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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薄雾尚未散尽,章府竹林内却传来一阵阵清脆的剑声。

    只见一名少年穿着单薄内衫,正在林中练剑,额际不断流下汗珠,在这偏凉的晨间,整个人倒似蒸腾着热气。

    侍从林川儿侯在一旁,眼见少年收式,赶忙奉上准备已久的汗巾子:“小少爷,快擦擦汗。”

    这少年不紧不慢地接过,一边擦拭着额头,一边朝内院中行去。

    走到卧室门口,却不知为何放慢了脚步,小心翼翼地推开门,习武之人本就比常人身姿轻巧许多,这一番动作几乎未发出什么声音。

    跟在身后地林风儿却丝毫不以为奇,倒像是见惯了似的,只跟到外室便停下了步子,同侍女小月站在一处。

    少年进到内室,先是隔着床帏远远地看了一眼,原来这床上正睡着一小小女童,他见如走时一样才放下心来,自去换衣。

    换好一身干爽衣衫,走出内室,他便如每日一般温起书来,窗外初升的日光穿过枝桠,轻柔映在少年的发尾肩头,一室静谧。

    直到内间传来窸窸窣窣的被褥声响,少年立刻起身入内,那小女童眼睛还未睁开,唇间已先溢出一声软软糯糯的“哥哥...”。

    少年深黑眸中不由得浮上点点温柔神采,上前轻柔地将女童软热纤细的小小身体托起揽进怀中,另一手已熟练地接过小月备好的衣裙鞋袜,仔细帮女童穿好。

    明明已是初春时节,这女童却仍着袄裙,面庞也带着些苍白。

    小月早已拧好一块绸巾,待女童穿戴好,便递到少年手上,少年自然而然地为女童轻轻擦拭全脸。

    绸巾软软拂过女童眉间,她却丝毫不躲闪,乖乖依在少年身上,只是那琉璃般的眼眸眨巴眨巴,水润润的,煞是可爱。

    这本该由小月来做,然而府上人人皆知,凡是关于女童的事,只要少爷在场,一向都是亲力亲为,初始大家还觉得讶异,后来渐渐也习以为常。

    林风儿早在少年进内室时就已传来早膳,一一摆好。穿戴洗漱好后,少年便抱着女童来到外间用膳。

    “哥哥,糕糕。”女童一出来便看见桌上摆着一道她一向爱吃的桂花糖蒸栗粉糕。

    少年却早已盛好一小碗清清淡淡的粳米粥,放在她的面前。女童前几天病了一场,刚刚才好一些,大夫嘱咐了近期饮食最好清淡、好消化些。

    “先吃点粥,把粥吃完再吃糕点,好吗?”少年将女童放在椅子上坐好,耐心地征询女童的意见,声音虽带着一贯的清冷却丝毫不显强势。

    女童看了看哥哥,又依依不舍地看了眼栗粉糕,乖乖地开始吃粥。

    林风儿和小月看着这一幕,都不由得忍笑,怪不得平素清冷稳重的少爷偏爱,任谁看着这么一个粉雕玉砌却又乖乖巧巧的小女童都难狠下心来。

    这少年名叫章晔,年十二,乃是章府独子。

    提起章府,在这云城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祖上数代经商,代代累积下来,不说富可敌国,却实在是底蕴深厚。而且章府以仁德着称,乐善好施的美名遍及云城。

    章晔父亲名唤章凌,堪称一朵“奇葩”,他的事迹在云城更是人人津津乐道。

    章凌儿时可谓大名鼎鼎,众人皆知他自小聪明伶俐,启蒙后酷爱读书,才名远扬,常常一头扎进书房,便沉迷书卷,茶饭不思,仿佛书中不止有黄金屋,还有美味佳肴可供饱腹。若是家中无侍从提醒,必定要饿晕在书案前。

    若就此发展下去,他大概会成为家家梦寐以求的麒麟儿,俗称“别人家的孩子”。

    但世事难料,这一朵“奇葩”实在过于热爱文学,全然不理俗世,尤其是在接触到道家经典之后,更是无心名利,一心求道。

    到了成婚年纪,他娘想要给他娶妻,他听后,却洒然一笑:“人生一世,须臾数十年,但求道尔,何必娶妻?”他娘纵然知书达理,十分开明,也不禁气煞。

    但章凌这一发作,家人一则恐逼急了他,他直接剃度出家,二则觉得可能他年少无知,才有此想,等年岁大些,自然就会转过念头来。

    谁知,这一拖,就拖了十多年,不管是他娘说,还是姐妹劝,他全无动于衷,而且眼见着整个人气质一年年越发清逸出尘,俨然真要得道成仙。

    等到他三十岁那年,看他仍然我行我素,丝毫没有成婚的念头,他娘忧思更重,整日叹气。

    这下他爹坐不住了,眉毛一竖,也懒得跟他多费口舌,直接一锤定音,挑了个良辰吉日,就把夫人挑好的人选林氏迎进了府。

    一切落定,章凌也不忍看娘亲真忧思成疾,只得认下。

    等到章晔出生,章凌自觉任务完成,老母亲日日含饴弄孙,也无太多闲暇来管他。他便更加自由,书文一卷,就踏上了游览名山大川,寻访志同道合的道友之路。

    这小小女童便是章凌外出游历途中所遇。

    当时,章凌与友人抵达有着“神仙都会之府”美名的道教起源地青城山,只见山间林木青翠,诸峰环峙,丹梯千级,曲径通幽,不由兴致盎然,越走越深,竟未留意到天色已晚。

    直到听见前方传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上前近看,方才发现一矮树树杈间托着一个襁褓,里面的小小婴儿不知在此待了多久,哭泣声都已断续低微。

