋的本事。 没多久,来到村子北边的一处半山豪宅。 这处豪宅虽说不是村中最气派的,但俨然是风水地理位置最好的。 隐于山腰葱郁间,晨时云雾袅绕,虚无缥缈,暮时霞光异彩,绚丽缤纷。 尤其受到周仓这样的官场人物喜爱,坐北朝南,俯观天下之势。 身处府邸院中,一处延伸出悬崖之外的观景台上,便可鸟瞰整个清水河村的全貌,视野尤为开阔。 周仓将燕羽墨等人带到观景台的凉亭中后,便亲自去吩咐下人上茶。 几人立于悬崖边上,俯瞰着清水河村的一脉向荣和壮丽山色,不由心中一阵澎湃。 清水河村虽地处偏僻,但基于山水之秀,虎踞龙盘之跌宕地势,倒也别有一番风情。 对于见惯了京都繁华,平原一马平川之色的燕羽墨来说,饶是格外的壮阔新奇。 “大王,你看。这小村三里长街,南北贯通,日夜灯火不熄。除此之外,东西两面的长街也已显见雏形,看来唐小志是要打造一处十字新村。一旦建成,整个清水河村便被分成四处区域,北面为工坊区,南边为商业区...咦,西边那个长得像鸟巢一样的建筑是什么?蹴鞠赛场?倒是东边仍是一处田野和荒地,也不知他打算用来干嘛。” 紫莺眼里闪着光,指着身下的村中规划,开口道。 燕羽墨目光扫视,微微点头道:“嗯,不得不说,此子对清水河村的建设规划,倒也合理分明。东边的区域大多是田野和草地,恐怕是村民的耕种区。毕竟,除了做生意之外,他们也要自给自足,填饱自己的肚子。可是...不对呀!你看那些村民在做什么?他们在将田里培育的秧苗拉上车,往外运?” 霍兵这时插嘴道:“除了我们进村的那条南街大道之外,村中各处仍有无数条平整的道路通往各方,似乎连接着附近的各处村落。这个清水河村,俨然是附近乡镇的中心枢纽...如此看来,唐小志此人的野心并不止于清水河村。” 燕羽墨看了他一眼,“霍统领的意思是,那小子空口诳语,在本王面前声称胸无大志,实则野 第15章 圣人择婿? 在这一刻,唐小志居然萌生出一种让燕羽墨在开幕式上献艺的想法。 以墨兄那几乎毫无瑕疵的精致面容,姣好的身材,若是换上女装翩翩起舞,不知得夺去多少老色痞的魂魄... 但细思之后,却又觉得此事恐怕不大现实。 墨兄温雅,举止有礼,颇具风度,出手阔绰,显然是出自朱门大户,背景大不一般,与周仓乃是旧识。 要想忽悠她上台,显然并不容易。 最主要是墨兄现在女扮男装的状态,虽说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猫腻,但墨兄自己不表露,周仓这个县令似乎也不愿戳破,又该如何使她自愿上台? 一念至此,唐小志顿感意兴阑珊,连面前妩媚妖娆的“蹴鞠宝贝”都不想检阅了。 毕竟这些人在墨兄面前,俨然太过平庸,已然无法再提起大里正的兴趣。 身旁的纨绔公子,姓周,乃周仓独子,本名只有一个“成”字。 但自从遇见唐小志后,这厮感觉自己遇见了伯乐知音,已非池鱼,乃人中龙凤,遂改名“成龙”。 周成龙,因此而来。 对此,周仓倒也没有表示异议。 而唐大里正与周大公子之间不打不相识的“血泪史”,可谓一场奇事,不过且先不谈。 此时,周成龙听到唐小志声称见过某人之后,便顿觉万千粉黛无颜色,不免来了兴趣,追问道:“哦?此人是谁?能得志哥儿如此谬赞,定是个绝艳之辈。说来听听。” 连日来,周成龙这厮都一心扑在蹴鞠联赛开幕式上,并未得知燕羽墨等人的到来。 唐小志瞟了他一眼,若有所思。 周成龙此人纨绔无度,贪财好色,仗着自己老爹是县令,私底下没少干作奸犯科之事,活脱脱一个双面人物,在县城有“小泼皮”的美誉。 秉性,亦正亦邪。 手下有四大恶仆,据说都是山贼出身... 若是让他现在得知了燕羽墨等人的存在,怕是得闹出什么幺蛾子。 唐小志心念一动,便摆手掩饰道:“无事!随口说说而已,你还当真了?若真有,我能瞒你吗?” 周成龙呵呵一笑道:“那倒也是!你还别说,这清水县内排得上号的美女,还真没有我周成龙不知道的。这不?我全部搜刮来,给你做蹴鞠宝贝了。不过话说回来,志哥儿,你的眼光也忒高了吧?三年了,本公子还未见过你对何人动心过。” “说说你的标准!改明儿,我爹升任了知府,我去隔壁县给你选几个女人。不过话先说好,你要是喜欢什么公主郡主的,我可搞不来...” 大公子空口扬言自己的老爹会升官,殊不知,此时的县太爷脖子上已然套了几条死罪。 怕是升官无望,“下棺”倒是铁定了。 唐小志没好气道:“行了吧!你还真以为那些所谓的公主郡王,各个都是貌若天仙,惊才绝艳?保不准能是鹰头雀脑,鸢肩豺目之辈,让人见了都得倒吐三桶酸水的那种。” “我还在老家之时,就曾在史书里看到过一名公主的容貌画像。她貌丑如猪,身高四尺,腰围也是四尺,眼睛有铜铃那么大,舌头伸出来有三米来长,恐怖至极。关键是,后来那位公主还被册封为藩王,养了一群面首...” “啊?” 唐小志随口忽悠了一句,却令周成龙大为惊讶:“身高四尺,腰围也是四尺,那岂不是四方形的怪物?” “是啊!” 唐小志偷笑道:“所以说,千万别听信流言,说什么女帝公主之类的,都是天仙人物。实则不然,兴许她们就是一件猪扒。我可不愿攀龙附凤,做那种诺丁山的梦。一入深宫,便是如入炼狱啊。” 周成龙眉目一挑,也是露出笑容道:“对了!志哥儿这想法与本公子不谋而合啊,这要是真让你攀上了宫里的公主郡主,且不说她们样貌如何,单说那些条条框框的宫规,就能繁琐死人。还不如咱们偏安一隅,活得逍遥自在。只是,诺丁山是什么山?我为何不曾听闻?” 唐小志懒得解释,继而又摆了摆手,“你不必理解诺丁山,倒是龙弟能有此想法,已是跳出了尘世桎梏,比肩那逍遥仙人呐。” “那是!不瞒你说啊,县官大考以后,有咱们这清水河村做榜样,我爹政绩斐然,升任知府已是板上钉钉之事。届时,去了州府,我们只管把生意做大做强,有事我爹扛着,咱哥俩儿运筹帷幄,无事就上街调戏良家妇女,窃玉偷香即可。” “如此,我们岂非生活赛似神仙?” “然也!志哥儿,皇帝老子都没咱俩惬意。” “...” 两人就这么堂而皇之地高谈阔论,憧憬着自己的美好生活。 全然没有发觉,不知何时,身后已站着四个面色铁青的人物... 而一旁的侍者,包括面前的十几名蹴鞠宝贝,似乎受到了某种眼神震慑,竟也不敢出言提醒。 “不过,志哥儿。当今圣上的皇位,是造反得来的,这你知道吧?” “这事倒是听说了。这位皇帝倒算是个人物,运气也很好。要知道在我老家古代那会儿,造反之人也不在少数,但唯一成功的就只有朱棣。这点倒是和当今皇帝有些相似,只是朱棣抢的是他侄子的皇位,而这里这个...是抢他老爹的。但,你说起这事干嘛?” “嘿嘿,当今圣上还是亲王之时,生了个女儿,排行老九。据说是美若天仙,堪比西施再世,艳冠整个大奉朝。如今天下大定,圣上已经将前朝的逆贼打垮,下一步便要大力兴邦,鼓励民生。我得到小道消息,圣上有意在幽都府境内举办一场盛事,为九公主择婿。” 周成龙笑意吟吟地说道,声称自己得到了小道消息。 只是“小道”,终归是小道。 偏离事实 第16章 绑了大王? 然而,动是动了,但还没来得及发号施令。 就先听见了唐小志的怅然一叹,继而已吐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嗯?这厮叹气是什么意思? 刚才不是聊得正起劲吗? 却见唐小志幽然叹道:“此子只应天上有,何故入凡尘?如果当朝九公主是她,那么此次圣上幽都择婿,魁首就必是唐某人。奈何,她姓墨,而非燕。” 他与周成龙本在大谈朝廷的“九公主”,但话语之间,竟让他联想到了某人,脑中浮现出燕羽墨的面容,目光浅浅迷离了起来。 情愫之事,本就极为微妙。 有些人一眼万年,有些人即便朝夕相处,也断然无法滋生出感情来。 无可否认的是,自从一见燕羽墨之后,唐大里正已然被对方深深吸引,不论这种吸引源自于对美貌的觊觎,亦或是其他,都无可厚非。 他断定,只要墨兄换上一身女装,即便不施加任何粉黛,也足以颠倒众生。 而身后的燕羽墨在听到这句话后,内心猛然一惊,像是遇见了某个天下奇闻一般,瞪大了眼睛。 这小子在说什么? 墨?他不会是在说我吧? 令大明王顿时有些讶然起来,心中的怒火竟在他吐出“墨”字时,消退了大半。 饶是神奇。 周成龙望着唐小志此时的模样,也是大为疑惑,口无遮拦道:“额...志哥儿,你这是什么神情?莫非是在思春?咱不是在说九公主吗?怎就跑出来一个此子只应天上有?指的是谁?” 唐小志收回目光,故作老成道:“你...不懂!” 周大公子顿时皱眉:“我不懂?你说了,我岂非就懂了?你还说没有心上人?快说,是看上了哪门哪户的良家妇女?让贤弟去帮你绑来!” 他自称“贤弟”,而不见丝毫害臊。 随后,又立马补了一句:“嘿嘿,能被你比喻成仙女之人,想必是倾城之姿。说说看,到底是啥样子?” 唐小志也是皱眉,看周成龙那眼神火热、好奇的样子,怕是今日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是决计不会放过他了。 便只能开口,道:“她可谓是...秀色掩今古,荷花羞玉颜。犹比那天上宫阙之仙子,却女扮男装而来,偷入我心...” “...” 此处省略万字。 在接下来长达几分钟的时间里,唐小志几乎运用了所有平生学到的美好词汇,将燕羽墨描述得神乎其乎,简直就不可能存在于人世间的那种天仙。 令本就读书不多的周大公子听得云里雾里,忍不住一拍大腿,道:“靠,志哥儿这话有点浮夸了吧?天底下能有如此美丽之人?不会是你写了新话本,杜撰出来的女主角吧?” 唐小志却笃定道:“有!” 身后的燕羽墨听此,如遭雷击,硬生生呆滞住。 因为唐小志口中所言,竟像是以她为原型,字语行间透露出一见倾心的暧昧之意。 令燕羽墨不由全身发麻,身为曾经的九公主,如今的大明王,她受惯百官奉承、拍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如此直白的表示倾慕,尚属首次,又怎能不令她震惊? 这小里正在说什么? 哪有这么浮夸的?还…荷花羞玉颜。 不过,本王真的是秀色掩今古吗… 讨厌! 大明王不由脸色泛红起来。 方才的怒火朝天,顿然烟消云散,只余俏脸悄悄。 紫莺下巴脱臼,难以置信,心中无声:这个卑微而满腹才华的小里正,看上了大王? 霍兵握紧了腰间的刀柄,暗道:此子淫荡,断然不能让大王与之深交。当,除之而后快! 周大公子却拍案而起,从椅子上站起身,正要说话,眼角余光却瞥见了身后似乎有人? 便转头望了过去,看到他自己老爹那副扭曲面容的同时,也注意到了燕羽墨等人。 “嗯?爹,你什么时候来的?你怎么面色铁青,大汗淋漓?你身边那个小白脸是谁?” 周成龙露出一副疑惑的脸色说道。 下一刻,像是意识什么,又接道:“咦,你怎么好像……” 但话未说话,一旁警醒的唐小志也回头看去,讶然的同时,捂住了周成龙的嘴巴,说道:“啊?墨兄何时来的?听到了什么?” 燕羽墨心绪纷乱,下意识地回道:“啊?刚来,你们在忙呀?那我们走了…紫莺,我们回去……” 她有些手足无措。 说完,便拉着紫莺的手往回走。 唐小志感觉不对,赶紧追了上去,但在此间隙回头跟周成龙喊了一句:“听着,你闭嘴!一个字也别讲!明白?” 说完,便跟上了燕羽墨的脚步。 而独留其后的周大公子,幡然皱眉:“看来志哥儿是有所隐喻啊,他让我们闭嘴,那就是暗中行事的意思。而那个显然是假男人的小娘皮子,可能就是他的心上人。我爹那么殷勤,不外乎也是意识到她是一个很大的水鱼!” “那本公子该如何办呢?” 他顿了顿,忽而开口道:“来啊!刘芒,狄皮,桑泽,恶昆!” “有没有办法搞定那个女扮男装的?今夜将她绑到大里正的房间去!” 周大公子召唤了自己手下的四大恶仆。 第17章 大王心乱了... 四大恶仆闻声,都围了过来。 听见周成龙的吩咐,为首的刘芒顿时不解:“公子,真要这么做?可是,你不是猜测那小白脸是条大水鱼?咱贸然动手,会不会坏了大里正的谋划?而且,你看连县太爷都对她毕恭毕敬,想必她的背景不大一般啊。” 周成龙却不以为然,道:“无妨!你们无需担心这些,只管把事情做好。水鱼是水鱼,但也并不是每一条都要宰,宰的方式也可以不同。三年了,志哥儿第一次吐露心扉,表示心仪一个女子。我这个做弟弟的,自然得为他的性福着想。至于我爹那边,我自会解释。” “此事暗中去办,先别让我爹和志哥儿知道。我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惊喜?此事若真的办成了,恐怕并非惊喜,而是惊吓了。 刘芒应是,道:“遵命。不过,那假小子身边有护卫,我们要得手并不容易,兴师动众只怕会惊扰到县太爷和大里正。” “你蠢啊?谁让你一定要用强?多学学用脑子办事!他们不是住在白天鹅吗?吩咐店里的小厮在他们的饭菜里下点料,然后趁我爹不在身边的时候,将她带到大里正床上。” “是,公子。属下这就去办。” 刘芒谄媚一笑,带着其余三人转身离开。 ... 燕羽墨的脚步匆匆,低头含羞着,脑袋里空空一片。 她虽已是弱冠之年,在此之前,皇帝倒也属意为她挑选过几名郎君人选,但大明王是一个都瞧不上眼。 身出皇家,她深知宫廷姻亲之事,素来毫无感情可言,有的只是利益和权势的交易。 但她自幼跟随皇帝行军造反,国战打了好几年,体会过战场的残酷与人间疾苦,心性自然不能与寻常的公主郡主相提并论。 这两年,见惯了自己身边的堂弟堂妹们为了支持邦国社稷大业,一个个或是娶了自己不喜欢的人,或是背井离乡远嫁外邦,一朝远去,而不知何时得以归故,心中颇为唏嘘。 她认为,并坚决地据理力争:我以后的夫君,必然要是我真心所爱之人。若否,则宁可孤老一生,将全身心力寄托了复兴邦国大业,不谈婚嫁! 皇帝一向对她宠爱,加上燕羽墨颇具将才,在她老爹夺取京城大位期间,也立下不少战功。 因此,便破例允许她自行择婿。 而燕羽墨却也已经做好了“孤老”的准备,这才会宁愿放弃公主的封号,转而恳求自己的老爹改封她为藩王,主管天下粮仓,幽都三郡。 皇帝自知燕羽墨秉性纯良,能力上巾帼不让须眉,也是破了祖制,第一次立女子为亲王爵。 在遇到唐小志之前,她并非没有被人当众表白过。 当朝兵部尚书之子,也是京城赫赫有名的金科榜眼沈惊鹭,便曾写下千字情书,当众上呈皇帝求亲。 只是,却被大明王殿下以一句不合眼缘,心不在此,给拒绝了。 令那位在京城受尽抬爱,万千少女趋之若鹜的沈榜眼,生生抑郁了半年。 要知道,以沈惊鹭金科榜眼的功名,一入朝便是六品大员。 加上他乃是兵部尚书之子,家世显赫,年纪轻轻,日后必是前途无量。 与当时仍是公主封号的燕羽墨,不谈门当户对,但也说不上下嫁。 但大明王饶是不爱。 除此之外,比之沈惊鹭更有权势,更加才华横溢的士族公子,也不乏明里暗里对她表示爱慕,但燕羽墨始终是以没有眼缘而拒之门外。 这倒也无可厚非! 眼缘,岂非才是一段两情相悦的起始? 互不对眼,或者单方面爱慕,那便谈不上“相悦”。 无相悦,岂有两情? 故而,时至今日,大明王殿下的感情史几乎是一片空白,尘心未动。 甚至可以说她相当于一个感情白痴,未曾接触过真正的情爱,更不解男女之事。 但不得不说的是,当燕羽墨第一眼见到唐小志时,抛开其他任何的因素不讲,她竟觉得此人颇合眼缘,甚是神奇。 他貌至端正,而我闭月羞花... 郎才女貌,便是此间? 除去这小子罪犯欺君,枉顾律法不说,燕羽墨甚至颇有些要与唐小志做君子之交的心思。 以至于,同样是表达爱慕之情,从别人口中说出,再到从唐小志口中说出,效果便不大一样了。 此时的燕羽墨心跳极速,只想快速远离唐小志的视线。 以至于将二人妄议“公主”,直言皇帝老儿的大不敬之罪,给忘得一干二净,空余羞涩。 唐小志一直追到球场外,连叫了数次,这才叫停了燕羽墨。 “墨兄,何事如此来去匆匆?唐某并不繁忙,诸事可由周公子打理。若有事寻我,你可直言。” 唐小志向前说道。 燕羽墨头也不回,有些羞涩断续地说道:“啊...无事,只是...想来看看你的蹴鞠场而已,但现在忽然想起...还有些事,改日再看吧。” 说完,便又匆匆急步。 唐小志还想追,但被霍兵给拦住,只能作罢。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大里正极为疑惑:“她好奇怪...当真是刚来,没听见我和周成龙的话?” 回到客栈。 掩回房门,主仆二人神色各异。 紫莺讶然道:“大王,那二人如此妄言,竟说宫里的公主都是鹰头雀脑之辈,还直言陛下皇帝老儿,已犯了大不敬之罪。但你怎么好像一点也不生气?” 燕羽墨一愕,道:“这...谁说本王不生气?本王气得很,恨不得杀了他。.” 她张口就来,嘴上强硬着,毕竟总不能说是因为唐小志那段“表白”扰乱了她的心绪,但脸上却没有半点恼怒之色。 紫莺却有些质疑道:“大王真的生气?但你仍未说该如何处置此 第18章 大王的拖延,老爷来了? “是!” 紫莺应了一声,欠身走向门口。 刚到门前,便已听到霍兵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来者何人?” 门外,一名小厮正手持托盘,端着两碗羹汤,掐媚道:“客官,适逢本店酬宾,后厨掌勺新研制了一种新式莲子羹。掌柜的吩咐,带来给墨公子尝尝鲜。” 紫莺这时才打开门,狐疑道:“莲子羹?酬宾?为何此前从未听闻你们有酬宾活动?临时起意的?” 那小厮笑道:“是,我们白天鹅客栈只接待高端人士,墨公子与咱们县太爷是旧识,自然更是上宾。这新式羹汤一出,便第一时间送来了。” 小厮的话语声不小,房中的燕羽墨倒也听见了,与周仓逛了一天,令她倒也颇有饥饿,便随口喊了一句:“带进来吧!” 莲子羹! 强心安神,美容养颜,恰好是大明王的最爱。 “是!” 守在门口的霍兵也应了一声是,从小厮的手中接过托盘,亲自送入了房中。 身为大王的贴身侍女,斟茶递水这种工作,本该是紫莺一力负责。 而此时,霍兵却拦手接过,怕是想借机与燕羽墨说些什么。 果不其然! 霍青端着托盘放下后,便对着燕羽墨拱手弯腰,目光闪烁道:“禀大王,末将进村之时,已另派军士乔装,暗查此村。发现除明面所见之外,村中还另有猫腻,甚至有私募兵卒之嫌。” “且,县官周仓父子营党结私,欺君瞒报。里正唐小志妄议宫闱,辱没尊驾,擅权僭越之罪,也已证据昭然。为顾及大王安全,彰显律法严明。臣请命,即刻发兵,将逆贼一应伏法,以儆效尤。” 听此,燕羽墨一愣,显然是没想到霍兵会在这时提及此事。 按照大奉律法,唐小志与周仓父子三人,倒已是死罪连连。 单说欺上瞒报这一条,三人便可免官杖责,流放西北,更何况还有诸多逆乱纲常之事? 只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这三人虽罪孽滔天,却也将这清水河村治理得井井有条,风生水起。 村中居民安居乐业,富足安康。 村民一提到唐小志三人,皆是拍手称快,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清水县败絮其表,实则也是金玉其中。 唐小志有罪不假,但有才却也是实情。 仅凭他所作那本《小志诗集》,一旦走出清水县面市,必然会掀起大奉文坛的“飓风”,震惊朝野。 而朝廷百废待兴,正值用人之际。 打从心眼里说,燕羽墨此时还并不想将这几个人给收拾了。 要杀,也等榨干了他们再杀,而不是现在。 但同时她也知道,霍兵这位骁骑将军乃忠心之言,却也无可厚非。 想了想,燕羽墨微妙回道:“嗯,此三人确实该杀...” 她的话没说完,霍兵只听了一半,便已目现喜色,道:“大王同意了?那好,末将这就回营发兵。” 说完,便欲转身离开。 燕羽墨赶紧将他叫住:“等等!只是,霍将军不是也说了吗?村中还隐有猫腻,没弄清楚之前就动手,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依本王看,还是再看看吧。” 霍兵皱眉道:“此事大王无需顾虑,我们只需擒下三人,严刑逼供,诸多隐晦,自然可见分晓。” 燕羽墨一呆,黯然语塞,心中暗道了一句:这霍兵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像非要杀人不可的样子? 但顿了顿后,嘴上却道:“霍将军说的倒也在理,不过一旦发兵,必会琐事缠身。本王今日有些累了...” 说着,便摆了摆手,颇有“送客”的意思。 “大王累了,可稍作休息。交由末将一人主理即可,不出两日,定可将那唐小志治得服服贴贴。” “你...霍将军就非得选在今日下手?此事本王自然是要亲力亲为的,说了今日不行,便不行。” 听到霍兵颇有“执拗”,燕羽墨脸色一冷,顿时浮起了“大王”的威严,并朝紫莺望了一眼。 紫莺心领神会,此时插嘴道:“将军,大王已乏,正要沐浴更衣,还是先请回吧。” 霍兵一愕,略显尴尬,只能应声离去。 前脚刚走,燕羽墨便立马面露不悦,道:“哼!这霍兵是怎么回事,似乎非得逼迫本王今日就杀了那唐小志一样...” 紫莺掩回房门后,回到她身边轻笑道:“奴婢倒是觉得霍将军所言有理,此子就真的该杀!大王难道忘了,刚才他与周县令的公子是如何臆想你的容颜了?还说您貌如豺狗,好色孟浪...更直呼陛下皇帝老儿。如此妄言,本就该杀百次。倒是大王居然出言维护,阻挠霍将军出手,莫不是被那小子一通巧舌赞誉给说蒙了,动了凡心?” 燕羽墨脸色微变,竟不觉脸色泛红,啐道:“你这丫头...胆敢胡言乱语?信不信本王马上将你嫁给京城那些没了门牙的守城老卒?” 紫莺八岁开始跟着燕羽墨,与之历经从郡主,到公主,再到大王的“升迁”之路,感情甚好,私底下如同姐妹。 燕羽墨状若斥责,紫莺倒也不会信以为真,但还是佯装惊恐道:“大王,息怒啊...” 而后,便看着大明王此时难得一见的扭捏之色,忍不住掩嘴偷欢。 “你还笑?快去准备热水,本王要沐浴!” “是,大王。” 片刻后。 木制的浴桶中,温水已备,如烟蒸腾,水面上洒下了点点玫瑰花瓣,溢气生香。 燕羽墨退去男式长衫,露出香肩玉背,立见美好。 胸前却用白布围了几圈,似乎在紧缚着某种“伟岸”... 在紫莺从身后解开之后,唰的一声,两团小白兔竟鱼跃而出,坚挺而雄壮之姿。 饶是令同为女子的紫莺,都不觉咽了一口唾沫。 谓之 第19章 既小人,也君子! 而这一切,发生在悄无声息之间。 就连守在门外的侍卫和霍兵等人,都丝毫没有察觉。 加上大王说乏了,想沐浴休息,自然也不能随意打扰。 直到临近黄昏。 燕羽墨的房间本在客栈的二楼,窗口后边便是后院。 这时候,面向后院的窗口忽然冒出了一个猥琐的人影,獐头鼠目之色,冒出头瞄见房中仍是倒地不醒的燕羽墨二人后,顿时脸上一喜,便向后招了招手。 此人就正是周成龙手下的四大恶仆之一,刘芒。 此时,刘芒正爬在一张人字梯上,移开窗口偷看。 身下,另有一人,也是四恶仆之一,恶昆。 见到梯子上的刘芒示意,恶昆也随后爬了上来。 两人前后经窗口,跳入房间内,左右望着燕羽墨主仆,露出一抹黠笑。 刘芒小声道:“嘿!公子亲自命医师调配的迷药,果然神效。这剂量足以让这两个小妞,睡上四五个时辰不醒了。” 身边眯着鼠目的恶昆,接道:“当真神效才好,要是在我们送去大里正府中的路上,人突然醒了。那可就坏事咯。” “放心,不会有事!但仍需给这个姓墨的小妞,另外服下一种药。” “为何?” “若是昏厥的状态,毫无反应。大里正干事的时候,岂会快活?我们得给这小妞服下另一种药,使之醒着,但全身瘫软无法反抗。如此,大里正方才性趣盎然啊...” “啊?” 两人小声低语着,看似并不急着动手。 话语间,暗施诡计,龌龊阴险。 “嘿嘿,刘芒,你可真坏...” “恶昆,你也不善啊。” “咦,两个小妞都长得不错呀,我们是只带那个姓墨的,还是两个都带?” “公子说了,带那个姓墨的就好。我先把人扛下去,你布置一下,把那两碗羹汤换了,事后不能让他们查出,食物中有毒。” “我看是多此一举,那小妞明日醒来,发现自己在大里正床上,岂非事情就暴露了?如今何必掩饰?” “别管那些!我们只管听命行事,凡事有周公子顶着。” “...” 说着话,两人略微分工,便将燕羽墨给搬到一辆板车上,稍作掩饰后,驶向了唐小志的府邸。 而彼时的唐小志,正在清风楼与周成龙吃饭。 包厢中。 侍者上完菜后,却令唐小志莫名瞪大了眼睛,不解地问道:“龙弟,你这是什么意思?又想搞怪?” 他指了指桌上清一色的“壮阳”菜式,不禁眉头大皱。 什么鹿鞭、牛鞭、猪鞭,居然一应俱全... 就连青菜也都是韭菜炒蛋。 周成龙却道:“哪有搞怪?志哥儿不喜欢?” 唐小志道:“谈不上不喜欢,但你点了这么一通奇形怪状的菜,周大人和墨公子未必会喜欢,你不会没打算叫他们吧?” 周成龙一笑,“叫了。但我爹说没空,那两个小妞也没空,只能我们兄弟俩自己吃咯。来,闲话少说,试试着鹿鞭炖牛鞭,吃哪补哪儿哦。” 唐小志狐疑着,心里估摸着这小子肯定是有点猫腻,但鉴于周公子素来行事异于常人,便也没有多想。 哪曾想,在饭后送唐小志回去的路上,周成龙却隐晦地说了一句:“志哥儿,今天可是好日子,贤弟就不远送你了。不过,兴许府中会有惊喜哦...” 此话一出,顿时让唐小志像明白了什么,不觉哑然失笑。 这货不会又搞那种“送货上门”的事吧? 回到府中时,已是星夜点点。 唐小志推开房门一看,见到床上的帘帐已经垂下。 透过帘纱,隐隐可见原本整齐的被子是被人动过的,床上似乎躺着一个人... 果不其然! 周成龙那小子又动了手脚。 唐小志苦笑一声,摇了摇头,却俨然不觉意外。 显然,像这样子给唐小志“送货上门”的事,周大公子之前并没少干。 就好比白天鹅客栈刚刚引入“技师”之时,周成龙便选了一个最漂亮的塞进唐小志的被窝里... 因而,此时的唐小志知悉,倒也见怪不怪了。 他微叹一声,走到床前,想伸手揭开帘帐,却又戛然止住,道:“罢了。你是新来的技师头牌,还是新任的蹴鞠宝贝?周成龙给了你多少钱,让你来服侍我?” “这人就会自作聪明,本里正不喜欢你!” 他说着话,竟扬言“不喜欢”。 而躺在床上,被刘芒用另一种“迷药”制住的燕羽墨,此时已经醒来。 但发觉全身瘫软,提不起半分力气,且喉咙沙哑,只能微微哼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不过,脑子里却是清醒。 听到帘帐外有男人的话语声,自己又全身无法动弹,燕羽墨不由有些心惊胆战起来。 本王不是在客栈喝莲子羹吗? 怎么会突然闪现到这个不知名的地方来,还全身瘫软地躺在床上? 外面那个男人是谁?他会不会趁机对本王不轨? 大明王思虑至此,差点没惊得心脏跳出来。 只是...那说话的声音,怎么略微有些熟悉? 下一刻,燕羽墨的脑子便浮现出了唐小志的容貌。 是他? 唐小志? 他怎会在这里?这里是他的房间? 难道说...是他命人在莲子羹里下了药,然后将本王挟持到此处,意图... 啊...这个无耻卑鄙的小人! 枉费本王还极力阻止霍将军今日杀他,没想到此子竟是个衣冠禽兽,表里不一的无耻淫贼! 燕羽墨方寸大乱,心中对唐小志一阵口诛笔伐。 同时也很显然,她并没有细听唐小志的话。 如若不然,便不会认定唐小志是绑架她的“凶手”。 第20章 老爷驾到,神秘指令! 燕羽墨怒不可遏,咬牙切齿,感觉自己的心肺都要快气炸了。 眼眸里几乎要冒出烟来,心中暗暗起誓,一旦身体恢复行动自由,第一时间就要下令诛杀唐小志。 那个卑鄙无耻,狂妄自负的小里正竟敢袭击本王的胸? 那是他可以随便乱摸的吗? 还连一眼都不看? 看了又怎样?本王还能瞧得上你不成? 呸! 就算全天下的男人死光了,本王也决计看不上你! 只要说昨晚是来陪你睡觉的,就可以安然走出你的狼窝,是吧? 很好! 待本王身上的药效过去之时,便是你唐小志命丧之时。 还有周仓父子,本王要生吃你们的肉... 大明王殿下在心中狠狠诅咒着三人,若是意念可以杀人的话,恐怕三人早已化作了齑粉。 而唐大里正出了房门之后,转到客房洗漱,一副怡然自得之色,嘴里还吹着口哨,看着是心情大好。 全然不知,正有一把无形的屠刀在抹向他的脖颈。 “来人啊!” 洗漱完毕后,唐小志出门唤来了府中的侍者。 “今日是村超联赛的开幕式,场面必然十分热闹,秩序必须维护好。通知下去,所有工作人员出动,主要支援场馆区域,村口那边可稍微松懈些。” “另,赶紧去把周大人和周公子叫起来,准备开幕式的彩排,别出了差错。” “还有,球场最大的那间贵宾观赛室留给我!今日我要邀请墨兄观礼,然后通知各大蹴鞠俱乐部的主教练,开场的明星表演赛必须得给我踢精彩了,别让我在墨兄面前丢脸。顺便,写一封邀请函送去白天鹅客栈给墨兄吧。” 侍者到来后,唐小志一通交代。 “是,大里正。” 侍者恭敬应是,正要转身去办时,又被他叫住:“等等。罢了,墨兄...还是我自己去请比较显得有诚意。” 说着,他的嘴角竟浮起了一丝浅浅笑意,也不知是何意味。 殊不知,“墨兄”此时正躺在他床上,恨不得将他手撕活剥。 与此同时。 在距离清水河村三十里之外的山间小道上,一辆宽大豪华的马车正在缓缓行驶。 小道本不大,此前应该不足以行车。 但见道路两旁散落的泥土,赫然像是刚被人扩宽不久,翻起的泥土都是新的。 马车周围跟着十几名锦衣护卫,个个龙睛虎目,显然都是好手,能以一当十的那种。 看起来像是某位家世显赫的富贵员外早早出行的排场,实则,在明眼人看来,“员外”恐怕没那么简单。 单说为首的那名侍卫头领,腰间那把用黑布包起的大刀,露出的刀柄上竟铸着银色龙头,便可见一斑。 车头处,肤色白皙,略显阴柔的中年男子正在策马,久不久轻喊几声“驾”,声音却像是旱鸭嗓一般,像极了宫人。 透过那扇偶尔被山风吹起幕帘的车窗看去,可见一名看似约五旬有余的威严老人,手上正拿着一卷文书,聚精会神地看着。 边看,还不时发出几声轻笑,颇有兴致的样子。 天犹未大亮,车厢内依旧燃着鱼油灯。 这时候,迎面快速骑来了一匹快马,马蹄声急促,却在距离马车前三四十米处就停下。 翻身下马后,骑士双手托举着一封书信高过头顶,弯腰低头着走来。 来到近前,将书信交给侍卫首领后,又悄然退走。 而侍卫头领接过,还未及通传,车厢中之人似乎已然知晓,淡漠的声音传出:“念!” “是,陛...老爷。” 侍卫头领语速顿挫了一下,转而打开书信,道:“禀圣谕,如天家所料,九公子殿下果然力阻杀贼,言,观后定夺。” 言罢。 车厢内之人,呵呵一笑,唤道:“赵卿,你进来。” 侍卫头领应了一声,下马进入了车厢内,谦卑之色。 “老爷,属下输了。” 侍卫头领姓赵,名卿,右脸上一道八字刀痕,像是几年前的伤势,但仍森然可怖。 因而,也称赵八。 江湖上,人称“赵八”之人,不胜枚举,但在京都那座皇城里面,敢称赵八的,却只有一个。 便是当今天子的御前侍卫统领,御赐龙头阔印刀,圣驾面前唯一拥有先斩后奏之权,曾在三年前西峡关一役中,以三百将士挡住上千“逆贼”的那位。 而没有任何意外,车厢里那位,就正是当今天子,刚刚造反成功没几年,才堪堪击溃前朝余孽的皇帝,燕云天。 听到赵卿说自己“输了”,燕云天饶有笑意道:“既知输了,那可知输在哪里?可愿服气?” 话语之间,似乎隐喻着此前两人之间有某种赌局。 赵卿低着头,道:“老爷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燕云天眉目一动,“自然是真话。” “明王殿下一向处事严明,疾恶如仇,视贪腐枉法如眼中钉。此番,虽暂且留下清水县令及一干人等性命,不外乎是在谋求其中底细。事后,这些人还是免不了被处斩。结果是一样,而属下只不过输在时间上。老爷若肯将赌局的期限延长,则属下未必会输。” 赵卿恭敬说道,此时目光笃定,显然觉得自己“言之有理”。 燕云天听后,却是浅浅一笑,不置是否,将手中的文书转交给赵卿,道:“你看看。” 赵卿接过文书,目光扫视,越往后看,脸色就愈加丰富起来,恍若难以置信,喃喃道:“这个清水河村,居然如此神奇?老爷,这几乎是不可能之事。” “如何不可能?这毕竟是羽墨第一次离京主政,朕虽然对她信任,但她年纪尚轻,有些事情处理起来,还不够老辣。朕仍是不能完全放心,加上,要在幽都府为她举办择婿大会,便暗中跟来 第21章 周县令与唐里正的意外之喜! 巳时三刻,也就是相当于上午的十点左右,清水河村的晨雾才刚刚散去。 南街大道上此时一片冷清,各大店铺前门可罗雀,但这属于正常情况,此时村中的大部分游客与村民都往蹴鞠场馆那边汇集了,平日里人潮拥挤的南北大街自然稍有寂寥。 今日正值清水县一年一度的蹴鞠联赛开幕,西边场馆处已然人满为患,鼓声隆隆,好不热闹。 唐小志放弃了昨夜周成龙的“馈赠”,赶起了个大早。 先是去了场馆主持开幕式的准备工作,等到周成龙这厮姗姗来迟之后,才有空到白天鹅客栈亲自邀请燕羽墨。 而燕羽墨身上的药效过后,涨红了脸,像一个随时都有可能爆炸的人形“炸弹”一般,气冲冲跑出了唐小志的府邸。 也正如唐小志所说,大明王殿下声称自己昨夜是来陪睡的,府中的侍者与护院倒也没有阻拦她。 她气势汹汹,此时的脑中只有如何将唐小志和周成龙大切八块的想法,怒不可遏。 一想起唐小志临走前的那一爪,燕羽墨就气不打一处来,七孔冒烟。 堂堂的大明王殿下,居然在一个小小山村中,众多侍卫的看守下,被绑到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 而那个胆大包天的男人,居然还胆敢猥亵了凤体。 这事情要是传出去,不仅有辱皇室声誉,明王殿下这辈子也不用抬起头做人了。 因而,非但唐小志和周成龙这两个罪魁祸首必须千刀万剐,所有知情者也都要垫背、陪葬,绝无半点商量的余地。 燕羽墨杀气滔天,如今唯一的念想,便是尽快回到客栈,斥令骁骑将军霍兵,即刻发响箭召唤大军前来,诛杀逆贼。 并将所有疏于职守的侍卫,一律处斩。 却因为脚步匆匆,稍不看路之下,在客栈门口与一人撞了个满怀。 “哎呀!” 燕羽墨只感觉自己的头撞在了某个胸膛之上,反作用力之下,脚下一滑,竟生生向后倒去。 如此情况之下,若非有人能及时扶她一把,必然会被摔得七荤八素。 关键时刻,她忽感被一双大手揽住了腰肢,将她后倾的姿势给稳稳扶住。 而一张温雅气质的面庞,也顺势朝她俯身下来,待画面定格,两张脸就近在咫尺之间,俨然相隔毫厘。 燕羽墨瞪大了眼睛,心跳忽而加速起来,吐气如兰,莫名有些紧张,也瞬间呆住。 因为那个与她在门口相撞,并及时反应将她扶住之人,就正是她此时恨不得活剐的唐小志。 唐小志也看清了她的脸,意外于这位俏丽的女公子今日为何如此毛躁,走路而不看路。 二人各有惊讶,竟保持着“你倒我扶”的姿势愣了半分,四目相对。 恰好此刻房中醒来的紫莺,发现燕羽墨不见,大惊之下正要带着霍兵等人出门寻找。 来到客栈门口时,就发现了两人的这一幕。 紫莺瞳孔一缩,大惊道:“啊?小姐,你这是...” 也是这一声呼喊,令燕羽墨脑回路恢复正常,从愣神中警醒,继而眼神一怒,极为用力地一把推开唐小志。 唐小志向后退了几步,眉头一皱,似乎很不解燕羽墨这一下反应。 紫莺赶紧跑了过来,挽住了燕羽墨的手臂,焦急道:“小姐,你去哪里了?担心死我了...” 燕羽墨却闻若不知,怨毒的目光如刀般盯在唐小志身上,脸色阴沉发紫。 唐小志正了正色,也随之开口道:“咦!墨兄是自己出来的?却不知去做了什么,如此匆忙,差点就把自己给撞倒了。下次,可得小心点。若有何需要,尽管告知于我便是了,唐某来安排。” 燕羽墨却冷哼道:“哼!我想要什么,你都能给?” 唐小志笑道:“能力所及,自是愿意效劳。只是墨兄此番似乎有所不悦,不知所为何事?今日是蹴鞠联赛开幕的日子,唐某正想前来相邀,没想到却是和墨兄撞上了。” 燕羽墨紧绷着脸,恍如只听到了他前半句话,回道:“那如果我想要你的命呢?你给不给?” 听此,唐小志顿时一怔,“嗯?墨兄何出此言?可是唐某有何得罪之处?” 心中却在暗道:这小妞是怎么回事?怎的突然说想要我的命? 但虽是如此想到,唐小志此时倒也并不认为燕羽墨会真的对他心存恶念,因为并没有任何理由。 墨兄来到村中这两日,他可是以礼相待,相敬如宾,即便私底下有布局“宰割”的想法,不过却也掩饰得很好。 按理说,墨兄不该怀有恶意才对。 燕羽墨却并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转头肃然看向了一旁的霍兵,沉声道:“霍护院,你可以动手了。就按你昨天说的办,不过,先将周仓父子给我带来。马上!” 霍兵虽深有疑惑,惊讶于大王昨日才借口拖延处置唐小志等人,这偷跑出来一趟,怎就突然变卦了? 但身为臣子,此时倒也不容他多问,拱手应了一声“是”后,从怀中取出了一枚响箭,当空发射而起。 砰! 一支穿云箭,万马千军来相见。 响箭在空中炸开,虽是白昼,但如此声响,倒也能让本就驻扎在不远山林中的两千骁骑兵注意到。 在燕羽墨看来,响箭过后,不用多久,两千大军便会潮涌而来,抄了这个诡异的小村子。 唐小志一听此言,这才顿感情况不妙。 疑惑于燕羽墨为何态度大变,莫名其妙命手下的护院发射了一枚烟花,还扬言要将县令父子带来? 周仓乃是一县之主,朝廷和州府没有大官下来的情况下,他便是土皇帝。 墨家再怎么富贵,也只不过是个商贾之家,焉敢说与官斗? 还扬言要拿下? 未免让唐小志有点不明所以,匪夷 第22章 帝王的老辣,养猪模式(二合一章) 在接下来的半刻钟时间里。 燕羽墨进入那辆马车后,车厢内便开始传出了各种撒娇,恼怒与责备的声音,那位仍未现身的墨老爷则不断地安抚,哄着。 但话越说往后,就越小声。 到后来,就站在马车面前不远处的唐小志连一点声音都听不到了。 但不免对这父女二人的身份,私下猜疑起来。 大明王,听着这封号就是个大人物。 毕竟能以“王”为称号的人,并不多。 原则上也就那几个出自宫中的皇子,亦或是那些功勋卓着的异姓藩王。 周仓父子跪在地上,脸色从这队人马出现时的惊恐,到如今赵卿宣布大明王的擢升命令后,变作了讶然与欢喜。 周成龙似乎在不见唐小志的一个晚上时间里,知晓了什么天大的秘密,此时一身的纨绔痞气收敛得极为干净,听到自己老爹晋升三级,成了一方知州,忽感一朝云泥,心情大落大起。 “爹,我没听错吧?大...大王将你升任了知州?我还以为...这也太神奇了,是咱们祖宗保佑吗?” 周成龙忽明忽暗的神色,震惊地望向了自己的老爹。 周仓人老鬼精,虽然同有不可思议之感,但此刻自然不可说什么祖宗保佑的话,要感谢也得感谢那位车里的老爷和大明王。 于是,便故作暴起,一个巴掌扇在周成龙脸上,怒道:“屁话!什么祖宗保护?是朝廷眷顾,圣上英明,大明王殿下抬爱。” 周成龙像是瞬间警醒过来,也顾不得责备自己老爹当众掌掴之嫌,急忙道:“是是是,爹说得对。陛下天恩浩荡,大明王殿下英明神武,皓如星月...” 这货开始戏精上身,脑中搜索着各种奉承殷勤之词,大肆拍了燕羽墨一阵马屁,阿谀之色就差没见放屁也说成是香的。 赵卿听着,投去一眼鄙夷的目光,浅淡道:“行了。朝廷的公文过几日才到,两位还是少点虚妄之词,多办正事。” 而后,转头却是另一副饶有兴趣的神色,接道:“倒是唐里正升官了,好像一点都不开心?” 依照朝例,乡吏并不算官,没有品阶。 就连一些时常陪在县太爷身边的谋士师爷,其实也不能算。 真正的朝廷命官,分界点便在于品阶。 明面上,大明王殿下将唐小志封为县衙参事,位居从九品,虽是大奉朝最微末的官位,但也好歹是从此进了仕途。 在某些人看来,吃官粮,从官政,乃是光宗耀祖的喜事。 但唐小志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除了他自身不喜从官之外,也还有隐隐的一丝担忧在。 正所谓无功不受禄,天上掉馅饼儿,非灾即祸。 如今这个状况,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墨家父女的身份并不简单。 堂堂大明王的指令不是经由官差传达,且公文未到,竟先从一介商贾之家的下人口中说出,这不免使人生疑。 若说他们只是寻常商贾,那便是荒谬至极。 而突入进村的这群“护院”,一眼就可看出深具杀伐之气,俨然并非民间招募而来。 加上此时周仓父子态度的唯唯诺诺,可见这些人背景深厚。 三年来,清水河村的隐秘一直保守得极为缜密,未曾大肆被外县之人获悉。 这几日,却莫名来了条大水鱼,还引来了所谓的大明王? 如此诡异的“连锁反应”,令唐小志不觉有种被人盯上的错觉,心中甚为不安。 又如何能因为自己莫名得来了一个芝麻小官,而产生丝毫喜悦的心理? 但既是此时赵卿问到,他倒也不能毫无表示,便微微作揖躬身道:“谢朝廷恩泽,大明王殿下抬爱。” 他漫不经心地说道。 却听燕羽墨冷冷的声音从车厢中传出:“哼!大明王岂会抬爱你这种人?” 使得唐小志再次一愣,心中更是存疑是何时得罪了这位墨公子,令她态度大为转变。 但未及回话,又听车厢中传出一道颇具威严的声音:“哎!羽儿不可无礼,唐大人现在是朝廷命官了,你怎可出言顶撞?” 说着话,人已走出了车厢,而顿时吸引住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他看似五旬有余,但未及耳顺之年的状态。 身穿华府,昂首挺胸,肃然威严之色,板正的身姿,俨然像是不曾对任何人低头过的状态。 负手而立的同时,目光流转到唐小志身上,小有端详后,开口一句:“唐小志?” 唐小志也看着他,心中莫名一震,显然是感知到对方深不可测,但明面上却是浅淡有礼,道:“正是!墨老爷有礼了。” 燕云天浅浅一笑,道了一句:“甚好!貌正温雅,年纪轻轻,却也颇具才思啊,这清水河村在你治下,令人耳目一新啊。” 说完,也不等霍青说话,像是早就习惯了某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转而望向周仓父子,“周县令...哦,不,现在应该叫周知州才对了。” 而周仓父子见到燕云天出现时,已然吓得脸色发白,两腿哆嗦,却也是一副进退两难的状态。 好比,想要当场跪下,又不敢跪的那种样子。 听见燕云天说话,周仓冷汗直流,弱弱地回道:“是,墨...老爷,下官在...” 他弯着腰,形似佝偻,伏低作小之色。 这更让此时的唐小志对燕云天父女的身份,大为好奇。 周仓好歹也是一方主官,怎的在一介商贾面前自称下官? 这显然不符合情理啊。 难道说...此人也是官? 而且还是大官? 大到能与那位“素未蒙面”的大明王相提并论的地步? 或者就是那位大明王? 但也不对啊,大奉国姓燕,而这父女二人却姓墨。 不禁使唐小志更为疑惑。 燕 第23章 开幕式,精彩的赛事解说(上) 院子外。 凉亭中等待的唐小志有些忐忑不安,墨老爷父女已经进入大厅许久了,但仍未见出来。 此前倒是扬言要周仓这个“地主”尽谊,但此番却是关起门来父女相谈,显然并不屑于什么招待。 只是这对父女到底是什么样的深厚背景? 从客栈外墨老爷给出的信息可知,他自称“下野”,也就是说之前可能是做官的,应该是致仕后,才下海经商。 那么,便不能说墨家只是寻常商贾,而是官宦之家,乃至士族大家。 只有那些世代为官从仕的大家族所出,才有可能攀上大明王这样的“高枝”。 而墨老爷在众人面前表现出了极高的姿态,也间接说明此人没有下野之前,可能是个大官! 大到可以和一方亲王经常见面的那种,实力不容小觑。 只是,像这样的大人物,怎么轻易跑到清水县这样的穷乡僻壤来? 还有,从那位大明王的任命中可以看出,他似乎对清水河村的一切,有所知情。 但三年来,不都是一贯保密的吗? 难道是周仓这个老儿为了邀功,已经暗中上书了大明王? 大明王这才会下文晋升于他? 草了,周仓这个反骨仔,这是要害人啊... 想到这里,唐小志莫名升起了一丝危机感。 要知道,他手下的产业中,有些可是见不得光的。 一旦让朝廷得知,那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单说私自制盐这一茬,就足以令他九族被灭。 不过也还好,在他看来,他的秘密被人得知的后果,不外乎有两个。 第一,就是朝廷下罪,被砍了脑袋。 第二,就是得到某位大人物的庇护,与之同流合污之余,也相安无事。 如今,从大明王晋升周仓这点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些。 一念至此,唐大里正这才稍稍心安。 这时候,副里正马户悄然走来,对着唐小志说道:“大里正,赛场那边的工作已经准备完毕,眼看这开幕的时辰马上到了,你们三位怎么还在这?” 话外之意,却是来催促的。 村超开幕这样的大事,三位大老板可不能无人出席。 唐小志望了望大厅那边,皱眉道:“知道了。周大人父子可能会很忙,我还是亲自去一趟吧。” 说完,便起身摆手,正要跟马户离去。 恰好此时,大厅的门开了。 燕云天拉着万般不愿的燕羽墨走了出来,见到唐小志正在离开,便叫了一声:“唐大人留步,这是要去哪里啊?” 唐小志闻声止步,回头,礼貌性来了一句:“墨老爷好,今日村中大赛开幕,唐某正要赶去。见到墨老爷与周大人恐有事忙,便不作打扰。” “哦?村超大赛?一听便知是盛事啊,唐大人就不打算邀请墨某一道?” “本来是要请的,但墨公子好像不太感兴趣。” “谁说她不感兴趣,她感兴趣得很。你看,她来了。” 说着,燕云天微笑着看了看自己的女儿。 而唐小志一眼望见燕羽墨那张阴沉“杀气”的脸,心中不由一笑,暗道:她感兴趣?我看是你感兴趣比较多吧? 但嘴上却有礼道:“那自然是最好,一起吧!诸位请!” “唐大人先请。” 来到球场外。 还没走进场馆,广场上人潮拥挤的一幕,就让初次来此的燕羽墨父女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蹴鞠的魅力。 唐小志这间依照“鸟巢”形式打造的赛场,技术条件受限,只可容纳约八百人入内。 但偌大的广场上,却仍是人山人海,买不到票的百姓不愿离去,留在场馆外为自己支持的球队摇旗呐喊,隔空助力,盛况可谓空前。 开幕的前三天,已有不下千人涌入清水河村。 到了今日,游客人数起码翻了两倍有余,直令这个小小的村落人满为患。 无数球迷成群结队,助力着自己支持的俱乐部和球员,大张旗鼓。 广场上,甚至结起了阵营,呐喊不断: “梅西,梅西,梅老板今年必胜,带领梅家村一举夺魁!” “姬罗,姬罗,今年的金靴奖杯非你莫属!” “马内尔,你是最帅的,把姬罗比下去!” “我爱马芸,我爱马芸...” “华藤麻,华藤麻,华家村的骄傲,永远的门神,常胜将军...” “啊...周红衣来了...红衣,红衣...” “...” 诸如此类的叫喊声,狂热的球迷,令燕羽墨父女大为震惊。 燕云天忍不住问了一句:“马芸?马芸是谁?” 唐小志笑而不语,身旁的马户却浅笑道:“回墨老爷的话,不才,马芸...乃是舍弟。” 令燕云天眉头大皱,“嗯?马芸是你弟弟?那马内尔呢?” 马户眼里泛起了一丝骄傲:“正是犬子!” 燕羽墨瞳孔放大:“啊?合着你家人都是球员?” “...” 在二人的讶然声中,唐小志领队进入场馆。 身为大里正,在他的带领下,自然是有资格走绿色通道的,场馆的工作人员早已排成人墙,为几人开路。 而就在这几百米的“绿色通道”途中,虽有人墙保护,但仍有不少人员竞相挤过来。 其中一些脖子上挂着“记者”竹牌的男女,开口问道: “佛爷,我是清新社的记者,我叫陈冰冰。跟在你身后的这几位是什么人?听说三个月之后,您将把蹴鞠联赛发扬光大,传遍整个幽都府,这消息是否属实?说两句吧,佛爷?” “佛爷,吾乃大奉日报的记者,听说清水河村俱乐部,今年引进了一位来自西域的外援,名叫巴佩姆,他跑得比马还快,射门比射箭还准,是不是真的?你打算什么时候公布消息?” 第24章 开幕式,精彩的赛事解说(中) 诸多问题,一个劲地问向唐小志,令唐小志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他用手轻轻挡着脸,在众多记者的询问声中“艰难”前行,那众星捧月的一幕,甚至比前世的影视明星还要大排场。 而针对燕羽墨的那些问题,更是无暇理会。 好不容易来到“绿色通道”的末尾后。 唐小志这才略微停下脚步,面向众多“传媒”,道:“诸位,今日是大赛开幕之期,请大家把焦点关注到大赛本身上。至于一些私人问题和绯闻,本人不作回应,谢谢!” 说完,便要转身离开。 谁知,这时候人群中一个黄毛记者,突然大声道:“佛爷,回应一下吧!今日有狗仔爆料,说今晨有一男子从你府中的后门跑出,并扬言昨夜是去陪你睡觉的。请问,这事是否属实?你是不是有断袖之好?麻烦您回应一下。” 听此,唐小志一怔。 昨夜他倒是有人“陪睡”,但怎么可能是男的? 周成龙肯定不会给他安排“基佬”,离开时他还摸了一下,验证真伪。 陪睡倒是事实,但这些人怎会知道? 又如何传成了男子? 难道说府中出了“二五仔”,草了,看来得好好整治一下,这谣言都传到他自己身上了。 于是,便状若严肃,生气道:“谣言,这绝对是谣言。本里正怎么可能有断袖之好?你是哪个村子的传媒记者?又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本里正将传媒的概念教给你们,不是让你们来传播谣言的。” 他说着,一本正经地看向身后的马户,接道:“马户,查一查问这个问题的人,来自哪个村子。让他们立马澄清,否则便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并罚款一百两。” 听此,那问话的记者当即脸色巨变,慌忙道:“啊?佛爷息怒。我们报社也是道听途说,这不是向您来求证了吗?息怒,息怒,我这就回去和社长说,头版头条为你澄清,可好?” 唐小志一听,这才稍稍缓和下来,冷哼一声后,转身继续领着众人前往贵宾室。 却见燕羽墨不知为何,此时一脸怒容,握紧了拳头,杀人般的目光看向周成龙。 周成龙则战战兢兢,腿抖不已。 唐小志一呆,“嗯?墨兄为何如此状态?看你那样子,似乎想活剐了周公子?他若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我这个做哥哥的替他道歉。可行?” 燕羽墨暴怒,若非此时自己的皇帝老爹在这,恐怕已经全面爆发。 还道歉? 道歉有用的话,要刀枪棍棒干嘛? 唐小志不得而知的是,他今早的那一抓,其实是抓在大明王殿下的身上。 而大明王殿下出府时,按照“嘱咐”,只是说了一句是来陪睡的,恰好那时她身上穿的是男装,却不知消息如何被传出,还传成了唐小志跟男人睡了一晚... 本来这倒也是唐小志自己的绯闻,但被人当众提起,便让燕羽墨想起了唐小志的咸猪手,她又如何能不气? “滚!” 面对唐小志说要替周成龙道歉,燕羽墨怒不可遏,大声喝斥道。 直令在场的众人顿时无声。 要知道,大王生气时的“爆炸”状态,可是颇具震慑力的。 唐小志顿时尴尬,但也只能继续引路。 来到球场的贵宾室中。 这间贵宾室的位置极佳,正面是一面巨大的落地窗,从窗口处俯视而下,便能将整个球场一览无遗,乃是视觉观感最好的位置。 而这里,素来都是唐小志的专属观赛室,非请勿进。 当然,若是村中来了某条大水鱼,出得起价钱的话,唐小志也会让一让。 在面子和金钱上,大里正从来都是优先后者。 燕羽墨父女一走进这个房间,便瞬间被吸引了眼球。 房间中装饰豪华富丽,但又很巧妙地避奢就简,不失典雅风范。 单说那三张用精致小牛皮精心包裹,里面还塞满了棉花的舒适单人沙发,便足以令皇帝父女研究个半天。 “咦!你这个座椅居然还可以调整角度?” 燕云天坐上去试了试,摸到了某个木制的机关,扳动之下,竟发现靠背的角度移动。 唐小志笑道:“是的!这叫零重力座椅,可以做大角度调节,让人以最舒适的状态观看赛事。” “零重力座椅?为求舒适,平常我们都是在椅子上铺一层软垫,而你却直接将垫子和椅子做成了整体。当真是别出新裁。” “墨老爷过誉了,这就是一个简单的沙发,加上了座椅调节而已。墨老爷要是喜欢,改明儿,我让家具厂给你私人订制一套?” “沙发?嘿嘿,坐着还真是舒服。嗯,很不错!那你给我定制两张?” 燕云天说着,心中却在想:这小子还真是古灵精怪,连造个椅子都能这么舒适。朕那张楠木龙椅坐着太板正,是不是考虑一下,让这小子给蒙上一层皮? 唐小志呵呵一笑道:“可以,可以!墨老爷只需多留两日,离开之时便可带走。” “很好!” 燕云天躺着,舒适得脸上惬意连连。 燕羽墨心中愤恨唐小志,却扭头到一边,视若不见。 这时候,敲门声响起。 就站在门口边上的霍兵顺手开门,见到一名制服小厮躬身道:“大里正,吉时已到,下边的人问,可以开幕了吗?” 唐小志点头道:“可以了。马上开始,唱村歌,领舞奏乐!” 小厮应声离去。 燕云天听了,却纳闷道:“唱村歌?什么意思?” 唐小志轻笑道:“那是我们清水河村的主题曲,不才,词曲都是鄙人自己写的。希望墨老爷和墨兄能够喜欢。” 燕云天再次惊讶道:“唐大人居然还会作戏曲?看不出来啊。” 唐小志小小谦虚了一把,“只是胡乱 第25章 开幕式,精彩的赛事解说(下) 燕云天舒服地躺着,听着那悠扬的旋律和歌者悦耳的嗓音,不知不觉间竟摇头晃脑起来,沉浸在曲艺声中的那种样子。 蹴鞠运动需要激情,开场曲本应该激荡澎湃,唐小志不是没有想过要用一些振奋人心的舞曲来暖场,但时代审美的跨越很大,过于超前唯恐会适得其反。 叙事风的曲艺调,却是能引起自诩风雅的古人的共鸣与喜爱。 等到一曲终了时,燕云天仍是意犹未尽的感觉,就连扭脸过一旁的燕羽墨都不觉回头观望,颇为震惊的神色。 这小里正不仅文思卓绝,写下了不少诗文佳作,还略有音律才华? 只是可惜了,上天给了他满腹经纶,却忘了给他一副正派纯良的秉性。 此子衣冠楚楚,相貌端正,品性却不行,不仅擅权僭越,还私下有坑蒙拐骗的嫌疑,更孤傲自负,腹黑淫贱... 大明王殿下心中冷冷道,不由朝唐小志瞥过去一眼。 “啧啧...” 却听燕云天此时啧声,道:“哎呀,唐大人这首开场曲,当真是小有韵味啊,令人颇有意犹。不知可否将此曲的曲谱赠予墨某?” 唐小志笑道:“自然是可以,墨老爷能喜欢,乃是小志的荣幸。” 说着,便摆手向马户示意,接道:“马户,你去为墨老爷取来曲谱。” 马户应是离去。 燕云天满意地笑了笑,刚想说话。 这时候,贵宾室中却莫名响起了人声,也不知是从哪里传来,颇有些立体声的感觉: “各位观众老爷,公子夫人,小姐名媛们。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蹴鞠超级联赛,你们开心吗?你们兴奋吗?准备好为你喜爱的球员们摇旗呐喊了吗?” “大家好,我叫赵康。” “大家好,我叫李建。” “我们是你们的老朋友,负责担任此次开幕式明星表演赛的现场解说员。” “请大家稍等片刻,表演赛马上开始,工作人员正在快速撤掉舞台,球员们和教练组成员正在入场,精彩的球赛马上为您呈现。” “当然了,在这等待的时间,我们又怎能不去一段广告呢?” “...” 闻此,燕云天父女大皱眉头,疑惑地望向唐小志,那样子就好像在无声地问:这声音从哪里传来? 而准确来说,不仅是燕云天父女,在场之人除了唐小志和周仓父子之外,尽皆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但未及多问,声音便再次传来,这次却是像换了人,不再是那个“赵康”和“李建”。 不过声音倒是很有磁性,吐字音准也极高,乃是正儿八经的大奉官话: “美满牌生铁锅,采用蕴藏于清水河底的百年寒铁铸成,受热快,节能环保,炒菜倍儿香。由我们大里正亲自设计,村中铁器厂精心打造,球星姬罗倾情代言,你值得拥有!” 广告播到这里,突然变成了一个女声:“周婶儿,干嘛去呢?” 另一个略显苍老的女声又传来:“青姑娘,婶儿家里的铁锅破洞了,正要赶集去买一个新的。” “啊?婶儿之前用的是自铸的杂牌铁锅吧?买铁锅怎能不看美满牌?大品牌,大厂家,还有蹴鞠明星代言,保证质量,一锅传三代都没有问题。现在新品上市,还有九折优惠呢。” “真的吗?那咱老两口赶紧去买一个,晚了可能就要加价了...” 声音到这里,停顿了几秒,而后“青姑娘”和“婶儿”的合声收尾: “美满牌生铁锅,煮妇知音,厨房好帮手!赶快行动吧,村中南街各大杂货店有售,预购从速哦。” 紧接着,便又是下一条广告。 “二月红牌月事布,羽翼包裹,严防侧漏...” “香香牌香皂,富含牛乳精华,肌肤持久留香...” “小金星幼儿园,孩儿们的欢乐园地,再也不怕家里的小魔童搞怪了...” “...” 一连播了十几条人声广告,令燕羽墨父女和一众陪同的侍卫震撼不已,目瞪口呆。 大奉朝倒不是说没有广告的形式出现,但大多都以传单和贴榜的形式出现,颇为老套。 像如此人声播报,还附带“故事剧情”的形式,却是头一回出现。 燕云天震惊道:“唐大人,你这广告...令人匪夷所思啊。只是,那些人声从哪里传来?” 唐小志笑着,指了指贵宾室四周,那几处被伪装成通气口的“喇叭”,道:“不瞒莫老爷,在这间贵宾室的两侧,各有一处耳室。左边耳室内有解说员,可为你解说比赛,并进行广告植入。” “右边耳室内则是广告播音员的地方,解说员通知播放广告的时候,他们便会按预定好的脚本,朗读广告。” “而两间耳室的说话声,会通过几条管道,从不同的方向传入贵宾室,便达到了传播的效果。” 听此,燕云天顿感耳目一新,道:“哦?居然如此别出心裁?也就是说,耳室中的解说员也可以实时看到比赛实况?刚才我们一路走来,发现有很多个贵宾室,是不是每个贵宾室都配有播音员?” 唐小志回道:“是的。” “播放的广告也一样?” “不一样!我们会根据贵宾的身份不同,播放不同的广告。例如,财大气粗的员外来了,我们就会重点投放奢侈品广告,要是普通百姓众筹进入贵宾室,投放的广告就不同了。” “啊?那你刚才为我们播报生铁锅,是觉得我们这里的人有家庭主妇...” “那倒不是。只是想让墨老爷和墨兄体验一下而已,我已吩咐下去,接下来不会再有广告。” “哦,那这些广告是强制性的吗?贵宾们要是不喜欢呢?” “广告也不是强制性的,但我们投资场馆建设,组织赛事,维护各方合作关系,有 第26章 佛爷的厉害,顶级操盘手! 球场上所有人看着这一幕,顿时鸦雀无声。 庞然大物般的大姚守在球门前,马内尔那凌厉的一脚射门,居然被他单手接住。 请注意,那是单手! 在蹴鞠场上守门员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用单手将球击飞,无可厚非。 但大姚...居然是用单手接球! 这该是一个如何恐怖的人物,有他在,华腾麻的金手套可能要易主了。 就连此时远在贵宾室中观赛的唐小志,都忍不住得意了一句:“很不错!不枉费我花了三百两从姚家村把他挖来。” 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此时大姚竟将蹴鞠扔到了马内尔脚下,并目光扫视着一同压上来的姬罗和马芸。 大姚那浑厚的声音:“你们一起上吧,俺就一个人,随便射。” 看到这一幕,全场观众的下巴都脱臼,这位年近二十岁的小将居然让对手三人随便射门? 更加诡异的是,红队的后卫人员居然也没有阻拦,全场裁判也视而不见,就听之任之。 只是,那岂非是对三大巨星的一种侮辱? 马内尔怒了,脸色一狠,也不管其他,立马就一脚劲射。 呼! 球行神速,马内尔感觉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一出脚,就使出了自己成名绝技。 这个球,恐怕连华藤麻都拦不住吧? 蹴鞠在空中疾飞,飞行过程中还稍稍改变方向,看样子是个曲线射门啊。 但可怕的是,即便是踢一百次也难以踢出来的曲线射门,在众目睽睽之下竟被大姚轻松拦下,而且仍是单手... 全场发出了“哀嚎”般的惊呼声,俨然将大姚看作了神一般。 身价达八千两白银,脚下功夫斐然,素有“花式蹴鞠王子”之称,距离姬罗、梅西这样的球王,只有一步之遥的男神马内尔,在大姚面前居然踢不进球,乃至于都不能让大姚认真对待。 大姚在拦下这个球的时候,一只手居然还叉着腰... “你怎么那么弱?再来!” 大姚淡然一声,又把蹴鞠扔了回去。 马内尔咬牙切齿,暴怒着,连射了不下五个球,但结果无疑例外,都不能逃过大姚的五指关。 不远处的苏牙看不下去,冲过来道:“让我来试试。” 说着,也是一番狂轰滥炸,但结果还是一样。 要知道,苏牙这货可不是一般人物,他姓苏,名牙,字号雷斯,所以也叫苏牙雷斯,长着一口龅牙,其貌不扬,但身份特殊。 据说是州府某位大官的私生子,背景深厚。 但即便如此,大姚也丝毫没有给他面子,更没有放水,看呆了众人。 姬罗看不下去了,这时候露出了自己坚实的大腿肌肉,看似是要亲自出手。 不过,姬罗还没碰到蹴鞠,身后就有一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小姬,让老师来吧!” 姬罗回头一看,倒也没有拒绝,道:“马老师想出手,自然是可以的。” 而此人,正是清水河村的传奇前锋,马芸,马户的弟弟,也是马内尔的叔叔。 也正是此时,看呆了的两名解说员,才恍然回神介绍道: “啊?马老师要出手了吗?大姚一人挑战蓝队几大球星,俨然是激怒了我们这位大先生啊。” “是的!马老师是谁?如果你不认识他,那么你绝对不是一个真球迷。他便是那位号称,不爱银两,对银两没有半点兴趣,只求达到蹴鞠艺术最高境界,同时既是球员,也是技术教练的马老师啊。” “没错了。马老师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大姚可要小心了...” “靠!马老师起脚了...草,这是什么啊?电梯球?马老师踢出了电梯球,我的天...” “啊...赵康你说的没错,用我们大里正的话来说,这就是电梯球,外加世界波啊...” “...” 大姚守在门前,总算是提起了精神,但并没有意外,这球还是被拦下了,虽说有点惊险,但大姚做到了。 或许他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拦下电梯球的人吧... 大姚双手握球,露出了一丝凝重之色,沉声道:“好吧!马老师出手了,也该轮到俺了。马老师,麻烦让开一点,俺要射门了。” 射门? 一个守门员,还站在自家的球门前,竟口称要射门? 他是傻了吗? 等等,他不会是要用手抛射门吧? 下一刻,在所有人爆裂的眼球中,大姚一个助跑蓄力,竟真的将球扔向了对方球门... 恐怖而夸张的一幕,门神华藤麻居然没有反应的机会,大姚在对面就把球扔进了球门。 全场静默,足足一分钟后,才爆发出了惊天的呐喊声。 1比0,蓝队领先。 但进球的功臣,居然是守门员。 令李建和赵康两位解说员都不知该如何解说了,他们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工作那么难以胜任... 合着不用比了,直接把球踢给大姚,就可以不断进球了? 全场正在沸腾,大姚的名字回荡在球场上空,震破天际。 贵宾室中,同样,除了唐小志和周仓父子之外,所有人也都是呆滞惊讶的神态。 就连一向自诩宠辱不惊的皇帝燕云天,也不由侧目,望向唐小志道:“唐大人,这也可以?” 唐小志轻笑道:“怎么不行?我大奉天下奇人异士遍地都是,高手都在民间。墨老爷身居高位,可能一时无法理解。” 话刚说完,恰好这时,球场上传来了半场结束的哨声。 两名解说员也随之播报: “大家好,精彩的上半场已经结束,让我们休息一刻钟,之后下半场比赛继续。” “是的。那么在半场休息的时间里,我们又怎能不去一段广告呢?” “一会儿见!” “...” 第27章 知音人,我们需要奸商! “你...” 燕羽墨气得直瞪眼,她点出了唐小志的隐晦,原以为对方会掩饰一下,谁知竟是如此“大方”地承认了。 这家伙居然如此直白地承认自己是在操控比赛,杀猪敛财? 令一向公正严明,眼里容不得沙子的大明王殿下,心头怒火马上又飙了起来。 你承认了? 那好,反正父皇也在这,无需再跟你客气,直接砍了就算了。 虽说你有点才华,但我堂堂大奉天朝岂能容你此等奸人? “来人!霍兵,给我...” 燕羽墨面色一冷,就要发号施令,让霍兵动手抓人。 谁知,身边的燕云天却抢话道:“去给羽儿泡一杯参茶来降降火。” 皇帝抢断了她的话,将后半部分的话直接换成了另一种指令,使得燕羽墨大为不解。 父皇这是在阻拦我对这个小里正下手? 可是,父皇一向严明,掌权之后素来大力反腐,关心百姓福祉,此时怎会有意放过唐小志? 霍兵闻言一愣,当也深知是皇帝故意转移指令,便躬身应了一声“是”。 正要出门去准备之时,却听唐小志说道:“参茶?墨兄若要喝到上等参茶,就非得唐某去准备不可。霍护院留步,让唐某去吧!正好,我要趁着中场休息,亲自去交代一些事。” 说着,便谦谦有礼地带着马户开门而去。 前脚刚走。 燕羽墨立马就斐然道:“父皇,你是什么意思?此子敢公然坑骗百姓钱财,操控比赛,暗箱操作,已犯了大罪。你为何要拦我拿下他?” 燕云天却答非所问,先说了一句题外话:“墨儿,你可知唐小志为何要亲自去给你准备参茶?” 燕羽墨改名“墨羽”,在唐小志面前,燕云天只能称之为“羽儿”,私底下却叫真名“墨儿”。 “他自己不是已经说了?他正好有事去办。” 燕羽墨有些腹诽道。 燕云天却摇头道:“你错了。是因为此子乖张,他早已看出我们的身份不一般,虽说还没联想到我们住在皇宫,但肯定是猜到我们很有权势。而以他奸诈的本性,在这间场馆内备下的参茶必然都是假货居多。” “他借口去办事,其实也是要交代下人要上珍品参茶。不然,我们一喝便可喝出猫腻。他此举,乃是暗中掩饰,也是讨好。而非真的有事去办。” 燕羽墨错愕:“啊?这厮不仅对蹴鞠赛弄虚作假,还卖假货?那父皇你还留他?” 燕云天望过去一眼埋怨的目光,道:“墨儿,父皇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对待此子,要实行养猪策略。等他肥了,咱们再宰。你忘了?” “可是...我就怕猪壮了,自己就跑了呢?别到最后我们偷鸡不成蚀把米...” “所以,你更要小心对待呀,千万不能让猪仔看出了猫腻。你可知父皇之前为何说,唐小志手下的有些生意,不适合你做?” “为何?” “因为在你的世界里,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但在朕与唐小志看来,却有另一种黑白之间的颜色。那,便是灰色!” “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就是你太过于死板,容易陷进自己牛角尖里无法自拔。就好像唐小志教你搞土地公有制,将各大地主和权贵手中的土地都收回来。真的让你去做,你会怎么做?” 燕羽墨答道:“收回土地,牵涉重大,不仅动到了民间各大世家的利益,更会触及朝廷权贵士族的根本。若处理不好,则会动摇社稷。自然是要采取怀柔政策,循循善诱,先劝动朝廷官员带头,循序渐进。” 燕云天却断然否定道:“错!土地就好比一块肥肉,被那些人吞进腹中,岂是你多说两句好话,就能让他们吐出来的?” “那如果是父皇,你会怎么做?” “如果是朕,朕就会选一个最难啃的骨头,罗织他的罪名,不管用什么办法,总之一个目的,就是抄了他的家,充公他的土地,再还赋予民!” “啊?罗织罪名?可是如果对方没有违反律法,父皇也要治罪?” “他有没有罪,不是他自己说了算。严格来说,是律法说了算。但在大奉朝,朕就代表了律法!对于你而言,凡事只有对错,但在朕看来,除了对错之外,还可以有第三种。这便是所谓的灰色地带!” 燕羽墨听了,顿时哑然无声。 燕云天露出一抹深沉浅笑,“你记住一点,管理朝政和清官断案并不相同。断案只需要秉公执法,合乎情理。而管理朝政,除了这些之外,有时候只需要看重结果,至于过程和真相则不必考虑,走灰色地带,也无可厚非。” “再到那个钱庄生意,你可知为何你不适合做?” 燕羽墨又摇了摇头,表示费解。 燕云天正色道:“钱庄生意最怕的,便是兑付危机和放贷风险。你秉性太过厚直,不懂变通。让你去做,你只会将钱庄当成正规生意去做,而忽略我们最终的目的。” 燕羽墨郁闷了,开钱庄,不当正经生意来做,那当什么? 但她并未打断燕云天的话。 “如今朝廷国库空虚,按唐小志那个有偿钱庄的办法,确实可以快速聚拢钱财,以供朝廷使用。但百姓积弱,根本就无钱可存,钱庄吸收到的银两定然大部分都是权贵和富商的。” “其中,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聚敛钱财。而你若当成正当生意去做,不仅利润微薄,而且违背了初衷。必须一针见血,直捣黄龙,以达到目标为第一准则。” 燕云天云淡风轻道。 燕羽墨皱眉道:“父皇,正常做生意怎么能说违背初衷?” “因为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快速敛财,而不是正常做生意。而既然这个钱庄生意的钱,大多来自富商权贵,这些人接下来又是我们 第28章 球迷燕云天,蝗灾来临! 二人转头望去,见到唐小志手中正拿着一本书走进来,身后的马户则捧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有参茶几杯。 燕云天眯着眼看着他,并未急着说话,那样子像是在猜测刚才唐小志到底听到了多少。 唐小志笑着,也看着他,迟疑了几秒后,边示意马户奉茶,边说道:“墨老爷口中之人,既是你的知音,而你又提到杀字,那么唐某就斗胆猜测一句。此人...可是你之前在朝为官时的政敌?这并不奇怪,很多时候,最了解我们的人,反而是我们的敌人。” 说着,又将手中的书本递了过去,补了一句:“这是《探清水河》的曲谱,墨老爷喜欢可以拿去。” 听此,燕云天原本略微紧绷的脸色,顿时舒展开来,笑着接过曲谱,道:“唐大人所言甚是。方才墨某所说之人,确实是我之前的对头。他也是个蹴鞠迷,唐大人为我等呈现了如此精彩的一场表演赛,墨某难免会想起他。不过如今我已下野,不谈陈年旧事,只是逞一下口舌之快而已,不会真的杀人。不过,倒是应该感谢唐大人的赠书之情。” 听唐小志如此说话,燕云天知道他只是正好听到了后面的那句话,关键性信息没有知悉,还未知道两人的真实身份。 燕云天早已对唐小志有了长远的打算,那便是要暗中培植他壮大,等到彻底摸清他的底细后,再一次性收割,好比养猪一样。 眼下,倒是不好让他得知身份,否则猪仔恐怕就养不大了,即便养大,恐怕也是一只野猪,不易收服。 而要想完成这个计划,就必须完全对唐小志保密身份。 不然,以此子的狡诈,定然不会甘愿接受命运。 如是想到,燕云天倒是心中大定。 唐小志摆了摆手,轻笑:“墨老爷不必客气,就当我们交个朋友。请用茶!” 他指了指已经放到身旁案上的茶杯,接着对燕羽墨,道:“墨兄也请,尝尝我清水河村的茶,是不是能比得上贵府的珍藏?” 燕羽墨却冷哼一声,扭脸过去,不去理会他。 倒是燕云天为了化解尴尬,自顾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而这一口下去,竟让燕云天眉毛一挑,大赞道:“嗯?还真的好茶...哪里来的?” 唐小志一笑,“墨老爷喜欢就好,这是唐某一年前从外地客商手中买来的。” 嘴上虽这么说,心中却在暗道:废话!这茶能不好吗?那可是我一年前怂恿周仓从一支上供的茶商队伍手中抢来的。这些茶参原本都是给皇帝享用的贡品,能不好吗?平时老子都不舍得喝,要不是我看上了你家女儿,你还真享受不到... 燕羽墨一听,却微微讶然的样子。 她深知自己的皇帝老爹是个茶道高手,平时品茶嘴巴是最刁的,一般的贡茶都看不上。 如今怎会对一个小山村的茶,出言称赞? 心中不免疑惑,便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而后瞳孔开始放大,惊道:“这明明就是...” “贡茶”二字,她还没说出口,就已经被燕云天一个严肃的眼神给震慑住。 以至于最终说出口时,改成了“好茶”。 唐小志呵呵一笑,“墨兄也喜欢就好。待两位离村之时,唐某再给你们带一点回去。” 燕云天笑道:“那就多谢唐大人了。” “不必客气。对了,墨老爷也是清水县人,却不知家住何处?唐某也数次到过县城,饶是没听说过城中有一墨姓人家。” “哦,墨某祖籍清水县,但早已迁居州府十几年。你没听说过也是正常的,不必在意。” “...” 随后,两人开始闲聊起来。 片刻后。 直到球赛的下半场开始时,几人才将目光投向远处的赛场。 而与唐小志算是混了个脸熟之后,燕云天这个真球迷,才堪堪显出了自己狂热的一面。 在下半场的比赛中,随着比赛进程的紧张加剧,皇帝陛下也随之躁动起来: “抢断,对,就是这样,飞铲呀,怕什么?” “我去你令堂,马内尔这厮在干嘛?他那个位置明明可以射门,还炫什么技?比赛要的是胜利,炫你令堂吗?唐大人,赛后你说说他。” “靠!光头佩佩怎么又给梅西过去了?拦他,挡他啊...不然就踢断他的腿...” “草!姬罗这个假摔太浮夸了,演技不行!” “这...我看到了什么?周红衣是在比赛吗?蓝队正在反攻,她却在对方球门前对华藤麻嘘寒问暖?” “...” 堂堂皇帝陛下沉浸在自己的“激情”中,不时爆着粗口,情绪激愤的样子。 饶是看呆了在场的众人。 唐小志极为意外,为了照顾这位真球迷,甚至叫停了两位解说员的“旁白”。 直到比赛结束后,球员退场,燕云天仍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直言道:“唐大人,这一场比赛也不过瘾啊,能不能加赛一场?” 唐小志眉头一皱,道:“这...倒也不是不行,但现在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不如我们先去吃个饭再回来?球员们也才刚下场。” 燕云天想想也是,便道:“好!” “那就请诸位移步清风楼吧,唐某已命人备下了酒菜。” “唐大人还真是周到,墨某便却之不恭了。” 清风楼。 还是在那间初次与燕羽墨吃饭的包间中。 饭菜上足之后,唐小志作为东道主,一一介绍了本地的招牌菜,但并未向前次一样想要宰这几人一把。 事实上,上次唐小志装醉离开,其实也没能宰到燕羽墨。 那时候,周仓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份,自然是不敢让马户向她索要钱银。 事后,唐小志得知,倒也暗中派人向周仓询问过燕羽墨的身份。 但周仓这货 第29章 山人有妙计! 唐小志走出包厢后,立马就暗示门口的马户随行,来到球场一间空置的会议室中。 不久后,另外两名副里正也悉数到场。 唐小志废话不多说,命人在桌上铺了一张附近几个郡县的地形图后,直言道:“紧急事件,西北兴起了一股蝗灾,正极速朝我们这边飞来,具体规模还未知。但看那墨家父女的紧张程度,蝗灾必然不小。” “这在外人看来,会是一场灾难。不过,对于我们而言,却不失为一个发财的大好机会。” “你!” 他说着话,伸手点中了其中一名副里正,正色道:“你马上启程离村,沿途在各个乡镇收购鸡鸭大鹅,飞禽走兽,只要那些畜生家禽的食物链中有蝗虫的,都给我全部收购起来。收购价格可以适当提高,记住一点,要尽可能多的收购,有多少要多少。村中的库银可随便任你使用,预算不设上限。” “是,大里正。” 那副里正并未问及原因,便已快步离去。 只因,在他与唐小志接触的这三年间,唐小志不论出手做什么生意,几乎都不会亏钱。 此次,定然也不会例外。 而后,他又看向另一名副里正,道:“你的话,也跟着去!但任务有所不同,这些年我们村的生意虽没有往外扩张,但私底下也已经和外县的官员、乡绅大好了关系。现在,便是用到他们的时候。” “你的任务是,以我们商社之名,前往蝗虫群可能经过的路线。不管你用什么办法,贿赂也罢,绑架也好。让当地的地头蛇配合我们招募民工,最好能把当地的年轻劳动力都暂时招募到我们麾下。可预付工钱,但必须签订合约。招募到的劳工,半年内只能帮我们商社干活儿。” “我要的最完美结果就是,过些时日,若是有人大举招募劳工的时候,不得不高价请我们商会帮忙。明白吗?” 那名副里正点头,也是快步离去。 之后,会议室中,就只剩下唐小志和马户二人。 唐小志提笔在地图上勾画出两条蝗虫群可能经过的路线后,浅浅笑道:“马户啊,我们大展身手的时候来了。周仓已经顺利升官,虽说这背后升得有点诡异,但暂且不用细想。如今,我们商社不必再隐藏,可以大举向外扩张了。除了一些比较隐晦的生意之外,能上台面的,我们都要不留遗力的推出。这次蝗灾,便是我们的一个契机!” 马户目现精光,道:“当真?要如何办,请大里正示下,马户定当竭力。” “很好!” 唐小志赞了一句,对于他手下的这三大副里正,他还是尤为信任的,“你马上通知下去,让村里的两大食品加工厂往后的两个月时间里,实行两班倒工作制,工资加倍。所有工人若无必要,不可休假。已经在休假的,都给我招回来。” “加工厂必须先备足原材料,蝗灾一旦抵达幽都府境内后,便开始生产赈灾粮。就按我去年定下的赈灾粮规格,生产出一包包独立的包装。蝗灾不可能完全消除,到时在一些受灾比较严重的地区,我们就免费为百姓发放。” 听此,马户却颇感意外,道:“啊?大人,我没听错吧?你是说我们要免费派发赈灾粮?这可是赔本的买卖,咱也做?这不像你的风格啊...” 唐小志笑着,手中折扇敲了马户的头一下,道:“哪里不像?做生意怎能只看到眼前利益?该吃亏,该奉献的时候,还是要做的。赈济灾民,可以让我们商社在百姓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和形象,日后这些口碑和形象可以为我们赚大钱,你在乎眼前这点蝇头小利作甚?” 他如此安排,其中的“道理”不难理解。 做简单的小生意,勤劳肯干即可。 做大生意,则需要用到一定手段。 而做长久不衰的生意,便少不了要建立形象与口碑。 这也是前世一些大企业,为何要不惜花重金建立企业形象和公关维护的原因。 马户似懂非懂,但仍是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拍马屁道:“大里正高见,属下真心佩服!那我这就去安排,定要在蝗灾来临前为食品工坊备好赈灾粮的材料。” 说完,便要退走。 唐小志叫住道:“等等!通知厨房上一道硬菜,就是去年年关那会儿,你不敢吃的那一道,可还记得?” 马户寻思了半分,眉头大皱,而后应是离去。 回到包厢中。 唐小志笑意吟吟,一句“久等了”,满嘴抱歉地坐回自己的位置上。 燕云天父女此时却一副焦急之色,唐小志刚刚坐定,他便随之开口道:“唐大人这出去一会儿回来,好像心情大好的样子?是碰上了什么喜事吗?” 听此,唐小志马上就收起了笑容,转而一脸阴郁,忧国忧民的大善人姿态,道:“墨老爷说笑了,蝗灾将至,百姓将苦。如何让唐某高兴得起来?但越是遇到问题,就必须得冷静对待。毕竟哭丧着脸,也解决不了问题,不是吗?” 燕羽墨闻言微哼,搭嘴道:“哼!你不是有应对蝗灾之策吗?真的假的?有就快说,别惺惺作态!” 唐小志目光一凝,顿时有些不乐意了。 这娘们今日是吃错药了,怎的老是针对本里正? 求人建言,也没个样子。 心中略微不满之下,唐小志干脆道:“哦!是假的。唐某才疏学浅,不知该如何应对蝗灾。两位若想相助州府赈灾,我看还是得另请高明。” 如此一言,令燕羽墨顿时语塞:“你...” 有些恼怒起来,但又无处可发的样子,背过身去。 倒是一旁的燕云天,深知唐小志此时是不满燕羽墨的冷语,继而缓和道:“哈哈,唐大人不要介意,羽儿自幼被我宠坏了。出言多有得罪,唐大人是心 第30章 大王回府,才子佳人! 身后,燕羽墨的脸上却浮起了一层霜色。 见到皇帝在唐小志三言两句之下,竟全数采纳了他的建议,不觉有些狐疑。 而再看唐小志此时有些暗自得意、窃喜的状态,让大明王殿下莫名警惕了起来。 这小子奸诈,根本没安好心,怕是暗中隐藏了什么猫腻。 于是,便起身走到燕云天身后,说道:“爹,蝗灾事大,我们不需要再斟酌一下吗?” 燕云天回头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燕羽墨一愣,幡然语塞。 她看出了唐小志略有隐晦,但似乎又没有比他的建议更好的办法替代。 燕云天见她沉默不语,便摆手道:“行了,无需多虑,此事就暂且这么办。蝗灾事大,我看你也无需在此逗留,跟为父一道回州府,找大明王殿下商议应对事宜吧。” 燕羽墨迟疑了半分,也只能应是。 而听见二人要离村,唐小志起身,皱眉道:“二位这就要离开了?蝗灾一时半会儿也还到不了幽都府,不如多留几日再走?” 燕云天却道:“多谢唐大人美意,但你也知道我们与大明王关系匪浅,既事先得知蝗灾将至,又岂能坐视不管?这就该回去与大王商讨赈灾事宜了,民生大事,匹夫有责,不便再留下叨扰了。” 听此,唐小志目光微闪,倒也没再多留,道:“墨老爷大义,忧万民之忧,大明王殿下得你相助,当真是她的福气。既是如此,唐某也不必强留,我送送你们,请!” 说着,便当先出门引路。 “请!” 燕云天也应了一句。 场馆内,中场休息时间过后,比赛的下半场和其他流程继续进行。 但唐小志手下的团队已经有了两届的举办经验,此时无需他亲自在场,也可以按部就班地进行。 不久,众人来到村口。 数十名伪装成护院的羽林卫整备完毕,燕云天此前乘坐的马车也已经停在村口等待。 燕云天站在马车前,回身道:“那墨某就先行返回州府了,唐大人,期待我们再次见面。” 说着,学着江湖人的样子,拱了拱手。 唐小志回礼的同时,望向燕云天那辆马车,像是想起了什么事,忽然叫道:“墨老爷留步!” 随后,转身在一名随从的耳边交代两句后,随从快速离去。 而后,才接道:“此前说要送墨老爷两张沙发,但你来去匆匆,未能赶得上。我见你这辆马车倒也普通,不如我送你一辆?正好,那辆车上就有两张沙发,就当是见面礼。” 燕云天停在车厢门口,闻言颇为好奇道:“哦?唐大人的工坊中还能制造马车?” 唐小志笑道:“如何不能?请稍待。” 没多久。 村中的一名随从便拉来了一辆六匹上等骏马作为牵引,小檀木制作而成的宽大豪华马车。 燕羽墨等人望去,顿时一惊。 小檀木和花岗岩一样,都是御品贡材,寻常人可不能随意使用。 这小子却胆敢公然制成马车,还不知收敛... 等到檀木马车驶到近前,众人也才发现,这辆车的门居然是开在侧边,且是对开门的方式,样式倒是和市面上的大同小异,但俨然要更大,细节处理更加精致。 唐小志亲自打开门,道:“墨老爷坐这辆车回去,如何?车上设有两座,皆是舒适的小牛皮包裹,与球场贵宾室的那两个座椅是一样,可缓解长途旅行的疲劳。” 燕云天大感惊奇,走过去一看,见到偌大的车厢内设有两个牛皮包裹的宽厚座椅,是对座的双人位布局,中间还横着一张小木桌,身旁还配备有茶具、抱枕...等等配套,俨然就是一个移动的“小家”。 坐在车里,可以临时办公,也可惬意饮茶,出行工作两不误。 而且,像是刚刚出厂,处处是新车的味道,观其细致入微的装饰和配套,显然是价格不斐。 燕云天惊讶道:“这车...居然用六匹骏马牵引,车厢还装饰如此别致豪华,难道是唐大人的专属座驾?” 唐小志一笑道:“那倒不是!这是村中华伟造车厂的最新出品,鸿蒙系列车型,日后是要推出市场的,专供像墨老爷这样的达官贵人使用。此番,第一辆赠予墨老爷,就当是投放市场验证了。乘坐期间,若有什么改善的建议,还请多多提车。” “华伟牌,鸿蒙系列车型?” “是的!销售门店就在那边。” 说着话,唐小志转身指向了南街方向深处,一块竖立的巨大招牌。 招牌上,赫然刻着:华伟旗舰店,五字。 而在北街的末尾,同样有另一块巨大的招牌:华伟造车厂。 燕云天目光闪烁,左右看了看那两块大招牌,张口想说点什么,但又及时止声。 顿了顿后,走进车厢后,才道:“好!那墨某却之不恭了,唐大人的重礼,只能来日再作酬谢。羽儿,上来吧,我们回府!周知州父子,就坐墨某之前那辆马车一道同行。” 听此,唐小志略微皱眉:“嗯?周大人也去?” “自然!周大人刚刚升任知州,循例是要先去州府述职的。” 燕云天解释道,随后命人关闭了车门。 周仓父子阴沉着脸,望向唐小志,似有千言万语,却无奈中间隔着无数侍卫而不敢轻言。 等到燕云天父女的车队远去之后,唐小志望着众人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奇怪,自从这对父女出现后,周仓这老匹夫就好像在刻意对我隐瞒什么。尤其是墨老爷来了之后,他甚至连私下见我的机会都好像没有...” 话刚说完,正在这时,却见一名工坊的小厮快步走来,望了望村外方向后,说道:“大里正,周大人这是回去了吗?糟了,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唐小志盯 第31章 不会是大皇子殿下吧? 二人眼见唐小志腰悬皇族腰牌,堂而皇之地带着随从过街,都略有疑惑。 此时,说出心中猜想后,皆是沉默。 孙钰来回踱了两步,面色忽有阴晴,似乎极难相信白小露此时的猜测。 顿了顿后,狐疑道:“露儿,我还是觉得此人身份存疑。你我虽都是出自大家族,但鲜少进宫,对于宫中那些皇子皇孙倒也未曾见过几面。而此人面生,观之,并无半点皇家子弟的气质和风雅,我们的结论莫要下得太早。” 言下之意,却是认为即便唐小志身有亲王腰牌,但也不一定是皇族子弟。 白小露却幽然一笑,立于窗口,目视远方道:“孙兄,不知刚才你可否有认真看。那人身上的令牌一面刻着族徽,另一面则是镶玉。” 孙钰皱了皱眉,脑中回想,倒也确是如此,便道:“是,但那又代表什么?” 白小露浅笑道:“据我所知,皇族子弟的腰牌,唯有一等亲王爵以上,才是金镶玉的材质。孙兄可知晓?” 孙钰想了想,点头道:“不错!皇家子弟也分三六九等,即便是陛下亲子,也不一定各个都一等爵位。陛下登基至今,也就赐封过两位一等亲王,赏金玉腰牌。而其中之一是...” 他的话说到这里,忽然顿住,面露讶然之色,改口道:“露儿是认为此人是大皇子,燕文轩?这绝无可能!” 白小露却道:“为什么绝无可能?” “素闻大皇子殿下英武沉稳,爱民如子。而此人虽见些许文雅,但也不无乡野痞气,根本与大皇子气质不搭。且这村中生意诡异,暗中有宰客之嫌疑,更有违纲常律法。试问,堂堂大皇子岂会行此之事?恐怕,这腰牌是假的,乃是伪造。露儿别忘了,村中有金银器店铺,说明他们有私铸的本事。” “孙兄倒是说得有理。但也莫要忘了那位大皇子的身世...他可是曾经流落民间一年有余,据说回宫之后便性情迥异,原本在陛下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半年前我们路过禹州之时,却听闻大皇子在朝堂之上胆敢顶撞圣驾,被罚禁足三月。或许他这一身市井痞气,便是在流落民间那一年染上的。” 听此,孙钰脸色微变,迟疑了片刻后,忽然拉起白小露的手,道:“既是如此,露儿,那我们赶紧走!在他发现我们之前...” 他变得有些急躁,也不管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就直接拉起白小露的手往门口拉。 白小露却挣脱,有些不满道:“孙兄这是作甚?” 孙钰眉目一皱,“露儿,我做什么,难道你不知?三年前,你为何借口离家远游?而我又为何放弃探花之名,与你随行左右?不就是想摆脱你与大皇子的婚约吗?当年,老太师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说服陛下,允许你远游归来之后,才谈及嫁入皇家之事。眼下,若此子真是大皇子,你岂非危险了?他必会抓你回去!我们还是赶紧快走,莫要逗留,以免走漏了风声。” 说着,便又要去拉白小露的手。 白小露有所警惕,闪身躲开,道:“孙兄稍安勿躁,且不说此子身份还未十足认定,即便真是他,那又如何?我与他自从八岁那年有过一面之缘后,便再未见过。想必现在即便是碰到了,恐怕他也认不出来。而我们刚进村,又匆匆离开,反倒会引起注意。” 这话,倒是让孙钰稍稍冷静下来,“露儿说的也是,但以防万一,我们还是不可多留。不如就留在这茶馆中稍待,太阳一下山,我们便走,如何?” 白小露的美眸中却露出了一抹异色,“不急!虽有腰牌为证,但也不能保证此人就是大皇子,你不也说了吗?腰牌可能是伪造的,我们不如接近他看看?反正,他也认不出我来,权当是会会这人也好。再者,这村中事物新颖,你就没有半点好奇之心?” 孙钰却忧心道:“可是...万一他真是大皇子,还认出我们的身份,你岂非就走不了了?我们为何要冒险?” 白小露轻轻一笑,“认出也好!我正好当面跟他退了这门亲事...” “但...” “孙兄无需多言,我已决定。你若不愿跟随,可留在茶楼等候。” 她说完,便朝身边的侍女示意一眼,走向了门口。 孙钰叹了一口气,脸上尽是担忧,但无奈也只能跟了上去。 他堂堂一介金科探花郎,甘愿放弃功名,承受家族的责备,与白小露四处云游了三年,其中情意,路人皆知。 乃是钟情于这位白家的大美女,奈何白大美女自幼就和大皇子有婚约,曾几何时,令孙探花郁郁寡欢。 却未曾想,白小露不愿嫁入皇家,私底下排斥这门亲事,不惜说动老太师拖延婚期,并假借游学之名躲避。 孙钰得知后,大喜过望,也是自毁功名,逃离家族,紧随白大小姐的脚步至今。 他深知白小露的脾气,一旦认定了某事就绝不更改,执拗得很,就好比不愿嫁给大皇子一样。 过多的阻挠,反而会激起她强烈的抵触。 此番,只能顺从跟随。 而且都跟了三年了,没理由在这个节骨眼上放弃。 白小露若真是当面拒绝了大皇子的亲事,也间接说明他孙钰的机会就来了。 心中思虑着,跟着白小露走出茶楼时,孙探花的脸上竟有了一丝窃喜的笑容。 却不知,想象中的那位...哪里是什么狗屁大皇子? 也正是三年前白小露出门时,唐大里正还被人称作大傻子... 而此时的唐小志已经回到了球场内。 燕羽墨父女虽走,但开幕式的其他工作可不能落下。 尤其是刚刚结束的那场表演赛,唐大里正还要清算盘口,数一数操盘一场下来,自己到底赚了多少钱。 更要带领各大蹴 第32章 这误会大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更暗。 球场外的广场上,华灯初照,人潮拥挤。 众多球迷、游客流连其间,见识着清水河村的夜市文化。 在当地那间久负盛名的“阿里叔叔”烧烤摊前,却围着一圈人群,众人对着摊位上仅有的一桌食客指指点点,私下议论不止。 “你看这两个人到底是谁呀?竟如此财大气粗,不仅包下了整个烧烤摊,就连方圆十米内也不可站人,都用银两给买通了。” “何止于此?看到那位英俊潇洒的贵公子了没?他刚才放话,给今晚所有夜市的食客都上了一道本地的招牌菜,钱由他出。这一句话,就值上百两银子...” “啊?难道他家是开钱庄的?” “还有,旁边那位蒙着面纱的姑娘,身上穿的裙衫好像是出自扬州锦绣庄的出品...” “嗯?这里离扬州十万八千里,你还认得出锦绣庄的出品?” “我前些年就在扬州锦绣庄打过工,见多了,岂会认不出来?” “这就大气了呀,锦绣庄可是皇商,每年都要向宫里上供丝绸锦缎的。一件普通的裙衫都得卖几十两银子,而锦绣庄的东家就是江南首富,孙家。” “那都不算什么!也是刚刚,那位公子原本想用五百两请来唐里正,但有人哄抬价格,他直接掏出了五千两银票...也不知唐里正会不会来。” “...” 而此时的球馆财务室中,唐小志手里拿着一张价值五千两的孙家银票,正浅浅皱眉。 目光忽闪之间,略微淡笑道:“江南首富孙家钱庄的银票?而且,还是一张价值五千两的大额存单?在我们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能有人出手如此阔绰的,你说他与孙家没有半点联系,那就是假的。但他为何非得见我?又为何来此?只是简单路过吗?” 他自语着。 面前的传话小厮,自然是无法回答得了这个问题。 但小厮还是开口说道:“大里正,根据村口的服务队人员说,这两个人是在墨老爷进村时跟着来的。原以为他们是同一伙人,便没有过多询问,毕竟那时候周大人下了指令。谁知道,后来才发现,他们并非一路。” 唐小志点了点头,“嗯,无妨!或许真的是路过的,和墨兄一样都是大感新奇,所以进村一看。只不过,孙家已是首富、皇商,他们大概率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来。但...谁又能说得准?呵呵。” 他蓦然一笑,仔细查看着这张银票,摆手挥退小厮后,心中却突生一计:我去!这孙家钱庄的银票防卫技术也太差了,我要是让刊印坊伪造几张出来,岂非是可以随时兑付? 在这一刻,唐大里正竟萌生了这样一个想法。 笑了笑,唐小志眼珠子一转,喊了一声:“走,去会会那位贵公子。” 随后,便带着两名随从离开了财务室。 来到广场上,烧烤摊的外围人群钱,。 身旁的两名随从倒是很识趣,已经走在前方拨开人群:“大家伙让一让,大里正来了。都散了吧,该干嘛就干嘛去,没啥好看的。” 围观的人群被大部遣散,现出了正端坐在摊位小桌子旁的白小露二人。 唐小志微笑着走过去,人未到,目光已锁定在二人身上。 二人也投来了目光,六目相对。 孙钰眼睛一眯,眼见这个疑似“大皇子”倒是貌正端庄,也不无温雅,但显然是较之皇宫大内的龙子龙孙们,少了一丝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 且他走路带风,一副雷厉风行的步伐,与之大皇子的沉稳做派,犹为不符。 而,说他就是那位大皇子? 难免就勾起了孙钰的怀疑。 白小露只是眉头微蹙,淡如止水之色,身为白府千金,貌正的公子她见多了,唐小志也不过是其中之一,且还不是最好看的那个。 按理说,并不能引起她过多的注意。 但下一刻,当她意识到唐小志那犹带“火热”的目光时,心中那一面“明镜”,就像被人投下了一枚石子,泛起些许涟漪。 他...那是什么眼神?怎么好像是一种狩猎的眼神? 不会是看出了我的身份吧? 白小露不由有些莫名紧张起来,但转瞬又恢复了常态。 她本来就不打算掩饰身份,且还有当面拒绝大皇子亲事的想法,即便被认出也无关紧要了。 而彼时的唐小志一眼望去,两三秒后,就直接忽略了孙大公子。 转而聚焦在白小露的身上,就好比看到了某种令人赏心悦目的“风景”,心中颇有惊叹。 这小妞...不赖啊。 那秀眉大眼,清如止水,肤白如雪,近似藕玉雕琢,浮光流彩。 淡雅得体的装束,轻纱遮面,则更给人一抹神秘感。 这俨然是个高端货啊,有那么一点墨兄那种级别的美女影子... 虽说此时白小露仍是蒙着面,但唐小志已然在心中为她定性为一流美女。 走到近前,他浅笑着,拱手道:“两位有礼,在下便是此地的里正,唐小志。” 对面的二人都是出自大家族,素来注重礼仪,也是起身拱手回礼,却没有和唐小志一样自报姓名。 “两位不必客气,请坐下说话!” 唐小志略微迟疑了几秒,原以为自己报了姓名,对方也会说出来历,结果却没有。 但他并未介意,转而示意坐下。 殊不知,此时对面的二人并不是不通礼仪,而是在讶然于“大皇子”殿下竟似乎对他们毫无警惕之心。 且他自称唐小志? 大皇子殿下不是叫燕文轩吗? 看来此子并非大殿下,但为何会有皇族腰牌? 难道当真是伪造的? 白小露二人狐疑着,互相对视了一眼。 却听唐小志开口道:“两位想见我,大 第33章 孙大善人! 至此,白、孙二人心中各有所思,暗自整理着坐实面前这位“大皇子”的证据: 第一,气质不无温雅,同时又不乏市井痞气,符合大皇子曾流落民间,又复返回宫的特质。 第二,胆大包天,敢擅权僭越,逆乱律法。若非皇族中人,有所倚仗,且位高权重,定不敢做。大皇子便是其中嫌疑最大的人之一。 第三,身有亲王腰牌,虽然牌子上刻着他的曾用名,但线索是对得上的。 第四,他未雨绸缪,爱民如子,蝗灾没到,便想着如何赈灾,符合大皇子忧国忧民,思家思社稷的纯良秉性。 第五,山中有一伙精兵强将在蛰伏,是来保护大皇子安全的,能有如此阵仗,除了大皇子还能有谁? 另外一个手持金镶玉腰牌的,倒是还有一人。 那便是新任的大明王殿下,但大明王是女的呀。 而且她素来都是陪在皇帝身边,怎么可能有时间来打造这个神奇的小村落? 换言之,“唐小志”就是大皇子无疑了。 都说读书人心性沉稳,处事不惊,坐怀不乱。 但在这一瞬间,孙探花的内心竟有了一丝胆寒,有种想要当头跪下喊“殿下万安”的冲动。 毕竟,面前这人是大皇子啊... 那位颇具文韬武略,又略显忤逆,胆敢公然顶撞圣驾,而并未因此受到过多排挤,一身正气的大皇子。 更重要的是,他是未来皇储的大热人选。 朝廷百官都已经拿大皇子当成储君来看,简直就是没跑了。 也就是说,此时在孙探花的眼中,面前坐着的不是什么大皇子,也不是什么里正唐小志,而是未来的陛下啊。 即便孙探花再怎么孤高,再怎么沉稳心性,也都不敢对未来皇帝不敬。 他脸色忽变,就在即将起身跪下行大礼时,却被白小露一手拉住。 而后,冲他摇了摇头,那样子好像就在说:不要惶恐。他既是化名而来,恐怕就是不想表露身份,想做无名英雄。我们无需点破他,除非他自己承认。 孙钰止身,与白小露云游三年,二人之间倒也小有默契,此时在白小露的精神支持下,他硬生生顶住了内心的压力。 并未将那句“大殿下”说出口。 而唐小志注意到了二人的微表情和动作,问道:“二位,是有什么疑惑吗?” 对面二人同时摇了摇头。 白小露随后多问一句:“原来唐公子是在忧国忧民,那不知是否已经有了应对蝗灾之法?” 听此,唐小志顿时眯起眼睛,假意咳嗽两声,却是笑而不语。 心中暗道:这两人是干嘛的?一见面便要看我腰牌,且还不愿透露姓名,现在又想打听我处置蝗灾之法?孙公子的身份倒是确认了,但这小娘们是什么来历?鬼才相信她只是为了看腰牌而来。 心中迟疑着,唐小志故作有难言之隐的姿态。 白小露与孙钰对视了一眼,倒也看出唐小志有些隐晦,便故作惭愧道:“抱歉!你看,我们与唐公子一见如故,倒是忘了自我介绍。这位孙公子,唐公子能一眼认出,自然是不必多说了。” “小女...宁露,来自京城,已与孙兄云游三年,刚刚到此。” 她浅笑着,杜撰了自己的名讳,并谎称来自京城。 唐小志这才笑道:“哦,原来是宁姑娘。宁姑娘与孙兄还真是惬意啊,有此闲情逸致,四海为家,游览大好山川。令唐某羡慕之至啊。” 白小露却道:“唐公子说笑了。若说惬意,我二人又怎比得上你?你这小村风景秀丽,欣欣向荣,且处处新奇。其中一些事物,即便是我们游尽大奉江山也闻所未闻,百感新颖。此处,实乃闲游度假的好去处。在公子面前谈惬意,我等惭愧。” 她一阵直白的恭维之词,颇有抬举之意。 使得唐小志不觉老脸一红,赶忙摆手道:“宁姑娘过奖了。清水河村再好,也不过是一隅之地,闭塞于深山。哪里敢与二位才子佳人,结伴闯荡天下,来得快活痛快?且唐某身负里正之职,大感责任重大。蝗灾将至,百姓将苦啊。唐某人轻言微,唯恐赈济不力,辜负了众望。” 他说着话,忽然将话题上升到了百姓的层面,似乎暗有铺排。 “公子何出此言?蝗灾,这等天灾人祸,自有朝廷和广大臣民协力赈济,方能成效。绝非一人一力,可为之。公子若有应对之法,不妨直言。我等二人若能帮得上忙,自然不留余力。小女子也不作掩饰,孙兄乃是仁厚之人,你若有何难处,他必会帮你!” 白小露见唐小志忽而有些怅然,忧国忧民的样子,心中恻隐一起,便出言道。 顺带还赞了孙钰一把,谓之仁厚。 孙钰一听,顿时有些飘飘然。 要知道白大美女可是很少夸赞人的,与之云游这三年,总共也没夸他超过五次。 如今,却当着“大皇子”的面,称赞他“仁厚”? 令孙探花不免窃喜起来,露儿是渐渐接受我的意思吗? 他心中悦然,面上便表现出一副很刚正的样子,道:“是啊!唐大人有何难处就直说,孙某定会全力相助。是少钱吗?这张银票先给你,不够你再说。” 说着,便将此前唐小志递过来的五千两银票,又送了回去。 唐小志眼前一亮,暗道:嗯?我这才开始忽悠,你就上道,自己捐款了?好极!反正本里正已经做好了赈灾的准备,你若要捐款,便直接捐到我口袋里来吧。反正你孙家钱多! 但虽然心中有此想法,表面上他还是故作震惊道:“啊?孙公子确定要捐这么多吗?唐某几十年的俸禄,也没这么多啊。你真是个大善人...” 闻言,被夸赞大善人,孙钰更喜,拍着胸脯道:“不多不多!小意思而已, 第34章 无耻奸商! 对于此时的白小露来讲,眼前这个大皇子“未婚夫”是新奇的。 他不仅撇去高贵的身份,甘愿挂上一个小里正的称号,暗自为民出力,蝗灾未到,已经想到了应对的策略。 不辱英武之名,乃是真正为民干实事的好殿下。 与那些朝堂上只会空喊口号,为国为民的“言官”,好太多了。 虽说他建造这个诡异的清水河村,暗中有什么目的还不得而知。 但也无关紧要。 而白小露之所以对与大皇子的亲事尤为抗拒,倒不是说她看不上大皇子,或者说与之有什么仇怨。 只是,单纯的不想接受父母包办的婚姻,即便自古以来,士族子弟都逃不过这个包办“魔咒”,但她白小露要抗拒一下! 故此,严格来说,她对大皇子殿下虽无情感,此前乃至抗拒接触,但并算不上讨厌。 谁会讨厌一个爱民如子,又忧国忧民的大皇子? 真正让白小露排斥的,是那万恶的包办婚姻制度。 而此番阴错阳差之下,竟让他邂逅了这位“未婚夫”,且未婚夫是个“好人”,没有丝毫皇子的架子,与普通村民百姓还打成一片,很接地气。 又怎能不让她留下一看呢? 就在这短短的瞬间,白大小姐忽然就有了一丝想与“大殿下”做进一步了解的冲动。 夸张点说,你现在即便将她赶走,她也不一定会走了。 至少,也要看看这位“大皇子”殿下如何有效赈灾,并探查出他建造这个清水河村的最终用意后,方可! 孙钰这边,则要简单的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由于钟情于白小露,她到哪,他都会跟着。 加上三年前私自放弃功名,与白小露“私奔”,让他在家族和朝堂上声誉大损,此时来到这清水河村,出了一点小钱,就获得了大善人的称号。 令他小有心思,若是能借此蝗灾的契机,重新建立起自己的“探花”形象。 日后,回到家中,也算是小有交代。 所以,你让孙探花现在走,可能他也不愿! 顿了顿后。 白小露浅笑开口:“可以吗?有唐公子亲自导游,自然是最好不过了。就怕耽误了你的正事...” 孙钰则果然以白小露为借口,道:“唐大人,我与露儿同来,当也同走。她留,我留。” 唐小志状若惊喜道:“好好!不耽误,宁姑娘和孙兄愿意多留几日,清水河村蓬荜生辉。今日开心,不如小酌几杯?” “来人,上酒!” “...” 那一夜,刚刚被冠以“大善人”之名的孙探花郎,小有醉意,难以推脱唐大里正的盛情,故而就多喝了几杯。 醉意一上头,差点乱了性子,有那么一刻竟想和“大殿下”烧黄纸做兄弟。 饶是神奇。 就连一向滴酒不沾的白小露,也在唐小志的忽悠下,浅酌了一小口,然后俏脸大红。 末了,二人被安排到白天鹅酒店休息,约好了明日再见。 翌日一大早。 二人刚刚醒来洗漱完毕,打开客房的门,就看见了唐小志那副殷勤的笑脸。 这二人,一个长得绝色,一个腰缠万贯,还是个恋爱脑。 不宰,那就太可惜了。 而对于这样的高端水鱼,手下人可能火候不够,大里正必须亲自来。 “二位,昨夜可睡得安好?我请二位喝早茶,之后亲自为你们导游。请!” 他脸上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说道。 白、孙二人自然是却之不恭。 等到早茶过后,唐小志便招数尽出,带领着二人在村中闲逛起来。 在与二人的闲聊之间,略微摸透他们的喜好之后,便开始推荐各种商品: 首饰店里。 唐小志:“宁姑娘,这里便是村中的首饰店,村民集资开办的,以供游客选购。咦,这支玉簪不错哦,很符合宁姑娘的气质,简直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呀。就是有些贵,哎,都怪唐某人俸禄微薄,不然,就买下送给姑娘了...” 一旁的孙钰听此,走了过来:“哦?我看怎么个贵法?切,才一千两,也不贵啊。露儿你喜欢?老板,这种类型的玉簪都给我包起来。” ... 成衣店里。 唐小志:“宁姑娘,我见你看了很多套衣服,但并未试穿,是不喜欢吗?” 白小露自然不好当面说不喜欢,就回了一句:“那倒不是,只是...” 唐小志立马打断:“哦?你不是不喜欢,那就是爱了。不如,我全部买下送给你吧?就当是见面礼...” 但他的话没有说完,一旁的孙钰就忍不住了:“哎,唐兄不是说俸禄微薄吗?就不要撑大头了,露儿喜欢,我全部买了就好。老板,这个,那个,通通都买!” ... 戏院外。 唐小志:“宁姑娘,今日戏院有皮影戏上映,片名《孙猴子的浪漫爱情故事》,属于神话类型的剧本。你可有兴趣?” 白小露一听名字就大感兴趣:“哦?讲爱情的?那去看看也好啊。” 唐小志立马跑去买票,但结果肯定是买不到的。 孙钰见此,怎能扫了美人的兴致? 便大方地对唐小志说道:“唐兄,有办法包场吗?我出高价,让里面的人全部出来。” 唐小志为难道:“我尽量吧!但可能要多花钱...” ... 大街上。 唐小志趁着二人走在前面,拉过路旁一个卖花的小姑娘,道:“小可爱,你穿得太干净了,快去把脸弄脏,再换一身破烂衣服。然后跑到前面抱住那位贵公子的大腿,然后求他买花送给身边那位姑娘,价格你可以开高一点。” ... 路边几个伪装成乞丐的村民,被他拉到一角。 “都他娘的业务能力下降了吗?赶紧跑 第35章 对付无耻之人,用无耻办法! 燕羽墨气得鼻孔冒烟,从手下官员口中得知,蝗虫群可能经过的那几个县的民工都被唐小志的商社给招走了,她不难想到这本就是对方“导演”的一幕诡计。 先是献策赈灾,然后再将所有资源收拢,使得官府无人无粮可用,最终便只能高价来求他出手,如此他就可在其中大赚一笔差价,中饱私囊。 如此奸计,在燕羽墨看来,不可不谓之无耻。 原来,当日在球场贵宾室那会儿,唐小志那厮忽然离开了片刻,暗中与手下人所交代的事情,就是要抢先一步招募民工和收购物资。 而在燕羽墨等人赶回幽都府的这几天时间里,清水河商社已然抢先一步把资源都收入了麾下。 此时,大王在命人去办,哪里还能顺利? 燕羽墨暗沉的面容,似乎是动了真怒,气急之下立马就命人叫来了手下的武将,霍兵。 在这一刻,大王怒火中烧,只想快速将唐小志这个奸逆之徒抓起来,凌迟处死。 甚至不想理会皇帝之前定下的“养猪策略”,等唐小志坐大之后再杀,现在她就想生剥了对方的皮。 那个胆大妄为的小子不仅敛财的手段令人不敢恭维,私底下还“抓”过凤体,简直是十恶不赦,留着是对律法的侮辱与蔑视。 大明王殿下越想越气,连摔了几个茶杯,令身旁的紫莺都不敢说话了。 她已经不记得大王上次如此生气,是在什么时候。 等到燕羽墨稍微发泄完怒火,霍兵也正好赶到,见到大厅中一地狼藉,皱眉行礼道:“臣霍兵,参见大王。” 燕羽墨微微一哼,倒是直接道:“霍兵,本王要你现在马上拟一份征召令,在幽都府境内紧急募兵三万,但凡六旬以下男子,皆要应征。否则,按叛国论。” 霍兵一听,顿时大惊:“大王,你这是...” 身为骁骑兵主将,霍兵自然是深知征召令的含义。 此令一出,相当于宣布整个幽都府进入紧急风险状态,但凡适龄男子皆要入伍,全民皆兵。 一般只会在战时,才会下达。 而如今天下已定,四海归服,燕羽墨却突然要下达募兵令,戒严整个幽都,便使人极为震惊。 “大王三思,募兵令岂能说下就下?贸然为之,恐会引起朝野震动。况且,以大王的职权,并不足以单方面发起募兵,仍需陛下的玉玺加盖...” 霍兵深知募兵令牵涉重大,此时出言相劝道。 “这点你不必理会,只需马上草拟召令,本王自会去找父皇加盖玉玺。哼!唐小志那奸贼,不是把民工都收走了吗?他以为如此,本王就对他没有办法,只能高价去请他的人?简直是痴心妄想!征召令一出,全民皆兵,所有百姓都必须听从朝廷指派,连他都得披甲上阵。本王看他还拿什么跟我斗,还想觊觎官府的银两?不知天高地厚!” 燕羽墨却冷冷道。 霍兵闻言,眉头更深,来之前他倒也听说了此事,略微思索后,开口道:“原来大王是为了此事想发布征召令?那...依臣之见,大可不必如此。” “嗯?你有什么要说?” “按照陛下的意思,唐小志和周仓等人暂不可动,未免他生疑,也不好直接以职权令之。但对付无耻之人,当也用无耻之法。大王,断然不必为他劳师动众。” 听此,燕羽墨微微迟疑,脑中开始盘算起来。 口中默念着霍兵的那句话:“对付无耻之人,要用无耻之法...” 片刻后,竟像是有所顿悟般,惊喜道:“对!霍卿此言有礼,不过是一介乡野匹夫,本王差点被他乱了心智。要对付他,岂用得到征召令?你过来!” 她说着话,忽然向霍兵招了招手。 等到霍兵稍稍向前几步,燕羽墨这才小声轻语着什么。 霍兵的脸色开始悄然变化,了然后,微笑着拱手道:“大王妙计...” 燕羽墨也露出了笑意,“呵呵,霍卿也觉甚好?那就如此办,你去安排,不能用我们身边的人,以免被那厮识破。让属地县衙面生的衙役去办...” “是,大王。” 霍兵应声退出了门外。 身旁的紫莺明显也听到了,此时犹有忧心道:“大王,这样真的行吗?奴婢倒觉得这个唐小志没那么容易对付...” 燕羽墨却冷笑,“怎么个不容易法?他还能上天?本王这回要好好炮制他,剥了他的皮!” 她状若“恶毒”,说得掷地有声之色。 紫莺却似乎有一丝怀疑的态度,小声自语:“大王已经无数次说要扒了他的皮,但每次都做不到...” 大约半个时辰过后。 王府后院的一间茶室中。 燕云天正在看着由京城送来的奏折,随身的总管太监德兴,则在一旁研墨看茶。 禁卫统领赵卿怀抱着那柄龙头阔刀,正立于皇帝身后一米,闭目养神。 这时候,霍兵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霍兵求见圣驾。” “进!” 燕云天威严的声音响起。 进门后,霍兵躬着身子,将一纸文书经过德兴之手,交到了燕云天手中。 燕云天看后,却只是一笑,就将文书放到一旁,继续看着奏折,口中慵懒一句:“知道了。” 便不再表态。 倒是身后的赵卿似乎来了兴趣,此时竟在偷瞄纸上的文字。 而燕云天看似不知,实则了然于胸,淡淡道:“想看,就大大方方看,偷瞄什么?” 赵卿一阵尴尬,不过倒也已经偷看完毕,此时开口道:“此子如此作为,俨然是将陛下和朝廷视作了宰割对象,已犯欺君。陛下,就打算这么放过他了?” 燕云天轻笑,放下手中奏折道:“这很正常!从唐小志向我们献策开始,朕便预感到他会这么做。把所有的 第36章 怯懦的孙探花,虫群来了... 白小露出自名门望族,生下来就是锦衣玉食,过惯了富贵生活,平时在府中连只苍蝇都很难见到,更何况是眼前这种丑陋而贪婪的蝗虫? 虽然说云游这三年,行走于山间,或多或少让她适应了民间的“风餐露宿”,但有侍女和侍卫在旁保护,倒也未曾让她接触过什么蛇虫鼠蚁。 此时被一只蝗虫跳到手上,白小露已然吓得花容失色,像是被人点中了穴道,不知所措。 唐小志一怔,赶忙跑过去一手将蝗虫抓过,扔到地上给踩扁。 奇怪的是,孙探花却像是比白小露还要惊恐一般,这时候非但没有抢先为白小露赶走蝗虫,反倒是脸色巨变,还生生后退了几步。 令唐小志不由纳闷不已,暗道:嗯?这位孙兄怎么好像比女人还惧怕虫子?敢情是个胆小鬼?我去,连虫子都怕,还怎么追女仔?难怪他追随了宁姑娘三年,还始终无法掳获对方芳心。原来竟是个软蛋...有钱的软蛋。 他笑了笑,孙钰怕虫,他唐小志可不怕。 如今这种状况,正是展示男子气概的时候,孙钰这货居然怂了。 那么,就别怪唐大里正先彰显一下人格魅力了。 于是,便一个闪身将白小露挡在身后,故作温柔而伟岸道:“宁姑娘,你没事吧?有唐某在,你不会有事!只不过是区区几只小虫罢了...” 白小露听此,心有余悸,但见虫子被拍走,显然稍有缓和,应了一声:“我没事...” 而在抬首之际,恰好望见了唐小志那张恍似坚毅的侧脸,心中竟不由泛起了些许涟漪。 鬼使神差之间,脑中似乎莫名有个声音在旁白:原来大皇子殿下不仅爱民如子,还极有男子气概,敢事为人先,为我挡去危险... 不觉间,眼中莫名泛起了一丝异色,脸颊悄然泛红。 相比之下,孙大探花竟然脸色煞白,惊恐于一只小蝗虫。 但白小露的话刚说完,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噗噗”声,由远及近,居高而下。 唐小志脸色一沉,肃然抬头一望,只见更多的蝗虫正成群结队,铺天盖地从头顶飞过,像是下雨般正当头落下。 “终于是来了吗?” 唐小志凝重一笑,幽幽自语了一句。 身旁的白小露见此,“啊”了一声,刚刚稍微平复的心顿时又慌乱起来,本能地朝唐小志靠近,抓住他的右臂,寻求庇护的样子,俏脸微微靠在他肩膀上... 如此举动,倒不是说白大小姐突然就对唐小志产生了依赖。 只是,人在危险到来时,难免会向自己认为强大的对象需求庇护,乃是条件反射般的自然反应。 唐小志却淡定自若,挥袖挡掉几只朝面飞来的蝗虫后,冷静侧头道:“宁姑娘莫怕,唐某在此!” 说着,他转身脱下身上的披风,极有绅士风度地为白小露披上,接道:“蝗虫群已到,外边已经不安全,姑娘与孙兄先回客栈躲避。余事,让唐某来处理。” 而后,又抬首将不远处的几个随从招过来,吩咐道:“来人!送宁姑娘和孙公子回客栈,锁好店内的门窗,再派一支村中的巡防队驻守。莫要让贵客受到太大的袭扰,另让马户来见我。” “是,大里正。宁姑娘,这边请,我们送你回去。孙公子...嗯?孙公子呢?” 几名随从当即应是,并着手为白小露引路,但在叫到孙钰时,却看不到这货的影子。 叫了几声,河滨路一旁的店铺墙角中,孙钰和他手下的几个仆人才慌张回应:“我们在这...” 唐小志望去,只见几人畏畏缩缩的躲在墙角,大气不敢出。 便不免一呆,道:“孙兄,你...你一个大男人怎么也怕这些蝗虫?” 令孙钰听了既尴尬又脸红。 但也难为了孙大探花,他自幼受人宠溺,家境优渥,处处有人伺候,何时遇到过这样的处境? 你让他此时临危不乱,便是为难他了。 更何况那些蝗虫数量众多,一群群密密麻麻飞来,让人不禁发怵,如何让他冷静? 与此同时,河滨路上的三两人群也都四处尖叫起来,慌乱地四处奔走。 而蝗虫群越积越多,不出片刻的功夫,竟然像遮住了苍穹一般,令天色暗下了不少。 让白、孙二人先行回去之后,唐小志浅笑,带着身边两名随从快速走向了村中商会总部。 途中,很快就有一支“全副武装”的巡防队赶来接应。 既已预知了蝗灾会来,唐小志此前已经命令村中的服装厂重点赶制防护服,类似于前世的那种防蜂服,以应对蝗灾的袭扰。 根据他的判断,蝗虫群不会在清水河村长时间逗留,但并不是说不会降落。 抵达村子东边的商会总部时,马户也刚好赶到。 两人一见面,马户就迫不及待道:“大里正,这蝗虫群比我们预想的要早了两天抵达。不过,看这虫群的密集程度,恐怕还只是先头部队。更大更密集的虫群还在后面...” 唐小志点头,“嗯,但我们不要慌。按事先定好的策略来,即可。让村中的巡防队员全部出动,将我们的游客先安全送到客栈,再将饿了几天的鸡鸭鹅都放到街上进食。” “组织扑杀队全力工作,张网结寨,绞杀蝗虫。村里的清洁工这两天就辛苦一点,两班值守,清扫完蝗虫的尸体后,要抛洒石灰消毒,不可引发病患瘟疫。” “虫群不会在此逗留太久,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村中秩序。还有,记住一点,若非情况时刻,不可贸然用毒诱杀蝗虫。因为蝗虫中毒身死,若是被其他鸟兽叼了去,那便也是毒杀其他动物。” 用混合的谷物诱杀蝗虫,是古代应对蝗灾的有效办法之一。 但这个办法有一个极为明显的弊 第37章 舆论造势,八大报社! 所谓喉舌,那便是唐小志穿越过来的第二年,励志潜心弄出来的八大民间“媒体”。 也就是在开幕式当天,一个劲儿地追问采访“佛爷”的那些人。 在球场贵宾室中,唐小志既然能想到植入人声广告,并搞出了公交马车...等等基础运输行业,那么焉有不做报社传媒之理? 除了本村的清新社之外,附近加盟总商社的七大村子也有各自的平面媒体,并发行各种报刊。 例如,大牛村的大奉日报,华家村的华美联社,马家村的中新社...等等,加起来便是八大团体。 但无一例外,各大媒体的社长,皆是由唐小志这个幕后老板指派的。 清水河村也是各大报社的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权力。 而这八大报社的作用,举足轻重,乃是无形的枪炮,可对人吹捧造势,也可对人口诛笔伐。从某种层面上来说,甚至比刀剑更加可怕。 这点,唐小志前世那些遭受过舆论攻击的影视明星,必然感同身受。 根据不同报刊的辐射群体与发行量,不仅能刊登广告获取收益,发布一些奇闻异事,朝廷策论,更能引导百姓的口风。 尤其是在这个遭遇蝗灾的节骨眼上,就正是利用八大报社,塑造清水河村正面形象的大好时机,唐大里正岂能错过? 马户听到吩咐,也是露出一抹黠笑,屁颠颠地跑出门去。 片刻后。 便带来了十几人,正是八大报社的头牌记者与写手。 “见过佛爷。” 众记者见到唐小志后,纷纷行礼。 唐小志在当地有极高的声望和众多头衔,生意场的人通常会直呼他“大里正”,私交较好的,便叫他“志哥儿”,例如周仓父子。 而报社人员和蹴鞠球员,则会叫他“佛爷”,以彰显唐大里正在清水县蹴鞠界和传媒界的至高地位。 此时,唐小志笑了笑,右手微微抬起示意,那老成模样就好比某位德高望重的大人物,说道:“诸位不必多礼。相信马副里正已经跟你交代过了,那么我便不再赘述。蝗灾已来,现在是总商社用到各位的时候了。” “清新社的,你们主要负责本县的信息疏导工作,不仅要提前向各大乡镇预警蝗灾到来的消息,以我们事先制定好的策略,指导百姓做好防护工作,并搜集各处的民情,散播我们清水河商社即将支援各地赈灾的消息,引导我们商社的正面形象和口碑。” “华美社的,周边的林县和平县由你们负责。” “大奉日报去灵州府,那里可能会是重灾区,你们要带足人手。” “中新社,去幽都府吧!探探王府的消息。” “...” “总之大家记住一点,一定要把控好舆情,大力宣扬我们清水河商社。以前我们故意隐藏自己,而现在周大人已经升官,我们的保护伞变大了,也就无需多虑了。我们要大肆宣扬、发展出去,除了某些隐晦的生意仍需保密之外,这次蝗灾过后,我要整个幽都府都记住我们商会。明白吗?” 众记者对视了一声,异口同声道:“明白,谨守佛爷指令。” “好!” 唐小志正色道:“那就现在出发,这是一场无形的战役,关乎我们商社能做大做强,走出山村。各位务必要打起十分的精神来应对,事成之后,商社必有重赏。你们现在虽然只是一个小记者,但如果这次的任务干得漂亮。以后的分社社长,就非你们莫属。去吧!” 他状若威严一般,先画了一份大饼,调动一线人员的积极性。 身旁的马户适时说道:“大家伙都听清楚佛爷的话了吗?听明白了,就跟我出来。” 说着,便当先走出大厅。 商会总部门外停了八辆马车,车头悬挂着两面旗帜,一面是各自报社的旗号,另一面则全是总商社的旗帜。 马户来到马车前,回身:“都听好了。你们离村之后,便要定时传来消息。我不管你们是遣来信使,还是飞鸽传书。佛爷的意思是,要时刻洞悉外边的信息。可知?” 众人再次应是,而后各自上车,顶着漫天蝗虫,疾驰而去。 马户目送车队远离,正要转身回到屋内时,却听身后传来了一个叫喊声:“马副里正请留步!” 回身一看,只见一个高瘦男子正顶着不断袭扰的蝗虫走过来。 “你是...” 到了近前,马户却觉此人面生,疑惑着问道。 那男子有些谦卑之色,低头道:“回马副里正,小人乃吴家村水果日报社的记者。有事想求见一下唐大里正,不知可否代为通传一下?” 闻言,马户皱眉,“吴家村?水果日报?吴家村好像不是我们商社的会员吧?你有什么事?” 那人陪笑着,“也没什么大事,就是之前可能与大里正有些误会,想跟他当面致歉而已。还望...马副里正通融一下。” 说着,便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钱袋,塞到马户手中。 马户显然也是个财迷,眼睛不由一亮,掂了掂钱袋的重量,但并未立即应允,道:“你先说什么事。” 那人便附在马户耳边轻语了两句。 马户眉头更深,下一刻就把钱袋还了回去,“原来是这事?这事可大可小,大里正若是记恨,你定会吃不了兜着走。先等着吧,我先去问问。” 说完,就转身离开。 大厅中,正在喝茶的唐小志见到马户折返,正要开口说些什么。 马户却已经抢先道:“大里正,门外来了个小厮,说是想见见你,跟你道歉。来自吴家村,水果日报社的。” 唐小志微微皱眉:“吴家村?就是三年前一直不肯加入我们商社,后来又拼命来献媚,被我们屡次拒绝的那个吴家村?听说,他们的村长还与周仓有点沾亲带故?这两 第38章 未来好姑爷... 马户走后。 唐小志小有得意,虽说外边的大街上此时乱糟糟的,都是蝗虫。 但人逢喜事精神爽,蝗灾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场灾难,对他来说却是一个天大的契机。 他自己手下的八大报社已经出动,暗地里为自家的商会造势,树立正面的形象和口碑。 而幽都官府不配合,那么就让外面的“黑媒”,去推波助澜一下,以尽快达到最终的目的。 谣传官府不作为这种事,可大可小。 日后官府追查下来,那可是得有人背锅的。 但吴家村的水果报社不是自己人,让他们去办此事,唐小志倒可置身事外。 即便事后东窗事发,那也是吴家村自己的事,八杆子打不到清水河村什么事。 纵然门外那个小厮曝出真相,说是唐小志暗中指使,那也无妨。 只要咬死了不承认,谅那些官府的人没有实质证据也做不了什么事。 再者,如果情况良好的话,蝗灾过后,他已被各大报社打造出一个赈灾有功的大善人形象。 届时,官府想动他,还得好好掂量掂量民意。 换言之,这个小诡计,他始终可立于不败之地。 又如何不开心? 另一边厢。 白天鹅客栈,客房中。 浴室内,在外面被蝗虫群吓了一身冷汗回来的白小露,正在两名随身侍女的伺候下沐浴。 其中一人正手捧着片片玫瑰花瓣往浴桶里洒,热水蒸腾起袅袅水气,弥漫在眼前,也挡住了白大小姐那诱人的美好身材。 另一人则手持着一个木盒子,盒子里装着一块黑乎乎的胰子。 古人没有沐浴露和洗发水,洗头通常用洗米水,洗身子则用的是猪胰脏混合草木灰制成的胰子。 而此时泡在浴桶中的白小露,却像是愣神一般,幽幽发呆,颇有心事的模样。 “小姐,你该用胰子净身了,泡久了可能会得风寒。” 侍女看了好一会儿,不见白小露有何动作,便小声的提醒道。 但一连喊了三遍,白小露才回过神来:“啊...哦...” 口中应了一声,她刚想伸手取出盒子里的胰子,眼角余光却瞧见了浴室架子上的一块香皂。 便又收住了动作,接道:“听客栈的小厮说,客房中皆有代替胰子的东西,称之为香皂。而且,这东西还是他们里正发明的,倒是说得天花乱坠,扬言比寻常的胰子要好用百倍,也不知是不是真的。你去取来看看。” 侍女应是,转手去取了过来。 香皂只是很小一块,用一张油纸包着,以免遇水融化。 打开一看,居然是白色的,与胰子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且还略带香味,透着一丝浅浅的牛奶香,顿时就令白小露主仆三人大为惊奇。 “小姐,这香皂看起来倒是比寻常胰子要干净多了,还带着牛奶香味。你要试试吗?” 侍女浅笑着道。 白小露迟疑了半分,嘴角含笑,轻轻点了点头。 待到出浴更衣之时,也不知是不是侍女故意恭维,此时竟说道:“小姐,没想到大皇子殿下居然还是个奇人啊,他造出的这个香皂,洗浴净身的效果极好,小姐的肌肤似乎又透亮白嫩了不少,且还淡淡留香。好神奇!” 这两名侍女已经跟在白小露身边多年,算得上是心腹丫鬟。 此前,她在茶楼与孙钰推测唐小志的身份时,并未对这侍女二人隐瞒。 以至于,当他们二人认定唐小志就是当朝大皇子,也是白小露的未婚夫时,两名侍女也就自然信以为真了。 眼下,说到唐小志,也不喊唐公子,或者唐里正了,私底下就直接叫大皇子殿下。 白小露闻言,一边穿着衣裳,一边眉头轻蹙,也不知心中是何想法。 另一名侍女则俏皮道:“哎,夏禾,大皇子殿下是我们叫的吗?我们即便要叫,也应该叫姑爷才对。” 说着,竟看着白小露偷笑起来。 而那名被称作“夏禾”的侍女,则挠头纳闷道:“姑爷?春晓,你莫要胡说,咱小姐不是因为反对这门亲事才离家远游的吗?虽说婚约还在,但小姐早就说过,宁死也不入皇宫。叫他姑爷,好像不对。” 侍女春晓则掩笑道:“你是猪脑吗?咱小姐之所以逃避这门亲事,是不想被包办安排,并非讨厌大皇子。而如今阴错阳差,让我们在这山野村间碰到了大皇子,大皇子又貌正儒雅,还爱民如子,乃英俊有才。小姐的魂儿,怕是都被他勾去了。即便没被彻底勾去,经过这几天的朝夕相处,恐怕也并不排斥。你还说叫姑爷不对?兴许,咱以后都得叫姑爷了。” “啊?你是说小姐和大皇子殿下看对眼了?哎呀,他们本就有婚约,那岂非是天作之合,郎才女貌?” “谁说不是呢?哎呀...你看,小姐,你脸红了吗?” “...” 不知为何,或许真的是因为这几天与唐小志的相处极为融洽,使得白小露对他的印象颇好。 以至于此时身旁的两名侍女拿她的亲事来八卦,都不显生气。 在旁听着,她竟还悄悄脸红起来。 “你们两个小丫头,这是要取笑本小姐吗?看我不撕了你们的嘴,把你们嫁给八旬老汉...” 听到春晓夏禾半开玩笑般的说辞,白小露的脸上更红。 她本就不大的年纪,韶华正值,免不了还有些少女心性,主仆三人便相互嬉闹了起来。 外边蝗虫肆虐,客房中却是一幕欢喜。 “哎,小姐,奴婢有一事不明,大皇子...不,是姑爷。姑爷早就已经得知蝗灾会来,似乎也做好了一定的准备。但为何没有让本地官府全力策应,反而像是要撇开官府单干的意思?” 打闹了一会儿,静下来后,夏禾懵懂的样子问道。 第39章 赈灾总指挥! 夏禾正要去开门。 白小露却忽然叫住她,然后给了身边的春晓一个隐晦的眼神儿,并看向了放置在不远处案上的梳妆盒... 没多久,等到夏禾被允许开门,白小露现身客房外时。 唐小志一眼望去,竟发现这位大美女今日的妆容居然浓艳了不好,似乎刻意多擦了些胭脂水粉,颇显意外。 而春晓夏禾则立于身后,偷偷浅笑,私语着。 在两名侍女看来,小姐一直是以淡妆示人,从未在会见任何异性时刻意去加重自己脸上的妆,这一回倒是三年来的首次。 这还说小姐不是对姑爷小有心动? 即便还谈不上心动,那也是心中印象颇佳,俨然有想进一步交流接触的意思。 唐小志虽有小小的意外,但并未上心,招呼过后,便直言道:“宁姑娘,唐某冒昧打扰,是来辞行的。你也知道如今蝗灾正在肆虐,唐某此前刚被任命为清水县户漕参事,算是个小小的朝廷命官,为国赈灾本是职责所在。姑娘与孙兄可暂居此处,待蝗灾过后再行决定去留。” “在此期间,就请恕唐某无法分身照顾了。” 他言称自己职责所在,听起来倒是合乎情理,冠冕堂皇。 实则却是,在两日前官府已经决定雇佣清水河商会的人员,以及高价购买他们的资源进行赈灾。 而作为商会的首脑,唐小志是必然要赶赴前线的。 加上,他本就有借此机会树立商会形象,塑造良好商誉、口碑的想法,自然不能稳坐后方,是要身先士卒的。 但绝非是为了所谓的“职责所在”。 白小露听了,却是倾城一笑,暗道:清水县户漕参事?亏你想得出来!一个堂堂的当朝大皇子,位高权重,想干正事而不留名,居然还给自己套上了这么个芝麻小吏?你是有多低调呢?你那隐藏在山中的几千兵马不出动吗?不过,低调得好... 只是,白大小姐不得而知的是,在燕羽墨父女走后,山中的两千骁骑兵也随之不动声色地退走了。 “唐公子,这就要赶赴前线了吗?灾情严重,你可有把握一力赈济?” 她顿了顿,柔声说道。 唐小志在蝗灾未到之前,已经命人做好了一定的准备,此时过去便是要亲自督导的。 虽不敢自称能完全将百姓的损失降到最小,但心中总归是有底的。 不过,白小露如此问,他倒也不好说得太轻松,便故作黯然道:“何谈把握?尽人事而听天命罢了,凡事尽我所能,之后靠的便是齐心协力,誓死向前,不留退路的决心。姑娘问我有没有把握,我无法打包票。但仅有一言,我在,则百姓在!唐某必然不会躲在任何一个人的身后!” 他说得大义凛然,掷地有声,令人闻之热血满腔,就好比那战场上临阵誓死抗敌的大将军一般,慷慨而英勇。 直令在场的人似乎都为之动容了,而他自己却在心中暗笑:誓死个屁!老子这是去捞油水的。嘿嘿! 白小露幽然之间,竟显出一抹疑似崇拜之色。 大殿下不仅奇思聪颖,还爱民如子,有誓死而安天下的大义之心,当真乃人中龙凤,有明君之风。 那么,我又岂能安身事外? 这一刻,她像是在心中做出了某种决定,开口道:“唐公子大义,为国为民,小女子虽浅薄,但也想出一份力。带我一起去吧...” 听此,唐小志顿然一愣,这小娘们儿也想跟着去? 但还未及回话,就看见隔壁客房正推门而出的孙钰走来,有些不解道:“露儿,你要跟唐兄去赈灾前线?我看不妥,这蝗虫一只已经很可怕了,更何况是成千上万只?你万万不可以身犯险啊。” 话刚说完。 白小露却脸色一凝,望向孙钰,正色道:“我不去,难道孙兄你去吗?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天灾之下,匹夫有责,当万众齐心,岂分你我?若事事人人都在意危险而不为,以利图之,贪生怕死,这天下还岂是天下?唐公子大义,自知忧民所忧,乃我士子风范。” “孙兄饱读圣贤书,不思为国为公效力,也就罢了,竟还想阻挠我尽一分绵力?你不必多说,我已打算要与唐兄随行,你若害怕,尽管留下。” 说完,竟转身走向楼梯,十头牛也拉不回的坚决姿态。 孙钰错愕,生生愣住。 他不过是好言相劝一下,没想到竟被白大小姐以国家圣贤大义,给责备了一通。 饶是既惊又无辜,难道担心你的安全错了吗? 我说不让你去,可没说我置身事外呀,我不去,也可以捐钱赈灾啊... 孙探花委屈极了,脸色阴晴不定。 堂堂探花郎,何时被人如此当面责备过? 不免就让他有些难堪。 一旁的唐小志暗自偷笑之余,自然不能“冷落”了这条大水鱼,便道:“孙兄,这...你不要介意。宁姑娘怕是有些心直口快,并无心指责。孙兄大义,已为灾民捐献过了,自然不必再赶往前线。再者,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做。剩下的事情,让唐某去办就好。” 孙钰听此,面色却忽然一滞。 原本唐小志不劝还好,这一劝之下,反倒像是刺中了孙探花心中的某个敏感神经,此时肃然道:“什么叫不用?露儿一介女流都想着为国为民分忧,何况孙某还是个七尺男儿?别说了,孙某也同去。唐兄,你做什么就安排我做什么。我不能让露儿瞧不起我!” 说完,便立马朝白小露追了过去,焦急道:“露儿,你等等,我不是那个意思...” 唐小志微微有些傻眼,这条大水鱼还真是钟爱宁姑娘啊。 只是,好像流水有意,落花无心哦。 笑了笑,唐小志刚想转身离开。 这时候,身后的马户却凑上前 第40章 大王的双管齐下! 周仓退出门外后。 一直守护在侧的霍兵开口道:“大王,居然要任命唐小志为赈灾总指挥?这是要改变计划的意思吗?” 燕羽墨露出一抹可爱的奸笑,道:“谁说本王要改变主意?不过是多加一份保险罢了。” 霍青疑惑道:“保险?” “对!本王非但要暗中绑了这厮,将他这些年鱼肉百姓的所得,都给要回来。而且,还要明着处置他,狠狠地炮制他,剥了他的皮。” 她阴险道。 霍兵听此,倒是瞬间明白了她的用意,猜测道:“大王是想双管齐下,既要绑他,又要治罪于他?” 燕羽墨浅笑道:“没错!赐他官位,便是要将责任附加给他。等他将灾情控制下来后,先让人将他绑了,勒索到银两,再将他放回。之后,本王便再以渎职、赈灾不力的罪名,把他押入大牢,严刑伺候。以解我心头之恨!” 霍兵幡然皱眉:“大王...为何如此恨他?难道说他私底下得罪过大王?” 听此,燕羽墨脸色一阵微妙,霍兵这话难免就让她想起了那一“抓”。 本王岂会不恨他? 这小子侵犯了“凤胸”,罪当凌迟! 但总不能直接对霍兵解释,燕羽墨正了正色,转而道:“如何不恨?此子贪赃枉法,人人得而诛之。” “但大王私自下罪于他,不怕坏了陛下的部署吗?按陛下的意思,可是要暂时留下他的性命,并不能对他表露身份...” “哼!本王只是说对他严刑伺候,可没说让他知道是我做的。至于父皇那边,不必担心。他总不会因为一个小村夫,责怪于本王吧?此事就这么办了,人都找好了吗?” 燕羽墨下定决心道。 此时竟也不管皇帝让他不可轻动唐小志的指令,心中已然是要执行她的双管齐下之计。 既要扮成绑匪勒索唐小志,更要以朝廷之名治罪于他。 霍兵回道:“已经吩咐下去。就用灵州当地的官兵假扮成绑匪,一旦灾情有所缓和,便会立马对唐小志下手。只是...” 燕羽墨侧头道:“只是什么?” “只是,属下还是认为明着对他治罪不妥,他赈灾有功,大王以何罪名抓他?” “罪名?这还不容易?随便罗织个罪名,岂非轻而易举?他有功则赏,有罪自然也要罚!本王面前,没有所谓的功过相抵!我要让他掉一层皮...” 霍兵皱眉,但也不好再说什么。 “对了,你都选了什么人去绑架唐小志?此事必须万无一失,你去把他们叫来,本王要亲自过目。” “是,大王稍待。” 霍兵应声离去。 片刻后,带了八名身穿铠甲的城防军走了进来。 燕羽墨一眼望去,倒也见这八人龙精虎猛,目测都是沙场悍将出身,手上的本事必定不凡,令她颇为满意。 八人排着队,见到燕羽墨后,齐齐单膝跪下行礼。 燕羽墨抬手示意平身后,指向领头的二人,道:“叫什么名字?” 二人异口同声:“末将郑义德,麻飞。” 燕羽墨听了,不由一呆,这二人的名字还真是有点意思。 连起来读,叫“正义的麻匪”? 但她并未纠结,转而道:“霍将军都跟你们交代了吧?有计划了吗?” 郑义德拱手道:“已经初步有了规划。我们刚刚得知大王将此子立为赈灾总指挥,此事就更加好办。根据朝廷推演,灵州会是此次灾情的重灾区。此子身为总指挥,必会将指挥所设在灵州,这便可省得我们去找他。” “一旦灾情缓和,我们会设法将他引到城外西郊。西郊附近有座九狼山,此前有一伙山贼盘踞此间,被剿灭后,依然有零散匪徒出没。末将等人会扮成九狼山山贼,伺机将之拿下,带入山中隐藏。” “如此,既可掩饰我们官兵的身份,又可借以山贼之名,让那厮自行胆寒。” 燕羽墨听了,颇为满意,点头笑道:“好!那此事就这么办!记住,务必办成,不可出现纰漏。” 郑义德领命道:“末将遵命!但大王好像还差一件东西没给我们。” 燕羽墨不解道:“什么东西?” “大王要我们绑人,但我们未曾见过唐小志此人。只知名字,不知其相貌。未免绑错,还请大王赐下画像。” 听此,燕羽墨这才恍然大悟,道:“嗯,本王差点就忘了,等着。” 说完,便走回主位上,提笔开始画下唐小志的画像。 不得不说的是,大明王殿下画技超群,且记忆力也非常人可比,与唐小志不过见过数次,便可将他画得极为神似。 就连在旁观看的霍兵,都不由赞了一句:“大王真是妙手啊,竟能将这唐小志给画活了。这是不是说明大王对他印象很深刻?” 此话一出,燕羽墨顿然停下手中笔尖,愣了愣神,心中暗道:谁对他印象深刻?这个无耻的奸贼... 但如此传神的画技,你若说不是印象很深刻,是断然画不出来的。 使得大明王殿下此时有些迟疑了起来,可不能让手下人误会自己对那小子印象深刻... 一念至此,燕羽墨索性就不画了,直接甩笔道:“什么印象深刻?此人龌龊苟且,不入本王法眼。我记不住他的样子了...” 顿了顿后,又接道:“反正赈灾的总指挥只有一个,郑义德,麻飞,你们动手时,见到哪个人被称为总指挥,绑了就对了。不必再找画像。” 郑、麻二人一阵皱眉,也只能应是。 殊不知,就因为这点小插曲,后来让大明王殿下悔不当初。 第41章 轨道交通,唐里正的心上人(二合一章) 清水河村。 唐小志换上“防蜂服”,带着白小露二人来到村口。 一支马车队已经整备完毕,只等这位大里正一声令下,便可奔赴前线。 也正是此时,白小露二人才算是稍稍见识到了清水河村的一些底蕴。 牌坊之下,数十辆满载赈灾物资的板车已经整备完毕,身后还跟着上百号身穿“防蜂服”的一线人员,即便此时漫天蝗虫袭扰,但那一面绣着“华伟鸿蒙车队”的旗帜依旧迎风飘扬。 而领头最大的那辆马车上,则悬挂着另一面大锦旗:清水河商社。 如此阵仗,相对于一个小山村来说,已经算很大排场。 一得知蝗灾的消息后,唐小志未雨绸缪,已然事先命人进行过赈灾演练,务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训练出一批救灾的熟手,便是这眼前的百人队伍。 要想有效赈济这场蝗灾,主力清理人员必须启用当地的百姓,清水河村这百人队伍,不过是起到带头作用。 “出发!” 唐小志见诸事准备妥当,便下达了队伍出发的命令。 而后,带着孙、白二人走向了队伍前方的大马车。 这是一辆四座型的宽体马车,车厢中设有四个蒙皮的对坐沙发,中间还有个小桌板。 因为是四座车,所以马户这厮也有幸坐上了大里正的专属座驾。 四人坐定之后。 白小露摘下头套,道:“唐公子,蝗虫群已经大举来到,灾情紧急,刻不容缓。不知,你想从哪个地方开始部署救灾?” 唐小志笑了笑,将一张幽都府地形图放在面前的小桌板,手指道:“宁姑娘请看,根据前方来报,蝗虫群的运行轨迹,与我们之前预测的路线大致相符。也就是说,森林覆盖率极广的清水县、林县和平县,都不会是重灾区。而灵州府和与之毗邻的淮县却是一片沃土平川,良田千顷,那里才会是蝗虫群的最终目的地。” “我们自然是要一路前往灵州,沿途指导百姓自救赈灾,并派发赈灾粮。” 白小露凑过去一看,眉眸轻动,“哦,那你是否已经有了周密的计划?我见你只带了百人的队伍,明显是不够的。” 唐小志笑道:“要扑杀蝗虫群,当地的百姓和蝗虫的天敌才是主力。不可能全部依靠我们商社的人手,而这百人队伍只是领头人。” 说着,他转头看向马户,接道:“咱们的蹴鞠明星都就位了吗?” 马户轻笑道:“开幕式后,得知蝗灾将至,我已安排将赛程延后。而各大明星球员都已回归了各自的村子,现在只等您一句话。” 听此,孙钰不解,皱了皱眉:“球员?唐兄不会也想让这些球员去救灾吧?你不是说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干吗?球员不是应该在蹴鞠场上才能发光发热?” 唐小志摆了摆长袖,“话虽如此,但这些明星的作用可远不止踢球,取悦观众。他们在本地的名气很大,极具影响力。让他们去发动百姓救灾,可一呼百应。孙兄可知?” 明星的作用,除了娱乐取悦观众,打广告赚钱之外。 在这种天灾人祸面前,自然也要利用其影响力凝聚民心,众志成城,排除万难。 孙钰闻言一愣,眼中闪过一丝钦佩:“唐兄还真是知人善用,孙某佩服。” 唐小志摆手道:“过奖,过奖。孙兄身上的优点也很多,例如有钱...” “...” 几人相互交谈着,气氛颇为融洽。 大约半个时辰,原本平稳行驶的马车忽然大力摇晃了一下,使得车上四人为之一惊。 孙探花颇为胆小,此时竟怪叫了一声,“啊,怎么回事?是不是蝗虫把马车都给掀翻了?” 令身边的白小露不由向他投去了一眼深有意味的目光。 这人怎的如此胆小如鼠? 唐小志与马户则对视一眼,无奈笑道:“孙兄莫惊,不是蝗虫要掀翻马车。是我们已经驶出了水泥路的路段,泥路坑洼,颠簸是在所难免的。” 孙钰这才稍稍定下心来,道:“水泥路?我想起来了,与露儿进村那会儿,我们便注意到你村中的道路平整异常,且遇水不化,重马车行驶过去,也不会留下车辙印。唐兄是怎么做到的?既然造出如此神奇的马路,为何不全境推广?” 唐小志回道:“孙兄有所不知,你以为造出这些水泥路不要钱吗?非但得动用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困难重重,朝廷也不一定允许私自建设道路。故而,只能先在我们商社的加盟村子里打造,那些不愿加入的村子,便暂不可用了。” “不过,孙兄提到马路,倒是提醒了我。大奉现在的交通工具,速度还是太慢了,不论是行军,还是通商,都跟不上速度。为了我们商社的长远发展和利益考虑,我得尽快给道路提速,快点把轨道交通做出来。” “轨道交通?” 听此一言,白小露和孙钰顿时露出了纳闷的神情。 “何为轨道交通?” 白小露浅浅问了一句。 唐小志一笑,先是应了一句:“宁姑娘可以理解为另一种交通工具和其专属的道路。” 而后,又转头问向马户,“前些日子,让你广招天下铸铁能手,事情办得怎么样?” 马户说道:“一直在办,但大里正您的要求太高,寻常的铁匠达不到要求,而顶尖的高手都被朝廷的工造司给招去了,我们的进展很慢。” 唐小志微微皱眉。 所谓轨道交通,说白了,也就是想造火车,以提升运力和运输速度。 而想要造出火车,必先弄出蒸汽机。 蒸汽机要想铸成,就先得熔铸一个气密性很好的缸体,以保存足够大的蒸汽压力。 还要铸造出齿轮、传动轴...等等特殊的零部件。 以大奉朝目前的科技水平,想要做 第42章 牛角村除恶! “知道了。” 唐小志闻言,回应了一句。 下人此时的通报打断了几人的话题,也算是给他一个理由转移“焦点”。 毕竟,如今赈灾是首要之事。 至于白小露在得知他疑似心有所属之后,态度急转直下之事,并无关紧要。 只要白大小姐一天不离开,唐小志就还有机会“力挽狂澜”,俘获她的芳心。 这事,并不急于一时。 真正的情场高手,享受的是俘获“猎物”过程中的那种成就感与满足感,然后才是花前月下,巫山云雨。 一步就想直捣黄龙之人,不可谓之“高手”,顶多就能算个色痞,或者海王,亦或孟浪... 当然,相对于大多数男子来讲,宁可海王,不愿“高手”,毕竟最终的目的是一样的。 有时候简洁有效的达到目的,才是大部分人之所需。 顿了顿,唐小志换了一种心情,重新穿戴好防虫服,看向对面二人,道:“我们到第一站了,二位是要下车,还是留在车上稍等都可以。唐某也不会在此逗留很久。” 说完,便示意马户开门下车。 车门打开的刹那,外面似乎还刮着北风,好几只硕大的蝗虫趁着开门的间隙,飞进了车厢。 孙钰即便是已经穿上防护服,仍是对这些虫物极为敏感,畏畏缩缩之态,完全失去了堂堂探花郎的风范,扭头对白小露说道:“露儿,这些虫子太恶心了,我们还是留在车上吧。” 白小露失望地看向他一眼,“若留在车上,还不如不来,直接在客栈躺着还舒服过。说是来赈灾的,岂能畏首畏尾?” 言尽,人已跟随唐小志的脚步而去。 孙探花愁苦的脸,犹豫了几分后,倒也跟了去。 要不然,传出去说堂堂首富家的公子哥,当朝探花郎竟然没有一介女子有胆色,那么这笑话就大了。 来到牛角村口。 村口处的那棵古榕树下,已经站满了村中的数十青壮年。 为首的是三名高壮少年,看着脸上还稍有青涩,大约十五、六岁左右的年纪,但身板却是够硬了。 而此三人便是这牛角村伊家三兄弟,也是清水河村蹴鞠队的青训队员,不大的年纪,但已然可以上得了台面。 三兄弟,老大伊莱万,老二伊多夫,老三伊斯基,人称球场“妖刀三剑客”。 名讳倒是朗朗上口... 唐小志走了过去,正襟朝伊家三兄弟,喊话道:“莱万、多夫、斯基!” 伊家三兄弟闻言,竟似乎做了某个立正的动作,异口同声道:“属下在!” 喊得是掷地有声,像极了那种沙场战士的样子。 令唐小志不由一呆,三人如此回应,外人不知,不禁会以为他是什么大将军... 转而道:“尔等三人既是村中的少年翘楚,当肩负重任,起带头作用。蝗灾事大,赈济事忙,现任命你三人为此村清剿队队长,总管清除蝗虫事宜,带领村中青壮协力保护村中粮产,不得有误。” “遵佛爷令,属下当竭尽全力。” 三兄弟再次异口同声。 他们三人以一种近似于士兵面对将军时的语气回话,而唐小志也潜移默化的用“将军”的语气发号施令,场面难免就有些严肃。 不过,这倒也无可厚非。 清水河村本部的蹴鞠队,不论是一线队,还是青训队,都是实行军事化管理,各种条例规章极为严格。 唐小志的蹴鞠理念是,严厉之下出“成绩”,棍棒之下见刻苦,不会像前世一样天天给球员们喂“海参”... 而牛角村虽然还不是商社的加盟村落,但唐小志已经私下忽悠了当地有潜质的青少年加入他的蹴鞠队,伊家三兄弟便是其中之一。 不过,此次蝗灾过后,商社的影响力空前扩大,必然就能吸引更多、更远的村子加盟。 唐小志见三兄弟少年老成的样子,满意点头:“好!