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唐》 第1章 楔子 某医院。 “人跑了?医药费结了吗?!”主任有点气急败坏。 “他是试药的。说起来倒是咱们省了一笔试药费。”医生说。 “那就好。”主任松了口气,重新坐回椅子里,接着疑惑,“那他为什么跑,放弃治疗了?” “可能是觉得前两轮试药结果不理想,有些绝望吧。”医生递给主任一份报告,上面印着大大的RECIST(肿瘤反应评价)字样,“这是最新的报告。” “不会去自杀吧?”主任抬手接过报告。 “应该不至于,可能就是想躲起来安安静静接受死亡吧。坦白说,小伙子给我的印象挺乐观的,算是我见过最坚强的患者了。真的很可惜。” 医生语气充满惋惜,指着报告说:“您看,新一轮的评估结果显示,肿瘤几乎缩小了三分之二,远端淋巴结节也几乎消失了,可以说效果非常好。这孩子,都挺过了前两轮了,为什么就不再坚持一下……” “什么人什么命,还是他不够坚强啊。你写份报告吧。” “已经写好了。” 报告如下: 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编号XXX)I期临床试验对照组病患江晓,男,二十二周岁,恶性胸膜间皮瘤pT2N1M0,预估生存期6—9个月。参与抗肿瘤新药临床试验3轮次,RECIST评估第1轮“PD(无效)”,第2轮“PD”,第3轮“PR(缓解)”,展望乐观。因病人失联,后续无法评估…… …… 一处野外,残阳如血,遍地杀声。 “吾等都是良善百姓,放过小的们吧……” “官家莫动手,吾家中还藏有铜、铁百斤,愿献出乞活!” “吾乃清源县里正,早已归附大唐治下,为何遭此戕害?” “呜呜呜,莫杀我阿娘……” 无数凄惨的祈求声仍挡不住落下的屠刀,只因漫山遍野还响彻一个声音:“流民作乱,死不足惜,杀一赏五,杀十奖百,儿郎们,给我杀!” 一个须发有些花白的儒雅老者看着身边最后一个卫士倒下,无声叹息。 终于结束了吗? “阿爷,快走!” 一个女人斜刺冲来拉住老者,继续疾走。 看着身旁满脸血污的女儿,老者有些凄然:“媛儿,莫管阿爷,独自逃命……” “不!”女人大声拒绝。 老者苦笑,已经颠沛流离整整一年,从江都到彭城到魏州再到晋阳,偌大的卫队已死得一个不剩,他注定是要死的了。事实上,自兵变之日,他就该死了。 又一群人不知从何处冲来,长袍短褐形形色色,甚至还有不少妇孺翁妪。他们的身后,是举刀疯狂追砍的兵士。 被人流裹挟,两人终于再也拉扯不住。老者重重摔倒,女人也被撞翻在地,滚出好远。 老者慢慢闭上了双眼,曾经的过往已不愿再想,心中只有屈辱、无奈和不甘。 女人的眼前也渐渐模糊,不过脑中却浮现一幅壮丽画面: 巍巍雁门,猎猎旌旗,一个英俊少年郎在万军之前勒马横槊,风华绝代…… 第2章 开局一条枪就有点过分了 江晓认为他穿越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偷偷跑出来遛个狗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这真是太离奇和狗血了,不过他还不得不信。 理由很简单。 北斗七星中组成斗柄的玉衡、开阳、摇光三星虽然只是依稀可辨,但指向却是犀利无比:正东。 自古北斗就可定四时、分寒暑。《鹖冠子》中有言:“斗柄东指,天下皆春……”而他清楚地记得还有一天就是中秋节。 眨眼之间,由秋入春,江晓想不出除了穿越还有什么解释。 如果这还不够的话,月光下一具具新鲜血迹未凝的、年久已经化骨的、腐烂正在生蛆的尸体,也在以无比血腥和恐怖的方式告诉他,这绝对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充满死亡的世界。 对于一个晚期癌症患者来说,接受死亡早已不是什么难事,所以面对这遍地的尸体,江晓并没有多少恐惧,但生理上他仍忍不住强烈的恶心。 他吐了,吐得昏天黑地,直到吐出胆汁,强烈的苦涩才压住胸腹间的不适。 无力地看向幽深的夜空,江晓神如怨妇,充满不忿,而天上却似乎飘来三个字:咬我啊。 江晓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其实对于穿越,江晓并不是接受不了。 出生即丧母,五岁又失父,福利院里成长,十五岁遭遇严重车祸差点儿瘫痪,整整康复治疗三年后考上大学,没想到刚毕业又得了一种颇为罕见的恶性肿瘤,一番放化疗外加试药之后,生存期依然不乐观,这就是江晓二十二岁的生命所经历的。 用他自己的话说,都悲剧成这样了,还有什么接受不了的? 但,就是很不爽啊,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命运摆布的感觉真的很让人讨厌! 伸出一根中指,江晓恶狠狠地冲天空比划下,然后咬牙切齿地挤出三个字: “法、克、鱿!”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米已成粥,终究无法挽回,对被穿越这事,江晓能做的也只能是给老天爷送上一条法国特产论克卖的大鱿鱼,然后转头思考,如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继续垂死挣扎。 是的,虽然老天爷总是干逮着公公扯JB这种瞎扯淡的事儿,但自己还是不能就这么怂了,死也不能! 揩干嘴角的呕吐物,默默地,江晓走向一具看上去还算完整的尸体。 看他的穿着,是件襦袍。 自姬旦制礼以来,这就是中国古代民间常见的穿着。江晓由此判断自己当是穿越到了华夏古代,但具体哪朝哪代,天知道,至少他不知道。 不过,江晓也没想着从衣着上得到太多的信息,他只想得到一件衣服而已。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因为江晓的穿越正儿八经是“赤条条地来”,除了原本的身体和思想,毛都没有。刚才因为精神高度紧张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只感觉浑身冰冷。 春天啊,山野间的风还是很冷的。 “对不住啊,借衣服穿穿。”江晓道个歉,开始小心翼翼地动手扒衣。 这个行为无疑需要俯身进行,甚至还需要适时撅一撅,那么风吹菊花凉这种事就不可避免了。感觉到身后的阵阵寒意,江晓心头再一次火起。 系统金手指什么的就不奢望了,开局一条狗看来也不现实,但让自己落地一条枪…… 就真的过分了啊! “法……” 忍不住又想乳法,但只起了个头江晓就突然停下,尔后紧张低头,再三确认,数目、大小、直径……然后一阵庆幸。 好吧,一条枪的开局我也认了,毕竟是原装的…… 嗯,原装的,这就很难得。 关于穿越,江晓是知道的,主打一个魂穿,不仅霸占别人的躯体还拥有他人的记忆,穿越后的时间、地点、人物所有的大事小情统统无缝衔接,省时又省力。 但如果这样,他宁肯就地抹脖子。 球都不是自己的了,还活着干啥? 如果可以,江晓很想用个粗俗的比方来说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魂穿之下,若有鱼水之欢,他特么到底算嫖客还是拉皮条的? 所以,保持原装,灵魂和肉体都整整齐齐,那才是独一无二真正的自己,即便自己的肉体长了不该长得东西,咱也不稀罕有个别人的身体。 长长呼一口气,江晓继续扒衣物。 “人死万事休,老哥还是闭眼吧。” 江晓一边扒衣,一边尝试为逝者抹上双眼,然而这位仁兄却执着地死不瞑目。 江晓知道,这其实是尸僵造成的,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不过下一刻他还是相信了,这人真的心有不甘。 因为,顺着他的目光,江晓看到了一个横尸就地却依然抱着孩童的妇人,而那孩童,同样双目圆睁。 叹口气,江晓不再尝试让这位老哥闭眼,谁还没点执念呢? 很快,能穿的全部扒了下来。 死者的外罩襦袍并非衣胯连体,且有衣无裳,还好有两管胫衣,虽然无袜,但加上一双芒鞋,也算全套了。 至于贴身的内裤,古代应该叫裈,这位老哥倒也有穿,但江晓并没有脱下来,他不想把死者最后一点颜面也“借”走。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穿别人穿过的内裤,在江晓看来也过于惊悚了。 迅速穿戴妥当,一种包裹感随即而来,不仅让江晓感到温暖,更让他有了一丝安全感。自原始人穿上草裙,衣物就是人类最后的防线。 “谢谢。” 江晓很郑重地冲“借”衣服给他的老哥鞠了三个躬,虽然这位老哥什么都不知道,但江晓不认为他就可以理所当然一声不吭。 再转身,江晓看向了那个怀抱孩童的妇人。 妇人面相稚嫩,放在现代可能都不到上大学的年纪,现在就静静躺在那里。江晓轻轻解开了她的束腰。 束腰浸满鲜血,江晓仔细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块干净的地方,然后小心地用这块干净的地方,盖住了孩童的双眼。 这一刻,江晓真的有些难过。 还是孩子呢…… 做完这些,江晓随便,也只能随便,选一个方向,一步一跳地离开。不管什么情况,此地都不可久留。 而采取这样蹦蹦跳跳的逃离方式也不是江晓故意作妖,实在是脚下的尸体太多,多到他得不停地重复:“对不住,借过借过。” 也不知跳了多远,江晓不小心再次碰到一具尸体,他随口就要道歉,然而话到嘴边,却猛地变成了一声惊叫。 “啊!” 江晓分明感到,有东西紧紧抓住了他的脚踝。 “阿爷……”一声微弱的呓语紧跟着传来。 江晓自然不会白痴到以为诈尸的地步,刚才一瞬间的反应不过是所有哺乳动物都有的惊吓反射,而这一声呓语更立即让江晓明白,这人没死! 听声音是个女人,只是披头散发还满脸血污,看不清相貌。 江晓急忙把她扶起,却一下也不知该干什么,只能叫道:“喂,醒醒。” 女人还真闻声而醒,只是呆呆地看着江晓,好像一时搞不清状况。 片刻后,女人猛地推开江晓,翻身在周围摸索起来,同时呼唤:“阿爷……阿爷……你在哪儿……” 这一下顿时让江晓莫名惊诧。不过惊诧的可不是女人的行为,她显然是在找人,江晓惊诧的是,这女人居然是河南口音! 难道穿越到了河南地界? 第3章 碰见女人搭个话 对于是否穿越到河南地界江晓并没有多想。反正河南又不是荷兰,总归还在种花家这一亩三分地上。江晓很快想到的是,先帮一下这女人再说。 不说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什么的,就冲一条,这女人可能是目前他了解这陌生世界的唯一窗口,江晓就不可能对她视而不见。 江晓起身,准备上前搭个话,然而就在这时,一阵怪异的声音突然响起。 “呜……” 寂静的夜中,这声音异常清晰,江晓不由感到一丝不妙。 这地方全是死人,能发出声响的都是活物,但这声音明显不是人声,而像是某种动物的声音,他连忙蹲下循声搜索。 不过那女人却似乎没听到,依旧焦急地翻查周围的尸体。 片刻后,一群动物的身影在月光下依稀出现。 狼?! 江晓大惊,全身汗毛瞬间直立。 满地的尸体虽然可怕,但那也只是吓人,但眼前的这些家伙如果真的是狼,那可是要吃人! 他和那女人,死就一个字。 可能是血腥和腐烂的味道盖过了江晓和那女人身上的气息,这群动物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江晓两人,而是慢慢踱着步,来回嗅着脚下的尸体。 不过,下一刻可就不好说了,还在自顾自地寻找她阿爷的女人随时可能惊动它们。 该不会被这女人坑死吧?不知道会不会成为首例刚穿越就落地成盒的。江晓郁闷地想着,念头再一转,要不要悄悄开溜? 趁没被发现,似乎很可行。而且这女人傻乎乎的,正好吸引火力。 不过,死道友不死贫道这种事……还有,要不是这女人,第一个撞到这些家伙的都可能就是自己…… 可以这么龌龊吗? 应该……可以吧,反正也没人知道,小命要紧…… 江晓咬着嘴唇思考如何应对眼下的局面,而那群家伙却是越来越近。终于,江晓小牙一咬,就地一滚。 女人被人突然按住,刚要惊叫,却被堵住了嘴巴。江晓做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手一指。女人扭头,顿时一惊也立即会意,随即和江晓一起悄悄趴在了地上。 现在,江晓只能祈祷这群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的家伙别发现他们了——毕竟尸体多的是,也别挑肥拣瘦了,赶紧随便找一个吃饱喝足滚蛋吧。 如江晓所愿,牙齿啃食肉体、摩擦骨头的声音很快传来。而这时江晓也终于看清这群动物的样子。 体型不大,尾巴上翘且卷曲,不是立耳,原来竟是……狗! 这到底什么世道,狗都成群结队地出来吃人了,江晓暗骂。 不过,即便是狗,江晓仍不敢乱动。 草原旅游时,一个牧民曾告诉他,吃过人肉的狗会变得和狼一样凶狠,不再视人类为朋友,而仅仅是可口的食物。 当然,狗日的战斗力比狼还是差不少的,江晓的紧张心情多少缓解了些。 然而,意外总像查水表的,说来就来,根本不打招呼。 “媛儿……” 一个声音又很不合时宜地响起,江晓只觉心里一苦。 眼看着撤席了,怎么有人来掀桌子,催命吗? 眼角余光中,江晓到女人身体一颤,马上明白,这出声的应该就是她一直在寻找的阿爷。 就见那人挣扎着从一堆尸体中爬起,脚步踉跄,也不知是意识还未清醒还是根本就没看见,竟直向那些恶狗们走去。 “呜……” 恶狗们停止了进食,或许是因为被打断了进食而愤怒,又或许是因为见到更加新鲜的食物而兴奋,它们齐齐发出低沉的呜叫。 那人这时才似乎反应过来,啊的一声匆忙折返,但脚下一滑,反而摔倒。 在恶狗眼中,这简直就是进攻的信号,都不用带头,同时暴起。 “阿爷!”女人也再也无法旁观,大叫着起身冲去,但比起恶狗,速度明显不够。 此时,恶狗距离那人不过十几米的距离,以它们的爆发力,几乎眨眼就到。 不过,可能连恶狗们都没料到,最快的可不是它们,而是一根呼啸而至的人骨和一声实在不好形容的……呃……“虎”啸。 老虎自然是不存在的,那是江晓。 这也算江晓急中生智了,在恶狗们起身的一刻,江晓立即模仿老虎的声音大吼一声,同时甩手扔出一根胡乱抓到的骨头。 能不能唬住恶狗,江晓不知道,但人生如戏,除了演技也靠道具,或许能把那些家伙吓得屁滚尿流,一哄而散呢? 不过很遗憾,江晓的叫声明显不具备真的虎威,恶狗们鸟都不鸟,依旧飞扑,那根人骨也准头欠佳,没砸到任何狗头,落在地上一阵翻滚。 但所谓机缘巧合可能就是这样,没有直接威胁的人骨反倒吓坏了恶狗。 因为,那人骨在翻滚间竟突然燃起绿色的火焰,这火焰很小,但夜色的衬托,足够让它明亮异常。 对火的恐惧,那是刻在所有动物DNA里的,哪怕眼前的火苗微弱不堪,恶狗们还是跳脚呜咽,齐齐后退。 “啊!” 女人也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原本飞奔的身形明显一顿。 和女人截然相反,看到这火苗,江晓先是一愣,然后也忍不住大叫一声,但叫声中却是透着无比的兴奋。 难得老天开眼啊! 江晓飞快转身,再次捡起两根粗大的骨头,开始疯狂地敲打身边的白骨。刹那间,骨屑乱飞。 “对不住了各位,人死如灯灭,最后都是尘归尘土归土的,所以别介意。而且如果你们真的有灵,应该知道咱这是在救人,更不会怪我了是不是……总之,谢谢各位……” 作为一个饱受多年无神论教育的二十一世纪青年,江晓当然知道眼前的白骨不过是已经无机化了的钙质和磷质,压根儿不是什么怪力乱神,但对于逝者,终究还是要心存敬畏和感念的。 这无关信仰,只是人伦。 所以,江晓一边用力疯狂敲打白骨,一边喋喋不休,而这动静反比他的猫叫管用多了。恶狗们通通被他吸引,暂时放过了女人阿爷,而女人也趁机将之扶起。 纷飞的白骨中,绿色的火苗不断出现,并且越来越多。终于,一串轻微但绝对清晰的“噼啵”声之后,所有的绿色火苗如有神秘力量的牵引,急速汇聚,然后嘭的一声化作一团人头大小的绿色火焰。 恶狗们呜声更大,父女二人忘了逃跑,都定定地看着这无比“神奇”的一幕。 第4章 让我点个鬼火 “跑!”江晓大叫。 这一声本是让女人和她阿爷快跑的,但在父女两个听来,却好像是江晓在命令这团绿火。 因为那绿火随着江晓的起身和奔跑,竟真的犹如听话一般,摇摇晃晃、颤颤巍巍跟在了江晓身后。 更诡异的是,那绿火还在迅速地变大,仅仅几步之后,已经长到了半人大小。 “发什么呆,躲开啊!”江晓又叫。 虽然把火折腾出来了,但鬼知道能坚持多久,万一一会儿就灭了,他可就真没辙了。 父女二人这时如梦方醒,终于动了,而江晓则迎着恶狗们冲去。他必须趁这鬼火烧得旺的时候把这些家伙吓跑。 此时绿火更大,几乎环绕江晓全身。同时,江晓嘴里还吱哇乱叫且不住挥舞手中的两根人骨。照江晓的料想,这架势别说是狗,就是虎狼来了,也得吓个屁滚尿流。 不过,江晓显然高估自己的震慑力了。 最初,人骨零星散出的火苗引起了恶狗们的警觉,所以暂退。江晓身披火焰、手舞足蹈冲过来,也确实让它们害怕,纷纷呜咽着四散逃跑。但很快,这些家伙就察觉出什么。 没办法,狗鼻子灵呀。 大自然赋予每一种动物生存的技能,犬类最突出的就是它们的嗅觉。它们不仅可以通过视觉识别火焰,更能通过嗅觉辨别火焰的温度,因为燃烧一样是有味道的。 现在,它们闻出来了,江晓身上的火焰完全是徒有其表。 这判断相当准确,看上去熊熊燃烧的绿火确实没什么温度,不然还没吓跑恶狗,江晓自己倒先飞升了。 事实上,江晓整出来的火,就是民间俗称的“冥火”或“鬼火”。 这东西现代人都知道,不过是自然界中磷质的自燃罢了,常见于坟场、沼泽之类的地方。因为,动物骨骼白骨化后会游离出磷质,只要温度、湿度、气压适合,很容易就能燃烧。 而它的温度,只有四十度,属于冷火,别说烧烤,取暖都不够寒碜。 这一来,场面就尴尬了。江晓一靠近,恶狗们立即后退,而稍一停顿,它们就也跟着停下。 唯一还好的是,恶狗虽然判断准确没有被吓跑,但也不至于逆天到敢主动进攻。 总之,江晓和恶狗们形成了拉锯。而这样的局面显然不利于江晓,磷质总有烧完的时候。 还真是狗日的! 江晓心中大骂,却又无可奈何。 眼看身上的磷火有渐弱的趋势,江晓知道不能再耗下去,趁身上有火赶紧开溜是正经。那女人和她阿爷估计跑不快,倒是得给他们争取点时间。 这时候父女二人已经躲到了一旁。 女人阿爷看上去并不算太老,一张方田脸,三缕子孙胡,除了有些憔悴,气质倒也不俗。他定定地看着身上绿火缠绕的江晓,若有所思。 “先走!”江晓扭头冲两人大喊。 听到这喊声,女人阿爷心中回过神来,眼底蓦然又闪过一道精光,像是有了什么计较。 “小郎君高义,吾父女又岂可弃君独逃?不过同死罢了!”女人阿爷高声道。 江晓一下子哭笑不得,老哥你讲义气挺好的,但死什么死啊,咱还没活够呢,你们不走咱都走不成啊。 “你们先走,那个……吾断后!” 在福利院时有一个阿姨是河南人并且始终乡音不改,江晓跟着她也学了一口流利的河南话,这时面对女人阿爷的河南口随口就对上了,但古时这种文白相间的语境,他这个现代人多少还得适应下,所以简单一句话他也说得有点磕巴。 不过,意思却是表达的非常清楚。 这就不得不提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一脉相承了。世界上哪个文化能绵延不绝几千年?只要是中国人,穿个几百上千年和古人对话基本都没什么问题。你给老外试试,他就是原地穿越估计都张不开嘴,只能墙角玩泥巴。 “善!”女人阿爷倒也干脆,听江晓这么说立即点头,然后遥指远处影影绰绰的一个小山包道:“便在那处山下与小郎君相会。若小郎君不至,吾父女二人也必回到此处,断不让小郎君遗身荒草。” 废话还真多,啥遗身荒草,就不能说点好听的?江晓挥舞手中大骨,让他们快走,再不走他可真要遗了。 父女二人匆匆离去。 江晓继续提心吊胆和恶狗们周旋,生怕身上的冥火突然就灭了。好在冥火虽然越来越小,但燃烧还算稳定。 又坚持一会,估计那两父女已经走出相当距离,江晓将手里的一根人骨用力向恶狗们丢出。这一下不求命中,只求再吓恶狗们一跳。 扔完,江晓转身就跑。 很幸运,这次人骨居然没有落空,一条恶狗躲闪不及,正被砸中。 要知道江晓扔出的人骨可是股骨。这骨头不仅是人体骨骼中最长的,而且坚硬无比,尤其是股骨头,简直可以和榔头媲美。 那倒霉的恶狗直接被股骨头击中头部,惨叫一声倒在地上,虽然未必就被砸死,但绝对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 恶狗们再次一哄而散,而江晓也算获得了一个逃跑的良机。 其实面对动物的袭击,扭头就跑是比较忌讳的。这在动物眼中是弱势和恐惧的表现,反而会刺激它们进行攻击。尤其是狗,越跑越追,被咬过的都知道。 要不是江晓仗着身上还有冥火残留且又没别的办法,也不会就这么跑。只能祈祷恶狗们意思意思就算了,别一直穷追不舍。 …… 天色渐白,小山脚下居然有一条小河绕山而过。 河边,女人尽可能地清理着身上的血污。无论何时何地,爱美总是女人的天性。女人阿爷则坐在一块石上闭目休息。 “阿爷,那绿火可是民间言说的冥火?”女人忽然问道。 “子不语怪力乱神。”女人阿爷淡淡回答。 女人点点头不再说话,抬眼看向来时的方向,脸上闪过一丝担忧。对这个舍身相救的家伙,她除了好奇,也是心存感激的。 “阿爷,很久了呢。” 女人阿爷睁开眼:“走,回去寻他!” 第5章 绝品好腰,寡人有疾 江晓真还出了点小状况。 他提气狂奔,确实甩开了恶狗。只不过就在他欣喜终于逃脱追杀时,胸口便传来一阵剧痛。 其实,他能坚持到现在已属超水平发挥,要不是穿越以来的紧张刺激让他分泌了不少肾上腺素,以他的身体素质早就扛不住了。毕竟,他是个恶性肿瘤终末期患者。 没说的,就地晕倒。等父女二人找到他时,仍然未醒。 女人很小心地探了下江晓的鼻息。 嗯,热的…… 女人心中一定。 有呼吸不但表明江晓还活着,更重要的是还意味着江晓不属于幽冥。 这种判断方式虽然有些可笑,但古人还真就这么认为,幽冥或鬼非阳属阴乃是死物,那必然是没有呼吸的,而只要有呼吸,那就是人了。 其实说起来,女人对江晓是否是“鬼”有所顾忌仅仅是担心“人鬼不同途”或“阴阳有别”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害怕,即便当时她看到江晓凭空生鬼火更多也只是惊。 事实上,别看现代社会科学昌明,要论对鬼的恐惧,古代还真不如现代。或者换句话说,古代之人对于鬼或幽冥之事,更多的是敬而不是畏。 因为鬼最初是被视为“魂之归也”而存在的,根本不是害人之物,诸子之一的尸子(尸佼)就认为天有天神,地有地只,人有鬼魂,三者都是完美和智慧的化身,连屈原都作《山鬼》、《国殇》来颂鬼呢。 所谓“魂魄毅兮为鬼雄”! 只是佛教传入之后,鬼才逐渐被打入另类,直至今日成为完全的反面角色。 好了,现在女人唯一的担忧就是,江晓什么时候能醒。不过这就没办法了,只能等。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光都已大亮,江晓仍然没醒。女人阿爷忽道:“媛儿,待他醒来,你替为父拜谢救命之恩,行大礼。” “这是自然,女儿省的。”女人点头。 “不过……”女人阿爷微一停,似乎有些犹豫,但还是续道:“莫提你的表字。” 女人冰雪聪明,微微一呆,瞬间便明白了这话的意思。 待字便是未嫁,既然未嫁,便可许身,女人的心中顿时充满惶恐。 “女儿不……”她急道。 “噤!” 女人阿爷突然厉喝打断女人,但转眼就看到她眉心那道刺目的伤疤。 这伤疤归根到底是他造成的,当年为了拉拢关陇贵族他已经伤害了她一次,那这一次呢?是对还是错? 他又犹豫了。不过片刻后他轻轻叹了口气,还是下定了决心。 “阿爷知你心有所属,只是他父子起事,已与吾家不共戴天,你们的婚约……还是忘了吧。” 女人阿爷轻声说道。 女人一阵心酸。 是啊,是该忘了,自己在眉心之上划下这一刀不就是为了表明和他再无瓜葛吗?可为什么又觉得这一刀不仅划在了额上,还划在了心里? “那女儿也不嫁,就陪着阿爷。”女人凄然道。 “莫任性。”轻轻擦掉女儿眼角的泪滴,女人阿爷也是一阵凄凉。他雄心万丈,立志万古流芳,拼上了所有,没想到却是这样一个结局,眼前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是他造成的,却又根本无力挽回,悲哉,痛哉,可又奈何哉? “……扈从皆亡,阿爷根本无力护你,为今之计只能寻一可托之人……此子能人异士,乱世之中或可自保……阿爷看他还颇有古道,想来不是凉薄之人……只要不见你孤苦伶仃,阿爷死亦瞑目了……” 女人阿爷像个老婆子一样喋喋不休,女人终于放声大哭。 昏迷中的江晓自然不知道又有人要左右他的命运。但人生就是这样,像极了霸总,充满操蛋的,好吧,这个词不够喜闻乐见,改成邪魅狂狷的气息。 当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总还有一二给个好脸,要是江晓知道他被左右的是终身大事,说不定也会欣然接受。 怎么好像有人哭? 也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江晓睁开了双眼,只觉全身酸痛,一丝力气也没有。 “郎君醒了。” 见江晓醒来,女人匆忙拭去眼泪,竭力微微一笑。江晓循声望去,看见了女人。 这是江晓第一次清清楚楚、完完整整看到女人的模样。必须说,他瞬间失神了。 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容貌是可以形容的,眼前这个女人不行,起码江晓没这本事,因为她超越了他的审美,以致让江晓感觉自己的审美标准瞬间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什么吉沢、什么苍井、什么小泽、什么波多,她们也配叫美女?渣渣还得烧成灰。 同时,这一刻江晓也拥有了从没有过的生理体验——口水失禁。江晓终于知道,当面对某些特别的东西时,大脑控制中枢神经乃至皮下反射真不是那么容易的。 只是,眉心那道疤多少有点破相…… “咳。” 女人阿爷咳嗽一声,江晓回神,有些尴尬,太暴露本性了啊。 “小郎君无恙,老夫和吾家小娘甚慰。媛儿,拜谢小郎君救命之恩吧。”女人阿爷转头吩咐。 “喏。”女人轻轻点头,将内心所有的情绪隐藏,站起来,束发、整衣,然后清声道:“杨氏女,媛,待……字,谨谢郎君救命之恩,一拜!” 哪怕杨媛再极力压抑,说到待字时仍不免语滞。说完,她盈盈跪下,双臂前伸,左手按右手,下压,然后深深把身体伏了下去。 江晓大惊,然后就苦了脸。 古代女子行礼一般不过素拜,但杨媛此时哪里是肃拜,分明是稽首,九拜中最顶级的。 所谓“礼之至也”说的就是稽首。施礼前必须先自报名号,基本上都是用来拜天地、拜神仙、拜祖先的,有献祭自身的意思,拜皇帝一般都还用不着呢。 夭寿哦!江晓急忙摆手。 “别拜,用不着,这么大礼受不起……” “救命之恩当受此礼。莫拒绝,再拜!” 女人阿爷根本不容江晓异议,无力阻止的江晓只能挣扎着撑起身体苦笑着受礼,而看着杨媛落落大方地不断伏地挺身,江晓的中枢神经和皮下反射再次失灵。 嗯,他又流了。 无他,这杨媛窄袖小袄配束腰襦裙,一条粗麻衣带把小腰束得那叫一个紧,这一起一伏间纤腰毕现,令江晓只想大喝一声: “咄那腰精,腰围几何速速报来!” 大学时江晓偏爱女人腰是出了名的,人送外号楚二世,楚怀王的楚。 在他看来,腰才是一个女人身材的灵魂,没有腰,什么前凸后翘大长腿统统不好使。 好不好看先看腰,参考可以看身高,如果有个小蛮腰,屁股不大也能翘,如果没有小蛮腰,罩杯再大也是膘,这才是正解。 以江晓阅腰无数的眼光看,眼前绝对是0.618的绝品好腰,以致杨媛拜完之后起身,江晓都感到意犹未尽,甚至心猿意马。 天使脸配魔鬼腰啊,绝配、顶配……交配……啊呸! 你也配? 江晓很为自己的下流无耻感到惭愧。 不过这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其实每个男人都有这样的狗血心思,期待每次邂逅都是艳遇。这是人类的雄性动物本能,也是整个人类繁衍的种群要求好不啦。 所以,江晓稍微在内心自责了下就对自己从宽处理了。毕竟YY不是Y嘛。再说,谁还没点小毛病? 嗯,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爱谁谁。 第6章 以身相许不答应死给你看 “礼成。”杨媛起身轻念,缓缓退到一旁。 “真不必行此大礼。”江晓讪讪笑道。 “该当的。”女人阿爷接话,“老夫弘农杨仲英,虚活半百,若已老迈之身礼谢反而折了小郎君高义,是以让吾家小娘代谢了。不过,这一声恩主还是要奉于小郎君,尚未请教恩主尊姓大名?”杨仲英说着,叉手一礼。 “老人家折煞小子了。晚辈江晓,见过杨公。” 江晓这时已经攒了点劲儿,赶紧起来乖巧地躬身回答。瞅这杨老头的谈吐气质,没受过九年义务教育是万万养不成的,而且还是个老人家,自己也不能托大不是。 再说,杨媛那漂亮妹子就在旁边站着呢,在她面前什么都能翘起来,就是尾巴不能。 此时的江晓像极了盖伦蒂诺大草原进入发情季的禽兽,只想怎么讨好异性。 不过,虽然脑子里钻进不少小蝌蚪,但基本的思辨能力江晓还没丢,杨家父女那令他脑子里不断回旋“刘大哥讲话理太偏……”旋律的口音就再次引起了他的注意。 啊,不对! 猛然,江晓想起了什么,接着便恍然。 人家杨家父女哪里说的是河南话,准确地说,那应该叫“洛阳标准音”或“洛阳读书音”! 中华文明起源于黄河流域,汉语发轫于中原,不夸张地说,中原话作为最通用的语言流传了四千年,读书人读书必须按这个腔调来,当官儿讲不好中原话甚至会影响仕途。而这中原话就是洛阳读书音。 既然穿越到古代,那早该想到,人家说的是通行天下的“普通话”,而自己所言才是方言土语。 原来如此。 (洛阳读书音流传千年早已面目全非,它更接近现代的哪家方言也并无定论,这里设定洛阳标准音就是现代的河南口音只是为现代人穿越到古代能够正常交流找个理由。后面也不会再刻意强调。总之,这是闹着玩的小说,不是论文,讨论可以,杠精免抬哈) “小郎君怕不是此间之人吧?” 正咂摸着洛阳读书音的问题,杨仲英突然又问,眼神颇有深意,江晓顿时又吓一跳。 穿越这么容易穿帮的吗?这杨老头难道看出什么?还是我刚才玩的那手冥火太过惊悚? 不过,他只说我不是此间之人,倒没说我不是人,这还算好。 但,总不能实话告他自己穿越吧?那样自己是人怕也不会被当人了。 怎么说? 江晓心如电转,却还真一下不知该怎么回答。 “吾观小郎君虽已成年却不留发蓄须,可是出家人?”杨仲英追问,似乎很在意江晓的“身份”。 哈,听杨仲英这么一问,江晓反而乐了。 我谢你呀大爷,谢谢您的自以为是,更谢谢您老人家送给我的这个人设! 江晓赶紧道:“杨公神目,小子自幼父母早亡,一直随师傅在深山修行,不过却非剃度之人。只因发须易留气息招引野兽,所以才不留。年前吾师仙去,遗言令我游历世俗,小子才懵懂之间来到的此处。” 江晓顺着杨仲英的话编故事,直接把自己定义成一个“世外之人”。 想来,这说法杨老头应该会相信。毕竟,这世外之人的脑洞是他自己开的,比较容易自我说服。 果然,杨仲英点点头,好像还松了口气。不过江晓却没注意到,杨媛听到这话娇躯却微微一颤。 “不是出家人便好。”杨仲英目光深邃,手捻胡须,接着道:“如此说来,小郎君当未成家吧?” 江晓有点发懵。这个问题很私人啊,古人寒暄客套这么有深度、这么没边界感的吗? 好吧,无所谓,我是单身狗我骄傲。 “并未。”江晓笑道。 “善!”杨仲英猛然盯住了江晓,“吾家小娘四德咸有,姿仪秀美,如今待字闺中,今欲以身相许,报小郎君救命之恩,不知小郎君……意下如何?” 一记天雷! 江晓顿时懵了,这一切来的如此突然和直接,猝不及防到让他一下子开始怀疑穿越的真实性。 这算老天开眼吗?我人生的盲盒终于开出个大奖?穿越才不到一天,下半身的事就要解决了?还是和这样一个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女人? 自己是不是该欣喜若狂? 足足半晌,江晓都觉得自己飘在空中。但,当慢慢落下,江晓突然……想死。 他目光移向杨媛,那张脸在清晨的薄雾中清丽无比,仿似不在人间。 啊啊啊…… “明河可望不可亲,愿得乘槎一问津。” 老子现在真的想乘木筏子上天把一条大大的鱿鱼甩老天脸上,然后问问这老小子: 有这样耍人的吗?! 江晓轻轻摸了摸自己的左锁骨上,那里有个小疙瘩,蚕豆大,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表示癌细胞远端转移而已。 原来,什么原不原装的根本没意义,因为你特么根本没有下半身! 没有下半生的人配有下半身吗? 呸! 杨家父女自然不知道江晓心里的“痛苦”,他们只看到江晓发呆、傻笑,然后看着天咬牙切齿,最终露出一张笑比哭还难看的脸。 “多谢杨公美意,只是……恕难从命……” 江晓说出这话,只感觉囝受向苦到极点。 “为何?可是觉得吾家小娘配不上汝?”杨仲英问,脸色竟然变得有些不善,尤其一双眼睛,犹如鹰瞵虎视,咄咄逼人,似乎很怪江晓有眼不识金镶玉。 江晓心里这个憋屈呀。 大好的白菜都送自己怀里了,自己不但不能拱,还得给交代,这是人干的事?是男人干的事儿?! “吾有疾……”江晓强颜欢笑。 杨仲英眉毛一挑:“不能人道?” 我去!大爷您是老司机啊,怎么就能想到这儿?不过士可死不可辱,这病绝对不能认。 江晓赶紧摆手:“非也非也!” “那是何疾?” “癌,很可怕的一种病。”江晓认真地说。 “癌?《金匮要略》列疾一百零八,似乎并无此疾。”杨仲英道,眼神中有些疑惑。 也不怪他不信,中医对癌症的记载多以“岩”、“瘕”为名,癌这个特指恶性肿瘤的症名在近代才开始使用,杨仲英听都没听说过,自然有疑。 江晓也无奈,这病在二十一世纪还没完全搞明白呢,该怎么解释? “反正得了此疾命不久矣,是以晚辈不敢耽误杨家娘子前程,还望杨公见谅。” “呵呵。”杨仲英笑了,笑得竟颇有些凄凉,他突然想起了自己惨死的幼子。 那一日,他乞死请求叛军放过他的幼子,没曾想叛军反而一刀将其斩为两段。他幼子上半截身子抱着他的腿还哭嚎了数声才咽气。 现在他再次体验到了这种无助、无力和无奈。他只想给自己唯一还活着的女儿找个活路,可结果却是如此。 当真是自己作孽太多,天不悯人? 一瞬间,杨仲英鹰瞵虎视的气场消失殆尽,神情颓废无比。 “罢了罢了。自作孽不可逭……” 杨仲英一退数步,要不是杨媛眼疾手快把他扶住,险些都要摔倒。 “阿爷愧对媛儿……”杨仲英看着自己的女儿满脸愧色。 杨媛轻轻摇头。这一刻,她真正才觉得眼前之人的身份只是一个想给自己的女儿寻条活路的父亲,而不再是其它。 她有千般不愿,她可以就这么死了算了,可是眼前这人呢?真要他死不瞑目? 杨媛默默地拔下了头上的木簪,转向兀自还在怼天怼地的江晓。 “救命之恩当以命还,无论如何奴家这条命都是小郎君的。不过……”杨媛轻声说着,而那木簪已缓缓顶在了自己的颌下,“要我的活人还是死人,还要江郎一言定之。我只数三个数,一……” 我去! 江晓难以置信地看着杨媛。坦白说,杨媛给他的感觉是柔弱且温和的,没想到骨子里居然也是一个狠人,一朝爆发如此生猛,真是一点废话不说,上来就是大招。 “媛儿……不可!”杨仲英也没想到这一出,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女儿,不过以他的身手怕是根本阻止不了杨媛,那木簪虽钝,但稍一用力也能入喉。 “二……” “要活的!”江晓大叫。 第7章 碰到乱世就得苟起来 春日迟迟,卉木萋萋,有三人近水而歇,正是江晓和杨家父女。 江晓蹲在河边洗了把脸,感觉轻松了些。这穿越没多久就发生了不少事,确实让他深受刺激。 也不知是不是和“推”字杠上了,自江晓刚才喊出“要活的”三个字后,他脑中就一直盘旋着两个词,顺水推舟和半推半就,甚至,连老汉推车这等虎狼之词也不时跳出。 好吧好吧,人家江晓也没那么不堪啦,其实他脑中更多的还有一句: 同是天涯沦落人。 自杨媛木簪抵喉那一刻,江晓就看出来,杨家父女之举并不完全只为报恩,更多的怕是生死之忧下的无奈选择。他不相信杨媛真的愿意对一个刚认识的人以身相许,更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大魅力。 这多少有点欺之以方的味道了,但江晓一点也不介意。 他甚至自问,如果杨媛不是那么美丽,甚至貌如嫫母无盐,在刚才那种情形下,他会不会仍然大喊“要活的”。 答案是,会。 这个选择无关他的绝症,也无关杨媛的美貌,只关乎“人得活着”。 江晓眼前又浮现出他喊“要活的”时,杨媛小脸上那委屈却又感激的神情。一个女人到了要靠“以身相许”来换取改变命运机会的地步,该是多么的心酸和无助? 那么好吧,虽然自己只是个蹦跶不了几天的蚂蚱,但现在咱们就一条绳了,只要咱能蹦跶一天就一定带你们一起活蹦乱跳的。 就这么定了! 江晓心中陡然升起一股豪气,接着马上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话说,蚂蚱每年什么季节交配来着? 天空闪过一道光,似乎想把江晓这个患寡人之疾已无可救药的家伙活活劈死。 “《诗》云:其桐其椅,其实离离;岂弟君子,莫不令仪。吾女今日便取字‘令仪’,如何?” 杨仲英说道,说完看看江晓,直接打断了江晓关于蚂蚱交配季的思考。 这老头,总是这么不识趣儿。 其实,杨仲英给自家女儿取字和江晓没什么关系。但现在他这做法明显是要把“以身相许”这事儿给坐实了。 在他看来,什么六礼不六礼的,现在统统从权,当面把杨媛的表字告诉江晓,就算问名了。 “杨媛杨令仪,字如其名。”江晓笑道。 江晓自然清楚杨老头当场给自己闺女取字并告诉他意味着什么,反正都决定绑在一起当蚂蚱了,那就彻底配合他。当然,江晓这么说也不违心,这名、字确实相得益彰,非常好听。 杨媛也轻念,心里却再次不由自主地涌上一丝伤感。 上一次李家问名,她取字“容雅”,现在阿爷重新给她取字,那便意味着她和他的婚约彻底终结了。 令仪会好过容雅吗?杨媛又一阵彷徨。 “小郎君亦无表字,且家中已无大人,老夫便僭越代为取字,以全问名之礼,可否?”杨仲英又道。 “好啊。”江晓点头。 一直以来,江晓就挺遗憾现代的中国人只有名没有字,让“名字”真正的含义少了一半,听杨仲英这么一说自然答应。 “可是日出之晓?”杨仲英问。 古人取字皆和名相关。譬如,杨媛的媛本身是美女的意思,杨仲英给取字“令仪”,名、字呼应就很恰当,所以他必须知道江晓准确的名,才好取字。 “不错。” 杨仲英再次闭目,也只片刻就睁眼,道:“日出月落,循环往复,此天地至理。老夫为小郎君取字‘逐月’,当有生生不息之意。” “逐月……江晓江逐月……” 江晓低声念叨,忽然觉得这穿越的开局也不是那么糟糕。一个新的世界,遇到一个可供自己YY的人,还有了一个完整的名字,这是否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开始? “中否?” “中!” 江晓和杨仲英同时大笑。 后面杨仲英少不得还要问江晓生辰八字什么的,八字合不合什么的现在自然不考虑,但报个岁数总归要的。 “父母早亡,小子只知虚度二十二,具体生辰就不知了。” “无妨。”杨仲英大手一挥:“媛儿生于……” 说到这里,杨仲英突然露出尴尬神色,似是想不起来自己女儿生日,只好转头看向杨媛。 “开皇二十年桂月初九辰时三刻。女儿年已十九。” 杨媛淡然一笑,不以为意。据她后来所知,她出生的这一年波诡云谲风云变幻,她爹没心思放她身上太正常了。 “开皇二十年啊……” 听到这个年份,杨仲英也好像突然被勾起了回忆。彼时,他得到了那个梦寐以求的位子,也自那起他跌宕起伏。 开皇? 江晓也虎躯一震。 从穿越以来,江晓就惦记着落到了哪朝哪代,只是一直没机会询问,现在杨媛无意间说出,正好给他解惑,但这年号…… 也太上头了! 开皇这个年号,稍微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不会陌生,毕竟开皇之治在历史上也算有名,那是隋文帝的年号。 如果就穿越到这一年倒还不错,但问题的关键是,那是十九年前。 那十九年后是什么时候? 江晓掰着指头计算,开皇二十年之后仁寿四年加败家子大业十四年再加…… 靠!大业十四年江都兵变隋炀帝就挂了,剩下一年算哪一年? 唐武德二年还是隋天寿二年? 哪怕江晓对隋唐历史还算熟悉,这时也不由想再次骂娘。 原因不是因为他无法确定具体穿越到了哪一年,而在于他终于知道,这个穿越的点儿卡得多么正。 简单说吧,这个点儿就是一个隋不隋唐不唐,整个中华大地正群雄逐鹿以致战乱四起的时候。 怪不得一穿越就看到漫山遍野的陈骨新尸,这就是一个纯纯的大乱世! “杨公,小子久居世外,不仅不知日月,连山河所在都不甚清楚。此处又是何地呢?”江晓追问。 时间已经有了,着实不咋地,现在要看地方怎么样了。要是落个相对好点的地方,垂死挣扎花的力气都能小点。 “此地乃是并州晋阳。”杨仲英收起回忆答道。 “啊?” 一听这地儿,江晓脸色更苦,居然是山西,还是太原! 那真是,倒了血霉…… 这什么地儿啊? 论产出,汉以降,天下岁入四分之一出此地,盐、铁、铜、煤行滋华夏。 论地位,“天下之形势必有取于山西”,居于其中的晋阳更是天下霸府,远的不说,当下的李渊老小子就是自此起兵得天下,其后到五代,太原更是以一隅之地将整个中原轮了十几遍。 这是人呆的地方? 要知道,乱世之时无人问津的犄角旮旯才是好地方! 第8章 唱段黄梅戏给你听 溜了溜了,必须苟起来,江晓立即打定主意。 似乎看出江晓有所思,杨仲英说道:“旬月之前,马邑校尉刘武周借突厥之力引兵南下,虽未夺城,但已陈兵于外,当下之晋阳城可非善地。” 杨仲英本来打的主意就是借江晓之力为杨媛谋生,这时自然是要尽可能为江晓提供信息了。别江晓这傻小子什么也不知道,要一头扎向晋阳,那他们父女两个跟还是不跟? 江晓点点头,这段历史他并不陌生。 刘武周也算隋末一大枭雄,先当混子再当军棍,起兵反隋后依附突厥,后来更是收了易州叛军首领宋金刚当妹夫,一时声势浩大,于是就有了霸占李渊老巢,“南向以争天下”的念头。 杨老头现在说的就是此事。 当然,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这个小九九直接被英明神武、一千年不世出的李家二小子给灭了。 不过,即便刘武周、宋金刚很快就玩完,但也前前后后把大半个山西折腾了一年有余,要不怎么说必须苟起来呢? “那依杨公之见,我们何去何从?”江晓反问,既然已经绑到了一条绳上,那就必须有基本的共识,他可不想老头有其它想法。 “隐于山野,以避其祸。” 哈,江晓笑,不谋而合呀。 就听杨仲英一指身旁的小河,续道:“此水名海清南河,为晋水旁支故道,其源在深山,两岸鲜有村郭,若是能寻得一处落脚之地,或可乱世存身。逐月觉得如何?” 第一次听到有人以他新取的字相称,江晓多少有点不适应,但同时也感到一阵别样温暖,因为,这代表一种他人对他的亲近。 江晓突然发现,他错了。 他判断杨家父女是想借他图生,但事实上,他又何尝不是也需要他们?不管他们能为他做什么,只要他们在自己身边,那就是一种力量。 人是社会的动物,没有人喜欢孤独。 “杨叔高见。”江晓笑道。 杨仲英目光猛地一凝,这一声“杨叔”他听得很真切,由“杨公”而“杨叔”,这一字之差,却是远近大不同。他不由笑了,心中最后一丝忐忑终于彻底放下。 “那事不宜迟,我们便溯流而上。” “好!” “也不必急于这一时。”这时,一直沉默的杨媛突然说话,边说边从垂胡袖中摸出一块半个巴掌大小的黑黄之物来,“总要添些草料才好行路。” 说着,她将手中的东西一掰两半,分别递给杨仲英和江晓。 不用想,一定是古代的某种干粮,江晓接过,只觉入手颇沉,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做的。 “媛儿,前日不就已经无食了吗?怎地还有?”杨仲英愕然。 “阿爷莫要多问,只管吃了就是。” 杨仲英不再说话,心中却已了然,这点东西一定是这小妮儿饿着自己省出来的。他默默将手中的东西再次掰开,递给杨媛一半,而杨媛则固执地将其推回。 “阿爷吃。” “长者之物不能享,我的总可以吧?”杨媛刚推开杨仲英,另一块黑黄之物就到了眼前,正是江晓。 以江晓这机灵的大脑袋,现在要还看不出什么就怪了。显然,杨媛是把她仅有的储备拿了出来,让他和杨仲英吃,而一点也没给自己留。 想想看,按杨仲英所说,前日断粮,那她起码都饿了两天了。 那这时候不献殷勤不是傻? 所以,江晓毫不犹豫地把手中的东西全部递给杨媛。 看着笑嘻嘻的江晓,杨媛反倒有些手足无措了。 “拿着,全吃了。” “不可。” “为何?” “天下没有夫……”说到这里,杨媛突然脸一红,改口道:“没有男未食女先用的道理。” 杨媛这一下娇羞直把江晓看得又一痒,同时哭笑不得。 要不说封建礼教害死人呢,看这封建男权把人逼的。 “天下的道理我不管,在我这里男女平等。所以,吃吧。” 啊?! 杨媛俏眼睁得老大,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男女平等啊,在这个时代,都不能叫虎狼之词,简直就是异端邪说! 杨仲英都眉头一皱。 “还是不可……”杨媛脑子嗡嗡的,下意识地继续拒绝。 还真是个倔丫头啊,看来不霸总一下不行了。 “你都说生死由我了,怎地让你吃些东西都不成?若是如此,以身相许岂非空话?我也只数三数,吃与不吃小娘子看着办便是。一……” 江晓一边数一边偷乐。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马白脸养儿子,一报还一报呀,哈哈哈。 “小郎君是美意,媛儿接了吧。”杨仲英这时候赶紧出来打圆场。 “那……奴家就谢过郎君了。”杨媛无奈只能双手接过江晓手中的黑黄之物,不过接着就头一扬,道:“只是奴家现在不饿,且容我将之收起,随后再吃。” 唉,江晓叹口气,彻底无语了。 骗谁呢?都两天没吃东西了,不饿才有鬼。这丫头把吃的收起来,绝对是留给他和她老子的。 杨老头说他这闺女四德咸有,还真不是吹的。而且,从她这番做派来看,这丫头也绝对是个外圆内方、外柔内刚的性子。 嗯,不仅是棵好白菜,还是白菜中的娃娃菜。 “杨叔,我们这便上路如何?”江晓大声说道,他现在是一刻也不想耽搁了,只想尽快安顿下来,好让他能施展穿越者的本事,把这棵白菜养起来。 晋阳地处高原,晨时野外易有薄雾,此时旭日既生,正是一派“云开雾散却晴霁,清风淅淅无纤尘”的盛春美景。 若不是偶尔还能看到不知被什么野兽撕扯、咬烂、散落一地的尸骸,江晓真的以为现在是在乡野踏青了。 呃,不对……江晓看一眼身旁聘聘婷婷的杨媛,暗道,春游踏青并不合适,或许这一句才最应景: 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 赶到了调上,江晓不由哼了起来: “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 ……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在人间……” 这调调一出,直接又把杨媛听傻了,她侧脸瞪着江晓,好像看一个怪物。 “好听不?”江晓腆着脸问,那神情贱过小岳岳。 第9章 原来你也在这里 杨媛小脸羞得通红,下意识就想一个逼痘糊江晓脸上。 这都什么词儿?当真是登徒子! 暗啐一下,她一跺脚,快走几步,甩开了江晓。 江晓撇撇嘴,也立即意识到,这下有点太放飞自我,都把人家吓着了。 隋时社会风气上承魏晋风度,总体上是比较开放自由的,率真任诞且风流自赏,不过这也只是相对而言,终究还是超脱不了封建思想的束缚。 他这五音不全的《天仙配》,把男女之情直白地表达出来,不吓人才怪。 “媛儿性子方正,莫怪。”杨仲英呵呵一笑,道:“逐月所唱似乎是黄梅采茶歌的调子。” “是啊,杨叔当真见闻渊博。”江晓笑道,忽然心中一动,接着又补了一句:“吾师曾云游天下,小子时常听他讲述世间所见,杂七杂八的东西听了不少。倒是杨叔,莫非也曾踏遍山河?” 说完,江晓看着杨仲英。 戏曲这东西这个时代还没有形成,虽然民间早有“角抵戏”和“歌舞戏”之类的表演形式,但只是戏曲的萌芽,根本没有大面积流传,且地域性极强。 江晓虽然不清楚黄梅戏的具体的渊源发展,但却也知道它源于江西南部和湖北东部一带。 一个身处黄河以北太行山中的老头居然一下子就能听出淮河以南长江腹地的调调,怕不是一个“见闻渊博”就能解释的。 这老头的出身和来历恐怕真的不一般呢。 “不错。老夫这一生还真是靡有定居,不敢说踏遍山河,倒也去过不少地方。” 杨仲英遥视远山,脑海中一幕幕的过往纷纷出现,那长城的巍峨、大漠的苍凉、长白山的圣洁、鸭绿江的清澈、江南的锦绣和沧海的辽阔仿佛都在昨天…… 轻轻地,杨仲英叹了口气。 “不过,那都是过去啦。老夫现在只想找个地方歇歇脚。走吧。” 杨仲英负手前行,看着他的背影,江晓蓦然有一种感觉——迟暮。 老头似乎很有故事啊,不过似乎不太想说,江晓嘀咕一句,迈步跟上。 等等,杨老头是哪儿的人来着? 他似乎说过,只是当时自己只顾着咂摸杨媛的小蛮腰了,没太注意啊。 江晓咬着嘴唇边走边回忆。 想起来了! 弘农,他说他是弘农人! 姓杨,还是弘农的……这个……有点意思了啊。 自两汉察举、征辟始,到魏晋实行九品官人法,世上便形成了不少高门世族,弘农杨氏虽然比不上声名赫赫的五姓七望,但也是历史上有数的大门阀,后裔子嗣遍布天下,连隋朝皇室都自称其后。 说不准,这杨老头还和隋朝皇室沾亲带故呢。 一时,杨媛心念鸳鸯鸟,杨仲英身陷回忆杀,江晓思量杨家父女的来历,倒都无话了。 套用一句用烂的话,这时候,不出意外的话,意外就来了。 果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又让它跑了!怎地连这么个小东西都追不上?” “秦家老丈,吾等四日未食……跑不动……” “刘大你胡说,早晨你明明喝了一碗菜粥,还是一大碗。” “王家三郎,你屁股眼看到我喝了一大碗吗?而且,那也能叫粥?不过一碗水煮草,里面一粒粮也没有!” “都别说了,省些力气。刘大,你且绕到前面堵它。” “是,苏大哥。” “苏大哥,我们真要把它捉来吃吗?我看它甚是可爱呢。” “小七,不吃它我们便要饿死。想想你家小九,已经饿得哭都无声了……咳咳咳……” 声音由远而近,江晓抬眼看去,足足有十几个身影。 不过,除了一个白胡子老头和一个虬髯汉子,剩下的竟都是些十岁上下的孩童,其中甚至还有一个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女孩。 江晓正纳闷,一团肉乎乎的黑影不知从什么地方猛地窜出,一下就扑到他脚下,然后死死抱住他的小腿,并扯着嗓子嚎叫起来。 汪汪汪…… 只是,再怎么嚎,这声音都让人觉得奶声奶气。 江晓三人都吓一跳,不过等看清这小东西,杨家父女松了口气,但江晓却陷入了深深的恍惚,以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他轻轻抱起脚下的小东西,能感到它激烈扭动的身体中传来的兴奋和激动,直到它的舌头结结实实舔到他的脸上,才终于确定: 奇迹! 穿越前,江晓养过一条狗,一个半月大,纯种德牧,名叫小豆子。 小家伙先天颚裂,一出生就被遗弃,被江晓捡到后悉心照料,上颚居然奇迹闭合。 因为参加试药,江晓便把它寄养在医院的花房,昨晚就是惦记这个小家伙,所以半夜跑出去看它,没想到一阵怪风就穿越了,更没想到,小家伙竟然和他一起来了。 江晓紧紧掐着小豆子的腋下,任由它把自己的脸舔得全是口水,他知道小家伙是在表达一种感情,一种终于找到主人的喜悦和兴奋,而他也毫不顾忌地回以大力的亲吻。 此时,穿越时空相遇所带来的激动,可能只有这一人一狗能够体会吧。 不过,其他人可都没这份激动,而是个个目瞪口呆。 倒是那最小的女娃子先反应过来,轻声道:“这位郎君,你可是这小狗的主人?” 声音软糯,正是那个叫小七的。 “是啊,是我养的,还以为丢了呢,没想到还能寻回!”江晓笑道,依旧难抑兴奋。 其实都不用答,这一人一狗的亲热劲儿已充分说明问题,人可以做假,但畜生可不会。 “秦家老丈,那我们还捉这狗子吗?”有一男童仰头问那白首老翁。 “无主之物自然捉得,但既然有主,我们便不能捉了。记住,有主之物不可取。”秦家老丈抚摸男童的脑袋答道,话中满是无奈。 “那我们吃什么?”一个孩童又问,这一下,秦家老丈可就不知如何回答了,所有人脸上都露出失望的神情。 短暂的沉默。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打此过,留下……留下……那条……” 一个小子突然跳起来,双手叉腰,指着江晓怀里的小豆子喊道。听声音,就是那个叫刘大的,不过,名叫刘大,可看上去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 “啪”的一声,刘大话没说完,后脑勺已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正是那个虬髯汉子出手。 “小小年纪,学人剪径,该打!” “苏大哥,疼。” “好叫你记得,不学好,便挨揍。”姓苏的汉子教训完刘大,转头看向江晓三人,一叉手,道:“某家不知此狗归属,告罪了。” 姓苏的汉子身材高大,看上去足有两米,但脸色却非常苍白,说话也显得中气不足,甚至有些虚弱。 “无妨。”江晓赶紧摆手。 第10章 要点脸吧,你是德牧不是泰迪! 江晓对眼前这些人的印象相当好。 不提因为他们的缘故,他和小豆子得以重逢,就看这些人——尤其是那秦家老丈和苏大汉——所行之事还真有点伯夷叔齐的“傻劲”,宁肯饿死不干坏事呀。 坦白说,若是这些人强抢小豆子,他和杨家父女三个是绝对顶不住的,毕竟人家势众,哪怕他们个个饿得虚弱不堪,还基本都是未成年人。 所以,都是好人啊。 “看样子,三位也是避祸的流民?”苏大汉问。 “不错。”江晓答。 “那随某来吧,虽然饭无一口,但一碗水煮草还是有的。三位若是不愿,也大可掉头,因为此去深处便是山林,方圆数里再无一处人家。” “哦?”江晓没想到这苏大汉如此坦诚,转头看一眼杨仲英,就见杨仲英微一思忖然后点了下头。 “那多谢壮士收留。”江晓道。 “谈不上收留,吾等也皆是逃难的流民,聚在一起求个相互照应罢了,所谓人多力聚,你我都有好处就是。” 说完,苏大汉再拍一下那刘大的脑袋,扭头就走。那刘大盯着江晓怀中的小豆子仍有不甘,却也只能幽怨回头。 所有人跟着转身,这苏大汉俨然就是他们的头领。那秦家老丈冲江晓三人笑笑,示意他们跟上,也无其它多余的话,只是在转身之时,眼中略过一丝狐疑。 苏大汉一行在前,江晓三人在后,小豆子过了兴奋劲儿,安分的窝在江晓怀里,不过很快就开始对另一件事感兴趣。 它那乌溜溜的大眼睛死死地盯住一个人,而那人有一双比它还大的眼睛,也目不转睛的看着它,大眼瞪大眼,似乎在比谁更大。 江晓差点笑出来。 “这小把戏真是郎君所养?”杨媛不由有些尴尬,收回目光,没营养地问道。 “是啊,我在山中养的,叫小豆子。” 杨媛微不可察地撇下嘴,似乎很鄙视江晓的起名水准。 “摸摸?”江晓笑嘻嘻地拿起一只狗蹄冲杨媛晃。 他算是看出来了,杨媛很喜欢小豆子。也是,从古至今,女人对毛绒绒的东西大抵都是没什么抵抗力的。 杨媛看一下江晓,又看一下正瞪着她看的小豆子,慢慢伸出手,摸向狗头。突然,小豆子的蹄子猛地拍到了她的手背上。 杨媛吓了一跳,玉手急缩,抬眼看江晓,却见这家伙正一脸坏笑,原来是他故意借着小豆子的蹄子使坏。 杨媛顿时愠怒,但美目里却说不出来是羞涩还是生气,反正在江晓看来,就是被撩到了。 “不逗你了,你摸吧,不咬人。干脆你抱着吧。” 江晓索性将小豆子推向杨媛。杨媛犹豫下,最终没能抵挡诱惑,伸手接过。 小豆子若是有知,一定会鄙视江晓这种卖狗求欢的行为,但若它真有知,也一定会感激江晓。 奶狗嘛,为什么叫奶狗呢?因为,它终究还是更喜欢……嗯……听懂掌声。 果然,小豆子极为乖巧地躺在杨媛怀里卖萌,不时用狗头蹭蹭不该蹭的地方,江晓顿时大怒,心中恨骂: “要点脸成不?你特么是德牧,不是泰迪!” 小豆子理都不理江晓。 行不多远,出现一个山坳,很快转过,江晓不经意抬头,眼前所见直接令他倒吸一口冷气。 就见一座座宛如堡垒一般的建筑出现在眼前,鳞次栉比,蜿蜒向上,气势恢宏无比。 “坞堡!” 杨仲英也禁不住失声惊叫,扭头看向身旁的秦家老丈,一脸的不可思议。 “尊驾倒是好眼光。”秦家老丈微微一笑,“确实是坞堡,不过却是魏晋年间的遗物,原住之人早已弃之,正好让吾等这些无家可归之人占用,这可不算不告而取。” “那是自然。”杨仲英点点头,目光重新回到坞堡之上。 对于坞堡,江晓也是知道的。 坞堡,亦称坞壁,是一种防御性建筑。据史书记载,坞堡源于汉时的塞外列城,多由民间豪族兴建,用以自保。其形制如城,内有望楼,外有围墙,设垛口和箭孔于墙上,易守难攻。 因这东西外可以御辱,内也可以作乱,光武帝时便下令“民间禁堡”,但三国及至魏晋之时,天下多乱,坞堡又重新兴起。 不过,终因坞堡建造靡费甚巨且建之不易,最终还是没落,留存到二十一世纪的坞堡好像只剩山西介休的张壁古堡了。 嗯,北坞堡南土楼,也就山西煤老板和福建大家族能玩得起这东西,江晓嘬着牙花感慨,山西老醯儿能聚财呀,有钱的主儿,可惜此一时彼一时了。 “这坞堡年久失修,已半数坍塌,不过防些虎豹豺狼还是足够。莫把自己当客,来到此处,便是主家,三位和我,还有他们,都一样。” 秦家老丈说着目光一转,而顺着他的目光,江晓三人就见坞堡之前并不算太开阔的野地中满是佝偻的身影。 “他们在挖野菜。今岁春早,苣、荠、苋、苜蓿等物长势甚旺,幸有这些草食,不然无人可活。不过……” 秦家老丈续道,说到此处叹气不言,不过意思再清楚不过,仅靠吃“草”,所有人都扛不了多久,最终还是饿死。 这,几乎是注定的。 是啊,人不是牛羊,没有能把植物粗纤维转化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的肠胃,这是人类的幸运,也是人类的悲哀。 “此间缺食,空房倒是充裕,还是麻烦秦家老丈先带这三位去寻个住处吧。”苏大汉这时说道,“某去看看昨日下的陷阱可有收获,随后再与三位见过。” “喏,交给老朽。下陷之事偏劳郎君了。” “别过。” “别过。” 苏大汉抱拳告辞,江晓等人也纷纷还礼作别,随后苏大汉转身离去,只是转身之时一阵咳嗽。 秦家老丈眼中旋即出现一缕深深的忧色。 “三位,随老朽来吧。” “有劳。” “请。” 江晓三人跟着秦家老丈穿过人群,江晓注意到,野地中采摘野菜的人全是妇孺,竟然一个青壮男人都没有。 似乎是看到江晓的疑惑,秦家老丈叹道:“皇帝三征高句丽又开凿大运河,广发兵徭之下,他们家中男人都死了。” “无所依靠又遭受兵灾,这些失父失夫之人只能四处避难,侥幸聚到此处得以偷生。所以老朽才说,此地无客亦无主。” “若不是老朽早年曾有一转军功,博了个云骑尉的勋名,怕也难逃再役之祸。唉……” 随着一声长叹,秦家老丈大摇其头,而杨仲英脸上也闪过一种极为复杂的神情。 第11章 他说他叫苏定方 江晓没想到这不起眼的秦家老丈还有这个身份。想想也是,乱世之下,管你平头百姓还是官僚勋贵,该仆街也得仆街。 至于没有青壮的情况,江晓其实也知道原因,但凡战乱时期,民间符合兵役和徭役要求的男人就是死亡率最高的群体,只是没有想到这么惨烈。 “便是这里,以后三位就在此歇息。” 一番曲折穿越,秦家老丈带着三人来到一处院落。 这院落只有一进,北房三间,一正房两耳房,东西还各有一偏房,各屋均没什么陈设,甚至连“床”都只是几拢干草。 就是个狗窝嘛。 不信? 在院子里兴奋到不行的小豆子可以证明。 “简陋如斯,三位莫怪。”秦家老丈说道。 “已经很好了,多谢老丈。”江晓笑道。 这是江晓的真心话,虽然如同狗窝,但现在的情形下,能有这么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已算幸运,多少人还求之不得呢。 “秦家老丈,今日陷阱获得花鼠两只。老丈处事公正,一会分配之事还是劳烦老人家。” 这时,一个声音从院外传来,却是那苏大汉来了,他边说便跨入院中。 “只有两只?”秦家老丈失望道。 “莫灰心,惊蛰未久,许多虫兽未醒,日后可食之物会越来越多的。” “但愿如此吧。” 苏大汉和秦家老丈说完,扫一眼江晓三人,神情很是严肃,道:“某家性直,不喜赘言,既然三位在此安顿,那某便只说一句,不敬之处先请三位宽宥。” 说着,苏大汉先施一礼。 “尊驾赐教便是。”江晓回礼道。 “好,那在下苏烈谨告:此地,同劳同食,不作无食,男女老幼,概不例外。三位可有异议?” 苏大汉说着看向杨仲英,江晓三人中杨仲英年长,他自然当杨仲英为首。 “老夫杨仲英,壮士所言在理,吾三人无有异议。”这种小场面,杨仲英随手应付,不过说完还是看了一下江晓,但却发现江晓此时竟有些出神,不知在想什么。 应该不可能吧? 可能只是同名。 江晓心中思忖,咬住了嘴唇。 不过,还是要求证一下! “尊驾刚才说你叫苏烈?”江晓小心翼翼地问。 “不错。”苏烈诧异,不知江晓为啥突然对他的名字感兴趣了。 “敢问何方人氏?”江晓追问。 “冀州武邑。” “贵庚?”江晓感觉自己的声音开始发颤。 “二十有七。” “可有表字?” 江晓感觉自己的血流开始加快。 “表字……定方。” 额滴个神呀! 同名、同姓、同字,同年龄,还是同一个地方,这种情况下,不是一个人的概率太小了,那么…… 江晓现在几乎可以确定,眼前这个苏大汉就是那个取突厥、平葱岭、镇吐蕃、夷百济、征伐高句丽并最终死于边疆的一代战神——苏烈苏定方! 苏定方这人出道挺早,但成名很晚,不像某些人出道即巅峰,而且是以字行天下,算是个大器晚成的。 史载其为人正直,有情有义,很小就随父征讨贼寇、保境安民,虽有小过(纵兵劫掠)但不失大节,不过民间演义却把他说成是个卑鄙无耻的奸佞小人。 但即便演义颠倒黑白,却也不敢否认他“前后灭三国”、打下大唐半壁江山的英雄壮举。 江晓没想到自己穿越后碰到的第一个有名有姓的历史人物就是这么个大佬,坦白说还真有点小激动。 只是,按史书记载苏定方现在不是应该在河北跟着窦建德、高雅贤起事吗?怎么跑山西来了? 江晓心中疑惑,却也没太在意,古史记载都粗得很,不会面面俱到。 “在下江晓江逐月,见过苏兄。苏兄言之有理,吾等现在就去那个……干活。”江晓拱手笑道。 对苏定方这个千古名将江晓还是很仰慕的,很想和他现在就套套近乎,但凡事过犹不及,反正以后常见面,也不急于一时了。 而苏定方见江晓一惊一乍的着实有些奇怪,但看他又态度不错,也就没再说什么。 “那便请吧,三位先随我去吃些水煮草,想来你们也饿……” 苏定方做个请的的手势,边走边说,不过话到一半,突然身体一晃。 “……吃完再去……” 强忍着再说一句,苏定方终于支撑不住,推金山倒玉柱,轰然摔倒。 “苏家郎君!”秦家老丈一声惊呼。 江晓几人手忙脚乱将苏定方抬到屋里,不过房中连床都没有,只能将苏定方放在一堆草上。江晓注意到,苏定方这时已经昏迷不醒。 “请小娘子回避!”秦家老丈转头对杨媛道。 杨媛点头,依言出去,转身间看到江晓递过来的一个眼色。 这眼色的意思很清楚,是让杨媛看好小豆子。 开玩笑,这地方逮两只老鼠都稀罕,不看好小豆子,不定怎么就没了。虽然能感觉出坞堡中的人还比较纯善,但总得以防万一不是。 杨媛会意,出去了。 秦家老丈慢慢解开苏定方的衣带,刚一掀起衣襟,江晓就闻到一股令人窒息的恶臭。 接着,一条从右前胸到左下腹、足有一尺多长、渗满红黄脓水的伤口就出现在江晓眼前。 “是刀伤。”秦家老丈叹口气,“七日前,老朽在山前的河中将他救起,还想着他身强体壮,能够捱过。没想到……唉……想当年老朽在军中,很多袍泽也是没死于阵前却死于伤患……苏家郎君怕是不成了……” 秦家老丈无奈和惋惜地说道,江晓却是忍着反胃,一阵嘀咕。 不应该呀,眼前这家伙以后还要灭三国呢,不可能就这么死了啊。 可这伤…… 严格来说,这伤其实不算重,搁现在只要不失血过多,缝几针再抗个感染,几天就好,但问题就在这儿。 这个时代可没有抗生素,伤口感染绝对致命。看苏定方这情况,他已经是严重感染了。 怪不得堂堂一代军神连小豆子也追不上。 不过话说回来,这苏定方确实不愧“勇悍”之称,都这样了表面还跟没事儿人似的,给一般人早撂那儿了。 “这几日全靠苏家郎君凝聚众人,他这一死,余者恐都命不久矣。”秦家老丈继续摇头叹息。 “此伤确实要命,不过……”江晓看着苏定方的伤口又咬起了嘴唇。 “不过什么?”听江晓似乎话外有音,秦家老丈猛地抬起了头。 “在下想说,定方兄未必便死。” “当真?!” 江晓看一眼满脸震惊的秦家老丈,直接道:“秦家老丈,去寻些人过来,手脚利索的,特别要胆大的!” “喏!” 秦家老丈不愧是行伍出身,这个时候也不拖泥带水,答应一声立即快步去了。 “逐月,此人如此伤势,你还有办法?”杨仲英也是一脸不敢相信,秦家老丈一去立即问道。 “死马当活马医,权且试一下吧。”江晓笑道。这时候他也没办法多解释,但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莫说按历史的走向苏定方就不会死,就算历史出了岔子,现在苏定方遇到了他江晓,那也有极大概率活下来。 因为,没有抗生素咱也能抗感染! “杨叔且歇着,小子去去就来!” 第12章 先给我搞点蛆来 以刘大为首的一群小屁孩和十几个还算年轻的妇人站在了江晓面前。 “江家郎君,人已唤来,但请吩咐。” “有劳秦家老丈。”江晓点点头,扭脸看向刘大,问道:“你胆子可够大?” “小的我狗胆包天!”刘大感觉受到侮辱,拍着没几两肉的胸脯大叫。 “好!”江晓赞一声,也不介意这家伙没文化,“既然有胆,那野地里有不少死人,某要你带人去他们身上拣些蛆虫回来,可也?” “啊?蛆虫!”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刘大和他身后的娃娃更是目瞪口呆。 “怎么,刚才叫得欢,现在没胆了?哼,还是孬种。”江晓冷笑一声,这种小屁孩,激将法最管用。 “放屁!咱才不是孬种,去便去!”刘大一群立即咬牙切齿。 “这还差不多。那有两条,都给某家记死了。第一,某要的不多,一小捧的样子即可,多了也无用,但必须是新鲜尸体上的,半个指甲大小的,还得是活的!” “第二,取蛆虫时用树叶子扫,用草棍子挑,随便你们,但绝不可直接上手!务必切记此条!” 老实说,让这些小屁孩去抓蛆江晓还是有些不放心的,因为,这看似简单,实则还是存在风险。 尸体腐烂会产生多胺类化合物,就是俗称的尸碱,一旦接触就可能引起人体中毒,更别说腐尸还可能带有其它致命性细菌和病毒。 但现在也没办法,只能千叮咛万嘱咐了。 “记住了!” “好,你们苏大哥能否活命就看尔等所为!能取来否?” “能!” “去吧!” 管理学上讲,赋责也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这群小屁孩先被一激,再被江晓赋予重大的责任,顿时胆气和使命感都爆棚,“嗷”地一声跑了。 杨仲英不由微微一笑,所谓见微知着,他看这江晓三两句就把小屁孩们打发走,愈发觉得这家伙有两下子。 “秦老,坞堡中可有盐?”江晓又转向秦家老丈。 “盐?”秦家老丈苦笑一下,“连粮都没有一粒,哪还有盐?” 江晓点点头,这也在意料之中,兵荒马乱之时,盐可能比食物还难得。 还好,对此他也想好了对策。 再转头看向那些妇人。 “诸位,江某要你们做的只有一件事。”说着,江晓举起了手中的两株草,正是他刚才出去寻来的,“可认得我手中之物?” “认得,不就是艾草和猪尾巴草吗?奴家们都认得。” “是极!某家要你们做的就是去寻这两种草,越多越好。明白?” “明白。” “那好,留下两人,其余便去吧。不必等凑够数再回来,可分出几个人手,一边收采,一边让人送来。” “喏。”一众妇人也去了。 “奴家也去。”杨媛这时道。 江晓看着杨媛,露出笑意。这姑娘不是个遇事袖手旁观的主儿,知道担事儿,真是不错不错。 “好,不过你不必去拔草,且去河边挖些河沙回来,几捧就够。” “嗯。”杨媛点头答应,“小豆子已关到西偏房,放心。” “令仪有心。” 杨媛边说边往外走,听到江晓这一声“令仪”,脚下一个趔趄。 跟你很熟了吗,这么叫我? “秦老,劳烦你带剩下的人烧些水,用柴烧,一会儿烧过的柴在下还有用。顺便再寻把刀和几件干净些的衣裳来。” “衣裳好说,可这刀……自大业七年知世郎起兵,民间就已禁铁,莫说刀,就是根缝衣针……此处只有石刀。” 江晓无语,感觉一下回到了原始社会石器时代。 不过想想也算正常,当年始皇帝就干过“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的事儿,后世有样学样,以为收了民间兵器天下就乱不起来了,真是傻得可以。 “石刀就石刀吧,将就用了。”江晓也只能无奈点头。 一番指派之后,众人纷纷去忙,只剩杨仲英留在院中。 “可有需要老夫之处?”杨仲英问。 “暂时没有,但稍后就要劳烦杨叔出大力了。” “那不在话下。”杨仲英点头,尔后略一沉吟,忽道:“以后逐月行事,不必问询老夫意见。” 江晓一愣,不知这杨老头有何深意,但这种事没必要扯皮,于是笑一笑以示明白。 很快,东偏房中生起了火。 北方民居中,东偏房多做伙房之用,炉灶都是现成的。 而且,这坞堡虽已被弃多年,但伙房中还留有一些陶制的瓮、罐、盆、缸等用物。这些东西烧制简单,一般人搬家也不会将之带走,现在正好就手使用。 火起之后,江晓所需各样东西也开始陆续到位。 于是,衣裳开始扔到沸水中煮洗,灶膛中填入了大量的猪尾巴草,苏定方所在的耳房四角也升起了艾草燃烧时的浓烟。 一时,江晓的院落烟雾滚滚,不知道的还以为走水了。 江晓看着秦家老丈拿来的石刀一阵恶寒。 打造石刀最好的材质是燧石,这种石头易形成贝壳状断口,除了耐久性比较差,锋利程度不亚于铁器。 而秦家老丈拿来的石刀明显是用河中的卵石打磨而成。这种石头属于玄武石,易打磨,但锋利就谈不上了。 嗯,可怜的苏定方,这下苦头要吃大了,江晓不由替苏定方一阵肉疼。 “秦老,使人将灶膛内的草灰都掏出来,放到大瓮中和水搅拌……” “那几位,煮洗好的衣裳拆成大块麻布……” “令仪,将那些河沙还有未燃尽的木炭用清水淘洗几遍,无泥、无灰即可……” “……” 收起石刀,江晓继续发号施令。未久,该准备好的事物便纷纷就绪。 此时,一口洗涮好的大号陶盆已架在院中,其下摆好了干柴。 “诸位,要紧之时来了,那几位娘子,且将大布扯起,悬于盆上!” 随着江晓的指挥,一罐罐充分溶解的猪尾巴草灰水依次流过三块麻布,第一块没有任何填充,第二块填了河沙,第三块填了碎木炭。 三过之后,原本浑浊不堪的草灰水变得清亮无比,如银链般落入盆中,而盆下柴火已经生起。 所有人都不知道江晓到底要干什么,就在众人的不解中,盆中的草灰水开始慢慢起泡,进而沸腾起来。 其实,按江晓的设想,这个水现在已经可以用了,不过终究是第一次这么干,他也没十足的把握,所以还是决定耐心等到最后。 盆中的水越来越少,终于彻底蒸发,一层灰白色的结晶出现在盆底。 耐着性子,江晓等待陶盆冷却,然后捏起一小撮盆底之物放在手心,再用食指微微一蘸,送到舌尖。 很咸,还有些涩。 江晓知道,这是因为这结晶中除了有氯化钠,还有其它氯化物和微量的钡、镁等杂质。 不过,这已足够令人满意了。 “二老尝尝。”江晓笑着抬起了手。 杨仲英和秦家老丈都是满脸疑惑,各自从江晓手中捻了少许,然后轻轻一舔。 只一瞬,两人同时瞪大了双眼,不约而同地惊叫一声: “盐?! 第13章 能崇高的时候就自觉一点 一声“盐”把所有人都惊住了。 有妇人生猛,不管三七二十一捏了一大撮就放到嘴里,直齁得龇牙咧嘴,但仍忍不住吊着嗓子喊一声:“咸!”。 这一下,群情激动,众妇人一窝蜂涌向陶盆。 “让奴也尝尝……尝尝……” “慢些个,小心撞翻了盆!” “小郎君可是神仙吗?怎地能凭空取盐?” “老天,奴家终又知道咸是何味儿了!” “吃了这口盐,明日便是饿死也闭眼了……呜呜呜……” 真是乱作一团。 也不怪这些妇人个个疯了一般,因为他们不仅缺食,同样也缺盐。 “都给老夫住手,呃非也,住口!” 见此情景,秦家老丈也赶紧喝阻。好在老头平日为人有德已渐有威望,这一声出来,众妇人倒也依言停了。 只不过,原本还有一盆底的盐现在只剩不足一把。 秦家老丈一阵肉痛,盐呀,如此金贵,是这么吃的吗? 一群败家娘们! 江晓也是哭笑不得。 这盐,他现在弄出来可不是为了吃的。 还好,剩下一把也够用了。 “诸位,若还想吃盐,便再去寻猪尾巴草,江某再给你们取盐就是。” “小郎君此言当真?” 不等江晓回答,有人倒替他说了:“江家郎君神仙般的人物,还会骗人不成?走呀,拔草去!” 一群妇人和小屁孩们一样,嗷嗷地去了。 “你……怎么做到的?”众人一走,杨媛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 此问一出,杨仲英眯起了眼,秦家老丈紧张地竖起了耳朵。 这可是奇术啊! 江晓心里那叫一个得意,不过还是那句话,杨媛面前什么都能翘,就是尾巴不能,必须矜持,要知道举重若轻才是装逼的最高境界。 “雕虫小技耳。”江晓微微一笑,云淡风轻,“须知天地所生皆为本草,自有其妙用。这猪尾巴草生性喜咸,善聚盐于其内,取来便是。” 江晓一副不过如此的样子,事实上,事儿还就是这么简单。 猪尾巴草学名碱蓬,习性独特,是一种聚盐生植物,能吸收土壤中的可溶性钠盐并储存在体内。在某些高盐碱土壤中生长的碱蓬,其含盐量高到可以直接吃出一股咸味。 所以,从其中取盐还真不是一件难事。而且所取的盐还是正儿八经的钠盐,不是那种用乱七八糟草木灰提取出来的钾盐。 钾盐,暂时补充电解质还行,长期吃那就是慢性自杀了。 当然,借碱蓬取盐也需要一定条件,起码得有碱蓬可取才行。 还好,山西降雨较少,太原又处盆地,再加上春季土壤返盐,正好能长出碱蓬。江晓来坞堡的路上就注意到了,野地里长得到处都是。 “小郎君是说,这猪尾巴草是‘咸菜’?”秦家老丈难以置信,“老朽也曾吃过它,没什么味道啊。无咸味却能取盐,这是何道理?” 好吧,老秦你理解的很正确,不过你不知道,碱蓬中的盐分基本上是以钠离子的形式存在的,和咸菜还不完全一样,但这就没办法和你解释了,说了你也不懂。 “那个,自然还需要一些其它手段,不过并不复杂,刚才小子所为秦老都已目睹,只要依样为之,就能得盐。”江晓无法解释,干脆一笔带过。 “就这么简单?!”秦家老丈已经肌肉松弛的眼睑重新恢复活力,把眼睛睁到老大。 “那还有何难?” 扑通一声,秦家老丈跪下了,涕泪横流。 “小郎君大恩大德授吾取盐之法,老朽没齿难忘!” 诶呦喂,江晓吓一跳,他只想顺带装个逼,可没想让这老头给跪下啊。不过,秦老头这一跪倒让他心中一动。 有些东西在他看来或许不过如此,但,却真的可能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老人家快快请起!” “小郎君之恩必须叩谢!” “如果要谢,那……老丈就答应在下一事。” “小郎君请讲,无有不从!” “若有机会,尽可能将这取盐之法传于更多的人。” “啊?”秦家老丈,连杨仲英父女都愣了。 按一般人的想法,草中取盐这么神奇的手段不是该藏私的吗?现在不但不藏私,还要告诉更多的人,这…… 三人看着江晓,却发现他不像是开玩笑。 “民生多艰,多一人知道,或许便多一人可活。”江晓一笑。 这话一出,冷场了,因为在他们三个看来,江晓这一刻充满忧国忧民的情怀。而且讲真,江晓本人也不知道的他此时的逼格直线上升。 片刻后,杨仲英闭眼,似乎想掩藏心中所想,杨媛嘴角有难以察觉的微翘,而秦家老丈则又开始磕头。 “小郎君胸怀天下,有救万民于水火之心,真当世豪杰!老朽惭愧,老朽惭愧啊……小郎君放心,老朽必不负所望!” 胸怀天下? 哈,江晓被秦家老周逗得又一乐,这就扯淡了啊。 咱可没有胸怀天下的资格,穿越过来更没准备玩狗血得一批的“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那一套,咱只是想好好活到病发而亡那一天而已。 不过呢,人可以不追求伟大,但能崇高的时候也应该自觉一点儿。 所以,咱只是顺带玩一把高尚,胸怀天下拯救万民什么的就别提了。 嗯,就此打住,这逼咱也不装了,再装就过头了。 江晓赶紧拉起秦家老丈,道:“秦老过奖了,小子哪里是什么豪杰,凡夫俗子罢了。且将剩下的盐和水溶了端来,有人可快没命了。” 江晓这么一说,秦家老丈猛地想起,苏定方还在耳房躺着呢。 “差点误了苏家郎君性命。”秦老头懊恼地拍一下自己大腿,一溜烟准备盐水去了。 “对了秦老,那些盐也别全溶了,留下一点儿。” “省的了!” 耳房内。 艾草燃烧产生的强烈味道还没有完全散去,江晓不懂医,不知道这味道到底能不能消毒,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艾草起码能驱蚊蝇。 这对于防止苏定方伤口进一步感染绝对是有意义的。 用盐水清洗伤口也一样。 所谓的盐水消毒充其量只对某些细菌有作用,对于病毒是压根儿没辙的,但多少总能抑制一些细菌滋生,也是有的总比没的强。 所以,这两者都被江晓拿来当做辅助的手段了。 现在,江晓端着一碗盐水对苏定方道:“苏兄可准备好了?会很疼。” 苏定方这时已醒,嘿嘿一笑,道:“某家从不知疼,小郎君尽管施为就是。” “好。” 江晓点头,手腕微转,就将盐水缓缓倒在了苏定方胸前的伤口上,斜眼看一下苏定方,就见他只是眉头微微一皱便恢复如常。 是条汉子,江晓心里挑一下大拇指,不过立马又有一个恶趣味上头。 都说钝刀子割肉最疼,看你一会还能不能这么拽。嗯,能亲眼目睹大唐战神哭鸡尿嚎,也算趣事哈。 “苏兄,在下可要动刀了,你确定不用绑着,也不用咬件事物?”江晓又问。 将苏定方绑起来可以防止他挣扎时牵引伤口,嘴里咬个东西也能防备他剧痛之下咬掉自己的舌头,江晓还是很希望他答应的,不过苏定方根本不屑。 “适才就说过,某不服汉寿亭侯之勇,今日正好一试。莫说了,请小郎君动刀!” 好嘛,这位还跟姓关的杠上了。 那行,成全你。 第14章 小生怕怕 “秦老,快讲讲小郎君是如何点草为盐的,好叫某也仰慕下小郎君的手段。”苏定方对秦家老丈笑道。 江晓知道,苏定方这是在效仿关羽,一边受刮骨之疗一边和人谈笑风生。这也好,能分散注意力。 “好,且听老朽道来。那小郎君呀……” 江晓原本安排杨仲英和秦家老丈在旁,预防苏定方挣扎时按着他的,现在看来是多余了。 江晓拿起了石刀。 为了消毒,这刀过了遍火,热胀冷缩之下,刀口又崩了不少。江晓相信,当年给关羽刮骨的刀一定比他这把锋利。要是苏定方还能谈笑自若,那就真比关羽强。 江晓将刀伸向苏定方的伤口。必须说明,江晓不是要做手术,他这个二把刀没这个本事,他只是要把伤口上已经溃烂、化脓甚至腐败的烂肉给清理掉。 但真正做起来,江晓才发现,这个原本设想比较简单的事,并不容易。 一是因为刀钝,二是因为血腥程度超过了他的想象,他压根儿没想到,皮下出血也能这么汹涌。 江晓现在很担心苏定方会不会就这么死在他的刀下。要是这样,不知道李二会不会因为少了半壁江山而向他索赔。 去你的,你少了半壁江山关我屁事?江晓心中骂道,对李二,坦白说,他可没什么好感。 当然,没好感归没好感,对他的实力还是一个大写的服,那就一BUG。 扯远了扯远了,江晓的心思重新回到医学问题上来,一边割肉一边把杨仲英递来的猪尾巴草灰洒在苏定方的伤口上。 猪尾巴草灰含盐量高,不仅可以杀菌,还可以止血。 “……就见小郎君捏个指诀,身如宝盆,手似莲花,那原本浑浊的水竟陡然变清,你说神也不神?” 秦家老丈还在一旁绘声绘色,不过原本很简单的一件事现在在他嘴里已变得非常玄幻,江晓本人更是化身大罗金仙一样的人物,法力无边。 任江晓脸皮再厚,听到这说法也有点遭不住了。 这秦老头怎么把自己说得跟跳大绳的一样?这是科学,不是迷信晓得伐! 回头得说说这老头,还想着让他把猪尾巴草取盐法传出去呢,要这么说不成传播封建迷信了? 苏定方听了秦家老丈所说却是哈哈大笑,冲江晓比划个大拇指。 果然不愧是历史上有名的悍将,这时候还能笑得出来。 江晓佩服就一个字。 终于,最后一块烂肉被剜掉,江晓长长出了口气,只觉全身是汗。 现在,苏定方原本长长的一条伤口变得坑坑洼洼愈发的大了,和着猪尾巴草的灰烬更显得血肉模糊。 “辛苦小郎君,不管能否活命,某家这条命都是小郎君的了。” 不是吧?! 江晓吓一跳,猛然想起杨媛木簪子顶下巴时说的话。 这傻大个难道也要以身相许? 那可万万消受不起啊。 求放过! 诸位可别觉得江晓这是矫情和故作姿态瞎担心,他可是知道华夏古代对同性恋的态度可能比现在还宽容。 不说“龙阳之好”、“断袖之癖”明载于史却无批判之言,也不说儒家的老祖宗孔子还曾为鲁国公子公为的嬖僮(娈童)汪锜仗义执言,就说隋承魏晋,而魏晋南北朝的“男风”之盛冠绝古今。 谁敢说在这样的背景下,苏定方就一定没点儿特殊爱好? 毕竟,刚死了没几年的陈文帝还和他的右卫将军韩子高带头搞这花花呢。 所以江晓是真心怕怕。 “若不嫌弃,日后你我就以兄弟相称,如何?”苏定方又道。 哈,原来是要拜把子呀,还真是吓人,江晓出了一口更长的气,但还是悄悄将石刀塞到了屁股底下,并仔细观察苏定方手边有没有类似木簪子之类的东西。 还好没有,江晓放下心来。 “能与苏兄这样的好汉子结为兄弟,自是求之不得。那以后就要称苏兄为大兄了。” “哈哈,那愚兄以后就称小郎君为二弟啦。” “大兄!” “二弟!” 江晓和苏定方两人一起大笑。 坦白说,江晓对历史上的苏定方还是非常欣赏的,现在居然能和他“斩鸡头烧黄纸”,真心觉得不错。 秦家老丈也跟着一脸喜色,只有杨仲英,蓦地眉头一皱,不过也就刹那,笑脸换上。 “吾等回来啦!” 正笑着,院中突然传来叫声,却是刘大那群小屁孩捉蛆虫回来了。 “刘大进屋来,其余就在院中等着。”江晓回应,转头又对秦家老丈道:“秦老,过后还烦请知会众人,苏家郎君养伤期间,此间无事勿进。” 秦家老丈点头称喏。 很快,刘大捧着一个陶罐进来了。 “请江家郎君验看!” 刘大将罐子递给江晓,转头就看到了苏定方胸前的伤口,不由吃了一惊。 “怕否?”苏定方笑道。 “不怕!”刘大梗着脖子回答。 “没错,刘大虽小但确有胆色。”江晓适时接话,笑道:“敢从死人身上捉回如此多的蛆虫,怎会是胆小之人?” “那是!” 江晓只瞥一眼罐中的蛆虫,见一个个都扭曲翻滚生命力旺盛就移开了目光,这些东西实在不能多看。密集恐惧症的看了害怕,正常的看了恶心。 “刘大捉虫辛苦,当有慰劳,拿着。”江晓递给刘大一个碗,里面正是他特意嘱咐秦家老丈留下来的一点盐。 “这是……盐?!” (这里必须要解释下,总有人以为古人不知道如何提炼细盐,甚至都没见过细盐,这是不符合事实的。“盐”从造字上说,就是器皿之中煮卤水,而煮卤得到的盐就是细盐,注意,我说的是细盐,不是精盐,某些人别又抬杠。可见,至少在战国时代,古人就食用细盐,而他们所差不过是更加精细的过滤除杂之法而已。总之,我们的先祖比我们想象的要智慧得多。) 刘大稍稍尝了一下,眼睛放光,抱起碗就跑。 “不用藏,吃了就是,以后有盐可食。”秦家老丈冲着刘大背影大喊。 “小的不藏,伙伴们皆辛苦,当同食!” 江晓笑了,这小子知道不吃独食,是个好娃娃。 转头,江晓又看向苏定方,正色道:“大兄,小弟不敢欺瞒,此疗法我并无十足把握。” “哈哈,生死有命,愚兄不怕,而且能与贤弟结识,死亦无憾。”苏定方拍拍江晓肩膀,毫无惧色。 “好!” 江晓不再废话,一股脑儿将罐子里的蛆虫倒在了苏定方伤口上。 “啊!” 对江晓出人意料的所作所为,杨仲英和秦家老丈已经“啊”了很多次,但仍然免不了一而再再而三地惊讶。 江晓要这些蛆虫做何用,他们一直有所揣测,口服、外敷、像取盐那样提取某种东西等等都已想到,单单没料到江晓竟会将这些活生生的家伙直接倒在苏定方伤口上。 蛆是何物,那可是食腐吃肉的啊。 这是觉得苏定方的伤口还不够大,还是想让这些蛆虫干脆把苏定方吃成一把骨头直接转世投胎完事儿? 第15章 不是古人无能而是现实险恶 年轻的法国军医贝尔站在马恩河满是泥泞的堑壕中打破头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长蛆的伤口反而比经过精心包扎的伤口愈合得快。 他想不明白,一千多年前的杨仲英和秦家老丈自然更不明白江晓为什么会这么做。 其实,就连江晓本人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何道理,毕竟他也不是学医的。 但,不知道其中的医理并不意味着就不能应用这个结论,只要江晓确定这些蛆能加速伤口愈合并防止伤口进一步感染就足够了。作为医院的常客,他可是亲眼见过医院用这种方法治疗已经烂得不成样子的糖尿病足。 得亏苏定方得的不是糖尿病,不然更对症。 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神奇无比的蛆虫疗法,据说连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用了都说好。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江晓强忍着恶心开始观察。没有令他失望,这些摇头摆尾的家伙很快就开始在苏定方的伤口上钻营起来。 应该给这些恶心东西先消下毒的,江晓心中嘀咕。 这点其实他早已想到,这是基本的常识。但怎么给这些咕蛹咕蛹的玩意儿消毒却实在难为他。 他现在能想到的消毒方法只有盐渍和火烧,而这两种方法明显都不适合。又不是做腌肉和吃烧烤,是吧? 不过,既然蛆虫能防止细菌感染,想来不消毒也是可以的吧? 江晓有点惴惴。 还有,这方法似乎还不能防止破伤风,但这就更没辙了,要是真感染破伤风,那就只能任凭历史改变了。 大名鼎鼎的昭明太子也是刚死没多少年,他用自己挂壁的事实告诉江晓,这个时代感染破伤风等于死定。而且别说昭明太子,连20世纪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大夫都没扛住这破伤风。 看来,终究只能是尽人事然后听天命啊。 “大兄,感觉如何?” “没什么感觉,痒痒的,凉凉的,还他娘挺舒服,嘿嘿,贤弟好手段。” 江晓点点头,苏定方确实狠人一个,要是他自己看见身上爬满蛆,都能膈应死。而且,苏定方问都不问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么做,那真是十足信任自己了,这份气度也不愧一代名将。 “大兄好好将养,小弟相信,不日就能生龙活虎。” “好,借贤弟吉言,哈哈。” “那个,秦老,后续还有几事需要做些安排。” “请小郎君吩咐。”秦家老丈恭敬地回答,俨然把江晓当成了“领导”,看来短短一日,江晓匪夷所思的一些做法就将老头忽悠得够呛。 哈,受用,江晓心中暗爽。 “吩咐不敢,秦老莫折煞小子。坞堡之中小子不熟,所以才请秦老安排。一者,此屋继续用艾草熏燎,每日三次;二者,蛆虫须五日一换,莫让蛆虫化蝇;三者……” 讲到这里,江晓突然沉吟了,不是他没想到第三条,而是这一条属实……难办。 上百号人基本上只吃野菜,抓两只花鼠平均到每人头上论克算,刘大那群小屁孩个个瘦到拍拍胸脯都能听到胸腔共鸣,吃一口盐都能死而无憾,就这现实,该说第三条吗? “嗯,暂且就这两条吧。” “好,老朽记下。” 江晓看一眼苏定方,终于还是把“给他弄点好吃的补充一下营养以利于恢复”这一条给咽回去了。 先不说有没有,就是有,他多吃一点,就意味着有人要少吃一点,而少吃一点就有可能令一个人饿死。 苏定方或许还有历史的光环保佑,但那些比尘埃还渺小在历史上根本无名无姓的人呢? 应该更需要那什么“终极关怀”吧? 咱自己还是那无名无姓死了都打不起个水花儿的无数中的一员呢。 看来,归根到底“吃”才是最根本的问题呀,“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是不行了,必须马上解决这个问题。 “秦老,恕小子冒昧,不知堡中如何得食?”江晓转头就问,饿死事小,丢人事大,他要是饿死,那不丢穿越者的脸吗? 说到吃这个话题,秦家老丈脸上顿时浮现出生无可恋的神情。 “不瞒小郎君,堡中吃食艰难,主要靠山野间的草食,间或有陷阱能猎得一二小兽,也不过聊胜于无,这几日间已有数人饿毙。” 江晓眉毛一挑,他并不是个“何不食肉糜”的人,但心中还是忍不住想,这坞堡四下有河有山,应该不至于这么凄惨的啊。 而且他也不相信古人会懒惰和愚蠢到不想或想不出一点办法。原始人还能靠渔猎不断进化呢,到了隋唐,古人反而不会生存了? “河中无鱼吗?”不等江晓发问,杨仲英倒先开口了。 “嗐,河中倒是有鱼。”秦家老丈大大地叹口气,“虽然无网亦无钩,但我等也不愚钝,分水筑坝捕鱼还是会的。可是大费周折之后,所获皆是些……” 说着秦家老丈以极其鄙视的神情用小拇指比划下:“这么大的小鱼!且数量寥寥。盖因水急河浅,生不了大鱼吧。” 杨仲英哦一声,点点头,这还就真没办法了,想以渔为生总得有鱼可捕不是? “如此穷极人力却所获无几,还不如多拔些草食呢。”秦家老丈继续道。 江晓也点头,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消耗的卡路里比得到的多,确实很不划算。 “那山中可否捕猎?”杨仲英又问。 “山中野兽倒是甚多,鼠、兔、狍、麂、山鸡都有,甚至还有野驴。但徒之奈何?” 秦家老丈摇头,一旁的苏定方接话道:“若是某家有弓箭在手,哼!” 秦家老丈白苏定方一眼,意思这不废话吗?还弓箭,整个坞堡能找出根缝衣针都算你赢。 “没有捕猎工具,便只能布些陷阱。索套、落石、陷坑皆有所布置,可却只能捕些小兽。说句不好听的,就眼下这些饿得只剩二分力妇孺老幼,挖个陷坑都能累死几个。况且晋阳之山皆是石山,挖下去不到三尺便是石头,如此浅坑又能困住何物?” 秦家老丈顿一顿,接着道:“前日我和苏家郎君实在无奈,想仗着人多进山围捕一只麂子,谁知刚入林不远,就碰到一头硕大野猪。若不是苏家郎君拼死掩护,定会有人死于非命。” “若某家的龙凤环首刀还在,别说一头野猪,便是十头又有何惧?” 秦家老丈又白一眼苏定方,尽扯没用的。 苏定方不忿,恶狠狠捏起一只蛆虫,扔到了嘴里。 秦家老丈顿时大惊。 “这腌臜东西吃某家的血肉,某家便吃它的血肉,有何不可?”苏定方一脸睥睨之色。 是啊,有何不可?秦家老丈一呆,接着便突然满脸喜色,转头看向江晓:“小郎君……” 江晓看秦家老丈的样子,猜到了他要说什么。就听秦家老丈急道:“小郎君,蝗、蚁之类的爬虫都可食之,这蛆虫也当可食之吧?” 此时江晓内心真的相当崩溃。 看来真不是古人无能,实在是条件险恶,非人力能够改变。 想想看,没有铁器,别说狩猎,连挖个陷坑都难如登天。尤其是那些不服气的大老爷们,你可以用木棍在地上挖个坑试试,看能不能在不吃饭的前提下挖个一米见方的坑出来。 铁器啊铁器,没有这东西生产力一下倒退回原始社会。 难怪秦老头想到可以吃蛆都一脸喜色。 第16章 我希望死后坟前堆满 江晓苦笑。 蛆这东西,排除心理障碍的话,还真能吃,而且还算上好的蛋白质。但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它本身携带的病毒和细菌。 这也是江晓为什么要刘大他们绝对不可以用手接触这些蛆虫的原因。苏定方这个属于例外,因为那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要吃蛆的话,江晓相信,水煮火烤应该可以杀灭它们身上的病毒和细菌,但在采集这些玩意儿的过程中怎么保证不被感染? 让刘大那群小屁孩少量的采集还好控制,但如果大规模地从尸体上搞蛆,就必然涉及一个“防疫”问题。 历史上大灾之后有大疫几乎是铁律,就是因为尸体携带的病毒和细菌感染活人造成的。江晓可没本事整“防疫”这么高端的活儿。 弄不好,只要有一个人感染,那坞堡中的人个个都难活命。 “秦老,如我大兄所言,蛆虫腌臜,若多食之,人必患疾,且非药石可以医。” “那……”秦老看向苏定方。 “蛆虫虽不可食却可用,以毒攻毒也是天地之理。”江晓赶紧解释,生怕这秦老头继续执着吃蛆的事儿,然后脸色一黑,对苏定方道:“大兄也莫意气用事,这种东西吃来作甚!” “贤弟莫怪,愚兄听话便是。”苏定方有些不好意思,讪笑道。 秦家老丈原本兴奋不已的心情被江晓一盆凉水浇下,又变得沮丧无比。 江晓也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了,只想要么是自己太笨,要么就是穿越故事都特么是骗人的,不然为什么人家别的穿越者都能呼风唤雨,想怎么就怎么,而自己却眼瞅着活不过第一集? “依老夫之见,渔猎采食确非易事,亦非须臾可决,今日天色不早,不如明日再从长计议。”杨仲英这时说道。 这时机把握得可恰到好处。事毕言尽,再说下去也扯不出什么犊子来,反而徒增心患于事有损。江晓不由看一下杨仲英,这老头,老练得紧啊,不愧是世族大家出身。 秦家老丈明显就没那么上道了,张嘴还想说什么,就被杨仲英一个眼神制止。 “来日方长。” 后面自然再没什么好说的,秦家老丈苦着脸自去忙活,苏定方“鸠占鹊巢”无奈养蛆,只剩江晓和杨仲英来到院中,大眼瞪小眼。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片刻后,杨仲英拍拍江晓肩膀也回他的耳房了。 啥意思?意思是咱活该挨饿呗? 江晓瞪着杨仲英的背影忍不住吐槽,随后就一阵苦笑。 他知道杨老头是在鼓励或者说安慰他,但他需要这样的鼓励吗? 什么大任,他一点想法也没有。 坞堡依山势而建,此时夕阳西下,光线明媚而不刺眼,在半山腰的院中正好可以看到坞堡前忙碌的众人,而其中就有一个他“熟悉”的身影——杨媛。 他很奇怪,杨媛究竟是以什么手段获得小豆子认可的,难道真的因为小豆子是只奶狗?总之,现在这只背主忘旧的狗子就在杨媛的身边撒欢。 或许是累了,杨媛站起来用力伸展着腰肢,虽然看不清,但不妨碍江晓脑中补全这妩媚的画面。 夕阳、远山、流水、原野、劳作的人,如果仅就景致而言,眼前所见真的充满恬静和美好。 江晓的嘴角慢慢向上勾起,能死在这里挺好啊。 如果每年的春天,自己的坟前都能堆满鲜花,那应该更好吧…… …… 第二天江晓醒得很早,因为他晚上睡得很早。从这一点诸位就能猜出,他昨晚什么都没干,也别问他和谁睡的,问就是和车骑将军睡的。 车骑将军是谁? 话说昨晚江晓和杨媛不约而同扔下一筷子水煮草,他喊小豆子,杨媛喊车骑将军,那团肉球只犹豫了不到三秒就奔向了杨媛。自此,小豆子就易名为车骑将军。 好大的官呢。自东汉起,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就是重号将军,可不是什么杂号将军能比的。 你咋不封它个上柱国呢? 对此,江晓腹诽不已,并第一次有了将这狗子炖了吃肉的想法。 昨晚的水煮草或许是坞堡所有的人这一段时间吃的最畅快的一次,因为有盐了,而且煮草的大瓮里还同时煮了两只被砸成肉糜的花鼠和一小块黑黄之物。 黑黄之物自然就是杨媛留下的那块吃食。江晓也终于知道这块卖相极差的东西竟然是粟面蒸饼,而这粟面蒸饼的价值也让江晓大吃一惊。 秦家老丈告诉他,并州府清源县,一块巴掌大小的粟面蒸饼可以换一个十岁的女婢。 不过,这还不是最让江晓吃惊和意外的。 最让江晓惊讶的是,秦家老丈竟然当众宣布,此粟面蒸饼是他江晓贡献出来和众人分食的。 生平第一次,江晓受到数十人一致的叫好。 其实,煮成渣渣的粟面蒸饼平均到每个人那里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它带来的鼓舞和人心却是难以估量的。 不过,精神终究还是无法代替物质,新的一天江晓得到的第一个消息是,有人死了。 大早上就听到这么一个让人不舒服的消息,江晓相当郁闷。他还想着死后的每个春天有人给他献花呢,没想到这么快就少了一个。 “平遥人氏,夫、子皆亡于辽东,媳、孙亦死于唐军之手。”秦家老丈慨叹,“她这一去也算阖家团圆了。” “唐军为何要屠戮平民?”江晓皱着眉问, “晋阳城坚池固,刘武周起事之后,大批百姓为避其患便纷纷逃往晋阳,短时之内晋阳城下就汇聚数万流民。如今的并州总管李元吉乃是已经称帝的唐皇李渊四子,他唯恐发生民变,便纵容唐军杀良。” 江晓默然。都说春秋无义战,其实历朝历代群雄争霸又有哪个是义战?大唐,呵呵。苦的都是百姓罢了。 “老朽原居永安县,也是为避祸来此。幸好老朽曾是行伍,知晓一些军中伎俩,见势不妙便即逃离,怎奈还是晚了一步,老妻不幸罹难,独留老朽一人。” 这个话题似是引起了秦家老丈的回忆,顺着就说起了他的遭遇,老泪纵横。 江晓也跟着心酸,不过大早上的实在不想继续这些伤感,只能奉上一句“节哀顺变”,便转身走进苏定方耳房,再说下去,不定老头能伤感成什么样儿呢。 秦家老丈抹一通眼泪也就离开。这老头现在已然是整个坞堡的“大管事”,有不少杂事需要他安排。 苏定方现在算是“霸占”了江晓的地盘,不过江晓也无所谓,反正就是不霸占,他也没机会和杨媛共睡一房。 他想,人家杨媛还不想呢。昨晚杨媛直接抱了一捆草去了隔壁院子,那里住着几个小寡妇。 江晓自然提不出什么异议,虽说“以身相许”已达成共识,但无论如何都没到立马睡一起的地步,那也太不讲究。 所以,硬挺着睡吧。 嗯,睡在隔着襦袍都扎人的硬草上,想不硬挺也不行。 第17章 小郎君你吹牛 “大兄感觉如何?” “贤弟确实好手段,伤口已然不疼。” 一见面,苏定方就竖起大拇指,江晓一笑,看向他的伤口。 伤口中的蛆虫表现依旧活跃,很多都已扎到了苏定方伤口的肉中,江晓不由联想起以前网络上看到一幅“莲蓬乳”的图片,顿时寒毛直竖,掉了一地鸡皮疙瘩。(别搜图,别说我没提醒,手贱者除外) 太恶心了,江晓急忙转移视线焦点。 苏定方伤口周围依旧红肿,这一点江晓并意外和失望,再高效的抗生素起效都需要时间,何况他这种“土办法”。不过,苏定方说伤口不疼了,应该是个好现象。 继续耐心等待吧。 “大兄好好休养,不可乱动,小弟出去走走。” “山中有猛兽,贤弟莫擅入。” 苏定方叮嘱一句,江晓点头答应,也没和任何人打招呼,就出了坞堡。 其实江晓昨晚几乎没睡,满脑子都是铁啊铁。以前从没有觉得铁有多么重要,穿越到当下才终于体会到生产工具是生产力的重要标志这句话是多么正确。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连趁手的家伙什儿都没有,可不就得喝西北风? 但,铁从哪儿来? 着实令人头疼。 坞堡前已经有不少人在采挖野菜。 按秦家老丈的说法,坞堡前小河旁这一大片山野是被划分为若干区域的。每天只采挖其中的一块,依次轮换,这样就能持续有野菜可挖。 对此江晓非常感慨。 华夏先民真是既勤劳又生存的智慧,中华文明能绵延不绝真的不是偶然和侥幸,因为他的族人连采挖野菜都懂的细水长流、休养生息,这种谋划性在全世界所有种族中都是独一无二的,而这也深远地影响了整个民族的气质,那就是尚谋略而轻武力。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在华夏先民看来,简单粗暴直接使用武力是低劣的手段,所谓大国,当谋略,而这绝对是华夏数千年历经无数危机和始终屹立不倒的重要原因之一。 “小郎君早。” 见江晓出现,众人纷纷和他打招呼,江晓也一一回应。不过对小郎君这个称呼,江晓其实是有些奇怪的。 隋唐乃至宋时之时通行以郎君称呼男性,但之前一般会带上姓氏或排行以示区别,譬如“苏家郎君”、“武大郎”什么的。 叫他小郎君也不是不可,杨秦两个老头是长者,就可以这么叫他,但现在坞堡里的人无论是否比他年长,都叫他小郎君,好像小郎君是他的专有称呼一样。这就有点奇怪了。 难道他很小吗? 江晓低头看一下,表示不服。 当然,凡事皆有例外,有人就不叫他小郎君,就像现在,一个人抱着一大团猪尾巴草从不远处经过,出声提醒他却头也不抬。 “那个,河边湿冷,小心着凉。” 靠!以前叫人家小甜甜,啊呸,从来没有的事儿,叫人家郎君,现在郎君都不叫了,叫人家“那个”。你等着,早晚收拾你! 江晓恶狠狠地想,然后大声喊道:“多谢令仪提醒!” 这摆明了是故意报复。不过杨媛这次脚下没有打滑,倒是她身后的车骑将军调转屁股冲江晓呲了下牙。 狗崽子,反了你了还! 江晓俯身捡起一个土块儿就扔向车骑将军,但别看将军腿短,身体却很灵活,一个小跳机智躲开。 江晓低头再寻土块儿,突然,一个场景好像过电一样出现在他脑中,那是他扔骨头砸恶狗的一幕。 这一幕仿佛一个火花,瞬间点燃一场大火,江晓猛然欣喜若狂。 “刘大,快去帮我找一根木杆来,要结实,两指粗细!王三郎,去堡中把杨、秦二老喊来!”江晓大喊。 两个孩子王不明所以,不过“小郎君”的话现在比谁都好使,立马去了。 吩咐完,江晓又开始低头寻找,神情急迫口中还念念有词,不过找的已不再是土块,而是一颗颗鹅卵石。 什么也没说,杨媛默默走到河边,开始帮着一起找。 很快,刘大拿着一根木杆跑回,杨仲英和秦家老丈急匆匆赶来,连苏定方也跟着一起来了。 “不碍事,腌臜货们已经在某家身上做窝。”苏定方见江晓盯着他,连忙解释,他见王三郎匆忙喊人,心知必然有事,哪里还肯独自呆着? 江晓现在也顾不上理他,拿起几块鹅卵石递给刘大和王三郎。 “看见河对面那棵大柳树了吗?谁要是能打中他,某家奖他一只大肥鸡!” “当真?!”王三郎眼睛简直冒出光来,不过话音刚落,后脑就挨了刘大一巴掌。 “傻呀你,小郎君哪有大肥鸡,与我等玩笑呢。” “某说有就有,别说大肥鸡,叫驴说不得都有。” “真不是戏耍我等?”刘大也有点将信将疑了。 “哼。”江晓冷哼一声,“使出你们吃奶的劲儿来!” “好嘞!” 两人兴奋地答应一声,开始摩拳擦掌,其他年少一些的小屁孩也纷纷寻找鹅卵石跃跃欲试。 “谁打中便奖谁!” 江晓又说一句,连采挖野菜的一众妇人也被吸引过来,只不过大家都不知江晓葫芦中卖的什么药,便都默默观看。 “嘿!”王三郎抡圆了胳膊,奋力将石头扔出,可惜石头落地离那棵大柳树起码还有十几米。 “切。”刘大不屑地看一眼王三郎,“看咱的!” 刘大后退数步,然后一个冲刺将石头扔出,石头果然飞得更远了些,但仍够不到大柳树。 “看我的。”小七奶声奶气叫一声,扔出颗石头,溅起的水花险些把鞋打湿。 接着小屁孩们纷纷扔出石头,结果自然不必说。于是,河岸边皆是指摘他人不堪的笑骂。 “小郎君,还说不是戏耍我等?那大柳树离此至少三十步,除非苏大哥,否则无人做得到。”刘大气哼哼道。 古代举足一次为跬,举足两次为步,所以古代一步相当于现代两步,三十步大约四十米左右。让小屁孩们把石头扔那么远,确实有点难为他们了。 苏定方笑而不语。 “谁说的?江某就可以,而且……”江晓不屑,“别说你苏大哥现在有伤在身,就是无伤,他也扔不过咱!” 江晓这么一说,苏定方立马不乐意了,撸袖子就要下场。 “大兄莫急,我且问你,那大柳树后的山墙,你可能投中?” 苏定方定睛观察一下,老老实实地摇摇头道:“那山墙距此怕有百步,某家不能。” 江晓心中暗笑,肯定不能嘛。子弟兵全军投弹记录102米,而这记录已经堪称人类极限,简直可称为人形迫击炮,哪怕你苏定方是历史名将,臂力过人,没经过操练也绝对不可能扔百米以外,何况百步? “某能!” 所有人一愣,片刻后爆出大笑,杨媛虽然没笑,但内心也是不信的,并且隐隐还产生了一些反感。 “他居然是个说大话之人……”杨媛默默想着。 第18章 此乃飘石 虽然曾亲眼见证江晓从草中取盐的神奇,但要说把石头扔到百步开外,杨媛还是断然不信的,因为这确实远远超出了人力可为的范围。 “小郎君,如此远的距离,怕是得三石以上的强弓投矢方可。”秦家老丈笑道,显然他也不信。 江晓也不说话,上前一步揪住刘大,刚才就属丫笑得欢。 “小郎君这是干嘛?”刘大吓得直叫。 “借你束带一用!”江晓三下五除二解下刘大的束腰带,并提醒刘大:“提好了,小心露了屁股!” 刘大穿的是短褐,束腰带就是一块宽布条,正合江晓的意。 江晓将这布条一端绑在刘大找来的木杆的五分之一处,一端做个圆扣,试一下松紧,然后挑了一块浑圆的鹅卵石,放在了布条上。 “诸位,且后退!”江晓扫一眼众人,脸上挂着“你们真没见过世面”的嘲笑,慢慢摇动木杆,当感觉离心力足够大时,突然大喝一声,“去!” 就见江晓一压木杆,布袋顺势甩开,而其中的鹅卵石如流星一般遽然飞出,瞬息便飞到了山墙处,并将山墙砸出一股烟尘。 “如何?” 江晓潇洒回头,看着一个个目瞪口呆的人笑吟吟地问道。 无人回答,因为所有人都呆住了。 片刻后。 “饥饿之忧可解矣!”杨仲英大叫。 江晓心道,还是杨老头心思敏捷,立马就想到这玩意儿可以干嘛用。 “此法无须弓矢,威力却甚大,莫说小兽,豺狼虎豹亦是难敌,且力弱之人亦可为之,若用于军中……”苏定方也喃喃说。他出身行伍,却是想到了这东西的另一个用途,毕竟是他的老本行。 秦家老丈听杨仲英和苏定方这么一说,略一思索也即想通其中关节,随即暴发喜极的大笑,直道:“小郎君又出妙手,真当世奇才,奇才也!” 这个彩虹屁拍得,江晓一阵舒坦。 说起来,江晓展示出来的这一手段还真是优点突出,正适合现在的坞堡。 首先,这玩意制作极其简单,一根棍一条布,简直不要太容易,甚至连那根棍都可以省了。 其二,正如苏定方所说,力弱者亦可为之。 说不好听点,即便坞堡之中真有弓箭,能正儿八经开弓射箭的除了苏定方还有谁? 就以隋唐军中所需力气最小的一石弓为例,拉开它都要一百来斤的力气,这可不是胡说八道,隋唐承汉,按《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一汉石大约120斤,所以指望坞堡中这群妇孺老幼开弓?纯属扯淡。 而且,就算有个别能拉开的,又能开几回? 反正江晓知道自己最多能开四回。他曾经在射箭场开过仿唐长弓,据说拉力是真唐工拉力的七成,就这连射四次之后,都彻底进入不应期。 而这东西简直不需要什么力气,说不定小七都能用这个东西把石头扔出个几十米。 要说缺点嘛,自然也有,那就是精度较差。但江晓就没打算玩精准打击,主打的就是一个人海战术。 试想,妇孺老幼齐上阵,如果有100个人一起投石,就算一个人的命中率是1%,那总体的命中率就有100%了,如果有101个人,哼哼,那就有101%的命中率! 嗯,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打小数学好。 “逐月是如何想到此法的?”杨仲英问。 “呃……乃是受令仪启发,灵光乍现。” 杨媛这时候还觉得不可思议呢,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真的将拳头大的鹅卵石投到了百步开外,虽说似乎是借助了器物,但这办法总归是他想出来的。 这家伙…… 杨媛还没想好怎么评价江晓,忽听江晓提到她,不由又一愣,这事儿和她有什么关系? 当然没关系,这不过是江晓的借口,他总不能说这是白嫖来的吧? 没错,这东西就是欧洲中世纪电影中常见的武器——投石索。 投石索这东西在西方和一些游牧民族有比较长的使用历史,并曾经大规模应用于战争,但在华夏历史上却直到宋朝时才有记载,《武经总要前集》称之为“手炮”,清版《武备辑要续编》称之为“飘石”。 手炮和飘石之间还是略有差别,手炮以臂投石,而飘石则加上了木杆,力矩更长,所产生的离心力更大,投石的威力自然更上一层楼。 据说,戚继光当年曾用“飘石”砸得小八嘎抱头鼠窜。 华夏历史上投石索出现的较晚倒不是说同时期的西方或游牧民族领先于华夏。 恰恰相反,是因为华夏的冶金技术和铁器的应用远早于西方,以致华夏先民根本就没想到再用石头去打仗和狩猎。 换句话说,就是:都骑上摩托车了还要啥自行车,要啥自行车! 也正是因为受老祖宗的影响,江晓才一直想着“铁器”,没有第一时间想起“石器”来。 说白了,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老祖宗从来没重视过这东西。“守城宜用”,乃“乡守器具”就是华夏先民给它的定位。 怎么理解?就是说老祖宗认为这东西是民间械斗用的,压根儿看不上! 好吧,咱们的祖宗是傲娇的,该批评还得批评哈。 “此物可有命名?”苏定方问道。 “小弟想称其为飘石。”江晓回答,技术已经剽窃了,名字还是老老实实用人家历史上的本名吧。 “飘,回风也,势急,恰如其分。”杨仲英笑道。 “小郎君,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用此法去狩猎?”刘大小心翼翼地插话,这个小机灵鬼这时也猜到了江晓的用意。 “不错。现在还觉得某在戏耍你们吗?还不快去多找些木杆来!”江晓拍一下刘大的后脑。 “小郎君英明神武!”刘大兴奋大叫,转身就跑,谁知一条破裤一滑到底,露出两片屁股,众人哄堂大笑。 刘大也不管别人的笑话,提起裤子继续跑,口中还大喊:“我的鸡!” “还有我的驴!”王三郎跟着大喊。随后,一群小屁孩都跟着去了。 “诸位,某家还需要一些手掌宽的布带,还请帮某家拆解。”小屁孩们去了,江晓转头对妇人们说道。 “小郎君说话恁地客气。” “破衣烂裳拆了就是。” “小郎君稍待,我等现在就去。” 众妇人们此时也都喜笑颜开,纷纷响应。 “诸位且慢,某家还有一小小要求,若能在此处做一布兜最好,还有,此端能否直接做一个可松紧的绳套?” 江晓刚才投石的时候就感觉刘大的束腰带上下同宽,不容易定位,也影响投石精度,所以这时便拿起刘大的束腰带冲妇人们比划起来。 “只是没有针线,不知……” “嗐,这等粗活还用针线?找一松针,系一尾扣,一样引线。耕种渔猎我等妇人家不行,针线活却都拿手,放心便是。” 经过一天时间,江晓已开始慢慢熟悉坞堡中的每一个人。现在说话的是个小寡妇,正是小七的母亲,被人唤作吕家的。 至于长相,看小七就知道了。小七很瘦小,但江晓相信,如果长开了,绝对属于“骗我生女儿”系列的。 第19章 美人自古爱英雄 古代讲究妇女四德,德、言、容、功,其中妇功就是女红,这是古代女人必须掌握的基操。 所以江晓并不怀疑这群妇人做针线活的本事,原本还担心没有针线没办法做,现在听吕家的这么一说,顿时放下心来。 “如此就劳烦诸位了。”江晓笑着作了一揖。 众妇人们一愣,随即纷纷嬉笑躲开。 “小郎君真是的,居然还冲我等妇道人家作揖,可不是折煞奴家们吗?” “走了走了,速速按小郎君的要求做来。” 一群人匆匆去了,不过还有嘻嘻哈哈的声音传来。 “小郎君本事恁大,还谦逊有礼,一点架子也无。” “这也罢了,长得还白白净净,俊俏得紧。” “咱那里还有一件襦袍,只过了三水,如今自家汉子已亡,也不留了,狠心拆了。” “拆了作甚?送与小郎君穿不好吗?你看小郎君身上穿的,尽是血色污渍。” “是极是极,还是王家的聪明。” “只是莫让小郎君误会了,哈哈,吕家的,你可小心些个。” “误会了正好,我便……” 话到关键时候声音突然转小,江晓竖直了耳朵也没听见,只听到旁人笑骂“浪货”,不由有些遗憾。 到底浪什么,怎么浪呢? 声音远去,江晓再也无从知晓答案,只能遗憾到底。 不过江晓虽然听不到,但议论可没停,并且有人还听得到。 “也不知谁家娘子有福能嫁与小郎君。” “我家小娘已到教数之年,再过几年便及笄,也不知来得及否。” “我把你们几个没把门的嘴撕了,尽是胡言乱语。杨家小娘担待,可莫理这些浪荡货。” “是啊,你们这群吃货,尚未吃饱便想吃好吗?” 杨媛笑笑不做声,但心里却一点不平静,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只是最后,脑中还是浮现出那始终无法忘怀的一幕。 当是时,突厥铁骑兵围雁门,雁门孤城苦悬三十余日危在旦夕,是他隶屯卫朝发夕至。 那时她和他已有婚约,却也是她第一次见到他。 在这之前,她对与他的婚约充满抗拒,但当她在城头上遥望他胯下白蹄乌,策马奔驰而来时,所有的抗拒都化为乌有…… 只能说,美人自古爱英雄。 要是江晓知道杨媛这时候脑子里有另一个男人,估计马上就会醋海生波、咬牙切齿地想要和这男人干一架,但如果他知道这个男人是谁,可能也会马上秒怂,直呼这是比“怒海狂涛、凛冬将至、铁塔尚在、雾都孤儿、长城守望”还特么难的副本,惹不起啊惹不起。 “妇道人家,还真是口无遮拦。”秦家老丈笑笑,没有看向江晓,却是看向杨仲英,眼神中竟还透出一丝不该有的小心。 不过,这神情江晓和苏定方可没注意到。 “飘石不像弓箭可直瞄,亦不像强弩有望山,发石只凭感觉,某看其准头是个大问题。”苏定方道。 “不错,所以小弟打算群起而攻之。” “这倒是个办法,不过如此一来,便需排兵布阵……某家从过军上过阵,此事当仁不让。” 我去,打个猎而已,还排兵布阵,至于吗?江晓不由一阵无语。 “大兄,你伤势未好,还是好好将养吧,此事交给小弟就是。” “敢问贤弟可曾从军?”苏定方斜眼看一下江晓。行伍之人都有特殊气质,苏定方早就看出江晓是没上过阵的人,所以问得傲气。 “没……”江晓顿时没脾气。 “老朽上过,曾阵中斩敌四首!”秦家老丈昂首出言,一脸骄傲。 “敢问秦老高寿?” “六十有七……”秦家老丈也蔫了。 “莫小看狩猎之事,是围杀、伏杀还是阙杀,是野战、林战还是山战,猎物是独行还是群居,是飞禽还是走兽,皆须视敌而动、见势而行……” “好了。”杨仲英笑着打断苏定方,不制止他的话,他怕是能滔滔不绝说个没完,“苏家大郎说得有理,猎如战,确需将之。依老夫看,苏家大郎有此才,可为将,而且他只需居中调度,也不必亲自上阵,想来对他的伤也无大碍。” “杨老所言甚是!”苏定方对杨仲英一抱拳,笑道。 “苏家大郎且慢谢,老夫话还没说完。”杨仲英摆手,接着道:“有将便需有帅,既然计出小郎君,那便请小郎君为帅,各位以为然否?” “然!”杨仲英话音刚落,秦家老丈立即答道。 苏定方定定看着杨仲英,片刻之后似乎明白了什么,也笑道:“然!” 江晓心里却是忍不住苦笑,并默默摇了摇头。 老爷子呀,让我说你什么好呢?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可还是那句话,我,需要吗? 心中叹息,可江晓却是无法拒绝。 “二老和大兄美意我却之不恭,既然如此,逐月就受了。不过有一事必须言明。” “逐月直说便是。” “好,逐月之意,吾只挂名,具体施为还是要仰仗大兄。” 江晓看一下杨仲英三人,目光最后落在苏定方身上。 开始,江晓确实有点不以为然,以为不过是打个猎,还搞得和打仗一样,甚至还整出将帅一说来,但听了苏定方刚才的话,立时醒悟了,这打猎还真不是那么简单,尤其是数十人一起狩猎,必须有战略战术的安排。 或许现在的苏定方还远没有成长到后期灭三国的高度,但也不是他江晓能比的,这点自知之明江晓还有。 所以,专业的事必须交给专业的人,他就挂个其实他并不想要的“虚名”算了。 “如此安排甚好。这样苏家大朗也只需居中调度即可,无需亲自上阵,于他的伤也是无碍。” 杨仲英笑着点头同意,他本来就是想让江晓名义上压过苏定方,现在目的已经达到,其他的无所谓。 “既然贤弟信任,愚兄当仁不让!”苏定方也不是个矫情的人,江晓这么说他自然答应。 “那便请大兄操练起来?”江晓笑道,同时感慨一声,真是杀鸡用牛刀。 “好,那某家便请命,堡中凡五十岁以下十岁以上者,只要还没饿得站不起来,皆训!” 对于苏定方先进行训练这个要求,江晓完全同意。飘石这玩意儿即便不追求极致的准确性,也需要一定的技巧,不然很可能猎物没打着,先把自己伤了。 所以磨刀不误砍柴工,哪怕肚子的问题再紧迫,训练一番也是很有必要的。 而按苏定方的要求,坞堡中无须训练的一共八个,杨秦俩老头二外加六个幼童,这样一来,整个坞堡算是全体总动员了。 一时,江晓竟然有种“决战”的感觉。 嗯,与一代战神一道,带领一帮妇孺,和动物作斗争,这“决战”想想都酸爽。 第20章 左右不分 关于飘石的制作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因为真是太简单了,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妇人的针线活确实很好,很短的时间就拿出了符合江晓要求的布带。 由此,江晓开始相信古代婚嫁之前“验女红”的说法,干不好针线活的在古代可能还真嫁不出去。 所以,一切就绪,操练很快开始。 河边,高矮极度不齐、衣衫严重不整、数量不足百人的一支队伍列队完毕。他们的面前站着三人,江晓、苏定方还有杨媛,且江晓居中,苏定方居左,杨媛居右。 这算是无声地表明了某种事情。不过必须说明的是,杨媛站到众人面前可不是江晓以权谋私,而是苏定方请命杨媛为副,理由是他需要一个人传达命令。 这个顺水人情江晓还不顺手接了? 看着眼前这支队伍,江晓想到一个标签性的词,放心,肯定不是红色娘子军和英勇儿童团,先烈不容侮辱,他们只配叫……妇幼保健队。 还好还好,不是广场大妈队,江晓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不过,要是他知道不久之后,就是这支“忒不像样”的队伍把十里八乡的贼寇打得屁滚尿流,就不会这么想了。 操练正式开始。 令江晓意外的是,苏定方并没有让大家人手一支飘石直接开练,而是将所有人按十人一伙、老中幼搭配分为了若干“伙”,然后宣布先操练三项内容,左右、口令和旗语。 所谓细节见真章,江晓现在算是彻底相信“专业人士”了,如果给他,他是想不到要做这些的,起码想不到还要整什么旗语。 想想也是,到时候大几十个人上去了,连谁往左、谁去右、谁上前、谁后退都听不懂、做不到,还猎什么猎? 至于旗语,就更有必要。 野兽都很警觉,看到猎物就大喊一声“呔哪里逃”那是傻缺,只能“悄悄滴进村开枪滴不要”,所以必须通过旗语来发号施令。 现在,杨媛就是负责传令的棋手。不过她这棋手多少也有些寒碜,坞堡上下找不出三种颜色的布来,只能一皂、一青、一三角、一四方,用四块旗子将就了。 第一项操练,分左右。 即便江晓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现实还是给了他一个万点暴击。 妇幼保健队竟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分不清左右,而且其中个别人还怎么教也教不会。 “刘大,你不是挺机灵吗?左右啊,这么简单,咋就分不清呢!” “小郎君,话可不能这么说,左右很难分的,我死去的阿爷说他从来分不清左右。” 好吧,知道你为什么分不清了,遗传。 “王家三郎,前一刻刚记住,扭头就分不清,你属老鼠的吗?撂爪儿就忘!” “咦,小郎君你怎么知道我是属鼠的?” 我错了,你属猪的! “吕家的,你家小七都记住了,不用她老在场外提醒你吧?” “奴家蠢笨,小郎君厉害奴家,奴家就更分不清了……” 不但笨还浪,我可不吃……算了,还是先吃你这一套吧,正好容我缓缓,不然非给气出个好歹来不可。 其实分不清左右还真不怪古人笨,原因很简单,因为古代区分左右的生活场景实在太少,除了左右手,有些古人甚至一生都不需要区分左右,而且即便有左右手的区分,也因为古人很少有学习写字的机会,导致双手使用过度“平衡”以致难以区分。 不知诸位是否记得自己小时候是怎么开始区分左右的? 答案是,穿鞋。 但是,古代的鞋是不分左右的,直到1876年华夏才出现第一双分左右的鞋,甚至甲午战争之后,袁大头在小站训练华夏近代史上第一支新军都还发过不分左右的军鞋。 看来就是以后有机会做买卖也不能做鞋子的买卖,做出来他们也不会穿,江晓恼火地想。 (特别说明一下,这里的分不清左右是指对左右的迅速判断,看好了,是迅速判断,有比较高的错误率。比如让向左转或向右转,十次里面会错一到两次甚至两到三次,并不是说每次都错,也不是说经过充分思考后还是错,那样就不是分不清左右的问题,而是甲状腺甚至大脑真的有病的问题了。所以这事儿虽然描写有点夸张,但事实一点也不夸张,并且也和智商无关。想想你们军训的时候,是不是就有这样个别的人,他后来的学习成绩反而比你好?嘎嘎,咱就碰到过,拿国奖到手软,这上哪儿说理去?) “大兄,不如让他们右手握一块石头,那样便不会错了。”江晓建议道,他实在有点受不了这令人抓狂的操练了。 “哼!”苏定方却一声冷笑,“难不成他们上阵之时手里也握块石头?” 这显然不妥当,江晓顿时无言以对。 “那可否让已分清左右之人另成一队,去操练别的?”江晓又说,在他看来因为个别人耽误整体进度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更不可!”苏定方看也不看江晓,忽然厉声道:“有一人错,便是全伍错!他们必须知道,自入‘伍’之时起,他们便是一个整体,一伍之中没有例外之人,一队之中没有例外之伍,一团之中没有例外之队。如此,才可兵峰所向,势如破竹!如此,他们才会知道什么叫生死与共!” 苏定方声色俱厉,眼神中还隐隐带着一股杀气,吓得江晓脖子都一缩,真是没想到一旦操练起来苏定方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江晓当然知道苏定方不是针对他的,而是借题发挥说给“妇幼保健队”听的,不过这一发挥总算让他领略到一点点未来战神的风采。 再仔细一想,苏定方说的似乎也挺有道理,一支军队的组织性、纪律性乃至士兵之间的感情都是一点点积累和养成的。 罢了罢了,“善战者必善治也”,名将自有其治军之道,这大个子现在虽然还只是十八线小明星,但论“治军”这种专业事务,也还是自己拍马也追不上的。 江晓撇撇嘴,彻底放弃了继续给苏定方建议的想法。 嗯,还是老老实实当自己的吉祥物吧。 可怜的婆娘和娃娃们。 第21章 这才是穿越的王牌专业 虽然江晓对苏定方把这群妇孺当成正儿八经的士卒来操练颇有点不以为然,但操练继续,江晓才发现,原来只有他一个人把这些“士卒”不当士卒,这些他眼中的乌合之众反而自视自己就是一名“士卒”,操练极为认真。 期间,有数人晕倒,毕竟体质实在太差,但剩余的人仍然无一人叫苦叫累。好在秦家老丈已事先准备了加了盐的水煮草,这些晕倒的人补充一番,便立刻继续操练。 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这操练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才这么刻苦,但此时的江晓更愿意相信,这特么就是华夏族的种族天赋,勤奋、坚韧且非常自律。 看不下去了,江晓觉得他也该做点什么,不然好像他不是龙的传人似的。 “二老,大兄,此处操练有大兄主持已极为妥当,不如容我去别处看看,或许还能寻到些其它可用之物。” 杨秦和苏定方三人对视一眼,点了点头,江晓在这儿还真是没什么用,纯摆设。 “也好,不过逐月对此地尚不熟悉,不如请秦家老丈引路,且莫往山林深处去,如何?”杨仲英道。 “杨公所言甚是。”秦家老丈笑道:“老朽早来,对此地总比小郎君熟悉些,愿意效劳。” “好。”江晓答应,他正好还有些话想问问这秦老头呢。 江晓和众人拱手告辞,临走前看了一眼杨媛,却见她目不斜视,不由有些小失落。 至于车骑将军,江晓已经对这个二五仔彻底失望,没见它正趴在杨媛脚下打盹呢吗? 江晓和秦家老丈还是沿河而行。 盐水煮野菜能够补充电解质,但却提供不了多少能量,在还没有捕获到什么猎物的情况下,如果能找到某种可以提供能量的植物就好了。这是江晓主要的目的。 土豆红薯什么的,江晓压根不想,这两种东西都是在明朝的时候才传入华夏。 稗草江晓倒是看见了。这种植物正常情况下极遭农人恨,因为它和农作物争夺养料,但在饥荒之时又极招人待见,因为稗子可以吃,并且真的可以代粮。在三年自然灾害时,在一些地方稗子甚至可以充当公粮。 可惜,时令不对,现在的稗草穗都没拔,想吃也没有。 “再熬些日子,稗子也可以吃了。”秦家老丈叹息一声,爱抚地摸了摸身边的稗草。 江晓不说话,因为说也是废话,春天本就不是收获的季节。所谓青黄不接,可不仅指农作物,自然界也是一样的规律。 除开稗子,还有一些植物也可以代粮,但同样是秋实。 譬如有一种植物,昨晚上还吃了,就是蕨。它的根就是一种相当好的碳水化合物来源,不复杂的加工之后可以直接得到“淀粉”——蕨根粉。可惜,芽是春天就能吃,根就秋天才可以。 还有葛根。虽然这东西多生于南方,但北方也不是没有,上党郡就产这玩意儿,史籍上有记载。可以说,在秦包括先秦时期葛根是正儿八经作为五谷之外的配食的。但,也是秋收。 所以,扯那些都没用,江晓现在的目标是类似甜菜、甜叶菊或者野高粱之类的植物,春天就已长出来,立马就能利用的。 这些植物都含糖,而糖可以直接为人体提供能量。 不过甜菜和甜叶菊都是近现代才引入,对找到他们的近亲江晓并不抱太大的希望,而最为人所熟知的甘蔗,那是南方才能长的东西,北方根本没有。所以,这三者中野高粱又是主要的目标。 高粱在黄河流域的种植史超过5000年,江晓相信在野外能找到它们的身影。 如果它们现在已经拔节的话,就可以马上利用,因为这东西又被北方的小屁孩们称为甜杆,虽然含糖量不高,但肯定能熬出糖来。 这一刻,江晓很想感谢他的专业——文物与博物馆学。 曾经他很讨厌这个专业,历史不是历史,考古不是考古,文化不是文化,完完全全的一个杂烩,但现在他由衷地感觉,这个专业太适合穿越了,知历史懂文化,曾经的博物馆和田野实践还让他认识了很多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也学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妥妥的穿越王牌呀。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江晓心里默默哼着儿歌,希望能找到他想要的东西,不过小半个时辰过去,一无所获。江晓开始渐渐失望。 耐心继续搜寻,又小半个时辰过去,依旧没有什么发现,江晓不由有点恼火,山西这地儿还真是够贫瘠的,嘛都没有! 咋不穿到江南呢,哪怕岭南那个蛮夷之地也行啊,总比这地方好。现在算是知道为啥华夏历史上大片大片饿死人的情况普遍发生在北方了,这自然环境真就不行。 江晓郁闷吐槽,忽然,秦家老丈大叫一声:“好东西!” 还有好东西?江晓赶紧抬头。 就见秦老头兴奋地东拉西扯,很快扯出一大团深褐色的草根。 “甘草!” 看着秦老头喜滋滋的样子,江晓却只想苦笑。 要说这甘草吧,确实是好东西,上清派大道士陶弘景称之为“众药之王”。上清派说起来可能没几个人听说过,但换个说法可能就无人不知了,上清派俗称茅山派,而陶弘景就是其第一代开山怪,也是史上着名的医药学家。 能让茅山老道赞不绝口、并尊为“国老”的草,怎能不好? 可是,这玩意儿是药材,不是食材啊。即便它也能熬糖,但这甘草糖,且不说它不能随便吃,就是吃,那味道……江晓不由打了个寒战,直接泛起童年阴影。 “不虚此行,大有收获!”秦家老丈依旧兴奋,接着道:“小郎君,老朽看前面已近山林,咱们还是回去吧。” “再稍往前看看吧。”江晓有点不甘心。 “可是杨公叮嘱,莫往山林深处去啊。” 嗯? 江晓看着秦家老丈,一下想起来,自己还有话要问他呢。 如果真是他刻意为之,那必须要给他个交代了啊…… 第22章 我只想吃瓜不想偷瓜 江晓看着秦家老丈,意味深长。 “秦老,你似乎很听杨公的话啊。”江晓笑道。 秦家老丈脸色微微一变,也笑道:“杨公言之有理,老朽为何不听?” “昨日你给我大兄讲述小子取盐,说我‘捏个指诀,身如宝盆,手似莲花,那原本浑浊的水竟就陡然变清’,真的有如此神奇?”江晓眉毛一挑,不再纠缠刚才那个问题,但笑得更加暧昧。 “嘿嘿。”秦家老丈有些尴尬,“在老夫看来,就是如此神奇。” “是吗?怕是……有人让你这么说的吧?” “啊!”秦家老丈一惊。 “他是不是让你把小子说得越神奇越好?是不是让你以后都这么说?是不是还让你要求所有接受取盐之法的人再传、三传之时也这么说?”江晓连问。 “小郎君都猜到了……”秦家老丈惶恐地低下头,但很快昂起头,“不过皇……黄天在上,老朽保证他非恶意。他说如此这般,要不了多久,全天下都会知道小郎君的贤德之名!” “呵呵,这一套和‘大楚兴、陈胜王’、‘丰西泽、斩白蛇’一样,是在为我造势啊。这样传下去,别说贤德之名,说不定用不了多久,我就是又一个‘知世郎’,可对?”江晓又笑了。 “是……” “还有,‘小郎君’的称呼,分食‘粟面蒸饼’是不是也都是他授意你特意为之的?” “是。他说,在堡中不管如何称呼小郎君,都应独一无二,所以老朽才让人都以‘小郎君’称呼足下。宣扬小郎君与众人分食‘粟面蒸饼’也是,不过老朽认为,此举绝非只为邀买人心……” “别说了。”江晓打断秦家老丈,笑得有些无奈。 造势、树立形象、宣扬名声到直接出面让自己压过苏定方,来到这里还不到一天,就利用各种机会为自己谋“出位”,老头儿还真是……不遗余力啊。自己这“女婿”这么香的吗? 沉默片刻。 “我很奇怪,你们不过刚认识,秦老你为什么这么听他的话?难道你们是……旧相识?” 江晓又回到刚才的问题上来,这次秦家老丈不再直接否认,但却低头说道:“不可说……” “哈哈。不说便不说,小子迟早会知道。”江晓大笑。 笑完,再度沉默。 “请秦老替我带个话。” “小郎君请讲。” “先替我谢谢他老人家,然后告诉他……”江晓一顿,“小子做不到,也不会去做……” 其实江晓完全可以当面和杨仲英说,他不怕杨仲英知道他已经知道他的所为,当然他也相信杨仲英也不怕他知道。 只是,所谓盛情难却,人家杨老头怎么说也是替他忙活,当面打脸有点太辜负人家的美意了。 所以,江晓只能请秦家老丈带话了,他希望杨仲英能明白他的意思,他真的只想安安稳稳地在这里度过余生。 可能的话,他愿意尽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人活下去或者活得更好一些,就像现在他所做的。因为没有人喜欢卑微,能高尚一点的时候为什么不呢? 他希望自己死后,自己的坟前能摆满鲜花,会有人记得他。哪怕这个时代并不流行献花,他也希望有人能记得他的遗言。 雄心壮志,他不是没有,只是,他没有资格。 别让老头子做无用功了…… “小河流水哗啦啦,小熊带我去偷瓜,小熊放哨我偷瓜,偷瓜不成反被抓,别人看我笑哈哈,从此再也不偷瓜,不偷瓜呀不偷瓜……” 回去的路上,秦家老丈听着江晓哼着他从未听过的调调,有点莫名其妙,不过感觉这调调还挺朗朗上口的,以致听了几遍后就记住了,甚至在心里都不由自主跟着哼起来。 如果老头知道这是后世三岁娃娃们唱的,不知会不会羞得闭过气去。 “秦老,那处矮坡上为何草木如此稀疏?” “那处地方啊,老朽曾上去看过,全是石炭,所以草木难生。” 什么? 江晓倒吸一口冷气,这是刚吐槽完人家山西嘛都没有,现实就来打脸来了吗? 石炭,还是露天的!即便你是煤海,也不用这么炫耀吧? 江晓自然知道石炭就是煤炭,更知道山西号称煤海,但矿层直接暴露在地表,还是让他大吃一惊。 这么嚣张的吗? 好吧,露天煤矿了解一下。其实露天煤矿主要是指矿层埋藏很浅,不必挖矿井就可以直接露天开采的煤矿,而不是说煤矿就暴露在地表上。当然,直接裸露这种情况也有,但真的很少。 所以江晓才吃惊。 这是眨眼家里有矿的节奏啊。可惜,古代的煤炭不像现在这么吃香……但也足够江晓兴奋了。 “这石炭烟大,呛人,不好使。”秦家老丈一脸嫌弃,“诶,小郎君,你去哪儿?” 去哪儿? 自然是去看矿。 江晓急速跑上斜坡,果然见一大片煤炭直接暴露在地表上。 哈,这才是真正的不虚此行呢!江晓大喜,有了这东西,怕是能搞点铁出来了! 铁啊,这玩意儿真是太重要了。 西方考古学界把人类的整个历史分为三个阶段,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从某种程度上说,直到二十二世纪人类仍然处于铁器时代,世界各国至今把钢铁产量视为最重要的产出标志就是证明。 不夸张地说,即便人类科技已经发展到相当高度,但铁器这个诞生于几千年的东西仍然主宰着人类。 铁器生万物! 是不是有人想要问问江晓没铁矿怎么办? 我会告诉你没有铁矿也能炼铁吗? 走着瞧就是。 不过现在还不是炼铁的时候,等妇幼保健队狩猎成功,有了基本的食物保障,就可以把炼铁提上日程了。 嗯,有了铁就可以打造锛、镢、铲、锸、锄、锯、锤、镰各种农具,还可以打造锅、铲、剪、钩、针各种生活用具…… 江晓心里默默盘算可以打造什么铁器。如果别人知道他现在所想,别说杨仲英、苏定方,说不定是连刘大、王家三郎都说会说一句: 小郎君,你真没出息。铁还可以打造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镰、槊、棒、鞭、锏、锤、抓…… 靠北啦,这么说我,我给你造阿卡四十七你信不信? 开个玩笑哈,别当真。在这个时代造现代枪炮,不是说不可能,但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难,因为这需要一个相当庞大的工业基础,涉及能源、冶金、金属和非金属矿采、化学化工、机械制造等等等等各个领域。 别说古代,就是现代国家,能独立造枪造炮的又有几个?三哥够拽吧?就连它都造不了子弹!(这虽然有点夸张,但技术原因确是重要原因。) 不说别的,单单一个小小的弹簧(弹匣里的托弹簧、枪机的复进簧)、一个小小的引信(都不说炮弹的复杂引信,就是子弹上小小的底火)、一根带膛线的枪管,就基本断绝了古代制造现代枪炮的可能性。 真当经过工业革命一百多年的积累才能造的玩意儿那么容易玩得转? 所以,想看本文造现代枪炮大杀四方的估计要失望了。 不过,造不用定装弹、前膛装药的燧发枪还是问题不大,如果能够解决底火的问题,后膛装弹的霰弹枪也差不多,而且某些可以用于现代战争的武器也不需要复杂的技术…… 拭目以待吧,很快就会有个小玩意会上场。 第23章 砸到草草也不好嘛 虽然没找到什么可用的植物,但就近发现了煤矿还是让江晓心情大好。 “小河流水哗啦啦,游来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嘎嘎……嘎嘎……” 秦家老丈很纳闷,为什么小熊突然变成了鸭子,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还是那么上口和上头。 所以,当两人回到“操练场”,秦家老丈又学废了。 “小郎君,你唱的什么呀?”江晓的哼唧首先引起了小七的注意,毕竟是儿歌,小朋友最敏感。 “是儿歌。”江晓笑道。 “什么是儿歌?” “儿歌就是……你这么大的孩子唱的歌。” 又累又饿的秦家老丈正在一旁喘息,此时只觉胸口一憋,就想吐出一口老血:既是儿歌,那你还哼唧一路?真羞煞老朽! “好不好听?” “好听。”小七点着因皮包骨头而显得格外大的小脑袋细声回答。 “那我教你,然后小七去唱给你阿娘他们听,好不好?他们听了一定会更有气力。” “好。” 江晓想一想,道:“一二三四五,上山抓花鼠,花鼠没抓着,碰到大老虎,老虎不吃我,专吃胆小鼠,啊呜……啊呜……我才不怕虎,打死大老虎!” 小七很聪明,没有两遍就学会,立即跑到队伍前唱起来,一边唱还一边伸出两只小手做虎爪状比划,霎时,妇幼保健队一阵笑语。 “小七,谁教你的?恁地惹人发笑。”有人问。 “小郎君教的,他说你们听了会更有气力。”小七一指江晓。 所有人都看向江晓,连杨媛眼里也泛起了一点异样,甚至还不由想起了江晓那句直白到家的“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 还真是应景呢,这家伙总是有些让人难料的手段…… 杨媛默默想着。 “还真是,奴家一下就不觉得饿了呢!”有妇人说道。 “我咋不想吃驴,想吃老虎了呢?”王家三郎挠头。 “就是,老虎又有何惧?你不怕它,它便怕你!”刘大叫嚷。 苏定方看着江晓,江晓接过眼神,两人会心一笑,接着苏定方就转向众人。 “不错,小郎君这是在提醒尔等,山上可不仅有狍、麂、山鸡,还有老虎、豺狼和熊罴!所以,尔等要想活着有一口吃的,就当更加用心操练。如此才能既不负自己,亦不负小郎君。还不谢过小郎君!” 江晓愕然,他过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顺嘴教个儿歌也只是想活跃下气氛,顺便提醒一下大家,没想到这都能让苏定方借机给他安利一波。 自己这么有主角光环的吗?还是苏定方也让杨老头给收服了,几个人合起伙来“算计”他? “谢小郎君!”众人大喊,不过即便众人再使劲,江晓仍能听出其中的虚弱。 江晓无奈,只能笑着回礼,而杨仲英则看着苏定方的背影捻须微笑,暗道,是个聪明人,或许可以正式拉拢一番了…… “贤弟,你来的也算正好。口令和旗语他们也已经掌握,现在便是要亲手试练一下这飘石了。此事还须贤弟亲自示范。” 这个江晓自然不能拒绝,当下答应。 不过,江晓并没有让妇幼保健队众人直接用带木杆的飘石,而是先用手投掷,找找手感。其实这才是投石索最常见的形态,也是最容易掌握的形态。 关于投石索的物理原理这里就不解释了,喜欢上物理课的哪儿会来看小说呀。大家只要知道这东西极其需要手感,并且上手容易,练精极难,同时威力真的不容小觑就可以了。 《圣经》里说放牛(羊)娃大卫当年就是用投石索干掉巨人歌利亚而成为古以色列的大卫王的,虽然这这九成九是虚构的,但不妨碍它作为一个参考来说明投石索的威力。 如果有人就是不服,硬是怀疑飘石的威力,那咱就非要上堂物理课了,哪怕有人说咱水字数。 有人做过测试,100克的石头经投石索抛出,在30米的距离上时速达到180公里,用动能公式简单计算,可以得出这块石头在飞行30米后的动能是1620焦耳。 类比一下,阿卡四十七发射7.62毫米口径中间威力弹枪口动能是1980焦耳。虽然两者的威力不能这么简单的对比,但足以说明飘石的威力。 另据阿美利坚对子弹击中目标致死的数值标准:78米/秒(时速280公里)的小物体打在人身上就会要人命,80焦耳左右的能量也会置人于死地。 再说一个数字: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这不是咱说的,是法律说的。 所以,还有人认为飘石威力小吗? 其实,说这么多不是为了水字数。真心实意想表达的是,没事儿别乱甩飘石,真的很危险。写小说也不能误导人干危险的事不是?就是没砸到人,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嘛。 好了,为了防止有人说我水字数,这里具体的训练过程就不说了,省下的字数算在上面。 总之,结果就是,在循序渐进的操练下,日落西山的时候,妇幼保健队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能用飘石打到河对岸的山墙上了。 其中,特别提出表扬的是杨媛。小娘子练到最后,居然十次之中能有六次把飘石打到半径一米的范围内。如果用精确制导武器常用的圆概率偏差来描述,“杨媛-1”型导弹,射程150米,命中精度1米。 我滴个乖乖,这就相当惊人了,不得不说杨媛是懂飘石的。对此苏定方都自叹不如,更不用提十不中一的江晓了。 天分这东西,真的没法说。 当然,操练也不是完全一帆风顺,先是险些发生“流血”事件,吕家的差点就给刘大后脑勺上开个大瓢,二是有一位妇人用力过度,将自己的胳膊甩脱臼了,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知道了“只要胳膊转得足够快,就能把石头甩出地球”这个理论。 最后,经过江晓审慎地评估,妇幼保健队实现了操练目的,明天就可以上山狩猎了。此话一出,众人齐声欢呼,每个人脸上都挂满期待的笑容。 或许,正如流传甚广的那句话所说,希望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 而眼前这些人的希望,是江晓带来的…… 第24章 本分而已 当晚,所有的人都早早休息,为第二天的狩猎养精蓄锐,不过,也有人例外。 坞堡一个角落。 “他真这么说?”杨仲英背着手看着天上的星星。 “是。”秦家老丈躬身低头,答。 杨仲英不语,半晌后回头苦笑:“小熊带我去偷瓜……呵呵,有意思,这小子把天下当瓜了吗?嗯,楚子问鼎,共逐秦鹿,吃瓜……老夫真希望自此之后,天下又多一佳话……可惜他,似乎不感兴趣呢……” “至尊,老朽有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个老不死,吾早已告你,以后莫再称什么至尊,怎地记不住?讲吧。” “喏。”秦家老丈慌张点头,又舔舔舌头,道:“老朽以为,只要至……只要杨公振臂一呼,天下必然有附,何必……” “至尊已死!”杨仲英猛然打断秦家老丈的话,眼神凌厉,“何来其臂?” 秦家老丈一哆嗦,不敢再说。 又一阵沉默。 “唉……”杨仲英叹息一声,“当年我为并州总管,你是我的亲军,三十余年过去,未料还能与你偶遇。当年我南下平陈,却让你留守汾阳宫,你不怪我吧?” “末将岂敢?”似乎是触到了久远往事,秦家老丈有了一些哭腔。 “真想再回汾阳宫看看呀。” “汾阳宫……已被刘武周焚了……” “唉……” 一声长长的叹息在夜色中悠悠荡漾…… 一处院落,还有一人。 女人揉揉被熏的发疼的眼睛,拨一下松油灯的灯芯。松树下捡来的松油脂可以直接点灯,就是烟气大了些,只要一会就能让人咽痛流泪。 “小娘子,都半夜了,快些睡吧,当心熬瞎眼睛。” “就快好了,多谢焦家大娘怜惜。” 女人回首一笑,继续小心地做着手中的活计。手旁,满是已经折断的松针…… …… 昨晚又是和衣睡在草窝子上,当江晓揉着硬邦邦的腰醒来的时候,睁眼看到的是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干净衣物,而且似乎还有里有外,有衣有裳。 江晓不由想起了吕家的那位。 该不会真是她送过来的吧?咋没给咱个机会误会一下呢?江晓不无遗憾地想。 老实说,江晓不是个讲究的人,甚至还相当邋遢,上学时也干过所有的衣服穿一遍,一轮之后找相对干净的再穿一遍的事儿,就这,他现在也受够了身上穿的这件襦袍,因为实在太过污秽了。 所以看到这套衣裳,真心觉得不错。不过…… 穿还是不穿?江晓陷入了沉思。 终于,江晓叹息一声,恋恋不舍地将目光从衣物上移开。 咱是有主的人…… 出门,一轮红日已经升起。江晓看一眼坞堡中心那个高高耸立并且极为硕大的日晷,上面显示:卯时末刻。 “还是老醯儿讲究啊,整这么大块石头刻这么大一个日晷,全堡就都有时有点儿了,不错。” 江晓摇头晃脑地感叹一句,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坞堡了,同时也非常感谢当初得建堡之人的遗留。如果没这日晷,每天估摸时间都是个麻烦,虽然这个日晷以现在的眼光看,根本算不上准确。 昨晚已经和杨秦二老、苏定方定好,辰时三刻出发进山,现在还有些时间,江晓用力伸了个懒腰。 腰还没伸完,就见杨媛走进院中,江晓立刻有了冲动,冲动地想看看杨媛伸懒腰是什么样儿。 请大家对江晓的低级趣味嗤之以鼻。 江晓看着杨媛,杨媛也看着江晓,似乎有些不解。 江晓不由摸了摸下巴,两天没刮胡子,可能是沧桑了点儿,不过不应该是更有男人味儿吗?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 “那个,为何未换衣?”杨媛忍不住开口了。 江晓一惊,杨媛这是知道吕家的给自己送衣物了?这是不是相当于捉奸在床?幸好自己没穿,不然就死定了! 江晓咳嗽一声,义正言辞:“某家不是随便之人,来历不明之物,是不会穿的。” 杨媛瞪着大眼睛看着江晓,一阵无语,心中只想,此人有病! “前日奴家从几位大娘处讨了几身衣裳,因需拆补,今晨才拿来,怎地就来历不明了?”杨媛冷冷地问。 啊? 江晓傻眼,意识到自己完全想当然了,错得离谱。 “莫非郎君嫌弃?”杨媛娥眉挑起,“若是嫌弃,知会一声,奴家以后就不讨嫌了。” 嫌弃啥呀,要知道是你拿来的,我早穿上了! 江晓知道这时候说什么也没用,赶紧穿上该穿的是正经,于是飞身折返,可惜门槛不配合,直接绊了他个踉跄。 杨媛险些笑出来。 其实杨媛的生气半真半假,真就不说了,谁忙活半天被人误会都不会太高兴,假嘛,自然是以杨媛的聪明,早已明白了江晓为什么没换衣服。所以看着江晓狼狈的身影,杨媛轻轻地嘀咕了一句。 倒不是个浮浪之人…… “除下的脏衣拿出来,得空奴去浆洗。”虽然看不到屋里江晓换衣服,杨媛还是背过身去。 “不劳烦小娘子,我自己会洗。”江晓手忙脚乱,边穿边说。这话也不是客套,而是江晓自然而然的回答。 基本上,江晓打小就是他自己洗衣服,现在换下来的衣服他肯定会自己洗,但什么时候洗就不好说了,放个俩三月也不是不可能。 归根到底呢,其实还是江晓压根儿没有“女人天生就该给男人洗衣服”的想法,现代社会,男人给女人洗衣服说不定倒更多,这一点结了婚的男人都有生活。 自己洗? 杨媛诧异,男主外女主内,这不仅是俗更是礼,怎么有想自己浆洗衣服的男人? 这个家伙还真是总有奇奇怪怪的想法呢。不由自主地,杨媛又想起了江晓的那句“男女平等”。 他真是这么想吗?杨媛眨了眨眼,美目灵动。 “郎君不怕人家笑话,奴家还怕呢。拿将出来。” “那……就有劳了。”江晓出来,抱着脏衣,笑得半推半就。 “不劳,奴家的本分。”杨媛接过衣服,不多说一句,掉头就走。 “多谢令仪!”江晓在杨媛身后大喊,目送杨媛转过屋角,然后低头,若有所思,再然后抬起头来,淡淡一笑,笑得有些释然,又有些怅然。 老实说,杨媛拆补的衣服谈不上合身,更谈不上舒服。不过这不怪杨媛的手艺,原因只是因为古时根本没有现代“立体裁剪”的概念。 自轩辕黄帝“垂衣裳而天下治”到周代逐渐形成“正幅不杀”、“先道中赐”等基本规则,汉服一直延续的都是“平面对折、中缝对称、不破肩缝、后背中缝、通肩连袖、袖底缝合、系带为主”的基本特征。 你想,这样两条袖子直通的衣服能舒服的了吗? 但话说回来,舒服和实用本来就不是汉服所追求的,它追求的是“净”、“雅”、“华”。而华夏之所以称为“华夏”,和这有很大关系。 只是到了近代,倡导衣服实用和舒适的“西裁”兴起,并伴随半殖民化的进程影响华夏,这种祖传的款式才逐渐没落。不过,传承数千年的东西终究还是有其独特魅力,不然小西八也不会老惦记。 来这坞堡还不到两天,杨媛就给他拆补件衣服出来,还是在没有合适的裁剪工具的情况下,真难为她。怕是她晚上都没怎么睡吧?怪不得刚才还闻到她身上有一股松油味儿。 “畜生啊!”想到这些,江晓不由大骂自己一声,人家都辛苦成那样了,自己还忍心让她给自己洗衣服,真狗鼠辈! 嗯,有机会问问她有没有什么要洗的,咱帮她洗,外衣洗,两当和蔽膝咱也洗! 敲下黑板:“两当”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女性上身内衣,前后两片组成,以保护胸腹、遮挡后背为主;“蔽膝”按东汉刘熙《释名·释衣服》所解,就是下身穿的内衣,但所“蔽”的并非“膝”,而是小腹之下,两股之间的部位。 解释这么多就是想让大家知道,江晓此人有多么猥琐! 第25章 泼猴示警 山林前,妇幼保健队列队完毕,而江晓早晨的美好心情已不复存在,甚至多了些沉重。 原因有三。 一是,苏定方伤势不稳。 昨天晚上江晓检验苏定方的伤势,虽然还看不出有什么恢复的迹象,但伤口没有继续化脓红肿,这让他非常满意。那些蛆虫也保持相当活力,更给了江晓很大的信心。 然而,早上再去看苏定方,却发现形势急转直下。苏定方发烧了,并且开始谵语。江晓就算不是学医的也知道,这是感染引起的炎症。 江晓有些后悔,后悔高估了苏定方身体的承受力,哪怕他再是一代名将,“少勇武”、“体强悍”,都不应该让带伤操练耗费大量体力,毕竟他营养极度缺乏自身抵抗力已非常不足。 现在,只能留一个稍大一点的孩子给他物理降温,然后期望这是伤势正常的反复了。 二是,又死了一个人。 死的这个人是王家三郎的阿娘。昨天操练时,江晓还见她状态不错,一度还揪着王家三郎的耳朵教训他要认真操练,没想只一夜…… 或许其实,她早已油尽灯枯,只是凭着某种执念才表现得这么有生气吧。 最后一个亲人去世,王家三郎彻底成了孤儿,不过王家三郎没有哭,或许他早已看惯了这些,已无泪可流,虽然他还只是个十一二的孩子。 当江晓问他要不要最后再陪陪他阿娘,小屁孩摇了摇头,只说他要上山,因为他阿娘昨晚和他念叨了一晚,说他们就快能吃上肉了,他想让他阿娘带着肉上路。 三是,妇幼保健队有六个人起不来了。 这绝对和昨天的操练有关,但也绝对不是累的,而还是饿的。 江晓曾看过一篇文章,说一个人在只吃蔬菜不摄取其它任何营养的情况大致能活三到四周。江晓不知道这个数据准不准确,但他知道眼前这些人肯定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因为他们已经不知饿了多久。 所以,当秦家老丈问他是否考虑等苏定方有所好转再进行狩猎时,江晓拒绝了,没时间再等下去,他不想明天这六个人中再有人死。 这一点得到了杨仲英的支持,他也知道拖得越久越不利,今天六个起不来,明天呢?会不会更多?直到所有的人都再无力狩猎,那才是彻底的死路。 肉,对于人类太重要了。在人类的进化史上,会用火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而用火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能吃肉、吃熟肉,可以说吃肉直接推动了人类的进化。 今天,必须要让坞堡吃上肉! “还有力气吗?”江晓问。 “有!”所有人回答。 江晓点点头。现在已经不用做什么动员,饥饿是一种力量,它可以摧毁人,也可以让人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力量。 江晓看一眼杨媛,杨媛会意,举起小黑旗向前一指,已被分为数“伙”的妇幼保健队便呈分散队形踏入山林。 “万胜!”杨秦二老在身后沉喝,他们身边几个奶娃也咿咿呀呀、只知其声不明其意地跟着喊声“万胜”。江晓头也不回,只是高高举起右手,比了大大的V字。 大几十人同时入林,哪怕各自之间有足够的间隔,并且都小心翼翼,动静依然不小,不时有山鸡和野兔惊起,不过所有人都视而不见。 这是入林前江晓就要求的。 野兔山鸡之类的猎物目标小,动作敏捷,不但很难打中,就是打中了也得不偿失,所以江晓的目标是大型动物,譬如鹿麂、野驴、野山羊什么的。 这些动物在后世几乎已绝迹野外,但在这个时代,山林中还是存在的。也只有这些才是性价比最高的。只要捕获一头,就能彻底改变局面,江晓必须把有限的力量放在最有价值的地方。 当然,山林中也同样存在野猪、虎豹甚至熊罴这样的大型动物。总之,这个时代的山林中,有无数可以捕猎的资源,也有时时刻刻存在的危险。江晓只能祈祷,不要碰到它们。 队伍慢慢搜索前进,忽然,刘大左手握拳高高举起,所有人立刻停下。 这一幕,是不是有点特种部队丛林作战的味道? 其实昨天,当江晓看到苏定方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掌握一些基本的手势时,也大大惊讶了一番,直感叹真是不能小看古人,现代人能想到的,古人一样能想到。不敢说特种作战,但特种作战的元素早已存在于古代的军中。 十一年后,就是这个苏定方,在击破东突厥具有决定意义的夜袭阴山一役中,亲率两百精骑,趁雾、趁夜奇袭颉利可汗牙帐,直接中心开花,谁能说这不是一次漂亮的“特种部队斩首行动”呢? 刘大指指前方,一处茂密的灌木丛正不停的晃动,似乎有什么大型动物正在里面,众人脸上顿时都露出一丝紧张的神色。 “准备。”江晓轻轻说一声,杨媛立即抽出黑旗高高举起,下一刻只要江晓一声令下,旗之所指,便是攻击所向。 此时,江晓也是紧张的,但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他悄悄地往旁边挪了挪,挡在了杨媛身前。 杨媛眼底流光一闪。 片刻后,一只狐狸一样的东西窜出,嘴里还叼着一只挣扎的花鼠。 “是只貉。” 江晓轻声说了句,并没有下令攻击。而只貉却胆子很大,站在一块石头上扫了几眼众人,才掉头跑开,跑开时甚至不忘在石下撒一泡尿,似乎是想告诉眼前这些人,此地是咱的。 这多少有些滑稽的场面令所有人的紧张情绪都缓解了些。江晓觉得这样挺好,妇幼保健队需要一个适应过程。 继续向前。 不久,还是刘大,再次发现状况。 不得不说这个家伙虽然“左右不分”,但似乎具有天生的敏锐觉察,不过这次依然是“虚惊一场”。 一只太行猕猴身手敏捷地从众人头上掠过,停在一棵高大的树上,山大王一般俯视众人,甚至还不知廉耻地撇开大腿,搔首弄姿。 “臭不要脸。”江晓暗骂一句。不过下一刻,他突然看到这只猴子猛地在树枝上蹦跶起来,然后指着不远的一处地方,哇哇大叫。 在塞伦盖蒂大草原,动物们喜欢围在猴子的周围,因为猴子是自然界中的“大好人”,它高高在上,它充满警惕,它急公好义,它总是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吱哇乱叫。 现在它叫了,直叫的江晓毛骨悚然。 第26章 猛虎下山 一阵风吹来,江晓闻到一股淡淡的腥气。 所谓龙从云虎从风,江晓有种强烈的预感,大事不好。 须臾,一声震撼山林的啸声传来,江晓才知道自己吓唬恶狗时模仿的那声虎啸是多么可笑,相比真正的虎啸而言,那只是猫叫。 “有大虫!”有人惊叫。 其实根本不用出声提醒,只要听到这一声咆哮,是个人都知道什么东西来了。所有人都带着惊恐的神色看向江晓,但江晓只想说: 看我干什么?我又不是武松! 说不害怕是假的,江晓现在真的觉得自己两股战战。他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就是个乌鸦嘴,教小七唱什么不好,偏唱什么“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现在老虎真的来了! 怎么办? 跑路? 江晓确定,只要他现在掉头就跑,绝对跑得脱。这不是因为自己跑得快,而是因为肯定有人比他跑得慢,这就足够了。 而且,这似乎也是最合理的应对,只要大家现在都掉头跑,最多死两个,可能只需要死一个,其余的人就都能活。因为老虎只需要抓住一两个猎物就够了,它不会闲着没事把所有的人都咬死。 但,然后呢? 江晓敢保证,只要现在一跑,所有人刚刚燃起的希望都会破灭,从此再无人敢踏进山林一步,最终都将活活饿死。 这才是最致命和不可接受的! 江晓扭头看一眼杨媛,发现杨媛这时也在看着他。江晓不由一笑。 这小妮子,应该很看不上自己吧? 不然,为什么早上会把“本分”这两个字咬得那么重?无非就想告诉咱,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以身相许的本分,和其它的无关。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吧,无奈的选择而已。 或许……她心里还有一个她惦念的人? 不过无所谓,自己最初就没想答应她以身相许的。 终究你会自由的…… 江晓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紧急的时候,自己居然还有特么扯淡的闲心在这里想什么儿女情长,但就是这么一想,江晓有了决定。 “举旗,黑色!” 杨媛转身,将黑色的旗冲所有的人高高举起,每个人都看着她手里的旗,却没看到她微微向上勾起的嘴角。 “小郎君,我们逃吧,那可是真大虫!”有妇人惊恐哀求。 江晓看一眼她,微微一笑以示安慰,然后又转向众人:“擅自逃跑者,坞堡必不再容之!” 江晓声音不大,但意思斩钉截铁。 “凭什么?!坞堡又不是你的,你来的还比吾等晚些!” “就是,吾等是要活命,不是来送命!” 还有人尖叫,江晓已懒得再理她们,但他听得出,这两人正是他前天取盐时抢盐吃最凶的两个。 人啊,总是在面对欲望和恐惧时才会展现真正的人性。 影影绰绰的身影终于渐渐清晰,老虎慢悠悠地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它的脚步从容不迫,似乎根本不怕眼前的人逃跑。 也是,不到五十米的距离,在这个体长超过两米的兽中之王眼中,也就是几个纵跃的事。它冷冷地看着眼前这群人,似乎在看哪一个更可口。 “打!”江晓大声喊道。这时候,什么会不会惊到目标根本不考虑了,什么战术不战术的也不管了,打就是,先发制人,傻子才不先动手,主打的就是混战和自由攻击! 随着江晓的叫声,杨媛手中的黑旗狠狠落下。 或许是江晓的镇定(起码表面上看起来是)给了大家一些信心,或许是知道难逃有了干脆拼死的心,又或是害怕被坞堡所不容,江晓这一声令下,数十颗带着风声的鹅卵石便向老虎飞去。 不过,也在这一刻,几个身影尖叫着向山下逃跑。 “好你个土难(鲜卑姓)家的,这是让咱们给你当替死鬼吗?狗鼠辈!”有人破口大骂。 “就是,侯家的,亏咱还当你是姊妹!” 江晓这时自然顾不得理会这些逃跑的,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些去势如电的石头。 很遗憾,可能是都太紧张的缘故,数十颗飘石绝大多数打飞,有几颗甚至直直飞到天山,只有一颗结结实实打在了老虎身上,但命中的部位实在令人难以启齿。 后臀。 这部位不说是肉最厚的,也差不多了。 所以,老虎虽然吃痛,却没受什么伤害,而这一下也彻底激怒了它,怒吼一声便向下扑来。 “散开!”江晓大叫。 老虎现在是无差别攻击,因为它也不知道是谁打的它。在它眼里,这些两条腿的都是敌人。所以,没被它盯上的侥幸,被它盯上,认命吧。 必死。 首先,老虎会狠狠地给目标几掌,顺带挠上几下。 成年老虎根据品种和体型大小的不同,掌击力大概在700到1100公斤左右。这个力量如果不太好理解的话,可以形而下地和泰森比较一下。泰森右拳的打击力是800公斤,全力一击据说可以打晕一头牛,而老虎,随随便便一击便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至于虎掌上超过10公分的利爪,那属于威力过剩的东西,没必要说。就好像核弹炸人,几十万分之一的威力就够了,剩下的纯属多余。 将目标击晕或者击倒之后,老虎保险起见会直接对目标的脖子动嘴,在它超过400公斤的咬合力下,人的颈椎和鸡蛋壳没什么两样。 眨眼间,有人就被扑倒,随即,凄厉而悠长惨叫声响起。 “再打!” 江晓红着眼叫,这个攻击机会是用一个人的命换来的,决不能浪费! 又是一轮石雨。 或许是因为距离近了些,这一波攻击,老虎连中五六下,痛苦的吼叫响彻山谷。然而,这畜生的抗击打力远远超出了江晓的估计。就在吼声中,这家伙又扬起了硕大的脑袋。 还要死人吗?江晓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后槽牙,万分恼火。 就在这时,又一块飘石打出,浑圆的鹅卵石在空中划出一道犀利的直线,狠狠砸在了老虎后小腿上。 这一下,江晓甚至听到清晰的“咔嚓”声。 这一下,老虎发出了最为痛苦的咆哮。 还是这一下,也令老虎死死地盯住了打出这一击的人。 失去一条后腿的支撑,老虎的纵跃慢了许多,然而超过每秒30米的原始速度,打个对折依然不是人类所能轻易躲避的。 看着迎面扑来的老虎,杨媛呆了。 第27章 芳心点点难自谙 当面临某种危险时每个人都会惊呆,这就是所谓的惊呆反应,源自人类大脑中存在的血清素。 所以别说杨媛傻乎乎的不知道跑,是科学暂时不允许她跑。至于为啥有这么反人类的科学,咱也不知道,只能说人体真奇妙。 这时候,江晓其实也呆了,只是或许因为他没有直面老虎,所以惊呆反应没有那么强烈,先杨媛一步反应过来。 眼看千钧一发,也不知江晓哪儿来的勇气,猛地抱住杨媛就地一滚。 老虎在空中张牙舞爪,堪堪扑空,只是江晓在倒地的那一刻忽然感觉左肩一麻——被老虎一巴掌拍上了。 老虎扑空后也没好果子。由于后腿受伤,落地不稳,也滚地葫芦一样摔倒在地。 所谓趁你病要你命,这时候飘石如暴风骤雨般飞来。正如江晓所说,飘石主打的就是人海战术,所以即便大部分的飘石落空,但仍有不少落在老虎身上,甚至有两颗直接砸在硕大的老虎头上。 “别停!”江晓大喊,“打死它!” 至此,这只山大王的命运已经注定。 “那个……可否起来说话?”杨媛忽然道,这时她自然已经反应过来,并清楚地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一句说得既有感激,更含羞涩。 没办法不羞涩,她现在还被江晓压着呢。她很想把江晓推开,可惜两只手都被紧紧压着,根本无处用力。 江晓苦笑,虽然他觉得压着杨媛的感觉着实不错,但还不至于在这时候色心泛滥,只是他现在和杨媛一样无奈,一只手被杨媛反压在身下,而另一只手却没了知觉。 两人就这样以暧昧的姿势连在一起,有点分不开了。 “小郎君、小娘子,你们受伤了?” 刘大不愧觉察敏锐,这时看到江晓和杨媛的样子,忙上前察看,并三下五除二将江晓扶了起来。 江晓恨不得一脚踹死这个“忒有眼力价儿”的货。 “左膀子有些吃力。”江晓说,“可能有点小伤。” “啊?”杨媛一惊,“让奴家看看!” 自古就有“贱人贱语”曰:“最难消受美人恩。”杨媛这一下关心顿时让江晓觉得,老虎这一巴掌为啥不拍得再重点儿? 贱不贱呐。 “许是肩膀脱臼了。”江晓装着不以为意的样子,轻描淡写道:“无大碍的。”回头就恶狠狠地对刘大说:“看那大虫死透了没!” 得嘞,刘大扭屁股就颠了。怎么说这刘大也十二三了,搁现在是青春期,搁古代都快可以成家了,多少能意识到点什么,这时候不跑等捶吗? 这时,攻击还在继续,王家三郎几乎都贴着老虎砸石头了。 要说这家伙纯是个傻大胆。前面攻击老虎,每次也都是他靠的最近,刚才老虎没第一个咬死他都算他命大。他和刘大两个孩子王算是两个不同的风格,刘大鬼机灵,他就更憨直一些。 “当真无碍?”杨媛脸上还是充满担心。 正说着,却听到杨仲英焦急的呼喊:“逐月、媛儿……” 想来是老头听到山上的动静,按捺不住担心跑上来了。 “在这里!”杨媛大声回应。 杨仲英和秦家老丈循声而来,而看着眼前的一切惊骇得无以复加。 此时,那只山大王嘴角之处淌了大片血迹,虎腹不再有任何起伏,已经是死得不能再死。 “那个……逐月受了伤。”杨媛道,这是她第一次以字称呼江晓。 杨秦二老大惊,被老虎伤了,随随便便都要命,那还了得?两人赶紧冲上来。 “被那大虫拍了一下,无碍无碍……”江晓笑道。 “老朽看看!” 秦家老丈出身行伍,虽然不懂医术,处理不了刀箭外伤,但跌打损伤这类军中常见的伤势还是懂的。毕竟古代军中没有专门的“医生”,受了这样的伤基本就靠军士自己处理。 “臂骨脱位,确实无大碍,老朽可医。”察看一番后秦家老丈说道,杨仲英和杨媛这才松了一口气。而这时已经把江晓围成一团的妇幼保健队也纷纷开口。 “吓死奴家了,小郎君可万万不能有事!” “是啊,小郎君现在可是吾等的依靠!” “咱有事都不能让小郎君是事,跟着小郎君有肉吃!” “……” 江晓听着这些绝对算不上阿谀奉承的话,说不飘是假的,并且他还真的从中体会到了一种“幸福感”。马斯洛将归属和爱的需求作为需求层次理论的重要一阶,确实不假。 这一刻,江晓开始真正对坞堡有了归属感。 当然,飘归飘,姿态还是要有的。江晓摆手,指着杨媛道:“若说今日毙虎之功,杨家小娘当居头功!” “是极是极,小娘子确实功高,若没有小娘子那记神打,这大虫没这般容易打死。” “小郎君,小娘子,一个指挥若定,一个须眉不让,当真是珠联璧合……” “哪里是什么珠联璧合,要奴家说,是天造地设……” 又一阵彩虹屁。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几十个女人一起说,简直无法形容,把向来清冷的杨媛都说得脸红耳赤,忙道:“众家娘子和姐姐且莫说了,还是请秦老先给小郎君医治一番要紧。” 这话一出,一帮女人才闭了嘴。 “劳烦秦老。”江晓笑道。 “小郎君恁地客气。” 秦家老丈边说边将膝盖顶到江晓腋下,然后手法老到地托起江晓的左臂,慢慢旋转,突然用力一扯,就听一声细微的咯嘣响起,江晓瞬间大汗。 原本没有知觉的左臂有知觉了,只是真的挺疼。 “无碍了。”秦家老丈笑道,“不过多少伤了些筋肉,小郎君这条手臂还是要好好养养的,莫多活动。” “多谢秦老。”江晓呲着牙笑道。 “把手臂挂在这上面,好的快些。”一旁的吕家的大大咧咧将一根结好的束带套在了江晓脖子上,“以前奴家汉子也有过这伤,医家便让他这般吊膀子。” “多谢。”江晓回头冲吕家小寡妇一笑以示感谢,杨媛却是突然感到一阵别扭,默默将已经拿出准备让江晓擦汗的汗巾,重新放回了垂胡袖中。 “林家的怎么样?”忽然,江晓想起那个被老虎扑倒的妇人,记得她夫家姓林,连忙问道。 “唉,不成了,已断了气,脖子都咬断了……可怜她还有个两岁的孩儿……” 众人都一声长叹,江晓也顿时默然。 “把林家的抬回坞堡葬了,没有她我们杀不得这大虫。”片刻后,江晓面色沉重地说道,众人纷纷点头。 “还有这大虫,须就地做些抬杆,赶紧弄回堡里。它有血腥,莫再把其它畜生引来……”江晓继续吩咐,末了抬头看一眼众人,朗声道: “今日,咱们吃肉!” 第28章 上下同用一张嘴 这只老虎足有400多斤,别说这群已经饿得不像样的妇幼保健队,就是吃饱喝足了的壮汉来,没有五六个也是抬不走的。 这倒成了“幸福的烦恼”。 最后还是江晓出了个主意:扒了刘大和王家三郎的衣服(刘大:怎么又是我?我不要面子的吗?),扎了个简易的拖杆,十几个人一拨,轮流把老虎拖下山。 也幸好是下山,不然就只能考虑现场分尸了,而这除了一番麻烦不说,还极容易把其它动物引来,再碰到老虎、豺狼什么的,就结果难料了。 需要带回去的当然还有林家的。抬杆,四五个人轮流抬,必须抬。这是江晓要求的,并且他用没有受伤的右手亲自抬。 当回到山下,没想到小七竟带着一帮小娃儿热烈鼓掌。残酷的现实让他们早熟,他们知道山上的人在付出什么,为了什么。 只是,当林家的那个孩儿看到自己的阿娘却哭得让人心酸。两岁,哪怕再不懂事,也知道无论他怎么叫都叫不醒他的阿娘意味着什么。 除了小娃儿们,山下还有六七个人,正是带头逃跑的土难家的、侯家的以及几个后来跑掉的人。 看到众人抬着林家的和拖着老虎出现,他们有的笑逐颜开,有的面色羞赧,有的则抱着林家的嚎啕大哭。 “小郎君真是天神下凡一样的人物,竟真的把这大虫杀了。”土难家的一见江晓就笑嘻嘻地奉承。 “这大虫好肥,这肉定然好吃,虎骨亦是大补之物,尤其是腿骨,定要分奴家一根!”侯家的则看着被打死的老虎,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难得的是虎皮竟然这等完整,拿到晋阳城中去,怕是能换好几石粮食!”还有一人,江晓记得是一个针线活做得很好的中年寡妇,貌似姓田,手抚虎皮啧啧赞叹:“堡中之人都知道,老身的女红最好,分给你等怕是毁了这宝贝,不如给了奴家,保证不糟蹋了它!” 江晓一阵厌恶,不过没有说话,旁边的几个妇人倒是忍不住了。 拔野古(回纥九姓之一)家的:“呦,原来是土难家的,如此悠闲,可是刚串门子回来?” 焦家大娘:“虎骨确实是补物,不过有人如鼠,以虎补鼠,怕是有人受不起呀。” 吕家的:“这大虫是我等用命换来的,这虎皮要给林家的裹尸奴没意见,但谁要是想……老娘和她拼命!” 前两位说话虽然阴阳怪气,把嘲讽值拉满,但还是面带微笑,吕家的就直接霸气侧漏了,而这一番话顿时令土难家的三人恼羞成怒。 土难家的跳脚大喊:“谁家茅厕未紧门?放出你们三只谷虫在这里喷粪!” 侯家的也要出声开骂,没料吕家的一个凌厉的眼神过去,顿时吓得她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而后吕家的便悠悠开口:“我等嘴巴再臭又哪里比得过土难家的?敢问土难家的……你可是上下同用一张嘴?” 我去! 江晓惊呆了,这吕家的简直是能文能武啊,这一句堪称神骂! “妇道人家怎地如此口无遮拦?都住口!”秦家老丈听不下去了,厉声阻止,不过他在下山的路上已经知道发生了何事,所以明显有偏袒,对土难家的喝止,对吕家的就使眼色,“这等秽语,小心污了小郎君耳朵。” 别呀! 听了秦家老丈这话,江晓只想大喊:没污我耳朵,我爱听着呢! 想听也没了,吕家的三人转身离开,土难家的三人也只好悻悻。他们自知理亏,还不敢追上去骂。 不过,土难家的几人却没打算就此罢手。就见她们以极大的热情又拉又拽,帮着众人将老虎拖往坞堡。至于林家的,几个人看都没看一眼。 对此,很多人都充满不忿,并看着江晓满是不解,不是说“逃跑之人坞堡不容”吗?怎么又这般? 江晓笑而不语,直到杨媛也疑惑地看着他,他才凑到杨媛身边,悄声说:“不用白不用。” 杨媛一愣旋即明白了江晓的意思,嘴角不由一勾,然后追上焦家大娘,替过了她拉大虫的位置。 其实杨媛还想问问江晓肩膀感觉如何,不过看到他脖子上的束带,没由来有些不舒服,于是话到嘴边还是保持了沉默。 土难家的几人见江晓不说话,原本还有点不安的心又蠢动起来。有意无意地和旁人说着“她们才是最早来到坞堡的一拨人,吕家的还有江晓他们是后来的,算起来,是她们收留了他们”这样的话。 江晓仍不说话,但内心已是冰冷一片。 他不认为自己是个嫉恶如仇的人,但却绝对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不用白不用才是第一步,后面他才要让这些人知道什么是绝望。 他不会杀人,但他会诛心! 据说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失望到了最大就是绝望,他要在这些人在最眼花缭乱的时候扎破他们的肥皂泡。 “你们听说过水浒吗?”江晓突然问。 “什么水浒?”众人都不解。 “水浒,乃是一处神仙之地,其实也是一个类似坞堡的地方。”江晓神秘一笑,“那里汇聚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就是按先来后到排座次的,谁先来谁说了算。” “真的?”土难家的睁大了双眼。 “绝对不假。”江晓笑眯眯地说。 “听到了吗?你们都听到了吗?这坞堡是我们最先来的,我们说了算!哈哈。”土难家的狂喜大笑,而江晓心里却叹口气。 和几个傻乎乎的娘们斗智,真是没有一点成就感,太丢份了。唉…… 山林其实离坞堡并不远,不过因为老虎实在太庞大,妇幼保健队众人又实在太饥饿无力的缘故,整整折腾了一个多时辰,才终于把老虎弄回去。 好在,过程很累,但却是让人欢欣鼓舞的。 不用江晓和秦家老丈吩咐,土难家的几人就开始张罗架柴生火磨石刀,而每当众人用神情表示不满和用眼神征询江晓意见时,江晓都或是点头或是微笑表示同意。 坞堡中有一宗祠,祠中有一硕大的陶鬲,应该是当年坞堡中的人用来煮牲用的。现在也被土难家的几个费劲吧啦地抬了出来。 总之,土难家的几个亲力亲为,充满激情,而江晓只是让人将林家的安置好,并去看了看苏定方。 苏定方还迷迷糊糊地睡着,虽然不再谵语,但烧却一直没退。江晓只能安排刘大继续给苏定方物理降温,同时再让人去挖些金银花来。 江晓知道金银花可以退烧消炎,但什么样的金银花能用、怎么用、用多少就真的不知道了。江晓打算,如果苏定方继续发烧,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煮了给他喝,能不能行就看他造化了。 等江晓再次返回,看到柴火已经燃起火光,陶鬲已经漫起水汽,大块的虎肉已经垛得老高,完整的虎皮已被摊开并且田家的还在呵斥好奇围观的小娃不要乱碰时,不由悠悠一句: “你……谁啊?” 第29章 请走不送 江晓这突如其来的一问,顿时让土难家的几人懵了,进而就有些恍惚,连自己都禁不住想问: 是啊,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片刻后,哪怕土难家的几个再傻也咂摸出点味儿来了。 土难家的声音颤抖:“何……何……意?” “这话要我问你了。”江晓嘿嘿一笑,指着土难家的几人问周围的人:“诸位可认识这几人?” “不认识!”众人异口同声,喊声中还夹杂着一些笑声,这时候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他们家“小郎君”要发飙。 “你……你们过河拆桥!”侯家的大叫。 “这某家倒奇了,我们过的哪条河,又拆的哪座桥啊?” 侯家的顿时语塞,仔细一想,似乎他们才是拆桥的。不过,死鸭子就是嘴硬,侯家的嗫嚅下,叫道:“这大虫是我等辛辛苦苦拉回来的,还有这柴火……这陶鬲……” “某家又不懂了。敢问这大虫是你等打死的?”江晓不想听侯家的扯淡,直接打断她的话。 这下,侯家的彻底无语了,面红耳赤,大汗淋漓。 “这坞堡是我等先来的,这坞堡是……是我等的,是我等收留你们的!你们忘恩负义就是过河拆桥!”侯家的下场,田家的又跳出来。 要论狡辩,田家的明显比侯家的强,但可惜,她面对的可是连续四年称霸校园辩论赛的最佳(狡)辩手江晓。 江晓不屑地看她一眼:“谁来得早便是谁的吗?若是这么说……秦家老丈,所有人中你最高寿,这天下是你先来,莫不是这天下就是你的?” “折煞老朽!若是这么说,这天下也不是老朽的,是乌龟王八的!” 众人大笑,江晓也不由笑了,没想到秦家老丈居然擅长捧哏儿。 不过秦家老丈自己说完却是猛地意识到什么,偷眼看一下杨仲英,见杨仲英只是捻须微笑,才长长松了一口气。 “是你说的!是你说水浒里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就是按先来后到排座次的,你怎地说了不算?你言而无信!”土难家的这时缓过神来,大叫,好像抓住了江晓把柄。 江晓点头:“没错,是某家说的,不过某家没说完。水浒里一开始确实是按先来后到排座次的,但到了后面嘛,后来的就把先来的给杀了……” “啊!” 一听到江晓最后吐出个“杀”字,土难家的三人顿时瘫倒在地。 “莫杀我……” “放心,吾等都是良善之人,杀人之事是不会做的。但……”说到这里,江晓的声音陡然一冷,“某曾说‘逃跑之人坞堡必不容之’却是必践之言!” “小郎君莫生气,我等这便离开……”这时,一个妇人突然从人群中站出,却是中途之中逃下山的一个。就听她哭道:“奴家原本也无脸再呆在堡中。临行之前容奴家给小郎君磕个头,叩谢小郎君赐取盐之法的大恩……” 说着就跪倒在地,她身边另有三个妇人跟着跪倒,齐声泣谢。 不过江晓却是将身体微微一侧,躲开了。 四人磕完头,缓缓起身,然后以袖掩面,扭头离开。 而看着这四人,坞堡中的人都一阵黯然,杨媛扭头就想对江晓说什么,不过还未等她开口,就听江晓说道:“慢着!” 四人闻言回头,看着江晓。 “若是你们想留……可以留下。”江晓缓缓地说。 “什么?!”四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片刻后,带泪的脸上便现出狂喜。 “多谢小郎君!”四人再次跪倒,口中不住地说着“叩谢叩谢……”。 这次江晓没有躲,不过心中却想:真是夭寿,但还得受,因为咱这次是代表林家的、代表坞堡所有的人受的,不受不行。 “啊啊啊……” 听到这四人能留下,土难家的三人又开始大叫。 “都是逃下山的,为何她们能留下,却非要赶我等走?!我等不服!” 江晓轻蔑地一笑:“想知道原因?好,那某便告诉尔等。” “他们四人确实一样也逃了,但尔等可还记得下山后的你们各自的所作所为?” “她们心中有愧,为林家的恸泣,尔等呢?眼中却只有大虫的骨肉皮。” “‘桃之夭夭’并非不可原谅。临危之时人人皆会害怕,此常情也,某也不例外。但,人可以害怕,却不可无耻!” “若有下次,某相信她们不会再临危退缩,可尔等?唯私利,唯己欲,吾等不但羞于为伍,更恐再被尔等所害!” “所以……请走不送!” 江晓最后四个字铿锵,霎时坞堡之前鸦雀无声。 蓦地,一声大喝响起。 “好一个请走不送!” 随着话音,刘大扶着苏定方挤进了人群。 “贤弟探望我刚走,为兄就醒了,听刘大说起山中之事,心中恼火,想亲眼来看看是什么人如此无耻,未想到贤弟已经料理了她们。苏某佩服,现下只想说,小郎君英明!” 苏定方最后一句像个导火索,也似乎道出了此刻众人心中所想。瞬间,“小郎君英明”的叫喊声爆发开来,此起彼伏。 此时,杨媛的眼睛变成了一弯月牙,要是江晓看到,一定会惊奇,一个人的眼睛明明那么大,为什么一笑起来居然会变得那么弯? “吾心甚慰!”杨仲英也在不远处笑道。 “是呀,小郎君手段高明,好一手恩威并用。”秦家老丈也笑。 “这等手段算不得什么,老夫欣慰的不是这个。” 秦家老丈微一低头,心中暗道,御下之道你自然是玩得溜熟,那看不上这个,又欣慰什么? “自你替他传话,老夫就一直嗟叹,没想到他玩得是‘唯不为,是以可为,无所不为者,安能有所为’这一招,老夫还真是小觑他了。呵呵,好吾家逐月,老夫甚慰,甚慰呀!问鼎、逐鹿、吃瓜,天下归属犹未定也!” 杨仲英似乎在解释秦家老丈的疑问,不过秦家老丈听了还是似懂非懂。但江晓如果听了就一定会大叫:大人,冤枉啊,我真没想把天下当瓜吃了,我真想当咸鱼! 可惜叫唤也没用,套用一句大白话说就是:你虽然想低调,奈何实力不允许呀。 土难家的三人这时已根本无话可说,个个垂头丧气,如丧考妣。 江晓看着她们的样子一下又有点心软。他知道离开坞堡对她们三人意味着什么,十有八九会路毙于野。 他从来没有掌握过别人的命运,他甚至连自己的命运都掌握不了。但今天他的选择真的可以决定三个人的生死。他突然有些害怕,害怕自己忘记了生死的意义。 “嗯……”江晓转头看向杨媛,沉吟,然后悄声道:“想麻烦你一件事。” 杨媛抬眼,等江晓说。 “麻烦你挑几块好肉,让她们带上,别说是我让的。” 杨媛心中一动。 “霸王一叹为虞姬,英雄如何不柔情”,虽然江晓在杨媛心里还远算不上什么英雄,但此刻,却有那么点意思了。 第30章 挖他的墙角送他顶帽子 曾有损友告诉江晓,做保健最美好的时光不是享受服务的时候,而是等待的时候。对此江晓没有体会,不知然否,但推而广之,说吃美食最美妙的时候不是吃的时候,而是等待美食上座的时候,江晓绝对会……吐他一脸。 饿急了等吃的很煎熬的好不啦? 不过,再煎熬,再饥肠辘辘今天也不能放开了吃。 一只400余斤的老虎,拆骨去皮至少也还有一半的肉可食,算下来平均每人至少也有两斤。要是放开了吃,绝对管够,但肠胃怕是受不了,毕竟坞堡中的人饥饿已久,弄不好都能撑死几个。 所以,今天这顿只是带肉骨头煮野菜,算是正儿八经的“开胃”。但这已足够令众人兴高采烈。 此时,夕阳西下,远山遮半,众人围火,就等开吃! 不过,偏偏就在这翘首以盼,等肉下肚的时候,出现点问题: 谁来“盛食”? 隋唐之时,古人还是分餐,所以“分发食物”是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而这是有讲究的。 在民间,“盛食”之事只能由一家之中最有地位的女人来做,一般来说,就是家主正妻。这倒不是说正妻每天就干给人盛饭的事儿,而是说她在一定程度上有权决定让谁吃,不让谁吃,谁多吃,谁少吃。 现在的坞堡,俨然有了点“大家族”的意思,而江晓又隐然是这“大家族”的头一号。那谁来“盛食”意味着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不过,现在的问题不是有人要争抢这“盛食”之权,而是有人众望所归却推辞不干。 没别人,就是杨媛。 杨媛今日一战封神,深得人心,而她又是和江晓同来的,两人关系众人虽不清楚,但隐约也能猜到点什么。那这“端茶倒水”的工作简直非她莫属,但她就是不同意。 “小娘子,总不能让男人为我等妇人盛食吧?” 杨媛摇头。 “小娘子,难道让我等这些已为人妇的来吗?” 杨媛不语。 最后,还是吕家的生猛:“小娘子,你到底干不干?不干我来!”说着,吕家的就作势抓向那只山间野葫芦制成的超大号汤匕(就是勺子)。 不过还没等她碰到,杨媛已经兔起鹘落一般抢先抓走。 众人顿时大笑:“小娘子哪里是不愿,分明是害羞!” 害羞? 杨媛听着背后传来的嬉笑声,看着手里莫名其妙抢到手的葫芦“瓢”,却有点茫然。 不过不管茫然不茫然,关于本分的事杨媛向来做得很好,既然拿了这“瓢”,“盛食”的事就得做好,而“盛食”的第一份就尽显她大家风范。 “盛一,林金氏,尚飨!”杨媛将手中的一碗肉汤高举过头,朗声颂道。 众人一听就知道杨媛是什么意思,立即站起来同声齐唱“尚飨”! “再盛,王柳氏,尚飨!” 这王柳氏就是王家三郎的阿娘,死在了能吃到肉前的最后一刻,虽然她并未做什么,但杨媛仍为她“盛二”,王家三郎顿时伏地大哭。 接下来还是“尚飨”,杨媛居然给她所知道的这一段死在坞堡的每一个人都盛了一份,只能说不但有“心”更有“心”了。 “尚飨”一番后,杨媛将活人的“盛一”给了秦家老丈,直把秦家老丈惶恐得手忙脚乱,连忙转给杨仲英。杨仲英哈哈大笑,骂声“老不死的”让他安心享用。 随后,杨仲英、苏定方、江晓依次下去,直到连小屁孩儿们都一个没落亲自盛完,杨媛才把最后一盛给自己。 对此,江晓只能感叹一句,杨媛这女人真是“本分”到家了。 刚才杨媛摇头和不语的那一幕他看见了。他知道杨媛在拒绝什么,也知道杨媛最后拿起汤匕是为什么,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认为的“本分”——既然以身相许,那就必须做自己该做的,并且做到最好,不管自己愿不愿意,不管自己委不委屈。 当杨媛一个个亲自盛饭给每一个人时,江晓很想上去告诉她不必这么本分,但最后还是没去,因为按照杨媛现在表现出来的个性和价值观,江晓觉得他大概率会看到,杨媛再次用木簪抵住自己的下巴。 所以,还是算了。 此时,江晓说没点失落是假的。 不过想想这样也挺好,不会让自己在临死的时候太痛苦。“多情自古伤离别”、“多情自古空余恨”,古人已经把话说死了,多情就没个好结果。 但话说回来,要不是自己真的命短,还真想看看到底哪个王八羔子会受杨媛待见,然后挖了他的墙角,再送他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江晓恶狠狠地想。 …… 关中,大兴城,太极宫,承乾殿。 一个英俊青年正弯弓搭箭,突然打了一个剧烈的喷嚏,导致他手中的箭直接射到了天上。 一个宫装美少妇抚掌大笑:“二郎也有把箭射到天上的时候。” 青年抓住少妇的手,亲昵地捏一下她的脸:“马有失蹄,人有射空,有何大惊小怪?” “奴看二郎是心神不宁。” “确实心神不安。”英俊青年敛了笑,“刘武周、宋金刚祸乱并州,晋阳几成孤城,恐形势不妙啊。” “晋阳乃我大唐龙兴之地,城坚池固,兵强马壮,城中更有十年支用的钱粮,二郎莫过虑。” “这些我自然知道,可不知怎地,总觉晋阳有事。”青年依旧皱眉。 “怕不是觉得晋阳有事,而是想念雁门旧事吧?”美少妇媚眼如丝,半讥半笑,“那时节你可是提枪纵马,率大军一日奔袭三百余里,只为营救佳人呢。” 英俊青年被美少妇撩得一阵火起,拦腰将她抱起,佯怒道:“大胆妖姬,胆敢嘲笑本王,本王现在就提枪纵马将汝正法!” “好呀,本子童(后妃、仙女自称,宋后渐为皇后称呼)早盼得大王杀来,就怕大王枪钝马乏,杀不尽兴。”美少妇更笑。 “哇呀呀呀,气煞本王!今日若不将你杀得丢盔弃甲誓不收兵!”青年抱着美少妇跨进承乾殿,就听有声音继续传来: “二郎,奴嫁郎君六载未诞一子,心中不胜惶恐,莫怪奴乱你雄心……” “你我嘉偶,莫说此话。嗯,今日若有所得,便取名承乾。” “承乾……奴甚欢喜……” “好了,料得不日为夫便须去讨伐刘、宋贼寇,闲话莫说,快替本大王磨枪……” “嘤咛……” 自此,声音再不能闻。 (不能说了哈,再说超速了。) 第31章 不背诗不穿越 众人啃骨头喝汤,自然也少不了已经很久没出场的车骑将军。被关了差不多一整天,小家伙一放出来就打着滚地撒欢,现在累了抱着骨头就啃。 古往今来,能啃到老虎骨头的狗,怕也不多吧? 总之,现在坞堡上下一片欢声。 汤酣耳热时,苏定方突然站了起来。 这家伙自来到坞堡前就再也不肯回去休息,现在两碗热腾腾的虎骨汤下肚,出了一身汗,便更有精神了。 就听他大声道:“今日苏某吃了白食,心中惭愧,愿献一歌,以为补偿!” 隋唐之时,民风远比后世历朝开放包容,更兼此时北方胡汉融合,民风更是彪悍,平常逢年过节或有重大活动,人们也会不分男女老幼聚在一起唱个歌跳个舞啥的。 所以,苏定方这时站起来“卖唱”倒也不算突兀,也顿时引起一片叫好声,连江晓也起了兴致, “好,我等洗耳恭听。” “苏家郎君献唱,倒是难得。哈哈。” “苏家郎君长得如此粗犷,莫一开口把奴家们吓煞。” “且先寻个地方,万一苏家郎君吓人,正好躲起。” 妇人们嘻嘻哈哈议论苏定方的歌喉,连带把他的相貌也嬉笑了一番。 其实苏定方长得虽然不算英俊,但却颇为英武,很有男子气概,只是受魏晋南北朝的影响,此时民间审美更偏好于柔美,譬如像江晓这样的小白脸更讨人喜欢,这倒和后世的“娘炮”文化有些相似。 苏定方也不以为意,挪过一个淘洗虎肉的大瓮,轻拍两下试试音,便一个巴掌下去起了个调,唱道: “太行山中一小郎,去发抹须锦面庞。” “奇志侵天伴,壮情耀日光。” “上山吃虎豹,下山饮河汤。” “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 “譬如饥渴死,斩头何所伤。” 苏定方一边唱一边手拍大瓮做节,嗓音粗犷,气势豪迈,一曲唱罢,众人哄然叫好。 不过,江晓听了却是有点哭笑不得。 好我的大兄,这特么是反歌啊,这是忽悠大家跟自己一起闹事吗?这是一帮妇幼啊!真是历史上的名将没一个安生的。 秦家老丈在一旁也是听得满头大汗。这歌的渊源来头太大,简直就是皇朝的丧歌,可莫要恼了旁边那位。于是他悄悄瞥一眼杨仲英,见他面不改色,才松了口气,同时心中也升起一丝感慨:看来他真的是已放下了自己,而将心思全部放在了小郎君身上了啊。 苏定方唱完,拱手答谢,众人嘻嘻哈哈,气氛越发热烈。就在嘻哈又有一人站了起来,道:“苏家郎君唱得好,可惜打打杀杀的,奴家们不爱听,奴家也来一曲!” 正是吕家的,江晓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就是典型的胆汁质人格,性情豪爽,不拘小节。 吕家的也不打拍,清清嗓子就唱: “春江水沉沉,呦呵嘿呀。” “上有双柳林,哎哩哎嗨哟呀。” “柳叶坏水色,呦呵嘿呀。” “郎亦坏人心,咿儿呀儿哎嗨哎嗨呦……” 要说吕家的唱得比苏定方强多了,一首小调把小女儿的俏皮唱得活灵活现,还边唱边盛了一碗虎肉,最后语落献肉。 “奴家代众姊妹并一众幼小谢小郎君活命之恩,请小郎君食……” 吕家的这下不说算不算故意表现,但绝对引起了共情。一帮妇幼保健队的捧着各色的碗、盏、盆、瓮一起站起来,皆做敬礼。 “愧不敢当。”江晓赶紧站起来,接过吕家的捧来的碗,将其中的肉一口吃了,只是这肉的味道……怎么怪怪的? 吕家的充满深意的微微一笑,然后扭头冲大家说道:“吾等请小郎君也歌一曲,可好?” 这下叫好声更大,连“与民同乐”的喊声都出来了,江晓顿时明白,从古到今,起哄架秧子的人就从来不缺。现在盛情难却了,但他哪儿会唱这古时的曲调? 不过,虽然不会古时的曲调,但咱会背诗呀,穿越过来不背几首古诗装一下十三,那岂不是锦衣夜行? 但背那首呢? 江晓忽然想起苏定方“忽悠”大家跟自己搞事的“民歌”,觉得很有必要把自己的想法也告诉苏定方,别让他“自毁前程”,以后该跟李二还跟李二去。 于是,江晓笑道:“江某可不会唱,不如赋词一首,聊做助兴,各位莫怪。” “好,小郎君有如此才情,奴家们乐意之至!” 听江晓说他要赋词,坞堡中的人算是炸了锅。 这也难怪,从古至今,诗(词)人便在人们心中有特殊地位,因为他是才子的化身。 隋朝创立科举选拔人才,就将诗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过考的还是“背”,到了唐朝改革科举,直接将“背诗”升级为“赋诗”,称为试帖诗,又称“赋得体”,唐诗之所以流传千年名满天下,与此有重要关系。 总而言之,会作诗(词)在人们心中就是才子,作得好那就是大才子,这一点到现在仍适用。 听江晓要赋词,杨仲英和杨媛都是眼中一亮。“杨仲英”别的先不说,论作诗赋词,那绝对是当世大家、顶尖高手,此时顿时充满期待,而杨媛就觉心中一紧,都有了一点小小的紧张。 “逐月,可有词牌?老夫为你配乐!不过要稍待片刻,老夫先试音。”杨仲英大叫,说着就站起来,急急让人帮忙搬弄各种碗、盏、盆、瓮……然后开始敲敲打打,寻找“宫商角徵羽”的调调。 江晓没想到杨仲英要搞这么大阵仗,只能笑着等待,同时也心中惊讶,这老头居然还懂音律? 嗯,当然懂,不但懂,还很精通呢。只是江晓还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不知道罢了。 不消片刻,杨仲英准备完毕,抬头再问:“词牌?” “鹧鸪天。”江晓回答。 江晓对词牌并不熟悉,隐约记得鹧鸪天这个词牌是宋代才定格。果然,杨仲英一愣,这个词牌名他没听过。不过这也难不倒他,他又问:“声律、格调、几言?” 江晓想想,答:“双调五十五字,前段四句三平韵,后段五句三平韵。中中中中中中平,中平中仄仄平平。中平中仄中平仄,中仄平平中仄平;中中仄,仄平平,中平中仄仄平平。中平中仄平平仄,中仄平平中仄平。” 杨仲英默念一番点头,都说得这么清楚了,他要是还配不上曲调,干脆撞死算了。 “起!”杨仲英喊一声,给了个调。 江晓可不管杨仲英给什么调,反正他只管念词,其它的是杨仲英的事儿。别人不知道,他自己还不清楚吗?他不过是“大自然的搬运工”,真正讲赋词,他会个屁! 不过他现在准备赋的这首词却绝对不是随便挑的,而真正的是有感而发,借以抒情。 “我是清都山水郎,天教分付与疏狂。” “曾批给雨支风券,累上留云借月章。” “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 “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晋阳。” 这首朱敦儒的《鹧鸪天·西都作》他改了两个字,就是将全词末尾的“洛阳”改成了“晋阳”,韵脚不变,不着痕迹,完美。 此词应苏定方歌而作。 第32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要说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奇怪就奇怪在太有自己的思想了,容易想当然。 这首词江晓明明想表达自己淡泊于世的情怀,但在杨仲英耳中却听到的是他蔑视王侯、俾睨天下的霸气。 这上哪儿说理去? “好词!”杨仲英二话不说,先是一个大赞。 要说杨仲英也确实是个中高手,一个从没听过的词牌,让他用一些破陶烂瓦和得荡气回肠,只是词罢曲收,他的心思已完全没在曲上了。 他长身而起,大笑道:“好一个‘几曾着眼看君王’!逐月此词意境辽阔,豪情万丈,真大才情!” 苏定方跟着站起来,冲江晓拱手:“贤弟视王侯如粪土,胸怀深不可测,愚兄佩服之至!” 杨媛也目不转睛地看着江晓,真心没想到眼前这个看上去很有点懒懒散散的家伙,居然能赋出这样一首想象神奇、潇洒不羁的词来。 难道自己真的小看他了?杨媛心中荡起涟漪。 剩下的坞堡中人能听懂这首词的没几个,不过看杨仲英和苏定方都大声叫好,那也跟着叫好,反正听上去起码挺好听的不是。 江晓这时有点懵了。 他看看杨仲英激动的样子,又看看苏定方有点崇拜的小眼神,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弄巧成拙了? 各位各位,别误会啊,我根本没有视王侯如粪土的意思! 不是说诗以言志吗?咋地我言的你们这么误会? 这还说不清了咋的?赶紧想想还有什么淡泊名利的诗词! 《梦游天姥吟留别》?不行不行,太长,背不下来。 《桃花庵歌》,也有点长,而且不是很达意。 《饮酒》,也不行,陶渊明东晋的,一背就知道我在白嫖! 那还有什么?真他娘的书到用时方恨少! 江晓心急火燎地想着,猛然,眼前一亮。 “各位,江某还有一词!”江晓大叫,“且仔细品味其中之意!” “逐月还有好词,快快颂来!”杨仲英一听江晓还有词,立即激动地说道。 江晓也不等杨仲英再摆弄那些破陶烂瓦了,立马颂道: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江晓吟罢,内心大喊:听听,都听听,“是非成败转头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意思就是干什么都是穷忙活,别折腾。 别再误会啦! 不过,误会不误会根本由不得江晓。还是那句话,当一个人对你有了成见时,想要改变是很难的。譬如杨仲英,一个诗词大家,不应该体会不到江晓词中真意,但他就是认定江晓“以不为而有为”。 所以此词一出,杨仲英品味到的不仅有勘破兴衰与沉浮的睿智,更有超越一切的气魄——天下英雄在我眼中不过都是笑谈! “好!”杨仲英已无话可说,只剩下一个大大的好字。 至于苏定方,他本身就自认自己是英雄,现在英雄都被大水冲走了,只剩下赋词的江晓,那还不觉得江晓牛X到不行? 他盯着江晓,感觉好像捡到一个大大的宝贝。 总之,江晓似乎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左脚后觉得不过瘾,又狠狠砸了一下自己的右脚,彻底把自己困住了。 当然,这也怪江晓,这首《临江仙》抛开背后深藏的哲理,本身就有气吞山河,笑看风月的意味。 而杨媛现在已经是完全惊呆了。 她虽然不像杨仲英和苏定方那样体味到词中展现出的胸襟气魄,但却品咂出一些“赋词者”历经浮华之后深邃的大智慧。她禁不住想: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格局和深悟呢? 好吧,江晓现在的结局充分证明,没事儿莫装逼,装逼被雷劈。 也不知是被江晓的两首词感染,还是江晓的两首词勾起了他曾经的雄心豪情,杨仲英现在是激动得难以复加。 “媛儿,为父也要赋诗一首为逐月和,你为为父舞!”杨仲英大声道。 “喏!”杨媛起身答应。扭捏做作是小家子妇人的做派,杨媛自然没这么毛病,说上就上。 这一下,现场气氛更加爆棚。 杨仲英老头的诗先搁一边不说,小娘子这样“天仙”一般的人儿要起舞呀,哪怕现场绝大多数都是妇人,也都吱哇乱叫起来。 江晓也立马将“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委屈抛到了脑后,额滴腰精要跳舞,所有统统靠边站,可为啥自己手里连个小手拍和荧光棒都没有,这让他怎么应援嘛。 “新诗不可得。此诗为老夫早年旧作,惭愧。”说着,杨仲英拍下身边大瓮,叫一声“起”,而杨媛也莲步轻移,款款起舞。 就听杨仲英吟道:“肃肃秋风起,悠悠行万里。万里何所行,横漠筑长城……” 伴着杨仲英的且拍且吟,杨媛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婀娜万方。 隋唐时,舞蹈有宫廷乐舞和俗舞之分,杨媛所舞显然是宫廷乐舞。此时,她身上穿的不过是粗布旧袍,也根本没有什么霓裳羽衣,但这一刻她身上散发出的雍容大气、华贵绝美却是什么都无法掩盖的,当真可以称得上有一句:“美人舞如莲花旋,世人有眼应未见。” “讵敢惮焦思,高枕于上京。北河见武节,千里卷戎旌……” 杨仲英继续吟唱,江晓已沉迷于杨媛的顾盼和俯仰之间,盯着杨媛的小细腰眼都不舍得眨一下,但心底却感觉有什么地方似乎……不对。 “千乘万旗动,饮马长城窟。秋昏塞外云,雾暗关山月。” 当杨仲英最后一句吟罢,杨媛也恰好收步,瞬间,场上响起响彻天际的叫好声。当然,这叫好声主要都是给杨媛的,舞好看到了极点,但诗就着实有点欣赏不来了。 可就是这似乎没有多少人在意的诗,忽然让江晓知道了哪里不对。 “饮马长城窟……”江晓默默地念着这句,瞬间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可以说穿越以来江晓已经受到了很多刺激,但所有的刺激加起来都不如当下的这一刻! 江晓看着杨仲英,看着这个儒雅甚至可以称得上一句英俊的老头,一万个不敢相信。如果这诗真是他的旧作,那他就是自己穿越以来最大的颠覆! 因为,这首大气磅礴的诗,名《饮马长城窟行》,乐府旧题,作者……隋炀帝杨广! 第33章 春梦无痕淫词浪语 杨广,原名杨英,排行老二,杨老头化名杨仲英,倒也有迹可循。 江晓心中想着,耳边早已听不到那些欢叫声。确实,杨广没有死,这对他的认知实在是冲击太大了。 他早就意识到杨仲英父女不是一般人,在知道他们是弘农人时还想过他们是弘农杨氏的嫡系,甚至都猜测两人可能还是正儿八经的隋朝皇亲。 但他的想象力突破极限,也是万万没想到,杨仲英居然就是隋炀帝。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反正江晓是意外透了。 史载,大业十四年江都兵变,杨广想以帝王之死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过却被骁果军将领马文举令令狐行达缢毙。 时间、地点、人物样样不缺,正史明文记载,杨广他怎么就不但没死还出现在自己眼前了? 怎么解释? 好吧,解释不了就不解释了,就像穿越这么狗血的事情都能发生,都解释不了,那还有什么不可能的?还有什么需要解释的? 嗯,飚汗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江晓当机立断、毫无保留地接受了这个天大的“玩笑”。 因为这真的很有意思啊。 对于杨广,应该不会有人陌生。 如果说华夏历史上四百多个皇帝中要评选一个最佳反面典型的话,隋炀帝杨广第一的位置怕是没有人能抢。 他只用了十五年时间就葬送了一个强大的盛世帝国,堪称史上最强败家子。 但,如果再评一个华夏历史上最具争议或最令人惋惜的皇帝,杨广怕是也能保四争三坐二望一。 这真是好大的咖位啊,江晓有了上去要签名的冲动并愈发兴奋。 没想到自己最后的穿越之旅竟然如此丰富多彩,不仅和唐朝战神结了义,还和炀帝杨广结了亲,最最让人莫名觉得挺有成就感的是,历史上杨媛的老公是李二! 这算不算咱送了顶帽子给李二呢? 哈哈,总之两个字:有趣! …… 曲终人散终有时。 当月上柳梢,一日的喧嚣终于沉寂。但今晚,注定会有很多人不眠了。 不过江晓肯定不在此列。二十二年的诸多不幸早就让他的神经粗大无比,无论发生什么事,短暂的痛苦、惊讶、悲哀、欢喜、兴奋之后,他总能迅速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该梦梦。 月下,一个不大的篝火旁,有三人依火而眠。 一个身影无声靠近,猛地捂住一人的嘴,然后双膀用力一错,就听一声轻微的咔嚓轻声,那人便慢慢合上了惊恐的双眼。 再靠近一人,依样画瓢,第二人也无声断气,只是当其最后伸腿时,踢翻了待烧的柴火,第三人瞬间惊醒,旋即发出凄厉的尖叫,翻身就跑。 黑影拔腿就追,然而没追几步就重重摔倒。 良久之后,黑影爬起,回到篝火旁,吃力地拖起了尸体…… 再不知过了多久,又一个人影出现在已经燃烧殆尽的火堆旁,在空无一人的篝火旁伫立片刻后又隐入夜色中…… 杨媛扯断最后一个线头,拍拍小脸,又揉了揉被松油灯熏得发疼的眼睛。松油是山中老松下直接捡的,杂质很多,烧起来烟很大。 此时已近子时,他……睡了吗? 杨媛想着,有些犹豫,但片刻后还是拿起做好的东西,端起油灯,出了屋。 在离江晓院子还有十几米的地方,她又迟疑了。 这时,有一阵小儿的夜啼声传来,令杨媛更感觉被撞破了什么,心中小鹿一阵乱撞,慌忙折返,但刚走几步又回头。 就在杨媛犹豫间,忽然,一道身影猛地从不远处跑过,杨媛顿时一惊,忙护着灯盏快步追上。 可惜,身影灵巧,到了它闪身之处,已什么都看不见。 不再迟疑,杨媛疾步走进江晓所在的院中,首先听到了苏定方震耳欲聋的呼噜声。 没去管杨广,杨媛直接折向江晓所在的侧房。杨广昨夜便去和秦家老丈同住,并不在这里。 松油灯下,江晓躺在铺满草的光板榻上和衣而睡,除了呼吸声似乎有些急促外,好像没有什么不妥。 杨媛略微松了一口气,慢慢走进屋中。 江晓看上去睡得很死,不过左肩微耸,有点吊,想来是因为伤痛的缘故。 放好松油灯,杨媛将手中的物事轻轻塞到了江晓肩下。这靠枕中絮了不少拆补下来的麻布头,应该能让他舒服一点。 放好靠枕,杨媛眼光一转,看到了榻前掉落的一样东西,轻轻捡起,却是个木簪。 杨媛仔细看看,忽然一笑。她知道了那个身影是谁了,不过这次却没有什么不舒服。 将木簪收起,杨媛转身,不过终于抵挡不住心中的好奇,又再次回头,看向江晓。 自“以身相许”以来,她尽力不去想它,但又极力按它履行自己的“本分”,其实她都没有真正好好看看眼前这个已经名义上拥有她人。 怎地就是睡着了也还是一副惫赖模样?杨媛有些嗔怪。 不过,真如苏家郎君唱的,长了副锦面庞呢,似乎……比他都还俊了几分…… 杨媛脸又一红,低眉片刻才平复了有些慌乱的心情,然后继续端详江晓。 你真是个山水郎吗?不着王侯……笑谈英雄……你到底还有多少让我惊讶的呢? 杨媛抿着樱唇,眼波流转,忽然就见江晓翻了个身,她顿时一惊,险些就要撒腿就跑。 不过江晓并没有醒,但却是好像梦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一个(淫)贱兮兮的笑,一只手更肆无忌惮地伸到身下挠了挠,接着就吐出了一段令杨媛目瞪口呆的梦话: “浅酒人前共,软玉灯边拥。” “回眸入抱总合情,痛痛痛。” “轻把郎推。” “渐闻声颤,微惊红涌。” “试与更番纵,全没些儿缝。 “这回风味成颠狂,动动动。 “臂儿相兜,唇儿相凑,舌儿相弄。” 杨媛落荒而逃。 第34章 文有隋炀帝武有苏定方 江晓昨晚做了一个旖旎的梦,对象就不必说了,早晨起来神清气爽,看到肩膀下的靠枕之后更是乐不可支。 不过,见到杨媛刚想去表达下谢意时,却被大大甩了个白眼,顿时有些莫名其妙。 再想追上去问个明白,杨媛二话不说就放出了车骑将军。 车骑将军这个二五仔现在是越来越嚣张,有杨媛在的时候从来不给江晓好脸色。当然,杨媛不在的时候,它还是挺听江晓的话的,尤其是在江晓手里拿根棍子的时候。 江晓的心情一下子由晴转阴,只好郁闷地去看苏定方。 不知道是不是老虎肉和虎骨汤真的营养丰富并且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苏定方今天没有发烧,并且颇有精神,他甚至扬言要率坞堡中人进山再猎一头老虎。 这个情况让江晓的心情多少好了一点,不过对苏定方的要求江晓表达了不同意见。 按江晓的说法,目前状况下,虎肉足可以支撑坞堡五天。利用这五天时间,让坞堡中人养好身体,特别是苏定方本人的伤势彻底好转,并进一步操练提高狩猎水平,才是最合适的安排。 苏定方思忖一下后觉得确实如此,于是答应,但表示操练还由他负责,不然他心中有愧。这江晓当然没话说。 正和苏定方说着的时候,杨广和秦家老丈来了。 秦家老丈现在完完全全把江晓当成了“当家的”,一大早就来向江晓“请示”诸项事宜,譬如剩余虎肉的腌制存储问题、堡中之人分工的问题、取盐的问题等等等等,江晓一听顿时头大。 看着秦家老丈身后的杨广,江晓忽然有了主意。 现在他已经确定秦家老丈是听命于杨广的旧识。杨广当年做过雁门郡公,后被封晋王,还做过并州总管,晋地也算是他的老巢,所以在这里碰到旧部也不奇怪,只能说好巧就是了。 既然秦家老丈背后是杨广,那干脆把这一大摊子事儿交给杨广好了。 江晓对杨广的“武功”虽然看不上,但对他的“文治”还是很认可的,这一点史书都不否认。江晓相信,“治理”这么一个小地方,对杨广来说小菜一碟都算不上。 那这便宜老丈人,干嘛不用? “杨公,秦老,大兄,吾还有要事,此事若成,于坞堡将有大利。是以,堡中诸般琐事,还请三位费心,小子就告罪了。”江晓嘻嘻一笑,立刻说道。 听江晓说又有“新花样”,三人自然表示大力支持甚至还劝江晓莫要操劳过度。于是,一句话江晓就将所有的杂事抛出。 当江晓出门时,心情算是彻底恢复了,心中只想,文有史上最强败家皇帝老丈人杨广,武有大唐一代战神大兄苏定方,自己算不算走上了人生巅峰? 开玩笑开玩笑,其实江晓不但对所谓的“大事”没什么兴趣,连做这坞堡的“当家的”都没兴趣,他愿意为坞堡做一些事,也没必要非得他说了算。 当然,大家给面子他也不会不兜着。 总之,他满意现在的状态,他有了归属感,大家认可了他,也许他真的可以让自己在这里被人铭记。 海清河边,吃饱了肚子的小屁孩们精神饱满,他们是被派来给江晓帮忙的。 看着这群只用两顿饭就恢复生机的娃儿,江晓真心高兴,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代表未来和希望。 不过更令江晓高兴的是,还有一个人也被派来给江晓帮忙,而能令江晓更加高兴的自然只能是杨媛。 只是,杨媛好像还对江晓充满“敌意”,冷冷地一句话不说,彻底化身冰美人。 没办法,实在是江晓昨晚的梦话太过“耸人听闻”,怎么说人家杨媛也是大隋堂堂的国号公主“越国公主”,从小受的就是最“正统”的教育,哪怕现在亡国了,也听不得这等“淫词浪语”。 “刘大,带几个去搬石炭,只要拳头大小的!” “王三,带几个去找鹅卵石,越大越好!” “令仪,带……着车骑将军好生歇息哈,我去挖些土来……” “噢……”小屁孩们怪笑一声一哄而散,也不知是开心的笑还是嘲弄的笑,估计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 江晓根本不以为意,因为他是真心想让杨媛休息休息,看那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都红成兔子了,就算杨媛仅仅就是为了恪守本分,那也是为他熬的。 可惜杨媛不领情,那一声哄笑更令她着恼。 当然,她恼的肯定不是小屁孩,而还是江晓,恶狠狠剜一眼江晓,便和王家三郎一起去找鹅卵石了。 江晓撇撇嘴,无奈地独自一人去挖土。 说起挖土,江晓很熟。 因为怎么说江晓也是半个考古科班出身。而考古是什么?考古就是挖土!不客气地说,干考古的对土壤的熟悉程度仅次于干地质的。 所以,江晓认识野外常见的各种土壤。 江晓现在要挖的是高岭土。说是挖,其实都不用,河道旁被侵蚀的土壤中有大片的高岭土堆积层,一脚下去就能踹下一大块。 讲到这里就不得不再感叹一下晋地这块风水宝地了。 晋地以煤炭储量丰富而着称,这早已为人所知,但人们不知道的是,晋地的高岭土储量也占全国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高岭土又称“瓷土”,是一种重要的非金属矿产,因首先在江西景德镇附近的高岭村发现而得名,在古时主要用来烧制瓷器。事实上,高岭土用途十分广泛,制造耐火材料就是其用途之一。 没错,江晓今天就是要利用高岭土的耐火性,用它垒几座小“高炉”! 以前无聊的时候江晓也看过一些穿越小说,见里面随随便便挖点土就烧炉子炼铁又炼钢的,真是相当无语。 普通黄土的耐火温度不会超过1000摄氏度,富含腐殖质的黑土就更不用说了,用这样的“土”制炉炼铁,江晓敢保证,矿石没化,炉子先塌! 而高岭土的熔点高达1700多度,就是纯度不是很高的高岭土,耐火温度也在1500度以上,而就是用这样的土江晓都不敢保证能不“倒灶”。 真当搞点铁那么容易的吗? 第35章 先炼口锅 有了材料,垒炉子倒不复杂。也幸好江晓伤的是左肩,基本上也不影响干活。 先用鹅卵石垒出一个炉子的雏形,然后再抹上一层厚厚的高岭土泥巴就可以了。当然,炉子的炉基、风口、火眼、进(出)料口、出水口等等都要事先预留好。 其实鹅卵石也是一种耐高温材料,而且膨胀系数小,剧烈的冷热交替也不会断裂,非常适合建造“土高炉”。 而说是“高炉”,其实一点也不“高”。 江晓所起的炉子长宽高都不过一米。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这东西如果可用的话就不是一次性的,必须考虑炉渣的清理问题,弄太大太高的炉子,不说“入料”,怎么清理炉渣就是个大问题。江晓可没有本事给这种“土造炉”配备捞渣机和渣吊。 炉子初步成型之后,江晓立即让人在炉里点起一堆小火。这火堆可不是为了炼化什么,而是“暖炉”,说白了就是让刚垒好的炉子快速干燥。 如果不暖炉直接上大火的话,哪怕高岭土的粘性再强,也很容易开裂而导致炉子坍塌。所以这一步必不可少。 “小郎君,你这是要干什么呀?” 垒炉子的整个过程好像玩似的,小屁孩们嘻嘻哈哈,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现在终于有人禁不住问了。 杨媛也立即看向江晓,她现在虽然不想理他,一早上都一言不发,但不代表她不好奇。 “天机不可泄露!”江晓哈哈一笑,冲杨媛挤挤眼,顿时又招来一个白眼。 杨媛心道,若不是担心你肩伤,谁人要来?“呸”!谁说我担心? 江晓无语。 “刘大,王三,过来!” 两个孩子王跑来。 “玩过尿泥吗?”江晓问。 两个孩子瞪大眼:“可要比试?” “比你们个头!”江晓随口一问,没想到这玩意儿也流传千年,一人给一个脑瓜崩,道:“去捏几个摔尿泥那样的碗来,你们脑袋那么大的,厚实点!” 比试不成,两个家伙有点失望,带着“你肯定不行”的鄙视去了。 打发走两个,江晓陷入沉思,不过越想眉头越紧。 现在,他还需要做一个简易的“鼓风”装置。这是个非常重要的东西,直接影响炉子的效率,甚至没有它,炉子就达不到他所期望的温度。 而怎么做其实江晓也已有了构思,但最关键的问题他却无法解决,那就是“扇叶”哪里来? 巧妇再巧,也难为无米之炊啊。 这“扇叶”就相当于发动机的叶片,没有叶片,发动机功率再大,也是没用。 见江晓愁眉苦脸,杨媛终于如忍不住,冷冷问:“何事作难?” “我需要扇子。”江晓苦着脸回答。 “扇子?”杨媛疑惑。 “对,就像五明扇那样的扇子。”江晓打了个比方。 隋时,扇子早已出现,不过也多还是有地位的人使用,文士多用羽扇,女人多用纨扇,但这都不是江晓想要的,所以他“五明扇”做比。 五明扇,形状如“阖”(就是像门一样),“仪仗也”,晋时为皇帝专用,后来演变为专门的“仪仗扇”。杨媛作为公主,对这东西应该很熟。 “不过,也不要那么大,而且我想要的横着的,像这样……” 江晓捡起根树枝直接在地上画起来,边画边解释,画完之后,树枝一扔,叹道:“可惜,无处可得。” 杨媛低头想了一下,也不说话,转身就走。而看着杨媛袅袅婷婷的背影,江晓不由露出“阴谋得逞”的神情。 他当然知道杨媛干什么去。 其实这“扇叶”江晓原本就想让杨媛帮着做。因为,扇面只能用旧衣烂裳改造,而这活他可干不来。 只是他不知哪里“得罪”了这丫头,惹得她根本不想理自己。 如果直接开口让她帮忙,杨媛肯定也不会拒绝,但以她的性格,事后十有八九会觉得不舒服,认为自己没有尽到本分。 现在好了,自己一番装模作样,不但让她“心安理得”地去了,而且大概率会让她回来以后不会再和自己“生气”。 简直完美。 “这就叫‘情商’。”江晓得意地一笑,自言自语,“女人嘛,好哄得很。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小郎君,何事得意?” 这时,刘大捧着“尿泥碗”过来,嬉皮笑脸地问。江晓看一眼他,又看一眼碗,随口道:“别告某这是尿泥和的啊。” “咦?小郎君如何看见的?”王三傻乎乎地问。 “我靠!” 江晓翻身就打,刘大、王三抱头鼠窜…… 等杨媛的当口,江晓又做了一个“弓绳”。 绳子其实是没有的,不过作为“惩罚”,刘大用来当做束腰的草绳再次被江晓征用,现在不得不哭丧着脸坐在河边用芨芨草给自己编裤腰。 王家三郎则老老实实在一旁用石头砸石头,江晓要他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砸出一个凹坑来。 大约一个时辰后,杨媛回来了,手中的东西令江晓吃惊不已。 不能说和他说的差不多,只能说和他设想的完全一样。 甚至,在充分理解江晓意图的基础上,杨媛还做了一些改进,譬如,在扇面上杨媛就多缝了两根贯通的荆条。 这个江晓根本没说,但现在看来完全有必要,因为扇面的结构体悬空面和跨度确实很大,杨媛加这两根荆条相当于起到了“加强筋”的作用,确实使扇面更结实了。 没想到这位“御姐”还是个技术女。 真是聪明! 好了,现在可以开始炼铁的第一步了,咱要先崩个,啊呸,炼个锅! 请原谅江晓随时随地都会产生的肮脏思想,单身二十二年,不容易,同时也别意外为什么要先炼个锅。 作为一个强迫症患者,作者实在接受不了连“坩埚”都没有就直奔炼铁的情节。没有坩埚,炼出来的铁水直接倒地上吗?没有坩埚,怎么炒钢?没有坩埚怎么二次熔炼?没有坩埚,怎么初步定型? 堡里那些坛坛罐罐都是薄底,盛个铁水可能还行,要炒钢和二次熔炼,还是算了吧。 嗯,坩埚好比前戏,必不可少。 此时,炉中的火已基本燃尽,早已放进炉中的各种高岭土捏制的东西,包括锅、勺、铲、夹等也已基本烘干。 是时候上大火了。 第36章 那一坐的风情 古代北方主流的陶瓷窑炉是馒头窑,像着名的定窑、钧窑、耀州窑都是。江晓垒的这个炉子虽然不是专门为了烧陶,但和馒头窑其实很像,只是小了很多。 江晓曾在北方某地见过北宋期的一座馒头窑遗址,对其也算了解。 现在江晓决定上大火起窑,也就意味着一个相当辛苦的过程就要开始了,并且还不能保证成功。 江晓将一个不算大但绝对厚实的坩埚胚稳稳地放在炉基上,四周尽可能地堆满炭块。 这个坩埚胚是江晓亲自捏制和修整的,他虽然洒脱,但还不至于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真交给小屁孩去做。而之所以让娃儿们也捏制各种玩意儿,纯粹是为了让他们参与。 一个人的归属是慢慢积累的。这些小玩意儿的存在会让孩子们亲眼看到他们为坞堡的付出。江晓希望这种共同的付出能让这些原本的陌生人真正走到一起,他不希望再有土难家那样的人出现。 只有团结才是人们面对一切灾时最大的依仗,而这也是我们这个民族面对无数天灾人祸一次又一次崛起的唯一原因。(有感于京津冀水灾而发,水灾都那么严重了,咱这不算水字吧?真的很克制了,要水我能水两章。) 所有的东西都一一摆好,江晓大喊:“王三,把你砸好的石头拿过来!” 固定好石头,套好弓绳和特制“五明扇”将扇柄的一头放在石头的凹坑中,江晓一拉弓绳,五明扇旋转,江晓立即感到一股颇为强劲的风力。 “王三扶扇,刘大拉弓!” “喏!” 短暂的生涩之后,三人的配合默契起来,一股股风力顺着风道进入炉中,残存的火苗迅速点燃炭块,炉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通红起来。 如前所述,这个颇为辛苦的过程正式开始。 辛苦主要辛苦在两个方面。 一是要熬时间。“试玉须烧三日满”,烧制陶瓷坩埚虽然要不了这么长的时间,并且江晓也不追求将坩埚彻底瓷化,只要成型就行,但依旧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 照江晓估计,两个时辰是少不了的,而这两个时辰必须保证持续的风力。 二是要忍受高温。炉子的温度很快就会超过一千度直到更高,哪怕是在室外,哪怕还只是春天,几米之外都热浪滚滚,如坐蒸笼。钢铁厂炉前工拿高工资不是没有道理。 其实,造成这么辛苦的原因还因为江晓所垒的炉子很多地方还不完善。 比如,为了方便进料,炉子的开口较大,导致热能大量损失;五明扇没有专门的风室,也极大降低了送风效率,但这些都不是一下子能解决的,只能一步一步来。 “所有人和我去取水!” 杨媛一声令下,带着剩下的人便匆匆去了。江晓一笑,这个女人总是不用自己多说一句,总会在恰当的时候做出合适的事情。 河里倒是有水,不过自江晓到了坞堡就请秦老要求所有人都别再直接饮用河水。江晓相信这个时代的水质,但是他不能保证河水没有受到尸体什么的污染。 还是那句话,在这个时代,任何感染都是致命的。 很快,杨媛带着人端着坛坛罐罐返回。这时江晓已经大汗淋漓,急需补水了。 杨媛端水过来,送到江晓眼前,也不说话,意思是快喝水。 江晓也不说话,先看看拉弓的右手,再看看自己的左肩,然后冲杨媛一笑,仰头张开嘴巴,意思是请投喂。 这要不趁机占点便宜,不是傻吗?江晓偷笑。 杨媛脸色微微一红,却也有没有犹豫,端碗便给江晓喂水,只是在只剩个碗底的时候一抬手腕,将剩下的水一下灌进了江晓嘴里,江晓猝不及防顿时流了一身。 江晓做个委屈的表情,杨媛噗嗤一笑。 “小娘子,我也要喝。”刘大可怜兮兮地看着杨媛。 杨媛走过去,接过刘大手里的弓绳,随即摆手让另一名稍大些的孩子过来,替下了王家三郎。 现在变成江晓和杨媛互相拉扯了。 炉前的温度确实很高,没有片刻,江晓就见到杨媛两鬓被汗水打湿,不过这两缕弯曲的发梢紧紧贴在脸上,倒更为杨媛平添一份妩媚。 说起来,杨媛和江晓虽然干一样的却是要更辛苦一些,因为她和江晓采取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工作姿势。 江晓是大大咧咧盘腿坐着,而杨媛却是“正襟危坐”,也就是礼称的“跽坐”,上身直立,臀部坐在小腿和脚上。 以现代人的眼光看,这完全是一种“反人类”的坐法,实属越坐越累的姿势。但在唐以前,这却是古人最“正经”的坐法。 江晓不由有些心疼,故意咳嗽一声,吸引杨媛注意。 见杨媛看过来,江晓看一眼杨媛的腿,又看一眼自己的,杨媛顿时会意,江晓这是让她像他那样坐着。杨媛小脸瞬间一红。 也别怪杨媛总是动不动害羞,虽然现代传承于古代,但终究有很多已经移风易俗,两者极易碰撞。 在杨媛看来,江晓这样的坐姿是跏趺坐,虽然谈不上什么无礼,但终究不是女人可以采取的坐姿。 让一个女人盘膝,冲人分开双腿,这这这……杨媛简直不敢想象,她又哪里知道,一千多年后,这已再正常不过。 不过,她现在的姿势虽然有“礼”,但确实不方便干活。杨媛犹豫片刻,终于还是妥协,毕竟现在不是“坐而谦之”,更不是“坐而论道”。 当然,杨媛再“妥协”也不会像江晓那样盘膝坐着,她只是将臀部从小腿和脚上移到了地上,这样既降低了身体的重心,减轻了干活的负担,也解放了下肢,可以不那么辛苦。 由此,杨媛在江晓面前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半侧身坐姿,有一点正经,有一点慵懒,有一点妩媚,更有一点妖娆…… 其实若只是如此,也就罢了。江晓自问凭他阅东京热无数修炼出来的定力,勉强还能抵挡一二。 但当杨媛由于侧坐不经意露出一只脚,小巧的脚拇指调皮地从芒鞋中钻出,怯怯地展示自己白白的,肉肉的身姿时,江晓只能大呼一声: 靠,受不鸟! 再大叫一声: “刘大,给某端水来!” 第37章 又流鼻血了 古有张僧繇“画龙点睛”陡增神韵,今有杨令仪“坐而露趾”平添风情。得亏张僧繇在前,杨令仪在后,不然“坐而露趾”就要取代“画龙点睛”,成为历史上的名典了。 对此,江晓深表遗憾并私以为“坐而露趾”要比“画龙点睛”更生动。 所以,面对这样的“活色生香”,哪怕江晓再装矜持,眼神也毫不留情地出卖了他。 而通常,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对这种眼神都是极其敏感的,杨媛甚至不用看,都能感觉到江晓贼兮兮的眼珠在乱转。 那还客气什么,狠狠地一眼瞪过去。 不过收回眼神,杨媛没由来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感觉,无法描述,隐隐约约,若有若无,但真的令她有点……着迷。 挨了杨媛一眼刀,江晓顿时讪讪,而后就开始哼唧起来。 “拉大锯,扯大锯,姥姥门前唱大戏……姑娘去,女婿去,就是不带宝宝去……” 江晓哼唧的声音很小,没人能听得清他哼什么,反正就是哼。 不哼不行啊,江晓也很无奈,但为了转移注意力,不得不这样,不然就有暴露的可能。要不是拉弓绳需要节奏感,他都想背一遍《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阿弥陀佛…… 总之,这就是想入令仪,啊呸,非非的后果,江晓只能做贼心虚地低头看一眼自己下面,然后转头遥望远山,继续哼: “拉一起,扯一起,我们永远在一起……” 终于,凭借多年功力外加神神叨叨的儿歌大义灭亲,江晓才将他的兄弟强行镇压,转头再看杨媛,就见她已将脚缩了回去。江晓不由一阵庆幸,同时也一阵遗憾。 她居然穿了双破鞋…… 这时,江晓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她可是堂堂越国公主呢,怎么就和杨广流落到并州晋阳了? 从江都到晋阳,一年多的时间,她应该吃了很多苦吧? 还有,她额头上的那个疤背后又有什么故事? 这个女人真是不错,从来不问为什么,只是尽心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永远都让人觉得那么舒服…… 江晓有一茬没一茬地想着,但想着想着,心里竟渐渐凄凉起来。 他曾为那个死不瞑目的孩子凄凉过,也为那些遍地的尸体凄凉过,还为坞堡中所有的人凄凉过,但这一次他是为自己凄凉。 原以为自己早已接受了自己的结局,早已看淡了自己的生死,原来都是自欺欺人…… “小郎君,你流血了!”突然,王家三郎惊叫,杨媛也猛地抬头。自打瞪了江晓一眼后,她就一直低着头,试图在心底确切地找到那种若有若无的感觉。 江晓低头一看,胸前已血淋淋一片。他用力吸一下鼻子,体会到喉头泛起的血腥,心里又一阵苦笑。 以前化疗时,流鼻血是常有的事儿,但自试药后已经很久没有流过了,现在又开始流,而且还偏偏赶在这个时候。 这,算不算是一种意味,一种提醒?提醒我,根本没资格,也注定无法拥有这一切? “无妨,可能太热了。”江晓轻轻一笑,捏住鼻子,自行走到河边。 捞一把河水打在脸上,江晓感到一阵冰凉。这种冰凉能让鼻部的毛细血管收缩,有助于止血。 血很快不流了,但江晓蹲在河边却迟迟不肯起来。猛地,他一低头,将整个脸都埋进河水中。 江晓,你矫情个屁! 心中大骂,江晓更用力低头,以致整个脑袋都陷入河水中。他觉得,他现在需要这种刺破头皮的冰凉感来压制心中的烦躁,但更需要把那种无法呼吸的濒死感深深刻在心里。 隔着河水,他能听到小屁孩儿们的惊呼声,其中杨媛的声音尤为清晰,但这声音听上去犹如另一个世界。 江晓摆摆手,示意他没事,却仍不肯起来,直到再也忍不住才仰起头大口呼吸。 随手扯一把青草,揉一揉,塞到鼻孔里,江晓站起来,看到身边围着的全是一脸担心的小屁孩们,笑骂:“彼其娘之,某家偷个懒尔等也不放过,都给某家和泥巴去!” 边骂边轻轻给了其中一个小家伙屁股一巴掌,小屁孩们哄笑着去了。 一方汗巾出现在眼前。这群人中有汗巾的也不会有别人,江晓看都不用看就知道是谁。 看着这块绸制的汗巾,江晓真的有种扎心的刺痛感,片刻后,他用手抹一下脸上残存的血水,笑道:“不用,凭白污了好物。” 说着,就绕过了杨媛走向“馒头窑”。 杨媛一呆。 江晓探身观察炉内的火焰。他知道煤炭燃烧的火焰其实是有颜色的,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温度,赤橙黄白依次升高。 不过江晓知道的也仅此而已,具体哪种颜色对应哪个温度范围,他就不懂了。 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江晓才特意在坩埚胚上横放了两根高岭土搓成的泥棍,其直径和坩埚胚的厚度差不多。 高岭土液化前一定会先软化,只要观察那两根泥棍是否发生形变,就可以大致判断坩埚胚是否已经瓷化。 通过焰口,江晓看到那两根泥棍已经微微有些向下弯曲。照这样子,江晓估计,只要维持现在的炉温,要不了多久坩埚胚就可以成型。 “不错。”江晓点点头,重新坐回五明扇旁,低头看看胸前的血迹,满不在乎地招呼刘大和王家三郎。 “来,继续。” 五明扇再次转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的缘故,杨媛竟然觉得有一股凉风从心底升起。 没过多久,江晓再次大汗淋漓,杨媛又端了一碗水过来,不过还没等杨媛怎么样,江晓就立刻起身,好像抢钱似的接过水碗,一口干完。 “多谢了。”江晓将碗还给杨媛,还是笑,不过杨媛真切地感到这笑容背后那淡淡的疏离。 杨媛瞬间有些恍惚,她不知道为什么眨眼之间,同样的场景却突然变得如此不同。 就在刚才那一刻,她真的想再看到江晓带着恼人的笑意,冲她仰起头、张开嘴。 莫名地,有一丝失落慢慢弥漫在心间。 第38章 改口叫她小娘子和苏定方要讲大秘密 大概一个时辰后,江晓把“馒头窑”的风口堵上了,因为那两根泥棍的形变已经达到了他的预期,再烧就过了。 剩下的就是耐心等待窑炉自然冷却。 关于让窑炉更快冷却江晓也没有什么办法。冷水直接降温肯定不行,至少现在不行。冷热温差太大,急剧的温度变化会让窑炉碎裂坍塌,甚至“爆炸”。 所以只能等。 等待的过程中江晓自然也不会闲着,材料都现成,顺手又垒了一个炉子。 不过这个炉子在放进洗好的炭块并点燃之后,江晓就把他封上了,只留了三个小口,一个进风口,一个出风口,一个观察口。 随后还是用五明扇吹风,等炉里炭块都开始燃烧时,江晓又再把两个风口堵上,仅留一个观察口兼做气口。 没错,江晓这是要“闷炭”了,用现代工业化的叫法就是“炼焦”。 当然,实际上江晓现在弄得这玩意儿根本不配称“炼焦”,只能称煤炭焦化,而且焦化程度还不高,但这确实是他能想到的最简单的“炼焦”法了。 更复杂的他完全弄不来,一是没条件,二是有条件他也不会。他一个文科生,让他干工科生的活儿——瞧不起谁呢? 就这种最简单的方法,还是他从老祖宗那里学来的呢。古法炼焦,中国煤炭博物馆包教包会,地址就位于一千多年后眼么前的晋阳。 其实冶铁不是必须要焦炭。焦炭在宋元时才出现,而在此之前,古人都是用石炭或者木炭冶铁。 使用焦炭确实能极大提高冶炼效率、降低冶炼成本,但那是对较大规模的冶炼而言的,像江晓这种“小打小闹”,意义并不大。 而之所以江晓还要“炼焦”,其实还有另一个目的,那就是煤焦油,甚至说他的主要目的就是煤焦油。 山西这地儿似乎啥矿都有,偏偏没石油。没办法,江晓就只能指望煤焦油了,或许坞堡以后的安全保障就依靠它呢。 “闷炭”完成,剩下的又是一个等了,煤炭结焦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江晓还是什么也干不了。 此时,杨媛脸上早已没有那丝失落,或许藏了起来,或许真的没了,总而言之就是恢复了她从来的那副淡然恬静的模样,但每隔一段时间,她仍会给江晓端上一碗水。 江晓也不拒绝,不过每次都会很有礼貌地说声“多谢”。除此之外,再无其它的话。 等到日夕,苏定方忽然来了。 “贤弟好大动静。”一走近,苏定方就指着两座炉窑笑道:“这是何用?” “尚不好说,若是可用,到时大兄一看便知。”江晓笑答,随即岔开话题,问道:“大兄不好好调养伤势,跑来作甚?” 这倒不是江晓故意卖关子。事实上,最后能不能按照自己的设想弄出想要的东西江晓也没十足的把握,而他又不是一个说在做前的人,所以才不想多说。 苏定方也过了好奇心盛的年纪,听江晓不想说,也就不提炉窑的事,只是说着,就看看杨媛等人。 江晓立即会意,苏定方这是有隐秘的事要说,于是转头对杨媛说道:“令……那个小娘子,此间已经无事,且烦劳你将众小带回堡中,待哺食之时,某和苏家郎君自会回去。” 杨媛点点头,自去招呼一帮小屁孩,不过转身之时,那一丝失落再次出现在脸上。 从“令仪”到“小娘子”,这改口还不够明显吗? “大兄有话请讲。”看着众人远去,江晓道。 苏定方沉吟,片刻后开口:“贤弟从未问过某家来历,今日为兄想和贤弟解说一番。” 就这? 江晓不由想笑,还以为苏定方要说什么天大的秘密呢,原来是要说他的来历。 这事还用你坦白?别说你的来历,就是你后来干了什么、怎么死的、死后享受的啥待遇咱都门儿清。 “不瞒贤弟,为兄实是夏王窦建德麾下轻车将军。” “啊?”江晓故作大惊失色,既然都已经听人家讲上了,总不好无动于衷,所以,“哏”儿还是要好好捧的,“失敬失敬!” “愚兄惭愧。”苏定方摆手一笑,“贤弟是不是奇怪为兄既然在窦王帐下效命,为何却出现在此地?” “是啊,为何?”这一点江晓还真不清楚,史书上没记载,立即也有了点好奇心。 “贤弟可知萧皇后?”苏定方反问。 “知道。”江晓点头,萧皇后就是杨广他老婆,也是杨媛她妈,嗯,都还差点成了自己丈母娘呢。 说起来,这萧皇后的一生也颇为传奇,关于她的民间传说更是数不胜数,江晓读书时也对她颇为感兴趣。 这倒不是因为萧皇后传说貌美,而是因为江晓极其怀疑她身上有历史没有记载的大秘密。 正史记载,江都兵变后杨广被杀,萧皇后反被宇文化及礼遇。对于这事后世就有各种猜测。 有人说是宇文化及顾及隋朝旧臣的身份,不敢对萧皇后等宗室成员大下杀手。江晓认为这很扯淡,连皇帝都杀了,皇后倒不敢了?即便宇文化及没胆,江都兵变真正的狠人司马德戡不敢吗? 还有人说宇文化及是想借萧皇后拉拢隋朝甚至西梁故旧以实现下一步的称帝野心。江晓觉得这也不太可能,宇文化及其实是个胆小如鼠、毫无远见的人,就是后来称帝也是临死前想过把皇帝瘾的成分更大些。而且那时大隋的名声已经臭大街,西梁也已凉得不能再凉,两者又有多少利用价值呢? 至于还有人说是宇文化及垂涎萧皇后的美色,这个理由就更扯了,萧皇后那时已经五十出头,哪怕年轻时再漂亮,这个岁数恐怕也熟得过头了,除非宇文化及对熟女系有近乎变态的偏好。 反正,没有合理的理由,宇文化及就是留下了萧皇后并且自始至终都带着她。 这就相当奇怪。 后来,宇文化及带着萧皇后及隋朝宗室率骁果军西归关中,被瓦岗军击败,一路仓皇逃到魏县,但没多久就被窦建德破城,而窦破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见萧皇后,自称为臣,并最终将萧皇后恭恭敬敬送到了突厥。 