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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伴几年,大哥对于我的鸵鸟属性知之甚深,应该是早就琢磨出自己独有的一套对付鸵鸟的方案。

    现在这个直接把我拎出鸟窝的动作,就是其中最为简单粗暴、却效果奇好的一种。

    “嗯,喜欢。”我接过花,把脸埋在花朵里,深深的呼吸淡雅的自然味道,红着脸像蚊子似的哼哼。

    我在被人追呃,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要不要这么没用!

    事实证明,我就是这么没用。

    他远离的时候,我黯然神伤。

    他来了,我又不敢面对。

    用我在林大上大学时学过的那句东北话来表达,就是“完犊子”。

    大哥愉悦的舒展着星光闪动的眉眼,“走吧,去吃你喜欢的那家虾饺。”

    大哥不顾我的挣扎,旁若无人的牵起我的手握紧,把我送上他的副驾驶,自己从另一边上车。

    我全程低着头,不好意思看路人,更不好意思看他。

    心里却在嘀咕,我还没答应收他呢,现在就牵手是不是有点超前了。

    有时候就这是这么奇怪,往往只是一句话,就会从根本上改变事情的本质。

    从这件事上,我学习到不论发生什么样重大的矛盾,都要记得沟通。

    用眼睛去看,不如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把话说开。自以为是的迷之自信,最不可取。

    误会大哥,自己呷干醋,说实话,还挺对不住大哥的。

    心里带着愧疚,就不敢坦然的面对大哥。越是这样想,越是抬不起头。更何况大哥的眼睛里的热度,就快要把我灼伤了。

    大哥一边欣赏我窘迫的样子,一边发动汽车,唇角的弧度一再的加深。

    我把花平放在腿上,刚想打开窗透透气、散散脸上的热度,大哥像铁塔一样的压了过来。

    松柏冷香扑面而至,毫无预兆。

    我吓得连忙闭上眼睛,把自己紧紧的贴在车门上。

    大脑在高速运转。

    大哥不是要亲我吧,发展的是不是太快了?

    我还没答应做他女朋友呢,这么早就亲是不是有点违背考虑的约定啊。

    我是该把他义正严辞的推开,还是半推半就的接受,或者是在他强吻上来咬破他的嘴唇?

    这三种,都是言情小说上经常出现的桥段,我这种情况,该选哪一种更好呢?

    我正自己琢磨得欢,只听咔哒一个轻响,接着是一声轻笑。

    我木然的张开眼睛,他调侃的斜睨我,唇角挂着坏笑。

    原来他是给我系安全带,我想多了!

    羞愤的我拿起花要打他,他准确的避开花束,快速在我脸颊上捏了一把,又很快起身。

    然后,笑得像个妖孽。

    “你,不许离我那么近。”我警惕的盯着他的右手,尽量把自己贴在车门上,离得他远一点。

    大哥温和的笑了,像个有耐心的猎者,也不强求,熟练的驾驶着汽车平稳的驶上车道,“好,留到以后。”

    什么留到以后,我不是那个意思啊!

    他总是这样,对着别人硬梆梆、冷冰冰的,唯有我,他总是笑着的,给我他所有的关怀和温暖。

    我相信日久生情这句话,能和大哥这样的人过一辈子,其实也挺好的。

    我想,答案就快出炉了。

    吃饭的时候,大哥把手放在桌上,修长的手指线条流畅而优美,让我想起他发的第一条朋友圈,那两只握在一起的手,还有那句诛心之语。

    心情莫名的受到影响,连鲜美的虾饺都失了原有的味道。

    大哥向来是睿智而敏感的,很快发现我的不自在,问我怎么了。

    本来不想问的,但汲取前边妄自猜测的不良后果,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哪想大哥听了我的话,什么也没说,深邃的眸中星光闪耀,他打开手机的照相机,乐不可支的抓着我的手,来了张特写。当着我的面,找到张蔷薇背景的画框,把刚刚拍好的照片装进去。然后把手机放到我面前,扬眉示意我自己看。

    一眼。

    只一眼,我的脸又红了。

    两张照片几乎一模一样。

    原来,那一大一小两只手,居然是我和大哥的。

    也就是说,我一直在和自己较劲。

    自己的手都没认出来,真是没脸见人了。

    “干吗发那种容易让人误会的图片啊。”我不无埋怨的嘟囔。

    本来嘛,连我本人都误会了,别的人可能不误会?

    今天的虾饺太香了吧。

    “只是想要告诉你,只要你一日没有找到心爱的人,我就会等你一天。不论多久,我都会等,只要那个人是你。没想到,反而让你误会了。是我的方式有问题,以后我会改的。”

    还有比这更动听的情话吗?

    大哥把他的第一次给我了吔。

    感觉恋爱白痴似的我,距离沦陷的日子不远了。

    傻乎乎的我干掉一盘虾饺后,开始琢磨,大哥他真的是第一次谈恋爱吗?这手段也太老到了吧。

    吃过早饭回来,我去寝室拿一会上课要用到的书。

    推开门,就看到同班的三个疯女人挤在我床上一起看什么,不时兴奋的议论着,周敏慧面表情的靠在床头戴着耳机听音乐,对坐在我床上发疯的三个女人熟视无睹。

    见我进门,三个人集体扑过来把我拉进去按在椅子上,把手机举到我眼前让我看。

    那个激动,仿佛中了五百万大奖。

    “兰姑娘,你上头条了。”

    我瞄了一眼,那是学校内部的论坛,兰月的大名稳稳的坐在第一条的位置上。

    “研院小姐姐一琴在手,走遍神州。”

    “研院女神名花有主,打碎无数男生的美梦。”

    “国画大神心有所属,亲手摘花诉衷肠。”

    “京大史上最般配CP联袂出镜,快来嗑。”

    ......

    每个贴子上都挂着我和魏清尘的照片,不过一个多小时的功夫,贴子下边已经垒起几百层高楼。

    生平第一次,我亲身领教到网络的力量之强大。

    照片是早上他把花塞我怀里时被有心人抓拍的,他低垂着头,眸色温柔得像是能浸出蜜汁,我则仰着脸,含情脉脉的和他对视。

    “照片角度找得不错,可我记得我一直低着头来着,对视了吗?我都不记得了。”我挠挠头,怎么也想不起抬头的时候自己是什么样子的。

    同学们一脸的恨铁不成钢,尖尖的手指差点把我脑门戳破,说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我一定一定抓住男神,千万不能被别的女人中途截糊。

    三个女人老母亲般的语重心长,吓得我抱着书一溜烟儿的夺路而逃。

    后边室友还在善意的提醒我,“跑什么,注意形象,矜持,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