    若非此地十分清幽,怕是根本无人能发觉,这小儿命运可想而知。

    当下两人赶忙带着婴儿原路回返,想要寻医。

    二人此时才察觉到天色近黑,而他们却入林太深,来路弯弯曲曲,一时竟难辨认,走了好一番冤枉路才走回主道,这时天已尽黑。

    若非碰到这小女童,只怕他们不但要餐风饮露,还极有可能得跟山中原住民——各种大小野兽搏斗一番,争夺落脚处所,真可谓惊险!

    下山后,章凌看着怀中婴儿,颇觉有缘,又怜她这么小就被遗弃,干脆将她带回家中。

    老夫人听闻此事,又见这小女童瘦弱模样,直呼造孽。接过来细看,却觉得眉眼十分精致,不知是谁人如此狠心,竟舍得将她遗弃在外。

    “这女孩儿跟咱们家有缘,我看着面善,这就认了干孙女,以后跟晔哥儿一样待。”

    老夫人一锤定音,章凌及家中众人自无异议。

    不过老夫人毕竟年事已高,所以还是交由儿媳林氏抚养。

    小少爷章晔当时七岁,这孩子与他父亲性格十分不一样,小小年纪就十分稳重。虽然天资聪颖,但并不像寻常孩童一般急于表现,也从未见他对什么东西有过格外的偏好。

    似乎从会说话走路起,就没有叫人担心过。

    林氏原本担心突然多了一个妹妹,儿子会不适应,还预备着怎么同他解释。

    令人诧异的是,章晔第一次见这小女童,目光与她清亮剔透的眼眸对上,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打这之后,每次给母亲请安都得多待上好一会儿。

    之后不久到了中秋节,这次家宴上,老夫人正式给小孙女取名叫章静姝,并送了一副精致的小金锁和金手镯,老太爷便给全府仆从多发了半年薪水。章府上下一片喜气洋洋,从此大家都知道府中多了一位小小姐。

    章静姝实在不负这美名,长到五六岁上,只要她那长长睫毛下的琉璃眼眸一眨,上到老太爷老夫人,下到洒扫仆役,没有人能够拒绝这小仙童似的精致可爱模样。

    今日哥哥休沐,从起床开始,一直有哥哥陪着,章静姝格外地开心,早膳都吃得更香了。

    等她吃的速度慢下来,章晔伸手摸了摸她的肚子,感觉应该差不多,便没有再让她吃,将她抱下来放在地上,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出去散步消消食。

    花园里芍药开得正好,纯白的,粉红的,浅黄的,间或有几只蝴蝶飞来飞去,一片热闹景象。

    章静姝被一只蝴蝶吸引,看得目不转睛,走着走着就会停下,章晔也不催她,只跟着她调整着步速,在一旁留意着她不被小石头绊倒。

    他天生对外物情感较为淡漠,从不对这些景色上心,但章静姝却对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热情,情感丰沛。花开了她总能第一个发现,常来花园的蝴蝶和小鸟她仿佛都相熟,而且她喜欢将自己发现的一切与身边最亲近的人分享,这个最亲近的人自然就是他。

    从她开始记事起,这个每天去看她,耐心地陪她玩耍,永远对她敞开怀抱的哥哥,在她幼小的心灵里,就迅速超过了娘亲的地位。

    到她能说话走路,她就立刻成了章晔的小尾巴,而且这个小尾巴还有自己的专属座位——章晔的臂弯。

    只要有哥哥在,她几乎不用自己下地走路,坐在哥哥的臂弯,将脸蛋靠在哥哥的肩上,甚至比躺在她的小床更要让她舒适。

    “哥哥,桃花开了。”

    “哥哥,今日天好蓝。”

    “哥哥,昨天那只小鸟,又来了。”

    ......

    章静姝仿佛是章晔的另一双眼睛,要带他去看这个世界生动、热闹的一面。

    散完步,章晔去书房读书,当然,小尾巴章静姝也要抱上,书房里有一套小桌子、小椅子和小床,就是专门给章静姝准备的。

    哥哥看书,她就坐在小椅子上画画,累了喊一声哥哥,她的“专属坐骑”就会来将她放上小床。

    六岁的她,来书房似乎太小,其他人都担心她会感到不适或无聊,但恰恰相反,她待在这儿就像待在花园里一样自在,只要在哥哥的身边,她从不感到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