我会给你们留下几车物资,让你们手下的队员都穿上防护服,做好防护工作。蝗虫群在白天会比较活跃,人工队绞杀事倍功半。因此,白天你们应该重点守护粮仓和那些未及收割的田地。” “到了晚上,蛰伏下来的蝗虫反应变慢,人工队再全力绞杀。现在,大量的放出蝗虫的天敌,先扫荡过去一遍。待村中的灾情有所缓解,你们就打着商会的旗号继续去支援附近的村子。灾情面前,不可分你我!可知?” “是!” 三兄弟皆是点头。 唐小志随后转头,对马户说道:“马户,为他们三兄弟挑选十名消防队员,留下指导赈灾,并支援几笼鸡鸭鹅。” 马户点头,转身去准备。 白、孙二人跟在身后,见此情形,倒也无从插手帮忙。 相比于手持抄网去帮忙扑杀蝗虫,这两位矜贵人物的精神支持,或者钱银捐赠更加有效。 片刻后。 唐小志交代完赈灾的细节后,转头对两人说道:“走吧!我们进村逛一圈看看情况,若无大碍,我们便启程去下一个村子。” 二人点头,紧随脚步。 牛角村不算大,前后也就两百多人,但田地却是要比清水河村多出一倍有余,乃是十足的粮产“大户”。 所幸的是,在蝗灾来临前,大部分田地已经被收割完毕,剩下来不及赶收的,现在也已经有人在尽力挽救。 唐小志带着队伍,一边随手扑杀身边的蝗虫,一边了解着村中情况。 来到村尾时,却发现有好几间屋舍被撞毁了,受灾的户主此时正坐在门口大哭不已。 令唐小志等人疑惑不止。 这蝗虫吃的是庄稼和果蔬的嫩叶,按理说,是没有能力推倒房屋的。 眼前这个状况,是为哪般? 心中疑惑之下,便走过去询问了一户人家,道:“老先生,你们 第43章 当斩 “唐公子,你这是...” 白小露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竟有人向一头牛问罪,而且这个人还是她眼中的当朝“大皇子”... 如此光怪陆离之人,日后将成为我的夫君吗? 白大小姐有些呆了。 唐小志却没有理会,此时又向马户暗示了几眼。 马户跟在唐小志身边三年,早就对他的脾性了如指掌,两人之间说是可以做到一定的“精神交流”,并不为过。 下一刻,马户了然后,便大怒着,指向那头牛,也是大喊道:“大胆奸牛,竟还不跪下伏法?我看你是想抗拒!来人啊,拿下此牛!” 他喊着,人已经身先士卒,一脚飞向了杨大地主的老牛。 身后跟随而来救灾人员,也后知后觉地冲向前去,飞踢那只牛。 老牛在吃疼之下,怪叫一声,顿时一把挣脱牛绳,发狂般冲倒了面前的一道土墙,如若无头苍蝇。 唐小志这时演技上线,大叫道:“啊?奸牛竟敢拒捕?来人啊,将之就地格杀,以儆效尤。” “是,大人。” 一众随从听此,当即操起棍棒冲过去,猛击那头老牛。 唐小志搬出了自己的官位,手下人配合无间,此时也不喊“里正”了,转而喊“大人”。 他带进村的人有几十个,几十人围杀一只老牛,并不费什么力气。 没两下,便将老牛活活打死。 而在这期间,杨大地主瞳孔爆裂,一个劲儿地想阻止,但终究无济于事。 “都住手,天杀的,你们是土匪吗?哎呀,我的牛啊...” 杨大地主肉疼至极。 要知道的一点是,在大奉朝如今百废待兴的局面下,一只成年的牛可是价格不斐的。 尤其是在清水县这样的贫苦地区,对于农民来讲,牛可矜贵着呢。 唐小志却丝毫不理会杨大地主的哀嚎,自顾笑而不语。 等到击毙老牛后,马户回身复命:“禀告大人,奸牛已经伏法,请指示。” 唐小志这才开口道:“很好!奸牛当诛杀!但牛死了,怎么赔偿给农户呢?这样吧,就拿它的肉赔给受损的人家。马户,立即去办。” “遵命!” 马户笑着道,但目光一转,却又补了一句:“可是大人,刚才这牛胆敢拒捕,还突然发疯。恐怕是得了疯牛病,此事不可忽视啊。疯牛病可是会传染的,牛是杨村长家的,他说不关他的事。但我们得消除疯牛病啊,依属下看,应该将杨村长家的另外九头牛也杀了,如此才能杜绝疯牛病的传播。” 这货与唐小志心有灵犀,一唱一和,饶是配合无间。 此时,连杨大地主家的另外九头牛也不想放过。 唐小志听此,有了理由,当即点头,道:“马户你所言极是,就应该这么办。来人,传本官口令,将杨村长家的牛都杀了,防止疯牛病传播。” 身后几十名随从齐声应是:“遵命。” 说完,朝那名老汉问了问村长的家在哪后,便蜂拥赶去。 任由杨大地主如何阻拦,都拦不住。 杨大地主也是个狡猾多端之人,此时已然看出唐小志是在变着法子,让他负责。 脸上一怒,便凶神恶煞般扑向唐小志,道:“唐小志,你这个浑蛋,你这是在公报私仇,变着法子宰我。老子不就是不愿加入你的商社吗?他娘的,老子和你拼死。” 他张牙舞爪地扑来,但还没碰到唐小志的衣角,就被马户一脚撂翻。 而唐小志心生一计,竟突然扑到了身边的白小露怀中,脸上一阵惊恐,道:“啊?大胆恶霸,居然敢喝斥朝廷命官?本官现在感觉身体不适,可能是被你吓到了...” “嗯...不好意思,有劳宁姑娘扶我一下...” 他十分“恐惧”般抱住了白小露,在孙钰难以置信的目光中,竟揽住了大小姐的细腰,头部贴到了大小姐的胸前,害怕求抱抱的样子... 白小露大惊,同时羞涩不已,因为唐小志的脸...竟极其无耻地贴在她胸口,像是在感受着什么。 “唐公子...你...哎呀...你站好点...” 白小露震惊,被一个异性这么抱着,让她感觉浑身发麻。 但“大人”好像受惊了,又不能推开他,怎么办? 唐小志在此间隙,竟借着杨大地主的歇斯底里,趁机对白小露揩油。 等“享受”了片刻之后,唐大里正这才意犹未尽的回过神,大怒道:“大胆贼人,竟敢对本官无礼?马户,按律,当面喝斥朝廷命官,以下犯上,是该当何罪?” 马户机灵非凡,此时竟极为夸张地说道:“当斩首!” 唐小志一听,差点没一个踉跄摔倒。 我去! 马户这头驴,也太夸张了。 以下犯上,喝斥朝廷命官,顶多就是打三十大板,何至于斩首? 除非,他喝斥的对象是皇帝。 不过,却是能有效的震慑到杨大地主。 “啊?斩首?我朝律法何时这么严厉了?唐小志,你莫要拿着鸡毛当令箭,老子不会放过你的...” 杨大地主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吃了唐小志。 唐小志却斥道:“什么?你除了喝斥本官之外,竟还敢威胁?看来也不用等秋后了,现在就可以将你就地正法。来人啊...” 他佯装发号施令,状若正襟的样子。 这时候,一向正直作派的孙探花,出言阻止道:“慢!唐兄,不可如此。此人虽出言顶撞,意图逃避责任,但按律罪不至死。不可枉顾国法啊,严格来说,他应该即刻收监,杖责十下,以示惩戒。而非斩首…” 唐小志倒也知道,“斩首”这个惩罚过了,而且他只是户漕,并没有断案的权力,其实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但听到按律只能收监几日,打十 第44章 活菩萨,信息提速! 白小露语塞,神情忽闪,尴尬地断续道:“...唐公子...不必客气...” 如此情况下,她明知唐小志是故意趁机揩油,而心中却似乎提不起任何的抗拒心理。 很大原因是因为“大皇子”殿下是在为民除恶之外,当然也有白大小姐暗中的自我接受。 站在女人的角度来说,大部分人是很难接受男子的孟浪行为。 但如果这样的行为是施加在自己身上,而自己又对那人印象颇佳的话,那么俨然是生不出半点的抵触心理。 尤为奇妙。 而唐小志听了,眼前一亮,暗道:不必客气?意思是我还能再来一下? 浅浅YY了一下,唐大里正恍然觉得自己非常有戏,宁姑娘似乎并不生气。 但他不得而知的是,白小露的“容忍”,其实有一部分因素是建立在大皇子的基础之上... 如果白小露现在知道唐小志根本不是什么大皇子,那么或许就不会那么好说话,而孙探花也会瞬间暴起。 这时候,身后那名受灾的老汉,迈着蹒跚的步伐走来,面上一阵激动道:“哎呀,原来这位大官人是清水河村的大里正啊...哦,不,现在应该是参事大人才对。多谢您为我们牛角村主持公道啊,杨村长这些年可没少对我们村民进行剥削,鱼肉乡里...” 说着,竟要弯腰行礼。 唐小志赶忙将他扶住,道:“老哥哥不必多礼,本官既然是来赈灾的,遇到不平之事,自然不能视而不见,应该做的。本官言出必行,你家的房屋被这疯牛所毁,那么这头被打死的牛,便归你所有。这也快入冬了,你就宰了这头牛将肉存起来,当作是今年过冬的肉食吧。” “至于房屋,连同另外几间屋子,本官自会命人来修,所花钱银算在清水河商社头上。你们无需担忧。” 老汉听了,顿时感激涕零,“啊?真的吗?太好了,唐大人真是菩萨心肠啊...多谢唐大人,老朽这就去通知受灾的乡亲们,说我们村里来了个大菩萨。” 说完,竟真的跑去奔走相告起来。 同一时间。 手下人也从杨大地主的家里牵来了另外九头牛,唐小志轻笑道:“马户,去安排一下。将这九头牛都交由伊家三兄弟保管,来年春耕,就轮流给村民使用,不必再租赁,就当做是牛角村的第一份集体财产吧。” 马户应是离去。 而后,唐小志这才扭头对白、孙二人接道:“二位,让你们见笑了。我们这穷乡僻壤的,村中难免有那么几个泼皮无赖、恶霸,让你们见笑了。走吧!除掉了这个杨村长,牛角村暂且倒也无碍,我们去下一站。” 孙钰却道:“唐兄就这么走了?那恶霸村长出狱归来,报复村里怎么办?” 唐小志却摆手道:“无妨!我的人将他送到县衙后,自会有衙役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晾他日后也不敢再霸凌。再者,罚没了他的家产,他也跳不起来了。” “唐兄如此肯定?这村长能拒绝加入你们商社,还能在村中横行了那么久,恐怕是有些关系和手段的。你不怕有意外?” “不怕,本官是关系户。清水县令,如今也是灵州府知州,我和他是拜把子兄弟。杨村长能告到哪里去?再者,我也是秉公办事,即便是陛下来了,也不能耐我何。” 听此,孙钰彻底沉默了。 白小露则浅浅一笑,心中暗道:你当然是关系户了,不然谁有胆子弄出这个清水河村来?皇帝就是你爹,你当然不怕他... 无形之间,唐大里正的这句“关系户”,竟又让白大小姐对他的“身世”更加深信不疑。 只是,当有一天真相大白,得知唐小志并非大皇子后,她不知又作何感触? 与此同时。 身旁一名记者模样的男子对身边的小厮,吩咐道:“记下,今日头条:清水河商社受命朝廷,全面启动赈济蝗灾工作。社长唐小志牛角村除恶,并为村民修缮房屋,百姓拍手称快,谓之活菩萨,真乃我辈楷模。” “将此消息送回村中,通知刊印坊按头版印发,传达至灵州府五县以及各部村落,不得有误。不仅要在我们本部清新社的报纸上印发,另外七大报社也一样。蝗灾期间,重点报道我们大里正的事迹,务必要让各县百姓都记住这个名字。” 小厮点头离去。 八大报社原本只是村级的媒体,所印发的报刊,不出清水县。 但如今情况有所不同,周仓这个“保护伞”已经升官,各大报社的辐射区域也理应扩大。 而唐小志此来,本就是要为商社塑造正面形象,自然得大肆宣扬。 出村之前,他已经吩咐村中的刊印坊全速运作,相信不出一个月之内,定能将“报刊”这种新型的消息传播方式,传导到各大县份,并对商社进行全方位的形象塑造。 在这个交通极为闭塞的封建朝代,报刊的出现,绝对是具有颠覆性意义的。 当在各大县份都设立了记者站和刊印坊之后,消息的传播速度便可大幅提升,且能构建出一个“共享广告”平台,实质创收的同时,又能把控舆论导向,寻找更大的商机。 各大记者站之间,利用飞鸽传书通信。 试想一下,当清水县的稻谷丰收时,有了报刊和记者的报道,消息便能很快地传播出去,让其他缺少粮食的县份过来购买,那该是怎样一副场景? 飞鸽传书的速度,比人力、马车、跑腿都要快得多。 例如,清水县和灵州城距离三百里,利用飞鸽传书的情况下,中间只需要多设几个鸽子驿站。 消息先传到清水县城,再由清水县城传到下一个驿站,多传输几次,一夜之间便可将消息传到灵州。 当地的记者站得到消息后,连夜刊印报 第45章 大圣与渣男... “蔡坤坤?好名字!” 唐小志咧嘴一笑,道:“我还以为叫蔡许坤呢...以后跟着本官,如何?” 蔡坤坤躬身,皱眉道:“我大哥便叫蔡许坤,大人认得他?” 令唐小志不由一呆,略显尴尬。 但并未多言,摆摆手之后,示意队伍继续前行。 突然接到被晋升的消息,十足令唐小志大感惊喜。 加上遇到杨大地主这档子事,让唐小志不由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清水河商社要跳出一隅之地,走出清水县,发展壮大,就必须吸纳更多的土地和加盟村落。 在这个几乎没有任何科技水平可言的朝代,人口和土地俨然就是第一生产力。 要发展壮大,只能不断地扩张地盘,吸纳人口。 有了总指挥使这个头衔,在灵州府辖区内,唐小志便可横行无阻。 州府各地的村落中,难免会有像杨大地主这样的恶霸存在,唐小志若能趁着此次蝗灾的契机,利用指挥使的职权,顺道除去这些恶霸,必然能在各地百姓心目中建立起一个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的正面形象。 斗地主,除恶霸,将土地重新分配到普通百姓手中,先建立起一定的威望。 来日清水河商社扩大之时,唐小志登高一呼,必然能一呼百应,为商社吸纳更多的地盘和“加盟商”。 而不论是斗地主,还是与恶霸周旋,单靠“总指挥使”这个名头显然还不够,仍需有官兵在场,才能形成实质的威慑力。 不然,一旦走出了清水县,唐小志这个户漕参事的官位便无用了,遇到质疑他身份的人,或者手段比较强硬的恶霸,难免就力压不住。 因此,带上蔡坤坤这支官兵,就显得尤为关键。 一来,在灵州府境内,大多数地方人士都认得这些府兵,并在一定程度上忌惮府兵的威慑。 二来,蔡坤坤本是传令官,深知唐小志这个官位的真实性,若是遇到像杨大地主这样质疑他身份的刁民,蔡坤坤可以站出来作证。 手中有权有兵,他这个指挥使看起来也才像个样子,做起事情来自然更加得心应手。 队伍重新上路,车厢中。 唐小志心中若有所思,脸上不由泛起黠笑。 若是一切顺利,那么这次蝗灾非但能让他个人声名鹊起,而且更会让商社一举发展强大,占领更多的地盘。 对面的白、孙二人看着,皆是有些疑惑。 “唐公子,这是想起了什么喜事吗?竟自顾暗笑不已?” 白小露不免多问了一句。 唐小志却故作神秘道:“百姓们被压迫太久了,是时候站起来当家做主了...” 这么一说,就更让二人匪夷所思。 来到下一站,一个名叫银杏村的地方。 唐小志故技重施,简单的布置赈灾事宜,并留下十名经过事先训练的“消防人员”后,便开始在村中巡视起来。 事实上,各地赈灾的举措,已经有了完善的安排。 此前,商社在各地招募的民工倾巢出动,由另外两大副里正负责配合当地官府赈灾,形成了一系列的既定流程,并不用唐小志赶到后再事事安排。 白天,大量的鸡鸭鹅和林中捕到的鸟兽,以及食谱中有蝗虫的牲畜被放出,全面扫荡落在田地中的蝗虫群。 夜晚,蝗虫群相对迟钝,则轮到人工队出手,或是手持抄网扑杀、放火烧杀,诱捕...等等。 蝗灾虽势大,但民众的抗击力度也不小,隐隐有“扭转乾坤”的迹象。 唐小志找来了村中的老人,派发赈灾粮的同时,也逐一向他们询问村中的情况。 遇上村中那些为富不仁,私下压榨佃户粮产,中饱私囊的地主,皆是一一问责。 “大胆刁民,竟敢鱼肉乡里,克扣杂税,视朝廷律法如无物。本官岂能容你?来人啊,将之收押,家产充公,田地均分百姓。家眷若有胆敢阻拦者,皆按同罪论。” “...” “无耻狂徒,竟敢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横行霸道?其罪令人发指!来人啊,将之押入大牢,处鞭刑十下,贬入贱籍。” “...” “无良奸贼,竟敢公器私用,强抢良家妇女?简直是丧心病狂!来人啊,处之以阉割之刑,并卖入青楼做龟公。所得银两用来贴补百姓...” “...” 一路往灵州而去,唐小志每到一个村子,都会设法惩治当地的恶霸和匪贼,收缴上来的物资皆用于当地百姓身上。 一时间,沿途百姓拍手称快,齐声庆贺,都赞他是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官。 当然,也并非所有地方都有所谓的恶棍和村霸。 来到一些民风较为淳朴、和谐的地方,唐小志找不到“理由”除害,但又想获得当地居民的拥护,便会慷慨解囊,大力发放赈灾粮的同时,也允诺为他们修桥铺路,以此笼络人心。 无形之间,唐小志的这些作为,在沿途百姓中便逐渐形成了口碑。 加上手下的八大报社全力鼓吹他的事迹,不断地引导百姓的舆论。 在唐小志离村的半个月后,竟在灵州府境内引起了一阵夸赞之风,让他隐隐有了“首善”的称号。 而他麾下的清水河商社,以及各大易名的分号,则被称为“仁商”。 甚至有些感激涕零的村民,暗中将他称为惩奸除恶的“大圣人”... 以至于,还未到灵州府,灵州府城中便已经把“大圣人”的事迹传了个遍。 路过,平县县城时,当地县令奉承之至,竟带着手下官员出城迎接,并亲切地称呼唐小志为...“唐大圣”。 饶是令孙钰和白小露惊讶不已,同时又对唐小志不无敬仰。 短短半月而已,他居然将自己的名字传遍了整个灵州八县,看来大皇子贤明之名并非虚 第46章 真假总指挥,劫匪来了! 而就在大明王殿下气愤之时,唐大里正却犹为惬意。 在前往灵州府半路的官道上,唐小志命令队伍转入了一条小道,来到一处山林湖畔,试图做短暂的休整之后再赶路。 车厢中,仍是四人在座。 面前的小桌板上铺着地形图,唐小志正与马户商讨着下一站应该去往哪里,白小露则时不时插嘴,给出自己的建议。 唯有这位孙探花,看起来毫不关事,偶尔搭上两句话,也没人怎么理会他。 顿时,就让孙钰觉得有些心里不舒服了。 事实上,这一路而来,孙大探花可是出了不少力,例如说捐出了不少银两,利用孙家的影响力调动人马支援赈灾...等等。 可是到头来,功劳似乎都落在了唐小志和他的清水河商社之上,完全没有提到他这位幕后大金主。 在孙钰看来,这并不合理。 大皇子殿下得了个“大圣”的美名,怎么说他孙钰也该混得个“半圣”吧? 但结果却是,世人只知唐大圣与总指挥使,俨然没记住他这个“大老板”,又如何让他没有非议? 加上此时三人自顾商讨着下一步的路线,像是当他透明一般,孙钰便忍不住了:“唐兄,稍等...” 三人闻言,向他投去了目光。 唐小志说道:“孙兄有事?” 孙钰假意咳嗽了两声,正色道:“唐兄,听你们所言,我们这一路还有很多地方要去。为求效率,不如兵分两路?你与这位马兄弟一路,而我则与露儿分一路,两头并进,岂非能省下很多时间?毕竟灾情紧急,你也不想拖慢进度,对吧?” 说完此话,孙钰心中便开始浅笑起来,似有谋划。 他此时建言兵分两路,并非全部是为了赈灾的效率,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在。 兵分两路之后,他便可与白小露二人单独赈灾,撇开唐小志这个“情敌”。 连日来他们四人一起,朝夕相处,白小露显然对唐小志的态度变得极为温和,甚至有了一丝“喜欢”的意思在。 这对于孙探花来说,并不是什么好消息,他必须作出一定的“反击”。 感情面前,不分君臣。 即便是认定了唐小志就是当朝大皇子,孙钰也不愿就此让出自己的心悦之人。 若是能争取一下,他不会放过。 而兵分两路赈灾之后,他不仅能暂时撇开唐小志这个“大皇子”,还能趁机找回属于自己的功劳,让百姓们知道除了有那位“唐大圣”之外,也有他这位“孙大圣”。 故此,便心生一计,建议分两路同时赈灾。 唐小志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点头道:“孙兄所言,倒也不无道理。我看行,不然就按孙兄所说,兵分两路吧。” 孙钰闻言一喜,刚要说话。 却听白小露抢先道:“嗯,按理说,兵分两路也未尝不可。但你们可曾想过,我与孙兄并无官职在身,并不能打着官员的旗号去惩奸除恶,参与赈灾。” 不得不说的是,白小露此话也是有理。 孙钰与她虽身出名门,但如今并无官职在身,自发赈灾倒是可以,但惩治恶霸就不行了。 不然,会被认定为僭越赏罚之权。 但孙钰却也不急,呵呵一笑后,道:“这个简单。唐兄不是总指挥使吗?你只需任命我为副总指挥,再给我安排几名府兵同行。如此一来,孙某也就算是临时官员,有了惩治之权。不是吗?” 唐小志眉目一展,笑道:“孙兄所言极是啊,那就这么办。我现在便任命你为灵州赈灾副总指挥,与我兵分两路,一同赈灾!” 孙钰大喜,赶忙道:“好!谢唐兄信任,孙某定不负所望...” 但他的话,还是没能说完,就被白小露打断:“也行吧!唐公子既然如此决定,那便兵分两路。但还请让马先生跟随孙兄前去,我...跟唐公子一路吧。” 话说到最后,她竟扬言要跟唐小志一起,而让马户跟孙钰同行。 孙探花一惊,“这...是为何?露儿你不愿和我一起?” 就连唐小志也一时不解,道:“是啊,宁姑娘不愿和孙兄同行?” 白小露柔媚一笑,“不是不愿,是不可。你们想啊,我与孙兄都是外乡人,相比于唐公子和马大哥之下,并不了解此处的地形和村子的分布。若一起同行,难免会有所耽搁。让马大哥带着孙兄一起,一熟带一生,却是最好的。不对吗?” 这话,倒也有理。 孙钰是江南人士,很少踏足幽都三郡境内,并不熟悉本地地形。 白小露虽说是幽都府本地人,但也谈不上对每一个郡县都很熟悉。 唐小志和马户则不同,他们本就是市井人物,比这两个身娇体贵的士族子弟要熟悉灵州地形,“老带新”的方式组队,是为最佳。 如此一言,便让孙钰的小算盘堪堪落空,并且他还找不到理由去推脱的那种。 唐小志想了想,点头道:“宁姑娘此话,倒是比我们这几个大男人考虑更为周全。那就这么决定了?孙兄,你以为如何?” 孙钰心中一沉,同时又语塞当场,瞬间也无法找到理由推脱。 白小露则直言道:“唐公子不必多问,孙兄不会拒绝!兵分两路之计,是他提出来的,他又怎会拒绝?是吧,孙兄?” 孙钰呆了。 白小露这话,彻底断了他斡旋的可能性。 眼下,只能硬生生点头。 唐小志满意笑道:“那好!不过,我们应该选在什么地方分开呢?” 马户这时一手点在地图上,道:“就选在灵州西郊二十里处的九狼山附近分开吧,那里有分叉路,通向不同的乡镇,是最适合的位置。” “好!” “好!” “...” 除了孙钰此时沉默之外,唐小志和 第47章 大王命我们来绑人! 营地中。 无数帐篷被搭起,起火生灶,一派繁忙。 好在此时的队伍人数众多,倒也能很快准备好晚饭。 彻底入夜以后,大帐中,下人们已经上好了饭菜。 虽然是在荒山野岭,风餐露宿的条件下,但今日伙食还是备齐了四菜一汤。 饭桌前,唐小志微笑着,客气道:“来!宁姑娘吃饭吧,荒野之地条件简陋,还望不要介意。” 白小露点了点头,刚想拿起碗筷时,却像是想起了什么,忽而道:“唐公子,人与人交往,贵在真诚。说起来,你我已经相识差不多一个月,也算是对彼此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有些事情便无需隐瞒。我们坦诚以待,如何?你莫要再叫我宁姑娘,而我也不再称你为唐公子,怎样?” 闻言,唐小志皱眉道:“为何?我不叫你宁姑娘,那叫你什么?和孙兄一样,叫你露儿?” 白小露若有深意地白了他一眼,“你当然不能再叫我宁姑娘了。因为我本姓白,幽都白府人士。这样说...你明白吗?” 她浅浅地羞涩道。 能如此说话,白大小姐自然有了要与“大皇子”殿下坦白身份的想法。 经过这些时日的了解,白小露在心中对他已经有了“定性”。 说白了,便是对“大皇子”并不讨厌,乃至在连日来的朝夕相处中,还产生了一丝好感。 此前对婚约的排斥,不过是白小露对父母包办婚姻的抵制,并非发自内心的讨厌大皇子。 既是如此,白小露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同时她也能感觉到唐小志对她印象颇佳,那何不敞开天窗说亮话,捅破这层窗户纸? 真人真事的交往,岂不更好? 不然,一个叫“宁姑娘”,一个叫“唐公子”的,好像都是在叫别人一样,不免别扭。 而他认不出我的身份,那就由我来说破吧。 白小露心中如是想到。 她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氏,并点明自己是幽都城白府人士。 实际上,便已是说出了自己的来历。 众所周知的事实,幽都白府只此一家,便是文官之首,白太师的老家。 而那个位列三公之一的老太师,正是白小露的祖父。 在白小露看来,她只需要说出幽都白府,那么只要唐小志不是井底之蛙,或者痴傻,便不难猜到她的身份。 但她不得而知的是,唐小志还真是一只井底之蛙。 这三年来,因为村中的部分生意有些悖逆国法,在周仓没有升官之前,并不好张扬。 因此,唐小志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清水县,加上周仓有意对他进行信息封锁,时至今日,他俨然就像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儿”。 如今来到这灵州府境内,严格来说,还尚属首次出远门,哪里又知道幽都白府的含义? 唐小志听此,眉头更深,讶然道:“啊?宁姑娘...你竟然隐瞒了真实姓名?” 白小露笑道:“你还叫宁姑娘?都说了我姓白...白府之人,你还要继续装吗?别说你不知道白府代表什么…若怕显得生份,直接叫我露儿也可以,但莫要再喊宁姑娘...” 她说着话,脸红了起来。 唐小志却更加疑惑,饶是想不通“幽都白府”代表着什么。 “幽都白府...” 他嘟囔了一句,疑惑之下,索性不再纠结,转而冲着帐外喊话道:“来人啊。” 这些年,唐小志一直在暗中布局将商会发展壮大,手下人倒是无孔不入。 他不知道幽都白府的底细,但手下人不可能不知。 片刻后,一名手下走了进来。 唐小志先对白小露喊了一声:“那...露儿你先吃饭,咱们边吃边聊。” 见到白小露点头拿起碗筷后,这才扭头向手下问道:“你可知幽都白府是什么地方?” 那名手下明显比唐小志要“见识广阔”,此时露出一丝惊讶,道:“啊?大里正竟还不知幽都白府是什么地方?不过也对,这些年周大人把你藏得严严实实的,你倒也未曾出过清水县。而有些事你不问,我们倒也不知道该不该说。这幽都白府啊,可是...” 那人说着话,正要说到重点时,却蓦然被帐外传来的一声炸响给打断。 砰! 像是有人在附近燃放烟花,声音幽远。 而这一声炸响也同时引起了三人的注意,唐小志一愣,赶忙道:“什么情况?这声音像是有人在发射响箭?” 那手下人狐疑了半分,回道:“大概是的。大里正,这附近的九狼山曾经是山贼窝,虽然前几年已经被打散,但仍时常有流寇出没。该不会是来山贼了吧?” 唐小志一听,顿时肃然,瞬间对白府的信息失去了兴趣,道:“蔡坤坤呢?通知他马上去查看,若真是流匪山贼,命他务必向灵州求援,抵御来犯之敌。” “是!” 手下当即离去,也顾不得再向唐小志解释何为白府。 这个节骨眼上,那名手下哪怕再多说半句话,唐小志便能洞悉白小露的身份。 结果却阴错阳差... 回过头的唐小志,也暂且不再纠结于白小露为何要隐瞒身份,略微有些忧虑道:“宁...哦,不,露儿,我们赶紧吃饭,若真是山贼来袭,便不可轻视。” 白小露“嗯”了一声,也是暂时打消了与“大皇子”相认的打算。 要说,也得等确认是否山贼来袭之后再说。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埋头吃着饭,疑似山贼来袭,令他们显然话少了许多。 同时。 另一处营帐内。 蔡坤坤接到下人的通传后,不敢懈怠,立马就带着手下官兵前往响箭的发射地赶去。 途中,一名府兵看着空中逐渐陨落的“烟花”,道:“大人,这明显不是来自山贼的响箭信号, 第48章 两只大肥羊! 九狼山往东三十里外,一处丛林之中,与大部队分开后的孙钰、马户二人,也已经扎好了营地。 他们随行的人并不算太多,也就约五六十人的样子,毕竟主力人员还是得跟着唐小志这个“大圣人”。 营帐中。 孙探花一阵唉声叹气,望着眼前矮桌上的咸菜馒头,心中失落不已。 他出身富贵之家,从来都是锦衣玉食,何曾如此将就过? 此时,俨然没有半分食欲,腹诽道:“马大哥,你就不能安排一点荤菜上桌吗?虽说荒郊野地的,条件艰苦,但总不能餐餐都如此对付吧?” 马户笑道:“你以为咱是来秋游的吗?既是为赈灾而来,当提前做好艰苦的心理准备。你看着就是大富之家的公子哥,自然看不上我们这些白面馒头。但穷苦时,这些食物对我们来讲,可都算山珍海味。” 说着话,马户却是吃得老香。 孙钰脸上一抹阴郁,说什么也提不起胃口,索性就将自己面前的那份食物推向马户,道:“你既认为是山珍,那便连我这份也吃了吧!” 马户憨直,俨然却之不恭,笑道:“真的?好!你不吃,我吃。” 说完,就自顾狼吞虎咽起来。 待一阵饱腹之后,回过头,就看见了孙钰那张阴郁的脸,顿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同时也深知孙钰难以真正适应山中的艰苦生活,便一叹道:“看来今晚没有点荤腥,你是打算饿着肚子了。也行,你既喊我一声马大哥,我又怎能亏待于你?我去给你准备另外的餐食,等着吧,总指挥大人。” 说着,马户便起身走出了帐外。 或许是想尽量多给孙钰这个副总指挥一点面子,马户那句“总指挥大人”特别加重了语气,并提高了说话的分贝。 殊不知,此时营帐不远处的草丛中,正潜伏着一队人。 “总指挥大人”这五个字传入麻飞耳中时,令他不由心中一喜,小声道:“老郑,从营帐中走出来的那个矮胖男人声称总指挥大人,说明那唐小志必在帐中。咱们这是蒙对了,他果然改道了。” 郑义德点了点头,“嗯,应该没错了。唐小志虽然私自立了一位副总指挥,但正副有别,下人们应该不会贸然同时喊两个人总指挥。不必多想,里面的人肯定是唐小志,等下不管他承认与否,咱都无需理会。先带回去再说。” 麻飞回道:“好!那动手吧!” 话声刚落。 郑义德已经冲出草丛,大喊一声:“打劫!不想死的,都给老子趴下!” 与此同时,隐藏于周边各处的数十官兵也随之现身,将营地团团围住。 孙钰和马户的队伍中大多都是些救灾人员,单从战斗力上来说,显然不能与受过严格训练的官兵相比。 异变突起之后,郑、麻二人的人马很快便控制了局面。 孙钰这个“总指挥大人”被架到营帐外,早已吓得脸色煞白,惊恐地盯着郑、麻二人,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马户也被拉了过来,同样震惊之色。 郑义德将麻飞拉到一边,“老麻,我们的目标虽然只是唐小志,但若放走其他人,消息很快就会泄露。我带着他先撤,你留下处理这些赈灾人员,将他们迷晕,过几日再放人。” 麻飞点了点头,“好!连那个胖子也一起带走吧,此人跟在唐小志身边,想必也是个重要人物。莫要让他过早脱身,以免坏了大王的谋划。” “好!” 二人商定之后,各自分工,转眼便收拾了孙探花手下的人马。 ... 另一边的大营中。 唐小志正在与白小露同桌吃饭,却迟迟不见下人来报。 蔡坤坤带人前去查探响箭的来历,也是一去不返,令他不觉有些担忧起来。 该不会真的有山贼来袭吧? 心中一阵不安,唐小志再也无心吃饭,放下手中碗筷,道:“露儿,蔡坤坤一去不返,怕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你且留在帐中,我带人去看看。无事,便莫要随意走动。” 白小露听此,也是露出一眼凝重,刚想开口回话时。 却忽感脑中一沉,下一刻竟两眼一翻,趴倒在矮桌上。 唐小志一惊,赶忙起身要扶起她,竟也顿感四肢无力,站立不稳,不由自主地往后倒去。 紧接着,眼皮便开始“打架”,眩晕感侵袭而来,没多久就晕了过去。 同一时间。 营帐内走进来两个贼眉鼠眼的山贼,黠笑着指向晕倒在地的唐小志和白小露。 其中一人说道:“哎,这两个人衣着华贵,看来便是这支赈灾队的主官了。咱赶紧将他们带回去,大当家还在等着呢。” 另一人却道:“急什么?这些人毫无防备,想必是自恃有官兵保护,不怕外人袭扰。殊不知,那群官兵早就跑没影儿了。大当家说只带走他们的主官一人即可,但眼前有一男一女,到底谁才是主官?” “你傻了吧?当官的大多都是男子,肯定是那男的。这还用想?” “你也知道说是大多数,但你能百分百保证没有意外吗?如果主官就偏偏是这个女的呢?要知道,最近朝廷可提拔了不少女官。” “那两个一起带走?” “最好是都带走!不然一旦搞错了,大当家得扒了我俩的皮。而且,你看这小妞美得不可方物,不带走就太浪费了。大当家也是女子,不找压寨夫人,但咱们手底下这些弟兄,可都是带把的呀。那女子若不是主官更好,留着咱兄弟也可舒服一下...” “去你娘的,你别在这个时候起什么色心。坏了老大的事,咱俩就得被扔去喂狼。赶紧的,先把人带走再说。” “...” 两人嘀咕了一会儿,便开始将唐小志二人五花大绑,扛着往不远处的九狼山上退去 第49章 九狼山大寨! “大当家”震惊着,冲过去一把从山贼手上抢过腰牌,仔细辨别了几下,发现自己并未认错之后,便陷入了沉思之中。 她脸上阴晴不定,眼眸里竟开始噙泪,似乎此时的脑中正回想起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 下一刻,仿佛认出了唐小志的身份,银牙一咬,闪电般抽出身旁一名山贼腰间的砍刀,指向了躺在地上的唐小志,狠狠道:“你该死!背信弃义的家伙...两年前你就该死...” 说着,在众匪满腹疑惑与震惊的目光中,“大当家”扬起砍刀,就朝唐小志的脖颈砍去。 看那样子凶神恶煞,是丝毫没有犹豫之色。 然而,想杀人的是她,最终在刀锋落下时又及时收手的,也是她。 刀锋距离唐小志的脖子仅在毫厘之间,却生生停住。 只听“大当家”怒红着眼,自语道:“一刀砍了你,太便宜你了。我要让你生不如死,才足以泄我心头之恨,抚慰我九狼山大寨死去的数百亡魂!” 如此一说,便不难看出在这位“大当家”与腰牌的背后,还隐藏着某种不为人知的隐秘。 不过,“大当家”不得而知的是,有时候身有腰牌,也不一定代表就是腰牌的主人... “来人!将这狗贼的一手一脚砍断,但别让他这么快死!我要让他一点一滴的还清自己身上的罪孽。” 她怨毒地说道。 而听此一言,当她说出“亡魂”这两个字时,身旁的众多山贼也都似乎明白过来怎么回事。 一名看似是小头目模样的山贼,此时排众而出,指着“大当家”手里的腰牌,道:“大当家此言,是在意指他就是当年那个人?” “大当家”阴沉着脸,虽并未回话,但沉重地点了点头。 迟疑了半分后,才开口道:“没错!当年我虽没有当面见过他的脸,但不会认错他的腰牌。因为...” 说到这里,“大当家”不知为何竟收住了口,而后话锋一转道:“如今幽都突发蝗灾,皇族中人到此并不奇怪,断然不会弄错。” 那小头目听了,语气变冷道:“既然大当家认定无误,那便是老天有眼,让这狗贼落入我们手中。大当家的若不便出手,可由属下代劳。当年老寨主对我们底下这些弟兄恩重如山,却因此子的背弃,而惨死官兵之手。此仇焉能不报?咱们日思夜想,恨不得将此贼生吞,以慰祭老寨主亡魂。” “大当家”一脸冷峻,默而不语,两眼赤红着,虽未表态,但隐有默许的意思。 小头目顿了顿后,便提刀走向了唐小志。 “大当家”因为某些原因,想杀而不杀,但手底下这些山贼可不会犹豫。 呼! 小头目举刀便要斩下。 却在这时,破败的大厅外传来了一声急促的呼喊,生生阻断了小头目的“行刑”。 “大当家的,不好了...” 一名山贼脚步匆匆赶来,凝重之色。 在场的众匪皆是看去,见来人慌张,“大当家”显然有些不悦:“什么事如此慌张?” 山贼回道:“后山小路上出现了一队黑衣人,正急速朝山上奔来。恐是官兵...” 听此,“大当家”一愕:“官兵?官兵这时候为何突然上山?你确定吗?” 那传话的山贼说道:“不确定!但自从山寨被毁后,九狼山便落入了官兵手中,山中设有官府的暗哨。就连我们要回山,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瞒过他们的眼线。不是官兵,还能有谁?” 这时候,那小头目走了过来,沉重道:“难道是我们回山之事,走漏了风声?官府已经知道我们回来,故意疏漏让我们上山,是想一网打尽?” 听闻正有人马上山,众匪顿时有些慌乱起来。 “怎么办?大当家的,山寨虽然已经被毁两年,但官府一直未曾放弃追捕我们这些活下来的弟兄...” “这些官府的狗腿子,还真是阴魂不散。亏我们当年还对他们出手相助,当真是喂了一只白眼狼。” “大当家的,怎么办?不然,跟他们拼了!要死,也得拉几个垫背的。” “二当家说得对,跟那些官府的狗贼拼了。” “...” 众匪得知后,开始纷纷建言,意图与官兵死拼,转而一副视死如归之色。 “大当家”却反而冷静了下来,摆手示意众人安静,道:“莫要急躁!情况仍未明朗,切莫自乱阵脚。即便真是官兵杀到,我们有此人为质,想要全身而退,也不是不行。走!先退入密道,静观其变再说。或许,那群黑衣人并非为我们而来...也说不定。” 二当家,也就是之前自荐要砍掉唐小志手脚的头目,此时皱眉道:“退入密道?可是当年官府已经发现了密道所在,我们藏身其中,还安全吗?” “大当家”一哼道:“正因为他们早已发现,所以更加不会想到我们还敢藏身其中。赶紧动身,无需犹豫。” 二当家也未再多言,大手一挥,伙同几名山贼开始在大厅众翻找起来。 现在的大厅中虽处处破败,但地面上仍铺着青石板。 能看得出来,九狼山鼎盛之时,也是小有底蕴的。 很快,众匪便将一块桌面大的石板合力搬开,露出了石板之下的一个洞口。 “大当家”身先士卒,第一个跳了进去。 洞口之下一片黝黑,但点起火折子照亮之后,恍然发现空间极大,且通道延伸很长,也不知通向哪里。 很快,数十山贼连同唐小志和白小露在内,已藏身于密道中。 留守外边的五六名山贼,在盖好入口,并在洞口石板上做好一定掩饰后,转身离开了大厅,消失在夜色之中。 曾经入夜灯火不熄的九狼山大寨,又彻底陷入了死寂当中。 半个小时过 第50章 我真不是他... 行伍从军的人,素来雷厉风行,说干就干。 郑、麻二人打定主意后,就立马沉着脸走向了孙钰。 虽然说他们二人已经有点看出这个所谓的“总指挥”,与传言中的大相径庭,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人已经绑来了,就只能先审审看。 万一真抓错了,也要想办法在大王面前给“圆”过去。 而孙钰此时见到两个“麻匪头子”目光不善的朝自己走来,顿时心中一寒,似乎察觉到了一丝不妙。 “你,就是那个最近很出名的赈灾总指挥?” 麻飞扯着嗓子,趾高气扬地喊话道,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杀人不眨眼的悍匪。 而郑义德则扛着大刀,在一旁冷眼怒视。 孙探花听此,手上一哆嗦,紧张得咽了一口唾沫,张嘴欲言,却愣是说不出话来。 探花郎生在大富之家,从小养尊处优,身边时刻有侍卫保护,何时沦落到过如此境地? 难免就有些应对无措。 他与白小露云游三年,本来也是从家族中带来了好几名手段高强的高手护卫,但队伍分开之时,为了彰显自己对白小露的“爱护”,已经全数留在了她身边。 以至于“劫匪”出现时,能轻而易举地拿下他。 眼下,倒是让孙钰暗觉后悔了。 若他孙家的护卫在,岂容这两个匪贼撒野? 只是,后悔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正常情况下,有人问他是不是赈灾总指挥,以探花郎小有虚荣的心思,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说是。 但如今的境况下,便让他不免退缩了。 顿了顿后,孙钰紧张地回道:“不...不是,严格来说,我只是副的...真正的总指挥另在他处...诸位好汉,怕是认错了人吧?” 郑、麻二人对视了一眼,却是同时发出一声冷笑,似乎早就料到眼前的“唐小志”会矢口否认一般,冷冷道:“哦?你只是副的?那正的在哪里?姓甚名谁啊?” 如此一问,却是让孙钰陷入两难之中,幡然语塞。 他当然是知道唐小志就在山下的大营中,但岂能轻易说出来? 因为在他眼中,唐小志并非一般人,乃是当朝大皇子燕文轩所扮。 而眼前这些悍匪显然是冲着“大皇子”来的,若是轻易说出了“大皇子”的下落,即便能侥幸逃过这些悍匪的毒手,但日后“大皇子”得知,定会饶不了他。 私自泄露皇子行踪,等同谋逆。 孙探花可不敢轻犯,故而一时犯难、愣住。 “问你话呢,愣什么?怎么?想嘴硬?” 见孙钰闭口不答,郑义德一个冷眼,铿的一声,将手中的大刀狠狠砸在地上,威胁道。 孙钰吓了一跳,慌张道:“你们...想干嘛?我可是赈灾队的,是官府的人,你们别乱来啊...” 麻飞一看就是个火爆脾气,眼下目光一怒,二话不说便走过去甩了孙钰一个大嘴巴子,怒道:“老子不仅知道你是官府的人,还知道你是新任清水县户漕参事,灵州八县赈灾总指挥,名叫唐小志。你他娘的,居然还敢不承认?” 武夫的一巴掌,力道不小,显然不是孙钰这样的文人可以轻易承受的。 啪的一声。 孙探花只感左耳嗡嗡作响,眼冒金星,竟被扇得转了个圈儿,而后歪歪倒地。 好一会儿才堪堪缓和过来,脸上却已经多出了一个五指掌印,惊道:“不是...我真不是他...” 但话没说完,郑义德一听这货还不承认,也是一个跨步上前,将孙钰从地上生生拽起,恶狠狠道:“还不承认?我看你是找死!” 说着,也是一个巴掌招呼过去。 啪! 孙探花又转了个圈儿,满眼金星。 脸上左右两边,各有一个掌印,看起来倒是对称了,就是有点惨... 他让马户直接喊他“总指挥”,原本只是想装逼一下。 谁知道,装逼不成,反倒是替唐小志挡了一劫。 心仪之人,隐隐有被唐小志抢去的迹象不说,如今又糊里糊涂的成了人家的“代罪羔羊”,可谓是悲催至极。 “外边可都在传,说你唐小志心善如佛,一路赈灾而来,忧国忧民,又是诛贪官,杀恶霸的,神乎其乎。没想到却是个软蛋?连自己的名讳都不敢认?怕死?呸!看来你也是个表里不一的伪君子,难怪我们公子要对你下手。” 打完之后,郑义德还不忘恶语相向道。 孙钰欲哭无泪。 他说的本是实话,却被莫名其妙地扇了两巴掌,下巴几乎都要脱臼了。 而眼前这两个悍匪,摆明了认定他就是总指挥“唐小志”,越否认越不信的那种。 又让他该如何是好? 心中正愁苦着,忽而瞧见了一旁正目瞪口呆的马户,便让孙钰忽而心生惊喜道:“两位好汉,冤枉啊。我真的不是唐小志,只是个副总指挥而已。若不信,你们可问问我身边这位大哥。真正的总指挥在山下的营地中啊...” 说着,又慌忙看向马户,接道:“马大哥,我是不是总指挥,你最清楚。快跟两位好汉大哥解释一下...哎哟,我的脸...” 闻言,郑、麻二人倒是略微迟疑,转而看向了马户,一脸询问的目光。 马户身在唐小志身边多年,乃左膀右臂,自然是对唐小志最为熟悉。 若有他出言证明,倒是能让人信服。 但马户心思鬼马,这些年受了唐小志诸多恩惠,对他极为忠心。 虽是危急关头,不过见孙钰为求自保,竟丝毫不讲义气地说出唐小志的下落,心中一阵鄙夷,暗道:孙公子还真是个软蛋,才两下就顶不住了。这群劫匪显然是针对大里正而来的,可不能让他们得逞。而孙公子既然不讲义气,那就别怪我无情了。 对 第51章 侠女应飘飘! 对不起了,孙公子,你既然想撇清干系,意图暴露大里正的下落,那就别怪马某不讲情面了。你惨,总好比我和大里正遭罪要好。 马户心中如是想到。 而孙钰听此,眼珠子差点掉出来,震惊道:“马大哥,你...你居然空口白牙,胡乱掰扯?你明明知道我不是唐小志...” 马户却又是一副失望至极的神情,摇头道:“你就是唐小志,灵州府衙门钦定的赈灾总指挥。两位大哥已经知道,你又何需否认?” “你...” 孙钰还想辩解,但刚吐出一个字,就被麻飞揪着衣领拉起来,一个膝撞顶在小腹上,疼得龇牙咧嘴。 “去你娘的,废话真多。你身边之人都说是了,那还有假?你可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来人啊,给我好好伺候他。” 麻飞冷笑道,招来了手下两人,开始对孙探花“招呼”起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九狼山上那处破败的山寨废墟中,便开始传出了孙探花郎的阵阵哀嚎声。 麻飞手下的这些官兵,虽隶属城防军,但手上审人的手段丝毫不比衙役差。 没多久,孙钰已被炮制得鼻青脸肿,体无完肤。 对此,郑、麻二人倒不怕燕羽墨到来后,会怪罪什么。 燕羽墨下命令时,扬言要剥了唐小志的皮,换言之,肯定是不会顾及他的死活。 那么,“唐小志”要是受了点伤,想必大王也不会多说什么。 “哎哟,别打...啊...饶命啊,各位大哥,我真的不是唐小志...我是副总指挥孙钰...江南孙家长房八子。你们想要钱对不对?我孙家有的是钱,诸位大哥只要说个数,回头我立马让人送来...快别打了...” 孙钰被打得不行,忍不住出声求饶道,完全没了所谓读书人的傲骨。 郑义德却笑道:“孙家八子孙钰?嘿嘿,你当我兄弟俩是傻子吗?江南首富家的第八子,孙探花,我们虽未有幸见过,但对他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他如今应该是跟随白老太师的孙女在各地云游,怎会莫名来此?唐小志,说你怕死,还真是褒奖你了,我看你是无耻!” “给我继续打,别打死就行。” 孙钰哭诉无门,情急之下,为求少些痛苦,竟脱口而出道:“我真是孙钰,不信你们可带着我身上的信物去灵州的孙氏钱庄,一问便知。还有,这赈灾总指挥使不是别人...就正是当朝大皇子燕文轩所扮,唐小志只是化名而已...你们要找之人,不是我啊...” 话声落地。 孙钰这货此时为求自保,竟直接曝出了“大皇子”的身份。 不仅令孙、麻二人为之一怔,就在正在对他拳打脚踢的官兵都不由停下手来。 孙钰见此,总算长舒一口气,心中悲催地暗道:对不起了,大皇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孙某也是为了自保,你堂堂皇子,想必这群山贼也不敢拿你怎么样... 在他看来,曝出“大皇子”的身份,必然能引起山贼的震惊,继而使自己免去灾祸。 却不知,他口出此言,并不是对不起“大皇子”,而是对不起他自己。 下一刻,原以为两位悍匪大哥会震惊不已,转而放过他。 谁知,孙、麻二人竟对视一眼,大笑起来。 “你这小子真是不知死活,看来我们还是对你太过温柔。来啊,扒光他的衣服,吊起来慢慢打。从现在开始打到天亮,留着一口气就行。” 麻飞一脸轻松地笑道。 显然并没有在意孙钰口中这个爆炸性的信息,转而对郑义德说道:“老郑,咱别管了。让小的们好好伺候这厮,便可。他娘的,这都三更半夜了,咱们还不能休息。走,咱哥俩找个地儿喝两盅去。” 郑义德点了点头,跟随而去。 在二人看来,孙钰此言简直是荒谬至极。 总指挥使怎么可能是大皇子? 下令擒拿总指挥使之人,是大明王殿下。 大明王与大皇子是兄妹关系,若“唐小志”真是大皇子,那岂非是兄妹相残? 燕羽墨有何理由对自己的哥哥下手? 这显然不符合常理,郑、麻二人是一点也不肯相信。 而郑、麻二人并非真正的山贼,乃是官兵所扮。 但在那处青石板之下的密道中,地面上所发生的一幕幕,却是被真正的山贼给全数听到了。 本就有意躲在暗处偷听的“大当家”,在听到孙钰口中声称“大皇子”之时,脸色巨变,心中的某个疑惑也瞬间有了定论。 此时,她利用某种手语,借着密道中微暗的光线,向身边的山贼示意后,便往密道后方撤去。 不久后。 来到仍是昏迷不醒的唐小志面前,轻声冷冷道:“将他弄醒。” 一名山贼随即将唐小志摇醒,同时将大刀架在他脖子上。 等到唐小志豁然睁眼时,及时喊道:“别出声,否则让你人头落地!” 唐小志惊醒,看到眼前站满了陌生人,脖颈间还架着钢刀,不由一惊。 回想起晕倒前的一幕,微微思虑后,倒也能理出个大概的前因后果来。 怕是整个营地的人都被毒倒了,而此地本来就有流匪出没,眼前这些人必是匪寇无疑。 只是,这些匪寇是为何而来? 若单单是求财,为何又要绑架? 正想着,却听“大当家”的声音传入耳中:“别来无恙啊,大皇子殿下!” 刚说完,似乎又觉得不对,立马又改口道:“哦,说起来这还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说别来无恙,并不对。是吗?燕文轩!今日,我便要跟你将所有新仇旧恨给算清楚!” “大当家”认出了腰牌之上的皇族族徽,加上某些隐晦的旧事,以及方才孙钰直言总指挥使就是大皇子,让她此时百分百肯定了 第52章 不干了,直接吃软饭... 应女侠? “大当家”应飘飘听见唐小志如此称呼,莫名一阵心凉,面色忽暗,恍若失望至极之色。 他叫我应女侠?好一个应女侠啊! 也不知两年前是谁出言救了他,又是谁先表露的心悸... 更不知是谁拒绝直接见面,建议以书信往来。 在当年的书信中,他可不是以“应女侠”相称的,而是吾爱、可人儿、调皮鬼... 呵呵!如今却变成了应女侠。 果然,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皆是虚妄之词,哪里当得来真? 他本就是一介虚情寡义之辈,表里不一,道貌岸然。 还说什么此生非我不娶,宁爱美人不羡仙,江山纵逝而情不改? 如今想来,不过是诓骗欺瞒当年懵懂心思的我... 所以,才会有了后来的背叛,直至我九狼山大寨数百人命惨死官兵之手,就连父亲也殒命刀下。 全都是拜你燕文轩所赐! 而我...在最后一刻,才方知你堂堂大皇子的身份,尤为讽刺。 应飘飘心中一阵怅然,脑中似有回忆,眼眶又忍不住泛红起来,同时拳头也在握紧,怒视着唐小志。 而唐小志见她莫名感伤,尤为纳闷,不禁道:“应女侠这是...” 应飘飘回过神来,冷笑道:“你不承认不要紧,唤我应女侠更是无妨。这只会让我更加看清你这个人面兽心的伪君子,真小人。我一介人人喊打的山贼,与我相识,有失你这位堂堂大皇子的身份,是吧?你竟能虚伪到装出与我初次见面的神态,天下已无人能敌。” “也罢!我本就已对你死心...” 说着话,应飘飘恍然转身,背对着唐小志的刹那,眼泪同时夺眶而出。 虽然她声称已然死心,但此时的眼泪则说明那并非内心的实质想法。 可见,在“大皇子”与这位女贼首之间,必然还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且刻骨铭心,但似乎又牵扯着深仇大恨的往事。 唐小志却无法感同身受,因为他那里是什么狗屁大皇子? 只不过是阴错阳差之下,极度巧合地被人认定为是那位“未来储君”。 眼下,眉头深皱道:“应女侠,这是何故啊?你为何一定要说我是大皇子?唐某已经直言,我乃灵州八县赈灾总指挥使,出身清水县,与皇家摊不上任何关系。更并非什么大皇子,你应该是弄错了。” 嘴上如此说,心中却在暗道:看来,这群劫匪并非单纯为了掳掠而来。至少在这个女贼首发现我以后,他们的首要目标已经改变,不再是单纯的抢劫。 应飘飘却道:“行了。你可以继续装,我不会现在杀你。毕竟仍需以你为人质,安全离开此地。你的人头将会被献祭给我九狼山死去的数百弟兄,所以,珍惜你剩下为数不数的日子吧。” 说完,便又立马转头看向身前的二当家,接道:“尤朱,将他的嘴封上,然后安排连夜撤出此地吧。” 二当家尤朱应是,示意身边的两名手下向唐小志走去。 唐小志一愕,刚想开口说话,但嘴巴已经被塞进了一团棉布。 尤朱这时候开口道:“大当家的,那个女的如何处理?” 应飘飘想了想后,道:“一起带走吧!她身有白府的玉佩,恐怕是白太师家的嫡出之女。燕文轩是我们的祭品,而这位白大小姐...就当是我们的肥羊吧。待献祭燕文轩之后,再设法以她的性命为要挟,从太师府手上获得一笔赎金。” “是!” 随后,众匪开始重新架起唐小志二人,着手撤离。 据应飘飘手下的山贼所言,这条深挖于山体中的密道,本是九狼山山贼的逃生通道。 入口位于山寨聚义堂中,那么出口就应该在某处山下。 此时,唐小志虽手脚被捆,嘴巴也不能说话,但耳朵却听得一清二楚。 他不知道这群山贼为何会将他“冤枉”成大皇子,但从应飘飘口中得知白小露居然是出自当朝太师府后,不由震惊斐然。 露儿居然是太师府的千金? 怪不得能有孙钰这样的富贵公子常伴左右,唐小志暗呼自己差点就看走了眼。 他自然是能猜到白小露身份不凡,但之前并未想到能有如此显贵。 要知道,当朝太师可是文官之首,位列三公之一,乃是一棵人人都想倚靠的大树。 在太师面前,像周仓这样的官位,俨然就不值一提。 恐怕就连幽都府那位大明王见了,也都要给太师三分薄面。 这可是一顶巨大的“保护伞”啊... 唐小志得知后,惊喜得连自己仍深处险境都忘了,心中自顾想入非非起来: 当朝太师府的千金啊,这是何等的权贵? 我要是能顺利把白小露搞到手,岂非是直接傍上了太师这棵大树? 有太师做后盾,能顶一百个周仓! 老子还做个狗屁生意啊?直接坐享其成! 还有...那位墨小姐。 明摆的事实,墨家父女肯定与幽都大明王深有关系。若是能将墨小姐也一并囊入手中,那便是左拥右抱,眷侣佳人啊。 得墨小姐垂爱,相当于间接有了大明王撑腰。 一边太师府,一边幽都王府,随便拿出任何一个,都可瞬间震慑大奉朝野,冠绝人臣。 那老子还干个屁? 不干了! 直接吃软饭! 饱暖思淫欲,笑探花丛间,不是更加逍遥? 心中如是想到,唐小志窃喜不已,思绪已经飘到了九霄云外,憧憬着日后的至尊软饭生活,几尽垂涎。 他看得出来,白小露对他印象极好,若是加以奉承,努力哄骗,虏获其芳心便只是迟早之事,时间问题。 而墨小姐...虽说突然对他态度大变,但并非无法撬动。 正所谓精诚所至 第53章 诡异的官兵。 思虑之间,唐小志二人被一众山贼扛着走,密道的坡度逐渐向下,可见他们此时正在快速潜行下山途中,而白小露则一直处于昏睡的状态。 也不知过了多久,正当唐小志即将有所挣扎,试图引起山贼的注意时,队伍忽然停住。 前方探路的一人匆匆走来,拦住了队伍前行的步伐,脸色凝重道:“大当家的,情况不妙。山下来了一队人马,目测约有数百人,恰巧就在密道的出口附近扎营。我们一旦出去,恐怕会被发现。” 领头的应飘飘闻言,眼色一沉,“你说什么?就恰好在密道的出口处扎营?探清楚了吗?是不是官兵?” 山贼探子回道:“是不是官兵还犹未可知,但这群人规制有度,整装齐备,即便不是官兵,怕也不是善茬,是敌非友。” “他们驻扎在山下,可有异动?可知道领头之人是谁?” “目前暂不知晓。但属下已让人暗中监视,想必很快会有新的消息传来,只是...我们可能得暂缓下山。” 应飘飘沉思了片刻,道:“好,全部人原地休息!先探清楚山下何人再说。” 不久后。 便又有一名山贼来报:“当家的,不好了。山下又来了一支队伍,同样有百人之众,汇入此前的营地后,人数估计过千。而且,当中有些人身戴铠甲,证实了是朝廷的官兵。只不过,后面来的那支队伍,好像是运粮队。” 应飘飘脸色暗沉,“运粮队?可看到他们的旗号,是哪里来的官兵?” “黑灯瞎火的,看不清番号,但确认是官兵无疑。而营地中最大的那顶帐篷周围,守卫森严,其领军人物必是身份不凡。” “知道了,再探!” 应飘飘沉声道。 等到山贼探子离去后,身旁的二当家尤朱才狐疑着,开口道:“山下来了官兵,还带着运粮队...当家的,会不会是京城来的赈灾队伍?或许并不是为我们而来,只是恰巧露宿此地,挡住了我们的出口而已。” 应飘飘想了想,点头道:“有这个可能!换言之,他们或许并不知道我们的存在。” “那我们暂且在密道中留宿一晚,待山下的官兵离去之后,再做打算?” “嗯,只能如此。” 应飘飘没有考虑多久,便答应了尤朱这个建议。 山下突然来了上千官兵,大部分全副武装,人数多达上千,并非这区区数十个山贼足以对抗的。 站在应飘飘的角度来说,只要官兵没有发现他们,便不必此时冒险离开。 这条密道的宽度虽然不大,但沿途向左右两侧挖开了许多洞室,开间还不小。 想必此前被当成储藏室来用,洞室中的物资已被搬空,如今可用作暂时的栖身之所。 应飘飘命令手下几个山贼留下警戒之后,其余人分成几批,分别隐入了各大洞室内。 唐小志二人被安排与应飘飘在同一个地方休息,二当家尤朱则亲自守在洞口。 洞室中,火光昏暗。 唐小志被封住嘴巴,口里呜呜发声,显然是有话要说,但靠在洞壁上的应飘飘不为所动,闻若不知。 白小露仍在昏迷,在此之前,山贼又给她喂下了迷药,以防她半路醒转。 但不知为何,应飘飘并没有对唐小志这么做。 不知不觉间,唐小志挣扎无果后,逐渐昏沉睡去。 洞中闭塞,等到被人吵醒时,也不知现在是什么时辰。 只听尤朱此时一脸焦急地叫醒应飘飘,道:“当家的,有情况。山下探子来报,官兵发现了密道,正派人前来探查。” 身为山贼,自从九狼山大寨被官府歼灭后,应飘飘带着侥幸活下来的手下彻底沦为了流匪,居无定所。 常年漂泊的日子,使之警惕性极高,就连睡觉时大多都是半梦半醒的状态。 一听尤朱此言,瞬间没了睡意,忙道:“快,把弟兄们都叫醒。跟他们拼了...” 唐小志一听,顿时来了精神。 官兵来了? 那敢情好啊,如此倒也省了他好多事。 身为灵州赈灾总指挥,他也算是个“重要人物”,官兵必会全力护他安全。 只要能重回大营,这群山贼便不足为虑。 一念至此,唐小志脸上不由一展。 应飘飘看过去一眼,却冷冷道:“官兵来了,你好像很开心?哼,我劝你莫要开心得太早,即便是死,死之前我也会拉你垫背。莫要妄想能全身而退!” 令唐小志顿然一呆,暗道:草了,这大皇子当年是如何背信弃义,令这九狼山大寨被毁的?竟引来这娘们儿如此记恨? 心中想着,已见应飘飘冷漠着脸色走来,一把将他拉了起来,推向洞口。 没多久,数十山贼重新站满了狭长的密道。 应飘飘押着唐小志这个“大皇子”一马当先,沉声道:“弟兄们,官兵已经发现了我们。如今进退无路,我们只能死拼。但死之前,也要先宰了这个狗皇子!你们怕不怕?” 众匪同声喊道:“不怕,不怕!” “好!那我们来生再做兄弟!备战!死也要拉几个做垫背的!” 应飘飘一脸肃然,下达了死拼的命令。 众匪随即操起刀枪棍棒,如临大敌之色,凝重着望着前方的通道,等待着官兵的大举冲来。 而唐小志被当作肉盾,挡在最前方,此时一脸的无辜。 双方这要是一厮杀起来,岂非第一个死就是他? 正郁闷着,前方隐隐传来了脚步声。 一名山贼探子一边奔来,一边挥着手,冲到近前后,略显惊喜道:“大当家的,官兵退了。他们只是派几个人在出口的前段略微探查,未见有大举进入密道的意思。” 应飘飘秀眉一拧,疑惑道:“什么意思?只是稍微探查,不是要进攻?你们被发现了 第54章 殿下驾到! 山下,密道的出口处,官兵的大营中。 此时,天色已蒙蒙亮。 从那顶最大的营帐中,走出了一个气宇轩昂的青年人,看似已近而立之年,成熟稳重,小有威严之姿,身后跟着一个持剑的小年轻。 此人一出现,所到之处,众人皆俯首,轻声喊了一声“殿下”。 而在他腰间,同样挂着一块金镶玉牌,看起来竟然与燕羽墨的那块大同小异。 目测之下,只有正面镶玉部分上的刻字有所不同。 燕羽墨的腰牌上,刻着“墨”字。 而他的这块,刻着“轩”字。 显然,此人就正是当朝大皇子,燕羽墨的同胞哥哥,燕文轩。 两人虽是同母所生,但年龄上却相差了近十岁。 燕文轩双手负于身后,一脸正襟,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向了大营的某处营帐。 “殿下至!” 人未到,一名随行的宫人已经扯着嗓子喊道。 而听见声音,眼前那顶巨大的帐篷中开始不断有人走出,对着燕文轩跪地行礼。 咋看之下,这个帐篷内的人并不陌生。 居然是昨夜被郑义德和麻飞抢劫的那支赈灾队的成员。 此前,孙钰和马户本就是在路边的空地上扎营,被扮成劫匪的官兵“抢劫”后,所有随从都已被打晕。 本是想暂时封锁消息,没想到郑、麻二人刚离开不久,燕文轩的队伍便来到,发现并救助了他们。 而从队员的口中得知,领队的孙钰和马户被贼人掳去之后,这位真正的大皇子殿下却表现得出奇的冷静,面对众人的“求做主”,淡然而隐晦。 虽是将众人带入了自己的营地,但并未直言会救出孙钰和马户。 此时,众人跪地行礼之下,燕文轩脸色微妙,伸手招来手下的一名带兵将领后,轻声道:“吩咐下去!这支赈灾队遭劫,是孤授意所为,而并非山贼。让这些人都别乱说话,你带着我的腰牌,将他们带入灵州府。此事,就此作罢!九狼山再无山贼,可知?” 言下之意,竟是将赈灾队被劫之事,揽到自己身上。 说着,便取下自己的腰牌递了过去。 那将领眉头一皱,大为疑惑。但接过后,并未多言,应是离去。 燕文轩也随后转身,走向了那处隐于某处草丛中的密道。 来到近前时,身后的随从只剩下那名持剑的小年轻。 燕文轩停下脚步,静静地望了望山上,又看向守在洞口的两名锦衣卫士,沉默不已。 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之中,脸色逐渐黯然起来。 看这样子,似乎早就知道此处有一条密道的出口。 而他将营地设在此处,也并非巧合。 稍顿了一下后,燕文轩怅然一叹,心中做出了某种决定,迈步走向了密道口。 对守在洞口的两名侍卫,道:“都查探好了吗?里面可有人?” 一名侍卫躬身道:“有些许足印!是有人藏身其间的痕迹,虽做了掩饰,但瞒不过我们。” 燕文轩点了点头,“好,守在这里!不论发生何事,都不要进来。这里也没有什么山贼,孤...只是累了,想在此处休息片刻。让那些随行的文官,都管好自己的嘴巴!若是传到父皇耳中,不论是谁,都把他的脑袋给孤砍下来!” 他语气忽而变冷,半带威胁地说道。 两名侍卫当即应是。 “肖遥,我们进去!” 侍卫肖遥应了一声,便紧跟燕文轩的脚步。 ... 同一时间。 在九狼山另一侧,唐小志的大营中。 燕羽墨得到郑、王二人的禀报,得知“总指挥”已经被擒后,也是连夜赶到了九狼山脚下。 未上山,便先发现了山下被毒倒的众人。 燕羽墨脸色一沉,顿时有些不悦道:“让你们绑架唐小志一人而已,怎么把他身边的人都给毒倒了?不是说了让你们低调行事吗?” 引路的那人一阵汗颜,外加莫名其妙,回道:“大王明鉴,我们并非在这个大营将人绑走。唐小志狡诈,此前想兵分两路,我们是在另一边将他擒获的。而这处大营中的人为何中毒,属下等…并不知情。” 郑、麻二人选错了对象,将孙钰错认成了唐小志。 而真正的唐小志,却是被应飘飘等人绑走的。 眼前这个带路的官兵对此一无所知,更不解为何这个大营的人会全部中毒倒地。 但九狼山前身乃是一处山贼窝,出现如此“诡异”的情况,令众人不免就想到了流匪作乱。 燕羽墨哼了一声,“不知情?怕是有流匪在你们眼皮底下袭击了赈灾队,你们还蒙在鼓里。郑义德他们呢?” 那引路的官兵拱手道:“大王息怒,此事属下必会查探清楚。郑将军他们已经在山上恭候大王。” “哼!” 燕羽墨俏脸一冷,扭头对随行的霍兵,道:“霍兵,你亲自去查看,问清楚大营中的人为何中毒!紫莺,我们先上山。” 说完,便甩袖离去。 刚来到山腰处,便已见到郑义德和麻飞带人前来迎接。 “见过大王。” 二人恭敬道。 燕羽墨脚步不停,边走边开口道:“人绑到了?确定没有绑错人吗?” 郑、麻二人对视了一眼,笑着笃定道:“确认了没错,那厮已经自己承认他就是总指挥唐小志。只不过,此人阴险狡诈,此前胆敢抗拒。因而...属下对他用了一点手段...” 郑义德言词隐晦道。 燕羽墨听了,顿时一惊:“你们对他用了刑?是他自愿承认自己就是唐小志,还是你们屈打成招的?可不要给本王弄巧成拙!” 郑义德一愕,面色微变道:“这...不瞒大王,我们已从他身边的人口中得知他就是赈灾总指挥,而这厮嘴硬异常,竟拒捕顽抗,故 第55章 大殿下的往事,故人相见! 而就在燕羽墨匆忙步入大厅之时,另一边山下,燕文轩也已经带着自己的贴身侍卫小肖遥走进了密道内。 肖遥不大的年纪,看似比唐小志还要小上几岁,但少年老成,颇显英气勃发。 白衣款款,手中一柄通体紫青长剑,少年侠客的风范。 当然,能成为堂堂大皇子的身前侍卫,必然也是小有本事。 肖遥举着火把在前方引路,密道蜿蜒,坡度渐上,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闷燥的气息。 一边走着,肖遥一边开口道:“殿下,其实你又何必以身犯险?或许...故人已逝,缘分殆尽,此间之事并不是他们所为呢?” 他不仅人长得老成,说起话来也是一副“过来人”的语气。 身后的燕文轩听了,苦笑一声:“阿遥,你十岁开始跟着孤,要是孤没有猜错的话,至今已有七年了吧?” 肖遥却道:“准确地说,应该是五年才对。那时候殿下还是世子的身份,而陛下举事后不久,殿下便流落民间两年。这两年之间,你被九狼山山贼所救,阿遥并未陪在你身边,所以只能算五年。” 他说着话,中间略有停顿,恍似不愿提及此事,但最终仍是说出了口。 燕文轩哑然失笑道:“你这小子还真是较真,其实不用算得那么准确。” “为何不用?殿下就是在这两年期间与贼首应问天之女应飘飘,产生了纠葛。也才有了今日的郁结,而若是阿遥在,必不会让殿下深陷其中!” “阿遥,你也觉得孤错了吗?孤不该对她用情?” “殿下难道还不觉得自己是对的吗?应问天父女的救命之恩,殿下自当涌泉相报。但大可不必深陷其中,更不该对应飘飘动情。你是龙嗣,而她只是一介山贼,始终登不了台面。身份有如云泥,本就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换句话说,殿下当年若能深思熟虑,离开九狼山之后,便与他们父女彻底断绝关系。又何至于发生后来的悲剧?殿下与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强行结合,只会犯了圣怒。” 听此,燕文轩幡然语塞,面色沉重了起来。 顿了许久之后,这才苦闷一笑:“阿遥,你未及弱冠,为何却是一副老成持重的模样?外人不知,还以为你是某位返璞归真的世外高人呢。你说得对,孤...或许错了,但他更错!不是吗?” 闻言,肖遥却止住了脚步,回身正襟道:“殿下指的是陛下吗?阿遥却觉得陛下当年如此决定,无可厚非。若说错,只能是殿下一人之错。你若彻底断了念想,不再与应飘飘来往,摒弃将她册为皇子妃的想法。陛下又怎会忍心剿灭九狼山?毕竟他们始终是殿下的救命恩人,于情于理都不该死。但为了掐断殿下的执拗,陛下却也不得不为。” 燕文轩听了,顿时有些激动起来,语气变冷:“连你也觉得他做得对?他借以孤的名义,派兵剿灭了九狼山,诛杀了孤的救命恩人,将孤的至爱驱逐于千里,至今生死未卜。难道这样的行为,在你心中也是对的?” 肖遥却淡然之色,面对燕文轩的微怒,不卑不亢。 即便是在堂堂大皇子面前,也丝毫不显忌讳,用一种好比“老朋友”之间交谈的语气,道:“要说错,错的只有殿下。而且非但是以前错了,现在仍在错。” “你什么意思?” “殿下是嫡长子,又有贤明之风。按照祖制,不论是立嫡立长,还是立贤立才,这储君之位都非你莫属。但你可曾听说过,哪朝哪代的国母是一介山贼出身?” “那又如何?就因为古无先例,就该事事泯灭吗?若无首次,何来效仿?此等门户歧视,荣古陋今之见,本就该废除。飘飘虽有山贼之名,但背后也有隐故。若非前朝暴政,百姓艰苦,世人谁又想占山为匪,行此作奸犯科之事?当年,应公已经答应了孤,待天下大定之后,便会彻底从良。飘飘因何不能成为孤的妃子?” “殿下觉得能,那是自己认为。你纵然有再多理由和见解,在陛下和朝臣面前,都会只是邪理歪念,万难说通。而殿下问问自己,是想要让应飘飘成为你的妃子重要,还是与之长相厮守更加实在?在此之间,殿下已有三错!” “三错?哪三错?” “其一,殿下已知朝廷门户之风盛行,尤其是在帝王家,更讲究门当户对,体面堂皇。而殿下的目的不过是想与爱人厮守,当年又为何要执意将应飘飘册为正室?若能妥协一步,哪怕改立她为侧妃,陛下也不至于会震怒如斯。不惜背负骂名,也要剿灭九狼山。” 燕文轩听此,再次语塞。 肖遥的话不无道理。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若只是单纯为了长相厮守,又何必在乎名分?尤其是在这样的帝王之家,根本就不会接受一名山贼为妃。 而当年燕文轩的执拗与倔强,似乎已然偏离了所谓的“相爱”。 若能退后一步,放弃名分,哪怕是将应飘飘留在身边做一名“丫鬟”,皇帝也不至于瞒着他,对九狼山下杀手。 令此刻的燕文轩竟无法反驳肖遥此言。 “那其二呢?错在哪?” “其二,错在当年事情发生以后,殿下歇斯底里,不惜得罪陛下与众多朝臣反目。” 肖遥淡淡地说道。 燕文轩目光一冷,道:“这也错了吗?他们要杀了孤的心爱之人,孤还不能反抗,任由他们宰割?若非孤当年极力阻止,九狼山恐怕会鸡犬无生。好在,飘飘当年已经突围而出。虽这些年下落不明,生死未卜,但总归给孤留下了一丝念想...” 肖遥却冷笑道:“非但错了,而且还是殿下最错之处。我若是殿下,当年便会去跟陛下和内阁请罪,请求他们的谅解。” “为何?” “理由很简单!殿下以 第56章 统统都给我绑了! 燕文轩自称“本官”,毫不畏惧地站出来喝止了肖遥,并扬言让肖遥一个时辰后来接。 看似底气十足,大有来头的样子,背景必然深厚,俨然不怕山贼对他下手之意。 令唐小志忽感自己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只要向他表明身份,待他手下那个白衣少年一个时辰后来接人时,或许就可以一道被救走。 也无需再假扮什么大皇子的身份,这人能带来上千官兵,必是大官无疑。 可能会认得真正的大皇子,这要是再强行假扮,恐怕会适得其反,被当众揭穿,反而会死得更快。 唐小志如是想到,心中有了策略。 下一刻,便开始挣扎着想要说话。 而肖遥在听到燕文轩此话后,不无惊讶,但忠心之至,饶是忍着应了一声是。 燕文轩这才转身面向山贼,道:“无需动刀剑,你们要抓要杀,本官就在此。但山下有官兵上千,若是想全身而退,便莫要轻举妄动。” 应飘飘脸色一沉,面对燕文轩的主动束手就缚,显得有些意外。 目光盯在对方身上,似乎感觉到了一股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具体又无法想起何曾接触过此人的模样。 微微一顿后,说道:“哼!你不怕死?我等既是山贼,便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你手下有官兵上千又如何?大不了鱼死网破!” 燕文轩故作镇定道:“是吗?但你们并非蠢材,若是能生,又何必寻死?本官可保你们全身而退,女当家可愿借一步说话?” 应飘飘寻思了一下,想到对方一个文弱书生的模样,想必掀不起什么风浪,便抬手道:“将他绑了,先退回山上再说。” 山贼随即应声而动,将燕文轩给捆了起来。 燕文轩极为配合,并未反抗,目光像是锁定了一样注视在应飘飘身上,眼中尽是复杂之色。 肖遥得令,同样没有阻止山贼的行为。 直到众匪沿着密道退回山上之时,才冷冷发声:“提醒你们一句,山下的上千官兵并非普通府兵,乃是清一色的羽林卫。好生照看我家公子,一个时辰后我来接,若他少了一根头发,尔等必将被挫骨扬灰。” 说完,也不扭捏,很干脆地转身离去。 回到昨夜留宿的洞室内,燕文轩被单独关在一处。 二当家尤朱此时走到应飘飘身边,略显担忧道:“当家的,那白衣少年临走前提到了羽林卫。羽林卫可是负责拱卫皇室安全的禁军,他们在此地出现,说明必有皇室中人在此。难道是我们昨夜劫回那个狗皇子的事情已经暴露,禁军知道我们就藏在山中。山下的羽林卫是来救援的?” 应飘飘凝重之色,点了点头,“应该没错了。这就更加证明了那厮的身份,若非他真是大皇子,羽林卫为何在此出现?而那个自愿被俘的小白脸,或许就是禁军的首领。他自愿落入我们手中,目的并不单纯。可能是想深入虎穴,探知燕文轩的所在。” 说着,她看向了不远处,口中“呜呜”挣扎的唐小志。 而应飘飘此时口中的“狗皇子”,指的便是他这个假货。 尤朱却皱眉道:“可是...这不对啊!刚才那厮已经看到燕文轩,为何反应如何淡定?” 应飘飘笑道:“这小伎俩你还看不出来?那厮并不知道我们已经洞悉了燕文轩的身份,此时的隐瞒,是想替燕文轩掩饰。” 尤朱这才恍然大悟。 两人自顾胡乱猜测之际,再次笃定了唐小志“大皇子”的身份。 而真正的大皇子燕文轩,竟被他俩鬼使神差的认为是羽林卫首领... 顿了顿,尤朱脸上的忧虑更甚,接道:“羽林卫个个都精兵强将,绝非一般官兵可比。当家的,咱是该如何应对?羽林卫不将燕文轩救走,恐怕不会善罢甘休。而凭我们区区数十人,如何与他们对敌?俨然横竖都是死路...” 应飘飘面色一狠,沉声道:“那就拉着燕文轩这个狗贼一起死!尤朱,你带一队人,马上把通道堵上,防止山下的羽林卫经密道上山。其他人都跟我走!山寨那边的官兵只有几十人,我们先夺回大寨,再与那些狗官兵拼死一战。九狼山大寨的人,誓死不降!” “是!” 身边的众匪同声应是,快速行动起来。 山寨大厅处。 可怜的孙探花此时被半吊在横梁上,双手绑在身后,踮起脚尖勉强能触到地面。 而最可恨的是,在他的脚后跟下面,点着两根蜡烛... 孙钰必须尽力踮起脚尖,保持着一种后脚不能随意触地的姿态,否则便会被蜡烛的火苗烧到。 火烧后脚跟,在大奉朝的刑讯手段里面屡见不鲜。 但不可否认的是,足以令人谈之色变。 试想一下,当你被半吊起来,只有半只脚勉强落地,而又在后脚跟处点两根蜡烛,你必须尽力踮起脚尖才对稍微远离火苗,否则便会给火烤。 那么,这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孙探花已经在接近崩溃的边缘,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只是想虚荣一把,让唐小志的人也叫他总指挥。 却不知,因此替唐小志挡了一个打劫,亲身体会了一下“刑罚”的可怕之处。 而这种感觉,任何人试过之后,都不会再想有第二次。 此时的孙钰完全摒弃了读书人的清高和傲骨,口中哀嚎着,不停地求饶道:“几位大哥,饶命啊。我已经承认是唐小志了,你们还想知道什么?我说还不行吗?或者要钱...我大把钱...” 身前两名负责看守的蒙面官兵手持皮鞭,只要孙钰敢移开双脚,便一鞭子打过去。 闻言,此时讥笑道:“现在才知道承认?晚了!你先享受一下火刑的滋味,待我们大哥到了,便会剥了你的皮。你还妄想求饶?嘿嘿!” 第57章 大里正的表演时刻... “将他们全数押往后室,全力守好大寨,官兵若敢攻上来,就让这些人陪我们垫背!” 燕羽墨心中正惊讶着,应飘飘见到局面已经被控制,便又发号施令道。 紫莺本想拼死护下燕羽墨,为她寻求一丝逃走的契机。 但同样是瞧见燕文轩之后,生生愣住。 片刻。 几人便被押入了山寨后堂一间废弃,四处破洞的房间中。 这一回,应飘飘倒是没有再将他们分开看守。 既已打定了主意,誓死不降,众匪此时也无需忌讳。 唐小志被捆绑住,靠在房间的一处角落里。 仍是昏迷的白小露就倒在他身边不远处,或许是同为女流,且又中了迷药,山贼并为对她做额外的捆绑。 令白大小姐成了几个俘虏当中,唯一一个还能稍微还能“自由”的人。 几人相见,相互认了认脸,各自惊讶之余,也各有所思。 对于唐小志来说,倒是认得出大部分人,但极为震惊与疑惑。 墨小姐主仆二人不是去幽都城找大明王殿下了吗? 为何会突然现身灵州境内? 孙钰和马户昨日已经兵分两路改道,为何会被另一伙人抓住,此时又恰巧落入了应飘飘手中? 还有...那个长相英俊,气宇轩昂的小白脸,到底是谁? 他眼下为何一脸震惊地看着墨小姐? 而墨小姐居然也在看着他,眼中似乎还带着些许担忧之色? 她俩认识? 草了。 这小白脸该不会是墨小姐的心上人吧? 若是,那可算本里正的“情敌”啊... 唐小志微妙地想到。 孙探花此时却是一身褴褛,先是被郑义德手下的官兵折磨得不成人样,后又落入山贼手中,悲惨至极的模样。 不过,对白小露情根深种的他,在见到唐小志,微微露出讶然之色后,便开始紧张地呼唤起来,也不顾自身的伤势:“露儿,露儿,你怎么样了?这些人对你做了什么?你可不能有事啊,露儿...快醒醒...” 说着,堂堂探花郎竟流下了热泪。 也不知是忧心此时生死未知的白小露所致,还是大感眼下自身在劫难逃。 总之,是没了此前半点探花郎的傲骨和首富家公子的风范。 反倒是揭穿“唐小志”身份有功的马户,并未受到丝毫的毒打。 此时见到真正的唐小志也被人虏获后,一脸焦急,数次想叫喊出声,但都被唐小志以眼神暗示给压了下来。 燕羽墨主仆二人此时皆较为冷静,只是冷冷扫视了其余几人一眼之后,便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燕文轩身上。 虽手脚被缚,但仍竭力挪动身体往燕文轩身边靠。 如此举动,看在唐小志的眼里,则更加怀疑三人乃是旧识,却关系匪浅。 心中莫名暗道:草了,看墨小姐那紧张的样子,不看我一眼,却是对这小白脸极为在乎,难道她俩真是相好? 墨小姐有了心上人? 那我岂非少了一分先机,多了一分阻碍? 这小白脸一身锦衣,又自称本官,看来颇有来头,且相貌堂堂,真是墨小姐姘头的话,那老子日后要撬墙角,难度可不小... 不行!得好好利用我这个“大皇子”的身份,设法除去这个“情敌”! 唐小志极为卑鄙的想到。 殊不知,二人并非情侣,而是兄妹。 他心中那个小白脸也不是他人,就正是被他顶替,如假包换的大皇子殿下。 正想着,门外忽然传来了应飘飘冰冷的声音: “守住门口,我要亲自审问这几只肥羊,无事不要打扰,除非是官兵攻上山来。” 话声刚落,便看到应大当家推门而入。 唐小志听此,暗觉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必须把握好契机,利用自己身上这个被强行施加的“大皇子”身份,谋求一条生路。 经过昨夜那次短暂的沟通,唐小志不难看出应飘飘与大皇子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应飘飘并不认得燕文轩的容貌,虽声称已对他死心,再无情愫,但在唐小志看来,恐怕并非如此。 若真是死心,应飘飘早已对他下手,而不会现在还留着他性命。 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利用两人之间那点即将泯灭的情愫,化腐朽为神奇,力挽狂澜,让应飘飘重新对“大皇子”趋之若鹜,情根深种。 但这很难做到,毕竟之前听应飘飘所言,她与大皇子之间既有情愫牵绊,却也有杀父之仇隔着,想在这顷刻之间扭转乾坤,谈何容易? 如今,只能祈祷“至尊宝”上身,施展那0.0001秒内让一个女人爱上自己的绝技... 死马当活马医! 寻思之间,应飘飘走进来,在屋子中间摆了一张椅子,正襟危坐,环视众人一眼后,冷冷开口道:“前山有大批灵州府兵,后山则有上千羽林卫。我九狼山已无路可退,但死之前必会让你们陪葬。说吧,你们谁想先死?” 唐小志听此,暗道表演时刻已经到来,但嘴里还塞着棉布,此时只能发出“呜呜”之声,试图引起应飘飘的注意。 应飘飘看过去一眼,微微抬手,暗示守在身后的一名山贼摘掉唐小志口中的棉布,并道:“你想先死?也对!像你这种背信弃义,始乱终弃的卑鄙无耻之徒,就该第一个先死!” 口中的棉布被摘掉,令他不仅干咳了两声。 而后,脸色一变,变得正襟肃然,一边暗自酝酿着情绪,一边说道:“可否先放了露儿?” 他转头看向了倒地的白小露。 应飘飘冷笑一声,“露儿?呵呵,叫得可真亲切!但,凭什么?你当我是傻子吗?她可是当朝太师之孙,留在此处便是我的一个护身符,我有何理由放她?” 唐小志故作深沉 第58章 我岂能负他? 不得不说的是,紫莺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质疑的话语,不免让唐小志多少有些尴尬。 这才刚开始装,就有人冒出来拆台了? 不过,也是意料中事。 唐小志知道,此番他只要承认自己就是大皇子,就必然会引来多方质疑。 且先不说那个新来的疑似“大官”的小白脸,很可能会认识真正的大皇子。 就单说燕羽墨主仆二人在清水河村逗留过,又与周仓父子乃是“世交”,对他知根知底,恐怕就会第一个跳出来质疑。 而且,墨家父女还攀上大明王这么一棵大树,很可能也认得大皇子殿下。 在他们面前,唐小志的“伪装”其实不堪一击,一点即破。 但这在唐小志看来,并不重要。 此时在场的所有人都可以质疑他,只要有一个人愿意相信就足够了。 那便是眼前这位九狼山大当家,应飘飘。 应飘飘此时掌控着在场所有人的生杀大权,只要她相信,其余人怎么认为并不足为虑。 至少在脱离九狼山众匪的绑架之前,是这样的。 话语权与真理,永远都在掌控局面的一方手中,这是亘古不变的铁律。 换言之,唐小志只需将应飘飘忽悠住,那便可化险为夷。 其他的,都不足以撼动结果。 这时候,唐小志虽被绑着,但仍是状若威严地看向紫莺,斥责道:“大胆侍女,凭你也敢质疑本宫的身份?本宫是不是大皇子,难道应大当家不会辨别吗?何须你多言?识趣的,赶紧闭嘴!” 紫莺一听,瞬间就来气了。 身为大明王的贴身侍女,她之前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宫里伺候,岂会认不全宫里的皇子皇孙?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像她这样的贴身侍女,甚至要比主子们更加了解他们自己。 见到唐小志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地喝斥她,紫莺一怒,刚想说话。 衣角却忽然被燕羽墨拉了一下,便只能生生忍住,暗压着闷气,扭脸过一旁。 而燕羽墨兄妹自然是深知唐小志在说谎,讶然于他这个举动之余,默不作声,可见是想看看这小子有何打算。 应飘飘则冷笑了一声,瞥过去一眼,道:“哼,终于是自己承认了?我还以为你要装到脑袋被砍下来那一刻呢。不过,你还真是天真。自己都快死到临头了,还妄想能救下你那未婚妻?” 大皇子与白小露有婚约,这是满朝皆知的事情。 唐小志表明“大皇子”身份的同时,还扬言要放了白小露,难免让应飘飘以为他是要护住对方。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唐小志要求将白小露放走,确实有一定“保护”的意思在,但并非全部。 白小露身份特殊,以唐小志目前的认知,她是在场之人中身份最高贵的,乃是太师之孙女。 也是最有可能接触到大皇子殿下的,她若在场,唐小志一旦“表演”起来,要是被她给揭穿了,那便彻底凉凉,再无转圜之地。 再者,白小露花容月貌,秀外慧中,是唐小志心中理想的娘子人选。 要是在她面前“色诱”起应飘飘,以白大小姐的个性,定会将他定性为朝三暮四的孟浪之徒,恐怕此生都不会再给他机会。 故此,在施展浑身解数之前,必须设法将白小露给送走。 至于墨小姐,倒是无妨。 墨小姐对他知根知底,不难猜到他假扮大皇子殿下,乃是为了活命,自然不会较真。 听到应飘飘如此说,唐小志心中不惊反喜,面上故作深沉,怅然一叹道:“你...终究还是误会了本宫,本宫对白小露并无心意。” 应飘飘却嗤之以鼻道:“哦?是吗?是你对她无意,还是她对你无心?天下皆知,白大小姐为了逃避与你的婚事,不惜借口云游天下,可见才是真的对你无感。却被你反过来说,当真是无耻至极。你以为我会相信?” 唐小志淡然道:“不过是市井流言,没想到连你也信了。众人皆知露儿是为了逃婚,这才借口云游。但谁又知道,她此举乃是本宫授意?” 他张口便撒下了一个弥天大谎。 应飘飘一听,表情凝滞道:“什么意思?你是说白大小姐之所以逃婚远游,是你授意所为?” “是!三年前,我便已经和露儿说清楚,此生都不会与她成婚。她善解人意,知我心有所属,也是坦然接受。本宫便建议她借口云游,待时机成熟,便向父皇请旨解除婚约。而本宫心中,由始至终都只有...你!” 这个“你”字,唐小志特别加重了语气,显得极为情深义重,而毫无半点心虚之色,饶是演技在线。 原以为应飘飘会有所“感动”,谁知竟是大怒:“住嘴!像你这样人面兽心,背信弃义,过河拆桥的虚伪之辈,根本不配谈感情。你以为我还会像当年一样被你轻易蒙骗?你自表身份,试图让我放过白小露,不过是缓兵之计。对不对?” 唐小志又是长叹一声,动以声色,道:“你错了。我只是想保住你和你手下的弟兄。在这里,就属本宫和露儿的身份最为显贵。你肯定不会让本宫轻易下山,但山下的官兵和羽林卫随时都有可能攻上来,让露儿带着本宫的手令去阻止他们,是最好的,不是吗?” “哼!你有这么好心替我们拦下官兵?少在此惺惺作态!” “事实就是如此,你相信与否,都是这样。至于当年之事...今日本宫必会给你一个交代。现在,能不能先放开我?” 唐小志冷静道,颇为含情脉脉般望着应飘飘。 应飘飘却冷笑着,默而不语。 “你无需担心我会反抗,我并不会武功。再者,你有这么多手下,还怕本宫一个人?” “谁会怕你?好,我便看看你如何给我九狼山数百亡魂一 第59章 为了你,我在策划谋反... 为了尽快支走白小露,唐小志装出一副毅然决然的姿态,此时背对着众人,负手而立。 听见应飘飘这话,豁然回身时,表情快速切换,戏精上线,一幕哀伤噙泪的样子,望着她手中明晃晃的刀锋,幽幽怅然道:“飘飘...你想杀了本宫?” 应飘飘脸色肃然,决绝道:“想!这两年来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手刃你这个负心汉,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狗贼!” 唐小志哀伤道:“你认为当年的事,是本宫授意做的?” “不是你,还有谁?当年攻打我九狼山的官军,便是你手下的亲卫。领兵将军更是拿出盖有你印鉴的手令,这还有假?事后,我们亦有暗中调查,线索无一不指向是你授意所为,你还想狡辩?” “飘飘,你错了。你既已说了,九狼山对本宫有救命之恩,本宫又有何理由对你们下杀手?” “哼!那是因为你本就人面兽心,为了掩饰你曾经兵败,被山贼所救的丑事,而不惜忘恩负义,对我九狼山赶尽杀绝!” “真是这样吗?杀了你们,就可掩饰本宫曾经兵败,流落民间之事?那你为何现在还活着,本宫又为何来此?本宫对你情真意切,可比金坚,又怎会忍心杀你?你真不是个人...” 听此,应飘飘一愕。 这狗皇子什么意思? 他当年背信弃义,杀人负心,现在竟然还敢骂我不是人? 简直是找死! 下一刻,应飘飘一怒,手中大刀抡起,怒道:“狗贼,你居然还敢骂我不是人?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你人头落地?” 说着,也不含糊,手中刀就真的落下。 唐小志暗道一声“拼了”,杵在原地,不闪不避,正襟苦笑道:“你当然不是人,你是这个世界写给本宫的情书,赠予本宫的至宝啊...本宫爱你不及,何至于背信弃义,狠心下手?此间,自有隐情。” 一句看似骂人的话语中,却在唐小志说出后半话后,变作了奉承的情话,令在旁的燕羽墨等人顿觉不可思议。 你不是人,因为你是这个世界赠予我的至宝... 应飘飘心头一震,不知为何,在这刹那间手上的力道竟在快速流逝,刀锋生生在唐小志的脖颈间顿住,再难寸进。 这狗皇子什么意思? 死到临头,竟然还敢有脸说情话,调戏本当家? 应飘飘脸色一变,怒道:“狗贼莫要巧舌,你不配说爱!怎么?你不承认是你做的?” 唐小志幽叹,略显委屈道:“本就不是我授意所为,我为何要承认?其一,本宫没有对你们下手的理由,杀了你们,并不能完全掩饰本宫曾经兵败之事。其二,本宫若真有杀心,当年你岂能逃脱?九狼山大寨死了数百人,为何单独你们能逃过一劫?你可曾想过背后的原因?” 应飘飘一愣,脑中回想起当年官兵攻山的一幕,错愕道:“当年官兵攻山,本已势如劈竹。却不知为何,中途曾有一次短暂的撤兵。我和尤朱便是趁此机会,在父亲的掩护下,成功逃出包围圈...” 听此,唐小志眼前一亮。 他本不知道当年九狼山覆灭的内情,只是单纯依靠自己目前所知的一些零散信息,提出质疑。 没想到应飘飘此时竟说出了一丝隐秘,令他顿感微妙。 当年官兵攻山之时,竟有过短暂的撤兵? 那敢情好啊,不论背后有何原因,此时都必须说是那位“大皇子”暗中帮忙的! “你终于想起来了?那一次中途撤兵,便是本宫所为。当时,本宫知道九狼山被困后,便匆忙赶来阻止。只是为时已晚,力不从心,终究是无法完全拦下。幸好,你抓住了这一丝契机,得以逃脱...也不枉本宫拼死来救!” 唐小志也不管事实真假,就胡乱一通“解释”。 应飘飘脸色一变,却是质疑道:“这么说来,当年下令之人并不是你,是有人假借你的名义所为?呵呵,你还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当年领军攻山之人,便是你的心腹将领,如今的兵部尚书。官军之中,更有一半是隶属你麾下的羽林卫。当时除了你,还有谁人能指使他们?” 闻言,唐小志轻笑道:“当真没有吗?要知道,天下之大,莫非皇土...” 他没有把话说全,却是暗指某位大人物也可以使动羽林卫。 那便是当今坐在龙椅上的那位。 而唐小志根本不知道此事背后的真实细节,此时暗指皇帝,只不过是想撇清“自己”的关系,却没想到正好就猜对了真相。 应飘飘一惊,“是皇帝?他假借你的名义,派兵攻打我们山寨?” “是!” 唐小志露出极为肯定之色。 “但皇帝有什么理由这么做?要知道,当年我们山寨还曾经帮助过他...” “背后原因,你还不明白吗?本宫对之情比金坚,此生唯你不娶。但你是一介山贼出身,不容于朝堂。父皇为了逼我就范,放弃立你为妃的想法。便假借我的名义下令攻山,试图杀了你,以断了我的念想。” 听此,应飘飘手上一抖,手中刀差点把持不住,险些掉落在地。 无可否认的是,唐小志此时的说法,深有可能性,令她不得不重新审视。 站在皇帝的角度来讲,却是有这样的顾虑在。 若燕文轩当真是对应飘飘至死不渝,此生唯她不娶,为此甚至不惜与皇帝反目的话,皇帝能做出诛杀九狼山大寨的事情,便不觉奇怪。 而她...真的有可能“误会”了他。 应飘飘缓缓放下了手中刀,一副黯然神伤之色。 顿了顿,恍然抬首之际,却泣极而笑道:“那又如何?即便真如你所说,所有事情都是皇帝幕后所为,你又如何撇清干系?九狼山数百亡魂,虽非你授意而杀,却也因 第60章 十拿九稳,差你一吻! 唐小志为求活命,一通“胡言乱语”,着实是惊呆了此时屋中的几人。 紫莺是忍不住了,此时大喝道:“大胆唐小志,你胡说什么?大皇子怎会密谋造反,你假扮大皇子不说,竟还敢信口雌黄,当真该诛九族。” 唐小志却置之不理,自顾深情地望着应飘飘。 他现在设法活命要紧,哪里有时间理会什么杀不杀头的忌讳? 而对于紫莺再次口称“唐小志”,应飘飘同样置之不理,震惊过后,冷笑道:“你在策划谋反?呵呵,看不出来啊,但可别说是为了我!” 唐小志却正色道:“不是为你,还能有谁?你知道你和星星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应飘飘不明他为何如此一问,疑惑着冷声道:“你莫要岔开话题!” 唐小志却故作深情,自顾说道:“区别在于,星星在天上,而你在我心中。如魂牵梦绕,挥之不去。” “笑话,天大笑话!燕文轩,你还真是说谎不嫌恶心。哪怕你心中有我一丝位置,也不至于这两年来对我的下落不闻不问...即便当年之事真是皇帝所为,你也无法摆脱薄情寡义的帽子。” “你怎知我没有打听过你的下落?” 唐小志试着向她靠近了几步,道:“当年你突围而出,生死未卜,本宫得知后寝食难安,直欲放下一切,至此天涯寻你。奈何被父皇禁足宫中,哪里都去不了。” “本宫以死相逼,数次头撞南墙,每每头破血流,而不惜身体发肤。” “后来,便不撞了...因为相比于撞死南墙,本宫更愿意撞死在你怀中...” “你可知本宫为何要暗中策划造反?”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走到应飘飘面前。 令应飘飘的表情瞬间有些不自然起来,“哼,那是你的事,无需让我知道。不过,你注定要失败,因为你今日便会死在此处。” 唐小志却道:“当年九狼山事件发生之时,本宫极力阻拦,但皆是无济于事。那些平时里对本宫言听计从的部将,皆以身有皇命,而枉顾本宫。归根结底,本宫在父皇面前还是毫无斡旋之力,他要你们死,即便本宫再如何努力,都无法阻止。” “但若本宫手中有大权的话,情况就会有所不同。本宫对你的爱至死不渝,父皇越想阻止,就越是激发本宫的反抗之心。但强硬显然是一种愚蠢的手段,想要与父皇分庭抗礼,本宫就只能先韬光养晦,低头隐忍。” “这两年来,本宫对你们不闻不问,未曾追查过你们的下落,并非放弃了你们。只是在设法转移父皇的视线,放松他的警惕。” “本宫要做一个他心目中的好皇子,勤于政事,好其所好,以此博得他的欢心。如此一来,本宫便有机会把握到权柄,甚至登上太子之位,成为下任帝君。你我门户差距太大,若想名正言顺地长相厮守,唯有帝王权势可促成。” “本宫要做太子,要做未来的皇帝,要将朝廷大权都揽入手中。一旦事成,即便是父皇,也阻拦不了我,而我方能与你有一线可能。” “本宫已打定主意,待我大权在握,荣登太子之位,党羽丰满之时,纵然父皇反对,我亦会据死力争,甚至不惜逼宫!” 他一通长篇大论,说得是振振有词,情真意切,令人闻之动容。 他为了她,既然连造反都敢想? 为了能与她长相厮守,他两年来暗结党羽,甘愿伏低做小,忍受着失去爱人的切肤之痛,不惜与皇帝暗自对立? 应飘飘听了,神色忽闪,面上阴晴不定起来。 在她看来,若燕文轩真是个长情之人,能有此筹谋也并不意外。 但他的话...是真的吗? 而唐小志为了对应飘飘“动之以情”,令对方放过他,此时无所不用其极,什么大话、谎话、情话都用上了。 在他看来,不论真正的大皇子心里怎么想,怎么做都好,都无关紧要。 重要的是,现在的应飘飘能信得过他,并重新爱上“他”。 应飘飘听着,幡然语塞,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 心中不断地狐疑道:他说的是真的吗?事情不是他授意做的,一切都是皇帝为了拆散我们而杀人?而他为了我们能有将来,不惜隐忍,密谋造反,从皇帝手中夺权?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算不算是误会了他? 唐小志见她沉默不定的样子,暗觉有戏,便又开口道:“为了能和你光明正大的在一起,本宫已经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密谋逼宫也无怨无悔。而不得不说的是,爱你...可真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但本宫就是喜欢玩命!” “你知道吗?在遇到你之前,本宫觉得自己无懈可击,毫无弱点。但遇到你以后,却从此有了软肋...你便是我的软肋。” “有句话,当年我就想和你当面说,但一直没有机会...” 他说着,已经走到了应飘飘面前,近在咫尺。 而应飘飘竟似乎失去了防备之心,在唐小志一阵柔情攻击之下,下意识地回道:“你想说什么?” “以后,我们若有机会在一起长相厮守,你一定要给我生个儿子!” “你...谁要和你长相厮守?我恨不得你死...哼,生儿子?你重男轻女?” “不,因为本宫此生只会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便是你...” “荒谬!你以为我会信你的鬼话吗?” 应飘飘忽然发现自己的脸在发烫。 唐小志脸皮镶了钢板,继续道:“我想你现在肯定还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所以...你只需听明白前面三个字都足够了。这两年来,本宫无时无刻不在想你。” 应飘飘大感自己有些心慌,因为她心中对“燕文轩”的恨意在消退,在眼前这个“大 第61章 听姑爷的话... 如此情形。 令室内的几人三观颠覆,震惊不已,就好像见到了天下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 燕羽墨主仆二人,直接两眼怒睁,同时爆了一句:无耻! 天下居然有此厚颜无耻之人? 他为求活命,冒认他人身份不说,居然还恬不知耻地一通糊弄。 他本是与对方初次见面,毫无感情可言,却空口白牙将两人之间的“情愫”说得人神共怜,海枯石烂一般,简直是虚伪至极。 而这个女山贼扬言要取他性命,他却利用对方的感情,不惜捏造大皇子意图造反的谎言,一副矢志不渝的浮夸做派,只为苟且偷生? 还十拿九稳,只欠你一吻... 这两个“稳”(吻),是可以相提并论的吗? 太可耻了! 然而,看那女山贼的神色,似乎竟很受这一套? 大明王殿下呆滞了,忽感眼前一幕有些乱套了。 见到唐小志那一副“U形嘴”吻过去,紫莺浑身一颤,鸡皮疙瘩大起,扯着燕羽墨的衣角,小声道:“大王,此前奴婢认为无商不奸,此子有才,又身出市井,多少有些势利黑心,乃无可厚非。如今看来,他不仅是黑心奸诈,还卑鄙无耻下流,毫无下限。而且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确实! 在这样的情况下,唐小志胆敢嘟着嘴吻过去,看几人看来,若非痴傻,就是不知死字怎么写。 这个女山贼要是一个不情愿,一刀捅过来,唐小志可就得马上去西北报道。 而在旁的正主儿,燕文轩殿下。 此时怒红着双眼,一度想要挣脱身上的绳索,冲过去将唐小志这个冒认他身份,而且还即将“猥亵”他心爱之人的淫贼给咔嚓了。 要知道,真正的大皇子殿下可不像唐小志一样“孱弱”,两年前他兵败于“叛军”之手,便说明他并非一介文弱皇子,乃是武将。 所谓武将,手上自然是有两招。 两招的定义,可大可小,绝非他此时身上的那几道绳索可以限制的。 但就在燕文轩手上的力道在酝酿,即便挣脱束缚冲向唐小志时,脑中却传来了肖遥的“劝告”:殿下要想真正与应飘飘长相厮守,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离她越远越好,你越靠近她,她就死得越快... 又令燕文轩生生止住,强忍着脾气,暗道:这人是哪里冒出来鼠辈?胆敢冒认孤的身份不说,而且还能让飘飘对他深信不疑?此时还胆敢轻薄?孤要将之...罢了,忍一时得顾大局。飘飘性格贞烈,必然不会让他得逞。待孤回营,再暗中除去此人即可。 燕文轩自认为很了解应飘飘,唐小志此时猥琐一吻,肯定不能得逞。 事实,也正是如此。 唐小志的速度很快,几乎是在揽住应飘飘腰肢的同时,嘴同时也贴了过去。 但在触到之时,却没有一亲芳泽的那种酥麻感觉,反而是像亲到了某个手掌心上。 唐小志揩油的速度快,但应飘飘的反应更快,及时用手反挡住了自己的嘴巴,令唐小志的嘴亲在了她的手心上。 两人几乎面贴面,咫尺之间四目相对,反应微妙。 顿了几秒后,应飘飘又羞又怒,大力推开他,怒道:“燕文轩,你敢...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竟如此浮夸...” 古代女子对情爱之事较为保守,莫说是直接亲嘴,在感情未到一定程度之前,就连拉手都极为介意,更何况应飘飘此时还对这位“大皇子”心有恨意? 唐小志却自顾暗叹了一声:哎呀,真他娘的...就差一点! 他认为,只要这一吻能得手,就必然能软化应飘飘的敌对之心,奈何棋差一步。 只不过,她却也只是推开而来。 这在唐小志看来,仍是有极大的希望,于是便又恬不知耻地走过去,一眼神情说道:“飘飘,吾爱!本宫不是说了吗?就只差你这一吻,我们将来必可长相厮守。” 说完,张开怀抱,就要再次抱过去,标志的“U形嘴”嘟起... 让人大跌眼镜。 这一回,应飘飘并未再给他靠近,举起手中刀横在中间,神情一变,幽怨道:“你不要过来...也不要再惺惺作态。不然,我会对你不客气...” 唐小志也瞬间含情脉脉,“这怎能叫做惺惺作态?你不是说与我并未真正见过吗?如今我便在此,难道你就丝毫不念及往日轻易?你我虽是以书信交往,但情乃真挚!” 说完,心中不免疑惑了一句:这女山贼和大皇子也真算是奇人,自称暗通情愫,却素未蒙面,难道之前都在做笔友?而又说大皇子与九狼山之间,有救命之恩存在。看来,当中仍有细节未知。 应飘飘听此,苦笑一声:“感情真挚又如何?即便你刚才所说之言,都一并真挚,又如何?你我之间已有仇怨,吾父与九狼山大寨数百人命死于狗皇帝之手,便已是我们之间难以再逾越的深壑。纵然此事罪不在你,但如何让我再接受一个仇人之子?皇帝也必然不会容我,你我此生无望...” 唐小志闻言一呆,脚步僵硬止住。 这倒是个极为现实的问题,唐小志一通胡乱猜测,实际上并不清楚当年的九狼山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扬言是皇帝指使了一切,不过是在为“大皇子”开脱,真实情况如何并不能肯定。 而不论事实是皇帝下令,还是真乃燕文轩所为,应飘飘与他们之间都已经有了杀父之仇,这点毋容置疑。 要想弱化一个人的敌意不易,令她放下杀父之仇则更难。 唐小志愣了半分,心中暗骂了燕文轩父子一通。 他娘的,这对狗皇帝父子做的好事,还真会找麻烦。 正想着,却已见泪眼婆娑的应飘飘持刀走了过来,声泪俱下道:“吾 第62章 今夜就侍寝? “啊?” 尤朱闻言,差点没一口老血吐出来。 在密道中时,他和大当家才刚刚商量好,要与官兵玉石俱焚,即便是一死,也要先让这个狗皇子陪葬。 而这才没分开多久,尤朱只不过是去安排手下人布防,顺带接到手下的通报,遵从应飘飘的意思将白小露送下山。 回来复命,怎么这个狗皇子就成了“姑爷”? 站在尤朱的角度来讲,这个事实俨然很难接受。 此时瞪大了眼睛,道:“大当家的,这是怎么回事?你为何要让我叫这个狗皇子...姑爷?” 应飘飘却低着头,撕扯着自己的衣角,含羞道:“尤朱,他本来就是姑爷啊...当年之事并非他授意,是皇帝为了拆散我和他,而私下干的好事。他心中有我...” 说着,应飘飘含羞带涩,按照唐小志杜撰出来的“因果”,简单跟尤朱解释了一遍。 尤朱听后,情绪倒是有所缓和,但仍不无警惕之心,沉声道:“可是...大当家的,就算当年之事不关燕文轩,但凶手仍是他那个狗皇帝父亲,我们岂能与他为伍?” “我们的大仇,又何以为报?又如何给九狼山惨死的数百亡魂一个交代?” 听此,应飘飘顿时一愕。 这是很实际的问题,她若就此原谅了“燕文轩”,那身后的深仇大恨,杀父之痛,又该如何抹平? 但她还没来及回应,一旁的唐小志已经抢先开口道:“父皇之错,当由父皇来承担。尤朱,飘飘忘了告诉你。本宫这两年来,一直在策划谋反,一旦夺得权柄,便会逼迫父皇下罪己诏,为当年惨死的诸位好汉平反,并抚恤其后人。凡死者家属,每户皆封子爵位,食邑百户,世袭罔替!以昭亡魂之心,平众怒。” 令尤朱一听,脸色突然大变。 这个狗皇子居然在策划谋反?谋自己老爹的反? 草了。 还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燕云天造了自己老爹的反,登上龙椅。 现在燕文轩又想如法炮制,造燕云天的反? 这该说是现世报,还是血脉遗传? 尤朱心中震惊的同时,如是想到。 不过,不得不说的是,“狗皇子”口中开出的条件倒是极为吸引人,当年惨死之人,有家属皆封爵,食邑百户。 这可是一个巨大的封赏。 食邑一户,相当于拥有一户人家一年的税收收入。 百户,就是百家。 比如,普通一户人家一年要上税二十两,那么百户就是二千两。 每年抚恤两千两,还世袭罔替,乃是极为丰厚。 更关键的是,他还要逼迫皇帝下罪己诏? 罪己诏代表着什么,不必赘述。 相当于让天子承认自己犯错,这才古往今来,少之又少,几乎没有哪任皇帝愿意这么做。 “燕文轩”能开出如此价码,已然算是诚意满满。 而逝者已逝,报仇虽能泄愤,但并无实际效益。 况且,以这群山贼的实力,想弑君报仇,根本就不可能办到。 故此,以尤朱和残余的九狼山匪众来说,唐小志此时张口就胡编乱造出来的“条件”,已经算是顶格。 令他们无法拒绝,也无力拒绝。 “你...此话当真?不是在诓骗我们?” 尤朱极力保持冷静道。 唐小志昂着头颅,以一种自认为“皇子”的作派,摆袖道:“自然是真的!本宫骗谁,都不会欺骗吾爱!” 说着,他又深情凝望了应飘飘一眼。 令应飘飘突然间又失去了思考能力。 “好!既然大当家愿意相信,我尤朱亦信!她说喊你一声“姑爷”,那你便是我九狼山大寨的姑爷。姑爷好!” 尤朱快人快语,极为干脆爽快的个性。 见应飘飘都为之所动了,也不再心存疑虑,直接就认了姑爷。 唐小志大喜,九狼山大小两位当家人都承认了他,便相当于危险已经过去。 还白白捡回了个大美女... 不如,今夜就让应大当家侍寝? 想想,就来劲儿。 令唐大里正内心澎湃不已,窃喜着,打算今晚马上就忽悠应飘飘钻小树林去。 “那...不知姑爷谋划造反之事,进行到哪一步了?若有需要我们帮忙的,尽管吩咐。如今官兵围山,我们该如何应对,还请姑爷和大当家示下。” 却听尤朱稳了稳心绪,说道。 唐小志微笑着,一副“皇子”作派,长袖一舞,刚想说话。 忽然被一个冷冷的声音打断: “这是个天大的笑话!” 这句突兀的话,不仅稍稍打断了唐小志,也顿时吸引了在场几人的目光。 而说话的,不是别人,就正是那位真正的大皇子殿下,燕文轩。 他此时眼中带着一抹怨毒,嘴角冷笑着,盯着唐小志。 唐小志转身望过去一眼,有些不悦道:“这人是谁?说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天大的笑话?” 应飘飘暂时收起了羞涩,却是歪着头看着唐小志,疑惑道:“嗯?轩郎不认得他吗?他能使动羽林卫,我还以为他是羽林卫首领,来救你的。而你竟认不得他?” 唐小志一呆,微微语塞。 这时候才忽然想起这位疑似大官的男子,此前在密道时,可是能使动那个叫“肖遥”的白衣少年的。 而肖遥声称山下有羽林卫,说明二人身份不凡,确实有可能是羽林卫的大官。 但羽林卫负责保护皇家安全,按理说,是应该认得宫里的皇子公主的。 宫里的皇子公主,也应该都认得羽林卫的主官才对。 听应飘飘这么一说,唐小志难免就尴尬道:“哦...可能他是新来的,本宫还没见过他。而本宫微服私访为赈灾而来,羽林卫后面才到,倒也不知朝廷会派个生面 第63章 拆我的台?砍了他! 燕文轩冷笑着,忽而不屑地看了唐小志一眼,肃然道:“我是不是,你日后便知。但你…就肯定不是大皇子!” 唐小志听了,却瞬间一呆,“日后便知?本宫...去你妹的,谁想日你?日你妹,都不日你。难道你有龙阳之癖?真丢人!” 他“恶心”地摇了摇头,然后转头看向应飘飘,接道:“飘飘吾爱,这厮态度不明,而且已经听到了本宫要造反的秘密,看来是留不得了。不如,砍了他吧。” 应飘飘听此,也甚觉有理。 “大皇子”殿下当着几人的面说出了谋逆的计划,此事一旦传出,乃是杀头的大罪。 即便是亲生父子,都没有情讲的那种。 如今,要想隐藏这个秘密,有些不是“自己人”的知情者,自然是要砍掉的。 迟疑了半分后,应飘飘并未拒绝,点头道:“嗯,看情况,此子并非轩郎你的人,那就听你处置吧。” 唐小志一喜,也是点头。 扬起手后,刚要指使尤朱杀人。 正在这时,燕羽墨不知为何,却突然暴起,冲着唐小志大喊道:“狗贼,你胡说什么...不许你说他!更不许你说...他妹,他妹关你何事?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她怒气冲冲,小火山爆发的姿态。 唐小志偷换概念,变着法子埋汰燕文轩,说他有龙阳之好,顺带暗骂了一句“日..你妹”,却是刺激到了大明王殿下。 唐小志是井底之蛙,认不得他们兄妹二人,但燕羽墨心里却非常清楚。 日燕文轩的妹,那不就是在说她吗? 令燕羽墨登时大怒,恶毒地斥责出声。 大明王殿下憋屈地想到:你要日就日他,为什么要日他妹啊... 而唐小志听此,朝燕羽墨看了过去,心中若有所思。 墨小姐竟然在维护这个小白脸? 看来两人是铁定认识无疑了,而且关系还不一般,不会真是情侣吧? 草了。 墨小姐是我的,这小白脸居然捷足先登? 正好! 今日趁此机会,砍了他,除去一个情敌! 此前,唐小志见到燕羽墨主仆二人被绑进来后,便极力朝燕文轩旁边靠,亲密之色。 便怀疑三人是认识的,且关系不一般。 眼下,听到燕羽墨出言维护燕文轩,就更加笃定了“情侣”这个猜测,心中的“杀意”更甚。 墨小姐是我的,岂容尔等染指? 小白脸,你今日必须得死! 唐大里正心中坚定异常。 微微一哼后,唐小志沉了沉声,看了燕羽墨一眼,道:“本宫为何不能说这个小白脸的妹?你不让本宫说,本宫偏要说。气死这个小白脸!” 说着,转而看向燕文轩,“听着,小白脸。本宫不日你,就日你妹。你可敢报上你妹的姓名?待本宫将你妹擒来,慢慢炮制...” 燕羽墨瞳孔放大,咬牙切齿:“住嘴!不许说他妹...你这个无耻狗贼...” “墨小姐为何如此反应?好像你是他妹一样...”唐小志不明所以,疑惑地问了一句。 使得燕羽墨一时哑口。 而见到燕文轩此时一脸怒火,却似乎心有忌讳,而又敢怒不敢言之色。 唐小志顿感此人没有血气,让一个女人为他帮口,他自己却不发一言,便再次讥讽道:“你可真没用,日你妹,你也不敢还口。活着何用?尤朱,替姑爷砍了...” 但“他”字还没说出口,就听见燕文轩暴怒道:“住嘴!” 这一声怒斥声音很大,稍稍镇住了在场众人。 “应大当家,此子乖张无度,言辞粗鄙不堪,可曾有半分皇子的模样?你们竟相信他是当朝大皇子?未免有些草率了吧?可不要被他蒙骗了,还犹不自知。” 原以为燕文轩大怒,会先怒斥唐小志一番。 谁知,此时竟看也不看唐小志,反而是对着应飘飘说道。 唐小志皱眉,暗道:果然,这小白脸想拆我台,真他娘的活腻了。 当下摆手示意应飘飘不要说话,自己则冷哼道:“哼!本宫的身份,飘飘早已确认。倒是你这小白脸公然质疑本宫,是意欲何为?本宫如假包换,岂能有假?” 燕文轩不屑地瞟了他一眼,轻蔑道:“哦?是吗?据我所知,当朝大皇子后背上有一个半心形的胎记。你声称自己如假包换,可敢当众给我们看看?” 听此,唐小志一呆,但不惊反斥道:“大胆!本宫后背有胎记,这你也知道?说!是不是曾经偷看过本宫洗澡?草,你不仅有龙阳之癖,而且还敢觊觎本宫?实乃恶心!本宫现在就取你狗命,来人啊!” “尤朱,给姑爷我砍他!” 尤朱闻言,还未及反应。 面对唐小志的斥责,却见燕文轩不慌不忙,冷笑道:“少在此强词诡辩,故意转移视听。你不敢给人看,怕是心虚了吧?呵呵。” 唐小志哼道:“不给你看就是假的?你也不想想本宫万金之躯,岂是说看就能看的?你以为你是谁?皇帝吗?要看,本宫...也只给吾爱飘飘看!” “你...” 这回轮到燕文轩哑口了。 唐小志这个说辞倒也在理,大皇子万金之躯,谁都能看的吗? 反驳之余,还不忘对应飘飘谄媚了一番,令应大当家顿时又羞红了脸。 燕文轩怒咬金牙,胸中火烧。 这个不知哪里来的小毛贼胆敢冒认他的身份不说,竟还敢当着他的面调戏他的心上人? 而他这个如假包换的“真货”,居然在对方这个“伪劣产品”面前,无法自证? 可是...应飘飘为何如此相信他? 从何相信他就是真的大皇子? 暗怒了些许后,燕文轩目光一沉,道:“无需与你这奸诈小贼逞口舌之利,应大当家,如此拙 第64章 救命稻草,唯墨老爷是也! 唐小志仿佛被石化一般,愣在原地。 从燕文轩口中得知的信息太过震撼,让他一时难以接受得过来。 应飘飘从他身上拿走的腰牌,如燕文轩所说,真是属于大明王的,那么墨小姐的身份就不言而喻。 而墨小姐称之为“哥”,也就是说,这个小白脸肯定就是某个皇子之一,即便不是大皇子燕文轩,也是皇子身份无疑。 更有甚之,墨小姐是大明王,那么在清水河村之时,她称那位威武不凡的墨老爷叫“爹”... 岂非,莫老爷就是当今陛下? 怪不得当时出现的排场如此之大,且还能直接传达幽都王府的任命,周仓父子更像是吃错了药一般,在墨老爷面前大气都不敢出。 在球场贵宾室时,叫周仓与墨老爷同坐,他也是一副打死都不敢的样子。 如今联系起来,倒是可以理顺了。 合着是天子亲临啊... 唐小志心中想着,不觉间手心泌出了冷汗。 就在刚才,他还趾高气扬地直斥大皇子“小白脸”,还要日..他妹... 这是将皇帝身边最受宠的一对儿子都得罪过去了一遍? 唐大里正心中愁苦,欲哭无泪。 眼前这对兄妹俩要是逃出山贼的魔掌之后,那还不得生撕了他? 他先是冒认当朝大皇子,后出言辱骂大皇子为“小白脸”,还意图“日”大明王殿下... 单说这两条,就足以砍他脑袋几十次。 加上,清水河村的有些生意触犯律法,大明王殿下可是见过的,即便能将眼前的“罪过”以情势危急,不知者不罪搪塞过去。 他又如何解释村中的一切? 再者,他刚刚还当着大皇子的面...试图轻薄大皇子的心上人... 这一刻,在唐小志想来,自己已经是死路一条,神仙难救。 怎么办? 吾命休矣! 唐小志心中怅然一叹。 这时候,身后的应飘飘听了燕文轩这话,却冷笑质疑道:“胡言乱语!你这小白脸哪里来的鬼话,这新旧两块腰牌,一块是当年轩郎给我的,另一块是轩郎新造的,怎会是什么九公主的?你在此乱打诳语,是活腻了?尤朱,给我狠狠抽他大嘴巴!” 说着,她竟要指使尤朱对燕文轩“用刑”。 燕文轩一愕,见到自己的心上人被唐小志这厮蛊惑,此时竟要对他下手,不觉震惊道:“应大当家,你...本官说的都是实话...” 应飘飘却鬼使神差,学着唐小志的样子,斥道:“实话你妹!打死你...” 令燕文轩心痛不已。 而燕羽墨眼珠子快掉出来了,怒道:“我说了,别再骂他妹...我要杀了你们!” 大明王殿下非但怒极,而且委屈极了。 为什么你们骂他,要带上他妹? 太无耻了... 唐小志见此,却是心中一沉,赶忙拦住了尤朱。 此前是不知道这二人的身份,现在知道了,哪里还能打? “尤朱,你等等。先别打...” 唐小志伸手阻止道。 他们兄妹俩,可是当今陛下的心头肉啊,敢打他们的,恐怕就只有他们那位皇帝老爹了。 脑子里叹了这么一句,唐小志深沉思虑,看有没有机会转圜一下。 下一刻,猛然灵机一动,喜上眉梢,犹如瞬间抓住了某根救命稻草。 嘴角浮起了浅笑,继而豁然开朗起来。 对呀! 能打他们俩的,就只有皇帝。 那么,如果皇帝不杀我,他们两个日后想报复,那也是报复无门啊。 如今这种情况之下,唯有搞定那位皇帝陛下,才有可能在这两位皇嗣的手下生还! 而应飘飘在此,搞定那位皇帝也就有了一丝可能性。 思虑至此,唐小志愁眉尽去,急忙将尤朱拉到了一边,在他耳边轻语了几句。 尤朱知悉后,皱眉道:“姑爷,就仅此而已?” 唐小志正襟点了点头。 尤朱想了想,也并未多言,自顾朝燕文轩三人走去。 燕文轩冷峻之色,盯着尤朱,略带警告的语气,道:“你意欲何为?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否则...” “否则”二字刚说出口,燕文轩已经尤朱一个手刀给击晕了过去。 尤朱也算是混迹江湖多年,一眼就看得出来燕文轩并非孱弱书生,因此这一掌,他用尽了全力,将燕文轩击晕得透透的。 一旁的燕羽墨主仆见此,还没来得及惊呼,立马也被尤朱迅雷之势,给敲晕过去。 “姑爷,搞定了。不过这小白脸好像会两招,保险起见,是不是再给他喂点迷药?” 尤朱回身笑道。 唐小志点了点头:“好,快办!” 应飘飘见状,却是纳闷不已,此时问道:“轩郎,你这是有何考虑?不是要宰了他们吗?” 唐小志望了她一眼,刚想开口。 忽听门外一名山贼急急来报,打断了他的话:“启禀大当家,山寨外来了几个人。领头之人自称灵州新任知州周仓,说要见见你。” “周仓?” 应飘飘听此,跟着默念了一声,转而道:“知道了,让他等着。” 而身边的唐小志一听是周仓来此,惊喜之余,难免也有点意外。 周仓父子不是跟着“墨老爷”去幽都府了吗? 怎会突然到了灵州? 但其中原因无关紧要。 周仓来了,说明周成龙也可能在。 这时候,唐小志却是急需这位“好损友”帮忙的。 正想着。 应飘飘开口道:“轩郎,官府来人了,我先去看看?” 唐小志却摇头道:“不用你去。我自有安排,先解开我这两个朋友。” 说着,他指了指不远处角落里,一直被忽略的马户和孙探花二人。 也是这个时候,马、孙二 第65章 应该喂猪了... “啊?为什么?要走,我们一起走。我们好不容易才得以相见,为何又要分开?要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 应飘飘听此,脸上一滞,似有不愿之色,不觉抱住了唐小志。 唐小志一呆,暗道这小妞还挺“贞烈”,便也不由温柔地拍了拍她的后背。 而后,轻声道:“飘飘无需担忧。本宫自有办法脱身,而你与众弟兄如今仍是朝廷的反贼,留在此处,难免会成为官兵的目标。在本宫大事成功之前,还需要躲避。你只管带着弟兄们跟着我这两个朋友离开,即可。事后,我自会去寻你。” “俗话说狡兔三窟,想必下山的密道不止之前那一条吧?你们虽说要拼死一战,只不过是最最坏的打算,是吗?” 应飘飘抱着他,点点头:“嗯,但你想让我去哪里?” “跟着马户去就行。飘飘,本宫在民间的名讳叫唐小志,以后就叫我志哥哥吧。叫轩郎,容易暴露身份。” “不!不叫轩郎,那就叫夫君吧。” 唐小志大为尴尬,但也并未多拒绝,转而道:“好,你喜欢就好。你先跟随马户去清水县,他自会安顿你和弟兄们。还有,路过平县时,找一家镖局,将这小白脸托运去幽都府衙门。其他的,便无需再管。” 应飘飘皱眉道:“夫君你要放了此人?为何?他可是知道了你的秘密...” “无妨!到达幽都府后,只有人对付他,你无需担心。” “好吧...” 而一旁的孙探花见到二人“如胶似漆”的样子,心中却大为惊喜。 大殿下果然钟情于这个女山贼,还允许她以“夫君”相称。 这么看来,两人算是私定终身了。 待我偷偷去跟露儿说,以露儿的性格,必然会恨死大殿下,而后转投我的怀抱... 这时候,探花郎的小心思躁动了起来。 随后,顿了顿,让应飘飘去召集众匪准备撤离后,唐小志对尤朱吩咐道:“尤朱,你带着这个侍女去见官府的人,就说让一个叫周成龙的人来见我。否则,大皇子将陨命在此。” 尤朱应是,走过去一把拉起紫莺,就走出了房间外。 片刻后,应飘飘已经将大部分山贼集合了起来,只留有少数仍在几个还在监视着山下官兵的动向,并打开了另一条逃出山外的密道。 趁此间隙,唐小志将马户拉到一边,悄悄吩咐道:“马户,将这些山贼安排回村,为他们掩饰身份,不可让官兵轻易知道他们的下落。此事一定要办好,我们现在算是捅了马蜂窝,这些山贼在我们手中,算是一张对付大皇子的底牌。切记,必须好生看管。” 听此,马户一阵冷汗:“大里正这意思...那小白脸真是大皇子?” 马户并不笨,他也知道唐小志身上的腰牌是来自燕羽墨,且又看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自然也能猜到燕文轩的身份。 唐小志默认,并未多言,摆手示意马户赶紧带应飘飘等人离开。 分别之时,应大当家自然是和唐小志这个“大皇子”一阵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但终究还是听话离去。 据应飘飘所说,这条新密道很长,可以远离官兵的包围圈。 众匪倒也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撤走,而不惊动山下的羽林卫和灵州府兵。 至此,这间屋子内就只剩下唐小志和燕羽墨二人。 等到尤朱折返,带回消息的同时,也一并将周成龙带了过来。 山下的霍兵等人,见到山贼带着紫莺下山,深知燕羽墨已经落入山贼手中,并不敢轻易攻山,只能先顺从山贼的意思,让周成龙上山。 而且,从被救醒后紫莺口中得知,大皇子殿下也在山上,就更让官兵投鼠忌器。 周仓父子此前跟随燕羽墨来到灵州,本在城中指挥赈济蝗灾的事宜,突然得知大王上山后落入山贼之手的消息,也是马不停蹄地赶到山下大营。 尤朱这一去,倒是恰好能将周成龙带来。 二人来到房间中。 多日未见的周成龙,一见到唐小志便赶忙凑过来,一脸焦急之色,似乎胸有千言万语要说。 唐小志却没有第一时间理会他,反而对尤朱说道:“尤朱,除了留下警戒的弟兄外,你再给我留下两个忠心的护卫,我有大用。然后,你便经密道去追赶飘飘他们吧。” 尤朱应是,随后转身去安排。 唐小志这才转头看向周成龙,却见这厮此时一脸震惊,目瞪口呆之色。 指着倒在地上的燕羽墨,颤声道:“志哥儿,你...你对她做了什么...你可知她是谁...” 唐小志淡定道:“幽都大明王,皇帝最疼爱的第九女,燕羽墨,对吗?” 周成龙面色惨白,“你知道了?那为何还要对她下手...完了,完了,这回是九条命也不够死了...对了,还有大皇子呢?你不会把他...” 唐小志瞟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想什么呢?大皇子已经被我送走,过几日,自会在幽都府出现。而这位大明王殿下,现在是我们活命的关键之一。她只是晕过去,不会有事,你放心。” 周成龙这才稍稍缓和,道:“志哥儿,你这是搞的什么鬼啊...怎么就惹上了这两个小祖宗呢?哎...我的头好痛...” 周大公子无奈叹道。 他与唐小志相交多年,一起暗中运营清水河村,乃清水河商社的二号人物。 某种层面上,周仓父子和唐小志的命运已经连在一起,一荣则荣。 反之,死也一样。 在周成龙看来,此时燕羽墨被打晕在地,不论出自何种缘由,此事都必然会闹大。 皇帝要是怪罪下来,人头落地,那就没跑了。 而且,外人不得而知的是,周大公子在还没得知燕羽墨身份时,还 第66章 奉旨泡妞,卑职愿意去勾引她... “喂猪?” 大约半个时辰过后。 九狼山下,赈灾大营中。 主营帐内,周成龙跪倒在地,将唐小志的话传达给燕云天后,便头也不敢抬。 而燕云天也似乎并不急于喊“平身”。 大帐中左右两侧,分立着无数名伪装成寻常护院的天子禁卫,禁军统领赵卿依旧手持龙头阔刀,站在皇帝身后,一脸正襟。 主位上,燕云天听到周成龙的通报后,不由眉头一挑,状若深思的样子,“周成龙,唐小志那厮的原话真是这样?说让朕去喂猪?” 周成龙战战兢兢,脸贴着地面,小心道:“回吾皇,是的...他说,陛下听后,自会相见。还说...” “还说什么?” “还说...天子喂猪,旁人当回避。就连赵大统领也不应在侧...” 这话说完。 燕云天的眉头更深,但转瞬忽而豁然一展,呵呵笑了起来:“此子...有点意思。” 身后的赵卿闻言,却不禁微怒:“大胆,一介卑微的从九品县吏参事,胆敢请见圣驾不说,居然还说不让本统领在场?他是嫌自己九族人的脑袋太重了,想砍下来?” 周大公子闻言,自然是不敢多出声。 反倒是燕云天状若淡然的摆手,“哎,不必斥责。此子颇具胆色,小有智慧,莫不是看透了朕的隐晦,故而婉转请见。这点,甚合朕意。若此番他卑躬屈膝,朕倒是不会再留他。走吧,去见见他。” 闻言,赵卿一愣,“陛下,万万不可。此子乖张,圣驾不可单独见之,至少也得让卑职陪伴在侧。要不然,若他心存歹意,岂非...” 燕云天微微一笑,道:“无妨。你离朕百米,看着就行。” 说着,便起身走出了大帐。 此前,在幽都王府之时。 燕云天从霍兵口中得知,燕羽墨为了惩治唐小志,试图一面启用他手下的商社赈灾,一面暗地里让官兵伪装成匪贼绑架他,勒索钱银,以报唐小志暗宰朝廷赈灾银之举。 一时间,饶有兴趣,便私下赶来灵州府“看戏”,顺带亲自视察当地灾情。 他比燕羽墨晚些时候出发,一路上却兜兜转转,行程缓慢,晚到了一两日。 刚到灵州衙门外时,恰好就碰见了得知燕羽墨被俘而匆忙出行的周仓父子,便一并同行。 没想到,刚入大营没多久,从紫莺口中了解一些事情的“始末”后,就遇见周成龙来报。 颇感意外之下,心中若有思量,倒是并未拒绝唐小志的请见。 大帐外。 白衣少年肖遥躬身而立,得知皇帝亲临此间后,他已带人绕路来见。 燕云天冷冷看了他一眼,有些不悦的语气道:“肖遥,你跟来。” 肖遥应是,缓步跟上。 来到半山腰处时,燕云天摆手示意周成龙前去通知唐小志,而后回身对肖遥说道:“肖遥,你师出琅琊山长苏阁,当年下山之时,老阁主命你立下的誓言,你可还记得?” 肖遥干脆利落道:“记得!恩师命我此生只侍一主,那便是皇族燕氏,不得违逆,身死而后已。” “那朕将你留在大皇子身边时,你自己又立下了什么誓言?” “肖遥不死,则大皇子无忧。” “那你都做到了吗?” 肖遥听此,一向不动如山,沉稳笃定的脸色竟微微一变,蓦然语塞。 燕云天眯着眼,斜视着他,冷冷道:“其一,两年前国战激酣,文轩兵败北方四镇,你虽护力他南下折返中原,却在中途与之失散,令他被一介流匪所救,引出一段孽缘,此为失职。其二,朕命你护送文轩赶赴幽都参与赈灾,你们迟疑半月未达不说,居然还让他私自离营,再次落入山贼之手?” “这群九狼山的匪寇,当年大部已被剿灭,残余的不过是乌合之众。以你和上千羽林卫之力,他们如何能带走文轩?恐怕是你故意任由文轩胡来,深入匪地与那匪贼之女苟且!此为忤逆、不忠!” 闻言,肖遥将头埋低,单膝跪地道:“臣罪该万死,万请陛下责罚。” 毫无疑问,燕云天此言说中了事实。 若非肖遥故意“让步”,即便是当时在密道内,九狼山贼人数众多,但要想轻易带走燕文轩也是不可能的。 燕云天冷哼一声,甩袖道:“哼!你该庆幸当年朕答应过老阁主,会容忍你三次过错。如今你已犯其二,若再有下次,纵然老阁主前来,朕也定将你处斩!” 说完,便冷面离去。 恰好遇见通传归来的周成龙躬身道:“启禀陛下,唐小志已在前方山腰等候。” 燕云天“嗯”了一声,随后侧头对身后众人道:“都待在这,朕独自前去即可。” “是!” 赵卿、霍兵等人俯首称是。 前行了数十米左右,燕云天并未离开禁卫的视线,而唐小志已经在那里立身恭候。 燕云天负着双手走过去,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背对着他,稍稍回头之余,却见唐小志未有行大礼的迹象,不觉冷声道:“大胆唐小志,你这刁民,既已猜到朕的身份,竟还不行大礼?” 唐小志谄媚一笑,不慌不忙道:“禀陛下,卑职已犯九死无生之罪。原则上,行礼与否都必死,故而先不跪。” 言外之意,横竖都得死,那我何必在临死前行什么大礼? 笨蛋吗? 燕云天神情一动,恍似没料到这厮竟敢如此回答,不由笑了笑,道:“哦?既知必死,那又为何还要见朕?还有,朕乃天子,何时养过猪?你口中所言,让朕喂猪,是为何意?” 唐小志道:“陛下是明白人,卑职也不过多废话了。清水河村之时,陛下以墨老爷的身份入村,早已知道我村中的隐秘。卑职私造盐漕,私铸金银器,开采矿脉...已将 第67章 免死金牌,如朕亲临! “免死金牌?” 燕云天听此,不由诧异。 唐小志却郑重点头道:“是!卑职色诱女贼,以身犯险,乃为天家分忧。陛下保我不死,难道不应该吗?” “你能肯定可以成功勾引到那女贼?” “十拿九稳!” “还欠什么?” 唐小志听此一呆,自然是不敢像对待应飘飘一样说“欠一吻”,不然皇帝要是“亲”过来,那事情就闹大了。 顿了顿后,浅笑道:“自然是尚欠陛下的免死金牌,以及下令羽林卫撤兵。” 燕云天回身道:“撤兵容易,但你从哪里听说本朝设有什么免死金牌?” 唐小志皱眉,“本朝不设免死金牌?那丹书铁券也可以的,陛下。” 在他的认知里,免死金牌和丹书铁券都一样拥有免罪的作用,前世的电视里都这么说。 燕云天摇头,“这些都没有,但朕回宫之后,倒是可以考虑设置。不过,你若想只是免死,有朕身上这枚玉牌即可。” 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枚龙形玉牌。 唐小志眼前一亮,当即如获至宝之色,“玉牌,可是有“如朕亲临”那种作用?” 燕云天点头,表示肯定。 令唐小志顿然一喜,赶忙伸手过去想要接过。 但那句“谢陛下”还没说出口,就见燕云天收回了手,道:“慢着!给你之前,朕仍有一事不解。你既知朕以后有杀你之心,为何还要自荐帮朕?背后有何目的?” 唐小志幽幽一笑,叹道:“陛下想杀卑职,不过是对卑职的了解还不够深。而能想杀我,自然也能放过我。” “你如此笃定朕日后会放过你?” “不确定,但卑职愿赌一赌。毕竟卑职活着,对陛下,对朝廷更加有用。而卑职一死,相信朝中无一人能驾驭清水河村的生意。” “你留了后手?” “是!不瞒陛下,毫不夸张地说,清水河村的生意若离开卑职超过半年,必会倾覆。” 燕云天听此,脸上一阵闪烁。 想了想后,这才一笑,将手上的玉牌递了过去,“呵呵。你这刁民...有点意思。朕便暂且留你不死,只不过你当真甘愿放弃清水河村的生意,将之献给朝廷?” 唐小志回道:“卑职已经说过,清水河村的生意离不开卑职。只有在卑职的掌控中,方才有效。不如...朝廷只管分成如何?” “分成?怎么分?” “五五分,如何?” “不行!朝廷只占五成太少,八二吧。朝廷八,你二。就这么定了,你若不愿,朕立刻就杀了你。” 唐小志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这个狗皇帝如此黑心,居然想一句话就抢走商会八成的利润? 合着整个大奉朝最大的恶霸、奸商,是皇帝他自己? 我cnmb,狗皇帝这是要鸠占鹊巢? 我撒网捕鱼,他坐享其成,还理所应当,霸道斐然? 唐小志在心中将燕云天的祖上问候了一遍,腹诽不已。 但这也没法儿,谁叫此时自己的小命掌控在对方手中呢? 从他打算求见皇帝,与之做“交易”开始,实际上已经料到了清水河村的生意会被朝廷咬掉一口,只是没想到燕云天会狮子大开口。 不过,换一种角度说话,此事倒也无关痛痒。 至少争取到了商会的最终话语权,以及顺利取到了“免死金牌”,暂保无忧。 商会上下都是唐小志的人,决策者如是,做账者如是。 到时,只需在账目上做手脚,暗中拉低商会的盈利,中饱私囊,倒也能保存商会的资产不至于被朝廷挖空。 而他身有皇帝的玉牌,“如朕亲临”,却也好处颇多。 如朕亲临? 是不是暗示着也能调动朝廷三路大军? 若是,那不如举兵造反,干死这个狗皇帝? 唐小志飘飘然地想到,不免窃喜。 但下一刻燕云天的话,就猛然给他泼了一头冷水。 “朕的这枚玉牌牵涉重大,持牌者,凡三品以下官员皆可先斩后奏,你不可擅用。” 燕云天说着,朝不远处的肖遥勾了勾手。 肖遥见状,当也知道皇帝召唤,一个箭步便冲了过去,拱手道:“陛下有何吩咐?” “肖遥,朕刚与唐卿家达成了一项交易。日后,你便跟在他身边,当作是朕的手眼。” 燕云天略显深沉道。 肖遥却蓦然一惊道:“陛下,这...肖遥跟在大殿下身边多年,早已是他的人。怎可贸然转投他人?且...此子乃是罪臣...” 燕云天脸色一沉,顿时不悦道:“你说什么?你是谁的人?” 言外之意,不外乎是在暗指,天下莫非皇土,百姓莫非臣民。 原则上,大奉朝版图内的所有人和物都是属于皇帝,最终效忠的,也只能认定为皇帝一人。 即便是大皇子,也不能例外。 肖遥自称是燕文轩的人,无异于是有违逆鳞。 肖遥神色一变,便只能生生改口应是。 “肖遥知罪,陛下息怒。” 他低着头,有些憋屈的说道。 燕云天这才稍稍收敛神色,道:“好,那你日后便跟着他,只向朕一人汇报,不得有误。” “是!” 肖遥俯首,而后悄悄瞄了唐小志一眼,颇带不屑之色。 他师出琅琊山长苏阁,那一处被天下人称作谋士摇篮的神秘宗门,心中颇有傲骨。 长苏阁门人素来惊才绝艳,文武双全,不出山门则已,但凡下山投奔入仕,皆拜五品上门客。 何时有人沦落到跟随一介不入流的从九品小官? 而肖遥被师门称之为百年来,长苏阁年轻一辈中的翘楚,更加是眼高于顶,寻常人难以镇住。 此番让他守在唐小志这个乡野村夫身边,对他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第68章 暴力的明王殿下,我要剁了他! 回到关押燕羽墨的房间,见到门口处左右站着两名山贼,持刀而立。 此前,唐小志交代尤朱为他留下两名山贼护卫,想必便是此二人。 这二人,一男一女,男的虎背熊腰,身高七尺。 女的长相中性,看似却极为彪悍,可以理解为女暴徒的那种,单从面相上看,便可知一二。 而二人知晓应飘飘与“大皇子”殿下冰释前嫌,此时对唐小志极为客气,见面还拱手行礼。 “姑爷。” “姑爷。” 两人先后走了过来,招呼道。 唐小志微微一笑,摆手道:“好。二位不必多礼,以后便跟在本宫身边吧。对了,介绍一下自己。” 听此,女山贼率先开口,但“语出惊人”,差点让唐小志倒地吐血,道:“姑爷,曹倪玛。” 唐小志听后,瞳孔暴突,“你...你骂我?” 那女山贼却皱眉,“姑爷何出此言?不是你让我二人自我介绍的吗?家父姓曹,家母姓倪,为我取名一个“玛”字,连起来就是曹倪玛,有什么问题吗?” 唐小志大跌眼镜,尴尬不已:“额,这...没什么问题。” 心中却大呼这个名字不敢恭维... 曹倪玛这才憨笑一声,“那就好。姑爷,你别看我是个女的,但可不比男儿弱,保护你没有问题。你还不知道吧?别看那小子五大三粗的,打架可打不过我!” 说着,她指向了身边的那个男性山贼。 那男性山贼脸上泛起一抹愧色,犹有不服道:“曹倪玛,你别大言不惭,我那次是不小心才输给你...” 曹尼玛却冷笑:“姚毕连,你要点比.脸行不?不服的话,咱当着姑爷的面练练,看谁更强?” 令一旁的唐小志大感震惊。 曹倪玛,姚毕连? 草了,这都什么鬼名字... 但他心急于“处置”燕羽墨,没心思与这对“活宝”纠结,便打断道:“行了。你们去把留下的弟兄都召集起来,让他们自行去寻找大当家的。你二人留下等我即可。” 曹、姚二人这才作罢,应是离去。 房间中。 燕羽墨还未醒来,仍被绑着,昏倒在地上。 唐小志在她身前来回踱了两步,脑中思考着,等将她叫醒后,该以何身份与之相处。 燕羽墨并非蠢人,从她当众喊燕文轩“哥哥”开始,恐怕早就预料到唐小志能看出什么。 再到应飘飘说出认定他为“大皇子”的原因,别人或许不知内情,但燕羽墨和唐小志必然是心中了然的。 既是如此,那又何须再装? 想了想后,唐大里正便决定不再扭捏,直接与这位大明王殿下以真实身份相处,真刀真枪地干... 随后,便蹲下身为燕羽墨解绑,并叫醒了她。 燕羽墨昏沉醒来,口中嘤咛了一声后。 脑中回想起晕倒前之事,又见身上的束缚没了,当即唰地一声从地上爬起来,警惕之色。 要知道,大明王殿下算得上是一名女将,手上有两把刷子。 之所以此前不与山贼死拼,不过是基于对方人数众多,而选择暂且隐忍。 此时醒来,一见房中只剩下他与唐小志二人,燕文轩与紫莺等人不翼而飞,不由一惊。 颇为焦急道:“狗贼...是你...我哥和紫莺他们呢?你把他们怎么样了?” 说着,竟握紧拳头,不善地朝唐小志靠近。 唐小志却不慌不忙,胸有成竹的样子,甚至还故作姿态,微微躬身,道:“唐小志,见过大明王殿下。殿下万安...” 燕羽墨一听,怔道:“你...你知道了本王的身份?” 唐小志笑着点头,心里暗道了一句“废话”,事到如今还看不出来,那就是笨卵了。 但表面显得谦谦有礼,道:“是。” 燕羽墨一愣,惊讶之余,心中像是想起了什么事,脸色蓦然不断变化。 在她看来,此时唐小志能知道她的身份,倒也不见多怪。 但只是知道了身份而已,还是连某些事情也知道了? 顿了顿,急切之下,追问道:“哼!只是知道本王身份,还是...所有事情都知道了?你最好如实回答!” 她粉拳紧握,气鼓鼓的模样。 唐小志仍旧淡定,“自然是全部,不瞒殿下,卑职非但知道了全部,而且也已经告知了陛下...”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忽感迎面生风。 下一刻,只见燕羽墨暴起,一个“铁拳”就直接朝唐小志的右眼打来,而且似乎用尽了全力。 这狗贼知道了全部? 也就是说,连那件事也知道了? 还胆敢去告知父皇? 这让本王以后如何见人? 传出去...说本王被这个淫贼侵犯了“凤体”? 还在清水河村之时,周成龙不知她身份,命手下的四大恶仆将燕羽墨绑到唐小志床上。 本来相安无事,但第二天唐小志醒来后,为了让她“好过”些,竟胆敢袭胸... 这事在大明王殿下看来,乃是奇耻大辱。 如今还听唐小志说,已经将此事告知了燕云天。 这让殿下的脸面往哪儿搁? 而她此时若能冷静些,便可问出唐小志所指,并不包含此事。 饶是阴错阳差。 “哎呀” 唐小志打死也想不到燕羽墨会突然出手袭击,猝不及防之下,被狠狠揍了一拳。 右眼立马紫青,乍看之下,竟成了“黑白分明”的熊猫眼。 “草...” 唐小志一个踉跄,向后退出了两步,差点没跌倒,不由暗骂一句粗口。 这小娘们儿看着孱弱,实则力气可不小,还曾带兵上过战场,不可与寻常女子相提并论。 可是,她为什么要打我? 心中正郁闷着,又见燕羽墨像个发 第69章 她是流氓吗... “啊...” “本王要剁了你!” 下一刻,燕羽墨怒吼一声,猛然拍掉唐小志的手后,发狂般举拳砸向唐小志。 唐小志眼球一突,赶紧脚底抹油,嗖的一声跑出了房外院子。 但他一介孱弱的“书生”,未曾学过武艺,如何能跑得过上过战场杀敌的燕羽墨? 没跑两步,就被对方揪住了后衣领。 而大明王殿下手上的力道不小,竟把他揪得死死,难以挣脱。 令唐小志冷汗连连,心底一落,缓缓回身之际,见到燕羽墨那张阴沉的俏脸,如见九幽鬼帝,似是胆寒。 这个疯女人是流氓吗? 怎么说翻脸就翻脸,说打人就打人? 她可是堂堂大明王殿下啊,位高权重,不要点比.脸吗? 矜持呢? 老子只不过是将实情转述给皇帝,这也有错? 哪里得罪你了? 在这时候,唐大里正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自己曾几何时有得罪过燕羽墨。 他还请她吃过饭,请她看过球赛,还想教她做生意... 哪一条得罪过她了? 唐小志百思不得其解,在清水河村之时,燕羽墨对他的态度大变,已让他深为疑惑。 此时,一言不合,立马动手,就更让他感到郁闷。 而此番他打死也万难想到,在大约一个月之前,他床上的那名女子...其实就是燕羽墨。 更不会轻易将周成龙的“献礼”,与这位大明王联系到一起。 燕羽墨一脸怒火,仿佛吃了火药,揪住唐小志后,却并未马上动手炮制,反而像是在酝酿全身的力量。 唐小志被她揪住,与其说逃无可逃,实际上也有点不敢逃的意思。 这才刚刚和皇帝谈好交易,要是这时奋力挣脱,弄伤了燕羽墨,恐怕会惹来皇帝的震怒。 于是,便警惕着,缓缓回身,紧张道:“明王殿下...请你自重...卑职是哪里得罪你了?咱有话好好说,暴力不能解决问题,暴力尤为可耻,而且还触犯国法...听我说,你现在要心平气和...” 砰! 话没说完,燕羽墨的铁拳已经打在了他的左眼上。 酝酿了将近一分钟的力量,这一拳,你若说是轻的,那就是胡扯了。 唐小志的左眼,瞬间就充血,变成了紫青色。 加上右眼,这回倒是对称了,彻底变作了熊猫眼。 “殿下,你...” 唐小志震惊至极,难以置信,眼前这个疯女人竟两拳将他打成了熊猫眼。 虽然面前没有镜子,但两眼眶传来的疼痛感,让他断定此时自己肯定“黑眼”了。 谁知,同样没有说完话。 砰! 燕羽墨怒极,懒得废话,又是一拳招呼在唐小志脸上。 “草...你想干...” 砰! “嘛”字还没说出口,就又是一拳。 “燕羽墨...” 砰! “去你娘的,老子的忍耐是有限度...” 砰砰砰! 一连三拳。 相比于唐小志想讲道理,此时的燕羽墨只想用武力解决问题,并没有对方那么多顾忌。 而唐小志被狠揍了一顿,怒火也已经被彻底点燃。 当即暴怒道:“草,小娘们儿,老子不还手,你还没完没了,蹬鼻子上眼了,是吧?老子今天就给你点厉害瞧瞧!” 说完,也不知哪里来的一股蛮力,一手拍掉了燕羽墨的束缚,而后像一头蛮牛般冲过去,将燕羽墨拦腰抱住。 那姿态,竟像是要施展某种摔跤绝技... 要知道的一点是,唐小志前世虽然只是一个大学生,穿越后也没学过武艺,但打从大一入学那时候起,就被学姐们拉入了校内的柔术社,成为兴趣学员。 换言之,他也是有两招的。 普通高校的课外兴趣社团,水平虽然一般,不过好说歹说,也是能学会一些皮毛。 当时,唐小志就是凭借着学到的三脚猫柔术,扑倒了无数学姐... 现在用来对付燕羽墨,应该问题不大,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 而柔术讲究技巧和力量,男子天生就比女孩身体素质强悍,即便唐小志只是三脚猫,但对付女子俨然足够了。 谁知,燕羽墨的应对出乎他的预料。 冷静一个膝撞击在唐小志小腹上后,双手如弓张开,瞬间挣脱环抱束缚,旋一转身,迅雷般抓住他的手臂,弯腰过肩摔,竟将唐小志反制摔倒。 紧接着,顺势倒地,双脚夹住了唐小志的脖子,并反扭他的一只手臂。 那招式,像极了传说中的夺命剪刀脚,把唐小志死死压制住。 唐小志瞪大了眼睛,不由心慌暗道:这是什么?这小妞居然也会古武柔术?而且以这动作的连贯度和巧劲来看,竟还属高手之列? 草了。 这女人怎么这么变态? 难道是我命里的克星吗? 老子竟打不过一个女子? 唐小志顿感老脸无处可放,同时大感不妙。 因为他瞧见了燕羽墨此时阴狠的笑容... “哼!狗贼,你居然还敢反抗?本王今日就...废了你这只脏手!” 她恶狠狠地说着,突然间意识到刚才就是唐小志此时被牵制的右手,侵犯了“凤胸”。 登时,怒上加怒,扬言要废了他的右臂。 唐小志大惊,冷汗直流。 这要是被废掉一条手臂,简直是比要了他的命还难受。 继而,唐小志奋力挣扎的同时,心中权衡着,要不要此时服个软,先保住自己的手臂再说? 毕竟,好汉不吃眼前亏。 有时候打不过一个女子不丢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才叫蠢卵。 若一时服软,能保住手臂,谁愿盲目强硬? 一念至此。 正当唐小志准备拉下脸皮求饶时,眼角余光看到了 第70章 被暴打,快保护姑爷... 身为皇嗣,燕羽墨自然是对宫中的令牌极为熟悉,尤其是皇帝这枚素来刻不离身的龙形玉牌。 那可是拥有立斩三品以下官员的令信,举足轻重。 燕羽墨震惊着,不由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谨防看错,手上的力道也就瞬间一松。 而唐小志趁着她愣神的间隙,抓住机会,摆脱束缚,翻转起身,立马就溜出了老远,与燕羽墨保持着自认为“安全”的距离。 “呵呵,问你怕没?我有陛下令牌在手,见牌如见圣驾。大胆燕羽墨,玉牌如朕亲临,你还不速速行礼?” 唐小志逃脱束缚,内心两级反转,转悲为喜。 见到燕羽墨发愣的神态,他知道,皇帝的玉牌对她是有震慑力的。 于是,眼下便有些得意扬扬的喝斥道,俨然没了方才那种憋屈劲儿。 草! 刚才你打我,打得过瘾是吗? 现在应该轮到我了吧? 你是堂堂大明王,位高权重,此前老子不敢真的伤你。 但现在不同了,老子手持皇帝令牌,犹如皇帝附体,半个九五至尊。 纵然是大明王,也得先跪下行礼。 然后,乖乖地听我指令! 还想废掉老子的右臂? 嘿嘿,看我等下怎么以牙还牙! 局势反转,唐大里正有些飘飘然起来,心中大笑不止。 可是...该怎么炮制这个“女暴徒”呢? 她可是将老子英俊的脸给揍了,不可轻饶。 不如...命令她肉偿,今夜陪我睡觉,奉旨侍寝? 唐小志忍不住笑出声来,极其淫荡地想到,竟想睡了大明王殿下。 不得不说的是,这就有点色胆包天了。 若真睡了,等皇帝收回这枚玉牌,大明王岂非能活吞了他? 但唐大里正本就是个胆大包天之人,尤其是色胆昭昭,足以吞象。 心中想做,就会去做! 下一刻,燕羽墨还没从愣神中缓过来。 唐小志就挺直了身板,再次喝斥道:“燕羽墨,你发什么愣?本官的话,你听不见?还不快快行礼?难道想触犯龙颜,对陛下大不敬?” 