这就更奇怪了。 要知道此时窦建德已经建国称王,建元五凤,他对杨广怕都没这么恭敬,何至于如此对杨广的老婆? 奇怪的事还没完。 萧皇后到了突厥后,继续受到处罗和颉利两代可汗的礼遇,虽说有义成公主这层关系在,但突厥不但帮萧皇后立她的孙子杨政道为隋王,甚至还打算帮杨政道夺取并州建都,这明显已不是“拉穷亲戚一把”的意味了。 难道真是老女人有魅力?还是处罗和颉利两代可汗都具有极其优良的道德品质,不仅有情有义还尊老爱幼? 萧皇后在突厥又呆了十几年,算年纪已经六十多了,再有魅力的女人这时候也真谈不上了吧? 但,萧皇后的奇迹还在继续。 贞观四年,唐军大败突厥,萧皇后不但被李二迎回长安好生奉养,并在死后,被以“后礼”与杨广合葬,这就明显超出了一个新朝对前朝的恩遇,虽说李二和萧皇后沾亲带故,但这个理由显然分量不够。 总之,身为帝女(西梁孝明帝之女)、皇后,在国破之后,结局本应是最为凄惨的一个人,居然与当世奸雄、英雄、大汗、皇帝周旋数十年,且皆让他们格外礼遇,最后还得了个善终,要说她身上没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秘密,江晓是打死都不信。 第39章 传国玉玺?我不要 “为兄来到并州就是因萧皇后之故。” 江晓眼睛忽然一亮,不由八卦地想,这萧皇后该不会还和眼前这位唐朝未来的战神有关系吧?一会说不得要仔细看看杨广头上是不是有绿毛。 不过要是这样的话,自己和杨媛有关系,萧皇后又是杨媛他妈,那自己和苏定方到底什么关系? “一个多月前,为兄受窦王命,护送萧皇后宫及宗室往突厥义成公主处。” 就听苏定方继续说,然后江晓恍然,原来是这么个原因。这事儿历史上是有记载的,只不过没记载是谁去护送的,居然就是苏定方。 想想也是,苏定方现在不过是个轻车将军,比豆子大不了多少,根本算不得什么人物,萧皇后就是要使美人计,也轮不到他,苏定方和萧皇后也只能是护送与被护送的关系。 “将萧皇后送到,为兄的王命便算是完成,只待第二日返回。可就在为兄临行前的一晚,萧皇后突然找到为兄,交给为兄一物,并要为兄带着此物夤夜速走。” 嗯?江晓心中一动。 一件东西?什么东西这么神秘,大半夜托付,还要苏定方偷偷摸摸带走。 该不会是…… 江晓心中突然波涛汹涌。 不可能! 关于这东西历史上充满传说,江晓也曾怀疑萧皇后有如此传奇的经历也和这东西有关。 但查阅过一些资料后江晓发现,在西汉之前的历史文献中,压根没有关于它的记载,就是《史记》也语焉不详,让人搞不清到底有没有这东西,直到北宋,四大书之一的《册府元龟》中才对它有比较明确的说法。 但这就可疑了,为什么较早时期没记载,反而到了后世突然有了说法?这后世的说法又依据的什么? 江晓甚至为此专门请教了自己的老师,一位绝对的业界大拿,老头就四个字:“没这东西!” 自此,江晓彻底打消觉得这玩意儿存在的念头,也不再将这东西和萧皇后的传奇一生联系起来。 但现在,一个当事人站在自己面前,说有一个东西…… 再也压抑不住一个文博生对可能存在的国宝级文物的渴望,更难以克制一颗喜欢稗官野史的心对八卦的向往,江晓瞪大眼睛,急问:“什么东西?” “乃是……” “大兄且慢!” 苏定方刚要说,江晓突然又大叫阻止,顿时令苏定方莫名其妙,他哪里知道,虽然不是考古科班出身,但江晓却染了一个干考古的人都有的臭毛病——视自己考据得出结果为最大的成就感,哪怕是猜的! “小弟想猜一猜。”江晓眼睛直瞪瞪看着苏定发,神秘兮兮地轻声道:“是不是……传国玉玺?!” 瞬间,苏定方仿佛见了鬼一样,眼睛睁得比江晓还要大。 “贤弟可是神人?!” 麦麦撒撒! 虽然苏定方没有直接回答是还是不是,但他的表情明白无误告诉江晓,他猜对了!此时,哪怕心中已有猜测,但江晓仍然忍不住震惊。 传国玉玺真的存在,这简直是历史学界、考古学界的重大发现! 原来这玩意儿真的存在! 据传,传国玉玺是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用蓝田玉制成,其方圆四寸,上钮交五龙,又传传国玉玺是用和氏璧制成,上面有小篆雕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虫鸟篆字。 因自始皇帝华夏一统,所以后来华夏的历代皇帝都把秦始皇搞的这东西当成自己的“上岗证”,凡拥有它的就代表自己“受命于天”,凡登大位而没这玩意儿的,就会觉得很没面子,是“白版皇帝”,不是“真命天子”。 由此可见这东西在皇帝们眼中的地位。 不过,这么重要的东西到底什么样,具体有多大,无论是对它所有记载的正史还是演绎性极强可行度极差的野史都没有细说。 “啥样?”江晓急不可耐地问。 “愚兄不知。” “嗯?” 江晓纳闷儿,不是都给你了吗?咋还不知道什么样儿呢?还想让你拿出来瞅瞅呢,这话怎么说的? “为何?” “因为,萧皇后只给了为兄一块儿。” “何解?”江晓脑子一下有点转不过来,这啥意思?难道传国玉玺还是组合式的? “就是说,传国玉玺是破的,碎的,有好几块儿。”苏定方认真地解释。 江晓一下懵了,接着就感觉自己的心也碎了一地。 丢那妈,这哪个败家玩意儿干的? 江晓痛心疾首,这可是传国玉玺呀,叫它一声国之重器不过分吧? 居然碎了! 后面苏定方的话江晓就没太多心思听了,大意就是: 萧皇后告诉他,传国玉玺决不能落在突厥人手里,所以他就带着十几个兄弟星夜逃跑,然后不知怎么突厥人就追上来了。 他们不敌,于是放弃直接向西经军都陉返回河北的路线,改南下走井陉,因为此路线属唐军势力范围,他们希望突厥人能够知难而退,谁知突厥人还是穷追不舍。 他们只好边打边逃,为了吸引唐军注意,他们干脆直接跑到了晋阳城附近三十里处,终于引起唐军的注意,将身后的突厥人甩给了唐军。 不过这时候,十几个人已死得只剩他一个,并且身上带伤,苦撑一段之后终于不支,然后便被秦家老丈所救,沦落到坞堡。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贤弟,这就是传国玉玺。”最后,苏定方从怀里摸出块东西递给江晓。而江晓下意识地就想掏手套,拿放大镜,后来反应过来,才想起这不是在考古。 苏定方递过来的所谓“传国玉玺”大概两指宽、半掌长,墨绿色,上面布满蛇纹,看样子确实是一块整玉的某一部分。而根据其边缘的弧度,可以判断原来的整玉应该是呈圆形。 不过不管是圆的还是方的,江晓都兴趣缺缺了,上面连个字都没有,谁知道苏定方是不是忽悠自己,或者他也被忽悠了。 要不拿给杨广掌掌眼?这玩意儿老头肯定熟,每天咔咔盖章玩儿。 “为兄想把此物送于贤弟。” 江晓正琢磨要不要给杨广看看,一听苏定方这话差点跳起来。 不是高兴的,是吓的。 传国玉玺是好东西,碎成一地他也真心疼,但他只想见识见识这件历史上充满神秘色彩的东西,真要把这东西给它,那他只有一个字: 别! 第40章 隔壁李二未曾偷 传国玉玺是好东西,可惜江晓真不想要,立马把传国玉玺的残骸塞回苏定方怀里。 首先,这玩意不能吃不能用,对现在的他来说一点实用价值也没有。 其次,他可是学过历史唯物主义的,不会天真地以为传国玉玺真是什么“祥瑞”,“得之则君临天下”。况且,他也没当皇帝的想法。 最最关键的是,这东西就是个累赘甚至祸害。活着的时候没什么用,死了以后拿它陪葬吗? 他还怕以后有人知道这事儿,隔三差五地来刨他的坟头,以致连坟头草都长不起来呢! 所以这玩意就是个烫手山芋,谁爱要谁拿去,反正自己不要,更何况这玩意儿还不是个囫囵货。 “大兄放过小弟,这等东西小弟消受不起。”江晓头摇得像拨浪鼓。 苏定方大为诧异,刚才还一脸急不可耐的样子,怎么一下就不要了? “贤弟,这可是国宝!”苏定方怕江晓不知道传国玉玺的重要性,狠狠强调了一下。 不过,江晓还是摇头。 大熊猫也是国宝,咱很喜欢,但也不至于逮一只回家养起来呀,万一伺候不好弄死了怎么办? “传国玉玺身寄天下!” 江晓继续摇头,啥天下,天天受惊吓? “大兄既是夏王麾下,何不献给夏王?”江晓干脆甩锅,但此话一出,心里又同时一乐。 窦建德这位仁兄,有德行、有能力、有格局,也有情义,正儿八经是隋末群雄中挑大拇指的人物。 江晓曾私下认为,无论生于三国、南北朝还是十六国,窦建德都是有能力统一全国的主,可惜,历史偏偏让他和绝世“六边形战士”生到了一个时代,多少有些悲剧。 要是让窦建德得到这一小块传国玉玺,也算对他的一个缅怀,而且说不定还能给他加点BUFF,让他给李二多找点麻烦呢。 这就很妙! 说来也怪,江晓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是看不惯李二,虽然江晓绝不否认李二是华夏历史上综合实力最强的皇帝没有之一,但就是觉得和他不对付。想到能给他添点堵,江晓都有点乐不可支。 “贤弟觉得为兄若将此物献给夏王,还会有命吗?”苏定方苦笑。 呃…… 江晓一下沉吟,随即无话了。 事儿好像还真不能这么办。 如果苏定方献上一个完整的传国玉玺,那是泼天大功,类似于“子婴献玺”了,但如果只是破碎的且只有其中的一小块儿,那还真有可能被窦建德杀了。虽然窦建德为人不错,但英雄毕竟也有枭雄的一面。 而杀苏定方的理由也很简单,你献传国玉玺的数分之一过来,我受还是不受呢? 受,它是破的,不受,它是传国玉玺。完整的玉玺是“祥瑞”,是“天诏”,不完整可就不是“祥瑞”了,说不定还能带来无穷的后患! 那对不起,保险起见,杀之。 嗯,刚才光想着给李二添堵了,没想到这茬儿,江晓皱起了眉。 忽地,江晓一笑:“大兄,你把传国玉玺送给我,你就不怕我把你杀了?” 苏定方摇摇头,笑道:“且不说某家这条命本就是贤弟救的,即便无活命之事,某家也愿意亦无惧,因为某看得出,小郎君不是薄情无义之辈,值得苏某性命相交。” 好吧,“性命相交”,就这四个字把江晓感动了。 如果不知道苏定方的为人,江晓说不定还再犹豫犹豫,但想到历史上那个忠肝义胆七十多岁还驰骋疆场保家卫国最终死于疆场的伟男子居然这么看自己,实在是不感动不行啊。 “好!既然大兄这么看得起小弟,小弟却之不恭了!”江晓从苏定方手里重新接过传国玉玺……的碎片。 这东西虽然烫手,但他已经想好怎么处理了。 反正他用不了一年就挂了,到时候把这传国玉玺随便往哪个山头一扔,然后在自己坟头立块碑,上书:传国玉玺在此地,隔壁李二未曾偷。 简直不要太有趣! 哈哈,想想就开心。 “多谢小郎君成全!” 正偷乐,苏定方突然单膝下跪,江晓顿时惊了。 这是闹哪出?自己只是答应收下这“小礼物”,可没别的意思啊?难不成…… 苏定方把这传国玉玺当“投名状”了! 江晓顿时觉得有苦说不出。自己以现代人的思维来看待苏定方的行为,完全忽略了苏定方送他这么具有特殊含义的东西背后所隐藏的意味,这不是害人不成反害己吗? 李二误我! “大兄……快快请起……其实呢,那个……小弟收下此物并非……” 江晓赶紧解释,可支支吾吾一下却不知该怎么说了。 “小郎君可是看不起苏某,要反悔?” 此时,苏定方抬起头来,眼中全是惊疑和痛苦:“数日来小郎君所作所为已令苏某心仪,苏某自愧不如,但苏某也绝非无能之辈!” 得,看着苏定方这样子,江晓知道自己玩脱了。 自己这两天不就取了点盐,养了点蛆,扔了几块石头,杀了一只老虎,赶走三个人,背了两首词吗?都不是什么大事啊,怎么就让这位历史上的名将相上了? 好吧,自己做的孽含着泪也得受着啊,这“小弟”不收不行了。 不过好在苏定方贞观八年才被李二看上,然后大杀四方,那时自己已经挂了,根本不耽误他奔前程。 “大兄误会了,小弟的意思是你我本是兄弟。现在大兄如此待我,叫小弟情何以堪、义何以堪?” “不妨事!”苏定方听江晓没有反悔的意思,顿时高兴,“贤弟若看得起苏某那就还叫某家一声大兄,某不胜荣幸,但愚兄却是唯贤弟马首是瞻!” “那便如大兄所言,你我仍兄弟相称。” “如此甚好!” 江晓禁不住苦笑,大兄变小弟了,难道真的是实力太强,不允许低调? “大事已定,愚兄还有小事相告。” “大兄请讲。” “愚兄昨夜欲杀掉土难家的三人,可惜行事不慎兼伤势作祟,只除掉其中之二,甚是惭愧。” “什么?!”江晓大惊,“你去杀人?” “不错。某知贤弟仁心,但此三人心怀不满,若有机会必会坏我坞堡,为绝后患,必须除之!” “这……” 江晓正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忽然又响起一声大喝: “杀得好!” 第41章 餐议会之人民当家作主 转头一看,是杨广和秦家老丈来了,不动声色地,江晓将那块传国玉玺的碎片收到了袖中。 说是要请杨广掌掌眼,那是开玩笑。人家苏定方刚送给他,他转头就把苏定方卖了,也太不厚道。而且,江晓也还不想让杨广知道他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 总之,江晓现在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莫怪我们两个老家伙偷听,六识难闭,正好闻之。”杨广呵呵一笑走近,“要老夫说,苏家郎君确实杀得好。不瞒逐月和苏家郎君,昨夜秦老也曾去寻那三人,同样意欲除之!” 江晓一头黑线,那是人命啊!虽然三人做法让人恶心,但还罪不至死,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江晓才偷偷让杨媛送她们些虎肉,好歹给她们个自生自灭的机会。 但现在,苏定方称杀她们不过是“小事”,杨广笑呵呵说“杀得好”,江晓真心觉得他们太不把人命当回事。 但转念一想,他们两个,一个是未来“一将功成万骨枯”的一代战神,一个更是直接或间接导致数千万人死亡的“大暴君”,指望他们有生命权的概念,简直是比天方夜谭还天方夜谭。 人,在他们眼中,有时真的连蝼蚁都不如。江晓讨厌圣母,但也同样不认同虐世,但以现代人的思想观念来衡量他们也确实没必要,也属实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 江晓苦笑一下,摇头不语。 “逐月也莫怪我等不和你商量。你有仁心,须当成全,但恰如苏家郎君所言,小人不除,必受其害!” “杨公所言极是,可惜就是逃了一个,除恶未尽。” “逃便逃了,算她命大。这等小事,也不必再说。”杨广笑道,算是把这事揭过,转头又道:“听媛儿说逐月在这里大张旗鼓,老夫和秦老忙完琐事便想来一睹,呵呵。” 苏定方来的时候江晓就不想说,现在更是没兴致,只笑笑说请杨秦二老拭目以待,于是俩老头就不再问,转而说起堡中的一些事来。 这些事江晓其实也不想听,不过听着听着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二老,这些事不如放到堡民大会上说如何?若有遗漏也可大家共议论一下。”江晓兴奋地道。 “堡民大会?”杨广三人都是一愣,尤其是杨广,大朝会、月会、小朝会他都熟,可这堡民大会是个什么玩意儿? 不过,不愧是干了十几年皇帝的大波司,杨广略一思索就明白了江晓的意思,这特么不就是常朝那一套吗? 可参加常朝的是什么人? 五省六曹二十四司外加五品以上各色职事官! 让这些大字都不识一个的“草民”听政、议政,三师三公、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和六曹尚书们不要面子的吗? 江晓哪晓得杨广一下产生了这么多联想,他反正是越想越兴奋。 土难家的三人被杀让江晓意识到,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坞堡也需要对某些事情限制,杨广是什么人?那是疯起来敢赌天赌地赌世界的人,所以后世现成的东西为啥不用呢? “不错,堡民大会就是堡中之人都可以参加的会议,凡是堡中重大事务堡中所有人皆有权知晓,且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公议公决之。” “小郎君可知公议公决便是公议无决?须知众口难调!”杨广皱眉,打心眼儿里排斥这个“堡民大会”。 “简单!”江晓还真是挺佩服杨广,瞬间就抓住了“民主”的大问题,议而难决,不过这在江晓看来也不是事儿,“若有难决之事,少数服从多数!” 啊? 曾经的九五之尊、“一言可决天下”、中央集权的最高代表杨广彻底懵了,他哪听过这个啊?少数服从多数,那还要皇帝干嘛? 真是要了老命! “总之,堡中事堡中之人定之,天下事天下之人定之!”最后,江晓咬牙切齿地说。 其实江晓也知道,他说的“堡民大会”也不是什么灵丹妙药。就是让坞堡中这些妇孺老幼“参政议政”,他们也得有这个能力不是? 而且,多数人未必就代表最“正确”的,法国托克维尔老兄早就指出存在“多数人暴政”。 但江晓现在就是决定要这么做。 不为别的,就是想留下一颗种子。这可能改变不了什么,但或许有一天它能发芽呢? 再说,这么做起码有一条摆在眼前的好处,那就是必然会极大地增强坞堡的凝聚力。若是咱家的事儿咱说了算,谁还不把坞堡当家? 而家,是华夏人最看重的。 见江晓这么坚决,杨广三人随即无话了。 事实上,苏定方还真没有觉得“堡民大会”这事儿有什么不妥,反而还挺新鲜,而且他现在是唯江晓马首是瞻,自然不会有意见。 而杨广,虽然觉得这做法相当大逆不道,但他现在视江晓为希望,一心想把江晓扶上位,也只能表示支持。 至于秦家老丈,就一打工的,不说也罢。 所以,“堡民大会”这档子事就这么定了,而基本形式就是坞堡每天哺食吃大锅饭时的“餐议会”。 嗯,不知道一千一百多年后美国设立的参议院是不是就是起源于坞堡。 第一次“餐议会”,秦家老丈在江晓的授意下向全堡之人通报了堡中的各项情况,包括人口、吃食数量、后续安排等等。 令江晓意外的是,坞堡今天又收留了三人,遗憾的是还是两个妇人和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 秦家老丈说完后,江晓请坞堡中人大胆提意见,一群妇孺先是错愕,后是嬉笑,直言小郎君拿他们耍笑,最终无一人发言。 江晓也不意外,在这个以皇权为核心的封建时代,“民主思想”和“主人翁精神”不是一时半会能树立起来。不过江晓相信,最终他们会知道什么是“家”。 无人发言,只好江晓自己说,一是坞堡要形成相关制度,譬如作息制度、管理制度、奖惩制度、“餐议会”制度什么的,二是坞堡之内要有分工,譬如谁人挖野菜,谁人取盐、谁人杂务等等。 现在坞堡规模还小,相关制度可以简单一些,但又有人进来让江晓意识到,有一天坞堡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更大的规模,必须从一开始就建立各种制度,然后不断完善。 在江晓的带动下,苏定方也提了一条,建议坞堡要有巡逻和预警方面的安排。这一点江晓深表同意,毕竟这不是个太平年代。 其实,杨广不是没意识到以上说的这些,当日的一些事务安排就是这么来的,但老头真心没把这小小的坞堡放在心上。大业年间鼎盛时期,一个下等县都有上万人口,一个不足百人的坞堡,我大隋皇帝只有两字:呵呵。 当然,以上说的这制度那制度江晓是不会亲自操办的,就交给“呵呵”好了,哪怕大材小用,不用白不用。 不管怎么样,江晓觉得这是一个开端。还是那句话,他不指望颠覆什么,毕竟这太超越时代,他也没那个时间和精力,但他希望坞堡能成为一颗种子——人民当家作主的种子。 没办法,谁让咱长在红旗下呢? 第42章 喜当爹 “餐议会”后杨媛突然找到了江晓。 “奴家准备收林家的两岁遗女为义女,照理此事须征得你同意,奴家希望你能答应。” 杨媛没有看江晓,而是看着江晓身后的树说的。 老实说,未嫁之女收义儿虽然礼法不禁,但总归是好说不好听,而且涉及到江晓,在杨媛而言是必须要经过江晓同意的。 “善事啊,我为什么不答应?”江晓笑着说。 杨媛道了个万福,没有再说其它的转身去了,江晓不由有些难过,不过却为林家的孩子感到高兴。 是夜,江晓自穿越以来头一回失眠了,直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去。第二天一早,一身浆洗好的衣服又放在了他的身旁。 江晓思考了片刻,最终还是将衣服换上了。或许保持这种有距离的关系直到他死,是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离得太远,杨媛会死,离得太近,杨媛痛苦不痛苦他不知道,但他会痛苦。 衣服上有股淡淡的清凉的薄荷味。江晓知道,这衣服被松明子熏过。杨媛在努力地尽着自己的本分。 海清河边。 经过小半天又一整夜,烧制坩埚的窑炉已经彻底凉了。江晓让刘大和王家三郎把炉中乱七八糟的东西搬出来,结果令他满意。 坩埚内部他不清楚,但表面起码完全瓷化,敲起来也有沉闷的感觉,想来应该是可用的。 这才是条件具备可以炼铁了。 炼铁不是必须要焦炭,煤炭就可以,热力值足够,甚至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华夏先人就发现铁矿石和硫磺石、石灰石等矿石同炼可以降低熔点,用木炭都可以炼铁。 所以江晓不必等“闷炭”结束,现在差的只是铁矿石。 不过晋地虽然铁矿资源丰富,但坞堡附近显然没有,就是有也是深埋地下,江晓也不知道。 那无矿又如之奈何? 娃哈哈,江晓心中得意大笑。 你们难道不知道地壳中含量最多的金属元素就是铝和铁吗?只要抓一把土,里面就有铁! 当然,不同的土里铁的含量是不同的,虽然江晓不知道其中具体的铁含量,但他确切知道山西红土里的铁含量足以熔炼出铁来。 土为啥是红的?因为里面有大量的氧化铁! 咱,可是职业挖土的!(显然江晓在吹牛,他最多算半个挖土的。) 中新世(地质年代新近纪的第一个时期)后,地壳运动变缓,外加气候变化,在山西、河北、河南、陕西、甘肃、江西、广西、云南等地,广泛堆积了大量红色粘土。 当年,江晓在某博物馆实习的时候曾带领一个小学生游学团在这样的红土里挖过三趾马及大唇犀化石。因这种红土山西保德最为典型,又称保德红土,那铁含量杠杠的。 别问为啥现代社会不从土里炼铁,问就是有钱骚的。 也别想着自己也从土里炼出点铁来从今往后当矿主自此踏上人生巅峰,江晓敢保证这能让真正的矿主都赔得底儿掉。 以上两点,原因只有一个,成本。 用一吨煤烧出几斤铁来,傻不傻啊? 可江晓偏偏不用考虑这个问题,露天煤矿就在手边搁着呢,可劲儿烧就是了。 成本? 不存在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呃……暂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刘大,带人去给我刨些红土来,对,就是那种赤土!” “王家三郎,找些大块的石炭,河里洗干净,然后都给我敲成渣渣,越碎越好。” 江晓又开始像昨天那样吩咐,最后转向杨媛。 “小娘子,麻烦你帮我去寻几块石头,就是那种半透明的,有点方方正正的石头,河边有很多。” 杨媛安静地听着江晓极为“客气”的吩咐,仍没有听到那一声“令仪”,内心轻轻地揪了一下。 没说什么,杨媛去了。看着她身后背着的三岁“义女”小铃铛,江晓也有些惆怅。“喜当爹”呀,这么令人高兴的事儿,怎么就让人开心不起来呢? 江晓郁闷地反身清理炉窑。 很快,江晓需要的东西全部备好。 杨媛找来的石头实际上就是石灰石,陶弘景的《本草集经注》又称其方解石或寒水石,自然界里不稀奇,也被尽量砸碎待用。 江晓将砸碎的煤炭和方解渣子掺入红土中,搅拌均匀,然后用河水将这种土和面一样和成一个个半个人头大小的泥球,放入窑炉中。 学过初中化学的都知道,自然界中的铁是以氧化物的形式存在的,而高温并不会让铁的氧化物直接变成铁单质。 所以,冶铁本质上是一种化学反应,而不是物理转化。江晓在红土中混入炭渣就是为了让炭在不充分燃烧的情况下产生一氧化碳,然后和铁的氧化物反应从而置换出铁来。 至于加入石灰石是因为古籍记载这东西可以降低铁的熔点,这个江晓不懂,反正能加就加呗,又不费劲儿。 总之,江晓有信心,这些泥团子经过高温煅烧一定能烧出铁来。 点火,开烧。 五明扇再次转动,不过这次江晓没有保持高强度的鼓风,而是间歇性的。温度太高除了能炼铁也会让红土陶化,那样反而整麻烦了。 而间歇性的鼓风也导致了杨媛更加无所事事,只能在一旁逗逗小铃铛和车骑将军。 小铃铛长得很可爱,一双大眼仿佛天生会笑,惹得江晓也忍不住上去逗弄。就在他轻轻刮小东西鼻子一下时,她竟突然张口,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 “阿爷……” 杨媛呆了,江晓也愣了,两岁的孩子,谁教的? 不知是想起了自己身世,还是这一声“阿爷”太过化人心,江晓忽然觉得鼻子一酸。 他温柔地从杨媛怀中抱起小铃铛,将自己的脸贴在她的小脸上,轻轻答应一声: “诶,阿爷在……” 第43章 得个小情人再收个老儿子 GRANDMOTHER’S! 江晓又狠狠地亲了小铃铛两口,心想,大情人咱不能想,小情人总能有吧?这阿爷咱当了! 随即,江晓父爱值拉满,掏炉窑的时候还不时回头看看小铃铛,冲她挤个眉弄个眼做个鬼脸啥的。小铃铛也很给面子,只要他回头就咯咯笑。 不过,孩子毕竟是孩子,没一会就睡着了,看看小铃铛耷拉在身旁瘦瘦的手臂,再想想后世的米其林小孩,顿时就想喊:孩儿她娘,赶紧奶孩子! 很遗憾,杨媛现在还不具备这个功能,江晓只好断了这个“夹带私货”的想法,默默继续掏他的炉窑。 一颗颗因冷水降温已经开裂的泥球全被拿出。江晓掂起一颗,只轻轻一摔,泥球四分五裂,一串野葡萄一样黑黢黢的东西便出现在眼前。 成了! 江晓禁不住大喜。 “小郎君,这是何物?”王家三郎看着江晓费了如此大工夫才弄出来的东西充满疑惑,“倒像是葡萄,能吃吗?” 江晓有点可怜地看着王家三郎,吃不饱的孩子万事万物都会首先和吃联系起来,而他知道葡萄却不认识铁更让江晓感慨: 民间禁铁竟至如斯! (西汉时葡萄种子由张骞自西域带回,至东汉末年就已遍布整个中原,西晋时国人更知葡萄可以酿酒,再至隋唐葡萄已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吃不得,这是铁。”江晓笑道。 “铁?!”刘大惊叫,“小郎君,百姓藏铁要杀头的!” “切。”江晓不屑地一笑,杨广舍得杀他的头吗?就是李渊,他管天管地,还管咱开荒种地? 听到三人对话杨媛也是大惊,匆忙起身过来。 接过江晓递过来的“葡萄串”,杨媛仔细端详,片刻后确认,这“葡萄串”一样的东西就是一颗颗凝在一起的铁豆子! 抬眼看着江晓,杨媛又无语,她再次被江晓不可思议的手段惊住了。 “刘大,去请二老和苏家郎君。”江晓笑道。 “只管请他们来,其余勿要多言!”杨媛严肃地补充。 江晓又笑了,不过他真心不奇怪杨媛现在这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哪怕不在“民间禁铁”这个特殊的时期,“凭空造铁”也足够唬人了。 刘大依言而去,随后江晓挨个把泥球打碎,里面都有差不多大小的“葡萄串”,集中起来竟然有一小堆。 他掂了一下,一串大概有半斤多重,这二十多串合计有十来斤了。 当然,他这里的单位是后世的“斤”,若以隋末度量衡来算,这一堆有三十斤。 不过,这十来斤铁还含有大量杂质,充其量只能算“杂铁”,甚至连“生铁”都算不上。 很快,杨广三人匆匆赶来。他们知道江晓又在搞新花样,既然让刘大来叫且还不说,那必然是有所得了。 江晓也不说话,就冲那堆杂铁抬了抬下巴,意思是自己看。 三人各拿起一串葡萄,片刻后,脸上的神情一个比一个精彩。 苏定方哈哈大笑,兴奋地讲不出话来;杨广捻须,边笑边摇头,似乎是感叹怎么还有这种事;秦家老丈就有点夸张了,抱着杂铁老泪纵横。 不至于吧?江晓看着秦家老丈不解,就是见了老虎肉他也没这么激动啊。 “老朽已经数年未见过铁了!小郎君不知,自回乡之后,老朽就以打铁为生,这铁曾经就是老朽的命呀!” 见江晓诧异,秦家老丈便抹泪边解释,杨广听了不由拍拍秦家老丈肩膀,他曾经的亲卫、高低有个云骑尉勋名的人最后落到匠户的地步,确实令他唏嘘。 江晓也才恍然,原来秦老头以前干的是打铁的营生,那确实会对铁有特殊感情。 江晓也拍拍秦家老丈的肩膀以示理解,不过刚拍两下突然睁大双眼。 铁匠,秦家老丈是铁匠! 江晓猛地看向秦家老丈,这下轮到他惊喜了。 把铁弄出来江晓自然很高兴,但怎么把铁打造成各种需要的东西他就有点头疼了,原已打定主意自己摸索着敲敲打打,弄成什么样算什么样,现在好了。 天上掉下个秦铁匠! 不说老头这身子骨还能不能打铁,起码能做个技术指导吧? 江晓能想办法“凭空”制出盐、炼出铁,但可没本事凭空生出个“高端技术人才”来。 所以,这特么才是真正让他高兴的! “小郎君,可否告知老朽,这铁到底从何而来?”缓过神来的秦家老丈立即急问,这坞堡附近他早就转过,根本没见有什么铁矿。 关于这个问题江晓自然又是解释不清的,毕竟他也是个二把刀,光一个“化学反应”的概念就让不知该怎么下嘴。 “小郎君是从土里把铁‘生’出来的!”刘大这时在旁插话,小孩子总是喜欢刷存在感。 “啊?”杨广三人又都大惊。 “《列仙传》曾记:有南昌人名许逊,为旌阳令,有点石成金之能,老夫未曾信,今日逐月点土为铁,却实是令老夫大开眼界,叹为观止!” “杨叔谬赞。” “贤弟真神人!” 江晓撇撇嘴,这苏定方就没别的词儿了。 “小郎君,这点土成铁之法老朽不敢奢求,但求小郎君能将所得之铁交与老朽,老朽定能不负小郎君所望,造出合用之物!”秦家老丈眼巴巴看着江晓。 “秦老说的哪里话来?这法子也没什么打紧,小子传与老丈又有何妨?” “这……” 秦家老丈一下又老泪纵横,和上次传猪尾巴草里取盐时一样,又跪下了。江晓赶紧去扶,但老头儿这次死活不起来了。 “老朽虽愚钝,但小郎君先传草中取盐之法,今又传点土成铁之法,若不以师礼侍小郎君,老朽还有何脸面活于世间。请小郎君莫嫌弃,允秦勇自今日起执弟子礼!” “这如何使得?老丈……” “逐月,学以达者为先,你授他奇术,当一声先生有何不可?莫辞了,收下这老儿吧。” 江晓还要推辞,杨广这时出来替秦家老丈说话,江晓知道秦家老丈是杨广旧部,倒也不奇。 “那……好吧。” 江晓无奈,只能答应,一时有点哭笑不得,没想今日不但有了个小情人,还收了个老弟子。嗯,古人视师同父,说是“老儿子”都可以。 如果说秦家老丈在今日之前对江晓的尊崇有一半还是因为杨广的话,那么从此刻起,老头彻底视江晓为心目中的第一人了。毕竟,杨广于他已是昨日之君,而江晓却是现时之师。 再说,至尊和小郎君乃是翁婿,视谁为主又有何区别?秦勇最后如此想道。 第44章 来点精壮汉子吧 秦家老丈留下,杨广和苏定方走了,虽然他俩也很想亲眼见识一下江晓的“神奇”,无奈还有很多事等他们处理。 而杨媛则再一次向江晓展示了她的“大局观”,主动提出她回去帮杨广,同时表示她会安排一个人再带小铃铛过来陪江晓。 江晓还能说什么呢?只能挠心挠肺地感叹,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可遇不可求。 “点土成铁”的过程其实并不复杂,跟着江晓重复了一遍之后,老头儿就学会了。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他少不了要问江晓为什么,譬如为什么要加木炭要加方解石等等。 对此,江晓只能告诉他,很多事情只要知其然就可以了,不必非要知其所以然。就好像人只需知道吃饱了不饿就行,何必关心为啥吃饱了不饿呢? 于是秦家老丈恍然大悟,直言先生高深,大道至简。 这话倒是说到江晓心坎儿里了,不过这先生可不是他自己,而是一位姓马的先生。 吃饱了不饿,就是这位马先生伟大思想最基本的观点,而他所有理论体系都是建立在这一观点之上。 不好意思,又扯远了。反正总而言之吧,江晓一方面感慨伟人的伟大,一方面为自己的“为师之道”感到惭愧。 就你这样儿还当老师呢?去死吧。 嗯,这句话再引申点意思出来就是,就你这样还写小说呢?扑街吧!(作者哭晕在厕所,晕倒前还不忘求个书架和评论。) 江晓和秦家老丈往炉窑里摆泥球的时候,有一个妇人牵着一个、背着一个、抱着一个过来了,居然是吕家的。 牵着的是小七,背着的是小九,抱着的是小铃铛。 江晓暗想,杨媛安排吕家的过来还真合适,反正一个是养,两个是放,多一个娃也多费不了多少力气。 不过,江晓要是知道这其实是杨广的安排,怕就不会这样简单想了。 对吕家的,江晓印象不错,如果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算是女汉子类型,尤其是她对土难家的那霸气一骂,令江晓印象深刻。 江晓笑着和吕家的打过招呼,逗弄一下三个小娃,继续和秦家老丈忙活。江晓倒是还想把小铃铛抱起来再亲一亲,但不知怎地,总感觉从吕家的怀里抱孩子怪怪的。 趁炉窑炼泥球的时候,江晓又招呼小屁孩们垒了一个炉窑。自知道秦家老丈是铁匠后,江晓就知道这点铁是根本不够用了。别的不说,光打造一个打铁必不可少的铁毡子起码就得几十斤铁。 而江晓估算了一下,两个炉窑就已经是目前手头人力所能支持的极限,毕竟除了刘大和王家三郎两个稍大点,其余孩子都只能打打下手的下手,除非再调堡中其他的人来,但这显然不太现实。 还是人太少了啊。江晓心中叹息,终于深刻理解了马老师所说: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 “可这世道,哪儿还有精壮汉子呢?”江晓不由嘀咕。 “小郎君你说什么?”秦家老丈人老耳背没听到江晓说话,吕家的倒是听到了,抬头问道。 “无事,自语罢了。” “奴家好像听到小郎君说什么精壮汉子。” “是啊,某家感慨天下大乱,民力凋敝,天下精壮汉子所剩无几。”江晓不无调侃地笑道,同时心说,不愧是小寡妇,就是对精壮汉子敏感。 “奴家听着,小郎君这话倒是有些看不起我等妇人的意思。” “那却没有,阴阳和合是天地之理,如今天下确实是阴盛阳衰。”说到这里,江晓禁不住又想起坞堡的情形,大几十号人满打满算就他和苏定方两个壮年男人,绝对算阴阳失调内分泌紊乱了。 嗯,说不定古代妻妾制度的存在都和这有关系,毕竟“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时不时打仗,男人都死光了嘛,为了尽快恢复人口,就只能鼓励男人纳妾。 也不知道这算古代男人的幸福还是悲哀。 听了江晓的话,吕家的不知又想起了什么,脸一红。 “是极,看看坞堡便知此言不虚。”秦家老丈这时算是听明白了,插话道。 “奴家倒是觉得乱世之时还是我们妇人更苦命些,男人们一死百了,独留下我们这些个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也幸得我们流落到坞堡,遇到小郎君和秦老这样的善人,若是流落到山那头,怕是……” “山那头?”江晓不由疑惑。 “是啊,奴家是阳直县的,一路东来,曾路过山那头,听说有一伙人在那里啸聚山林,甚是势大,沿途之人无不避行。” 嗯,江晓点点头,也不疑惑了。乱世之时落草为寇是普遍现象,民间演义说隋末唐初有所谓的“十八路反王六十四路烟尘”,其中大半都是草寇,而正史虽没有确切的记载,但应该是只多不少。 “奴家还听说这伙人有两个首领,甚是厉害。”吕家的这时只当是做活的时候扯闲篇了,聊兴大发,“其中一个不仅能掐会算,还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但奴家觉得,他再厉害也比不上小郎君。” 哈,江晓一乐,没想到自己还有小迷妹了。 不过吕家的口中这人一听就是江湖骗子,别人不知道,他还不清楚吗?啥呼风唤雨撒豆成兵,都是自我神话,从古至今这样的人都不少。 典型的就是刘小三。斩白蛇就不说了,《史记高祖本纪》还记载,“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说刘小三是他妈和龙交配生下来的,他老子还在旁边看见了,这不妥妥的自我包装吗?刘太公欣喜若狂地看着自己的老婆被OOXX后捡起地上的挂满水草的帽子,这画面…… 我信你个鬼! 要说后世的什么自我炒作还真是有传统,杨广不也想在自己身上用这招吗? 总之,对这样的大忽悠,一笑了之就算了。 “据说这首领姓魏,是个道士,叫什么魏玄成。” 啥? 魏玄成?! 江晓猛地瞪大了眼睛。 第45章 史上最大喷神是山大王 女人八卦向来是重要的“瓜”源,但吕家的这个瓜着实有点大,让江晓一时半刻消化不了。 隋唐时确实有一个大名鼎鼎姓魏的道士,《旧唐书》记载,其“少孤贫,落拓有大志,不事生业,出家为道士。好读书,多所通涉,见天下渐乱,尤属意纵横之说。”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古往今来第一大杠精——魏征魏玄成。 要不要这么巧呢? 这位历史上有名的大喷子居然在隔壁山头当山大王? 怎么感觉好不正经的样子?这还是那位千古第一诤臣吗? 江晓有点不敢相信。 不过想想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 历史上这一段魏征刚随瓦岗李密投降了李唐,然后就跑出来学习苏秦张仪践行他的“纵横”之志,其中最大的成果就是游说徐茂公降唐。 现在刘武周、宋金刚正闹事,难道他顺道跑这来刷战绩了? 可也不至于纵横家当不成就当山大王吧? 江晓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能不再去想,不过魏大杠精住他隔壁这事他算是记下了,甚至一度还有了个“疯狂”的想法。 要不要去隔壁串个门儿,想办法把魏征这货弄到坞堡来呢? 若有这位喷神在,坞堡以后绝对没人敢乱来! 不过这个念头也就一闪而过,并且过去以后江晓还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 自己到底是有多欠骂呀,居然想把这位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喷神招来。 贱! 很快,秦家老丈参与的这一窑泥球出炉。 将泥球中一一砸开,又一串串杂铁出现。看着泥中果然“点”出铁来,秦家老丈又哭了。(这老头是不是太能哭了?我也哭,打滚哭,各种求,挖哈哈。) 江晓大致估了一下时间,在备料完备的情况下,从和泥到出炉大概用时两个时辰。 这个时间是他根据太阳在天上的位置简单判断的,三月时节以太原所在的纬度计算,太阳每偏三十度大概就是一个时辰。 江晓心里默算,正常情况下一个炉窑一天出杂铁两次,每次十斤,那么两个炉窑一天就能产杂铁四十斤,再经过去杂,估计能得可用生铁三十多斤。 三十多斤铁,听上去不少,其实根本不经用。 “秦老……” “先生又叫错了,请直呼老朽秦勇。” 江晓刚一开口,又被秦家老丈打断,顿时怒了,这个所谓的“错误”他都犯好几回了,但就是不好改。 确实,瞅着一个白胡子老头,张嘴就叫人家名字,怎么叫怎么别扭,师道尊严也不是这么来的。再说,老头儿不怕折寿,自己还怕呢。 “你可以称我先生,但我以后还称你秦老,你如果还想跟着我就别让我别扭!”江晓怒道。 “先生万万不可呀,若先生称老朽秦老,那老朽如何自处?”秦家老丈见江晓生气,心中惶恐,可江晓这要求他还是不敢答应,因为这可是“逆伦”。 “那这样好了,我也不称你秦老,叫你老秦如何?”江晓眼珠一转,想到了后世一个常用的称呼法。这称呼虽然还让他觉得有点“折寿”,但明显舒服多了。 “老……秦……”秦家老丈细品,忽然露出笑脸,“如此称呼甚好,老朽可不就是老秦?而且此称颇有亲切之意,先生以后就称老朽老秦!” 江晓松口气,可算把这倔老头说服了。不过此时的江晓可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小小称呼的改变,将在未来对坞堡产生了相当大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老秦,铁已冶出,如何炼就看你的了。”江晓继续刚才没说完的话。 事实上,江晓的本事确实也到此为止了。 对于早在西汉中期国人已经掌握的炒钢法,江晓虽然知道其中的原理,但他相信老秦比他更懂,说不定老头都会南北朝时期出现的“灌钢法”。 “必不让先生失望!”此时的秦老头一脸严肃,已有些佝偻的腰身竟挺拔了几分,“老朽去准备些事物,取取就来!” 说完,老秦疾步而去。 “阿爷……” 一声奶声奶气的呼喊适时响起,江晓扭头,就见小铃铛一步三晃地向他走来。 这小家伙或许真的天生和江晓对眼儿,她待见江晓,而江晓也待见她。 人类科学家一直试图证实人类之间存在某种神奇的通过化学分子传递讯息的沟通方式,称为信息素,一见钟情就是其具体例证。江晓相信,他和小铃铛的“父女情”就是用这种方式沟通起来的。 江晓赶紧上前抱起小铃铛,狠狠地亲了两口。他已经好几天没刮胡子,小铃铛不但没被弄哭,反而咯咯直笑。 “阿爷……” 江晓正抱着小铃铛开心,突然又听到一声怯怯的呼唤。 这…… 低头一看,却是吕家的小九,比小铃铛大不了多少。 坦白说,小九也长得非常可爱,不过这一声“阿爷”还是让江晓有些不太好接受。 江晓蹲下,摸着小九的头,笑道:“小九真是聪明,不过我并非你阿爷,小九可以唤我呃……” 江晓不知道他和吕家的亡夫谁大谁小,而且他还知道就是伯父和叔父的称呼,在古代社会也不像现代这么随意,如果不是世交,也是不能相称的。 所以,江晓思忖了下,道:“还是唤我小郎君吧。” 小九更加怯怯,小脸转向吕家的,江晓顿时明白,小九这么叫他应该是吕家的授意。 吕家的有些羞赧,微垂首,片刻后好像鼓起了勇气:“小郎君既许小铃铛称阿爷,为何奴家小九不可?” 江晓顿时哭笑不得,这就有点不讲理了啊,小铃铛已经父母双亡,小九还你这个阿娘,你要让小九叫我阿爷,那我和你算什么? 江晓虽是单身狗,但却不是直男,瞬间就猜到了吕家的心思。 被漂亮小寡妇喜欢这事吧,挺满足虚荣心的,在内心调侃调侃自己,YY一下也是倍儿爽的,但真要有点事实上的什么,还是算了吧。 这和身份无关,只和喜不喜欢或者说爱与不爱有关。 不过,事实是这个事实,但话不能那样说。人家喜欢你是看得起你,不接受可以,但要拿大就是人渣了。 所以,不解释,解释太伤人,直接说结果就行。 江晓微笑这看着小九:“小九,小郎君做你叔父可好?” 小九又看向吕家的,吕家的笑一笑,有点苦,然后轻轻点了点头。 第46章 技术文之老秦炒钢 老秦是抱着个坛子回来的。回来后二话不说,直接开整。 先垒炉子。 靠山墙找一平整的位置,在山墙糊一层粘土泥;以细长的干树枝为骨,裹上粘土搓成一根根泥棍,离地一尺插入山墙并在其上再横放泥棍形成炉篦;以炉篦长宽为径垒鹅卵石并逐层糊粘土泥…… 老秦干活的动作行云流水,几乎感觉不到一丝一毫力气的浪费,也让人几乎看不出来他已六十有七。江晓终于确信,老秦不但是个铁匠,而且还是个中高手。 “老秦,慢些个,莫累坏了你的老骨头。” “不累。吃了两日虎肉,身上已经有了力气,又得先生所赐让我这把老骨头可以‘重操旧业’,哪里会累?” 江晓笑笑,不再说话,又想起前几日老秦不屑地谈论“石炭”的样子。 人家哪里是不懂煤炭,而应是“太懂”煤炭,只不过人对事物的认识终究是个过程,“太懂”的老秦还是没有达到“真懂”的地步。 想到这里,江晓将目光投在了那座“闷炭”炉上,那里有将给老秦带来极大助力的东西。 江晓并不知道煤炭的焦化到底要多少时间,这一点他估计老秦也不知道,毕竟按史料记载,华夏古代炼焦技术的出现不会早于宋元。 近距离感受了一下,“闷炭”炉温度并不灼人,从预留的小气孔往里看也是黑乎乎一片,看不到有明显的火光。 江晓沉思了一下,决定开炉,大不了炼废而已,谁成功还没个妈了。再说,有大把的煤炭供他试错,他不心疼。 嗯,家里有矿就是这么任性。 江晓让小屁孩们往炉上泼水降温,一股股蒸汽伴随着滋啦声升腾起来,想见炉温还是相当高的。 直到再听不到滋啦声,江晓才走上前去,扇了正兴高采烈往炉上呲尿的某屁孩屁股一下。 “再淘气,没收了你的宝贝烤来吃!” 小屁孩慌得收了家伙事儿就跑,众屁孩都是大笑,一旁的吕家的却是眉头一挑。 难道他知道我给他吃的那块肉…… 吕家的禁不住心中一慌,片刻后似乎又下定决心似的咬了咬牙。 江晓让刘大把炉子砸了个洞。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没有材料,江晓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做一个可以随意开启的炉门。 不过这也没什么,再用的时候用鹅卵石和粘土再垒上就是,实在不行就拆了,反正就是任性。 透过洞口,江晓可以清楚地看到炉内堆在一起的炭块已经粘结在一起,其内部还有隐隐有暗红色的火光透出。 江晓让刘大他们继续直接往“焦炭”上浇水,他依稀记得焦炭好像就是这么降温的,反正对与不对只能这样了。只是浇水的时候,江晓提醒刘大,不要把水溅得到处都是,因为炉壁下的凹坑里可能还有他要的东西。 等到温度降得差不多,江晓让刘大把洞口拆得更大,终于,江晓看到了炉壁下那一圈黑乎乎的东西。 煤焦油! 煤焦油这东西成分极其复杂。江晓记得参观煤博时看介绍,说这玩意儿居然包含一万多种化合物,想把它分离加工成各种有用的东西要比石油难得多得多。 不过这和江晓毛关系也没有,他就没打算加工这玩意儿,就是有这打算也根本不可能做到。 以后世华夏全球第一工业国的实力,都对这玩意儿做不到精细化加工。 他?算了吧。 江晓只打算直接拿来用。煤焦油属于三类易燃物,虽然比酒精、汽油什么的低一个档次,但却和原油、煤油、香蕉水、硫磺什么的一个档次,要比普通的植物油、动物油好烧得多。 至于这玩意儿极其难闻还有燃烧烟大,江晓还巴不得呢。 可能是江晓的“闷炭”工艺并不是完全密封的缘故,炉内凝结的煤焦油并不是很多,王家三郎自告奋勇捏着鼻子进炉子收集,费了半天劲就弄出两陶罐来。江晓估计也就二十来斤的样子。 此时,老秦新垒的炉子也烘个差不多要起火了。江晓连忙让人把新出炉的焦炭搬过去。 “先生,这……是石炭?”老秦看着已经大变样的煤炭疑惑。 “对,只不过我又炼化了一下,比石炭好用些,你试试便知。” 老秦现在对江晓是言听计从,于是换上焦炭起火。 冶铁可以不必非用焦炭,其实炒钢同样也不必非用焦炭,只是有更好的干嘛不用? 起码能让烟更小一些,铁融化的更快一些,炒钢更省事一些。 现在老秦已经把江晓烧制的陶瓷坩埚、翻铲等东西都挪用了,显然就是要炒钢。 其实说起来,炒钢完毕使用焦炭锻铁、炼铁才是更有意义的。 焦炭有更高的热力值,这不必说,更重要的是焦炭中硫、磷等杂质要比煤炭少得多,能极大减少炼铁的难度,提高炼铁的效率。 东汉末年,华夏诞生了“百炼钢”。所谓“百炼钢”就是将炒钢加热锻打一百多次,一锻一称一轻,直到斤两不减,意味着杂物尽去,所炼之铁成分趋于均匀,即成百炼钢。 江晓相信,如果使用了焦炭,可能只需几十炼就能达到以往百炼才能达到的效果。 而百炼钢,足可以打造上好的兵刃了。 技术的东西这里就不多说了。总之,那一串串小葡萄一样的海绵铁被投入坩埚中,在焦炭的加热下慢慢化成了铁水,终于到了炒钢的时候。 “炒钢”确实是华夏古代冶炼技术的一项重要发明。 所谓炒钢就是把生铁基本融化后,在持续加热状态下进行搅拌,利用生铁与空气中的氧气充分接触来去碳,从而得到熟铁。 古人并没有“空气”的概念,更不知氧气为何物,但就是发明出了炒钢技术,可说是神奇,而这又是一个只需知其然无需知其所以然的例子。 这时,老秦抱起了那个他拿来的陶罐。 江晓心中疑惑,炒钢时撒精矿粉也可以提高炒钢效率,但是老头从哪儿弄的精矿粉?难不成他还有铁矿粉的私藏不成? “先生且后退,此下还是有些危险,莫要伤了。” 江晓依言往后退了退,同时嘱咐:“老秦你也小心些。” 老秦笑着点点头,然后便从罐中抓起一小把粉末状的东西,同时拿起了翻铲。 这翻铲已被老秦绑上了一根结实的木棍以防导热。就见他右手翻铲一搅,铁水翻腾,然后左手轻轻一挥,一小把粉末状的东西便准确地落在铁水之上。 瞬间,一股烈焰腾空而起。 而江晓双眼一眯,立即判断: 这,绝不是铁矿粉! 第47章 今日起许便不许溺 “老秦,你撒的何物?” “硝土。” 硝土? 对于吃土……啊呸……识土界小达人来说,硝土自然是不陌生的。(各种求,不求就得吃土,反正已经无耻了。) 硝土就是各种硝酸盐混合成的土,主要是由土壤中含氮有机物质在细菌作用下分解、氧化成硝酸后与土壤中的钾、钠、镁等元素化合而成,是一种特殊条件下的强氧化剂。譬如在高温下,硝酸盐就能释放出大量氧气。 厉害了,我的老秦,居然能想出这一招来! 这可比利用空气中的自然氧气去碳效率高多了,而且高温之下,硝土中的很多杂质都会被分解气化,并不用担心有过多的杂质残留,就是有残留,去除这些杂质也比去碳容易得多。 牛逼了,咱的华夏古人! 不过,这么好的方法,古籍中咋没记载呢? 江晓惊讶之后又有些感慨。 想来,应该是这种方法被偶尔发现,然后便被视为不传之秘,最终遗憾地遗失在岁月的长河中了吧。 这种技术方法或许不算什么,毕竟到了现代只要懂基本的化学知识,都能理解甚至想出这样的办法,但华夏历史上确实有太多独门技艺就这样消失不见。 1972年马王堆汉墓出土一件素纱衣,仅重50克,直到2019年,现代人才在现代科技的加持下成功复制出同样的素纱衣,但使用的工艺是否就是汉代工艺已不得而知。 “祖上传下来的法子,让先生见笑了。此法可以短时之内令生铁变为熟铁,至于为何老朽却是不知。” 氧气和生铁中的碳发生反应生成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一氧化碳的存在既保证了铁不会被氧化也用它的燃烧使铁水不必反复加热。 江晓心里默默想了一下这其中的原理,但却是没办法解释给老秦听。 江晓默不作声,继续浮想联翩,若是历史上这种方法传播开来,那华夏的钢铁产量必定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而这说不定都能彻底改变华夏乃至整个世界的历史。 朝鲜半岛上还有会小西八的老祖宗吗? 小八嘎的奈良时代是不是就没了? 大唐疆域应该会超越咸海吧? 中华帝国和阿拉伯帝国的怛罗斯之战会不会还有下文呢? 可惜,历史不容假设。 江晓遗憾地摇摇头,很为我大中华没能整个地球仪玩玩而遗憾。 看到这儿的诸位可千万别以为咱大中华天朝上国只“德化四方”从不“侵略”啥的。 古代地广人稀,很多地方都是无主之地,谁占了就是谁的,干嘛不占?就是有主的地方,我就占了你要咋地?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那是刻在华夏先人骨头里的东西。 自秦一统,除了内卷之时和个别王朝实力不济,开疆扩土就是历朝历代孜孜不倦的追求。“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就是找个收拾你的理由。 不然,起源于黄河流域的中华文明哪儿来今天这么大的版图? 充话费可不送。 至于为啥现在说我们爱好和平,咱就不懂了,可能只能问SFA。 江晓胡思乱想一番,见老秦仍不断地往铁水里撒硝土,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 “老秦,硝土哪里来的?” “堡中老墙下。老朽以前打铁常用硝土,见之便取,已成习惯。” 江晓点头,怪不得他这两天在村里转悠,无论是以前的猪圈、牛棚还是溷藩都看不到泛硝的痕迹,原来都是秦老头收集起来了。 “这坞堡已有百年历史,所得硝土不少吧?” “确实不少,老朽收集了数罐。” 只有几罐啊,少了点儿,江晓不由嘀咕。 “先生要用?”老秦问道。 “不错。”江晓点头,自他有了炼焦、炼铁的想法后就一直在注意哪里有硝土。 “好,这罐硝土便给先生。炒钢不必非要此物,老朽多费些时间就是。” “只一罐?剩下的呢?” “没了。” 没了? 江晓顿时一愣,忙问:“不是有数罐吗?” “都让老朽引火用了。”老秦也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早知今日还有机会炼铁就都留下了。” 江晓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这么宝贵的东西老头居然用来引火了?你个败家老头儿! “先生难道不知硝土可以引火?” 当然知道!我还知道一硝二磺三木炭呢,这口诀是个中国人就知道! 江晓简直没好气,上去就把老秦手里的罐子抢下来,打眼一看,硝土只剩半罐了。 “老秦,今日餐议会务必宣布一件事。”江晓有气无力地说。 “何事?” “自今日起,所有人不得在溷藩如厕。” “嗯?”老秦顿时有些懵圈,这不让人去溷藩如厕,那让人上哪里解决问题?随地吗?这男人还好说,可这坞堡中绝大多数都是妇人啊。 老头脑中出现一些画面,饶是他活了这么大岁数也不禁老躯一震。 “某家的意思是,自今日起,所有人除遗矢外,便溺皆用虎子,然后指定几处偏僻无人且能晒到日头的豕牢,每日倒于那里。”江晓这时也觉得刚才的话有些不妥,于是补充道。 “这是为何?”老秦不禁心中疑惑,这只要尿不要屎也不像是积养粪壤啊,再说,当下又无田可种,积肥也没用啊。 “照做就是。”江晓神秘一笑,“这算小先生我又教你老秦的一个奇术。” 一听又是“奇术”老秦顿时不疑,立时称喏。 “秦老且慢答应。” 老秦刚答应,忽然就有人说话,声音悦耳动听,可不就是江晓很想不想却难以不想只能想了又想的杨媛? “奴家以为此事不宜在餐议会上说。”杨媛看一下老秦,转向江晓,“一来,饮食之时论及黄白之物终归不雅;二来,妇人嘴碎,对此等难解之事难免嬉笑议论,以致失了严肃。所以,奴家建言,不如由奴家私下说与众人。另,哺食已好,奴家是来请二位回去用食的。” 杨媛一口气说完,静静看着江晓。 不得不说,杨媛说的很有道理,吃饭的时候和人家说屎尿,这是让人吃,还是不吃啊。 第48章 要不要当个护垫侠 据《周礼》、《论语集注》记载,自商始,华夏就形成了每日两餐的生活习惯,直至清末国人仍以两餐为主。这既与古时物资不丰裕有关,也与华夏自古奉行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关。 隋唐时,每天的第一餐为“朝食”,因为要应对一天的劳作,所以属于大餐,一般在辰时左右,而第二餐则主要是为了补充体力,称之为“哺食”或“补食”,丰俭那就由人了,时间则大致在申时后。 坞堡自然还是遵循这一套。所以,也算饿了一天的小屁孩们早就按捺不住,一窝蜂地往回跑了。 而老秦则以“炼铁无半废之理”为由不肯回去,只是要求吕家的速速回去帮他带食,吕家的也只得将小铃铛交还杨媛匆匆而去。 于是,夕阳西下,杨柳岸边,只有江晓、杨媛和小铃铛被拉长的身影。 像后世所有的爸爸一样,江晓让小铃铛骑在自己的脖子上,逗得小丫头咯咯大笑。 杨媛看着小铃铛,眼神中竟有一缕羡慕,自己幼时锦衣玉食却从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似乎是个好父亲呢。 想到自己以后应该会和他再有真正属于他们的孩子,杨媛脸色微微一红,随即心底忽又泛起点点惆怅,不禁有些痴了。 江晓的心情似乎也有些“向晚意不适”。眼前的一切简直是一幅完美的画卷,可这美丽的风景,他又能欣赏多久呢?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江晓不由轻轻吟道。或许只有这句能表达他此时的心情吧。 杨媛抬头,看一眼被夕阳笼罩的修长身影,仿佛一瞬间感受到了江晓内心的伤感,心莫名一疼。 也不知过了多久,三人终于到了坞堡前,杨媛第一次感觉到,时间竟会过得如此之快,她也忽然想起,她来寻江晓还有另一件事。 “那个,还有一事要请小……你拿主意。” 江晓一笑:“请杨叔定夺即可啊。” 杨媛摇摇头:“他不同意,而且说此事并非坞堡大事,不宜在餐议会上共议。” “哦?”江晓眉毛一挑,“说来听听。” “此事是奴家代堡中所有妇人包括奴家自己来求小郎君,允我等每月有三日休沐时间。”杨媛神情严肃,似乎是怕江晓也不答应,继续陈述理由:“须知男女有别,我等妇人每月……” “我同意。三日不够吧?要不五日好了。” 没等杨媛说完,江晓就笑着说道。杨媛一愣,接着脸又一红,这家伙好像对女人之事很清楚呢。 那是,江晓似乎都能猜到杨媛心里在想什么,不由得意,怎么说咱也是受过正规教育的。而且真要论起女性生理知识,咱说不定比你们都懂,毕竟除了正规教育,苍老师她们还额外给补了不少课。 “小郎君当真同意?那三日就够!堡中终究事多人少。阿爷今日又特选了十人明日去给你帮忙,也确实捉襟见肘,所以才不允。” 杨媛看江晓答应的痛快,怕江晓不知道具体情况,赶紧将杨广不同意的理由说出,也算让江晓再充分考虑一下。 江晓又笑,杨广这老头看问题还是很准的,看见铁就知道“重点工作”在哪里,不过要指望他能体恤“民情”,还是算了吧。 上千万人的民情他都不顾,还会管你们几十个妇道人家的“月事”? 扯淡。 但咱是谁? 妇女之友! 再说,就算不替其他人着想,总得替眼前这位想想不是? 堡中的其他妇人大都是已经生过孩子的已婚人士,杨媛才更需要呵护。要是不同意,以她的个性,肯定不会要求额外照顾的。 所以,“当真!” “奴家谢过小郎君!” “这有何可谢,妇女亦是半边天嘛,理当尊重。” 看着正道万福礼的杨媛,江晓突然又想,要不要也做一回“护垫侠”呢? 可能还真有必要! 某大学有个古代人体骨骼标本库,研究发现,古代女性的死亡年龄比男性要小三到五岁,这是与现代社会截然相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古代女性由于生理原因比男性更容易罹患影响健康的疾病。 那这就不应该了啊,江晓再看一眼杨媛,脑中出现一幅画面,不由心中一荡,老毛病又犯。 咳咳咳,江晓赶紧咳嗽几声转移注意力,同时心想: 还真是“百废待兴”啊,吃饭要管,生产要管,连老娘们裤裆里的事儿也得考虑,我容易嘛我。(真的不容易,所以还是各种求……总之,作者不要脸了,逮着机会就广告植入。) 哺食的时候,江晓向杨广表达了他同意杨媛所提之事的意思。杨广继续表示不屑,不过最终还是同意,毕竟在他看来,这真不是什么大事。 哺食之后,堡中众人还要继续劳作一些时间,直到太阳完全下山。 他们有的取盐,有的腌渍虎肉,有的自行操练飘石,有的……整个坞堡开始慢慢有了井然的模样。 杨媛自去和妇人们说那两件无法在餐议会上说的事,而杨广和苏定方则急不可耐地要跟着江晓去看老秦。 路上,江晓又和杨广和苏定方说起了“便溺”之事。两人已被江晓层出不穷的手段彻底折服,问都不问便是同意,只说到时必定又是惊喜。 很快,三人回到河岸边。 要说老秦的效率确实很高。此时,他似乎已经完成了炒钢,正在倒模。 “这是何物?”杨广看着老秦倒出来的一块大铁疙瘩问。 “铁砧。”老秦兴奋地回答,“有了它才可锻造各种铁器。哦对了,老朽还需铁夹、手锤和大锤。总之,老朽僭越,咱坞堡第一炉铁所造之物都是老朽的啦。哈哈。” 江晓三人都笑,这事他们没办法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让老秦打铁不让人家先备齐工具怎么成? “正好三位都在,后续要打何物还请告知老朽,老朽也好预先制模造范。” “老夫来此就是此意。”杨广先道:“坞堡大门年久失修,防野兽尚可,但万一有贼人来犯,绝不可当。是以,必须再以铁箍之,以防不测。此为当紧!” 江晓和苏定方都点头,这确实要紧,自古门户既是进出之所,更是防护之要,连门都没有还谈什么安全。 苏定方接着道:“某家想请秦老打些铁蒺藜骨朵,半个小儿拳大即可。某家想,若有此物,飘石威力必然大增,再碰到大虫之类的猛兽,必不会再如上次般难敌。” 哈,江晓冲苏定方竖起大拇指,这想法够狠! 第49章 月色如水美人如玉 用铁蒺藜骨朵替换鹅卵石貌似会比较耗铁,其实倒也不至于。 这东西用生铁打造就可以,根本用不着熟铁,而且出猎时每人只需备上几颗就可以,只碰到猛兽或大型兽类时才用,一般的猎物还用卵石,同时,铁蒺藜骨朵打出之后还可以回收。 所以,并不会给坞堡带来太大压力。 不过,可别小看这一点点的改变。这相当于普通炮弹换成了高爆杀伤弹,对野兽而言,每一颗都将是致命的。江晓可以想见,坞堡食物的来源将会更加有保障,而“猎人”们也会更加安全。 “以老夫看,浇铸这铁蒺藜时,不妨搓泥为球并以之为核,如此威力不减,亦可省铁,同时还可减轻负重。” 这时杨广建言,苏定方和老秦稍一思索,都觉可行,而江晓也看着杨广,觉得好笑。 这杨老头什么时候这么会过日子了? 这还是那个建东都凿运河、修长城筑驰道、花城百戏惊天下西苑走马作冬春的败家皇帝吗? 他早有这觉悟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一步呀。 不过,浪子回头金不换,也算吧。 “先生可需要些什么特别之物?”老秦转头看向江晓,他现在是踌躇满志,杨广和苏定方提的东西都没什么挑战性,他巴不得江晓给他来点高难度的。 “打几把斧头、菜刀吧,劈柴烧饭都是必备的用物。对了,还有剪刀和针。”江晓想起杨媛熬夜给他拆补衣服居然用的是松针,不知徒耗了多少精力,不由有些心疼。 “还有吗?”老秦有些失望。 江晓摩挲着下巴思考,几下之后忽然想起来他要什么了。 “还要一柄小刀,一定要锋利!”江晓笑道,然后有点不好意思。 杨广和苏定方所提的东西都是“公器”,而他提的这柄小刀却是打算自己“私用”。 没错,江晓想刮胡子了。 古人讲究发肤授之于父母,除了出家人,发须都是只修不剃尤为看重的,就连拔根胡子都要选个黄道吉日曰“拔白”。 所以,古人年纪轻轻就开始蓄须,先留一字胡,再留八字胡,完了又留子孙胡,搞得一个个二三十岁就和四五十岁似的。(所以,古装剧里满大街小白脸都是骗人的。) 而江晓可有点习惯不了这个,他还是更愿意做个小白脸。 那就只好谋下私了。 似乎是胡子的问题勾起了江晓对自己个人卫生问题的注意,在回坞堡的路上,他竟然开始觉得自己身上隐隐有股怪味。 其实呢,这种怪味真的不一定存在,只是人一旦认定一件事,就会不由自主地进行心理暗示,尤其是当一个符合逻辑的因果关系存在时,这种心理暗示尤其强烈。 江晓现在就处于这种状态,因为他这两天是用树叶加小木棍解决问题的,虽然他自问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去弄干净,但万一……有残留呢? 江晓不由有点不舒服。 虽说江晓并不是个太讲究的人,但没有洁癖并不意味着就爱邋遢,如果真的有味道,那是他坚决不能容忍的。 今晚一定要洗个澡! 江晓恶狠狠地想。 如果说江晓的思维到此结束也就结束了,可惜这货的思维总是过于活跃,尤其擅长发散性思维。 于是乎,江晓很快就联想到了其他人。而一想到杨媛可能也曾遭受到某种折磨,江晓不禁扬天长叹。 作孽呀! 这愤怒,好像属于他的某件宝贝被人动了似的。江晓捡起一根小木棍,杀气腾腾地一掰两段,再掰四段…… “逐月,你这是为何?”杨广不解地问道。 “菊花疼,呃不对,心疼,嘿嘿。” 杨广更加莫名其妙,到底是菊花疼还是心疼?菊花又怎会疼?难道是在悲秋?可现在是春天呀…… 想不明白,看着江晓兀自用力掰小木棍的背影,杨广大摇其头。 …… 当晚的月亮又亮又白。月偏西的时候,江晓偷偷出了院子。 坞堡当年的修建者选择在此修建坞堡应该是做了充分研究和考虑的,其中有一条,应该是使坞堡坐落于此的关键原因之一。 那就是:坞堡西侧有一活水。 这活水不仅可以饮用,更难得的是其水温竟然和人体温度基本相当,可以说是一个妥妥的低温温泉了。 江晓的目标就是此处。 其实刚到坞堡之时,江晓就听老秦说过这温泉,不过却一直没去见识。因为老秦还说,每日前夜都会有妇人在那里沐浴。对于江晓这种有色心无色胆的人来说,哪里敢去? 有人问,白天为何不去? 那江晓就要说:没人谁去? 不过今晚,江晓就是奔没人才去的。 他想洗个澡。 此时已是后半夜,想来应该无人了吧? 离着老远,江晓就听到汩汩的泉水声,除此之外再无其它声音,江晓不由大喜。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江晓还是停下脚步,仔细听了又听,确定并无人声之后才继续向前。 转过一个影壁,半面残破的墙壁出现在眼前,旁边就是有袅袅蒸汽升起的温泉。 江晓此时的心情也要像这泉水一样美得冒泡了,立即快步上前。 好吧,狗血的剧情通常都是这样,就在江晓准备彻底撒丫子狂奔向温泉时,一个女人突然从墙后缓缓走出,袅袅婷婷,泠然若仙,更不着一物,江晓瞬间瞪大了双眼。 这个美妙的场景这里就省略数万字吧,反正各位都会把这女人想象成自己的梦中情人的样子,无论如何都比作者描绘的生动、形象和逼真。 不过江晓不用想象,因为这女人就是杨媛。 这一刻,月色如水,美人如玉。江晓感觉自己什么都看到了,似乎又什么都没看到。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第50章 狗屎里面有东西 正在江晓不知道该把眼睛放在山峰上还是河谷上时,一个小东西突然蹿出来,抱住他的小腿大叫起来。 江晓这个气呀,当初穿越的时候你是一声不吭一点都不管我的死活,现在嚎得倒比谁的声音都大生怕我死得太慢,你还是不是人? 啊呸,是不是狗? 车骑将军这么一叫,顿时惊动杨媛。 杨媛瞬间纤腰一扭“噗通”一声便跳入温泉中,将身体全部没入水中。 逃命要紧,江晓甩开车骑将军,撒腿就跑,不过就听身后一声娇叱: “站住!” 江晓立即乖乖站住,但没敢转身。 “我不是故意的。”江晓背对着杨媛说道,不过这解释虽然是事实却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杨媛沉默,酥胸在水下剧烈地起伏,她觉得自己应该生气,可是又觉得自己没理由愤怒。 “我特意停了许久,没听到人声才过来的。”江晓继续解释,并准备要是杨媛还不吭声就立即回身救人,谁知道杨媛刚才那一下突然跳水里,会不会窒息啥的。 “嗯。”身后杨媛终于轻轻答应一声。 江晓听不出这一声“嗯”中杨媛的到底是什么心态,只能静静等待杨媛的发落。 “你过来。”杨媛突然说道。 沃特? 江晓心中一动,让自己过去? 还有这……好事儿? 江晓慢慢转过身,小心翼翼地抬眼,生怕看到,不是,看不到不该看的。 很遗憾,他生怕的事情发生了,他什么也没看到,于是失望地慢慢走向杨媛。 “你可是来沐浴的?”杨媛问道。 江晓点点头,内心突然狂跳,想起了小八嘎的独特的温泉文化——男女共浴。 难不成今天三生有幸? 靠! 刚有了这个念头,江晓就给了自己一巴掌,很为自己有这样龌龊的念头羞耻。 自己不把自己当人,难道人家杨媛也不把自己当人吗?毕竟,小八嘎不是人!(此节特为小八嘎核污水排海而加,今天特地写了篇文章剖析小八嘎民族的劣根性,居然被折叠了,不忿之下这里加骂一句,诸位见谅。) “你欲来此沐浴,为何不事先知会?” 嗯? 江晓纳闷,我就洗个澡而已,还是特意选后半夜来的,难道这也要全堡上下广而告之一声? 而且,你不也没知会吗? 江晓笑吟吟地看着杨媛,杨媛顿时猜到了江晓的心思,原本已经准备不生气的她立刻火起,恼怒地扬手向江晓撩起一大蓬水花。 “啊!”江晓惊叫。 不过这一下,杨媛绝对不会像刚才那样猜到江晓的心思,江晓哪里是被水花吓到,分明是心中大喊: 看到了,看到了! 水花落下,杨媛粉脸带霜,冷冷地看着江晓,江晓也立即醒悟过来,这个还真得男人告知,而不该让女人告知。 因为,男人告知不会有特殊的意味,毕竟一般不会有女人偷看男人沐浴,即便被看了也没什么,而女人则不同。 试想,一个女人广告曰“某时某地吾将沐浴”,这叫他人作何感想?难道这是通知男人们都来看吗? 而且,女人毕竟不同于男人,让女人知会无异于令“稚子抱金过市”。 所以,人家杨媛不知会一点错都没有,抛开江晓故意不故意先不说,就论江晓如此“调笑”,杨媛就不能不恼火。 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江晓顿时有些惭愧,连大又圆都不好意思再回味,赶紧认真施了一礼,道:“在下无状,请令……小娘子宽宥。” 语言诚恳,态度端正,只是这个道歉不但没有平息杨媛的恼怒,反而令杨媛再次扬手打出更大一蓬水花,直接糊了江晓一脸。江晓莫名其妙,不知怎么火越浇越大。 “行远些个!”杨媛怒道。 这句话江晓懂,就是让他滚远点儿。为了不继续刺激杨媛,江晓当机立断立刻转身一阵小跑溜之大吉。 话说杨媛见江晓桃之夭夭,没由来一阵气苦,坐在水中呆了半晌,才慢慢起身。 月下,杨媛抱着车骑将军步履匆匆,刚沐浴过的身体迎着夜风让她觉得有点寒冷,这更加剧了她心中的紧张。虽然她知道坞堡可以给她足够的安全,但夜深独行,没有一个女人会毫不害怕。 路过一个转角,一个身影一闪而逝,杨媛先是一惊,但片刻后,一股暖流却流过心底。 直到她跨进自己的院中,那身影才悄悄离开。杨媛知道那是江晓,他根本没有逃之夭夭。 他在保护我吗?杨媛嘴角微微向上勾起,露出若有若无的笑意,但瞬间这笑意又变成了略带恼意的羞涩。 呸,不知刚才起身时是不是又被这家伙看去了…… 看是什么也没看到的,江晓选择替杨媛望风的地方只能听到声音,什么也看不到。但这也足以让江晓心猿意马了,直到把杨媛悄悄送回去,他才稍稍平静了些。 不过当再次回到温泉,也泡进池中时,江晓又骚动了。 这水是杨媛刚才泡过的啊。 好吧,所有人都相信江晓是故意不重新蓄水的。 下流。 …… 第二天,江晓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车骑将军。 这个反骨仔他已经忍很久了,必须让它知道到底谁才是它的主人。 当江晓看到车骑将军的时候,此狗正愉快地在墙根儿大小便。 现在坞堡上下都知道它是小郎君和小娘子的“宠物”,对它都甚是友好,所以车骑将军现在的日子很幸福,每日吃饱睡足除了跟着杨媛就是自己满坞堡溜达。 “小豆子,过来。”江晓招呼。 车骑将军还是一副傲娇的样子,理都不理。 “车骑将军,过来。”江晓换个称呼,把身后的一块骨头也亮出来,脸上笑嘻嘻心中MMP的继续招呼。 果然是狗子,看见骨头,车骑将军立刻屁颠屁颠地跑来。 江晓一把捉住它,立即变脸,照狗头就是一巴掌。 狗日的! 车骑将军顿时害怕,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看江晓。 装可怜? 江晓扬手准备再打,忽听一声娇喝:“住手!” 却是杨媛牵着小铃铛过来了。 车骑将军仿佛见了救星,先哀嚎两声,然后便开始龇牙咧嘴。 这种狗仗人势的行为坚决不能惯,江晓再次扬手,可还没等他打下去,车骑将军就被杨媛夺了过去。 然后,杨媛、小铃铛还有车骑将军齐齐冲江晓瞪起了眼。瞬间,江晓感觉在场的四个活物中,他地位最低。 似乎还在生昨晚的气,杨媛瞪江晓一眼后便一手牵小铃铛,一手掐车骑将军扭头走了,独剩江晓一人叹息。 无处发泄,江晓气呼呼地一脚跺向一粒早已晒干巴了的狗屎,然后抬脚走人。 不过,抬脚的一刹那,江晓愣了。 四分五裂的狗屎中,似乎有个东西…… 第51章 大唐大唐,我是南瓜我是南瓜 江晓从未想过自己会对一粒狗屎感兴趣,更想不到自己甚至会亲手扒拉它。 原因就在于狗屎中有颗白色的东西。 江晓看着这东西先是不敢相信,尔后便哀嚎一声捶胸顿足,最后仿佛想起什么起身便狂追杨媛。 “车骑将军这几日多在何处便溺?”江晓追上杨媛,喘着粗气急问。 杨媛不知江晓为何突然关心起狗子的排泄物来,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快告诉我!”江晓更急。 杨媛无解,只能环视了一下整个坞堡。 仙人板板! 江晓心中大骂一声,这狗子还真把整个坞堡都当领地了。 “找人,所有能找的人都找来!告诉杨叔,我要把坞堡内所有的狗屎都找出来!” 饶是杨媛聪明伶俐,也一下不知江晓到底是要找人还是要找狗屎了。 车骑将军也歪着小脑袋看江晓,不知自己的屎什么时候这么稀罕了。 不过看江晓的样子,这一定是件了不得的大事,杨媛不敢耽搁,马上去找人。 很快,坞堡中所有的人都被召来,只为寻屎。 “看见狗屎切莫乱动,马上告诉某家,某要一一验看。”江晓神情严肃看着众人,直到此时,所有才知道江晓绝不是开玩笑。 好在江晓现在在坞堡中的威望独一无二,众人虽然都大惑不解,却也无一人质疑。 “务必仔细,万勿遗漏!”江晓最后叮嘱,反正他现在是准备把坞堡彻底翻个底朝天了,坞堡里没有就再去外面,总之要把所有的狗屎都找到他才甘心。 说完,江晓率先奔向墙根,开始寻找,身后杨广开始吩咐: “你等,坞堡西北,你等,西南……” 寻屎行动如火如荼,倒是找到不少,不过江晓挨个仔细检查后都一无所获。近午时时,坞堡上下终于彻底搜了一遍,结果还是令江晓失望。 难道是空欢喜? 回到自己院中暂歇的江晓揉着脑袋郁闷不已。 杨媛将一碗肉菜汤端到江晓面前,江晓看了一眼,心情更加郁闷,人类生存可不仅需要蛋白质和脂肪,还需要碳水化合物啊。 “那个,莫强求。”杨媛安慰道,一上午了,虽然江晓什么也没说,但她也看出来了,江晓在找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江晓摇摇头,实在没什么心情。 忽地,杨媛想起了什么,转身出去,片刻后叫道:“此处还有!” 那是西偏房,初到坞堡时,杨媛曾将车骑将军关在里面过。 江晓立即过去。墙角,一坨狗屎安静地呆着。 这一次,没有细看,江晓就仰天一声长叹。 杨媛刚要出言安慰,却猝不及防地被江晓拦腰抱起,然后就听到一阵震天的狂笑。 抱着杨媛足足转了十几圈,直到感觉正在恢复的肩膀有点受不了了,江晓才停下,而杨媛刚要喘口气却又感觉额上被重重亲了一下。 作死啊! 杨媛羞恼,但看江晓的样子,应该是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大事当前,也只好轻轻咬下嘴唇就这么算了。 江晓弯腰捧起狗屎,送到杨媛面前,脸色因兴奋而变得通红:“知道这是什么吗?” 杨媛看着眼前的狗屎,并未觉得如何,如果非要说有何特别的话,那就是这狗屎上长出了一颗嫩芽,嫩芽上还顶着一粒黄白色的种子壳。 “这是吃的!”江晓又兴奋地大叫。 这一下杨媛慌了,捧着狗屎说吃的,江晓怕不是癔症了? 杨媛转身就去寻杨广。 等杨广和苏定方赶到的时候,江晓还捧着狗屎傻乐呢。 “逐月,你……”杨广担心地道。 “杨叔,你们来的正好,你们可知这是什么?”江晓笑道。 总不会是吃的,杨媛撇撇嘴。杨广和苏定方也是不明所以。 “南瓜,是南瓜!”江晓终于用难以压抑的兴奋激动地喊出这两个字。 江晓此刻的心情确实无法用语言表达。 当在狗屎里第一眼看到南瓜子时他激动,当看到这南瓜子是瘪的时他懊恼,当终于看到这棵活生生的南瓜苗时他简直就要相信,车骑将军就是来拯救这个世界的。 你们有土豆了不起吗?你们有红薯了不起吗? 咱有南瓜! 哈哈哈,南瓜呀! 还真别怪江晓现在高兴得和傻子似的。南瓜出现在在这个时代真的如同神器。 南瓜明时传入华夏,在很多地方称之为“饭瓜”,只此一条足见其价值。 事实上,南瓜虽不如土豆、红薯淀粉含量高,但也是相对而言,老南瓜的淀粉含量就不比土豆少,而且南瓜的含糖量还比土豆高,在历史上的饥荒之年不知拯救了多少人的生命。 更重要的是,南瓜的亩产比土豆还要高。明时南瓜的亩产就达到了三千斤,而同期的土豆亩产不过两千斤。 至于种子的退化问题,江晓又想大笑。 感谢花房老王这个抠门货从来不舍得买种子,他种的都是非杂交的土南瓜。 再感谢老王祖宗十八代,让小豆子每天吃他地里的老南瓜。 不存在退化问题的南瓜种子就这么神奇地让小豆子裹在屎里带到了隋唐! “南瓜?”杨广诧异,他也算整个华夏最见多识广的人之一,这玩意儿可从来没听说过。 “对,一种饥荒之时可以当粮而食的作物!” “可当粮食?”杨广、杨媛还有苏定方的眼立即睁大, “不错!” “此地可作?产量几何?” “且猜之。” 杨广和苏定方凝神思考,不敢轻易说出数字,而杨媛看江晓卖关子的这副欠收拾的样子不由有点来气,“新仇旧恨”同时涌上心头,于是捣乱似的地道:“三十斛。” “媛儿莫胡闹!”杨广一听这个数字立即斥责杨媛,作为这个帝国曾经的最高统治者,他对各种作物各地的基本产量还是熟悉的。 以北方主产的粟、麦和南方主产的稻为例,小麦亩产大约一斛(石)多一些,粟则不过五斗(此据《新唐书·食货志》),稻米亩产约一斛(石)半(此据狄仁杰《乞免民租疏》)。 总之,无论什么作物都不可能有两斛(石),杨媛这么说在杨广看来就是捣乱。 不料江晓看着杨媛却竖起大拇指,这小妮子猜得真准! “厉害!”江晓表扬杨媛。 “贤弟,小娘子说的是三十斛,不是三斛!” “是啊,是三十斛啊,小弟没听错啊。”隋末唐初,一斛(石)的重量在八十到一百一十斤之间来回变,取平均数算一百斤一斛(石),三千斤可不就是三十斛(石)? “此言当真?!”苏定方的声音突然发颤了。 “小弟何时说过空话?” 此话一出,杨广白眼一翻,一口气便没上来。 第52章 封狼居胥还不如拉泡屎 缓了好久,杨广才把气喘匀,不过却一直抓着江晓的手不放,似乎是怕一撒手江晓就嗖的一下没了。 这一刻老头儿可能想了很多,或许有曾经的大业盛世、大运河的滔滔河水、巍峨却残缺的东都城墙还有高句丽惨白的京观。如果他曾拥有江晓所说的“南瓜”或许这一切都会改变。 “食,万世之基也。” 可历史不容假设,而他本身就是历史。 不过不管怎么样,机会还有,他觉得只要抓住眼前这个人,他曾渴望看到的一切就都能实现。 “杨叔莫太激动,也莫报太大希望。此物虽好,但却只有一棵,能否令它开花结果乃至繁殖起来还是未知之数。”江晓看着杨广的样子,只能反过来安慰他。 “独苗!”杨广一惊,翻身坐起,眼不花了,气不喘了,“逐月,那你可千万莫要大意,定要把它伺弄好了!” 我? 江晓眨眨眼,虽说考古和种地形式上似乎都是修理地球,但可差了十万八千里,种地咱是真不懂。 “杨叔,逐月可不擅农作。”江晓苦笑道。 “苏家大朗,你呢?” “某家十二岁便随父杀贼,农作之事……嘿嘿……”苏定方也是尴尬一笑。 “那快询问堡中何人擅长农作,此物便由他专伺!” 江晓暗笑,杨广还是知道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的道理,并不是如史书所载“诸事皆专……刚愎自用”,起码没上赶着自己去伺弄南瓜。 不过,南瓜是新鲜物种,就是把整个华夏最懂农事的老农找来也是没有经验的。 好在,南瓜东西南北皆可生长,想来对土壤和气候什么的应该不怎么挑剔吧? 江晓也只能这么想了。 不管了,由着杨广安排吧,江晓相信老头儿对这玩意儿会比他更上心。 其实说起来,华夏历朝历代再昏聩的君主对农事都是不敢怠慢的,因为华夏这块土地真的不是“天选之地”。 华夏面积虽大却没有原生一种高产作物,无论是土豆、红薯还是南瓜都是外来物种,也没有完完全全的一年三熟的土地,想想三哥,每天只知道冥想却很少饿死人,就是因为有大片肥沃的一年两熟乃至三熟的土地,躺着种地都不会饿死。 不过话又说回来,可能就是因为华夏大地的不完美,才造就了华夏民族自古重农的传统和勤劳、智慧的性格。 因为,不重农、不勤劳就会饿死。 “那个,此物到底从何而来?”杨媛自瞎猫碰个死耗子一语中的之后也一直发懵,她也不敢相信这所谓的“南瓜”能有三十斛的产量。 “哈哈,此种乃是天外之物,我偶然得之,只知其奇,却苦于无法令其发芽,一气之下弃于车骑将军,未曾想这狗子竟令其发芽了。” 江晓胡诌八扯,也只能胡诌八扯,毕竟穿越的事说不清,无论是人狗还是南瓜种子。不过这一番解释杨媛三人也不会生疑,因为江晓身上已发生太多他们理解不了的事了。 三个字:习惯了。 “这狗子居然还是瑞兽,看来媛儿封它为车骑将军还是小了。”杨广哈哈大笑,“今日朕便封它为骠骑将军!” 这话像是玩笑,不过一出口,杨媛和苏定方脸色都是微微一变。 杨媛变色自然是因为担心杨广暴露身份,苏定方则是心中暗道这杨老头还真是口不择言。 “杨公,苏某提醒一句,切莫怪罪。称孤道寡的话便是玩笑也不可言之,你我自己人自是无妨,若是外人听去,难免祸事。” 杨广顿时尴尬。他这话一半玩笑,一半却也是油然而发,不过尴尬之后杨广忽又洒然一笑。 “先师尼父曾言‘往者不可谏’,老夫曾年少轻狂,今日依旧孟浪,实是惭愧,不过今日又见逐月天纵,方信‘来者犹可追’。” 江晓一怔,这话对他的评价和期待可是太高了,这杨广真是越来越把自己视为他的寄托了,也不知到时自己死了老头会有多伤心。 江晓心头掠过一丝苦涩,但同时也划过一股暖流。不管杨广在史书中多么不堪,起码这一刻在江晓看来,就是一个对后辈充满厚爱的长者。 而且,杨广这话中所透出的胸怀和气度倒也不愧是曾创造过大业盛世的家伙。 暂且放下杨广吧,反正不管杨广这话玩笑不玩笑,车骑将军都算得到好了,杨媛特意去讨了根虎骨给它打牙祭,而江晓也替霍去病吐槽一句:没想到老子封狼居胥还不如你拉泡屎来的利索。 第53章 时不我待 (先道歉,章节有调整,所以可能有大大会重复看到上一章的部分内容,具体原因作者说里有解释,这里就占用正文了。再次道歉。) 南瓜的事江晓就不去操心了。按生长周期,大概四五个月后,南瓜就能成熟,如果一切顺利,江晓和南瓜都不出意外的话,江晓是能吃到一季南瓜的,这也算临死前的安慰奖,能让江晓的眼睛闭得瓷实点儿。 午后,江晓去看老秦。 老秦昨晚就在河边忙活了一宿,重操旧业让他充满兴奋,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激情着实让江晓意外。 而在这激情的作用下,成果自然也极为喜人。 先不说别的,单说仅仅一晚上加一个上午,老秦就带着小屁孩和杨广指派来的一帮妇人在河边搭起了一个茅草棚,虽说很简易,但棚内毡案、煅炉、淬池等等已经一应俱全,俨然已是个有馍有样的打铁铺。 除此之外,老秦还又炼了两炉生铁,甚至把铁蒺藜骨朵都浇铸出来了。 这让江晓觉得,又有一件事情他可以撒手不管了。他相信,由老秦负责冶铁和炼铁,只会比他做得更好,而这想必也是老秦极为乐意的。 唯一让江晓觉得可能有点问题的,就是老秦的身体。六十七的岁数在现代看来不过刚到老年,但在古时却已算高寿。 “老秦,你觉得刘大和王家三郎怎么样?” “两个好孩子,一个伶俐,一个敦厚。” “你把刘大收为徒弟,把王家三郎收为义子,如何?”江晓掂量了下,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现代社会学家有一个论断,认为华夏传统社会相较其它文明而言是一个“熟人社会”。 何谓“熟人社会”?形而上地说,就是处处讲人情、讲关系,这对“法治社会”而言可能具有消极意义。但这样的社会,其内部的稳定性及应对外力的团结性也是极强的。 江晓知道,坞堡想要成为一个牢固的整体,仅仅依靠“同甘共苦”还是单薄了些,它还需要坞堡内部的人形成各种各样的联系。这种联系越紧密、越复杂,坞堡就越稳定。 这样做的弊端肯定是有的,但在“乱世”之下,内部的团结和紧密显然更为重要。 江晓希望能通过老秦收义子和收徒这种方式,既让老秦有所传承,又让坞堡内的人开始慢慢形成各种联系。 这个想法其实在答应老秦执弟子礼时就有了,现在他准备不再管冶铁和炼铁的事,索性就提出来。 只是不知道老秦是否愿意。 “先生不介意?”老秦瞪大老眼看着江晓,看得出他有些激动。 江晓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才是问题的关键。 想想也是,老秦已自认为是他的弟子,弟子再收徒弟啥的可不就得他这个“祖师爷”同意? 想到这里,江晓不由有点小幽怨,看人家别人穿越,不是帝师就是太子三公,最差也是状元座师啥的,自己就只能指点山野之民。 不过再一转念,那位只认为自己是教员的老人家,不就是毕生致力于解放普通人的思想吗? 自己当然不能和他老人家比,简直萤火之于日月,但学习他老人家的胸怀应该是值得肯定的吧? 一边是帝王,一边是人民,你看不起谁呢? 人民,只有人民…… 要不要把他老人家的思想放出点儿来呢? 还是算了,威力太大,别一下把整个世界崩没了。 江晓不着边地想一通,回到正题,笑道:“为何要介意?” “多谢先生!”老秦顿时彻底激动,当下又要叩拜,江晓知道拉不起他来,一个猴跳,闪到一边。 其实老秦也有此意。 不为别的,他一个孤老,总还要想着找人给他送终啊,原想过一段时间再向江晓提出,没想到江晓这么快就先替他提出,一时都觉得江晓就是他的再造之人了。 “堡中幼年中若还有你看中的,也可以一并收了。以后亦是如此,你想收谁便收谁,不必问我。而且我所传你的法门,不管是过去的还是以后的,你都可再传给他们。但有一条,只要教,便须倾囊相授,不可藏私!” 江晓最后如此叮嘱,他还是对史书中没有记载“硝土去碳”之法而遗憾,真心希望所有的好东西都能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 老秦当然允诺,于是皆大欢喜,江晓便离开了“铁匠铺”。 走之前江晓自然也没忘把“闷炭”的方法教给老秦,这让老秦更加高兴。 焦炭这东西,老秦只用了一次,就彻底爱上了它。火力大,不塌炉,最主要的是锻铁效率极高。 江晓的“闷炭”法其实是非常粗糙的,最多只能算煤炭焦化的入门,但这已经足够,很多东西其实差的就是踹破门的那一脚。 江晓相信,只要入了门,老秦很快就能把“闷炭”技术完善起来,自古冶、炼是一家嘛,老秦是懂煤炭的。 现在,技术方面也有人负责了,江晓真心觉得坞堡开始有点意思了,他希望临死前他能把坞堡变成一个“世外桃源”。 这么一想,江晓忽然觉得压力好大。 嗯,时不我待…… 第54章 炸出个蘑菇云 坞堡一处偏僻院中,江晓看着眼前的坛坛罐罐发愁。 这些东西是江晓让杨广从全堡搜罗来的,反正杨广现在对他是有求必应。不过这些东西明显都不合用。 江晓需要的是类似易拉罐那样的陶器,最好还是细腰,无奈这种器型在这个时代肯定是没有的。 江晓只能拿起一个鸡首壶。 这壶是南北朝时期民间流行的储水器,器型古朴,通体青釉,细口,鼓腹,平底,有鸡首状短流,流口实心,要是流传到后世也能卖个十万八万的,但现在只能挨炸了。 没办法,看来看去只有它最合适,个头最小嘛。不过就这,江晓估计装上煤焦油、硝土、木炭什么的也得有十来斤,他都没把握把这玩意儿扔到十几米外。 看来还是有点危险呢,江晓不由嘀咕。 没错,是会比较危险,因为江晓现在想要动手制造的叫“莫洛托夫鸡尾酒”。 莫诺托夫鸡尾酒起源于西班牙内战,构造简单,制作方便,其实说白了就是燃烧瓶,曾在苏芬战争中大显神威。至于说为啥叫莫洛托夫鸡尾酒,请自行百度。 其主要构造为玻璃瓶内装易燃液体,瓶口上塞上布条作引燃物。使用之前把布块沾透易燃液体,点燃之后扔出,随着玻璃瓶的碎裂,易燃液体四溅,沾哪儿哪儿着,可谓凶残。 虽然江晓并不想制霸天下,但你不去打别人不意味着别人就不来打你,尤其是在这乱世,总要有点自保的手段才行。 所以,从知道有煤炭那时起,江晓就琢磨要搞个大杀器出来,而最方便也最具有可操作性的就是这个被称为莫洛托夫鸡尾酒的东西。 至于真正的手榴弹? 还是别想了,根本不现实。 首先没有硫磺或者雄黄,他造不出黑火药来。但,就是有黑火药,他也造不出能用的手榴弹来。 因为江晓解决不了引信问题。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引信、引信、引信! 让火药爆炸很容易,但让火药如何符合要求地爆炸就真的很难。 引信是爆炸的源头,更是核心。不谈引信谈爆炸都是耍流氓。 隋唐时华夏就已明确发明火药,北宋以后的兵书也对其多有论述,可还是打了一千多年的冷兵器战争,“火器”始终没有成为战争的主导,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引信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武经总要》中专门记载了火药的配方和蒺藜火球、霹雳火球等武器的构造及制造方法,可同时记载的引爆方法是什么?是用加热烧红的铁锥把武器外壳烙热以引燃其内部装药。 不能说是简易,只能说是胡闹。 可古人也没别的办法啊。直至明朝,才出现由棉线、火药等制成的“捻子”这种现在看来依旧粗陋不堪只配用在鞭炮上的引爆方法,《火龙经》中将捻子称为“信”或“药信”,而这也是“引信”一词的由来。 但这种方法依旧难以控制。 所以说,不解决引信问题,是不可能弄出手榴弹来的。 现代手榴弹,无论是采用拉发延时还是万向碰炸,都少不了一个最基本的东西,那就是发火装置,要么是拉火管,要么是火帽(底火),而这两种东西没有基本的化学工业是根本不可能做出来的,因为需要雷汞、氯酸钾和硫化锑。 像火柴那样拉火是否可行? 这倒是比正儿八经的发火装置简单得多,但事实上,这样的氯磷反应并不好。玩过火柴的都知道,没有说划一次必着的。记得有一次咱点儿背,想抽根烟,一盒火柴全划完愣是没点着。 事实上,抗战之时,我们的敌后小作坊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也无奈地用过这种方法,但效果嘛,十个里面七个不炸。 总而言之,江晓要是想弄个土玩意儿出来,不是不行,做“捻子”很简单,但炸死敌人之前能不能确保自己不被炸死就不好说了。 所以,江晓才想着做莫洛托夫鸡尾酒。 这玩意儿威力是不如手榴弹,但架不住好用啊,摔破了才能着,相当于自带一个碰炸引信。 如果想让它威力更大点,可以在易燃液体中加入些粉状可燃物,譬如面粉什么的,让液体更粘稠。不过这就太奢侈了,而且对江晓来说也没必要,因为煤焦油本身就比较粘稠。 江晓将煤焦油倒入一个陶盆中,咬着嘴唇思考。 虽说煤焦油的易燃性不低,但毕竟不如酒精和汽油,没有氧化剂,怕是不会那么容易瞬间燃烧,所以硝土必须得放。 但放多少呢? “一硝二磺三木炭”这个口诀都知道,但现在把硫磺换成了煤焦油,肯定不能按这个比例来了。 那还是实践出真知吧。 江晓抓了一把硝土放入煤焦油中,慢慢搅拌,又放入一把炭粉继续搅拌。硝土高温下才会热分解释放出氧气,所以常温下的这种搅拌只要不碰明火就没什么危险。而江晓还特意用的木勺,确保不会因碰撞产生什么火星。 搅拌片刻,硝土和木炭已经和煤焦油充分混合。原本就黏糊糊的煤焦油变得更加粘稠,仿佛刚刚融化的黑巧克力。 江晓将这混合液体小心地倒入鸡首壶中,用麻布塞紧瓶口,并留了很长一段作为“引线”,然后再在“引线”上涂满煤焦油,这是为了防止鸡首壶出手后引线被轻易吹灭。 这名字还真是恰当,江晓捧着这鸡首壶嘀咕,三种原料组成的,还有鸡,可不就是鸡尾酒? 江晓一手拿鸡首壶,一手拿松油灯走出院子。 坞堡内的房子也基本上都是石砌的,并且院墙很厚。江晓已经想好,站在院外往院子里扔,绝对安全,而且不用担心走水。 但愿成功,江晓呼一口气,点燃了布条。 沾了煤焦油的布条燃烧发出浓浓的黑烟和刺鼻的臭味,江晓皱眉闭气像投铅球似的隔着墙将鸡首壶扔进院中。 没有听到陶器落地发出的清脆破裂声,有的只有一声闷雷般的巨响和清晰的地震感。 江晓抬头,就见一股黑烟从院中滚滚升起。 靠! 居然是蘑菇状的?! 第55章 吕家的心思 有蘑菇云也没什么奇怪的,只要爆炸能放出大量的热量就能形成蘑菇云,事实上,像这种小型爆炸,有蘑菇云反而说明它威力不大,因为能量大都是以燃烧的形式释放了。 江晓再次走进小院,里面的场景着实让他大吃一惊。 这小院足有五六十平米,现在已基本全是星星点点的火,甚至连院墙上都沾满火点。 江晓特意在院中不同位置摆放的几个陶罐并没有什么破损,不过罐体上同样也都沾了不少火点,并且还在燃烧。 这表明鸟兽罐爆炸的威力确实不大,,但这纵火的效果嘛,还真是恐怖! 可以想象,如果刚才有人站在院中,应该不会被炸死,但一定会全身着火! 这特么的也太猛了点儿……江晓禁不住咋舌。 正惊叹间,忽觉身后有人,可还没等回头,就感觉自己被人紧紧抱住。背后传来特殊的挤压感,江晓瞬间判断,这是个女人。 连忙回头,却见院外又冲进一群人,想来都是听到动静赶过来来的,为首的正是杨广。 虽然江晓已提前告知杨广,他要琢磨个新东西,若是有什么响动大可不必在意,但显然这么大的动静终究还是让老头担心了。 杨广的身边,是小脸煞白的杨媛,看样子也是吓得不轻。 嗯? 杨媛在门口站着,那特么我背后的是谁? 江晓猛然意识到这个问题,转眼一看,居然是吕家的。 就见吕家的双眼紧闭,整个上半身牢牢贴在江晓后背,嘴里还不断说着:“吓死奴家了,小郎君可千万莫出事……” 这就……很尴尬。 江晓用力一挣,没想到吕家的力气还挺大,再加上左肩有伤,一下竟没挣开。 就听杨媛问一句:“安否?” 江晓傻傻回答个:“安。”杨媛转身便走。 杨广嘿嘿一笑,也转身离开,只不过扭头间,眼底闪过一道特别的光芒。 这眼神,太常卿高颎见过,上柱国贺若弼见过,上开府鱼俱罗也见过。 众人都不傻,这时候都乖乖跟着散去,但窃窃的谈笑声还是传来。 “某家左肩有伤。”江晓无奈地说,一听这话,吕家的才慌忙松开。 江晓苦笑,这都什么事儿啊,想和吕家的说点什么,却又不知该怎么开口。 “小郎君莫怪奴家孟浪,实是心中挂念,担惊不已。”吕家的直视江晓,竟然一点也不闪烁。 这种示爱够大胆,江晓不由有些牙疼。接受是不可能接受的,但直接决绝似乎又太“低情商”,说不得只好……先走为上。 “多谢吕家娘子。某家还有事,告辞。”说完,江晓不等吕家的回话,掉头就走。 真是太招人喜欢也烦恼,江晓边走边摇头。 看着江晓的背影,吕家的有些彷徨,这算是第二次拒绝了啊。片刻后,吕家的眼中再次泛起一丝决绝。 江晓转身出来没去找杨广、杨媛解释什么。在他看来这完全没必要,反而是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确有其事,于是他直接又去了河岸边。 这次关于“莫洛托夫鸡尾酒”的试验他很满意,现在必须额外交给老秦一个任务,那就是烧制“鸡尾酒瓶”。 关于这酒瓶的器型他已经想好,就是易拉罐的样子。 这样的一个罐子装满混合好的煤焦油大概也就一斤左右的分量,既能保证一定的投掷距离,也能保证威力不至于太小。江晓估计,半径三四米的烧烤范围是可以保证的。 而且这种大小还可以用飘石投掷,这样一来,那简直就是超轻型型迫击炮了。 侵华小八嘎当年步兵小队装备的大正十年掷弹筒,射程不到两百米,杀伤半径只有五米,除了威力和射速,真比飘石加小莫的组合强不了多少。 但现在的问题是,酒瓶好说,煤焦油也好说,硝土就难办了。老秦剩下的硝土都不够做三四个小莫的。 虽然江晓让全堡上下“许便不许溺”,把尿通通拿去种硝,但等硝种出来怎么也得一个月以后了,毕竟现在是春季,以并州的温度和湿度,并不是种硝的最好时候,而且就是种出来,产量也不会太大。 这就决定了短期之内,坞堡可能只有几个小莫可用,也决定了现在只能能做什么就先做什么了。 烧制易拉罐的事江晓倒是可以省心,只须向老秦交代个要求就行。 要知道,宋代以前冶炼是不分家的,而且又因为都是和火打交道,所以那时的铁匠也都兼做烧制陶器的活计。因此,江晓只说了个大概,老秦就完全明白了。 和老秦交代完之后,江晓又特意找到了刘大和王家三郎,询问两个家伙是否在附近见过山洞什么的。 野外的山洞多有蝙蝠定居出没,这蝙蝠一样需要排泄,日积月累,很多山洞内都有硝酸盐生成。 其实,自然界中的硝石就是土壤中含氮有机物质在细菌作用下分解、氧化成硝酸然后与土壤中的钾、钠等离子化合而成的。 而这也是江晓“种硝”的基本原理。尿素就是哺乳动物体内蛋白质代谢分解的主要含氮终产物。 很遗憾,两个小屁孩给了江晓否定的答案。 …… 杨媛屋中。 吕家的跪在杨媛面前不住磕头。 “你这又是何必?”杨媛皱着眉,神情复杂。 “请小娘子成全!” “委身于我为婢,然后以媵伺陪嫁,你打的是这主意吧?”杨媛问道。 吕家的不做声,杨媛知道,她猜对了。 “我不会答应的。” 杨媛冷冷地回答,吕家的顿时心如死灰。 “不过我答应你另一件事。若你有不测,我会待小七、小九和小铃铛一样。” 此言一出,吕家的泪如雨下…… 江晓不知道,就在这一刻,又一个改变坞堡命运的决定诞生了。 第56章 杨老头要逼婚 关于小莫,江晓没打算告诉杨广他们。 不是因为不信任,而是因为江晓知道杨广和苏定方都是“不安分”的人,他们对他抱有太多的幻想,而小莫的存在绝对会助长他们的“不安”,因为小莫真的有改变战争的力量。 火攻在历史上并不鲜见,《吕氏春秋·荡兵》就记载,黄帝和炎帝大战,“故用水火矣”,《孙子兵法》更有专门的火攻篇,但是直到唐末,火药才闪亮登场,并且一出场就威震天下。 现在这个时代,可以说除了炼丹的术士,绝大多数人连爆炸的概念都没有。可以想见小莫出现在战场上带来的震撼。 所以,这玩意儿还是藏起来吧,江晓希望只在守护坞堡的时候用,而且最好一直也别用。 杨广也同样“藏私”了。 餐议会上,杨广拿出了数十根缝衣针,并宣布坞堡今后将有铁器可用,顿时令众多妇人们欣喜不已,她们早已受够了不能缝缝补补的日子,不过杨广却没有提南瓜的事儿。 这也再正常不过。 铁器众人总会知道,但南瓜的事儿却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某种意义上,南瓜的威力比小莫还要大,由此必然怀璧其罪。 所以这一点江晓理解,也赞同。 今日的餐议会还有一件可喜的事,那就是终于有人出声,不再让杨广几个唱独角戏了。 焦家大娘说她在坞堡近山的外墙处发现一个足有半人高的蜂巢,要众人小心。 第一次面对整个坞堡之人讲话,焦家大娘明显有些紧张,说完之后立即低头坐下,随即四周响起一阵话语声。 有立即呵斥自己娃儿莫要靠近的,有补充说其它角落也有只不过没有焦家大娘说的大的,当然更多的还是感谢提醒。 焦家大娘没想到她简单的一句话居然引起这么大的反响,脸色顿时兴奋得通红,立马又站起来建议把这蜂巢给焚了。 当下立刻又引起新一轮议论,有说是极的,也有反对说当年他们村子好几个人掏蜂巢都被蛰死了,不该冒险。 这建议的内容先不说,但看到这现象江晓就很高兴,他相信改变是一点一点积累的。 最后,杨广综合众人意见,做出了先对这蜂巢避而远之的决定,众人都欣然答应。 就在众人以为今日的餐议会到此结束的时候,杨广忽然走到场中笑道: “老夫还有一事,虽非‘公事’,但还是想阖堡同喜。”杨广顿一顿,接着道:“吾家小娘与小郎君虽有婚约,却一直未有婚礼,近日吾等三人终得安定,是以老夫想择日为两小行成婚之礼,今日特告知,祈同贺!” 话音一落,众人都大声呼喊起来。 “大喜之事啊!” “奴家早就看出来了,小郎君和小娘子天造地设!” “杨家老丈速速告知,需要我等操持何事?这等喜事,自是同喜的!” “……” 可能是战乱离合让人们太渴望能有一些喜事来滋润悲凉的心田,也可能是江晓和杨媛已在坞堡人心中有了特殊的地位。总之,杨广这话一出,所有人脸上都充满喜色。 更有人直接向江晓喊话:“小郎君,奴家以前在村中常做喜娘,今日奴家自荐为你和小娘子的婚礼做喜娘如何? “奴家也做过喜娘,亦自荐!” 喜娘是华夏传统婚俗中雇请的通晓礼仪的妇女。这坞堡中挑聘抬杠的男人没有,这唱仪引客的喜娘还真是不缺,瞬间就有五六个应声。 可江晓现在哪还会应声?他已经懵了。 如果说堡中食、用之事他还能搜肠刮肚应付,那他和杨媛之事就是他绞尽脑汁也不知该怎么应对的了。 其实两个字就可以解释江晓的心态,那就是矛盾。 如果说当初答应杨媛以身相许还有点被迫的成分,那现在他已经确定自己喜欢上了杨媛,不仅是因为她的美丽,还有她的坚韧、聪慧、善良和本分。 他现在真的很想,但却不能,因为他不想让杨媛当个确定的“寡妇”。他自认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绝不愿意做个渣男。 就是这种矛盾的心态导致他时而想和杨媛保持距离,时而又情不自禁流露出对杨媛的爱意。 原本他还想就先这么着吧,走一步算一步,但现在直接被杨广逼到墙角了。 刚才还暗赞这老头在处理蜂巢的问题上有了点“民主思想”,原来根本不可靠,明显是屁事可以商量着来,重要的事还是乾纲独断。自己的终身大事,都不和自己商量一下,直接就宣布了。 呸,糟老头子坏得很。 “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黄道吉日是查无可查,老夫意七日之后便行婚礼。” 江晓差点又被噎死。他刚想以选个好日子为借口拖延一下呢,没想到老头儿直接又把他这想法给灭了。 也是,坞堡现在过的是几月几号都不知道的日子,谈什么黄道吉日。 古代历法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个高深莫测的东西,老百姓过日子全靠政府通知。 每年主管天文的太史监(明时大名鼎鼎的钦天监才出现)会根据天文数据及以往旧历算出来年的“日子”,然后分发各地,各地再张榜公布,老百姓才知道哪天是哪天,才知道哪天该春种,哪天该秋收。 这种情况一直到解放后某些偏远地方还存在。村里偶尔有人去县城,会得到“捎日子”的请求,就是把今天是几月几号带回来。 哪像今天,手机一瞄,清清楚楚,可在古代,在纸还普及不了的时代,想随时随地看黄历,只能做梦喽。 而且现在大隋已亡,大唐还在襁褓,有人算历法吗?江晓真不知道。就算算出来,谁给公布呢? 哪天上坟,哪天团圆,哪天登高,哪天去岁,真的只能是:对不起,不知道。 “老夫年事已高,能享天伦之乐的日子不多了,是以急盼两小能速速成婚,好让老夫亦能含饴弄孙。哈哈。” 江晓又暗骂,弄啥孙,这是外孙好不好,古代外孙没地位的,老头就是想用杨媛拴死自己。 不过话说回来,杨老头子嗣不旺,儿子已经死绝,孙子杨侑和杨侗就是没死也快了,只剩下个杨政道虽然活得长久些,却还在突厥人手里,可怜的老头确实没啥天伦。 嗯,天伦呢,江晓忽然心中一动,自己虽然快死了,可如果能在这世界留下个孩子,算不算延续呢…… 第57章 孩儿想听凤求凰 嗯,如果现在播种,说不定都能看见孩子出世呢,挖哈哈哈…… 江晓想到这里差点笑出声来,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从心理学上说,越无法得到的东西,人就越喜欢YY。 有个孩子? 理智告诉江晓,这和拥有杨媛一样,也只能想想。在这乱世之下,最好还是别把孩子造出来遭罪,而且有拖油瓶的小寡妇日子更不好过。 总而言之,对于杨媛来说,和自己成婚就是个坑,但直接拒绝还是万万不行的,杨媛那小暴脾气发作起来,他可接不住。 那该如何是好呢? 江晓冥思苦想。 “阿爷,孩儿有话说。” 这时,杨媛突然站了起来。 “小郎君曾言,其师年前仙去。虽说为师者不在五服之列,但小郎君自幼由师收养,想来对其师应是感情甚笃。孩儿若为人妻自当为夫所想,为夫之诚孝所想,不然非夫之过,乃妇之罪也。是以,此言情小郎君思之,亦请阿爷再虑。” 杨媛这话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非常清楚。 师父去世未久,江晓作为被师父养大的人应该比照“五服”之礼为其师“戴孝”,如果你忘记了,那我作为你未来的妻子就有责任提醒你,剩下的你们可考虑清楚了。 “这……” 杨广目光一滞,不知道杨媛为什么整这幺蛾子,难道她不知道江晓在被“觊觎”吗?是不是真要逼他下杀手?还是她始终难忘和李家二郎的婚约? 其实,给不给师父服丧真是由人自裁的,就是杨媛亦说,师父不在五服之列,不用像父亲去世那样必须斩衰三年,期间不婚、不仕,但既然说出来了,充耳不闻可就不好了。 一句话,这事好说不好听,服丧不服丧的,总得意思意思。 “那依媛儿之见?”杨广压着火气问道,他是没想到跳出来反对的居然是自己的女儿。得亏他不是隋皇了,不然还容你们反对? “依孩儿所见,小郎君当齐衰一年。” 江晓长长呼一口气,同样没想到,是杨媛给他解了这个围。一年时间,刨去已经过去的时间(当然,江晓自己清楚,这个时间是不存在的,因为所谓的“师父”都是他编的),起码还剩半年,也就是他还可以拖半年。 半年之后,也许他早已病入膏肓,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小娘子言吾之心声,逐月不胜感激!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江晓赶紧就着杨媛的话茬说道,这一传给得这么到位,再把球扣不死,他死了算了。 不过江晓也知道这时候不给杨老头儿一个态度是绝对不行的,所以他特意说“得妻如此”,那便是表示他对这事和杨媛的认可,只不过是要半年以后再办婚礼。 果然,听到这四个字,杨广原本有些阴沉的脸色恢复了一些。只要有这个四个字,其实他的目的也算达到了。 他无非是想断了某些人的想法并进一步抓牢江晓罢了。当然,实在不行他也不介意杀人。 那现在这个结果,倒是可以接受。 “好吧,既然你二人都有此意,老夫成全便是。那婚期便定于半年之后。” 最终,杨广点了点头。 对于这个虎头蛇尾的结果,坞堡中人多少有些失望,刚才也叫嚣要立即带人入山捕猎为婚礼贺的苏定方也不住摇头,慨叹好事多磨。 苏定方这两日是愈发精神了,今日从老秦那里得了铁蒺藜骨朵更是兴奋不已。 江晓得空又看过苏定方的伤口。新生的肉芽已肉眼可见的长出,一些较浅伤口甚至已经结痂。难怪他这么“嚣张”。 不过是不是所有人都对这个结果失望就不一定了,吕家的就极力掩饰着自己复杂的神情。 餐议会完毕,众人散去。 “多谢你了。”江晓对杨媛道,神情也有些复杂,他有时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一个如此会他“意”的女人。 或许杨媛如此做可能还有别的原因,但最终的结果就是合意。 杨媛福了一福,什么也没说,转身去了。 “媛儿为何如此?”坞堡中的小道上,杨广问道,“难道还念着李家二郎?” 杨媛清冷的面庞忽然嫣然一笑。 “阿爷,你这次真的猜错了呢,孩儿就是不想让阿爷代劳而已。孩儿想听一曲真正的‘凤求凰’……” 翌日一早,还是熟悉的配方,江晓榻旁放着浆洗好的衣裳。 朝食时,一群妇人围住了老秦,原因是老秦放出风声要收徒。古时匠人地位并不高,但多一门吃饭的手艺终究是吸引人的。 其实如果不是改朝换代和战乱,以老秦云骑尉的勋爵,虽不敢说锦衣玉食,但也绝对算地方上的“上流人士”了,由此可见,终究还是国泰才能民安。 朝食后,老秦将烧制好的“易拉罐”拿给江晓,并给了他期待已久的小刀。 这小刀居然是缩小版的“横刀”样式,薄刃厚背,闪亮如雪,配上已打磨的毫不扎手的野枣木柄,煞是精致。 江晓绷紧脸上的皮肤,在脸上轻轻一划,几乎没有什么感觉,就刮下一片胡须。 “好刀!”江晓不由一赞,“老秦果然技艺非凡。” “小郎君喜欢便好。”老秦嘿嘿一笑,也是高兴,匠人最得意之事莫过于手艺得到肯定。 老秦随后去了,而江晓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河边剃须。 此时河边已有不少妇人劳作,看着剃须的江晓竟一个个羞红了脸。 没办法,咱就是人见人爱这么帅,“熏香荀令偏怜少,傅粉何郎不解愁”啊。 江晓摸着光溜溜的下巴倍觉清爽,自恋一番返身回到坞堡那间试验“小莫”的院子。 如果说坞堡中还有一个人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就是江晓了。 拿出剩下的硝土和煤焦油,按照昨天的比例调和好,再灌入“易拉罐”中,如江晓所料,只得到三个“小莫”。 这真是塞牙缝都不够呀。 第58章 有人想屠堡 山间,有数十人斩草而行。 这些人俱披甲执刃,身后还背着长弓,若不是服色驳杂,倒有点跳荡劲卒的意思。 为首的两人,一人十七八岁,全身披挂隋唐时流行的明光铠,似是个少年将军,另一人手拿羽扇,身披浅色直领对襟法袍,竟是个中年道士。 “山路险恶,竟将某家爱马摔死,不亦痛哉!”少年将军咒骂,挥刀砍断一根横在身前的藤蔓又道:“兀那老卒,本少主公力竭,过来负我!” 旁边的中年道士不由心中摇头,此行早知是山路,此子不听劝阻非要骑马还执意着铠,马死之后又刻薄士卒,常要人负他,他不知道他那一身披挂有多重吗? 当真是个华而不实、无情寡义的竖子! “道长,你说那个女人所言可信否?” “那‘飘石’你我都已试过,确实可行。至于那取盐之法,虽然所取之盐极为涩口,但吾判断当是那妇人未尽其言之故,可惜……” 说到这里,那道士又不禁摇头。 “某家只是想和她玩耍一番,谁知她竟不经耍,嘿嘿。” 道士心中吐槽,你那是玩耍吗?那妇人被你强暴之时,浑身上下被你划了数十刀!都不知为何年岁不大却如此暴虐乖戾,连那妇人的魄门谷道不放过。若不是某家走投无路,怎会屈于你父子之下! 真狗鼠辈! “走不动了,歇歇!”少年将军从老卒身上下来,一屁股坐到地上,倒好似他负人走路一般。 “按那妇人所说,那坞堡就在附近,少主公稍歇,贫道去前面看看。” “也好。”少年将军点点头,却在道士转身的一刻给身边的亲兵使了个眼色,两名亲兵随即跟上,“山中虎豹豺狼众多,道长带两个人以为护卫。” 玄成道士心中冷笑,这是怕自己逃跑呀。 穿过一片密林,道士眼前豁然开朗,待凝神一看,一片建筑在对岸山下半遮半掩。 “坞堡!”道士心中一喜,随即大叫,少年将军闻声而来。 “哈哈,终于找到了,不枉我一日一夜寻觅之苦。来啊,随本少主公杀将过去!” “慢着!”道士连忙阻止,转头对少年将军道:“少主公稍安,不是说好先由贫道前去劝服,若不成才用强吗?” “那妇人说这坞堡中只有两个青壮,还一个弱一个伤,其余皆是老、妇、孺,道长又何必费那番口舌?” “少主公万万不可莽撞,这坞堡能猎得猛虎,终究是不可小觑,而且堡中那小郎君能草中取盐、瓢石为矢,想来也是奇人异士,能礼而服之方为上策啊。再说,这也是主公之意。” “当真麻烦!”少年将军口中嘟囔,别人的话他可以不顾忌,他老子的话还是不好不听的,“那便派个人去传话,就说大魏太原郡公王公思政之后、祁县王氏嫡系、今并州保境安民都元帅王公净颜之子右卫将军王璧巡境,让他们恭迎!” 道士一听这话简直想一巴掌呼死这个蠢材,扯这么多大旗吓唬一般人可以,碰到真英雄,只会适得其反。 有实力的人只会在乎实力,没实力的人才看重虚名! “少主公……” “嗯?”王璧斜了道士一眼,打断他的话,“让他们恭迎已是给他们莫大脸面,难不成还要吾求他们献堡不成?须知威服天下才是王道。” 威你个头啊! 道士心中大骂,竖子真视天下英雄为无物了。莫说唐皇李渊、夏王窦建德,便是这河东的宋金刚、刘武周拔根毛都比你们父子的腰粗。还威服?一个草头王,威什么威? 真是懒得和汝废话了,必须尽快找机会离开这蠢货! …… 当江晓被杨广和苏定方找到,说有外人造访时一脸纳闷儿。 “什么大魏太原郡公?” “呵呵。”杨广一声冷笑,“王思政,魏孝武帝时的并州都督,赏封太原郡公。真是乱世之下什么破旗都能扯出来,大隋虽亡,便是刨坟也轮不到魏朝。还说是祁县王氏,这个蠢货不知道他祖上实姓拓王,乃是扶余人吗?” 祁县王氏江晓倒是知道的,太原王氏的两支之一,中古时期的名门望族,也是唐时的五姓七望之一,妥妥的大门阀。不过听杨老头这意思,祁县王氏好像来路不正啊。 嗯,这倒有可能。当世大族,无论关陇豪强还是世袭门阀,应该没有人比杨广更清楚了。 “他说他们·来巡境?” “是啊。”苏定方接口,“巡个鸟境,这坞堡废弃已久,何时有治?再说,这里又何时成了他的境?如今这世道真是是个人便敢据地而王了。还保境安民都元帅,我呸!” “反正他们是来者不善了?” “是啊,那来报信的小卒趾高气昂,要我等出堡恭迎,说如若不然便要屠堡。” “屠堡?”江晓吓了一跳,知道乱世之时人命贱,不被当回事儿,但张口就要把他们全杀光还是让他对这个世道的认识更进了一步,“不至于吧?堡中都是妇孺,与他们何碍?” “若是堡中都是青壮,他还不敢出言不逊了。” 呵呵,还是弱肉强食啊,江晓心中突然一阵冷笑,然后掂了掂手中的小莫。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烧不死你们我! “依杨叔和大兄之见,我们当如何?” 杨广和苏定方虽然不忿,但也都不是傻子,说气话可以,看不上这些人也可以,但意气用事就不可以了。 “我已让所有人通通回堡,坞堡大门虽年久失修,但他们若攻也不是一时半刻可下的。等他们首领过来,若能谈便谈,先摸清他们到底有何意图,若不能谈,某家便寻个机会先杀了他们首领!”苏定方先道。 “到时若能生擒其首最好,既可令他们投鼠忌器,亦可作为谈判之资。”杨广补充道。 江晓想了想,似乎还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归根到底还是没有自保的实力啊。 “好,就按杨叔和大兄所言行事。我们现在便去看看,这鸟厮到底是何方神圣!” 第59章 贫道魏征魏玄城 一杆大大的“王”字纛旗下,王璧和道士肃然站立,身后是近百彪悍士卒。 至于吗?就这么点人还扛杆大旗,累不累,傻不傻? 江晓站在坞堡的围墙上看着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第一印象就是这人华而不实、哗众取宠,倒是他旁边那个道士面色沉稳,有点深藏不露的感觉。 王璧也看着江晓他们,不过他的目光可不在江晓、杨广和苏定方身上,而是死死盯着杨广身旁的杨媛。 天下怎么还会有如此美人? 啊啊啊,只要能一亲芳泽,死了也值! 道士看围墙上的人却是一阵心惊,这几个人竟是一个比一个气质不凡。那老者器宇轩昂,隐然有王者之气,而这气息是他在魏公李密身上都没见过的。 那虬髯大汉也是渊渟岳峙、神目如电,堂堂一副大将气度。 那笑嘻嘻的小白脸倒是看不出什么,不过老者和大汉竟是以他为核心,想来就是那妇人口中的小郎君了。 道士刚要施礼打个招呼,就听身边的王璧叫道:“尔等贼寇祸乱一方,吾负保境安民之责巡境到此,尔等还不速速打开堡门,俯首归治?” 说着王璧挥动马鞭。他马摔死了,鞭子倒还在。道士叹一口气,不再言语。 就听王璧继续叫嚷:“开门之后,男者自缚谢罪,女者除衣献身,如若不然,本将一声令下,阖堡皆死!” “死!死!死!”王璧身后,众士卒跟着举刀呼喝。 “哈。” 江晓被气乐了,男者自缚女者献身?就这德行,到底特么谁是贼寇? 江晓一撸袖子就准备开骂,旁边杨广使个眼色,然后对着王璧道: “我等皆是逃难的良民,不过是聚在此处避祸罢了,既不杀人放火亦不剪径截道,何来贼寇一说?” “再者,你让我等归治,那你的治在何处?是能给我等赈济,能发我等耕牛粮种,还是能护佑我等不受戕害?” “吾等既不识汝,更不食汝,凭何你说归治便归治?只要你说个道理出来,我等觉得不错,归治便归治。” 杨广侃侃而谈,一番道理出来顿时让王璧哑口无言,半晌后才涨红脸道:“吾祖上乃太原郡公,我王家乃魏晋大族!” “那既是太原郡公为何不见你去晋阳城下让唐军归治?”杨广冷笑一声,“黄口小儿,莫要以祖荫、族荫言事。若你说你凭身后这些士卒,吾倒还信你。不过,就这些人可还不够看!” 道士目光忽然一凛,就听王璧大叫道:“本将今日来此虽带甲不多,但吾父麾下有甲兵上千,够不够?!” 道士不由又叹口气,这蠢货没有两句话就把老底交出去了,自己今天要是不被他连累死真的要烧高香。 杨广看一眼江晓又看一眼苏定方,不说话了。 