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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新的生机

    历经半年苦心经营,美人计“诓”来教习,数不清的金银砸下,探春终于等到了第一茬的收获。

    红药手下第一批徒弟已经训练出来了,其中有个叫霜儿的姑娘带上人皮面具,凭借与探春相似的身形和音色,日常糊弄贾家其他人已经不是问题。探春终于可以从贾府这牢笼短暂地脱离,这为她在外办事行了不少方便。

    慕行云的暗卫统领已经功成身退,回到了景王府。

    慈幼局秘密筛查过后,发现了几个不太妥当的人,都是对这位临时“恩师”十分钦慕的。他们不亚于是慕行云放在慈幼局的眼睛,不起眼但就在那儿,暗地里还有没有留其他后手无法肯定,慢慢查探就是了。

    探春早就料到这一点,没办法她可用的人太少,相比之下这个情况已经算是无伤大雅,而且红药也不是吃干饭的,在探春无法出现的日子里,大部分孩子在红药的耳提面命下,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人生因为谁而改变,接下来的命运又是被谁牵动。

    他们吃过人世间的苦,知道机会的来之不易,每一个人都拼尽全力想让现在的日子过得更久一点。只要把他们放到合适的位置,全都是可用之才。

    从酒楼商铺里的小伙计,走街串巷的卖水人,大户人家新买的活契下人,跟着匠人学手艺的小徒弟,进入镖局武行的新学徒,再到供职官府的小小书吏和随时等府衙雇佣的年轻武人。

    也许只是因为识得几个字,能帮着里正和“大人”登记一下乡亲名姓,也许只是捕快们身后不起眼的跟班,连一身像样的捕快布衣都没有。

    但是这些第一批“结业”的人真正在京都扎下根了,像尘土一样不起眼,却无处不在,并且为后来者点燃火种,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源源不断地为探春、为慈幼局提供无数消息,关乎柴米油盐和鸡毛蒜皮,也关乎那些高高在上的权贵高官。

    江南姑苏。

    年年嘴里叼着把匕首,像一只黑猫灵巧地翻墙进院,落地时顺势一滚躲进黑暗的墙角,悄无声息。

    这是甄家大管家的外宅,她奉命过来查查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消息,最好是关乎贾府放在甄家那五万两的。

    五万两,多大一笔钱呢,年年算不明白,只知道要不是被接进慈幼局,她和破庙的兄弟姐妹们讨一辈子饭,干苦力活干到死也挣不来这么多钱。

    她身量轻,灵活地循着阴影移动,这是离主院最远的柴房,没什么东西可搜,就在她要离开的时候,一股诡异的感觉从心底升起,她的头皮一紧,眼角余光向后瞥。

    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嵌在柴房的窗框上,那儿被人用手指头戳了两个小洞,刚好足够一个人向外看。

    被发现了。

    年年有一瞬间的慌张,想起师傅们的教导,她肌肉绷紧,以最快的速度迅速寻找最近的逃生点,右手边几个摞起来的劈柴木墩就很不错,于是她瞬间就心里有了底。

    匕首被转移到手上,年年提着凶器,迎着目光逼近柴房,影子在身后拖成长长的纤细人形,形势瞬间颠倒,现在该慌张的可不是她了。

    ......

    庄彦臣下值走在路上,秋风渐凉,他穿的并不多,却自有一股不畏霜寒的锐气,平日里藏在他冷静的面皮下,只有像这样空无一人的夜晚,他才会稍微放松一点儿。

    半年时间,他从一无所有的寒门学子到众所周知的冉冉新星,原来只需要半年。他在内城居然已经有了一处自己的住所,二进的小院子干净整洁,不像寺庙后山的破宅,也不像外城漏风的木屋,足够容纳他疲惫的身躯,可以安安稳稳地睡上一整晚,不用担心书被漏雨淋湿,被虫鼠啃噬。

    京都居大不易,他是买不起宅子的,这都多亏了正德帝的青眼,自然有人把他的生活起居考虑的细致周到。

    他只需要办好一件事儿:做正德帝的刀、枪、棍、箭,做最忠心的臣子,为正德帝竖起大旗,刺破无形的阻塞。

    他这样毫无根基的毛头小子都能被重用,那些真正有大才的怎么能不想来分一杯羹?

    庄彦臣走了两盏茶的功夫,迎面看见灯笼上鲜明的“庄”字,也不叫人就自己推开了朱红大门,门房弓着腰在他身后把门栓依次插上,他一天的活儿就算干完了。

    可是庄严臣的活儿什么时候结束呢?那要看血滴子又给他送来了什么消息。

    看完手头卷起的纸条,庄严臣嘴角抿出一条冷酷的直线,来大活儿了,这次,他要直面太上皇的心腹重臣——京营节度使王子腾王大人。

    这是条滑不溜手的大鱼,庄彦臣思考着该怎么从他身上刮下些鳞片,叫他好好疼一疼,早点开悟游进正德帝的鱼池里头。

    王子腾行事有度谨慎狡猾,抓不着什么把柄,该从谁下手呢?

    庄彦臣突然想起他科考前遇见的倒霉事儿,一个圆胖嚣张的身影逐渐浮现出水面。那次被打,他当下觉得还好,甚至觉得还算幸运,可回去吐了一口血,才发觉肺腑内脏受了不轻的伤。每天窝在屋里养伤,无力继续去做活赚钱维生,差点饿死,幸亏有友人来看望,又有十尾斋找上门请他抄书,否则世间又要多一个叫庄彦臣的新魂。

    还是仇人啊,他微眯起眼,新仇旧恨,那就一起算吧。

    薛蟠正搂着仇贾喝酒作乐,后脖颈蔓上凉意,冻得他一激灵,白皙修长的手轻轻拂过,留下温热的触感。

    “烫一壶黄酒来吧,天儿凉了。”

    薛蟠从善如流,“没听见仇爷说的?快去!”

    长贵一躬身猫出去了,瞧瞧,都是“爷”了,才来多久功夫呢,恨不得踩着所有人,不过他转念一想,嘿,白天晚上两份工,这位仇爷确实比他们辛苦,也是羡慕不来的差事。

    酒送来了,薛蟠喝的五脏六腑都暖了起来,方才的寒意早散到九霄云外,他看着仇贾几乎想不起来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了,白生生胆怯得很,像个刚出栏的鸡崽子,生涩得不行还来讨好他,害怕地手指抽动,现在嘛,浑身上下都是游刃有余的风情。

    这是他亲手调教出来的人,薛蟠有种心满意足的喜悦,他想着等将来仇贾年纪大了败了颜色,他就送他些银子安排个家室,也不枉他们好这一场。

    “大爷想什么呢?”

    薛蟠自然不会说实话,他虽蠢却也不会在这浓情蜜意的当口说些将来离散的话,顺口答道,“想贾贵妃那省亲园子呢,嘿,我薛家可占不小一份儿。总得捞些什么回来才算够本。”

    仇家的眼睛亮的惊人,“这话怎么说,难道用了咱们家的银子?”

    薛蟠喜欢“咱们家”这个词,有种温顺的依附感,“这个数,”他比了个手势,“我一年也花不完这么多钱呢,胃口真不小。”

    “那到时候贵妃省亲,咱们能看个热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