他有玉牌在手,如朕亲临。 得意之下,不再自称“卑职”了,而且还直呼燕羽墨的大名。 燕羽墨一怔,从地上站起身,难以置信地望着唐小志手中的玉牌。 心中颇具震撼,暗道:这怎么可能?父皇是昏聩了吗?怎会将如此重要的令牌交给这个淫贼?这淫贼要是以此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本王该怎么办? 明王殿下蓦然有些不安起来,却也没有马上遵从唐小志的话跪下行礼。 “燕羽墨,你聋了吗?本官在跟你说话!马上跪下恭请圣安!” 唐小志见她沉默,再次发声道。 “你...” 燕羽墨回过神,怒极之色,但顿然语塞,饶是无法反斥。 原则上,皇帝虽然是她亲爹,但先是君,后才是父。 唐小志取出玉牌,怎么说燕羽墨也得先行礼,这是朝例。 此时,迟疑了些许后。 即便心中再多不愿,燕羽墨也没辙,只能先照着律法先跪下“请安”,不然就真的是大不敬了。 “狗贼,虽然本王不知你如何蛊惑父皇,让他将玉牌给你。但你若敢胡来,本王定会让你生不如死!” 她怒眼直视道。 说完之后,也是无奈,就要单膝跪下行礼。 唐小志却闻若不知,自顾浅笑,默而不语,现在只想见到燕羽墨对他下跪的样子。 正在这时,燕羽墨就要跪下,却忽听不远处的房顶上传来了一声咳嗽: “咳咳,明王殿下且慢。听肖遥一言,再跪不迟。” 二人警觉,同时扭头看了过去。 却是不知何时,肖遥已经站在了房顶之上,此时白衣飘飘,好不飒爽。 燕羽墨表情一滞,道:“肖遥?你怎会在此?” 身为皇帝的第九女,燕羽墨肯定是认得肖遥的。 肖遥跟在燕文轩身边多年,是君臣,也是兄弟。 而燕羽墨与燕文轩虽年龄上有一定差距,但都是一个母亲所生,感情很好,自然认得自己哥哥身边的护卫。 肖遥露出一抹黠笑道:“殿下别急知道我为何在此,不如先处理眼前事?据我所知,陛下的玉牌必须拿在手上,才能生效。如果玉牌脱手...那么殿下就可不必跪了。非但不必跪了,还能想干嘛就干嘛...” 言下之意,却是在暗指,如果此时玉牌不在唐小志手中,那么燕羽墨就可不必忌讳,甚至还能继续暴揍唐小志。 听此,燕羽墨还来不及反应。 唐小志倒是皱起了眉头,看向肖遥,道:“肖遥是吧?玉牌就在本官手中,万万不会遗失。倒是你说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你也想犯大不敬之罪?快,你也给本官下来行礼!” 肖遥却不动如山,道:“哼!陛下命我留在你身边的意思,便是要监察你合理地使用玉牌。原则上,我即监管者,按律可不必下跪。” 唐小志语塞。 暗道一声,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肖遥则继续说道:“而玉牌现在在你手中不假,但等下...就不一定了...” 话刚说完。 就见肖遥蹲下身,捡起房顶上的一块碎瓦片,嗖的一声掷向了唐小志。 唐小志始料未及,瞳孔一缩,想要躲避已经来不及了。 下一刻,只感手腕一疼,手指一松,原本紧紧攥在手中的玉牌应声掉落。 同一时间,肖遥赶忙提醒道:“殿下,现在某人手上没有玉牌了...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记住,可别再让他拿到哦...” 唐小志眼球欲裂,心中怒骂,但来不及多想,立马俯身去捡玉牌。 正如肖遥所说,玉牌必须拿在手上才有“作用”,一掉就视为无效。 而此时,他若想 第71章 母老虎下山,赶紧快跑! 于是乎。 在接下来长达五分钟的时间里,这位惊才绝艳,名满京城的大明王殿下,便为肖遥展示了一幕何为所谓的“暴力美学”。 在唐大里正的哀嚎声中... 而曹倪玛和姚毕连冲来,并不能如愿救到唐小志。 因为...白衣少年肖遥从房顶上轻飘飘地跳了下来,拦在二人身前,还饶有玩味之色地向燕羽墨嘱咐道:“殿下莫慌,肖遥为帮你拦下这两个山贼,你可尽情释放怒火,千万别担心被人打扰。” 令唐小志咬牙切齿,如坠冰窖。 应飘飘手下的人马大部分已经撤走,此时唯有曹、姚二人仍在,而肖遥挡住了二人,就相当于让唐小志彻底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如何能让他不窝火? “肖遥,你什么意思?现在是明摆着要跟我作对?想过后果吗?” 唐小志忍受着明王殿下的“铁拳”,不忘警示肖遥道。 但肖遥一笑,却置之不理。 此子不凡,能担任大皇子的贴身侍卫与谋士,自然是小有真章。 纵然是曹、姚二人联手,也是难以突破他的阻拦,只能干焦急眼睁睁看着唐小志被打。 片刻后。 唐小志已经鼻青脸肿,浑身无力。 燕羽墨一阵发泄之后,也打累了。 此时,颇有“心满意足”之色,拍了拍手,黠笑道:“哎呀,好舒服。本王好久没那么痛快了...” 而后,从唐小志身上站起来时,还不忘补了他一脚,这才缓缓走向肖遥。 同一时间。 曹倪玛和姚毕连二打一,也打不过肖遥,被抡翻在地,口含鲜血。 燕羽墨走到肖遥身边,冷冷道:“阿遥,替本王砍了这几个人的脑袋。此等匪贼,留之无用。” 唐小志捂着生疼的脸颊半坐起身,恰好听见燕羽墨如此一说,竟扬言要杀人,顿时横怒。 这小娘皮子的心是毒药做的吗? 他娘的,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气也顺了,当也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竟还想杀人? 果然,最毒妇人心啊。 唐小志心中一阵寒意,暗道:看来,这对狗皇帝父女,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啊。 一个想鸠占鹊巢,抢走老子辛苦三年建立的商社;一个有暴力倾向,“无缘无故”打人不说,还想宰了老子。 不行!等过了这茬,老子得赶紧把火铳制造出来,先有个防身的武器再说。不然处处受制,老脸都给丢尽了。 会武功? 草,下次老子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做“神迹”!谁要再敢意图不轨,就直接崩了!管你是皇帝,还是平民!耶稣也不例外! 可是,该怎么逃过眼前这一劫? 正想着,却听肖遥有些迟疑道:“殿下,全杀了恐有不妥。此子能得到陛下的玉牌,背后似乎与陛下有所约定,贸然杀之,可能会引来圣怒。” 燕羽墨一听,略微深思,不满道:“哼!意思是说杀不得?” 肖遥浅浅笑道:“圣意难测,殿下还是莫要触犯逆鳞。若仍不解气,不如...” “不如怎样?” “陛下的意思是暂且留此子不死,但...可没说留他完整...而杀人,莫过于诛心...” 肖遥忽然来了这么一句隐晦的提示。 令燕羽墨顿时灵机一动,毒计上心,道:“对呀!直接杀了,太便宜此贼了。那就...对他实施宫刑,让他以后就做个太监,改名小志子。然后,送到宫中倒夜壶!” 她恶毒地说道。 “是,殿下。” 肖遥也是“残酷”一笑,转过头不善地盯着唐小志。 闻此。 唐小志顿然一惊,瞳孔爆裂,实难相信燕羽墨如此歹毒,竟想将他变成太监。 其心毒如蛇蝎,简直人神共愤啊。 唐大里正心中咒骂,既惊又怒。 见到肖遥就要持剑走过来,下一刻,也顾不得什么尊卑有别了,直接怒喝道:“草,燕羽墨,你这个狗女人...真当老子是软柿子,随便捏?老子和你拼了...” 说着,人已经“蹭”的一声站起身,从地上捡起那枚龙形玉牌的同时,也从旁边举起一块石头,就朝燕羽墨冲去。 燕羽墨却波澜不惊,此时冷笑一声,不慌不忙,她深知肖遥必会拦下唐小志。 果不其然。 当唐小志冲到燕羽墨身前三步时,肖遥的手中剑便架在了他的脖颈间,冷冷道:“放下!否则,便人头落地。” 唐小志一呆,动作戛然而止,怒瞪了肖遥一眼。 但下一刻,就马上软声道:“好,我放下,但你能不能先把剑拿开?” 肖遥鄙夷一笑,暗道唐小志是个软蛋,心中笃定他不敢真的动手袭击燕羽墨,便收剑回鞘,而后道:“哼!算你识趣,把裤子脱了吧,殿下要对你实施宫刑。” “脱你妹!” 谁知,肖遥的剑刚移开,唐小志就怒吼一声,将手中的石头扔向肖遥。 而后,闪电朝燕羽墨冲去,高高扬起手,狠狠在眼羽墨的翘臀上一拍。 啪! 这货好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打在燕羽墨的屁股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啊!” 燕羽墨惊叫一声,如遭雷击,差点没被拍得飞起来,俏脸变成了猪肝色。 那个狗贼做了什么? 袭击...“凤臀”? 天杀的! 没人能想到唐小志会来这么一招,胆敢去打明王殿下的屁股... 而他在一击得手后,也不作停留,一溜烟儿便朝山寨外跑去。 路过曹、姚二人身边时,还不忘喊道:“赶紧起来跑啊,留下等着送死吗?” 曹、姚二人迟疑了几秒,丝毫不敢懈怠,也是闪电起身,跟着唐小志匆忙遁走。 肖遥始料未及,打死也想不到唐小志敢这么做。 闪身躲过那块 第72章 大王的秘密... 周成龙瞳孔一缩,见到燕羽墨风风火火的下山,竟露出一丝心虚的神色,不由后退了半步。 此时,非但是唐小志有些惧怕燕羽墨,周成龙也不例外。 因为...在清水河村之时,正是周大公子指使人将燕羽墨绑到了唐小志的床上。 这事看起来隐秘,但周大公子看得出来,燕羽墨已经知晓了谁是幕后主使。 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对他展开报复,一方面不过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另一方面,则是碍于燕云天下令要暂且留住他们父子的性命。 而唐小志现在却要让他去拦住燕羽墨? 站在周成龙的角度,就是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当即,也有了想扭头就跑的冲动。 不过,这货还算小有聪明,在转身拔腿就跑之前,先对身边的府兵大喊了一声:“来人啊,山上有猛虎下来,赶紧保护明王殿下...” 说完,人也已经没影了,跑得丝毫不比唐小志慢。 而一众府兵得令,蜂拥朝燕羽墨围了过去,将她护在中间,如铁桶一般。 继而,保护的同时,也“顺其自然”地拖慢了她下山的速度。 山脚下的大营中。 唐小志赶到后,见到此前的赈灾队人员正在着手拔营,便随手拦下一人问道:“墨老爷和周大人呢?他们去哪了?谁下命令拔营?” 那人回道:“是周大人下的命令。” “他人呢?” “跟墨老爷先一步赶往灵州城了...” 话没说完全,唐小志已经急不可耐,打断道:“快,备三匹快马,我要马上去灵州。” 片刻后,三匹快马便如风般朝灵州城疾驰而去。 等到燕羽墨“好不容易”地来到山下,满世界地持剑寻找唐小志时,他已然绝尘而去,空余扬尘滚滚。 大王气急,持剑斩断了一棵碗口般粗壮的大树,怒道:“骁骑兵,立刻拔营!给本王把唐小志那狗贼的头摘来...” 令留下接应她的霍兵不由一惊,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大王如此不顾形象地大喊,便偷偷问了随后赶来的肖遥一句:“肖护卫,大王这是怎么了?” 肖遥苦笑,默不作声。 总不能直言...大王的老虎屁股刚刚被人摸过了吧? 而在前往灵州的途中。 姚毕连骑着马,忍不住问道:“姑爷,咱不是应该马上去和大当家他们汇合吗?去灵州作甚?” 对此,唐小志并未真正解释,只道了一句:“我自有分寸。” 现在这种情况下,燕羽墨被亵渎,正在气头上。 贸然返回清水河村,保不准会被她给一锅端了。 大王很生气,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这时候,要想拦住这位大明王,使之不敢轻举妄动,唯有再去见见那位皇帝陛下。 燕云天等人比唐小志早半个时辰回城,但因为行程不急,这时才刚刚踏入灵州府衙门的大门。 而唐小志三人轻装上阵,快马加鞭,却是差不多和他同一时间到。 曹尼玛和姚毕连仍是山贼的身份,不便跟着,唐小志便让他们在衙门外等候,只身走了进去。 有皇帝的玉牌为令,守卫森严的灵州府衙门中,倒也无人能拦他。 衙门大堂中。 燕云天的屁股刚坐下,身边的宫人还未及上茶,就听见侍卫来报,说唐小志求见。 他微微皱眉,摆手示意接见的同时,唐小志也已经走了进来,一副火急火燎之势,见面都忘了行礼,就匆忙道:“陛下,请救卑职一命。” 燕云天闻言一愣,道:“救你一命?什么意思?何人要杀你?” 唐小志状若委屈道:“便是明王殿下...” “墨儿?她为何要杀你?” “因为...” 唐小志顿了顿。 说实话,就连他自己也弄不明白燕羽墨为何要突然对他毒打。 更不能直言逃跑时,拍了一下“老虎”的屁股,因而一时语塞。 迟疑了半分后,张口就来:“可能是因为卑职洞悉了大王的秘密...这才会引来大王的杀心,但微臣绝非故意打听,只是恰好猜到,罪不至死啊,陛下...” “秘密?墨儿能有什么秘密?朕为何不知?你直接说来!” “这...陛下,既是秘密,便不可明言。此事关乎大王声誉,要说...也只能单独对陛下一人说。” 燕云天听此,好奇心大起,抬手挥退了在场的侍者,就连时刻不离身边的赵卿都得远离。 这才招手向唐小志,道:“那你便过来说。” 唐小志应了一声是,随后走了过去,在燕云天耳边轻语了几句。 燕云天听着,脸色竟开始巨变。 下一刻,蓦然一拍桌板道:“这怎么可能?你此话当真?墨儿她...” 唐小志却一副认真笃定的样子,正色道:“事实就是如此,如若不然,大王何至于如此生气?陛下请看,卑职这脸上的伤,便是拜大王所赐...” 燕云天一阵深沉,闪烁不定的脸色,可见唐小志所言对他造成了一定的震撼。 足足沉默了良久后,才幽幽一叹,“唉...若你所说属实,倒是朕这些年忽略她了。算起来,是朕这个父亲的失职啊。她人呢?” 第73章 不可杀! 看燕云天此时那样子,显然是有被“大王的秘密”震撼到的意思。 唐小志心中一喜,拱手回道:“卑职得知殿下的秘密后,被她视如仇敌,一路追杀。此时,应该也在回灵州的路上。陛下...卑职忠心为国,对您忠心耿耿啊,还请救卑职一命...” 说完,右眼竟挤出了一滴眼泪,装出一副卑微委屈的样子,我见犹怜。 好比窦娥再世,全天下的冤屈都给他一人吞了似的。 令燕云天不由眉头大皱,“你流什么泪?朕既在此,墨儿岂能动你?只是...此事只听你一人所言,尚不知真假。待墨儿回来,朕亲自问过后,再作打算。” 唐小志一听,眼珠子狡猾一转,却道:“陛下,卑职认为不可!” “不可?” “是!陛下想想,殿下若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身上的事情,就不会隐瞒。当面问询她,便相当于揭开了她的秘密。殿下恐会无地自容,陛下可愿看到?” 燕云天听此,不由一愣。 想想也对,既是言之秘密,便有其难言之隐,不可说的缘故。 皇帝与燕羽墨是父女关系,按理说,应该是她最信任的人。 而燕羽墨连这个“秘密”都没有对燕云天透露,便说明她不想让任何一个人知道。 贸然相问,便会适得其反,致使燕羽墨颜面尽失。 且,依照唐小志口中的“秘密”,此事一旦曝出,非但会影响燕羽墨个人的声誉,就连整个皇室都有可能蒙羞... 思虑了片刻后,燕云天微微一叹,道:“你所说...也言之有理,这事确实有些棘手。但朕仍是无法仅听你一人所言,待墨儿归来,朕会给她安排御医疗伤...” 唐小志眉目一挑,道:“这更加不可啊,陛下。” “也不可?为何?” “殿下秀慧聪颖,机智过人,乃巾帼女杰,何等的缜密?若贸然给她安排御医...她岂会看不出来,陛下已经怀疑了她?如此,与直接询问,有何区别?” “这...” 燕云天顿然语塞,沉默了半分后,才有些不悦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合着,按你的意思,朕只能听你一面之词?” 唐小志鸡贼道:“非也!陛下若想求证此事,也不是没有办法。像殿下如今这个状态,脾性...最为易怒、极端、情绪两级分化...等等。只需一试便知...” 燕云天脸色一沉,起身不停地来回踱步,似在思考唐小志的建议。 良久后,才道:“好,就暂且依你所言。但此事若真,便急需找出那幕后之人!朕要将之碎尸万段,诛其九族。来人啊,赵卿...” 一听燕云天沉默开口后,便想叫人,唐小志不觉一惊,赶忙阻止道:“陛下息怒,卑职仍有话要说。” “说!” 燕云天似乎有了一些怒火,可见燕羽墨的“秘密”并非什么好事,至少在皇帝陛下看来,暂时是这样。 “卑职只问陛下一句,若此事属实,陛下是...” 后面还有四个字,唐小志并未说全,但燕云天必然是能自己脑补的。 燕云天又陷入了思考,顿了顿后,才道:“既是墨儿...自然不可弃,你到底想说什么?” 唐小志道:“明白!但既然陛下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当务之急,不是应该设法为殿下掩盖此事吗?毕竟时间可不等人,不用多久,殿下的秘密便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行暴露...” 燕云天一听,恍若顿悟:“你说得也对...” “而卑职听说,陛下本来就属意在幽都府为殿下选婿?不如,先办此事?” 唐小志隐晦道。 燕云天面色忽而闪烁,听后怅然一叹,“看来也只能如此了,不过此时正值蝗灾肆虐,选婿大会不可在这个节骨眼上举行。朕问你,身为赈灾总指挥,你还需要多久可以平复灾情?” 唐小志想了想,道:“三个月!三个月内,卑职定能结束灾情。” “好!朕便给你三个月时间,三个月后,你去幽都复命。” “遵陛下令。但明王殿下...恐不便操劳了,不如陛下命她返回幽都休息?算算日子,过几天后,文轩殿下也应该到幽都了,陛下也当回去见见,不是吗?” 燕云天点了点头,被唐小志一阵说动,正要开口应允时。 突听门外传来了一阵侍卫的嘈杂声: “殿下,不可啊,殿下,陛下在堂中议事,没有旨意,不可闯入啊...” 紧接着,便是燕羽墨歇斯底里的大喊:“都给本王滚开!唐小志何在?本王要砍了他!” 说话之间,人已经持剑冲入了衙门大堂,守在门口的两名侍卫被她一脚踹翻。 见到唐小志时,更是暴跳如雷。 “狗贼,本王剁了你!” 说着,便要举剑砍来。 唐小志吓了一跳,赶紧跑到燕云天身边,小声道:“陛下,你看。明王殿下就是这种状态,卑职意外得知她的秘密后,她便变得冲动易怒,符合症状第一条啊...” 燕云天一愣,来不及多想,赶忙阻止道:“墨儿,你这是作甚?还不快住手?” 他极具威严地说道。 令燕羽墨动作一止,仿佛这时候才知道皇帝在场,有些忌讳道:“父皇,我...” 但下一刻,心中怒极,也不管这么多,此时就像先砍了唐小志,又接道:“让孩儿先砍了这狗贼,再跟父皇请罪。” 言毕,立马绕过燕云天,朝唐小志提剑冲去。 唐小志绕着皇帝作为“盾牌”,躲着她,道:“陛下,可看见了?殿下如今极端暴虐,一言不合便要杀人,乃符合症状之第二条...” 燕云天被二人一追一跑,绕得有些晕头,怒斥道:“够了!都给朕停下!” 二人感受到 第74章 小志...为汝师也! 听此,燕云天竟微微语塞,迟疑当场。 唐小志为什么不可杀? 显然,皇帝陛下没有想好这个理由。 而真实的原因,并不可直说。 总不能直言,留着唐小志是要勾引你哥哥的“心上人”吧? 况且,他还刚刚“洞悉”了一个巨大的秘密,算是小有功劳啊。 燕云天如是想到,心中一阵苦笑。 不过,毕竟也是一代君主,皇帝陛下的思维还是转得比较快的。 此时稍稍转身之际,瞧见了身后桌案上的一本诗集后,便灵机一动道:“朕说他不可杀,自有朕的考虑。墨儿,从现在开始,唐小志...即为汝师矣...” 说着,他伸手指向了桌案上的那本诗集。 诗集名,就叫《小志诗集》。 乃是燕云天从清水河村带过来的,而着作者自然就是唐小志。 “唐小志颇具才华,写诗百首,皆是上作,堪为人师啊。而墨儿你...身为九公主,本该三步不出闺门,礼教温养,习女子之术,相夫教子。却不然,国战那几年,父皇征战四方,将你带在身边,让你染上了一身戾气。对你百般宠爱,而使你少了一丝寻常深闺女子的温雅。” “故而,朕欲为你寻觅良师,因乏而施教,扬长而避短,取其玉而弃糟糠。唐小志文采绝伦,诗作一流,艺冠群儒,可为汝师!而既为汝师,你又怎可杀他?” 燕云天一本正经地说道。 如此一言,也不知是燕云天临时抱佛脚,临时想出来保住唐小志的“借口”,还是真的有意让他做燕羽墨的“师傅”。 总之,是让唐、燕二人顿时目瞪口呆起来。 燕羽墨难以置信,张大着嘴巴,看向自己的父皇,震惊道:“父皇你说什么?你让这狗贼做我的师傅?你昏聩了吗?” 或许是太过震撼,明王殿下竟然口不择言,“斥责”皇帝昏聩。 恰好就正中了唐小志的下怀,因为...燕羽墨此时的“失言”,加上一时流泪,又一时发怒,应验了那个“秘密”的第三条症状:情绪两级分化,忽风忽雨。 燕云天一听,潜移默化间就相信了唐小志的那个秘密。 唉...看来唐小志那厮并没有猜错,墨儿好像还真是中了... 燕云天心中一阵唏嘘,也不知再想什么,怅然而愧疚之色。 都是朕对她关心不足,这两年忙于国事,忽略了她的成长... 皇帝陛下竟在心中自责起来。 而见到燕云天此时沉默,燕羽墨就更加怒极,敢情是唐小志那厮又私下蛊惑了父皇。 本王岂能再留他? 再留,可能他以后就要“窃国”了... 如此想到,明王殿下再次暴怒,正要不惜代价斩杀唐小志时。 燕云天终于开口了:“墨儿,父皇没有开玩笑,也并未受任何人蛊惑,更非昏聩。这是圣旨,不管你愿意与否,唐爱卿日后就是汝师了。我朝乃礼仪之邦,素来尊师重道,你不可再胡乱扬言弑师,可知?” 燕羽墨眼球爆裂,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应了。 让一个淫贼做本王的师傅? 父皇不是昏聩,就是被下了迷魂汤! 一旁的唐小志却乐开了花,暗喜不已。 他先是朝皇帝桌案看过去一眼,见到自己写的那本《小志诗集》,差点没兴奋地笑出声来。 鄙人肯定是才高八斗,诗词双绝呀。 毕竟小学生都在背唐宋三百首,更何况老子还是个大学生? 额...虽然是野鸡大学... 而将前世唐宋各位“大家”的诗词搬到这里,想不成诗仙都难。 换句话说,能写出如此佳作的大才子,怎会没有资格做大明王的师傅? 毫无疑问,清水河村被发现后,唐小志诗仙的身份曝光了。 不久的将来,必会名满天下,拥有绝世才子之头衔。 那么,成了燕羽墨的师傅,她就不能再对唐小志不敬,甚至还要请安。 不然,便是有违尊师重道,礼义廉耻。 如何让唐大里正不惊喜? 皇帝陛下这个“保人”的招式,可谓是神助攻啊,足以让唐小志巧妙的逃脱燕羽墨的毒手。 “父皇,我不愿!我不要这个淫贼做我先生,打死也不愿...” 燕羽墨握紧拳头道。 先生,也就是古代老师的意思。 燕云天却道:“君无戏言,墨儿,不可无礼。” 说着,又正式地看向唐小志,下旨道:“唐小志听封!” 唐小志立马回应,恭敬道:“卑职在!” “朕现在赐封你为明王傅,既是墨儿的诗词先生,也做谋士。官居...从六品吧,录户部,执官印。” “谢陛下隆恩,卑职定当竭尽全力,教导大明王殿下,死而后已。” 唐小志心花怒放,满口应允。 明王傅,与所谓的太子傅,意义相同。 都是前缀的老师、先生之流。 燕云天满意点头,说了一个“好”字。 而后,转头看向燕羽墨,接道:“既是如此,墨儿,拜见汝师吧。” 唐小志则直起了身子,一副等待“拜见”的模样,等着被堂堂的大明王喊一句“先生”。 那“德高望重”的姿态,饶是让人侧目,浅浅道:“徒儿...遵陛下旨意吧。” 他看向燕羽墨,饶有挑衅之色的说道。 徒儿? 呸!谁是你徒儿? 燕羽墨不禁满头黑线,又怒又羞,却也不敢当众发飙,气鼓鼓的,尤为可爱。 下一刻,憋急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怒道: “父皇,我不要这个狗贼!你若逼我,我现在开始就绝食!” 说完,转身就走。 令燕云天大惊,“啊?绝食?不可啊,墨儿,你不能绝食啊...” 说着,便赶紧跟了过去。 第75章 收费站? 唐小志喜笑颜开,并未理会此时前后离去的皇帝父女,心中扬扬得意。 皇帝的神助攻,让他直接拥有了“明王傅”的头衔,还官居从六品,可谓是意外之喜。 奇怪的一点是,燕云天将他这个“明王傅”编入了户部,而非吏部。 朝廷六部之中,吏部号称管理天下文武百官,其实名不副实。 因为这里所谓的“百官”,大多意指的是地方官。 同属内阁的其余五部,吏部实际上并没有实质的管辖权。 例如说,工部同为六部之一,吏部无法直接管辖工部麾下的官员,除非有额外的旨意。 但若是地方性的工造局,却在吏部官员的管辖之内。 燕云天此举,却是有意让唐小志这个挂名“先生”摆脱吏部的管辖,背后恐怕另有深意。 也由此可见,将他册为燕羽墨的老师,并非简单的“心血来潮”。 不过,无论如何,唐小志一旦拥有了这个名头,便相当于摆脱了燕羽墨的杀机。 大奉朝自诩礼仪上邦,素来尊师重道。 燕羽墨若还敢对唐小志下手,便等同于欺师灭祖。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比触犯律法更加受人唾弃,要被“刺青”流放的。 燕羽墨自然是深知这层含义,这才会极力反对燕云天的赐封,甚至不惜以绝食抗议。 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抗议好像并没什么卵用。 皇帝虽然紧跟燕羽墨而去,却没有丝毫收回成命的意思。 趁着这间隙,唐小志收拾了一下心情,转身离开衙门大堂。 来到衙门大门口,与等候的曹、姚两名山贼汇合后。 唐小志拦下一名路人,询问了一个客栈的位置。 而这个客栈,便是清水河商社在灵州的商号。 此前,受限于周仓这个保护伞只是一介小小的九品知县,唐小志并没有贸然把生意盲目扩张,但私底下已经在铺排,只是并未挂上总商社的旗号。 如今,阴错阳差之下,他与周仓二人双双升官,自然就不必再隐藏。 至少在这灵州府五县之内,可以明目张胆。 但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远行,对灵州城人生地不熟,因此只知道商号的地址,而不知具体方位。 按照路人的指引,三人很快来到了闹市街上的一家客栈。 客栈名很“直观”,就叫一家客栈。 迎宾的小厮是本地人,待客倒是很热情,但显然不认得唐小志这个幕后大老板。 不过管事的掌柜却是来自于清水河村,见到一头鼻青脸肿的唐小志走进门,当即一愣,惊道:“大里正,您这是...遇到流氓山匪了吗?怎么...一脸伤?” 唐小志一呆,这时才恍然记起自己还是满脸淤青,但极为无奈道:“甭提了,即便真是遇到了山匪,咱现在也不能直接报复。去准备一间厢房,休整一天后,我仍有要事去办。” 客栈掌柜应是,说道:“正好!周大人父子也刚到客栈后院,正嘀咕着要找你。” 唐小志“嗯”了一声,并未多言。 命掌柜为两名山贼准备客房,并购置新行头之后,独自来到了后院。 曹、姚二人本是山贼,但既是要跟着唐大里正,自然不能还是山贼的做派和打扮。 而,对于周仓父子能寻到这处客栈,唐小志也不见多怪。 周氏父子本就是总商社的幕后股东,对于商社在外的生意和据点也略知一二。 前脚刚踏进后院,便听见了一阵怒骂声,紧接着便是周大公子的哀嚎声。 只见在后院中,周成龙也不知做了什么事,惹来了周仓的怒火。 此时,正上演这一幕老子打儿子的戏码。 周仓手中拿着一根手臂粗的“家法”,正狠狠招呼在周成龙身上,边打还边怒斥着“逆子”。 周成龙跪在地上,忍痛哀嚎着,却也不敢有丝毫的躲避。 父子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令一旁的周夫人只能干着急,想要出手阻拦,又不敢轻动的样子。 唐小志走过去,皱眉道:“老哥哥这是作甚?难道说龙弟触犯了家法?” 他与周仓乃是忘年之交,私底下都是以兄弟相称。 周仓一家三口闻声,同时抬眼看来,见到唐小志的刹那间,都颇感意外之色。 “你...怎么来了?” 一见唐小志,周仓手上的动作戛然而止,但仍犹有震怒的斥责道:“哼!这逆子岂是触犯了家法那么简单?我周家若有一朝败落,都是拜他所赐...” 他咬着牙狠狠说道,忍不住又踹了周成龙一脚。 “老哥哥息怒,有事好好说。我正好找你有事,不如先放过龙弟?” 唐小志赶忙开口阻止道,同时以眼神暗示周成龙先走。 周大公子自然是心神领会,此时假意哀嚎一声,脚底抹油,溜得没影儿。 周仓还想持棍追打,但见唐小志以身阻拦后,倒也愤愤然作罢。 二人随后走进了后院大厅。 周仓缓了缓情绪,转头一看,这时方才注意到此时唐小志鼻青脸肿的模样,不由一愣道:“你这是怎么了?” 唐小志尴尬一笑,“额...我不问老哥为何殴打龙弟,老哥也莫问我脸上的伤怎么来,如何?” 毕竟直言自己是被一个女人打伤,面子上多少挂不住。 周仓脸上一阵闪烁,倒也没有多问,转而道:“那你有何事要跟我说?” 唐小志先是将九狼山上发生的事情,跟周仓说了一遍。 当然,是有选择性的,有些隐晦的“插曲”便一笔带过。 例如,他与皇帝之间的交易。 而后,才缓缓接道:“接下来,赈灾仍需继续,这是我们商会横空出世,做大做强的契机。但仅凭我们清水河村的资源,并不足以赈济灾情。不知,朝廷的赈灾 第76章 物流网络,枢纽计划! “收费站?志哥儿,你又心生什么鬼点子?该不会连走路都想收费吧?” 周大公子极其纳闷的说道。 在他古板的思维里,认为过路收费是一种难以置信的行为。 但在唐小志“先进”的脑子里,却觉无可厚非,理所当然。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 这是天经地义之事啊。 大奉朝的基础设施建设极差,甚至没有基建的概念,尤其是公路的铺设。 城池与城池之间的联系,除了为数不多的几条陆路官道之外,就只能走天然的水系航道通商。 而且所谓的官道,还是极为落后的泥土道,年久失修不说,一遇到下雨天就满地泥泞,无法行车走路。 导致了大奉朝内的人口流动和商品流通,极为滞后,通商的效率很低。 周成龙的一句牢骚话,却无意中点燃了唐小志心中的某团火光。 若是能为大奉设计一套完整齐备的交通网络,日后的生意岂非大有可为? 能设置收费站收费不说,当中延伸出来的“利益”更是多不胜数。 要致富,先修路。 这是三岁小孩都会念的致富经。 可见,运输网络在百姓生活中的重要性。 大力建设水泥路,全面推行至大奉全境,在唐小志看来,已经势在必行。 有了一套完整的交通网络之后,再给道路提速,可大大加快各地之间的人口和商品流通,其中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思之可观。 例如说,北方盛产牛羊和皮袄,平常这些商品要想流通到南境和中原富庶地区,只能走寻常的陆路和间断性的内河漕运。 运输效率低下不说,时间成本更是很重,导致了地区物价水平两极分化。 北方人作为“主食”的牛羊肉,在南境和中原地区竟卖到了天价。 若能建造出一套连接整个大奉主要城池的交通网络,从某种层面上来说,相当于把握了天下民生的命脉。 这条网络不仅要能抵御一定的自然灾害,还要比现在的运输效率更高、更快。 而这就需要更新大奉朝现有的交通工具,扩大运力和道路提速。 现有的交通运输方式,不外乎就是人力和马力运输,加上一些最粗浅的水路漕运。 这样的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时常受天气影响而拖慢行程,还得处处担心遇到像应飘飘这样的麻匪、山贼。 因此,在唐小志此时的设想中,必须尽快将蒸汽机给弄出来。 有了蒸汽机作为牵引动力,火车便不再只是一个臆想。 有了火车,便会大大加快运输速度,而且人工成本会得到大幅降低。 试想一下,当未来的某天,一列列火车厢飞驰在大奉朝的原野上时,那该是多么震撼的一幕... 而掌控了天下的道路网络和运力,就好比掌控了民生命脉,想说不发财都难! 唐小志喜出望外,周成龙无意中的“点拨”,让他决心将基建计划提前实施,抢占基础民生市场。 此时,连周成龙的问题都懒得解释了,大手往面前的小桌板上一拍,便喊道:“取地图来,本官有大计划要实施。” 心中窃喜,加上如今已成“明王傅”,乃从六品大员,令他不由也以“本官”自称。 对座的两名山贼当即取出了地图,铺在小桌板上。 唐小志目光扫视,眉目轻动。 片刻后,手指点在幽都的位置上,开口道:“就是这里!” 周成龙一脸疑惑,“这里?志哥儿,你点幽都作甚?” 唐小志轻笑道:“你看,依图所示,幽都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一马平川,乃中原偏北部的人口大城。继续往北二百里,便是北部草原,接壤众多游牧民族所部,多盛产牛羊。往南下,过了灵州府五百里之后,以怒水河为界,便是京畿之地。京畿东行,可达江南苏杭之地,西行可通西南屯兵重镇,沧州。沿平西道直行,可入西域三藩。” “幽都得天独厚,掌握着天下人的饭碗,得之则得天下。我想从清水河村为起点,建设一条横贯东西南北的道路,将大奉朝的主要城池都囊括其中,彻底垄断所有漕运。而这条道路乃是我们商社专属,其他人想走...嘿嘿,得收费!” “路线很长,不可能一条到尾。当中布局,需设几大枢纽站。幽都、京城、沧州,这三座城承接北、南、西三地,作为枢纽站最为合适。” 周成龙一听,颇为震惊:“什么?志哥儿,你这想法也太疯狂了吧?且不说,朝廷允不允许我们私自修路,即便同意,这也是个大工程。咱有能力支撑得起这么大的开销?” “单说我们清水县距离幽都城,就有近八百里。若是全部都修水泥路的话,包含人工与材料支出,修一里路,保守估计都得上千两以上。八百里就是八十万两,天文数字啊...哥。” “你还说要修遍全国,这不是开玩笑吗?目前国库空虚,恐怕就连朝廷想做都有心无力,何况是我们?” 唐小志却摇头指正道:“你错了。谁说朝廷做不了的事情,我们就没法做到?我不仅要将水泥路修遍全国,而且还要同修一条铁轨,遍布天下。工程量虽然巨大,但我们可以阶段性实施,厚积薄发。至于钱银方面,可以拉朝廷入伙,也可以众筹,方式大把,问题可以逐个迎刃而解。” 周成龙皱眉,“你的也野心也太大了...与朝廷一起做生意,相当于与虎谋皮,你不怕到最后都被陛下抢了去?” “怕呀!但做任何事都有风险,风险与机遇并存,有大冒险,才有高回报,这是常理。朝廷有可能吞了我们,但反过来想,我们也有可能颠覆了朝廷。不是吗?” “这...那你具体想怎么做?” 唐小志想了想,将桌板的地图收起 第77章 让她洗白了等我... 有了蒸汽机,才能造出真正意义上的火车。 有了火车的速度,才算是真正给这个朝代的物流提速。 而蒸汽机的制造,说复杂也简单,说简单却也复杂。 在前世,上过高中物理课的人,都能明白蒸汽机运作的原理。 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甚至能制作出一个可以实际运行的微型蒸汽机模型。 但放在这个落后的封建朝代,受限于科技水平,一切都只能从头开始。 其中的难点很多,例如诸多齿轮配件,曲轮轴,传动轴,泄阀门,活塞柱...等等配件的铸造。 这些东西在这里都没有现成的,需要专门熔铸制造。 蒸汽火车一旦运行,载货量必然很大,并需要长途行驶。 零配件的负荷强度很大,任何的纰漏都有可能导致蒸汽机崩溃。 因此,零部件的制作,必须达到一定的工艺水平。 虽然不能强求与前世的水平相等,但也要尽可能的接近。 而代表着整个大奉最高工艺水平的人才,大多都被朝廷收拢在工部的工造司内。 此前,唐小志早就有了制造蒸汽机的想法,还想借助“墨小姐”的关系,向工造司要几名顶级的工匠。 如今,倒是阴错阳差成了“墨小姐”的师傅,但对方现在好像想活吃了他,断然是不会再帮他。 好在,唐小志身有奉旨泡妞的任务,有皇帝的玉牌傍身,倒是可以借此得到工造司的人。 只有得到最顶级的工匠帮忙,蒸汽机才有可能被制造出来。 皇帝的玉牌,见牌如见朕,想必有这个权力从工造司中调拔几个人出来。 接近黄昏时。 唐小志的马车重新回到了灵州城,直入州府大院寻找周仓。 衙门大堂中。 周仓见到中午刚出发离开,下午又折返而回的唐小志,顿感意外,不禁问道:“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要亲自去坪洲赈灾吗?” 唐小志却答非所问,“老哥,我想从京城调几个人回来,以你的经验,最快多久能到?” 周仓想了想,“京城?京城距离灵州约有上千里,以马车的速度,算上中途的休息时间,少说也得一个月左右。” “一个月?太久了,不作中途休息,日夜兼程的话,半个月能到吗?” “应该...差不多吧。但你想找什么人?在灵州找不到吗?非得从京城找?” “我要找最顶级的熔铸工匠和最巧手的木匠,灵州不是没有,但工造司的人水平更高,不是吗?” “工造司?工造司的工匠确实是最顶级的,但他们专门司职于皇家和朝廷,岂是你说调就能调动的?即便你现在被任命为明王傅,从六品的官阶,也无权擅用工造司之人。” 唐小志一笑,从怀中取出皇帝的玉牌,笑道:“老哥此言没错,但如果我有这个...应该能调动工造司的人吧?” 他把玉牌向周仓递了过去。 周仓一见,瞳孔一缩,差点没直接跪下行礼,震惊道:“陛下的龙牌?这...陛下为何将如此重要之物交手于你?” 唐小志笑而不语。 顿了顿后,才道:“个中缘由,老哥以后自会知晓,现在倒是不便相告。有了这枚玉牌,老哥能否帮我修书一封,向工造司调来几个人?” 周仓点头如拨鼓,“自然可以。” “好!那劳烦老哥现在就修书,加急送往京城,让所有能调动的工造司顶级工匠都来清水县。接到信件的那一日起,半个月内必须抵达。否则,即为抗旨。” “可以!但你还没说你要这些人有何用处?还有,此事牵涉颇大,是不是得先通知陛下?” “不必了。三个月后,我要去幽都述职,到时再通知他不迟。况且,他现在应该很忙,并无心理会这等小事。” 唐小志说着,想起了自己为燕羽墨杜撰出来的那个“秘密”,忽而暗自偷笑。 皇帝现在应该对此深信不疑,那么他也就应该在忙着给大明王殿下准备“择婿”的事宜了... 哪有闲情来管工造司那点破事儿? 随后,唐小志离开州府衙门,重新回到“一家客栈”的后院厢房。 在接下来的时间,除了要密切关注赈灾前沿的动向之外,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那便是起草蒸汽机的设计图,以及各项零部件的构思,乃至于铁轨路线的规划。 这是一项极为繁重的脑力工作,费神费力。 半个月后。 蒸汽机大致的设计草图,零配件的规格参数,负荷指标都已经被他勾勒出来。 满满的一大摞文书和草纸,足足有两大箩筐之多。 机械工程,虽然不是唐小志前世主修的专业,但术理相通,粗浅的蒸汽机构造图,他还是能够胜任有余。 算了算时间,周仓派去京城工造司调拨人手的文书,应该已经到了京城。 若无意外,工造司的工匠立马会起程赶往清水县。 唐小志有意将蒸汽机的研发基地设在清水河村,一来是村中早有了完整的熔铸系统,二来环绕村子的群山之中富含铁矿,正好可以就地取材。 工匠从京城抵达清水县城,最快也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唐小志想了想,现在从灵州城出发回村,放缓点行程,一路巡查各县的灾情工作,半个月后到了清水县城,正好可以接到那群工造司的工匠。 便招手喊来了姚毕连,吩咐道:“你去准备一下,今天我们就出发回村。” 姚毕连皱眉道:“回村?姑爷指的是哪里的村子?” 听此,唐小志这才记起身边的这两个山贼还不知道清水河村,就解释道:“那是我的秘密基地,你们大当家之前便是撤往那个村子。” 姚毕连闻言一喜,“啊?姑爷还有一个秘密基地?这么说来,我们是要去和大当家汇合了?” “是!” “好。但不知那个村子在哪?不如,让属下先去通报,好让弟兄们准备好迎接姑爷。姑爷与大当家一朝冰释前嫌,山中一别已有月余,大当家难免挂念呀...” 姚毕连谄媚说道。 唐小志听了,色心一起,脑中便浮现起了应大当家那妖娆的身段,那也是叫一个前凸后翘啊... 当下,连声应允道:“准了。你带着我的手书先到县城,找到一家名叫天香阁的洗浴店,将手书交给洗浴店的掌柜。他自会带你回村,让飘飘...等我。” 他没有把话说完,便开始提笔写信,交给姚毕连。 心中却暗自补了一句:最好能洗白了等我...老子迫不及待要奉旨“勾引”,然后策马奔腾... 想着,唐大里正脸上洋溢起一抹淫荡的笑容。 不管了,回去先给自己开个苞再说! 第78章 姑爷回村! 回村的路上,唐小志春心荡漾。 这一趟赈灾之旅,对他来讲,可谓不枉此行。 既可借着赈灾之名,为商社的大力崛起造势,塑造出商社亲民大义的形象,同时也收获颇丰。 不仅稀里糊涂成了堂堂大明王殿下的先生,还得了个从六品官位,更得皇帝的龙牌加身。 这枚龙牌可是有大作用,拿出来便是“天子附体”,代圣持节。 三品以下官员见了,都必须行大礼。 俨然比所谓的尚方宝剑、免死金牌还要好用,免死金牌只能免死,燕云天的龙牌不仅可免死,还拥有一定的权力。 此番,他能顺利从工造司中调来人手,便是受益于此。 最开心的是,无意中“虏获”了两位大美女的芳心。 应飘飘虽然是一介山贼出身,但这并不影响她的国色天香,尤其是那匀称的身材和极为耐看养眼的姿色,可谓是该大的,该小的小。 美艳得恰到好处,妖娆得雅俗共赏。 毕竟是堂堂大皇子看上的女人,自然是深具过人之处,并非一般。 关键的一点是,经过唐大里正的一番“情感”攻势后,她现在可是对他大皇子的身份深信不疑,外加趋之若鹜。 就连与皇家身负着杀父之仇都可暂且放下,可见是用情至深。 唐小志阴错阳差得到了燕羽墨的腰牌,鬼使神差般顶替了大皇子的身份,却是令他白捡了个大美女回来。 饶是天注定降下这么个大礼。 虽说应飘飘现在在清水河村,但唐小志丝毫不害怕自己的真实底细会败露。 马户此人机灵,知道唐小志在假借大皇子的身份,必然会设法对应飘飘等人隐瞒,替他将所有疑点都圆得满满的。 孙探花倒是一个可能“暴雷”的点,以孙家大奉首富的人脉和影响力,只要是走出清水县稍微一打听,倒是能马上戳穿唐小志这个假皇子的身份。 但孙钰和白小露一样,心中早已笃定了唐小志的身份,并对此深信不疑,不会贸然再去求证。 这也是为何孙钰一路抵达灵州九狼山,都未曾找人求证过大皇子身份的原因。 一来是唐小志没有很明显的破绽,二来是他主观上已经十足认定。 加上这厮在山寨里被灵州府兵炮制了一晚上,连火烧后脚跟都用上了,令探花郎体验了一番“人间疾苦”,早已是吓破了胆。 此番回到清水河村,莫说是让他去质疑唐小志的身份,恐怕连出门都得战战兢兢,生怕再遇到什么硬要说他是总指挥的人,然后二话不说就用刑... 故而,唐小志坚信,此时在应飘飘面前,自己还是那个备受深爱的文轩大皇子殿下。 这可是一个大好的机会,开苞落红的大好机会。 他向皇帝请旨勾引应飘飘,皇帝也同意了他奉旨泡妞,俨然是水到渠成。 肉在眼前不吃,那就是愚蠢了。 只需要伺机夺得了应大当家的真心,并顺利开苞。 那么,以这个朝代对贞洁的重视程度,换句话说,简直就是彻底断了燕文轩和应飘飘两人结合的可能性。 莫说是皇家会接受一个失了贞洁的女子嫁入,普通百姓家都接受不了。 到头来,得便宜的也就只有唐小志。 既是间接得了好处,也算达成了圣旨,一举两得。 唐小志还想将自己“宝贵”的第一次,献给大明王殿下。 但现在的燕羽墨应该是对他恨之入骨,莫说会接受他的“打针处理”,恐怕一见就得拔剑相向。 这个想法,或许短时间内都无法达成。 而聪明人的做法,会先挑可以“吃”的先吃,最难啃的,也是最美味的留到最后,也无碍风骨... 他娘的,老子都穿越了,你还让老子信奉那种一生只爱一人的鬼话? 那就怪了。 况且,依照大奉朝例,男子三妻四妾并不违法,甚至还颇有鼓励之意。 就在去年,唐小志才刚刚听周仓说过,官府有意为广大的适龄男性“发放”媳妇儿,鼓励一夫多妻。 只因皇帝陛下造反这几年,战火纷飞,无数好儿郎都被迫持枪上阵,死的死,伤的伤。 带把儿的,都死了一大半,剩下的都是留守的妇孺。 朝廷内外呈现出一种女多男少的不和谐景象,严重影响了社稷的稳固。 国战停止后,朝内百废待兴,百姓生活艰难,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两极分化严重,更谈不上敢娶妻生子,又导致了婴孩的出生率极低。 所以,说是官府为了调解性别平衡,下一步要强制男子多娶妻妾,也并非空穴来风。 那么,作为堂堂的明王傅,从六品大员,龙牌的持有者,天子暂时的代言人。 唐大人先性福一下,又何至于惹人唾骂? 一路上,唐小志想入非非,归心似箭,已经迫不及待要见到应大当家。 但他并没有盲目直冲回村,至少得按计划接到工造司的那些工匠再说。 想要性福的同时,幸福也不能落下。 那些京城来的顶级工匠肩负着研制蒸汽机的重任,而蒸汽机的发明,直接影响着唐小志“枢纽计划”的成败,不可儿戏。 有了蒸汽机,再铺设铁轨,火车问世,才可将商社快速地发扬光大,壮大自身的实力。 只有自身的实力足够强大,方可安身立命。 毕竟...现在皇帝可是将他当成猪仔在养,保不准哪天觉得猪仔肥了,就会拔刀相向。 在此之前,唐小志是必然要做好翻脸的准备的。 而蒸汽机的发明便显得尤为关键! 铁轨和火车面世之后,这要是真有与皇帝彻底翻脸的一天,老子便装一列满满的炸药送去京城,炸了那丫的皇城。 看他还敢不敢将老子当成猪仔! 再不济,也可以制造一批火铳,装备给手下的村民,再搞几台“意大利炮”直接轰碎他的龙椅。 如是想到,唐小志不免心中得意,浅笑不止。 聪明人做任何事都会有两手准备,唐小志亦同。 他与朝廷之间最好的结果,就是相安无事。 他做他的小财主,朝廷继续宣扬着自己的“信条”,和平相处。 最坏的情况便是,唐小志颠覆朝廷,取而代之,自己做皇帝,组建新的朝廷。 ... 兜兜转转,半个月后。 唐小志终于回到了清水县城,而那些从京城赶来的工造司工匠也如约抵达了县衙大院。 为首的是一名年约五旬左右的中年官员,身穿浅红色工造司官府,看起来倒是颇有京官气势,一身板正。 一行十人,个个风尘仆仆,皆是暂无任务在身的顶级工匠。 但此时每个人的脸色都有些暗沉,显然是颇有微词,毕竟京城距离此地约有上千里,若按平日正常的行程,至少得一个月才到。 唐小志却以皇帝之命,让他们匆忙赶路,行程耗时缩短一半,途中自然是风餐露宿,紧迫非常,难免就让这些工匠心生不满。 在朝廷的公函中,唐小志看到为首那人名叫吴廉,乃工造司大工,三十年的工部资历,享朝廷四品官员俸禄,颇受皇家抬举。 因帮皇后修建祖祠有功,曾被赐封过。 据说,皇后还因此将母族的一个女嗣赐婚于吴廉的长子,算是与皇后家有点沾亲带故,故而一门生辉,脾性孤傲,寻常人自不在他眼中。 吴廉来到县衙大院后,直接就坐上了县老爷的大座,一脸阴郁道:“是何人执圣人玉牌急招啊?据本官所知,圣人此番微服出巡,当在幽都与明王殿下共商大事。为何会有指令让我们来这穷乡僻壤的清水县?清水县令何在?让他出来见本官!” 堂下,清水县左右两大县丞对视一眼,一时语塞。 说起来,这两大寺丞也是在看过吴廉的公函后,方知朝廷有旨意命工部的人来此,哪里会知道让他们来干嘛? 而清水县令本是周仓,周仓升任知州后,县令之位仍由他兼任,但周仓此时并不在县衙。 正当两位县丞即将开口回话时,唐小志恰时带着曹倪玛二人赶到,直入县衙大厅。 唐小志与周仓本就是忘年好友,周仓任职清水县多年,县衙里的主要官员都对唐小志甚为熟悉,因而并未冒失阻拦。 唐小志人未进门,声音已传入了大堂:“京城的人都到了吗?若到了,让他们马上准备起程下村,莫要耽搁。” 话声落地,他人也正好跨进门槛。 吴廉闻声,不悦地抬眼望去,恰好与唐小志四目相对。 顿了顿,在这一眼之间,双方似有相互揣摩。 见到唐小志年纪轻轻,身无长物,身后跟着一对大大咧咧,打扮粗俗的女随从,碰上吴廉连续赶了半个月的路,正值疲累,心情烦躁。 便懒得多问了,直接大手一拍,怒道:“何来的黄口小儿?清水县衙门没有规矩了吗?什么人都能擅入?你们这左右县丞干什么吃的?还不赶紧将这小儿轰出去?” 听此,唐小志眉头一皱,但未及反应。 已听堂中的一名县丞喊了一声“大人恕罪”,而后快步走到唐小志身边耳语了几句。 唐小志知悉后,却是冷笑,“吴大人好大的官威啊,但据本官所知,依朝例,你虽为工造司大工,享四品官待遇,但并无实质官阶与实权。贸然坐上这县令的位置,是否涉嫌僭越?按律,是不是该处以训诫?” 吴廉一愣,微微语塞。 唐小志所言,倒是实话。 工部官员,除去尚书,三大侍郎,四大司监之外,手下的各大工长与录事吏员皆无实际官阶,根据功劳和能力的大小,虽能享受官阶待遇,但并无实权。 换言之,即便此时吴廉在工部的地位如何举足轻重都好,外派至此,也是无法僭越插手地方官府的事宜,更不能随便坐上公堂。 但吴廉好说歹说也是个工造司大工,司监之下第一人,被唐小志如此当众说道,难免有些拉不下脸,于是在明知自己有僭越嫌疑的情况,也仍是执拗道:“大胆!你是何人?区区黄口小儿,官府的事何时轮到你来管?是想挨杖责吗?” 不得不说的是,吴廉此番倒是有些冲动了。 他若能冷静一想,唐小志为何能直入县衙大堂,清水县两大县丞又为何对唐小志如此客气,便不会贸然再次喝斥。 而且,那个以皇帝龙牌急招,命他们急行千里赶来的人也还未出现... 唐小志浅笑,也不想与之过多废话,直接就拿出了皇帝的龙牌,当众道:“本官是谁?谁以圣人龙牌将尔等召集来此,本官便是谁!” 吴廉一见,顿然错愕,赶忙躬着身子从县令的位置上下来,与手下的工匠列好队,齐齐喊了一声“恭请圣安”,跪姿极为标准。 唐小志却不喊“平身”,转而看向那两位县丞,正色道:“让他们马上准备,随本官立即回村。谁要怠慢,直接杖毙!” 说完,人已经转身离开了大堂。 片刻后。 以吴廉为首的十大“京官”人士彻底没了优越感,只能乖乖跟随唐小志返回清水河村。 途中,马车里。 曹倪玛忽而开口道:“姑爷,那几个京城来的脾气还不小,竟敢直呼你黄口小儿。不如等与大当家的汇合后,让属下带几个人暗中收拾他们一顿?也好让他们知道收敛收敛!” 唐小志摆手道:“不必了。他们用处很大,暂时不要动。能者素来皆有些恃才傲物,他们若事事顺从,伏低做小。本官倒是会怀疑他们是不是有真本事,毕竟从某种层面上来说,脾气越大的人,手底下大多都有两把刷子。” 曹倪玛似懂非懂,不过并没有再多言。 出了清水县城之后,距离清水河村也就不算太远。 姚毕连此前已经先行一步回村传达消息,唐小志的马车重新驶上连通村子的水泥路时,便见到了前来迎接的马户等人。 唐小志打开车门,让马户上车,并吩咐道:“马户,我不在这短时间,村中的运作可还正常?我从京城工造司找来了十名顶级工匠,接下来我们有大动作。回村之后,你为他们安排最好的住处,以上宾礼遇待之。” “先带他们熟悉一下村里的环境,然后将我带来的两箱文书图纸分发下去,让他们各自研究实践,务必要将图纸中所示之物全部按规格标准做出来。研发资金不设上限,他们需要的东西尽量配合满足,不得有误。” 马户回道:“是!村中一切事物正常,回去之后,属下马上着手安排。” “好!对了,飘飘他们呢?还好吗?” “大家伙都很好,属下将他们安置在别苑,也成功洗白了他们的身份。诸位弟兄们日后大可不必再惧怕受到朝廷的追捕了。就是应大当家...对殿下...十分想念。” 马户微笑着,隐晦地说道。 唐小志会意,心中一笑。 马户能如此暗指,便说明唐小志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他这个“大皇子”身份在应飘飘面前并未败露。 “哦?马户,看不出来啊,你竟有本事帮飘飘他们洗白身份,并搞定了朝廷对他们通缉令?” “嘿嘿,那倒没有,属下只是将应大当家他们吸纳为本村的村民,并重新在县衙登册了户籍资料,另外改名换姓。也就是说,现在弟兄们都有了新身份,自然不怕官府追捕。即便是遇到官兵盘查,也可拿出新的户籍文牒为证。世上相貌相似的人太多了,长得和逆贼相似,不是罪吧?” “聪明!” 唐小志赞了一句。 同一时间。 已经回到幽都王府有些时日的燕羽墨,此时难以置信,怒火如潮而生,两眼冒火,道: “紫莺,你刚才说什么?父皇给我送来的这碗羹汤里面有什么?再说一遍!” 第79章 父皇,孩子的父亲就是他! 幽都王府。 燕羽墨的闺房中,紫莺正端着一碗羹汤,神情愕然。 面对明王殿下震怒的询问,显得有些措手不及,但仍是硬着头皮说道:“大王,陛下命御厨送来的羹汤中...掺杂了...保胎药的药汤...” 燕羽墨瞳孔暴突,怒不可遏,“你说什么?确定吗?你确定你没有弄错?” 紫莺无辜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检查过无数遍。 啪! 下一刻,燕羽墨怒火朝天,一把抢过紫莺手中的羹汤,狠狠摔在地上,气得满脸通红,就像一只气得汗毛倒立的小家猫。 那咬牙切齿的模样,却显别致一番的可爱。 保胎药? 保胎药那是给孕妇喝的,她一个黄花大闺女,未有婚配,未有心悦之人,手指甲盖都没被男人碰过,哪里用喝什么保胎药? 这不是乱弹琴吗? 还在灵州府衙门之时,为了抗议皇帝将唐小志任命为自己的“师傅”,燕羽墨扬言以绝食抗议。 皇帝紧张倍至,忧心忡忡,好说歹说一阵呵哄,但燕羽墨不为所动。 最后皇帝急了,一怒之下,竟一反常态直接下令解除了她身上的所有职务和兵权,只留了一个九公主的头衔,并匆忙将她带回了幽都府。 当时,燕羽墨便感觉有点诡异。 父皇一向对她恩宠有加,若非涉及什么原则性的问题,素来不会和她较劲,凡事一应顺从。 有一次,她甚至趁着皇帝熟睡之际,在皇帝的脸上画乌龟,皇帝都未曾动怒半分。 此番,怎么一个“绝食”而已就能大动肝火,撤了她的职? 燕羽墨百思不解,她想过很多可能的因素,但终究不会往怀孕那方面想,毕竟这在她看来是绝无可能之事。 如今,皇帝却偷偷在她的食物里下保胎药,这是不是在说明皇帝怀疑她已经有了身孕? 燕羽墨怒极,心中若有所思。 刚回来的头两天,燕云天命她禁足房中静思己过,无事不得外出。 她并未多想,原以为皇帝只是佯装生气,过两天就会好,并恢复她的职务。 然而,事实却并非所料。 皇帝的怒火虽然消了,但只字未提放她出门一事,更不谈恢复她大明王的职务,反而开始不定时地为她送来滋补的羹汤。 羹汤都是燕羽墨平时爱吃的,一开始她并未感觉到异样,慢慢地却发觉羹汤的味道有些变了。 狐疑之下,便让紫莺暗中检查了一下每日送来的羹汤。 这不看还好,一看就发现事大了。 紫莺身为皇嗣近卫,必须得小懂药理,一查之下便查到了猫腻。 皇帝竟在偷偷给大王喝安胎药... “父皇肯定是得了失心疯,不然怎么会暗中给我喝这种药?不行!我要去问清楚他怎么回事!气死本王了。” 她咬牙道。 紫莺赶忙将她拦住,道:“大王稍等,陛下此举必然是认定你...有了身孕。但陛下为何会有此笃定?大王是不是该先了解清楚这点,再去找陛下?” 燕羽墨大怒:“本王怎么知道父皇为何如此认定?” “大王仔细想想,那日在九狼山上,奴婢早先一步被送下山,是不是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让陛下误会了?” “山上?” 听紫莺这么一说,燕羽墨倒是稍微冷静了下来,脑中回想起当日的事情。 那天,她醒来后想要宰了唐小志...然后...唐小志施展轨迹,拍了“凤臀”... 然后逃下山,再然后就跑到了灵州府衙门找皇帝... 她赶到时,皇帝意外地保下了唐小志,还将他册为明王傅... 想着想着,燕羽墨恍然大悟,惊道:“是唐小志那浑蛋!他逃下山后,自知必被我追杀,所以去寻找父皇庇护。期间,肯定是那厮为求活命,胡乱跟父皇掰扯...” 紫莺大皱眉头,“那就是了。此子狡黠,为求活命,当真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哼!这天杀的狗贼,居然敢如此败坏本王的声誉,当真是死一万遍都不够!若传了出去,说是本王行为不检,未婚先孕,本王的颜面何存?” 燕羽墨说着话,拳头握紧,指甲都陷进了肉里,眼里尽是怨毒,怒斥道:“紫莺,马上传本王将令,命霍兵立刻集结骁骑兵。本王要亲自去清水县剿灭他的村子,将之挫骨扬灰,以泄我心头之恨!” 紫莺却一脸丧气,道:“大王...您忘啦?您现在已经没有兵权了,霍兵不会听命...” 燕羽墨微微语塞,怒道:“那马上摆驾,本王要去见父皇,把事情说清楚。” “可是...大王,陛下能暗中在您的食物里下药,已说明他对唐小志的鬼话深信不疑。之所以秘而不宣,怕是顾及您和皇室的面子。您如此大张旗鼓而去,恐会引起圣怒。若是走漏了风声,更会引来朝野舆论。而且,陛下还不一定见你。依奴婢看,还是得想个好法子,既让陛下不得不接见,又可伺机惩治这个唐小志才行。” “你有什么办法?” 紫莺人小鬼大,寻思了半分后,灵机一动,喊了一声“大王”后,在燕羽墨耳边轻语起来。 燕羽墨听着,脸色竟开始缓和起来,微微露出了笑容。 顿了顿后,豁然开朗,冷笑道:“甚好!就这么办,马上!” 紫莺也是狡黠一笑,欠身应了一声“是”后,转身走向房门。 边走边酝酿情绪,等打开房门的刹那,脸上已是一副惊慌的神情,对着守在门外的两名禁卫道:“不好啦,大王肚子疼,快去请太医,请陛下...” 而身后的燕羽墨戏精上身,此时也配合着,一手撑着腰,一手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大叫道:“哎呀,本王的肚子好疼呀...” 令禁卫大惊,慌忙跑去请通知皇帝。 没多久。 皇帝便带着两名女御医火急火燎地赶到,见到厅中被摔碎的羹汤碗时,倒也知道燕羽墨发现了羹汤里的隐晦。 而此时的燕羽墨躺在自己的床上,不时呻吟着“肚子疼”,紫莺则一脸焦急地守在一侧。 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 燕云天大急,赶忙斥令御医过去诊查,却被燕羽墨阻止道:“你们别过来,我只要父皇...其他人我谁也不要,父皇...” 她半带委屈,痛苦,而又撒娇的语气,令燕云天这个天生女儿奴的心都快被融化了。 立马就扑了过去,柔声道:“墨儿,墨儿,父皇在,你怎么了?肚子疼?可是父皇也不会医术啊,还是让御医看吧。” 说着,便向后招了招手,想让御医赶紧过来。 谁知,这时候明王殿下似乎好了许多,阻止道:“父皇,且慢。女儿不孝,看来你是知道了我的秘密,对吗?” 燕云天心急她的肚子,急促道:“是!朕知道了,但朕不怪你。你现在最重要的是保重身体,其他的父皇一概不究。” “嗯,父皇你真好,可是...呜呜...” 她佯装抽泣着,我见犹怜,接道:“可是,父皇...你不想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吗?” 燕云天一愕,诧异于燕羽墨此时不顾及肚子的“孩子”,反而谈起了孩子的父亲。 不觉皱眉道:“孩子的父亲?你愿意说?但还是先给御医诊诊脉再说吧。” “不要。我就要现在说!” “那你快说!” “孩子的父亲就是...他,唐!小!志!” “谁?唐小志?” 燕云天一惊。 第80章 他就是一个禽兽啊... “怎么可能是唐小志?” 燕云天听后,难以置信道。 燕羽墨看着皇帝那一脸震惊的模样,心中忍不住偷笑,暗道:是呀,怎么可能是他?本王压根儿就没有怀孕,又哪来的孩子父亲?只是那厮敢公然杜撰本王,本王就不能说谎是他?哼! 脸上却梨花带雨,道:“父皇你说那么大声,是想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吗?我的肚子好多了,你想让御医出去,紫莺和你在这就好了...” 燕云天狐疑着,但微微思量后,也仍是挥手将两名女御医给先撤走,而后道:“墨儿,你要说实话。” 燕羽墨抹了抹眼泪,状若委屈,“这就是实话啊,父皇,孩子的父亲为什么不能是唐小志?” “你才与他认识多久,怎么可能就有了孩子?莫要欺瞒父皇!” “这...” 燕羽墨迟疑了一下,像是想不到皇帝会质疑,但下一秒就有了说辞:“谁说我们才刚刚认识?其实我们认识很久了...对吗?紫莺。” 她像紫莺投去了一眼求助的目光。 紫莺瞬间会意,忙道:“禀陛下,此事乃千真万确,大王与唐小志早就相识,大约是在一年前?” 燕云天皱眉,“一年前?一年前墨儿有离开京城过吗?” 紫莺低头,状若肯定道:“有!只是大王私下出城,未曾告知陛下而已。” “不对!此前周仓说过,唐小志从未离开过清水县。墨儿与他是在何时何地认识,又是如何互生情愫的?” “陛下,唐小志未曾离开过清水县是真,但大王可以去清水县啊。而他们相识就在清水河村,那一天春意莺莺,花前月下...大王与唐小志邂逅,被其诗意所感,遂心悦之,互生情愫。然后就...” “啊?” 燕云天大呼了一声,惊讶道:“当真如此?唐小志那厮倒是颇有才华不假,那写的那本《小志诗集》倒是非常人所能比拟,说是文思卓绝,也不失为过...” “可是,也不对啊。” 他说着,忽而看向燕羽墨,问道:“墨儿,若紫莺所言属实,你与唐小志一年前就认识,早已珠胎暗合。但为何在灵州之时,你数次扬言要将他斩杀?他既是孩子的父亲,你又为何要杀他?你们不是两情相悦吗?” “这...” 燕羽墨再次语塞,显然她没有想到皇帝会问得这么仔细,瞬间找不到理由。 但明王殿下应变的能力还是不凡,没迟疑多久,就脱口而出道:“那是因为他惹我不开心了,我一生气就想杀他,不行吗?” 这说辞虽是有些“浅薄”,但不失实际。 他得罪了她,而她生气就想杀人,听起来也合乎常理。 只因她并非普通人,寻常情侣之间吵架,自然不会轻言扬言“杀人”。 但她是大王,而且大王的脾气还不好。 燕云天听后,却眉头更深,脸色飘忽不定,看那样子似乎正在逐渐相信二人所说。 顿了顿后,道:“可是你怀有身孕一事,乃唐小志跟朕说的。他难道不知道腹中孩儿是他的?而当时听他所言,却是在暗指他人。这又是怎么回事?” 燕羽墨一听,眼珠一转,忽然大哭起来:“呜呜...他知道,但他已变心。他非但不想要这个孩儿,甚至想抛弃儿臣...他就是个禽兽,人面兽心啊...父皇,你要为儿臣做主啊...呜呜呜。” 她哭得人见人伤,花见花落,就连紫莺都在抹眼泪了。 燕云天听此,猛然大怒,瞪眼道:“什么?唐小志那个狗贼!居然想始乱终弃,抛妻弃子?他不知道你是朕的公主吗?简直是胆大包天,罪当凌迟!此子不堪为人,来人啊!” 说着,皇帝陛下怒火突起,暴怒着已经在喊人。 燕羽墨主仆二人,心中却已经乐开了花。 唐小志那狗贼不是想拿父皇来压我吗? 还胡言乱语杜撰本王未婚先孕? 好呀!那孩子的父亲就是你! 我看你怎么办! 父皇震怒,你还不得剥皮抽筋而死? 大罗金仙这回都救不了你! 明王殿下得意极了,而且越得意...就越哭得厉害。 她哭得越厉害,皇帝就越恼火。 皇帝越恼火,唐小志自然而然就死得更惨。 禁军统领赵卿,闻言走了进来,单膝跪下道:“末将在!” “赵卿,你即刻点兵三千,急赴灵州,务必将唐小志此贼给朕擒来,夷其九族!” 燕云天盛怒道。 赵卿得令,应是就要起身离去。 却听燕羽墨叫停了一声:“等等...” 燕云天回头,“怎么了?墨儿。此事,父皇自会给你做主,你无需插手。” 燕羽墨带着哭腔道:“父皇你要杀了他?” “自然!他敢抛弃朕的宝贝公主,还意图不要朕的皇外孙,朕岂能再留他?” “可是...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 “那又如何?他不配为父!你不会想为他求情吧?” “不是。儿臣只是想亲手宰杀这个负心汉,另外...儿臣现在已经身怀六甲,身边也需要人照顾。他身为孩子的父亲,理应尽责。不如先将他交给儿臣,让这禽兽尽一丝为父之责后,再凌迟处死?” 燕云天想了想,倒也觉得燕羽墨这个要求合乎常理,不失为过,便点头道:“好!既然墨儿你有此意,那便依你。只不过,不可再为此等禽兽动怒了。” “是,父皇!” 燕羽墨乖巧地应了一声,心中却已经狂喜不止。 唐小志! 你这个狗贼,这回还不死在本王的五指山下? 父皇出手,天下何人能挡? 要知道,这位皇帝可是一名暴君。 国战这三年间,斩杀前朝兵卒数十万,坑儒九万余... 活脱脱一个在世阎罗王。 在燕云天下令要缉拿唐小志时,燕羽墨已笃定他必死无疑。 ...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清水河村中。 还不知自己即将大难临头的唐大里正,此时正在春心荡漾。 在吩咐马户将工造司的人员妥善安置后,他急匆匆赶到村中的别苑。 别苑门口。 应飘飘已经率领着手下的数十山贼在等候迎接。 一见唐小志走来,应飘飘眼前一亮,满脸深情地跑过去,远远地就喊道:“夫君...” 而唐小志神色一喜,张开怀抱,应道:“吾爱...飘飘,相公归矣。” 第81章 我只在外面蹭蹭,可以吗? 此时,已至黄昏。 二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于村中别苑前紧紧相拥,似久别新婚,映着如辉般洒下的夕阳,尽显一幕温情倍至,好不温馨,羡煞旁人。 围观的众匪和村民见此,神色各异,脸上都洋溢着一种由衷的“祝福”。 在九狼山幸存的山贼们看来,大当家这几年过得并不好,受到朝廷的通缉,颠沛流离,如深海浮萍,四处飘摇,居无定所。 加上她与大皇子本就暗通情愫,私定终身,却因老寨主惨死于官兵之手,而衍生血海深仇,情人反目,至玉帛化干戈,情错两难。 如今一朝冰释,摒弃前嫌,得以钟情眷属,也算是老天开眼,值得祝福。 而老寨主之死,为皇帝授意,大仇不可忘。 但眼前这位“大皇子”情义两全,既有了密谋造反,夺取大权,为死去亡魂正名的想法,那...恩仇相抵,也是可以被原谅和理解的。 逝者已矣,最重要的是珍惜眼前人,拨乱反正,明章昭雪。 九狼山匪众如今能称唐小志为一声“姑爷”,不外乎是有此想法。 但他们始终是料错了一点,这位“姑爷”其实哪里是什么狗屁大皇子? 只是,眼前的客观证据又太过于巧合,让众匪生不出一丝怀疑来。 一进入这个清水河村,众匪先是看到了那一尊巨大的,用顶级黄岗岩制作而成的牌坊。 黄岗岩,乃是御品贡材。 亲王级别以上的皇亲贵胄,得圣谕才可使用,寻常人碰一点都是死罪。 而这个村子竟堂而皇之地用来制作村头牌坊,而且还能安然无事... 那么你说,这个村子没有一点皇家背景,谁信? 铁定是宫里某位有权有势,甚至不惧怕皇帝怪罪的大贵人,才敢做出来的呀! 再到众匪进入村中,在马户的引导下,渐渐熟悉了村中的环境。 发现这个村子不仅胆敢使用皇家贡材,还经营私盐生意,私开熔铸坊,擅自打造金银铁器,募集私兵... 毫不夸张地说,村里的某些隐晦生意几乎就是按大奉刑法打造的。 放在其他地方,条条、件件、框框都是死罪,恐怕一曝光就得杀一片人,但在这村子里却啥事没有。 换言之,岂非是上面有人? 而那个人,除了这位“公认”的储君人选之外,还有谁敢做? 再者,“大皇子”殿下弄出这么一个古怪的村子,暗中积蓄实力,也就正是为了来日夺得大位做准备。 大皇子,真的有在密谋造反。 他不是说说而已,真的有在为死去的九狼山亡魂正名的打算。 清水河村的猫腻,便是证明。 唐小志不得而知的是,他潜心三年打造出来的这个村子,阴错阳差地让这些山贼“巧妙”地误会了,并坐实了他“大皇子”的身份。 夕阳之下,二人相拥了许久。 “夫君,你终于回来了...” 应飘飘温柔地说道,将俏脸贴在唐小志宽阔的胸膛上,洋溢着一抹深情的笑容。 无可否认地是,作为一名朝廷追缉的钦犯。 现在这一刻是应飘飘两年来,最放松、最舒心的时刻。 不必再担心弟兄们明天有没有饭吃,官兵会不会识破他们的身份,不用再刻意躲藏,还有了一个坚实的臂膀可以依靠。 对她来讲,那是久违的安稳与幸福。 “是的,我回来了。” 唐小志稍稍推开她一点,一脸荡色地盯着她俏丽的面容,缓缓凑了上去... 似乎下一秒,就要吻上。 令应飘飘心跳加速,绯红跃然于色,轻扯着衣角,心中麋鹿乱撞。 他要干嘛? 在大庭广众之下亲我吗? 真讨厌,也不害臊的吗? 心中意乱情迷,但应大当家却没有丝毫要拒绝的意思,而且还适时微闭起了双眼,脉脉含情的样子。 正在这时,也不知是哪个山贼突兀来了一声: “咳咳,姑爷与当家的,这是在干嘛?要给我们上演干柴烈火,浓情一幕吗?不如等到夜半无声时,红烛罗帐前,再释放彼此兽性,如何?哈哈,你们再耽搁,酒菜可就要凉咯。” 听此一言,众匪当即哄笑了起来。 使得应大当家蓦然羞涩,低头埋胸,面红慌乱道:“啊?对了,我们为夫君准备了洗尘宴,虽然都是村里人提供的物资,但也算是弟兄们的一点心意...夫君别站着了,快进去吧。” 说完,人已转身扭捏着,小跑进了别苑。 那小女子家家羞羞的可爱模样,着实令人想入非非。 而应飘飘以一介女流之身,执掌一寨山贼,甚少有如此娇羞的小女子做派。 众匪一见,又不免一阵哄笑、打趣。 唐小志看着她的背影,春心荡漾不已,暗道:看来,今夜有戏啊。老子的苞要开了... 来到别苑大院。 众匪摆了十几台宴席,酒菜齐备。 这又是披红挂彩,又是篝火红烛的,想来是要把一场简单的洗尘宴给搞大。 唐小志和应飘飘坐到主位上后,二当家尤朱便举杯站了起来,当众道:“诸位,这第一杯酒,我有三祝。” “一祝,诸位弟兄守得云开见月明,大家伙在姑爷的帮助下,都各自有了清白的身份,日后再也不必东躲西藏,能过上安生日子了。” “二祝,姑爷和当家的能钟情眷属,至此相守相依,白头到老。” “三祝,姑爷的大业能早日达成,登顶大宝,为我九狼山枉死的数百亡魂正名,再攀高峰!来,大家一起举杯,敬姑爷一杯!” 尤朱一阵“慷慨陈词”,调动着宴席的氛围,一时间数十山贼纷纷举杯,场面一时热闹非常。 唐小志与应飘飘对视了一眼,也是各自起身举杯,与众人推杯换盏起来。 到了接近午夜的时候。 宴席方才刚刚到达高潮,众匪难得放松,兴致斐然,仍在不停地胡吃海喝。 唐小志不胜酒力,以往在这种应酬需要喝酒的时候,马户都会在他的酒里兑水,以让他时刻保持清醒。 但众匪都是海量,仅仅是转一轮下来,即便他手上的酒兑了水,也不免有些昏沉起来。 唐小志寻思了一下,这要是再继续喝下去,山贼们没醉,他就得先趴下,便开始酝酿装醉。 而“姑爷”醉了,大当家是理所当然要过来搀扶的... 片刻后。 唐小志半个身子挨在应飘飘身上,在众匪的起哄声中走向后院: “哎,姑爷的酒量也不咋的呀,这就不行啦?那等下还怎么干事呀?嘿嘿。” “嗯,牛老三,你这句干事是什么意思?在暗示等下姑爷与当家的进房间后,有事发生?” “你说呢?干柴遇上烈火,会发生什么?” “...” 令应飘飘不免羞涩难当。 马户人老鬼精,早已事先命人准备好了后院的厢房,并在那张柔软的睡榻上洒下了片片玫瑰花瓣。 一入房中,唐小志立马就酒醒了大半,趁着应飘飘将他扶到床边,顺势将她拉入怀中,压在了身下,咸猪手伺机而动,开始游离起来... 应飘飘始料未及,此前还真的以为他喝醉了,没有防备之下被突然袭击,惊叫连连。 “啊...夫君,你在干嘛?嗯...你的手...哎呀,你别那么用力捏...啊...别动...” 她羞红了脸,欲拒还迎,呼吸开始沉重起来。 “没事!相公正在帮你检查身体...这些年你自己在外受苦了,看,你的腰都细成A4纸了,不过...胸肌倒是很发达...” 唐小志毫无廉耻地说道。 双手恍如两条毒蛇,正在疯狂地偷袭... “夫君,你...” “嘘,别说话。” 他吻上了她的唇,而后疯狂索取。 一段长达两分钟的湿吻过后,应大当家仿佛刚卸了两车水泥一般,大汗淋漓,湿透了胸前,若隐若现的美好。 唐小志目含荡色,麻利地一把抽掉自己的衣带。 正在进行下一步动作时,却见应飘飘双手交叉在胸前,羞羞道:“夫君,你等等...” “嗯?娘子要等什么?” “夫君是不是想要...?” “娘子这不是废话吗?” “可是...那种事不是该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才能做吗?而我们既无媒妁之言,也未拜堂行礼,三书六礼未至,如何能...擅尝禁果...” 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色已经彻底变红,感觉全身麻木了。 “那是庸俗之人的做法,你我之间无需如此。咱们先吃了禁果,再行媒妁之言,也无伤大雅...” 说着,他以同样麻利的手法,将应飘飘的衣带也给撤走了,只剩下一条肚兜... “不行!” 原以为在这样“箭在弦上”的情况下,一切自然都会水到渠成。 谁知,此时的应飘飘却断然拒绝,道:“女子贞洁是大事,岂能儿戏?夫君若想要...那就得按正常的程序来...不然,我不给...” 说着,她竟羞涩着,将自己蜷缩起来,不给唐小志下手的机会,态度尤为坚决。 唐小志一呆,哑然失笑,暗道这小妮子还真是“贞烈”,但下一秒便开始连哄带骗,道:“好!娘子说不要,咱就不要。只是,夫君我现在已经“意难平”,满腔热血无处宣泄。为求身心健康,不如先预习一下吧?” “我对着灯火发誓,只在外面蹭蹭,绝不进去!可以吗?” 他嘴上如此说,心中却在荡笑:先蹭蹭,然后...再很不小心地进去... 应飘飘也是一呆,诧异道:“啊?在外面蹭蹭?这...怎么做呀?我不知道啊...” “很简单,让夫君来教你吧!首先要...” 说着,人已快速拉下帘帐。 门庭外,那只悬起的风铃被微风拂动,叮当作响。 第82章 两级反转,你到底是谁? 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不得而知。 不知道唐大里正所谓的“蹭蹭”到底指的是什么,更不知道最后应大当家有没有允许他在“外面蹭蹭”。 总之,一切就像个谜团。 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那一夜醒来后,大里正阁下感觉很累... 犹如连夜耕了十亩田地的那种累。 清晨一早。 还躺在床上的唐小志,也不知是不是春梦正酣,嘴角带着浅笑,时不时梦呓出声。 恍然之间,却突感脖间一冷,幡然醒来。 下意识的将手往身旁一探,原以为会摸到某种“温存”,殊不知却是一阵冰凉。 睁开眼后,更是差点飙出一脸冷汗。 因为...昨日那位还对他温柔至极,近乎百依百顺的“娘子”,此时正一脸冷漠,手持一把大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那既有震惊、哀怨,又带着些许愤怒的神情,简直与昨日判若两人。 冷冷的刀锋就贴在他脖颈毫厘之间,方才醒来时,若是动作稍微大点,怕是会被直接割破动脉。 唐小志心中一震,还没来得及问清楚怎么回事。 已听见应飘飘冷漠地开口说道:“说实话!你到底是谁?为何要骗我,有何居心?若有半句虚言,我让你人头落地!” 唐小志微微抬起双手,试图让对方意识到自己没有恶意,也不想临阵反抗。 而后,才微微开口道:“别激动,先给我坐起来...” 对此,应飘飘倒也没有拒绝,刀锋稍微移开了一点,冷冷一哼。 半坐起身后,唐小志靠着床,望向她,道:“娘子,你这是何意?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何...” 话没说完,应飘飘已经打断了他:“废话少说!你只需回答问题。说你到底是谁,为何要隐瞒真实身份?你根本不是燕文轩!” 唐小志一呆,心中腹诽了一句:老子肯定不是燕文轩啊,是当初你自己一见面就非得说我是他的,好吧? 但他想不通的是,应飘飘的态度为何变化得如此巨大。 为何此时才来质疑他的身份,在一夜温存之后。 “娘子,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是谁,你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顿了顿,唐小志小心翼翼道。 应飘飘却面色一怒,“你还想装?” “你...何出此言?我怎么就不是燕文轩了?” 唐小志有些心虚道。 “哼!那天在山寨上,那隶属羽林卫的小白脸说了,真正的大皇子后背上有一块半心形的胎记。但你后背上并没有,说明你是个假货,你到底是谁?” 应飘飘眼中泛起一丝哀怨道。 唐小志听了,心中却忽然大定。 原来这小妮子比我早起一步,发现了我后背没有胎记,故而起了一丝怀疑? 若只是这样,那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想着,他轻轻一笑,变得轻松淡然起来:“原来娘子是因为这个起疑?呵呵,那你是想多了。胎记之事,只是宫廷流言,做不得真。谁说本宫身后有胎记的?即便真的有,也不可能随便被人看到,更不会流传至市井民间。一切都谣言罢了,本宫没有胎记。” 应飘飘却道:“是吗?那你说,当年我命人救你之时,是发生在何时何地?当时,你身上可有负伤?是被何人追杀?答得上来,我就信你。否则...” “这...这...” 唐小志一愕,生生语塞,愣在当场,支支吾吾一阵,半天吐不出一个字。 应飘飘见此,脸上一阵落寞,黯然冷声道:“怎么?你答不出来?那不如,我告诉你?” “当年,燕云天不服先帝立储的决定,举兵叛乱。因他素有军功,又在民间颇有威望,举旗之下得到各方呼应,一路高歌打下了京城。先帝与前太子被迫逃至幽都据守,大奉朝天下上演着一幕父子夺权,兵荒马乱。” “当时还是世子的燕文轩带领十万先锋军,奉命讨伐幽都,兵败负伤,与大部队失散,遭到追杀。逃至幽都镇远县城外的怀安寺时,陷入了重围。虽拼死突围而出,但手下的侍卫已死伤殆尽。幸好遇上了我们山寨的人,才得以逃过一劫。” “而他那时候身中三箭,背部有五处刀伤。弟兄们得知他的身份后,本不想再管,以免惹来灾祸。是我力排众议,冒着支持反贼的风险,硬要将他带回九狼山,这才与他结下了救命之恩。” “后来,听替他疗伤的大夫说,他身上的刀伤深可见骨,伤势极重,险些就救不回来。而那时就恰好发现他背后有一个半心形的胎记,这点假不了。” “但你的后背...非但没有胎记,甚至连一丝刀伤的疤痕都没有,你如何是他?” 唐小志听后,心中一阵微叹。 此番,倒是借她之口,粗略得知了九狼山与燕文轩结缘的始末。 而应飘飘就是当事人,其中细节是最清楚的,看来这回是想瞒也瞒不过了。 燕文轩是上过战场的人物,战场厮杀,难免会有负伤,留下伤痕。 唐小志一介山野村夫,此前连清水县都没走出去,战火也未曾波及到清水河村,他就是想“负伤”都难。 应飘飘摆出这么大一个“证据”,相当于直接戳破了唐小志的身份,令他瞒无可瞒。 若只是因为那块“半心形”胎记的质疑,唐小志或许还能糊弄过去,但刀疤一事却无法解释清楚。 山上之时,他还能以“大皇子”身份显贵,不便当众展示为由,搪塞过去。 现在一夜温存之后,应飘飘自己发现了“猫腻”。 敢情是...一夜温存之后,我假扮皇子的身份曝光了? 唐小志暗自感叹了一句,随后开口道:“好吧!我说实话,但你能不能先把刀移开。我不会武功,你大可不必怕我反抗。” 说着,也不紧张,自顾先起身穿衣。 而应飘飘听他自己承认后,握刀的手蓦然颤动了一下,似乎内心极为触动。 他果然不是燕文轩... 虽然开口询问之时,她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但听到唐小志自己承认,仍不免震惊。 我做了什么? 认错了情郎,还与他一夜缠绵? 他极为无耻的骗我说只是“蹭蹭”,后面终究还是进去了... 这叫什么事啊? 果然!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啊... 应大当家欲哭无泪,既惊又怒。 “你还想说什么?你既已承认骗我,昨夜还...我要杀了你!” 她嘴里说着狠话,手里的刀却不见动作。 “杀我?” 唐小志一听,反而不慌不忙起来,“你有何理由杀我?若非有我,你九狼山之人现在恐怕已死于羽林卫之手!若非有我,你九狼山之人有机会重见天日,改头换面?” “说起来,我是你们的救命恩人,恩同再造。你却想杀我,岂非是不仁不义,以怨报德?这就是你们九狼山结义的信条吗?残杀自己的救命恩人?若是,你可动手!” “至于,我骗你一事。那不是你们先动的手吗?本官身为灵州赈灾总指挥,本是为了赈灾而去,与你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们半路劫道,将我和白小露绑到山中,还一口咬定我就是什么大皇子燕文轩,这是事实吗?” “绑架我的人是你,误会我的人也是你。现在说我存心欺骗,未免有些说不过去吧?而在山上那种生死一线的情况下,我为求活命,冒险承认自己就是燕文轩,无可厚非吧?” “至于我的真实身份,一开始我就已经说清楚。吾名唐小志,并非燕文轩,是你自己不信。不是吗?” 他一通解释,字字在理,说的倒也全部是事实,让人无言以对。 “你...” 应飘飘怒红了脸,却无法反驳半句,手中刀缓缓放了下来,空余哀怨地望着唐小志,陷入了某种沉默之中。 良久后,才幽幽道:“你说得没错!是我自己误会,怪不得别人...而你在山上之时,也只是为了活命才冒认他的身份,我也不能怪你。再到你孤身留下,为我九狼山的人拖住官兵,让我们不伤一人,全身而退。此为恩情。” “来到你这清水河村后,你们以礼相待,为我们洗白身份,改头换面。又是一记大恩。九狼山虽是匪寇之流,但也恩怨分明。这两个大恩,我应飘飘记下了。而昨夜...你夺走了我的...算是我还了你一个恩情。你没有意见吧?” 听此,唐小志略显尴尬地点了点头,转身面对着她,刚想说话。 却见应飘飘抬手阻止道:“你不必多说!既然事情都只是一个误会,我九狼山不会赖在你这里不走。今日,我们便会离开。余下的...以后再说。你若有用到我们的地方,只管开口,我们定会全力相助,权当是报恩。此后,两清!” 说完,便收刀转身走向门口。 唐小志脸色一沉,心中蓦然泛起了一丝沉重,道:“飘飘...” 但应飘飘并未理会,自顾打开了门,快要跨出门槛时,才稍微止步,回头道:“我会让尤朱留下联系我们的暗号,之后你需要我们帮助时,尽管来找便是。对了,我多问一句。” “你既然承认了是冒充燕文轩的身份,那想来,当时你所说的话...也全是假的了?当年官府攻打九狼山,内情到底如何,你并不知道。只是你胡编乱造的,也就是说,你根本不知道当年是何人下令攻山,有可能真是燕文轩,也有可能不是,对吗?” 唐小志想了想,只能如实回答:“对!我确实不知道当年之事,更不确定是谁下令剿灭你们九狼山。” “好,我知道了,谢谢你。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她说完,人已经走出了老远。 半个时辰过后。 数十名快马从村中奔袭而出,消失在了群山之间。 唐小志自知无法留住应飘飘,也就没有做出多余的阻拦,任由他们离去。 只是自顾将他们送到村口,目送他们离去。 身后的马户见状,忍不住问了一句:“大里正,这应大当家怎么说走就走?而且似乎不大想搭理你,难道你和她吵架了?” 唐小志露出一丝无奈的笑容,道:“没事!她只是知道了我的身份而已。” “啊?怪不得...但他们也不必离开呀,大可在村中安顿下来。虽说他们现在有了新的身份,但贸然离开,又能去哪里?” “九狼山背负灭门大仇,这事没有一个交代,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应飘飘不笨,她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当也能猜出当日那个小白脸,就是真的燕文轩。而他们此去,只有一个目的地。” “哪里?” “幽都城。” “他们去幽都城干嘛?” “燕文轩在那里啊。” 第83章 该搞钱了,白小露的绝交信! 村口处。 望着九狼山众匪远去,唐大里正心中百感交集,不胜唏嘘。 他在应大当家那里的“待遇”,可谓是两级反转,一时天地,云泥之别。 昨日方才莺莺燕燕,恰似春光无限,被洞悉真实身份后,就已形同陌路,天各一方。 最重要的是,唐小志似乎还找不到任何理由留下她。 虽然已经有了一夜缠绵,但大当家不求负责,却当作是以身相许,报了他一个“大恩”。 令唐小志顿感无奈,此时心中不免怅然,有感而发道: “却道是...莫道佳人总是痴,惺惺伶俐没便宜。只因会尽人间事,惹得闲愁满肚皮...啊。” 他幽幽念了一句诗,恍如那受尽世间情爱之苦的“大师”。 马户虽然是个粗人,没上过几天私塾,可以勉强读书写字而已。 但这两年,跟在唐小志身边“学习”,倒也混了个耳濡目染,此番能略通唐小志念出诗句的大致意思。 微微一笑后,开口道:“大里正是在怅惘吗?说起来,应大当家既是佳人,也算痴情了。这几年带着手下人漂泊在外,也是尝尽了人间冷暖。但她这一去,却并非永别。您若想,日后还是有机会相见的。” 唐小志叹了一口气,“相见易,但走心难啊。她心中始终是放不下那个人,也无法忘却仇恨。” 马户皱了皱眉,“大里正指的是大皇子燕文轩?嘿嘿,那日我们下山后,还是应大当家亲自找了间镖局,将他“托运”去幽都的呢。只是按照您所说,九狼山的人此去幽都做什么呢?” 唐小志瞥了他一眼,“你是蠢驴吗?应飘飘带人去幽都,自然是去找燕文轩复仇的。” 马户一呆,“复仇?应大当家是糊涂了吗?您不是已经跟他们解释过,真正下令之人是皇帝吗?他们要复仇,也该去找皇帝。” “我那是凭空杜撰出来的,真实情况是怎样,还犹未可知。而她既然识破了我的身份,自然就不会再轻信我的话。去找燕文轩,是他们目前得知真相,最直接的办法。” “那...仅凭他们这几十人,岂非以卵击石?燕文轩有羽林卫保护,加上皇帝此时就在幽都,幽都城百里戒严。若非有官府特批的文牒,寻常百姓皆不可带兵器入城。他们此去,恐怕会死于非命...” 唐小志却浅笑道:“不会!看得出来,燕文轩是真的对应飘飘有情意,即便九狼山之人失手被擒,他也会设法保住。不会真的让他们枉死,至少应飘飘不会有什么危险。” “哦...不过,也是奇怪啊。大里正,您说当年应飘飘命人救下了兵败的燕文轩,如此大恩,为何二人却从未相见,只是以书信字条交往?这未免有些匪夷所思。” “谁知道呢?或许是这位大皇子殿下想要保护她吧...” “保护她?” “对!当年国战正酣,燕文轩也不知道自己的父皇能不能顺利战胜前朝大军,若胜,自是皆大欢喜。但若败了,他们这一脉皇族便等同反贼。燕文轩得九狼山所救,但不愿直接面见应飘飘,就是想保护她。因为...见到了他的真容,便相当于与反贼为伍。不见,反倒好。” 马户茅塞顿开,道:“我明白了。当时大局未定,当今皇帝燕云天若战败,便会成为反贼。燕文轩身为长子,也是首脑之一。应大当家若见了他,一旦兵败,必会遭到肃清。不见,反倒容易推脱。” 唐小志点了点头,道:“嗯,你明白就行,不说他们了。跟我去见见工造司的人吧,接下来我们要做的事,才是当务之急。” 马户也点了点头,“是,大里正之前说,要以上宾礼待他们。我便将他们带到了清水湾暂住。” 清水湾,是一个“小区样板房”。 首次进入眼帘,是在村中的河滨路接待白小露和孙钰的时候。 当时,唐小志还想给孙钰参观一下清水湾小区,并游说他入伙,在各地囤地,大搞“商品房”开发。 但恰好遇上蝗虫群到来,便搁置了。 如今,倒是给这群从京城来的工造司人员给抢先住了进去。 在唐小志看来,这都穿越了,做生意不搞房地产,那就太浪费了。 毕竟不论是在怎样的背景之下,涵盖衣食住行的行业都不会过时,而且遍地黄金。 房地产开发,将在清水河商社积蓄一定的实力后,大兴而起。 二人离开村口,一边朝河滨路对岸走去,一边交谈道: “行,就给他们住那里吧。正好多听听他们的意见,他们毕竟是司职给皇家做事的,熟知上流人群的喜好。有他们的建议,能让我们更好地完善商品房的开发。” “是。但大里正找这些工匠来,是有什么大事要做吗?” “嗯!但此事一时半会儿,也造不出来。让你将我准备好的图纸交给他们,都办好了吗?” “都已办妥。” “很好。告诉他们,不惜成本,不惜代价将图纸中的东西熔铸出来,而且要符合规格标准。办成此事,本里正许他们衣锦还乡,荣华富贵。另外,通知村里的两间水泥厂,从今日开始全速生产水泥,工人酬劳加倍,并大力扩招施工队的队伍。半年内,我要建起十支成熟的施工队。” “是!” “炼铁厂那边,也同样要加班加点,待遇翻倍,按件计酬,扩大生产。先按我给出的图纸标准,在东村那边建起一条五里长的铁轨,以后“试车”时需要用到。” “是!” “采石队和伐木队也必须扩大生产目标,建设铁轨需要大量的枕木。同时,也在各地市场上进购原木和石渣。” “是!” “这场蝗灾的灾情很快便可以得到控制,那些我们临时招募的各地民工都给我改成长约,以后都将是专属于我们商社的员工。” “是!” “...” 唐小志一连交代了很多事情,马户取出小册子一一记下。 末了,马户收起记事本,而后若有所指道:“大里正,按照你所交代的事情,咱这段时间的开销可不少啊。村里的存银,恐难以久持。咱...可能要另寻办法搞点钱了,周大人不是升官了吗?咱是不是可以将生意扩大了?” 唐小志略微沉思后,道:“不急!周仓刚刚升官,根基未稳,不宜操之过急。而且,壮大生意需要很大的资金成本,我们现在的重点在蒸汽机车的研发上,不便多头并进。至于钱银方面,我已心中有数。对了,孙公子呢?怎么不见他露面?” 一说起钱银,唐小志不免就想起了那位首富家的八公子。 马户笑道:“那位八公子啊,前次在山中遭遇一顿酷刑,怕是给吓破了胆子。这些时日都窝在客栈养伤,三步不出房门。昨日我已派人去通知他,但未见他回应。” 唐小志止步,“哦”了一声,浅笑道:“竟是如此?那我亲自去见见他吧,工造司那边的人,你多留意一下。正式开工建设以后,要严格控制他们往外传递信息,此事绝密。” 说着,便转身走向了南街白天鹅客栈。 来到白天鹅客栈二楼,孙钰的客房外。 唐小志刚想敲门,殊不知,门倒自己开了。 孙探花戴着披风,身后的两名随从身上大包小包,看那样子似乎是要收拾行李远行。 他在九狼山之时,遭到了灵州府兵的一顿炮制,可谓吃尽了苦头。 虽说经过近一个多月的疗养,身体已经大部恢复,但走起路来,似乎还有些脚跟不稳。 二人一见面,都不觉诧异。 唐小志皱眉道:“孙兄,你这是...要离开吗?” 孙钰面色微微一变,却是答非所问:“哦,你来了。正好,省得我再去寻你一回。” 说着,伸手入怀,将一封书信交到唐小志手中后,才接道:“孙某确实是要走,但走之前,要将此信交给你。” 唐小志接过,未拆开,先问道:“信是给我的?谁寄来的?” 孙钰浅浅一笑,“你看过便知。孙某这就离开了,唐...公子不必相送。告辞!” 说完,也不多废话,便绕过唐小志身边,下楼而去。 唐小志一脸郁闷,这孙八公子怎么就说走就走? 而且,他此时的态度也不大对呀。 按理说,孙钰现在应该还认定他是大皇子才对,怎么就突然改称“唐公子”了? 心中疑惑着,不过唐小志倒也没有拦住孙钰,自顾打开了那封信。 一眼扫过之后,却蓦然惊讶自语道:“我去...露儿要跟我绝交?” 第84章 官府准备发媳妇,招为王妃? 信中寥寥数语,但意思表达得极为清晰。 “卿,心大义,不无思国思社稷之胸怀。文采卓绝,着《小志诗集》一书,堪称我辈翘楚。然,私德卑劣,好色孟浪,假借大皇子之名欲行骗于吾,乃小人做派。露,平生最忌与小人谄媚为伍。故有言于此,今后与卿陌路,相见不识。此至,勿回。” 末尾署名:白小露,字。 大致的意思,不外乎就是敬佩唐小志才思敏捷,有才俊之相,着有《小志诗集》,藏诗百首,乃同辈学识文采之楷模。 且胸有恻隐,为国为民赈灾,小有家国大义。但私德败坏,利用“大皇子”的身份欺骗了白大小姐的感情。白大小姐很生气,她最讨厌那种不诚实,虚伪的人,所以要和他断交了。 信中之话,说得是“头头是道”,但唐小志看得出来,导致白小露要绝交的主要原因,其实是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 当日在九狼山大寨之时,唐小志就有意先支走白小露后,再伺机对应飘飘进行情感攻击。 白小露临走时,唐小志也被迫承认了自己“大皇子”的身份,不管背后是什么原因,都相当于欺骗了白小露。 而根据白小露执拗的脾气,极为讲究原则的性格,万万是接受不了被人欺骗的事实,哪怕是善意的欺骗。 她定然是回到幽都白府之后,通过某种渠道得知了唐小志的真实身份,继而心灰意冷,认为唐小志隐瞒身份,意图不轨,触到了她的原则底线,这才会写信绝交。 在此之间,她也肯定已经知道唐小志在九狼山脱险回村,才会将绝交信先寄给孙钰,再由孙钰转交。 那么,孙钰的离开就并非突然,而是白小露授意所为。 心中思虑了片刻,唐大里正倒是能大致猜到白大小姐要绝交的真实原因。 像白小露这种近乎偏执,又极具原则性的个性,眼里是容不得任何沙子。 哪怕当时在险境之下,唐小志不得不为,也不容原谅。 “唉...” 唐小志长呼了一口气,忍不住叹了一声,露出一丝苦笑。 这应大当家知道他身份后,“伤心”地走了。日后,还能不能相见,犹未可知 白大小姐也要和他断交,言辞坚决,不容婉转。 加上,“墨小姐”此时恨他入骨,巴不得将他生煎活剥。 从这三人相继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时,他以为自己埋头苦干三年,终于是等来了自己的桃花运。 三大美女,各有千秋。 随便得之其一,都得羡煞旁人,成人生赢家,甚至可以躺平了吃软饭。 殊不知,这桃花运来得快,去得也快。 这才没多久,三人似乎都在以不用的方式,与他划清界限,只道是天意弄人。 唐小志无奈摇头,摆了摆长袖后,只能感叹离去。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 失去了三大美女的期盼,他多少有些心情郁闷,便寄情于工作。 每日流连于熔铸坊和实验厂之间,想着严加督促以吴廉为首的工匠们早点将蒸汽机的部件给制造出来。 情场失意,便只能在生意场上把“面子”找回来。 与此同时。 远在幽都王府之中,大厅内。 此时,只有皇帝燕云天和禁卫统领赵卿二人在。 面前的桌案上,摆满了刚刚从京城八百里加急送来的奏折。 燕云天一边手持朱砂笔审阅着,一边头也不抬地开口道:“赵卿啊,最近墨儿的情况怎样了?有没有再闹?” 赵卿弯腰拱手道:“回陛下,大王这几日倒是安生了不少,也不吵不闹了,胃口还挺不错。尤其是喜欢吃酸辣食物,这不刚刚让紫莺从街上带回了几大包东西。” 燕云天点了点头,“嗯,她能安生点,朕就烧香拜佛。至于她想吃什么,都由着她。” 赵卿先应了一声是,而后若有隐晦道:“是,陛下。但末将有一事不明,还请陛下指教。之前陛下不是当着大王的面,要末将带兵去缉拿唐小志吗?为何私底下...又让末将按兵不动?” 燕云天听此,这才放下手中笔,抬头道:“你可知为何?” 赵卿摇了摇头,猜测道:“难道陛下另有打算?又或者说...大王说了谎?她腹中的孩儿并非唐小志的?” 燕云天也摇了摇头,却道:“你错了。墨儿自幼受尽朕的宠爱,虽生性刁蛮,但还算识大体,素来不会跟朕打诳语。她既能亲口承认孩子的父亲是唐小志,那么此事就有八成是真的。” “那陛下为何还要留着唐小志?迟迟不愿对他下手?” “你不觉得就这么杀了唐小志,有些太浪费了吗?此子有才,他能在国战这几年间凭空造出一个欣欣向荣的清水河村,说明是有些真本事的。朝廷正在用人之际,是人才就得先留着。” 赵卿皱眉,“那不知陛下想如何处置此子?他可是致使大王未婚先孕的罪魁祸首啊,陛下不急,大王可是急不可耐了。这几天一直问我,何时领兵出发...” 燕云天笑道:“此事,朕已心中有数。他既是孩子父亲,最好的安排自然是要他承担起责任,做墨儿的王妃了。” 听此,赵卿大为错愕,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瞪大了眼睛道:“王妃?男王妃?这...恕末将直言,男王妃尚无先例啊。” “这有何稀奇?在墨儿之前,岂非也没有公主被册封为藩王的?朕说他唐小志是王妃,他就是,不容他质疑!” “是,陛下。但大王能答应吗?” “墨儿答不答应,也由不得她。朕要为了她着想啊。你是不知道啊,墨儿今年已是碧玉年华,相当于男子弱冠了。朕数次想为她赐婚,都被她言辞拒绝了。可见,她眼高于顶,凡夫俗子不入法眼。如今却莫名其妙和这个唐小志有了身孕,这不正好吗?说明他看得上这个唐小志啊,朕打算让他们成婚,算是解决了墨儿的婚姻大事。再者,唐小志心思迥异,时常有异于常人的奇思妙想,乃可塑之才。若能为朝廷所用,倒也是幸事。” 燕云天缓缓道。 此时,竟有了要招唐小志为“王妃”的想法。 赵卿明显有些意外,但嘴上奉承道:“陛下圣明。只是末将不明,既然已打算招唐小志为王妃,那陛下为何还要下令幽都府尹,暗中筹备大王的择婿大会?” 燕云天笑道:“择婿大会本就只是个噱头,实际上是以墨儿之名,吸引各地才俊来此,好为朝廷选拔人才所用。王妃之位,虽已内定为唐小志,但也不可浪费了这大好的举贤机会。墨儿美艳之名,天下皆知。以她为名,定能吸引各路俊杰慕名而来。” 赵卿这才茅塞顿开,忍不住又赞了一句:“陛下英明。那...末将多找几个借口去搪塞大王吧,唐小志就不拿了。” “不!” 谁知,燕云天却指正道:“朕已经说了要让你去捉拿唐小志,那就必须得言出必行,即便只是做做样子。你今日便出发吧,但记住,尽量拖慢行程,不用真的去灵州。先给肖遥去一封信,让他将唐小志带来与你汇合。你半路将唐小志接回,即可。” 赵卿应是,转身就要离开王府大堂。 跨过门槛时,又忽听皇帝叫道:“等等!” 赵卿折返了回去,见到燕云天将一本奏折递了过来,道:“见到唐小志以后,将这本奏折给他看,问问他的意见。朕很想知道他会给出什么想法。” “是!” 赵卿接过后,退出了门外。 离开大堂一段距离后,耐不住心中好奇,便打开了那本奏折,想看看皇帝想问唐小志什么事。 却见那本奏折乃户部尚书所上,奏请皇帝要鼓励多生子女,支持适龄男子多娶三妻四妾。 甚至建言要朝廷出面,向各地适龄男儿发放配偶... 饶是惊呆了赵卿。 第85章 脏水东引,起程幽都府! 众所周知的事实,但凡有战争发生,必然是少不了一阵血雨腥风,万将骨枯,死伤者难以估量。 而这些战死的兵卒军士,大多都是男性,百姓中的青壮年,战时为兵卒,休时为主要的生产劳动力。 因为燕云天造反而引发的国战,虽说只是维系了几年,但战况之惨烈,死伤之重,丝毫不亚于当年大奉太祖皇帝的建国之战。 加上燕云天本性暴戾、多疑,城府极深,对于忠于前朝的大臣将士,即便是已经弃械投降,也不谈格外开恩,皆杀不留。 尤其是对前朝的文人墨客,则更为凶残暴虐。 国战刚刚休止那会儿,天下文士的口中、笔下但凡有一丝暗指燕云天的皇位乃篡位所得,或者嘲讽朝廷为奸逆者,皆夷九族,不论老少。 单说那次坑儒事件,燕云天仅仅在京城就坑杀活埋了三万余人,算上各地州郡的其他肃清行动,史册记载枉死之学士儒生就有九万余人。 且还只是保守估计,实际人数可能更多。 粗略算起来,国战几年总死伤人数逾百万之众,死的都是男性精英阶层,朝廷和百姓中的顶梁柱,导致了朝内经济落后,百废待兴,阴盛阳衰,男少女多的两极分化。 这也是为何蝗灾来临时,唐小志仅仅是提前几天招募劳工,官府就无人可用的最直接原因。 国内的男性劳动力变少,加上行业待兴,大多数人食不果腹,更谈不上娶妻生子。 已经娶妻生子的,连自己都养不活,就更加不敢有多子多福的想法。 在落后的封建朝代,没有高科技的加持,人口本来就是第一生产力。 主要劳动力的缺失,便是致使民生经济停滞不前的主要因素。 燕云天坐稳皇位后,倒是变得“温和”了不少,戾气也消退很多。 数次想法设法解决这一困境,但人口问题是个百年计划,岂是说解决就能解决的? 因而,朝廷主管经济、财政、人口大权的户部尚书,便建言为广大适龄群体发放“媳妇儿”,鼓励多生多养,并拨专款扶持多育家庭,免除一切赋税。 生男丁,更有额外奖励。 以逐步缓解如今阴盛阳衰的局面,逐渐将生产力和臣民素质平衡发展。 不得不说的是,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赵卿看过之后,无奈苦笑。 朝廷准备要发媳妇了,但皇帝不问谋士,不问内阁,却唯独寻求一个乡野村夫的意见。 这是为哪般? 而那小子的意见又是如何? 这位赵大统领不由有些好奇起来。 不久后。 赵卿跟燕羽墨知会了一声,便带着三千羽林卫浩浩荡荡地出发,前往灵州府。 排场倒是很大,但一路上兜兜转转,却半天没有离开幽都府地界。 而在清水河村。 应飘飘离开后的第五天。 雾雨阁,湖心亭中。 马户泡了一壶上等的小雀舌,正慢条斯理地倒茶。 另外两名副里正已经赈灾归来,正在跟唐小志汇报着这些天的工作情况。 唐小志则背对着几人,手上拿着鱼饲料,正向湖面抛洒喂鱼。 “大里正,蝗虫群来势汹汹,来得猛,去得也快。但主要是,有赖于您的五条赈灾之策产生了奇效,令我们事半功倍。原本计划三个月的赈灾期,如今我们有望提前胜利。” “除了坪洲镇如今还有小股蝗虫群在活跃之外,其他灾区大多已经平稳,百姓们正在组织恢复生产。” “而我们商社在此次灾情中获益良多,不仅争得了仁商之名,且吸收了上千基层员工,日后可为商社发展壮大,积蓄力量。” “官府此次下拨赈灾粮三十万石,银两五十万两。除去我们一力赈灾的成本,不算官府的自行支出,我们还有赚。属下已经向周大人上报了赈灾支出总额,算起来,官府还得额外付给我们十余万两白银。” “嘿嘿,这回咱们非但是用了官府的钱,来办自己的事。收获声名的同时,还做了假账,狠狠宰了朝廷一把...” “...” 两大副里正相继汇报着,脸上喜形于色。 唐小志将手中的饵料投完后,回身道:“很好!你们两个做得不错,该赏!说吧,想要什么奖赏?” 一名副里正闻言一喜,道:“大里正,属下仰慕村中的头牌技师已久,早就想劝她从良。不如...赏给我吧?” 另一人则道:“我想要两名蹴鞠宝贝做小妾,制服的诱惑...我喜欢...” 唐小志哈哈一笑,摆手道:“好,准了。” 令二人欢腾雀跃。 一旁泡茶的马户则道:“大里正,这次蝗灾过后,物价必然飞涨。这也是我们大赚一笔的良机啊,虽说赈灾及时得力,但朝廷粮产或多或少都有损失,今年过冬定会缺粮少衣。我们此前囤积的物资,如果此时推出市场,哄抬价格,肯定能有数倍的高回报。” 唐小志瞥了他一眼,手中折扇敲了马户一记,道:“蠢驴!你说什么呢?哄抬价格,低收高卖,赚黑心钱,那是奸商做的事。我们现在是仁商,不做那事儿。” “啊?” 马户摸了摸脑袋,显然有些意外唐小志会这么说。 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唐小志骨子里就是个奸商。 下一刻,便听到唐小志将那两名自顾欢喜的副里正叫住,道:“你们两个听着,下一步,我们有大动作,得捞大钱。但现在商社有了“仁商”之名,不便直接售卖高价的粮食。不然,会被百姓认为我们表里不一,大发灾难财。” “村里囤积的粮食和物资,即刻运往各地灾区存放。等到入冬后,物资紧张时,方可开仓售卖。但要分两种方式售卖,第一,我们自己的门市平价售卖物资,限量发售,卖完即止。第二,以高价批发给各地商贾,让他们自行定价,但不可暴露物资的来源。” 马户听此,却疑惑了起来:“大里正,这是有什么内在考虑吗?平价限量出售物资,可以理解。您是想继续为商社积攒口碑,做长远打算。但既然是要高价批发售卖,我们为何不自己干,而要转手其他商贾?这有了中间商,岂非摊薄我们的利润?” 唐小志狐笑道:“我不是说了吗?商社现在有仁商之名,这种灾难财不能直接染指。我们摊薄一部分利润,让别的商家去做,便会与我们形成鲜明对比。奸商卖高价,仁商苦百姓之所苦,平价售卖。等过了这个关头,物价平稳下来,百姓会怎么说?以后会支持哪个?” 马户一听,目光一亮道:“我明白了。大里正不是要舍弃这块蛋糕,而是割小肉,养大肥猪,做长远打算。我们摊薄利润,给那些奸商做幕后老板,让他们去挣大头,实际上也是相当于给他们套上恶名。他们大发灾难财,日后必遭百姓唾弃,生意做不久远。而我们明面上做不挣钱的买卖,暗地里也参与了低买高卖,挣钱和挣名声两不误。相当于脏水泼给别人,我们置身事外...渔翁得利。” 其中的“道理”很简单。 唐小志并非良心发现,爱民如子,只是谋求一个长远的声名,暂时将大钱留给别人去挣,给别人下套,自己幕后既得声名,又大赚一笔。 那些奸商若是暗中买了他的物资,再转高价推出市场,短时间可以挣大钱没错。 但过了这个“风头”后,便会惹上奸商的恶名,恐怕是不会再有回头客光顾了。 唐小志听到马户洞悉了自己的用意,也是一笑道:“明白了,还不赶紧去准备?相信不用多久,官府便会宣布赈灾成功。我们要先行铺路,尽快将手上囤积的物资出手。之后,就看那些奸商们表演了。我们只管躲起来数银子,恶名和大钱,让他们去挣。” 包括马户在内,三大副里正同声应是。 正好转身退走之时,却猛然发现连接湖心亭的浮桥之上,不知何时竟站了一个白衣少年。 少年白衣,眉冠如玉,恰似道骨仙风,气质脱尘斐然。 就正是当代琅琊山长苏阁老阁主的高徒,也是大皇子燕文轩的贴身谋士、侍卫,肖遥。 此前几人谈话正酣,饶是没有发现肖遥早已在此。 亭中四人一见,不免一愣。 “你是何人?怎么进来的?” 马户没见过肖遥,此时警惕地发问道。 肖遥冷冷一笑,鄙夷道:“一群奸诈小人,竟在此密谋如何搜刮民脂民膏,还想祸水东引,引他人骂名,彰显自己的假仁假义?哼!你称呼别人为奸商,自己却也暗行奸逆茹血之事,岂非才是最大的奸商?简直是虚伪而卑劣!” 他能如此一说,恐怕是早已将唐小志等人的计划都听见了。 马户闻言,目光一缩,当即大怒,刚想出言喝斥,并招来护院。 却被唐小志阻止道:“别动,你们三个先走。” 马户与另外两大副里正还想说话,但被唐小志一个冷眼暗示后,也只能先行退走。 待三人走后。 唐小志肃然坐回自己的位置,抬眼道:“肖遥?你为何在此,来此作甚?” 他对肖遥的印象并不怎么好,只因那天在九狼山上时,这货竟相助于燕羽墨,让那个暴力的女人狠揍了他一顿。 说起来,非但印象不好,而且还结下了一些怨恨。 相同。 肖遥出身大宗门,受惯了传统思维教育,不耻于唐小志另类的生意手段。 同样对他满腹微词,加上唐小志还曾冒认过燕文轩的身份,更让肖遥不齿。 以至于,二人相对,气氛变得有些漠然。 “哼!我为何不能在此?陛下命我监管你,我自然得时刻盯着你。只是你手无缚鸡之力,警觉性奇差,无法察觉我跟着你罢了。” 肖遥冷冷道。 “那你为何不继续暗中跟着,跑出来干嘛?” “陛下有飞鸽传旨,命我带你前往幽都,即刻起程。” 肖遥说着,一摆长袖,袖口中当即飞出一枚飞镖,钉在了湖心亭的柱子上。 而飞镖之上,则带着一卷金箔文书。 唐小志将之取过一看,眉头一皱。 文书中内容所写,倒是贴合皇帝的口吻,且言明要他前往幽都府述职。 信的末尾还印着一个皇帝的私章,以证明真伪。 唐小志根本认不得皇帝的私章,但知道肖遥乃是燕文轩的贴身侍卫,颇受重用。 应该不会假传圣旨,想必真的是皇帝急召。 想了想后,便道:“知道了。你走吧,我自会前往。” 肖遥却巍然不动,“你不识字吗?陛下的意思是,让我亲自将你带到幽都王府,即刻起程。你让我先走?” “不行吗?远去幽都近八百里有余,我不得先准备车驾?” “哼!我给你三刻钟的时间,之后在村口汇合。超过时限,我便直接绑着你走!” 说完,肖遥一个跃身,飘然而去。 令唐小志颇为不忿,心中暗道:这小子仗着小有武艺,竟敢如此嚣张?看来,老子也得找个强力的护卫了,不然处处被掣肘,面子都丢尽了。 但是找谁呢? 应大当家倒是武艺不错,奈何她现在舍我而去... 苦笑一声,唐大里正也是无奈。 三刻钟后。 一支车队已经在村口整备完毕,随行的下人约有数十人。 马户等三大副里正送到村口,一片簇拥。 见到排头处,正骑着白马的肖遥,马户目光一冷,道:“大里正,这黄口小儿是谁?你为何对他如此客气?我见他语气不善,不如让我带几人收拾他一下?让他长长见识?” 唐小志闻言,倒是干脆答应:“好,你去吧!” 马户邪笑一声,沉了沉声,刚想招呼手下的护院。 这些年,村里可没少养“打手”。 唐小志为了维护村中治安,还搞出了一个“巡捕房”,司职保卫集体资产。 但下一刻就听见唐小志补充道:“他叫肖遥,据说是羽林卫第一高手,你给我狠狠揍他。” 令马户瞳孔爆缩,喊人的声音到了喉咙,硬是喊不出来了。 倒吸了一口凉气后,尴尬地改口道:“这...属下还有一事不解啊,大里正去幽都,带这么多记事员去干嘛...” 唐小志摇了摇头,有些失望地看向马户道:“唉,马户你这胆子...” 却是没有回答马户那个问题。 第86章 卑职,举双手双脚赞成! 马户一阵汗颜,饶是不敢再出声,生怕唐小志会硬要他去揍肖遥一顿。 羽林卫第一高手? 单听名字,就知道肖遥是个难缠的主儿。 乃以一当十的存在,绝非村中这些“巡捕”们可以对抗的。 再者,他还和羽林卫有关系,即便是以多打少打赢了,日后人家兴兵上门也是死路一条。 马户鬼精,绝口不提为唐小志出头这事了。 随后,队伍开始起程,由村东门出发,沿着水泥路走了一段后,转而向北进入了山中小道,朝幽都城方向进发。 肖遥负有监管之责,按理说应该让队伍走官道才对,但他毕竟是外乡人,对幽都五十县的地界不熟悉。 加上皇帝在信中说要尽快抵达幽都城,被唐小志一阵忽悠说,走小路路程可以缩短一半后,便同意了。 然而,走出一段距离,这才发现那小子给指近路,其实是另有目的。 一路上,唐小志带着手下的记事员走走停停,不断勘测着沿途的地质,规划着一条由清水河村为起点,连通幽都府各大城池之间的路线。 而这条路线,计划由水泥公路和铁轨并行,设计面宽五十米左右,水泥高速路的旁边不远,就紧挨着未来的蒸汽火车道。 每每遇见村落,队伍都会借以休整为由,停下来做一番详细的地理调查,并研判。 话说是抄近路,实则却远比走官道更慢,令肖遥愤怒不已,但也无可奈何。 这要是再折返回去走官道,恐怕会更加耽误时间。 三天后。 来到一个名为河西村的地方时,队伍照例停下,名为整顿。 手下的记事员队长望着这个富庶的村子,不由皱眉道:“大里正,咱们要规划路线,原则上两点之间,直线最短,最附合实际效益。但若是这样的话,咱们得在这个河西村中间开辟一条道,不免就涉及房屋搬迁。我打听了一下,正好就中了村里那几个颇有名望大户家的房子。而这几个人素来不好说话,事情恐怕有些难办。” 这是预料中事,但凡修路铺桥,难免会碰到最佳路线受阻,急需易地搬迁的情况。 现代如是,古代亦同。 而钉子户这种“现象级”人物,古往今来都不少。 唐小志其实早就有了预料,此时冷冷一笑道:“好办的都不叫事儿,是事儿都难办。这还用我教吗?找几个风水相师,道士或者老和尚上门去忽悠他们,就说那几间房子的风水不好,让他们搬。否则,就会断了村子里的龙脉,引来灾祸。寻常百姓都信风水鬼神之说,想必可以说得通。至于搬迁之后,照价补偿即可。” 那队长道:“话虽如此,但要是遇上执拗的呢?” “那就找周公子手下的四大恶仆来,带一队人扮成麻匪,天天去光顾他们村,直到他们愿意搬为止。” “他们要是报官呢?” “报官?在灵州五县报官,就是报到周仓那里去。他还能把我们抓起来不成?或者直接给周大人去一封信,让州府的人下来征收,谁不愿意就拉入大牢。但记住,绝对不能让百姓知道幕后主使是我们商社。” “是,但要是出了灵州五县呢?周大人可就管不着了...” “无妨!你忘了本里正身上有皇帝的玉牌了吗?见牌如见朕,谁敢不从?” “大里正英明!” “...” 生活在这样的封建时代有一个不知是“好处”,还是“痛点”的规则,那就是不需要讲民主。 但凡还有皇帝存在,民主就只能是个口号。 唐小志要修路,就不免要接触到易地搬迁,而他早已设想出了针对钉子户、投机者的三条策略。 第一,晓之以理,跟你讲道理,好言相劝让你搬。你要搬了最好,不搬,那就延顺第二条。 第二条,就是动手强拆!到了这一步,简单了说,就是要给你尝尝什么叫古代“黑涩会”的手段。 第三,便是权势威压。利用“保护伞”的权势,强行搬迁。 在灵州五县,周仓这个知州就是“老大”。 而周仓又与唐小志沆瀣一气,如同穿裤子。 你不搬? 恐怕下一秒,官兵就来了。 出了灵州五县也不要紧,唐小志现在身有皇帝的玉牌,如“圣人”附体,只要不是动到皇家的祖祠,想必都不会遇到什么阻滞。 但谁也不知道皇帝什么时候会收走这块玉牌,所以现如今能用则用,先预设好铁轨和公路的路线再说。 到了出村的第十天,队伍进入了怀州府境内,距离幽都尚有五百里。 这算是比较慢的行程了,主要是因为唐小志总能找到借口拖延,肖遥也是无可奈何。 队伍在怀州城外的一片山林中扎营,准备生火开灶。 大帐中,唐小志正在与众多记事员商讨着下一步的轨道路线。 这时候,一匹快马匆匆赶来,向守卫展示了一块腰牌后,直入营帐找到了唐小志。 那人身穿铠甲,左胸前刻着皇家羽林卫的标记,见面便喊道:“你就是唐小志?” 对方再次展示了腰牌,并问道。 唐小志暂停手上的工作,点头道:“正是!你是羽林卫?” 九狼山下来后,让他有机会接触到了禁军,此时一眼就看穿了来人的身份。 而那名羽林卫一开始问话时,还略有优越感,听到唐小志表示身份后,当即语气变软下来,道:“见过明王傅,卑职受赵统领所托,邀您和肖护卫到了禁卫营中一见。” 羽林卫态度的变化,让唐大里正第一感受到了身有官职的好处。 明王傅这个头衔虽然没什么权力,但胜在有燕羽墨这个藩王当“前缀”,一般的官员都不敢得罪。 毕竟...得罪大明王的老师,就相当于折辱了大明王的面子啊。 小小得意了一下,唐小志道:“禁卫营?在哪里?赵统领亲自来了吗?可知所为何事?” 那羽林卫道:“恕属下不知。不过明王傅见过赵统领之后,自会知晓。肖护卫已经先行一步过去了,大营就在前方不远。” “好!带路。” 唐小志应了一声,随后交代手下先自行研究,便跟随羽林卫而去。 骑马往前五里后,三千禁卫的大营出现在眼前。 肖遥比他先行一步抵达大营,等唐小志来到帐外时,肖遥似乎已经和赵卿谈完了事情,正好迈步走出。 碰见到唐小志后,肖遥目光闪烁,盯着他,莫名其妙道:“你...也算有才?为何我看不出来?哼!” 说完,便甩袖而走,愤愤不平的样子。 令唐小志大为纳闷,但也不急于询问。 进入帐中,却见赵卿摆了一个小桌,桌上备了几道小菜,还有美酒。 看那架势,竟像是要和唐小志小酌一杯的模样。 见到唐小志走来,赵卿更是和颜悦色,起身招待道:“明王傅来了?哈哈,贵客临门啊,恕赵某这里荒山野岭,条件简陋,招呼不周啊。快来,请坐。我们边喝边谈,可好?” 又令唐小志大感疑惑,赵卿居然对他笑脸相迎? 这可是意外之事啊。 要知道,这位禁卫大统领可是位高权重,只用对皇室负责,单独向皇帝汇报,手握十万羽林卫,二品武侯爵,乃位极人臣。 即便是当朝宰辅,也要给他赵卿三分薄面。 而眼下,他竟对唐小志一个小小的从六品小官和颜悦色? 不免令唐大里正受宠若惊。 这位“大鳄”如此殷勤,该不会是有事相求吧? 但赵卿位极人臣,又有什么事要求自己? 唐小志心中狐疑着,忙道:“赵统领不必客气,唐某担待不起,受宠若惊啊。你先请坐,请坐...” 赵卿呵呵一笑,脸上谄媚至极,坐下后,亲自为唐小志倒了一杯酒,边倒边说道:“赵某与明王傅也算是有一面之缘了,只是前次在灵州,职责所在,未能与你坐下相谈。此次借着替陛下传旨的机会,也正好与你小酌一杯。就权当是...杯酒结缘,君子之交,如何?” “不知,明王傅可愿交赵卿这个朋友?” 闻言,唐小志一愣,心中澎湃不已。 什么? 这位天子爪牙,替皇室掌管十万禁卫的大人物,居然主动要和我结交?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以赵卿如今的权势,他的“朋友圈”应该都是三品以上大员才对,何时轮到唐小志一个连京城都没去过的乡野村夫去跟他结交? 这也太奇怪了。 唐小志顿感疑惑,心中留了一丝警惕,注意到此时赵卿说是为了给皇帝传旨,便小心说道:“赵统领言重了。能与你结交,唐某求之不得,乃三生之幸事,怎会不愿?只是,听赵统领所言,此次是为了给陛下传旨而来?是陛下有什么要交代吗?那卑职可得跪听啊...” 说着,便假装要跪下。 赵卿赶忙将他拦住,道:“不必跪听,非正式场合,大可不必如此。” 说完,先是举杯和唐小志碰了一下,才伸手入怀掏出那本奏折交给他,接道:“陛下密旨,想让明王傅看看这本奏折。圣人想听听你的意见。” 唐小志点了点头,打开一看,顿时一惊,表情开始丰富起来。 我去! 我看到了什么? 户部尚书奏请皇帝,要为三妻四妾立法? 还要强行给广大适婚的“光棍”发媳妇? 生孩子有额外的官府补贴,还能免除一切杂税? 这他娘的,是什么逆天的好福利啊... 这个户部尚书真是个好人,竟然能如此为天下男子着想,简直是“绝世人才”。 毫不夸张地说,这本奏折一旦被皇帝通过,天下男子就没有一个有意见的,恐怕做梦都得笑醒。 官府包办婚姻,还给补贴,相当于白给老婆,白给钱,小孩也有人养了。 简直比天上掉馅饼,还好! 唐小志震惊不已,同时又不免想入非非起来。 暗道:虽然只是一本奏折建议,但皇帝能特别选出来,恐怕是有意通过这条政策。而他又私底下问我意见,是不是想把这份差事交给我?皇帝想将天下男女的“福祉”,交予我手? 我草,老天爷眷顾啊! 唐小志心里乐开了花儿,猜测到皇帝不会无缘无故给他看这本奏折,八成是有意对他委以重任,难免惊喜起来。 三妻四妾都立法了,皇帝要真是将此事交给他,以这小子的秉性,还不得先给自己找个七八个老婆先? 韦小宝七个老婆,乃“人间”之最。 这货要是掌握了这份差事,怕是得给自己找够十个,破了“金大侠”书中的记录... 但他脸上不动声色,一副心如止水的模样,故作姿态,甚至还稍稍推诿道:“这个...奏折事关重大,关乎百姓福祉。唐某小小一个明王傅,怎敢妄言?赵统领,陛下这是让卑职难做啊...” 心中却是另一番想法:废话!老子肯定同意啊,最好能把差事给我,老子把全大奉女子的庚帖都拿到手,做一做那个“妇女主任”。谁想娶媳妇,都得先问问我! 当然了,老子得先给自己找几个,再生一支足球队。 饱暖思淫欲,醉卧花丛间,岂非才是真男人的梦想生活? 嗯,白大小姐想跟我断交? 草,想得美!老子先把她“配”给我做老婆! 这该有多美妙啊... 唐大里正表面说不敢给意见,心里却在举双手双脚赞成。 对座的赵卿听此,摆手笑道:“哎!明王傅无需担忧僭越,既然是陛下指名要你给意见,你就直言呗,赞成与否都无妨。” “这个...” 唐小志还是一副为难的样子,站起身来回踱了两步,就像那老成的先生大儒。 顿了片刻后,才道:“额...若一定要听卑职意见的话,我倒是赞成的。毕竟...” 他的话没有说完,本来还想说说自己赞成的理由。 谁知,赵卿一听“赞成”,立马就大手一拍道:“好!明王傅说同意就够了,其他的不必多说,我们心照不宣...嘿嘿!既是如此,那赵某也就算完成陛下的旨意了。接下来是私人时间,明王傅请坐,咱们说说私事可好?” 赵大统领的脸上突然大现殷勤与谄媚,与之前刚正不阿的姿态判若两人,似乎迫切有事相求一般。 第87章 赵卿的私事,妇女主任。 “私事?” 唐小志听此,更加警惕起来。 这位麾下十万兵马,声名赫赫的大统领阁下,能有什么私事要和一个仅仅见过几次面的小里正说? 而且看那样子,还似乎有求于人之色。 难免令人有些匪夷所思。 如果说连赵大统领自己都办不了的事情,唐小志一个小文吏,小乡官,有名无实的明王傅又如何能办到? 事出反常必有妖! 赵卿的这一句“私事”,让唐小志甚为狐疑,暗道必须小心应对,万万不可随意答应什么。 “是的,私事。” 赵卿谄媚笑道,看了看左右,虽然唐小志进来之前,他已经摒退了所有侍者,但仍是怕隔墙有耳的样子,接道:“明王傅是个明白人,那么赵某也就不拐弯抹角了。” “想必你已经能猜出一二,陛下能特意选出这本奏折,定然是有意准许户部尚书的建议。接下来,朝廷必会大力鼓励生育,支持一夫多妻制。而根据我对陛下的了解,他指名要你给意见,便是有意将此事交予你手。” 唐小志皱眉道:“赵统领此话...怕是抬举唐某了吧?唐某何德何能,陛下怎会将如此重要的国策交予我手?这条国策乃是由户部尚书提出,若真要提请内阁通过,恐怕也是由户部尚书去具体执行细节。这岂非是惯例?” 朝堂之上,大臣们提出国策建议,以皇帝为首的内阁一旦准许,那么具体的实施细节一般都会由提出者去实行,这是惯例。 因为提出者能有这样的建议,事先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有过缜密铺排和打算的。将事情直接交给提出者,实施起来便会事半功倍。 若是再转交他人,难免会有所阻滞。 一开始看到奏折时,唐小志确实怀疑皇帝有让他插手此事的意思,但细想起来,又不大现实。 这条国策,毕竟是户部尚书提出来的,要实行也该由户部尚书去,即便要让唐小志插手,也轮不到他一言堂。 赵卿却道:“明王傅此言差矣。你能有此想法,无可厚非。按照惯例,国策实行起来也该由户部尚书主理。但你们不了解陛下,这本奏折呈上来已有数月,陛下迟迟没有回复,并非在犹豫。而是在另选执行的人选,户部尚书争不到这个差事。” 唐小志听了,小有意外道:“啊?怎会如此?国策是尚书大人提出,陛下有意通过,却不想将差事交给他?” “是的。” “为何?” “嘿嘿,其中缘由,那便是为君者的城府和考虑了。明王傅日后多多接触朝堂,自会知晓其中隐晦。赵某此番不便明言,你只需明白一点,陛下问你意见,便是有意将此事交托于你。” 赵卿略微神秘道,侃侃而笑。 令唐小志疑惑不已,“好吧!但在卑职看来,即便是陛下有意让我插手此事,也不会让我全权主理。而...赵统领的私事,又与这有何联系?” 赵卿目光一闪,竟露出一丝难为情的神色,微微尴尬道:“赵某陪在陛下身边多年,好说歹说也摸透了一点天子的心思。此事非但是你一人主理,而且旁人无一能插手。明王傅即将大权在握了...” “这...赵统领就如此笃定,没有任何意外?” “以我对陛下脾性的了解,绝无意外!这差事必在你手,即便有万一,这不是还有赵某在吗?赵某陪伴陛下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自诩还是深得陛下信任的。陛下若犹豫,我必会从旁为你说话,将这差事推给你!” “啊?赵统领你...竟要帮我夺得这官媒之位?唐某实乃...” 唐小志既有些震惊,又难免警惕道。 心中难以理解赵卿此时为何会示好,并扬言要助他夺得差事。 而所谓官媒,便是户部麾下的一个衙门,司职管理天下姻亲之事,可以简单理解为前世领“结婚证”的地方。 皇帝想鼓励生育,向广大男性发放媳妇,必然得启用官媒。 赵卿却略微有些难以启齿,道:“实不相瞒,赵某有心相助,一来除了是想真心结交明王傅之外,二来也小有私心...” “赵统领请直说!” “赵某希望明王傅掌握官媒大权后,能为我...发一名媳妇...” 听此。 却令唐小志一呆,眉头更深。 这是什么要求?也太简单了吧? 官府发媳妇,几乎是男人都有份,何况是赵卿? 可是不对啊。 以赵卿如今的权势,想要什么女人没有? 为何要先助力唐小志坐上官媒之位后,才要求给他发媳妇? 难道说他想要的那个“媳妇”,不是一般人? 即便以他禁军统领的身份都得不到? 心中狐疑着,唐小志试探道:“赵统领这意思...你不会现在还是单身吧?以你手中的权势,不该如此啊...难道说赵统领口中想要的媳妇暗指他人,且身份极不简单?” 赵卿难为情地点头,道:“明王傅猜对了。赵某确有心仪之人,也是为了她,这些年才执意单身。甚至数次拒绝陛下赐婚的好意...” “此人是谁?” “三军兵马司主将之女,当朝宰辅大公子的遗孀,南宫...秦氏...” 此话一出。 差点令刚刚喝了一口酒的唐小志直接倒喷出来,满脸的难以置信。 唐大里正这几年虽深居简出,对朝廷大事不甚了解,但也不是全然不知。 单说“三军兵马司主将”这个头衔,他就听过。 那可是大奉朝军队系统中的三号人物,仅次于皇帝和掌兵太尉之下,当朝一品,真正的位极人臣。 赵卿这厮想娶他的女儿? 若单纯是这样,那倒还好。 赵卿这个禁军统领同样位高权重,在地位上,足以匹配兵马司“元帅”的女儿。 但事情显然没那么简单,赵卿还说到了当朝宰辅... 合着,这个元帅之女已经是别人家的媳妇了? 赵卿想挖墙脚,竟意图挖到当朝宰辅的家门上? 那可是当朝宰辅啊! 乃文官之首,统管六部俗务,在文官系统中,仅次于太师。 与那位兵马司元帅一文一武,皆是内阁的“三号”人物,怎么惹他? 唐小志瞪大了眼睛,道:“赵统领这是在开玩笑吗?你想娶宰辅家的媳妇儿?这让唐某如何帮你...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恕在下人轻言微,即便有官媒之位,也万难办到啊...” 赵卿赶忙摆手解释道:“明王傅莫急。此事定然是有些盼头,赵某才会厚着脸皮说出来。不然,也不敢胡乱妄言。” “你说。” “五年前,我还是秦将军手下的一员偏将,因颇有战功,深受将军抬爱,便有机会时常进出将军府。日长月久之下,我与将军之女秦弱弱暗生情愫,两情相悦,私下已定终身。但当时我人轻言微,即便有偏将之位也不足以迎娶弱弱,便只能暂时将心中想法隐藏。” 赵卿收了收眼色,一脸怅然地回忆道:“想着...待我有朝一日再立战功,官升三阶之后,就向秦将军提亲。后来,陛下举兵争夺天下,我倒是有机会建功立业了。但秦将军为了笼络当时还是平南道三郡兵马总督的南宫烨,为陛下争得一员大将,竟将弱弱嫁给了南宫烨的大公子,致使我与弱弱天各一方...相见而不得相亲。” “南宫家大公子南宫文武,倒也是一员猛将。我曾与之在战场上并肩杀敌,自知此人文韬武略,乃世间少有之俊杰。虽感叹于造化弄人,但见弱弱能得此良配,也算是有所归宿,本已不抱幻想。殊不知,国战停止后,南宫文武落了一身伤病,卸甲后便常年卧床不起。一年前,因旧患复发,病死在榻上。” “弱弱...便成了南宫家的遗孀。南宫文武乃是一代将才,为止兵戈,常年流连于军中,无心顾及家事。卸甲归家后,又是一身伤病,不能人道,并未与弱弱有子嗣留下。他去世后,按照五常六礼,弱弱必须为亡夫守孝三年,方可再谈婚嫁。” “但南宫烨现在已经是宰辅,南宫家势大,必然不会允许弱弱再嫁。为顾及南宫文武的脸面,肯定会要求弱弱束发老死于府内,青灯作伴,了此一生。而弱弱才刚过花信年华,下半生才刚刚开始,我怎忍心她至此生无可恋?” “故此,赵某得知陛下有意重整官媒国策之后,便心生一法。我助明王傅夺得官媒之位,明王傅帮我周旋于礼法,让弱弱摆脱南宫家的束缚,恢复自由身。可行?” 赵卿一幕长篇大论,将他心中的“私事”全盘托出,也道出了自己此时急于“攀附”唐小志的真正原因。 原来是想让唐小志设法为他“救”出爱人! 唐小志听后,心中倒是一阵唏嘘,感叹于这位禁卫统领的艰难情史。 本是两情相悦,却奈何爱人变作了他人妻。 本已决心放弃,却因南宫文武的病死,让他看到了一丝“终成眷属”的契机。 只是,这其中仍是困难重重,涉及两大豪门之间的恩怨、利益和脸面,绝非是轻而易举能办到。 沉思了片刻后,唐小志叹了一口气,苦笑道:“赵统领的意思,我倒是明白了。只是...你当真是太看得起我了,纵然我有了官媒之位,想要让宰辅一家放归秦弱弱,那也是难比登天啊。保不准,宰辅大人一发现我有这样的想法,第二天我就得身首异处。” 赵卿却正色道:“明王傅莫要妄自菲薄,你心思迥异,才高八斗,非常人所能比拟。单说你能在国战期间,逆势造出一个清水河村,便知你乃人中龙凤。陛下对你更是暗中青睐有加,回到王府后,时常阅览你的诗集,并声声叫好。” “你一定有办法将弱弱救出火坑,还她自由身,对不对?还请明王傅一定不要推辞,助赵卿一臂之力。此后,你便是我赵卿的兄弟。你的事,便是我的事。可好?” 听此,唐小志不由眼前一亮。 不得不说,赵卿这货也算是个长情之人。 且不说他竭力想将秦弱弱“救出”宰相府,私底下有没有其他心机。 单说他能为了故人,不耻屈尊降贵,对唐小志这个不起眼的明王傅恳求,便难能可贵。 而站在唐小志的角度,若是能“巴结”到这位禁军统领,日后可是大有裨益啊。 不仅多了一个“保护伞”,而且相当于掌握了赵卿的软肋,间接拥有十万禁卫做后盾。 来日若需要帮忙时,赵卿这个禁军统领站在他身后,朝廷百官谁敢不给点面子? 虽说赵卿没有皇帝允许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意调动禁军,但单有这个软实力在,也已经足够形成很大的威慑力了。 换言之,得赵卿,则得禁卫守护啊。 如何让唐大里正不为所动? 从宰相府将一名遗孀弄出来,并恢复自由身,允许再次婚嫁。 这事看起来并不好办,其中的关系错综复杂,很难理顺,且难免会涉及到宰相府的脸面,绝非易事。 但事在人为,唐小志想了想,倒也不觉得毫无可能。 只是,首先得拿到官媒之位。 有了官媒的权力,便可重新拟定朝廷有关结婚与和离的律法,为此事寻求契机,间接将赵卿这个“痴汉”先收入麾下。 有了赵卿这个助力,不管是在以后的生意或者其他筹谋中,都相当于多了一分胜算。 再者,官府要发放媳妇,具体怎么发,先发给谁...等等细节都是由官媒说了算。 唐小志这一刻,心中突发奇想,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皇帝不是有意让我做官媒吗? 很好! 老子先给自己挑选几个权贵之女做老婆,变成这些权贵之家的姑爷。 如此一来,满朝权贵,岂非都与我沾亲带故? 皇帝想把我当成猪仔来养,长肥了就杀? 嘿嘿,想得太美了。 到时候,如果满朝文武都是我的岳丈,皇帝还怎么杀我? 想到这里,唐小志心花怒放起来。 试想一下,有朝一日,当唐小志走上朝堂时,朝廷的主要官员都得喊他一声“贤婿”时,皇帝的脸该有多难看? 草! 老子这个“妇女主任”是当定了。 唐小志想入非非,不由暗喜。 做这个官媒,不仅能“收服”赵卿这匹千里马,还能直接解决婚姻大事,何乐不为? 而赵卿此时见到唐小志沉默,还以为他要拒绝,便急切道:“明王傅是有什么疑虑吗?此事既然是由我提起,风险自然由我为你平摊。只要你设法救出弱弱,南宫一家若是报复,赵某定全力护你周全,哪怕身首异处。” 唐小志大喜,忙道:“赵统领用情至坚,唐某深受感动,如何还能拒绝于你?这样吧,此去幽都面见陛下,若真能夺得官媒的差事,我必会竭力周旋,成全赵统领和秦大小姐。” 赵卿闻言也是大喜过望:“当真?” “唐某素来一言九鼎。” “太好了。明王傅帮了我,便是我赵卿的手足兄弟,日后定与你肝胆相照,不离不弃。不如,我们今日便烧黄纸结为异姓兄弟吧。来人啊...” 赵卿也是性情中人,欣喜若狂之下,就真的要叫人取来黄纸与唐小志结拜。 唐小志微微摆手阻拦,道:“哎!是兄弟,自在心中,冠冕堂皇那一套就免了吧。” “好!贤弟所言甚是,赵某比你年长一轮,不才,厚脸皮做这个大哥,可行?” “大哥!” “二弟!” 二人竟开始惺惺相惜起来。 而远在幽都王府的燕羽墨殿下,若是知道本该一力擒拿唐小志的禁军统领,此时已经和他拜把子,成了兄弟。 那该是什么想法? 幽都城,王府中。 “阿嚏!” 正在与紫莺私下商量,等唐小志被带到王府后,该怎么整治他的燕羽墨蓦然打了个喷嚏。 之后,不由跟紫莺腹诽了一句: “紫莺,本王突感心绪不宁,该不会是赵卿此去捉拿唐小志有什么意外发生吧?” 紫莺倒是一脸淡然:“大王别瞎担心,赵统领身经百战,难道还抓不住一个唐小志?等那厮被大王收入麾下,怎么炮制还不是大王说了算?” 燕羽墨这才稍稍安心,点头道:“也对!本王要让他跪倒在石榴裙下,摇尾乞怜!” 第88章 史上第一男王妃! 燕羽墨主仆二人的小心思,唐大里正不得而知。 赵大统领的突然示好,让他暂时忘却了此去幽都有可能会遭到明王殿下的报复,更没有多想皇帝有意将这官媒之事交给他的幕后用心,此时倒是在营帐中与赵卿惺惺相惜,一阵相互夸赞,相见恨晚的姿态。 连干了三杯酒之后,两人的“兄弟情”似乎急速升温,完全没有违和感。 这时候一名传令兵来见,将手中一纸密信交到赵卿手中。 赵卿看后,微笑道:“本想与贤弟多逗留几日,但似乎有人迫切想见到贤弟啊。这不,差人来催了。” 唐小志道:“是陛下?” 赵卿一笑,模棱两可道:“你就当是吧。不过,咱可能要即刻起程回幽都了。” 唐小志想了想,轻笑道:“那好,既然是赵大哥公务在身,那我们事不宜迟。” 不久后。 唐小志命令从村中带来的队伍尾随禁卫军后,便坐上了赵卿的马车。 嘴上说事不宜迟,但唐小志颇有私心,一路上总能找到借口让赵卿绕远路,走走停停。 临时营地距离幽都城五百里,按正常脚程只需要五天左右就可抵达,被唐小志这么一拖延,硬是走了半个月有余。 直到赵卿已经找不到借口搪塞燕羽墨的催促时,这才勉为其难地同意队伍加速前进。 而他这么做的原因,自然是为了趁机规划未来的铁轨路线。 期间,遇到需要征收土地房屋的地方,赵卿麾下的三千禁卫就正好成为他的威慑力。 但凡遇上地皮流氓,或者钉子户的,皆是挥兵直上,废话都懒得说了。 来到一处地势颇高的土坡上。 再往前十里,便是大奉朝中原偏北地带,赫赫有名的要塞之都,幽都城。 幽都,也叫幽州城。 前朝奉行“双都”策略,这座存在了数百年的要塞重镇,便是第二陪都。 只是燕云天造反成功后,撤销了幽都的地位,改为藩王之地。 那拔地而起,足有十几米高的巍峨城墙,厚达五六米,皆是由巨石垒砌而成,固若金汤。 人口约百万众,四周平原环伺,绿野葱葱。 引周边数条怒江支流汇聚,成面宽近十米的护城河,铸六道浮水桥,连接入城的六座巨大城门,壮观之势丝毫不比京城差。 城区阔如千里,隐于葱郁间,难以一眼望尽。 城中往来商贾车队川流不息,熙熙攘攘,昼夜不断,一派繁华之景。 仅仅是远观之,便让唐小志这个初出茅庐的“井底之蛙”,大为感叹。 此时,与赵卿双双骑着马,唐小志不由叹道:“幽都城...果然是个好地方,嘿嘿。” 说着,向后摆了摆手,等到一名记事员上前后,才吩咐道:“记下,幽都为枢纽主站。这个站点必须足够气派、豪华,要做重点资金投入。” 记事员应是。 一旁的赵卿显然听不明白意思,但也并未多问,此时苦笑道:“贤弟,余事我们过后再谈吧。城里那位已经等不及了,咱还是先快马进城,让队伍随后前往吧。” 唐小志点了点头,倒也爽快答应。 幽都东南门,乃是官家的专属通道,寻常百姓无权由此进,因此显得格外的通畅。 有赵卿这个二品武侯当头,唐小志连马都不用下,就直入城中。 来到一栋富丽堂皇的大宅前,朱漆门横额“幽都王府”四字,鎏金画凤,字迹苍劲有力。 但不知为何,此时的王府大门前却围满了众多百姓,几个王府吏员正坐在桌案前,一一核对着来人的身份,那场面像是在招募劳工。 唐小志下马后,犹有好奇,下意识地望过去一眼。 却不知,这一眼竟让他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位熟人。 心中不免一愣,暗道:她来王府干嘛? 想着,刚想走过去打个招呼。 却被赵卿拉住:“贤弟过去干嘛?我们当务之急是面圣。” 说完,便拉着他走进王府,一副焦急之色。 王府很大,前往书房大厅面见燕云天的途中。 唐小志心中若有所思,问道:“赵大哥,大门外怎么那么多人?难道是王府要招收仆役家丁?” 赵卿边走边回道:“算是吧。陛下正在筹备明王殿下的择婿大会,需要很多临时人手帮忙。” “哦!原来如此...可是那也不对啊。陛下举办大会,即便人手不足,也可调动城防军帮忙,为何要向民间招募?民间之人粗手粗脚,不通宫廷礼数,且龙蛇混杂,陛下就不担心出差错?” “这我们就不用管了,陛下有此安排,定有他的道理。” 赵卿忽然来了这么一句隐晦的回答,令唐小志不免有些疑心四起。 按理说皇家办大会,应该不用向民间招募劳工才对。 来到书房门外时,唐小志刚想走进去,蓦然被赵卿先拉到一边,轻语道:“贤弟,去见陛下之前,愚兄要交代你一点。进去后,陛下必会先问你国策之事,你切记一点,可直言你赞成与否。但若陛下问你,该由谁去主理时,你莫要自荐。你一旦自荐,这差事就反倒不入你手了。” 唐小志皱眉道:“为何?” “不为何!就凭我对陛下的了解,你越想得到的东西,他越不给你。相反,你不想要,他反而会给。” “这...好吧...” 唐小志无奈一笑,暗道了一句皇帝这古怪的脾性。 随后,二人相继进入书房。 行礼之后,皇帝燕坐在书桌前却连头也不抬,状若一丝不苟地查阅奏折,只是沉声道:“平身!” “谢陛下!” 唐小志起身,抬眼望着皇帝。 燕云天沉默了半分后,抬头若有所指道:“说吧!赵爱卿应该跟你提过了,你的意见是什么?” 唐小志故作惶恐道:“陛下,此乃国家大事,卑职乃闲人一个,实难妄议国事啊。” “哼!少装蒜。直说。” “是!卑职以为,此策可行。” “哦?理由呢?” “卑职的理由和陛下心中所想一样。” 燕云天目光一闪,道:“你又知朕心中所想是何?” 唐小志拱手道:“所谓心照不宣,陛下心中已有准奏的打算,且有了主理此事的人选,这才会破例询问卑职的看法。” “好一句心照不宣。那你以为,朕属意何人?” “卑职不敢妄言,陛下自有主张。但此策既是户部尚书提出,当也由他执行。” 唐小志按着赵卿的意思说道,绝不自荐。 “户部尚书?” 燕云天放下手中的朱砂笔,面色一凝,“你当真认为是户部尚书最为合适?” 唐小志正色道:“是的!” “当真如此?朕却不以为是,如果此事交由你去办,你会怎么做?” “陛下说了如果,便是假设。假设之事,不作定论,卑职无话可说。” “哼!” 燕云天突然重重一拍桌案,站起身道:“你是无话可说,还是故作姿态?那么此事便交由你去办,若办不好,朕夷你九族!” “啊?交由卑职?卑职惶恐,恐难以胜任,还请陛下收回成命。” 唐小志心花怒放,面上却一脸紧张,心中暗道:赵卿这家伙果然摸透了皇帝的心思,反着来,“发媳妇”这美差...倒是不请自来了。 “好!那朕就收回成命吧!来人,将此子拖出去斩了。” “陛下且慢,卑职遵旨!定竭尽全力,办好官媒之事。” 燕云天倒也直接,转眼便以杀头“恐吓”。 而唐小志也是见好就收,立马就应允下来。 这一唱一随,倒是真如赵卿事先的嘱咐一般,在这位皇帝面前,不能妄自争取。 有时候反着来,饶是正中下怀。 顺利拿到了官媒之位,在寻常人面前,或许只是多了一个差事而已,而在唐小志看来却是足以逆转乾坤之事。 试想一下,朝廷准备发媳妇了,但具体发给谁,怎么发,都是你说了算,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像赵卿一样身居要职,而夙愿未达之人,大有人在。 若是能一一了其所愿,则偌大朝堂,岂非人见皆友? 唐小志暗中沾沾自喜起来,但面上不动声色之余,还摆出了一副满腹愁肠的模样,似乎接了这官媒之位,有多委屈一般。 燕云天哼了一声,缓缓坐回位置之上,沉了沉声后,道:“行了,既是了却了公事,那也应该谈谈私事了。” 唐小志殷勤道:“私事?陛下有何私事要交代卑职去办?卑职定当万死不辞!” 本意是想奉承一下这位皇帝,以表忠心。 谁知,燕云天听后,却猛然脸色一变,大怒道:“大胆唐小志,你可知罪?” 唐小志一愣,不明所以,皱眉道:“陛下明鉴,卑职何罪之有?” “哼!在朕面前,你仍想狡黠糊弄?” 燕云天怒斥道:“墨儿已经承认,她腹中孩儿的生父便是你。你还想欺瞒朕?” 听此,唐小志瞳孔爆缩,一脸的难以置信。 当时在灵州府衙门,为了逃过燕羽墨的追杀,他只不过是临时起意,杜撰出对方怀有身孕的说法。 想着,等燕羽墨被皇帝拦下之后,知道“实情”,自会解释清楚。 而他自己事后,则以“误会”糊弄过去,便算作罢了。 谁知燕羽墨这个狗女人,居然承认了怀孕,并顺势将他指认为“奸夫”? 这着实有些出乎唐小志的预料。 当下,汗颜道:“陛下,此事另有内情,事实并非如此,且听卑职...” 砰! 燕云天却又一掌拍在桌案上,怒道:“听你说什么?听你为自己的无耻之举做辩解?朕,就墨儿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如珠如宝,你胆敢负她?简直是嫌命长了。” 唐小志愕然,“陛下...” “你还想说什么?实话和你说了,如今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两条路。第一,以死谢罪。第二,便是好好肩负起做父亲的责任,善待墨儿,将朕的皇外孙诞下。如此,你还有一线生机。” “陛下,这...” “这什么?难道你想选死路?” 燕云天威胁的眼神,怒斥道。 唐小志张口欲言,这时候,半掩的书房门外却恰好传来了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说话。 紫莺恭敬的话语声传来:“启奏陛下,大王得知...那负心汉已被赵统领擒来,命奴婢前来请旨,求陛下恩准大王能与之私下一见。” 燕云天闻言,目光闪烁,倒是一时沉默。 面前的唐小志却蓦然紧张起来,那个狗女人要私下见我? 敢情是不怀好意啊。 九狼山上之时,才刚刚被她揍了一顿。 此女暴力无度,拥有一副倾城之姿,实则内心毒如蛇蝎。 这要是落入她手中,岂非会被剥一层皮? 而她扬言我便是“孩子”的父亲,恐怕便是想借皇帝之手将我擒来,伺机报复,其心歹毒啊。 一念至此,唐小志心中冷汗不已,赶忙上前道:“陛下,请听卑职一言,此事只是误会,绝非如陛下所想。” 燕云天却置之不理,自顾冲着门口,摆手道:“进来!” 紫莺应声推门而入,行了一个标准的大礼。 “墨儿想见他?那便见吧!赵卿,将唐小志押往墨儿寝室,任由她发落。” 燕云天一脸正襟,转头看向唐小志,接道:“而你!若是识趣的话,此后便安心做墨儿的王妃,好好为朝廷效力。兴许,还能有条生路。” “带他走!” 皇帝说着,甩袖转身,毋容多言的样子背过身去。 赵卿应是,此时丝毫不敢与唐小志表现出一丝友好的姿态,做着样子将他押出了门外。 紫莺瞄了唐小志一眼,露出一抹黠笑,朝皇帝道了一声“奴婢告退”,便出门身前引路。 唐小志此时倒也明白了,自己这是被霸王硬上弓了,想解释,也是解释无门。 不过,出了书房门口,远离皇帝的视线后。 赵卿倒是松开了唐小志,并凑上前,小声轻语道:“贤弟好自为之,大王是出了名的火爆脾气。你对她做了那样的事儿,她私下要见你,恐怕不安什么好心。你就稍微...保重吧。” 唐小志眉目一蹙,道:“赵大哥此话何意?你不会真的以为我就是孩子的父亲吧?其实,她...” 话没说完,赵卿已然打断道:“哎!个中之事,贤弟无需明言。要说,也是你跟大王私底下解释。不过,你大可放心。陛下既有口谕将你任命为官媒,便不会伤你性命。此前,愚兄出发去灵州地界寻你之时,陛下已有心思将错就错,撮合你与大王。” “这也不知是你之福,还是你之祸。总之,若此事能成,以男儿之身被册为王妃者,贤弟是古往今来第一人啊。嘿嘿。” 赵卿暗自偷笑道。 第89章 大王的愤怒! 王妃? 唐小志瞪大了眼睛。 “王妃”这个字眼,素来是专属于女子的贵族头衔,皇帝竟想用在我身上? 这是暗地里侮辱我的意思吗? 一个男人做王妃? 草了,这对狗皇帝父女果然没一个好人... 唐小志心中腹诽着。 转眼间,来到燕羽墨的寝室外。 趁着紫莺去开门的间隙,赵卿止步,鸡贼道:“贤弟,愚兄就送你到这吧。你看...你与大王是旧识,曾经沧海,连孩子都怀上。我要是跟你进去,未免打扰了你们二人世界,悄悄话被我听到了也不好。愚兄这就告辞了。” 说完,也不等唐小志反应,脚底抹油就溜得没影了。 令唐小志目瞪口呆,这还说是兄弟? 关键时候,你跑了? 