王璧这时再蠢也意识到自己被人套了话去,顿时恼羞成怒:“本将在山间密林尚伏有五百精兵,尔等等着受死吧!” 江晓三人一听这话都笑起来,道士则是仰望苍天,连气都不想叹了。 这王璧,要说他蠢吧,他还能意识到自己蠢,要说他不蠢吧,他却能蠢上加蠢,这么欲盖弥彰的话都能说出来。 不过,江晓三人笑罢对视一眼,却纷纷从对方眼中看到担忧。 其实说白了,不管一百人还是一千人,对坞堡来说是一样的,都是个抵挡不住。 原还希望这群人只是拉大旗扯虎皮的过路流寇。 这种流寇一般不会硬吃,只要表现出一定的强硬,让他们知道可能得不偿失,他们便会退去,因为此处吃不到便去吃别处,不必一棵树上吊死。 事实上,乱世之时,以这种流窜形式为匪的反而最多,因为民间贫瘠,只能像蝗虫一样吃一茬换一处。 但现在看来,人家可是有据点的正牌贼寇。 如此一来,那就是你死我活的局面了。 而且看这实力对比,明显是他们死人家活。 “搭箭!某家要射死他们!”恼羞成怒的王璧大叫,不过却还不忘其“本色”,指着杨媛又喊:“只莫伤了那个小娘子,某家今日一定要让她胯下承欢!” 王璧这一下明显是瞎指挥。 前文就说过,坞堡脱胎于列城,其实就是个堡垒形式的小城池,坞堡围墙和城墙一个样式,江晓他们只要垛墙后一躲,他屁都射不着。 但王璧这话成功地激怒了江晓。 说啥不好,非要针对杨媛,今天这三罐小莫但凡有一颗不往你个王八蛋身上招呼我就不姓江! 坞堡围墙上江晓早就备好了火把,摸出一颗小莫他就要点。 “慢着!” 就在这时,道士突然举起双手阻止王璧,而这话也传入江晓耳中。 “道长,莫要再拿吾父压我!今日我必屠此堡。” “少主公息怒。”道士强压心中怒火,耐心低声解释道:“此堡有垛墙,箭矢根本无用,此番前来我等又未备及云梯,这四五丈高的围墙吾等又如之奈何?不若由贫道与之理论一番。” 王璧看看道士,又看看坞堡高大的围墙,想想确如道士所说。 “那道长准备和他们做何理论?” “理论自然是见招拆招。不过为求他们信任,贫道愿以身涉险,入堡与之相谈!” 王璧瞪大眼睛看着道士:“道长何必如此?大不了某派人回去再带些人马和云梯过来,不信他们能跑得了。” “夜长梦多。再说主公及少主公待贫道恩重如山,贫道敢不效死?”道士打个稽首郑重其事。 王璧小眼睛骨碌碌直着,有些犹豫。 “莫不是少主公担心贫道私逃?”道士怒道,“少主公看得清楚,这坞堡只有这大门一途,我如何逃得脱?贫道一心事主,未曾想竟受如此猜忌。罢了罢了,少主公请便!” 说完,道士道袍一挥,转身不再说话。 “道长说的哪里话来?某家只是担心道长安危罢了。”王璧尴尬一笑,“但请道长施为便了。” 道士不说话,只是再一拂袖,王璧又做一揖,道士才长叹一声,好似受了极大委屈似的道:“请少主公看好便是,贫道定不辱命!” “道长请!” 围墙上,江晓看着王璧和那道士窃窃私语。片刻后,道士走上前来,朗声道:“贫道魏征魏玄城拜谒!” 第60章 愿以王璧之名 江晓一怔,没想到呀没想到,前几日还感慨史上第一喷杠精然在隔壁山头当山贼,今天就见到杠精本精了。 “贫道愿进坞堡与诸位一叙。为表诚意,吾家少主公会后撤百步。请开堡门!” “你等都要屠堡了,还有甚可叙?”苏定方一边说,一边和江晓、杨广交换眼神。 “打打杀杀,绝非吾等所愿。此间之事尚需面谈,贫道独身入堡,还不够诚意吗?” 江晓点点头,这个大喷神独身进堡,肯定不是闲的,如果他真要施展苏秦张仪的本事,那他就见识见识,反正也没啥坏处。 于是,坞堡大门吱扭扭打开,魏征闪身而入。 这一次,江晓可算能近距离看一看这位千古第一诤臣了。 《资治通鉴》说“魏征装貌不逾中人”,在江晓看来这话可能有点美化魏征了。 这老道分明很丑,尤其那鼻子长得那叫一个独一无二,怪不得李二戏称魏征为“羊鼻公”。 想到这里江晓忍不住噗嗤一笑。 “小郎君可是嘲笑贫道相貌!”魏征顿时恼怒。 江晓一凛,知道自己刚才这一笑有点过了,连忙一揖到地,道:“道长宽宥,小子曾闻晏子二桃三士,亦闻左思洛阳纸贵,今日得见道长,竟有古人亦不过如此之感,实非不敬道长。” 嘶…… 魏征倒吸一口冷气,只觉浑身舒坦到了极点。 魏征再是千古名臣那也是人,人总是爱听好话的,而江晓这马屁拍的,不能说拍到了他屁股上,而是拍到了他心坎里。 江晓竟说他不在晏子和左思之下! 晏子就不必说了,春秋之时能被称为“子”的哪个是凡夫俗子? 左思也是以丑出名,一上街被女人们扔烂菜叶和臭鸡蛋,但一首《三都赋》留下了洛阳纸贵的千古美谈。 而魏征之所以这么舒坦完全是因为他就是以晏子和左思自比呀。 他虽奉苏秦张仪之说,但内心最尊崇的实是晏子,“不出樽俎之间,而折冲千里之外”,这才是特么大外交家。 左思不以丑悲,发奋勤学,那也是他励志和追求的榜样。(历史上魏征也是文学家) 瞬间,魏征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也不怪魏征这么容易就被江晓打动。 魏征虽然出身官二代,且博览群书,自负有经天纬地之才,但却一直怀才不遇。他先随元宝藏后随李密,在瓦岗时,就献上壮大瓦岗的十条计策,但李密却不采纳,后来更是被李密的长史郑颋一句“老生常谈”弄得心灰意冷。 而魏征最后之所以对李二忠心耿耿,很大程度上也因为李二对他的欣赏,“人言魏征举动疏慢,我但觉其妩媚耳”。 现在,居然有人认为他的才华不在晏子和左思之下,甚至他们两个还不如他,这让正怀才不遇、心灰意冷的魏征怎能不感动? 其实呢,魏征以为江晓在捧他,但在江晓看来他就是实话实说而已,谁让这位老兄也和苏定方一样,也是大器晚成呢?他只不过是把未来的魏征和晏子、左思比了一下。 总之,别人以为不过尔尔,但江晓却知道,糟老头子厉害的紧。 事实上,别说现在看不上魏征的这些人,就是后人对魏征也多有误解,以为魏征只会“犯颜直谏”。殊不知,魏征为政之能不在房谋杜断之下,且在战略眼光上尤超房杜。 杨广见江晓居然对这道士这么客气,不由有些纳闷儿,江晓看杨广一脸疑惑顿时心笑,要是你早些年得了魏征,大隋朝怕是也不至于那么快玩完。 呃,不对,要是你得到魏征,怕是这千古第一诤臣早被你杀了几百遍了。 终究是千古一帝和千古名臣得互相成就呀。 这一点,杨老头你就真差李二老远了,别的不说,你居然把高熲给杀了,简直自毁长城。 “小郎君过誉了!”魏征也是一揖到地。 行了,江晓算是和这位喷神正式见过了,接着他就不准备再说话了,得听听这魏征想干什么。 江晓隐隐觉得事情的转机可能就在魏征身上,因为他不相信以魏征的为人和秉性能受得了王璧。 “贫道愿以王璧之首投名!” 魏征第一句话就石破天惊,杨广不动声色,只说一句:“我坞堡并非匪居,说什么投名?” “贫道知道此地乃是良民所在,但取盐之法已是王净颜必取之法,坞堡危在旦夕。贫道之意便是与坞堡共进退。” 杨广眉头一皱:“土难家的?” 魏征点头。 “为何背主?”杨广又问。 这个问题比较诛心,忠孝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之一,也是华夏维持大一统的重要伦理基础,无论哪个时代国人对不忠不孝的人都充满鄙夷。 “贫道从未当他父子二人为主,又何来背主之说?”魏征冷笑一声,“贫道乃是被他们父子掳劫上山的!” 杨广点头,这时江晓插话:“敢问道长在何地被掳?” “魏州。” “道长为何会在魏州?” 魏征心中一动,疑惑江晓为何对他在何处被掳这么感兴趣,转念一想,只道江晓是嫌他言语不尽,当下道: “不瞒小郎君,贫道原是瓦岗寨魏公帐下文学参军,去岁魏公兵败,贫道随其新投李唐,自觉身无寸功,便自荐赴黎阳劝降魏公部将徐茂公,未曾想魏公又再叛唐,以致贫道无法再行劝降之事,更无颜面再回洛阳,只得北上回祖籍下曲阳暂避,谁知便在半道被王净颜所掳。” “王净颜见贫道通晓文墨便拜贫道为记事,贫道为求活命只得苟且,并建言河北之地夏王势大,实非良地,而并州之地因刘武周、宋金刚作乱,反而易求存活,是以便辗转来此。” “原来如此。”江晓点头,魏征说的前半段基本符合历史记载,单就在李密又叛唐后出现了偏差,江晓隐隐觉得这和他有关,可是这些历史事件他都没有参与,又怎么会影响这些事的历史走向呢? 劝降徐茂公,那可是魏征入唐后的第一大功啊,难道就这么没了? 靠,管它呢,反正魏征又不是自己掳来的。 路易十五说他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咱也说,咱死后管它这个摊子有多烂,反正李二陛下雄才大略终归会收拾好的。 第61章 小莫首杀 “魏道长之意吾等已经明了,那请道长直言,将如何行事?”苏定方开门见山直接问道。 “贫道请三位自缚,并大开堡门,贫道再以献礼为名,引小娘子……”说到这里魏征看一眼杨媛,暗赞一声果然天姿国色,然后接着道: “引小娘子于王璧身前,那王璧必然受惑,贫道则趁其不备,一举将之枭首。那些士卒平日多受王璧欺压,早已心生不满,此时见王璧身死,也必不再从之。坞堡之围可解矣。” “呵呵。”听完魏征所说,杨广一阵冷笑,“道长这是要让我等将身家性命全部交于你手啊,这叫我等如何信你?” 魏征苦笑:“杨公所言不错,空口无凭,贫道确实难以取信于诸位,但请诸位虑之,坞堡今日已是死局,贫道完全可以建议王璧守于堡外,诸位如之奈何?甚或,贫道还可再遣人回报王净颜,引云梯前来直接破堡,坞堡可有应对之策?无非多耗些时日罢了。” 江晓三人默然,知道魏征所说不假,就听魏征接着道: “王家父子暴虐无道,绝非良主,贫道早有去意,今日更见王璧蠢不可耐,才决意入堡与诸位共进退。杨公说贫道是要让诸位以性命冒奇险,可贫道此番入堡不也是以性命冒奇险?贫道若有歹意,又何必如此?” 江晓三人都不是傻子,其实魏征不说他们也明白,在稳操胜券的情况下,魏征还多此一举跑进堡来,只能是另有所图,这一点连王璧那个傻小子都能生疑,他们又岂会看不出来? 杨广和苏定发都面色凝重地看向江晓,虽然他们已基本相信了魏征,但这最后的决心还是不好下,毕竟这是在拿坞堡所有人的性命在赌。 “某信你。”江晓倒是很轻松,看着魏征轻轻一笑便道。 江晓这么说不仅是因为魏征所言有理,更是因为魏征的为人,江晓相信历史会有出入,但绝不会把一个奸诈小人塑造成一个名垂青史的人。 魏征顿时又有“得一知己死而无憾”的感觉,这惨绿少年不过初次见面,咋就这么感觉相见恨晚呢? 他哪儿知道,不是江晓知道他,而是历史知道他。 “不过……某不会让小娘子为饵。你把我绑了,送到王璧面前好了。”江晓笑道。 魏征这个人精看看江晓又看看杨媛,顿时明白了两人的关系,但还是苦笑一下道:“贫道理会的,小郎君不愿小娘子以身犯险,可是王璧那厮只有色心可迷,他刚才一见小娘子已经神魂颠倒……” “奴家愿去。”不等魏征说完,杨媛便道,尔后看向江晓:“奴家向小郎君请命,并请小郎君……放心。” 说完嫣然一笑。 这“放心”二字的含义可就丰富了,江晓听得出来,杨媛一是要表达必不辱使命的意思,二就是表达要是有万一,她绝不会让江晓戴帽子。 靠,这就更不能够了,是男人都不会同意。 “不可!”江晓当即道。 “为阖堡上下,请小郎君三思。”杨媛再柔声道。 “某说不可便不可!”江晓突然恼火,“你闭嘴!” 杨媛被江晓突如其来的发作吓了一跳,不过心底却是一阵温暖。 奶奶的,弄死这个王璧还用自己的女人出马,当老子不存在吗?江晓恶狠狠地想。 “魏老道,是不是弄死这个王璧,其他士卒就会听你的?” “贫道保证!” “好,都跟某来!” 江晓摸出颗小莫快步走上围墙,二话不说就点着。 “王璧小儿,送你瓶鸡尾酒尝尝!” 王璧正四仰八叉躺在坞堡前静待佳音,忽见坞堡围墙下飞来一物,还未来及惊叫一声,便见那东西在自己的明光铠上轰然炸开。 此处场面太过惨烈,省去三百字,反正哀嚎一片,王璧不说,还有数人受到波及。 除了江晓,此时杨广几人无不目瞪口呆,连魏征也忘记了振臂一呼。 …… 为了欢迎新加入坞堡的八名士卒,杨广大手一挥,拿出了坞堡储存的大部分虎肉,只是这些虎肉虽然是水煮的,但江晓始终有种吃烧烤的感觉,因为坞堡前“烤肉”的味道实在太重了,半天都散不去。 这味道自然是来自王璧。可怜的家伙烧到最后,脂肪都渗入地下三寸,苏定方使人费了好大劲才将他已经抽抽成一团的遗骸清理干净。但这味道就实在没办法了。 果然如魏征所说,王璧一死,除了他的几个亲兵,大部分的士卒都听从了魏征的命令,先是围剿了那几个亲兵,尔后放下了武器。 事实上,被小莫波及到的也正是王璧的亲兵,被小莫一烧,都没反抗几下便被灭了。 放下武器的共有八十余人,对于这些人江晓给了两条路。 一是可以留在坞堡,江晓前几天还希望能有些精壮男人呢,毕竟现在坞堡太缺人手,所以这条路是必给的。 二是想走的便放他们走。因为江晓听魏征说,王净颜麾下的士卒也大都是强掳来的,这事儿他姓王的能干,他江晓不干。 最终,只有八名士卒选择留在坞堡,都是无家可归且极度看不惯王家父子的人。 当然还有几个也想留下来,反而被魏征找借口赶走了。按魏征的说法,这几个想留在坞堡是居心不良。 以魏征的识人之明,江晓自然毫无保留的相信。坞堡那么多妇孺,要真留几只狼下来,后果严重。 剩下的都选择离开。 江晓知道走的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会重新回到王净颜处,毕竟就算无家可归,在他们看来,回王净颜那里也比呆在坞堡安全。 因为明眼人都看得出,王净颜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很快就会来收拾坞堡。魏征可以让他们暂时放下武器,却不能让他们不顾自身安危留在坞堡等死。 对于这个结果,江晓他们自然既无奈又遗憾,哪怕江晓没有发展势力的想法,总还想有些自保之力,而且坞堡上下现在也确实很缺人手。 不过这个结果也有好处,那便是这时候选择留在坞堡的,必定是愿意把坞堡当“新家”的,这才是江晓最看重的。 第62章 差点成了魏征的师叔 月起东方,夜色渐浓,坞堡一大院中,江晓几人围火而坐。 说起来,这几人就算是坞堡当下的核心人物了。魏征也在其中。 就在刚才,魏征又被坞堡震惊了一下。 在坞堡之人口中的“餐议会”上,杨广竟直接告诉众人,不日之内坞堡将有贼兵攻打,若有人想离开,坞堡绝不阻拦,且还发给一些吃食。 魏征原以为这群妇孺一定会惊恐万分,少不了要逃的。没想到这群妇孺虽有惊慌之色却无一人要走,最后甚至还群情激奋,誓言与敌拼命。 这不由令魏征大为意外,直到此时还在思忖,这坞堡到底有何吸引人之处? 杨媛往火中添一把柴后起身道个万福:“阿爷,诸位,奴家告退。” 江晓见杨媛要走,心想她回去之后估计又要缝缝补补,不由有些心疼,便道:“你也坐会儿吧。” 杨媛有些犹豫,看向杨广。 此时民风虽较明清开放和宽容得多,但未婚女子与众男子共坐仍然是大不合礼。 杨广倒是一笑:“既然逐月要你坐你便坐吧。此间秦老算是你的长辈,苏家郎君是逐月大兄,也便是你的大兄,而道长则是修行之人,算来都是可近之人,不算失礼。今后你倒是要由从父到从夫了,哈哈,以后不必再看老夫之意,你的夫家让你如何,你便如何。” 杨广是时时刻刻不忘把江晓和杨媛的关系坐实,如此一说江晓只能一笑,而杨媛也只能颔首应喏。 不过虽说有点勉强,但杨媛还是大大方方坐在了江晓身旁,双膝着地,臀部坐在小腿之上,双手相交下垂于前,标准的正襟危坐。 江晓又是一阵心疼,还是这么反人类的坐姿,把咱的大长腿坐成罗圈腿咋整? 不过这次,江晓再怎么使眼色,杨媛也视而不见,倒引得其他几人一阵窃笑。 其实古人这么坐虽然不舒服,但也早习惯了,只有江晓这个现代人坐不了一会儿就腰酸背痛,所以他现在是完完全全的趺坐,好在别人都不介意。 “贤弟,现在可以把那东西给吾等讲讲了吧?”苏定方忍了半日,此时终于按捺不住。 今日那一幕实在是太让他震撼,一个不起眼的小罐子竟然能瞬间爆出烈焰将人活活烧死,而且还能将火溅得到处都是。 一听苏定方的问话,杨广和魏征也齐齐看向江晓,老秦虽然没有亲眼目睹,但听了苏定方的描述,也是充满好奇。 “此物是小弟这两日才弄出来的东西,吾称之为小莫。” “昨日那天雷地火般的动静是不是就是此物弄的?”杨广问。 江晓点点头。 “为何叫小莫?”杨广又问。 “呃,就是此物一出莫可当之的意思。”江晓笑道,莫洛托夫和鸡尾酒是没办法解释的,只能这么糊弄了。 “此物犀利,确可称‘莫可当之’!”苏定方用力点头,“若用于对战,可为神器!” “不错。”杨广也点头,其实杨广一生也多次为帅,虽然未必亲临一线,但对阵战之事决不陌生,“就是不知此物制作是否便宜,若能足用,便是那王净颜前来,坞堡也是不惧。” “这东西只要有物料,要多少便有多少,只可惜……” “那都需要何物?”老秦也不由问。 一听这话,一直默不作声的魏征站了起来,道声“如厕”便要走。 众人都是聪明人,顿时知道魏征这是在“回避”,杨广不由点点头,而江晓则立即出言道:“道长且慢。” “哦?”魏征回头。 “道长今日留于坞堡便是坞堡之人,吾等不外视,道长也不应自外于我等呀,无须回避。”江晓笑道。 魏征一怔,然后长叹一声:“是贫道浅薄了,小郎君气度非凡,贫道佩服!” 说完,魏征重新坐下,不仅对江晓“知己”的感觉更甚,甚至还有了一丝“得遇明主”的感觉。 “说来小莫制作并不复杂,只需三种物料,硝土、煤焦油和木炭。其中,木炭易得,煤焦油亦可得,只是硝土无处可取。我将堡中所有硝土收集起来,也只制得三颗,今日用去一颗,只余两颗了。” “只剩两颗?”众人脸上都露出失望神色,这小莫威力再大,两颗怕还是抵挡不住王净颜。 “这似乎与火药颇为相似啊。”魏征忽然道。 “不错。”江晓一笑,并不奇怪魏征居然知道火药,火药这东西本身就是道家炼丹之时偶然发现的,魏征好歹是个道士,知道火药并不奇怪。 “难道小郎君也是我道家之人?”魏征讶然道。 这下轮到江晓奇怪了,魏征怎么就把自己和道家联系起来了?不过略一思忖就明白过来。 原来,春秋之时火药就已经被道家炼丹术士发现,但一直被视为不传之秘,只在道家“秘籍”中记录,非道家弟子根本不得而知。江晓知道火药,自然被魏征视为“同门”了。 江晓一想,这倒正好,以后自己乱七八糟的东西可能还会更多,总得找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理由才行,这“道家”所奉的黄老之学有三大主题,修行、经世和致用,简直是最好的借口。 “小子先师倒是道门中人。”江晓笑道。 (这里简单解释一下,宋元以前道士更多的是一种修行的身份,而不是出家的身份,结婚生子对道士来说根本不是问题。譬如道教的两大宗派之一的“天师道”就是以嫡亲身份延续法统的,其创派人张道陵死后,由其子张衡、孙张鲁相继掌教,只是到了金代王重阳创立全真派后,“全真道士”才成为“出家人”。) “敢问尊师道号?” “先师自号玲珑子。”江晓随便给他这个压根儿不存在的师父编了个道号,不过为了增加可信度,还是补充了一句:“先师乃是大宗师通明子的关门弟子。”(通明子即陶弘景,茅山派大宗师) “啊?”魏征一惊,连忙起身,竟是对着江晓就拜,口中还道:“师叔在上,请受弟子一拜!” 江晓急忙起身,但这礼还是没来及躲开,心中只想,这虎皮是不是扯得有点大了?居然把魏征整成自己的师侄了! 就听魏征道:“贫道恩师乃是我上清派宗师潘师正,正是弘景大宗师的徒孙,按辈分,贫道该称小郎君一声师叔的。” “呃……”江晓心里有点过意不去,毕竟这是压根儿没有的事,于是赶紧道:“先师虽教我黄老之学,但并未许我入门,所以,小子当不得道长师叔的。” “那贫道便仍以小郎君称阁下,只是小郎君切莫再称贫道为道长,只称玄成便了。” 没有入门便不好称师叔,魏征也只能改口,不过毕竟有层关系在那儿,魏征让江晓称他玄成,仍有自降身份的意思,哪怕是平辈,也是自居其下的。 江晓赶紧借坡下驴,道:“可也,不过也请玄成称某为逐月,如此才好!” 江晓这话也是明显自谦,对这位青史名人,他还是非常敬重的。 “好!” 两人重新坐下,江晓只觉这位喷神似乎也不是那么“杠”,而魏征则再次感到眼前这小郎君的确气度不凡,而众人也纷纷笑叹两人竟然还有这层关系。顿时,气氛变得更加融洽起来。 第63章 杨广气死了 “道长,还是请你先说下那王净颜之处的诸般情况吧。”杨广说道。 “贫道惭愧,杨公也请称贫道玄成。”魏征先致了一礼,杨广点头,魏征才道:“王璧言其父有千众,那是虚言,实数不过七百,且多有伤病者,能战者止五百。这五百中有兵器者亦不过半数,今日王璧所率之人便是其中精锐。” “贫道估计,今日离堡之人中会有大部返回王净颜处,好在他们的兵器已被我等收缴。那照此计算,其实王净颜能派来攻打坞堡的锐卒最多三百,且其中还有少半并无兵器。” “王净颜所踞之处距坞堡虽只有七十余里,但只有山路可行,而他此番前来必然会携带攻城之物,那路上行军时间将不会少于一日半,再加上离堡之人返回的时间和其筹备出征的时间,贫道估计,他最快也需三日之后才能到来。” 众人点点头,这话说白了就是,他们只有三日的准备时间。 三日时间,其实够坞堡的人逃命了,但眼前这些人似乎压根儿没想要跑,这真心让魏征觉得奇怪,难道就凭那仅有的两颗小莫? 小莫的威力魏征也见了,确实骇人,若是小莫多些,魏征同样觉得对付王净颜根本不是事儿,可这现实不是没有吗? 难道还有别的依仗? 别的依仗有没有,魏征是猜不到了,反正现在他就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江晓。 靠,看我干吗?我又不是神仙。 “大家集思广益哈。”江晓尴尬笑笑。 “看来当务之急便是要寻觅硝土了。”杨广先道。 “早知硝土有此大用,老儿我就不……”老秦恨恨拍一下自己大腿,“明日我带人把坞堡中的老房再搜刮一遍,定要再寻些硝土出来!” “这事还是交给我吧。”一直未出声的杨媛这时说道:“秦老还是带人多炼些铁和煤焦油出来,坞堡大门尚需箍铁,此为门户,必须万无一失才好。” 魏征一惊,没想到这坞堡居然还能自行炼铁。 不过魏征虽惊,却没有出声询问,此时显然不是问的时候。同时,杨媛也不由令他刮目相看,原以为这小娘子只是长得漂亮,没想到竟还知道权衡诸事,这样的女子可不是一般人家能教养出来的。 由此,魏征又不由看向杨广,这老头早就让他觉得不一般。 “媛儿所言有理。”杨广点点头,“如此,老夫先说几条,诸位补缺。” “一者,定方选飘石熟手四十人,明日便入山捕猎,务求满足堡内十日所食。” “二者,媛儿带十人再遍寻堡中硝土,并负责取盐与腌渍猎物。” “三者,老秦带余下人全力冶炼,以堡门、铁蒺藜、煤焦油及逐月所需为重。” “四者,玄成安排八位劲卒为斥候,十里为界。安排妥当之后随老夫一起居中调度。” “五者,逐月……你想如何便如何吧,老夫管不着你。不过,但有所需,阖堡上下皆由你支使!” “可有补缺?” 众人想一下,都摇头。 “唉。”杨广叹口气,看着江晓一脸埋怨之色,“这些事本应由你安排,却难为我一个老头,逐月你于心何忍?” 江晓一怔,旋即明白,杨老头在装可怜,可千万不能着了他的道! 于是嘻嘻一笑,道:“逐月不才,难当大任,玄成和吾大兄皆有将相之才,杨叔可烦劳他们分担。” “你!”杨广瞪一眼江晓,再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逐月谬赞了,玄成哪儿有相才?”魏征自嘲一笑,“贫道早年还有一番豪气,自信不输天下英豪,如今年已不惑,方才自觉不过尔尔,不然炀帝暴虐,英雄并起,又岂无贫道寸席?” “炀帝?”杨广忽然一愣,有点不明所以,问道:“南陈末帝?” 江晓看杨广这副模样,暗道一声不好,老头现在还压根儿不知道自己的谥号呢,要是知道这历史上最恶毒的“谥”会落在自己头上,还不得活活气死过去? 江晓赶紧给魏征使眼色,不料魏征此时根本没看他。 就听魏征道:“要说此事也是史上一绝,隋皇杨广当年给南陈末帝陈叔宝定谥为‘炀’,岂料后人亦为其上谥为‘炀’,真是天理昭昭,循环皆定呀。可笑,可叹!” “汝说什么?!”杨广脸色瞬间变得极其可怕,原本秀美的老脸狰狞无比,“隋皇杨广谥号为‘炀’?!这是何人所定?” 魏征被杨广突然的变色吓了一跳,而此时江晓想要阻止已经彻底晚了。 “唐国公去年岁末称帝,为隋皇上谥‘炀’并诏告天下,贫道亦是上月才听闻。”魏征答道,不知这杨老头为何这般模样。 此时杨媛亦觉不妙,赶紧走到杨广身旁将其扶住。 “呵呵。”杨广惨笑一声,喃喃道:“好内远礼曰炀,去礼远众曰炀,逆天虐民曰炀,好大殆政曰炀,薄情寡义曰炀,离德荒国曰炀……” 杨广喃喃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大喊一声:“天下岂无眼乎!”仰面便倒。 “阿爷!”杨媛一声惊呼。 江晓赶紧上前,手搭杨广颈部,竟然没了脉搏。 坏菜!老头儿气性还真大! 出血性卒中?急性心梗? 作为医院的常客,江晓对能瞬间要人命的急症多少有点了解。 如果是大脑爆血管,别说此时此地,就是换回二十一世纪都难救,要只是心梗的话,可能还有救。 此时苏定方等人都围了上来,一个个都目瞪口呆,老秦甚至直接吓得瘫倒在地。 “郎君,救阿爷……”杨媛泪眼婆娑,看着江晓。 江晓点点头,搂住杨媛的肩膀并轻轻捏了捏。这时候他肯定不是想占杨媛便宜,只是想给她一个安慰。 “有我在!” 第64章 渡阳夺命术 现在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心肺复苏术! 江晓在心里大喊一声,那感觉就像超级赛亚人使出了龟派气功、圣斗士大喊燃烧吧小宇宙、大力水手掏出了一罐菠菜,总之一副要使必杀技的样子。 话说,在这个时代,心肺复苏术说不定还真是必杀技。而且,江晓还真会。 某次住院,江晓正赶上医院对社区干部进行免费急救培训,无聊的他也跟着学了学,一直没有用武之地,没想到刚穿越过来就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 双乳之间……按压幅度5到6厘米……每分钟100到120次……每30次做两次人工呼吸…… 第一次正儿八经救人的江晓动作竟相当娴熟,行云流水一般,只是在做人工呼吸的时候,把所有的人都吓坏了。 杨媛含泪看着江晓,魏征苏定方大惊失色,老秦差点和杨广一样。 连续做了几轮,杨广没有半点反应,而江晓的左肩已经感觉像断了一样。 又做了几轮,江晓觉得左肩已经不存在了,额头的汗水顺着鼻子不断落下,但杨广还是没有反应。 不是真的脑血管爆掉了吧?难道真的没救了? 不行,再坚持坚持。江晓努力调整呼吸,保持节奏。 老杨头,特么赶紧喘气儿!江晓心里怒骂。 又是几轮,江晓倒不感觉肩膀疼了,倒是胸口开始剧痛。 肿瘤发作?江晓嘀咕。 对于江晓的身体来说,消耗不大且稳定的体力输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譬如垒个炉窑架个锅什么的,但急性且剧烈的体力消耗则是致命的。 我去你的肿瘤君! 再做几轮,江晓觉得眼前发黑,不知道是不是下一刻就会晕死过去,不是他不想坚持了,实在是曾饱受放化疗摧残的身体已跟不上他的意志。 如果把老杨头换成杨媛,说不定咱还能再坚持十几轮…… 对不住了……真尽力了…… 江晓心里胡乱想着,终于再也坚持不住,身体缓缓向一边倒下。而就在他倒下的那一刻,听到杨广发出了一声悠长的呜咽。 …… 江晓悠悠醒来,小护士正擎着根巨大的针筒准备给他扎针。 “你胆儿挺肥啊,敢半夜溜出病房去野泳?扎不死你我!” “别!晚上给姐姐加鸡腿儿!”江晓看着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病房,恍惚不已。 “这还差不多!”小护士得意一笑,“第三轮RECIST评估报告出来了啊,PR!医生说肿瘤缩小了70%!你小子有救啦。” “真的?!”江晓惊喜,一下子从床上崩起来,居然有三尺高,然后又重重落回床上,摔得他一阵龇牙咧嘴。 再整理视线,眼前忽然出现一个美艳不可方物,却充满忧色的脸。 原来,是一场梦啊…… 可是,到底哪个才是梦? 杨媛看着江晓似乎不认识的她的眼神,心里一阵刀割。 “逐月(贤弟、小郎君)!”又一些脸出现在江晓眼前,个个忧喜交加,“你终于醒了,简直吓死吾等!” “逐月,老夫这条残命何至你以命换命?”杨广双目通红,几欲垂泪。 江晓嘿嘿一笑:“小子没事,杨叔又何至于此?” “无事便好,若是逐月有事,老夫大不了亦死,可媛儿如何是好?” 江晓转过头,冲杨媛一笑:“安啦,一时半会还死不了。” 不知杨媛是不是听懂了江晓这话中蕴含的别的意思,眼泪终于控制不住划过脸庞。 “咋还哭了呢?”江晓抬手想拭去杨媛脸上的泪,却发现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连手都抬不起来。 “小娘子,且让贫道给逐月诊脉。” 魏征这时说道,杨媛赶紧让开。 江晓一想,古时很多道士兼职当医生,“大医精诚”的药王孙思邈就是终南山的道士,这魏征看来也从事这副业,不过史书没他医术的记载,想来也就是个二把刀的水平。 魏征凝神切脉,片刻后道:“逐月脉象虚浮,但虚中有实,浮中现稳,当是大病之后渐复之象,此番晕厥也是因以往元气消耗过度之故。贫道以为只要悉心调理,无碍的。” 江晓一听还真有点惊讶,没想到魏征居然能诊断出他有“大病”。 “当真无事?”杨广还是一脸担忧,“他为老夫行‘渡阳夺命之术’,不会折损阳寿吧?” “这个……”魏征沉吟,“‘渡阳夺命术’这等高深之术,贫道只是听闻,今见逐月施展才知天下真有这等奇术,其余便不详了。” 江晓听得稀里糊涂,自己哪儿就有“渡阳夺命术”这一听就是江湖骗子才懂的玩意儿了? 哦,明白了,他们是把人工呼吸当“过渡阳气”了! 想到这里,江晓不由想笑,看来即便是杨广、魏征这些当世眼光和见识都不凡的人也难逃愚见呀,怪不得连李二都能吃丹药吃死。 “小子无事,歇息歇息便好。这‘渡阳夺命术’也没什么高深的,得空我传给你。”江晓对魏征笑道,转头又说:“谁要是闲来无事,统统可以学,某包教包会。哈哈。” “此言当真?!”魏征瞪大眼,羊鼻孔都冒泡了。 “当真啊。”江晓笑,“逐月倒希望此法能流传开,虽不包治百病,但应该能让不少人活命,何乐不为? 江晓记得,后世光华夏每年都有上百万人有心脏骤停的情况,心肺复苏术应该是有用的。 “贫道替天下苍生谢逐月!”魏征这种人也算历史上的“仁人志士”了,一听江晓这话立即大为感动,“君真世之楷模,国之桢干也!玄成当五体投地!” 快别说了吧,啥“世之楷模,国之桢干”的,这是嫌我死得慢,马上就要给刻碑吗?江晓赶紧摆手。 这一下,魏征更加佩服,只觉得他所见过的英雄豪杰中没一个有江晓这种胸怀和气度。 可他哪儿知道,江晓这是在白嫖啊。 呃,白嫖有点过了,但搬用工总没错。 苏定方、老秦也冲江晓竖起拇指,不过杨广似乎又被勾起了什么心思,虽然江晓说他没事让他稍微放心一些,但那个“逆天虐民”的“炀”字依然像根刺一样扎在他的心上。 也就一夜的时间,杨广似乎老了七八岁。 扭头看见杨广这副模样,魏征心中的疑问又如野草一般疯长起来,低头思虑一下,似乎下定了某个决心,然后慢慢走到杨广身前。 “贫道叩见大隋皇帝陛下!” 第65章 朝代可以换华夏不可亡 从这一点来看,魏征比江晓敢想多了。 同样是觉得杨家父女不一般,江晓要听到《饮马长城窟行》才敢确信杨广的身份,而魏征仅凭听到谥号时的反应就敢大胆猜测杨广就是隋炀帝。 此时杨广一愣,但就是这一愣让魏征确信,他猜对了。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当然,吃惊的原因是不同的。 江晓、杨媛、老秦三人惊的是魏征居然猜出了杨广的身份,苏定方则惊的是杨广居然是隋炀帝。 “唉……”杨广仰天长叹,两行老泪顺颊而下。 “老夫哪里还是什么皇帝陛下?徒增笑耳。你也不必叩拜,你自称贫道,还口呼大隋,分明已不自认是大隋的臣民。起来吧,你这一拜老夫受不起。” 魏征有些讪讪,暗道皇帝毕竟皇帝,自己这点小心思一下就被杨广听出来了。 不过,魏征并不认为自己这点心思有错。 他对前隋的统治早就深恶痛绝,不然也不会投身瓦岗参与起事。他之所以还对杨广进行叩拜不过是对前朝皇帝身份的承认罢了。 其实,这种观点是历朝历代朝野都秉持的。新朝推翻旧朝,如果没有特殊原因都会礼遇前朝末帝,该封官封官,该修史修史,而这恰恰是华夏文明延续至今最重要的原因。 在新朝眼中,前朝不是被推翻的,而是被继承的。 就连正统汉人出身的朱元璋推翻蒙元之后发布的第一道诏书,都是承认元朝皇帝为华夏正统。 我要推翻你的统治,但我绝不会否认你曾经的统治。我推翻的仅仅是你的统治,而华夏依然存在。 一句话,朝代可以换,华夏不会亡,无论你是哪一朝,都是华夏的继承和延续! 这就是华夏的大一统,这就是为什么华夏把统一视为最高价值追求的原因所在,也是为什么华夏能一次又一次复兴的原因所在。 华夏的复兴是注定的。 这一点昂撒人不会懂、做不到也拦不住,除非这群愚蠢的人能用五千年的时间再复制一个华夏文明。 “大隋虽亡,但陛下终究是天子,天子之礼不可废。” 说完,魏征还是规规矩矩拜了三拜,苏定方和老秦也跟着下跪叩拜。 老秦自然不用说,他本就是杨广的亲军,而苏定方这样的表现也不奇怪。 苏定方是窦建德的手下,窦建德虽已建夏国,自称长乐王,但明面上还是尊隋皇的,不然也不会以复仇的名义讨伐宇文化及在杨广的老婆萧皇后面前称“臣”。所以,苏定方还“算是”大隋的臣民。 咋都跪下了呢? 虽然江晓很欣赏魏征他们这种不管前朝新朝都视为华夏法统的态度,但动不动就跪拜还是让他受不了。 跪皇帝江晓是绝对不情愿的,要是跪老丈人那倒是没问题。 好吧,只能这么想了。江晓挣扎着也要起身下跪。 “好了,都别跪了!”杨广大喝一声,按住了江晓,“自江都兵变,朕已身死,坞堡之内只有杨某,再无隋皇。” 江晓赶紧给魏征他们使眼色,三人才恭敬起身。 “逐月,老夫一直未和你言明吾之身份,实是羞于启齿,还望莫怪。” “不会。”江晓嘻嘻一笑,“长江东逝淘尽英雄,古今诸事都付笑谈。杨叔都已看开,逐月更不会执着。” 杨广苦笑一声,缓缓点头:“逐月又救老夫一次,可惜老夫只剩这一个女儿了,不然再许你一个又有何妨?” “够了够了。”江晓赶紧摆手,心说就这一个还无福消受呢,还两个。 “媛儿,逐月疲累,你且让他靠着你些,今日恰逢其会,为父还有些话想说,说完再去歇息,就辛苦诸位了。”说着转头看向魏征他们。 “不敢。”几人赶紧回应,重新坐下。 江晓这时其实也恢复了几分力气,但听杨广让他靠在杨媛身上,不由故意晃了几晃,显得自己确实无力。杨媛脸一红,将身体向江晓挪了挪,江晓便就势将头歪在了杨媛肩上。 一股淡淡的薄荷清香瞬间涌入鼻中。 江晓知道古人是以皂角液或草木灰水洗头沐浴的。 皂角的味道还好,有种淡淡的植物清香,可惜坞堡周围并没有生长。草木灰水的味道就不怎么样了,有股糊味儿。所以古人常会在草木灰水中加一些好闻的植物,用来改变它的气味。 显然,杨媛在所用的草木灰水中揉了薄荷叶。 真好闻,江晓偷偷用力吸了吸。 “玄成,老夫是否真的如此不堪,只配一个‘炀’字?”杨广盯着魏征问道。 我靠! 江晓顿时瞪大了眼睛,这杨老头是嫌刚才没气够吗?这不上赶着来找骂了?眼前这位可是后来把千古一帝李二都骂得想宰了他的喷神啊。 看来自己得做好再次施展渡阳夺命术的准备了。 魏征沉吟,片刻后道:“贫道以为,此‘谥’确实言过其实了。” 嗯? 江晓一怔,没想到这个“愤青”了一辈子的家伙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愿闻其详。” “贫道愿将杨公与大汉武帝一比。” 魏征一顿,开口道: “武帝继文景之治,杨公承开皇盛景,两位至尊皆有再创未有之业、另建不世之功之雄心壮志,亦皆有一往无前之胆识和气魄,可谓两世双星。贫道绝不讳言,杨公之雄才大略不在武帝之下。” “大业之初,杨公改官制颁律法以安内政,行科举尊儒教以去世族,营东都疏运河以安南北,巡西域伐流求以定东西,此桩桩件件若尽其功,当不废大业之号,必流传青史!” “然,杨公终以个人好恶挟天下以尽人皇之功,罔顾黎民,行幸无期,征伐无度,以致生灵涂炭,此绝非有德之君所为也。仅此一条,百姓以暴君之名称公当无错矣!” 够狠! 江晓听到这里不由暗道一声,喷神不愧是喷神,欲抑先扬,该表扬的不吝啬,该骂那也真是指着鼻子骂呀。 老百姓说你是暴君,绝对没错! 第66章 愿追随主公! 江晓认为魏征对隋炀帝的评价很客观。 有雄心壮志没错,有雄才大略也说得过去,毕竟他的那些为政举措在那儿摆着呢,当然执行的怎么样、效果如何是另一说,起码这些施政是有极强针对性的,都是看准了当时隋朝面临的重大问题来的。 譬如边疆不宁、南北更多只是完成了形式上的统一、关陇豪强和南方世族势力庞大对国家安定有重大影响、中央集权不够稳固等等。 坦白说,作为一个君主,只要完成以上任何一件,青史上都能有一笔浓墨重彩。 李二完成了边疆巩固并进一步开疆拓土,基本完成了南北融合,而对关陇豪强和南方世族的打击直到武周才彻底完成,就这都足以奠定他千古一帝的基本功绩。 可惜,杨广居然想一个人把这些事全干了,而且还想在几年之内就干完。 这就很扯淡。 再殷实的家底儿也搁不住这么造。 最最要命的是,以上这些大事儿不按部就班、稳扎稳打地来就算了,还非要再整个三征高句丽。 不是说高句丽不该征,高句丽确实威胁到了隋朝的北方并实质性地侵占了隋朝疆土,但要量力而行、视情势而动呀。人李二就能忍渭水之盟之辱。 总而言之,杨广纯属步子太大扯着蛋了。 说他是暴君没错,但暴君不等于昏君,就杨广的眼光来说,还是很有战略性的,一点儿都不昏聩。 魏征这一骂开可就收不住了。就听他继续道: “若只是一暴君,贫道亦会称一声豪杰。古之雄主亦有暴者,便以武帝言之,穷兵黩武三十余年,疲弊中国,比公有过之而不及,民亦称其暴!然,为何武帝得谥武,而公得谥炀?” “难道仅因成王败寇之故?贫道以为非也。” “盖因武帝志坚,而公懦弱也。” “天下糜烂之时,公弃初心于泥沼,不思重整山河,只在江都以酒色自欺,何见当初之赳赳雄断?” “试问,若公不堕青云,以公之雄才再塑大隋亦未尝不可。那时,汉有武帝,隋亦有武帝,亦非不可也。” “贫道妄言,乞公海涵。” 杨广额头青筋暴露,胸膛不住起伏,弄得杨媛又开始担心,不过片刻后杨广大笑:“骂得好,骂得痛快!老夫确实懦夫也!玄成,若是你给老夫定谥,取何字?” 魏征略一思索,道:“贫道还是取一‘哀’字吧。” 杨广点点头:“德之不建曰哀,遭难已甚曰哀,玄成怕还有哀吾不争之意吧?” “杨公明鉴。” “这哀字算是平谥,老夫倒要谢谢玄成了。亡国之君得此谥号亦算实至名归,老夫受了!” 江晓看杨广的样子,突然觉得历史是如此的丰富多彩,史书上那一个个冰冷的名字其实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一个谥号又怎能把一个人完完整整地概括出来? 自己应该会比杨老头死得早,如果杨老头要是死在自己前面,那自己一定要告诉他,后世对他真正的评价。 “玄成,你是有大才的。李密愚昧不知你贤能,老夫知道,李渊阴鸷狡诈并非明主,老夫亦知道。方今天下未定,何不再寻明主?” 魏征心里咯噔一下,这杨老头该不会听了自己刚才的话又想东山再起了吧?先不说隋朝气数已尽,就你那暴脾气,董纯、崔象他们纳个谏都能被杀了,咱可伺候不来。 呃,不对! 杨老头怎么知道我有才?我虽在武阳郡丞元宝藏处干过,但只是一个小吏,皇帝是不可能知道我的,难道…… 似乎是看出魏征的疑惑,杨广微微一笑:“元宝藏还有一个掌记室是老夫当年任扬州总管时撰书斋的书童。” 魏征心中又一咯噔,自己还是看轻这位“雄主”了啊,元宝藏那里居然有他的眼线! 说明什么? 这杨老头躲在江都并不是完全在“虚度光阴”! “玄成不要误会,大隋气数已尽,老夫亦已臭名昭着,早不做复国之想,但老夫当初雄心却是未冷。今日,老夫想荐一明主,与你共辅之!” 说完,杨广看向江晓,这下顿时轮到江晓“咯噔”了。 我靠,糟老头子,原来一晚上说了这么多话,根本就是要以他过气皇帝的身份为筹码让魏征辅佐自己! 这个贼船特么上大了!还能往下跳吗? “玄成,以为如何?” 魏征见杨广看向江晓,哪里还不知道他的意思,心中也是一动。 对于江晓,魏征印象好到爆,有气度、有胸怀、有仁心、有才华,更让他有“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除了现在没什么实力,完全符合他“明主”的要求。 要不就跟了他? “玄成可能还不知道逐月之能。渡阳夺命你已亲眼所见,老夫就不说了。草中取盐,土中生铁,制飘石、造小莫,无不是争霸利器。最关键之处是……” 说到这里,杨广露出充满“勾引”意味的笑容:“逐月还掌握一种亩产三十石的作物。此物之意义,想必不用老夫多言吧?” 轰! 魏征听到“亩产三十石”这五个字,简直像被雷劈了一样,彻底懵了。 “人间……还有此神物?”他傻傻地问。 “三月后便知!”杨广斩钉截铁。 “玄成愿追随主公!”这下,魏征再无一丝犹豫,也不再自称贫道了,也不再称逐月了,直接向江晓叩首。 其实魏征非常清楚,争天下靠什么? 靠的就是粮食。 只要手中有粮,只需振臂一呼,必然景从! “定方亦愿追随主公!” 一直在旁默默倾听的苏定方这时也向江晓叩首,他早就向江晓表达过马首是瞻的意思了,这时候还不赶紧借机确认一下? “还有我老秦……” 这也就罢了,江晓猛然看见,杨广也站了起来准备叩首。 靠! 你们愿意,我还不愿意呢,这不是赶鸭子上架逼上梁山吗? 喂喂喂,中国海军吗?这里有索马里海盗,强迫人上贼船啊! 第67章 高筑墙广积粮不称王 江晓按住杨广,长长吐了口气,准备接受这个现实。 虽然自己只想平平安安在坞堡度过剩下的日子,并尽可能给坞堡的人带来些保障,而杨广他们则希望自己能去争霸天下,但仔细想想,争霸的前提是坞堡得先能自保和生存下去,在这一点上,两个目标是一致的。 这样一来,与其拒绝,还不如干脆认了。 至于以后怎么样,其实自己根本不用考虑,人都死了,还管那么多干嘛? 魏征和苏定发应该还是会去到李二身边,各自成就自己的伟业,而杨广和杨媛,自己则会尽力为他们留个退路,而最终的归宿就不是自己能够左右的了。 “好,诸位有此厚意,晓敢不从命?自今日起,某与诸位共进退!”江晓严肃地说道,不过转眼又嬉笑:“只是以后我等可否仍以旧称,且莫要有这么多礼数?” 众人见江晓应了都是大喜,听江晓说还以旧称就更会心一笑。其实,无论古今,下属们都还是更喜欢平易近人的“领导”,领导的地位也不是靠称呼和咋呼树立起来的。 “那某就不客气了,今日大喜,贤弟可要赋诗一首以壮豪情?”苏定方笑道。 “好。”江晓也不矫情,笑着起身。 虽然江晓的人生目标很小,但那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并不意味着江晓就没有豪情。再说,反正他的诗词都是搬运,大家高兴,何乐不为? 嗯,在江晓看来,这和后世吃饱喝足去KTV唱个歌没啥不同。 江晓想了一下,吟道: “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 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此词一出,众人都沉默,片刻后轰然叫好。 “大业十三年老夫亦登北固楼,亲眼见梁武帝萧衍所题‘天下江山第一楼’,心中满是悲凉,玄成骂我懦夫,诚实言也。今日听逐月此词,豪情满怀,老夫更是惭愧,不过心亦大慰。” “适才玄成乱语,请杨公莫要介怀。”魏征冲杨广一揖,转头又对江晓说:“曾听土难家的言及逐月才情,今日一闻才知果然。” 历史上的魏征除了是位杰出的政治家还是一位文学家,本人的文学造诣那是没的说,这样的人可能更看重诗词中所展现出的情而不是才。江晓这词一出,魏征更感觉自己刚才的决定无比正确了。 江晓哈哈一笑,感觉又成功地装了次逼。 “那土难家的现在王净颜处?” “已被王璧凌辱至死。” 江晓默然,苏定方却狠狠地道:“如此小人,死不足惜!” “好了,不知不觉已月至中天,逐月已甚是疲累,也该歇息了。吾家小娘刚才已数次向老夫使眼色,老夫若还不识趣,怕是要得罪小女了。女生外向,古人诚不我欺。哈哈。” 杨媛脸一红,不过江晓歉意地看她一眼,转头道:“诸位且慢,我还有一言必须现在言明。” “请讲。” 江晓的目光从杨广等人脸上一一扫过:“高筑墙、广积粮、不称王。” 这句朱升献给朱元璋的九字箴言此时被江晓缓缓说出,杨广眼睛一眯,魏征气息一滞,苏定方只觉血气翻涌。 都是老中医,江晓这药方一出,三人稍一思索,都觉得妙不可言。 “此方略真神策也!”杨广说。 “主公之才,属下佩服!”魏征又不称逐月了。 “好计!”苏定方就两字。 “诸位可都赞同?”江晓问。 “那是自然!” 三人都用力点头,江晓不由笑了。 此时,大唐虽已建立,但所控制的不过关中和河东(山西)部分地区。 不说小势力,光北方还有薛举父子、刘武周、宋金刚、王世充、窦建德、梁师都、刘黑闼、徐元朗、高开道等等势力。 南方更不用说,梁帝萧铣、楚帝林士弘以及杜伏威、辅公祏等等都是大势力。 现在的大唐不过是隋末众多割据势力中的一个,且还不是最强大的。整整立国七年之后,大唐才在李二的四处征战下统一全国。 也就是说,这还是一个群雄并起的时代,而要想在这个混乱的时代生存和发展下去,必须要有充满大智慧的方略。 现在,江晓主动提出了这个七百年后曾帮助大明再造中华的方略,但这绝不意味着他改变了主意,而是江晓觉得必须要给杨广他们定个调调。 或者说,这是江晓现在能想到的给坞堡最好的“护身符”,也算是他给杨广他们套上的“紧箍咒”。 这能让他们不至于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也才能让坞堡在短时间之内处于安全和安定之中。 这才是江晓真正想要的。 “那好,此后我坞堡便依此策行事!” 江晓最后一锤定音,并心中暗笑。 谅你们也想不到,咱准备韬光养晦养到死吧? 有了这个“方略”,你杨老头应该没理由逼我了吧?你魏大喷子同样也没理由说我不思进取了吧?而苏大战神更不会有理由想出去打仗了吧? 美滴很! 并且,从今往后不再琢磨打打杀杀的玩意儿,重点考虑提升生活品质的事儿。人都快死了,还不及时行乐一下? 散了! 第68章 骚气 第二天,众人按照安排好的各自忙碌,只有江晓“无所事事”。 当然,江晓也不会真的什么也不干,他尝试不用硝土做小莫,但结果令人失望,煤焦油几乎燃烧不起来,看来没有氧化剂是根本不行的。 杨媛带着人把坞堡上下又搜刮了一遍,只找到少量的硝土,做一个小莫富余,做两个就不够,聊胜于无了。 不过这倒是给了江晓一点启发——有多少算多少,能做多少做多少。 于是,江晓把目光投向了那几块种硝还不到三天的“硝土田”上。 江晓知道土壤中硝化细菌硝化尿液中氮的速度越快,硝土的生长就越快,那能不能让硝化细菌“干活”更快一点呢? 江晓想起硝土田一般都要求能晒到太阳,或许高温能让硝化细菌活跃一些? 但这温度肯定也不能太高,因为自然界中的微生物的生长和生存绝不能超过“自然”的范畴,这是自然法则所决定的。 要不给这些硝土加加温? 想到就干,江晓立马把杨媛找来,带着一帮妇人便来到一处“硝土田”。 这些“硝土田”其实就是坞堡遵照江晓的“指示”倒尿的地方。刚一靠近,一股那不用描述的味道就扑鼻而来。 怎么给这些尿土,呃不,硝土加热呢?江晓想了一个办法——火炕。 江晓在大西北参加一个田野考古时住在一个村子里,村子的老村长有一手盘火炕的绝活,自称全中国最好的供暖工程师都没有他盘的火炕好。 这是不是吹牛江晓不知道,他只知道只要一把柴,老村长就能让他盘的炕满炕热,且余温绵绵,在冬日里带给考古队全身的温暖。 很幸运,老村长盘炕时,他给打过下手,略学了一二。 其实火炕的历史在华夏也不短。早在西汉,华夏北方就有了最早的“暖床”,但那时的火炕就是炕下挖个洞然后烧把火,甚至都没有火道、烟道的设计。 直到唐代,具备烟道和火道设计的火炕才正儿八经出现,但以现在的眼光看,也并不科学。 原本江晓还准备冬天时(如果他能活到那时候的话)好好盘一个暖炕,作为自己最后的归宿,暖暖和和地上路呢,没想到自己还没享受到,倒先给尿烧上了。 在江晓的指挥下,一帮妇人捏着鼻子在硝土田中挖了数条“之”字形的回路。并纷纷表示不解,这积粪土不像积粪土,沤肥不像沤肥的,到底要干啥? “小郎君,这味道甚大,我等可一个个都变成骚货了。连小娘子都骚得很。” 呃……杨媛很骚…… 为了照顾江晓的伤臂,妇人们不让江晓干活,但杨媛可是从来不会袖手旁观的,此时正和妇人们一道在硝土田中挖坑。 江晓虽然知道妇人口中的骚货和后世的语义完全不同,就是“臊”的意思,单纯指身上有不好的味道,但听到耳中还是觉得有些怪怪的。 “就你话多,小郎君所为都是为坞堡好,哪儿来如此多的怪话?” “我只打趣罢了,嘻嘻,小郎君,那日听你赋词甚是好听,要不我等做活,你且呼号为我等鼓劲可好?” 啊? 江晓一愣,古时劳作确实有呼号的习惯,《诗经》中很多诗歌就脱胎于这些呼号,但这玩意儿自己可不会啊。 “莫难为小郎君了,小郎君是做诗歌词赋的,又哪里会呼号?” “那倒是,小郎君是才子呢,嘻嘻,不过小娘子还未说话,你倒替小郎君开脱。小娘子,且看我替你打她……” 杨媛笑而不语。 这是一群或失父、或失夫、或父夫皆失的女人,苦难早已深深烙进她们骨子里,但她们依然顽强、坚韧。 历史留名者多是大英雄、伟丈夫,但江晓不敢想象,若没有这些承受力堪称世界之最的华夏女人,华族还能否延续至今。 看着她们,江晓忽然有些感动。 “你们可知珊瑚?”江晓问道。 “珊瑚是何物?”众妇人面面相觑。 “珊瑚即绛树,是大海之中生长的石树,乃是瑞宝。”杨媛轻声解释,妇人中也只有她这个“越国公主”见过。 “原来是瑞宝,想来也是极美的吧?” 杨媛点点头:“极美。” “呼号某家确实不会,不过某家觉得诸位皆像那珊瑚火树,今日便歌一曲献于诸位娘子。” “好!”众妇人顿时叫好。 江晓清一下嗓子,轻声起调:“哈,咿呀咦呦吼……哈,咿呀咦呦吼……” 接着声音猛地提高一个八度:“一树红花照碧海,一团火焰出水来,珊瑚树红春常在,风波浪里把花开……云来遮雾来盖,云里雾里放光彩……风吹来浪打来,风吹浪打花常开……” 一曲唱罢,鸦雀无声…… 不久之后,一股浓烈到呛人眼泪的某液体味道开始在坞堡中弥漫,令人禁不住捂鼻,但同时,还有一首歌曲在堡中响起。 这歌先是零零散散的一些轻哼,后来竟慢慢变成合唱,一种难以描述的气势豁然澎湃其中。 没想到,平常嗓音婉转动听的杨媛,竟然还能变出一副烟熏嗓,真是可甜可咸了啊。江晓禁不住嘀咕。 在江晓把整个坞堡搞得臭气熏天的时候,苏定方却满载而归。 经过几日的操练,妇幼保健队不但飘石的准头提高很大,而且在苏定方的调教下,整体配合也更加娴熟,这次出猎竟然猎得一头野猪、两只狍子、两只野山羊和一只貉。 貉是苏定方为展示箭法,一箭射死的。 麂子和野山羊也没什么说的,在众人的围剿下无惊无险轻松搞定。 倒是那野猪,让众人又受了次惊,并伤到一个人。 野猪发起狂来的危险性不亚于猛虎,其战斗力也极为凶悍,这次妇幼保健队携带了铁蒺藜骨朵,先发制猪之下,一轮齐射就将野猪重伤,但重伤濒死的野猪发狂,还是把一个妇人吓得崴了脚了。 算是有惊无险吧。 当然,若是苏定方肯放一箭的话,说不定这妇人都受不了伤。 按苏定方的说法,他只会在最危急的时候开弓放箭,猎亦为练,只有不断经历危险,才会迅速成长。 所以,只要不死人,别指望他放箭。 对此,全程参与捕猎的魏征深以为然无话可说,并认识到苏定方也是狠人一个。 同时,魏征也对飘石赞不绝口,和苏定方一样,认为飘石虽不如弓箭,但亦有其独特作用。 总之,妇幼保健队第二次出猎可以以完美二字评价。 狍子每只都有五六十斤,野山羊一大一小共有两百多斤,那野猪更是差不多有三百斤,至于那只貉就不说了,拆了骨头都没有十斤。 苏定方做过计算,按杨广要求备足十日所食起码需要一千斤猎物,但今日一战就完成了一半还多。 魏征还去看了老秦冶炼,见老秦真从土中将铁炼出,算是彻底服了江晓手段。 争霸天下最重要的两种资源,一个粮,一个铁。粮决定一个势力可以养多少兵,铁则决定这些兵到底有多少能打。 虽然从土中炼铁产量很低,但能“无中生有”终归是奇迹。 第69章 人间之气与坞堡夜谈 餐议会的时候,众人纷纷赞叹妇人们哼唱的曲子好听,连杨广和魏征这两位正儿八经的诗人也说,这不赋不诗不词的假“七言”言语通俗,还真是别具一格。 通晓音律的杨广更是对这“诗”的曲调大加赞赏,直言此乐法完全不同于宫廷雅乐和民间俗乐,可称新乐。 对此,江晓自是一笑而过。 白嫖的,有什么好得意的呢? 有人赞叹音乐,却也有人“不识好歹”非要拿气味说事儿,刘大和王三便嘲笑小郎君和小娘子两人比野猪还骚气。 江晓笑嘻嘻凑到杨媛身边去确认,被杨媛一把推开,江晓恼羞成怒,转头便将刘大和王三揪住一顿暴搓,还说惹不起厉害的就只能拿不厉害的撒气。 刘大反问江晓为何不找小七、小九、小铃铛她们那些更不厉害的,江晓说舍不得并丢不起那人。 众人无不哈哈大笑,连平日在众人面前不苟言笑的杨广都笑得胡子乱颤。 魏征不由感慨:所有的人似乎都不在意王净颜将于两日后率人攻打坞堡之事。 是且乐一时是一时吗? 魏征不相信。 “杨公,玄成只入堡一日已觉坞堡与众不同。” “哦?”杨广看着魏征。 “此间,有人间之气。” 魏征说着,转头看向正抱着小铃铛疯狂转圈,把杨媛吓得花容失色小铃铛却咯咯大笑的江晓,杨广微微一笑,轻轻点头亦若有所思。 “杨公,广场舞又是何舞?可是宫廷乐舞?” “什么广场舞?”杨广疑惑,论对歌舞的欣赏水准,这天下他说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啊,怎么没听说过这广场舞? “玄成刚才隐约听小郎君说什么有机会要教众妇人跳广场舞,以为食后之娱。” “呵呵,这孩子胸有豪情腹有奇谋,却不能心无旁骛。玄成有机会倒要劝谏他一番。” 魏征听得直翻白眼,你自己都那样,还好意思说别人?顿时二杆子劲儿发作,道:“玄成倒认为,为君者挟天下以利己者众多,而与民同乐者鲜矣。” 杨广被这话噎得也直翻白眼,不过最后还是心中叹息一下当没听见了。 自己的屁股不干净还真不好意思说人臭。 “斥候们轮番回来用食,让他们也感受感受你说的这人间之气……” 最后,杨广撂下一句拍屁股走了。 这一夜,很多人未睡。 魏征带人连夜熏制和盐渍猎物。 早在上古时期,华夏先人就知道利用盐和蒸发脱水来延长食物的保质期。这种经过加工的食物含有较多的亚硝酸盐,对江晓这种癌症患者来说是大忌,可他现在真管不了那么多了。 苏定方和老秦则抓紧时间加固坞堡大门。 户枢全部换成铁制,用以加强大门强度的木筋也统统裹上铁皮,整个大门更是准备全部用铁包起来。如果这样的堡门最终能装好,江晓估计王净颜怕是得调真正的攻城冲车过来,才能破坏这堡门了。 江晓也没有睡,夜间天凉才更是需要给硝土田升温加热的时候。 刘大和王三被江晓强迫留在硝土田旁吸收骚气并顺便给火道添柴,气得两小时不时便背着人冲硝土田呲一泡作为发泄,但当后半夜江晓让他们回去睡觉时,两个家伙又执意不肯,非要江晓回去休息。 “好吧……”看看杨广、杨媛和一帮一样不肯走要留下来和他一起看顾硝土田的妇人,江晓道:“给你们讲个古记,打发困意。” 原本都死撑着的众人一听江晓要讲故事,顿时都来了兴趣,连正在打老盹的杨广也被杨媛推醒。 “此乃一部上古古书上所记之事,并非人间之事。话说诸天之上有一颗星辰,名曰蓝星。蓝星之上有一国,名曰中国。” “咦,这国号竟与我华夏同名?”杨广禁不住问。 “杨叔慧见,你就当彼国就是此国好了,彼此不分哈。” 杨广点点头,抬眼一看,忙活半宿的魏征几人也来了。 “你等不去歇息,又来此作甚?明日还有诸般事情要做。” “现时回去也睡不着,不如来此和诸位野宿一宿,误不了明日之事。”魏征笑道。 “以前行军打仗,几日不睡都是常事,无妨的。”苏定方也道。 好嘛,这大晚上的都不睡觉,围着“尿巢”闻着骚气听自己说古,这叫什么事儿呢?江晓不由觉得好笑。 “如此,都坐。那某便接着说。话说此中国国人众多,足有十万万,其中有一弱冠之人……” “怎地会有这么多人?”苏定方诧异道。 “定方莫言,听逐月讲便是。” 江晓脑海中慢慢浮现以往的生活,点点滴滴,杂乱而又琐碎,有悲伤亦有欢笑,甚至悲伤还多过欢笑…… 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年轻人的生活,谈不上全面,谈不上完满,更谈不上幸福,但就是这些喜怒哀乐让江晓充满怀念。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突然想和眼前这些古人一起怀念自己的生活,或许是因为快死的人都喜欢用回忆来延长生命? 管他呢,大家一起乐呵乐呵也不错。 江晓想不到,他这一讲就收不住了。原本当是个打发时间的笑话,到最后反被众人一遍遍逼迫接着讲下去,直到月落西山东方破晓。 “打住!今日到此,以后有机会再讲!” 当暂告一个段落众人又准备让他继续时,江晓打了个哈欠坚决拒绝。 众人叹息一声,无不怅然若失意犹未尽。 “小郎君,他怎地又去吃火锅?火锅如此好吃吗?”刘大流着哈喇子问。 江晓鄙视地看刘大一眼,不予回答。 “贤弟,这火车当真如此神奇?竟能坐下千人,而且一个时辰可奔行千余里?你如此说法,让某这轻车将军如何自处?愚兄读书少,莫诓我!”苏定方说完一脸幽怨,“以后若遂志,某定请封火车将军!” 江晓忍住笑点头:“火车将军,甚好!” “逐月,你刚才说有支雄师名志愿军,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怎地又和我中国辽东之水同名?而且亦称朝鲜,可是贼子高句丽所在?” 杨广对高句丽真是情有独钟,逮住这个话题问个没完。 “还有,你言中那“小西八”竟敢自称韩国,岂不闻韩国乃我战国七雄之一?冒名僭越,真狗鼠辈,当灭之!” 真是怨念极深的老头啊,江晓拍拍杨广的手表示赞同。 “逐月,你说彼之中国竟可遣嫦娥持节奔月?玄成奉纵横之说,自问胸怀天下,也不敢想象竟可出使月亮。”魏征叹口气,“恨不生在彼之中国,若可,某将使日!” 江晓看着魏征,心中琢磨要不要现在给他灌点迷魂汤,让他若干年后先把日使给日了。 “奴家觉得此人甚是好学,每日辛苦还夜夜问惑于苍师、波师。这苍师、波师等可都是大贤吗?”杨媛睁着大眼问,倒有点求贤若渴的样子。 “呃……确实是咸湿,嗯,非常咸湿,有机会当与令仪共习之……” 第70章 玩不成小的那就玩大的 以后两天的日子倒是既忙碌又充实。 其实忙倒真说不上多忙,就是烧硝土田而已,但充实是真充实,嘴都没办法闲住。 自打前晚给一拨人描述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后,坞堡中人有事没事就跑来向江晓打问各种新奇之事,连魏征、苏定方、老秦几个也不例外。 最后,还是杨广祭出“谁要再敢多问以致影响小郎君作息便逐出坞堡”的狠话,才稍微止住这种风气,但私下,老杨头自己也没少来找江晓满足好奇心。 反正,坞堡中的一群妇人们开始对“美颜”、“滤镜”、“整形”啥的产生无比的向往。 这两日,苏定方带人继续横扫山林,又计猎获野猪一头、花豹一只、野山羊七只。配合一些野菜,这些猎物绝对能满足坞堡之人十日所食了。 坞堡大门修复工程也彻底完工。众人看着这厚重的“铁”门,无不安全感满满,只觉大门一关,谁来了都不鸟。 妇人们这么有信心,可江晓却有些惴惴,他知道所有人的信心可能都来源于他,但如果他做不出足够的小莫,仅靠“大门”和王净颜干耗的话,是极为被动的。 杨媛这两天还带人在坞堡附近搜寻了一遍。在野外的石缝和小沟坎中倒也有可能有硝土,因为如果一些小动物曾经生活在其间,那其遗留物就有形成硝土的可能。 但这就要看运气了,而且量肯定不会太多。 杨媛他们的运气算是不错。两天下来倒又为江晓贡献了两个小莫的硝土。 那现在就是五个小莫再加铁门,只是筹码多了一点,但还是改变不了被动的局面啊,江晓心中依然犯嘀咕。 那,就只能看闻了两天的尿味到底值不值了。 “开熬!” 江晓一声令下,洗了两遍的硝土水便被倒入老秦特意烧制的几个大盆中。 柴火接着燃起。很快,浓烈的味道再次弥漫在坞堡中,这味道甚至比烧硝土田还要大,不但刺激鼻子,还刺激眼睛。 奶奶的,江晓心中暗骂,可惜这些氨气收集不起来,不然让你们尝尝生化武器的味道! 随着水汽的蒸发,很快陶盆中出现一些淡黄色的结晶。老实说,江晓并不确定这些是不是硝土,因为尿液中本身就有无机盐。 (额外多说一句:含氮有机的硝化过程十分复杂,硝土的形成还需要土壤中有比较丰富的钾元素,其过程就是人为干预也不是短时间就能完成的。上世纪六十年代人工种硝,即便是在非常有利的自然条件下,也大概需要二十天到一个月。文中将这一过程简化了,毕竟这是小说,不是科普文章。) 取过一碗事先准备好的木炭粉,江晓将这些黄色结晶撒在木炭上,然后给老秦使了个眼色。 老秦持火条接近木炭,不到一息时间,木炭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芒,开始燃烧起来。 “是硝土。”老秦点点头,“不过不纯。” “嗯。”江晓也看出来了,反应速度明显比正常获得的硝土慢一些,应该是硝化不完全造成的。 “老秦,看来又要辛苦你了。” “先生吩咐便是。” “再烧制些圆罐来,依旧小口,加一提把,但我要人头那么大!” “喏!” 看着老秦远去的背影,江晓露出得意的笑容,硝土不纯?没关系,玩不成小的,咱就玩大的! …… 朝阳又升。 按照计算,王净颜最快今日就要到了。坞堡中终于开始有了一丝凝重的味道,除了斥候,所有的人都已回到坞堡并不再被允许外出。 小院中,江晓还在搅拌着煤焦油。院中放满了老秦烧好的圆罐。 这些圆罐大小不一,圆扁也不一,这也是没办法的,毕竟老秦也没拉胚机,只能用泥板成型法手工捏制陶胚,在匆忙间赶制出这些已属难能可贵。 所以,也没什么好介意的,而且,这些东西本来就是一次性消耗品,品相不品相的扯淡。 江晓把小莫搞大肚子当然也是无奈之举,硝土不纯只能加大用量。好在,经过试验,大肚子小莫燃烧率还是可以的,只比正常小莫差一点。 引火绳江晓也做了改进,用松油代替了煤焦油。松油易燃性是比煤焦油差了些,但更易凝固定型,且还不易挥发,比煤焦油稳定多了,而且也易得,山中老松下捡就是。 现在,除了江晓搅拌配料外,魏征和苏定方负责往圆罐中灌入混合好的煤焦油,杨媛和老秦负责放置引火绳,最后再交给杨广用粘土封口。 一条“完美”的生产线。 按杨广的说法,小莫属于“重器”,决不能轻易让外人知道制造的秘密,哪怕是坞堡中的人也是能不让知道就不让知道。所以,小莫最后的成品都由他们几个来完成。 对此,江晓也表示同意。 制盐法、冶铁法江晓都不吝让别人知道,因为那是造福的事儿,但小莫还是算了,他可不是加特林。 当年,“善良”的军医加特林认为,要是能减少士兵的数量就能减少士兵伤亡,所以他希望发明一种枪,依靠凶猛的火力,减少上战场上士兵的人数,从而达到减少战争伤亡的目的,于是他发明了加特林机枪。 嗯,不可否认他的绝顶聪明,但发明机枪的目的居然是想减少伤亡,这什么脑回路? 当然,江晓也不认为小莫能和机枪比。 机枪啊,直到现在还是班排火力的核心,整个班排仍然以它为核心制定战术。 要是有一挺机枪,嗯,此书到此完本…… “小郎君!”随着一声叫喊,刘大跑进院中,气喘吁吁。 “斥候回来了,说那个王八蛋已引兵出现,就在坞堡五里外!” “好,来的正是时候。老秦,摇人,搬小莫!” 第71章 王净颜攻城 王净颜一脸猴相,此时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黑水,这坞堡的地形实在太好了,怎么以前自己就没发现呢? 坞堡依山而建,易守难攻,关键就在于它建在一个喇叭口上,堡前有个不小的开阔地,大的足够让上千人的部队列阵,但若是进攻,却仅有不到十丈的攻击面,这也就意味着任你来再多的人,也只能发动三十人以内的攻击。 想搞人海战术?对不起,后面排队去,地方就这么大。 王净颜不由皱起了眉头,暗骂,这些人咋就不弃堡而去呢? 那个孽子死就死了,反正是个酒囊饭袋,他才不在乎,大不了以后再生就是,他这次来与其说是为子复仇,倒不如说就是为了坞堡。 听那些返回去的士卒一描述,他就知道这坞堡绝对是个“落草”的好地方。 江晓几人也站在相当于城楼的坞堡围墙上看着王净颜的“大军”。 “这王净颜居然倾巢出动了,看来是势在必得呀。”魏征大致数了一下,说道:“五队,一队跳荡(突击部队),一队弩,一队弓,两队没有武器的奇兵(预备队、机动部队),共五百人。” “大兄,如何?”江晓转头看向苏定方。 “只有几架破云梯,无投车,无冲车,若是让这一群乌合之众破堡,某家也不用活了!”苏定方嘿嘿一笑,满脸不屑。 这“守城”的活计自然是交给苏定方的,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江晓从不越俎代庖。 不过说起来,苏定这个“火车将军”现在能指挥的人不过是选择留在坞堡的八名“降兵”,多少寒碜了点儿。 “定方,记住我等定下之策,杀不杀王净颜只在其次,迫走他便好。” “玄成兄放心。”苏定方答应一声,转头命令:“张贵守西边角,张兴守东边角,只需防着藉山而上之人,上一个便射一个。” “胡不归、王顺你两人一个负责点火,一人负责投掷,只需听某命令往一处扔即可,就是那坞堡大门处。” “周至、柳八、馥邗全功还有乌丸炯,你四个只管烧云梯。” “总之,见招拆招,他若不攻,我们便舒舒服服地躲在围墙上看着,看他娘谁能耗过谁!” “喏!” 八名“降兵”也都是老卒,沉声答应一声便笑嘻嘻各自寻好位置。 老实说,这八名老卒当初就是选择留下也是心存忐忑的,没想到只在堡中呆了三日便“爱”上坞堡。 这坞堡不像军营,不像落草的山寨贼窝,倒像是自己曾经生活的“村子”。 没官长打骂使唤不说,每天还能扎扎实实吃两顿饭,更有妇孺见面就和他们道声“辛苦”甚至还嘘寒问暖一番,这感觉简直和在王净颜处有天壤之别。 所以此时,八人都是实打实要守住坞堡。 “逐月,玄成,你们两位且下去吧?” “不必。”江晓和魏征都摇头,“我们在此多少也能帮些忙。” “也好,那你们两人便老老实实给某家躲在垛墙后,只负责观察便好,千万莫中了对面飞矢!” “喏!”两人也响应一声,各找一个观察口贴墙蹲下,并在头上擎起一面盾牌,以防止头上落下箭来。 其实,自人类开始使用远程攻击武器以来,“超越射击”的概念就同步诞生,而攻城战就是其重要应用场景。 千万别被影视剧骗了,看见城墙上的人就直接一箭射去,那只是军中个别神箭手的“花活”,根本不是“正经”的攻击手段。 真正的攻击方式是,弓、弩列阵,听号令齐射,并且不是直射,而是曲射,其箭矢的飞行轨迹类似迫击炮的弹道,攻击的是反曲面,这就是古代的“超越射击”。 当然,现在战争中的超越射击已经更复杂了,但万变不离其宗,利用的都是地球重力导致的弹道弯曲,最常见的形式就是机枪支援步兵分队进攻的战术。 所以,看见己方士兵在前面冲,机枪就在屁股后面扫也别轻易吐槽,那可能是人家在进行超越射击。 扯远了。 王净颜看着眼前的坞堡有些头疼,进攻面狭窄就不说了,关键是他听返回的士卒说坞堡中人有一种极为骇人的武器,能爆出烈火,须臾就能方圆丈许之内的人烧死。 思考半晌,王净颜终于将手中令旗一挥。 两伍士卒立即出阵,一伍跳荡,一伍云梯,径向坞堡奔来。 苏定方不由轻蔑一笑。连江晓这个战场小白也能看出来,这是在佯攻试探,纯粹就是来填线的。 咋说呢? 其实,王净颜也不想啊,无奈攻击面就这么宽,他要是派多点人上来那也和强攻没什么区别了。万一真有那什么瞬发烈火的东西,大队人马挤在下面,瞬间就能损失惨重。 他手头可不宽裕,哪能这么玩儿? 所以,还是先少上点人保险点儿,让他看看那发火的到底是何物。 “只烧云梯便好,其它的不用管。”苏定方淡定吩咐。 很快,王净颜的两伍士卒便冲到了坞堡围墙之下,云梯一搭,就要攀爬,可还没爬几步,一件冒着黑烟着着大火的襦袍就飞了下来,可惜没扔到云梯上。 话说,最近坞堡的“衣服”消耗也比较大,又是拆了做滤布,又是裁了做火引,妇人们带的多余衣裳都快不够用了。 “败家子,扔准些个!”苏定方大骂。 须臾,又一件着火的襦袍扔下,正中云梯。 这襦袍都是浸了煤焦油的,一沾到云梯就开始熊熊燃烧。 那还爬个鸟? 两伍士卒立即掉头就跑,反正他们本来就不想来。 王净颜有些恼火,令旗再一挥。这次,三架云梯出阵。 过程就不描述了,反正坞堡墙下又多了三架着火的云梯。 柳八他们扔衣服的时候倒也不用担心王净颜他们会放箭,毕竟箭矢不是枪弹,在己方人员已开始冲城的情况下放箭,伤己的概率远大于伤敌。 如果王净颜强令放箭,那大概率下次就没人再听他的号令。 兵不是这么带的,仗也不是这么打的,要是那样,阵前哗变都有可能。 王净颜怒了,虽然没损失什么人,但大老远的,抬这些梯子过来容易吗?转眼就没了四架。 这坞堡到底有没有那能发火的玩意儿? 王净颜再也忍不住,大吼一声:“进攻!” 号角声呜呜响起…… 第72章 收兵,收兵,收兵! 进攻的第一轮是弓弩齐射。随着号角声的响起,一蓬蓬箭雨呼啸而来,江晓耳边叮叮当当的声音不断,甚至他头顶的盾牌也砰砰响了两声。 还他娘的挺准,江晓暗自嘀咕。 不过也就这样了,伤害什么的是不可能造成的,江晓他们都顶着盾牌呢,而这还真得感谢王璧,不然江晓他们只能顶陶盆了。 至于杨广、杨媛和堡中其他人,早已躲到了屋里,也是不可能受到伤害的。 其实,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在很多方面和火器时代的战争有相似之处。 譬如,进攻时候的弓弩齐射主要的目的不是杀伤,而是压制,相当于火力掩护,掩护攻城士兵冲到城下就算完事儿,剩下的就交给步兵,或冲门、或登墙。 很快,第一拨攻城队就将冲到了坞堡墙下。 “定方,扔小莫!”魏征大叫。 扔你个头?! 苏定方不由白魏征一眼,下面的人还没凑一堆儿呢,挤在一起扔效果才好嘛,怎地这么沉不住气? “那他娘的以后都是咱的人!”魏征见苏定方不理他,顿时大怒,“都烧死了,咱还招降个鸟?!” 苏定方恍然大悟,连忙点头,命令:“胡不归,王顺,准备!” 说着,苏定方自己也拿起一颗大肚子小莫。虽说要尽量少杀伤人,但一颗小莫震慑力有限,怎么也得两颗。 “扔!” 苏定方喊一声,两颗小莫便从坞堡围墙上落下。好巧不巧,正好都落在了已竖起的云梯上。 空爆! 怎么形容这效果呢?看魏征的脸色就知道——痛心疾首! 魏征就想破口大骂,苏定方,彼其娘,赔贫道的兵卒! 江晓也觉得这一下有点狠。 两颗空爆小莫几乎将整个坞堡正面全部覆盖,足有二三十个跳荡兵浑身沾满火点,在坞堡下惨叫。 这些被烧的士卒当下死不了,但后面十有八九会死于感染,大面积的烧伤比普通伤口更易感染,何况煤焦油中还含有很多对人体有害的化合物。 苏定方面对魏征杀人般的眼神只能无奈摇头,表示他也不想。作为夏王麾下正儿八经的轻车将军,苏定方自然知道跳荡兵算是军中精锐(在没有骑兵的情况下),能收为己用当然好。但,他有什么办法? 要怪,只能怪小莫太过犀利。 不远处的王净颜也是目瞪口呆,就看见两团火光随着巨响闪过,然后飘起两团黑烟,坞堡下就出现不少火人痛苦哀嚎,这就是那所谓的“爆火”之物吗? “有天雷……跑啊!” 也不知谁发一声喊,剩下没被烧到的,或者只是被零星火苗蹭到的,抱头就跑。 眨眼间,坞堡大门前,只剩二十几个躺地哀嚎的士卒。 “不许退,军正何在?与我擂鼓!”王净颜大叫。 军正,古代军队中专门的“军事法官”,专门掌刑罚,自春秋时期便在军中常设,一直到近代国军中的“督战队”,一脉相承。 这王净颜,一个“占山为王”的贼寇,居然还知道运用军法,江晓不由好笑。 有人曾言,隋末唐初的“三十六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是整个华夏古代整体素质最高的一批“反贼”,看来还真不假。 窦建德、瓦岗群雄什么的就不说了,连史书上压根儿无名无姓的小人物都这么懂行,厉害了我的贼! 不过刚接一仗就召唤军正,这是一下就被打急眼了吗? 撤退的跳荡兵听到军正擂鼓,眼中则全是惊恐。 这也难怪。 古代军法严厉,汉代诞生了华夏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军法》,虽已不存,但一些军规还是传了下来,譬如犯“奔北或沮败”、“擅退”、“行逗留畏懦”、“矢前还顾目北(作战畏懦)”等,通通腰斩,并且现场执行。 到了隋唐,更诞生所谓的“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并最终在唐代兵书《虎钤经》中得到完善,成为后世普遍遵从的“军法”,其中第二斩就是:夫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低不伏,此谓悖军,斩! 跳荡兵们只能又折返,但速度明显慢了。 扑街呀,谁特么愿意上赶着? “往空地扔一颗,别伤人了。”江晓看这群跳荡兵的模样,对苏定方道。 苏定方点头,擎起一颗小莫便扔到坞堡前的空地上。 又是一声闷雷般的响声加火光,令人胆战心惊。这下,跳荡兵们算被彻底卡在中间了。真是前有天雷勾地火,后有追魂催命鼓,进退两难。 江晓心中一动,扭头对魏征道:“劝降!” 魏征眼中精光一闪,现在确实是最好的劝降时机。 “尔等听真!”魏征猛地跳起来大叫:“王净颜父子暴虐,视尔等之命如草芥!今日尔等前后皆死路,但且思之,是何人逼迫尔等来此?此人实乃尔等之仇人也!何不杀之以偿所愿?!” 真不愧是喷神,这几句话简直处处往跳荡兵的心坎儿里说,更处处往王净颜肺管子上扎。 江晓却不由有点急,看着魏征不解:让你劝降,没让你劝他们阵前哗变啊,这不是让他们去送死吗?难道是想让他们两败俱伤然后坐收渔利? 可这明摆着很亏呀! 魏征也不解释,只冲江晓一笑,然后压低声音对堡内喊了一声:“老秦!” 老秦匆匆跑来,魏征迅速冲他耳语几句。 此时,江晓猛听坞堡外爆发出一阵怒喝。 “杀了王净颜,某家死也拉汝垫背!” “狗鼠辈,某和尔等拼了!” “杀!” 靠,这些人还真哗变了! 江晓急忙从观察口往外看。 王净颜显然也是大吃一惊,急令:“阵前悖军,放箭,射死他们!” 而就在王净颜喊出“放箭”的同时,魏征也是狂叫:“收兵,收兵,收兵!” 叫声中,坞堡大门缓缓打开…… 第73章 空爆,空爆,空爆! 当数十名跳荡兵退进坞堡,大门又吱扭扭合上时,江晓才暗骂一声:老狐狸!同时感慨和这些历史上纵横捭阖的大人物相比,自己简直蠢得……纯得像个处男。 咦,为什么要说像呢?难道不是? 好吧,不讨论这个令人悲伤的问题。 魏征煽动跳荡兵阵前哗变确实要比单纯劝降高明得多。 单纯劝降,哪怕成功了,也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甄别。 在坞堡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内部的隐患是最致命的,坞堡将不得不花费额外的精力来防范这些投降过来的士卒。 现在,魏征以“挑拨”的方式令跳荡兵们与原主反目,算是彻底断掉了他们的退路,同时又让坞堡以“活命”的方式成为了他们的“恩人”,简简单单一手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在此基础上,只要让苏定方再对他们施以一定的威压,恩威并用之下,基本就可以让这些跳荡兵彻底为坞堡所用。 这波退进坞堡的跳荡兵足有上百,老秦放他们进堡时,还让他们顺便把坞堡前那些被烧伤的人也拖了进来。可以说,王净颜的突击队在顷刻之间已完全成了坞堡之兵。 当然,在王净颜的乱箭之下,虽然跳荡兵皆持盾,还是有数名被射死,这也在所难免。 (隋唐时跳荡兵一般都是一手持牌,一手持刀,所以又称刀盾手或刀牌手,更精锐的还会背负短弓或擘张弩,再精锐一些甚至还会配马,在步骑之间自由转换。) “委屈诸位,先将刀、牌放下。”魏征一手擎个大肚小莫,一手拿个松油火把,出现在跳荡兵面前,“贫道与诸位也算熟识,既然放你等入堡,便是不想伤你等性命。相信贫道,必不会让你等委屈。” 魏征在王净颜处是以军师名义出现的。虽然鄙视王家父子为人,没给他们谋划什么良计,但对普通士卒还是非常友好的,所以魏征在军中也算有些威望。听他这么一说,所有的跳荡兵都放下了武器。 “军师为人宽厚,我等信得过。”一个领头的跳荡兵说道。 “易成,贫道记得你,是条情义汉子,莫叫什么军师,道长即可。”魏征微微一笑,“闲话少说,先带人把受伤的袍泽抬到一旁清洗伤口,贫道一会便来给他们医治。” “喏!”易成叉手应喏。 “焦家大娘,你引路,带他们到温泉。” 跳荡兵们七手八脚抬着受伤的同伴跟着焦家大娘去了。 魏征看着众人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让张贵、张兴兄弟俩跟上去警戒的念头。 这些人要真突起歹意,张贵、张兴去也没用,还不如索性大度一些。 他相信自己的判断,有小莫的震慑,还有坞堡活命的恩情,这些人本就不是“贼寇”的兵卒不会忘恩负义。 江晓笑嘻嘻地看着魏征做着一切,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这坞堡的池子太特么小了。 这又是网庙十哲,又是千古杠精,又是一代战神,以后放不下咋整? “主公,属下屡次僭越,当请责罚。”魏征回头,见江晓在一旁笑,不由竟有些惶恐,赶紧垂首说道。 “说了不称主公的,怎地又忘?”江晓一把搂住魏征的肩膀,笑道:“玄成处事比某强,为何要责罚?” 魏征被江晓搂着,觉得有些别扭,哪里知道这是后世好基友的基操,哥俩好嘛。 “某在想,玄成以后执宰必能名垂青史。”江晓说道,神情认真,“千万别妄自菲薄。” “执宰?”魏征一怔,他虽胸怀大志,可还没想过自己以后能当宰相,江晓这么说是有多么高看他呀? 呜呜呜,好感动……某要给你当宰相…… 远在千里之外的大兴城太极宫承乾殿,正奋笔疾书的英俊青年突然感到一阵心慌。最近他总有这种感觉,不知道为什么。 摇摇头,青年继续疾书。 “逐月,玄成,王净颜要跑!”苏定方突然在墙头叫道。 江晓眼睛一眯,这么快就要开溜? 也对,突击队都没有了,只剩弓弩和没有武器的奇兵,不走也没啥意思了。 不过,咱坞堡可不是免费公厕,哪能想来就来,说走就走呢?总不能这么便宜就放他走。 “令仪!”江晓大喊。 坞堡最高的箭楼上,杨媛英姿飒爽迎风而立,看着远处正缓缓移动的王净颜所部,开始甩动飘杆。 飘杆的布袋中放置着已经点燃的易拉罐小莫。 三百步外,已经很难分辨人形,但那 “王”字纛旗却非常显眼。 飘石的极限距离也不过两百多步,借助箭楼的高度和适度的仰角,应该能飞的更远一些,但能否飞三百步就真很难说。 “打不到就打不到,就当放烟花给他送行。”江晓笑着对杨媛说。 杨媛回以一笑,就在这一笑间,小莫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如流星般飞向那无比“拉轰”的纛旗。 或许是王净颜真的流年不利,或许是杨媛这一击真的太过神奇,小莫还没落地引火绳就已燃入罐中。 于是,又一个空爆! 一个就在纛旗之上的空爆! 第74章 到底因何而败 火光、黑烟、闷响,着火的人……熟悉的配方,熟悉的景象,却还是带来震撼的效果。 魏征和苏定方对视一眼,脑中不约而同出现一队士卒列阵,挥舞飘杆,尔后无数小莫带着火光划过天际,在敌阵或头顶或脚下爆炸的场景。 这场景想想都让人觉得头皮发麻。 夭了个寿的,这是要无敌! “那些降兵呢?”看着已乱做一团的王净颜所部,苏定方大喊,“让他们随某掩杀过去,生擒王净颜!” 须臾,一队跳荡兵从坞堡中蜂拥而出,具都挥刀狂奔,而为首的苏定方却是手持火把,腰揣小莫。 “大局已定!老魏,是不是赢得轻松了点儿?”站在坞堡墙头观战的江晓感慨,“咱们又是修门又是备食又是煮溺的,只不到两个时辰,完胜?” 魏征呵呵一笑,他要是知道后世有一个词叫凡尔赛的话,一定会送给江晓。 “小莫在手,天下我有。” 啊呸,作者不要脸!嗯,马上让老魏改台词哈,应该是:“小莫在手,胜券在握。” “得了,小莫再厉害,若没有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王净颜也没这么容易崩溃。” “那也是逐月让某劝降的时机拿捏得准。总之,定方指挥若定,贫道略施小计,小娘子一锤定音,皆赖逐月掌控全局。” 哈,江晓不由心笑,没想到历史上这个以黑脸出名的家伙居然也会拍马屁。 不过也好,这才是活生生的人嘛。 “要某说,坞堡得存全赖全堡上下同心戮力。”江晓微微一笑。 魏征一怔,片刻后也快意笑道:“当如是!” 笑罢,江晓突然想起了什么,眉头一皱,问道:“令仪呢?” “贫道见小娘子似有不适之色,刚才直下箭楼去了。” “啊?不舒服?我且去看看。善后之事就交给老魏你和定方了啊,有不决之事再去找杨公,你们商量着来。” “逐月放心,必不辱命!” 箭塔后一处小院中,吕家的扶着杨媛靠墙坐下。 “小娘子且喝些热水。奴家以前也有这个毛病,待小娘子以后和小郎君成了亲,生了孩子之后自然就好了。” 杨媛脸色微微一红,尔后又峨眉紧蹙:“还要麻烦姐姐给妹妹寻些草木灰来。” “这就去。” 吕家的起身,迎面差点撞到寻过来的江晓。 “辛苦吕家的。”江晓点点头,冲吕家的笑一下。 江晓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又不是钢铁直男,这时候哪儿能看不出发生了什么? 杨媛要起身,江晓连忙过去将她按住。 “好好坐着别动。” 也就略微挣扎了一下,杨媛就不动了,一是确实没力气动了,二是也不敢动了,生怕一动就控制不住了。 “怎地不回去休息?” “外敌未靖,阖堡皆忙,奴家怎好歇息……” “不差你一个。” “那你刚才还叫我?” “谁让你飘石最准呢?我想那王净颜已经让你轰死了。” 杨媛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骄傲,心中更有为江晓有所分担的欣喜。 “不过,要知道你来了那……还这么难受,就不叫你了,那王净颜跑就跑了,有什么打紧?” 杨媛心里又一暖,但又更羞涩了些,这家伙连女人的事都懂,天下事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疼得厉害吗?” 杨媛点点头,忽又摇摇头,然后就觉得鼻子有点发酸。 自小在深宫长大,除了母亲似乎没有人关心过她的这个问题。逃离江都时又事起仓促,连个随行宫女的宫女都没有,同行之人全都是亲军扈从,只有一个亲人还是父亲,有谁知道,她随身的包裹中除了衣服,还有一包草木灰? 都不知道这一路是怎么过来的。 “都怪我,让你这几日如此操劳。” 杨媛又摇摇头,忽然很陶醉现在的感觉,有一个人和你轻声说话,关心你最隐私的问题。 或许因为情绪的波动,正自心境迷离的杨媛突然感觉小腹一坠,两腿之间便一阵湿润。 “我……” “别说了,你快走!” 江晓还想继续表达关心,突然被杨媛打断。 “啊?” “走啦!”杨媛娇嗔,满脸通红。 好吧,江晓明白了,杨媛这是有突发状况了。 恰巧,吕家的这时回来。 “拜托了。”江晓冲吕家的一揖,只得离开。 出了小院,想起吕家的手中拿着的那一包草木灰,心情大为不爽,不由有些恶趣味地想到:王净颜,知道你为什么会败亡了吗?什么指挥若定、略施小计、戮力同心,通通不是,而是因为…… 有血光! 第75章 盘点一下 不出意料,王净颜死了。 江晓不知道隋末唐初的历史上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号人物,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人物在历史上一定不少,因为历史的长河沉淀了太多的沙子,最终能在其中闪闪发光的终究只是极少数。 所以,江晓看到王净颜尸体的时候,没有憎恨,没有怜悯,也没有了恶趣味,有的只是平静,就好像真的在面对一粒沙子。 大家都是沙子,谁又有资格嘲笑谁呢? 说不定明天,自己也会像这样被人瞻仰。 除了带王净颜的尸体回来,苏定方还抓了小一百的俘虏,其中包括二十多个受伤的,其余的人就都作鸟兽散了。苏定方不可能带人大范围追袭、搜山,也只能就此作罢。 至此,作为隋末唐初无数不起眼烽烟中的一股,这位自封“并州保境安民都元帅”的王净颜及其势力彻底化作了袅袅青烟。 江晓估计,残兵之中肯定还会有人回王净颜的老巢整顿势力,但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而他也没打算趁机去收了王净颜的老巢。 还是那句话,高筑墙、广积粮、不称王,只求自保绝不扩张。 对于劝降过来的那些跳荡兵和苏定方最后抓回来的那些俘虏,江晓还是秉持老原则——来去自由,理由前文已述,这里就不再解释。 反正,或因见识到坞堡的强悍,或因感受到坞堡的仁义,又或因终于彻底无处可去,最终的结果就是,只有七人惦念家中亲人要回老家,剩下的全部要求留在坞堡。 这倒和上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对这七人,江晓二话不说,每人奉送硕大一块腌肉,放人。同时也告诉那些要留在坞堡的人,要走他们也可以随时。 现在,倒是可以盘点一下这王家父子两次“送货上门”的所得了。 首先,收人一百六十三,其中伤者四十八。 人,始终是江晓最看重的,没有人,什么都无从谈起。 其次,收环首铁刀一百四十五。 为什么叫铁刀呢?因为实在不配叫钢刀啊。 除少数以外,这些刀的质量都极差。江晓曾试着用其中一把砍了下树,树没断,刀倒崩了个大口子。按老秦的话说,这些玩意儿只配回炉重炼。 另收擘张弩三十一,长弓三十六,短弓二十九。 这些弓弩也大都使用日久。苏定方试了一把长弓,发力稍大了些,竟然直接将弓干拉断。按苏定方的标准,堪用的不过半数。 再收明光甲两副、山文甲一副、皮甲六副,阜绢甲两副、布背甲八副、木甲三副,主打一个丰富多彩,但同样多有残破,也就王家父子各自所着的明光甲还算不错,可惜也被烧得不成样子。 除了这些,最后几样收获倒让江晓笑出猪叫。 镰刀三把、锄头两把、钉耙一把,樵斧一把。 这王家父子看来也混得不易,江晓不由感叹,可其实他也知道,拿这些农具充作武器也再正常不过。 华夏历史上战争的主力军从来都是农民。十六国时期,编户甚至直接拿着农具就被编为军队开始作战,直到近代,无数华夏儿女还拿着最简陋的农具抵抗侵略。 而客观地说,王家父子能有这些家当已算相当不错了。 以上即所得。 至于损失,嗯,不能说很小,只能说没有。 三颗小莫嘛。 当杨广在餐议会上宣布以上结果时,全场欢呼。当然,全场之人不包括那些“降卒”,因为这结果令他们羞愧还来不及。 不过,杨广接着又宣布,奉小郎君之意,即日起,所有“降卒”便都是坞堡之人,非奴、非仆、非役、非佃,和原坞堡之人一样,统统被坞堡视为“堡民”。 这话一出,算是彻底打消了“降卒”们最后一丝顾虑。随即,“小郎君英明仁义”的喊声便响彻全场,那架势就差山呼万岁了。 江晓没想到杨广又替他安利一把。论笼络人心,杨广也是把好手呢。 不过,这话也确实是他想说的。他就是想让每一个留在坞堡的人都能视坞堡为“家”。只有这样,当坞堡有难之时,才会有人舍身保卫。 王净颜欲来攻时,妇孺们没有一个选择离开,就是因为她们已把坞堡当作自己的家,愿意和坞堡共存亡。 剩下的事江晓就不关心了。说白了,现在的坞堡不过是个拥有二百多号人的村子而已,杨广、魏征哪个不是信手拈来? 就在刚才,江晓还听到两个老狐狸和苏定方在商量,要不要干脆直接给男男女女们配对算了。 这个想法江晓也绝对赞成,都是家破人亡的,赶紧重新组织家庭,天一黑灯一吹该干嘛就干嘛,到时孩子娃娃生一堆,坞堡就算后继有人了。 好了,现在诸事皆宜,唯一让江晓可惜的就是那四十八个伤者了。 这四十八人中,有二十六个烧伤严重,哺食前就死了三个,江晓不知道最后能几个活下来。 烧伤的抗感染治疗,即便是放到二十一世纪,也属于高难度的。魏征这个二把刀大夫,只会让人去野外采点地榆、金银花什么的捣碎了抹伤口。 当然,江晓还不如魏征呢。对苏定方、杨广施展的蛆虫疗法和“渡阳夺命术”都是江晓赶巧知道,而对烧伤,他是完全不懂。 所以,当魏征询问江晓怎么处理时,他只能建议魏征多给伤者补水并必须用盐水清理伤口。 剩下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其实呢,除了烧伤者,还有一个也令江晓牵肠挂肚。 小妮子晚上居然萎靡得连哺食都不吃,这让江晓打定主意要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健康权就是生命权嘛,谁说坞堡的安居乐业只需要安全,不需要健康? 靠,治不了烧伤还止不住血了吗? 第76章 闭嘴,这纸还非造不可了! 小农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阻碍,但在封建时代却是最适合的,人们尽可能地掌握生活中各种常用的技能以实现自给自足。 所以,江晓惊喜地发现,一百多名“降卒”中竟然三个人会打铁,四个人会木工,五个人懂泥瓦,两个人懂制皮,至于《考工记》中所记载的“设色之工”(编织、染色)、“刮摩之工”(雕刻)、“搏埴之工”(制陶)还都有人略懂一二。 可惜,没有人懂造纸。 西汉时期,造纸术已经发明,可惜直至南宋时期,造纸还都还主要由官办作坊把持,这实客观上造成了某种技术壁垒,以致民间会的还真不多。 不过,以现代的眼光看,造纸嘛,也不是什么特别复杂的事,江晓当年写过一篇课程论文,就是综述华夏古代造纸技术发展史的,虽然没有亲手造过,但相关技术门路还是熟悉得很,熟到他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造纸:制浆过滤晾干。 没错,就是这么简单,谁让华夏先人已经将这伟大的技术替江晓总结好了呢? 先说一下到底什么是纸吧,这有助于理解什么是造纸。 纸,其实就是片状的、依靠氢键组合在一起的植物纤维。 其中的原理是:植物纤维分子含有亲水的氢氧基,当两个纤维分子在水中互相靠近时,氢氧基中的氧原子就能通过水分子将两个纤维分子连在一起。又当水分蒸发后,这两个纤维素之间就会形成稳定的氢键,于是纸就诞生了。 好吧,这个解释很无趣,那就用大白话说。 所谓造纸,就是把造纸原料打成浆,然后过滤晾晒就成了,就这么简单。 有人要问,那古人历经数百年才探索出来的浸沤、发酵、脱胶、多级蒸煮等技术岂不是多此一举? 嘿嘿,这些技术主要是为去除纸浆中的果胶、木质素、半纤维素的,因为古代造纸最主要的目的是为印刷书籍,不去除这些杂质,时间稍一长,纸张就会发黄变色,但咱造纸为啥? 为…… 所以,它变不变色真的屁事不关,那些耗时费力的复杂技术或者过程可以通通省略,只要把植物纤维尽量细化,让纤维分子的氢氧基充分暴露就足够了。 而要让植物纤维尽量细化,在没有“飞刀辊”、“底刀匣”等现代造纸打浆机械的古代,就只能依靠人力进行反反复复的捶打和舂捣了。 江晓前几天一直没有着手造纸,一个重要的就是因为没有足够的人力。 现在好了,一百多条精壮汉子到手,不造纸干嘛呢? 不过,江晓万万没想到,当他提出造纸的想法时,竟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 杨广和苏定方是以沉默来表达态度的,而魏征则直接暴露喷神真身。 “敢问小郎君造纸何用?” “如厕。”江晓笑道。 “动用如此多人力造纸只为如厕?”魏征眼睛瞪得溜圆,“若是印制书册,贫道都能接受,可只为如厕断不可行!” “老魏,你是不是对厕中之事有偏见?此亦是民事啊,股间之事都处理不好,人焉能安坐?” “贫道从不以为厕中之事是小事,但事有轻重缓急。堡中现在人力奇缺,狩猎、冶炼、整补、修葺,诸般要紧之事林林总总,还要抽出时间来操练。小郎君一下就要抽调百人造纸,焉敢如此放纵?此竖子所为,不智,亦无德!” 靠! 哪怕知道魏征的为人,也做好了被喷的准备,江晓听了这话也不由有点恼火,这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呀,非要指着鼻子骂吗?就不能婉转一点? 怪不得连李二都想杀他,这老魏的情商是硬伤啊。 “贫道曾闻,君人者,诚能见可欲则思知足以自戒;将有作则思知止以安人;念……” “打住!” 魏征还在喋喋不休,江晓终于忍不住打断,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吗?这话留着以后你跟李二说去!咱这里是“王八念经不听不听”。 “老魏,你是不是后面准备接着说‘念高危则思谦冲而自牧;惧满盈,则思江海下百川;乐盘游,则思三驱以为度;忧懈怠,则思慎始而敬终’?”江晓斜着眼看着魏征。 “咦,小郎君怎知贫道后话?”魏征大惊。 咱当然知道,这特么是你后来上给李二的《十思疏》,千古名篇呢,江晓用鄙夷的小眼神看一眼魏征,心说,这家伙该不会碰到个“主公”就把这“十思”念一遍吧? “这不是人君者足戒之事吗?” 江晓话里带着嘲讽,可惜魏征这个低情商的家伙听不出来。 “原来小郎君早有自戒之心,那贫道多言了。所以,这纸……不造了吧?” “造!”江晓火大,原还想解释一下,现在也不准备再说了,对付魏征这种死脑阔的家伙,做出来让他看比说服他管用,“必须造,还非造不可了!” “你!”魏征也大怒,当下一抹嘴就要继续开喷,杨广连忙给苏定方使眼色,苏定方赶紧给魏征递上一碗水,意思是,先歇歇,喝点水攒点唾沫再喷。 一直在旁默默坐着忍受痛苦的杨媛心思翻滚,她大概能猜出江晓到底想干什么,心中一直暖暖的,但见江晓如此不顾一切,不由又感动又担心。 在她看来,不听劝可不是什么好事,当年她娘萧皇后要是规劝她爹皇帝陛下的力度再大一点,说不定就没有后来的江都兵变了,这可是前车之鉴呢。而“劝谏”可不仅仅是大臣的事,也是妻子的分内的事。 想到这里,杨媛轻声说道:“小郎君,奴家觉得魏道长所言有理,请三思而行。” “你也闭嘴!”江晓见杨媛摇摇晃晃站起来,不由狠狠瞪一眼她,“老老实实坐着,自己什么情况没点数?” 杨媛愕然,尔后果然乖巧地不再说话,重新坐回,但心中再有一阵阵的暖流流过。 这家伙,好生霸道…… 第77章 很有成就感 第二天一早,魏征气呼呼地给江晓拉来一百号人,完了也不说话拂袖而去,连江晓在屁股后面大喊“老魏”也不理。 江晓嘿嘿直笑,想象着他把东西做出来后魏征的表情。 憨居居,到时看你还摆不摆这副臭脸! 江晓将一百人分为若干组,有上山剥采树皮的,有编织柳条篦席的,有河边挖水池蓄水的等等,总之,很快忙碌起来。 华夏古代造纸一般用“麻、桑、藤、楮、竹”五种原料,竹子北方没有,麻在春季还未长成,而桑作为重要的经济树种,江晓舍不得用,所以只能选最易得的楮树皮了。 楮树就是构树,广泛分布于黄河和长江流域,山上、河边都有。 现在江晓不但有人手,工具也能满足他的需要。 镰刀、樵斧,甚至质量好些的环首刀都让他拿来剥树皮,也由此可见铁器对于生产的重要性,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很多事情就是能想到也是做不到的。 剥下来的树皮会拿到河边先进行清洗,去掉泥土等乱七八糟的杂质,然后尽量把青皮去掉,因为青皮中的果胶含量高,能不用还是不用的。 洗好的树皮就可以进行捶打和舂捣了,这是最耗费人力的。古代的造纸坊多建在水边,就是利用水力来完成这项工作,但坞堡现在显然没这个条件。 所以,江晓让人把坞堡内所有的舂臼都搬到了河边,但这依然不够用,不得已只能找些大的石台,在上面用石头直接砸树皮。 相较而言,最简单轻松的还是编柳条篦席。篦席是打浆完成之后,用来衬垫着浆麻布的,因为所需量大,依然会耗费不少人力。 “乔二郎,你可懂漆?” 江晓随口问编柳条中的一人,这人是就是自称略懂“设色之工”的那位。 乔二郎回答:“小的原籍平遥,家中祖传便是做漆器,不敢在小郎君面前自夸,懂一些。” 这乔二郎嘴上说略懂,但表情明显是“很懂”,江晓顿时大喜。 “设色之工”主要都是编织染色,江晓想着“漆”多少和这种活有点联系,都是往东西上抹颜色嘛,没想到随口一问,还真发现个宝。 平遥推光漆器始于南北朝,延续至今是华夏四大漆器之一,它的传承人,怕还真会很懂“漆”! “那便是会采漆了?” 乔二郎笑而不语,心说做漆器的不会采漆那不是笑话吗? “好!能给某采来一大罐大木漆吗?” “小郎君对小的有恩,这等小事,小的马上便去。” 看着乔二郎远去,江晓简直要合不拢嘴。 嗯,有了漆,还需要钉,江晓脑中思考着想要完成的东西,立马跑去找老秦。 老秦可比魏征三个听话多了,一听江晓的要求,二话不说便着手帮江晓打制钉子。 老秦的“铁匠铺”现在是正儿八经规模可观了。魏征将降卒中那些个有手艺的统统都交给了老秦,再加上刘大和王家三郎几个,铁、木、陶,冶、锻、烧,简直样样都能干,俨然已成坞堡的“工业和制造中心”。 打几枚钉子,顺手的事儿。 一切都按着江晓的意思有条不紊的进行。 期间,杨广和苏定方来看过,见江晓大张旗鼓,都不禁苦笑摇头。杨媛也在吕家的陪伴下过来一次,被江晓一个冷酷的眼神瞪走。而这捶打树皮的声音直到月到中天之时才渐不可闻…… 翌日一早,天气绝好,晨光都晒得人暖洋洋的,春是越来越深了。 江晓匆忙赶到河边,一百多条汉子早已等着了。 “吃了吗?” 江晓想起后世国人常用的问候语,笑问,问毕,眼前泛起一片憨厚的笑容。 “吃了,嘿嘿。” “咱坞堡顿顿有肉,早知如此,第一次小的就该和张贵他们一起留下。” “小郎君视我等我为自己人,我等不敢偷懒。” “就是,吃了坞堡的,便卖力气给坞堡,不敢怠慢。” 江晓也笑,这些汉子放下刀弓,就是田间的农人,哪里是什么山贼土匪?而华夏的农人,自古就是最朴实的。 “说什么吃坞堡卖坞堡?记住,坞堡便是吾等的家,吃家里的还要说卖吗?” 江晓笑着回应,将“吾等”两个字重重咬了一下,所有人都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片刻后,一人猛地大喊道: “小郎君这话某爱听!吃家里的无须客气,那给家里干活又怎能惜力?弟兄们,给咱家干活呀!” “自爷娘去世,再未感觉干活这般有气力!” “今日某要打烂那舂臼!” “废话少说,干活干活!” 江晓哈哈大笑,他能感觉的到,眼前的汉子们正在快速地融入坞堡。 人的归属感,除了共存亡,便在这日常点点滴滴为之的付出中…… 很快,又到午时。 老实说,楮树皮纤维打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的纸浆,江晓并不清楚。 这是纯技术问题,有关古籍中没有详细的记载,但看着水池中棉絮一样的植物纤维,他觉得应该可以了。 很快,一张张覆盖着麻布的篦席被放入浆水中,荡料、抬起、滤水,植物纤维便均匀地附着在麻布上。 其实,真正的造纸程序中,滤出来的纸浆还要经过反复抄纸和按压的,这样造出来的纸才厚薄更均匀。 不过,考虑这纸反正也不是用来书写和印刷的,江晓就连这程序便也省了。 但,在阳光下晾晒,或者说暴晒,江晓是绝对不会省的。 造出来的纸可以风干,也可以烘干,但江晓只能选择晒干。 因为,造出来的纸是需要杀菌的,哪怕是原木浆纸,江晓也不敢怠慢,毕竟他使用的办法都是“土法”,更重要的是,这纸还是用来…… 就是为杨媛,当然,也包括其他所有的妇人考虑,这纸也得杀菌消毒,而紫外线就是他唯一能够利用的。 做护垫侠,江晓是认真的! 此时,正好正午,看着阳光下一片片谈不上洁白,但却很有暖色的纸,江晓突然很有成就感。 第78章 XXOO你个苏定方 “领纸啦!领纸……” 坞堡中响起一声叫喊,江晓兴奋地抱着一大摞纸跑进杨媛院中,什么也没说,就是把纸送到杨媛面前。 有什么好说的?总不能说,“赶紧试试,看吸水性强不强”吧? 别人江晓不知道,但他确定杨媛是知道怎么回事的。 东汉时,纸就已用于“西阁”(就是厕所),不过由于纸张昂贵,也只有皇家和权贵用的起,普通人家还是用“筹”。作为大隋封国公主的杨媛,以前肯定是用过这东西的。 所以没必要说。 而杨媛看着眼前这个满头大汗却满脸笑意的人,鼻子一酸却同样什么也没说。 一切尽在不言中啦。 吕家的在一旁百感交集,默默地就要出去,不料却被江晓叫住。 “吕家的,还须麻烦你。”江晓说着分出一部分纸,“堡中妇人每人一份,你也有。就说小娘子说的,以后堡中定时发纸,但仅限妇人及杨公、秦老两位宿老,其他人等一概没有。” 杨媛一怔,看向江晓,不过很快也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玩意儿总不能让妇人们找江晓领吧?所以这事儿只能让她来,谁让她是坞堡“堡母”呢? “喏。”吕家的接过纸匆匆去了。江晓有些纳闷,这吕家的以前给他的感觉是大胆且泼辣的,可最近却发现她忧郁了许多。 “你不用吗?”杨媛问道。 江晓神秘一笑,将藏在怀中的纸冲杨媛一亮:“我偷偷藏了几张。” 杨媛顿时噗嗤,江晓也很是得意。 开玩笑,辛辛苦苦挨着骂造出来的纸江晓怎么可能会放过,他的菊花就不需要呵护吗? 他还准备偷偷给苏定方几张,就是不给那个杠精。 让你上面嘴厉害,那就下面受罪吧! 1233566332165……(简谱) “我还有事,你好好歇息,不得乱跑!” 江晓也匆匆去了,他的“护垫使命”到此结束,他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带小翅膀的那东西他做不出来。 …… 杨广听到“领纸”的时候一阵恍惚,他已经很久没下过旨了啊,哪儿来的“旨”?直到吕家的把纸送来,才苦笑一声,此一时彼一时也。 不过很快,苦笑就变成了欣慰的笑…… 乔二郎捧着一大罐大木漆,忐忑地看着江晓。 “小郎君,此时是春季,并非采漆的最好时机,小的搅了一夜,漆色还是不正,望海涵。” 江晓舀起一勺大木漆,其色泽如栗,光滑似油,以他非专业的眼光看,应该是很好的东西。 “生漆净如油,宝光照人头;摇起虎斑色,提起钓鱼钩;入木三分厚,光泽永长留。二郎好手段!” “小郎君谬赞,小的可当不起。呵呵。” “二郎莫谦,你看此物能否上漆?”说着,江晓从怀中拿出一样东西,递给乔二郎。 “这是……纸?” “不错,就是咱们这两日造的纸。” 乔二郎手中的纸明显已被加工过,说是纸,其实是叠起来、且被裁的方方正正的一摞纸,有半个手掌大小,且四角都被铁钉钉紧了。 “可以,小的曾在天龙寺给佛塑上过漆,那寺中的佛塑都是麻胎,还不如这纸平顺。” “好,速速漆来,某已让秦老那里为你做了把刷子,用的是野猪毛,合不合适且先用着。另,以后莫自称小的。” “喏,小……乔某就去!” …… 近晚哺食时,所有的妇人都兴高采烈,因为只有她们自己才最理解这纸对她们的意义,一时间,对小郎君和小娘子的歌功颂德又此起彼伏。 杨广老头儿也是神清气爽,今日他如了一次一年多来最放肆的厕,只感觉畅快至极。 苏定方心情也不错,时不时摸摸怀里的纸,准备哺食之后就去享受一番。 不夸张哦,俗语有言“人生有三爽,吃饭、睡觉、蹲大号”。 从心理上说,所有清除糟粕的行动都可以让人获得快感,除了蹲大号,类似的还有挤痘痘、挖鼻孔等。从生理上说,蹲大号也会让大脑释放多巴胺,和ML时是一样的,只不过释放的多少有差别。 所以,苏定方充满期待非常正常。 只有魏征始终黑脸。 “大事未成,竟图享乐!”魏征恨恨地说。 “玄成,此话老夫就不敢苟同了。”杨广现在已经完全站到了江晓这边,“若说图谋享乐,逐月他为何定下规矩,这纸只有妇人及老夫和老秦两位宿老有呢?他可未给自己留纸。” 苏定方轻轻拉了杨广一下,向杨广和魏征得意地展示自己怀中的纸。 “咦?”杨广和魏征同时出声,一脸的惊讶。 “怎地你也有?”魏征叫道。 “难道你没有?”苏定方反问,随即醒悟,自己算是把江晓卖了。 我XXOO你个苏定方,江晓在旁边看到这场景,真想过去立马和苏定方割袍断义。 眼见魏征充满怒火地看着他,下一刻就可能要扑上来动嘴,江晓赶紧先发制人冲上前去,一把搂住魏征肩膀。 “老魏,某大兄是个粗人,只配得到那几张破纸,你便不同。你猜我给你准备了什么?”江晓笑嘻嘻地道。 “何物?”魏征忍着火问,准备江晓要是不给他个满意答复,立刻就离开坞堡。 说着玩儿哈,魏征作为一代名臣,格局不会这么小,但答复不满意的话,生气是必然的。 江晓将一块黑得发亮的东西用力拍在魏征手中。 第79章 兵甲齐备 “白赛雪、红似血、黑如铁”说的就是大木漆不断接触空气氧化变色的过程,最后形成的漆膜“漆”黑无比。(知道漆黑这个词怎么来的了吗?就是这么来的。挖哈哈,我也涨姿势了。) 这块黑乎乎东西的表面明显还被乔二郎打磨过,黑得发亮,仿佛黑瓷一般。 魏征拿在手里反复观察,最后才从这玩意儿的四边看出一丝端倪。 “这是……涂了生漆的纸?”魏征抬头,惊讶地看着江晓。 “老魏慧眼呀。”江晓一笑,“像什么?” “像什么?”魏征又看,不过看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杨广和苏定方也在一旁莫名其妙。 江晓不耐烦:“难道不像明光甲上的甲鳞?” 此言一出,杨广三人都是大惊,苏定方直接一把抢过,端详起来。 片刻后,苏定方抬头看向江晓,兴奋中带着疑虑:“贤弟是说可以以此……为甲?可这是纸呀!” 魏征这时倒是陷入沉思,一边捻着羊须一边沉吟道:“某曾闻,南齐时北魏大兵压境,末帝萧宝卷召兵御敌,便是用纸铠欺骗将士,难道小郎君要做东昏侯?!” 说到最后,魏征目光变得异常凌厉,死死盯着江晓。 江晓郁闷,历史上的魏征确实是极其喜欢拿前朝的昏君废帝当反面教材,但自己根本没想称王称帝好吧?这个老羊鼻,居然还拿东昏侯这个恋足癖比自己。 不过,倒是有一点自己和东昏侯挺像的,哈哈,就是痴情。 “玉奴终不负东昏”,这潘玉儿也算有情有义,萧宝卷被杀,自己立马求死,不过……某人可千万别成了潘玉儿啊。 这位步步生莲的潘玉儿死后光洁美艳一如生前,用车把她的尸体拉出去时,围观的军士居然都按捺不住,做出许多猥亵行为,实在悲剧得很。 民间传闻,她那双令东昏侯爱不释手,得空便得搓之、揉之、捏之、闻之,甚至吻之、啮之的美足,都被军士斩下藏了起来。 “东昏侯昏聩,但纸可为甲,确非虚言!”江晓扭头对苏定方道:“大兄,听说秦老为你打造了一柄环首横刀,堪比百炼,可愿试刀?” 苏定方这时候哪儿还不知道江晓的意思,立即抽出腰间横刀,果然寒光凛冽,一看就锋利无比。 “如何试之?” “请削之!”江晓将纸甲鳞放在一根齐眉高的树杈上,牢牢固定好。 苏定方双手持刀,一个回风斩就劈出,刀尖准确地划过纸鳞甲,将固定纸鳞甲的树杈齐齐削断,也将纸鳞甲打飞。 魏征连忙捡起纸鳞甲,就见上面有一明显的划痕,生漆断裂,但下面的纸张却不过被划开数张,相比那臂粗却被轻松劈断的树枝,不知好了多少。 “再请斩之!”江晓从魏征手中拿过纸鳞甲又放在一块大石上。 “某家的刀……” 看着石头上的纸鳞甲,苏定方有点舍不得了,谁料刚嘀咕一句,手中的刀就被魏征抢过,二话不说一刀砍下。 横刀反弹差点砸了魏征的脑门,不过魏征也顾不得了,将刀扔给苏定方就去看那纸鳞甲。 纸鳞甲表面的生漆已呈皲裂状,被砍之处尤为明显,不过却依然完整,被砍断的也不过半数纸张。 “大兄,再把你的长弓拿来,射之!” “够了!”魏征大叫,他虽固执,但却绝不是顽固,又削又砍的已足以说明问题,“贫道识浅,未知纸真可以为甲,甚愧!” 江晓嘿嘿一笑,老魏见识绝对不浅,奈何人之偏见一成终难更改。人们认为铁、革可以为甲,甚至布、帛也可为甲,就是不太容易接受轻轻一撕就断的纸也可以为甲。 所以,直到整整两百年后,纸甲才真正诞生。《新唐书》记载,唐宣宗大中年间,河中节度使徐商“襞纸为铠,劲矢不能透”。从此,纸甲开始大规模流行,至北宋,纸甲甚至开始成为军队制式装备,直到明清时,军队中仍在使用。 实践证明,纸甲轻便,造价远比铁甲便宜,但在防护力上不逊于铁甲,甚至在防御鸟铳这类早期火器上还优于铁甲。明军抗击倭寇时便用“白甲兵”对付手持火铳的小八嘎。 当然纸甲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太不经用。 所以,纸甲早期都是以硬布外罩,再用纸筋搪塞而成的,但即便如此,在行军打仗这样的恶劣环境中,依然极易破损。 而这也正是江晓为什么非要给纸涂上一层生漆的原因。 生漆漆膜耐腐、耐磨、耐热、隔水性极好,而且附着性极佳,即便漆膜碎裂,也会牢牢地粘在附着物上,保持纸甲的完整。 要问江晓为啥知道?还是挖土挖来的呗。小子亲眼见识过北宋一座古墓中发掘出来的漆器历经千年依旧光彩照人。 “某家有一不解之处,若是以纸为甲,遇火攻,岂不呜呼哀哉?”此时,苏定方问道,自打见过小莫的威力,他算是对火攻既爱又怕了。 江晓白一眼苏定方:“王家父子皆穿铁甲,他们没烧死吗?” 苏定方一拍自己的脑袋,醒悟过来,真要遭遇火攻,什么铁甲、皮甲还是纸甲,该烧死都得烧死,无非是铁板烧和电烤串的区别,总之都是个熟。 “原来逐月造纸并非只为股间之事啊。哈哈。”杨广大笑,同时瞪了魏征一眼,居然把老夫的贤婿骂得那么不堪,现在知道吾家逐月是有大谋划的了吧? 魏征的黑脸彻底变红,一脸尬笑。 “贫道肤浅,确实没想到逐月还有如此深谋远虑。如此一来,我坞堡日积月累,必将兵甲齐备!” “老魏,某家送你的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魏征大笑,不过笑完还是恶狠狠盯住了苏定方,“不过,贫道还是不满意定方怀中有纸。” “为何?”苏定方诧异,“你今晨还和某说,‘厕筹甚好用,何必费此功夫’,那你继续用厕筹好了,何必不满意某家用纸?” “哼哼,如今纸可为甲,乃是战略之资,岂可轻易使用?妇人和两位宿老还自罢了,你岂能浪费?拿来吧你!” 说着,魏征猛地从苏定方怀中抽走纸张,撒腿就跑,奔跑方向:茅房…… 第80章 制作简易导火索 魏征和苏定方最后到底谁用上了纸,谁用的厕筹江晓就不管了。不过后来杨媛知道江晓的意图后,建议不要用铁钉固定纸鳞甲,那样有些浪费,可以用麻绳穿纸固定。 杨媛说,这种活儿妇人们都能干,只需要一些大号的铁针就可以,不但更结实,而且还能减轻最后成甲的分量。 吕家的和焦家大娘见了纸鳞甲之后也提出自己的建议,认为纸鳞甲上可以再打两条纵横线,那样就更更结实。 江晓真的很佩服古人的智慧,他们只是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而无法掌握一些知识,但只要给他们开一个头,他们就能想出各种办法来完善。 所以,纸甲的事江晓又不用具体操心了。造纸、采漆、上漆如何分工,纸甲制造的各个程序怎么协调,通通不用他管,自有杨广、杨媛、魏征和苏定方他们来制定和完善。 总之,最后经过魏征测算,在不动用特别人力,保证堡中各项事务皆不耽误的情况下,只要每位妇人每夜“缝制”十片纸鳞甲,就能日产纸甲三件。 这个数字江晓还是很满意的。日产三件,一个月就是八十多件,半年就能有五百“带甲之士”,护卫坞堡绰绰有余啦。 在这个基本只有消耗没有产出的乱世,打得是存量战争。江晓相信,经过数年的战乱,即便是那些拥兵数万的“反贼”,能有十分之一的士卒带甲就不错了。 因为有限的资源是优先保障兵器的,在那些割地为王的枭雄眼中,士卒的生命根本不重要,能杀人就行,至于会不会被杀,扯淡。 不过,追求不同,期待值就不同。江晓满意,魏征、苏定方就对这个产量不甚满意,他们恨不得一天能产三百件,于是继续抱怨“缺人、缺人、缺人”! 这个情况江晓也清楚,冶炼、造纸、狩猎、种硝、采漆再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事,人手确实非常紧张。 但这江晓就没办法了,现生是肯定来不及的,王净颜父子这种送货上门的二杆子货是可遇不可求的,而且也不能学他们到处去抢、去抓“壮丁”呀。 于是,江晓只能安慰这两位“壮怀激烈”的家伙说,人不在多,而在精。 嗯,确实在“精”,若不是有杨广、魏征和苏定方这几位“精英高管”,靠江晓一个人协调调配,那他就什么也不用干了。 当然,除了口头安慰,江晓也还得继续拿出点实际的东西来。 所以,江晓回到自己的小院后连夜拆了一颗大肚子小莫,他要用纸为芯,再沾上混合了硝土和木炭粉的煤焦油,做一个尽可能“标准”的“炮捻”。 “炮捻”这种东西,现代的孩子们不要太熟,做起来并不难,在座的可能很多小时候自己就做过,鞭炮里的火药拆出来,往卫生纸上一倒,把纸一卷,拖鞋板子来回搓一搓,就成了。 (不知道有没有人和作者一样,当年拖鞋板子搓捻子的时候用的力太大,直接搓着,然后辛辛苦苦一下午捡鞭炮收集来的火药瞬间化为灰烬) 江晓现在想要做的显然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儿戏了,毕竟是要用来引爆小莫的。 但他也不奢望自己能做出现代工业条件下标准的导火索,没有准确的计量、标准化的填充、包线、切割设备,就是有导火索填充物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但起码要做出一个可以稳定燃烧的“炮捻”。 所谓稳定就是在有风有雨的情况依然能不熄灭,或者说至少不易熄灭,并匀速地燃烧。 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小莫的使用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起码下雨天别想用,而且也会限制小莫的战术发挥,譬如可控空爆就想也别想。 江晓现在想到的办法就是在纸和煤焦油做成的药芯上裹生漆。 (昨天有朋友问生漆是什么,才发现自己前文没有解释,其实生漆就是漆树割开后流出的液体,是一种天然漆料,可以直接使用,又称土漆、国漆,采漆的方式也类似橡胶和松脂的采集) 前面已经说了,生漆漆膜有很好的防水性,并且生漆本身就是易燃物,用它来做炮捻的外壳并不会伤害药芯的可燃性,还有特别重要的一点是,生漆漆膜有很好的绝缘性。 对于爆炸物来说,绝缘性有多重要不用多说吧? 小莫放在坞堡里,江晓最大的担心就是别哪个不开眼的耗子路过,然后打个哆嗦放出点静电啥的。 那样的话,本书到此完结…… 纸沾了煤焦油混合物后变得很容易定型,稍微一晾,等煤焦油再挥发一些,用一块平整的木板轻轻一搓,一条粗细均匀的“药芯”就有了。 再把这药芯在生漆中像涮羊肉一样过一下,让它表面覆盖上一层薄薄的漆膜,然后静置等待漆干,江晓设想的可防风、防水、防静电的“导火索”就算彻底完成了。 生漆漆膜的氧化过程很迅速。很快,“导火索”已经硬化。 江晓将“导火索”均匀地切成等长的几段。他现在需要验证每一段燃烧的时间是否一致。 “导火索”顺利点燃,和放鞭炮时的炮捻子一样,呲呲冒着火花。 没有计时器,江晓只能在心中默默数数,大概二十个数后,一段“导火索”燃烧殆尽。 在这个过程中,江晓用力甩动导火索,看导火索是否会因此而熄灭,毕竟小莫要在空中飞行,如果因为飞行而把导火索吹灭,那显然是不行的。 结果令人满意,无论江晓怎么晃,甚至像风火轮那样甩,“导火索”都没有熄灭,防风性符合江晓的设想。 至于防水性江晓就不准备试了,生漆的防水性他还是有信心的。 再点燃一段,继续默数,还是二十个数…… 再点,再数,依旧是二十…… 江晓长长地吐了口气,这“导火索”算是成功了吧? 