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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江湖恩怨

    三中附近的一家名为“贵宾餐馆”的小饭店里面。

    于超和大兵两个人对面而坐。

    气氛一点都不热络,冷冰冰的。

    面前的桌上摆了三道菜和两瓶北大仓白酒。这两瓶白酒不是饭店卖的,一般小餐馆里面大多卖点什么二锅头啥的。北大仓前几年在东北也正儿八经是拿得出手送人的好酒。只不过后来品质参差不齐了。价格落差也大,口碑逐渐就掉下来了。

    这是营销策略的失误,你看茅台和五粮液,人家窝在山沟沟里面就是埋头搞品质,不为外界所动。即便单瓶的价格在白酒界一直居高不下,但是仍然有价无市,供不应求。

    第一道是蛋黄茄子煲。这道菜是这家小店的招牌菜,典型的下饭菜。茄子煲在东北的口味一般是调甜口的,比如鱼香茄子煲。但是这家贵宾餐馆偏偏取巧,茄子过油后直接加碎蛋黄去闷。茄子表面淋漓着一层油花。外面再裹上一层细碎的蛋黄颗粒。口感提升了不知道几个档次。就这一小盆蛋黄茄子煲,搭上正宗粒粒香的五常大米。你就是胃口再差的人来,最少三碗饭就进肚了。

    第二道是麻酱大拉皮。入口顺滑的大拉皮裹上浓厚的麻酱,挑起一大口放在嘴里面,满嘴麻酱的香,贼有幸福感。这道菜在东北是典型的凉菜,和家常凉菜各占了东北凉菜界的半壁江山。

    第三道是红烧筋头巴脑。这是妥妥的下酒菜。作者就爱吃这道菜。只是筋头巴脑不好入味,有些餐馆做的啊,味道都搁浅在了筋头的表面,始终渗入不进去。但是这家贵宾餐馆做这道菜出奇的好吃。尤其是出锅前撒那一把细碎的香葱末,真算得上锦上添花。

    哈哈,其实作者一直对钻研厨艺不感兴趣,所以可能对上述三道菜肴的色香味描述的太过于肤浅。

    为什么作者要写这三道菜呢,原因有三。

    第一,大兵这个人啊曾经亲自和作者说过,他这辈子就爱吃这三道菜,尤其是他媳妇做的筋头八脑。好吃,真好吃。这个大兵虽然一直也不完全算什么江湖中人。但是曾经的他也是野性难驯,桀骜一时。但就是在某次捅完人之后,打算跑路之前跑到一家小饭馆,吃了当时还不是他媳妇的女厨师做的这道红烧筋头八脑之后幡然醒悟,直奔派出所投案自首。我知道这个地方肯定有人说这也太扯了吧。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如果非要给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这就是江湖中人,哪怕是一个不完全的江湖中人。

    就是真性情。我想入江湖时,提刀而入。我想出江湖时,弃刀而出。

    第二呢,就是这三道菜日后也成为了于超所看的那家酒店里面,最实惠的三道菜。同时也是酒店菜品改革列为第一批的家常菜。这个咱们后续再表。

    第三,就是作者写这段的时候,坐在电脑前笔耕不辍的同时肚子也在叽里咕噜的乱叫。想着能不能用这种画大饼的精神刺激法转移一下注意力。

    想到之前看过的现象级历史大剧闯关东中的一个精彩桥段。

    那就是嚣张跋扈的潘五爷与暮年英雄朱开山的一段对话。

    大致意思就是,潘五爷问“老弟啊,你知道我最喜欢吃这牛肉的哪部分嘛。”

    朱开山反问“哪部分啊。”

    潘五爷边说“就是这筋头八脑啊,放在嘴里面嚼的有滋味,翻来覆去的嚼,直到把这筋头八脑里面的滋味都给嚼干净了,才觉得过瘾。”

    作者一直认为这段对手戏堪称精彩。当然也正是因为潘五爷这种仗势欺人的行为,才有了后来朱开山放出豪情壮语“咱们老朱家就是要饭也得在这条街上面,手里面还得拿着根打狗棍儿。”也有了后续一系列智斗潘五爷的精彩回合。真如朱开山自己所说的那样,就是要和他潘五爷斗个天昏地暗,斗个飞沙走石。

    其实原本呢,于超这一趟是打算直接回家的,没打算下车在省城过夜。只是中途接到许久未见大兵的短信。短信上面的字不多,就一句话“你托我打听的人我找到了。”

    “你从哪打听到他的消息的?”于超呷了一口酒问道。

    “嗐,我现在也没啥干的,跑跑车,接接客。这帮车老板儿之间什么消息不知道啊。想找个人不是什么难事。再说你以为现在还是前几年呢,这小子现在混的挺不错的,至少不用东躲西藏的了。”

    “你他么开黑车啊。”于超破有些惊叹。

    说实话,这次回来大兵的变化让他还真是有点始料不及。

    大兵轻拍下桌子“擦,你他么听话能不能听个音,人反正帮你打听到了,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他么开黑车跟你有个鸡巴毛关系啊。”

    于超讪笑道“替你惋惜嘛,当年你好歹也是个知识分子啊。我可提醒你,我听说省城这面打算清查黑车呢,你小心点。”

    大兵冷冷的回复道“知道,草,就他们那帮出租车公司搞的鬼。”

    两杯白酒咔一下撞在一起,两个人都是一仰脖,一饮而尽。

    “你帮我准备一把斧子,一把刀。我和他把恩怨算了,再回家。”放下白酒杯,于超说道。

    写到这里,我特别想和看到本书的朋友交流一下,所谓江湖到底是什么?兄弟情义?刀光剑影?快意恩仇?功名霸业?作者觉得这些都代表不了所谓江湖真正的内核。其实所谓江湖真正的内核,不过是人给自己一腔私欲扣上一个冠冕堂皇的帽子而已。就像曾经有人说燕赵大地,多任侠之士。可是当作者查阅文献后才发现凡侠士辈出之地或时期,多是囚徒匪患,响马横生,帮派林立的景象。

    所谓江湖,无非你方唱罢我登场,逃不过恩怨二字。

    读到这里大家也应该都知道了。于超托大兵打听下落的这个人,就是上文中提到的小萝卜头王宇博。

    这是一个很平常的名字。90年后出生的东北小孩就算自己不叫什么宇博啊,宏博啊,文博之类的,身边也一定有朋友叫这类的名字。

    这个王宇博呢,曾经是于超的邻居。

    对,也是大兵的邻居。

    接下来我一说他的形象你肯定能立刻联想到你身边的某个人,或者某个邻居朋友家的小孩。

    您看能不能对上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