他自知此番要是与燕羽墨单独相处,必会遭到对方的“毒手”。 而赵卿这个禁军统领,哪怕只是站在一旁啥事也不干,燕羽墨也得顾及一点形象,不敢太过分。 可赵卿这货居然很没义气的跑了... 正当唐小志心中对赵卿这个“大哥”一阵口诛笔伐时,紫莺已经打开了寝室的门,回头望向他,不善道:“愣着干嘛?进去!大王可等不急了...” 唐小志抬眼望去,见到燕羽墨正坐在寝室厅中的一张软塌上,手里拿着一根皮鞭,脸上正带着一抹残忍的笑容。 她那样子,要是走进去,还不得被她抽得皮开肉绽? 关键是,还不好还手... 唐小志瞳孔一缩,赶忙借口道:“大王寝室乃私密之地,卑职不便进入。大王若有吩咐,卑职在外候着便是了。” 他这句话说得很大声,似乎有意要吸引周围几名禁卫的注意力。 想着,在禁卫面前,燕羽墨这个大王总得顾及形象,便不好对他下手。 紫莺却道:“大王都不介意,你婆妈什么?” 说完,便摆了摆手。 两名禁卫随后像机器人一样走到唐小志身后,不由分说便将他强行架入了燕羽墨房中。 “听着,你们都退出院外。没有大王的命令,谁也不许进来。听到什么声音,也可充耳未闻。” 紫莺扯着嗓子对禁卫吩咐道。 而后,也转入房中,把房门关起,并亲自守在门后,不容唐小志逃脱。 唐小志瞬间冷汗,被这主仆二人“前后夹击”,自己又不会丝毫武功,这是得...栽了? 今日难免要被这主仆二人炮制一场? 燕羽墨从软塌上起身,啪的一声,甩了甩手中的皮鞭,残忍道:“狗贼,你还真是胆大包天,伶牙俐齿啊。居然敢杜撰本王未婚先孕?你是吃了熊心豹胆吗?紫莺,给我掌嘴。打到他满地找牙!” “是,大王。” 紫莺冷笑一声,缓步走向唐小志,为了彰显威慑力,这小妮子一边走,还一边压着自己的指关节,发出“格格”的声音。 唐小志一惊,不由后退一步,面色微变。 暗道:这丫鬟紫莺显然并非弱女子,能成为燕羽墨的贴身护卫加侍女,手上必然有几把刷子。这要是被她抽上两巴掌,嘴巴还不得被打歪? 不行,老子不能做砧板鱼肉,任人宰割! 想着,唐小志急中生智,就在紫莺即将下手时,灵机一动,赶忙喝止道:“住手!你敢打我,此生必会后悔!” 紫莺闻言,倒是稍有停顿,却是冷笑道:“哼!后悔?就凭你能让我后悔?” 唐小志正了正身板,道:“对!刚才我与陛下商议要事时,想必你已经在外面偷听许久了吧?陛下已将官媒之权交给我,不日便会下发圣旨。换言之,你的姻亲大事现在掌握在我手中。你敢动我一下,我便...将你嫁去西北牧羊!选一个天底下最丑的男人做你夫君!” “啊?” 紫莺大惊,扬起的手生生僵住。 她前往书房传达燕羽墨的指令时,确实在门口多待了一会儿,不仅亲耳听到皇帝将官媒之权交予唐小志,而且还有意强行册封他为大王的“王妃”... 官媒之权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至少在朝廷即将鼓励多妻多子的这个节骨眼上,权力尤为微妙。 按理说,以唐小志身上的官媒权力,确有能力将紫莺送去西北远嫁。 由不得她不忌讳。 “大王,他...他威胁我...” 紫莺惊道,向燕羽墨投去了一抹委屈的眼神,状若寻求明王殿下的庇护。 没有大王的庇护,她一个侍女怎敢“冒险”对唐小志下手? 而唐小志见紫莺忌惮,瞬间有恃无恐起来,得意笑道:“嘿嘿,你打啊,怎么不打?” 那得意之色,甚为嚣张,令紫莺恨得咬牙切齿,而又不敢轻动。 却听燕羽墨冷声道:“照打!你怕什么?你是本王的人,他一个小小的官媒,管管寻常百姓还可以,敢动本王的身边人?妄想!给本王狠狠的打!” 紫莺听此,眼见大王发话为她出头,便又恢复了一脸冷峻,再次朝唐小志逼近。 唐小志一愣,但丝毫不紧张,“你来啊!但别忘了,我不仅有官媒之权,而且陛下已经说了,要将我册为王妃。什么叫王妃?也就是这座王府的半个主人,我要找借口将你一个侍女踢出王府,再远嫁西北,简直不要太容易。你有胆,你就来打!” 紫莺的手再次僵住,脸上一阵愁容,心中叫苦不迭。 她知道唐小志所言非虚,皇帝确实有说过这样的话,且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那么,她还真不敢打了。 这要是打了,岂非就得罪了未来的主子? 那往后的日子,还怎么活? 而一旁的燕羽墨听到“王妃”这个字眼时,猛然瞳孔暴突,怒道:“你说什么?什么王妃?紫莺,他什么意思?” 紫莺吓了一跳,有些怯懦道:“大王...这小子...说得没错。陛下说了,不仅要将官媒之权交给他,还要...还要让他做你的王妃...” “什么?” 燕羽墨听后,差点没当场吐血,震怒道:“这怎么可能?父皇老糊涂了吗?此子卑鄙乖张,怎么配得上本王?简直是昏聩,昏聩至极!” 唐小志暗自偷笑,听了燕羽墨这话,状若震惊,机灵道:“啊?大胆燕羽墨,竟敢直言陛下昏聩?你已犯大不敬之罪,待本官禀明陛下,将你治罪。” 说着,便想夺门而出,趁机开溜。 谁知,紫莺却闪身挡在门前,拦住他的去路。 燕羽墨怒极,吼道:“紫莺,给我打死这个奸贼!出事,由本王担着!若父皇执意要将此人塞给本王,本王今日便要丧偶!” 听此,唐小志却丝毫不慌,甚至还饶有兴致地整理着自己的衣袖,浅笑道:“紫莺,你敢打吗?陛下不会真的动燕羽墨,但你就不一定。本官有无数种办法让你后悔,你信吗?” 紫莺踌躇着,欲哭无泪。 心中哭诉道:合着是你们两个人的恩怨,为什么要把我隔在中间?这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好烦啊。 小妮子有些心碎了。 但下一刻,忽然像茅塞顿开般,眼前一亮道:“遵命,大王。” 说着,便朝唐小志扑了过来。 只是,这一扑显然动作很迟缓,似乎在给唐小志躲闪的机会。 唐小志自然不愿白白挨打,慌忙闪开。 下一秒,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见到唐小志躲开,紫莺竟然没有收住身形,头部直直撞在了寝室的柱子上。 “哎呀。” 再下一秒,这位夹在中间两难的侍女竟撞晕了过去,不省人事。 燕羽墨见此,顿时震惊不已,赶忙过去查看紫莺的“伤势”。 紫莺虽只是侍女,但私底下却与大王情同姐妹。 但紫莺此举,看在唐大里正眼中,却是另一种状况。 肯定是这小妮子既不敢贸然动手得罪唐小志,又不能违逆燕羽墨的意思,两难之下,就想到了这么一出妙计。 先是假装对唐小志出手,然后再故意留出空档给他躲闪,最后自己“失手”把自己撞晕,以此逃过一劫。 潜台词便是:对不起啊,大王。奴婢失手,先晕了。你要打他,就自己打吧。 如此一来,既不算忤逆燕羽墨,也不用再被迫出手得罪唐小志。 不得不说的是,此举极为明智,紫莺倒也小有聪慧。 以假晕逃过这趟浑水,置身事外。 而趁此间隙,唐小志大感自己偷溜的时机到了。 没有紫莺拦在门口,他可趁机逃走。 话说之间,人已快速打开了房门。 但就在即将跨出门槛时,突感腰间被缠上一根皮鞭,然后一股大力猛然将他往后一扯。 唐小志一惊,大呼不妙。 第90章 都肿了... 只见燕羽墨面色一狠,犹如一头狂怒的母老虎一般冲过去,甩出手中的皮鞭卷住唐小志腰身的同时,也飞出一脚将开启的房门又给关了回去。 而后,怒气冲冲道:“想逃?本王今日必剥你皮!” 唐小志踉跄后退,稳住身形后,赶紧解开腰间的皮鞭,一下子闪出了老远,警惕道:“燕羽墨,你还真敢动手?老子可是有皇命在身,伤了我,看你如何跟陛下交代。” “皇命?你就是有如来佛祖的命令在身,本王今日也要撕了你!” 大王一怒起来,可不是搬出皇帝的名头就可以吓退的。 说着,手中皮鞭再次扬起,毒蛇般甩向唐小志。 唐小志目光一沉,赶紧快跑躲开。 但显然,他躲开的速度远比燕羽墨手中的皮鞭要慢。 这才没走出两步,就被一鞭子打在后背上,火辣生疼的感觉顿时袭来,令他不由面容一扭。 同时,怒火也瞬间暴起,索性就不躲了,回身道:“我去你令堂的,狗女人,你还真以为小爷好欺负,不敢动你?老子和你拼了。” 说完,人已经张牙舞爪朝燕羽墨扑去。 他深知燕羽墨会武艺,若是给她足够的空间施展招式,自己肯定是打不过对方。 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便是近身缠斗,尽可能地限制对方的动作。 他冲过去迅雷般拍掉燕羽墨手中的皮鞭后,唰的一声,绕到她身后,像一只吸血的水蛭般贴在她身上,手脚并用,施展自己那半吊子的柔术锁技,丝毫不敢有任何怜香惜玉的想法。 大王并非弱女子,若是一个掉以轻心让她挣脱,那后果就不堪设想。 而燕羽墨本以为唐小志已是惊弓之鸟,万难想到他此时竟敢转头反击,饶是始料未及。 没有防备之下,被唐小志死死锁住。 但相比于暂时被唐小志锁住,令大王更加震惊与羞怒的是...这货的手此时竟抓在她的胸上,五指仿佛生出了吸盘,抓得牢牢的。 燕羽墨犹如全身触电,呆滞了几秒后,大叫起来:“啊...狗贼,你的手...还不放开?” 她既惊又怒,奋力抽出一只手狠狠拍打着唐小志横在她胸前的臂膀。 身为皇帝陛下最疼爱的小公主,大王乃金枝玉叶,受惯恩宠,朝廷上下无一敢对她不敬。 即便是皇帝本人从小到大,也都没舍得打她一下。 大王又何时被人如此对待过? “狗贼,你再不放开,本王绝对会剁了你...” 她羞愤极了,使劲地掰开唐小志的手臂。 而唐小志的求生欲极为强烈,好不容易锁住了她,岂会轻易放手? 此时也顾不得许多,死死地抱住燕羽墨,哪管你手放在哪? “不放!你当老子是傻瓜吗?放开了,好让你对我下手?” 唐小志坚定道。 意识到自己此时正在触犯凤体,非但没有松开,反而“抓”得更紧。 隐隐间,脑子里还飘过一个念头:草了,真大... “你...好,你有本事就永远别放手!一放手,本王必定将你碎尸万段...” “好的,这可是你说,我绝不放手。除非你求我...” 唐小志不羞不躁道,竟真的死活不放手。 燕羽墨被她从背后锁着,一时也难以挣脱。 索性就身子一倾,往后倒去。 唐小志本就在她身后,这一倒下去,就成了肉垫。 燕羽墨倒是啥事没有,唐小志却疼得龇牙咧嘴。 “草,狗女人,你拿我当肉垫?” “你说什么?你骂本王是狗?” 大王似乎这时候才意识到被唐小志骂成“狗女人”,怒火更甚:“你不放手是吧?本王咬死你!” 说着,堂堂大明王殿下竟张嘴咬向了唐小志的手臂,而且像是用尽全力一般。 疼得唐小志面色铁青,却又不敢放手,也是怒道:“我去,你还真咬?属狗的吗?草,你放不放口,不放,老子也咬你了。” 说话之间,燕羽墨突感耳边生风,像是正有一张血盆大口在咬向自己脖子,便赶忙松口道:“你敢...” 这要是被这狗贼一口“亲”在脖间,日后大王就有一段时间见不得人了。 唐小志冷声道:“我不敢?你试试不松口,看我敢不敢?” “你...我杀了你...” 燕羽墨怒不可遏,开始奋力挣扎。 但唐小志岂会轻易放开? 以至于,二人各自怒骂着,竟像小孩打架一般在地上乱滚起来。 一个是玩命的挣脱,一个玩命的锁住,天塌了都不放手的姿态。 片刻后。 二人势均力敌,倒也谁都奈何不了谁,各自喘着粗气,浑身衣衫不整。 正在这时,院子外传来了太监标志性的嗓音:“陛下驾到!” 令二人不由愕然,愣住。 唐小志一惊,暗道:皇帝怎么这个时候来了?这要是被他看见现在这一幕,还不得剁了我?不行,得赶紧起来。 于是,便假装淡定道:“嘿嘿,陛下来了。你说他看到我们这样,你这个大明王的面子还有吗?不如...谈谈条件吧。” 燕羽墨两眼冒火道:“哼,谈条件?你配吗?父皇来了更好,等下他进来后,本王立马假装被你欺辱。你猜他会怎么对你?” 唐小志一呆,但转瞬又不慌不忙道:“好呀,你尽管装!陛下会不会杀我,还不一定。但你已是犯了欺君之罪!他若进门见到你这副张牙舞爪的模样,定会看出你怀孕是假。” 燕羽墨听此,也是一呆。 当初他指出唐小志便是“孩子的生父”时,本是顺势而为,脱口而出,并未细想那么多。 想着,先借皇帝之手将唐小志绑来再说,而她并不是真的怀孕。 空口胡说对其他人讲,或许无足轻重。 但对皇帝撒谎,那可是欺君之罪啊。 虽说燕云天即使知道真相后,大概率也不会对燕羽墨怎么样。 但好说不说,肯定是会有损父女之间对彼此形象。 这是大王不愿看到的。 “那你想怎样?” 燕羽墨顿了顿,咬牙道。 唐小志见她稍有服软,便道:“我现在放开你,你不可趁机对我动手。咱们有天大的事儿,也等打发了陛下之后再算,如何?” 燕羽墨想了想,“那还不赶紧把你狗爪拿开?” 唐小志迟疑了半分,趁着燕羽墨不注意,猛然松开手后,迅速往旁边一滚,拉开了两人间的距离。 燕羽墨啧了啧舌,忍不住揉了揉自己发疼的胸部,一脸怒色。 目光如刀般盯向唐小志,恨不得生吃了对方。 被这狗贼生生勒了那么久,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勒扁。 好疼啊!不会被他捏爆了吧?这该死的淫贼、狗贼... 大王心中咒骂了一声。 但...还没来得及从地上起身,皇帝已经推门走了进来,正好就看见了燕羽墨衣衫不整的样子。 不觉一惊道:“墨儿,你...怎么坐到地上去了?” 紧接着,又望见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紫莺,就更加纳闷,语气变冷,接道:“这是怎么回事?” 唐小志一阵汗颜,眼珠一转,赶忙解释道:“哎呀,陛下恕罪。卑职也是刚进来不久,不知道发生了何事啊。想必是大王有孕在身,情绪波动极大,错手将紫莺打晕了吧?而且,还不小心自己摔倒了...” 说着,便摆出一副极为关心的样子,走过去扶起燕羽墨。 “大王,你要控制一点情绪啊,莫要气坏了身子。” 他脸皮镶了钢板一般,对燕羽墨故作关切道。 燕羽墨面色一凝,暗骂了一句卑鄙无耻。 这小子居然把所有事情都推到本王身上? 简直是贱格! “是这样吗?墨儿。” 燕云天皱眉道,似乎对这个说法有些质疑,但还是先问了燕羽墨一句。 燕羽墨心中怒而不忿,但为了瞒住自己假怀孕的事实,也只能生生点头。 只是,见到唐小志那“小人得志”的模样,又怒火难平。 便趁着唐小志将她扶起的间隙,暗中一把拧在他的大腿上,狠狠一扭... 唐小志顿感大腿一疼,险些没惊叫出声。 草,这狗女人居然还敢暗下黑手? 好呀,你先开的头。 别怪我无情! 唐小志强忍着,等到将燕羽墨扶起来后,也是不动声色地在她的翘臀上,狠狠捏了一把。 燕羽墨有多用力,他就有多用力的样子。 顿时,二人就仿佛吃了柠檬一般,不敢在皇帝面前声张,憋得各自满脸通红。 燕云天看了二人一眼,眉头更深道:“行了。墨儿你也收敛一下脾气,不要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赶紧整理一下衣物,朕等下再来看你。” 说着,便转身,顺带叫上了唐小志:“你跟着来,朕找你有事。” 唐小志闻言,如获救赎,赶紧应是跟了出去。 临走时,还回头挑衅了燕羽墨一眼。 令燕羽墨差点当着皇帝的面暴走。 狠狠跺了跺脚后,等到燕云天离去,他将房门关起,叫醒了紫莺。 紫莺一醒来,看到燕羽墨像是刚刚跟人打了一架似的,惊道:“大王,你这是怎么了?奴婢没用,竟把自己撞晕了...” 她有些愧色道。 燕羽墨却道:“别问了,扶本王过去。” 不久后,在燕羽墨那张睡榻上。 紫莺放下帘帐后,将燕羽墨的衣衫缓缓退去。 大王趴在床上,一脸的阴郁,臀部上传来阵阵刺痛。 紫莺在检查过后,汗颜道:“大王,紫了...好像也肿了...是唐小志下的手?这狗贼怎么敢下那么重的手...” 燕羽墨欲哭无泪,而又怒火中烧。 此番非但是翘臀肿了,胸前也被他捏得发胀... 第91章 皇帝的心思,筹办招亲大会! 燕羽墨恨得咬牙切齿,双拳狠狠地砸在床板上,发泄着心中怒火。 那气鼓鼓,而又大为委屈的模样,连紫莺看了都不免为她心疼。 “哼!唐小志这个狗贼,本王此生誓要杀他,有他没我,不死不休!” 她恶狠狠地发誓道。 一旁的紫莺却叹气道:“大王真要如此执着吗?大王三次想整治他,置他于死地,可他现在还过得好好的,而且似乎越过越好...” 听此,燕羽墨一呆,顿然尴尬起来。 想想也是,她三次想要炮制他,一开始时信誓旦旦,以为十拿九稳。 可到头来却似乎收效甚微,唐小志反而过得更加滋润。 第一次,想绑架他,勒索钱财,谁知...被突然冒出的应飘飘给破坏了,差点没把自己也给搭了进去。 而那家伙啥事没有,冒认“大皇兄”的身份,白捡了一个大美女之余,竟鬼使神差般得了父皇的玉牌? 第二次想杀他,这货空口胡说,竟糊弄父皇说我怀了身孕,不仅逃过本王的追杀,还得了父皇庇护? 这一次,本想借着指认他为“奸夫”的罪责,将之擒到身边碎尸万段,谁知杀人不成,反倒被他猥亵了一顿? 父皇还将官媒之位赐给他? 更不可思议的是,还想将他册为本王的王妃?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合着本王旺他? 越想杀他,反而越让他风生水起? 燕羽墨想着,顿感难以置信。 但顿了顿后,饶是嘴硬道:“那又怎样?是那狗贼运气好!父皇昏聩,袒护于他。不然他岂能逃过本王的毒手?不论如何,本王都不会放过他!” 紫莺叹了一口气道:“大王想杀他,其实无可厚非。但是不是该换个方式?或者找个帮手?俗话说得好,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这小妮子忽然来了这么一句隐晦的提示。 燕羽墨细思了片刻后,道:“你什么意思?敌人的敌人...” 话说了一半,她像是突然间想到了什么,自己把自己给打断,而后眼前一亮,接道:“对呀!本王为何从来没想过要找帮手呢?但那狗贼偏安一隅,看似没有什么仇人。但若说有,那或许只有...” “大皇兄!” “大殿下!” 主仆二人相视一笑,极有默契地异口同声道。 指向的都是同一人,那便是大皇子燕文轩。 九狼山上之时,唐小志冒认燕文轩的身份,还称之为小白脸,将燕文轩的心上人给“夺”了去。 不管当时唐小志知不知道燕文轩的真实身份,此举无疑都是得罪了这位大皇子殿下,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得罪。 要知道,燕文轩对应飘飘的情愫可不一般,为了她,燕文轩甚至不惜与皇帝对立,多年来一直未曾妥协,可见用情之深。 老俗话,夺人所爱,犹如杀人父母。 唐小志冒认身份,夺走了应飘飘的“心”,这在燕文轩看来已犯逆鳞,怕是这辈子都难以冰释。 换言之,如果唐小志目前有仇人的话,除了燕羽墨之外,燕文轩便首当其冲,不出其二。 那么,如果去找那位大皇子殿下筹谋除去唐小志的话,他必然会倾尽全力,求之不得啊。 而燕文轩自九狼山下来后,就被镖局“托运”到了幽都王府。 皇帝赶回,以运粮懈怠之责,意图与朝廷钦犯为伍之嫌,将他禁足在王府的佛堂中。 不得圣旨,不可外出。 这样的处罚,形式大于意义。 皇帝小惩大戒,不用多久,肯定会将燕文轩给放出来。 而以燕文轩的脾性,要是禁足令被撤销,出来的第一件事,岂非就是取唐小志人头? 一念至此,大王甚为惊喜。 前胸和臀部的隐痛,似乎都一下子消退了,起身忙道:“快,更衣!本王要去佛堂找大皇兄。” 燕文轩被禁足,不可私自外出。 但并不代表不能去看他,况且还是他最为疼爱的妹妹去看。 片刻后。 燕羽墨换了一身衣裳,主仆二人先后大步流星走向了王府的佛堂。 另一边厢。 跟随皇帝走出燕羽墨的寝室后,唐小志便一直跟着他。 走过王府的一条回廊时。 燕云天回头一望,见到唐小志低着头,此时一身衣衫不整,便饶有笑意道:“你...没事吧?墨儿是不是为难你了?” 唐小志皱了皱眉,浅浅道:“托陛下洪福,卑职没事。大王...也没有为难卑职...” 这位皇帝心思极深,且极为护短,令唐小志此时不敢贸然在他面前指责燕羽墨。 “那你可知朕为何会突然去寻你,又为何有意册你为墨儿的王妃?” “恕卑职愚钝,无法洞悉,皆是承蒙陛下错爱。不过,王妃一事,还请陛下三思...” “哼!墨儿自幼得朕宠爱,眼高于顶。她已年至二十,若是按正常女子出嫁,恐怕朕的皇外孙都已经会打酱油了。朕数次举荐朝中才俊,想赐婚于她,但皆被她拒绝。而你们...却能瞒着朕,私下幽会,连孩儿都怀上了。可见,她心悦于你。至少,曾经心悦。” 燕云天缓缓道:“墨儿秉性贞烈,敢爱敢恨。现在她多恨你,就说明当初她有多爱你。难得墨儿有看得上的人,朕将你册为她的王妃,也算是成全了一段姻缘。你若识趣,便用心哄哄她,消除她对你的敌意。” “而你既为王妃,便要负起家国大任,好好为朝廷效力。齐家报国,忧朕所忧,可知?” 唐小志听后,却倒吸了一口凉气。 心中暗道:合着,这狗皇帝不安好心啊。说,倒是说得冠冕堂皇,头头是道。实则,莫不是看上了我的生意,想以王妃之名套牢我,好让我为他们白打工而已。 保不准,哪天要是被榨干了,就被他们父女俩给砍了头。 说得好听是成就一段姻缘,其实也不过是换种方式养猪。 不行! 老子必须加快速度把火车和枪炮弄出来,尽快组建自己的硬实力。 趁皇帝没有过河拆桥之前,拥有自保的能力。 来日,朝廷要是想杀我,老子便反了它,自己做皇帝! 唐小志暗暗起誓,嘴上却诚然道:“凡我大奉子民,皆应精诚报国,死而后已,卑职自然责无旁贷。只是陛下...卑职出身寒微,乃乡野孤儿一个,毫无背景,怎堪配上大王?不如,王妃一事先作罢?即便没有王妃之名,卑职也可竭力为国,不留遗力。且,大王现在恨我入骨,怕是会第一个反对。” 在唐小志看来,燕羽墨空有一副绝美的皮囊,内心却毒如蛇蝎。 要是真和她成了夫妻,岂非是连睡觉都得时刻警惕着? 因此,能拒绝的话,他绝对会毫不犹豫。 燕云天却道:“朕不是说了吗?当初你怎么哄骗墨儿心悦于你,让她愿意为你怀上孩儿,你就怎么把她哄回来!墨儿好不容易有看上之人,不管她是恨你,还是爱你,你都别想逃!” 说完,便快步向前。 令唐小志不由一愕,这是横竖都得摊上这只母老虎了? 重新回到书房中。 燕云天坐回主位上,摆手道:“官媒之事,不急一时。当务之急,是要先办好墨儿的招亲大会。唐小志,朕听说清水河村的村超蹴鞠大赛,你已经连续举办了三届。看来你办赛的经验丰富啊,那此次招亲会也一并交由你手吧。” 唐小志皱眉道:“陛下,你不是说...要将卑职册为王妃吗?那还办什么招亲大会?难道大王要同时嫁给多个夫婿?若是如此,请准许卑职退出。” 古代的亲王,娶几个老婆并不奇怪。 但燕羽墨是个女儿身,如果也同时嫁给几个男人,或者招几个面首,那么唐大里正的头上岂非绿草茵茵? 一想到这,唐小志就尤为抵触。 话说一夫多妻,倒是男人最爱。 但一妻多夫,就是男人最痛了。 打死也不能接受! 燕云天却淡然道:“你也算精明,难道看不出来朕背后的用意?还有,指正你一点,墨儿这是纳妃,不是嫁人,你要分清楚这点。不过你放心,日后墨儿有多少个“妃子”都好。只要朕在,你就是正宫王妃。” 唐小志瞪大了眼睛。 他娘的,这狗皇帝...还真是打算为燕羽墨多找几个“老公”,多夫多福? “陛下,卑职...” “行了,无需多言。你现在就去准备吧,操办大会需要很多人手,就从民间招募,多多益善,来者不拒。赵卿,带他去准备。” 唐小志还想说些什么,但燕云天已摆手下了逐客令,没有给他推辞的机会。 第92章 反贼! 出了皇帝的书房之后,唐小志走向府外,一路上心事重重。 按照皇帝所说,为燕羽墨操办这个招亲大会,乃是纳妃,而非嫁女。 换言之,燕羽墨以后可能会有多个“老公”。 虽说皇帝已经发话,会一直让唐小志来做这个“正宫王妃”。 但言外之意,似乎已经表明了大王的男人不可能只有一个... 那他娘的,老子以后岂非是要戴帽? 不行! 打死也不能做这个王妃! 要不然,天下男人的“夫纲”都要被我给毁了。 唐小志想到这里,心中一沉,对这个王妃之位更加抵触起来。 沉思之下,就连身旁的赵卿连叫了几声,都没注意到。 “贤弟,贤弟?你这是有什么心事吗?” 赵卿颇为诧异道。 唐小志恍然回过神,错愕了一声,苦笑道:“无事。想一些问题而已,赵大哥有话要说?” 赵卿笑了笑,“愚兄本来也没什么话要说,只是想提醒你一点微妙的问题。但见你若有所思,恐怕是在想...陛下既已打算立你为王妃,为何还要执意举办大会的事儿吧?” “算是吧。但赵大哥想提醒我什么?” “你一定是在想,陛下扬言要为大王纳妃,那么以后肯定不止一个。而你虽有正宫之名,但要是与其他男人共侍一妻,未免有违夫纲,失了男儿尊严,对吧?” 唐小志轻笑,默而不语,权当是默认。 赵卿道:“若只是为此,贤弟大可放心。且不说陛下心思几许,单说大王。大王若是想多招面首,便不会一直单身至今,屡次拒绝陛下赐婚的好意。也就是说,她若要,就只会要一个。要么,一个都不要。贤弟不必怕日后失了纲常,头上青青。” 唐小志听后,哑然失笑道:“赵大哥不仅对陛下的心思了如指掌,而且还很了解明王殿下?” 赵卿一笑,学着唐小志的样子也道了一句:“算是吧。” 而后,顿了顿,才接道:“至于陛下执意要办招亲大会一事,乃有另外的考虑。国战刚止,天下初定。朝廷人才凋零,陛下求贤若渴。而明王殿下美艳之名,万民如雷贯耳。陛下此举不过是为了求贤,以大王的名义吸引各地才俊到此。挂羊头,实则卖的是狗肉。” 唐小志淡然道:“也就是说,此次大会并不会产生什么王妃,只是陛下伪装出来的一场求贤聚会?” “正是如此。王妃...岂非已经内定是你?嘿嘿。” 赵卿浅笑道。 唐小志却眉头一蹙,“但我还是有一事不明,既然招亲为假,求贤是真。那么此事交给谁办都行,为何一定是我?而且,操办大会的人手不足,大可调动城防军,又为何要向民间招募?” 闻言。 赵卿脸色微变,先是直了直身子,挥手摒退了跟随的几名随从后,将唐小志拉到一边,才略显神秘道:“我早知贤弟会问及此事,但此事微妙,你万万不可对人提及。陛下面前,也要装作不知。” 唐小志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故作严肃地点了点头。 “贤弟说得没错。举办招亲大会,若是王府人手不足,随便向城防军调配人手即可。但陛下“舍近求远”,乃故意为之。他此举,乃是为了露出破绽,意图将反贼一网成擒,以绝后患。” “反贼?什么反贼?” “贤弟是个精明之人,又何必故作不知?所谓反贼,自然就是前朝余孽啊。” “前朝余孽?” “对!国战数年间,陛下举兵横扫天下,虽已将忠于前朝的大军和文士大部歼灭,但也仍有少数残部隐于民间,时常散播诛心言论,企图祸乱朝纲。陛下对此深痛恶绝,数次命兵部剿匪,不过收效甚微。这些余孽隐藏极深,一般不会大举出动,且改头换面,极难辨别,无法一举清除。” 赵卿目光深沉,道:“反贼隐于暗处,人数不明,首脑不明。却时常出其不意,暗中刺杀忠于朝廷的命官。前任幽都刺史,便是死于反贼之首。陛下之所以放弃调动城防军,转而向民间招募人手。便是想留出空档,给反贼自己钻进来。” “你想想啊。王府办大会向民间招募人手,这是多好的机会。一入王府,便有机会接触到陛下和大王。如果你是反贼,你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刺杀机会?” 唐小志目光一闪,道:“明白了。陛下在故意给反贼制造机会,一旦反贼混入民工之中,想伺机刺杀,便是正中下怀。招亲大会不仅是一场求贤会,也是一场诛杀逆贼的大局?” “没错。我就知道贤弟聪慧,一点就通。” 见到唐小志了然,赵卿呵呵一笑。 “那...陛下将筹备大会的职责交给我,也就是想让我帮忙抓反贼的意思?” “不!抓反贼之责,在我!陛下让你统管此事,却并未提及反贼。其实是想让你去完成此次大会的第三个目的!” 唐小志一愣,道:“什么?这招亲大会还有第三个目的?” 赵卿笑道:“对呀!目前,朝廷不仅人才凋零,国库也是空虚啊。你不是有举办赛事的经验吗?那次在清水河村,你办的那个村超蹴鞠大赛,在外围开盘口,赚了不少钱吧?” “愚兄以为,陛下的第三个目的,便是想借你之手在大会上大捞一笔,以充实国库。” 唐小志瞪眼道:“你的意思是,陛下不仅想让天下贤士汇聚幽都,还想拿他们当水鱼一样...宰一刀?” “嘿嘿,以愚兄对陛下的了解,就正是如此。而说到宰人,鱼肉百姓...贤弟应该是一把好手吧?” 赵卿邪魅笑道。 清水河村的高物价,高规格,未进村口先得交一笔钱,各种规矩林林总总。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是一种宰客杀鱼的行为。 而作为这个村子的首脑,唐小志自然不愧奸商之名。 皇帝要搜刮钱财充实国库,又怎会不用他? 要知道,当时燕羽墨未进村子,单说办了马牌和驾牌,就花了几十两银子。 关键是明知被宰了,还找不出理由来指责、曝光... 唐小志心中苦笑,听赵卿说了这其中的诸多隐晦,大感这位皇帝的城府之重,心机之深。 皇帝连他自己即将招募、倚重的才俊,都想搜刮一把。 简直是比唐小志还“奸诈”。 而且还极为讲究效率,办一场招亲大会,不仅想纳贤,同时还想诛杀异己,更不忘伺机敛财。 可谓一举三得。 唐小志想着,无奈一叹,暗嘲自己相对于皇帝来说,还是太“善良”了。 “好吧...” 他幽幽一叹,正想说些什么时,脑中蓦然闪过了一个人的画面,顿时一惊。 进入王府之前,她可是混在王府招募的队伍之中,不会是想刺杀皇帝吧? 唐小志不由一愣。 第93章 海选王妃,奖品:女大王一名... “那事不宜迟,既然事关陛下和大王之事,我们这就开始行动吧。先去看看招收的民工...” 唐小志深沉道。 转身就拉着赵卿走向王府门口。 他在进入王府之前,在门口的长龙队伍中见到一个疑似应飘飘的身影,虽然只是看到一个侧脸,但唐小志笃定,那人定是应大当家无疑。 因为除了应飘飘之外,他还看到了另外三个“熟悉”的面孔。 那便是尤朱、曹倪玛和姚毕连。 这三人算是九狼山匪众中的骨干,一向跟应飘飘形影不离。 他们出现在这里,就说明应飘飘也必然在。 而应飘飘出现在幽都城的原因,也不言而喻。 当日在九狼山大寨上,唐小志冒认燕文轩的身份,杜撰出了当年惨案的真凶乃皇帝所为,以此消除众匪的敌意。 当时效果倒是很好,九狼山匪众一时对此深信不疑。 但随着应飘飘洞悉唐小志的真实身份,这个“谎言”也就显得站不住脚,不攻自破。 唐小志的身份本身就是个骗局,他说出来的话又岂能是真? 应飘飘等人的仇恨自然再次被激起,将矛头再次指向了真正的燕文轩和皇帝。 离开清水河村后,应飘飘带着众匪出现在幽都,并趁着王府招亲的契机,伪装成寻常百姓来应征仆役,其背后的目的不出有二。 就是...想要混入王府内,伺机刺杀燕文轩,或者皇帝。 但应飘飘不得而知的是,这场招亲大会有一半的目的,就是要吸引像他们这样的反贼前来刺杀。 乃是一个请君入瓮,瓮中捉鳖的设局。 同时,就连唐小志也不得而知的是,他当日空口杜撰出来的谎言,其实就恰巧说中了事实。 当年九狼山被剿灭,就真的是皇帝为了让燕文轩死心,而残下杀手。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应飘飘此来寻仇,并没有找错人。 只是,仅凭他们这区区数十山贼,又何以刺杀得了皇帝? 赵卿这个禁卫统领,早已在暗中虎视,只要他们出手便可一网成擒。 换言之,九狼山之人只要进入王府,就是必死之局。 毕竟也是有过一夜之情,唐大里正既然事先知晓了隐晦,又怎能白白让应大当家等人来送死? 此时,急于去操办此事,也是为了设法救下九狼山众匪的性命。 来到王府门外。 唐小志脚步匆匆,却见应征的百姓队伍已经逐步散去,负责招收的吏员正在收拾桌椅。 微微皱眉后,走过去一问:“怎么停了?是招够人了吗?” 一名主事模样的王府吏员闻言,抬头望了唐小志一眼,见他面生,并未立即回话。 但见到唐小志身后的赵卿后,倒是明显一愕,客气道:“赵统领好,这位大人是...” 赵卿沉了沉声,“这位是唐大人,陛下刚刚钦定,负责统筹大王招亲事宜的主官。他问你什么,你直说便是。” 那吏员一听,顿时谄媚笑道:“哦,原来的总管大人,请恕下官眼拙。想必大人是刚刚接手,有些情况还不清楚。陛下之前有命,向外招收仆役,每日严选五十人即可,今日已够数。故而,暂作停歇,明日再招。” 唐小志听后,也“哦”了一声:“那今天是第几天了?” “第七天。” “都招了些什么人?名册呢?” 听此,那吏员立马将手中的一本文书奉上,道:“禀唐大人,这是今日的五十人名册。前几日的,请容下官回去取。” “好,快去。” 唐小志摆手道。 随后,便迫不及待地打开手中的名册阅览起来。 名册之上,记录着被录取人员的姓名、来历和背景,倒是颇为详细。 但单看这些名字,唐小志并不能准确分辨出哪个才是九狼山的人。 应飘飘等人抵达清水河村之时,为了逃避官兵的查验,马户已经为他们重新申报了户籍,并杜撰了新的身份。 这也是他们为何能顺利进入幽都城的原因。 马户为他们编造了良民的身份背景,幽都城防军倒也一时查不出猫腻。 就连唐小志没有马户的提醒,见不到人,也分辨不出。 好比应飘飘,鬼知道她现在叫什么名字? 或许就只有马户这个经手人最清楚。 也就是说,空有名册,唐小志也无法准确定位出招收的仆役中有没有反贼... 粗略看了几眼后,唐小志缓缓合上了名册,脸色颇显凝重。 一旁的赵卿道:“贤弟不会以为单靠这本名册,就可辨认出谁是反贼吧?此事,你大可不必担忧。陛下与我已有安排,只要他们敢出手行刺,就一个都逃不了。” “贤弟与其关心这个,不如好好想想如何办好大会。安全之事,交予愚兄和禁卫军即可。” 唐小志想了想,浅浅一笑道:“也是!有赵大哥在,还怕那几个反贼?是我多虑了...” 心中却暗道:其他反贼的死活关我屁事,倒是应大当家得设法救一救。 九狼山之人是反贼没错,但唐小志并不认为皇帝摆出这么个局,只是为了对付一群山贼。 背后,肯定还有其他朝廷的敌对势力在隐藏。 “那不知贤弟想如何开始着手操办大会之事?” “此事不可着急,既是皇家办事,排场肯定是要有的,能办多大就办多大。首先,还得先有一个筹备处。再者,举办大会的钱银支出,应该向谁要啊?” 赵卿笑道:“钱银支出自然是由王府账房负责,至于筹备处...大王在城南还有个别苑,不如就定在那里?” “别苑?那就正好。我第一次来幽都,正好缺个住处。赵大哥带路吧。” “好。” 随后,二人坐上马车赶往城南。 不久。 来到一处大宅前,唐小志虽早有所料,大王的别苑必然非寻常宅院所能比。 但踏入这间别苑后,仍是不免被别苑的富丽堂皇所震惊。 见到门楣上“墨羽阁”三个字时,更是无奈一笑。 燕羽墨,墨羽阁? 他要是早有机会来一次幽都,得知有这么一座“墨羽阁”,当初与燕羽墨相见时,又岂会轻易相信她是什么墨小姐? “我去,这宅院可真大,比我村中的别墅还要大几倍。合着,全幽都最大最好的两栋房子,都是大王家的?” 唐小志感叹了一句。 赵卿呵呵一笑,“那不然呢?” 唐小志:“...” 有了赵卿这个禁卫统领带路,别苑的守卫并不敢阻拦。 来到别苑大厅中。 唐小志坐在主位上,忽感一阵优越。 这种上等酸枝木制作而成的椅子,若是放在前世,单椅少说也得卖个好几万,甚至更高。 坐在上面,就好比坐在钞票上一样。 等到侍女上茶后,赵卿轻抿一口,道:“关于大会之事,贤弟心中可有底?打算如何办?陛下的要求,不仅是要办得风风光光,而且...还想大赚一笔啊。” 唐小志也喝了一口茶,笑道:“那就如他所愿呗,想把事情搞大,还不容易?” “对外说...是要选大王的夫婿,那么按照皇室的规格,此人必然是要万里挑一,人中龙凤啊...” “而想要找到这样的人,怎能少得了海选呢?” 唐小志一边说着,脑中一边思绪满天飞。 顿了顿后,蓦然计上心头,似乎想到了什么妙计,接道:“有了。我要将这场招亲,办成赛制式的大会。设高门槛,若非十分有才华,或者十分富有者,皆不可参加大王的选婿。” “主题我都想好了,就叫...” 他没有把话说完,就已经起身叫侍女取来文房四宝。 在赵卿的疑惑目光下,快笔疾书,很快就写了一张“传单”出来。 上面写着: 《大奉好王妃》宣传单。 奉圣上谕,特为幽都明王府选婿,设赛事《大奉好王妃》。 择一文韬武略,资质上佳者为大王君,辅助大王主政幽都,安国,定社稷。 即日起,可持举荐文牒报名。 过三关,夺魁者,是为大王君上。 老少不欺,贫富不嫌,凡持我大奉臣民文牒者,符合条件,皆可入选。 报名费:商贾百姓,五千两白银一人;文士,持上佳诗作一首。 奖品:女大王一名,黄金万两,封大王君上。 注:(一经报名作实,报名费概不退还。诗作报名者可免入场费,但需经过大会组委审核资质。) 此次赛事,由大圣威武皇帝陛下主办,清水河商社负责承办。 一切解释权,归大圣威武皇帝唯一指定商社,清水河总商社所有。 第94章 组委会,宣传攻势! 传单之上,赫然写着奖品就是“大王”。 若是真的传出去,也不知道燕羽墨得知后会是什么样一个表情... 赵卿看后,汗颜不已:“贤弟,你这...你这传单也太什么了吧?陛下和大王要是见到了,恐怕会震怒啊。不行,不行!你不能这么写,换个语句吧...” 竟然将堂堂大明王说成是“奖品”,这小子胆子也太大了吧? 唐小志却执意道:“哎,赵大哥,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办大会肯定得有个噱头,不是?以大王为奖品,古往今来何曾有过?咱们破了先例,方显噱头十足,足够吸引眼球啊。” “就这么写,不改了。我才是主持大会事务的主官,马大哥尽管去办。陛下若是怪罪,也只会怪罪我,不会牵扯到你。放心吧。” 他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在暗道:嘿嘿,我当然知道这样写不合适呀,但就得碰碰他们父女俩的逆鳞。最好能触怒他们,免了我这个内定的“王妃”,不然日后这狗女人要是招了面首,老子岂非就戴了绿帽? 什么大王君上? 老子才不稀罕,谁爱做谁做去。 唐小志心中暗道。 明知传单上的语句有些欠妥,但仍是执意如此,想以此惹怒皇帝父女,继而能摆脱成为“王妃”的命运。 赵卿却迟疑道:“可是...” “没那么多可是,做大事岂能畏首畏尾?传单上的话虽有欠妥,但若事事都缜密,又哪来的噱头?没有噱头,哪来的吸引力?” 唐小志打断道。 赵卿犹豫着,片刻后,倒也面色一狠,道:“既然贤弟都不怕陛下怪罪,愚兄又何来的畏惧?你说得也对,办大王的招亲大会,以大王之名做噱头,那也无可厚非。” “好!那愚兄这就去找刊印坊,按此模版大量复刻传单?” 唐小志想了想,道:“不,传单之事不急!当务之急,是要先组委会弄起来。我初来幽都,没有什么相熟之人。禁卫和王府之人也不好用,我要从灵州调人过来。” “赵大哥,你帮我传召几个人,可行?” 赵卿道:“当然没问题。” “好。” 唐小志一笑,转身又写了几张书信,交给赵卿:“赵大哥,你派人将此信火速送往清水河村,交给我属下的副里正马户,命他即刻起程来幽都。至于诸多事宜,信中已有阐述,马户自会照办。” “另外,我还想传召两个人来做我的助手。” 赵卿接过,道:“贤弟请讲。朝廷三品官员以下,愚兄皆可为你叫来。” 唐小志微笑着点头道:“那倒不用。只需将灵州知州之子周成龙,还有孙家第八子孙钰给我招来即可。” “就这么简单?仅此二人?” “对,仅此二人。” “行,那愚兄这就去办。你若还有其他交代,再另外命人通知我。” 赵卿也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大厅。 同一时间。 王府的佛堂内,燕羽墨主仆二人进到房中找燕文轩后,房门便被关紧,闲人勿入。 一个多时辰未见出来,也不知三人在密谋着什么。 直到傍晚十分时,佛堂的门才被重新打开。 燕羽墨一脸的喜笑颜开,挽着自己哥哥的手走出门外,撒娇道:“皇兄,这么办真能整死那个狗贼吗?墨儿就怕...” 没等她说完,燕文轩就拍了拍她的手,打断道:“墨儿还信不过为兄?你只需按孤所说的话去办,定能将此贼除去。且,父皇找不到任何理由责怪。” “墨儿肯定是信得过皇兄,但是...你这么做也有私心吧?你还没有对那个女贼...应飘飘死心?” 燕羽墨若有所指道。 闻言,燕文轩却面色一冷,“墨儿,她不是女贼,为匪...乃当年形势所逼。再者,九狼山多行劫富济贫,仗义相助之事,国战期间还曾经帮助过朝廷。即便是贼,也是义贼。” “话虽如此,但父皇可不会这样想...” “父皇...他怎么想,那是他的事,我们无需在意。你只需记住,按皇兄交代你的事去办,先除去这个胆敢冒认孤身份的奸贼再说。” “好吧!” 燕羽墨露出一抹似是忧心的可爱表情,“那墨儿先回去了,过几日父皇气消了,我再去求他解了你的禁足令。” “嗯!你先回去。” 燕文轩摆手道。 但在目送燕羽墨离开后,这位大皇子的脸上却浮起了一丝黠笑,轻声自语道:“呵呵,父皇...这都是你逼的,你若是能少些固执,孩儿又何至于有此想法?就从墨儿的招亲会上开始吧,我们父子俩来下一盘棋吧。” “唐小志?那小贼乖张,不为我所用,便死不足惜。但他当日在九狼山上所说的话,倒也有几分道理。有时候...最终的权力还是在自己手中比较稳妥...” 说完,他冷冷一笑,与之往常的温和儒雅判若两人,多了一丝冷漠与深沉。 ... 半个月后。 一支挂着清水河商社旗帜的队伍排着长龙而来,目测人数约有百余,随行十几车物件,由幽都东南门进,免去一切检查,直入城南的“墨羽阁”别苑。 书房中,唐小志正在埋头书写着什么,门外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嗓音: “大里正,老马我来了。” 一听这声音,他便知是马户来了,而且来的不止一人。 走在最前面的,便是许久未见的周大公子,身后还跟着一大群人,男男女女,约有近二十人,相继走进了别苑那间偌大的书房。 唐小志放下手中的毛笔,起身道:“你们来了。” 马户微笑着点了点头,周成龙则直接往书桌旁的摇椅上一躺,状若乏累道:“哎哟,可累死本公子了。志哥儿,你这是有什么要紧事呀?让咱们星夜兼程赶来幽都。” 唐小志还未及回话,已听随行进来的人相继招呼道: “大里正。” “社长。” “佛爷。” “总掌柜的。” “...” 除去马户和周成龙之外,十余人相继按照自己的习惯称呼道。 唐小志笑意吟吟,看着眼前这群忠心的手下,摆手道:“好!各位远道而来,都辛苦了。那我便长话短说,简而概之。” “陛下将在幽都为明王殿下举办招亲大会,而操办事宜,已落入我们商社之手。在座的诸位,从这一刻起都是组委会的成员了。” 他先是概括了一下事因,但并没有给他们惊讶和问问题的机会。 顿了顿后,便接道:“而时间已经拖延了许久,日前陛下已严令我们加速大会的进程。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太多休息的时间。我现在要交代你们一些事,务必尽快办好。” “马户,我让你从村中带一套活字印刷设备过来,你可带了?” 马户回道:“带了,已命人送去后院。” “好!这间别苑很大,足够我们施展浑身解数。你在后院整理出几间厢房,作为临时的刊印场地用。然后,按此纸上的内容大量刊印出报纸,首批发行量一万份。” 唐小志吩咐着,将书桌上的一份文书交给了马户。 马户接过,连看都没看,见到唐小志一脸正色的说道,便先转身去执行命令了。 “冰冰。” 马户走后,唐小志随即看向了自己的“爱将”,清新社的首席记者陈冰冰。 “先生。” 陈冰冰恭敬地应了一声,微微欠身。 她不大的年纪,个子不高,属于萝莉型的身材,容貌姣好,乖巧而可爱。 尤为专业干练的气质,让人看起来就不由喜欢。 而她跟在唐小志手下的清新社做记者已有两年,一向视他为“老师”。 “冰冰,你把八大报社的记者都带来了吗?” “回先生,都已经到了。” “很好。以后,这间别苑的东厢房,便是你们报社记者的办公区。回头你自己去整理一下,少什么东西去跟马户协调。然后,尽快熟悉幽都城的人文、环境和民众舆论走向。接下来,我们有大动作。” “是,先生。但具体是什么大动作?学生好早做安排。” “七天内,我要让幽都城的百万居民都知道,陛下要举办一场名为《大奉好王妃》的赛制大会,借此为明王殿下择婿。奖品便是大明王燕羽墨,最终获胜者可得黄金万两,入王府为君上。” 陈冰冰闻言,美目一滞,错愕道:“先生...学生没有听错吧?奖品是大王?” 唐小志肯定的语气道:“对,没错,就是如此。这一波预热宣传,你务必做好。借此,也正好开始扩张我们清水河村八大报社的影响力。最好做到此次大会后,让幽都臣民都喜欢看上报纸...” 第95章 信息大爆炸,皇帝的墨宝! “是!” 陈冰冰应是,随后退居一侧。 在没有任何多余通讯手段,几乎只能依靠人力、马力和信鸽传达信息的封建时代,信息的不对等性隐藏着巨大的商业利益。 比如说刚刚过去的这次蝗灾,任何精明的商人得知消息后,都必然想到灾后物价飞涨,粮食短缺。 这时候,若是能提前囤积物资、抢人工,抢收庄稼...等等,肯定能大赚一笔。 但由于信息传递的滞后,能想先得知此事的人并不多。 唐小志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恰好从皇帝口中得知此事,因而能抢到了一口肥肉。 蝗灾起源于西北,一路而来,地方官府通报的信息几乎与蝗虫群的到来同步,相差无几。 这便是信息的迟滞性。 如果西域官员的信息传出能比蝗虫群快很多,那么应对措施及时,损失也就会少很多。 而唐小志密谋许久,急欲全面推出市场的“报纸”,便是要打破这样的信息逆差和迟滞,构建出一个新的信息传递体系,以创造出更大的商业利益。 试想一下,如果西北蝗灾爆发之前,唐小志能比皇帝事先得知消息,并早做铺排。 能将此信息卖给朝廷,夺了一个大功不说,口中的肥肉更不远止于灵州诸县。 但信息平台的建立,讲究权威性、准确性和迅捷性。 也就是说报纸登载的信息必须有一定的背景,能让百姓相信,杜绝谣传和虚假信息,更需要极高的传递速度。 单说传递速度,普通的人力马匹速度都显得太慢,信鸽会快一点,但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 例如说信鸽在飞行途中可能会被人截获,或者被其他的飞行猛禽吃掉,甚至会迷失方向,导致信息误传、断层、丢失。 对此,在唐小志看来,唯一的解决的方式就是为公路提速,颠覆以往的交通方式。 因此,蒸汽火车的出现就显得尤为迫切。 以火车的速度,非但能解决信息迟滞的问题,而且还能增加运力,做大区域的物品流通,节约时间成本。 以唐小志初步设计的火车时速,按每小时六十至八十公里计算。 幽都城距离京都约有一千二百里,相当于现代的六百公里左右。 人力传递消息,除去一切不确定因素,来回少说得一个多月以上。 但若有了火车,一天就能到达,效率提高了无数倍。 毫不夸张地说,蒸汽火车一旦研制成功,普通百姓甚至可以早上在幽都吃早餐,夜晚到京都吃宵夜,只需间隔十个小时,也就是古人常说的五个时辰。 更重要的是,因为公路提速而产生的物流效益尤为巨大。 大奉西部多矿产,多产水果,北部多产牛羊肉和皮革,东南部与中原地带盛产丝绸布匹,粮食。 火车的迅捷性和强大运力可实现物流交换,各取所需。 富庶地区的粮食布匹可以快速地运到短缺地区,贫瘠地区的特产物资可大量运往发达地带,实现最高价值回报。 当中的巨大商机,可想而知。 总而言之,火车和报纸的出现必然会衍生一场极大的信息爆炸,与无可估量的商业革命。 首先要做的,便是让百姓们先接受报纸这种新型的信息传播方式。 八大报社入驻幽都城,在唐小志计划的宏大商业版图中,至关重要。 唐小志心中的“鸿鹄志”便是:干掉皇榜,淘汰传旨太监。最理想的结果是,以后皇帝下达什么政策、圣旨,都能经过他手下的八大报社去传递。 吞并天下的漕帮,将整个大奉的物流交通生意都囊括在自己手中的火车之上。 此时的别苑书房中。 一一交代手下人做好工作后,唐大里正心中的那团火正肆意的蔓延,满腹的宏图大志。 他名为小志,其实心怀大志。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陈冰冰开始带着八大报社的骨干记者,在城中各处建立记者站,收集坊间的各种舆情信息,潮流风向。 马户则在别苑中大兴土木,用从清水河村带来的活字板材建立临时的刊印坊,并指挥手下的工匠制作招亲大会需要用到的特殊道具。 其余人员,包括村中来的少数明星蹴鞠球员、蹴鞠宝贝、歌女、舞者、书生...等等,也都各司其职。 可见,唐小志在策划一场大动作。 稍微有点意外的是,这已经过去了很多天,赵卿仍没有将孙探花给请来,也不知遇到了什么阻滞。 但唐小志并不着急,对于这位孙探花,他倒是想留到最后去用。 五日后。 清新社有史以来,第一版“幽都日报”在唐小志给出的模板下,正式被刊印出来。 首批的发行量并不多,也就一百份。 首版的信息量也不多,大幅版面都在刊登招亲大会的消息。 投放的地方都集中在城中的茶楼、饭馆、酒肆、路边摊等等,免费发放。 这些地方的人流量最多,乃是城中舆论的发酵地,消息最容易传得开。 报纸想要推广,增加发行量,投放在那些地方效果最佳。 但投放完成后,百姓的接受度和广告效果并不佳。 百姓们拿到报纸后,并没有和想象中一样认真阅读里边的内容,反倒是将之当成废纸丢弃,甚至拿来上茅厕... 本意是想将信息传播给大众,谁知竟成了百无一用之物。 不过,这结果,早已在唐小志的预料之中,他丝毫不慌。 对于幽都百姓来讲,所谓的报纸还太过“新奇”,一时不愿接受这样的信息传播方式也情有可原。 再者,第一版报纸主要刊登大王招亲之事。 此事在数月前已有小道消息传开,已非什么新鲜事,王府更是贴过了榜,此时全城皆知。 民众没了新鲜感,自然没多大的兴趣读报。 可是,等到第二版日报出来时,情况就发生了逆转。 拿到报纸的百姓们非但不敢再将之弃如草芥,甚至有些视若珍宝起来,各自纷纷议论,好不热闹。 因为...唐小志在第二版面市之前,先去见了一下皇帝。 请求皇帝允许在报纸上刊登他的诗文,并盖下自己的私章。 前十份报纸,还有皇帝的亲笔签名。 众所周知的事实,在古代,官府衙门出的公文只要盖上印章,那就算是政令。 而皇帝写出来的政令,盖上玉玺,那就是圣旨。 皇帝写的诗文,盖上私章,那就是至高无上的墨宝啊。 换言之,皇帝陛下的墨宝,谁敢当成废纸? 即便是复刻出来的墨宝,那也不敢! 此刻,城南的一间茶楼。 宽敞的大堂中,人声鼎沸。 一名秃了半边头的老书生拿着一份刚拿到手的“幽都日报”,正满脸震惊地看着,身旁围了一圈看客。 “天呐,我看到了什么?这份所谓的报纸上,有当今圣人的私章和亲笔签名...” 老书生瞪大了眼球,难以置信。 皇帝的签名和印章,一般不会随意留下。 但今日却同时出现在了这位报纸之上,如何能不引起关注? 老书生的话声刚落地,围观之人便开始七嘴八舌的插话道: “这怎么可能?会不会是伪造的?圣人的笔墨怎会随意流落民间,而且还是在一张莫名其妙的报纸上?” “屁话!你以为什么东西都能伪造的吗?这可是圣人的签字墨宝,谁人敢伪造?再者,此时圣人就在幽都,谁敢在他眼皮底下伪造?况且,上面还有幽都衙门的印章,怎么可能伪造?” “对呀。咱们可以说孤陋寡闻,认不得陛下的私章,但幽都衙门的印章总该不会认错吧?” “但...圣人怎么会在这报纸上留下墨宝?难道说这份报纸和幕后发行的商社,有皇家的背景?” “肯定是了,不然陛下怎么如此抬爱,允许他们在上面刊登诗文,并留下亲笔签名?” “...” 一时间众人竟在“潜移默化”间,将清新社认定为是皇家所出。 这对于唐小志来说,倒是意外之喜。 有了这个“皇商”名头,简直就是在清水河商社头上镀金。 “好极。老朽这回算是见到宝儿了。这份报纸上有圣人的笔墨,我要拿回去裱起来,日夜供奉。” “陛下的墨宝,价值千金啊。不,是万金...” “老拐头,这报纸在哪里要的?还有吗?我也去取一份,收藏一下圣人的墨宝。” “嘿嘿,你当圣人的墨宝是地摊货吗?报纸是免费的,就在茶楼门口有小厮发放。但只有前十份有陛下的签名,现在恐怕轮不到你了。” “什么?免费?我去,大家伙快去抢。兴许还有不识货的,抢到有圣人墨宝的那份,就赚大发了...” “老拐头,你都七老八十了,拿着陛下的墨宝也无用。反正你是免费抢到的,不如卖给我吧,我给你十两银子。” “去你娘的,圣人的墨宝价值万金,你想用十两买走?做你的春秋大梦!” “这...二十两如何?” “妄想!” “我出三十两!” “...” “老子一百!” “...” “汝之令堂,都比有钱,哄抬价格是吧?老子出二千两!” “...” 茶楼里上演着滑稽的一幕,众多老少书生竟在自发哄抬价格,抢购那份有皇帝签名的报纸。 要知道的一点是,皇权时代,古人对皇族本就有一种近乎于与生俱来的敬畏和崇拜。 尤其是皇帝,更被封为天之子,圣贤之人。 皇帝用过的东西,笔下的诗词墨宝,一经落入民间,都会被当成至宝。 这不? 眼下只是一个亲笔签名而已,便引来了多方“抢购”。 而那名手持“至宝”,被称作老拐头的老书生,紧紧攥着那份报纸,警惕着望着众人,生怕会被抢夺一般。 面对众人的出价抢购,倒也一时没有应允。 谁能想到上一秒还免费发放的“废纸”,下一秒就价值万金了呢? 正在这时,二楼雅间的走廊上忽然走出来一人,高声喊道:“都在抢什么?大家都只知陛下墨宝,却没有注意到报纸上刊登的重点。当真是蠢钝如猪,你们要是有能力去参加大王的招亲大会。莫说是得到陛下的墨宝,就是和陛下同台吃饭,也不无可能。” 这是一间“维园式”的茶楼,分上下两层。 中间镂空,底下一层是大堂,旁边围着一圈包厢雅座。 此时说话之人,便是在二楼的某个雅间走出。 而如此一言,倒是瞬间吸引住众人的目光。 却见是一个矮胖的中年人正负手而立,一身白衣,大腹便便,看起来是一副文人的打扮,就是身上的书卷气差了点。 在场的茶客文人,似乎都觉得此人面生,不知其来历。 但若是他们之中有人去过清水河村,那么就必定能认出他来。 因为这位矮胖“书生”就是...马户。 此时的马户看起来与之前判若两人,至少在外表打扮上差之千里。 马户平常的装束就像个暴发户,现在却装得像个深不可测,满腹经纶的大儒,身后还跟着一名小书童。 众人静了下来,暂时没有再去哄抬抢购那份报纸。 其中一个年轻书生望去,问道:“敢问...这位先生怎么称呼?所说之话,又是何意?这报纸上所刊登的,不外乎是大王招亲之事。此事,数月前已有消息,有何稀奇?刊登老消息,自然不必在意。倒是陛下的墨宝受吾等推崇,这有何愚钝之处?” 被人称作“先生”,马户心中一喜。 他只不过是一个粗人,老庄稼汉,在没有遇到唐小志之前,大字不识一个。 如今却被人称作“先生”,顿时虚荣心爆棚。 但脸上孤傲,像是不为所动道:“没错。消息是老消息,但你们可认真看过了细节?可知大王的招亲会,具体要怎么操办?” 此话一出,不免让堂下众人皱眉起来。 此前第一版报纸投放之后,被百姓弃如废纸,根本无人细心去看里面的内容。 而第二版出来之后,因为上面有官府的印章,皇帝的诗文,外加亲笔签名,又瞬间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眼球。 大家伙都在议论皇帝的墨宝,内容还是没有细看。 听马户这么一说,众人好奇心起,这时才纷纷注意起来。 老拐头迫于压力,将那份报纸拿出来铺在桌上,让大家一起细读报纸上的内容。 不久后。 便有人惊道:“大王招亲举办赛事大会,竟不由礼部接管,而是让一个叫清水河商社的商贾操办?” “嗯?他们要为大王海选夫君?” “以往皇亲贵胄招婿,都只对权贵士族子弟开放,现在连普通百姓也可以去碰运气了?” “嘿嘿,你可想多了。普通百姓哪有这个资格?没看到吗?参加大王的招亲会,报名费就需要五千两。寻常人哪里付得起?” “是呀!单说这五千两报名费,就足以摒退大多数人。最终能入围的,也就是士族官宦子弟了。” “...” 众多自顾议论着,说到高昂的报名费时。 又听马户那浑厚的声音响起,道:“那可未必!谁说没有钱就不能参加大王的招亲会?” 第96章 暗箱操作,准备杀猪! 听马户这么一说。 那年轻书生眯眼道:“先生此言,是想说以诗作报名?” 马户微笑着,唰的一声展开手中折扇,有模有样地扇了两下,“正是。寻常百姓家若无钱支付五千两报名费,也可以上佳诗作报名。报纸上不是写得很清楚吗?” 那书生却道:“先生不说还好,一说起来,小生便不吐不快。这若是单纯以诗作报名,能者入围还算公平。可一边以诗作报名,一边又设置五千两的高额报名费,是为哪般?合着,有钱皆可做大王君上呗。而我们这些手中无钱,空有才气之人,只能做陪跑?” “此乃招亲大会最不合理、最不公平之处!” 此言一出,立马引来了堂下众人的附和。 “是呀。这报名费就得五千,往后还不知道仍得交多少钱。入围报名只是开始,按这赛制,单说海选就有三轮,最终只取前一百名入围复赛,肯定还得往里砸钱。美其名曰,以诗作也可参赛报名,但若无钱,十足就是个陪跑的人物,恐怕连海选三轮都过不了。” “没错!依我看,这大王君上也不用选了,最终谁砸的钱多,谁就是魁首。” “可不是嘛!富庶商贾之家,以五千两就可以轻松报名。而我们书生却要绞尽脑汁,写出一首上佳之作,方可摸到门槛。这岂非是赤裸裸的歧视?那些奸商胸无点墨,以铜臭之才就可与我们平起平坐,简直就是侮辱我们这些寒窗苦读的弱势书生。” “是啊,大会的赛制不公啊...” “哼!我看啊,这大赛也别叫什么《大奉好王妃》了,应该叫《大奉好银两》才对!” “...” 众人议论纷纷,竟开始对赛制口诛笔伐起来。 马户听后,却沉稳淡定,不急于说话。 等到众人的议论声小了些,这才高声摆手道:“诸位稍安勿躁,可愿听老朽一言?” 方才引起议论的那个年轻书生,排众而出道:“这位先生有何话要说?” 马户瞥了他一眼,笑道:“老夫想问问这位公子,大王是何身份?” 那书生一愣,显得莫名其妙道:“先生此言岂非明知故问?大王燕羽墨乃圣人第九女,幽都五十县之王,皇族之金枝玉叶。此乃众人皆知之事。” “那好!如公子所说,大王乃金枝玉叶,幽都之王,其夫婿乃为何人才能配得上?是一个连五千两都拿不出的贫下中农,还是一介连一首上佳诗作都写不出的虚伪文士?” “这...” 马户如此一言,下一刻便令书生哑口无言。 “大王乃圣人的掌上明珠,国之公主。其夫婿不仅要是才气横秋,聪明绝顶之辈,更要是家境殷实,身具功名,胸有家国天下的俊杰。不然与大王成亲后,让大王养着,吃软饭?一个连五千两都没有的人,如何能养得起大王?一个连诗词都写不出来的冠冕寒士,日后如何与满朝文武打交道?” 马户一语“镇”住悠悠众口后,并没有给他们反应的时间,便接道:“大家伙觉得赛制不公,认为设置报名费实为敛财。但可曾想过,怎样的家世背景和才华,才足以配得上大王?” “五千两只是一个门槛,连五千两都没有,那就不必抱有侥幸心理了。即便大王看得上你,你也养不起大王。而大会设置以诗作一首报名,实则是偏向我们这些寒士啊。” 那书生听后,立马皱眉道:“先生此话怎样?” 马户稍显隐晦道:“这位公子你想啊。富庶家的子弟以五千两才可报名,而我们这些寒士只需寥寥数笔,诗作一首就可参赛。你反过来想,我们这首诗作岂非就价值五千两?” 那书生再次一愣,想了想后,忽感此言有理。 富贵人家报名需要五千两,但寒门只需要写诗一首就可以同样参赛。 换个角度思考,这首诗作不是等同于五千两吗? 而这么说来,大会确实是偏向于寒门。 毕竟,诗作能卖到五千两以上已算是绝顶,并非寻常人所能办到。 这是在间接哄抬寒门诗作的市价。 要是侥幸入围百强,日后传出去:我以前可是入围过大王招亲的考核,虽然只是刚过门槛,但这门槛可是值五千两啊。 潜移默化间,便抬高了寒门士子的名气。 听了马户这话,众人又开始议论起来: “这位老先生说得也不无道理啊。大家想想,我们所写的诗作只要入围,那就相当于价值五千两。与那些贵族子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说起来,也没有不公啊。反倒是...有些偏袒我们了...” “嗯!倒是我们误解了大会的良苦用心?” “应该是了。有钱人花五千两才能报名,我们寒士写诗一首就可参加,不是偏袒我们,是什么?” “可...那也没用啊。不会真的有人花五千两来买我们的诗作,即便是入围,也仍是陪跑。除非,你当真是才高八斗,能技压群雄。” “算了吧!即便你真是才高八斗,又英俊潇洒,能被大王看上,那也无济于事。你能养得起大王吗?我听说,大王吃一顿饭就得花费上百两银子...” “...” 众人越说往后,越觉意兴阑珊。 这时候,突听一人高喊道: “大家快仔细看看这赛制的规则和奖励,要是真的入围百强,也不算白白陪跑啊。” 话刚说完,众人又围向了那张报纸,紧接着七嘴八舌的议论声又起: “嗯?只要通过海选三轮,入围百强。与会者不论贵贱,皆可得奖金五十两?” “通过一百进六十复赛者,奖金翻倍,还可登报嘉奖?” “通过六十进三十者,奖金直接升到一千两每人,还有机会被举贤,直接入仕?” “十强者,直接封九品官,还能面圣,与天子同台吃饭?” “夺魁者,黄金万两,封大王君上,食邑三千户?” 一时间,众人纷纷震惊。 也是到了此时,这些人才算是真正细读大赛的规则。 “啊?这福利这么好吗?百强者不论能不能再晋级,都可以得到五十两。” “五十两...那可是寻常人家一年的收入啊...” “不行!若此事为真,我要去碰碰运气了。不求能被大王看上,就想混个百强,拿了那五十两奖金。” “是啊,咱别太贪心,只要五十两奖金即可。” “我也去!反正就写诗一首,即便选不上也无伤大雅。就当投机...” “对啊!百名是目标,若是侥幸能再进一步,那奖金就翻倍!” “大家伙一起去啊,动动笔,动动脑子,不花钱,凭本事夺奖金。” “...” 众人看清楚大赛的奖励规则后,纷纷跃起,下一刻竟全数夺门而出,朝大会的海选现场奔去,都想投机混个百强的名头。 不仅是一哄而上,沿途还奔走相告,将此消息疯传至整个幽都城。 设在城南的海选现场,原本不温不火。 却在第二版“幽都日报”因为皇帝的签名而大火后,瞬间涌入了无数寒门文士,且陆续接踵而来,堵塞了附近的几条街道。 在这些寒门学子看来,写诗一首并不费力,若是侥幸入了百强,就有奖金拿。 何乐而不为? 另一边厢。 城东一间名为“鼎春楼”的贵族茶楼里,同样上演着热闹的一幕。 名为贵族茶楼,这里的茶客自然都是富贵人家的子弟居多,而且乃是会员制,家财没有百万者,都进不到门槛。 周成龙,周大公子也算是本色出演,托关系进入鼎春楼后,带着一名随从坐在大堂的角落里,显得极为低调。 大堂中,一群富家子弟正在交头接耳。 “都听说了吗?大王招亲大会,吸引了城中众多寒门学子竞相报名。这队伍从城南排到了城北,好不热闹。报名方式有两种,或是写诗一首,或是交五千两报名费。诸位兄台,就没人想去碰碰运气?或许能被大王看上呢?嘿嘿。” “算了吧。若是真有机会,王少早就先跑去报名了吧?何至于仍在此与我们闲聊?这报名费区区五千两倒是不算什么,但暗中之事...心照不宣啊。” 五千两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可能是天文数字,但对这些富家公子来说,却犹如九牛一毛。 那名被称作“王少”的富家公子闻言,叹了叹气道:“是啊!大家伙都心照不宣。正所谓士农工商,咱们这些商贾之家的子弟,虽腰缠万贯,也不乏才情。但因为生于商贾之家,素来不受士族待见。而大王选婿,定会选士族之后,功名之身。何时会轮到我们这些“四族”之末?去了也是白搭。” 在古代,商贾之家虽富贵,但在士农工商四个阶层中,地位却是最低的。 官宦世家,大多都不愿与商人结亲。 一些自诩清高的士族,甚至以经商为耻辱。 而燕羽墨身出皇家,理论上,就更加不会考虑商人为夫。 “话虽如此,但只要进入赛制的三十强,便可直接入仕。李某倒是有些心动了...在座的诸位都不缺钱,唯独少了功名不是?若是能晋升至三十强,岂非就可以获得官身?摆脱商贾之名,从此扶摇直上?” 一名自称李姓的富公子忽然道。 王少却呵呵一笑道:“李少也未免太异想天开了,以商贾之身获得功名,谈何容易?你又见有哪位公主郡主肯下嫁商贾出身的夫君?” 李少听此,想了想,皱眉道:“这...好像还真没有...” “那不就是了?即便真让你有幸闯入了三十强,夺得官身。在那些士族同僚眼中,你也是个二等货,不会真的有人与你为伍。咱还是莫要痴心妄想,老老实实做点生意赚钱吧。” “王少说得也对。那李某还是不去了,省了那五千两报名费。保不准,大王的亲事已经内定给了某个大官家的公子。” “...” 有了马户假扮“大儒”,暗中在寒门士子间点火,引来了招亲大会的火爆。 但在这些富贵的商贾名流中,却似乎引不起什么风浪。 不过,周大公子既然在此,恐怕便也是为了“点火”而来。 果不其然! 听了那王、李两位少爷的谈话后。 周成龙露出邪魅一笑,将手中茶杯重重放回桌面,有意在吸引关注。 并从怀中取出一张五千两的银票,郑重道:“来人啊,拿着这张银票去大王的招亲会上报名。署名,要写表少爷的。不可有误!” “是,公子。” 身边的随从很配合地高声应是,再次吸引目光,而后快步离开。 众公子寻声望去,皆露出了疑惑之色。 王少起身走向周成龙,端详了他几眼,诧异道:“兄台有些面生,不知怎么称呼?” 周成龙倒是很客气道:“姓周,名成龙。” “原来是周兄,幸会。周兄家里也是营商的?” “算是吧。” 周成龙没有遇到皇帝之前,身上并没有功名,跟在唐小志身边管理清水河村的生意。 实际上,就是个商贾之身。 但因为周仓是个官员,又令他有了些官宦身份。 故而,此时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王少却道:“周兄没有听到刚才我们所说之话吗?这大王招亲,恐已有内定人选。你仍执意报名,岂非是白白浪费了这五千两?” 周成龙呵呵一笑道:“首先,我是受人所托,帮我家表弟报名而已,并非我亲自去应征。再者,大王君上的人选内定了又如何?我家表弟报名,并非为了去做大王的君上。” 这话令众公子一时纳闷,纷纷问道:“此话何意?若不是为了去做大王君上,报名作甚?难道说...里面有什么隐晦不成?” “隐晦嘛...自然是有的。不然,你当我家表弟是傻子,明知无利可图,也要白白交五千两报名?” 周成龙神秘道。 说完,便拱了拱手,起身要走。 王少赶紧将他拉住,道:“周兄留步。大王招亲之事,当中有何隐晦?可否明言?” 周成龙停住脚步道:“明言...就不必了吧?有些事,还是要避讳的。告辞!” 他这么一说,就更加引起王少的好奇心。 王少赶忙又拦住道:“周兄,我见你面生,是初次来幽都营商吧?不瞒你说,城中最大的粮油行便是我王家的。你要在此营商,少不了要交些朋友。你若知道大王招亲的内幕,不妨直言。就当是给大家伙听听趣闻,顺便交个朋友?” 周成龙状若为难,佯装思考了一下,道:“好吧!王兄盛情,我冒险一说也无妨。但只能对你一人说,你不可声张。不然,恐有灾祸。你...口风可紧?” 王少立马正色道:“周兄放心!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说着,便把周成龙请到了一边。 “周兄请说!” “好!王兄应该读过大会的细则了吧?只要闯入前三十名,便有机会获得官身。但这并非重点,重点是…我听说陛下有意在前三十名的商贾中,指定五名皇商。” “啊?皇商?” “对!如王兄等人所料,这大王君上的人选,或许已经内定。但我家表弟不是为了君上之名而去,而是为了皇商之名。” 所谓皇商,顾名思义,就是指定和皇族做生意的商家。 皇帝燕文轩登基至今,只定下过一家皇商,那便是江南扬州的布匹商行“凤翔轩”。 凤翔轩在被指定为皇商之前,只能算是个中等商家。 有了皇商之名后,生意如原地起飞,登顶一流之列。 隐隐间,已有超越孙家成为新首富的迹象。 可见能成为皇商,当中有多少油水可捞。 王少震惊道:“此话当真?” 周成龙笃定道:“绝无虚假!我是从陛下身边的赵统领那边听到的!” “这...但陛下打算在前三十强中,择五人商贾定为皇商。周兄凭什么认为,贵表弟就能入选?” “嘿嘿!山人自有妙计,若无把握,我岂会胡乱帮我家表弟报名?自然是胸有成竹,才会让他报名参选。” “哦?周兄有什么办法能一定选上皇商?” “这就真的不能跟王兄明说了...周某只能讲到这里,告辞了。” “等等!周兄既然如此胸有成竹,为何不自己去选,反而让你家表弟去?” “实不相瞒。周某有小小功名在身,不便直接参与经商。加上,家父...乃灵州知州周仓,我不便牵头,以免为家父引来闲话。” 周成龙说完,便不再留步,直接走出了茶楼。 留下一众富家公子,满眼的疑惑。 等到了晚上。 别苑的书房中,马户和周成龙相继走了进来。 唐小志坐在书案前,正看着从清水河村中传来的密信。 见到二人进来后,微笑问道:“两位,事情办得怎么样?” 马户捋了捋胡须,笑道:“那些寒门士子素来自诩清高,但一知道入围百强便有五十两奖金后,都争破了头赶去报名。今日海选现场之盛况,大里正应该听说了吧?” 周成龙则道:“志哥儿,老弟办事,你还不放心?我已将皇商之事透露给了城中的商贾,相信不用多久,便会彻底传开。但凡有些野心的商家,必会挤破头想争取名额。而我表露身份,就是要让他们来找我牵线搭路...” 马户眼前一亮,道:“那些商贾不会听信一面之词,肯定会暗中查探周公子的身份,以辨别事情的真伪。当他们知道周公子所言非虚,而且与我们这个主办方还深有联系之后,必会设法搭上周公子这条线。直白了说,就是想用钱买这个三十强的名额...” 周成龙道:“没错!皇商名额只有五个,我会借势推高价格。价高者,保送入三十强,狠狠宰他们一笔...”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竟在谋划着以入围席位敛财。 而作为幕后的主脑,唐小志笑意吟吟,摆手道:“很好!既然万事俱备,水都烧开了,那就准备杀猪吧。嘿嘿,你看我怎么把他们的底裤都给扒没了。另外,让底下的人都准备好。大王招亲这么大个盛事,怎能不开外围博彩呢?你们说对吧?” 第97章 胡秀才,明星选手与猪养成计划! “大里正...英明啊!” 马户闻言,谄媚地奉承了一句,黠笑道:“大王招亲,乃举国盛事,必定得到全天下的关注。开设外围博彩盘口,让百姓竞猜谁是大王君上的最终人选,外加五个皇商名额,肯定能爆火。收取报名费,乃至于售卖入围名额,都只是小儿科。大里正真正的杀招...在于外围盘口,暗箱操作,杀大赔小...” “大奉天下人口何止千万?单说这幽都城就有百万之众,且说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凑热闹,参与博彩竞猜,可以收上来的银两...那都是个难以估量的数字啊。” “而众人不知,大王君上的人选其实已然内定。谁能想到大王君上的人选...其实就是主办方,还是博彩的幕后操盘手呢?嘿嘿。” 唐小志笑了起来:“马户啊,你这个驴脑真是越来越聪明了。” 马户呆呆一笑,“那都是有赖大里正抬爱和指点啊,若是没有大里正,马户可能还在地里耕田...但,不知大里正接下来要怎么做?” “自然是要准备杀猪吃肉啊。” “那还等什么?赶紧动手啊。志哥儿,我手里的杀猪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周成龙听此,也兴奋了起来。 唐小志却道:“哎!话虽如此,但凡事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博彩竞猜想要赚钱,必须得先把盘口弄热,大肆激起百姓的投机之心。” “志哥儿有什么好计划?” “首先要打造几个明星选手,来做我们的牌面。顺便,将我们报社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明星选手?你看我怎么样?我相貌堂堂,英俊潇洒,做头牌选手绰绰有余!” 周成龙忽然自我感觉良好道。 唐小志翻了个白眼,啐道:“你妹的,凑什么热闹?你不能做选手,老子已把你内定为导师。” 周成龙一呆:“导师?什么意思?你又想搞什么新奇玩意儿?” 唐小志懒得解释,摆手道:“到时候你自会知道,现在先别问。” 而后,将书案上的一份报名资料递给了马户,笑着接道:“马户啊,非但龙弟是导师,你也是啊。这几天,你的任务就是出入城中人流密集之地,将你的大儒人设打造好。我会给你写几首诗,你照着念出来就行。可知?” “这份档案上的人,你派人去知会,明日让他来见我。” 马户郑重接过,应了一声是。 但又多问了一句:“此人是谁?” 唐小志回道:“一个路边摊的年轻小老板,我要将他打造成此次大会的寒门顶流。” 说着,他又看向周成龙,接道:“而商贾的顶流,就用龙弟新结识的那两位王海、李山吧。” “我们要打造出大热人选,方才有利可图。” 周成龙听后,皱眉道:“王、李二家都是幽都城中的顶级商贾,将他们打造成大热人选,并不为过。但志哥儿有没有想过,士族的人选...是谁?” “根据这几天冰冰搜集上来的舆论信息,大部分百姓都认为大王一不嫁寒门,二不嫁商贾,只会在朝廷某位大官的子嗣当中,择选一人。” 唐小志点了点头,“无妨。士族之人至今未曾出现报名,怕是在等待皇帝的意思。快了,就在这几天内,必有大官公子前来。我们只需等着,静观其变。当务之急,是打造好我们的明星选手...他们是我们的招牌,也是我们养的猪儿。” “至于士族,就留给皇帝处理吧。我们负责制造惊喜,惊吓让皇帝去准备。嘿嘿。” 周大公子听得似懂非懂,不过倒也没再多问。 第二天凌晨,天还没大亮。 马户就已经带着一个年约二十来岁的青年,来到了别苑书房。 清新社的大记者陈冰冰和周成龙也在。 书房中,还点着油灯。 唐小志坐在书案前打着哈欠,似乎一夜未睡,显得颇有疲态。 书案上除了堆积如山的文书之外,还放着四个小陶罐,也不知里面装着什么。 但空气中却似乎弥漫着一种烟火味,近似于某种调料的味道。 “大里正,你想见的那位小老板来了。” 将人带到后,马户躬身道。 唐小志抬头,略微端详着。 而那小老板倒也识趣,当即便跪了下来,俯首道:“草民叩见大老爷。” 古代的民见官,大多都会以“大人”,或者“大老爷”称呼。 唐小志身在燕羽墨的别苑,在那小老板看来,便是大官无疑。 “起来说话。” 唐小志正襟道:“你叫胡莱?” 面摊老板胡莱,恭敬点头道:“是。” “档案上说,你还有个秀才功名在身,可是真的?而你为自己的面摊取名“一面之缘”,与寻常小贩的取名方式大为迥异,恐怕不是单纯的生意人吧?” 唐小志隐晦道。 寻常的小商小贩开设路边摊,大多都以自己的名讳为号,例如“老李面摊”、“二狗杂碎面”...等等。 这个胡莱却取了一个文绉绉的名字,叫“一面之缘”。 可见,此人读过书。 “大老爷慧眼,小生确有秀才功名在身,只是赴考多次,皆不得中进士。面摊...本是老父的生意,半年前老父卧床,不忍经营了几十年的生意结束。便命我接手...” 听到唐小志已经知道他有秀才功名,胡莱立马就不称草民了,改成“小生”。 “原来如此,但好像你接手后,生意不怎么行啊。我命人观察了你几日,你每日收入微薄,俨然难以为继。” “这...” 胡莱听此,顿时尴尬起来,“让大人见笑了,确实如此。小生不善经营,怕是要毁了老父的招牌。惭愧之至...” 唐小志笑道:“你不善营商,也没有悟性将祖传的手艺学到融会贯通,导致面摊生意每况愈下。你自知再苦苦坚持,最终也难逃倒闭。恰巧遇上大王招亲,你寒窗苦读数载,倒也胸有点墨。便想着以诗词一首报名参加招亲,博运气,万一能入围百强,就可得到五十两奖金。以此贴补家用,并维系面摊生存,对吗?” 胡莱一愣,震惊于唐小志与他初次蒙面,却似乎看透了他的心理,对他了如指掌。 顿时有些惶恐道:“大人...缜密,说中了小生所想...但不知大人叫我前来,有何吩咐?” 唐小志笑着,若有深意道:“你想不想高中进士,既能保住老父的面摊,又能声名鹊起?” 胡莱闻言一愕,“大人...此言何意?小生惶恐...” 唐小志伸手从大堆文书中,翻出胡莱写的那首参赛诗,看了看后,轻笑道:“你写的诗文不甚惊艳,但看得出来,你有花了心思在写。废话少说,我可保你一路晋级,能拿到手的银两不止五十两,还大胆保你来年开春的会试,必会高中。” “更为你准备了维系面摊生存的法宝,你凭此,定能力挽狂澜,生意火爆。就看你...是否识趣了...” 胡莱一听,脸色变白,当即又跪了下来,紧张道:“大人...这...这...” 胡秀才一脸的惊讶,饶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唐小志口中的待遇,在胡莱看来,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为何落在我身上? 他此前寒窗苦读,考取功名数年无果,本已心灰意冷。 但眼前这个大官,却轻描淡写地答应要保他过进士,还为他准备做生意的法宝... 为什么? 在寻常人看来,大官们做事,从来都是要求回报的,不会平白无故地赏识人。 那么,他胡莱身上又有什么可以回报给“大人”的? 唐小志的这句“识趣”,却是让胡莱受宠若惊,难以自持。 顿了顿。 唐小志敲了敲桌板,眯眼道:“你好歹也是个读过书的人,不都说文人自傲吗?你怎么奴性那么重?没说两句就跪下?起来!” 大里正的语气有些冷,令胡莱哆嗦了一下。 “是...小生只是震惊于大人为何帮我...无功不受禄啊...大人保我进士,又赐我法宝,小生怕辜负了大人...” “哼!话说得没错,无功不受禄。但你可先受禄,后有功。” 唐小志说着,指了指面前的四个陶罐,道:“这四个罐子里面,有四种调料。分别是细盐、鸡粉、耗油、鲍汁。那是本官命人不远千里,先从黄海运来海鲜,再连夜制作出来的。一小勺都是弥足珍贵,你需善用。” “有了这四种调料,加上你祖传的半吊子手艺,面摊的出品质量必会提高无数倍,生意大火是迟早的事。而你要做的一点是,从今日起对外宣称,你一定要成为大王君上。余后之事,我再命人通知你。总之,听话就是了。你可愿意?” 胡莱微微抬首,心中澎湃万千。 这样的情况下,容不得他说半句不愿,应声道:“遵大人指令,小生万死不辞。” “好!你过来将这四瓶调料拿走,本官会另外给你一份说明。只需按照说明,在你出品的面汤中适当添加调料,加上你自己的摸索,定能迅速吸引食客。还有,今日在此所说之话,不可对外人提起。否则,你知道后果的。” 说着,再次指向四个陶罐。 古人的制盐技术,参差不齐,大部分底层民众吃的都是盐块。 而盐块杂质很多,煮菜的时候放多了,便会发苦。 严重的,甚至会导致重金属过量中毒。 经过反复提炼的细盐,却可有效地去除杂质,避免此类事件。 唐小志为胡莱准备的四大调料,虽说只是辅助,但在这个封建朝代来说,足以力挽狂澜。 经纯正的骨汤下面,佐以新式调料,必能推陈出新,别有风味。 这四种调料之中,细盐本就有现成。 在清水河村中,唐小志甚至建起了两座制盐厂。 鸡粉的制作难度也不高,古法鸡粉的主料就是鸡胸肉,剁碎,外加高汤熬煮,配以香菇香料制成,不需要太多的高科技。 至于耗油和鲍汁,则更加容易制作。 生蚝洗净熬煮,煮出耗油,配以酱油,细盐佐味,便是古法耗油。 鲍汁亦同,只是材料换成了鲍鱼。 古人对海鲜食材的认知度不深,且没有工业污染,在海边礁石处就可以轻松捡到生蚝和小鲍鱼。 幽都城距离出海口不算太远,唐小志早有准备,多日前已准备好所有原材料。 还花了一夜时间,亲自制作出调料,可见是煞费苦心。 一个小秀才,小面摊的老板,本不能让唐小志为他如此大费周章,但谁让胡秀才即将成为大王招亲的“明星人物”呢? 要包装,就不免投入心血。 胡秀才内心震撼,感觉遇到眼前这个“大人”,自己此生的运气恐怕都用完了。 大人不仅要保他高中进士,还设法为他盘活面摊,简直就是他的再生父母。 此时,他小心翼翼地起身,将唐小志桌上的四个陶罐捧在怀中,又接过说明书后,感激涕零道:“虽不知大人为何选中我,但恩不言谢,自在心中。小生得大人知遇,此生便唯死效劳,以报大恩。” 唐小志浅笑,摆手道:“你先回去,做好你的面摊。后面的事,让本官来办。有言在先,本官虽选了你,但手下从不养废物闲人。你若无用,就堪如昙花一现。知否?” 胡秀才诚恳点头,应声离去。 等他走后。 周大公子便立马道:“志哥儿,这小秀才有何过人之处吗?你为何选他?” 唐小志沉声道:“他没什么特别的,就普通人一个。但我们就正需要这样一个身世极为简单,又颇有孝义,毫无背景的人物做门面。我已经连续观察他好几天,此人可用。” 说着,他又转头看向陈冰冰,接道:“冰冰,你准备一下。天亮后,组织报社的人员去采访一下胡秀才,出版的文案你自己想,但我要正面的报道。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炒热胡秀才寒门士子的人设,我要让他成为顶流。” “是,遵先生令。” 陈冰冰说完,拱了拱手,转身走出书房。 那小蛮腰只掌可握,走起路来小翘臀一扭一扭的样子,煞是令人观之...博起。 周成龙望过去一眼,目光猥亵在陈冰冰优美的臀线上,眼神迷离了: “葡萄快成熟了...” 第98章 四大导师,胡秀才声名鹊起! “葡萄成熟时,堪摘...则摘啊。志哥儿,冰冰初长成,已渐显美女风范。你要不要啊?不要,小弟可不客气了...” 周成龙一脸色相,盯着陈冰冰那一百分的背影,脑中已现某种羞羞的画面... 而无可否认的是,冰冰确实也是个美人胚子,令人遐想。 尤其是那几乎完美的臀线,“后来”...绝佳... 唐小志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可别乱来,冰冰是我手下最得意的弟子。我以后的传媒事业还需要她牵头,你别有什么坏心思。一动她,你就得负责。始乱终弃,老子就让你一辈子打光棍!” 周成龙一惊,想到唐小志如今可是有官媒之权,要真想让他一辈子打光棍,那可是有真权实力的,便赶忙陪笑道:“别别...志哥儿,老弟只是和你开开玩笑。兔子不吃窝边草,这道理我懂,况且冰冰也不一定看得上我。她可是咱们清水县的第一位女进士啊...嘿嘿,咱们还是说说正事吧。” “搞定了那个胡秀才,接下来,是不是该我出马了?” 唐小志点头道:“对!王、李两家的公子,虽得知你有官宦子弟身份,但大概率不会轻易。必会暗中彻查你的底细,当他们得知你非但是知州之子,且与清水河商社还有莫大关联后,肯定会竞相巴结。这时候,你就必须给他们糖吃,吊足他们的胃口。” “清水河村是招亲大会的主办方,以皇商的吸引力,众商贾虽知成为大王君上无望,但也会竭力竞争皇商的名额。这同样是我们敛财的大好机会...” 周成龙也是点头,笑道:“这事我在行,志哥儿,你就看我接下来的表演。” “嗯!但记住,务必低调行事,不可太过张扬。你和马户都是大会的四大导师之一,若是有了污名,舆论反噬,我们后续会很被动。” “四大导师?你在密谋什么鬼?透露一点呗。” “先别问,总之听我的。” “那...四大导师,除了你我,马户之外,另一人是谁?” “孙钰!” “孙钰?说起来,这家伙可不是自己人啊,你信得过他?他到现在都还没出现。赵统领去请,都请不动他?” “这也是我的疑惑之一,孙家乃是首富之家,有点架子是正常的。不过按理说,赵卿应该是能请得动他的。他一直避而不见,恐怕另有内情。不过无妨,等我再去见见皇帝后,不怕他不出现。” “...” 三人又密谋了一会儿后,相继走出了书房。 一夜未眠的唐小志,转到寝室补眠。 周成龙和马户则按照计划,各司其职。 到了正午,艳阳高照的时候。 幽都日报第三版正式发行,这回的发行量提升到了五百份。 有了昨日皇帝亲笔签名的潜在作用,报纸的影响力迅速攀升,城中百姓再也不敢随意无视,并开始认真细读里面的内容。 而今日的头版头条,仍是有关于招亲大会的内容,但换了个间接的方式。 陈冰冰的办事效率极高,且不负女进士之名。 从唐小志的书房出来后,仅仅用来半个时辰的时间,就完成了对胡秀才的专访,并编辑了一个正面的报道文案。 今日报纸的头条,就是刊登有关胡秀才的专访内容。 一时间,在报纸的“辐射区”内,引起了众多百姓的议论。 平日里寂寂无名的胡秀才,因为报纸的宣传效果,成了“网红”。 加上唐小志给他的四大调料,面摊的生意猛然大火,食客络绎不绝,忙坏了这位寒门秀才。 “哎,城西门老榕树下的胡秀才,你们都认得吧?” “认得啊,咋了?” “你没看今日的报纸吗?胡秀才写诗一首,报名参加大王的招亲会,给过了。” “这有何稀奇?秀才嘛,功名虽不高,但肚子里还是有些墨水的。侥幸而已,你不会真的认为他能被大王看上吧?” “嘿嘿,大王看上他与否,这是其次。但此子却信心满满,一早就扬言,必定全力以赴夺取魁首。那信誓旦旦的模样,还真像那么回事儿。更重要的是,主办大会那边的人似乎很看重他的文采。这不?还派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娃儿,来给他做专访!那女娃儿...好像叫什么记者,我也是第一次听见这样的称谓啊。也不知是官儿,还是什么大人物。” “那记者都说了些啥?” “说胡秀才有状元之姿,陛下办此大会,除了要为大王选婿之外,还有纳贤的想法。据说前三十名就可以直接入仕,报纸文中猜测,这胡秀才必进三十强。” “有那么玄乎吗?那胡秀才虽有点文采,但还不至于有状元之姿吧?” “报纸上是这么猜测的。” “我不信。走,咱去胡秀才的面摊瞧瞧,顺便将就将就...照顾一下他的生意。老胡头走不动之后,那面摊也快倒闭了吧?” “胡说!你不知道啊?这胡秀才登报后,他那面摊就成了香馍馍。赶去光顾的人,都排长龙了,怎会倒闭?” “啊?就凭胡秀才那半吊子手艺?” “你又不知道了吧?胡秀才说,他昨日被他爷爷托梦,得到了老胡家真正的祖传汤料配方。现在面摊的出品,可比之前好多了。大家伙吃了都说与此前天壤之别,味美无比。” “还有这样的奇事?那就更要去看看了。” “...” 在报纸的宣传作用,以及清水河商社的暗中推波助澜之下,胡莱的“一面之缘”面摊,一时成为了城中佳话,路人竞相谈论。 周大公子带着一名小厮前往“鼎春楼”途中,便能听到无数路人私下议论。 当来到鼎春楼门口时,门外竖起了一块“客满”牌子,门口处却站满了人。 此前见过的王海、李山赫然在列。 周成龙纳闷着,正要走过去问问,已见王、李二人一脸谄媚殷勤的走过来。 抬手便道:“周兄,你终于来了。可是让吾等恭候多时了呀...” 二人一见面就“周兄”,语气间竟似多年老友。 “王兄。” “李兄。” “你们这是在等我?” 周成龙也是客气道。 “那不然呢?为了等你一来,李兄连客满的牌子都摆出来了。今日,鼎春楼只招待周兄一人。” “啊?这么客气的吗?周某受宠若惊啊,难道说...二位公子找我有事?” “自然!还请雅间一叙。” “请!” “请!” 第99章 神秘的大儒,《将进酒》? 鼎春楼,那间最大最豪华的包厢中。 周成龙走进去后,也就只有四人跟了进来,其余富家公子都只能远远站着,连包厢门口都无法靠近。 可见,王、李两位公子在幽都青年一代的商贾中,乃是头部人物。 经过介绍,周成龙得知,另外面生的二人分别叫张牧、关青。 五人坐定之后,周成龙做着样子,将手中折扇一展,微笑道:“四位公子闭门谢客,莫非是找周某人有要事相商?” 他故作姿态,心中却在谄笑。 这四人在幽都的年轻商贾中,必然是说得上话的。 私下也肯定有些手段,想必已经将周大公子给起底了。 得知他既是知州周仓的独子,也与承办方清水河商社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此番找来,不外乎正中唐小志下怀,乃是为了皇商名额一事。 王海先是亲自给几人倒茶,而后坐下道:“不必多言,周兄一看就是个明白人!那我们哥几个也就敞开天窗说亮话了。大王招亲,君上人选只此一名,吾等乃商贾之流,定不入大王法眼。这点自知之明...王某与三位兄弟还是有的。” “不过嘛...这皇商之选,咱们倒是想争一争。周兄与大会的主办方、承办方都深有联系,不知是否能为吾等指点迷津?若是有幸中选,自然是少不了周兄的好处。当然了,周兄既然肯花五千两为贵表弟报名参赛,想必已经有办法能助他夺得一席之位。而皇商有五家名额,不知余下四家...定于我们如何?” 王海直言道。 说完,便指了指身边的另外三位公子。 周成龙本身也是个痛快人,不喜欢墨迹,听到王海都说得那么直接了,便也不打算扭捏婉转。 再者,他此次来...本就是为了给几位公子“行贿”的机会。 当下便道:“哎呀,王兄快人快语,倒是正合我周某人交友的口味。只是,此事令我为难啊。没错,我爹是灵州知州,受陛下器重,也深得陛下赏识,再次升官...那也是迟早之事。而大会的承办方,清水河商社的社长与我有过命交情。我若开口让他通融通融,拿到几个晋级的名额,那就像吃地瓜一样容易。” “不过,这皇商之事,不太好办。皇商之选,需由陛下钦定。我即便是想帮忙,恐怕也爱莫能助啊。” 听此,王海却笑道:“这是自然。皇商名额,肯定是由陛下钦定,外人都无法插手。但如果...除了周兄的那位表弟之外,提到陛下面前的人选,只有我们四家呢?岂非就只能选我们?” 王海若有所指,幽幽笑道。 言下之意,却是在暗指让周成龙设法只将五家商号提请到皇帝面前,如此一来,皇帝就选无可选,只能全数接纳。 而这五家商号,除了周大公子捏造出来的那个“表弟”之外,也就是他们王、李、张、关四家。 周成龙一听,心中窃喜。 这四条水鱼能如此直白,他只要一答应,恐怕几人下一步就会拿出银两来“感谢”。 但面上却仍有为难,道:“王兄果然精明,你所说之事,放在周某人这里,并不难办到。但只有五家商号参选,这也太露骨了。陛下一看便知是我们暗箱操作,恐会震怒啊。” 王海道:“无妨!此事,我们兄弟已经想好。周兄只需点头答应帮忙,我们就会安排其他商号陪跑。只要最终入选的,都是我们自己人,这事便算成了。如何?” “这...也不是不行。但不知四位公子家都是做什么生意的?即便是都将你们提请到陛下面前,陛下也不一定会选啊。” “昨日已经和周兄说过了,我王家主要做粮油生意,在幽都城算是头部商号。而李兄家是做茶叶、酒肆饭馆生意的。张兄主做布匹丝绸,关兄做金银器。周兄可知...陛下此次要选什么样的商号?” 周成龙一听,眼前一亮,暗道:这四个家伙做的生意,可都算是暴利啊。看来我的刀可以下得重一点,另外再看看他们是否识趣。 想着,周成龙佯装沉思片刻后,复而开口道:“陛下倒是没有明说要选什么样的皇商,想必是来者不拒。只是,要想将诸位提请到陛下面前,还需要先过我那位朋友那一关。而且你们日后上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宫廷的要求。” “周兄所言甚是。你只要答应帮忙,咱们几兄弟保证,上供的物品必定能让陛下满意。” “话虽如此,但最好能让周某先看看几位的贡品。这几日,王府传出消息,说大王胃口不好,正私下寻找新的贡米...” “哦?竟有此事?那就太巧了,我家做粮油生意的,最多最好的商品,就是大米。今日正好准备了一点,先让周兄掌掌眼?” “那就最好了。” “好,周兄稍等。” 王海笑着,起身打开了包厢的门,对门外的侍者招了招手。 没多久,便有四人合力抬着一箩筐大米走了进来。 箩筐不算太大,却需要四人合力搬抬,像是极为沉重的样子。 等到四名侍者折返出去后,王海指了指盛满了大米的箩筐,道:“周兄请过目,可以细细查看哦。” 这话似乎话中有话,不禁令周成龙有些期待起来。 点了点头后,走过去伸手往筐里一抓。 这还没有抓到底,就感觉被什么硬邦邦的东西给挡住了。 周成龙以手感估摸了一下,心里乐开了花。 因为他能真切地感受到,箩筐中除了上层覆盖了一点大米之外,底下的...都是一条条黄金。 名为一筐大米,实则内有乾坤。 周成龙甚为满意,这一筐金条,少说也有上千两。 换算成白银,足有数万两,而这只是“见面礼”。 周大公子了然,缓缓收回手,极为高兴地大赞道:“王兄家这种品质的大米,简直是太好了,乃幽都城最佳。陛下绝对会满意的,嘿嘿。就是不知另外三位公子准备的东西,是否也一样绝佳?如果是,那么皇商之位...或许就稳了。” 听此,另外三人当即对视一眼,脸上微带笑意。 李山道:“周兄,请过隔壁包间一趟,咱兄弟三人的东西在隔壁...” “这样吗?那我们去看看?” “请!” 几人随后走出包间,向隔壁走去。 来到门口时,四大公子却伸手示意让周成龙自己开门。 周成龙有些疑惑,但也是伸手去推门。 然而,仅仅是门开一缝,周大公子的眼球就变成了鸽子蛋那么大,而后触电般赶紧掩回了房门。 那门板的缝隙之间,似乎正有金光溢出... 足足震惊了半分钟,周成龙这才回过神来,脸上一阵“肯定”的神色:“不必看了,三位公子的东西同样绝妙,令人叹为观止。” 四人闻此,又对视了一眼。 王海再次开口道:“周兄既然满意吾等的东西,那不知可否安排我们与清水河商社的社长一见?另外,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王兄请说。” “城西那个穷酸秀才也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被一个小美女采访后,登上了报纸。其手下的面摊生意突然爆火,不知周兄是否也能安排我们也上一次报纸?” “这好办,包在我身上。” “当真?那我们继续喝茶,详谈一下细节?” “可以。” “...” 五人随后又折返回包厢之中,直到黄昏时还未见离开。 另一边厢。 补眠了一个上午的唐小志幽幽醒来,正在房中洗漱时,突见马户火急火燎地赶来,一脸的焦急之色,道:“大里正,有些情况需要你亲自去看看。” 唐小志一边用毛巾擦脸,一边回道:“什么事?” “底下负责海选的人送信来说,现场出现了一首震古烁今的诗作,恐怕是出自某位神秘大儒之手。” “哦?震古烁今?这么夸张?” “是。恕属下直言,此诗词之韵,作诗人之才华,丝毫不亚于大里正您...” 唐小志洗漱完毕,挂好毛巾,冷笑了一声。 虽没有反驳马户这样的评价,但心中不以为然。 作为一名熟读唐宋三百首的穿越者,他从内心深处,是看不起这个大奉朝的文人的。 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还没在大奉朝的书本上找到一首能与唐宋诸位大家媲美的诗词。 肯定是马户这厮少见多怪。 然而,当来到书房,从下人手中拿到那首诗文时,唐小志的眼珠子瞬间爆裂,上下巴同时脱臼,难以置信的模样。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 尼玛,这不是李太白的《将进酒》吗?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草了。 怪不得能让马户这头“驴”震惊不已。 李大诗仙的巅峰之作啊,自然是能让马户这样的“半吊子”惊爆眼球。 可是,在这大奉朝中,除了唐小志之外,还有谁能“背”出这首诗词? 唐小志心中一沉,不由暗道:他娘的,李大家的《将进酒》竟然出现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这世界还有其他穿越者在?草了,不会来了一个抢风头的吧? 下一刻,便急忙问道:“这首词是谁写的?他现在在哪?” 马户回道:“是一个孱弱书生,名字好像叫什么李...太白?” “什么?” 唐小志差点吐血。 第100章 他是谁,穿越者吗? “李太白...” 唐大里正震惊不已,手心沁出了冷汗。 这未免有些太过巧合了吧? 这首《将进酒》的原着者,就是他前世的唐朝诗人李白所作。 李白,字太白。 而如今在这个平行世界中,《将进酒》莫名出现,着作者也叫李太白。 这是单纯的巧合吗? 大奉朝中也有个叫李太白的诗人? 但也不对啊。 即使大奉朝中有个李太白,也断然不可能会写《将进酒》。 平行世界中的人文背景,虽大致相同,但思想与境遇都是完全不一样的。 换言之,这个世界的“李太白”几乎不可能写出《将进酒》。 除非,他是前世唐朝那位真李白穿越过来的。 唐小志陷入了沉思。 在他看来,《将进酒》的出现不外乎只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前世唐朝的那位“嫡仙人”穿越过来了,并拿出了自己的巅峰之作,也想做做这个大奉朝的大王君上。 第二,背后之人和他一样是穿越者,且来自前世蓝星,同样熟读唐宋三百首。 而二者不论其一,他们的出现对于唐小志来说,都不是一个好消息。 完了。 这是遇到了“同行”? 真是唐朝的“李大家”穿越过来,那还好。 李诗仙终究是个古人,思维还没有开窍,虽然满腹经纶,但还不懂“高科技”。 他要来了,兴许还能忽悠一番,将太白仙人收做“小弟”。 可要是对方也是个来自蓝星的现代人呢? 那就没那么好糊弄了... 不行! 那家伙若也是蓝星的穿越者,大概率也有能力搞出四大发明和火铳大炮、蒸汽机,对我来说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鬼知道他的“游戏进度”进展到哪一步了? 或许已经抢先一步造出了火枪队? 大奉朝周边诸国环伺,西有高原景国,东有占据无数海岛而立的大乾国,北有蛮族建立,以火月为图腾的炎月国,南有与大奉平南六道接壤的苍梧国。 那小子要是其余四国中的某个穿越者,同样也在跃跃欲试,试图争霸天下的话,那老子可是得小心了。 虽说同是蓝星穿越者,算半个老乡。 但...老乡见老乡,背后放冷枪啊。 一山不容二虎,他要是安分守己,躲在他的穿越地作威作福也就罢了,跑到我这来...那就是开战。 老子先崩了他! 唐小志暗暗想到,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片刻后,肃然对马户吩咐道:“听着。我不管你用什么方式,给我找出写这首词的人。不论男女老少,我要知道他在哪,是什么背景。此为当务之急,你不惜代价要办到。我今日就要知道答案。” 马户闻言一愕,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大里正如此“严厉”的下达指令。 此番,令马户也不敢多问,应是退去。 同一时间。 夕阳如金,洒在城北一间不起眼的客栈后院处。 二楼。 应飘飘推开那扇半掩的窗户,迎面余晖,残阳将她的影子拉长。 身后的尤朱一脸的阴郁,数度欲言又止。 “有话直说,好歹你是个二当家,扭捏什么?” 应飘飘拂了拂长发,淡然道。 尤朱露出一抹苦笑,道:“当家的,你还心情在此看夕阳?今天的报纸可说了,三日后便会公布招亲大会的百强名单。而弟兄们只混进去了几个人,且都是杂役之身,想必...是无法靠近狗皇帝和燕文轩的。” 应飘飘浅笑道:“那又怎样?我本就不指望混进去的弟兄,能有机会刺杀。狗皇帝父子与我九狼山之仇不共戴天,要杀他们...也该是我亲自动手。” “可是...当家的如何接触到狗皇帝父子?王府守卫森严,禁卫统领赵卿与狗皇帝形影不离,我们很难有机会下手。” “哼!不是很难,是几乎没有机会下手。但狗皇帝不是要为燕羽墨搞什么招亲大会吗?只要我们能今日十甲,就有机会与狗皇帝面对面,这就有了大好的机会。” “大当家的意思是...想参加招亲大会,夺得十甲之位后,趁着皇帝接见的间隙,伺机刺杀?” “是。” “但你是女子之身,燕羽墨招的是男子君上...” “那又如何?我又不是真要做燕羽墨的夫君,可以先女扮男装参加应征。一旦有机会见到皇帝,我就拼死取他狗命。” “可是...我听说了,大会的审核极为严格。闯入海选百强已极为不易,更别说能到十甲。我们...甚至连五千两报名费都没有。” 能参与招亲大会的有两种人,第一就是皇帝授意招募的杂役,第二就是应征者。 应飘飘手下混进赛场的人,目不识丁,只能应征做杂役。 而想要以参选者的身份进入十甲之列,就绝非有钱可以办到。 应飘飘冷哼道:“报名参赛方式不是有两种吗?没有钱,咱们就写诗考进去。” “写诗?当家的,你会写诗?” “很奇怪吗?” 应飘飘忽然神色一闪,略带神秘道。 尤朱震惊:“为何我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应飘飘侧头瞟了他一眼,“没提起过,就代表不会吗?哼,本当家不但会写诗,而且还...写得很好!念出来,惊爆你的眼球。” “啊?这...” 尤朱显得有些难以置信。 在他看来,应飘飘从小生在山贼窝,同样没读过什么书,怎么就突然学会写诗了呢? 写诗,不都是那些自诩饱读圣贤书的文人专利吗? 正在这时。 房门被推开,姚毕连披着一件斗篷走了进来。 “大当家,二当家。” 姚毕连先是招呼了两声,而后将手中一块竹牌交给了应飘飘。 应飘飘接过竹牌,看了看后,微笑道:“都办好了?没被人跟踪吧?” 姚毕连摇头道:“大当家放心,我绕了好几圈才回到客栈。上交诗词,也是由人代理。没人能想到...那首诗是来自大当家之手。” 应飘飘点头道:“很好。不出意外的话,仅凭此诗,就足以让我进入十甲之列。届时有机会接触到狗皇帝,那便是他命丧之时。” 姚毕连拱手道:“大当家妙计!您写的那首诗更是惊艳,我听替我们转交报名的小厮说,那几个负责海选的老书生看过后,惊得下巴都掉了。还一个劲儿地要求见您...” 应飘飘轻笑,“记住!我现在不能见任何人,更不能泄露真实身份,必须严格保密。等到了十甲赛时,我再亲自出马,一举砍了皇帝的脑袋。” 她说着话,笑容渐渐消失,语气变得冷漠怨毒起来。 一旁的尤朱皱眉道:“原来大当家早有筹谋,但想以诗词一首就晋级十甲,恐怕还有些变数吧?据说,此次大会的承办方是姑爷的...清水河商社,我们要是还与他保持联系,或许还有机会走后门...” “嘿嘿,二当家此言差矣。以大当家那首诗的惊艳程度,即便没有姑爷给我们开后门,也必然有把握能进十强。你有所质疑,怕是没看过大当家的着作。” 姚毕连正色道:“还有...大当家说了,唐小志既非大皇子,那么他说的话就不可信,也不再是我们的姑爷了。二当家,以后不要再这样叫他了。” 尤朱的眉头更深,看向姚毕连,道:“你如此笃定?那大当家的诗作在哪?给我看看。” 姚毕连却呵呵一笑,以眼神示意尤朱询问应飘飘。 应飘飘此时微微一叹,伸手入怀掏出了一张纸递给尤朱。 而纸上抬头三个字,赫然就是---《将进酒》。 第101章 孙探花的建议,再现千古诗句! 能做到九狼山二当家的位置,尤朱不论是在眼界,还是在“学识”上都要比普通山贼高一些。 通俗了点说,如果九狼山的匪众都是文盲的话,尤朱应该是刚好越过文盲线的那种。 而纵然尤朱没什么诗文方面的涵养,读了这首《将进酒》之后,亦是不由赞叹,心中惊于作者行文的壮阔波澜。 “大当家此诗...当真绝妙非凡,恐怕比之京城大学士笔下的诗作,亦有过之而无不及。就是我这样的粗人看了,都觉得震古烁今...这真是当家的,你写出来的?” 尤朱一番称赞后,问道。 应飘飘却笑而不语,顿了顿后,却答非所问道:“有了此词文,你觉得我能进十甲吗?” 尤朱肯定道:“能!但属下有一事不明,既然诗词是大当家你所写,为何要用“李太白”这个笔名?当中有何意指吗?” 应飘飘闻言,神色一闪,道:“你别管这些。既然你也认为此诗词足以打进十甲,那我便是有机会接触到狗皇帝。快下去准备,燕羽墨的招亲会上,便是狗皇帝燕云天命丧之时。” 如此一言,倒是令尤朱不好再追问下去,转而与姚毕连应是离去。 等到二人退出客栈房间后。 应飘飘将那首诗词拿到手中,默念了一句后,叹息道:“就当我李代桃僵吧,希望你不会因此事受牵连。毕竟...” 她没有把话说完,眼中就已闪过了一丝惆怅,尽是复杂之色。 入夜以后。 别苑的书房中,唐小志心事重重,显得有些坐立不安。 自从下午时,马户奉命去追查“李太白”的踪迹后,便一直没有消息传来。 而唐小志一直苦等至今,连晚饭都没有胃口吃。 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唐小志冲着门口招手道:“来人!去看马户在哪里,马上让他来见我。” 门口的两名守卫应是,正要快步离去时,却已见马户脚步匆匆地走来,倒是省事了。 “大里正,事情有些阻滞。” 走进门后,马户便沉声直言道。 想必,并未能找到那位所谓的太白先生。 “什么情况?” 唐小志焦急道:“找不到人?” “是。根据海选的考官说,此诗词乃由一名弱冠孩童帮忙转交,正主儿并未露面。而我命人搜索了半个北城,找到那名孩童时,对方声称并未见到写诗之人的面容,更不知其身份。” “那其体型特征,可有留意?此人最后在哪里消失不见?” 马户摇了摇头:“不知。但那孩童说,是在城西遇到了那个神秘人。” 唐小志听此,想了想,道:“好。那就翻转整个城西,但凡疑似之人都给我先带来再说。此事重要,去找赵卿帮忙寻人。” “另外,让冰冰明天将这首诗词登报,就说此诗卓绝,已入围百强。但写诗人身份不明,若不现身,将取消参赛资格。” 马户先应了一声是,而后道:“登报不成问题,但若说写诗人不见,就取消资格,恐怕有点难办。” “什么意思?” “接收这首词的人,是陛下那边的人。派人通知我们的时候,也已经告知了陛下。陛下看过诗文后,龙心大悦,感叹于诗词的超绝,就直接下旨将此诗提前纳入了十甲之列。” “你说什么?皇帝也知道了此诗此人的存在?” “是。” 唐小志脸色一沉,若有所思起来。 招亲大会的海选,分成多个组别,各自筛选百强名单。 清水河商社和皇帝手下的人,各占一半。 而幕后写诗之人似乎有意规避唐小志,转而向皇帝那边投诗。 当中,或许就有点故意引起皇帝关注的想法。 此人不但是想做大王君上,还想以诗文成名,巴结皇帝? 同是穿越者的情况下,只要对方不是个文盲穿越过来,那么唐小志拥有的先进知识,他至少也是略通一二。 如果让他接触到皇帝,就必会削弱唐小志的地位。 不行! 不能让那家伙接触到皇帝,皇帝本就对我隐藏着杀心,只是想先将我养肥。 一旦皇帝找到了替代者,保不准会立马对我动手,不能让那幕后之人坏了我的计划。 一念至此,唐小志脸色微变,“走。去见皇帝。” 说着,便带着马户大步流星赶往王府。 而就在唐小志火急火燎地去面见皇帝时。 与王府相隔不远的另一栋豪华大宅中。 大厅之内。 多日未见的白大小姐正在发怒,小脸气得发红,掷地有声地对面前一位华发老者,嗔怒道:“祖父,露儿说了。我与大皇子素无交情,更无爱意情愫,何以结为夫妇?你莫要再逼我,我不会嫁给他。” 毫无疑问,这位华发老者便是当朝太师,这栋白府的主人,白小露的爷爷,白凌峰。 白家的祖籍就在幽都,这栋白府就是他们的老宅。 远在京城那边,还有一座丝毫不亚于王府的太师府。 听到白小露言辞激烈的拒绝,白凌峰沉稳如山,不骄不怒道:“露儿,感情之事可以慢慢培养嘛。何人与生俱来就对另一人有深厚感情?都是靠日长夜久的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忠于人品,而相守于责任。再说了,大皇子素有贤明之称,陛下有意立他为储君。和大皇子成亲后,你便是未来的国母。何乐不为?” “露儿不稀罕什么国母之名!我已说过了,此生只嫁与我想爱之人。祖父也曾答应我,绝不直接干涉我的姻亲大事,故而三年前才允许我离家云游四海。如今为何要反悔?” “哎。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当年是因为大皇子也反对此事,拒绝纳你为妃,为此甚至不惜与陛下反目。爷爷无奈之下,这才设法缓和,默许你离家远游。可现在不同了,大皇子已经开口答应立你为正妃,而你俩早有婚约,乃陛下亲自定下,怎能再由你任性?” “你说什么?大皇子答应纳我为妃了?这不可能!满朝皆知,他钟情于女贼首应飘飘。早年更是放言,非卿不娶。怎会突然改口?祖父莫要诓我。” “你不信?那看看这个吧。是大皇子亲自来信说,要与你择日大婚的。” 白凌峰说着,从袖口中取出一封书信递给了白小露。 白小露接过一看,顿时脸色煞白。 书信上所言,就正是燕文轩主动要求与她举办大婚,且早已知会过皇帝。 皇帝已在书信上写下了“准奏”二字,这才送到白凌峰手中。 白大小姐顿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面色阴晴不定。 身出名门望族,早就注定了她的姻亲大事不由自己作主。 这三年来,她以为自己逃过了命运的枷锁。殊不知,只是一个“缓刑”,最终还是难逃被包办婚事。 “我不要,我不嫁。你们若都逼我,我...我便死给你们看。” 白小露斩钉截铁道。 圣旨不可逆,但她白大小姐的意愿也不可逆,哪怕玉石俱焚。 白凌峰一惊,他自知自己这个孙女的性情不无贞烈,说要以死相拒,那可不是说说而已。 “露儿,你...” 白凌峰深深皱眉,正要出言规劝时。 门外突然传来了侍者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禀老爷,孙钰公子求见。” 白凌峰面色一滞,显然被人打断话语有些不悦,冷声道:“他来做什么?本官不是和他说得很清楚了吗?他此生与露儿并无缘分!不见,让他走。” 但话刚说完,侍者还没来得及回应,就看见孙钰自己走了进来。 微微行礼后,孙钰恭敬道:“见过太师。太师恐有误会,孙钰此来并非是为了阻止露儿和大皇子的婚事,还请听我一言。或许,我能劝劝露儿接受大婚也说不定。” 闻言,白凌峰略显意外,诧异道:“嗯?你是来规劝露儿接受与大皇子的婚事?本官没听错吧?” 孙钰正色道:“太师没有听错,正是如此。经太师上次一语警醒,孙钰已然自知与露儿无缘。此生若是能看到露儿幸福快乐,便已知足,不敢再有非分之想。而露儿与大皇子...乃是天作之合。” “当真?” “当真!” 孙钰笃定道。 而后微微抬头,暗中朝白小露使了使眼色,若有深意。 白小露听到孙钰如此说,本已心有怒火。 但当她意识到孙钰此时微妙的目光后,又顿感孙钰“话中有话”,似有玄机。 便暂且压制了怒火,哼声不语。 白凌峰狐疑的看着孙钰,顿了顿后,才道:“好!你最好是真有规劝之心,否则,你这探花之名便不用要了。” 说完,便甩袖离开了大厅。 前脚刚走,后脚白小露便震怒道:“孙钰,连你也想劝我嫁给大皇子?” 孙钰眉目一蹙,轻轻一笑,先是将白小露拉到一角,而后才轻语道:“露儿,我孙钰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最不想你和大皇子成亲之人,或许天下就仅我一人了。” “那你是什么意思?” “我有一计,可让你摆脱与大皇子的亲事,你可愿听?” “说!” “最近唐小志不是在操办大王招亲之事吗?大王公开招亲,你也效仿。如何?” “什么?你让我也公开招亲?” “对!但与唐小志设下的赛制有所不同!” “怎么个不同法?” “你出诗文一首,供天下文士鉴赏,并扬言只要有人能写出一首足以与之媲美的诗作,便是你的乘龙快婿。若没有,你便暂时不作婚配之想。” “比对诗文?那要是有人能作出来怎么办?陛下肯定会让满朝文武帮助大皇子写诗,我还是难逃要嫁给他...” “那可未必!只要你出的那首诗文足够卓绝,那天下就绝对找不出第二首能与之媲美。” “哼!天下岂有完美的诗文?” “是没有。但无限接近呢?我这就有一首,你以此诗文为题,保准无人能比肩。要看看吗?” 白小露一脸狐疑之色,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你拿来看看!” 孙钰眼前一亮,便伸手入怀掏出了一首诗文。 白小露接过,仅仅一看,就开始愕然震惊不已。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若是唐小志在此,必然会再次惊掉下巴。 孙探花此时拿出来的诗文,居然是出自北宋名家苏轼的那首《夜记梦》。 而不论是《将近酒》,还是《夜记梦》,唐小志都未曾记录在他那本《小志诗集》里面。 但这两首堪称千古名作的诗文,却都莫名其妙地“自己”出现了。 《夜记梦》虽是一首悼亡诗,但全词思致委婉,境界层出,道尽了苏轼对亡妻的无尽思念,乃上佳之作。 “你...你去何处寻来的这首词?莫要跟我说,是你写的。你的诗风,我很熟悉。这绝非你的风格!” 白小露问道。 孙钰浅浅一笑:“诗文确实非出自我之手,但以你之见,短时间内有人能写出比此词更好的作品吗?” 白小露沉默了半分,老实道:“没有。” “那好!你就去跟太师大人说,说你愿意接受与大皇子的亲事,但必须让大皇子写出一首与《夜记梦》相媲美的诗作。否则,你便要公开招亲,效仿大王之举。” “你认为陛下和祖父会答应?” “太师大人或许不会同意,但陛下知道后,肯定答应。” “陛下会答应?你为何如此肯定?” “嘿嘿,直觉!” “直觉?” “嗯,一旦陛下答应你公开招亲,只要无人能写出诗作,你便可以此推脱婚事。大皇子虽也算满腹经纶,但短时间内必然无法对上诗作。” “那...万一其他人能对出来呢?” “不可能!有此才情者,整个幽都城不出两人。” “他们是谁?” “其中一人是唐小志,另一人还不知其身份。但这两人都不会跳出来对诗,你可放心。” 孙钰笃定道。 第102章 暗流涌动,大皇子的逆变! “唐小志?你怎知他不会跳出来?还有,你说了仍有另外一人,恐怕这首《夜记梦》就是那人写出来的吧?” 白小露正色道。 孙钰却微微一笑:“这个...露儿你就不必多问了。总之,你若跟陛下提起要公开招亲,陛下必会答应。而这首《夜记梦》必定无人能超越,就连大皇子也不行。你可趁机摆脱婚约,另择佳偶。” 白小露闻言,陷入了沉思。 如今,大皇子燕文轩已经答应了与她的婚事,而且是主动要求举行大婚。 且不说背后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燕文轩的突然“软化”。 关键只在一点,只要燕文轩点头答应,这事儿就几乎是板上钉钉,不容拒绝。 皇权之下,万民皆没有选择的权力,即便是太师府也不能例外。 换言之,若无意外,白小露就必然是燕文轩的正妃。 而如今孙钰却掏出了一首上佳诗作,扬言只要她向皇帝提出要公开招亲,皇帝就必会答应。 相当于给这件事制造出了一些变数。 而站在白小露的角度来讲,不论此变数最终能不能成,都是她眼下唯一抗争的机会。 抗争不一定能成功,但不抗争就一定失败。 这道理,身为幽都第一才女的白小露不会不懂。 思前想后之下,白大小姐心中一叹,潜意识里接受了孙探花的这个建议。 转而道:“好!我姑且信你一回。但是...孙钰,此事背后莫要让我知道你有什么私心,否则,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这就去跟祖父讲...” 说完,便要离开大厅。 孙钰却将她拦住:“露儿方才没听我说吗?此事,你只能直接去跟陛下讲,太师大人是必然会拒绝的。” 白小露迟疑了一下,倒也点头,“好。那我直接去见陛下。” 说完,人已跨出了门槛。 孙探花却没有跟着去,而是留在原地露出了一抹开心的笑容。 此时的他心情愉悦,内心极为得意。 若说他建议白小露参加公开招亲,私底下没有别有用心,那是假的。 白小露一旦去跟皇帝提起此事,在孙钰看来,必会得到允许。 理由,当真是来自于探花郎的直觉。 作为首富孙氏的嫡系,孙钰虽自幼从文,身有探花郎之名。 但受家族基因影响,这货对于“商业”的敏感度是极强的,而且心思不无缜密。 他在燕羽墨招亲会这件事情上,看到一抹常人无法洞悉的契机。 堂堂皇室招亲,按理说,应该由礼部操办,户部拨款协办。 但皇帝却不择二者,反而选了唐小志的商社作为承办方,这是为何? 寻常人或许看不出玄机,但骨子就有商贾基因的孙钰,却看出了隐晦。 唐小志虽有官身,但骨子里也就一介奸商之流。 商贾最重什么?利益! 皇帝不选户部、礼部操办大会,却选择了唐小志这个奸商当头,背后的想法可能就是要捞钱。 借着“大王招亲”这个噱头,通过唐小志这个奸商之手敛财! 从唐小志为大会设置五千两报名费,便可见一二。 当前国库空虚,朝廷空有抱负,而无钱实施各项举措,急需大量钱银进账输血。 因而,皇帝有此敛财之想,倒也无可厚非。 而众所周知的事实,燕羽墨这样的身份,其夫君人选都是内定的,绝对不会选“外人”。 白小露就不同了。 她虽也是名门之后,但和燕羽墨相比,身份还是差了一大截。 在民众们看来,相比于燕羽墨,白小露的招亲更容易被选上。 潜台词便是:大王君上是内定的,但白大小姐不一定,你们那些怀有“诺丁山”之梦的人,是有机会的哦。 以至于,如果白小露也公开招亲一事被公布出去,应征现场可能会比燕羽墨更加火爆。 皇帝这边,本就有借大会敛财的意思。 如果因为白小露的加入,能让他多收一笔,肯定会答应下来。 继而,再让唐小志把“白府”招亲一事做大,伺机捞钱,充实国库。 这俨然就是孙钰笃定皇帝会答应的理由。 而探花郎自己的小心思,便是:皇帝要答应白小露招亲,必先下旨解除她与燕文轩的婚约。如此,小露就没有了约制。加上这首《夜记梦》的惊艳程度,肯定无人能作出比之更好的诗词。换言之,露儿经过这次招亲后,铁定可以恢复自由身。那他孙钰,不是就有机会了吗? 不得不说的是,孙探花这个小心思还是想得比较美好的,且没有掺杂什么坏心思,就单纯地想追求自己所爱,同样无可厚非。 设法让白小露摆脱了燕文轩,他岂非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追求了? 但...事情真会如他所想吗? 不久后。 白小露赶到王府求见皇帝,说明自己也想公开招亲后,皇帝并未迟疑多久,竟如孙钰所料,一语答应了下来。 还直接写了圣旨,扬言先解除白小露与燕文轩的婚约,饶是令白小露心中诧异不已。 这么容易就答应了吗? 白小露虽有才女之名,但对商贾之事,一窍不通,自然无法洞悉皇帝答应背后的真正用意。 而在皇帝看来,答应此事也无伤大雅。 先借着这个噱头敛财,然后再暗箱操作,将白小露强行嫁给燕文轩,也就罢了。 皇帝的心思是:一首诗词当头,就想难住满朝文武?那也太可笑了。先答应你招亲,然后再下令满朝文士为文轩作诗,将你那首诗词比下去。最后,你还是得嫁给文轩。如此一来,人也要,钱也要,一举双赢。 而白小露...则只是单纯的想借此摆脱自己身上的包办婚姻。 在这瞬间。 孙钰、白小露、皇帝三者之间都各怀鬼胎,暗自设想着事情能如自己所愿。 殊不知,在王府一侧的佛堂内,另一名野心家也正在暗自筹谋。 巨大的金身佛像前。 一身儒雅气质,此时身穿素衣道袍的燕文轩盘坐在蒲团上,面前有一个火盆,正慢条斯理地往火盆里烧纸钱。 身后,仍是一身白衣的肖遥,则在汇报着什么。 当听到肖遥说,皇帝已经下旨解除他与白小露的婚约,并支持白小露公开招亲时。 燕文轩猛然一惊,道:“你说什么?父皇解除了孤与太师府的婚约?为何?” 肖遥躬着手,摇了摇头,“具体不知,但圣旨已下。” 燕文轩微怒道:“哼!这怎么能行?白小露是孤拉拢太师府的重要棋子,有她在,太师白凌峰必会全力支持孤坐上太子之位。她怎能与我解除婚约?不行,孤要马上去面见父皇,周旋此事。” 肖遥却阻止道:“殿下稍安勿躁。陛下虽然下旨解除了你俩的婚约,但转手就命满朝文武暗中为你写诗。看来,并非真要毁了这门亲事,只是想换个方式而已。白小露,依旧是你的正妃无疑。” “为我写诗?” “是!白小露说了,她也要效仿大王公开招亲,并出诗词一首。扬言,只要有人能写出一首与之媲美的佳作,便可成为她太师府的乘龙快婿。” “对诗词?他们想玩什么把戏?” “且不管背后是什么把戏,陛下一边解除婚约,一边为殿下准备诗文,就必然还认定这门亲事。换言之,殿下还是可以得到太师府的相助。” 听此,燕文轩瞬间冷静了下来,幽幽道:“那好!孤就暂且不动,静观其变。但太师府这个强大助力,不可失去。太师白凌峰乃文官之首,地位犹在首辅大臣之上,位列三师之一,不能让他转而投向其他皇子。” “有了白凌峰的扶持,孤就相当于掌握了朝野一半官员的拥护。” 肖遥道:“殿下若真想与白小露成婚,早两年只需点头,何至于现在才应允?” “哼!你当真以为孤会喜欢白小露?她只不过是我拉拢太师府的棋子而已。对了,宰辅南宫昊回信了吗?” “还没有。信件已经寄出去十几封,但宰相府一直没有回音。” “南宫昊不想给孤这个面子?” “不是不想,是在权衡,也在观望。毕竟殿下这个要求,事关南宫一脉的颜面,南宫昊不得不谨慎。南宫文武虽已死,但生前却是南宫昊最喜爱的儿子。殿下要将南宫文武的遗孀带走,事关亡子的颜面,南宫昊不会轻易答应。” 燕文轩脸色一沉,道:“哼!说得好听,南宫昊这只老狐狸才不会那么长情。他抓着秦弱弱不放,不外乎是想套牢三军兵马司主将,稳固他宰辅的地位。肯定不是为了家族的声誉,他膝下那么多儿子,会为了一个遗孀拒绝孤?恐怕是想从孤这边争取到更大的利益。” 肖遥目光微妙道:“殿下想拉拢禁卫统领赵卿,可以换个方式,为何一定要为他寻来秦弱弱?” 燕文轩冷冷一笑,道:“阿遥,你有此一说,是因为你不了解赵卿此人。此人忠肝义胆,对父皇忠心耿耿,乃父皇心腹。且勇猛无比,乃神将之流。得他帮助,孤必定如虎添翼,相当于掌控了十万禁卫军。而此人唯一的软肋,就只此秦弱弱一人。” “殿下要帮助秦弱弱摆脱宰相府的钳制,并将她送到赵卿身边?” “是!赵卿一旦能与秦弱弱终成眷属,必会对我感激涕零,为我所用。而他是父皇的心腹,有他帮忙,孤就相当于在父皇身边安插了一个眼线。于孤的大计,至关重要。秦弱弱一定要从孤的手上交给赵卿,不管南宫家同意与否。” 听此,肖遥脸色一变,道:“殿下...你真要...谋逆...” 燕文轩目光微沉,侧头看向肖遥道:“你说谋逆也行,结党营私也罢,孤都...势在必行。九狼山上,听了唐小志一席话,令孤如梦初醒。此贼虽卑鄙奸诈,但所说的话却也不无道理。真正的权力,要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有发言权。父皇虽看重孤,但孤始终处处受限。连自己最亲爱的人都无法留在身边,何以为君?” “那厮杜撰出来说,孤在密谋造反,还要设法为九狼山匪众平反。不得不说,这是个好计策。父皇阻我所爱,杀我所爱,我便要逆势而为,将权力先掌控到手中。” “从今往后,孤要做一个好皇子,好儿子,对父皇言听计从。先设法坐上这储君之位,方有与父皇分庭抗礼的实力。” 肖遥愕然道:“可是,殿下...” 燕文轩却打断了他:“肖遥无需多言,孤知道你想说什么。孤即便大事能成,也不会杀了父皇。孤只会架空他的权力,不会弑父,你放心。而你琅琊山长苏阁已发誓效忠我燕氏皇族,孤乃嫡子,你帮孤,不算违背誓言。可知?” 肖遥汗颜,愣是无法发声。 燕文轩也不强迫他立马宣誓效忠,自顾道:“而孤首先要做的,便是拉拢太师府。再设法促成赵卿与秦弱弱的婚事,将父皇身边的大将纳入手中。秦弱弱乃是三军兵马司主将之女,孤若能将她带出宰相府,便也算帮了秦家一个大忙。秦家受恩于我,日后肯定会相助。至于宰相南宫昊...呵呵,孤有了太师府、禁卫军和秦家一门的帮助,他还不赶紧竞相巴结?除非,他不想继续做这个宰辅!” 肖遥听后,有些忧心道:“殿下此计,看似稳操胜券。但可曾想过陛下那边的变数?陛下乃千古明君,心思何其缜密?你确定能瞒得过他?” “是啊,孤这个父皇不好对付啊。但有志者事竟成,不比过...怎知能笑到最后的是谁?” 说到这里,燕文轩脸色变得严肃,话锋一转道:“对了,孤要见的人,都到了吗?” 肖遥回道:“已经安排在城外破庙等候殿下。只是,他们可是前朝逆贼,殿下真要和他们为伍?” 燕文轩肯定的神色,道:“前朝逆贼又如何?孤自有办法对付他们,让他们好好听话。当年父皇残杀九狼山数百匪众,给孤上了一课。如今,孤也要给父皇上一课!” “走!从佛堂的密道离开,去见见他们。” 说完,便绕过那樽巨大的金身佛像,走向了后室。 第103章 迥异的三大美女,首富家来人! 同一时间。 就在燕文轩以禁足之身,偷溜出王府之际。 唐小志带着马户赶到了王府书房,在门外的院子里,恰巧碰到了刚刚与皇帝谈完事情的白小露。 王府在城南,白府也在城南,唐小志临时居住的别苑却在城北,距离上比较远。 以至于,虽然唐小志早先一步出门赶来王府,但近水楼台的白小露却比他更快。 故而,此时已经和皇帝说完了事情,唐小志这才姗姗来迟。 二人碰面,双方皆是一愣,似乎并没想到会在此处相逢。 白大小姐一裘白色罗裙,淡妆清雅,名门闺秀的气质浓郁,说不出的一种脱俗之风。 唐小志眉目轻动,幽幽望了她一眼,顿觉多日未见,大小姐又显清丽了不少。 相比于燕羽墨的惊艳高贵,应飘飘的爱憎分明,白小露的每一次出现都能给人一种如若初见的温和感。 这点,是极为难能可贵的。 如果说要让唐小志给自己目前遇到的三位美女,做出内心的评价。 那么,燕羽墨就好比天上的仙女,神圣而高贵,但在其美丽的外表之下,却藏着一颗令人捉摸不透的心。 她可以上一秒与你相敬如宾,但下一秒也可以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 不无刁蛮任性,同时又深具嫉恶如仇般的正义感,刀子嘴豆腐心。 实属于那种可远观,但切莫亵玩焉的贵族名媛之流。 应飘飘则类似于那种恩怨分明,拿得起就放得下的独立女性,职场精英。 九狼山大寨被毁后,她独自带领残部东躲西藏,逃过官府的追杀。 以一介女流之身,非但能镇住手下那群“穷凶极恶”的悍匪,更能让他们死心塌地的追随。 可见,此女颇有手段,不亚于七尺须眉。 独立果决,而又立场分明。 放在唐小志的前世,应大当家就属于那种雷厉风行的“霸道女总”、高冷上司。 她可以很爱你,很赏识你,但同时也可以很恨你,置你于死地,就必定得手的那般坚决。 白小露在这三女之中,是最为温婉的一个。 她的原则性很强,内心世界里只有黑白两种颜色。 一旦选择了,就会一往无前,至死不渝。 一旦放弃了,就打死都不会回头。 在性格上,她的两极分化最为严重,认知里只有正反两面,不存在中间值。 这点,犹比应大当家更为偏执。 你得罪了应飘飘,可能只是一时,日后可以想办法补救回来。 从九狼山事件就可看出,燕文轩因为皇帝的缘故,辜负了应飘飘的情意,惹来了她的仇怨。 但在唐小志假冒他的身份之后,有那么一瞬间是可以挽回的。 说明,应大当家的爱憎分明,其实是有模糊边界的。 白大小姐就不同了。 当年皇帝定下她与燕文轩的婚约时,她认为自己与燕文轩之间没有感情基础,结合的意义,利益交易大于婚姻的实质,便一力拒绝。 多年后,燕文轩贤明之名朝野疯传,嫁给他就能成为未来的皇后,权势、地位垂手可得。 但她依旧不为所动。 她骨子里认定了一个人并非良配,便此生都不会“回头”。 纵然此人日后至高无上,亦决心不改。 她与应飘飘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此。 应飘飘拿得起,放得下。放下了,还可以重新拿起来,能屈能伸。 而白小露不会轻易做出任何选择,但一旦有所选择,便不会给自己留后路。 三人性格迥异,各有千秋,唯一的共同点...或许就是都有一副天使般的面容。 燕羽墨眼高于顶,素来目中无人,刁蛮任性,天下舍我其谁的那种孤傲秉性,情窦未开,却是个十足的感情白痴,只会由着自己的性情来。 应飘飘恩怨两分明,侠肝义胆,能屈能伸,妥妥的女侠范儿。 白小露就好像一个孤独的“偏执症”患者,在她自己看来,她眼中的“世界”才是真实的。 俗话常说,你要了解一个人的秉性好坏,要从他身边的开始入手。 但这点,在白大小姐这里是无效的。 只有她自己认为好的人与物,那才是“好”的。 别人口中的好坏,并不能影响她的判断。 而在唐小志看来,三人中,白小露是最适合结婚的对象。 燕羽墨太傲太凶,身份太高贵。和她这样的人结婚,很容易会失去“夫纲”。 不好! 应飘飘太危险。 她反贼的身份,很容易招致麻烦。 且她还有个身为大皇子的“相好”,谁敢和她成亲,恐怕就得和大皇子反目。 也不好。 反倒是白大小姐是为最佳。 身为太师府的千金,幽都第一才女,她兼具了显赫家世与才情于一身,平日里对人温文尔雅,知书达理,不骄不躁,是为贤惠。 上得厅堂,是否下得厨房犹未可知,但无伤大雅。 自幼受惯传统思维教育的熏陶,谨守“三从四德”,婚后必定事事以夫为先。 虽说骨子里有一抹近乎于病态的偏执,但偏执之人,素来长情且专一。 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讲,正妻之选,长情专一岂非才是第一标准? 二奶...则例外! 唐小志盯着白小露,花容之姿在前,令他心思有些飘忽。 愣了几秒后,才浅笑道:“露儿,多日不见,别来...” “无恙”二字还没来得及说,同样也是一愣的白小露就冷哼打断道:“这位公子自重,你我素不相识,莫要直唤我乳名。否则,只会被人当成孟浪之徒来看待。” 说完,也不作停留,快步走开。 令唐小志不由一呆,暗道:这小妞是怎么了?上次写一封信来说断交,这就断交了?还说不认识我...倒是执拗得很。 不过,他也并未出手阻拦。 顿了顿后,微微一笑,便招呼马户走向了皇帝的书房。 当务之急,是要阻止那个疑似存在的“穿越者”蛊惑皇帝,其他的都可暂且不谈。 书房中。 燕云天坐在书桌前,正盯着面前的两首诗,若有所思。 得到太监通传,得知唐小志求见后,眉目一闪,“他来了?正好,朕正要宣他觐见。让他进来吧。” 本就站在门口的唐小志听此,直接走了进去,躬身道:“参见陛下。” 燕云天“嗯”了一声,转头马上招手道:“过来。看看这两首诗词。” 唐小志走过去接过一看,拿到的两首诗中,其中一首就正是《将进酒》。 此前从马户口中得知,皇帝已经得到了这首诗,此时再看便也不觉惊讶了。 反倒是另外一首《夜记梦》,令他再次错愕,震惊道:“陛下...你是从何处得来这首《夜记梦》的?献诗之人是谁?可还在王府内?” 皇帝呵呵一笑,道:“怎么?你只看到了《夜记梦》,却不提《将进酒》?” 唐小志忙道:“不瞒陛下,在卑职前来面圣之前,已看过了《将进酒》。词倒是好词,就是不知何人献上的。倒是这首《夜记梦》有些出乎我的预料...” 穿越过来以后,唐小志并非没有写过这两首诗词,只是没有记录在他那本《小志诗集》里边而已。 一来,像《将进酒》这样壮阔的诗篇,非有一定的阅历,是不可能写得出来。 即便是太白诗仙,也是人至中老年时,才成就此诗。 他在这个世界的年龄才二十岁,人生才刚刚开始,且当时一直窝在清水河村,若是就写出这么一首绝世诗篇,难免会惹来非议,便暂时不动。 谁知,竟被人捷足先登了。 再者,《夜记梦》是一首悼亡诗。 乃苏轼为了悼念自己的亡妻所写,像这样的诗篇最好是在“应景”的时候,方可拿出。 而唐小志连婚约都没有,写《夜记梦》来悼念哪一路“亡妻”? 故而,也只是写写,并未公布出来。 结果,同样也被“曝”了出来。 如何能不让他震惊? 燕云天却笑道:“《将进酒》你既已看过,当也知道写诗之人暂时来路不明。而献上《夜记梦》之人,你刚才来时没碰到吗?就是白府的千金白小露啊。” “白小露?” 唐小志愕然。 “白小露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诗词?陛下,此词绝非出自她之手。” “朕当然知道。她也说了,此诗出自他人之手。” “那她可说出此人是谁?又为何要给陛下献诗?” “白小露献诗,是为了也要效仿墨儿之举,公开招亲!她说了,只要有人能写出一首与此词相媲美的佳作,她便会下嫁。朕同意了,已经下旨解除了她与文轩的婚约。” “啊?这...” 唐小志有些难以置信。 这白小露是抽了什么风,居然也想公开招亲? 脑子瓦特了吗? 燕羽墨招亲是皇帝暗中操作,她瞎参合什么鬼? 而皇帝居然也答应了...背后的想法,肯定是将计就计,想借白小露的招亲再捞一笔。 她与燕文轩的婚约,虽暂时接触。 但以这位皇帝的秉性,最终,白小露肯定还是免不了要嫁给燕文轩。 唐小志心中如是想到,微微陷入沉默。 片刻后,才接道:“好吧。卑职暂且不谈白小露招亲之事,单说这两首诗词出现的契机,陛下不觉得有些奇怪?” 燕云天道:“有何奇怪?” “写词之人身份不明,藏头露尾,恐有包藏祸心的嫌疑。或许是想借以诗作,意图接近陛下,而后行不轨之事,别有用心。若是单纯想参加招亲,何必躲藏?陛下直接下令将此人纳入十强之列,怕是正中对方下怀。根据卑职定下的规则,十强人选便有机会与陛下同台共饮...还请陛下三思,先收回成命。待卑职见过幕后之人后,再作定夺。” “呵呵,无妨。朕既然亲口说了,写《将进酒》之人直入十强,便不会收回。即便此人真的包藏祸心,那也无事。” “陛下不怕那人是个反贼,参加大会...其实是想伺机行刺?” “哼!是反贼最好,朕还怕他们不来呢。此事,你不必多问,朕自有安排。只管将此人放入十强,即可。另外,明日你便宣布白府也加入墨儿的招亲大会。大会将选出两名夫婿,一是墨儿的,二是白小露的。趁此,你可以为朕多搜刮来一些银两来,不是吗?朕可听说了,这几日为了争夺这入围的名额,已有不少人给你暗中送银两。你要做好登册,大会之后,将银两全数上缴国库,可知?” 听此,唐小志眉目轻动,先是拱手应了一声是。 随后,心中若有所思起来。 根据此前赵卿的“提点”,唐小志知道,皇帝举办大会有三个目的。 第一,保护燕羽墨“未婚先孕”的事情败露,先将唐小志这个“内定君上”坐实。 第二,伺机通过唐小志之手敛财。 第三,故意爆出“漏洞”,引反贼前来行刺,而后让赵卿将之一网打尽。 如今听皇帝所言,似乎也并未见过幕后写诗之人,而且隐约间还不怕对方是反贼,只等此人来见。 换言之,即便写诗之人和唐小志一样是个穿越者,也可能不是来和他“抢生意”的。 那就无需再为此担心,反正皇帝自己也不怕刺杀。 一念至此,唐小志豁然开朗,接道:“那...既然陛下早有筹谋,卑职便不再挂怀此事。这就告辞了。” “嗯,退吧!记住,办好墨儿和小露的招亲事宜,尽量把排场做大,不得有误。” 燕云天摆手道。 “遵旨!” 唐小志应了一声,正要转身离去,忽又止住道:“对了,卑职仍有一事,差点忘了。” “说!” “此前,卑职跟赵统领说过,想招募孙探花做我的助手,一同操办大会之事。不知为何,连过数日,却未曾见他现身...” 说完,他看向了皇帝身后的赵卿。 赵卿向前一步,正要说话。 燕云天却抢先道:“你是说孙钰?是朕让赵卿暂且不动的。朕与孙家有些渊源,答应了孙家主,在孙家的人到达幽都之前,孙钰不得私自接触外人。他现在被软禁在白府内,不能随意出府。估摸着...孙家的人今日就可入城。你若要用他,明日再去白府找人吧。” 唐小志眉头一皱。 首富孙家来人? 第104章 古灵精怪,孙九妹! 三年前,因为极为反对与燕文轩的婚约,加上燕文轩自己的拒绝,白小露在她那位太师爷爷的帮助下,借着云游之名离家。 而作为白小露的忠实追求者,孙探花自愿放弃了入仕为官的机会,成了护花使者。 几年间,二人行踪不定,也是令两家的家人都无处寻觅。 直到二人误打误撞进入清水河村,与唐小志结识之后,才重新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 孙家人丁兴旺,单说当家这一脉就有八子一女,更不用说旁氏分支。 本来孙钰一人闲散浪荡,对孙家来说无关轻重。 但这厮乃出自嫡系一脉,又有探花郎之名,令孙家家主不肯轻易放弃。 这不? 一得知孙钰身在幽都,便火急火燎地派人赶来,甚至启用与皇帝之间的隐晦关系,将孙探花事先给软禁起来,谨防这厮再次“逃跑”。 唐小志一听孙家要派人来幽都,心中不免关注了一下。 那可是首富孙家啊。 口袋里大大的有钱,要是能宰他们一笔,老子建铁路不是有钱了? 嘿嘿! 他心中暗暗想到,眉宇间露出一抹狡黠。 孙家人来此的目的,不外乎一个,那就是要接走孙钰。 而以孙钰对白小露的迷恋程度,这厮肯定不会轻易离开。 但在这个节骨眼上,以孙钰自己的影响力,想拒绝回江南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有唐小志帮他,只是...唐大里正帮人可是有代价的哦。 孙家来人正好,想要顺利带走孙钰,必须先付出“血”的代价! 得抢先一步,将孙钰招来做大会的“导师”。 届时,他是我招亲大会的人,孙家人想带走他,还得先问我! 唐小志暗自筹谋着,嘴上却不以为意道:“遵旨!那卑职明日一早就去接孙探花,不瞒陛下,大会可不能没他帮忙...” 燕云天仍是“嗯”了一声,随后摆手:“既是如此,便让孙钰助你办好大会后,再跟随孙家人回江南吧。你退下。” “是,卑职告退。” 唐小志拱手浅笑,退出了书房。 但一来到院子中,就立马对身后的马户吩咐道:“去查一下。此次孙家来了多少人,是何人牵头,大概几时进城。明天一早,我就要知道答案。” 马户低头应是,与唐小志并肩走出王府。 正在这时,一道爽朗的声音却传入耳中:“贤弟要查孙家,何不直接问我?” 二人回头一看,却见是赵卿带着笑意缓缓走来。 唐小志微微意外,止身拱手笑道:“赵大哥,你怎么跟出来了?不用陪着陛下?” 赵卿走过来,示意边走边说,道:“陛下命我亲自去召见幽都府尹,愚兄这不就有机会与贤弟闲聊两句了吗?” “原来如此。赵大哥对孙家很熟悉?” “嘿嘿。在陛下身边做事,怎能不对他的关系户有所了解?” “那就正好了。有劳赵大哥给我说说这孙家的底细。” “嘿嘿。说起这孙家啊,那可了不得。贤弟可知,几年前孙家还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家族,为何国战之后就一跃成为了天下首富?” “请赵大哥赐教。” “那是因为孙家主目光如炬啊,早在陛下举兵之前,他便私下与陛下交好,巴结谄媚,无所不及,对陛下那是好得没得说。不仅慷慨解囊,为陛下敬献军饷,甚至暗中借着营商的便利为陛下刺探军机,就差没把自己的老婆也给献上了。而陛下夺得天下后,也是对他们孙家感恩戴德,视如亲属。这不?一登基,就把朝廷三成的铸币权交给了孙家,支持孙家的钱庄事业。才令孙家鱼跃龙门,成了首富。” “什么?” 唐小志听此,不由一惊:“孙家有朝廷三成的铸币权?” 赵卿似乎能预料到唐小志会震惊,幽幽笑着点头。 何为铸币权?或许不必赘述。 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他们家是印制“钞票”的。 每朝每代的开始,首先要做的都是统一货币的铸造和计量方式。 货币铜板、金银通宝的制作和发行,一般都会掌控在朝廷的手里。 由户部设计管辖,工部负责建厂铸币。 一般情况下,私营商社根本无法染指其中。 但这个孙家却得皇帝重用,得到了朝廷每年发行钱币三成的铸造权。 当中,十足乃真正的皇恩浩荡。 着着实实地被皇帝当成兄弟看待,甚至犹有过之。 要知道,就连当今皇帝的亲兄弟手中都是没有铸币权的,除了朝廷,就孙氏一家例外。 唐小志震惊不已,暗道:怪不得孙钰这货出手如此阔绰,在清水河村时,一出手就是五千两。敢情他家是“印钱”的... 为朝廷铸造货币,虽有严格的审查制度。 但你私底下多造一点,自己流通,只要不太过分,皇帝倒也不会多说什么。 其中的油水有多厚,可想而知。 至于朝廷既然有货币的铸造权,为何不多造钱币以充实国库,这当中就牵涉到一门高深的学问了。 唐小志稳了稳思绪,道:“怪不得孙钰一副视金钱如粪土的姿态,连探花的功名都舍得放弃,原来他家里是铸造钱币的,钱庄开得满天下都是。那赵大哥可知道,这回是孙家的何人来幽都?来此,只是单纯地为接回孙钰吗?” 赵卿回道:“来的是孙家的长子,孙钰的大哥,孙荣。明面上只说为了将孙钰这个逆子接回,但私底下和陛下有什么猫腻,我就不得而知了。” “长子孙荣?是孙家的嫡系八子之一吗?” “对!孙家主膝下有八子一女,以“荣华富贵,满堂金玉”取名。孙钰的钰,本来是“玉石”的玉。他考上探花之后,自己改成了“钰”。对此,孙家主倒也没有反对。孙荣就是长子,也是孙家未来的掌舵者。” “哦。知道他们到哪了吗?大概何时进城?” “应该快了吧...可能现在都已经入城了。” “嗯?这么快,说到就到?那...孙荣不会直接把孙钰带走吧?” “那倒不会!孙荣一到,怎么说也得先见陛下。陛下同意了,他才能带走孙钰。而陛下既然已经答应让孙钰去帮你的忙,他自然是无法直接带走的。” “那就好。明日一早,我便亲自去太师府接孙钰,顺便会会那位孙家长子孙荣。” “嗯。陛下对大王招亲之事尤为上心啊,贤弟可得加快速度了。办好了招亲大会,贤弟还要...” 说到这里,赵卿忽然有些难为情的样子,欲言又止。 唐小志倒是看出了他的暗指,笑道:“赵大哥是想说秦弱弱之事?” 赵卿老脸一红,道:“是呀。贤弟有官媒之权,可一定要帮愚兄谋划过此事啊。” “赵大哥放心,既然答应了你。那么,秦弱弱日后就必定是你妻,我唐小志说的。” “那就太好了。贤弟办成此事,日后就是我的手足,动你就是动我。动我就是动御林军,动御林军就是动陛下...” “...” 赵卿越说越兴奋。 很难想象他一个二品武侯,竟对唐小志这个“乡野村夫”露出谄媚殷勤之色。 而唐小志不得而知的是,除了他之外,另有一人也在谋划着为赵卿夺得秦弱弱。 就在唐小志走出王府,在赵卿的护送下回城北别苑的路上。 幽都城东门那边,一支长长的车队正在进城。 排头的车驾前,竖着一张“孙”字旗帜,纹金缕线,着墨讲究,可见车内之人身份非凡。 幽都城入夜以后,八大城门便关闭。 正常情况下,次日清晨才会开启,但官府却为这支车队破了例。 在那辆最大最豪华的马车上,此时车厢中正传出声音: “你八哥啊,就是一头蠢猪!虽有探花之名,但却是愚不可及。他与你白姐姐误打误撞之下,来到了那个神奇的清水河...” “然后呢...在一个年轻人的身上发现了大王燕羽墨的腰牌,便蠢钝如猪般地认为此人就是当朝大皇子燕文轩...” “殊不知,此人只是一介乡野村夫,乃当地里正,根本不入流。但你八哥呢?受你白姐姐的影响也不作细查,就单纯地认定了。而那小里正奸诈无比,竟利用你八哥对白大小姐的爱慕之心,将他当成冤大头狠狠宰了一笔...” “你八哥啊,在那个小里正手中买了大批物件,以正常价格的十倍购入,可是折了好几万两白银...关键是那些东西,白大小姐并不怎么喜欢。蝗灾发生后,就全数捐回给了清水河商社,最终又回到了那个小里正的手中。合着,你八哥算白白花了银钱,后面什么都没捞着...” 话说到这里,忽然被另一股轻灵悦耳的声音打断:“啊?我八哥有那么蠢吗?那小里正就是在以白姐姐这个诱饵,钓他这只肥鱼,他看不出来?哦...对了,我八哥属猪的...笨一点也是自然。但他读书是真的厉害啊,只是学而无用...” “后来呢?” “后来蝗灾就突然到了,这本该是你八哥彰显男子气概的时候。可是你八哥啊...哎呀,这个小畜生...竟胆小如鼠,在白大小姐的面前生生怯懦,丢了自己的脸不说,还变相给白大小姐对那小里正产生了好感。你说气人不?你八哥真是窝囊...” “八哥自幼锦衣玉食,手无缚鸡之力,连只毛毛虫都怕。蝗虫就更不用说了。” “话虽如此,但在伊人面前,不是得把腰板子挺直吗?他如此怯懦,如何能让白大小姐另眼相看?” “大哥你说得对,我八哥就是个软蛋!后面怎么样了?” “后面,你八哥出手捐赠,支持百姓赈灾,倒是得了个大善人的名头。但钱银却落入了那个小里正的口袋,要这虚名何用?他们结伴去赈灾,你八哥为了贪图虚名,竟让人称呼他为总指挥。哪曾想,路遇劫匪,竟鬼使神差帮那个小里正挡了一劫。劫匪本是要绑总指挥,你八哥就被错抓了去,在山上被人好一顿招呼...” 车厢中一男一女相互交谈着,说的竟是孙探花入村之后,遭遇的种种。 而此二人毫无意外,就正是孙家长子孙荣,和他们嫡系一脉最小的小妹,孙晓茵。 孙家势大,一路从江南而来,倒也将孙钰在这几个月以来的所有遭遇,给摸了个透。 “哈哈哈...我八哥真是一头猪。被宰了不说,还替那个小里正挡了一劫。哎,大哥,你说八哥被劫匪火烧后脚跟时,是一副怎样的神色呢?好好奇哦,我要去亲自问问他,太好笑了。