第81章 玄甲掷弹军 江晓昨晚又做了一个梦,作者也替他遗憾,居然不是春梦。 梦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就发生在坞堡。 从心理学上说,梦中的环境要么是自己最熟悉的,要么是最难忘的,要么就是最刺激自己的,江晓的梦中居然开始出现坞堡,说明他已经彻底将自己融入这个新的世界了。 至少,江晓自己已把坞堡当作归宿。 江晓没想到他昨晚没闲着,魏征和苏定方也没闲着,竟然动员一帮妇人连夜做出了一件纸甲,一大早就让人过来喊他前去观甲。 这纸甲前后两当,有护领、护肩、护膊,亦有护腿,但极短,仅护到裆下,江晓不由纳闷:“大兄,为何不做成明光铠的样式?多威武。” 苏定方笑道:“明光铠笨重,做仪仗可以,上阵不行,只有王净颜父子那般蠢货才会披挂它上阵,都不知显摆重要还是打仗重要。咱换成纸鳞甲打造明光铠确能轻便不少,但亦无必要。打仗不是仪仗,不讲威武,只讲实用。” 江晓点点头,心想也是,某博物馆曾复原了唐时的明光铠,差不多有八十斤重,这么重的东西套身上还打个屁仗。 打仗追求的是防御和进攻的平衡,如果因为注重防御而失去了进攻的能力,不说本末倒置吧,起码是舍本逐末。 要是那样干脆套个铁壳子上阵算了,我不攻击,随你砍,砍死我就算你赢。 玩呢? 这纸甲已涂上了生漆。生漆液在没有充分氧化硬化成漆膜之前容易引起皮肤过敏甚至中毒,必须小心处理。(这里感谢“用户51885270”的提醒,提醒作者注意生漆液容易引起过敏) 现在,漆膜已经形成,并且还被打磨了一番,在阳光下,整个纸甲都闪烁着乌油油的光泽,别有一番凌厉和肃杀。 “如何?” “不错!”江晓冲苏定方挑个大拇指,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小莫,“逐月也有一个新玩意儿给大兄和老魏一鉴。” “这不是小莫吗?咦,换了引火绳?”魏征心细,立即看出异样,也知道江晓不会无缘无故弄个新引火绳出来,立即问道:“有何特异之处?” “这新引火绳唤作导火索。”江晓一笑,“防风防水,最要紧之处是,燃之耗时固定不变。” “耗时不变?” 魏征和苏定方看着江晓有点莫名其妙,但都开始思索,片刻后同时大喜。 “逐月的意思是,此物可以控制小莫的爆火时机?”魏征急问。 “然!” “那岂不是某家想让小莫落地爆便落地爆,想让它空爆便空爆?” “差不多。”对这个问题江晓不敢打包票,因为小莫毕竟不是有固定弹道的火炮,并且每个人飘石或者投掷的距离也不同,“不过,只要多加操练,想要做到这一点并非难事。” “哈哈哈。”苏定方兴奋地用力一拍魏征的肩膀,“老魏,你可敢想象,我坞堡兵士列阵而出,小莫出如暴雨、奔若流星,至敌阵之上轰然而爆之景?” 魏征龇牙咧嘴,揉揉被拍得生疼的肩膀暗骂,老道不过用了汝几张厕纸,便行如此凶残之事报复,真不当人子粗人也! 不过骂归骂,魏征还是大笑道:“那才真是莫不可当!” “如此犀利之师,必须取一响亮名号,好叫为敌者一听此名便心惊胆战,望风而逃。贤弟,且为此劲旅取名来!” “取名?”江晓眉头一皱,这事儿他不擅长啊,他取名都是小字辈,不是小豆子,就是小莫啥的,明显不符合雄师的气质嘛。 不过…… 挖哈哈,有了! “就称装甲掷弹兵!”江晓兴奋大叫。 掷弹兵,诞生于十七世纪中晚期的欧洲,干的就是扔手榴弹突击的活儿,一般都是步兵中的精锐和佼佼者,到后来都成为表彰军人英勇战斗表现的荣誉称号。而装甲掷弹兵则是德三开创,也是伴随装甲部队搞突击的。 那坞堡用这名不挺合适?而江晓真心挺喜欢这名儿,透着一股毫不遮掩的王八气。 抛开纳粹的邪恶属性不谈,仅就德三的军队气质而言,江晓认为,在当时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能超越它的。它的战术素养、军队编成、乃至军服、军歌都有独特的魅力,确实挺招人喜欢。(作者私以为,德三的军装真的很帅,它的军事审美远超其他列强) 而且,咱也不能老白嫖自己人的啊,适当嫖一嫖歪果仁的也有益身心健康嘛。 (客观地说,同期的子弟兵和德三军队都是不能比的,子弟兵是在经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锤炼,特别是朝鲜战争的成人礼后,才彻底脱胎换骨,最终形成自己独一无二气质的。注意,这里的独一无二是有真正含义的,就是世界上只此一家,因为人民军队的精神内核举世无双。) “装甲掷弹兵?”魏征嘬着牙花念叨,“是否太直白了些?” “对呀,就是这么直白。身穿纸甲,投掷小莫,可不就是装甲掷弹兵?” “倒也是。”魏征点点头,“不过以贫道所见,可否将‘兵’改为‘军’,此更宏大也,将‘装甲’改为‘玄甲’,此更形象也,且‘玄’者,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也。” “啥?玄甲掷弹军?” 江晓不可思议地看着魏征,心中只想说,老魏呀老魏,你这不但自己要跳槽,还要抢注老东家的“商标”啊。你给改成这名,让李二以后威震天下的“玄甲军”何去何从? 不过……好像很有趣啊。 走自己的路,让李二无路可走,简直不要太爽! “好,就叫玄甲掷弹军!哈哈哈。” 江晓乐不可支,迅速展开联想,看看李二还有什么好东西可以抢注。 想了半天,忽然想把坞堡“妇幼保健院”的牌子摘下来,然后换上一个大牌子,上书三个大字: “凌烟阁。” 呃……似乎不是很好,凌烟阁挂牌子的时候,老魏已经死了,晦气的紧,别把老魏给方死了。 要不…… “天策府?” 第82章 贫道姓程 江晓慢悠悠踱回坞堡。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感到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要做的一天。 原本江晓想去看看那些被小莫烧伤的人,不过走到半路还是决定不去了。魏征告诉他,昨天伤者中又有三人不治,这让他很不舒服,他讨厌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 转道杨广住处,隔着院墙就看到老头正在小心翼翼地给一株植物松土。 那植物自然就是南瓜了。 自杨广知道南瓜的宝贵之后,思前想后还是决定由自己亲自“栽培”。 为此,老头有空便去请教堡中之人如何养护苗株。好在这个时代,几乎人人都懂农事,老头儿“学习”一番,倒也“伺候”得有模有样,眼见那南瓜已经长出两片真叶。 见老头一副全神贯注的模样,江晓不忍打搅,转身离开。 不过老头这样子,倒让江晓产生些不安。 江晓忽然觉得不应该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南瓜上。 先不说南瓜是一棵独苗,万一有个意外就是彻底玩完,就算开花结果了,未来能够繁殖起来,也只能应急或作为“辅食”,主食必须还得是五谷。 带着些许忧虑,江晓又转向杨媛所处。 杨媛院中很应景地长着一棵杏树,此时杏花缤纷,满树粉白,煞是美丽。 江晓就很奇怪,杏花明明是白色或者粉白的,为何会“一枝红杏出墙来”? 杨媛也在院中忙碌,清点着各色衣裳。 麻布现在也是坞堡的紧缺物资,取盐、造纸都需要用布,前期小莫也消耗了不少,杨媛现在要求堡中所有人除必要替换衣裳外,通通交给坞堡集中使用。 但看院中衣裳,也不过寥寥,而以后对麻布的需求可能还会越来越大。 这也幸好是天气越来越暖和,对衣裳的需求不迫切,要是到了冬天…… 这个问题其实也不是问题,华夏自古就是男耕女织,完全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 江晓相信堡中妇人个个都会纺纱织布,而坞堡现在也有自己的木工,纺机也不是问题,但是,坞堡野外生长的大量亚麻和青麻却还没有长成。 江晓不由叹口气,春天,终究是播种而不是收获的季节啊。 “阿爷!”在院中和骠骑将军玩耍的小铃铛看到江晓,兴奋大叫。 江晓这几日无论多忙,都会抽空来看小铃铛,“父女”两个现在是越来越熟了。当然,偶尔个别几次,江晓是以看小铃铛的名义来看杨媛的。 江晓一把抱起小铃铛,任骠骑将军扯着他的袍角呜呜咋呼。 “你怎地来了?无事吗?”杨媛问。 江晓郁闷,何着我有事才能来?还是你盼着我天天忙死? 不过一想,自己早上都来过一回了,确实让人觉得自己无所事事。 “你,好些了吗?” 杨媛瞪江晓一眼,心说这话你半个时辰前已经问过一遍了。 好吧,江晓也觉得这话问的无趣,看杨媛的脸色好很多,想来亲戚应该快走了。 为了不让杨媛以为自己“别有用心”,江晓脱口而出:“我要去了。” 杨媛一惊,刚有点红晕的脸色瞬间又变得煞白,看一眼江晓便立即折返屋内。 江晓不知道杨媛为什么有这么惊恐的神色,刚要询问,就见杨媛已经拎了一个小麻布包出来。 “走!”杨媛走到江晓身边。 “不可带你。” 杨媛看着江晓,眼中满是哀怨,两颗大大的泪珠忽然就掉了下来。 江晓这一下慌了,不知道怎么出现这种情况,片刻后猛然醒悟。 自己说话没头没脑,让这丫头误会了! “哎呀,不是你想的那般。”江晓伸手要替杨媛抹泪,却被杨媛偏头躲开,只好赶紧跟着解释:“我去晋阳买些事物,很快便会回来!” 杨媛盯着江晓:“当真?” “当真!”江晓恨不得把心掏出来,小娘皮,你舍得某,某还舍不得你呢。 …… 杨广、杨媛、魏征、苏定方呈包围之势将江晓围在中间。 “逐月说的倒是有理。”杨广沉吟,“现在正是春耕之时,误了可就只能等来年了。不过,逐月你当真只是想去买些粮种?” 江晓哭笑不得,和杨媛解释不通,便被她拉来找杨广他们,这几位也是一个架势,生怕自己跑了。 “还须买些丝、麻、绢布。” “逐月非亲自前去不可?”魏征问道。 “不错,某也不知道晋阳城中都有何物,只能看了才知道何物可用。” 江晓这话真不是虚话,古代都有哪些产出、哪些商品,史书中未必能够全尽,很多不起眼的小东西可能就有大用,他必须亲眼看看。 “贤弟若是非要去,某家必须跟随护卫!”苏定方道。 “不可,坞堡还需大兄留守,防着歹人来犯。”江晓说道:“某意就某和玄成两人前去,人多反而不便。某就扮作老魏的道童,以游医为名,想来应该无事。” 江晓说着转向魏征,魏征不由心说,天下哪有你这般年纪的童子? 鄙视一下,魏征道:“人少确实更便宜行事,游医之名也甚好,若说天下最不被为难的就是医者了。不过,以贫道之见,晋阳多险,还是去榆次更为稳妥。” 江晓叹口气,他不是不知道晋阳现在的危险,那些被屠杀的流民尸体都还没烂完呢,不过整个晋地只有晋阳足够物阜,去其它地方都不知道能买到点啥。 “当下还是以安全为要,老夫以为玄成所言甚是!” “那好吧,坞堡无钱,便把那张虎皮拿上,权作钱资了……” …… 榆次县城内。 一个道士手持“悬壶济世”的长幡在街上招摇而过,看到一个卷鼻涕孩童正在路边发呆,便上前道: “这位小居士骨骼清奇天赋异禀,拯救天下苍生的重任必着落在你的身上,可愿随贫道修行?” “你是谁?”孩童懵懂,问道。 “贫道姓程,道号,知节子……” 第83章 此道士非彼道士 榆次县城一间公廨中,一个黑脸大汉不停地来回踱步,焦急之色溢于言表。 “将军莫急,吾观小福主并非福浅之相,许是躲到隐秘之处玩耍,一会儿便回来了。” “某家发妻去世之时,这孩子才五岁,若他有个三长两短,某还有何面目见发妻于九泉?”黑脸大汉长叹一声,“悔不该将他带来!” 正懊恼间,一个军士匆忙进来报告。 “禀将军,军士们已将整个榆次城搜遍,仍寻人不见,请将军责罚。” “就没有一点线索?”黑脸大汉惶恐急问。 “吾等问遍街市,只有一人说,似乎有个道人和小福主说过话。” “将那道人寻来!”黑脸大汉暴怒,“敢动我尉迟融的孩儿,某定要他不得好死!” …… 江晓和魏征赶了半天的路程,终于在太阳快落山之前看到了榆次城残破的城墙。 江晓估计,这时节应该是尉迟恭……呃不对,此时尉迟恭应该还叫尉迟融……刚攻破榆次不久,正在黄蛇岭练兵,随时准备南取平遥。 “……李元吉麾下车骑将军张达未及一合,便被这尉迟融一槊刺于马下,端的是勇悍无比,难得此人还为人忠义……那刘武周是小肚鸡肠、无节无义之辈,吾看这尉迟融迟早会另择明主……” 魏征还在喋喋不休,江晓却基本没听几句,对这位门神的为人和履历,他自问比老道熟。 而且,他也听出来了,老魏这货九成是想借机去游说尉迟融。 这事儿嘛,就算了。 虽然,他对这一个个名垂青史的人物都挺稀罕,也愿意亲眼目睹一番他们的风采,但坞堡池子实在太小,有杨广、魏征、苏定方,他就已经觉得放不下了,要是再来个尉迟融,那还不炸塘? 其实,就连魏征和苏定方江晓也不想留,要不是这两位距离出头还有些日子,他早就想方设法赶他们走了。 跟着李二,人家能名垂千古,跟着他算嘛? 而尉迟敬德可就马上要归顺李二了,这时候把人家弄过来,不是耽误人家前程吗? “逐月,要不老道抽空去拜访一下尉迟敬德?就凭老道这三寸不烂……” “诶,老魏,你看城门上‘榆次’这个大字可是钟鼎文?” 看着江晓这副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魏征真想狠狠揍他一顿,一点都不上进。 “来者何人?”见江晓和魏征走来,守城的兵士大喝。 “福生无量。”魏征娴熟地打个起手,“贫道乃游方之士,路遇老城,寻个歇息。” “道士?”守门军士上下打量魏征和江晓。 魏征就不说了,标准的道士打扮,江晓短发无须,也是一副世外之人的形象,基本可以确定,就是道士。 “拿下!”军士暴喝,“尉迟将军有令,缉拿所有道士!” 一群军士一哄而上,将魏征江晓来了个五花大绑。 “诶诶诶……”魏征大惑不解,左右挣扎,“这是何故?这是何故!” 江晓则幽怨地瞪了一眼魏征,你丫就是个乌鸦嘴,非要拜访尉迟融,现在好了,得偿所愿! 江晓和魏征被迅速押往公廨,甫一进门就听有人怒喝:“吾儿宝琳何在,速速招来!” 江晓抬眼看去,一个黑脸大汉,身形高大雄壮,胡须茂盛,正恶狠狠盯着他和魏征。 果然一副门神的样子啊,够凶悍。 “三无量!吾师徒二人尚未进城便被军侯捉来,哪知令郎下落?将军这话从何说起?”魏征一脸冤枉,大倒苦水:“当真冤煞!” “鼠辈,敢做不敢认?来啊,军棍伺候!” 靠! 江晓顿时想送尉迟融一条大鱿鱼,大名鼎鼎的尉迟敬德怎么这么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打? 几名军士立即按倒江晓和魏征,魏征火气上来,破口大骂:“尉迟小儿,前时贫道还与徒弟说起,尉迟将军有冠军侯之勇、寿亭侯之义,原是贫道眼拙,未看出汝竟是如此昏聩莽撞,啊呸!” 江晓看一眼魏征,这老魏倒是夸尉迟融来着,但没夸这么狠呀,转眼就加菜,明骂实捧,不愧是能黑能白的主儿。 “哼。”尉迟融一声冷笑,“少要捧杀某家!二十军棍,打!” 惨……江晓暗叫一声,二十军棍下去,他九成九没命。 “莫打,某家知道令郎下落!”江晓急忙大喊。 “唉……”尉迟融长叹一声,挥挥手,“放他们……走吧……” 与此同时,榆次城外黄蛇岭一座军帐中。 “在下见过程将军!”一白面汉子拱手拜见一人。 “王将军免礼!哈哈,辛苦王将军内应,让程某得以一探敌营。”来人一身普通军士装束,但看面容,居然是那个道士。 “刘武周杀害家父,某家与之不共戴天,且某早有投靠大唐之意,此时不戴罪立功更待何时?哈哈。” “早闻王将军胆识过人,元实公后继有人,大善!过了今夜,你我便返回介州。某必为王将军请功!” “在下拜谢程将军!倒是程将军孤胆探营、智获酋子,这份智勇令在下钦佩。” “你说什么?”道士脸色微微一变。 “在下说,将军以尉迟融之子为挟,不战而屈之,实在高明!将军不知,那尉迟融已如热锅上的蚂蚁,方寸大乱啦。哈哈。不瞒将军,在下都曾想过此计。” 看一眼身旁麻袋,道士心中自嘲一笑:没想到随便捉来一个娃娃,居然是尉迟融之子。 笑罢,道:“烦劳王将军寻个机会将这娃娃放了。” “啊?将军这是何意?” “某家无意以其子要挟尉迟融。” “将军,此大功也,请将军莫要有妇人之仁。” 道士勃然色变:“程某打仗,可诡、可诈、可奇,却偏没有这等下作手段。莫再多说!” “喏,在下照办。”白面汉子低头称喏,眼神中却闪过一丝寒芒。 不过,就在他眼中寒芒未尽之时,一道真正的寒芒遽然劈下,瞬间人头落地。 “以下作为计者,人必下作。某非杀汝不可。”道士一叹,“算汝倒霉。” 说完,道士起身扛起麻袋。 然而就在这时,帐外人声煊赫,一群人冲进帐中。为首之人尉迟融,身后紧随江晓和魏征。 待看清帐中之人,魏征差点叫出声来。 第84章 捉放程 好吧,作者不装了,是个人都知道了,魏征看到的道士就是程咬金。 两个人是老相识了,程咬金是瓦岗军早期领袖人物,后来即便李密当了瓦岗大统领,依然颇受重用,是内军骠骑之一。魏征到瓦岗较晚,虽然不受李密重用,但为人正直,倒是和程咬金颇为交好。 魏征认识,可江晓不认识啊,看着眼前这个“道士”,江晓恨得牙痒痒。 奶奶的,差点被你害死。 “尉迟敬德?” “正是某家。” 程咬金点点头,一屁股坐下,知道跑不了了,若是其他人可能还有机会,尉迟融和他半斤八两,甚至可能比他还猛,没机会。 “你是何人?为何掳我孩儿?” “你孩儿无事,只是捉来玩玩。” 一听这话,尉迟敬德勃然大怒,立刻抽刀。 “莫误会,某家不喜娈童,你家孩儿屁事没有,某家只是……算了,说了你也不懂。” “妖道,你到底何人?” 魏征冲程咬金使眼色,不过程咬金看都不看,咬一口白面汉子给他备下的肥鸡,淡然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某家程咬金。” 我顶你个肺! 江晓一听懵了。 眼前这个看上去不算高大威猛的汉子居然是程咬金?他忙侧脸看魏征,魏征冲他微微一点头。 实锤了,江晓知道魏征也是瓦岗旧人,魏征说是就是了。 嗯,这个混不吝的样子还真是越看越像。 “哈哈,唐军介州道行军总管李孝基驾下先锋大将居然孤身一人跑到某家这里,可是来刺探军情吗?” “不错,久闻尉迟将军统兵有方,特来学而习之。” 尉迟融看看地下的无头尸,不再多说:“拿下!” 程咬金也不反抗,任凭绑了,出去之时与魏征擦肩而过,仍没有看魏征一眼。 江晓、魏征跟着出去,魏征靠近江晓,说了一字:“救!” 江晓看看魏征,真想告诉他,其实你不用担心,这个混世魔王死不了,以后你们仨都还同朝为官呐,还一起进凌烟阁呢。 放心放心,历史说他没死就没死。 不过…… 江晓忽然又觉得有点心虚。 历史还说杨广死了呢,怎么没死? 是不是这历史也有不靠谱的时候? 要不,救? 可特么怎么救? 是老魏你能打过尉迟融,还是我能?你舌头好使,要不舔舔,哦不,试试? “尉迟融缺盐。”魏征又小声说。 靠,早说呀,这么便宜的事儿那还是事儿? 嗯,这感觉就像,原以为要花个百八十万,没想到一根烟搞定。 军帐中。 “多谢江家郎君和道长救回小儿。”尉迟融向江晓和魏征躬身行礼。 “尉迟将军客气了。”两人还礼。 “敢问江家郎君怎生知道吾家小儿在那王九霄处?” “江某要说是怕挨打瞎猜的,将军信吗?” 尉迟融尴尬一笑:“还请江家郎君和道长宽宥。某家并不是真要屈打两位。” 江晓撇撇嘴,不过也承认尉迟融确实只是吓唬他们,纯属发泄心中焦虑。 “还请江家郎君赐教。” “某家真的是瞎猜的。”江晓眨眨眼,“好吧,先问将军,榆次城可能擅出?” “不能,战时许进不许出,除非特许。” “不错,此战时通例,江某都知道,一个行走天下的道士怕是不可能不知道。如此,他都敢掳走令郎,只能说明他有恃无恐。” “而有恃无恐则说明他在将军处必有依仗。” “那问题简单了,就是江某问将军的。” “将军麾下,谁有权特许,谁有过进出或者安排过进出,谁帐下的军候守城,谁带人搜查,谁和唐军有故旧,谁和将军有仇或和皇帝(刘武周曾称帝)有仇?” “所有问题的答案,如果集中的话,那应该就是他了。” 尉迟融有点不信:“如此简单?” “很复杂吗?”江晓反问,然后心说,当年还骂思维导图训练班七天收费998是个坑,看来也不完全是哈。 不过,要是程咬金听了江晓的话,一定会说,彼其娘之,你真的就是蒙的,若不是某家随便掳个孩子都能掳到尉迟融头上,某家早溜之大吉了。 一句话,某家属于点儿背,你属于瞎猫。 坦白说,这个问题真不复杂,以魏征和尉迟融的智商,一点就透,老魏没江晓反应快是因为现代人的思维模式确实要比古人好一些,这得益于逻辑学的发展和训练。(思维导图就不评价了啊,各有各的体会) 而尉迟融则完全是因为关心则乱。此时,他点点头再道:“无论如何,江家郎君之恩,某家铭记五内。” “不知尉迟将军打算如何处置那程咬金?”魏征听尉迟融有感恩的意思,赶紧借机问道。 “程咬金乃唐军先锋将军,又杀我麾下裨将。某家不敢擅断,还须上奏皇帝示下。” 魏征叫声苦也,那程咬金还不死定? “不过程咬金行事磊落,不肯做那下作之事,某家敬他!必会替他在皇帝面前求情。” 魏征看向江晓。 “尉迟将军,江某有个不情之请。” “放了程咬金?”尉迟融看着江晓笑笑。 江晓点点头,准备给尉迟融递烟。 “好。” “什么?”江晓一愣,还没点烟呢,这就答应了?刚才还说要向刘武周汇报呢,这就改主意了? “某家说可以。莫说江家郎君于我有救子之恩,就是那程咬金,他不肯做下作之事,某家又岂能让他专美于前?某家要拿他,也是在阵前真刀真枪!” “来啊,放人!” 第85章 分明是作屎 尉迟融的做法再次刷新了江晓对古人的认知。 老实说,他对尉迟恭的印象真的很一般,谈不上讨厌,也谈不上欣赏。倒是对程咬金印象深刻,混不吝的架势就不说了,关键时候表现出的磊落和无畏真不愧名将。 但现在不一样了,尉迟融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着实让江晓觉得,老百姓请他当门神确实有道理,一身浩然气就能让宵小之辈滚犊子。 程咬金笑嘻嘻进来:“放了某?莫后悔。” 尉迟融瞪程咬金一眼:“来人,再把这鸟厮绑了!” “别!”程咬金大喊,“怎地不经耍笑呢?” 说完一屁股坐下:“某家在帐外听见了,尉迟将军英雄豪杰,程某佩服!不过,某家觉得可能打不过你,不如这样,你我,哦对了,再加上这两位道友,斩鸡头烧黄纸如何?那以后就不用见面打架了。” 江晓无语,程咬金这脑回路确实清奇,打不过就拜把子,左右不吃亏呀。 嗯,打不过敌人就把敌人拉拢成兄弟,这程咬金怪不得能活成老王八。 不过,《隋唐演义》虽然糟践历史,但“宁学桃园三结义不学瓦岗一炉香”还是有道理滴,你拉尉迟融和魏征就算了,把咱也扯上算怎么回事? 咱是要苟着的,绝对不和你们这帮厮杀汉干有难同当的事儿! “哼!”尉迟融冷哼一声不予理睬,算是替江晓表明了态度。 …… 长亭外,古道边。(古代城池都有长亭) “江家郎君,魏道长,某家和两位一见如故,此处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了,某乞珍重!” “珍重!” 尉迟融一揖到地,然后打马而去。 江晓身边多了头健骡,粮种、绢、麻、布匹塞了满满当当,甚至还有一张密密麻麻的蚕种。 不过也只有这些了。榆次城小且新破,城内的人几乎跑个精光,街市极度凋敝,魏征把城内的药铺翻了个底朝天,居然只找到一捆甘草,聊胜于无了。 江晓和魏征辛辛苦苦背来的虎皮尉迟融坚决不受,不过倒是接受了江晓的取盐之法。 河东(今运城、临汾一带)虽有隋唐时北方最大的盐场,但却被唐军占领,尉迟融所部确实是极度缺盐的。刘武周南下用兵,除了要攻占霸府暨李渊的老巢太原,另一个重要的战略目标就是河东盐场。 刘武周想得很美,控制了盐湖,就相当于掐住了李渊的脖子,可惜就是这份贪婪迫使李渊放出了当世最大的BUG李二。 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刘武周成就了李二,没有刘武周的逼迫,李渊会稳稳地让李建成积累军功和声望,不会给李二太多机会。 如果有人和江晓一样穿越到这个时代并想称霸天下,江晓很想建议他:别和李二对着干,最好的办法是稳住李渊,让他千万别给李二机会。 李二是一颗小火星,但却是自带氧化剂能见风即长的火星,只要一丢丢就能燃起熊熊烈火,焚灭一切。 不过话说回来,李二这种人没机会可能都会自己创造机会。 没办法,太强悍了。 “见过兄长。”程咬金这时嘻嘻一笑,正式和魏征见礼。 魏征白程咬金一眼,没好气道:“堂堂先锋大将,竟然孤身涉险,儿戏乎?” 说着,魏征不忘再瞟一眼江晓,明显是一句话骂两个人。这次玩得确实有点惊险,幸好碰到的是尉迟融,要是其他二杆子货,两人现在已经可以唱凉凉了。 “某家新投李唐,不是想立个大功嘛。斥候蠢笨,沿途山川河流、地形地势都说不清楚,某家实在放心不下,这才亲自探查。而且想着有王九霄为应,出不了大岔子。” “哼。”魏征冷哼一声,算是把这事揭过,其实他也知道,先锋除了打仗在最前面,本身就具有探查之责,为将者更须熟知战场情势,程咬金这活虽然糙了点,但算不得大错。 “你个糙汉,来吧,见过江家郎君,江晓江逐月,魏某的……嗯……至交。” 魏征一时不知该怎么介绍江晓,总不好现在就向程咬金露底,说江晓是他新认的主公吧? “见过江家郎君,程某拜谢江家郎君救命之恩!” 程咬金这人混不吝归混不吝,正经起来也是很正经的。这时,他恭恭敬敬向江晓稽首。而且,以他混迹江湖十数年的眼光也看出来了,魏征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居然隐隐以眼前这个小郎君为主,怕不简单呢。 “程将军客气了,某家愧不敢担。” 江晓看着程咬金,心中那份好奇再也忍不住:“某家有一事不解,程将军可否解惑?” “江家郎君请问。” “程将军捉那孩童到底为何?” 一听江晓问起这事,魏征气不打一处来,飞起一脚踹在程咬金屁股上:“这鸟厮,定是想钓鱼!” “钓鱼?”江晓更加疑惑,“这孩童和钓鱼有何关系?” “江郎有所不知,这厮生平最大爱好,除了与人叉架便是钓鱼,得空便琢磨垂钓之事,这孩童便是他琢磨出来的鱼饵。” 不是吧,江晓大惊,史书上确实记载了程咬金酷爱钓鱼,但这家伙难道真是混世魔王,用小孩儿来做鱼饵? “江家郎君莫要误会!”程咬金看江晓脸色不善,赶紧解释:“贼道妖言惑众,某家只是用孩童便溺为饵,可不是用其血肉!” 我靠! 这连环暴击实在让江晓受不了了。用小孩的便溺做鱼饵,这程咬金怎么琢磨出来的? 江晓倒是听说过有养鱼的用发酵有机物做饲料,但用新鲜……可以吗? 这特么就是可以,钓上来的鱼又怎么下嘴?心理阴影不要面子的吗? “某家见榆次城外有一大塘,一时手痒便想……可榆次城中人已逃个精光,好不容易看到个孩童,居然还是尉迟融家的,当真时运不济!” 可拉倒吧! 江晓心中恶寒,你这哪里是时运不济,分明是作“屎”! (东北还有安徽的朋友和我一起念:作死、作屎、作死、作屎……) 第86章 混世魔王入坞堡 “走吧。”程咬金牵起健骡,很识相的样子。 “去哪儿?”魏征问道。 “自然是兄长去哪儿某家去哪儿。”程咬金笑道。 不会吧? 江晓一听这话,隐隐觉得有点不妙,于是赶紧插话。 “那个程将军,难道你不打算回你的先锋营吗?” “嗐,某家都把王九霄杀了,回去岂不是送死?” “不就杀了个内应,这有何干?” “那王九霄除了是马邑太守王仁恭之子外,还是某家顶头上司唐军介州道行军总管李孝基的准女婿,某家杀了他,可不算是小干系。”程咬金认真地说。 好吧,这篓子是挺大的。李孝基,李渊的堂弟,唐朝开国就封了永安王,正儿八经的皇亲国戚,他的准女婿你都说砍就砍,你牛! “小郎君,贫道这位兄弟为人虽然促狭,但大节不亏,且能征善战,可否……” 江晓看着魏征,心想,老魏这货估计心里乐开花了吧?尉迟融没拐走,倒有个程咬金送上门来,可坞堡放得下吗? 一想起程咬金拿小孩便溺为饵的“恶行”,江晓就有点不寒而栗。 “知节乞小郎君收留!”程咬金正色道。 必须说,程咬金虽然有些“恶搞”,但智商和情商绝对都不低。 现在的形势是,他背了李密、反了王世充,现在又得罪了李渊堂弟永安王李孝基,基本上已无路可去。 而能被魏征追随的人必然不是普通人。不会看路不要紧,跟着会看的人走就行了。 所以,他现在倒是真心实意想让江晓收留。 “好吧。”江晓点点头,他也很清楚,如果他不收留程咬金,怕是这货还真没处去了。 当然,收留也暂时的,等自己挂了,他们还是该干嘛干嘛去。 “多谢小郎君!”程咬金大喜,“那个小郎君,某家和你说,某家有个好兄弟名秦琼,亦在李孝基手下为将,某家马上便修书一封让他也来……” “打住!” 江晓低头快步向前走,不想说话。 要了亲命了,这是逮住一个扯出一串儿的节奏吗?咱这儿可不是大户,可养不起…… …… 大兴太极宫承乾殿。 美少妇温柔地给英俊青年按揉着额头和太阳穴,英俊青年的头枕在美少妇胸前挺拔的山峰间,心猿意马。 不过这心猿意马却不是因为美少妇。 “二郎,还是不静心?” “是啊,最近真的不知怎地,时时心慌。”(作者心说,不心慌才有怪,你的班底正在外流……)英俊青年捏住美少妇柔若无骨的小手,“观音婢,我上给皇帝请求带兵征讨刘武周的奏章又杳无音讯了,父子相疑到如此地步,实是让人心寒。” “太子势弱,皇帝有如此心思在所难免。”美少妇抚摸英俊青年面庞,充满怜爱,“二郎莫放在心上。” “呵。”英俊青年嗤笑一声,然后面色阴沉,“皇帝仅是怕我威胁太子地位吗?” 美少妇沉默了。 案几上有一封信,是英俊青年写给大唐右仆射、晋州道行军总管裴寂的。 “观音婢,我想这封信该寄出去了。”英俊青年目光落在信上,神情渐渐变得冷冽。 美少妇绕过英俊青年走到他的身前,轻轻将头放在他的膝上:“无论二郎如何打算,奴都生死相陪。” 英俊青年捧起美少妇的脸,心中感动,这个女人十三岁就嫁给他,历经风雨不改,算真正的相濡以沫了。 蓦地,他真正心猿意马起来。 感受到英俊青年炽热的目光,美少妇惶恐:“二郎,奴来了身子,不可……” 英俊青年凑到美少妇耳边轻轻笑道:“本王不管,玉口和后庭,观音婢选一个……” 说罢,也不管美少妇轻唾,就将之拦腰抱起。 “将军欲征不可得,只可闻嘤作战歌。羞奏君王月不下,玉口后庭奈如何?哈哈哈……” (莫怪作者哈,伟大的李二被李渊防贼似的防着,终日无所事事,总得干点啥吧?而且,作者第一次不白嫖,居然是首“淫”诗,也是惭愧得紧……谁要把好诗说成好湿,某家和他拼了,嘎嘎) …… 一路翻山越岭,江晓三人终于在日落之前赶回了坞堡。 一路上,魏征把坞堡的诸般情况都和程咬金说了一遍,把程咬金听得是时而惊叹、时而惘然、时而憧憬,再看江晓的眼神就彻底变了。一会一个“小郎君累否”、“小郎君渴否”、“小郎君嘘嘘否”。 亲娘嘞,这活宝是把某家当三岁娃娃了吗?江晓现在就可以想象,有了程咬金的坞堡将会何等“热闹”。 作孽哟。 江晓没想到,坞堡前会有那么多人等着自己,不过当看到程咬金自来熟似的和众人挥手致意抢了他的C位时,一腔感动统统化为哭笑不得。 众人寒暄这里就不废话了。总之,男人们看到粮种两眼放光,女人们看到蚕种双目含泪。华夏的先民啊,是如此地热爱生活。 人群中,杨媛默默站着,美目温柔,目不转睛。 江晓笑嘻嘻走过去,摸出一块麦芽糖。 甜食,在这个时代是属于奢侈品的,是江晓用五根虎须忽悠,哦不对,和尉迟宝琳换的。 江晓告诉他,经常捋捋这几根毛,胆子会越来越大,不管尉迟融信不信,反正傻小子信了。 这是江晓在榆次城能找到的唯一的“好吃的”。 杨媛的眼睛眯成了月牙。 “不是给你的,是给小铃铛的。” 杨媛笑脸没变,但眼神略略黯淡了一下。 “这才是给你的。” 江晓突然变戏法似的翻手拿出一根玉簪。 坦白说,这玉簪造型相当“古朴”,是江晓用虎尾和榆次县丞夫人换的,魏征说他这是败家子行为,江晓毫不介意,破坏了虎皮的品相又怎么样? 咱乐意! 好丑,杨媛看着这簪子心中暗道。也是,大隋越国公主什么样的首饰没见过? 可是,为什么这么想哭呢? 杨媛轻轻抚摸玉簪,笑容依旧没变,但两滴眼泪又慢慢滑落…… 第87章 耕藉礼 关于杨广的身份,魏征曾偷偷问过江晓,要不要隐瞒,江晓觉得没必要。他真心感觉到,杨广已经放下了应该放下的东西,让他全面接受现在的一切,对他的余生来说,才是最好的。 所以,魏征在路上就把杨广的身份告诉了程咬金,让程咬金也是唏嘘不已。 此时,程咬金和众人一一见过,最后对杨广道:“皇帝陛下,以前程某反你,咱俩是对头,现在程某亦是坞堡之人了,你可莫记前仇啊。” 杨广微微一笑:“你若是还叫皇帝陛下,那老夫就要记仇了。” 对这个瓦岗众首领之一的程咬金,杨广是听说过的,如果说大隋是被无数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军推翻的,那瓦岗军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支。 击败悲剧英雄张须陀,连克洛口、回洛、黎阳三仓,仅这两件事就彻底动摇了大隋的国本。(这里真要感慨一下大业最鼎盛时期隋朝国力的强盛,仅仅一个洛口仓周围就足有二十多里,仓内三千个大窖,每个窖里藏粮八千石,所以一直有句话叫大唐是吃隋朝的粮食强大起来的,当然,此话仅供参考。) 如果是在江都兵变之前,杨广看见程咬金绝对会恨不得饮其血啖其肉,但现在,一切皆如过眼云烟了。 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哈哈,老人家平易,程某喜欢,以后自当与老人家多多亲近。” 江晓听程咬金这话直翻白眼,更觉得眼前这幕有些荒谬。 这算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吗? 啊呸,他们要算兄弟,咱算什么? 看着杨广颇有些淡然的眼神,江晓忽道:“杨叔,粮种、蚕种已备,咱坞堡来次‘耕藉礼’如何?就由杨叔主持。” “‘耕藉礼’?老夫主持?”杨广惊讶,看着江晓的笑脸,蓦然眼圈一红。 “耕藉礼”,杨广不要太熟,乃是华夏古代帝王亲耕田地的礼仪制度,自西周起便历代相沿,为的是劝农勤耕。 “可地都还未开垄,也不知吉日……”杨广嘴唇颤抖,尽力掩饰着内心的激动。 “无妨的。”魏征微笑着插话,“寓意到即是礼成,择日不如撞日,明日咱坞堡便行‘耕藉礼’,请杨公掌耒三推,小郎君执鞭,魏某不才自荐播种,阖堡众人皆来覆土!” 江晓冲魏征竖起大拇指,有人情味儿的魏征才是好魏征。 “好……好……”杨广轻声念叨,两滴老泪还是没忍住,落了下来…… 众人回堡,魏征和程咬金落在最后。 “鸟厮,某家一路已经和你说了许多,现在再说最后一句。” “兄长请讲。” “小郎君实是有情有义、胸怀宽广之人,只要吾等不负他,他必不负我等!” “某家谨记!” …… 虽然魏征说只图个寓意,但他还是带人连夜在海清南河南岸开辟出一块地来。至于“耕藉礼”要用的耒耜、枷柦啥的,自有老秦带人打造制作,也就一夜工夫的事儿。 第二天一早,天还未亮,坞堡所有的人都穿戴整齐来到地头。 其实,以农耕立国的华夏,所有人都将“开耕”视为神圣之事,因为这关系着一个家、一个村落乃至一个国家的繁衍生息。这是刻在每一个华夏先民骨子里的东西。 种植,是我们的种族天赋。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华夏先民才不断以“耕地”为需求,从黄河、长江流域不断向外延伸。 (除去元清两朝,以汉民族为主体的朝代基本上都对草原不感兴趣,差不多都是固守长城一线,因为长城以北的地不能种。华夏先民也是憨得可爱,看一块土地好不好,就一个标准,能种不?能种,好,收了。) “有邰姜嫄,践履圣迹,感而有孕,生兹后稷。相地之宜,五谷树艺,教民稼穑,执农不弃……” 迎着朝阳,杨广朗声宣祭,这对于他来说驾轻就熟,因为他已经很多次代表一个国家向上天祈祷。 江晓相信哪怕他曾做过无数昏聩、暴虐的事,这一刻,他也是虔诚的。 当杨广宣祭完毕,江晓看到,坞堡所有的人都眼眶发红,甚至还有不少人跪在地上,亲吻土地,泪流满面。 因为,播下种子的土地就代表希望,代表生生不息…… 以下和具体情节发展无关,可以不看。因为发现有些朋友不看作者说,那就只好写在这里了。 这章是过渡章,现在写的这段话也本应放在作者说里的,但还是想在这里说。本文一直想探究一点点华夏民族之所以繁衍不息的原因,并将此作为本文的一个重要发展支撑,因为作者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能在文中构建一个不一样的华夏,一个以华夏文明为中心的全新的羁縻体系,不建立帝国、不殖民、不直接统治,而只是华夏文明的传播,直至全世界。这个设想很宏大,但需要对华夏文明有深刻的理解,这一点作者也还在学习,希望不会写崩。具体到本章,作者也不想承认这一段是水文字,因为作者设想的坞堡就是一个有人情味、有凝聚力的地方,算是铺垫吧。 另外,要在最后抱歉一下,明天上午有个重要的会,不能摸鱼码字了。所以明天的更新要在下午了。原本今天已经三章,这一章可以放在明天早上发的,但写出来就不想留,囤货不是某的风格。再次道歉。希望诸位不会因为这点不点催更。 第88章 给他们找点事儿 接下来的三天,是江晓穿越以来最惬意的三天。 看看不断开垦的荒地,瞅瞅已经“破壳而出”的蚕宝宝,去老秦那里发发汗,跑硝土田里去闻闻味儿,或者叠个纸飞机骗小铃铛一个亲亲,就是他这两天的生活,总之比刚到坞堡时悠闲许多。 基本上,除了“人口”问题,江晓对坞堡现在的状态相当满意。 说到“人口”问题,江晓就不由要叹气了。 除了几个伤势不重的,烧伤的人已死亡超过一半。 盐水消毒和外敷金银花根本无法阻止伤口的感染。江晓不得已又祭起了疗效只有天知道的“蛆虫疗法”,但结果并不让人乐观。 只有两个人似乎有好转的迹象,大多数人伤势继续恶化,甚至还有几个出现了漏口水、苦笑和咬牙切齿的症状,与史书上记载的昭明太子临死前的样子一模一样。 破伤风。 江晓只能感叹,苏定方,你命真硬。 苏定方的伤势现在已经基本好了,只要克服了感染问题,其实伤口的愈合根本不是事儿。早几日,江晓就已经让他把蛆虫清理掉了,没有经过灭菌杀毒的蛆虫,就是把双刃剑。 除了伤者不治让江晓很是郁闷外,还有一件事让江晓觉得可能不妙。 那就是,程咬金居然非常乖巧,每天循规蹈矩跟着魏征熟悉坞堡的情况,哪里人手不足还主动上去帮忙。 当然,骗娃娃们几泡米田共还是少不了的。可惜,坞堡前的海清南河太浅,鱼还没有儿屎粗,让他回回都当空军。(作者真听说有人拿小孩子屎尿打窝,什么原理真心想不通) 江晓觉得,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因为,不闹腾的咬金不是好咬金。 第四天,江晓还在呼呼大睡,暴风雨如期而至。 “小郎君,快去看看吧。”易成大喊着跑来,“程家郎君和苏家郎君打起来了!” “老魏呢?”江晓一骨碌爬起来。 “魏道长已经去了,让某赶紧来唤小郎君。” “大早上的,两人因何打架?” “苏家郎君晨起操练我等,程家郎君在旁不住指摘,说这不对,那不妥,两人便打起来了。” 操练这事江晓是知道的,坞堡的男人除了种地、打猎(有了男人,打猎自然就不再依靠妇人们了)、造纸等等杂事,每天都必须操练,就像五六十年代的民兵一样。 而这事儿一直都是由苏定方负责的。 明白了,这特娘是争“兵权”呢,我就说程咬金这货安分不了几天。 快走快走,两个都不是善茬儿,别打个两败俱伤。 一路上,江晓除了担心,还开始饶有兴趣的琢磨起来,程咬金和苏定方到底谁更能打呢? 想来想去没有结论,因为没参照。 不过江晓估计,论破阵杀敌,该是苏定方强点儿,但论单兵实力,可能是程咬金,三板斧不算数,那是演义,但真实的老程,还是有被穿个透身凉还能力斩数人的战绩。 而苏定方,主要是战绩都是群架刷出来的。 不过也难说,就是群架,苏定方那也是二百人敢闯颉利可汗牙帐,五百人敢对线阿史那贺鲁两万大军的主儿。(此役还是苏定方在程咬金手底下打的) 不知诸位觉得谁猛?嘎嘎,苏定方扣1,程咬金扣2。 眼见到了岸边,就看苏程两人正在赤身角抵,全身上下都只穿一条褌。 这场面就很奇妙。 ROUND1: 咬金横冈单脚跺地,悍然出手,不料定方横冈巧妙躲过,趁势一推,咬金横冈摔了嘴啃泥…… ROUND2: 咬金横冈起身再战,趁定方横冈不备,抓住对方兜裆布,一个抱摔,定方横冈四脚朝天…… ROUND3: 定方、咬金两位横冈头相顶,手相抱,紧紧抵在一起,僵持不动…… “不要雅蠛蝶,不要雅蠛蝶!”江晓大叫,“哈可以有!” “逐月,大呼小叫何意?”魏征不解。 “就是让他们不要停,继续打啊。” 江晓开始还担心两个人打起来收不住手,现在看不过是玩玩相扑,那还怕什么?巴不得再激烈点。 魏征看江晓这副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样子,很无语。 “住手,住手!”魏征怒道。 苏程都知道魏征唾沫星子的厉害,见江晓也过来了,赶紧都收了手。 围观众人轰然叫好,一群早起采桑的妇人们更是满脸通红,意犹未尽。 “你两人,一个窦王轻车将军,一个魏公内军骠骑,都算是统兵大将,如此不顾威仪,成何体统?” “左右闲来无事,角抵一番,活动活动筋骨。苏将军,佩服佩服!”程咬金笑嘻嘻。 “程将军,承让承让!”苏定方MMP。 都很闲吗?江晓忽然心中一动,也是,兵痞闲了都出事,何况两个将痞?是该给他们找点事干了。 不过,这坞堡的“士卒”就这么点儿,再拆分也实在没必要,不如…… 春天里那个百花香,浪里个浪里个浪里个浪…… 江晓露出得意笑容。 第89章 熊出没! 程咬金和苏定方两人将头脚都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山墙下那个半人高的蜂巢。 春花开得越来越旺,这野蜂巢也是越来越嚣张,堡中已有数人被蛰了。 小郎君说了,他们两个谁要有种把这蜂巢弄回堡里,谁以后就统领男兵,没种的就去操练那群妇人。 嗯,坞堡全民皆“兵”,妇人们也是要经常操练的,只是没男人们强度大、要求高罢了。 话说,江晓是不是弄反了?不该是有种的去操练妇人吗? 好吧,不管有没有种,反正苏定昂和程咬金都不想去操练妇人。 所以,此时两人都不甘示弱,稍事准备便都来了。 不过,江晓魏征他们可没来,只在远处等待。蜂巢被摘,野蜂必然发狂,要避免误伤不是? “定方呀,你胆略过人,不如先请?”程咬金笑道。 “哪里哪里,知节兄勇猛无比,该拔头筹。”苏定方也笑。 笑完,两人同时转头,变脸暗骂:“奸贼!” 都是老狐狸,这斋就没办法聊了。(按史书记载,苏定方比程咬金小三岁,此时一个二十七,一个整三十,都不算大) 又僵持半晌,还是苏定方这个“嫩小伙”先忍不住,转头道:“不如你我合作,先将这蜂巢弄回去,再分高低如何?” “甚好!”程咬金一笑,“不过某已见识过定方身手,再分高低时不如文比。” “文比?” “不错,你我比钓鱼如何?” “钓鱼?”苏定方脸上露出难色,犹豫下,道:“好!” 程咬金心中大喜,这么容易就上钩?枉某称你一声“奸贼”! 苏定方却是心中偷笑,任你奸似鬼,也喝某家洗脚水,你的钓技某家晓得,但某家钓技如何……哼哼……某家可是巨鹿泽边长大的! 程咬金还不知道他“善钓”的大名早已在坞堡传开,只道苏定方着了他的道,殊不知……唉,还真是善泳者必死于水也。 程咬金觉得他占了“便宜”,很是大度地道:“如此,定方你来放烟,某来取巢。” “好。”苏定方暗笑点头,这便宜他是不占白不占。 华夏先人早在东汉时期就已开始驯养蜜蜂,到隋唐时百姓对蜜蜂的习性已是相当了解。 蜜蜂怕烟,受到烟气干扰的蜂群会认为发生火灾需要逃跑,于是吸蜜备逃,以致蜜蜂腹部膨胀,针不易蜇出。 但,即便如此,还会有一些蜜蜂,特别是归巢的蜜蜂会产生应激反应,疯狂地攻击入侵者。 程咬金动手摘巢,无疑要比他危险,那就“便宜”这“奸贼”吧。 很快,火把点着,浓烟滚滚,苏定方和程咬金迅速将自己裹在烟中,靠近蜂巢。 受到刺激的蜜蜂开始乱作一团,两人都能清晰地感到身体受到雨点般的撞击,甚至都有蜜蜂落在他们的眼帘上,令他们不得不不住甩头。 程咬金趁乱手起刀落,一刀砍在蜂巢根部。 硕大的蜂巢滚落在地,顿时,更多的蜜蜂蜂拥而出,而蜂巢断裂处,一股股散发着浓烈香甜气息的蜂蜜汩汩而下。 这时候,程咬金和苏定方可还不敢抱着蜂巢就跑,必须等巢中的蜜蜂吸蜜后逃个差不多才行,不然他们抱着的可就不再是蜂巢而是炸弹了。 好在,两人防护足够紧密,并且虽然各有小九九,但配合也还算默契,再不济即便有几只小蜜蜂从衣服缝隙中钻进去来上这么一针,对这两个糙汉来说,也不过就是挠挠痒。 所以,等会就等会吧。两人还趁这当口,各自抹了一指头蜂蜜揭开面巾尝了尝。 “味道不错。”程咬金大笑。 江晓和魏征远远看着,由最初的有些担心到现在彻底放心了。 这种活儿,还真得胆子大的人来才行。 “两个夯货!”魏征笑骂。 不过,就在江晓和魏征感慨两人真是胆大之时,一个黑点忽然从山上穿林而出,江晓初觉怪异,再看黑点荡起的烟尘,忽然心脏狂跳! 魏征这时也看到这黑点,脸上瞬间现出惊恐。 “老魏,摇人!”江晓大喊,然后急忙四下寻找“武器”,可身旁什么也没有,可话说回来,就是找到根木棒什么的,又有什么用? 魏征仓皇狂奔向坞堡,并且边跑边喊:“兀那两个鸟厮,快跑!有……熊!” 没错,那个黑点就是一只体型硕大的黑熊! 或许它刚冬眠出来,或许它闻到了蜂蜜的香味,总之,它现在一路狂奔,直奔苏定方和程咬金。 可惜,蜜蜂的嗡嗡声很大,魏征的叫喊声两人根本听不到,眼前烟雾弥漫,也根本看到飞奔而来的黑熊。 江晓的一颗心,瞬间提到嗓子眼儿。 第90章 徒手搏熊胆气冲云霄 黑熊并不是熊科中体型最大的,不过这只狂奔而来的黑熊显然是只成年熊,体长将近两米,哪怕睡了一冬天,依然非常健硕。 就见它如一阵风般从山上呼啸而下,猝不及防的苏定方和程咬金被其一起撞倒,各自夹在腋下的环首刀哐啷落地,两人滚做一团,直接被撞出十几米。 也得亏苏程二人都是强壮猛男,要是一般人,这一撞已经丢了半条命去。不过即便如此,两人也瞬间七荤八素。 苏定方摇摇头站起来,刚一抬眼,便见一只足有人头大小的黑爪子迎头扇来。 熊的攻击力这里就不赘述了,相信这一巴掌绝对能重创苏定方。 千钧一发,一个“人熊”斜刺冲来,将黑熊撞向一边,熊掌带着腥风从苏定方鼻尖划过。 程咬金并肩站在苏定方身旁,斜眼看一下身旁之人:“无胆便先走,某家断后。” “呸!”苏定方吐一口嘴里的沙土,狞笑着也斜一眼程咬金,“不比钓鱼了,比屠熊。” “好!”程咬金哈哈一笑,“此战之后,某家认下你这个兄弟。” “某做大。”苏定方微微一笑。 “哪个捡刀子哪个做小。”程咬金也呸。 “某家才不玩一刀999!”苏定方不屑。 黑熊立起身子,睁着豆大的小眼睛看着眼前这两个和它个头差不多的家伙不解,在它的领地里还没有什么动物敢这么站在它面前。 狗熊不要面子的吗?竟然在咱面前唠上磕了! 黑熊仰天咆哮。 “杀!”苏程两人也同时大喝,一股冲天的“傻气”直冲云霄。 说他俩傻是有道理滴。 国外曾统计过老虎与狗熊搏斗的记录,刨去虚假的及不合理的(如成年老虎对幼熊),确认四十二例有效。其中老虎胜二十例,狗熊胜十二例,不分胜负十例。 从数据看,似乎老虎略胜一筹,但老虎胜利的二十例中,当场咬死狗熊的没有一例,全是将狗熊打跑,而狗熊胜利的十二例中,老虎被当场干掉的却有四例。 这些实例不是说狗熊的攻击力比老虎强,而是反映了狗熊相对老虎有更强的防御力! 狗熊全身都覆盖大量的脂肪,有些部位,如肩、胁等地方,脂肪层甚至超过二十厘米,即便老虎均长7.5厘米的犬齿(外露部分)也压根儿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关键的是,想咬狗熊的脖子,还特么和作者的腰一样那么不明显! 一句话,打死一只狗熊甚至比干掉一只老虎还难。 程咬金是脑袋抽抽了吗? 居然还说不用刀!你当是江湖中闯名号呢?不用刀呀不用刀。 两具熊一样的躯体和一头真正的熊躯重重撞在一起。 坦白说论体型,苏程二人并不比黑熊差多少,都堪称人类中的“虎背熊腰”,或者干脆说就是膘肥体壮。 事实上,华夏历代名将绝大部分和现实中人们想象的不一样,他们并不是像健美冠军那样浑身肌肉,反而个个膀大腰圆,真正奉行的是身沉力不亏。 这一点可以从流传下来的古代名将画册或塑像上看出来,无论是项关两羽、尉迟恭、秦琼、岳飞等等都是如此。 不过,饶是苏程有这样的身材,依然被黑熊狠狠撞开,两只熊掌接着如重锤般一拍而下。 此时,两人脸上再无嬉笑之色,各自倒眉怒吼同时将袭来的熊臂抱住,并不约而同使出一个绊摔。 三具身体真正的轰然而倒,荡起一蓬尘土。 程咬金大喊:“按牢这夯货,某家要卸了它的鸟蹄!” 苏定方怒吼,用尽全身力量将一只熊臂压在身下,而程咬金则抱着另一只熊臂长声嘶叫…… 叫声中一声不大但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就是黑熊响彻天际的哀嚎。 比成人大腿粗一条熊臂竟然让程咬金生生掰脱臼! 剧烈的疼痛让黑熊瞬间发狂,一把就将苏定方甩开,然后三掌齐出,将程咬金重重踹开。 还好,此时的黑熊无法借助身体的力量,也仅仅只是将程咬金踢开,不然这一下就可能要了程咬金的命。 此时,黑熊已斗志全无,翻身只想逃跑,可惜三足着地,反而让它一个踉跄。 苏定方趁机一个虎扑骑上熊背,再次将黑熊压在身下,怒吼:“老程,卸了夯货的脑袋!” 程咬金就地一滚,再起身时也一跃骑上熊背,并紧紧抱住了黑熊的脖子。 黑熊拼命挣扎,后腿用力蹬地拱起身体,然而或许是窒息让它力不从心,就在苏定方就要压不住黑熊时,又听程咬金一声终极嘶吼:“呔……呀!” 黑熊后腿重重扑地。 此时,冲过来的江晓看到了它最后不甘的目光…… 第91章 桂花蜜和槐花蜜 黑熊的脑袋以诡异的角度弯曲着,一看就是被弄断了脖子。江晓心说,老程三板斧之一的“劈脑袋”这是改成“拧脑袋”了吗? 其实江晓也知道三板斧都是演义演绎的,但这程咬金的生猛劲儿是真没演绎啊,生生把人黑熊的颈椎拧断,也是没谁了。 几乎所有的动物颈椎都是最脆弱的,食肉性动物捕猎专咬脖子就是数万年进化做出的选择。 不过,知道哪儿脆弱和能不能做到是两回事,能不能做到和敢不敢做又是另一码事儿。 只能说,老程够猛。 当然,如果没有苏定方这个同样胆大包天的家伙配合,程咬金也做不到。 江晓算是知道了,名将第一条,胆肥! 当魏征带着大队人马提刀挎弓甚至揣着小莫赶来时,江晓正不知廉耻地偷吃蜂巢上的蜂蜜,而苏定方和程咬金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旁边是黑熊吓人的尸体。 “没事,两人脱力了,歇息片刻便好。”江晓舔舔手指头笑道。 确实,搏熊时间很短,不过片刻,但苏定方和程咬金使出的力怕都不少于一场长时间的恶仗。事实上,短期内的暴力输出才更易引起脱力。 众人目瞪口呆,看苏定方和程咬金两人都惊为天人。 徒手屠熊,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儿啊! 话说这熊也可怜,不就闻到蜂蜜味想吃口吗?居然碰到两个敢硬刚的,真是运气黑到极点。 “连人带熊还有这蜂巢赶紧抬回堡里。别一会蜂群回来。”江晓吩咐。 众人慌忙答应,抬了苏程二人还有黑熊和蜂巢便返回坞堡。 这次的收获无疑是巨大的,黑熊便足有四百斤,五六个壮汉一拨轮换着才抬回去。由此,众人更加佩服胆肥二人组。 相对于黑熊,江晓倒更看重蜂巢。 以前江晓看穿越小说,看人家猪脚动不动就熬糖啥的,还靠卖糖发大财。坦白说,就觉得挺扯。 糖制品确实好吃,但无疑也是奢侈品,而奢侈品通常都不是必需品。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时,即便社会安定经济繁荣,这玩意儿都不会有太大市场。 但穿越十多天,江晓想法变了,这甜食某种程度上还真算是必需品,因为快乐是必须的。 人之所以爱吃甜,就是因为甜感可以刺激人体分泌多巴胺,而多巴胺能够带给人们快乐,能够让人充满愉悦的感觉。 在充满苦难的时代,这愉悦感,哪怕暂时的,也极为可贵。 所以,在怂恿苏程二人去掏蜂巢后,江晓就立即让老秦着手打造一个木箱备用,并一回坞堡,就迫不及待地让人将蜂巢剖开了。 一块块布满六边形蜂房的巢脾整齐排列(巢皮:不错,正是在下,铜锣湾双皮!),充满香甜气息的淡黄色蜂蜜拉着丝儿流入陶罐中,而江晓则在巢脾和蜂房间仔细寻找着什么。 “哈哈,果然还在!”片刻后,江晓后欣喜大叫。 一只颜色明显发黑、体型约是普通蜜蜂1.5倍、翅膀相对短小的蜜蜂静静地缩在蜂巢一角。 “蜂王!” 虽说,东汉时华夏人已经知道蜜蜂可以人工驯养,到晋时更是将养蜂和养猪并列,“以畜蜂、豕为事……营业者三百馀人”,但养蜂技术始终无法得到突破,且养蜂获益低于养畜,于是渐渐还是成为“小众”技术。 江晓在堡中问了一圈,失望地发现,竟然没有一个懂养蜂。 江晓也不懂,不过根据后世生活的一些经验和史书中的一些记载,江晓倒是想尝试一下,看能不能把蜜蜂养起来。如果能成的话,无疑对坞堡大有裨益。 《博物志》记载:以木为器,以蜜、蜡涂器内外令遍,安檐下或庭前引中蜂,春月筑巢生育。 这句话虽然简单,但其实已经把养蜂的时令、引蜂的方法说到了,现在又有了蜂王,应该能把蜂群引来吧? 江晓小心翼翼地将那块有蜂王的巢脾竖着固定到老秦他们打造的木箱中。人工养蜂的巢脾都是竖着放的,这一点江晓倒是知道。然后将整个木箱都抹了层蜂蜜。 现在只能先做到这儿了。至于蜜蜂的日常和四季管理、采蜜和分蜂等复杂技术,等引来蜂再说吧。 看着坞堡老槐树下摆好的“蜂箱”,江晓舔着手指头充满期待。 蜂蜜呀,不比白糖高级? 挖哈哈,某家要让坞堡的生活比蜜甜! 江晓回头,恰好看到杨媛在偷偷地舔指头,一点樱舌羞羞怯怯,顿时哈哈大笑。 杨媛大为害羞,不由狠狠剜了江晓一眼。 “奴家生在桂月,以前每年诞日,阿娘都会让人酿一大罐苏州桂花蜜……” 短暂羞涩之后,杨媛轻轻说道。 “北方的槐花蜜味道也不错。”江晓笑道。 是啊,桂花蜜,槐花蜜,谁说前者就比后者甜? 杨媛冲江晓嫣然一笑,百花退避。 第92章 送两条狗给李元吉 如今的杨媛就是整个坞堡的大“堡母”。 在她的主持下,小屁孩、杨广、老秦两位宿老以及烧伤的人每人分到两小勺蜂蜜,其余的人每人一小勺。剩余的蜂蜜便存储起来,作为坞堡的奖励之用。 众人皆大欢喜,伤者中更有不少人痛哭流涕,直言临死前还能吃口甜食,死而无憾。 话虽这么说,但江晓明显感觉到,这些人的求生欲一下强了不少。 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分配蜂蜜时,江晓要杨媛给她和小铃铛悄悄留下一小罐,杨媛拒绝了。以她的个性,这倒也不奇怪。 不过,当江晓要求杨媛给他留一小罐时,杨媛不但断然拒绝,还生气了。 妮子直接把《礼记》搬了出来,说什么“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为政者当以“天下先”,说到激动处甚至还把她家老爷子影射了下,说当年要不是她阿娘规劝不到位便不会如此云云……。 江晓郁闷,他不就是想以给自己的留的名义实际给杨媛和小铃铛留嘛,小妮子居然上升到如此高度,真是个死心眼子。 好吧,江晓承认,论境界,他肤浅了,尤其看到杨媛将小铃铛的蜂蜜分给他一半,她自己的蜂蜜全部放到他碗中时,更不敢再提此事,生怕杨媛倔强之下,把小铃铛剩下的一半也给自己。 江晓乖乖地接受了杨媛的分配。 但是,接受归接受,江晓还是以引蜂筑巢的名义硬留下一小罐。 姥姥的,咱又不想坐天下,啥公不公的?这罐还非藏私不可了,就给咱稀罕的人喝,我每天在你们喝的水里放一点…… 按照杨媛非分配方案,其实苏定方和程咬金是要享受一小罐蜂蜜待遇的,没有他们两个,这蜂蜜根本无从谈起,而且两人还徒手猎获一只熊。 所以,杨媛认为他们该得。 不过,江晓建议倒不如奖励他俩一人两只大熊掌啃,比蜂蜜补,还管事儿。 对此建议,苏程二人直呼“知某者小郎君也”。 至此,除了江晓略略有些不满外,分配结束。 不过,刚了一茬子事儿,苏定方和程咬金又闹腾起来了。 “某来操练妇人!” “妇人还是某来!” “程将军勇悍,某家万分佩服,甘拜下风!所以,当由某家操练妇人。” “若无苏将军力压恶熊,某家也不得施展,苏将军首功,某认输!所以,妇人们还是交给程某。” “程将军可是看不起苏某?”苏定方大怒。 “苏将军当程某说过的话是放屁?”程咬金也跳脚。 江晓看两人又要动手,是又气又好笑,这刚才要争男人,现在又改争女人了,这么谦让的吗? 嗯,名将第二条,肚大! 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其实将军肚里更得能跑马。 抢功、冒功,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将军,不说阵前被人捅黑刀、射黑箭,给你来个见死不救就玩完。 六十万对八十万,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苏定方和程咬金确实不愧名将之号,有所争而有所不争。 “这样,你们不是还说谁赢了便谁做大吗?某看屠熊之事确实程将军出力更多,算程将军赢,以后你们兄弟便以程将军为大,不过男卒仍由苏将军操练,算是各有所得,如何?”江晓建议道。 “甚好!”程咬金首先哈哈大笑,叫声:“贤弟!” “大兄!”苏定方也真心实意喊一声,男人的感情便是在这生死与共中产生的,况且苏定方也确实佩服程咬金的勇悍与磊落。 “小郎君,某现在是定方的大兄,定方又是你的大兄,那某家岂不就是你的大大兄?来,咱兄弟亲热亲热!某和你说啊,某还有几个好兄弟,秦琼你知道了,还有裴行俨、牛秀和一位少年勇将罗……诶诶……逐月,怎地走了?熊掌,不来一口?” 江晓自然不想听程咬金说他的关系户。 历史上,程咬金和这几人关系确实很好,秦琼、牛秀(牛进达)是和他一起密谋背叛王世充的主,关系不铁不会这么干,至于裴行俨更是能让程咬金舍身搭救的人,少年勇将罗……不听也知道是罗士信啦。 可关自己什么事儿? …… 晋州(不是国际庄的晋州啊,今山西临汾,隋炀帝后期把郡县制搞得乱七八糟,名字还改来改去,不涉及史实的本文尽量用唐名,免得混乱),行军总管军帐。 唐军晋州行军总管裴寂放下手中的信,沉默不语。 “阿爷,秦王到底是何意思?”裴律师轻声问道。 “呵。”裴寂轻笑一声,“秦王坐不住了,要老夫助他出山。” “皇帝就是怕秦王功高震主才……阿爷又有何办法?” “秦王话虽未明说,但……这是让老夫拿身家性命做赌呀!一旦河东震动,他是出山了,可老夫却要没命了!” “那置之不理可否?” “你当秦王是太子?”裴寂一声冷笑,“秦王有雄主之姿,可惜老夫现在还不敢下大本钱。” “那当如何是好?” 裴寂沉吟,片刻后阴森一笑:“反正秦王要的是不可收拾,你说河东糜烂和晋阳失守哪个会让皇帝更惊慌?” “该是晋阳失守吧?不说晋阳是唐兴之地,就是齐王还在那里呢。” “不错。那这兵败失地之责还是让齐王来担吧,想来皇帝也不会舍得杀他的儿子。若真的杀了,秦王说不定还会欣喜。” “阿爷,妙啊!如此一来,秦王所托之事不但可成,说不定他还会感念阿爷苦心,而阿爷也不必担那泼天的罪过。”裴律师大赞,不过转头又道:“可晋阳城固粮丰,刘武周麾下大将尉迟融已陈兵黄蛇岭却迟迟未攻,就是无夺城把握啊。” “呵呵,尉迟融没有机会,那老夫就给他创造个机会。”裴寂手抚胡须得意一笑,“着人选两只最好的猎犬星夜送往晋阳,并由五坊之狗坊修书,就说猎犬新成,请齐王品鉴!” 第93章 骠骑将军和李姓家族 一大清早,江晓就很不雅地抠着牙。 没办法,猪鬃毛又卡牙缝里了。 费了半天劲抠出来,江晓小心地将猪鬃毛收回一个木盒里。 这玩意儿可是好东西呀,有弹性,不变形,软硬适中、耐磨擦,而且还有天然叉梢,适合制作各类用途的刷子。当年,可是作为战略物资换枪换炮的。 知道当年小八嘎在咱这儿都抢啥吗? 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无论列多列少,猪鬃毛肯定是其中重要一项,因为没它小八嘎连炮管子都没办法清理。 说起来又牙痒痒,江晓不得不又刷一遍牙,并再次将掉下的猪鬃毛收集起来。 好东西不能浪费呀,掉的毛都攒起来,攒够了可以再做一把牙刷。 没错,就是做牙刷。自打猎获野猪,江晓就特意要求把所有的猪鬃毛都留下来——做牙刷。 说起来,刷牙可是坞堡实现的第一个自由。 太行山盐碱土较多,碱蓬根本不愁长,坞堡现在已经奢侈到用盐刷牙的地步了,只可惜牙刷不给力,稍微用力大点,就满嘴猪毛。 为此,老秦想了很多办法来固定猪鬃毛,但效果都不太理想。由此,江晓再次感慨,没有工业基础,连特么一支好用的牙刷都造不出来。 不过也只能知足了,总好过柳树枝不是? 刷完牙,走出院子,一阵花草香扑鼻而来,江晓不由深深吸了一口气,放眼望去,山峦叠嶂,河水潺潺,又有很多春花开了。 或许这是没有工业化唯一的好处了。 江晓打一声唿哨,骠骑将军飞快地从杨媛的院子中窜出,倒腾着小短腿跑来。 狗日的(应该没人认为这是骂骠骑将军吧?这是事实啊,它确实是狗日的)已经快两个月了,这一段吃得好,玩得欢,着实长大不少,连耳朵都已经半立了。 所以,这两天江晓开始利用早晨的时间,对狗日的进行一些简单的训练,总不能让它贡献颗南瓜子就躺在功劳簿上摆烂吃老本。 好歹是德牧呢,训不成警犬军犬啥的,也得训成一条好看门狗啊。 “靠!” 不好意思啊,这句也不是粗话啦,这是简单训狗十句口诀的第一句,意思是随行。 江晓一边说靠,一边用左手轻拍自己的大腿外侧,然后向前走,骠骑将军乖巧的跟上。 没走几步,江晓突然加速,骠骑将军也跟着跑起来,江晓急停,它也跟着停下。 “好——”江晓称赞一声,然后摸出一颗“训狗粮”。 这训狗粮自然是江晓土法自制的,主要成分是磨碎的骨头加一些野菜,效果马马虎虎。 “坐!”江晓右臂向上伸直、掌心向前形成个“1”字型,骠骑将军立即对着江晓坐下。 “坐!”江晓又喊一声,不过却是左手轻拍腹部,骠骑将军机灵地跑到江晓左侧坐下。 “好——”江晓又摸出一颗“训狗粮”加强骠骑将军的反射记忆。 江晓的训练动作那是相当标准,是不是觉得江晓这家伙怎么训狗也懂? 不好意思,福利院的厨子复员以前是警犬训练基地给狗做饭的,虽然不是正儿八经的训犬员,但耳濡目染之下,教教江晓还是绰绰有余的。福利院的看门狗个顶个的好使就足以说明厨子的水平。 接下来,江晓又训练骠骑将军几个动作,狗日的都完成的相当好。 不得不说,作为世界主要的军警用犬种,德牧的智商、服从性、适应性确实优秀。 才训练了两天,“随行、坐、卧、立、躺下、握手、打滚、前来、安静、扑咬”这十个最重要的口令和指示就基本上全掌握了,搞得江晓一点成就感也没有。 而目前这个阶段,江晓也只能先训训这些,至于复杂的,比如追踪、鉴别什么的,得等狗日的再长大些。 人家狗狗也是需要发育的嘛。 送骠骑将军回去的时候,江晓碰到了抱着小九的吕家的。小九怯怯地咬着小手看着江晓,让江晓莫名有种负罪感。 他答应做小九的叔父的,却似乎对这孩子没有太多关心。 “来,叔父抱!”江晓冲小九伸出双手。 小九看看吕家的,又看看江晓,慢慢伸出手。 “去叔父那里吧?叔父那里有好喝的!”江晓笑着逗小九,准备带小九去喝蜂蜜。 一路上,吕家的默不作声,江晓有些尴尬,没话找话地问道:“吕家的,小九大名叫什么?” “小九……小郎君,其实奴的夫家不姓吕,是姓李……”吕家的突然低下了头,“个中缘由不足道,却也不想欺瞒小郎君,还请小郎君宽宥。” “哦。”江晓点点头,看吕家的神色似乎是触到了她心底不愿提及的事,便笑道:“无妨。” “多谢小郎君,还请小郎君为奴家保密。” “那是自然。” 一时又无话。 逗着小九喝了数勺蜂蜜之后,吕家的抱着小九走了。看着吕家的背影,江晓心中沉吟: 夫家姓李呢…… 小九?她的岁数比杨媛大不了几岁,不可能生过九个孩子,那唯一的解释就是…… 家族排行! 李姓家族啊…… 第94章 江晓迷离 晋阳城五龙门。 宽两丈高三丈的城门缓缓打开,一队人马疾驰而出。 为首一人胯下枣红马,提长槊负短弓,稚气未脱,却长了一张满脸褶子的猴脸。 “殿下,殿下!”人马之后,有人狂追大呼:“如今贼寇环伺,殿下万万不可草率行事啊!” “本王出城巡视城防,宇文将军何故大惊小怪?”少年不耐烦地回头。 宇文歆心里大骂,彼其娘之,当某眼瞎吗?这又是鹰又是犬的,巡个屁防! 虽然心里极度不爽,但宇文歆表面还不敢有任何怒意,只得苦笑道:“齐王殿下,那狩……巡防之后可否速回?” “本王心中有数,无须将军多言!” 少年不屑回头,扬鞭打马。 宇文歆不由摸了摸自己脖子,暗叹自己迟早被这竖子坑死,丢了霸府,自己有多少颗脑袋够砍的呢? 原本还想提醒这二杆子齐王多带点人马,现在…… 死去! 一口气奔出三四里,少年才勒马停下,看看身后已渺小的高大城墙,再看看远方起伏的山峦,不由心情舒畅。 “本王宁可三日不吃饭,也不可一日不狩猎。忍了这许久,憋死本王了。鹰师何在?放出金雕!” 两只金雕腾空而起,凄厉啸声响彻云霄…… …… 江晓眼睛下瞟,正好看到杨媛天鹅一样洁白丝滑的脖颈。 “莫动。”杨媛提醒一声,又拿着麻绳转到江晓身后,“绢布只有玄色和青色两样,天气渐热,便用青色的给你做身短褐,日常穿着也轻快些,等新丝缫出,纺了绸缎,再给你做身锦袍。” 杨媛一边给江晓量身,一边像个小媳妇一样絮絮叨叨,谁能想到这位曾是堂堂越国公主呢? “嗯。”江晓轻声答应,有些恍惚。 杨媛又转到江晓身前,樱唇微翘,不住翕张,默算着尺寸,不详之处,再拿着麻绳在江晓身上一阵比划。 春风阵阵,将杨媛身上的味道不断送入江晓鼻中。 那不是一种来自花香或者任何一种外物的香气,而是真正杨媛身上散发的味道,谈不上芬芳,却充满无尽的温柔、恬静,让人舒服至极,甚至昏昏欲睡。 “你内里穿的短袴放在你榻前的柳筐中,须勤换,又不要你自己浆洗……奴家定了规矩,水泉那里以后前半夜妇人沐浴,子时之后便归男人,你得空也去,解乏呢……阿爷说堡中有几个孩童都到了开蒙之时,此非小事,要你留心……” 又有风让杨媛的一缕青丝拂过江晓脸庞,让江晓觉得脸上痒痒的,心里也痒痒的,而这也终于让他彻底迷离,就想在此刻躺下,躺在杨媛怀中睡去,哪怕再也醒不过来…… “贤弟!” 就在江晓陶醉万分之时,一个大嗓门响起,一听就是程咬金。 江晓双拳紧握,后槽牙嘎嘣嘣咬出响声,恨不得立刻把程咬金剥皮抽筋、碎尸万段,然后和那只黑熊一起咕嘟嘟炖了。 “有事!” 杨广、魏征、程咬金、苏定方四人联袂进来,神情严肃。江晓一看这架势,知道事小不了了,不然不会四个一起过来。 “三十里外发现骑兵!” “骑兵?”江晓惊讶,这个世道,可不是什么势力都能玩得起的骑兵的。王颜净父子大几百号人,不过老马数匹,还都是驽马。 而真正骑兵用的战马,先不说极为难得,就是有了,养一匹战马一天至少需要二十五斤饲料,且一半以上都得是麦、豆等精饲料,这都足够养十个士卒! “知道是什么人吗?” “不知道,斥候旗语传回的消息。” 自坞堡有了男卒,苏定方便挑选了些精干的人组成了斥候队。 坞堡位于山之阳水之阴,一面背山,南向过海清南河是崇山峻岭,东去亦是深山老林,只有西面沿河有相对平坦的地势,凡是外来之人基本都从此来,而这也是苏定方重点布置斥候的方向。 程咬金来了之后,苏程两人更是亲自勘察地形,选定了若干视野开阔又较隐蔽的地点作为警戒哨,基本上每隔两到三里便设置一个,直至前出至坞堡二十多里以外的地方。 如此一来,一旦发现异常,警戒哨便会以旗语方式一路将消息传回,让坞堡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做好应对。 “不管什么人,来了就不能让他们走!”程咬金恶狠狠地道。 “不错。”魏征也点头,“我坞堡现在势小,容不得丁点差池!” “有多少人?”江晓问。 “斥候报,七十三骑!”苏定方回答,“河谷之内地势狭小,骑兵优势无从发挥,我们中道伏击,以小莫之威,胜之轻而易举。” “败之容易,但能否保证不走脱一个?”杨广挑眉问道,这一问算是关键。 确实如杨广所说,七十三个骑兵在狭窄地形下根本发挥不出冲击的威力,取胜不难,难得是不放走一个。 骑兵要跑,人可是追不上马的。 而一旦有人逃脱,坞堡必然暴露,这麻烦可就大了。 能养的起骑兵的实力,坞堡现在恐怕还抵挡不了。 第95章 伏击 江晓原本正如痴如醉,突然冒出这么个事儿,心头别提多火大。 “干他!” 江晓咬牙切齿地说出这两个字,不过话一出口,江晓忽然一惊,自己怎么变成这样? 江晓难以想象以前的自己或者刚来到这个世界的自己,会如此轻易地说出这两个字。 打仗是要死人的! 但现在…… 难道,这就是环境改变人? 或许在铁血的时代,人就得变得铁血一些? 江晓咬着嘴唇,猛地变成了咬牙。 不管了! 反正谁有可能威胁坞堡,那这个威胁就必须被掐死。我不犯人,但绝不允许别人犯我,哪怕可能也不行! 我这可爱的小山村啊…… 江晓看着苏定方和程咬金,冷冷说道:“能不能不放走一个,那是你们的事儿,某不管。某只要坞堡万无一失,并且坞堡也不能一人有失!” 苏定方和程咬金对视一眼,同时狞笑。 “喏!” …… 一头金雕抓着一只野兔凌空扑下。 猴脸少年撇撇嘴,很不满意。 “此处野物不甚繁茂,再往山中去。” “殿下,还是莫再往前了吧?”一个身穿明光甲内罩深绿色深衣的扈从驱马过来,“此处离晋阳城已有三十余里,卑职担心……” “有何可惧?”少年摸摸嘴角的绒毛胡子,“不就是尉迟融吗?他还敢靠近我晋阳百里不成?就是来了,本王也是不惧!” “殿下……” “休得啰嗦,快走快走!” 看着这队人马踏入山谷,隐藏在山林中的程咬金呵呵冷笑一声:“还真是上天有路你不走,地府无门你偏要闯啊。” 魏征也是无奈摇头。 其实,魏征虽然主张不能出一点纰漏,但还是想能不动手就不动手的。 如果这队人马不再靠近坞堡,就此折返的话,那是再好不过,大家相安无事,但现在看来,是非动手不行了。 “诸位娘子,这群天杀的便是冲我坞堡去的,一会儿可切莫心慈手软啊。”程咬金又回头笑道。 “将军放心,奴家就当他们是害我坞堡的凶恶猛兽,不会手下留情。”焦家大娘说道。 “是极,奴家也早就说过,谁要害我坞堡,奴家就和他拼命!”拔野古家的也说。 这两人向来是妇人中胆子最大,也最“悍”的两位,自程咬金操练妇人以来,便任她两人为伙长。 其余妇人也纷纷七嘴八舌表态,但看得出,其中不少人脸上有紧张之色,毕竟,她们现在面对的可不再是野兽,而是真正的“敌人”。 “齐二娘,某家看你这两日和易成眉来眼去,还有你,郁久闾(柔然曾经的王族姓氏,柔然灭国后散落于北方各地),某家可是看见你和胡不归相约月下。此战之后,某家便和这两个臭小子说去,让他们速速娶了你们,省的牵肠挂肚。哈哈哈。” 程咬金为人爽朗爱玩闹,在妇人眼中远比不苟言笑的苏定方好相处,没几日便都打成一片,听他这么说,齐二娘和郁久闾不但不恼,反而心中窃喜,更有妇人道:“将军,吾家小妹看上了乔二郎,你也去说合说合。” “包在某家身上,还有谁?一并说来!” “有人看上了魏道长……说甚有味道……” 正观察敌人动向的魏征猝不及防,一口老血险些喷出。 那条搅动乾坤的舌头更是彻底打结,啊啊半天都无人知是何言 不过,这么一番玩笑,妇人们的紧张与害怕之色倒是真的缓解了。 使兵之道,各有其妙。不得不说,老程是懂带兵的,尤其是女兵…… 苏定方伏在山梁之上,神情严肃。 “某家性子诸位都知道,平日打闹戏耍皆可,你我皆是兄弟,只上了阵,若是有人怯战顾北,可莫怪某家手中刀快!” “喏!”身后诸人齐声低喝。 “此间路窄,无须飘石,一队小莫皆手投,听某号令,二队弓击队首、三队弓击队尾,亦听我号令,四队弩无须听令,但有人马逃跑,射之!” “喏!”诸人再应。 苏定方暗暗叹口气,手中小莫还是太少,硝土田仍然不熟,现在手中可用的小莫只有三颗,剩下的大肚小莫不合用,太重也太大,根本投不远。 要是小莫够用,哪还用老程带队妇人封口? 自己必须尽力将敌全歼,若是有人纵马逃跑,那老程那里压力可就大了。 好在王家父子送了弓弩,不然这仗还真不好打了。 江晓在坞堡外指挥一帮小屁孩采花。 坞堡侧山坡上有一大片野蔷薇,这几日迎风怒放,几乎将整个山坡染红,他必须趁妇人们出战把这些花摘了,不然娘们看到要和他拼命。 “好端端的花,还未到败季,为何要采了?” 杨媛本要跟着程咬金出战,被老程一句“小娘子若去某就不去”顶了回来。江晓知道老程的心意,当然默许,哪怕有人说他有私心,他也认了,他不想坞堡任何一人有失,更绝对不愿让杨媛有失。 至于江晓自己,他提都没提自己要上阵,知道说了也是白说,没有人会同意,说了就是矫情。 此时,杨媛看着手中娇艳欲滴、芬芳扑鼻的蔷薇花,也是惋惜不已。 女人嘛,天生爱花。 “某要给你一个惊喜。哈哈。”江晓笑道。 “若只为奴家,坏了众姐妹的心情,奴家宁可不要!” “好吧,某说错了,某要给你和所有妇人们一个惊喜。” 第96章 少年郎是高手 苏定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成了福将。 那队人马居然就在他们埋伏点不远处开始饮马了。 简直天赐良机,只要下了马,就不怕你们跑! 苏定方伸出拇指,闭上左眼。 好了,后面的不用说了,都知道这是眼跳法测距或拇指测量法。 小莫的空爆对距离的判断要求极高,所以江晓早就将这个方法教给了苏定方。 其实标准的眼跳法测距要比电视或电影中的复杂,根本不是两眼来回一闭,再简单计算就能得出精准距离的。 江晓又要不好意思了,学校考古队技工师傅早年当过炮兵,玩直瞄火炮的,那一手测距绝活简直堪比人形激光测距仪,江晓曾向他请教过标准的拇指测量法。 其实测量原理都一样,关键是每一个人身高、臂长、拇指宽度甚至双眼瞳距都是不同的,而这每一点都会导致测量误差。 所以,测距准确的关键在于,每个人都要有自己标准的测距姿势,而这个姿势每个人都是有差别的,需要提前算好,并牢牢记住。 这里就不细述如何确定自己“独一无二”的测距姿势了。 反正江晓花了挺大工夫才帮苏定方和程咬金确定他们自己的测距姿势,至于其他人江晓就实在没那么多工夫帮他们一一确定了。 这玩意儿要他们充分理解,得先给他们补数学课才行。 只能是教会“领导”,然后让剩下的人听指挥好了。 不过知道了距离,剩下的就好说了,以苏定方和程咬金的智商很容易理解飞行速度的概念,只要告诉他们,一息时间小莫可以飞行五十步,剩下的他们自行计算。 (老实说,作者也不知道历史上的苏定方和程咬金会不会数学,但作为带兵打仗的将领,作者估计他们应该是懂基本的计算的,不然这仗没法打,带了多少兵,死了多少人,每个士兵每天吃粮多少等等等等,如果这些最基本的计算将领都不会,活该战死。所以,这里默认苏程二人都是小学六年级水平哈。) 五十步,苏定方很快算出和敌人的距离,这距离正好在小莫的投掷范围之内。 “一队小莫准备,都给某家瞄准那猴脸少年。”苏定方轻声下令,猴脸少年铠甲最为精美,所有人也都围着他转,显然是头儿。 一队就三个人,易成、张兴和胡不归,这三人是苏定方特意挑选出来的,能沉住气,而且准头极佳。 三人摸出小莫,拿起火条(没有明火的木炭条)。换了导火索的小莫已经无须用火把点火。 “点。”苏定方低喝。 小莫“导火索”发出嗤嗤的响声。 “一、二、三……掷!” 最后一个“掷”字,苏定方突然放声,这当然也不是单纯追求气势。 人马越集中,小莫的威力发挥的越充分,苏定方这一嗓子就是为了引起敌人的注意。惊变之下,敌人的第一选择必然是簇拥并保护主将。 因为,都不用说 “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所有军队都默认一条,主将亡,从者皆死。 少年撩起护腿,蹲下身体正准备洗把脸,忽然听到一声怪异的大喊,正纳闷儿,便听到周围扈从大喊:“敌袭,保护殿下!” 瞬间,少年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如果扈从们知道这世上还有小莫这种武器,一定不会凑这么严实,可惜,他们不知道。 苏定方计算得很准,易成三人也扔得很准。 三颗小莫飞到少年队伍上空,几乎同时爆炸。顿时,火雨倾盆。 惨叫声,马鸣声响成一片。受过训练的战马一般是不会乱跑的,但此时,除了稍远的一些,数十匹战马疯狂逃窜。 “二、三、四队,射!” 原本苏定方还预备两队弓手各自招呼首尾的,现在也不管了,场上没有受伤的已不到一小半,射就是了。 瞬间,一轮箭雨便落下,没有受伤的又倒下一片。 少年推开压在他身上的人,眼前的情景让他大吃一惊,到处都是浴火的人,有些已经倒地不动,有些正满地打滚,还有一些清醒的惨叫着直扑河中。 不过,他倒是被扈从保护的周全,全身上下除了被燎着一缕头发,居然一点事没有。 也怪他运气好,小莫爆炸时他正蹲着,又有扈从遮挡,正好让避过了小莫的爆炸的烈焰。 “殿下速走!” 这时,一个未受伤的扈从牵着一匹正充满恐惧不住嘶鸣的马跑来,少年也不犹豫,立即翻身上马,打马就跑。 身后,仅剩的四五个扈从匆忙策马跟上。 苏定方暗骂一声,跳上山梁,就见弓如满月箭似流星,一支狼牙箭直奔少年后心而去。 不仅如此,一箭既出,二箭又发,嘭嘭两声,苏定方竟然连发三箭。 眼见飞矢即中,忽然少年一提得胜钩,马槊入手,然后单臂一挥,堪堪挑飞狼牙箭。接着就侧身纵马,一杆马槊舞得密不透风一般。 毫无悬念,剩下的两箭,包括其他人射来的箭也被少年击落。 苏定方双眼一眯,这少年郎,高手啊…… 第97章 倒啊倒倒出头骡来 几个跟随少年的扈从就没那么好的身手了,众人一轮箭雨之下,无一幸免。 “打旗语,告诉魏道长和程将军有一个鸟厮跑了。余者皆和某家杀下去。” 苏定方阴沉着脸吩咐,说完立即向山下冲去。 这个跑了的家伙隐隐让他觉得不妙,如果程咬金有战马的话,相信能将他拦住,但马下对马上,程咬金绝对不是这少年郎的对手。 苏定方直奔一匹未受伤的战马而去,只希望在自己赶到之前,程咬金能拖住此人片刻。 至于现场这些已经打残的,无须他操心了,有易成他们在,足够对付。 苏定方翻身上马,不料这马竟然还是个倔脾气,见不是旧主便不住尥蹶子。 苏定方火起,双腿较力死死夹住马肩,谁知那马见甩不脱苏定方,反而更加发怒,直接便冲进树林,专门挨着树干跑,想用树枝把背上之人挂下去。 苏定方提刀便想把这马结果了,最后还是叹口气跳下马背。 烈马通常也是好马,将军皆爱马,苏定方舍不得。 待苏定方再寻一匹马,那少年郎早不知跑到了何处。 …… “你个鸟厮休得胡闹!”魏征拽着程咬金大骂。 “某家怎地胡闹了?”程咬金嚷道:“定方才是鸟厮,居然只放了一个过来给他大兄,功劳全让他一人得去!” 说着,程咬金便拉出坞堡唯一的一头牲口——健骡。 “不就是一人一马吗?某家手到擒来!兄长帮某观敌掠阵就是。” 程咬金甩开魏征,纵身一跃便跨上健骡。那骡子明显身子一沉。 骡子是没有马鞍、马辔、缰绳这些东西的,不过程咬金也不在乎,一提笼头,叫声“驾”,便打骡冲出。 蹄声嘚嘚,项铃铛铛,魏征只感觉一阵头晕…… 深呼吸好几口,魏征才缓过劲儿来,扭头吩咐:“众家娘子,备铁蒺藜骨朵,不可让一人一马从此间过去!” 其实,骑骡打仗这事儿也不是那么不靠谱。 白居易有诗“骡军成牛户,鬼火变人烟”,说的就是唐宪宗时蔡州守将董重质所部乘骡战斗,号称"骡子军",非常强悍。 不过程咬金这人高马大的,骑在骡子上,脚都能拖地,怎么看怎么滑稽。 少年狂奔而来,远远看见一人立于路中,不由心惊,没想到这半道还有埋伏,而且这人竟敢单枪匹马拦他,怕不是个厉害角色? 绝不可与之纠缠! 少年瞬间打定主意,不过待跑近一看,不由想破口大骂,这人长得倒是雄壮,不过竟然骑了一头骡子,这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吗? 少年本就憋了一肚子火,此时见程咬金这副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挥动马槊便冲向程咬金。 程咬金也已看清来人,见是个少年郎,更加不放在心上,提起环首刀也驱骡向前。 原本程咬金是使马槊的,可惜马槊制作不易,正常情况下光一根槊杆便要花三年的工夫,坞堡中现在根本没有,所以程咬金能用的只有环首刀了。 不过在他看来,对付一个毛头小子,此足矣。 借着马匹冲力,少年抬槊便砸。 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听着这呼啸而来的风声,程咬金猛然觉得不妙,但显然为时已晚,想躲已来不及,只能抬刀格挡。 刀槊相撞,就听当啷一声脆响,程咬金就觉虎口发麻,单薄的环首刀再也拿捏不住,直接脱手。 少年得势不饶人,扬起马槊,双臂发力,再次力劈而下。看这势道,要是砸实,程咬金不死也得重伤。 彼其娘之,大意了! 程咬金骇然,也顾不了许多,翻身就从骡背滚下。 他是躲开了,可惜那头健骡脑门却被结结实实砸个正着。 骡子也不嚎叫,大脑袋晃一晃,轰然倒地。 “鸟厮,躲到骡后!” 骡子倒地的那一刻,程咬金也听到了魏征的大喊,想也不想,就地一滚,就躲到了骡子肚皮后。 “打!” 少年也听到了魏征的喊声,立即意识到还有埋伏,同样来不及多想,一个镫里藏身,便躲到马的一侧。 今时今日的妇人早已不是当初初学飘石时的生手,加上距离并不是很远,数十颗铁蒺藜骨朵同时打出,倒有一小半打中了少年胯下战马。 战马发出凄厉惨叫,前蹄高高抬起,再落下时,便连人带马摔倒在地。 少年想翻身爬起,刚一坐直,一柄环首刀已架在了脖子上。 “胡儿,很强啊你!” 程咬金呸地一声,吐出口骡毛,印象中这么强悍的少年只有罗士信了。 “狗鼠辈,你才是胡儿,你全家都是胡儿!”少年破口大骂。 “呦呵,不服气?来来,你我马下再战!” “鸟厮,休得再闹!”魏征见程咬金制住少年,忙令妇人们警戒,自己则匆匆跑来。 路遇那倒地的战马,见不少铁蒺藜骨朵还钉在马身上,甚至还有几枚直接打入了马腹,只留下几个血窟窿,魏征不禁心有余悸,幸好还有这利器,不然还真就跑了这家伙。 魏征上下打量少年,能将程咬金手中武器磕飞的人可不多呢。 看这少年袍精甲亮,又一副猴脸模样,魏征不由心中一动。 “你是何人?”魏征沉声问道。 “哼!”少年冷哼一声,别过头去。 “呵呵。”魏征也冷笑一声,“那让贫道猜猜……” “你是并州总管、镇北大将军、齐王……李元吉!” 第98章 头疼 这一战算是大获全胜。 杀敌七十二,俘敌一。 说起来,这些扈从还真都是死士。当场烧死一半,又被射死一部,剩下的要么负隅顽抗被易成他们击杀,要么见势不可逆抹脖子自戕,最终无一人活命。 江晓得知这个消息,心里很不舒服,尤其是看到战利品中有金雕、有猎犬、还有一些猎物时,更是有些难受。 就是来打猎的呀…… 江晓不想当圣母,也知道乱世生存必须有宁负人不负己的“觉悟”,所以当得知坞堡可能仅仅是可能有危险时,就毫不犹豫做出“干掉他们”的决定,但人性总归是复杂的,这做法也终究和他在后世形成的价值观相冲突。 这一刻,江晓也终于体会到,所谓穿越最难适应的根本不是生活方式,而是“三观”的转变。 哪怕华夏在这个时代已拥有这个世界此时最顶尖的文明,但“你死我活”这种最直接和血腥的生存法则和竞争原则依然赤裸裸地存在,并被所有的人所认可,而这恰恰是江晓还没有完全接受的。 至于改变这种生存法则和竞争方式?江晓压根儿不想,因为这是远超时代和现实的痴心妄想。 只能说,活着不易,只能这样…… 江晓心里不舒服,自然就懒得关心都“缴获”了些什么,反正就见苏定方、程咬金高兴得合不拢嘴,一口一个“槊上好”、“弓上好”、“甲上好”、“狗肉上好”。 呃……有一只猎犬烧熟了,闻起来确实焦糊中有独特的肉香…… 不过夸奖一番后,两人终于哭丧脸了,看着坞堡前拴着的数十匹上好的战马痛不欲生。 “请大兄动手!” “请贤弟动手!” 两人对视一眼,看出谁都不愿下手,于是看向魏征,程咬金苦着脸道:“兄长,真杀了它们?咱坞堡现在也不缺肉食,杀了它们,光盐都耗费不少!” “杀了它们只耗盐,好歹坞堡还有盐可取,不杀它们就耗粮,你有麦?”魏征瞪一眼程咬金,然后再瞪一眼苏定方:“还是你有豆?” 两人都是带兵打仗的,自然知道战马的消耗,但两人实在不想杀马,说句不好听的,让他们杀人,眼都不带眨的,但杀马…… 古时战马的地位和对于军队的意义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 “不若放了,让它们自生自灭。”苏定方道。 “定方,岂不知老马识途?” 苏定方无语了,扭头对程咬金哭丧说:“杀杀杀……” “老魏且慢。”江晓这时插嘴,“某看不如都留下,可以让老程和某大兄教一下堡中之人骑术,也算物尽其用,没有粮食就让它们吃草,什么时候饿死什么时候算完。实在不行,便跑一趟尉迟融那里,如此好马,想来他不会拒绝,多少也能换些东西回来。” “只要不吃粮食,贫道才不管它们吃什么。不过……”魏征抽抽羊鼻,“找尉迟融贫道不是没想过,只是逐月,刘武周迟早是坞堡之敌,送他们战马无异于资敌。” 江晓就“佩服”魏征还有程咬金、苏定方他们的远大志向,什么都敢想! 真说起来,坞堡的队伍不过才开张,“十几个人七八条枪”,他们就敢把拥兵十数万的刘武周当敌人,并予以提防,要不是江晓知道这几位历史上的地位,真要骂他们一声“神经了吧”,真把自己当根儿葱了? 江晓可没那么大志向,在他心中,坞堡就是守护性质的,又不出征,养马根本没用。他之所以想留下马,除了也有点舍不得外,就是自己想骑马。 嗯,如果有机会和杨媛共乘一匹,颠呀颠的,岂不美哉? “若是逐月有此意,那贫道觉得便不如这样。留下十匹好马,余者全部去尉迟融处换为粮食,再用这些粮食供养这十匹,好过好马养成瘦马。” “道长此法甚好!粮食若有富余,堡中之人亦可食用。说实在的,某家整日吃肉,着实有些吃不消了。”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 吃肉都吃不消了。 不过,江晓认为苏定方说的很有道理! 每天都是野菜煮咸肉,虽说都是山珍,不是老虎就是熊,但他也真心受不了。 “便按老魏所言行事!”江晓一锤定音,上次从尉迟融那里得来的粮食,杨广要全部用作粮种,谁都不能动,这次应该可以吃上一口了。 “那个……逐月,诸事皆好说,只是……”魏征支吾下,露出嫌弃的表情,“只是那齐王李元吉到此如何处理?” 江晓一听这名字也是头疼。 魏征一回来就和他说,把齐王李元吉抓了,江晓差点惊掉下巴。 李元吉爱打猎,史书上有记载,可晋阳城外这么多山,你去哪儿打猎不好,非跑到坞堡这儿来?害的干了一仗不说,还让坞堡捡了个烫手山芋。 放了? 江晓可不敢冒这个险,放了李元吉和放虎归山没什么区别,这家伙百分百会带人来灭了坞堡。 杀了? 对于杀这个历史上的反面人物,江晓倒也没太大的心理负担,唯一的问题是,杀了李元吉,让人李二以后杀谁去?玄武门之变少了个重要男配呀,还演得起来吗? 总不能撬了人家的老婆,收了人家小弟,再把人家的活儿也代劳了吧? 那也太绝了。 关起来? 镇北大将军、并州总管、李渊老小子的四儿子齐王失踪了,鬼知道会掀起多大的波澜。 宇文歆和刘德威会不会把整个晋阳城的兵马全放出来搜寻李元吉? 到时候,坞堡躲得开吗? 真心头疼。 第99章 轮回转世九重天掌天下事之番茄菜鸟穿越真菌 思前想后,江晓决定把李元吉给收了。 想想也是憋屈,人家苏定方、魏征、程咬金,甚至杨广都是主动送上门让他收的,自己想不收还不行,这些人好歹算是正面人物(杨广不算哈,但江晓愿意称他为复杂的双面人物)并且个个都本事挺大,他李元吉算个啥呢? 一点正面形象也没有嘛。 出生就丑得吓哭亲妈,弄得窦皇后像唐僧看见人参果一样直呼“拿走拿走”要扔野地里。 窦皇后的侍女陈善意可怜她,偷偷把他抱回来给他又当奶妈又当姑子的,没想到最后这货竟然把他的这个救命恩人给杀了,原因还是因为陈善意劝他不要干坏事儿,死法更是“壮士拉死”。 史书没说“拉死”是怎么个死法,想来可能和车裂或五马分尸差不多,但牛马力气大,死得还痛快点,壮士拉死,痛苦都要翻倍。 就冲这一条,江晓就看不上这货。 现在居然得主动想办法让他给自己当小弟,这真是一件……违背祖宗的事儿。 但怎么收是个问题。 因为李元吉这货不正常嘛。 倒不是说他有多变态,而是因为他的生长环境和现在所处的年龄阶段都比较特殊。 出身帝王之家,未成年已经封王,总管天下霸府,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按史载李元吉今年十六岁),这些必然导致李元吉天下唯我独尊的自我认知,绝对的瞅谁都不服。 说不得,就只好…… 想到自己将要采取的办法,江晓自己都不禁想唱一句“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毒毒毒毒……” “走,某家去会会这个胡儿!”(胡儿就是动物崽子的意思,可以理解成王八羔子、兔崽子之类的,一般用来骂小孩,和狗鼠辈、田舍奴一样,隋唐骂人常用语,可不是指胡人的孩子。) …… 坞堡一处院中,李元吉被五花大绑,嘴里还不住地骂骂咧咧。 江晓独自一人来到院中,按照他的要求,魏征他们都不许跟过来,他要单独和这胡儿聊聊。为此,程咬金特意将李元吉又多绑了几圈,对这家伙的凶悍老程还是深有体会的。 “尔等到底是何人,竟敢偷袭本王,不怕被夷族吗?” 江晓笑笑,看李元吉确实挺丑的,怪不得爹不怎么疼娘压根儿不爱的。 “某是什么人,怕说出来吓死你。” “难道你是刘武周?便是刘武周也吓不住本王!” 靠! 江晓无语,这李元吉不但丑,脑子也不怎么样,真是除了身手好点儿,啥啥不行,居然能把他想成刘武周。 “刘武周竖子,安能是某?”江晓佯装怒道。 “那你到底何人?本王不信你能吓住本王。” “好,那你便听真!”江晓身形潇洒一转,扬声摆个漂亮的POSE,“某乃轮回转世九重天掌天下事之番茄菜鸟穿越真菌!” 李元吉愣住了,这长长一段名号虽然听不懂但莫名觉得好厉害的样子。 片刻后,李元吉大叫:“骗人!” 江晓嗤笑一声,心说,这句话才真正是穿越以来最大的实话呢,居然不信。 “本菌已有……”江晓仰头默算,619到2023,“一千四百零四年道行,上知千年,下知千年,何须骗汝一个人间杂碎!” 杂碎这个词李元吉又听不懂,不过感觉应该是很渺小的意思,不觉有些心虚。 “如何证明?” “本菌大道何须向汝证明?”江晓摆出一副得道高人的样子,不过按江晓自我估计,他这个演技可能还不如人真的跳大绳的,“但今日,可为汝破例一次。” 说完,江晓神情一肃,道: “某来问你,自汝总管霸府,是否放纵亲昵,公行攘夺,境内六畜,因之殆尽?是否当衢而射,观人避箭以为笑乐?是否分遣左右,戏为攻战,至相击刺毁伤至死?是否夜开府门,宣淫他室?” 李元吉一愣,眼前这个什么穿越真菌的居然真的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不过…… 李元吉冷笑一声:“本王这些事晋阳城人人皆知,你知道算何稀奇?” “晋阳百姓知道这些,但知道你虐杀乳母吗?” 李元吉一惊,杀死乳母陈善意可是只有王府中人知道,难道其中有人背主? “汝府中壮士知道你虐杀乳母,但知道你为之私谥慈训夫人吗?” 李元吉骇然,他虐杀陈善意之后有些后悔,私下为她上了个“慈训夫人”的谥号,并在王府内设灵。 这事儿更是私密中的私密,绝对只有身边几个亲信知道,眼前这个真菌应该不可能知道的啊。 “还有一件事,你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但本真菌亦知。有一人,名叫武次壬……” “别说了!” 李元吉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仿佛见了鬼一样看着江晓。 武次壬,是他老子任晋阳宫监时的记事,深得他老子信任,也是他幼时的开蒙老师。 他被封齐王后,武次壬便被他老子派来继续教导他,但这老头为人耿直,见他屡教不改,便行书向他老子“告状”,而他得知后,就亲手勒毙了武次壬。 此事更是只有他的一个亲卫知道,而这亲卫也在事后被他灭口。 没想到…… 难道眼前这人真的是那什么掌天下事的什么真菌? 第100章 批签改命画大饼 江晓看着李元吉目瞪口呆的样子,心说,忽悠不死你我! “你……你是来超度本王的吗?” 江晓从李元吉眼中看到了惊惧,这小子不是觉得自己叼得很吗?不也害怕了? 不过,光害怕可还不够呀,还得让你乖乖听话。 “汝信吾乃是穿越真菌了?” “本王……哦不,某家信了。” 李元吉艰难地点点头,他没办法不信,因为他觉得他做的事真的是天知地知还有他自己知的,可他哪儿知道,这事儿是他后来自己说出来又被记下来的。 “本真菌自然是来超度你的。我东极青华大帝大圣大慈,大悲大愿,寻声赴感,救苦救难,总不会放过世间任何一个苦海沉沦之人。” “那……真菌准备如何超度某家?” “其实冥冥之中皆有定数,前程叵测亦可测,皆在尔自决之间也,” “请真菌指点迷津!” “东极青华大帝判书上,汝之未来有两途。” 李元吉瞪大了眼睛,这意思是自己以后啥结局在“神仙”那里早就已经定好了?也是,皇帝还是天子呢,这人间之事可不就是“神仙”掌管的吗? “敢问真菌,两途具体何指?” “其一,便是汝当下所行之路,不学无术、纨绔成性、残忍暴虐,倒行逆施,以致将来兄弟阋墙,自身横死,年仅廿三,又王妃为人所霸,五子皆从汝遭戮,汝之一脉就此绝断。” “啊?”李元吉冷汗直冒,自己居然二十三岁就挂了?兄弟阋墙,哪个害我?李建成还是李世民?还把我老婆抢了?将来我有五个儿子,居然被绝户? 看着李元吉的样子,江晓心中直乐,其实呢,你也不算绝户,李二还过继给你一个孩子,曹王李明,只不过,这个李明是李二和你老婆生的,只能说李二够狠够绝,真正的“杀人诛心”。 “那另一途?” “另一途嘛……”江晓压下幸灾乐祸的开心,换上神秘兮兮的表情,“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征战四方,厥功至伟,拜天策上将;继承大统,胸怀天下,威服四夷,开疆拓土,尊天可汗;戒奢从简,从善如流,安百姓、重人才、强政治,铸就天下大治,史称千古一帝!” 江晓觉得自己憋笑憋得好辛苦,这么一段台词,好几次要笑场,不过画饼嘛,总得画的圆一些,大一点,香喷喷的,不然怎么诱惑这个傻小子,让他乖乖听自己的? 至于李二,呸,这些事儿你还没做出来呢,我说说咋了? “啊?!” 李元吉听得只会“啊”了,这话别说江晓不信,他李元吉自己也不太敢信啊,自己有这么牛叉?天可汗,千古一帝?! “看汝表情,是觉得自己不配?还是觉得东极青华大帝和本真菌如此安排实属昏聩?”江晓故作失望和生气的样子。 “不敢不敢,非也非也……”李元吉赶紧低头。 “本真菌刚才已经说过,汝之未来如何皆由汝自决,汝大可选一条早薨绝户的路子。” “在下选第二条!”李元吉大喊,是人都不会选第一条啦,而且第二条路听起来真的让人豪情万丈、热血沸腾啊,自己会当皇帝,而且还是千古一帝! 江晓暗笑,这胡儿先自称本王,后称某,现在自称在下了,看来已忽悠成功。 十六岁的傻小子嘛,最是自我感觉良好有蜜汁自信的时候,也最容易自欺欺人,稍一忽悠就膨胀,拦都拦不住,而且也根本没遭受过社会的毒打,好骗得很。看街溜子就知道啦。 嗯,此刻江晓觉得自己要去当成功学讲师也一定会成功。 欧耶! “汝选第二途,本真菌甚慰。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此途不是你口中说选就选的,若是你言二途却行一途,本真菌亦会择第一途之结局予汝,好教你身败名裂,死亦无后!勿谓言之不预也。” 江晓最后一句说得冷气森森,要不是李元吉被绑着,这小子怕都要吓跪了。 “在下不敢!”李元吉点头如捣蒜,“从今往后,在下一定痛改前非,真菌要在下做什么,在下就做什么,不惧生死,只求成就千古一帝!” 搞定! 江晓打一个响指。不过一瞬间,江晓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残忍”? 虽说眼前这家伙挺杂碎的,并且这个“千古一帝”的“梦想”也极不靠谱根本不可能实现,但拿一个少年的“梦想”开玩笑真的好吗? 靠! 刚冒出这个念头,江晓立马就又否了,残忍就残忍吧,算这家伙的报应好了。 再说,他再早死也比自己活得时间长,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此刻的江晓可不知道,就因为他画下的这个“大饼”,李元吉的一生彻底改变。 “好!”江晓点头,“记住汝今日之言,吾一千四百零四年的道行,汝之命运皆在掌握!” “在下谨记,誓死不忘!” 第101章 杨广要办学 “今日之事切不可说与他人,此天机也。” “元吉省的!”李元吉疯狂点头,他再蠢也知道“千古一帝”的事儿是绝对不能乱说的。不然,别说他两个哥哥,他老子倒可能先大义灭亲。 “那好,今日天色已晚,你便在坞堡歇息一宿,明日再返回晋阳。以后若得见,你也莫称吾真菌,也称……小郎君好了。” 说完,江晓冲外面大喊一声:“老魏,来给齐王殿下松绑!” 魏征、苏定方和程咬金一起进来,连杨广也跟在了后面. 说来,李元吉还是老头表侄儿呢,不过老头显然不是来走亲戚的,而是不放心江晓。这熊孩子的名头他也听说过,只是没见过。嗯,齐王殿下当年也没资格见他。 苏程二人二话不说就给李元吉松绑。 江晓让松就松呗,大黑熊都能让他俩徒手收拾了,还怕他李元吉翻天?一个就够拾掇他了。 李元吉很快被放开,刚一脱困啥也不说,冲着江晓就拜。 “元吉叩谢小郎君指点迷津!” 杨广四人顿时面面相觑,江晓这是使了什么手段,这么快就把这熊孩子“收服”了? 随即,四人脸上都露出难以掩饰的惊喜。 “起来吧。以后见某不用拜。”江晓点点头,受这胡儿一拜他还是心安理得的,就当替陈善意和武次壬受了。 “喏。”李元吉恭恭敬敬起身, “杨叔也来了,忙活一日也不说歇息歇息。”江晓先“埋怨”杨广一句,转头对魏征道:“老魏,给齐王殿下安排个住处,然后……” 江晓附耳魏征,嘀咕几句,魏征连连点头。 随后,魏征、苏程二人带着李元吉去了。苏程二人跟着还是很有必要的,以防万一嘛。 杨广看着江晓笑而不语。 他现在是越看这个女婿越满意,他好像总能举重若轻,举手之间就将困境化解,甚至变不利为有利。 坦白说,当他得知李元吉被抓时,也是头疼不已,和魏征商量半天也想不出一个好办法。 单纯地放和杀都不行,归根到底是他们不仅势弱,更缺乏可以进行利益交换的筹码。 两个玩政治的高手没辙的东西,没想到江晓和李元吉说了会儿话就解决了。 “怎么做到的?”杨广问。 “我骗他将来能当千古一帝,前提是必须对我言听计从。”江晓嘿嘿一笑,“傻胡儿信了。” 杨广愕然,这熊孩子这么不够数的吗? 不过,千古一帝,这诱惑是够大的,他不就曾梦想成为千古一帝吗?可惜…… 杨广一下有些意兴阑珊,沉默片刻道:“此子不可能成此伟业。不过李家二郎倒有天纵之才,吾观其姿,比李渊老儿更强,逐月须当留意。” 江晓笑笑,对他来说,杨广这话相当于白提醒。 李二的牛叉历史已经记载了,至于说“留意”,没必要,因为等李二杀来的时候,他已经挂了。 “不管如何,收服李元吉确是一步好棋。短期可保坞堡无虞,长期来看,更是妙不可言。但如何善加利用,还须好好琢磨。” “正是正是。”江晓赶紧点头,算是把杨广“长远的打算”的话先兜住,其实心中想的是,妙不妙的和咱也没啥关系,咱只要坞堡平安无事就好。 “听令仪说,杨叔想为堡中孩童开蒙学?”江晓适时转换了话题。 “是啊。”杨广笑道,“有玄成在,堡中之事我轻省了许多,便想着教教堡中的孩童,将来你总是需要人才的嘛。” 江晓心中苦笑,这杨老头还真是为他着想长远,在这么屁大点的地方也想着培养人才。 不过,确实是好事儿,不为他,为孩子们自己也好嘛。教育是积累的事业,华夏延绵不绝和这个民族重视教育绝对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说起来,杨广老头儿倒是华夏历史上少有的重视教育的皇帝。 完善科举制就不说了。(此事有争议,隋朝虽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但多少保留了察举制那一套,但首创“进士科”,应该没有人否认他“完善”的功劳), 只说兴办学校。老头在位期间大力推行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教育,不仅扩大国子监招生规模,更在全国各地恢复和兴办各级、各类学校。 据统计,在老头统治前期,全国各类学校的在校生规模达到近 20 万人,平均每六户中就有一名子弟上学,这在华夏历史上算是极为罕见的。 老头不但办教育,还酷爱编书和藏书。 老头在位时的藏书量是华夏历代之最,光秘书省藏书总数就达37万余卷(作为比较,《永乐大典》全书22877卷,《四库全书》全书79338卷),为了鼓励各级官员多读书,老头还下令建造了藏有节录本的观文殿,官员读书“蔚然成风”。 不过重视教育,有一个后果怕是老头没想到的。 隋末烽烟并起,起义者综合素质之高简直为历代之最,很难说和教育没有关系。 杨广老头哭晕在硝土田,挖哈哈。 “那就开呗。”江晓笑吟吟道。 第102章 不死小强 第二天一早,李元吉单人一骑返回晋阳。 江晓断定李元吉不会派兵来围剿坞堡,因为“千古一帝”的诱惑太大。 按照历史记载,李元吉对“帝位”绝对是有野心的。他之所以站在李建成一边,就是因为李建成给了他“皇泰迪”,呃不对,“皇太弟”的允诺。 “如何?”江晓看着李元吉的背影问魏征。 “把这胡儿看傻了,叹为观止。”魏征笑道:“不过逐月放心,他只知咱坞堡能凭空取盐、铁,至于如何取,他是万万学不会。” 江晓自然没什么不放心,糊弄这个熊孩子,魏征这个老狐狸有的是办法。 “胡儿还问到小莫,说从未见过如此厉害之物。老道和他说,此不过雕虫小技,某家小郎君可以言出法行,召唤天雷!” 江晓用手点点魏征,一脸坏笑。当然,魏征也吃吃直笑同样猥琐。 好了,有千古一帝的诱惑再加上魏征三人的组团忽悠,李元吉百分百不会没事找事了。 “胡儿说要派兵保护坞堡,老道拒绝了。”笑罢,魏征严肃道。 “不错,卧榻之旁岂容他人安睡?” “不过,难保这胡儿不会在送来的流民中安插细作。” 流民是江晓要求的。江晓让魏征告诉李元吉,如果晋阳城中有孤苦无依的流民就让他派人送到坞堡,不过只要妇孺,不要男丁。 这倒不是江晓对女人情有独钟,就想把坞堡建成妇幼保健院,而是乱世之中,男丁总比女人和孩童更有机会活下去。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落草,人家山贼也要男不要女。 而且,即便坞堡缺男丁,江晓也更愿意要自己收留的,总比别人送来的保险。 当然,正如魏征所说,女人中未必就没有细作,但总归危险性要小一些。 其实坦白说,江晓是不大相信李元吉敢安插细作的。 相较于他画的那个“大饼”,李元吉应该分得清孰轻孰重,耍小聪明,做些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的事儿,李元吉不至于傻到那个地步。 “嗯,到时就烦劳老魏你多留心了。” “那是自然。” “单子给他了吗?” “给了,胡儿答应的非常痛快,并又惊讶我坞堡竟还能造纸。” 江晓点点头,也不知道他需要的东西李元吉能不能弄来,晋阳虽大,但兵荒马乱,物资交流困难,很多东西确实未必有。 但现在只能尽可能地能搞到什么搞什么了。 因为按照历史进程,刘武周很快就要围攻晋阳,到时李元吉会弃城逃跑,最终令晋阳落入刘武周之手。 那时,就不知道是什么光景了…… “逐月,定方和知节两个夯货私自在单子上加了样东西……” “嗯?” “酒……” “好啊,没意见。将军岂有不爱酒的?不过,为何要私自添加?” “两人怕你着恼不许。” 江晓一愣,自己现在竟然能让苏程二人生惧了吗? 行,等着,等酒来了喝不死你们两个…… …… 江晓偷偷将野蔷薇花一采而空的事儿终于还是引起妇人们的不满。 以前妇人们看到江晓,个个笑逐颜开,小郎君小郎君喊个不停,今日见了江晓却一个个好似春闺怨妇,眼神幽怨,就差冲上来用小拳拳捶打一番江晓的胸口然后再说一句“奴恨你”了。 江晓哈哈一笑,不带走一个眼神。 江晓跑到了老秦那里,看看老秦帮他烧的“蒸馏器”好了没。 “蒸馏器”听起来高大上,好像很现代似的,其实就是一个很简单的玩意儿。 江晓以前看穿越小说,看到里面猪脚整个蒸馏器出来就好像发明了多么伟大的东西,所有人看见都觉得惊天地泣鬼神这样的情节就觉得好笑。 唉,还是觉得古人傻呗,呃不对,或许是觉得看小说的傻? 一点都不尊重读者! 其实早在公元前一世纪,华夏先人就已经发明了蒸馏器,而且制作相当精巧,魔都博物馆就有一件青铜蒸馏器实物。 古时蒸馏器的构造基本相同,下部是加热炉,上部为密闭容器,旁侧有一根细管接通冷凝罐,既简单又非常符合蒸馏原理。 而之所以古人很早就开始玩蒸馏是因为,古人要炼丹。 “丹”就是丹砂,标准称呼硫化汞。说到这里不用再解释了吧?人家丹家要炼水银呀,基操就是蒸馏。 所以蒸馏器早就被华夏古代的炼丹术士玩得不待玩儿了。 江晓懒得琢磨,直接白嫖古人的蒸馏器设计,要老秦帮忙做一个大号的,就装在河边,用河水做冷凝物,高效又环保。 而连接冷凝罐的冷凝管,华夏古代也早就有类似的东西,东汉一座古墓中就曾发现并联的陶瓷排水管。 所以,江晓一说,老秦就打一个响指,说声“SO EASY”。 嗯,老秦也是善于学习的,听江晓说过几次就跟着学会了。 话说,老秦最近也在组织人进行一项“大工程”,准备将坞堡附近的河道挖深一些,然后再在上游筑一道简易的拦水坝,这样就可以安装水车和水排了,既可作为炼铁、造纸的动力来源,又可以灌溉河岸旁开垦出来的田地。 (水车、水排等水利工具都是东汉时期就已发明,到隋唐时已是民间常见的水力机械) 江晓只能感叹,华夏人真是……怎么都折腾不死啊,排除某些不好的生物特性,江晓愿意称华夏人一声“不死小强”,只要一点点空间,就能迸发无穷的活力。 第103章 冥冥中 野蔷薇花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低温烘烤,一部分隔水蒸馏。 这种小事完全交给老秦就好。 江晓以前是真没发现老秦一个干巴老头居然“心灵手巧”,很多思路只要和他简单一说就明白,完了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就像前两天,江晓要用取完蜜的蜂巢蒸蜂蜡,老头琢磨下,直接建议水煮。结果,果然比以前在考古工地帮女同学蒸蜂蜡效果好,不仅获取量更大,而且质地还更好。 江晓说要给妇人们一个惊喜,自然是要弄些女人喜欢的玩意儿。坞堡不仅需要温饱,也需要一些基本的精神满足。 男人? 男人这种纯粹的碳基生物,有肉体……好吧,我又错了,有肉吃就已经身心俱悦了。 从基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来说,男人比女人更容易满足,男人不需要呵护,因为男人天生有原始的“保护欲”和“征伐”欲,要让男人真正满足,那需要“铁”和“血”。 这玩意儿,江晓可供不起。 鲜红的野蔷薇花烘干后变得有些暗淡,不过香味倒变得更直白了些,不再只是暗香浮动。 不过相较而言,冷凝罐中液体的味道才更刺激,江晓深刻体会到了物极必反的道理,浓到极致的花香根本不再是香,而是纯粹的鼻腔折磨。 烘干的花瓣开始进行研磨。这是件精细的活儿,江晓让老秦手底下的人能上手的都上手,他可再也不想看到妇人们幽怨的目光。 此时,野猪油也在熬制,河岸边,肉香混合花香还有蜜香,味道令人难以描述。 江晓其实要制作的有两样,搽膏和香皂。 至于香水,江晓认为太劳民伤财,不值当的。 而且这玩意儿除了让坞堡的男人们荷尔蒙分泌失调外,基本没有其它用途,远不如香皂实惠。 更重要的是,江晓真的很喜欢杨媛现在的气息,自然、安详,让人沉醉,他不想破坏掉它。 先说搽膏。这玩意制作最简单。 经过反复研磨,干花瓣终于碎成末状,但比起当年江晓女同学用破壁机打出来的“花粉”还是差了很多,不过也只能将就了。 野猪油、蜂蜡按二比一加热融合,然后倒入研磨好的蔷薇花末充分搅拌,再趁热倒入事先已经烧好的浅底小陶盒中,等待凝固就可以了。 小陶盒都是半个巴掌大小,配有简单的小盖子,谈不上精美,但别有一番古朴的味道。 看着凝固的搽膏,倒是符合江晓的预期,和唇膏的质感差不多。 再闻一闻,有蔷薇花的清香,就是不知道放段时间后会不会有哈喇子味。江晓女同学做搽膏都是用橄榄油的,并且会加维生素E做抗氧化剂。 嗯,管不了那么多了,有就不错啦,饿了还能解馋呢。 只是,妇人们最好别用这玩意当唇膏,因为审美真的是有时代差异的。 自春秋起,华夏女人就知道用朱砂混合油脂涂抹嘴唇,但形状都还比较正常,到了隋唐可就花样百出了,光形状就有内儿圆、石榴娇、小红春、大红春、圣檀心、天宫巧等二十多种。 其中,尤以樱桃形和蝴蝶形最为流行,所谓樱桃小口就是源自樱桃形的唇式,而蝴蝶形,如果没见过隋唐时期的壁画,可以想象小八嘎从咱这儿学过去的艺伎妆,就那样子。 就这妆形,哪怕是老祖宗的东西,江晓也欣赏不了。 不过,这玩意也勉强不来,人家妇人们要觉得美,江晓也办法,而他制作搽膏主要是为妇人们涂花钿和斜红用的。 花钿起源于汉代,就是在脸上贴金银制成的花形饰品,到三国时演化成“靥钿”,就是在脸上的特定部位涂抹装饰,经过魏晋南北朝这个华夏历史上最“尚美”时代的发扬光大,到隋唐,花钿就已成为“爆款”。 江晓想象着杨媛额头开出一朵艳丽的小花,不由嘴角上翘。 不过笑着笑着,江晓的笑容忽然凝固。 因为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做的这一切根本不那么单纯,原来自己所期望的根本不是坞堡每个妇人都笑靥如花,而是他不想看见杨媛额头那个伤疤。 相对杨媛的容颜,这道伤疤其实不算什么,根本不会破坏她的惊艳。 但自己为什么这么介意?介意到要用给每一个妇人惊喜为借口来掩饰自己的目的? 该不会……这个伤疤和李二有关吧? …… 大兴太极宫承乾殿。 英俊青年无所事事,一幅仕女图描了又描。 “二郎,这两个哪个是娥皇,哪个是女英?”美少妇在旁一边添香一边笑问。 “观音婢如此问法,当是指摘本王画技拙劣了?”英俊青年搁笔笑道:“这娥皇眉目之间和吾家子童有八九分相似呢,可不就是吾之观音婢?” “那这女英又和何人相似呢?”美少妇吃吃一笑,“奴观之,这女英倒比娥皇还美丽三分。” “呃……调皮,本王要教训你……” (怎么觉得李二比主角还可爱,作者迫不及待想把李二放出来了。) 李渊:最强召唤,李二! 第104章 讲卫生 香皂的制作其实也不复杂,只是时间要长一些,说白了,香皂就是皂化的动植物脂肪。 传说肥皂是因为油脂掉到草木灰里才诞生的,具体已不可考,但确实符合皂化反应的原理,即脂肪和碱作用发生水解。 不过江晓可不准备用草木灰了,这种弱碱性的玩意儿皂化太慢,光一个搅拌就能累死一堆人。 直接上大杀器——生石灰。反正咱有窑子,随便烧。 两个大陶盆,炼好的野猪油倒入其中,再倒水,再加生石灰,水和生石灰发生反应,不但能生成氢氧化钙这种强碱性物质,还能释放热量,正好能保证野猪油不凝固。 剩下就是搅拌了。 趁搅拌的当口,江晓将冷凝罐中的香露倒了出来。 蒸馏出的香露像稀释了的牛奶,上面还飘着一些油花。 好吧,说油花有点太暴殄天物,这油花就是传说中的植物精油,一大堆野蔷薇花就蒸出这么一丢丢,确实难得。 事实上,就是香露也没蒸出多少。 江晓看着这点精油,有点踌躇,想了想还是找了个小陶盒把它们收集起来,然后用蜂蜡仔细密封好。 而香露,江晓则一股脑全倒入了其中一个陶盆中。 没错,就一个陶盆,这个陶盆做的是香皂,给妇人们用的,要香喷喷,另一个陶盆做的则是给大老爷们的,要什么香味啊,魏晋南北朝还不够娘吗? 坚决不能继续娘下去。 说是男人不需要呵护,惊喜只给女人,但不呵护不意味着男人就可以不讲卫生,虽说江晓本人都谈不上讲卫生,但对于基础卫生的重要性江晓还是很清楚的。 真以为江晓着急忙慌做肥皂只是为了讨女人欢心? 一个相对封闭的坞堡,一旦有疾病流行就是致命的,破坏力不比战争小,分分钟就能让坞堡死个精光。 治不了病,就只能防,基础卫生必须讲起来。当年兔子建国伊始就把讲卫生上升到爱国的高度绝对是有重大意义的。 所以,男人也有份儿,饭前便后必须洗手。 饭前不洗手的不许吃饭,便后不洗手的,没收工具。 没商量。 有强碱的支持,野猪油此时已被打成了乳白色的糊状物,如果用草木灰水的话,这个过程不但得反复加热,还至少得好几个时辰。 继续搅拌,蔷薇花香慢慢弥漫开来,到后面整个河岸都充满花香,而两个陶盆中的混合物也变得越来越稠,有了凝固的迹象。 可以倒模了。 一块块方形的香皂或者肥皂被倒模出来,摊在大石上,淡黄可爱。 “好吃吗?”刘大凑上来,猪油渣都让他偷吃好几块了,现在又惦记上肥皂。他亲眼看见这东西是猪油做成的,想当然以为这就是吃的。 “当然。”江晓看一眼刘大,“尝尝?” “好嘞!”刘大急不可耐地捡起一块,张嘴就啃。 片刻后。 “小郎君,你骗人!”刘大苦着脸大喊。 江晓哈哈大笑。 “你个胡儿,去把小娘子喊来,让她把小铃铛和小九也带来。” 刘大恨恨地跑去,一路呸呸呸。 江晓捡起一块肥皂,到河边试了试。 起沫不是很足,而且还能感到一些脂肪的滑腻,显然皂化还不完全。 脂肪的自然皂化至少需要十天的时间,江晓使用了强碱,虽然极大缩短了皂化反应时间,但现在看来仍然需要再放置一段时间才能达到最佳使用效果。 不过,将就也能用了。 杨媛很快带着小铃铛和小九来了。 远远就闻到蔷薇花的香味,杨媛一脸疑惑。 “过来。”江晓冲两个小家伙招手,然后从身后掏出一把猪油渣,笑嘻嘻塞进他们嘴里。 “好吃吗?” “好吃。”两个小家伙使劲点头,不过就在他们还在期待下一块时,江晓忽然用大油手在他们的脸上抹起来。 “阿爷坏……”小铃铛努着变形的小嘴开骂。 杨媛也一惊,不解江晓为什么突然这么做。不过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江晓就拉起两个小家伙:“洗脸去喽!” 江晓将香皂打出泡沫,抹在小九脸上,示意杨媛也照此办理给小铃铛洗脸。 片刻后,杨媛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 “比澡豆还洗得干净,而且……好香呢!” …… 江晓估计这一晚可能是建堡以来妇人们最群情激奋的一晚。 餐议会后,所有的妇人都兴奋的大呼小叫,再看江晓时,眼神不但不再幽怨,反而充满了“够细中意雷”的意味。 不过男人们就反应不一了,可以确定的是大部分都一脸嫌弃。因为苏定方和程咬金已经私下告诉了他们“没收工具”的规矩,并说小郎君随时准备“切一儆百”。 当有人向程咬金抱怨为何女人没这规矩时,程咬金大骂其“愚夫”。 “这个……给你的。” 江晓悄悄将那盒封了蔷薇花精油的小陶盒拿给杨媛。虽然他很喜欢杨媛身上自然的味道,但他忽然又觉得,或许他不应该按自己的喜好来安排杨媛的生活。 至于怎么用,江晓相信女人的本能,无须他多说。 杨媛忽闪着大眼睛看着江晓,若有所思。 是夜,温泉旁响了一夜妇人的欢叫声。 是夜,坞堡一面显眼的墙上用生石灰水刷上了三个大字:讲卫生。 第105章 李元吉送货 一辆马车之内,一个着精致宫装、姿容秀美的妇人随着车辆的颠簸左摇右晃,其旁边还有一个婢女模样的女人满脸不忿。 “这到底是何处,荒凉难行至此?” 婢女的这一句话似乎又刺激到美妇,原本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脸庞瞬间变得狰狞。 车外,是长长的、几乎望不到头车马队,车上堆满了各色物资,其间更充斥着不少面容呆滞的妇孺…… 坞堡大门前的广场原本非常宽阔,陈兵列阵都不成问题,不过此时却显得极为拥挤,正是李元吉派来的车马队到了。 