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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交朋友一直秉持着一个观念,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深海鱼永远不能和浅水鱼做朋友。

    人只要生活在这个社会里面,随着不断的成长,对这个道理的理解会越来越深刻。

    但是作者在这个较为基础的认知上面更上一层楼。那就是一个群体,无论人多还是人少,无论这个群体组成如何,他们的目标如何。

    总会有个别人独立于这个群体,在某种时刻展现出来超脱于这个群体的特质。

    必须承认,王宇博手底下管理的这帮小兄弟是乌合之众中的乌合之众,一个个看起来脑袋染的五颜六色,穿的痞里痞气的,但是实际上完全没有一战之力。

    甚至在自己大哥被人掳走的关键时刻,群体大多数人不予理会,这样的群体无异于一盘散沙。然而只有一个人觉醒了。

    作者更愿意把这种关键时刻的觉醒称之为领导力。

    尽管他只是作为一个小混混,尽管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大专生。

    然而这就是他成长为一个大混混的绝佳契机。

    “小王哥不见了,你们还不着急,都干鸡巴啥呢。”

    即便是这个由小混混组成的团伙里面,他也毫不起眼,人微言轻。言语愤怒,表情狰狞的他说的话,也没有人搭理。

    “你在这叫唤个鸡巴啊,吵死了,小王哥没准去医院看峰哥去了,咋的他去哪还得向你小子汇报一声啊。”一个小兄弟懒散的吃着果盘,一边呵斥他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不可能啊,人没抓到,小王哥怎么可能先去医院呢。”

    “哎呀,别鸡巴磨叽了,他愿意去哪就去哪呗。”

    这群人对于自己大哥的突然失踪,完全没有放在心头。甚至在根本不知道下落的情况下,为了让自己看起来能够心安理得一些,还给这位小王哥的莫名失踪编了一个莫须有的理由。

    这个时候

    啪地一声脆响。

    一个玻璃杯被狠狠地摔在地上。

    腾地一下子站起来八九个人。

    这群人还以为是砸场子的人去而复返呢。

    定睛一看,才看到原来是这个着急的小兄弟,他看到所有人对小王哥生死不顾的态度。他愤怒了,这个时候,他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了,他升华了,他不再是不懂忠义为何物的小混混了。

    他超脱成了一名懂得江湖义气的小混混了。

    他的形象瞬间高大辉煌了起来。

    旁边扫地的一个服务生似乎是被这一愤而掷杯的动作轰开了胸中久久封闭的一股英雄气。这一刻,他热血难凉。

    扔掉了手中的扫把。

    大喊道“妈了个蛋的,刚扫干净的地面。那有塑料杯不扔,非得扔玻璃的,我他妈的还得重扫!”

    他也愤怒了。

    愤而掷扫把。

    然后愤而下楼。

    “你俩犯什么神经啊,吓人一跳,我认识你,你不就是旁边那个破大专的学生嘛,咋的,就对面真给小王哥掳走了,我们都不敢去,你敢去找他们啊。”

    这一刻,摔杯少年想哭的心都有了,这帮逼终于开始点题了。

    接下来,这群人进行了长达十分钟的议题辩论,辩论的主题是小王哥去哪了?经过十分钟的辩论,再一次得出相同的结论,爱他妈的去哪去哪呗。反正明天早上就有消息了,如果真是被人掳走了,肯定第二天就得联系大香港歌厅老板,交钱赎人去了。

    有人会问,为啥不报警呢?

    这就要说东北人一个改不掉的恶习,那就是出了事情,往往更愿意诉诸黑道,而不是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原因无非就是大家都是混社会的,出了事情就去报警,实在是丢不起那个人。

    不信的话你可以去看身边的东北人,他们出了事情,第一反应根本就不是报警。而是四处找关系,希望能够找到一个说话顶用的江湖大哥来平息这件事情,为自己争取利益。

    但是这种做事情的方法经常会出现小事没解决,还会惹来大事情的恶果。

    刚才下楼的服务生立刻小跑上楼,十万火急的喊道“不好了,小王哥真的被掳走了。我从门口摄像头的录像里面看到小王哥被两个男的给掳走了。”

    由于距离事发不超过三十分钟,翻看录像很容易就能看到。不过很难看到掳走小王哥的两个人到底长什么样。

    为啥呢?

    虽然这个时候很多大场子都安装了摄像头。但是以前家里面开店铺安装过摄像头的知道,那个时候的摄像头质量太低劣了,画面清晰度很差,到了人脸这种细节部位的时候完全看不清楚,只能扫一个大概轮廓。

    那个时候就连警察办案调摄像的时候都挠脑袋,即便是拍到犯罪嫌疑人了,也看不清面部特征,经常是技术部门把录像放大放大再放大后,整个部门的同事一起反复观看。

    说回歌厅内部。

    听到这个消息后,这群小兄弟还是较为震惊的。

    “啥!”

    “没错,真的,小王哥被人掳走了。”

    “你咋知道是掳走的呢?”

    “我看到一个远处走过来的男的一下子搂住小王哥的脖子,往街那面走了。”

    “哎呀,大惊小怪,那说不定是小王哥碰到认识人了,一起搂脖喝酒去了。别当回事了,说不定一会小王哥喝多了,就叫兄弟们去接他了。哈哈哈。”

    “不是,真的是被掳走了。要不然打电话咋不接呢。”

    “哎呀,行了,你别磨叽了,磨磨叽叽的。”

    小服务生长叹一声。

    “他们不去,咱俩去找小王哥。”是刚才那个摔杯的小兄弟,他对这群人彻底丧失了希望。

    两个人下楼的时候还听到楼上有人骂道“这两个傻逼,王宇博是他俩爹啊,管他死活干啥啊。跟他妈的谁混不是混啊。”

    两人没有理会,直接下楼。

    由于这两个人是本书之后比较重要的出场人物,在这里我就告知一下他们的姓名。

    这个摔杯子的小兄弟呢叫鹏跃。他在王宇博这个小团伙算是元老级人物了,但是仍然只是最一名普通到籍籍无名的小兄弟。其实王宇博这个小团伙人不多,前前后后的加一块就二十来个人。这个鹏跃最初就跟着王宇博了,按理来说,早就该混到至少峰哥这个级别了。可是他就是始终混不起来,在团伙内部被人呼来喝去的,像个小杂碎一样。经过之后无数次事件后大家也发现了,他天生存在感就低。估计就是两个人的团伙,他都混不成老大。

    不过这种属性也未必是坏事,如果他真的在王宇博手底下混到了峰哥这个级别,今天晚上就该轮到他满地找牙了。

    可能是他天生自带这种低存在感的属性。甚至后来一直都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姓什么,尽管后来别人对他的称谓已经从鹏跃变成了鹏跃哥,也没有人知道他姓什么。直到他因为杀人跑路被通缉了,才在全国联网的通缉令上看到他的名字,原来他姓付啊。

    而这个服务生呢,他家就是后面小街开洗头房的,这片人从小就管他叫屁三儿。只不过后来发生在这个人身上一件悍事之后,大家就都管他叫大屁了。