八哥从小被擦破点皮,都能顾影自怜半天。这回是被人鞭打、狂揍,还针刺指甲...那肯定得嚎叫得像一只被淋了热水的活猪。但火烧后脚跟是一种什么体验呢?不行,改天我也试试...” 车厢中,孙九妹得知自己八哥的遭遇,竟不见同情,反而是有些幸灾乐祸起来。 颇有些鬼马的性格。 孙荣大约三十来岁的年纪,国字脸,眉宇轩昂,看起来沉稳淡定,极显未来当家人的气质和风骨。 一听自己这个九妹,竟想体验一下被“用刑”的滋味,大为皱眉道:“茵儿,你想什么呢?哪有人想体验这种事儿的?你莫要胡思乱想,我见过陛下后,就直接带你八哥回江南。你别给我惹事,更不要有什么奇怪的想法。可知?” “切...” 孙晓茵却不以为然,显然孙荣这个大哥在她眼里没什么震慑力。 “大哥,你莫要诓我。我可听说了,你此来幽都,带走八哥是其次。主要还是有重要事和陛下商量,你能一来就走?我不信!” 孙晓茵笑着道。 说话之间,竟推了孙荣一把,将他推到车座边上。 然后自己躺在座椅上,以孙荣的大腿为枕头,双脚交叉着搭在马车的窗口上,一副吊儿郎当的姿态。 她穿着一条碎花马面裙,汉服上衣紧致,勾勒出浅浅的弧线。 脚搭在窗口上,裙摆自然下滑,露出了一双小而精致的短腿... 孙九妹年纪不大,据说今年刚过十六,正是情窦初开,花样年华之时。 却生了一张娃娃脸,身材矮小,俨然是个“精致”的小萝莉。 五官精致,小脸圆乎乎,可爱至极,让人看了就想捏一把的那种可爱。 十六岁,按照古人的规则,已经算是成年了。 女子十三为大,可定亲,十五可出阁。 男子十五可婚配,乃为成人。 孙九妹这个年纪,已经没人再把他当成小孩子看待。 但他那矮小精灵的身材,以及一副“骗人”的娃娃脸,你第一次见她,肯定不会把她当成大人。 她就是那种实质意义上的“人小鬼大”,萝莉型号。 孙荣一惊,见到孙晓茵那不雅的睡姿,大腿都露出一半,赶忙脱了外衣盖在她腿上,不悦道:“茵茵,出门的时候,大哥怎么跟你说的?你是千金大小姐,凡事要温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你怎么全都给忘了?快起来!” “你这丝毫不讲规矩的性格,要是被人得知,我看你以后怎么嫁人?” 孙晓茵却脸色一沉,佯怒着,猛然伸手捏住了孙荣的脸,使劲又是掐又是捏,道:“哼,大哥你是在骂我吗?我就不起来,我就喜欢这样!嫁不出去,你就得养我。谁让你是老大?我捏你的大饼脸...” 孙荣大愕:“茵茵你这是干嘛?这是在幽都,不是扬州家里。哎哟,你拔我的胡子干嘛...我好不容易才留起来的...” 很显然。 孙氏一门八子,个个都是俊杰,唯独只有一个女儿,孙晓茵自然就被宠成了掌心的宝儿。 孙老家主和她头上的八个哥哥,就差没把天上的月亮给孙九妹摘来了。 以至于此时被孙九妹出手捏脸,孙荣这个未来的“掌门人”也并未恼怒。 这对兄妹俩自顾打闹了一会儿,最终以孙荣被捏得两颊生疼结束。 而孙晓茵古灵精怪的个性,兴起快,去得也快。 她重新起身坐好,双手搭在膝盖上,托着腮,一脸没趣道:“哎...哥哥你可真没趣,一点都不好玩。我这么捏你的脸,你也不反抗。” 孙荣摸着自己的脸颊,白眼道:“你这死丫头,得了便宜还卖乖。我是你大哥,我还能打你不成?” 孙晓茵却眼前一亮,令人大跌眼镜道:“好呀,好呀。每次你们都让着我,多没劲啊。不然你还手,咱俩打一架,怎么样?大哥。” 孙荣瞪大了眼睛,“你...茵茵,你这是什么想法?你一个女孩子打什么架?” “女孩子就不能打架吗?一个月前,我刚和沈知府的女儿打架,我打掉了她的门牙...” “你还说?沈知府的千金只是说你矮,你就把人家的门牙打掉了,害得爹爹得亲自登门道歉。” “骂我矮,还不严重吗?我还想划破她的脸呢。” “可别!消停点吧,姑奶奶。” “好,我不划破沈小姐的脸,那大哥你陪我打架!” “不!” 面对孙九妹这离奇的要求,孙荣果断拒绝,“我不跟你打,你还是去打沈小姐吧。再说了,大哥也打不过你。你留在宫中那几年,赵卿赵大统领可是教过你武功的。” 孙九妹撒娇道:“咦...好端端的,提我师傅干嘛?我武功不好的...” “还不好?前年,你一个人单挑两名禁卫,还绰绰有余。我听说了。” “你...” 孙晓茵见自己的哥哥不上当,也不愿打架,顿时扭脸生气,嘟着嘴,委屈的模样。 就好像全天下人都欠了她五百万。 顿了顿后,腹诽道:“哼!你们都不愿陪我玩,那我找谁玩去?呜呜,好想打架...哪怕被人打也好啊...” 孙荣无奈,欲哭无泪之色,对自己这个鬼马的小妹,饶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算了吧,你是爹爹的心头肉,还是陛下的义女,大王的义妹,当朝的云裳郡主,谁敢和你打架?” “哎,高处不胜寒,我心孤独啊...” 孙九妹妹感觉无聊且无奈,幽幽叹道。 她的身份太高贵了,不仅是首富家的千金,还是皇帝义女,云裳郡主。 注定了无法与普通人正常交流、相处。 孙晓茵感觉这个世界如此这般无趣,一点激情都没有,心情顿然失落。 谁知,刚消停了不到五分钟,九妹妹猛然眼前一亮,道:“大哥,你刚才说的那个小里正叫什么名字?” 孙荣回道:“叫...什么唐...对了,唐小志。” “你刚才说那小子奸诈,连八哥也敢坑,还得罪了羽墨姐姐?” “是啊。此子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弄出一个古怪的村子,还深得陛下赏识。连大王也敢得罪。” “这么说来,那小子胆子很大?” “你可以这么认为。怎么了?” “他现在也在幽都?” “嗯,陛下命令他手下的商社操办大王的招亲会,自然在幽都。” 孙晓茵闻言,笑了起来:“一个小村夫,胆子居然那么大?稀奇啊,那...我去打他一顿,就当替八哥报仇出气。你觉得怎样?大哥。” 孙荣一愣,皱眉道:“胡闹!你打什么架?女子要温婉,矜持...嗯?茵茵,你去哪里?你别走啊...来人啊,把九小姐拦下。她要走了,我扒了你们的皮...茵茵,不能去啊...” 他说话之间,忽然感觉身旁生风,转头一望,孙九妹已经飞身下车。 九妹妹说要去打人,那就是真的会去打! 直令孙荣急忙招呼手下的护院阻拦。 但这些护院,哪里拦得住赵卿手下的高徒? 只听孙晓茵跑出老远后,回头冲孙荣做了一个鬼脸,得意道:“大哥是蠢猪,我去打架了。打赢了,我再去王府找你。别挂念我...” 孙荣心中一沉,顿觉不妙。 唐小志对孙荣来说,身份未明,但他敢得罪大王,肯定就非一般人。 九妹怎能自己去找他? 还打赢了,就去王府找我...那要是打不赢呢? 孙荣感觉要出大事了。 第105章 温柔的大暖男... 孙晓茵的成长经历,有些特殊。 她十岁那年,孙家主暗中投靠了正密谋造反的燕云天,一家上下开始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反贼”岁月。 因为当时的局势尚未明朗,不单是孙家主,就连燕云天自己无法确定能不能造反成功。 以至于,孙家主将自己膝下的八子一女分开抚养,以免在最坏的情况下,孙氏一门也能留下一抹香火。 也就是那时,孙晓茵和大哥孙荣被送到了燕云天身边,寻求庇护。 其余七子则被分散到各地,隐姓埋名,曾一度不以孙家人自居。 后来,燕云天首先攻下了京城,入主皇宫,将前朝廷赶到了如今的幽都城内。 孙晓茵便有了宫中生活的经历,并被燕云天收为义女,册封云裳郡主。 宫中一住便是数载,直到她十四岁那年,天下大局已定,孙家主才将她接回了江南。 而在宫中的那段时间,孙晓茵鬼马讨喜的性格,深受皇帝的喜爱。 她不学女子温婉,反而对舞刀弄枪趋之若鹜,扬言长大后也要和羽墨姐姐一样,做一名英姿飒爽的女将军。 且学武的悟性极高,天资聪颖。 当时已是禁卫统领的赵卿只是稍微教了她两招,本不作期望。 谁知,这小妞竟自学成才,将之练至融会贯通。 赵卿也是个惜才之人,在得到皇帝允许的情况下,索性就把孙晓茵收为了关门弟子。 教授她战场搏击之术,行军布阵之法。 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孙九妹就学有所成,以沙盘推演两军对垒,甚至几度战胜赵卿身边的偏将,饶是神奇。 拳脚功夫更是进展神速,以当时不足十四岁的年纪,就能与一名与她年纪相仿的男子打成平手,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绩”。 而孙荣口中所说,她一人独挡两名禁卫,其实是一种夸张、吹捧的说法。 赵卿对自己这个女弟子尤为满意,曾经感叹:加以年月,晓茵可为女将,丝毫不落于大王下风。 不过,站在孙家主顽固的思维角度来讲,女子无才便是德。 并不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整日舞刀弄枪,与一群刀锋舔血的士兵混在一起。 将她接回江南扬州后,便一步不肯让她远离身边,并招来了无数礼仪先生,为孙晓茵恶补女子礼仪,想将她塑造成一名淑女。 但孙九妹性情如此,跟赵卿学艺那段时间早就野惯了,连宫廷的礼仪官都改变不了她,何况是扬州城的先生? 两年多的闭门“学习”,非但没有改变孙九妹的半点脾性,反倒是令她越来越鬼马、叛逆。 平日里在扬州,就没少拿家中的护院来练拳。 其天不怕地不怕的狂野个性,更让她与本地的大家闺秀水火不容。 这不? 一个月前,就因为扬州沈知府家的女儿,暗地里嘲笑孙晓茵大大咧咧,没有半点名门闺秀的气质,还是个小矮子,长不大的小萝卜头。 孙晓茵得知后,怒火朝天,孤身一人赤手空拳就闯入了知府衙门,在上百衙役的众目睽睽之下,将沈小姐的门牙给打掉了。 若非孙家主闻讯及时赶到,沈小姐恐怕还不止掉门牙那么简单。 而知府衙门上百衙役深知,这位姑奶奶非但是孙首富的掌上明珠,还是陛下钦封的云裳郡主,地位崇高,饶是不敢做丝毫阻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小姐被打。 倒是累坏了孙家主,三度登门道歉,也未能安抚沈知府的怒火。 事情闹到了皇帝这里,最终还是燕云天设法转圜,做着样子下了一道口谕,扬言要将云裳郡主招来幽都亲自斥责,这才让沈知府不得不“熄火”。 换言之,孙晓茵此来,其实还是带着一个“待罪训诫”之身。 只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只是表象。 皇帝大概率不会斥责孙晓茵,只是为了堵住沈知府的嘴罢了。 如今。 以孙九妹妹的手段,她既有心独自离开,孙荣从扬州带来的那些侍卫又怎能拦得住? 当孙家侍卫反应过来,一个劲地朝孙晓茵扑去时,小萝莉已经不知去向,消失在了幽都的夜幕中。 孙荣从车厢中暴跳出来,望着一众手足无措的家族护卫,既惊又怒:“废物!还不赶紧去追九小姐?通知幽都府衙门一起找,今夜要是找不到,你们就提头来见。” 说着,自己也是快步疾行,朝孙晓茵消失的方向追去。 片刻后。 趁着夜色潜行的孙晓茵已经跑出了老远,估摸着是远离了孙家侍卫的追赶。 但停下脚步后,望着周围陌生的环境,她却猛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这里是哪儿? 我应该怎么去找那个唐小志? 唐小志住在哪里? 九妹妹可是第一次来到幽都城,人生地不熟,连官府衙门在哪都不知道,就更不懂唐小志住在哪里了。 而且现在是深夜,大街上一个路人都很罕见,想问路也不知道去问谁。 令九妹妹顿时无语,望着四通八达的街道,讶然自语道:“糟了。我好像迷路了...跑得太急,早知道就应该先问问大哥,那个唐小志住在哪里了...” 她嘟着嘴,脸色一沉,像是在自己生闷气的样子,扭捏着一跺脚后,便只能暂且四处游荡起来。 想着找找看,能不能遇到什么深夜的更夫,或者巡夜的城防军问问路。 良久后,孙晓茵也不知道自己游荡到了哪里。 路过一条十字路口时,却猛然听见一侧的街道上传来脚步声: “大里正,这里距离别苑还有些距离啊,你为何要拒绝赵将军送我们回府的好意?” “你没听他说嘛?他还有传话的任务在身,我们何必麻烦人家?多久几步就当锻练吧,正好,我还有些事要和你私下说,不便被他听到。” “原来如此。” “...” 声音由远及近,显然是有人正在靠近。 孙九妹隐约听见声音,顿时大喜,立马转身就要跑过去问路。 谁知,还没迈开步伐,就被旁边下水道里传来的吱吱声给愣住了。 只见,在淡淡的月影之下,一只体型肥大的黑毛老鼠从下水道中爬出,摇晃着硕大的脑袋正欲过街。 孙晓茵一见,瞬间瞳孔放大,汗毛倒立。 她天不怕地不怕,连知府的千金都敢打,却唯独对这些蛇虫鼠蚁闻之胆寒。 下一刻,愣了一秒后,爆发出了惊天的尖叫: “啊...” 声音震破天际,直欲刺穿耳膜。 令不远处的唐小志和马户二人,不由一惊,下意识地做出了警惕的姿势。 抬眼一看,却见一个矮小的身影正惊慌失措地跑来,小腿哒哒哒,脸色煞白如纸,像是见到了九幽恶魔一般恐惧之色。 来到近前后,也二话不说,就躲到唐小志身后,紧紧扯着他的衣襟,颤声道:“救...救命啊...有老鼠...救我...” 她瞪着一双扑灵扑灵的大眼睛,手中颤抖着,恍似下一秒就能吓得哭出声来。 谁能想到素有扬州城“女恶魔”之称,曾经扬言要上战场杀敌的孙九妹,竟对一只过街老鼠闻风丧胆? 而更加奇妙的是,九妹妹害怕那只大老鼠,那只大老鼠同样惧怕她。 被她这么一声大喊惊吓之下,黑毛老鼠也是慌不择路地奔逃,却鬼使神差般和孙晓茵跑到同一方向。 “吱吱” 黑毛老鼠嗖地一声逃窜,速度也是很快。 但这一幕,看在孙九妹的眼睛里,就好像老鼠要冲过来袭击她... 顿时,两眼充血,再次放声大叫,并整个人跳起来,像膏药一样紧紧搂在唐小志身上。 手脚并用地“贴”在他的后背上,好比连体一般。 “救我...好可怕...老鼠...快让它走...” 她惶恐的样子,说出来的话可怜兮兮的,令人闻之恻隐不已,保护欲大增。 唐小志还没来得及弄清怎么回事,就发现身上贴了一副人形膏药,生生愣住。 但瞬间回过神后,赶忙对身边的马户吩咐道:“马户,快。” 马户倒也反应机敏,迅速冲过去,三两脚就将黑毛老鼠给踩死了,并一脚踢飞到路边的阴影处。 唐小志见状,这才分出心神理会身后的“膏药”,心中不免哑然失笑:这小姑娘的反应也太夸张了吧?不由分说便跳到我身上来?我要是个坏人呢? 微微一笑后,却道:“小妹妹,别害怕。老鼠已经被我们打死,你可以下来了。” 孙晓茵矮小的身材,也就一米四五的样子,又梳着两条可爱的马尾辫。 单从第一既视感和身材上判断,唐小志并没有把她这样归入成人之列。 以至于,此时喊了一声“小妹妹”。 而这位“小妹妹”肯定是害怕极了,隔着胸口,唐小志都能感受到她此时超速的心率。 这绝对是装不出来的。 小妹妹很害怕,那么大哥哥应该怎么办? “真...真的吗?你不要骗我...” 后背上,仍不敢有丝毫松懈的孙晓茵紧闭着双眼,试探性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自己睁眼看看?” 唐小志指向了死老鼠的位置。 孙晓茵犹豫了数秒,大胆睁眼循着唐小志的指向看去,目光一触即离,但在见到老鼠尸体后,也是顿然长舒一口气。 “呼...吓死我了,好可怕...” 孙晓茵这才从唐小志的后背上下来,落地却又扑通一声直接坐到地上,拍着自己的小平胸,自我安抚不止,手上仍有些发颤,心有余悸。 唐小志回身一看,见到孙晓茵那张骗人的娃娃脸,扑闪的水汪汪大眼睛,以及那短小精悍的身材,不由幽幽一笑。 在他看来,孙晓茵此时不论是样貌、身材、装束、举止,都不像个成年人。 成年人大概率没那么矮小,也不会随意席地而坐,更不会轻易对一只老鼠胆寒色变。 顿了顿后,心中暗道:一个小丫头怎会深夜在此?该不会是与家人走失了,或者离家出走吧?看她这样子,应该不超过十二三岁,还是个小娃娃呀... 不可否认的是,九妹妹的娃娃太能“唬人”了,加上矮小的身材,不熟知她的人,一眼之下肯定不会把她当成年人看。 而唐小志虽然穿越了,但骨子里还是现代的灵魂思维,十二三岁的年纪,根本就心智未开,不可能独立处事。 “小妹妹,你怎么独自一人深夜在此啊?你爹娘呢?自己乱跑,可不乖乖哦。小心老鼠咬你屁股...” 他蹲下身,带着一抹人畜无害的微笑,用一种大人对小孩的语气问道。 孙晓茵稍稍冷静下来,忽听唐小志用一种哄小孩的语气在跟自己说话,不觉有些不悦起来。 我都十六了,不小了好吗? 沈小姐比我还小几个月,都定亲了。这个人怎么还用这种哄小孩的口气和我说话? 等等,他不会把我看成小孩儿了吧? 想着,九妹妹顿然腹诽,正欲开口说些什么。 却在抬眼之际,看到了唐大里正那张“帅气逼人”的面孔,棱角分明,英气勃发,像极了那种邻家大哥哥的和善模样,又不由有些看呆了。 愣是将快要说出口的话,给咽了回去。 像她这样的年纪,对那种拥有宽厚臂膀,又不乏阳刚之气的邻家哥哥...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力。 哇呜... 这个男人长得真好看。 他是谁? 九妹妹有些呆滞了。 而唐小志见她呆呆的样子,以为她还在害怕,心中的保护欲更盛,便唰的一声解下自己的披风,给孙晓茵披上,道:“已经入秋了,夜里风大,你衣着单薄,也不怕着凉?放心,哥哥不是坏人,你家是住在幽都城吗?告诉哥哥,哥哥送你回家好不好?” 他语气温和的说道。 带着微笑给孙晓茵披上披风后,还捏了捏她可爱的小脸,就好像在哄一个受了惊吓的小孩一样单纯。 而他的手在触碰到孙晓茵的脸颊时,却仿佛带了某种魔力,令孙晓茵忽然一颤,如遭雷击。 随后,神情开始出现各种微妙的变化,脸在发烫,脑子里一片空白。 那个男人做了什么? 他...捏我的脸? 还把自己的披风给我,要送我回家? 从小到大,除了爹娘之外,就连哥哥们都没有这么捏过我的脸... 看来他是把我当成小孩子了,等下不会给我糖吃吧? 哼! 谁是小孩子?! 九妹妹的心蓦然间乱了,不停地胡思乱想。 恰好此时,一阵夜风吹过,卷起地上的尘沙,好巧不巧就吹进了她瞪得老大的眼睛了。 顿时。 “哎呀,我的眼睛...” 九妹妹一惊,眼睛进沙,触电般揉住了自己的眼睛。 但越揉,反倒令她的眼睛越不舒服,竟反射性地流下了眼泪。 如此情形下,唐小志一惊,还以为是“小妹妹”刚刚受惊,又被尘沙飞进了眼睛,继而委屈得哭了。 心中一阵不忍,赶忙伸手阻止道:“别动,沙子飞进了眼睛,越揉只会越疼。让哥哥给你吹出来。” 说完,一副不容拒绝的样子俯身过去,状若正襟般轻轻张开她的眼皮,嘟着嘴就要吹起。 九妹妹仿佛失去了拒绝的能力,愣是任由唐小志凑过来,小脸颊莫名绯红。 她还是第一次与家人之外的异性如此近距离接触,小心脏狂跳着,心中那只小麋鹿在使劲地撞墙。 她吐气如兰,手里紧紧扯着衣角,似乎能感受到面前这位大哥哥此时的温柔。 呼呼! 唐小志象征性的吹了两下,也不知把沙子吹出来没有,就问道:“眼睛还疼吗?哥哥有没有帮你把沙子吹出来?不行我再吹吹...” 回过神来的孙晓茵一愕,害怕自己难以把持,便羞羞地回道:“别...你别再过来,我好了...谢谢你...” 她的声音也像未成年的孩童一样,略带一丝“奶气”,软软糯糯的。 就更让唐小志确定,这个“小妹妹”铁定是个娃娃。 便笑道:“那就好。你告诉哥哥你家在哪吧,哥哥送你回去。路上可能还有很多老鼠哦,以后别再乱跑出来了。” 说完,便要将她从地上扶起来,边扶还边说道:“还有,以后不能随便坐地上哦,不然屁股就会生疮!丑丑的。” 却没料到孙晓茵一听见“老鼠”这两个字,顿时又大惊起来,唰地一声从地上跃起,死死抱住唐小志,惊道:“啊?老鼠在哪里?快...快打死它...” 这样的表现,就更显得她是个小屁孩无疑。 唐小志再次失笑,抬手将她抱住,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抚道:“没事没事,大哥哥在,别怕。骗你的,没有老鼠。” 说着,又转头看向身旁的马户,接道:“身上有糖果吗?没看到小丫头都吓哭了?拿出来哄哄。” 马户一呆,赶紧伸手入怀掏了掏,却无奈摇头道:“没有啊,大里正。” “那就赶紧去找一队巡夜的官兵来,这个小丫头衣着华贵,像是出自名门大户。看看那些官兵是否认得她。” “是。” 马户应了一声,正要转身离去。 被保护在怀中的孙晓茵却不由一呆,暗道:他...真把我当小孩了?还想拿糖果来哄我?这...不行,我要告诉他...我已经长大了... 想着,一扭身,就要开口说话时。 突听远处传来一声冷喝:“废物东西,还没找到吾家九妹吗?” “大公子息怒,我们已经从东城搜到了北城,相信很快就能找到九小姐。” “那还愣着?赶紧去找!吾家小妹要是出事,我要你们陪葬。” “是,大公子。” “...” 这声音显然就是来自于孙荣,孙晓茵脸上一喜,也顾不得表明身份了。 立马从唐小志的怀中挣脱,冲着声音的来处大喊:“大哥,我在这...” 孙荣听到她的声音,立马吩咐侍卫道:“那边!快去。” 没多久,便看到远处的街角出现大批侍卫的身影。 孙晓茵没多想,便招手跑了过去,此时脑中再也没有想要找唐小志打架的念头。 对此,唐小志倒也并未阻拦。 小萝莉并非痴傻,她能自己跑过去,肯定是认识对方,而且她还喊了“大哥”。 换言之,是她的家人找来了。 等到孙荣来到孙晓茵面前,二话不说,立马抓住她的手臂,斥道:“疯丫头,你乱跑什么?真是胡闹!” 孙晓茵自知任性理亏,微微低着头,默而不语。 “快跟我回去!” 说着,孙荣便要强行拉着她离开。 孙晓茵一开始并未拒绝,但走出两步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猛然挣脱,回头一望:“大哥,等等...” 却见大街上空无一人,那位暖心的大哥哥不见了。 第106章 欢迎来到《大奉好王妃》活动现场 就在孙晓茵跑过来的短短时间里,先前的那条大街上已经空空如也,那位暖心大哥哥和那位长得像“驴”的大叔不见了,就好比凭空消失,未曾出现过一样。 令孙晓茵不觉一愕,喃喃道:“他呢...” 那位大哥哥去哪儿了? 他是谁,叫什么名字,我都还没来得及问... 也还没有自我介绍... 不知为何,九妹妹竟蓦然有些失落起来。 身后的孙荣跟了过来,“什么他?你在说谁?” 孙晓茵微微尴尬:“啊?没有啊,大哥...” 孙荣狐疑了几秒,也朝自己小妹目光所视的方向看过去一眼,但并没有多想,就再次拉起她的手,道:“没有就跟我走,别再给我惹事。这里不是扬州,你给我安分点。” 说完,不由分说就拉着她走。 孙晓茵本还想拒绝离开,但想到自己对幽都不熟,且已经记下了那位大哥哥的容貌,以孙家在幽都的底蕴,要找到一个人不难。 故而,便放弃了挣扎,一步三回头地跟着孙荣离开。 不久后。 唐小志和马户出现在别苑大门外,却不急于进府。 心有默契般双双在门外驻足,马户开口道:“大里正刚才怎么不过去跟那个小妹妹的家人打个招呼?” 唐小志浅笑,“招呼就不必了,又不是什么大事。那小女孩衣着华贵,身上的衣物价格不菲。估计...她这一身的穿着,价值能顶一户普通人家两三年的收入,家世必定不一般。” 马户眉目一闪,道:“那不正好吗?咱正在计划修路,需要的银两难以估量,不就正好需要一些富贵朋友吗?” “话虽如此,但这个节骨眼上,还是要低调。有些人动得,有些人暂时不可动。商社现在承办大王的招亲会,虽说皇帝暗中授意我们敛财,但有些细节还是要避讳,吃相不能太难看。” “大里正的意思是...” “随着报纸影响力的加深,你我现在都算幽都的半个名人了,凡事都得注意公众影响,不可随意传出什么恶性绯闻。尤其是你,胡秀才的专访报道推出后,你这个后起的“大儒”...现在已经成为了众多寒门士子中的香馍馍了吧?” 闻言,马户有些得意道:“正是如此。自前几日在茶楼与那老书生一谈之后,隔天胡秀才便声名鹊起,大大刺激了那些寒门书生的兴趣。而属下根据大里正的指示与准备的诗作文稿,装成隐士大儒。如今,在城中小有名气,书生们都叫我...马老师。嘿嘿。” 唐小志也笑道:“还有呢?” “还有,胡秀才的专访不仅提升了他的人气和“才气”,而且还给他的面摊带来了诸多生意。百姓们都想来尝尝,这位一夜成名的秀才煮出来的面怎么样。排队吃面的队伍,宛若长龙,络绎不绝,算间接给那小子塞了钱。而有了大里正的四大调料帮忙,面摊的出品与之前犹如云泥之别,极受大众吹捧。据说,陛下今日还叫人偷偷打包了一碗品尝...” 马户滔滔不绝,接道:“而城中的小商小贩见此,都开始对报纸专访趋之若鹜起来。商贩们也都想得到报社的专访,宣传自己手下的生意。而想要专访,必先入围招亲会百强,于是那些人便开始踊跃报名参赛了。” 唐小志呵呵一笑,“然后呢?” 马户一副高深的模样,“城中的底层商贩不计其数,但入围的名额只有一百。这些人想要报社的专访,拼运气是不够的,还要有手段。不瞒大里正,自从报社报道说...我即将成为大会的导师后,已经有无数寒门和商贩私下要给我塞钱买名额。单说昨天,便收到了不下五万两的银票...” 大王招亲,但凡有点脑筋的人都知道,君上人选肯定不会是普通人。 就连像李山、王海这样的富庶商贾,都认为自己毫无机会,何况是寻常的小商贩? 但胡秀才这个寒门子弟兼商贩的成功,却似乎给城中的投机者指明了另一条路。 娶大王,咱没机会,但参加大会求个报社的专访,总该可以吧? 胡秀才只是写了一首诗,入围百强之后,就得到了报社的吹捧,生意火得一塌糊涂。 就相当于给商贩们开了一个先例,摆出了一句潜台词:能登报,则生意必火。 继而便会引来城中商贩的热捧,令他们挤破了头也要闯入百强,争夺这上报纸专访的机会。 只是,寻常商贩的文化程度大多都不高,如何写诗? 这时候,马户这个“大儒”和“导师”的身份,就又为他们开了一扇窗户。 大会只是说写诗一首就可参赛,但并没说必须是原创啊。 不会写,那就用钱买! 而马户这个后起的“大儒”便有了市场,加上他是大会导师的身份,肯定有不少商贩来找他投机帮忙。 你想入围百强,拿到报社的专访? 好的。 悄悄地用钱来买诗和名额吧! 否则,保你进不了海选。 但名额有限,价高者得哦... 暗地里,唐小志塑造胡秀才这个寒门士子的“腾飞之路”,其实就是要借机扩大报纸的影响力,并暗中出卖名额和专访敛财。 而针对像王、李二家这样的上层商贾,他们的门面生意已经有了名气,有没有报社专访其实都无关紧要。 想要从他们身上捞钱,就得换个方式。 皇商之选,便最为合适。 有扬州“凤翔轩”的成功在先,皇商的名头一出,必然能引起各路商贾追逐。 你想要皇商的大名,和皇室做生意? 有志气! 但名额只有五个啊,自然是谁更有实力,谁当选! 只是,实力的话...要看那位灵州来的周大公子说了才算。 于此之间,唐小志分工明确,马户就是专门为寒门士子和商贩开的“后门”,周成龙则是负责收拢名门商贾的钱袋,各有领域,有序而不乱。 唐小志听后,颇为满意道:“很好。但要记住一点,你既是导师,有些事还是要避讳的。收钱的事,让手下人去收,你装作不知。如此,哪怕有一天事情曝光了,咱也好把黑锅推给手下人,不关你这个导师的事儿。明白?” 马户鬼精,谄媚道:“明白!” 唐小志点了点头,却忽而一叹道:“还有一事。背后有一人竟在我之前写出《将进酒》,此事不可忽视。虽说目前来讲,此人并没有要和我们抢生意的迹象,但也不可不防。加快赛程进度吧,我要快点见到此人。明日,就开始确定百强名额,然后迅速甄选至十强。我要见他!” 说完,他脸色一凝,迈步走进了别苑。 “是!” 马户定在原地,朝唐小志的背影应了一声。 却在唐小志走后,露出了一抹狐疑的神情,自语道:“《将进酒》、《将进酒》?我记起来了,这首词...我好像记得大里正也写过啊。虽然没有写进诗集里,但也不可能有人写得和他一模一样啊...” 他皱着眉,俨然极为不解。 纳闷地摇了摇头,倒也没有多想,同样迈步走进了别苑。 次日一早。 有了唐小志的交代,马户不敢怠慢,与周成龙商讨一番后,立马就展开了百强的最后甄选。 同样是分工明确,马户和周成龙分头行事,设置了两个临时赛场,做最后一场海选。 在马户第一次出现的那间茶楼里。 但凡以诗词报名的选手,就在这里决出最终的入围者。 而“鼎春楼”中,周成龙这个富家公子作为导师,就负责甄选所有以五千两报名的商贾。 消息一经传出,现场拥挤非常,人山人海。 看热闹的,参加评选的,形形色色都有。 在那间大众茶楼里,大堂处被搭起了一个舞台,马户一本正经地坐在台上的主位,装得像个博导师一样威严。 一阵鼓声过后,熟悉的声音响起: “欢迎来到《大奉好王妃》活动现场。今日,决出最终的百强名单。你们开心吗?你们兴奋吗?把你的激情拿出来!大王在对你翘首以盼,高官厚禄虚位以待,你还在等什么?” “诸位好,我是清水河商社赛事事业群的主持人,我叫赵康。今日的终极海选会,将由我为你主持!” 另一边厢。 鼎春楼中,同样的开场白后。 另一个年轻人也跳了出来:“大家好!我叫李建。今日商贾组别的海选会,由周大公子坐镇,李建为你倾情主持,感谢你的到来。” 清水河商社的两大招牌主持人,已就位。 第107章 憋屈的孙探花,贱人唐小志... 海选现场可谓是空前热闹,一经开始,便高潮迭起。 赵、李两位主持人,这两年深受唐小志的“教育”,调动现场气氛的功底一流,总能引起观众的热烈反响。 马户和周成龙两大导师,按部就班,根据事先定好的策略有序主导着活动的进程,有条不紊。 而最终入选百强的名额,除了胡秀才和《将进酒》的作者之外,其余的九十八个位置,自然是谁之前找过两位导师,谁出的价码高,谁就入选。 大部分人在争一个上报纸的机会,而唐小志等人则在“争”一个盆满钵满。 同一时间。 早起洗漱,用过早餐之后,唐小志刻不容缓,急急出门奔向了白府。 从皇帝的口中得知,孙家已经来人,背后的目的是要带走孙钰。 虽说皇帝已经说明,大会之后孙钰才会离开,但唐小志还是想在孙家人之前,先一步找到孙钰。 来到白府。 唐小志掏出皇帝的玉牌,如朕亲临,倒是免去了很多繁琐的通报,顺利地见到了孙探花。 白府的偏厅中。 侍女上茶后,没多久,孙钰便缓缓来到,却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 只用眼角去瞧唐小志,故作陌生道:“听说这位大人手持陛下玉牌,要见本公子?但本公子好像不认识什么粗俗的商贾之流啊,你是何人?” 听此,唐小志并不见奇怪,反倒觉得合理。 孙钰这厮是白小露的“迷弟”,所谓爱屋及乌,近朱者赤。 白小露气愤于唐小志的隐瞒身份,断然绝交。 孙钰自然是乐于至此,如今这个姿态,怕是也要学白小露那样和唐小志绝交,继而自称不认识他。 唐小志却呵呵一笑,“探花郎,明人面前不说暗话。露儿扬言与我绝交,只是一时气话,保不准明天就会与我和好。你又何必有样学样,装作不认识我?” 听此,孙钰倒也没有再装,直言道:“哼!和好?你太不了解露儿了,她一旦认定的事情,就是雷打不动。说了与你绝交,就此生不变。你死了这条心!” “是吗?那我们不如拭目以待!但今日我来,不是要和你说白小露的事。” “哦?那你意欲何为?直说了吧,不管你有什么要求,我都不会答应你。” 唐小志听了,微笑着,先端起旁边的茶杯抿了一口:“话不要说得太早。唐某若没有把握,岂会亲自前来?实不相瞒,陛下命我操办大会一事,想必你已经知道。我希望你来帮我,做大会的导师。” 闻言,孙钰先是一愕,“导师?什么导师?你又想搞什么新奇玩意儿?我不做什么导师,我对导师不感兴趣。参选...我倒还可以!” 他说到最后,语气就变得有些狡黠,目现精光。 “啊?探花郎竟然想参选?这倒是出乎我的预料啊,只是...恐怕你无心做大王的君上,却是对白府的快婿趋之如鹜吧?你的目标是白小露?” 唐小志淡定地说道。 如今的招亲大会,已经有了两个主角儿,除了燕羽墨之外,还有白小露。 而孙钰此时扬言要做“选手”,燕羽墨肯定不是他的目标,白小露才是。 孙钰也不作避讳,听了此话,挺了挺腰板,道:“没错!那又如何?你想拦我?” “不!” 唐小志笑着摆手:“我非但不会拦你,而且还会帮你。但你必须答应做大会的导师,怎样?” “不可能!孙某已经说了,今日不会答应你任何要求。不管你背后有什么目的,既然露儿要和你绝交,那我也一样。你死心吧,我不会帮你。” “孙兄为何执意如此?识时务者为俊杰,希望孙兄不要不知好歹。我诚意在此,你又何必顽固不化?有我相助,你更有胜算。” “不!你听不懂人话吗?露儿我会凭自己本事争取,不劳你费心。” “你...” 见到孙钰拒绝得如此干脆,软硬不吃的姿态,唐小志不觉有些微怒,道:“哼!孙钰,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别忘了,我是负责操办大会的主官。你不予我方便,恐怕连参赛的资格都没有。我有陛下龙牌,操办大会的人员都是我的人,评审也是我的人。你拒绝我,可知后果?” 说完,唐小志脸上也露出一抹黠笑。 原以为孙钰听此,会有所忌惮,谁知,他竟轻笑道:“哦?唐大人这话是想暗箱操作,以势压人?我不答应你,你就不给我资格参赛?” 唐小志也干脆道:“是,你可以这么认为。” “呵呵,那就太小瞧我孙家。你还不知道吧?家父孙权与陛下有过命的交情,你说我要是让家父出面为我求一个参赛资格,陛下会不会答应?陛下的权力大,还是你一个小小的赛事主官大?哼!不知好歹的人...是你!” 孙钰得意道。 唐小志则微微一惊,“什么?你父亲叫孙权?我去,有没有那么巧?那你不会还有个亲戚叫孙策吧?” 孙钰有些傲气的样子,“孙策正是家伯!” “啊?孙坚呢?” “你认得吾家祖父?” 唐小志:“...” 他一时陷入了沉默,顿感无语。 这孙氏老一辈三人,竟然和他前世的东吴“三强”同名。 而见到唐小志沉默不语的模样,孙钰还以为他是在忌讳,便接道:“怎么?无话可说了?知道我孙家与陛下渊源深厚,不敢以势压人了?哼!你若无事,本公子不作奉陪。告辞!” 说着,连坐都不坐一下,就要夺门而出。 “等等...” 唐小志赶忙叫住他,同时心中思虑着对付这厮的办法。 孙钰回头一望,有些鄙夷道:“唐大人还有何话说?不会单纯到以为凭你一人,就可与我孙家匹敌吧?想威胁我?你太嫩了。哼!” 这话刚说完。 唐小志眉头一展,似乎已然计上心头,豁然开朗道:“不敢,不敢。孙探花说得对啊,我怎敢与孙家为敌?只不过...” “不过什么?” “只不过,对付你还是绰绰有余的。” “你什么意思?” 孙钰听此,忽然皱起了眉头,惊讶于唐小志此话。 唐小志却笑道:“孙兄不愿帮我,要效仿白小露与我绝交,无可厚非。但我已将孙兄当作了兄弟,你不帮我,我可得帮你啊。不瞒你说,白小露的那首《夜记梦》虽然上佳,但唐某可以写出更好的,将之比下去。不如,我为你写诗?” 孙钰愕然,大感意外。 心中暗道:这小子是不是疯了?我拒绝他的请求,他居然还要帮我?为我写诗?不得不说的是,唐小志确实颇有圣贤之才啊,他那本《小志诗集》里面的作品,无一不是绝佳诗作。兴许还真有能力写出比《夜记梦》更好的作品。而其实...这首词是我... 孙探花有些犹豫,不敢再往下想。 此时,沉声道:“我不帮你,你还帮我?” “对!” “你有什么目的?别说是为了什么兄弟情,我孙钰不信这样的鬼话!” 见孙钰有些焦急疑惑之色,这回轮到唐小志淡定了,不慌不忙道:“哎,孙兄这么说就不对了,我确实是为了兄弟情啊。我帮你娶得美人归,让你和白小露终情眷属,你不开心吗?我能有什么坏心思?” 孙钰一听,更加感觉不妙,急道:“你说不说?” 唐小志这才浅笑道:“我非但要帮孙兄摒除一切阻力,让白小露嫁给你。而且,为了你日后的性福着想,接下来我还要为你多安排几门亲事。让孙兄多妻、多子、多福,你看怎样?” 这话说完。 孙探花总算是知道了唐小志此举背后的“险恶用心”。 那可是一招欲擒故纵,杀人诛心的奸计啊。 众所周知,白小露性情偏执,素来反对一夫多妻,眼里容不得沙子。 当年,她拒绝与燕文轩成亲的原因,便是想到日后燕文轩必会娶很多个妃子,不会只有她一人。 可见,谁要是娶了白小露,原则上此生就只能有一个老婆。否则,就不要娶她。 而唐小志这货居然想帮他成为白小露的夫婿后,再给他多安排几个小妾? 这不是变相加害吗? 一旦孙钰娶妾室,按照白小露的性格,必定会马上和离,并从此不再与他往来。 间接算彻底拆散他们俩啊... 最关键的一点是,孙钰知道,此时的唐小志身有官媒之权,是有能力给他支配妾室的。 燕羽墨的招亲大会之后,朝廷就会立马宣布“发媳妇”的决定。 届时,唐小志要是给孙钰安排几个小妾,白小露岂非会和他“离婚”? 唐小志声称“帮忙”是假,其实是在陷害、拆散我和小露啊... 孙探花如此想到。 脸色猛然大变,震惊地望着唐小志,恶狠狠道:“唐小志,你敢?你莫要想着拿官媒之权来胡作非为,陛下不会答应的。我孙家也不会答应!” 唐小志见他洞悉了玄机,也不再掩饰,语气一冷道:“是吗?你确定陛下不会同意?鼓励生育,向各大适龄青年发放配偶,关乎国家社稷,利在千秋。你认为陛下会为了你而改变?再者,你孙家既然和陛下有渊源,就更应该以身作则,多娶几门妻妾,以做榜样。这有何不可?到陛下面前,你说...他听你还是听我的?还有,孙老家主想必也希望多孙多福吧?而你刚刚叛逆回归孙家,你的意愿...有那么重要吗?” “总之一点,你拒绝我可以,但过后,我就马上给你安排纳妾,让你和白小露此生无望!对了,还有一事。娶白小露,你问过大皇子了吗?没有我帮忙,纵然给你们成亲,又能长久吗?你做梦去吧,探花郎。” 唐小志呵呵笑着,走到震惊的孙钰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好了。我说完了。孙兄请便,我绝不再阻拦你。我会在大会上为你写诗,让你成为白小露的夫婿。之后,你就自求多福吧。也不知道大皇子会怎么对你...哎,真好奇啊。” 他没心没肺地说道,却字字如惊雷般在孙钰的脑中炸响。 孙探花惊呆了,心中五味杂陈,而又咬牙切齿。 唐小志...你这个奸贼,贱人,无耻的浑蛋... 我不帮你做导师,你就想将大皇子的怒火引向我? 还想为我安排妾室,让小露对我死心? 真的是卑鄙啊... 孙钰如是想到,脸色像吃了屎一样难看。 重点是,唐小志如此一招,似乎让他无法可解。 一旦在招亲大会上,唐小志宣布他“获胜”,他立马就会成为大皇子燕文轩的眼中钉,什么时候有危险都不懂。 要知道的一点是,这回是燕文轩主动要求成亲,换言之,燕文轩现在想娶白小露了。 那么谁还敢抢? 孙钰去做这个冤大头“获胜者”,乃是自寻霉头啊。 他郁闷极了,在心里将唐小志谋杀了一万遍。 在孙钰看来,这个诛心之计太歹毒了,简直令人发指。 而唐小志却要走了:“孙兄,你不走,我走了啊。祝你幸福,你与白小露成亲当天,我给你随礼一万两,好不好?哈哈...” 他状若转身,临走还不忘嘲讽一番。 孙钰憋屈极了,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反手将他拉住,态度软化道:“等等!” “等什么?孙兄,我很忙的。不等了,我走!” “你...唐小志,你别太过分。” “我过分什么?寻常人娶媳妇儿都难,我给你安排一个千金大小姐,再配上几门小妾,你还不开心?你应该谢谢我啊,孙兄。” “废话少说,别惺惺作态。你不就是想让我帮你吗?好,我答应做你那个什么狗屁导师,你别理我和露儿之间的事。这个交易合理吧?” 唐小志却故意瞪大了眼睛,道:“合理?哪里合理了?我觉得全天下最不合理的交易,就是这个了!孙兄不是已经拒绝我了吗?我现在不需要你做导师了,我去找赵统领另外物色人选,不劳烦您了。” 说完,转身就走。 “你...” 孙探花又急了,慌不则乱道:“站住!你开个价吧。多少钱你肯放过我!” 唐小志再次“震惊”:“啊?孙兄把我看成什么人?我们之间的感情,岂能用银两来衡量?” “少废话!多!少!钱!” “好吧!那就...一百万两!” “什么?唐小志,你别太贱。一百万两,你不去抢?” 唐小志却不骄不躁,故作淡定道:“孙兄不愿?那好,交易作罢!我去找大皇子喝茶了,万一说漏嘴,他知道你想暗中夺走白小露...孙兄莫怪啊。像孙兄这样的豪门公子,应该娶十个八个老婆。嗯,我这就启奏陛下,为你安排。” 孙钰面如包公一般黑,吼道:“好!一百万,就一百万!” 第108章 打工钰,就这么简单? 嗯? 他答应了? 这么爽快就答应了? 那可是一百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啊... 唐小志听后,差点没兴奋得飞起。 来之前,他本以为招揽孙钰之事不会有什么难处。 谁知道孙探花竟会拒绝,这是意外之事。 而意外之事,往往带着惊喜。 听到孙钰开口说,想要以金钱摆平他的“威胁”。 唐小志狮子大开口喊了一百万,本是想给探花郎“砍价”的空间,谁知对方竟然没有丝毫砍价的意思。 果然是“豪”无人性,不愧为首富家的子弟。 对于唐小志来说,可算是一个大大的惊喜。 清水河村此时正在研发蒸汽机,并筹备着“枢纽计划”,用钱的地方可太多了。 有了孙探花这个一百万两,就正如久旱甘霖,及时雨这般的恰到好处。 他娘的,早知道这么容易,老子应该多喊几百万,亏了... 唐小志心中“后悔”了一句。 在清水河村三年的隐居生活,已经让他锻炼出了处事不惊,稳如泰山的心性。 即便此时内心惊喜万分,脸上依然可以做到不动声色。 “好吧,既然孙兄如此坚持,一定要无厘头给我一百万银子花。那我就勉为其难接受吧!但你别误会,你我之间的感情依旧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友情无价啊...孙兄。” 唐小志一副艰难做出决定的样子,接道:“但口说无凭,孙兄是贵人,贵人多忘事。未免你转头就忘记,我们先立个字据吧。就说你...欠我唐小志一百万两。大王招亲会之后,还清。好吧?” 孙钰听此,差点没直接动手掐死他,咬牙道:“等等。一百万两不是小数目,你就不能多给我点时间,让我筹一下?唐小志,做人别太过分。” 一百万两,当然不是个小数目。 即便对孙家这样的豪门首富来说,也不是说能随随便便拿出现银。 唐小志皱眉道:“那不知孙兄需要多长时间?不会想拖个十年八年吧?这样的话,我还不如去找大皇子喝茶,兴许他能给我更多。” “你...哼,孙某说到就会做到。不会拖你太久,顶多就半年左右...” 孙钰面色铁青,道:“我在孙家每个月的月钱只有十万两,算上我的存银,先给你三四十万两,剩下的分期给,可行?” 闻言,唐小志差点踉跄跌倒。 月钱十万两? 草了。 是什么样的大豪门,才能做到每个月给子孙十万两零花钱? 他娘的,有权力“印钞票”的家族就是不一样啊。 唐小志忽然感觉贫穷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同时在心中谋划着什么。 尼玛,这货一个月有十万两零花钱,算上自己小金库的存款,顶多也就半年左右就能给完一百万。 这样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既然刚才喊价,喊少了。 那不如换个思路,细水长流? 这一刻,一条“毒计”在唐小志心中横生。 顿了顿后,“哎呀”一声,道:“半年啊...这也太久了吧?不瞒孙兄,即便是我同意,恐怕陛下也不肯啊...” 孙钰诧异道:“陛下?我与你之间的事,关陛下什么事?” “你是不知道啊,孙兄,自从陛下发现我这个清水河村之后,就强行入股成了我旗下商社的大东家。换言之,我身上每得到一两银子,陛下都要分去八成。债务也一样,你欠我的一百万之中,严格来说...有八十万两是欠陛下的才对。” 唐小志无奈至极的神色,侃侃而谈:“你也知道,我这人最好说话,而陛下就不同了。他若知道有这笔债务,定然不会答应分期。你又一时拿不出现银,这就难办了呀。” 孙钰瞪大了眼睛,道:“你说什么?陛下是你旗下商社的大股东?” “是呀,不信,你去问他。” “这...但一百万两是我和你之间私人的交易,不关商社的事啊。” “我也是这样想,但陛下不会。如今国库空虚,他若知道你欠我钱,定会插手分走八成。” “你不告诉他,不就行了?” “不告诉他,他就不知道?天子手眼通天,哪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再说了,瞒报...那可是欺君之罪。” “那你说怎么办吧。” 孙探花顿时无语了。 唐小志搬出了皇帝做债主,瞬间让他有点“左右为难”。 唐小志心中一喜,自知水鱼开始入套。 佯装思考了片刻后,开口道:“这样吧。咱们换个说法,就说你欠我们商社一百万两,首期偿还四十万两。剩下的半年为限,到期还完。但中间你得支付利息,如何?” 孙钰一听,顿时来气:“你说什么?你敢跟我谈利息?” 探花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孙氏身为首富之家,钱庄开遍天下,从来就只有他们向别人收取利息,何时有人敢向他们索要? 唐小志竟想反着来? “哎,孙兄别误会。孙家钱庄本就是做放贷生意的,哪有人敢跟你提什么利息啊?若有...那也就只有陛下了。你是在向陛下支付分期利息,不是向我。而你若不愿支付,就必须得一次性拿出一百万。你可有办法?” 唐小志立马浅笑道。 此话一出,便让孙探花顿时哑口无言。 以孙家的财力来讲,俨然不可能有什么外债。 即便偶有周转紧张,需要借钱,也不会有哪个不识相的敢收他们的利息。 除了皇帝。 唐小志话锋一转,将这笔债务的主儿变成了皇帝,性质就全然不同了。 孙钰是想说不愿也不是,不给也不是。 而见到他沉默,唐小志巧妙的出言怂恿道:“孙兄啊,你也别介意。国库空虚,陛下正在满天下地找钱。他不会给你分期的,除非你自愿支付利息。如此一来,我也才好对他有个交代啊。不是吗?但你放心,利息绝对比你们孙家的低,就做做样子而已。你不必太在意。怎样?” 孙钰狐疑道:“当真如此?只是做做样子?” “是啊。一百万两你都能给,还差那点利息?放心,陛下不会坑你。” 唐小志一本正经地说道。 心中却在暗笑:是啊,陛下肯定不会坑你。但我不是陛下... 孙探花想了想,这话倒也没错。 整个天下都是皇帝的,他会在意那点利息? 恐怕是唐小志那厮为了找理由跟皇帝交代,故而才扯上利息。 那既然只是形式,便无需多虑。 一念至此,孙钰也不再多想,就回道:“那好,你去准备字据,我签。” 唐小志听此,目光一闪,闪电应是,“好,孙兄稍等。” 说完,便走出门口,吩咐白府的下人取来纸墨笔砚。 等到文房四宝齐备,唐小志龙飞凤舞,先写了一张字据交给孙钰:“孙兄且先过目。” 而后,手上并未停止,仍在继续写着什么。 大约过了五分钟左右,方才缓缓放下手中的笔。 一旁的孙钰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忍不住道:“不是说形式而已吗?你写这么多张纸作甚?” 说着,他指了指唐小志写下无数张文书。 唐小志却道:“孙兄,我是个商人。商人算数、立字据就在乎一个严谨。字据的重点,在你手上那份。剩下的都是一些司空见惯的条款,不用看,你也知道写着什么。纵然是形式,那也得全套,不是吗?你若不放心,可以全部过目。” 孙钰瞟了一眼,不耐烦道:“算了。谅你也不敢诓我!笔来,我签。” “给!孙兄请在每一张纸上签字,并按下自己的手印。” 唐小志笑着,将手中笔伸了过去。 孙钰微微哼了一声,也是爽快地签下自己的大名。 但他不得而知的是,自己从签下字迹开始,就如同跳入了火坑。 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即便是以他每月十万两的月钱,也无法支付得起这个利息。 唐小志写的这份字据,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任何一个精明的商人看了,都不会觉得有什么异样。 只不过,往往是像这样毫无“破绽”的字据里,隐藏着一把锋利的屠刀。 不用多久,孙探花便会有一个叫“打工钰”的绰号,并对今日之事悔不当初。 但那是后话。 眼下,签完字后。 孙钰直了直身板,冷冷道:“字据签完了,说说另外一事吧。你非要让我做这个大会的导师,具体是要负责什么的?先说好,我不会帮你做什么作奸犯科之事。” 唐小志忙着整理手上的字据,一边说道:“肯定啊。我是个好人,一听到作奸犯科这四个字,都觉得气愤!怎会让探花郎去做坏事?” “大会按赛制分组进行,马户负责甄选寒门士子,周成龙负责名门商贾。而你...就是要负责权贵之流。” 孙钰皱眉道:“具体怎么做?” “很简单。我已经命马户他们加快赛程进度,陛下很快也会给出士族子弟的参选名单。你的任务就是要和他们打好关系。剩下的事,听我安排即可。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这...就这么简单?没有其他了?” 唐小志笑道:“没了。你以为多复杂?” 说完,将字据收起来后,便拱手接道:“既然事情都定下了,那唐某也就不再打扰。这就告辞,多谢孙兄。” 他离开时,为孙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就好比对待自己的“恩人”一样。 令孙探花愕然不已。 就这么简单? 那我一开始干嘛要拒绝他? 只是听他安排而已,即便出什么事也是他担责,我何必一定要和他对着干? 我不拒绝他,是不是就没有后面一百万两的事了? 这...真他娘的后悔啊。 孙钰想着,心中的血在流。 一百万两啊...本公子接近一年的月钱没了... 探花郎欲哭无泪,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正在这时,更“坏”的消息又接踵而来。 一名白府的侍卫来报:“孙公子,王府那边传来消息。你大哥昨夜已经入城,现在正在赶来白府的路上,据说...还带了家法...” 孙钰一听,如坠冰窖。 脸色露出了一抹恐惧,似乎内心很惧怕自己这位大哥。 第109章 火铳,大皇子的召见! 白府门外。 一辆悬挂着孙家旗帜的马车上,孙荣手持一根手腕粗的藤条正要下车,却忽然被旁边的孙晓茵给拉住。 “大哥,你看看我画的画像,我要你帮我找这个人...快嘛!” 小萝莉死死揪住孙荣的衣襟,半带撒娇的语气道。 孙荣止身回头,看向小萝莉手中的画像一眼,顿时揉起了自己的太阳穴,郁闷道:“茵茵,不是大哥不帮你啊。但你画的...明明就不像人,让大哥怎么找?” 图画上,孙晓茵拙劣的画技,着实令人无从恭维。 硬生生将唐小志接近一米九的身材,画成了个高瘦油腻的猥琐“怪物”,那张貌比潘安的帅脸...则成了四不像,俨然是比闭着眼睛画还要不伦不类。 第一既视感,没人会认为这位首富千金画的是人,也难怪孙荣会头痛不已。 他这位素来鬼马的小妹,你让她打人闯祸,舞刀弄枪可以,让她学着深闺淑女那般温柔贤惠,书画双绝,却是难为她了。 这不? 孙老家主花了大代价,请来了江南最有名的先生来教她礼仪、诗画,却教出了这么个“色相”来。 倒不是说整个江南的先生都是浪得虚名,沽名钓誉,只是孙九妹妹本身就不是那块淑女的料,也注定此生和琴棋书画绝缘。 而听到孙荣如此评价她的画作,孙晓茵撅着嘴,脸色一沉道:“大哥的意思是,我画得不好?” 孙荣一呆,看那小妮子的脸色,怕是想借机发脾气的样子,便否认道:“不,茵茵画得很好,乃绝世佳作。但你忘了咱们来是干啥的?先处理你八哥的事,咱再找人,如何?你八哥云游三年,认识的人多,让他帮忙一起找最快。” 孙晓茵眨了眨大眼睛,挠了挠脑袋道:“好吧,那快去找八哥。” 说完,人已嗖的一声窜下车。 殊不知,她健步如飞地冲进白府大门时,就正好与唐小志擦肩而过,却因为焦急去找孙钰而未曾注意。 直到唐小志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登上自己的马车时,孙晓茵才后知后觉地回头一望,却只看到对方的背影。 略微凝视了几秒后,顿感这身形有些“熟悉”,嘟囔道:“咦...” 但还没来得及细想,视线就被随后赶来的孙荣挡住了:“走吧,别多事。先找你八哥再说。” 孙晓茵这才幽幽作罢。 而此时的唐小志走路带风,心情愉悦非常,迈步像个大老爷一样嚣张。 本是想来找孙探花帮一个小忙,却不知有意外之喜。 因为孙探花的拒绝,让他将计就计,无厘头坑了对方一百万两,而且立了借款字据,日后还可以收利息,细水长流,简直不要太爽。 如此美事,怎能不让唐大里正开心? 不用多久,孙探花便会知道“利滚利”的厉害之处,并因此抑郁了数载。 回到城北别苑。 唐大里正人逢喜事精神爽,哼着小调走进了书房。 他人虽在幽都,但村里却在办着大事。 以吴廉为首的工造司顶级工匠,正在按照他给出的图纸研制蒸汽机的零部件,更有数支征收队、施工队在忙碌着铁轨和公路路线的规划,可谓忙得热火朝天。 在这段期间内,几乎每天都会有消息从清水河村传来,他必须做好远程遥控工作。 但刚刚在书桌前坐下,就看见一个侍女来报:“大人,府外来了一人,说大皇子召见,让您速去觐见。” 唐小志闻言,不由皱起了眉头。 大皇子燕文轩? 他要见我干嘛,此时的他不是在禁足吗? 应该不能随便接触他人才对。 看来他是私底下瞒着皇帝,偷偷召见,俨然见不得光。 可是... 在九狼山上那会儿,老子假冒他的身份,还当着他的面“勾引”应飘飘,这货现在铁定恨我入骨。 此番秘密召见,肯定是不安好心。 不会想私下把我做掉吧? 鸿门宴一般的召见? 这要是去了,还不得被他活剐了? 但要是不去的话,这厮一旦被禁足释放出来,老子也躲不掉啊... 唐小志心中顿感一丝危机,生生倒吸了一口凉气。 惹上了当朝大皇子,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最悲催的是,那小子还很有可能被立为太子,成为下任皇帝。 日后想杀我,那俨然是一句话的事。 不行! 得好好想想办法,处理好与那厮的关系。 最好的结果,当然是化干戈为玉帛了。 但若那厮执意因为九狼山和应飘飘之事要对我不利,老子也不能做砧板鱼肉! 大不了,老子就反了他们燕氏! 如是想到。 唐小志心有权衡,想了想后,冷静道:“去通知大皇子的人,就说本官琐事繁忙,现在不便相见。等大皇子禁足期过了,我再登门拜访。然后,打发他们走。” 侍女应是离去。 随后,唐小志俨然没了工作的心思,急急走出了书房。 面对燕文轩隐隐的威胁,现在如何自保是第一要务。 来到后院。 唐小志特地选了两名从清水河村来的侍卫,急急走进了后院的某处密室。 这座别苑是燕羽墨的私宅,本身就有禁卫守护,也有宫廷侍女负责伺候。 但这些人大多都不可信,用人还是得用村里带来的。 唐小志在村中有很多名头,村民们叫他大里正,球员们叫他“佛爷”,陈冰冰这样的商社精英则叫他“社长”。 刚才那名侍女却叫他“大人”,说明此人并非自己人,府中已有了眼线。 而就目前而言,能对唐小志产生觊觎之心的,除了皇帝和燕羽墨之外,大皇子燕文轩恐怕也是其中之一。 密室内。 唐小志肃然的脸色,正指挥手下两名侍卫在翻找着什么东西。 而这两名侍卫不是外人,就正是此前周成龙手下的四大恶仆之二,刘芒与恶昆。 刘芒,不必赘述,人如其名,本就是个流氓之流,什么盗抢劫杀之事都干过,还曾是山贼。 恶昆,本名韩飞,也是一名悍匪出身,跟随周成龙之前乃是通缉犯一名。 二人跟了周成龙,认了大哥,算是洗白了身份,但骨子里还是一如既往的“穷凶极恶”。 二人的大哥是周成龙,而周成龙的大哥又是唐小志。 因此,私下无人时,两位“小弟”总会叫他“阿公”。 黑道上的称呼,大哥的大哥,那就是“阿公”。 “阿公,你要的东西找到了。按照你的吩咐,村里一个月前就送来了。” 刘芒说着,与韩飞合力将一个大箱子搬上了密室中的台面。 唐小志点了点头:“韩飞,速去找一些硝石末、硫磺和碳屑来。刘芒,打开那个箱子。” 韩飞应是,快步而去。 刘芒则动手打开那个箱子,一边动作,一边笑道:“阿公,你这是要搞什么大发明吗?” 唐小志笑而不语。 等到刘芒将箱子里的物品一一摆到桌子上后,这才缓缓开口:“对于你们来讲,还真是个大发明。我要做个火铳出来防身!” 第110章 试枪,阿公好贱... 桌面上。 随着刘芒的动作,几根中空的圆管,经过特殊处理的火石,撞针...以及各种定制的弹片零件被摆出了出来。 当然,还有一颗颗钢珠。 这些材料都是“模块化”定制的,由不同的工匠负责熔铸生产,组合起来就成了一杆老式的火铳,也就是最原始的手枪。 唐小志在吩咐村里的工匠制造这些材料的时候,留了一个心眼。 他将零件的制造分发给不同的人负责,却没有把最终的总装图纸交出。 也就是说负责打造的工匠,根本不知道这些零件是用来干嘛的。 没有总装图纸,也就无能人组装出火铳。 在冷兵器时代,火铳的出现,那可是具备战略性意义的存在。 唐小志可不想让这个“战略性武器”外泄,即便村里的工匠都极为忠心,也要以防万一。 火铳的制作难点并不高深,主要就是枪管必须足够直,强度足够高,能承受住火药爆炸产生的威力,并推动“子弹”击发出来。 枪管的歪曲,或者低强度,会在扣动扳机后引发火药爆膛,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能否制造出火铳的最大难点,就在于枪管的熔铸和锤炼。 理论上来说,枪管越长,射击的精度就越高。 这就是为何明清时代的火枪队,会把枪管设计得很长的原因。 长枪管可以提升射击准度。 包括现代的狙击步枪,也都会设计成长枪管,配备倍镜点射。 再者另一个难点就是,点火系统的装配。 以这个朝代的科技水平,根本就不可能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子弹,至少现在还不行。 众所周知的事实,严格意义上的子弹,分弹壳和弹头两个部分。 子弹在手枪内上膛后,扣动扳机,撞针击中子弹尾部,引发弹壳内的火药“爆炸”,推动弹头发射。 而原始的火铳没有“子弹”,也做不到自动上膛,因此只能把火药和弹头分开。 先在枪管内放入火药粉压实,再放入一颗或者多颗钢珠作为弹头。 枪管的尾部放置一枚“火石”,扣动扳机后,外部的零件构造会执行一个敲击的动作,触发“火石”产生火星,引燃膛内的火药,完成“开枪”的流程。 按照这样的原理,其实不单可以制造出火铳,土大炮也可以造得出来。 区别只在于火铳是拿在手上,土大炮则是安在战车上。 而这一套流程,早已在唐小志心中预演过无数遍,此时组装起来并没有任何难度。 没多久,一柄趁手的火铳便已被他拿在手上。 这柄火铳不算大,属于“手枪”之流,主要是方便携带,用于近身防卫。 而唐小志的计划中,未来要大量生产的火铳,则是类似于“98K”那种的长枪管,注重于远程攻击。 对此,唐小志心中已有筹谋。 等到未来的某一天,唐小志的身后站着一群火枪手,那辆蒸汽火车驰骋在大奉朝的田野上时... 什么皇帝,御林军的,都是渣渣! 看不惯就都崩了,老子自己主宰天下! 对了,火车上还可以装上几门神武大炮,做机动炮击... 一列列火车厢中则坐满了“荷枪实弹”的火枪队,如此阵仗,谁与争锋? 手里握着火铳,唐小志心中豁然底气十足。 燕文轩那厮想对我不利? 老子先把“手枪”弄出来,再去见你! 要是情况不对,就先送你归西! 暗暗筹谋着,他的嘴角划起了一抹奸笑。 一旁的刘芒盯着他手里的古怪玩意儿,不免问道:“阿公,那是个什么东西?说是烟斗...也不像啊。” 唐小志微笑着,刚想说话。 却见恶棍韩飞带着几小包东西走了进来:“阿公,硝石末,硫磺,碳屑,都齐了。” 唐小志点了点头,便懒得去跟刘芒解释了,转而开始配置火药。 而火药的配比,不可能一次就做到完美,这需要实验。 片刻后。 从枪管中倒入火药粉末压实后,接下来,便是要试枪了。 唐小志想了想:他娘的,这可是第一次实验啊,保不准会爆膛。老子不能冒这个风险... 于是,他很卑鄙地看向了刘、韩二人,浅笑道:“阿飞,阿芒,过来。” 二人应是,屁颠颠地走过来,道:“阿公,您吩咐。” 谄媚之色,俨然不知唐小志是想拿他俩的生命做“实验”。 “拿着这个,等下我让你扣动扳机的时候,你就扣,千万别犹豫。可知?” “是,阿公。我保证完成任务。” 刘芒信心满满地说道,拍了拍胸脯。 在他看来,扣一个扳机而已,简直不要太简单。 却不知,这一扣...可能会因为爆膛而令他脑袋开花。 “很好!我给你记一功!” 唐小志鸡贼地赞了一句,而后拉着韩飞往一角躲去。 “嗯?阿公,你们躲那么远干嘛?” “额...没事儿,韩飞这狗子胆小,非要我陪他躲起来。你别过来啊,就站在那里扣动扳机。” “哦,那现在可以扣了吗?” “可以了,你扣吧。” “好!” 刘芒俨然不知他手里的东西是个大杀器,若是爆膛,很可能会废了他的手,要了他的命。 但正所谓不知者不畏,这货倒是很听话地扣动了扳机。 下一刻。 砰! 密室中相对封闭,竟发出了一声巨响。 枪口处冒出一道火舌,后坐力震得刘芒手臂发麻。 而在他始料未及之下,更是被吓了一大跳。 “啊...什么东西...” 刘芒几乎是下意识的甩掉手里的火铳,不自觉的向后猛退,面如白纸。 唐小志眼前一亮,一声炸响过后,没有见到爆膛的事情发生,顿感惊喜。 看来,有了工造司的人加入,村里的铸造工艺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啊。 这第一次实验,竟然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想着,便赶忙跑过去扶起惊吓的刘芒,问道:“没事吧?” 刘芒一身冷汗,但未免在“阿公”面前显得怯懦,仍是违心地说了一声:“没事,我不怕...就是有点惊讶...可是阿公,那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唐小志偷笑道:“你不怕,手抖什么?行了,算你立了大功,该赏。以后你的月钱加倍,并晋升为我的贴身侍卫。” 听此,刘芒惊喜,心中的恐惧感消退了大半,兴奋道:“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你见阿公骗过你?” “多谢阿公,阿芒定当鞠躬尽瘁!” 刘芒心境若过山车一般,一惊一喜。 替阿公开了一枪,就立马升职加薪了,这也太容易了吧? 以后这样的事,多找我啊。 刘芒心中暗暗道。 殊不知,他只是运气好,若是火铳爆膛,他以后可能就是伤残人士了。 唐小志摆了摆手,“不用谢,你用命换来的,不必谢任何人。” 如此“诡异”的一言,却令刘芒纳闷不已。 刚才我拼命了吗?阿公什么意思? “...” 说着,唐小志也不多废话,转身去捡起那柄火铳,仔细检查了一番。 发现枪身完好,枪管坚固如常,并未出现龟裂或者破碎的情况,心中更是惊喜。 但仅仅实验一次,显然是不够的。 第一次不会爆膛,难免第二次不会,还是得多试几次才行。 想着,便又转身对刘、韩二人说道:“这东西试一次不稳,咱要多试几次。” 说完,一边为火铳填充火药,一边接道:“阿芒,还敢再试一次吗?” 刘芒心有余悸,微微瞪眼,一时语塞。 身边的韩飞听此,却立马道:“阿公,刘芒不敢,让我来吧。我胆子大,不怕死。莫说是扣扣扳机,杀人我都不怕。” 不得不说的是,韩飞此时自告奋勇,其实也有点小心思。 刘芒这货替阿公扣了那玩意儿一下,就升职加薪了,老子也不能落后啊... 对此,唐小志倒是乐于至此。 但两人倒也算自己人,要是死伤了也是一种损失。 于是,便在填充好火药后,为韩飞套上了一层防护的皮甲,并嘱咐道:“一扣动扳机,你便可脱手此物,明白?” 韩飞点头,等到唐小志躲好之后,便扣动了扳机。 同样是砰然一声,爆膛的情况并没有出现。 而有了刘芒实验在先,韩飞倒是显得淡定了许多。 唐小志说了,一旦扣动扳机,就可以扔掉火铳。 但那厮胆肥,硬是没有扔掉,还拿在手上把玩,轻笑道:“阿公,你这玩意儿还会喷火舌?但好像也不危险啊。你还要实验不?我一并做了。” “好!” 唐小志走过来,见到人枪都完好,心中大喜之下,又给韩飞试了几次枪。 前两次,他并没有放入弹珠。 但接下来的实验,他开始在装填火药后,塞入“弹头”。 砰! 携带了弹头的火铳,一枪开出后,精铁圆珠飞驰而出,竟击碎了一块坚硬的青石板,威力斐然。 唐小志大喜过望,相对于前世的真正枪械来说,这威力或许不值一提,但在这里却堪称巨猛! 而见到火铳的稳定性超出预期,唐小志也不再顾忌,接下来的几次试枪中都亲自上阵,熟悉着这柄“枪”的特性和后坐力。 半个小时后。 实验大获成功,唐小志吹了吹枪管里冒出来的黑烟,黠笑道:“甚好!火铳最怕的就是失火爆膛,能杜绝这样的情况出现是最好的。刘芒,给村里回信,让工匠们按照这个标准大量制造。” 刘芒回道:“是!” “记住!一定不能偷工减料,否则一旦爆膛,脑袋都给你炸没了。可知?” 说完,便将火铳往腰间一插,走出了密室。 身后的二人听后,却一脸冷汗。 什么? 原来这东西还会炸膛? 那刚才要是炸了,咱俩的脑袋不就... 合着阿公刚才是拿我们的脑袋来做实验? 刘、韩二人对视了一眼,心悸不已,异口同声腹诽了一句:“真贱...” 而重新回到书房的唐小志,窃喜不已。 有了这杆手铳防身,自己的人身安全可是有了极大的保证。 正在这时。 恰好见到此前通报大皇子消息的那名侍女进来上茶,唐小志眼珠子微微一转,便道:“刚才你说大皇子想见本官?本官现在有空了,你去回复,就问他想在哪里见我?” 他说得不卑不亢,甚至还有点嚣张的气焰在里面。 全赖于身上有了那杆夺命的手铳,给的底气。 大皇子又如何? 与其让你暗中惦记着我,还不如与你直面摊牌。 大不了...老子一枪毙了你,然后再找理由跟皇帝解释! 第111章 佛堂密会,大皇子的反心! “是,大人。奴婢这就去通报!” 那侍女闻言,目光微闪,明显有些意外之色,但仍低头应是,缓步退出了书房。 唐小志有了手铳傍身,大感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了极大保障,难免有些嚣张气馅,无可厚非。 但他并非盲目! 去见燕文轩,是不可能单枪匹马去的。 像这样的原始火铳,优缺点都极为突出。 优点自不必说,寻常的木制盾牌都无法抵御弹珠的伤害。 火铳一出,可出其不意,杀敌于弹指间。 而缺点就更为明显,老式火铳没有自动装填的功能。 开了一枪后,就需要时间来重新灌入火药和弹珠。 在此间隙,若一枪打不死对手,那便是如同鱼肉,任人宰割。 即便是一枪放倒对手,重新装填火药和弹珠的间隙,也会受到对手同伴的威胁。 因此,唐小志并没有单纯地认为,有了一把火铳之后,就可以完全无视大皇子的“杀机”。 在那股“嚣张”的气焰缓和之后,唐小志冷静下来,觉得去见燕文轩仍得智取。 只有在最坏的情况之下,才能开枪自保。 想着。 唐小志微微一笑,重新将刘、韩两位“小弟”喊了过来,吩咐道:“你们俩准备一下,再找几名信得过的好手,等下随我去见见大皇子。” 刘、韩二人对视一眼,双双应是。 韩飞转头就出去物色陪同的人选,刘芒却顿在原地,问道:“阿公,您现在要去见大皇子?属下觉得并非最好时机啊。我可听说了,九狼山事件后,大皇子可是对你恨之入骨啊。” 唐小志笑道:“我知道。但现在是他想见我,而不是我急于去见他。我与他之间是必然要有一见的,与其夜长梦多,不如就现在。正好,咱们可以试试此人的深浅。” 刘芒听此,皱了皱眉,“哦”了一声后,倒也没再多言。 没多久。 等到韩飞招来四五名忠心的护卫后,那名前往通报的侍女也恰好折返而回,禀告道:“大人,大皇子在王府佛堂静候。” 唐小志点头,摆了摆手:“好。本官这就前往。你退吧。” 侍女应声离去。 然而,在几人出门前往王府的途中,半路却蓦然被一骑白马的肖遥给拦住: “唐小志,大皇子身上的禁足令还未解。不便明着与你见面,你不能从王府正门入,改走后门吧。” 肖遥说完,便调转马头潇洒离去。 唐小志听此,眉头大皱。 燕文轩突然派人来说不给他走正门进入王府,倒是有些出乎意料。 他深知燕文轩此番召见,必然不怀好意,原本打算堂而皇之地从正门进去,先去拜会一下皇帝,让皇帝得知他来了王府。 如此一来,便相当于有了一张护身符。 王府的人都知道他来王府见燕文轩,活生生地进去,若是缺胳膊少腿地出来,就必然是燕文轩所为。 燕文轩顾忌众口悠悠之下,定然不敢对他伺机下手。 可谁知,那家伙竟然封锁消息,让他改走后门? 这明显就是想暗施诡计的迹象啊。 不过,对此唐小志微微一寻思后,倒也并未拒绝。 只是在马车改道之时,私下对刘芒吩咐道:“燕文轩让我们走后门,是不想让皇帝知道他私下召见我。因而,他大概率也不会放你们入府。等我进入王府之后,你便找机会偷溜。从正门去求见赵卿,让他过两刻钟后来佛堂找我。记住,两刻钟后再来,不必提前,也不能延后。” 刘芒抬手应是。 果不其然! 等到了王府后门,肖遥再次出现,并声称只能让唐小志一人入内,其余侍卫原地等待。 唐小志并未多言,一甩袖就跟着肖遥而去。 要是燕文轩此番真有杀心,凭借他身后腰间的火铳,短暂自保不成问题。 而火铳一响,便会惊动王府的禁卫。 届时,燕文轩想下手杀人,还得掂量掂量影响。 加上,刘芒会伺机通知赵卿前来,料想燕文轩必然不敢当着禁卫统领的面肆意杀人。 在此间隙,唐小志可立于“不死”之地。 佛堂中。 唐小志走进去的时候,低着头,暗中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原以为肖遥也会跟进来,殊不知,那小子居然在关上门后守在门外。 似乎在严防有人闯入打扰一般,警惕十足。 巨大的佛像前,燕文轩盘坐在蒲团上,仍是一身灰衣道袍的打扮,双手合十,像是在做着虔诚的祷告。 身旁,分立着六人。 其中两人身戴金甲,一身刚正之气,显然属于禁卫之流。 另外四人却一脸凶相,魁梧身材,杀伐之气深重,江湖人士的打扮,让人一见便知并非善茬。 如此阵仗,令唐小志深感意外。 堂堂大皇子,皇室骄子,怎会与粗鄙的江湖人士有牵连? 除了那两名禁卫之外,其余四人明显是出自江湖绿林人士,身上的匪气极重。 这小子想干嘛? 禁卫不好下手杀我,他想请来路不明的江湖人士动手? 但他既知我敢孤身前来,必有后招,为何还要让这些人明着出现? 唐小志稳稳心绪,做着样子,拱手道:“下官唐小志,见过大殿下。大殿下万安。” 这时,燕文轩豁然睁眼,缓缓起身直面唐小志,却是冷声道:“好一个唐小志!孤自问也是行伍多年,见惯沙场,虽偶有败绩,但未曾被人虏获过。九狼山之时,竟落入你手,被你像货物一样托运到了幽都...算是孤平生一耻!而你如今...竟像个没事人一样?见了孤,也只是躬身,连大礼都不拜。哼,谁给你的狗胆?” 他越说往后,脸色一愣,最后就直接斥责出声。 唐小志听了,浑然不惊,反而是直起了身体,淡然道:“大殿下乃豁达之人,也在乎这些缛节?跪与不跪,在乎一个心意,不必事事流于形式。况且,大殿下叫我来,不会只是想让我行大礼吧?有话不妨直说。” “至于九狼山之事,乃是一个误会...” 他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在骂道:你他娘的叫我来,本就不安好心。还想让老子对你客客气气?你怎么不上天?不就是一个大皇子吗?你应该庆幸老子没穿越成你爹... 燕文轩诧异,蓦然一笑道:“好。你快人快语,孤倒也懒得与你多费唇舌。你在九狼山上假冒孤的身份,花言巧语欺骗应飘飘,更在得知孤的身份后,还意图绑架。孤本该将你碎尸万段,以泄孤心头之恨。但不得不说的是,你这厮尚且小有聪颖、机灵,非但能让父皇饶你不死,还将墨儿的招亲大会交由你打理,甚至还想招你为王妃...也算你并非蠢材九流之辈。” “如今,你承办大会,又有官媒之权在身。父皇爱才,孤也一样。孤可饶你不死,对你既往不咎,但...要看你是否识时务。还有...远离应飘飘!这么说,你可明白?” 闻言,唐小志一呆。 听这小子的口气,此番召见,竟似乎不带杀心,而且还隐隐有招拢的意思? 老子假冒了他的身份,还当着他的面勾引他的心上人,甚至已经圆房了... 哦,对了,这货还不知道应飘飘已经失身。 可是,即便如此,以他身为大皇子的骄傲,俨然不可能既往不咎啊? 他在打什么主意? 不对! 他提到了皇帝! 明眼人都知道,皇帝将官媒和招亲大会的职权交给我,乃是有意倚重。 只要笨得不完全的人,都能猜到我是皇帝的人。 而燕文轩却说,他和皇帝一样惜才... 换言之,他是在暗指让我放弃皇帝,转投他麾下的意思? 想到这里,唐小志不由心头一震。 为帝君者,最忌讳手下人结党营私。 尤其是像燕云天一样造反得来的皇位,是疑心最重的,从来不会轻信任何人。 要是让皇帝知道此时燕文轩竟然在隐晦“利诱”威胁唐小志加入他的麾下,恐怕就连亲生父子也无情讲。 结党营私,意图不轨,那可是立斩不赦的大罪。 在这瞬间,不知为何,唐小志竟深刻感觉到燕文轩自九狼山事件后,似乎产生了极大的变化,竟萌生出了某种不可说的野心。 顿了顿,唐小志虽心有澎湃,面上却不动声色道:“请恕下官愚钝,不能参透殿下此言。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下官既得陛下抬爱,自当鞠躬尽瘁,对朝廷忠诚。而殿下身为大皇子,乃国之栋梁,未来储君。为陛下分忧,也自然是为殿下分忧。不是吗?” 如此摇摆的发言,显然不是燕文轩想听到的。 冷冷一哼后,他微怒道:“哼!你少在孤面前耍什么嘴皮子!话说到这个份上,你肯定知道孤想要的是什么!而你的选择,将决定你是否能继续活下去。毫不夸张地说,孤若要你死,就连父皇也保不住你!” 这么一阵威胁,寻常人肯定马上跪下表忠心。 毕竟拒绝未来储君的招拢,是极为不明智的,且极易惹来杀身之祸。 但唐小志却轻描淡写地来了一句“下官惶恐”,而后镇定自若。 燕文轩道:“你最好是真的惶恐!孤的善意已经说明,就看你是否能知好歹了。墨儿的招亲大会之后,孤要你去做一件事!做好此事,你可高枕无忧!” “殿下请讲!” “我要你利用官媒之权,将一个人从南宫府中救出,交给孤!” “南宫府?当朝宰辅之家?” “是!” “殿下想救何人?” “此人身份特殊,她既是三军兵马司主将秦放的爱女,也是亡故武威侯南宫文武的遗孀,秦弱弱。” 一听秦弱弱的名字,唐小志猛然震惊,面色微变。 从赵卿口中得知,唐小志已对这位名唤“秦弱弱”的名门之女有所了解。 她是亡故功臣之妻,一朝主将之女,也是赵卿的心上人,其身上的厉害关系牵涉到了宰相府、御林军和兵马司府三大巨头的“利益”。 可谓是举足轻重。 南宫家留着这位遗孀在府内,就相当于捆绑住了秦放这个兵马司主帅,在朝廷中拥有一个固若磐石的盟友。 而赵卿手握十万羽林卫兵权,权势滔天,同样不容小觑。 他与秦弱弱之间的感情归属,决定着这位大统领的走向。 得秦弱弱,则得赵卿拥护,这几乎是明摆的事实。 赵卿已然拜托过唐小志去操办此事,如今燕文轩竟然也有此要求? 目的是什么? 为了赵卿! 燕文轩不单想招拢我,还想通过我身上的官媒之权得到秦弱弱,再通过秦弱弱示好赵卿! 赵卿乃皇帝的心腹,时刻陪伴圣驾。 得到了赵卿的效忠,相当于掌握了皇帝的所有行踪和想法! 如此想到,唐小志心中大惊。 隐隐间,他竟预测到燕文轩在筹谋一个“大局”。 一个近乎于“谋逆”的大局! 这位大皇子有了反心? 但是为什么? 他本就是未来的储君,为何还要筹谋造反? 理由呢? 不会是为了排除万难,和应飘飘在一起吧? 爱情的魔力有这么大? 唐小志既惊又有些难以置信,面对燕文轩此时的要求,故作震惊模样道:“这...牵涉到朝廷重臣的家事,下官人轻言微,即便有官媒之权,恐也无能为力啊。殿下。” 燕文轩却道:“哼!凭你自己肯定不行,但加上孤...谅那南宫昊也不敢不放人!此事,你只需答应,孤自会暗中帮你。” “这...” “这什么?你想死?” “下官想活...” “想活,就按孤说的做!还有,孤的这四个朋友,以后就留在你身边,就当做你的贴身护卫。你去哪里都得带上他们,记住,是必须带上!即便...你去见父皇也不例外!” 燕文轩说着,指了指那四名诡异的壮汉。 “谢殿下抬爱,但下官身边自有守卫,就不必劳烦你的这四位朋友了吧?” 唐小志说着,暗中瞟了那四人一眼。 心中暗道:这四人一看就不是好货,且来路不明。你让我带着他们,万一他们要是行刺,老子岂非会受牵连?你当老子是傻帽? 第112章 借刀杀人!谁是鹬蚌,谁是渔翁? 不过燕文轩既然有此要求,就绝非唐小志简单一个推辞就可作罢的。 他微微冷笑一声,不容拒绝之色,道:“孤不是在跟你商量,是在通知你!你愿意也好,拒绝也罢。孤的这四个朋友都会跟着你!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懂得权衡利弊。今日之事,你若敢对旁人提起半句,后果自负!” “也别想着到父皇面前去嚼舌根,莫忘了...孤是嫡长子,未来储君!你说父皇会信你,还是信我多点?另有一事,孤听说白小露去求父皇准许她参加公开招亲,父皇也已经答应。孤对白小露并无儿女私情,但需要她身后的家族支持。你既是招亲的主官,便设法让孤一举夺魁,成为白小露的夫婿。” “此事不容有失,孤必须利用白小露彻底绑牢太师一党,可知?” 燕文轩一脸严肃,提出了他的第二个要求。 唐小志微微躬着身子,心思一沉。 暗道:看来燕文轩确实已经有了造反之心,他不仅想利用白小露的关系,获得太师府的支持,还想通过秦弱弱拉拢秦家,震慑宰辅南宫昊,并向赵卿示好。这四大巨头在朝中举足轻重,联合起来几乎可以震荡朝野。此时与他硬着来,怕是讨不来半点好处。还不如先顺从,再作打算。 如是想到,他状若惶恐,应了一声:“谨遵大殿下嘱咐,下官定当谨记。有大殿下的这四位朋友在侧,下官可高枕无忧...谢大殿下抬爱。” 燕文轩冷笑:“哼,你最好是真心谨记,孤不会再给你第二次机会。办好孤交代的事情,则你可继续过你太平日子,否则...” 他没有把话说全,接着就下了逐客令,接道:“行了,孤已无事,你退吧!记住,谨言慎行!” 说完,便又坐到蒲团上,闭眼冥想起来。 唐小志道了一声“告退”后,也不多废话,转身走出了佛堂。 而那四名江湖人士,在换了一身行头后,也跟着唐小志出门,如影随形。 几人前脚刚走,后脚肖遥就走了进来,摒退左右后,躬身对燕文轩说道:“殿下,你真要与这些反贼为伍?日前,你暗中出城密会前朝太子燕荀后,便带来了这四人。要知道,这四人可是反贼燕荀的得力手下...您当真要与虎谋皮?” 燕文轩连眼睛都不睁开,就自顾冷语道:“哼,燕荀这个狗贼胃口倒是不小,孤不过是想让他们配合演一出戏,迫使父皇尽快放权于我。谁知,那厮竟狮子大开口,妄想与孤共分天下?简直是不知好歹!不过也罢,先稳住他们。待孤大权在握,再将他们一力铲除!” 肖遥忧心道:“那殿下又为何将此四人留在唐小志身边?唐小志奸诈,恐会识破他们的身份,于你不利啊...” “无妨!正因唐小志奸诈,所以他更加懂得该怎么选择!” “可是,那四人若是行刺成功,伤了陛下呢?你说过不会取陛下性命的...” “呵呵,阿遥啊,有赵卿在,你当真以为仅凭这四人和他们暗中潜伏进王府的死士,就能杀得了父皇?孤将这四人送给唐小志,不过是想换个方式除去燕荀的人,顺便敲打一下这个唐小志。” “...” 听此,肖遥也不再多言,幡然沉默。 另一边。 唐小志走出佛堂后,心中若有所思,下意识地向王府的正门走去。 对此,身后的那四人倒也并未阻止,想必燕文轩已经事先为他们安排好了能在王府中自由通行的身份。 刚走出一段距离,就恰好看见迎面走来的赵卿。 与燕文轩的密谈,比预想中结束得要快些,以至于此时赵卿才姗姗赶来佛堂。 赵卿一见唐小志,先是喊了一声“贤弟”,而后目光便锁定在他身后的四人上。 端详了片刻后,赵卿像是认出其中一人的身份,冷声道:“你们四个是何人?为何在此出现?” 说着,竟想去握住腰间的龙头阔刀。 唐小志见状,赶忙快步过去按住了赵卿握刀的手,同时眼神暗示道:“哦,赵大哥稍安勿躁,这四人是我刚从王府挑选的助手,不是外人...” 赵卿行伍多年,目光如炬,显然是从那四人身上洞察到了什么猫腻,这才会警惕起来。 但见此时的唐小志话有隐晦,眼神闪烁的样子,倒也并未发难,稳了稳心绪后,配合道:“原来如此,那便无事了。但贤弟何时来的王府,我为何不知?你跟我细细说来!” 说着,便拉着唐小志向前,而后示意自己的侍卫将那四人隔开一段距离。 赵卿明显说了假话,他本是接到刘芒的通知后,赶来佛堂“救援”唐小志,又怎会不知唐小志怎么进府的? 二人一边走向前,一边窃窃私语。 唐小志说道:“赵大哥刚才想动手,是不是察觉到这四人身上有猫腻?” 赵卿直言道:“这四人并非王府的人吧?你是从何处将他们带来?不瞒你说,我已认出其中一人乃前朝余孽燕荀的得力手下。哼,这些反贼自以为掩饰得毫无破绽,殊不知,他们的画像早已在本将手中。之所以还不动他们,只是想放长线钓大鱼罢了。” “燕荀?” “他是前朝太子,你知道的...若没有陛下,龙椅上坐的应该是他。” “这...那赵大哥打算怎么办?” “哼,自从陛下来了幽都之后,这些反贼便时常游荡在王府附近。平日里他们没有机会混进来也就罢了,现在既然来了,那就先拿下再说吧。” 唐小志听此,想了想,道:“不!我觉得赵大哥应该等等,既然是为了钓鱼,那么大鱼还未上钩,又岂能提早拉杆?” 赵卿皱眉道:“可是,他们混迹王府,很可能会对陛下不利。” “没事。我会带他们离开王府,此四人由我来处理。” “贤弟有把握拿下他们?燕荀手下的死士可都不好对付。” “赵大哥就对我这么没有信心?放心吧,这四条鱼饵我帮你看着,大鱼你来收。” 赵卿沉思半分,倒也应允道:“好!不过,为保万无一失,我在你身边多安排几个侍卫?” 唐小志摇头道:“不用!这反而会打草惊蛇,一切如常即可,等我消息。我已有办法对付他们,保证他们毫无还手之力。” “...” 说话之间,已经走到了王府正门口。 赵卿收了收心绪,做着样子,拉高嗓音分贝道:“贤弟啊,大哥仍有公务在身,就不送你回府了。” 唐小志也做着样子,拱手道:“赵大哥不必远送,改日我们再小酌几杯。” “好!” “请!” 随后,唐小志便坐上了绕过前门的马车,赶回城北别苑。 一路上,却思绪不断。 燕文轩给他强塞的这四个人,居然全部是反贼,且与前朝太子有莫大的关联。 也就是说,此时非但可以坐实了燕文轩的造反之心,而且还得知他暗中已经和前朝余孽有勾连。 但燕文轩为何如此心急? 刚有造反的心思,就想立马动手夺权弑父、弑君? 要知道,这四个反贼能出现在王府,就必然有行刺之心。 而燕文轩为他们提供掩护,便是同谋。 还有,他为什么要把这四人放在唐小志身边? 这一刻,唐小志猛然想起燕文轩特意嘱咐的一个“重点”! 他要我时刻都带着这四个人,并且特意强调:即便是去见皇帝也不能落下。 而这四人都是反贼,我要是带着他们去见皇帝,岂非是在给他们行刺制造机会? 平日里,除了赵卿和御前带刀侍卫之外,很少人能带着武器接近皇帝。 但若是在招亲大会上,人员混杂之时,就不一定了。 这四个家伙要是在招亲大会上伺机行刺,且先不说成功与否,事后都会被定为谋逆。 而我是将他们带进来之人,岂不成了同党? 这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啊... 唐小志暗暗想到,心中一惊。 燕文轩这货果然不安好心,除了要拿这四人做监视我的眼线之外,还想伺机行刺。 但他应该也知道仅凭四人无法威胁到皇帝的安危,那么为何还要执意如此安排? 难道说...他想借刀杀人? 燕文轩明知行刺必然失败,但仍执意如此,是为了借皇帝之手杀死这几个反贼? 而在此之间,因为唐小志是将反贼带进来的人,也必会被定为同党。 燕文轩此计,非但能借机除去这些反贼,还能使唐小志身陷漩涡。 只是,燕文轩既然想和反贼合谋,又为何要借刀除去他们? 既然想通过唐小志之手救出秦弱弱,以示好赵卿和秦放,又为何要置唐小志于死地? 心中寻思着这些疑惑,唐小志脸色暗沉。 不对! 燕文轩不是真的要置我于死地! 试想一下,如果在大会上那四个反贼跳出来行刺之后,燕文轩要是将他们斩杀了呢? 那岂不是护驾有功? 而他在护驾有功,斩杀逆贼之后,再出言为唐小志这个“同党”求情、辩解,救下唐小志一命,那岂非又成了唐小志的救命恩人? 燕文轩安排此举,是想给自己制造功劳,并设计“收服”唐小志! 这四个反贼本就是诱饵,就是要去送死的。 只要他们动手行刺,燕文轩就会马上跳出来护驾! 而唐小志深陷“同党”的漩涡,理论上只有燕文轩可以救他。 那么燕文轩要是出手救了唐小志,唐小志感恩戴德之下,还不得对他誓死效忠? 好一个如意算盘! 唐小志心中层层剥茧,倒是巧妙地洞悉了燕文轩的计谋。 这计划要是能顺利实施,反贼与皇帝殊死相搏,唐小志成了“牺牲品”,幕后护驾有功,得利的是他燕文轩这个“渔翁”! 此计,不可不谓之一举两得的妙计。 燕文轩可以借此上位,稳固他“未来储君”的地位,又可让唐小志感恩效忠。 毕竟这几年因为当年九狼山之事,燕文轩与皇帝闹出了很多不愉快。 有了这次的护驾有功,他可以消除皇帝对他的坏印象。 只是,如今唐小志已经大致获悉了他背后的用意,还能让他顺利上位吗? 呵呵,好一个燕文轩! 竟将我视作了棋子? 这可是你设计在前,那就怪不得我筹谋在后了。 谁是鹬蚌,谁是渔翁?还犹未可知! 车厢中,唐小志露出一抹黠笑,暗暗想到。 回到别苑后。 唐小志一切如常,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事。 但身边突然多了四个眼线,难免有些放不开手脚。 索性就在命人通知马户和周成龙再次加快甄选的速度后,啥事也不干了。 整日窝在后花园,赏花遛狗,悠然自得。 等到了深夜凌晨,趁着那四个“贴身膏药”休息的间隙。 唐小志将刘芒和韩飞,以及另外两名手下叫到了密室,并着手组装了四把手铳,吩咐道:“你们几个,这几日无事就躲起来练枪,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火铳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招亲大会的重头戏,在于三十强往后的甄选。届时,你们听我命令行事。我让你们毙了谁,你们就毙了谁。” 四人同声应是。 这间密室是唐小志进驻别苑后,才命人紧急打造的。 私密性和隔音性都不错,在里面试枪,外边只能听到轻微的闷响,正好可以给刘芒韩飞他们用来训练。 几日后。 在唐小志的督促下,招亲大会的六十强选手已经决出。 会场地址也由两家茶楼,转移到了别苑举行。 按照唐小志的赛程规划,三十强往后的甄选,才会在王府举行。 也是那时,皇帝会亲自出面观赛,大会的四大导师也才会出现,乃是重头戏之一。 而在此之间,唐小志每天都能看到那四个反贼趁着甄选的契机,将一些陌生人带入会场,并授意唐小志将他们收做工作人员。 唐小志一一应允,并未过早地打草惊蛇,只是暗中记下他们的容貌和化名。 就目前而言,便有两方人马谋划着在大会上对皇帝展开行刺。 第一个,便是那个写出《将进酒》的潜在“穿越者”。 另一个,就是眼前的这四个“膏药”。 而他们都终将注定失败,成为某人的“嫁衣”。 第113章 写诗之人,被迫嫁给她? 又过了几日。 手下人传来了燕文轩被解除禁足令的消息,而那四名“贴身膏药”在燕文轩恢复自由身以后,像是有默契一般同时消失了。 也不知是不是去找燕文轩密谋着什么。 对此,唐小志倒是喜闻乐见。 这四个眼线的离开,正好让他有机会安排后面的事。 经过数日的紧张甄选,马户和周成龙尽量地压缩比赛流程,已然将入围的三十强名单决出。 三十强中,由马户领衔的寒门士子队伍占据了十个名额,其中又以胡秀才为热门选手。 周成龙带领的商贾队伍,同样有十个名额入围。 但微妙的是,这支队伍不为“娶亲”而来,只是单纯地想得到皇商的名头。 而这十人中,真正参选的只有李山、王海两家,其余人都只不过是被他们请来“陪跑”的。 不得不说的是,王、李二家为了得到这个皇商的名额,可谓是花了大代价。 在周成龙的竭力“收割”之下,王、李二家所能动用到的金条和银票都已拿出,俨然是孤注一掷,誓夺皇商的姿态。 另外十个名额,并没有意外。 便是由皇帝亲自遴选,从朝中各大权贵家族中选择出来的年轻子弟。 在外人看来,大王君上的人选必会在这些士族子弟中决出,其余人都只是凑凑热闹,或是为了奖金,或是为了一见龙颜,如此罢了。 孙钰身出名门,且又是前科探花郎,也算是当代的青年才俊,与朝中的权贵子弟颇有交往。 由他负责带领这些高贵的士族子弟,方可镇得住场子。 此时的书房中。 马户和周成龙已经到场,却未见孙探花的身影。 唐小志坐在书桌,不免纳闷道:“孙钰呢?没有通知他吗?趁着那四个膏药离开,咱们正好商量一下明日大会的事情。他怎能不在?” 马户笑着,将手上的两张文书递到他面前后,才开口道:“回大里正,已经通知了。但孙公子说...他不想见你,有事派人通知他即可。” 唐小志闻言一笑。 探花郎此时不愿出现,倒也情有可原。 你若在几日前刚刚被人威胁,还被痛宰了一百万两白银,恐怕短时间内也不会想见到对方。 “好吧。他不来也罢!正好我们也有些事情,需要对他避讳。” 唐小志说着,低头看向面前的两张文书。 其中一张,他只是略微扫视,而转手将之放到一边。 因为那张文书上记录的是,白小露招亲的三十强人选。 而白小露的夫君人选,已经被皇帝内定给了燕文轩,便无需去在意那些人的名单。 相比之下,真正的重头戏在于燕羽墨这边的人选。 唐小志目光聚焦,盯在纸上,边看边说道:“马户,燕羽墨的三十强名单中,哪一个是写《将进酒》的人,你为何没有标记?” 马户回道:“那厮至今未曾露面,不明身份,也不知住在城中何处。与大会组委联系,也都是单向。再者,陛下已经将此人定为十强选手,严格来讲,大王这边的人选应该有三十一人才对。我们还不知其姓名,故而并未标注。” 唐小志皱了皱眉:“这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月,还是无法查清此人身份?” 马户无奈摇头:“不可否认,此人隐匿的功夫非同一般,我们暂无眉目。” “也罢!他既然想躲着,那就躲吧。反正他已经答应参加十强赛,到时候不怕他不出现。原以为在这个世界里除了我之外,便再也无人能写出《将进酒》。殊不知,竟突然冒出这么个人来...” 唐小志说着,倒也并未急于在赛前挖出此人。 而马户听此,喃喃道:“听大里正您这么一说,我倒是记起了一些事。您还记得那首《夜记梦》吗?我想...我知道那首词是出自谁之手。” 唐小志目光一闪,道:“你知道?是谁?” “此词应该来自孙探花之手,但作者却是大里正您啊。” “嗯?什么意思?” “大里正忘了?两年前你编撰《小志诗集》时,我就在旁伺候。是亲眼见到你写出此词的,当时你想将此词编入诗集中,但念及《夜记梦》的特殊性,最后便作罢了。而原稿...你是转交我手。” 马户微微闪烁的神情道。 唐小志听了,回想起两年前的一幕,脑中似乎也有这么个印象。 顿了顿后,道:“然后呢?你瞒着我,将此词卖给了孙钰?什么时候的事?” 两年前的事了,若不是马户提起,唐小志几乎都忘了曾经将《夜记梦》的原稿交给他。 马户有些不好意思地点头:“是的...就是从九狼山上回村之后,那时大里正您仍在灵州。我与孙公子在村中养伤,闲来无事,就想宰他一手...便把《夜记梦》的原稿卖给了他。但我没想到的是,他竟将此词交给了白大小姐,还用来招亲...” “我去...那你干嘛不早点说?” “属下一来幽都便琐事缠身,一直未曾将此事放在心上,也想不到孙钰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拿出这首词...” “那你现在提起此事,是想表达什么?” “刚才听大里正说,除了你之外...应该无人能写出《将进酒》。那么有没有可能...这首诗词也是出自你之手,只是你忘记了曾经卖出去过?” 马户猜测道。 唐小志微微沉思,起身来回踱了两步。 他穿越过来以后,确实有写过这首《将进酒》,但并未使之流出市面。 当年的原稿,还留在他村中府邸的柜子里。 正如他所想,像《将进酒》这样波澜壮美的诗词,非一般阅历与感悟之人能写出。 就算是李白,也是在经历种种之后,人到中年,方才成作。 而唐小志在这个世界里,只是一个刚满二十岁的小年轻,这就将这么一首千古诗作写出来,未免会引人猜疑。 故此,这首诗词被他当成“压箱底”珍藏起来,就连像马户这样的亲信都未曾见过。 更不用说,他卖过这首词! “不可能!我是写过这首词没错,但绝对没有卖出去过。不然,你岂会不知?” 唐小志笃定道。 马户眉头更深,“那就奇怪了。既然大里正你写过这首词,并确定没有对外流出。那诗文是从何而来?天底下岂有人能写出一模一样的作品来?” 这话倒是在理。 在不掺杂任何剽窃因素的情况下,拥有独立思维的两个人,再怎么才华横溢,旗鼓相当,都不可能写出一首完全一样的作品,这概率比中福彩头奖还要低。 但站在“穿越者”的角度来说,却是极有可能的。 如果在这个大奉朝中,也隐藏着一个和唐小志一样的穿越者,那么双方都是“原着”就有可能了。 换言之,《将进酒》如果不是从唐小志身上传出去的,那么就必然有另一个穿越者存在。 “不可思议...这写诗之人到底是谁?” 马户百思不得其解。 这时候,一旁听了老半天的周成龙忍不住插嘴道:“去他娘的,管他是谁?横竖他都有浮出水面的一天,能写《将进酒》又怎样?反正也掀不起什么风浪,大王君上的人选已被陛下内定为志哥儿。” “而志哥儿既然也能写出《将进酒》,那就肯定能写出比之更好的。与其在此纠结他的身份,咱不如快点将他逼出来。一看便知是什么牛马!” 这货快人快语,倒也干脆直言。 而这话瞬间提醒了唐小志,目前他既是燕羽墨内定的君上人选,也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 皇帝对燕羽墨怀孕的“事实”深信不疑,早就有了“抱孙子”的打算。 可是,这“事实”只是唐小志凭空杜撰出来的,十个月后,去哪里要一个“皇孙”来给燕云天抱? 事到如今,也不可能去跟皇帝坦白此事了。 一说,便是欺君之罪,反而会死得更快。 那怎么办? 趁着现在“肚子”还不明显,赶紧设法让燕羽墨真的怀上? 但这难度显然很高,燕羽墨现在对他恨之入骨,又怎会自愿和他搞出一个“小唐”来? 唐小志默默汗颜,自知此事有些棘手。 对于大王君上这个名头,唐小志从内心深处并不稀罕。 和燕羽墨成亲,不仅要承担着以后被戴绿帽的风险,而且女尊男卑之下,根本毫无夫纲可言。 大王以后若是想找个面首侍寝,或者多立几名男侧妃,他这个有名无实的君上也是无从反对的。 不行! 打死不能做燕羽墨的“老公”! 不然以后的行动处处受限不说,还极有可能满头青草。 可是...不做这个大王君上的话,“怀孕”之事恐怕就会立马曝光。 皇帝震怒之下,不用多说,肯定会先砍了他的脑袋。 草了。 当初真不该撒这么个谎儿... 一旦我拒绝与燕羽墨成亲,在皇帝看来,便是始乱终弃,他绝对不会放过我。 在老子的火枪队和神武大炮没有成军之前,可打不过这狗皇帝一家啊... 我去! 难道老子真的要被迫“嫁”给燕羽墨那只母老虎? 想到这里,唐小志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114章 赛程加速,庐山真面目! 这要是真成了大王君上,醒来的第一件事不是洗漱吃早餐,而是得先穿戴整齐,去给那只母老虎请安,以后只能过着卑躬屈膝的日子,唐大里正就浑身不自在,想想都能预感到自己余生的“悲惨”生活。 对于曾经生活在文明社会的他来说,俨然无法接受。 大王倾城绝艳没错,但再好看也只是一朵花而已,“嫁”给了她,就相当于被迫放弃了整个森林。 大王位高权重,乃为女尊。 她性趣来了可以召见“王妃”侍寝,顺理成章,大大方方地“出轨”。 而他...哪怕是偷偷撩一下身边的宫女,那也是罪犯七出之条,轻则浸猪笼,重则满门抄斩。 那不等同于找死吗? 最关键,也是最可怕的一点是,唐小志不知道“十月”之后,该去哪里找一个皇外孙来给燕云天。 燕羽墨如今视他如眼中钉,恨不得剥了他的皮,肯定是不会愿意与他将错就错,赶时间生出个小宝贝来。 而十月后,没有小宝贝出现,唐小志便是欺君之罪,想活都难。 燕羽墨倒是可以不着急,这个弥天大谎是最先从唐小志口中说出,也是他施展诡计令皇帝不做细查,就确信大王有了身孕。 这要是谎言被戳破,燕羽墨顶多就是被斥责两句,唐小志可就不一样了。 以燕云天暴君的本色,恐怕得将他做成活人俑...九族连坐。 完蛋了。 这些天不是在忙着操办大会敛财,就是疲于应对燕云天父子的威胁,浑然不觉自己身上的“火”都快要烧到眉毛了。 这可怎么办呀? 做这个大王君上尤为不妥,不做就更为不妥。 合着,横竖都已经是个死局? 唐小志心中哀叹,不由苦笑起来。 周成龙见他愣愣发呆,打趣道:“哎,我说志哥儿,你发什么呆呢?是不是马上要成为大王君上,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一时兴奋过望?嘿嘿。” 站在马户和周大公子的角度来说,能成为大王君上,乃是莫大的殊荣。 二人只知皇帝已经将唐小志内定为了燕羽墨的“君上”,却不知皇帝为何要如此决定。 更不知在此之前,唐小志向皇帝杜撰出了燕羽墨怀孕的假消息。 唐小志一脸郁闷,啐了周大公子一口,没好气道:“兴奋你妹,你真以为这个大王君上如此好当?你喜欢,不如你来?” 周成龙呵呵一笑:“好啊,我倒是喜欢,但我知道...我没有机会...” 唐小志有着自己不能说的秘密,周大公子也不例外。 在清水河村之时,他指使刘芒等人绑了燕羽墨,并送到唐小志的床上。 此事,燕羽墨已然知晓,只是还没来得腾出手收拾他。 否则,周大公子现在可能要比唐小志更加有危机感。 “行了,别扯那些有的没的。先顾好眼前之事再说。” 唐小志摆了摆手,收了收心绪,重新坐回书桌前,接道:“马户,刚才我们说到哪了?” 马户回道:“说到写《将进酒》之人。” “《将进酒》...” 唐小志跟着默念了一句,蓦然眼前一亮,“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它呢?” 《将进酒》是他前世古代的一首诗词,原本并不存在于这个平行世界中。 如果诗文不是从唐小志身上流传出去的,那么能写出这首词的人,就必定和他一样是个穿越者。 而同时出现两个穿越者,原则上是不是该惺惺相惜? 在这一刻,唐小志灵机一动,猛然想到了对付燕云天父子的办法,心中暗喜起来。 他原本还以为若真有另外的穿越者存在,那肯定是来和他抢地盘的,甚至还曾对“他”起过杀心,但现在...却似乎想改变一下想法,先做个朋友看看... “马户,若我没有记错的话,明天的大会应该是举行三十进十的比赛?” 唐小志重新将那份三十强名单拿到手中,问道。 马户点头:“是的,按照赛程,明日由三十强中决出十强。半个月后,再择日决出三强选手。” “不!太久了。明日就选出三强吧,情况有变,我现在迫不及待要见到那位写诗之人的庐山真面目。通知下去,赛程加速,明日就是决赛。” “这...可是陛下此前已经同意了原本的赛程安排,如今我们贸然改变,他会不会有意见?” 唐小志想了想,“无妨,皇帝那边由我去说,你只管去安排。要快!” “是!” 马户见到唐小志说得一本正经,倒也不再多嘴,转身离去。 “龙弟,你也帮忙准备。按照计划,马户那一组,只会有胡秀才一人入围十强。你那组入围的人数最多,有七人!必须妥善安排,不可出什么乱子。至于,那些士族子弟...” 唐小志说着,目光斜视在名单上,轻笑着接道:“士族子弟就选二人入围即可。第一个是南宫家的六公子南宫凌云,第二个是兵马司元帅的幺子,秦红雪。去跟孙钰交代一下,务必在会上选中此二人。” “好!” 周成龙干脆利落,答应一声,便甩袖离去。 随后,唐小志叫来了刘芒、韩飞等四个“火枪手”,私下吩咐了几句后,便带人往王府赶去。 临时更改赛程,按理说,必须得到皇帝的同意。 但唐小志此去,却并没有要见皇帝的打算。 前往王府的途中。 马车厢里,唐小志看向刘芒,问道:“这几日情况如何?” 他虽然没有把话说全,但刘芒等人明显知道他要问什么,回道:“阿公放心,这几日我们除了吃喝拉撒,几乎都窝在密室中苦练枪法。不说已经融会贯通,但杀几个人不成问题。” “很好。另外一事呢?九狼山匪众...有多少人潜伏在我们的工作人员队伍中?” “约有十几人。皆已暗中监视起来,只能阿公下令处置。这些人曾在村中住过,我们记得他们的容貌。况且,他们的清白身份还是我们经手操办的,很容易就可以辨别出来。” “这些人之中,可曾见到应飘飘出现?” “没有。” “嗯,那就暂时不动,派人严密监视他们,必要时先控制下来,别给他们闹事。这场招亲大会本身也是一场杀局,皇帝正等着他们这些反贼现身,可以的话...别让他们去送死。” 毕竟与应大当家有过一夜之情,而且这些山贼还曾叫过他一声“姑爷”。若是能保下,唐小志还是想保一保。 “是!” 刘芒四人抬手应了一声。 来到王府后。 唐小志不找皇帝,反而是私底下找到了赵卿。 想通过赵卿之口,去告知皇帝临时更改赛程一事。 赵卿得知他的来意后,不由皱眉:“临时更改赛程,牵涉众多,贤弟为何有此想法?” 唐小志笑道:“赵大哥你想啊,我们之前的赛程都是公布的,天下皆知。那些意图不轨的反贼若要行刺,肯定会按照赛程的安排进行刺杀布置。如今我们临时改变规则,便会让他们始料未及,继而打乱他们的计划。如此,他们岂非更容易露出破绽?而你...是不是更容易将他们一网成擒?” 赵卿想想也是,应允道:“贤弟此言,说得极是。那愚兄这就去跟陛下禀报,涉及缉拿反贼,陛下定然答应。” “那就多谢赵大哥了。” “贤弟不必客气。愚兄也是想...让你快点结束幽都之事,然后替我运筹弱弱的事情...” 这位大统领阁下,说着自己的小心思,竟不觉有些难为情起来。 唐小志了然,也是一笑,笑而不语。 都说有感情的人,就会有软肋。 赵卿手中权势滔天,既掌握十万禁军的兵权,又深得皇帝的宠信,看起来无懈可击。 实则,却也难逃一道美人关。 只是,这位只闻其名的秦弱弱又是何等人物呢? 第115章 骂人都不带脏字! 翌日,清晨。 天没亮唐小志就早早起身赶去王府,今日之事,乃大事件。 若情况允许,他将快刀斩乱麻,决出燕羽墨和白小露的夫婿人选。 虽说这两个人选都已被皇帝内定,但随着那名疑似穿越者之人的出现,谁又知道结果会是怎样? 而经昨日赛程加速的消息一传出,那四名“膏药”不出意外地回到唐小志身边,又做起了那种几乎形影不离的跟屁虫。 不过这一次,唐小志叫上了刘芒等四个“火枪手”,也是时刻守在他身边。 火枪手的腰间,自然是隐藏四把已经压好火药上膛的火铳... 燕文轩在他身边摆了四个反贼眼线,而他也为这四个眼线安排四名杀手! 来到王府。 后院那处阔达十亩有余的花园中,已被搭起了一个巨大的舞台。 舞台之下,数百张桌椅围成一个圆圈,四处披红挂彩,尽显气派豪华,规格标准极高,宫侍成群,热闹非凡。 无数受邀的朝廷要员和幽都贵胄正在依次入场,王府门庭络绎不绝,全城同庆三日,一幕繁华。 唐小志趁着同上茅厕的间隙,暂时借口摆脱了那四个眼线的跟随,边放水边对马户吩咐道:“大会一旦开始,就命人把九狼山那十几个奸细给绑了,给我暗中送到别苑去。别给他们瞎参合,应飘飘的脑子是不好使吗?仅凭这十几个小山贼就想行刺?真是天真可爱!她自己不来,倒是想让自己的手下人来送死?” 马户微微一笑,并未发表自己的看法,只是应了一声是。 说完,二人也不多废话,收紧裤腰带,便离开了茅厕区。 殊不知,就在两人前脚刚走,后脚从隔壁的一个厕格中就走出一人。 此人络腮胡,板正高挑的身材,束高发髻,看起来已人至中年。 但观其眉宇间,除去粗眉乱胡之外的肌肤,却显得圆润嫩滑,完全不像是一个单纯的粗糙汉子。 即便像个汉子,也是近乎于那种略带阴柔的“软汉”。 那人走出来,一脸不悦地望向唐小志离去的背影,竟扭捏着一跺脚,小声腹诽道:“你脑子才不好使!你脑子里都是浆糊、豆腐!哼,谁说我不来?今日,我就要砍了狗皇帝的脑子!” “不过...算你有点良心。还知道将我那些手下支开,也...不枉我与你一夜之情。至于我...没有弟兄们的策应,即便顺利砍了皇帝的脑子,也毫无生路可言。罢了...他们日后若跟了你,也算是有了依靠...” 她幽幽自语着,眼中闪过了一眸落寞。 回到舞台处。 随着“当”的一声铜锣响,宣告着招亲大会三十强决赛的开始。 赵、李两位主持人上台主持,同样是一场激情澎湃的暖场话后,在接下来长达五分钟的时间里,这二货都在念广告词。 “本次大会由威武大圣仁德孝礼皇帝主办,礼部、户部监制,清水县清水河商社承办,幽都王氏商行,李家鼎春楼协办。特约鸣谢孙氏钱庄对本会的友情支持。” “大会采取分组淘汰制,由清水河商社社长唐小志担任总导师,后起大儒马户,前金科探花郎孙钰,以及英俊潇洒的周成龙公子担任小组导师,联合为您倾情进献。” “感谢二月红牌月事布,为本会独家冠名。” “二月红,三月春,四月晓红春。二月红牌月事布,女性知音,谨防侧漏,天葵至宝。” “...” 如此盛事,唐小志肯定不会放过大好的广告机会。 片刻后。 轮到导师进场环节,舞台上装着四个木制的转椅,马户三人的位置靠前,作为总导师的唐小志则坐在身后那张最大的转椅上。 “接下来,请诸位欣赏由我们总导师亲自作词作曲,清水县第一美女凌志玲,导师马户为你带来的歌舞---《夫妻双双把家还》。希望在座的诸位才俊,今日能有所斩获,抱得美人归,从此扶摇直上。” 主持人高亢的声音传来。 婉转的曲调声起,七八名身段妖娆的舞女上场,翩翩起舞。 “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 一曲经典的黄梅戏,悠扬乐起。 马户算是出尽了风头,这货虽长得像驴,却有着一副令人恭维的戏腔,与清水县第一美女凌志玲那清灵的嗓音搭配,倒是相得益彰。 全场的气氛,在一段应景的歌舞中逐渐高涨,欢呼声此起彼伏。 歌舞过后,便是真正的甄选环节。 但毫无疑问,入围者都已内定。 对此,唐小志并没有提起多大的兴趣,乃至于到三十进十的赛程结束,也只是仅仅转腚两次。 而能让他稍微注意的,便是士族子弟中那两位高门公子,南宫凌云和秦红雪。 午后,随着十强选手的决出,中间有大约两个时辰的休息时间。 最终的入围名单,正如唐小志之前定下的。 马户那个组别,只有胡秀才一人入选。 周成龙的人数最多,但除了王、李两家商贾之外,其余人都是他们请来的陪衬,会在十进三的赛程中刷掉。 孙钰领衔的士族子弟,也就只有南宫凌云和秦红雪。 当然,唐小志对此也并不上心,他此时最关心的,是那位至今仍未露面的疑似穿越者,也是献上《将进酒》之人。 此人会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献诗参赛又是什么目的? 休息的间隙。 在后院一座高起七八米的塔楼之上,皇帝燕云天一身龙袍,负手而立,幽幽看着宾客和会场工作人员散去,转而去布置今晚的晚宴会厅。 入夜以后,便会举行一场宴会式的十强赛,并最终确认燕羽墨和白小露的夫君人选。 皇帝身后,此时站满了人。 太师白凌风,太傅司徒雅,六部尚书,以及众多从受邀从京城赶到的达官贵人,都悉数在场。 可谓阵仗空前。 一身红衣凤袍的燕羽墨,今日看起来格外的尊贵高雅,那张三六十度无死角的精致面容,以及姣好有致的身材,几乎能令所有雄性动物垂涎,美得不可方物。 “父皇,那狗...唐小志草草了事,颇有怠慢的嫌疑。您快下旨将其治罪!” 大王如今对唐小志恨之入骨,根本不放过任何可以针对他的机会。她本想说“狗贼”,但念及此时众多大臣在场,便及时改了称呼。 意识到唐小志有意加快进程,将原本计划持续半个月的赛程压缩到一天内完成,不免出言“问罪”道。 皇帝却摆手笑道:“哎!这怎能说是怠慢呢?正所谓去其糟糠,取其精华。赛程啰嗦繁琐,反倒会令人失去兴趣。迅捷而紧凑,方能引人关注。他此举已得到朕的同意,何罪之有?” “可是父皇...他只是在甄选本王君上的人选,却对白小露的夫君人选只字不提,岂非是在渎职?” “你不知道吗?为了尽量的压缩赛程,唐小志化繁就简,已经将你二人的甄选事宜合二为一。白小露的夫君人选不必决出十强,只需有人在会上当场写出一首与《夜记梦》想媲美的诗词,经由朕、太师以及太傅商讨定夺后,便是最终决胜者。” “那本王呢?” “你...你的君上人选,自然是由朕决定。此人必定要是文武双全,才思敏捷之辈,才可配得上朕的女儿啊。” “父皇...” 燕羽墨闻言,还想说些什么,但被燕云天抬手打断。 燕云天笑着,转身看向身后的白凌风和白小露,接道:“对此,白太师和露儿可有意见?” 白凌风一脸慈眉善目,向前一步,恭敬道:“微臣没有意见,全凭陛下安排...” 但话没说完,就被身旁的白小露打断:“启禀陛下,臣女有意见。” 燕云天颇感意外之色,“哦?露儿有何意见?” “臣女想改改规则!” “改规则?这...如何改?” “陛下,臣女献上的这首《夜记梦》乃一首悲情悼亡诗,按理说,不便出现在大王招亲这样的喜庆场合。臣女斗胆,想借用大王海选会上的那首《将进酒》作为比对诗。只要有人能写出与之媲美的词句,则不论老弱贵贱,臣女皆嫁!” 此言一出。 不仅令皇帝眉头更深,就连在场的众人也不由一愕,相互小声议论起来。 一些今日刚刚抵达幽都,还未见过《将进酒》和《夜记梦》的人私下窃语: “《夜记梦》是何人所写?为何本官此前未曾听闻?” “大王招亲乃本朝一大喜事,若《夜记梦》真是一首悼亡诗,那么即便是再如何上佳,也不宜此时彰显啊。” “陈侍郎说得对,白大小姐这建议合乎规矩、常理。” “那《将进酒》又是什么诗作词典?白大小姐素有才女之名,招亲不用自己的诗词,反倒借用一首来历不明的作品?” “哎!诗词作品只分好坏应景,你管它来路作甚?只要不是出自反贼之手,何伤大雅?白大才女看上的作品,定不会差!” “...” 听着身边诸多权贵私语,白小路心中蓦然一笑,小心思盘算起来: 哼!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想让我嫁给燕文轩,但本姑娘岂会任你们摆布? 皇帝肯定是命内阁大学士为燕文轩写好了许多悼亡诗了吧? 那就正好了! 我临时更改规则,让他们那些准备好的诗文都毫无用处! 而《将进酒》的意境极高,根本非常人短时间内可以临摹出来! 也就是说,燕文轩肯定没办法拿出更好的诗作。 那我...便可以借机彻底摆脱与他的婚约纠缠,恢复自由身。 ... 不得不说的是,白大小姐这个意见一提出,倒是令燕云天始料未及,此时微微愣住。 “这...露儿...” 皇帝迟疑着,口中“这”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白小露瞧准时机,赶忙朝皇帝身边的燕文轩,躬身道:“大殿下以为呢?此举,是否更好?素闻大皇子文思绝妙,满腹经纶,想必定能将《将进酒》比下去。” 话声落地。 原本只是白小露在向皇帝请求,但随着白小露这么一说,压力似乎都转移到了燕文轩身上。 在场几十双眼睛都盯着他看,想听听这位大殿下的意见。 而如此境地,燕文轩似乎陷入了无可抉择的境地。 若是拒绝白小露的请求,那么就相当于支持在燕羽墨的招亲会上念出一首悼亡诗,未免有些煞风景。 但若是同意,大皇子殿下却又真的难以在短时间写出媲美《将进酒》的诗作。 这该怎么办呢? 皇帝犯难,大殿下也在犯难。 父子俩第一次有默契的对视一眼,却显得有些莫名怪异。 最终还是燕云天力道:“行吧!那就听露儿的,毕竟是你的亲事...” 然而,皇帝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在暗道:罢了,就先依你!反正最后还是朕说了算,朕说除了轩儿的诗词之外,就没有更好的。你还能跑掉?哼哼! 隐隐间,这位皇帝陛下已经在打算用强权。 白小露瞬间惊喜,露出笑容:“谢陛下,陛下英明。” “...” 到了黄昏时。 临近最终的晚宴时刻,比赛还未开始,唐小志就早早地来到了宴会厅。 见到宴会厅中此时已经来了许多人,有身穿各色官服的朝廷吏员,也有许多风骨铮铮的文豪大儒。 但对于唐小志来说,大多数人都是陌生。 众人围在宴会厅中央,从房梁上吊下的一幅字画前,摇头顿首地私语: “这就是《将进酒》?啧啧...果然是气势磅礴,撼魂荡魄,乃绝古词句啊...”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仅仅是这两句,就令老夫荡气回肠啊...” “到底是何方大儒有此大才,竟成千古佳句?不行!会后,老夫要与此词作者促膝长谈,虚心求教!” “有此一词,我大奉文坛,黯然失色矣!” “此词作者必定才思横贯古今,理应官拜文思阁大学士!” “...” 众人纷纷赞不绝口。 姗姗到来的唐小志见此,轻笑着,幽叹道:“是啊!太白诗仙的巅峰之作,岂非正是博古通今?不过,依照太白先生的习性,莫说是官拜文思阁大学士,你就是给他做太学院正,他不喜欢,那也徒劳妄想。” 闻此。 围观之人纷纷回头,看向唐小志。 其中一人,显然是没赶得及参加上午的三十强赛,见到唐小志面生,便问道:“你是何人?见你年纪轻轻,也懂诗词?” 唐小志一笑,正想说话。 那人身边的同伴却已经帮忙介绍道:“龙兄,你今日来得稍晚了些,没赶上上午的比赛。这位是唐公子,年纪虽轻,但深受陛下抬爱啊。他既是承办方清水河商社的社长,也是大王招亲会的总导师。据说,还是一名诗人,着有《小志诗集》一书,那也是佳作连篇啊。就连陛下也赞不绝口,只是下官未曾有幸一阅。” 那人却蓦然皱眉,冷声道:“清水河商社社长?一介铜臭的商贾?那怎堪妄称诗人?哼,即便稍微能舞文弄墨,也难登大雅之堂。陛下怎会让他做什么总导师?” 此人未知唐小志身份时,说话还有些保留,但一听他乃商贾之流,瞬间语气便鄙夷起来。 但这无可厚非。 士农工商,商贾最末,素来不受官宦文士待见。 唐小志听后,微微一笑,倒也不见动怒,斜眼瞟了对方一眼后,轻笑道:“哦!吾等商贾末流,自是不入士族法眼。敢问,这位大人怎么称呼,哪里就职?” 那人嘿嘿一笑,昂着头颅,摆袖道:“吾乃...” 但刚吐出两个字,唐小志就立马打断道:“行了,你也别多费唇舌了。见你身穿九品官服,恐怕也是末等官员罢了,不足挂齿。我现在不想知道了,只是奇了怪了,大王招亲乃是大场面,怎么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混会场?你区区九品官末,难道是进来提鞋的?” “但提鞋自有侍者在,你来此作甚?你也会诗?我见你满口黄牙,一嘴口气。即便会诗,那也是臭的。商贾不堪大雅,但你可能连给商贾提鞋都不配。唐某便是商贾,那又如何?就是我这个商贾操办了这个招亲大会,你是不是也觉得不堪入目?” “来人啊,传本总导师的指令。未有陛下旨意,凡五品官员以下者,不可入内观看。想进来也可以,但不设其座,不列其位,只能做提鞋擦地的工作。就好像这位大人一样!” 他指向了对面的那人,嘴里说着狠话,面上却斯文得体。 原本还想以一种温和的方式和这些朝廷官员交流,但那厮一知唐小志是经商的,立马一副桀骜优越的嘴脸,令唐大里正尤为不满。 眼下一阵数落,丝毫不给对方留情面。 那人一听,脸都绿了:“你...你敢辱骂本官?” 唐小志轻描淡写道:“我骂你了吗?你不识字,听不懂官话?方才我哪里说过一个脏字?你这个九品官怎么来的?估计是买来,你定是目不识丁,听不懂人话!看来,我要禀明陛下,彻查你是否有舞弊买官的行为!” “你...” “我什么?” “你可知本官是谁?你胆敢污蔑本官舞弊?”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过倒是可以猜猜!你是狗吧?不好意思,我见你长得像狗,故而有此猜测。毕竟狗嘴里都长不出象牙,所以你沽名钓誉,眼高于顶,看不起我们这些商贾。但你可知?没有我们这些商贾,你可能连底裤都买不到吧?哦,对了,狗不穿底裤。” “你...你敢骂本官是狗?你...气煞我也!吾乃...” “你乃?你有.奶?我去,莫非你是个阴阳人?” 两人说着,竟演变成了针锋相对。 那人看着官位不高,却似乎有些背景来头,两度想自表身份。 但唐小志最看不惯那种自恃高贵,眼高于顶之人,也是两度打断他的话。 而那厮在被唐小志损成“阴阳人”后,一下子气不过,竟两腿一蹬,吐了一口鲜血。 令唐小志大为失望,暗道:就这心理承受能力,还做官?老子还没带脏字骂你呢。 正在这时。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伴随着一声威严的话语: “哼!你当真不想知道他是谁?” 唐小志回头一看,微微一愕。 只见太师白凌风身后跟着一众随从走了进来。 第116章 古今惊才,唐大师! 白凌峰一走进来,全场随即陷入了寂静。 这位当朝太师可是真正的实权人物,位列三公。 若按照原始的百官排名,其地位犹在宰辅南宫昊之上,真正的位极人臣。 最重要的是,白凌峰桃李满天下,门生遍布朝廷各大机关,极具影响力。 只需往朝中一站,那就是可以震慑全场的人物。 就连唐小志此时见了,都不得不拱手喊一声“太师大人”。 场中官员更是一一弯腰行礼,口中或是“先生”、或是“老师”,恭敬斐然。 而白凌峰走进来后,瞟了那位倒在地上吐血呻吟的龙姓官员一眼,便摆手道:“将龙丈国抬出去吧,估计他今晚是参加不了大会了。” 唐小志听此,心中不由咯噔一声。 丈国? 是不是国丈的意思? 这老匹夫是皇帝的岳丈? 草了,老子不会捅了马蜂窝吧? 怪不得这厮以九品的微末官位,竟能进入会场... 可是不对啊。 皇帝的岳父佬怎么可能是个九品小官?怎么说也得是个三品官衔吧? 不对! 这其中肯定有些隐秘! 而且在场的官员似乎都对这位“丈国”不大重视,即便他真是国丈,那也是个被贬的国丈,应该不足为虑。 唐小志如是想到,倒也没多在意。 只不过,那位“龙国丈”在被人抬走之时,私下给了唐小志一个怨毒的眼神。 令唐小志隐隐间有种预感,与这位微末的“国丈”肯定会再次相见。 这时候,白凌峰才转过头瞧了唐小志一眼,微微一笑。 却是笑而不语,径直走向了《将进酒》的字画前,仔细阅览起来。 良久后。 白凌峰惊叹,掷地有声地喊道:“好词!好词啊!我大奉卧虎藏龙,竟有人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实乃惊为天人啊。” 此话一出,在场官员文士纷纷附和:“太师此言甚是,写词之人必是惊才,也不知是何方隐士大儒。” “下官以为,此人当由太师举荐,引入朝中为官,助力我大奉盛世。” “然也!当今朝廷能举荐此等大儒者,非太师一人莫属。” “...” 众人一阵溜须拍马,称赞词句的同时,也不忘对白凌峰奉承。 白凌峰却不为所动,微笑着转头看向身后一脸淡定的唐小志,道:“唐大人,你以为如何?” 唐小志闻言抬手,浅笑道:“太师说是惊才,那定是惊才。唐某浅薄,不便论足,附太师意。” 白凌峰羊胡须一捋,“哦?唐大人有些谦逊过头了吧?本官有幸在陛下手上读过你那本《小志诗集》,顿感唐大人亦是才思不凡。不如,趁着大会没有开始,你就地写诗一首,看是否能将此《将进酒》比下去?” 唐小志一愣,暗道:嗯?这家伙什么意思?想摆我上台,试试我的深浅? 心中略微沉思,赶忙佯装惶恐道:“这...下官学浅,自问无法写出更好的诗作。太师折煞我了,下官惶恐。” 这倒是一句实话。 李白的巅峰之作,岂是能说比下去就比下去的? 纵观华夏五千余载,能在诗词上打败李白的,除了他自己,更有谁人? 若有,或许北宋的苏轼可以一比,但也绝非有所胜算。 唐小志并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出风头,虽说他可以照搬出另一首李白的代表作出来应对,但何必做这个出头鸟? 皇帝将他内定为燕羽墨的夫君,他正愁着如何摆脱,哪有心思去出风头? 况且在此之间,还隐藏着一个疑似穿越者... 能低调,就保持低调吧。 这要是搞不好,真成了燕羽墨的“王妃”,以燕羽墨目前对他的仇视程度,日后的悲惨生活可想而知。 而同一时间,听到唐小志略有拒绝写诗的意思,白凌峰也是心有微妙。 暗道:嗯?这黄口小儿不愿作诗?是作不出来,还是有所隐晦?陛下传我密旨,命我早先一步前来逼迫这厮写诗一首。说是诗作只需小有惊艳,陛下便会在大会上择机刷掉《将进酒》,将他定位大王君上。 可是《将进酒》太过壮阔,岂是这厮能对得出来的? 罢了。 这并非老夫应该在意的,只管遵命行事,逼迫此子献诗即可! 想到这里,白凌峰面色一收,严肃道:“唐大人还是谦虚了,陛下既能任命你为大会的总导师,则你必有过人之处。怎会写不出来?若写不出来,那岂非...” 他并没有把话说完,而是留给唐小志自己体会。 潜台词便是:皇帝命你承办大会,便说明你小有才情。若是你连当场写诗一首的能力都没有,那岂不是沽名钓誉,名不副实?这总导师之位,你情何以堪? 唐小志一惊,顿时有种被架在火上烤的感觉。 这老家伙是铁了心要摆我上台,逼我写诗? 他当众如此说,还搬出皇帝的名头坐镇,我若还是执意不写,便会被认定为浪得虚名,德不配位,不堪就任这总导师之位,在场的官员私底下也会唱衰我... 对商会和我个人的声誉,那可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而老子的枢纽计划才刚刚开始,不能没有商会的资金支持。 我个人声誉是小,商会一旦有了污名,那就大事了。 但是,我一旦写诗,皇帝借此指定我为燕羽墨的“老公”怎么办? 如是想到,唐小志一时两难。 不过,顿了顿,倒也瞬间开朗:好吧!写就写,你想让我出名,我还能拒绝你?反正我是总导师,又不是选手。皇帝到时若选我做君上,我便以不是选手为名拒绝。况且,还有写《将进酒》那厮顶着呢... 一念至此,唐小志也不再推诿,状若为难道:“这...好吧!那下官就献丑了,写得不好,诸位大人不要笑话才好。” 白凌峰得意一笑:“甚好!来人,为唐大人准备文房四宝。” 片刻后。 侍者抬着一张书桌,并附带纸墨笔砚,摆在大厅中央。 众官员文士看热闹,将桌子围了一圈。 唐小志执笔,脑中寻思着,该用哪一首词来堵住这些人的口呢? 这首诗词不能太惊艳,不然真被皇帝选中了,那就有口难言了。 毕竟,皇帝可不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他说你是君上,那么你就只能是君上。 但又不能太平淡,否则便配不上“总导师”的头衔。 唐小志绕着书桌走了一圈,半分钟后,心中已有所决定。 落笔之下,边写边说道: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龙飞凤舞一刹,一首《赤壁怀古》终成。 正如唐小志自己所认为,能媲美李白诗作之人,除了他自己,或许就只有苏轼苏大家了... 《将进酒》写黄河壮阔之境,叙事劝酒,而这首《赤壁》写长江,道小乔周郎,乃对应匹配,同是波澜壮美,古今绝唱。 令围观众人一见,登时目瞪口呆,惊为天人一般的错愕。 “这首词句...堪为天人之作...惊才,惊才矣...” “古有神童七步成诗,才冠人伦。今有唐大师绕桌一周,成词《赤壁》,冠绝今古啊...” “《赤壁》、《将进酒》乃为绝世佳作,恐无后人能及。唐小志...哦,不,唐大师年纪虽轻,但已有惊世才华,可为导师!” “唐大师,今年刚及弱冠吧?可有婚配?吾家有女,你可愿一见?” “...” 诗词一成,众人观之,震惊了半晌后。 不用有人牵头,便一股脑地自发赞扬起来。 有些急功近利之人,为表吹捧巴结,甚至都搬出了自家女儿,场面一时热闹起来。 离得最近的白凌峰盯着词作,直接石化当场,脸色忽闪,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首词作“惊世骇俗”,他自问无法写出同等的作品,有些自残形愧起来。 此子...莫非真是古今惊才? 白太师有些懵了。 怪不得陛下有意内定他为大王君上。 这时候,门外传来了一声太监的旱鸭嗓: “圣驾至!” 第117章 他在勾引本王的嫂子? 众人一听,赶紧收起心思,转身看向了门口处。 却已见皇帝身后跟着一大群人站在那里,似乎到了有一会儿,只是并未声张。 而众人惊艳于唐小志的词作,方才倒也没有丝毫察觉皇帝的到来。 “哈哈哈,好一首《赤壁》,唐爱卿果然有大才之风。” 燕云天显然听到了那首词,此时笑呵呵地走进来,在众人的膜拜声中走向书桌。 拿起桌上的词作,仔细看了看后,不由又赞了一声:“确实上佳,堪比这首《将进酒》!看来,唐爱卿是深藏不露啊。” 说着,他向唐小志投去一眼若有深意的目光。 唐小志躲闪着他的目光,赶忙拱手道:“谢陛下夸赞...啊...” 但话没说完,唐小志忽感自己的脚掌一疼,忍不住“啊”了一声,顿时吸引住了全场的目光。 下一刻,他还没来得及弄清怎么回事,就听见燕羽墨冷冷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哎呀,这是谁的狗掌,敢拦住本王的去路?哼,真该砍掉!” 这时候,唐大里正才发现,燕羽墨也跟在皇帝身后走进了大厅。 只是,这女人心思歹毒,放着一边宽阔的“大道”不走,反倒是故意走到他身边,狠狠踩了他一脚,还用脚尖使劲地碾压。 最令人气愤的是,她本就是故意绕过来踩人的,偏偏扬言是人家挡了她的去路... 唐小志疼得差点飞起,龇牙咧嘴。 大王可是带兵上过战场的人物,并非一般的弱女子,她这一脚肯定不轻。 踩完之后,燕羽墨还颇带得意、挑衅的神色,佯怒着道:“看什么看?还不滚开?等本王宰了你?” 说完,冷冷一哼,昂着头颅想走。 唐小志满头黑线,暗道:草泥马,有眼睛的人都看到老子现在是站在边上,你故意走过来踩我,还说我挡了你的路?这狗女人是横竖跟我过不去了?他娘的,老子就不受你这种气... 心中一怒,唐小志气愤,有“仇”就想立马报。 他暗自盘算着,等到燕羽墨稍微走出几步后,忽然不动声色地踩住了她拖得老长的裙摆... 大王今日穿着一套大红喜庆的凤袍,头上满是朱钗。 而古代的风袍为了彰显雍容华贵,都会将裙摆设计得很长,能拖地的那种。 被唐小志这么一踩,她浑然不觉。 但没多久,原本正阔步向前的大王忽然脸色一变,顿感身后被一股“大力”拉扯,脚下一滑,失去重心,竟在满堂众目睽睽之下向后倒去。 “啊...” 大王始料未及,发出了一声惊呼。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没有人扶她一把,肯定是得摔个仰面朝天。 在旁的众官员,倒是有人能及时出手,但念及大王的凤体不可轻易触碰,饶是不敢动手扶。 唐小志却没有那么多顾忌,他一个箭步上前,就拦腰扶住了燕羽墨,还状若紧张道:“大王,小心啊...” 嘴里说着“关心”的话,唐小志的嘴上却划出一抹黠笑。 因为他在扶住大王的瞬间,手上不动声色之间拧住了大王的细腰,慢慢扭动... 燕羽墨猛然向后倾倒,本就惊魂未定,却又忽感自己的腰间传来剧痛,肯定是被人拧了。 紧接着,就看见了唐小志那张脸...不由一声惊呼:“啊...狗贼,你敢...赶紧放开本王!本王杀了你...” 说着,便赶紧去拍唐小志的手,却怎么也拍不掉。 唐小志依旧拧着她,还故意大声道:“大王恕罪啊,卑职不能放开你。放开你,你就摔地上了...” 他说着话,目光却隐晦地看向了皇帝。 皇帝也是一惊,赶紧冲过来接住了燕羽墨,焦急道:“墨儿,你怎么样?没事吧?怎么那么不小心?你真是的...” 燕羽墨咬牙切齿,狠狠瞪着唐小志:“父皇,他...他抓着本王,你快命人砍了他!” 唐小志却一副有恃无恐之色,做着样子道:“卑职只是想扶住大王,并无歹意。” 燕云天瞧过去一眼,却丝毫没有怪罪的意思,反而是有些埋怨地对燕羽墨说道:“没有他扶着你,你岂非就摔倒了?你现在这个身子...能摔倒吗?” 皇帝突然来了这么一句隐晦的话,不仅令燕羽墨幡然语塞,也引来了众人的狐疑四起。 什么叫你这个身子不能摔倒? 大王孱弱到连倒地一下,都经受不起了? 还是另有隐晦? 在燕云天看来,燕羽墨现在可是带着“身孕”的,肯定不能随便倒地。 而唐小志扶住她,是在保护她肚子里的孩子... 也正是因为这点,皇帝并未怪罪他刚才接触“凤体”之罪。 唐小志也正是想到这点,才敢当着所有人的面实施“报复”。 “可是父皇,他踩了本王的裙摆...他是罪魁祸首!” “那你放着这边宽阔的路不走,绕到他身边作甚?他即便踩了,也是不小心。” “父皇,你的意思是本王错了?” “当然是你错了。唐爱卿及时扶住你,何错之有?” “父皇你...” “行了,赶紧去后室整理一下,莫要出了洋相。大会马上就开始了。来人,送大王去后室。” “...” 如此一言,倒是让燕羽墨再难辩解。 唐小志“复仇”成功,心中得意翩翩。 片刻后。 随着外边华灯初上,皇帝下令各就各位,选手与宾客依次入场,决赛即将开始。 此次的十强赛将决出三甲人选,根据皇帝更改后的最新规则,他只会接见三甲人选。 至于皇商名额之选,以及白小露的夫婿,则会通过圣旨的方式公布。 而皇帝会见,设在宴会厅的后室。 换言之,此时主持大会的还不是皇帝,而是唐小志这个总导师。 皇帝与燕羽墨、燕文轩兄妹俩,会在宴会厅主位的一张幕帘之后,静静观看。 等到与会人员差不多就位时,唐小志刚想登上主位,忽然瞟见了坐在第一排的白大小姐。 今晚,白大小姐也是主角之一,同样是盛装出席,如仙女下凡一般。 这是一场晚宴式的会诗比赛,与会之人面前都会摆着一张小桌,并略备酒菜。 恰好此时,遇上侍女们正在上菜。 唐小志顿住身形,朝白小露的位置走了过去,并稍微拦住了侍女,道:“等等,白大小姐口味清淡,不喜重口味。给她另外换几道菜,酒也不必上了,她不胜酒力,用温水代替。” 如此一言,不仅令白小露当头一愕,旁座的几人更是尤为诧异。 这唐大师怎么好像很了解白大小姐的样子? 还知道她不胜酒力,难道他俩喝过酒? 仅仅是喝过酒而已吗?还有没有发生点其他事? 白小露听此,神情有些不大自然,忙道:“唐大人不必如此,不必为我特意更换...” 唐小志却笑道:“无妨,也没多大的事儿。唐某有幸与你在灵州共事赈灾,知道你不喜油腻、酒水。” 说着,转头对侍女吩咐道:“快去换!” 侍女应是离去。 稍顿,折返回来之时,唐小志依旧站在原地没走,还伸手摸了摸侍女托盘里的水壶,而后皱眉道:“不行!水太凉了,要再热一点。再去换!” 侍女再次离去。 再次折返:“嗯,水温倒是适合了,但这青菜太油腻。赶紧去另外煮,怎么做事的?” “额,怎么回事?本官说白大小姐不喜重口味,你们就一点荤腥都不上?这全是素菜,怎么吃?换!” “...” 令人大感疑惑的一幕。 在接下来长达一刻钟的时间里,这位“唐大师”居然在亲自为白小露把关菜肴,连水温都要过问。 不免让人觉得有些过分关心,不可思议。 使得白小露尴尬不已,一再出言拒绝,但唐小志却不为所动,仍旧关怀备至。 而这一幕全被坐在幕帘后的燕羽墨看在眼里,此时有些难以置信之色。 心中暗道:这狗贼在做什么?干嘛要对白小露这么关心? 如此殷勤“伺候”,其心肯定不轨! 白小露是要嫁给大皇兄做正妃的,他如此举动是想干嘛? 勾引本王的未来嫂子? 谁给他的胆子? 这个淫贼... 你看他那谄媚的眼神,淫荡的姿态...就差没把白小露抱在怀里呵护了... 大王气由心生,也不知为何,竟蓦然觉得怒火横生,“铁拳”握得紧紧的。 这个狗贼...对本王睚眦必报,却对白小露殷勤献媚! 本王比不上白小露? 该死的淫贼...本王的嫂子你也敢碰? 想着,她已经忍不住了。 第118章 白大小姐的心悸... 就在燕羽墨气不过唐小志的双重标准,对她睚眦必报,却对白小露呵护备至,殷勤献媚,即将暴起喝斥这个企图当众勾引“大嫂”的淫贼时。 却被坐在一侧的燕文轩给拦住。 燕文轩暗示的眼神,朝自己的妹妹摇了摇头后,将她拉到一边,躲开皇帝的耳目,轻声道:“墨儿,你要做什么?不是说好了吗?一切听孤的安排。” 燕羽墨咬牙道:“大皇兄你没看到?唐小志那狗贼当众对未来的嫂子献媚,此举大逆不道。你也忍得住?” 燕文轩却呵呵一笑:“既然你知道白小露是你未来的大嫂,那么...如果孤顺利坐上储君之外,成为下任天子。白小露就成了什么?” 燕羽墨道:“皇后啊...” “那不就对了?皇后,乃后宫之主,母仪天下,京城的半边天。谁不想竞相巴结?” 燕文轩此时忽然若有所指道。 燕羽墨皱了皱眉,沉思了几秒后,略有恍然大悟之色:“巴结...大皇兄的意思是,唐小志此时的举动不是在谄媚勾引,而是在巴结?” 燕文轩笑着,轻轻在大王的额头上一敲,道:“孤的妹妹真是聪明,猜对了。别人或许还不确定白小露招亲的内幕,但唐小志精明,肯定能猜到白小露必是孤的正妃。他没那么胆子勾引,也没那个能力横插一脚。此时的殷勤热情,不过想巴结罢了。” “你试想一下,若是能得到未来国母的青睐,他的未来该有多光明?” 听此一言,燕羽墨恍然大悟,茅塞顿开。 兄妹俩将唐小志堂下的举动看在眼里,却自我以为唐小志此时是在巴结,而非有个人的情感因素在里面。 也不知猜得对不对。 唐小志当真只是在巴结? 了然后,燕羽墨心中的怒火倒是消退了大半,但仍有不忿道:“原来是这样...但那厮当众如此巴结,对白小露额外优待,看在百官眼里,影响也不好。怎能任由他胡来?” 燕文轩却表现出一副淡然的神色,道:“无妨!他巴结谄媚,毫无顾忌,说明他内在的野心极大。像这样的人,反倒更容易控制。由着他吧,此事你无需过问。一切听皇兄为你安排,可好?墨儿不是要和孤联手,一起整治唐小志吗?那就得先听话。” 燕羽墨想了想,最终嘟囔了一声,“好吧。” 另一边。 唐小志的殷勤之举仍在持续,甚至已经坐到白小露身边嘘寒问暖,也不管对方愿不愿意,脸皮有一寸厚,即便承受着满堂宾客异样的目光,也是视若无睹。 令白小露尴尬得脸都红了,连连委婉地拒绝他的好意。 直到身旁的白凌峰看不下去,出言阻拦了一句,唐小志这才悻悻离开。 却在走上高台主位时,蓦然回首,给了白小露一个深情款款的“电眼”... 恰好,白小露也朝他看去。 四目相对之下,隔空似乎有电流闪动,某人心中的荷尔蒙指数迅速升高,如被摄魂夺魄一般。 白大小姐在他炙热的目光下,心跳蓦然加速。 避开他的眼神后,六神无主般给自己灌了三杯温水,仍无法压制内心的悸动。 他在干嘛? 怎么突然对我这么好,是喜欢我? 可是...喜欢我,也不能这么明着来呀... 他不懂注意影响吗? 外人或许不知,但满堂百官宾客无一不晓,陛下是想把我嫁给大皇子的。 他如此额外对我优待,必会引来群臣不满,甚至让皇帝震怒,给自己招来事端... 他是为了什么? 等等! 难道说他可以为了我...与群臣对立? 这... 但,他是猪吗? 我已写信和他断交,他还那么厚脸皮凑过来,是读不懂意思吗? 哼!好不要脸! 白小露胡思乱想着,脸上娇羞之色,低头埋胸,心中的小鹿在狂窜。 而坐到主位上的唐小志,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饮尽之后,目光仍是在白小露身上。 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应飘飘和燕羽墨,白大小姐是最适合做人妻的选择。 她温婉贤惠,知书达礼,最关键的一点是长情,家世还极为显赫... 娶了她,既可少奋斗三十年,又可得一良配,使大后方固若磐石,乃男人梦寐以求。 虽说白小露如今的境地,似乎已然无法逃脱嫁给燕文轩的命运。 但事情没到那一步,谁又可知最终的结果如何? 在唐小志看来,从皇帝允许白小露公开招亲开始,此事就已经有了变数。 而他刚才的献媚举动,就真的是勾引,而非如燕文轩所想...乃是巴结。 顿了顿后。 唐小志轻笑一声,清了清嗓子,看向台下的马户,道:“看看,吉时到了没有?” 马户应是,随后起身走到门口,看到门外桌案上插着的一炷香正好烧完。 就回身禀告道:“回总导师,吉时已到。” “好,那就开始十强的甄选。今夜就选出大王和白大小姐的夫君人选吧!” “是,总导师。” “那就将那首《夜记梦》也挂出来吧!谁能写出与之媲美的诗词,便是白大小姐的快婿。” 唐小志抬手道。 这时候,身后的一名太监忽然插嘴道:“等等,陛下有旨,《夜记梦》今夜不便在此出现。规则已改,大王与白大小姐的比对诗,皆用这篇《将进酒》。” 唐小志闻言,不由纳闷。 回头看向幕帘之后的皇帝,得到皇帝的点头示意后,这才知道规则被临时改了。 也就是说,谁能将《将进酒》比下去,不仅能成为大王君上,还能娶了白小露? 一箭双雕吗? 唐大里正不觉有些疑惑起来。 规则改了,唐小志后知后觉,饶是有些始料未及。 但总体上,并不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大影响。 唐小志倒也没再纠结,点了点头,便宣布十强甄选开始。 而十强赛的诗文比斗,同样都已内定,毫无悬念可言。 唐小志懒得理会,就好比一樽雕塑般坐在主位上,偶尔点头说两句话,其余事情都交由马户等三人导师负责。 他现在最关心的已非大赛本身,而是那位写出《将进酒》的神秘人,以及此时正守在门外目光冷峻的那四个反贼杀手。 一旦三强选出,皇帝亲自主持接见之时,肯定是少不了一场好戏。 唐小志暗暗想到。 第119章 大跌眼镜! 而那位写诗之人,唐小志心中认为有七成的概率,对方会是和他一样的穿越者。 且,都是来自蓝星。 半个时辰过后。 在马户等三大导师的缜密配合之下,招亲大会的三强顺利决出。 说是三强,但并未包括那位神秘人。 换言之,如果算上那位“神秘人”,入围大王君上名额的人选,其实有四位。 而白小露这边的人选,则留待与燕羽墨这边的三强一起甄选。 最后的总决选,将是一场大混战。 唐小志笑意吟吟,从主位起身,对着三强选手一一躬手示意,道:“恭喜胡秀才,南宫公子,秦公子。大王君上的人选,将在你们三位中选出,唐某在此先向三位祝贺了。” 胡秀才是自己人,深知其中隐晦,此时恭敬回礼道:“小生此来,只为学习。至于大王君上...岂敢奢望?唐大师抬爱了。” 一身青衣玉冠的宰辅之子,南宫凌云则笑脸迎人,谦谦有礼道:“唐大人不必客气,凌云也和胡公子一样,是来学习的。得见唐大人的一首《赤壁》,精彩绝伦,已然不虚此行。” 三军兵马司元帅之子,同时也是兵部侍郎的秦红雪,身穿一身白色软甲,武人出身,气质凌然,颇具英姿,倒也是貌正端庄之辈。 他双手抱胸,一脸肃然道:“秦某不懂婉转,有话从来都是直言不讳。当年国战,大王身居讨逆先锋主将,与我同军行伍,乃上下级关系。有过命交情,却无半点儿女情愫。秦某自知浅薄,不入大王法眼。只是父亲让我来,我便来罢了。大王定不选我!” “况且,不是还有一位神秘人未曾出现吗?秦某乃是武人,要比行军打仗还有一拼,比诗文?算了吧!我等着被你们淘汰!” 这位正值壮年的有为侍郎,率性直言,声称自己并无入选的可能。 倒是让唐小志微微意外,浅笑道:“秦侍郎率直,尽显君子风范,乃我辈英杰典范。哈哈,不论最终赛果如何,唐某皆愿与三位把酒言交,如何?还请三位先入后室,稍待片刻,陛下会亲自接见。请!” “好。舞文弄墨,我不行!打架喝酒可以!赛后你做东,我去!” 秦红雪板着一张脸,似乎从来都是一副冷峻的态度,直言道。 说完,便带头转入后室。 却被守在后室门口的赵卿给拦住:“慢着!陛下有令,宣唐小志觐见,其余人在此等候。” 唐小志闻言,微微皱眉,往幕帘方向看去一眼,却已不见皇帝身影,便再次躬手向三人道:“哦,既是如此,那诸位便在此稍后吧。” 说完,朝赵卿示意了一眼,走进了宴会厅后室。 后室中。 皇帝端坐在一张太师椅上,身边并无多余的随从,就连燕文轩兄妹俩也不能靠近。 “陛下。” 唐小志走向前,行礼躬身。 赵卿则走到了皇帝身侧,依旧如往常一般寸步不离。 燕云天一眼深邃,缓缓开口道:“写诗之人,来了吗?” 唐小志摇了摇头,如实道:“此人隐晦,时至现在也未曾出现。” “哼,会不会不来了?” “不会!他能献诗,就必会出现。” “那就是你们做得太缜密了,他没有机会出现。此人献诗,表面扬言是为了参选,但一直躲着不肯见人。显然是动机不纯,他若是为了墨儿,便不会到现在都不露面。怕是另有目的,比如说...借着这首惊世诗作,为求见朕一面。然后,伺机行刺。” 燕云天淡定说道。 虽有猜测对方会行刺,却不显一丝紧张。 唐小志想了想,道:“陛下有此猜测,倒也不无可能。但,想必赵统领已有准备,此人若真敢行刺,便是自寻死路。” 燕云天笑道:“哼哼,此人不敢现身的原因,怕是还找不到行刺之后能全身而退的法子。那你便给他一点机会吧,朕倒要看看是哪路反贼能写出如此诗作。最终决选,改在大厅举行吧!后室隐蔽,并无退路。贼人焉敢前来?” 唐小志应了一声是,便缓缓退后。 皇帝精明,料想到写诗之人迟迟不见,恐有策划行刺之嫌。 对方没有良好的机会下手,继而一直隐藏。 而对方没有机会,皇帝却要给此人制造机会,看来是胸有成竹。 背后与赵卿定然布下了天罗地网,只等隐藏在暗处的反贼出现。 无可厚非! 这场招亲会,本就有一半的目的,是等反贼来行刺的。 重新回到大厅主位。 唐小志顿了顿声,顺着皇帝的意思,当众道:“接陛下旨意,最终决选仍在大厅举行。鉴于大王这边尚有一位人选未曾到场,故而先决出白大小姐的夫婿人选。诸位才俊可畅所欲言,献诗作词,最终评选优胜者便是太师府的快婿。” “在此之间,以一炷香为限,如果写出《将进酒》之人还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弃权。大王君上人选,便会在三强之中选出。” 他说着话,目光扫视全场,在众多官员宾客之中寻找着潜在的可疑者。 写诗之人不论出自何种目的,既然能献诗,就不会做无用功,定然是躲在暗处观察,寻找机会。 而以一炷香的时间逼迫,定能让对方有所紧张。 但观察一轮过后,却也没看出有异样之人,令唐小志颇为纳闷。 难道此人不在现场? 等到一炷香时间准备燃尽之时,现场除了竞逐白小露夫君人选的喧闹声之外,并无特别的事情发生。 就在唐小志起身,即将宣布写诗之人失去参赛资格之时。 一裘白影在大厅门外出现,并沉声道:“等等!” 在场之人举目望去,见到一个白衣青年缓缓步入,俊俏的面容引人侧目。 谁知,一眼望见,刚喝了一杯酒的唐大里正差点没倒喷出来,大跌眼睛。 怎么是…… 这不可能! 此人风度翩翩,大多数人可能都会觉得陌生,但唐小志却很熟悉。 同时,另一个在幕帘之后的人,也同样震惊不已。 第120章 救...还是不救? 白衣人面如冠玉,精雕细琢,犹比潘安之色,一副儒雅书生打扮。 那白皙肌肤,似是吹弹可破,若非长着一抹斯文的上唇须,乍看之下当真会让人误以为是女子。 手中一把折扇,面上浅淡笑容,谦逊有礼。 此人一出现,瞬间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满堂宾客讶然的同时,视线聚焦在此人身上,忍不住交头接耳,小声议论起来: “此为何人?为何如此面生,居然能凭空出现在此?” “不会就正是写出《将进酒》之人吧?” “妄言!《将进酒》意境何其磅礴壮阔,非一般阅历者能写出。此子看似只有弱冠,焉能有此才情?” “这位大人所言甚是!先别管此人从何而来,他只是扬言等等,还未自认就是《将进酒》的作者。诸位,且先看看再说。” “...” 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此人持扇而立,面对门口处围过去的禁卫士兵,不显一丝紧迫感,仍旧淡定非常。 主位上。 