这次李元吉并没有亲自过来,只是让人附送了一封信,其实这是江晓特意要求的。 不管别人怎么样,“苟”字当头一直是江晓秉持的基本原则,如果李元吉亲自送这些东西过来,属实动静太大,没必要还容易生事。 不过李元吉虽没来,但信上可是列了满满当当。 按信上所言,此次共送来粮食三千石、布帛两百匹、耕牛十头,豕、羊、狗各二十只、成鸡一百只,并酱、醋、茶、酒、火燧……等等等等日用品,各有数字。 对此,江晓还是满意的,基本上都是按魏征单子上的东西翻倍送来的。 事实上,晋阳城中囤了无数的粮草物资,这点东西对李元吉来说也实在算不了什么,而且熊孩子这么上道,也不能不给面子不是? 所以,江晓毫不客气,统统笑纳。 不过,信上最后一样“东西”还是让江晓有些哭笑不得了。 “敬禀者:……下观小郎君身侧无更衣者,造次奉美姬一名以为侍,亦请小郎君笑纳……” 这个李元吉真是上赶着巴结,竟然还给他送来个美人儿,这这这……让他怎么消费? 话说送美人这事儿在古代还是挺流行的,而且送出去的往往还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因为没有人会没事在家养一群黄花闺女随时备送,如果现买的话又显得极没有诚意。 所以,侍妾倒成为送人的主流“货色”。 历史上,吕不韦送“有身之姬”于子楚,送出个千古一帝秦始皇,苏东坡送“待产之妾”于梁氏友人,送出个大宋“隐相”梁师成,曹彰半卖半送送出个“爱妾换马”的风流典故。 可以说,送美人,尤其是自己的侍妾,都成为古代“土豪”风流豪放的“雅”事和拉拢关系的重要手段。 (秦始皇和梁师成的出身其实是有争议的,《汉书》直接称赢政为吕政,《资治通鉴》称“据闻”,而主流史学还是偏向始皇帝是庄襄王之子;至于梁师成,虽然《续宋编年资治通鉴》明确记载梁师成“苏轼出子” 为“苏氏遗体”,但也说是梁“自称”,不过这事苏家也没否认。总之,这是小说,大家还是别太当真。) 但到了江晓这里,却让他无奈了。 这不没事找事吗?退又不好退,养又不好养的。 要知道,美人儿这种“事物”真是不好不收的呀。不收,打人送“货”的脸不说,退回去的美人儿通常也没好下场,怎么说也名义上“二手”了。 江晓摇头。 好吧,就当是流民中的一员吧。 说到流民,李元吉这次还真按江晓的要求,还送来三百一十四名妇孺。 这个江晓更不会客气。 在他看来,这一样是宝贵的人力资源,既能让坞堡有更多的自保的力量,又能让一些人活下去,何乐而不为? “坞堡已有六畜兴旺之相啊。”魏征看着这些妇孺,捻着胡子摇头晃脑。 “哈哈,某家的队伍又壮大了!”程咬金也得意大笑。 就苏定方鄙视地看了程咬金一眼,出息! 其实,当江晓提出坞堡要接收更多妇孺时,苏定方和程咬金是有些微词的。 在他们看来,妇人并不能真正作为坞堡的“力量”。当时还是魏征替江晓说服了两人。 按照魏征的说法,坞堡现在还处于积累力量的最初阶段,根本不到正儿八经“养兵”的时候,与其自己耗费资源“养兵”,不如让别人替坞堡养着。 而且只要物质资源有充足的准备,只要时机一到,根本不怕无兵可战。 所以,只要有助于坞堡物质力量的积累,无论男女都是坞堡所需要的。 况且,妇人未必就不能一战。 尽管在江晓看来,魏征的这些理由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譬如将“兵”看作是养的,但能说服苏程二人就足够了。 反正他现在只求坞堡安安稳稳的,能自保,能养人,其它的什么根本不重要。 嗯,希望自己死的时候,魏征几个家伙别骂自己的是大骗子,自己还指望他给写墓志铭呢。 老魏当年给李密写过,算是不忘旧主有情有义,想来应该也不会忘记自己吧? 第106章 大妇驾到 (上一章有些修改,基本上不影响情节,有兴趣的可以回头看下,没有也无所谓) 接收物资,安置新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自然不用江晓操心,不过有一件“东西”就非他亲自接收不可。 就是那美人儿。 当程咬金一脸坏笑把人带来的时候,江晓正撅着屁股在杂物堆里翻看他向李元吉要的一些特殊事物。 硫磺、火硝、白矾…… 晋阳城虽大,但这些东西除了药铺会有一些,其它地方也不会有,李元吉就是把整个晋阳全部的药铺搬空,这些东西也没送来多少。 江晓不由有些遗憾,原还指望能一劳永逸呢…… “逐月,美人到!” 江晓抬头,说真的,还真是眼前一亮。 要说李元吉自己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审美还是说的过去的,送来的确实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称得上是美人儿,只是……为啥身旁还有一个? 买一赠一?呃不对,送一赠一? “云儿见过郎君。”美人道个万福,仪态万方,再起身看江晓时,更是秋波流转,“春”意盎然。 身旁的一位也跟着见礼:“婢女小玉见过郎君。” 明白了。 江晓点点头,这李元吉还真是诚意满满啊,送来的都不是一般的侍妾,是媵妾,这可是有正式身份的,不然没资格再带婢女。 虽说这在古代算是风流雅事,但怎么总觉得自己像接盘侠?而且一个媵妾驾到,可别拎不清楚,在坞堡找事儿啊。 江晓心中暗想,越来越觉得李元吉给他没事找事,不过目前也只能按刚才的设想,把这云儿当一般人了。 江晓冲着云儿一笑,转头对程咬金道:“带人家去见小娘子即可,找我作甚?” “小娘子事繁。” 江晓无语,好像他很闲似的。 “那就交给吕家的,好生安顿就是。”江晓又转头,笑道:“云儿是吧?一路劳顿,先歇息去吧。以后此处便是你家,不必见外。” “喏。” 云儿带着小玉冲江晓行个礼,乖巧地随程咬金去了。 …… 一处偏僻小院。 “娘子,难道不该安排你和那什么小郎君同住吗?安排到此地是何意?” 云儿看着破落无比、连王府奴婢都嫌寒碜的院落正自苦闷难受,听小玉这么一说更是欲哭。 她本是晋阳宫的舞姬,自负美貌,某一日趁李元吉醉酒便勾引他一夜欢好,自此便得李元吉宠爱,直至纳为媵妾,为此,李元吉还为她伪造了前隋离石郡郡守嫡女的身份。 原想着就此雉鸡变鸾鸟,没想到竟被李元吉一言就送人。 送人也就罢了,送给某一封疆之吏为一侧室也是不错,可怎么就送到这儿了? 听李元吉说,这个小郎君是个世外高人,要自己好生侍奉,可依她所见,不过就是个山野村夫嘛,可怜自己一身媚骨、大好皮囊,竟然沦落到这个地步…… 关键是,这个山野村夫还对自己如此轻慢,自己已经委曲求全向他示好,他竟让人如此安排自己? 自己在此处到底算什么? 可是此间大妇?! 这云儿心中不断腹诽,越想越是恼火,可她哪儿知道江晓压根儿就没想着要和她怎么样,不过就是把她当作和所有人一样的一个,既不高看,也不轻视,甚至还算看在李元吉的面子上优待了一些,那些流民妇孺可没独门独院的待遇。 不过,这山野村夫最后说让自己将此间当作自己家,是不是算是许给自己大妇的地位了? “娘子也莫太过失落,此处山高皇帝远,且吃喝不愁,未必便不是落脚之处。而且娘子是此间大妇,说不定还好过王府之中屈于人下之境呢。” 云儿正在琢磨自己的身份,听小玉也这么说,心情终于稍微好了点。 没错,自己就是此间大妇,地位崇高! “娘子,我看此间妇人都言语粗鄙、衣着丑陋,不过身上倒个个都有淡雅花香,也甚是奇怪呢。” 说到这点,云儿也觉得有些不同寻常,堡中妇人身上的花香比她身上都香,而她可是佩戴了香囊的。 “还有,刚才送娘子过来的那个吕家的,竟然还饰有花钿,一个野妇也配吗?”小玉继续嘟嘟囔囔,言语充满不屑,“照奴婢看,以后这堡中除了娘子,所有妇人都不可佩香,亦不可饰妆!” 吕家的? 刚才云儿一路不爽,并没有太多注意送她们过来的那个妇人,现在想来,还似乎有点眼熟呢。 难道在哪儿见过? 不应该呀…… 云儿摇摇头,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转头对小玉说:“你我初来,还是要多小心些,万不可太过张扬。” “娘子怕什么?若是有人不服,我们便找齐王出头,他们还敢得罪齐王不成?再说,娘子为媵,视正六品呢……” …… 吕家的步履匆匆,神情复杂。 她确定他见过这个云儿,就在晋阳宫。 可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坞堡? 她又会不会认出自己…… 第107章 有人要夺权 坞堡抓了李元吉的事只有核心人员知道,所以吕家的根本不知这个云儿来自何处,其他坞堡的人也不清楚今日为何会有如此庞大的车马队来到,他们只知道坞堡真的有粮了。 喜悦和兴奋洋溢在每一个人脸上。 杨广看着坞堡广场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有些唏嘘。 半个月前,这里还在挖食野菜,现在已经大锅煮肉,大碗吃麦了。 或许再用不了多久,坞堡就该人满为“患”了吧? 整个坞堡最多也就能容纳千数人,这一天或许很快呀。 坞堡已经有日子没有“盛食”了,今日一下新多了三百多“堡”民,杨广决定“盛食”。这对于凝聚新来者的人心,增强其归属感绝对很有帮助。 “盛食”自然还是杨媛的事儿,不过五百多人,杨媛要一个一个地给盛饭,估计得半个时辰才能完,所以最终决定只有新来的享受这个待遇。 当然,盛食之前,杨广照例要说一番“勉励”的话,不过这话再动听,终究抵不过那一碗热腾腾的麦饭加硕大的肉骨头。 很多人当场便给杨媛和坞堡众人跪下了,搞得杨媛一边“盛食”一边还得搀人。 江晓知道,其实整个晋阳无依的妇孺流民远不止这些,只是很多已经或亡于刀下、或死于饥寒了。 虽然坞堡的“老人”享受不了杨媛亲自“盛食”的待遇,但每个人自己盛饭后都会跑到杨媛那里恭恭敬敬施一礼,一些妇人还会顺便打趣几句,甚至附耳到杨媛耳边说几句“闺房”之话,惹得杨媛或脸红或啐骂。 云儿和小玉独坐一隅,有些茫然。 “这人人都唤作小娘子的到底是何人?”小玉愤愤不平,“怎地由她‘盛食’?看她尚未盘发,分明还是未嫁之人,这坞堡如此没规矩的吗?娘子,这‘盛食’该当由你来呀!” 云儿盯着杨媛也是恼恨。 她第一眼看见杨媛就觉得很不舒服了,她自负美貌,从来都是让别人自惭形秽的,怎么一看见她自己反而有这种感觉? 而且依礼盛食必须由大妇“执匕”呀,她如果“执匕”,那自己算什么? 云儿又看一眼江晓所在,有心找江晓“理论”一番,可那山野村夫从始至终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倒是和同样一群山野村夫模样的人在那里把酒言欢,这到底是何道理? 真不将齐王放在眼里吗? 还真是。 江晓确实没把李元吉放在眼里,一个极好糊弄的熊孩子罢了。 此时,江晓喝一口李元吉送来的酒,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不像酒,倒像加了糖的高浓度醪糟。 唉,可怜的古人,居然管这叫酒,呃不对,人家古人也确实没把这叫酒,而是叫“醴”。 虽然早在六千年前的仰韶文化,华夏先人就已经用水果人工酿酒了,同时,华夏也是世界上最早以粮食酿酒的,不过经过数千年的发展,这酿酒技术依然没有得到突破,所酿出的东西还只能称一个“含酒精饮料”。 不过…… 江晓脸上不禁浮现笑容。 原来因为没有粮食,想搞点酒精根本无从谈起,现在粮食多少有了点,酿点酒也未尝不可,毕竟酒这玩意儿除了喝以外,还可以用于伤口消毒,用处还是不小的。 最主要的是,李元吉送来的东西中居然有一袋蛇麻草。 这玩意儿是魏征要的,说是可以清热解毒,能用于治疗那些烧伤者,这个江晓也不懂,也不知道蛇麻草是什么,不过当他看到蛇麻草本草时,才发现这东西在后世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啤酒花! 这是老天爷让他在清爽中度过最后一个夏天吗? 那还非酿点酒不可了! “来逐月,和你大大兄满饮此碗!” 程咬金连喝几碗,双眼已经发红,江晓已经看出来了,别看他是历史上的名将,酒量还真不行,别说白酒,就是啤酒,三瓶撂倒。 还不如咱。 “杨叔,老魏,看着某家两位兄长,莫让他们喝多了。”江晓叮嘱一句,跑向杨媛。 今天,他曾远远看见杨媛额头点了花钿,却一直没机会细看,一直惦念着这事儿呢。 “小娘子,某请盛食。”江晓嘻嘻一笑,看向杨媛,目光落在她如玉的额上。 凤展眉间俏。 神似凤凰的一只鸟儿形状,灵动飘逸,为本就雍容的杨媛再添三份俏丽。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江晓看不到杨媛额上那道疤了。 江晓心情大好,看着杨媛笑个不停。 这个家伙总是如此不分场合,杨媛心中暗骂。 “莫要耽误旁人盛食。”杨媛甩给江晓一个白眼,冷冷说道,说完终于还是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江晓心满意足地离开。杨媛看着江晓的背影,又看看场上热闹的人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自豪。 这自豪,是为他男人的! 看着江晓和杨媛对笑,云儿胸前一鼓一鼓,气得胸都更大了。 其实,胸大无脑有道理的,只不过应该这么理解:人生气时胸腔确实会增大,而生气又容易做出错误的决定,所以胸大无脑。 显然,云儿现在就处于这个状态。 “小玉,随吾来!” 云儿一掀裙角,恶狠狠站了起来。 第108章 符合坞堡的生产和组织形式 余光看见那个云儿带着婢女气冲冲向自己走来,杨媛无奈地轻轻摇头,苦笑了下。 她知道李元吉给江晓送了个美人儿,而且还是个媵妾。 坦白说,她很介意。看这女人冲过来的样子,她甚至都能猜到她要干什么。 不过,如同江晓没把李元吉放在心上一样,她也根本没把这个女人放在心上,她内心的骄傲也不允许她把这女人放在心上,她只是不想江晓为难。 她不知道江晓是如何“收服”李元吉的,或许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这不是她该管和该问的,她要做的就是让江晓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不要给他带来任何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她很不想和这个云儿发生任何关系,只想把她们当空气。 奈何,有人偏要找上门来。 杨媛看一下场上的情形,除了这个云儿和她的婢女,新入堡之人已经全部“盛食”完毕,那么既然她想盛食,那就正好自己给自己盛吧。 将手中汤匕放下,杨媛转身就走。 大庭广众之下,和这样的女人言辞交锋,真心丢不起那人。 嗯? 云儿看着杨媛的背影,突然有种极强的无力感和羞辱感,她走了,她就这么看都没看自己一眼地走了…… 云儿的胸脯瞬间变得更大。 第二天早晨,江晓是被鸡叫醒的,伴随着鸡叫声,还有你来我往的犬吠声。 对嘛,这才像村子,没有鸡飞狗跳的村子是没有灵魂的。 江晓原以为多了些人手,哪怕是妇人,坞堡也会轻松一些,不必那么忙碌,没想到一出院落,看到的依然是匆匆忙碌的人群。 坞堡中的“老人”自然不用说,新人们也个个带着小心翼翼和兴奋的神情开始他们在坞堡的生活。 河边地中,有人在耕作,山坡草甸,有人在放羊,林间野地,也有人在采桑拾柴…… 华夏这个族群,似乎天生就和悠闲无缘。 说到这里,江晓又不得不再次感叹杨广和魏征的“行政能力”,他们两个似乎能在举手投足之间就将事情安排的井井有条。 现在,坞堡已按“耕作”、“制作”、“桑作”、“猎作”、“畜作”、“色作”分为六行。 江晓隐隐觉得,这已有了些“社会化大生产”的意味,并在此基础上开始形成“公社”。 这虽然不是他江晓主观上的刻意追求,但客观上确实是他推动的。 其实他也知道,在这个历史阶段,这样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注定是昙花一现,因为根本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王莽“乌托邦式”的改革和王安石带有“国家资本主义”意味的变法统统以失败告终就是证明。 但就坞堡现在的情况而言,这种生产和组织形式无疑又是最适合坞堡的,它能让坞堡迅速积累力量。 因为,“计划性”、“统筹性”和“集中力量办大事”是这种生产和组织形式天然的优势,根本不是小农经济各自为战、缓慢积累所能比拟的。 譬如,老秦那里又在忙着制作肥皂,来了不少新人,按照江晓“讲卫生”的要求,他们每一个人都需要配发肥皂。 假如这样的事情由单个的“家庭”各自完成,结果只会是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生产率的极端低下。 现在,坞堡的每一个人都像一部机器的组成零件,在各自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不过,江晓不知道这样的生产和组织方式能够持续到什么地步。 西晋永嘉之乱后,全国各地坞堡林立,魏郡、汲郡、顿丘有五十余,冀州有百余,雁门、太原等地有三百余,关中地区最多,竟有三千余。 各地豪强纷纷结坞自保,江晓相信其中一定有像现在的坞堡的“坞堡”,但结果……百不存一。 这其中自然有战乱的原因,但更多的应该还是坞堡本身的问题。 江晓自问他没有能力来解决导致坞堡消亡的根本问题,但他真心希望他的坞堡能尽可能地存在下去…… 第109章 杨媛当婢女? 江晓早一晚就从坞堡“蚕娘”那里找了些籧筐,准备给麦子发芽。 现在天气暖和,麦子在籧筐摊好,始终保持湿润,只要两天,就能出芽。 那时,为了供应麦芽快速生长,麦胚中的糖含量是最高的,既可以熬制麦芽糖,也适宜酿酒。 李元吉送来的当然还有其它粮食,稷(高粱)、菽(豆子)都有,如果酿白酒的话显然用稷更合适,不过啤酒嘛,自然还是小麦最好。 至于菽,这东西含油量大,李元吉送来其实是让养战马的,别以为马纯吃草就行,没点“油水”,马上不了战场的,一个冲锋都跑不下来。 现在粮食相对充足,魏征也就打消了用战马和尉迟融交易的念头。 毕竟,骑兵在古代属于战略性兵种,不仅在于其强大的突击能力,更在于它无与伦比的机动性,具装骑兵就相当于古代的装甲突击群,没有一个势力不看重。 嗯,现在倒是真有机会学学骑马了,江晓心中美滋滋。 看到此处,诸位也别以为江晓就惦记着和杨媛共乘驰骋,“寡人之疾”已经病入膏肓,其实江晓是个极爱学习的人。 他和福利院厨子学训狗,和工地师傅学测距,没事就参加社区干部的急救培训……点点滴滴的“穿越技能”都是这样积累而来。 学会骑马,说句不好听的,万一有一天需要提桶跑路,也能快人三分嘛。 嗯,世间处处有学问,唯好者可得之。 江晓在鸡鸣犬吠中怡然自得时,却不知道温泉水旁正上演着真正的鸡飞狗跳。 “不许就是不许!”小玉双手叉腰,蛮横地将一帮妇人拦住,“吾家娘子正在里面沐浴,谁都不可进去!” 此话一出,众妇人顿时不满。 “昨夜做什么去了?怎地清早沐浴?” “就是,正是忙活的时辰,这不是耽误我等做活吗?” “是呀,吾等要淘麦洗菜,等不得她!” “奴还要浣洗麻布,取盐要用呢!” “泉水甚大,要不她洗她的,奴家们洗奴家们的,各不相干可好?都是妇人,也无妨的。”有妇人笑着建议。 小玉瞪大眼睛看着这妇人,不敢相信她居然敢说出这样的话来。 “卑贱之人就是卑贱。尔可知吾家娘子什么身份?让你等多看一眼都是玷污!还共用泉水?” 小玉气势汹汹,一边说一边一一指点众人:“通通闭嘴!吾家娘子是堡中大妇,未要你等过来伺候已是体恤,还要聒噪?!信不信吾家娘子一言就将尔等逐出坞堡?” 一众妇人瞬间不敢吱声了,这刚有个安身活命的地方,真被赶出去咋整? 别说新来的妇人,就是一些老人,也吓得不轻,不过仍有人小声嘀咕:“小娘子才是大妇。” “那敢问娘子何时更衣出来?” “还需一个时辰。”小玉仰头回答。 “啊?”众妇人惊讶,几乎个个心想,也不怕洗秃噜皮。 “堡前有河,你等可以去河边啊。” 众妇人又心中叫苦,去河边要多走好远,平白累人还耽误功夫,有妇人不由又抱怨起来。 “奴家做完活还要去程将军处出操,程将军军令如山,耽误不得……” “一个护堡甲士还敢称将军?少拿他唬我!” “魏道长要求辰中必须开朝食,若去河边淘麦就来不及了……” “我不管魏道长是哪个,吾家娘子眼中皆是下走!” 要说这小玉嘴巴还真是伶俐,怕是老魏来了都得让她喷一脸唾沫星子。众妇人终于无奈,纷纷转身。 “等等,你你你,留下来侍奉大妇沐浴,以后你们三人便是吾家娘子随身婢女。”小玉连点三个看上去乖巧清秀的妇人,抬眼就看到了一个让她“喜出望外”的人。 “还有你!”小玉指着这人大叫:“亦为婢女!” 杨媛端着木盆,里面放着杨广和江晓换下来的衣服,正站在人群外。 其实,因为堡中妇人众多,很多情况下魏征不好出面,都是杨媛一手管理,江晓赞叹杨魏行政出众,倒不知很多都是出自杨媛手笔,所以整日确实也如程咬金所说,“事繁”。 不过即便如此,杨媛却也始终不忘为“女”和为“妻”的本分,每日清晨都会来浣洗衣服。 但今天这点儿,确实赶得有点不是时候了。 这两人还真是能无事生非啊,杨媛禁不住又苦笑。 若是只有她一人,现在她早已懒得理她们掉头走了。可现在,事涉堡中“公事”,她还真不能置之不理了。 “你在指我?” 杨媛面带微笑,穿过人群。 “让我……为婢?” 第110章 被打 小玉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这压力别说她家娘子云儿,就是齐王妃也不曾有过呀。 “是……是……又怎样?”小玉鼓足勇气叫道,但明显色厉内荏,“吾家娘子是镇北大将军、并州大总管、皇帝陛下四子齐王媵妻!” “啊!” 这一长串名头一出,在场所有的妇人都脸色大变,镇北大将军、并州总管什么的她们可能不清楚,但皇帝的儿子什么分量还是瞬间能够掂量清楚的。 自始皇帝一统中国,皇权至高无上的思想就根深蒂固于整个华夏社会。 看到众人的脸色,小玉立即恢复了自信,大声道:“可知道厉害了?莫说要你们为婢,便是要杀了你们,尔等还敢躲开不成?” 此时,温泉池内,云儿听着外面的对话也露出得意的笑容,双手不由自怜地抚过自己玲珑的躯体,不小心碰到敏感之处,还不禁娇躯一颤。 昨夜带着羞辱之感回到住处,她就焚香更衣,期待江晓出现。 她自信凭她的手段,一定能让江晓欲仙欲死,自此在这新来之处获得最高的地位。谁知,这江晓似乎忘记了她,居然根本没有出现,令她空有一身绝技无处施展。 联想到江晓和那个比她还漂亮的女人的暧昧,一种危机感空前强烈。 于是一大早,她就带着小玉来到温泉,她必须要让别人知道她的“厉害”。 云儿轻轻拿起手旁的一根荆条,看着上面一根根的倒刺,慢慢地将它没入水中,随即发出一声酥到极点的哼声…… 据说泡水之后荆条打人更疼呢,要是打到那个贱人的脸上,会不会让她更好看一些呢? 真是想起来就让人舒服呀…… 云儿又发出一声愉悦的哼唧。 杨媛手抚额头,这是什么样的蠢人才会挟名为非呀?而且还大言不惭,把媵妾硬生生说成媵妻。 杨媛现在真心不想这个自以为是的小婢女废话,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和档次低的人纠缠,只会拉低自己的档次。 看焦家大娘和拔野古家的正好在人群中,杨媛便冲两人道:“劳烦两位把此人弄走,然后进去把她家娘子带出来。诸位姐妹之事可耽误不得。” 焦家大娘两人脸上出现犹豫之色。 虽说她俩都是妇人中泼辣的,而且还担任了程咬金麾下的伙长,但和齐王的人冲突还是超出了她们的胆量。她们哪儿知道,当初把齐王本人打下马来可都有她们一份儿。 见两人如此神色,杨媛笑道:“无需动粗,请她体面出来即可,也莫担心,凡事有我担着。” 杨媛现在是实在不想搭理这个云儿,能把她弄出来别耽误事儿就好 焦家大娘和拔野古家的对视一眼。 杨媛平易近人,和妇人都相处很好,而且知礼明理,也极得妇人拥戴,再加上和江晓的关系大家也都清楚,早就被众人认定是坞堡“大妇”。 现在突然凭空来这么一位嚣张跋扈的,还自称大妇,不但让她们厌恶更让她们为杨媛不平,现在听杨媛这么一说,当即横下心来。 “听小娘子的!” 两人上前,捉小鸡似的将小玉架开。 “你们大胆!娘子,贱人们动手,救奴婢!” 小玉挣扎,奈何根本无用。 怎么说焦家大娘两人也让程咬金操练好几日了,况且她们本身就比较壮硕,哪是平常什么活儿也不干的小玉能抵挡的? 温泉中的云儿正匆匆穿衣。 这些贱人们真的不怕死吗?似乎根本不在乎她呢。她俏丽的面容因愤怒变得有些扭曲。 当焦家大娘两人将小玉交给其他人,准备进入时,云儿冲了出来。 什么也不说,扬起手中的荆条狠狠地向杨媛脸上抽去。 杨媛一惊,匆忙后退,可惜身后都是妇人,一下将她堵死,情急之下,只能急急侧脸闪避。 荆条带着水珠和风声呼啸而过,杨媛只觉右耳一麻。 “猪狗不如的贱婢,好教你知道厉害!”云儿此时大叫,同时荆条再次扬起,还好焦家大娘两人这时反应过来,一个一把将她抱住,一个夺下她手中荆条。 “小娘子可有伤到?”焦家大娘急问。 杨媛耳后火辣辣地疼痛,伸手一摸,掌中已全是殷红。 话说,杨媛这几日真是流年不利,上下流血。 嗯,不知道谁又要有血光之灾了。 “诶呀,小娘子受伤了!”众人纷纷惊呼。 杨媛低头看着手上的鲜血,一股凛冽的杀意猛然从她眼中掠过。 没错,就是杀意。 自小在皇宫长大,在江都兵变的刀光剑影中救父逃亡的杨媛,可从来不是只会“恪守本分”的妇道人家! 鲜血顺着洁白的脖颈缓缓流下,杨媛深深吸了一口气,强忍心中的怒气,在不确定自己的所作所为会给江晓带来什么后果的情况下,她不能任意为之。 看着杨媛下巴上不断滴落的血迹,云儿也有点心虚了。远的先不说,就是当下近前这么多人,万一给她来个围殴,她可消受不起。 “诸位娘子,泉水已清,各行其事吧。”片刻后,杨媛轻声说道:“刚才之事,都勿声张。” 杨媛还是不想让江晓为这种事操心,而且这事好说不好听,为争大妇之位两女大打出手?传起来终归有弊无利。 而且杨媛也不是那种哭着要奶吃的孩子,她不需要别人给她评理,为她鸣不平。 说完,杨媛平静地看向云儿,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 不过就是这平静的目光,依然让云儿如同刚才的小玉一样,立刻感到一阵心悸。 杨媛轻声说道:“妇人们每日前半夜沐浴,以后别再弄错。我只忍你这一次,没有再二。” 云儿不由自主地咽一口唾沫,有些惶恐得不知怎么回应,不过杨媛也不用他回应,说完转身就走。 看着杨媛的背影,云儿忽然感觉自己好委屈。 嗯,那感觉就像是挨打的不是杨媛,而是她。 这个女人该不会去那山野村夫处告状吧?云儿咬着碎牙心想。 不行,绝不能让她捷足先登! 云儿猛地站起来。 必须去找那个村夫,正好沐浴已毕,说不得便重演一番齐王酒后之事。反正齐王已将我送于这个村夫,旁人又能说什么? 对,本娘子今日就要白日宣淫! 只要拿了那村夫,便万事大吉。 想到这里,云儿也不管其余妇人鄙夷的目光,一撩裙角便疾步向江晓院处行去。而随着这匆匆的步履,胸前那两团便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只想挣脱抹胸的束缚。 没办法呀,隋唐可没钢圈儿。 江晓一边整理籧筐中的麦子,一边嚼着“泡泡糖”。 麦仁儿经过反复咀嚼后会形成一种麦子特有的麦胶蛋白质,也就是俗称的“面筋”,现在江晓正努力地将其吹成一个泡泡,可惜面筋上麸皮太多,成型困难。 “郎君……” 一声呼唤忽然传来,江晓抬头,再下一刻,一个身影就直接扑向他的怀抱,江晓不由将她抱住。 低头,首先进入江晓眼帘的不是这人的脸庞,而是两团半露的白色东西。 也是没办法,这家伙实在太扎眼,或许都不能称之为半露,因为某种相对深色的晕状东西都能看到了。 一个江晓反复酝酿了很久始终不可得的泡泡竟然在此刻成型变大,然后啪的一声破裂,糊了自己一脸。 由此可见,人生的很多小惊喜都是在无意间实现的,不要懈怠,与诸君共勉。 第111章 秦王又如何? 吕家的在江晓院外的转角处心乱如麻。 这云儿是齐王的媵妾! 当她路过温泉恰巧听到这个消息时,内心就陷入极大的恐慌。 绝不能让她认出自己,更不能让她知道小九的存在! 可现在要怎么办? 吕家的皱眉思索…… 养了下眼之后,江晓认出来人,是云儿。 此时,这云儿脸带娇羞,媚眼如丝,在他怀里扭来扭去。 这……不寻常啊,江晓犯起了嘀咕。 虽说这云儿肯定知道李元吉已把她送给了自己,但大白天的就跑来“求欢”,是不是过了点儿? 这种情况无非四种可能。一是真爱粉,二是很饥渴,三是吃了药,四是有所图。 对于第一种,江晓不是普信男,没自信到那份儿上。 第二种嘛,江晓也不大相信这个云儿是花痴。虽说是春天,但猫都知道半夜叫春,她大白天就饥渴难耐来发春? 至于第三种…… 其实,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特别是脱离母系社会后,“药”这玩意儿就开始被追求了,对男人自身主打一个“使壮之”,对女人则主打一个“使媚之”。 历代史书和药典对此都有描述和记载,所谓的方子更是五花八门,不过却基本上都是男用。 秦昭王喝过十鞭大补汤,汉昭帝饮过回龙童子尿,嘉靖用少女经血炼过丹,万历道光用鸦片撑过腰,至于民间的秘方更是多了去,《白鹿原》里田小娥就泡过枣。 但女用的,正儿八经的记载鲜见。 《山海经》载,詹山有帝女,死了之后成为“女尸”(这不废话嘛),尸体之上长出詹草,服者“媚于人”,但詹草这玩意儿只有其名,不见其物,假得很。 所以,江晓对云儿用了药这种可能,也不大相信。 那就只有第四种可能性最大。 这女儿另有所图,她想干吗? “云儿委屈,求郎君怜惜……” 怜惜这种事,不是不可以,只是为什么呢?江晓笑嘻嘻看着云儿,等她继续“表演”。 “奴家怕郎君嫌弃,清晨到温泉沐浴,谁知来了一些恶妇,嫌奴家慢了,便对奴家一番羞辱,还伤了奴家……” 云儿说着,一把便将抹胸扯下。 两只小白兔呀,耳朵竖起来呀,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江晓一下没绷住,泡泡糖一下喷出好远。 “这便是恶妇所掐……呜呜呜……”云儿带上了哭腔,刚才来的路上,她狠狠给自己来了一下,力道大了些,确实挺疼。 “不只此处,还有……”云儿说着,就要掀自己的裙裳。 “不许进去!”院外小玉突然大喊,话说这小婢女当门房真是一把好手。 “我不进去,我只是过来告诉小郎君……”吕家的站在院外,看也不看小玉,“告诉小郎君,小娘子受伤了!” 云儿重重摔在地上,吓得小白兔一阵乱颤,然后目瞪口呆地看着江晓一溜烟跑了。 …… 静静地听着吕家的讲述,江晓神情慢慢变得寒冷。 在吕家的眼中,这个小郎君一向都是和煦如日的,可从来没见过他有这样的眼神。 江晓轻轻地走进屋中,焦家大娘正小心地帮杨媛擦拭伤口,杨媛双眼紧闭,只是在感到剧痛时微微蹙一下眉。 给焦家大娘一个噤声的手势,焦家大娘识趣地将手中沾了盐水的麻布递给江晓,出去了。 杨媛的耳后,用血肉模糊形容一点不为过。 荆条有刺,刮下一溜血肉,如果打在耳垂上,怕是能将整个耳垂都削掉,也幸好有头发保护,不然伤口会更大更长。饶是如此,杨媛耳廓上也少了一片肉。 江晓一阵心疼,都不知道能不能长起来。 蘸一点盐水,江晓小心地一根伤口上残留的毛刺摘掉,虽然已经无比轻缓,但依然让杨媛一疼,随即睁开双眼。 见是江晓,杨媛先是一愣,然后笑道:“林中草木茂盛,不小心……” “我都知道了。”江晓打断杨媛。 “不妨事,过几日就好了。”杨媛又笑,不过笑完还是把头低了下去,不想让江晓看见自己的难过。 没有一个女人不在乎自己的容颜,哪怕只是耳朵,那也是五官,少了一片肉呢,严格来说都算五官不称了。 江晓不想说“少了片肉还是那么漂亮”这种没营养的话,但真心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杨媛。 “我已经让两位兄长去拿那女人了。”片刻后江晓说道,或许帮自己的女人出气才是最现实的。 “不用顾忌齐王吗?”杨媛抬头,她心中愤怒和生气,只是在忍,现在依然不想给江晓找麻烦。 “哼。”江晓一声冷笑,“别说齐王,就是秦王又如何?!” 秦王? 杨媛脑中闪出那个风华绝代的身影,不过这次却没有什么伤感,反而有一种骄傲和欣喜。 这一次,杨媛真是发自内心地笑了。 “奴家想请郎君帮令仪描个花钿呢。” 第112章 闺房之乐有甚于画眉者 描花钿对江晓来说小CASE,考古绘图可是他们的专业基础课。 不过不描不知道,一描才知道当年张敞为什么那么喜欢给老婆画眉。 江晓能听到杨媛的喘息甚至心跳,口鼻中隐约能嗅到杨媛呼吸带来的温暖气息,这带给他的陶醉和迷离远甚于那什么小白兔跳呀跳。 杨媛也终于知道何谓“眉心”了,因为那里是和心连着的,感受着眉心传来的点点滴滴,她只觉得心整个酥了,以至于觉得身体都发软,只想瘫在眼前这人怀里。 两个人越靠越近…… 所谓“闺房之乐有甚于画眉者”,眼看水到渠成,美事将到,程咬金大嗓门忽然在院外响起。 “逐月,那云儿已经拿了,杨公也已过去,某来请你和小娘子。” 靠! 江晓大怒,这都第二次了! 明天就把这货赶走找他的李二去,李二和长孙需要他! 江晓气得不轻,那头杨广也气得不轻。 都道无情最是帝王家,但杨广已不再是大隋的皇帝,心底的父爱反倒被彻底激发出来,自己的宝贝女儿竟然被一个卑微的媵妾毁容,他现在诛人九族的心都有。 魏征也感叹这个云儿愚蠢至极,初来乍到也不说先了解清楚情况就这么嚣张,不但惹事还伤人,关键是伤了谁不好,偏偏伤了杨媛。 别人看不出来,他魏征还看不出来吗? 江晓造纸、做搽膏、造香皂,确实都是为坞堡,但源动力可都在杨媛那儿呢。 苏定方则看着云儿嘿嘿冷笑,他生平最讨厌狐媚子,当初有个妇人还想魅惑他,他手起刀落一刀就给砍了。 云儿和小玉再蠢,看到身边这几人的架势也明白过来了。 “尔等要造反吗?”小玉跳脚,苏定方只白她一眼,这年头千万别用造反杀头吓唬人,尤其在坞堡,造反的和被造的已经成一伙儿的了。 “小玉,我们走,回去见齐王殿下!”云儿强自镇定,想虚晃一枪。 苏定方也不说话,只抽出横刀仔细端详起来,好像在看何处刃口最锋利。 云儿有些崩溃,喘息几声后指着杨广三人大叫起来:“本娘子是齐王爱妾,你们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安敢如此对我?!” “呵呵。”杨广怒极反笑,这世道有人骂他昏君,有人骂他暴君,但还没有人指着鼻子骂他猪狗不如,倒也新鲜。 云儿还要再骂,可刚一张嘴,一个巴掌便扇了过来,云儿顿时摔倒。 “杨公宽宥。”魏征甩甩手,冲杨广笑道,“贫道孟浪了,不过这一巴掌是替历代天子打的,好叫她知道天子之仪不可犯,也算小惩大诫。” 杨广再哼一声,心想,这魏征小心思真多,不就怕自己为了替女儿出气一怒之下杀了这女人吗?还用这招?若真论触犯天子威仪之罪,一巴掌的惩罚怎么够? 不过,看在你也是为逐月着想的份儿上,老夫不与你计较。 杨广深深看了魏征一眼,魏征立刻知道,自己的心思被老头看穿了,然后杨广就苦笑着手点魏征,一副你“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样子,而魏征则回以尴尬的笑容。 聪明人总是在点滴间随时随地察情觉事,这一刻,杨广再次确认了魏征对江晓的“忠心”,而魏征也算彻底相信,杨广这个过气的天子也真正是以江晓为中心的。 一个女婿半个儿,说得过去。 那这事儿,就好办了。 其实自李元吉返回晋阳,杨广、魏征包括苏定方和程咬金就都心存忐忑,因为他们始终不知道江晓到底用什么办法“说服”了李元吉,哪怕李元吉送来大批物资,他们仍然不太放心。 他们和杨媛一样,都猜测江晓是和李元吉达成了某种利益交换。 至于这种交换具体是什么,当初江晓和李元吉谈话时不让他们在旁边就是不想让他们知道,他们自然也就没办法问。 所以,大家都心存顾虑,担心对这云儿处理不慎,会破坏江晓和李元吉之间的关系。 他们哪儿知道,李元吉不过是江晓又收的一个“小弟”。 “那一会儿若是逐月冲动……” “老夫自然和玄成同劝。” “善!”魏征点点头。 这时,云儿还坐地上发懵呢。 天子?哪儿来的天子? 第113章 吓尿 “你准备如何处理云儿?” 路上,杨媛轻声问江晓。 “逐出坞堡。”江晓回答,这是他想了半天,认为最合适的处理办法。 坦白说,对于如何处理这两人,江晓是矛盾的。 一方面,真要直接杀了云儿两个,江晓还是有点下不了手的。 还是那句话,对一个拥有二十一世纪“三观”的现代人来说,杀人终究不是一件可以轻易克服的心理障碍,在没有可能威胁道坞堡的情况下,江晓真心不想杀人。 哪怕这两人给杨媛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江晓也认为罪不至死。 但如果把她们弄个生活不能自理,江晓又觉得下作了一点。要么就弄死,要么就不弄,折磨人这一套,江晓也接受不了。 可另一方面,如果只简单“修理”一下她俩,江晓又觉得实在出不了心中的恶气。 那就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把她们驱逐出坞堡。 出了坞堡之后,能不能活就看你们自己的造化。 运气好,你们能活着回到晋阳。回到晋阳后,你们有本事就让李元吉别弄死你们,如果没本事,那对不起,就不关我的事了。 当然,如果杨媛就想杀了她们,江晓也不会拦阻。 因为,以当下历史阶段正常的世界观和杨媛自己的价值观判断,这两个人绝对该死了,别忘了,杨媛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大隋的越国公主。 江晓虽然不想杀人,但更不想委屈杨媛。 “不好呢,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杨媛看着江晓,眼中满是温柔笑意,“不如她们留下,给我……当婢女吧。” 江晓一怔,没想到杨媛会提出这样的建议,随即心中一暖。 杨媛一定已经看出自己并不想真正杀了她们,而且她也知道她们两人回到晋阳结果难料,更主要的是,她始终还是在担心他,担心他和李元吉反目。 因此,她宁愿选择委屈自己。 这傻妮子,江晓嘀咕一句后,沉默了。 第一次,他突然对额外的力量有了一丝渴望,他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活在小心翼翼中。 “就这么定了,好不好?我正好缺婢女呢。要不我们一人一个?”杨媛笑嘻嘻地歪着头,“你选哪个?” 我选云…… 啊呸,你这就是坑。 我谁都不选! …… 江晓没想到,杨广、魏征还有苏程四人的想法竟然和杨媛高度一致,都主张云儿主仆二人不能杀也不能放,自己反而成了最“激进”的一个。 江晓没办法和他们解释,自己已经用“一千四百零四年的道行”将李元吉拿捏住了,李元吉只要有“野心”(历史上确实有)就一定是比你们几个都还听话的“小弟”。 这个“一千四百零四年道行”的理由也不是不能和他们说,只是说了,他们可能反而会更担心。 因为这理由只会让他们觉得江晓是在糊弄李元吉,而只有李元吉这种傻小子才会信江晓的“鬼话”。 那似乎……只能把她们两个留下来了? 不过,江晓对于让云儿和小玉两人给杨媛当婢女还是有些顾虑,历史上弑主的事儿又不是没有,谁能保证这两个女人能安心侍主? “此事好办。”苏定方提刀出去,转眼间将云儿和小玉从旁边的耳房带了回来。 也不废话,苏定方直接对两人说道:“某家给你二人三条路。第一条,逐出坞堡,回齐王那里。” “莫要!”云儿立马大叫。 其实这个女人很清楚,送出去的女人是没有回收这一说的,真让她回到齐王身边,李元吉九成九不会再留她在这个世界上。 “那好,第二条路,某家直接一刀送你们上路!”说着,苏定方便抽出环首刀。 “饶命……” 云儿瞬间哭出声来,泪流满面,同时湿润的还有她的双腿之间,江晓生平第一次见识到人被吓尿,还是个“美女”,也算大开了眼界。 “晦气!”苏定方皱眉后退一步,“第三条,给小娘子为婢。” “奴愿意!”云儿当即大喊,此时只要能活命,她什么都愿意干。 苏定方收刀,看向江晓,意思是搞定。 江晓笑着点点头,将军行事确实干脆利落,不讲道理,只讲物理。人在屋檐下都不得不低头,何况在刀口下? 而且江晓也看出来了,能被吓尿的人,还怕她干出点啥? 给她两胆。 第114章 隐藏版平阳公主? 云儿和小玉用两天时间完成了到坞堡后的身份转变。只是结果,不是她们所希望的那样成为坞堡的大妇。 不过,若干年后,云儿和小玉却深深地感念杨媛将她们留作婢女,那真是一念天堂。 杨媛自带着两人下去换衣浣洗,场中只剩下江晓五人。 “我想收了王家父子的余兵。”江晓看着四人缓缓说道。 杨广几个对视一下,都是一笑。 “不瞒逐月,其实我四人昨夜议过,皆有此意。”杨广笑道,“早先堡中只有猎获,没有余粮,养兵殊为不易。未曾想这李元吉出手大方,倒让咱们有了些本钱。” “不错。”魏征笑着接话,“贫道算过,王家父子余兵有五百,两人身死后,余兵必有逃亡,去半当还有两百余,对我坞堡来说,不大不小,正好一口,吃的下,亦养的起。” “两百余人,好下口吗?”江晓问道。 江晓虽然不懂攻伐,但基本的东西还是知道的,“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而坞堡能出动的最多不过一百六十余人,毕竟不能让妇人们也出去野战。 那以不足两百对两百多,打的还是据守之敌,到底能行吗? “料敌从宽,我坞堡就当其还有足数五百。”苏定方摩挲手中环首刀,侃侃而谈,“不过某家认为,此战依然可为。” “一者,此余兵已是丧家之犬,并无斗志;二者,它虽有地利之便,却无兵器之利;三者,道长为其故人,振臂一呼当有响应,且有我坞堡之人现身说法,不战而屈人之兵极有可能。” “定方所言甚是。”程咬金也站起来,“此战我坞堡并不以夺占为目的,而是要收兵,上策就是以诱劝为主,辅以威慑,故我方兵多不多倒在其次,若真是要战,我坞堡还不做此等亏本买卖呢。” 江晓点点头,心里算是有底儿了。 其实说老实话,江晓也觉得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有这几位策划和执行,这种事儿还用他操心? 指哪儿打哪儿就完了。 几百人的规模,连战术层次都算不上,充其量一个战斗,多大点事儿? 果然,就听程咬金说:“定方,这等微末之事,便不劳贤弟出马了。哈哈,愚兄代劳啦。” “那如何使的?事虽微末,但路途劳顿,兄长还是在堡中好好操练妇人为妙,愚弟去去就回。哈哈。” “好你个苏家鸟厮,如此不给兄长面子?!”程咬金怒道。 “好你个程家糙汉,怎地如此为长不尊?!”苏定方也骂。 “要不你我兄弟同去,路上和老魏有说有笑,岂不美哉?”程咬金又换上一副笑脸。 “此言深得某心,不错不错!哈哈。” 不错你个头! 江晓手抚额头,心中只想,收拾点残兵败卒出动史上两位名将外加一个魏征,这群人多大的脸? “堡中不可无人看守,依贫道之见,还是定方率军出战为好,贫道辅之,而知节则负守堡之责,逐月以为如何?” “就依老魏所言!”江晓当即拍板。 苏程两人谁去都是吃小菜,不过男卒一向由苏定方操练,从这点来说,倒是比程咬金更合适,魏征应该也是从这方面考虑的。 “哈哈,兄长,承让!”苏定方大笑。 “哼,某家尿急,便不助贤弟打点了。”程咬金气呼呼甩袖走了。 “知节就是这性子。”魏征冲江晓一笑,“那老道便和定方下去准备,尽快出发。” “好。” 魏征和苏定方去了。 “逐月,驱将需激亦须压,苏程二人皆是良将,若是此次收兵有得,最好莫再让定方独领了。” 看着魏苏二人的背影,杨广笑道。 江晓点点头。 论御下,杨老头自然深谙其道,毕竟帝王心术玩得不待玩了,不过受华夏文化熏陶多年的江晓也不是完全的小白,法术势那一套也是略懂一二的。 永远不要让一家独大的情况出现,这是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都能证明的真理。 就是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讲,保持适度的竞争才有利于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如果再有一将就好了。”江晓笑道,双人竞争还不是最优的,三角才是最稳定的状态。 “操练妇人吗?”杨广呵呵一笑,“老夫有一人可荐。” 哦? “吾家小娘,汝之贤内。” “令仪?她……” “莫要小看了媛儿。老夫听玄成说,李渊有女乃巾帼英雄,吾家小娘未必便弱于她了。” 杨广背手,慢慢踱步离开,只留下江晓歪着脑袋想着杨媛明艳的样子。 难道小妮子还是个隐藏版的“平阳公主”? 第115章 改进黑火药 杨媛可能是隐藏版的平阳公主着实让江晓惊讶和兴奋不已。 平阳公主算是华夏历史上一位很有名的公主了。 大业末年,这位奇女子司竹举兵,和弟弟李二会师于渭河北岸,共同攻破长安,尔后镇守李渊老巢晋阳后方,其所驻之地也因其名而称“娘子关”。 其死后不但成为大唐第一个上“谥”的公主,更成为华夏历史上唯一一个以军礼下葬的公主,真正的生荣死哀。 江晓其实一直担心自己挂了之后坞堡的前途。如果杨媛真是一个堪比平阳的人,那也许坞堡会有一个更可靠的未来。 隋唐之时,胡汉相融,整个社会风气“胡风”甚浓,普遍对女子较为宽容,就是在这种氛围中,隋唐女性形成了一种豪爽刚健、包容大气的性格,平阳公主能诞生于这个时代,谁能说“越国公主”就不行呢? 甚至…… 江晓脑中冒出一个封号:则天大圣皇帝。 好吧,这个还是想想就算了。 …… 虽说出兵收兵的事不用江晓操心,但尽可能地为老魏和苏定方提供一些具有威慑力的东西还是很有必要的。 小莫这东西真心说有点太歹毒,把人弄的非死即伤,而且伤了就不好活。原来四十多个受伤的现在已经死的只剩十几个。 不过这十几个倒是有活下来的希望。说句不好听的,要死的早死了,能挺到现在的都是生命力旺盛的。 江晓让李元吉送了些硫磺和硝土来,现在是时候正儿八经配一些黑火药,做一些土味儿“手雷”了。 魏征和苏定方“出征”虽然只是带一百多人出去,但准备工作一点也不简单,要出发也到第二日了,江晓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他的“制作”。 “一硝二磺三木炭”的口诀早已耳熟能详,这是历经百年确定的黑火药最佳配方,无须更改,但有一个小改进却可以在不改变配方、不增加其它任何配料的情况下极大提升黑火药的性能。 那就是黑火药的颗粒化。 没有成型机,江晓只能采用最土也最简单的办法。 江晓让老秦找了一些可靠的人过来,先让人把硝土、硫磺和木炭尽可能研磨成粉末状,然后按照比例充分混合,形成颗粒细腻的黑火药。 再取硝土田中过滤过的硝土水和黑火药混合,做成“火药泥”。 说是泥,但其实这种“火药泥”并没有什么粘性,江晓只是要它们形成“板结”。 为了加速这种“板结”,江晓直接让老秦他们准备了一些过过火的石板,将“火药泥”摊在上面,利用石板的余温将之烤干。 烤干后的黑火药便如同大旱时皲裂的地皮一样,一块一块的。 这样的黑火药再上磨碾碎,碾成大约小米粒大小颗粒的即可。 这就是加强版黑火药,其内部因遇水再干裂而形成的缝隙能让黑火药的爆速至少提升30%,几乎可以称之为“爆轰”了。 爆炸大致可分为爆燃和爆轰两种。 爆燃是一种爆速小于声音在炸药内传递速度的爆炸,而爆轰则为超音速的爆炸,其化学反应是以震波的形式传递的,所以爆轰产生的爆炸压力及破坏力均远大于爆燃。 土法手搓的黑火药由于受原料、颗粒密度等基本物理性质的限制,爆速一般是超不过音速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样的爆炸只能称为“爆燃”。 但“颗粒化”后的黑火药爆速基本上就能超过音速,达到“爆轰”的标准了,这威力的提升可堪称“飞跃”。 当然,再飞跃也不能和后世的猛炸药相比,现代工业条件下生产的黑火药爆速一般也就每秒500到700米,是用来造鞭炮的,而典型的猛性炸药如TNT爆速都超过二十倍音速。 不过,能有超过音速的“黑火药”就不错啦,还真梦想有正儿八经的炸药啊?反正都是做梦,你咋不想核爆呢? 除了尽可能提升土法黑火药的性能,江晓还准备在“手雷”的弹体上做一些改进。 原来的小莫是光滑弹体,现在可以在上面搞些预制破片槽。 这个很容易,反正都是陶制的,直接在烧造前的胚体上刻出来就是。 至于在弹体内再内置些铁珠子什么的就算了。这需要搞双层弹体,虽然能实现,但有些费劲儿并且意义不大。 在黑火药威力本身就不大而且装药量有限的情况下再放些铁珠子,效果真的未必好。 加白糖? 很可行,白糖和硝酸钾的燃烧氧化反应能释放大量高温气体,确实可以令爆炸威力倍增。 但可惜,南北朝时华夏才初步掌握粗砂糖制造技术,唐代才学会制造红砂糖和粗冰糖。 现在根本没白糖,而且就是有,江晓也不会加,不但败家也没必要。 爆速飞行的陶瓷碎片威力就不差啦 江晓觉得这个威力应该正正好,够响、够炫目、能伤人还不至于像小莫一样把人搞得生不如死,就是救治也相对容易些。 怎么说这些人都是准备收了的,搞那么大威力都炸死了收谁去? 第116章 你咋不九十度往上扔呢? 爆炸试验是在晚上进行的,因为有预制破片槽的弹体耗费了三个时辰才烧好。 江晓掂了掂,满量装药大概有将近一斤,如果简单按能量计算,大概相当于二十来克TNT,约是现代普通进攻手雷能量的一半,半径三米之内绝对够受。 因为这东西弹体是陶瓷的,所以只能采用空爆的方式。好在苏定方已经对导火索的性能相当熟悉,由他指挥投掷也没什么问题。 “贤弟,这新玩意儿叫什么?”程咬金拿着新造的“手雷”跃跃欲试。 “小陶。”江晓随口说,反正他起名不在行,这玩意儿是陶瓷弹体,叫小陶名副其实。 “可有说法?” “呃……就是敌人见之皆吓得逃之夭夭。”江晓笑道。 “好,小莫是敌‘莫’能当,此物是敌见而‘逃’,到时某家上阵,大喊一声‘鸟厮莫逃’,定然大胜而归。哈哈哈。”程咬金大笑,“要不此番由某家试试?” 程咬金到坞堡后其实并没有亲眼见识过小莫爆炸,只是见过李元吉扈从被炸后的惨状,现在有了新玩意,着急想要亲自投掷一下。 “行呗。” 江晓点头,程咬金也早对导火索的性能了解了,他想投就投吧。 “根据自己的投掷距离,算准点啊。”苏定方拍拍程咬金的肩膀。 “鸟厮,为兄算得比你快。”程咬金白苏定方一眼,苏定方难得不回嘴,程咬金心算确实比他还快。 苏定方拿着松油火把,帮程咬金点着导火索。 “四……三……二……一……” 程咬金小声数数,江晓微笑,心想,别看老程五大三粗,脑子还真是好使,指挥士卒投弹时,采用倒计时计数,确实更易让士卒们提高注意力和做好投弹准备。 随着最后一个数落下,程咬金抡起粗壮的胳膊奋力将“小陶”投出。 江晓又点头,不愧是能将黑熊脖子扭断的猛人,这爆发力,起码能扔七八十步。 嗯? 我靠! 老程你个鸟厮,你不四十五度角投掷也就算了,你六十度投是几个意思?你咋不九十度垂直往上扔呢?! “卧倒!”江晓大喊一声,一把将杨媛拉进怀里,然后推倒,呃不,扑倒在地。 不过扑倒那一瞬间江晓就后悔了,这特么是空爆,卧倒也没什么鸟用。 一声巨响震耳欲聋,江晓不用抬头也能感受到空中炫目的亮光,因为黑乎乎的大地在这一瞬猛地一亮。 江晓急忙去看怀里的杨媛,就见小妮子正眨巴着大眼睛冲他笑呢,顿时放心。 起身再看众人,杨广揉着老腰站起来,魏征一边吐唾沫一边拍身上的土,苏定方则扇着眼前的浓烟四下张望。 “可都无事?”江晓大喊,耳朵嗡嗡作响,说话声音不由提高。 “无事……”杨广和魏征回答。 “兄长!”苏定方着急地向程咬金冲去,别看两人总是斗嘴,彼此已视为生死之交。 程咬金坐在地上发呆,这一下他离爆炸点最近,不但耳朵,脑袋都震得嗡嗡的。 “可伤着?”苏定方问。 “什么?”程咬金大声反问,随即反应过来,嘿嘿笑道:“无事,无事。”可刚说完,一道血迹便从脸上滑落。 众人这时都走过来。 程咬金摸一下额头,一块带血的陶瓷碎片便落入手中。 “这小陶所爆之处离某足有三十步,居然还能伤人,哈哈,此物犀利,某家喜欢!” 苏定方将程咬金全身仔细检查一遍,见再无别的伤口,才终于放心,然后踹他一脚,骂声:“某家失望,怎地没炸死你!” 虽说有些惊险,但“试验”也算圆满成功,程咬金用他的铁头证明,小陶威力不俗,且绝对能产生极强的震慑效果。 不过,江晓打算再也不让程咬金投掷小莫或小陶了,这货计算很快,但准头实在太抽象,令人难以捉摸,以后只管指挥好了。 第二日,魏征和苏定方带着全堡所有男卒在坞堡大门外列队。 此时,坞堡已造出三十余件生漆纸甲,相当于五十炼的上好钢刀也打造出不少。 易成、张兴、胡不归等一些伙长和伍长都是一身崭新披挂,再加上王颜净父子和李元吉扈从贡献的一些装备,坞堡这一百五六十号男卒倒也有“全副武装”的架势。 按《周礼》,“军礼同邦国”,是古代五礼之一,出征前是要举行仪式的。但坞堡这国不国、村不村的,都不知道该以啥名义搞。 所以,杨广和魏征就简化了一些,直接搞了个简版的“祃祭”,宰了只羊作为牺牲“荐神”,然后以羊血涂抹战鼓,就当“衅旗鼓”了。 其实“衅旗鼓”最重要的是祭军旗,又称“祃牙”,牙是牙旗,牙旗是军中大旗。 江晓还说随便扯块布充作军旗得了,遭到杨广四人的一致反对,只说哪怕以后再仔细设计和制作牙旗呢,也不能胡来。 江晓只得从善如流。 这算是坞堡第一次“出征”,坞堡的妇孺们几乎都来相送,其中已有与男卒中相好的,更是眼睛通红。 江晓不由叹口气。 自古出征多涕泪,能不打仗自然是不打仗的好,但有些事情又难免,好在这次“收兵”应该没有太大的危险,希望他们都能一个不少地回来吧。 “万胜!”程咬金大喊。 第117章 云儿的身世 魏征和苏定方此去顺利的话三天就能回来。对能否取得胜利,江晓没有一点怀疑。 开玩笑,魏征、苏定方加“莫逃”组合,几百号残兵败卒都搞不定,华夏历史就得重写。 江晓注意到杨媛身后的两个人,云儿和小玉。 换了粗麻料子衣服的两人怯生生的,像个婢女的样子。说老实话,江晓感觉少了那份嚣张和张扬,云儿倒像个邻家小妹,顺眼多了。 今日无特别要忙的事,江晓准备学学骑马了。 学骑术自然需要老师,江晓让程咬金教他,这货居然说没空,不过倒是答应再给江晓找位老师,让江晓在草甸等着就是。 很快,有三人四马疾驰而来。 为首的是程咬金,骑一匹,牵一匹,另两人还真让江晓有些意外,居然是杨媛和云儿。 “逐月,这便是某家给弟寻的‘先生’。如今满堡上下,只有小娘子和她的婢女擅骑,剩下便是杨秦两位宿老,他们可是老胳膊老腿了。” 程咬金走马打个盘旋,接着道:“莫要小看小娘子,前日惊马,还是小娘子驯服,若不是亲眼所见,某家都不敢相信小娘子有如此精湛骑术。那,此马便是弟弟习用之马了,接缰!” 说着,程咬金便将他所牵那匹马的缰绳扔给江晓。 这马通体枣红,身形不算太高,但油光水滑的,看上去非常俊美。 江晓刚要赞一声漂亮,就听杨媛咳了一声。 程咬金尴尬一笑,跳下马来:“就知道逃不过小娘子神目,嘿嘿,那个好兄弟,还是换一下,你骑愚兄这匹吧。” 江晓疑惑地看向杨媛,不等杨媛说话,后面的云儿便噘嘴道:“这个糙汉使坏呢,枣红马浪大,不消多久便要你两股脱皮!” “呦呵。”程咬金回头,“看不出你个媵妇,居然也有这等眼光?!” 云儿白一眼程咬金,扭脸不再说话。 程咬金又回头,见江晓正凶神恶煞地看着他,忙道:“逐月,伟丈夫便是要大风大浪里来去,浪小的马有何乐趣?好比女人,总是越癫狂越……骑得……” 程咬金又看到杨媛不善的目光,连忙闭嘴,翻身上了枣红马,一溜烟跑了。 “这浪大浪小到底何意?”江晓问杨媛。 “马跑将起来总有起伏,或可理解为颠簸的深浅。那枣红马确如云儿所说,颠簸剧烈,不适合初骑者。” 云儿没想到杨媛竟会对她所说称是,不由有些得意。 “云儿。” “干吗?”云儿趾高气昂地回应一声,刚说完便看到杨媛投来的凌厉眼神,于是反应过来,赶紧低头重新回应道:“奴婢在。” “便由你来教授小郎君初骑之法。” “喏。” 杨媛转头看向江晓,脸上有些歉意:“魏道长和苏将军离堡,程将军又要忙守堡之事,我怕阿爷一人难支,他终是上了年纪的,我……” “明白!”江晓点点头,何着就他是个“闲人”呗。 杨媛冲江晓嫣然一笑,终是挥鞭去了。 现在只剩下江晓和云儿二人,想起昨日的一些事,云儿似乎也有些害羞,嗫嚅一下才道:“小郎君,奴婢先教你上下马……” 老实说,云儿对马的认识和其本身的骑术着实令江晓惊讶,在她的教授下,不到一个时辰,江晓就已掌握了上下马的要领和基本骑座,甚至都可以在云儿牵缰的情况下在马上找“浪感”了。 “你是不是从小就会骑马?”云儿牵缰的时候,江晓在马上问道。 云儿点点头,然后便将头深深低下,似乎突然有些伤感。 “奴婢是突厥人。” 哦。 江晓点点头,怪不得骑术这么好,原来是童子功。 “奴婢的家在北海……” 此时,云儿应该是想起了自己的故乡,抬头看向天边,眼神竟然变得清澈无比。 北海啊,江晓知道,那里曾经是华夏的领土,后来叫作贝加尔湖。 “我八岁的时候父母亲就死了,我拽着牧人的马尾巴四处流浪。后来,一个好心的大叔娶了我,那年我十一岁,他对我很好……” “可惜,没有多久他就死了,他的儿子又娶了我,不过很快他就把我卖到了平城(今大同),换了十斤铁和五斤盐,那年我十三岁……” “在平城旗亭(酒楼)我学会了歌舞技,亭主便又把我送到了晋阳,进了晋阳宫……” 云儿脸上带着说不上哭还是笑的神情娓娓讲述,江晓却听得有些动容。 八岁父母双亡,十一岁便作人妇,这位“好心”大叔再好心又能有多好心?会放过她稚嫩的身体吗? 还有他的儿子,取“继母”这样的习俗,江晓不做评价,但想来也不会放过她吧?最终还把她卖了,这对她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打击呢? (娶后母这种习俗,历史上曾广泛存在,《史记》就记载“胡人”的风俗,“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而突厥就有一个现成的例子,隋宗室女义成公主和亲突厥,先是嫁给启民可汗,启民可汗死后,便又嫁给了他的儿子始毕可汗,后又嫁给其弟处罗可汗,再又嫁给其另一个弟弟颉利可汗) 也是一个可怜的人。 这一刻,江晓似乎也有点理解了云儿在坞堡的行为,不择手段地为自己谋求生存的机会,也许这就是她不得不选择的一种生存方式吧。 如果不是这种生存方式,或许她早已化作了茫茫草原中的一抔黄沙…… 第118章 推浪 “你多大了?” “十七了呢……” “你突厥名字叫什么?” “阿史德……云。”云儿看下天上的白云,“许是我的名字不好,注定要到处漂泊……” 阿史德氏……突厥后族一系啊,还真是……掉毛的凤凰不如鸡。 江晓叹口气:“好好在坞堡待着吧,坞堡不缺盐和铁。” 云儿一呆,随后大大的狐狸眼便一红。 坞堡不缺盐和铁那就是不会再把她卖掉了…… 随后两天,江晓便一直在云儿的调教下学习骑术。 其间,杨媛过来几次,对江晓的进步深表满意,同时也大大称赞了一番云儿教得好。 确实,经过两天的学习,江晓前倾、慢步,甚至小快步都已经学的有模有样,但是再快点儿就身形不稳。 这显然不行,真要提桶跑路,哪容这么悠闲? “哎呀小郎君,你笨死了!浪起来时须顺着马儿的力道,总想将马儿压下,和畜生较劲儿吗?看奴婢的!” 云儿翻身上马,这几日为了教江晓骑马,倒都是短褐穿着。 “注意看奴婢的腿、臀、腰是如何使力的……浪来时,收,浪落时,送……此为压浪……” 可能是为了让江晓看得明白些,云儿的动作刻意做得比较夸张,大长腿夹马就不说了,浑圆的臀部在小腰的带动下,一收一送,一收一松,极有韵律。 这……江晓脑中闪出某些动作片的情景。 倒是有些相似啊…… “可看明白了?” “没……再看看……” “好,且看仔细。腰须放松,只使巧力,臀力下压时深入浅出,但不可使蛮力……缰不可扯得太紧……” 云儿一边解说动作要领,一边策马,见江晓还是一脸“懵懂”,不由急道:“不然这样,小郎君也且上马来,坐在奴婢身后,奴婢策马,你来感受一下奴婢身子是如何动的。” 啊? 这这……马鞍那么小,岂不是贴在一起了?这叫什么式来着? “奴婢小时学马,阿娘便是这么教的。” 云儿见江晓的模样,顿时知道了江晓的想法,小脸居然还红了。 她期艾一下道:“小郎君莫误会。这两日,小娘子对奴婢甚好,从不曾打骂,这堡中之人其实也颇为友善,不似那晋阳宫和齐王府,勾心斗角,奴婢倒是喜欢上此地了。奴婢虽蠢笨,但也不会再做前几日那般傻事……” “那倒是某家对你不良了?” “不是!”云儿着急,脸更红,“云儿没有此意!” 江晓哈哈大笑。 “小郎君还是自己体会吧,奴再给小郎君演示一遍……”云儿打马,腰臀更加灵动…… 可能是云儿真的动作到位,江晓这压浪的要领居然很快开窍,再下来的推浪、打狼啥的就不在话下了。到了午后,江晓已经可以纵马驰骋了。 “小郎君,你这番推送力道恰到好处,奴甚喜呢……哈哈……” …… 回到自己院落,江晓惊喜地发现,籧筐中的麦子已经长出了一厘米左右的芽。 这两日都是小玉在帮忙给麦子添水保湿,看来这丫头也还尽心。 现在麦芽已出,那就可以进一步加工了。 其实酿酒基本原理并不复杂。 酿酒本质上是粮谷中的淀粉转化为酒精的化学过程,分为糖化和酒化两个阶段。 糖化阶段是粮谷在预处理和各种生物酶作用下转化为可发酵的糖类,酒化阶段则是水解后的糖类在微生物作用下代谢产生酒精。 要问江晓怎么还会酿酒? 嗯,除了历史书里学来的一点皮毛外,关键是上大学时他修了一门通识选修课。 《酿酒工艺学》,四个学分呢! 江晓捻起一颗麦子嚼一嚼,很快感到一股甜味。 不错,糖分含量很足,正好糖化! 江晓让人在耳房灶上升起火来,然后找来一个大陶盆,令人将这些发芽的麦子不停地小火翻炒,直至炒干。 趁着这个当口,江晓抓起一把麦子和一个陶碗,冲出院子。 找到杨媛时,她正忙着给新入堡的妇孺们发放肥皂,江晓不管不顾地将她拉到一边。 “助我一臂,哦不,一口之力!” “嗯?”杨媛不解。 “将这麦子嚼碎,然后吐到这碗中。嗯,就嚼个半盏茶时间好了,千万别咽!” 杨媛大眼睛忽闪,充满疑惑,不过这家伙总是有出其不意的想法,谁知道又搞什么名堂? 且随他了。 杨媛乖乖地将麦子放入口中,然后皱着小眉毛咀嚼起来。 江晓看着杨媛,心里那个美呀。 嗯,味道一定不错! 第119章 啮咬发酵 应该不会有人认为江晓要把杨媛嚼碎的麦子再吃进去吧? 不过呢,其实也差不多。 江晓拿着陶碗跑了,留下风中疑惑的杨媛。 回到院中,江晓将杨媛咀嚼过的麦渣小心地用蜜蜡封好,然后放到火灶旁。火灶旁还有一个碗,里面是江晓前一日和好的一团面。 此时,麦子已经炒干,上磨,开磨。 磨好的麦子倒入一个大瓮中,然后加入稍微冷却一些的开水,开始糖化。 这样的糖化需要大概半个多时辰,必须始终保持一定的温度。 所以,依然需要上灶,并用小火保温,同时不断搅拌。 半个时辰后,“小麦粥”就差不多了。过滤,去除麦渣,剩下的经过初步“糖化”的麦汁水就可以大火煮沸,再进一步糖化。 煮的过程中再分两次加入蛇麻草,也就是啤酒花。不用多,每次一小把就可以。 这样的煮沸又需半个多时辰。 至此,就可以充分过滤麦汁水并晾至三十多度了。 这个温度很好把握,只要摸上去不冷不热就是三十多度,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三十七摄氏度的红外热源。 现在,关键的地方来了。 按照德国《纯正啤酒法》,啤酒必须用水、麦芽、啤酒花和酵母酿造,没有酵母的“啤酒”不能叫啤酒,因为“纯正”的啤酒需要通过不同风味的酵母来调节和丰富口感。 当然,咱自己酿啤酒未必非要按汉斯的说法来,但如果单纯靠自然发酵,这啤酒确实难称啤酒,酿造时间拉长不说,泡沫不丰富,算啥子啤酒? 可能只能叫麦酒。 那原种酵母从哪儿来? 江晓看着灶台上的两个碗。 一碗和水面团,一碗…… 水面团在适宜的温度下会自然发酵,这是人类自知道“发酵”以来获取酵母最主要的方式之一,但这个方式有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霉菌的问题,要知道面团在发酵的同时也会发霉。 也就是说,抛开“健康”问题不谈,用这样的酵母发酵,很有可能酒没酿成,却倒一罐子大霉。 别说霉菌只能在有氧环境下生存,典型的黄曲霉菌在无氧条件下依然能生长,只是比较缓慢罢了。真空包装食品发霉的事情可不少呢。 所以,江晓必须还得有另一种选择。 杨媛咀嚼过的麦子。 别说这是舔狗恶趣味啊,有依据的! 《魏书》记载:“嚼米酝酒,饮能至醉。”这里其实就包含了一种重要的“曲蘖”制造法,即“啮咬”。 “曲蘖”说白了就是酵母,而“啮咬”制曲就是指由人用牙齿咀嚼,藉唾沫糖化发酵而成酵母。 这是古人虽不知“唾液酶”,但却实际应用“唾液酶”的典型例子。 那怎么不用其他人或者干脆用江晓自己的“唾液”呢? 要用除杨媛以外其他人的,在江晓看来,那才是重口味呢。 至于用江晓自己的,则涉及到另一个问题。 江晓原身穿越过来,从小到大身上不知打了多少疫苗,虽然传染给其他人的可能性极小极小,但万一呢? 乙肝、乙脑、天花、肺结核、小儿麻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流感…… 古人能扛住哪一个? 嗯,腮腺炎说不定能扛住。 流感? 二十世纪初西班牙流感,全球死亡人数不比一战二战加起来死的人少。 …… 三口大瓮最终被封好了。 除了加了水面团酵母的、杨媛“啮咬”酵母的,还有一口什么也没加,就纯靠自然发酵了。 至于江晓所采用的这三种发酵方式是艾尔还是拉格,呵呵,鬼知道。 反正,江晓自己也不知这三瓮“啤酒”最终哪个能喝。 如果都不能喝的话,江晓会比较遗憾,但也不强求。 不过,“啤酒”虽然不强求,但另一样可是强求的。 江晓令人按他的要求,如法炮制,又弄了几瓮麦汁水,并且不过滤麦渣。 这是真正要为提取酒精做准备的。 麦汁水中的麦芽糖在酶的作用下可以分解成乙醇和二氧化碳,虽然这样得到的液体,酒精含量最多只能达到百分之十五,但却是提取高浓度酒精的基础。 只要有了这种“酒”,江晓就能通过蒸馏,得到真正的酒精。 总之,按照现在这个季节的气温,十天之后见分晓。 …… 大兴太极宫太极殿。 一个额有“犀骨”老者眉头紧蹙,搞得那“犀骨”都更突出了。 “这个乃格兰货!如此非为,朕起义兴运之基必不保矣!” “陛下息怒。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依臣之见,当下须立遣能人为帅,重夺绛州、介州,以通河东与晋阳,不然并州危矣,齐王亦危矣。” “那何人宜帅?” “秦王……” 老者沉吟,半天后道:“派人秘赴苇泽,要平阳以嫡长公主之身接守晋阳,至于秦王……再议!” 第120章 得胜回堡 “报……捷!报……捷!” 古人报捷其实很有讲究的,前一个“报”字声音要拖得尽可能长,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人听到,再一个“捷”字要收得干净利索,振奋人心。 胡不归一路奔跑冲进坞堡,没几嗓子,全坞堡的人就都听见了,顿时个个喜笑颜开。 江晓正在试穿杨媛给他新做的锦袍。听到报捷声,便和杨媛走出院子。 对于这个结果,江晓一点也不意外,所以也就没什么惊喜,但高兴还是很高兴的。 “报小郎君,魏道长和苏将军得胜回堡,特命在下先行报捷!” “魏道长和苏将军到了何处?” “距堡已不足五里。” “走,去迎他们!” “小郎君,魏道长要在下禀小郎君,说请小娘子安排阖堡妇人堡外列队,年少貌美者居前。” 这老魏搞什么? 江晓和杨媛对视一眼,都有些不解。不过迎接得胜之师,全堡出迎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杨媛当即进行安排。 堡外河谷中。 “看见没有?这河谷两岸皆可开辟成良田,到时只怕你们种不过来!” 魏征挥手指点,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还有那草甸上的牛羊马匹,别看都只数十,明年便能羔崽遍地,就和你等找婆娘生娃娃一般!” “看见坞堡了吗?那山间座座院落虽有些破落,但稍一修缮便是上好屋舍,现在可都空着,就等主家呢!” 魏征几句话立即引得众人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 “范二哥,早知当日便和你一同留在坞堡了,唉。”有人看罢,叹气一声,道:“一念之差,现下你是内户,兄弟却只能为外户了。” “无妨的,魏道长不是说了吗?只要心向坞堡,有功于堡,即可入内户。”被唤作范二哥的安慰道。 “嗯。”叹气之人重重点下头,然后抬头问道:“那小郎君当真神奇?” 范二哥脸上现出崇敬之色:“小郎君是天上神君下凡,诸般神奇手段你到坞堡便知。要紧的是,他甚是平易,平日和我等都是有说有笑,从不轻贱于人,视人猪狗。” “如此主公倒是少见。”叹气之人笑道,又问:“道长说,堡中有不少妇人,入了内户真可让我等娶之?” 范二哥偷偷一笑:“那是自然……不瞒兄弟,某已得一佳偶。她原夫已亡,虽带一吃屎娃娃,但实是个过日子的。程将军已经允诺,择一良辰,便为某家和其他十数位兄弟办喜。” “真的?!” 范二哥附耳:“坞堡山林之中,某家已和她欢好多次。那奶子,那磨盘大的尻子……” “尔等且看!”魏征大喊:“小郎君已经出迎,那些列队之人便是待娶良妇!” 队伍顿时发出嗷嗷的狼叫…… …… 江晓看着渐渐行近的队伍,越看越是惊讶,不是说“料敌从宽”之下王家父子残兵也不过五百吗? 可这远远不止了呀。 “禀主公,坞堡卫将苏定方幸不辱命,征贼得返,特告!” 苏定方是个极讲规矩又执拗的家伙,公开正式场合从来只称江晓为“主公”,怎么说也不改。 这次去收王家父子残兵,名义上也是以他为主,所以一到坞堡门前,苏定方就恭恭敬敬走到江晓面前,行礼正告。 “大兄辛苦!老魏辛苦!”江晓可不喜欢讲这些虚礼,哈哈一笑,上去就是一个熊抱,抱完苏定方又抱魏征。 程咬金也笑嘻嘻上来各捶魏征和苏定方一拳,然后上下打量看他们有没有受伤。 魏征和苏定方一起把“讨人嫌”的程咬金拨拉到一旁,又和杨广、杨媛见礼。 “诸君辛苦,众军辛苦!”此时,江晓走到前面大声慰问出征的坞堡汉子们。 “万胜,万胜!”众人齐喊。 “哈哈,晚上吃肉,每人两斤,不许剩下!”江晓笑道,同时心中遗憾,要是早点把酒酿出来就好了,痛饮庆功酒可能才最合这些汉子们的心意。 “多谢小郎君!”众人纷纷笑应。 “好我的小郎君,吃不了可如何是好?”有人笑道。 “荆三郎,吃不了你不会使刀划个口子另做它用?”江晓立即出主意。 “妙哉!” “小郎君此法大善!” “某倒要看看晚间哪个鸟厮说吃不了!” “不,某要看哪个夯货说不够吃!” “也不知用了再吃是何滋味……” 众人顿时哄堂大笑,怪话迭出,旁边不少妇人也忍俊不禁并羞红了脸,连杨媛也憋着笑暗啐一下。 江晓和众人一起笑,话虽有些粗俗,却是人性,亦是人心。 他不刻意追求别人对他的亲近和悦纳,但却真心愿意和坞堡所有的人“打成一片”。 因为他知道,他就代表坞堡。坞堡人心越紧,便越坚固。 “还有一事。”等众人笑完,江晓又道:“堡中最上面那几处空舍小娘子已派人清扫,莫再去野林中了,万一碰到野兽如何是好?先去先得!” 众人先是一呆,随即会意,顿时有男女隔空碰撞一下目光又羞涩避开,但更多的是笑骂。 “今日哪个要先走,某便与他割袍断义!” “陈某向来进食快,到时请诸位兄弟莫误会哈。” “陈家兄弟放心,某不会误会,因为你无论何事皆快,哈哈哈。” “鸟厮,竟然揭某家的短!” “咦,某只知你快,竟不知还短?这是你自认,须怪不得某家。”(作者:谁在说我?) “某和你拼了!” 第121章 有奶便是娘有粮就是王? 杨媛听不下去了。 这群糙汉什么话都能说的出来,再让他们这样肆意下去,妇人们可就待不住了。 “诸位娘子,汉子们为坞堡征,劳苦功高,且为他们解甲去汗!”杨媛对妇人们说道。 魏征让妇人们列队出迎,杨媛也拿不准他具体有何深意,但既然迎接,光站着行注目礼多少有点单薄,杨媛便索性让人赶紧裁了匹麻布,剪了一百多块汗巾出来。 现在让妇人给糙汉解甲去汗,自然不是说就许他们两两如何,但这慰问之意一下就浓了,并且绝对能激发这些汉子们的“雄”心。 江晓看着杨媛,心中佩服,这份急智,不简单。 果然,看到一群隐约带着蔷薇花香的妇人向他们行来,糙汉们顿时绷不住了,先是惊喜,后是羞赧,然后便一个个换上肃穆之色,尽可能地将自己最威严雄壮的一面露出来。 江晓相信,这一刻再让他们上阵,他们能爆发出比平时高得多的战斗力。 人再高等,也是一种动物,原始性的雌雄激发是刻在DNA里的。 这时,如果有两两相好的,一眼就能看出来了。江晓暗自一数,居然都有十几对儿了。 这才几天时间? 干柴烈火呦! 造成这种结果绝对不能说是糙汉单方面的,妇人们流离失所、无依无靠,也同样渴望有个“家”。 是得赶紧找机会让这一对对的“有情人”结成眷属了,心稳,人才能稳。 江晓不由想到。 家国天下,在华夏文明的语境中,“家”具有特殊的意味,既是“家天下”,更是“天下家”,华夏能始终保有“大一统”的力量,这种观念功不可没。 看着这一幕,有群人在旁边羡慕至死,自然就是那些被“俘”之人了。这一刻,他们恨不得马上“立功受奖”,从而成为那老道口中的“内堡”之人。 “谢小郎君、小娘子,吾等万死!” …… 江晓小院中。 “小娘子,你这‘解甲去汗’颇得人心啊,真不愧天家之女,老道佩服。并谢小娘子为老道背书!” 一进院,魏征就向杨媛作揖,杨媛还没怎么样,杨广就不住点头,一阵得意,笑话,也不看看谁生的。 “道长过奖。”杨媛笑道。 “老魏,你果然是在给那些收来的兵画大饼。” 此时,江晓三个也算明白了魏征的用意,让妇人们出迎,一方面算是对出征者的慰劳,另一方面却是做给被“俘”之人看的。 “嘿嘿,收人收心,老道也没想到此番能带回这么多人来,唯恐人心不稳坏了大事,所以和定方商量之下,便给了他们一些允诺。” “何允诺?”杨广不由问道。 “就四字两词,成家、立业!”魏征也得意一笑,“成家者,外有良田牛羊,内有屋舍娇娘!” “那立业?” “立业者,小郎君有天帝之姿,今虽弱小,却必将席卷天下,今从之,来日必能成不世功业,封妻荫子,此大丈夫不可不为也!” 死过毛哦,你个老魏鬼打里! 江晓顿时有种被“出卖”的感觉,你给咱吹的这牛也太大了吧?这真是空头支票啊! “善!” 江晓无语,杨广、苏程二人却都竖起大拇指,魏征这大饼画的绝对到位。 其实江晓也知道,抛开他自己的因素不谈,魏征这一手很高明,收人确实必须收心。 所谓有奶便是娘,有粮就是王。 乱世之下,只要手里有粮,确实能振臂一呼,极短时间内就聚集几千甚至数万的人马,但这样的队伍却极不稳定。 光棍一条,来去无牵挂,谁有粮便给谁卖命,没有粮随时哗变,甚至阵前倒戈都不鲜见。 真的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魏征现在许“家”又许“业”,对于提高所收之人的“忠诚度”毫无疑问是立竿见影、效果显着的。 男人于世间,可不就这点事儿? “不过饼虽好吃,想吃却难。”魏征继续道:“老道思之,我坞堡将来必定人马日众,若是不分良莠尽皆许之入堡也是不妥,一来令新到之人无珍惜之意,二来也令坞堡旧人心寒。” “是以,老道想将坞堡分为内外两堡,内堡为我坞堡正户,享有坞堡诸般好处,外堡则为偏户,只保食无虞,只有功、勤、能者才可编为正户,且若正户有无德不勤者,则降为偏户。” “如此,当可大浪淘沙,保我坞堡之人皆是忠勇勤奋之人。” “此想法只是粗略,未及细虑,亦未得逐月首肯,是以要请逐月恕罪宽宥。” 魏征一说就收不住,借机就把他的想法都说了出来,说完冲江晓作了一揖。 江晓不由感叹,老魏呀,把你搁坞堡真是太屈才了。 你这不长的一番话,涉及政治、行政、人事,又是“忠诚度”、又是“饥饿营销”,又是“差异化激励”,又是“动态评估”的,“招人”、“用人”、“管人”一整套都整全乎了,再让你仔细考虑一下,是不是就要在隋唐产生几门现代学说的雏形了? 只能说一句,你牛! “大善!”杨广带头叫好,“玄成,老夫叹当年不得你为中书令!” 第122章 三军形成 古时重视“人才”的忠诚度,但对普通人的“归属”问题并不太在意,归根到底还是理念的问题。 虽然华夏早有民本思想,孟子就说民贵君轻,但真正看到并重视普通人力量的还是少之又少。 也无怪李二作为统治者承认荀子的“水舟之论”,就能被记上一笔,作为其千古一帝的重大功绩。 要说到这儿,还得是咱教员,对人民的力量参悟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说什么“持久战”是超越“推恩令”的最大阳谋,NONONO…… “人民战争”才是旷古绝今、再也无法超越的阳谋! 持久战都只是教员人民战争的组成部分。 (咋说呢,真是越读史,越觉得老人家的伟大,真是没谁了。有空一定再读读毛选。可怜咱一个小人物,每日忙乱,都没时间读点正儿八经的书,还得连累兄弟们看我写的垃圾。挖哈哈,罪过罪过。不过还好,看得人不多,罪孽不重。) 虽然只是小小的一件事,但魏征见微知着显示出独到的战略眼光,江晓自然没有不“首肯”的道理。 话说,魏征的这些个“理念”在他的名篇《谏太宗十思疏》里就有体现,他倒算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对“民力”有较深刻认识的政治家,所以,现在魏征说出这番话来倒也不奇怪。 嗯,正好,战略上的思想你有了,战术上具体怎么实行也全交给你,咱就不操这心喽。 江晓转手就把这“琐事”甩给了魏征。 “老魏,你不是说王家父子残兵就两三百吗?料敌从宽也不过五百,怎地我看远远不止呢?”话题一转,江晓终于说出心中疑问。 “哈哈,确如逐月所见,此次收兵,所获足数七百三十四,另有妇人三十整。” 啥? 一百人出去,“捉”了七百多回来? “也是凑巧。”魏征一笑,接着道:“老道和定方到那王家父子原踞之地后,竟然发现有一队流寇正攻打山寨,老道还想等其两败俱伤之后坐收渔利,定方却力主先以夹击之势破流寇,再挟余威震慑残兵,可竟全功。” “老道只是参赞,不敢僭越定方主将之职,只得听凭定方处置,未曾想定方真大将也,指挥若定,一轮‘小陶’奇杀,便令流寇溃不成军,又冲阵独斩流寇数位当家首领,五百流寇便皆请降!” 江晓点头,要是一般将领,还真会按魏征所说行事,因为最为稳妥。 不过苏定方是谁?这家伙似乎一生都喜欢打险仗,二百冲牙帐、五百对两万就不说了,以隋唐之时的造船水平就敢渡海作战平百济。 当然,这绝不是说苏定方是蛮将,能以少胜多,敢兵行险着都是建立在他对战场形势有充分了解和并深思熟虑的基础上,真当名将靠的是运气? 嗯,咱的一代战神开始茁壮成长啦。 诶,话说晋阳城近在咫尺,给他一个师,他敢不敢打? “苏某不敢独居此功。”听魏征讲述经过,苏定方赶紧笑着摆手,“若不是玄成道长从旁威慑,且关键之时言语劝敌,苏某绝无此轻松。而且道长只身入寨,仅凭三寸不烂之舌便令王氏残兵跪降,有勇有谋,更是令苏某佩服!” 听到这里,江晓才知道,原来魏征又玩单刀赴会的戏码,还真是…… 人啊,有本事还敢玩命,真就没治了。 “老魏,以后这种涉险之事,你少做为妙。”江晓哼哼一声,“要不以后你别想出堡了。” “不错,坞堡可无兵,却不可无玄成。玄成,当慎行!”杨广也说。 魏征哪儿能听不出江晓和杨广严辞中的心意,赶紧笑着回礼致谢。 “总之,此番不负逐月及诸位所望,我坞堡无一人折损,亦算万幸!” “好!”江晓大赞一声,收了七百多人固然难能,但自己不损一人才更可贵。 “还有一事,老道和定方路上有所计议,还须请逐月定夺。” “老魏说就是。” “此番收兵,我坞堡已计有兵卒九百,达四团之众,为便于统率,当一分为二,老卒带新兵,并由苏程两位将军分别统之。” (隋军编制分平时与战时,按《隋书》记载,平常府兵每一折冲府设2—4团,每团200人,团下设旅,每旅100人,旅下设队,每队50人,每队设5伙,每伙10人。战时重新编制,以军为战役单位,队为战术单位,每队100人,骑兵10队为一团,步卒及辎重戎车散兵20队为一团,全军计骑兵4团40队4000人,步卒4团80队8000人,辎重戎车散兵4团80队8000人,全军共计20000人。) 江晓杨广对视一眼,原本他们两个就打算要分兵了,没想到魏征和苏定方自己倒先提了出来。 不过,还没等他俩说话,程咬金倒叫嚷起来:“旁人收来的兵某家不要!只求逐月下次让某家出征,自收兵来!” “你个鸟厮闭嘴!”魏征大怒,“什么你的旁的,坞堡之卒当是你个人之兵吗?” “某家不是此意!”程咬金顿时涨红了脸。 江晓心中暗笑,知道程咬金不是这个意思,他就是觉得受之有愧不好意思而已。 “兄长该不是怕自此再无借口说因率女卒是以不如某家了吧?”苏定方嘿嘿一笑。 “放屁!”程咬金哪受得了这个,当即叫道:“分兵!且看你我所率到底谁为劲旅!” “依老夫所见,看此法甚好,有所较才有所进,逐月以为然否?”杨广看向江晓。 江晓心中又笑,老狐狸呀,借坡下驴都下的这么自然,那他还说什么,也跟着下呗。 “然。” 江晓笑道,不过笑完心中一动,苏定方同意分兵,莫不是本身就担心自己怕他尾大不掉,而魏征则在玩平衡? “那妇人们呢?”程咬金此时又道,“以某家近日操练所见,这群娘们若是好好操练,亦不失为一劲旅,甚至可为奇兵!不若……” 程咬金说着看向一人,并发现其实所有人都在看她——杨媛。 第123章 江晓终于要杀人 杨媛没有推辞,以她的见识和智商,自然知道这么做的意义。 所以,苏程二人和杨媛各领一军就这么定下来了。 其实真要按江晓的想法,这种平衡掣肘是“低级”的,但在他为坞堡的力量注入一些新的东西之前,这又是有必要的。 只是,这样一来杨媛可能会更辛苦,这让江晓不由有些心疼。 “还有一事。” 老魏,你给我拔腚,没完了还? “一会定方和老道要行军法,想请逐月出面以增震慑。” “军法?”江晓诧异,看看魏征,又看看苏定方,“出了什么事儿?” “怪愚兄御下不严,有一卒犯奸……。”苏定方答道。 “什么?!” 江晓一惊,古时说奸,一般就是指“淫佚”之罪,说白了就是“通奸”或“强奸”,魏苏是出去打仗的,所以手下兵卒肯定不会和那女人认识,那就只能是强奸。 江晓脸色瞬间阴冷下来。 “所奸者何人?” “一降卒眷属,此女也是他掳来的,所以并未提告。” “他未提告,那本主呢?” “已死……”苏定方说了两个字,看江晓脸色更加不善,忙又补充道:“是自戕。” 江晓冷笑,如果不是被奸,谁特么没事儿玩自杀? “预备如何处置?” “杖四十!” 杖四十啊……江晓不做声了。 老实说,苏定方这么处置算是比较严厉的了。 古代打仗,杀良、劫掠、奸淫简直是通病,尤其在“对外”作战或者天下大乱时,几乎“无军不犯”,有点正义感的将领可能还会约束一些,无良的甚至将这些当作激励的手段。 即便是有约束的,其处理也多看将领个人意愿,严厉些的军棍伺候,譬如苏定方这样的,和稀泥的说不定骂两句就过去了。 四十军棍,真打实了,当场能要半条命,能不能活下来,还要看伤养的怎么样。 不过,江晓可不这么想。 “这人就是贤弟适才与之玩笑的荆三郎……”苏定方见江晓脸色不愉,便正色解释道:“某家当场就定了他杖责之罚,只因回途需行路,所以暂记不罚,只待回堡之后执行。” “某家已想好,若是他半路逃跑,某就一箭射死他。可此人还算是条汉子,一路毫无惧罚之意,还说坞堡就是他家,死也要死在家里……” “某家从不骑墙,向来有一说一,此人犯奸当罚,但阵前英勇亦是事实,与齐王李元吉扈从之战,他力斩一人,合斩两人。某要说者,便是这些。” 一时,众人都沉默。 荆三郎啊荆三郎……江晓心里一阵难过。 造纸之时,有个汉子大喊“给自家干活怎能惜力”的就是他,自那时,江晓就记住了这个荆三郎,可没想到…… “逐月,要不再加十……哦不……二十军棍……可乎?”程咬金小心说道。 江晓看一眼程咬金,又看看苏定方。 他知道,哪怕这两位名将再“正直”,再自诩“公正”,其实还是有所偏向的。 不仅因为他们是将军,视“爱兵”为基本节操,更因为这个时代,让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这意味着什么。 江晓长长出口气,像是叹息,又像是心念已决,轻声道:“不必了。还是让他得偿所愿——死在家里吧。” 话音一路,几个人都惊讶地看着江晓,似乎不敢相信平常嘻嘻哈哈、极为看重坞堡“人力”的江晓,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要杀人! “逐月,是否再考虑一下?此等视坞堡为家的悍卒……” 杨广这时终于开口了,不过话还没说完就被江晓打断。 “杨叔,《大业律》是你亲自拟定,奸者何罪,不用逐月说吧?” 杨广无语了,“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强者流,折伤者绞”,按他颁行的《大业律》,这个荆三郎是要绞死的。 “苏将军,荆三郎已自负军棍候于院外,请示下。” 这时,易成在院外喊道,喊完又传来荆三郎大大咧咧的声音:“小郎君,某家挨了军棍,那二斤肉吃不下,还请给某家留着啊,哈哈。” 江晓心里一抽,差点没忍住,就想说“要不就杖四十吧”。但最终还是一咬牙,看向苏定方。 “大兄,让他死的体面点儿……自戕吧……” 苏定方点点头,起身走向院外,江晓几人继续沉默…… 片刻后,苏定方回来了。 “贤弟,荆三郎请见。” “讨饶?” “不是……”苏定方摇摇头,“想叩谢你数日的活命之恩。” 江晓低头,想了想说道:“还是不见。我怕我忍不住放了他……” 第124章 子弟军 苏定方出去,一炷香之后回来了。 “荆三郎已自戕。” “将他的尸体置于堡外,令所有士卒观尸,并自省半个时辰。” “贤弟,不是说给其体面吗?” “是让他死得体面,没说死后还有体面,大兄想让他白死吗?” 苏定方沉默。 “还有,都有用强犯奸的了,劫掠降卒之事应该也有吧?所有劫掠之物统统物归原主,劫掠之人杖二十,亦公处,所有士卒观刑。” “喏。” 苏定方沉声应诺,场中氛围更加沉闷,所有人似乎都不理解江晓为何如此。 杨媛不动声色地站到了江晓身旁,什么也没说。 不管是出于女性自身对女性的同情,还是理解了江晓的用意,似乎,现在只有杨媛支持江晓了。 江晓冲杨媛微微一笑。 其实,江晓并不是一个不知道权衡变通的人。 就在不久前,他还公开宣布那些“相好的”们,可以去坞堡上面的几间空舍欢爱。 若按《大业律》,这些人也属于“犯奸”,至少都要“徒一年半”,但他就是默认甚至怂恿了。 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人性和人心,虽不合“礼”,但可以权变,而荆三郎所为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这不仅涉及到“正义”的问题,更关系到江晓的一个想法。 某种程度上说,荆三郎是撞江晓枪口上了。 自杨广和他说坞堡的力量需要平衡时,他就有了一个想法,他想为坞堡的“武装力量”加入一些它从来没有过的东西。 虽然在这个历史阶段,这个想法可能很可笑,甚至没有太多的可操作性,但他仍然想尝试一下。 如果能够成功,甚至只是略有小成,他都不用再考虑掣肘平衡的问题,他甚至还能预期坞堡的“武装力量”将发生彻头彻尾的变化,战斗力被极大激发,从此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和魂魄。 一支军队的战斗力从来不是只看武器装备的,更要看他拥有的精神,或许这才是它战斗力的真正源泉。 秦锐士、魏武卒、汉突骑、唐玄甲、陈庆之的白袍军、谢玄的北府军、岳飞的背嵬军、蒙古的怯薛军、袁崇焕的关宁铁骑、甚至还有初入关时的清八旗…… 这一支支华夏历史上的劲旅江晓都很羡慕,但他更想坞堡有那样一支力量: 只要喊出那三个字,看到那一杆旗,无论身处战火、地震、洪水……所有灾难中的人便都充满无限的安全感。 有之,无惧! 但……真的很难,根本无法复制,哪怕江晓清楚地知道它是如何诞生并一步步走向无敌的…… 那,就先移植它的一点点皮毛吧。 不过,即便是皮毛,都很难,因为江晓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如何让眼前这几个人接受他的想法。 江晓可没天真到要对他们先进行一番“思想改造”,告诉他们什么是军队性质、军队要为何而战,或许直接告诉他们自己想要如何才是最简单和有效的。 好歹眼前这些人都是懂“政治”和“军事”的,只要让他们“功利性”地认识他的想法是有好处的就可以了,说不定一番参悟之后,这几人自己就觉悟了。 江晓环视下杨广几人,微微一笑,道: “某家不管以前如何,从今而后,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中加入三条以为律,且此三条为诸律之首,一者官兵一致、二者军民一致、三者瓦解敌军。” “官兵一致者,乃指军中将卒共甘共苦,亲如手足,辱者杖,伤者斩!” “军民一致者,乃指视民为父母,秋毫无犯、匕鬯不惊,便是拿一麦一豆,亦杖,欺凌劫掠者,斩!” “瓦解敌军者,乃指宽待俘虏,打骂者杖,掳财者杖,杀俘者斩!” “老魏、大兄,不是要我观刑吗?且去。观刑之后,吾还要教坞堡所有士卒一首唱词呢!” 在几人面面相觑、吃惊不已的目光中,江晓负手踱出院子。 都穿越了,哪儿还那么多顾虑? 这词儿还唱定了! 坞堡门前广场。 “坞堡士卒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百姓一针一线……” 江晓将歌词中的一些无法解释的词换掉,尽量换上众人能听懂的。 事实上,这首歌诞生之时本身就是面向没什么文化的大众,词曲都极通俗口语,坞堡之人理解起来根本没什么难度。 教唱完毕,江晓看着眼前一千来号,沉声道: “某家请诸位仔细思虑一番,你是何人,百姓是何人,你视百姓为何?百姓视你为何?” “自今日起,我坞堡之军称——子弟军!” 第125章 识别系统 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杨广几人什么态度江晓根本不管,作者都不尴尬,他还管那么多? 嗯,作者也不尴尬,并且想说,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审核的。 不过,虽然赋予一支“军队”内核很困难,但改造一下它的形式还是不难的。 军、团、队、旅、伙、伍这样的编成就暂时不改了,这是冷兵器时代几百上千年战争总结出来的、适合此时作战形式的指挥层级,没必要改。 但有一样,江晓觉得非改不可。 那就是识别系统,包括“敌我识别”和“指挥识别”。 只要作战就存在敌我识别的问题,这个基本逻辑不用多说。 在古代,“对阵”、“远攻”和“短兵相接”是三种最主要的作战形式。 “对阵”和“远攻”就不说了,双方阵列分明,基本上不用太操心敌我,只要是对面的、阵外的统统是敌人,杀就是。 即便有接阵,那也有“锋线”存在,配合旗帜和简单的标识,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但短兵相接就不一样了,几百数千甚至上万人以上的大规模“械斗”同样存在,在这种混乱的场合下,快速准确的敌我识别就显得尤为重要。 而且,古时受条件所限,很多时候并没有统一的制式军服,即便强如盛唐,各地府兵服装也是五花八门,《旧唐书》就记载,太宗年间“装具……凌乱,非一府独存”,这更加剧敌我识别的难度。 《李卫公兵法》记载了唐军的“识别系统”,“以旗为辨……各令本军营、队识认其旗。如兵数校多,军营复众,若以异色认旗,远看难辨,即每营各别画禽兽,自为标记亦得。不然,旗身旗脚,但取五方色回互为之,则更易辨。” 江晓想象不出这有多易辨。 就算易辨,本营的旗帜能记住,但其它营的呢?总不能把己方所有部队的旗子都记住吧? 鬼知道对面打狗旗的是敌军还是友军,“各以禽兽为辨”,极有可能还没辨清楚禽兽自己就被禽兽宰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黄巾军”、“赤眉军”、“红巾军”这些土法识别上马,但终究草率了些。 除了“敌我识别”,另一个问题就是“指挥识别”了。 阵仗千变万化,只要打仗什么情况都可能出现。 自秦汉,其实作战已有“指挥识别”,譬如汉代士兵胸前佩“章”,武将戴“幡”于右肩,但这只能区分将和卒,将领的等级还是无法判断。 同样戴“幡”,谁该听谁的? “幡”小的听“幡”大的? 大战之后,建制凌乱。 “报!将军,敌军又杀来了!” “且稍待,某这和这位将军正在比‘幡’……” 唐时倒是诞生了一个识别形式,以甲胄内的深衣颜色和腰带上的銙来辨识将领等级。 出征时,元帅、副元帅深衣服紫色,金玉带,銙十三个;从三品以上服绯色,金带,銙十一;正从四品服浅绯色,金带,銙十;正从五品服深绿色,银带,銙九;正从六品服浅绿色,银带,銙九;正从七品服深青色,鍮石带,銙八;正从八品服浅青色,鍮石带,銙八…… 先不说甲胄之下辨别深绿、浅绿、深青、浅青有多难,就是这銙…… “兄弟,数清楚了吗?” “方才数到几了?鸟厮,莫言语,害某家重数!” 总之,虽有辨识却不实用。 这个问题对于江晓来说却实在太简单,不用动脑子,再次白嫖就可以。 所以,观刑之后立即将吕家的找来,他记得李元吉送来的布帛中有几匹彩绸的,红黄都有。 江晓用毛笔在纸上画了几个图样交给吕家的。 前些日子杨媛说杨广想给坞堡孩童开蒙,那笔墨纸砚肯定是必须的。这些东西坞堡倒是都可以自制,但费劲吧啦不说,还并不是很好用,江晓索性便让李元吉送了些过来。 所以,这些东西现在坞堡也是不缺的。 “便照此先做个样子出来,红绸做底,黄稠做星,某家所画可看得明白?” “明白。”吕家的点头,她现在算是杨媛的左膀右臂,很多事情都具体由她来操作执行,“那奴家便去了。” “等等。”江晓叫住吕家的。 吕家的也算是美人儿一个,虽然不及杨媛,但也不在云儿之下,不过和云儿却是两种不同风格。 用现在的划分标准来说,吕家的属于微胖系,难得她身处乱世还长得这么珠圆玉润。不过想想她可能还和李姓家族有关,倒也不奇怪了。 “可是遇到了什么难事?”江晓问道。 “啊?”吕家的一慌,随即矢口否认,“没有……” “我要做的样子以何颜色为底?” “红色?黄色!” “是红色。”江晓叹了口气,刚才他画图样的时候就看出吕家的心不在焉了。 “请小郎君宽宥……”吕家的低下了头。 “若真的有事且不便和我说,便和小娘子说,总可解决。” 吕家的头低的更深。 “去吧。” 吕家转身离开,到门口时忽听江晓又道:“小娘子说他那里少了一把剪刀,若是你寻到,便还给她。” 江晓那个“还”字,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咬得特别重。 第126章 漫步 河岸边传来阵阵喧闹,坞堡中倒显得幽静了很多。 一条蜿蜒小径上,有两人缓缓漫步。 “我不想吃,你又何必陪我挨饿?” “奴也不想吃。”杨媛微微一笑,完了轻声道:“荆三郎已经葬了,秦老带人为其赶制了棺木,苏将军和秦将军亲自为其下的棺。” “哦。”江晓轻轻点头。 “我令人给他上了胙肉,你莫要心不安。” “还真有些不心安。”江晓苦笑一下,谁说拥有生杀大权很爽的?其实感觉一点也不好。 杨媛不知该如何安慰江晓,想捏捏他的手表示安慰,最终还是轻轻咬下嘴唇,退缩了。 “吕家的将剪刀还回了,什么也未讲,奴也未问。” “你说你怀疑她想杀云儿?” “嗯。”杨媛点点头,“吕家的似乎很怕云儿,时时躲避。我曾问过云儿和小玉,问她们是否认识吕家的,云儿说似乎见过,但极不确定。” “如此说来,吕家的和云儿应该并无仇怨,那便只有一种可能——杀人灭口。” “两人既不熟识,云儿又能知道吕家的什么隐秘呢?” “未必真的知道隐秘才会杀人灭口,担心她知道一样会杀人灭口。”江晓笑道。 杨媛想想,也是,不由哑然失笑。 “好了,不想她们两个了,想也无用,许还是认错人了呢。既然把剪刀还回,那当无事了,以后留心些就是。” 杨媛点点头。 虽然江晓让杨媛别想了,但其实他心中已有了些猜测。因为这猜测可能涉及杨、李这两位皇帝陛下,所以江晓决定还是别和杨媛说了。 按云儿所说,她被卖为舞姬后便一直呆在晋阳宫,随后才进的齐王府,而且时间极短,那她们两人的交集便无外乎这两个地方,并且极有可能是晋阳宫。 晋阳宫是什么地方? 那是杨广的行宫,论地位还在并州总管府之上,李渊的官职,不说其世袭爵位,排在第一个的先是晋阳宫监,下来才是太原留守。 晋阳宫……晋阳宫监李渊……李家的……李二、李四……李七、李九? 是不是很合理? 唯一不合理的,似乎就是小七岁数大了点啊…… 嗯,看样子像是一出宫闱秘闻八卦。 老杨头,怎么看你头上绿油油的?怎么说晋阳宫的女人名义上都是你的女人啊,虽然这些女人绝大部分都没见过您老人家。 而且,你居然让李渊当你的行宫宫监,咋想的呢? 江晓心中暗笑,只能说“贵圈儿真乱”。 哦对了,如果猜测不错的话,李二,我是你弟弟的叔父,你该叫我啥呢? 挖哈哈,可乐。 “蜂箱似是有蜂了呢。” 走到坞堡老槐树下,一阵嗡嗡声传来,杨媛兴奋地跑上前去。 果然,江晓设置的蜂箱上竟然有蜜蜂进进出出了。 “才几日时间,里面怕是什么都没有呢。”江晓笑道。 “慢慢会有的!”杨媛双手按膝,微微蹲身,眼神中充满期待地看着蜂箱。 “想吃槐花蜜?” “嗯!” “今年怕是已赶不及,槐花已到败季,须得明年了。” “很快的。待明年收了蜜,我给你做槐蜜茶!” 江晓笑笑,一阵伤感。 “走吧。” “要回去了吗?” “我想再上去看看。” 杨媛脸一红,再往上走就是江晓许给人家“相好们”的地方了啊。这…… 杨媛虽然从小长在深宫,但男女之事却绝不是一窍不通。“自古深宫多暧昧”,那些老宫女个个都是春闺怨妇,就是做不得,也要说的,她从小可没少听到那些宫女们的悄悄话。 甚至,她都亲眼见过宫女“布囊实粉”。(这个不是胡说啊,《隋书·经籍志》有记载的,啥意思呢,就是做个长桶状的布囊,里面灌入某种粉,弄紧实了,就可以自己让自己开心了,至于什么粉,书上没说,咱就不知道了。原文就不复述了哈,反正史书古籍一点都不枯燥,好多有趣的事,挖哈哈) 想到这里,杨媛脸更是通红,这跟着上还是不跟着上呢? 不跟着上,不妥,跟着上,万一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情又何以堪? 江晓其实没想那么多,他现在就是觉得人生苦短,应该多领略一些人间气息。 哪怕是别人的,也是真实与鲜活的喜怒哀乐。 所以他信步而上,待发现杨媛踟躇,并且一脸窘迫,顿时反应过来。 “要不,随我到河边走走吧。” 杨媛如蒙大赦。 第127章 将、尉、校 这一天最终是在伤感中过去的。 坐在河边的大石上,有一阵雁鸣从天上飘落。 大雁北飞。 已是春末,这应该是最后一批北飞的大雁了吧?它们要去北方下蛋了。 等到秋天的时候,应该会有一大群小雁跟着它们的父母再飞往南方吧? 生命就是这样在寒来暑往中,不断延续啊…… 江晓仰望,心情纷乱,忽然想起一人一词,顿时更加情难自禁。 那是历史中的某一天,元好问赴并州赶考,路过汾河,得知有大雁殉情,挥笔写下了一首《雁丘词》。 “恨人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 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 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 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杨媛不知道江晓在默诵什么,只觉得他望天时那双目就像两颗星星,闪亮而又湿润…… …… “贤弟,如此急唤我等何事?某家正收拾那一帮糙汉呢!” 程咬金刚得了男卒,心中更憋着一股和苏定方一较长短的劲儿,心气正高,现在被江晓突然叫来,不由一进院就抱怨。 杨媛拿着一些或圆、或方、或三角的红色绸布正喜滋滋看着,见程咬金他们几人进来,便递给他们。 “这是何物?”程咬金不解。 “标识。”江晓笑道:“方形为骑兵,圆形为弓弩手,三角形为飘石手,方形加三角者为普通步卒,半圆加三角者为辎重,以后若有特殊兵种,如投石、冲车,可再设计图形表之。” “佩于身上?”还是魏征脑子最快,立刻反应过来,不过还有点摸不着头脑。 “是啊。”杨媛笑道,“小郎君想出来的呢,将此物缀于臂膊或胸前,是何兵卒一目了然!” “嗯……”魏征沉吟下,忽然笑道:“这倒罢了,有此物,是敌是友也一目了然啊!哈哈,不错不错,远比靠旗子服饰识人便捷!” “确实。”苏定方也笑,完了问道:“只是这图形之上的横条及五星又是何意?” “军衔。”江晓直接说道:“战时不可一时无指挥,以此法标记士卒将校等级,可便于指挥。” “妙啊!”程咬金大叫,“此法我怎地没有想到?” 江晓一笑,华夏古代无论文武早有官级品秩,可惜就是在“实用化”上始终迈不出去,可能这也和华夏传统文化重形而上而轻形而下有关。 不得不承认,华夏文化也是有不足的。 “那这军衔等级具体如何?” “吾思之,将军、校尉名号繁多,实不利于战时指挥明了。是以吾想简而化之,以将、校、尉分众武官为三等,三等之上为帅,三等之下为卒,此三等每等再分上中下三级,作为区处。” 其实说起隋前包括隋时的将军级别,江晓就头疼。 秦及西汉还好些,将军设置比较讲究,除了列将军包括封号将军、重号将军基本没什么杂号将军,武帝为霍去病专设骠骑将军也不是常例。 到了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后,除了大将军、为将军、四方、四征、四镇、四安、四平之外,乱七八糟的杂号将军如过江之鲫,简直是个人就能当将军。 魏晋南北朝时遗毒不改,一个南梁杂号将军将近四百个,把骠骑将军都快整成下三流的了,霍去病要是知道都能活活再气死一次。 隋文帝时好一些,到了杨广那里又开始乱。要说杨广这家伙本身就爱瞎折腾,连郡县制都能改来改去,多整些将军也不奇怪。 到隋末群雄并起就更不用说了,揭竿子闹事儿总得有个名号不是?就以程咬金和苏定方为例,其实严格说来,两人都不够将军的资格呢,起码当时不够。 程咬金地位高些,可能还够得上杂号将军,李密就给了他个将军的名头,就是没号,苏定方那轻车将军纯粹乱封。 所以,江晓干脆不考虑什么封号不封号的,就直接照搬后世,上中下,简单明了。 当然,这等级划分也只是作为战时指挥所用,各种封号将军作为武将官级及勋号,该保留保留,那是传统。不过这就不是江晓考虑的事儿了,他又不准备当皇帝,考虑那么多干嘛。 不过这事儿,杨广熟啊,立即问道:“只为战时所用?” “不错。” 杨广点头,算是彻底明白了江晓的意思。 这和出征时封个元帅、副帅、大将军、裨将军啥的没啥区别,都是临时性质的,不过就是更简单明了并且全面了些,不仅考虑到了将军,还考虑到了校尉。 挺实用,确实有利于作战。只是…… 杨广作为曾经的发帽子大佬和数次的御驾亲征者,这一套在场的没有人比他更熟悉,在迅速想明白江晓这个做法好处的同时,立即也产生了一个疑问。 “逐月,你是否把校、尉颠倒了?” “颠倒了?” “是啊,将之下应是尉,尉下才是校。” 江晓恍然大悟,他直接照搬,还真没考虑校、尉的问题。 这算是一桩公案了。 民国初创时实行军衔制,摒弃了满清“都统、参领、军校”三等,“正、副、协”三级的分法,改为更符合汉家传统的“将军、都尉、军校”三等,“大、左、右”三级的分法,颇有汉唐之风。 谁知,到了北洋军阀那里,参考小八嘎的军衔制,把等级的两字称呼改成了单字,如“将军”直接改为“将”,“都尉”直接改成“尉”,这倒没什么,反而单字比双字更上口。 争议就争议在“军校”上了。 华夏古代其实是没有“校”这种武官称谓的,即便有称,也并不是正式官名,如宋时有“将校、军校”之称,但只是口语。 事实上,所谓“校尉”,校指的是军事编制单位,根本不是武官名,而尉才是这“校”的主官。 所以,把“校”单独拿出来作为军官的一等并不是很妥当。 可能是出于这个考虑,还有北洋袁世凯可能天然不想用南京临时政府的那一套,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军官三等分为“将、校、尉”,并且将“校”提到了“尉”的前面,作为了中级军官的等次。 而随着北洋势力的扩张和延续,这分法就逐渐确定下来了。 这可委屈了“尉”,咱华夏历史上,尉是正式武官名,而且比校大的。甚至,太尉都比大将军大。 “倒是逐月疏忽了。那便改为‘将、尉、校’好了。” 江晓一笑,这种事情无所谓,恢复传统也挺好! 第128章 大兴土木 江晓在坞堡最潇洒的一点是,他只需提个想法或搭个框架,自然有杨广、魏征他们几个来完善,并且考虑的要比他周到和细致得多。 所以这事儿他又不用操心了。 不过,昨天目睹大雁北飞再次加重了江晓的紧迫感。 现在距离历史上李世民消灭刘武周和宋金刚大概还有一年半的时间,他想他大概率是看不到这一天的。 而这一年半,坞堡将随时处于危险之中。 不仅李唐和刘宋在这里大打出手,突厥和河北的窦建德也在窥伺,随时准备出手,毕竟无论是战略资源和战略位置,并州都太重要。 其实即便过了这一年半,距离李二一雪“渭水之盟”之耻还有差不多有十一、二年。 在这十一二年间,突厥实力强大,“控弦且百万,戎狄炽强,古未有也”,对大唐的侵扰贯穿整个武德年间,并州作为大唐抵御突厥的最前沿,自然是首当其冲。 也就是说,除非离开这个地方,不然要想熬到贞观盛世,过上太平日子,至少还需十年。 江晓不知道他还能给坞堡留下些什么,只能尽自己所能了。 那么,是时候造“水泥”了。 造水泥简直是穿越必备技能,江晓原本是不想“趟这浑水”的。 无奈魏征和苏定方一下子就给坞堡整来七百多人,加上坞堡原有的五百多人,已经超出了坞堡的容量。 以致,收来的兵昨晚就有很多不得不露宿坞堡外,也搞得杨广和魏征大早上和苏定方、程咬金叫嚷,让他们操练完士卒就赶紧张罗伐木建房。 而且老秦那里,各种窑炉不断修建,打铁、烧窑、制炭等各种摊子也越铺越大,再靠简易草棚遮风挡雨也不是个事儿。 所以,还真不得不制造水泥,新建一些屋舍了。 说到老秦,江晓真心觉得这些日子把老头累坏了,自打开始炼铁打铁,老头儿就一天到晚呆在河边草棚中,忙这忙那,一刻也不得闲。 也幸好有老秦,冶铁、制陶、修复各种兵器等等各种各样的“制作”才慢慢变得顺畅,但老头也明显瘦了一圈。 为此,收了“降卒”之后,江晓第一时间就让苏定方统计了其中的各类“匠人”,然后交给老秦调配。 “三份粘土、三份烧坏的破烂陶器、两份冶铁后剩下的炉渣、两份生石灰,俱都碾成粉末,过筛混合。” 这些东西都是现成的,所以江晓直接就告诉老秦如何配制了。 “这又是何物?”老秦兴奋地问道,坦白说他也累并快乐着,从江晓那里他掌握了不少新奇的“法门”。 “水泥。”说出这俩字时,江晓有些心虚。 以后世的标准看,这土法玩意儿和豆腐渣没什么区别,甚至都不如古时用粘土、细沙、石膏加糯米汁做成的建筑黏合物。 江晓观察过,坞堡就用的是这样的黏合物,几百年下来,基本上还是很牢靠,而用江晓所谓的“水泥”黏合物,能撑个几十年就不错了。 唯一令江晓安慰的是,用这种土法水泥建造的石构建筑,在抵御战争方面多少比木构建筑要坚固些,起码防火。 当然,木构建筑也未必就比石构建筑易损。 就在山西这地儿有座佛宫寺释迦塔,又称应县木塔,为当今世界最古老也是最宏伟的纯木构建筑,距今已有千年,其间历经地震、战火甚至还挨过炮轰,依然屹立不倒。 但这毕竟是孤例。 “用此物可黏合砖石,虽未必及得糯米汁配土沙,但也将就可用。” “当真?!”老秦尚未说话,他身后几个泥匠都叫起来。 “试试不就知道了?”江晓笑道:“你们都记住这法子。” “多谢小郎君!”几人都是大喜。 其实,华夏古代多土木或纯木构建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砖石的黏合物。 糯米汁混泥沙倒是好用,可惜成本太高,除了修长城、盖宫殿,有多少人能用得起呢? 虽然这“土法水泥”以后世的标准来看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放在现在依然可以称为“神奇”,几人不欣喜才怪。 而能让坞堡的人再有一样可以安身的法门,江晓也非常乐意。 终究,坞堡不可能长存下去,坞堡的人也注定会散落世间。 这并不是坏事,反而代表着坞堡的繁衍生息,由黄河长江而至天南海北,华夏就是这样一路走来。 江晓愿坞堡之人能活下去,也愿他们能散落世间…… …… 随后的日子,坞堡彻底开启大兴土木模式。 原来的坞堡依山而建,是一个从山脚到山腰的建筑群,并且是三山环绕,再往上已经是陡壁,根本没有再扩展的余地,好在两侧还有不少缓坡可以新建屋舍。 有这种地形,屋舍建好后,依照山势重新将围墙竖起,坞堡仍然只有大门一条道,可以说还是密不透风,并不会破坏坞堡天然的防御优势。 杨广魏征几人在见到“土法水泥”的效果之后大为惊叹,尤其是杨广感慨万千。 老头直言,若是早有此法,修长城、造东都、开凿运河能省无数的物力和人力,大隋说不定都不会亡。 对他这个说法,江晓当然一笑了之,心中只想,有这办法,你说不定作得更狠,修了郎东都修北都,长城都敢修两道,运河都敢京杭线变京广线。 在杨广几人惊叹“水泥”的同时,江晓也被古人在单纯人力使用上的高效震惊了。 如果说华夏的种族天赋一项是种植,那另一项与之齐名的必然是“基建”。 江晓没见魏征几人有多少手忙脚乱的组织协调,上千人就几乎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充分的协作。 从采石、伐木到加工原材、制备水泥,都配合得非常默契,更不用说小范围内的协作了。 或许,这是自春秋修长城开始练出来的? 然后这种组织性和协调性就一直传下来,直到现在成为“基建狂魔”? 这个没有依据,但江晓愿意相信这是有遗传的。 总之,也就十数日时间,坞堡诞生上百座崭新屋舍,坞堡可以容纳的人数直接翻一倍,达到两千人。 “还是不够呀。” 看着山腰上多出来的房子,魏征很不知足。 “慢慢来。”杨广拍拍魏征,又看看半山,眼神中充满期待。他和魏征算过,如果整个山间全部盖满,整个坞堡能容纳五千人…… 第129章 有母送嫁当更喜 坞堡不是一天建成的道理,杨广几人也懂。所以,坞堡大规模基建暂告一段落,不过肯定不会停止,杨广和魏征的目标可是容纳五千人。 其实,如果不是魏征骂江晓是个败家子,并坚决抵制用黑火药炸山,屋舍应该还能建得更多一些。 但面对魏征的骑脸输出,江晓也只能认怂,那唾沫星子没人挡得住。 新建好的屋舍由于使用了“水泥”,还是需要进行一段时间养护的,每日都需烧火保温并洒水保湿。 这个过程至少需要十天,那是急不来的。 好在,最早一批改好的屋舍已经养护得差不多,倒是可以住人了,新入堡的也终于可以结束露宿的日子。 借着这个机会,魏征把整个坞堡的居住格局进行了一番大调整,大言“朱雀源于生气,派于未盛,朝于大旺,泽于将衰,流于囚谢……”什么什么的。 江晓知道,这是风水那一套。人家魏征好歹还是个正儿八经的道士,懂行的。 反正最后,江晓和杨媛被安排住进了坞堡中心最方正的一处院子,其侧有两个幽静小院,一个住进了杨广,一个住进了吕家的还有小七、小九;其下还有一两进阔院,则住进了魏征、苏程还有老秦几人。 江晓和杨媛同住一院在魏征看来是自然而然或者说早晚的事,早安排一起省的以后麻烦,而且全堡上下任何人都不会有微词。 当然,同院可不意味着同房,毕竟还没有“成亲”。所以,两人各住偏房,正房留着“成亲”后启用。 云儿是杨媛的婢女,自然跟在杨媛身边也住在这里,至于小玉,则被杨媛安排去照顾杨广起居了。 对此,江晓也没什么担心的。 小玉再刁蛮耍鬼也玩不过杨广,老头一个眼神儿说不定都能吓她个半死,调教她太轻而易举。 不过对于魏征几人就占那么大一处院子,江晓还是调侃了魏征一句“奢侈”,但魏征一句话就把江晓怼了个无言以对。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莫看此院此时空荡,老道是为天下英雄预而备之!”魏征翻着白眼儿说。 好吧,你有野心,你有唾沫,我不和你计较。 其他则基本按照两仪相合、四象相生、八卦顺逆之说安排,总体上内散外紧,女上男下,有聚有分,并预留不少空舍作为坞堡内“新人”成亲后的住处。 除此之外,魏征还将坞堡原来的祠堂改为了“议堂”作为坞堡的“公廨”兼“蒙馆”。 总而言之,坞堡算是焕然一新。 议堂中。 “坞堡当有乔迁之喜!”杨广笑道。 “老魏,新收的‘降卒’表现如何?”江晓问道。 “皆克勤任劳!” “那便收他们入内堡如何?” “老道正有此意。” “那便是两喜。”江晓笑道。 “该是三喜!”程咬金插话,“某和定方早已答允易成那帮糙汉为他们办喜,也该当践诺了。” “不错,这几日某家的耳根子都快被他们聒噪得起茧子了。”苏定方也笑道。 “也是,虽说他们皆不畏战,但总让他们打野战也说不过去,该办!”江晓一拍扶手。 这几日老秦带人赶制了一些“家具”,已经优先供应“议堂”了,样式嘛,自然是改进过的。 其实,南北朝时就已有凳,只不过无靠无扶,江晓让老秦给凳子加了靠背扶手,坐起来舒服多了。 对这种小玩意,杨广几人也就新鲜一下,都是“干大事”的,不会对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太在意。 杨媛暗啐一下并白一眼江晓。 野战?这都什么虎狼之词! 说到“办喜”,杨广意味深长地看一眼江晓和杨媛,不过却见杨媛一低头,江晓好像根本不解似的,傻呵呵一笑。 杨广不由心中一叹。 “如此,我坞堡今日当大贺一番!”程咬金兴冲冲站起来并拉起苏定方,“某家和定方现在便去告诉那些鸟厮!” “那老道也得去张罗一下了。” “奴也去知会妇人们一声,让她们做些准备。”杨媛也起身。 转眼,“议堂”中只剩江晓和杨广。 “逐月,你和媛儿?”杨广终于忍不住说道。 江晓冲杨广一笑,也意味深长,正在杨广莫名其妙时,江晓忽然说道:“杨叔,可思念令仪母亲?” 杨广一怔。 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一人让他念念不忘,那只能是他的萧皇后了。自江都兵变之后,他一路尾随,不就是怀着夫妻聚首的奢望吗? 只是,她已身处突厥,怕是此生难见了。 “逐月何意……”杨广颤声道。 “听大兄说,有不少百姓也跟着她老人家流落突厥,坞堡又空下不少屋舍了,总得有人住吧?而且,我想令仪也应该思念她的母亲,若有母送她出嫁,想必她也会更高兴……” 杨广顿时老泪纵横。 “若得如此,老夫真……死而无憾……” “会的。”江晓笑笑,出了议堂。 第130章 阿娘,阿爷在喝尿 江晓化开了第一个罐子的蜡封小口。 这罐是用“水和面”发酵的。刚一打开江晓就觉得不妙,凑上去一闻,一股霉烂变质的味道差点儿把他呛了跟头。 彻底掀开一看,一大片霉斑晃晃荡荡漂浮在鬼才知道是什么的液体上。 江晓叹息一声,无奈摇头,倒之。 再看第二个罐子,江晓犹豫不决,思忖下跳了过去,直接化开了第三个罐子的蜡封。 这是没有添加任何所谓“酵母”的,江晓也不闻了,直接掀盖儿一看,没有发霉! 