唐小志身旁的一名太监见此,挥动手中拂尘,沉声道:“堂外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那人面上不动声色,挺直了腰板,微微持扇抬手,道:“李应,字翩然,自诩太白居士。灵州人士,祖籍清水县。” 听此,全场陷入了一种莫名的寂静中。 太监扯了一声旱鸭嗓:“哼,因何而来?入府可有记册?” 说完,便向后伸出了手。 身后,另一名年轻太监便将一本厚厚的册子,交到了老太监手上。 在老太监翻查入府名册的间隙,门外的白衣文士,浅淡道:“来此,自然是为大王君上之选而来。” 说着,他伸手指向悬挂在大堂中央的词作,接道:“小生不才,这首《将进酒》便是出自我的手笔。” 如此一言,全场瞬间沸腾。 实难想到,如此大气磅礴的诗词佳作,竟出自一介弱冠青年之手。 “这怎么可能?小娃娃,圣驾在此,汝切莫妄言。以汝弱冠之资历,焉能写出此作?” “李应,字翩然,太白居士?本官便是灵州人士,为何未曾听说过有此书生名讳?” “该不会是盗用剽窃吧?此词作者,当是上了年纪的大儒!纵然隐世不出,不闻其名,也不该是一介弱冠青年!” “定是剽窃无疑!” “...” 一时间,听到此人自称是《将进酒》的作者,在场的众人惊讶之下,纷纷表示质疑,场面开始有些轰动起来。 那名手持名册翻查的老太监,却不为所动。 在名册上找到“李应”的名字后,这才举手示意众人安静,回头朝幕帘之后的皇帝点了点头。 此时的燕云天一脸严肃,目光也落在白衣文士身上,注意到内侍太监的提示后,也是跟着点点头。 老太监随即高喊:“验!准入!” 门外的禁卫闻言,立马示意此人平举双手,以便搜身。 依照朝例,皇帝所在的地方,除非是钦定的御前侍卫,其他人皆不可持器接近圣驾。 而在此间隙,主位上的唐小志一脸震惊,仿佛石化一般难以置信。 因为...他居然认得此人。 严格来说,非但是认识,而且还与之有过一夜之情... 此人哪里是什么灵州大儒,太白居士? 甚至连“男人”都不是! 就正是应大当家女扮男装而成! 应飘飘早就被定为朝廷的钦犯,其画像在朝廷各大侦缉机关中,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但此时在场之人非富即贵,不是大官,就是贵族。 平日里根本不屑于去注意什么钦犯之流,因此倒也认不出应飘飘的身份。 而且,应飘飘早有准备,经过伪装而来,此时看上去就像个初出茅庐的儒雅文士,很难让人将他视为钦犯之流。 只不过,大部分人看不出来,有数的几人却能一眼看破。 例如,此时呆若木鸡的唐小志,幕帘之后一脸震惊的燕文轩,目光如炬的赵卿,就连那位高高在上的皇帝,也似乎洞悉了应飘飘身上的猫腻。 当然,还有一人也知道。 那便是马户! 当初从九狼山上下来后,应飘飘等人便撤到了清水河村。 为了避免被官兵盘查,马户为九狼山匪众洗白了身份,重新申请了户籍文牒。 其中,应飘飘这个“李应”的化名,便是马户亲自为她挑选的。 只是,应飘飘后来给自己立了“翩然”的字号,并自诩什么太白居士,马户便不得而知了。 但一听“李应”此名,这货还是能一眼猜到。 唐小志震惊,目光一刻不离应飘飘身上,心中不由暗道:这怎么可能?应飘飘怎么会是《将进酒》的作者?在这个平行世界里,能写出《将进酒》之人,除了我之外,就只能是另外的穿越者才行。 按理说,应飘飘不可能会! 除非她是穿越者! 但应飘飘显然不是。 她若是穿越者,以脑子里先进了几千年的文化知识,当年九狼山就不可能被皇帝轻易剿灭。 再者,她来到清水河村后,见到公交马车和水泥路,也必然会觉得熟悉,并因此猜到唐小志穿越者的身份。 但她至今只字未提,且对村中事物大为好奇,恍如初次见到。 如果不是装出来的,那么她就不可能是穿越者。 但她为什么会写《将进酒》? 排除另外有穿越者存在的可能性,唯一的解释就是从唐小志身上泄露出去的。 一念至此。 唐小志肃然起来,趁着门外禁卫对应飘飘盘查之际,将马户拉到了一边角落,问道:“你应该也看出来此人是谁了吧?” 马户有些紧张地点头道:“是应大当家...” “她怎么会写《将进酒》?老实说,我不在的那段时间,九狼山匪众都在村中做了什么?” “他们也没做什么啊,就是好奇村中事物,缠着我带他们参观...” “参观?他们都去了哪些地方?” “大里正放心,能让他们去的地方,我才会带。一些敏感区域,我未曾允许他们踏足。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我单独把应大当家带去过...雾雨阁书房...” 唐小志顿时恍然大悟,不由失笑起来:“原来如此,那首《将进酒》的原稿...就藏在我雾雨阁的书柜里。” 一听此话,马户目光一闪:“大里正的意思是...《将进酒》是应大当家从你书柜里偷出来的?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来了一些事。当时应大当家闲来无事,说想去看看你平时工作的地方,我便把她带到我雾雨阁书房。期间,我尿急走开了一会儿。或许就是那时候,她带走了《将进酒》的原稿?” 唐小志幽幽点头,“那就对了,我说怎么可能有人比我先写出《将进酒》?但她应该不是把原稿带走,而是背下了。我看过她参赛用的诗文,并非我的笔迹。” 马户听此,忽然脸色一变:“可是...应大当家是女儿身,根本没有可能成为大王君上。那么她以此词参赛,是为了什么?” 下一刻,二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行刺!” 当年,九狼山数百匪众死于官兵之手,背后不论是否是皇帝或者燕文轩下的指令。 应飘飘将家仇算在此二人身上,都无可厚非。 她得知唐小志并非大皇子之后,心中复仇的念头再起。 知道皇帝在幽都为燕羽墨举行招亲纳贤大会,就必会伺机前来行刺。 恰好唐小志将赛制定为诗文比斗,就正中了应大当家的下怀,便以从清水河村“盗来”《将进酒》作为参赛作品,伺机混入王府。 三强选手,可得皇帝亲自召见,御前十步对饮。 九狼山匪众密谋行刺多年,自知以如今的“残兵”根本无法威胁到皇帝。 但这次的招亲大会,却是一个接近皇帝的最佳契机,他们岂会放过? 想来,这些混入王府做杂役的山贼都只是摆设,即便暴露了也无关紧要。 最大的杀招,其实是在应飘飘这个“神秘大儒”身上。 能不能成为魁首,在应飘飘看来也只是其次。 只需要能靠近皇帝十步以内,她便可伺机而动。 面见皇帝不可携带任何武器,但想杀人...也不是没有办法。 例如,夺刀! 皇帝身边时刻有御前带刀侍卫守护,从他们手中夺刀,便可砍了皇帝的脑袋。 再者,宴会上往来伺候的宫女头上的发钗,也是可选的凶器之一。 十步之内杀一人,不论能否成功,这都是应飘飘最绝佳的行刺机会,她必不会放过。 唐小志心中若有所思,弹指间,已然将应飘飘此时意图谋划的手段全数洞悉。 不得不说的是,以诗词接近,再夺刀杀人,不失为一个锦囊妙计。 但应大当家如果真是有此打算,便是小瞧了这位皇帝,以及皇帝身边的赵卿。 殊不知,她此时已落入了皇帝的诛逆大局之中。 只要她敢动手,绝对是难逃一死。 谁也不知道皇帝在暗中布置了什么天罗地网,应飘飘此举,乃是一场必败的死局! 如今这种境况,唯有及时拦下应飘飘,方能救她一命! 但救,还是不救呢? 唐小志露出了一抹苦笑。 第121章 这个麻烦的女人… 心中想着,唐小志蓦然一叹,打发走马户之后,向幕帘那边看去。 见到此时一脸严肃的皇帝正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外的应飘飘,身旁燕文轩闪烁不定,坐立不安之色,赵卿那虎视眈眈的眼神... 便已知,除了他和马户之外,这三人也不出意外地认出了她。 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能顺利拦下应飘飘,或者说她现在自愿放弃行刺,恐怕也难以安全走出这座王府了。 当年,皇帝为了掐断燕文轩和应飘飘之间的情根,不惜背信弃义,下令残杀九狼山数百人命,可见决心之重。 如今眼见应飘飘这个“勾引”大皇子的罪魁祸首,胆敢自己送上门来,皇帝岂会轻易放过? 这俨然是一场救无可救的死局! 不过,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唐小志与她之间没有夫妻之名,却已有夫妻之实,再怎么难救,也始终无法视若无睹。 但他并未盲目,此时有一个人,恐怕比他更加想拦住应飘飘,何不让对方先动? 幕帘之后。 燕文轩阴晴不定,目光在应飘飘和皇帝身上来回切换,隐于袖中的拳头已经握紧。 他知道一旦让应飘飘有机会靠近皇帝,对方就必会出手行刺,而结果肯定会以失败告终。 伊人必遭大难,甚至会被当场击杀而死。 此时的大殿下心中,已然无心去纠结应飘飘从哪里得来的这首千古名句,更不关心她是如何混入的王府,唯一想做的就是拦住对方,让她走得越远越好。 飘飘,你真是糊涂啊... 先是被唐小志这个狗贼欺骗,如今又盲目入府行刺,不知轻重,让孤说你什么好呢? 你只需再等三年,两年...不,甚至更短! 待孤运筹帷幄,顺利坐上储君之位,架空父皇,把持朝政之后,便再无人能阻拦我们。 这么多年都等了,又何必急于这一时半刻? 你...糊涂啊... 燕文轩目光阴郁,不免心中一阵幽怨,同时脑中不断思考着阻止应飘飘上殿的方法。 几个呼吸过后,燕文轩眉头一展,竟似有妙计在胸。 朝身侧不远的燕羽墨看过去一眼,小声道:“墨儿,你跟为兄过来一下。孤有话和你说。” 说着,便从椅子上起身,想往一边角落走去。 谁知,刚站起来,就听见皇帝那威严冷漠的话语声响起:“你要去哪?坐下,谁也不许动!就坐在朕的身边!” 燕云天不容拒绝的语气,微微侧头,用眼角余光冷视着燕文轩,天子威仪尽显。 “父皇...孤...” “孤什么?朕说了,你们俩谁也不许动,你还想说什么?” 燕云天冷冷道,随后起身,拉起燕羽墨的手,却是看向燕文轩,接道:“别以为你有什么事情能瞒得住朕,你若敢离开,朕要你悔不当初!哼!” 纵然是亲生父子,但听燕云天此时语气,完全不给燕文轩留任何拒绝的余地。 说完,便命人掀开幕帘,拉着燕羽墨坐到了大厅的主位之上。 燕文轩听此,两颊的肌肉微微颤动,似在极力压制内心的怒火,但自知无法拒绝,也只能随后跟上皇帝的脚步。 坐稳之后,燕云天沉声道:“既然写诗之人已经到场,那便开始比诗吧。唐爱卿!” 说着,他招了招手,令刚走到赵卿身边想要与之耳语些什么的唐小志只能生生顿住。 “卑职在。” 唐小志走到了皇帝面前。 “验明此人正身,然后便开始最终甄选。若没有人能写出比之更好的诗作,便指定此人为魁首!但大王君上人选关乎社稷稳固,此人必须家世清白,并忠于朝廷。仍需朕与墨儿亲自把关之后,方可定夺是否接纳。” 燕云天缓缓道。 “遵旨!” 唐小志躬身应允,而后走下了主位的高台。 心中却一团乱麻,不断地寻思着该如何阻止应飘飘赢得这场比斗。 但有这首《将进酒》在,想阻止应飘飘谈何容易?除非在此间隙,能有人写出比此词更好的作品,将应飘飘的“头魁”名号夺去。 只是,即便应飘飘没有头魁的名次,凭此词也必定能入三甲,拥有觐见皇帝的资格。 如此看来,唯一能阻止应飘飘的办法,或许就只有设法令她失去参赛的资格。 而令她失去资格的方法,倒是有很多,数不尽数。 例如,揭穿她女子的身份。 质疑她并非《将进酒》的作者,或者以来路不明,故意不露面,拖延赛事为由,都可将应飘飘拒之门外。 但唐小志想了想,这样的方式虽然可以阻止她接近皇帝,但似乎又给她“套”上了另一种死罪。 揭露她女子之身,等同于让她背负欺君之罪。 质疑《将进酒》并非她所写,也会使她落得个欺世盗名,扰乱皇家赛事的大罪。 两者,无一不可斩首。 而既然是要救人,那就得把人安全的带出王府。带具死尸,或者缺胳膊少腿的,还不如不救。 如是想到,唐大里正心中哀叹不已。 此时的皇帝八成也看出了应飘飘的身份,之所以按兵不动,怕是想引出更多的反贼。 这无形中,又给唐小志制造了不少障碍。 阻止应飘飘的行为并不能太过明显,否则一旦被皇帝看出猫腻,唐小志自己可能也得背上一个私通逆贼的罪名。 哎,这个麻烦的女人啊… 唐小志苦笑,等到应飘飘通过“安检”进入大厅后,便摆手示意马户宣布赛事继续进行。 为今之计,只能见机行事,且行且看。 接下来的赛程,几乎可以算没有赛程了。 以这首《将进酒》为比对诗,有人能写出更好的,经过皇帝的“智囊团”审核过后,便是最终的优胜者。 白小露夫君的选拔,同样以此为标准。 宴会厅中的气氛,随着赛事的继续,逐渐变得活跃起来。 无数才俊竞相作诗,在明知无法比拟《将进酒》的情况下也并未怯场,纷纷出诗比对,权当是一种学习讨论。 而趁着众才俊妙说纷纭之际,唐小志数次想靠近应飘飘,私下和她密谈几句。 谁知这女人有意规避,每当唐小志走过来时,就故意往人堆里钻,硬是不给他说悄悄话的机会。 半个时辰后,甄选有了大致的结果。 燕羽墨这边三强人选,胡秀才被刷了下来,秦红雪自己弃权。 除了应飘飘化名的“李应”之外,也就只有那位南宫凌云能留到最后。 白小露这边。 在皇帝的暗示下,燕文轩加入评选后,结果并无意外,只有这位大皇子一人入围。 换言之,白小露就只能选择燕文轩了。 燕云天拿到这样的结果,倒也颇为满意,此时当众道:“好!既然小露这边的人选,只有大皇子一人入选。那朕便会再次下旨赐婚,并择期让轩儿与露儿举行大婚。至于…墨儿的君上人选,有两人入围。便宣二人同时后室觐见,择其中与墨儿最合眼缘者录用。但若是墨儿最终并未做出选择,那便另议。” 说完,便拉着燕羽墨起身,正要走向后室。 听此,应飘飘躬身应了一声“遵旨”,低头之际眼中却闪过一抹杀气。 殊不知,正在这时,堂中蓦然传来了两声叫唤: “陛下且慢!” “陛下且慢!” 说话的是两个人,就正是唐小志和白小露。 第122章 献诗十首,我与大王两情相悦... 皇帝闻言,豁然止步,回身望了望二人,疑惑道:“唐爱卿和小露有话要说?” 唐小志拱手,微微低着头,先应了一声是,而后又看了看身旁不远处的白小露,接道:“回陛下,卑职确实有些想跟李应公子说。但...既然白大小姐也有事想讲,女士优先,便先让白大小姐先说吧。” 嘴上如此谦让,大里正的心中却在暗道:白小露本就对燕文轩无感,按她的脾性,定不会轻易接受这个唯一的选择。先让她跟皇帝“闹一闹”,我在伺机将应飘飘这个麻烦的女人踢出局... 皇帝皱了皱眉,寻思了半分后,重新坐下道:“那好。你二人有话就说,朕听着。小露,你先。” 谁知,白小露心思微妙,同样也想让唐小志先说,最好让唐小志先把局势搅浑,她再可伺机而动,却道:“陛下,臣女一介女流,没什么大事。事有轻重缓急,唐大人身为大会的总导师,必然有重要事禀报。还请陛下让他先说...” 如此一言,便把“皮球”踢到了唐小志一侧。 令唐小志不由深吸了一口凉气,暗道此女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儿啊。 老子在等你开场闹事,连“女士优先”都摆出来,你却又把皮球踢给我? 燕云天懒得听二人相互谦让,便直接下令道:“唐爱卿你先说,有何事要问李应公子?大丈夫说话,别扭扭捏捏!” 唐小志微微尴尬,只能遵旨。 随后转身向应飘飘,浅笑有礼道:“李公子,你这首《将进酒》开头一句,黄河之水天上来。但不知这黄河是在何处?你将黄河描写得壮阔如龙,不知可曾亲眼见过?” 应飘飘闻言,脸色微变,瞬间一呆。 这首词本就非她所写,乃是从唐小志的书房中背过来的,哪里见过什么长江黄河? 而且在这个平行世界中,也根本没有这两条江河。 在大奉朝,横贯东西入海流的名叫“怒江”,那条从村中蜿蜒穿过的清水河,便是怒江的支流。 面对“原着者”的发问,应大当家豁然心虚,但仍强装镇定道:“大奉天下没有黄河,词中所写乃是我梦中一入仙境,有感而写。” 听此,唐小志眼前一亮,笑道:“哦?原来《将进酒》竟是李公子梦中所作?” “你可以这么认为!怎么?有问题?” “没问题!但不知李公子这个梦是何时何地做的?梦中可有旁人?” 应飘飘被他看似不着边际地发问,问得有些心悸,索性干脆道:“一年前所梦,梦中并无旁人。你到底想说什么?” 唐小志却状若惊讶道:“啊?原来此诗是一年前所作?这就难办了呀,李公子,你可能要失去参赛资格了。” 应飘飘闻言一惊:“失去参赛资格?你什么意思?” “根据大赛的规则,进入十强赛后,必须以即兴诗作参赛。李公子这首《将进酒》乃是一年前的作品,且还是梦中所作。按理,你仍须再写诗一首,方可确定你的名额。” “你说什么?有此规则,我为何不知道?” “哎,那就是公子自己的问题了。你一直隐藏不见人,大会更改了规则,也没办法通知你啊。” “你...但那又如何?陛下已经下旨,准我直入十强。换言之,即便我不能成为魁首,也不会失去参赛资格。” “对了。李公子这话倒是提醒了我,你可入十强没错。但你还是必须写一首即兴诗,将《将进酒》比下去。要不然,便是止步十强,排行十强最末。而根据最新规则,陛下只会接见三强选手。你排第十,还请离场吧!” 应飘飘瞪大了眼睛,深知唐小志此举是有意为难她,不让她有机会接触皇帝。 但她既能到此,又怎会轻易放弃? 此时,微怒道:“你...胡扯!天大的笑话,满堂才俊可有人写出比我这首《将进酒》更好的作品?若没有,本公子即便没有写即兴诗,也当进入三甲。唐大人却声称将我排在十强之末,未免有些针对的嫌疑。难道这场大会有黑幕?” “还请陛下圣裁!” 她有些激动的神色,不再理会唐小志,转而去请皇帝决断,一副据理力争,定要进入三甲面圣的姿态。 燕云天目光闪动,此时倒也微微看出唐小志略有针对应飘飘的举动,但并未声张,直言道:“李应公子所言有理。《将进酒》虽然不是即兴诗,但也足以入三甲。既然无人能与之媲美,那便就此决定吧。宣李应公子和南宫公子后室觐见,朕另有考核!” 唐小志闻言一愣。 皇帝此时竟出言支持应飘飘的说法,想必是在给她制造行刺机会。 应飘飘进入内室面圣,一旦出手行刺,便是公然行刺,罪无可恕。 届时,非但是唐小志救不了她,就连燕文轩也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伊人身陨。 而终究是一夜夫妻,又怎可忍心见她去送死? 他心中默叹一声,赶忙冷声道:“等等!李公子是哪里来的底气认为,在场之人无法写出更好的诗作?《将进酒》虽好,但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事实上,诗文的高低,千种人有千种看法。李公子既然有此傲气,唐某愿和你来一次比试如何?” 应飘飘皱眉道:“比试?” “对!你我当场作诗十首,交由陛下和在场的才俊评判。若我胜,你即刻退出比赛,并答应留在我身边做仆役三年。若我败了,条件任你提,我绝无二话。怎样?” 唐小志掷地有声道,当场向应飘飘提出了比试。 应飘飘一惊。 她从小生在山贼窝,本就读书不多,哪里能作什么诗词? 这首《将进酒》还是从唐小志书房“抄”来的,这要是答应和他比试,岂非露馅? 当即拒绝道:“笑话!唐大人身为总导师,难道不清楚现在是什么场合吗?大王招亲会上,岂容你我私斗?你想比可以,容后再说吧!别拦着我面见圣驾,本公子还要急着做大王君上呢。” 唐小志却冷笑,故意讽刺道:“李公子是不敢比?还是江郎才尽,怯场了?你不会写了一首《将进酒》之后,就才思枯竭了吧?这里是大会招亲大会现场没错,但不是还没比完吗?唐某现在就要挑战你,你想做大王君上,一首诗词不够!还得过了我这关!” “.什么意思?你也想参赛?” “不行吗?大会的规则里面可没说导师不能参赛。” “哦,那你大可参加就是了。以唐大人之才情,必得圣上青睐。为何一定要现在和本公子比试?本公子仰慕大王,只求能抱得美人归。即便最终不能如愿夺魁,得入三甲,得见圣颜,也已经不虚此行。” 应飘飘忽然来了这么一句,淡然轻笑。 潜台词便是:你想怎样都行,我只想求一个三甲位置去接近皇帝,不会跟你比试。 唐小志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微微愣住。 本想故意找借口刁难这个小妮子,令她知难而退。 谁知,这女人不依不饶,即便唐小志搬出了“比试”的名头,也丝毫不为所动。 就抱着那首《将进酒》和三强名额,硬是要去皇帝面前“送死”。 饶是让唐大里正有些脸黑,差点没直接放弃“劝阻”,让那女人自己去送死算了。 但顿了顿后,终究是做不到如此狠心。 当即,也顾不得多想,就冷冷道:“李公子想见圣颜,现在不是已经看到了吗?至于,大王君上...我劝你不必抱有幻想。有唐某在此,你定不能如愿!” “识趣的,便就此离去吧!若比诗文,今日谁能胜我?” 他突然夸下海口,转而朝皇帝躬身道:“启禀陛下,不瞒圣听。其实...卑职与大王早就两情相悦,私下已定终身。大王直言...此生非卑职不嫁,只是卑职自问出身寒微,一直不敢答应大王的好意。” “在卑职心中,已将大王视作吾妻,愿白头携手,至死不渝。大王凄凄爱我,视我如宝,我岂能负她?本想等最终定夺之时,再同陛下和大王表明心意。” “殊不知,这位李公子竟也有心与我争夺大王。卑职心中不忿,请陛下准我与他比斗!输者即刻离场,再无资格私下面圣!卑职愿献诗十首,同李公子一较高下。请陛下恩准!”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唐大师与大王竟然早有私情,而且已经私定终身? 这绝对是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令在场众人为之震撼。 反应最大的莫过于燕羽墨本人,差点没直接从皇帝身边飞起,两眼怒瞪道:“唐小志,你胡说什么?谁和你两情相悦,谁说此生非你不嫁?你是活腻了吗?本王要...” 谁知,她的话还没说完,突然听到了两个字,以及唐小志得逞的轻笑: “准了!” “谢陛下!” 大王下巴脱臼,难以置信望向自己的父皇。 第123章 上酒... 什么叫本王和他两情相悦,私定终身? 就在刚才,这个狗贼还在意图勾引本王的未来嫂子,本王怎么会看上他? 本王恨不得吃了他血肉才解气,断然不会与之交好! 燕羽墨心中窝火,咬牙切齿之色。 但众目睽睽之下,皇帝又在身边,却也令她难以瞬间爆发。 而站在燕云天的角度,这个大王君上的人选本就是内定给唐小志。 皇帝还愁着等下如何宣布此事,这时候唐小志自己当众表白,倒是正中他下怀,乐于至此。 至于,堂下这个女反贼...从她进门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逃无可逃,给她多活片刻那又何妨? 燕云天忽而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安抚了燕羽墨一句:“墨儿,唐爱卿钟情之至,当众表白。虽不免唐突,但你也莫要怪罪。” “哼!” 燕羽墨愤愤然坐下,怒哼了一声,脸色极为难看。 唐小志随即摆了摆衣袖,正色凛然道:“既然陛下应允,那李公子就请吧!赌局由唐某发起,那便由唐某开始。” 应飘飘一脸震惊,顿时有些手足无措,语塞当场。 让她比什么都好,比诗文? 这就是明摆要让她这个假大儒难堪! 而且在应飘飘看来,《将进酒》本就是唐小志的作品,他能写出与之媲美的其他作品,也并不奇怪。 也就是说,这场赌局她几乎一丝胜算都没有。 但输了,便失去了私下接触皇帝的机会,还要当他的仆役三年...这是应大当家所不能接受的。 当下,眼神一暗,面色一收,便想直接在大堂上对皇帝下手刺杀。 进门之时,禁卫虽然对她进行过搜查,但大部分都只是检查身上有没有私藏利器,却是对她手上的那柄折扇视如不见... 就在应飘飘明知赌局必输,正要冒险直接在大堂上对燕云天动手时,突听唐小志一声大喝:“诗酒,诗酒,写诗岂能无酒?来人,上酒!” 这一声大喝,倒是令应飘飘为之一愕,手上的动作顿住,回头望去。 等到一名侍女将一壶酒送上,并在大厅中央的书桌上铺好纸笔之后。 唐小志猛然抓起酒壶,竟仰头饮尽。 酒暖入喉,唐小志目现迷离,面带幽幽浅笑,执笔如风,边写边道: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 ...” 竟以一首同是李白的《庐山谣》作为自己献诗十首的开篇,那疾笔成书,潇洒不羁的模样,煞是吸人眼球。 全场在那一句“狂人”之后,霎时间陷入了无比寂静之中。 正如他之前所想,能将李白比下去之人,除了李白自己以及有数的几人之外,更有谁人? 《将进酒》金玉在前,后世能盖过其锋芒之作,几近于无。 但一首不成,十首可及否? “此词,谓之《庐山谣》,可过李应公子耳目否?” 一首终落,唐小志脚步有些摇晃,恍似半梦半醒,却犹见意气风发。 “酒再来!” 他狂呼一声,将写好的词作放到一边。 等侍女再次持酒上殿后,同样是对着壶嘴猛饮一口,这才继续狂书: “三月七日,沙道湖中遇雨。 ...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 一蓑烟雨任平生。 ...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两首词写完,全场依旧鸦雀无声。 但在众人此时的神情中,可见震撼。 很难想象,如此上佳词作,竟在一介弱冠青年手上“诞生”,这是何等的惊才? 若是在别处听来,还可质疑他是抄袭盗用,但今夜亲眼所见,却是即兴所作。 在场的大儒文士,皆是圆目大睁,难以置信。 唐小志猛喝两壶酒,本就不胜酒力的他,微微有些醉意,放下手中笔,摇摇晃晃地走到应飘飘身边,直视对方的眼睛,缓缓念道: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 他又念了一首李白的大作,此番竟有借着诗意,暗指那一夜温存过后,应飘飘隔日便翻脸不认人,拂袖离去之事。 令应大当家面色大变,身形微颤。 ... “持杯月下花前醉,休问荣枯事。 此欢能有几人知,对酒逢花不饮。 待何时?” ...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 ...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 在接下来长达一刻钟的时间里。 唐小志疯狂作词,唐宋名家的代表作,眼下竟都成了他的即兴诗词。 整个宴会厅似乎都成了他的舞台,等到十首作品终了时。 他已晃晃悠悠,半坐在主位前的台阶上,面色嫣红,似醉还醒,一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半耸拉着酒壶,微带笑意道:“唐某十首已过,献丑了。李应公子以为如何?到你了...” 说着,他又仰面给自己灌了一口酒。 这时候,满堂宾客方才缓缓回过神来,不住私下暗语: “妙哉,妙哉!唐大师这十首诗词,皆为上品,令满堂儒士黯然失色啊。” “如此才情,当属我辈翘楚,你焉能相信唐大师居然只是弱冠之年?” “有此十首,唐大师当拜入文思阁榜首!” “李应公子的《将进酒》虽妙,但仅此一首。若再无新作可出,此局当属唐大师胜!” “然也!” “...” 应飘飘听此,黯然低头,默叹一声:“唐大人惊才,李某认输了。只是...” 她说话之间,手中折扇一转,面色蓦然变冷,刚想有下一步动作时。 却发现唐小志已经走到了他身前,并一手压在她的折扇上,沉声道:“哦?李公子认输了?那就好,愿赌服输,那你以后便要做唐某三年的仆役,并自动放弃大王君上的选拔!满堂宾客,皆是见证,不容你抵赖。” 说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手中的折扇抢到了手中。 应飘飘一惊,这把折扇之中可是内有乾坤,隐藏着她对皇帝的必杀一招。 突然被唐小志夺了去,令她幡然色变,正要冲过去抢夺时。 唐小志故作酒醉,竟一头倚在她的肩膀上,声音细如蚊蝇道:“我知道你是谁,也知道你要做什么。别动手,这场招亲会本就是一个大局,专为让你们行刺而来。要活命,就听我的。” 他的语速很快,在外人看来,就好比一触即离。 而后,稳住身躯,面向主位上的燕云天,状若醉意上头道:“陛下...既...既然李应公子认输,此局当属我赢。大王君上之选,舍我其谁?” 第124章 因为爱情吗? 这句“舍我其谁”,皇帝还未及回话。 身后的应大当家在听到唐小志的暗语后,却陷入了紧张的踌躇之中,就连被对方抢走的那把折扇都忘了抢回。 此时,面色微变,阴晴不止。 什么? 这场大会竟是一场设局? 皇帝看穿了本寨主的身份? 这怎么可能? 本寨主的隐藏不是天衣无缝吗? 在这一刻,应大当家蓦然心悸,手心沁出了冷汗。 她身为九狼山大寨的当家人,手底下带着一群悍匪,几年前老巢被剿灭之后,便一直东躲西藏,隐姓埋名,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她不怕死,就怕死得不值。 她为了行刺而来,本就有与皇帝共同赴死的决心。 但如果这是一场设局,只为“钓鱼”,皇帝准备充分,此次她必然无法得手。 即便拼死一搏,恐怕也难以威胁到皇帝分毫。 那么,还拼个屁命啊? 明知前面是死路还要硬闯,那是傻子才能干出来的事儿。 我死了,仇人还在,那就是死不瞑目了! 不行,本寨主还不能动手。 心中权衡之下,应飘飘脸色一沉,心中的杀机消退了大半。 但她与皇帝之间身负血海深仇,若想让她就此隐忍,那也并非现实。 顿了顿后,应飘飘冷静下来,心中若有所思,暗道:也罢!既然皇帝是设局钓鱼,那此次就暂且隐忍,权当是混进来探听一下皇帝的虚实。 而唐小志竟然暗中向我告密,说明他并不想将我交给皇帝,而且他事先将我们混进来的弟兄都暗中绑去了城北别苑,略有保护的意思... 他这是在救我、帮我? 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皇帝对他如此重用,连燕羽墨的招亲大会都交给他来办,他此举...等同于背叛皇帝啊... 为什么? 因为爱情吗? 可是...我和他真正算起来,相识还没超过三个月,何来的爱情可言? 难道是因为那一夜之情? 他想对我负责? 应大当家心中揣测着,竟微微有些面红起来。 我只不过是阴错阳差和他睡了一晚,他竟能为了我而背叛皇帝? 真是个勇于担当,重情重义的好男儿啊... 比燕文轩那个负心汉好太多了... 哼! 身为皇室娇子又如何,未来储君又如何? 还不如一个相识不久的小村夫对我情深义重,枉我过去这些年还对他恋恋不舍,敢情是痴心错付! 燕文轩,你不值得! 去你娘的狗屁大皇子! 无形之间,就在这微妙的间隙,应飘飘内心深处的情感正在急速产生着某种难以预测的变化。 她望着唐小志此时面朝皇帝,略微摇晃的背影,却蓦然觉得伟岸无比,更似乎氤氲着某种神奇魔力,令人恰似神往。 他那宽厚的臂膀,值得托付吗? 一夜之后,他是不是会想我,哪怕只是一丢丢? 她竟“甜蜜”地想到,两颊更红了。 不过他可真坏,明知我的身份,还扬言要和我比诗文。 我怎么和你比诗文?你是唐大师啊! 输了,还要做你三年的仆役? 呸! 本寨主是女子,做什么仆役,要做也只能做丫鬟。 可是做丫鬟的,通常都是要通房的,这可怎么办啊? 他要是哪天跳上我的床,要我做那种羞羞的事儿... 我是该拒绝,还是接受呢? 咦...那一夜...他那么久...人家的身子都快散架了... 人家才不要呢! 最多给他牵牵小手手! 想着,应大当家已经有种快要融化的感觉。 很难想象,在如此境况下,一个女刺客从抱着冷冽杀心而来,却莫名转变到少女含羞的情绪变化。 好不容易强迫自己摒除一些杂念,她又不由自主地想到: 正好! 他让我留在他身边,正是天赐良机! 他深受皇帝信任,平时肯定有很多机会单独接触皇帝。 我且先跟着他,先弄清皇帝平时身边的守卫情况,静待时机,再取了狗皇帝的命! 狗皇帝残杀我九狼山数百英魂,他必须用自己的狗头来还! 为今之计,留在唐小志身边是最好的潜伏方式,最有把握行刺得手。 可是... 我要是这么做了,岂非是在利用他对我的感情? 我一旦得手杀了皇帝,朝廷必会引罪于他,他岂非因我而遭罪? 他如此帮我,今日算救我一命,而我却在盘算着如何利用他接近皇帝,这是不是有点狼心狗肺了? 应大当家思维跳跃着,竟似陷入了一种“庸人自扰”的为难中。 我不能害他... 不! 成大事者,必有牺牲! 利用他接近皇帝,是我最有可能砍下燕云天狗头的机会,我不能放弃! 至于他... 就当是命不好吧,摊上我这么一个麻烦的女人。 他若因我而死,我就与他共赴黄泉,做一对亡命鸳鸯吧。 来世,我愿做牛做马侍奉他! 顶多,在我动手杀死燕云天之前,对他好一点。 他要什么我都给,哪怕是跳上我的床... 如此笃定,应飘飘面色一狠,已然决心要对唐小志“以怨报德”,利用他再次筹谋自己的刺杀计划。 正在这时。 坐在主位上愣神了良久的燕云天,这才回过身,却是一掌拍在面前的桌案,如若惊堂,一脸悦色道:“好!好一句...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唐爱卿此句,简直精妙绝伦!深得朕心!” “来人啊!史记官何在?将唐爱卿这十首新作收集起来,给朕挂到宫中文思阁裱起来,供群臣阅览、学习!如此惊才,堪为我大奉柱石,也当为我墨儿的君上!” “即刻拟旨,召唐爱卿为九公主驸马,册封幽都大明王君上,按户部四品官衔礼制。待朕摆驾回京,钦天监择良辰吉日,便举行大婚!哈哈...” 燕云天欢喜之至,一口气便定下了圣旨。 在这位皇帝心中,燕羽墨此时已经有了身孕,而孩子的父亲就是唐小志。 那么,大王君上的人选肯定是要内定给他的。 一开始,唐小志抢着做大会的导师,燕云天还愁着怎么在刷掉所有参赛者后,将唐小志引出来。 殊不知,这货自己跳出来表白,还献上了十首千古佳作,就正合皇帝的意思。 如此一来,皇帝顺水推舟,直接下令册封唐小志,那也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话声落地。 唐小志借着微醺的酒意,高声谢道:“谢陛下封赏,谢大王青睐。” 话语之间,完全没有半点之前的抗拒,反倒是有点求之不得的意思在。 燕羽墨现在是个假怀孕的身份,随时都有可能暴露。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唐小志,如果拒绝成为大王君上,那么在皇帝看来他便是始乱终弃,不负责任。 皇帝暴戾,护短,定不会再容他。 因此,只能先委屈“嫁”给燕羽墨做老公,日后再寻婉转之法。 同一时间。 在皇帝宣布册封旨意之后,在场的官员儒士先是躬身喊了一声“陛下英明”,而后便开始朝唐小志身边聚拢。 没几下功夫,便把唐小志围了起来,如众星捧月一般殷勤。 “唐大师...哦,呸,现在应该叫君上了。君上,下官乃工部侍郎殷敬。拜读君上的十首大作之后,顿感惊世骇俗,乃人间绝顶!殷敬对您的钦敬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君上,我叫郝瑟,教坊司首,替陛下掌管天下艺伎、清倌人。你喜欢听曲儿吗?下官给你举荐几个名怜?” “君上,下官江南三府巡查使韩雕,仰慕君上之才。正所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待君上与大王成婚之后,蜜月之旅定要来我江南三府!下官自己掏钱做东,请二位新人游尽江南春色。如何?” “...” 众人竞相吹捧巴结,将唐小志围得死死的,连移步都难。 第125章 一棒敲了三个老婆? 令人稍微感到有些意外的是,此时的大王居然能保持镇定,面对皇帝下旨将唐小志册封为“君上”,她出乎预料的没有任何措辞与反对。 只是趁着众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唐小志身上时,暗中与燕文轩对了对眼色,而后微微一笑。 兄妹俩早前在王府佛堂密会之后,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 看着唐小志“小人得志”的模样,燕羽墨脸色一凝,心中冷冷一哼,暗道: 好呀! 先让你这狗贼得意些许时日,别以为有了“君上”的名头,就可以飞上枝头化成龙。 不论是入了本王的幽都王府,还是京城的公主府,你都是低本王一等! 本王为尊,你为卑! 届时,本王非但要将你当成奴役用,还要让你受尽酷刑,以报你辱我名誉,袭我凤胸、凤臀之仇! 哼! 大皇兄说得对,要想报复你,就得先把你留在身边。 等你入我王府,受我钳制,再看你怎么插翅而飞? 哦,对了! 你不是很会说谎吗? 竟敢妄言本王未婚先孕? 行!待回京之后,本王便故意让父皇知道秘密,看你怎么从本王肚子里弄一个皇孙出来给父皇! 父皇对我宠爱有加,顶多就是训斥我两句。 而你...就不同了。 欺君之罪,以父皇的脾性,必会将你剥皮抽筋,再凌迟、腰斩处死! 嘿嘿! 你拿什么跟本王斗? 燕羽墨心中盘算着,心里乐开了花儿,嘴角浅笑不已。 脑中已浮现出唐小志“嫁”入王府后的种种悲惨遭遇,而她作为最终的“胜利者”则一雪前耻,好不痛快。 大王越想越兴奋,几乎就要笑出声。 趁此间隙,与燕文轩对视一眼后,转到一处角落私语。 “大皇兄,唐小志那狗贼还以为自己捡了便宜,正兴奋着呢。殊不知,已落入本王的鼓掌之中。” “嗯!父皇已经下旨将他册为君上,一入王府,他便不能随便带着他村中的那些爪牙,而孤会将肖遥派到你身边。有肖遥助你,你想怎么炮制他都行!” “哈哈...那就太好了。本王要好好修理他,将他凌辱一万遍...但,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做?” “你的君上人选已定,接下来父皇就会宣布白小露的夫君人选。墨儿,你等下要帮助本王成功将白小露纳为正妃。此女有些执拗脾性,怕是不愿接受孤。” “好。皇兄放心,白小露既为士族所出,那么她的婚姻大事就不能由自己抉择,本王会全力相助。” “好。还有那位李应公子...墨儿,你有没有办法把他弄到本王手中,而不被父皇怀疑是别有用心?” “李应?皇兄要找李应作甚?” “无事!孤欣赏他的才华...” “哦,那本王想想办法。” “...” 兄妹俩自顾商量着小秘密,一副胸有成竹之色。 这时候。 燕云天带着笑意,摆手让众人安静,笑着开口道:“行了,都静一静。今日可谓是双喜临门,朕心甚悦。既为大明王觅得良婿,大皇子的婚事也有着落了。” “既然入围露儿夫君的人选,只有轩儿一人。那么,朕就...” 话还没说完。 人群中的白小露忽然来了一句“启奏陛下”,打断了他的话。 燕云天顿时皱眉,望向白小露,道:“露儿?你有话要说?” 白小露缓缓排众而出,倾城面容,美煞旁人,欠身道:“是的。陛下之前不是答应臣女可以有话直言吗?” 燕云天呵呵一笑道:“对,如今唐爱卿已经和李公子比试完毕,你有话便可直说。朕倒是差点忘了。” “谢陛下。但在此之前,臣女想向陛下求证一事。” “何事?” “唐大人以十首诗词,比对李应公子的《将进酒》,究竟是孰高孰低?” “哈哈,露儿此言,岂非明知故问?《将进酒》虽乃千年难遇之佳作,但仅此一首。唐爱卿这十首作品,单一或许比上不足。但以十比一,自然是唐爱卿获胜。” 言外之意,唐小志的十首作品,单一一首作品比对,或许仍比《将进酒》逊色一些。 但若十聚成一,便是多数取胜了。 最主要的甄别在于,“李应”公子自己认输了,且没有写出新的诗作应对。 白小露闻言,轻轻浅笑道:“陛下如此说,臣女可否认为,在场有人写出了媲美《将进酒》的诗作?” 燕云天笑道:“你当然可以这么认为!” “好!正所谓君无戏言,陛下一言九鼎,自然不会出尔反尔。那么...臣女白小露愿嫁!” 白小露忽然自称愿意出嫁,并跪下向皇帝行了一个标准的大礼。 燕云天听此,登时眼前一亮,赶忙亲自走下主位。 将白小露扶起,笑道:“哈哈,露儿何须如此?你愿嫁就好,愿嫁就好。你温婉贤淑,甚得朕心,轩儿有你在侧,乃是他的福分啊。” “都快是自家人了,以后见朕可不跪。哈哈...” 皇帝开心极了,这些年为了燕文轩婚事,他可是没少操心。 按照祖制,储君者必先成家室,齐家方可治国平天下。 燕云天有意立储,而燕文轩这货却唯独喜爱一介女反贼,让他揪心不已。 眼下,白小露亲自表示愿嫁,而燕文轩此前也说了愿娶。 那岂非是了却了一桩大心事? 如何让这位皇帝陛下不欢喜? 同时。 看到皇帝和白小露“公媳”相处融洽的一幕,周围的百官儒士也竞相庆贺起来: “恭喜陛下,今日双喜临门,天佑我大奉。大王得良婿,大皇子得良配,实乃可喜可贺啊。” “我朝大福,恭喜白太师,得大皇子为孙婿,日后白府便是皇亲国戚了呀。” “恭喜大皇子,白大小姐素有才女之名,又是艳冠幽都的美人儿。得妃子如此,夫复何求啊。” “大皇子真乃齐人之福,羡煞旁人。” “白大小姐,今日过后,我们再见便要称呼你为皇子妃咯。” “...” 众人开始竞相向祝贺起来。 皇帝自是喜笑颜开,太师白凌峰那褶皱的面容舒展开来,似乎年轻了好几岁,同样乐呵呵。 燕文轩也是谦谦有礼地一一致谢。 燕羽墨此时加入了恭贺之列,当众高声道:“大皇兄与露儿嫂嫂乃是天作之合,为表恭贺。在他们大婚之日,本王愿将幽都食邑之一半当成贺礼,送给哥哥和嫂嫂。”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四起。 燕羽墨乃藩王,依照朝例,幽都五十县内的税收收入,都是她的食邑,可自己支配。 而幽都府乃是天下粮仓,管着大奉天下一半人的饭碗,可想而知其税收该有多大。 燕羽墨却扬言要将一半的税收收入,当成贺礼送给燕文轩,其中数额可非斗量啊。 令唐小志听了,都不由一怔。 暗骂了一句:我草,这狗女人疯了吗?幽都一年的税收有多少,她知道吗?这一句话就把一半的钱送出去了? 尼玛,真是个败家娘们儿。 留给老子修铁路,那该多好啊... 大里正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 谁知,本该最开心的当事人白小露,此时却显得异常的淡定,面对众人的恭贺视若无睹。 等到众人的喧哗声稍稍平复后,她这才接着当众道:“诸位恐怕是误会了什么吧?陛下,谁说臣女要嫁给大皇子了?臣女说愿嫁,是说...愿嫁给写出媲美《将进酒》的才俊。也就是,唐!小!志!” 什么? 白大小姐说愿嫁,是愿嫁唐小志,而非大皇子? 全场第三次哗然,众人愕然不已。 唐小志闻言,直接一个踉跄,差点没把刚才喝进去的酒给倒喷出来。 搞什么飞机? 尼玛,你不是要嫁给燕文轩吗? 提我干什么鸟? 老子应付一个燕羽墨,一个应飘飘,已经措手不及。 你还来参合什么? 要知道,燕文轩这厮现在削尖了脑袋要娶你,然后拿你当垫脚石,笼络白太师一党。 你却说愿意嫁给我,这不是要把我往燕文轩的枪口上推吗? 真他娘的,都不是省心的女人啊... 合着,老子献诗十首,就莫名其妙捞了两个“老婆”? 但这两个“老婆”好像都不是什么好鸟...谁娶谁知道! 唐小志愣在当场,半天说不出话。 有一个大美女突然说愿意嫁给他,他本该高兴,但此时的脸色却好比吃了三斤大便一样难看。 别玩了姐姐,老子只想安静做个小首富,喝喝花酒,数数银子,其他的不敢多想啊... 都别嫁我,让我单身吧! 他欲哭无泪。 但他不得而知的是,身后仍有一人已对他心有所属。 而这个人想在“害死”他之前,对他好一点,甚至是嫁给他。 即便没有名份,也愿和他做一对黄泉鸳鸯。 换言之,事实上唐小志这一棒...是“敲”中了三个老婆才对。 也不知是福是祸。 第126章 我愿意... 随着白小露喊出唐小志的名字,众人皆惊之际。 皇帝原本欢喜的笑脸一滞,变得仿佛有人趁他张口的间隙,伺机往他嘴里塞了大便一样难看。 “露儿,你说什么?你愿嫁之人是唐小志,而非轩儿?这是什么意思?” 燕云天嗔怒道。 白小露见状,赶忙又跪了下来,但语气淡定道:“陛下难道忘了?在后园塔楼上时,您亲口答应臣女,允许臣女嫁给能写出媲美《将进酒》诗作之人。” “君无戏言,陛下可以忘,但定然不会食言,对吗?而陛下也是亲口承认,唐小志的十首作品加起来,可盖过《将进酒》的锋芒。如此,臣女愿嫁给唐小志,有何错?” “至于,大皇子殿下...他的诗作可比得上《将进酒》?如果比不上,那臣女如何嫁给他?” 她款款而说,有理有据,先是问了皇帝是否承认唐小志获胜,这才说出自己“愿嫁”的理由。 且,着重表明了一点,那便是“君无戏言”。 潜台词便是:你是皇帝,你说的话就得算数。你答应我可以嫁给“获胜之人”,现在《将进酒》被比下去了。你应该不会反悔吧?好意思反悔吗? 燕云天听了,脸色更加难看。 但白小露此言有理有据,顺理成章,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一时令他难以反驳。 顿了顿后,皇帝目光一闪道:“朕...确实差点忘了此事。但...唐小志并未说明要参加你的夫君选拔,且他既成了墨儿的君上,又如何娶你?” 白小露正色道:“陛下,当时臣女说的原话是...只要有人能写出媲美《将进酒》诗作之人,不论贵贱,我都皆下嫁。并没有局限于报名或者不报名,不是吗?” “再者,唐小志虽是大王君上的人选。但...男子三妻四妾很正常,陛下不是也有意鼓励多娶吗?露儿自诩比不上大王,但愿嫁给唐小志为平妻!” 燕云天一愣:“你...” 白小露说得头头是道,合乎规矩常理,既用“君无戏言”来绑定皇帝,又用接下来要实行的“国策”来据理力争,似乎阻断了皇帝所有的措辞。 她似乎已然决心要利用唐小志,去摆脱与燕文轩之间的婚约纠葛。 这时候,皇帝沉默无言的间隙。 白小露身后的太师白凌峰忍不住了,一脸紧张焦急,排众而出,道:“启奏陛下,露儿年纪尚轻,不知轻重,多有失言,还望不要怪罪。依照我朝惯例,女子出阁嫁娶,当由父母做主,媒妁之言,三书六礼齐备之后,才可定论。” “露儿一时鬼迷心窍,说了胡话。她此生只能嫁给大皇子,这是我们家里长辈的意思,不由她强词夺理。再说了,她愿嫁给唐小志,唐小志还不一定想娶她。” 老太师赶紧出来“救场”,缓和皇帝逐渐升起的不悦怒气。 白凌峰做了几十年的京官,已经是人老鬼精。 他深知皇帝有意让白小露嫁给燕文轩,以断了燕文轩的其他念想。 此事若办不成,或者因为白家的原因而告吹,按照这位皇帝的暴君脾气,肯定会引罪白家。 甚至有可能夺去他头上这个太师之位,令白家自此家道中落。 为臣者,岂会不知君心? 白凌峰此番以“父母之命”阻断白小露的“歪理”,一来是为了缓和皇帝的不满,二来也是为了白家的未来着想而不得不为。 听此一言,皇帝果然缓和了不少,顺水推舟道:“太师此言...也对!露儿,婚嫁之事,当由父母做主啊。朕确实答应过你,你可以嫁给优胜者。但你家里的长辈不同意啊,这怎么办呢?还有,你愿嫁,唐爱卿愿娶吗?” 说着,燕云天立马转身看向唐小志,正色接道:“唐爱卿,你自己说!你要娶露儿为妻吗?你娶不娶?直说!” 他嘴里说得轻描淡写,似乎不带一丝强迫,但眼神却尤为犀利,让唐小志自己体会。 顿时。 画面一转。 唐小志又成了全场瞩目的焦点,令他不由倒吸凉气。 这他娘的,叫什么事啊。 白小露要嫁我,是对我有意? 行了吧,肯定是想拿我做挡箭牌,拒绝与燕文轩的婚事。 以她那偏执的个性,才不会轻易爱上任何一个人。 老子不过是他的过河桥,保不准过河之后,就能拆掉。 而老子若说答应娶她,必遭皇帝责难,利人损己。 沙雕才会做这样的生意! 反正老子不干! 白小露美若天仙没错,但娶了她,要有命享受才可以啊。 这要是答应了,不仅是皇帝震怒,燕文轩没了白小露这块垫脚石,失去了白家的支持,更会想杀人。 哼哼,这一声“答应”,谁说谁死! 一念至此,唐小志心中已经打算要拒绝,恭敬抬手道:“回陛下,卑职只爱大王一人,万万...” 刚说到“万万”这两个字,后面的话还没说出口。 却听白小露忽然插嘴打断道:“唐大人,不必急着回答。其实不嫁给你也可以,小露觉得李应公子也不错。不嫁你,我就嫁他。只是我觉得他…好脸熟哦,好像在哪里见过...对了,是在灵州见过。你给我想想,想想我马上就知道他是谁了...” 说完,她也是朝唐小志投去了一个威胁的眼神。 唐小志听后,先是皱了皱眉,然后便开始脸色大变,难以置信地看向白小露,眼睛瞪得老大。 这他娘的,那小妞在威胁我? 什么叫她好像认得“李应公子”? 什么叫嫁给“李应公子”也不错? 敢情是这个小妞看出了应飘飘的身份,并以此威胁。 白小露聪颖细致,早就看出了应飘飘的身份。 同时,她也知道唐小志搞出这么一场比斗,是为了掩饰应飘飘反贼的身份,阻止应飘飘出手行刺。 而此时如果应飘飘的身份败露,必遭满堂的禁卫斩杀! 唐小志这一番苦心营救,也就付诸东流。 白小露打断他的话,便是要提醒唐小志:你刚才是在保护那个女反贼是吧?很好呀,那你答应娶我吧,不然,我马上暴露她的身份,让她死于禁卫之手。你自己选择。 你答应娶我,让我摆脱与燕文轩的婚事,我就装作不知那个女反贼的身份。 ... 白小露那句“李应公子不错”,并不是真的认为对方不错,而是在威胁暴露应飘飘的身份。 在九狼山上那会儿,白小露离开时就曾与应飘飘暗里不合,她能看出应飘飘的身份并不奇怪! 能让一个人记忆深刻的,除了是他的爱人,也同样有可能是他的“仇人”! 唐小志了然,瞬间洞悉了白小露的隐晦威胁。 尼玛,本以为白小露温婉,没有心机,是最适合做老婆的。 谁知,为了摆脱自己身上的包办婚姻,她竟也能以他人的性命相要挟... 他娘的,果然!女人真的没一个省心的。 狠辣起来,不择手段,根本没男人什么事。 唐小志默叹一声,将原本不愿意的台词收起,话锋一转道: “我愿意...” 唉! 这都救到这种地步了,又怎能忍心让应大当家死于白小露之口? 愿意吧! 第127章 都不是善茬... 全场哗然。 唐大里正的这句“我愿意”就好比炸弹一样,在满堂宾客中炸开了锅儿。 不仅是皇帝瞬间眼神冒火,就连燕羽墨和众多官员儒士都露出了震惊斐然的神色。 那小子在说什么? 他愿意? 谁给他的狗胆? 白小露是陛下内定给大皇子的正妃,未来的太子妃、皇后,唐小志那厮居然想娶? 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知死活! 皇帝和大皇子要是震怒起来,还不得剥了他的皮,生吃他的肉? 看他那样子,是贪心不足? 吃着碗里,还惦记着锅里? 合着,是想把大皇子平生最重要的两个女人都娶走? 燕羽墨与燕文轩是同一个母亲所生,真正的血脉相连,在偌大的皇家之中算是彼此最稳固的依靠。 平日里,在众多皇嗣之中,兄妹俩的感情是最好的。 燕文轩对自己这个妹妹,是无可挑剔的好。 而唐小志这货,娶了大王还不够,还想娶白小露? 要知道的一点是,在燕文轩的计划之中,白小露至关重要,关乎他能否获得白府的支持。 再者,是否有白府的支持,又直接影响他日后能否架空得了皇帝。 因此,就目前而言,白小露对他来讲,实乃举足轻重。 说,燕羽墨和白小露是大皇子目前生命最重要的两个人,其实并不为过。 但现在,这两个人都要成为唐小志的妻子? 在明眼人看来,唐小志此举不仅要得罪皇帝,而且属实触犯了燕文轩的逆鳞。 在这一刻,偌大的宴会厅中,可谓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恼怒有人惊。 唐小志内心自然是忧愁无比,白小露却开心极了。 那个男人说愿意娶她,便间接说明她摆脱了与燕文轩之间的婚约,就连皇帝也找不到借口反对。 此时,白大小姐露出一抹胜利的微笑,起身当众道:“诸位都听到了吧?唐大人说他愿意,那小露就只能嫁给他了。是吗,夫君?” 她说到最后,甚至还“诛心”地喊了唐小志一声“夫君”,更让围观众人大跌眼镜。 唐小志内心哀嚎不已,狠狠暗骂道:夫君你妹啊,你是把老子架在火上烤。皇帝那眼神...可能下一刻就能把我生吃了。 但嘴上却只能道:“是...” 燕云天闻言震怒,目光如刀般盯着唐小志,伸手指着他的鼻子,道:“你...” 却是一种既怒,而又没有理由宣泄的那种状态。 唐小志脸色一沉,赶忙鞠躬道:“陛下恕罪,是白大小姐一定要嫁给我的,卑职也无可奈何呀...” 燕云天怒火攻心,才不管唐小志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 本来今日将他册为君上,并促成燕文轩和白小露之间的婚事,便是双喜临门的大好事。 谁知,这厮竟想两个都娶? 那如何让皇帝听得进去解释? 此时,正要发怒之际,台上的燕羽墨却率先发难道:“唐小志,你什么意思?没有本王的同意,谁准许你纳平妻?你是活腻了吗?来人啊...” 她怒不可遏,正要喊来禁卫收拾唐小志。 大王本就答应了燕文轩要全力帮助他娶到白小露,事情原本无需插手,唐小志却突然冒出来横插一脚,这显然是和大王两兄妹过不去啊。 唐小志只需说不愿,那么白小露就必须得嫁给燕文轩。 而他却说了“愿意”,大王又岂能不怒? “属下在!” 听到燕羽墨喊一声“来人”,四名禁卫当即应声。 “给本王将唐小志拖...” “下去”这两个字还没说出口。 正在这时,一个原本应该震怒的人却显得格外的冷静,并出手阻止燕羽墨,道:“慢着!墨儿,听孤一言。” 说话的,就正是燕文轩。 “大皇兄想说什么?你无需动手,本王来收拾这个孽障!” “墨儿稍安勿躁,孤以为...露儿想嫁给唐小志也无可厚非。她想嫁,唐小志想娶,我们又何必棒打鸳鸯?” 燕文轩说着,向自己的妹妹投去一眼隐晦的眼神,似乎在暗示燕羽墨不必再插手此事。 而后,又转头躬身向皇帝,接道:“父皇,既然唐大人与露儿一个愿娶,一个愿嫁。孤以为,当也不宜棒打鸳鸯。不如,就成全他们吧...” 全场再次哗然。 众人难以相信,本该最为震怒的大皇子,此时竟站出来说要成全白小露和唐小志。 这是发生了什么? 大皇子是要把皇帝给他准备的老婆,送给唐小志? 未免有些太过匪夷所思。 燕云天一听怒上加怒,气得老脸通红,怨毒地盯了燕文轩一眼,大声斥道:“你说什么?你也愿意让他俩成亲?混账东西!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燕文轩低着头,目光闪烁,道:“孤...知道,但父皇岂非已经答应过露儿?君无戏言!他们实属自愿,又有父皇应允在前,如何阻止?” “你...混账东西!” 燕云天怒极,差点没一个巴掌扇在燕文轩脸上,气得手发抖。 白小露本是皇帝为他准备的正妃,而他此时却在支持白小露嫁给别人。 在皇帝看来,燕文轩此举就是在故意和他对抗,仍对那个女反贼恋恋不舍,心有侥幸。 “哼!” 终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燕云天即将扇过去的手,在燕文轩耳边顿住。 怒哼一声后,转头看向唐小志道:“你跟朕来,还有你,白凌峰你也来!” 他指了指唐小志,又指向燕文轩,最后还叫上了太师白凌峰。 说完,便挥袖走向了后室。 在场之人见到皇帝发火,皆是沉默无言,莫敢作声。 三人应是。 白凌峰焦急之色,率先跟随皇帝的脚步而去。 而唐小志和燕文轩慢了半拍,此时对视一眼。 原以为燕文轩会有什么话要说,却不知,他不问唐小志,反而是走向白小露,说了一句令人难懂的话:“露儿,你...很好。果然是幽都的才女,很不错!” 这话什么意思? 令唐小志听了,都不由纳闷。 白小露微微欠身,回了一礼:“谢大殿下夸奖,也谢大殿下成全。” 燕文轩蓦然浅笑,犹见深邃,道:“好。但凡事都有代价,露儿可不要为今日之决定而后悔。” 说完,便不再留步。 唐小志走在最后,看了看燕文轩的背影,又深沉地看向白小露,目现凝重。 等到几人进入后室。 白大小姐忽然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感觉,嘴角露出一丝轻松的微笑。 众人不知唐小志为何要忤逆大势所趋,冒着得罪皇帝的风险,扬言愿意娶白小露。 更不知,燕文轩为何“临阵退缩”,改口支持白小露嫁给唐小志的原因。 但,白小露自己却非常清楚! 她那句“李公子也不错”,其实有双重作用,对两个人都产生了“威胁”的效果。 而这两个人,除了唐小志之外,还有燕文轩。 唐小志要救应飘飘,就不能让应飘飘的身份当众暴露,所以迫于白小露的威胁,只能答应娶她。 而燕文轩并不笨,听到白小露这句话,当也知道白小露看穿了应飘飘的身份。 如果他不站出来支持唐小志,白小露嫁不成,可能也会暴露应飘飘。 简单来说。 白小露一语双关,双重威胁。 既威胁唐小志娶她,又迫使燕文轩出面支持。 要不然,白大小姐就会当众揭穿应飘飘是反贼。 唐小志或许为了那一夜夫妻之情,冒险救下应飘飘。 但燕文轩,却是实实在在地为了心爱之人而牺牲! 他不能让应飘飘暴露,所以只能跳出来支持白小露要嫁给唐小志的想法,以此稳住白小露。 可谁又知道大皇子此举背后的无奈和良苦用心呢? 而就在从大厅走到后室的短短距离之间。 唐小志心中思量,反复推敲着燕文轩对白小露说的那句话。 没多久,倒也瞬间明白了什么。 知晓白大小姐这一声威胁,同时敲中了他和燕文轩,不觉有些哑然失笑。 暗自腹诽了一句:“女人...果然都不是什么善茬啊。她为了摆脱婚事,竟推我入火坑...” 白小露外表看起来温婉可人,毫无心机。 但一“腹黑”起来,却是非一般人所能及啊。 她这招“一箭双雕”,瞬间就拿捏住了两个“大男人”。 第128章 忠义侯,杀机将至! 后室中。 燕云天满脸阴郁,怒相横生,宛如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 不得不说的是,白小露的突然“倒戈”,令皇帝始料未及。 白小露是士族之女,名门之后,家世背景显赫,且素有温婉贤惠的才名。 她本是皇帝亲自挑选的“儿媳妇”,不论是学识、涵养、门第,都能配得上燕文轩这个大皇子。 燕文轩文武双全,在百官心目中向来有宽德仁厚的贤名,于众多皇子皇嗣之中一枝独秀,脱颖而出,乃为储君之不二人选。 二人结合,在皇帝看来,乃天作之合,郎才女貌。 将大奉江山的未来交到二人手中,国祚必定能源远流长,承袭万年。 殊不知。 皇帝筹谋已久,本以为今日得偿所愿,能顺利撮合燕文轩和白小露二人。 没想到白小露却突然当众扬言要另嫁他人,并浅带“威胁”之意,便让皇帝不免震怒。 而她要嫁之人,居然还是皇帝自己的“女婿”... 这让皇帝如何能受得了? 最让他感到不可思议与“痛心”的是,燕文轩居然还自己同意了这样的“决定”。 自己的儿子同意将“未来儿媳妇”嫁给别人,而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女婿”。 这在燕云天想来,是极为难以接受和理解的。 此时,见到唐小志三人先后走进室中。 燕云天满眼怒火,没好气道:“都给朕滚!让唐小志先进来!” 三人一怔,赶忙止步。 燕文轩与白凌峰应了一声是,便退居门外等候。 唐小志略显尴尬,则躬着身子走过去,拜见道:“卑职...” 刚吐出两个字,却已见皇帝猛然窜起,将身旁案上的一本奏折丢了过来,怒道:“唐小志,你好大的胆子。信不信朕现在就命人活剐了你?” 唐小志一惊,机灵闪过后,状若惶恐道:“陛下息怒。卑职所犯何事,为何要活剐了我?” 说完,便顺势将头埋低,谦卑之色。 皇帝如今正在气头上,可得小心应付。 “为什么你不知道吗?满朝文武皆知,朕有意让白小露嫁入宫中,成为轩儿的正妃。你竟胆敢扬言愿意娶她?你说你该不该活剐?朕看你是活腻了!” “陛下明鉴啊!卑职万万不敢与大皇子抢妃子,但您也听到了...是白小露自己说要嫁,卑职只是顺势而为。况且,陛下自己亲口答应她可以嫁给优胜之人,而卑职比诗取胜...便是优胜者。于理,此举也并无不妥。何以论罪?” “哼!朕亲口答应又如何?你只需说不愿娶她,她就无力坚持,此事便会作罢。但你为何要说愿意?” “陛下,卑职说愿意,其实都是为了陛下着想啊。” “为朕着想?” “是!” 唐小志目光一转,故作正色道:“陛下可曾想过,大皇子向来很反对与白小露的婚约,为何突然之间就主动要求与白小露完婚了?” 燕云天冷面道:“这有何奇怪?或许是因为轩儿恍然大悟,自知朕的良苦用心,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决心与那女反贼一刀两断,愿意听从朕的安排,从此专心国事了。哼,别以为朕看不出来,那个李应...其实便是女反贼所扮。此来,便是借以参选之名伺机行刺。” 唐小志一听,倒是面色如常。 皇帝将应飘飘定为钦犯,暗中命赵卿追杀多年,对她极为熟悉。 此番能认出应飘飘的身份,不见多怪。 唐小志却道:“陛下认为当真如此吗?大皇子如果已经迷途知返,那为何要出言支持白小露嫁给卑职?他应该极力喝斥卑职,并反对白小露下嫁才对!” 这话,倒是令燕云天为之一震,“什么意思?你是在暗指...轩儿主动要求与白小露完婚,其实是另有所图?而他当场表明支持白小露嫁给你,是做给那个女反贼看的?他也看出了那个女反贼的身份?” “大皇子是否别有用心,卑职不敢妄加猜测。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仍未对那个女反贼死心。不过,陛下可以深思一下,大皇子若娶了白小露...谁的获益最大。而卑职扬言愿意娶白小露,只是为了顾及陛下颜面。” 唐小志正襟道:“陛下若强行阻挠白小露另嫁他人,必会惹来闲言碎语,有损天威。毕竟...您之前答应过她,允许她自行选择。卑职暂且接下这门亲事,日后有的是时机与她解除婚约。陛下也应该看得出来,大皇子和白小露之间并无情愫...白小露说愿意嫁我,不过是想拿我当挡箭牌,拒绝大皇子罢了。” 言外之意,却是将皇帝的思维引向了别处。 潜台词便是:我说愿意,不是要和燕文轩抢女人,只是顾及你的颜面。你既答应白小露可以嫁给优胜者,若执意搅黄此事,众人定会认为你仗势欺人,有损你天子声威。而燕文轩出面支持,可能还对那个女反贼恋恋不舍。 你与其纠结于我为何答应,不如想想该如何解决实质的问题。 燕文轩突然要求娶白小露,事出反常必有妖! 燕云天听此,脸色一沉,缓缓坐回太师椅上,陷入了沉思。 片刻后。 燕云天方才复而开口,冷峻道:“依你所指,轩儿此前主动要求娶白小露,是想得到白凌峰的支持,他有结党营私之嫌?” 唐小志赶忙故作震惊道:“卑职可没有这么说,是陛下自己猜测而已...” “那他又为何要跳出来支持白小露嫁给你,他突然又不想招拢白府了?” “恕卑职愚钝,不知。” 听此,唐小志立马自认愚笨。 毕竟,总不能直言...燕文轩此举是受了白小露的“威胁”。 他跳出来支持白小露另嫁,并非想放弃白家的支持,只是为了保全应飘飘此时的安危。 燕云天却哼道:“哼,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说?不过也罢,此次就权当你身不由己,并非有意打乱朕的安排,算你无罪。去,将轩儿和白凌峰叫进来。” 唐小志心中一喜,立马应是。 等到燕文轩和白凌峰入内。 燕云天冷峻道:“轩儿,方才你说...也支持露儿嫁给唐小志?” 燕文轩躬身道:“父皇,您既已有言在先,允许露儿嫁予优胜之人。那么,孤并无反对之理。” 此话一出,原以为会被皇帝一顿斥责。 谁知,燕云天却摆手干脆道:“那好,既然你也觉得并无不妥,此事朕便准了。白小露日后便是唐爱卿的平妻,屈于墨儿之下。” 闻言,一旁的白凌峰脸色巨变,“陛下,这...” 燕云天却冷眼道:“这什么?你有意见?” 又令白凌峰一时语塞。 这位皇帝素来霸道果决,一旦做出某种决定,便毋容他人质疑。 顿了顿后,又接道:“不过,墨儿的婚事算是敲定了,但你的...也不能一直空悬。” 燕云天忽然看向燕文轩,冷冷接道:“朕会亲自再给你挑选一门亲事,你可有意见?” 燕文轩表现得极为服从,低头道:“孤没有意见,全凭父皇安排。” “好!” 燕云天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回踱了两步,问向白凌峰,道:“白爱卿在朝中德高望重,门生众多,结交广泛。心中可有人选,堪为太子妃啊?” 他突然改变了一下“称谓”,直言“太子妃”,似乎在向白凌峰传达一个意思: 燕文轩日后将是储君人选! 白凌峰猛然一愕,踌躇了半晌,这才回道:“回陛下,群臣子嗣...老臣不便妄论,最主要是陛下和大皇子满意。不过,除了露儿之外,老臣家中尚有一孙女,名叫白小霜。同样是小有秀慧,就是不知...” 燕云天嘴角一抹浅笑,道:“哦?轩儿,你怎么看?” 燕文轩沉了沉声,“白小霜乃露儿的亲堂妹,素有雅名,知书达理,聪明秀慧。与儿臣颇有些交集,虽比不上露儿这般声名在外,倒也算堪为正妃。” “哦?这么说来,你是很满意这个白小霜?那朕之前为何未曾见你提起过她?” “儿臣与小霜算是旧识,但父皇之前一直有意让儿臣迎娶露儿,自然不便在您面前提及他人。” “呵呵,你倒是说得很对!但...白爱卿,这个白小霜好像是你白府的庶出之女吧?据朕所知,他是你膝下第四子的私生女,可有此事啊?” 白凌峰闻言一愣,颇为尴尬道:“是,小霜确为庶出的私生女,但自幼就被接入白府,由老臣亲自管教,并不比露儿差。” 燕云天浅笑道:“是吗?但再怎么好,也终究是个庶出之女,焉能配得上一国储君?这个白小霜,就算了吧。依朕看,整个白府除了露儿之外,就再无人配为皇嗣妃子!白爱卿,看来你们白府之人是注定与宫闱无缘啊。” 白凌峰从这句话之中听出了一丝弦外之音,此时汗颜不已,连连称是。 “不过,朕心中倒是已有一个备选之人,可为轩儿的正妃。” 燕云天说着,忽然看向一侧的唐小志,道:“那便是岭南忠义侯之女,凌烟!唐爱卿,你觉得可否?” 唐小志本以为事不关己,谁知皇帝突然有此一问,令他不由一呆。 可是,凌烟是谁? 唐大里正穿越过来后,便一直隐居村中,打算等周仓升官,“保护伞”坐大之后,才将生意发扬光大。 对于朝廷各路显贵的认知极少,非但不知谁是岭南忠义侯,更不知其女凌烟是方是圆。 皇帝晾着当朝大皇子和太师不理,反倒问他这个初出茅庐的“井底之蛙”? 这未免有些匪夷所思。 但唐小志知道,皇帝如此一问,恐怕只是想绕开燕文轩和白凌峰,得到一个附和而已。 于是,在对这个“凌烟”没有丝毫印象的情况下,仍是满口赞同道:“能让陛下记在心中之人,必定是人中龙凤。卑职以为,凌烟可为也!” 白凌峰听后,却目光一沉,脸上闪过了一丝震惊。 燕文轩则直接出言反对道:“父皇,忠义侯只是一介五品末等武侯,其女...” 话刚说了一半,就被燕云天直接冷声打断:“哼!末等武侯又怎样?其女配不上你?你刚才不是说任凭朕安排吗?朕觉得此女凌烟,就是除了露儿之外的最佳人选。你又想拒绝?是想拒绝忠义侯之女,还是拒绝这太子之位?” 弦外之音,似乎是在暗指...如果燕文轩拒绝娶这位“凌烟”,那么就会连同太子之位一并失去。 使得燕文轩幡然语塞,愣在当场。 沉默了半分钟,这才强压心中不忿,回道:“父皇息怒,儿臣并非拒绝之意。一切听从父皇安排...” 皇帝听此,又冷冷哼了一声,眼中却闪过一抹寒芒,看似极为不满燕文轩此时的抉择和态度。 唐小志感觉到了一丝微妙,但不动声色。 “最好如此!” 燕云天眼神冷冽,瞟了燕文轩一眼后,迈步走向门口,边走边说道:“走吧,满堂的宾客还在等着!” 回到大厅的主位上。 燕云天坐下后,便召来了白小露,道:“露儿,朕既然答应过你,准你嫁给优胜之人,那便不会出尔反尔。此番,你与唐爱卿一个愿娶,一个愿嫁,那便这样吧。待钦天监选得良辰吉日,你便与墨儿一道举行大婚,封君上夫人,你可满意?” 白小露一听,自知自己计谋得逞。 皇帝不再坚持让她嫁给燕文轩,心中惊喜,立马就拜倒道:“谢主隆恩。” 在白大小姐看来,能摆脱与大皇子的婚约,便已算是她为自己争取自由的第一步胜利。 至于,唐小志的平妻?君上夫人? 呵呵,这些名头都无关紧要了。 以白大小姐的聪明才智,日后想一脚踢开唐小志,那还不是手到擒来之事? 燕云天点了点,摆手示意让白小露退下。 而后,将总管太监小德兴叫到身前,在对方耳边轻语了几句。 小德兴随即走到台前,高声道: “百官肃静,宣陛下口谕。” “忠义侯凌尚威之女凌烟,秀慧宜中,温婉德配,甚得朕心。拟召为大皇子妃,入东宫。待钦天监择一良辰,与大明王燕羽墨同日举行大婚,普天同庆。” “凌尚威忠君爱国,替朕驻守南疆,固若磐石。安我子民,镇苍梧国于南境,功于社稷。逐,官进两级,封忠义伯爵,正三品。” “...” 台下的唐小志听着,犹如听和尚念经一般漠不关心。 等到小德兴念完之后,便立马转身向后,目光扫视着,寻找应飘飘的身影。 刚走出没几步,却见马户急急赶来,将他拉到一边,轻声低语道:“大里正,刘芒传来口信。那四个狗皮膏药动了,目前已混入厅中,恐怕是...” 第129章 啵,你说本君过来干啥? 唐小志闻言,面色一收,眼角闪过一抹寒霜,当即道:“哦?终于动了吗?大厅守卫森严,非一般人可以擅入,他们何以能混得进来?” 那四个狗皮膏药,便是那次与燕文轩佛堂摊牌之后,对方强加在他身边的四个反贼杀手。 此四人隐晦之至,据说还是前朝太子燕荀的得力助手,手上功夫不容小觑。 根据唐小志此前的猜测,燕文轩已然与前朝余孽有染,这四个反贼恐怕就是被送进来行刺的。 但燕文轩既有反心,心思何其缜密,当也知道仅凭四人无法威胁到皇帝,私下可能还另有安排。 而唐小志隐隐间有所猜测,这四人或许只是诱饵,真正的杀招可能仍在隐藏。 站在燕文轩的角度,行刺是否成功都可接受。 成功则皇帝受惊,或者身死,不能理政,他便可伺机上位。 若预感失败,他便会跳出来救驾,诛杀逆贼,以此立功,同样也可以借机上位。 在这样的谋划之中,这位大皇子始终都可立于不败之地。 唐小志可就不同了。 这四个杀手是跟着他走进王府的,一旦他们动手,唐小志就会被卷入其中,成为同党。 换言之,燕文轩此举是拿他来当垫脚石! 这时候,马户凝重道:“这四人似乎另有帮手,厅前禁卫对他们四个似乎并不严查。现以扮成太监,游离于百官儒士之中。不过还好,目前他们四个仍在刘芒的监视之中。” 这四个反贼从一开始出现,唐小志便早有准备,也给他们准备了四个“跟班”。 便是周成龙此前的手下,以刘芒为首的四大恶仆。 唐小志浅笑道:“好。去跟刘芒说,密切监视此四人,听我指令行事。切记一个原则,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必先动。可知?” “是!” 马户应是离去。 唐小志这才黯然一笑,继续举目在人群中寻找应飘飘的身影。 这间宴会厅极大,皇帝举办赛事晚宴,场面也必然宏大,此时宾客众多,人满为患。 想准确找出一人,却也并非轻而易举。 一会儿后,在大厅的东南角落倒是看到了应大当家的身影。 只不过,她此时身旁竟多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竟是那位白府千金,白小露。 这倒是让唐大里正颇感意外,白小露去找应飘飘作甚? 此二人之间并无交情,乃至在九狼山上时,白小露还曾对应飘飘放过狠话。 按理说,她们之间应该无话可讲,此时却见二人“相谈甚欢”之色。 经过刚才白小露的“一语双关”,仅凭一句隐晦的话,就瞬间拿捏利用了唐小志和燕文轩二人。 此时的唐小志对白大小姐已经有了极大的“改观”,俨然不会再将她当成寻常的名门之女来看待。 此女看似心机全无,但内在绝非如表面这般单纯。 女人,岂有一个是简单的? 这要是让她单独与应大当家“私聊”太久,恐怕是会横生枝节啊。 一念至此,唐小志赶忙拨开人群朝二人走去。 谁知,还没走出两步,人群中就走出一名红衣官员拦住了去路: “君上留步,下官敬你一杯。” 唐小志被生生拦住。 他已被皇帝当众钦定为燕羽墨的君上,身份已然不同,一时云泥之别。 而小德兴在宣读口谕完毕之后,便让百官儒士自由饮酒庆贺。 此时的大厅中人影涌动,就好比一个开放式的晚宴现场,众人举杯对饮,热闹非凡。 唐小志这个新任君上,得圣驾抬爱,自然成为了众人竞相巴结的香馍馍。 但凡有点野心之人,如今都想结交一下这位史上第一位男王妃,以及大王君上。 “这位大人是...” 唐小志虽心急去见应飘飘,但有官员前来敬酒,倒也不好直接无视。 红衣官员微微躬身道:“下官陶钢烈,幽都司务厅主理,见过君上。” 幽都司务厅主理? 根据幽都府衙门的建制,设府尹一名,城防太守主将一名,分管俗务和军政。 而这位司务厅主理,仅次于府尹之下,相当于政务的二把手,在幽都也是小有权势的。 唐小志来到幽都这两三个月,倒也深知这些架构,此时拱手笑道:“原来是陶司务...哈哈,陶司务请酒,本君岂有拒绝之理?” 说着,便摆手向侧,从一名侍者的托盘上拿起一杯酒与之对饮。 大里正如今有了君上之名,面对官员时,自称都变为了“本君”。 一杯饮尽之后,又客套了一番。 唐小志以为对方会就此让开,殊不知,陶钢烈竟捋了捋胡须,竟想和他唠起家常,培养感情。 君上肯定不愿此时做什么人情交流,顾忌应飘飘和白小露二女会产生什么纠纷,只想快点摆脱官员的拖延。 但明面上不好甩袖离去,便急中生智,蓦然指向白小露,高喊道:“咦,这不是本君的夫人和新手的仆役吗?” 此言一出,瞬间引来了众人侧目,令白小露和应飘飘的位置成为了全场焦点。 恐怕就是想说什么悄悄话,都不便明说了。 而唐小志此言并不为过,皇帝不仅准他“嫁”入王府成为君上,也同意他娶白小露为君上夫人。 况且,白小露已经喊过了夫君。 因此,唐小志此时对着白小露喊“夫人”,也是顺理成章。 “陶司务,本君的夫人在那边,一起过去看看?认识一下?” 唐小志假意客套道。 在这样的情况,原以为陶钢烈会识趣地走开。 谁知,这厮竟满口答应:“好呀!不过,下官与君夫人早就认识,而且我们两家还是世交啊。” 说着,便迈步走了过去。 令唐小志不由一呆。 来到近前。 白小露见到唐小志带着一群官员正围过来,赶忙与应飘飘拉开了距离。 应大当家则一脸阴郁地站着不动,显然刚才与白小露的谈话并不愉快。 “你过来作甚?我正在与李公子说点事情。” 白小露瞟了唐小志一眼,语气有些漠然道。 那样子,竟似有责备的意思。 使得围观官员都莫名皱眉,君夫人似乎不想让君上靠近? 他们刚刚不是一个愿嫁,一个愿娶吗? 应该深有感情才对。 唐小志闻言尴尬。 这小娘皮子什么意思? 刚刚借老子摆脱了燕文轩,就想过河拆桥? 不给我好脸色看? 尼玛,老子还没找你算账,你倒给老子摆谱了? 这口气,唐大里正可不想咽下。 微微稳了稳心绪后,竟走过去一把揽过白小露的纤腰,将她拉入怀中,道:“本君是你相公,你是本君的夫人,你说本君过来干啥?” 说完。 众目睽睽之下,白小露震惊的眼神中。 唐小志竟歪着头,吻向了白小露的红唇。 嗯额,润... 啵的一声,恍如惊雷。 白大小姐的脑子里空白了。 第130章 三喜临门,权当收你利息! 那个男人...做了什么? 当唐小志的嘴触到白大小姐的红唇时,她只感被一股电流击中,然后就开始全身酥麻,宛若灵魂脱体而出... 那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她的手开始忍不住握紧,紧紧扯住唐小志的衣襟,像是正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而这种“压力”又甚为奇妙,令人肾上腺素飙升,欲罢不能。 下一刻,大小姐竟发现自己在缺氧。 那可是她的初吻啊... 他竟然...当着满堂宾客的面亲我? 他怎么可以... 我不要颜面的吗? 他怎么那么不要脸...哎呀,我该怎么办? 这样,让我以后怎么见人? 现在所有人都看到我被他亲了,以后还怎么和他和离? 和离之后,别人会不会嫌弃我? 我注定此生就只能跟着这个男人了? 大小姐呆滞,不由自主地胡思乱想着,俨然失了方寸。 不仅是白小露,就连同来的官员宾客都没想到,唐小志会突然索吻,胆敢突然索吻。 而且...还不知道有没有伸舌头... 但见白小露此时缺氧的状态,这狗贼应该是伸了... 好贱! 那可是幽都第一才女,白太师心爱的孙女,白府的掌上明珠白小露啊。 白小露美名在外,也不知曾是多少幽都才俊的梦中情人,YY对象。 如今,却被唐小志的“狗嘴”给夺去了初吻。 简直是人神共愤,其行为令人发指! 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皇帝、百官,乃至于燕羽墨的眼皮底下,发生了这一幕。 要知道,孙探花跟了白小露三年,连她的手都没能摸到过几回。 没想到唐小志竟“杀人诛心”,不仅搂了她的细腰,还一亲芳泽。 众人难以置信,全场陷入了死寂。 古代对贞洁、男女情愫的表达,都极为委婉、内敛。 在蓝星,你可以对人说一百遍我爱你,当街拖手、湿吻也没关系。 但在古代,在大奉,那就是一种极为露骨的行为。 又怎能不让人对此时此刻发生之事,感到震惊? 而唐小志一亲之后,脸不红心不跳,状若司空见惯,无比寻常道:“夫人这回知道本君过来做什么了吧?” 说完,嘴角划开一抹黠笑。 心中却在暗道:嘿嘿,让你拿我做挡箭牌?让你耍小聪明威胁本君上?本来你不说,我自己倒还想帮你摆脱燕文轩,但你竟用了“蠢办法”,还将本君上推入火坑? 刚才去见皇帝,若非本君上机敏,伺机向皇帝透露一些隐晦,转移他的怒火。 如今岂非会被砍了头? 如此也就罢了,男子汉大丈夫,大人有大量,本也不想和你计较。 但本君上只不过走过来一下,你竟嫌弃之色,马上就想过河拆桥? 这就忍不了了。 你是想摆脱燕文轩之后,再找借口踢开我? 你以为相比于燕文轩,我比较好对付? 呵呵,对不起,我才是最难缠的那个! 我亲你一口,相当于给你盖了章,看你日后怎么调皮! 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这次就权当收点利息,以后再慢慢收你“本金”! 如是想到,唐大里正暗暗偷笑。 白小露回过神来,慌张之色,“你...你...怎么能...” 她下意识地想要推开他,却怎么也推不开。 “本君怎么了?亲一口不行吗?夫人。” 这回轮到唐小志用那种威胁的眼神看着她,那样子就好像在无声自语:你不满意?不满意我就再亲一口!敢拒绝,我就伸舌头! 却是令白小露错愕当场,不知所措。 应飘飘则傻傻地看着这一幕,眼神飘忽,面上阴晴不定,也不知内心是何感触。 围观的众人过了半晌,才堪堪从震惊中“醒悟”过来。 不过却是无一人敢出言斥责,因为面前这对男女本就是“夫妻”。 当众亲嘴,或许未免有伤风化,但轮不到百官们来说。 皇帝还没吭声,燕羽墨这个正妻也仍在震惊中。 谁愿第一个去得罪这位新任君上? “啊...哈哈...君上真乃率性直爽啊,令吾等大开眼界。这与君夫人一见,竟情不自禁拥吻一刹,这情深之重羡煞旁人。哈哈...” 幽都司务官陶钢烈第一个跳出来,但并非斥责,而是设法为唐小志刚才的唐突做解释。 显然,此子乖张,也颇具圆滑,很识时务,懂得自行为君上大人化解尴尬。 而经他这么一说,周围之人也瞬间明了,纷纷出言附和: “是啊!君上耿至,直来直去,情不自禁,不算唐突。反而是吾等表率啊...” “对对对!君夫人当众请旨求嫁,可见对君上的爱慕之情,犹如怒江之水,汹涌澎湃啊。此情可待。” “没错了。大家伙快给君上鼓掌!” “今日可算是三喜临门啊,大王喜得君上,君上喜得君夫人,而大皇子又喜得忠义伯之女凌烟为爱妃。不是三喜,又是什么?” “真乃可喜可贺!” “...” 众人蓦然自发鼓掌,掌声雷动。 而后,又面向皇帝,齐声高呼道:“天佑吾皇,喜得良婿。天佑大王,喜得佳偶。天佑君上,喜得君夫人。我大奉基业,定可留存千秋万世,万古不朽。” 如此一言,不仅替唐小志化解了尴尬,还趁机恭维了一下皇帝。 不得不说的是,这群百官儒士还真是人精,极为懂得圆滑。 直令眼见唐小志当众“轻薄”的皇帝,本想出言斥责一下唐小志,都不好意思开口了。 这唐小志都成百官口中的“好君上”了,而且百官还齐声高呼“大奉万岁”了,那还怎么好意思骂? 倒是燕羽墨听了,却觉尤为刺耳。 眼睛像毒蛇一样,落在唐小志身上,咬牙切齿不已。 那个淫贼...简直是色欲熏心,无可救药! 他顶着本王君上的名头,却当众亲其他女人的嘴? 汝之令堂,他让本王情何以堪? 要亲,也应该亲我先... 嗯? 不对,他要亲了本王,本王岂非亏给他了? 呸! 大王心中腹诽不已,对唐小志的恨意又加重了几分。 “行了。” 这时候,燕云天摆手示意全场安静,道:“唐爱卿,你既为君上,以后当注意分寸。可知?” 言下之意,还是对唐小志刚才的“湿吻”有点意见,只是并未责怪而已。 唐小志也是见好就收,赶忙道:“是,陛下。” “那你还不赶紧上来?说起来,墨儿才是你的正妻,你晾着她,成何体统?” “是,陛下。” 唐小志又应一声,但并非自己走上台,而是拉着仍在震惊当中的白小露。 临走时,还在随后赶来的马户耳边,轻语交代:“看住应大当家,别让她乱来。注意那四个反贼,一旦他们有所动作,立即击毙!” 要知道,负责监视他们的四大恶仆的身上,此时可是藏着四把手铳... 第131章 大皇子的杀心! 来到台上。 唐小志很自然地走到燕羽墨身边站着,毕竟已经有了夫妻之名,在百官儒士面前肯定是要做好场面的。 而白大小姐依旧是木讷的神态,恍如还没从方才当众一吻的惊讶中抽离。 那涨红的脸,烟视媚行,宛若一只被偷心的小麋鹿茫然无措。 燕羽墨微微侧头瞟了他一眼,冷冷哼声。 虽没有说什么,但唐小志看得出来,她此时内心的怨气很重。 站在唐小志身旁的那个女人,本该是她的嫂嫂,如今却鬼使神差成了她的“姐妹”,将要和她一起嫁给了同一个男人... 这样的事情放在一向心高气傲的大明王身上,未免有些狗血,也着实令她难以接受。 更为甚之,那个男人居然当着她的面吻了其他女人... 大王没有当场爆发,今夜已算是极为“和气”。 哼,这个淫贼...简直恬不知耻! 大王心中怒气难平,默默对唐小志一阵口诛笔伐。 身后。 燕文轩目光冷漠,望着唐小志夹在两大美女之间,一脸道不尽的阴郁之色。 白小露本是他培植自己势力的关键人物,获得太师一门支持的纽带,他志在必得。 燕羽墨身为一藩之主,掌握整个幽都平原的资源,地位举足轻重。 获得燕羽墨的支持,便相当于掌握了大奉天下一半人的饭碗,对于他日后从皇帝手中夺权,尤为关键。 但她们如今都成了唐小志卧榻之侧的人,日后若想再利用她们为己所用,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 燕文轩有了反心,本以为自己在这场招亲大会上布置了一招妙棋。 殊不知,“便宜”却莫名落入了唐小志之手。 应飘飘的出现,让这位大皇子投鼠忌器,不得不临时改变策略,放弃白小露这块最佳的垫脚石。 从他在白小露的话中意识到“威胁”时,便已深知计划必须得改变。 但白家势大,令燕文轩无法轻言放弃拉拢。 骨子里对应飘飘的情根深种,忌惮于她的安危,本就让燕文轩失去了这盘棋局的主动权。 但他瞬间就想出了替代之法,那便是主动放弃与白小露的婚约,转而投向白府的另一名千金,白小霜。 白小霜虽是庶出之女,在白家并没有什么话语权,但有时候就是需要像这样“无关轻重”,却又能连成契约脐带的人在,方才好控制。 白凌峰为官数十年,燕云天还没成为皇帝之时,他已是前朝忠臣,俨然是个人精。 他年事已高,已近七旬有余,没过两年就得下野还乡。 身为一家之主,为保他在下野之后,白家依旧能在朝堂占据一定影响力,维持现在的荣华富贵。 白凌峰必然会为自己寻找一个靠山支持,而这个靠山...舍燕文轩这个未来储君其谁? 因此,在明知白小露已无法控制的情况下。 后室之时,趁着唐小志先行进去见皇帝之际。 这位老太师与未来储君不约而同,极为默契地达成了一个协议。 那便是联姻照旧,但“主角”由白小露换成白小霜! 退而求次,由白小霜代替白小露嫁给燕文轩。 如此一来,燕文轩和白府之间的“结盟”纽带,就依然存在。 白凌峰将在自己仕途最后的高光时刻,全力辅佐燕文轩上位,并获得大多数朝臣的支持。 白凌峰支持燕文轩,便代表着他麾下的无数门生大臣,也会以燕文轩马首是瞻。 而作为回报,燕文轩上位后,将保证白府的地位不会因为白凌峰的下野而家道中落。 不可否认,此举倒是二人结盟,退而求次的最佳方式。 谁曾想,皇帝一见唐小志之后似乎有所转变,暗地里察觉到了什么猫腻。 竟一力拒绝燕文轩试图迎娶白小霜的建议,转而为他选择了忠义侯之女凌烟为妃,着实始料未及。 忠义侯凌尚威原本只是个五品末等武侯,虽身居要职,手握十五万兵马,震慑苍梧国于南疆。 但相比于白凌峰这个位极人臣,高居一等国公爵的太师来说,还是显得太过微末,并非同一等级,不可抬足同论。 最关键的一点,凌尚威身份特殊,且对皇帝忠心耿耿,乃是愚忠之辈。 除了皇帝之外,根本就不可能侍二主。 换言之,即便燕文轩娶了凌烟,凌家也不会给他任何助力。 忠义侯凌尚威不会因为燕文轩是他女婿,就转而支持燕文轩的夺权计划。 再者,外人不得而知的一点,一旦燕文轩和凌烟成亲,那么就相当于失去了白府这个强大助力。 因为...白凌峰与凌尚威之间有着极深的恩怨,此生意难平的那种... 凌家要成了皇亲,白府则必会与燕文轩划清界限。 燕文轩此时愁眉深重,心中杀意已起。 哼! 唐小志此子深邃,非常人所能驾驭,就好比一把双刃剑,可伤人亦会伤己。 定是他暗中向父皇提示了什么,虽未明言孤已有反心,但却也足以令父皇对白家起了戒备之心。 父皇生性多疑,这才会对反对白凌峰的建议,拒绝让白小霜加入东宫。 本还想留下唐小志此子性命,为我所用,但既然他做出了愚蠢的选择,那孤...便留他不得了。 趁此机会,先取此子性命,将墨儿和白小露从他手中夺回! 此子一死,官媒之权便会旁落。 届时,孤再自荐接手,运筹帷幄。 有了官媒之权,孤便可设法让秦弱弱恢复自由身。 以赵卿和秦弱弱之间的感情,先取得这个禁卫统领的效忠。 之后,再是秦家、南宫家、白府... 如是想到。 燕文轩露出一眼阴冷的目光,嘴角蓦然一笑。 下一刻,便在旁人无法察觉之下,不动声色地朝身边一名侍女做出了某种隐晦的暗号。 那名侍女恍若不觉,低头而立,却在燕文轩摆袖走向皇帝身边后,悄悄转入了后堂。 同一时间。 唐小志夹在两位大美女之间,看似正享受着堂下众人羡慕的目光,实则却是在暗中观察着混在人群中的可疑人物。 当他敏锐地察觉到往来于人群之中的几个侍者,竟在暗中使眼色时,便知某人忍不住要出手。 随即,露出了一抹浅笑。 第132章 行刺! 他虽察觉到了异样,但并未第一时间有所动作,仍像是个没事人一样站着,镇定自若。 这时候,皇帝身边的小德兴躬身道:“陛下,大王君上的人选虽已决出,但根据安排,后面仍有歌舞表演,是否宣旨进殿?” 燕云天神色如常,浅浅一笑后,道:“宣吧!今夜既是三喜临门,怎能没有歌舞助兴?诸位爱卿,可尽情观赏。” 堂下众人闻言,齐声喊了“谢陛下”之后,便相继回到座位上坐下。 没多久。 随着大厅一侧的琵琶声起,一队舞者便开始缓缓步入厅中翩翩起舞。 唐小志如今身份不同,既成大王君上,便算是半个皇室之人,有资格位居皇帝身旁。 小德兴很识时务地为他和白小露在台上设置了两个位置,与燕羽墨并肩而坐,屈居皇帝身后。 然而,当堂下众舞者散开,领舞的主角儿出场时,唐小志就立马察觉到不对。 他是这次招亲会的主官,大会的所有事宜,事无巨细都经过他的手。 原本这段歌舞应该由清水县第一美女凌志玲领衔,其他伴舞者也都是出自商社歌舞团的核心成员。 但当“凌志玲”步入场中时,他却猛然发现人似乎不对。 凌志玲,人称清水县第一美女,自然是小有姿色。 她高挑的身材,足有一米八左右,丰乳肥臀,前凸后翘,俨然是众多宅男眼中的不二女神。 而此时走进来的“凌志玲”却与印象中的判若两人,不仅身高上矮了一大截,身材也“捉襟见肘”,缩水了一地,脸上还戴着一个怪异的面具。 唐小志瞳孔一缩,暗呼不妙。 开赛之前,他便已知今夜必有行刺发生。 但没想到,这些反贼居然能渗透到他商会之中,连此时领舞的主角都给替换掉了。 此女,绝非真正的凌志玲,也不可能是马户临时更换了舞者。 马户忠心之至,若凌志玲临时有事不能登台,要撤换人员,必会事先告知唐小志。 但马户数次来报,并未提及此事。 也就是说,有人暗中混入了商社的人员之中,瞒过商会的诸多眼线,替换了上场的舞者。 这点,倒是让唐大里正颇感意外。 背后之人能瞒过他的眼线混入舞者之中,必非泛泛之辈。 看来,杀手并非只有那四个“贴身膏药”而已,这群反贼还准备了双重杀招。 不过,想了想后,唐小志并没有立即声张,微微朝燕文轩看过去一眼。 却见对方目光闪烁,竟似在与堂下的舞者做某种眼神交流。 这些舞者是燕文轩私下安排替换的? 现在这些舞者可都是挂着商会的名头,一旦他们出手行刺,且先不说成功与否。唐小志作为商社的社长,都必会被染上同党之嫌。 燕文轩这是要出手了? 心中思虑着,唐小志正犹豫着要不要马上揭穿这些反贼的身份。 正在这时,突听一声爆喝: “狗皇帝,今夜便是你命丧之时。” 声音似乎从室外传来,由远及近。 话声刚落地,门外的夜色之中便蓦然飞来无数箭矢,瞬息之间便将门口的十几名禁卫全数击毙。 急促的脚步声紧随而至,一伙黑衣蒙面人手持钢刀、弓弩,闯入大厅内,并迅速关起房门。 与此同时。 那名起舞正酣的“凌志玲”同样露出真面目,趁着摆袖之际,甩出了无数枚银针射向主位上的燕云天。 一旁伴舞的舞者停止摆动舞姿,纷纷拔下隐藏于头发里的发钗、利器,朝燕云天冲了过去。 “杀!誓杀燕云天这个弑父夺位的狗贼!” “凌志玲”摘掉面具,往腰间一摸,竟将一柄被腰带捆绑住的软剑拔出,直指燕云天。 而那些冲入大厅的黑衣人,留出几人守住门口后也不多废话,全数杀向了皇帝。 如此异变,大厅内登时大乱,惊叫声四起。 “护驾!” 赵卿久战沙场,临危不乱,此时以身挡在皇帝的桌案前,手中阔刀拦下飞来的暗器后,沉声下令道。 厅中本就有数十金甲禁卫时刻戒备着,人数上比闯入的反贼还要多。 未听赵卿下令之前,已然自行拔刀砍向了冲来的黑衣人。 燕云天见状,丝毫不显慌张,淡定自若,嘴角一抹轻笑,甚至还有闲情举起手中的酒杯抿了一口。 宛如对眼前的行刺早有所料,也早有准备。 而这一幕看在唐小志眼里,却甚为奇怪。 这些人有能力潜伏于王府,并解决了门口的禁卫,可见颇有手段。 但为何又显得如此愚蠢? 皇帝自诩天子,素来最重视安全问题,尤其是像燕云天这样篡位而得来的皇帝,更是疑心最重。 身边不可能留有任何一个可疑之人,出行也向来是大批禁卫随行,前赴后拥。 而这群反贼胆敢行刺,却选了一个最愚蠢的办法,强攻? 仅凭这区区闯进来的几十人? 未免有些异想天开,令人匪夷所思。 不对! 这些人可能只是前奏,本就是前来送死的。为的是消除皇帝的戒心,杀招必然藏在后面。 而皇家禁卫皆是精兵悍将,以一当十之辈,岂是寻常反贼可以冲破的? 正当思虑着,唐小志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便在异变发生后,一众禁卫的簇拥保护下往皇帝身旁靠拢。 禁卫的反应尤为规制有序,仿佛事先经过演练,攻守得当。足见皇帝与赵卿准备充足,只等着反贼自己露出马脚。 没几下功夫,短兵交接之后,就将逆乱的反贼压制当场。 数十名反贼被格杀,包括伪装成舞者的细作。 燕云天这时候才拍案而起,沉声道:“反了!如此宵小,竟能登堂入室,行刺于朕?” 他缓缓起身,一步步走下台阶,在赵卿的陪同下走向仅余活口的“凌志玲”,接道:“说!受何人指使?讲明白,朕留你生路!” 第133章 请恕卑职斗胆,启用神器救驾! “凌志玲”深受重伤,血淋淋地倒在地上,身上有几处刀伤深可见骨,俨然是强弩之末,活不了多久了,但此时仍留着一口气。 “呵呵...你...想...知道?” 她艰难说道:“那好,你走近些...我告诉你...” 很明显,此女自知必死无疑,但仍想做最后的挣扎。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她是故意在引诱皇帝靠近,而并非真心想说出幕后主使。 燕云天何其城府,岂会不知? 正常情况下,他肯定不会贸然靠近。 谁知,此时却轻笑一声,摆手将面前的禁卫使开,并向前几步道:“说!” “凌志玲”微微支撑起身体,断续道:“主使...之人...是...” 但刚说出这五个字,便蓦然顿住,嘴巴嘟起,竟像是想从口中吐出暗器。 她动作极快,拼尽全身的余力,想做最后的一搏。 只是在这瞬间,有一人比她更快。 却见在“凌志玲”即将口吐暗器的刹那,赵卿口中的阔刀已经迅雷出手,抹向了她的脖颈。 滋! 鲜血迸出,沾染了赵卿身上的金甲。 那女反贼头颅滚落在地,致死两目圆睁。 “哼!不自量力,愚不可及!” 赵卿撇了那女反贼的头颅一眼,冷冷道。 而后,又收刀转向皇帝,“陛下,逆贼已伏诛。” 燕云天同样一脸冷漠,目光扫视向此时惊慌龟缩在大厅一角的百官儒士,漠然道:“这就是朕的好臣子?平日里口口声声喊万岁,扬言对朕忠心不二,满嘴思国思社稷。现在不过来了几个宵小反贼而已,看把你们吓得抱头鼠窜,惊声尖叫之势。哼,简直是有辱庙堂。” 皇帝严厉斥责声下,掷地有声。 令缓和过来的一众百官儒士,不免汗颜不已。 此时竞相走过来,在皇帝面前跪下,口中“陛下息怒”、“恕罪”不止。 身后。 燕羽墨拨开守在身前的禁卫,跑到皇帝身边喊了一声“父皇”,而后怒眼道:“反贼居然混入歌女之中,密谋行刺。王府守卫森严,寻常人根本很难进入,当中必有内鬼给他们提供便利。” “赵卿,立即封锁整个王府。今夜与会之人一个也不能放走,直到揪出反贼的所有同党!” 赵卿拱手应了一声是,随后摆手示意手下前去调兵。 燕文轩隐晦一笑,也走过来,躬身道:“父皇,反贼胆大包天,竟公然行刺。虽已被赵统领击毙,但正如墨儿所说,群臣之中可能犹有细作隐藏。未免圣驾惊扰,还请父皇速速撤离为上。只是,这群反贼有何能耐,竟能混入献艺的歌女之中?背后必有猫腻!” 他说到最后,忽然转头看向身侧不远的唐小志,语气变冷道:“唐小志,你可知罪?反贼混入你手下商会的艺人之中行刺,你作何解释?你已犯失察之罪,还不跪下向父皇领罪?又或者说...是你给予了反贼便利?” 言外之意,却是在暗指反贼混在唐小志的歌女之中,他难辞其咎,更有私通的嫌疑。 如此一言,顿时将唐小志推向了风口浪尖,引来在场之人的注目。 燕文轩如此说,倒也无可厚非。 这次大会由唐小志的商会全权主办,歌女之中出现了反贼,按理他这个“社长”是有些责任的。 燕文轩有此一说,倒也合乎常理。 唐小志闻言,淡然一笑,并不急于为自己开脱,而是有意无意看向了燕云天一眼,似在等待这位皇帝看法的意思。 燕云天也看了唐小志一眼,却是摆手道:“行了。现在不是论罪的时候,容后再议。将这些反贼尸首分离。身体置于菜市口示众,头颅悬于城门,以儆效尤!” 这位皇帝素有暴君之名,处置叛逆的手段极为残忍,当初在国战期间便坑杀过十数万前朝兵卒,可谓双手染满了鲜血。 眼下,这些反贼虽死,但他仍不愿轻易放过。 唐小志听后,却若有所思起来。 他有没有私通反贼,想必皇帝心中有数。 但燕文轩安排了四个杀手由唐小志带进王府,这四人却没有动手行刺,是为何? 难道说...燕文轩派给他们的任务不是行刺,而是另有所图? 不对! 若他们不是为了行刺,又为何要扮成侍者混入大厅之中? 不是想先让一批人出来送死,让皇帝与赵卿等人以为反贼已死,而后在伺机下手吧? 此时,禁卫已经掌控了局势,反贼已毙命。 众人的警惕之心自然有所松懈,此时再下手行刺,成功的几率会高很多! 这四个反贼跟着他进来的,若皇帝伤于他们之手,不论唐小志如何解释,恐怕都难以置身事外。 想到这里,唐小志不由一愕。 正要开口提醒皇帝之时,却已见皇帝驱散禁卫,身边只带了赵卿一人,正要走向门口。 人群见到皇帝要走,自动让出了一条道。 却在这时,一名藏于人群中的太监蓦然大叫一声:“陛下,这个人身上有弓弩...” 说完,便一副慌张之色,推开人群扑向了燕云天。 唐小志抬眼望去,见到那太监身边的一名男子就正是那四个反贼之一。 同一时间。 异变再起,人群瞬间又慌乱起来。 四个反贼露出真面目,各自从袖口中掏出一把小型弓弩,开始无差别攻击起来。 那样子,竟似乎不选皇帝为第一目标。 没几下功夫,四人身边已有几个官员被射中倒下。 唐小志猛然震惊,什么情况? 这四个反贼竟暴露身份,却为何不杀皇帝,反而去杀那些无辜的官员儒士? 这未免有些匪夷所思。 但下一刻,当他的目光再次落到那名首先发现刺客的太监身上时,就瞬间明白了过来。 那名太监拨开人群扑向皇帝,状若是要忠心护主,但在疾行的过程中双手藏于袖内,竟似有掏刀子的隐晦动作。 敢情那四个反贼只是诱饵,目的是再次吸引禁卫的注意,真正的杀手是那名“护主”的小太监? “护驾!” 这时,燕文轩神色一变,从身旁禁卫手中接过一把刀后,冲向了那四个反贼。 但还未冲出几步,就听见身后的唐小志大呼一声:“刘芒,动手!” 话声刚落,突听四声枪响传来。 砰砰... 那四个反贼瞳孔暴突,倒地而亡,后背上多了一个枪眼。 与此同时,唐小志也掏出了自己藏于腰间的火铳,指向那名冲向皇帝的太监,闪电扣动了扳机。 又是砰然一声。 那太监在距离皇帝身前一米处倒下,摊开的手中握着一把鱼肠剑...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就连训练有素的禁卫也有些反应迟钝,当五名杀手毙命时,才堪堪护向皇帝。 “啊...” “还有刺客...” 厅中众官员迟钝地发出惊叫声,却见刺客出现得突然,死得也极为突然。 燕文轩本想“护驾”,但还没靠近刺客,刺客就已被击毙。 唐小志缓缓收回手,有些得意道: “陛下,请恕卑职斗胆,启用神器救驾!” 说完,带着一抹轻笑,潇洒地吹了吹枪口的黑烟。 刘芒等四大恶仆,同时也跪倒在地,异口同声道:“请恕卑职斗胆,遵君上令,启用神器救驾!” 第134章 徒做嫁衣的大皇子… 皇帝身形一颤,纵然他见惯场面,刀锋茹血于前,都未曾色变过。 但方才一幕属实突兀,即便有赵卿在侧,也令燕云天不由惊到。 大会开始之前,他便预料到会有刺杀发生,也已经与赵卿做出了缜密安排,只等刺客自己浮出水面。 不过,却没想到刺客居然如此狡诈,准备了几重铺垫后,方才引出最后的“杀招”。 而且,对方竟能渗透到他身边的侍从太监,使得皇帝第一次感受到了巨大的危机。 燕云天微微冷汗,而后怒气上涌,狠狠道:“哼,该死的逆贼!赵卿,无需再跟他们纠缠,即刻下令全城收网。” 这场招亲大会本就有一半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反贼前来,于此之间,赵卿这位禁军统领肯定已经掌握到了城中反贼的大致情况。 本想先冷静处理,诱敌深入,再一举清除。 谁知,这个小太监突然行刺,差点令皇帝身陷险境,此番便想提前下令全城收网。 “是,陛下。” 赵卿一脚踢开死太监手中的鱼肠剑后,回身拱手道。 随即抬手示意一名禁卫出列,走出门口当空发射了一枚响箭。 “让开!” 燕文轩一脸阴郁,他虽贵为大皇子,但归根结底也是行伍出身,手上有两把刷子。 本想借以那四个杀手的行刺,塑造自己临危护驾的举动。以此立功,在皇帝面前建立一些正面形象。 这次刺杀本是他故意安排,只是想令皇帝受到惊吓,并非是要皇帝的性命。 但那名小太监的举动,差点得以接近皇帝并暗杀下手。 若非有唐小志和刘芒等四人的及时出手,恐怕燕云天不死,也得负伤。 此乃他始料未及之事,而非有心安排,故而此时稍有怒火。 而前太子燕荀表面上以他为主,暗地里却有些阳奉阴违,可见燕文轩措手不及。 “父皇,儿臣救驾不及,险些令父皇惨遭行刺,实乃罪过,还请父皇责罚。” 燕文轩丢掉手中长刀,走到皇帝面前跪下,郑重道。 燕云天瞟了他一眼,并未言语,反倒是看向这时躬身而立的唐小志,道:“神器?唐小志,你手中的东西是何物?” 唐小志故作凛然,反手将枪柄对向燕云天,道:“此物名为火铳,可杀敌于无形,迅雷不及掩耳,毙敌于百步之外。” 燕云天伸手接过,将火铳拿到手上端详了半分,“火铳?朕从未听闻,是你新弄出来的古怪玩意儿?乃为暗器?” “是!陛下可以这么认为,但其威力绝非寻常暗器可比,它可瞬间取人性命,犹比暗器更加防不胜防,堪称神器...” “哦?” 燕云天眉目轻动,肃然道:“你是何时造出此等杀人利器,为何未曾对朕提起?” 唐小志微微一笑,刚想说话。 却被燕文轩突然打断道:“父皇,刺客先是混入舞女之中公然行刺,再由扮成侍者的杀手掩护,经太监之手行三番行刺,筹谋缜密。当中,必有内应给予帮助。” “而着手之人皆与清水河商社不无关系,唐小志难辞其咎,当立即收押。待禁卫与三司追查,查明其是否与逆贼有合谋关系之后,再做定夺。此间,唐小志已成失察渎职之罪,令父皇身陷险境,当问责。” “而刺客乃由唐小志带入,其嫌不泯。儿臣恳请父皇,革去唐小志君上之位,取消他与墨儿、白小露之婚约,押入大牢候审。” 燕文轩已有夺权之心,安排四个反贼跟在唐小志身边,经他之手带入王府。 本就有想借以行刺之名,暗行护驾有功之举,在皇帝面前建立正面的形象,为他顺利坐上储君之位做好万全的铺垫。 但白小露在会上直言要嫁给唐小志,并以暴露应飘飘的身份作为暗中威胁,打乱了燕文轩原本的计划,令燕文轩对唐小志起了杀心。 此番,声称要收押唐小志也是情理之中。 唐小志听此,倒是不慌不忙,皇帝未作表态,便先开口道:“哦?大皇子怎知刺客是由卑职带入?刺客奸诈狡猾,赵统领负责统管大会安全事宜,尚且不知有人混入了歌女之中,你因何得知?” “卑职若与反贼有勾结之嫌,方才火铳所指便不是逆贼,而是陛下!不是吗?” 燕文轩冷笑道:“哼,休要强词夺理!你敢说现在被你手下人击毙的这四个反贼,不是跟随你进入王府的?即便你与他们毫无关系,当也得负上失察之罪。失察以致圣驾受惊,也是大罪!” 唐小志不慌不忙,浅笑道:“哦。那如果那四个反贼的身份...赵统领已事先得知,任由他们出手行刺,只是卑职与赵统领之间的诱敌之计呢?那卑职还算不算有勾连的嫌疑?倒是大皇子殿下因何也认得他们呀?” 他幽幽笑着,向赵卿投去了一眼目光。 赵卿心有领悟,转而向皇帝拱手道:“启禀陛下,这四名反贼接近唐小志身边时,臣已看出了其中一人身份,乃是前朝逆贼燕荀的手下。之所以按兵不动,只是为了配合唐小志引出更多隐匿的逆贼。唐小志得圣上信任,既为君上,自不会与逆贼有所勾连。” 话声落地。 燕文轩暗中一惊,什么? 从那四人走出佛堂跟随唐小志开始,便已被赵卿识破了身份? 那通过唐小志之口,赵卿岂非已知这四人是由孤手上交到唐小志手中的? 如是想到,燕文轩顿觉紧张。 燕云天听着,沉默不语,端详着手上的火铳闻若不知,心中满是好奇心。 等到刘芒等四人拨开人群,来到他面前跪下,双手呈上各自手中的火铳时,才开口道:“行了。唐小志若与逆贼有所勾连,图谋不轨,有的是机会对朕下手。但他没有!而这四个逆贼之事,赵卿已事先跟朕提过,并得到朕的允许,按兵不动引出他们的同伙。” “唐爱卿非但无罪,反而护驾有功,该赏!何来与逆贼有勾连之嫌?倒是你...” 燕云天说着,突然冷冷指向燕文轩,接道:“你身为大皇子,未来储君,非但不能事前洞悉反贼的行动,反而倒指唐爱卿有勾连之嫌,是为何意?你就打算以如此之姿,身居我大奉储君之位?哼!” 说完,便冷冷挥袖,出门而去。 临走时,还不忘叫道:“墨儿,小志,露儿,你们随朕来。至于大皇子...真正的失察之责在他!传令,大皇子明日即刻起程返京,禁足东宫,没有朕的指令不可私自外出!” 燕文轩闻言,愕然当场。 他原本想借以反贼行刺的契机,跳出来护驾,在皇帝面前表忠心,立功。 顺便敲打,乃至于借机除去唐小志。 殊不知,竟徒做嫁衣,反倒让护驾之功落入唐小志之手。 岂非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大殿下恍然呆滞。 第135章 夺爱之殇,一万两... 燕文轩在这场大会之上暗中筹谋,本以为天衣无缝。 一旦达成目的,他将获益匪浅,按照设想来说,可谓一箭四雕! 其一,可顺势将白小露娶入东宫,成功拉拢白府这一强大助力。 对于他日后稳居储君之位,从皇帝手里夺权至关重要。 其二,借以皇帝遭到行刺,出面护驾立功。 皇帝本就有将他立为储君的想法,但此事也并非板上钉钉。 多年来,他因为应飘飘之事,早已和皇帝心生嫌隙。 此番佯装幡然醒悟,努力做一个乖乖仔还不够,仍需有所建树。 护驾有功,便是最直接有效消除父子隔阂的办法。 其三,以行刺之事,让唐小志深陷“同谋”的漩涡。 届时,他再跳出来为唐小志说话,让唐小志感恩戴德,为他所用。 而唐小志一旦成了他的人,其身上的官媒之权,又可伺机将秦弱弱带出宰相府。 有了秦弱弱,赵卿必受钳制,成为燕文轩监视皇帝的眼线。 其四,反贼燕荀狮子大开口,竟想与燕文轩合谋夺权之后,共分天下。 燕文轩虽有反心,但仍未到置于家国社稷不顾的地步,根本不可能真正答应这个要求。 让燕荀派来的这四个杀手行刺,再出手斩杀他们,除了能立功之外,还能间接削弱燕荀的势力。 只是...事与愿违! 白小露的突然“反水”,应飘飘的出现,打乱了燕文轩原本的计划。 顾忌于心上人的安危,他不得不转而支持白小露嫁给唐小志,并因此失去了先机。 再到行刺发生,大皇子殿下本以为自己迎来了“高光时刻”,以他不俗的武艺,在赵卿的配合下,定能瞬间击杀反贼,控制局面。 谁知,唐小志竟事先洞察,给那四名反贼准备好了“后事”。 这提刀刚想冲过去,反贼已然被刘芒等四人开枪击毙。 唐小志还临危不乱,同时出手击杀了燕荀瞒着燕文轩布下的最终杀手。 如此一来,赔了白小露这个“夫人”不说,就连护驾之功都拱手让给唐小志。 最后,燕文轩本想做最后的斡旋,以私通反贼的嫌疑让唐小志“下狱”。 但赵卿跳出来作证,又让这个嫌疑不攻自破。 合着,大殿下密谋多日,到头来却做了别人的嫁衣,变相将唐小志给推上位... 这个初出茅庐的小村夫竟在圣驾面前,百官儒士的眼皮底下,抢走了大殿下生平最重要的三个女人? 又让他如何能咽下这口气? 皇帝本就有内定唐小志为君上的意思,大婚之后,唐小志便成了燕文轩的妹夫,而他则成了对方的大舅子。 日后再想对付他,可就得顾及皇家颜面,诸多阻滞,此为夺妹之狠。 白小露本是燕文轩夺权的重要棋子,关乎他是否得到太师一党的拥护。 如今也成了唐小志的平妻,令他与白府之间的结盟岌岌可危。 此为“夺棋”之痛。 而应飘飘化名“李应”,以一首《将进酒》震惊幽都。 却在与唐小志的比斗中自认落败,必须得做对方三年的仆役。 要知道,应大当家可是大殿下的心头肉啊。 大殿下此时有反心,归根结底是为了夺权,以便迎娶这位心上人。 可是,心上人却要被迫陪在唐小志身边斟茶递水,洗衣叠被... 更有甚之,唐小志这淫贼...在三年间还不知会不会要求应飘飘通房... 此为“夺爱”之殇。 毫不夸张地说,就目前而言,失去了这三个女人,简直是夺走了燕文轩的一切。 令他一把回到解放前啊! 此时,燕文轩心中怒气冲天,看着唐小志三人被皇帝叫走,缓缓起身之际,袖中的拳头已然握紧,杀人般冷漠的眼神几乎将唐小志的背影洞穿。 这一刻,他恨不得冲过去将唐小志这个“罪魁祸首”给千刀万剐! 但同时他也知道,此刻必须忍! 忍一时之气,方可海阔天空。 唐小志精明莫测,眼下正当受宠,贸然与之正面撕破脸皮并不明智! 唯有坐稳储君之位后,才可设法将之除去! 如是想到,燕文轩压制内心怒火,慢慢冷静了下来。 与随后赶过来的肖遥对了对眼神后,当着厅中满堂宾客的面,沉声道:“走,回京!父皇命孤回京禁足东宫,也不必等到明日了,现在就连夜起程。” 说完,便摆袖离去。 但在即将跨过门口时,仍是小有留步,向一侧正在马户陪同下的应飘飘望过去一眼,却也没有说一个字。 他知道此时自己不仅要忍,更不能轻易去接触应飘飘。 否则,一旦她身份败露于百官眼中,便是必死无疑。 留在唐小志身边,对她来讲,或许才是目前最安全的。 另一边。 王府的书房中。 燕云天坐到书桌前后,不说事情,反倒是把玩着手中的火铳,满脸的惊奇之色。 片刻后,才抬眼看向唐小志,道:“此暗器名为火铳?朕观之既无弓弦,也无箭矢,如何能杀敌于百步之外?” 唐小志向前一步,躬身笑道:“陛下,既为神器,火铳岂是寻常弓弩暗器可比?此物并非用弓弦驱动,也并非使用箭矢伤敌。” “哦?那用什么?” “钢珠。” 说着,唐小志从怀中取出了一枚弹珠放到皇帝面前。 “钢珠?” 燕云天默念了一声,伸手拿过钢珠看了一眼,见到与寻常钢珠也并无区别,便又放下道:“无弓弦,也无箭矢,仅利用这枚钢珠又如何杀敌?你给朕试试看!” 说完,便将火铳还给了唐小志,而后一脸期待地盯着他。 唐小志闻言,目光一转。 暗道:嗯?皇帝对我这火铳感兴趣?该不会是见其新奇,而又威力巨大,可杀敌于百步之外,就想大量列装于大奉的军队吧?那好,便先让你开开眼界。但你若想列装军队...嘿嘿。 在这一刻,唐小志忽然觉得这位皇帝,其实长得也特像水鱼... 顿了顿后,便道:“遵命。陛下,火铳不以弓弦为驱动,而是以一种名为火药之物作为引子。但此火药的原料极为昂贵,且极为难得。卑职苦苦寻觅,也方才炼成几发,弥足珍贵。” “平日里,视若珍宝,不敢轻动。此番若非因为救驾,卑职是万万不会拿出。陛下若想见识一下...那卑职便忍痛演示吧。” 他说得神乎其乎,一脸肉痛的样子,万般不舍之色。 一旁的燕羽墨哼了一声,忽然插嘴道:“哼,什么火药那么珍贵,还极为难得?你莫要在父皇面前胡乱掰扯!即便真的珍贵,又能贵到哪儿去?” 唐小志一边取过火铳,一边笑道:“大王如此说,是不知百姓的差米油盐贵啊。” “哼,你就直说有多珍贵,多少钱!” “对于大王来说,自然不贵。一发火药,也就...一万两吧。” 燕羽墨听了,瞳孔暴突,震惊道:“你说什么?一万两...你不去抢?这火药难道还能救死扶伤,起死回生不成?” 第136章 雪中送炭,奉旨生子... 一听此话,不仅是燕羽墨大为错愕,就连皇帝也一怔。 这火铳开一枪,居然要用价值一万两的“药引”? 难道里面掺了金子? 皇帝父女俩尤为震惊,难以置信之色。 这要是开一枪就一万两,俨然代价太高,根本不值得大量列装。 而这个朝代根本就还没有真正的“火药”概念,纵然是皇帝猎奇,此时也只能是任由唐小志掰扯。 燕羽墨惊讶之下,倒是质疑火药如此昂贵,莫非是能生死人肉白骨? 白小露也是不由侧目,道:“一万两...这也太贵了。这火药到底是何物?” “火药...乃由天外陨石的粉末调配而成,配以深海玄冰,千年雪莲,百年人参...仍需金粉佐之,方可炼成。而此列的每一样原料都极为难得,尤为珍稀,价格就自然昂贵。我寻觅多年,也才仅仅炼成了几发...” 唐小志一边从怀中取出黑火药给火铳上膛,一边胡乱掰扯着,说得是尤为玄妙,有的没的都乱说一通。 哪种材料贵,哪种材料珍稀,就脱口而出,完全不理会是否合乎常理,俨然一副专家的模样。 而所谓“专家”,实际上就是专门忽悠人的家伙,只是简称专家。 唐小志觉得自己可为“专家”,德以配位。 等到将黑火药由枪口灌入,并利用一根小木棍捅实之后,唐小志再将一颗钢珠放入枪管,而后对准了身侧不远的一张檀木茶几,道:“陛下,火铳一响,可能会有些刺耳哦。您要不要...” 燕云天认真看着,摆手道:“不必。你只管演示即可。” “好!” 唐小志笑着,说话的同时扣动扳机。 砰! 枪管顿时冒出一道火舌,膛内的钢珠瞬间疾射而出,不仅洞穿了那张厚实的实木茶几,还将由青石板铺成的地板给击碎,钢珠生生嵌进了石板中。 燕云天三人虽早有心理准备,但见到火铳如此巨大的威力时,仍旧是不由一震。 微微一愣后,燕云天起身来到那张茶几前,仔细查看了痕迹后,惊道:“居然如此神奇,这要是全军列装,岂非可杀敌于百步之外?以此威力,寻常盾牌根本难以抵挡…” 唐小志缓缓收枪,微妙道:“陛下,难道想全军列装火铳?恕卑职难以办到!” 燕云天回身,“你办不到?” 唐小志“老实”说道:“办不到!这火铳开一枪便是一万两,何足珍贵?若是全军列装,卑职说能办到,谈何容易?” “一万两...着实是代价高昂!但...此器看着甚是绝妙,不入装大军岂非可惜?” “是,此器堪称绝顶,但却也非常人可能用及!陛下若有兴趣,何不稍待再讲?” “为何要稍后再讲?难道说唐爱卿另有隐晦?” “并无隐晦!卑职对陛下忠心之至,又有未来丈婿之谊,何谈隐晦?只是...” “只是什么?” “正如卑职所说,此神器造价过高,大量列装的话,对国库财政岂非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再者,此器的良品率极低,大规模制造以列装军队,恐难以实现。关键是火药极为难得...” 燕云天直起身躯,双手负于伸手,深沉道:“嗯,爱卿所言,也不无道理。国战刚休不久,正值国库空虚。贸然大肆兴武,实非明智之举。但爱卿此器...尤为神武不凡,若是能用在战场上杀敌,我军必定所向披靡!” “至于钱银方面,我朝国库空虚...不如向外邦借点来用?” 他突然话锋一转,竟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这位皇帝素来狠辣、黩武,掌权后,虽明知国民积弱,朝内百废待兴,但仍执意实行先军政策,导致了大奉国内兵强民弱的局面。 此次借着燕羽墨赴任幽都的出巡契机,虽已有大力扶持民生的想法。 但见到唐小志手中火铳的巨大威力后,仍不觉有些“心痒痒”,想要全军列装。 而以他的脾性,扬言要向外邦借钱兴武,料想只是表面说法,实则怕是要用兵征讨掳掠! 唐小志目光一闪,道:“陛下想用兵?” 燕云天冷声道:“哼!当年,朕起兵勤皇,一举将反贼剿灭后。前朝太子燕荀便退入了南境苍梧国内,朕数次要求苍梧国交出逆贼,却屡遭拒绝。” “如此看来,这苍梧国君是想窝藏逆贼,企图与我大奉为敌。朕想用兵,出师有名,有何不可?” 苍梧国,位于大陆最南边,毗邻大奉平南六道,掌握着整片南部的出海口,海岸线广阔,拥有一支强大的水师队伍,实力不容小觑。 大奉的骁骑兵,号称大陆最强,但水师却比苍梧国弱了不少。 顿了顿,燕云天再道:“朕本就有意由平南六道出兵,分三路讨伐苍梧,捉拿逆贼燕荀。继而覆灭苍梧国,统一整个南境。若有你这火铳神器助力,我天朝大军必定如虎添翼。” 听此,唐小志倒吸一口凉气。 尼玛,老子造出火铳只不过是为了自保,而见皇帝对之趋之如骛,便想顺便宰他一刀。 谁知,这货竟想全军列装,发起战争? 两国交战,经济必然停滞不前,甚至会倒退,生意万万不会好做。 老子现在只想发大财,饱暖思淫欲,春秋争霸这种事,能不能晚点再说? 至少不该是现在呀。 想到这里,唐小志赶忙道:“逆贼猖獗,陛下想一力清剿,振我国威,无可厚非。但卑职觉得此时绝非用兵的最佳时机,如今国内百废待兴,当以民生为重。而火铳造价高昂,也不宜劳民伤财,全军列装。所谓神器,其实只需要装备少量...便可主导乾坤。” “俗语有云,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兵不在多,而在于精。” 燕云天眉目一闪道:“哦?说说你的看法!” “臣思君之忧,忧君之所图。不瞒陛下,卑职以为陛下只需组建一支新的火器军团,便足以横扫天下。而火铳如今仍属研发阶段,技术仍未成熟,加上火药造价高昂。国力恐难以支持,不如放下起兵的想法,先大力发展经济,充实国库。” 唐小志郑重之色,缓缓接道:“而只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卑职便可殚精竭虑,刻苦研发,将火药的成本打下去!” 燕云天沉思了片刻,“那你说你需要多少钱,多长时间?” “卑职只需一年半载,便可将火药之关键材料攻克,大大降低其成本。届时,开一枪火铳非但不需要一万两,而且威力更巨!至于钱嘛...” “直说!” “陛下只需允我特权,并准许卑职往后仍独立运营清水河商社。不出三年,卑职交给你一支战无不胜的火器营。” 燕云天肃然道,“好!你记得今日所说之话,若做不到,朕砍了你脑袋!钱银方面,你不够再跟朕说,朕先打下苍梧几个城池为筹集资金。还有,此次大会的收入也一并交由你支配。但三年内,朕要见到一支足以横扫乾坤的火器营!” 唐小志闻言一喜,立马躬身道:“卑职遵命,定不负陛下重托。” 没想到皇帝竟如此豪气,不仅将商会八成的利润送回,还将此次大会聚拢到的钱财奉上。 可谓是意外之喜。 村中此时正在大举研发蒸汽机,并大肆征地铺设铁轨,急需大量的资金投入。 皇帝此举,乃是雪中送炭啊。 而组建火器营,对他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难事,火药的制作成本也不高。 他故意鼓吹成价格高昂,本就是为了借口宰割皇帝一刀,谁知对方竟自己加了码。 着实令唐大里正心中欣喜若狂。 有了皇帝在背后做大金主,他的商业版图将得以无限扩大,枢纽计划也将获得极大的提速。 燕云天点了点头,道了一声“好”,而后转头看向燕羽墨,道:“墨儿,朕现在就即时恢复你大王之权,但你的婚事既已定下,大婚之前就不必留在幽都。三日后,随朕返京。你现在这个的身子...朕也不放心你独自在外。等十个月后,再谈你就藩之事吧。” 说完,又扭头看向白小露,“露儿,朕本属意将你许配给文轩,但文轩...并没有这个福气。现在看来,你嫁予唐爱卿也不失为美事一桩。想必你也已经略有耳闻,朕回京之后,便会大力鼓励多娶多生!唐爱卿同时娶你和墨儿,倒也算是个表率。” 闻此,二女皆是一惊。 白小露的惊讶在于,皇帝此时竟提到了燕羽墨的身子,还说等十个月后才让她就藩? 为什么? 十个月...难道是在暗指... 这一刻,白大小姐微微色变,似乎意识到自己可能洞悉了一个巨大的“秘密”。 而燕羽墨则有些难以接受,在此之前,皇帝一提到她与唐小志之间的婚事,都会用“嫁”这个字眼。 如今,似乎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父皇竟在说...让他同时娶本王和白小露? “嫁”和“娶”是完全两种概念,唐小志若是“嫁”,便相当于入赘,女尊男卑。 但若是“娶”,形势便会倒转。 父皇说“娶”,是想让唐小志那狗贼坐大的意思? 那本王以后还怎么明着炮制他? 一念至此,大王急忙张口欲言:“父皇...” 却被皇帝伸手打断:“行了。墨儿,朕知道你想说什么。庙堂之上,仍是你为君。但唐爱卿身为男子,又为国之栋梁,替朕组建火器营,犹有功之,当成一家之主。” “记住!上了庙堂,你为君。但回到你京城的九公主府,你则为妻!凡事要与唐爱卿多多商量行事,莫要再喊打喊杀,可知?当初你们怎么相识相爱的,就还怎么来。” “露儿也即将嫁入你的公主府,算是自己人。朕也不打算瞒她,你如今有了身孕,而唐爱卿又是孩子的父亲。你们当和睦相处,相亲相爱,为皇家多多开枝散叶。嘿嘿,说起来,朕都迫不及待想抱皇外孙了。” 皇帝说着话,此时脸上竟露出一抹期待之色,接道:“墨儿你听好了,你肚子的孩子也算皇家龙嗣,千万要好好护住身体。足月临盆后,朕要抱孙子。若有意外,朕定罚不饶。” 闻此。 面前三人,皆是微微色变。 白小露之惊,自然惊讶于得知燕羽墨竟然怀了唐小志的孩子。 而燕羽墨和唐小志的忧愁,则来自于同一个问题:看皇帝那满怀期待的样子,是恨不得立马抱皇外孙了。可是...大王的肚子里空空如也,到时拿什么交给皇帝? 回京之后,或许还可以往肚子上绑个枕头假装有孕,但足月临盆时呢? 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即便他俩现在想跟皇帝承认错误,也来不及了。 一说出来,就是欺君之罪,得杀头啊... 唐小志心中悲喜交加,不禁暗道:这可怎么办呀?七八个月后,怎么从燕羽墨的肚子整出个孩子来?她现在恨我入骨,岂会让我碰她?加急好像也办不到了呀... 他幽幽苦笑,正当郁闷之时。 却又听见燕云天指向白小露,道:“对了,露儿你也是。回京大婚之后,赶紧也给唐爱卿生个大胖宝宝出来。唐爱卿身为官媒,理应做出表率,多生子嗣。” “让朕想想...” 这位皇帝此时竟托腮思索起来,接道:“所谓好事成双...嗯,墨儿你以后要给朕生四个好外孙出来,露儿也要四个,凑起来就是八个,意头好!就这么定了,此为圣旨!办不到,朕就杀你的头!听明白了吗,唐小志?” 三人听后,眼球暴突,难以置信,差点没吐血当场。 “父皇,这怎么行?生四个...你当儿臣是猪吗?本王不要!” “陛下,圣旨怎能用来做这个事情?” 二女瞬间惊道。 唐小志状若委屈般,小声腹诽道:“生孩子这种事,又不是我一人可以办到。为何办不到,却只杀我一人的头...” 第137章 返京,忽悠皇帝裁军! 皇帝却不为所动,笑道:“行了,朕意已决。既是圣旨,你们都要照办,不可忤逆!墨儿,露儿,你们先退吧。唐爱卿留下,朕仍有事要与你说。” 说完,便不再理会几人的腹诽,挥袖转身。 大王无奈,怒瞪了唐小志一眼后,跺脚转身离去。 白小露则用这一种复杂的目光看向唐小志,微微停顿了数秒,也是告退离去。 二人刚走,燕云天便开口道:“你是否已经猜到朕接下来要跟你说什么事?” 唐小志眼神一动,想了想后,道:“陛下是想说...应飘飘?” “哼!” 燕云天豁然回身,肃然道:“正是!此女出现在王府之中,恐怕也是想意图行刺。虽最终并未出手,但朕焉能放过她?正好,就此将她除去,彻底断了文轩的念想。你去,将之就地斩杀,暴尸于西市。” 他冷漠说道,一句话便想取一人性命。 唐小志一怔。 他这都冒着被皇帝杀头的风险,不惜惹来燕文轩记恨的代价,将应大当家给救下了。 此番又怎能让她轻易去死? 微微沉思后,他开口道:“陛下,卑职以为目前不宜斩杀应飘飘。” 燕云天冷冷道:“为何?你舍不得杀她?” “原因有二!其一,会上之时,陛下既能一眼看穿她的身份,大皇子也必然已经认出。此时杀她,大皇子岂非知道是陛下授意所为?其二,应飘飘只身前来,其党羽并未出现,独杀她一人,乃是打草惊蛇。” “哼!文轩知道又如何?他还能反了朕不成?朕就是要让他知道,忤逆朕的意思就只有失望的下场。而应飘飘乃是九狼山匪众的首脑,只要她一死,其党羽失去蛇首,自会溃散,根本不足为虑。” 唐小志早知皇帝会有所坚持,接道:“陛下此言有理,大皇子即使知道是陛下下令诛杀应飘飘,也断然不敢怎样。但...此举必会促使陛下和大皇子离心,不利于社稷安稳。卑职此前与九狼山匪众有所接触,他们虽乃游兵散勇,不足为虑,却也小有忠心。只怕杀了应飘飘非但不能让他们自行溃散,反而会让他们转投...逆贼燕荀...” 皇帝沉思了半分,道:“按你的意思是杀不得?” “不是杀不得,是不宜杀。” “那就将之押入大牢,交由刑部处置。” “陛下,收押应飘飘与将她斩首,皆会引来大皇子的忤逆。而应飘飘化名“李应”而来,且已经比诗败于我手,成为我的仆役。卑职以为,不如将计就计先将她留在卑职身边,暂且不揭穿她的身份。待卑职查清她幕后的党羽后,再设法一力除去,如何?” 燕云天想了想,此计倒也不失为两全之法。 如此,既可暂时稳住燕文轩,又可借机挖出九狼山隐藏的党羽,可谓两全其美。 便点头道:“那好,此女便暂时交由你手。但记住,朕不想再见到她和文轩有联系!” “卑职遵旨。” “那就没事了。你回去准备一下,三日后随朕返京。” “是,卑职告退。” 唐小志隐晦一笑,随即退出了书房。 来到宴会厅门口。 见到禁军守卫森严,正在逐一盘查众多与会的官员和儒士,马户与应飘飘也在其中。 但刘芒等四人因为和唐小志一道护驾有功,被排除了“反贼之列”。 此时正站在大厅门口等候,见到唐小志走来,异口同声喊了一声“阿公”。 唐小志朝人群望过去一眼,吩咐道:“刘芒,去找赵统领,让他帮忙把马户和李应公子带出来。韩飞,你在此等着。马户出来以后,让他安排李公子住到城北别苑中。其余人先跟我回去。” 刘、韩二人应是,随后各自离去。 皇帝已经下令三日后返回京城,并在京城为唐小志和燕羽墨、白小露三人举行大婚。 但为何会是三日后出发? 个中原因,唐小志能想到的便是,皇帝要留出几天时间清除隐匿在幽都城中的反贼。 而这正好也给唐小志留出时间,来清算这次招亲大会的收获。 招亲大会的收入,主要分两个方面。 第一是报名费,以及从马户和周成龙二人手中收上来的“后门费”。 第二,便是城中的外围赌局盘口。 有两大美女作为“招牌”,盘口竞猜尤为火热。 城中百姓此前一直在热议,谁将是大王最终选中的人,并纷纷下注支持自己心目中的人选,既有小赌怡情之乐,同时也想投机暴富一把。 但谁也没有想到,皇帝最终竟选择了承办这场大会的总导师为君上,着实是意料之外。 就连此前呼声最高,大部分人都断言必会被嫁给燕文轩的白大小姐,也一并成了唐大里正的老婆。 如此一来,竞猜算是爆了一个大冷门。 换言之,盘口通杀! 加上马户二人这边收到的“好处费”,收获肯定极为可观。 对此唐小志尤为期待,估摸着这次收入,应该是可以支撑铁轨建设一段时间了。 翌日一早。 唐小志仍旧早起,刚来到书房中,手下人便不断传来消息。 马户当先禀告道:“大里正,外边传来消息,昨夜禁卫军在王府甄别细作,揪出了十余名与反贼勾结的官员,皆已被陛下腰斩处死。而这一大早的,赵统领便带着人马,伙同幽都城防军四处围捕隐藏各处的逆贼。” “弄得是沸沸扬扬,城中人人自危。这不?东街那边好像死伤了数十人,血流成河。” 果不其然! 皇帝逗留三日,没有即刻返回京城,并非单纯的休整,而是要趁机绞杀幽都城中的反贼。 唐小志早有所料,此时倒也不见多怪,笑道:“好吧!皇帝自扫门前雪,清除逆贼,我们不必过多插手。应大当家昨日回来后,没有闹事吧?她现在在哪?” 马户道:“属下将她安置在府中北厢小院中,与昨日绑回来的山贼在一起。应大当家是聪明人,自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闹事。” “嗯,安排她手下的山贼先出城,他们愿意自行离去也好,回到我们村中暂住也罢,都由着他们!应大当家留下即可。虽说此时禁卫在城中大肆追查反贼,但赵卿应该会对我们商社网开一面。” “是,大里正。” 马户应声离去。 唐小志这才扭头转向一旁正埋头算数的周成龙,问道:“龙弟,怎么样?收获如何?” 周成龙一丝不苟的样子,头也不抬,“还在算,但估计不少于这个数。” 他伸出了两根手指。 唐小志猜道:“二百万两?” “嗯,有多无少。” “很好。整备好之后,将所有银票和现银都运回村里,用于铁轨的建设。” “行!” “那你慢慢算,我就不打扰你了。” 说着,唐小志起身,正要走出书房。 这时候,却见一名商会信使匆匆赶来,将一封书信奉上,道:“社长,村中急件。” 唐小志接过,随后摆手挥退了那人。 打开信件一看后,却蓦然皱眉起来,自语道:“怎么会?蝗灾之前,我已命人大肆在周边县城广招民工,怎么还会缺少人手?不仅缺少人手,还少铁器?村里可是有一座大矿山的...” 留守村中的其他两名副里正此时传来消息,声称村中物资告急,不仅供给吴廉等人研发蒸汽机配件的资源跟不上,铺设完一条长达两公里的试验铁轨后,铁矿库存已经沽空,急需外部采购。 村中虽有两个炼铁工坊和一座巨大矿山,但研发蒸汽机的耗材和铁轨铺设,对于钢铁的用量极大。 炼铁工坊的人手大量不足,产能已经供不应求。 另一边,建设水泥路的施工队,也同样面临着招工难的问题。 唐小志喃喃自语,愁眉紧皱:“这倒是个棘手的问题啊,去哪里找工人和现成的铁器呢?幽都城倒是人多,大不了从这里招募过去。只是人手的问题容易解决,铁器资源就...” “龙弟,你私交甚广,认不认得哪路商家那里可以买到大量的铁器?” 正认真算数的周成龙听此,微微抬头,道:“铁器?” 他摇了摇头,“志哥儿,你不知道吗?我朝对铁器矿产的管理尤为严格,国内盛产矿石的几大州郡,皆是直隶于朝廷管辖,更不允许民间私造熔炉炼铁。各县的农具用品生产,皆由官家经营。我们想大量购买铁器,除非有陛下圣旨,否则很难办到。” 唐小志一听,立马道:“那好办,我去见见皇帝。好歹我已经被定为燕羽墨的君上,大婚之后便是他的女婿,这个面子他不会不给我吧?” 说完,便想夺门而出。 却被周成龙喊住:“等等!你还是别去了,去了也是白去。陛下即便答应帮你,恐怕短时间内也没有大量的铁器可以给你。” 唐小志疑惑道:“为何?” 周成龙向他招了招手,等唐小志走到身边后,这才略显神秘,小声道:“来幽都之前,我听我爹提过。不用多久,陛下便会对苍梧国用兵,彻底统一整个大陆南境。前两年,朝廷就已经开始暗中收集铁矿资源,大肆铸造兵器,以备讨伐之用。” “你现在开口向陛下索要铁器,他岂会轻易给你?恐怕,那些募集而来的铁矿都已被铸成箭矢、兵器。” 唐小志听此,不由一呆。 皇帝居然在两年前,就已有打算要入侵苍梧国,而且还暗中将大奉国内的大多数铁矿资源,都铸成了兵器? 这就有些难办了呀。 没有大量的铁矿资源支持,铁轨的建设进度和蒸汽机的研发便会陷入迟滞,枢纽计划将成一纸空谈。 而燕云天向来黩武,肯定不会轻易把用以军队的资源拱手让人。 尤其是在他正磨刀霍霍,试图覆灭苍梧国的节骨眼上。 他虽答应唐小志暂缓对苍梧国起兵,但并未明言这个“暂缓”到底是多久。 所谓三年之期,只是说三年内要让唐小志造出一支火器军,而非三年内不动苍梧国。 该怎么办呢? 清水河村内,倒是有一座巨大的铁矿山,矿产含量极为丰富。 但以这个朝代的技术水平,除了加大人手投入之外,根本就没有其他办法能让产量大幅提升。 要想快速解决铁器短缺的窘境,似乎只有花钱向外界大量购买这一条路。 而现实却是,你现在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铁。 唐小志陷入了沉思,脑中思考着解决办法。 片刻后,忽然灵机一动,计上心头,惊喜道:“对!陛下已囤积了大量的兵器,用以攻打苍梧,万万不可能将这些铁器转手让给我!除非...他觉得拿下苍梧不需要这么多军队和铁器!嘿嘿。” 周成龙不明白他此话的意思,纳闷道:“什么意思?” 唐小志却不想解释,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这事你就不用理会了,看我如何从皇帝手中拿铁又拿人!” 说完,人已走到了门外。 “来人,让刘芒和韩飞速来密室见我!” 书房门外,唐小志吩咐一声后,急急跑向了密室。 密室库房中,前次从清水河村中托运过来的火铳配件,还有很多套。 未免有些配件质量不达标,无法组装成火铳,唐小志让村里的工匠准备了许多备用品。 组装起来,能有十几把火铳之多。 没多久。 等刘芒等四大恶仆到场后,唐小志一边动手组装,一边吩咐道:“听着,这些火铳中有八支是长枪管的。其射程和射击精度,都比短手铳要高。我会给你们准备好足够的火药,而你们只有一天的时间练习射击。明日,就随我出征!” 刘芒等人先应了一声是,这才表示疑惑道:“阿公,咱这是要出征哪里?” 唐小志笑道:“出征帮陛下剿匪,清除反贼。” 说着,便已将一把组装好的长火铳丢给刘芒。 有一点,周大公子说得很对。 燕云天勇武,一向重视对军队素质的建设,他既然已经将收集到的铁器资源制成兵器,便不会轻易拿出来拱手让人。 除非大奉军队不再需要这么多铁器辎重... 例如说,裁掉大奉一半的军团,这些兵员退伍回家之后,他们身上的铠甲兵器便显得没用、多余了。 多余的东西,唐小志这个“新君上”、“新驸马”再开口去要,皇帝不会不给吧? 在这一刻,唐小志心生一计,竟想忽悠皇帝裁军! 第138章 火器的威力,亮瞎眼球! 皇帝一旦裁军,大量兵员退伍,大奉朝内就会多出无数青年劳动力,既可填补生产力不足的窘境。 退伍兵员的战甲和武器辎重也会闲置,又可转做他用。 这时候再去向皇帝购买或者索要铁器,成功率就会大很多。 但话虽如此,燕云天乃是一名马上皇帝,穷兵黩武,想让他自愿裁军。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难比登天。 不过,唐小志相信事在人为,即便是难如登天,也还是有希望的。 首先第一步,便是要让皇帝见识到火器的真正威力。 第二天。 天还没有完全亮,唐小志就迫不及待起身,纠集了刘芒等十余个商会的侍卫,并从密室中抬出了一个沉甸甸的箱子,也不知里面装了什么。 而昨日组装出来的八柄火铳也已经测试完毕,可以用以实战。 加上此前配给刘芒他们的四柄,以及唐小志留在身边防身用的那柄,火铳的数量达到了十三柄。 这些侍卫虽是第一次接触热武器,上手未免有些生疏。 但造枪难,开枪却容易。 经过昨日一天的摸索和练习,十几名侍卫倒也粗略掌握了开枪和装填火药的办法。 而且在这十几人中,只有四大恶仆是主攻手,其余人只是负责策应,需要掌握的东西不必太多。 刘芒为首的四大恶仆是最早接触火铳的,且在招亲会上已经开过枪,算是除了唐小志之外最有火器经验之人,担任主攻手是最佳选择。 别苑大厅院子里。 众人到齐后,刘芒肩上背着一柄长管火铳,枪管朝上,腰间还插着一柄短手铳,身上穿着软甲,戴着轻质头盔,看起来还颇有英姿。 拱手对唐小志,说道:“君上,弟兄们都到齐了。” 四大恶仆本来习惯叫他“大里正”,或者“阿公”。 但自从唐小志被册封君上的消息传出后,几人觉得不能再这么随便称呼,便都私下改了。 唐小志目光扫视,眼见十几名侍卫精神抖擞,跃跃欲试之姿,颇为满意道:“好!此次是我们清水河村火枪队的第一战,大家都给我支棱起来,别丢了咱们商社的脸。” “遵君上令。” 十几人同声应道。 唐小志轻声微笑:“刘芒,准备马车。随我去王府见驾!” 片刻后。 王府后院,燕云天的住处外。 守在寝室门口的赵卿,见到唐小志在侍者的带领下前来,颇感意外道:“贤弟这么早,是找陛下有事吗?” 唐小志拱手,“是,陛下醒了吗?” 赵卿点了点头,“醒了。但正在更衣洗漱,贤弟要稍待片刻了。” “无妨,此事倒也不急。” 他轻描淡写着。 话声刚落,却见寝室的门应声而开,燕云天一身龙袍,负手走出来道:“不急?不急你赶这么早作甚?说吧,找朕何事?” 唐小志见他如此直爽,也是开门见山,道:“回陛下,听闻您正在城中大力剿杀逆贼,卑职深受皇恩,自觉不可置身事外,特来相助。” 他一副热心肠的样子,说得极为诚恳。 皇帝与赵卿一听,颇感意外,哑然失笑道:“特来相助?合着,你一大早前来,是想助朕剿匪?” 唐小志正襟道:“正是。” 燕云天却讶然道:“行了吧。你一介商贾出身,虽颇有才气,但让你吟诗作对可以,打打杀杀的事情,还是留给赵卿。” 皇帝不以为然之色,浅浅一笑。 说完便当先走出寝室院子,往书房的方向走去。 身旁的赵卿也是笑道:“陛下说的是。君上乃文人商贾,抽刀流血之事,恐不在行。有心相助即可,至于上阵杀敌,还是让赵某来吧。” 话语之间,却是不认为唐小志真的能帮上什么忙。 唐小志不由一呆,心中腹诽道:尼玛,这两人看不起我?老子不是给你们见识过火铳的威力了吗?居然还敢狗眼看人低?行,待我等下亮瞎你们的狗眼! 想着,目光一闪后,边跟上皇帝脚步,边说道:“陛下与赵统领是认为卑职帮不上忙?那不如咱们来打个赌,如何?” “打赌?” 燕云天笑着,微微止步,“你想打什么赌?” “我们以幽都南北城为界,正午为限,各自领队剿匪,哪一方能提前完成目标任务,便算谁胜!陛下与赵统领可敢接下?” “你说什么?” 燕云天惊讶,再次失笑道:“你想与朕和赵爱卿比试?算了吧,可知朕与赵爱卿戎马疆场之时,你甚至还未出生,拿什么跟我们比?你岂非是在自寻难看?断无机会胜出!怕是连逆贼都打不过吧?哈哈...” 唐小志却道:“此一时,彼一时也。陛下与赵统领虽年长于我,却也并非事事都远胜于我。就比如诗词方面...陛下可胜得过卑职?” 他先是稍稍抬举了一下自己,而后才激将道:“但这无可厚非,以卑职之长去比陛下与赵统领之短,未免胜之不武。故此,卑职斗胆向二位最擅长的行伍布阵方面...发起挑战,二位该不会不敢接受吧?” 听此,燕云天和赵卿顿时一愣,对视了一眼,皆是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恍似觉得自己听错了,这小子竟想和两位混迹沙场多年的“悍将”,比试行伍剿匪? 这未免有些不可思议。 “唐小志,你可知你在说什么?朕与赵爱卿戎马半生,死在我们手下的亡魂可以从幽都排到奉京城,你胆敢说跟我们比行伍?” 燕云天顿时冷色道。 唐小志躬身浅笑,淡然道:“对。哦,如果陛下和赵统领觉得没有信心,怕输了难看,也可不比...” “哼!” 燕云天冷冷一哼,瞬间被激到,“好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敢挑战到朕的身上来?好,就依你所言!朕倒要看看,你如何取胜。就是不知最后谁输了难看!” 说完,便转身加快了脚步。 唐小志见此,得知自己的激将法得逞,随即露出一抹黠笑。 来到书房中。 皇帝坐下后,便立马吩咐道:“赵卿,立刻调拨两千禁卫,分成两支队伍。一支由朕亲自带领,一支交由唐小志,并把南北城细作的具体信息一并给他。就以正午为限,哪一方能率先拿下所有反贼,便是胜出。反之为败方!” 赵卿应是。 唐小志听后,却道:“哎,陛下,请恕卑职狂妄,剿杀区区逆贼根本不用出动千人大军,卑职只需兵员三百即可。而这三百禁卫只是为了防止逆贼逃脱,主攻...只需我麾下的十余人足矣!” 皇帝闻言,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你只用十余人主攻,便想拿下城南的逆贼?未免狂妄,不知天高地厚。这些逆贼胆敢暗中与朝廷作对,就无一是善类。你可知轻敌者死?” 幽都乃中原偏北部的重镇,负责拱卫“天下粮仓”的要塞,地位举足轻重。 前朝逆贼素有细作隐匿其中,暗行不轨之事。 一年前幽都大狱被劫,粮仓失火事件,便是前朝太子燕荀手下的反贼弄出来的。 当时,便震惊了朝野,举国哗然。 皇帝连夜增兵幽都,锁城三月,屠杀五千反贼之后,仍有不少隐匿的细作得以漏网。 可见,城中的细作颇具手段,且人数众多,隐匿得极深,难以连根拔起。 而唐小志却狂言只用三百禁卫为辅,十余人为主攻,就想清除南城的反贼? 如何让皇帝不惊? “卑职知道。但逆贼既然选择了隐藏,便不会倾巢而出。能被朝廷事先得知情报,并监视起来的,怕只是一些替死鬼之流。对付他们,自然仅需区区十余人。陛下若不信,可拭目以待。” 唐小志轻笑着,从赵卿手上接过一大叠情报资料后,便躬身接道:“陛下既然已经答应打赌,那事不宜迟,卑职先行告退。” 说完,便转身离开了书房。 燕云天皱着眉,目光忽闪,向赵卿招手道:“这小子口出狂言,但犹有成竹之色,不像是不知深浅。未免意外,让霍兵去跟着他,朕要全程知道他是如何杀贼的。” “是,陛下。” 赵卿应是,随后出门而去。 唐小志回到停在王府门外的马车上。 坐在车厢中,仔细查看着北城逆贼的有关情报,心中若有所思,顺便等待皇帝给他调来禁军队伍。 没多久。 便听到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入耳中,霍兵一马当先,对着车厢门沉声道:“属下奉命前来剿匪,还请君上一见。” 唐小志一听这熟悉的声音,顿时一笑,从车窗冒出头,道:“陛下竟派霍将军前来助我?看来是对本君没有信心啊,霍将军不必多礼,上车说话。” 霍兵应了一声是,随后下马走进了唐小志的车厢。 “君上,城中逆贼人数众多,且穷凶极恶,皆是由前朝军团的残兵组成,不容小觑。等下若战事一起,还请君上不要逞强,容属下亲自上阵即可。” 霍兵身为燕羽墨身边的骁骑兵主将,地位犹比皇帝身边的赵卿,同样见惯沙场,也是悍将一名。 唐小志在招亲大会上大放异彩,不仅献诗十首,冠绝众儒士,而且还救驾有功,一时声名鹊起,令霍兵不由另眼相看。 此时的态度,犹比第一次在清水河村相遇时好了许多,一口一个君上。 唐小志闻言,笑道:“霍将军不必担忧,是本君首先向陛下提出打赌,若我一味躲在你身后,即便是胜了也抬不起头来。此战,将军为辅,我为主。” “这…” 霍兵一愣,刚想开口规劝。 却被唐小志抬手打断:“哎,将军不必多言。虽说你为辅,但职责依然十分重要。有时间不如我们看看该如何入手剿匪?” 说着,便将手中的几张文书递了过去,接道:“我们分到的任务是,进攻北城的八个反贼据点。霍将军以为该如何入手?” 霍兵接过,边看边说道:“根据此前禁卫得到的情报,北城最大的反贼据点便是一家名为“凤凰庄”的赌坊。所谓杀大不杀小,属下觉得我们应该先由这个赌坊入手,君上以为呢?” 唐小志呵呵一笑,“其实都无所谓,将军以为如此可行,那就这么决定了。只不过,你的职责是围困,避免逆贼逃脱。主攻之事,让本君手下的火器小队来办。” 说完,便敲了敲车厢板,暗示车夫驾车。 闻言,令霍兵不由惊愕,有些不明所以。 火器小队? 什么东西?比上千禁军还要有用? 君上放着赫赫大军不用,要用自己手下商会的侍卫? 心中狐疑,霍兵不免提高了几分警惕,但表面上不动声色。 来到北城“凤凰庄”赌坊门口。 因为已有禁卫前来清场,此时相邻的几条大街上,已无平民走动。 而被困于赌坊内之人,自知反贼的身份暴露,倒也不再多做伪装。 此时纷纷操起刀剑,闭门而守,想做最后的殊死抵抗。 唐小志走下马车,微微观察现场的情况后,直接下令一队禁卫破门强攻。 等到赌坊大门被撞破之后,刘芒等人躲在禁卫身后,在盾牌的掩护之下,开始举枪对准了疯狂冲杀过来的反贼。 砰砰! 四大恶仆身前有盾牌兵守卫,根本不给对手近身的机会。他们却可远距离持枪射击,随着板机扣动,枪响乍起。 冲在最前头的几个反贼应声倒地,致死都不知自己是被什么兵器所杀。 而四大恶仆放了一枪后,迅速将手中火铳往后一送,同时又从身后的同伴手中接过另一把装填好火药和弹珠的火铳,继而便可无间断射击。 火铳一共有十三柄,换言之,可以供四人连续开三枪。 三枪之后,身后的侍卫已经将第一柄轮换下来的火铳重新装填完毕,又可以交到主攻手手中继续发射。 俨然是变相的连发射击! 顷刻间,无数枪响过后,赌坊内数十名持刀反贼全数死于枪下。 令人震惊的是,上千禁军大部分人都只是负责围困警戒,防止反贼伺机逃匿。真正主攻之人,除了以刘芒为首的十余人商会侍卫之外,也就有另外的数十个士兵参与。 击破北城最大的反贼窝,杀敌数十人,在唐小志的运筹下,竟只用了不到三刻钟的时间。 令本想亲自上阵的霍兵幡然色变,震惊当场,此时惊诧道:“君上,你这火器到底是何物?为何一吐火蛇,发出巨响后,逆贼便应声倒地?” 霍兵难以置信,亲自走到一名倒地身亡的反贼尸体旁查看,而后回头道:“是暗器?此人身上有软金甲,寻常刀剑难以刺破防御,眼下竟被君上你这火器射穿……” 唐小志得意一笑,“火器就是火器咯,可杀敌于无形。将军以为,可比得上你麾下士兵手中的弓弩?” 说着,他抬头望了望天色,不再理会霍兵的愕然,继续接道:“走吧。打扫战场这些事,留给你手下之人。你我抓紧办事,现在距离正午大约还有两个时辰左右,咱们争取时间行动,快速端掉剩下的几个据点。兴许还能赶去鼎春楼喝早茶…” 霍兵语塞当场。 而同一时间。 远在南城的燕云天和赵卿二人,似乎遇到了一个不小的麻烦。 第139章 让我来! 南城。 距离王府五六个街区之外,皇帝的车驾停在一栋巨大的宅院门前,周围站满了严阵以待的禁军。 燕云天立于车头,双手负于身后,目光冷视着面前那栋宛若碉堡一般的高墙宅院,脸上一阵凝重。 宅院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的禁军把守着,看这阵势俨然没有一只苍蝇能从里面飞出来。 而尤为讽刺的是,禁卫已经发动了无数次冲锋,却无法冲破宅院的大门。 局势似乎僵持不下,里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禁军好像也冲不进去。 宅院占地不大,但围墙极厚,足有四五米高,明显经过精心垒砌,极为坚固。 前后开口不大的两扇大门,赫然是由生铁浇筑而成,沉重但固若磐石,寻常的破门器弩根本无法撼动。 毫无疑问,这间院子肯定不是寻常百姓家的私宅。 燕云天望着正在奋力冲门,却毫无成效的禁军队伍,肃然道:“实在不行,就放火烧了这间屋子。堂堂禁卫军竟冲不破一栋房屋的大门,在此耗费了将近半个时辰,朕的老脸都让你们给丢尽了。” 身旁的赵卿拱手道:“禀陛下,这间宅院本是孙氏钱庄的金库所在,故而经过特殊加固,易守难攻。情报显示,里面大约隐藏了百余名反贼,皆是好手。本就不易攻破...” 燕云天闻言,侧头道:“嗯?孙氏钱庄的金库怎会落入逆贼之手?” 赵卿道:“这是一间旧金库。孙家人一年前已经将里面的库银搬走,并将这间宅院卖给了城中一名骆姓商人作为库房。如今,此屋的地契登记在骆家赘婿名下。” “哼!那便把那家骆姓商人拿下,押到屋前斩首示众。” “陛下,那骆姓商人自从纳了赘婿后,一年间家中子弟相继暴毙而亡,如今只剩下这名赘婿活着。此时,便在屋内与反贼为伍。想必...是逆贼伪装身份,先是夺得骆家人信任,而后才暗中施计杀了骆家满门,夺得这处宅院为暗中据点。” “什么?骆家人全死了?” “是。卑职也是事后细查,方才得知此事。” “既是如此,无谓僵持,用火攻将反贼烧死其中。” “火攻,故而能让反贼葬身火海。可是陛下...这条街道上的房屋连接紧密,一旦纵火,可能会殃及附近的居民。火势突起,恐会失控,乃是下策。” “那就命禁卫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冲击前后门,一路架设云梯,不惜代价突入屋内。总之,朕不要在此多耗时间。” 燕云天冷冷道,下了强攻的指令。 此番上千禁卫围困于此,却一时无法破门,令皇帝难免有些窝火。 倒不是急于求胜,想赶在唐小志之前诛杀掉南城逆贼,只是不堪在此耗费时间。 在皇帝心目中,根本没把与唐小志之间的赌约太当回事,且自认为必胜无疑。 “是!” 赵卿低头应是。 在他看来,强攻也并非上上之举。 屋内反贼人数众多,且据以有利位置,禁卫强行翻墙而入,必会损失惨重。 即便能胜,也是代价高昂的。 最好的办法是,紧急从城外调来重型攻城车破开两面大门,再一举突入。 只是攻城车笨重,调运耗时耗力,皇帝并不愿意等。 故而,赵卿也未再多言。 正要抬手下令,全面越墙强攻时。 却突听一个熟悉的声音由远及近传来: “赵大哥也算是当世悍将,熟读兵法,见惯沙场,当知强攻并非上策。” 听此。 燕云天和赵卿不由转头望去,却见是唐小志带着手下的火枪队正缓缓骑着马过来。 隔着不近的距离,就开始喊话。 而十几人一脸轻松之色,优哉游哉,俨然不像是刚刚经历大战,结束剿匪之色。 等到唐小志来到近前,燕云天一愣,诧异道:“你来此作甚?不是要和朕打赌吗?不去剿匪,反倒来此闲逛,是认输了?你可不要告诉朕,这才仅仅过了不到两个时辰,你就剿灭了北城八大反贼据点。” 唐小志笑而不语。 顿了顿后,摆手转身,指向身后更远处,正缓缓押着一队反贼而来的霍兵。 小有得意道:“回陛下,正是如此。北城暴露的逆贼据点,已尽攻破。逆贼或是伏诛,或是弃械投降,被卑职与霍将军拿下。” 令皇帝猛然一怔,满脸震惊。 这时候,霍兵也走到皇帝面前跪下,道:“启禀陛下,本次由君上主攻,末将负责策应,共诛杀逆贼百余人,生擒四十余人,皆已在此。用时...不足一个半时辰,而我方仅负伤二十余人,无人殉职。” “你说什么?” 燕云天难以置信,圆目大睁。 霍兵如此一言,便相当于宣告皇帝败于唐小志之手,皇帝怎会不惊? 燕云天造反之前,便是一名戍边的藩王,手握大军,经常与袭扰的邻国军队对阵。 可以说大半辈子都混在军营中,脱下这身龙袍,也可算是一代将领。 此时却说,仅在城中剿匪而已,他竟输给了一个弱冠青年? 而唐小志攻下“凤凰庄”赌坊后,刻不停歇。 按照赵卿所给的情报,连续突袭,依靠火铳小队的“非凡战力”以及霍兵的策应,迅速拿下了其余的七个反贼据点。 燕云天二人一开始也是势如破竹,谁曾想,来到这间宛如碉堡一般的宅院时,却陷入了窘境,拖沓半个时辰而久攻不破。 本以为唐小志那边可能更加迟滞,没想到对方竟快他一步取胜了。 “不可能!你是怎么做到的?” 燕云天惊道。 唐小志呵呵一笑,“卑职既然跟陛下打赌,手上自然是有两把刷子的,容卑职事后禀报。眼前,陛下和赵统领好像遇到了麻烦,攻不进去?” 说着,他目光扫向那栋宅院,目光一沉,接道:“嗯,这栋宅院固若碉堡,那大门应该是铸铁的,很难击破。可用火攻,逼出里面的逆贼。但此法...容易使火势蔓延,殃及无辜。” “最好的办法是取攻城车前来,强行破门。但陛下好像不愿如此,难道是想越墙强攻?” 他仅仅一眼观察,便似乎洞悉了全局,说得还极为在理,也猜中了燕云天想要强攻的想法。 燕云天一听,顿感尴尬。 他当然知道强攻的代价会很高,但为了区区逆贼,便从城外调来攻城车,又不免让他觉得有些兴师动众。 故而,才打算执意强攻。 此时被唐小志说中,目光稍有闪躲,道:“强攻不行吗?调来攻城车费时费力,朕等不及,现在就想剁了这群逆贼!” 皇帝强行解释道。 唐小志笑了笑,“哦”了一声:“哦,但越墙而入,院内反贼早有准备,禁卫恐会损失惨重啊。陛下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没有攻城车,就破不开这个门?” 燕云天似乎想不到他会这么问,一怔道:“有...但强攻最快!” 说着,为了掩饰自己此时的尴尬,燕云天立马再次下令,“赵卿,无须再等,直接架云梯,强攻!” 赵卿还没来得及反应,唐小志却立马阻止道:“慢!陛下若无法破开此门,又不愿调来攻城车,不如让卑职来吧。不到半个时辰内,卑职可将院内反贼的人头悉数奉上!” 燕云天皱眉,抬手示意赵卿稍后,道:“你有办法在没有攻城车的情况下,破开这道铸铁大门?” 唐小志点了点头,“陛下稍待!” 而后,扭头对霍兵吩咐道:“霍将军,麻烦你命人去给本君准备一些沙袋过来。” 第140章 大显身手,尔等反贼皆是渣渣! 听到唐小志吩咐霍兵去准备沙袋,不仅是霍兵本人顿感诧异,就连皇帝和赵卿也不由纳闷。 不过,霍兵并未在此时表达疑问,而是转身应是,亲自带人去准备沙袋。 燕云天却道:“你要拿沙袋来作甚?破门,需要用到沙子?” 唐小志神秘一笑,点头道:“正是!” 令燕云天的眉头更深:“朕还是第一次听说破门还需要用到沙子,快讲,你在打什么主意!” 唐小志却仍然保持神秘,笑道:“陛下稍安,待霍将军取来沙袋,一切自然揭晓。” 半晌后。 霍兵带人运了一车沙袋过来,禀报道:“君上,东西已经备好。” 唐小志满意一笑,却是先向刘芒招了招手,让人将此前从别苑带出来的那个神秘箱子搬过来,这才开口道:“霍将军,将沙袋搬到那扇铸铁大门口。” 而后,又转向皇帝,接道:“陛下,卑职的破门神器便在此间!此物一经点燃,威力极大,难以控制。故而,需要以沙袋围之,以免危及圣驾。” 燕云天眼前一亮,道:“哦?是何神器?” “名为霹雳雷火无敌至尊雷火弹!” 唐小志稍带得意,将一个蹩脚的名讳空口扯出。 实际上,箱子里边的...只是简单的黑火药。 但剂量很大,爆炸起来威力可不容小觑。 在打定主意,要以“打赌”的方式让皇帝见识热武器的威力后,他便想到城中的逆贼可能会有难以攻破的据点堡垒。 因此,在为火铳配置火药时,也顺便制作了一箱炸药,以备不时之需。 眼下,就真的有了用武之地。 而火药燃爆,必有火光突起,可能会引致火灾,或者余威过甚,殃及无辜。 所以,必须以沙袋做一面防护。 说话之间。 禁卫已经将沙袋搬到了门口处,堆成一个半弧形,靠近铸铁门的一侧,则无需理会。 唐小志靠近铸铁门,从禁卫手中接过一把战刀,用刀柄敲了敲,估测这扇门的厚度。 古代的铸铁门都是实心的,本质都是生铁浇筑而成,极为沉重,抗冲击能力极强。 生铁质脆,由于蕴含的杂质过多,其韧性极差。 熟铁可弯折扭曲,生铁却只会断裂,无法曲折变形。 换言之,只需要火药的剂量足够,便可炸开这道生铁门。 唐小志心中估测了一下,炸开这道门应该不用整箱火药,便命人只取出了一半。 并安放在铁门前,留出一条长长的引线。 再用沙袋围出一个弧形半圆,尽量使爆炸的威力击中在铁门上。 其他位置有沙袋防护,可最大程度防止溅射。 做完这一切。 唐小志振臂一呼:“全部人退后百步,遁甲兵举盾护在最前。” 而后,又走到皇帝面前,接道:“陛下,雷火弹威力惊人,为保圣驾安全,请移步禁军盾牌之后。” 燕云天听此,并未多言,自顾点头向后。 唐小志从怀中取出一个火折子,对四大恶仆说道:“你们四个,谁跑得最快,谁就去点火。记住!点燃之后,立马后退。否则,脑袋就开花。” “还有你们几个,准备好火铳。里面之人皆是逆贼,一旦大门被炸开,里面是谁跑出来,都毙了!” “是!” 四人同声应是。 刘芒则自告奋勇,接过了点火的重任。 等到所有人都退到了相对安全的位置,唐小志高喊道:“点火。” 刘芒应声将火折子对准过去,引线爆出火花后,赶忙撒腿就跑。 “御!” 赵卿这时,也高喊了一声防御的指令。 十几秒钟过后。 引线烧尽,突兀之间,恍如惊雷乍起,震如洪钟。 一道惊天火舌暴起,伴随着巨大的冲击力和毁坏力,不仅将生铁门炸毁,连整个门头都给夷为废墟,甚至将门槛处炸出一个大坑。 轰! 这一声巨响,似乎令整个南城都在动摇,隔着几条街之外都能感受到动静。 排在最前头的禁卫盾牌兵,随有遁甲防护,但依然能深切感受到爆炸产生的强大余威。 这还是在唐小志已经以沙袋做出一轮缓冲的情况下... 等到硝烟稍微散去,在皇帝与众禁军将士的震惊目光中。 唐小志排众而出,指挥手下的火枪队出列,仍是有四大恶仆作为主攻手,一队禁卫盾牌手为前锋,缓缓向前推进。 而院子里本就守着一群反贼死士,大门被突兀炸开,碎片横飞,已然带走了好几个。 幸运没被爆炸余威当场炸死的,也是愕然不已,面露惧色,此时溃不成形。 “进!” 唐小志发号施令。 突进的队伍便开始越过大门的废墟,稳步推进。 同时,缓过神来的其余禁军将士,也都随后鱼贯而入,绞杀逆贼。 这群逆贼之所以有能力与禁军对抗,无非是倚仗这座“金库”的坚固。 如今大门被炸开,这群反贼几乎再无抵抗骁勇禁军的能力。 “杀!” 上百禁卫疯狂冲杀进去,在皇帝的眼皮底下,这群皇家护卫更显忠勇,院内逆贼的惨叫声不绝。 加上有刘芒等人的火枪队策应,更加势如破竹。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约百余逆贼差不多已被屠杀殆尽。 燕云天一脸惊讶,看向唐小志的目光蓦然有些复杂,若有沉思之色。 方才,这个什么“雷火弹”要不是对着那扇铁门爆炸,而是在朕的身边呢... 皇帝心有余悸,脑中突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假设,微微冷汗。 这时候,一名禁卫从院中跑出,跪下道:“禀告陛下,逆贼大部伏诛。少数躲入废弃地库中,仍作顽抗。” 听此,皇帝还未表态。 唐小志就浅笑道:“躲入地库?本君以为这群反贼会是什么好手呢,原来竟是一群渣渣,愚不可及。若拼死一搏,兴许还有万分之一的生路。躲入地库,岂非自寻死路?” 说着,便指了指身边的火药箱,接道:“将剩余的雷火弹交给刘芒,他知道该怎么做!” 第141章 危机四伏,是时候泡泡大王了... “是!” 身边的禁卫应是。 唐大里正如今有“君上”之名,按理也应得到禁军的保护,此时说话无需皇帝再额外点头,禁卫便已听从指令。 唐小志随后转身走向皇帝,道:“陛下,逆贼已诛,剩下的事情交给霍兵即可。不如,咱们先行返回王府再说?” 燕云天望着被炸毁的大门,微微发愣,似乎仍然沉浸在雷火弹的巨大威力所带来的震惊之中。 顿了片刻后,这才摆手沉声道:“走吧。” 说完,便转身迈步。 稍微有些意外的是,皇帝居然没有坐上他那辆豪华的皇家马车,而是选择了步行回府。 而他与唐小志之间的“赌局”,胜负已不必明说。 此处距离王府有五六个街区,并不算近。 一路上,皇帝心中若有所思,沉默寡言,像有心事一般只顾着前行,竟似忽略了身后还跟着一大批禁军。 唐小志与赵卿对视了一眼,很有默契的选择默而不语。 唐小志本就有借着帮忙剿匪的名义,让皇帝知晓热武器厉害的意思,下一步便是要向他建议裁军,以此获得劳动力和铁器,用以支援铁轨的建设。 皇帝极为看重军队的建设,最好的待遇和政策都优先在军队中实行,意图打造出一支可横扫天下的无敌之师。 他若亲眼见到热武器在战场上的威力,必会对此趋之若鹜,想尽办法要装备军队。 此前的火铳,便是证明。 唐小志此番亲自为他“演示”了一幕...何为未来战争。 以火药破门,盾牌兵在前,火枪手在后远程攻击,势如破竹。 那间院子里面的反贼面对如此攻击,甚至连近身冲杀都做不到,就已死于枪口之下。 俨然是在向燕云天传达一个未来的战争画面: 有了火铳和火药的加入,战场上的攻城拔坚,不再需要千万人冲杀向前。只需在火枪队的前方设置一个坚不可摧的屏障,以火铳作为远程攻击,便可破敌于前。 对方的城池坚固? 那便以火药破门,突破第一道防线后,再兴骑兵冲锋。后由盾牌兵策应,火枪队收拾残局。 试想一下,当大奉军队的投石车上不再是以巨石为“弹头”,而是一箱箱被点燃引线的火药,那该是怎样一副降维打击的场景? 那时候的投石车,实际上已变成了投弹车。 而寻常的铠甲根本难以抵挡住火铳威力,刀剑或许砍不破铠甲与盾牌,但钢珠弹头却可以! 装备了这两种强大武器的大奉天军,必可横扫天下。 唐小志和燕云天之间的赌局,虽说双方各自掌控一千人的禁卫作战。 但唐小志这边,实际参战的人数只有百人左右,其余的只是以防意外,负责围困而已。 燕云天却千人齐出,花了近一个时辰都无法攻破最后的据点。 优劣,显而易见。 唐小志只用了一半的时间,十分之一的人员,就做到了燕云天上千人都难以做到的事。 根本原因和胜负的关键,就在这火铳和火药之间。 唐小志有了火器,甚至不必懂什么排兵布阵,就可直接以不对等战力取胜。 隐隐之间便是要向皇帝传达一个意思:真正的强大,不在于军队数量的多少。而是在于,装备的精良和团结协作! 燕云天明白了这个“道理”,届时唐小志再巧妙地建言裁军,便可说动对方。 而皇帝一旦裁军,大量兵员退伍,就可以转业成为“修路工人”投入到铁轨建设大军中。 复原士兵遗留下来的铠甲和兵器,也就可以随之重新投入熔炉,制成铁轨的原材料。 他的算盘打得很好,先是让皇帝见识到火器的威力后,再建言裁军。 皇帝意识到装备火器后的士兵,可以一当十,自然就不会在费力养着那么多人在军中。 他便可伺机取得大量的铁器,为己所用。 而代价只是为皇帝制造一些枪炮而已,在他看来,无足轻重。 不过,此时他见皇帝沉默,倒也不急于去开口建议裁军,那样会显得目的性太过明显。 最好的方式是,让皇帝自己提出加快火器营的组建。 原本是计划三年成军,但现在皇帝见识了火药的真正威力后,必会急不可耐。 只要皇帝提出加快建设,唐小志便可伺机说打造火枪和火药,需要大量的铁器和银两。 加快进度只能裁撤一部分军队,获取资源后才可做到。 站在皇帝的角度,火器可以一当十,那么裁掉一部分兵员又有何不可? 不可否认的是,唐大里正这条暗计是尤为巧妙的。 只是,眼下仍需皇帝自己先开这个口。 话说之间,已经走到了王府门口。 令唐小志稍有郁闷的是,这都快入府了,为何皇帝还没问及火药之事? 难道说...燕云天对此不敢兴趣? 不会吧? 如此“神器”竟打动不了他? 正当唐小志心中纳闷之时,才见燕云天站在王府门口,回身道:“行了。唐小志,这次打赌算朕输给了你,说说看,你想要什么赏赐?” 唐小志闻言一喜,暗道:你终于开口了吗?我可是等你一路了!快问我要火药吧,并扬言要让你的军队全部立刻马上装备火铳... 嘴上却故作正色道:“能为陛下办事,替陛下剿清逆贼,乃卑职做臣子的本分。岂敢妄求赏赐?” 燕云天咧嘴一笑道:“很好。你能有此觉悟,不枉朕在清水河村时阻止墨儿的骁骑卫取你性命。既是如此,今日也无事了,你退吧。明日,便随朕回京。” 说完,便要离开。 唐小志蓦然一愣,有些意外。 嗯? 剧本好像不对啊。 皇帝不是该问我拿火药才对吗?或者直接收了刘芒这支火枪队,编入军中... 此时竟绝口不提? 为什么? 是我做得太明显,还是皇帝已经猜到我真正的用意不是来帮他剿匪,而是另有所图? 心中一阵汗颜,见到皇帝下了逐客令,唐小志赶忙道:“陛下...” 但刚吐出两个字却顿住,似乎一时又不知如何切入话题。 皇帝此时显得尤为淡定,仿佛对他的火器小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燕云天闻言,稍稍停下脚步,侧头:“你还有事?” “额...没了。” 他稍有尴尬道。 皇帝不先开口,他直接建言裁军的话,背后的意图性就太明显,恐会被对方察觉出猫腻。 “那你还不告退?” 燕云天轻笑道。 刚想跨进王府的门口,又蓦然顿住,接道:“对了。晚些时候,你过来和朕一起用膳吧。趁此机会,朕好好处理你和墨儿之间的问题。朕虽不打算细问你与墨儿之间因何反目,但你既已成了她的君上,就不能再如此冷战敌对,可知?” 唐小志躬身:“遵旨,卑职告退。” ... 回到城北别苑。 书房中,唐小志眉头深皱,站在书桌前来回踱步,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神色。 一侧。 刚算完总账的周成龙,看着有些疑惑地看向马户,道:“志哥儿这是怎么了?一剿匪回来,就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与陛下发生了什么不快?” 马户也是皱眉,刚张口欲言。 却听唐小志此时小声喃喃自语:“奇了怪了,皇帝对炸药不感兴趣?他为何不问我?问我...我便可伺机建言...但他好像瞬间失去了所有兴致,这是为什么...” “他不问火药之事...反倒跟我约起了晚饭,背后到底是什么心思?” 周成龙听了,忍不住插嘴道:“志哥儿,你在嘀咕什么呢?陛下请吃饭,那可是多少人都恨不来的福气。你不开心,反倒纠结起其他问题作甚?那火药再厉害,也不能当饭吃。陛下不问或许有他的道理,或许他是在权衡某些问题。” 唐小志看过去一眼,歪着头道:“权衡?看得出来,陛下处事雷厉风行,凡事只求最终结果,甚少有权衡犹豫之时。况且,他素来黩武,火药可强军,按理说他应该会命我加快火器营的组建才对。此番却绝口不提,反而是约我吃饭,试图让我修补与燕羽墨的关系...” “嘿,这不就对了吗?情有轻重缓急,陛下并非不会权衡,只是此时的心思暂不在此之上。他可能觉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办好你和大王的婚事,其余事都可搁置。你莫要纠结于此,我也觉得你应该修补一下和大王的关系了,要不然...” 周成龙说着,声音越变越小,竟似有些莫名忧心起来。 一说起燕羽墨,难免就让周大公子想起了清水河村那时的事情。 他可是把大王绑到唐小志的床上啊... 以大王的秉性,本该早就对他下手报复,甚至是一刀砍了他。 只是,一时忙于对付唐小志,而忽略了他这个同党。 周成龙每每想起此事,都不由一身冷汗,感觉自己的脖子凉凉的。 而唐小志若是能讨好大王,令大王归心,那么大王或许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饶了他的狗命。 因此,此时一听皇帝有意要让唐小志和燕羽墨缓和关系,周大公子自然是要附和的。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周大公子这条命能不能活得久些,接下来就看唐小志能不能让大王归心了。 在周成龙看来,大王若爱上了唐小志,那么爱屋及乌之下,他或许就可以逃过一劫。 毕竟周大公子可是唐大君上的挚友,大王怎么忍心杀了君上的好友? 唐小志听后,深吸了一口气,“龙弟,你说得也对。可能是我上次空口胡扯,扬言开一枪就要一万两银子,把皇帝给吓住了。他觉得代价过高,故而不愿急于一时。看来,我要伺机把价格降一降才行。” 周成龙却道:“哎!既然你猜到了背后的缘由,此事就且先搁置吧。先想想目前其他紧迫的事情?” “紧迫的事情?我还能有什么其他紧迫的事情?村里严重人手不足,没有足够的铁器建设铁轨,便是目前最紧迫的。” “错!你口中的铁轨一时造不出来,日后还可从长计议。但命要是没了,可就彻底完了。” “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志哥儿不明白?那应飘飘是何人?大皇子的心上人!” 周成龙一脸凝重道:“我可听马户说了,你把她给睡了?大皇子若得知此事,你还能活多久?再到白小露,他可是大皇子与白府之间的重要纽带,现在成了你的平妻!大皇子若因此失去白家的支持,会不会恨不得吃了你肉?” “还有,大王口口声声喊你狗贼,显然是恨你入骨。但为何还要听从陛下的意思,愿意招你为君上?只有一个原因,她想把你留在身边后,再慢慢玩死你!” “志哥儿,你现在是危机四伏啊。不仅大皇子对你虎视眈眈,大王也想将你除之而后快。而你一旦稍有差池,便是万劫不复。不仅是你自己,包括咱们商会、整个清水河村的人,恐怕都要血流成河。” “而且你刚刚帮助陛下剿匪,手下肯定杀了不少反贼吧?你倒是在皇帝面前有功了,但在反贼那边...你是什么?不是我危言耸听啊,志哥儿,咱们现在已然是站到悬崖边上了...” 周成龙难得正经,一口气说了大堆话。 却在向唐小志隐示了一个巨大的危机,且说得不无道理。 表面上,他这个君上如今春风得意,既得陛下宠信,又有两大美女在侧。 实则私底下,却也得罪了不少人。 其中,最难缠、也是最难以对付的,便是燕文轩。 燕文轩在这次招亲会上,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岂会就此罢休? 还有今天城中的剿匪行动,若其中有漏网之鱼未被抓获,那么在得知唐小志有份参与之后,将来他必成复仇刺杀的目标之一。 换言之,眼下唐小志不仅有来自于朝廷内的威胁,也即将进入了反贼行刺的名单。 听了此话,唐小志微微点头,脸色变得凝重道:“龙弟,此言有理。我急于求成,倒是差点忽略了这些事。” 周成龙道:“现在警醒还不晚,要我看,你暂且别管那么多,商会的事留给我和马户照看。你目前最重要的事,是要拿下大王的芳心。” “你的意思是,让我去勾引燕羽墨?” “对!你喜欢说勾引也好,奉承追求也罢。总之,得到大王的心,是目前我们稳住局势的最好办法。你想啊,如果大王爱你爱得死去活来,大皇子还怎么忍心对你动手?即便大皇子动手,陛下也会一力阻止,我们可无忧。” 唐小志听着,目光微妙地看向周成龙,顿感这个纨绔公子瞬间成熟了不少。 此时心思倒是细腻,不用旁人提醒,倒也洞悉了其中的一些厉害关系。 顿了顿,唐小志长舒一口气道:“龙弟所言甚是啊,看来...本君是时候去泡泡大王了...” 周成龙见他“醒悟”,也是一笑道:“这就对了,大王是我们的护身符啊。你要好好和她修补一下关系了...不,不对!” 不知为何,周成龙说到这里,猛然脸色一变,大喊一声“不对”后,声音发颤道:“修补关系还不够,你还要让她身怀六甲...否则,不用等大皇子和反贼的报复了,陛下不用多久就能要了我们的小命...” 第142章 勾引大王,从这顿饭开始! 皇帝会要了咱们的小命? 听周成龙如此一说,唐小志并没有思考多久,就洞悉了他如此定论的原因。 而相比于此,周大公子此前口中所说的危机,都不算危机。 那便是肚子里的“孩子”! 九狼山上下来后,唐小志为了逃避大王的追杀,获得皇帝的庇护,竟杜撰出大王怀孕的谎话。 并且,以三寸不烂之舌忽悠皇帝没做验证,就对此深信不疑。 时至今日,还没有任何一个太医诊断过燕羽墨的“喜脉”,但皇帝已经被唐小志口中的三大定律给搅糊涂了,俨然认定燕羽墨此时就是有了身孕。 算算日子,从谎话说出口至今,已近三月。 接下来,正常情况下是要开始有“肚子”了,但要让燕羽墨去哪里要“肚子”? 皇帝一旦察觉此事不对,唐小志岂非欺君之罪? 届时,不用等大皇子和反贼的报复,皇帝就得先要了他们的命。 一念至此,唐大里正心中一寒,愁眉道:“这倒是个棘手的问题...你让我半年内给你弄出一支火器营,兴许还有可能...弄出一个皇外孙来,就未免强人所难了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要孩子这种事,岂是说想要就要? 且不说大王不愿配合,即使愿意也不可能对得上时间,这个欺君之罪恐怕是避无可避了。 周成龙叹道:“棘手,也要去办啊。坐着等死,可不是志哥儿你的风格啊。大王并没有第一时间揭穿这个谎言,反而是指认你是孩子的父亲,便是要借此让你负上欺君之罪。陛下一旦识破,顶多是斥责她两句,我们?呵呵,恐怕得腰斩...” “为今之计,只能由你去出面去求大王。大王若对你动心,或许陛下还有可能留我们生路。” 唐小志无奈道:“也许...可能...恐怕...就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 “那你还等什么?今晚陛下约你吃饭,就正是你伺机向大王献媚的大好时机!志哥儿,你要一举拿下大王,我们商会还有村里的上千老幼才有活路啊。” “献媚?” “是啊,如今这个情况,你只能尽量挽回你在大王心中卑鄙无耻的形象,令她对你有所改观。而大王为何会突然对你态度大变,我想...我知道原因...” 周成龙说着,脸上泛起一丝愧疚,断续之间便将那天的事情给一道说了出来。 现在的情况已经刻不容缓,周大公子觉得已经不能让唐小志蒙在鼓里。 唐小志一听,瞳孔放大:“你说什么?那天你请我去清风楼,点了一大堆“鞭汤”,还有回去有惊喜...是因为那时你让人绑了大王?那天晚上,我床上之人就是燕羽墨?” 周成龙尴尬点头道:“是...不过,当时我并不知道她的身份,要知道,你就是给我十个胆子也干不出这事啊...” “去你娘的,周成龙,原来是你干你的好事。我说,她怎么一夜过后,就突然视如我仇敌。可是...当时她为何不说话呢?” “刘芒绑了她之后,又给她喂了一些...一些软性迷药,意识清醒,但会暂时失语...” “草了,你这个蠢货!商会若遭遇灭顶之灾,你就是凶手!没有你这么自作聪明的一出,可能大王现在已经爱上了我!” 唐小志怒道。 终于是明白了为何燕羽墨恨她的原因,肯定是因为天亮前的那一抓了... 其次,才是因为周成龙的莽撞之举。 而后来,九狼山上为何会有伪装成绑匪的官兵出现,恐怕就是燕羽墨的报复行为。 周成龙一脸愧疚,道:“不错也错了。志哥儿,你就当老弟糊涂不懂事。现在最重要的是讨好大王...事后弟弟任你处置,如何?” 唐小志叹了一声,当也知道此时并非问责之时,想了想后,道:“罢了。事已至此,只能极力斡旋,希望可以扭转乾坤。” “那...志哥儿心中可有脉络,该如何讨好大王?” “你当我是神吗?刚说想办法,就能立马想出来?不过,皇帝要请我吃饭...哎,有了...” 说着,唐小志忽然灵机一动,面露喜色。 正所谓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必先抓住她的胃。 天底下,恐怕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抵挡住美食的诱惑! 而伸手不打笑脸人,不如先主动跟燕羽墨认个错,从此化身舔狗,投其所好? 燕羽墨再怎么“凶残”,也不好意思对自己身边的“舔狗”下手吧? 原则上,一个再怎么铁石心肠的女人,都难以抵挡住一只舔狗持之以恒,日久天长的情感攻势。 如果可以,那么或许是你的方式不对,又或者说你“触犯”了她的某种底线。 而只要你足够优秀,女人的底线总能为你一降再降! 对! 就是这样,勾引大王就从这顿饭开始! 但这顿饭该怎么吃,还是有待商榷的。 大王身出皇室,从小就享尽了山珍海味,锦衣玉食,受惯了奉承。 可以说,普通的献媚行为很已经难打动到她。 大王的胃不仅很难抓住,大王的心更加难以揣度。 唐小志沉思着,摸着下巴,来回踱步。 令一旁的周成龙焦急不已,如果连唐小志都没办法搞定大王,他就更加没辙了。 没多久,忽见唐小志眼前一亮,微笑道:“马户,研墨!趁着距离晚饭还有点时间,我们要去准备一些东西。这顿饭,不如由我来请!” 马户应是,随即转到书桌前研墨起来。 唐小志提笔,在纸上龙飞凤舞起来。 眨眼的功夫,便写好一张购物清单,并交给周成龙道:“你去准备清单里的东西,一样都不能少。黄昏前准备好,不得有误。” 周成龙接过,顿时眉头一皱,但并未多说什么,转身离去。 唐小志则向马户招手道:“老驴头,咱们去王府。” “去王府?君上这时候去王府作甚?晚饭时间还早。” “咱们要投其所好,总该对大王有所了解吧?而要想了解一个人,从她身边亲近的人入手,则最为合适。” 说着,人已走出了书房。 第143章 他怎么变了... 来到王府。 唐小志先去找了一趟赵卿,二人书房闭门密谈,也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后,这才走出房门,相互作揖道:“多谢赵大哥相告,小志感激不尽。” 赵卿呵呵一笑,“贤弟...不,现在应该叫君上了。君上能有此想法,实在是再好不过了,愚兄只不过略尽绵薄之力,不足挂齿。但我时刻跟随陛下身边,知道的也都是道听途说居多。你要准确的,还是得...问问他们。” 说着,他指向了此时刚好路过书房外的一名王府侍婢。 唐小志心领神会,“当然!那我就不打扰赵大哥忙了,赵大哥请便。” 赵卿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门外的马户当即凑了过来,谄媚笑道:“君上可曾从赵统领口中,探知到大王的日常喜好爱恶?” 唐小志微笑着,“赵卿入职禁卫统领多年,素来与宫里的皇亲贵胄交往甚密,怎会不知一二?但却也不尽然,要想彻底摸清大王的脾性,仍得问问那些时常侍奉她左右的下人。你去,以我的名义召集全府上下有空的宫人侍婢,让他们都来偏厅见我。” “另外,准备一箱现银。有钱才能撬开人的嘴啊...” 马户应是离去。 同一时间。 王府后院的寝室中。 刚刚午睡醒来的燕羽墨掀开被子,伸了伸懒腰,可爱地嘤咛了一声:“嗯呢...真舒服。紫莺。” 帘帐之后,她穿着一件丝绸睡衣,映衬着曼妙玲珑的身材,水嫩润滑的肌肤,宛若吹弹可破。 绝美的面容纵然不施粉黛,仍旧是无可挑剔,精致而脱尘。 微微屈手伸腰之间,丝肩滑落,令那粉嫩的浅红色肚兜若隐若现,直令窗台外的那盘鲜花都不禁闭月含羞。 高耸的双峰顶着睡衣隆起,挺拔而羡煞旁人。 恰似宫阙仙女梦回,引万千祥云来见。 紫莺轻手轻脚地走了过来,卧榻屏风前的衣架上,已准备了几套罗裙衫。 侍奉大王起身更衣的间隙,紫莺一边忙着手中的动作,一边时不时望向门口,呢喃道:“咦,小荷那丫头今天是怎么了?明知大王若是午睡,每天必然是这个时候醒,也不见端洗漱水过来。怕是那几个丫头,又聚在一起嚼舌根了。找个时间,我得替大王好好教训她们一下。” 燕羽墨穿着衣服,浅浅一笑,“罢了吧。都是十五六岁的花季少女,最是好奇懵懂的时候。幽都王府虽不比宫里森严,但也算是高墙深院,万难能接触到外人。若再不给她们嚼嚼舌根,岂非得闷死她们?” “话虽如此,但也不能耽误了大王的事儿。” “行了,你去喊喊便罢了。” “...” 话刚说完。 却见一名身穿鹅黄色裙衫的侍女端着一盆水和面巾走了进来,脸上有些惶恐之色,放下后便不由自主地跪下道:“大王恕罪,奴婢晚了些许,请大王责罚...” 燕羽墨还未说话,紫莺就先瞥过去一眼,道:“小荷,你平时做事都很守时的,今日为何晚了?” 紫莺虽说也是侍女,但自幼便跟随燕羽墨,地位显然要比一般的侍者高。 侍女小荷却有些吞吐,欲言又止之色。 燕羽墨便道:“起来说话。” 小荷应了一声是,起身道:“回大王、紫莺姐,奴婢是受到大总管指派去了偏厅,所以回来有些晚了...” “大总管?他叫你去干嘛?” 燕羽墨眉目一闪道。 “大总管说是君上急召,所有空闲的下人都要去偏厅集合。奴婢见大王熟睡,想着先过去一下,谁知回来晚了...” “嗯?君上?唐小志?” “是,大王。” 燕羽墨蓦然目光一冷,“他来干嘛?反了他了,竟敢私自来本王府中召集下人?谁让你们听他的?” 小荷汗颜道:“陛下已然下旨赐婚,按规矩,君上也就是半个王府的主人,奴婢等不敢不从啊。” “哼!谁说他是半个主人?本王还没同意呢!他叫你们去都说了些什么?” “这...这...” 小荷脸色微变,似乎有些难以开口。 燕羽墨见状,冷冷一哼,倒也没有逼问。 而是穿戴整齐后,转头看向紫莺,吩咐道:“走,带上本王的佩剑!” 说完,人已风风火火朝偏厅走去。 ... 此时的偏厅门外,却站满了王府的侍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众人排成两列队伍,一直从前厅延伸至院子。 不时有几个下人从门口走出,怀里都揣着几两银子,面露笑容,大喜之色。 厅内则极为热闹,不断有声音传出: “禀君上,大王平时若没有其他事,早上鸡鸣三刻便会起身;晚上,睡前必吃甜点,最爱的便是莲子羹。” “君上,大王喜欢花草,犹爱玫瑰,不喜菊花。” “大王还喜欢养鱼,在宫里的池里都养了锦鲤...” “大王口味适中,不喜寡淡,也不爱过于辛辣之物。” “...” 偏厅的主位上,唐小志认真听着一众王府的下人的诉说,嘴角浅笑。 这些下人之中,但凡愿意说出平时燕羽墨的日常起居习惯,喜好爱恶者,皆有赏钱。 既然是决心要和大王修补好关系,岂能不知大王的起居习惯和喜好? 而这些人本就是燕羽墨此前就藩时从京城带来的,深知她的底细,甚至有可能比她还了解她自己。 唐小志要投其所好,当也得先知其所好。 马户则俯在案上,一边听着王府下人的“告密”,一边执笔记下。 片刻后,马户就已经写满了四张纸,但门外排队的侍者仍然如长龙一般。 君上出手阔绰,讲出大王平时的一项喜好,便是一两银子。 令这些下人趋之若鹜,有空的都忙着来“捡钱”。 唐小志想了想,暗道:看这样子,王府一半的下人都到此了,动静未免有些大。若是让燕羽墨知道了,恐会起疑。 便起身抬手道:“行了。今天就到这吧,都散了。” 听此一说,众人才缓缓散去。 唐小志随后拿起马户记录的文书,刚要过目,突听门外传来一声呼喊: “唐小志,你来我王府作甚?” 人未到,声先至。 唐小志一怔,赶忙将那几张纸揣到怀里。 而后与马户对了对眼色,一本正经地站着。 燕羽墨冲进来,见到厅中仍有半箱没发出去的银子,顿感微妙,冷声道:“你在干嘛?这些银子哪来的?” 她一脸霜色,还提着佩剑前来。 若是在以前,唐小志见此,肯定也不会给她好脸色看。 但现在不同了,大王现在等同于他的救命稻草,可不能再肆意得罪。 于是,便回头暗示了马户一眼,二人一起躬身道:“见过大王。” 令燕羽墨不由一怔,似乎极难想到此时唐小志二人会给她行了一个标准的躬身礼。 “回大王,这些银子是卑职带来的。” 唐小志谦逊有礼地说道,声音温和,就好比一个和蔼的邻家大哥哥,与之前在燕羽墨心中的印象判若两人。 燕羽墨讶然,有些诧异于唐小志态度的转变。 嗯? 他的态度怎么好像有所转变? 大王心中提了一丝警惕。 而她不得而知的是,君上岂止是态度变了? 不用多久,大王将见识到一个白月光式的大男孩诞生... 第144章 人性色也,他身上有光... 燕羽墨心中狐疑着,冷声道:“你带来的?你带银子来我王府意欲何为?收买我王府之人?我看你是活腻,别以为父皇赐婚于你,本王就不敢杀你!” 她一脸冷漠,说话之间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佩剑,一言不合就要拔剑相向的模样。 大王素来言出必行,说到做到,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她曾三次扬言要诛杀唐小志,当时就真的是怀有杀人之心,只是阴错阳差之下都被阻止了而已。 第一次,是在清水河村中,被周成龙绑架出来以后,大王怒气难平,已下令骁骑兵出动,打算屠村。 但因为皇帝的出现,骁骑兵被阻拦,唐小志逃过一劫。 第二次九狼山上,大王对肖遥下令,即刻取了三人性命。 那一次,是唐大里正最接近死亡的一次危机。 不过,好在肖遥轻敌,大里正又求生欲极强,跑得比兔子还快,后有灵州府兵“护驾”阻挡,这才化险为夷。 第三次在灵州府衙门,大王怒火朝天,甚至想当着皇帝的面杀人。 唐大里正急中生智,无奈之下杜撰大王怀有身孕,并忽悠皇帝相信,令皇帝即时解除了大王职务,才致使他幸免于难。 对此,唐小志自己也从未怀疑,大王说要杀他,是真的会杀。 大王与寻常女子最大的区别便在于,寻常女子大多时候都会嘴硬心软,但大王一生气起来,是嘴硬心也毒! 听此一说,若放在之前,或许唐小志脑中已经在思考着如何反制,亦或逃走。 但如今毕竟半箱银子都散出去了,真真假假,都从下人们的口中得知了燕羽墨的一些秉性习惯。 那么如果还是用以前的方法去应对,那便是愚昧至极了。 不仅会更加损坏自身在燕羽墨心中的印象,而且还会加深对方的杀心。 顿了顿后,唐小志面上波澜不惊,再次躬身道:“回大王,卑职带来这些银两,确实是打赏给王府下人,以此从他们口中得知大王平时的一些生活习惯。不过,与其说是收买,卑职更愿意称之为等价交换。” “但大王大可不必动怒,卑职此举只为单纯地想对大王加深了解,并无歹意。” 燕羽墨哼道:“呸!谁需要你的了解?我看你是包藏祸心,还说得冠冕堂皇。” 一听此话,唐小志心中一蹙,这才意识到自己在大王心中的形象,已经近无形象。 说实话,她都能曲解质疑。 看来,大王不易“对付”啊。 暗暗长叹一声后,唐小志道:“陛下已经赐婚,卑职与大王已有夫妻之名,以后是要朝夕相处,相濡以沫的。卑职认为,此举并无不妥。大王心中作何想法,卑职无从得知,也无从阻拦。但站在卑职的角度,当与大王化干戈为玉帛,是为首要任务。” “哼,你想化干戈?呵呵,除非你死了!” “大王想杀我?” “你不该死吗?你对本王做过什么,你心里不清楚?不过,说起来本王不动手杀你,你也活不了多久。白小露本是大皇兄亲定的皇子妃,你公然扬言要娶你,大皇兄岂会放过你?” 唐小志一呆,并未否认这个事实,也没有顶撞,仍是淡定沉稳道:“不瞒大王,白小露之事,卑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当中牵涉了太多。大王现在知道内情,反而不好。但可以告知大王的是,在此之间,卑职身不由己。” 燕羽墨却漠不关心,道:“谁管你有何苦衷?总之,本王就想看着你死!别以为父皇受你蒙蔽,将你赐为君上,你就可飞上枝头,从此高官厚禄!实话与你说了吧,你一入王府,本王有的是机会取你狗命!大皇兄也不会放过你!” “大王说得对,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那卑职便等着大王和大殿下来取我狗命,卑职绝不反抗。但...眼下大王还有事吗?若没有,卑职想先行告退。” 他冷静说道,既不显紧张,脸上也毫无惧色。 令燕羽墨和紫莺主仆二人,不由一愣。 他说什么? 之前本王说要杀他,他都会誓死反制,或是拿父皇来压我,或是脚底抹油。 如今却说等着我去取他狗命,还不会反抗? 这小子是突然之间转性了吗? 怎么会是一副大义凛然,生死无惧的样子? 而唐小志见她稍稍沉默,也不多言,微微弯腰道:“既然大王无事,那卑职告退。” 说着,便要转身。 “等等!” 燕羽墨却猛然叫住,指了指厅中的箱子,“把你的银两带走,本王不稀罕!” 唐小志又回过身,“卑职既然已经带来,便不会带回去。非但不会带回去,而且事后会再送些过来。还记得卑职与大王初次相见,是在清水河村中。大王化身“墨小姐”,想要与卑职做生意。” “但大王做生意不为暴富,而是为了幽都万民,可见大王爱民如子,忧国思社稷,堪为人君,堪称吾等臣子之典范。自那时起,卑职便对大王心生佩服。” “卑职乃一介乡野村夫,铜臭商贾出身,身无长物。唯有这些年做生意积攒下来一些银两,可奉予大王。你我既有夫妻之名,按理,我当全力支持大王振兴幽都之大业,死而后已!” “钱财本就是身外物,大王既说了,卑职命不久矣。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如,就转交大王,惠及于民吧!还望,大王为了天下万民,莫要推辞。” 说着,他又转身看向马户,吩咐道:“马户,你我主仆数载,我已视你如手足。有一事,你切记!若有一天,不管我是死于大王之手,或是大皇子之手,尔等皆不可对朝廷起半点记恨之心,更不可私自谈及复仇。” “我死后,商会上下从此便归于大王之手,大王之话,便是我的吩咐!还有,命人给大王额外送来五十万两银票,交予大王支配,用以抚慰此次城中剿匪,伤及的无辜百姓。可知?” 马户听此,突然一惊。 大里正是说真的,还是说假的? 他怎么好像是在交代后事的样子? 他真要决心不反抗,任由大王取走性命? 可是他之前还说,若皇帝真把他当猪仔养,便会反了朝廷。如今怎么又说自愿“受死”,交出商会? 马户心中大惊,此时似乎也难以揣度到唐小志这话的真假,便惶恐跪下道:“大里正,你...不可轻言生死啊。即便是要将商会交给大王,你也不可弃我们而去啊。你要是不在了,村中上千民众该何去何从?” “你与大王之间的事情,本就是误会。大王深明事理,定不会真的想要你性命。快...求求大王。” 话说之间,也不知道是马户这厮故意装出来的,还是听见唐小志在交代后事,而情之以切。 只见他转而面向燕羽墨,跪得五体投地,道:“大王明鉴!我家大里正出身乡野,本无心入朝,虽营商手段迥异,颇为激进。暗中有不少隐晦之举,但行止有度,取之于民,亦用之于民。” “三年来,清水河附近之村民,皆受过大里正的恩惠,可谓有口皆碑。清水县每每遇上天灾人祸,哪一次不是我们商会和大里正冲在前头?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大里正,就没有如今的商会和清水河村。” “草民一介粗人,不知大王与大里正之间因何事反目。但大王若要杀我们大里正,草民愿赴死,换取大里正生还。生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大里正活着,可造福乡里,惠及百姓。相比之下,草民死不足惜。大王要杀,就杀草民吧。” “相信清水河村上千村民,若得知大王有此杀心,也定会有和草民一样的想法。” 这话说完,偏厅门外几名跟随而来的商会侍卫,也是适时跪下,齐声道:“草民等亦愿赴死,换取大里正一条生路!恳请大王成全!” 唐小志见此,脸上表情一阵扭曲,竟露出一抹感动涕零之色。 心中却在惊喜:哈哈,要不我怎么说马户这厮机灵呢?演得好,就是这样!所谓扬长避短,眼下这个“风头火势”上,就得彰显本君的作用! 但嘴上却狠狠道:“放肆!混账!大王面前,岂容尔等胡言乱语?尔等是何身份,怎敢妄言替我去死?此举,岂非是在逼迫大王?大王虽心慈仁厚,也不可任由尔等肆意挑拨!都起来,否则国法伺候!” 马户和一众侍卫却闻若不知,仍是跪着,同声道:“愿赴死,换大里正生!求大王成全!” 而且一说,便连着说了三次。 声音掷地有力,毫无造作之意,铿锵斐然。 燕羽墨主仆见此一幕,不由呆滞。 大王眉目一蹙,心中怒意竟在这一刻之间,极速消退。 小心思跃然于胸,微微侧目,暗道:这个狗贼看起来卑鄙无耻,阴险狡诈,且胆大妄为,数次欺辱于本王,仍有颐指气使之色。 连“凤胸”、“凤臀”、“凤腰”都摸了个遍... 殊不知,竟也有一群对他如此忠心耿耿的手下? 愿意死,也要换他生? 这是为什么? 不过说起来,本王亲眼所见,清水河村生活富足,百姓安居。 本该是目不识丁的乡野村民,在他的带领下竟人尽可诗,就连一个马户来了幽都,都能有“大儒”之名。 他虽无耻,但有才,却也不可否认。 清水河村的生意,虽大多触犯国法,但此子倒也做了不少惠及乡里之事。 当地村民心目中,不识人君,却唯他一介小里正而称颂道哉,也是不争的事实。 说明,他在清水县民间颇得人心,并非欺善怕恶,只知鱼肉乡里的恶霸。 单说这次蝗灾,他虽有暗地里想宰割朝廷中饱私囊的举动,但灵州之行赈灾倒也成效斐然。 清水河商社的名头如日中天,被诸多百姓报以“仁商”之美名。 若说他毫无长处,死不足惜,倒也不尽当然... 顶多就是...淫贱了一些,无耻了一些... 只是,圣贤书也说了,人性色也,色无人性! 男子岂非都是色字当头?无可厚非! 他只是犯了一个男人都难免会犯的色戒,父皇不也是三宫六院? 关键还是看人的真心! 那...这么说来,他还真的是罪不至死? 他活着,远比杀了他更有用? 但他费尽心思,发散钱财,打听本王的喜好作甚? 难道是喜欢本王? ... 想着想着,大王心中的某道心弦竟似乎被撩拨了一下,痒痒的。 不对! 他将那女山贼骗走,又答应白小露的求嫁,还当众亲了白小露。 纵然是对本王心有爱慕,那他也是个花心大萝卜,三心二意之徒? 怎堪为依靠? 哼!这个贱人! 可是...等等! 他刚才不是说了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莫不是他有何苦衷? 九狼山上,我们都被那女山贼给绑了,身不由己。 他为了活命,顺着那女山贼的错认,自称是大皇兄,说起来也是无奈之举啊。 若非如此,当时那女山贼岂非就要了我们全部人的性命? 他那是间接救了本王一命? 再到白小露,此女并非简单人物,看似单纯,实则却深有城府,机智过人。 当时在大会上,唐小志本想拒绝她,并已扬言只对本王钟情...却不知为何,突然改口说愿意娶白小露? 还有,白小露在大会上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大皇兄本已答应要娶她为妻,又为何要临时更改主意,支持她嫁给唐小志? 不会是... 他们二人都受到了白小露的某种威胁? 白小露深不可测,竟能同时威胁到唐小志和大皇兄? 唐小志口中的“身不由己”,指的便是白小露? 他并非花心,见一个爱一个,是深有苦衷? 早在清水河村蹴鞠场那时,他便当着周成龙的面,说他爱慕本王... 难道说...本王真的误会了他,他由始至终都只心悦本王一个? 是这样吗? 清水河村绑架那件事,罪魁祸首应该是周成龙。 本王要杀,也应该先杀周成龙! 而且换个角度说,当时本王中毒不能自持,他若真是个色欲熏心的混蛋,早就夺走了本王的贞洁。 但他没有...他颇有君子之风,自己去睡了软塌,让本王自己睡床... 倒是本王误会了他,先是企图绑架勒索他,然后又想杀他,他为了自保,才会对本王恶语相向,乃至拼死抵挡... 如今,他似乎被逼入了绝地,自知再无生路。 索性就置生死于度外,扬言不再反抗,任由本王宰割? 燕羽墨想着,竟陷入了某种沉默中。 心中思绪大起大落,脸色忽闪忽灭。 唐小志的突然服软、顺从,令她始料未及之余,加上马户等人的誓死维护,竟在大王的心中产生了某种奇妙的震撼。 她本想宰了唐小志,以泄心头之恨,唐小志越反抗,她的杀心就越重。 而反过来,唐小志突然就不再抵抗了,她的杀心却在潜移默化间有所消退。 甚至于在潜意识里为他的“卑鄙行为”,寻找合理的解释。 他不是一个全然的大浑蛋,他有一批视他如手足,愿意为他去死的兄弟。 一方百姓,对他称颂,谓之“唐大圣”。 这样的人,再怎么坏,也不算太坏! 大王呆呆地胡思乱想,竟忘了回应眼前的一幕。 一旁的紫莺顿了顿,赶忙走过来,小声道:“大王,大王...” 紫莺喊了三四声,燕羽墨这才回过神来,“啊?怎么了?” “他们...怎么处置?” 紫莺指了指唐小志和马户等人。 这时候,一脸正襟的唐小志也弯了一个九十度的腰,故作肃然道:“大王,切勿听卑职手下这几人妄言,无论大王作何决断。卑职皆愿受,且一力承担,万不会牵涉他人。” 他蓦然跳出来,将所有责任都扛在自己身上。 燕羽墨此时杀心已收,但想要让她就此和颜悦色,倒也并不现实。 此时,仍故作生气道:“哼!少在本王面前演戏,你以为本王会心软...” 唐小志弯着腰,刚想开口说话。 却已被燕羽墨打断,“行了,给本王滚!本王...本王不想看见你...” 她甩袖背过身去,虽说不想见,却不知为何语气有所顿挫。 唐小志眼珠子一转,倒也知道见好就收,赶忙用脚踢了踢马户,而后道: “既是如此,那卑职告退!” 说着,便直起身体,转头离开。 马户和几名侍卫随后跟上,走出几步后,马户摸了摸眼里不知真假的眼泪,凑过来道:“大里正,你...” 却被唐小志一个眼神打断,“别说话,也别回头。不出意外,后面有眼睛看着。” 而就在他走出偏厅后。 本是怒而决然转身的大王,竟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向他的背影。 恰时,已近黄昏的残阳洒下金辉,笼罩在大里正的身上,竟似有熠熠之光。 “嗯?他身上怎么有光?” 她竟目现闪烁,小声自语了一句。 第145章 拿下大王,白月光行动! 远离了燕羽墨的院子之后。 走出王府的途中,唐小志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脸上带着浓浓笑意,迅速将马户拉到身边,道:“老驴头,你刚才演得好,记你一功!赵卿说了,燕羽墨身出皇家,娇生惯养,难免有些骄横跋扈,刁蛮任性。” “但其秉性纯良,属于那种遇柔则柔,遇刚则刚的性格。你越与她对着干,她就越视你如眼中钉,与你不死不休。反之,你若有所软化,她骨子里的那股蛮劲儿就无处萌生。” “我本意欲擒故纵,示她以弱,慢慢消除她的敌对之心。谁知,你适时跳出来扬言要与我以命换命,并彰显咱们商社这些年在清水县的善举,可谓是锦上添花,及时雨一般的妙手!” “如此一来,燕羽墨自知杀我一人,可泄私愤,心中痛快。但然后呢?反倒是留着我,或许更加有用。我再伺机上交五十万两银子给她,用以救助百姓,再次冲击她内心的恻隐。她必有所缓和!” “而你的演技入木三分,在刹那之间,我还真以为你有为我赴死之心。精彩!” 他兴高采烈地说道,喜形于色。 燕羽墨态度的初步软化,便代表着他接下来的每一步都会好走许多。 马户低着头,摸了摸泛红的眼睛,竟正色道:“难道大里正以为,刚才我与众侍卫的一幕,就单纯只是演戏?大里正精明之至,自也能看得出大王是真的对你起了杀心。而方才她若真的要拔剑相向,属下几人并非说说而已,当真愿以死换你生还。” 他说着话,怅然苦笑,接道:“这几年承蒙大里正筹谋,带领我们清水河村脱贫致富,过上了富足的日子。村里人以前大多都只会耕田种地,卖苦力。如今非但人尽可诗,而且还做起了生意。家家有余粮,顿顿有荤腥。这些...都是大里正之功无疑,于我们清水河村是有如同再造之恩。” “死我马户和几名侍卫,无碍商社和村里的运作。但大里正若不在了,村里必是如兵败山倒,墙倒人推。清水河村恐会一夜回到最初的萧条状态,属下说要为大里正赴死,其实并非虚言!死我们几个无关紧要之人,便可换取村中兴荣,又何以畏惧?” 唐小志一听,心中猛然一愕。 这三年多来,他一直隐于清水河村,与这些村民日夜相对,相濡以沫,奋发图强。 彼此之间,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情谊,这自不必说。 但俨然是没有想到,这份情谊能令马户等人甘愿为他赴死。 当时一幕,唐小志还以为是马户等人故作姿态而为。 眼下,听马户情之所致,道出真心,颇有意外之余,也难免有所动容。 何为兄弟? 当真正有难之时,仍能与你并肩而立,相互扶持,不离不弃之人,方可谓之兄弟! 表面义气,背后一套,冠冕堂皇之举,谁人不会? 几年来,马户等人在唐小志手下肯定是捞了不少银两,即便清水河商社崩塌,死唐小志一个,他们仍可带着积蓄另谋生路。 甚至于带着这些年从唐小志身上学到的知识,逃到一处偏远的角落,再造一个清水河村,也可富足此生。 但他们没有,明知唐小志如今危机四伏的状态下,仍不离不弃,甚至愿意以死换下唐小志。 又令唐小志如何不受感动? 顿了顿,唐小志蓦然抬头望着天,眼眶微微湿润,几秒后这才伸手拍了拍马户的肩膀,道:“谢谢!这份情若真,唐小志就记下了。以后我们是永远的兄弟。” 随后,又转身与几名侍卫握了握手。 马户当也看出唐小志有所动容,开口道:“大里正,我们一直都是手足兄弟啊...” 唐小志释然一笑,却并未回应马户这句话。 但却深知,自己此时为何用了“以后”这两个字! 初初穿越过来之时,通过继承前身的记忆,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当上这个“大里正”,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前身是一个傻子。 村民们推举他,并非是看重前身的能力。 当时只不过是想推他去死,当那个被砍的冤大头。 换言之,当年的村民其实并不是怀有善意。 此事,虽然是施加在前身之上,但不得不说的是,也令唐小志颇为忌讳。 如今,马户等人有为他而死之心,倒也算抹平了当年那根“刺”。 故此,他才会在此时用了一个“以后”的字眼,相当于将往事揭过,放眼未来。 “对!我们一直是兄弟!” 唐小志笑了笑,不再纠结于此,转而接道:“但现在还不是可以安枕无忧的时候,大王对我的杀心虽暂且放下,但看得出来,只是迫于眼前。” “我们要拿下大王,仍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走吧,回去看看周成龙准备得怎么样了。” 说完,便加快了脚步。 回到城北别苑。 在门口,就遇见了正焦急等待的周大公子跑过来,道:“你们怎么才回来,这就快到饭点,还不慌不忙?志哥儿,你不用准备一下去赴宴?” 唐小志却说过一边道:“让你准备的东西,都办妥了吗?” 周成龙连连点头,摆开自己的衣袖,道:“早就办到了。你让我把全城的玫瑰花都买来,还要处理一大堆食材,我可都是亲力亲为啊。你看,这一身沾染的花香味和腥味。” “好,辛苦了。当也记下龙弟一功,放心。” “哎,我可不是来跟你邀功的。说实话,拿下大王,你心里有底没有?可别搞砸了呀。对了,别苑后院本就种了大批玫瑰花,你还要让我去买,这是为何?还有,陛下都说宴请你了,你还准备那么多食材作甚?” “这你就不懂了吧?玫瑰花自然是要送给大王的!这座别苑本就是她的私宅,后院种有玫瑰,便说明她喜欢这类花,怎能不送?而我们要是摘了她后院的花送去,便显得没有诚意,也不够特别。我要送她一束特别点的玫瑰,市场上买不到的。新买来的玫瑰花,都按我的要求泡到稀释过的颜料水里了吗?” “已经照办,花买回来后第一时间都泡了。但这有什么用?” “嘿嘿,一下你便知。” “好吧,那些食材呢?” “食材处理干净后,按我的要求摆盘,然后送去王府。陛下要请我吃饭,我也得请他回来,不是?” “...” 话说之间,几人步入别苑内。 书房中。 唐小志转头又给马户和周成龙分别布置了任务,务必要让今夜的这场宴席上,让大王刮目相看。 随后便坐到书桌前,从怀中取出那几张记录燕羽墨平时生活习惯的文书,并结合赵卿所说,脑中谋划起来。 大约一个时辰过后,夜幕即将降临。 马户端着一个托盘走进书房,道:“大里正,陛下差人送来了一套衣物。说...你与大王有婚约,当按朝廷驸马礼制。但大王同时又有王爵在身,便免驸马礼服,改四等君制礼,可着二爪金丝蟒袍。” 唐小志却盯着手中文书,闻若不知,口中轻喃道:“嗯?她的生辰是在十五那天,月圆之日?算算日子...就在十天之后?哎呀,这可得精心策划一下啊。” 马户见他答非所问,皱着眉,又将自己的话复述了一遍。 唐小志这才回过神,放下手中文书,道:“哦,那好。将蟒袍送去浴室,本君要沐浴更衣!此次我们拿下大王并不容易,必须得众志成城,一丝差错也不能有!” “通知下去,让底下人都机灵点。拿下大王,行动代号...就叫白月光!嘿嘿。” 他狡黠一笑,成竹在胸。 第146章 温柔的绅士... 王府,燕羽墨的寝室中。 巨大的铜镜前,大王身穿大红公主袍,身后无数侍女正在为她梳妆打扮,忙得有条不紊。 磨得透亮的镜面,映出她绝美清丽的面容,如此天骄倾城。 紫莺推门而入,挥手清退侍女之余,一边从梳妆台上取出一枝凤钗,一边望着铜镜里面的燕羽墨,笑着说道:“大王真是沉鱼落雁,赛似仙女,奴婢见了都要流口水。” 说着,竟真的咽了一口唾沫,故作垂涎之色。 燕羽墨啐了一口,道:“去你的,敢取笑本王,小心我将你嫁给守门的老王!” 紫莺俏皮一笑:“嘻嘻,大王心地善良,才不会这么狠心呢。您连唐小志都能原谅,何况是奴婢只说了两句恭维的话?” 燕羽墨听此,一呆:“去,你莫要乱讲。本王什么时候原谅他了?” “呵呵,奴婢几岁开始就跟着大王,自幼一起长大。大王皱皱眉头,奴婢都知道是大王心里想着什么。方才你能在偏厅时放过唐小志,就说明你的杀意已渐消退,还说不是想放过他?” “你...” 燕羽墨被人说中了心思,俏脸不由一愕,嗔道:“好呀,你还讲是吧?都是你!上次在寝室,你是故意装晕的对不对?你以为唐小志有官媒之权,可将你嫁去西北,本王就不能?哼,来人啊...” 紫莺笑着,听燕羽墨叫人,也不紧张,但仍是假装道:“哎哟,大王最好了,奴婢知错了嘛。奴婢并不恨嫁,此生只愿能追随大王左右就心满意足了。” 说完,便笑嘻嘻地为燕羽墨插上凤钗。 燕羽墨透过铜镜,瞪了她一眼,“哼,你当真知错才好。本王怎会轻易原谅唐小志这种浑蛋!” “是是是,大王千万别那么容易原谅他,男人都是一个样,太容易得到了就不懂得珍惜。最好大婚后,跟他分房睡!三年后再理他!” “嗯?大婚...” “是呀,陛下不是说了吗?明日回京后,就会择期给你们大婚。君无戏言,大王就是想赖都赖不掉他了。哎,就是可惜了我家大王,一朵鲜花插在唐小志这堆牛粪上。不过大王,你还别说,此子虽有些奸诈狡猾,行事乖张,乃至于卑鄙。但长得倒是英俊,做起生意来,也不是盖的。奴婢可听说了,这次大会...陛下与他净赚了几百万两。幽都城中的贵胄商贾,都被他们宰了个遍。” “啊?本王早知父皇与他合谋,有些伺机敛财的意思。但没想到居然搜刮了这么多?怪不得,他随手就能给本王五十万两银票...” “对呀。这只是他自己上报的,真实情况还没细查。还有,陛下对他极为器重,据说为了让他体面的出席这次晚膳,还特地给他送去了蟒袍!” “蟒袍?那可是王爵以上才有资格穿的呀。” “可不是嘛!虽然只是一套最低等的二爪金丝蟒袍,但可见陛下对之抬爱。看来是真的想让大王和他天长地久了。而他只是一介村夫出身,按理说也得有末等王爵的礼遇,才能配得上大王。” “...” 主仆二人正闲聊着,这时候一名门外的侍女走进来,欠身道:“禀大王,君上门外求见。” 二人被打断,燕羽墨听了,微微皱眉道:“他?他这时候来见本王干嘛?” 侍女回道:“君上说,来接大王一起去赴宴。手里还拿着一束大大的玫瑰花,君上自己说有九十九朵,寓意长长久久。” “啊?你说什么?本王没有听错吧?他带着鲜花而来,说要接我去赴宴?” “是!已经来了有一会儿了,但君上得知大王在化妆,所以并未第一时间让奴婢前来通传。” 听此,主仆二人眼球放大,仿佛惊讶异常。 在大王的心目中,唐小志就是一介奸商,阴险狡诈,凡事只求结果,乖张无度,不择手段。 何时学会了这等文雅绅士的送花手段? 而且,还送的是大王最喜欢的玫瑰... 燕羽墨难以置信,转头向紫莺小声道:“紫莺,那狗贼这是想干嘛?居然提前来此等候,说要接本王共同赴宴,还带了花...该不会是另有目的吧?” 紫莺想了想,“奴婢看...如果不是此子转性了,就肯定是另有所图,大王可得小心应对!” 燕羽墨听了也觉有理,点点头后,便摆手对传话的侍女,道:“哼!你去告诉他,本王有手有脚,不用他接。让他滚!” 那侍女一怔,但也转身而去。 片刻后。 等到燕羽墨梳妆完毕,与紫莺走出寝室时。 原以为差人拒绝了唐小志的好意,对方应该是早已离开。 殊不知,当她走到门口,第一眼望见的,却是唐小志那张温和的笑脸,以及手中一捧被精心包装过的大红玫瑰花束。 他看起来文质彬彬,谦和有度,意气风发,加上此时一身正装的飒爽蟒袍,就好比那极具涵养,而又深识大体的儒雅绅士,风度翩翩。 见到燕羽墨主仆二人在侍女的簇拥下走来,脸上带着款款笑意,略微躬身,柔声道:“见过大王。大王终于出来了...” 令燕羽墨始料未及,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震惊之色,“你...你怎么还在这?本王不是让你滚吗?” 唐小志笑道:“是,大王是差人来说,让卑职先离开。但卑职本就是为了等大王而来,又岂能轻易离开?对了,卑职得知大王酷爱玫瑰,不成敬意...” 说着,便将手中的花束递了过去。 燕羽墨愕然之色,恍似已经全然不认识眼前这个男人,又退后一步,伸手一横,道:“等等...你别过来,谁让你送花了?本王喜欢花,买不起吗?你滚,本王不要你的花。” 唐小志听此,丝毫不觉意外,也并未失望,似乎早有所料燕羽墨会拒绝一般,淡然道:“哎,大王自然是不稀罕一捧鲜花,但总归是卑职的一点心意,还望大王笑纳。而这捧鲜花并不普通,卑职万里挑一,才得此一捧。” “哼!什么叫并不普通?不就是一束玫瑰吗?兴许你就是从本王别苑里摘的,还说得神乎其乎!本王不要,你拿走。” “大王此言差矣,不如你细看?” “细看什么?本王没见过玫瑰吗?快滚!” 燕羽墨冷冷道,说完就要夺门而出。 却又见唐小志张口欲言,指着花束想要大肆解释的样子,赶忙又道:“别挡道。你一定要送是吧?那就别废话!紫莺,接下,花送你了。” 而后,大步走出了寝室。 紫莺一呆,“大王,这...” “这什么?拿了快走,父皇等着呢。” 燕羽墨扭头盯了她一眼,干脆道。 唐小志也没法,只能暂时将花束交给紫莺,后道:“大王转赠紫莺,倒也算先接受了卑职的礼物,卑职荣幸之至。那好,待卑职为大王引路。” 他一副殷勤热心之色,竟要向前为大王领路。 燕羽墨大感震惊,暗道:这狗贼还真是转性了吗? 他怎么好像是在献媚奉承本王的样子,那一脸谄笑...让人见了都有些肉紧... 不会是吃错药了吧? 大王心中起伏不定,难以相信唐小志在一夜之间竟像变了一个人。 迅速回身阻止道:“你走开,本王不用你领路。你离本王远点,否则本王对你不客气。” 唐小志微微一愣,但笑意不减,出乎预料的并没有坚持,轻轻抬手很顺从地应了一声是。 但在燕羽墨迈步向前后,身后的侍女即将跟上时,唐小志却拦了一下,小声道:“你们留下,让本君来。” 说着,脸上竟温和一笑。 走在前面主仆二人,转入一道长廊后,往宴会厅方向走去。 边走,边私语道: “紫莺,唐小志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他竟对着本王微笑,还笑得那么温和?” “也许吧。大王数次扬言要杀他,他若非吃错了药,怎还敢自己送上门来?但他即便自己送上门来了,大王你好像也不想杀他了。” “额...谁说不想?本王只是想多留他几天的狗命...对了,他说给本王准备了一束特别的玫瑰,你快看看有何特别。” 紫莺嗯了一声,随即将手中大束玫瑰翻转,想要找出其中特别之处。 一开始并未发现什么异常,但就在即将放弃之时,却像是猛然注意到了什么。 下一刻,紫莺震惊道:“大王,你快看。还真是特别啊...” 第147章 千金难买的紫色玫瑰! 燕羽墨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凑过去一看。 只见紫莺指向其中的一瓣玫瑰花,映着渐暗的天色,道:“大王你看,这片玫瑰花瓣竟浅浅透着淡紫色...” 燕羽墨一诧,“淡紫色?” 在古代,玫瑰花并不是什么新奇的物种,由来已久。 但市面上,普遍见到的都是大红、或者粉红色,其他颜色的玫瑰几乎很难自然形成。 换言之,在大奉朝臣民的认知中,玫瑰花就只有极为单一的两种颜色。 如今,突现淡紫玫瑰,又怎能不令人震惊? 尤其是燕羽墨这个“行家”,因为酷爱玫瑰,在她的几处豪宅里都有栽种,可以说对玫瑰这类花是最为熟悉不过。 但纵是如此,她这些年来,也未曾培育出能开出淡紫色花朵的玫瑰。 唐小志是如何做到的? “这...怎么可能?本王从小就栽种玫瑰,都未曾见过开出紫色之花。这花是假的,肯定是唐小志使了什么障眼法!” 燕羽墨聚目望去,饶是难以相信。 紫莺却不置是否,摘下一片花瓣,轻轻嗅了嗅,而后又两指碾开,却并未发现有涂料粉饰的痕迹,继而侧目道:“大王,这淡紫色是透在花瓣里面的,并非表面粉饰,岂能作假?” 这束玫瑰花整体看过去,虽然是大红色,但若仔细查看,便会看到每一朵玫瑰从花蒂往上都透出一丝浅浅的淡紫色,而且是隐于花瓣的脉络里边... 燕羽墨不信,亲自摘下一片花瓣试了试,却也正如紫莺所说,当即又是一怔。 “这怎么可能?玫瑰花应该是大红色的...怎会透着淡紫色?他是如何做到的?” 大王百思不得其解。 紫莺皱着眉,挠头道:“大王算是花卉行家,连你都看不出来,奴婢又怎会知道?不过,我奉朝地大物博,无奇不有。或许天下真有紫色玫瑰存在...只是生长于穷山恶水之间,极为难得,每一朵都价值连城。唐小志说这花并不普通,可能确实如此啊,大王。” 燕羽墨眉头轻蹙,“每一朵都价值连城?” “对呀,大王寻遍天下名花,连你都未曾见过紫色玫瑰。而这玫瑰又是真的无疑,那岂非就是极为稀少,价值连城?紫色玫瑰若当真生于穷山恶水之间,唐小志能寻到九十九朵,那定是费心费力。说极不普通,也是无可厚非。” “这...真是这样的吗?” 燕羽墨美目流转,听紫莺将这花“解释”得如此珍贵,不仅生于穷山恶水之间,还一朵难求之色。 顿时心中一痒,竟顺手将花束捧到手中,俯身嗅了嗅,竟觉花香扑鼻,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道:“哇...真香...真好看...” 她浅笑的样子,就好像嘴角抹了蜜,甜甜的,可爱至极。 紫莺看着她,突然俏皮道:“哎呀,刚才大王不是说赏给奴婢了吗?那就是奴婢的花了呀,大王快还给奴婢吧。” 说着,便想要伸手去抢。 大王脸色一收,将花束抱紧,佯装恼怒道:“你说什么?小丫头,本王的花你也敢抢?现在不给你了,滚!” 紫莺偷笑着,故作委屈道:“哎呀,大家快来看啊,堂堂大明王殿下说话不算数,说赏了奴婢的花,又公然抢了回去...” “你...找打!” 大王一声娇嗔,竟伸脚踢了过去。 紫莺赶忙躲开,吐舌朝燕羽墨扮了个鬼脸,掩嘴偷笑不已。 二人自顾打闹,俨然不知只需回头一望,便会看见身后也有一人在偷笑。 紫色玫瑰? 生于穷山恶水之间,千金难求一朵? 行了吧! 玫瑰花生命力强,剪下花枝后,只要有足够的水份仍可生存一段时间,保持花朵不焉。 只需要将它置于稀释的颜料水中,经过一段时间后,颜料水经枝干吸收渗透到花瓣中,便会形成不同颜色的花朵。 而这个世界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颜料,唐小志便只能用染布水经过多重稀释后,用以浸泡玫瑰花的枝干,同样也可以达到效果。 但因为筹备匆忙,浸泡的时间还不够充分,花朵还没有完全变成紫色而已。 只需要延长时间,不仅是淡紫色,整个花朵都可变成深紫色。 同样的道理,蓝色、青色的玫瑰花也不难弄出来。 何至于寻遍穷山恶水,还千金难求? 但为何他选了紫色? 自然是因为大王钟爱紫色呀... 唐小志知道大王喜欢玫瑰,本想取巧弄个“紫色噱头”出来,没想到效果斐然,大王眼看竟爱不释手,而且还深以为其价值连城。 饶是意外之喜啊。 大王心情愉悦,岂非就更加容易泡到手吗? 唐小志见此一幕,心中大为惊喜。 顿了顿,燕羽墨微微一哼,收起玩性,边走向宴会厅,边道:“哎,紫莺,你说这紫色玫瑰既然是价值连城,唐小志那狗贼怎会舍得送给本王?要送...也应该送给白小露才对。你也见到了,他在本王的招亲大会上,竟亲吻了白小露,简直可恨至极!” 这问题倒是难倒了紫莺,稍稍沉思后,才硬着解释道:“可能是因为...他和白小露只是逢场作戏吧?毕竟白小露虽是名门之女,美艳端庄,但相比大王,她还是差了好多。奴婢若是唐小志,当也会优先选择大王。” “你是说,那狗贼喜欢本王?他答应娶白小露是有所苦衷?” “大王以为不是吗?当时在清水河村的蹴鞠场内,唐小志可是当着周成龙的面,将墨小姐赞得跟天仙一样,甚至扬言若墨小姐就是大明王,那他必是魁首。这还用猜吗?而当时奴婢倒也看得出来,大王对他并不排斥。只是一夜过后,你竟对他态度大变,这是为何啊?大王。” 紫莺缓缓说道。 却令燕羽墨不由一阵尴尬,当中缘由自然是因为周成龙私底下做的好事,和唐小志临走时的那一抓。 但这个“秘密”知道的人不多,除了她自己和周成龙等几个当事人之外,就连皇帝也还未得知。 不过,这并非什么值得宣扬的好事。 此时,燕羽墨也不愿跟紫莺提及,便摆了摆手道:“本王如此...自有道理。行了,不说了,父皇在等着呢。” 说着,便加快了脚步。 来到宴会厅外。 皇帝燕云天果然已经在等候,但在看见燕羽墨捧着一大束玫瑰,带着笑意喊“父皇”时,却蓦然一愕,皱眉道:“墨儿,你怎能如此?” 大王不明所以,不知为何皇帝会如此一说,诧异道:“父皇这是何意?墨儿做了什么?” 第148章 礼物,贤婿与岳父大人! 燕云天指了指她身后,带着一丝埋怨的神色,道:“你自己看!王府里是不够下人用吗?这种提裙摆的事儿,竟然要让唐爱卿来做?” 燕羽墨主仆二人一听,不免一愕。 同时回头一望,却见满脸谦和笑意的唐小志正微微躬着身子,手里提着燕羽墨的裙摆,小心翼翼之色。 皇帝设宴请吃饭,算是一个比较正式的场合。 按理,燕羽墨和唐小志都必须得正装出席,这也是为何她要身着凤袍的原因。 而正装凤袍看起来雍容华贵,裙摆设计得极长,可以拖地拖得很长的那种。 平常这种场合下,大王一旦盛装出席,身后就必然得跟着几个侍女提着裙摆。 但这一次,君上来了,却抢了侍女们的工作,亲力亲为起来。 燕羽墨二人一路从寝室那边走来,边走边私聊着,倒是意识到身后有人跟着。 只是以为乃侍女随从,并不会想到是唐小志这个君上也在,而且还亲自提着裙摆。 此番,倒是后知后觉。 而唐小志故意默不作声,也不让身后侍女声张,想跟着听听主仆二人的悄悄话,也着实令人难以想到。 “父皇这...” 燕羽墨见此,顿感尴尬,一时语塞。 他居然跟在本王身后,为本王提裙摆? 他怎么会这样? 如果刚才他一直跟着本王,那岂非听到了本王与紫莺的对话? 他知道本王很喜欢他送的这束紫色玫瑰? 而本王现在手里正捧着他送的花... 啊? 霎时间,大王脸色微变,面上闪忽不止。 近似于一种被人偷听了心里话而微有嗔怒,却又含羞带涩的姿态,佯怒道:“你...唐小志,谁让你跟着本王的?路那么宽,你为何躲在本王身后?你...你...有何居心?” “还有...本王不喜欢你送的花儿,以后莫要故作乖张。哼!” 说完,像触电一样将手中的花束塞到了紫莺怀中。 令紫莺瞪大了眼睛,不由暗道:嗯?怎么就不喜欢了?刚才我要抢,你都不给... 燕羽墨此话,本是有施加责怪的意思。 但此时她扭捏地说出,听在旁人耳中,却似乎不带任何一丝斥责之意。 唐小志往后一望,示意身后侍女接过自己手中的裙摆后,抬手躬身道:“大王息怒...” 但刚说了四个字,突听皇帝面露不悦,指着那几个侍女道:“尔等是干什么吃的,竟让君上亲自去提大王的裙摆?哼,事后自己去领杖责,罚俸一月。” 闻此,几个侍女幡然色变,当即跪了下来,口中一阵“奴婢知罪”。 唐小志一呆,赶忙道:“陛下,此事是卑职自己要这么做,这些侍女是受卑职所迫,万不该迁责。陛下若要罚,便罚卑职吧。” 燕云天皱眉:“你自己要这么做?为何?” 唐小志轻轻一笑,先是转身抬手挥退侍女后,才缓缓接道:“卑职得知此次陛下设宴,只请了大王与卑职二人,可算是家宴?” 燕云天想了想,倒也并未反对这样的说法,道:“对!” “既是家宴,卑职与大王又有夫妻之名,当由卑职亲力亲为负责接送大王之琐事,何至于假手他人?” 唐小志收起笑容,一脸正襟道:“于人前,卑职尚且为臣;于人后,卑职亦为人夫。事事亲为照料娘子,呵护备至,本就是卑职应尽之本份。莫说是提提裙摆,纵然是为大王洗衣叠被,斟茶递水,在卑职眼中也不该转手他人。” “卑职...一人便可胜任!吾妻,当由吾来守护、照料!万望,陛下不要责怪下人...” 他说着字字在理的模样,并趁机奉承了燕羽墨一把。 言外之意,不外乎透露一个潜在的意思:既然是家宴,那么规矩应该没那么多吧?而做这一切,都是我自愿。不要说是提裙摆,送洗脚水也不以为耻。我家娘子岂能交给他人照顾?我自己就可以! 而如此一言,听在外人眼中,君上愿事事为先,照顾大王,岂非是人夫之典范? 简直就是个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世纪好丈夫啊。 大奉朝是个男权社会,大男子主义盛行,素来都是女子照顾丈夫的起居琐事。 而君上愿意放下身段,扬言愿意事事照料大王,亲力亲为,而且言止身行,还不是个绝世好男人? 至少这个想法值得称颂,大王选了个好夫婿也! 燕云天听后,竟目露赞赏,微笑道:“很好!唐爱卿能有此想法,不枉朕对你百般抬爱。你本就该对墨儿多加照顾、呵护,这既是你为人丈夫的职责,也是你为人臣的本分。哈哈。” 皇帝明显有些开心,继而摆手道:“行了,那此事就无关他人。进来吧,入座。” “谢陛下。” 唐小志应了一声,心中一喜,暗中朝燕羽墨看去了一眼。 却见大王一脸讶然之色,此时愣愣地看着他,幽幽出神。 心中颇有澎湃,暗道:这还是本王认识的唐小志吗?他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竟说要事事对我照顾,连斟茶递水、洗衣叠被,也不以为耻? 他一路弯着腰,为本王提着裙摆,在众多下人的睽睽目光之下,也不怕丢人? 他可是一个君上啊... 虽说父皇只给了他一个四品官职的待遇,但那已经算是颇有地位了,但他还是愿意为本王做这些琐碎的事儿? 他一面阴险狡诈,一面不耻人言,对我奉承,到底哪一面才是真正的他? 他真的是喜欢本王,而不是觊觎本王的美色和权势? 他不仅营商有度,又满腹经纶,诗词冠绝天下,还是个心思细腻,不耻言行的温柔暖男? 之前的阴险狡诈,都是他示以人前的棱角? 如今他与本王有了夫妻之名,便退下棱角,恢复了本性? 他与白小露和那个女山贼之间的纠葛,都是情势所迫,逢场作戏? 他说过的...只钟情本王,难道是真的? 大王在这一刻,心跳莫名加速,脑中思绪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唐小志”这三个字眼,颇为神奇。 进入厅内后。 燕云天首当其冲,坐到厅中的一张偌大圆桌的主位上。 而当燕羽墨也想跟着在旁边坐下时,唐小志却飞快地跑了过去,稍稍拉开椅子,柔和道:“大王,请。” 又令燕羽墨猛然一惊,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神色,说道:“你干嘛啊...” 唐小志浅浅一笑,“没事,怕大王磕中了脚。” 令燕羽墨顿时难以适从,他也太细心,太倍至,太绅士了吧? 害怕大王磕中脚,所以早一步拉开椅子,先让大王进去,再移回椅子? 就连身旁的紫莺都惊呆了,这本该是紫莺该做的事,现在被君上抢了。 大王语塞了。 此时,桌上还未上菜。 皇帝父女坐定之后,原以为唐小志自己也会跟着坐下。 谁知,此时他竟走到门口,整理了一下着装,而后行了一个标准的大礼。 边动作,边说道:“陛下既说了家宴,那此间便无君臣,只有翁婿和夫妻。唐小志便斗胆叫陛下一声岳丈!” 说着,跪下的同时,接着喊道:“小婿唐小志,见过岳丈大人。愿岳丈福运绵延,心想事成。我大奉国祚,万年不熄。” 燕云天听此,蓦然一惊,而后便是一喜,似乎没想到此生竟会有人敢喊他“岳丈”一般惊奇。 他是皇帝,九五至尊,即便是嫁女,按理说有君臣在先,他手下的女婿也不该喊他“岳丈”。 但唐小志思维迥异,又颇有胆色,借着“家宴”之名,竟脱口而出。 饶是令这位皇帝始料未及,同时又惊喜连连。 “哈哈...好好好!” 燕云天哈哈大笑,一连说了三个好字:“既为皇帝,朕还以为此生与岳丈二字绝缘了,没想到从爱卿口中说出,竟不觉违和,还十分顺耳。甚好,甚好啊!快快请起!” 说完,竟亲自起身要把唐小志扶起来。 “起来,起来。一家人了,以后免去大礼!哈哈...对了,你叫朕一声岳丈,朕再叫你爱卿,那便显得见外。以后,私下无人,你我以翁婿相称!贤婿!” 燕云天的心情一下被打开了,乐呵呵不止。 唐小志起身,心里也乐开了花儿,“是,岳父大人。” “不对!岳父还是太见外了。以后,只有自家人在,你也叫朕父皇!” “啊?” “啊什么?快叫一声来听听。” “是,父皇。” “好好好,哈哈...今夜朕心甚悦,小德兴,上酒!” 身后的小德兴也是开心一笑,应声宣旨。 唐小志趁着小德兴去传酒的间隙,目光一转,又道:“父皇,虽然小婿与您已多次相见,但其实...此为首次以大王君上之名而来,按理我要给父皇准备一份见面礼。” 燕云天笑着,点点头,“哦?贤婿还准备了礼物?” “是!我为父皇和大王都准备了礼物。” 说着,便向后摆手。 本就守在厅外的马户见状,赶紧手捧着托盘上前。 第149章 月亮代表我的心,为你手摘星辰! 而一旁的燕羽墨主仆二人,见皇帝突然龙心大悦,在唐小志口称一句“岳丈”之后,竟与之惺惺相惜,行翁婿之礼,还准他喊“父皇”,十足相见恨晚之色,仿佛被雷击一般震惊,石化当场。 这个狗贼...是有什么魔力吗? 竟一句岳丈,就搞得父皇满心欢喜,直接就认了他这“半个儿子”? 还说有礼物赠予父皇? 这摆明了是要奉承父皇,其心不轨啊。 而父皇似乎还很受他这一套,长久以往,父皇会不会就此拿他当亲儿子看待? 不行! 不能让这狗贼太过称心! 紫莺说得对,男人要是太容易得到某种东西,便不会懂得珍惜! 他越想和本王修补好关系,本王就越不能让他轻易如愿。 等下不管他要送什么礼物,本王都绝不接受,还要狠狠数落他一番,挫挫他的锐气。 哼! 大王若有所思,不觉侧头盯了唐小志一眼。 门外。 以马户的身份,是不可擅自接近皇帝的,只能将手中托盘交予皇帝身边的近侍。 唐小志起身,从近侍太监手中托盘拿起了一本崭新的册子,亲自送到皇帝面前,恭敬道:“父皇,这是小婿新谱的一首曲子,还未在外人面前唱过,想先献给父皇做见面礼。” 燕云天眉毛一挑,似乎很意外唐小志会送曲谱作为礼物,笑道:“哦?贤婿新谱了一首曲子?那朕得好好看看。” 说着,便伸手接过。 但还没来得及看,就听见燕羽墨那冷冷的声音:“哼,本王还以为你能有什么别出心裁,居然是送曲谱?一本烂曲谱而已,也堪入眼?你不会自以为能比宫里的御用乐师还写得好吧?” 她言语中稍加讽刺,带着一丝挑衅的笑容。 唐小志听了,却并未因为燕羽墨此时的暗讽而焦躁,依旧淡定如常。 他当然知道自己谱曲的能力比不上宫廷乐师,严格来说,在音律方面他只能算个门外汉。 但眼前这位岳丈可是当今皇帝,坐拥整个天下,什么奇珍异宝,天外来物没有见过? 换言之,整个天下都是他的,他什么都不缺,见识也很广泛,一般的礼物无法使他另眼相看。 若是送他寻常的金银财宝,恐怕燕云天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但在清水河观看开幕式比赛时,燕云天却对那首村歌《探清水河》尤为喜爱,临走时还问唐小志要了曲谱。 说明,燕云天平日里有喜欢听曲的习惯,且酷爱音律。 而他在宫里听惯了高雅的庙堂之乐,早已无感。 反倒是脍炙人口的民风曲调,能给他耳目一新的感觉。 那么投其所好,又怎能少了这点? 大王不得而知的是,唐小志献的这份礼,意不在多震撼,而是要打造反差感,以及“爱心攻势”。 贤婿确实不比宫廷乐师技高,但胜在用心细致,亲自为岳丈谱曲啊。 即便写得不好,那是满满的孝心,不是? 百善孝为先,从赵卿口中得知,大王素来敬重孝义之人,君上又怎能不伺机孝敬一下老丈人? 微微一笑后,唐小志道:“大王所言极是,卑职的曲艺水平自然是比不上宫里的乐师,只是略表心意而已。父皇若是不爱,我收回便是。” 燕羽墨微微一哼,故意别过脸去。 燕云天一听,却道:“哎,终究是贤婿的一番好意,墨儿你怎可如此埋汰?难道贤婿为朕献礼尽孝,也错了吗?” 令燕羽墨不由一怔。 “朕得好好看看,墨儿你也来看。嗯?曲名叫...《月亮代表我的心》?这名字倒是直白不讳,没有咬文嚼字,拐弯抹角。是一首恋曲?呵呵,既是恋曲儿,看来贤婿写曲的初衷不是为了献给朕吧?” 燕云天呵呵笑道。 唐小志也并未掩饰,“父皇慧眼,其实这首曲词,小婿本意是写给大王的。只是...怕大王不喜欢,所以就献于陛下过目。” “哦?那朕就更得好好看看你的词了。” “万请父皇指教。” 燕云天点点头,一边翻开首页,一边朗读道:“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 古风词曲素来都极为内敛,纵然是恋曲风,通常也是大为婉转的。 而唐小志这首曲,词风大胆露骨,直言情爱,毫不避讳,读起来难免就令人颇为肉麻,一时难以接受。 皇帝刚读到一半,燕羽墨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忍俊不禁道:“父皇你别念了...” 而后,又转向唐小志瞪大了眼睛道:“简直是露骨...淫荡,不堪入目...此为淫曲,父皇,你千万别听!唐小志你可知罪?” 此话一出,大王本以为皇帝也会有同感。 谁知,燕云天却目现精光,颇为欣喜道:“哎,这怎么能算淫曲?顶多就是词意直白了些,朕倒觉得没有什么。朕一直想让宫礼监的乐师们谱一首恋曲,赠予朕的爱妃,但这群迂腐之人百般隐晦,饶是不敢推陈出新,将曲风爱意隐藏得死死的。” “贤婿这首曲,倒是开了新风,朕很满意。哈哈。” 燕羽墨难以置信,“父皇,你...” “墨儿不必多言,既是贤婿赠予朕的礼物,朕怎能不听?只是,这首曲新出,未及排练,不然朕都迫不及待想听成曲了...” 燕云天一副爱不释手之色。 唐小志听此,似乎早有准备,像是能预料到皇帝毕会非常喜爱一般,趁机道:“其实...父皇想现在听曲,也不是没有办法。” “哦?” “不瞒父皇,小婿打算献上此曲时,已命商会中的歌舞团加急排练过,由清水县第一美女凌志玲献唱。父皇想听,立马就可以办到。” “好。贤婿果然安排周到,甚合朕心,快传!” “是!” 唐小志一笑,随后摆手示意门外的马户安排准备。 没多久。 早有准备的商会歌舞团已经就位,随着悠扬的曲调传来,凌志玲那婉转清脆的嗓音乍起,配合着甜蜜而直白的歌词,着实能给人一种别样的清新感。 而皇帝不得而知的是,唐小志本不善谱曲,只是照抄了前世的歌词,再让凌志玲这位清水县第一美女连夜赶工写曲,曲成一首。 现代激进而直白的歌词,加上古风婉转顿挫的曲调,就连唐小志自己听了都不由眼前一亮。 “我的情不移,我的爱不变,月亮代表我的心。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 随着一首终尽,凌志玲欠身退去。 厅中的皇帝摇头晃脑,似有意犹未尽之色,道:“妙!甚妙!贤婿此曲,深得朕心,是朕这些年以来收到的最好礼物。哈哈,该赏!” 唐小志则故作谦逊道:“能得父皇欢心,已是小婿的荣幸,怎敢轻言赏赐?” 嘴上如此说,心中却在奸笑:肯定该赏啊,你最好能赏我个太子做,嘿嘿... 一旁的燕羽墨却深为震撼,第一次听到这段露骨的歌词时,她尤为排斥。 但在加入了各种古风乐器的弹奏,以及凌志玲极具情感色彩的演绎后,她竟幡然觉得极为动听,且深有感触。 月亮代表他的心吗? 他说过这首词,本是为我而写,只是怕我不喜欢才转赠父皇... 换言之,那么曲中之意,本是由我而生? 他是真的喜欢本王? 若非喜欢本王,又怎能写出此等深情之词? 这...也太讨厌了。 他怎么能如此直白而不加掩饰,让人家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潜移默化之间,大王内心的某根弦竟被撩拔,看向唐小志的眼中也少了一丝冷色,多了一抹淡淡的温柔。 可是,本王怎能如此轻易受他奉承? 得让他吃点苦头,不然他还以为本王是吃素的,说得罪就得罪,说哄就哄? 一念至此,燕羽墨开口道:“哼!还月亮代表我的心...简直是故作乖张奉承,恬不知耻。你真有本事,将月亮摘下来看看?” 令唐小志不免一呆。 摘下月亮? 那可是一个巨大的星体啊,怎么摘? 皇帝听了,倒也听出了大王此言颇有针对之意,便帮腔道:“哎,墨儿,你这就未免强人所难了。月亮乃是天家之物,岂是凡人可得觊觎?纵然朕身为天子,也无法做到手摘星辰。何况是贤婿?你莫要无理取闹。” 古代的朝廷已经有了专门研究天文和风水的部门,便谓之钦天监。 但显然还无法做到探索外太空,并不知其实月亮是一个巨大的天体,是无法指掌可握的。 而无法理解的事情,古人通常便会加以鬼神仙家之说去强行解释。 燕羽墨却道:“哼,是他自己说月亮代表他的心,既无法做到,以后就少写这种虚伪之词!” 这话说完,大王觉得自己已经狠狠埋汰了唐小志一把,他应该会有所收敛了。 谁知,他竟在此时站了出来,道:“大王真想把天上的月亮握在手中?” 燕羽墨一听,微微讥笑道:“是啊,怎么?你不会想说你能做到吧?呵呵,简直是不自量力!” “不才!卑职还真的可以做到为大王手摘星辰,大王可信否?” “哼,信你才怪!你行,你现在就摘来看看?” “现在不行。” 唐小志笑容不减,丝毫没有为自己夸下海口而显出丝毫紧张,接道:“十日之后,便是月圆之日。卑职要手摘星辰,自然是要把最完整的月亮赠予大王。” 燕羽墨见他说得自然,胸有成竹的样子,狐疑道:“你胡说什么?现在可是在圣驾面前,岂容你胡乱说大话?三岁小孩都知道月亮摘不下来!” “呵呵,大王不信,那不如我们打个赌?” “打赌?好,赌什么?” “十日后,月圆之夜,我将月亮送入大王手中。若办到,大王就答应卑职一个小小的合理要求。若办不到,卑职任由大王处置,如何?” “成交!” 燕羽墨爽快道,几乎不假思索就答应下来。 也懒得去问唐小志口中的“小小合理要求”是什么了,因为在她看来,此局唐小志必输无疑。 天底下岂有人能手摘星辰? 骗三岁小孩呢? 三岁小孩都骗不了,何况是本王? 到时候看那狗贼如何出丑,本王再借机狠狠羞辱他一把。 哼! 燕羽墨心中盘算着,露出了一抹可爱的笑容。 燕云天听着二人所说,也顿感好奇,开口问了一句:“贤婿,你这...手摘星辰的玩笑,未免开得有点大了吧?” 唐小志却不慌不忙道:“父皇,小婿可没有开玩笑,我真能摘下月亮。” “啊?你如何做到?快演示看看。” “请父皇允许小婿卖个关子,十日后再现神迹。” “为何是十日后,现在不行吗?” “现在也可以,但卑职得知,大王的生辰是在月圆当天。就想在大王生日那天,将最完整的月亮摘下,赠予大王作为生辰礼。” “哦?” 燕云天听他说得如此别出心裁,不由满意一笑道:“贤婿当真是个细心倍至之人,你若真能为墨儿摘下月亮,当属神迹啊。墨儿,你看,贤婿多有你心?你日后要好好对待他啊,莫要再轻言打闹。” 燕羽墨生生呆住,莫名之间心中竟有了一丝期待。 什么? 这狗贼...说得掷地有声,完全不像是空口胡说的样子,难道他真有这样的本事? 而且,她竟得知了本王的生辰...还想将月亮送本王做生辰礼? 且不说他能不能办到,他能有此心,还真的颇有细致,略有本王之心啊... 可是,月亮怎么可能摘得下来? 顿了顿,燕羽墨幽幽道:“父皇,他定是在强词胡说,这世上根本无人能摘下月亮。唐小志,你若真能办到,莫说是一个要求,十个一百个,本王也答应。但你若办不到,本王就砍了你的脑袋!” 唐小志郑重道:“好,那就一言为定。” 燕云天适时摆手,“好了。不是说了,不要轻言打打杀杀吗?墨儿,你别太较劲。赶紧传膳吧,光顾着说话,晚膳都没上。坐下,边说边聊。” “对了,贤婿,你不是还有礼物要送给墨儿?” 第150章 铜锅涮,小吃货... “是的,父皇。” 唐小志微微一笑,随后转身在太监手中的托盘里拿起一条纯白色的鹅绒围巾,面向燕羽墨道:“时已入秋,天气转凉,大王日常要多注意身体保暖,莫要惹了风寒。” “这条鹅绒围巾虽不值几个钱,但却也并非轻易得到,乃是清水河村中的丝造局出品。选用了上等鹅绒,每百只大鹅身上仅得一小搓绒毛制成,配以精致的纺织工艺,历时八个月才成一件。还望大王笑纳。” 正如他之前所想,皇帝家什么要奇珍异宝没有? 送一些固有思维中极为贵重的物品,万难引起这父女二人的关注。 相反,一些不足为奇,司空见惯的寻常物件,倒是能显得唐大里正的独到心意。 燕羽墨看过去一眼,顿觉围巾丝丝“滑顺”,显然做工精细,乃上佳之品。 乍看之下,虽不甚惊艳,却有一种朴实好用的既视感。 比不上宫里出品的那些围巾能彰显高贵身份,但胜在这是一件“温暖牌”。 大里正亲自吩咐打造的,意义就会有所不同。 大王看着,心中却不由猜想:历时八个月才成一件?本王与你相识还不足半年,这就说明这条围巾本不是为我打造,只是你临时取来顶数而已! 哼!还说得暗里珍贵的样子。 事实也的确如此,这条围巾从村中被托运过来,本是要作为样品在幽都城中展示,为商社日后的扩张先奠定产品基础。 幽都人口百万,乃是大奉数一数二的要塞城池,其中自然隐藏着巨大商机。 唐小志早就将此城定为了铁轨路线中枢纽所在,又怎能不事先布局生意? 围巾本是展品,但预料到皇帝父女眼界颇高,临时无法打造出合适的礼物。 便只能取之为用,不过为了贴上自己经手的标签,唐小志也急命工匠重新打造了一番,改得更为女性化一些,贴合燕羽墨的喜好。 本以为燕羽墨即便不怎么喜欢,碍于皇帝在场的面子,也会欣然接下。 谁知,此时却道:“鹅毛?本王好歹也是一藩之主,你却送我一条廉价的鹅毛围巾?哼,本王不稀罕,不要!” 她虽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并非看不上这鹅绒制成的围巾,很大因素上只是不想让唐小志的奉承显得太过顺畅。 本王岂是你说哄,就能哄好的? 唐小志听此一呆,似乎有些意外燕羽墨会直接拒绝。 燕云天眉头一皱,起身来到唐小志面前,拿起那件围巾,却道:“鹅绒有什么不好?要知道,尚衣局出品的御用棉衣,也都是以鹅绒为主要御寒材料。朕看就不错,墨儿你莫要太挑剔。” 说着,竟把围巾拉开,接道:“来,父皇为你戴上试试。” 燕羽墨本能一愕,诧异于皇帝为何事事都向着唐小志。 但既然皇帝开口了,她倒也不好拒绝,只能应声站了起来。 燕云天极为心细,温柔地为燕羽墨戴上围巾,尽显慈父风采,“嗯,你看,这就正好合适,可见贤婿是有所用心的。” 燕羽墨在被戴上围巾的刹那,便觉一股暖流传染全身,围巾上的鹅绒虽丝丝可见,但触及肌肤柔顺舒适,又温和保暖。 身为大明王,燕羽墨想要什么样的丝质围巾没有? 但宫里尚衣局的出品,太过于注重“门面”,用料一味地彰显高贵,金缕银线的,却似乎忘记了围巾的最主要作用是保暖。 而唐小志这条回归了产品本身的作用,以鹅绒和上等棉线纺织,朴实无华但回归效用本身。 皇帝替她戴好后,满意一笑,“很好,就戴着吧,好歹是贤婿的一番心意。行了,先用膳吧。” 话说之间,宫女太监已经依次上菜,满满的一大桌佳肴令人目不暇接。 乍看之下,竟有数十道各种精美的菜式。 无可厚非,皇帝吃饭自然是要有牌面的,可以吃不完,但不能没有。 按照宫廷膳食的规矩,不是珍惜食材都不能上,而且一道菜皇帝还不会夹超过三次,可以说规格极高,一餐饭的耗费比寻常人家一年的收入还多。 唐小志是第一次有幸吃到御膳,拥有现代思维的他,根本不愿受宫廷用膳规矩的影响,自顾大快朵颐着。 而皇帝深知他出身乡野,宫规懂得不多,倒也任之由之,极负包容心。 但相比于唐小志此时的尽情享受,皇帝和燕羽墨却显得胃口不佳的样子,照着形式动了几下筷子后,便坐着不动。 尤其是燕羽墨,只见她吃了几口青菜和汤水后,竟声称吃饱了。 唐小志嘴里撕咬着一个大鸡腿,心中却是一笑,对于皇帝二人的小口浅食并不觉意外。 这桌丰盛的饭菜相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是难得一见。 但在皇帝父女眼中,却是顿顿如此,再平常不过。 而且,皇族中人素来少吃多餐,即便再饿,也不会吃得太多。 顿了顿,唐小志取过桌上的白餐巾擦了擦嘴,故作惊讶道:“啊?父皇和大王怎么不吃了,是没有胃口吗?” 燕云天一笑,道:“贤婿尽管多吃一点,都是家常菜,朕与墨儿早就吃腻了。” 唐小志内心一愣,虽早有所料燕云天会如此说,但望着桌上的那盆熊掌,仍旧是不免暗骂:尼玛的家常菜,也就你家能拿熊掌做家常菜了... 嘴上却道:“额...倒也是。或许是父皇和大王平时都吃惯了,所以胃口不佳。但这满满一桌菜,对小婿来讲可不是家常啊。小婿的家常可吃不到这么好的菜。” “呵呵,贤婿若是喜欢,回京以后,朕让御厨多去你们公主府上做便是。” “谢父皇,就怕小婿吃上瘾了,嘴巴就刁了。不过,既得父皇宴请,小婿倒也想请父皇试试小婿日常在村中的家常菜,如何?” 燕云天一听,稍微来了点兴趣,道:“哦?贤婿还有所准备?那得试试,传上来。” “是!” 唐小志起身一抬手,转头向门外的马户点头示意后,接道:“请父皇稍待片刻。” 片刻后。 一队侍从便端着一盘盘“别致”的菜式走到了门口,但因为皇帝的膳食需要层层把关,一一试毒后,方可上桌。 故而,一时间倒也还进不来。 但仅仅是在厅外,便已闻到了阵阵飘香传入,瞬间吸引住了皇帝父女的好奇心。 同时,另一队宫人也在撤走桌上的饭菜。 燕云天望着门外,问道:“这味道还真香,似有香草、椒麻的气味。贤婿这菜式叫什么?” 唐小志回道:“每至入秋转凉后,未免饭菜冻凉,村里人时常都会围炉而食。小婿想请父皇...涮火锅。” “涮火锅?” 燕羽墨不由眼前一亮,跟着念了一句。 她曾到过清水河村,倒是在清风楼中听过这样的吃法,但当时并未上桌。 “是的。” 说话之间,门外的侍女通过了禁卫和试吃太监的“安检”,正徐徐传了进来。 先是上了几个铜锅,底部的炭炉温有炭火炙烤,分成无数种口味,有清汤锅、香辣锅、麻辣锅...等等,应有尽有。 紧接着,便是无数洗净摆盘的生料,大至海鲜鲍鱼,小至黄喉、隔山、肉丸、生鱼片,牛肚毛肚...形形色色,同样是放满了整张桌子。 这些食材大多都不甚名贵,却全都是上火锅的绝佳食材。 稍微能入皇帝法眼的,当属那些海鲜食材。 但在这个朝代,百姓对海鲜的烹煮还处于较为原始的阶段,几乎就只有蒸煮这两种做法,还极为没有考究,味道自然大打折扣。 唐小志此番将之配以铜锅餐食,在他们看来,也算是开创了一种新吃法。 最后,两名太监合力抬着一张小架子走了进来,放到餐桌一侧。 架子上摆满了许多瓶瓶罐罐,不下十几个,尽是装着各种新式调料。 包括唐小志之前送给胡秀才发家的鸡粉,鲍汁和蚝油。 燕羽墨一望,目现惊疑道:“什么意思?你上的大多都是生肉,让父皇怎么吃?” 唐小志笑着,指了指铜锅,“那儿不是有火吗?” “现煮现吃?” “对。” “但你上的都是奇形怪状的食材,让父皇吃这种?” 她指着半桌子的“下水”食材说道,显然尤为不满。 古人大多不喜欢吃动物的下水、内脏之类的食材,即便是普通人家也甚少猎及,除非是真正到了食物匮乏的时候。 更不用说能上得了皇帝的餐桌,大王有此一说倒也不甚奇怪。 而唐小志却像专门准备了别人都不吃的食材,难免令人侧目。 就连皇帝看了,也是大皱眉头。 殊不知,这些食材配以铜锅乃为绝妙,一旦试过便会欲罢不能。 唐小志笑而不语,自顾起身为二人准备蘸料,道:“大王有所不知,这些食材看似廉价不堪,实则乃绝味佳品,佐以铜锅涮煮、蘸料,风味独特。你若一试,定会喜欢。” 燕羽墨却不以为然,连连避退,还怂恿皇帝道:“那你自己喜欢吧。父皇,你千万别轻易尝试!” 唐小志听此也不介意,亲自为二人准备好蘸料后,淡然坐下。 “好与坏,一试便知。只是略表心意罢了,父皇且斟酌!” 唐小志说着,浅浅微笑。 言下之意,却是无需燕云天一定要尝试,颇有欲擒故纵之意。 而站在燕云天的角度,聊胜于无,试一下又如何? 便开口道:“哦?真是如此?” 唐小志潺潺一笑,未作过多言语,顺手将两碟食材倒入火锅后,说道:“父皇若有心尝试,小婿当为先!” 说着,拿起筷子在铜锅中搅了两下,片刻后动手夹到自己碗里,并浅尝一口,道:“绝味!父皇若心有疑问,可由赵统领为士先。赵大哥,可愿为一试?” 唐小志从铜锅里夹起了夹起了几块肉,走到门口面向正一脸正襟的赵卿面前说道。 赵卿微微一愣,伸手接过碗筷,却第一时间没有动作,而是看向了皇帝一眼。 在得到皇帝的眼神暗示之后,这才沉声道:“好!赵某便试试君上的这个火锅味道!” 说着,也不作扭捏。 接过碗筷之后,赵卿不作他想,硬着头皮夹起碗中食材,便放入口中。 而仅仅是略微尝试,便觉鲜嫩爽口,辣香醇厚,别是一番滋味! 饶是令这位禁军统领惊愕不已,喃喃道:“这是...什么味道?君上这佐味料当属神奇,且铜锅涮煮食材,软硬有度,恰到好处,口感绝佳!实乃无以恭维啊...” 不可否认的是,赵卿作为一个“中间人”来讲,此等说辞无可厚非! 第一,唐小志准备的这个铜锅涮,口味独特,老少皆宜,酸辣咸香,面面俱到。 尤其是涮煮之后,各种食材熟度适中,爽口弹牙,风味独一。 第二,食材新鲜,随想随涮,只需稍稍片刻,美味即成,简单方便。 燕云天听后,目光一亮,道:“当真如此?那朕岂能错过?” 说着,便拿起面前的筷子,从微辣口味的铜锅中夹起一块隔山肉放入口中。 “嗯?贤婿这调味料里加了什么?蘸酱过后,竟如此鲜美...” 皇帝震惊道。 唐小志微微躬身笑道:“不过是一些新式调料罢了,父皇想知,日后大把机会。来,试试这黑金鲍鱼片如何?只需置入铜锅几秒,美味即成。父皇若不喜吃辣,也可以清汤涮之。” “...” 在接下来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自从皇帝动手涮了第一块肉以后,便双手停不下来。 对唐小志调制的数种口味的火锅赞不绝口,且一试之后,根本停不下来。 燕羽墨一旁看着,在皇帝数次建议她动筷子之后,仍旧不为所动。 只是暗暗想到:真有那么好吃吗?会不会是这狗贼故作玄虚? 她心里怀着期待,但因为此前扬言过不会轻易尝试,倒也稳重如斯,盯着唐小志静观其变。 唐小志一边浅笑着,为皇帝解释着火锅文化,一边殷勤献媚道:“父皇可觉入得法眼?大王也不妨一试,二位慢用,请恕卑职稍退!” 说着,也不等皇帝表态,便转身走到了门外。 而唐小志一走,燕羽墨彻底没了顾忌,凑过来道:“父皇,真的好吃吗?” 皇帝也不多解释,却是夹起一块肉,轻轻放到她碗中。 燕羽墨闻着扑鼻香味,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侧头看了看正走向门外的唐小志。 这狗贼不在,本王试一下...他也不会知道... 他看不到,本王也不算“食言”! 想着,大王便动起了筷子。 初衷只是试一下味道,但一试之后,下一刻大王就停不下了。 “你多放点牛肉下来!哎呀,唐小志果然没有说谎,这味道还真是味美绝伦。” “父皇,这个牛百叶,毛肚...只用涮七八秒吗?呀,味道真不错,爽爽脆脆,特别是置于鲜香麻辣的铜锅中...” 说完,竟难得一见的大快朵颐,俨然一个小吃货。 平时不喜辛辣的她,此时竟浅浅有了喜爱。 第151章 本王绝对没有吃! 厅外。 唐小志并未走远,只是来到厅外院子的一处假山后站着,远望着燕羽墨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摇头浅笑。 女人...果然是不会辜负美食。 世人诚不欺我,要搞定一个女人,还真得先搞定她的胃。 经此一聚,大王应该会对我有所改观,兴许时间久了能放下成见,允许我睡上她的凤床还不一定。 大里正如是想到,脑中冒出一丝暖暖的期待。 这时候,本守在门口无所事事的赵卿走过来,道:“原来贤弟对烹饪美食,还别有一番研究?愚兄差点就看走眼了呀,你看,陛下和大王吃得多开心。我还是第一次见大王如此胃口大开...” 唐小志呵呵一笑,“兴趣爱好罢了,身为居家好男人,什么不得略懂一点?” “贤弟说得对,看来愚兄要多向你学习学习。日后,我与弱弱在一起...也好亲自为他下厨...不知贤弟可愿赐教?” “好说!既是赵大哥开口,我怎会不答应?等回到京城,我亲自找个时间叫你如何制作火锅底料。” “如此甚好,那就说定了。愚兄先谢过贤弟。” “赵大哥不必客气。” “...” 二人自顾客气,闲聊了一会儿。 末了,唐小志看了看夜色,感觉时间不早了,便与赵卿并肩走回厅内。 在门口,他故意先喊了一声“父皇”,既是表明他回来了,也有暗中提示大王,看大王要不要有所收敛的意思。 燕羽墨正吃得起劲,唐小志不喊,她甚至不知身边来人。 此时,微微一愕,闪电般放下手中的碗筷,转过一边,道:“你来就来,瞎喊什么?吓人一跳!但你别误会啊,本王可没有偷吃你的火锅,紫莺可以作证。不信你问她!紫莺你说是不是?哼,本王说了不喜欢,就绝对不吃...” 他嘴里还嚼着肉,说话有些口齿不清,却扬言没有“偷吃”,着实令人侧目。 唐小志不由苦笑,女人...果然都是口是心非的,有时候远比男人更加会说谎。 紫莺一听,顿感尴尬,苦笑道:“是啊,大王...哪里像偷吃的样子...” 燕羽墨咽了一口,又偷偷擦了嘴巴,正色回身道:“正是如此,本王绝对没有吃...” 唐小志指了指她面前的碗筷,取笑道:“那这是谁用的...” 大王目光一转,又看向了紫莺,“你以为是本王?呵呵,你错了。是...父皇赏给紫莺吃的,对不对父皇?” 令皇帝和紫莺同时一呆,却也只能点头道:“额...对,是朕赏给紫莺吃的,呵呵。” 大王害怕唐小志不信,故作不悦道:“紫莺你越来越大胆了,你用过的碗筷居然放在本王面前,你可知罪?” 紫莺郁闷的脸,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道:“是奴婢无礼,大王恕罪啊...” “哼,小惩大诫,今月扣你俸禄。” “啊?大王你...” 紫莺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这是被迫背了黑锅,还失了月钱? 以前大王可不是这样的... “大什么王,再说话,本王连你下月的俸禄也扣了!” 燕羽墨嘴里说着狠话,却在不断地朝紫莺使眼色,那样子好像在说:你先委屈一下,不然唐小志那狗贼不信啊。本王罚你一个月的俸禄,转手就能赏你一年的月钱。 殊不知,唐小志突然离开一会儿,本就是给她留出“空间”试吃的,又怎会相信她没有“偷吃”? 但他并未点破,而是小作躬身道:“父皇,大王,时候不早了。饭已经吃过,若无事,卑职想先告退,明日起程回京,仍有诸事需要打点。” 燕云天点了点头,“行,你且告退吧。明日赵卿自会前去别苑接你!” “遵旨!” 唐小志应了一声,随后又贴心的转向燕羽墨,接道:“大王吃饱了吗?不如卑职先送你回寝室?” 燕羽墨的目光盯在铜锅上,显然意犹未尽,怎会离开? 此时,回道:“你要走便走,谁要你送了?本王还要留下陪陪父皇...” 她虽仍是一副冷冰冰的姿态,但语气柔和了不少。 唐小志也并未坚持,再次躬身后,带着马户等人离开了王府。 次日一早。 赵卿早早如约而至,刚刚起床的唐小志让大统领稍等后,转到书房有所交代。 “龙弟,陛下返京心切,起程匆忙。幽都仍有未决之事,你便留下处理妥当后,再前往京城与我汇合。记住一点,和幽都城中的富商搞好关系,日后我们时常来割割韭菜,懂?” 他嘴角一笑道。 周成龙与他同穿一条裤子多年,自然是心领神会,此时乖张回道:“明白!我会把咱们家的韭菜地管理好的,志哥儿放心。你与大王成婚之日,我必到场。” 唐小志点头,又对陈冰冰说道:“冰冰啊,你也留在幽都一些时日,幽都报社的事宜全交予你手,你便是分社社长。待培养出新人后,你再前往京都帮我的忙。听说京都远比这里还要繁华,我们岂能错过?” “是,全听佛爷安排。” 大记者陈冰冰应声道。 “马户,去通知一下应大当家,让她赶紧准备,跟我们一道去京城。她手下的山贼不能全部跟着,让她选几个心腹留在身边就行。其余的,安排回村,或者自行让他们散去。” “是。” “刘芒,韩飞,你们带着火枪队,以后就是我的贴身侍卫。” “是,君上。” “...” 一一交代好下属后。 唐小志这才走出书房,找到了赵卿。 二人一边并肩走出别苑门口,一边道:“赵大哥,此次返京...陛下可曾叫上白太师?” 赵卿回道:“自然。非但是白太师,除去幽都总兵必须留下处理军务之外,整个幽都的权贵都在受邀之列。毕竟大王与你即将大婚,朝廷各路权贵有空的,谁敢不上门庆贺?” “哦?那队伍岂非很长?如此兴师动众,幽都又距离京都上千里,这一路怕是得拖上数月吧?” “那倒不必。根据计划,我们会分两路加急回京。无需伴驾的官员,会经陆路加急回京。而陛下与我们则会由水路坐船顺流而下,经支流路过怒江河之后,可直接抵达京都码头。估计,不出一月便可抵京。” “哦。乘船风向利好的话,倒是比坐马车要快得多。但如果走水路的话,是否途经并州?” “并州?此去并不路过并州,但并州亦通水路,想去也不是不行。但贤弟为何如此一问,你想去并州?” “是,我不是答应了大王,在她生辰那天,为她手摘星辰吗?在并州现此神迹,岂非最好?赵大哥不会不知并州对大王来说,意味着什么吧?” 唐小志若有所指道。 第152章 大王的生辰,神迹将现! 赵卿一听,微微思索后,道:“愚兄自然知道,说起来还是我告诉你的。并州...是先贤皇后的故乡,大王和大殿下生母的故居所在。” “而先皇后早年在生下大王之后,便难产去世了。如今坐在皇后位置上的,乃是先惠妃薛氏。并州城中仍留有先贤皇后的衣冠冢,大王与大殿下路过,时常也会入城祭拜。” “贤弟能想到在并州为大王献上生辰礼,着实颇有用心。但贤弟真有本事摘下月亮?” 唐小志幽幽笑道:“你猜?坦白了说,能!但也不能!” 如此模棱两可的回答,令赵卿眉头大皱,追问道:“这是什么意思?那到底是能还是不能?” “赵大哥就当可以吧。赵大哥到时可看好了,你要是学会了这个神迹,来日我帮你救出了秦弱弱,你也可为她手摘日月。” “啊?当真?” “千真万确!” “如此,愚兄定要学会此术!” “...” 二人边说边走,愈发兴致勃勃。 接近正午的时候。 禁卫已准备妥当,簇拥着皇帝出现在幽都码头。 码头处,一艘装饰豪华的巨大客船稳稳靠岸,并放下了登船的楼梯。 皇帝首当其冲,拉着燕羽墨的手率先登船。 后续便轮到唐小志、白小露与白凌峰等有幸伴驾的官员。 将近半个小时的陆续登船后,船锚拉起,“龙船”扬帆,缓缓驶离了码头。 途经幽都的这条怒江支流地势颇高,乘船可顺流而下,速度并不慢。 八天后。 船行至一出水道岔口,一边是继续顺流而下,一边是转道而上,前往并州码头。 唐小志来到船上最大的那间舱室中,找到了皇帝,请旨道:“父皇,小婿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父皇准许。” 燕云天看着由京城飞鸽传来的奏折,一心二用道:“你说。” “小婿想绕行并州一趟,不知父皇可着急这一日回京?若不急,我想在并州城中为大王献上生辰礼。” “哦?就是你前几日说的,要现神迹,为墨儿摘下月亮一事?” “对!” 燕云天想了想,“为何要在并州?” 唐小志道:“小婿得知,先皇后的故乡就在并州,此番远远路过,便想让大王去拜拜生母的衣冠冢。而并州乃为大王的母族所在,相信大王也想见见外戚。正好赶上大王生辰,不如此次大王的生辰宴就在并州举行?再者,小婿即将与大王成亲,按理也是要先去拜拜先皇后。” “原来你有此心...也算你颇有礼孝。那便让赵卿下令转道吧,正好朕也想亲眼见见你如何摘下月亮。” “谢父皇。” 唐小志躬身退去。 客船随后转道,朝并州码头方向驶去。 又过一天后。 抵达并州码头时,那边已经站满了迎接的人群。 包括并州各路官员,以及城中权贵和先皇后苏氏一族,颇具阵仗。 回到自己母族的故土,显得尤为开心。 船还未停稳,她就站在船舷使劲地挥手呐喊:“外婆,阿姨,舅舅,舅妈...” 将整个母族的外戚,都喊了个遍。 等到船停稳,架好下船的楼梯后,燕羽墨快步飞扑过去,与自己的老外婆和众外戚抱在一起,显然是好一阵没有相见了,场面颇为动人。 燕云天带着唐小志停了一会儿才迈步下船,先给燕羽墨与众多外戚一一拥抱之后,方现身相见。 而皇帝一出现,便是君臣之礼在先,前来迎接的所有人,即便是皇帝的岳母也得跪下行礼。 一时间,整个码头的人全数跪下,大喊着“吾皇万岁”。 唐小志等人站在皇帝身后,倒是被免了大礼。 燕云天亲自走过去,将自己的老岳母苏氏扶起,轻声道:“岳母大人,朕岂非已经说过,你年事已高,见朕可不跪。” 苏氏却道:“既有君臣之别,老身又怎可例外?陛下若有我这个老婆子的心,只需要让轩儿和墨儿多谢来看我便是了。” “这有何难?你跟朕一道回京住在宫里也可,住在轩儿和墨儿府上亦可。如此,岂非天天可见?” “罢了。我这老婆子还有多少年可活?临死前,就不必背井离乡了。对了,老身听说陛下为轩儿和墨儿都定了亲事?” “是,但我们还是回府再说吧。今年墨儿的生辰宴,就在苏府举办,岳母大人可亲自见见墨儿的夫婿。” “哦?” 苏氏眼前一亮,原本老迈而褶皱的面容,听此之后忽然舒展开来,仿佛年轻了好几岁,悦然道:“那还请陛下一行,快快随老身回府。” 说完,便乐呵呵地招呼膝下的儿子开路,笑得合不拢嘴。 并州也隶属幽都管辖,算是富庶之城,背靠高山而建,面朝大河,也是独天独厚之势。 来到城中苏府。 唐小志不免惊讶,因为这座全城最宽大豪华的宅院,居然是位于半山腰,占地极广,风水位置极佳。 但这并不奇怪。 苏氏乃是先皇后的母族,本就是外戚,家里住着几个国舅爷,还有燕羽墨的外婆这位老太君在,自然不能马虎。 先皇后虽已去世,但看得出来皇帝还是对苏家极为优待。 得知燕羽墨的生辰宴,今年要定在苏府举办。 这可把苏府上下都高兴坏了,敲锣打鼓的竞相准备,忙前忙后不止,刻不容缓。 因为时间紧急,明日既是十五月圆夜,也是大王的生辰时。 而苏家本就是国戚大户,府中下人众多,办事效率也奇高。 隔日的生辰宴,倒也办得有声有色,欢乐融融。 但在此之前,皇帝竟然找到唐小志,让他在正餐时,也上一上那个所谓铜锅涮。 还偷偷私语道:“知道为何要让你上火锅吗?” 唐小志笑道:“难道是因为大王爱吃?” “对了。墨儿啊,就是口是心非,硬拉着半天,让朕命你准备,还不许说那是她的意思。” 皇帝幽幽笑道。 唐大里正听此,会心而笑,暗道:你的胃已在我手,心还远吗?待我饭后施展“神迹”,你还不尽入我手? 嗯! 大王要是在不久之后,允许我睡上凤榻,那赶赶时间真为皇帝生个皇外孙出来,有没有可能? 虽说时间已经无法对上,但佐以鬼神之说,就直接忽悠皇帝...燕羽墨怀的是文曲星下凡。 寻常人只需怀胎十月,但因为是文曲星转世,必须得怀胎十三个月,这样行不行? 唐小志不由暗想,心中跃跃欲试。 等到生辰宴晚饭过后。 燕羽墨在一众亲戚的簇拥之下,正在大厅中聊天叙旧。 而苏家人各出奇招,为燕羽墨献上生辰礼。 唐小志等了好半晌,这才找到机会通知燕羽墨,说与她后山相约。 届时,将在先皇后的衣冠冢前,为大王摘下星辰,作为生辰礼。 燕羽墨得知后,大为惊疑,难道这狗贼真有手摘日月的本事? 真是那样的话,实乃神迹啊。 心中好奇之下,大王并未爽约,拉上苏府众人一起赶到了后山先皇后的衣冠冢之地。 第153章 怦然心动第一次亲密接触... 苏府建于半山腰之上,先皇后的衣冠冢便设在后山。 此时的后山处人满为患,几乎能立足的地方都站满了人影。 燕羽墨美名昭昭,本身就足够吸人眼球,加上唐小志这个君上又声称能为她摘下星辰月亮。消息一经在城中传开,便成了一时热话。 他若真能做到,就绝对是大奉开埠以来最大的神迹。 非但是苏家人想亲眼一睹风采,就连城中与苏家交好的权贵百姓都托关系进来看看,这才造成了眼前这拥挤的一幕。 唐小志早早到场,身后跟着马户与好几名画师,正在衣冠冢附近四处走动,时而抬头望向渐渐升起的明月,似乎在找什么视觉角度。 回过头一望时,却见除了被禁军隔开的一处空地之外,整个后山居然都站满了人影。 顿时不由愕然,悄悄将马户拉过来,小声道:“怎么突然来了这么多人?我记得苏家与伴驾的官员并没有这么多才对...” 马户淡然笑道:“君上放言要为大王摘下星辰,此等神迹千年难得一见,能进得来苏府的,估计都来了。人能不多吗?” 唐小志颇为汗颜,别人还不知道他将用什么办法摘下月亮,但他自己内心却非常清楚。 此法针对某些特定的人或许会非常奏效,但对于一些不关事的吃瓜群众来说,却是一个“伪命题”啊... 大里正瞬间有些哭笑不得,他已事先料到会有很多观众出现,但并未想到会有这么多。 此时,深沉一想后,对马户吩咐道:“马户,我尽量拖时间,你马上去准备多一倍的烟花爆竹过来!要飞上天的那种,而且速度要快!” 这个朝代已经有了响箭的出现,其制作原理与烟花爆竹是大同小异的。 换言之,市面上是可以买到现成的飞天烟花爆竹。 马户闻言微微一愣,“还要多一倍?咱们可是已经准备了数十筒烟花了...” “不够,还要一倍!” 唐小志斩钉截铁道。 而后,凑近马户耳边轻语起来。 马户听完之后,竟哑然失笑:“啊?大里正,你竟然...好好好,属下明白了,这就去办。” 说完,就立马转身离去。 唐小志也是无奈一笑,或许只有这样,月亮才可以“真正”被他摘下来吧? 片刻后。 一名太监高亢的嗓音响起:“大王驾到!” 本在相互交头接耳,议论的人群霎时间安静了下来,皆是朝燕羽墨走来的方向看去,微微躬身行礼,并让自动出了一条道。 今夜的燕羽墨格外的清丽,淡淡红唇,高贵优雅,闪亮而动人。 贴身紧致的丝绸紫衣勾勒出她完美无瑕的曲线,明眸蹙动之间,也不知勾走了多少男儿的心。 衬着皎洁的月色,如此美艳夺目,就连隔着有一段距离的唐小志远望过来,都不由为之一呆。 大王,实属人间尤物,宛若天外来仙,脱俗而至美。 燕羽墨先是走上皇帝立身的一处高地,微微欠身喊了一声“父皇”后,这才将视线投向唐小志。 恰好,唐小志也幽幽望了过来,远远的四目相对之下,竟让大王宛若触电,心蹙了一下。 今夜的他...怎么看起来没那么讨厌了? 大王避开唐小志的目光后,心中竟莫名浮起了这么一个念头,而后浅浅含羞起来。 身旁的燕云天笑道:“墨儿,今夜你是主角,贤婿可是为你弄出了不小的阵仗。可见其颇有用心良苦,你还不赶快过去?朕也迫不及待想见识一下,他如何能为你摘下月亮。” 燕羽墨心中也是颇有期待,但被人如此催促过去,又令她不大好意思,便故作拒绝道:“哼,父皇,他若真有本事,即便本王不过去,他也能将月亮摘下。若是空口胡扯,那过去了也是无用。” “哎,他说了,月亮乃祥瑞之物,不可长时间握在手中,以免引来天罚。你须亲身过去,摘下之后,便要适时放归天外。” “啊?还有这说法?” “自然。你且先去看看。他若做不到,父皇定要他好看。” “...” 燕羽墨听此,眨了眨眼睛,应了一声是。 身后的紫莺要跟上前时,却被皇帝以眼神制止。 唐小志见她走来,也很快迎了上去,近前喊了一声大王。 燕羽墨此时心有期待,但故作高冷道:“本王来了,你可以动手摘月。但父皇说了,你要是做不到…就让你好看!” 唐小志微微一笑:“啊?难道大王觉得卑职现在还不够好看?” 燕羽墨白了她一眼,没好气道:“哼,少贫嘴。你到底能不能做到?别浪费本王时间。” 唐小志低着头,朝人群中看过去一眼,见到马户此时方才带人急急赶到,但安置烟花的位置仍需时间,便轻笑道:“卑职既然能说出口,便会给大王一个交代,但现在还未到时候。” “未到时候?你还要看时辰?” “自然。不仅要看时辰,还要看方位。大王稍安勿躁,趁此间隙,不如卑职带你四处走走?” 燕羽墨狐疑着,微哼一声,“谁要你带?本王可以走!” 嘴上这么说,但身体却很诚实的杵在原地不动,似在等他带路。 唐小志笑着,侧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大王这才高傲的昂首阔步。 之后,在接下来长达约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大王与君上四处走走停停,一前一后,偶尔拌嘴两句,宛如漫无目的地走着,但在皇帝和一众看客眼中却像是在打情骂俏。 大王颇具冷傲走在前面,酷似家里地位至高无上的“领导”,而君上跟在后面,像是一个极度包容、又好好脾气的“跟班”,妇唱夫随,羡煞旁人。 令围观的众人忍不住议论纷纷: “大王好福气啊,君上英武不凡,风度翩翩,一看便是人中龙凤。得此良配,先贤皇后可安矣。” “是呀。君上在幽都的事迹,我们可都听说了。他一人献诗十首,首首超绝,冠绝宇内,堪称不世之才。” “再到御前救驾,君上手持神器,瞬间击毙行刺的反贼,英姿飒爽,好不威风。” “而大王艳冠天下,执掌幽都重地,素来贤名赫赫,二人实乃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啊。” “……” 众人各自暗赞不已。 等到马户带人将新买的烟花爆竹安放好之后,远远朝唐小志吹了个口哨暗示。 唐小志了然,此时叫住燕羽墨,道:“大王,时辰差不多了。请稍后片刻,待卑职去取法器之后,便为你摘下月亮。” “法器?” 燕羽墨蹙着眉,喃喃道:“什么法器?” 唐小志却不作解释,又说了一句“稍待”后,转身走向了马户。 “事情都办好了吗?我的东西呢?” 来到马户身边后,唐小志询问道。 马户以身挡住众人的视线,悄悄将一朵纯紫色的玫瑰递到唐小志手中,“烟花已经安置好,只等大里正一声令下,便可同时点燃!” “很好!先退下,注意等我号令。” “是!” “...” 迅速将玫瑰藏入袖中后,唐小志看向马户身后的那几名画师,又吩咐了一声:“记住!你们的任务是在烟花点燃的瞬间,迅速画出我摘下月亮的场景。就按之前我私下交代的办法做,不可有误!” 几名画师点头应是之后,唐小志这才挥袖走回燕羽墨身边。 到了近前,燕羽墨美眸一动,“不是说去拿法器吗?东西呢?” 唐小志笑着,故作神秘道:“法器无形,大王暂时是看不见的。” “哼,欲盖弥彰,那你倒是快动手啊。” “好。但在开始之前,还需要大王的配合。” “快说!” “第一,大王要闭上眼睛,卑职让你睁开的时候,你再睁开。第二,凡事顺着我的动作即可,我让大王走,大王就走;我让大王停,大王就停,可好?” 燕羽墨幽幽望着他,思虑了几秒后,暗道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唐小志再大胆也不敢做什么坏事,便答应了下来。 随后,唐小志便让她闭上了双眼,并抓着他的衣襟,慢慢移动脚步。 来到一处小凹地下,唐小志让燕羽墨放手,并保持站在原地不动,自己则抬头望向了此时已快升到头顶的圆月。 “大王别动哦,闭上眼睛,只需顺着我的手势做就行。” 他嘱咐道,而后快速绕到她身后,从后面握住她的左手缓缓举起。 而在这间隙之间,二人前胸贴着后背,第一次亲密接触...各自心中都不免泛起了一丝涟漪。 对于大王来讲,这是她长大独立以后,第一次与除了父母和亲人之外,和异性有如此亲密的身体接触,整个人都似乎在轻颤,内心深处泛起了一抹别样的感觉... 类似于情投意合的二人,初次牵手时的那种怦然心动。 她能感觉到此时他就站在身后,耳边传来他的呼吸声,吐气温和,却像是在叩开她的心门。 唐小志抬起她的手,向前屈伸,稍稍高过头顶后,掰开她的拇指和食指,做成了一个“手捏”的动作,并对准了天上月亮的虚影。 此时看去,站在唐小志的这个角度,燕羽墨拇指和手指之间,就好比捏住了月亮。 这是一种极为简单的视觉观感。 当月亮升起时,你举手以拇指和食指,在月亮虚影上下之间做出一个“捏”的动作,并保持动作不变,视觉上看...便犹如抓住了月亮。 这时候,再有人从你身后适当的距离拍照,成像的效果便犹如月亮已在你手中! “大王别动哦。” 唐小志笑着温柔地在她耳边说道。 调整好手势的位置后,又接道:“好,现在大王可以先睁开眼看看。” 燕羽墨听后,心跳有些加速,蓦然睁眼的刹那,抬首向自己手上看去,竟发现此时天上的月亮就在她两指之间...格外的明亮耀眼。 “啊?这...” 大王瞬间有些惊讶,视觉上看,月亮此时就在她两指之间,颇为神奇。 但也仅仅是视觉效果而已,燕羽墨的手上并没有触感,她知道这并不真实,只需将手拿开,月亮依旧是在天上。 那么,这哪里能算是手摘星辰? 顿了顿,她虽带惊讶,却也显一丝不满道:“这就是你所谓的手摘星辰?骗小女孩呢?只是看上去月亮在本王手中,其实并非如此!你骗人!” 说着,便要放下手臂。 唐小志却阻止道:“哎,卑职又没说已经开始施法了,只是想让大王先看看而已。等下,月亮便会由这个角度出现在大王手中。” “嗯?还没开始?” “对,大王重新闭上眼睛吧。” “哼!” 她微微一哼,稍微表达了一下“不满”,却听不出有丝毫恼火的意思在里面。 “那你快点...” 她催促道。 唐小志却似乎在迟疑,答非所“催”道:“大王,在清水河村蹴鞠馆时,其实你听到的那番话...乃真心话。你入村之时,便已被我手下之人看出了女子身份。而我们初次相见以后,卑职就已经看上大王...” “并在心中暗暗起誓,若有机会,此生定要娶你为妻。” 燕羽墨听此,心跳不由加速,暗道一声:他...不是说摘月亮吗?怎么就突然表白起来了?真讨厌... 嘴上却道:“你...你...看上本王又如何?本王看不上你,别以为如今父皇赐婚,你就可以得到本王...” 说完,脸上竟泛起了一丝红润。 唐小志侧过头,柔情一望她的侧脸的同时,高举起右手,伸出了三根手指。 这是给马户的暗号。 并说道:“当然。大王绝对可以认为,卑职只是看上你的皮囊,而非真心实意。但这无可厚非,爱情岂非正是始于颜值,忠于相知,相守于责任吗?” “大王若愿给卑职一个机会,卑职定会示以真心献给大王。就从摘月开始...” 说话之间,他收起了一根手指,向马户暗示倒计时三秒。 马户见此,回身从属下的手里接过一个铜锣,敲了一声,面对围观众人道:“陛下,诸位大人们,君上即将施展大法手摘天上明月。但此法有些逆天,须释放爆竹烟花以震开天门。稍后,便会同时点燃爆竹,配合君上。可能会有些吵,还请大家捂好耳朵,稍作防备。” 众人听此,纷纷点头之余,期待之心更加浓烈。 等到唐小志以手势“数”到一时,马户再次敲响了铜锣,并高呼:“请众侍卫放下火把。” 此时,场中围着一圈禁卫,个个手中都举着火把,照亮着身前大约数百平左右的草地。 而当禁卫闻言都放下手中火把后,光线照射的距离缩短,令唐小志二人的身影变得模糊起来。 远远望去,只看到淡淡的轮廓。 等唐小志收起最后一根手指后,马户大喊:“放炮,震开天门!” 第154章 月之心! 顿时,随着马户的一声大喊。 商会的侍卫开始点燃鞭炮,炸燃声大作,烟雾乍起。 围观的看客在突起的鞭炮声中,都不由后退了几步。 无数烟花升空炸响,这处天际瞬间闪灭不止,烟火灿烂。 唐小志身后不远处的几名画师,开始席地而坐,各自在自己身前的小桌案上奋笔狂画起来。 同一时间,唐小志动作迅捷,稍稍等烟花的烟雾弥漫几秒钟后,以一种魔术师的手速将袖口中的一颗月明珠,唰的一声放到燕羽墨的两指之间。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显然经过多次演练,已经驾轻就熟。 从幽都乘船来到并州的这段时间里,唐大里正已有筹谋,在船上练习过无数次。 而他不必再通知燕羽墨睁开眼睛,燕羽墨就已经顿然一惊,自己睁开了双眼。 因为,在此之前,她已经亲眼见识过“月亮”被她捏在手中的一幕,但纯视觉效果下,并没有触感。 此时,唐小志以迅雷般的速度,将月明珠放在她拇指和食指之间,蓦然有了触感,又怎能不令她惊讶? 这是...什么感觉? 本王的手上竟似乎瞬间有了东西? 难道鞭炮声响起的瞬间,他真的摘下了月亮? 大王震惊着,睁眼的刹那,发现手指中的月明珠刚好与此时天上的月影重合,看起来就好比月亮真的被她握在手中,不仅仅是看到而已,还能摸得到。 “啊?” 燕羽墨震惊得恍然呆滞,难以置信。 那颗鸡蛋那么大的月明珠被她两指捏在手中,在明灭的光线中闪着幽幽光芒,真如月已在手。 “这是...真的吗?” 她难以置信,想要抽回手臂,仔细看看手中的这颗月亮。 但此时她只要移开月明珠,便会看到月亮还挂在天上,唐小志又怎能让她收回手? 于是,用手阻拦了她一下,声声不断的爆竹声中,在她耳边道:“大王稍等,现在还不能收回手臂。让月亮停一会儿...” 等到过了将近一分钟,爆竹烟花的迷雾遮住了天际,这才允许她放下手,道:“可以了。” 燕羽墨迅速收回手,却见眼前烟雾弥漫,除了身边的唐小志和手里的月明珠,她甚至看不清任何东西。 更何况是天上的月亮? 大王看着手中的月明珠,又抬头望天,烟气萦绕之间,发现原本高高在上的“月亮”不见了... 因为月亮似乎已经在她手中,使之不由身影一颤,差点下巴掉地上,像看仙人一样望着唐小志,说不出话来。 而围观的众人,同样陷入了视觉“盲区”中。 漫天的烟雾遮天蔽日,又有不断的鞭炮声影响,众人视线的能见度极低,根本无法看到头顶上的月亮。 唐小志临时让马户多准备一倍数量的烟花爆竹,便是要营造这样的场景。 以烟雾遮住天际,挡住众人的视线,打造“月亮不见了”的效果。 片刻后。 最后一发爆竹燃尽后,烟雾并不会马上散去。 马户趁此间隙,敲响手中铜锣,再次高声道:“诸位,刚才以爆竹震开天门之际,君上已然将月亮摘下,交到了大王手中。但鉴于月亮不可长时间离开天宫,稍后...君上便会施法将其送回天上。故此,诸位抓紧时间,可向前二十步观赏月亮。快请吧。” 说完,便示意禁卫放众人靠近。 众人听此,兴致颇高,竞相向前想一睹月亮的风采。 向前二十步,“人圈”开始快速缩小。 而在这样的距离之下,烟雾之间,众人也仅仅只看到唐小志二人淡淡的轮廓,但那颗闪着幽光的月明珠却格外的显眼... “啊?那是什么?大王手中的那颗珠子是什么?” “难道就是月亮?” “不会吧?让我看看...” “...” 人群中开始爆发出各种惊讶的声音,并纷纷举头望天,但烟雾未曾散去,又如何看得到? “天啊,我竟看不到月亮了...” “月亮已在大王手中?这...天下竟有如此神迹?” “君上乃神人也...” “大家伙别急着下定论,此时爆竹的烟雾弥漫,兴许是遮住了视线。待烟雾散尽,并亲自问问大王,方知真假。” “也是。” “...” 围观的众人都是不是傻子,当也知道“月亮不见”可能是受了烟雾的阻挡。 但场中的唐小志听此却并不紧张,因为他早有计算,此时笑而不语。 几分钟后,烟雾散尽。 众人小声议论之余,也是抬头望天,却见天边几簇飞云遮月,虽看不到圆月悬空,但明眼人都不会断言笃定是被唐小志摘下了。 那一抹流云的边缘,明显闪着银光,显然是月亮被遮住了。 “这月亮好像是被飞云遮住了呀,大家伙快看...” “啊?那刚才君上是摘了什么?” “还有大王手中之物,又是什么?” “...” 众人狐疑着七嘴八舌的小声私语,目光聚集在场中的燕羽墨二人身上。 燕羽墨瞪大了眼睛,双手捧着手中的月明珠,一时语塞。 她在闭眼之前,手指之间就捏着月亮的虚影,闭眼之后瞬间就有触感,恍若在电光火石之间手中就真的摸到了“月亮”。 而重新睁开的刹那,手中月明珠与圆月的虚影重合,又给了她一种真实的错觉。 月亮真的被摘下来了... 但此时围观之人的私语中,又颇带疑虑,那到底是孰真孰假? 她微微抬眼,茫然地看着面前的唐小志。 唐小志轻轻一笑,“大王不必紧张,月亮真在你手中。” 说完,立即转身面向众人,高声接道:“诸位,大家猜得没错。现在月亮就高悬于空,隐于流云之后。” 一面对燕羽墨说月亮就在她手,一面又对众人放言月亮在天上,似在自相矛盾。 这时,走到近前的皇帝闻声皱眉:“那你这是何意?” 唐小志略微抬手道:“回陛下,月亮本是天宫至宝,祥瑞之物,不可久离宫阙,否则恐生异变。方才卑职动手摘月,只在分秒毫厘之间完成,只取月心赠予大王。而后,便放归了天际。” “月之心?” “对!天上圆月本由无数颗天外仙石组成,蕴含月华神力,极重且极大,根本无法长时间置于手中。卑职施展秘法,只取其中最小,却最闪亮的一颗,便谓之...月之心。” 第155章 心动时刻! “当真如此?” 燕云天皱眉,狐疑着,接道:“但你是如何得知的?月亮既然是在天宫之上,你如何得知其乃由无数颗仙石汇聚而成?又是从哪里学来的秘法,召唤月亮?” 听此。 唐小志微微蹙眉,自知只要自己一空口杜撰出秘法之事,便引来一连串的疑问。 在古代,受限于科技水平落后,当遇到一些难以解释的自然现象时,解无可解之下,便会援引以鬼神之说。 这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之事。 根据史料考究,鬼神之说的由来,便是起了帝王的统治手段。 用以鬼神厌胜之术,哄骗思维闭塞的平民百姓,因而获取拥戴。 这也是为何皇帝会被称为天子的最直接原因。 而按照唐小志的脑洞,若要细细解释此事,他能说到明年今日。 且此时并非解释的良机,顿了顿,唐小志笑道:“陛下,此中之事极为诡秘,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不如回头,卑职再做解释?而,诸位此番真正想要确认的是...大王手中之物,到底是不是月亮,不是吗?” 燕云天听了,倒也觉得合理,“那你要如何证明?” “陛下,若是卑职空口而说,恐有强词夺辩,欲盖弥彰之嫌。最好的办法便是直接问问大王,月心之珠是如何在她手中出现的。” 唐小志说完,便让开了身子,看向燕羽墨。 燕云天道:“好,那墨儿你说说看,当时这颗珠子如何出现,真是从天上飞下来的?” 燕羽墨忽闪的脸色,幽幽回过神,目光盯在手心的月明珠上,喃喃道:“他原来只是让我伸手凭空捏住月亮的虚影...但在我闭上眼睛之后,就突然感觉手里多了一颗珠子...而当我睁开眼睛时,天上的月亮却不见了...” 她略有顿挫地说道,显得极为突兀神奇。 但大王在此之间,并未说谎。 站在她当时的角度来说,确实是这种感觉,而月影和月明珠视线重合,她确实看不到月亮。 此间,只是粗浅地利用了一下角度视觉的微妙,以及唐小志的柔情攻势。 他在将珠子放到燕羽墨手里的事后,同时深情表白,吸引大王的注意力,再完成苦练了多日的“魔术”手法。 便会让燕羽墨觉得,尤为突兀,恍如真是凭空出现。 而环境氛围吵闹,众人视线受阻,难以辨别真实情况,也是难以揣度。 此言一出,围观之人一片哗然。 在他们看来,可以质疑唐小志的“秘法”,但大王身为一藩之主,天子的掌上明珠,自然是不会轻易说假话的。 应该是事实如此,大王才会有此一言。 一旁的唐小志闻此,心中蓦然一喜。 单独站在他的角度来讲,今夜弄出这么大个阵仗,本就是为了大王而为。 别人信不信这个“神迹”其实都是其次,大王愿意相信,并因此而欢愉,才是关键! 这就好比你去拍拖撩妹,说内涵段子冷笑话的时候,无关人等觉得好不好笑,适不适宜无所谓,重要是你的目标任务作何感想,不是? 微微一笑后,唐大里正朝她迈近了一步,轻声道:“那大王喜欢这个生辰礼吗?卑职可曾让大王失望?” 燕羽墨一呆,抬头正好碰上了唐小志此时温情的目光,脑中顿然一阵空白。 宛若一时失语:“我...本王...你...” 她略显愣神之际,正当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时,唐小志却抬起手,又接了一句:“等等。” “大王若不想回答,或者不便此时回答,也可不答。但这夜风真是讨厌,竟吹乱了大王的发...着实可恶!” 说着,他伸手过去,将燕羽墨一抹耳边被吹乱的秀发理顺,“但这夜风也尤为讨喜,总能将一些美好的事物送到大王身边。咦...这是什么?” 睽睽众目之下,唐小志只是轻动了一下大王的秀发,一朵紫色玫瑰竟像是凭空出现在他手中。 众人的视角那边,就犹如从燕羽墨的头发中摘下一样,饶是神奇。 唐小志笑意吟吟,眼中饱含神情,将玫瑰花送到她面前,道:“啊?居然是一朵玫瑰吗?这夜风...也太好了吧?千里疾行,只为给大王送花?就是不知道大王喜欢与否...” 如此乖张、罗曼蒂克的说法,令大王更加“心乱”了,更加不懂该如何去回应这样别致的献媚。 毕竟大王虽已至弱冠,但严格说起来初恋还没谈过,就是纯纯的感情白痴... 呆滞了十几秒,此时围观的众人似乎都在等待大王的反应,同时又惊讶于君上“变戏法”的手速。 这可得单身二十年的手速,才能有此造化啊。 燕羽墨面色含羞不定,她再怎么“恋爱白痴”,当也看得出来唐小志此时是在表白奉承,但该怎么反应才好呢? “你...大胆...胡说什么呢...谁允许你和本王说话了?本王现在不想理你,你滚!紫莺...死丫头...本王累了,要回府休息,你死哪去了?” 她呆呆地“胡乱乱语”着,佯装一脸怒色地在人群中寻找紫莺,看起来俏皮而可爱至极,又稍显呆萌。 皇帝身后的人群中,紫莺听见后,赶忙举手叫道:“大王,奴婢在这...” 说话之间,人已小跑了过来。 燕羽墨见到紫莺前来,瞬间想抓住了化解“尴尬”的救命稻草,佯怒道:“谁允许你私自离开本王身边?哼,再罚你一个月俸禄!” 令紫莺错愕不已,感觉又被大王坑了一次。 “还不快随本王回府?带路!” “是,大王。” 紫莺无奈苦笑,弯着腰,向大王伸出了手。 但奇怪的是,燕羽墨却没有搭上紫莺的手,就自顾转身离开。 只是没走两步,又折返回来,故作样子道:“你自己说的,这花是也夜风送我的。那你拿着干嘛?快拿给本王!哼!” 而后,便从唐小志手上,“粗鲁”地抢过那朵紫色玫瑰,这才触电般离开。 唐小志也是一呆,望着她的背影,赶忙道:“哎,大王,你这是去哪啊?” 燕羽墨停住,侧过无瑕的半边俏脸,假装威严道:“本王不是说了吗?我要回府!” 唐小志却笑意更浓,讶然之色,正欲开口。 紫莺抢先了一步,无奈道:“大王...回府走这边才对。你走反了...” “啊?” 大王脸色一红,尴尬不已,但仍是嘴硬道:“哦...本王岂会不知?本王...只是想多走两步...而已...不行吗?” 她强行解释着自己的“心乱”,使得一旁皇帝都不由疑惑。 等到燕羽墨和紫莺主仆二人“慌乱”地退走后,这才对唐小志问道:“墨儿这是怎么了?她很少有如此不择方向的时候...” 唐小志的目光看着二人离去的方向,仿佛忽略围观众人,简单回了一句:“陛下,请恕卑职不知啊。时辰不早了,卑职告退了。” 话刚说完,就朝燕羽墨追去,边走边说道:“大王,让卑职送你回府吧。” 这话,唐小志若是放在以前说,大王肯定会断然拒绝。 但此时,却出现了反转的一幕,大王非但不再拒绝,而且似乎故意放慢脚步,等了他一下... 第156章 有个事情应该解决一下了吧? 回府之后,随着大王和君上的退后,围观众人包括皇帝在内,也都缓缓散去。 此次的手摘明月之举,虽看起来有些离奇而荒诞,但毋容置疑的是,日后定会被传得神乎其乎,乃成“佳话”! 而当晚,大王就莫名失眠了,心中恍如抹了蜜,甜甜的。 总会自己低头含羞,并幽幽而笑,好比那情窦初开的风华少女。 她将那朵“吸饱”了紫色颜料水的玫瑰插到花瓶中,而后呆坐着,都能看上好一阵。 他之前已经送了九十九朵玫瑰过来,寓意长长久久。 今夜又多送了一枝,寓意一心一意。 加起来就是整整一百朵,那意思是不是想说...一百分的真心实意? 他没有说假,他真的是喜欢本王? 燕羽墨“乱想”着,心中的小麋鹿胡蹦乱跳。 恍然之间,回想起这几个月以来和唐小志之间的纠葛,似乎觉得他其实也没那么讨厌了。 他做生意有坑人的嫌疑,但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蝗灾事件,可见他颇有乐善好施之举,帮助一些受灾群众时也是不留余力。 如果他是一个纯纯的奸商,只唯利是图,中饱私囊,那么便不会在民众之间有“唐大圣”的美誉,清水河村上千村民也不可能对他忠心耿耿,而且还能为他去死。 换言之,其实他只是奸诈了一点,贪财好色了一点,总体还是个好人... 而本王与他之间的“纠纷”,好像也不是他故意而为。 那件事...是周成龙自作主张,他当时并不知道床上之人就是本王。 他临走时的那一摸,似乎也无伤大雅。 他那时候岂非已经解释了?他以为床上的人是风尘女,为了让对方好过,才摸的... 并不是有些占便宜! 他虽既是小人,也是君子,但君子之度而大,小人之风甚小。 无形之间,大王脑中思绪万千,竟在自我给唐小志的“人设”寻找解释。 此时在苏家人为大王准备的寝室内,日常“侍寝”的紫莺,看着正躲在被窝里“自我甜蜜”的她,蓦然微微一叹。 虽然没有打扰燕羽墨,但似有笃定。 看来,大王的心是被唐小志给焐热了呀... 不过也无可厚非,唐小志也算是颇有手段的,不仅抓住了大王的胃,为大王寻来了“千金难得”的紫玫瑰,还大费周章的搞出了“手摘星辰”的戏码。 大王若非铁石心肠,便难以抵挡这样浪漫柔情的攻势。 且先不谈,这手摘月亮是否真实,心意是最重要的。 世人常说,此情不渝,海枯石烂。 但世间岂有海枯石烂这种事,不外乎是表明一个意志和真心罢了。 纵然摘月是假,但站在唐小志的角度却胜似于真。 翌日清早。 由于要赶着回京,皇帝并不想在并州逗留太久。 吃过早饭后,便命令赵卿等人准备继续沿水路返京的事宜。 苏家上下将众人送到了码头,皇帝倒是干脆,嘱咐苏老太君几句后,便带着众官员上了船。 倒是燕羽墨与一众外戚依依不舍之色,尤其是对苏老太君,更显难分。 苏老太君已尽八旬有余,一身的老毛病,说是行将就木也并不为过。 此次与燕羽墨一别之后,再见也不知是不是天人永隔的时候,因此显得犹为伤感。 “外婆,墨儿舍不得你...” 燕羽墨抱着自己的老外婆,久久不愿放开,眼泪不由之间簌簌而下。 自古皇家多薄情,自从先贤皇后离世后,燕羽墨就难以在这偌大的宫廷中得到过一丝真正的“家庭”温暖。 如果说有,那也只有在面对皇帝和燕文轩,以及这群苏家外戚时,才能略微感受到。 身在皇家,都注定了此生必须淡漠人情。 只是话虽如此,若可以,谁又愿意“无情”? 抛开身为大明王的职责不说,燕羽墨其实也只是个拥有寻常心性的普通女孩,面对离别不无感伤。 “墨儿乖,回去好好听你父皇的话,多为邦国社稷做贡献。平平安安的,外婆也就可以放心去见你娘了。未来属于你们年轻人的,外婆老了...兴许再见你,就是黄土一覆了...” 老太君说着,也是流泪不止,难舍之至。 燕羽墨听此,更加心塞不已,“外婆,墨儿不许你这么说。墨儿要你永远活着,你说过的,要看着墨儿大婚,以后还要帮着墨儿带娃娃...你不能死...” 老太君破涕一笑,“傻孩子,岂有人能永远活着?生老病死本是无常之事,有你此番挂怀,外婆就心满意足了。至于你大婚...外婆一身的老毛病了,恐怕难以远赴京城了...” “而且,你身边不是有人了吗?他自会代替外婆爱护你。” 说着,老太君和蔼地朝唐小志招了招手。 唐小志见此一幕离别,也是颇有感触,顿时想起了自己身在蓝星的父母,不觉眼眶泛红。 儿行千里,忧母心。 月圆夜,最相思。 只道是愿天下再无分离。 怅然一叹后,唐小志走向前,与燕羽墨一样喊了一声“外婆”。 老太君道:“小志啊,老身虽与你只相处了一天,但看得出来你本质不坏,也对墨儿极为上心。她自幼娇惯,脾气不好,以后你仍需多多理解、担待。墨儿是出了名的口是心非,嘴硬心软,你多哄哄她,她就好了。但她要是胡闹了,你也得教训她。” “她虽身为大王,但夫妻之事,一丈之内,为夫纲。你有权说她的,她要不听,你就打她屁股!像她娘小时候打她一样,哈哈...” 老太君慈祥说道,还不忘调侃了一下。 令燕羽墨顿时脸红,撒娇道:“外婆,你说什么呢...他还没真正成为墨儿的人...你就向着他...” 唐小志见此温情,心中一暖,发自内心地表态道:“外婆请放心,小志定会谨守承诺,一辈子对大王宠爱有加,绝不背弃。只有她欺负我的份儿,我绝不相欺。有我在,就不会让大王受一丝委屈。” 老太君点头道:“好好,你们去吧。老身看着你们上船。” 燕羽墨泪眼朦胧,难以移步,道:“外婆...不然你跟我们一起回京吧,余生让墨儿照顾你...” 她诚恳之色,声泪俱下。 但老太君却是摇头不止,“罢了,外婆这身子骨朽了,经不起长途跋涉了。” 唐小志颇为动容,看得出来,燕羽墨是不想与外婆分离,情难自禁。 而苏老太君虽八旬有余,但经过昨日宴席的相处,仍可见硬朗,绝非病入膏肓。 此番不想去京城,怕是单纯不想给燕羽墨添麻烦。 唐小志见此,为博燕羽墨一笑,微微寻思后,计上心头。 继而浅笑道:“外婆,您别忙着拒绝,我有个事情想悄悄和你说。” 说着,便示意搀扶老太君的侍者散开,亲自扶着老太君往旁边走出两步,在她耳边轻语。 老太君听后,浑浊的双眼大放光芒,惊喜道:“小志...你此言当真?” 唐小志认真点头,“是的。” “哈哈哈...甚好,甚好,老身还以为...行行,来人啊,快去启奏陛下,老身也要上京。” 下一刻,老太君兴奋说道。 直接震惊了燕羽墨。 要知道,燕羽墨此前可是求了好多次,老太君就是不肯入京。 此时,也不知唐小志跟她说了些什么,竟然让她主动要求进京了。 等到侍者将苏老太君送上船后,燕羽墨与唐小志先后登船的间隙。 她才回头问道:“你跟外婆说了什么?她为何会马上改变主意?” 唐小志一笑,故作神秘,却答非所问,道:“大王想知道,不如今夜船首相约?正好,有个事情...也应该解决一下了。” 燕羽墨见他欲盖弥彰,狐疑了半分后,道:“好,那今夜子时,船首相约,不见不散。” 第157章 不如生一个吧? 众人都登船之后,龙船驶离了并州码头,重新回到返京的既定路线上。 而大王“伉俪”二人分开后,便各自返回自己的船舱。 唐小志接连收到清水河村传来的信件,一一查阅后作出指示。 燕羽墨则转入为苏老太君准备的舱室内,祖孙二人私密相谈,好不开心。 看那样子,是有说不完的话,而不用到今夜子时,恐怕大王就已经得知唐小志对老太君说的“秘密”。 风平浪静,船行无话。 到了午夜子时,水道上除了陪护的战船之外,寂静如斯。 甲板上的禁卫十步一岗,守卫森严,时刻注意着两岸的动静。 即便夜半无人,也警惕非凡。 唐小志早早就到了船首甲板,并让马户准备一张小桌案,桌上摆着一个小铜锅,准备了几道燕羽墨喜欢吃的生料,静待佳人赴约。 摒退身边的禁卫后,马户轻笑着,问了一句:“大里正,你到底跟苏家老太君说了啥,她为何会突然愿意赴京?你巧使妙计,让大王有亲近之人在侧,这回她肯定是对你大为感激了。” 唐小志却道:“你猜!” “属下猜不出来。” “屁话。你人老鬼精,虽长得像驴,脑子却比狐狸还精。说!” 马户这才呵呵笑道:“能使动一个清心寡欲的老太君,并不容易。除了那个理由,不出其二。那便是...” 但话没说完,身后就传来了两个脚步声打断了马户的话。 马户回头一望,见到燕羽墨主仆二人走来,便没了说下去的欲望,道:“人来了。还是让大王自己猜吧,属下告退。” 说完,便向后退去。 唐小志起身,转向走来的燕羽墨,微微抬手:“恭迎大王。” 燕羽墨走到他面前,目光有些闪烁,却是冷冷一哼,也不知是何意味。 反倒是身后的紫莺见到小桌案上的火锅,眼睛放光,不禁道:“哇...小铜锅,美味啊,还都是大王爱吃的生料。大王真有口福...” 说着,竟目现羡慕之色。 唐小志趁势道:“何止是大王有口福?你也可以有!紫莺,我可听说了,你幼年就开始跟着大王,情同姐妹,相信不在正式场合,她不会介意与你同台吃饭。是吧?大王。” 言外之意,竟有邀请紫莺也坐下的意思。 而在那张小桌案前,也已经准备了三副碗筷,可见唐小志准备了三人夜宵。 紫莺是燕羽墨的心腹,唐大里正要抓住大王的心,怎能放过恭维她身边的人? “这...真的吗?” 紫莺不由一喜,有些期待地望向燕羽墨,等待对方的态度。 燕羽墨瞟了她一眼,倒也应允道:“既然他准备了三副碗筷,你便一同坐下吧。” 