江晓连忙倒出一碗。 很遗憾,没看到所期待的泡沫四溢的情形。 不过也不能说一点泡沫也没有,碗中“啤酒”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细腻泡沫,确实是啤酒沫的样子。 吹开泡沫,出现和刚过滤完的麦汁水差不多的液体,淡黄并有些浑浊。 浑浊倒没什么,那是麦芽沉积物,普通的麻布过滤是过滤不掉的,没有现代啤酒加工的错流过滤技术,液体浑浊再正常不过。 江晓大着胆子抿了一口,有麦芽和啤酒花芬芳的味道,但可惜,几乎没有什么啤酒特有的“苦”味儿。 江晓不由皱起了眉。 这玩意儿说不是啤酒吧,它有那么一点儿意思,说是吧,着实又太清淡了。 江晓郁闷地将之重新封口,或许它还需要一些时间进一步发酵。 江晓看向最后一罐,那是杨媛“啮咬”过的,对这一罐江晓最为期待。 叫一声“天灵灵”,江晓打开封口,直接倒“酒”。 琥珀色的液体汩汩流出,刚一挨碗壁就泡沫疯起。 成了! 江晓大喜,就冲这啤酒沫,不是啤酒都有鬼! 迫不及待地“咬”口泡沫,顿时,蕴含在泡沫中的浓郁麦芽香和啤酒花的味道布满口腔。 “哈哈。”江晓大笑。 这有些怪异的笑声顿时惊动了三个人。 小铃铛、小九和小七在侧房中探出小脑袋,不解地看着江晓。 “阿爷,你在吃什么?”小铃铛咬着手指头问道。 “呃……”江晓看看碗里的啤酒,这玩意儿对他是好物,对“小朋友”就不是了,“倒是好吃的,不过你们还不能吃。” “叔父,那我等可以看看吗?不吃……就看看,真的不吃……” 吃,对孩子终究诱惑极大,小九也咬着指头说。 江晓忍俊不禁,这还能不让孩子们看了? 连忙蹲下招手。 三个小家伙怯怯过来,看向江晓手中的碗。 此时,泡沫渐去,露出下面琥珀色的液体,三个小家伙对视一眼,好像都有些不敢相信,然后齐齐向门外跑去。 “阿娘、阿娘……阿爷(叔父)在喝尿!阿娘……” 稚嫩的声音穿透力极强,瞬间传出很远。 江晓一屁股坐在地上。 …… 这应该是坞堡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天,大门前的广场上几乎都被人挤满。 一共有十七对儿“新人”,张贵和焦家大娘、易成和齐二娘、胡不归和郁久闾、范二郎和拔野古……反正不是鳏夫就是寡妇的。 当下这种情况,“六礼”自然是从权不讲了,而且也没有“媒氏”给发“官方证明”。 (古代讲究“婚嫁有媒”,所谓媒氏,就是自西周以来历朝历代均设的官方机构或人员,“职管‘昏因’判合”,并发给官方证明“通婚书”。) 不过,魏征还是大笔一挥,为这十七对写了“通婚书”,正书、别纸一应俱全,也算是坞堡自己的官方证明了。 此时,十七对儿“新人”居于人前,接受众人礼贺,杨媛竟然还贴心地为每位“新娘”准备了红盖头遮羞。(红盖头的风俗始于南北朝,隋时已流行全国) 可惜坞堡红绸不足,不能给每一位“新娘”准备大红锦袍,只能用一截红绸系在腰间代替。 但就是这样,也喜气十足。 不过,“新娘子”们有红绸系腰,十七位新郎也戴着鲜艳的护膊,或绯红、或银白、或青绿,倒让江晓有些奇怪。 这是什么风俗? “这是?”江晓不解地问程咬金。 “军衔啊!是否了然?”程咬金哈哈一笑,把自己的护膊向江晓炫耀一下,“某家和定方是金黄之色,为将等;银白之色为尉等;绯红之色为校等,青绿之色为士卒。莫说,这护膊一戴,不仅等阶明了,也立增精神!” (这里特别说明一下,黄色虽然自汉文帝时为皇帝所推崇,但民间并不禁止使用,《后汉书》记“二百石以上四彩,青黄红绿,贾人,缃缥而已”,就是说别说官员,连商人都可以穿淡黄色的衣服,“缃”就是淡黄色,而且黄色也不是皇帝专享,魏晋南北朝时,白色甚至还一度成为皇家的代表色,民间禁止穿黄色衣服就是从唐武德年间开始的,“唐高祖武德初……天子常用黄袍,遂禁士庶不得服。而服黄有禁自此始”,也自唐始,黄色成为皇帝的专有服色。) “呵。”江晓一笑,这样显示军衔还真比戴在肩膀上更显眼。 “这黑色的石头是何物?”江晓指指护膊上黑色的石头。 “煤精。一颗为下,两颗为中,三颗为上。老魏说,以后将缀金、尉缀银、校缀铜,当下先以煤精代之。” 江晓点点头,煤精就是煤玉,打磨一下还是很漂亮的。 “某家和定方皆为少将。”程咬金撇嘴,似乎有些不满。 江晓暗笑,倒是觉得杨广、魏征几个还算靠谱,没直接给程咬金、苏定方来个上将。 不错啦,手底下几百号人,搁后世也就个少校营长的级别。 “虽是新婚,但明日操练仍不可废!”此时,苏定方也上前贺礼,平时不苟言笑的苏定方难得今天也是满脸笑意,更和新人开起玩笑来,“新娘子可莫把某家麾下吸干了,明日哪个软沓沓过来,某家先打十军棍!” 此言一出,旁边男卒们顿时大笑和怪叫起来。 “苏将军此法甚好!为我等出气!” “呜呼哀哉,某家倒情愿挨杖……” “某家甚是耐吸,定不会成为人干。某请苏将军为媒,为某寻个……” “某家请命执杖,先打煞左近这个耐吸的!” “此事须求小娘子才好。求小娘子可怜小的……” “某家要求不高,尻子大能生养便好!” “美得你……” 一时间,场上愈发热闹,也幸好有红盖头遮羞,不然新娘子们可一个个羞臊死了。 苏定发哈哈一笑:“小郎君已许你等入内堡,能否携得美眷要看你等自己本事,不过我坞堡之妇个个眼界甚高,你等若不能为她们争个前程,怕是只能可望不可即。” 苏定方这话倒是说的不假,坞堡这些妇人见识过江晓后,眼光想不高也难。 新收的七百多人此时已经知道坞堡已接纳他们为内堡之人,本就个个高兴,看到这一幕,再听到苏定方的话更是心情激荡。 乱世之时,吃饱活命已是奢求,谁能想到还有机会“成家”? “某愿为坞堡效死命!” “叩谢小郎君,某誓死相从!” …… 第131章 穿越就是改变,按自己的想法造就是! 当云儿路过江晓身边时,用力吸了吸鼻子,似乎想闻闻江晓有没有什么异味儿。 江晓顿时恼火,这女人是忘了自己被吓尿了吗?居然好意思来闻他。 恰巧程咬金这时也过来,似乎也吸了吸鼻子,云儿立即露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分明像是说,“不是我尿的”或者“不是我的尿”,反正就这两种意思,看程咬金怎么理解了。 江晓愈发无奈,一世英名毁在三个娃娃手上。现在坞堡所有的人都听说了,小郎君饮尿。 为啥没有人怀疑呢? 也实在没办法。 因为华夏古代一向认为“天地无无用之物”,并认为“万物皆可入药”。 《本草纲目》中,就把人尿称为“轮回酒”、“还元汤”,并明确入药,记为“无毒,主治温热头痛,童男者尤良”。 至于“人中白”和“秋石”更是历代医经都有论述并入药,秋石甚至都被视为“壮阳”之药。 所以,众人虽然不太能接受,但一点都不怀疑江晓饮尿,以致都有几个胆大的新郎来问江晓讨要“秘方”。 江晓直接回以一脚。 真是冤…… 也因为这个原因,江晓抱着一罐啤酒想“共乐乐”,居然人见人避,只有几个新郎出于某种目的喝了点儿,喝完之后无不大赞“果然好尿”,并再也不肯喝第二口。 话说,啤酒被戏称马尿是不是有点道理? 靠,都是不识货的玩意儿! 江晓一口气干完一碗,打个酒嗝,气呼呼地想,本来还舍不得呢,正好,咱一个人喝!喝你们的醪糟去吧。 “若是你身子……亦不可强补……”杨媛忙完过来,正好看到江晓牛饮,不由说道,脸上的担忧显而易见,并且话没说完,自己倒有些羞得垂下了脸。 江晓顿时哭笑不得,连小妮子都相信他“虚”了。 “这是酒,是我新酿的啤酒!不是……”江晓苦笑,“可惜无人欣赏。” “那……我来陪你饮些。” 简直求之不得,江晓立即给杨媛倒了一碗。 酒黄有沫,江晓分明看到杨媛在看到这一幕时,努力掩饰她恐惧的小眼神儿。 这简直是为了陪自己喝点酒不惜牺牲自己啊。 杨媛“若无其事”地接过碗尽自己最大努力,喝了一大口。 “如何?” “虽有些苦,但却有股麦香呢。” 江晓一竖大拇指,还得是咱家令仪识货! “不是轮回水吧?” 杨媛小脸一红,不过更放下心来,不是补药,那便说明他不虚…… 杨媛脸一下更红。 “来,坐下说话。” 寻一处篝火,江晓和杨媛坐下。众人见他们两个坐到一处,都很识趣地不再过来打搅。 “阿爷说,你想将阿娘寻来……” “你不想她吗?” 杨媛沉默。 坦白说,她很想,但现在心中更有些忐忑,她忽然发现她很害怕这只是江晓的一个借口,一个半年之后违约的借口。 “阿爷说,即便你有此心,也要从长计议。苏将军虽说曾送阿娘到突厥与义成公主相会,但阿娘现在何处却是不知,而且……” 杨媛轻轻抿一口酒:“突厥控弦百万,势极庞大,阿爷要你千万勿要妄动,以致因小情而废大事。” 江晓嘿嘿一笑,什么是小情?什么是大事? 他们的大事在咱这可能才是小情。 而且,他们不知道萧太后在哪里,但咱知道呀。 离晋阳不过两百里的定襄郡,萧皇后就在那里! 都用不了半日马程! 史载,处罗可汗将萧皇后及宗室安置在定襄郡,这些人拥立杨老头的孙子杨政道为隋王,并设置百官,俨然一个隋朝小朝廷,可惜随萧皇后过去的隋人加上流落在突厥的中原百姓,也不过万人。 根本就是突厥手中可以利用并可以随时抛弃的棋子。 江晓点点头,他现在还不想把他的计划告诉杨媛,喜悦加点突然和意外,快感才更大。 其实,江晓对把萧皇后弄到坞堡一开始是有些顾虑的,怕对历史产生什么影响。 后来一想,扯淡。 历史或许有它内在的运行机制,能将自己带来的变化重新拉回原来的样子,或许压根就是会被改变。 但那又怎样? 杨广也不是自己“复活”的,魏征、苏定方、程咬金也不是自己强拉硬拽来的。可以说变化已经发生,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完全是被动的。 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李元吉,算是自己主动“忽悠”的,但那也是建立在历史已经改变的基础上。 或许都可以这么说,自己的穿越本身就是一种改变! 那还管那么多? 按自己的想法造就是了! “这酒倒是越饮越有味道呢。”杨媛又抿了口酒,和江晓接触越多越发现他其实也是个很固执的人,看似好说话,但一旦认定某事,便绝不妥协和轻易放弃。 譬如造纸、采花,管你魏征同不同意,管你妇人们怨不怨恨,就是要做。 当然,结果倒都证明,所有人都皆大欢喜,这倒是比她阿爷强。 所以,她也不确定江晓到底听进去没有,但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是吧?”江晓见杨媛碗中竟然已经见底,忙又“卑鄙下流”地给她满上。 此时,不知是因不胜酒力,还是因篝火烘烤,杨媛双颊有一些酡红,篝火映照,更增娇艳。 江晓不由心中一动。 楼上观山,城头观雪,灯前观月,舟中观霞,月下观美人,古人诚不我欺也…… “知道这酒怎么酿的吗?”江晓神秘一笑。 “如何酿制?” “用你的……口水!” 杨媛一呆。 江晓哈哈大笑,将碗里的啤酒一饮而尽,而杨媛脖子都红了。 第132章 江晓入晋阳 十几骑轻骑扬起滚滚尘土直奔晋阳城,为首之人一身猩红大氅,英姿飒爽。 拱极门下,有两人携一众官员揖首而立。 “大唐左武侯将军、并州总管府司马刘德威拜见平阳公主殿下。” “大唐卫将军、太原道行军元帅帐下右威卫卫率宇文歆拜见平阳公主殿下。” “两位将军免礼,诸位免礼!” 英姿女子翻身下马:“两位将军有礼了,本公主奉旨前来巡视晋阳,怎不见齐王?” 刘德威和宇文歆对视一眼,均露出苦笑。 “可是齐王又去胡作非为?”平阳公主皱眉。 “那倒不是……”刘德威嗫嚅,“齐王正在读书……” “哦?”平阳一脸的不可思议,要说她这弟弟能干出什么“祸害事”来她不知道,但干不出的事来绝对知道,读书肯定是其中之一。 “说来也怪,这半月来,齐王殿下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每日辰时便起,不是在校场习武,便是召元帅府学士讲读,对并州军务民政亦是极为用心,每日必到总管府点卯,或翻阅卷宗,或巡视城防及民情,到了晚间亦不求歇,总是秉烛夜读至子时方止……”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平阳公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该不是传奇志异之书吧?” “不是。”宇文歆摇头,“卑职曾留心看过殿下所读,皆是圣贤着述及兵家要略,无一诲淫诲盗之物。卑职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宇文歆也算大胆了,居然在平阳面前这样说话,好像人家弟弟“学好”是天方夜谭似的,这不变相打人家李家的脸吗? “齐王最近可出了什么事?” “也没出什么事,就是半月前曾出去狩猎,隔夜回来便如此这般了。总之,每日再不斗鹰走犬,骚扰百姓,只是习武读书。还说,除非刘武周攻城,否则任何人不得打搅他修身养性……是以吾等并未告知齐王公主将至……还请公主殿下恕罪……” “走,去齐王府!”平阳公主再不耽搁,再次跨上战马,她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自己这个弟弟到底怎么了。 齐王府观澜阁。 李元吉正用心读书。 自打听了江晓的话,他就觉得自己以前简直白活了,徒耗光阴,那是一个“千古一帝”该有的样子? 简直罪不可逭! 平阳公主已经在观澜格外静静站了两盏茶的时间,她就想看看自己这个弟弟到底是真转性儿了还是装模作样。 终于,她推门而入。 “阿姐!”李元吉先是一惊,尔后大喜,“你怎么来了?” 如果说整个家族血亲中,还有一个让李元吉感到亲近的,也就是他这个亲姐姐了。 他娘窦皇后就不说了,小时候都把他扔野地里准备喂狗了。 他老子也谈不上对他有多好,该有的“政治待遇”虽然一样不少,但看重他根本不可能,毕竟他上面还有两个比他优秀得多的哥哥。 至于这两个哥哥,大哥李建成比他大十四岁,岁数相差都快有一辈儿了,对他不好不坏的,二哥李世民打小见面都少,更谈不上什么感情。 只有这个嫡姐,虽然不是长姐,却真正让他有“长姐如母”的感觉,从小疼他。 当然,也没少恨铁不成钢地揍他。 平阳公主不说话,拿起李元吉放下的书,居然是《尉缭子》。 《尉缭子》是战国时大梁人尉缭所撰兵书,正儿八经的“正经”书。 “战威第四,默诵之!” 李元吉一愣,随即明白平阳公主要考他,他这阿姐可是熟读兵法的。 李元吉清一下嗓子: “凡兵,有以道胜,有以威胜,有以力胜。讲武料敌,使敌之气失而师散,虽形全而不为之用,此道胜也。审法制,明赏罚,便器用,使民有必战之心,此威胜也。破军杀将,乘闉发机,溃众夺地,成功乃返,此力胜也……。” 李元吉一路背下去,居然一点儿磕绊没打,听得平阳公主不住点头,最后甚至眼圈都有些发红。 “三胡吾弟,你终于长大懂事了……” …… 江晓要去晋阳。 对于此事,魏征几人坚决反对。 要是江晓能说出个道道儿来也罢,关键是他什么理由也不给,弄得魏征嘴皮子都快磨破、唾沫星子都快喷干愣是僵持不下。 “安全诸位放心就是,李元吉未视坞堡为敌,不然坞堡早已不存,也不会送来诸般事物。我速去速回,他也不会将我如何,都莫再劝我。” 杨广几人对视一下,这话有道理,但万一呢? 魏征终于叹口气:“那好,各退一步,逐月执意要去,那便让定方和知节相随,以策万全!不然,你便从老道尸身上跨过吧。” 江晓心中有些感动,魏征这家伙轴是轴了点儿,对他还是真心不错,不过也用不着把苏定方和程咬金都带上吧? 多大的阵仗,需要出动两大悍将? “两位兄长都随我去,坞堡安全何人负责?” “有奴家。”杨媛忽然说道,“不过,我可不是要负责坞堡安全,我要和你同去,苏程两位将军可留一人守堡。” 小妮子一直没说话,现在目光灼灼地看着江晓,全是坚定,江晓不由又想起她拿簪子顶下巴的情形。 好吧,你比魏征还难对付。 杨广沉吟一下,接过话:“老夫看如此安排最为妥当,便由令仪、知节随赴晋阳,老夫和玄成、定方留守坞堡。” “善!小郎君和小娘子的安全便交给某家!”程咬金站起来,拍着胸脯说道。 …… 高欢干掉尔朱兆这个蠢材之后,总揽北魏军政大权,仿齐桓、晋文二公,效汉末阿瞒之法,在“四塞之地”晋阳“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自己称霸天下的雄心,并奠基北齐。自那时起,太原有了天下“霸府”之号。 现在,这座雄城就在江晓眼前。 “城下何人?”二十多米高的城墙上,兵卒大喊。 “吾乃齐王故人,今入城求见!”江晓骑在马上,高高举起李元吉留给他的蹀躞带(就是前面讲军衔时说的腰带),上面缀满金銙。 这东西一般人是仿不来的,也是不敢仿的,故为信物。 厚重的大夏门缓缓打开…… (史载古晋阳有二十四个门,但哪个是正门实在搞不清,所以就随便捡一个门乱编了啊,这里再顺便鄙视一下宋太宗的败家子行为,毁掉这座天下霸府,并降太原府为四等州,使北宋失去了抵御金国入侵的一座极为重要的屏障,算是为金国沿汾河长驱直入,直捣开封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通道。) 第133章 这不巧了吗 和雄伟壮阔的晋阳城相比,眼前这座小县城就着实有点不入眼了。 城高不过两丈,都没坞堡的围墙高,并且破败不堪。 不过,破败的城门外却有一群衣着鲜亮的人儿。 为首一人是个老妇,头发已经花白,但雍容华贵,眉目间竟和杨媛有几分相似,想来年轻时也是大美女一枚。 老妇不住翘首,似乎在等什么人。 终于,一队车马映入眼帘,为首一人也是须发花白,远远看到美貌老妇,禁不住热泪盈眶。 “吾弟……” “阿姐……”来人放声大哭。 …… 平阳公主长途跋涉,抱着李元吉掉了几滴眼泪之后便去歇息,不过听到扈从来报,说齐王亲自出王府引三人入府为宾之后,还是觉得有些奇怪。 什么人能让他这个一向倨傲的弟弟出门迎接? 而且不是说,除非刘武周攻城,任何事都不能打搅他吗? 怪哉了…… 观澜阁内。 “真君驾临,在下未及远迎,乞恕罪!”李元吉长揖到地。 杨媛和程咬金在坞堡见过李元吉对江晓的态度,那叫一个毕恭毕敬,但现在看到李元吉依旧如此,还是大吃一惊。 在坞堡时低声下气还可以理解为人在屋檐下,但现在在人家自己的地盘上,随便一摇都能有几百上千人上来,李元吉这态度可就不一般了。 “殿下客气。”江晓扶起李元吉,笑道:“是某唐突造访,叨扰殿下。殿下可否着人引某家两位同伴先去歇息?” “好说!”李元吉点头,“来人,引两位贵客偏厅用茶。” 杨媛和程咬金对视一眼,都有些无奈,不过也均想到,以李元吉对江晓的态度,应该没什么问题,而且偏厅就在左近,若有惊变,也来及应对。 房中只剩江晓和李元吉两人。 “元吉多谢先生教诲!”杨媛和程咬金一走,李元吉似乎更放开了些,再次向江晓抱拳施礼,少了些恭敬倒多了些亲近。 “此话怎讲?” “那日听先生一言,犹如醍醐灌顶,每每思之,更羞愧蹉跎,是以回来后日习夜读,短短十余日,竟有脱胎换骨之感,只觉一方新天地就此打开。此皆先生所赐也!” 江晓心中暗笑,这李元吉就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出身豪强,又自觉没什么前途,所以就追求享乐,自己胡说八道一通,竟然让他有了“奋斗目标”,难怪感觉脱胎换骨了呢。 这算不算让一个熊孩子“改邪归正”? 那自己和李元吉开得这个“玩笑”也算好事儿了吧? 其实说起来,熊孩子古今都一样,后世很多所谓的“不良少年”其实只是没有人生目标,只要他们知道了该干什么,很快就能“浪子回头”。 少年输得起,少年就是这么昂扬。 “殿下言重了。”江晓一笑。 说话间,有婢女奉茶上来,顿时一股浓浓的膻味弥漫。 这个时代应该还是煎茶。 茶叶先炙、后磨、再罗,然后加葱姜桔皮肉蔻甚至羊油什么的冲泡,和后世喝法截然不同。 江晓在西安旅游时曾体验过一回,别人都觉难以下咽,他倒觉得还不错。 此时,观澜阁后窗,有一人坐在胡凳上也端起了一盏茶,正是平阳公主。 谁能想到,堂堂大唐公主,竟会来听弟弟的墙根儿? 没办法,亲弟弟像换了个人似的,虽然是变“好”了,但总归让人有点心虚,再赶上又出现个让李元吉都不敢怠慢的神秘人物,她这当姐姐的不来偷偷打探一番也实在放心不下。 听元吉言下之意,他有所转变竟是此人之功,若真如此,倒是要向至尊上表,请旨将他奖赏一番了。 不过,元吉这家伙也太自谦了,居然自称“在下”,到底是什么人能让他如此屈尊呢? 平阳公主默默想着,却也不好起身偷看,听声音倒是很年轻呢。 “不知先生此来再有何教?” “也无甚大事,只是有一消息想来告知殿下。” “先生请讲!” 李元吉坐直了身子,江晓虽然说不是什么大事,但能让他亲自前来,又岂能是小事? “定襄郡有前隋遗留。”江晓微微一笑,“为首者号隋王,乃是前隋齐王杨暕的遗腹子……” 李元吉瞪大了眼睛,后窗平阳手中的茶碗也不禁一抖。 李唐现在忌惮的势力还有很多,不过肯定不包括前隋,但若说最想清除掉的,那一定还是前隋! 李渊现在占据长安,理论上已经得国,那一国哪容二主? 那些打着大隋旗号的前隋遗臣也就罢了,慢慢收拾不迟,但隋皇杨广的子孙却绝不能容。 他们不仅可能一呼百应获得前隋臣子的支持,更是他李唐“正名”的最大障碍! 江晓就是看准这一点才跑来忽悠李元吉的。 他是没实力从突厥那里捞人,但李元吉有啊,他不信李元吉听到这个消息会无动于衷。 若是劳师远征,他李元吉可能还不敢,但就在离晋阳二百里的定襄,骑兵半日就可突袭而至的地方,李元吉绝对会动心。 怎么说也是大功一件! 实在不行,就再拿“千古一帝”的伟大抱负说事,就不信晕不死这个李元吉。 当然,还有一点必须事先先和李元吉说好,别这熊孩子跑到定襄一阵砍瓜切菜,把人当场都屠了,那就不但白忙活还造孽了。 这一点江晓相信李元吉也能接受,能要活的不要死的,不然谁知道你杀的到底是不是隋朝宗室? 至于李元吉把人弄回来后,再怎么把人弄到坞堡,那就简单了。 先忽悠,忽悠不成就换。 那玩意儿一出,别说换回萧皇后和几千百姓,就是再多,他李元吉也愿意! “当真?!”李元吉叫道。 江晓一笑,端起茶盏,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李元吉顿觉失言,前知一千年后知一千年的真君说的,那还有假? “先生恕罪!”李元吉赶紧施了一礼,然后笑道:“在下正愁无功业可建,先生又赐我一良机!实在是……” 说着,李元吉突然脸色一变,然后喜笑变苦笑,道:“不好,此事可能还得再费些思量了。” “嗯?” “先生有所不知,今日元吉嫡姐平阳公主突然驾到……” 噗! 江晓刚喝进口中的一口茶喷了出来。 你说啥? 平阳公主在晋阳?! 第134章 谁给谁下马威 李元吉好糊弄,平阳可就…… 这女人可是文武双全,有胆识、有谋略,怎么会出现在晋阳呢? 江晓着实有点郁闷,这事儿赶得好巧不巧的。 如果平阳公主得知萧皇后他们在定襄的话,江晓相信她应该也会出兵的,但问题就在于,她可不会轻易把萧皇后他们交给坞堡。 正思量如何是好,一阵打斗声忽然传来。 江晓和李元吉连忙出屋。 观澜阁前厅中,已有几人被打倒在地,还有数人正围攻程咬金,杨媛则在旁边静静站着。 江晓长出一口气,程咬金虽然被围攻,但依然不落下风,并且也未将腰间环首刀拔出。 不得不说,程咬金的脑子很不错,拎得清状况,这时候要是不管不顾地放手厮杀,把事情闹得不可收拾,那才是大忌。 他再能打,能打得过城中数万唐军? “住手!”李元吉大喊。 不过,场中的唐军士卒似乎没听到似的,根本不理,依旧围攻不止。 好在他们也未动用兵刃,显然同样没打算把事情弄大,只是想把程咬金制住而已。 这个结果应该是注定的了,因为江晓已经看到,不远处还有大批卫士正在赶来。 除了大批卫士,江晓还看到一个女人正手执茶碗,笑吟吟看着场上打斗。 江晓眉头一挑,她,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平阳公主了吧? 果然,就听李元吉无奈地冲这女人大喊:“阿姐,请命卫士住手!” 现场的这些人都是平阳公主的近卫,李元吉还真指挥不动他们。 听到李元吉的喊声,平阳公主回首,不过却是直接目视江晓,而江晓也终于看清平阳的长相。 嗯,虽然长得不算漂亮,但确实英姿飒爽,尤其身穿一身深红短褐,把两条大长腿弄得异常显眼,算另有一番韵味吧。 也就对视一眼,平阳公主就转过了头继续观战,仿佛江晓就是一团空气。 “继续打,只莫打死。这莽汉已打翻本公主十名护卫,那便打折他两条胳膊以示薄惩。” 江晓一笑,但心中却是一阵火起。 能好好说话不说是吧?! 摆谱是吧?! 非给下马威是吧?! 还要打折我兄长胳膊是吧?! 行。 屋里有现成的熏香,省的自己打火,江晓打一个响指,返身就回到观澜阁,眨眼之间再出来,除了手拿一根线香外,另一手里也多了样东西。 李元吉瞬间慌神儿,他知道江晓手中的是什么,顿时那一日扈从的惨状犹如重现一般出现在脑海中。 “阿姐,你我生死就在一线,若还不让他们住手,死矣!” 冲着平阳公主,李元吉就再次急迫大喊。 听李元吉喊得凄厉,平阳公主不由有些奇怪,难不成还怕这三人不成? 不过,火候也差不多了,一会应该能让这个“别有图谋”的神秘家伙有所忌惮了,那就…… “罢手吧。”平阳公主笑呵呵命令,围攻的卫士随即后撤。 程咬金怒目圆睁,虽然他打倒了十余个卫士,但他也不是毫发无损,胳膊、双腿甚至肋下都挨了数下重击,这种鸟气他还从来没受过。 罢手? 江晓冷笑。 你想玩儿就玩儿,你说不玩就不玩啊? 美得你! “令仪、兄长,过来!” 杨媛、程咬金快步来到江晓身旁。 “和他们玩耍一番,可也?”江晓冲两人笑道。 “某家正有此意!”程咬金狞笑,接过江晓手中的小莫。 杨媛不说话,却是嫣然一笑,也从垂胡袖中摸出一颗小莫。 “务要……准些个!”江晓强调一句,但那个“准”字咬得有些特别。 杨程二人都是大聪明,随即领会江晓的意思,现在是敌强我弱,咱立个威就行,可别玩脱了。 “告诉你家阿姐,别想跑,看她快还是我快!”江晓冲李元吉一笑,直接就将又摸出的一颗小莫点燃。 这话其实有点唬人的意思,以导火索的燃速,人家平阳公主要跑,还真不一定能来得及。 不过,小莫具体的怎么回事,李元吉可不知道,江晓就赌他以为自己想让小莫什么时候爆,就什么时候爆。 导火索火花四溢。 杨媛和程咬金也紧随其后,毫不犹豫。 李元吉傻了,这都住手了咋还点火?真菌这么大气性吗? “先生息怒!” 李元吉大叫,充满惶恐,他的“千古一帝”梦呀,就要破碎了吗? 平阳公主则有些茫然,同时觉得这火花挺好看。 江晓不理李元吉,只是笑吟吟地看着他和平阳公主,心中暗自计算小莫的起爆时间。 观澜阁前其实是个花园,李元吉这个爱打猎的家伙很会“享受生活”,还在花园中圈养了不少动物,山羊、麂子、狍子相当不少,江晓早就看上这群动物了。 不能炸人,那就只能对这些动物说一声“对不住”了。 江晓潇洒地一扬手,小莫带着火花飞向“动物园”,随即,杨媛和程咬金也跟着扔出。 “爆!” 江晓大喝一声,话音刚落,那三颗小莫便在“动物园”上空连珠般爆炸。 这言出爆起的形象营造的,完美。 除了江晓三人,所有人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和火光吓了一跳,再循声看去,那面积相当大的“动物园”已一片火海! 动物们的惨叫声凄厉无比,可惜…… 看着这群悲惨无比的动物,李元吉倒是大大松了一口气,真菌没让这小莫在人头上爆,应该算是手下留情了。 既然留情,那就还好。 江晓回头,谁也不看,只是在平阳公主头上三尺之处瞄呀瞄的。 李元吉后背再次冒出冷汗,连忙冲江晓深深一揖,说道:“先生息怒,在下代自家阿姐请先生宽宥!” 平阳公主这时终于回过神来,看看“动物园”中已虽已没了声息但依然燃烧不止的动物,再看看江晓,刚才的茫然已明显变成了惊恐。 别说是她,就是苏定方当年看到小莫爆炸,都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况且,刚才可是三颗小莫同时空爆,场面比苏定方初见时大得多。 不害怕才有鬼了。 第135章 手一抖嘴一张 杨媛和程咬金虽然很不放心,但在江晓的要求下,还是回到偏厅休息。 观澜阁内重新落座,除了江晓和李元吉,又多了个平阳公主。 江晓不相信平阳公主会无缘无故地针对杨媛和程咬金,更不相信杨程二人会主动惹是生非。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平阳公主听到了他和李元吉的谈话,并且笃定他“另有图谋”。 也因此,才想借收拾杨程二人来给自己一个下马威,以便在后面的“对话”中占据心理上和技术上的双重主动。 看来后世所谓的“施压谈判法”这一套,早就让古人玩得不待玩了啊。 “其实江某来意已向齐王殿下说明,这残茶不饮也罢,江某就此告辞。至于某家以前和齐王所言,殿下还是忘了吧,某会另有安排。” 江晓不咸不淡地说一句,李元吉顿时“咯噔”一下。 让他忘了是啥意思? 就是说“千古一帝”不带自己玩了呗? 自己可刚刚找到点感觉啊! 李元吉立即向平阳公主投去幽怨的目光,内心甚至还隐隐生出了些恨意。 平阳公主此时算是彻底稳住了心神,看到李元吉的目光,不由一叹。 这傻弟弟还是嫩了点儿,而且也不知这姓江的到底许了什么好处给他,竟让他这么上心,以致人家一句话就把他们姐弟两个给分化了。 “适才是本公主冒犯了,还请江先生见谅,容奴家为先生披茶赔罪可好?” 平阳公主无奈说道,她这时候是绝对不能让江晓走的,先不说定襄郡的事还没搞清楚,就是李元吉那里她也不想遭怨恨呀。 一听这话,李元吉大喜,平阳公主如此说话算是把姿态放得很低了,那就还可以转圜,他立即回头大喊:“来人,上茶!” 江晓看着平阳公主微微一笑,就是嘛,何必呢?大家坐下来好好说话不好吗?非要把自己整的和鹰酱似的,不是谁都吃你这一套啦。 新茶上来,平阳公主竟真的亲自给江晓披茶,江晓感慨,这李家的还真是个个能屈能伸。(披茶就是给添加各种饮茶佐料,并倒水,一般是地位低的给地位高的披茶) “先生,女家虽一介女流,却也喜欢直来直去。请先生明言,要齐王攻打定襄到底为何?” 平阳公主敬完茶后重新恢复冷峻的神色,还真不愧是能以军礼下葬的公主,忌惮归忌惮,该亮剑时一点都不含糊。 不过一听这话,江晓嗤笑,把咱说的像玩阴谋似的,咱这是阴谋吗? 纯阳谋! 咱逼着你去了吗? 你大可不去嘛! 这话江晓虽没说出来,但平阳一看江晓的笑也就明白了,还真是一阵无语。 你倒是没逼我们去,可你告诉我们定襄有前隋宗室,那我们能不去吗? 老……小……短奸巨猾! “既然江先生不说,那此事到此为止,我大唐亦不是容不得前隋宗室。”平阳端起茶盏,故作轻松。 “是吗?”江晓嘴角一勾,也漫不经心地端起茶,“萧皇后也在定襄。” 平阳和李元吉的脸色瞬间都是大变。 普通宗室或许他们真的可以视而不见,哪怕是杨广的直系血脉齐王的遗腹子也可以视情况而定,但萧皇后……绝对不行! 因为,萧皇后不仅在前隋遗民中有巨大号召力,还因为她是西梁帝女,还有个割据了西到三峡、南至交趾、北拥汉水巨大地盘且拥兵四十万的亲侄子——梁帝萧铣。 萧皇后可是有大恩于萧铣的,没有萧皇后萧铣早就饿死了。 万一让萧皇后坐大,到时南北呼应…… 这种情况虽然不太可能,但必须扼杀在摇篮! 看到平阳和李元吉的样子,江晓暗笑,要是他们知道杨广还活着,并就在晋阳眼皮子底下的坞堡,那表情一定更精彩。 “直说吧,先生……要什么?!” 平阳公主死死盯着江晓,她不相信江晓把这么重要的消息透露给他们会一点无所求,更不相信江晓会不留一点后手! 所以她宁肯和江晓把“交易”做到明面上,也不愿去猜江晓到底设了个什么局。 其实,江晓哪有什么局,又哪有实力挖坑? 他真心只是想和平阳公主做个交易而已。 这也是无奈之举。 原本只是忽悠李元吉的,没想到居然让平阳知道了,她肯定会出兵定襄,迟早会知道萧皇后在那里,与其让她后面知道让她觉得自己受骗,倒不如现在如实相告显得自己有诚意。 老实说,江晓现在是有点心虚的,不知道这个平阳公主会不会过河拆桥,得了信儿直接一脚把他踹开。 不过历史上能以“申法誓众”聚集数万人马,并具有相当美誉度的“李娘子”,应该不是个小人吧? 而且,自己营造的“高人”形象也会让平阳还有李元吉猜测自己有“后手”吧? “好,既然公主殿下直言不讳,那江某也不藏着掖着。某要所有的前隋宗室!” 现在轮到平阳嗤笑了。 “某与前隋宗室有故,不想他们流落突厥,只想他们能与血亲相聚,仅此而已。且某可立誓做保,绝不会有任一前隋宗室以前隋之名反唐!” 江晓神情极为认真,一点都不骗人,可在平阳公主听来,就是个笑话。 “我大唐出兵,最后非但不能剿灭前隋余孽,还得将之交给先生,本公主想问,凭什么?” 平阳公主端起茶盏,有些不屑。 茶汤飘着一颗肉蔻,平阳鼓气将它吹到一旁,这姓江的还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江晓点点头,自己这想法确实相当于拿人家当枪使,让人白出力还不落好。 这平阳还真是不好忽悠呀。 那么……只能如此了。 江晓掏出一块墨绿色的东西,放在凭几上。 “某想以此物为换。” 正低头饮茶的平阳公主斜眼一瞥,石头不像石头,玉不像玉的,什么破烂玩意儿? “……传国玉玺。” 被平阳鼓气吹开的肉蔻又瓢了回来,也不知平阳公主是被这四个字惊到了,还是可笑到了,反正就是手一抖、嘴一张,那肉蔻便精准无误地滑入了她的口中。 第136章 海姆立克急救法 平阳公主突然发出剧烈的干呕声,只眨眼间便双目爆起,颈间青筋血管尽现。 她抓起茶碗也不管是否烫嘴,仰脖便将所有茶水倒入口中,不过换来的却是更加剧烈的咳嗽和呕吐,茶水反喷一地。 这情况突如其来,江晓和李元吉一惊,然后立刻明白——平阳被噎住了! “来人!”李元吉连忙大叫。 门外的卫士匆忙冲进屋内,连杨媛和程咬金也闻声赶来。 此时,平阳公主双手“V”字捂脖,舌尖儿开始都外露。 “快救公主!” 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哪会这呀。 “请堂医!”见一个个大眼瞪小眼,李元吉又喊。 得了吧,等堂医来了,人都凉了,再说此时的医生还未必能救得了平阳这种意外。 “都出去!”江晓突然大喝。 众人一愣,却还傻站着不动。 江晓瞪一眼李元吉:“想平阳公主死么?!” 李元吉恍然大悟:“出去,都出去,先生要救人!” 说着,带头向外冲去。 其实,江晓自己倒不怕被人看见,不就是海姆立克法急救法嘛,学心肺复苏术时一并学过的,流传出去说不定还能多救不少人呢。 只是,平阳毕竟是公主,让那么多人看见被自己又搂又抱的,终究不合适。 而且,这多少还是个进一步营造自己在李元吉心目中“世外高人”形象的机会,不用白不用。 “令仪,你留下助我。余者皆去舍外十步之处,不得靠近,齐王亦不例外!” 杨媛点头,来到江晓身旁,很快观澜阁中只剩江晓、杨媛还有已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平阳。 “无事,我应付即可。”江晓看看已没什么意识的平阳,冲杨媛微微一笑,“你看看凭几之上的物事,可认得?” 当初苏定方将传国玉玺……的渣渣送给他时,江晓就戏谑地想着让杨广给掌掌眼来着。 现在要用这玩意儿做交易了,最好能够再确认一下,杨媛毕竟出身大内,说不定接触过传国玉玺,能给确认一下最好,确定不了……也无所谓。 杨媛也一笑,一点也没有慌恐的样子,咋说也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而且她越来越发现,只要江晓在,似乎就没有什么应付不来。 江晓说着就扶起平阳,这时威名赫赫的“李娘子”已经嘴角流涎,双眼翻白了。 拖着她,江晓寻一面墙靠住,身体微蹲,分开平阳的大长腿,让她背对着自己坐在他的腿上,然后在平阳肚子上摸呀摸,找到肚脐,再上移两指,找到下腹部,一手成拳,一手抱拳,猛地就是一按。 这一下力道不小,不过没有将堵住平阳气管的肉蔻冲出来,反而把已经意识模糊的平阳刺激“醒”了。 本能地,平阳就开始在扭动身体。 血气方刚呀,这体位,呸,这救人的姿势本就暧昧,平阳的屁股就顶在江晓的腿间呢,江晓这感觉,挠一下就上来了。 靠,没想占你便宜,你倒来劲了。 小妮子就在现场,情何以堪呀! 江晓咬牙再用力一顶,呸,一按,一颗圆乎乎的肉蔻终于从平阳嘴里喷出,而随着这一下,江晓立即感觉到平阳的腹部还是剧烈起伏。 能呼吸了。 海姆立克,就是这么简单! 江晓松开手,任凭平阳滑倒在地,这姿势,他可不敢保持,太考验人。 杨媛瞪着大眼睛看着江晓,江晓不由一阵心虚。 刚才是所有正常男人都会有的生理反应,咱可啥都没干啊。 “传国玉玺……”杨媛轻声说道,接着两行泪水就滚滚而下,“……碎了。阿娘是不是……” “莫哭。我说你阿娘没事就没事。”江晓现在也不能告诉杨媛萧皇后的情况,只能如此安慰她,说着替她拭去脸上的泪。 杨媛轻轻点头,旁人说的或许她不信,但江晓说的她相信。 “你如何确定这是传国玉玺的?”江晓看一眼平阳,见她意识还有些不清,忙问。 杨媛拿起一盏茶,直接泼在了传国玉玺上,神奇的一幕立即出现,茶水所过,玉玺竟然滴水不留。要知道茶水中可还有大量的茶末,竟然同样没在传国玉玺上留下一星半点。 这传国玉玺好像根本没被泼过似的。 “当年卞和于楚山见奇石,雨不得浸,遂得神玉曰和氏,因上有龙纹,始皇帝命李斯刻为受命玉玺,以为传国。幼时有次阿爷逗我开心,便曾泼茶于玺,无水可近,阿爷称之为‘避水’。” “是以,此当为传国玉玺!” 江晓点点头,没想到小妮子还真知道传国玉玺的底细。 这传国玉玺能“避水”,应该就是玉石所谓的“油性”了,这和它的紧密度有关,能作为传国玉玺,果然不简单。 “好,你去将齐王他们唤进来吧,一会我若是神情萎靡,你莫当真。” 江晓冲杨媛挤挤眼,杨媛会意一笑,不过眼中马上又泛起了泪光,想来是又想起她萧皇后。 见杨媛出去,江晓立刻委顿在平阳身旁,显得特别疲惫,一副付出了极大努力和牺牲的样子。 可谁知道,他不但没啥付出,还“享受”了一下。 “阿姐!”李元吉冲了进来。 “公主已然无碍,喂她一盏热茶自然苏醒。”江晓“有气无力”地说道。 “当真?!”李元吉大喜,不过再看江晓,不由嘀咕,你俩这是刚经历过一番大战? 说话间,自然有人将江晓和平阳扶到坐榻上。 “先生还安否?”李元吉担心地询问江晓。 “无妨……”江晓“大度”地摆摆手。 “先生可是施展了渡阳夺命术?”李元吉又一脸感激和神秘。 江晓心说,这魏征简直比他还能忽悠,但凡能忽悠人的都和李元吉说了呀,看把人弄得,都快傻了。 “汝为吾所看重,自然要成全于你,总不能让你阿姐就此殒命。不提也罢……不过数十年道行而已……” 江晓顺话圆话,买家都主动提价了,作为卖家自己还客气啥?人情嘛,自然价越高越好。 这一刻,李元吉感动得稀里哗啦,对江晓的感恩和崇敬之情犹如黄河之水连绵不绝……又上一个台阶。 第137章 有后遗症 平阳公主面色潮红,但显然已经无恙。 “刚才舍弟与奴家窃语,说先生不惜损耗自身让奴家活命……” “不值一提,公主不必介怀。” “先生大恩,奴家原应死报,奈何不敢因私情而废国事。是以,将前隋宗室交与先生之事,奴家不敢答应。” 靠,真是个赖妮儿! 江晓不由郁闷,刚才还窃喜天赐良机,让平阳欠了大人情,自己的设想能够成了呢,没想到……这家伙油盐不进嘛。 “不过,若是先生仍愿将那‘传国玉玺’相换,奴家可允!” 江晓正不爽,忽听平阳又说道,顿时长出一口气。 原来在这儿等着呢,这破石头本就觉得烫手,死石头换活人,傻子才不还,拿去拿去! “某原意就是如此,可也!” 江晓说着就重新将传国玉玺拿出,递给平阳。 平阳接过只意思性地看了一下,就给了李元吉。李元吉倒是端详了两下,不过也是没特别在意的样子。 “前隋气数已尽,到时还望先生好生规劝这些宗室,莫再做复国之想。” “这个请两位殿下放心,此事江某保得!”江晓笑道,大隋正牌皇帝杨老头都接受下岗事实了,其他人也确实该老老实实的了,自己的想法也不过是想杨媛一家团圆,然后在坞堡欢度余生而已。 “好,你我击掌为誓!” “善!” 江晓与平阳公主和李元吉分别击掌。 古人重诺,这击掌为誓算是比较有约束力的了,江晓顿时心情大好。 “那传国玉玺两位殿下不仔细看看?”想起刚才平阳和李元吉都不是很在意的样子,江晓不由问道。 “不必,先生说是就是了。” 江晓点点头,明白了,其实两姐弟并没有真正相信这块墨绿色的“破”石头就是传国玉玺。 他们之所以还要求以“传国玉玺”相换,不过是想完成一种“交换形式”,其实体现了对自己的一种尊重。 尤其是平阳,完全是用此表明她已将自己放在了与她平等的位置上,同时更表明,她不想借此机会还掉欠自己的人情,那样多少有点“趁火打劫”之嫌。 好个平阳,是条汉子! 不过呢,这种心理优势最好还是不要让她有,必须让她知道咱也不是吃“霸王餐”的主儿。 “齐王殿下,请将‘传国玉玺’置于几上。” 李元吉已随意地将那块他认为不过是块碎掉的玉石放到了一边,听江晓这么一说,便笑着将它放到了几案上,心想: 真菌当我们是土包子吗?这破石头怎么会是传国玉玺,而传国玉玺又怎么可能碎掉。 李元吉不以为然,平阳也是带上了礼节性的微笑。 不废话,江晓学着杨媛的样子,将一盏浓茶直接泼在了传国玉玺上。 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平阳和李元吉出身豪门,见过的宝贝自然不少,随着水汽的消散,两人神情慢慢凝重然后几乎同时颤声说道: “避水!” 显然,他们虽没见过传国玉玺,但“避水”的传闻还是听说过的。 “这这这……”李元吉一下变得口吃,猴眼惊恐地看着江晓,“真的是传国玉玺?!怎地碎碎碎……那那那……” 江晓冲他摆摆手,示意他不用说了,咱知道你是啥意思。 你不是就想说,那你以后不是成了“千古第一白板”了吗? 傻小子哟…… 平阳也充满疑问地看着江晓。 “江某也不知传国玉玺为何会破碎,此残片也是无意间得到。只能说,甚憾!”江晓解释道。 平阳和李元吉也“甚憾”啊,传国玉玺呀,他李唐正梦寐以求呢。 不过,哪怕碎了,那也是传国玉玺,以后再把其它部分找到,又是一块完整的“天下”,你要少这一块,还就不行! 平阳一拉李元吉,两人同时站起,就听平阳道:“先生将国宝奉于我李唐,当受奴和舍弟一拜。” (这里作者想特别提醒一句,请诸君千万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理解这一大段情节,李渊虽已称帝,但事实上现在的唐也不过是实力较强的一个割据势力而已,其整个“国家”和个人的心态都还不是完成大一统后的心态,说白了也就是,还没有那种“唯我独尊”的气质。) 平阳和李元吉说着就拜倒,江晓连忙起身还礼,然后看着平阳,郑重其事地说道:“他日若再有所见、所闻乃至所获,必不藏私!” 平阳一愕,便即明白了江晓的意思。 其实,江晓用“传国玉玺”换萧皇后及前隋宗室有一个巨大的后遗症。 自江都兵变后,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人,都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杨广死了,那传国玉玺在何处? 最有嫌疑的有三个。 第一个就是萧皇后,第二个是发动江都兵变的宇文化及,第三个是杀了宇文化及又过了一手萧皇后的夏王窦建德。 或许,现在还得再加一个,一直对中原虎视眈眈想当第二个拓跋氏的突厥处罗可汗。 其中,萧皇后不是最可能的,毕竟她身不由己,但却绝对不会没有一点“嫌疑”。 这一点,别说平阳,就是李元吉都能想到。 那么,哪怕平阳行事算得上光明磊落,也极有可能在得到萧皇后先对她采取一些“措施”,毕竟传国玉玺在他们眼中太过重要。 而一但有所“措施”,结果就不好预料了,江晓不允许有这种万一的可能性。 所以,江晓非要把“传国玉玺”的事和平阳说清楚,并不是完全为了表明他不吃“霸王餐”,更重要的是要以自己的承诺换来萧皇后的万无一失。 现在,就看平阳给不给面子了。 第138章 咱不造枪,咱造炮! 大夏门外,平阳和李元吉目送江晓三人离开。 “三胡,你和我所说都是真的?” “吾亲眼所见!” 平阳点点头,凭空取盐、制铁,还有活死人之术,值得她赌上一赌了。 “他那女伴倒很像一个人呢。”片刻后,平阳忽然又道。 “谁?” “萧皇后。” “啊?” “你没有见过萧皇后,阿姐我可是见过的,有一年中元节,阿娘曾带我入宫参加过一次家宴。别忘了,萧皇后还是你我的婶娘呢……” 李元吉一怔,片刻后惊叫: “她不是南阳公主!难道是越国公主?!不是说她已死于江都了吗?” 平阳白一眼李元吉:“若她真是越国公主,你应该叫她一声秦王嫂……” 随后,平阳陷入了沉思。 …… 江晓三人策马而行。现在的江晓,骑术已经相当凑合了。 对平阳最后的表态,江晓是欣慰的。 按照平阳和李元吉最后的表示,他们很快就会发兵,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大概十天左右,萧皇后就应该能出现在坞堡,给杨老头和杨媛一个惊喜了。 而且,随萧皇后而来的,可能还有大批的前隋遗民,这对坞堡来说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不过,有一件事情,江晓觉得有点奇怪——临行前,平阳公主执意想看看杨媛的相貌。 这次出来,杨媛是戴了“幂篱”(带围纱的帽子,隋唐时流行的一种女式帽子,又叫浅露)的,并始终围纱遮面,也就是说她并不想见人。如此,平阳这个要求多少就有点不礼貌了。 但杨媛还是很爽快地摘了“幂篱”,江晓认为这除了让李元吉目瞪口呆和平阳有些自卑外,没有其它意义。 果然,李元吉失声,连平阳都有些发怔。 何必呢?江晓暗笑,当即有一种与有荣焉的骄傲油然而生。 此时,和杨媛并辔而行,看着娴熟打浪的杨媛,江晓不禁想,要不要调皮一下,人为制造一场坠马意外呢? 那样,说不定就可能和杨媛同乘一骑了。 但再仔细一算,最后和程咬金同一骑的概率要远大于和杨媛,才郁闷放弃。 不过不管怎样,江晓都很满意这次晋阳之行,可是他不知道,这次晋阳之行的后遗症要远大于他的预料,并才刚刚开始…… …… 江晓三人平安回来,杨广几个终于放心,然后很默契地没有问江晓此行如何。 人回来就好,还管那么多干什么? 再说,江晓要是肯说,去之前就已经讲了,当时不讲,现在一样不会讲。 杨广和魏征倒是私下分别问下杨媛和程咬金,可是两人什么都不知道。杨媛甚至都没和杨广提起传国玉玺的事儿,怕老头儿伤心,毕竟那曾是他的挚爱之物。 接下来的日子,坞堡的一切继续按部就班,每个人都充实而又忙碌,只是江晓特别嘱咐魏征,坞堡屋舍哪怕已有富余,也尽量再多修建一些,免得到时又手忙脚乱。 聪明的魏征立即会意,兴高采烈地自去安排。 而江晓也开始琢磨另一件事。 他受刺激了。 以前只是在书上看到,某某城城高多少,墙宽多少……并有直观的感受,哪怕去过一些复原的古城什么的,也都是小县城级别的。 但这次亲眼目睹古代雄城,才真正有一种震撼感。 不说别的,晋阳城光城墙就有七八层楼高,城外还有深达十米的护城壕(河),就这都无法“固若金汤”。 对比之下,坞堡这样“小不点儿”就更不值一提了。抵御王净颜那样的小贼还凑合,面对千军万马和纸糊的没两样。 所以,必须再提高坞堡的威慑力。 那靠什么提高呢? 枪? 现代意义上的枪械是肯定造不出来的,不说别的,没有定装弹,连最简单的后膛装弹都实现不了。 不过,前装弹的火门枪、火绳枪都没问题,甚至燧发枪坞堡现在都能造。 燧发枪无非两个大难点。 第一、枪管。 以坞堡现在的冶炼水平,就是用范模浇铸法都能给整出个枪管来,无非费时费力费铁精度还不怎么样罢了。 大明三眼铳就是铸造的,而明朝的铸造技术和隋唐相比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进步,大明能造,隋唐一样能造。 如果借鉴制造铁丝的拉丝工艺,先拉出一片厚薄均匀的铁皮再进行卷曲热锻,说不定都能制造出内膛相当光滑的枪管。 当然,这种枪管可能比较考验人的手指头,被炸膛炸掉的手指说不定比射出去的子弹都多。 不过基础已经有了,只要想办法处理好细节,江晓相信造出堪用的枪管是不成问题的。 第二、发火装置。 江晓能想到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类似于钢轮打火机的装置,不过这需要含磷量较高的矿石,不一定能找到,如果用普通燧石替代,可能发火效率不高。 另一种是则需要利用弹簧的力量改进“火镰”打火。 拉丝不难,只要做个拉丝板就可以,汉朝贵族们都喜欢穿的金(银、铜)缕玉衣就充分证明,早在西汉,华夏先人就知道怎么给金属拉丝。 难的是炼出堪用的“弹簧钢”。 直接用铁丝是肯定不行的,弹性不够,就是卷成弹簧样也不能当弹簧用。 至于合金弹簧钢想都不用想。合金弹簧需要在钢里加入锰,这玩意儿江晓实在不知道怎么往里加。就是知道,他又从哪儿弄锰去? 不过如果退而求其次,江晓认为普通的弹簧钢还是能弄出来的。 不就是碳含量的反复比较吗?只要反复试验,瞎猫碰死耗子也能碰出来。 宋代沈括《梦溪笔谈》里曾记载有一种软剑,“用力屈之如钩,纵之铿然有声,复直如弦”,“可以屈置盒中,纵之复直”,就是一种很好的弹簧钢嘛。 宋代的冶炼技术不比隋唐强,起码不比坞堡使用焦炭炼铁、用土硝除碳强。 到时,如果再加上中温回火工艺,一定没问题。 但,也可以想象,这也一定很费事儿。 所以,造枪…… 以坞堡目前的形势和条件,还是算了吧。 耗不起,无论时间还是资源,都耗不起。 不过,顺便做些基础工作还是可以的,譬如在冶铁炼刀造剑的过程中就可以注意一下,含碳量多少的钢最有弹性。 那既然枪不合适,什么玩意儿合适呢? 江晓必须想一个办法,用简单的方式迅速提高坞堡的威慑力。 哼哼,咱不造枪…… 咱直接造炮! 第139章 就这火力密度 造炮其实也没什么难的,关键看造什么样的炮。 带炮身、炮架的现代火炮咱造不了,简单的炮还造不了吗? 只需一个身管,炮架,不需要的;瞄准装置,不需要的;方向机高低机,不需要的;炮闩,不需要的,就连身管里面的膛线咱也不需要! 用大树造炮,要什么膛线? 没错,咱造的就是简单到看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的“没良心炮”! 诸位,是不是大失所望? 嘿嘿,就这条件,没办法。江晓自己都不好意思说他这是“造”炮,纯粹就是“手搓”。 其实,是造“没良心炮”和还是投石机,江晓一度拿不定主意。 投石机古已有之。 早在春秋,投石机就已应用于战争。三国时,大名鼎鼎的霹雳车其实也是一种投石机。 而且,这东西都不用江晓自己琢磨,魏征就知道怎么造,还曾向江晓建议过。 不过,投石机的优点和缺点都十分突出。 优点就是“力大砖飞,《范蠡兵法》有记 ,“飞石重十二斤,为机发,行三百步”。 算起来就是能把比人头还大的石头投射四五百米,可以说,相当强悍。 魏征曾兴奋地说,要是用它来发射小莫和小陶,简直无人可敌。 即便没有小莫和小陶,坞堡漫山遍野的石头也是很好的发射物,碰之非死即伤。 不过,投石机的缺点也非常明显。 制造复杂,需要多人操纵,最主要的是挑地形,像坞堡这种山势地形,可供布置的地方非常有限。不是没地方展开,就是射界狭窄。 而且,射程虽然可观,但精度……就基本靠信仰了。 至于“没良心炮”,解放战争甚至抗美援朝时都曾大放异彩,但同样不算是“黑科技”甚至是“神器”,不然早成制式装备了。 其实,“没良心炮”就是火力不足之下的无奈选择。 有人曾说,“没良心破”根本不是咱发明的,而是“剽窃”的。 因为早在一战,约翰牛那头儿有个叫李文斯的工兵上尉,就发明了一种使用大口径滑膛“钢管”发射燃烧弹的抛射筒,称为“李文斯炮”,和“没良心炮”如出一辙。 后来,才有了咱这头的工兵连长聂佩璋发明“没良心炮”。 这个东西,怎么说呢?咱有点不服。 聂佩璋出身东北讲武堂,也是工兵,倒是有可能学到过“李文斯炮”,也确实有可能参考了约翰牛的设计。 但咱不服的是这个逻辑。 何着你早出生,我就一定是你儿子? NASA说咱航天技术是偷的,太平洋空军司令说歼20是偷的,连小西八都说咱半导体都是偷三丧的。 这特么都什么逻辑! 如果非要说“没良心炮”是“剽窃”的,那也是“剽窃”自己的! 反围剿时李天佑的红五师就用挖空的树干“没良心”了,到了“飞雷炮”是一代代兔子一点一滴传下来的! 只有野蛮人才觉得所有的人都是野蛮人,只有小偷才觉得所有人都是小偷。 早晚把大英博物馆偷我们的东西拿回来,两万三千件呢! 反正有一说一吧,作为“火力不足恐惧症”的早期用药,“无奈”和“简陋”是算是“没良心破的”代名词,威力大是威力大,但同样精度堪忧,并且极其容易炸膛。 所以,淮海战役中,陈老总虽然盛赞“没良心炮”,但中原野战军还是给它起了个诨名“折磨人炮”。 抗美援朝时,更有因为炸膛,一个炮班全部牺牲的情况。 不过,相对于投石机,“没良心炮”不挑地方,只要克服了“炸膛”危险,是比投石机要好用一些的。 所以最终,江晓决定还是造“没良心炮”。 这个原理很简单,具体怎么造就不说了。反正就是树掏空,箍铁皮呗。 不过,箍铁皮只是保证“没良心炮”最基本的强度,不让其散架而已,防炸膛? 那是想屁吃。 如果要确保不炸膛,以坞堡现在炼出的“钢”的脆度和延展性来说,必然需要极厚的管壁,尤其是尾部,总直径至少需要口径直径的两倍。 很显然,这根本不可行,没那么多“钢”。 再说,真要有那么多“钢”,直接上“红衣大炮”它不香吗? 那怎么解决? 江晓的办法是,直接修水泥“炮位”。 找到个射界良好的位置,挖坑,浇水泥,水泥上预留圆形坑洞,口径以正好放下一个“没良心炮”为准。 坑洞不用太深,能完全包裹“没良心炮”膛室即可。 这样一来有两个好处。 一是基本不用担心炸膛,即便坞堡的水泥没什么“标号”,但有周围厚厚泥土层的缓冲,炸了膛也伤不到自己人。 二是不用再考虑后坐力的问题,也就不用每次发射完都重新瞄准。 (当年看集结号,里面的“没良心炮”直接就架在外面,后面居然还站人,至今都纳闷儿这一幕,不考虑后坐力的吗?直接站没炮架的“没良心炮”后面,和站RPG后看发射有啥区别?) 说到这儿,大家其实也看出来了,江晓设计的水泥“炮位”不但炮位固定,连射角都是固定的,也就是说一个炮位只能打固定的位置,完全没有机动性。 不过江晓认为,这根本不是问题。 因为,坞堡本身就是防御性质的,不需要机动。早期岸防炮不都这样吗? 至于打击位置固定,没关系,我水泥多,多修“炮位”就是了。 A炮位专打A1点和A2点……,B炮位专打B1点和B2点……,这叫铁路工人各管一段,打的就是“专业”。(A1、A2……就是在同一射角上,根据发射包装药量的不同产生的不同落点。) 当然,这里面有个很麻烦的问题,就是每个炮位的落点怎么确定。 这个问题要是解决不好,都可能让打出去的“炮弹”落到自己人头上。 对此,江晓也只能尽可能的将发射包标准化处理。 办法是,先确定将一个标准重量的“炸药包”或“燃烧弹”打到两百步远的地方的装药量是多少,然后进行调整,最终形成标准装药量。 譬如,1号装药打一百步、2号装药打两百步、3号装药打三百步,确定好之后就用纸包把它做成“定装包”,打的时候根据要求直接往炮管里塞就完了。 不过,在这个纯手工的时代讲究标准化多少是个奢望,只能尽可能“标准”。 而且,受风、雨等天气因素的影响,也根本不可能做到落点的精准,只能是大概范围,毕竟一没膛线二没初速三都不讲流体力学,苛求精度就是耍流氓了。 反正最终,经过江晓的“精确”计算,坞堡修建了二十八个水泥炮位,固定了八十四个“炮弹”落点,基本覆盖了坞堡前所有的地方。 也就是说,在理想状态下,只要三轮“火力覆盖”,就能让坞堡前面差不多所有的地方都能挨遍炸或过遍火。 嚯嚯,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的好处呢。 就这单位面积的“火力”密度,仅靠弓弩的晋阳做不到吧? 别说晋阳,大兴也做不到! “我得意地笑……” 第140章 咱以后玩炮兵 江晓是不可能挨个把落点都炸一遍检验一下计算结果的,虽然坞堡的硝土田已经开始产硝,那也经不住这样消耗。 而且,坞堡前不少地方已经开辟成了耕地,总不能把刚出苗的春小麦都轰回地里或烧成灰吧? 麦苗可不是野草,春风吹又生的。 只能祈祷坞堡前站满敌人的情况永远不要出现了。 因为,一旦出现那样的情况,即便坞堡能大量杀伤敌人,最终的结果怕也不会好。 毕竟,坞堡还是太小了。江晓相信,不用上万人,只要数千人的尸体,就能填满坞堡前的山坳。 敌人会踩着尸体跨过坞堡的围墙…… 总之,造大炮,修炮位的事儿就算这么着了。江晓相信,这应该能将坞堡的防御力和威慑力提升一个等级。 而这事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挺费劲儿的,顾脸不顾腚地忙活十几天才彻底搞定。 不过,“硬件”虽然搞定,但还得有“软件”。于是,在“玄甲掷弹军”之后,坞堡又诞生了一个新的兵种——炮兵。 不管是不是名副其实吧,反正江晓让苏程二人给他抽调了五六十人来,平均每两人负责一个炮位。 虽然江晓认为,这个是最有前途的兵种,可惜苏程二人都不感兴趣,指望杨媛那里的女兵又不太合适。 所以,这五六十人倒都由江晓“统率”了。 倒不是苏程二人不相信江晓的“设计”,实在是他们两个天生就对防御不感冒。 只能固定在那里玩儿,那也叫冲锋陷阵? 而且,苏程二人觉得自己麾下的“玄甲掷弹军”,威力也不差呢。 好吧,你们两个瓜娃子,根本不懂什么是“战争之神”,根本不知道啥叫“大炮兵主义”,根本不明白“射程即真理口径即正义”! 以后咱的大炮,十发一个炮标准,一百发一个基数,谁来炸谁,哼哼! 哼啥哼,吹牛不上税,还十发一个标准、一百发一个基数,你咋不整个“范佛里特”呢? 说真的,其实这些东西江晓也就是个一知半解,装懂可以,要说真懂,你问他,密位怎么算? 不好意思,这个……用不到。 …… 江晓开始隐隐担心起来,都已经过去十几天,坞堡又新修建了差不多一百座新屋舍,但预期中的萧皇后依然没有踪影。 终于,这一天,斥候来报,一骑轻骑身背白旗疾驰而来,且坞堡二十里外出现大批人马。 白旗送信,这是江晓和平阳约定的联络方式。 看来有结果了,江晓大喜。 “卑职太原道行军元帅麾下怀化中郎将禀,先生所要之人已到坞堡二十里外,如何进退,请江先生示下。” “平阳公主和齐王两位殿下呢?” “因刘、宋二贼麾下尉迟融异动,两位殿下须镇守晋阳,并未前来,只命卑职护送,并命卑职代致歉意与先生。” “好说好说!”江晓哈哈大笑,他要的人来了就好,平阳和李元吉来不来无所谓,来了还得招呼他们,不来正好。 听说有大批人马出现,杨广魏征几人也匆匆赶来。 “好事到了?”魏征见面就问。 江晓笑着点头。 前几天,江晓就把坞堡最近可能还会有人来投的事告诉了几人,毕竟还是要做些准备的。 不过,萧皇后到来的事还是没说,毕竟是准备惊喜的嘛。 “好!”几个人都笑逐颜开,对现在的坞堡来说,人口就是资源啊。 程咬金道:“可用某家前去引路?” “不用,老魏和两位兄长只在堡中安排接收之事就好。我去便可。” “那老夫和媛儿陪逐月去吧。据斥候说,此次来人可不少。”杨广道。 “杨叔更不必去。嗯……”江晓笑道,然后打量一下杨广,“莫若去将须发整理一番,稍待还有些事情须杨叔出面主持。只令仪同去好了。” “哦?” 杨广一怔,他现在是没有什么特殊大事一般不出面的了,一来是有魏征和苏程二人,小小坞堡根本不在他们话下,二来那一帮开蒙的小屁孩也已足够让他操心。 老头现在可是一心扑在坞堡的教育事业上。 什么事还需我来出面?老头不禁疑惑,转头又一想,出面就出面吧,反正这把老骨头已交给这“女婿”了。 “如此也好。老夫每日都被那群猴儿气得吹胡子瞪眼,那便去整理一番!” …… 江晓和杨媛随着那怀化中郎将出了坞堡。 并辔而行间,江晓忽然笑着对杨媛说:“可带了鲛绡(手帕)?” 杨媛摸出一块手帕递给江晓。 “不是我用,你带了便好。” 杨媛看着颇有些意味深长的江晓,莫名其妙。 很快,一大队人马出现在江晓和杨媛眼中,江晓顿时苦笑。 这起码有三千多人,真是老少妇孺应有尽有。 原以为前隋宗室再加一些扈从也就几百人,最多一千来人,没想到居然这么多! 怪不得平阳和李元吉动作这么慢,这挈妇将雏的,能快才怪。 这一下坞堡又超员了,还得大兴土木。 “先生,齐王殿下说,先生所要之人便在头前那辆大车之中。” “好,多谢将军。” 江晓转头正准备和杨媛说什么,却发现杨媛神情已有些恍惚。 对面人群中似乎有认得杨媛的,江晓听到有人窃窃私语。 “奴婢看那女人怎地好像越国公主殿下?” “奴婢看也像……越看越像……不过,公主殿下不是兵变之时随至尊……” 江晓下马,然后走到杨媛马前,轻轻握住了杨媛的手。 柔若无骨,但冰凉。 说起来,这算是江晓第一次握杨媛的手。不过,不正是该这时候握吗? “去吧。我在车外等你。” 江晓扶杨媛下马,笑道。 杨媛看一眼江晓,仿佛一瞬间惊醒,转头飞也似地扑向那大车。 片刻后,车内传来大哭声…… 第141章 上辈子欠骂? “汝是何人?”一个人突然来到江晓面前,怒目而视,“此为何地?吾等为何到此?!” 江晓看这人,中年以上岁数,面貌清瘦,气质不俗,但似乎有很大怨气,江晓心情不错,也不和他计较,笑道:“汝又是何人?” “鄙人兰陵萧瑀!”中年人一脸傲气。(这里的兰陵指江苏常州,因兰陵萧氏自晋起为江南望族,所以就还用这个名,不是现在的山东兰陵,两个兰陵有南兰陵北兰陵之分) 谁? 江晓一愣,顿时瞪大了眼睛,自己没听错吧?! 不由脱口问道:“新安郡王?” 中年人不说话,但睥睨的小眼神完全说明,江晓猜对了。 我靠! 江晓大惊,你问我你怎么到这儿了,我特么还想问你呢,你怎么会在这儿?! 按史书记载,你不是该以郡降唐,现在在给李渊打工吗? 呃……好吧,魏征都能当山贼,萧瑀流窜作案也不是不可能哈,而且作为萧皇后的亲弟弟,出现在萧皇后身边似乎也……说得过去? 但真的有点离谱啊。 真是没想到,给杨老头整个老婆回来,还搭个小舅子。 江晓再一次打量萧瑀,凌烟阁排名第九的人物呢,论怼人的功夫,不在魏征之下。 当然,其它本事也挺牛,史载“善学能书,骨鲠正直”、“善行政”,不然也不会从李渊那里开始当宰相一直当到李二那儿。 李二是谁? 那是能容忍得了别人怼他,却绝对容不了蠢才、庸才的。“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萧瑀能得到李二如此评价,没点真本事是不可能的。 不过呢,这萧瑀脾气差、情商低也是有名的。人家魏征虽然怼人,但和同事关系都还处的不错,这家伙可一辈子都和职场小白似的。 嗯,看他现在的架势就看出来了。 话说,自己是不是上辈子欠骂?江晓突然嘀咕。 唐初两大怼魔,咋都没事儿跑坞堡来了? 这左喷神,右杠精的,一个加特林,一个马克沁,以后自己怕不得让唾沫星子淹死? 歹命…… 似乎听到江晓和萧瑀的对话,杨媛从车内探出头来,脸上还挂着泪珠。 “舅舅!”杨媛惊喜叫道。 “果然是……公主!”萧瑀一下子也激动万分,“你还活……” “上车说话!”杨媛打断萧瑀,转头又看向江晓,有些羞涩,“阿娘说此处不是见礼的地方……是以……” “明白。”江晓笑笑。 片刻后,载着萧皇后的大车疾驰向坞堡,大队人马也开始缓缓移动…… …… 杨广居住的小院内。 老头儿刚洗完脸,看着水盆中自己的影子,没由来想起一句话。 “好头颅,谁当斫之?” 当年,他照完镜子回头和萧皇后说过这句话,看似洒脱,可谁人知其中的意兴阑珊? 又是经年,都不知此生能否再见,心中所期,怕也只是这盆中的镜花水月了。 杨广哑然一笑,叹自己已是天命之年,还如此想不开,再抬头,却看到门口站着一个美貌妇人。 自己思之念之,都有幻觉了吗? 杨广摇摇头,又是一阵苦笑。 “阿摐……” 耳边又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唤,杨广一呆,猛然回头,瞬间恍如隔世,嘴唇几经颤抖,终于叫一声: “美娘……” (阿摐是杨广的小字,但萧皇后的名字和杨媛一样,史书中并无记载,但这里也不给她起新名字了,直接借用《隋唐演义》里的名字,大家只要知道这名字是虚构的就行了。而且人家两口子私底下互叫小名,个人感觉可以接受。) 两个头发都有些花白的老人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江晓很欣慰。 杨广和萧皇后虽然比不上汉宣帝两口子“故剑情深”,也不如明孝宗两口子“一夫一妻”像普通人家的夫妇一样同吃同住同散步,但马马虎虎也算历史上一对儿相亲相爱的帝后了。 轻轻将杨媛推入院中,江晓慢慢退了出来。 这种事情,他很愿意做,但却绝不能看。 一个出生丧母,五岁失父,从来不知家为何物、团圆为何事的人,没勇气去看…… 不过,还没等他准备找个地方独自伤感一下,杨媛猛然回身,一把将他拉进了院中。 “团圆之时,岂可无你?” …… 得知这些人的来历,尤其知道其中还有萧皇后时,魏征几人目瞪口呆,又感慨不已,同时更觉得江晓的手段着实有点神出鬼没。 他是怎么知道萧皇后下落的? 他是怎么说服李元吉甚至平阳公主心甘情愿替坞堡当牛做马的? 一肚子疑问。 不过,这些疑问也来不及琢磨了,一下来这么多人,有他们忙的。 所以,几人匆匆来见下礼然后道声“宽宥、见谅”便都忙活去了。 对此,杨广哪里会介意?这时候,他嘴都乐歪了。 临到晚时,魏征“贴心”地为杨广准备了“家宴”,就在杨广的小院中,而参加者就是杨广一家加江晓和萧瑀,还有杨政道、小铃铛、小九三个屁孩。 说是“宴”,其实也就是肉和粥而已,倒是很符合“农家乐”风格。 “怎地还不出来?” 江晓小声嘀咕,暗想,杨广两口子在屋里半天不出来,该不是小别胜新婚呢吧?这肉和粥都快凉了。 “大胆!” 萧瑀突然暴喝,他早就看江晓这小子不顺眼了,虽说他能看出来江晓和杨媛有“关系”,极可能是未来的“驸马都尉”,但这“关系”能比规矩大? 不说正襟危坐也就罢了,居然搬个小胡凳过来坐下,还怂恿公主也坐凳子上,还讲不讲礼法了? “竖子安敢唐突至尊和皇后?”萧瑀怒道,不说他曾是隋炀帝的宰相,就论个人关系,他和杨广一块长大,感情好得很,有人对杨广无礼,喷不死他! (萧瑀做过杨广的中书侍郎,是中书省的副职,算是正牌宰相的。) 江晓被吓一跳,果然不出所料,这吃饭都能挨骂,以后有得受了。 第142章 家宴 杨媛轻轻拉了下江晓,苦笑着冲他微微摇了摇头,那意思是别和她舅一般见识。 好吧,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他是舅咱就是木头,就当没听见好了。 不过,江晓明显看到萧瑀还准备再说。 “时文!”恰在这时,杨广两口子出来了,这一声呼唤顿时转移了萧瑀的火力。 “陛下!”萧瑀已经从杨媛那里知道杨广还活着,但现在亲眼见到,还是忍不住哭起来 ,一下扑倒杨广脚下,就开始三拜九叩。 杨广也禁不住激动,萧瑀这个小舅子从他为晋王时就跟着他,品行、学问和能力都是不错的,就是一根筋,不然自己也不会一气之下把他贬到河池当太守。(这话说的,好像杨广很英明不该骂似的。) “快起来!老夫是亡国之君,早已不是什么大隋皇帝。”杨广连忙去拉萧瑀。 “陛下此言谬矣,臣不敢苟同!陛下在,国祚便在!”萧瑀根本不为杨广所“动”,固执地一边磕头一边说。 杨广无语,只能任凭萧瑀行完见君大礼,而由此,江晓进一步领略到萧瑀的驴脾气。 萧瑀行完礼起身,正经话没说一句,回头又瞪江晓:“见皇后为何不拜?” 靠,这个噘嘴驴,还没完了?! 得亏知道历史上萧瑀的为人,不然又被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江晓再好的脾气都可能要翻脸了。 其实老实说,以古时“礼教”衡量,萧瑀这两次挑礼都不算错。君为三纲之首,哪儿能随便抱怨和怠慢? 就是退一步讲,尊重长辈或者长者并礼敬之在现代社会也是基本道德,毕竟尊老爱幼是华夏传统美德。 但话从你嘴里出来咋这么呛人呢? 咱用你挑礼啦? 怪不得李二历史上会六次罢你的官,比魏征的次数都多! 啥“刚正不阿”?这词儿,换个说法也可以是方头不律! 江晓撇撇嘴,心里说一声,懒得理你。 “江晓江逐月,见过叔母。” 江晓站起来,冲萧皇后长揖到地,而这一声“叔母”的称呼则有些意味深长。 这表明了一种关系,更表明了一种现实。 有些事情,江晓懒得解释,但他相信萧瑀虽然长了张驴嘴,但肯定没有长一颗猪脑,他一定能明白,很多事情已经不是他想的那样。 这也并不是他想要宣扬自己的“统治地位”,而只是希望萧瑀不要再守着“皇权”那一套。 “不必多礼!快起!”萧皇后虚扶笑道。 虽然已经打过照面,但现在才是正式的见礼,江晓抬头,正儿八经看清了这位“传奇女性”的样子。 虽然已经年过半百,但依旧风韵犹存、气质雍容,和杨媛都有七分相似,此时也正笑眯眯地看着他,不过这眼神怎么看怎么觉得有点“肆无忌惮”? 被这样的目光不断审视,到最后,连江晓这种厚脸皮的人都有点遭不住了。 终于,萧皇后扭头冲杨广用力点了下头,杨广顿时哈哈大笑。 江晓恍然大悟,人家这是丈母娘在相女婿呢! “逐月……”笑完,杨广忽然拍一下江晓肩膀,换了一副难以描述的神情,似笑非笑、似悲非悲。 “对你,老夫已无话可说……吾尝恨上天不予我时运,今日才知大谬,你便是老夫时运也。得婿如此,夫复何求?若仍有恨,惟怨非子也……” 是啊,杨老头还真是不知如何表达了,从江晓提起萧皇后,到萧皇后到坞堡,也就十来天时间,江晓就完成了在杨广看来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民间有言,一个女婿半个儿,那便也无甚分别。”萧皇后笑道,目光最后落在螓首微垂的杨媛身上…… 当月近中天时,这顿饭才结束。 基本上,除了萧瑀偶尔投来的“不善”目光,这顿饭吃的也算其乐融融。 尤其是小铃铛三个家伙稚嫩欢快的声音和骠骑将军时不时的叫声,为这小院平添了几分生气,但也惹得杨广两口子话里话外不住暗示,还不够热闹。 对此,江晓只能装傻充愣,并表示可以为二老多抱几只狗来,气得杨广吹胡子瞪眼。 …… 杨广的房中。 “臣只忠于陛下!”萧瑀说得斩钉截铁。 杨广叹口气:“时文,时势异也。逐月可为当世明主,老夫的希望已在他的身上,相信老夫,他必不会负你所望。” 萧瑀沉默不语,转头又看向他的阿姐。 萧皇后微微一笑:“阿姐不管他有多少神奇手段,也不问他胸中沟壑几何,只冲他令我夫妻重聚母女再见,我便视他为……己出!” 萧瑀一惊,萧皇后这话说得可就重了,视为己出那是什么意思? 她的三个嫡子都已经死了,这话的意思还不够明确吗? 杨广冲萧皇后一笑,这个世界还是身边的这个女人最懂他。 …… 月光如水。 坞堡前星火点点,江晓知道那是暂时无法安置的人又露宿了。 不说堡外,就是堡内,现在也依然人声鼎沸,搞得江晓和杨媛离开杨广小院想找处地方溜达溜达都不行。 只得坐于院中,等待夜深人静。 “谢谢你呢……” 江晓一笑,又抬头看天上的月亮,月圆似盘,倒是很应今日之事。 杨媛此时的心情是忐忑的。 她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淋漓尽致地感受到江晓对她的在意,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地渴望那一天早点来临。 可是,她又很不懂,不懂江晓为什么总给她一种临阵退缩的感觉。 她很想验证一下这种感觉到底是不是真的。 为此,她破天荒第一次主动地靠江晓那么近。 她想让江晓听到她的心跳,闻到她身上的气息,甚至还想,如果江晓抱住她,她一定不挣扎。 呃,好吧,就挣扎一下下,大不了不用力。因为不挣扎一下,她实在不敢想江晓抱住她之后还会做什么。 或许还会…… 不过很可惜……杨媛羞涩想象的一切统统没有发生,江晓只是抱膝看着天上的月亮。 白玉京中有什么? 杨媛瞬间不再想其它的了,只想明天去抓只野兔来养。 第143章 都是狠人 江晓觉得自己有点玩大了。 第二天,当兴奋过去,江晓才发现,萧皇后及一行的到来对坞堡的冲击巨大,甚至可以说是颠覆性的。 坞堡原有不到一千五百人,而萧皇后随行人数竟然差不多有四千人,几乎是坞堡原有人数的三倍,一下将杨广和魏征设想的坞堡五千人的容纳极限直接突破。 江晓自己也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那么两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摆在面前。 吃和住。 关于吃。 虽说,平阳和李元吉这次送萧皇后来的同时,又一并送来五千石粮食,加上上次送来的,合计有八千石将近百万斤了。但这数,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也就刚够坞堡大半年的消耗。 和上次李元吉送粮一样,平阳也很大方地表示,粮食不够了尽管开口,她会马上派人送来,但江晓还是打算除非万不得已,不再向平阳和李元吉要粮,哪怕江晓知道要不了多久,晋阳城中海量的粮食会归刘武周和宋金刚所有。 因为,这并不符合坞堡长远的利益,并会让坞堡丧失“自力更生”的能力。 至于住,坞堡毕竟位于山中,可供修建房屋的土地有限,挤着地方盖房子,这五千多人还是能放下的。 但,以后呢? 就算不考虑再有外来人口的加入,坞堡自身人口的繁衍都能让坞堡承受不住。 按江晓的估算,只要保持安定,坞堡每年都能新增人口数百,甚至还不止。天一黑,人一躺,坞堡的人不造孩子干啥呢? 总不能,坞堡墙上刷标语,“计划生育好”,“引下来、流下来,就是不能生下来”吧? 事实上,江晓倒认为,让全坞堡的女人都怀上是他不可推卸的责任。 人口红利嘛,华夏文明不断扩张,绝对离不开她强大的繁衍能力。 那么,生,只管生! 不就是吃和住吗? 咱开荒,这个时代缺的不是地而是人;咱盖房,平房不经济那咱就直接盖楼! 说到盖楼,对于现在的坞堡来说还真并非不可能。 古时建筑多采用土木结构,尤其是框架,基本都是木构。而木构的固有特点极大地限制了建筑的层高,毕竟适合大跨度的木梁、木柱本身就是稀缺的。 而且,纯粹采用应力结构搭建的房屋越高越不稳定,这也是古代普通民居绝少有两层以上的重要原因。 但现在,这些问题对于坞堡来说不是问题了。 因为坞堡有水泥! 只要水泥,现代框架剪力墙式的钢筋混凝土楼房盖不了,砖混结构的还盖不了吗? 一层预制板(件)而已! 预制板这东西说不好听点就是水泥裹钢筋,但却绝对是建筑史上具有开拓意义的发明。 它制造简单,使用灵活,直接推动了民用建筑由土木结构建筑向砖混结构建筑的转变,至今仍然是一些地方农村建房的主力。 只要有了它,江晓相信以坞堡工匠的聪明才智,绝对能把“小二楼”盖起来。 当然,也只能是“小二楼”,再高就不行了。 一是,挖三层楼所需要的地基深度,难度太大,毕竟坞堡是在半山上的,而且还是石山。 二是三层以上,预制板的起吊问题不好解决,需要搭建的脚手架也高了点。 三就是安全性问题了,江晓担心坞堡的“钢筋水泥”遭不住,毕竟是“三无产品”。 但二层也不错啦,建筑面积翻一番,而且集中住宿,超省地方。 一时间,似乎吃和住的问题都有着落了,江晓又重新兴奋起来,匆忙去找老秦研究“预制板”的问题。 …… 魏征已经一宿没有合眼了,揉着太阳穴听程咬金抱怨。 “兄长,某要杀人!” “为何?” “随萧皇后而来的那三百骁果军不听号令,某家要他们解散原先建制,重新编入某和定方军中,那骁果军校尉竟欲煽动哗变!” “正好两位兄长都在,某家有事!”程咬金话音刚落,苏定方从外面进来,“某要杀人!” 魏征苦笑:“你又是为何?” “新建屋舍不足,某家安排老幼妇孺先行住下,有个鸟厮自称是元德太子外戚,非要强占一院,某家不许,他便恐吓其他老幼妇孺不得入住,以致令不得行!若不是怕杨公和小郎君脸上不好看,某当场就想宰了他!两位兄长说说,如何是好?” 魏征叹口气:“莫说你们两个,老道也想杀人。” 嗯? 程咬金和苏定方都看向魏征,能把老道气得想杀人,怕不是什么人都能办到。 “有一人自称是前隋户部本司郎中,现如今隋王的户部侍郎,来此处将老道骂了个狗血淋头,说老道胆大包天,竟敢将皇亲宗室和朝廷要员列为外户,要老道趁早滚蛋……” 苏程二人原本怒气冲冲,听到这里险些没笑出来,从来只有魏征喷人的份儿,什么时候倒过来了? “兄长没有施展三寸之舌,将之骂死?” 魏征斜一眼程咬金,苦笑:“名不正则言不顺,吾以何名与其分辩?” 这话一出,苏程都默然了。 其实他们两人和魏征面临的问题本质上是一样的。 那就是,坞堡算什么,他们算什么,那些外来之人凭什么听你的?! “老道原以为随萧皇后来的都是前隋流落突厥的流民逃户,谁知这数千人不是宗室便是前隋勋贵、官吏及其家室。如此一群人到我坞堡,恐非善事啊……” 苏程二人不禁点头,这分明是来了一群“大爷”呀。 “也不知逐月何意……”程咬金咬牙道。 “你们两个也算追随逐月一些日子了,难道还不知他的心意?”魏征有点鄙夷地看一下苏程二人。 苏定方和程咬金对视一眼,同时冷笑。 “那便好办,某家现在就去宰了那狗屁外戚。” “贤弟稍等,某家也去让那骁果军校尉看看,是他的脖子粗还是某家的刀快。” 两人联袂便走,忽然又同时扭头。 “兄长,你不去宰了那侍郎?是否需要我等代劳?” 魏征嗤笑一下:“老道不擅杀人,也无须你们两个鸟厮代劳。知道老道为何不骂那侍郎吗?” 顿一下,魏征接着笑道:“有人要作死,吾又何必拦着?真当老道不能、不敢骂他吗?!” 随着最后一句话说完,魏征脸色已阴沉如水。 苏程二人同时冲魏征挑下大拇指,大笑而去。 第144章 小郎君被打死了 江晓兴冲冲找到老秦,但老秦的回答让他失望了。 老秦告诉江晓,以坞堡现在的技术,无法用拉丝板拉出两三丈长、食指粗细的铁条。 如果用浇铸法的话倒是可以,但也只能先浇铸出较短的“铁棍”,再用热锻将其连接起来形成符合长度要求的铁条。 但这应该是不行的。 在考古工地搭工棚时,江晓曾好奇地问过工地师傅,为什么钢筋要捆扎而不焊接。 师傅告诉他,如果采用焊接的方式进行连接,会使钢筋产生热应力,导致其承载力和韧性大幅下降。 而且,焊接还会使连接处产生氧化和裂纹,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江晓不由头疼,看来还是把事情想得简单了。 “先生,非要食指粗细的吗?”老秦见江晓一脸郁闷,不由问道:“若是将细丝拧成拇指粗细的是否合用?” 嗯?江晓眼前一亮! 苍天呀,大地呀,劳动人民的智慧呀! 江晓简直想抱着老秦亲一口,这话瞬间提醒了他,斜拉索大桥的拉索不就是一根根细钢丝拧起来的吗? 而且,这样的“钢丝绳”本身自带“螺纹”,不仅可以提高防滑性和附着力,还可以增加扭转力矩,显然要比纯粹的铁条更加结实和坚固。 这简直太行了! 哈哈哈…… 江晓大笑,不过还没笑完,老秦接下来的一句话又让他知道,凡事都不能高兴得太早。 “先生,附近已无红土……” 江晓郁闷地返回坞堡,一路低头沉思。 红土毕竟不是铁矿,坞堡这一段时间来疯狂冶铁,已经把炉窑周边的红土采挖个差不多了。 如果要继续冶铁,要么去更远的地方挖红土,要么在有红土的附近再建大批的炉窑。 而无论哪种办法,都需要大批的人力才能保证。而老秦那里的人手已经捉襟见肘了。 想想也是,采、挖、修、建、伐、耕、猎、桑、牧……哪个不需要人手? 短短一个多月,破败的坞堡有现在的气象,哪样不是靠人力干出来的? 看来得让那些随萧皇后来的人赶紧干活了啊…… “说,你原籍何地?” 正行走间,江晓忽听有人厉喝,不由看去,居然是吕家的被几个人围住。 “干你何事?”吕家的冷冷回答,怀中的小九有些害怕,小嘴直抽,快要哭出来。 “不说那就是非此地之人了?”一个山羊胡子的中年人一脸阴恻恻笑道: “本官乃民部郎,专管逃户。按《大业律》,人有课役……全户亡者,丁夫在役逃罪,一日笞三十,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三年,户妇者课役银,无课者充奴!小娘子,你竟敢逃户,依律当充为官奴,跟本官走吧!” 江晓大为纳闷儿,这特么哪儿冒出一个“民部郎”来?按隋朝官制正五品上呢,这么大的官儿自己怎么不知道? 还拿《大业律》出来吓唬人? 这不说隋朝已经国灭,《大业律》已经没什么效力了,就说逃户,这坞堡哪个人不是逃户? 连大业年号的拥有者杨广杨老头都是! 这不找茬儿吗? “我哪儿也不去!”吕家的扭头想走,几个扈从模样的人立即将她拦住。 一个手拿羽扇的白面青年凑上去,笑嘻嘻道:“如此佳人怎能唐突?说是为奴,但本县公怎舍得?” “这位乃是房龄王之孙、长宁王嫡次子蓬莱县公在上,本官依律将汝充为县公府奴,这就随县公去吧。”山羊胡子摆出一副官相,“义正辞严”。 这时候江晓要是还看不出猫腻就有鬼了。 这哪儿是抓逃户啊,分明纨绔子弟起了色心,然后借官势骗逼吕家的为奴。 居然会有这种事儿?! 房龄王,不就是废太子杨勇?这么算起来,这个色胆包天的什么蓬莱县公是杨广的侄孙啊。 这么嚣张的吗? 小九终于再也忍不住,哇地哭出来。 江晓哪儿忍得了这个,立即上前。 “小郎君!”看见江晓,吕家的也眼圈一红。 “小郎君?叫得倒是亲昵,难不成是你的小情郎?”色心县公见有人出来阻他好事,不由恼火,调侃一句吕家的,就恶狠狠转头看向江晓。 “汝可知吾是谁?” “汝又知吾是谁?”江晓冷笑一声,心里除了生气还有一种即将要打人脸的期待,别的地方不敢说,在坞堡,咱可谁也不…… 江晓心里的话没说完,忽然就见两个扈从猛地向他扑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双手就被别住。 怎么不按套路出牌?纨绔子弟不是都要先咋咋呼呼几句吗?怎么一言不合就出手? 江晓不由一阵恼火,这纨绔可以啊,够干脆! “你莫后悔……” 江晓刚想说几句场面话找找场子,但同样话没说完,腹部突然一阵剧痛,疼得他差点闭过气去,却是那色心县公直接一脚踹到了他肚子上。 靠! 江晓咬牙,用力挣扎,可惜他不是程咬金和苏定方,那两个扈从夹得他死死的。 这下装逼不成反被打了,江晓只觉血往上涌,长这么大,他还没挨过打呢! “狗鼠之辈,也来本县公面前放肆!” 色心县公狞笑,将羽扇交到左手,猛地抡起了右臂。 江晓清晰地看到那一掌向他扇来,想挡挡不了,想躲更是躲不开。 这一巴掌挨得无比结实,鼻血瞬间汩汩而下…… “给我打!打死不论!”色心县公大叫。 话音落下,江晓便被四五个扈从彻底围住。 江晓那经过放化疗摧残的小体格哪扛得住这,只觉后脑一震,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吕家的被眼前一幕彻底惊呆了。片刻后,发出她有生以来最凄厉的一声叫喊: “来人啊,小郎君被打死了!” 第145章 毁我干城 吕家的完全不知道她这一嗓子的威力有多么大。 她只看到,杨媛脸色白的犹如一张纸,跌跌撞撞一路狂奔,身后跟着身形踉跄的杨广和萧皇后。 只看到魏征跑到半道一脚把芒鞋甩飞,然后接着玩命地跑。 只看到苏定方和程咬金右手提刀,左手各拎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身后跟着大批身着玄甲的的士卒一路呼啸。 更看到大批坞堡的人蜂拥而至。 色心县公和山羊胡也呆了,隐隐觉得似乎发生了了不得的大事。 …… “如何?” 萧皇后和魏征从江晓房中出来,瞬间被一群人围住。 “口鼻及身体诸处皆是皮外之伤,算不得要紧,只是脉位低沉,轻取不应指……”魏征说道。 “可要紧?!” 魏征不答,看向萧皇后。(史书记载,萧皇后有两个BUFF,一是懂医术,二是会算卦。) “脉筋紧急,端直而弦,当是伤到了额颅。”萧皇后沉声道。 伤到了脑袋,众人一下都紧张起来。 “何时能醒?”杨广急问。 “奴不知……” 杨广开始冷笑。 萧皇后知道,这是杨广怒极的表现,当年杨玄感、杨积善兄弟作乱,毁了他征讨高句丽的大业,他以磔刑处死杨积善并焚尸再夷其三族时,就是这么“开心”。 “知节、定方,人齐了吗?”杨广回首。 “民部郎石功义一家十七口,一个未少!”苏定方冷声回答。 “那个狗屁蓬莱县公杨旌胜一家三十三口,还有两条猎犬,全数押到!”程咬金咬牙,“不过两条狗胡乱吠叫,某家已经随手捏死了。” 萧瑀听了这话直翻白眼,得亏杨家那只司晨的公鸡已被杨旌胜吃了,不然还真要落个“鸡犬不留”。 “给老夫带上来!” 须臾,几十人瑟瑟发抖的鱼贯而入,不过为首的那个色心县公杨旌胜还在死命挣扎,破口大骂。 “尔等下贱之人,竟敢缚我?吾乃蓬莱县公,天家宗室,隋王堂兄!隋皇是我叔爷!” 杨旌胜叫得欢,石功义却已经瘫倒在地。 作为犄角旮旯的宗室,杨旌胜来头很大,但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世面,石功义可是曾经正儿八经的民部本司郎中,上过台面的人。 刚才兵荒马乱,只觉得有个老头一晃而过有些眼熟,现在看清,简直吓得灵魂出窍。 “陛陛陛……下!呜呜呜……没想到微臣还能再见陛下天颜!自江都一别,微臣日夜思念陛下,只觉五内俱焚,只好夙夜在公,须臾不忘国事……适才微臣见一妇人疑似逃户,还上前稽查……” 魏征摇头,也是佩服这石功义的无耻,这都能和他的“忠心耿耿”联系起来。 “闭嘴!”杨广勃然,“老夫让尔等来此不是听尔等聒噪的,尔等便跪在此地,为吾家逐月祈福。尔等最好祈祷他能速醒,不然……” 杨广看向程咬金和苏定方:“每一刻杀一人,直到逐月醒来。逐月要是不醒,他们一个也别想活!” “善!” “便从这几个作恶的开始,先拖一个出去宰了,以解老夫心头之气!” 程咬金和苏定方答应一声,便一人拖人,一人提刀。 “且慢。”萧瑀突然站了起来。 “你要阻我?!”杨广怒道。 “微臣……在下不敢。”萧瑀嗫嚅下,他情商虽然不算高,但智商可一点都不低,从昨日种种到现在,他哪儿还看不出谁是坞堡的核心?并且这核心还是杨广亲自背书的。 皇帝都如此了,自己还较什么劲儿,就当辅佐老子不成辅佐儿子好了。 但这口改的,多少还是觉得有点别扭。 “在下以为,人不可擅杀,杀则必明正典刑。在下愿执笔书告,数其罪,再与其首共悬于坞堡门外,以儆效尤!” 魏征深深看了一眼萧瑀,这告书和人头一起挂在坞堡门口明显是让新来的人看的,他这算是站队了吗? 嗯,自己原本还想这么做的,现在由姓萧的出面出告倒是更合适,怎么说“内讧”都比外来的打击破坏力更大。 这些前隋勋贵和官吏必须干掉,肉体上干不掉,精神上也得干掉。 “贫道认为萧公所言极是,大善!”魏征连忙说。 杨广也微微点头,有些欣慰。 他是很担心萧瑀和以前的人纠缠不清的,毕竟萧瑀曾是中书侍郎,新来之人中很多他的故旧,而萧瑀既是他的小舅子,更是难得的人才,论行政能力不在魏征之下,留给逐月不香吗? (萧瑀在历史上的名气远不如长孙、魏征和房谋杜断,但事实上,唐初的整个政治架构基本上都是出自他手,算是李渊的左膀右臂,终武德一朝始终倚重,他一生被李世民六次拜相,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他的能力。) “快快书来!” 杨旌胜这时已经不叫唤了,他痴痴呆呆看着眼前这一切。 现在,他已经知道了那个老头就是传说已崩的大隋皇帝,就是他口中的叔爷。 可他敢上去求饶吗? 老头身上的杀意他隔着两丈都能感觉的到! 自己这是把谁打了? 皇帝的亲儿子吗? 杨旌胜欲哭无泪,肠子悔得百转千回…… 萧瑀确实笔有神助,洋洋洒洒一挥而就,魏征凑上去观看,不由也是佩服。 按理说,打人是不至于杀头的,就是“罗织”罪名也得找个说得过去的。魏征刚才还在犯嘀咕,到底给这些人扣个什么帽子,没想到萧瑀直接用四个字搞定。 “毁我干城!” 妙啊!不但避开了江晓比较难解释的身份问题,同时又充分突出了江晓在坞堡的地位,足够对那些新来的产生威慑。 而且,就凭这四个字,这些人死定了! 第146章 装昏迷 杨旌胜和石功义一群人无比虔诚地开始祈祷。连萧皇后都面西跪坐,默诵经文。 “诸佛神力,如是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若我以是神力,于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阿僧祗劫,为嘱累故,说此经功德,犹不能尽。以要言之,如来一切所有之法,如来一切自在神力,如来一切秘要之藏,如来一切甚深之事……” 自三武灭佛,佛教好像越灭越兴旺,连杨旌胜这种纨绔居然都能默诵《妙法莲华经》了? 魏征不由鄙夷,现在什么什么“神力”也救不了你! 等你死了,老道给你超度,什么佛祖神通,“虚无自然大罗三清三境三宝天尊”才是我华夏正牌神仙。 时间匆匆过去,很快,又一个人被苏定方拉了出去,程咬金则摩拳擦掌,期待下一个。 杨旌胜、石功义一群人诵经的声音更大了。 不过,若是佛祖有灵,一定会问一句,你们这哪儿是礼佛呢,分明是哭丧…… 江晓房内。 杨媛看着江晓半边已经肿成猪头的脸,又心疼又好笑。 “第几个了?”江晓问道。 “第五个了,再杀一个就轮到那个石功义了。”杨媛用鲛绡轻轻帮江晓拭去嘴角渗出的血,轻声说道。 “那便是我还得再‘昏迷’差不多一个时辰?” “嗯。” “好吧。”江晓头突然又歪向一边。 “莫吓我!”杨媛轻轻打一下江晓,嗔道。 江晓嘻嘻一笑,又睁开眼。 其实他早就醒了,在萧皇后和魏征给他把完脉不久就醒了,只不过除了杨媛,没有人知道。 因为,众人担心影响他恢复,只留了杨媛一人在他身边照看,而在得知杨广每一刻就要杀一人时,他特意要杨媛不要去告诉众人,他醒了。 没错,江晓要杨旌胜和石功义,死。 报仇吗? 有这方面的原因,但绝不是最主要的。 当杨旌胜那一巴掌落在他脸上时,除了瞬间感到奇耻大辱,江晓猛然意识到的还有一件事。 那就是他要面对的根本不只“吃”和“住”的问题。 或许,吃住这种技术性的问题对于坞堡来说都不算致命,这些新来的、曾经或者现在的“权贵”们,对坞堡的影响才是颠覆性的。 坦白说,江晓从未想过这样的问题,因为他出身在一个与此完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 江晓绝不否认他出身的那个时代和社会依然存在阶层甚至阶级,依然存在特权,依然存在霸凌,依然存在不公,但起码“平等”和“公正”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并追求。 再加上自他来到坞堡,虽不是刻意,但却事实上令坞堡形成的具有“原始公社”意味的运行方式,都让他或多或少地忽略了这个时代和社会的真正现实。 壁垒森严的阶级,赤裸裸的欺压! 最可怕的是,相当多的人认为这天经地义! 江晓并不想把坞堡打造成一个“理想社会”,这超出他的能力,更超越这个时代,但他真心期望坞堡是一个和谐的世外桃源。 或许,骨子里,江晓还是一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吧。 所以,他必须让杨旌胜和石功义死,他要用这两个人的死告诉那些所谓的“权贵”,都给我乖乖的,你们只有两条路选择,要么死,要么就等着我收拾! 嗯,杨旌胜、石功义之流不定干了多少该死的事儿呢,死渣滓,咱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为何非要让阿爷他们动手?” “免得让人说我挟私啊。”江晓眨眨眼,“再说……也要给别人一个机会。” “别人?”杨媛若有所思,而江晓又是嘿嘿一笑。 萧瑀呀,史载你“刚正不阿,光明磊落”,看来所言不虚。 呦吼,坞堡又多了一个高级打工仔! 那个李二,不关我的事啊,我是死耗子,萧瑀是瞎猫,他自己跑过来的,别怪我…… “稍后再去看看,杀了那个杨旌胜为止,莫要牵连了无辜。”江晓正色道。 “省的啦。”杨媛白江晓一眼,妩媚至极,江晓瞬间再次五味杂陈。 当他醒来,第一眼看到杨媛坐在他身边默默垂泪时,也是这种感觉。 他已经很努力地让自己不要去想他和杨媛的未来,只要顺其自然就好,但越是这样,越让他偶尔想起时,情难自已…… “继续可好?”杨媛睁大眼睛,充满期待。 “我腰甚困……”江晓愁眉苦脸,一副受不了的样子。 “你总是躺着,自然腰困。不若……换个姿势?”杨媛忽闪眼睛出主意。 “吾怕了你!未曾想你竟是如此欲壑难平,索求无度……” “谁让你勾起我来的?看,都湿了。” “那是你自己把持不住,喷如泉涌一般,关我何事?”江晓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那怪我咯?到底继续否?”杨媛恼羞成怒,双颊飞霞,似乎急不可耐。 “好吧。不过先说好,你且收敛些,莫要再流的到处皆是。若是有人进来,情何以堪?” “莫废话!速来!” “好吧。”江晓叹口气,抿了抿嘴唇。 “楚雁潮屈辱地答应了梁君璧的要求……韩新月痛苦难当,可惜她的生命已所剩无几……诶诶诶……说好的收敛些,怎地又开始喷泉一般?” “韩新月会死吗?”杨媛泪眼婆娑。 江晓看着杨媛,也觉得鼻子一酸,先是轻轻点了点头,又猛地摇头: “不会的……韩新月不会死!” (这个情节不知诸君是否觉得乱入?乱入就乱入吧,看过《穆斯林的葬礼》的不用我多说,没看过的兄弟强强强……推,荡气回肠……) 第147章 萧皇后的眼神 坞堡大门前,几颗血淋淋的脑袋兀自滴血。 围墙上高高张贴起的告书前也围满了人。有人不识字,自然有人一字一句的解释。 “毁我干城是何意?”有人问。 “干,盾也,城,墙也。干城者,护卫者也。” “不错,小郎君就是我坞堡干城!鸟厮毁我干城,如此死法倒便宜了他!” “是极,该当千刀万剐才是,吾恨不得生食其肉!” “听说小郎君至今未醒,着实让人心急如焚……” “众人皆在小郎君院前祈福,我等也去。” “哪里还有地方?早已挤满!” “那我等便在此处念佛也是一样!” “某不信佛,某请三清保佑小郎君!” 很快,坞堡前的广场上,越来越多的人或跪坐、或跏趺,或呼阿弥陀佛,或请“太上开天执符御历含真体道金阙云宫九穹御历万道无为大道明殿昊天金阙至尊玉皇赦罪大天尊玄穹高上帝”(就是玉皇大帝,挖哈哈,水字喽)。 …… 杨旌胜死了。 被程咬金拖出去前,这家伙痛哭流涕,直冲杨广喊“叔爷”,并说他已是房龄王一系的独苗,让杨广看在他爷爷的份儿上放过他。 这话听得萧瑀直撇嘴。 真是蠢材,弘农杨氏死的死亡的亡,他要不说这话,直接去求萧皇后,说不定萧皇后还能看在他随驾的份儿上,替他说两句话,而且也有由头。 那么,他就还有那么一丢丢不死在当下的可能。 他倒好,生怕杨广不知道他是废太子的孙子似的,着了火还浇油,那还不等超度? 不过,这还不是最令萧瑀无语的。 刚杀了杨旌胜,杨媛就跑了出来,宣布“江晓醒了”! 这点儿卡的似乎也太巧了吧? 所有的都长长出了一口气,萧皇后恭恭敬敬地向西方磕了个头,魏征宣一声“三无量”,苏程二人直接熊抱在一起,萧瑀甚至看到杨广仰天说了句什么,一脸虔诚。 看到这一幕,萧瑀终于将心中仅有的一点“杨氏正统”的念头彻底打消了。 是啊,哪儿有什么正统?这天下本就该该得之人得之。 希望这江晓真的能不负自己所望吧…… 江晓笑嘻嘻看着众人,除了脸上有点“惨不忍睹”外,似乎已经无恙。 不过,魏征和萧皇后还是上来轮流给江晓把了下脉。 魏征把完脉,冲江晓神秘一笑,心中暗道一声“鬼精灵”! 江晓则回之以会意一笑,同样暗骂一声“老狐狸”! 萧皇后把完脉也是颇有深意地一笑,江晓顿时有些尴尬,看来自己“装昏迷”这事儿还是谁都瞒不住啊。 “无妨的,亦无须用药。”萧皇后拍拍江晓的手,似乎是一语双关,然后眼中就满是慈爱,笑道:“歇息几日就好了。” “让叔母担心了……”江晓讪笑,但心中却涌上一股暖意,他没有享受过母爱,只记得小时候生病,福利院的阿姨也是这样,握着他的小手,告诉他很快就会好。 他哪里知道昨夜萧皇后曾向萧瑀说出,视他为己出的话。 萧皇后起身,任何人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惊疑和……惶恐。 杨广哈哈大笑:“逐月,你叔母说你无事便无事,须知你叔母曾学医于妙应真人,虽只得皮毛,但太医署的博士亦是佩服呢。” 哦? 江晓惊讶,他只知道史书记载萧皇后精通医术,却不知道她竟然是和孙思邈学的医。 那应该是比魏征那二把刀强了。 “逐月,杨旌胜、石功义及那一众恶奴已被时文兄以‘毁我干城’四字送死,时文兄真大才也!” 魏征笑道,既然他知道了江晓是在装,那就得帮他接接戏不是?要不他一个人演的多辛苦。 “‘干城’二字,逐月愧不敢当,并多谢萧公仗义执言!”江晓赶紧装模作样冲萧瑀拱手施礼。 “某公断而已。”萧瑀笑着回礼,心中却想,这位小主公鬼精得很,杨旌胜刚死便醒,怕不是故意在装昏迷? “那等恶徒死便死了,无须再提。”杨广见萧瑀对江晓的态度终于“端正”,更是高兴,笑道:“逐月虽然无事,但仍需好生将养,老夫看便仍由媛儿照看,你我便各行其事去吧,如何?” “善!”众人纷纷点头,准备离开。 “诸公且慢!”江晓却突然叫住众人,“逐月还有一事想请诸公斟酌。” 哦? 众人对视一眼,这江晓刚醒就迫不及待的,这是什么事这么着急? 没错,江晓就是一刻都不想等地想收拾那些“权贵”了。 江晓看看众人,在场的各个都是大聪明,前因后果也都明白,那就不用拐弯抹角了,江晓直说道:“随叔母新来之人,逐月想做如下安排。” “一、按坞堡之例,所有人皆入外堡。叔母、萧公自不在此例,且可任意携人入内堡,不做限。” “二、新来之人中所有为奴为婢之人皆放之自由,主家不得拦阻,仍自愿为奴者例外。” “三、所有外堡之人无论以前何勋何爵、何官何职,皆须服从坞堡安排,行劳作之事,食劳作之食。” “四、我坞堡一向来去自由,若不服以上安排,可自行离堡,坞堡每人再发三十斤粮食以为川资。” “五、今后外来之人皆照此安排,以为通例。” “以上,诸位以为可也?” 江晓说完,看向杨广夫妇和萧瑀。 其实说白了,新来的都是他们两口子以前的臣民,这事儿主要就是看他们的意思。 片刻后,萧皇后先开口了。 “除了你杨叔、媛儿、吾之小孙儿,还有你逐月,此间我再无亲眷,随他们去吧。”萧皇后说完,笑着看向杨广。 杨广哈哈大笑:“本当如此,老夫在坞堡还‘做牛做马’,媛儿也每日不得清闲。什么勋爵,什么官职,都已是过眼云烟。此地乃坞堡,不是大隋了!” 看着大笑的杨广,江晓真心有些佩服,这种豁达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 或许,能说出“好头颅谁当斫之”这种话的人,本身就代表一种境界吧。 再或许,如果他不是那么心急,不是那么不顾一切,他应该会是个好皇帝吧? 要知道他所谋划的每一件大事,只要做成一件,就足以让他流芳千古。 可惜他想做的太多,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 江晓又看向萧瑀。 江晓相信,凭萧瑀的智慧才干一定能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小小的坞堡承受不了尖锐的对立,这个道理萧瑀一定懂,他只是怕这个“耿直”的家伙会犯二,非要把自己择到外堡去,以示他的“公正”。 那样,虽然没什么了不得,但终究会让所有的人觉得尴尬。 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江晓不希望由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来讲给赫赫的萧时文听。 还好,萧瑀也笑了。 第148章 女红也会? 裴寂很是头疼。 他没想到李渊竟然调平阳公主去了晋阳。 有这位英武的“李娘子”在,李元吉这个猴崽子怕是折腾不出什么事儿来了。 而如此一来,哪怕晋阳是个孤城,哪怕尉迟融当世猛将,刘武周和宋金刚怕也要望晋阳而兴叹。 刘、宋不知道,他可是知道,晋阳城不但天下雄城易守难攻,城内粮草、武备军械更是足够数万大军十年支用,无论是攻还是困刘、宋都不可能轻取晋阳。 这算是让他甩锅给李元吉的想法彻底落空了。 皇帝现在又下旨给他,要他绝不可冒进,只要守好河东之地即可。 晋阳有粮、河东有盐,只要守住这两个地方,最先撑不住的肯定是刘武周和宋金刚,皇帝现在打的就是硬耗的主意。 而且,弃守苇泽关,未尝不是一步妙棋,若是河北窦建德趁虚而入,也够刘、宋喝一壶的。 可是这样的话,秦王所托之事就难办了啊…… “禀大帅,介州(今山西介休)守备秦琼将军求见!” 裴寂正头疼,亲军忽然来报,不由更加恼火。 “此人怎地又来?!告诉他,本帅繁忙,要他速回本营,安心……等等……”裴寂眼珠忽然一转,沉吟下,然后突然改口:“有请!” 须臾,一个仪表堂堂的九尺壮汉龙行虎步进来。 “卑职参见大帅!” “秦将军免礼!”裴寂哈哈一笑,“秦将军所为何事,本帅早知,你和程将军兄弟情深,找寻不辍,本帅亦是感佩,但还是那句话,引兵越界寻找决然不可!” “大帅……” “秦将军勿再多言,这便是本帅所复!不过……” 说到这里,裴寂忽然一笑,顿一下继续道:“某家平日喜欢自言自语……” 秦琼眼睛一亮,退到一旁。 裴寂来回踱步,像是在思考军情:“前日得报……两旬之前榆次城中大乱,尉迟融斩杀我军内应王九霄,擒我军哨探三人……其一人身形壮硕,极像我前军先锋大将……” 秦琼悄悄退出,好像从未来过一样,走了。 裴寂看这个秦琼的背影半晌不动,直到秦琼消失不见才“哎呀”一声。 “老夫这不慎言的毛病怎生总是不改?还是赶紧上表请责为好……介州行军总管李孝基回京述职,其下三军由本帅暂统,也得申斥一番才是……” “来呀,传本帅令,晋州并介州全军严守本境,务枕戈待旦,以备不测……” …… 榆次黄蛇岭。 “禀将军,近日晋阳军情异动已查明。” “报来!” “晋阳出兵乃是攻打定襄,此役唐军轻取,却似乎非为夺城,取城后掳数千平民即弃城而去。” “哦?”尉迟融哑然,“这是打的什么糊涂仗,冒险和突厥冲突只为掳掠人口?这李元吉是准备学那突厥当人口贩子吗?当真只有李元吉这种胡儿才会做此等无聊蠢事。” “卑职倒探得此次引兵之人并非李元吉,而是一员女将,此事甚奇。” “女将?!”尉迟融猛然一惊。 唐军中的女将除了平阳公主当再无别人,她怎么会来晋阳?若真是她,那此事便不寻常了…… 而且,她出现在晋阳,那苇泽关又何人据守? 该不会……唐军弃守苇泽关,全部龟缩晋阳吧? 尉迟融不由一阵紧张。 若真是如此,那可是给河北窦建德丢了块硕大肉饵,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引兵入晋! 到时,晋阳城坚防固,突厥兵强马壮,自己倒成了最好捏的柿子。 “再派斥候!”尉迟融大叫。 “一路,查唐军所掳到底何人!” “二路,快马加鞭直赴苇泽,详查苇泽关军情!” “多派人手,本将军要两日内得报!” …… 坞堡大门前,有两百多人正排队领粮。 不远处有四人并排站立。 “萧公,如何?”魏征问道。 “有十人萧某确定他们认得杨公,还有十八人并不确定。” “那就宁杀错,莫放过了。”程咬金森然一笑。 “某和兄长各得一半,也好让麾下兄弟记得这些人的相貌。”苏定也冷冷说话。 “他们家眷可莫要伤了。”魏征说道:“不然,徒损逐月仁心。” “省的。”程咬金、苏定方各自点头。 “此事真不必告诉逐月?”萧瑀看着魏征,有些不放心,在他看来,他们这可是相当于违逆江晓呢。 “不必。”魏征笑笑,“时间久了萧公便知,咱们这位小郎君可称‘仁义’,但有时多少有些妇人之仁。这等‘脏活’,吾等做了即可,告诉他倒惹不快。” 萧瑀默默点了点头。 很快,两百多人离开坞堡,再不多久,数十匹快马疾追而去。 “吴少尉,有人钻进了林子!” “夯货,连个人也看不住,某家去追,莫漏了其他人!” 密林中,几个人被吴少尉追上。 “军爷放过我等……”一人吓得魂飞魄散,边说边从怀中掏出一块金饼。 吴少尉陷入挣扎,这么大块金子,可以给那柳家的打两个镯子了吧,她当会嫁给自己了吧? 蓦地,吴少尉抬手一刀,将这人身旁同样瑟瑟发抖的人砍翻。 “速走,莫要某家再看到你!” 吴少尉接过金饼,目送剩下的人消失在林中,而后满脸愧疚,砍下了已被他杀死之人的头颅。 …… 江晓有美人相陪,难得惬意。 “某是真没想到,堂堂越国公主竟然如此擅长女红。”江晓躺在榻上,看着坐在榻边纳鞋底的杨媛啧啧称奇。 “阿娘幼时寒苦,曾以女红为生,后来便也教我,说天家之女哪怕不以此为业,也当有此一技,上可以奉亲伺夫,下可以安身立命,总教不测之时不至无着。” 杨媛一笑,接着又说:“小时不肯学,还挨了阿娘不少打呢。” 江晓点点头,萧皇后虽是梁孝明帝嫡女,但因为出生在二月被认为不吉,所以自小养在皇宫外,并且收养她的舅舅家境贫寒,小时候倒真是吃了不少苦。 后来她又一朝成为晋王妃,再转眼就母仪天下,或许就是这种旦夕祸福让这个聪明的女人对人生的际遇有深刻的理解吧。 由此倒也不难理解她为何强迫一个公主学女红了。 说不得,也正是这种通透才让她得以寿享八十吧。 “那叔母的女红要比你好了?” “那是自然。” “吾有一技,叔母肯定不会!” 杨媛抬眼看江晓,有些将信将疑,他手段神奇,她早已领教,但这是女红啊,难不成他这也会? 第149章 羊毛出在羊身上,掏空突厥可能否? 杨媛咬着贝齿,这个男人连女人见红的事都懂,会女红怕也不是不可能。 “左右无事,我来教你,到时你可以到叔母那里炫耀一番。”江晓笑道,心想,反正现在无聊,找个事做就当打发时间了,“你且去寻些细麻绳来。” 杨媛依言而去,江晓则跑到墙角拿起一些铁丝。 老秦已经开始按照江晓的意图开始拉铁丝,今天正好给他拿了些样子过来,有粗有细。 江晓挑选一番,找了两个长短粗细差不多的,然后就开始在石板上磨起来。 很快,两根铁丝的一头就磨成了钝尖,而杨媛这时也拿着一团麻绳回来了。 两根铁针,一团麻绳,齐活儿。 织毛衣嘛,不就这点儿东西? 小时候在福利院戴的手套都是自己织的,复杂的针法不会,最简单的平针那是相当熟练。 回到榻上,江晓冲杨媛神秘一笑。 “看好!” 江晓娴熟地打扣、搭针,然后小拇指卷绳、食指送绳,手指翻飞,眨眼间就起了三十多针。 “织围巾的话,这宽度便差不多了。挖哈哈,真佩服自己的手艺。”江晓自己都忍不住大笑,而看着杨媛目瞪口呆的样子,更是得意万分。 “没看清?那我再演示一遍。”江晓继续,可他哪里是演示,分明是为了显摆,把针“耍”的更快。 “我教你。”江晓把针和麻绳交给杨媛,然后就想“手把手”地施教,可惜杨媛根本不给他机会。 “且让我先自己看看。”杨媛仔细观察,不再理会江晓。 其实世间很多事,就隔着一层窗户纸,只要捅破就豁然开朗。 杨媛本身就熟谙“纺织”之事,织毛衣技法又非常简单,只观察了片刻,杨媛就学着江晓的样子拿起了针,然后尝试着织了两下,江晓顿时郁闷。 这手法虽然生疏,但绝对已是非常正确的针法,那他还教个毛线? 再织几针,杨媛的手法已基本没什么涩滞,又几十针,出针的速度已不亚于江晓。 这下轮到江晓目瞪口呆。 这么容易的吗?当年他可是花了一天时间才保证出针基本不会捅错地方的啊。 到底男人和女人谁更擅长捅? 这不符合人类生理特征啊。 一点儿都不科学! “此技如何?若把野山羊毛捻成毛线,再用此法如此编织,所得成衣必然暖和无比!” “突厥人那里畜羊甚多,夏时即来,又到其剪除羊毛之季。突厥人不知羊毛妙用,大部都丢弃。” “若是我坞堡能趁此机会获其羊毛,织成毛衣,到天寒时再转卖与他们,定能获得大量牛羊,换些战马都不是不可能。” “这叫羊毛出在羊身上。毕竟,突厥苦寒,如此御寒之物必受他们青睐……” 江晓开始喋喋不休,手艺比不过,只能说说这“毛衣”的好处以显示他的目光长远和足智多谋,不过杨媛似乎根本没听进去,只是开心地织着“毛衣”。 “阿娘!” 终于,杨媛兴奋地大叫一声,跑了,只留下江晓坐在榻上凌乱。 诶诶诶……我教你这个是让你一边打毛衣一边陪我说话的呀,这跑了算怎么回事? …… “你说的可是真的!”杨广看着萧皇后,神情从未有过的严肃。 “奴第一次给逐月把脉,因其额颅受袭,脉象沉弦,原脉不显,待他醒来,奴二次把脉才察觉。” 萧皇后也是肃穆,顿一下接着道:“奴有七成把握,逐月有瘕癓积聚之症。” “药石可医否?”杨广急问。 萧皇后不答,缓缓摇头。 “妙应真人可医否?” “真人曾言,天下诸症,唯此难医……” “那逐月还有多少时日?” “按妙应真人所言,‘瘕癓积聚自发作到……也就一年半载。逐月似乎尚未发作。” 杨广听罢,仰天长叹,两颗泪珠竟然从眼角滑落。 “一年半载……逐月已是吾全部希望……上天也容不得这等好男儿么……” “可怜媛儿……先有李家二郎,今又有逐月……”萧皇后也禁不住凄然。 “对,还有媛儿!”杨广似乎想起了什么,猛然叫道:“吾要逐月和媛儿马上成亲!” 萧皇后大惊:“阿摐,奴有七成把握逐月他……你如此做法不是置女儿于不顾吗?” 杨广摇摇头:“吾已有十成把握你所言不虚,因为逐月早就与我言之,他有绝症……吾只当他是骗我……” “啊!逐月自己也知道?那你还……” “吾就是确定逐月有绝症,才要媛儿与他速成亲!”杨广盯着萧皇后,面色竟有些狰狞。 “我要他们速速诞下孩儿,只要逐月有血脉留下,坞堡就还会存在!” 门外。 杨媛机械地打着手中的“围巾”,一滴又一滴血红的泪珠滴落在刚刚有一点点成型的“毛线”块上,迅速渗入不见。 那是杨媛的眼泪混合她咬破嘴角的鲜血形成的…… 片刻后,杨媛猛地将眼泪和嘴角的鲜血拭去,“兴奋”地大喊一声阿娘,然后“欢快”地冲进屋子。 “阿娘,阿爷,逐月又想出一样新花样,说是可以和突厥互市,给坞堡换回大量牛、羊、马匹呢。” 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杨媛开心地向杨广和萧皇后介绍江晓的最新发明。 杨广和萧皇后虽然各自心事重重,却也只能若无其事听杨媛叽叽喳喳。 不过,听到后面,两人还真有了些兴趣。 “此法简单,都不用织机,也并非非用铁针,木针亦可。以阿娘所见,若是熟练,怕是数日就能织出一件衣裳。而且却如逐月所说,突厥盛产羊毛,却不善利用,以致羊毛甚贱,中原一件铁器都可换其十车羊毛。” “羊毛出在羊身上,逐月此话甚妙,简直妙极!当年高祖皇帝分化突厥,使突厥实力大弱,而逐月此法也足堪媲美,因为它可以掏空突厥!” 杨广目光灼灼,脑中都开始想象突厥人大量养羊,而不再饲养牛、马,控弦百万的骑兵最终沦为步兵…… 因为他很清楚,对突厥,甚至所有的北方游牧民族来说,从诞生之日起,它最大的敌人从来就不是人,而是……严寒、严寒、严寒! 突厥人一次次南下中原,最原始的目的只是想拥有一块温暖的地方。 逐月此子,真天纵奇才…… 奈何…… 杨广此时真是无限感慨,老泪又差点没忍住。 第150章 二次喜当爹、秘密备婚和国家战略 萧皇后看着雀跃的杨媛心里颇不是滋味。 “阿爷、阿娘,孩儿还有一事想请两位大人做主。”忽然,杨媛神情一正,说道:“阿爷已做主将女儿许给江家郎君,只是一直未成礼。江家郎君也曾言,当有母送嫁……而今,两位大人已俱在,孩儿想请……完婚!” “媛儿你……”杨广一呆。 “我的儿!”还是当娘的心细,萧皇后早就觉得杨媛有些异样,此时一听杨媛这话,立即明白,她和杨广的对话被杨媛听到了。 瞬间,萧皇后泪如泉涌,而杨媛则一头扎进她怀里,嚎啕大哭。 杨广喟然长叹…… 半天不见杨媛回来,江晓头枕双手、翘着二郎腿躺在榻上百无聊赖,忽见云儿在门口探头探脑。 “小娘子不在么?”云儿捻着衣角进来,似有心事。 “她出去了。可有事?” “无事……打搅小郎君,奴告退……” 云儿一脸惆怅,是个人就能看出来有事。 她这一段做事尽心尽责,倒恢复了些以往淳朴的本性,而且性格活泼俏皮,和周围的人相处反倒越来越融洽。 还真是生存的艰难扭曲人性,而简单平和的生活的才是最好的慰藉。 “有事便说,咱替你做主呀。”江晓笑道,对这个只有“小心眼”毫无“大心机”、越来越觉得像邻家大妹子的少女,他也是相当随意,毕竟人家还“言传身教”教过他“推浪”呢。 “奴不敢说……”云儿扭捏,这可完全不像她平日的风格。 “说!” “那奴就说了……奴家可能……有了……” “啥有了?”江晓纳闷,然后瞬间一呆,接着就是一个否认三连。 没有,不是,不关我的事! 其实人家云儿也没说是他的,也不知江晓紧张个什么劲。 “这几日奴家身子不适,做活时被鲁家大娘看出,她以前做过稳婆的……说奴家月事当来未来,该是有了……” 江晓哭笑不得,这闲事儿管的。 再话说,这李元吉还真会送,原本以为送一赠一,现在可好,分明是送一赠二。 “有就了呗,以后小心身子,再同小娘子讲一声,她必会好好安顿你的。”江晓只得这样说。 “嗯。” 云儿点头去了,而江晓越想越觉得有些憋屈。 坞堡所有的老人都知道云儿是李元吉送给他的,现在人家有了,九成九的人都会认为是他的,这哪儿说理去? 这才是真正的“喜当爹”呢。 …… 也不知哭了多久,杨媛才慢慢止住。 此时,她也终于明白,为何江晓一开始就不同意“以身相许”,为何她能感觉到她和他“两情相悦”却总是隐隐约约,为何他总是对“成婚”躲躲闪闪,为何他一方面要把“婚期”推到半年后一方面又着急把萧皇后接到坞堡来。 全是是因为他知道“韩新月”一定会死,他想为自己做更多事,但却不想连累她。 半年后,他会觉得他死了,一切烟消云散…… “媛儿,委屈你了……”杨广叹道。 杨媛缓缓摇头:“女儿不委屈,女儿想嫁给他……愿意为他生儿育女……此为真心!” “我苦命的儿……”萧皇后一想到自己的女儿一年半载之后就要守活寡,就再一次落泪。 “女儿在坞堡这些时日才知生活之趣,此皆为江郎所赐,无论时日长短,女儿都要陪他、怜他、爱他……是以,女儿恳请大人为女儿完婚!” 杨广和萧皇后听杨媛说的斩钉截铁,可不知杨媛心里还回荡着一曲歌: 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若是能为你诞下一儿半女,我便代你抚养他长大,若是没有,我便和你一起死! “好!为父为你完婚!” “女儿还有一事相求。”杨媛接着道:“女儿想请两位大人安排,完婚之事谁都可以知道,但莫让江郎知道。” 杨广和萧皇后疑惑地看着杨媛。 杨媛凄然一笑:“女儿也想给他个‘惊喜’呢。” …… 杨媛回来了,江晓做贼心虚地看着杨媛,也不知云儿和她说了自己“喜当爹”的事儿没有,莫要误会才好。 “阿娘说你这法子真好,阿爷也夸呢,说此法可以掏空突厥。”杨媛笑道。 江晓撇嘴,羊毛换毛衣带来的后果他不是没想过,只要形成一定规模确实可以客观上促使突厥增加羊的饲养量,进而减少牛马的饲养,但前提是这个“市场”必须足够大,而且必须采用一些特殊的手段。 譬如,只能用羊毛换毛衣,其它一概不换。 但这样一来,这种“交换”就纯粹成了打击突厥的手段,而失去了“交换”的本意。 坞堡是要用毛衣换牛马的,换回那么多羊毛干什么? 一吃一嘴毛吗? 除非,这个“市场”大到突厥现有的羊根本不能满足他们对“交换”的需求,才有可能实现既打击突厥又能换来坞堡所需的目的。 而这,江晓倒也有一个很损的办法,那就是忽悠突厥人给牲口也穿毛衣。 要知道,突厥的人口有限,可是牲口的数量却远远大于人口的数量,这是所有游牧民族固有的生产、生活方式所决定的,因为牲口就是它们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来源。 而北方的严寒冻死的可不止是人,每年过冬,大批的牲口都会被冻死。 李二即位初期与突厥签下渭水之盟的大背景,就是突厥连遇寒冬,大批牲口冻死,不得不南下劫掠图存。 当然,即便能成功忽悠突厥人给牲口穿毛衣,掏空突厥的宏大目标也不是一个小小的坞堡能实现的。 毕竟,就是坞堡全员、全时织毛衣,又能产出多少?一个部落的羊毛就足够打发坞堡了。 所以,这应该是国家层面的战略,杨老头还有“皇帝”的惯性思维,从全国的角度出发这么想当然没问题。 但放到坞堡,还是算了吧。 起码,现在的坞堡没资格玩这个古代版的“羊吃人”游戏。 先换点吃喝才是正经。 第151章 一啄一饮早注定 江晓觉得杨媛回来后有点怪怪的,昨天哭得稀里哗啦却还嚷嚷着要听的《梅花三弄》不要听了,换《还珠公主》也有点心不在焉。 是哪位兄台说《穆斯林的葬礼》不行,琼瑶奶奶骗女孩纸才最好使,不也没戏? “出了何事?”江晓凑上前去问,心想该不是真的误会云儿肚子里的是他的吧? “无事啊。”杨媛卡姿兰大眼睛很无辜。 “我读书少,莫骗我。”江晓一本正经,顿时将杨媛逗得莞尔。 见杨媛发笑,江晓便不再在意,只道小女孩心思,根本没有注意到转过头去的杨媛眼角透出些许晶莹。 “这屦底(屦,就是鞋子)大小倒是合适。”转过身的杨媛捡起丢在榻上的鞋垫在江晓脚上比划起来,极力转移注意力。 合适吗? 合适才有鬼了,江晓看着杨媛手中左右不分的鞋底,颇有些好笑,并感慨古人在某些方面实在“古板”得可爱。 自《周礼天官屦人》规定了鞋子的基本样式,千百年来古人把鞋面做得花里胡哨,高腰、低腰、圆口、方口、歧头、翘头、云头、笏头……可单单从没想过把鞋底子改进一下。 左右不分也就罢了,给男人所穿的鞋底居然还是方头的! 据《搜神记》说,这事儿要怪始皇帝。自秦一统,便依《周礼》对“衣、冠、履”的穿着进行了统一规定。 其中鞋子就按所谓的“天方地圆,阴阳有别”来确定,要求男性必须穿方头鞋,以示阳刚从天,女性须穿圆头鞋,意喻温和圆顺。 看看兵马俑,一个个穿着方头鞋就是明证。 前些日子江晓没工夫也没条件挑剔鞋,现在看着这左右不分的方头鞋底儿,着实有些不待见了。 “屦底不是这样子滴。” “那是何样?” “嗯……”江晓沉吟,脑中忽然出现河边杨媛那怯怯的小脚趾的模样,心中竟不由一荡。 眼珠一转,江晓大喊:“刘大、王三!帮某家去秦老那里寻两盆和好的粘土来!” 因江晓受伤,两个孩子王也被安排来江晓这里随时待命跑腿,听到江晓呼喊,立即应声。 “顺便看看程将军现在何处,回来一并告我!”仿佛想起了什么,江晓追着又喊一句。 “喏!”刘大、王三撒腿去了。 杨媛不知江晓何意,只疑惑地看着江晓,隐约觉得他脸上的笑容好像那晚梦中“淫诗”的模样。 两盆和好的粘土很快被端进江晓房内,这东西老秦那里常备。 “可见到程将军?”江晓问道,神情严肃。 “未见,不过我和王三打问了,程将军麾下军卒说他有要事。” 有要事? 那好极! 江晓心中大乐,当即吩咐: “此间无事,某家不管你们两个是上树掏鸟,还是下河摸鱼,总之且去玩耍,无须留在此地!” 刘大、王三各自摸头,也是不解,不过小郎君说什么就是什么,那就耍去呗。 溜之。 房中又只剩江晓和杨媛两人,不知是不是因为有预谋的缘故,连江晓自己都觉得气氛有些暧昧起来。 “咳咳……”江晓装模作样咳嗽下,然后道:“古有郑人买履不自信,其实最合适之屦底以足比之即知也。” 说着,江晓便将双足踩在一盆粘土之上,粘土上立即出现两个清晰的足印。 “你看,足分左右,屦底自当也分左右……此部位为足弓,当有曲……” 杨媛看着江晓“自以为是”的和她讲解左右脚的区别,冰雪聪明的她哪还猜不到他的“鬼心思”? 也是,江晓这小伎俩也太拙劣,古人虽然鞋不分左右,但哪儿会不知道左右脚不同?用得着他来科普? 明显“图谋不轨”耳。 若是以前,杨媛此时说不定早就狠狠地剜他两眼,然后嗔怒地走掉了,可是现在,杨媛心中却是充满难以言述的情感。 她很想笑,但更想哭…… 默默地,杨媛走到江晓身边,和他并肩坐在榻上,脱掉麻鞋,又轻轻除下足衣,将两只光洁如玉的脚慢慢放在了粘土上。 或许粘土寒凉,在接触到粘土的那一霎,两只玉足微微一颤…… 江晓早已不做声,眨着眼看着杨媛可爱的脚丫,瞬间觉得自己其实傻乎乎的。 江晓抬头看向杨媛,杨媛也正看着他。 两人如此靠近,以致江晓都可以看清杨媛吹弹可破的肌肤上那柔柔的绒毛,以致他又闻到了那如兰般的吐息。 就这么对望,良久。 “江郎,奴家……脚凉……” “我帮你暖暖……” 杨媛缓缓转动身体,抬脚上榻,江晓慢慢握住了杨媛的脚踝。 犹记当时,江晓跨越千尸万骨,被杨媛捉住脚踝那一刻,原来一啄一饮,早有注定…… 江晓手中凉玉只堪盈盈一握,杨媛身体微颤,却也慢慢靠近。 当是时,眼迷离,唇轻启,纤纤楚腰软欲折…… “逐月,逐月!” 程咬金大嗓门猛然在门外响起。 What the fuck! 这一刻,江晓欲哭无泪,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的啊。 我特地让刘大、王三打探你的去向来着,就怕你坏事,可还是难逃你的魔爪。 你特么是上天派来玩儿我的吗?! 杨媛轻轻一笑,似歉意,似遗憾,慢慢重新坐好。 “逐月,可好些否,兄长来看看你。”程咬金进屋。 你不是我兄长,你是我仇人,不共戴天那种,江晓咬牙切齿。 本来很好,现在很不好! “老魏、老萧和你定方兄长事繁,托某一并……诶,逐月,你的眼神怎地像要吃人?” 程咬金还喋喋不休,待终于看清江晓和杨媛的样子,才恍然大悟,小心翼翼地问:“某家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 特娘的,你说呢?! 江晓捡起一只鞋子,恶狠狠丢出,可惜程咬金早就跑了。 “程黑子,再有下次我就扔小莫!” “好嘞,为兄身上便有一个,现下便给你送去……” 说是送,可是声音却是越来越远,显然溜得极快。 第152章 各方 苇泽关。 此关后世称娘子关,亦称天下第九关。 在关上极目,巍巍太行横亘于前,一边表里山河,一边慷慨悲歌。 自古两地便纠缠不清,“志在四方”的晋文公独霸中原,坐拥两地,奈何最后三家分晋,但七雄之赵仍横跨太行。 此时有两人站在根本无人把守的关前。 “懋功,可有把握?” “如此雄关,扼太行要冲,断不会无人理会。唐军就此弃关,虽然无奈,却也如闹市抛金、河中掷饵,我们这条鱼可不就来了吗?至于另一条鱼……孝恪放心,会来的。” 说话的人年纪不大,不过却气质沉稳,炯炯的目光间,透着一股胸有成竹。 “如此甚好,那你我也算为李唐先立一功!而此役若成,也必获窦建德信任,到时再寻机而反,大事成矣!” 被叫作“懋功”的微微一笑,挥动令旗: “入关!” …… 定襄。 监利郄看着空荡荡的“隋王府”大发雷霆,处罗可汗命令他好生“保护”萧皇后和那还在吃奶的“隋王”,他不过率军去马邑游猎了一番,回来居然人没了? 这特么谁这么大胆子,敢冒犯有无数勇士的突厥? 这又让他怎么向处罗可汗交代?! “禀首领,门外有一中原人求见,说有要事禀报。” “带上来!” “小人隋王府长史季成见过首领。” “王府长史?”监利郄大怒,“既是长史,某来问你,人都到哪儿去了?” “首领息怒,小人来此就是要报知此事啊。他们现在并州一个叫坞堡的地方!而且小人还在那里看到一人……” 说到这里,季成有些支吾,监利郄顿时不耐。 “何人?说!” “隋皇……” “放屁!隋皇已崩,安敢骗我?” “小人不敢!小人当年为齐王府中记事,齐王跟随隋皇巡幸诸地,小的在其身侧曾见过隋皇。再说,若不是隋皇在那坞堡,萧皇后又为何会去?千真万确呀首领!” “那你怎地又回到此间?” “呜呜呜……坞堡非人所待,小人欲走又遭其追杀,小人用一块金饼换命……” 监利郄眼睛慢慢眯成一条直线。 丢了萧皇后有什么了不起? 若是能将隋皇擒来……可汗定会大大嘉奖! …… 晋州。 “秦琼出发了?”裴寂问裴律师。 “出发了。” “带了多少人?” “三千。” 裴寂嘿嘿一笑:“这秦琼,说他胆小吧,他敢擅自引兵去寻那程咬金,说他胆大吧,却才敢带走如此少的人马。” “阿爷,整个介州多这三千不多,少这三千也不少,怕是没什么用啊。” 裴寂瞪裴律师一眼:“蠢货,你知道介州只少了三千人马,难道宋金刚也知道?” “使人去河汾一线散播谣言,就说介州守备秦琼起反,率军……两万出走!看他刘武周和宋金刚动不动心!” 裴寂说完闭上眼睛:“介州副守备现驻平遥,只要宋金刚兵发介州,平遥必然震动,说不得就得回撤晋州,到时整个介州失守,西河郡、介州连城一片,晋阳彻底成为孤城,老夫对秦王也算有个交代了……” “秦王呀,不管皇帝会不会派你收拾残局,老夫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秦琼呀,你也莫怪老夫害你,说起来,你去救你兄弟,老夫也算成全你了……” …… 榆次。 “探清楚了?” “禀将军,探清楚了,苇泽关确实已无一兵一卒,井陉门户可谓洞开!” “唐军此举还真是要放窦建德入并呀!”尉迟融喃喃自语,“此计倒也狠毒,让窦建德与我大汉相争,他来坐收渔利。” (这里解释一下,刘武周曾称帝,此史书有记载,但因为存续时间极短,其“国号”并未记载,2011年刘武周老家发掘出一座古墓,墓主人为郭静,墓中并有一块墓志,题为“大汉故上开府仪同三司郭静墓志”,明确记载了刘武周政权国号为“汉”,所以文中尉迟融自称己方势力为大汉。可能以“汉”为国号是因为刘武周觉得自己姓“刘”吧,不过考察历史,华夏历史上不管姓不姓“刘”,“汉”这个国号都是最受欢迎的。据统计,都不下二十多个,除了东西两汉、蜀汉、后汉、南北汉,还有什么玄汉、赤眉汉、匈奴汉、朱汉、郝汉、陈汉……或许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汉”已深入骨髓。) 尉迟融沉吟,必须把这口子堵上啊。 而且事不宜迟,若是让窦建德的人马抢了先,那是进可攻退可守,大事不妙! 片刻后。 “传令,全军整备,兵发苇泽关!另,快马飞报西河郡皇帝陛下,请皇帝速速增兵,补防榆次!” …… 外面兵马调动,坞堡这个偏僻小角落倒是毫不受影响。 有萧瑀这个“行政”高手加入,坞堡各项事务愈发井井有条,而且萧瑀和魏征配合的还相当默契,杨广私下都和萧皇后说,此两人可谓左右仆射。 再加上苏定方和程咬金两人,又可谓前后将军(四方将军之前二)。 在这四人的调度下,随萧皇后到坞堡的人不过数日就已经各就其位,各居其所,这极大充实了坞堡的实力。 譬如,萧皇后和“隋王”曾有三百原前隋骁果军组成的卫队,这些人就已重新编入苏定方和程咬金麾下。 骁果军是隋朝正牌皇家御林军,其士卒都是精挑细选,战斗力远比普通士卒强悍。 江都兵变的主力其实就是思乡心切的骁果军,不过有兵变的骁果军,自然也有忠于隋朝的骁果军。 他们的加入就极大增强了坞堡的“防卫”力量。 再加上来人中的其他青壮,苏定方和程咬金麾下士卒均已超过千人,总数将近两千五百人。 若再加上编入杨媛麾下的妇人们,坞堡的战力则将近四千了。 当然,这四千人的运作方式还是“亦军亦民”,且新旧有别。 总之,坞堡现在又可以用四字来形容,那就是“再上台阶”。 而这,反而让杨广伤感不已。 第153章 突如其来 “左弹一线生贵子,右弹一线产娇男,一边三线弹得稳,贵妇胎胎产麒麟……” 一中年妇人手执细线,一边为杨媛开脸一边唱,而杨媛则看着萧皇后,眼圈泛红。 终于,萧皇后也拭一下泪,笑道:“大喜的日子呢,莫哭了……” 江晓卧床休养两天,简直快憋出病来。 他很想出去溜达溜达,但却被魏征以“伤势未好,不宜多动”为由严厉拒绝,还想再争辩几句,萧瑀就一脸不善。 好吧,一个都惹不起,奈何两个? 而杨媛这两天也不知忙什么,每天除了隔一会来看一看他外便神龙见首不见尾的。 而且就是来看他,也基本是打个照面即走,让他想再耍耍什么小伎俩都没机会。 这让江晓既无奈又疑惑,而今天更是奇怪,都已过午了,除了刘大和王三,居然没一个人来搭理他。 问刘大和王三,两个家伙也是一问三不知,让他们去请杨广他们随便一个人来,回话也都是“在忙”。 江晓愈发怀疑有事,打定主意,马上“越狱”,出去看看到底怎么了。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 苏定方、程咬金为首,带着一帮士卒呼啦啦冲进来,居然各个盔明甲亮。 “哈哈哈,从现时起,逐月你不用再说一句话,一切皆有兄长操持!”苏定方大笑。 “为兄让你做什么你便做什么,绝不可说半个‘不’字……不然……”程咬金“凶神恶煞”看着江晓,而身后士卒轰然大叫:“闹之!” 江晓目瞪口呆,接着就听苏定方又一声大吼:“来啊,给小郎君换吉服!” 顿时,士卒们嘻嘻哈哈一哄而上,片刻间就为江晓套上了一身绛色锦袍。 “着‘墨车’!”程咬金再喊。 一群士卒立即将江晓抬出大门,一辆四马“墨车”已经就绪 ,江晓被七手八脚“安放”在车上,。 此时,只要江晓不傻,就一定猜到了这是怎么回事。 只是,虽然猜到了何事,但江晓却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喜事”彻底搞懵了,以致他脑中嗡嗡作响,竟似置身另一个世界,完全不知该如何应对! “欢喜傻了吗?”程咬金冲苏定方挤眼。 苏定方不答,只是笑嘻嘻搓个手势在口中打出一个响亮的口哨,然后扬鞭打马。 于是,这“墨车”便在便在程咬金牵缰、苏定方执鞭、众士卒欢喜的呼号之下,缓缓而动。 “夫性命者,人之本;嗜欲者,人之利。本存利资,莫甚乎衣食。既足,莫远乎欢娱。至精,极乎夫妇之道;合乎男女之情。情所知,莫甚交接…… 夫造构已为群伦之肇、造化之端。天地交接而覆载均,男女交接而阴阳顺,故仲尼称婚嫁之大,诗人着《螽斯》之篇……” 云儿拿着一方锦帛为杨媛“诵教”。 按礼,这“诵教”本应由“女官”执行,不过现在坞堡条件有限,想找出个识字的妇人都难,也不好让萧皇后亲执行,怎么说婚前的“诵教”主讲的是夫妻闺事,而不是妇人“四德”。 云儿以前是齐王媵,身份将就,也算“已婚妇女”,便只好由她来了。 其实,若真按隋朝皇家礼制,公主婚根本不可能这么草率,即便“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统统不讲,光一个“亲迎”就极为繁琐和隆重。 不过坞堡终究已不是大兴宫,杨广也自认国灭,更重要的是现在主要的目的是“完婚”,内容第一,形式可以妥协,能搞就搞,不能搞意思到了就行。 “墨车”没行多远,乌泱泱一群妇妇孺便围了上来,兴奋大叫:“障车!” “障车”这种事现在还有,说白了就是拦路讨喜,士卒们早有准备,银钱没有,大把做好的绸花和包好的肉干洒将出来,顿时惹得妇人和孩童一阵欢呼。 墨车继续在人群中缓慢前行,人群中更不断传来众人的贺喜。 “小郎君小娘子天作之合!” “贺喜小郎君,早得麒麟子!” “小郎君今日真俊!” “奴家要掷果……哈哈哈……” “百年好合!” 纷纷杂杂,不一而足,这喜庆的氛围算是十足了。 云儿继续诵念: “……既而男已羁冠,女当笄年,温柔之容似玉,娇羞之貌如仙。英威灿烂,绮态婵娟;素手雪净,粉颈花团。观昂藏之才,已知挺秀;见窈窕之质,渐觉呈妍。” “然乃求吉士,问良媒。初六礼以盈止,复百两而爰来。既纳征于两姓,聘交礼于同杯。于是青春之夜,红炜之下,冠缨之除,花鬓将卸……” 念到这里,云儿一顿,这下面的话,连她都觉得有点脸红。 “……乃出朱雀,揽红裈,抬素足,抚玉臀……津潺潺而不觉……缝微绽而不知……突入而如割……然乃成于夫妇,所谓合乎阴阳。” 杨媛脸如飞霞,娇艳欲滴。 诸君莫奇怪,古时资讯可不像现在,也没有正规的性教育途径,婚前的这一“教育”环节还真是必不可少,“嫁妆画”、“压箱底儿”都是其表现形式,且历史悠久。 汉代大科学家张衡便着《同声歌》,其中有言:“衣解金粉御,列图陈枕张。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便说的是新婚之夜看“嫁妆画”进行学习。 所以,请诸君正确看待哈。不过,某可以偷笑吗? 江晓的“墨车”半天才挪到“议堂”前,此时“议堂”早已改为“典礼”之所了。 隋唐时成婚要结“青庐”,现在也从简了,不过“问答”之礼仍不可少。 程咬金作为男“傧相”大嗓门开吼: “贼来须打,客来须看,报道姑娘,出来相看!” 吕家的和焦家大娘一群女“傧相”拦住不让进门,嘻嘻哈哈齐喊: “何方君子,何处英才?精神磊朗,因何到来?” “谦谦君子,星宿落凡,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挖哈哈!许进否?” “不许不许,作诗作诗!” 第154章 佳期如梦 江晓这时还懵着呢,完全像个木偶一样。 他无法描述自己此时的心情。 人生四大喜,头一个便是洞房花烛夜,可是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喜。 从内心深入来说,他应该狂喜,和心爱的人同心结发是所有的人最朴素也最美好的愿望,而能得偿所愿,自当喜不自禁。 事实上,有那么一刻,他确实充满喜悦和期待。 然而,同样有一种无法克制的恐惧萦绕在他心底,他不害怕死亡,但他害怕死后心爱之人的牵挂。 “作诗作诗……”女“傧相”们继续呼喊。 “闺”中,云儿还未诵完。 “或掀脚而过肩,或宣裙而至肚……然更鸣口嗍舌,碜勒高抬……振怒而头举,羞颤而唇开。屹若孤峰,似嵯峨之挞坎;湛如幽谷,动趑趑之鸡台……既恣情而乍疾乍徐,亦下顾而看出看入……” 耳中听着这靡靡之语,脑中甚至还出现了她和江晓某些“生动”的画面,杨媛只觉有些口干舌燥,内心一直凄凉痛苦终于暂时忘却,而换上了一种羞涩的憧憬和期待。 “做甚诗?你等没看到小郎君已经欢喜憨了吗?要作诗待来日!” “不可,吾家小娘子不可轻娶,作诗来!”女傧相们不依不饶。 “张贵,且去收拾你屋里头的!” 焦家大娘已经嫁给张贵,苏定方立即命令张贵上前,张贵撸袖子就往上冲,谁知焦家大娘腰一掐,眼一瞪便将张贵吓了回来。 “卑职不敢……” “夯货!也不知夜里谁日谁?”苏定方笑骂,顿时又一阵哄堂大笑。 “催妆,催妆!”苏定方命令。 “新妇子,催出来!新妇子,催出来……”士卒顿时卖力地呼喊起来。 杨媛听着外面的呼喝声,抬起了头,而云儿也终于诵到了最后。 “此男女阴阳之道也,亦夫妇相守之矩也,承天秉地,仰乾俯坤,当亦有节矣……” 萧皇后和一群妇人出现在门口。 “媛儿,新妇出。” 话音落下,一方把罗扇便放在杨媛手中,一方红绸也轻轻盖上了螓首,一声悠长的声音也同时响起: “窈窕出兰阁,步步发阳台,君子千金重,终须下马来……新妇出阁!” “议堂”正院。 看着袅袅娉娉跨入院中的杨媛,江晓百感交集。 魏征和萧瑀充当引赞和通赞的“大傧相”,此时分别高喊: “转毡!” “新妇至门,履不着地,展!” 一匹红绸旋即铺在杨媛脚下。 “乘鞍!” “新妇进堂,乘安吉昌,落!” 一架裹着彩绸的马鞍又被放在堂前。 “奠鹰!” 一只体型不大的不知什么品种的鹰被塞入江晓怀中。 “雏鹰展翅,鹏程万里,翔!” 江晓呆呆看着手里的小鹰,不知如何是好。 “往天上扔啊!为兄在林中里熬了两宿才捉来的!”程咬金凑上来教江晓。 江晓慌忙点头,扬手抛出小鹰。 这事儿程咬金办得还算靠谱,没逮只刚出壳的来,小鹰扑扇两下翅膀,带着一缕红绸直冲云霄,转眼不见。 一项项仪程进行,江晓好像一个傀儡,让干嘛就干嘛。 终于,该是交拜礼,这本该在“青庐”进行,现在和拜高堂一并举行了。 杨广和萧皇后高坐堂前。 其实,古时娶妇进门拜高堂,拜的是新婿之父母,可是江晓父母早亡根本拜无可拜,最重要的是,如此安排,是杨广特意的,他想借此表明一件事。 那就是,他今日不仅是嫁,更是娶! 江晓不仅是他的婿,更是他的子! 这个含义可就“丰富”了,如有必要,完全可以“大肆”解读! 魏征:“新婿搭躬。” 江晓木木的地伸手,杨媛纤纤玉手搭上,此谓“堂前牵手,此生同走”。 萧瑀:“新婿新妇就位!” 魏征:“新婿新妇进香烛,拜天地。” 萧瑀:“跪,献香烛。明烛,燃香,上香,俯伏,兴,平身复位。” 魏征:“新婿新妇拜高堂。” 萧瑀:“跪,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兴。 魏征:“夫妻相拜。” 萧瑀:“饮合卺,结长发。” 也不知从哪儿找来的两半个小葫芦盛满米酒,江晓饮下,酒量相当不错的他此时竟然瞬间醺醺然。 江晓的头发至今都没有长出多长,短短地被剪下一绺,然后和杨媛的一缕如缎秀发紧紧地绑在一起。 这一刻,“一朝结发从君子”,是为结发夫妻。 至此,无论此生再婚再娶,再三妻再四妾,结发夫妻,只此一对。 “礼成!”魏征大喊,杨广和萧皇后潸然泪下。 在场的宾客自然不知道杨广两人此刻复杂的心情,只道他们舍不得杨媛,听见“礼成”,轰然叫好,各种“贺新客”的祝福沸反盈天,殊不知,盖头下的杨媛此时也是泪流满面,打湿团扇。 “宴宾客!” 小郎君和小娘子大婚自然是阖堡大宴。 酒是没有多少的,但肉食和面食管够,肉不仅有煮的、蒸的,甚至还有烤的,面食不仅有蒸饼、胡饼这样干的,也有汤饼、冷陶这样的汤食。谈不上丰盛,但相较于外,坞堡之足已如乐土。 桌餐不存在,所有的人各拿食器,或游食,或聚坐,笑语晏晏,主打的就是一个同喜同乐,其乐融融。 其间,甚至有人已开始自发载歌载舞。 一套繁琐的(其实已经很精简了)的婚礼仪程走下来,此时天已黄昏。 按俗礼,新婿新妇还该“撒帐”、“礼客”(这两项都是还礼的习俗,和现在给来宾送小礼品、敬酒一个意思),这些都让杨广省了,直接要苏程二人送江晓、杨媛入洞房。 不过程咬金还是先让江晓硬吃了两口煮肉,美其名曰“办事肉”,不吃没力气,不长久。 江晓浑浑噩噩入了洞房,直到此时都还感觉像在云端,飘飘荡荡。 红烛摇曳,暗香浮动,杨媛头顶红盖,手持团扇,端坐在婚榻上。 此情此景,佳期如梦啊。 第155章 离堡出走 苇泽关。 尉迟融站在关上看着关内已燃起熊熊大火的辎重神情凝重。 那可是他全部的军械粮草! 为了抢占苇泽关,他率军一路急行军,却是万万没想到,窦建德的兵马会如此狡诈,放着雄关不要,却是埋伏在关内两侧山中,放过了他,但却截下了他的辎重。 他数次率军强攻想夺回粮草,奈何敌军似乎早有预料,拼死守护,令他全力冲杀下所夺回的粮草寥寥无几。 此时,苇泽关确实如他所愿得手了,可粮草已失,这苇泽关又怎么守? 尉迟融手握长槊,心中愤恨,也不知窦建德所部由何人所率,明明已经夺关,却兵行险着,弃关不守,就不怕截不下自己粮草,反陷自身于险地? 真是个胆大且高明的家伙! 愤恨之后,尉迟融更是头疼。 摆在他面前的现在三条路。 一条是退入河北。 此路无异于主动求死,因为整个河北都是窦建德的地盘,他这两万人马无粮无草,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和窦建德数十万大军周旋。 再一条便是据关坚守,等待援军。 但问题是援军何时能到? 会不会援军还未到,关外的窦建德大军倒先来叩关? 或者援军到时,自己这两万人马已活活饿死? 最后一条是突围。 趁士卒们还有力气作战,能冲出去多少冲出去多少,总好过饿得头晕眼花,被人活活困死在苇泽关上! 一处山道上,一队人马迤逦前行,绵延不绝,竟是横跨数个山头。 监利郄有点后悔来捉什么隋皇了。 为了不引起晋阳唐军的注意,他率军避开大道,愣是绕行百里一路穿山越岭,走得简直欲仙欲死。 想起帐中那几个白花花的中原女子,更觉得真是没事找事活受罪。 “禀首领,前面三十里便是榆次城,定杨可汗麾下尉迟融便在那处驻兵!”此时,斥候来报。 监利郄冷笑一声:“什么定杨可汗?不过我突厥养的一条狗而已。传令下去,加快行军,榆次城整军歇息!” 榆次城。 秦琼看着空空荡荡的城池,心中沉吟。 片刻后,沉声命令:“入城!” “将军,是否有诈?” “你多虑了。尉迟融兵强马壮,若知吾来又何须用此诈计?况且,此城走得如此干净,必是弃城。我军在此修整一番,再做打算。” 秦琼策马进城,其实他早就想好了,这次出来就没打算再回唐军那里去,除非找到他的兄弟。 他跟过来护儿、张须陀,又追随过裴仁基、李密,后来先后再降王世充、李渊,没有一个是他心目中的明主,而且主公如过眼云烟,兄弟才是一生依靠。 …… 人生四大喜,加两个字就会变成四大悲。 久旱逢甘雨,几滴;金榜挂名时,未必;他乡遇故知,仇敌;洞房花烛夜,隔壁。 眼前的一切虽然不是隔壁,但江晓却觉得这是在梦里。而梦是最容易破碎的…… 杨媛坐在榻上静静地等待江晓来掀开她的盖头。 此时此刻,她没有什么神圣感,也没有什么对未来的伤感,有的只是一个即将为人妻的紧张、羞涩、甜蜜还有……期待,她忍不住轻轻咬起了了自己的手指头。 可是,他为什么还不过来? 他是不是也很紧张? 想起云儿“诵教”的那些,杨媛再次觉得脸上一烫。 外面的喧哗声越来越小了,已经戌时末了吧?已经坐了一个多时辰了,自己的腰都快坐折了,好想现在就躺下。 他不心疼自己吧? 就让自己一直这么坐着吗? 终于,杨媛忍不住,轻轻掀开了红盖头的一角。 两双她这两日连夜缝制的新鞋映入眼帘,一双是他的,一双是她的,而且是分了左右的,就并排放在榻前。 这是她用心摆过的样子,整整齐齐,成双成对。 可是人,似乎没有…… 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杨媛猛地掀开盖头,环视四周,温馨烛光下的房中,除了她再无一人。 有的,只是榻上脱下的锦袍…… 半个时辰前。 江晓悄悄出了洞房,屋外并没有人,或许连老天爷都知道他要开溜,在给他开后门吧。 事实上江晓根本不知道,这是杨广为了他们小两口安心那啥,特意要所有人都不能来听墙根儿的。 顺着坞堡的围墙,江晓慢慢向坞堡大门摸去。 他知道,这几日坞堡的大门都不会关闭,因为还有不少新来之人没有屋舍可住,还在坞堡外露宿。 就这么走了吗? 回望坞堡,星星点点,有一处烛光映红绸。 这个问题,江晓无法回答。 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好,也根本无法决定他到底要做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此时此刻他只想躲起来。 躲起来,好好想一想该如何面对杨媛,面对洞房中那成对儿的一切。 一直以来,他都在逃避这个问题。 为此,他拖延,他想拖到半年后,也许那时所有的问题都因为他的死亡迎刃而解。 但现在,他不得不直接面对这个问题。 他曾告诉自己,顺其自然就好,可当真正面对这个问题时,却有一个声音不断对他说: 如果不能白头,那便不要聚首,给不了杨媛未来,那便没资格拥有她的一生! 他不知道如果顺从这个声音,是高尚还是虚伪,是善良还是邪恶,是勇敢还是懦弱…… 惆怅间,一个声音忽然响起。 “咦?小郎君,你不在洞房怎地跑到门口来了?”值更守门的张贵看见江晓大为惊讶。 江晓微微一笑:“不放心,是以下来看看。” “小郎君放心,苏将军和程将军皆有安排,有某家在,小郎君安心回转洞房陪小娘子便是。”张贵笑道,平日里江晓和他们嘻嘻哈哈,和他相处倒比和苏程二人更随意。 所以说完,张贵又颇为好心地凑上来打趣:“只是须请小郎君莫贪吃,细水方可长流,哈哈。” “是极是极。”江晓笑着点头,忽然对张贵身后道:“兄长,你怎地也来了?” 张贵回头,便在这一瞬间,江晓一掌重重切在了张贵的颈动脉窦上。 这一下,足以让张贵昏迷一阵儿了。 摸出张贵身上的小莫和小陶还有火镰,江晓再一次回望坞堡,然后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第156章 骠骑将军的选择 高家庄村中心有一口钟,随时警告高家庄的民兵小心黑风口据点的小八嘎偷塔。坞堡中心老槐树上也挂了一口。 钟声响起(咦,怎么有光辉岁月的感觉?嗯,归家的讯号。),传遍坞堡,所有的人都知道,出事了,出大事了,因为钟响九声,而“九”为极数! “小郎君走失!”魏征看着蜂拥而来的人群,神情从未有过的凝重并直言不讳。 此时不是隐瞒的时候,瞒也瞒不住。 “定方、知节,你二人即刻整军,全军出动,搜寻小郎君!”魏征毫不废话,接着又说,语速极快。 苏定方、程咬金也是一脸肃穆,应“喏”一声转身即走。 此时,整个坞堡无一人出声,江晓走失的消息仿佛令整个坞堡都陷入窒息。 气氛肃穆到可怕。 “令仪……”魏征转头看向杨媛,“非去不可?” “是。” “好!留五百妇卒守堡,余者皆随你出寻,贫道亦随你同去!” 说完,魏征转头看向萧瑀,两人已商定,由萧瑀辅助杨广坐镇坞堡,这种情况下,更须防范不测。 萧瑀上前一步,面向众人,语气森森:“即刻起,全堡戒严,擅动者……杀!” “不换身衣服吗?”萧皇后走到杨媛身边,现在杨媛身上还穿着嫁衣,一袭红裙拖地,好看是好看,但明显不利于行走。 杨媛摇摇头,缓缓提起裙角,却用力在腰中一系:“孩儿就穿此衣去寻他。” …… 江晓一头扎进了山林中。 坞堡去往晋阳的“主路”上,苏定方和程咬金布置了不下十道警戒哨,而且是明暗哨结合,还得对口令,江晓想过去那是做梦。 但其实,即便不去晋阳,江晓也不知道去哪儿。 当一个人彻底陷入迷惘中时,他所有的行为都是盲目、冲动和不知所谓的。 还好,已经没有太多“理智”的江晓还知道点起火把,山林中丰富的松树倒让他不至于无火可点。 不过点火的时候,江晓依然冒出一个念头,还点什么火呢?不如让野兽将他吃了,反正也不差这几天,就此一了百了,都省的矫情! 矫情吗? 嗯,江晓矫情得痛不欲生。 也不知道江晓哪儿来那么大的胆子和那么多的力气,虽然月空朗朗且手持火把,但山间毕竟崎岖,而他居然不管不顾地快速穿行,即便摔倒也爬起来依旧。 这是怕被坞堡的人寻来吗? 或许有这个原因,但更多的可能,还是江晓想以这种方式发泄他心中那股憋闷到极点的郁结之气。 反正就在这穿行间,居然也没有野兽如他所愿拦住去路,倒让他越跑越远了…… 晋阳与榆次间有山相隔,若是走官道,大约有大半日脚程,若是翻山越岭,嗯,也得要半日,毕竟山路难行。 天泛白时,一身伤痕、衣裳都已扯得稀烂、双腿都已不知是不是自己的江晓眼神迷茫地一望,一座城池赫然出现在山脚下。 这城他认得,就是他和魏征曾经来过的榆次城。 …… 李元吉当日曾送来二十只狗,其中有四只猎犬,品种是“细犬”,华夏古老的土生犬种。据说也是二郎神哮天犬的原型。 细犬简直是天生的猎犬,汉石像画《狩猎图》、南北朝及隋代墓葬壁画、唐三彩均有大量细犬狩猎的形象记录,而古人更是早就掌握借助细犬灵敏的嗅觉追踪猎物的技能,《战国策》便记说,“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 不过可怜,如今这四只细犬,两只已经已累得口吐白沫,再也跑不动了,剩下接力的两只却产生了巨大分歧,一只要往西去,一只偏要向东。 当然,跟着细犬一路寻来的杨媛、苏程二人所率的士卒也好不到哪儿去,个个累得和狗一样。 “令仪,细犬既能追到此处,当说明逐月无事,天色渐白,将更易寻觅,你莫担心。”魏征道。 杨媛挺翘的胸脯不断起伏,细汗沿着鬓角不断落下,显然也累得够呛。 魏征顿一下,继续道:“如今两只细犬各有所向,为保万无一失,定方和知节各率本部分头而行,老道也随去。妇卒体力不足,你且率她们在此歇息片刻,等犬力恢复再做区处不迟。” 杨媛回头看下身后气喘吁吁的妇卒,有些不忍,便轻轻点了点头。 魏征旋即去了。 有一人忽道:“小娘子,我等不累,无须歇息!” “不错,小娘子待我等甚厚,奴不惜命,只求为小娘子早些寻回小郎君!” “小娘子,我等既是为你寻小郎君,更是为我坞堡寻他!” “我坞堡断不可无小郎君!” 一时间,山林里倒叽叽喳喳全是妇人的叫喊。 杨媛心中一阵澎湃,并真心没想到那个平日毫无威严家伙竟然得人心至此。 “奴谢众家娘子!”杨媛咬着嘴唇向众人道个万福,转身解下了身后的包裹。 一颗傻乎乎的狗头露出来,正是骠骑将军。 杨媛将江晓的锦袍放到骠骑将军鼻前,片刻后喝一声:“寻他!” 两个多月的骠骑将军四肢依旧有些短小,但却毫不犹豫地奔跑起来。 这一刻,它似乎和杨媛有同样的心情,无论平常它有多“不待见”江晓,它依旧知道,它必须找到他,因为那个人是它最亲近的人。 只是让杨媛和众妇卒目瞪口呆的是,骠骑将军选择了和两只细犬又截然不同的一个方向。 第157章 混战 据《隋书·地理志》记载,(古)榆次城“傍山而建,北背山阳,绝地而生”,也是一处险要所在。 没想到一夜没头没脑的瞎跑,竟然跑到了榆次城,那既来之则进之吧。 没有多想,江晓便就着山势一路向榆次城奔去。 好歹和尉迟融有点情分,相信他不会拒自己于城外吧? 江晓想得挺好,可他哪里知道,现在尉迟融自身还难保呢。 尉迟融此时憋屈到极点,自征战以来还从没有过如此惨败。 苇泽关外,他以锥形阵破军突围,没想到敌手用兵极为歹毒。 原来他还想借突围之机引敌拦截,正面对阵之下,他尉迟融未必便会败了,甚至还能反败为胜。 没曾想,对手根本不和他正面对决,他的锥形阵轻而易举就撕破对方防线,就在他欣喜之下准备就此突围而去时,左右两翼却不断受到敌之具装骑兵侵扰。 此拖慢其突围速度也就罢了,最令他痛心之事是,后队步卒一层层被这些骑兵如剥皮一般切下。 如此战法显然是,你大可率骑兵突围而去,但步卒一个别想跑! 可他尉迟融麾下骑兵不过三千,剩下一万大几的可都是步卒啊,难道就此丢下? 而若想以三千骑兵掩护近两万人的步卒撤退,又简直处处漏风,别说保持阵型,连窟窿都堵不上! 这分明又是对手使的“以他自己的步卒拖死他的骑兵”之策。 无奈之下,尉迟融只能当机立断,骑兵全力突围撤退,步卒……不要了! 不然,只有全军覆没一个结局。 “懋功用兵当真如神,这尉迟融简直徒有虚名!” “胜败乃兵家常事,不可一战论一将。况且这尉迟融也绝非无能之辈,个人骁勇善战不说,当机立断只能也非庸人可比。弃关、突围、舍兵,无不败势之中最优之选。设身处之,某于他之境地,亦不过如此。说起来,咱们不过抢了个先手,才致他处处被动。” “穷寇勿追,归师勿遏,就此收兵?” “呵呵,某家行军事,向来吃肉又喝汤。孝恪,你剿灭余寇、镇守苇泽,某家率军追敌,若能擒获尉迟,折刘、宋左膀右臂,才真正是大功一箭!” 尉迟融率领不到三千的残兵败将仓皇北顾,没想到身后烟尘滚滚,对方竟然穷追不舍,有心返身和他再干一仗,一想现在的军心士气,又只能继续打马狂奔了。 而这一口气 总之,此战败得让他郁闷至极。 …… 监利郄坐在马上一摇三晃地前行,脑中只想着赶紧进城让尉迟融给他寻几个美娇娘好好松松筋骨。 为此,他不惜让大军夜行。无奈山路难走,大军跋涉更是艰难,又走了大半夜眼看着天都亮了,才看到榆次城的轮廓,疲惫的身心顿时一振。 “儿郎们,前面便是榆次,进城好歇息呀!斥候何在?且去叫开城门,要尉迟融出来迎接本首领!” 江晓看着这一队足有上万人的兵马迤逦向榆次行军,不由有些奇怪,这尉迟融是出去干仗了吗?大早上的班师回城? 江晓靠近,想让人通报一声,不过越走越近,忽然觉得有些……不对。 这队伍的服色,乃至士卒的发饰似乎和中原样式有别啊…… 突厥! 江晓大惊。 而对于出现在身侧的江晓,突厥士卒也无心理睬,都惦记着赶紧入城歇息呢。 一惊之后的江晓倒也很快有了个答案。 此地虽然已不是突厥的势力范围,但历史上刘武周依附突厥,多次向突厥借兵,要是这么理解的话,那么突厥军队出现在榆次似乎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嗯,应该就是这样。 只是,大军行进,怎么连旗子都不打? 江晓纳闷,可他哪儿知道,这路突厥军队本就是秘密进军,啥叫偃旗息鼓,这就是了。 尉迟融远远看到一队人马出现在前方,心中真是又惊又怒。 看不见军旗,但他确定这队人马肯定不是援军。 西河郡到此就是急行军也要一天一夜,他昨日才让人去西河郡求兵补防榆次,即便不算整备时间,西河郡的人马也不可能现在就出现在榆次城。 难道是唐军? 也不太可能。 晋阳虽然近在咫尺,但他前脚走,唐军后脚就来,那也太巧了。 而且,对于唐军来说,夺占榆次意义并不大,既然打算坚守晋阳,唐军便不会占领榆次,放着雄城不守,分兵来守一个外围据点?平阳脑子进水了吗? 只能是窦建德的人马! 怪不得身后追兵穷追不舍,都追到榆次城下了还不罢休,原来是早已深入腹地,非覆我全军不可! 那便……鱼死网破吧! 监利郄看见一队骑兵烟尘浩荡远远冲来,顿时大惊,这架势绝对是要冲杀呀。 这特么什么人?! “全军列阵,放箭放箭!”监利郄顿时惊慌大喊。 突厥军旗顷刻竖起,然而疲兵懈怠,又事起仓促,哪儿还列得起阵来?转眼,两军便撞在一起。 而直到这时,尉迟融才又叫一声苦也,只觉得他就该命绝于此,因为此时接敌,他终于认出,这特么哪儿是窦建德军? 分明是突厥军队! 然而为时已晚,此时想罢手也是不可能了,短兵相接,谁停手谁死。而且,即便他命令停手,突厥会停吗? 秦琼站在城墙上吃惊地看着眼前一幕。 原本得报,有大军接近,他还在头疼,转眼城下就打起来了。 而且看两边,分明是尉迟融麾下的骑兵和突厥军队在打,这是闹哪出? 刘武周、宋金刚与突厥处罗反目了吗? 如何处之? 是坐山观虎斗,还是…… 秦琼焦急地在乱军中寻找有没有他熟悉的身影,可是如此混乱,又怎么可能看清? 他相信以他兄弟的本事,若是加入尉迟军,必会被委以重任且绝不会轻易战死,那便极有可能……就在城下! 突厥本就兵雄,且人多,虽然迎战仓促,有些狼狈,但缓过神来之后,很快就将主动“进攻”的尉迟融死死压住 “出城。”秦琼猛一咬牙,“接战!” 第158章 幻觉 徐世积也是一脸懵。 他也不知道从哪儿就冒出这么一队人马来帮他的场子,仔细一看居然是突厥! 这是怎么回事? 他可是知道,刘武周、宋金刚和突厥的关系可不一般,处罗可汗封刘武周为“定杨可汗”,还赐狼头纛给他。说不好听点儿,刘武周就是突厥的爪牙,哪怕刘武周称帝,那也是“儿皇帝”。 那怎么二话不说,“父子”两个势力就打起来了? 不过,这样似乎挺好,两虎相争,自己先看个热闹,最后出来收拾残局总不吃亏。 但,从城里冲出来的这一支人马又怎么回事? 唐军! 唐军和尉迟融联手打突厥?! 刘武周的大汉和李唐不正打得热火朝天吗? 这这这…… 一向自诩心思通透的徐世积彻底摸不着头脑了。 显然,尉迟融和这路唐军必有一方反水! 现在来看,倒是尉迟融降唐的可能性更大,毕竟突厥眼中,李唐才是最大的敌人。自己看不准也就罢了,突厥自己总不会搞错,反过来和唐一起对付刘武周吧? 如此一来,那自己歼灭尉迟融不但不是大功,反而为罪了! 现在将功折罪晚否? 娘的,现在还考虑什么将功不将功的,赶紧出手才是! 歼灭尉迟融还可以说是不知者无过,但唐军死战,自己袖手旁观,到时归唐之后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全军出击,敌……突厥!” 徐世积一方也加入战团,这仗愈发热闹。 对比双方实力。 尉迟融此时麾下只剩不到三千兵马,虽然是骑兵,但被徐世积一路追杀,马力早已枯竭,绝大多数士卒都已下马作战。 面临同样问题的还有徐世积的兵马,人数虽有八千,但马力同样不足,基本也成了步卒。 秦琼此来基本就未率骑兵,全是跳荡兵,总数三千。 三方士卒合在一起差不多有一万四千人,倒是比突厥一万的兵马还多。 不过人数虽然占优,但战场优势却并不明显。 因为骑兵。 突厥本以骑兵见长,虽然这次是秘密出兵,不敢行大路,一万兵马中只有少部骑兵,但就是这少部分骑兵冲击力巨大! 面对骑兵,步卒实在难以抵挡。 再加上,尉迟、秦、徐各有统属,根本无法结成统一的防御或进攻阵型,相互配合更是无从谈起。 这一下,倒彻底打成了混战,不是混合的混,而是混乱的混。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混乱,江晓才得以乱中求生。 在尉迟融冲过来的那一刻,江晓撒腿就跑。 虽然曾有让野兽吃了拉倒的想法,但那终究只是意气,面对危险,本能的第一选择仍然是避险。 可惜,战团迅速扩大,直接堵死了江晓外逃的路线,令他只能不断后退避开战团,直到最后退无可退。 因为,上万人的混战,战团扩大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他躲避的速度。 那行,不躲了,江晓一屁股坐下,看着四周的厮杀不断接近,准备老老实实当个池鱼…… 据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和神经科学中心的一项研究表明: 当一个人的大脑意识到自己快死时,会命令肾上腺大量分泌肾上腺素,除了刺激人体各个器官继续发挥余热外,也会使人体的神经递质趋向前所未有的活跃,从而导致人体产生各种幻觉。 这些幻觉除了流光溢彩宛如仙境一样的内容外,便是这人一生中最难忘记的人和最遗憾的事。 江晓觉得,他现在可能就处于这种状态中了。 不然,自己眼前为什么会出现一个身穿大红嫁衣的女人? 江晓忽然一笑,果然就是这个女人,是自己临死前最放不下的人。 好遗憾啊,这辈子都没资格娶她,也不知道以后便宜哪个王八蛋。 估计应该还是李二吧。 那更遗憾了,都没有把帽子给他戴上。 算了,替咱好好照顾她吧…… 一支羽箭擦着江晓耳边飞过,江晓漠然,只是看着“脑中”的女人。 此时,这女人手里居然提着一柄横刀,英姿飒爽的样子。 嗯,和平阳公主一样飒,但比她要美多了! 只是干嘛拿刀? 明白了,一定是自己心里担心她不原谅自己,所以就不自觉地幻想她拿刀来收拾自己。 那要不要留点遗言啥的? 可她也听不到啊。 管它,能不能听到是她的事儿,说不说是自己的事儿。 那么,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 真特么扯犊子,来点儿实在的。 好吧。 小妮子,好好活着。 有些人,有些事,该忘就忘,没什么大不了。 我躲起来不是不想娶你啊,你千万别误会,更别恨我。其实…… 江晓觉得自己下面的话有些说不出口,太有点儿…… 不过又一想,都快死了,还不兴说点心里的大实话,表达下真实感情吗? 靠! 江晓猛吸一口气,冲着“脑海”里的女人用力大喊: “杨媛,我爱你,我想肏你!” 这句话喊出,江晓一下子觉得神清气爽,死而无憾。 啥啪啪嘿咻,太温柔,啥XXOO,太隐晦,就这个字,最直接! 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如果爱一个人都不想强烈地拥有她,那才是特么虚伪,才是耍流氓。 咱就这么点儿出息,就这么点儿霸气,天下于我如浮云,只有此女入我心,爱咋咋地! 只不过,为啥这女人看自己的眼神突然变了?一刀砍翻一个突厥人,好凶悍的样子。 “轰!” 半空中,响起一声巨响,刹那间烟雾弥漫。 “轰轰轰!” 巨响声忽然接二连三,怎么还有一只狗子突然向自己跑来? 好像骠骑将军啊…… 狗舌头湿哒哒地舔在脸上的感觉好真实啊。 难道说……眼前这一切不是幻觉? 这一下,江晓竟不知该喜,还是该惊了。 而随着不断的爆炸声,成片的士卒倒地哀嚎,瞬间就在江晓周边清出一大片空地来。 “列阵!”红衣女人一声娇喝,一群群的妇卒出现在江晓周围,片刻就将他围了个水泄不通。 第159章 前半句后半句? 战团中的各方势力被小陶炸了个人仰马翻和惊骇万分,但战场就是战场,什么可怕的事情都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也都会转眼抛之脑后。 因为没工夫想那么多。 所以,短暂的混乱之后,就有大批士卒向妇卒们扑来,所有人都是一个想法,管她是谁,只要打我我就打他,只要不是自己人就是敌人! “一队小莫,备,点火,各自正前二十步,地爆,掷!” “一队小莫,退,一队飘石,出,攻击!” “二队小莫,备!二队飘石,备!” 杨媛冷静地高声命令,随着她的命令,组成三层圆阵的妇卒迅速而又整齐地或前出、或后退、或备“弹”,完完全全一副训练有素的样子。 就在这命令中,妇卒形成的圆形阵前二十余步处发出接连不断的爆炸声,旋即一圈火墙形成,将大部扑来的敌方士卒都隔绝在了火墙之外。 其间,有些士卒躲闪不及,瞬间被烧成火人,凄厉的惨叫声不断传来。 而剩下为数不多的已靠近的士卒则被铁蒺藜骨朵瞬间打翻在地。 让这些妇卒上去短兵相接地厮杀显然是极不明智的,妇卒就不是干这的,杨媛只能以此先稳住局面。 不过局面虽然暂时稳住,但形势显然不是很妙。 因为,小莫、小陶极为有限。 要知道,这些妇卒半夜三更出来可不是为打仗的,杨媛令她们随身携带一些只是为以防万一。还好,飘石轻便,倒是都带着。 江晓被围在里面,彻底反应过来,这不是幻觉了。 “小郎君,你刚才喊什么?” 云儿居然也在妇卒当中,趁着空当忽然扭头问江晓,两只眼睛还不断忽闪。 好吧,原先江晓还指望那个字隋唐之时还不流行,但看云儿促狭的笑容,分明已很通用。 真是没想到,《西厢记》、《红楼梦》里见过的这个字居然可以上溯到隋唐。 不过妹子,你一个十六七的未成年人关心这个字好吗? 在对阵呢,请正经! “某家什么也没喊!”江晓断然否认,不过这张嘴说瞎话的行为反而引得周围一圈妇卒偷笑。 然而,几个妇卒的笑声未落,一支强弩突然射来,正中一个妇卒的咽喉,笑声戛然而止。 弩箭穿喉而过,直透后颈,带出的血花溅了江晓一脸,这妇卒甚至都没机会发出一声惨叫就仰面摔倒。 江晓下意识地将她接住,鲜血不断从她口中汩汩冒出,而她却无法发出半分声响,数息之后,紧紧抓着江晓衣襟的手慢慢落下,只剩下空洞的双眼不甘地看着天空。 刹那,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突然涌上江晓心头。 “二队小莫,点火,掷!二队飘石,攻击!退!” “三队小莫,三队飘石,备,出!” 第一轮的小莫已经燃烧殆尽,又有敌方步卒往圆形阵冲来。 刚才和这妇人一起偷笑的妇卒来不及看一眼刚才还和她们一起并肩的人,便在杨媛的命令下转到了前列,火墙再次燃起。 江晓缓缓放下这妇人,站起来,看向站在最外面一身嫁衣的杨媛,一只羽箭向她飞来,却被她一刀斩飞。 这一刻,江晓忽然明白了,人生有很多的确定,却有更多的难以预料。 就像这妇人,上一刻还在笑,甚至可能还会想被她心中的他实践那个字,但下一刻却香消玉殒。 命运是如此反复无常,为什么还要执着那所谓的确定? 杨媛能够斩落射向她的第一箭,但谁又能保证她就一定能躲开射来的第二箭? 那么,去特么的必死无疑! “让开,让某出去!” “杨将军有令,决不可让小郎君有半点闪失!” “某家不用你们妇人保护!” “不可!”妇卒们挤作一团,就是不让江晓出去。 “你们管天管地,还管某夫妻团聚?某家请诸位娘子成全!” 妇人们终于让出个口子,江晓挤到了杨媛身边。 “我可能活不了一年。” “我可能下一刻便死。”杨媛冷冷地说,似乎很生气。 “那你还愿意嫁我否?” “两者可有关系?” 江晓默然,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自以为是。 “我刚才喊的话,你……听见了?” “三队小莫,点火,掷!三队飘石,攻击!退!一队、二队飘石,备,出!” 杨媛命令完,看向江晓,现在小莫已经全部耗完,如果魏征和苏程二人还不能率军赶到的话,他们死定了。 不过,临死前能听到江晓喊这么一嗓子,似乎也挺心满意足的呢,只是那后半句也太…… “嗯……只听到半句。” “哪半句?” 杨媛看着眼前的战场,忽然感觉此刻的血腥和那充满直接和野性的话竟是如此般配。 “莫不是你要把我没听清的那半句再说一遍?”杨媛挑眉,挑衅地看着江晓,嘴角竟带上了一丝笑意。 “不错!” “那好,我听到了……前半句。” 江晓目瞪口呆,片刻后,凑到杨媛耳边轻声说了一句。 宛若炸雷! 哪怕知道江晓要说什么,这耳边的呓语依然把杨媛的心震得几乎跳出胸腔。 不错,就是炸雷。 轰轰的爆炸声再次响起。 苏定方、程咬金来了! 第160章 好机会 徐世积现在体会到了尉迟融的郁闷,怎么总有意外发生? 从来都是他掌控战局的,但今天意外一个接一个。 其实,他们这一方的局面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因为他在乱军之中认出了一个人。 秦琼——他的瓦岗故人! 虽说他和秦琼年纪相差二十多岁,私交算不上过命,但终归是一个锅里搅过勺的关系,而且这也充分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 因为,秦琼已早他一步归降了李唐,绝对是唐军无疑。 秦琼也几乎同时认出了徐世积,两人都是大喜,立即合兵一处。 徐世积擅长指挥,秦琼勇猛盖世,这一下配合起来,立时令散乱不堪的局面大为改观。 可突然就不知从何处杀出一队人来,人数虽然不多,还都是妇卒,但却拥有他从未见过的厉害“军械”,一阵火光巨响加黑烟,便将战场中的士卒大片击杀。 而且还是“无差别”击杀。 这又是哪一方势力? 不过,徐世积还真不愧“神机”之称,立即命其麾下和秦琼所属离这群妇卒远远的。 她们不是无差别攻击吗?那便让那些“谁打他们他们便打谁”的一根筋突厥人去挡刀子,他们双方互相牵制,更能让他集中兵力扮演黄雀在后的角色。 如意算盘打得美,那群妇卒和突厥人确实战在一起,可还没一会儿,怎地又来两队人马? 这两队人马可不是妇卒,不但也有厉害“军械”,而且个个都是如狼似虎的锐士。 顿时,场上各方势力都叫苦不迭。 双方原本旗鼓相当,杀的难解难分,那伤亡必然是极大,战到此时,各自人马均已折损大半,且士气已是低落不堪。 这一支生力军出现,那简直要逮谁灭谁了。 “且战且退!”徐世积当机立断,这时候谁退的早谁活命,晚一步就可能成为他人逃跑的垫脚石。 秦琼懊恼,这一战他已经在阵中无数次杀进杀出,遍寻尉迟融麾下人马,却根本没见程咬金的身影,从这个角度说,这一仗算是白打了。 “便依懋功所言,退!” 秦琼忿忿地最后看一眼杀来的这队人马,突然眼睛圆睁,而后欣喜若狂。 “懋功,是知节!” 徐世积定睛一看,也是大喜,连声大叫:“援军已到,众军杀啊!” 厮杀到这份儿上,其实打的就是士气。 一听有援军,徐秦麾下包括尉迟融仅剩的一点人马立即精神一振,而突厥人则为之一靡。 “竖起某家大旗!”秦琼也大喊。 后面的战况都不用说了。 程咬金看见秦琼,战斗力更加爆表,在确保江晓彻底安全之后,率军疯狂冲杀,并时不时便往突厥人阵中甩出一颗小莫或小陶。 监利郄被彻底打懵,跨上一匹战马就要逃跑,可惜被苏定方一箭射落。 他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死于何方势力、何人之手,这仗打得莫名其,死得更是憋屈无比。 主将既死,突厥兵更加溃不成军,在各方的掩杀之下,只有寥寥数百军马逃入山中。 万人大军只剩数百,突厥这次也算全军覆没了。 不过,徐秦和尉迟融这里也好不到哪儿去。 徐世积八千人还有五千左右,秦琼折损一半还有大概一千五百人,最惨的是尉迟融,从兵发苇泽关到现在,两万大军仅剩千把人。 所以停战之时,尉迟融怒视徐世积,恨不得吃了他。 但也仅此而已了,尉迟融又不是傻,总不能再战一番,他这几苗人,明显不是个儿嘛。 没看人家一帮子正热情见礼? 秦琼和程咬金自然是大喜过望。两人在瓦岗同为骠骑,又一起反了王世充,关系好得不要不要的,不然秦琼也不会私自率军来寻程咬金。 至于魏征和徐世积,那也是瓦岗的故人。 虽然徐世积早先是跟翟让的,属于瓦岗之中的翟派,而魏征、秦程都属李派,但后来翟让死后,徐世积跟随李密也算忠心耿耿,不然也不会“怀主推功”,把降唐的功劳全让给李密。 所以,几人关系都还算不错。 而看着眼前一切,魏征眼珠滴溜溜乱转。 这特么简直是收人的天赐良机呀。 小郎君果然是福泽深厚、上天眷顾之人,逃个婚都能误打误撞搞出这么大一个机会来! 眼看江晓和杨媛过来,魏征抬腿就给程咬金一脚:“鸟厮,还不把秦将军引荐给主公!” “是极!某家兄长骁勇忠义之名世所知也,小郎君仁义宽厚、无所不能,更是天下难得的明主,此番际遇,定然是英主得良将,风飞云会!兄长,来来来,见过某家主公,也就是兄长以后的主公,哈哈哈。” 程咬金拉着秦琼就往江晓身前走去。 程咬金此时的心理状态完全是,好东西必须要和好兄弟一起分享,自己遇到个明主就一定要让自己的兄弟也跟着他,那样才是够兄弟、够义气。 秦琼倒是有些踌躇,他是来寻兄弟的,没想到自己的兄弟居然又新认了个主公。 不过,秦琼虽然不了解江晓,但却了解程咬金。 别看这家伙平日大大咧咧,其实极有抱负,且心思缜密,绝不会轻易认人为主,能让他认作主公的必不同凡响。 而且,魏征更是个心高气傲、有经纬之才的人,连他都口称“主公”,显然也是折服于此人了,那这人…… 怎么是个……毛头小子?! 江晓一路行来,满眼的残肢断臂,滚滚人头。 这算是他第一次见识冷兵器时代万人以上“混战”的场景,但他的内心此时已似乎不再有波澜。 看透了自己的生死,似乎也连带着看透了世间的生死。 不过江晓并不认为自己就不再重视生命。恰恰相反,此时他反而因为看淡了死,而更重视生。 因为只有把握生,才能不惋惜死。 好好活在当下,至于死,死则死矣,那就去特么…… 第161章 门神凑齐 秦琼其实也只是惊讶一下江晓的年轻,倒不会狭隘到因为年轻就小瞧了江晓。 不过上来就贸然认主,他秦琼还是做不到的。 不是他不信魏征和程咬金的眼光和选择,而是他必须保持“骄傲”,自轻的人是不会得到尊重的,“哈巴儿”才上来就舔,而人主真正需要和看重的是“鹰犬”。 当然,他秦琼也绝对有“骄傲”的资格。 “秦琼见过郎君。”秦琼不卑不亢向江晓施礼。 “坞堡江逐月见过秦将军。”江晓倒是表现的极为谦逊,魏征在一旁都不由点头,暗道小郎君深谙驭人之道。 其实江晓压根儿没想那么多,只想,请人来当“保镖”,咋也得客气点啊,请个搬家师傅还得倒杯水点根儿烟的呢,何况看家的? 没错,江晓现在是想通了,准备把秦琼拉入坞堡当“看门”的。 想当初,程咬金说要把他兄弟都拉来时,他还相当抗拒,现在不了。 还是那句话,“人生无常”四个字让他感悟颇多。 既然人生充满未知的危险,那就必须尽量多些保障。 他是不需要了,可坞堡不需要、杨媛不需要吗? 保不齐他还能留下个一儿半女的呢。 总得让他们有些个依仗不是? 不过,他依然不准备主动去挖李二的墙角。 毕竟未来的大唐还需要那些人来安定,未来的盛世还需要那些人来成就,他不想让历史少了煌煌如日的“大唐气象”。 但如果有“墙角”自己长腿送上门来的,那也没必要再推出去了,能收则收之。 想来,凭李二的本事,凌烟阁少几个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吧? 江晓谦逊的态度立时让秦琼大有好感,当即不再踌躇,决定随程咬金一起去坞堡。 若江晓真的是明主,那便皆大欢喜,如果不是,再拉着程咬金走就是,不就又一个“王世充”吗? 有什么了不起。 秦琼见礼之后退到一旁,江晓又转向尉迟融。 “尉迟将军,别来无恙乎?” 尉迟融一口老血差点喷出,这江家小郎君也忒歹毒,骂人都不带脏字,瞅我现在这熊样,你说无恙不无恙? “不知尉迟将军有何打算?”江晓笑问。 这一问让魏征长长出了口气,他还担心江晓视这大好机会不见,错过尉迟融这员猛将呢。 现在江晓这么问,那便是有心收了尉迟融了。 而这一问也同样把尉迟融问住了。 折损两万大军,刘武周那里无论如何不好交代了。更可怕的是,哪怕刘武周正在用人之际暂时不怪罪他,以后怕也没什么好果子吃了。 因为此战对的是突厥! 那逃跑的数百突厥残兵必然会将他联合“唐军”歼灭突厥的事传回去。 对此,正与李唐争霸的刘武周将作何感想?作为刘武周靠山的突厥又岂能善罢甘休? 一时,尉迟融比秦琼还踌躇。 看着尉迟融这样子,江晓暗笑,这尉迟融应该也跑不了了,他现在的踌躇不过是在考虑:是自己主动投靠呢?还是等他江晓邀请呢? 在江晓来看,这两者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他知道历史上的尉迟融是个什么人物,绝不会因任何理由小瞧他。 但在尉迟融自己看来,这两者差别可大了,一是名声、二是面子、三是地位,完全不同,尤其是在他败军之际。 好,收人收心,那就给你这个名声、面子和地位! 江晓一笑:“尉迟将军勇冠三军,有万夫莫敌之能,可愿屈尊我坞堡?” 尉迟融还未答,秦琼先笑道:“早闻尉迟将军神勇无匹,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不错,某当日就觉尉迟将军光明磊落,是个投缘之人,何不同赴坞堡,共成大事?”程咬金也跟着说。 江晓心中暗自点头。 武人最怕小肚鸡肠,秦琼此时能出来说话,足见其为人,历史上虽没有他“两肋岔道”的记载,但义气之名怕是假不了。 “好!”尉迟融这下面子里子都有了,立即拱手答应:“某家不才,愿入坞堡追随小郎君!” 哈,江晓顿时大乐,这两大门神一下子全齐了,看程咬金以后还怎么坏自己的好事! 再看一眼手扶环首刀,一言不发杵在自己旁边,只管环视四周,警戒一切的苏定方,一时间,江晓只觉得坞堡的安全感简直爆棚。 嗯,程咬金洒脱,秦琼沉稳,尉迟融刚毅,再加上苏定方不爆则已一爆吓死人的内敛,这些名垂青史的名将还真是一人一个性格,只是不知道魏征身旁这个岁数感觉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却颇有点“仙气儿”的家伙,又是谁了? “在下徐世积,字懋功。”见江晓目光望来,这人微微一笑,自报家门。 嘛玩儿? 武庙十哲之李积?! 上元元年,唐肃宗尊姜子牙为武成王,与孔子并称,太公尚父庙改称武成王庙。当时武庙除了主神太公望外,另供奉以留侯张良为首的历代名将十人,其中便有李积,也就是现在的徐世积! 唐德宗时,供奉武将扩展至六十四人,尉迟融和苏定方也上榜,但终究是差了徐世积一筹。 若说尉迟、苏及秦程二人是名将的话,那徐世积可以称一声“军事家”了。 这是要自己连中三“员”吗?不但收了两大门神,还有徐世积? 这样真的……好吗? 哪怕江晓已经准备来者不拒,但一下就弄走李二三员大将,还是让江晓觉得自己是不是手太黑了? …… 太极宫承乾殿。 英俊青年将手中的毛笔用力掼出,将一副已经差不多写就的字污了个乱七八糟。 旁边小心伺候的小婢女暗自咋舌,不知一向温文尔雅的秦王最近几日为何总是莫名发火,赶紧小心地收拾起来。 看着俯身收拾的小婢女不时展现出浑圆的臀部,英俊青年心中的邪火愈发旺盛,猛地将之拉起,并将其按在了案几之上。 小婢女似乎知道秦王要干什么,也不反抗,只是默默地拉起裙角,并分开了双腿。 绸制的犊鼻裈无裆,一览无余。 英俊青年目视片刻,叹了口气,将婢女的裙角又放了下来。 “出去吧,本王心情郁结,难为你了……” 第162章 归 江晓看向魏征。 如果江晓没记错的话,历史上徐世积归唐是在魏征的劝说下实现的。 不过,由于魏征被王净颜父子掳走,导致他没能去劝降徐世积,历史已经出现了偏差。 但或许,这历史上的一幕还能在此再重演一下? 魏征会意一笑,站了出来。 来来啦,徐世积,老道让你见识见识啥叫华夏好舌头。 拉着徐世积,魏徐两人便进了不远处的小树林。 魏征如何劝说徐世积就不提了,无非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江晓相信,如果连魏征都说服不了徐世积,那也就没人能行了。 那头魏征耍嘴皮子,这头也不能闲着,尉迟融立即向江晓建议,还是要趁刘武周补防榆次的人马未到之时,尽快打扫战场。 地上躺着上万人呢,所遗留的铠甲、兵器那可都是重要资源。 对此,江晓自然没意见,只让苏程秦尉迟他们自行安排就是。 都是个中老手,用不着他操心。 不过,江晓还是提了一条,不得扒取逝者衣物,并且将逝者的遗体都集中摆放起来。 当然,这条主要针对突厥人的。 打扫战场,哪怕时间紧迫,对自己人的尸体能妥善处理的还是要妥善处理,这不用江晓说,这都算古今惯例,因为这涉及士气问题。 没有人愿意自己战死后还曝尸荒野,如果有军队对己方战死者采取这种态度,那这军队绝对一触即溃。 死了都没人埋,谁给你卖命? 但对敌方战死者就不讲什么待遇了,基本上管杀不管埋,所以才有“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之说。 至于身上的东西,能扒走的全部扒走,尸体就地扔那儿,要是条件允许给你堆起来,那也是“筑京观”,所谓“战捷陈尸,必筑京观”也。 所以,当江晓说出“敌亦是人,可杀之,勿辱之,能留其体面便保之”的话时,倒让秦琼和尉迟融对他刮目相看了一番。 对敌尚如此,对己当更不赖吧? 总之,几千人开始迅速打扫战场,铠甲兵刃弓弩拿不了的就只捡尚好的拿,想挖个大的埋尸坑实在挖不了,便寻了个现成的山坑,推土埋之了。 好歹算是入土为安。 至于突厥人的尸体,就直接码放起来。 刘武周和突厥有一腿,他愿意将之送回突厥就送,不愿意就自行处理,那就是他的事儿了。 打扫战场的当口,魏征苦笑着回来了。 “老道嘴皮子磨破,无法得其归心。” 听了这话,江晓反倒一笑,老实说,徐世积再跟了他,他还真有点儿过意不去的感觉。 数数看: 郑国公魏征,鄂国公尉迟敬德,宋国公萧瑀,卢国公程咬金,胡国公秦琼,再加上虽未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但后期也进入凌烟阁、几乎为大唐打下半壁江山的刑国公苏定方。 五分之一还多啦。 这还没算齐王李元吉呢。 杨媛可不算,这女人从来就是自己的,和李二压根儿没关系,李二想都别想! 所以,差不多就行啦。 难道真让人家李二无路可走吗? 当然,如果还有人要来,咱还是不客气,但不愿意的,咱也不勉强,就像徐世积,虽然超级牛X,但就心向李唐,那就随人家去。 “懋功说,魏公(李密)亲自劝他降唐,他已经允了,断不可做朝秦暮楚之事,他现在效命于夏王窦建德,也是因老父在夏王处之故,且时刻准备归唐。” “既然如此,那便随他去吧。老魏也不必介怀。” 魏征无奈摇摇头,不过马上喜笑颜开。 “今日能得尉迟融、秦琼两大猛将亦是大喜,我坞堡前后左右四方将军齐备!逐月,你还真是不虚此‘逃’啊!老道敢问,不知下次何时再‘逃’?” 江晓顿时黑了脸,老魏你会说人话不? 啥逃呀逃的? 咱不逃啦,咱已经向那女人许下了“后半句”的诺言。 绝不食言! 待到午后,战场终于打扫完毕,徐世积便和众人一一作别,然后率军去了。 江晓自然也赶紧离开榆次,时间越久,刘武周的人马到来的可能性越大。 对于榆次这座空城,众人的意见还是一致的,不可占。 起码现在还不可。 一是实力还不允许,二是夺城并不符合“高筑墙、广积粮、不称王”的战略。 不管是在刘武周眼中,还是在李唐眼中,夺城都代表一种特殊的意味,那就是“争天下”。 那结果必然是,趁你还实力弱小的时候坚决毫不留情地扼杀。 但“躲”在坞堡就给人的感觉不一样了。 坞堡自古就是“结堡自卫”之所,主打的是防御,说白了就是一群人找个地方躲避战乱。 哪怕其实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但给人的感觉总归是威胁不大的。 一个代表积极主动进攻,一个代表消极被动防御,显然后者更符合“苟起来”的政策。 所以,众人率军直奔坞堡。为了不引起晋阳唐军的注意,依然是穿山而行。 早些时候,魏征已经派人先行返回坞堡报信了,以免杨广他们担心。 路上,众人还顺便分析了突厥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榆次。 对此,最有发言权的尉迟融也是毫无头绪,因为若是刘武周借兵,不可能不告诉他。 最终,这个问题也没个确切的结论。 第二天破晓时,大队人马终于“满载而归”,赶回坞堡。算起来,所有人都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合眼。 男卒们行军打仗,此倒是常事,都还扛得住,可苦了妇卒们,也包括江晓在内,走路都快睡着了。 而看到江晓他们回来,尤其是江晓杨媛并肩出现时,在坞堡门口守了一夜的杨广、萧皇后和萧瑀也终于放下心来。 第163章 此生永远 江晓这一觉直睡到夕阳西下。 一睁眼,第一眼看到的是身旁趴着睡觉的杨媛。 柔和但仍不失明媚的夕阳透过窗户正好投射在她脸上,修长的睫毛,挺翘的瑶鼻还有小巧而饱满的嘴唇,在夕阳下形成极为精致的光影,一张小脸也被她自己压得有些变形,相较平常的端庄美丽,现在杨媛倒多了几分“婴儿”般的娇憨。 两口子被安排睡一张榻上不奇怪吧? 反正人一旦放松下来,疲惫感便来得极其猛烈和迅速,江晓一进坞堡,都没和杨广他们说几句话,就睁不开眼了,只在迷糊中觉得他被人抬入了洞房。 想来,杨媛也是如此。 江晓轻轻将杨媛鬓角的一缕弯曲秀发轻轻放到她的耳后,心想,要不要偷偷亲她一下? 慢慢接近中…… “咳咳……”一声咳嗽猛然传来。 杨媛惊醒,江晓也吓得一回头。 原来,榻边居然还坐着杨广和萧皇后,而杨广正带着意味深长的笑看着他! 江晓顿时尴尬,我说两位,能正经点儿不? 有这么明目张胆还一声不吭坐女儿女婿床头看画儿的吗?! “我说不必守着,他们必然无事,你还非要如此,可难堪了吧?我可坐不下去了。” 萧皇后笑骂杨广,然后转头笑眯眯看向江晓和杨媛,满是慈爱,可哪里又有半点要走的意思? “阿娘……”杨媛羞道。 杨广哈哈一笑:“无事便好,无事便好!”说着一扯萧皇后,不过萧皇后似乎没感觉似的,只是坐在那里笑看江晓二人不动。 又扯两下,萧皇后还是不动,杨广不由怒道:“到底是谁非要在此?” 萧皇后嗔怪地看一眼杨广,才不情愿地起身,边起身便细心叮嘱:“莫累着,且先吃些吃食……逐月,千万怜惜些自家娇儿……” “当真啰嗦!” 杨广拽着萧皇后往外走,但萧皇后仍不住回头:“屋中诸事皆备,洞房再不可擅出,莫让我等再担惊受怕……诶慢些扯我……就是天崩地陷也不可出来了……” “放心,此地已经戒严,尉迟将军和秦将军因未得参加婚礼甚是遗憾,已自荐守门以为贺……他们哪儿也别想去……” 江晓一愣,尉迟融和秦琼这就当上门神了? 不是为了镇小鬼,而是为了……守洞房? 是不是狗血了点儿? 好吧,有他二人在,别说小鬼,程咬金都进不来。 随着两人出去,房中的氛围瞬间暧昧,别说杨媛,江晓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榻前一几,上面放着煮肉、蒸饼和热汤;屋中两桶,水汽袅袅,该是沐桶;虽然天光依旧大亮,但窗案之上,红烛还是点起…… 还真是“诸事皆备”,甚至连枕边都放好了一卷摊开的画册。 嗯,素女侍帝图。 笔法细腻,人物生动,姿势……很赞。 “我去更衣……” 榻边有木屐,杨媛胡乱穿上就要出去。 江晓一把拽住她:“更衣之室还在院外,二老已说,无论如何不可出,有尉迟融和秦琼守着,你如何得出?” 杨媛皱眉:“那如何是好?” 江晓一努嘴,杨媛顺眼看去,榻边一侧早就备好了净桶、虎子。 杨媛大窘。 江晓笑而不语,就喜欢看杨媛害羞的样子。 “你莫看!”片刻后,杨媛终于恼羞成怒,“亦不可听!” 江晓乖乖扯过被衾,盖在头上,然后装模作样又捂住耳朵。 杨媛伸手在江晓面前摇晃:“可见否?” 江晓无动于衷。 “可闻否?” 江晓憋着不笑出来。他是不会告诉杨媛,婚礼用的薄衾是用红绸做的,即便有两层也看得见,并且更有一种朦胧美。 至于能不能听到,那还不是取决于他自己? 江晓不知道这算不算偷窥,但看自家娇儿,应该……不违法吧? 杨媛匆匆回到榻上,面红耳赤,而江晓的呼吸也明显重了三分。 四目相对,江晓的目光开始变得充满侵略性,杨媛先是羞涩不敢正视,然后也慢慢变得炽热起来。 “我去……沐浴……” 江晓一把将杨媛抱起:“同沐!” ……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 反正是夜,江晓觉得自己不再是人,而是变成了各种动物。 最初是一条游鱼,急切地想要寻找一个藏身的空间却始终不得其门,然后突然被捉住,便有了方向,终于慢慢挤入一个滑腻温润的海螺中,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从此便认定此处为家。 尔后,或龙飞、或虎步、或猿搏、或蝉附…… 总之不负九幽素女弇兹氏之授,也不负他对杨媛半句之诺就是了。 至于最后得了个几次朗的诨名,那就只有杨媛知道了。 只是燕尔新婚,殊难计数啊。 君不见,巫山云起云落雨骤雨歇却依然留韵悠长? “吾饿……”杨媛玉手在江晓胸膛上画圈,江晓却视几上的吃食为无物,反掀其腿抚其臀曰“吾喂”。 可见一斑。 朝阳初起,温玉在怀。 江晓看着蜷在他怀中如婴儿般酣睡的杨媛,一种此生前所未有的“责任感”忽然充斥胸膛。 无论此生还有多久,只要活着,便永远…… (卷一完) …… 本来就准备今天结束卷一的,正好碰到什么动态审核,那就就此结了,有些匆忙,但也没精神再让情节再圆满些了。 关于动态审核,有朋友说因为开车了,也有说是被举报抄袭了,还有说是正常抽检,反正挺影响心情的。 开车,我认,反正写这东西我自己觉得怎么合理怎么舒服怎么真实怎么来,至于抄袭,我就只能呵呵。 反正写这玩意儿是因为觉得挺有趣,和一些读者交流交流也让我每天都挺有精神,不过看样子都没达到预期,那就只能这样。 会构思卷二,但今天就这么多。 因为有些朋友不看作者说,所以发在这里,抱歉。 第1章 先成立个组织 江晓和杨广并肩走在新开垦出的荒田田埂上。 “小郎君,这曲犁就是比直犁好使!起土省力不说,还犁得深,掉头亦是方便!”有人正在地中耕作,看到他们立刻打招呼说道。 江晓呵呵一笑:“好使就加把子力,再垦出些地来,赶秋收可就剩这一茬了。” “小郎君放心,种地吾等绝不惜力,誓必比对付炕头的女人还使劲!”耕者拍着胸脯大喊,周围顿时一片赞同的笑声。 “以前一成丁若无畜力,最多不过耕作十亩,有了这曲辕犁,老夫看倒是能耕作十五亩了。逐月,此法真是大善啊。” 杨广负手而行,一身粗麻襦袍,倒真有点像村中“地主”了。 江晓一笑,自“洞房”之后,他的心态彻底发生了变化。 如果说前一段只是为了暂时求得一安而“随机发展”的话,那现在他真的准备开始“从长计议”了。 曲辕犁便是他从头开始“完善”坞堡的一项。 当然,他并不认为自己在“有生之年”应该和可以构建出一个强大的“帝国”,这既不符合他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也不现实,更有悖于他的“情怀”。 “汉唐”的烙印终究太深太深,江晓没有一丝一毫“改天换地”的想法。 但他确实想打造一个不同的“体系”,最起码这个“体系”要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在未来,为坞堡所有的人,从李二那里换一个更好的“生存空间”。 甚至理想状态下,他还希望这个“体系”能融入大唐,成为大唐开放、包容、灿烂丰富文明中的一部分。 如果真的能这样,也不枉他穿越一回,在这“新的世界”留下了些他的印记。 不过,这一定很难。 因为这“体系”会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思想文化各个方面,以他有限的知识根本不可能面面俱到,甚至有些他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放到此时的背景下都可能适得其反,根本格格不入。 但他仍然想尝试一下,只为尽可能多地留下一些“遗产”。 毕竟,“遗产”越多,杨媛、杨广老两口还有魏征他们才越有保障。 而这就是江晓“从长计议”的出发点。 也算是“私心”。 但这玩意儿谁又没有呢? 哪怕穿越,江晓也自始至终认为,自己还是普通人一个、俗人一枚,有悲天悯人的心,也有猥琐下流的意,不觉得自己能够拯救天下苍生,但也希望可以让目之所及的人都能“生而为人”,更想让自己在乎的人活的更好。 “阿爷……”江晓叫一声。 按理,成婚之后江晓应该称杨广为“外舅”,萧皇后为“外姑”,但总觉得有点别扭,于是就按后世的叫法也称两人为“阿爷、阿娘”,这非但没让杨、萧不适,反而非常高兴。 (这里解释一下,《尔雅·释亲》载: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有人认为这里的“妻之父”指的不是妻子的生父,而是伯父或叔父,但个人认为还是指的生父,因为《礼记·坊记》也有记载,说“昏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总不会说女婿“亲迎”拜见的是叔伯吧?至于“泰山”、“岳丈”的称呼,那是唐以后的叫法,据说来源于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载的一个故事,这里就不说了。) “阿爷,你说的授官之事,我想了一下,还是想暂缓行之。” “你可知这官吏可不止是为你而设,亦是为他们而设?”杨广沉吟下,反问道。 杨广的意思,江晓当然明白,人家在坞堡“打工干活”可不是发扬风格义务劳动来的。 无论魏征、萧瑀还是苏、程、尉迟、秦四将,说好听点儿都是有远大理想和抱负的人,说难听点儿人家也是要搏个前程的,不给人家点“甜头”,既说不过去,也难以长久。 你以为历史上的“劝进”都只是想当皇帝的人一个人的想法?其实,那是所有追随者共同的想法,甚至比想当皇帝的人都急! 赵匡胤黄袍加身就是典型的例子,领头的不当皇帝,他们凭什么授爵封官? 所以,适时授官,绝对是必要,拉拢人的必要! “我知道。”江晓点点头,“不但易寒人心,亦名不正言不顺。” 自尉迟融和秦琼来到坞堡,经过整合,总人口已经达到八千,士卒不算妇卒都已超过五千,按隋制都已经超过下等县的人口。 隋代县有大有小,据《中国人口史》记载,小的如扬州比景郡(今越南广平省)平均每县人口只有453.75户,海阴郡(今越南承天顺化省) 275户,林邑郡(今越南中部顺化市一带)305户。 (专找这三个郡为例,是想顺便让大家惊讶一下,隋时,越南相当一部是归扬州管的。彼时,扬州巨大,下辖44郡269县,地域相当于今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上海、安徽、江苏南部和江西、湖北部分地区外加越南部分地区,挖哈哈。) 而且,这几日坞堡的人口还在不断地增加。 当日从榆次撤回时,还有大量的伤员留在了榆次城,刘武周补防的军队到达后,将这些人视为累赘,统统赶了出来,甚至连带城里本就所剩无几的人口也一并赶出。 或许江晓他们返回坞堡时留下了行进的痕迹,这些人竟陆陆续续寻到了坞堡。 对此,江晓自然不会拒之门外,全部接收。 事实上,这些人中伤重的基本都已死了,能挣扎着来到坞堡的,都是生命力顽强,有机会活下去的。 当然,哪怕是明显不治的,江晓也不会不收,不说这些人曾是尉迟融和秦琼的麾下,那日实在是无法带他们走,就算不是,还差那点儿粮食了? 秦琼的士卒衣服一脱冒充尉迟融的部下绝对没问题,古代可没有完备的士卒登记制度,尤其还是战时。所以,也别奇怪刘武周的人为什么没杀秦琼的士卒。 这么多的人口,如果没个机构职分,没个管理层级,还真是不好管理。 “那你为何还要暂缓?”杨广顿时疑惑。 “因为,我想先成立一个……组织!” 第2章 组织何名 江晓的所谓的“组织”,自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组织。 近代,有人说“组织”一词来自日语,其实华夏古时早有此词,原指织布的行为,亦引申为织好的布帛,同时也有“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具有一定系统性或整体”的现代含义。 南朝刘勰《文心雕龙·诠赋》就有“丽词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着玄黄”和“雕琢情性,组织辞令”之说。 江晓想了半天,觉得还就是这个词最符合他心目中的设想。 首先江晓绝对不是想搞现代意义上的政党,连代议制的土壤都没有,有什么必要搞政党?而且他压根儿也没什么政治诉求。 其实他的目的很直接,就是想为坞堡先打造一个“守护者”,或者干脆说一个“守护集团”。 江晓很清楚,坞堡所面临的最致命的问题就是他的死亡。 随着他的死亡,坞堡简直可以想见,必然土崩瓦解,因为现在的现实就是,坞堡是完全依附于他的。 不客气地说,只要他一死,其他任何人,无论魏、萧、四将,包括杨广在内都不可能一呼百应凝聚坞堡。 哪怕他称帝甚至有了后代,这些人出于“忠君”思想忠于所谓的“江氏一系”,那也是极不可靠的,江晓甚至都不敢高估他们的“人性”,虽然这些人都是史上的忠诚节烈、光明磊落之“臣”。 所以,江晓必须从现在开始就改变这种局面。 变所有人对他个人的依附,为对一个“组织”的依附,把依附他的一些人拉出来,纳入这个组织,由依附者变为被依附者。 那么,这个组织就会像一块“布”,经纬纵横,即便破一个洞,依然还能“兜得住”。 说白了,就是变坞堡归“个人所有”为归“集体所有”,变个人集权为“共治”。 或许,“股东大会”可以用来帮助理解这个组织的性质。 这个组织的成员,江晓目前的设想自然是坞堡现在的核心人员,不过江晓还考虑,或许都可以把李元吉包括平阳公主拉进来。 未来,徐世积那样的人也有可能。 甚至,如果他有充足的时间,把李二…… 还是算了,想美事儿不能变成想屁吃。 如此,或许可以避免因为他的死亡而导致的坞堡瓦解、分裂,甚至内斗的情况。 当然,这也只是江晓的设想,能否实现他也没把握。 而且,这“组织”能否真正组织起来,也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坞堡必须让这些人看到,它“物有所值”! 总之,现在江晓能想到的解决办法只有这个,不然怎么办? 那如果要这么办,就必须先成立“组织”,再“封官”了。 因为,必须让他们开始知道,是因为他们加入了“组织”才得以“封官”。 至于会不会因为有了某个“组织”而削弱他自己的“统治性”,江晓一点也不担心,一块布就是做成衣裳,不也有“领”有“袖”不是? “组织?”杨广一愣,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不错,阿爷可以视其为类似内史、门下、尚书、秘书和内侍五省之类的衙署,只是非入‘组织’者不可为官就是了。”江晓笑道。 他这算是“忽悠”杨广了,因为他知道杨广的“期望”是什么,而他现在要做的和杨广的期望完全背离。 在老头看来,皇权至上,绝对不可旁落和分割。 所以,只能以后慢慢让他接受。 杨广点点头,其实他着急想让江晓赶紧设置衙署甚至任命百官,除了有拉拢人心的考虑外,也是担心江晓万一有什么不测,坞堡陷入混乱。 关于江晓有“疾”之事,两人似乎都知道对方知道了,只是都不想再次挑明,心照不宣了。 杨广心想,既然江晓不是不设百官,那就由他,不就是五省变六省吗?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这‘组织’以何为名?”杨广问道。 江晓一呆,他一直在琢磨这个“组织”的作用和地位,但名称的问题,他还真没有想过。 “要不请阿爷命名之?” 杨广沉吟,片刻后道:“《韩非子·扬权》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又曰‘正中曰央’,既然此‘组织’有诸省之首之意,依老夫所见,不若称‘中央’!” 江晓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这名字也太“大胆”了些,不过想一想,似乎还真挺形象。 “那就叫中央省。”江晓点头,但特意把省字强调了一下,终究还得以示区别呀。 “此省如何运作,并无成法,还须仔细斟酌,且待以后慢慢完善吧。” “那就是你操心的事儿啦。”杨广哈哈一笑。 (其实从一开写本文,咱就一直在考虑坞堡的定位到底如何才合适。咱并不想让坞堡发展成一个帝国,但坞堡发展起来最终必然要面对大唐。 对抗争霸吗?那结果必然有一个要灭亡。这是本文立意所不可接受的。 割据吗?更不符合华夏大一统的价值观,从逻辑上来说李二这个千古一帝也绝不会容忍大唐版图内有割据政权。 那就只有共生,乃至相辅相成。 而如何共生是一个颇费思量的设计,老实说,咱自己都还没有完全想好,但这又是个基础性的设计,必须有所交代,所以只能先按设想起个头,慢慢完善。或许有朋友有好的建议,不妨指教。) 第3章 营建 江晓和杨广边走边聊,慢慢又踱步到了一处“工地”。 魏征和萧瑀在坞堡周边选了七处地方,正大肆营建。 这七处地方可有讲究,乃是魏征发挥“堪舆”专长,以斗星之数、之形辟之的。 说来也巧,坞堡通往晋阳的主路弯弯曲曲,还正好容许魏征搞“封建迷信”。 坞堡自然据“紫微星”位,“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沿山谷延伸,充当“帝星”的护卫,用魏征的话来说就是“应天”。 应天不应天的江晓不懂,也不管,不过这样一来倒确是可以将坞堡的防御纵深大大拉长,所以也就由得魏征。 而且不由也不行呀,魏征和萧瑀两个现在出双入对,喷人都是双份,基本都是一人喷完,另一人再来个加餐。江晓可不想和他们抬杠,两个人引经据典的,谁也惹不起。 不过骂归骂,但两人从来不无故开喷,被骂的人也都心服口服,所以二人的威信反倒与日俱增。 这七处地方营建的是坞堡外围的据点。 没办法了,坞堡内实在放不下了,只能把一部分士卒移到堡外,既算居住之地,也算防御之所,萧瑀称之为“村塞”,塞是要塞的塞。 按他和魏征的设想,以后坞堡周围的“村塞”会越来越多,不但聚集人口,更会让坞堡和这些“村塞”构成一个可以相互呼应、互为支援的防御体系。 嗯,理想很丰满,现实嘛……也确实可行。但前提是,需要大量的“钢筋水泥”。 “预制板”在老秦和一帮工匠的反复试验下,终于成功造了出来,两层的屋舍已经开始大规模建造。 甚至,老秦他们还举一反三,利用相同的原理造出了水泥“梁”、“椽”等其它预制件。 西方古代建筑规模宏大,善于用“石”,多借助材料本身的“重力”进行稳固,而华夏古代喜用木,靠的是精巧的构思屹立千年。 在动脑子这一点上,江晓永远可以相信华夏古人的智慧,他甚至觉得要不了多久,老秦他们就能把框架剪力结构的房子给造出来。 那时,别说二层,四、五层的楼都可能盖起来。 但还是那句话,像这种建筑方式,对铁的需求实在太大了。坞堡现在还是只能在土中取铁,根本难以支撑这种建造需求。 也幸好那日从榆次带了不少“战利品”回来,让坞堡不至于再将有限的铁分出一部分去造兵器。 萧瑀曾建议坞堡开挖窑洞。 在黄土高原,华夏先民“挖洞以为窑”的历史足有四千多年,并没有什么稀奇。萧瑀曾为河池太守,境内村落就是以窑洞为主要居住之所。 窑洞拱顶式的构筑,符合力学原理,顶部压力一分为二,分至两侧,重心稳定,分力平衡,具有极强的稳固性。民间自古就有“有百年不塌的窑洞,无十年不漏的房厦”之说。 可惜,坞堡所在这片地方,土层不厚,无论地上还是崖边,挖不了多深就是石头,根本无法“开窑”。 “资源,资源,资源……”江晓不由感叹,没资源,就是有想法也实现不了啊。 和杨广溜达回到坞堡,江晓还是满脑子“资源”的问题。 “来,趁热饮之!” 一进院子,江晓立刻被萧皇后捉住,随即送上一碗黑乎乎、散发着浓烈药味的“汤药”。 江晓皱眉苦笑,打小最怕喝中药,可这几日,萧皇后天天中药伺候。 李元吉曾送来一些药材,反正算是让萧皇后逮着了,每日就忙活给他配药,说是补益身体。 江晓倒不是不相信中医,只是萧皇后虽然师从妙应真人(孙思邈),但毕竟这个时代正好是魏晋金丹之风还未完全散尽的时候,江晓感觉多少有点“风险”。 要说魏晋,绝对是华夏古代炼丹之风且有病没病吃两颗的“嗑药之风”最鼎盛的时期。 从某种程度上说,魏晋风流是靠药物支撑的,除了大名鼎鼎害人不浅的“五石散”,各种奇葩的“灵丹妙药”也是层出不穷。 南北朝时的名医徐嗣伯拿死人枕头入药这都算“正常”的,至于发酵后的陈年老屎、女人木梳上的头皮头油混合物、耳屎牙垢啥的,都能成为丹家入药的“神物”。 江晓不担心喝死,反正喝不喝都差不多,就是觉得有点……倒胃口。 好吧,萧皇后目光殷殷,说啥也得喝了,全都是爱呀。 江晓捏着鼻子一口喝下,放下碗就看到一旁微笑的杨媛。 虽然是微笑,但江晓却总是在她的笑容中感到一种极力隐藏却根本无用的淡淡的忧伤。 “甚好!”萧皇后心满意足,“不枉阿娘钻天觅缝寻这东西。” “阿娘辛苦,不必为孩儿到处寻药。”江晓笑道。 和对杨广一样,江晓也直接称萧皇后为阿娘。他知道萧皇后这几天没事就往山里跑,只为为他寻找可用的草药。 这让江晓实实在在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母爱”,这也让他觉得人生的追求其实一点都不用多,有爱人和一个温暖的家足矣。 而且他还发现,萧皇后和他想象中的一点也不同,没有皇后所谓的冷漠威严、心计深沉,反而实心眼儿得很。 譬如,她要走的时候千万不可说“阿娘不再坐一会吗”之类的客气话,否则她会非常实在地再坐很久。 当江晓给她讲刘肃的《大唐新语》打发时间,说到武则天为陷害王皇后把自己的女儿亲手掐死,后来还把王皇后和萧淑妃砍断手脚、投入酒瓮“骨醉”时,萧皇后居然大惊失色,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这一幕让江晓暗笑了很久。 也不知历史上萧皇后凭什么辗转于各大枭雄之间,同时也让江晓严重怀疑萧皇后和杨广合起伙来骗杨坚和独孤皇后的历史记载是否真实。 这就是个眼里只有家人的千千万万华夏妇人中的一个嘛。 至于武则天的名头,江晓才不怕萧皇后知道,萧皇后死的时候,武则天还在做才人呢。 当然,讲故事嘛,历史背景啥的能省就省了,免得误会。 所以,这故事连杨广也听得津津有味,但也只当是江晓的编排,反正蓝星的故事都能让江晓编出来,还有什么他编不出来的? 嗯,江晓打算临死前一定和杨广说说后世对“广大帝”的评价,也算死前一乐。 “阿娘说的可不是草药。”萧皇后得意一笑,却是从身后拿出了一块东西,“而是此物。” “金子?!”江晓惊讶。 第4章 萧皇后的留手 (早晨起来才发现,昨天把草稿箱的东西当正式的给发出来了,已替换。其实改动不大,基本不影响阅读。) 人类对黄金的喜爱似乎是天生的,古今中外无不对其青睐有加。 看着萧皇后手中黄澄澄且放射着耀眼金属光泽的东西,江晓第一个反应就是好大一块金子。 “哈哈。”萧皇后大笑,连一旁的杨广也笑起来。 “不曾想连逐月也会为其所骗。憨孩儿,此非金也,乃是‘愚人金’。”杨广笑道。别的东西杨广可能不认识,但类似“金”、“玉”之类的东西,他还是有些见识的。 愚人金? 一听杨广这话,江晓却是心中一凛,瞬间想到一物。 难道是…… 江晓赶紧接过,仔细观察这块像金子一样的东西,片刻后狂喜! 这玩意儿确实不是黄金。 但黄金算什么,对坞堡来说这东西可比黄金珍贵和有用得多! 不错,这玩意儿其实是铁,但却是……黄铁! “美娘,此物何来?莫不是山中捡的?”杨广见了这东西,虽然不像江晓那样喜到了天上,但也是高兴异常。 他这两天也为坞堡用铁发愁呢,如果这东西确实是萧皇后在坞堡附近捡到的,那就极有可能是发现了一个黄铁矿。 这无疑将极大缓解坞堡的铁荒! “奴家可没这等好命。”萧皇后白一眼杨广,自杨广表现出对江晓故事中“武则天”的欣赏后,她对杨广就一直没好脸。 转头,萧皇后对江晓道:“我初到定襄时,曾想余生便偏安那处了,所以便着人遍察境内各色产出,得报境内西南山中有似有‘自然铜’,但还没来及细察便来到坞堡。” “近日见堡中苦铁,便想那处‘自然铜’或许可用。但因之不确,所以也就未与你说,只先使人去察看一番,居然真是此物,且有大处矿脉。” 江晓点头,现在更加确定,手中的东西就是黄铁了,因为在古代医(丹)家口中,“自然铜”就是黄铁。 “原来在定襄。”一听萧皇后的话,杨广顿时泄气,定襄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而且还在突厥势力范围内,即便有矿脉,那对坞堡来说也基本上没什么用了。 总不能大队人马开过去,直接挖矿吧? 萧皇后不理杨广,继续对江晓说:“阿娘这些日子可不只做了这一件事。我还使人携毛衣样子去了云中宫……” 萧皇后侃侃而谈,把江晓听得一愣一愣。 早先他还心中打趣萧皇后要不是年纪放在那儿,活脱脱就是个后宫“傻白甜”,放到宫斗剧里是指定活不过两集的主儿,但现在才发现人家的心机根本就没在那“小打小闹”上! 单是一个“使人”就让江晓知道,萧皇后在定襄甚至平城都有预谋地留下了不少亲信或者说“暗子”,可以让她及时地了解掌握和传递信息,甚至直接作为内应。 更不用说她还迅速将手中有用的资源和信息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设想: 和义成公主建立联系,依靠义成在突厥的影响力,通过交易的形式,用“毛衣”为坞堡换取急需的资源! 而这个设想显然是可行的。 因为只要萧皇后和义成建立了联系,义成公主就一定会“帮助”坞堡。 历史上的义成公主,出身记载并不明确,只说她是隋朝“宗室”,但就是这个女人,一生嫁给四任突厥可汗为“贺敦”,却始终心念故国。 杨广北巡时,被始毕可汗困于雁门关,就是她通风报信解杨广之围,萧皇后能被突厥收留也是她从中斡旋,后来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和大唐作对,只为为母国报仇。 好吧,真的是“小看”萧皇后了,能够在血雨腥风中活下来哪儿会真的是小白?或许人家真的没有宫斗的“心计”,但人家留意的是纵横的“谋略”。 “阿娘真女中豪杰。”江晓由衷赞叹。 “没想到美娘居然还在突厥留有手段!”杨广也是大喜,“义成有故国之情,此事可为!美娘有先见之明,真不愧吾妻!” 萧皇后再白杨广一眼:“美娘何如媚娘?” 杨广顿时尴尬,想起萧皇后曾经规劝他的那些话,更不由有些难过,轻轻叹息一声。 萧皇后见杨广这样倒一下子心疼起来。 她十五岁就嫁给杨广,原本以为国灭夫亡,没想到还能再见,现在杨广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倒让她更觉得此时他们两个才是相濡以沫的夫妻。 老夫老妻的,萧皇后二话不说,上去就拉住杨广的手以示安慰,完全不管江晓和杨媛还在场。 很好,这才是老两口的样子! 江晓哈哈一笑:“‘我情于子亲,譬如影追躯’,杨司徒之《合欢诗》留于二老,令仪,你我速走!” 杨广顿时羞恼,笑骂:“胡儿,焉敢取笑大人?” 萧皇后也啐一声,过来要拧江晓的耳朵。 一直在一旁笑而不语的杨媛悄悄转身,拭去眼角的泪。 “好了,两小郎情妾意,还是我们两个老不死速去才是。”杨广冲萧皇后使个眼色,笑道。 萧皇后心中一叹更一悲,如此天伦,却只能昙花一现。 “黄铁之事,逐月莫再上心,我自会与玄成、时文商议。你与媛儿新婚,还宜多多相处。” 杨广一脸严肃,他可是时时不忘江晓和杨媛生儿育女的“大计”,在他看来,这才是事关坞堡存亡乃至实现他未竟之业的大事。 江晓笑笑,既有些温暖,也有点无奈。 杨广说完,和萧皇后出走。江晓似乎想起了什么,忽道:“阿娘,窦建德处可有安排?” 江晓心想,萧皇后既然能在突厥那里留手,窦建德那里说不定也有。 萧皇后回头,毫不隐瞒:“有啊,黄门侍郎虞世南。” 江晓目瞪口呆。 这手,留得真大…… 第5章 有了弹簧 大手笔! 江晓只能说这三个字。 没想到萧皇后的这个留手居然也是未来凌烟阁二十四人里的一位,还是初唐四大家之一。 嗯,替李二同学心疼三秒。 三秒过后,江晓走到杨媛身边,轻轻揽住了她的小蛮腰。 “饿否?”江晓嘻嘻一笑。 杨媛没好气:“每日就知道吃。” 江晓死皮赖脸:“就是吃不够啊,你不想?” 杨媛心中不由叹息,要说贪吃,江晓如此,她又何尝不是?为了给江晓留下血脉她也是拼了,倒也有点索求无度的意思。 当然,那种水乳交融的感觉也确实让她有些迷恋,她喜欢江晓吻过她身体每一寸肌肤的感觉,也真的很想为以后多留一些美妙的回忆。 但只有累死的牛没有犁坏的地,这种浅显的道理她还是知道的,终究要有所节制。 “秦老差人送来的,说是你一直惦念之物。”杨媛拿起一样东西,适时转移江晓的注意力,“秦老说,此物他已让人试过,可历千余次牵引而不至失去回力,但长度却会慢慢变长,而且绝对不可骤使大力。” 江晓一看杨媛手中的东西,顿时又是大喜。 今天还真是个好日子啊! 他只是告诉老秦,含碳量对“铁”的弹性有重大影响,中温回火也会增强“铁”的弹性,没想到还真让他给试出来了。 这东西自然不能使大力,一下超过弹性限度就“拉”坏了。 而且江晓比老秦更清楚,即便这东西能经历千余次牵引也不意味它的弹力还能保持不变,随着拉伸次数的增加,这东西会产生不可逆的塑性形变,这是由材料本身的物理特性决定的,根本改变不了。 但能千余起拉伸也很了不起了。 现代工业用弹簧,普通的拉伸弹簧寿命也就在五千到一万次之间,压缩弹簧和扭转弹簧要高一些,能达到几万甚至几十万次,但这种材料和加工工艺可不是当下能做到的。 行了,就目前来说,这东西也能有点用了。至于搞出更精密的弹簧,他一个只知道胡克定律基本原理的文科生,想也不去想。 “此为何物?倒是有趣。”杨媛看着江晓将手中的东西一拉一放的,问道。 “弹簧!” “又有何用呢?” 何用? 江晓心中想着,弹簧秤,以后称斤论两的就方便多了;一跳一跳的小青蛙,小铃铛小九他们一定会吓一跳;席梦思,他和杨媛再大战杨媛的膝盖一定会更舒服一些;弹簧“弦”,弓弩的制造就不用那么复杂麻烦了…… 嗯,用处不少。不过,最有用的似乎是可以做一个最简单的“枪机”,直接跨过火绳枪进入燧发枪时代了啊…… 其实,苏定方和程咬金曾不止一次地和江晓说过坞堡士卒手中弓弩的不足,不仅是数量上的,还有质量上的。 苏定方曾稍一用力便将王净颜麾下士卒的弓拉断,后来缴获了李元吉亲卫的弓弩,才得到一些好弓,“榆次之战”后,坞堡士卒的弓弩数量倒是挺足了,但质量依然惨不忍睹。 事实上,古代造一把好弓无论是花费还是时间都是相当大的。 传统弓箭的构造及材质可主要分为单体弓、加强弓及复合弓三大类。单体弓就是用单一材料制成的弓。加强弓也称为合成弓、叠片弓,是用相同或相近的材料叠加制成。复合弓则是采用不同的多种材料制成的弓。 相对于单体弓和加强弓,复合弓无论是在耐用度、精准度、射程威力上都更有优势,所以华夏古代军队主要使用复合弓,但这种弓的制造却是极为复杂。 据《考工记》,制弓需“六材”,“干、角、筋、胶、丝、漆”,“干也者,以为远也;角也者,以为疾也;筋也者,以为深也;胶也者,以为和也;丝也者,以为固也;漆也者,以为受霜露也"。 别的不说,光看着制备六材的时间,“取干以冬,取角以秋,丝漆以夏,筋胶未闻”,就知道制造一把质量上好的弓箭有多麻烦。 这就导致好弓难得,尤其在战乱之时,损耗极大却又难以补充,大量粗制滥造的弓便充斥。 魏征和苏定方去收王净颜的残兵时,居然还缴获了一些直接用柘木加麻绳制造的弓。 这种弓最多能射三十步,三十步上能不能造成伤害还得看是不是射到了脸上。 “榆次之战”收回来的弓倒是稍好些,但也好不了多少,譬如“六材”之中的“角”就大部分没有装。 复合弓又称角弓,可见“角”的重要性,没有这东西弓箭的射程和威力会折损很多。 但这角可是牛角,一对上好的牛角,价格和一头牛也差不了多少,因此古时有“牛戴牛”之说,但战乱的时候哪儿去找那么多牛呢? 所以,苏定方和程咬金一直希望“无所不能”的小郎君赶紧想想办法。 好吧,那便给他们个惊喜。 其实自坞堡可以炼铁后,江晓就想过制造火绳枪,但因为当时没有硫磺,造不了黑火药,同时火绳枪受天气因素影响实在太大,造出来也比较鸡肋,所以便一直也未动手。 现在有了弹簧,只要加工几个并不复杂的金属构件,包括扳机、挂钩、释放杆、燧石夹,就可以造出一支燧发枪。 相较于火绳枪,燧发枪虽然在火力、精度甚至射速上并没有明显的优势,但胜在适用性强,加上枪刺完全可以当马槊用,也更便于采用三段式攻击的线列战术。 那就很值得搞一搞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枪管能搞定吗? 江晓狠狠亲了杨媛一下,转身就走。 男人嘛,当以“事业”为重,儿女情长的晚上再说啦。 江晓直奔老秦那里。 第6章 制造枪管 带膛线的现代精密加工枪管江晓打死也折腾不出来,但可用的滑膛管子江晓还是有信心的。 在工业革命之前,不管什么枪,枪管的加工和制造都是最关键也是最难的。而制造方法一般也分为两种,铸造和锻造。 铸造算是最简单的方法了,明代三眼铳主要就是用铸造法造枪管。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那个时代中高碳钢的产量还是极为有限,冶炼产品大部分还是“生铁”,只适合铸造。 但这种方法造的枪管也实在不好用。 生铁质脆,延展性又差,为了让枪管承受较大的膛压,必须做得很厚实,那重量可就感人了。 而且铸造法又容易产生气泡和砂眼,还不能修膛,质量完全靠浇铸前给老天爷磕头希望老天保佑。 最关键的是,内胆定位还容易出现偏差,前头差个零点几毫米,后头就敢给你差个几毫米,铸造大炮管子时由于管壁厚,问题还可以忍受,但枪管就不行了。 你能想象一根枪膛和枪身不在一条直线上的枪管? 所以铸造法造枪管是江晓绝对不能接受的。 那就只有锻造了。 好在坞堡现在的冶炼水平不错,有焦炭冶炼再加上老秦的“硝土去碳法”,拉跨的生铁基本很少,虽然碳含量依然难以准确把握,但挑挑拣拣适合锻造枪管碳钢还是可以找下的。 有钢就好说,怎么锻造枪管,《天工开物》里就教了。 “凡锤鸟铳,先以铁挺一条大如箸者为冷骨,裹红铁锤成。” 说白了就是先打造一个内胆,然把烧红的铁板卷在内胆上进行锤锻,制成枪管。 为了保证所造枪管的精度,一般不会一下造太长,而是先造短管,再连接起来,然后修膛。 “先为三接,接口炽红,竭力撞合。合以后以四棱钢锥如箸大者,透转其中,使极光净,则发药无阻滞”,《天工开物》里记载的明明白白。 虽然,这种短管接长的办法也有难以克服的缺点,就是结合处由于焊接导致热应力与枪管整体的不同,容易断裂,但江晓也有解决的办法,那就是嵌套。 其实,直至明中期,华夏的金属冶炼水平及由此决定的火器制造水平依旧是世界顶尖的,起码不弱于已经开启大航海时代的西方。 在当时代表火器制造最关键的“枪管”制造上,华夏和西方点的是不同的科技树。 华夏采用的短管加长的焊接技术,西方则采用的是薄壁加厚的嵌套技术。 嵌套技术制造的枪管整体性突出,结实耐用,能够承受较大膛压,但代价就是多层嵌套导致枪管笨重无比。 西方一代火绳名枪“穆什克特”全重超过二十斤,开枪还得支个枪架,不然士兵根本无法徒手据枪瞄准,但因为重管可以承受大装药带来的高膛压,射程也达到惊人的250码到300码。 而《天工开物》记载的普通鸟铳“重六斤五斤尤妙”,射程 “百步”(明代百步约150米),算是和西方走上了两条不同的追求道路。 或许这也和人种有关,毕竟西方人普遍更壮实一些。明代其实也有重型鸟铳,代表就是“九头鸟”和“鹰扬铳”,重量和“穆什克特”差不多,都需要两到三人操纵,所以单兵普遍装备的还是普通鸟铳。 现在江晓就准备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先焊接再嵌套,来个优势互补,稍微重一点没关系,十斤上下,他还不信坞堡的士卒玩不转了。 而且江晓相信,把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极有可能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因为,嵌套法有个天然的优势,就是由于金属的热胀冷缩能够实现身管自紧,简直完美解决焊接法带来的强度不足问题。 其实,明代还有一种制造枪管的方法,这种方法制造的枪管可是正儿八经的无缝管。 《纪效新书》记载:“(鸟铳)原孔甚小,用钢钻钻之,一日钻寸许,至底为止,一月钻光为上。” 东西是好东西啊,可惜一个人一个月造一根,还是算了吧。 江晓先是大大称赞了老秦一番,毫不吝啬地称老秦为“冶炼宗师”,把老秦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都搞得害羞起来,不过能试出弹簧钢来确实不易。 接着江晓就兴奋地和老秦连比划带画图的解释了一番“枪管”的制造,老秦也不愧刚得的宗师称号,很快就领会江晓的意图。 其实这些“锻造”、“焊接”和“嵌套”技术都不复杂甚至都是现成的,之所以较少应用,是因为没什么需求,老秦也不多问,反正江晓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 当然,老秦也乐此不疲,江晓总有稀奇古怪的想法,而帮助江晓制造出这些东西,他也有极大的成就感。 或许,不断看到新玩意从自己手中诞生就是老秦这种“老技术宅”最大的乐趣吧。 “不知先生需几分内胆?”老秦最后问。 江晓沉吟,老秦问几分内胆其实就是指这枪管的口径多少。 火绳枪或燧发枪由于都是采用黑火药发射,为保证射程和威力,口径远比现代枪械要大,基本口径都在十毫米以上,大的甚至都有二十毫米,按现代标准都可以称炮了。 “四分吧。”江晓答道。按隋制,四分大约十二毫米,江晓认为这个口径应该是合适的,太大没必要,太小确实威力不足,那还不如弓箭了。 “好。” “几日可得?” “嗯……明日便得!” 江晓大喜。 第7章 拉李二一把? 江晓知道老秦从来不是个说大话的,他说一天那就是一天,顿时大喜。 枪管要是真的能如此快速的加工制造,那简直不要太爽,按照历史的经验来看,短期之内改变整个战争形式或许有点夸张,但让坞堡具有对其它势力以少打多的实力那是绝对的。 试想,无论对方采用什么阵型,先三段式排枪射击,再小莫小陶一阵狂轰滥炸,什么阵型能不崩? 就算面对俱装骑兵的强力突击,这样一番操作,又有多少骑兵还能冲过来? 除非对面以绝对的人数优势,不计伤亡地玩人海战术,否则这样的打法真的很无敌。 江晓喜滋滋地返回,幻想着坞堡像刺猬一样让人无可奈何,心情愉悦无比,而直到那一刻,突然沮丧起来。 那时,杨媛正在帮他擦拭。 在这之前,江晓挟愉快的心情提枪跃马和杨媛好好温存了一番,直到杨媛娇喘吁吁讨饶为止。 女人温柔如水,而杨媛干脆就是水了。江晓于水中荡漾,自然弄了个湿哒哒。 杨媛小心地帮他清理,江晓则心满意足地看着,就在这时,江晓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似乎……需要擦拭的“枪”不止于此啊…… 他忘记考虑枪管的清理问题了! 他让老秦制作的枪管是一头封闭的,只要求在发射药燃烧的地方留一个小孔作为火门,那这样的枪管如何清理?! 现代无烟发射药都需要进行枪管的擦拭清理,以黑火药这种燃烧产生大量残渣的火药为发射药那更是非清理不可的。 如果不清理,到时可能连子弹都塞不进去。 江晓现在的设计枪管封闭,那就只能进行单向清理,这可以凑合保证枪管的清洁,但有一个问题是打死也解决不了的。 哑火! 以黑火药这种“渣”爆速,再加上非标准化的加工生产,“闷烧”绝对是难以避免的,而且发生率不用统计都知道低不了。 那一旦发生“哑火”,怎么办? 总不能哑一发就废一支枪吧? 废也就废了,但如果在阵前哑火,那可是要死人的,而且极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 好吧,江晓的美好的幻想到此结束,随即陷入沮丧,连杨媛也立即发现了异常,因为以往在她的擦拭下,江晓少不得还会不老实一下,但今天却是没什么反应了。 杨媛陷入深深的自责。 江晓还在思考枪管的问题,连杨媛穿衣下榻都没注意到,直到她快要出去时才惊觉。 “这么晚了何处去?房中不是有虎子吗?若出去,我陪你。” “我和云儿睡去。” “不和自家郎君共枕,怎地去和旁人?”江晓着急,连忙把杨媛拉回榻上。 “总要顾着你身体……” 江晓微微一愣,随即了然,笑道:“放心,你家郎君没有那般不堪,只是刚才失神罢了。” 说着,江晓就一把拉过杨媛,坐在自己腿上。 “你夫尚渴,且来些口水尝尝……” 说着,江晓就向杨媛吻去,杨媛也立即感觉到股间有个凸起……江晓的手也不老实地伸向她的腿间。 “莫闹了。”杨媛哭笑不得,轻轻推开江晓。 江晓依旧嬉皮笑脸:“上面不许,那就下面……滋味更好……前夜你不也说‘夫君吮吸死亦无憾吗’……” 杨媛想起自己绷紧身体下意识地呓语出的那些话,心中荡漾脸更臊红,但还是一把彻底推开江晓,转身跑向门口。 “不可纠缠!不然明日我依旧和云儿睡。” 说完,消失不见。 江晓仰天长叹,颓然躺倒。 是夜,江晓时而回味和杨媛的酣畅淋漓,时而琢磨如何在枪管后膛开一个洞,时而又考虑如何应对李二。 没错,就是李二。 其实这几天,除了考虑坞堡内部如何提升实力,如何面对外部局面也是江晓一直在考虑的。 江晓一直认为,假如有人想要在隋末争霸,最关键的战略问题就是不能让李渊放李二出来,起码在自身实力不够之前,决不能直接面对李二。 因为李二就是个BUG,这个时代无人可敌。 事实上,李渊称帝后,其实对自己的这个儿子是充满戒备的。 原因太简单,因为他这个儿子优秀的不像话,且已经和他产生了隔阂,他不仅替自己的另一个儿子担心,也多少替自己担心。 《资治通鉴》记载:“上(李渊)之起兵晋阳也,皆秦王世民之谋,上谓世民曰,若事成,则天下皆汝所致,当以汝为太子。” 但李渊食言了,一番权衡之后还是立了李大为太子,这也不得不让李渊害怕李二心生不满。 所以李渊一直在压制李二,直到刘武周陷落晋阳并大败裴寂,几乎令李唐丢失河东要地险些撤离长安时,李渊才不得不放李二出来平定天下。 而这也最终让历史选择并成就了李二。 这是真实的历史,但现在发生了偏移。 (历史上,李渊到底有没有说过立李世民为太子的话其实是存疑的,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连司马光都说“莫能测也”,其实本人也觉得不太符合逻辑,但这里就当是真的吧。) 晋阳有了平阳公主,极有可能不会再发生李元吉弃城而逃的事,那么李二就可能会被李渊一直雪藏下去。 如果江晓想要争霸天下的话,这无疑很好,但江晓的目的只是想让杨媛他们还有坞堡所有的人都能好好活下去,这就未必是好事儿了。 终究只有天下的太平才是真正的太平,如果李二一直不出,这天下的仗又何时才能打完?这贞观盛世又还有机会出现吗? 江晓不希望出现这样的局面。 那么到底要不要……拉李二一把? 第8章 齿轮的种子 江晓迷迷糊糊不知什么时候才睡去。 第二天一早,江晓直奔老秦那里。办法想了一个,但要让老秦这个冶炼高手看看是否可行。 听完江晓又是连比划带画图的讲述,老秦呆了半晌,起来又要给江晓叩拜了。 “真不知先生如何想出这些神奇之法,这种连接之法老朽当真闻所未闻,简直比之榫卯法更为玄妙!自此,铁物之间又多一紧固之法!老朽当替天下铁匠谢过先生!” 呃……惭愧! 老秦这话夸得直接让江晓自己先鄙视了一下自己。 首先这可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 其次,这玩意儿虽然挺巧妙,堪称人类工业进步的一大发明,但单论奇妙程度,还是不能和华夏精巧绝伦的榫卯结构相比的。 说白了,一个螺栓结构而已,构思能有多奇妙呢? 不过话说回来,江晓一直觉得工业文明首先诞生于西方,其实是和东西方文明各自在生产和生活中所最擅长利用的工具材质有很大关系的。 工业文明本质上是钢铁的文明,华夏文明的金属冶炼、加工和使用水平曾一度遥遥领先于世界,一个事实是,整个西方所有的青铜器加起来都没有商后母戊鼎一个鼎重。 但随着冶铁技术的普遍发展,西方开始将生产和生活工具的重点放在了铁器上,而华夏却因为太擅长木构,而忽略了铁器的构建,而铁终究是代表更先进的生产力。 最终,在工业文明时代,华夏落后了。 所以,华夏先人能想出各种令人叹为观止各种榫卯结构,却始终没有诞生奇妙上面一小步工业上面一大步的“螺丝钉”。 也是遗憾。 “可行否?” “可行!”老秦重重点头,“先锻出一个比内胆稍大些的圆胆,以钢刀在其上刻阳纹,趁管烧红质软之时,旋入管内,以成阴纹,再旋出,钢管淬火便成!” 得到老秦肯定的答复,江晓大喜,这下也干脆不走了,就留在老秦这里和他探讨燧发枪的各种构件的制造和组合。 这些构件虽然都是些小玩意儿,但打造却也不是特别容易,像扳机、阻铁、防风(火)盖等都是些异型构件,其尺寸、组合都还是需要反复试验才好确定的。 两人就各拿一根碳条,在河边的石板上边画边讨论起来。 还真幸好有老秦这个经验丰富且技艺高超的老铁匠在,只要江晓说出意图,他基本就能用最简单和最合适的办法达到江晓的目的。 说到最后,老秦直接上手开始打制。而江晓也终于发现,老铁的“家当”早已鸟枪换炮了。 最明显的就是,老秦这里居然有了用高碳钢制造的各种削、切工具。 华夏很早就知道含碳量对“铁”(钢)的硬度有重大影响,特定含碳量的“铁”经过比较复杂的淬火、回火可以达到很高的硬度,可以用来削、切其它的“铁”。 只是江晓只知道高速钢是非合金钢中最硬的,但如何冶炼就不懂了,所以也就没办法“指点”一二。 但没想到老秦居然自己把这东西鼓捣出来了。 当然,老秦弄出来的是不是高速钢江晓同样不知道,但能用就行了。而有了这些工具,制作这些异型小构件就相当简单了。 甚至,看着这些工具江晓都开始琢磨,老秦这里是不是都可以给枪管拉膛线了? 不过就是能拉也没必要,现在滑膛燧发枪足够用了,将来要是能找到铅矿,造出米涅弹来,再给枪管拉膛线不迟。 这边老秦打造着各种构件,另一边他的“徒子徒孙”们则锻打着枪管,江晓甚至在其中看到了刘大和王三两个小家伙。 两人算是老秦最早的“弟子”了,王三还算是老秦的“义儿”,此时干起活来也完全没有平常调皮捣蛋的样子,一丝不苟。 江晓心中一动。 “过来!”江晓喊道。 两小屁颠屁颠跑来,叫声“小郎君”。 “会打制齿轮吗?” “秦老教过我等何为齿轮,不过尚未打过。” “那好,从今日起,你们两个每日专打齿轮,先从小齿轮开始,然后每日也必须琢磨齿轮,一起想一起做,诸般形状,各种配合,越多越好!” “啊?”两小顿时苦脸。 “啊何啊?某家告诉你等,只要你两个能将齿轮之妙参悟透彻,哪怕是些皮毛,将来成就也必超越秦老!” “当真?!” 江晓翻白眼,两个小家伙在他面前总是一副怀疑的表情。 “今日你两个就先做几个小齿轮,某家好叫你们知道齿轮之妙!” 江晓说着,就在地上画了几个齿轮,好在两小已有齿轮的概念,江晓画的不准,他们也能明白是怎么回事。 “数清楚齿数,速速给某家做来!” 两个小家伙对望一眼,只能无奈地开始数齿数。 在华夏,其实汉代时已有了比较先进的齿轮,北方多地均有汉代的齿轮出土,有铜铸的,也有铁质的,且大都是传动齿轮,表明两千年前华夏古人已经开始运用齿轮传动。 这其中,最着名的便是记里鼓车和指南车,都是非常复杂的齿轮应用。 江晓希望有一天,这两个小家伙能把记里鼓车和指南车做出来,他更希望有一天,比记里鼓车和指南车更复杂的装置能出现在两个小家伙的手中。 因为,齿轮也是技术的车轮、工业的车轮…… 第9章 喷神互喷 星云镜,别称星辰纹镜、百乳镜,因它的形状像天文星象而得名。星云纹镜因为出土的普遍性和使用时间的相对确定性,已经成为西汉墓断代的一个重要标尺。 有兴趣的可以搜索一下它的图片。 其主线条就是一个齿轮,且“齿深”、“齿距”相当精准。最关键的是,这种星云镜不是罕见,而是曾大量出土。 由此可见,早在西汉华夏古人对于构建“齿轮”就不存在什么技术上的问题,这得益于自古就广泛使用的“准、绳、规、矩”。 江晓让刘大和王三打造的是小型齿轮,不过他还是高估这两个半大小子的能力了,折腾半天,两人只打出几个圆形铁片。 至于如何确定齿轴、齿顶、齿根的位置,两人就完全不知如何下手了,还是旁边一群经验老道“老手”的嘻嘻哈哈帮两个小子完成了这些。 江晓也不理会,因为他也没闲着,在乔二郎的指点下亲自上手,准备用“弹簧钢”打制一条长长的钢片。 钢片这东西其实越薄越难处理,打到半分厚的时候,江晓不敢下手了,怕一锤子下去把钢片砸出个洞来。 老秦的“麾下”接手,随着坞堡人越来越多,老秦这里也是越来越“兵强马壮”,除了轮换参加操练的,每日至少还能保证两三百在此不间断地打造各种器具,其中不乏和老秦一样的“打铁出身”。 很快,弹簧钢片打好,江晓把它卷成一卷,一松手,钢片弹开,力道十足。 没错,这是“弹簧”的另一种形式,发条。 江晓非常满意,然后继续敲敲打打…… 半中间时,杨媛和萧皇后过来给江晓送“汤药”,少不得又引起众人一阵“羡慕”的哄笑。 叮嘱几句“莫累着”之类的话,杨萧二人也就去了。半下午时,江晓鼓捣的东西和刘大王三打制的齿轮同时完工。 “看好了!” 江晓得意一笑,开始在往一个底座上安装各种东西,弹簧片、支架、齿轮、发条、小弹簧…… 最后往底座上扣一个盖子,再用铁丝制成的“钥匙”一阵“上劲儿”……再一按头。 这个说不上来叫什么名字的“动物”就开始自动在地上一蹦一跳向前“跑”起来。 一时间,所有人都来围观,并无不啧啧称奇。 “这难道是传说中武侯的木牛流马?” “小郎君真是神奇,随手打制的东西居然会自行行走!” “若此物大一些,也不知可犁地载物否……” “小郎君,这是何动物?怎地如此……丑陋?”刘大又惊又喜,毕竟这能跑的东西有他一份,但问的这个问题让江晓只想给他一脚。 江晓是想让刘大和王三体会齿轮和弹簧的妙用的,哪知道这小子只关心他做的动物外壳好看不好看。 这不舍本逐末吗? 好吧,江晓承认,这壳子确实不好看,但他就这么点手艺。 为了保证底座、支架还有旁边的接口容易对接,他只能选择最简单的方方正正的壳子,为了让人知道这是只动物,他不还特意给这“动物”加了四只脚,一个尾巴还有一个圆脑袋吗? “像是……乌龟……”王三小心翼翼的说。 “胡说,乌龟是爬的,你可见过会跳的龟?再说,龟是圆的,它可是方的。”刘大不服反驳。 “是跳跳龟,可也?”江晓忍无可忍,拿起还在跳个不停的“跳跳龟”扒开人群。 由于加了底膛螺栓,枪管今日已无法打造出来,所以江晓也不准备再呆在老秦这里了,回去逗小铃铛、小九不香吗? 临走前,江晓恶狠狠地对刘大、王三说:“就照此样,明日再打制一些齿轮出来,打制不出来……不许吃饭!” 一天天的,就惦记玩和吃。 江晓抱着“跳跳龟”扬长而去,只留下众人同情的笑声和刘大王三的苦瓜脸。 一溜烟,江晓小跑着回到堡内。 “小铃铛、小七、小九,快出来,阿爷给你们看有趣之物!” 几个小家伙一听江晓呼唤,立刻跑来,云儿也不知在哪个犄角旮旯听到江晓的叫声,也跟着小屁孩们出现。 能自己会跑会跳的“跳跳龟”自然大受孩子们欢迎,一个个惊诧不已,仿佛见了了不得的事物。 云儿也同样觉得神奇,居然跟在孩子们后面大呼小叫,江晓这才想起她也不过还是个未成年的少女。 只是这少女着实早熟了一些。 “小郎君,这小龟一按脑袋便跳个不停,倒是和某物相似……嘻嘻……” 听听,这种污话也是一个少女说出来的? 江晓扭头不理,却见杨广一脸无奈地出现了。 “阿爷……”江晓不解,这坞堡能让老头无奈的人和事还不多呢,“出了何事?” 杨广一声苦笑: “魏征和萧瑀两个吵起来了,老夫无解,只得寻你!” “什么?!”江晓耸然动容,“快走!” 江晓说着,拉着杨广便走,不过杨广看江晓一副笑嘻嘻迫不及待的样子,似乎不是担忧着急啊。 怎么倒有点像百戏开演赶紧前去,晚去一刻看不上热闹的架势? 嗯,杨广确实猜对了,江晓现在心中所想就是四个字: 好戏上演! 两大喷神互怼呀,这神仙架是什么时候都有的看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