紫莺大喜,连忙大呼“大王千岁”。 三人坐下之后。 唐小志一边往铜锅中下料,一边开口道:“夜里风寒,大王出来,怎么不戴上卑职送你的围巾?” 燕羽墨眼眸翻动,却是故作冰冷说了一句:“本王不喜欢!” 令唐小志不由一阵皱眉,她不喜欢? 一旁望着锅里,直咽口水,不住搓手的紫莺,莫名接了一句:“大王哪有不喜欢,她喜欢得很。奴婢想动一下,她都不给...” 又令燕羽墨不禁尴尬,怒瞪了她一眼。 紫莺俏皮一吐舌头,“本来嘛,平时大王不喜欢的东西,都会赏赐给奴婢。但这次居然没有啊...” 燕羽墨又瞪眼道:“你还说?信不信本王立马赐给你段白绫?” 紫莺:“大王饶命!” 唐小志笑着,动筷子往燕羽墨碗里夹了一块牛肉片,道:“大王不要怪罪,紫莺也是真性情,有样说样。而想必大王已经从老太君口中知道,早上时卑职和她说什么了吧?” 燕羽墨目现寒光,有些不满道:“不然呢?但谁允许你这么说的?” “卑职若不这么说,老太君年逾八旬,早就清心寡欲,还有什么能打动她?大王想让她入京,只能如此。不是吗?” “哼!” 燕羽墨微哼,撇过脸去,几秒后才回过头道:“那你也是说谎,本王讨厌说谎的人...” 唐小志道:“情非得已,那是善意的谎言。” “哼,善意的谎言,也是谎言。你负全责!到时候,本王看你怎么向父皇和外婆交代。按父皇的脾气,定会取你性命。外婆也会很伤心的...” 燕羽墨瞪着他。 唐小志汗颜:“额...这不就是今夜与大王相约,要商量解决的事吗?老太君年事已高,不愿多作奔波。让她入京,只能将错就错,再次声称你怀有身孕。她大喜之下,肯定想留在你身边,亲手抱抱自己的曾外孙。唯有此法,卑职也是为了大王...” “但那本就是假的,到时候去哪里要一个曾外孙给她抱?” “这...” 唐小志也是无语,语塞起来。 皇帝抵达京城之后,除了要着手准备鼓励生意,安排“发媳妇”的国策之外。 另一件首要“任务”,就是准备二人的大婚事宜,并准备让太医介入“身孕”一事。 此事,到了迫切需要寻求解决办法的时候。 但这个局,怎么解? 而紫莺身为燕羽墨的心腹,想必也已经知道“怀孕”是假,唐小志倒也没有对其忌讳。 蓦然之间,大王与君上相对无言,宛若一时难以找到解决之法。 唐小志诡计多端,处理此事,倒不能说全无办法。 只是,这需要大王的配合啊... 沉默了半晌后。 正大快朵颐的紫莺,忍不住了,直言道:“从这个谎话说出的时间,开始算起,已经过去几个月了。按理说,大王接下来要开始有肚子了,孕吐也应该越来越频繁,但大王没有。外人定会起疑,到时肯定瞒不住。” “这个假消息,虽然暂时封锁,但按陛下的性格,你俩大婚后,他肯定会迫不及待宣布。届时,还怎么瞒?还有,宫里的太医个个都是圣手,一为大王诊脉,便知真假。” 如此一言,则更让二人无语。 该怎么办呢? 顿了顿,燕羽墨愁苦之下,啐了紫莺一口,“吃东西还不能堵住你的嘴?你这么能说会道,你倒是替本王想一个办法出来啊。” 紫莺往自己嘴巴里塞进一块烫熟的鱼片,呵呵笑道:“奴婢还真有办法,你们真的生一个出来,不就行了?皆大欢喜!” 此话一出,唐小志心中惊喜,暗道:哈哈,看来没白给这个小丫鬟准备碗筷,就是要借她之口说出这点隐晦。嘿嘿,但生孩子,不是得先洞房吗? 而且洞房一次,还不一定能怀上,要无数次... 唐大里正脑中浮起了某种画面。 第158章 大王心中的如意郎君! 听到紫莺此话,燕羽墨顿然一怔,气氛变得微妙起来。 真的生一个出来? 大王俏脸不由一红,她虽然没什么恋爱的经验,也没生过孩子,但倒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在这之前,以大王对唐小志的愤恨程度,紫莺是万万不敢当面提这样的“建议”的。 但经过这半个月的相处,紫莺深刻地感受大王态度的变化,无形之间似乎对唐小志放下了很多戒心,并隐隐有一些不再排斥的迹象。 尤其是在那一幕“手摘明月”之后,大王似乎有所心动,甚至已经不再以“狗贼”称呼唐小志。 这才敢大胆地提出这样的建议,而自唐小志以怀孕的谎言,诱使苏老太君入京之后,要想解决这个危机,好像就真的只有这个办法了。 “死丫头,你胡说什么?你是不是找打,谁让你胡言乱语了?多嘴...” 顿了顿,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大王羞涩地嗔怒着,佯装扬起手要打。 紫莺赶忙一副惊恐的样子,握住她的手,却是笑道:“好大王,你真的忍心打奴婢吗?你知道奴婢说的,确实是一个解决之道,不是吗?嘻嘻...” “你...” 燕羽墨佯怒着,微微侧眼瞄了一下唐小志此时的脸色,见到他也正满脸笑意的看过来,不由就更羞了。 “什么叫这也是一个解决之道?哼,你当生孩子是去市场买菜吗?说要就要?实在不行,本王自会去跟父皇解释。父皇素来宠我,料想也不会多加责怪。要怪...就怪本王一人好了,本王确有欺君之嫌,当时就应该跟父皇说清楚的...” 她幽幽说道,暗自低着头,不再去接触唐小志的目光,就像个自说自话的淑女。 紫莺却忽然呵呵一笑,“啊?让陛下只怪大王一人吗?哎呀,也不知道谁之前说,要好好整治某个奸贼呢...怎么现在就只怪你一人了呢?真是好奇怪啊。” 很明显,紫莺是在故意取笑。 大王之前可没少在她面前扬言要如何炮制唐小志,甚至想回京之后就故作“小产”,让唐小志这个君上负上一个照顾不周之罪,借皇帝之手除去唐小志。 可现在,话锋突然变了,大王居然说只让皇帝责怪她一人,可谓是想法一时天地之别。 大王与君上此前水火不容,此番潜移默化间竟似有了私相维护的举动。 “死丫头,你还继续说是吧?好,回京之后,本王就把你嫁了...就嫁给守城的老卒!” 她羞红着脸,却不忘威胁道。 而紫莺明知燕羽墨是玩笑话,便故作惊喜道:“真的吗?守城的老卒有什么不好?奴婢很喜欢呀,但奴婢要是遵旨嫁给老卒,大王是不是就愿意生一个大胖小子出来?” 燕羽墨一呆,“你...三句不离生孩子是吗?看来你真的是恨嫁了,那就不必等回京了。本王现在就把你嫁了,就嫁给...你!” 她说着话,突然指向了一旁的马户,接道:“就嫁给马户!还有,你这么喜欢生孩子,日后必须和马户生八个小孩。否则,流放西北牧羊。” 一旁本充耳不闻身外事的马户,顿时眼前一亮,惊喜道:“大王此言当真?马户却之不恭啊...” 要知道,能身为大王的贴身侍女,紫莺倒也是要身材有身材,有样貌有样貌的美女。 如此佳人儿,莫说是马户,就连唐小志当初见了,都不免动心。 令紫莺大惊不已,回头看了看马户那张驴脸一眼,差点没倒吐一口鲜血,震惊道:“大王饶命啊...” 小妮子这回是真的怕了,那战战兢兢的样子,使得燕羽墨不由掩嘴偷笑。 唐小志见此,适时插嘴道:“哈哈,好了。紫莺,大王饭后喜欢吃樱桃,你去看看船上还有没有储备,去取些过来。” 紫莺听此,知道是唐小志在给她解围,赶忙点头如拨鼓道:“是,君上,奴婢这就去取。” 说完,人已跑了老远。 而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令大王和君上不禁脸色微妙。 紫莺身为大王的心腹侍女,素来以大王的意志马首是瞻。 此前因为燕羽墨对唐小志颇有敌对之心,紫莺称呼他时,都是直呼其名,绝不会表现出好脸色。 这一回,竟乖巧听话,还当着燕羽墨的面喊了一声“君上”,又怎能不让人感到微妙? 最最奇妙的一点是,大王居然也没有觉得逆耳,也没有反对这样的称呼。 唐小志笑了笑,动筷子从铜锅中夹起一只大虾,放到碗中剥起皮来,边动作边道:“大王别怪紫莺多嘴,这个事情确实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回京之后,除了要操办大婚之事,陛下也会着手让我落实官媒之事,鼓励臣民多生多育。” “而你...自然也要开始接受太医的照顾,这个谎言并不能瞒太久了。” 燕羽墨眉目轻蹙,看着唐小志手中剥虾的动作,略微沉默后,才道:“本王知道,但不是说了吗?我自会去跟父皇解释,此事你不用担心,父皇不会迁怒于任何人。” “大王真有如此把握,陛下不会迁怒?” 唐小志浅笑着,抬眼深情望着她,将剥好的虾肉,去了虾线后,才夹到燕羽墨碗中,接道:“好,且先认为陛下不会迁怒。但大王可考虑过另外一个人?” 燕羽墨有些意外,原以为唐小志剥虾是自己要吃,但当她看到最后竟是放到自己碗中时,不免心中一暖。 他真暖心,居然为本王剥虾... 有时候看似平常一个举动,却能看出一个人本质。 大王的俏脸又不觉红了起来,低头道:“谁?” 说完,就迫不及待地动筷夹起那块虾肉放入嘴中,咀嚼了许久都不忍吞下,宛若能嚼出蜂蜜来,甜蜜之色。 唐小志见此,暗自一笑,心中笑了一句“小傻瓜”后,又夹起一只虾剥了起来,道:“大王忘了外婆吗?她若知道我是为了哄骗她入京,而杜撰出你怀有身孕的谎话,肯定会很伤心的。” 燕羽墨听了,这才后知后觉。 此前因为沉浸在唐小志的暖心之举中,却是忘了苏老太君这一茬。 老太君年事已高,本该留守并州家中静养。 却因为燕羽墨的“坚持”和唐小志的善意谎言,不惜舟车劳顿,也要离乡入京陪伴左右。 其目的不外乎只有一个,那就是想在有生之年,看到燕羽墨大婚并抱抱那还未出生的曾外孙。 这要是知道一切都是虚幻假话,定会失望至极,黯然神伤,甚至会因此抑郁卧床。 “那怎么办?本王倒是一时忘记了外婆这个因素...” 她略有担忧地说着话,蓦然向唐小志投来一眼埋怨的眼神,接道:“都是你的错。你就不该为了哄骗外婆进京,而出此主意。早知道这样,本王宁愿让外婆留在并州...” 话中虽有些许悔意和埋怨的意味,但她却也不显过多的尖锐。 “卑职见大王难舍与亲人分别,不忍大王伤心,所以就自作主张,出此主意了。说起来,确实也是卑职考虑不周,大王应该责怪。” 唐小志温和地说道。 但话说完,燕羽墨却提不起一丝责怪的意思,喃喃道:“算了。事已至此,怪谁都没用。但你平时不是诡计多端吗?你想个主意出来,好好化解此事。本王既不要父皇怪罪,也不想让外婆伤心。” 唐小志幽幽皱眉,失笑道:“大王明鉴。若是其他事,卑职或许会有多种斡旋的办法。但此事...若一味取巧,只会越圆越糟。圆一个谎话,需要无数个谎话来支持,这只会陷入恶性循环。再者,怀胎十月就得临盆。又能瞒多久?” “你的意思是没有办法了?” 大王惊道。 唐小志放下手中动作,道:“也不是没有。紫莺所说的那个方法就可以,顶多孩子不能按时降生,但有的是办法去圆...” 他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竟想暗指让大王配合,真的生个孩子出来。 燕羽墨愕然,含羞带怒,道:“你...你无耻,想什么呢...本王才不要...” 唐小志见此,故意露出一抹神伤,暗地里却在继续施加攻势道:“大王不愿意...是看不上卑职吗?其实,大王应该知道卑职的心意。” 燕羽墨脸色忽变,闪烁不止,俨然没了大明王的威严沉稳,声如蚊蝇,道:“本王知道你什么心意...你孟浪!你与本王心目中的如意郎君还差得远...” “哦?那大王心目中的如意郎君是什么样的?” “哼,他当是文武双全,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朝可辅政天子,匡扶社稷;下野可为民请命,刚正不阿的盖世英雄!他不需要貌冠如玉,声名显赫,但必须身有担当,胸怀家国天下,不失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燕羽墨说着,起身立于船舷,手扶栏杆,望着滔滔江水,满眼憧憬之色。 每个女孩子心中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英雄”,但却不一定都是守在自己身边的人。 就好比男人心中都有一个女神,但这个女神却不一定是自己的爱人一样。 唐小志也起身走了过去,就站在他身侧,怅然道:“原来如此...如果大王遇到这样一个人,肯定是愿意为他生一个大胖娃娃出来了?” 燕羽墨几乎不假思索就回道:“对,没错。” “可惜了。卑职自认为并不是那样的英雄,不瞒大王,卑职胸无大志,就只想偏安一隅,做一个没心没肺的奸商。腰缠万贯,窃玉偷香,哪管你天不下雨,还是洪灾泛滥?我自己过得舒服,就四海升平。天下何人为君,何人愁苦,与我何由?” 他轻笑着,看似有那么一点吊儿郎当。 燕羽墨一听,肃然错愕,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你...你当真是有此想法?” 身为大王君上,未来幽都五十县的半个主人,他怎能有此肤浅的想法? 唐小志却点头道:“没错,就是这样。” 燕羽墨莫名怒了,眼中的温和柔情瞬间消失,又恢复了那个冷如冰霜的大王之色,冷冷道:“好,既是如此,本王亦无话可说。人各有志,无可厚非。孩子之事...你不必再插手了,本王自会处理。” “你我本就是逢场作戏,当不得真。但戏要演完,回京之后,本王自会找个借口让你离开,大婚不必举行了。你回你的清水河村,此后你我不必再见。你赠予本王的东西,本王亦会全数退回。” 说完,就立马甩袖离开,面色暗沉至极,连看都不再看唐小志一眼。 人心中的偶像都是虚幻的,但现实中却有着诸多使人敬佩的英雄。 如镇守边关的大将,悬壶济世的名医,为万民求福祉的清官,乃至默默无闻,却勤恳付出的平民百姓。 但这些人都不尽完美,却有着堪为英雄的本质。 大王只不过想要自己的身边人,能有远大的理想,英雄的气概,不求完美。 但他却说,自己只想偏安一隅,不闻天下事。 既成了大王君上,又岂容你两耳不闻窗外事? 大王失望至极,感觉自己终究是错看了唐小志。 而就在燕羽墨转身离开之际,还没走出两步,忽然就被一个大手抓住手腕,往后一拉。 另一只手则温柔地扶住他的腰肢,将她贴到近前,相隔咫尺。 大王一惊,难以想到唐小志会突然出手拉住她,此时不免有些微怒,道:“你干嘛?放开本王。” 说着,便去掰开唐小志放在她腰上的手。 这一回,唐大里正却铁臂在前,任由她怎么掰都掰不掉。 “大王,卑职还没有说完,你就这么急着走?” “哼,你还想说什么?你想偏安一隅,本王成全你!” “大王当真以为,我会如此?卑职若真想那样,当初便不会主动赈济蝗灾,不会远赴灵州,不会受命于陛下。更不会有现在的铁轨枢纽计划,更不会做这个君上!” “你...那你什么意思?” “卑职接下来想说的是,卑职虽然无法成为大王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如意郎君,但既心悦于大王,就当爱大王之所爱,恶大王之所恶,彼此扶持,相濡以沫。努力变成大王心目中的英雄,此生相守,不离不弃。如此而已!” 他正色说道,毫无半点平时的嬉皮笑脸,“是!没有遇到大王之前,卑职确实只想偏安一隅,没心没肺的活着。但遇见大王之后,大王偷入我心,令卑职魂牵梦绕,食不安寝。” “虽当中颇有误会,让卑职与大王差点反目。不过,在卑职内心深处...大王一直是最完美的女孩。清水河村蹴鞠馆外,当时卑职所言并非虚假,不管你是墨小姐,还是燕羽墨,卑职对你都是心悦如初见。” “卑职不能保证一定能成为大王心目中的如意郎君,但绝对会是永远守在大王身边的最后一人,永不相弃。除非,我死了。” “纵然是死了,我的魂魄...” 唐小志越说越真挚,还想继续自己的“深情”,却蓦然被大王用手轻轻挡住了嘴巴,而后就看见一个娇羞的小女子浅浅羞涩道:“行了,别说了。你说的真心的吗?真心就好,但话说得再好,都不如你以后的行动...” “你莫要欺骗本王...还有,谁偷入你心了,你真肉麻...讨厌...” 唐小志见在自己的一通深情之下,大王从一个执掌幽都万民的威严藩王,变作了一个娇羞温婉的小女子,心中大呼有戏。 行了吗? 这样就行了吗? 那好,这时候怎能不来了一个深情拥吻? 一念至此,这个“狗贼”竟挑起了大王的下巴,而后歪着头吻了过去。 第159章 月下之吻! 这时候的大王,整个身体都酥麻了,仿佛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僵硬了一般。 怎么办? 他要亲过来了...砰砰...嘴对嘴亲的感觉是怎么样的? 砰砰...这还是本王的初吻... 大王脑中一团乱麻,胡思乱想之余,心跳加速。 而唐小志一手拉着她,一手搂住她的纤腰,姿势暧昧,周围的空气似乎都被“染”成了粉红色。 直令马户和不远处的禁卫很识时务地转过身去,悄悄远离。 在这种状态下,谁要是打扰了君上,君上可能会立马杀人。 但他的嘴还没碰上她的唇,却忽然感觉胸口被两团“梅花”顶了一下,不由迟滞了数秒。 额...不好,大王胸前太大了...竟被隔了一下,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大里正低头一瞄,见鸿沟似海,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气血翻腾。 有时候世事就是如此奇妙,有些机遇就在一瞬之间,稍纵即逝。 就在这间隙之间,大王似乎回过神来,身形微颤道:“你...你要干嘛啊?正说话,你凑那么近作甚?本王听得见,你还歪着头...” 她说着说着,脸红得像猴子的屁股。 她当然知道唐小志这样子想干嘛,但女子的矜持却不能让她保持沉默,至少得委婉些。 唐小志心中惊喜,大王不反抗,说明是愿意啊。 俨然是个拿下她的大好时机,情况良好的话,也许等下就可以走进她的舱室,然后... 机不可失! 心中如此念叨,唐小志厚着脸皮说道:“没事,大王不用紧张。与人交流贵在真诚,正所谓将心比心,卑职只是想让我们的心更贴近一点。绝无其他的意思,大王千万别误会...” 说着,身体又很自然的贴近了燕羽墨一些,那样子简直已经贴在一起。 将心比心嘛,不挨着怎么比? “但你靠得也太近了,本王有点透不过气...” “啊?大王气短?此事可大可小,快,让卑职为你人工呼吸。刻不容缓!” “...” 说完,那嘴巴又即将要吻上去。 同时,搂在燕羽墨腰上的手也没有闲着,竟似“毒蛇”般缓缓游动,悄悄向下... 就在即将一吻时,却突听啪的一声,某只咸猪手被抓住。 燕羽墨稍感紧张的声音传来:“等等,你比心就比心,你的手...乱动什么?真讨厌...” 而与此同时,若不是大王动作迅捷,君上的手已经“游”到了凤臀上。 如此一言,令唐小志一呆,尴尬道:“额...江上蚊虫多,我想为大王驱赶而已。大王不会误会吧?” 他丝毫不带害臊的空口胡说道,也不怕天空突然打雷。 “你...胡说八道,明明是你别有用心。还说什么拍蚊虫...不许你的手往下!” “卑职遵命。” 他露出一脸正色,说得极为正经。 心中却在暗道:哦,不给往下?好,那我往上总该可以吧? 于是,便轻轻一笑,“大王气短,此症不容忽视。依卑职之间,唯人工呼吸此法可解。让卑职为大王缓解症状吧,大王要是紧张可闭眼。” 说话之间,嘴又要亲过去。 手也没闲着,竟想突袭往上,勇攀高峰。 只是,可能还是满了一些。 瞬息之间,又被大王给抓住了,“你又干嘛?你的手别乱动,本王说了。” 令唐小志黯然一呆。 他三次想出手“一吻定情”,闪电战拿下大王,却三次被阻断,未免有些小小的失望。 而大王看似接受眼下这暧昧的一幕,实则内心极为保守,不肯让唐小志轻易得到。 “你快走开!” 下一刻,大王扭动了一下身躯,轻轻推了唐小志一把。 而后,就想转身离开。 唐小志愣住,内心却极为“不忿”。 尼玛! 这都箭在弦上了,难道要拉空响? 不行! 今夜就是冒着被打一顿的风险,老子也要亲一口! 如是想到。 唐大里正心中一横,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立马又拉回了燕羽墨。 这一回,他采取了一种“强硬”的态势,宛若霸总上身,又似龙王降世的气势。 将燕羽墨“壁咚”在靠近船首的一根桅杆上,而后贴身上去,正襟道:“大王,卑职不瞒了。其实,卑职就是想亲你一口。” 说完,闪电吻了上去,比迅雷还快。 啵! 并非一触即离,而是长长的湿吻。 既然是冒险夺吻,亲一下也有被打的风险,亲一会儿恐怕也一样。 那为什么不亲久一点? 唐小志心中如此取胜,竟然伸了舌头... 好贱! 他这一系列动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丝毫没有想之前一样酝酿。 燕羽墨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发现自己被“强吻”了。 而那种初次亲吻的感觉,甚为奇妙,难以言表。 如果说当唐小志抱住她时,她只是感到稍稍的酥麻。 那么一吻之后,就好比瞬间抽走了她全身的力气,身体逐渐软麻,柔弱无骨,像是触电一般,先是僵硬,而后不知所措。 这就是初吻的感觉吗? 怪不得书中说,只可意味而不可言传! 被吻了十几秒钟后,大王总算了脑回路正常,瞳孔瞬间放大,赶忙用手推开唐小志,却发现自己使不上气力,呼吸越发的沉重起来,胸口一股难以扑灭的灼热感。 如火在烧,又似大江奔流,汹涌澎湃。 她下意识用粉拳轻打着唐小志,口中“呜呜”着,表示着自己的不满。 但唐小志这“狗贼”一旦得手,便如饿虎扑食,岂会轻易放开? 渐渐地,大王的捶打动作居然越来越小,越来越弱。 到最后,俨然变作了紧紧抓住唐小志的臂膀,不再“反抗”,空余沉重的呼吸声。 大约几分钟之后。 唐小志终于挪开了嘴巴,而后幽幽笑了起来,假意咳嗽了一声,“咳咳,大王的气短好些了吗?如果不好,卑职还可继续,一切为了大王...” 而此时的样子,看起来似乎更加气短了。 仿佛透不过气来,两手按在胸口上,既惊又羞地看着唐小志,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 “你...你...你对本王...做了什么...” 她连说话都像是“中毒”一般断续,脸色变幻不止,却怎么看都看不出任何一丝恼怒,甚为惊奇。 当一个女人潜移默化间接受你的拥吻时,再粗暴的动作,都只会变成是温柔。 而她若不愿意,你就是看一眼,她都会觉得是猥亵。 这便是所谓的情人眼里。 此时,那一轮圆月正当空。 都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看来没错。 皎洁之下,唐小志笑着,缓缓牵起她无处安放的手。 第160章 说错话了? “大王。” 他握着她的手,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极度温情的人物,接道:“大王恕罪,卑职情难自禁,失手一亲大王芳泽,贼该万死。还请大王责罚...” 他说得倒是宾至有理,一副认错的表情。 而大王浅浅之间,竟也有附和,又哪来的责怪之心? 当你能亲上一个女人的嘴时,不可否认,你距离“全垒打”已经过了半线。 当然,要是你花了钱去找...又另当别论。 燕羽墨羞涩难当,愣是提不起一丝狠劲,像一只失了魂的小白兔杵在那里,左右都是脸红。 而手上传来他掌心的温度,又是如此的温存感触。 这刹那间,大王俨然将对眼前这个男人的恨意,抛到了九霄云外。 愣了片刻,大王才断续说道:“你...大胆...以后不许你这样了...” 唐小志闻言,心中更是大喜。 啊? 还有下次? 那太好了,好苗头! 看来,今夜直接得手,也不是不可能。 如是想到,唐小志想入非非,脑中尽是粉色的爱心在飘荡。 “谢大王宽恕,卑职下次肯定不会那么突兀,大王放心。” “你...谁说你能有下次了...你无赖,本王不和你说了,本王要回房休息,紫莺...” 听到唐小志口中的“下次”,她浑身一颤,脑中似乎又闪过了刚才那酥麻的一刻,感觉自己要是继续留在这里,恐怕今夜会彻底沦陷在他的柔情中。 于是,便立马想喊紫莺前来。 但唐小志却又立马将她拥入怀中,紧紧抱着,道:“叫紫莺干嘛?卑职还有千言万语没说呢!紫莺去取樱桃了,片刻便回。” 而事实却是,在二人一吻之际,马户这货已然感觉到大里正今夜想放大招,早就自行前去拖住紫莺。 换言之,紫莺这次去取水果,一时半会儿肯定回不来。 大王似乎陷入了“孤军奋战”的境地,失去了后援。 这样的情况之下,大王这个连初恋都没有谈过的“水鱼”,肯定难以逃脱虎口。 再者,以马户的机灵劲儿,保不准等下就会上酒。 上酒意味着什么? 或许就只有某些人能通透。 “大王,时候尚早,不如我们过去再坐坐吧?正好等等紫莺回来,你若累了,咱们吃点樱桃水果就回去休息,如何?” 他笑嘻嘻地说道。 脸皮有三寸钢板那么厚,他们相约于子时,本就是午夜十分。 而他居然还说时候尚早? 燕羽墨心里正乱着,欠缺思考能力,只能“习惯性”地含羞点头。 回到小桌前坐下。 大王显然变得拘谨了不少,总是低着头,不敢像之前一样去正视唐小志的目光。 这本是人之常情,就好比你没有表白之前,与私下喜欢的女孩吃饭时不会觉得尴尬或者不好意思。 但若一旦发生了某些突飞猛进的事情后,反而会瞬间觉得有些不自然。 只是这种“不自然”,并不会存在太久,但它必然存在。 “大王还饿吗?卑职再给你烫一些肉片吃?” 唐小志尽显关怀道。 燕羽墨此时即便是饿,嘴里也说不出“饿”来,幽幽摇头。 似乎在极力消化着,刚才一吻所带来的震撼。 他也太热情了,太贪婪了,本王的唇都快被他咬破了。 真坏... 他怎么能这样呢? 为什么不能等到大婚以后?是本王太有魅力了,所以他情不自禁? 她羞羞的,在心中为唐小志的孟浪之举寻求着解释,却丝毫没有往坏处想。 可见,大里正这半月来的“舔狗”白月光行动,成效斐然。 不过无可否认,大王虽说之前对他恨之入骨,但实则内心还是对他有一点点的好感在,否则他恐怕难以成事。 而早在清水河村时,若没有周成龙的那次自作主张,或许大王会沦陷得更快。 毕竟,大里正在没有穿越之前,在野鸡大学里可是出了名的“摧花”高手。 其战果,甚至可染指到高出自己几届的学姐身上,当时便是宿舍的深情大师。 “哦,那大王休息一下,卑职倒是有些饿了。” 唐小志说完,便自顾动手涮肉起来。 不时与燕羽墨轻语两句,缓解她此时紧张羞涩的心情。 等到锅里的黄喉滚熟之后,果不其然,马户这厮当真是上了一壶好酒过来,笑嘻嘻道:“启禀大王、君上。今夜良宵,二位可要把酒一杯?” 唐小志自然是求之不得,先喝上两盅,待微醺时刻,意乱情迷之间隙,岂非.... 嘿嘿! 大里正的小心思在盘算着,已经迫不及待要让马户放下酒壶,但仍是先问了燕羽墨一句,“大王可有心思与卑职喝一杯?” 燕羽墨微微抬眼,见到唐小志那炙热的眼神,本是想拒绝的,但不知为何却稀里糊涂的“嗯”了一声。 唐小志大喜,赶忙示意马户为二人倒了一杯酒,并迅速离开。 马户鬼精,也并没有拖泥带水,倒酒之后闪身离开。 唐小志浅笑着,端起酒杯,“大王,卑职敬你一杯,先干为敬。” 言尽,便也一口饮尽。 燕羽墨神色终是恢复了正常,也举起杯子,以长袖遮面,同样干了。 正在这时,却听见唐小志“哎呀”了一声,而后捂着嘴巴道:“哎呀,好辣。” 燕羽墨放下酒杯,皱眉道:“好辣?是这酒太烈了吗?不如让人换一换?” 唐小志摆手道:“这酒本身不算辣,但刚才一吻,可能有些剧烈,嘴唇擦破了点皮。碰到酒水,所以感觉有点辣。” 燕羽墨这才恍然大悟,而听他说起刚才一吻,又不觉脸红起来。 说到这里,若没有唐小志接下来的那句调侃之言,或许今夜良宵,就真的是良宵了。 然而... 下一秒,这货鬼使神差般故意延伸,解释道:“可能是因为大王是初吻,不太熟练,所以咬伤了卑职...但不要紧,卑职皮糙肉厚,不怕咬。嘿嘿!” 燕羽墨俏脸一嗔,埋怨了一句,“你...说什么呢?难道就不能是你不熟练,先咬的我吗?本王也被你咬破嘴唇了...” 而后,低头含羞。 唐小志呵呵一笑。 听她这么一说,深情大师的执拗一上来,就习惯性的解释:“那不会!肯定是大王不熟练,卑职可是有经验的。不信,咱再来试试...” 本只是略微调侃的一句话,唐小志并未多想。 但听在燕羽墨耳朵里,却似乎让她猛然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脸色继而变冷,重重将酒杯放到桌上,阴沉道:“是啊,你不说本王都忘记了,你确实很有经验啊。哼!” 如此一言,令唐小志顿感错愕。 怎么回事? 难道我说错话了吗? 她想到了什么? 第161章 醋意! 唐小志微微汗颜,见到燕羽墨冷面,惊讶道:“大王,这是何出此言啊?” 燕羽墨眼里的柔情和羞涩尽去,正色道:“为何有此一言,你不知道吗?哼,也不知道是谁...在本王的招亲会上与人亲吻!对啊,你是从那时候学来的技巧,对吧?所以你指责本王咬伤了你?” 她说完话,便撇过脸去,一副气呼呼的样子,浑身不舒服。 唐小志这才恍然大悟,瞬间呆滞,心中咒骂了自己一句。 这好说不说,提这茬干嘛? 岂非是作死? 大王已经在软化,态度极度温和,只需稍加温柔以待,今夜策马奔腾都不在话下。 多什么嘴去谈谁咬伤谁? 刚才那种状态下,应该忍着,绝口不提今夜以外的事。 真是失策啊。 唐大里正后悔不已,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 大王可是守身如玉,至今还留着守宫砂,连初吻才刚刚破掉,最是忌讳自己的对象“不忠”。 尤其是在态度正暧昧的时候,想起令自己不爽的事情,是最为“致命”的。 而燕羽墨此时这样的脸色,无疑是有些不快,吃醋了, 但她并没有马上翻脸,只是吃醋,就说明还有斡旋的余地。 顿了顿,唐小志赶忙道:“大王,这...你知道卑职绝非有刻意责怪的意思。是卑职愚笨,说错话了。卑职罚酒三杯可好?” 说完,也不废话,连倒了三杯酒,立刻饮尽。 燕羽墨却看似不理,实则也用眼角余光偷瞄着他,心中却暗道:哼!本王第一次与人亲密,当然是这个样子。难道本王要技艺超群,你才开心?那岂非是说,本王有过很多经验? 你喜欢有很多经验的? 你亲白小露时,她没有咬破你的嘴,说明她可能阅人无数,你还傻乎乎的?真是笨蛋,傻子!恨死你!早知道,本王就不给你碰! 她越想越气,就连唐小志自罚了三杯酒,也无法使她气顺一点。 冷冷微哼后,就要起身道:“你不必如此,若真喜欢她,你就去找她好了。本王才不稀罕你,反正她也是你的妻子,不是吗?本王累了,没心思陪你。你跪安,然后滚!” 唐小志赶忙拦住她,这要是放走了大王,这半个月以来的努力,就算白费了。 “大王留步,卑职真不是那个意思。卑职与白小露只是逢场作戏,私下绝无情意。即便小有交情,也还未上升到男女之情的阶段,请大王一定要相信我。至于卑职为何会答应她,陛下又为何要委屈大王,让她做卑职的平妻。当中缘由,大王聪慧,不会不知。” “哼。你说得真好听!逢场作戏,你用当众吻她?没有上升到男女之情,你能当着百官的面,让她喊你夫君。真不要脸!恨死你们两个!” 她跺着脚说道,刚才对唐小志产生多少情愫,现在就有多“恨”他。 那满脸愤怒之色,恐怕能生撕野狼。 当一个女人因为另一个女人吃醋时,她们会化身恶魔,变得“心狠手辣”。 “走开!本王要回舱,别拦着。你喜欢可以去找你的白小露,她就在后面的另一条船上,要不要本王为你安排驳船去找她?” “大王,你别生气。不管卑职与白小露怎么样,心中始终是你第一位啊。” “第一位?不是唯一吗?这么说来,你是心中有她了?浑蛋,本王需要和她白小露共分一个男人?她算什么东西?滚!” “啊?不是...大王,不是这个意思...” 唐小志大惊,感觉在一个吃了醋,正在气头上的女人面前,自己说什么都是错的。 “你不让开,是吧?” “不让,大王答应卑职不生气,卑职就让开。” “好。本王不走,你走!快滚。本王现在不想看见你。” 说完,便转过身去。 唐小志愕然,冷汗连连。 这才刚刚设法缓和起来的一丝关系,要是被这无心的一句话给“造”没了,那日后可就再难靠近大王身边了。 更迫切的是,这假怀孕的事,可拖不了多久。 如果不能尽快将大王拿下,弄出个真“有孕”出来,一到京城事情败露,恐怕明年今日就是他的死期。 深知此事的后果,唐小志痛定思痛,决心今夜在大王没有消气之前,是铁定不能让她离开。 但用什么办法留住她呢? 苦思了片刻,大里正仍是愁眉莫展。 大王却已经在催促:“你还不滚,一定要让本王出手将你打跑?” 而一听“打跑”这两个字,唐小志蓦然灵机一动,暗道:对呀,这时候就得少说话,多认错。最好能让她打一顿消气,死皮赖脸拖着她。 女人都是心软,哄人也得需要耐心和毅力,百折不挠之气! 想到这里,唐小志更加坚定的拦住她。 非但是拦住她,还走过去拉住她的衣襟,状若悔过,道:“大王,卑职已知错。我发誓再也不会发生类似之事,卑职得大王,既得天下。其余人都是渣渣,卑职唯大王一人吾往矣!” “少作乖张,本王不会轻易原谅你。放开!” “不放!” “你敢不放?” “敢!” “信不信我打你!” “信!你打吧!打得越疼越好,俗话不是说了吗?打是疼,骂是爱。大王肯打我,是爱我!打吧!我看看大王爱我有多深!” “你...你还真是不要脸...” “要脸干嘛?我要大王!” “你...你别不害臊。” “害臊是什么东西?能吃吗?大王。” “无赖!” “好称谓啊,大王,以后卑职就是你石榴裙下的无赖了,行不行?” “...” 不得不说的是,唐大里正耍无赖的本事也是绝顶。 二人一个要走,一个便拦住。 一个要留下,一个便驱赶,相互“斗嘴”着,渐渐地竟相视而笑起来。 末了。 燕羽墨忽然脸色一收,一手抓过唐小志的衣领,郑重而又稍带羞涩地质问道:“以后,你还敢跟白小露那贱人苟且吗?本王要你发誓,不许你私下见她!即便她入了我王府,你也不能随便去见她。” 唐小志一听,心中大为汗颜。 贱人? 大王竟直呼白小露贱人? 看来他还是低估了女人之间的醋意... 在这之前,大王虽说与白小露没多少交集,但也还不算有什么仇怨。 白小露甚至差点成了她的大嫂,本应存在一丝尊重的。 但在“大嫂”的可能性全无后,大王因她而生醋意,竟直呼其贱人... 可谓是令人大跌眼镜。 对此,唐大里正虽有所保留,但并不会蠢到这时候去给大王模棱两可的答案。 便回道:“卑职发誓,唯大王马首是瞻。大王让我向东,我绝对不向西!” 燕羽墨这才稍稍满意,“算你识趣!父皇准她入王府,不过是忌惮白凌峰在朝中的影响力。但她白小露算什么东西,她成不了本王的大嫂,本王何须对她客气?” “只要她入我王府,本王日后有的是机会让她分清主次!什么幽都第一才女?本王才是幽都的主宰!哼!” 唐小志听后,捏了一把汗。 这两个女人都不是省油的灯啊,要真是同住一个屋檐下,又相互敌对,岂非会闹翻天? 看得出来,白小露可不是那种因为门户之差,就甘愿任人宰割的主儿。 此女性情内敛,颇有手段,绝非如表面那般柔弱。 到了京都之后。 那一栋高墙深院的九公主府内,恐怕免不了要上演一场如宫斗般的戏码。 第162章 再临清水河村! 另一边厢。 龙船后方五里处的江面上,一艘巨型客船上,同样深夜不眠的还有两人。 那便是白凌峰与白小露两爷孙。 此时,在客舱最上层的一间雅室里。 侍者皆被屏退,白凌峰站在一扇舷窗前,望着窗外如墨的黑暗,道:“露儿,现在只有我们爷孙二人在,诸事不避。日后,你作何打算?” 身旁的白小露轻盈一笑,道:“祖父为何有此一问?” “你明知道祖父想说什么,又何必多此一问?祖父老了,再过两年便到了告老还乡的年纪,不得不下野。而我一旦下野,白家在朝中的影响力必然大打折扣。你父亲和你那几个叔叔又还未成气候,祖父是寝食难安啊。” “只是因为此事?那祖父大可放心,你位极人臣,极具威望,即便到了年纪下野,想必陛下也不会轻易放你离开。而白家门生遍布天下,纵然太师之位易主,也无人能轻易撼动我们的地位。” “呵呵。” 白凌峰忽然苦笑了两声,“若是在一个月之前,或许是会如此,但现在就不一定了。” 白小露诧异道:“为何?” “祖父本想将你嫁给大皇子,大皇子乃嫡长子,按陛下的性格,必会册封他为储君。想着,到时即便祖父下野了,也有当朝储君庇佑,我白家仍是根深蒂固。但你...拒绝接受大皇子,打乱了这个计划。” “要寻求储君的庇护,又岂止有联姻这条路可走?理论上立嫡立长,大皇子会成储君,但其实并不尽然。他仍需要朝臣的拥护和支持,以我们白家现在的底蕴,即使没有我去联姻,大皇子也会设法拉拢我们。” “对。但现在情况变了。你设计拒绝与大皇子成亲之后,祖父曾想过用小霜去代替你的位置,和大皇子联姻。大皇子也甚为满意,但陛下却拒绝了。而且还选了一个我们白家仇人的女儿做大皇子妃,你可知这意味着什么?” 白小露深深皱眉道:“祖父的意思是...陛下有意针对?想用忠义伯凌尚威来制衡我们白家?” 白凌峰点头道:“没错。凌尚威是什么身份,你是知道的。他的女儿若成了太子妃,未来的皇后,那我们白家必遭大难。如今这个朝局,与我们十分不利。祖父下野之后,若无人庇护,白家将何去何从?” 说到这里,白凌峰悍然叹了一口气,深思之色,又颇显忧心忡忡。 白小露似乎也预感到了一丝危机,沉默了片刻后,凝重道:“那祖父想让露儿如何帮忙?” 白凌峰苦笑道:“帮忙?你素来不理会家中琐事,又不喜官场之事,能帮上什么忙?罢了,祖父再从长计议吧。” 白小露却道:“祖父是觉得露儿没用?你忘了我现在是什么身份?” “你的身份?什么意思?” “祖父觉得唐小志此人如何?” “此人颇具圆滑,又不无狡诈,且文采上佳,营商有道,倒也算是个奇人也。但终究是个粗鄙的商贾出身,上不了台面。只是,你提他干嘛?” “祖父忘了?露儿现在是他的君上夫人。” “那又如何?名为君上夫人,其实也不过是个摆设,有大王在,始终会压你一头。你不会想用这个唐小志来做我白家日后的靠山吧?” “有何不可?祖父觉得他上不了台面,露儿却觉此子非池中物,日后必成大器。他如何不能成为我白家的新靠山?祖父若亲眼到过他那个清水河村,必然不会有此评价。” “哦?清水河村?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白小露轻轻一笑,却略显神秘道:“百闻不如一见,祖父若感兴趣,不如设法让陛下先转道清水河村看看,再回京?反正走水路是顺道的,停停而已。” 白凌峰眉目一闪道:“你有什么打算?” 白小露收起了乖巧的模样,露出一抹深不可测的神色,道:“得祖父与众叔伯父多年栽培,既然白家有所危机,露儿自然责无旁贷。白家的新靠山不必是唐小志,但可以是我!但在此之前,我需要用到唐小志和这个君上夫人的身份。” “这...那大王那边?” “大王?祖父觉得露儿比不过大王?” “...” 爷孙二人相互交谈着,脸上蓦然浮起了一抹黠笑。 翌日中午。 船队在沿途停靠休整的间隙,白小露爷孙二人带着一本拜帖,登上龙船求见皇帝。 舱室中。 燕云天坐在主位上,手里看着奏折,说道:“白爱卿因何事求见啊?” 白凌峰弯着老腰,双手呈上拜帖道:“回陛下,老臣受百官所托前来给大王和君上送拜帖。” 燕云天闻言,放下手中的奏折,诧异道:“拜帖?什么拜帖?你要给墨儿和唐小志送拜帖,来找朕作甚?” “因为此时关乎回京的行程,故而需要得到陛下准许。” “你说!” “百官听闻君上出自清水县人,本是清水河村的五里正。三年来,励精图治,将清水河村打造成了一个当地驰名的世外桃源,颇具繁华,令人趋之若鹜。故此,趁着路过的间隙,想经水路入村看看。特来请旨恩准。” “哦?” 燕云天顿时来了兴趣,“你们也想去看看?也好,就顺道让你们多长长见识吧,不得不说的是,那地方确实奇妙。朕上次莅临,还未能走完全部。正好也想再去看看,来人,去把君上叫来。” “是!” 舱门口的传旨太监随即离去。 而此时的唐小志仍在舱中沉睡,昨夜一通死皮赖脸,总算是把大王的情绪稳定了下来,但想要直接“上马”,倒是没戏了。 得到太监的传旨后,他赶忙起身,匆匆洗漱之后,来到皇帝的舱室。 在门口处,恰好与前来问安的燕羽墨碰了个正着。 于是,便乖巧地走过去,叫了一声“大王”。 燕羽墨见他一副刚睡醒的疲态,一对熊猫眼,不由掩嘴一笑,却只是“嗯”了一声。 踏进门槛后,见到白小露也在,燕羽墨顿时诧异,暗道:她来干嘛?来找唐小志的? 怎么哪里都有你? 他好歹是本王的君上,你来找他,也不先通知我? 看来她是分不清主次啊。 哼! 想着,大王心头一酸,竟停下脚步,侧头道:“你站后面干嘛?过来扶本王!” 说着,竟暗示紫莺离开,向唐小志伸出了手。 古代的贵人,走路时都喜欢让搭着下人的手,尤其是像燕羽墨这样的公主。 那样子,似乎是要让唐小志亲自来扶,同时做给白小露这个“情敌”看,让她懂得分分主次。 俨然是一个宣誓主权之举。 唐小志很识时务,大王现在是他的救命稻草,也是他心中最爱的那个,自然马上就小跑上前。 众目睽睽之下,大王夫妇二人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了进来。 “父皇安。” “陛下安。” 二人微微行礼。 燕云天微笑道:“安。墨儿也来了,快,坐到父皇身边来。” “是!” 燕羽墨乖巧道,却有意无意瞟了白小露一眼。 燕云天随后看向白凌峰,说道:“唐爱卿来了,你自己跟他说吧。” “是,陛下。” 白凌峰应了一声,转向唐小志,“君上,此次回京路途未半,倒也不急一时。百官有意暂作休整,入君上的清水河村一观,不知君上意下如何?” 唐小志听此,眼前一亮。 走水路回京,本就会路过清水河村的水道,他本就有意稍作停留,向看看蒸汽机的研发进度如何。 此番,百官有此提议,倒是不谋而合。 便笑着回道:“那敢情好啊,只要陛下同意,本君没有意见。” 燕云天听了,适时插话道:“无妨,停留两日也可。正好可以让墨儿带她外婆去游历一下。仅此事而已吗?众卿可还有事要报?” 白凌峰话锋一转,顿了几秒后,才回道:“众卿无本奏请,但露儿却有个不情之请。” “说!” “露儿说,既已和君上有婚约在身,当时刻相随,故而想请旨与君上同船,不知陛下...” 燕云天皱了皱眉,看向一旁不说话的白小露,道:“是这个意思吗?露儿。” 白小露这才走出来,道:“是的,陛下。所谓出嫁从夫,臣女既然和君上有夫妻之约,当时刻陪伴,以尽妻子之责。” 这话说出来,船舱内的气氛忽然变冷。 最冷的当属唐小志。 尼玛。 你这女人今日是抽了什么风?昨夜老子刚为你和大王险些“闹翻”,你现在想跑这来? 这不是想害死我吗? 大王要是再次吃醋,我不得脱层皮? 还尽妻子之责? 我去! 也不知道之前谁说要断交! 果然,唯小人与女子不可信也! 而白小露说完话之后,并没有安分待着。 此时竟走到唐小志轻轻欠身,软糯地喊了一声:“夫君。” 并低头乖巧的站到唐小志身旁,很自然的挽住他的手,就真的好像夫妻一般。 令坐在皇帝身边的燕羽墨眼神如刀,看似下一秒就要爆发。 第163章 两大夫人之间的暗战! 唐小志汗颜不已。 若是放在平时,白大小姐要是当着他的面喊“夫君”,大里正倒是会欣喜若狂。 毕竟单纯按外表来讲,白小露的容颜并不比燕羽墨逊色多少。 有这么一个大美女喊“夫君”,不论是放在哪个男人身上,恐怕都能开心上一整晚。 但现在不仅是大王在,皇帝也在,几人的关系又近乎微妙。 白小露彼时不献媚,此时来扮乖巧,意欲何为? 昨夜唐小志可是痛失了“全垒打”的机会,才勉强让大王暂时忘记了招亲会上的“一吻”。 这时候,白小露突然来这么一茬,简直是要将他往火架上烤。 大王见她俩如此亲昵,吃醋又生气了,怎么办? 唐小志心中叫苦不迭,不知该如何反应,便假装充耳未闻,想让皇帝接过话柄。 谁知,皇帝还没说话。 白小露见到唐小志故作沉默,竟露出一丝委屈的情绪,黯然道:“夫君为何不应我?是在怪罪妾身这几日没能到前伺候吗?若是如此,还请夫君息怒,妾身自知有愧,所以这不就来请旨了吗?夫君莫要生气了嘛...” 她的声音软糯无比,就好像妻子在向丈夫撒娇时用的语气,令人听了浑身鸡皮疙瘩。 与之前清冷高雅,举止得当的名门才女判若两人,也不顾及此时什么场合,显然是别有用心。 唐小志一怔,手心攥着冷汗,震惊道:“额...小露,本君没有生气。有马户在身边照顾我,不碍事的。你可以继续留在后边的船上随心所欲,不用担心我的...” 说着,便悄悄推开白小露挽住他的手。 因为...此时大王那愤怒的眼神已经实质化。 如果再让白小露继续挽着他的手,可能大王会猛然暴起。 古代的男子三妻四妾很正常,但三妻四妾之间“共享”一个丈夫,相互有争风吃醋的举动,也是再正常不过。 这点,在皇帝的后宫显得尤为明显。 白小露感觉到唐小志的神情有些微妙,恍然之间目光一闪,刚被推开的手又挽了上去,娇滴滴道:“呀!马户始终是个男子,五大三粗的怎么能照顾得了人?再说了,伺候丈夫本不就是我们作为妻子的本份吗?还是我在你身边比较合适,不然难道你要让大王来?” 话外之意却是:大王位高权重,肯定是放不下面子照顾你的,让我来! 唐小志心中大震,暗道这小娘们今天是吃错药了吗?她平日里的矜持得体呢? 堂堂太师府的千金,居然说要亲自照顾人? 这也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她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不管了,先拒绝了再说。 不然,大王要是再发火,老子没办法爬上凤榻,生不出孩子来,便是死路一条。 想到这里,唐小志稳了稳心绪,道:“不必了。本君出身乡野,素来也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小露大可不必如此。” 他的语气有些淡漠,试图表现出一副严词拒绝的样子。 原以为白小露会知进退,听了这话,应该不好意思再纠缠,就此作罢。 哪曾想,大小姐今日是铁了心要“搞事”,竟扭捏着摇晃唐小志的手臂,就像个久居深闺的小怨妇一般,嗔道:“我不要,我不要,我就要待在夫君身边。你曾说过的,会让我永远留在你身边。难道有了大王,你就要抛弃妾身吗?” 说着,下一秒她竟浅浅抽泣起来,演技一流。 令旁观的众人一时错愕。 唐小志更是大跌眼镜,暗骂道:尼玛,老子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这女人是存心要让大王生气?她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 但当着皇帝和老太师的面,唐小志倒也不好表现得太直接,顿了顿后,道:“小露,你今天是怎么了?陛下在这呢,你要注意分寸。本君已经说了,无需你照顾。而且,陛下的龙船上已经没有空的舱室了。” 白小露一副伤心惊讶的神情:“你叫妾身什么?还记得我们相识一个月后,你便叫人家小甜甜的...如今你我既有婚约在身,又两情相悦,你反倒叫我小露了?呜呜,妾身死了算了...” 她带着哭腔道,也不知是真哭还是假哭,就一头撞在唐小志的胸口上,小粉拳不断地捶着他。 那一幕,就好比深闺怨妇在控诉负心汉。 “你变了...你有了大王,就不要妾身了...” “妾身只是说来照顾你而已,你却严词拒绝...” “你的心是什么做的?呜呜...” 白小露彻底演技爆发,放飞了自我。 唐小志呆若木鸡,恍如石化,连动都不敢动一下。 更不敢轻易推开白小露,因为一旦推开,岂非就坐实了“负心汉”的名头? 你之前喊人家小甜甜,要让人家永远陪着你,现在却一把推开人家? 在外人看来,且不说白小露的话是否真实,单说两人之间有婚约,白小露要近身服侍,那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唐小志若此时推开她,处理不当,那便是真如白小露所说,有了大王,就不要“小甜甜”,乃是一个渣男。 而白小露唯恐天下不乱,此时竟抓着唐小志的手,往自己肩上放,并抽泣道:“人家都哭了,你还不哄人家?难道你不心疼吗?真的不要露儿了吗?” 唐小志险些吐血,始料未及之下,顿挫道:“这...小露,本君不是这个意思,你...” 话刚说了一半,白小露的哭声立止,仰头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道:“既然不是,那你还不让我上船?” “这是陛下的龙船,岂是我说上,就能上的?况且不是说了吗?没有空房间了。” “妾身又不介意和你同房,要什么空房间?只要陛下同意,妾身睡地上也可以。你快求求陛下。” 听此,唐小志彻底无语,心中大呼救命。 这个女人看来今天不搞死我,是不会罢休了。 那就来吧! 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想搞什么鬼。 想着,唐小志抓着她的肩膀,轻轻推开她,道:“行了,别哭了。你要上船也不是不行,只要陛下同意,你可以来。本君的舱室给你,我去和马户同住一间即可。” 他鸡贼的说道,试图撇开一些关系。 而后,又看向皇帝,接道:“请陛下定夺。” 燕云天看此一幕,不禁大皱眉头,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表态才好。 按理说,白小露要上船,这理由是一点也不过分。 毕竟,她与唐小志的婚约是皇帝亲自定下的。 这夫人想跟着老爷,难道你要说不给? 但若是给了,身侧那一脸暗沉的大王,恐怕又不大开心。 燕云天执掌天下都游刃有余,却对这“家庭琐事”尤为无解。 想了想后,回道:“此事不必问朕,说起来小露也是自家人,本应陪同。但舱室不足,唐爱卿又说愿意让出...反正都是你们家的事,就别问朕了。你们仨自己决定!” 说完,便起身摆了摆手。 “白爱卿没什么事的话,就跟朕上甲板走走,让他们一家三口自己决断家务事吧。” 燕云天来了这么一句,竟拍拍屁股走人了。 “是!” 白凌峰倒也识趣,紧跟皇帝离去,却在转身之时望了白小露一眼,也不知是何意味。 片刻后。 皇帝的办公舱室中,就只剩下唐小志“一家三口”,外加紫莺,一共四人。 门口的小太监也尤为机灵,此时将舱室的门给关了起来。 紫莺到底算个“外人”,但大王没有表态,她也不能擅自离去。 此时低着头,不敢去接触这“一家三口”的六目相对。 气氛瞬间变冷,一时无言。 大王暗沉着脸,冷冷盯着唐小志,那样子好像在说:你很好呀,私下都能和白小露以小甜甜相称了,还说此生只爱本王一人? 唐小志则无奈至极,左右环顾着,里外都是尴尬。 最终,还是白小露这个“挑事者”首先打破了沉默。 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花,转身向燕羽墨,欠身道:“妾身见过姐姐。给姐姐请安!” 姐姐? 一听这话,燕羽墨顿时瞳孔一缩,显然有些意外加不悦,“姐姐?你叫本王姐姐?” 说起来,白小露还要比燕羽墨的年纪大一些,此时却叫她“姐姐”。 唐小志也是呆住了,但觉得此时自己最好还是不说话。 白小露点头道:“姐姐认为我叫错了吗?陛下已说了,这是我们的家事。你我一同嫁给夫君,按理就是一家人。关起门来,不分君臣,妾身叫你一声姐姐也是没错。虽说我比你年长几个月,但你是正室,我为平妻。按伦常,我得叫你姐姐。” 她解释得有理有据,似乎没有丝毫漏洞,也极为客气。 听在燕羽墨耳中,却好比在占她的便宜。 她叫我姐姐,也就是想和我平辈的意思。 但本王是当朝九公主,又是幽都之王,怎能与这女人平辈相称? 要论,也该论君臣之道为先。 哼! 大王顿时不爽起来:“按你的意思,如果唐小志先娶你为正妻,那就该本王叫你姐姐了?” 白小露浅浅低着头,“那倒不是。” “既然不是,你又为何叫我姐姐?” “这只是一个家常的称呼,大王若是不爱听,妾身不叫就是了。只是,妾身上船服侍夫君之事,还望大王准许。” “准许?你自己问问他,他已经说了不需要你照顾,你还坚持什么?” “夫君说不需要,那是他的体谅和垂爱。但妾身以为,为人妇,当有职责在身。夫君需不需要是一回事,我们愿不愿意亲身照顾,又是另外一回事。” 燕羽墨听此,脸色更黑,“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在意指本王照顾不了他,所以得让你来?” 白小露从她的话语中听出了一丝不悦,但仍是波澜不惊道:“不敢。只是...大王终究是千金之躯,陛下的掌上明珠,又怎能轻易放下身段,照顾夫君的日常起居?妾身此话只是想说,有些事妾身去做会比较方便。” “哼!那你倒是说说看,有哪些事是本王不方便去做的?你能做的事情,本王少哪件不能做?” 燕羽墨顿时更加来气。 这个女人竟敢和她比? 幽都第一才女又怎样? 大王一听这话,就很不服气。 白小露道:“妾身能做的,大王自然也都能做。但是...” “但是什么?” “始终是影响不好。例如大王可会暖床?可会照顾人的起居?伺候人起身穿戴,洗衣叠被?” “哼!本王用学这些吗?紫莺一人就可以做。” “是的,下人自然可以帮忙,但始终还是假手他人。在妾身眼中,服侍夫君得亲力亲为,方显本份。” “按你这么一说,本王这个正妻不会斟茶递水,洗衣叠被,就算不称职,不本分了?” “妾身不敢。方才已经说了,大王即便也能这么做,但传出去终究影响不好。妾身却不同,我可事事亲为,常伴左右。上船之后与夫君共处一室,甚至可以睡地板。大王...可以吗?” “你...” “况且这些事,妾身已经为夫君做过了。大王还不知道吧?数月前,妾身与夫君一道赈灾,日夜相伴,他的贴身琐事都是妾身帮忙打理的...” 说到这里。 唐小志是忍不住了,插嘴道:“小露,你这...” 什么叫日夜相对,事事打理? 哪来的事儿? 那时候,孙钰守在她身边像个门神一样,唐小志哪有机会跟她过分亲密? 更别说其他的。 这小娘们什么时候学会了一口说谎不脸红的本事? 而她颇有聪慧,当也知道无法真正的无中生有,此番却仍执意“胡扯”之前与唐小志关系密切,目的又为哪般? 该不会是想挑拨大王与君上的关系吧? 她想故意引起眼羽墨的醋意? 但唐小志嘴里还没有吐出几个字,就被燕羽墨打断道:“你别说话,本王要听她说!” 又令唐小志幡然语塞。 看来,这两大夫人之间是少不了一场交锋了。 白小露今日之举,尤为反常,颇有刻意为之的迹象。 但她为何要如此做? 若是早在半个月之前,她能对唐小志如此“周到”,那还说得过去。 事实却并没有,这个女人仿佛一夜之间萌生了诸多心机。 第164章 白大小姐的心机! 白小露见到大王怒色渐盛的样子,脸上蓦然泛起一丝惊恐,“大王息怒,你想让妾身说什么?妾身知无不言,还请不要责怪夫君。” 她说着话,脸上虽有一副惶恐之色,但看在唐小志眼里,却更像是佯装出来的。 早在九狼山之时,应飘飘将几人都给绑了起来。 而白小露醒来后,也只是稍微惊讶了一下,而后便淡定如常。 离去时,甚至胆敢对应飘飘出言“威慑”。 可见此女心性冷静沉稳,处事不惊,慌而不乱,又怎会因为燕羽墨此时的一言冷斥就色变? 必然是心有筹谋,而故作虚张。 但她为何要如此? 故意装出一副性情大变的样子,出言对唐小志百般“呵护”,其目的当真是要激起燕羽墨的醋意? 那激怒燕羽墨对她来讲,有何好处? 唐小志心中忽然泛起了一丝不安。 燕羽墨却道:“本王倒想知道在赈济蝗灾之时,你是如何对她百般呵护,事事打理的!而他又是如何对你怜惜...” 白小露听此,低头的同时嘴角一抹浅笑,但一纵即逝,道:“大王是要妾身事无巨细地说出来吗?请恕妾身难以启齿...” “难以启齿?” 大王怒哼一声,转头瞥向了唐小志,怒道:“如何难以启齿?他睡到了你床上?” 这话看似是问白小露,实则更像是在质问唐小志。 唐小志一怔,赶忙否认道:“大王,绝无此事啊。” 白小露却“诛心”道:“大王如此问,即便确有此事,夫君也不敢承认啊...” 令唐小志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之色。 这个小娘们是不搞死我,誓不罢休? 什么叫不敢承认? 哪怕老子能多摸一下你的手,也觉得受你杜撰不冤啊。 如此模棱两可,似是还无的说辞,大王当真了怎么办? 大王要是生气了,老子短时内还怎么上她的床? 不上她的床,陛下的皇外孙怎么来? 尼玛! 你若坏了老子的好事,后果你可掂量清楚。 唐小志心中泛起了一丝不悦,原以为白小露知书达礼,性格温和,最适合为人妻室。 但如今看来,此人深藏隐晦,绝非一般女子啊。 “哼!” 果然。 燕羽墨一听这话,瞬间一拍桌案,杀人般的眼神落在唐小志身上。 他和白小露这个贱人有过苟且了? 哼! 未婚先苟且,此乃悖逆伦常,简直是不可饶恕! 他还说心中只有本王一人,昨夜还... 没想到他竟是个如此表里不一之人,一面假装对本王百般奉承,一面却早已和白小露珠胎暗合,还曾与那个女山贼纠缠不清,实乃猪狗不如! 本王居然差点就相信他是真心的心悦于我,无耻狗贼! 这一刻,大王心中的嫉妒之心和醋坛子被彻底打翻,怒容遍布,脸色阴沉如墨。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恐怕此时的唐小志已然千疮百孔。 藏室内的气氛变得诡异异常,而又冰冷如霜。 按照大王的性格,若不是面前还站着一个白小露,对于唐小志的“不忠”,他早已拔出了自己的佩剑。 而此时的白小露见此,却恍然有种挑拨得逞的喜色,微微沉思后,又故作惶恐道:“大王,妾身有意上船,只是真心想来替大王服侍夫君,绝无其他念想。俗语有云,在家从夫,出嫁从夫。小露不过想尽一名妻子的职责而已,还望大王成全。” 燕羽墨肃然转过头,同样冰冷的看着她,“哦?你俩还真是惺惺相惜啊,夫唱妇随?哼,船上已无位置,但既然你们想苟且在一起,那就让唐小志去...” 话刚说到这里,身旁的紫莺忽然叫了一声:“大王,奴婢想起一件重要事,要即刻禀报。” 燕羽墨被打断,不悦地看了紫莺一眼,满脸的阴云。 若是别人,大王恐怕已经直接怒斥。 毕竟当众打断大王的话,此乃大不敬的行为。 但紫莺自幼追随燕羽墨,素来恪守规矩,做事也向来规章,且深知大王的脾性。 此番若没有重要事,定不会贸然插嘴。 燕羽墨想了想,暗沉着脸,倒也没有将怒气撒在她身上,转而道:“什么事?说!” 紫莺先是瞄了白小露一眼,而后才走过去,附耳跟燕羽墨说道:“大王息怒,白小露有暗行挑拨之举。请与奴婢借两步说话。” 说完,便躬身看向了船舱的一角。 唐小志见此,暗暗惊讶,但不动声色。 等到燕羽墨与紫莺走过一边窃窃私语时,这才走到白小露身边,低声道:“小露,你有些过火了。我何时与你有过肌肤之亲,你又何时对我事事照顾?” “你本秀慧,当不是那种胡言乱语,善于搬弄是非之人。令大王对我产生恨意,于你有什么好处。趁事情仍可转圜,你快解释清楚。” “你当日以揭穿应飘飘的身份,要挟我与大皇子,无非是想获得自由身。此事不难办到,回京之后,我准你离开。现在,莫要在添油加醋。” 他肃然说道,用一种极为正襟的语气,不容拒绝的样子。 看得出来,对于此次白小露的伺机挑拨,唐大里正极为介意。 白小露却一副淡然之色,轻描淡写道:“是,原本只是想借你之手逃脱与大皇子的婚约,但现在...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我现在不单只是想与大皇子解除婚约了,而且还想...” “还想什么?一次把话说完!你知道我不喜受人威胁,这次你解释清楚便算了,我不希望有下一次。” “而且...我还想要你做我夫君,做我白小露真正的夫君!” 闻言。 唐小志一惊。 正常情况下,白大美女对他说出这样的话,唐小志应该感到开心愉悦才对。 但现在,听到白小露如此直白地表露想法,他却莫名感受到一丝不安。 因为在这只字片语之间,竟让唐小志在她身上看到了一抹深重的心机。 她想要成为我真正的妻子,但又为何要挑拨我与燕羽墨之间的关系? 你说,这只是女人之间寻常的争风吃醋,那唐小志打死也不会相信。 “为什么?” 他强压下内心的波澜,直接问道。 第165章 你,马上搬去本王的房间! 白小露盈盈一笑,朝燕羽墨看过去一眼,见到大王主仆二人仍在耳语后,这才安心开口道:“为什么,你很快就会知道。但我现在可以先告诉你的是,我不希望你与大王的关系太好。这一次我故意挑拨,让大王生气,也不仅仅是为了疏远你们的关系。当中,还想验证一件事。” 唐小志愕然,面对白小露的直言不讳,他不免有些始料未及。 顿了顿后,道:“什么事?” 白小露笑道:“我只是想验证一下,一个怀了孕的女人,会不会轻易让自己处于激动的情绪之中。郎君,你虽为男子,当也知道一个有孕在身的女子不宜生气,但刚才大王怒不可遏,你居然一点也不担心?你不担心也就罢了,当事人也丝毫不忌讳?” 这话说完。 不用再问,唐小志倒也猛然明白了她在暗指什么。 白小露故意挑拨,引起燕羽墨的醋意,除了想设计疏远二人的关系之外,私下竟有刺探燕羽墨怀孕真假的意图。 众所周知,有孕在身之人,头三个月最为关键。 不宜多动,不宜大怒,情绪不可大起大落。 否则,便有可能引至小产。 但方才白小露故意杜撰与唐小志私下关系亲密,并处处挑拨,大王却丝毫没有顾忌,甚至几次怒拍桌案,并无半点顾惜自己“肚子”的意思。 这说明什么? 大王可能并无身孕,这事情是假的! 意识到这点,唐小志大惊,但在白小露面前,不可承认。 否则,这女人身上便对多了他一个把柄。 大王假怀孕,欺瞒圣上,君上同谋,已成大不敬的欺君之罪。 论罪,当夷九族,腰斩分尸。 事情万万不可暴露,即使白小露似乎洞悉了事实,也不可承认。 “胡说八道!白小露,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可否认,当白小露亮出自己的“底牌”时,唐小志是真的怒了,言语间变得冷漠起来。 眼前这个女人,竟在一个月之内试图连续要挟他两次。 这才唐大里正看来,是不可容忍的。 白小露却悠然道:“我说什么,你心里清楚。我与大王同是女子,女子之间的自觉最准,大王若怀有身孕,本该渐渐有孕吐的表现,且对腥味极为敏感。但在并州的生辰宴上,她居然主动要求吃生肉火锅?你说这是为何?” “你查过你制作的那些火锅底料,当中蕴含各种香草香料。当中有些性寒,不宜给孕妇食用。大王却非但没有顾忌,而且还趋之若鹜。你们男人尚且说心大,不注意这些细节,但大王为何也没有顾忌?” 唐小志听了,顿感语塞。 没想到白小露的心思竟如此缜密,怕是一早就怀疑燕羽墨怀孕有假,这才会有此一试。 而她对唐小志直言不讳,怕是想以此为筹码,令唐小志对她有所妥协。 例如,在招亲大会上的一幕,唐小志顾忌应飘飘的身份败露,便只能硬着头皮说愿意娶她。 “你...白小露...” 唐小志目光一收,正要斥责。 却见白小露轻咳了两声,并投来一眼暗示。 唐小志赶忙收住话语,迅速远离她身边。 因为大王主仆二人似乎已经说完了悄悄话,正往回走。 可不能让大王见到二人私下接触的一幕,否则,更加难以解释。 而主仆二人也不知道私下说了些什么,折返回来后的燕羽墨,显得怒气全消,一脸的轻松之色。 回到客舱的主位上坐下后,甚至对着唐小志咧嘴一笑道:“君上,本王有些不舒服,可能是乏了。你过来,扶本王回去休息。” 那神色,那话语俨然没有了刚才的凶相,乃至显现温柔。 令唐小志连连震惊,目瞪口呆的模样,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搞什么? 大王主仆二人一谈之后,竟也像变了一个人? 她刚才不是很生气吗? 现在居然对着我温柔地笑? 这尼玛... 而且,她叫什么?君上? 她之前都叫我狗贼的... 最“亲昵”的称呼,也是直呼其名。 什么时候叫过君上? 唐大里正汗颜不已,感觉自己突然不认识眼前这两个女人。 同样震惊的还有白小露,她万难想到燕羽墨此时居然会变得温柔。 通过了解这半个月来,唐小志对燕羽墨的奉承之举,以及并州那天的手摘星辰。 白小露不难看出,大王已经渐渐对唐小志打开了心扉,不管以前如何,现在肯定是已经有了一点情愫在里面。 而她此时暗中挑拨,大王应该因爱生恨才对,为何突然又变得随和了? 她不生气了? 知道唐小志和白小露之间可能存在苟且,也不生气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聪慧如白大小姐,眼下也是大为惊讶。 “你在发什么愣?本王在叫你呢。” 见到唐小志愣神着,也不过来,燕羽墨不由又叫了一声。 唐小志这才“后知后觉”,顿挫道:“哦...好...卑职马上来...” 燕羽墨却啐道:“你还叫什么卑职?以后在本王面前,允许你自称本君。” 话刚说完,她突然脸色一闪,竟捂着肚子,接道:“哎呀...你快一点,本王肚子里的宝宝生气,在踢本王。你不快点?” 随后,便用手抚摸着肚子,故作安抚:“好宝宝乖,娘亲这就回去休息。你脾气怎么那么大呢?” 说话的同时,目光闪动,偷瞄着此时白小露。 见到白小露茫然若惊的神色,大王的嘴角蓦然划过一丝弧线。 唐小志走到她身边后,伸手将她扶了起来,并缓步走向门口。 在此之间,却是对白小露视若无物。 等到快跨出舱室的门口,白小露也即将忍不住要开口说些什么时。 大王才一手撑着腰,一手指着她,豁然转身道:“哦,对了。你刚才问你能不能上船,对吧?本王现在告诉你,你可以上来。就按君上所说,你住他的房间。但他不必你照顾,也无需搬去和马户一起住。” “他接下来会很忙,仍需照顾本王和本王肚子的孩子。你既然有心照料他的起居,那也是一番好意,他却之不恭啊。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本王包括君上的衣服,就要由你亲自洗晒,不得有误。” “紫莺,此事你来负责。每日君上换下的衣物都要交由君夫人去洗,你看她洗晒好了再回来。不能枉费了君夫人的这片好心啊,知道吗?” 紫莺深深一笑,应道:“遵命,大王。” “至于,君上你...” 燕羽墨忽然笑着,亲自动手为唐小志整理了一下衣领,接着柔声道:“你,就马上搬东西去本王的房间。往后的路程,你与本王同住!” 第166章 本小姐一定要得到这个男人! 一听此话。 唐小志先是震惊,而后便是大喜。 大王说什么? 要让我搬去和她住? 这幸福也来得太突然了吧? 同住,便意味着近水楼台,可伺机培养亲密感情,情到浓时,一棒全垒打也不是不可能啊... 唐小志顿时浮想联翩,满眼桃花。 原以为经过白小露这么一搬弄是非,难免会惹来大王的一些怒火。 殊不知,同时也激起了大王的反击之心。 主仆二人相谈一会儿后,燕羽墨态度大变,竟顺势“使唤”白小露,利用她口中的“照顾”,伺机让她干一些洗衣叠被,斟茶递水的下人工作。 可谓是狠狠的一招反击! 你不是要上船照顾君上吗? 那好呀! 你就照顾吧! 你不是要事事亲力亲为吗? 不错哦! 那就先从洗衣叠被开始,看你怎么事事照顾! 令白大小姐无形之间,被自己的“虚妄”之言给套了进去。 而这一招反制,在唐小志看来,八成是出自紫莺的建议。 紫莺守在燕羽墨身边多年,见惯了宫斗,耳濡目染之下,自然也学会了几招。 大王倒是说位高权重,又素来得圣上宠爱,朝中官员乃至后宫嫔妃都不敢对她使什么坏招。她不善应对各种争风吃醋的场合,也是情理之中。 但紫莺却不同,宫里不仅有主子们的宫斗,下人们之间的战争有时候更加剧烈。 这么多年来,紫莺始终深受大王信任,可见私下是有些手段的。 定然是紫莺暗中看出了白小露的挑拨之举和试探行为,这才会及时告知燕羽墨,让燕羽墨临时改变态度,伺机反制了白小露一招。 如此一来,白小露挑拨不成,反倒被一个苦差事加身,乃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在接下来回京的路途上,白大小姐即使再怎么不愿意,也得为大王与君上洗衣叠被,斟茶递水了。 见到白小露此时错愕的神色,大王内心开心极了,忍不住暗道:哼,就凭你这小贱人,也敢跟本王抢男人? 你之前要是本本分分做了本王的嫂子,或许本王还可敬你三分,如今你却心有不轨,想动到本王头上? 简直是不自量力! 你想做这个君夫人? 行,就看你有没有能力做得安稳! 大王心中想着,不由暗中鄙夷了白小露一眼。 而后,在对方惊讶的表情中,与唐小志、紫莺三人一道走出了舱室。 正在这时,恰好遇到了折返回来的皇帝和白凌峰二人。 燕云天见到大王一手撑着腰,一手扶着唐小志,还以为是动了胎气,赶忙走过来道:“墨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动了胎气?怎么这么不小心?伤了本王的皇外孙,怎么办?来,父皇亲自扶你。” 说着,便亲自扶住了燕羽墨。 燕羽墨故意撒娇道:“哎呀,父皇...他刚才不乖,踢了本王一下...” 令皇帝大为惊喜,“啊?朕的皇外孙有胎动了吗?好极,哈哈哈,来人啊。从今日起,负责大王起居的侍者加倍,不可让她操劳。怠慢者,夷九族!” 这位皇帝本就是个女儿奴,且生性暴戾,一开口便是夷人家九族,只为让众人忌惮。 一众随行的宫女太监,连忙跪下应是。 他们知道,这位皇帝此言虽只是先把丑话说前面,但如果有人真敢怠慢,他真的能夷人九族! “谢父皇,父皇真好。” 大王得意一笑,回眸之际向身后的白小露抛去了一个示威的眼神。 那样子好像是在说:哼,看到了吧?本王只是略施小计,连皇帝都围着我转,你白小露拿什么和我斗? 随后。 在皇帝和一众侍者的簇拥下,刚刚被“踢”了一脚的大王带着唐小志回到了自己的舱室。 而白小露爷孙二人很识趣地留在了原地,相视不语。 片刻后,白凌峰一摆手,二人不约而同地走向了甲板。 边走边说道:“情况如何?大王看样子是不会同意你上船的,你有何打算?” 白小露从方才的震惊神色中抽离,此时淡然回道:“祖父就对我如此没有信心?谁说大王不同意我上船?” “她答应了?” “是!” “她愿意让你与唐小志同住一间舱室?” “那倒没有。她让唐小志搬去她的舱室住,而我则住唐小志原本的卧室。” “这...” 白凌峰老脸一皱,“如此看来,大王这些时日是对唐小志大有改观,这还没有大婚,就愿意与他共处一室。” 白小露道:“是吗?但祖父没听过一句话吗?爱恨无常,有时候感情突飞猛进,也并非全然是好事。” “什么意思?算起来,祖父还得说你一句,方才当着陛下的面,你对唐小志那副亲昵的态度,十分不明智。大王要是吃醋了,必会针对于你。” “我是故意的。此来除了要请旨上船之外,本就有要让大王吃醋的意思。何来不明智?” “你...你是说方才你故意做给大王看的?目的是要引起大王的怒火和醋意?为何?” 白小露点头道:“因为唐小志要成为我们白府日后的靠山,他就不能和大王太过亲密。最好能让大王对他心存芥蒂,而唐小志心思又能落在我身上,那才是合适的。” 白凌峰一惊,道:“你说什么?你想让唐小志成为我们白家的新靠山?” “祖父认为他不配?” “他配吗?” “祖父有此质疑,是因为你还未见过他那个清水河村。小小一个五里的村落,竟堪比幽都一角,繁华之景。村中不但一应设施俱全,且全民皆富,个中物产千奇百怪,有些甚至闻所未闻。更重要的是,村民人尽可诗,通晓营商之道,家家底蕴殷实。” 白小露正色道:“上次我与孙钰路过一遭,仅仅是粗略估计。单一一个清水河村的产值,就足以支撑起,整个清水县的税收。且其影响力还在不断扩大,尤其是周仓和唐小志攀上大王的这根高枝以后,清水河商社初现锋芒。不出数载,定可与孙家相提并论。” 白凌峰愕然,“真有如此神奇?一个小村落竟能撑起一个县的税收?” “千真万确!陛下已答应在清水河村停留两日,届时祖父可以自己体会。” “这...纵然如此,单有营商之道,手中无朝廷权柄,最终也只是虚幻。他唐小志再富,再精明,无权无势,又何以成为我白家的新靠山?” “祖父此言差矣!谁说唐小志手中无权势?即使现在没有,以后也肯定会有!陛下已给他官媒之权,本应纳入吏部管辖。但你可知陛下为何会留他在户部?” “户部统管天下民生,官媒之权本就利在于民,陛下将他编入户部,也是常理。不归吏部管辖,也无可厚非。倒是这小小的官媒之权,有何用处?” “有大用!单说一人的关系,便可见一斑。” “谁?” “赵卿!” “赵卿?赵卿关官媒什么事...” 白凌峰说着,突然打断了自己的话,似乎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道:“老夫明白了。赵卿的软肋在于秦家的秦弱弱,谁能将秦弱弱从南宫府中救出,便是赵卿的恩人。而救出秦弱弱,非用到官媒之权不可为...” “而有了赵卿的这份恩情,俨然在朝中有了一大助力。而好比赵卿这样为情所困的权贵,还大有人在。唐小志手中掌管官媒大权,日后肯定有大把机会结交朝中权贵。加上他本是大王君上,算半个幽都的主人,想要权势还不容易?” 白小露呵呵一笑,道:“祖父总算是明白了,那可还以为他不配?” 白凌峰向她投去一眼赞赏的眼神,“明白了。露儿,你之聪颖俨然盖过家中男嗣。祖父向你保证,你若能拉拢到唐小志为我白家所用。祖父不介意力排众议,将你立为白家的第一位女家主!” 白小露一愣,眼中颇有期待道:“祖父此言当真?” “当真!” “好,那祖父可记住了。本小姐不管用什么手段,也一定要得到这个男人的心!” “很好!这才是白凌峰的好孙女,走吧,回去收拾东西。今夜,你就搬上陛下的龙船。如果是要挑拨大王与唐小志的关系,祖父有什么可以帮你的,你尽管说。” “谢祖父!” 白小露狡黠一笑,之前才气横生的玉女之色上,多了一抹深沉的心机。 第167章 跳上她的床! 唐小志这边。 将大王送到舱室后,皇帝是对她一番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之色。 同时,又严肃交代了大王身边的侍女,三令五申一定要照顾好大王的身子。 而这些侍婢虽看得出大王像是“有孕”的样子,但在皇帝的威严之下,怕也不敢多嚼舌根。 毕竟大王未婚先孕,传出去不是什么好名声,如今除了这艘船上的侍者以及另外少数人之外,倒也无人敢私自外传。 苏老太君也是闻声而至,又对大王一阵悉心教导,苦口婆心。 在此间隙,唐大里正倒是偷得半日闲,此时站在不远处想入非非起来。 大王允许我与她同住,兴许有些故意刺激、反击白小露的想法,但这并不重要。 她生气吃醋,并懂得反击,便说明她心里是有我一点位置的。 在关系微妙的男女面前,若因为第三者因产生醋意,但必然得先有爱意萌生。 否则,即便刚才唐小志和白小露当场打扑克,大王也不会在意,只会怒斥恶心。 而不会有一丝额外的怒火。 这可是一个大好的消息啊,大王连房间都给我进了,爬上的她的床策马奔腾,那还远吗? 大里正的心里,差点乐开了花。 燕羽墨的这间舱室很大,一室一厅的布局,纵然不能马上与大王同床共枕,睡地板,那也是关系突进一步。 但本就有婚约,还互有倾慕的二人,干柴烈火之下,突然情不自禁发生一点什么开心的事儿,并不为过吧? 唐小志心中痒痒,已经在期待并憧憬着今晚与大王的“第一夜”,那肯定很美妙。 大约半个小时过后。 皇帝和苏老太君的“教诲”终于说完了,各自都有退走,让燕羽墨好好休息的意思。 燕云天将唐小志叫到一边,吩咐道:“小志啊,你与墨儿已有婚约,按照规矩,本不宜婚前相见,更不宜同住。但鉴于婚期未定,墨儿又自己同意,因此你住进来也不是不行。” “但记住,要举止得当,斯文有礼,不可使坏。墨儿肚子里现在驮着朕的皇外孙,你要好生呵护。若有意外,朕扒了你的皮,再剁碎了喂狼,可知?” 唐小志一副正襟之色,连声应允,“谨遵圣谕,卑职定当万死不辞,谨言慎行,唯大王满意为己任,死而后已!” 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在鸡贼道:肯定啊,你放心,我肯定会举止得当,斯文有礼的呀。大王在下,我在上...或者大王在前,我在后...这些姿势都合理吧?得体吧? 至于皇外孙这个事,你更加可以放心。就算是废了我这条老腰,老子也得让大王生个大胖娃娃出来给你。嘿嘿! 皇帝听了,微微点头,满意道:“朕就喜欢你这点识趣的优点,那就这样吧。好好照顾墨儿,从这一刻开始,朕不想见到她皱一丝眉头。否则,唯你是问。” “是,陛下。” 唐小志再次应允道。 等到皇帝离去之后,舱室中就只剩下燕羽墨主仆和唐小志三人,其余侍者都已经门外待命。 唐小志清了清嗓子,郑重地走过去,想与大王说说话。 但还没走到她的床前,就听见燕羽墨颇带怒气,冷冷的声音传来:“滚!别靠近本王,找你的白小露去。哼!” 令唐小志顿然一呆,小小失望了一下。 但这也是意料中事,不管刚才白小露口中所说的话是真是假都好,站在燕羽墨的角度,听到自己未来的夫君与别的女人有风言风语,心里肯定是不好受的。 此时的暗怒,不允许他靠近,也是人之常情。 顿了顿,唐小志道:“大王别误会,白小露此女颇有些城府,卑职确实与她有些交集,但远未到她所说的这般亲密。想来此女有故意离间的行为,还请大王明鉴。” 床前的屏风之后,燕羽墨冰冷道:“本王不想听到有关你与她的事,现在也不想见到你。你滚,本王气消之前,不许你回来。” 唐小志听此,心中一动,暗道:嗯?气消之前不可回来,也就是说气消之后可以回来?那敢情好啊,以她来得快去得也快的脾气,转个头就能好。到时...再设法跳上她的床,为所欲为... 如此想到,唐大里正也不扭捏,应了一声,“是,那大王息怒。卑职先告退,晚点我给你送些你爱吃的樱桃过来。” 燕羽墨也不多言,只是冷哼一声。 这就更让唐小志欢喜,大王没有拒绝他送水果的意思,也就是说今晚可以进来啊,那岂非有大大的机会? 一年至此,心中就更是欢欣。 离开大王的舱室后。 唐小志是一路笑容,嘴里哼着曲,转头找到了马户,命他准备今夜可能用到的“道具”。 例如,樱桃,香薰,玫瑰花瓣...等等。 而后,便开始满心期待起来。 恨不得立刻到晚上,然后钻进大王的被窝里面去... 就连随后登船的白小露带着大包小包上船,他都未曾理会一下,只是让马户稍微找人帮忙。 等到休整补给完毕过后,船队继续出发回京。 夜幕降临时,唐小志兴奋了起来。 这一刻,他等得如隔三秋。 期间,他数次去试探燕羽墨的口气,已见大王怒气渐消,心情更是激奋。 只有大王不生气了,今夜他才有机会趁势全垒打,拿下“皇外孙”的门票啊。 月上梢头的时候。 唐小志已经迫不及待,早早就沐浴更衣等候。 来到舱门口时,正好碰到从燕羽墨房中出来的侍女,便问了一句:“大王呢?” 侍女欠身回道:“禀君上,大王刚刚沐浴更衣,此时正在房中。” 令唐小志心中火热,刚刚沐浴更衣? 正好,花前月下正合适! 但脸上不动声色,就好比一个正人君子,不思淫欲,道:“嗯,去吧!没事别来打扰大王休息,今夜本君亲自照料大王。可知?” “是,君上。” 侍女乖巧离去。 随后,唐小志又清了清嗓子,在门外谦谦有礼道:“大王,卑职求见。” 话声落地,却等了一下才有回音传来。 只听见燕羽墨稍显慵懒的声音钻进唐小志的耳朵:“进来!” 这一声“进来”,稍显温柔,明显没有午时的那股怒气,使得唐大里正气血翻涌。 好极了。 大王不生气了。 以本君前世深情大师的泡妞手段,只要能进这间房,就是死皮赖脸也得把她给办了。 大王的凤榻,今夜必上。 唐小志暗暗下定决心,缓缓划开了舱室的门... 女子闺房素来温香,门开一刹,迎面便是一股淡淡的清香入鼻。 第168章 斗智斗勇,大王的床不容易上啊... 唐小志一闻这清香,眼中一阵迷离,差点给迷醉了。 要知道在那股香气之中,夹带着丝丝淡淡的少女体香,而大王才刚刚沐浴完毕... 如此景象,任何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在场,都难免“醉意”。 大王是不是已经退去裙衫,只穿着一件丝薄内衣,隐于珠帘的朦胧处等待? 然而,正眼一看后,却见燕羽墨主仆二人正坐在舱室的圆桌前相对而坐,桌上摆着一个棋盘,二人似乎正在下棋。 见到唐大里正那飘忽迷离的眼神刹那,双双对视了一眼,显得尤为纳闷。 这家伙在干嘛? 不会是在想什么龌龊的事吧? 紫莺手里拿着白子,忽然若有深意的望了燕羽墨一眼,偷偷浅笑。 那样子好像在说:大王,看此子这孟浪而又满怀期待的神情,看来是心有不轨。你自己说让她与你同住一室的,今夜可得小心哦。 燕羽墨显然没意识到这点,有些诧异地扭头白了他一眼,“你这是什么表情?” 唐小志从自己的YY中抽离,神情瞬间恢复正常,道:“啊?没有啊,卑职刚才的神情很奇怪吗?大王。” 燕羽墨狐疑着,但也并没有就这个问题而纠结,转而道:“你来干嘛?本王正在与紫莺下棋,可没空搭理你。” 说完,便回过头将手中黑子往棋盘上一落。 唐小志一呆,眉头大皱,心中暗道:你是个笨女人吗?我来干嘛,你不知道?你还有心情下棋,还是造人要紧吧?还有,也不知是谁说了要让本君与你共处一室... 虽是如此暗想,但他嘴上却道:“卑职...当然是来给大王请安的。大王在下棋?下棋好啊,有益身心,还能预防阿兹海默症。” “卑职可以观棋吗?大王放心,观棋不语这个规矩,卑职通透。” 说着,人已走到了燕羽墨身边坐下,并刻意靠近了她一些,谄笑之色。 燕羽墨眼睛盯着棋盘,却疑惑地问了一句:“阿兹海默?什么叫阿兹海默?” 唐小志浅笑:“没什么,大王不必深知,听听就好。” 此时虽已入夜,但夜未深,紫莺还在,唐小志倒也不急于求成。 就静坐在桌旁,看着二人先后落子,却觉极为枯燥。 主仆二人下的是围棋,而这种在古代被誉为高深文雅的竞技类游戏,对于唐小志来讲,是一点兴趣的都提不起来。 关键是他一点都看不懂,甚至连落子的规则和取胜落败的判定都不知。 呆呆地看了五分钟,唐小志实在是忍不住了,想着燕羽墨大概还没那么早有睡意,就想找个借口离开一下。 殊不知,紫莺突然俏皮地来了一句:“君上看得如此入迷,想必也是个棋艺高手吧?” 令唐小志始料未及,幡然一呆。 尼玛。 老子看得是一头雾水,你哪里看得出来我入迷了? 空口说瞎话呢?这个小妮子... 心中啐了紫莺一口,唐小志老脸一红,不懂装懂,呵呵笑道:“啊?高手算不上,只是略懂。对了,本君去给你们准备一些水果和茶点。” 说完,便要起身离开。 紫莺却道:“哎,君上谦虚了。奴婢可听马户说了,君上不仅诗词无双,棋艺也是难逢敌手。不如,你与大王对弈一局?” 说着,便一把将棋盘打乱,补了一句:“反正这局奴婢已经颓势难返,大王棋中杀机尽显,我已输了。但想见识一下君上的高超棋艺...” 唐小志愕然,稍稍瞪大了眼睛,有些语塞。 这话真是马户说的? 那老驴头明知我不喜棋艺,还胡言乱语? 老子倒真是个棋艺高手不假,但不是围棋,而是打扑克...打真人扑克那种,啪啪啪! 心中咒骂了马户一番,唐小志顿了顿,道:“本君看...还是算了吧。夜已深...” 他刚想委婉谦逊地拒绝,谁知燕羽墨这时候却插嘴打断道:“怎么?你是不敢,还是不行?” 这话,瞬间就让唐小志感到一丝不爽。 你说什么都能忍,唯独“不行”二字,孰不可忍! 不就是下下棋吗? 老子即使不会,也要跟你拼一下。 唐小志脸色一收,复而又坐了下来,目光微妙地盯着紫莺。 心中暗道:这小妮子该不会早就看出我不懂围棋,想故意刁难,故而才有此一招吧? 但她一介小侍女,即便看出,又怎敢公然让君上难堪? 怕是受了大王的指派,才有此提议。 这场棋局,本不是偶然,而是特意为本君而准备的。 大王想要考验我? 如是想到,唐小志深吸了一口气。 若真是如此,倒也不显奇怪。 大王的君上,自然不能是平庸之辈。 诗词书画,唐大里正已经展现出了过人的才华,唯独棋艺还未曾见识。 而君上之选,必然得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绝,才堪以配得上大王。 不会,你就得学! 要不然,日后入朝与那些权臣应酬交流,得知君上竟不会棋艺,大王的脸面可挂不住。 放在平时,唐小志倒不介意学习一门消遣的手段。 但如今他的心思都放在如何能顺理成章地跳上大王的床上,根本无心棋局。 而且,围棋繁琐,倚仗天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成为高手。 就是临时抱佛脚,可能唐小志也不能在燕羽墨的手下走过两遭。 怎么办? “咦,君上怎么不说话?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难道是对棋艺一窍不通?看来是那老驴头吹牛了,罢了,还是让奴婢来吧。奴婢至少还能在大王手下对两手棋路呢...” 紫莺见到他沉默,暗笑一声道。 言语中不无激将之意,接道:“只是,君上在诗文方面才华横溢,却唯独不通棋盘。这以后该如何陪同大王与朝中权贵为伍?” 燕羽墨听此,忽而摇了摇头,一副失望之色,“这围棋之道,我大奉六岁儿童都已学会,本王的君上竟然...哎...” 她故意拉长了叹息声,状若讽刺之色。 唐小志顿感尴尬,这是被两个女人瞧不起了吗? 若今夜下不了这盘棋,她会不会以此为借口,就把我赶去和马户一起住? 这可不行啊。 大里正深思了起来,暗下决心可不能失策。 没多久,忽然灵光一动,愁眉尽去,道:“哎,大王此话何意啊?当真以为卑职不通棋艺?方才卑职只是谦虚了一下,没想到大王竟然认为卑职是个棋盲。” “这让本君如何能忍?刚才卑职眼观六路,已深知大王棋路。再以围棋之道击败大王,未免胜之不武。不然这样,我们以五子棋分胜负,如何?” “恕卑职狂妄,大王的棋术也不过尔尔,还不足以成为卑职的对手。先以五子棋胜我,卑职再给你机会下围棋之道,如何?大王可敢?” 他微笑着,突然来了一个反向激将,竟扬言要与燕羽墨比五子棋。 五子棋规则简单,一学就会,毫无难度可言。 燕羽墨一听,露出一丝讶然:“你说什么?你要和本王比五子棋?这小孩子家家玩的小游戏,你要和本王比输赢?你是看不起谁?” 唐小志笑道:“大王既然觉得简单,那就先胜了卑职。咱再下围棋如何?但如果大王连玩五子棋都胜不了的话...” 他没有把话说完,却是在话中留了一根“刺”。 燕羽墨哼了一声,“哼!这么简单的游戏,本王会胜不了你?既然你要自取其辱,还大言不惭,那本王就成全你。让你先行,来!” 说着,便指了指棋盘。 显然,相比之下,大王比唐小志更容易受到激将。 而围棋盘,本就可以勉强当成五子棋盘来用,倒是省了麻烦。 “好,那卑职却之不恭,这就先行。” 唐小志说着,便落下了黑子。 “怕你?” 大王丝毫没有退缩,应了一声后,同样落子。 但他不得而知的是,唐小志确实不懂围棋之道,却是个五子棋高手。 在前世那时,还曾击败过初级段位的电脑AI。 燕羽墨又如何是对手? 一局下来,燕羽墨大感惊奇,自己居然在他面前处处受制,只有被动的防守的份儿。 而他一脸轻松,甚至几次为她指出了必杀的点。 令燕羽墨汗颜不已。 半个小时过后,在紫莺震惊的目光下,大王居然连输了几局。 而且,还是紫莺在旁帮忙指点的情况下。 “杀!大王又输了。” 一子落下,五个黑子斜着连成一线,胜局已定,唐小志幽幽笑道:“服气吗?大王。你连五子棋都赢不了卑职,围棋那就更难了吧?” 燕羽墨听此,倔强一上来,一手拨乱棋盘,道:“不服!再来!” 唐小志望了望窗外,夜更深了,可不能因为下棋误了“正事”,便道:“大王,你也连输几局,胜负已分。又何须执着?不如...” “不如什么?没什么不如的。今夜本王胜不了你,就不睡觉了。你快来。” “这...” 唐小志瞬间呆滞。 他是为了“全垒打”而来,可不是为了陪下棋啊。 大王要是不睡,这还得了? 不行! 得用些特殊手段才行,她不睡,也得设法让她睡! 想了想,唐小志计上心头,“好吧!空玩不好,不如咱们下注如何?大王心有压力,棋艺才能见长啊。” 燕羽墨皱眉道:“下注?” “对!” 他应了一声,扭头对紫莺道:“紫莺,你去取些酒来。本君要和大王赌酒,谁输了谁喝一杯,当作惩罚。” 而后,又面向燕羽墨,接道:“大王,可敢?” 如此一言,倒是燕羽墨稍显迟疑。 她并非愚笨,通过几局的对垒,当也知道唐小志的套路很深,自己极难胜出。 此时的坚持,不过是自己的倔强作祟而已。 但他竟然提出要赌酒? 该不会想灌醉本王吧? 他有什么目的? 这一刻,大王有些犹豫了。 不过,思考了片刻后,却仍是应允道:“行。紫莺你去取酒。看本王让你醉得趴地上!” 紫莺略显担忧的望了她一眼,但并未多言。 而燕羽墨答应下来,并非莽撞,是因为她看到了紫莺在旁。 等下若是输了,本王就让紫莺帮忙喝酒,我们以二敌一,输了也不怕他! 他酒量不好,若是输了几回,酒意上头,便会方寸大乱。 待他昏昏沉沉时,本王定可赢他! 大王的小心思如此盘算着,自认为稳如泰山。 唐小志听此,心中乐开了花儿,却也有自己的一番盘算。 明知打不赢,她还愿意赌酒? 怕是想以酒量取胜,以二敌一? 但她还是太单纯了... 唐小志脸上不动声色,“那好,这回输了有惩罚,大王可得小心了。” “你先顾好你自己!” “行!” “...” 接下来的一幕。 大王还是低估了唐小志,而高估了自己主仆二人的“实力”。 一连十几局下来,唐小志仅仅输了两盘,而大王却叫苦不迭,连连失利。 赌注,也由开始的一局一杯,接连加注到一局五杯。 而大王“战败”,可怜的是紫莺这个丫头。 她得表忠心,替大王挡酒啊。 片刻后下来。 紫莺已然有些晕头转向,站着都有些摇晃了。 只能赶忙拦住燕羽墨,道:“大王...要不认输吧,改日再下,好吗?” 可大王连连失利,正在倔强当中,哪里听得进劝告,断然拒绝道:“不行!本王必须把面子赢回来!” 紫莺苦着脸,道:“可是...奴婢已经快醉倒了...” 唐小志一听,顿时目现精光,心机这时候才浮现,暗道:醉了吗?你终于是快醉了吗?老子赌酒,就是为了先灌醉你啊。嘿嘿! 紫莺身为燕羽墨的贴身侍女,时刻与她形影不离,有时候就连睡觉都得站在床边守着。 而紫莺若守着大王,唐大里正哪来的机会得手? 因此,当意识到大王摆下棋局是略有考验之意时,他同时便有了要支开紫莺的意思。 紫莺一旦酒醉离开,大王身边便没了“策应”,他就更加方便得手。 “嗯?紫莺你喝醉了吗?那你先去侍女的舱室休息一下吧。” 唐小志很绅士,很善解人意地说道。 紫莺却犹豫着,“可是,大王还未就寝...” “无妨!我与大王一时还未分胜负,等下大王要就寝了,本君让人去唤你。你要是强忍着在这服侍,也做不好事情。” “这...” 紫莺还想说些什么,但被唐小志打断,道:“大王以为如何?先让紫莺去休息片刻吧...” 燕羽墨望了望紫莺那迷离的眼神,也不忍她带着醉意服侍,便点了点头。 紫莺倒是欣喜,欠了欠身后,离开了房间。 前脚紫莺刚走,唐小志后脚马上就提醒道:“大王还想继续吗?没了紫莺帮你喝酒,大王要是输了...” 燕羽墨不服输道:“输了本王自己喝,放心,绝不占你便宜!” 唐小志得此答案,心中欢腾雀跃。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待我再多赢你几局,你酒醉情迷之时,本君将你扶回床上休息,不过分吧? 嘿嘿! 但不得不说的,要上大王这张凤床,还真不容易。 又过了半个小时,燕羽墨还是依旧难掩颓势,在与唐小志的对弈中连连落败。 没多久,眼神中已出现了类似于刚才紫莺离去时的那种醉意。 唐小志暗道一声时机已到,便起身走到她身边,扶住她,道:“大王,你好像醉了,让卑职服侍你就寝吧!” 第169章 她马上沦陷了... 谁知,燕羽墨却拒绝道:“你走开,本王没醉...本王还能和你大战三百回合!” 听此。 这时候,就让唐小志想到了一句真理:酒醉的人通常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醉了。 她自己说不醉,反倒证明她已经醉了。 大战三百回合? 那敢情好啊,只是...别下五子棋了,真人打扑克三百回合可好? 唐小志淫贱地想到,心中痒痒。 但嘴上却道:“好好好,大王没醉。但坐着太累,我们把棋盘搬到床上去下吧,好吗?” 他连哄带骗道。 心中暗道:先到床上,然后在慢慢教你下另外一种“棋”... 然而,燕羽墨却不为所动,坐得稳如泰山,挡开他的手,道:“本王说了没醉,你听不到?你走开,到对面去继续下棋。” 说完,还怕唐小志不信,立马抓起桌上的酒壶,一口干了。 并瓶口朝下晃了晃,接道:“看见了没?醉了岂还能喝酒?再来三壶本王也不醉,你担心你自己吧。” 这一幕看得唐小志目瞪口呆,有些错愕。 尼玛。 原来大王居然是海量? 本以为她目现迷离,八成是醉了。 谁知被唐小志这么一说,居然瞬间清醒,还自己干了一壶? 妈呀! 这是碰到硬茬了吗? 还是今夜所用的招数不对? 大王要是千杯不醉,今夜想要得手,可就有点难度了。 “哦,好吧...” 心中颇有些失望,唐小志见此,倒也只能先坐回去,但俨然没了下棋的兴致。 脑中一直在思考着,拿下大王...是不是得临时改变一下策略。 继而无心落子,恍惚之间便让燕羽墨有机可乘。 在接下来进行的几局五子棋中,因为唐小志的心不在焉,竟开始连连落败,输了整整一壶的酒。 而大王这边,见到自己开始旗开得胜,欢喜之至。 “嘿嘿,见了没?本王开始杀你回来了,今夜要让你醉趴下。” 她言之凿凿道。 唐小志有些慌了,在喝完输掉的一壶酒后,本就不胜酒量的他,明显有些上头了。 虽说总体来说,还是他赢得比较多。 但大王海量,不怕喝酒。 他自己酒量不行,喝得少,反而快醉了... 不行,不能再喝了。 再喝,就真的给干趴下了。 必须得转换策略! 想到这里,唐小志放下手中的棋子,故作黯然道:“大王果然棋术高明,且乃海量。但卑职已醉,想休息了,不如明日再陪大王继续?” 燕羽墨望着他,见他颇显晕头转向之色,皱了皱眉道:“好吧...既然你自称醉了,那今夜便到此。你跪安,然后回去休息吧。” 唐小志却道:“回去休息?大王想让卑职去哪里休息?” 燕羽墨瞟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还真是醉了,自然是回你自己的舱室,这也要让本王提醒?” “可是...大王已经同意白小露登船,且说过要让卑职搬进来与你同住。如今,舱室已经让给了白小露,卑职无处可去了呀。这事...大王不会忘了吧?” “嗯?” 燕羽墨呆了一下,她还真的把这事给忘了。 她说要让唐小志搬进来,本是为了反击白小露之举,当时说出口时并未真正放在心上。 此时有些尴尬道:“这...本王还真的差点给忘了。既是如此,那你便随便找个地方睡下吧。别来打扰本王就行,否则后果自负。” 她突然说了这么一句不负责任的话,而后便扭头走向屏风之后,自己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 大王的话虽已经说出口,此时说不让唐小志留下,倒也可以。 但他的房间已经让给了白小露,让他去哪儿住? 去跟白小露一起? 不知为何,一想到唐小志跟白小露相处融洽那样子,大王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心里酸酸的... 而他怎么说也是个“君上”的身份,让他去和马户同住,未免折辱了他的身份,也会让自己脸上无光。 燕羽墨思虑至此,此番倒也同意唐小志留下,但却不允许他上床。 唐小志目瞪口呆,暗道:尼玛,什么叫随便找个地方睡下?睡地板吗? 大王怎能如此“残忍”? 好歹留半边床给我吧? 画个三八线也行啊... 燕羽墨说完后,不再理会他,却在即将转入屏风珠帘后时,回头补充了一句:“对了,本王这间寝室很大,柜子里有床单被套,你自己处理一下。然后去帮我把紫莺叫来,本王习惯有她在身边,不然睡不着。” 令唐小志一脸阴郁,心中满是腹诽。 给我睡地板还不止,还使唤我去叫你的侍女? 这紫莺要是来了,老子今夜的计划岂非泡汤? “你听到了吗?” 大王见到唐小志愣在原地,不禁提醒了一句。 唐小志无奈,只能先应是。 但走出舱室后,心中却愤愤不平,暗道决计不能让紫莺回来。 于是,便躲在走廊里等了一会儿。 然后,折返回房中,说道:“大王,紫莺醉得太过头了。我派人去叫她,她死活不醒。不如,就免了吧。让卑职守着大王吧...” 他带着谄笑说道,心中期待着燕羽墨会说“可以”。 但大王有些埋怨的声音传来,却是:“这死丫头,酒量什么时候那么差了?罢了,本王无需你守着,自己找个地方睡吧。但记住,你要是打呼噜,本王就缝了你的嘴。” 唐小志闻言,大失所望,道:“好吧...” 随后,目光落在燕羽墨珠帘后的一张贵妃床上。 这种样式的贵妃床,通常是“贵人们”用来午睡小酣用的,也勉强能称之为“床”。 脑中灵机一动后,便接道:“大王,今夜...卑职可以睡在你这张贵妃床上吗?” 燕羽墨从大床上探出头,望了望,“可以。但不能靠近本王的床榻,可知?” 唐小志大喜,连连称是。 心中却不以为然,暗自琢磨着:你说不让靠近,我就不靠近?那老子何时能全垒打?嘿嘿。 话说之间,却已然打开了大王存放棉被的衣柜,随意选了一张后,就机灵地来到贵妃床上躺下。 还故作正经地跟燕羽墨说了一声“晚安”,但紧接着,“狼子野心”就开始暴露。 “大王睡了吗?紫莺不在,你可睡得习惯?其实紫莺能做的,卑职也可以做啊。但卑职能做的,紫莺可就不一定了...” 他意有所指道,撩拨着大王,开始寻找话题接近。 原以为大王会有兴趣和他闲聊两句,谁知,燕羽墨却泼了一盆冷水,“食不言寝不语,你别说话。不然,就滚远点,去睡地板!” 唐小志一愕,顿时无语。 听大王这么一说,他倒也不好再多言。 脑中却在盘算着其他能登上“凤床”的突破口... 大王不给我说话,我便没有办法找理由靠近。 但没有一种可能,让她自己先说,或者让她过我这里来? 下一刻,唐大里正就想到了一出妙计! 只听他最后补充了一句:“遵命,大王。那卑职先睡了,你放心,卑职一直都在这守护你。” 而后,便彻底沉寂了下来。 但他并没有像自己说的那般,就此睡去。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后。 当燕羽墨已经认为唐小志睡着之时,突然听见他打了一个喷嚏。 “阿嚏!” 声音有些大,好在燕羽墨此时还没睡,否则肯定会被吓一跳。 嗯? 他怎么会突然打喷嚏呢? 燕羽墨顿时有些疑惑,悄悄拨开帘帐一角,瞄了一眼。 却见唐小志打了一个喷嚏后,也并未有什么反常的举动,裹了裹被子,好像又睡了过去。 因此,大王倒也没有过多在意。 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 每隔几分钟,唐小志都会蓦然打一个喷嚏,且表现得极为自然,听起来不像是装的。 使得燕羽墨有些纳闷起来,他这是怎么了?怎么时不时就打喷嚏? 该不会是感染了风寒吧? 但刚才与他对弈,并没有看到他有何不适啊... 难道是突然感染? 人的内心一旦有了猜测,便难以忍受得住好奇。 燕羽墨想了想,好奇驱使之下,便起身想要走过去看看。 唐小志窝在被子里,听到了轻微的脚步声,顿时欣喜若狂,差点没大笑出声。 心中忍不住期待道:你终于起来了吗?快来看看我这个疑似感染风寒的人吧,然后你来了...可能就走不了。 唐小志心中已然有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一旦得逞,非但能登上大王的床,而且还能令大王对他的好感度倍增。 这时候。 燕羽墨轻手轻脚的靠近,身为大王,她本不会医术,也不善于照顾他人。 但当也知道要探知一个人是不是感染了风寒,大多数医者都会先去摸摸患者的额头。 若是体感温度过高,或者过低,那八成就是得了风寒。 这本是小孩子都懂的常理。 然而。 就在大王打算在不叫醒他的状态下,去摸他额头时... 这货猛然“惊醒”,然后两眼怒睁,口中呼道:“嗯?是谁?刺客吗?竟敢意图行刺我家大王?我和你拼了!” 说话的同时,整个人暴起,闪电般抱住燕羽墨,而后来了一个反转,将她死死压在身下,紧紧抱住,手脚并用,像一副膏药般贴在她身上。 还脸不红心不跳地对着燕羽墨的空床方向,轻呼:“大王,大王,你快起来。卑职抓到了一个刺客,你快跑。卑职断后...” 说着,手上开始不老实地“抓住”刺客。 燕羽墨大惊,俏脸一阵红一阵白,因为君上“抓”刺客的动作,有些诡异。 不像是要攻击“刺客”,反而像是一本正经的耍流氓... 惊得是燕羽墨差点惊叫出声。 而事实上,唐小志哪里是什么突然感染风寒? 这喷嚏本就是假装出来的,只是为了吸引大王前来查探。 大王一旦前来查探,他便可伺机假装惊醒,并将她“错认”成刺客,继而产生身体接触,撩拨大王... 在唐小志的臆想中,卑职认错了刺客,死死将刺客压在身下,试图“制服”刺客,这很合理吧? 卑职乃是为了保护大王,以身“护驾”,无可厚非啊。 即便是摸到了不该摸的地方,大王又怎好怪罪? 一切是为了“护驾”,情有可原啊。 而孤男寡女的,干茶烈火,都是精力旺盛的年纪。 大王被这么一撩拨,一方面把持不住,想要让君上就地侍寝呢? 岂非正好? 另一方面,即便大王忍住了,没有“宠幸”君上,那君上也是“护驾有功”,是不是得给一点形象分? 君上受了风寒,但誓死不忘保护大王,以身缠住“逆贼”...这样的忠心朴实的君上,去哪里找? 点着灯笼都找不到第二个了。 大王应该很感动吧? “大王,大王,你怎么还不起来?卑职准备支持不住了,刺客强壮无比,肌肉发达,就要挣脱卑职的束缚了...” 唐小志死死抱住燕羽墨,用脸贴在他胸前,口中却厚颜无耻的说道。 燕羽墨仿佛被电麻了,唐小志的动作太快,几乎转眼就压住她,而且上下其手,惊得她呼吸加速,娇喘连连。 一开始是本能的想要挣脱,但在听到唐小志的话后,意识到对方可能喝醉了,加上又突然感染风寒,将自己错认成了刺客。 又不觉有些呆滞,生生愣住。 等到她回过神来,便是一副娇羞不已的神色,只感浑身无力,连挣扎都忘了。 只能强行压住剧烈的心跳,含羞道:“你胡喊什么?什么刺客?本王在这...你...赶紧从本王身上离开...” 唐小志见她“无力”挣脱,似乎也没有挣脱的欲望,心中更是兴奋。 但此时灯火昏暗,他状若不信,也假装看不到燕羽墨的脸,竟再次无耻地说道:“哼!逆贼敢尔?想骗本君放开你?我家大王在床上休息,怎会在我身下?你当我是傻子吗?本君虽不会武功,但...我会咬你!” 语毕,这厮居然张开嘴真的咬了过去,却是对着燕羽墨的嘴... 而且,在即将接触时...变成了亲吻的姿势。 “我咬...” 啵! 他说咬,却成了吻。 而在吻住燕羽墨的刹那,他能深切感受到她微微颤动了一下。 那感觉就好比触电! 对了,就是要这种效果! 她应该快沦陷了,嘿嘿。 下一刻...这“狗贼”竟开始伸舌头,湿吻... 第170章 奸诈本色... 燕羽墨惊呆了,难以置信这一幕,眼睛瞪得老大。 心中却在纳闷着:这家伙怎么回事?他不是说咬吗?怎么变成亲嘴了?难道说他理解中的“咬”是这个样子的? 哼! 除了本王之外,他还用这样的方式“咬”过谁? 真是太可恶了! 但他平时不是这个样子的,难道是醉得太过,或者风寒上脑,糊涂了? 而...他即便是“晕”糊涂了,也还时刻惦记着本王的安危? 说明他心中还是有本王的,只是...他这“咬”的方式着实令人难以恭维... 想着,正当唐小志即将展开湿吻之时,大王不干了,扭头转过一边,羞涩道:“你...你好歹看看清楚,再咬行不行?你再这样本王生气了呀...” 她嘴里说着生气,语气中却似乎听不出半点责备的意思。 唐小志听了,却置之不理,他本就有心撩拔,又岂会轻易罢手? “哼,逆贼,本君岂会看你?本君心中只有大王,其他女子不入我眼。你转过脸去是吧?那好,本君咬你脖子!” 他自顾自地说道。 见到大王不愿“配合”,便想转战阵地,亲向他的脖颈间。 而意识到大王可能会阻拦他,这一回,他的动作极快,闪电般就亲了上去。 燕羽墨只感浑身一颤,一股奇妙而灼热的感觉传染全身,脸红到了耳根处。 但她瞬间惊醒,并未就此沉迷。 这家伙也太会“咬”人,这才“咬”了两口,本王便感觉浑身灼热难耐,要是再给她机会多“咬”两口,岂非... 大王不敢再想去下,趁着理智还未完全被欲望吞噬,赶紧挣脱他的束缚,道:“够了,你再不住手,本王就真要生气了...” 她用手将唐小志推开一点,而后略带正色道。 唐小志一呆,同样是浑身灼热无比,气血上头。 这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的花样年纪,又是一上一下如此暧昧的姿势。 你若说此时的唐大里正还能保持冷静,那就不正常了。 燕羽墨震惊着,有形之间令她顿感“危机四伏”,同时又心火旺盛,想立刻撒腿就跑。 再被他那样压在身下,一下就真的沦陷了。 但唐小志决心已定,今夜必要有所收获,并没有理会燕羽墨要“生气”的说辞。 顿了顿后,又重新挡开她的手臂抱了上去,道:“我不看,我不听,你就是逆贼。本君要保护我家大王...” 他无赖的说道,而后加紧了手上的撩拨动作。 燕羽墨急了,索性就翻身跃起,反将唐小志压在身下,道:“你不看也得看!你看清楚,你要保护的人在哪,又咬的是谁?” 要知道的一点是,大王本就是女将出身,武艺高强,身体素质强于一般女子。 再者,唐小志为了彰显自己的温柔,刚才也并未全力束缚她。 因此,此时燕羽墨突然“发难”,倒是很轻易反转了身体。 二人互换了一个姿势,燕羽墨坐在他腿上,冷眼望着他,斥责道:“你这叫保护吗?本王的衣服都被你弄乱了,你还要亲...咬人!哪有你这样的,你保护人是用这种方式的吗?” “如果本王真是刺客,你也这样咬过去?再说了,此时我们在船上,又有禁卫保护,哪来的刺客?你是醉糊涂了吗?” 她说着话,因为心火作祟,此时胸前起伏不止,可见唐小志一番撩拨,成功引发了大王最原始的冲动。 她本就只穿着单薄的睡衣,被唐小志这么一弄乱,胸前衣襟敞开,露出里面那件浅浅的粉红色肚兜,诱人无比。 看得唐小志差点垂涎,更难压制内心的欲火,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而此时的燕羽墨坐在他腿上,不经意间便察觉到了某种异样...顿时惊呆,身形不由一颤,怪叫一声,羞红着撇过脸去。 “你......你无耻...” 她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下一秒,便想起身逃离... 却因为是心情太过紧张,而那张贵妃床本来就小,燕羽墨一个不小心,起身的动作一滑之下,竟要滑倒到床下去。 唐小志倒也伶俐机敏,动作迅捷。 见此情形,赶忙把身体挪了过去,抓住燕羽墨的同时,用自己的身体当肉垫。 这时候,是他展现男子力量,勇于挺身而出之际。 若是让大王直接摔到地上,那他这个君上就算是失职了。 而他本可将大王硬拉回来,却并没有这么做。 因为以自己的身体做肉垫,既可以继续与大王保持身体接触,又可潜移默化间增加自身的形象分。 试想一下,当你即将摔倒时,突然窜出一个“肉垫”接住了你,你是不是得心存感激,对对方的好感度倍增? 唐小志以身为垫,接住了大王,还不得形象分+1? 哐! 二人一上一下,从贵妃床上滚落,转了两三个圈后。 最终定格在大王在上,君上在下的姿势,显得尤为暧昧之色。 在此间隙,唐小志自然是紧紧搂住燕羽墨的纤腰,将她压到自己胸前,深情地望着。 这时候,如此情形之下,他倒也不能再说“认”不出燕羽墨了。 “原来真是大王,卑职失察,竟将大王错认成刺客,简直罪该万死。” 他柔声说道,声称罪该万死,却没有一丝“悔过”的样子,乖张之至。 燕羽墨被他抱着,贴在他身上,近若咫尺,呼吸加速,嗔怒道:“既然知错,那你还不赶紧放开本王?” 她说着,却也没有过分挣扎,而后又补了一句:“你是笨蛋吗?扶本王一下即可,为何要去当肉垫?摔疼了没有?” 唐小志深情道:“不为什么?当时卑职没想那么多,脑子里就一个想法。大王不能摔倒,要摔...就摔在卑职身上。卑职皮糙肉厚,不怕疼。” 燕羽墨一怔,不觉有些动容感触。 他说的是真的吗? 他为了本王,可以不惜身体发肤? 想着,同样目现一抹柔情,道:“你真是油嘴滑舌,也不知是不是对每个女人都这么说...现在本王没事了,你可以放开我了。” 唐小志却不放,大王也没有要挣扎离开的意思。 这一刻,二人就这么相互对视着。 十几秒后,唐小志道:“大王就这么想离开卑职的怀抱?卑职,就只想这么抱着大王片刻...” 嘴上虽这么说,但这厮显然并不老实。 此时一边缓缓起身,翻转身体,想将燕羽墨压在身下,一边凑近她的香唇,放在她腰间的“咸猪手”还不停地游离着。 他的动作极为轻巧,并未让燕羽墨感受到一丝不适。 渐渐地,燕羽墨竟条件发射般顺应着他的动作,直到他吻上了她的唇,差点又要将她压在身下时,这才猛然警醒。 不行! 这家伙想使坏! 太狡猾了,他这是想直接将本王给那个了? 就在地板上? 哼! 就在唐小志内心兴奋,认为自己即将得手之际。 燕羽墨豁然推开他,并迅速起身,转到一边,双手捂住胸前,心乱如麻道:“额,既然都没事,你还是赶紧休息吧。本王也累了...” 说完,便想转身跑回自己的大床。 在被推开的刹那,唐小志暗呼不已。 他娘的,就差这么一点儿... 这娘们儿也太理智了吧? 都这个节骨眼上了,她还不沦陷? 行! 你理智坚定是吧? 千万别让我得手一次,否则,下次我让你自己来求我! 小小失望了一把,但唐小志并未灰心,赶忙拦住燕羽墨,道:“大王稍待...” 燕羽墨心中悸动,不敢去直视他的目光,扭捏道:“你还有什么事?” 抱你也抱了,亲你也亲了? 还想咋滴? 唐小志目光一转,又计上心头,暗道一声:拼了! 口中却温柔道:“没什么事了,卑职刚才让大王受惊了,想亲自送大王去休息。” 那张贵妃床距离大王的卧榻也就几米远,但他却说要亲自送人上床休息,殷勤之至。 “不用了,就几步路。你还送什么?回去休息吧。有事明天再说。” “几步路,也是路。卑职害怕大王又摔倒...” 唐小志正襟说道,不容拒绝之色,而又显得居心叵测。 燕羽墨看出了他身上的猫腻,但想着只要自己坚决不给...他又能怎样? 几步路的距离,他还能翻天了不成? 反正没有大婚之前,本王绝对不会给他有机会偷吃禁果... 一念至此,燕羽墨也懒得和他纠结,道:“那快走吧,夜深了。” 说着,便向他伸出手,搭在他手上,走向自己的卧榻。 唐小志心中却谄笑了起来。 这几步路,你不可能会再次摔倒,但我会啊。 嘿嘿。 他盘算着,感觉必须得付出点代价,才能登上大王的床。 等燕羽墨回到自己的床上后,扭头对他说道:“好了,本王要睡了,你也去吧。” 唐小志并未拒绝,极为有礼地弯腰说道:“好,那大王赶紧休息,晚安。” 说完,也就状若转身离开。 谁知,就在这时,这货口中竟“哎呀”一声,周星星上身,演技大爆发。 脚下一滑之际,竟“很不小心”地朝燕羽墨的床上摔倒过去。 但却不是倒向燕羽墨的怀里,而是床板。 而且,在头部与床板接触时,他还稍稍用力撞了下去。 砰! 唐小志一头栽下,撞了床板一下,发出一声闷响。 不动声色之际,他给自己施加了一点力道,让自己摔得重一些,头上起了个大包。 “哎呀,我的头...” 他一“撞”之后,不禁痛呼,而后捂着自己的额头,倒在床下。 燕羽墨始料未及,已经脱鞋上床的她来不及扶住唐小志,见到唐小志摔了一跤,赶紧赤脚下床扶起他,略有担忧道:“啊?你怎么那么不小心,摔疼了没有?” 她极为温柔地移开唐小志捂住额头的手,当看到他额头的“包”时,脸色一变,竟略显忧心。 “都起了包了,很疼吧?” 燕羽墨皱着眉说道。 大王人前表现出一副高冷刁蛮的姿态,但正如皇帝燕云天所说,她本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实质上是个温柔得体,而又充满爱心的乖乖女。 但你要见识到她温柔的一面,却并非容易。 唐小志眯着眼,见到她有些慌张担忧的神色,心中大喜。 哈哈。 中招了吧? 我受伤了,你该怎么办? 对待一个受伤的伤者,如此情况之下,你是不是得先扶我上床休息一下? 而一旦让老子上床,再让我下来...可就难了。 大里正内心欢喜,表面上去一脸苦色,道:“卑职没事,就是有点晕。但无妨,卑职可以自己起来。大王不必管我,你回去休息吧。” 说着,他故作姿态,想要起身,但站起来一半又故意倒了下去,一副难以自持但嘴硬的样子。 燕羽墨恻隐之心大盛,拉住他的手,道:“你还说没事?喝醉了,还摔了脑袋,小心你变傻了。等着,本王去给你叫医官来。” 唐小志闻言一呆。 嗯? 不对呀。 剧本不应该这么写呀,这时候,大王不是得先扶我上她的床...稍作休息吗? 怎么先去请医官? 医官要是来了,今夜老子还怎么好办事? 于是,立马拉住了燕羽墨,道:“大王别去,现在已是深夜,医官已经休息,不必为我劳师动众。卑职休息一下就好。” 燕羽墨想想也是,虽说皇帝身边的医官是全天候待命的,即便是休息时间也会有人值班,但唐小志只是皮外伤,并不危急生命。 再者,这里是她的卧房,船上的医官却都是男性,夜深人静时不好直接进来医治。 而唐小志又好像晕乎乎的,行动不便,不好自己走去见医官。 便道:“那好吧!你要是疼得厉害,坚持不住你就说。先起来吧,别坐地上。” 唐小志闻言一喜,但不露于表面,道:“好,卑职这就起来。” 说完,便状若强撑着,也不让燕羽墨扶他,自己起身。 然而刚起身,还未站稳,这货又演技在线,身子一摇晃,倒在了燕羽墨的床上。 “哎呀。” 他仰面倒在了大王的被褥上,故作一声“惨叫”,然后就再也起不来。 但嘴里却道:“卑职该死,竟然倒在了大王的床上...我马上起来...” 不得不说的是,唐小志若没有穿越,不去考上戏北影,真的是埋没了他这一身演技。 他嘴里说着要起来,但却身子却像生根了一样,怎么起也起不来。 关键是...他演得极为逼真,让人难以看出是装出来的。 燕羽墨一呆,微微寻思后,按住他,道:“行了,你不能动,就别动了。在本王床上休息一下吧。” 唐小志听此,自知自己奸计得逞。 面上却严词拒绝道:“这怎么能行?卑职若在大王床上休息?大王睡哪里?难道要睡在卑职旁边吗?这会不会...不好?” 嘴里说着“不好”,但这货的心里却在暗呼“甚好”。 燕羽墨脸上一羞,“你想什么呢?谁要睡你旁边?你别乱想...” 唐小志却义正严词道:“难道大王要把床让给我了,自己不睡?这怎么行?” “有何不可?本王以前带兵打仗的时候,也经常熬夜。” “不行。此一时彼一时,大王现在又不是在打仗。你我各睡一边吧。好吗?大王。” “啊?各睡一边?” “大王放心,卑职现在是个病号,休息一下,缓和了自己就走。” “这...” “大王是信不过卑职?那好,卑职现在就走。” 说完,脸色便变得严肃,仿佛受了委屈一般,就要“挣扎”着起身要走。 大王终究是心软,拦住道:“行了,别逞强了。你就睡那吧,但你可别有什么坏心思,不然本王对你不客气。” 唐小志一副对天发誓的样子,两指指着头顶:“卑职绝对没有坏心思。” 是啊。 卑职能有什么坏心思,想和大王打打扑克,这心思很坏? 而你若睡在卑职旁边,卑职这个“病号”夜半时分,睡姿不雅,动作大,大王应该不会生气吧? 第171章 暗战,盛大的欢迎礼! 听他说得振振有词,但有了刚才一幕,令大王并不敢轻信。 此时,有些小心翼翼地靠过去,睡到床上靠里的一边,目光却一直盯着唐小志,生怕对方会突然扑过来一样。 按理说,二人已有夫妻之名,即便真的在大婚前发生了些什么,倒也无可厚非。 但大王终究是受惯了传统的宫廷教育,在感情上思维有些固化,尚不能接受这种婚前的“逾越”行为。 而她并非愚笨,倒也深知唐小志今夜有一些“诡异”的想法,但总归没有往坏处想。 他如此心急,或许是为了尽早解决“皇外孙”之事,且真的是对大王深为爱慕。 唐小志也躺着,此时看起来倒是老实本分,与燕羽墨中间隔着一段距离,并没有立马就展开自己的小心思。 按照他的计划,应该是等到大王昏昏欲睡,毫无防备之时,自己再伺机靠近,先制造一些亲密的举动,彻底撕毁大王的“防线”... 在此之前,任何一丝操之过急的举动都不能有。 谁知,他还是低估了大王的“坚决”。 在接下来长达半个时辰的事件,大王就这么一直抓着被子看着,看起来一点睡意都没有,眼睛睁得老大。 直到唐小志满口哈欠,自己都快支持不住困意时,大王仍是精神抖擞,很有夜猫的潜质。 “大王,你不困吗?” 他有些愕然地问了一句。 “不困。本王行军打仗之时,可三天三夜不睡,改天你去问问霍兵。” 燕羽墨带着笑意说道。 看着唐小志愕然的样子,心中偷笑不已。 你当真以为本王这么好糊弄? 你肯定在想,等本王睡着了,然后就靠过来? 哼! 但你不知本王千杯不醉,更不知本王毅力非凡! 唐小志黯然,有些意想不到。 心中微微沉思,与其二人相视至天明,不如先休息一阵,我还真不信你能始终缜密。 一念至此,唐小志又故意打了个哈欠,道:“大王不困,也得稍稍闭目养神。不然,熊猫眼便出来了。卑职倒是困了,先睡了。” 说完,也不犹豫,侧过身朝燕羽墨浅浅一笑后,抓着被子睡了起来。 而他这一睡,本意是小酣,但因为此前喝了不少酒,自己的酒量又不济,困意交加之下,竟一觉到天明。 当他幽幽醒转之时,身边早已无人,燕羽墨也不知何时起身离开,未曾惊动到他半分。 “哎呀,这尼玛...怎么就睡过去了呢?昨夜如此良机,千载难逢啊...” 唐小志自我腹诽了一句,大失所望。 虽说燕羽墨允许他同住,但像昨夜那样的好机会却并非天天都有,紫莺身为她的贴身侍女,时常会守着她到天亮。 大床前的那张贵妃床,除了是燕羽墨平时小酣会用到之外,同时也是紫莺“侍寝”时的临时睡床。 有紫莺在,唐小志脸皮再厚,倒也不好做些什么。 稍稍暗骂自己失策之后,唐小志起身穿戴,刚整理好衣物,就见舱室的门被打开。 燕羽墨已然一身正装,在紫莺的陪同下走了进来,身后的另外几名侍女手中还带着洗漱的脸盆。 “大王。” 唐小志微微有礼道。 燕羽墨“嗯”了一声,摆手道:“起来了,就先洗漱吧。然后,本王有事情让你去做。” “是。” 唐小志应了一声,洗漱完毕后,才折返回来接道:“大王有何吩咐?” 燕羽墨说得正襟斐然,让唐小志以为她会有什么特殊要求。 殊不知,此时竟指着紫莺准备好的一大箩筐衣物,道:“白小露不是很关心你吗?她可是扬言要事事照顾你周全啊,那么你便带着这筐衣服过去给她亲自去,洗不干净别拿回来。哼!” 她说着话,眼里带着不屑。 显然经过昨天白小露的那一幕故作殷勤后,令大王对之颇有些针对。 唐小志一开始听到燕羽墨有这样的想法时,还以为只是说说玩笑话。 大王再怎么生气,也不可能真让白小露这个千金大小姐去干下人的活儿。 但此时见她一脸正色,甚至要让唐小志亲自将衣服送过去,却又完全没有一丝玩笑话的样子,不免便让唐小志一惊。 “大王,白小露好歹是当朝太师府的千金,上次不过是逢场作戏,随口说说而已,她与卑职之间并无猫腻。大王真要如此对她?” 唐小志汗颜道。 燕羽墨却不以为然:“她自己说出来的话,不论真假,又岂能反悔?本王说要让她负责清洗衣物,当时她并未拒绝,便是接受。怎么?她没意见,你反倒心疼了?” 她向他投去了一眼“危险”的眼神。 “那倒不是,只是...” “不是就行了,你亲自带去。等下,我会让紫莺去监督她。本王就是要她亲力亲为,说到做到自己的话!” 燕羽墨打断了他的话,言语中不无醋意道。 白小露自称要对唐小志尽妻子之责,故意在燕羽墨面前伺机挑拨,成功引起了大王的醋意。 但没想到的是,这股醋意并没有因此让大王与君上失和,反倒让大王对她产生了敌意,也算是预料之外。 你不是喜欢他吗? 还恬不知耻说要与他同住,事事照顾? 好呀,那就先从洗衣叠被,斟茶递水开始吧。 而且,本王还要让唐小志亲自带脏衣服过去给你洗,气死你! 燕羽墨见唐小志无法反驳,心中悦然,幽幽想到。 唐小志顿感无语,走出舱室后,带着侍女将一箩筐衣物去找白小露之时,不由暗叹一声:这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真打起来,那可不比沙场硝烟逊色。 而白小露这边。 似乎也早有预料,就在龙船的洗衣房中等着。 见到唐小志带侍女走来,还笑意吟吟迎了上去,欠身喊了一声夫君。 唐小志一呆,见她退去华贵的罗裙,穿上了侍婢的麻布衫,不觉惊讶道:“你...当真要亲自洗这些衣服?” 说话的同时,让侍女放下衣物后,摆手屏退她们。 白小露幽幽一笑:“大王肯定是对你说,要让我说到做到,对吧?而且,不出意外的话,等下她还会让她身边的侍女前来监工。” 唐小志皱眉:“你猜到了?” “这很难猜吗?而你眼眶泛黑……想必昨夜与大王同住一室,睡得不安稳吧?” 她带着一丝讥笑之色。 令唐小志颇感尴尬,“你还关心这个?大王已对你有针对之心,你该想想如何让她气消。” “我为何要让她气消?大王又因何置气?” 她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并接道:“作为妻子,我声称要事事照顾君上起居,有何错?大王因此责难于我,你觉得她对了?” 如此一言,令唐小志顿时语塞。 白小露所言不无道理,在古代女子照顾丈夫起居,是司空见惯之事。 尤其是在多妻之家,主君受惯众星捧月,更是习以为常。 燕羽墨因为白小露表明心意而迁怒于她,于正室和平妻之间属实有些过头。 顿了顿,唐小志叹息道:“罢了,你不必亲力亲为,将这些事务交给侍女吧。紫莺若来,我会让马户支开她。” 白小露听此,眼前一亮,“夫君这是在关心我吗?” 唐小志叹道:“你始终是白府的大小姐,这些粗重的活儿,无需你亲自动手。你……就做做样子即可。” 身为两大美女的未婚夫,她们二人之间互有暗斗,这并不利于日后的家庭合睦,说到底唐小志是不希望有一方受委屈的。 此时隐隐有相护白大小姐的意思,总归让一个素来三指不沾阳春水的名门之女亲自洗衣叠被,未免过了些。 而能有此权势,胆魄者,竟敢真的去使动白小露做下人的活儿,除了皇帝,或许就只有大王一人了。 白小露秀眉一抬,刚想接话,蓦然之间却顿住,迅速从怀中取出一根发簪,道:“有夫君此话,露儿就是再苦再累也值了。这是你在清水河村时,为我推荐的礼物。时光荏苒,没想到仅过半年余,你我竟有了夫妻之名。” “也算是造化弄人。可以劳烦夫君亲手为我戴上吗?” 说着,她把一根产自清水河村的银簪交给了唐小志。 如此简单的要求,又是出自白大美女之口,唐大里正又怎好拒绝? 当即点点头,接过银簪,亲手插在白小露的头上。 还赞了一句:“不错。这簪子很衬你,很美。” 赞美的话,白小露听了本该欣喜才对。 谁知,此时竟露出一抹怪异的神情,突然扑向了唐小志的怀抱,同时甜笑道:“多谢夫君赠予,小露很喜欢呀。日后定视如至宝,日日佩戴。” 而后,居然微微欠了欠身,极为正式的样子。 唐小志极为纳闷,很不明白此时她口中的意思,怎么就突然客套起来了呢? 而且这发簪本不是唐小志送的,而是当时他忽悠孙钰买给白小露的。 关键是,大小姐居然在主动投怀送抱? 直到身后的脚步声临近,唐小志这才明白了缘故,但却苦笑不已。 身后,紫莺缓缓走来,一见君上和君夫人亲昵的样子,顿时不由为大王打抱不平起来:“哦?君上说要替大王前来送衣,没想到竟然趁此间隙与君夫人亲亲我我?这光天化日之下,君上也太心急了吧?” 唐小志闻声回头的刹那,终于是明白了白小露为何会投怀送抱的原因。 紫莺是大王的心腹,所见所闻必会事无巨细的跟燕羽墨说。 白小露此时突然掏出发簪,并让唐小志亲手为她戴上,恐怕是早就看到了身后走来的紫莺,并想通过紫莺之口向燕羽墨传达某种信号。 紫莺见此,回到燕羽墨身边肯定会有自己的一番说辞:大王,君上和白小露的感情甚好哦,今天我看到他们抱在一起,君上还送了白小露一枚发簪… 唐小志闻声,讶然道:“嗯?紫莺,你怎么走路无声啊?你误会了,白大小姐只是不小心滑了一下。” “是吗?好巧哦,就是不知大王会不会信!” 紫莺冷冷道,言语中透露出一丝不忿。 君上也太“狗”了,昨夜刚与大王共处一室,一夜温存,转头立马就投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当真是变心比变脸还快。 大王这些时日对他有所动心,该不会是真心错付吧? 唐小志一呆,道:“大王为何不信?这是明摆的事实。” 紫莺却不理会他了,自顾对白小露道:“君夫人,大王有令,命奴婢亲自帮您洗好这些衣物。” 嘴上说着帮助,但实则只是监视。 白小露脸上一阵委屈,眼神无助的望了望唐小志,回道:“露儿谨遵大王指令。” 而后,便回身去搬动那一大筐衣服。 唐小志望了望她故作姿态的样子,不由哑然失笑。 停顿了片刻后,移步走上了甲板。 迎着江风袭面的间隙,他不禁摇头苦笑,回想起这两日来白小露和燕羽墨之间的暗战不觉叹息。 白小露意图挑拨,当众向唐小志示好,以引起大王与君上之间的矛盾。 而大王得到紫莺的提示,不入“圈套”,反而顺水推舟,给白小露安排了一道洗衣服的苦差事。 白小露倒也不会逆来顺受,此番故意投怀送抱,或许就是想借紫莺之口刺激大王。 有时候从别人口中听到的“事实”,比自己亲眼所见更加值得相信。 白小露这么一抱,通过紫莺之口传到燕羽墨口中后,便会形成一道无形的嫌隙。 而大王和君上的关系不睦,白大小姐岂非就有机可乘? 唐小志心中思虑着,幽幽苦笑,不禁一叹。 站在他的角度来讲,二女之间不应有战,即便有,当也不必用他来做筹码。 事实却是,燕羽墨让唐小志亲自给白小露送脏衣服,暗有讽刺之意。 而白小露一直没有放弃挑拨二人的关系,此番故意一抱,并扬言唐小志送了发簪,便是暗地里在向大王示威。 只是,你们女人之间的暗斗,为何要拿我来做筹码? 正思考着,马户悄悄走来,拱手道:“大里正,还有两日便会路过我们清水河村的水道。村中飞鸽来信,得知陛下和百官也会入村,询问是不是要弄一个盛大的欢迎仪式?” 唐小志闻言,稍微寻思过后,笑道:“要!而且越大越好!这是我们商社获得投资的大好机会啊,你通知下去,让他们按最高规格准备欢迎礼,越隆重越好。” “是,属下这就去写信通知。” “等等。顺便问问,本君的蒸汽机研制得如何了?趁这次回村,我要亲自试车!” 第172章 百官惊叹,君上大才! 两天后。 皇帝的船队拐弯,正式踏入了清水县境内的水道。 随行伴驾的百官开始纷纷涌上甲板翘首以盼,此前只闻清水河村其名,如雷贯耳,今日便可一见,又怎能不令人满腹好奇? 到了距离清水河村码头约十里处,两岸的河道风景开始变了,不由令众百官瞪大了眼睛。 只见沿途两岸建起了两条硬化规整的水泥路,绿植鲜花遍布,沿途有供人游览静坐的便民长椅,不时竖立起几间凉亭,延伸出河面的观景台,衬着两岸巍峨凸起的山势,浑然天成的喀斯特地貌,风景秀丽,一甲天下。 无数行人游客穿行于河滨路间,双双两两,怡然自得,闲情雅致,显然生活富足。 唐小志早已吩咐下来,要为皇帝与百官准备一个盛大的欢迎礼。 附近的民众得知圣驾亲临,此时围在两岸竞相手持鲜花呐喊,热情之至。 古代的皇帝神龙见首不见尾,寻常百姓万难一见,本身就自带光环,宛若明星一般。 清水河村一带的百姓,得知皇帝亲临,一时趋之若鹜,都想争着一睹龙颜。 几艘巨船上的百官环视着两岸别致的景观,赞叹不已: “诸位同僚,这两岸河滨路景观秀美,两旁更建有无数临街商铺,宜商宜景,相得益彰啊。” “大伙快看,那围在岸旁的石栅栏是用大理石雕刻而成的吗?竟像是浑然天成...” “什么?大理石?大理石价格昂贵,一般的豪门贵胄都无法大量使用。这个小小的清水河村居然用来做护栏?此乃何等的富贵?难道说此村富可敌国?” “你们注意到没有,咱们一进入清水河村十里范围内的水道之后,这水道之水便变得异常洁净清澈,水面也没有任何漂浮的杂物,宛如引至天河,绿水幽幽啊。” “咦,那漂浮于岸边的一连串浮台,是用来干嘛的?” “嗯?那艘堪比陛下龙船的客船,居然是间水上客栈?甲板上还可开设酒肆饭馆?” “快看,那艘形似鸭子的小舟,是用人力踩踏驱动的,单人便可泛舟河面,还能解放双手。” “...” 百官开始纷纷惊叹。 而这时候,各大船上留守的清水河商社人员,便开始了自己的导游解说: “各位大人,这河滨路上的石栅栏确实是大理石所制,但并非浑然雕刻而成,而是先雕刻好石材,再以水泥连接凝固而成,严丝合缝。” “大理石虽是上等石材,但咱们清水河村本就隐于山间,有天然的资源优势。大理石在其他地方或许价格昂贵,但在我们清水河村却是一般石材,家家户户都可拥有。” “而那些飘于河道两旁的浮台,其实是网箱,底下连接着一个巨大渔箱,用于水下养鱼。为了保护河道水质,秉承我们大里正“绿水青山,即金山银山”的治理理念,投喂鱼苗的饲料都是纯天然绿色食物,禁止私自排放污水。” “那几艘商船上设有酒店客栈,饭馆酒肆,商店小铺,衣食住行可不靠岸。根据不同舱室的标准,船票从五十文至十两一位不等,船上消费另计,丰俭由人。” “至于那些小鸭大鹅一样的小舟,是我们大里正亲自参与设计的观光小舟。适合情侣双双泛舟河面,或是休沐时一家老小出游戏水。” “...” 令百官无不侧目,震惊不已,实难想到一个小小的五里村落,竟被唐小志治理得宛若世外桃源一般,各种新奇事物不胜枚举。 例如,此时两岸浮空而起的几艘巨大热气球,吊篮上仍有几名美女正徐徐洒下花瓣,漫天花香飘落之际,算是给皇帝准备的盛大欢迎礼来了一个预热。 再到那座横跨与河面两岸的纯实木拱桥上,此时披红挂绿,拉起巨大的横幅,印字“欢迎大奉天子驾临清水河村”,更有无数曼妙的少女轻舞于桥上,敲锣舞狮,不胜隆重。 来到清水村码头时,船队刚刚靠岸。 一众官员又被惊呆了,宽阔的码头平台上,此时竟站满了不下数百人,皆是盛装出席,场面宏大。 那一座由御贡石材雕刻而成的巨大码头牌坊,足有七八米高。 横额上居然还镶着一块经过精心雕琢的汉白玉,刻字“清水河码头”,狂草字体而成,别具风格。 龙船船首上,皇帝燕云天望着隆重一幕,不免有些讶然,稍稍回头看了唐小志一眼,道:“唐爱卿真是大手笔啊,这阵仗都快赶上朕的宫廷礼仪队了。” 唐小志谦逊道:“陛下过誉了。卑职手下这些草民,怎么能与宫廷礼仪官相提并论?” 燕云天一笑,并未多言,摆袖喊了一声:“走吧,让朝廷百官好好看看你这神奇的小村。说起来,朕上次一来匆匆而别,倒也未能好好逛逛。而时过半年有余,你这村子好像又变化不少啊。” 正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时已半年,清水河村自然是小有变化的。 唐小志虽不在村中,但时刻与村里留守的两大副里正保持联系,并远程操控着村里的建设。 随后,燕云天便带着身后百官下船,刚踏上码头的间隙,便见到数百结队欢迎的人员齐齐跪下,高呼万岁,声势震天。 燕云天带着笑意,目光扫过热情的民众,抬手一句“平身”后。 两名花童便起身前来送花,紧接着,便是各个队伍的领头人前来觐见: “清水河村巡捕房主事,携三百部众觐见大奉威武皇帝。请陛下检阅。” “环卫队觐见。” “救援队觐见。” “清水河商会联盟主事,携各大加盟社长觐见。” “清水河村第一建筑队觐见。” “二建队觐见。” “...” 一连十几支不同制服的队伍首领,相继跪在燕云天面前。 燕云天一一点头示意后,与唐小志边走边道:“你手下商会竟有如此之多的队伍?” 唐小志回道:“这些都是日常必须的,例如巡捕房自不必说,村中的治安需要保证,防止偷鸡摸狗,欺行霸市的恶行出现。” “环卫队,便是负责清扫街道,垃圾分类管理,保持良好居住环境所设。” “常备救援队,可应急处理天灾人祸。例如像半年多前的蝗灾,便可出动救援队参与赈灾,平时也做防火救急的应对,无不涉及。” “村里的产业外涉,采用的是加盟的方式合作,成立一个专门管理维护合作的商社联盟,也是必然之举。” “...” 唐小志缓缓解释着,不禁令皇帝和身后百官为之愕然。 一个小小的村落,弹丸之地,却是五脏俱全,管理有度。 村民生活富足,安居乐业。 相比之下,在某些方面,堂堂朝廷的治下,甚至不比唐小志的清水河村有章法。 比如,卫生环境的建设,幽都乃大奉第二大城池,人口百万。 但大街上却只能用脏乱差来形容,臣民的自我素质也不高,甚至仍有人不耻当街大小便,随意吐痰扔垃圾。 除了接近王府的几条街道相对比较干净之外,偌大的城池,单说卫生环境只能用一塌糊涂来形容。 而清水河村街道宽阔,干净整洁,人行车行分流有度,各大十字路口更有专门负责交通的疏导员,临街公共厕所五百米一间,污水和生活垃圾有专门的队伍处理,设有垃圾焚化炉和污水净化设施。 最重要的一点是,皇帝和百官逛了一圈后,感觉村民的素质极高,待人谦逊有礼,温和倍至。 街上甚至找不到一个流氓恶痞,就连街边乞丐行乞都极有规矩。 整个清水河村除了物价有点高,规矩有点多,暗地里会择人宰割之外,俨然是个极为文明的方外桃源。 而这一切,居然都是出自君上的手笔? 那该是何等大才,方有如此伟略? 一路行走在清水河村的街道上,百官连连惊叹,震惊于村中惊奇富足之余,更深感唐小志乃国之栋梁。 他这套营商模式和管理方法,若放到京城,放到幽都,岂非舞台更大,影响力更甚? 话说之间,众人来到一处开放式的宅院前。 燕云天看了看门口横额上的题字后,皱眉道:“小金星托儿所?是干什么的地方?” 唐小志还未回话,一旁的燕羽墨已然开口道:“父皇,这个我知道。顾名思义,就是照顾托管幼儿的地方。” 燕云天不觉一愕,“托管幼儿?这些不是家中主妇或者奶娘丫鬟干的事儿吗?” 唐小志这时才接道:“陛下说得没错,育儿确实是家中主妇和下人的责任。但这只是相对富足的家庭来说,寻常百姓不是所有人都能请得起丫鬟服侍。而主妇闲业专职带娃,便会令家中缺少一份劳动力,不利于改善家庭环境。” “因此,便有了这个托儿所的诞生。年满周岁半的孩童,断奶之后便可送入托儿所中寄养,由专业的丫鬟和奶娘照料,只需支付少许托管费,便可空出余力,解放妈妈们的双手。何乐而不为?” “专业的事,留给专业的人去干。很多年轻人都是第一次做母亲,缺乏养护经验,怕也照顾不周。这就让我们这个托儿所,有了用武之地。而妈妈们只需早晚接送,即可安枕无忧。” 燕云天听得出奇,大奉朝中显然还没有如此细分的服务行业出现,但唐小志却已经在清水河村中试行。 有了这个托儿所,不仅能使适龄幼儿得到更专业的照顾,还能解放“母亲”的双手,继而投身到工作中。 可谓既解决了普通家庭生育后,母亲无法回归劳作的窘境,同时又解决了一部分丫鬟、奶娘的就业。 “嗯,这个生意不错!朝廷就该设立这样的便民的机构,小德兴,记下此事。回京之后,逐户部也效仿此法,开设托儿所,以迅速缩短百姓在家育儿的时长,投身家业。” 燕云天点点头,扭头对身后的小德兴说道。 “是!” 小德兴躬身应道。 随后,刚继续往前几步,又见到了另一家名为“小金星幼儿园”的私塾。 燕云天再次驻足道:“幼儿园?这又与托儿所有何区别?” 唐小志笑道:“区别在于招收的幼童不同。幼儿园招收的孩童范围,在三岁到六岁之间。这个阶段的孩子好奇心最重,最是天真烂漫的时候。幼儿园先生的职责,便是要开始对他们进行启蒙教育,教授他们礼仪仁孝,并初步认字学习。” “哦?也就是寻常的私塾了。只不过朝中现有的私塾,只招收六岁以上儿童,而你却把这个年龄门槛降到了三岁?” “是!儿童在不同年龄,应该受到的学识教育不同。提早入学,让孩子快点适应集体生活,更有利日后的升学。” “那更前面那所清水河小学呢?嗯?还有初中?何为初中?” “...” 皇帝带着众人沿着清水河村的四条主街道走着,一路视察而过,却在西街这边看到了一连串的私塾学校。 从托儿所到小学初中一应俱全,西街俨然是类似于前世学区的存在。 而唐小志一路跟随,为皇帝与百官解释着他在教育行业上的规划。 来到街道尽头时,燕云天站在一座名为“华清园”的宅院前,哑然失笑道:“从这西街一路而来,诸多学府,合着你早已为村中之人规划好了人生路线?” 唐小志道:“陛下,知识改变命运。普通百姓之所以生活困苦,一成不变。主要原因还是思维固化,知识面太窄。要想提高臣民素质,就当由幼童抓起。” “这一条街的学府机构,由低至高,便是要彻底扫除文盲。让天下人人识字,人人都有一技傍身。臣民的素质提高了,都能找到自己的活计,何愁邦国不兴?” 燕云天听此,眉目一闪,“好一个让天下人人识字,有一技傍身。原来唐爱卿竟也有如此为国为民的雄心大志?” “卑职名为小志,嘿嘿,实则也胸有大志啊。而这些都是受大王影响,卑职对大王之心...宛如滔滔江水...” 这厮说着,倒也不忘伺机奉承了燕羽墨一句。 令燕羽墨不由一羞,甜甜地望了他一眼。 “好!爱卿此志,深得朕心。不若,你回京与墨儿大婚之后,便入户部为官吧!将朕的京都打造成另一个清水河村,不,是比清水河村更为过之。你可愿意?” 燕云天蓦然心情大好道。 唐小志状若受宠若惊,故作谦逊道:“陛下有令,卑职自当遵从。定竭尽全力,为陛下分忧。” 皇帝“嗯”一声,报以赞赏的目光。 下一刻,目光所向也不知看到了什么,快步走了过去。 同时,讶然道:“这个东西是什么?” 第173章 雕塑,白大小姐的神助攻! 众人循着皇帝的目光看去,见到位于西街街尾的一处小广场前,竟竖立起一个巨大的物体,像是某种雕塑的样子。 但此时被红布盖着,单从外表看过去,却也不能准确判断出是何物。 唐小志也跟着看过去一眼,但并未急于解释,冲燕云天做了一个请的姿势,道:“陛下不如亲自过去看看?” 燕云天本就大为好奇,点点头后,迈步走了过去。 来到近前。 唐小志示意随行的马户揭开红布后,一樽高约三米有余,宽达两米左右的白玉石出现在众人眼前。 巨石周边搭着竹架子,上下都有被人工雕琢过的痕迹,但显然还未完工。 不过,头部的轮廓已经显出端倪。 赫然是燕羽墨和唐小志二人一起的雕塑模样... 因为没有雕刻完成,二人的面容只是初见雏形,身体动作也还未呈现。 这时候,唐小志这才微微躬身,状若正襟地朝燕羽墨躬身道:“大王,恕卑职斗胆,未经你同意,便私自命人制作你的形象雕塑。但卑职此举,只是因为倾慕大王,而自顾而为,绝无僭越之心。” 燕羽墨显然意外之至,脸色随即泛红,不由朝那樽二人“合体”的雕塑望去,见到已初见雏形,渐渐栩栩如生的雕塑,不觉有些发愣。 他居然私自为本王制作雕塑,而且还把自己也雕在身边... 真讨厌! 但倒也算他有心,若非真心心悦,谁又愿意大费周章为人塑立雕塑? 只是雕塑完工后,会是什么样子的? 他真是不害臊,事先也不说一下,是想给本王一个惊喜吗? 还当着父皇和百官的面说出来,也不怕人说他露骨... 大王心中泛起了丝丝涟漪,幡然甜蜜起来。 唐小志见她那样子,心中也是大喜。 嘿嘿,你颇受感动了吗? 那就对了,有你的雕塑在此,便相当于幽都大明王府在清水河村“盖了章”,背后的意义非凡。 潜台词便是:你看,大王的雕塑竖立在此,便说明此村中的生意,大王都了如指掌啊。什么私开熔铸坊,募集私兵,私贩细盐,这些或许都是得到了大王和朝廷的特权允许啊。绝非是君上图谋不轨... 而事实上,打从幽都城中决心要力挽狂澜,拿下大王之后,唐小志在飞鸽传信,密谋此事。 为大王设立雕塑,既是他谄媚奉承,溜须拍马之举,也有暗中要将大王与清水河村彻底捆绑的意思。 有了大王这个“特权大使”在,村中的敏感生意不合朝例,也都潜移默化间变成了合法。 相当于有幽都王府撑腰,朝廷鼎力支持。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比孙家这个拥有铸币权的“特例”影响力弱。 “大王...可还喜欢?稍后,卑职会命人将雕塑的图纸交给大王,大王可根据自己的喜好,略作修改。” 唐小志谄笑着,稍稍靠近了燕羽墨,不羞不臊道。 “不喜欢!” 谁知,大王红着脸,却来了一句“不喜欢”。 但无可厚非,她此刻羞羞含笑的表情,却出卖了她。 燕云天这时候眼神微妙道:“唐爱卿还真是别出心裁啊,竟想到在村中为墨儿设立雕塑...” 语气中虽显和蔼,但唐小志却听出了一些弦外之音。 燕云天身为皇帝,整个大奉天下都是他的。 唐小志为燕羽墨巧设雕塑,取悦于大王,原则上并不为过。 不过,他若聪明的话,溜须拍马便不会只拍大王一人。 毕竟,真正的“话事人”最终还是眼前这位“岳父佬”。 “岳父佬”要是不开心,即便有大王的雕塑在,要搞你也是轻而易举之事。 而唐大里正何许人也,当也知道不能有了大王,就忽略了皇帝。 此时,微微躬手道:“陛下,请跟卑职来。” 说完,便当前引路。 进入西街的花园广场,来到广场中心处。 另一个更加巨大的红布雕塑前,唐小志止步回身,恭敬道:“启禀陛下,恕卑职僭越。未请示陛下,便私自将这块极为珍贵的汉白玉石搬到此处。” 这块汉白玉石,高约六米有余,比他和燕羽墨的那座雕塑更具排场,也更为珍贵,足足大了一倍。 燕云天负手身后,淡然道:“你搬来此处作甚?” 唐小志道:“这处巨石乃天然形成的整石,上下没有半点拼接,弥足珍贵,价值无可估量。可以说...整个幽都都找不出第二块。卑职有意,为陛下在此单独树立一座雕塑,以时刻谨记陛下的福泽之恩。” 燕云天听了,眉目一挑,当即大喜道:“哦?这块巨石是为朕准备塑像的?” “然也!陛下乃九五至尊,天下共主,自然得规格最高,用最珍贵的石材雕刻塑像。” “好。唐爱卿果然深有朕心,快,揭开红布给朕好好看看。” 随着侍者的动作,红布被揭开。 一整块巨大的汉白玉石呈现在眼前,质地精纯、透亮,让人一见便知是宝物。 白玉石素来难得,价格极为昂贵,如此巨大的整块...更是难得一见。 令燕云天不觉龙心大悦,带着百官绕着圈,大赞不已。 唐小志跟在身后,道:“陛下,巨石虽已在此,但卑职仍不敢命人下刻刀。因为雕塑的样式和神态,仍需陛下亲自定夺后方可动工。” 燕云天笑呵呵道:“嗯,唐爱卿果然有心。如此宝物,是产至你们山中?” “对,千年难遇一块。卑职已命画师待命,陛下若不嫌弃卑职的人画技拙劣,不如现在就定下图纸,如何?” “可以。人来!” 说完,皇帝大手一摆,便开始喊人作画。 皇帝出巡,除了带侍卫、史官之外,旅途为了消遣娱乐,户部也会遣一些宫廷画师和乐师陪伴。 此时,除了清水河村中的画师之外,御用画师也加入其中,为皇帝就地作画,以确定塑像的图纸轮廓。 而这个间隙,用时肯定不短。 唐小志安排好皇帝之后,便走向了燕羽墨,笑道:“大王,看来陛下兴致颇高,作画需要精益求精。短时间内,怕是难以分身。旅途劳顿,不如卑职先送你回家休息?” 他在这里使用了“回家”一词,暗中便有了套近乎的想法。 燕羽墨看了看皇帝那笑得合不拢嘴的模样,浅笑点头道:“好吧。还是去山上的那处别苑?” 唐小志回道:“不是。山上别苑,本是周仓的府邸。卑职岂能让大王去那里住?去卑职的墨羽阁吧!” “墨羽阁?” 燕羽墨微微皱眉,暗道他什么时候在这里又建了一栋“墨羽阁”? 墨羽阁,本是燕羽墨在幽都城中的私宅。 寻常人不敢与之同名,但君上肯定不在此列。 等到来到所谓的“墨羽阁”前。 大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此宅并非新建,而是将原来的雾雨阁改了名字。 一边随行入内,燕羽墨一边说道:“雾雨阁不好吗?为何要改成墨羽阁?” 唐小志浅笑:“因为大王喜欢这个名字啊,大王喜欢的,卑职也喜欢。” “你...油嘴滑舌...” “这是事实啊,大王。” “...” 不久后。 将燕羽墨送到主卧室,并带她熟悉了一下环境。 唐小志接道:“大王且先休息片刻,有何需要便告知府中侍者即可。卑职离开村中已久,俗务积攒已多,先行告退去处理一下。” 燕羽墨“嗯”一声,应允下来。 却又在唐小志即将转身离开之际,补了一句:“凡事莫急,注意...身体...” 说完后,羞涩着就背过身去。 令唐小志不由眼前一亮,满心欢喜,暗道:嗯?她这话是在关心我?终于开始关心了吗?看来这一路而来,老子的舔狗行动还是有些效果的嘛。嘿嘿。 嘴上却道:“谢大王关心,卑职得大王牵挂,甚是振奋。” 随后,也不多停留,就要转身离开。 他说有事要忙,并非单纯故意找借口离开,而是想去看看蒸汽机的研制成果。 谁知,刚一转身,就看见侍女来报: “启禀大王,君夫人差人送话来。” 唐小志本要离开,但听了这话,事关白小露,便多留了一刻。 燕羽墨听此,目光蓦然一沉:“白小露?她有什么话要传?” 侍女却显得有些唯唯诺诺,难以启齿:“君夫人...君夫人说...” “直说,无需掩饰!原话说来!” “是,大王。君夫人说...” 唐小志也盯着那名侍女,而后在听了侍女的“原话”后,心中蓦然大喜。 什么情况? 白大小姐居然有此要求? 天助我也! 简直是神助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